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律师提多项理据 上诉要求撤销定罪
2019年07月11日 21:50 PDF版
香港前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律师已提交文件上诉,要求撤销定罪。(资料图片)
香港前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被指贿赂非洲官员,在美国纽约被裁定七项洗黑钱等罪名成立,判监三年及罚款四十万美元,何志平早前提出上诉,代表律师周三(10日)向法院提交上诉文件,提出多项理据要求上诉庭撤销定罪。
综合媒体周四(11日)报道,何志平一方在上诉书指出,控方认为何志平是代表香港的中华能源基金会及上海的华信能源行事,意味他不是以国内业务代表身份作出控罪所指的行为,但以针对外国人及国内业务代表的法例起诉,但两者自相矛盾,不应以相关法例同时起诉。
何志平一方认为案中涉及的金钱,并非由美国汇出亦非在美国接收,只是经美国汇款,按立法原意不足以构成「洗钱罪」所规管的行为。
辩方又认为法庭错误接纳控方三项证据,包括转述乍得总统德比的说话,以及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Cheikh Gadio)儿子Boubker Gadio的短讯,何志平一方认为两人不是证人,没足够理据接纳他们的讲法。
另外,控方证人、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作供时指,知悉何志平向乍得总统提供装有200万美元现金的礼盒,但没有亲眼看到何志平送现金,认为有关证供只是「传闻证供」。
代表律师之前预计,扣除早前还押的十六个月,何志平约十多个月后可出狱;但翻查美国联邦监狱局网页,预料何志平于明年6月29日获释。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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