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反强拆锄杀官员案6旬农民明经国被以故
2017年04月08日 22:06 PDF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4月8日,本网获悉:江西赣州反强拆锄杀官员案6旬农民明经国被以“故意杀人罪”批捕。此前他是被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的。
明经国是江西赣州南康乡6旬农民。2017年3月17日上午,该乡人大主席卓宇和村干部多人再次来到村民明经国家,强拆明经国祖屋,遭反抗。卓宇被明经国用镰铲击伤,因伤势过重送医后死亡。3月18日上午,明经国被捕,后被刑事拘留。
此案在大陆引起强烈关注,网友纷纷为其声援。明经国的辩护人郭莲辉律师、刘文华律师曾发公告称:他们将恪尽职守、严肃认真地履行律师职责,坚定不移地维护明经国的合法权益。我们追求的是明经国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不追求舆论关注最大化,更不追求律师利益最大化。力求通过我们的辩护工作,帮助实现习近平主席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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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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