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内下乡瓦窑村支部书记盗伐林木, 8年后盗伐者仍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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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内下乡瓦窑村支部书记盗伐林木, 8年后盗伐者仍然逍遥法外
我叫祝振华,出生于1953年12月,家住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内下乡瓦窑村5组,联系电话:0746-3477783。今投诉本村现任村支部书记邓祖祥。其人在2005年担任瓦窑村村主任时经商买下了其母舅邓翌树与我和邓艳君二人有争议的林木。2007年邓祖祥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权力关系办理了不包含争议部分的林木采伐证。同年10月份他请伐木工人左右两边越界采伐,剥死了我和邓艳君二人的杉树多达292株(其中邓艳君178株,本人大树114株)总材积多达30立方米。现有当时现场的彩色照片和林业局字据为证,因为此事我和邓艳君两人多次上访到乡、县、省政府并且有字据为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邓祖祥的卑劣行径已经构成盗伐罪,应该以盗伐罪论处治罪。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县乡两级政府始终认定盗伐事实不成立,在各种回复文件中避重就轻,将巨额的盗伐数据隐于纸后。既不责令邓祖祥赔偿给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失,也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反而为他摇旗擂鼓,保驾护航,助长其嚣张气焰。时至今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县长换了两位,内下乡乡党委书记换了三名,邓祖祥仍然担任本村村支部书记,俨然一副高高在上、神气活现的派头。在我乡工作至今的三朝元老们也是这样玩忽职守不作为,如此贪赃枉法不管事。祁阳县法制办竟然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到目前为止,我的损失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更有甚者,县乡两级政府不出具书面处理结果。他们只是口头叫我起诉,我今年起诉到祁阳县林业局,局长说此事不是归他管的,至今未能立案,致使我现有的树龄已长达30多年的林木不能采伐,林地不能再造。
这也是2009年的秋天某日邓祖祥对邓艳君所说的“你有理,我有钱,打官司我奉陪到底”的事实见证和真实写照。
我们偏远山区天高皇帝远,是腐败藏身地。90岁老人必须自食其力,四肢健全的年青后生却能够吃低保,人民财产被村官掠夺无人管,起诉有路踢皮球,基层犯罪县乡保,百姓违法坐天牢,当个村官可放火,百姓不能点油灯。难道这就是我们底层民众的“中国梦”?去年我有将此份材料上报到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于2013年10月29日转发到祁阳县信访局,县信访局至今都一直没有来处理。今特请上级派专人来调查,恳请面见受害当事人以便于本人将所有的人证、物证、电话录音面呈。如有诬告,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每次当我向高层反映邓祖贤盗伐林木却依然逍遥法外的事实时,他们就拿出所谓的《息访息诉协议书》(见附图)来应付上级调查。协议中提到的林权证虽然是办理了,但是并没有明确林木的权属和界限。协议也只字未提邓祖祥。
这也是2009年的秋天某日邓祖祥对邓艳君所说的“你有理,我有钱,打官司我奉陪到底”的事实见证和真实写照。
我们偏远山区天高皇帝远,是腐败藏身地。90岁老人必须自食其力,四肢健全的年青后生却能够吃低保,人民财产被村官掠夺无人管,起诉有路踢皮球,基层犯罪县乡保,百姓违法坐天牢,当个村官可放火,百姓不能点油灯。难道这就是我们底层民众的“中国梦”?去年我有将此份材料上报到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于2013年10月29日转发到祁阳县信访局,县信访局至今都一直没有来处理。今特请上级派专人来调查,恳请面见受害当事人以便于本人将所有的人证、物证、电话录音面呈。如有诬告,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每次当我向高层反映邓祖贤盗伐林木却依然逍遥法外的事实时,他们就拿出所谓的《息访息诉协议书》(见附图)来应付上级调查。协议中提到的林权证虽然是办理了,但是并没有明确林木的权属和界限。协议也只字未提邓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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