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立再次展示何谓司法傲慢、天真、虚伪
马道立在他退休前见记者,再次亲身展示何谓司法傲慢、天真、虚伪。
例如时至今天,他仍然一再重申,希望公众不要单单因为对判决不满,就指控法治而死,希望公众阅读判辞云云。
假如他真心相信,公众对司法失去信心是因为没有花时间看判辞,纯粹情绪化地不满就高呼法治已死,这就是赤裸裸的司法傲慢,好官我为之、平民不看辞判责任在你的意思。
人大释法 DQ 议员法院照单全收,国安法甚至是由另一个法制胡乱强加于香港的法律武器,不公开的指定法官,滥捕滥告的执法机关,这些难道要看判辞才有答案?你有压力我有压力大家都懂,没有人期望你揭竿起义怒发冲冠,但人之将死,学学包致金讲几句人话真有那么难?
“Not only must justice be done; i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
这句话难道就这么没意义?
又假如他明知道,公众对司法失信心其来有自,那仍然一而再搬出大众应该看判辞的说法?那又是什么?
就是虚伪。
虚伪地以为只要不承认一些人尽皆知的事实,事实就不是事实,只要一天司法人员仍然戴着假发(可能很快连假发都没有),就可以继续假戏拖棚自我感觉良好,对法院门外的人间地狱视而不见。
他一再强调三权分立的讨论已经变成政治争议,他讲的只是法律立场,就是香港司法独立,政治他“唔敢讲”。
难道你不碰政治,政治就不会找上你?我不讲政治、只讲法律,一再重申《基本法》写明香港司法独立,那三权分立就不重要,香港就有法治、平等、正义了吗?难道还有人相信法庭判案,考虑的只有法律?法律的订立、执行、诠释,那?不是政治?
这又是天真、或是虚伪?
即使再强调过去十年从来没有受过北京、香港直接干预,改变判决,那是否法庭自己识做作了北京欢迎的裁决,不需外力动手就万事大吉?
你唔好搞我,我自己搞得掂,这又算司法什么?
当然,可能若干年后回望,我们会觉得马道立,已经是香港最后一个守门的 CJ,未来可能会更抓破面皮,连什么司法独立的皮相都不复存在,whatever。
(标题为编辑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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