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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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登朝

帖子無為 » 2014年3月12日

王登朝(1974年-),原是深圳羅湖公安分局三級警督,兼任負責2011年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安保任務的深圳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經理。早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2012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87年紀念日前夕,他和朋友準備在蓮花山舉辦一個紀念活動,宣傳民主思想,但警方早在3月8日將王登朝逮捕,送入羅湖區看守所。案件二審2013年2月7日在深圳中院開庭[1]。

 王登朝,男,1974年生,陝西人,西北政法大學畢業。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三級警員(警號054985),曾負責2011年大學生運動會安保任務的深圳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經理,於2012年3月準備在深圳市蓮花山公園搞一場宣傳民主的活動,但警方早在3月8日將王登朝逮捕,送入羅湖區看守所。在關押8個月後,案件二審2013年2月7日在深圳中院開庭[1]。被當局以“貪污罪”和“妨礙公務罪”判處1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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