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毒贩国家必须西方占领才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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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毒贩国家必须西方占领才能文明

帖子洛神露 » 2020年4月10日

习毒贩国家必须西方占领才能文明

病毒的本质就是掠夺性。病毒极小,没有细胞结构;它们只能在宿主细胞内繁殖,在生命体外,它没有任何生命特征。病毒表面的蛋白,能识别宿主细胞的某个膜蛋白并与之结合,结合以后便如同护士打针一样,将内含的DNA注射進宿主细胞去,让其在里面大量繁殖,导致宿主细胞裂解,让子病毒大量释放出来,再去感染其他细胞。病毒完全是个有条不紊的系统阴谋设计,整个程序就只有一个目的:入侵宿主,靠掠夺他人来复制装配自己,大功告成后便引发定时炸弹,炸毁宿主细胞的墙壁,使自己能从里面逃出来,再去寻求新的牺牲品,简直是抢劫银行的惯犯。

病毒的掠夺本质就是生命的原始野蛮性。如果一个人生命仅仅停留在病毒的掠夺本能阶段,就会像吴思一样把“掠夺性”的病毒本质——抢劫,当成“文明”的动力,实质上是人类的祸害。吴思满脑子的病毒性胡言乱语,是他中了唯物進化论的马克思病毒而已。人类与原始生命的本质不同,就是人类的行为受反掠夺性的价值观即博爱价值观引导和规范,从而避免了人们之间的相互残害。人类能幸福地生活的必要条件,是社会有中立的、超越的第三方(司法)来裁决社会纠纷,并做到司法独立。中国一直无司法独立,从慈禧太后干预杨乃武小白菜的案子中,就可以看到行政官员判案,司法未从行政里面分离出来,何来司法独立?而且今天的习毒犯特别反司法独立,这就说明:中国一直就是最原始的病毒社会。以审判例,两千年多年前的古罗马就实行无罪推定,定罪要翔实可靠的证据;而中国一直推行有罪推定,严刑逼供——扒皮、抽筋、滚钉板……冤案层出不穷……

无司法独立的国家就是病毒国家,病毒国家输出病毒就是自然而然的了。因此人类对待病毒中国的办法,就是由西方的多国部队占领并分而治之,像二战后德国被多国部队占领后,然后再过4-5年成立联邦国家。这就是郑孝胥所说的,大清亡于共和,共和亡于共产,共产亡于共管。

一,司法独立主要包含两方面,即观点上独立和宪制上独立。

裁判上独立。指司法机构中的法官的判决必须根据法律及事实作出判断,不受任何外在干预或影响。法官执行职务时,享有和继续享有广泛保障,不会因以法官身份审案时所作行为而负上民事责任。

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法官的判案过程不受监督和制约。对司法的监督和制约是必要。这种监督和制约一般都来自程序内部;比如,当事人的监督和制约、律师的监督和制约、检察官的监督和制约、陪审团的监督和制约、上诉法院的监督和制约、职业共同体内部同行的职业操守监督和制约等。

制度上独立。指在于保障审判体系实践司法事务时,不受行政或立法部门不当控管,以内部有效运作来实践制度上独立。指司法权不仅独立,且与立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权力平等。例如:三权分立。司法人员任命方式及任期保障能够确保司法独立。现代各国保障司法独立的方法,通常是法官一经聘用后,为使法官能安心地工作,行政和立法部门即不能轻易地解除法官职务或减少薪酬。此外,立法机关不得质疑法官已判之案。

司法权不受立法、行政、党委的干涉,司法人员必须非党化即退出任何党派。1892年俄国皇太子尼古拉(后来的沙皇尼古拉二世)访问日本时,被一名负责警卫的警察劈头砍了一刀,受伤不轻。日本政府本想尽快极刑处决该警察以宁人息事,以免俄国对日本進行武装报复,因为当时日本还不是俄国的对手。该案件送到日本最高法院,最高大法官却说:“该犯只是杀人未遂罪,按日本法律不能判死刑”。最后该警察只判了一个有期徒刑。日本政府无权干涉司法,只好向俄国解释。俄人并没有追究日本政府的责任。日本人由此而提高了形象和声望。

二,司法独立是法治的基本准则,是正义的底线。

美国联邦政府自1789年成立以来,通过美国宪法体现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美国总统拥有提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权力,大法官亦须获得美国参议院同意才能就任,任期为终身制,因此大法官具有重要的司法和政治影响力,拥有影响行政、立法的权力。英国枢密院过往担任司法系统的角色,但因枢密院成员均为英国上议院成员,加上英国政府是议行合一,有违权力分立。因此英国成立新的英国最高法院取代之。

中华民国自1912年成立以来,历届约法、宪法均有司法独立之规定。法官具有超然性或中立性,即法官独立于案件当事人,与所审理的案件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同时,法官也不得成为其他机关或者组织的成员。《中华民国宪法》第八十条规定: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但因长期党国体制及一党制,司法系统一直受中国国民党掌控。直至台湾多党制竞选总统后,才逐渐保障司法独立。

为了跟国际接轨,中国也加入了一些保证司法独立的国际条约,譬如:1)1966年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1项规定:“在判定对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确定他在一件诉讼案中的权利和义务时,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 2)1983年在加拿大举行的司法独立第一次世界大会通过的《司法独立世界宣言》,规定“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行政机关及立法机关”。 3)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规定:“司法独立应该由各国以宪法或法律加以保障,尊重并遵守司法独立是所有政府及其他组织的义务”。 4)1987年8月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通过的《世界司法独立宣言》,规定“每个法官均应自由地根据其对事实的评价和对法律的理解,在不受来自任何方面或由于任何原因的直接或间接的限制、影响、诱导、压力、威胁或干涉的情况下,对案件秉公裁判”。 5)国际法学家协会《关于司法独立最低限度标准的规则》,指出“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能,制作司法判决等活动中,只能服从法律的要求与其良心的命令”。 6)1995年34个亚太国家最高法院院长(或首席法官)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司法独立的宣言》(又称北京宣言)。该宣言指出,司法机关应该在公正地分析事实和理解法律的基础上依法审理案件,而不应该受到其他任何因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司法机关对一切具有司法性质的问题,享有司法管辖权。

三,中共消灭司法独立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但因其规定的司法权的有限性和非完全性,导致司法机关在地方各级党委、人大以及政法委甚至包括行政机关等的干预面前显得无能为力。中共明确规定其对司法的领导,并设立专门的司法领导机关“政法委员会”。吕耿松说,政法委员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是一个违宪组织。

1949年后中共宣布“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司法独立”遭批判。1951年10月30日人民日报强调“司法工作必须积极地为政治即党头服务”。1952年到1953年,司法机关开展“反对旧法观念”斗争即全面批判了民国的民主性法治思想。但中共依然以“司法独立”欺骗世界舆论。1954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独立進行审判,只服从法律”。然而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司法独立”再遭口诛笔伐。文革中公布的“75宪法”和文革后公布的“78宪法”,有关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文字均删去了“独立”字样。“75宪法”还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检察和审理案件,都必须实行群众路线。对于重大的反革命刑事案件,要发动群众讨论和批判”。

直到1980年代初,“司法独立”方重新露面,这时它成了批判极左的理论武器,成了改革的象征。1989年9月26日,江泽民宣布:“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也绝不能以党代法”。1999年4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法学家李步云的文章《依法治国的里程碑》。李文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十条标准:法制完备、主权在民、人权保障、权利制衡、法律平等、法律至上、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程序正当和党要守法。

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提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就是“做了婊子还立个大牌坊”,实际上不过是“领导至上”,它的同义词是“人民至下”!2010年4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 打响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媒公开批判司法独立的第一枪。2011年4月14日,总理温家宝宣布:“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特别要保证司法独立和公正”。

18大后,2013年春夏开始“七不讲”,“司法独立”是箭靶之一。18届4中全会后,“司法独立”成为打击的重点。2014年11月7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表示:我国强调的是对案件依法独立审判,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具有本质的不同。“划清界限”,越划越乱。讲“依宪执政”,不许讲“宪政”;讲“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许讲“司法独立”。依此逻辑,他们将如何对待“法治”、对待“人权”?中共声称吸收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如果对每一条全球共同准则,都做如此的清洗切割,他们到底能否真正改革?又谈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文明社会,政党必须尊重人权,必须接受公民选择与批判,否则该党非法;反党是公民的天赋人权——公民有反党权,有选择、抛弃执政党的权利;没有公民的同意与合法授权,任何党派和个人都不能行使政权;所有的党派都在宪法和法律之下……中共司法部2015年规定,律师要向中共宣誓效忠。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要求律师忠诚于政党。律师尤其法官要求政治上非党化。因为:法律维护的是正义,具有高于党派利益的超然性,而党派利益具有小圈子的帮派性。2016年习近平强调“司法姓党”,完全是小圈子的帮派病毒思想。2017年1月14日,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因为“如果实行西方司法独立,就意味着司法脱离党的领导,也就意味着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否定。”2003年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11条明确规定,缔约国必须遵守审判机关独立审判、检察机关独立办案,当时中国是第一个签字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在2005年全票通过。最高法院院长的言行完全违背了国际承诺,何以取信于世人。2018年8月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平指出,“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习近平多次公开否定宪政和三权分立,但直接否定司法独立则属首次。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两个拥有司法独立的地区,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这项权力分别是由两地的《基本法》所赋予。但在《基本法》赋予人大释法的权力下,香港和澳门并非完全地司法独立,习近平竟然跨境抓捕香港书商,引发了香港反送中运动!黄之锋2019年8月30日被捕后立即释放,随后到访台湾。大陆抓个人像割自家院子的韭菜,无声无息!湖北尹旭安被抓后无声无息;杨恒均被抓了,因为他拥有澳洲国籍和朋友的呼救,才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李明哲因是台湾人被国际社会声援不断,与李明哲同案的而且被判的更重的大陆人则无声无息!大陆人就是中共随意蹂躏的草,外人不得质疑,党奴们已习惯这种无法无天的人治了。2019年香港游行以来,中宣部强调要消灭香港的司法独立体制。2019年8月16日香港警方发布通告,警察可在没有法庭搜查令前提下,擅闯民宅。无需立法会立法,也不用人大释法,香港警察自己就是王法!这标志着香港的法治的消亡。

对这样一个肆意践踏人类文明的鼓吹病毒国家,人类对付它的唯一办法就是用多国联军占领,分而治之,然后逐步联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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