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籍警官住宅涉违规 林卓廷向廉署举报
2020年05月03日 20:21 PDF版
香港警务处3名外籍高级管理人员,不约而同被揭住宅涉及违规事件,
其中助理警务处长陶辉居于西贡清水湾碧水新村的房屋,被指是不可转让或出租的「牌照屋」,更被怀疑有僭建物。他与太太同时被指在社交网站群组发帖宣传同村另一间牌照屋,包装作民宿出租。有立法会议员去信廉政公署,要求彻查陶辉夫妇有否干犯 「代理人的贪污交易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举报的林卓廷表示,陶辉夫妇同为警务人员,涉嫌经营无牌旅馆和怀疑经营电压稳定器业务,怀疑他们未有利益申报及获得批准,并指相关行为如属实,将严重违反警队纪律及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因此要求廉政公署彻查。
陶辉被指涉嫌违法出租清水湾碧水新村的61A号牌照屋作民宿,而陶辉居住的1号牌照屋,持有人不可转让或出租,而且涉嫌违规改建及霸占官地。陶辉其后回应传媒提问时指,寓所的持有人为其妻子亲属,并允许他和太太进入居住。
另有报道指,警察机动部队校长庄定贤在西贡田寮的村屋涉嫌僭建及霸占官地,新界北总区警司韦华高在西贡大洞村的住宅亦涉嫌僭建天台屋。
警方表示,个别个案不作评论,传媒如有相关资料或证据,可向有关部门查询或投诉,相关人员会积极配合调查。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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