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憲的呼籲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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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修憲的呼籲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6日


高舉仁本大旗,回歸中華正統----關於修憲的呼籲
   一
   儒家外王學強調,王道政治必須具備天道、傳統、民意三重合法性。道統的合法性由儒家提供,民意的合法性則由一定的制度保障,天道的合法性建立在道統和民意的雙重合法性之上。
   
   (民意合法性並不等於天道合法性。天道為「宇宙規律」或「絕對真理」,民意的合理性和正確性則是相對的,常有待于儒家文化的校正。然而,民意也在某種程度上代表「天意」,所謂「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意合法性乃是天道合法性的「局部象徵」,是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的基礎。)
   
   所謂中華正朔,強調的就是傳統的合法性。儒家的華夷之辨,辯的就是這個。
   
   清末革命黨所辦報紙多采黃帝紀元,就是表明不承認清政府的合法性。其實,清政府雖為異族政權,但它以儒家為意識形態,有相當的傳統合法性。只是清政府在高度尊儒的同時對儒家予以扭曲,故只能視之為「偏統」。而共產黨血統上雖是同族,但傳承的是亞西方的馬列異端,不僅不是中華正統,連「偏統」都不是。
   
   明朝對儒家的態度已很不好,竟發生過明太祖朱元璋刪孟事件;清王朝更甚,是很明顯的性質惡劣的利用。日本人說「崖山之後無中國」,不是沒有道理的。但比起現政權來,明清政權已經相當儒家、相當中華了。
   
   不論是以現代民主的標準衡量還是從傳統儒家的角度考察,現政權都缺乏必要的合法性:既缺乏制度保障的民意合法性,又缺乏儒家提供的道統合法性,屬於三重「非法」----傳統民意俱缺,更無天道可言。
   
   現政權如果要取得傳統的合法性,成為中華正統政權,當務之急是以儒家仁本主義取代馬克思主義的憲法地位。道統的合法性問題解決了,民意的合法性自然而然能夠得到解決。因為,儒家的仁本涵蓋了民本,易言之,民本是仁本主義在政治上的體現。
   
   二
   以仁本主義更換現有的意識形態,重建儒家道統,這是「正名」的需要。
   
   在政治層面,儒家特別重視正名,認為正名是一切政治活動乃至理論建設的出發點,比各種具體政事政務更重要,為此儒家曾被稱為名教。《論語》中孔子與弟子子路關於「正名」的一段著名對話,深刻闡述了「正名」的重要性。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錯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名不正、言不順、事不成、禮樂不興、刑罰不中、民無所措手足……這不正是中國現狀的寫照嗎?馬克思主義之「名」已難以發為言論(說不通),即使發為言論也難以付之實踐(行不通),正可謂名之不可言也,言之不可行也。
   
   名與實不同,意識形態與政治實踐有別,最中正的「主義」也有可能在實踐中出偏差,但中正的「主義」縱然出偏,終究有限,不至於一偏到底、鑄成大錯。儒家義理大中至正加上特彆強調誠信,要求循名責實,名實合一,故有很高的自我糾偏功能。
   
   例如,在儒家文化的指導下,無論如何不會出現暴秦惡政,更不會發生文革浩劫。這類人類歷史上慘不堪言的暴政浩劫,只有在法家及馬克思主義的導向下才有可能造就。
   
   董仲舒言:治囯之端在正名。名,名分也,「招牌」也,旗幟也,用現代政治概念講,相當於指導思想和意識形態。正名,首先要正「主義」之名,正憲法之名。
   
   憲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一大標誌,是一個國家進入現代文明的必經之門、必由之路。儒家憲政,是現代最佳、最大的仁政。而行憲的必要基礎、建設良制良法的重要前提是有一部好憲法(良憲)。良憲的標準,一要體現現代普世價值,二要具有民族文化特色。以此標準衡量,中國當前的憲法無疑是不良而非文明的。
   
   三
   馬克思主義作為非中華文化、反儒家文化的惡性異端,「名不正」是不言而喻的,其「言」自然也大不順,道理上講不通,實踐上就行不通。在馬克思主義的指導下,事不成、禮樂不興、刑罰不中、民無所措手足等等現象空前嚴重,這是國民人人身經、天下有目共睹的。
   
   對此體制內有識者早已經認識到了,鄧小平實用主義的貓論摸論「不爭論」就是因此而出籠的。其實馬克思主義在當今中國早就剩個空架子了,其主要內容階級鬥爭、計劃經濟、公有制社會主義等等都早已被逐步掏空了。
   
   現政權既背棄中華文化又架空馬克思主義,已經成為四不象。這讓我想起楊雄評價秦朝的一段話:「秦之有司負秦之法度,秦之法度負聖人之法度,秦弘違天地之道,而天地違秦亦弘矣。」(《法言寡見卷第七》)。秦朝的官吏違背了秦的法度,秦的法度已又背了「聖人之法度」(儒家學說),秦朝全面背離「天地之道」,天地也就全面違背了秦朝的願望(讓它二世而亡了。)
   
   現在中國的情況正是這樣:「馬列毛之法度」違背了儒家仁義之道(即「天地之道」),「今之有司」又違背了「馬列毛之法度」,將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架空了。
   
   當然,這種架空和虛置是好事,這種變化值得鼓勵和首肯。相對於「堅持真正的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文革時期,架空它們,進而提出改革開放貓論摸論「不爭論」三個代表,進而局部利用和「尊重」儒家,提出科學發展觀與和諧論,抬高孔子地位,「輸出」孔子學院,試圖借儒家為原意識形態作些粉飾和補充,都是政治進步的表現。
   
   只是這種進步實在太緩慢了。這樣做也不是一點效果也沒有,終究是理不直氣不壯。只要馬克思主義佔據憲法地位,即使架空和虛置之,要想實現真正的社會和諧人民幸福,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終究是不行的。
   
   與其舉著這麼一幅歪歪斜斜外來的破旗東塗西抹艱難維持,何如乾脆拋而棄之,通過修憲,從意識形態上徹底「去馬列毛化」,換上一面堂堂正正的中華大旗。這才是根本性的「正名」。
   
   四
   至於自由主義,不是完全「名不正言不順」,但與儒家仁本主義相比,其「正」、「順」的程度頗有不及。
   
   道理有小大低高之別。民主自由平等人權固然是普世價值,仁義禮智信更具普世性,前者是社會政治制度層面的工具性價值,後者則從人之良知本性出發,統領個體和社會,圓攝道德和政治。因此,仁本主義可以涵蓋和統攝人本主義及自由主義的價值觀,人本主義及自由主義卻不能夠反過來涵蓋仁本主義。
   
   政治如果違背了仁本,就會淪于邪惡黑暗之域,如果偏離了仁本,也是不夠正大光明、廣大高明的。西方政治于儒家仁本雖不全違(人本與仁本、民主與民本相通),卻有所偏:沒有內聖的基礎,偏於王道的中正,故有其優勢也有其不足和弊端。我們對之可以參考,應該學習,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卻不宜照搬也無法照搬。
   
   中國的民主,必須是以仁義為原則精神和內在基礎的民主,是以儒家文化為思想背景和指導思想而建設起來的民主,是以儒立憲、以仁立國、以德立官的民主,是具有德治追求、王道嚮往和大同理想的民主,是具備民意和傳統雙重合法性的民主。
   
   這樣的民主,才能取資本主義、自由主義的優勢而去其不足和弊端,才能「讓公民自由地呼吸並最大程度地釋放公民的創造力」,把「最能代表人民的人放在領導崗位上」,才能讓中華民族成為「真正強盛的、值得拜服的、有感召力的民族」 (劉亞洲語)。這樣的民主,才能真正落實溫家寶總理深圳講話中提出的「四要」:
   
   「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要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經濟、社會、文化事務;要從制度上解決權力過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約的問題,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和監督政府,堅決懲治貪污腐敗;要建設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特別是要保障司法公正,重視保護和幫助弱勢群體,使人們在生活中有安全感,對國家的發展有信心」。
   
   這樣的民主才是真正具有中國特色的,才能儒化中國而化成天下,最終將人類社會引導入太平世,將整個地球建設為良知國。
   
   如果說「堅持真正的馬克思主義」為極左,全面走自由主義道路(全盤西化)為極右,那麼,在儒家仁本主義指導下汲取西方民主制度精華,則堪稱中間道路或第三條道路。在意識形態上返儒家文化之本,在制度建設上開民主自由之新,反本開新,重塑民族尊嚴,重造中華輝煌。這是最適合中國社會、最具有中國特色的希望之路,光明之路,理想之路。
   
   優秀的制度有助於社會道德的提升,良好的道德又有助於優秀制度的建設並不斷優化。因此,在仁本主義的指導下建設起來的民主制度,可以更好地吸取西方民主的優勢而拒絕其不足和弊端;在普遍樹立起仁義禮智信等價值觀的社會,制度方面縱有不足也不至於造成太大的流弊,並可以得到及時的修補和改正。
   
   修憲為正名之始。對於中國的現行憲法,或沒必要全部推倒重來,但其中不少東西已不符合時代和民意的要求,不符合儒家的道德原則和民主等普適價值,根據「禮以義起」的原則,有加以修正的必要。
   
   五
   中國向何處去這一問題,嚴峻地擺在每一個有識有志之士面前。對於這一問題,自由派群體已經以他們的憲章行動作出了或不夠中正卻相當響亮回答,反襯了儒家道德上的無力和政治上的「不作為」。
   
   對於自由派的憲章,我們既有所認可又不盡認同。作為中華民族未來政治生活的一份宏綱大願,除了依據某些普世性政治原則體現制度文明,還應以中華文化的「主統」儒家為綱,充分體現中華的文化道德精神。而這一追求是無法苛求和寄望于自由派的。他們對中華文化素抱偏見,無法認識到儒家根本處的優異性和先進性,無法認識到仁本主義的普適性。
   
   中國向何處去?社會責任感和文化使命感都不容儒家繼續迴避這一問題。當代儒家應該秉承關心民眾疾苦、重視制度建設的傳統,在這一「千年不遇」的大變革、大轉型時代挺身而出,以中華文化導引政治,以道德精神示範社會,以高度的智慧為化解各種社會政治危機提供自己的文化方案和憲法方案。
   
   自由主義所創造的制度文明以及馬克思主義的某些精華,都值得汲取和學習。但中國的新憲,應該充分體現中華文化的精神,彰顯仁本主義的價值觀,以之指導各項制度建設和政治活動。
   
   推動修憲或重新制憲,為中華新憲貢獻建設性指導性的意見,促使現政權早日回歸中華文化的正道,成為中國正統的政權,乃是體現儒家的社會關懷、制度關懷和政治立場的重要方式,是當代儒者責無旁岱的責任。

(關於修憲的呼籲)

   
   為此,謹呼籲中央政府和各界賢能之士共同組成修憲委員會,統籌負責大中華新憲之草案的制訂,並廣泛徵求意見和開展全民討論,從而拿出一部能夠體現傳統、橫貫現代、下通民意、上達「天理」的儒式憲法來,為今後行憲作好前期準備、打下紮實基礎。
   東海儒者余樟法2010-9-18寫于南寧,2010-12-3訂正。
   東海國內發文處:
   儒學聯合論壇學術廳:http://www.yuandao.com/index.asp?boardid=2
   新浪草堂:http://blog.sina.com.cn/donhai5
(關於修憲的呼籲 全文完)
此文於2010年12月02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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