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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宁重大火灾事故受害人举报信

2019年12月08日 19:07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民生观察,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尊敬的各上级领导您好:

 

我是省邵阳市新宁县(2013)2.20事故受害人李晓飞,遇害者江介州的母亲,身份证43052819710224****,电话:13786946368。地方政府不作为“玩忽职守”官商勾结,引发一场因消防设施等问题酿成的重大火灾事故,造成我家毁人亡、倾家荡产,黑恶官员又“惨无人道、毫无人性、滥用职权”权大于法,目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明文规定强行抓人拘押,毁尸灭迹,我儿子骨灰至今下落不明,导致本冤案长达7年无人管(信访信法无任何法律书面的答复),反而历年来弄虚作假,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制造冤民签字的虚假答复意见书,欺上瞒下、官官相护不查处,县纪委(监察委)接到县检察院2017年12月29日将遗漏被举报人的[2018]2号渎职线索案件,纪委(监察委)明知无管辖权的案件故意遗留几年至今不移交。2019年4月我再向省委举报,由市纪委书记与主任来到新宁找我谈话,照样没有给我法律规定的书面处理或答复意见,官员们的共同攻击严重违法并将举报内容泄露,致使受害人遭到巨大的打压和精神创伤,致使我有理有据告状无门,致使本案长期得不到任何处理,期盼青天能给我公道!也给整个社会的底层百姓一个说法!让天下阳光普照 ! 

   

事由:2013年2月20日早上,邻居陈佑民的租房人夏玉龙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爆炸,早上7.30分左右失火引发爆炸爆燃,使我经营的雷士照明店铺起火,8.07分县常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称接到群众报警均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施救工作,因消防设施未按照消防要求配置及安装,唯有的消防栓也是常年不修不检,在老百姓的全力帮助下好不容易打开却无水可用。另外,公安消防大队出警的两台消防车和一台云梯车赶到现场参与施救,其中一台消防车既然忘记装水,一台参与灭火的消防车消防水带千苍百洞,从消防水带喷出枪口的水没有射程,迟迟达不到火源中心位置,云梯车赶到现场车里无破门破窗等工具,眼睁睁的看着我(12岁)的儿子江介州在不超15米高的四楼厨房窗台外大声呼救达半个多小时,没有采取及时营救的措施救人,让孩子可以看到楼下的云梯,却得不到救助被逼退回屋内活活烧成焦炭。守着还只在烟花爆竹店的招牌上燃烧的火源引发我家1-7层总高不超过25米的楼房燃烧了6个多小时,待屋内物品化灰烬才采用环卫车来增援救火,为了完成雨后送伞的任务。

 

事后,新宁县堂堂的县人大常委、县人民政府“不作为、玩忽职守、官商勾结造成我倾家荡产 、再惨无人道、毫无人性、”失职渎职,权大于法指派100余名公安干警“滥用职权”抢尸灭迹的事实如下:

、因消防设施等问题酿成重大火灾事故,造成我(12岁)的儿子江介州被火活活烧死及重大财产损失近千万元。火灾后,经过新宁县物价局财产损失新价认证(2013)鉴定有残留物的结论书总额400多万(不含客户欠款账单及现金等)。

   

、地方人民政府与公安局长期“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监管不力、在县城居民密集繁华的中心地段,县城内的主要干线违规审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消防设备设施严重废旧和欠缺常年成摆设,是否进行检测报备?居然明目张胆的失职渎职,离火灾现场不到200米的自来水公司,既然自来水不能用于正常使用救火,而且在附近200米内没有合格的消防栓,破烂不堪的消防水带射出的水时有时无,并给予初燃的火势增大阻燃烧力度,用来救火的水却只能在马路边洗马路,引起现场群众极大的民愤;政府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镇压百姓的呼声,采取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动用100余干警黑夜凌晨不出示任何证件抓人、抢灵枢、砸灵堂、抢手机和摄相机删除毁灭现场证据,强迫亲属写保证书不再向相关部门举报和控告才放出,家属被强行关押长达17个多小时。

    

、 对背景强大的肇事者夏玉龙以无财务为借口不采取强制执行该赔偿义务(因肇事者的舅舅陈振月原任新宁县日杂公司总书记,后任是县常委干部、县常委舅舅的儿子陈映佟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肇事者夏玉龙的姨妈邵阳市司法局任职、肇事者的女儿夏雨慧洞口县人民法院任职),官官相护的新宁县常委、县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反而开会作出决定,指使肇事者家属连夜使用多台三轮摩托车运走放在三楼仓库未燃完的烟花爆竹销毁罪证,并且至今不见分文赔偿或愧疚,肇事者家属至今无任何人露面。

    

、新宁县党政机关干部惨无人道、毫无人性“权大于法”、“滥用职权”将作出落井下石残忍的卑鄙手段,抢尸 抓人不出示法律手续,抢走遇害者江介州的尸体也不告知去向,强制火化尸体没有通知我们家属,人民政府与公安局强行抛尸抛骨,也不归还江介州的骨灰,剥夺我们人身权及亲属对亡故亲人的悼念权。人民政府及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再“滥用职权”将遇难者江介州的骨灰又按照无名尸在亲属栏签字毁灭骨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执法》的法律依据是触犯公安执法若干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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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火灾事故后,政府以各种网络传播虚假报道的救助谣言《通报我辖区新宁县220火灾处理函》拨出专款对受灾群众给予经济与物质上救助以及对遇难者的善后处理的谎言(实为抓人关押、抢尸灭迹),颠倒黑白编造理由,受害者至今未依法得到妥善处理。

 

6、我受害人夫妇被逼无奈于2013年7月8月、2014年2月多次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告新宁县人民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新宁县公安局“滥用职权”抢尸抓人的违法行为的二份行政起诉状,希望通过法院来保护民生,认为人民法院是百姓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能够得到公平正义的处理及赔偿义务,可是被法院互相踢皮球,立案庭接到起诉状电话要行政庭庭长段嫦娥拿去材料和证据,不但得不到立案通知裁定书,至今也不给予不立案的告知意见。

 

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成为空文,却无基层履职,官商勾结,颠倒黑白、胡言乱语假汇报。2018年和2019年受害人通过向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央驻湖南省的督导组、湖南第三巡视组,湖南省委、纪委(监察委)、公安部、公安厅、市级相关等部门多次来访、上访、信访及电话举报并提交大量视频与物证、人证资料,可是,天高皇帝远的湖南新宁县,不但公检法同流合污包庇犯罪,还不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任何责任人追责。县纪委(监察委)并将新宁县检察院2017年12月29日移交(遗漏举报人)的 [2018]2号渎职线索案卷,县纪委(监察委)明知自己没有本管辖权案子,却故意包庇、串通、泄露被举报内容信息,导致案件遗留多年卡在县纪委(监察委)案管室,不向有管辖权的机关部门移交,并且加大打压公民的合法权益,致使受害人问题至今得不到任何处理。

 

8、县人民政府和公安局对我夫妇提交的申请不闻不理,上级转交的材料相互作假,并由新宁县公安局继续还在做以我受害人夫妇的身份签字为虚假答复意见,这到底隐藏着多少阴谋?

 

综上所述;在依法治国,严惩不作为、乱作为、扫黑除恶的大好形势下,特恳请上级领导能为我一家人作主,依法对湖南新宁(2013)2.20重大火灾事故立案调查,督促新宁县政府返还我儿子江介州的骨灰,让我们为他入土为安,赔偿我家火灾损失及多年来所造成的精神损失费用;并依法追究违反党政纪律的犯罪行为干部的责任,还合法公民一个公道、为我弱势家庭作出一个公平正义的处理结果为谢!

    此致

中共中央国家习主席

 致

全国各地的兄弟姐妹关注

 

                                         受害人:李晓飞

                                         2019年12 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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