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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铲死乡官案 明经国一审判死缓

中院就案一审二次开庭二十多天后,在周四(27日)一审裁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有观察人士认为,官方「刀下留人」是基于舆论压力而作出的有限妥协,而案件背后的个人财产权被侵犯的事实,依然被掩盖。(黄小山 / 文宇晴 报道)

赣州中院官方微信周四(27日)发布消息,杭州方面对明经国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明经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公号还以问答形式,否认官方强拆明经国的房屋,称只是挖掘机司机在拆除附近民房时,操作不慎令明经国家房屋的部分瓦片损坏。法院还称拆屋符合相关规定,死者卓宇没有过错,并被指有脑外伤导致的精神障碍的明经国,在作案时精神正常。

本台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明经国的儿子明帮伟,他证实父亲被判,但他们家人认为量刑过重,并会提出上诉。明帮伟还透露,官方指没有将他们的房屋列为需要拆除的空心房,但他们曾专门申请过行政覆议,以证明房子确实是列为拆除范围的房屋。

明帮伟说︰就刚刚,赣州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宣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现在律师正准备写那个上诉状,我正在跟律师沟通。我们家属对这个事判决太过于重了。这是一起(宗)冤假错案,法官首选读的那些都很多冤假,譬如称没有认定(我家的老屋)为空心房,而且我们特意地去行政覆议了。法院它说当时政府没有拆我们家的那个空心房。我现在正在跟律师沟通一下,然后我们稍后再联系。

明帮伟指出,因为精神负担太重,父亲入狱的时候还没有多少白发,但现在全白了。

据律师闻先生表示,因为案件涉及强拆,而死者又是现场指挥的拆房官员,因此案件一直带有维稳色彩,而不是完全根据事实作出裁决。

闻律师说︰因为他们肯定是没有拆迁的合法的手续的。这样的话,就得认定明经国是防卫过当了,那防卫过当就连死缓都判不了。因为这个杀死的人是比较微妙,是当地政府搞的那个拆危。这种情况下,法院它不可能说直截了当地认定当地政府的那个做法是违规的。

闻律师指判处明经国死缓,是双方都有所妥协。但他认为,根据中国司法的现状,明经国因年龄偏大,不能为监狱创造利润,反而会被监狱当成负担,所以不排除可能会提前出狱。

闻律师指出,由于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一些年龄大、没有养老保障的老人甚至会故意犯罪去监狱养老,他们觉得监狱比养老院更好。

闻律师说︰因为明经国他年龄比较大了嘛,判了死缓,而监狱又不愿意养这么老的人,这非常有可能过几年他就可以办一个保外就医甚么的,就可以出来了。因为年纪大的人他不能干活、他要生病,你还得给他看,虽然用的药都很差。很多这样的案子。以前不就有个老人家在北京抢劫了10块钱吧,法官判了他两年,他不满意,他觉得应该多判几年。因为他没有地方养老,那个养老院比监狱还差。有点类似于那个《员警与赞美诗》那样了。但这种事情是不能鼓励的,因为如果鼓励的话,那监狱就会装不下那么多60、70岁的老人家。

赣州市中院在回应本台记者访问时,指案件由研究室统一对外发言。但研究室的答覆是,看他们的微信公布。对别的问题,该位人士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回答。

赣州中级法院人员说:已经开完庭了,已经宣判了。现在我们赣州中院微信公众号上面有,详细问答都在里面,你可以关注一下。因为我是借调过来的,具体我不太清楚。

江西赣州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村民明经国,在去年3月17日因反对强拆,用镰铲击打37岁的乡人大主席卓宇的头部,导致他死亡。去年11月中,案件第一次开庭,到今年8月30日第二次开庭,并在二十多天后才宣判。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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