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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周梓乐活动涉「私了」 两男女认罪囚 3 年 8 个月

2020年11月27日 16:02 PDF版 分享转发

法官胡雅文周五于区域法院判处两人各入狱 3 年 8 个月。(资料图片)法官胡雅文周五于区域法院判处两人各入狱 3 年 8 个月。(资料图片)

在香港,去年 11 月有人在悼念在堕楼后死亡的科大生期间,与示威者争执,遭「私了」至血流披面;一男一女早前承认「暴动」及「有意图伤人」罪,法官胡雅文周五于区域法院判处两人各入狱 3 年 8 个月。

两名被告为女被告黄鑫才(29 岁,无业)及男被告陈明贵(58 岁,的士司机),控罪指他们于去年 11 月 9 日在将军澳富康花园 1 座外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以及同日同地与不知名人士意图使 X 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 X。

案情指,去年 11 月 9 日凌晨0 时30分,有人在将军澳富康花园 1 座外聚集,悼念较早前堕楼不治的科周梓乐。居住附近的事主 X 在凌晨 2 时 45 分下楼及发现有逾 20人在叫嚣,于是报警投诉,要求示威者安静。示威者随即将 X 包围,及以粗口辱骂 X,其中男被告曾用手捉著 X 以防他离开。 X 被人推倒地上后,遭多名示威者拳打脚踢约 5 至 10 分钟。从不同传媒拍摄的片段可见,女被告曾三度脚踢 X;男被告则指骂 X、捉住X的手及徒手打 X。

及后警方到场驱散,并拘捕两名被告。X 事后送院留医三天,其额头、左膝、左手及左肘均有裂伤,头部更缝了 13 针;额头、面部、右胸及四肢亦有擦伤。据悉,他在求医一个月后上班,但因伤处接近神经,故不得进行剧烈运动。

辩方早前求情指,女被告居住于深水埗,不时会到将军澳探望男友及 3 个孩子,案发当晚被告打算买宵夜,才会经过案发地点,而非有预谋犯案,并透露女被告过往有精神病病史,被捕后发现她患有。男被告则一开始就在案发现场,曾尝试令双方冷静但失败,其后受身边示威者的情绪牵动,加上酒精的影响,而失控犯案。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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