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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后不许移交逃犯至中国其他地方是刻意安排? 港特首:这是废话

2019年05月09日 19:21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今天(9日)出席立法会答问会时说,有人称回归后《条例》不容许中国其他地方是刻意安排,怕大陆法制有问题等,认为这些言论全部都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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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报道,公民党在会上引述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研究报告,提出国际社会忧虑“”对香港造成影响。不过,港府昨天回应称,条例参考了国际做法。杨岳桥质疑“是否全世界都误会,失实地理解这条例,只有林郑月娥政府才是正确”。

林郑月娥回应时指出,杨岳桥及部分议员往往引述外国政府,特别是美国政府的意见。她呼吁议员留意现今中美正在角力,希望议员能够看清楚事实,要维护香港利益。

林郑月娥说,港英政府1996年年底提出《逃犯条例》的初心,是为了避免罪犯逃避法律制裁,躲藏在香港,让香港成为罪犯天堂。杨岳桥反驳,称1997年年通过《逃犯条例》的初心,是故意限制将逃犯移交至内地。

她也说,有人称当年“逃犯条例”不容许移交逃犯至其他地方是刻意安排,怕大陆法制有问题,也有人称,原因是中国在中英谈判期间,担心容许香港和大陆移交逃犯会影响顺利回归。不过,她形容这些言论全部都是“废话”,着议员可以参阅立法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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