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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狱中发文 不接受“外国代理人”指控 促萧泽颐收回

2021年09月07日 20:01 PDF版 分享转发

警方国安处以有合理理由相信属“”为由,引用国安法指令支联会提交多项资料。身在狱中的支联会主席今日 (7 日)透过 Facebook 回应,他不接受支联会为国安法下“外国代理人”的指控,现正被监禁的他亦难以接触支联会资料,促请警务处长萧泽颐收回有关指控。

发表了一条“致警务处处长”的短文,表示有关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事宜,他不接受警务处长指称支联会为国安法附表五第1条的“外国代理人”。他解释,支联会自八九年成立以来,从来都是以香港人为主体,由香港人自行组织和运作的团体。支联会以传承八九民运精神为目标,在香港与港人一起追求和争取平反八九民运,建设民主中国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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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从不接受外国组织指示行事”

帖文称:“我们(支联会)从来不接受任何外国政治组织的指示行事,希望阁下(警务处长)收回不合理的指控。”李卓人续说,他现在身在狱中,难以接触支联会的资料,“但本人相信支联会的资料过去已是以高透明度向香港人交代,而活动亦是公开进行,并得到香港人的支持和参与”。

李卓人因涉及 2019 年 8.18 及 8.31 两次游行,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今年 4 月被判囚 14 个月,现正服刑。

警方国安处于上月 25 日去信支联会 7 名常委,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属“外国代理人”,引《港区国安法》43 条“实施细则”附表 5,要求常委提交多项资料。

警方则于今午 (7 日)发出新闻稿表示,国安处向多个团体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不迟于今日提交料。警方已收到个别团体提交的资料,亦收到有团体要求延期提交资料。警方留意到有团体再次公然表示不会遵从法定要求,拒绝提交资料,警方对此等行为予以严厉谴责,并重申若未依时提交资料,可处罚款 10 万元及监禁半年,相关人士和团体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警方必定依法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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