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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被以“邪教罪”重判4年

2017年06月10日 3:04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6月9日报道,雅安因通过互联网发布图片,日前被雅安雨城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4年。2015年12月21日,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指称陈明燕曾在微信圈发布带有和法轮功的图片,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实施刑事拘留,随后又执行逮捕。该案被退回补充侦查后,警方变更强制措施,对陈明燕进行监视居住。今年5月16日,陈明燕因陪同河南律师常伯阳前往汉源县检察院查阅“天网”义工姜成芬案卷时,被汉源县特警大队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为由带走,后遭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再次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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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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