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军实名控告前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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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军实名控告前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

帖子徐建军 » 2014年2月12日

如果说中国大陆社会主义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不是政治流氓和无赖混混式的首席大法官,那么周强作为最高法院院长,与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在2013年3月份是否做了工作交接?即便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想继续隐瞒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等事实真相”,周强走马上任这么长时间,也应该过问一下控告人徐建军实名控告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一案,让北京市二中院及时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非要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质问周强:若根据冤案始作俑者杨元庆到案后的供述、指认提取到了隐蔽性很强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物证,谁敢打包票“经鉴定不是卖砖人所开”?周强始终不敢说出更不敢依法公开“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等事实真相”,难道说你真是个擅长秘密审判和暗箱操作的混混?!当然,周强也有周强作为院长的苦衷,毕竟,作为中共中央委员的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摇身一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在理论上全国人大可随时监督最高法院院长!有案在身的王胜俊时刻监督着周强,在各种考核中要接受有案在身的王胜俊副委员长以及其他兄弟单位的打分、划圈考评和监督,因此,打分和裁判权的勾兑,“哥俩好”成为最高法院一哥周强院长与有案在身的王胜俊副委员长的自然选择。其官场背后的生态,可能更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无论出于何种关系、原因,这样的政治现实让人担忧。尤其是一把手要有“向我开炮”的勇气和决心,哪里去了?标准的“猫鼠游戏”就这样在中共大陆社会主义最高法院里上演了。2013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要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不能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必须根据情况追究责任。所以,敢打硬仗、善打恶仗的控告人徐建军为了修复最高法锈迹斑斑的公信力,及时于2013年11月7日9时30分和10时30分(有监控录像为证)将此《控告书》连同老河口市法院宋建立院长提供给中共老河口政法委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分别交给老河口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郭斌,检察院检察长王天稚。请局长郭斌、检察长王天稚在接受并复印十份送达四大家领导及当地新闻媒体后及时组织各自的相关职能部门或联合办案,认真、细致地依法对敢打硬仗、善打恶仗的控告人徐建军实名控告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一案进行初查!襄阳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夏先禄,襄阳检察院检察长常本勇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此《控告书》并复印十份送达四大家领导及当地新闻媒体后也应对控告案进行初查!《初查报告》应交给各自的政法委。尽管中共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王君正和中共襄阳市委副书记、老河口市委书记朱厚伦一贯为人正派、从不干涉司法并坚持司法独立。但是,王君正书记在收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虞国旗送来的《初查报告》;朱厚伦书记在收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云涛送来的《初查报告》之后应为民做主、真正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负责。因为,在不少公共事件中,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公安、检察机关先是自信满满,后是灰头土脸;先是无所忌惮,后是紧急灭火,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伤害,更抹黑了自己的素质与形象。究其原因,不外乎在“土皇帝思维”的左右下,要么无视法律、要么曲解法律。在这个意义上,依法行政是执法者自身守法、公正审慎的必然要求,这是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一步,也才是真正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负责。毕竟,“捂盖子”的思维和做法行不通。非但“捂”不出执政能力,反而会捅出更大的篓子。请王君正、朱厚伦仔细审查是否仅查实名控告人徐建军,而不敢查冤案始作俑者杨元庆即是否“选择性执法”或“放水养鱼式执法”?故意隐瞒了冤案始作俑者杨元庆涉嫌“故意隐匿或毁灭证据”的严重违法犯罪的问题。依法初查的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是否看到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原件?是否看到鉴定结论原文及其鉴定法律文书文号?目击证人陈国英、金邦文对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的所持的态度及观点?为防止冤案始作俑者杨元庆逃跑、自杀和串供,依法初查的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是否及时对杨元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监视居住?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以确保敢打硬仗、善打恶仗的控告人徐建军实名控告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一案按期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冤案始作俑者杨元庆及其家人对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的所持的态度及观点是什么?始终证明收到9519块青砖的收砖证人侯德朝无故失踪四年半之久。是襄阳中院,还是老河口法院找到的?襄阳、老河口两地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是否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法故意隐瞒“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等事实真相”,初查办案时是否有规不循,有法不依,鱼目混杂,以假乱真,用“一体化”假象掩盖造假真相?的确,十八大之后,多地调查处理事件“提速”,一经爆料,立即调查,及时公开。可是,敢打硬仗、善打恶仗的控告人徐建军连续进行了为期三十二年的实名控告。但是,在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犯罪嫌疑人吴家友院长等人的操纵下,这起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涉嫌:“故意隐瞒、歪曲甚至掩盖事实真相,阻挠有关部门对0087048号原始发票事实真相的查处;故意纵容、包庇、袒护手下工作人员。故作高深拒绝透露鉴定人、鉴定机构和鉴定法律文书的具体文号,已构成妨碍作证罪;拒绝出席网络公开听证会,也不解释为什么?故意徇私不移交刑事案件;合伙故意协助他人故意隐匿或毁灭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而陷害他人伪造字迹‘手段狡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案件,最终成了一个无头公案,被不了了之。 恰如当下一些事件的处理永远“见首不见尾”,只有“正在调查”,没有处理结果。任网友百般质疑,“我自岿然不动”,逼到不得不说,又多以“某某停职”,“正在调查”为万能武器。这种处理方式尽管表面上重视、实际上是官僚主义的作风,是敷衍推诿,是用所谓的重视来掩饰不重视的态度。暂时看是缓解了,但公众利益和诉求没有得到满足,问题会有更大层面爆发的可能性,应引起警惕那是自然。可是,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作案动机卑劣、犯罪行为恶劣,主观恶性深。又系国家公务人员其犯罪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操守,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却在中国大陆号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敢打硬仗、善打恶仗的控告人徐建军实名控告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一案无人敢受理!公信的丧钟为谁敲响?值得出席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们深思!!!再思!!!
此致
全国人大、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中纪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内外媒体记者和世界各地华人留学生
控告人:徐建军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欢迎世界各地华人、华侨和华裔尤其是海内外媒体记者和世界各地华人留学生点击浏览控告人的博客http://xjjkgs.blog.tianya.cn转载、发表控告人的《控告书》。给样刊、样报和稿费岂不更好,不给也罢!若有捐款和稿费请汇入银行:中国银行老河口支行。帐号:4668801-0001-013420-3,收款人:徐建军 详细通讯地址:中国(P•R•C)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胜利路79号(原日杂公司)
联系手机:+86 15571057985 邮编:441800 QQ:2693494179
附件:1981年7月9日《控告书》——0087048发票到哪里去了???4184410支票又是怎样一回事???2006年3月5日《控告书》——诘问出席中国(P•R•C)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诸位人大代表:能解民倒悬、救民于水火之中的世界各大媒体记者……2008年7月16日《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等事实真相的网上听证会》;2013年6月6日《致中共中央第二巡视组组长杜德印的一封公开信》——在庆祝中共建党92周年之际鉴于犯罪嫌疑人王胜俊院长对法律毫无敬畏,视法律为儿戏、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为草包、为法盲、视天下人为无物!无知者无畏,众目睽睽之下,为了“三个至上”,最高法院极个别司法败类不走法定程序,公然挑战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公然采用故意合伙协助他人故意隐匿或毁灭0087048号原始发票的手法而陷害他人伪造字迹“手段狡诈”、故意制造冤案!敢打硬仗、善打恶仗的控告人徐建军斗胆发问:迟到的正义岂能再迟迟不到?王胜俊先生不走法定程序,刻意隐瞒事实真相采用故意合伙协助他人故意隐匿或毁灭0087048号原始发票的手法而陷害他人伪造字迹“手段狡诈”,是想坚持哪个至上?
徐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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