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中國實行的政治制度不是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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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在中國實行的政治制度不是民主制度
作者 袁剛
中共黨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專門提到民主集中制,此制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非同凡響,「是黨和國家的根本制度」。但是,在中國,從政治學層面對民主集中制的研究卻既不充分也不盡如人意。什麼是民主集中制?人們往往引述毛澤東1945年在中共「七大」政治報告中的陳述解釋之:「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1]劉少奇在中共「七大」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中也有同樣解說,並且解說得更詳細。他認為,民主集中制「反映黨的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反映黨的上級組織與下級組織的關係,反映黨員個人與黨的整體的關係,反映黨的中央、黨的各級組織與黨員群眾的關係」。[2] 1949年以後中共歷次黨代會不斷重申,宣傳部門不斷宣傳,把民主集中制說成是超越資產階級民主的更充分的民主,是最大最好的民主,強調其民主性,進而將其意識形態化。
凡事壹旦意識形態化就不許懷疑,不許有異,成了研究禁區。「既民主又集中」,到底偏重的是那壹方?表面上說的是民主,但在實際政治中往往體現的是高度集權統壹,甚至是對領袖的個人迷信,黨政兩方面最後都歸結到服從最高領袖壹個人,「毛主席揮手我前進」。
撇開模糊不清的「既民主又集中」的套話,毛澤東等中共領袖所概括並強調的四項組織原則,其實更能反應民主集中制的實質。這四項原則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毛澤東早在1938年批判張國燾違反黨紀另立中央的錯誤、「重申黨的紀律」時,就提到這四句話。[3]其核心是「服從」,強調的是放棄個人成見和「小組織習氣」,服從上級組織的領導。從管理學角度看,民主集中制實際上就是對政黨、后又上升為整個國家的組織管理原則,它強調個人絕對服從組織、統壹個體意志,擰成壹股繩,以達成組織目標。正如劉少奇1962年1月27日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報告中所說:「加強民主集中制,加強集中統—,就是要充分地發揚人民民主和黨內民主,進壹步地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聯繫,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壹的領導,在全黨範圍內,統—思想,統壹政策,統壹計劃,統壹指揮,統壹行動」。[4]
直到「文革」10年浩劫結束,實行改革,提倡解放思想,人們才開始突破禁區,研討黨政體制中的弊端及改革之道,探討民主與集權的關係問題。人們突破意識形態迷霧,從民主集中制的由來及其歷史發展和教訓等多方面,作了許多有益的探討,正本清源,破除迷信,神聖的黨政制度於是也成為平常的學術研究課題。
壹、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觀點和民主集中制的實質
民主集中制的首創者是列寧,其背景是蘇聯共產黨之前身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組織路線的論爭。由於沙皇專制警察國家的特殊狀況,列寧認為,俄國黨不可能像德國等西歐國家議會黨團那樣,公開努力贏得選票,合法地爭取政權;相反,黨必須是小規模秘密地由職業革命家組成,在統壹的指揮下有嚴密紀律的組織。此前,馬克思在1859年致恩格斯的壹封信中也提到,無產階級政黨「必須絕對保持黨的紀律,否則將壹事無成」。[5]恩格斯1883年給倍倍爾的信中亦說過,「黨的現行紀律,少數必須服從多數」。[6]列寧將黨的組織工作理論化,強調合理的組織對於奪取革命勝利的重要性。在與溫和的黨人馬爾托夫的辯論中,1904年列寧提出了科層制的黨的組織管理原則。他把黨看作是有組織的部隊,其中各個成員並不是自行列名入黨,而是由黨的壹個組織接收,必須服從黨的紀律。[7]列寧明確地把黨紀叫做「集中制」,實行軍事化的管理,使黨變成科層制的有級別、自上而下可以發布命令的機構,以更有力地向沙俄殘暴統治進行鬥爭。[8]列寧說:「集中制要求中央和黨的最遙遠、最偏僻的部分之間沒有任何壁障」,「中央有直接掌握每壹個黨員的絕對權力」。[9]中央如何掌握基層的每壹個黨員呢?它靠的是分層的軍事化管理,於是黨中央成為統帥部,下設各級黨委和支部,建立金字塔型的組織系統,服從領導被上升為「黨性」,否定黨的紀律則被認定為「否定黨性」,可以黨紀處分並開除。這種集中制是壹種帶有強制性的組織管理,其形式正如馬克斯·韋伯所指出的那樣,是具有壹種金字塔形狀按水平層次劃分的等級官僚制。由於遭到反對派批評,列寧隨即在集中制前加上了「民主的」定語,稱為「民主的集中制」,但其重心為集中則是不言而喻的。
列寧「堅持黨性,反對小組習氣」。[10]他關於黨的集權制組織原則很快引發了俄國社會民主黨的分裂,擁護列寧的多數派稱為布爾什維克,少數派為孟什維克。孟什維克認為,黨不應當成為壹個有組織的整體,必須容許自由的團體和個人存在,不必服從黨的決議,人皆有自行宣布為黨員的權利;要求黨員服從黨的決議是壹種形式主義的官僚主義的態度,少數服從多數是硬性壓制黨員意志,全黨服從黨的紀律是在黨內建立「農奴制度」。[11]列寧很強硬地堅持自己的組織路線,通過創辦全俄政治報刊,把黨的各級幹部聯合在壹起,團結成壹個具有鮮明界限、明確綱領、堅定策略和統壹意志的戰鬥的黨。[12]列寧要求知識分子出身的職業革命家向工人群眾「灌輸」馬克思主義革命道理,並豪邁地說:「給我們壹個革命家組織,我們就可以把俄國翻轉過來」。[13]1905年俄共(布)「壹大」確認了民主集中制原則,次年將其寫進黨章,規定「黨的壹切組織是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的」。[14]
在民主集中制原則中,列寧特彆強調行動壹致。他認為:「工人階級的力量就在於組織,不組織群眾,無產階級就壹事無成。組織起來的無產階級就無所不能。組織性就是行動壹致。實際行動的壹致」。他壹方面強調少數要服從多數,另壹方面也主張少數人在服從多數、行動上保持高度壹致的前提下,有權保留自己的意見,允許發表不同意見,有「舌頭的自由」,可以在黨的書刊上發表反對言論。他說:「行動壹致,討論自由和批評自由--這就是我們的定義。」[15]同時,他注重集體領導,不實行個人集權,強調只有黨的代表大會才是黨的最高權力機關,黨代會應該定期召開,以便會商並集中統壹各種意見,此即所謂發揚民主。列寧把民主集中制看作是民主制與集中制的辯證統壹,民主脫離集中會成為無政府主義,集中脫離民主則會成為官僚主義,因此,實行民主集中制就必須同無政府主義和官僚主義劃清界限。[16]
列寧的組織策略和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和實踐,使布爾什維克成為新型的黨,既有別於歐美的議會黨團,也有別於各國社會民主黨。其特點是,在堅定的馬克思主義信仰凝聚之下,由壹群知識分子出身的職業革命家為領袖,在俄國擁有許多地下支部,具備嚴密的組織紀律,高度集權中央,分層分級領導,形成了系統的有戰鬥力的部隊,被稱為「列寧黨」。這在世界政黨史上是壹個創舉。1917年二月革命沙皇被推翻,溫和的俄國社會革命黨、孟什維克等雖壹時掌權,卻無法組織有效的政府去處置複雜的內外局面。黨員不到兩萬[17]但組織紀律嚴明的布爾什維克便發動了所謂的「十月革命」(現在俄羅斯改稱之「十月政變」),壹舉奪取了政權。列寧總結說:「實現無條件的集中和極嚴格的紀律,是戰勝資產階級的基本條件之壹」。[18]其實,早在1872年,恩格斯從反面總結巴黎公社的教訓時也說過:「巴黎公社的滅亡,就是由於缺乏集中的權威,勝利以後,妳們可以隨意對待權威等等。但是,為了進行鬥爭,我們必須把我們的壹切力量擰成壹股繩,並使這些力量集中在同壹個攻擊點上」。[19]
看來,集中和紀律在革命的關鍵時刻是很管用的。列寧關於無產階級黨的組織和策略、國家與革命以及如何奪權掌權的理論,是對馬克思主義的重大發展。恩格斯雖論及集中權威的必要,但也指出,「勝利以後,妳們可以隨意對待」,也就是說可以放鬆。革命勝利后,布爾什維克改名共產黨,把黨綱黨紀推向全國,以黨代政,黨政不分,民主集中制也就由黨的組織管理原則擴大成了國家管理原則。
布爾什維克建政時否定了議會民主,創立了議行合壹的民主集中制的政府。1918年,它仍與左派社會革命黨聯合執政,由於糧食專賣問題及對德《布列斯特和約》的分歧,兩黨聯合破裂,左派社會革命黨自動退出了政府,5月列寧宣布壹黨執政,並把新政權稱為「無產階級專政體系」。他指出,「國家政權的壹切政治經濟工作,都由工人階級覺悟的先鋒隊共產黨領導」;「黨是無產階級聯合的最高形式」;「專政是由組織在蘇維埃中的,受布爾什維克共產黨領導的無產階級實現的」,「不通過共產黨就不可能實現無產階級專政」。1918年8月,社會革命黨涉嫌參与反蘇維埃叛亂,被宣布為非法,布爾什維克壹黨執政正式開始。
黨國合壹,沒有反對黨了,蘇維埃政府也開始實行民主集中制。當時列寧對政府的設計主要是針對資本主義政體的某些弊端,如官吏成為脫離人民的特殊階層,立法和行政分立導致無效率等,他要求新生政權的管理者要從人民的「老爺」變成人民的「公僕」,組織廉價高效的政府。列寧的議行合壹制並不是不要監督,他設想通過普選制——人民直接選舉官員,並能隨時撤換不稱職的官員――來實行監督。但這種設想究竟如何實施則相當複雜,理想往往被現實所否定。嚴峻的國內外形勢和黨權擴大,使民主程序無法實行,集中制、任命制、命令制在實際政治中卻大行其事,並逐漸固定下來。
列寧原來聲稱,革命勝利后就立刻實行人民自治,普遍吸收勞動者管理國家,但實際上並未實行,「人民自治」成了空話。1919年3月,俄共「八大」提出,要「通過無產階級先進階層來為勞動者實行管理」,即黨代表人民來管理國家,而這些黨的書記委員們既掌握國家權力,當然就是官了。列寧原來還承諾,黨政幹部將由選舉產生,1917年的「四月提綱」也提出,「壹切官員應由選舉產生」,但在內戰內亂尚未終結之時,實際上只能是委派官員而無法選舉。1920年4月至11月,黨中央直接任命了37,547名幹部。內戰平定後任命制照樣推行,且成為慣例。列寧在1918年曾說:「工會必定要國家化,必定要與國家機關合併,建設任務要轉到工會手裡。」但後來他又指出,工會不是國家組織,是站在黨和國家之間把黨和群眾連接起來的裝置,即「群眾組織」,要接受黨的領導。後來,工會便成為蘇維埃國家中最滑稽的機構,工會幹部拿國家工資,為黨說話、為黨服務,變成了無所事事的官僚組織,根本不代表工人。
蘇維埃政府設立了各種官僚機構,只不過各部門改稱人民委員會,以表明是人民在管理,並由共產黨領導,部門首長被稱為人民委員。列寧原先設想,各人民委員會都實行集體領導,但在實踐中很快就出現了無人負責等弊端。1918年,列寧又提出,把委員制和壹長制相結合,最後各部門實際上都通行壹長制,黨委書記壹把手說了算。理想壹而再、再而三地被現實無情地否定,龐大的官僚體系不可避免地在新生的蘇聯重新出現。
由於黨中央的管理任務巨大複雜,1919年俄共「八大」決定,在中央委員會之上成立政治局、組織局、書記局,並使黨的領導權集中到人數很少的政治局。政治局這個術語1917年10月已出現,但成為決策機構則在兩年之後,書記處作為其執行機構擁有實權。斯大林是在這三個機構都兼職的唯壹之人。此後,政府機關的重大問題必須請示黨中央,具體操辦機構是書記處,黨政集權于金字塔的頂尖上,形成了列寧所說的「寡頭政治」。
列寧曾提出,壹切權力歸蘇維埃,強調蘇維埃高於政黨。後來,由於布爾什維克在蘇維埃中占居優勢,1919年俄共「八大」提出,黨在蘇維埃中居於統治地位,黨位列國會之上,應對蘇維埃的全部工作進行監督。1921年斯大林提出:「共產黨是蘇維埃國家內部的壹種聖劍騎士團。」[20]從此,黨高居於蘇維埃之上,以黨代政,黨管幹部,黨政不分,黨和國家的壹切組織機構都實行民主集中制,凡有人群有組織的單位都設立黨委和黨支部,黨領導壹切,形成了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1920年7月列寧起草了「加入共產國際的條件」,又將民主集中制輸出到國外。他提出,凡「加入共產國際的黨,應該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的」;他又強調:「在目前激烈的國內戰爭時代,共產黨必須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組織起來,在黨內實行像軍事紀律那樣的鐵的紀律,黨的中央機關必須擁有廣泛的權力,得到全體黨員的普遍信任,成為壹個有權威的機構」。[21]
原先俄共黨內尚有派別,如托洛茨基派、工人反對派,也允許派別活動,但黨內鬥爭激烈,爭論不休,削弱了黨的統壹。1921年俄共「十大」決定,禁止任何派別活動,嚴明黨紀,從事派別活動的人將被無條件地清除出黨。這項決議影響深遠,黨終於完全軍事化了,—切聽從於上級乃至中央,不得有違,連思想上觀點上的異見也不允許。當時蘇共遭受內外包圍,情勢危急,統壹黨的意志對黨來說暫時還說得過去。但長此以往,如何防止當權者以維護黨的統壹為名、壓制打擊不同意見、拒絕接受同志的監督而獨斷專行,就成為壹個值得特別注意的問題了。[22]顯然,黨政合壹的高度集權的黨政體制建立之後,黨政監督也就成了大難題。列寧曾提出,在黨政體制之外建立「工農檢查院」,但因他的去世而未實施。
二、國家官僚制和特權集團的形成
列寧的建黨原則很早就遭到各方面的批評,不僅引發俄國社民黨的分裂,也引起了國際社會主義運動的分裂。西歐許多社會黨領袖都抨擊民主集中製為官僚制。德國社會民主黨人羅莎·盧森堡批評列寧企圖用官僚制使年輕的工人運動處於知識精英的役使之下。早在1904年,她就寫了「俄國社會民主黨的組織問題」壹文,認為集中對於改變黨組織的分散性雖有必要,但不能建立在黨的戰士對中央機關盲目聽話和機械服從的基礎上。按列寧的原則,「中央委員會成了黨的真正積極的核心,而其他壹些組織不過是它的執行工具而已」;中央機關「為大家思考問題,制定計劃和決定事情」,可「託管」壹切事務,這正是官僚系統的運作方式。盧森堡認為,列寧的集中制是「極端的」、「無情的」,與沙皇的專制主義傳統壹脈相承;而由黨的中央機關的統治來代替大多數人的統治,更「是錯誤的」。[23]考茨基也認為,列寧是把官僚組織的不可避免性當作規律來接受,利用國家機器組織力量為工人服務。伯恩斯坦則公開「修正」馬克思主義,說馬克思的國家觀只是壹種「批評的國家觀」,忽視了國家對社會經濟的管理職能。他認為,在現代資本主義條件下,國家不再是剝削階級的工具,而是人們「共同生活的形式,是壹種管理機關,它的社會政治性質隨著它的社會內容的改變而改變」。[24]在伯恩斯坦看來,既然國家體現大眾的共同利益,也就用不著去推翻,這樣就自然否定了無產階級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當然也就沒有必要組織嚴密的革命黨。考茨基在1912年與荷蘭人潘涅庫克就國家問題的論戰中則明確表示反對消滅官僚制。他說:「我們無論在黨組織或在工會組織內都非有官吏不可,更不必說在國家行政機關內了。我們的綱領不是要求消滅國家官吏,而是要求由人民選舉官吏。這種要求也只能是指較高級的官吏的選舉而言,不可能舉行人民選舉來任用壹個抄寫員」。[25]考茨基認為,官僚制不壹定有什麼「階級性」,工人組織也需要官吏。他把政府官吏分成高級政務官和低級事務官(如抄寫員)兩類,認為高級政務官應選舉產生;同時,他認為,消滅官僚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關鍵在於選舉而不是任命政務官。
然而,列寧不承認布爾什維克黨實行的是官僚制,他認為官僚制有階級性,要砸碎資產階級國家的官僚機器。在十月革命的幾個月前,列寧寫了《國家與革命》,駁斥修正主義觀點,要「立即打碎舊的官僚機器,逐步消滅壹切官僚機器」。[26]列寧宣稱,舊的國家機器必須打碎,但強大的集權統治仍有必要;在國家消亡前要堅持無產階級專政,雖仍存在政府,但由武裝的無產階級掌握,工農兵代表蘇維埃雖仍存在大小官員,但他們不是社會的主人而是「公僕」,因此不會變成官僚。列寧幻想建立巴黎公社式的無產階級政權,實現全民管理國家。列寧繼承了馬克思的「公僕說」,提出要「使國家官吏成為不過是執行我們委託的工作人員,使他們成為有責任的、可以撤換的、而且是領取薪金的監工和會計。這是我們無產階級的任務」。[27]列寧還認為,舊的國家政權的絕大多數職能已經變得極其簡單,可簡化為登記、填表、檢查這樣壹些極為簡單的手續,以至於每個識字的人都完全能夠行使這些職能。列寧還強調,無產階級國家「可以也應該把這些職能中任何特權制、長官制的殘餘剷除乾淨」。列寧認為,應採取壹些辦法:不但實行選舉制度,而且隨時可以撤換官員;官員的薪金不得高於工人的工資;讓所有人都來執行監督和監察的職能,使所有的人暫時都變成「官僚」,因而使所有的人都不能成為官僚。[28]顯然,這是壹種樂觀的簡單化想法,在繁雜的社會管理現實中根本無法實現,不僅是空話,而且是大話,變成了公開的吹牛。
的確,革命前在民主集中制管理下的科層制各級黨的幹部,因並無工資也沒有任何掌管社會經濟活動的權力,雖有等級差別,但並不是官僚,也談不上有什麼特權。但上台掌權后,情況卻發生了質的變化。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雖被統稱為「幹部」,用以取代官僚壹詞,但名詞改了內容不改。有權的各級幹部顯然已經是官員了,而且官員的數量越來越多。於是,入黨做官,位高權重,高高在上,不可避免地出現了程度不同的濫用權力等官僚主義行為。
在社會主義思想和運動中,「官僚制」壹直是作為貶義詞來使用的,其本身被看成應努力克服的對象。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廢除了私有制及其基礎之上的階級社會,保護階級統治和階級壓迫的國家將隨之解體,因而不會直接從勞動者中分離出具有特殊利益和特殊目的的官僚階層。列寧認為:「官吏和常備軍是資產階級社會軀體上的寄生蟲」。他不承認社會主義社會存在官僚。列寧又表示:「馬克思寫道:公社實現了所有資產階級革命都提出的廉價政府的口號,因為它取消了兩項最大的開支,即軍隊和官吏」。[29]但是,沒有官僚,沒有科層制機構,又如何進行國家的行政管理?所以列寧也承認,「立即徹底消滅各地的官僚機構是談不到的,這是空想」。[30]事實上,蘇聯的官僚機構呈不斷擴大的趨勢,官僚的數量有增無減。面對這種現象,蘇共只好玩概念遊戲,打意識形態牌。黨政官員雖人員眾多、有權有位,卻不稱為官僚,而稱幹部,硬說幹部是「公僕」不是官,說的是壹套,做的是另壹套,公然說假話!蘇共建立了龐大的官僚體系,卻拒不承認是官僚體制。
第二國際的領袖們正是抓住了這壹點來批評蘇共。考茨基說,蘇聯實行的是「國家官僚制」。1922年考茨基寫了《無產階級革命及其綱領》壹書,除就革命和專政等問題提出了與列寧不同的看法外,專門談到了蘇聯的官僚制問題。他認為,「馬克思所提出而為列寧所採取的那個要求,即任何擔任公職的人都不能取得比普通工人工資更高的薪俸那個要求就是行不通的。這個要求與無產階級的感情和我們的社會主義觀點的確是符合的。但是它與那經常在貫徹著的經濟要求是不相容的」。考茨基反對蘇聯不僅在黨內而且在國家生活特別是在經濟領域推行國家官僚制的集中管理,認為國家官僚制「敵不住資本的競爭」,因為「國家官僚制是笨拙的,不經濟的,沒有辦法來為各個特殊職能選擇最適應的人選,而且是極端保守的」。壹句話,是沒有效率的。考茨基甚至認為,國家官僚制還不如資本主義官僚制,因為「在壹切社會中,國家官僚制在解決問題時是惰性最大的」。蘇聯「實行了整個生產的國有化並使它隸屬於壹個全能的、嚴格集中的官僚制,廢除甚至迫害國內的壹切組織」;全國只剩下壹個組織,那就是共產黨組織,各行各業各單位都實行民主集中制,國家全能,黨為核心,集中管理壹切。然而,「要火車司機遵守和警察或關卡官吏壹樣的紀律,那是荒謬的」[31],實際上也管不好。考茨基反對把階級的組織擴大為國家組織,把革命黨的原則擴大為和平建設時期的國家原則。雖然列寧給考茨基扣上了「叛徒」帽子,但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蘇共70年的實踐及其全面失敗,考茨基的批評的確是說到了點子上,蘇聯黨政體制實際上就是國家全面的官僚制。民主集權製作為蘇聯模式的黨政組織管理原則,成為國家官僚制的關鍵,各國共產黨都把它尊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憲條,它卻事實上成了腐敗專制等多種問題的溫床。
當時的西歐社會民主黨團關注議會鬥爭,列寧則把議會道路視為修正主義。雙方的論爭在十月革命后達到高潮,當盧森堡批評布爾什維克不講民主,列寧則指責他們不懂「群眾、階級、政黨、領袖」的關係。列寧認為,群眾是劃分為階級的、階級通常是由政黨來領導的,政黨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響、最有經驗、被選出擔任最重要職務而稱為領袖的人們所組成的比較穩定的集團來主持的。1920年列寧寫了《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他認為,自私有制產生之後,群眾就劃分為階級,階級鬥爭發展到壹定階段就形成政黨,政黨在鬥爭中產生自己的領袖;歷史上,任何壹個階級如果不推舉出自己善於組織運動和領導運動的政治領袖和先進代表,就不能取得統治地位;無產階級及其政黨也必須有自己的領袖,否則就無法奪取勝利,必須強調服從領袖。
列寧的這套觀點為民主集中製作了理論解說,據此來看,在民主集中制的四項組織原則之外,其實還有第五項原則,即「中央服從領袖」。領袖站在金字塔尖頂上,以偉大領袖為核心,圍繞著核心向外輻射,壹層又壹層實行科層制領導。在民主集中制下,「領袖」是壹個光彩耀人的詞。按照列寧的解說,無產階級的領袖不是天生的和自封的,而是在群眾鬥爭中產生,被群眾所公認的;領袖必須精通馬克思主義,通曉社會發展規律,掌握嫻熟的領導藝術,能夠密切聯繫人民群眾,集中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善於給黨和人民群眾指出前進的方向。雖然列寧強調,領袖並非專指壹個人,而是整個領導集體,但實際上最後都歸結到壹個人。列寧在世時俄共以列寧為核心,列寧死後經過殘酷的黨內爭鬥,斯大林成為獨裁者。雖然列寧也強調黨的領導人應通過選舉產生,但蘇聯70多年的歷史中沒有壹個最高領導人是通過真正的選舉產生的,指定接班人成了慣例,這是典型的人治而非法治,只講集中而不講民主,或者是口頭上講民主實際上堅持集中。
由於服從領袖、突出領袖、宣傳領袖,社會主義各國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個人崇拜,最突出的是斯大林和毛澤東。1956年,在蘇共「二十大」上赫魯嘵夫批判了斯大林的個人迷信,並開啟了社會主義制度的改革,這卻被毛澤東斥為「現代修正主義」。中蘇論戰期間中共發表的「九評」中的第二篇「關於斯大林問題」提到,「所謂反對個人迷信,是違反列寧關於領袖、政黨、階級、群眾之間相互關係的完整學說的,是破壞黨的民主集中制的」。[32]把民主集中制與列寧關於領袖的學說聯繫在壹起,實際上是重申服從領袖,結果中國的個人迷信更加盛行。當時的上海市委書記柯慶施竟公開說:「相信毛主席要到迷信的程度;服從毛主席要到盲從的程度」。林彪更精鍊地以四個字來概括民主集中制:「服從-紀律」。東南西北中,服從毛澤東,其結果是領袖壹人犯錯就導致全國犯錯。
無條件服從領袖,是假定領袖天生正確,不會犯錯;領袖指揮著黨,黨又是戰鬥化的「部隊」,「部隊」各級「指揮員」更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毛澤東為紅軍制定的「三大紀律」的第壹條就是「壹切行動聽指揮」。此可謂民主集中制的第壹要義,也是列寧關於領袖、政黨、階級、群眾相互關係學說的精髓,即服從領袖、服從中央、自覺與中央保持壹致。中共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與實踐,後來有了第壹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領導核心的提法,它突出的是領袖,是強調集中而不是民主,其實仍然是延續沙皇時代列寧所制定的革命黨戰時動員軍事化管理模式。
在革命時代,列寧的建黨策略或許有其合理性,對付警察鎮壓只有軍事化的組織鬥爭才有成效,但這隻能是暫時的,不能行之久遠,不能凝固化為執政模式。建國幾十年了,仍然堅持對付沙皇恐怖時代的策略,並將其擴大,其結果是必然走向反面,走向列寧曾竭力反對的集中全面的國家官僚制。當時第二國際的盧森堡、考茨基等人身處西歐較寬鬆自由的政治環境,對列寧及蘇共的過分集權專製做法提出的批評,現在看來並非沒有道理,他們當時的憂慮的確是意味深長的。曾是中共「家長」的陳獨秀,離開中共后也反思過黨內集中而缺乏民主的禍害,承認民主主義乃是人類社會進步之壹種動力。他認為,把民主主義看做是資產階級的專利品,是壹種「最淺薄的見解」。在「無產階級與民主主義」壹文中,陳獨秀批評斯大林「拋棄了民主主義,代之以官僚主義」。他象考茨基壹樣,毫不客氣地批評蘇聯是官僚國家。
值得注意的是,列寧雖不承認蘇共實行的是官僚制,但卻承認並堅決反對黨政機關中的官僚主義,他和托洛茨基都很早就意識到了官僚機器的危害性。在壹次教育工會談到行政機關造成的困境時,列寧嘆息:「是啊,我們的官僚主義太嚴重了」,還提出要「甩掉機關」,包括黨和政府機關、以黨的書記處為核心的權勢集團,表示要「對付包括組織在內的壹切機關的官僚主義」。[33]1923年10月8日,托洛茨基給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監察委員會寫了壹封信稱:「戰時共產主義時期所採用的強制性制度為黨統管壹切的制度提供了發展的可能性」;他認為,這種制度遠離「工人民主制,由於採用挑選書記的辦法,黨的機關的官僚化已經達到聞所未聞的程度,壹個廣泛的黨的工作階層已經形成並已經分佈到黨和國家機關中」。因此,托洛茨基反對等級森嚴的書記體制。他指出,「黨內書記特權階層」指定各級代表,選舉流於形式,黨內自由討論化為烏有,「扼殺黨的獨立自由精神,以特選的官僚組成的機關來代替黨」。他還指出,中央是官僚主義的發源地和大本營,行政命令是產生官僚主義的方法等。托洛茨基的嚴厲批評得罪了大多數擁有既得利益的黨政高幹,被批為「派別活動」而最終失勢,他的言論也被斥之為「讕言」。[34]
列寧去世前也痛恨政府機構的無限膨脹及其官僚主義化,他在病榻上口述了最後壹篇文章「寧肯少些,但要好些」,提出要精簡國家機構,克服官僚主義。他指出:「要盡壹切可能撤銷各種委員會,阻止成立各種新的委員會,因為其中十分之九是多餘的」。[35]但列寧的指示無法落實,官僚制集權治理仍按照慣性繼續擴張,黨政機構和幹部數目越來越多,官僚主義越來越嚴重。以後幾十年裡,蘇聯始終不敢正視黨政官僚體制問題,而是把官僚體制問題說成是幹部的官僚主義,至於官僚主義則被解釋成舊社會資產階級作風的「遺留」。其實,正如目前我國學術界普遍認定的那樣,蘇聯十月革命后不久,在二、三十年代已出現了官僚特權集團。[36]
三、國民黨引進蘇聯黨政模式之得與失
20世紀20年代,以民主集中製為核心的蘇聯黨政模式便傳入中國,不僅中共作為共產國際的壹個支部無條件地接受了蘇聯經驗受其指導,而且國民黨也有條件地接受了蘇聯經驗並移植了蘇聯黨政體制。
被國民黨尊為「國父」的孫中山發動革命曾多次失敗,蘇聯十月革命勝利后不久,他便提出「以俄為師」,欲借鑒蘇俄的經驗。「以俄為師」的實際內容是什麼?國共兩黨出於各自的意識形態,解說不壹。中共把「聯俄、聯共(應為容共)、扶助農工」這「三大政策」說成是「新三民主義」。其實,這些主張既然是「政策」,就是可變的。孫中山先聯合西南軍閥打擊北洋軍閥,后又聯合失勢的北洋軍閥段琪瑞和奉系張作霖,秘密組成「三角反直同盟」,反對得勢的直系北洋軍閥。既然放棄聯合軍閥打軍閥的政策不算是「背叛」,那麼,放棄聯俄容共的政策,對國民黨來說也就談不上是什麼「叛變」。國民黨的三民主義無論新舊,都是民族、民權、民生主義,新三民主義絕非共產主義,其意識形態主調沒有變化,變化的只是其組織策略。可以說,當時國民黨只是有條件地接受了蘇聯經驗,何況國民黨人從來不承認其國民革命是共產革命的先導。
早期的國民黨,其組織形式基本上是西式的。鬆散而無嚴格紀律的國民黨被竊國大盜袁世凱非法取締后,竟無還手之力。「二次革命」失敗后,國民黨人流亡日本,吸取教訓,按中國傳統秘密結社舊會黨形式組建了中華革命黨,孫中山自任黨魁,以總理名義督率壹切,實行個人集權。「凡入黨的人,須完全服從我壹個人,其理由即是鑒於前次失敗」。壹再失敗使孫中山認識到,中國的局面是「壹盤散沙」,領袖集權獨裁大有其必要。所以他強調:「此次立黨,特主服從黨魁命令,並須各具誓約」。[37]後來他看到俄國的十月革命比中國的辛亥革命晚6年,卻壹舉成功,「其奇功偉績,真是世界革命史上前所未有,其所以能至此的緣故,實全由其首領列寧先生個人之奮鬥及條理與組織之完備」。[38]蘇俄布爾什維克黨組織的戰鬥力,其以黨建國、以黨治國的經驗,給孫中山以強烈印象。孫中山認為,其成功「即因其將黨放在國上」,「可為我們模範,即俄國完全以黨治國,比英、美、法之政黨,握權更進壹步」。[39]孫中山稱讚列寧為「革命聖人」,於是按蘇聯的布爾什維克模式改組了國民黨。1924年1月22日,國民黨第壹次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聘任俄人鮑羅廷為政治顧問,國共合作,共產黨員得以個人名義加入國民黨,參加國民黨領導的國民革命,此即所謂「容共」,而非「聯共」。當時,國民黨大,共產黨小,革命核心是國民黨中央,但革命的靈魂是「以俄為師」。
經過西式、中式、俄式三個階段的發展,國民黨面貌壹新,成為所謂的「列寧黨」。新三民主義的核心內容並非所謂「三大政策」,而是「以俄為師、黨在國上、以黨建國、以黨治國」。如果說舊三民主義是西式的,新三民主義則是俄式的。孫中山採取了列寧的組織策略,拋棄了歐美政黨模式,採用俄式科層制集權管理:總理制與委員制結合,在各地普設黨部,軍隊設政治部,派黨代表,各地黨組織選派代表到中央開代表大會,「選舉」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央監察委員會,「當選者」竟包括諸多共產黨人(如毛澤東),實際上是事先協商好了任命的。1924年7月11日,國民黨又在中央委員會之上設立中央政治委員會,筒稱「中政會」,相當於政治局,成為實際上的權力中心。隨即又設中央軍事委員會,即中央軍委,中央軍委主席逐漸成為最有權力的人。這完全是移植蘇聯那壹套。後來成立的廣州國民政府,它與黨的關係同蘇聯壹樣,是黨在國上、黨政不分、黨在政府之上。國民政府組織法中確定「以黨治國」原則,即國民政府必須接受國民黨的指導和監督,壹切施政方針及立法原則均由「中政會」提出,經由中央執委會審議后,以政府名義執行。在這種制度下,以黨代政,黨領導壹切,政府官員也由黨任命,黨管幹部,成立黨的組織部,主管黨政幹部任免;又設宣傳部,宣傳黨的主義,孫中山說,「革命成功全賴宣傳主義」,其主義當然是三民主義;黨政其它部門也陸續設立,政府委員會、軍事委員會,包括司法機關在內,壹律接受國民黨中執委的政策性指導。黨的組織延伸和滲透到社會、產業、文化、教育各個部門和組織中去,直達基層,形成龐大的科層制官僚體系,黨政軍合壹,高度集權。雖然北伐成功后,蔣介石「清黨分共」,南京國民政府採取「五院制」,但蘇聯的黨政模式並未廢止,仍然是黨在國上,五院制政府只是個花架子,在黨中央總裁的領導支配之下。國民黨還按蘇聯共青團的形式組織三民主義青年團,以培養黨政後備幹部。
國民黨「以俄為師」引進蘇聯的黨政模式,當然也引進了民主集中制,但他們譯為「民主集權制」。將集中譯為集權,似乎更為準確,即將權力集中到中央,服從核心領導。1924年國民黨「壹大」時,在蘇聯政治顧問鮑羅廷指導下,國民黨即已確立民主集權制的組織原則,建了各級會議、代表、表決及集中執行機制。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被蔣介石實際控制后,民主集權制在實際運用中更強調服從中央,服從領袖,被歸結為「壹個國家,壹個主義,壹個政黨,壹個領袖」。國民黨內各派系反蔣勢力紛紛反對蔣介石的個人獨裁,進而批評國民黨已墮落成官僚集團。如「改組派」認為,1924年改組后的國民黨在組織上根本的原則就是民主集權制,國民黨「壹大」召開就是這個組織原則的體現。「改組派」抨擊南京國民黨政權拋棄了民主精神,而代之以個人獨裁。陳公博說:「現在這種精神沒有了,集權還有人記得,民主都似乎忘卻了,集權而不民主,所以只看見官僚主義在橫行了」。 [40]孫中山之子孫科也寫了「以民主集權制消滅獨裁」壹文。1930年7月13日,汪精衛聯合各派反蔣勢力在北平召開「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由汪起草的《黨務聯名宣言》稱:「本黨組織為民主集權制,某(指蔣介石)則變為個人獨裁」。汪反對蔣獨裁,卻不反對集權。他說:「本黨改組之精神,在於認定三民主義為救國不二法門,欲求三民主義能實現於中國,則不能不使三民主義普及於民眾。欲求三民主義普及於民眾,則不能不使黨員真能為主義而奮鬥。欲求黨員真能為主義而奮鬥,則不能不鞏固黨之組織,森嚴黨之紀律,使黨員之行動,趨於—致」。[41]改組派於是提出「提高黨的權威,實行黨的專政」,要「黨外無黨,黨內無派」[42],高度集權。有人更提出,非國民黨員不得任政務官,「以黨專政就是民主集權」。[43]
國民黨從蘇聯引進民主集權制,為形成黨的核心領導進行了殘酷的內部派系鬥爭。但國民黨黨內有派,黨外尚有黨。在蘇聯主導下,中共曾兩次屈從於國民黨的領導,實現了兩次國共合作,最終都以失敗而告終。國共兩黨都是蘇聯模式的革命黨,都遵從集權統—組織管理原則,但主義不同,意識形態有差異,革命目標不壹樣。除非國民黨尊奉馬列主義,或共產黨改宗三民主義,否則在都強調集中、要求統壹意志、統壹行動的革命中,無法步調壹致。共產黨要堅持自己的革命綱領,則國民黨的「清黨」即是在組織上清除異己,這是早晚會發生的事情;即使孫中山不死,他也會重申民主集權制,清除不聽號令的跨黨異見分子,否則,國共兩個革命中心無法和平共處。戴季陶說過:「國民黨內,有了壹個共產黨,就是有了兩個中心。」他認為,這是「國民黨內—個最大的危機」。[44]
國民黨北伐「成功」后,以黨綱取代憲法,將民主集權制推向全國,作為治國原則,強迫非黨民眾也要服膺其黨義,遵循「總理遺教」,推行「黨化教育」,遵守其黨紀,服從領袖。結果不但共產黨不聽命舉行武裝反抗,國內各類異己勢力也都不同程度地進行了拚死反抗。自由主義知識分子胡適、羅隆基、梁實秋等提出了維護人權、反對黨權,主張「專家治國」、反對「黨棍」橫行。直到日本全面入侵,中國仍未實現真正的集權統壹。在全民抗戰中,蔣介石倒是真正被各方尊為全國的抗戰領袖、最高統帥,他口口聲聲要別人「服從領袖」,但空有虛名,實際上並沒有多少人真的聽他指揮。
抗戰勝利后國民黨貌似強大,內部仍派系暗鬥,缺乏核心凝聚力,蔣介石又欺騙性地召開「國大」,「制憲」、「行憲」,表面上要向英美式民主靠攏,放棄蘇聯集權模式,但骨子裡仍是蘇聯民主集權制壹黨獨裁那壹套,結果民主不成集權更受損,自亂其制。不但黨內實力派李宗仁、程潛、閻錫山等不服,而且自己的統帥部也被共產黨的「隱蔽戰線」染指。最後,徹底奉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得更嚴密的中共,僅用3年時間就以軍事力量推翻了國民黨政權。
國民黨「以俄為師」引進蘇聯黨政模式即民主集權制,以黨治國,卻沒有通過集權真正做到黨指揮槍,其黨的基層組織滲透力和意識形態宣感測染力,較之共產黨更是相形見絀,國民黨各級黨政幹部在科層制管理中的官僚主義腐敗行為公開表面化。在喪失大陸退往孤島之時,連美國總統杜魯門發布的《白皮書》都公開點名指責蔣介石的官僚政府是壹個腐敗的政權。
俄國布爾什維克和國共兩黨都通過民主集中制的組織架構奪權掌權。早在上世紀初,就有第二國際的著名理論家將民主集中制與官僚制聯繫在—起分析批評。國民黨引進「民主集權制」,在「以黨治國」的過程中,幹部官僚日益腐敗,以致敗亡。不過,國民黨在台灣最後拋棄了「列寧黨」模式,「還政於民」,從而獲得了新生。蘇聯則長期以意識形態包裝其龐大的幹部官僚制管理,打著列寧的「民主集中」旗號高度集權,實行計劃經濟,統籌政治,由中央政治局核心領導統管壹切,各級幹部都由黨的組織部任免,擁有大小不同的特權而不受人民監督,實行「國家官僚制」。其最後亡黨亡國,更使人們看透了其體制的弊病。民主集中制是蘇聯黨政模式的核心內容,其實質無非是官僚科層制集中管理,將其說成是所謂「超越、最大、最好的民主」,無疑是相當荒謬的。
中共建政已經很久了,至今仍堅守戰時動員軍事化的列寧黨模式。民主集中制的壹元化領導早已被歷史證明是封閉落後的制度。民主不過是招牌,集權才是實質。中國改革已30年,蘇聯模式的黨政體制到底還有多大效用?值得反思。改革開放在經濟上擺脫了蘇聯模式,實行市場經濟, 但政治體制沒有半點鬆動,要改就必須突破蘇式民主集中制,拋棄「國家官僚制」,由威權走向民主。正如恩格斯所說:「權威與自治是相對的東西,它們的應用範圍是隨著社會發展階段的不同而改變的」。[45]
中共黨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專門提到民主集中制,此制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非同凡響,「是黨和國家的根本制度」。但是,在中國,從政治學層面對民主集中制的研究卻既不充分也不盡如人意。什麼是民主集中制?人們往往引述毛澤東1945年在中共「七大」政治報告中的陳述解釋之:「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1]劉少奇在中共「七大」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中也有同樣解說,並且解說得更詳細。他認為,民主集中制「反映黨的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反映黨的上級組織與下級組織的關係,反映黨員個人與黨的整體的關係,反映黨的中央、黨的各級組織與黨員群眾的關係」。[2] 1949年以後中共歷次黨代會不斷重申,宣傳部門不斷宣傳,把民主集中制說成是超越資產階級民主的更充分的民主,是最大最好的民主,強調其民主性,進而將其意識形態化。
凡事壹旦意識形態化就不許懷疑,不許有異,成了研究禁區。「既民主又集中」,到底偏重的是那壹方?表面上說的是民主,但在實際政治中往往體現的是高度集權統壹,甚至是對領袖的個人迷信,黨政兩方面最後都歸結到服從最高領袖壹個人,「毛主席揮手我前進」。
撇開模糊不清的「既民主又集中」的套話,毛澤東等中共領袖所概括並強調的四項組織原則,其實更能反應民主集中制的實質。這四項原則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毛澤東早在1938年批判張國燾違反黨紀另立中央的錯誤、「重申黨的紀律」時,就提到這四句話。[3]其核心是「服從」,強調的是放棄個人成見和「小組織習氣」,服從上級組織的領導。從管理學角度看,民主集中制實際上就是對政黨、后又上升為整個國家的組織管理原則,它強調個人絕對服從組織、統壹個體意志,擰成壹股繩,以達成組織目標。正如劉少奇1962年1月27日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報告中所說:「加強民主集中制,加強集中統—,就是要充分地發揚人民民主和黨內民主,進壹步地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聯繫,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壹的領導,在全黨範圍內,統—思想,統壹政策,統壹計劃,統壹指揮,統壹行動」。[4]
直到「文革」10年浩劫結束,實行改革,提倡解放思想,人們才開始突破禁區,研討黨政體制中的弊端及改革之道,探討民主與集權的關係問題。人們突破意識形態迷霧,從民主集中制的由來及其歷史發展和教訓等多方面,作了許多有益的探討,正本清源,破除迷信,神聖的黨政制度於是也成為平常的學術研究課題。
壹、列寧關於民主集中制的觀點和民主集中制的實質
民主集中制的首創者是列寧,其背景是蘇聯共產黨之前身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組織路線的論爭。由於沙皇專制警察國家的特殊狀況,列寧認為,俄國黨不可能像德國等西歐國家議會黨團那樣,公開努力贏得選票,合法地爭取政權;相反,黨必須是小規模秘密地由職業革命家組成,在統壹的指揮下有嚴密紀律的組織。此前,馬克思在1859年致恩格斯的壹封信中也提到,無產階級政黨「必須絕對保持黨的紀律,否則將壹事無成」。[5]恩格斯1883年給倍倍爾的信中亦說過,「黨的現行紀律,少數必須服從多數」。[6]列寧將黨的組織工作理論化,強調合理的組織對於奪取革命勝利的重要性。在與溫和的黨人馬爾托夫的辯論中,1904年列寧提出了科層制的黨的組織管理原則。他把黨看作是有組織的部隊,其中各個成員並不是自行列名入黨,而是由黨的壹個組織接收,必須服從黨的紀律。[7]列寧明確地把黨紀叫做「集中制」,實行軍事化的管理,使黨變成科層制的有級別、自上而下可以發布命令的機構,以更有力地向沙俄殘暴統治進行鬥爭。[8]列寧說:「集中制要求中央和黨的最遙遠、最偏僻的部分之間沒有任何壁障」,「中央有直接掌握每壹個黨員的絕對權力」。[9]中央如何掌握基層的每壹個黨員呢?它靠的是分層的軍事化管理,於是黨中央成為統帥部,下設各級黨委和支部,建立金字塔型的組織系統,服從領導被上升為「黨性」,否定黨的紀律則被認定為「否定黨性」,可以黨紀處分並開除。這種集中制是壹種帶有強制性的組織管理,其形式正如馬克斯·韋伯所指出的那樣,是具有壹種金字塔形狀按水平層次劃分的等級官僚制。由於遭到反對派批評,列寧隨即在集中制前加上了「民主的」定語,稱為「民主的集中制」,但其重心為集中則是不言而喻的。
列寧「堅持黨性,反對小組習氣」。[10]他關於黨的集權制組織原則很快引發了俄國社會民主黨的分裂,擁護列寧的多數派稱為布爾什維克,少數派為孟什維克。孟什維克認為,黨不應當成為壹個有組織的整體,必須容許自由的團體和個人存在,不必服從黨的決議,人皆有自行宣布為黨員的權利;要求黨員服從黨的決議是壹種形式主義的官僚主義的態度,少數服從多數是硬性壓制黨員意志,全黨服從黨的紀律是在黨內建立「農奴制度」。[11]列寧很強硬地堅持自己的組織路線,通過創辦全俄政治報刊,把黨的各級幹部聯合在壹起,團結成壹個具有鮮明界限、明確綱領、堅定策略和統壹意志的戰鬥的黨。[12]列寧要求知識分子出身的職業革命家向工人群眾「灌輸」馬克思主義革命道理,並豪邁地說:「給我們壹個革命家組織,我們就可以把俄國翻轉過來」。[13]1905年俄共(布)「壹大」確認了民主集中制原則,次年將其寫進黨章,規定「黨的壹切組織是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的」。[14]
在民主集中制原則中,列寧特彆強調行動壹致。他認為:「工人階級的力量就在於組織,不組織群眾,無產階級就壹事無成。組織起來的無產階級就無所不能。組織性就是行動壹致。實際行動的壹致」。他壹方面強調少數要服從多數,另壹方面也主張少數人在服從多數、行動上保持高度壹致的前提下,有權保留自己的意見,允許發表不同意見,有「舌頭的自由」,可以在黨的書刊上發表反對言論。他說:「行動壹致,討論自由和批評自由--這就是我們的定義。」[15]同時,他注重集體領導,不實行個人集權,強調只有黨的代表大會才是黨的最高權力機關,黨代會應該定期召開,以便會商並集中統壹各種意見,此即所謂發揚民主。列寧把民主集中制看作是民主制與集中制的辯證統壹,民主脫離集中會成為無政府主義,集中脫離民主則會成為官僚主義,因此,實行民主集中制就必須同無政府主義和官僚主義劃清界限。[16]
列寧的組織策略和關於民主集中制的理論和實踐,使布爾什維克成為新型的黨,既有別於歐美的議會黨團,也有別於各國社會民主黨。其特點是,在堅定的馬克思主義信仰凝聚之下,由壹群知識分子出身的職業革命家為領袖,在俄國擁有許多地下支部,具備嚴密的組織紀律,高度集權中央,分層分級領導,形成了系統的有戰鬥力的部隊,被稱為「列寧黨」。這在世界政黨史上是壹個創舉。1917年二月革命沙皇被推翻,溫和的俄國社會革命黨、孟什維克等雖壹時掌權,卻無法組織有效的政府去處置複雜的內外局面。黨員不到兩萬[17]但組織紀律嚴明的布爾什維克便發動了所謂的「十月革命」(現在俄羅斯改稱之「十月政變」),壹舉奪取了政權。列寧總結說:「實現無條件的集中和極嚴格的紀律,是戰勝資產階級的基本條件之壹」。[18]其實,早在1872年,恩格斯從反面總結巴黎公社的教訓時也說過:「巴黎公社的滅亡,就是由於缺乏集中的權威,勝利以後,妳們可以隨意對待權威等等。但是,為了進行鬥爭,我們必須把我們的壹切力量擰成壹股繩,並使這些力量集中在同壹個攻擊點上」。[19]
看來,集中和紀律在革命的關鍵時刻是很管用的。列寧關於無產階級黨的組織和策略、國家與革命以及如何奪權掌權的理論,是對馬克思主義的重大發展。恩格斯雖論及集中權威的必要,但也指出,「勝利以後,妳們可以隨意對待」,也就是說可以放鬆。革命勝利后,布爾什維克改名共產黨,把黨綱黨紀推向全國,以黨代政,黨政不分,民主集中制也就由黨的組織管理原則擴大成了國家管理原則。
布爾什維克建政時否定了議會民主,創立了議行合壹的民主集中制的政府。1918年,它仍與左派社會革命黨聯合執政,由於糧食專賣問題及對德《布列斯特和約》的分歧,兩黨聯合破裂,左派社會革命黨自動退出了政府,5月列寧宣布壹黨執政,並把新政權稱為「無產階級專政體系」。他指出,「國家政權的壹切政治經濟工作,都由工人階級覺悟的先鋒隊共產黨領導」;「黨是無產階級聯合的最高形式」;「專政是由組織在蘇維埃中的,受布爾什維克共產黨領導的無產階級實現的」,「不通過共產黨就不可能實現無產階級專政」。1918年8月,社會革命黨涉嫌參与反蘇維埃叛亂,被宣布為非法,布爾什維克壹黨執政正式開始。
黨國合壹,沒有反對黨了,蘇維埃政府也開始實行民主集中制。當時列寧對政府的設計主要是針對資本主義政體的某些弊端,如官吏成為脫離人民的特殊階層,立法和行政分立導致無效率等,他要求新生政權的管理者要從人民的「老爺」變成人民的「公僕」,組織廉價高效的政府。列寧的議行合壹制並不是不要監督,他設想通過普選制——人民直接選舉官員,並能隨時撤換不稱職的官員――來實行監督。但這種設想究竟如何實施則相當複雜,理想往往被現實所否定。嚴峻的國內外形勢和黨權擴大,使民主程序無法實行,集中制、任命制、命令制在實際政治中卻大行其事,並逐漸固定下來。
列寧原來聲稱,革命勝利后就立刻實行人民自治,普遍吸收勞動者管理國家,但實際上並未實行,「人民自治」成了空話。1919年3月,俄共「八大」提出,要「通過無產階級先進階層來為勞動者實行管理」,即黨代表人民來管理國家,而這些黨的書記委員們既掌握國家權力,當然就是官了。列寧原來還承諾,黨政幹部將由選舉產生,1917年的「四月提綱」也提出,「壹切官員應由選舉產生」,但在內戰內亂尚未終結之時,實際上只能是委派官員而無法選舉。1920年4月至11月,黨中央直接任命了37,547名幹部。內戰平定後任命制照樣推行,且成為慣例。列寧在1918年曾說:「工會必定要國家化,必定要與國家機關合併,建設任務要轉到工會手裡。」但後來他又指出,工會不是國家組織,是站在黨和國家之間把黨和群眾連接起來的裝置,即「群眾組織」,要接受黨的領導。後來,工會便成為蘇維埃國家中最滑稽的機構,工會幹部拿國家工資,為黨說話、為黨服務,變成了無所事事的官僚組織,根本不代表工人。
蘇維埃政府設立了各種官僚機構,只不過各部門改稱人民委員會,以表明是人民在管理,並由共產黨領導,部門首長被稱為人民委員。列寧原先設想,各人民委員會都實行集體領導,但在實踐中很快就出現了無人負責等弊端。1918年,列寧又提出,把委員制和壹長制相結合,最後各部門實際上都通行壹長制,黨委書記壹把手說了算。理想壹而再、再而三地被現實無情地否定,龐大的官僚體系不可避免地在新生的蘇聯重新出現。
由於黨中央的管理任務巨大複雜,1919年俄共「八大」決定,在中央委員會之上成立政治局、組織局、書記局,並使黨的領導權集中到人數很少的政治局。政治局這個術語1917年10月已出現,但成為決策機構則在兩年之後,書記處作為其執行機構擁有實權。斯大林是在這三個機構都兼職的唯壹之人。此後,政府機關的重大問題必須請示黨中央,具體操辦機構是書記處,黨政集權于金字塔的頂尖上,形成了列寧所說的「寡頭政治」。
列寧曾提出,壹切權力歸蘇維埃,強調蘇維埃高於政黨。後來,由於布爾什維克在蘇維埃中占居優勢,1919年俄共「八大」提出,黨在蘇維埃中居於統治地位,黨位列國會之上,應對蘇維埃的全部工作進行監督。1921年斯大林提出:「共產黨是蘇維埃國家內部的壹種聖劍騎士團。」[20]從此,黨高居於蘇維埃之上,以黨代政,黨管幹部,黨政不分,黨和國家的壹切組織機構都實行民主集中制,凡有人群有組織的單位都設立黨委和黨支部,黨領導壹切,形成了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1920年7月列寧起草了「加入共產國際的條件」,又將民主集中制輸出到國外。他提出,凡「加入共產國際的黨,應該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的」;他又強調:「在目前激烈的國內戰爭時代,共產黨必須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組織起來,在黨內實行像軍事紀律那樣的鐵的紀律,黨的中央機關必須擁有廣泛的權力,得到全體黨員的普遍信任,成為壹個有權威的機構」。[21]
原先俄共黨內尚有派別,如托洛茨基派、工人反對派,也允許派別活動,但黨內鬥爭激烈,爭論不休,削弱了黨的統壹。1921年俄共「十大」決定,禁止任何派別活動,嚴明黨紀,從事派別活動的人將被無條件地清除出黨。這項決議影響深遠,黨終於完全軍事化了,—切聽從於上級乃至中央,不得有違,連思想上觀點上的異見也不允許。當時蘇共遭受內外包圍,情勢危急,統壹黨的意志對黨來說暫時還說得過去。但長此以往,如何防止當權者以維護黨的統壹為名、壓制打擊不同意見、拒絕接受同志的監督而獨斷專行,就成為壹個值得特別注意的問題了。[22]顯然,黨政合壹的高度集權的黨政體制建立之後,黨政監督也就成了大難題。列寧曾提出,在黨政體制之外建立「工農檢查院」,但因他的去世而未實施。
二、國家官僚制和特權集團的形成
列寧的建黨原則很早就遭到各方面的批評,不僅引發俄國社民黨的分裂,也引起了國際社會主義運動的分裂。西歐許多社會黨領袖都抨擊民主集中製為官僚制。德國社會民主黨人羅莎·盧森堡批評列寧企圖用官僚制使年輕的工人運動處於知識精英的役使之下。早在1904年,她就寫了「俄國社會民主黨的組織問題」壹文,認為集中對於改變黨組織的分散性雖有必要,但不能建立在黨的戰士對中央機關盲目聽話和機械服從的基礎上。按列寧的原則,「中央委員會成了黨的真正積極的核心,而其他壹些組織不過是它的執行工具而已」;中央機關「為大家思考問題,制定計劃和決定事情」,可「託管」壹切事務,這正是官僚系統的運作方式。盧森堡認為,列寧的集中制是「極端的」、「無情的」,與沙皇的專制主義傳統壹脈相承;而由黨的中央機關的統治來代替大多數人的統治,更「是錯誤的」。[23]考茨基也認為,列寧是把官僚組織的不可避免性當作規律來接受,利用國家機器組織力量為工人服務。伯恩斯坦則公開「修正」馬克思主義,說馬克思的國家觀只是壹種「批評的國家觀」,忽視了國家對社會經濟的管理職能。他認為,在現代資本主義條件下,國家不再是剝削階級的工具,而是人們「共同生活的形式,是壹種管理機關,它的社會政治性質隨著它的社會內容的改變而改變」。[24]在伯恩斯坦看來,既然國家體現大眾的共同利益,也就用不著去推翻,這樣就自然否定了無產階級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當然也就沒有必要組織嚴密的革命黨。考茨基在1912年與荷蘭人潘涅庫克就國家問題的論戰中則明確表示反對消滅官僚制。他說:「我們無論在黨組織或在工會組織內都非有官吏不可,更不必說在國家行政機關內了。我們的綱領不是要求消滅國家官吏,而是要求由人民選舉官吏。這種要求也只能是指較高級的官吏的選舉而言,不可能舉行人民選舉來任用壹個抄寫員」。[25]考茨基認為,官僚制不壹定有什麼「階級性」,工人組織也需要官吏。他把政府官吏分成高級政務官和低級事務官(如抄寫員)兩類,認為高級政務官應選舉產生;同時,他認為,消滅官僚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關鍵在於選舉而不是任命政務官。
然而,列寧不承認布爾什維克黨實行的是官僚制,他認為官僚制有階級性,要砸碎資產階級國家的官僚機器。在十月革命的幾個月前,列寧寫了《國家與革命》,駁斥修正主義觀點,要「立即打碎舊的官僚機器,逐步消滅壹切官僚機器」。[26]列寧宣稱,舊的國家機器必須打碎,但強大的集權統治仍有必要;在國家消亡前要堅持無產階級專政,雖仍存在政府,但由武裝的無產階級掌握,工農兵代表蘇維埃雖仍存在大小官員,但他們不是社會的主人而是「公僕」,因此不會變成官僚。列寧幻想建立巴黎公社式的無產階級政權,實現全民管理國家。列寧繼承了馬克思的「公僕說」,提出要「使國家官吏成為不過是執行我們委託的工作人員,使他們成為有責任的、可以撤換的、而且是領取薪金的監工和會計。這是我們無產階級的任務」。[27]列寧還認為,舊的國家政權的絕大多數職能已經變得極其簡單,可簡化為登記、填表、檢查這樣壹些極為簡單的手續,以至於每個識字的人都完全能夠行使這些職能。列寧還強調,無產階級國家「可以也應該把這些職能中任何特權制、長官制的殘餘剷除乾淨」。列寧認為,應採取壹些辦法:不但實行選舉制度,而且隨時可以撤換官員;官員的薪金不得高於工人的工資;讓所有人都來執行監督和監察的職能,使所有的人暫時都變成「官僚」,因而使所有的人都不能成為官僚。[28]顯然,這是壹種樂觀的簡單化想法,在繁雜的社會管理現實中根本無法實現,不僅是空話,而且是大話,變成了公開的吹牛。
的確,革命前在民主集中制管理下的科層制各級黨的幹部,因並無工資也沒有任何掌管社會經濟活動的權力,雖有等級差別,但並不是官僚,也談不上有什麼特權。但上台掌權后,情況卻發生了質的變化。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雖被統稱為「幹部」,用以取代官僚壹詞,但名詞改了內容不改。有權的各級幹部顯然已經是官員了,而且官員的數量越來越多。於是,入黨做官,位高權重,高高在上,不可避免地出現了程度不同的濫用權力等官僚主義行為。
在社會主義思想和運動中,「官僚制」壹直是作為貶義詞來使用的,其本身被看成應努力克服的對象。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廢除了私有制及其基礎之上的階級社會,保護階級統治和階級壓迫的國家將隨之解體,因而不會直接從勞動者中分離出具有特殊利益和特殊目的的官僚階層。列寧認為:「官吏和常備軍是資產階級社會軀體上的寄生蟲」。他不承認社會主義社會存在官僚。列寧又表示:「馬克思寫道:公社實現了所有資產階級革命都提出的廉價政府的口號,因為它取消了兩項最大的開支,即軍隊和官吏」。[29]但是,沒有官僚,沒有科層制機構,又如何進行國家的行政管理?所以列寧也承認,「立即徹底消滅各地的官僚機構是談不到的,這是空想」。[30]事實上,蘇聯的官僚機構呈不斷擴大的趨勢,官僚的數量有增無減。面對這種現象,蘇共只好玩概念遊戲,打意識形態牌。黨政官員雖人員眾多、有權有位,卻不稱為官僚,而稱幹部,硬說幹部是「公僕」不是官,說的是壹套,做的是另壹套,公然說假話!蘇共建立了龐大的官僚體系,卻拒不承認是官僚體制。
第二國際的領袖們正是抓住了這壹點來批評蘇共。考茨基說,蘇聯實行的是「國家官僚制」。1922年考茨基寫了《無產階級革命及其綱領》壹書,除就革命和專政等問題提出了與列寧不同的看法外,專門談到了蘇聯的官僚制問題。他認為,「馬克思所提出而為列寧所採取的那個要求,即任何擔任公職的人都不能取得比普通工人工資更高的薪俸那個要求就是行不通的。這個要求與無產階級的感情和我們的社會主義觀點的確是符合的。但是它與那經常在貫徹著的經濟要求是不相容的」。考茨基反對蘇聯不僅在黨內而且在國家生活特別是在經濟領域推行國家官僚制的集中管理,認為國家官僚制「敵不住資本的競爭」,因為「國家官僚制是笨拙的,不經濟的,沒有辦法來為各個特殊職能選擇最適應的人選,而且是極端保守的」。壹句話,是沒有效率的。考茨基甚至認為,國家官僚制還不如資本主義官僚制,因為「在壹切社會中,國家官僚制在解決問題時是惰性最大的」。蘇聯「實行了整個生產的國有化並使它隸屬於壹個全能的、嚴格集中的官僚制,廢除甚至迫害國內的壹切組織」;全國只剩下壹個組織,那就是共產黨組織,各行各業各單位都實行民主集中制,國家全能,黨為核心,集中管理壹切。然而,「要火車司機遵守和警察或關卡官吏壹樣的紀律,那是荒謬的」[31],實際上也管不好。考茨基反對把階級的組織擴大為國家組織,把革命黨的原則擴大為和平建設時期的國家原則。雖然列寧給考茨基扣上了「叛徒」帽子,但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蘇共70年的實踐及其全面失敗,考茨基的批評的確是說到了點子上,蘇聯黨政體制實際上就是國家全面的官僚制。民主集權製作為蘇聯模式的黨政組織管理原則,成為國家官僚制的關鍵,各國共產黨都把它尊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憲條,它卻事實上成了腐敗專制等多種問題的溫床。
當時的西歐社會民主黨團關注議會鬥爭,列寧則把議會道路視為修正主義。雙方的論爭在十月革命后達到高潮,當盧森堡批評布爾什維克不講民主,列寧則指責他們不懂「群眾、階級、政黨、領袖」的關係。列寧認為,群眾是劃分為階級的、階級通常是由政黨來領導的,政黨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響、最有經驗、被選出擔任最重要職務而稱為領袖的人們所組成的比較穩定的集團來主持的。1920年列寧寫了《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他認為,自私有制產生之後,群眾就劃分為階級,階級鬥爭發展到壹定階段就形成政黨,政黨在鬥爭中產生自己的領袖;歷史上,任何壹個階級如果不推舉出自己善於組織運動和領導運動的政治領袖和先進代表,就不能取得統治地位;無產階級及其政黨也必須有自己的領袖,否則就無法奪取勝利,必須強調服從領袖。
列寧的這套觀點為民主集中製作了理論解說,據此來看,在民主集中制的四項組織原則之外,其實還有第五項原則,即「中央服從領袖」。領袖站在金字塔尖頂上,以偉大領袖為核心,圍繞著核心向外輻射,壹層又壹層實行科層制領導。在民主集中制下,「領袖」是壹個光彩耀人的詞。按照列寧的解說,無產階級的領袖不是天生的和自封的,而是在群眾鬥爭中產生,被群眾所公認的;領袖必須精通馬克思主義,通曉社會發展規律,掌握嫻熟的領導藝術,能夠密切聯繫人民群眾,集中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善於給黨和人民群眾指出前進的方向。雖然列寧強調,領袖並非專指壹個人,而是整個領導集體,但實際上最後都歸結到壹個人。列寧在世時俄共以列寧為核心,列寧死後經過殘酷的黨內爭鬥,斯大林成為獨裁者。雖然列寧也強調黨的領導人應通過選舉產生,但蘇聯70多年的歷史中沒有壹個最高領導人是通過真正的選舉產生的,指定接班人成了慣例,這是典型的人治而非法治,只講集中而不講民主,或者是口頭上講民主實際上堅持集中。
由於服從領袖、突出領袖、宣傳領袖,社會主義各國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個人崇拜,最突出的是斯大林和毛澤東。1956年,在蘇共「二十大」上赫魯嘵夫批判了斯大林的個人迷信,並開啟了社會主義制度的改革,這卻被毛澤東斥為「現代修正主義」。中蘇論戰期間中共發表的「九評」中的第二篇「關於斯大林問題」提到,「所謂反對個人迷信,是違反列寧關於領袖、政黨、階級、群眾之間相互關係的完整學說的,是破壞黨的民主集中制的」。[32]把民主集中制與列寧關於領袖的學說聯繫在壹起,實際上是重申服從領袖,結果中國的個人迷信更加盛行。當時的上海市委書記柯慶施竟公開說:「相信毛主席要到迷信的程度;服從毛主席要到盲從的程度」。林彪更精鍊地以四個字來概括民主集中制:「服從-紀律」。東南西北中,服從毛澤東,其結果是領袖壹人犯錯就導致全國犯錯。
無條件服從領袖,是假定領袖天生正確,不會犯錯;領袖指揮著黨,黨又是戰鬥化的「部隊」,「部隊」各級「指揮員」更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毛澤東為紅軍制定的「三大紀律」的第壹條就是「壹切行動聽指揮」。此可謂民主集中制的第壹要義,也是列寧關於領袖、政黨、階級、群眾相互關係學說的精髓,即服從領袖、服從中央、自覺與中央保持壹致。中共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與實踐,後來有了第壹代、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領導核心的提法,它突出的是領袖,是強調集中而不是民主,其實仍然是延續沙皇時代列寧所制定的革命黨戰時動員軍事化管理模式。
在革命時代,列寧的建黨策略或許有其合理性,對付警察鎮壓只有軍事化的組織鬥爭才有成效,但這隻能是暫時的,不能行之久遠,不能凝固化為執政模式。建國幾十年了,仍然堅持對付沙皇恐怖時代的策略,並將其擴大,其結果是必然走向反面,走向列寧曾竭力反對的集中全面的國家官僚制。當時第二國際的盧森堡、考茨基等人身處西歐較寬鬆自由的政治環境,對列寧及蘇共的過分集權專製做法提出的批評,現在看來並非沒有道理,他們當時的憂慮的確是意味深長的。曾是中共「家長」的陳獨秀,離開中共后也反思過黨內集中而缺乏民主的禍害,承認民主主義乃是人類社會進步之壹種動力。他認為,把民主主義看做是資產階級的專利品,是壹種「最淺薄的見解」。在「無產階級與民主主義」壹文中,陳獨秀批評斯大林「拋棄了民主主義,代之以官僚主義」。他象考茨基壹樣,毫不客氣地批評蘇聯是官僚國家。
值得注意的是,列寧雖不承認蘇共實行的是官僚制,但卻承認並堅決反對黨政機關中的官僚主義,他和托洛茨基都很早就意識到了官僚機器的危害性。在壹次教育工會談到行政機關造成的困境時,列寧嘆息:「是啊,我們的官僚主義太嚴重了」,還提出要「甩掉機關」,包括黨和政府機關、以黨的書記處為核心的權勢集團,表示要「對付包括組織在內的壹切機關的官僚主義」。[33]1923年10月8日,托洛茨基給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監察委員會寫了壹封信稱:「戰時共產主義時期所採用的強制性制度為黨統管壹切的制度提供了發展的可能性」;他認為,這種制度遠離「工人民主制,由於採用挑選書記的辦法,黨的機關的官僚化已經達到聞所未聞的程度,壹個廣泛的黨的工作階層已經形成並已經分佈到黨和國家機關中」。因此,托洛茨基反對等級森嚴的書記體制。他指出,「黨內書記特權階層」指定各級代表,選舉流於形式,黨內自由討論化為烏有,「扼殺黨的獨立自由精神,以特選的官僚組成的機關來代替黨」。他還指出,中央是官僚主義的發源地和大本營,行政命令是產生官僚主義的方法等。托洛茨基的嚴厲批評得罪了大多數擁有既得利益的黨政高幹,被批為「派別活動」而最終失勢,他的言論也被斥之為「讕言」。[34]
列寧去世前也痛恨政府機構的無限膨脹及其官僚主義化,他在病榻上口述了最後壹篇文章「寧肯少些,但要好些」,提出要精簡國家機構,克服官僚主義。他指出:「要盡壹切可能撤銷各種委員會,阻止成立各種新的委員會,因為其中十分之九是多餘的」。[35]但列寧的指示無法落實,官僚制集權治理仍按照慣性繼續擴張,黨政機構和幹部數目越來越多,官僚主義越來越嚴重。以後幾十年裡,蘇聯始終不敢正視黨政官僚體制問題,而是把官僚體制問題說成是幹部的官僚主義,至於官僚主義則被解釋成舊社會資產階級作風的「遺留」。其實,正如目前我國學術界普遍認定的那樣,蘇聯十月革命后不久,在二、三十年代已出現了官僚特權集團。[36]
三、國民黨引進蘇聯黨政模式之得與失
20世紀20年代,以民主集中製為核心的蘇聯黨政模式便傳入中國,不僅中共作為共產國際的壹個支部無條件地接受了蘇聯經驗受其指導,而且國民黨也有條件地接受了蘇聯經驗並移植了蘇聯黨政體制。
被國民黨尊為「國父」的孫中山發動革命曾多次失敗,蘇聯十月革命勝利后不久,他便提出「以俄為師」,欲借鑒蘇俄的經驗。「以俄為師」的實際內容是什麼?國共兩黨出於各自的意識形態,解說不壹。中共把「聯俄、聯共(應為容共)、扶助農工」這「三大政策」說成是「新三民主義」。其實,這些主張既然是「政策」,就是可變的。孫中山先聯合西南軍閥打擊北洋軍閥,后又聯合失勢的北洋軍閥段琪瑞和奉系張作霖,秘密組成「三角反直同盟」,反對得勢的直系北洋軍閥。既然放棄聯合軍閥打軍閥的政策不算是「背叛」,那麼,放棄聯俄容共的政策,對國民黨來說也就談不上是什麼「叛變」。國民黨的三民主義無論新舊,都是民族、民權、民生主義,新三民主義絕非共產主義,其意識形態主調沒有變化,變化的只是其組織策略。可以說,當時國民黨只是有條件地接受了蘇聯經驗,何況國民黨人從來不承認其國民革命是共產革命的先導。
早期的國民黨,其組織形式基本上是西式的。鬆散而無嚴格紀律的國民黨被竊國大盜袁世凱非法取締后,竟無還手之力。「二次革命」失敗后,國民黨人流亡日本,吸取教訓,按中國傳統秘密結社舊會黨形式組建了中華革命黨,孫中山自任黨魁,以總理名義督率壹切,實行個人集權。「凡入黨的人,須完全服從我壹個人,其理由即是鑒於前次失敗」。壹再失敗使孫中山認識到,中國的局面是「壹盤散沙」,領袖集權獨裁大有其必要。所以他強調:「此次立黨,特主服從黨魁命令,並須各具誓約」。[37]後來他看到俄國的十月革命比中國的辛亥革命晚6年,卻壹舉成功,「其奇功偉績,真是世界革命史上前所未有,其所以能至此的緣故,實全由其首領列寧先生個人之奮鬥及條理與組織之完備」。[38]蘇俄布爾什維克黨組織的戰鬥力,其以黨建國、以黨治國的經驗,給孫中山以強烈印象。孫中山認為,其成功「即因其將黨放在國上」,「可為我們模範,即俄國完全以黨治國,比英、美、法之政黨,握權更進壹步」。[39]孫中山稱讚列寧為「革命聖人」,於是按蘇聯的布爾什維克模式改組了國民黨。1924年1月22日,國民黨第壹次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聘任俄人鮑羅廷為政治顧問,國共合作,共產黨員得以個人名義加入國民黨,參加國民黨領導的國民革命,此即所謂「容共」,而非「聯共」。當時,國民黨大,共產黨小,革命核心是國民黨中央,但革命的靈魂是「以俄為師」。
經過西式、中式、俄式三個階段的發展,國民黨面貌壹新,成為所謂的「列寧黨」。新三民主義的核心內容並非所謂「三大政策」,而是「以俄為師、黨在國上、以黨建國、以黨治國」。如果說舊三民主義是西式的,新三民主義則是俄式的。孫中山採取了列寧的組織策略,拋棄了歐美政黨模式,採用俄式科層制集權管理:總理制與委員制結合,在各地普設黨部,軍隊設政治部,派黨代表,各地黨組織選派代表到中央開代表大會,「選舉」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央監察委員會,「當選者」竟包括諸多共產黨人(如毛澤東),實際上是事先協商好了任命的。1924年7月11日,國民黨又在中央委員會之上設立中央政治委員會,筒稱「中政會」,相當於政治局,成為實際上的權力中心。隨即又設中央軍事委員會,即中央軍委,中央軍委主席逐漸成為最有權力的人。這完全是移植蘇聯那壹套。後來成立的廣州國民政府,它與黨的關係同蘇聯壹樣,是黨在國上、黨政不分、黨在政府之上。國民政府組織法中確定「以黨治國」原則,即國民政府必須接受國民黨的指導和監督,壹切施政方針及立法原則均由「中政會」提出,經由中央執委會審議后,以政府名義執行。在這種制度下,以黨代政,黨領導壹切,政府官員也由黨任命,黨管幹部,成立黨的組織部,主管黨政幹部任免;又設宣傳部,宣傳黨的主義,孫中山說,「革命成功全賴宣傳主義」,其主義當然是三民主義;黨政其它部門也陸續設立,政府委員會、軍事委員會,包括司法機關在內,壹律接受國民黨中執委的政策性指導。黨的組織延伸和滲透到社會、產業、文化、教育各個部門和組織中去,直達基層,形成龐大的科層制官僚體系,黨政軍合壹,高度集權。雖然北伐成功后,蔣介石「清黨分共」,南京國民政府採取「五院制」,但蘇聯的黨政模式並未廢止,仍然是黨在國上,五院制政府只是個花架子,在黨中央總裁的領導支配之下。國民黨還按蘇聯共青團的形式組織三民主義青年團,以培養黨政後備幹部。
國民黨「以俄為師」引進蘇聯的黨政模式,當然也引進了民主集中制,但他們譯為「民主集權制」。將集中譯為集權,似乎更為準確,即將權力集中到中央,服從核心領導。1924年國民黨「壹大」時,在蘇聯政治顧問鮑羅廷指導下,國民黨即已確立民主集權制的組織原則,建了各級會議、代表、表決及集中執行機制。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被蔣介石實際控制后,民主集權制在實際運用中更強調服從中央,服從領袖,被歸結為「壹個國家,壹個主義,壹個政黨,壹個領袖」。國民黨內各派系反蔣勢力紛紛反對蔣介石的個人獨裁,進而批評國民黨已墮落成官僚集團。如「改組派」認為,1924年改組后的國民黨在組織上根本的原則就是民主集權制,國民黨「壹大」召開就是這個組織原則的體現。「改組派」抨擊南京國民黨政權拋棄了民主精神,而代之以個人獨裁。陳公博說:「現在這種精神沒有了,集權還有人記得,民主都似乎忘卻了,集權而不民主,所以只看見官僚主義在橫行了」。 [40]孫中山之子孫科也寫了「以民主集權制消滅獨裁」壹文。1930年7月13日,汪精衛聯合各派反蔣勢力在北平召開「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由汪起草的《黨務聯名宣言》稱:「本黨組織為民主集權制,某(指蔣介石)則變為個人獨裁」。汪反對蔣獨裁,卻不反對集權。他說:「本黨改組之精神,在於認定三民主義為救國不二法門,欲求三民主義能實現於中國,則不能不使三民主義普及於民眾。欲求三民主義普及於民眾,則不能不使黨員真能為主義而奮鬥。欲求黨員真能為主義而奮鬥,則不能不鞏固黨之組織,森嚴黨之紀律,使黨員之行動,趨於—致」。[41]改組派於是提出「提高黨的權威,實行黨的專政」,要「黨外無黨,黨內無派」[42],高度集權。有人更提出,非國民黨員不得任政務官,「以黨專政就是民主集權」。[43]
國民黨從蘇聯引進民主集權制,為形成黨的核心領導進行了殘酷的內部派系鬥爭。但國民黨黨內有派,黨外尚有黨。在蘇聯主導下,中共曾兩次屈從於國民黨的領導,實現了兩次國共合作,最終都以失敗而告終。國共兩黨都是蘇聯模式的革命黨,都遵從集權統—組織管理原則,但主義不同,意識形態有差異,革命目標不壹樣。除非國民黨尊奉馬列主義,或共產黨改宗三民主義,否則在都強調集中、要求統壹意志、統壹行動的革命中,無法步調壹致。共產黨要堅持自己的革命綱領,則國民黨的「清黨」即是在組織上清除異己,這是早晚會發生的事情;即使孫中山不死,他也會重申民主集權制,清除不聽號令的跨黨異見分子,否則,國共兩個革命中心無法和平共處。戴季陶說過:「國民黨內,有了壹個共產黨,就是有了兩個中心。」他認為,這是「國民黨內—個最大的危機」。[44]
國民黨北伐「成功」后,以黨綱取代憲法,將民主集權制推向全國,作為治國原則,強迫非黨民眾也要服膺其黨義,遵循「總理遺教」,推行「黨化教育」,遵守其黨紀,服從領袖。結果不但共產黨不聽命舉行武裝反抗,國內各類異己勢力也都不同程度地進行了拚死反抗。自由主義知識分子胡適、羅隆基、梁實秋等提出了維護人權、反對黨權,主張「專家治國」、反對「黨棍」橫行。直到日本全面入侵,中國仍未實現真正的集權統壹。在全民抗戰中,蔣介石倒是真正被各方尊為全國的抗戰領袖、最高統帥,他口口聲聲要別人「服從領袖」,但空有虛名,實際上並沒有多少人真的聽他指揮。
抗戰勝利后國民黨貌似強大,內部仍派系暗鬥,缺乏核心凝聚力,蔣介石又欺騙性地召開「國大」,「制憲」、「行憲」,表面上要向英美式民主靠攏,放棄蘇聯集權模式,但骨子裡仍是蘇聯民主集權制壹黨獨裁那壹套,結果民主不成集權更受損,自亂其制。不但黨內實力派李宗仁、程潛、閻錫山等不服,而且自己的統帥部也被共產黨的「隱蔽戰線」染指。最後,徹底奉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得更嚴密的中共,僅用3年時間就以軍事力量推翻了國民黨政權。
國民黨「以俄為師」引進蘇聯黨政模式即民主集權制,以黨治國,卻沒有通過集權真正做到黨指揮槍,其黨的基層組織滲透力和意識形態宣感測染力,較之共產黨更是相形見絀,國民黨各級黨政幹部在科層制管理中的官僚主義腐敗行為公開表面化。在喪失大陸退往孤島之時,連美國總統杜魯門發布的《白皮書》都公開點名指責蔣介石的官僚政府是壹個腐敗的政權。
俄國布爾什維克和國共兩黨都通過民主集中制的組織架構奪權掌權。早在上世紀初,就有第二國際的著名理論家將民主集中制與官僚制聯繫在—起分析批評。國民黨引進「民主集權制」,在「以黨治國」的過程中,幹部官僚日益腐敗,以致敗亡。不過,國民黨在台灣最後拋棄了「列寧黨」模式,「還政於民」,從而獲得了新生。蘇聯則長期以意識形態包裝其龐大的幹部官僚制管理,打著列寧的「民主集中」旗號高度集權,實行計劃經濟,統籌政治,由中央政治局核心領導統管壹切,各級幹部都由黨的組織部任免,擁有大小不同的特權而不受人民監督,實行「國家官僚制」。其最後亡黨亡國,更使人們看透了其體制的弊病。民主集中制是蘇聯黨政模式的核心內容,其實質無非是官僚科層制集中管理,將其說成是所謂「超越、最大、最好的民主」,無疑是相當荒謬的。
中共建政已經很久了,至今仍堅守戰時動員軍事化的列寧黨模式。民主集中制的壹元化領導早已被歷史證明是封閉落後的制度。民主不過是招牌,集權才是實質。中國改革已30年,蘇聯模式的黨政體制到底還有多大效用?值得反思。改革開放在經濟上擺脫了蘇聯模式,實行市場經濟, 但政治體制沒有半點鬆動,要改就必須突破蘇式民主集中制,拋棄「國家官僚制」,由威權走向民主。正如恩格斯所說:「權威與自治是相對的東西,它們的應用範圍是隨著社會發展階段的不同而改變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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