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學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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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學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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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學玲(女)(CPPC編號:00423)
1963年出生,山東省新泰市人,山東省新泰市泉溝鎮村民,維權訪民,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2006年,曾因其胞妹徐加玲(聾啞人)多次被新汶礦業集團盛泉煤礦保衛科成員暴打後致殘,而當地警方對此處置不公,遂被迫逐級上訪,期間,因到北京信訪維權而遭地方當局明顯打壓,曾被泉溝鎮政府鑒定為患有“癔症”,強制送進精神病院(實為非法關押);2008年8月,當地政府雖與其妹夫協商解決了其妹徐加玲被打致殘事宜,但其提出的要求解決自己曾“被精神病”一事,當局卻置之不理,並稱其妹被打致殘之事與其無關;其不服,繼續上訪;上訪期間,曾屢遭當局僱用人員的毆打與侮辱,並曾被夜間分別送至山東德州、新泰及山西太原等地關押或遺棄;2009年7月9日,曾被二次送進新泰市精神病衛生中心,關押長達32天;被關精神病院期間,其子因救母進京上訪,亦被當局藉故拘留10天;後終因其不畏權勢、堅持上訪,地方政府為求維穩,發給其救助款3萬多元;2015年5月,再次被新泰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抓走、刑拘,隨後當局又發給她一個新的鑒定證明,稱其:無精神病表現;2015年7月2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指控其在“非正常上訪”過程中“強拿硬要”新泰市泉溝鎮鎮政府37700元現金;2016年4月1日,被山東省新泰市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訴,2016年7月12日經山東省泰安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期至2019年5月。
目前被羈押於山東省新泰市看守所,之後將被送往何監獄服刑,情況缺詳。

(山東維權者徐學玲被鎮政府兩次強迫送進精神病院)
(媒體曝徐學玲因上訪被“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媒體曝徐學玲因上訪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
(官媒曝徐學玲因上訪被鑒定有精神病,判刑前被鑒定無病)
(上訪的訪民呼籲被精神病”現象能得到遏制)
(徐學玲被押解出庭受審時照)來源:中國政治犯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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