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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民龙克海被控寻衅滋事案今日在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开庭 择日宣判

2019年11月11日 23:06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11月11日,本网获悉:公民龙克海被指控一案,2019年11月11日9时至12时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姜谭法庭不公开审理,法院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是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家属及外地公民未能进入法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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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指控龙克海在推特和脸书上发布丑化侮辱诽谤国家领导人、辱骂中国构成寻衅滋事犯罪。龙克海主要从公民具有批评权利方面为自己做了无罪辩解。辩护律师主要从言论自由角度为龙克海做了无罪辩护。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龙克海案是2019年8月底被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以名起诉到渭滨区法院,起诉书指控龙克海在推特、脸书发布和转发一系列诽谤侮辱中共领导人及辱骂的言论信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因而指控其构成寻衅滋事罪。

   

龙克海,基督徒,甘肃省徽县嘉陵镇嘉陵村人,生于1966年6月1日,长期居住并工作在陕西省宝鸡市。龙克海作为一个公民,自从在数年前彻底醒来以后,积极参与国内各种公民圈活动,数次被“喝茶”被警告;去年底,他被户口所在地甘肃徽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十五天。出狱以后,龙持续不断地多次向当地法院提出抗诉并要求警方予以国家赔偿,遭到当局的憎恨和报复,于2019年年3月4日,被陕西省宝鸡市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再次抓捕,现拘捕在宝鸡市渭滨区看守所。

   

对龙克海案的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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