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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指若移交逃犯涉及国防外交 特首可用酌情权不从

2019年06月04日 22:38 PDF版 分享转发

政府《》的修订争议不断,月娥周二(4日)表示,若申请涉及国防外交,行政长官可以用酌情权不批准移交,强调不存在她可绕过法律、只听命于中央。她强调绝不会收回《条例》。(黄乐涛 报道)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二(4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有逼切性修订《逃犯条例》,找不到理由撤回。《逃犯条例》现有的第 24 条,内容指中央能以涉及国防、外交利益重大影响为由,向发出移交逃犯与否的指令。

林郑月娥强调,所有移交申请仍会经过既定程序,即使是法庭通过移交,若届时有国防与外交理由,行政长官也可以用酌情权不批准移交。不过她并未有回应公众对第 24 条的忧虑,若中央提出移交要求时,作为行政长官,她是否有力拒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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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说︰第一、有谨慎程序;第二、需经法庭程序;第三、都以国防外交理由不移交。所以并不存在我可以绕过法律,只听中央命令,以国防外交理由,将一个不能移交的人去移交,希望这里以释疑虑。
立法会下周三(12日)就修订《逃犯条例》恢复二读,林郑月娥表示,政府已增加六项保障人权措施,以释除公众疑虑,加上几名纪律部队首长亦呼吁社会支持修例,所以她强调绝不会收回《逃犯条例》。

林郑月娥说:这几位首长是甚么人?这几位首长每日要执法来保障香港安全,无论处理跨境严重罪行、谋杀、拐带诸如此类;或者处理洗黑钱、恐怖主义。他们都是觉得必须站出来,去讲正义说话说法,这背景,我作为行政长官,怎样可以因为有批评、包括人身批评,而收回这么重要工作。

美国参众两院共8名跨党派议员,日前联署去信林郑月娥,要求撤回修订《逃犯条例》,林郑月娥表示已致函回覆,指修订《逃犯条例》的目标是让香港,能向没签署长期协议的地区移交逃犯,有关修例会削弱本港法治、损害权利自由和影响商业利益的忧虑,都是没有根据的。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周二继续讨论《逃犯条例》修订。律政司国际法律专员曾强表示,法院在处理司法覆核时,可以审视行政长官发出的移交令是否合法合理、程序是否恰当等,又指法院有需要时,可以要求行政长官公开有关移交决定原因、行使酌情权原因,他强调特区与内地进行司法互助,一定要合符香港的人权要求。

曾强说:假使特首行使酌情权时于法不合,没法律依据,其实都会构成法院在司法覆核中,一定看这方面。

期间民主党新界东议员林卓廷提问,如果有香港人窝藏内地政治犯,会否被引渡。

林卓廷说:如果明年大陆再出现民主运动,最后大陆官方判断为暴乱,支联会主席何俊仁统筹组织回内地、给资金又安排人手,带他们下来香港逃避被拘捕,会否有机会引渡何俊仁回内地受审?

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何咏光回应指,林卓廷刚才所说都是假设性问题,但如果真是窝藏,在香港都不构成刑事罪行。

另外,数十名「反黑金反港独关注组」周二在金钟集会,其后游行前往立法会,要求立法会尽快通过《逃犯条例》修订,以免香港沦为罪犯的「避难所」。游行人士手持「香港不做逃犯天堂」的标语,又高叫「逃犯条例要修订,国际罪犯眼定定」等口号。

他们指,尽管香港有独特的司法体系,但港澳台与内地是属于一个国家,竟没有相关引渡条款,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又表示香港把逃犯移交内地的个案是零,反映香港有可能已经成为逃犯天堂。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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