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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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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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选华(CPPC编号:00368)
1967年2月28日出生,四川省宜宾县人,四川省宜宾县柏溪镇集体村12组村民,残疾人,强拆土地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13年4月,曾因宜宾县政府对其所处村落182.675亩土地进行强征拆迁,遭到包括其及其前妻王天芬在内的村民们的强烈反对;2014年1月—3月,曾因宜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又以政府档规定为由勒令其前妻配合拆除所谓“违章建筑”,遭到其与王天芬等人的反对,随引起地方当局的打击报复;2014年3月21日,宜宾县竟出动200多名警力和政府官员等,强行将其139.4平米房屋拆毁,并将王天芬打伤,後王天芬向宜宾市、四川省及北京市多级部门进行投诉仍无果;2015年6月2日,四川省宜宾县当局再次派出50余人携带2台挖掘机前往柏溪镇集体村12组,欲挖掘其及其前妻的宅基地和自留地,随双方发生冲突,其为了保护家园、扞卫人权,被迫向挖掘机投掷燃烧瓶,引起燃烧;其随即被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放火罪”刑事拘留;2015年6月16日,被宜宾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6年4月7日,被四川省宜宾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目前被羁押於四川省宜宾县看守所(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八一村,邮递区号644600)。
(为非法侵占土地四川宜宾出动大批警力与维权村民对峙)
(维权残疾人张选华与侵占土地者进行对峙)
(维权残疾人张选华为阻止当局非法侵占土地愤而燃烧挖掘机)
(警方抓捕、刑拘人权扞卫者张选华)
(张选华的逮捕通知书)
(媒体曝张选华因阻止土地被侵占 烧挖掘机被判3年)

(四川宜宾市张选华的刑事裁决书)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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