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25局青島五公司要求員工買房簽訂十年合同,否則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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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鐵25局青島五公司要求員工買房簽訂十年合同,否則違約
中鐵25局青島五公司從去年起讓員工買房簽訂十年合同,說是公正公平,本地多套房子的不能再買。但是部分有房子的領導卻可以多買。而且房子是自己找地建的,遠低於市場價,但是普通房和精裝房價格差3000,精裝房差不多都讓領導拿了。項目員工買不起房子,又沒有錢,還經常不發工資和不投社保,只能買便宜的,但是公司要求籤一個協議,十年內不能辭職,否則算違約。 違約至少交13000給公司,那請問違約的錢哪裡去了。如果按照工作時間長短買房,黨委馬國松書記紀委庄佳寧書記才來兩年,還有他們帶到公司的那些原工程局和分公司的親信,是不是要按服務公司的時間排在工作多年的項目部員工後面。聽說服務公司多年的總經理都說不出反對。這個完全可以去這個公司的機關打聽一下,是不是真的。機關的對外電話永遠沒人接。請青島五公司拿出國家法律,把十年強制合同的事情講明白。不要一邊打著公平的名聲一邊偷雞摸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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