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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由何部门提移交逃犯港特首:须了解

2019年05月31日 23:29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行政长官今早说,方面究竟会由哪个部门向港方提出申请,这需要向台湾当局了解。

预定6月12日二读政府提交的修订草案。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晚公布多项修正内容,以保障今后被移交者的人权,当中包括把移交刑期门槛由3年提高至7年,以及移交申请必须由中央机构提出,以中国大陆为例,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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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上午询问林郑月娥,按照这项修正,如果台方要求移交台湾杀人案嫌犯陈同佳时,是否应由士林地检署提出。她说,稍后会与台湾当局了解,应由哪个机关提出,以满足这个比较严肃、高层次要求的做法。

另据报导,英国和加拿大外交部长昨天发表联合声明,指港府这次修法或许会对中英联合声明保障的自由、权利有负面影响。

林郑月娥回应说,外国政府提出对特别行区政府修改条例的疑虑,原因是不理解条例内容,港府官员包括她在内,已经做了很多解说工作。

她说,如果相关国家重视与香港的双边关系、重视国民或企业在港的工作及投资,并有共同目标,相信港府的解说可以消除他们的疑虑。

逃犯条例草案原先由立法会一个临时成立的委员会讨论,但反对修法的泛民主派议员从中阻挠,委员会无法辩论,政府因此要求由大会直接进行二读。

在大会二读前,立法会常设的保安事务委员会今早举行特别会议,讨论相关事宜,李家超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都有出席。

李家超在会上透露,目前至少有11宗案件因为香港没有与涉事地方签定长期移交逃犯协议而未能移交犯罪者,当中有3宗涉及港人在外地死亡的凶杀案(不包括去年初的港人涉嫌在台杀人案)。

他重申,这次修法可以保障殷实商人在香港的业务,避免受到骗徒的威胁,也可以让香港变得更安全。

尽管港府修正相关草案内容,泛民主派议员仍然反对修法。不过,有个别泛民议员要求草案增加「港人港审」内容,反映出他们并非完全反对修法。

但郑若骅今早再次拒绝「港人港审」的要求,强调这不符合香港一贯的司法原则,即在本地发生的案件才由本地法院审判。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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