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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主義黑皮書》第十一章:虐殺成性的柬普寨共產黨暴政(二)

2018年03月19日 14:35 PDF版 分享轉發

共產主義黑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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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濫殺無辜,暗殺恐怖

紅色高棉在內戰期間僅暗殺便高達75000餘人。強制遷徙城市居民使之村民化(包括死於路途及累死者)導致40餘萬人死亡;處決超過50萬人;Henri Locard估計約40萬到60萬人死於監獄;這一數字不包括那些被即時處決者;Sliwinski的研究則稱總共有100萬人被處決;飢餓與疾病奪去至少70萬人的生命。

知識分子有時僅因其身份被殺;更多的情況乃是:如果他們放棄在任何領域的全部現有專業及拋棄書和眼鏡,則允許他們活著。591

40萬華裔約50%死亡,比率高於裔。據Sliwinski研究統計37.5%越南裔;38.4%華裔;82.6%高棉共和國軍官;51.5%所有的知識分子,41.9%市所有的居民被消滅。(1962年華僑占金邊市民18%;越僑佔14%)

相信階級鬥爭遠不如種族之間或不同人民之間的鬥爭重要。1977年4月紅色高棉下令所有的越僑需逮捕並移送中央安全機關。他們的親朋及講越語者也被逮捕。在與越相鄰的Kratie省,祖先中有越南血統者便足以構成逮捕的理由,指控東部地區所有的居民為越南潛入柬普寨機體內的代理人並全部處死。

6.

真正的群體滅絕發生於東部地區。該區域政治軍事首腦Sao Phim是唯一反抗中央政權的區首腦。1978年5-6月發生了短暫的內戰。4月間,409名幹部被拘留後,Sao Phim自殺,其妻及孩子皆在葬禮中被殺。該區的部分試圖武裝起義,然後逃入越南,後來隨越共軍隊進入金邊。當中央軍重占該區后,以他們皆是在高棉體內的越南佬為名,處死了全部該區居民。

1978年5-12月期間,該地區約10萬至25萬人被殺(人口總數為180萬),先殺軍人和青年人。在Sao Phim的家鄉,120戶700餘人全部被殺光。在另一村莊15戶人家被滅絕12戶,僅7人倖存。7月以後,任何生還者全部被強行遷徙至其他地區,並在當地被逐漸消滅。數千人在遷徙途中死亡,他們被強迫裝從中國進口的藍色工裝。凡穿此種獄服者,最終全部被滅絕。在東北一個合作社,當越軍抵達時,原有的3000名東部居民,僅剩下100餘人。婦孺老弱與原住民和新居民一道被屠殺。除了1975年4月已逃亡者外,1976年11月日,23000餘人逃亡至泰國,到1977年10月,60000餘柬普寨人亡命越南。而這些成功的逃亡者,僅是亡命者中的一小部分,任何被發現而抓回者,皆意味著死亡。許多亡命者喪生在可怕的叢林之中。

紅色高棉在最後敗亡之際,群體屠殺了絕大多數在押犯人。例如,Tuol Sleng幾無生還者。儘管越共入侵遠非出於人道主義,但客觀上卻挽救了無數生命。

柬共群體滅絕罪是否成立?群體滅絕罪適用於制度性滅絕一個民族,種族和團體。1975年投降的朗諾政府軍人,受到體制系虐待,許多人立即被處死,更多的人隨後被無情地處決;紅色高棉無疑犯有戰爭罪,也犯下了反人類罪;任何政治反抗,無論是真實的還是想象的,皆被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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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屠殺迫害宗教信徒

自1973年始,紅色高棉便在解放區鎮壓佛教和尚在傳統社會中一直起著重要的作用,他們被柬共視為代表力量強大的竟爭對手,凡是未解除聖職者,全部被系統地屠殺。1979年在Kandal省一個村莊28名和尚僅一人倖存,其餘全部被殺。全國原有60000餘名和尚,被殺得僅剩1000餘人。591

柬普寨天主教的命運最為悲慘。48.6%的天主教徒被失蹤。金邊天主教堂是被徹底摧毀的極少數建築之一。593

Cham是信奉伊斯蘭教的約25萬人口的少數民族,波爾布特1974年初即秘令摧毀他們的村莊,1976年所有Cham族出身的幹部,全部被清洗;在紅色高棉佔領區自1973年始清真寺即被毀,禁止祈禱做禮拜;1975年以後此種禁令波及全國。可蘭經被收繳並焚毀,清真寺改做他途或被摧毀;1975年6月,13名伊斯蘭顯貴被處決,其中有些人僅因公開祈禱,其他人是因為公開參与示威遊行要求宗教婚禮的權利。伊斯蘭教徒時常被強迫作出選擇:要麼養豬吃豬肉,要麼處決;每1000名至伊斯蘭聖地麥加朝聖者,僅30名倖存。594

與其他柬普寨族人不同,Cham族人好武。他們時常反抗,因而大量被屠殺。1978年中期,紅色高棉開始系統性清洗Cham族人,包括婦女兒童,即使他們被迫同意吃豬肉。據Ben Kiernan估計約50%,據Sliwinski研究的數據約40.6% Cham族人被殺害。

依Sliwinski研究,58.1%的金邊居民(100萬死亡);71.2% Kompong Cham,90.5% Odder Mean Chney居民,在1979年仍活著,各不同地區的城市死亡率不相同。最後攻佔的城市死率最高。

一位證人作證說:「在民主柬普寨,沒有監獄,法庭,大學,學校,錢,工作,書,運動和業餘時間。。。每天12小時體力勞動,2小時吃飯,3小時休息和教育宣傳,7小時睡眠;全體住在集中營。Angkar(即波爾布特)控制我們每個時刻的生活」。597

首要信條是極端否定人生有任何價值的觀念。自1973年始,解放區便鎮壓佛教,強制青年人與家庭分離,統一著裝,所有的集體全部軍事化。

所有的教育,運動和貿易自由,宗教,圖書全部消毀。公開表示親熱之舉皆被嚴禁;所有當局官員必須盲目服從,人們被迫參加各種會議,強迫批評他人或自我批評。1976年民主柬普寨憲法的第一項權利是勞動權!許多人自殺,尤其是被強迫分離的戀人,老人及原先過貫了富裕生活的人。

殘疾人被當做懶漢搶決。時常被強制遷徙。逃亡者眾多。但亡命在許多情況下僅是一種自殺形式。由於沒有地圖和指南針,逃難者在雨季為避追捕,攜帶極少量食物,許多人甚至還未遇上追捕者,便已因飢餓或累死在叢林中。

8.變態殘忍致極的謀殺,共產黨極權恐怖統治

「建設我們的國家,我們只需要不超過100萬優良的革命者,我們寧可殺掉10個朋友,也決不允許1個敵人生存!」此論是紅色高棉政權大會上常見的用語。且將此群體滅絕邏輯應用於現實。

在波爾布特統治下,死行暴行下的受害者遠多於死於疾病或年老。軍隊時常屠殺平民,地方幹部屠殺整村嫌疑民眾,甚至派軍隊滅絕東部整個地區的全部平民,尤其是最後一年達到高峰。

任何偷糧者那怕僅是在食堂或商店小偷亦可被處死;搶劫者時常被當場砍死;並暴屍街頭任其腐爛,以恐赫民眾。偷菜和水果有避免死亡的機會。但亦有例外,Khum作證說有位婦女因她的一個孩子快餓死,偷了一串香焦而被殺死。另一個例子是一群少年在果園偷了一些水果,被其同志審判處死,並立即從後腦射殺。

有些案例因分享一頭母牛而全家人被殺。秘訪被強制遷徙的家庭是非常危險的事。男女之間除非是近親屬,交談必須保持三米以上的距離。任何婚外性行為均被系統性處決;對年青戀人而言,生活特別艱難;好色的幹部,許多人被以肉慾罪懲處。消費酒精飲料是另一可處死的罪行。不過通常只有幹部和農民被處此種罪。

宗教活動受限制但有些容忍度,如果個人進行而不集體為之(佛教易行,而伊斯蘭極難)但任何儀禮均在處死之列。

違抗者一律立即處死。1975年11月日一群教師因不滿糧食配給限制,而迅速整體失蹤。要求終結政權或越南獲勝,甚至僅是承認自已餓,都將面臨極大危險。

無論何因未完成分派的任務都是十分嚴重的事,由於事故、小錯誤、過失均潛在巨大危險,主要因未完成任務,許多殘疾人和神經病人被處決。

任何未完成任務者均是破壞者。任何高棉共和軍人受傷者或斷肢者,均徹底失蹤。瘋子表達不滿的話,均會被立即槍決。對柬普寨人最恐怖的事是強制失蹤。

死刑執行柬共官員往往彬彬有禮,說盡好話,騙取受害人的好感。「柬共官員甚至在大屠殺我們時仍然很有禮貌!」

在每個省進行的調查(共20個省)發現超個1000個群體屠墳。紅色高棉反覆威脅將用屍體于大米田作肥料,現已找到真實案例。在死刑執行時刻,該體制的絕對野蠻再現。為省子彈及滿足行刑者變態心理,槍決並不常用。依Sliwinski研究,僅29%的受害者死於槍決; 53%死於用砍刀、斧頭或農用工具砍頭;6%用絞死或用塑料袋窒息至死;5%割喉而死;僅2%的死刑公開執行,大多為示範恐怖,主要涉及失勢落馬官員。他們通常被用極殘暴的方式處死,包括燒死,通常用燃料堆至齊脖子處或將其腦袋按入汽油桶中後點燃燒死。

9.司法暗無天日,共產黨無法無天。

「自我批評會」至關重要。因有任何過錯均可能導致下台,每個人的歷史上若有任何污點,均不安全。人人處於風險之中,老朋友,老同學之間講話交流也得小心謹慎,對政權推行的任何政策有任何異議,皆被當作反革命。人人均在秘密警察嚴密監控體系下,隨時可遭受逮捕,搜查。甚至連「死亡」一詞也成為禁忌。人們多用「失蹤的屍體」替代。

法律程序完全缺位。從未有過任何真實的審判。大批少年兒童被充作警察助手。相當數量成為間諜,他們躲在房內偷聽私房話,查出藏匿食物,還有不少人被委任去監控其父母親,看他們是否有政治異議言論。

任何未經明文許可者均屬非法。任何小偷小摸行為,皆可被捕或處死。青少年的小偷小摸行為一般僅受鞭撻,若是成人則可處死。酷刑者通常是紅色高棉的軍人,但時常也有由同事充任的。關健要表現得完全服從,任何不滿均可解釋成反抗、異議。懲罰旨在製造恐怖,故有時出現荒唐至極的處決。

10.共產黨地獄般的監獄

原則上,柬共沒有監獄。1978年8月日波爾布特說:「我們沒有監獄,我們甚至沒有監獄一詞。我們社會的壞分子,直接分配生產任務給他們干」。

佛教認為懲罰將在下一世,而紅色高棉則立即實施懲罰。柬共大建「再教育中心」。殖民時代的監獄被廢棄,僅在幾個小省城保留,但設計關押2-3人的牢房往往關押30人。紅色高棉政權通常用舊學校建設築或棄廢之寺廟做監獄。此種做法雖然與傳統監獄,甚至最殘暴政權的監獄有所不同,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它既不能改善被拘留者的生活,甚至無助於其生存。食品定量極小且奇缺:有時一合飯(僅夠一人吃)供四十個犯人!沒有醫療設施,且擁擠不堪,導致傳染病普遍流行;犯人長期戴刑具。婦女和輕罪犯人戴一幅手銬;普通男犯戴兩副,有時用背銬;所有的鐐銬皆固定於地上的鐵樁。沒有衛生設施,因而不可能洗澡;此種生存條件下的生存期僅三個月;非常少人進此種監獄后能生還。

直至1976年約20-30%的犯人被釋放,或許當時共產黨仍相信中國式的勞教體制,通過沉重的體力勞動改造成新人。前政府官員和舊政權的士兵,若玩命勞動還真有機會生還。

許多父母親於1975年4月17日被處死的20來歲的青年,被飢餓所迫往往淪為小偷謀生,他們被逮捕后不是受懲罰,而是被以最殘忍的方式處死:

(1) 看守暴打或踢死;

(2) 綁住腳,倒懸樑然後踢死;

(3) 抓住孩子的腳淹入池塘中,直至嗆水再提起,反覆不斷進行直到死亡;

他們與犯人的主要區別在於:犯人有的立即處死,有的慢慢整死。

酷刑在所有共產黨政權普遍存在,但柬共在酷刑方面的創造性尤其病態和變態。最常用的一種酷刑是用塑料袋部分窒息,許多犯人本身業已體質虛弱,因而經不住此種酷刑而喪生;婦女皆受可怕的折磨。任何犯人,無論怎麼強壯,那怕通過了所有的酷刑,通常拖幾周甚至數月,結局全部一樣,一旦被認為已榨乾所有信息,便被處決;通常用小刀割死或用鐵棍打死。同時用高音啦叭播放革命歌曲,以掩蓋此種殘暴的處決方式,引起受害人的慘叫的凄厲聲。

一名婦女,因她已連續餓死四個孩子,還被拒絕看望最後一個在醫院病危的兒子,不小心打碎了食堂的一隻湯匙而被關入監獄!

說英語也變成犯罪。K assie Niou1996年作證時說:他本人被關入Kach Roteh 監獄,被穿入皮膚的鐵鏈與其他犯人串聯鎖在一起,被酷刑數月。每晚看守均叫2-3人出去,從不見任何人回還。他之所以能活下來是因他善於講述高棉傳統神話故事給看守的孩子們聽。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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