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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府谷县阴塔村村民联名对前村干部的举报信

2018年04月26日 23:20 PDF版 分享转发

省检察院榆林巡视组:

我们是陕西省榆林市府谷镇阴塔村144户497名村民,实名举报我村原主任郝则存、原村支书郝月厚、原村副支书郝侯平、原村民小组组长郝玉平、原村民小组副组长郝文耀合伙、瓜分阴塔自然村集体巨额补偿款、侵占集体资产,利用职务便利一手遮天暗箱操作,低价贱卖二百余亩耕地牟取非法利益,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极其严重等违纪违法犯罪情况。原郝则存、郝月厚、郝侯平、郝玉平、郝文耀等五人是典型的小官巨贪。我们村民冒着被打击报复之险联名举报,望巡视组高度重视,及时立案调查。

2006年府谷县在城西开始建府谷县新区,并由新区管委会下设的金世纪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合称“金世纪公司”)负责对等项目。我村处于新区建设重点地段,当时我们村干部为村委会主任郝则存、村支书郝月厚、村副支书郝侯平、村民小组组长(即村长)郝玉平、村民小组副组长(即副村长)郝文耀。这五人利用新区开发的机会,滥用权力,谋求非法利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经召开村民会议,暗箱操作,擅自签订土地征收、置换和开发协议,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

1、就目前我们村民掌握的材料,金世纪公司先后与村委会签订有五份协议,主要内容分别为:第一,关于征用我村荒地用作中医医院建设用地;第二,关于府谷职教中心项目征用我们村土地地及王家梁修建黄河河堤合作开发;第三,关于征用阴塔村内川滩地;第四,关于中医医院北侧、职教中心东南侧42.87亩土地征用;第五,关于牛家沟7.1亩土地平整。上述五份协议中虽有村委会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但事实上系被举报人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擅自作为所致,我村村委会并未召开村民会议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讨论,更没有表决通过。

2、五被举报人暗箱操作,低价出卖200多亩耕地,侵吞巨额款。

其一,被举报人为谋取非法利益,2011年3月25日背着村民与府谷县新区管委会部分官员签订协议,将我们村民赖以生存的116亩河滩地高价转卖,用于职教中心项目,村集体和村民未得分文补偿。被暗中倒卖的116亩土地是黄河边的滩地,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较为便利,是我们村民赖以生存的最好的耕地。这116亩土地现已被府谷县自来水公司占用10亩左右,剩余部分据称被金世纪公司以每亩600万元的价格,共计6.9亿元倒卖给了海富集团老板杨买如和杨玉兵。对于该块土地,我村村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款或土地置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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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擅自处分村集体土地,致使42.87亩土地被低价转让。在未通知全体村民,更未召开会议决议的情况下,被举报人为了个人私利,罔顾村民意愿,于2011年3月25日,也就是签职教中心项目用地协议的同日,与金世纪公司签订了《土地划分补偿协议书》,将我村42.87亩土地仅以5000万元价格“划分”给新区管委会。

其三、2008年9月2日,时任村委会主任郝则存与新区管委会签订协议,县政府以每亩38万元的价格征用我村位于牛家沟和场平区西侧的川滩地合计52.64亩,征地款总计2000万元。第二年(2009年)政府征用我们村土地建职教中心,每亩140万元。每亩38万元与每亩140万元,两次征地价格如此悬殊,让人匪夷所思。

事实上,以上52.64亩川滩地和42.87亩土地被贱卖的根源在于职教中心项目土地征收,原本对村集体142亩土地以140万元/亩价格征收,合计19880万元补偿款。但是按最初与政府达成的意见是阴塔村民每人分40万元,合计2.7亿元补偿款,故资金数额上存在近7000万元的缺口。于是被举报人擅自将上述原本不在征收范围内的52.64亩和42.87亩土地进行了处置,并刚好凑足7000万元。表面上看来,村民的补偿标准到位了,但事实上,村集体却莫名地损失了上述两块土地。

3、被举报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征地补偿款,以达到中饱私囊的非法目的。

金世纪公司早在征收我村150亩荒山、荒坡和滩地之前,已经将这些土地范围内房屋拆迁、村民安置等费用均支付到村里,又出了土地征收补偿款,每亩12万元。然而,被举报人却利用职务便利,将先支付的补偿款实情隐瞒,待土地征收补偿款项支付到位后,又以“需要支付拆迁安置费”为由,将金世纪公司已经支付的拆迁安置等费用重复在征地补偿款中予以扣减。事实上,这部分重复扣减的拆迁安置补偿款被几名被举报人贪污了。

二、被举报人郝文耀滥用职权擅自以个人名义与阴塔村村委会私下签订《阴塔村综合开发协议书》,将村民签字移花接木,隐瞒该协议长达5年,隐瞒村民私自出售30亩土地的违法事实,欺上瞒下从中谋取私利,损害村集体和村民利益。

2010年4月26日,被举报人郝文耀作为阴塔村时任副村长,以其个人名义,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郝月厚、村委会主任郝则存等人签订了《阴塔村综合开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这个《协议》主要内容是以郝文耀出面,平整阴塔村土地350亩,平整后的土地阴塔村与新区管委会以4.5:5.5的比例分成,阴塔村占157.5亩,新区管委会占192.5亩。村委会、村支部这些干部明知协议内容无法得到大多数村民的同意,但为制造出《协议》经全体村民通过的假相,他们就伙同其他村干部,将在此前村民原则上同意阴塔村沙川沟综合开发项目的《村民签名表》(以下简称“签名表”)附在这个协议之后,移花接木,欺上瞒下。这项协议及骗局,直到2015年9月才被村民通过其他渠道发现,郝文耀侵占集体利益已经成抵赖不掉的事实。

土地开发平整后,村委至今未对平整后我们村分得的土地进行分配,连分配方案也未见。在2015年9月,村民却见到郝文耀和杨玉斌2012年10月29日签订的《土地商铺置换协议》,郝文耀已将平整后192.5亩土地中的30亩土地计价7800万元,置换得杨玉斌价值5990万余元的经济适用房、商铺2339.92平方米和人民币1809万余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作开发协议的签订不符合法律程序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因此,被举报人捏造土地开发处分协议侵占村集体土地,并擅自划分和处置村集体30亩土地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所获经济利益原本应属于村集体所有。

三、被举报人在新建设中贪污工程款,偷工减料,将安居房做成了“豆腐渣”工程。

在新区建设过程中,我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征收、强取豪夺,原村民房屋被拆迁者甚多,为实现对村民的安置和新区的统一规划,同时也为改善原村民的居住环境,我们村与新区管委会商定集中建设新农村:由我们村将集体土地80余亩免费提供给政府使用,政府负责支付新农村建设相应费用。在政府主导的这一工程中,被举报人为了攫取非法利益,私自将提供给政府的土地从80余亩扩大到126亩,多出40余亩的钱款不知去向。同时,被举报人作为村干部,在配合政府征地、拆迁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参与到新农村建设施工项目中,擅自更改原设计,偷工减料,借机侵占工程款。因为利益的驱使,被举报人在明知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下,买通有关机构,通过工程验收。验收后不仅,新建房屋便出现不同程度裂缝、倾斜等“豆腐渣”工程的现象。

四、在被举报人一手遮天、拉帮结派,拒不公开村集体财务,长期隐藏土地征收、置换、征收补偿款分配材料等,严重侵犯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村集体财产收支不明,巨额收入资金去向不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举报人应当在任职期间将集体财务信息进行张贴,向全体村民公示,尤其是关系到征地补偿和新农村建设相关款项的收支情况,更应当及时公布。这是法律赋予全体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然而,被举报人在任职的七年间,从未公示相关文件或信息,一些村民要求查看时也以账务交给上级政府保管为由等以各种方式拒绝、阻挠村民查看文件、账目。被举报人任职期间,正是新区建设土地征收款、拆迁补偿款及新农村建设等款项频繁且大量进出的时期,因被举报人拒不公开财务资料及信息,致使收支不明,且相当数额的收入资金去向不明,在他们把控下的村集体资产已成为他们贪污、侵占、挪用的对象。

现在尽管五被举报人已不在位,但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多是受他们提拔安排的,村集体事务和财务仍然在他们实际掌控之下,村民们均是敢怒不敢言。

综上,郝则存、郝月厚、郝侯平、郝玉平、郝文耀五被举报人在分别担任阴塔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村长等职务期间,相互勾结串通,滥用职权,以各种方式非法贪污、侵占村集体、村民的财产,其数额之大当之无愧为陕西第一村老虎。两年期间,我们多次就五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向府谷县各级政府、公安局、检察院、纪检委反映,非但没有任何查处,反而是五被举报人拿着我们投递给相关部门的举报材料威胁我们。为维护我村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村民冒着被打击报复的风险,特提出联名举报,希望引起领导重视,恳请对被举报人立案调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并责令五被举报人向全体村民退还其非法贪污、侵占及挪用的村集体土地及全部资金!

实名举报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郝爱军13772910537;

郝香林18091986374;

郭二子13772902684;

郝毛仁13571213754;

郝大治13659220264;

李成荣18391228757;

李淑芬18700213561。

郝宏斌 18292203688

白占年 15114948019

杨美托 13488042323

2017年 12 月 29 日

来源:维权网, 文章取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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