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阿克頓勛爵統計,思想家對「自由」的定義有200多種。然作為西方現代文化和文明的最核心概念,普遍和習慣被視為政治學概念和社會概念。 百度列舉了自由的四種釋義,其一曰:「指由憲法或根本法所保障的一種權利或自由權,能夠確保人民免於遭受某一專制政權的奴役、監禁或控制。」法國大革命綱領性文件《人權宣言》中對自由的定義為:「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這都是從政治角度論自由。 羅斯福的四大自由是對政治自由最好的概括。四大自由中,言論自由和免於恐懼的自由最為關鍵。沒有「言論自由和免於恐懼的自由」,就意味著輿論控制、信息封鎖和以言治罪,就只有追隨讚美的自由,沒有異議批判、傳播真理和弘揚正義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