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盘古氏骗汇案的开庭审理,实则是为追诉郭文贵的儿子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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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开庭审理分为骗贷案和骗汇案两部分。上面我只是分析了骗贷案部分,那就是为追诉郭文贵打伏笔、收集证据。而骗汇案部分则是为追诉郭文贵的儿子郭强打伏笔、收集证据。对此,我就不费笔墨多作评论了。
网友问答
southernbamboo @southernbambooo:刘刚你的分析很有道理。但有一个问题:郭不是美国公民,案件也不是发生在美国,案情也与美国无关,美国法庭依据什么来受理此案(假如中国政府到美国告诉)?中国政府又依据什么向美国法庭提出控告?
刘刚:美国联邦法庭管辖范围:
1. 原告或被告在美国居住。
2. 指出适用法律条款。
3. 涉案金额一万美金以上。(或许有变化)
具备了上述几条,就能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至于具体起诉理由,开庭之前是没人检查的。你尽管随便写。另外交手续费350美金,法庭就立案了。
网友L问:农业银行是受害者吗?农业银行可以到美国控告郭文贵吗?
刘刚:在美国法庭,是否是受害者,是要在法庭审判后决定的。庭审之前,只有原告和被告。其实,未必是农行出面起诉,更有可能的是城建五公司的法人廖安国出面起诉。
网友L问:像这种案子,在美国是公诉案吗?会在起诉之前就把当事人抓起来关三年吗?
刘刚:如果你偷了钱,然后被某人毒打一番,你能说你是受害人而不被追究盗窃的责任吗?
老郭亲友或员工在中国被非法监禁,跟老郭在美国被起诉是无关事件。如果美国法庭受理此案,老郭的律师讲述其员工在中国被非法监禁的事情,法官会立即制止。否则,这个案件永远都审不完了。
就像我文章中出示的那几个假合同、假印章、假发票、伪造的财务记录,这些证据就足够美国法庭审判这个案件了。双方律师只需证明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就行了。
网友L问:你的意思是说它们会拿着那些假合同、假印章、假发票、伪造的财务记录到美国起诉老郭?
刘刚:起诉时什么都不用。只需填写原告和被告姓名,在某一个法律条文上画一个勾勾,再交上350美金,就算是立案了。法庭就要向被告发传票,也可以你自己送达。
送达后,法庭就通知开庭时间。双方律师和原被告到庭。双方律师看对方提供的证据,被告律师向法庭提出撤诉理由,原告律师则是提出反对撤诉理由。法官只是根据哪个律师的理由充分,决定是否结案或继续。这种开庭可以长大十几年。
举个例子,高寒2008年在美国起诉刘晓波,至今已经9年,就是双方律师向法庭提供类似的法律文件,可以永远继续下去。
这里的网友对美国的立案过程有误解,这主要是不了解美国的警察同中国警察承担的责任是完全不一样。美国警察只是承担维护秩序,一旦有人涉嫌犯法,警察只是将嫌疑人送交法庭,警察不负责审讯、侦查等等刑侦任务。大多数证据都是由双方辩护人(或检察官)来提供。所以,立案门槛很低,就是个手续费问题。
陈韵尚品 @ChenYantian:说没有构成犯罪的,是护主心切下的想当然,郭自己也知道量刑是三到七年的。刘大师的分析完全是建立在事实依据上的,对郭有百益而无一害,这个案子审理后,对郭在国际社会上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老外的法律,对欺诈罪判决很铁面,因为他们很注重诚信与公众意识。
刘刚:美国是一种诚信社会,很多行为要靠人的诚信来维系。而中国是相当于囚犯管理方式,是每个人都要被警察和党务系统来监管。
而美国将诈骗行为判得奇重,偷窃次之,抢劫如果是抓不到,那就是人气逍遥法外了。
美国为何将欺诈判得奇重啊?因为欺诈是破坏信用体系。一旦信用体系被瓦解,美国的金融、银行、保险就没法维系了。
对于偷窃,美国有一系列的防贼防盗系统,一般美国人很难敲门别锁去行窃,有那么几个毛贼,抓住了就轻判一下,没必要杀鸡儆猴。
美国的抢劫犯罪比较普遍,但大多就是吸毒者抢劫。
对这些吸毒人员的抢劫,你即便是判他们20年徒刑,也不会对那些抢劫犯罪有什么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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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
2017年6月9日
这就是郭文贵的新老领导向郭文贵保证的“依法治国”,也是郭文贵在此审判之前兴高采烈地接受的“公正审判”。我们不妨再结合在此之前中共方面制作的一些抹黑郭文贵的视频,就不难看到,这次对郭文贵的盘古氏公司骗贷骗汇案的公审不过就是为将来在西方国家对郭文贵进行追诉的开始。正如郭文贵经常说的:一切都是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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