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鞭炮案”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等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已移送法院
2019年07月06日 23:29 PDF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7月6日,本网获悉:福州“鞭炮案”的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等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2019年6月30日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二次退侦完结,已于7月1日移交福州市仓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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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2日上午,因在福州第一看守所迎接“福州小709案”(十四人获刑)严兴声刑满二年出监,福建三十多个维权人士被当局指控以其放鞭炮、送鲜花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而抓捕。之后一个月,多数人以各种方式释放,而其中的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何宗旺四人则遭逮捕。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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