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匪枪战:用枪经验借鉴
2014-06-05 22:26 来源: 上海观察

近日香港又现警匪枪战。在整个围捕持枪嫌犯的过程中,香港警方仅开一枪,却避免了嫌犯再次伤害其他市民。如今上海警察也开始佩枪巡逻,香港警察用枪的经验,或许可以给上海同行一些启示。
五十岁男子李德仁是一无业夺命枪手,在九龙湾启晴邨大开杀戒,开枪射杀邻居被团团包围,与警察斗法十二个小时后吞枪自杀。据凤凰卫视报道,这是香港飞虎队2003年之后,时隔11年再次公开剿匪。
在十多小时内,警匪双方共开六枪,其中有一枪是香港警方还击但并未击中。警方出冲了大批飞虎队员(防暴警察),封锁、疏散居民,并爆门入屋投掷震眩弹。枪匪还曾一度冲出家门向探员连开两枪,警方还击。现场枪声四起,烟雾滚滚,电视直播,震惊香港社会。
接报后,香港警方连夜调查,通过俗称??“天眼??”的闭路电视发现匪徒返家时间,他不乘电梯而是步行回十楼,但大楼保安凭??“天眼??”片段认出他是住客。警方锁定嫌犯住所,又通过刑事情报科探员确定他仍在房内,便命令飞虎队包围。为防止疑犯外出挟持街坊作人质,警方又电话通知上下三层住客不要外出,并封锁十楼所有通道并设立安全区。香港多家电视台全程直播搜捕过程。
于是,在屋内的疑犯通过收看电视直播,知道警方将其包围及向他住所逼近。到中午时分,嫌犯突然冲出家门,向探员连开两枪,探员还击一枪不中,
李德仁退回屋内爬出窗擎枪指头示众四十秒并讲遗言,重新回到屋内后便吞枪自荆。同一时间飞虎队二名队员从上游绳而下撬窗破门,连掷两枚震眩弹,攻入屋内。警方发现枪手伏尸地上,相信是自毙身亡。警方在单位检获两把曲尺手枪、军刀及八发子弹。
事后得知,在嫌犯向警员开枪后返回房内,再拆除窗花打开窗户爬出窗台,在面对大批警察、记者和围观市民众,他用枪指着自己太阳穴时,警方二名飞虎队员已在远处用枪瞄准了嫌犯的眉心部位。警方狙击枪手没有射击,乃因他只是将枪指向自己太阳穴,而非楼下群众。如果嫌犯企图将枪指向群众,狙击手定会直接射击。
这起震惊全港的枪击案,整个围捕过程中,警察仅开了一枪,却避免了疑犯再次伤害其他市民。
香港警察都有佩枪。香港警察的EU冲锋队、PTU机动部队、交通部警员、军装巡逻警员在值勤的时候都装备了点38左轮手枪。因为考虑到像EU冲锋队这种最先到达案发现场扑灭罪行的警员会遇上悍匪。为了增强火力,他们除了装备点38左轮手枪,还配备了威力较大的子弹。每名警员身上除配枪上的6颗子弹外,身上还会携带一个装配6颗备用子弹的快速上弹器。
不过,香港警务人员拔枪或开枪,都有严格的指引必须遵守。根据香港《警察通例》及警队守则,若有人威胁到无辜市民或警员本身的生命安全,及继续作出严重和凶暴的罪行,又不听从警告,警员可开枪制止。另外,按照指引,警员在发出口头警告后,要视现场实际情况使用不同程度武力,若不能以较温和武力解决事件,方可使用枪械。
此外,在警队训练时,也会指示警员若要开枪阻止疑犯动武,应射向对方如躯干等身体最大面积部位,绝不应瞄准易致命的部位开枪,例如头部。每当发生开枪事件后,开过的警枪会被实时封存,交由枪械鉴证科搜证;开枪警员的警区指挥官也须在24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并将报告交予警务处长,评审开枪是否合法及合理,以此判断开枪的警员是否可以继续值班,以及是否可以配枪执行警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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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警员通常会先获准放数天假,并强制接见心理医生,评估其是否承受严重心理压力及情绪困扰等。如结果是正面的,警员可选择不再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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