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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版台湾关系法”的迷思

2023年07月16日 20:39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 自由时报 作者: 松田康博 编译: 林翠仪

关系法有立法的可能性吗?”

至今为止,这件事我已不知被问过几百次了。提问者均是住在所谓“大中华地区”、可以接触华语新闻或政论节目等讯息的人。记忆中我不曾被西方人问过此事,在日本也几乎没人谈过这个话题。

记得几年前,研究台湾问题的中国学者访日时,曾向自民党资深议员提过这项问题,结果该位议员瞪大了眼睛反问:“很抱歉,可能是我才疏学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个不可思议的问题,为何会一再被提出呢?

日本不是“迷你

个人猜想,这是因为有不少人把日本视为“迷你美国”,华人社会大概觉得,如果美国能做十件事,日本多少也能做个两、三件,但实际上,美国能做十件,日本却一件也做不了的情况并不少。

日本虽采行内阁制,但遵循的原则,那是因为日本国宪法是在美国人占领时期起草。稍作研究就能发现,同样采行议会内阁制的英国,并非三权分立,而是以“议会至上”为原则。换言之,权力集中在议会,并由议会的多数派组成内阁,因此内阁不乐见的法律几乎不会放行。

在三权分立的美国,当政府与中国建交,亦即与台湾的中华民国断交之际,国会反弹并得以制定“”,即是因为权力分立。如果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互生扞格,就由法院出面,这就是三权分立。

另一方面,日本实质上也是“议会至上”,通常会制定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不会互有矛盾的法律。目前日本政府有“一个的认知”,所以现在如果制定“台湾关系法”,实质上恐怕会变成“一个中国法”,如此一来,制定“台湾关系法”的意义就荡然无存了。

“美国版台湾关系法”的主要内容

话说回来,台湾关系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美国的台湾关系法明文规定:(1)美中建交是基于台湾前途以“和平解决”为条件,(2)提供台湾人民防御性武器,(3)维持和发展美国(足以应对中国威胁)的军事能力,(4)改善台湾的人权状况,(5)台湾面临危险时,美国政府和国会应采“适当行动”(=战略模糊),(6)与美国缔结的条约除了共同防御条约之外,持续维持效力,(7)持续向台湾输出核物资,(8)让台湾留在国际组织。

其中,“日本版台湾关系”被期待的又是什么?日本政府在日中建交时的立场与(1)几乎一致,(3)是日美同盟应对的问题,(4)已在台湾实现,(5)美国若决定介入,日本将提供后方地区支援,(6)日本的立场几乎相同,(7)日本没有做的必要,(8)日本的立场几乎相同。

依此,在目前日台关系中完全欠缺的只有(2)的武器买卖关系,然而,其根本原因在于日本的武器输出受到严格限制,除非这点获得改善,否则“日本版台湾关系法”中根本无法列入武器输出项目。换言之,现在制定“日本版台湾关系法”究竟能解决什么问题,我实在想不出来。

即使没有“日本版台湾关系法”,日台之间可以相互免签进行短期访问(中国人访日须有签证),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在留卡“国籍、地区”栏,也可填写为“台湾”而非“中国”。这些变化,都是日台双方有关人员在拟定具体目标和改善措施后,经过不懈的努力逐步达成的。

“日本版台湾关系”仿如一句魔法咒语,让人产生了日台关系突飞猛进的幻觉,然而,在国际政治中,并不存在这种神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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