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余樟法):楊在新律師:虧龍泉公安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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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余樟法):楊在新律師:虧龍泉公安下手!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4月27日

   浙江省龍泉市的林樟旺、林樟法、毛根壽、梅善良等人是因涉嫌非法佔用林地( 后改農地)而被龍泉市森林公安分局追究刑事責任,五人(一人在逃)共涉嫌佔用農地21畝。但6月14日傳來消息,龍泉市森林公安辦案人員要求林樟法、毛根壽、梅善良三人在一份文件上簽字,逼迫他們承認測量的結果是非法侵佔農地37畝。兩個月不到,第二次測量的數據便翻了番,可謂數字的大躍進。

   林樟旺案曝光之後,特別是浙江省市有關部門領導作了批示之後,龍泉森林公安一面急著要退還以"治安"名義收取的"預交款"給村民,一面重新取證、錄口供、重新測地。原以為他們為了取得姚坑村民的配合,要村民會提供有利於他們的證詞,不僅臨之以威,更會拚命裝出一副清廉高尚、愛民奉公的"公僕""代表"模樣來。豈知事實大出正常人之所料。據可靠消息,"公匪"在進村調查取證"辦案"時居然還敢在村裡好酒好煙土雞狗肉大吃大喝大占村民便宜,費用則按人頭強行分攤到村民頭上,每人50元,連九十多歲的老頭都不放過。全村26戶100多口人都要為龍泉公安下村工作的消費買單!

   這簡直是土匪行為,與鬼子進村有過之而不及。本案在"一梟"代理村民向當地政府及司法部門多次投訴特別是國內外人士的嚴重關注之下,"公匪"還是如此放肆,真是出人意料狗膽包天。古人云:官家一席宴,窮人半載糧。而今龍泉公安下鄉,僅一頓飯就給貧困閉塞一年到頭幾乎沒有什幺經濟收入的姚坑村民增添了巨大的負擔,這是古代"官家"也不忍為的。這真是:奪泥燕口,削鐵針頭,鵪鶉嗉里尋豌豆,鷺鷥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內刳脂油,虧龍泉公安下手!

   可見橫行霸道、敲詐勒索已成龍泉公安某些人本能,本性難改。用老百姓的話說:狗改不了吃屎!那怕眾目暌暌,依然照吃屎不誤。他們的惡行,很大程度上證實了"森林公安分局的幹警很多是各種大大小小關係戶及社會閑雜人員"等烏合之眾的所謂公安隊伍人民警察,由此也進一步證實了龍泉公安在林樟旺案中辦案動機的卑鄙。

   五月中旬,我的網友"一梟"就建議有關部門查一查,龍泉森林公安局究竟辦過多少類似林樟旺案的冤假錯案,每年下達或完成過多少罰款任務,有關領導和辦案人員究竟吃過多少公開或私下的罰款,收過多少禮金禮品,吃過多少山民的肉喝過多少山民的血…;對於他們利用公權力索取六萬元的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特別大的敲詐勒索行為,"一梟"曾與鄉親們多次申訴和控告,可至今毫無動靜,並讓龍泉公安仍然進行本案偵查,龍泉、麗水乃至浙江政府"有關部門"的傾向性和立場已經很清楚了。

   這就不能不讓人們腦海里升起一些大問號:是誰在"罩"著龍泉森林公安?是誰有意縱容這群貪狗惡犬下鄉"吃人"?他們的後台或幕後老闆是誰?難道龍泉、麗水乃至浙江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解決問題的正常能力和慾望已經喪失殆盡,蒙冤受屈的老百姓只能永遠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永遠為惡吏的蠻橫、貪員的"自由"埋單?他們就是這樣三個代表,以時俱進,執政為民,建立和諧社會的。我曾經三次發文討伐龍泉公安的"公匪"行為,看來我的聲討文章並沒有討錯,而是討伐得還不夠狠。狗永遠也改不了吃屎的本性!

   原載《議報》第203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楊在新律師于南寧。電話:13517898996。0771-5620173. 電郵:[email protected] 200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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