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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案】控方指林卓廷吁市民勿出闸致白衣人出现令警方疲于奔命

2024年03月13日 22:38 PDF版 分享转发

2024.03.13
【721案】控方指林卓廷吁市民勿出闸致白衣人出现令警方疲于奔命
香港「721案」续审,前被指与另外6名男子参与暴动,被裁定表证成立。首被告林卓廷继续出庭自辩。

香港「721案」周三(13日)续审,控方指林卓廷入元朗是令警方疲于奔命,林否认,重申当时一心捱至到场。控方又指其呼吁他人不要出闸「引致白衣人出现」,林不同意控方前设。控方指林无意平息事件,反挑拨双方敌意,置现场市民安危不顾;林称:「指鹿为马,我绝不能同意。」

指控曾查询警力 为方便聚众生事

本案7名被告为林卓廷(43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

控方周三继续盘问林卓廷,高级检控官程慧明就林卓廷声称入元朗为监察警方,问他可如何监察;林回应,可靠站外市民转告警方有否行动,警方亦知悉他往元朗,或派人到场与他接触。而若非其后遇袭,他及同事亦可浏览网上资讯。控方就质疑他不一定亲身到场才可监察,林指网上资讯或滞后,亲到现场可掌握第一身资料。

陈广池就关注,林是否以为警方会派员到场与他接触,林就称,刚才为现时作供所想的方法,法官就提醒他不应事后孔明,林就指,当时没有仔细思考仅见机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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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警方如何布防非其考虑

林同意控方指,往元朗前已知中上环一带有大量警力布防,控方就问道,为何林不向元朗警区警民关系组警长了解元朗布防情况?林表示,重点在于已通知警方尽快驱散,直言「佢驱散到黑社会,我唔理佢点样布防」,指自己一直深信即使中西区有若干比重警力,各区仍有预留警力,元朗附近亦有屯门警区、边境警区、大埔警区,若有需要时定有足够警力调配。

法官陈广池闻言就开腔称:「你唔系警察……你只可讲相信警察尽快到,有足够警力喺度」;林再指,相信警方有足够警力,加上白衣人自黄昏起已聚集,「咁多个钟头部署要调拨嘅,点都做到啦」。

控方续指,林既留意白衣人仍未被驱散,有否查询警方警力是否足够?林指曾向警长称「(白衣人)集结咁耐都唔做嘢」,但重申「点布防真系唔系我考虑,你搞得掂,我理得你用10个警察,20个警察定100个……英文叫 Get the things done」。法官闻言就向林指:「你唔能够用呢个概括概念去讲 ,你又唔系长。」控方之后指,林确曾向警长查询元朗区警力及部署,目的是希望确认警力确有不足,方便他聚众生事」,林回应指「绝对唔同意」。

反指警方「如果真系奔咗命」历史会改变

控方另指,林在警长劝喻下仍往元朗,目的是令警方疲于奔命,令事件火上加油。林回应「绝对唔同意啦」,并指「我入咗元朗之后,我一个警察都冇见过,如果佢系疲于奔命,就即刻做咗嘢;如果真系奔咗命,我唔觉得嗰啲黑社会会咁样,过百人冲入元朗站,咁多人咁长时间打人。」

控方就质疑,从元朗站闭路电视可见,林离开后「警方到场做啲嘢」,但有市民不满著他们离开,因此警方需调动大量人手到场处理,「呢个咪我讲嘅疲于奔命」;林再回应:「如果佢奔咗命,驱散鸡地一带黑社会,就唔会冲咗入嚟元朗站,如果真系奔咗命,我觉得个历史会改变咗罗。」

法官时此时介入,指警察如何布防,证人不会知道,并指按常理,警察不会透露,令控方留待陈词时处理。控方又指,林往元朗目的之一为保护市民,但质疑他「警察又未到,你又手无寸铁,凭乜嘢保护其他人」;林就指,当时已告知市民在站外有白衣人打人,并已通知警方,吁市民待情况安全才回家以免受袭。控方反指「其实系讲咋喎,你冇乜嘢实质做得到」,林回应,非每人都得知有关资讯。

指没办法同意主控指他导致白衣人出现

控方之后就出闸问题,向林指出在他到场时,仍有人如常出闸,他就解释劝喻市民后,是否出闸属他们个人判断,就控方质疑他变相不理市民前往方向都一律劝喻不要出闸,林就认为谨慎为上,市民最多迟回家,「好过受袭吖」,又指若他呼吁市民回家,万一有人在街口,「我点背得起呢个责任」。

至于安排闸内人士包括妇孺或长者分批上月台乘车离开,林重申当时情况混乱,没心神想出完备撤离方案,强调「一路谂住捱得到警察嚟就得」,惟法官陈广池质疑指「你有冇谂过,有时警察到,警察都会唔安全?」又指警察亦被人打,「你凭咩认为警察到,你会安全呢?」林回应,指一直相信警方掌握相关资料,有足够装备,有足够时间调拨人手,又指事件非突然爆发出来,也非事前没有征兆,当天由黄昏开始,至白衣人冲入站内,足足有起码4小时的时间。

控方就质疑,林声称相信警方「做得到」,但事实是至林上列车离开,都没有证据显示「佢哋系有做到」,林就称「我冇睇到佢哋有驱散过啲白衣人罗」。控方然后逐点向林指出控方案情,问道:「可唔可以咁讲,你嘅出现,亦都叫啲人唔好出闸,亦都引致白衣人嚟?」以及「你系再制造多个现场系有人集结,同唔同意呀?」林先回应「吓」,再指没办法同意主控指他导致白衣人出现。控方就表示澄清问题,再向林指出:「你去到站内叫市民唔好出闸,引致白衣人再出现,令西铁站成为另一个集结点。」林再表示无法同意有关前设。此时法官就向林指,他如不同意便直说不同意,林遂称「好啦,我唔同意」。

不同意有挑衅白衣人 指控方说法指鹿为马

控方又向林卓廷指出,事实上白衣人是选择性袭击,只攻击从人群走出或有份挑衅他们的人士,但没攻击如常出闸的市民,林就指,片段所见白衣人不是只打一个,遇袭者亦包括记者。控方就指当时任记者的何桂蓝本身在闸外,又指何「一路揸住电话拍摄,出咗去之后就俾人打,因为佢(何)影佢哋(白衣人),可能挑衅咗」,重申非指「挑衅你,你就打人」是正确做法,但问林会否同意白衣人是「选择性打人」。林回应自己不是白衣人,「我根本唔知佢哋用咩准则去打人,同埋我更加唔同意影佢就系挑衅罗。」

控方又质疑林从没有与白衣人商讨及和谈尝试平息事件,林否认,强调白衣人未动手前已多次大叫「唔好郁手」,但白衣人在短时间内已开始打人及掷物,就被指没做过类似平息事件的事时,他指自己「系做唔到,唔系冇做到」,强调当时现场环境根本不能向对方提议「有事慢慢倾」,「人地粗口烂舌一路闹紧你,睇落形势随时郁手打你,对方好似检控官阁下你咁斯文,就好好倾啦,唔系吖嘛!」重申除大喊「唔好郁手」,亦大叫「影住佢」及「警察嚟紧拉你哋,够胆唔好走」以阻吓白衣人,最后甚至作出严重警告,图喝止步入付费区范围的白衣人后退,并同意其议员身分对平息事件帮助不大。

控方另又指出,当时身在付费区的黑衣人有份挑衅白衣人,但林表示不同意,反指白衣人在外面一路打人,回骂「点样叫挑衅佢呢?」形容是喝止而非挑衅。控方遂撤回「挑衅」二字,再问林有否留意身穿黑衣人士亦有指骂及向白衣人掷物,林同意庭上看片时有见到此情况,但否认此举有机会挑起白衣人的对抗情绪。

控方又向林指出控方案情,指林到场后号召他人留在付费区,以致集结人士愈来愈多,令对峙气氛愈趋严重,最终酿成激烈冲突。林回答「完全唔同意」;控方续指林自恃为立法会议员,认为「白衣人唔够胆袭击」,于是连同付费区人群放肆地挑衅白衣人,林闻言冷笑:「哇!完全唔同意。」控方又称,林没有试图以任何方式联络,商讨是否有方法平息事件,没有以更和平的方式与白衣人一方商讨,容许市民安全离开现场,更没有向元朗区议员或相关立法会议员求助,林一概称「唔同意」。就控方最后称:「我向你指出,你根本无意平息事件,相反地,你行为系希望挑拨双方人士(付费区内及外人士)嘅敌意,破坏社会安宁,完全置现场市民安危不顾。」林卓廷再惊讶回应:「哇!呢个指鹿为马,我绝不能同意。」

审讯周四(14日)续,料届时控方会完成对林卓廷的盘问。

案件编号:DCCC1106/2020

记者:吴婷康 编辑/网编:毕子默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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