《人民的名義》股權案原型揭秘:對法律的無知讓周梅森輸盡家產淚灑法庭
文: 臧啟玉
(一)
周梅森是徐州人,我也是徐州人。
走在大路上,周梅森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周梅森。
但是我對周梅森有很深的認識,這種認識不僅來源於熱播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更是周梅森在徐州那場輸光家產的股權糾紛案件。
感謝周梅森因為自己的股權糾紛案件為中國法律發展史提供了一個優秀教材。這是徐州律師人盡皆知的一個案件,可以值得讓每一個律師去用心研究學習。
周梅森是江蘇作協會員,也是中國響噹噹的作家,但是,在法律領域,由於他的無知和幼稚,將辛苦多年寫稿掙下的錢在一瞬間輸的一乾二淨。
不客氣的說,在律師界,周梅森是作為一個笑話存在的。
(二)
股權糾紛案件是很複雜的案件,即使是律師,也鮮有能研究透徹的,我今天給大家講述周梅森這個帶有童話色彩的股權糾紛案件。
為了讓讀者讀起來不吃力,我爭取少用法律術語,盡量用口語來描述。
案件大體分為以下幾個過程:
1、周梅森取得股權。八年前,徐州東寶公司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社1200萬 元,擔保人是豐裕公司。後來,東寶公司和豐裕公司都無力償還。
這時候冤大頭周梅森出場了。
豐裕公司找到周梅森,介紹說,東寶公司持有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社1200元萬股權,你只要替東寶公司還款,這1200萬股權就歸你。
周梅森當時不知道怎麼想的,就答應了,很快轉帳1200萬元過去。
但是問題接著就出現了。
東寶公司持有的是法人股,就是只有公司才能持有。周梅森作為個人是無法持有的,於是就只好先把股權轉到介紹人豐裕公司的名義下。
這樣,豐裕公司就成了名義上的股東,周梅林就成了隱名股東,中間沒有任何約束性協議,這是周梅森作為成年人鬧出的第一個笑話。
2、銀行改制,周梅森股權轉讓出現系列法律問題。
其後的三年內,銀行改制,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社改製為淮海農商行。
周梅森在自己股權無法保障的情況,不知何故,又藉給豐裕公司2700萬元,據豐裕公司稱,周梅森持有了淮海農商行共計1755萬股。
這時候出現第二個可笑的事情,整個股權轉讓中,周梅森竟然一直沒有辦理過戶登記。
3、周梅森的股權被質押,出現問題。
豐裕公司依據與周梅森簽訂的協議,將這些股權證書交給了周梅森。周梅森一看有證書在手裡,天真的以為高枕無憂了,樂呵呵的做起了億萬富翁的夢想。
2013年12月15日,豐裕公司在徐州日報上登報掛失了股權證,后申辦了新的股權證。這個程序是合法的,畢竟在名義上豐裕公司才是股東。
隨後這些股權就被豐裕公司在另一起借款案件中給另一公司提供了反擔保。
可以預見的是,這部份股權就因為債務問題被多家法院給查封。
實質上,周梅森的股權已經失去了控制。說白了,完完了。
(三)
周梅森這時候才知道事情不妙了。
豐裕公司已經靠不住,周梅森想通過再次股權轉讓,將股權轉到另外一家叫九階半公司的名下。
但是淮海農商行不同意。
這不是一筆小錢,周梅森天真的就起訴了。
起訴是你的權利,但是你得知道起訴誰?想要求什麼吧!
這本來是由豐裕公司侵權造成的周梅森股權的一系列問題和損失。由於周梅森的對法律的無知,他竟然起訴了淮海農商銀行,要求確認股權,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我翻了幾十本教材也沒有找到法律依據。
於是又交了17萬多的訴訟費,晃晃的上法庭去了。
(四)
事實和法律是兩碼事,法律不相信事實,只相信證據,只相信有證據證明的事實。
無論你怎麼有理,但是在法律面前,如果不遵守法理,就是一個天真任性的孩子,周梅森就是一個天真任性的孩子。
在精通法律的律師面前簡直不堪一擊。
何況,代表淮海農商行的竟然是在公司法和股權糾紛上赫赫有名的大牌律師,周梅森輸官司是必然了。
(五)
周梅林作為原告,被告是豐裕公司,第三人是淮海農商行。
內行人都看得出,在這個案件中,豐裕公司和周梅森是一夥的,目的就是讓淮海農商行給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所以,周梅森說什麼,豐裕公司都認同。
這時候淮海農商行聘請的著名律師發表了意見:(為了故事性,這是我個人轉換的表達方式)
第一、周梅森說什麼意見,豐裕公司都認同,那你們之間沒有糾紛呀,沒有糾紛還告什麼狀?
第二、周梅森你說的就算都是對的,那麼應當是你們之間股權轉讓合同之間的糾紛,這是你們之間的事,關我們淮海農商行什麼事!
第三、你周梅森讓我們給辦理股權轉讓手續,可是你的股權早就被法院查封了,根本無法辦理。
第四、你周梅森根本沒有資格做股東。按照我們農商行的章程,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間轉讓,你作為個人,無論誰轉讓都是違反公司章程的。周梅森和豐裕公司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我們不認同。
第五、周梅森和豐裕公司之間有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虛假訴訟幫助豐裕公司逃避債務,損害第三人利益。
你看這個律師歷害吧,不僅讓周梅林輸的口服心服,還給周梅森加上一個不仁不義違法幹壞事的可能性想法。
法官一聽,有道理,全部認同淮海農商行的代理律師的說法,判決周梅森輸了。訴訟費17萬多元由周梅森支付。
股權沒要回來,還倒賠進去17萬,這才叫賠了夫人又折兵。
更好玩的是,周梅森不服氣,又花了17萬元上訴,又敗了!
(六)
好了,我還是給大家介紹那個打敗周梅森的著名律師吧。
打敗周梅森的律師是何許人也?經過百度搜索,黃律師,江蘇知名律師,首屆江蘇知名律師,《中國律師年鑑》優秀公司法律師,江蘇律協公司法委員會副主任。
二十年前,黃律師打敗了劉曉慶!
五年前,打敗了北京挖坑人大代表李寶俊!
黃律師在法庭之上不知道打敗了多少個所謂的中國名人,談笑間,灰飛煙滅,讓國內名人肅然起敬。
(七)
本文為了故事性,中間我沒有過多去講說法律理論。
關於股權的知識,如果周梅森願意請我喝酒,我能給他講三天三夜不帶打盹的。但是文人相輕,他也不會請我喝酒,我也不會給他講。
周梅森作為一代文豪,學富五車,辛苦賺來許多稿費,而由於對法律的無知,傾刻之間喪盡積累。
而周梅森的無知絕不僅在法律知識上,更是對律師價值的認識上,誰都不會想到,就是這樣一個身價上億的作家,身邊竟然沒有一個私人顧問律師,這才是讓律師們驚訝的事情。
周梅森捨不得一年幾十萬的律師費,法律才會讓他失去所有,這是一個小小的教訓。
禍福相依,如果沒有這場讓周梅森輸光家產的股權案件,周梅森也不會寫出國內名劇《人民的名義》,大風廠的股權案件就是周梅森含著血淚寫成的。
《人民的名義》尚沒有播完,送審劇本已經傳遍網路,面對這樣的侵權行為,周梅森在床上正睡的呼哈呼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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