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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中联办斥郭荣铿声明违基本法 郭卓坚司法覆核遭驳回

2020年05月13日 19:04 PDF版 分享转发

郭卓坚要求法庭颁令禁止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图)日后再发表违反《基本法》第22条的言论,但最终败诉。(路透社资料图片)要求法庭颁令禁止主任(图)日后再发表违反《》第22条的言论,但最终败诉。(路透社资料图片)

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香港长者郭卓坚,最近向高等法院提出,力言中联办高调谴责议员处理立法会内部事务委员会选举主席的行为,属违反《基本法》第22条,即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务不受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预。郭卓坚要求,法庭颁令禁止骆惠宁日后再发表违反《基本法》第22条的言论。但高院周三(13日)作出判决,称案件并无合理可争辩之处,驳回其司法覆核申请。

法官认为,郭卓坚对于司法覆核的范围「有错误理解」;判词列举案例指,司法覆核只会针对较低一级法庭、审裁机构或行使公权的机构施行管辖司法权,确保其决定是合法及符合法律程序等,并不包括任何人士或机构的言论是否符合《基本法》相关条文的规定。

判词又称,郭卓坚的申请并未涉及他的个人权益,因为郭称他提出申请是基于报章的资料,但未能显示答辩人的言论对他个人有任何实质影响,因此案件「没有合理可争辩之处」,并以此为理由,拒绝郭卓坚的司法覆核申请。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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