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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进学律师:依法治国下的荒唐事——贵阳糜崇标、李克珍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却不释放被告人

2017年11月13日 22:31 PDF版 分享转发

自2012年5月28日起,市居民糜祖恒之、李克珍被贵阳市云岩区公安局、乌当区公安局在未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5年,在此期间,两位年龄70岁上下的老人受尽虐待、殴打和侮辱。据了解,2017年4月21日,因为无法忍受妻子李克珍被殴打,糜崇标用刀砍伤看守他们的国保。糜崇标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被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过家属一直未收到任何通知;李克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继续被限制人身自由。糜崇标和李克珍的两个儿子见不到自己的父母,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身在何处。

2017年5月,文东海、覃臣寿、、李贵生四位律师介入本案,四位律师多次向贵阳市各级公安局、要求律师会见、寻找李克珍、进行投诉、控告,未获回应。

2017年11月13日,糜祖恒和四位律师再次来到贵阳市乌当区检察院查询得知,糜崇标涉嫌故意伤害案该院已于2017年11月3日(该院2017年10月27日受理案件)作出决定,李克珍不涉案,不起诉决定书不能给亲属,也不能给律师,更离谱的是,虽然检察院已作出不起诉决定,糜崇标和李克珍却没有被释放,依然不知所踪!​​​

来源:维权网, 文章取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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