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盘古氏财产再次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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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2月27日,据大陆知情人士消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对盘古氏财产进行依法查封。据了解,这已是本月以来北京第三中院第二次对盘古氏财产依法查封。
此前曾有报道,12月21日北京市第三中院依法查封了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公寓一单元501至1201、1501至2201、二单元501至1201、1501至2201、三单元501至1201、1601室共计四十一套房产。此次又对其53套房产进行依法查封,并对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相关案件发布以下公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6)京03执477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道诚二期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因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24 日指定本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北京盘占氏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 号院5 号楼如下房产:-1层01、02、03、05,-3层12,-5层15,A座06、07、08、09、10、11、15、101、201、202、203、301、302、401、501、601、701、801、901、1001、1101、1201、1301、1401、1501、1701、1801、1901、2001、2101、2201、2301、2401、2501、2601、2701、2801、2901、3101、3201、3301、3401、3501、3601、3701、3801、3901,共计53套。现即将对上述财产进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院现公告如下:
一、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上述财产有毁损、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影响本院对上述财产予以处分的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本院的查封、处分措施损害其权利的,应自本公告发布十五日内向本院主张权利,逾期本院将对述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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