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被拘心脏病发 律师:执法犯法
黑龙江法轮功学员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田溪采访报导)黑龙江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吴旭姝上周在看守所成功会见辩护律师卢庭阁。在控告了桃山区法院和看守所后,卢律师被允许阅卷并且做了拍照复印。律师认为,所谓法轮功学员吴旭姝“破坏法律实施300条”根本不能成立,吴旭姝无罪。
卢庭阁律师31日特别谈到,他于24日会见吴旭姝,看守所要向所长汇报,此举是明显的执法犯法。
“现在会见她还是要向看守所所长汇报,看守所要走这个程序,正常情况不应该有这个程序。正常来讲,我们持有3证,律师证、会见证明和委托书,就可以直接到看守所安排会见。经过看守所所长同意,相当于一个审批程序,不应该有审批程序。所长不在,就等半天才能进去。下午等所长时间比较长,大约一小时。上午审批了,下午还要审批,它已经违法了,比刁难要严重。”
据悉,吴旭姝目前心脏病很严重,还有腰椎骨折等好几样疾病,但是卢律师认为,看守所为她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不大。
“我们要求(给她)做体检,已经向看守所和法院申请了,如果必要的话取保候审,现在办案机关是法院,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将应该批准取保候审,在外边就医,就经验来讲希望不大,而且法院反馈来的消息,这种事不太可能。就是因为法轮功,取保困难非常大。”
吴旭姝只是家里存有有关法轮功的材料,律师认为,因此而抓捕她,是官方违法,她拥有这些材料不构成犯罪。
“他们(官方)认为她是法轮功,从她住处搜出一些这方面的资料,就认为她犯罪。我们认为这不构成犯罪,她持有,并没有实施危害法律实施的行为,每个人都可以持有这些资料。”
据明慧网报道,吴旭姝女士在2016年5月7日被绑架后,遭七台河刑警队车承彬、李建军、范大龙等人连续50个小时刑讯逼供,后来吴旭姝绝食抗议迫害,看守所又把她拉到警官医院进行灌食迫害,导致吴旭姝现在心脏病复发,心脏偷停,供血不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6月15日看守所又把她拉到七台河市公安医院抢救,一天做了两次心电图,具体病情看守所隐瞒,不向家属和律师说明。
吴旭姝女士,现年60岁,七台河禧龙宾馆副总经理,因她修炼法轮功,在过去17年中,曾遭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劳教所、精神病院,遭酷刑摧残,并遭13年的非法通缉,至今全家人仍不能团聚。吴旭姝女士去年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并在诉状中叙述了她遭迫害的事实,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田溪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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