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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原告变被告」再讯:更改保释条件不准离港

2020年12月22日 1:45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RFA

林卓廷「原告变被告」再讯:更改保释条件不准离港
2020年12月21日,党前在民主派人士陪同下到法院应讯。

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与6名男子,被控去年7月21日在元朗西铁站「参与暴动」,案件周一(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各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获准继续保释。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接纳控方的申请,被告林卓廷保释期间不准离港,须向法庭交出护照,案件转介至湾仔区域法院,押后至明年1月5日审理。多名支持者到场声援,批评当局滥捕滥告,制造白色恐怖。(刘少风 报道)

林卓廷被控去年7月21日元朗西铁站暴动案,周一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包括民主党党友尹兆坚、人称「王婆婆」的王凤瑶以及一众民主派人士到场声援,在庭外举起标语及高叫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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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号:原告变被告!政治打压可耻!滥捕滥告!白色恐怖!

林卓廷:港府扭曲7·21历史

2020年12月21日,林卓廷上庭前展示一本港府2019年出版的年报,批评港府扭曲721历史。(刘少风 摄)
2020年12月21日,林卓廷上庭前展示一本港府2019年出版的年报,批评港府扭曲721历史。(刘少风 摄)

林卓廷上庭前在民主派人士陪同下会见传媒,他展示一本港府2019年出版的年报,引用内文指「在7月21日,一群人在元朗站袭击示威者和乘客」,他称「很清楚是白衣人打香港人」,批评港府扭曲7·21历史。

林卓廷说:很清楚现在政府不断扭曲7·21历史,当时出这本年报是2020年9月中出的,它在8月告我的时候,年报都未改得切,怎么可能7·21的历史,官方已有定调,突然间郑若骅及警务处处长,可以公然让它(历史)扭曲?这本经官方核正,力求无误的资料,我会作为我辩护的证据之一,亦都会将年报的资料,协助另外6位被告。

控方称被告「有潜逃风险」 保释期间不准离港

法庭早前批准林卓廷可因执行立法会议员公务而离港,控方周一在庭上申请改变林卓廷的保释条件。

控方指,林卓廷已不是立法会议员,情况有所不同,已有区议员假借公务弃保潜逃,认为林卓廷潜逃风险大增,要求不准离港及没收旅游证件。

辩方指,虽然被告不再是立法会议员,但仍是区议员及隶属民主党,每次准时出庭应讯,认为其他人潜逃行为不能波及被告,在被告个人背景没有特别条件改变下,不应收窄他的权利。

裁判官指,考虑保释条款时纯属风险评估,作出评估时不应一成不变,要「与时并进」,「事情每一天都会改变」。他称处理过不少刑事案件,离开香港的被告很少,但这次案件情况有点不同,与一般刑事案件有分别,潜逃的人有可能会离开香港,加上香港与很多地方的引渡协议已终止,要缉拿被告相当困难,有人离开香港后高调表示成功逃脱,亦有海外人士提供协助 ,这都会是潜逃的诱因,情况不容忽视。因此要求被告保释期间不可离开香港,并向法庭交出旅游证件。

对于法庭更改保释条件,林卓廷聆讯结束后形容是「意料之内」,因为民主党前议员许智峯已离开香港,但相对于许智峯家人的安危,他个人被没收护照是微不足道。他短期内没有打算离开香港,重申不会流亡,亦不会因为7·21案「被诬蔑暴动罪」而弃保潜逃。

被告依次为林卓廷(43岁)、庾家豪(35岁,客户服务员)、陈永晞(37岁,拒绝提供职业)、叶鑫升(31岁,社工)、邝浩林(26岁,厨房)、尹仲明(48岁,电器技工)和杨朗(26岁,无业)。他们全被控去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去年7·21在港铁元朗站遭白衣人袭击受伤的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曾就7·21事件向警方录取口供,他今年8月被警方以涉嫌于「7·21元朗袭击事件」中参与暴动逮捕。外界形容他由原告变成被告,事件引起社会哗然。

新界北总区刑事总部高级警司陈天柱当时形容,7·21事件为「持不同意见派别人士的聚集和对峙,演成暴力冲突的事件」,形容双方是「势均力敌,旗鼓相当」。有市民直斥警方「颠倒黑白、篡改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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