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黎智英就手机内容被查提司法复核败诉

2022年08月30日 15:20 PDF版 分享转发

港警国安处前年8月进入《苹果日报》办公大楼执法,拘捕壹传媒创办人,并检取两部iPhone手机。黎智英事后要求法院裁定警方无权查阅手机内的新闻材料,材料暂获封存。港警上月按《港区》实施细则取得第2张搜查令,授权警方查阅新闻材料。黎智英入禀提出,要求高院裁定第2张搜查令无效。《国安法》指定陈嘉信周二(30日)裁定黎智英败诉,并准许警方解封新闻材料查阅。黎英一方称将会上诉,法官下令暂缓命令7日,以待黎的一方提出上诉。

司法复核申请人为黎智英,答辩人为警务处。黎智英周二(30日)没有出庭听取结果,由律师团队代表出席。法官陈嘉信颁下判词,认为黎智英一方所提出的理据均不成立,法庭认为申请人将新闻材料视为等同法律专业保密权的资料是错误,并指保护新闻材料非绝对,亦并非至高无上,法庭签发手令时需要平衡多方利益,新闻自由并非等于禁止警方搜查或披露新闻资料。就本案,裁判官明显是得知资料涉及新闻材料,裁判官是平衡过各方利益才签发手令。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法官指,《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列明,「指明证据」是指「属或包含或相当可能属或包含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证据的任何物件」,当中的「任何物件」即包括所有种类的资料,没有理由将新闻材料排除。

判词指,《国安法》的实施细则给予警方额外权力,调查涉及危害国安的案件,警方可选择根据甚麽条例去执行工作。法官认为,上诉方没有可争辩的论点及合理胜算,黎拒绝颁下司法复核的许可,故警方的搜查令维持有效并可继续执行,警员有权查阅黎手机内的资料,并下令申请方支付讼费。

上诉方在得知司法复核败诉后,随即申请暂缓执行手令,指资料「一旦披露将不可逆转」,但被法官陈嘉信驳回;上诉方再申请将会向上诉庭上诉,要求将命令暂缓7日。法官批准暂缓警方执行令至下月6日,并下令申请方于9月1日下午4点前呈交书面陈词。

《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在今年7月,根据《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签发相关搜查令,他信纳手机内有有关危害国安活动的「指明证据」,批准警方检取手机及其複製副本,不论内容是否属新闻材料。

黎智英涉及《苹果日报》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将延迟至12月1日在高院开审,并不设陪审团,黎智英及3间相关公司不认罪受审;《苹果》6名高层则认罪,排期11月29日听取答辩及判刑。

责编 温晓平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蓝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