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無為 » 2014年3月12日
劉霞之弟劉暉,被指控與趙軍天共謀,於2010年以發包工程為由,詐騙300萬人民幣。2012年4月被捕,9月撤回起訴,但於2013年1月再度遭起訴,北京懷柔法院判其監禁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款一萬元人民幣。8月16日,二審判決,維持監禁11年。其家屬認為此事有政治涉入,可能與2012年底部分記者與維權人士成功探視劉霞,因而觸怒中國當局有關。
回到 中國大陸良心犯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