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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案开庭 涉贪污及私吞银行股份

2018年07月22日 4:07 PDF版 分享转发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本周公开审理姜喜运等案。案中多名被告涉及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罪名。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据财新网星期六报道,在15年内,恒丰前后两任董事长前赴后继,用银行的资金控制银行的股权。前任董事长正在接受审判,后任打着清理前任问题的旗号,做法更变本加厉,置正常的公司治理、监管要求于不顾,置恒丰银行于巨大风险之中。报道说,恒丰银行的一些主要股东,如江苏汇金控股集团董事长朱明亮等,竟然都直接参与了这两任董事长的股权运作。2015年1月,恒丰银行首任董事长姜喜运被刑拘;三年半后的今年7月17日到20日,山东烟台法院开庭审理姜喜运等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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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姜喜运被控在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便利,将该份陆续转至他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涉及人民币7.5亿元;2004年至2013年,姜喜运为江苏正阳置业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有关公司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约6037万多元;姜喜运还伙同恒丰银行前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赵春英,共同收受高天国给予的2300万元。

责编:吴晶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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