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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公民11.15大抓捕案今判决 王建华获刑5年有期徒刑

2020年01月13日 23:18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1月13日,本网获悉:2016年公民11.15大抓捕案拖延三年多今天上午做出判决,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5年。其他人员也分别获刑。

华,河南省籍人,深圳市西乡万骏汇大厦公司负责人,深圳同城聚会公民,民主宪政追求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6年11月14日,因王建华与邓洪城、肖兵、王威、李南海、马志权、丁岩、董凌鹏、宋立前、黄安阳等10数人参加同城聚餐,被深圳警方秘密跟踪并且拍照,次日邓洪成、肖兵、王威、李南海、马志权、丁岩、王军等人相继被深圳警方带走,自此失联;

2016年11月24日下午,王建华亦被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警方以核实公司职员身份为由带走,其出租房屋遭搜查,自此失联;后经其妻子及律师等多方打探获悉, 其已于2016年12月15日被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2月14日,其代理律师前往西乡派出所询问案件情况,警方称其家属已来询问,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已被邮寄。目前被羁押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今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

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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