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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人雨伞运动期间藐视法庭案被押后判决

2017年12月08日 5:20 PDF版 分享转发

众志秘书长,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十六人,在2014年期间,在旺角占领区遭清场时违反禁制令,后被控藐视罪成。高等法院原定星期四宣判,但法官听取求情后,决定择日判刑。

黄之峰等人被控在2014年11月雨伞运动「占领行动」期间违反法庭禁制令,在旺角阻挠清场。

口号:你有,我有香港人。无畏无惧,我要真普选。

大批支持者星期四下午到高等法院声援黄之锋等人。黄之锋等人在庭外表示,已做好即时入狱的心理准备,又指香港的民主运动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打压。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对于刑期的估计,律师团队都提醒我们,要有心理准备,我们会沉着应对。”

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如果这个是梁振英政权,以及林郑月娥政府或北京政府,给香港年青人,给香港民主运动朋友挑战的话,我们会一一面对和克服。”

法官接受辩方代表律师指黄之锋等人被捕时未成年,加上有相关的案件仍在终审法院待审等理据,决定押后判刑。

特约记者:陈槃  责编:安克 网编:李想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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