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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邹幸彤就惩教在囚政策两提司法覆核 明年3及4月聆讯

2024年10月10日 2:08 PDF版 分享转发

粤语组报道

【香港法庭】邹幸彤就惩教在囚政策两提司法覆核 明年3及4月聆讯
正就案还柙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早前先后两次入禀,针对剥夺女在囚人士在夏季选择穿,以及惩教署扣起存入书籍,提出,要求推翻决定。

正就支联会案还柙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早前先后两次入禀高等法院,针对惩教署剥夺女在囚人士在夏季选择穿短裤,以及惩教署扣起存入书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决定。前案上月已获高院批出司法覆核许可,将排期在明年3月24日进行聆讯;而后者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最新显示,申请司法覆核许可聆讯就排期明年4月1日进行。

指男女囚穿裤差别待遇危及女在囚人士健康

两案申请人均为邹幸彤,拟答辩人亦同为惩教署署长。其中就女在囚人士于夏日活动时,被拒穿短裤,而必须穿著冬季长裤的司法覆核案。根据入禀状指,惩教署规定女囚须穿冬季长裤,但男囚却可改穿短裤,政策违反《性别歧视条例》、《基本法》第25条及《条例》第22条有关平等权利的条文,以及《监狱规则》第26条有关确保囚犯健康的条文。

入禀状同时表明,无意挑战男性获准穿短裤的政策,只关注没有合法基础的两性差别待遇;又透露邹幸彤曾向两名惩教署福利官查询,会否可能改穿短裤或较薄的下身衣物,但福利官表明不可能。邹及后再向另一福利官申请穿短裤,福利官指会请示上级,之后回覆指因为女在囚人士年纪不同、部分人有皮肤敏感,所以必须穿长裤。

邹建议有特别需要的人大可申请穿长裤,但不获署方回覆,故认为邹及其他女在囚人士纯粹因性别定型而失去在夏天穿短裤的机会,待遇与男性有别,侵害宪法所保障的平等权利,亦危及女在囚人士健康,背后没有合法目的支持、与平衡社会利益无关,同时引用香港天文台数据,指女在囚人士被强制要求在日间活动时穿上冬季长裤,对健康影响不证自明,政策不仅不合情理,更对署方履行职责亦毫无功用。

入书被扣提遂入禀申请司法覆核

至于另一涉及存入书本的司法覆核案,入禀状则指邹幸彤母亲于今年2至3月,曾向惩教署申请存入4本书籍给邹,分别是《人民不会忘记:八九民运实录》、《弟弟》、 司徒华回忆录《大江东去录》及朱耀明牧师回忆录《敲钟者言》,署方其后向邹发出「扣起刊物确认书」。

该入禀状透露,惩教人员分别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向邹交代4本书被扣的原因,包括对社会事件存在偏颇描述,内容可能引起对抗管治意识,对院所保安、秩序、纪律构成威胁,不利更生,当中提及《敲钟者言》有宣扬推翻权威的思想内容。邹之后于今年3月底就结果提出上诉,惟在4月30日被驳回,她之后因而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质疑惩教署的决定违宪,且不合比例地限制其自由。

入禀状亦指,涉事书籍记载的历史事件与当代政治和社会议题有紧密关联,《人民不会忘记》只是记录第一手史料、《弟弟》以社会事件作背景,主要信息是提醒人们关怀彼此;《大江东去》大多与政治理念无关,即使涉及政治,亦是有关爱国思想的描述;《敲钟者言》描述作者实践信仰、推动社会公义的过程,并无不当之处,并强调4本书籍在香港并非「禁书」,要求法庭推翻决定,即时批准存入有关书籍。高等法院将排期在明年4月1日开庭,以处理是否就有关司法覆核批出许可的聆讯。

案件编号:HCAL1244/2024、HCAL1528/2024

编辑:潘加晴 网编:毕子默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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