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高院裁定关闭公民广场违宪 林郑指本案不能与旧案相提并论

2018年11月20日 22:05 PDF版 分享转发

经常因请愿问题引起示威团体与政府争辩的政府总部东翼前地,俗称「」,高等法院周一(19日)处理一宗诉讼时,裁定政府关闭广场是违宪。曾因「重夺公民广场」而被判入狱的香港众志秘书长认为这是迟来的判决;民主派多位议员表示黄之锋等人坐的是「冤狱」,希望行政长官月娥道歉。不过林郑月娥周二(20日)回应表示,今次的裁决,不等同以往的案件审判错误。(李弘音 报道)

政府2014年7月在公民广场加装围栏及规定市民周一至周六不能进入并进行公众活动,只可在周日或公众假期申请在「公民广场」进行集会。不过,退休摄影记者张德荣于同年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有关「公民广场」修订限制是违反《基本法》。事隔4年,高等法院于周一(19日)裁定张德荣胜诉。法官区庆祥直指政府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业权拥有人便可限制市民的表达及集会自由,又指限制市民只可于周日及公众假期出入太严苛亦属违宪,故裁定申请人胜诉。

「占领运动」期间,「双学三子」即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因「重夺公民广场」而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曾被判入狱,其后上诉得直。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这是迟来的判决,若政府没有围封「公民广场」便没有「重夺公民广场」的出现。对于是否认同自己坐的是「冤狱」,他指即使没有这个司法覆核,终审法院亦早已判决他们无须再为此案入狱。他希望政府尽快把「公民广场」回复至2012年政府总部新落成时,无任何不合理限制的做法。

黄之锋说:若果没有政府围封公民广场,根本不会有重夺公民广场的出现。而且我认为现在的问题所在是政府,政务司司长辨公室本身便会有一个政府总部东翼前地的指引,那个指引是早前政府部门自己定下的,但于现在的新判决下,其实政府会不会把现有的指引下架并尽快草拟新的指引是关键所在。

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表示,「公民广场案」是一个「冤案」,当年的判决显示法官并无考虑其中一个因素,就是政府围封公民广场及禁止市民内进是违宪。他认为政府应检讨公民广场的开放政策。

林卓廷说:因为法庭说得很清楚,政府是无权这样禁制市民进入公民广场表达意见,这是言论及集会自由。我认为当日的判决显示法官并无考虑到政府围封公民广场及禁止人内进集会抗议本身是违宪这个因素。

不过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就不认同法庭的裁决等于过往某些案件「判错了」的说法,她认为这显示有人对香港法治不了解。针对部分案件来说,是经过所有程序后,涉事人被裁定违反法律,跟东翼前地有没有开放、如何开放、有没有围栏并没有关系。

林郑月娥说:有人认为有了这个裁决就等于以前一些案件是判错了,我想这是对香港法治不太了解。如果有人对于这个裁决不满,亦能按香港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提出上诉。

港大法律系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今次有关于政府关闭公民广场的判决与2014年的「公民广场案」并无关连,因为「公民广场案」涉及刑事行为,黄之锋等人当时并未申请会在公民广场集会,便突然攀越高栏走进去。此外他解释,今次的裁决并没有指出封公民广场是违宪,只是指出行政指引「一刀切」不允许市民于平日及周六申请集会的做法是违宪,影响集会自由。

张达明说:其实法庭根本没有说这是公众地方,但即使是所谓政府私人拥有,但看回该地的性质,你不能说是喜欢怎样限制也可以,应该需要通过到宪法的测试,因为这是在影响一个重要的宪法权利。

而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刘国勋亦支持政府重开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因为作为政府大楼的门口,无理由长期拉闸,对于政府的管治及尊严亦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刘国勋说:在开放的同时,既然那个地方是属于政府,都不能够完全无管治地开文使用,特别是过去一段时间,有些人滥用甚至占用该地,其实影响了其他团体表达意见的自由及机会。

林郑月娥指已要求行政署检视相关机制及指引,律政司亦正研究判词,研究下一步行动。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