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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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文花
付文花(女)(CPPC編號:00475)1967年3月26日出生,湖北省南漳縣武安鎮人,實名舉報人,維權冤民,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2014年7月,曾因其兒子付學剛遭遇車禍後對方不承擔醫療費,交警亦不處理讓其到法院起訴,隨被迫上訪以求公道;上訪期間,因長期抗爭不斷,且實名舉報南漳縣公安局局長朱勇及對相關員警暴行,遂遭打擊報復,曾被地方當局多次綁架、毆打、關黑監獄、拘留及囚禁虐待等;2014年9月9日,因維權抗爭在北京天安廣場含冤跪拜國旗,而被湖北警方遣返原籍,並處以行政拘留10天,同時在看守所不給吃喝、不讓睡覺,將其手反戴手銬達16個小時;2015年3月4日,因在北京上訪逗留而被襄陽市南漳縣警方再次指派20餘人將其野蠻遣返原籍,當天夜裡,因其拒絕進入宣城拘留所,強烈譴責警方不法暴行,情急之下被迫割腕自盡,險些喪命,後被送往襄陽市第一醫院搶救方得以僥倖脫險;2015年5月22日,因在京繼續上訪而再被湖北警方遣返原籍,並被處行政拘留15天;2015年6月5日,因遭到當地武安鎮黨委書記李才明等的嫉恨,竟對其施以私自拘禁、酷刑虐待及訛詐等打擊報復;同年9月22日,曾被地方當局折磨至昏死而丟在路旁被人救起;2015年9月30日,其被襄陽市南漳縣警方突然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後被轉正式逮捕;2016年5月25日,被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秘密判處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22年7月4日。
目前羈押於湖北省南漳縣看守所。

(湖北訪民付文花因拒絕非法拘留被迫割腕自殺)
(付文花被送進醫院急救)
(付文花因上訪被警方拘留10日、反銬達16小時)
(警方對訪民付文花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付文花的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決定書)
(媒體曝付文花因舉報公安局長遭關押酷刑,生命垂危)

(媒體曝湖北訪民付文花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7年)來源:中國政治犯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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