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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冲击广场”案 黄之锋罗冠聪获保释

2017年10月25日 0:08 PDF版 分享转发

因2014年“冲击公民广场”案被判的“众志”秘书长及前立法会议员,获香港批准取保候审,等候上诉许可聆讯。

终审法院星期二准许黄之锋、罗冠聪两人各以5万港元现金保释,须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并要每星期到警署报到。该法院将于11月7日就是否批出上诉许可举行聆讯。已服刑两个月的罗冠聪步出法院时强调案件尚未结束。他表示,入狱并不好受,但不会阻碍大家争取民主的决心。黄之锋则说,不能确定上诉获得减刑的机会有多大,加上他还牵涉其它“雨伞运动”刑事检控案件,所以仍可能再次入狱;他将以平常心对待眼前的短暂自由。

黄之锋、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因2014年发起“重夺公民广场”行动,今年8月被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应港府律政司上诉要求,裁定“非法集结”等罪名成立,分别改判入狱六至八个月。虽然也申请了上诉,但未申请保释。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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