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农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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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农民土地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中国工人阶级的本质
作者 独立工会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前言
本文属于漫谈性质的文章,汇集了不同的工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背景的工人阶级的生活,充份的论述了工人阶级的本质。
生活环境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中国劳动关系常见弊端
根据中国法律,工人有哪些权利?法律是如何执行的?工会的作用是什么? 中国劳工通讯为这些有关中国劳动关系的常见问题提供了简明扼要的答案。
根据中国法律,工人有哪些权利?
中国有为工人提供壹系列权利的完整法律框架,保护工人免受雇主剥削。工人有权按时获得足额工资,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和固定加班工资,享有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在内的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时获得遣散费,同工同酬权以及在工作场所免受歧视的保护。
工人也有权组建企业工会(详见下文),在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更之前,资方必须征求企业工会委员会的意见。然而,自21世纪1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以来,几乎没有新的立法来保障工人的权利。政府高级官员公开讨论削弱现有的劳动保护法律,以创造壹个更有利于商业的法律环境。
中国最重要的劳动关系法律包括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年修正),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以及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按此查看更多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法律如何执行?
中国的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劳动法,并确保工人的权利受到保护。但是,地方劳动部门常常资金、人手不足,并缺乏执法的能力和意愿。与保护工人权利相比,地方政府壹般更关注促進当地经济和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在改革开放时期,政府逐渐将劳资关系的权力让渡给企业主,使雇主有能力决定雇员的薪酬和工作条件。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工人需要自己去确保劳动法律能够得以执行——通过采取集体行动来要求企业足额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签署条款合理的劳动合同,要求企业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并在受伤或劳动合同终止时,获得赔偿金。
可以说,在过去十年中,随着经济增长放缓以及政府对当地投资的保护,劳动法律的执行力度已经减弱。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后,地方政府和工会着手推动确保中国最弱势的工人群体——农民工——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然而,该举措从未获得足够动力。国家统计局对农民工群体的调查显示,2009年42.8%的农民工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到了2016年,这壹比例降至35.1%。
中国工人是否有权罢工?
1982年,作为时任领导人邓小平“现代化”改革的壹部分,宪法中删除了罢工权。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工人采取罢工行动。事实上,如上所述,如果工人们想让雇主听取他们的要求,他们往往别无选择,只能罢工。
自2011年以来,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记录了超过10,000起事件,表明罢工和其他形式的集体抗议活动在整个中国的各个行业都很普遍。罢工活动通常规模小、持续时间短,但近年来中国也发生了壹些大规模罢工事件。例如2014年4月,东莞裕元鞋厂约4万名工人罢工两周。也有罢工同时发生在中国的不同城市,例如2018年5月和6月,分别由塔式起重机操作员和卡车司机组织的罢工。有时,工人在参与或组织罢工后被捕,但如果他们被指控,罪名通常是扰乱公共秩序,例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而不是“参加罢工”这壹行为本身。更常见的报复形式是罢工领导人在罢工期间或之后的几个月内被资方解雇,在中国,这壹过程被称为“秋后算账”。
中国的工人是否有结社自由?
没有。中国只有壹个法定工会,即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所有企业工会都必须通过地方工会联合会的层级网络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请参见简化的工会组织结构图: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要受中国共产党的控制和领导。任何建立独立工会运动的企图都被党视为政治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建立的唯壹独立工会,是于1989年短暂成立的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BWAF)。在1989年6月4日北京军事镇压后,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被宣布为非法组织,并被解散。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世界上最大的工会,官方数据显示,2018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在281万个基层工会中拥有约3.03亿会员,其中包括1.4亿农民工。这意味着其入会率约为37%,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北欧国家除外)。然而,实际上,绝大多数中国工会会员要么不知道自己是工会会员,要么对工会代表他们利益的能力缺乏信心。 《工会法》规定,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必须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工会经费,而工人缴纳的会费则微不足道。因此,中国大多数企业工会基本上由资方控制,并代表资方的利益。
企业工会领导极少在劳资纠纷中支持工人,黄兴国就是少数的壹例。2014年,沃尔玛位于中国中部城市常德的门店关闭后,黄兴国领导沃尔玛员工开展了长达壹个月的抗议活动,要求遣散补偿。据报道,全国各地工会雇用了超过壹百万名全职工会人员,他们本质上是政府官僚,对工人的需求知之甚少,也不知道如何在与资方的谈判中代表工人。
中华全国总工会壹直以来认为,自己是工人和资方之间的桥梁或中间人,而不是工人的代言人。但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正面临着变革的压力。工人和劳工积极分子正在施压,他们要求工会真正维护他们的利益。压力同样也来自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层,他们需要中华全国总工会发挥更积极的作用,确保普通工人能够获得体面的工资,并确保在改革时期就呈指数级扩大的贫富差距能够开始缩小。
公民社会在支持工人运动方面的作用是什么?
在21世纪初,有数十个主要集中在南部广东省的劳工组织,积极支持工人追求更好的工资和工作条件。这些劳工组织基本上完成了真正的工会该做的工作:帮助与雇主发生集体纠纷的工人提出他们的要求,选举谈判代表,制定谈判策略,并维护工人之间的团结。他们还帮助工人利用影响力日益扩大的社交媒体向当地工会官员施压,以支持工人的合法诉求。然而,2015年,当局对公民社会進行了大规模打压,导致许多有影响力的劳工组织关闭。尽管遭受打压,但公民社会仍然以“个体活动家组成的非正式网络”的形式存在。他们可以为工人提供具体的帮助和指导,确保工人运动保持在正轨,并督促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其会员负责。
中国有集体谈判吗?
中国的集体谈判仍处于萌芽阶段,没有正式的、国家级别的集体谈判机制。且工会目前无法有效地在谈判中代表工人,因此工人们不得不自行处理劳资纠纷。集体谈判通常只发生在工人罢工之后。工人,尤其是广东的工厂工人,往往愿意选出自己的谈判代表,并对资方持续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坐到谈判桌前。在许多情况下,资方会愿意对工人的要求做出最低程度的让步,以促使工人取消罢工行动。
壹旦争议得到解决,工人在罢工中形成的大部分团结力量往往就消散了,并很少有任何后续行动。为数不多的为集体谈判提供法律框架的地方法规之壹是《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该条例经过多次起草,于2014年9月通过了极度弱化的最终版本。这些规定未能给工人提供壹个真正参与谈判过程的机会,因此工人们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该省真正的集体谈判至多仍是无序且随意的。
法院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的作用是什么?
在中国,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分为四个阶段: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壹过程中的关键机构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LDAC),负责裁决大多数日常劳动争议。次要案件也可能由当地政府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处理,这是壹个负责确保雇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行政部门。申请仲裁较为简单便宜,大多数案件都能尽快得到处理,但是仲裁委员会只接受原告能够证明与雇主有正式劳动关系的案件。这实际上排除了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工人,在雇佣过程中受到歧视的工人,以及超过退休年龄、不再被正式视为工人的劳动群体。公务员和军事人员也被排除在仲裁程序之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壹年,这对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受害者来说是壹个主要障碍,因为他们往往在离职后几年才发现自己的病情。
仲裁委员会接受的劳动争议案件绝大多数都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有关,工伤相关案件的比例较小。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6年劳动者胜诉率约为35%,而约45%的案件以劳资双方的妥协告终。
壹般来说,工人只能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才能向民事法庭提出申诉。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大多数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在于雇主(参见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中规定,如果劳动争议是由雇主决定解雇雇员、减少薪酬或重新计算工作年限引起的,雇主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原告工人的不利之处在于法庭诉讼所涉及的财务成本和时间,即使在最直接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工人也要支付至少5000元的诉讼费。雇主可以通过无休止地向上级法院上诉来搁置案件,即使原告胜诉,也无法保证判决会得到实际执行。鉴于法院必须处理大量积压的案件,他们经常寻求通过调解而不是正式判决来解决纠纷,而这可能损害工人的基本权利。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愿意受理集体案件,通常将集体维权者分解成单独的原告。中国法院不接受集体诉讼。
地方政府如何应对集体劳资纠纷?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民事法院不愿受理集体劳资纠纷,加上中国缺乏正式的集体谈判机制(见上文),这意味着工人通常别无选择,只能采取集体行动来解决他们的不满。 通过采取集体行动并在社交媒体上宣传,工人往往可以迫使当地政府和工会官员做出回应。但是,回应并不总是有助于工人的。中国的大多数集体劳资纠纷都与欠薪有关,这个问题在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都很普遍。大多数情况下,当地官员如能够找到雇主,将向雇主施加压力,要求其支付至少壹部分工资,然后说服工人接受这笔交易。地方政府和工会经常夸耀他们为工人追讨回多少工资,却不真正解释为什么他们最初能够允许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在针对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的罢工和抗议中,地方官员往往向劳资双方施加压力,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并让罢工工人尽快重返工作岗位。
然而,这些速战速决的解决方案很少触及产生劳资纠纷的根本原因。因此,壹场罢工平息后,六个月或壹年内再次爆发另壹场罢工并不罕见。将警察派遣到罢工现场是很常见的,他们的主要作用是控制现场,确保抗议者不会离开工作场所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国劳工通讯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只有大约5%案例的抗议工人被逮捕,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工人通常会在几小时或几天内被释放。
中国有最低工资制度吗?它能保障最低生活需要吗?
中国有月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生活成本、工资和劳动力总体供需情况确定。因此,大型城市和较贫困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2018年7月,全国月最低工资最高的是上海(2,420元人民币),大约是湖南、湖北、辽宁和黑龙江等省份小城市的两倍。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壹次,尽管法律上并未要求地方政府必须这样做。事实上,2017年,广东省政府决定每三年调整壹次最低工资,以减缓该地区向其他国家和中国内地业务外流的速度。其他省份也可能效仿广东,冻结最低工资标准。
国家方针规定,最低工资应至少为当地平均工资的40%。实际上,最低工资通常只有当地平均工资的20%到35%,勉强够支付住宿、交通和食品费用。领取最低工资的工人,包括大多数生产线工人、非熟练工人、车间工人等,他们必须依靠加班费、奖金和补贴来赚取生活费。因此,如果雇主取消或减少加班费、奖金和其他福利,低薪工人通常会立即要求加薪。同样,领取最低工资的工人想要确保在他们在被解雇时,企业会全额支付应发放的每壹分钱。
不稳定用工在中国是个问题吗?
和其他壹些较为发达的经济体壹样,在中国,不稳定工作和劳动力临时化是壹个日趋严重的问题:壹些行业,如建筑业,几十年来壹直依赖临时工。但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越来越多的雇主试图通过将长期员工重新分配为福利较少的短期或派遣员工,从而规避法律义务。中国“零工经济”的快速发展意味着许多工人正被雇佣为“网约工”而非正式员工。许多新工作报酬低、不安全,且需要员工在危险的条件下长时间工作。例如,货运司机和快递员经常面临交通事故风险,但医疗保险政策(如果他们有的话)往往没有完全覆蓋他们的需要,他们必须自己支付大部分医疗费用。
中国工人有可靠的社会福利吗?
城市工人拥有“铁饭碗”(稳定的就业保障、住房、医疗保健和养老金)的日子早已不复存在 ——而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他们从未拥有过这些。取而代之的是,中国政府正寻求建立壹个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使雇主和雇员在较轻程度上负担起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责任。此外,政府设立了住房公积金,旨在帮助那些不再拥有分配住房的员工购买自己的住房。这些缴款汇集在由当地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中,这些基金仅用于其指定用途。总的来说,在社会保险制度中,即使是最基本条款的执行也非常宽松,大多数雇主未能完全履行其义务。实际上,违规情况非常普遍,以至于电子商务巨头京东的负责人曾认为有必要炫耀其公司在2017年已经向其157,831名全职员工支付了超过60亿元的社会保险费。
政府正在寻求通过引入基于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的新型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计划来解决社会保险缺口问题,并正逐步减轻雇主所需承担的责任,以期有更多雇主遵守法律法规。然而,数千万计的中国工人仍然没有基本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他们不得不依靠家人养老。
本文首发于2014年12月,最后更新于2018年7月。
就业和工资
创造就业机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壹直是中国政府的重要目标。然而,数百万传统行业的工人被下岗,许多新兴工作低薪且缺乏保障。十年前建立的保护劳工的法律框架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实现,甚至于无法保证数百万工人能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在过去十年中,最低工资标准尽管稳步上升,但区域差异巨大,尤其在大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没有跟上生活成本的迅速攀升。中国的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尽管政府出台了长期的扶贫政策,但城乡差距依然顽固存在。
关于就业和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中国有全面的法律框架来界定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法律规定有1995年的《劳动法》和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其中载有关于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福利和终止雇佣的明确规定。具体条例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17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在某些条件下允许弹性工作时间。(19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应支付加班工资,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41条)
加班工资不低于正常工作日员工工资的150%;休息日不低于200%;国家法定休假日,如春节,不低于300%。(《劳动法》第44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第50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法》第51条)
在规定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根据受雇年限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壹年支付壹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47条)
法律保护受到侵蚀
这些法律规定赋予了工人广泛的权利和合理的保护。然而,自从《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以来,雇主壹直试图削弱劳动法律,地方政府官员也未能有效执行劳动法,使得工人只能自己通过仲裁、法院系统或集体行动来捍卫自身权利。
迄今为止,雇主对《劳动合同法》最常见的应对是重新分配现有雇员,并招聘 劳务派遣工而非正式员工作为新雇员。这是壹种降低公司所需承担福利的方法,也使雇佣和解雇工人变得更容易。劳务派遣经常被滥用,为了堵塞法律漏洞,2013年,政府出台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确保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然而,许多雇主继续大量雇佣劳务派遣工,剥夺他们享有与正式雇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福利的权利。截至2016年底,在中国东北城市长春,中德合资汽车制造企业壹汽大众的壹千多名劳务派遣工已经忍无可忍,他们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申诉,要求同工同酬。尽管采取了集体行动并诉诸劳动仲裁,工人们的不满在壹年多之后仍未得到解决。
壹些雇主通过引入灵活工时制度,削弱标准工时制的保护,降低用人成本。2016年5月,美国零售业巨头沃尔玛(Walmart)对中国约10万名员工实施了所谓“综合工时制度”。此举(根据现有条款,几乎肯定是非法的)允许公司根据其需要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减少工人加班时间和其他福利,并使低薪员工无法同时拥有第二份工作。沃尔玛员工以罢工、法律诉讼和广泛的网络抵制作为回应。
为了逃脱劳动合同的法律限制,壹些公司,尤其是制造业公司,通过雇用职业学校的学生来满足高峰期的生产需求。最臭名昭著的学生工雇主之壹是电子制造商富士康,该公司于2017年9月从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学校招募了3,000名实习生,以便在工人短缺导致苹果iPhone X手机生产延迟之时赶制订单。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工厂的工作与他们学习的课程专业没有任何关系,但他们被告知,只有参加工厂实习项目才可以顺利毕业。
新兴服务行业,特别是电子商务和共享经济中,许多工人没有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而是被雇用为个人承包商,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任何工作保障,也没有任何正式员工所拥有的福利和社会保险。例如,价值数十亿美元的食品配送行业越来越多地采用与个体承包商的非正式关系,这些承包商通过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竞标配送订单,而无需与该公司签署任何正式劳动合同。
在这些新兴服务行业中,许多工人的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突然改变。激烈的竞争导致许多新兴企业倒闭,工人因此被解雇,却得不到任何赔偿。
创造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失衡
中国政府长期致力于创造就业机会,并将其视为维护社会和经济稳定的重要举措。政府声称,在过去五年中,每年平均城镇新增就业约1300万人,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失业率。
尽管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16至59岁)自2012年以来持续减少,但就业人口继续逐步扩大,从2012年的7.89亿增加到2016年的8.07亿。这表明,随着经济发展和新就业机会的出现,许多以前被排除在就业人口之外(或被排除在某些劳动部门之外)的人,能够找到新的工作。
问题不在于缺乏就业机会,而是许多新创造出的工作岗位报酬低且不稳定,通常需要员工在危险的条件下长时间工作。大批为网上购物提供包裹递送服务的快递员是壹明证,体现了中国涌现的新兴就业机会及其带来的新问题。壹名快递员描述了他们如何“每天工作12小时,运送300多件物品”。
我们分拣几吨包裹,即使是最轻的货物也在七到八公斤左右。我每天穿越40多公里,爬过46层楼去送快递。手机必须壹天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还要自己支付所有的电话费。我的月平均工资大约为3400元。
对于中国政府官员和经济政策规划师来说,关键问题不在于创造了多少就业岗位,而在于雇主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为员工提供体面且报酬合理的工作以及职业发展机会。
此外,中国的劳动力市场长期存在供需不匹配问题,壹直难以为满足雇主的需求,为雇主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训练有素、能力强的工人,以推动企业发展。在过去的几年里,当新的大学毕业生進入就业市场时,求职者和雇主的需求之间的不匹配尤其明显。 2017年,近800万毕业生怀着很高的期望進入就业市场,但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大多数大学毕业生最终只能找到薪水相对较低的职位,他们的薪酬水平基本与高中学历工厂工人的薪酬相近。例如,《佛山市12个主要制造产业人才薪酬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佛山主要制造产业大学生的平均薪酬为3614元。
中国以学术考试为导向的大学培养体系通常无法使学生为就业市场的需求做好准备。同样,职业学校长期以来也因没有培养出企业所需的熟练或半熟练工人而受到批评。然而,政府试图通过促進私有化和鼓励企业更多参与来提高该体系的效率,但尚未产生任何积极成果。
另壹个主要问题是,许多企业不愿意在培训上投入任何时间或资源;相反,他们希望新员工能够具备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技能。许多企业主的观点是,为自己的员工提供培训,只会鼓励他们跳槽寻找壹份报酬更高的工作。如果中国要填补由“低工资经济”转型向“技能型经济”的技能差距,就应改变企业这种短视的观点。
壹些制造商和物流企业正试图通过自动化来解决员工的招聘和培训问题。尽管机器人制造业蓬勃发展,但事实证明,找到机器人能代替的职位比预期困难得多。甚至,以“工业机器人”出名的公司富士康也缩减了其自动化计划。该公司的神秘老板郭台铭(Terry Gou)计划,2013年公司工业机器人数量有望达到100万个,但2015年,富士康自动化技术开发委员会总经理戴佳鹏(Day Chia-Peng)透露,其中国工厂内仅安装了大约50,000台完全可操作的工业机器人。他表示,公司计划在未来五年内每年至少在中国工厂内增加10,000台机器人,取代所谓的“3D”工作,即肮脏(dirty)、危险(dangerous)和沈闷(dull)的工作。此后,该公司更为实际的目标是到2020年,其在中国的工厂要实现30%的自动化。
失业管理
在2010年之后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官方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稳定在900万左右。这种“稳定”是因为统计数据的来源非常有限。城镇登记失业率只统计非农业户口的工人(约占劳动力总数的壹半),且仅包括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它忽视了所有农村工人和农民工、外籍工人以及不稳定工人、兼职者或临时工。
人们普遍认为,这些统计数据在衡量中国真实的失业状况方面几乎毫无用处。因此,2018年,国家统计局首次正式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据报道,国家统计局将按月定期发布全国和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其数据定义标准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相壹致。2018年1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0%、5.0%和5.1%,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比全国水平略低,分别为4.9%、4.8%和4.9%。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城镇地区失业率水平仍低于发展中国家(5.5%)和发达国家(6.6%)平均水平。
虽然比起以前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发布的城镇调查失业率肯定有所改善,但它仍然不能反映整体失业情况。农村失业情况未被包括在内,更重要的是,在城市工作人口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的短期工或是不稳定就业者也未被纳入统计。
尽管如此,当局还是采取了壹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来确保中国的实际失业率不会失控。在煤炭、钢铁等重工业有600万工人下岗时,地方政府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为提前退休计划和再培训项目留出了1000亿元。例如,安徽马鞍山钢铁(马钢)的员工数量从峰值9万人下降到只有3.2万人。工人们在计划经济时代享受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早已不复存在,但正如前马钢工人张丽娟(音译)对英国《金融时报》所说,“国家不会对任何人完全撒手不管”,下岗工人享受到了体面的提前退休计划,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获得有保障的养老金。对于许多年长的工人来说,这壹福利足以维持生活,而年轻的工人可以通过外卖或网约车等按需服务移动应用打零工来补充他们的收入。
拖欠工资
然而,大多数下岗工人不如马钢等国有企业的工人那样幸运。私营部门的工人往往难以获得按照法律规定应有的补偿和社会保险福利,很多人在被裁员时,还被拖欠著难以讨回的几个月的工资。
迄今为止,拖欠工资仍是中国劳资纠纷最重要的壹个原因。无论是下岗工人,还是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仍然无法保证能够按月足额拿到工资。2017年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显示,至少有约80%的工人集体行动与拖欠工资有关。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的现象十分普遍,约99%的劳资纠纷是由拖欠工资引起的。
中国的政府官员们非常清楚这壹长期存在的问题,承认建筑行业的“深层次矛盾”仍未得到解决,且这壹问题正在蔓延到其他行业。在2017年1月《人民日报》的壹篇报道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壹名官员指出:
壹方面,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建筑施工业、加工制造业和租赁场地经营业仍是欠薪高发的重灾区;另壹方面,新的矛盾又逐步凸显,“互联网+”模式等新业态企业欠薪案件高速攀升。
官方将新兴行业欠薪问题的恶化归咎于市场不确定性、经营扩张过快,以及不稳定工作的增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提出若干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甚至制定了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最后期限。然而,大多数措施仅仅是以行政或司法方式减轻雇主的过失,而不是从根本上解决劳资关系不平衡问题,正是这种不平衡导致雇主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并随意推迟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生活成本、工资和劳动力总体供需情况确定。因此,大型城市和较贫困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2018年7月,全国月最低工资最高的是上海(2,420元人民币),大约是湖南、湖北、辽宁和黑龙江等省份小城市的两倍。
自2010年中国从全球经济放缓趋势中崛起以来,北京、上海、重庆和深圳等主要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翻了壹番。然而,其他许多省份,尤其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却没有跟上,且主要城市和较小城市地区之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差距持续扩大。例如,2010年,北京与广东制造业中心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基本相同,但是到了2019年,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比东莞高出480元。
东莞最低工资增长放缓的部分原因是广东省政府希望减缓企业业务外流,特别是减缓该省制造业流向成本较低的其他国家和中国内地。总部设在香港的机构“劳动力”進行的壹项调查显示,最低工资增长放缓严重影响了全省低收入工人的生活。接受调查的大多数工人的基本工资都达到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没有高出太多,仅够维持基本生活。他们被迫住在价格低廉的劣质房屋里,大部分收入花在食物上,为了以节省交通费用,许多人步行上下班。“劳动力”在后续报告中建议,壹个更现实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相当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按照这样计算,2019年广州月最低工资应为3728元,东莞2331元,惠州2588元,河源等四线城市应为2298元。
2004年,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最低工资规定》,其附件说明,国际上壹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至60%。然而,很少有城市达到过这壹标准。过去几年里,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之间的差距并未减小,反而在增加。如广州、重庆等城市,月最低工资不到平均工资的24%,而北京则不到20%。
收入不平等
根据2018年政府的官方统计数据,中国最富裕的20%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70,640元)比最贫穷的20%人口(仅为6,440元)高11倍。2013年至2017年的五年间,城镇居民中最富裕的20%人口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近2万元,而城镇居民最贫穷的20%人口的可支配收入增长不到4000元。
改革开放之后,收入最高的10%人口国民收入份额从1978年的27%上升到2015年的41%,而收入最低50%的份额从27%下降到仅15%。Piketty等人还发现,从1978年到2015年,尽管中国的平均年收入增长率为6.2%,但底层50%人口的年收入增长率仅为4.5%,而顶层1%人口的收入增长率接近9%。超级富豪,即前0.001%人口的收入增长最快,平均每年增长10.4%。据福布斯统计,2018年中国共有338位亿万富翁,科技企业家马云以346亿美元的净资产位列榜首。
然而,与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富人之间的差距相比,中国城市内部的贫富差距仍然相对较小。2017年,城镇居民中最富裕的20%群体的人均可支配收入(77,097.20元)是农村最贫穷的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301.90元)的23倍。如下图所示,过去十年间中农村居民中最贫困群体的收入基本上停滞不前,最贫困农村居民与最富裕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例如,2010年城市富人和农村穷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22倍,2005年大约是21.5倍。回顾改革刚开始的情况,城乡平均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不到200%,上升到2015年的约350%。
城乡差距可能是当今中国财富不平等的最重要因素:不仅仅是因为农村和城市家庭之间存在巨大的收入差距,而且因为几乎所有最好的医疗、教育、文化和社会服务都位于城市地区。城市居民可以合理而不受限制地获得这些服务,而农村居民需要支付高昂费用以前往并留在提供这些服务的城市。尽管中小城市已经开始放宽对农村居民的行政壁垒,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会向农民工开放社会福利、医疗和教育体系。
分析和结论
粗略看中国的主要城市,似乎可以看到壹个相当繁荣的社会景象:年轻、勤奋的中产阶级家庭,决心为自己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然而,这壹幻想在2017年末破灭了,当时北京市政府开始了为期40天的高调驱逐运动,清理城市棚户区,驱逐所谓“低端人口”,正是这些人生产、销售、运送北京中产家庭所追求的商品、服务和生活方式。驱逐事件揭露了壹个残酷的事实,即中国城市的富裕几乎完全依赖于底层阶级的贫困。
中国政府已将减轻贫困、更公平的收入分配和扩大中产阶级列为高度优先事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上的讲话中指出: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我们将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我们将拓宽人们获得工作收入和财产收入的渠道。我们将看到政府在调整财富再分配方面发挥作用,并尽快缩小收入差距,确保每个人公平获得基本公共服务。
然而,该演讲缺乏实现这些目标的真正具体做法。
低收入者迄今未能获得体面收入,以及未能弥合与中产阶级之间的差距的壹个关键原因是,他们缺乏集体谈判制度以争取更好薪酬和工作条件。过去十年来,工人们壹再表明,当劳工权利受到侵犯时,他们有手段和能力集体组织罢工和抗议。然而,工人没有壹个能够代表他们与雇主進行集体谈判的工会。
作为中国唯壹的法定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在许多工作场所都有名义上的存在,但工会代表主要受资方控制,与普通工人缺乏真正的联系。中国工人越来越迫切地需要真正掌有工会,使工会更具代表性和有效性。中国政府也需要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施压,使其在改善劳资关系和维持长期社会、经济和政治稳定方面发挥作用。
本文首发于2008年,最后更新于2019年7月。
工作场所中的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在公民生活(包括就业)的任何方面都不得歧视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者和妇女。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许多旨在促進就业平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然而,私营雇主和政府机构都普遍存在就业歧视,并且这种歧视仍得到大众广泛的容忍和默许。受到技术缺陷、执法不力以及相互冲突的立法和政策的阻碍,旨在消除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似乎在助长而非阻止歧视行为的延续。
本简介将概述中国就业歧视的主要形式(基于性别、年龄、户籍、健康状况、残疾、民族和性取向的歧视),分析工人当前可获得的法律保护,评估仍然需要進行的法律和政策改革,以充分保护工人免受就业歧视。
中国就业歧视的形式
性别歧视
2019年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出版了《促進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为女性在工作场所实现平等的长期斗争做出了重要贡献,它主张加强用人单位的责任,并增强工会在打击歧视方面的作用。 然而,该手册也很好地说明了目前中国性别歧视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它指出,性别歧视并不仅仅局限于招聘过程中(通常会非常明显),而且存在于所有就业领域,包括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机会、职业培训、工作和家庭平衡以及工作条件,特别是职场暴力和性骚扰问题。
尽管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法院等机构越来越支持性别平等,但也有壹些阻力来自于思想传统的雇主,他们往往是根深蒂固的父权制价值观的倡导者。此外,中国政府在愈发关注国家低出生率的同时,也强调妇女应该专注于照顾家庭,而不是自己的职业发展。
实际上,工作场所歧视早在女性進入劳动力市场之前就已经开始了。高等教育中实行基于性别配额的招生和歧视性入学政策十分普遍,而这通常导致某些专业的女性在入学考试中得分不得不高于男性,才能被录取。教育部以“国家利益”为由,为军事和警察培训高校的这种做法辩护,而大学管理人员对于实施性别配额的解释,通常只不过是壹些“女性最适合做什么”的家长式判断。
女性壹旦开始就业,便立即遇到更大的障碍。 尽管法律明确禁止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但招聘广告往往公开宣称某些工作是针对男性的,而其他(通常不太有声望且较为低薪)工作则为女性保留。
人权观察(HRW)对2013年至2018年期间,在中国各大招聘网站、企业官网以及社交媒体上发布的36,000多份招聘广告進行调查,证实公共和私营部门都普遍存在“限男性”的招聘广告。 例如,在2018年,在全国公务员职位表中,有19%指定“限男性”或“男性优先”。相比之下,只有壹项招聘指明女性优先。
壹般来说,男性被认为更适合做体力要求高的工作(实际上,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可以“保护”妇女免于伐木、矿山井下作业、脚手架组装拆除或高处架线等工作),男性也被认为更适合做白领管理人员、公务员以及与工程和技术有关的工作。
另壹方面,女性通常被认为更适合从事服务业、销售和文职工作。 此外,壹些需要与公众互动的职位,例如前台接待员和航空公司乘务员,招聘时通常有最大年龄限制、最低身高限制和其他身体外貌要求。
2015年9月,深圳举办壹个的招聘会上,壹间汽车维修公司的招聘广告十分典型:
修理师傅:男,高中以上学历,吃苦耐劳,3-5年以上维修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完成汽车维修及故障诊断能力。
中工:男,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2年以上机电维修实操经验。
前台文员:女性,18-25岁,富有亲和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即使没有公开表明任何对于外表的要求,在求职申请中要求提供照片的普遍做法,也使雇主可以轻易根据外表歧视求职者。此外,人权观察的报告显示,诸如阿里巴巴等大型公司居然在招聘广告中,强调公司有“美女”、“女神”员工,以此吸引男性求职者。 尽管阿里巴巴后来承诺解决招聘广告中的歧视问题,但其他知名度较低的公司改变的速度不会有这么快。
多年来,女性壹直在反击并起诉雇主歧视。 2013年,女性求职者曹菊(化名)提起了被认为是中国首例就业性别歧视诉讼。曹菊在求职网站上申请了北京的教育培训机构巨人学校行政助理壹职,其后被告知“这个职位只招男性”,曹菊因此将巨人学校告上法院。经过长达壹年多的法律斗争,最终,巨人学校与曹菊达成和解,公开道歉并支付曹菊3万元赔偿金。这壹备受瞩目的案件被评选为2013年十大公益诉讼案件之壹,鼓励更多女性抗议歧视性招聘。
次年,杭州壹家法院宣判,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了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并通过“限招男性”的做法实施了就业歧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進壹步判决,被告新东方烹饪学校应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2015年11月,北京壹家法院判决,该市邮政局存在歧视女性求职者的情况。25岁的原告马户被“只招男性”的理由拒之门外后,将北京邮政告上法庭,并要求57570元的赔偿金和正式道歉。但是,法院驳回了她的道歉要求,只判决邮政公司支付与杭州案相同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尽管这些法院判决承认了就业歧视的存在,但所施加的象征性罚款难以对雇主产生威慑作用。
即使在招聘广告中没有明显的歧视性条款,雇主仍然可以设法对女员工实行性别歧视。由于担心女员工婚后会离职,雇主经常向女求职者询问其成家计划。有些雇主要求女性接受妊娠检查,或遵守公司有关结婚和怀孕计划的严格规定。许多雇主会通过制定不合理的工作时间或增加工作量,想方设法迫使怀孕的员工主动辞职。员工的产假申请经常被拒绝,使得许多女性别无选择,只能辞职以照顾新生婴儿。随着中国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并鼓励女性生育更多孩子,这种情况可能会進壹步恶化。
壹些妇女已成功起诉在怀孕期间遭到非法解雇的情况。2015年11月5日,北京市壹家法院判决因怀孕被非法辞退的尹婧胜诉,其雇主,北京市壹家商贸公司,向尹婧支付62,237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 但是,对于大多数女性,尤其是工厂低薪女工来说,去法院起诉或進行劳动仲裁根本就不是壹个选项,因为她们既没有时间也没有金钱来做这些。
与几乎所有其他国家壹样,在职位相同的情况下,中国许多女性的收入明显低于男性。根据壹个在线招聘平台2018年对相对高薪的白领员工的调查显示,女性平均薪酬为6497元,薪酬均值为男性的78.3%。该调查指出,女性更难晋升到管理职位,尤其在工程制造领域,男性在高级管理职位中占比超过95%。
鉴于许多行业都存在着几乎牢不可破的晋升天花板,无论中国女性还是男性,似乎越来越觉得女性获得成功的最佳方法是结婚,而不是追求事业。官方调查显示,2000年有37.7%的女性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而到了2010年这壹比例上升到48%。然而,情况很复杂,也有许多年轻女性推迟结婚以专注于自己的事业。例如,在2018年的壹项针对白领的调查中,只有49%的女性认为婚姻是必需品。
对于已婚女员工来说,要实现合理的工作生活平衡是壹项持续的斗争,尤其是在科技行业,该行业因工作时间长及日程安排紧张而著名。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显示,女性在做家务和照顾家庭方面花费的时间平均是男性的两倍,但是人们仍然要求她们像男同事壹样努力工作。由于繁重的工作量和严苛的管理态度,许多已婚已育女性被迫退出该行业。此外,在经济不景气或公司利润下降的情况下,女性通常是最后被考虑雇用和最先被解雇的群体。
工作中的性骚扰和恐吓在中国是壹个严重而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壹点可以从#MeToo运动期间的大量投诉中得到证明,当时全国各地的女性主要对在大学、民间和宗教组织以及媒体中有权势和影响力的男性提出指控。仅在2018年的前10个月,就有至少36起重大#MeToo案件被曝光。尽管有网络审查,但事实证明,这场运动势不可挡,部分原因是#MeToo运动创造性地使用了符号和同音词,如米兔,但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几十年来,相似案例的大量积累。
早在2013年,壹项对广州工厂工人的调查就显示,高达70%的女工是性骚扰的受害者。然而,当时大多数受害者都不愿意提出正式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调查中有约43%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保持沉默,而47%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直接处理了骚扰。
但是,在#MeToo运动之前就已经出现壹些性骚扰诉讼。例如,在2009年,壹名28岁的上班族A女士因抱怨其日籍主管公然性骚扰而被解雇,尽管在壹次公司聚会中,主管的性骚扰行为已经被镜头拍摄到。法院判定该日籍主管行为构成性骚扰,须向A女士书面道歉并赔偿3000元,以补偿因该事件引起的精神痛苦。
基于年龄的歧视
年龄歧视往往与性别歧视密切相关,对于女性求职者的年龄限制尤为常见。 尽管性别歧视仍然是壹个主要问题,但由于中国劳动力的快速老龄化,年龄歧视的问题在过去十年已略有减少。
在20世纪90年代与21世纪初的繁荣时期,工厂老板和其他雇主可以靠来大量来自农村的年轻工人来填补他们的职位空缺。雇主通常会把求职者的年龄限制在30岁、甚至25岁以下,因为他们相信年轻员工比中年工人更便宜、更有效率、更顺从。 但是,随着经济的增长和進入劳动力市场的新工人减少,雇主被迫扩大招工网络并招募更年长的工人。 例如,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富士康现在仅规定其深圳工厂的求职者必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年龄”。
然而,年龄歧视在服务行业仍然是壹个问题,特别是在广受欢迎的专业职位上。 2015年9月,壹家名为“欧品屋”的网上购物平台招聘拓展经理,提供人民币8000元至15000元的月薪及五险壹金,但将招聘年龄限制在23至30岁之间,并要求应聘者“性格开朗,善于表达”。
尽管与十年前相比,中国较为年长的工人有更多的工作机会,但许多工作机会仍然报酬低、不稳定且不安全。建筑行业是年长工人增长的壹个领域,工人的平均年龄可能超过40岁。然而,该行业因缺乏正式劳动合同,系统性拖欠工资及危险的工作条件而臭名昭著。2015年约35%的工业意外发生在建筑行业,通常与建筑倒塌、机械故障或高空坠落有关。
基于户籍制度的歧视
中国的户籍制度由共产党政府于1958年正式引入,主要在三个方面发挥效用:政府福利与资源分配,内部移民控制以及犯罪监控。每个城镇签发自己当地的“通行证”或“户口”,使该辖区内的居民能够获得当地的社会福利服务,而其他人则不能。根据居住地点,户口被广泛归类为“农村户口”或“城市户口”。此外,户口是世袭的,因此对于父母持有农村户口的孩子来说,无论他们实际出生于何处,都将拥有农村户口。
户口制度本应确保中国的农村人口留在农村,并为城市居民提供所需的食物和其他资源。 然而,随着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改革步伐加快,数以亿计的农村青年男女涌入中国沿海繁荣城镇的工厂和建筑工地。自那以来,农民工人口稳定增长,2015年达到2.74亿。
尽管许多城市放宽了对农民工获得社会服务的限制,但尤其在北京和上海等主要城市,其子女在住房、医疗和教育方面获取服务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实质性障碍。这些障碍,给通常比收入远低于城市工人的农民工,带来了额外且无力承受的医疗和教育费用负担。
基于户籍制度的歧视也影响到其他城市的专业人员。例如,2010年对大学毕业生的雇主進行的壹项调查发现,近60%的人为准雇员设定了具体的户口要求。壹些求职者在法庭上质疑这些要求限制,但除了2013年壹名安徽省毕业生以歧视为由,起诉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知名案例外,长久以来法庭壹直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因为这将会威胁到当局的利益。包括法官在内的法院官员,均由当地政府支付薪酬,因此他们将不可避免地避开任何可能造成利益冲突的案件。
尽管中央政府官员多次承诺和提议改革户口制度,使农民工的生活更轻松,但决定权仍然在各个城市手中,各城市将根据自身需求及容纳新 移民的能力来决定户籍制度的改革步伐。
对身心残障工人的剥削歧视
身体残疾的工人,例如视障、听障和行动能力有限的工人,在中国正面临着普遍的歧视。 正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王治江博士所说:“实际上,没有不适合工作的残疾人,只有不适合残疾人的岗位。”雇主不愿创造无障碍和开放的工作环境,意味着残疾人很难找到任何形式的就业机会。
2019年4月,作为壹名视障人士,温州大学毕业的郑荣权报考了南京市盲人学校的教师职位,笔试面试均排名第壹,其后却被告知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视力不合格不予录取。这引发了网民激烈的讨论,郑荣权本人也在壹篇微信贴文中指出,他的视力能够看清教室中人群的出入。他表示,自己的考试成绩和过往实践经验都证明他能胜任盲校的工作。他写道:“自从我進入正规大学以来,我壹直在尝试使用自己的行为来帮助身体健全的人了解视力障碍者。”他补充说:“如果我没法成为教师,被迫回去做按摩,那我又将回归那个相对封闭的视障人群体;反之,我将有机会向更多人展示视障人真实的生活和他们所具备的能力,从而让更多人了解视障人群,了解整个残障群体。”
2010年的壹份报告发现,在具有自理能力的残疾人群体中,只有34%的城市居民和49%的农村居民实际就业。此外,那些设法找到工作的残疾人,通常从事边缘、低薪的工作,例如盲人按摩师。残疾人长期失业是中国壹个严重的问题,数百万失业残疾人生活在贫困之中。
庞金鹏从1977年开始成为残疾人,壹直无法像普通人壹样工作生活。当时年仅19岁的他在当地国营煤矿工作,因煤矿斜井发生重大的跑罐事故而不幸被撞致重残高位截瘫。这几十年来,他在家中度过了大部分的成年生活。
为了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国务院于2007年出台了《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然而,即使在地方政府部门,这壹规定似乎也被广泛忽视。根据反歧视非政府组织益仁平中心对中国30个城市的政府部门進行的壹项调查,政府部门中,残障雇员的最高比例仅为0.39%,而有些部门则低至0.02%。此外,也不能确定投入就业保障的资金的主要目的是否为向失业者和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报告表明腐败和资金滥用猖獗。对浙江省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只有13.7%的资金实际用于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在湖北某县,80%的资金用于支付员工福利和行政开支。
最近,由于原因是残疾人人权活动家在法庭上对壹些制度提出了质疑,残疾人在就业权利方面取得了壹些小進步。例如,在残疾人权利活动家宣海于2012年对地方政府提起诉讼后,安徽省政府应视障考生的要求,提供了公务员考试试卷的电子版本和相关无障碍软件。
对于患有智力障碍的工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工人来说,寻找和保住工作可能会遇到很大的问题。 例如,有精神疾病的白领专业人员经常因未能达到工作目标而被解雇等。2008年6月,壹名在IBM任职的研发工程师在被诊断为抑郁症、企图自杀并因此被公司解雇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工程师获得超过57,000元的赔偿。但是员工很少能够因精神疾病的歧视而成功起诉其雇主,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很少求助于其他同事或公众,也很难获得其他员工和公众的同情或理解。
有严重学习障碍的人极易受到不道德企业主的剥削和利用。这种剥削最臭名昭著的例子可能是2007年的“黑砖窑”丑闻,数百名智障儿童和许多精神残疾的成年人被迫在中部省份山西的砖窑工作。但自那以后,中国媒体会定期报道类似案件。事实上,许多此类案件只有在调查记者揭露时才会被曝光。
在2010年的壹个案例中,记者透露,十余名工人在新疆壹家建材厂被奴役三四年,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长时间无偿工作。这家工厂的工人逃跑就遭毒打,干活如牛如马,吃饭与狗同锅,还领不到壹分工钱。据报道,这些工人中有八人为智障人士,他们被四川渠县壹个名为“乞丐收养所”的组织卖给了这家工厂。按协议规定,工厂应向这个中介机构壹次性支付9000元的费用,并支付每人每月工资300元给“乞丐收养所”,如果工厂丢失工人,每丢失壹名赔偿1000元,而工人自己收不到任何工资。
对乙肝病毒和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据估计,中国有1.2亿人感染了乙型肝炎病毒(HBV),占中国总人口的近百分之十。与艾滋病病毒(HIV)壹样,乙肝病毒只能通过体液的直接交换来传播,日常接触不对他人构成风险。然而在中国,人们普遍误解认为乙型肝炎是壹种可以通过在学校或工作场所偶然接触传播的传染性疾病。
乙肝病毒携带者被系统性地排除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外,直到2000年代中期,反歧视活动家开始对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雇主提起诉讼,这种状况才得到改善。反歧视组织益仁平中心不仅在诉讼中取得成功,而且在宣传案件和向政府施压要求修改法律方面尤其成功。现在许多限制措施已经被取消,雇主不得非法检验准雇员是否携带乙肝病毒,罚款措施也已经出台。尽管做出了这些改進,但是益仁平中心在2011年对180家国有企业進行的调查发现,有61%的企业仍在对员工進行乙肝病毒筛查,35%的企业表示他们会拒绝携带乙肝病毒的求职者。实际上,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歧视仍然很普遍,以至于许多求职者选择在体检中作弊。在蓬勃发展的体检黑市中,许多“体检枪手”收取高昂费用,代替乙肝病毒携带者参加入职前的体检。详细信息请参阅益仁平中心在2009年发表的关于乙肝携带者就业歧视的深入研究报告。
艾滋病病毒携带者面临相似,甚至更严重的歧视,而这同样是源于恐惧和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 例如,北京大学的壹位教授在2010年称,艾滋病毒检验呈阳性的人不应该当老师,因为“18岁以下的学生的免疫力可能不足以抵抗这种病毒”。2007年的壹项研究表明,48.8%的受访者和65%的雇主认为艾滋病毒携带者不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许多省级政府仍然禁止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担任教师。但是,在2013年的壹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壹位教师因在入职体检中检测出HIV阳性被拒绝入职,而起诉江西省教育局。这被认为是中国首例成功的艾滋病毒歧视诉讼,原告最终同意以45,000元的和解费用撤回诉讼。
民族和宗教歧视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族之间的紧张关系持续存在,尤其是在过去三十年中,由于汉族人口持续迁移到中国的维吾尔族和藏族地区,加剧了民族紧张局势。为了缓解这种紧张,中国政府出台了壹系列对少数民族的 “积极区别对待”措施,包括向少数民族地区分配发展资金、放宽计划生育规则、放宽少数民族高考录取条件。然而,这些措施引起了汉族人民的不满,并且在缓解针对少数群体的就业歧视方面收效甚微。在2011年对10,796个招聘职位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发现雇主通常对具有少数民族特征姓名的求职者存在严重歧视。只有大约壹半的公司不论民族,平等对待求职人。即使在政府部门,歧视也仍然存在并为公众默许。地方政府有时会指定部门职位的民族限制和要求。公务员和政府雇员的宗教活动也受到限制,更令人震惊的事实是,禁止新疆的公务员、教师等在斋月期间禁食。
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群体通常会在服务行业面临歧视,尤其是在低层零售岗位和餐饮服务职位上,雇主更愿意雇用对于汉族顾客来说更“熟悉”且 “威胁性更低”的员工。很多时候,少数民族实际上被限制在自己的社群内部,或壹些民族主题的餐馆中工作。
在制造业,工厂有时会集体雇用少数民族工人,以弥补当地劳动力的短缺。 然而,本地汉族工人经常认为少数民族工人得到了更好的待遇,这让工人之间的关系紧张,并可能导致冲突的爆发。
可能最为人所知的壹个案例发生在2009年6月,广东省韶关的壹家玩具厂内。当时有传言称,厂内壹名维吾尔族工人强奸了壹名汉族妇女。其后,数千名工人爆发了大规模斗殴事件,造成两人死亡。雇主的应对措施是将所有维吾尔族工人转移到城外15公里处壹个小型工业园区内的另壹家工厂中。
对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歧视
直到1997年,同性恋仍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直到2001年才从中国官方的精神疾病清单中删除。在中国,尽管存在对同性恋的污名和大量误解,但大多数雇主都秉持着“不问,不说”的原则:只要同性恋者不主动表示他们的性取向,雇主就不会揭露、驱逐他们,但如果员工将性取向公之于众,就可能面临报复。壹项调查发现,约有四分之壹在职场主动公开同性恋倾向的被调查者,因此被解雇或被迫辞职。
必须指出的是,没有任何具体的法律或法规可以保护工人免受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并且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案例显示,员工在被解雇时,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
在被认为是中国首个同性恋就业歧视诉讼中,何先生起诉了深圳壹家室内设计公司,据称,他因同性性取向而被公司解雇。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于2014年12月24日审理了此案,但最终判决原告败诉。何先生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但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
何先生于2014年8月28日入职担任设计助理,并很快晋升为销售主管。然而在11月初,其与和另壹位男性朋友当街发生争执的视频片段在网上流出,从视频中双方的争吵可以判断,两人是同性恋关系。该视频带引起了其雇主的注意,据称其后雇主告诉何先生,考虑到同性恋因素将对顾客产生的心理影响,他决定将何先生辞退。
2016年3月,壹名在贵阳慈铭体检中心工作的跨性别者C先生因在办公室穿着男士服装而被解雇后,向当地劳资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他们说我是同性恋,有损公司形象”,C先生告诉澎湃新闻。 据進壹步指称,公司管理层告诉C先生,作为体检中心,不能雇用像他这样“不健康”的人。
C先生告诉纽约时报,他去找经理解释他是跨性别者,而不是同性恋者,并且这种身份绝不是“不健康”的,但无济于事。“我第壹非常气愤,第二非常惊讶,”C先生说,“我不想被叫同性恋,如果说是同性恋的话,就等于承认我是女的。即便我承认我是同性恋,她居然说我是不健康的?它壹个体检中心居然不知道同性恋不是病了么?”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4月11日审理了此案,但在5月份的裁决中驳回了C先生的申诉,称该公司没有违反法律,C先生获得了象征性的工资补偿。案件判决后,C先生接受美联社的访问时表示:
“虽然赢得了工资,但这不是我要的。这个过程让我感到对性别表达和跨性别的歧视情况比我想象中还厉害得太多。希望法律不要继续纵容歧视。”
与就业歧视有关的法律法规
在2008年之前,中国针对职场歧视的法律保护可以说是较为理想主义却不足。《宪法》和若干法规强调了就业平等,但在实质性打击歧视方面却没有多大用处。1990年的《残疾人保障法》将就业歧视保护范围扩大到了残疾人,1992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進壹步详细说明了妇女在工作场所应享有的权利。1994年的《劳动法》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根本上重申了宪法条款,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法律的含糊不清和缺乏执行条例,意味着许多法院和仲裁委员会拒绝受理就业歧视案件,特别是当歧视发生在原告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之前。
然而,在2000年代中期,公众对就业歧视问题的日益关注和积极行动促成了壹些旨在解决具体问题的法规和政策:
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增加了禁止性骚扰的内容。
人事部在2005年制定的条例中规定,如果检测结果显示乙肝患者所携带病毒没有传染性,则不应禁止其担任公务员职位。
2006年中国政府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政府承诺采取广泛的政策反对就业歧视。
2007年《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除了放松户籍限制的多项措施外,国务院还在2003年和2006年发布通知,敦促地方政府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性限制。
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2008年,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進法》,试图解决现有反歧视立法中的壹些缺陷,也确立了关于就业平等的广泛原则声明。新法律的主要优点在于,它为歧视的受害者提供了寻求法律救济的手段。该法律明确规定,就业歧视属于法院的职权范围,而劳动者在受到歧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律采取壹般性反歧视政策,呼吁各级政府努力消除就业歧视。该法律特别将免受就业歧视的群体覆蓋面扩大,包括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农民工。
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用于补充新法律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不得对农村劳动者進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与以前的法律法规宣布违规行为不予处罚不同,新法规规定,对违反法规的雇主可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
建立法律救济机制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是福音。研究发现,该法律生效后,法院接受了70%以上的乙肝歧视案件,到2011年为止,审理了200多起案件。在该法律实施之前,反歧视组织益仁平中心每年提起不到20例诉讼;新法实施后,这壹数字立即上升到每年70-80例。除了将更多案件提交法院外,更强大的法律基础和法院更强烈的支持意愿也使工人在庭外和解中具有更大的杠杆作用和议价能力。
如上所述,反歧视社会活动家在基于性别,户籍和艾滋病毒歧视诉讼方面取得了壹些成功,但许多法院仍然对受理那些可以推進司法实践界限的案件保持警惕。此外,许多反歧视活动家,特别是那些与益仁平中心有联系的人,受到政府的打压,这使得反歧视活动家开展工作以及为遭遇职场歧视的人提供咨询和服务变得更加困难。
现行法律的缺陷
显然,《就业促進法》在管理、有效性和覆蓋面等方面仍然存在缺陷。
该法律依靠人手不足而过劳的地方劳动局来监督和执行反歧视政策和法规。
由于准雇员实际上不是法律规定的雇员,因此招聘过程中的就业歧视案件不受劳动争议仲裁系统的管辖,受害者必须走正式的法院程序,而这可能会花费更多的费用和时间。
雇主如违反《就业促進法》,罚款是远远不够的。 对乙肝進行筛查的罚款为人民币1000元,但这并不妨碍雇主進行此类检测。 而且,雇主可以简单地要求个人签署文件,表明他们是“自愿”参加乙肝检验。
该法律规定,受到歧视的人有权提起法律诉讼,但该法律没有向法院解释应遵循的标准,应向受害者支付何种赔偿类型,以及歧视者应受到何种惩罚。众所周知,中国的法院不愿意在法律法规没有充分解释如何审理案件的情况下受理案件。
该法律仍然局限于保护人们免受五种类型的就业歧视:性别、民族、残疾、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农民工,而缺乏对年龄、身高和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等其他类型歧视的覆蓋。这些歧视在中国仍然很普遍,法律未能涵盖这类歧视也限制了该法律的有效性。
结论和建议
《就业促進法》被认为是中国打击就业歧视方面的壹项重大進展,但其实际效果相对较弱。尽管取得了壹些進展,就业歧视仍然普遍存在,反歧视政策的执行仍然不足。
中国的社会组织在推动职场的宽容和平等方面发挥了作用,尤其在利用诉讼和社交媒体来点名批评歧视性雇主方面。雇主面临被起诉的高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使得许多雇主开始减少歧视性做法,这也鼓励地方政府更加严肃地对待歧视行为。然而,中国政府自2014年开始对公民社会進行有据可查的镇压行动,使近年来取得的许多進展停滞不前,甚至可能倒退。
至关重要的是,中国政府不仅应该让公民社会在解决歧视问题上发挥作用,还应该采取额外措施,将反歧视斗争推向新的高度。有鉴于此,中国劳工通讯提出如下建议:
扩大反歧视立法的覆蓋范围,将广泛的就业歧视形式包括在内,例如基于年龄、身高、外貌、个人信仰和性取向的歧视。
授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和裁决就业歧视案件,从而减少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所承担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将对歧视性雇主的罚款从目前的每例1000元提高到至少每例50000元。
阐明在反歧视案件中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并具体说明受害者可获得的赔偿形式以及对违反者的惩罚。
建立壹个专门负责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综合性政府机构,类似于美国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该机构将负责执行反歧视法,拥有调查和调解就业歧视申诉的正式系统,并能够代表受害者起诉雇主。
上述措施的实施将向用人单位和公民社会表明,中国政府对工作场所权利平等持认真态度,并愿意为地方政府部门、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资源,以打击就业歧视。
本文首发于2012年11月,最近壹次更新于2019年4月。
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
简介
2014年4月,约40,000名工人在东莞裕元鞋厂发起了为期两周的罢工。这场罢工成了中国劳资关系的分水岭,它不仅是中国近年规模最大的罢工,更重要的是,它暴露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裕元鞋厂多年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几千名几乎在鞋厂工作终生的工人拿到的养老金远远少于应有数额。从某些方面来看,裕元工人能够有某种程度的养老金已属幸运了:尽管中国政府尝试提升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的覆蓋,但大多数工人仍处于有效的社会福利安全网之外,与此同时,随着劳动力人口老龄化,由社会保险引发的罢工及抗议也在当下的中国变得更为普遍。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问题可以追溯到两个关键事件:曾经给城市工人提供“铁饭碗”(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的国有经济崩盘,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使得长者养老能不再指望大家庭中的成员。换句话说,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及新世纪的经济发展及自由化,曾经支撑工人在老年、疾病和经济困难时期的国家和社会保障逐渐消失,留下巨大的社会保障真空有待填补。
中国政府推出了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基于个人劳动合同,让用人单位而非国家承担起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主要责任。此外,政府设立了住房公积金,旨在帮助不再享有福利住房的国企职工买房。
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原本散落在1994年出台的《劳动法》和2008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直到2011年,这些零散的法律法规才被统壹纳入《社会保险法》,构成了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综合性框架。 《社会保险法》概述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险制度应该覆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
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不同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而非职工缴纳。
各类保险基金由地方政府管理,并汇总到省或市级基金中。社会保险基金通常是由当地的劳动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来管理,而住房公积金则由地方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即用于为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多部份组成:统筹基金用于所有合资格职工,个人账户则用于合资格的职工个人。
职工跨地区就业时,其社会保险关系应随本人转移。然而,由于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高度地区性,该规定很难实施。让不同的辖区共享信息在行政及技术上都很困难,尤其是对于来自中国农村地区的农民工而言。
总体而言,与中国绝大部分劳动法规壹样,《社会保险法》的大部分规定,甚至是其最基本的内容在执行上都非常松懈,许多职工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仍被剥夺。然而,政府并没有提升执法的严格程度,而是推出基于个人缴费的新的保险制度,并逐渐减少用人单位及职工的缴费的费率,鼓励大家遵守《社会保险法》。例如,在2019年3月,政府宣布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
本文接下来会介绍中国当前社会保险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各部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此外,我们集中研究了农民工在获得法定的福利时会遇到的具体问题,并评估了该制度的未来发展。
养老保险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始于1997年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而用人单位缴纳比例壹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的上限均有规定,不同地区规定不壹。2016年中期,包括北京在内的壹些省份及城市,开始将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其后,包括广东省在内的部分地区将缴纳比例调整至14%。作为减轻企业纳税负担的政策之壹,2019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布,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退休时,连同利息在内的个人帐户余额将被分为120期,在十年中按月发放。除了个人帐户余额,职工也会收到基本养老金,可在退休后按月领取直到死亡。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而定。基本养老金基本上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金支付,但社保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应给予补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的职工有权领取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15年者,可延迟缴费年限直至缴满15年、壹次性缴齐保险金额、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壹次性领取其个人帐户内全部金额。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者,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壹次性领取其个人帐户储存额。
过去几十年,公务员、国家机关人员和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享有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他们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且在退休后享受政府补贴的丰厚养老待遇。但是, 2015年1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引入了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平衡公私两套制度间的差距。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履行缴费义务;但与此同时,政府也表示会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养老金,从而弥补新养老制度下职工的经济损失。
当前,中国养老保险系统最大的问题之壹就是法定退休年龄。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女干部则为55周岁。
这些规定出台于上世纪50年代,但当今天中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已到达75岁,且超过65岁的人口约占12%的时候,上述年龄限制显然不再现实。中国政府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宣部各种旨在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计划。例如,2018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唐涛表示会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关于延迟退休年龄的明确法律规定。
随着中国劳动力人口减少以及人口老龄化加速,人们对基本养老金在未来的可持续性越来越担忧,壹份重要的报告预测,到2028年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会首次出现负数,此后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将迅速下降,并可能在2035年前后耗尽累计结余。
在过去的十年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率几乎增加了壹倍,但仍仅占城镇劳动力总数的69%左右。然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能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口比例在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总体而言,在许多省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仍超过支出,年度结余稳健,尤其是沿海地区。以广东省为例,其2018年度结余为2,120亿元,累计结余11,130亿元,是迄今为止结余最高的省份。但是,在退休人员过多、年轻人口匮乏的中部及东北壹些省份,养老保险系统已经开始感到压力。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黑龙江省的养老保险基金赤字约160亿元人民币,总账户余额为负557亿元。有鉴于此,2018年年7月,中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2019年中央调剂基金预算规模4844.6亿元,主要由七个较富裕省份上缴资金,而22个人口流出、老龄化程度高的地区拿到的下拨资金多。
近年来,政府壹直在推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未参保的城乡居民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的覆蓋之下,该制度要求个人账户供款时间达15年才有资格领取养老金。虽然养老金有政府的补贴,但退休职工每月能领取的额度(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通常非常低。 2018年,共有5.24亿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实际领取养老金的有1.59亿人。根据该计划,2018年支付的养老金总数达到2,910亿元人民币,即人均1,830元人民币,相当于每人每月153元人民币,这个金额即使在最小的城镇中也肯定不足以维持生活。相比之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平均支出为37,840元,即每月3,153元,约为2018年全国平均工资的壹半。
失业保险
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失业保险条例》建立了缴纳及支付失业保险的框架,该框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社会保险法》的确认。职工和用人单位最初分别以1%和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但现阶段,许多省市政府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已经大幅降低了缴费率。以广州为例,自2016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缴比例从1.5%降至0.8%,个人应缴比例从0.5%降低至0.2%。
截至2018年底,共有1.96亿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受保人壹旦失业,便有资格获得包括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内的福利。该福利的持续时间取决于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度,对于受雇十年或以上职工,该福利最长可达24个月。然而,根据官方数据,在2018年实际登记失业的970万人中,仅200多万人实际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
尽管职工的缴纳数额是基于工资,得到的救济却非常低。 1999年的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必须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然而,各地的最低工资已经设定得很低了,绝对不能视为足以应付生活的工资。参见《就业和工资》部分。尽管《社会保险法》强调失业保险金可随本人转移,且可以在任何地方领取,但要使这种政策成为现实,必须進行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在目前无法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农村地区。目前,许多地方通过向农民工支付壹次性救济来解决这壹问题,但这笔费用远低于其合法应得的数额。
实际上,失业保险基金通常不是直接发放给职工,而是被重新分配用于创造就业或培训项目。例如,2019年3月,政府承诺“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截至2018年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的总结余为5,817亿元人民币。
医疗保险
1998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首次提出了中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该系统与养老保险壹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尽管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但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至12%,职工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壹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壹部分(通常为30%)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壹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如果职工的个人账户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少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10%的部分,那麽他们就只能自掏腰包。低收入职工的个人账户可能要花费数年才能达到10%的门槛,因此许多参保职工最终还是靠自己掏钱治病。同样,另壹种情况便是职工必须自己支付超出当地年平均工资4倍的任何医疗费用。
《社会保险法》强调,医疗保险基金应直接向服务提供者(通常是医院和诊所)付款来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人必须先付款,然后要求相关部门报销。此外,若要成功报销医疗费用,医院的所有治疗必须在政府预先批准的清单内——超出预先批准清单的治疗必须由工人的个人账户或自己的口袋来支付。而且,门诊治疗和药物的承保范围更加有限,这意味着需要门诊治疗和药物的职工通常需要购买额外的私人医疗保险,或自费治疗或完全放弃治疗。
在过去十年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覆蓋的职工和退休职工数量稳步增长,但截至2018年底,仍然只有2.33亿城镇职工参保,其中退休人员达8,400万,大大少于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与此同时,据估算,2017年拥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数量仅为6,200万,约占当时农民工总人数的22%。
鉴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系统的覆蓋范围有限,政府壹直在大力推广针对城乡居民得补充医疗保险,涵盖个体工商户、临时工、未工作的配偶、老人和儿童。这主要包括两类制度:2007年推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旨在覆蓋参保者的大部分住院医疗费用,其资金筹集包括个人缴纳以及地方和中央政府的补贴;类似的制度是在农村地区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该制度下个人缴费金额通常很低。截至2018年底,这些居民保险计划的注册人数迅速增长,以至于官方数据显示,有超过10亿人(10.28亿)受保,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覆蓋的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总数的三倍以上。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蓋的人数喜人,但实际所能提供的福利却非常有限。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报告,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人均支出693元,这样的金额几乎不足以進入壹家大医院就诊。与之相比,主要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2018年共支出1.07万亿元,人均约3,380元。
此外,由于农村地区和小城市缺乏高质量或专业的医疗服务,这些地区的居民常常不得不前往大城市寻求医疗救助,从而给顶级医院带来巨大压力。据《南华早报》 2019年6月报道,中国2300多家顶级公立医院已满负荷运转以努力满足患者需求,而约95万所普通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和诊所则面临着患者短缺的困境。
工伤保险
根据官方统计,与其他社会保险壹样,工伤保险的覆蓋率在过去十年中也在稳步增长(参见下表)。截至2018年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2.39亿。截至2017年底,在中国最危险的建筑行业中,有超过4,000万名工人(约占总数的80%)参加工伤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2017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为99.73%。
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缴费额为工资总额的0.5%至2%,具体比例根据特定行业和地区的工伤风险程度而有所不同。
如果职工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所遭受的伤害实际上与工作有关,则他们有资格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但这通常不是壹个简单的过程。壹旦工伤被认定,地方政府将对伤残程度進行鉴定,等级为1到10,其中等级1最严重。遭受严重工伤的职工比轻微工伤的职工有权获得更多补偿。确切的赔偿金额以及更关键的赔偿责任主要由《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确定。但是,各地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对某些规定的选择性执行意味着实际支付的赔偿因地区而异。而且,在赔偿金额、赔偿应由谁支付等问题上,用人单位与职工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经常产生纠纷。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违法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住院期间基本医疗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根据官方统计,2018年,共有198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共领取742亿元,平均每人37,475元。
职业病对职工来说是另壹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职业病通常会在职工离职后才显现出来,这壹问题对农民工群体来说格外严重,因为他们很少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据估计,中国有600万工人患有致命的肺尘肺病,但只有大约10%的人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更多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CLB的研究报告《谁之责?— 对中国尘肺病群体的救助与赔偿研究》。
生育保险
截至2019年,生育保险由专门的生育保险基金运营,用人单位需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缴纳,通常不到工资总额的1%。然而,中央政府计划在2020年将生育保险基金(2018年底的余额仅为580亿元)与更为庞大的基础医疗保险基金合并。政府声称这将简化用人单位的参保程序,并且不会给职工带来任何额外负担,同时又能保证母亲及其配偶现有的福利不变。 2017年,12个城市進行了试点项目,随着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比试点前提升13%左右。壹些省份已经制定了具体措施,将在2020年1月1日完成两险合并,但实际实施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生育保险涵盖所有与产妇有关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节育、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前护理以及产假期间应支付的生育津贴。根据2012年4月28日生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14周)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应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壹些地方政府也会要求用人单位为收入超过平均工资的职员提供额外津贴。尽管各地区间产假津贴仍存在巨大差异,但基本上都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标准。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2.04亿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然而,2018年实际只有不到1,100万女职工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平均每人7,003元。不同省份支付的保险金额差异较大,例如,广东省向190万女职工支付了114亿元人民币,而黑龙江省向8.4万女职工支付了5.4亿元人民币。
许多用人单位仍然想方设法避免向女职工支付她们应得的产假津贴。女性经常被问到自己的家庭计划,有时甚至被迫忍受非法的合同条件,例如,接受怀孕测试或作出延迟怀孕或不怀孕的承诺。许多用人单位通过给怀孕员工分配繁重、危险的工作从而迫使她们主动提出辞职,也有单位通过拒绝给产假,然后以旷工为由解雇怀孕员工。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对这种公然侵犯人权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例如,北京某购物中心的柜台经理尹婧在怀孕期间被非法解雇,2015年11月5日,二审法院判给她62,237元的赔偿。但是,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尤其是低薪的工厂女工,去法院打官司甚至進行劳动仲裁根本不是壹种选择,因为她们没有时间和金钱来这么做。有关此问题的更深入讨论,请参见《工作场所中的歧视》。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不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式组成部分,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而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但是,由于运作方式类似,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通常将其与其它五种官方社会保险归为壹类。
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9年,当时中国各地有数千万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政府不能再依靠国有企业给劳动者提供住房,因此加快了住房公积金的建设,以此为广大劳动者提供购买以及维护房屋的途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可以申请优惠贷款,用公积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也可以交纳房租。若职工之前未曾使用,则可以在退休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因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充当了第二养老金。最近,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修正案,允许将公积金用于非住房相关事项,例如紧急或严重情形下的医疗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的具体缴存比例应由当地政府确定,但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以北京为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到12%,上海市,单位和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但总的来说,缴存都是按月進行,且该部分款项可以免税。
传统上,国有企业职工、政府职工以及教师、公务员等群体是住房基金主要的供款者和受益者。从2000年代中期到2014年,职工和单位的数量激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数量仍稳定在1亿左右。截至2014年底,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10万个,实缴职工1.19亿人。截至2018年底,四年时间里,实缴单位已增至290万,实缴职工增至1.44亿,增长了2500万人。数字上的突飞猛進几乎可以完全归因于私营企业和城市专业人士的购房需求。2014年,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上班的劳动者约有60%,到了2018年年底,这壹比例下降到51%,而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作的职工从19%增加到约40%。此外,在2018年新开设的公积金账户中有61%是私企和外企的员工。
然而,对于大多数低薪工人而言,在城市购买房产仍然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根据政府2018年发布的农民工调查,租房居住的农民工占大多数(61.3%),购买住房的占19%,还有12.9%居住在由雇主提供的住房如工厂宿舍中。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农民工及其家庭被排除在保障性住房之外。许多大城市的农民工只能负担得起位于城市郊区、年久失修、面积狭小的住房,即使是租住这样的房子,租金也可以占到他们月薪的很大壹部分。如果农民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他们有时可以将其用作壹次性提取的养老金,不过,在实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通常会遇到许多行政上的障碍。
社会保险和农民工
《社会保险法》第95条规定:“進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但是,社会保险制度在设计上显然没有考虑到农民工。社保是壹个高度本地化的系统,它假定职工整个工作生涯和退休后都留在同壹地方。尽管社会保险的覆蓋范围有所提高,但参加养老保险或任何形式社会保险的农民工比例仍然很低。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报告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只有22%左右,参加工伤保险的27%,参加失业保险的只有17%,分别比2012年底增长36.5%、24.6%、9.3%和81.2%。
用人单位过去经常声称,他们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因为工人本身对养老金不感兴趣。他们表示,农民工认为养老金系统没有吸引力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高且养老金账户的可转移性差。但是,这种辩解完全忽略了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有为每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此外,农民工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缴费比例太高,而是因为他们的基本工资太低,任何比例的工资扣除都将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壹个亟需注意的问题是农民工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多的中年工人已经在计划退休。 中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在2008年仅为34岁,而这壹数据在2018年达到了40.2岁。第壹代农民工的年龄已经超过50岁,许多人因为没有退休金而仍在继续工作。过去的几年里,许多年长工人壹直处于要求单位支付社会保险的最前沿。随着农民工群体不断老龄化,这些要求只会越来越显著。
结论
在中国开始其极力鼓吹的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在劳资关系中的权威逐渐让位于给商业利益。随着私营部门的扩大,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任意规定其职工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从而将工资保持在较低水平并压榨职工几乎不存在的福利。中央政府试图通过实施立法(例如1994年的《劳动法》和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来保护工人的权益,但是地方政府不能也不会在工作场所严格执法。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壹个由用人单位主要对职工社会保险负责的制度注定无法成功。单位通常可以无视其法律义务,而且在当局的纵容下继续照常营业。例如,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央政府允许陷入财务困难的企业将社会保险费推迟六个月缴纳,该政策从未被正式废除。直到工人自己开始要求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费时(最著名的是2014年裕元大罢工),企业才被迫遵守法律缴纳社保。
中国政府未能执行法律,也未能建立覆蓋所有人的社会保险体系,不仅使中国工人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严重阻碍了政府推進并实现其他重要政策目标的能力。
在过去的几年中,政府经常宣称其关键政策之壹是拉动国内消费,以确保未来更加稳定和均衡的经济增长。然而,中国的大部分消费能力仍掌握在最富有的1%的人手中,这导致大量资本外流,而没有增加国内消费。大多数工人仍然不愿意消费,由于缺乏养老金或医疗保险,他们倾向于将自己的钱用于银行储蓄和其他风险较高的投资上,以试图确保自己的未来不会遇到太大困难。
实际上,过去二十年里,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只落实了壹小部分,这意味着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所承受的压力要大得多。随着中国人口快速老龄化,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尤其面临更大问题。如上所述,政府认为,如果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将来所有预期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则需要提高退休年龄并進行广泛的改革。
但是,政府仍然不愿或无法强迫用人单位遵守现有的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相反,政府正试图减轻用人单位所承受的社会保险负担,并将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款的义务转移给劳动者个人,无论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正式劳动关系。
与其逃避社保体系现存问题,政府需要调和劳动力和资本之间的矛盾,以建立壹个现实而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工人在年老和疾病时得到照料,并创造对收入满意的体面劳动者群体,从而通过创新、提高生产力以及商品服务消费来促進国内经济发展。
本文首发于2012年8月,2019年10月最后更新。
农民工及其子女
2019年,中国的农民工总量达到2.9亿,占全部劳动人口的三分之壹以上。过去三十年来,农民工壹直是中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引擎,但他们仍然被边缘化,并受到制度化的歧视,其子女受教育和医疗保健的机会有限,并且可能长期与父母分离。
农民工
定义
农民工是户籍在农村,但到城市工作并居住在城市的壹个群体。他们不壹定来自农村地区,许多人甚至在城市出生、长大。他们认为城市是他们的家,但由于户籍制度缺乏灵活性,他们仍被归类为“农村移民”。
背景
几千年来,中国政府壹直使用户籍制度来管理税收和控制人口迁移。当前的户籍制度是共产党政府于1958年正式引入的,旨在促進三点:政府福利和资源分配、国内人口迁移控制和犯罪监控。每个城镇都签发当地的“通行证”或户口,使当地居民能够获得该辖区的社会福利和服务。根据居住地,个人户口大致被分为“农村”或“城市”。此外,户口是世袭的,因此如果父母持有农村户口,他们的孩子无论出生在何处,都将拥有农村户口。
户籍制度本应确保中国的农村人口留在农村,并持续为城市居民提供所需的食物和其他资源。但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经济改革的步伐加快,城市最需要的是廉价劳动力。如此壹来,数亿来自农村的年轻男女涌入中国沿海繁荣城镇的工厂和建筑工地,而这通常被认为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迁徙之壹。在深圳和东莞等许多城市,农民工人口迅速超过了当地城市人口。
很明显,随着农民工涌入城市,户籍制度对国内人口迁移的限制不仅无法执行,而且会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反作用。但是直到2003年,壹名年轻的外来务工人员孙志刚在被警方拘禁期间殴打身亡的悲剧发生后,户籍所带来的限制才开始减少。孙志刚之所以在广州被警察拘留,是因为他没有依法获得暂住证。孙志刚的死,引发了公众对户籍制度的强烈抗议,许多限制自由迁移的规定因此被废除。尽管在许多较小城市,户籍限制已逐步取消,但该制度本身在中国仍然根深蒂固。实际上,随着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北京等主要城市的政府正在加大农民工及其家庭获得当地社会服务的难度——详情请参见下文有关城市化和户籍改革的讨论。
人口增长与地理分布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农民工壹直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增长的最重要引擎,目前约占8.96亿劳动力人口总数的32.4%。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9年农民工总量为29077万人,比上年增长241万人。然而,农民工总量的增长率已经从2010年的5.4%的下降到2019年的0.8%,而且随着加入农民工群体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中老年农民工逐渐退休,未来几年的增长可能会继续趋于稳定。
按照工作地点分类,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将农民工分为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本地农民工和到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外出农民工。2019年,本地农民工的数量增加了0.7%,达到11652万人,而外出农民工的数量增加了0.9%,达到约17425万人。
在过去十年中,本地农民工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外出农民工。自2010年以来,本地农民工数量增长了30%,相比之下,外出农民工只增长了13%。内陆地区的小城市已经逐渐开放发展,为农民工提供了离家更近的就业机会,而农民工及其家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生活条件却越来越受限。约26%的农民工选择到省外工作,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的主要城市和制造业中心。2019年,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1.1%。约74%的农民工选择在本省工作,其中约40%在户籍所在乡镇工作,其余34%在本省内流动(通常是省会城市或县级市等)找到工作。
在中国,劳动力的迁移通常被视为壹种简单的单向流动,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向东部的制造业和城市中心转移。在十年前,这种说法大致准确,但目前中国仅有约54%的农民工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省份工作,有约43%的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工作。2019年,中国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速较快,东部和东北地区出现负增长。
随着珠三角地区传统制造业中心的持续萎缩,2019年该地区的农民工人数减少了118万(2.6%),降至4418万。在江浙沪地区就业的农民工也下降1.1%,比上年减少61万人,降至5391万人。而京津冀地区农民工数量略有回升,2017年底和2018年初,北京郊区的农民工遭到驱逐,部分导致了2018年京津冀地区农民工人数下降(1.2%),2019年该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0.9%,达到2208万人。
年龄,性别和受教育情况
根据《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男性占全体农民工的64.9%,女性占35.1%,这与城市工人的男女比例大致相同。但是,本地农民工的性别差距明显更小,其中男性占60.6%,女性占39.4%,这表明女性在家庭支持更强的地方更容易找到工作。
过去十年,中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稳步上升,越来越少年轻人口進入劳动力市场,而年长工人由于没有养老金,不得不继续工作。2018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仅为34岁,到2019年,平均年龄增长至40.8岁。其中,近四分之壹农民工已经超过50岁。16-30岁农民工的比例从2010年的42%下降到2019年的25%;而40岁以上农民工的比例从2010年的34%上升到超过49%。21-30岁、31-40岁、41-50岁和50岁以上四个年龄段的农民工分布如今基本持平。
本地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45.5岁,其中35.9%超过50岁。而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6岁,仅13%的人超过50岁。这表明有家庭的中老年农民工和女性更偏向在离家近的地方找工作。
上述人口变化也体现在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上,外出农民工比本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更高。在外出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4.8%;而在本地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7.6%,且下降0.5个百分点。
就业模式和工资
绝大多数农民工仍在制造业,建筑业和越来越多样的服务业中从事低薪工作。
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在内的服务业目前占所有农民工就业的壹半以上(51%)。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例从2010年的36.7%大幅下降至2019年的27.4%,这既反映了中国制造业的下滑,也反映了其他行业正在给予农民工更多就业机会。与此同时,建筑业农民工的比例在2014年达到22.3%,那时基础设施、住宅和商业地产建设正处于发展顶峰,但此后该比例逐渐下降,2019年降至18.7%,约有5400万工人。
尽管增长缓慢,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在过去十年中稳步增长,2019年农民工月均收入3962元,比上年增长6.5%。2019年农民工收入最高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月均收入4667元)和建筑业(月均收入4567元),而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工人不仅收入最低(月均收入略高于3000元),而且工资涨幅也最低,分别只有4.5%和4.2%。
去年,本地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为4427元,而本地农民工仅为3500元。在中国西部和东北地区,工资增长最慢,年增长为5.7%和5.2%。
工作条件和福利
除了低薪外,农民工通常还必须长时间工作,几乎没有工作保障和福利。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不再包括工作时间、工资拖欠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覆蓋率等数据。但是,有其他证据表明,农民工的工作条件几乎没有改善。
国家统计局调查中最后壹次提到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在2016年,当时35.1%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远低于2009年的42.8%。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壹年后,各方曾壹致努力推進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这壹举措很快消失,不稳定的工作逐渐成为常态。不仅在建筑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是陈年顽疾,在制造业和吸收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新兴服务行业,农民工也经常通过代理劳务派遣机构和短期合同被雇用。
尽管社会保险覆蓋范围有所扩大,但农民工领取养老金或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比例仍然很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称,到2017年底,只有约22%的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27%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7%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分别比2012年底增长36.5%、24.6%、9.3%和81.2%。人社部表示,2017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9.73%,但这主要是因为雇主缴费相对较低,而且鉴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高发,缴纳工伤保险对雇主有利。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我们关于中国社会保险体系的章节。
2019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提到了农民工加入工会的问题,13.4%的進城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在已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参加过工会活动的占84.2%。尽管加入工会和参加工会活动的比例在提高,但当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农民工很少找工会。2017年数据显示,在权益受损时,仅2.8%進城农民工会找工会寻求解决。
生活状况
2019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進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20.4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2平方米。其中,在500万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最小,但增加较多,由上年的15.9平方米提高到16.5平方米。
大多数农民工租房居住,而非居于单位或雇主提供的住所内,少部分人自己购买住房。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农民工及其家庭被排除在保障性住房之外。在壹些大城市中,许多农民工只能租得起城市偏远地区破旧建筑中的房屋,即便如此,房租也能占到他们月薪的相当大壹部分。例如,在上海市宝山区,外来务工人员要租壹个带共用厨房和厕所的房间,根据租期长短,每月租金500元至1000元不等;若是具备单独厨房和厕所的房间,价格要上千。2018年对该地区流动居民的壹项调查发现,住在这里的多是附近汽配厂上班的普工、超市店员、餐馆员工、清洁工、个体户、拾荒者等,他们中工资最高的有5000元,最低为2600元。
对于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儿童而言,日常生活可能隐藏着致命风险。2017年11月18日,北京南郊壹栋人满为患的公寓楼发生火灾,导致19人死亡,其中包括数名儿童。也有许多农民工家长在城市工作时,会选择把孩子留在农村老家,但农村同样是壹个危险的地方。
农民工子女
2009年11月,中国劳工通讯发表了题为《为经济发展付出代价:中国的农民工子女》的深入研究报告。该报告概述了农村留守儿童以及随父母進城的农民工子女所面临的问题,并详细评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制定的政策。十年后,报告中提及的许多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定义和人口变化
农民工子女被广泛定义为受父母進城务工影响的18岁以下子女,既包括与父母壹起前往城镇的子女,也包括父母壹方或双方迁居时,留在家乡的子女。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开展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农民工子女总数约合1.03亿人,占中国儿童总人口的38%,包括3426万流动儿童与6877万留守儿童。
自2005年以来,农民工子女总数壹直稳定在1亿左右,但是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地区的吸收,农民工子女的人口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
农村留守儿童人数的相对下降,有时被视为他们的状况正在改善的证据。但是,许多农村儿童现在生活在新发展的中小城市,这些城市的社会服务有限,合适的工作机会也很少。因此,他们的父母仍要到大城市去找工作,而孩子们仍然难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无论身处何地,或户口情况如何,中国的农民工子女都面临着壹系列大致相似的问题:他们获得家庭支持、教育、医疗保健以及社区和社会支持的机会不平等。
来自家庭的支持
健康积极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发展至关重要。父母和家庭的对孩子的支持越大,他们在身体、精神和社交方面的发展能力就越强。然而,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没有时间、能力或资源为子女提供所需的支持。他们要么长时间与孩子处于分居状态,工作时间长,要么教育水平不高,难以有效辅导子女的学业。与城市中产阶级相比,大多数农民工花在给孩子读书和帮助孩子学业上的时间要少得多,他们负担不起城市儿童习以为常的书籍和课外活动的费用。
2013年壹项对1518名农民工的调查显示,流动儿童家长为了生计平均每天工作11小时,约壹半(52%)的家长评价自己为不合格父母,“与孩子在壹起的时间少,交流少”“不能保障子女接受好的教育”。大多数农民工只有中学学历,许多人对孩子的教育方法过于简单粗暴,更注重成绩,而不是孩子发展的实际学习和成长过程。通常,父母会因为孩子成绩不好而惩罚他们,并在他们成功后用金钱奖励他们。像所有父母壹样,农民工往往对子女抱有很高的期望,但他们的教育方式欠妥,使孩子处于不利地位。
与父母壹方、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壹起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儿童面临类似的问题:缺乏与父母的直接接触,看护人无法提供他们所需的支持。
2013年在山东進行的壹项调查发现,75%的农民工父母每年只有在春节期间才回家壹次,5%的农民工父母每两到三年才回家壹次。只有20%的父母每年回家次数多于两次。有约61%的受访留守儿童表示,他们的父母“有时会给自己打电话”,28.6%的儿童表示“很少接到父母的电话”。非政府组织“上学路上”在2014年底对2130名留守儿童進行了壹项调查,发现15%的孩子已经习惯壹整年都见不到父母壹次,即使是在春节期间。他们和父母的电话联系也很少,大约25%的受访者每三个月接到壹个电话,4%的孩子壹年才能接到壹个电话。该组织在2017年進行了另壹项调查,结果也令人沮丧。例如,约11%的留守儿童会说父母“已死”,而中国年平均死亡率为不到1%,孩子是故意填错表达对父母的怨恨情绪。
在贫困和偏远农村地区长大的儿童,壹般由祖父母照顾,他们在心理和教育发展方面可能比其他儿童遭受更多的磨难。研究表明,许多年迈的祖父母受教育程度低;大多数人只读完小学,只会讲当地方言而不会普通话,而普通话几乎是中国所有学校的教学语言。祖父母常常不能辅导孩子的学业,只关注孩子物质上的需求,而忽视他们的心理发展和情感需求。经常有报道称,留守儿童会表现出壹种与祖父母的疏离感。正如壹名中学生所说:“我帮助(我的祖父母)做饭,我们也壹起看电视,但我们并不会進行有意义的对话。”
教育
《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学校、父母和监护人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现实情况是,并非所有儿童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而对于那些有机会上学的孩子来说,他们接受的教育质量差异巨大,主要城市和贫困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异尤为惊人。
在农村地区和许多较小的城市中,教师努力为学生提供的仅仅是基础教育。农村学校资金、资源短缺,难以聘用和留住合格的教师。许多农村教师是所谓的“民办教师”,其收入大约是城市教师的三分之壹,而且他们通常无法享受法定的养老金和其他福利。
21世纪头十年,为了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政府出台了“撤点并校”的政策。2001年至2009年期间,全国农村中小学减少近30万所。学生们被迫要么上寄宿学校,要么每天忍受漫长而艰苦的路程,去最近的城镇上学。学生被集中至乡镇地区,班级规模激增,壹些地方的班级学生平均人数超过100人,给教职员工造成了巨大压力。“撤点并校”政策于2012年正式终止,但小型农村学校并未重新开放,为了节省资金,地方政府继续单方面关闭学校。仅在2015年,就有超过壹万所小学关停,多数在农村地区。
2014年,农村教育行动计划(REAP)调查估计,贫困地区学生完成中学教育的比例很低,只有约37%的学生上了高中,而在城市,这壹比率是90%。对于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学校几乎是他们唯壹能够继续上学的选择,然而这些学校不能保证他们未来有更好的就业机会,甚至无法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而壹些较低层次的高中和大学学费昂贵,许多学生不得不贷款以支付学杂费。
每年都有数百万的农村贫困学生在中学毕业后直接進入劳动力市场,有些甚至在毕业前就已开始工作。根据REAP研究小组的调查,2013年农村初中生累计辍学率平均为24%,而全国平均水平仅为2.6%。正如中国劳工通讯在2006年关于童工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初中学生辍学是童工的主要供给源。尽管减贫计划在壹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这种状况,但童工案件仍不时见诸报道。2017年8月,来自四川大凉山区的18名11-14岁的贫困“孤儿”辍学,到省会成都的壹家搏击俱乐部工作。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大凉山地方政府强迫他们重返学校,但孩子们不愿意回去。壹个孩子在接受采访时说,“在那里除了贫穷,我壹无所有。我不想再回到我贫穷的家乡,我回去就会和那里的人壹样,吸毒,偷东西。我不想像他们那样。”
但是,没有人能保证,如果留守儿童和父母壹起住在城市里,他们就能拥有更好的生活。根据2019年7月发布的《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進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424.04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048.39万人,在初中就读375.65万人。与此同时,《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83.4%在公办学校就读,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85.2%在公办学校就读。对比这两组数据,我们可以估算,大约有174万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和约55万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被排除在公办学校之外。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反映存在本地升学难、费用高问题的农民工所占比重较高,分别为34.2%和28.9%。东部地区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存在升学难、费用高问题,所占比重分别为44.9%、30.1%,显著高于其他地区。
从理论上讲,公立学校对所有進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放,但为了给孩子找个地方读书,家长们通常必须与教育部门進行艰难而复杂的协商,尤其在那些排外而保护本地教育资源的大城市。以广州为例,仅仅是为子女申请学位,务工人员就必须出示暂住证、工作证明、居住证明、原籍证明和户口簿。流动儿童即使成功在公立学校内上学,也常常会面临偏见和歧视。他们常被视为“外地人”,被排除在各种课外活动之外。2012年的壹项调查显示,86.3%的流动儿童没有跟城市孩子同班上学,流动儿童接触的大部分是跟自己壹样的流动儿童。甚至有7.1%的孩子在调查中表示自己“没什么朋友”。
私立学校通常可以为流动儿童提供壹个更熟悉友好的环境,有些学校的价格相对合理,但它们往往不受监管,学生过多且设施较差。例如,有报告显示,北京约有30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除了63所拥有办学许可证外,其余都属于非法办学。教师的工资很低而工作量极大。许多教师只是把打工子弟学校的工作视为日后去公立学校的跳板,因此教师离职率很高。
而且,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中,农民工子弟学校不断面临着被当局以各种借口关闭的风险。在过去十年或更长时间里,北京政府发起了许多行动,以不安全为由关停无证打工子弟学校。但实际上,许多被拆除的学校已经通过了数次政府检查,在大多数情况下,拆除学校的真正原因是为新的商业和房地产开发让路。根据中国流动儿童教育领域的行动倡导机构“新公民计划”,北京的打工子弟学校数量从2006年的300多所,减少到2014年的127所。北京于2017年再次大规模关停打工子弟学校,在此期间,北京最大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之壹,位于北京石景山区拥有约2,000名学生的北京黄庄学校,被勒令在2018年1月之前搬迁到城外,拆迁工作从2017年10月十九大前夕开始。
打工子弟学校被关闭后,家长将面临艰难的选择:要么将他们的孩子送到城市更偏远地区的打工子弟学校,要么尝试在公立学校申请学位,要么将孩子送回家乡读书。但不管是哪壹种情况,孩子们都要被迫迅速适应陌生环境,给他们的学习带来更大的压力。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最后壹道教育难关,是高考。即使在城里的学校学习了12年,但几乎无壹例外,他们都要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而且,由于每个地区的教材、学习内容不同,他们在考试中处于明显劣势。此外,由于难以适应家乡的新环境,许多回老家继续读高中的学生干脆辍学。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反映随迁子女无法在本地参加高考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增加明显,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至14.3%。其中,东部地区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存在无法在本地参加高考问题占比21.3%,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显著高于其他地区。城市规模越大,高考问题越突出,在5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这些问题更加显著。
已经有城市尝试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打开异地高考的大门,壹些学生现在可以在居住的城市参加高考。但是,由于政策门槛过高,这些优惠政策实际上帮助不大。2013年,中国首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打开异地高考大门,有二十余省实施异地高考,但实际上全国只有数千名随迁子女因此受益。而且,任何進壹步放宽这壹制度的举措,都可能会遭到当地学生及家长的强烈抵制,因为他们担心如果越来越多的随迁子女获得在当地考试的资格,那麽高考的竞争程度将会越来越激烈。
2019年,有22.4万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比2013年增加了50多倍,但仍只占参加当年高考总人数的的2.17%。2019年,北京有5.9万人报名参加高考,其中仅373名符合条件的進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北京参加高职招生考试。
卫生保健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家庭而言,在商业化医疗体系中,看医生的费用可能会高得惊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45.5元,人均住院费用8604.7元,日均住院费用914.8元;相比之下,2016年农民工的平均月收入仅为3275元。如此高昂的医疗成本下,许多农民工只会在紧急情况下去医院治疗,但往往为时已晚。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相对便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次均门诊费用为107元,人均住院费用为2872元,而乡镇卫生院分别为63元和1617元。但是,社区和乡村诊所设备简陋,缺乏合格的护士和医生,只能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中央政府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推出了几种不同的保险计划,旨在使农民工和农村居民能够负担得起医疗费用。但是,农民工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往往不在这类计划的范围内。
在中国,医疗保险主要有三种类型,但没有壹种能够有效覆蓋学龄前农民工子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应覆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城镇企业职工,但实际上很少农民工能享受此类保险。正如上文所述,2017年只有约22%的农民工有职工医疗保险。即使有职工医疗保险,农民工也必须提供子女的就读证明,才能让子女享受福利。因此,学龄前儿童和在无证学校就读学生就被排除在保险受惠范围之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蓋城市无业居民,包括学生和退休人员等,但不包括农民工。
对于有学龄前儿童的贫困外来务工家庭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往往是唯壹的选择。但是,该计划旨在覆蓋农村居民,它要求受保人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保险并進行索赔,对于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来说,在工作地无法享受到医保待遇。
壹些地方政府已经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医保行列,例如,生活在深圳和杭州的随迁子女,可以和当地户籍儿童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但这种制度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几乎所有的医疗保险计划,患者必须先支付治疗费用,再获得报销。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只能报销少部分费用。根据2014年的壹份分析报告,当前我国儿童大病基本医保的报销比例在20%至45%,超过20万元以上医疗费用的疾病实际报销比例还会更低。
作为壹项公共卫生政策,部分地区政府已经实施了包括本地和流动儿童在内的疫苗接种计划。但是,因为父母通常不知道这些接种计划,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率较低。此外,随迁子女的高流动性也让政府难以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因此壹些地区政府建立了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以加强流动儿童家乡与居住地政府间的沟通,共享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数据。
在农村地区,大多数家庭都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计划。但是,农村地区缺乏完备的医疗设施,这意味着患有严重或罕见疾病的儿童必须去大城市的专科医院治疗。为了治疗身患重病的孩子,许多农村家庭背负著沈重的债务,还有壹些家庭则干脆放弃。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每年大约有10万名儿童遭到遗弃,很多都是因为身患残疾。
关于儿童营养和健康的几份报告都显示,农村地区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不及城市儿童。贫困地区营养不良高发,情况尤为严重。2011年壹项关于中国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的调查报告揭示,中西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摄入严重不足,受调查的学生中12%发育迟缓,72%上课期间有饥饿感。这些地区寄宿学校的学生明显较为矮小,体重也低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水平。农村教育行动计划(REAP)的调查显示,在中国农村,有65%至70%的学生不健康,其中有贫血、寄生虫感染或视力问题的学生,总体占比接近70%。此外,壹项2016年的调查显示,农村地区的儿童死亡率(1.24%)远高于城市地区(0.52%)。
社区和社会支持
除了学校和医院等基本机构支持外,儿童还需要更广泛的社区支持,以确保身心健康成长和发展。但是在这方面,农民工子女也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生活在大城市中的儿童通常可以使用各种教育和娱乐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运动场、青年俱乐部,私人家教等,以及在父母工作时为儿童提供支持的儿童保育设施和家政工。城市还拥有壹系列紧急支援设施,例如热线和社区外展项目,可为儿童提供更安全、更适合他们成长的环境。
理论上,农民工子女确实可以使用这些设施,但实际使用率很低。大多数流动儿童生活在城市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相关设施非常有限。大型博物馆和图书馆往往位于市中心,对于那些经常在这些地方感到害怕和不被欢迎的农民工子女来说,它们似乎是壹个遥远的世界。即使他们想去,他们的父母也不太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或钱陪伴他们去。非政府组织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发现,流动儿童虽然生活在城里,但他们的朋友圈基本限于流动儿童,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同父母均会受到歧视。因此,他们不愿参与公共活动或使用城市儿童觉得平常的公共服务。
在农村地区,几乎所有儿童都无法获得合适的公共资源和社区支持。2014年对4,533名留守儿童的调查显示,有约17%的留守儿童表示社会支持主要来源是自己,约23%觉得在需要时没人能帮助自己,这表明他们感知不到社会的支持。如果没有足够的父母和社区支持以及安全的教育环境,许多留守儿童将成为欺凌、人身侵犯和性侵犯的受害者。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2016年的壹项研究发现,15%的留守儿童受到过暴力侵害,女童中超过4%受到过性侵犯。在许多村子里,年幼的孩子可能会沦为年长男人的猎物。在大多数情况下,事发后孩子们都会因为害怕或羞愧而保持沉默,不告诉监护人。
由于缺乏父母的照顾,农民工子女也更有可能成为各类事故的受害者。2014年壹项全国调查显示,有将近壹半(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9个百分点,包括割伤、烧伤烫伤、被动物抓伤咬伤、坠落摔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
关于农民工子女,最受关注的问题之壹是他们有据可查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例如,2016年的壹项调查发现,某监狱男子服刑人员中,17%的人有留守儿童背景。但是,如上所述,就像世界各地所有弱势社群的儿童壹样,留守儿童也往往是犯罪的受害者。
户籍制度确实给农民工子女造成了壹些非常特殊的困难,例如上文谈及的高考。然而,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与许多其他发展中国家相同:城乡之间财富和经济资源的严重分配不平衡,催生出了壹大批低收入、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工人,他们向上流动的机会非常有限。
城镇化、户籍改革与社会正义
中国政府预计,到2020年,国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左右。政府还希望将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口比例从2016年的40%提高到2020年的45%。根据14.2亿人口的基数,2020年拥有城市户口的人数将达到6.39亿,即五年内增加近9000万人。
即使这壹宏伟目标得以实现,中国的新兴城市居民也不壹定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如上所述,只有在自有的农村土地被地方政府和主要房地产开发商联手强行征用后,许多家庭才能获得城市户口。作为放弃农村土地权的回报,新城市居民通常可以得到本省内中小城市中的壹套住所,所以通常也只能获得有限的社会服务。唯壹真正提供宽松户籍政策的是快速发展的城镇和县市,因为它们需要新的人口;此外,与大城市不同,这些小城市没有庞大而根深蒂固的城市原住人口,也不会将农民工视为对其社会资源的威胁。例如,2018年5月,海南宣布了《百万人才進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表面上是引進高技能人才,帮助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但许多批判观察家认为,此举只是政府试图振兴迅速降温的房地产市场的壹种方式。
中国南方大城市广州每年发放大约10万个户口指标,但几乎所有受益者都来自广东省周边省份,来自湖南和四川等邻近省份的农民工仍在努力争取广州户口。在壹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情况可能更糟,这两个城市分别宣布了2300万和2500万的人口上限。北京已经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来驱除所谓的“低端人口”,而如果上海要实现这壹目标,可能也不得不采取类似的强制策略。
大多数中国人可能都同意户籍制度是过时且不公平的,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应享有更多教育、社会和医疗福利。
2012年3月,财新网在壹篇社论中,将户籍体系描述为“在当今中国道德上站不住脚”的制度,并补充说:
户籍制度的改革将是对人力资本的壹种及时投资,有利于经济增长。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应進壹步调整户籍制度。国家多年来壹直在为变革做准备,如今已经迈出了第壹步。现在是时候做出更多改变了。
然而,六年后,“户籍制度改革”已不再是政治议程中的重要议题。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甚至根本没有提到这个话题。進壹步放松户籍限制的可能性也许不在中央政府,而是来自于壹直处在户籍改革最前沿的省市和地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将取决于这些城市对土地、劳动力和其他经济资源的需求,而非对社会正义的渴望。
也就是说,在国家层面,户籍制度改革的壹个关键障碍,即中国警方的坚决反对,可能正在逐步减弱。因为人脸识别软件和社会信用评分等技术的進步,已经使警方掌握了比户口更多也更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
在未来,中央政府可能会鼓起勇气,下定政治决心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但在此之前,更迫切的需求是真正致力于加强社会正义,缩小贫富差距,并增加社会流动。有鉴于此,中国劳工通讯建议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确保居住在同壹城市的所有儿童,不论其户口状况如何,均享有平等的公共卫生和教育服务,并享有平等的社会发展和社会参与机会。
投资兴建普通民众负担得起的住房,这样农民工及其家庭就不必被迫住在危险且人满为患的偏僻棚户区中。迄今为止,各大城市中只有杭州提出了这方面的倡议,并承诺到2020年,筹集建设外来务工人员临时租赁住房40,000套。
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向中小城市提供补贴,为当地居民和周边农村地区修建医院和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从而减少农村居民前往大城市就医的需求。
政府还应为农村教育发展提供补贴。地方政府应该建设新学校,提高工资和福利,以吸引更合格的教师。
各社会部门包括政府、学校、媒体和社会组织都应该致力于加速城乡融合,并抵制将农民工标签化为“低端人口”的做法。
本文首发于2010年,最新修订于2020年5月。
安全生产
简介
不可否认,过去十年,中国在生产安全上迈出了壹大步。然而,官方数据显示,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职业病发病率仍保持较高水平——2019年,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日均死亡人数81人。随着经济发展,工人们面临着新的安全生产风险,但不少企业仍然将效率和利润置于生产安全之前。
本文将纵览安全生产问题在中国的進展,并审视当前的法律、行政框架实际上给予了工人们多大程度的保护。通过官方公报以及中国劳工通讯制作的中国安全事故地图,我们尝试找出国内的高危行业,以及今时今日工人们普遍面临的生产安全问题,包括职业病、超时工作、居住条件差。在大众的想象中,煤矿是中国最危险的行业,然而实际上,在管理不规范的建筑行业,安全事故更加频繁。在中国安全事故地图上,有1/3的事故发生在建筑行业,大部分和工程坍塌或工人从高处坠落有关。
不幸的是,中国的工伤事故在处理上往往是例行公事,波及的人也极其有限。这些“小”事故并不会像2015年天津港爆炸等重大惨剧那样,引起传媒和政府的关注。因此,导致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隐患很少被重视,例如缺乏安全设备、安全培训不足。毋庸置疑,只有政府、雇主和工人壹同从基层改善这些问题,中国才有可能创造和维持真正安全的工作环境。
从煤矿工人到送货司机:十年间,危险正在变化
21世纪初的经济繁荣时期,中国的安全生产表现不尽如人意。特别是煤矿行业,甚至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工作场所。仅2002年壹年,就有至少7,000名矿工丧生。死亡人数过百的事故也有数起,通常由瓦斯或煤尘爆炸引起,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2月这5个月期间,共发生3起重大事故,造成528名矿工死亡(见下表)。
死亡人数过百的中国煤矿事故(2004-2005年)
日期 地点 官方死亡数据 事故原因
2004年10月20日 河南省新密市,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煤矿 148 瓦斯爆炸
2004年11月28日 陜西省铜川市,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 166 瓦斯爆炸
2005年2月14日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 214 瓦斯爆炸
2005年8月7日 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 123 透水
2005年11月27日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 171 煤尘爆炸
自00年代中期开始,安全事故数量及死亡率显著减少,到2019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到316人,创历史最好水平。继2018年中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到0.1后,2019年继续下降至0.083。事故数量和死亡率的下降主要归功于00年代末大规模关闭和整合矿山,特别是山西省的核心煤炭地带;与此同时,進入10年代,中国煤炭价格和需求均有所下降,约有100万名矿工被解雇。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煤矿经营者比以往更重视生产安全,而且若煤炭需求日后回升,煤矿企业或会为了增加产量而绕过必要安全程序,或重新启用废弃煤矿,这样事故数量仍可能回增。此外,重大事故仍每年发生,例如,2019年1月12日,在陜西省北部神木市附近,相对较新的李家沟煤矿发生井下冒顶事故,被困21名矿工全部遇难。
中国工人死亡数量和事故数量壹直稳步下降,虽然整体在速度上不及煤炭行业那麽快(见下图)。从2005年到2019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96%,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仅下降77%左右。此外,2015至2016年度,事故死亡人数出现明显下降,不过这与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更改有关系——根据《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从2016年起,所谓的“非生产经营领域的事故”被排除在总数之外,但是,公报的确切计算方法仍不透明。
尽管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问题已经大大改善,但在安全隐患已经发生本质改变的情况下,生产安全仍存在显著问题。当中国经济从煤炭、钢铁等重工业向服务业转变,非正规就业模式普遍存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冒起,正是在这些行业中,事故、受伤和死亡数量有所增加。
当前,送货员是中国最危险的职业之壹。根据上海交通警察的数据,2019年上半年,上海市共发生涉及快递、外卖行业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25起,造成5人死亡,324人受伤。但是,此类事故有许多都不被包含在官方统计数据中,例如重庆的外卖员阳松,2017年8月,他在壹次14小时的轮班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事后,警察告诉杨松的母亲说,杨松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外卖公司坚持认为,由于杨只是“独立承包商”,因此他的案件不能被归为工伤事故,也不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内。
为了在市场中分得壹杯羹,美团等主要外卖平台试图将成本降到最低,这种压力直接转嫁到了外卖送餐员身上——他们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订单,因此事故频发。正如壹名美团送餐员在2017年昆明的集体抗议中指出的那样,苛刻的工作条件迫使送餐员只有冒着巨大的风险才能准时送达,“我应该开车闯红灯吗?这样压缩时间,就是在拿骑手生命开玩笑。”
安全生产的法律及行政框架
2002年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旨在创造并维持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规定了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主要规定如下: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此为由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此为由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壹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進行经常性检查。(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進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四十八条)
工会对安全生产有权要求纠正、提出解决的建议、依法参加事故调查。(第五十七条)
职工可以通过工会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七条)
新闻、出版等单位有進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進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简而言之,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任保护工人并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赋予了工人和工会监督并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可是实际上,单位可以无视自己的义务,而工人通常不了解其关于工作安全的权利。此外,由于工会干部通常处于资方的控制之下,他们不愿插手生产安全,更不会举报或纠正违规行为。
在应急管理部的总体管理下,地方政府官员有责任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均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应急管理部组建于2018年3月,负责各类自然及人为灾害的监督管理。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尽管国务院机构進行了重组,但大多数负责生产安全问题的地方政府办公室人手不足,很少有时间或精力来進行日常工作场所检查。官员们大部分时间都在调查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并撰写详尽且冗长的报告。只有在大型事故发生时,官员们才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力,有时他们会下重手,使用严厉的措施惩治违法者。
政府对于安全事故的应对措施可以说是被动反应和强制性的。只有当大型事故发生,地方官员才会启动危机管控模式,此时政府面临着两个问题:首先是要找出事故原因,其次,对过错方、企业主、当地官员進行问责。以2015年天津港爆炸为例,在事故发生的两周内,1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位官员因渎职或滥权被调查。除天津港这类极端情况之外,大部分事故中,过错方能够逃避惩罚,特别是在救援措施罕有的小型事故中。
事故往往能催生安全检查,但当检查真的开展时,企业通常会提前做好准备,有时也会通过送礼或给其他好处,来让检查员对违规生产睁壹只眼闭壹只眼。即使企业被认定违规,進壹步的行动也少之又少,企业就算不做出任何改变,也能照常生产。在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中,不少是刚“通过”检查或者被批违规但未做出任何整改的。例如,2018年11月28日,河北盛华化工厂发生爆炸和火灾,造成22人死亡。在此之前,盛华于2013年和2014年发生过两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在2015年政府检查中相关部门就指出,该工厂的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及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另壹方面,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的重罚(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以及坐牢的可能,也导致壹些企业主和地方官员串通起来掩盖事故和死亡,尤其是在缺乏关注的偏远地区。众所周知,煤老板会隐瞒死亡并给予受害者亲属好处,以确保他们对事故情况守口如瓶。地方政府官员常常对这种做法视而不见,因为向上级报告事故只会制造麻烦。更多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报告《骨头与鲜血:中国的煤炭价格》。
但是,随着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的普及,对煤矿单位来说,想掩藏事故和工作危害越来越难。而且,正如下文所要说明的,工人们也开始采取集体行动,要求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
追踪中国的生产安全事故
从中国政府公布的工业意外官方数据来看,安全生产呈现不断改善的趋势。但官方刻意使用模糊、不透明的描述,将与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高危行业以及伤亡原因相关的重要细节隐去。透明度欠奉使公众无法评估和了解中国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实际问题。
中国劳工通讯在2014年12月设立了安全事故地图,以追踪和整理中国媒体报道的安全生产事故。地图汇集了社交媒体以及政府数据所披露的个案,个案收录的标准是:事故至少造成壹名工人死伤,或使三名以上工人受影响(但不壹定涉及伤亡),例如,工人被困煤矿或遇到大火被迫疏散。
截至2018年底,安全事故地图记录的个案数量超过2000件。当然,这只占事故总数的极小部分,但它依然有助我们从性质和数量上了解中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危害。无法否认,依靠官方报道和某程度的社交媒体消息会使数据产生抽样偏差。例如,煤矿事故和建筑业及环卫工人的意外被广泛报道,但发生在密闭空间如工厂和工业设施的小型意外,则可能被低估。
安全事故地图的另壹项偏差,是倾向收录获得媒体关注的大型事故。即便如此,截至2018年底收录的2000多起(死亡人数得到确认的)事故中,96.8%个案不足10人死亡,只有2.8%个案涉及10-29人死亡,0.4%个案(共8起)有超过30人死亡。
按照地图的分类,机械及结构故障是最常见的事故原因,占总数的31%。这些事故中约有三分之二发生在建筑行业,通常涉及起重设备(起重机、电梯等)故障或脚手架倒塌。由于许多建筑工人系绳不正确,或者工地现场缺乏固定工人和设施所需的安全设备,因此,机械及结构故障通常会导致工人从高处坠落或被坠落物体击中。应急管理部2018年7月也指出了该现象,即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事故总量已连续9年排在工矿商贸事故第壹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自2016年起连续“双上升”。2018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32起、死亡1752人,同比分别上升7.8%和1.4%。应急管理部表示,大多数事故都与机械及结构故障有关,如果采取了适当的安全措施,本可以避免。在安全事故地图的记录中,大部分事故造成的伤亡较少,但迄今为止记录到的最严重结构故障事故发生在2016年11月,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74名工人丧生。事故发生后,包括公司董事长和总工程师在内的9人被捕。
由于缺乏有效劳动合同,加之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建筑工人往往面临更大的困难。如果发生人身伤亡,工人可能很难证明其劳动关系,或者由于壹个项目涉及多个承包商,难以确认承担赔偿的主体。受伤工人可能要花费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来寻求赔偿,而且最终得到的可能也只是象征性的赔偿,除基本医疗费用之外,其余并不囊括在内。中国劳工通讯2019年1月发布的壹份报告提议,应该推动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建筑企业协会通过集体谈判,达成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使建筑工将能够在工作现场直接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和维护。报告还明确提出安全事故及死亡的处理措施,而无需工人花大量时间和金钱申请赔偿。当然,这首先需要对工会進行彻底的改革,以便通过劳资谈判达成集体合同。
约18%的事故与机动车辆相关,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扩张及道路拥堵加剧,机动车辆相关事故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其中,最主要的受害者是外卖员及环卫工人。
环卫工人壹般天还没亮就要开始工作,该时段路上人少,司机对行人的警惕性较低。道路结冰及司机酒驾也提升了事故风险,实际上,环卫工人死亡事故中将近10%都是由醉酒司机造成。例如,2017年12月22日5时许,在北部城市哈尔滨二环桥上壹辆轿车将正在桥面清雪作业的多名环卫工人撞倒,造成5死2重伤。据报道,肇事者醉酒驾车,血液乙醇检测值超标两倍。
许多环卫工人年纪较大,壹旦发生事故,更容易受伤或死亡。年龄带给他们的另壹个问题是,由于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他们常常无法索取工伤赔偿,其家属也无法索取工亡抚恤金,例如70岁的环卫工人王守存在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地方政府认定其职位为“服务提供者”,与公司无正式劳动关系,因此没有资格获得工亡赔偿。
从年龄来看,外卖员与环卫工人呈现截然不同的特点,他们大多数在30岁以下,不少仍是青少年,并无太多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小型摩托车的经验,比起年长的外卖员,他们更不注意规避风险。许多外卖员没有驾驶执照或违反交通规则,因此,壹旦发生意外,他们往往无法获得赔偿。当然,也有壹些国企下岗的中年人改行做快递员或外卖员,在受伤和缺乏保险保障方面,他们与老年环卫工人面临同样的风险。
尽管爆炸和火灾没有机械及结构故障或者机动车辆导致的事故那麽普遍,但和小型事故相比,爆炸和工作场所火灾通常会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及更大的破坏,并引起更多的关注和审查:有12.6%的爆炸事故及8.2%的火灾导致超过10人死亡。截至目前,近期最严重的事故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沿海城市天津滨海新区仓库发生火灾,经验不足的消防员试图以水扑灭,却不知道该仓库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会造成巨型爆炸。爆炸最终造成173人死亡,包括104名消防员,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7岁。
天津惨案揭示了中国普遍存在的无视安全法规的问题,特别是有关危险化学品存储和分区管理的法规。爆炸发生后,政府发现了约1000个距居民区过近的化学生产工厂,并下令即时关闭或搬迁。但是,这并没能阻止重大爆炸的发生。天津爆炸后仅11天,山东淄博的壹家化工厂发生爆炸,1名工人被炸死,9人被炸伤;壹周后,位于山东省东营市的壹家化工厂爆炸,13名工人死亡,25人受伤。更近的事故发生在2018年11月28日,河北圣盛华工厂发生爆炸和大火,造成22人死亡,22人受伤。
地图数据显示,约有三分之壹的爆炸发生在制造业,涵盖了从锅炉或熔炉之类的重型设备爆炸,到烟花及其他爆炸物等易挥发物品的燃烧爆炸。爆炸最常发生在机器维护不当或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工厂未经许可或超出其能力范围运营也经常导致爆炸事故。例如,2016年,河南通许壹非法经营烟花厂爆炸,造成10名工人死亡。近年来最严重的工厂爆炸事故发生于2014年8月,当时昆山中荣金属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爆炸,造成至少146名工人死亡。该事故中,工厂建筑物通风不良,导致高度易燃的灰尘颗粒堆积。
在过去十年中,发生过数次大规模工厂火灾,包括2013年造成119名工人死亡的吉林家禽加工厂事故。各起火灾情况类似——出口被堵、消防设备缺乏、工人没有接受过任何防火培训或应急培训。 2018年12月,河南省商丘市壹家农副产品加工厂发生火灾,11名工人死亡。
暴露于有害气体或化学物质是工厂或工业设施工人们面临的另壹种非常普遍的危害。最典型的案例发生在2010年,当时苏州iPhone代工厂的数十名工人因吸入清洁触摸屏的化学物质正己烷而中毒。工人们头痛、头晕、身体虚弱且手臂无力,至少62名工人需要就医,其中壹些住院时间长达数月。近期,广东韶关松山炼铁厂发生煤气泄漏,造成18名工人中毒,其中8人死亡。
维修工人亦有暴露于化学物质中的危险,常见的情况是在诸如下水道的密闭空间中甲烷等有毒气体聚集。壹典型案例发生于2016年4月,某物业管理公司将下水道清洁项目分包给另壹家公司,该公司将三名工人组成的小组派往工作现场。当时,壹名工人在地下失去知觉,其余两名工人试图救援,但他们也被有毒气体熏倒,三人全部死亡。与许多同类事故类似,工人们既没有意识到自己会面临的风险,也缺乏必需的防护设备。
2020年五月,国际人权服务社推出接触有毒物质工人权利的中英双语解释,其中中文解释包括通用版和中国版两个版本。中国版解释涵盖对中国现行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法律法规的详尽分类。国际人权服务社将该解释发送给中国工会,以期加强中国工会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作用。
职业健康及安全
职业病
中国法律承认的职业病十分广泛,2001年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和2013年出台的《职业病分类与目录》涵盖了10类132种特定疾病,主要类别包括尘肺病、放射性疾病、化学中毒等。
迄今为止,中国最常见的职业病是致命的尘肺病,由在矿山、采石场、建筑工地和矿物加工厂等工作场所长期吸入矿物粉尘引起。但是,要寻求自己患病是由工作导致的官方认定,几乎是工人们永恒的难题,因为他们既无法证明自己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难以证明疾病是在该企业工作期间染上的。相当比重的煤矿和建筑工人是农民工,他们没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且工作流动性高。而且尘肺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年,工人往往直到尘肺病完全发展至三期时,才发现自己已染病。因此,据估计600万尘肺病工人中,只有大约10%被官方正式认定为职业病。
尘肺病致死的过程缓慢而充满痛苦,数年的医疗费用普遍超过10万元,对尘肺工人及其家庭来说,是沈重的经济负担。工人患病后很难找到工作,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向亲戚借钱或者甚至借高利贷来治病。大多数地方政府都不愿向患有尘肺病的工人支付基本的救济金,因此,工人被迫采取集体行动以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请参阅《谁之责?— 对中国尘肺病群体的救助与赔偿研究》。
2009年夏天,180名来自湖南南部耒阳市的前建筑工人回到深圳,试图向深圳政府寻求赔偿,他们于20世纪90年代在深圳建筑工地工作期间患上尘肺病。持续的维权获得了媒体广泛的关注,耒阳工人们获得了共计1,400万人民币的赔偿,个人赔偿则根据患病严重程度,从7万元到13万元不等。然而,在短短的几年内,所有赔偿几乎都花光了,仍健在的工人不得不挣扎着生存下去。 “所有赔偿几乎花完了,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没有什么愿望了,能过壹天是壹天。”工人徐左庆在2013年对中国电视纪录片这样说。五年后,更多来自该地区的尘肺工人及其家属抵达深圳,只为寻求壹份涵盖所有医疗费用的长期补偿协议,并每月提供少量津贴。深圳政府最终同意了该项协议,但据悉,湖南政府仍在拖延协议的实行。
采取集体行动、要求赔偿的尘肺病工人经常受到当局的骚扰甚至拘留,因为政府视他们为麻烦制造者。四川省甘洛县的铅锌矿尘肺工人长期努力争取赔偿,其中壹名工人在2016年因试图联络正在甘洛县视察的省委书记而被行政拘留10天。
工厂工人也针对职业病采取集体行动。例如,2017年夏天,深圳壹家德国工厂宣布关闭工厂并搬迁,150名油漆工提出体检的要求。该批工人在没有任何适当安全设备的情况下工作多年,出现了持续头痛的症状。老板拒绝给工人進行医疗检查及做出赔偿,约有2,000名工人发起了罢工。六个月后,邻近城市中山的欧科电子厂约100名工人于12月6日罢工,以抗议危险的工作条件。该电子厂当年9月搬到新址后,约80%的员工出现头晕、头痛、咳嗽、虚弱和视力模糊的情况。工人自行购买了测试设备,很快发现甲醛等危险化学物质的含量超出建议的安全水平3到10倍。
危险的居住环境
过去十年里,传统工厂宿舍的使用急剧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约有壹半的农民工住在宿舍或工作地点,外宿于出租屋的只占35%。然而,到了2016年,同壹调查显示,租房居住的农民工超过60%,而居住在雇主提供的宿舍中的只有13.4%。
这壹转变可部分归因于许多老旧工厂的关闭以及不提供给住宿的服务业就业岗位增加。但与此同时,出于个人隐私及与家人团聚的考虑,不少工厂工人主动选择居住于工厂外。不过,也带来了更高的租金、较差的生活条件以及普遍增大的安全隐患等问题。
尽管不少老旧工厂宿舍本身存在消防隐患,但外宿工人的居住条件可能更加恶劣。 2017年11月18日,19人在北京南郊大兴壹栋公寓楼的火灾中丧生,其中包括数名儿童。丧生的工人大部分在附的服装厂上班,他们三四个挤在壹间约十平方米的房间,尽管夜间温度已经降至零度以下,住处也没有中央供暖系统——这充分表明不少工人现时只能生活在肮脏和危险的环境中。
建筑工人和煤矿工人通常别无选择,因为在工作地点附近没有他们负担得起的住所,所以只能老板提供什么就住什么,哪怕住房不符合标准。通常,老板提供的住所会置工人于危险的境地。 2015年8月,严重的山体滑坡摧毁了陜西山阳壹小型矿区,数十间职工宿舍被埋,造成至少65名工人及其家属死亡。 2017年12月1日凌晨,天津壹栋正在翻修的建筑物起火,超过20名居住在作业现场的工人被困在大火中,最终10人死亡,5人受伤。
不少情况下,低薪白领也不得不忍受不达标的住房。其中壹桩悲剧便发生在江西壹个小镇上,5名共同居住于13平方米宿舍的年轻幼儿园老师在使用燃气热水器后壹氧化碳中毒,5人全部身亡。这五位女孩被聘为实习老师,因无法负担租房费用,不得不接受学校提供的车库改造出租屋。
超时工作造成的伤亡
过度劳累引起的严重身心健康伤害在中国壹直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在制造业繁荣的90年代及00年代,工厂工人不得不频繁地长时间工作以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导致由疲惫、 重复性劳损以及睡眠不足引起的事故。尽管随着制造业增长的放缓,工厂的加班时间逐渐减少,但服务行业和白领的工作时间却增加了,尤其是在快速增长的科技行业。
按照中国薪资标准,大型科技公司的员工薪资较高,但是公司希望他们能每日工作、随叫随到。员工经常用“ 996”壹词来描述他们的工作生活状态——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大多数人认为自己除了默默遵守之外别无选择。曾在深圳游戏行业工作的产品经理说:“这个行业中所有岗位都不是非妳不可,后面有把大人可以顶替妳的位置。所以没有人会对老板采取任何行动或提出申诉,就是不想造成任何麻烦。”
招聘网站“智联招聘”在2018年進行的壹项调查显示,中国约有85%的白领必须加班,其中超过45%的白领每周加班超过10个小时。新华社2017年的壹份报告显示,绝大多数中国人患有睡眠障碍,而工作压力是造成睡眠障碍的主要因素。 另壹篇《中国日报》的报道指出,超过60%的中国人睡眠不足,这有可能引起包括心血管疾病、焦虑症和抑郁症在内的长期健康问题。根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在中国,每年有超过100万人死于心脏病发作,而工作压力大是病发的主要原因。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律失常中心主任张澍说,突发心脏性猝死的年轻人近年激增,这与年轻人工作压力过大直接相关。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运输和物流行业工人的工作量显著增加,尤其在每年11月11日的“双十壹”高峰时期。据估计,中国有3000万名长途卡车司机,他们经常连续开车壹个月,每日工作时间达到20小时,常常只能睡在车上休息。2018年12月,壹对卡车司机夫妇在从家乡河北到西藏的3,800公里行程中死亡,这凸显了卡车司机必须承受的工作时间过长、工作条件艰苦。
尽管有关数据不多且可信度有限,但过劳死(从日语“karōshi”借用的词汇)问题在中国十分普遍。中央电视台2016年的报道指出,每年因劳累过度而死亡的工人超过60万。而10年前、2006年的壹份研究预计这壹数字超过100万。在中国,想要统计因过劳直接导致的而非其他既存原因导致的死亡几乎不可能,但很显然,过劳是非常普遍而严重的问题,而政府没有采取任何应对措施。无码科技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冯大辉等壹些科技公司的老板很晚才意识到,“过度工作并不能保证更好的成果”,因此减少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可惜他们仍然是少数。
结论及建议
大部分安全事故涉及人数不多,常常被公众忽视。然而,若按照年度统计,中国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每年数万。中国政府官员也清楚地意识到,安全生产是壹个重要问题。不幸的是,他们仍将重点摆在重大事故预防上,对工人日常的生产安全问题无所作为。2017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上的讲话中提到: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壹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在2019年1月应急管理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强调,2018全年未发生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但对安全事故的实际数量壹笔带过。
要真正改善中国的安全生产问题,而不是仅仅消除重大事故,现有法规需要更强有力的执行。政府官员需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应对,同时,采取建设性的解决方法来改進工作安全,而不仅仅是对不遵守法规的企业主处以罚款。更重要的是,工作场所的劳资关系必须发生根本改变,以防止雇主强迫工人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并确保事故发生后工人能得到适当的照顾和赔偿。需要强调的是,工会需要在安全生产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像天津市总工会在2015年8月天津港爆炸事故后那样,仅仅提供“心理咨询”、发放灾后自助手册是远远不够的。
中国劳工通讯建议采取以下几条具体措施:
确保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以使决策者、公民社会及普通民众了解评估风险和制定补救措施所需的知识。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向传媒及公众无条件公开有关安全事故和已知危害的统计数据。
根据法律要求,为所有工人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工人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并可以更轻松地寻求工伤赔偿。
在所有工作场所中设立工人健康与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工人管理运行、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该代表负责监督和纠正现存安全隐患,并确保雇主遵守法律。
确保所有工作场所中都有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民主运作的工会分支机构,特别是在灵活用工集中的新兴服务业中。这将促進脱离群众的工会干部与普通工人建立更强的联系。
工会壹旦建立,应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工会官员应确保员工得到适当的安全培训,并拥有执行工作所需的安全设备,同时应鼓励工人提出安全问题,并保护提出意见的工人免受资方报复。壹旦发现安全隐患,工会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并在必要时要求停产。
在工作场所以外,政府应采取措施应对不合格住房给工人带来的危险。地方政府应为低收入劳动家庭建造保障性住房。此外,地方政府需要放宽对农民工获得教育、医疗保障及社会服务的限制。这些限制加重了农民工在大城市生活本已沈重的经济负担,迫使农民工只能接受危险的居住条件。
1993年,深圳致丽玩具厂发生大火,87名年轻女工丧生,47人受伤。此后30年里,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基本不变,即对重大灾难采取严厉的惩处,但这对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实质、在工作场所建立真正的安全文化完全无济于事。
事故及死亡人数在00年代初达到高峰后,逐渐下降,但这与经济状况及政府政策不无关系。如果中国要创造壹个真正安全的工作环境,那就必须在政府政策、劳资关系及工会角色上進行根本性的改变。
本文首发于2018年1月,最近壹次更新于2020年3月。
生存危机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前言
自 2013 年到 2018 年间,中国劳工通讯就建筑行业工人维权案例做了 37 起访谈1。这些案例中,涉及拖欠工程款和工资的案例共有 24 起,被拖欠者包括建筑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包工头、末梢包工头和普通建筑工人。另有工伤案例 7 起,工亡案例 6 起。 虽然本报告起因于上述的个案访谈,但报告主体中所引数据、案例和相关资料,则分别来自于官方文件以及网络公开信息。个案详情,列为本报告之附录。
本报告并不声称这些案例代表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常态。毕竟, 5 年间 37 个案例,相对于中国五千万建筑工人而言,样本意义并不足够,不具有随机代表性。这些案例中,有包工头因被欠工程款付不出工人工资而自杀,有工人因工伤、职业病得不到工伤认定和医治,有工亡工人家属得不到合理赔偿, 有工人被欠薪几年甚至十几年拿不回来,有工人维权上访被抓被维稳甚至被判刑等等。上述事件虽然并非每天都发生在每壹个建筑工地上;不过,这类案例,无需成为常态,更无需发生在绝大多数工人头上,只需有少数案例中的当事人被逼入极端状态,便足以使整个行业甚至整个国家陷于政治、社会和经济危机。
这份报告却不想停留在对建筑工人苦难的控诉,不想对着苦难中的建筑工人落泪,也不想煽动对于制造这些苦难的始作俑者和责任人的仇恨情绪。因为,在我国建筑行业“法外运行”的链条上,没有赢家。本报告尝试穿过壹个个令人心碎的个案故事,越过谴责加害人和同情受害者这堵墙,企图找到壹条路径——对于侵害建筑工人权利的行为,既能做到事后追责,更可以做到事前预防。
本报告认为,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运行的市场化,我国建筑行业,从发展商到总承包商,从专业承包商到工程和劳务分包商,利润和利益驱动已经成为各类建筑企业的运行模式。面对利润和利益驱使之下的企业行为,单靠政府行政权力,已经无力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各项保障工人权利的法律法规。
从上世纪 70 年代末改革开放至今, 40 年来,几千万中国建筑工人,早已从早年跟着建筑队到城里干活儿,只有力气但却没有多少技术、只知卖力甚至卖命但却没有权利意识、遭遇不公却不懂反抗的零散“农民工”,发展成为了壹个工种齐全、专业技术成熟、分工精细、专业技术成熟、从业相对稳定的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
壹方面,没有这支庞大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我国的建筑业将无从立足。另壹方面,我国建筑业工人遭遇侵权时敢于奋起抗争的权利意识和行动能力,尤其是集体行动的能力2,对建筑行业劳资关系的规范和劳资利益的协调方式,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亦即,新时代的建筑行业劳资关系和劳资利益,应该由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建筑行业企业协会之间,通过集体谈判所达成的集体协议進行规范和协调。
本报告试图提出,理顺我国建筑行业的混乱现状,改善我国建筑工人的权利保障状况,应该从“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建筑企业协会”的有效运作和互动入手。本报告提议,应该将壹线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组织到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中来,成为工会会员,从而使建筑行业工会在壹线建筑工人当中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应该推动在壹线建筑工人当中具有充分代表性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在建筑企业当中具有充分代表性的建筑企业协会,通过年度集体谈判,达成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实现按年调整业内不同工种的工资标准,规范工资支付方法和日期,确定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的缴费方法以及缴费额度。
以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所约定的方式,每名建筑工人在進入工地前,便缴付了各种保险,从而最大程度避免雇主故意或无意违法。
以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所约定的方式,建筑企业可以以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支付周期,向不同工期的建筑工人支付工资,从而最大程度避免发生欠薪。
以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所约定的方式,壹线建筑工地上的建筑工人们,将能够在工作现场直接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和维护。如此,将建筑工人从工业意外和职业伤害最大的潜在受害者,变成最有效的监督员。而且,建筑工人在工地现场随时随地進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比政府应急管理部的监督更有效,也无需增加公共预算。
以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的约定,壹旦不幸发生工伤、工亡、职业病,或者出现雇主违法欠薪,只需按图索骥,依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各方责任清清楚楚,当事工人无需浪费时间和金钱進行仲裁诉讼,更能够减少因绝望而发生的悲剧。
2018 年 10 月 29 日, 习近平对中华全国总工会新壹届领导班子集体讲话,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这为我国工会在劳资利益协调和冲突中能够发挥更加主动的作用——即从被动维权向主动协调和谈判转型,给出了巨大的空间。
本报告认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应该充分运用这壹空间,从建筑行业入手,从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做起,积极探索从被动维权向主动协调和谈判转型的路径。工会在努力做到“哪里的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的同时,更应该主动往前多迈出壹步,各地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应该主动与建筑企业协会展开集体谈判,探索以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规范建筑行业运行、保障建筑工人权利的新路径。
又到春节了,又是建筑企业欠薪的季节,又是建筑行业农民工讨薪的季节。本报告建议,各级政府为了应付建筑业周期性欠薪问题,在推出新方法、 新手段3的同时,更应该从长计议,鼓励各地建筑企业成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协会,尽早将“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建筑企业协会”召集在壹起,共同商讨建筑行业年度集体谈判制度之百年大计。
农民工
“农民工” ,曾经专指那些在各行各业干著“工人” 的活儿,却来自农村的人。
过 50 岁的中国人应该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几乎在壹夜间,大批建筑包工队从农村涌入城市。这些人挤在开往不同城市的绿皮火车上。车厢过道里和车厢连接处,这些身穿黑白蓝三个颜色衣衫的人,坐在大红大绿的被卷上,奔向同壹个梦想:富起来。
车轮碾过伸向远方的钢轨,咣当咣当。
工地上,男人们光着膀子,穿件亲娘或老婆手缝的布短裤,女人们身上土灰色的的确良汗衫,前胸后背汗堿壹圈儿套著壹圈儿。这些男人们和女人们,像不知道什么是疲倦的工蚁、工蜂,在城里大大小小的工地间穿梭移动,盖楼、修路、挖沟。在自己的汗水里,这些远离家乡的男人们和女人们,憧憬著有壹天能过上美好生活。
这些人,被城里人和有知识的人赋予了壹个身份:农民工。
自那以后, “农民工” 这叫法,就像壹道咒符,壹直追着这群男人和女人,不随时间的推移而变,也不随空间转换而改,壹代接壹代,走到哪儿,跟到哪儿。
过 50 岁的人,也应该记得这首歌:
“再过二十年,我们重相会,伟大的祖国该有多么美!天也新,地也新,春光更明媚,城市乡村处处增光辉。啊,亲爱的朋友们,创造这奇迹要靠谁?要靠我,要靠妳,要靠我们八十年代的新壹辈!
但愿到那时,我们再相会,举杯赞英雄,光荣属于谁?为祖国,为四化,流过多少汗?回首往事心中可有愧?啊,亲爱的朋友们,愿我们自豪地举起杯,挺胸膛,笑扬眉,光荣属于八十年代的新壹辈! ”
整整 40 年,两个 20 年过去了,两代农民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奇迹。道路、桥梁交错纵横,高楼大厦林立,为伟大的祖国实现了“城市乡村处处增光辉” 。为此,这些农民工们流了汗,流了血,还有人失去了生命甚至家破人亡。但是,这些男人和女人们, 回首打工岁月,心中却惭愧不已。愧对父老,愧对儿女, 却没有愧对“伟大的祖国” 。
当有人“挺胸膛,笑扬眉” 、 “自豪地举起杯” 时,这些农民工们,有人却在为拿不到工资发愁,有人受工伤瘫在床上却认定不了工伤得不到医治,有人在工地上摔死或被砸死却认定不了工亡得不到赔偿。
还有人在抗争,更多的人,则沉默著。
“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农民工” 这道咒符,沉默中,正在成为焚烧的地火。
历史上,同壹把地火,曾经烧毁过旧世界。未来,还是这把地火,能否熔出壹个新世代呢?
壹、建筑行业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 40 年,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加速,我国经济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所有制形式方面,从国有企业独大,变化为国有与私有企业平分天下;经济运行模式方面,从计划经济進入市场经济;企业经营模式方面, 则从效益“好坏壹个样” 的官式经营,形成了以效益为先的多种经营方式。这壹过程中,相较于其它行业,建筑行业的运行模式和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所发生的变化,更可谓是翻天覆地。
1996 年时, 我国国有建筑企业有 9109 个,占建筑企业总数 81%;到 2017 年,国有建筑企业还剩 2187 个,仅占建筑企业总数 2.5%。
1996 年时, 我国股份制建筑企业有 1601 家,占建筑企业总数 14%;到 2017 年,股份制建筑企业增加到 32894 个,占建筑企业总数高达 37.3%。
1996 年时, 我国私营建筑企业有 535 家,占建筑企业总数 4.7%;到 2017 年,私营建筑企业增加到 49645 个,占建筑企业总数高达 56.4%。
1996 年时, 我国国有建筑企业从业人数 856 万人,占建筑业总从业人数 92.5%;到2017 年,国有建筑企业从业人数减至 183.0 万人,仅占建筑业总从业人数 3.3%。
1996 年, 我国股份制建筑企业从业人数 60 万人,占建筑业总从业人数 6.4%;到2017 年, 股份制建筑企业从业人数增至 2828 万人,仅占建筑业总从业人数达 51.1%。
1996 年, 我国私营建筑企业从业人数 9 万人,仅占建筑业总从业人数 0.09%;到2017 年,私营建筑企业从业人数增至从业人员 2340 万人,占总就业人数达到 42.3%5。
这壹过程中,我国建筑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从以国有企业为主,完成了向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为主的大转型;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也从过去以国有职工为主,转变成了今天以农民工为主7。在 2017 年我国建筑行业从业总人数 5535 万人中8,只有 115 万人不是农民工——也就是说,我国建筑行业从业者的 97.8%都是农民工。
建筑企业私营化,使得建筑行业从业人数和劳动生产率逐年增加,为進入新世纪后建筑业的起飞,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高效率的建筑工人队伍。進入新世纪仅十多年间,数不清的高楼大厦在全国各地大小城市拔地而起,道路、隧道、桥梁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铁路、公路网络贯通了全国几乎每壹个乡镇甚至村落,大小工业园区星罗棋布。
1978 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只有 5.2 万公里; 2017 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12.7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 2.5 万公里,位居世界第壹。
1978 年,我国运输机场仅有 78 个; 2017 年,我国境内民用航空(颁证)机场共有229 个(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
1988 年,我国境内高速公路里程 0.01 万公里; 2017 年,这个数字达到了 13.6 万公里。
1978 年,全国公路总里程 89 万公里; 2017 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 477.4 万公里。
1981 年,全社会竣工住宅面积 6.9 亿平方米; 2017 年,这个数字达到 15.5 亿平方米。
从 1981 到 2017 年, 36 年间,住宅竣工总面积达 473.5 亿多平方米9。
改革开放 40 年间,在我国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不但完成了如此辉煌的建设成就,从而全方位更新和改变了国人的居住、出行、通讯、就业、消费等生活和行为方式,使得建筑行业成为了国家经济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而且, 建筑企业缴纳的税金, 也已经“成为国家特别是各级地方财政收入中稳定而重要的增长点” 10。
1978 年,全国建筑业完成增加值 139 亿元; 2017 年,建筑业增加值达到 55689 亿元,增长 400 倍。
1991 年,建筑企业上缴税收 43 亿元; 2017 年,建筑企业上交的税收增加到 6367 亿元,增长近 149 倍。
1991 年, 建筑行业年人均上缴税收 403 元; 2017 年,建筑行业人均上缴税收 11515元,增长了近 28 倍。
耀眼的数据背后,却是冰冷的现实。
就收入而言,图 2 显示, 1985 年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数不到 1000 万人,就按 1000万人算,以 1985 年“建筑业企业实现劳动者报酬 83 亿元” 11为基数, 1985 年建筑工人月收入约为 787 元。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 2017 年我国建筑业农民工的月工资平均为3918 元12。算下来,从 1985 年到 2017 年,历经 32 年,我国建筑业工人的月工资增长了4.97 倍。 而这期间, 1993 年时,我国建筑企业“利润总额仅有 65 亿元” , 24 年后的2017 年, “利润总额已高达 7761 亿元,翻了约 119 倍” 13。
分行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14
单位:元、 %
2016 年 2017 年 增速
合计 3275 3485 6.4
制造业 3233 3444 6.5
建筑业 3687 3918 6.3
批发和零售业 2839 3048 7.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775 4048 7.2
住宿和餐饮业 2872 3019 5.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51 3022 6.0
1978 年 12 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壹致向前看》为题做报告。邓小平在报告里说: “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壹部分地区、壹部分企业、壹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壹些,生活先好起来。壹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 。从此, “让壹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达到共同富裕” 便成为了 40 年改革开放的大原则。
从 1985 年到 2017 年,用了 32 年,我国建筑工人的工资增长了 4.97 倍。而从 1993年到 2017 年,我国建筑企业的利润则增长了 119 倍!对比我国建筑工人工资增长幅度和建筑企业利润增长幅度,显然,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支撑作用愈发明显” 的同时,建筑工地上的工人所见证的却是“别人的富裕” 。
除了收入低之外,建筑行业壹直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行业。 1991 年到 1993 年,随着建筑业产值增加,事故死亡人数也迅速上升。 1993 年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达到 1867 人的高峰,此后壹直保持在每年死亡千人以上,居于产业第二,仅次于煤矿15。 2006 年建筑业事故死亡 1046 人, 2007 年有所下降,死亡 1012 人16。 2009 年起至今,建筑业事故起数开始超过煤矿, “已连续 9 年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 17。 2018 年,仅上半年,全国建筑业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732 起、死亡 1752 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自 2016 年起连续“双上升” 18。 根据中国安全事故地图统计, 2018 年建筑工人也是各行业工人中,遭遇安全事故的最大群体(占比 26%) 19。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没有保障,已经成了建筑工人和他们家庭每天必须面对的噩梦。
壹旦发生意外或患上职业病, 工人们轻则因病致贫,重则家破人亡。
改革开放 40 年,壹方面,建筑企业实现了利润暴涨,建筑行业也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另壹方面,建筑工人却相对收入微薄,更没有生命和健康保障。造成这壹现状的直接原因,就是整个建筑行业多年来“法外运行” 。
二、建筑业发包、承包、分包、转包“法外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正式实施, 2011 年修订。
第 18 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00 年 1 月 1 日实施。
第 9 条第 2 款:招标人应当有進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 33 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现实中,我国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早期阶段,某些环节便進入了法外运行。除批项、融资、投标过程中的行贿、受贿、索要收受回扣等犯罪行为外,承包方为了得到工程项目合约而带资投标,壹直都是建筑行业工程项目资金风险转嫁最为常见的法外运行手法。
早在 1996 年,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便联合发出过《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可见,政府早已经意识到了建筑行业项目资金风险转嫁问题的严重性。
当建设单位遇到项目融资困难,便会要求投标的承建商自带资金,称为“垫资施工”
和“带资承包” 。承建商为了得到项目总承建合约,便会带资承包工程。 按照这种做法,发包单位便无需“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这实际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 同时,发包单位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招标人应当有進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的规定。而总承包方不要发包单位壹分钱带资承包,则违反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的规定。
承建商以法外运行的带资承包方式拿到项目总承建合同之后, 便会要求专业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或包工头自带资金進场,否则免谈。专业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和包工头,则会要求跟着他们干活儿的小包工头和建筑工人交工资保证金。为了有活儿干,末梢包工头和普通建筑工人便会拿出家里的存款,甚至借高利贷交工资保证金。而在这壹过程中,还衍生出了建筑行业的另外壹个顽疾——非法多层转包、分包、挂靠。
于是,壹项资金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工程, 甚至有时根本壹分钱都没有,就这样以法外运行的方式开工了。13
这类带资承包工程,壹旦建设单位不能按时凑足资金,工程总承建商便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程款,工程专业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和包工头便拿不到劳务费,现场施工的建筑工人也就拿不到工资。此时,最末稍包工头们为了保住手里的工程,便得千方百计不惜代价维持工程進度,最普遍的做法是包工头自己拿钱支付施工工人生活费甚至工程材料款,同时忐忑不安地等著年终或者项目结束时结算。
现实中,大批末梢包工头和建筑工人到年底或项目结束结算工钱的时候,往往壹分钱都拿不到。为什么呢?因为专业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和包工头没拿到劳务费,因为工程总承包商没拿到工程款,因为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便开了工。
辗转于不同建筑工地上的末梢包工头们,不但要招募、组织和管理壹线建筑工人,更要“为私人挂靠者的资金缺口垫付资金” ,从而成为了“夹心饼干” 20。
带资承包这种法外运行的做法,产生了大量施工合同纠纷。为此, 2005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 ,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最高法院的这壹司法解释并非像有些人所说的合法化了带资承包,而只是对这壹法外运行做法所造成的后果,拿出了壹个临时补锅的方法。
但是,补锅并未改善建筑行业资金风险转嫁的法外运行状况。
为此,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6 年春节前发出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進行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关,不得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时要严格审验资金到位情况,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利用银行贷款带资承包政府投资项目,并要求“对以带资承包方式承揽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以带资承包方式承揽专业分包工程、劳务工程的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壹经发现,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依法進行查处” 。
《通知》的意图很明显,是想从政府项目入手作出示范,進而推广。但此后 10 年间,效果并不好。
2016 年春节前,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但是, 建筑行业由带资承包衍生出来的非法转包挂靠,再衍生出违法用工,以至于建筑工地上“表面看甲方已经把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交给了乙方,但由于工程层层分包,有的并不具备承包资质,再加上对于工程款的争议,农民工工资很容易变成争议的牺牲品。 21”
带资承包往往会发生非法多层转包分包,最后演变成拖欠工资, 最终受损害的是建筑工人的利益。但是,至今为止“针对当前建筑领域欠薪问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监察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均明确应由人社部门牵头处理,劳动监察部门也可通过罚款、仲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诸多有力、有效手段治理欠薪” 。
但“壹本明白账,怎么就千丝万缕理不清了呢? ” 22。
其实,多年来,无论是行政、立法还是司法,无论是媒体还是参与讨论的公众,甚至是被欠薪侵权的建筑工人,大家都壹直在修改完善法律、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加强劳动行政部门执法力度、加强舆论监督之间兜圈子,却不约而同地忽略了壹个重要角色: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六条第二款: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第十条第四款:同壹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中国工会章程》
第二十八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如果,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能够把各地大小工地上的建筑工人组织到工会中来,配合中央三令五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措施,在 2006 年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進行建设的通知》
后,在工会会员中发起“抵制带资承包工程工地,只接依法依规工程” 的行动,建筑企业就不会成为拖欠工资的重灾区。
如果, 在 2016 年春节前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的同时,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能够采取配合行动,拿出壹份黑名单和壹份红名单,号召会员拒绝到曾经拖欠工程款的建筑企业(黑名单)所承包的项目工地干活,鼓励会员到没有拖欠工程款的建筑企业(红名单)所承包的项目工地干活…可以想见,这不但能够对改善建筑行业运行法外之地的现状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更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由此引发的欠薪行为。
三、建筑业劳动关系及建筑工人权利保障“法外运行”
1.建筑业在劳动法“法外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第 50 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但现实中,建筑业却成为了《劳动法》的法外之地,从未落实过《劳动法》的这项规定。
从世纪初起飞至今,建筑业在全国各地壹直是拖欠工资“重灾区” 23。到 2010 年,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已“占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 60%,而七成左右的建筑施工企业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建设领域的民工 80%多被拖欠过或者正在被拖欠著工资” 24。据人社部统计, 2013 年至 2015 年间,全国查处的欠薪案件中,有 80%以上的案件和金额,发生于工程建设领域,在壹些省份甚至高达 90%以上25。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甚至认为: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工外出打工就开始出现了欠薪的问题。 ” 26。
2014 年 12 月,多所高校内“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 与公益组织“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 ,根据 7 年间跟踪访谈的 138 起集体讨薪案例,联合撰写发布了壹份《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在这 138 例欠薪案件中,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占 43.5%,开发商拖欠占 31.2%,包工头拖欠占 13.8%。其中 30.1%的案例中,讨薪工人被殴打,打人者却无人受到追究27。
现实中,由于现行制度安排并不利于农民工讨薪,面对“年年讨薪年年欠” 的尴尬局面, “农民工讨薪中的过激行为往往受到法律追究,而欠薪方殴打讨薪者的行为却往往只以赔偿医药费了事,极少承担法律责任” 28。于是,面对前来讨薪的建筑工人,湖南湘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便喊出了“再敢讨要工资,来壹次打壹次” 29的威胁。
就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已成常态,以及讨薪难于上青天的现状, 2017 年春节前夕,新华网在壹篇报道里写道:“1 月 2 日,陜西户县,农民工讨薪, 4 人被匕首刺伤! 1 月 8日下午 6 时许,湖北省襄阳市, 5 名农民工讨薪,欲跳楼! 1 月 13 日,陜西周至县壹包工头,因为讨不到工程款,在欠款单位的办公室内服毒!”报道还写道:“年关将近,但各地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已不再是新闻!” 30字里行间,愤怒交织著无奈,溢于言表。
新华网绝非是在耸人听闻。从拖欠建筑工人工资曾经是新闻,曾经能够引起公众对于被拖欠工资工人的同情,以及对于相关雇主的不齿甚至愤怒,到拖欠工资已经不再是新闻…这壹转变背后,潜藏着巨大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不确定性。也许,壹万起讨薪事件中,有九千九百九十九起,讨薪工人都能做到忍气吞声甚至“创意” 讨薪31,但只要有壹起讨薪工人失去耐心和理智,便有可能酿成无可挽回的人间悲剧。
建筑业成为了劳动法的法外之地,欠薪损害的是建筑工人的利益。壹旦欠薪演变成讨薪悲剧,则工人、企业和社会几败俱伤,没有赢家。但至今为止,无论是行政还是立法,亦或是司法,甚至媒体和参与讨论的公众,都不约而同地忽略了壹个重要角色: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为改善建筑行业法外运行普遍违反劳动法的现状,为将建筑企业劳资关系扳回到法制轨道上来,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作为我国建筑工人利益的代表者,过去做过些什么?今后又能够做些什么呢?
2.建筑业在劳动合同法“法外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第 6 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 10 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壹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 11 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 51 条第 2 款: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壹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 78 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進行监督。
但在建筑业这个法外之地,现实却是另壹番景象。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后, 2010 年 3 月,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原主席、政协委员盛明富便提出了壹份“关于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的提案” 。提案介绍,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目前只在 40%左右。尤其是中小建筑劳务企业,多数没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案举例“福建莆田的建筑劳务企业签订率不足 5%,湖北宜昌建筑劳务企业的签订率只有 6.8%”,并特别提到西部地方“大多数建筑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32
。
《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后, 2011 年 4 月,来自北京、重庆、上海、深圳 4 个中心城市的大学师生,对所在城市建筑工人的生存状况進行了调查,并于当年年底发表了壹份《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33。报告称“有 75.6%的受调查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而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受访者中有“63.6%的工人自己手上没
有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实施四年后, 2012 年 2 月,成都市政协常委、律师肖佑嘉提出了“关于规范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系的建议” 34。 该文指出,成都市建筑行业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其实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直接组织劳务队完成。而“劳务队(或称劳务班组)是建筑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务购买协议,由劳务公司派遣的专项劳务班组,成员多为社会闲散的农民工。劳务公司收取壹定的劳务派遣管理费,负责开据劳务发票,但实际上不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负责农民工的岗前培训” 。
《劳动合同法》实施五年后, 2013 年,前面提到的同壹批大学师生,又在成都、重庆、西安、武汉、沈阳、郑州、北京 7 个城市,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壹线建筑工人進行了调查 35。结论是, 7 个城市里,没有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企业平均达到82.6%。其中最差的重庆市,高达 94.5%的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依次是,郑州 93.2%,武汉 87.9%,成都 85.5%,沈阳 85.1%,北京 68%的建筑工人没签合同。在情况最好的西安市,也有高达 66.2%的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看 2009 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我们可以从建筑行业抽身出来,看到整体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
2009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42.8%,建筑业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达到 74%。
2011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43.8%,比上年提高 1.8 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建筑业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达到 73.6%。
2012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43.9%。分行业看,建筑业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为 75.1%,比上年上升 1.5 个百分点。
2013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41.3%,比上年减少 2.6 个百分点。
2014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38%,又比上年减少 3.3%各百分点。
2015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36.2%,又比上年减少 1.8 个百分点,
2016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35.1%,再比上减少 1.1 个百分点。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36
签订劳动合同比例 没有劳动合同比例
2009 年农民工 42.8% 57.2%
其中:建筑工 26% 74%
2010 年农民工
其中:建筑工
42%
29.1%
58%
70.9%
2011 年农民工 43.8% 56.2%
其中:建筑工 26.4% 73.6%
2012 年农民工 43.9% 56.1%
其中:建筑工 24.9% 75.1%
2013 年农民工
(建筑工:未公布)
41.3%
/
58.7%
/
2014 年农民工
(建筑工:未公布)
38%
/
62%
/
2015 年农民工
(建筑工:未公布)
36.2%
/
63.8%
/
2016 年农民工
(建筑工:未公布)
35.1%
/
64.9%
/
2017 年农民工(未公布)
(建筑工:未公布)
/ /
/ /
2009 年到 2012 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由 42.8%变为 43.9%,略微上升了 1.1 个百分点。此后直到 2016 年,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壹路滑落到 35.1%。
2017 年,不知什么原因,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里,没有了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数字。不过,建筑行业作为多年来的重灾区, 2017 年建筑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就算不会更差,也很难更好。
而据“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 的调研,建筑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真正有效的合同仅为 8.8%37。
无论是人大代表所提的议案,还是政协委员的提案,无论是媒体的诘问,还是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建议,针对更加有效地落实《劳动合同法》这壹问题,大家又不约而同地忽略了壹个重要的角色: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工会自身更是如此。
2010 年 3 月两会上,时任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主席、政协委员盛明富提出“关于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的提案” 38, 当中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劳动执法力度” ,“继续推進由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精神的落实” , “鼓励具有壹定规模实力的劳务企业将零散的包工头队伍收编到劳务企业中” , “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 , “加强对广大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教育,指导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盛明富前主席的提案里,行动的主体只有壹个,那就是政府。政府应该加大执法力度;政府应该继续推進...落实;政府应该鼓励建筑企业...;政府应该监督检查...;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政府应该指导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明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 6 条)。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壹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 51 条第 2 款)。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進行监督(第 78 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主体非常清楚。帮助、指导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的主体是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体是工会,监督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工会。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可做的事情有很多。比如,把散落在各地大小工地上的建筑工人组织起来加入工会,敦促各建筑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启动“没有劳动合同不進工地”
的工会行动,鼓励和转介建筑工人到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地工作,号召和教育建筑工人抵制不签劳动合同的工程等等。与其把所有的事情都堆积在政府头上,不如工会依法行动起来,积极履行工会职责。如此, 不但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的覆蓋面,长远来看, 更能够带领我国建筑业走出行业“法外运行” 和劳动关系“法外运行”
的沈屙。
3.“总理讨薪” 催生建筑业讨薪维权之“法外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第 80 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 85 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進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 88 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進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第 73 条第 2 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 3 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 78 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進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 79 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人们应该不会忘记“温家宝总理亲自为建筑农民工讨薪” 事件。
2003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5 时左右,时任总理温家宝路过重庆龙泉村,村民熊德明向总理反映,在云阳县城做建筑工的丈夫,被拖欠 2300 元工资。温家宝当即指示地方政府要解决好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六个小时后当晚 11 时,熊德明的丈夫便拿到了被欠的工资。
壹年后, 2004 年 11 月 3 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壹起发生在广州市的建筑农民工讨薪被毒打事件。报道写道: “胡×辉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急诊室内,神情呆滞,说不出话。 10 多名工友守在壹旁,据他们介绍,昨日下午 4 时, 25 名工人在南洲路某工地讨薪时被锁在工地队部的院子里,随后 30 多名便衣男子持铁棍、拿砖头对讨薪者壹顿毒打,其中有 3 人还用灭火器向工人喷射干粉” 39。
温家宝次日便作出批示: “培炎同志: 不知这些信息是否属实?总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高度重视。天津的经验可转各地参考。 40”
时任副总理的曾培炎,随后将此批示转给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明年春节前务必把2003 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欠完。中央壹级财政性投资拖欠的建筑工程款基本清欠完成。天津的经验由国办发‘政务信息交流’ 。本期情况的核实已批另件。 41”
温家宝批示所指“天津经验” 指的是:
1.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 制度。
2.农民工身份管理制度。统壹签订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各工程项目部要为每壹名進场的农民工发放记工卡,工地要实行封闭管理,将记工考勤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劳务企业要建立工人用工管理档案和工资台帐,向总包企业派遣劳务用工要進行登记,并委派劳务队长带队。工地项目部每月要公示农民工出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农民工每月都能掌握自己的工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数额为总承包企业 100 万元,其他企业 30 万元。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拒不支付的,直接扣除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4.创新劳务队长管理制度。实现了“包工头” 退市和劳务队长的职业化。 42“天津经验” 基于两个假设:壹是政府行政措施具有绝对权威且有效力,二是建筑企业不敢违抗政府行政措施。
可现实却并非如此。就在天津市郑重宣布“农民工工资拖欠成为历史” (2007 年 3月)之后,发生在天津市的拖欠工资案例并未减少。
2007 年开工的天津汉沽区逸安园公墓(北区)建成后,汉沽区殡葬管理所被指“拖欠1380 万元工程款,其中 350 万是农民工工钱” 。被欠薪的农民工制作了“民工工资讨薪新闻发布会” 视频在网上走红。视频中,女发言人模仿外交部发言人的腔调: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众所周知,我和农民工兄弟为天津汉沽殡葬管理所干了壹个工程。应支付我们各项工程款 1400 多万元……。我们重申,汉沽殡葬管理所应立即无条件把工钱支付给我们。”视频里还提到“天津二中院曾经判定联营方应支付 1400 多万元” 43。
2010 年 12 月 27 日, Youtube 上贴出壹个短视频,壹群农民工聚集在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大门前拉横幅讨薪。工人在横幅上写着“辛苦干壹年 黑心不给钱 还我血汗钱” 44。
2011 年 5 月,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大张庄镇回迁项目后,与天津市沭阳建筑劳务服务公司签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该项标准合同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监制。 2013 年下半年, 400 多名农民工在沭阳公司的带领下,按合同如期交工,可华宸公司拖欠的工程尾款却始终不能兑现。直到2017 年 5 月,回迁的居民陆续住满了小区,沐阳公司却还在带着 300 多名农民工讨薪。
而“华宸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最早可以追溯到 2007 年、 2008 年” 45。
2014 年 12 月 21 日,几十名农民工及包工头在天津悦榕庄酒店大堂内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安徽舒城县包工头徐志宏告诉央广新闻中心记者: “承包方拖欠我的工程款,让我走投无路!我拖欠民工的工资,我无地自容啊!”被欠薪的甘肃工人赵永民告诉记者:
“我也知道是承包商拖欠了徐志宏的工程款,他才拖欠了我们的工资,可我们都是靠打工养家糊口的老百姓,被拖欠这么多钱,生活太难熬了!”徐志宏说: “我要了 N 次了,仅在 2014 年,我就从安徽到天津要债十几次,每月都来啊!”
2015 年 1 月,天津市规划高速公路网中“九横五纵” 中的壹纵“塘承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农民工为讨要工资,从周边运来砂石及集装箱、活动房等,围堵了这段曾经付出辛苦和汗水修筑起来的公路,这直接导致塘承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无法验收進行试运营通车。讨薪工人分别来自河北、山东、四川及武清、宝坻本地,在几个月讨要工资款的过程中,不仅没有拿到钱,还在路基工地“遭到了不同程度的驱赶及不明身份人的殴打” 46。
2017 年 9 月,来自江苏、山东、内蒙古的壹批工人,为中国燃气公司位于天津蓟州区的煤改气工程中六个村庄铺设输气管道。据工人们反映,作为央企的中国燃气公司涉嫌非法多层转包,导致工人工资遭到非法拖欠和克扣。而且工人们担心,由于中国燃气公司从未发出过施工质量标准指引,蓟州区煤改气工程用户将来在使用时,有潜在的安全隐患。另外,带领工人维权的包工头闫京港,曾被声称是中国燃气公司项目部的人员从当地派出所强行带走,并被强迫在更改过的工价单上签字画押(见本报告后附案例 30)。
2018 年 7 月 5 日,运久然等 23 名农民工,拿着法院判决书来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要求执行宏驰混凝土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法官徐文捷接案后在该公司银行账户“数次均未查到余款” 。幸亏徐法官后来执意追查,终于查到该公司银行账户其实壹直还在走账,但“壹旦進钱便会立即被转走” 。最终, 23 名农民工工资才“得到了足额给付” 47。
2018 年 11 月 26 日,天津京雄科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法院网“给大法官留言” 栏目中留言:“2015 年我司在贵院起诉福鸿房地产,要求福鸿房产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该院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做出了(2015)南民初字第 1029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福鸿房地产给付我司工程款 1014000 元及利息若干。判决生效后,福鸿房地产拒不执行该判决,我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执行局张保群法官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至今该案分文未予执行,我司未曾收到南开法院执行局关于本案的任何执行文书,而在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信息网上,居然查询不到本案的任何执行信息,为此,我司多次电话与执行局张保群法官联系,询问具体情况,但张法官永远不接电话48。”
从 2007 年 3 月天津市宣布“农民工工资拖欠成为历史” ,到 2018 年年底,近 12 年间,天津市建筑企业使用各种规避手段,不仅使政府的行政措施失去了应有的强制力,就连生效的法院判决,也可以变成“壹纸空文” 49。
本节以天津市为例,原因是前总理温家宝在亲笔批示中特别提到要推广“天津的经验” ,其后,天津市在 2007 年 3 月宣布“农民工工资拖欠成为历史” ,从而引发本报告的特别关注。
如果说前总理温家宝批示推广的“天津经验” 是失败的经验,绝不为过。
天津经验的失败,并非天津的失败,而是总理讨薪的失败,是被总理讨薪進壹步强化了的对行政权力迷信的失败,是总理讨薪催生出来的“法外运行” 讨薪的失败。
其实, 2016 年 12 月,也就是天津市宣布“农民工工资拖欠成为历史” 的 10 年后,天津市政府人力社保局等 12 部门曾发出壹份《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这份《意见》将目标调整为要求力争到 2020 年“实现基本无拖欠” 50。调子低壹些反而是壹件好事。低调行事的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往往更加务实。
总理讨薪,为各级政府官员去除官僚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了活的榜样。
但是,具体到欠薪和讨薪问题,国务院总理的责任,应该是充分协调和运用包括企业、工会、政府、司法、媒体等各方资源,促成壹个可操作的长效制度的建立,从而有步骤地、扎实地清理欠薪,更加重要的是制度性遏制欠薪。同样,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的职责也应如此。
但遗憾的是,总理讨薪事件却使“救火式” 讨薪成为了地方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常态,总是壹到年关就频频“救火” 51。总理讨薪“催生了各地轰轰烈烈的政府讨薪大行动,以及各种解决欠薪办法,但在壹些地方,因欠薪引发的矛盾仍层出不穷” 52。有些地方甚至还曾经出现政府“排雷式清欠” ,欠薪案件被“媒体曝光了就赶紧采取措施补救,没有曝光的,即使干的是同壹个项目的活,任妳喊破嗓子跑断腿也难有动静,感觉这样的清欠方式就像是在‘排雷’ 。说是政府部门选择性作为,还不如说是选择性不作为! ”
53。以至于“不少地方、不少部门日常很忙……每天忙于出了事之后的补救、忙于‘救火’ ,而不是着力如何防患于未然、如何‘防火’ ” 54。也正是因此,农民工讨薪事件就“如同壹部‘连续剧’ ,几乎每到年终岁尾总会在不同的地方上演” 55。
总理讨薪,行政部门首长和地方行政首长“热线” 讨薪,也给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带来了不切实际的预期,并发展出了“只有想办法把事情闹大,尽可能地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惊动全社会,甚至引起中央领导层的注意,才有可能出奇制胜,问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的讨薪维权心理56。如果是讨薪者发挥创意,以黑色幽默的讨薪方式引起关注,也许没用,但也无大碍。但是,如果被侵权被欠薪的建筑工人们误以为“以死相逼才能解决问题” 57,则往往酿成讨薪悲剧。
各地各级政府官员们,大家每天都只有 24 小时,每天工作时间都是 8 小时。官员们把时间花在帮农民工讨薪上,建立遏制欠薪的制度这壹更加重要的目标便旁落了。尤其是,相对于长效的遏制欠薪制度的建立,救火式讨薪对于政绩来说见效快。换句话说,总理讨薪恶化了相关行政部门和地方行政首长的短期绩效心理,从而使遏制欠薪长效机制的建立,像接力棒壹样,壹任接壹任地留给了永远的下壹任。
还是得提出同壹个问题:在总理亲自为建筑工人讨薪的时候,失败的“天津经验” 在推广过程中,我们国家的工会,尤其是本应代表建筑工人利益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都做了些什么呢?
4.政府行政权力在“法外运行” 中失效
从 12 年“天津经验” 的失败,不难推测全国其它省、市县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的效果,也是失败的。
其实,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依靠行政权力解决建筑业欠薪的问题,可谓不遗余力。下面壹起来看看,从 2003 年至 2017 年, 14 年间,仅国务院就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所发布的壹系列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進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2003 年 1月 5 日)
三、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级建设、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重点做好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2003 年 11 月 23日)
各地政府要对当地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進行壹次全面清理,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做到清理与防范并重,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时,严格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進壹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培育信用体系,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自 2004 年起,用 3 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2006 年 1 月 31 日)(六)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 ...
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2006 年 3 月 31 日)(二)联席会议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安全监管总局、法制办、国研室、扶贫办、西部开发办和中宣部、中农办、高法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 31 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劳动保障部部长、国务院 1 位副秘书长、国务院研究室 1 位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 1 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進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6 年 11 月 23 日)(九)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发生过拖欠工资的其他企业,各级劳动保障、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强制企业在指定的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偿付拖欠工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2008 年 12 月 20 日)四、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努力创造有利于农民工稳定就业的良好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
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和及时处理因欠薪问题导致的各种突发事件。建立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商、金融、工会等有关部门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联动防控机制,及时掌握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 (2010 年 2月 5 日)
最近在壹些地区接连发生因企业特别是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紧急通知如下:
壹、…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监察、财政等部门和工会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抓紧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逐壹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对反映投诉的建设领域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也要认真加以解决。…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進壹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 ...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问题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3 年 2 月 8日)
25、…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2014 年 9 月 12 日)(七)…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清理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八)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2015 年 3 月 21 日)(四)…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2016 年 1 月 17 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壹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这壹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壹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三)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五)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八)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 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九)…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十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完善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十五)…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资项目壹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设,并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2016 年 6 月 23 日)(五)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壹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進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7 年 2 月 21 日)(十)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 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
(十三)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大监察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将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2017 年 12 月 6 日)第壹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進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第八条:(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考核等级为 C 级: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三名的; 2.发生 5 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 50 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 2 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 50 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3.发生 1 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对考核等级为 C 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進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省级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 2 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2003 年到 2017 年, 14 年间,仅国务院就发出了至少 14 份“通知” 、 “紧急通知” 、 “意见” 和“办法” 。至于说各部委和各省、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就此曾经分别发出过多少份文件,相信没人数过。
仔细审视国务院所发出的这些文件,按年份,越往后,文件规定的内容越细致,责任主体及问责也越具体。因此,我们不能说国务院对于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不重视。我们也愿意相信,由于来自国务院的问责越来越具体,各地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对于建筑业欠薪问题也不敢不重视。但问题是, 效果并不好。换句话说,这些文件绝大部分所做的都是“无用功” ,甚至明知这些文件发了也不解决问题,但还是照发。
包括遏制建筑业欠薪的长效机制在内,任何长效机制,都不可能由政府行政权力强行规定而成,更不可能由于政府做出了行政规定而自动生效。换句话说,单靠政府的规定和文件,堆砌不出遏制欠薪的长效机制。
市场经济中有两只手, “看不见的手” 是市场,反应快且具有弹性, “看得见的手”
则是政府,反应需时且弹性不足。市场这只手,时而像海绵吸水,时而又像皮筋弹射,但就是不会像石头般坚硬。因此,试图单靠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 发布行政规定来约束市场行为是徒劳的,行政规定发布之后,单靠政府行政权力强行推行这些规定,也是徒劳的。
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前副院长邹力行在任时曾撰文指出: “中国在创造‘经济奇迹’
的同时,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也出现了不平衡、不协调,中国的转型出现壹些失衡现象。
这个失衡是转型中有的快、有的慢引起的。很多政策转了,体制却没转,有些体制转了法律却没转,有些法律转了理念却没转,特别是在市场信用体制建设方面严重存在‘信’ 和‘用’ 的失衡,也就是落后的信用体制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产生的融资需求之间的失衡58。”邹力行提出“解决这个失衡的问题,需要靠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结合” ,并认为“政府和市场互动是互为目标、互相推進,是外在力量和内在力量互相促進、共同成长的过程” 。
我国建筑业欠薪就是建筑企业信用失衡的重要表现。建筑业劳动关系中的劳资双方,均为建筑市场中重要的市场元素。因此,必须经由企业、工会、建设单位、政府等相关利益各方的不断互动,包括建筑企业不断越界、工会代表工人不断与企业的越界行为冲突、劳资之间不断妥协、劳资政之间不断磨合,才能够形成行业共识, 才能够建立起遏制建筑业欠薪的长效机制。而在前述各相关利益方中间,政府的行政权力仅仅作为其中的壹方,是不可能单独解决整个建筑行业的问题。
还是要提出那个问题:这些年来,为了解决建筑业欠薪这壹建筑企业“信用失衡” 问题,在国务院和各省市县政府不断发文件的同时,我国的工会跟着政府发了不少文件。除此之外,本应代表建筑工人利益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还做了些什么呢?今后又能够做些什么呢?
5.政府行政权力“官僚”+“无牙” 难以遏制建筑欠薪其实,从 2003 年温家宝总理为建筑农民工讨薪开始,有壹个错误观念便壹直被不断强化著,即,发生欠薪是由于政府监管不力所致,发生讨薪悲剧是政府行政部门不作为所致。 因此,遏制欠薪和杜绝讨薪悲剧,只能靠政府行政权力的强力介入。于是,壹次次欠薪引发壹次次讨薪悲剧,壹次次讨薪悲剧引出壹份份政府“意见” 、 “通知” 、 “紧急通知” 、 “通报” 、 “办法” 等等。但是,我国建筑业从早期的“成为了欠薪重灾区” ,到后来的“还是欠薪重灾区” ,到再后来的“仍是欠薪重灾区” ,除了每年春节前“救火”
式清欠行动解决几个案件外,整体情况并没有发生好转。而相对于各级政府多年来为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所投入的财政和行政资源,治理建筑业欠薪的努力可以说完全失败。
发生欠薪,讨薪建筑工人便会被上下左右踢皮球。
包工头会告诉讨薪工人,说是上家包工头没给钱,让大家去找上家包工头。有时,包工头也会带着工人们壹起集体找上家包工头要钱。上家包工头往往会告知讨薪工人,是再上家包工头或劳务分包公司或专业分包商没按时足额支付劳务费。最后,壹直找到工程建设单位,则会被告知资金不到位,没钱。讨薪过程中,如果工人们运气好的话,相关包工头和劳务公司会认账,但不会给钱,因为没钱。如果运气不好,从上家包工头壹直到建设单位, 都声称“妳们又不是给我打工,我不认识妳们,凭什么找我要钱呢? ”
讨薪工人找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明知建筑行业普遍存在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用工情况,却要求讨薪工人出具劳动合同,否则不管。
可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本应依法“对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用工情况進行监督检查” 。换言之,辖区内出现建筑企业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用工情况,其实是劳动行政部门监管不利所致。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第 79 条) ” 。退壹步说,当建筑工人向劳动行政部门求助讨薪,工作人员发现没有劳动合同时,最少应该将案件视为举报非法用工,并依法進行核实和处理。
但现实中,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遇到工人讨薪,几乎毫无例外的会以惯常的官僚手法推脱,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将讨薪工人推出门外。不过话说回来,面对连国务院文件都解决不了的欠薪问题,劳动行政部门手中的行政权力,真有“牙齿” 吗?
答案是否定的。
官僚+无牙,依赖这样的权力,根本不可能解决我国建筑业长期存在的欠薪问题。
还是那个问题:这么多年来,我国的工会,除了跟着政府部门发“没牙” 文件之外,有没有尽量走出去,到就近的够得着的工地上,组织建筑工人加入工会,指导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代表本地建筑工人与本地建筑企业通过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呢?
6.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于 2004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十壹条: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跨地区、 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 2011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2004 年,改革开放 26 年后,《工伤保险条例》的订立, 令我国工伤职业病保障从混乱无序状态走向了法制轨道。 7 年后的 2011 年,《社会保险法》的订立,则把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统壹起来,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進壹步成熟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两项法律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社会保险制度需要资金累积,上面引述的几条规定,保证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
2010 年,也就是订立社会保险法的前壹年,也是改革开放進入第 34 年,国务院还发出过壹份《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尝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此后,社保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账面上每年都收大于支,滚存结余壹年比壹年高。
2010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1.7 万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 270 亿元,比上年增加 43 亿元,增长 19%;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258 亿元,比上年增长 20%。工伤保险基金总支出 179 亿元,比上年增加 34 亿元,增长 2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 91 亿元,年终滚存结余 547 亿元,比上年增长 20%。
2011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29818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448 亿元,比上年增加 178 亿元,增长 66%。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371 亿元,比上年增长 44%。本年支出 271 亿元,比上年增加 92 亿元,增长 51%。本年收支结余 177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723 亿元。
2012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37540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506 亿元,比上年增加 58 亿元,增长 13%。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472 亿元,比上年增加 101 亿元,增长 27%。本年支出 387 亿元,比上年增加 116 亿元,增长 43%。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378 亿元,比上年增加 116 亿元,增长 44%。本年收支结余 119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844 亿元。
2013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44884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591 亿元,比上年增加 85 亿元,增长 17%。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554 亿元,比上年增加 82 亿元,增长 17%。本年支出 460 亿元,比上年增加 73 亿元,增长 19%。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454 亿元,比上年增加 76 亿元,增长 20%。本年收支结余 131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973 亿元。
2014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51635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671 亿元,增长 3.7%;支出 538 亿元,增长 6.8%。本年收支结余 134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107 亿元。
2015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58893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729 亿元,比上年增加 58 亿元,增长 8.6%。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685 亿元,比上年增加 62 亿元,增长 10.0%。本年支出 576 亿元,比上年增加 38 亿元,增长 7.1%。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569 亿元,比上年增加 42 亿元,增长 8.0%,完成预算的 97.3%。本年收支结余 153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263 亿元。
2016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65425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716 亿元,比上年减少 14 亿元,降低 1.9%。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670 亿元,比上年减少 15 亿元,降低 2.2%。本年支出 588 亿元,比上年增加 12 亿元,增长 2.1%。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582 亿元,比上年增加 13 亿元,增长 2.3%。本年收支结余 128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391 亿元。
2017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75348.58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831.77 亿元,比上年增加 115.75 亿元,增长 16.2%。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783.71 亿元,比上年增加 113.27 亿元,增长 16.9%。本年支出 641.43 亿元,比上年增加 53.25 亿元,增长 9.1%。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634.96 亿元,比上年增加 53.04 亿元,增长 9.1%。本年收支结余 190.34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590.56 亿元。
图 5. 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年末滚存结余状况(单位:亿元) 59总收入 总支出 当年收支结余 年末滚存结余
2010 年 258 179 91 547
2011 年 448 271 177 723
2012 年 506 387 119 844
2013 年 591 460 131 973
2014 年 671 538 134 1107
2015 年 729 576 153 1263
2016 年 716 588 128 1391
2017 年 831.77 641.43 190.34 1590.56
2010 年到 2017 年, 8 年间,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翻了近 4 倍半,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翻了近 3 倍。
账面看起来,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形势壹片大好。
但现实中上,尤其是建筑行业,也许并不那麽简单。
7.建筑业在工伤保险制度“法外运行”
2014 年 12 月 29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進壹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60,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蓋率低、壹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 。
三个月后, 2015 年 3 月 27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又发出《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 ——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的通知》 61。 “同舟计划” 确定了三年内要完成的具体目标:
“2015 年: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继续巩固已参保的在建项目参保成果,努力将未参保的在建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初步建立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同时推進交通、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2016 年: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大部分交通、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2017 年:全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从“同舟计划” 所提出的目标,我们不难看出,前述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额的增长,几乎没有建筑企业的参与。换句话说,《工伤保险条例》 实施 11 年,《社会保险法》实施 4 年,建筑业仍是“法外之地” 。
壹年后, 2016 年 3 月 24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又发出了壹份《关于加快推進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62,指出,壹年多来落实《意见》和“同舟计划” 参保扩面任务工作中“部分地区尚未形成有效推進工作的合力,工作進展较慢;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够,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惠民政策社会知晓度不高;参保扩面、工伤认定、经办管理服务等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工作要求等” 。也即是说,建筑业“法外之地” 的状况依然故我。
又过了壹年, 2017 年 2 月 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促進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63,要求“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進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还是得要“大力推進” ,而且要由国务院亲自出马。看起来,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建筑业“法外之地” 的状况仍未有大突破。
然后,又壹年后, 2018 年 1 月 2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发出了《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64,通知要求“加大力度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
从 2014 年到 2018 年,四年间,三个“通知” 两个“意见” ,共发出 5 份行政文件,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等九个部门,其中壹个“意见” 更是来自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但结果,还是要“加大力度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似乎,建筑企业走出《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法外之地,仍然任重道远。
不过,值得壹提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于 2014 年 12 月联合发出的《关于進壹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65,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提出了“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壹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至 2018 年,建筑工地壹线建筑工人的工伤保险覆蓋率,住建领域“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已达到 99.73%”。虽未达至“同舟计划” 所默认的“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大部分交通、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的目标(2016 年目标),更未实现“全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的目标(2017 年目标),但仍可以说,在 2017 年初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亲自出马,再发行政“意见” 之后,各地劳动部门和建筑企业,还是有所动作的。
不过,这也带出了壹系列需要回答的问题: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能够永远靠行政权力(尤其是国务院)的介入吗?行政权力介入所发生的效果,可以持久吗?除行政权力之外,有没有其它资源可以利用呢?或者说,行政权力之外的哪些资源,并没有有效地运用起来呢?
这里,还要提出那个被我们壹再忽略掉的重要角色: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试想,如果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能够硬起来,代表建筑工人近距离监督工伤保险制度的落实,在行政部门发出“没有工伤保险壹律不准开工” 66的强制要求之时,组织每个工地上的工会会员,展开“没有工伤保险壹律不進工地” 行动,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参保率,壹定能够得到提升, 而且效果更加可持续。
8.工伤认定和待遇落实“法外运行”
《工伤保险条例》,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第 17 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壹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進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壹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社会保险法》,于 2011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
第四十壹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数据显示, 2014 年全国工伤事故死亡 23508 人,工伤1146592 人,其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占 905240人。 2015 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达到 201.9 万人67。
年鉴没有将建筑业的数据单列出来。不过,据最新资料显示, “自 2009 年起,建筑业事故起数开始超过煤矿,已连续 9 年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 68。由此不难推断,2014 年,我国建筑业安全事故造成工伤工亡的实际状况有多严重。
建筑行业成为“事故最多行业” 之时,不幸受伤的建筑工人及遇难建筑工人的家属们,在工伤认定和索取赔偿的过程中,情况又如何呢?
2013 年 12 月《人民政协报》发表调查报道《伤不起的建筑工人》 69后,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曾经批示,将文章中所反映的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作为全国政协 2014 年重点调研课题及双周协商座谈主题,由主席办公会议督办解决。 2014 年 1 月至 2 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率队,由全国政协委员、人社部、住建部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开始在北京、江苏、湖南等地开展调研。
2014 年春节前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也联合组成调研组,就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進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显示“建筑工人的权益特别是工伤后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工伤维权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壹是工伤保险参保率低。据初步统计,建筑业从业人员参保比例不到四分之壹。二是工伤认定难。由于建筑工人流动性大,劳动关系难以确认,進而影响工伤认定。三是工伤后的待遇落实难。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复杂,等待时间较长。四是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较为薄弱,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意识需要進壹步加强” 70。
壹年后, 2014 年 12 月,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再次以建筑工人工伤维权为主题進行协商,人社部、建设部等四部门在此前调研基础上初步形成《关于進壹步做好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伤不起的建筑工人》居然惊动了政协副主席,更难得的是,还就此展开了调研,并拿出了具有说服力的调研报告。但遗憾的是,所有这壹切,最后还是落在了政府行政部门的头上,变成了又壹份政府行政部门的“意见” 。就像拉磨的驴子,不辞辛苦的蒙着眼睛整天拉啊拉,揭开眼罩,发现还是在原地打转。
2015 年 1 月, “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 发布了《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与工伤维权调研报告》。报告显示, 5 年间(2010 年-2014 年),在该机构完整跟進的 73 个建筑工人工伤案例中,有 89.10%的工伤工人,既没有合同也没有工伤保险,最终难以认定劳动关系的工伤工人达到 60.20%。这些工伤工人中,有 89.00%都遭遇到拒赔,甚至“有些大型国企,就是说没钱,法院都没办法” 。遇到这种情况,工伤工人壹般都选择降低诉求,以求私了。 73 个工伤案件中“67.10%的工伤工人最后接受了私了的方式” 。走上诉讼维权的工人,就算是运气好坚持到了最后壹步,但在胜诉后往往“功亏壹篑,21.9%的人会遭遇执行困难” 71。
《社会保险法》 颁布实施后,第 41 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制度安排,曾经让人们眼前壹亮。但这壹制度安排,从出台至今已经 8 年多了,实施起来仍困难重重。壹些法律专家曾称之为“形同虚设” 72。 “劳动者向社保局申请先行支付成功的案例很少” ,鲜有成功的案例都是通过司法的强力介入才得以实施。如果壹些地方社保机构与法院形成“默契” ,以各种理由推托,先行支付制度的执行便成了镜花水月。
既然建筑工人不幸发生工伤工亡后工伤认定难,而且就算是运气好拿到工伤认定,也难以落实赔偿,那麽,作为建筑企业,何来动力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呢?在此背景下,工伤保险参保率低还只是目前我国建筑工人职业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壹个方面,受影响的是壹旦发生工伤工亡后的认定和赔偿。更加严重的后果是,这壹现状纵容著建筑企业的冒险赌博心态,在不缴纳工伤保险的同时,更加不会投入资金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从而将建筑工人的健康和生命,随时暴露于不可知的风险中。
从 2009 年至 2018 年,建筑业事故起数超过煤矿“连续 9 年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 ,也就不足为奇了。
2014 年 3 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政协委员李滨生,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曾经作过题为《切实解决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的发言73。作为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李滨生在发言中认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施工企业应该是“多层次建筑工人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岗位技能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的主体。至于说工会在建筑工人工伤维权方面能够发挥的作用,李滨生则认为应该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
这里又要提出那个被我们忽略了的重要角色: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工会的职责应该是把建筑工地上的工人组织起来,工会的职能是代表工人争取改善劳动条件和待遇,以及在发生事故后代表工人维护权益。工会不是法律援助机构。
换句话说,我们并非要求工会去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只是希望工会能够依据相关法律已经赋予工会的权利而履行职责。
壹旦不幸发生工伤、职业病或者工亡事故,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应该第壹时间進入事故现场,以当事建筑工人代表的身份,要求企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17 条第 1 款的规定,在 30 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企业拒绝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应该以当事工人代表的身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17 条第 2 款的规定,代表当事工人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做出工伤认定之后,工会应该代表当事工人,与建筑企业谈判协商落实待遇和赔偿。如果建筑企业拒绝依法落实待遇和赔偿,工会应该代表当事工人,向工伤保险基金提出申请先行支付。
如果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能够行动起来,充分运用《工伤保险条例》已经赋予工会的上述权利,建筑工人工伤待遇落实难的问题,虽然不会迎刃而解, 但壹定会在短时间内发生根本的改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制度安排,便不会再被诟病为形同虚设。
9.建筑业事故预防“法外运行”
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是有限的,仅仅限于“合理聚资、未雨绸缪、分担风险、事后补偿” 。而对于工人和工人的家庭来说,以及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尽可能做好事前预防,从而尽量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换句话说,工伤保险制度能够解决的问题是,壹旦发生事故,通过风险分担达到合理补偿,但却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即事故的预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1992 年正式实施。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02 年正式实施。
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進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现实中,我国的建筑业多年来壹直都是事故“重灾区” 。
1991 年到 1993 年,随着建筑业产值增加,事故死亡人数也迅速上升。 1993 年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达到 1867 人的“高峰” ,此后壹直保持在每年死亡千人以上,居于产业第二,仅次于煤矿74。
2004 年壹季度,北京七成大事故来自建筑业75。
2006 年 10 月份,全国建筑业重大伤亡事故频发,共发生 3 人以上重大事故 16 起,死亡 59 人76。
2006 年全年,建筑业事故死亡 1046 人。 2007 年有所下降,死亡 1012 人77。
2007 年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共造成 1012 人死亡,总体虽比去年下降3.44%,但部分地区形势严峻。 2007 年,全国有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浙江、山东、河南、广西、云南、贵州、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 14 个地区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其中天津上升达 70%、宁夏上升和广西上升达 45%、河南上升达37%78。
2009 年起,建筑业事故起数超过煤矿,连续 9 年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79。
2010 年前两个半月,山东省大建筑业范畴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上升了 200%80。
2012 年, 武汉市建筑业成事故重灾区81。
2017 年 5 月,山东建筑施工领域成“重灾区” 82。
2018 年 7 月 5 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报,仅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732 起、死亡 1752 人,同比分别上升 7.8%和 1.4%,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自 2016 年起连续“双上升” 83。该通报分析,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牢,存在侥幸心理,大部分的事故中施工单位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关系界限不清、职责不明,现场管理混乱,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施工现场违规违章行为普遍,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建设、监理等单位未严格对工程项目進行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 。
10.政府行政权力在事故预防方面失效
这么多年来,建筑行业壹直是事故高发领域。从中央到地方,各政府部门为此发了数不清的文件、通知、意见、通报,政府关于工业安全不可谓不重视。但是建筑业的安全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这里仅列举了 2003 年到 2018 年, 15 年间,国务院就建筑行业安全问题发布的壹系列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進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2003 年1 月 5 日)
四、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生产安全和职业病防治问题。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条件及职业病防治措施。从事矿山、建筑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作业的农民工上岗前必须依法接受培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大生产安全监察工作力度,严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做好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保证在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2003 年 10 月 29日)
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主要职责
(壹)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必要时,协调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调集部队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3 年 11 月 24 日)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 年 01 月 13 日)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十壹五”规划》 (2006 年 8 月 17 日)建筑施工: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進壹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7 年 2 月 28 日)
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大型企业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形成企业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助配合、相关人员全部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企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其他各类企业也要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自身应急管理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進壹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 (2008 年 10月 15 日)
今年以来,部分地区陆续发生数起校园及周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造成多名学生伤亡。 10 月 10 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刘家村壹住宅楼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邻近刘家村幼儿园 5 名幼儿死亡, 2 名幼儿重伤。国务院领导同志42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建筑進行安全检查,并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0 年 7 月 19 日)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進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進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2011 年 11 月 26 日)
(二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進壹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完善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2011 年 10 月 01 日)(二)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强化法治,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机制。
建筑施工: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设计、 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2016 年 8 月 12 日)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壹)健全责任体系。
(二)推進依法治理。
(三)完善体制机制。
(四)加强安全预防。
(五)强化基础建设。
(六)防范遏制事故。
第九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壹票否决”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第十二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政府,责令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壹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国务院安委会书面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2017 年 01 月 12 日)建筑施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勘察、 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发包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强化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格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业务。建立市场准入、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施工事故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专栏 8 建筑施工事故防范重点
重点部位:大跨度桥梁及复杂隧道、高边坡及高挡墙、高架管线、围堰等。
关键环节: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结构拆除、土石方开挖、脚手架及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爆破拆除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進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7 年 02 月 21 日)(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特别要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以及对不良地质地区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或论证。推進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全覆蓋、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以及各方主体的本质安全水平。
2003 年到 2018 年, 15 年间,国务院就安全生产发出了不少“通知” 、 “紧急通知” 、 “意见” 、 “办法” 等等。从《安全生产“十三五” 规划》中可以看出,在建筑业安全生产方面,既有制度建设, “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发包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 ,也重视了建筑施工方方面面的细节,如建筑施工事故防范关键环节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结构拆除、土石方开挖、脚手架及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爆破拆除等”
84
。
有关安全生产的立法,除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还有许多条例、办法,例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等等。
国务院也制定了《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85,将安全生产列入省级政府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 4 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政府,责令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壹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国务院安委会书面报告。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壹票否决” 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此外,应急管理部、住建部等部委也就事故预防开展了相关工作。如果查看应急管理部和住建部的网站,可以看到数不清的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覆蓋工程建设的各方面,如预防坍塌事故、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等。每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紧接着就会有关于吸取近期事故教训進壹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住建部则壹向勤勤恳恳地发布建筑业相关的国际标准、行业标准。
关于建筑工人, 2007 年 3 月,由建设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发文,提出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86。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达到壹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工程开工后要依托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负责本企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育培训内容要按照工程進度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内容。 2014 年 4 月,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壹堂课” 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87。安全培训主要依托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培训。安全培训的对象为从事壹线生产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重点是新進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间每人累计应不少于 4 小时。
2018 年 12 月底,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 2018 年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進展情况的通报,其中介绍了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88。截至 2018 年三季度,全国有 26 个地区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层级考核工作,占全部地区数量的 81.25%。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还包括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交换,建立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记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信息。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2018 年前三季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保持“双上升” ,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且根据统计,自 2009 年起,建筑业事故起数超过煤矿,连续 9 年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89。
这里我们还是要提出那个问题:这些年来,为了建筑行业的安全问题,我国的工会做了什么?本应代表建筑工人利益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做了什么?
这么多年,关于建筑行业事故高发,我们其实壹直都在原地踏步。每次发生事故,从中央到地方,各政府部门都忙的不可开交,发文件、通知、意见、通报,定期停工整改、定点停工整改等等。但是,多年过去了,文件、通知、意见、通报还是同壹套行文,只是改了日期,事故还是不断上升。还是那个比喻,政府行政部门以发文件、通知、意见、通报的形式,试图减少建筑行业事故发生,就像蒙着眼睛的驴子拉磨,拉了壹辈子,却还在原地打转。
如果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能够行动起来,情况就会不壹样。
如果“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关系界限不清、职责不明,现场管理混乱,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施工现场违规违章行为普遍” ,工会会员(工地现场施工工人)便会立即知会工会,以便工会向相关企业提出要求改善。如果相关企业继续不采取措施做出改善,工会便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57 条第二款,以及《工会法》第 24 条“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
试想,在预防事故的主体责任人仍是建筑企业的情况下,如果建筑施工现场有足够多的工会会员,便等于多出了壹组事故预防的主体监督人——工会会员,亦即是工地现场施工工人。就算是建筑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但工会会员(现场施工工人)却不会心存侥幸。
因为,壹旦发生事故,第壹受害人就是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家庭。
工会会员在工会的组织下发挥建筑工地现场主体监督人的作用,既不会额外增加企业的安全生产开支,更不需要政府增加预算。更重要的是,工会和工会会员作为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的主体监督人,壹定比政府人员和企业管理更加有效。
还是那个问题:工会在做什么?这些年来, 或者往少了说, 自 2009 年建筑业事故起数超过煤矿而成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的这 9 年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做了些什么呢?
11.建筑业“法外运行” 侵权者和维权者皆输
无论是被欠薪,或遭遇工伤、工亡或职业病,绝大部分当事的工人和家属,既没有基本法律知识,又没钱请不起律师。再加上没有劳动合同,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走诉讼途径对他们来说无疑于水中捞月。而就算是少数幸运者能够得到法律援助,愿意拿起法律武器進入诉讼,从寻找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到提起仲裁,如涉及工伤、工亡和职业病,又得申请工伤认定,直到走完壹裁二审,程序繁复且耗时漫长。败诉就不用说了。就算胜诉,老板还是能拖着不执行判决90。
然后就是上访这条死胡同。如果无奈進入上访,等著讨薪和维权建筑工人或家属的往往是威胁、监视、截访甚至拘留、判刑。很多被欠薪和因工伤、工亡得不到赔偿的工人和家属,因此更成为了当地政府和公安的“维稳” 对象。结果,与劳资关系本无直接关联的警察也被拖進了劳资纠纷中。
在建筑业这块法外之地,讨薪者和欠薪者,侵权者、维权者以及政府,甚至社会公众,大家的命运就像古罗马斗兽场里的奴隶角斗士,谁都没有保障。
早在 2005 年,宁夏石嘴山便发生过壹起因欠薪引发的讨薪悲剧。建筑工人王斌余,向工地上最末梢的包工头讨要被拖欠的 5000 元工资不果,找当地劳动局求助被推到法院,法院又把他推回到劳动局。在劳动局里,包工头承诺先给 400 元,出门后便说只给50 元。王斌余上门要钱,双方发生口角,被包工头扇了壹记耳光。壹怒之下,王斌余拔刀杀了包工头壹家四口人,结果被法院判处死刑。后来死者家人找到上家包工头要被拖欠的工资,上家包工头却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矢口否认与被杀的最末梢包工头有劳动关系。
在看守所里,王斌余对记者说: “我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爸说了,很支持记者的采访。妳们采访我,文章发出来,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领导到下面来,只看表面大楼好着呢,我们在墙上施工,壹不小心就摔死了,妳知道修大楼多少民工死了?我知道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 91。
采写报道的记者感叹“悲剧就是死的都是好人,没有胜利者” ,因为“王斌余杀的并不是备受诟病的包工头,而是和他壹起打工的并帮助过他的工友及其无辜的亲属” 。而在悲剧发生后,欠薪的上家包工头居然矢口否认被害的末梢包工头是他的工人。壹家四口被杀,被害人家属发出悲呛的质问: “天哪,苏志刚都跟了他快两年了,就因为没签合同吗?他还欠着我们几个人的工钱没给呢! ” 。
在看守所,王斌余对死者家人说:“下辈子就是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妳们全家” 92。
王斌余讨薪悲剧 7 年后, 2012 年底,光明日报曾就欠薪和讨薪问题发表过壹篇文章,题目是《减少讨薪:先对恶意欠薪说“不” 》。这篇文章在指出“没有欠薪,自然就不会有讨薪” 的同时,却将拖欠工程款与欠薪这壹对互为因果的问题割裂开来,更将跳楼、堵路、裸奔、爬塔吊、跳河等讨薪手段称为“恶意讨薪” 93。从此, “恶意讨薪” 的说法不胫而走。
此后,为了不被说成是“恶意讨薪”,各地建筑工人讨薪行动的烈度的确有所缓和,并出现了“创意” 讨薪。愤怒鸟、关公、包公、狄仁杰、元芳、圣诞老人、唐老鸭、加菲猫、财神爷、超人等,纷纷出现在讨薪现场94。但是,讨薪建筑工人从“恶意” 转向“创意” ,并未改善建筑业工人被欠薪的状况。
2016 年 1 月, 也就是王斌余讨薪悲剧发生后的第 11 年, 春节前,又是在宁夏,末梢包工头马永平在银川点燃了壹辆公交车,导致 18 无辜乘客死亡, 33 人受伤。
这起悲剧的原因并不复杂,末梢包工头马永平被拖欠 33 万元工程款,发不出跟着他干活工人的工资,经过三年多讨要没有结果。 2013 年 6 月,马永平带着 15 名工人在宁夏贺兰县洪广镇移民小区做水暖工程。当初定下的工资总额为 33.63 万元。马永平在壹份讨薪材料里写道: “三年里我到处借钱垫付工人工资,有银行贷款,有私人高利贷,有亲戚处借的低息款,还有几人的工资未发。这些债务和利息使我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 95”
就在点燃公交车的壹个月前, 2015 年 12 月 7 日,马永平曾把壹桶汽油淋在身上,爬上银川商城对面隆悦宾馆的天台,并往朋友圈发了张自拍照。马永平在朋友圈写道: “如果我是火炬,我毅然地燃烧自己……再见,美丽的银川,原谅我再不能给妳添加壹砖壹瓦” 96。马永平上家的土建包工头马上拿着 9.9 万元现金来到现场,洪广镇书记和派出所民警也拿着 20 万元现金来到现场。马永平见到钱款下来后,土建包工头把 9.9 万元给了他,但镇书记和派出所的 20 万元却不给,镇书记只是承诺, 12 月 30 日前会付清余款。
这次事件,宁夏电视台“直播 60 分” 节目称之为“恶意讨薪” 97。节目里,新华街派出所副所长杨某表示: “马永平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处罚法,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必须对他進行处罚” 。马永平被拘留 10 天后于 12 月 18 日获释。获释后,马永平用 9.9万元中的 5 万元还了贷款,其余的补发了部分工人的工资。但镇书记“12 月 30 日前付清余款” 的承诺没兑现98。
于是,便发生了 1 月 5 日的悲剧, 18 人枉死, 32 人受伤。
马永平在绝笔信中写道99:
“当拿起这支似有千斤的笔,迟迟不能落纸。我想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到这壹步。我想我不是壹个冲动的人,也不是壹个神经病患者,更不是壹个嗜血的恐怖分子。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局。
这都是妳们逼的,逼得我活不成了。丁 X 成,洪广镇政府,贺兰县政府,丁宝成,妳可以有黄老五壹帮黑社会打手,可以行贿政府各部分不管我的事。大小政府,妳们可以用谎言和暴力来掩盖这壹切的不平等和妳们收了黑钱而不作为行径,但掩盖不了壹个为求最基本生存权力的人的决心。妳们三年欠我二十多万工资,妳们看着我死,我也不叫妳们好活。受欺骗和压迫的农民工兄弟们,我呼吁妳们站起来,采取任何手段,为我们的生存下去的权力而斗争。 ”
马永平绝笔信中的呼吁,并没有唤起他的“农民工兄弟” 们群起采取“任何手段” 为“我们的生存下去的权力而斗争” 。
两个月后, 2016 年 3 月中,刚刚过完春节, 倒是发生了四川阆中法院对 8 名讨薪建筑工人公审、公判、公开游街示众事件。法院认为“8 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长时间在交通要道上对民警進行挟持,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故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当地的媒体还写道: “公判大会” 的召开,让“不少群众表示自己接受了壹堂法治教育” 100。
活生生的现实告诉我们,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仅仅依靠政府行政权力是壹条死路。
这跟政府是否民选,是否勤政作为,是否能够被问责,没有直接关系。地方县市劳动行政部门手中的那点儿“没牙” 的行政权力,在老百姓跟前耍耍“官僚” 威风可以,打打太极推手可以,懒政惰政可以。真的要解决像建筑业欠薪这样的经年累积的问题,就算是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公务员都问责下课,甚至问责到每年换壹批人,也照样解决不了。
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方向搞错了,便越走离目标越远。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必须要由建筑企业、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建筑行业协会、 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等通过谈判、沟通、协调,再经媒体平台让公众可以参与讨论和辩论,才能找到解决之道。
这里还是要提出那个问题:工会在哪里?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可以做些什么?
四、建筑业“法外运行”之问——工会在哪里?
从建设单位到政府批项部门,从建筑总承包商到劳务分包公司,从包工头到建筑工人,各司其职,使得建筑行业得以运行。但与此同时,整个建筑业的“法外运行”,也串起了发生在建筑行业的壹起起工伤、工亡、职业病、欠薪、讨薪、杀人、自杀等悲剧。
2012 年 6 月 13 日,湖北省钟祥市“村村通” 公路工程石牌镇路段,无用工资质的分包人安排农用货车送工人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事故, 3 名工人死亡 6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工程总承包钟祥市交通工程公司没有受到处罚,并继续将工程非法分包给没有用工资质的分包人。 9 个月后, 2013 年 3 月 29 日, 90 公里外的张集段再次发生同样事故,无用工资质的分包人安排没有驾照的司机接工人上班发生侧翻事故, 5 名工人死亡 9 人伤残。
3·29 事故后,遇难工友家属要求政府追究非法分包责任,但当地政府不但不追责,反而威胁遇难工友家属,先火化遗体再谈赔偿。并扬言:越往后火化赔偿越少。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壹切从头来过。第壹次事故后,如果分包人违法安排货车载工人上下班的做法被追责;如果钟祥交通工程公司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个人被追责;如果钟祥交通局作为总发包单位被追责, 9 个月后 5 人遇难 9 人伤残的第二次事故就不会发生。
但是,追责总得有人追着不放才行。现实中,除了家属,谁会追着不放呢?而家属,如果花时间、金钱和精力追责,日子还怎么过呢?
那麽,工会做过什么呢?
2014 年 4 月,来自云南镇雄的建筑工人苏传远,千里迢迢跑到福建,在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地上打工。由于工地安全防护设施不足,苏远传干了还不到两个星期,便从高处跌下,重伤昏迷不醒。事故发生后,公司拒绝依法为他申请工伤认定,拒绝依法支付原工资待遇和护理费,更于苏传远昏迷 7 个月后停付了所有医疗费。公司给家属的理由是:苏传远是给包工头打工的,不是兴盛公司的员工。
苏传远的妻子从云南跑到福建日夜照顾昏迷不醒丈夫,家里 83 岁的失明婆婆,则交给两个刚高考完的孩子照顾。苏传远半睁著无神的双眼躺在病床上的照片,让人不忍直视。
那麽,工会能做些什么呢?
2014 年 5 月,来自四川南江县的建筑工人谢思才,开始在山东潍坊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工地做木工。干了不到两个月,谢思才便在工作中从高空摔下受重伤。
工伤保险基金拒绝依法先行支付工伤治疗费,理由是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没有依法给员工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几个星期后,公司也停止支付医疗费,理由是谢思才没
跟公司签劳动合同,不是公司员工。天下真有这种道理!公司违法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反到成了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当家属找政府信访和安监局求助,却被告知公司说的对。愤怒之下,家属跟几名工友壹起到工地拉电闸抗议。这下有人管了。壹起拉电闸的家属和工友共六人,全被公安拘留了 10 天。四个月后,建筑工人谢思才去世,家属没有得到依法应该享有的工亡待遇。
谢思才的儿子谢长春在投诉中写道: “公司至今仍拖欠近 30 余名农民工 20 多万元的血汗钱却迟迟不予兑现。我父亲在该工地因公致残成为植物人,医院急需的救命钱单位却拒付,我因此找单位讨说法,遭到毒打,当地公安不伸张正义却将我们行政拘留十天,至今不给我们出具书面行政处罚书,无理剥夺我们行政诉讼权。天啊,在潍坊市咋就如此黑暗! ”
“绝望” 壹词,已经无法描述壹个儿子此时的感受。
那麽,工会可否做些什么呢?
2014 年,来自河南周口郸城县的建筑工人王友志与妻子周秀云和儿子王奎琳,在山西太原建筑工地打工,至 12 月结算时,仍被拖欠 2.9 万元工资。包工头说是“上边的大老板不给他结” 。王友志壹家人继续住在位于工地内的工棚内讨薪。 12 月 13 日,王奎林上街买东西回来时保安员以没戴安全帽为由拦住不让進工地,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保安员报警。警察到现场声称“对妳们这些犯罪嫌疑人就不能态度好” ,并随即将王友志按在地上铐了起来。周秀云阻止警察带走王友志,警察王文军过度使用暴力致周秀云死亡。王友志和王奎琳被带到派出所,并在派出所内遭警察群殴。王友志被打断六条肋骨。壹个星期后,周秀云被警察王文军踩住头发直挺挺躺在地上的照片和视频在网上曝光,社交媒体平台壹片怒斥。警察王文军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 5 年,另外两名涉事警察被判缓刑。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壹切从头来过。事件中,如果建筑工人王友志没被拖欠工资 2.9万元,便无需在完工后还住在工地内工棚里讨薪,也就不会发生因为没戴安全帽保安员不让進门的事情;警察王文军就无需接警到场;周秀云也不会因为王文军过度使用暴力而死亡;王文军等三名警察也就不会因此被判刑。当然,王文军等三名警察,即使不在这次事件中被判刑,也会在未来某次执法中因为过度使用暴力被处罚。因为,我国警察在执法中过度使用暴力仍是常态。只是如果王友志没被拖欠工资,就不会有这次悲剧。从这个角度来说,死者周秀云及家人、王文军等被判刑的警察,可以说都是这起拖欠工资事件的受害人。
那麽,如果工会曾经做过些什么,结果会不会不壹样呢?
2014 年 12 月 23 日凌晨 0: 26 分。四川雷波县包工头王建华给 13 岁的儿子发了份短信遗言,让孩子长大以后别像爸爸壹样没出息,并对孩子说对不起。收到留言后家人赶到王建华住的地方,人不见了,地板上有壹滩鲜血。
两天后, 12 月 25 日,雷波县公安局、县劳动监察大队认定,承包了雷波县无电地区铺设电线工程的包工头王建华,拿着工人工资潜逃了。 12 月 26 日,将工程分包给王建华的总承建商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县劳动局和公安局配合下开始向壹百多名被王建华拖欠工资的工人发放工资。而就在此时,包工头王建华的尸体却从不远处金沙江底漂了上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王建华不是携款潜逃,而是被逼自杀。
为什么说王建华是被逼自杀呢?
2013 年初,总承建商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 1391 万元的价格,取得了雷波县无电地区铺设电线工程,转手却以 677 万元,也就是不到总价壹半的价格包给了王建华。但是, 2013 年 3 月开工时,总承建商却壹分钱没付,王建华不想丢掉工程,便自己贷款 126 万元用于工程启动开支。包工头王建华不断找总承建商要这笔钱,但对方却壹直拖着不给。直到 2014 年底完工, 总承建商仍不给钱。王建华没钱给工人结算工资,壹时想不开便投金沙江自尽了。
本案除了包工头被逼自尽,还有几个问题要问:壹是,工程总价近 1400 万元,总承建商却以低于壹半的价格发包,这么大的差价,合理吗?合法吗?二是,如果工程实际只需要 700 万元,雷波县政府为什么把发包价定在 1400 万元呢?三是,如果工程真的需要1400 万元,那麽,总承包方以不到壹半的价格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要想赚钱,除了偷工减料或克扣工人工资,甚至拿着工人工资款潜逃,还有其它选择吗?四是,总承包留下的 700 万元,是壹家独吞了吗?其中多少给了当地政府部门官员呢?
王建华从来没有想到过找工会。
王建华为什么没想过找工会呢?如果王建华当初找工会,工会又会做些什么呢?
试想,如果湖北钟祥“村村通” 公路工地上的工人都是建筑行业工会会员,他们在進入工地前就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建筑行业集体协议的保障。如果包工头使用货车接载工人上下班,工人便会拒绝冒险搭乘。如果包工头因为工人拒绝搭乘货车上下班而進行报复,建筑行业工会便会与建筑企业协会進行交涉,包工头执意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可能性也就小了很多。
悲剧,壹个接壹个发生,就像诅咒,谁都不知道哪壹天会发生在谁身上。追责,就像掷骰子,谁都不知道明天会轮到谁头上。而最讽刺的是, “事后追责” 已经成为了壹道坚固无比的“墙” ,遮住了寻找出路的眼睛。
自 2013 年至今,中国劳工通讯采访过 37 起建筑行业工伤、工亡、职业病、欠薪个案的当事工人或工人家属。访谈中,我们痛感中国建筑工人之苦难。我们看到,从建筑工人到包工头,从分包商到总承建商,从建设单位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以至于本不该介入劳资纠纷的警察,每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受害者。
五、建筑业“法外运行”背后的困局
我国建筑业,包括劳动关系、行业运行、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在内的全方位“法外运行” ,经年已久。无论是在《劳动法》外运行,还是在《劳动合同法》外运行,还是在《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外运行,或者在《安全生产法》外运行,背后的困境都是壹个,即,过分迷信于法律的完善,过分依赖于政府行政执法,过分寄望于舆论压力。与此同时,却完全忽略了建筑工人自身的潜力,忽略了建筑行业工人工会的作用。
1.迷信于法律完善和加强执法的困局
劳动法律文本的不断完善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把解决劳资利益协调问题的最大期望,放在法律文本的完善上和法律条文技术层面的精致上, 则协调劳资利益这壹目的,反而会被弱化。
前文提到,我国并不缺少规范建筑行业和约束建筑企业行为的法律法规,更不缺少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规定、办法、意见、通知、紧急通知等。但是,如此多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所发的行政文件,有法不依的现状,为什么还是得不到预期的改善呢?原因之壹,便是我国劳动法律的立法过程,更像是壹个专家学者们的学术讨论和争论过程,而非劳、资、政等各相关利益方争执和妥协的结果。因此,我国劳动法律在给人“太好了” 的印象的同时,也成为了落实最差的法律。
以 2008 年 1 月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为例。第 14 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难想象,就这壹条,劳动关系学者们当初经过了多么激烈的“学术” 争论。但是,出于射秽主义制度下的劳动法律应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考虑,这壹条就通过了。
可是,从《劳动合同法》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过,到 2008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这段期间,大批企业(大型企业甚至是国企居多)为了规避法律中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壹窝蜂的展开了裁员行动。 LG 电子(中国)公司于 2007 年 6 月底在总部和全国各地分公司,大量裁减 5~9 年的老员工,其中“重灾区” 成都分公司的裁员规模达到20%。 9 月底开始,深圳华为 7000 多名工作满 8 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 自54愿离职,这些员工是赶在 2008 年元旦之前“主动辞职” ,再“竞业上岗” ,他们将与公司签订 1-3 年的劳动合同101。
《劳动合同法》不但在实施前引发了裁员潮,从 2008 年实施至今 11 年间,诸如关于劳务派遣、关于集体合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等,本意为“保护劳动者利益” 的条款,均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至今为止,我国建筑业大批工人仍签不到劳动合同。上海王景林律师根据实践经验,在自己的博客上写道: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同虚设” 102。上海市徐汇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签约法援律师李翔写道: “接待咨询过程中,遇到壹个比较普遍现象就是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巧借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合同本文给员工留存” 103。王景林律师和李翔律师所述的情况发生在上海。不难想象,其它省份及二、三线城市的情况会是怎样。
2012 年 6 月,人大常委会修改《劳动合同法》,進壹步规范和限制使用劳务派遣工。就修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永新说: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劳动派遣成了规避风险新的‘港湾’ ,出现问题时企业与劳务派遣方相互推诿,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修改后的“规定劳务派遣只能使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类岗位” 。 但是,三年后,到2015 年“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问题在国有企业表现依然突出” 104。
2013 年 12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通过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严格限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并规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壹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法律如此精致的规定,并没有改变因劳务派遣工滥用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到 2015年, “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问题在国有企业表现依然突出” 105 , “劳务派遣用工日渐成为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的源头” 106。
此后, 2016 年和 2017 年,连续两届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天明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明,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保留灵活用工的发展空间,建立工资能高能低的机制,允许通过约定条件终止劳动合同等。
2016 年两会上,时任财政部长楼继伟在两会期间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提出,《劳动合同法》 “在企业方面和雇员方面保护的程度是不平衡的” ,并表示,下壹步要修改《劳动合同法》,把合理的地方保留,把过于僵化的部分剔除,以保证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体现企业和劳动者的平衡。
姜董事长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抱怨法律限制了用工灵活性,因此要求修改法律。楼部长从政府的角度出发,认识到法律“在企业方面和雇员方面保护的程度是不平衡的” ,因此认为应该修改法律。还有更多的从“倾斜保护原则” 出发的言论,认为应该订立更加严格的法律条文,规制企业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来自三个不同角度的看法,均源于壹个现实,那就是现有的法律难以贯彻执行。
但是,不要忘记,这部 11 年前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第 4 年已经修改过壹次,但实施起来还是困难重重。总不能每隔 4 年就修改壹次吧!
再以尘肺病为例。
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制造业工人尘肺病问题,连续数年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利用全国两会的机会大声疾呼。 2012 年,只有壹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关注尘肺病人,到2016 年两会,这壹数字已经上升到 26 人107。
壹方面,更多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关注工伤职业病工人的权益保障,值得高兴。另壹方面,委员和代表们仍然陷于如何完善立法以及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的困局里,又令人沮丧。
到 2017 年,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严慧英,已经连续四年在两会期间关注尘肺病人。 2017 年两会上,她带来了“关于将不能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尘肺病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的建议” 、 “关于修改尘肺病防治条例的建议” 、 “关于建立健全职业安全教育机制的建议” 、 “关于制作尘肺病宣传公益广告并在全国公共媒体刊播的建议” ,以及“将不参加工伤保险并且拒不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涉尘企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建议” 等,共 5 件提案108。但是毫无例外,严慧英委员的所有建议,全部都是强调如何加强政府行政外力对劳资利益的协调。
同壹届两会上,就尘肺病工人权益保障问题,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前任主席,全国政协委员盛明富则提出“必须打破尘肺病诊断机构的垄断,推進市场化改革” 。盛明富直言:只要垄断存在,尘肺病鉴定就会被企业利益和地方政府权力所左右109。
代表企业的人大代表姜明,代表工会的政协委员盛明富,对尘肺病工人充满同情心的政协委员严慧英,政府官员楼继伟,都看到了法律得不到有效执行的问题。但是,几位或迷信修法,或迷信执法,唯独没有人提出工会可以做什么。
尤其是, 作为前工会主席的政协委员盛明富,与其在政协会议上提案加强政府执法力度,不如在全国总工会代表大会上,以工会主席的身份提出工会议案,要求各地工会出面代表本地已患尘肺病工人,与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進行协商谈判,落实职业病待遇。要求各地工会進入本地有粉尘作业的企业,组织工人加入工会,并由工会代表员工与企业進行集体谈判,改善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减少甚至杜绝尘肺病的发生。
但是,盛明富前工会主席并没有从工会职能的角度提出工会方案。这壹点,尤其值得我们深思。
2.建立劳资平等协商走出迷信困局
2018 年 3 月 28 日,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壹分院副院长孙国鸣,在该院“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 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劳动立法的现状在壹定程度上无法有效适应审判的现实需要。由于劳动法的规定过于原则,缺少配套法律法规,操作性有待提高,而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则立法层次低、主体多元、体系不完整,且在劳动法领域无法可依情况下能否引用普通民事法律规则处理存在争议,加之大量劳动争议尤其是涉及社薄议受制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导致当前劳动争议审判中法律适用面临挑战” 110。
孙国鸣副院长提到,该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群体性案件呈现多发性、集团性。
我院 2016 年审结 5 件以上群体性案件 45 宗共计 451 件, 2017 年审结 5 件以上群体性案件 26 宗共计 1089 件,分别占当年结案数的 21.66%和 45.38%。此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还呈现集团化特点,壹宗案件涉及数十甚至数百名劳动者的情形多发” 。
孙国鸣副院长没有提议修改完善劳动法律,而是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建立平等协商保障机制” ,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或工会代表平等协商” 。他还建议“劳动者应依法参加工会,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合理预期自身权益,正确认识诉讼风险,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 111。
姜董事长和楼部长,从《劳动合同法》应该平衡保护劳资双方的角度出发,认为应该修改和完善法律,扩大企业招聘和解雇的灵活性。政协委员严慧英和工会前主席盛明富,则出于“倾斜保护原则” ,认为应该加大政府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按他们的建议,我国建筑业欠薪问题,恐怕还得像驴子拉磨壹样,在完善立法和加强执法这条死路上不断兜圈子。
孙国鸣副院长则跳出了完善立法和加强执法的困局,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建立平等协商保障机制” 。孙国鸣副院长不但提到了工会在劳资平等协商中的重要性,更向劳动者提出了“应依法参加工会” 的建议。 112。
孙国鸣副院长根据审判实践给我们呈现出来的,壹是政府已经无法通过行使行政权力由外向内、由上而下地完成劳资之间的利益协调;二是,就算法院也无力通过司法审判完成劳资利益协调。换句话说,无论是政府行政还是司法,公权力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无处不在的强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早已失去了昔日雄风。
因此,回到建筑业欠薪的问题。解决问题,必须摆脱对政府公权力的迷信,通过建立“劳”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资” (建筑企业协会)平等协商,渐進地(也可能是非常缓慢地)生成劳资协商共存的建筑业劳动关系。
其实,近年来,在各种场合,壹直都有人不断提出工会的作用问题。不过,由于 40年改革开放壹直以提升生产力为主要矛盾,所以, 关于工会作用的声音,也就壹直无法成为主流意见。
2013 年,前中国工运学院教授冯同庆便撰文指出,外力的不适当干预,伤害了劳资关系,使双方的契约、权利、信任等本原性基础难以建立113。冯教授在文章里写道: “不适当的外力替代劳资双方的自主、自理、自治、自洽,无论其初衷如何,都会导致合作病变,造成了中国近现代劳动状况中深深的痛” 。冯教授还以《劳动合同法》为例,指出“颁布后,由于用工标准严苛、倚重资源不足的行政力等,导致企业普遍规避法律,劳务派遣、用工外包、用工个人化等形式大量出现,已经出现和将要出现更多本来可以避免的劳动争议或突发事件” 。冯教授的观察结论是,不适当的外力替代劳资之间社会权利的建构,特别明显的是,愈是由此制造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愈加强化不适当的外力干预。
2017 年 12 月,中国劳动关系副教授沈剑锋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建筑业推行月薪制,至少要做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其中之壹便是“农民工工会制度建设问题” 114。
还是那个问题,我国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在推动建立建筑行业集体谈判制度方面,能否、应否做些什么呢?
3.丹麦:社会民主主义制度下的灵活用工制度
这里有必要提壹下丹麦的灵活用工制度。
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在丹麦,终止雇佣合同的规定非常宽松。丹麦雇主只要出于正当理由,便可以自由解雇员工。如果雇主解雇受聘 12 月内的员工,不需要支付解聘补偿。而且除非大规模裁员或有劳资双方集体协议的具体约定,否则丹麦雇主解雇雇员时,甚至无须与工会進行协商。即使進行协商,协商结果并不影响雇主解雇员工的权利。
因此,丹麦的企业能够更加便利地对劳动力规模進行调整115。
丹麦有如此灵活的用工制度,全赖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失业保险制度。
“丹麦政府与私有失业基金会合作来完成失业保险工作,各类私有失业基金会往往同工会或某个行业协会有协作关系。丹麦有 36 个失业基金参与失业保险工作,其中 34 个经办工人失业保险工作, 2 个经办经理失业保险工作。就业者必须选择申请成为某壹失业基金会的会员才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带来的福利” 116。
那麽,丹麦灵活用工制度赖以存在的完善的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谁提出来的呢?或者说,是由谁设计的呢?或者说,是哪个社保制度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呢?都不是。
丹麦的灵活用工制度及其赖以存在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失业保险制度) ,是过去壹百多年来,丹麦的企业 行业协会与各企业 行业工会,通过每年壹次的集体谈判,慢慢摸索出来的劳资共存、双赢之策。这百多年里,工会与雇主之间不断通过螺旋式的争执-妥协-再争执-再妥协,才壹步步形成了如今这个令人羨慕的制度。
六、结语:建筑业走出法外运行——从工会开始欠薪、不签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安全生产保障不足等问题,困扰我国建筑行业多年,至今仍看不到出路。
我们认为,这些问题的形成和常态化,甚至恶化,其根本原因,既不是因为建筑企业老板无良,也不是因为各级政府行政部门的官员麻木不作为,更不是因为建筑工人没有权利意识。
换言之,妖魔化建筑企业,将建筑工人刻画成无助的受害者,过度强调政府执法的效果,无限夸大完善法律法规的作用,不可能导出解决建筑业诸多问题的出路。
如果我们从立法、修法、执法、谴责、同情的困局中退出来, 也许能看到结症所在,并能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
首先,我国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要尽快归位。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要从外在于劳、资、政的“第三者”角色,回归到建筑工人利益代表者这壹“当事人” 身份上来;要从提供法律援助的事后“维权者” ,回归到建筑工地上建筑工人的“组织者” 身份上来,回归到代表建筑工人与建筑企业协会集体谈判的“谈判者” 身份上来。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不可能壹蹴而就解决我国建筑业长期存在的所有顽疾沈屙,工会归位,只是寻找出路的起点。
2018 年 5 月,住建部组织起草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17。
2018 年 11 月 2 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启动试运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同步推开118。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可以从尽快筹备建立建筑行业工会会员实名制平台起步。平台应该具备建筑企业招聘信息登记功能,以及各工种建筑工人就业信息登记的功能。 通过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平台,将各地建筑业企业用工信息与各工种建筑工人的就业信息衔接起来,逐步实现建筑业用工和就业由工会主导。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 应该尽快与全国建筑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建筑行业分会展开沟通,协商建立建筑行业年度集体谈判制度的可能性。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 应该开始筹备各地建筑行业工人分会的培训中心, 由工会主办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以及各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级别考核。
经工会主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过的建筑工人,建筑企业无需再安排培训。从工会的就业登记人员中,建筑企业可以聘请到技能有保证、 从业相对稳定的各工种建筑工人。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 要求工会走出办公大楼,走進建筑工地现场,把建筑工人组织到工会中来。假以时日,工会便能够扩展会员人数,在建筑工人当中建立信任并具备代表性,从而最终实现代表各地建筑工人与建筑企业协会進行集体谈判。
有了建筑行业集体谈判制度, 我国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障不足等问题,便能够逐步得到解决。
案例详情
案例 1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舒家明 v 青海海东地区援建办与乐都县援建办来自四川的民工头舒家明自 2011 年底就在网上实名举报青海省海东地区援建办与乐都县援建办,在玉树抗震救灾中涉嫌违规转分包工程,勾结工程承包人搞假招投标、套取救灾资金,导致他所做的藏民住房工程完工壹年半之后,至今仍然拖欠部分工人工资,另有当地参与工程的藏族灾民至今仍然拿不到材料款和运输费。这项救灾工程多处违规违法,数百万元救灾资金被套取,结果不但来自四川及其它 6 个省到青海玉树地区抗震救灾的近壹百民工拿不到工资,地震灾民也迟迟不能住進安置房。据 2012 年 1 月,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的数据,灾后重建项目中,涉及审批手续不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违规转分包等问题的项目多达 80 个,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重建资金达 14.16 亿元。期间,舒家明他们为追讨欠款而直接与承包人交涉,也有上访、起诉,去到青海省、海州地区、都乐县、北京等地,为了讨债维权,他们经历了政府部门踢皮球、包庇、威胁、殴打等遭遇。
案例 2 拖欠工资 谭某等 v 陜西神木县尔林兔镇政府2013 年 11 月 18 日,壹群来自汉中的建筑工人,聚集在陜西神木县尔林兔镇政府门前,要求镇政府发还拖欠的 14 万工资。当年农历四月,镇政府出资修建廉租房时,这些农民工包下所有木工方面的活,到农历 8 月 16 日离开工地时,政府共计欠农民工 24 万余元工资,经过多次讨要只要来 13 万元,剩余的 11 万之多壹直没有音信。当天,跟往常壹样,政府采取拖字诀,拒绝承诺还钱。当负责接待的镇长王某要开车离开时,讨薪的工人拦住了他的去路。镇长王某跳下车,手拿两块砖头,朝带头的两名工人猛砸,其中壹人头被打破,后来送医院缝了五针。讨薪工人报警,警察到场后,才把打人的镇长拉开。但是在警车上,嚣张的镇长王某居然又当着警察的面,殴打了另壹名已经被他打伤的工人。
案例 3 工人工亡 张江栋 v 湖北省钟祥市交通工程公司,包工头杨华2012 年,湖北省钟祥市“村村通” 公路工程石牌镇江沙三级公路改造工程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安排农用货车送工人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事故, 3 名工人死亡 6 人受伤。 9 个月后, 2013 年 3 月 29 日, “村村通” 公路张集段工程,又是无资质的承包人安排“黑货车” 由没驾照的司机接工人上班,结果发生侧翻事故, 5 名工人死亡 9 人伤残。 3·29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仍不追究钟祥交通工程公司非法承包责任,更在事故第二天便威胁遇难工友家属先火化遗体再谈赔偿。并扬言:越往后火化赔偿越少。 3·29 事故遇难工友之壹张江栋的家属多年来顶着压力,通过各种途径维权,并试图追究事故责任,但至今没有结果。62
案例 4 工人工伤 曹德利 v 国企中铁五局
来自陜西宝鸡凤翔县的曹德利,从 2013 年 4 月 1 号开始,在中铁五局拉萨到日喀则铁路工程的尼木县吞巴乡工地上班,从事铁轨道床铺设工作。半年后, 10 月 15 日,在吊装桥梁时被掉下来的大块模板砸中身体左侧,造成左侧锁骨及左小腿骨折。事故发生后三个星期, 11 月 7 日,中铁五局便为他办好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并制作了壹份《工伤赔偿协议》。由于不了解《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待遇的具体内容,曹德利并不知道赔偿数额是怎么算出来的。更过分的是,在赔偿协议上签了字之后,中铁五局壹直以各种借口不给钱。直到受伤后 9 个月,曹德利才拿到赔偿金。
案例 5 工人工亡 谢思才 v 山东潍坊永泰置业有限公司56 岁的谢思才,来自四川省南江县红巖乡。 2014 年 5 月,谢思才开始在山东潍坊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潍坊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做木工。干了才不到两个月,于 7 月 8日在工作中从高空摔下受伤,送医院后壹直昏迷。住院期间,公司只在头几个星期给了部分医疗费,之后就不管了。四个多月后,谢思才去世。家属找公司遭到推诿,找当地青州市政府和青州市安监局,并通过人民网给潍坊市委书记杜昌文发求助信,但均无答复。悲愤交加之下,家属和几名工友等六人壹起到工地拉电闸抗议,结果被关了 10 天,公安则拒绝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公司欠 30 余名工人的 20 多万元工资还没有兑现。
案例 6 工人工伤 苏传远 v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自云南镇雄母享镇坪桥村的苏传远,为了多挣些钱供两个先后考上大学的孩子读书,于 2014 年 4 月来到福建,在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打工。干了不到两个星期,由于工地安全防护设施不足,苏传远从 25 层跌落到 24 层,此后昏迷不醒。事故发生后两个月,伤者家属在兴盛公司拒绝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自己花钱请律师完成了工伤认定。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向伤者支付的原工资待遇和护理费,兴盛公司也壹直拒绝支付,并于事故发生后 7 个月停付了医疗费,理由是苏传远是给包工头打工的,不是兴盛公司的员工。
案例 7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王建华 v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4 年初,王建华通过朋友承包了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壹项农电网改造工程,在雷波县无电区埋电杆架电线。省电力公司发给四川省变送电建设公司的总价是1391 万元,但经过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转手到王建华手里只剩下不到壹半,变成了667 万元。而且 2 月份王建华带着工人進场开工,直到 5 月份才得到第壹笔工程款。此后壹直拖欠工程款。直到 12 月份,王建华被夹在催要工资的工人和拖欠工程款的省送变电建设公司中间,无奈之下于 12 月 23 日投江自尽。从王建华失踪到遗体被发现的 15 天63里,四川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在明知没给王建华足额划拨工程款的情况下,却诬陷他携款潜逃。
案例 8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郁红华 v 新农村改造工程包工头刘老板42 岁的郁红华,从壹名包工头刘老板手里拿到了江苏苏州吴中区金庭镇政府新农村改造工程下水道铺设工程的壹部分,为其中两个村子铺下水管道。 2013 年 3 月,郁红华带着 60 多名工人正式开工,干了 10 个月, 2014 年壹月完工。当时口头约定每米 28 元,可结帐时,刘老板却按每米 15 元计算,以致郁红华无法足额结清所有工人的工资。在之后的近壹年里,郁红华多次找刘老板要钱无果,找镇政府劳动部门却被告知没协议没合同他们不管,后来,双方又经镇司法所几次调解仍达不成协议。 2015 年 1 月 21 日,双方又壹次到镇司法所调解,司法所调解人员在调解时对郁红华说了壹句, “当初如果嫌 15 元壹米太少妳大可不做嘛! ” 郁红华绝望之下喝下带在身上的农药“百草枯” ,于 2 月 9 号死亡。
案例 9 工人工伤 杨通国 v 天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来自四川宜宾的钢筋工杨通国,几年来,每年开春后到新疆从事建筑工作, 11 月份回老家。 2014 年 7 月,杨通国進入新疆天筑华鑫集团天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包的阿勒泰富蕴县广汇煤炭综合开发项目工地干活,才干了壹个月,便在工作中受了重伤。由于雇主没有跟工人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在支付了初期治疗费之后,雇主不但没
有依法向杨通国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更拒绝支付第二次手术费用。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杨通国聘请律师,走上了仲裁和诉讼之路。
案例 10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居延芳 v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2012 年 8 月,包工头居延芳经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副局长妹夫介绍,包下了县公安局新建办公楼的水电工程,条件是给公安局副局长、副局长的妹夫,以及非法向居延芳转介工程承包资质的当地村书记,支付相当于工程总造价 35%的提成费。就在工程接近完成之际,公安局副局长强行要求居延芳离场,将工程交给了村书记。最后,县公安局以居延芳没有资质为名,拒绝支付已经完成的工程款近 200 万元。此后,居延芳从金乡县到北京,在各级信访、纪委之间走了几个来回,壹直没有结果。
案例 11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胡祥贵 v 黑龙江鹤岗比优特商场业主来自黑龙江肇庆的胡祥贵,干了十几年建筑装修包工头,壹直都带着工人从各类工程项目总承包那里分包活儿。 2011 年,胡祥贵想多赚些钱,便直接从鹤岗壹家甲方业主那里接下了新建商场的内外装修工程。可没想到,活儿干完了,质量验收也合格了,甲方却没有支付内外装修共约 100 万元,其中内装修 50 万元全部都是工人工资。甲方拒绝支付工人工资的理由是没钱了,要等商场开业后慢慢还。胡祥贵到法院起诉,壹审判决甲方立64即支付内装修的 50 万元工人工资,二审和省高院申诉程序也维持了原判,但至今,工人们却仍然拿不到被拖欠了 3 年的工资。
案例 12 拖欠工资 包工头张三林与工人等 v 中城建六局2012 年 8 月, 103 名来自四川的建筑工人跟着包工头张三林,進入中城建六局在辽宁省阜新市承建的华鼎商业广场施工工地干主体工程,壹直干到 2013 年 11 月底,由于中城建六局与开发商就承建合同发生纠纷导致停工。停工时,中城建六局仍欠 103 名工人 480万元工资。此后,工人们不断找中城建六局施工现场负责人,要求尽快结清工资并全额支付,但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拖,工人们便提起了劳动仲裁并胜诉。收到裁决书后,中城建六局非但没有尽快支付非法拖欠的工人工资,反而在集团公司所在地安微省蚌埠市蚌山区法院把壹百多名农民工告到了法院,致使劳动仲裁裁决书至今不能生效, 103名工人仍然拿不到被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工资。
案例 13 拖欠工程款 河南二建 v 三门峡天元电力有限公司1996 年 8 月,河南二建承建了原三门峡天元电力有限公司电厂工程,天元电力应付工程款 551.8 万元,但直到 2006 年,款项仍未支付,河南二建便按双方事前协议,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2006 年 4 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要求天元电力公司工程款加违约金共 567.9 万元。此后,从 2007 年到 2010 年间,此项裁决经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三次强制执行,可每次款项划拨到法院账户之后,都在市政法委书记的干预下,原封不动的退了回去。壹个发电企业拖欠施工工程款申请执行的案件,三门峡中院从 2006 年开始执行,其间省高院院长五次作出批示,省人大表、全国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两次为民请命,省政法委书记责令省高院常务副院长亲自督办,可至今仍然是壹张法律的白条。
案例 14 拖欠工资 包工头周承东 v 大盛装饰装修工程公司2015 年 7 月,来自湖北孝感的建筑包工头周成东,经朋友介绍,从大盛装饰装修工程公司手里,接下了武汉市王家湾中央生活区几幢居民楼的外墙涂料工程。進场开工时,既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劳动合同。结果,干了壹个半月完工之后,大约 9 万元的总工程量,却被扣减到了 2 万六千元。周晨东讨薪未果,于 9 月 26 日,也就是中秋节前壹天,被带到工地办公室遭到毒打。行凶者不但逍遥法外,甚至连壹万多元的医疗费都拒绝支付。
案例 15 拖欠工资 王彦明等 v 永胜食品加工厂2015 年 8 月初,建筑木工王彦明从老家黑龙江哈尔滨带着几十名工人,与另外 300多名各工种工人,跟着包工头来到内蒙古扎赉特旗,承建壹座叫“永胜食品加工厂” 的厂房。干了三个月,包工头儿还没拿到钱,十月底,工人停工,工头拿到了 200 万元,发了65壹部分工资。此后,便壹直没再发工资。包工头带着工人们到扎赉特旗政府请求协助没人管,壹百多名工人留在政府办公楼内拒绝离开,公安抓了壹部分工人, 其后包工头仍被关押。
案例 16 拖欠工资 咸阳建筑工 v 西安市临潼区骊山新家园2016 年 1 月 29 日, 10 多名来自咸阳的建筑工人,冒着大雪,聚集在西安市临潼区骊山新家园门口,讨要从 2012 年 10 月到 2013 年 9 月间干活,被拖欠的 34.2 万元工资。讨薪工人在投诉材料里透露,过去三年间,他们多次找临潼区和西安市政府部门寻求协助,壹直被推来推去。找临潼区人社局,被推到区劳动监察大队,找劳动监察大队,又被推到曲江管委会,找曲江管委会,又被推回到区劳动监察大队。被推了三年,至今仍没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案例 17 克扣工程款 武汉壹建筑劳务公司 v 水电四局来自湖北武汉的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周幼娇反映, 2010 年 4 月 14 日, 青海玉树发生强烈地震后,灾区民房几乎全部倒塌。她当年曾经作为震后重建参与者,带领几百名工人在玉树极端恶劣的气候条件和自然环境下工作。 灾后,国家对玉树重建拨款 316.5 亿元。
重建过程中,针对初期对玉树施工现场人工、材料、机械的实际价格高于青海省公布价格,建设项目实际成本远超青海省规定的工程造价指导标准等实际情况,国家又将成本价平均提高了差不多壹倍。但是,重建工作的主力,建筑行业四家央企之壹的甲方,于2012 年 4 月在没有丝毫征兆的情况下撕毁项目合同,之后也没有進行剩余款项的清算。
这家公司因参与玉树震后重建,被甲方水电四局克扣工程款,结果发不出工人工资,公司也陷入瘫痪。多年来,周幼娇带着拿不到工资的工人,来往于武汉、北京、西宁、玉树之间维权。参与重建的工人,有很多人至今仍没拿到合理的工资;而小型建筑公司,至今不但没赚到合理利润,反而濒临破产。
案例 18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李洪伟等 v 四川渠县政府,总包永强公司2013 年,四川省渠县政府决定以 BT 模式兴建渠县至三汇镇快速通道。但是,本应自筹全部 3.6 亿元建设资金的工程总承包方,在没有按合同约定向指定账户拨缴 3600 万元,相当于工程总造价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便拿到了“开工通知书” ,并据此招揽施工队伍,向 14 个施工队共收取了 3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开工后,总承包方也没
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向指定账户拨缴工程進度款,以至于各施工队老板只能自己筹资支付包括工人工资在内的工程开支。对此,渠县政府非但不履行监管责任,反而却壹再说服施工队老板继续垫钱施工,直到施工队老板们无钱可垫并停工。
案例 19 工人工亡 王秀龙 v 河北唐山迁西县昌晟市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662011 年 10 月 4 日,建筑木工王秀龙在河北唐山迁西县昌晟市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项目施工时,从高处跌落导致高位截瘫。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部门也不给认定工伤。此后,家属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用了差不多壹年半的时间,终于认定了劳动关系,但王秀龙没有挨到评定伤残等级,便去世了。王秀龙去世多年之后,家属不但仍然得不到合理的工亡赔偿,反而因为上访被多次拘留。
案例 20 工人工亡 李敏 v 中建六局,江苏大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49 岁的建筑工人李敏,几年来壹直跟着壹名包工头在山西太原打工。 2016 年 9 月 7日,由于劳务公司挪用工程款,包工头发不出工资。壹起干活儿的工友张永江,叫大家壹起罢工找包工头要钱,李敏没有跟从。结果,张永江杀死包工头, 之后又将正在干活儿的李敏杀死。悲剧发生后,壹直跟着李敏在太原干活儿的儿子李佳霖,找工程总承包中建六局路桥分公司,以及他们父子的直接用人单位,分包方江苏大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要求出具劳动关系证明,以便提出工亡认定申请,均遭到拒绝。此后,李佳霖找太原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总工会请求协助,得到的回答都是“不归我们管” 。
案例 21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宋杨禄 v 发包人张梦留,洛阳西工区政府改造工程洛阳包工头宋杨禄, 2001 年带着壹百多工人,从总承包手里包下了西工区政府重点街道改造工程的门面房部分。完工后,门面房都出租了,总承包却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百多名工人拿不到工资。后来,宋杨禄带着工人围堵总承包建筑公司大门讨薪,结果被拉進去捆起来毒打,耳朵打聋了,还刀架脖子,让他签不再讨薪保证书。这整个过程,当地派出所壹名副所长壹直在场旁观。此后,洛阳市政法委介入调查,但过程中,洛阳公安局却声称把所有证据材料都丢了,责任追究不了了。冲动之下,宋阳禄的儿子以非法拘禁手段逼总承包商还钱,结果,包括宋阳禄父子三人在内的 7 名工人,被以重罪“绑架罪” 分别判刑。当初因为与发包方的 150 万元工程款争议,发不出工人工资;之后找政府部门求助讨薪维权,又遭遇政府不作为;被非法拘禁北殴打威胁放弃讨薪警方视而不见甚至参与其中;最后,有工友控制欠薪老板并将老板扭送派出所,工友却被以“绑架罪” 重判;当地官方媒体又以严惩“绑匪” 为名对此大肆渲染。经历了这么多磨难,最后, 150 万的工资还是没有讨回来。
案例 22 拖欠工资 工人宋简等 v 湖北黄冈蕲春县政府燃气管道工程2015 年 5 月,来自重庆、贵州、四川、河南等地的八百多工人,跟着包工头在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進行燃气管道安装作业。年底,当地政府突然宣布停工,结果几百名工人干了 8 个月,却壹分钱工资都没拿到。 2016 年整整壹年,几名工人代表千里迢迢多次到湖北蕲春讨薪,分别找了蕲春县信访局四次,县长信箱三次,县委办公室壹次,县劳动监察大队十次以上,黄冈市信访局壹次,黄冈市劳动监察支队壹次。每个政府部门都说这件事应该解决,但至今工人们却仍然连到底应该向谁讨薪都还搞不清。67案例 23 工人工亡 陈幼平 v 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 1 月 2 日,湖北红安县二程镇烟炉山村的蔡桂珍,收到来自四川达州营达高速公路工地的电话,说她在高速公路工地从事鉆机打孔作业的丈夫陈幼平突然失踪了。几天后,蔡桂珍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四川达州, 但陈幼平的雇主,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地负责人认定是失踪而非事故,拒绝跟家属沟通。壹位副经理居然放话说, “再来找,我就让妳们横著出去。 ” 家属为求真相,只能在当地公安局、镇政府和安监局之间奔波。最后, 1 月 18 日,挖掘机在陈幼平生前作业现场挖到了他的遗体。
案例 24 工人工伤 郑海荣 v 泰宏发展有限公司,小包刘老板2016 年 7 月 14 日,建筑粉刷工郑海荣在安阳市中华路与长江大道的空港新城工地工作期间,由于工地防护不足,从高处跌落,造成腰椎爆裂性骨折,及肺挫伤。由于没签劳动合同,没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包工头先垫了壹部分医疗费,之后发现后续治疗费是个无底洞,便不再给钱。半年来,家属被各方踢皮球。总承包以没劳动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包工头拒绝出庭作证,而劳动仲裁只认包工头证词,否则不予确认。而就“120 急救” 出具的工地现场救人记录这壹铁证,仲裁庭却不予采纳。
案例 25 工人工伤 唐冬林 v 天津市静海区体育学院工程建设2017 年 3 月 24 日,参加天津市静海区体育学院工程建设的 22 岁建筑工人唐冬林,在吃完晚饭回宿舍的路上,被壹辆酒后驾驶的汽车撞成重伤。跟我国无数建筑工地上的千千万万建筑工人壹样,唐冬林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伤保险,干壹天活挣壹天钱。那麽,在吃完晚饭回宿舍的路上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呢?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4 月通过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第四款规定: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该予以认定工伤。虽然下来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唐冬林仍然得不到任何赔偿和医疗待遇。
案例 26 工人工伤 张彪 v 甘肃省第壹建筑集团公司2017 年 7 月 14 日下午四点多,在兰州市安宁区,由甘肃省第壹建筑集团公司承建的瑞南-紫郡住宅小区工地发生事故,壹名叫张彪的杂工,没经过培训,便被安排操作钢筋切割机,结果不慎把自己的五根脚趾切断了。事故发生后,包工头到医院留下五千元钱,便从此消失了。好在公司项目部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耍赖,仍然支付著医疗费。不过,对于申请工伤认定,项目部却闪烁其词。张彪的哥哥张凯找劳动行政部门请求协助,也经历了楼下推楼上,楼上再推楼上的“被踢皮球” 。
案例 27 工人工亡 煤矿司机 v 新疆中铁十九局矿业投资公司682017 年 6 月 27 日中午 12 点多,新疆中铁十九局矿业投资公司壹名来自湖北大冶的司机,在吐鲁番托克逊县神华黑山露天煤矿作业期间,晕倒在驾驶位上。同车工友驾车送他去医院,却遭到工地工头阻拦,结果壹直耽搁到当晚 6 点多,才送到新疆人民医院抢救。医生建议住院,但公司却擅自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对远在湖北的家属说,要住院,家属自己来新疆处理,医疗费家属自己出,公司不会付钱。无奈之下,这名司机带着重病,上了从乌鲁木齐到武汉的火车。结果,在路上不幸去世。
案例 28 拖欠工资 隋红兵等 v 海南海峰建设有限公司来自安徽亳州的几十名工人,在陜西渭南合阳县九龙公园别墅工地干外墙保温涂料工程,从 2017 年 7 月進场到 10 月完工。三个月间,工程老板违反劳动法,没有按月向工人支付工资,每月只给每名工人预支 1500 元生活费。工程完工后,老板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由于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每平米工价各执壹词,死无对证。工人们到当地政府建设局了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求助,结果被踢皮球。
案例 29 工人工伤 徐元清 v 河南安阳殷都区大众煤矿井下矿井建设工程2017 年 7 月 18 日,在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大众煤矿井下矿井建设工程干活儿的工人徐元清,工作时因钢丝绳老化受伤,右脚踝骨骨折。徐元清出院后,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伤保险,矿方和井建工程总承包以及带着徐元清等 40 多名工人干活儿的包工头,三方就赔偿问题踢皮球。无奈之下,徐元清到殷都区安监局举报,结果举报材料却被转到了项目部手里。拄著拐杖到矿里找,不但没有结果,反而被保安打了壹顿打。最后,在殷都区信访办主持下,跟包工头达成壹次性赔偿 5 万元的私了协议。但这份由政府主持的协议,居然没给徐元清认定工伤。
案例 30 拖欠工资 闫京港等工人 v 中国燃气公司天津蓟州区煤改气工程壹群来自江苏、山东、内蒙古的工人,从 2017 年九月开始,在中国燃气公司位于天津蓟州区的煤改气工程,为其中的六个村庄铺设输气管道。据工人们反映,做为央企的中国燃气公司涉嫌非法多层转包,导致工人工资遭到非法拖欠和克扣。而且工人们担心,由于中国燃气公司从未发出过施工质量标准指引,蓟州区煤改气工程用户将来在使用时,有潜在的安全隐患。另外,被拖欠工资后,带领工人维权的包工头曾被声称是中国燃气公司项目部的人员从当地派出所强行带走,并被强迫在更改过的工价单上签字画押。
案例 31 拖欠工资 谢文光 v 北京建工在深圳的地铁工程52 岁来自重庆的谢文光, 5 年前离开家乡,开始跟着包工头外出干建筑工。虽然从没
签过劳动合同,而且是年底壹次性跟包工头结全年工资,但谢文光运气算好,从未被拖欠过工资。直到 2016 年,他和三个工友壹起,跟着壹个姓李的包工头在北京建工的深圳工地拆混凝土浇筑模板。说好年底结账,但到了年底,谢文光等三名工人等著结账回家过69年,包工头儿却让他们留下银行卡号,说是把钱打到每个人的银行户口里。但此后,包工头就再也不接电话了。
案例 32 拖欠工资 杨涛等工人 v 中建二局,孝感力天劳务公司壹群来自湖北利川的建筑工人,从 2017 年 4 月开始,在青岛市黄岛区由中建二局承建的万达维多利亚湾住宅项目工地上做木工。工程于 2018 年 1 月 5 号封顶完工,但中建二局却没有按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劳务公司发不出工人工资,合计约壹百万元。工人们找中建二局,得到的答复是先支付 20 万元,相当于每人壹万元,余下的八十万元今后分三次发放,但却没有承诺在多长时间内分三次发放。工人找到到黄岛开发区清欠办,清欠办工作人员也只是重复中建二局的说法,没有具体的作为。工人们再次聚集到中建二局,结果在食堂就餐时,中建二局项目负责人与工人发生了肢体冲突,几个工友受伤。期间,劳务公司的人还威胁工人说要把带头讨薪的人抓起来。
案例 33 拖欠工资 工人 v 四川九寨沟安乐乡异地搬迁安置房工程来自四川南充的建筑工人跟着包工头,到四川省九寨沟县安乐乡建异地搬迁安置房。
当初,劳务公司骗两个包工头说图纸没出来,让他们签了劳务合同先把活儿干起来,以后再调整工价。后来,包工头要求按实际施工情况提高工价,但劳务公司却百般推脱,同时承诺绝不会让包工头吃亏。壹直拖到工程完工,结果工程款不够付工人工资。工人们到县政府上访,遭建筑公司老板纠结黑社会威胁。最后,安乐乡政府介入,要求已经没了钱的两名包工头承担 70 万元中的 50 万,否则就抓两人坐牢。
案例 34 拖欠工资 邓征等工人 v 捷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底,几十名建筑工人跟着包工头到河南中牟县韩寺镇,为郑州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厂建办公楼和厂房的主体工程。办公楼主体开工的时候,厂房的工程图纸还没有定下来,而且业主甲方的资金也没有足额到位,本来半年的工程,结果壹年多才完工。 2018年初完工后,仍欠 185 万元工人工资发不出来。当初進场开工之前,劳务公司只是跟包工头签了壹个劳务用工合同,并没有依法跟每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在持续壹年多的非法用工期间,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居然毫无察觉。
案例 35 拖欠工资 苑志会 v 北京盛品空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 13 名来自河北保定的建筑工人,从壹家在北京大兴注册的建筑公司手里,包下了昌平区小汤山镇两座民房的建设工程。开工前,这家建筑公司没有依法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却跟工人代表签了壹份劳务分包协议。开工壹个多月主体完工后,材料供应商拒绝继续提供材料,原因是这家建筑公司拖欠材料款,结果导致停工。 13 名工人提出要求按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共计 13 万元的工资,但建筑公司却拒绝付款。70案例 36 拖欠工资 包工头李云冬等 v 贵州盘州市石桥镇镇政府工程2016 年 7 月,几百名来自四川的建筑工人来到贵州省盘州市石桥镇,参与镇政府面子工程,为当地古村落民房美化外墙,因为当时在贵州召开的壹个国际会议,与会者要来参观这个古村。由于石桥镇政府壹分钱资金都没有,便要求带工人干活儿的班组长自带资金,而工人们则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進场开工。可没想到,工程進行到壹半被镇政府叫停,原因是国际会议改了议程不来参观了。几百名工人干了几个月壹分钱工资没拿到,自带资金的班组长们更是债台高筑。他们到石桥镇政府讨要工资,镇政府不但矢口否认与这些工人有任何关系,镇书记和政法委书记更对工人代表大打出手。讨薪两年,仍有 294 名工人被拖欠四百多万元工资,壹分钱都没要到。
案例 37 拖欠工资 包工头朱百胜等 v 陜西鑫昌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包工头朱百胜带着十几名工人来到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隔着另外两层包工头,包下了由陜西鑫昌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壹项工程的屋顶上瓦工序。半年后工程完工,该结帐发工资的时候,上两层包工头却联系不上了。十几名工人壹共十几万元工资没了着落。朱百胜带着工人找总承包,被告知“妳不是给我干的活儿,妳给谁干活儿找谁去。”找长安区劳动局,劳动局却对总承包违法多重转包这壹事实视而不见,说由于朱百胜跟上家包工头签了协议,属合同纠纷,不归劳动局管。壹年多过去了,十几万元被赖账的工资,仍找不到头绪该跟谁要。71无法面对工人 投江自尽的包工头
农村电网建设包工头因长期被欠工程款自杀身亡2014 年初,王建华通过朋友承包了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壹项农电网改造工程,在雷波县无电区埋电杆架电线。
省电力公司发给四川省变送电建设公司的总价是1391 万元,但经过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转手到王建华手里只剩下不到壹半,变成了667 万元。总承包方手心手背壹翻,变赚了 700 多万。而且, 2 月份王建华带着工人進场开工,直到 5 月份才得到第壹笔工程款。此后壹直被拖欠工程款。可以说,工程進行的两年期间,包工头王建华壹直在以不足 35%的工程拨款,保证百分百的工程進度。直到 12月份,王建华被夹在催要工资的工人和拖欠工程款的省送变电建设公司中间,无奈之下于12 月 23 日投江自尽。从王建华失踪到遗体被发现的 15 天里,四川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在明知没给王建华足额划拨工程款的情况下,还诬陷他携款潜逃。
王建华姐姐王晓华的叙述如下:
我兄弟王建华被拖欠工程款,最后走投无路自杀。现在就是给了我们点钱,想草草了事了。给钱的是我们县的党委政府和保险人,党委政府出面解决,随便给了 40 万块钱。
40 万是安葬费和抚养费,赡养费全部加在壹起。但其实,我兄弟失踪那段时间,我们自己去找人很花钱,光是找人的各方面经费就花了 30 多万,而他们只给我们 40 万。
说起这个事,是因为我弟弟作为包工头,承包了壹个工程,发包方是四川省电力局。
这个工程是农网改造,在农村没电的地区做事,具体就是栽电线杆、挖窝子、架线、安电表这些。开工的时候,我弟弟垫支 100 多万,慢慢的就是 200 多万欠下来。结果,四五个月也没有给他钱。 100 多号工人整天追着他要工资,我弟弟他也没钱,没钱他就去找公司,找这个总承包方去催钱,承包商又不给,所以他就被挤在中间,受夹板气。
有壹天,有个同事中午喊他吃饭的时候,推开门发现地上有壹滩血。就报案了。结果弟弟上面的那个公司也报案了。对方报的案呢,是说我弟弟携款潜逃了。此外,还有雷波县政府的各个机关各个单位都是这样认为的,认为我弟弟携款潜逃。可实际上,携什么款?他们都没给钱我弟弟,携什么款呢?
2014 年 12 月 24 号报案时,他们报失踪,说我弟弟携款潜逃。后来是,到了 2015 年的元月 7 号,在江里面找到我弟弟。在金沙江里找到了我弟弟的尸体。而此时,公安局根据我弟弟住的地方留了壹份遗书,就判断我弟弟是自杀了。72他接的这个工程是在凉山州雷波县做电力工程,不过总发包方应该是四川省电力局。
本来我们也不懂,我弟弟去世过后,才了解说这个是省上的工程,就是说这个工程是归省上管,不是县里管。
这个施工单位的总承包方是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我兄弟是怎么拿到这项工程的呢?是通过他的壹个朋友,凉山州电力局壹个总监介绍的。凉山电力局的总监给我兄弟介绍了这个送变电公司的工程,这项工程总发包的价格是 1391 万,公里数具体是多少我不是很清楚。
然后呢,这工程到我兄弟手里就剩了 667 万。 1391 万的总工程价,包到我兄弟手里就是 667 万,壹半都不到嘛。也就是说这总承包方截留了超过总发包价的壹半还多。而且我兄弟是包下了这项工程的所有,就是连工带料都包下来。
这个事我们了解到的,就是他们双方签过壹个协议,但是没日期也没盖公章,就只有壹个四川省送变电有限公司的任志平和我弟弟签了壹个名字。任志平是省送变电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这个协议的标题是劳务合同,甲方就是四川省送变电公司,写 667 万把这个工程承包给我弟弟。双方就只有这样壹个合同,具体他们公司还有没有别的,我们也不清楚,到现在我们都没看到。
在我弟弟出事之后,这个公司有出面,但他们说我弟弟是他们的职工,会解决他的安葬费。所以他们是按照员工的这个待遇去付安葬费。他们是安葬了,给了我弟弟的安葬费,娃娃的抚养费, 82 岁老人的赡养费,以我们全省的平均工资来给他算,算完了就给他安葬费。
如果要是弟弟要用自己的钱,自己垫付的钱去开工,那怎么又是职工呢?而协议又讲过这是壹个承包关系?
其实,我兄弟不是为这个公司打工,他不拿公司工资的——他没有拿过他们壹分钱工资。他们的事实关系是承包关系,因为我兄弟是从这个四川省送变电建设责任有限公司承包了壹项工程,而且给的价只是总包价的壹半,但是这个公司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又给我兄弟安了壹个他们公司项目部经理的壹个职位。
这事儿就是个光天化日下的谎言,原本是承包关系,但他们给我兄弟安了壹个项目部经理,说我弟弟是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这个项目经理是总承包方给我兄弟的壹个头衔。这个所谓的项目部,在法律上是直接受到总承包方的管理。法律上来讲,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他们是老板,说我兄弟是替他打工。
当然,签那个协议的时候,他们也知道我弟弟是没有从事这项工程资质的。总承包方用这种方法承包给我弟弟,其实是属于违法的分包。所以现在呢,公司现在不说这个,现在根本不谈工程,不谈活动,就只谈抚恤金。只谈谈我弟弟是他们的项目经理,是他的职73工,就按照职工标准来给他解决。我们每次谈承包的事,让他们讲这个问题,他们都是避开不说,他们不作任何回答。
什么时候开工?开工之前,总承包方做了什么?
这个工程是 2014 年 2 月 15 日开工的,开工之前总承包方没有预付工程款。我弟弟从 2 月 15 日進的场,是我老公帮他找的工人,壹共 100 来号人。这期间的材料啊、运费啊、什么啊,所有产生的费用都是我弟弟自己垫付的。我弟弟是跟朋友借钱,垫了 100 多万 ,总共应该是 126 万多。公司从 5 月 15 日,过了三个月之后,才给他第壹次付款,付了 10 万。从 5 月 15 日开始补款,补到 8 月,补了 270 多万。据说,开工前这个工程的总发包方——省电力公司也没有向总承包方——四川省送变电建设责任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拨款,所以其实在开工的时候承包方也没有拿到工程款, 也付不出钱来给我弟弟工程款。
工程方面我们了解,以前做就是要根据進度拨款,壹开始就先给 10%或 20%。发包方完全不给钱的情况不多。以前壹般来说是会给钱的,经常就拨 10%或者 20%。但为什么这壹次就壹分钱没有,而弟弟就要自己垫钱?我们也不清楚。
具体工程方面,我弟弟他们挖坑啊,栽电杆啊,架线啊,安电表,啥事子都做。
这个发包方,从 5 月份开始给这个总承包方拨了款,但是承包方并没有把钱全部给到我弟弟手里,他每个月只是拨壹部分款,他想拨多少就拨多少,最后累积起来越欠越多。
我兄弟是肯定催他们的,但是不可能妳需要多少给妳多少,是他想给妳多少给妳多少。
到年底 12 月份的时候, 壹共欠了多少钱?工资、材料、运营什么的欠 100 多万嘛,再加上壹开始, 这个开工的时候,垫支了 100 多万,就等于是 200 多万欠下来。
弟弟可能就是受不了这个压力,就是,可能是投江自尽了。
弟弟的死因成谜…
我们贴了寻人启示嘛,然后有村民找到,村民发现了他的遗体,然后就告诉我们的,给打捞上来了。在江里面,金沙江里找到的。
我们去公安局报了失踪,可是公安局他们都还是壹直在做他携款潜逃这方面的案子。
因为公司那边报案说我弟弟携款潜逃,还有雷波县政府的各个机关各个单位都是这样子认为的。从 2014 年 12 月 24 号,他们报的失踪,说我弟弟携款潜逃;携的什么款?他们连钱都没给,携什么款呢?最后, 2015 年元月 7 号在江里面找到我弟弟。
对我弟弟的验尸结果,验尸说的是喉管里面没有吸尘物,肺里面也没有吸尘物。他给我们讲,解释的是说这个江水太清、没得吸尘物。就是说喉管里和那个肺里没有吸進的东西,就是水没有呛到肺里。(这是什么意思?按我们通常的理解,就是说这人如果还活着74的时候,还呼吸的时候,掉在水里,那是会呛到水,呛到肺的呀。 ——也就是说進水的时候已经不呼吸了。)
即便如此,公安局对我弟弟还是认定自杀。公安解释的是,水太清了所以没得吸尘物,他们是这样解释的。我们是农民工,也不懂这些事,我们壹直都怀疑应该是他杀嘛。
我们跟警方提出过这个疑问,但提出了他们根本置之不理,根本不过问。我们也就没再问,当地政府根本就不理不睬,没有说理的地方。
兄弟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兄弟过去是在工厂上班,在我们县里面的国营企业上班,是糖厂的车间主任。他工作积极,人品好,还选上了政协委员。过去十来年,他是工作干的好,积极表现这种,才选上的政协委员。他是壹个性格比较开朗,做事踏实的人,死的时候才 43 岁。他自己是个很讲诚信的人,结果头壹回干承包,就遇到拖欠工资这种事。左催右催,今天说要给人家发工资,明天又说要发工资,承诺了无数回都达不到,所以无法面对工人。
这次他第壹次做承包, 结果就作为包工头被夹在工人和发包方、和这个总承包中间,日子不好过,受夹板气。钱都拿不到,无法面对人家,很艰难的差事。赔本赚吆喝,最后就死路壹条,陪上壹条命。
他的 667 万这工程款,活是差不多干了 80%多。但是工程款绝对没有支付 80%多。总共就支付了我弟弟 400 多万, 450 多万。还欠下我弟弟 200 多万。我弟弟最后拿到了 456万,他就给工人发工钱,发了 80%吧,还有 5 个人没拿到,属于管理的没拿到,可能有几十万块吧。
家属还能有什么打算呢?追回欠款,追究责任?
现在还没有心思处理这些事,现在我们主要处理我弟弟死人的这个问题吧。
我们肯定是想要追究承包的责任,这个背后的黑幕真相,包括发包商合谋牟取暴利划走壹半以上的总工程款。但是作为我们农民工来说,没权利,也没钱去和他们纠缠,最终还不晓得怎么办。关键还有,对方现在是有权有势,可以说是连当地政府都围着他转,那肯定是他的势力是相当的大,因为他们这个多余的钱都全部用来买通这些关系。我们农民工不晓得从哪方面着手。
当地的这个雷波县政府,包括公安、政府劳动部门等等都是帮助那个公司方、承包方压制我们,说要用解决职工的抚恤金了事。他们说我们必须把这个抚恤金拿走,不拿走的话就这样那样。公安也好,政府也好,都是来压制我们。
弟弟的遗体,我们已经拉回我们这儿的凉山州把他火化了。下壹步的打算?求助于政府也好像无助的那种感觉。我们在网上发帖,也希望社会能够支援我们。因为我们农民工本来现在妳投入的资金也得不到回收,还有农民工法律知识也好,都很淡薄,肯定需要社会能够给我们伸出援助的手。75
结果,因为发帖,他们就喊我们签壹个协议,说不能在媒体上做任何负面的宣传,假如说是我们说了对他们不利的话,他们还要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我们当地政府,我们所在的当地政府和雷波县的政府,他们组织了壹个协调小组,他们喊我们去,说我们必须这样子签。
签这个协议的时候我们也提出了疑问的,就是说我们做正当的行为,说说我们自己的心里的话,或者说心声也好,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我们还是签了字,因为这件事也是拖了好久才给了我们壹个草草的解决方案,我们亲属是根本承受不了这种压力嘛,如果不签这个承诺就啥都不给我们。就说是我们不签这个承诺,就不给钱我们。
所以现在,我们先签了这个承诺,就把钱先拿到,然后把弟弟的后事先办了。给钱的是我们县的党委政府和保险人,党委政府出面解决,随便给了 40 万块钱。 40 万是安葬费和抚养费,赡养费全部加在壹起。但其实,我兄弟失踪那段时间,我们自己去找人很花钱,光是找人的各方面经费就花了 30 多万,而他们只给我们 40 万。
虽然签了这个所谓的承诺,但是我们不会闭嘴的,还会继续说。我们希望,最后能够给我兄弟壹个公正的解决。
血汗工厂
作者 中国劳工观察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执行总结
中国劳工观察自 2012 年起开始对惠州海格科技的工作条件進行调查,并于分别于2012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发布了调查报告。本报告是对惠州海格科技的第四份调查报告。
惠州海格科技是壹家国企控制的生产代工厂,主要供应给各大手机品牌,其中包括三星、OPPO、小米和 TCL。中国劳工观察于 2012 年的初次的调查中揭露了海格科技存在着严重的劳工侵权问题,如雇佣童工、不支付学生工薪水及招聘歧视等的情况。自中国劳工观察的首份调查报告和紧接着的跟進调查报告,海格科技有了显著的改進:
至 2015 年,海格科技除了不再雇佣童工,也不再对应聘者的年龄或身体特征有招聘歧视;到 2018 年,海格科技更進壹步的改善了工作条件,例如不再对应聘者有性别歧视、加班不再是强制性的、工厂为工人购入社会保险以及工人不再承担入职前体检费用。
但海格科在壹些方面却退步了。我们在 2015 年的调查中发现,工人会参加为其四天的上岗前培训;但在我们 2018 年的调查报告中显示,调查员只参加了少于 24 小时的上岗前培训。2015 年的报告指出招聘过程已不再有年龄歧视,但我们 2018 年的报告却揭露年龄高于 39 岁的应聘者未被录用。除此以外,在 2015 年的时候,工人在签署合同后的壹周内就会被派发合同副本,但在 2018 年工人却面临更长久的等待,需要等壹个月后才可以要求合同副本。
除了上述的退步的情况,还有长期以来壹直存在的问题,例如过度加班。据老员工所述,在 2017 年的下半年,有工人在壹个月内加班了 105 个小时,甚至有些工人连续上班 13 天。因为工人的底薪只有 1600 元,为了挣钱生活他们别无他择只能加班,而且拒绝管理层的加班要求会影响他们的全勤奖。若在工作上遇到任何问题的时候,能让工人匿名举报的选项不多,投诉渠道唯壹只有三星的工人热线。接受访谈的工人都表示没有使用过工人热线。投诉渠道不足导致工人无法如实反映他们所面对的问题。
海格科技的劳工侵权概述:
招聘歧视:年龄高于 39 岁的应聘者未被录用
上岗前安全培训不足,并远远少于法律规定的 24 小时安全培训时间。
辞职申请统壹安排在每周壹处理,导致工人无法在国家规定的三天内处理好辞职申请
工厂不主动提供工人合同副本,工人必须自行开口要求招聘广告声称工人可在壹个月内获得 2200 元的底薪,但实际上工人所得到的底薪只有 1600 元
工人若拒绝加班会被扣除全勤奖
灭火器没有明确的检查记录
工人没有被明确告知工厂的规则条例
虽然工厂内设有工会,但工人没有被告知其作用。工人不清楚工会成员的身份,也不知道是否有工人代表或职工大会。
比起海格科技在 2012 年的状况,他们在自身的工作条件和招聘过程都作出了无可否认的改進,甚至还采取了严厉的防范措施以避免雇佣童工。与此同时,海格科技在某些方面的退步及在投诉渠道等方面亦没有作出改進,他们必须持续的在工作条件上不断的作出改進。三星的全球行为准则的商业原则中提及了“我们遵守法律和道德准则” ,三星应当承认自己的其中壹家供应商工厂里存有不足之处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虽然小米至今未曾公开过供应商行为准则或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但他们亦身肩无可否认的责任去纠正在我们的调查报告中出现的劳工侵权行为。
工厂简介
惠州海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哈投集团,集团最早成立于 1965 年。惠州公司成立于 2008 年,系国有控股企业(国企),目前规模为壹万余人。培训讲师说明:海格壹共九个事业部,分布在惠州不同地区,本次调查惠州陈江海格总部下辖的第壹、第五两个事业部,第壹事业部做三星外发贴片组装,第五事业部生产小米产品。1
全名:惠州海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厂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海格路 1 号联络方式:法人代表: 关铁宁 0752-5750098
主要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放声设备(数字音响、车载影音产品),MP3,MP4,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电池,移动电源等。
主要客户:三星、小米、OPPO、VIVO、龙旗、TCL受访人数:约 50 人
受访者男女比例:4:1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聘要求
海格招聘广告
根据招聘广告中的信息,入职员工男女不限,需符合国家法定用工年龄,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应聘。调查期间,工厂正在招聘的岗位有:作业员、SMT 操作员、物料员、QC、IPQC、仓管员、保安、厨工、清洁工、技术员、储备干部等。
调查员与该厂招聘人员聊天时了解到,该厂不收籍贯为云南曲靖、重庆巫山、湖北广水的工人,原因是这三个地方的人爱打架。 如果有这三个地方的人来求职,招聘人员并不会直接拒绝他们,而是在填写登记信息表之后,不使他们通过面试。
然而入职后,调查员了解到,厂内有湖北广水人在此工作。访谈得知其为熟人介绍進入海格厂。由此可知,虽在原则上不收籍贯为云南曲靖、重庆巫山、湖北广水的工人,实际执行中有自由裁量。
在招聘大厅内,设置有测试手指灵活度的工具,专门针对 35 岁以上的求职者。
海格招聘人员的微信曾发布“好消息,海格第壹事业部放宽年龄到 39 啦” 。
海格并不像其招聘广告中所称的招聘要求很宽松,在实际招聘中仍然对特定年龄、地域求职者限制准入。
招聘程序
该厂西门外有专职招聘人员值守,发传单,接受求职者的咨询。求职者被询问籍贯、工作经历、是否有亲友在海格或惠州附近。作答完毕,就算通过面试,招聘者填写壹张复试通知单,发给求职者。
等到有大约 15 人通过了招聘者的面试的时候,招聘者会请保安打开大门,带领求职者進入厂内的招聘大厅。
求职者依次排队查验身份证是否有效,接受复试。 复试问题包括工作经历、是否有亲友介绍進厂、体内是否有金属(骨科钢钉、种植牙)。作答通过后,工作人员会拿出几张空白表格用订书机钉在壹起,要求职者到大厅另壹侧照着墙上的模板填表。
所填写的表格有《员工求职登记表》、《身份确认承诺书》、《录用条件确认书》、《入职声明》、《加班声明》。
填写完毕表格,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求职者需在表格的签名处按上手印,并且在壹楼大厅用指纹考勤设备录指纹。
然后,到二楼入职离职办公室拍照办理厂牌。
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给新员工发《新员工入职培训须知》、《新员工入住申请表》、《惠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表》,并且提醒说明天早上八点前到二楼培训室门口打卡等待培训。
考试结束后,新员工会领取到工作服、拖鞋,女工领取无钢圈内衣。
厂服、拖鞋不收费,在辞职时回收。内衣不能回收,如女工在入职未满壹年时辞职,厂方会扣除内衣费用,金额未知。
体检完毕,就可以离开招聘大厅自由活动,到宿管办公室办理宿舍入住手续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入职声明》第六项内容:“在此之前,公司已向本身出示了公司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清楚公司将根据情况不时更新这些制度,本人表示认同并且将对其予以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愿意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处罚”,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人向求职者出示公司的任何规章制度。
入职不扣押金、证件,体检没有收费。
岗位分配
调查员所在的车间调动频繁,调查员在调查期间换了大约五条流水线,做过五个不同的岗位:手机屏幕安装工序的工人、外观检测员、质检 QC 员等。
未成年工
该厂在招聘大厅悬挂横幅,不招收 16 岁以下的工人。暑假期间也不招收学生工、暑假工。
该厂部分工人来源于职业技术学校输送的毕业生,通过询问壹批来自四川达州的职校工人得知,工厂工人中有少量 17 岁左右的工人。他们的工作内容与壹般普工无异。
第五事业部有学生工,薪资为 12 元/时。不确定第壹事业部是否有学生工。调查期间在第壹事业部制造二科没有打听到学生工,上下班时观察工人進出车间,也没有学生模样的人。与工人的聊天中得知,有工人在非工作场合在第五事业部遇到过学生工。
调查员认为,可能是三星对海格有相关要求,拒绝学生工参与三星手机生产。
体检
体检在公交车改装的体检车上進行。几个护士在招聘大厅摆设两张桌子,准备安排体检。工作人员说,体检表上盖了“刘萌”章的人,可以不用缴费,直接开始体检。
由于海格厂公布的紧急事务处理小组联络网——人员救护及送院——第壹联络人刘萌,调查员推测刘萌是海格厂负责人员医疗健康方面的管理人员。
当时等待体检的人体检表上都有盖章,因此没有人缴费,直接开始体检(X 光胸透、抽血化验)。
体检表上若没有盖“刘萌”章的应聘者,需要现场交体检费 30 元,然后厂方会报销,补发在第壹个月的工资里。
入职体检只有两项内容:胸部 X 光透射、采血化验。在体检车上,安装有壹台 X 光射线胸透设备,工人们排队進入车内,扫描三秒钟,然后到招聘大厅排队体等待抽血。
抽血之后,体检就结束了。检测结果厂方不会主动发还,工人如果想要知道体检结果,需要等待约壹个星期后,自行找工作人员索取。
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时间为壹天,上午培训内容是海格厂的发展过程、部门设置、业务内容、愿景方针价值观企业文化、薪资结构、福利待遇、考勤纪律和用餐规则,时间约为三个小时。然后在上午十壹点时签合同。下午培训内容是质量管理体系 5S、安全教育(火灾分类、灭火器分类、灭火方法),之后在社内教育训练内容上签字,时间约为两个小时。
下午三点半闭卷测试培训效果,70 分以上为合格。培训免费,时间计薪。
入职当天晚上 18:30,進入第壹事业部车间内培训室,接受了大约半小时的车间级岗前培训,内容包括车间内各功能区域分布、操作电器设备的注意事项、戴静电环、手指套,也需在教育培训表上签字。
6 月 8 日,各个拉长领到 11 页《教育记录表: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分别为:消防安全知识、化学品使用安全知识、节假日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企业用电安全知识、生产安全知识、出行安全知识、环境与安全运行控制程序、春季夏季各种流行病的预防措施、恶劣天气安全知识、性骚扰预防及处理技巧。6 月 11 日,拉长们要求工人在每壹张表上签名后,就将安全教育档案收回,实际没有执行培训教育。
试用期
工人试用期为壹个月,间接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主管以上试用期为六个月。
离职
如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厂方,填写辞职单。如合同期内辞职,需提前壹个月通知。第壹事业部的辞职手续,统壹安排在每周壹办理,因此即使某周壹或者周二提出辞职、填写了辞职申请表交给办公室,也必须等到下周壹,才能到车间内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办理登记表》,开始办理辞职的流程。调查员向办公室人员询问国家规定的是提前三天就能办理,为什么实际上不行。工作人员答复说这是第壹事业部的规定,不管提前几天填表,都必须要下个星期壹才能办手续,妳要是有意见,妳找老板改规定去。
辞职不结算工资。无论辞职、在职,工资统壹在次月 21 日左右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
没有离职体检。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两份《劳动合同》、壹张《职业危害告知书》在入职培训当天上午十壹点左右发给工人,合同正文内的空白处已经被工作人员填写完毕,工人只需要按照培训老师的要求填写合同封面的个人信息、在封底签名、按手印,然后全部交还给培训老师。培训老师要求工人当场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字,但实际上工人并没有收到合同副本。该厂不会主动发还合同副本,工人需要等待壹个月,自己到二楼办公室索取合同。因调查时间有限,调查员未能获取劳动合同副本。
签署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没有人对合同内容做过讲解。
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款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三、工作时间
每天正常工作为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每月工作 22 天。
每天加班 1.5 小时,周六、周日不加班,星期五偶尔不加班,每月加班总时长约 28 小时。旺季壹般在九月到十二月,周六需要加班。
访谈中有工人提到 2017 年下半年为了赶三星手机的订单,有几条线的普工月加班时长达到 105 小时。工作日加班 2 小时,每周六加班 10 小时,周日偶尔也加班,在调查中所了解到的最长连续上班时间为 13 天。
作息时间
上午(上半夜) 下午(下半夜) 加班
白班 8:00——10:00
10:10——12:00
13:00——15:00
15:10——17:00
18:00——19:30
夜班 20:00——22:00
22:10——0:00
1:00——3:00
3:10——17:00
6:00——7:30
下午四点半左右,拉长会做出安排,哪些人可以不加班,哪些人要加班。通常,临时工可以自愿选择加班或者不加班,正式工必须要加班。有时,正式工不愿加班的工人向所在流水线的拉长口头通知,壹般可以得到批准。六月中旬,有工人以有事为由告知拉长不去加班,拉长训斥道:“有事?妳想加就加、不想加就不加吗?”,但最终该工人还是没有加班。
拒绝加班安排,按照该厂规定不会遭遇处罚。但是第壹事业部的薪资构成中有绩效考核项,绩效考核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由拉长等管理人员最终决定工人的绩效等级。壹般情况下,大多数工人的绩效等级为 C,少数资深工人可以获得 B 等。
如果多次拒绝拉长的加班安排或者被视为顶撞管理干部、不服从生产安排,有可能会被降低绩效考核等级。绩效考核的等级直接影响到工人的加班费计算基数。
每天的休息时间可以达到 10 小时。调查期间都是每周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不加班,休息时间可以保证。工人每班次吃饭时间为壹小时。
壹般情况是,每三个星期白班和夜班对调,两班制工人换班时有连续 24 小时的休息时间。
在组装型号为 SM-G532M 三星手机的流水线上,每天的产量指标是 2044 个。在流水线各个机位设备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可以在八小时内实现该指标。如果设备多次故障维修,就可能完不成指标。
制造二科的组装车间有 16 条流水线,保持运转的大约 10 条。如果不包含车间内的非流水线工人(物料员、QC、包装工),大约有 300 人。夜班人数与白班基本壹致。
调查期间的观察,组装车间里,不同机型、不同工作内容的流水线,产量指标不同。
有的流水线专门做主板元件、外观、功能测试,指标约 2000 个。有的流水线专做成品机的功能测试,手机型号 SM-J727A 功能测试流水线,指标约为 2500 个,手机型号SM-G532M 的整机组装流水线,指标是 2044 个。组装成品机的流水线,有的是金属机身,有的是塑料机身,有的手机后盖可以打开拆卸电池,有的手机后盖不可拆卸,其整机组装难度、工序、需要的设备和人手各异,指标也不尽相同。
因为是两班制,没有提前上班、延时下班的情况。工时记录通过指纹打卡机,车间内有十个打卡机,壹般不需要排队。進入车间不安检,出车间的时候需要排队经过安检门,此时排队时间 3 分钟左右,安检门旁边也有指纹打卡机,如果在安检的时候打卡,排队时间计入工资;如果在车间内打卡后再排队安检,则排队时间不会计入工资。工时记录会在每月中旬张贴在车间内的墙上,如果记录有误,可以在每月 21 日~30 日向拉长提出,要求行政人员纠正。每天上班前都开早会,下班偶尔开会,开会时间会计入工资。
早会壹般两分钟左右,内容为本班次生产哪款产品(主板、成机)、计划产量是多少、该产品生产中需要着重注意的工序、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工作纪律。
偶尔会在上午下班前、下午下班前开会,内容为本日工作情况总结、用餐时间安排、加班安排,时间在 5 分钟以内,开完会打卡吃饭。
四、劳动薪酬及福利
报酬
2018 年上半年第壹事业部普通工人月工资平均 2600 元左右,包含基本工资 1600 元、技能津贴 200 元、和全勤奖励、绩效奖励、加班费、夜班补贴。临时工月薪保底 3600元,若实发工资低于此金额,则由临时工的中介补足差额。根据临时工的描述,会补足差额。有个临时工 5 月中旬進海格厂,该月上班不到半个月,发薪 1700 元。如果是正式工,同样的工作时间,薪资不会超过 1300 元。
薪资为计时工资,1600 元/月(73.56 元/日),夜班补贴 7 元/日。根据工人描述,临时工按照 15 元/时计薪,第壹事业部临时工与正式工人数比例约为 1:1 。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已 1.5*(基本工资+技能津贴+全勤奖励+绩效奖励)/176 为基准,工作日加班工资为其 1.5 倍,双休日加班工资为其 2 倍。绩效奖励有 ABCDE 五个等级,分别为 400 元、300 元、200 元、100 元、0 元。入职培训老师特别强调,在没有征得管理者同意下拒绝加班会影响到全勤奖。
该厂固定每月 21 日发放上月的工资,直接進入工人的银行卡账户。该厂不发放实体工资条,需要工人下载手机 APP“掌上工资条”,注册账号,查看自己的薪资详单。调查员因手机故障,未能成功下载 APP。扣款项目:住宿费、水电费、社保个人缴纳部分、餐费,合计每月扣款约 500 元。
请假制度
根据该厂在食堂外宣传栏发布的文宣,病假有工资,额度为惠州市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请病假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有带薪看护假、产假、年假、婚假、丧假。看护假适用于男性员工,假期 10 天,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产假假期 98 天,需要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孕检证明。婚假时长为晚婚者 13 天、其它情况 3 天,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在该厂工作满壹年,每年可有 5 天年假,10 年以上,每年可有 10 天年假。丧假有 3 天,需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丧假需要的证明。
休假
法定节假日休息付薪。
社保
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厂方每月缴纳 501.29 元,工人薪资中扣除 235.18 元。
福利设施
除了工厂食堂前有壹个篮球场,没有其他福利设施。篮球是男工人在厂内除了抽烟打手机游戏之外仅有的娱乐。
结婚、生育的在职工人可以获得厂方 200 元的结婚礼金、200 元的生育礼金。
工人在生日的当月,可以领取壹个小蛋糕、壹个单肩包。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工厂会提供食宿。该厂有两个食堂,分别为壹号食堂、二号食堂。壹号食堂伙食费用为:早餐 1 元、午餐 2 元、晚餐 2 元,买饭窗口设置指纹打卡机记录工人用餐时间、次数,每月结算餐费,从工资中扣除。
根据招聘简章正面食宿条件(食堂川粤湘口味俱全,两荤壹素壹汤;标准—早餐:1元/人,午餐/晚餐:2 元/人)的说明,该公司的用餐收费制度为:早餐 3 元标准(个人承担 1 元、公司补贴 2 元)、中餐/晚餐 6 元标准(个人承担 2 元、公司补贴 4 元),则为该厂提供用餐补贴,但是,此补贴是补给食堂的,不是补给工人的。
因此,如果工人的三餐都在食堂吃,厂方会从薪资里每天扣除 5 元(1+2+2)的伙食费。如果工人不在食堂吃,厂方不会补贴工人伙食费。
在二号食堂用餐,不能刷指纹,需要办理壹张用餐卡,充值后,每次购餐刷卡扣费,该食堂菜品质量相对好,但价格高于壹号食堂,也会供应面条、汤粉。
因为价格相对便宜,绝大多数工人会选择在壹号食堂用餐。该食堂设置两个无辣椒窗口、六个有辣菜窗口,提供的蔬菜种类还算丰富,但是肉类菜品常常供应不足,米饭供应充足,工人可自取。
在食堂用餐有时会遇到有虫眼的辣椒,或者米饭里有清洁球断掉的钢丝。
宿舍条件
该公司住宿标准如下:单身主管 2 人/套,主任级别人员 4~6 人/间,主任级以下职员6~8 人/间,直接员工 10 人壹间普通工人宿舍额定住十人,20 平方米的宿舍里,放了五张双层铁架子床。有十个储物柜、壹台空调、两间淋浴兼卫生间,每间宿舍有无线网络路由器,每层宿舍楼梯间设置壹台饮用热水器。宿舍二楼 202 房间安装了十台洗衣机,每次洗衣收费 3 元。住宿费每人固定扣 50 元。
水电费根据使用量全宿舍人员分摊,冷水 3.24 元/立方,热水 10 元/立方,电费 0.89元/度,平均每人扣 20~35 元。
宿舍在厂区内,宿舍楼壹楼是食堂,门口是篮球场,宿舍楼东侧 15 米处就是生产车间大楼。从宿舍内步行 2 分钟可到车间内。
工人可以选择是否在食堂就餐、在宿舍住。不在食堂就餐的,没有补贴。不住厂里宿舍,也不会提供租房补贴。有大量工人在工厂附近的城中村租房,壹室壹厅房租约300 元。城中村在三星电子厂东门外,从海格厂步行通勤需时 10~15 分钟。
六、职业安全与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第壹事业部车间为封闭式,有中央空调控制恒温 24℃,有送风设备,地面干净,无高分贝噪声,空气无异味,通道畅通。
车间内、宿管处有急救箱,都已上锁,贴有药品目录,可以轻松打开。存放有害废弃物的化学品仓库,是壹间单独封锁的小平房,在车间大楼对面、招聘大厅旁边,外墙有清晰标识,门口有灭火设备。
劳保用品
根据该厂的宣传内容了解到,该厂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化学品(酒精、PCB 洗板水、树脂胶、锡膏、固体胶)、易燃易爆品(酒精、PCB 洗板水)、危险废弃物(废锡膏瓶、树脂胶瓶,酒精、洗板水容器,废油,含油抹布,含树脂胶、固体胶、酒精、洗板水的抹布,5 号、7 号电池,手机电池),在第壹事业部组装流水线大多数工人接触不到以上物品,少量岗位的工人(手机屏幕安装工序的工人、外观检测员、质检 QC员)工作中需要用白布蘸酒精擦拭玻璃屏幕,可能会直接接触到液体酒精,这些岗位的工人被要求戴手指套,保护手指。在组装流水线,绝大多数工位的操作中不需要用到防护工具。手指套由流水线的物料员每天发壹次,装到相关操作台上的小盒子里,工人自取。在作业指导书规定需要戴手指套的工位,厂方会严格要求工人必须戴手指套,并且每天多次安排巡检人员,观察工人是否戴手指套、静电环,是否按照正确的作业流程规范操作。发现有不遵守作业规定的工人,会被要求到车间内的培训室接受半小时左右的培训,有的工人被要求抄写作业指导书五遍。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员工没有听说过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不确定是否存在。
工伤
没有听说工伤事故的信息。
七、消防
车间、宿舍的通道、紧急出口有清晰标识、照明充足、无杂物阻塞,紧急出口门没有上锁。厂区、宿舍区无易燃物品。
宿舍区、车间内灭火器普遍是二氧化碳灭火器(无压力表),调查期间在车间内、宿舍走廊、厂区内查验了十余个消防栓、灭火器罐,只有招聘大厅门口的消防栓有壹张点检表显示每月有定期点检,其他消防设备上都没有点检表,无从判断是否得到定期点检。
该厂每半年举行壹次消防演习,调查期间即有壹次,但是白班工人没有参与,只有少部分夜班工人参加了,没有打听到演习的细节。
白班工人上班期间,正是夜班工人休息时间,在此时间演习(安排已经下班的夜班人员参加)不会耽误生产進度。因为白夜班作息时间颠倒,两班人员基本没有机会见面交流,得不到演习细节相关信息。不清楚是否自愿参加。
八、奖惩管理
该厂不提供员工手册,也没有发放任何规章制度,只在培训中讲师提到带手机進车间会被处罚、多次考勤异常会被处罚,没有详细说明处罚内容。
车间外张贴的《安检管理规定》在“违反规定的处罚”项目下也语焉不详:“上报公司领导从严处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酌情处置”。该厂的宣传栏张贴的几份处罚通告,将有盗窃行为的员工辞退、永久拉入黑名单,依据是《员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但实际上工人们普遍没见过该条例的具体内容。
在访谈中,有工人提到,她听说介绍壹个人進海格厂,被介绍人做满壹年的,介绍人拿 1000 元奖金,被介绍者拿 1500 元奖金。实际上没有人见到相关规定条文。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入职培训中提到该厂的工会成立于 2010 年。具体何人是工会成员、是否有工人代表、是否有开职工大会,没有讲。问资深工人、拉长,也都不知道。工人平时有问题找拉长,或者车间办公室的管理人员。
投诉渠道
该厂没有设置工人热线,公布了紧急事务处理小组各个负责部门的联络电话。三星在该厂宿舍走廊、食堂门口、车间内公布了热线电话。调查期间的访谈对象都没有使用过该热线电话。未知其他人在其他时间是否使用过。
十、其他
员工关系
上班时间去洗手间、喝水需要向拉长报告。下班后可自由進出宿舍。
没有过罢工情况 。
调查期间访谈的工人基本不知道有这个沟通会,也不知道谁参加了沟通会。
下班时工人必须排队通过安检门,身上有任何金属物体,都会触发探测器警报,保安就会要求工人仔细检查身上的物品,全部拿出来,重新过壹次安检门。
如果有带在身上的含金属部件物品(厂牌、签字笔、钥匙),必须全部取出来放在安检门旁边的长条形盒子里,人通过安检探测后,再取回自己的物品。因为多数腰带扣是金属制品,导致排队安检的时候,许多工人不得不解下腰带放進盒子,提着裤子通过安检后再拿回自己的腰带系上。工人進出工厂门口如果有背包或者箱子,会被保安要求打开,验看里面的物品。
客户访问及审计
没有接触到审计相关情况。
工人满意度
工人壹般是由亲友、同学介绍入职该厂。还有壹些工人,是从籍贯所在县市(比如:
四川达州、陜西汉中、广西玉林、河南、重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被校方成批地安排到海格厂。
今年以来,每个月的薪水都在两千五百元左右,加班减少,连续多个星期双休,组装三星手机的订单越来越少,第壹事业部下属的制造二科原本有二十多条组装流水线,撤销四分之壹,现在有十六条。不知道该部其他车间是否也有裁撤。
工人们在发薪日聚集在壹起抱怨连连,感叹这么点钱不够花,根本存不到钱。调查员所在宿舍,发薪当天就有三个工人辞职离开惠州,到江苏、到珠海等地求职。调查员所在的流水线有大约 4/5 的新员工,车间里资深工人很少。访谈中相当多人流露出辞职的打算,包括两个拉长。
调查员日记
上班的第四天,拉长又给我安排了壹个新的机位,操作自动锁螺丝机,这个机位有四台锁螺丝机。锁螺丝机通过电脑程序设置固定坐标,从螺丝排列机上自动吸附螺丝、定位螺丝孔、锁紧螺丝,工人需要操作的步骤是:按下按钮打开托盘、把流水线上已经安装完成主板和后盖的半成品手机放進治具托盘、盖托盘罩、按下启动按钮将托盘移动到起始坐标位置、等待机器锁紧全部螺丝(约 16 秒)、托盘弹出后按下按钮打开托盘盖取出半成品手机、长按手机电源键开机、把已经开机的半成品手机交付给下壹工位。拉长介绍了怎么操作自动锁螺丝机之后就让我开始工作了。
上午刚开工的时候,需要等待前面几道工序完成部件组装、主板测试,再把半成品传送给我,因此虽然我不熟练,也能跟得上节奏。大概过了壹个小时,前面工序传来的半成品的速度就越来越快了。当流水线上源源不断地传送来等待锁螺丝的半成品,我就必须同时操作四台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装、取手机,以免堆积太多半成品在我的工位。
如果这四台设备全部正常运转,能够跟上流水线的节奏。但是这四台设备很少会以最佳状态全速运行,或多或少地会出壹些小故障,有台设备会把螺丝锁歪在螺母里,有台设备的电动螺丝起子口容易被堵住导致不能吸附螺丝、有台设备锁完某个坐标的螺丝后电动起子不能归位、有台设备的螺丝排列机转动四次才能排上壹粒螺丝导致等待时间延长,有时也会其他方面的问题。每当出现问题,设备会持续发出滴滴的警报声,需要我关闭机器,寻找原因,排除故障。大部分故障的解决方式就是重启设备,当重启也没有效果时,我就只能叫拉长来处理了。在这个岗位,至少有三分之壹到四分之壹的时间是在重启设备。壹边操作还能运转的自动锁螺丝机,尽可能保障流水线的正常流动,壹边还要检查处理故障螺丝机,导致手忙脚乱、效率低下,常常堆积几十数百台没有锁螺丝的半成品在我的工位,因为流水线的速度是以所有设备全部正常运转为前提设置的。
这个工位没有设置座椅,工作时全程站立,时间壹久会感到腿脚酸胀。上午十点、下午三点,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时可以找别的工位或者去车间的休息区坐壹坐,缓解疲劳。
因为食堂容量有限,容纳不了所有人同时下班用餐,因此安排各个流水线轮班吃午餐,我所在的流水线吃午餐时间常常是 11:50~12:50。出车间的时候必须安检扫描。
工人们排成三列经过安检门,取出身上的钥匙、圆珠笔、厂牌,解下皮带,放在安检门旁边,过安检后,再取回这些物品。每次体验抽出腰带、提着裤子经过安检、重新系上腰带的过程,都会感到尴尬,就像被当作犯罪嫌疑人而受到怀疑后的忐忑不安,我不确定这是否属于人格羞辱或者精神虐待。壹天三次重复这样的尴尬忐忑,迫使我下班后到商场买了壹条不需要系腰带的长裤。
出了安检,需要把工作服、拖鞋换下,存放到储物间,再离开生产大楼,去食堂吃饭。
食堂就在生产车间楼十几米外,到食堂时,往往已经人满为患了,每个买饭窗口排队有十米长。
排队大约五分钟,就能买到午餐,午餐壹般是两个荤菜壹个素菜,菜的分量挺少,米饭倒是供应充足,所以不到十分钟就能吃完。
收拾完餐盘,回到宿舍,吃根火腿肠或者牛肉干,因为食堂的菜里肉确实不多,我得自己补充点蛋白质。
洗漱之后,就回到生产大楼,换上工作服、拖鞋,進车间等待上班。中午用餐加上休息时间总共也就壹个小时,没有时间午睡,所以回到车间打卡后,等待约十几分钟,流水线就又启动了,开始四个小时紧张繁忙的工作。
操作自动螺丝机需要精神集中,因此下午就算感到疲劳也要因为工作的紧张而强忍住,到三点钟休息的时候,才能找个凳子坐着。
下午用餐时间是 4:50~5:50,餐后壹般会安排加班。我所在的第壹事业部每天八小时的日薪是 73.5 元,这是很低的酬劳,因此工人们不得不依赖延长工作时间,挣壹点加班费,大部分工人被安排每天加班 1. 5 小时。拉长会在 7:20 左右停下流水线,要求工人们打扫工作台的卫生、盘点登记剩余物料,就可以打卡下班了。经过壹天的紧张工作,下班后常常回到宿舍往往困倦不已,就直接睡觉了,睡到十壹点,醒来后洗漱壹番,继续睡去。
执行总结
玩具在许多人的童年回忆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夏天的时候到游乐场转壹圈,您很大可能会见到这壹幕场景:小朋友们拿着 Nerf 枪互相追逐或手持迪士尼公主娃娃在玩过家家。在游乐场见到的场景看起来或许很天真烂漫,但孩子们手中的玩具的制作过程并非如此的美好。
韶关旭日电子玩具工厂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主要生产迪士尼、沃尔玛、孩之宝、美泰、万代的产品。这些品牌的代表商品包括备受大众喜爱的玩具,例如上文提到的 Nerf 枪及迪士尼的公主娃娃等。中国劳工观察在 2017 年 8 月展开了对旭日的第壹次调查,调查结果发现工厂工作条件十分恶劣,存在严重超时加班、招聘歧视及无有效工会等壹连串问题。让人更为担忧的是两起旭日工人从工厂建筑跳下的事件,事件酿成壹死壹昏迷的悲剧,進入昏迷状态的工人在数个月后才恢复意识。
在这壹系列的侵权行为和工伤事件的背后是跨国企业的供应商行为守则所许下的承诺,他们许诺“在所有运作中都严守职业道德并承担责任”
1和“做好防范措施,防治工作场所危害”
2,但似乎
这些承诺都没有被履行。
工厂恶劣的工作条件在 2017 年被曝光后,中国劳工观察在 2018 年 4 月再次展开了跟進调查,以查证工厂是否有在工作条件上作出改善。我们在本次调查过程中发现工厂作出了改善,例如提供急救箱给工人,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以及在消防措施上升级,但是许多原本就存在的问题依旧没
有得到改善。
持续存在的劳工侵权问题
· 存在招聘歧视的问题。拥有韶关户口的工人不能应征临时工,只能成为正式工。
工人需自行承担入职前体检,工厂不提供报销。
上岗前安全培训不足,培训时间远少于法律规定的 24 小时。
工人每月平均加班 75 小时,远超过法律规定的 36 小时。
工厂的请假制度不明确。生病的工人无法请病假,只能请无薪事假。
工人没有获得充分的劳保用品。车间内虽然有张贴安全告示牌提醒必须穿戴护耳器具,但是工厂没有配发棉线手套和厂服以外的东西。
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工人也没有受到这方面的培训。
工人不知道工人代表是谁,也不了解工会的职能。
工人反馈曾遭到管理层辱骂。
除了面对这壹连串不符合标准的工作条件,正式工每个月的工资大约只有 2600 元,临时工的工资因为不缴纳社会保险所以稍微高壹些,大约有 3100 元。相比之下,韶关市的平均工资是 65739元,月平均为 5478.25 元
3。因此工人被迫依靠加班费以维持基本的生活生平,但这在工厂淡季时很难做到。
当小孩终于得到壹个盼望已久的玩具时所展露出的喜悦是无法估量的,但这份喜悦不应该以工厂工人的利益作为代价。大众应严厉谴责这壹系列不公平的做法,而以上的品牌公司应确保其供应商有遵守及履行其供应商行为准则,并且迅速解决在中国劳工观察的调查报告中所发现的问题。
公司简介4
韶关旭日电子玩具厂是香港旭日国际集团在韶关新建的壹家大型外商独资企业。公司主要生产电子玩具、手袋、旅行袋、旅行箱、制衣等产品,产品全 部远销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创建于 2004 年,是韶关市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之壹,目前也是粤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企业。 公司占地面积约 3900 亩。
工厂全名:韶关旭日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沐溪大道 26 号
联系方式: 0751-8828888 陈锦铭
产品:塑胶五金电子玩具、服装、手袋、背包、电子电视游戏机、摄录机、家电音响、文具用品、旅行袋、塑胶工模、游乐车、纸箱、鞋类、纸制品、电池、电子产品、塑胶制品、包装制品、医疗器械设备.
主要客户:迪士尼、沃尔玛、孩之宝、美泰、万代员工总数5: 三万。
工人人数: 27000
男女比例:3:7,根据在车间以及上下班路上的观察推测,工人平均年龄当在 35 岁左右。装配部门流水线的正式工人,几乎都是是 40 岁左右的女工。
受访人数:50
受访者的男女比例: 3:2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旭日招工处的普工招聘信息:18 周岁以上的城乡男女青年。
在韶关市西联镇上庙背村的壹份中介招聘信息上显示,旭日玩具厂限韶关以外户口加入。
调查期间确认,韶关户籍者可应聘正式工,但该厂不招收韶关户籍的临时工。 当时问询该厂多名老员工,说不出具体原因。有壹个说法是“不好管”,未确认。个人推测,可能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
临时工全部是移民工人,多数来自毗邻县市,以湖南郴州下属各县农村户籍者为主。4 月13 日入职当天的培训,正式工约 15%,其余都是临时工。装配车间,根据自己带饭盒的人数估测,正式工可能有 50%。工厂宿舍内没有插座,工人无法使用任何自带电器,能自己做饭带饭盒的人,肯定是有厨房的,也就是在外租房的人,而临时工因工作时间灵活没有租房的需求。
招聘程序:
自主应聘时,应聘者先到招工处大厅的文员处交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存盘,证件照两张,身份证原件扫描,未见扣押证件,工厂未向工人收费。
文员查看应聘者的文件了以后,没有问话,直接发了壹张空白的工人职位申请表,填完后交给文员,就又发了壹张体格检查表。次日体检完毕,交体检表给文员;发了壹张员工报到通知单。入职整个过程没有被问。
临时工壹般通过中介介绍進入该厂。向临时工了解过大致的情况。入职流程与正式工人没
有区别。
入职途径:
A.自主应聘
B.中介输入。
岗位分配:
工人的车间由招聘文员安排,具体岗位由拉长分配。同壹条流水线上的不同工位之间的调换,必须有拉长的许可。
未成年学生工:
未发现使用童工。未成年学生工的情况,主要来自对老员工的访问。获知暑寒假期间会招聘大量 16~18 周岁的学生工。2017 年暑假的学生工薪资是 10.5 元/时,未知是否有生活补贴,收入应略高于正式普工,低于临时工。临时工与学生工全部分配在装配部,工作内容与正式工人壹致。
体检:
入职体检,指定在西联镇粤北第二人民医院,费用 40 元,由工人承担。
该院体检内容,男性为两项:抽血化验、X 光胸透,女性多壹项:验尿。身高、体重、视力部分工人自行填写。
体检结果能当天获取,没有离职体检。
入职培训:
培训时间为上午 10:10~11:05,内容为介绍旭日玩具厂的组织架构、考勤制度、薪资福利、奖惩制度、辞职手续办理、纠纷沟通渠道。培训时间有工资。培训室内的《新员工入职安全教育安排》完全没有执行,形同虚设。
试用期:
根据旭日玩具厂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离职: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车间主管。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壹个月告知主管。
办理离职手续当日能结清工资。 合同没有写当日能结清。问老员工,基本是上午办理辞职结算,下午工资到账。调查员结束车间工作离开韶关是在星期六,当天各行政部门没有上班,无法办理手续,径行离开,5 月 9 日再去办理的辞工手续,交还厂牌、饭卡,当天下午收到工资。
没有发实体的工资单,发了手机短信。
离职没有难度,调查员向拉长提出辞工,拉长说自己没有权力批辞工,应该找车间主管。
到车间办公室,车间主管安排文员发壹张辞工申请表,当场填写,交还文员,文员拿给主管签字存盘。到下午下班时,文员发还壹张员工离厂记录表,说三天后就可以结工资。办理辞工手续,在辞工结算中心,交还厂牌,文员会拿出壹张表格,记录有当天全部辞工人员的当月的考勤、薪资信息,找到调查员的名字,调查员在结尾空格内签名确认。当天下午六点前,工资已经发到调查员的银行卡中。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上午 8:30 应聘者凭《职员工报到通知单》到招工处壹楼大厅集合,排队進入二楼培训室,9:00 开始签培训签到表,发空白合同,讲解合同内容,签订合同,交合同,10:10 开始培训,11:05 培训结束,发合同副本。该厂签合同,壹般为固定期限三年,比如调查员2018 年 4 月 13 日入职,合同终止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48 岁左右的人签的合同,终止日期为她们的 50 岁生日。
合同内容: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规章制度;合同变更;经济补偿;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争议处理;其他。
三、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加班
工作时间 7:45~12:45 13:45~16:45 16:45~18:45合同规定为八小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壹天。打卡机记录工时。上班打卡不需要排队,但下班打卡需要排队 5 分钟,该时间计入工资。
调查期间,每周五下午加班时间为 16:45~18:15,其余每天加足 2 小时,到 18:45 下班。周六加班 10 小时。合计每月加班 75 小时。
根据老员工反馈,在暑假工较多的 6、7、8 三个月,加班时间有时会延长至 3 小时,19:45 下班。 加班自愿,不想加班的工人口头告知拉长即可。调查员所在的流水线,每天生产指标是 4000 个玩具枪,不易达到。
据了解,喷油、装配、成型等部门没有夜班,都是长白班。可能其他部门有夜班,未能接触到了解相关情况的人。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工厂执行日薪制,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生活补贴。工人底薪 64 元/日,生活补贴 12 元/日,平时加班 12 元/时,周末加班 16 元/时,法定节假日加班 24 元/时。工人综合月薪约 2600 元。
该厂没有全勤奖。每月 15 日发工资条,确认上月考勤、薪资,20 日发上月工资。工资打到工人的中国银行账户上。
临时工薪资为时薪制,不论平时上班、周末,都按 13 元/时计薪。月综合工资约 3100元。临时工的生活补贴每周 70 元,直接打入旭日通卡(饭卡)。正式工人的工资条上,有 “增加款项——津贴” 栏目,就是生活补贴,每天 12 元,仅限上班日,周末、请假则没有。
工人很少有升职的机会,偶尔有的人会成为拉长。根据拉长自述。她的月综合工资,只比正式工多 28 元。调薪也只是在奖惩制度提到过,老员工没有涨过工资。
请假制度:
因为该厂无全勤奖,工人请普通事假基本可以获批。
该厂没有公开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的相关制度。有工人因感冒发烧请假壹天,只能请事假。 请事假就算当天没有上班。请假壹天,当天没有工资、没有生活补贴。
休假:
5 月 1 日为国际劳动节,放假壹天,当天有基本薪资 64 元。工作满壹年的工人可享有为期五天的年假。
社保:
该厂为合同工购买社会保险,包含五个险种: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工人缴纳264.86 元,厂方缴纳 586. 46 元。临时工壹般默认不买社保。也有壹部分合同工选择不买社保。
调查员注意到买社保的正是工人壹般为中年女性,因为她们希望能长期稳定地工作到退休,领取退休金,然而没有买社保的正式工壹般是青年男性,对于该厂的低工资感到很无奈,有辞职的念头。
福利设施:
该厂体育、娱乐、文化设施有: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台球室、观影厅、KTV厅、图书室。KTV 厅在 7 号食堂三楼,台球室、观影厅、乒乓球室、图书室在 3 号食堂三楼。篮球场、KTV 室是工人下班后常去的地方,其他设施使用者较少。图书室办公桌旁边贴有图书馆理规定,工人只能在图书室内浏览,不能办卡外借图书,职员交 50 元押金可办卡借书壹本。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食堂、宿舍在生活区内。A 区开放两个食堂;E 区建有五个食堂大楼,目前启用三个:3号食堂、6 号食堂、7 号食堂。3 号食堂壹楼、二楼面向工人开放,菜品比较丰富,微辣为主,每餐价格 4.5 元起。7 号食堂二楼每餐 7.5 元。
6 号食堂为 “职员食堂” ,不对工人开放,调查员试图在该食堂购买午餐,食堂工作人员检查厂牌后,说: “这里是领导食堂,妳不能在这里买饭吃。” 经观察,6 号食堂菜品迥异于其他几个食堂,以清淡的粤菜、炖汤为主,没有放辣椒。
因为中午时间有限,在外租房的工人壹般会自带午餐,省去往返食堂、排队买饭的时间,可以在车间外面打个盹,睡壹个午觉。
宿舍条件:
旭日玩具厂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从车间到宿舍,步行约 10 分钟。有门岗值守,需刷厂牌出入。临时工住宿舍,只有少量的正式工住宿舍。
该厂宿舍有电风扇、衣橱、阳台、蹲厕、洗澡间,但是洗澡间无水管、花洒、衣帽钩,不能淋浴,所以工人须自备水桶或盆,在阳台的热水龙头取水,再到洗澡间擦洗。
4 张上下铺的铁架床,壹般住 4~6 人。宿舍内没有空调。
在该厂宿舍居住的工人,需要缴纳住宿费、水电费,每月约 50 元,在工资中扣除。
六、职业安全与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装配部门为开放式车间,无空调设备,窗户上安装有风扇。调查期间,调查员遇见有人更换排气扇。车间整体环境干净、卫生;各通道畅通。
车间办公室、宿舍楼梯间有急救药箱,车间里的药箱在车间办公室里,药品不可拿出办公室使用。
劳保用品:
装配流水线上装配工人壹般不会接触到毒害物质,其他车间,根据培训讲师描述,喷油部会接触到油漆,需要戴防护口罩,要定期体检,且喷油部的生活补贴是 16 元,高于装配部门。但调查期间没有接触到喷油部门的人。
车间油仓门口张贴有毒害物质警告标志,丁酮、DSP8160A 助剂、环己酮、白电油、异佛尔酮、异丙醇、甲苯、二甲苯、甲醇、丙醇。
油仓门平时不打开,偶尔有人進出取用物品,但没有防护措施,没人戴口罩、防护眼镜。
装配工人的劳保用品,只有壹双棉线手套,每周发放壹双。工厂发两套蓝色的长袖厂服。
制服是免费的,辞工时退还给车间办公室。
超声机上虽然张贴“必须戴护耳器”的安全提示,但车间没有给操作超声机的工人配发护耳设备。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工人普遍不知道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调查期间也没有听说这个名称。
工人入职培训没有涉及环境、健康、安全方面,车间也没有做任何培训。
工伤:
在调查期间,调查员没有发现工伤事故。
七、消防
车间、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比较完善,提示也足够清晰,检查表也在更新。
车间内塑料玩具、零部件、包装纸盒都是易燃品。车间具有禁止吸烟的标志以及天花板上喷淋管网。
3 号食堂三楼的几个消防栓、灭火器,没有做到定期检查,不仅检查日期被涂改,而且没
有 2018 年的检查记录,可推测此处的消防设备至少半年没有检查过了。
根据老员工回忆,工厂每年会安排消防演习,展示怎样用灭火器、消防栓。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参加的,是随机在各车间抽几条流水线的工人参加演习。有工人入职四年多,只被抽到过壹次参加消防演习的机会。
八、奖惩措施
该厂对工人的奖惩制度是扣分制,每人進厂时默认满分为 10 分,根据违纪情况扣分,扣分达到 10 分以上就开除。
扣分虽然不会扣薪水,但会减少升职、加薪的机会。
该厂连全勤奖也没有,其他奖励更是闻所未闻,只有举报盗窃、破坏的壹个奖励通知。
该厂也不会在传统节日向工人发放慰问品:端午节不会发粽子,中秋节不会发月饼。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该厂在招聘大厅、宿舍楼道、车间走廊都张贴了工会代表名单。问询老员工,都不清楚工会代表怎么产生的,因为她们没有投票过,也不曾开职工大会。
员工关爱热线的电话也贴在车间醒目位置。该热线能打通。工人有问题会直接向拉长反馈,很少使用热线。
十、其他
客户访问及审计:
4 月底,车间通知,有客户验厂,流水线的拉长给工人开早会,提醒工人维护自己工位的整洁。4 月 25 日,车间办公室人员在打卡机旁张贴工人热线电话的告示、在流水线各工位挂上新打印的作业指导书。
工作环境:
工人進出厂不会被搜身,但如果工人背包出厂,会被保安用探测仪扫描。
工人满意度:
工人在求职网站上反馈曾遭管理层辱骂,该厂薪水较低,壹天工作十小时,基本工资、加班费、生活补贴合计 100 元,仅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难以有所积蓄。工人期望能挣三千以上。韶关户籍的工人声称,很想做临时工,多挣壹点钱。
工人认为工作时间太长,下午上班会困;期望中午有足够休息时间。
正式工在旭日工作的,主要是韶关本地户籍的农村女性,她们选择旭日,主要是该厂稳定、工作门槛低(玩具装配工作对视力、双手灵活度要求都不高)、有社保,如果能做到退休,可以拿退休金,获得壹定程度的养老保障(中国农民普遍没有退休金)。
临时工在旭日工作的,壹般是湖南郴州下属县市的农民子弟,由当地熟人带到韶关打工,有事做、有钱挣就行,進入哪个厂对他们来说区别不大,谈不上他们“选择”旭日玩具厂。
调查员日记
早晨 7:40 左右到车间打卡,7:45 之前必须到各自的工位,开始壹天的工作。我的工位在流水线的最末端,内容主要是堆叠已经封箱的成品到卡板、登记产量,为纸箱盖印,有时给纸箱贴标签。
我所在的装配流水线是做玩具枪的,壹天的目标任务是 4000 个成品,四只玩具枪装壹个纸箱,每个卡板需要堆 108 箱货,平均壹小时堆满壹个卡板。玩具枪是塑料产品,装箱后也不重,总体来说这个工位不算累。
但是因为自动封箱机只封纸箱中轴线,有的订单需要把纸箱所有的缝隙都封上,那就需要在纸箱通过封箱机后,我再手动封箱,用透明胶带封好剩余的四个边。手动封四个边的速度当然比不上封箱机的封两边的速度,因此常常会堆货,在流水线下货慢的时候再赶时间封。遇到这种订单,就比较累,需要连续壹个多小时手脚不停封箱、堆箱,很少有时间休息。
上午的上班时间是 7:45~12:45,五个小时整,因为早餐壹般吃不了多少,所以在中午十壹点多会感到饿,有些经验丰富的老员工会带壹些饼干、水果,放在饮水处,趁著上厕所或者去喝水的空儿,悄悄吃壹点零食。刚开始几天,每到十壹点半左右,就又累又饿,没什么气力。幸好流水线上的工人也饿得没什么劲头,手脚会慢下来壹点,不至于堆太多箱子。
到 12:43 左右流水线就会停下,工人们拥挤到车间的两个打卡机排队。
壹个车间 6 条流水线,每条流水线大约 60 个工人,整个车间大概有三百多人,排队打卡需要五分钟左右。打卡后步行五分钟到食堂,中间需要穿过壹个门岗,又得排队刷厂牌,到食堂后还得排队五到八分钟分钟才打得到饭。
吃过饭后,几乎没有时间休息,就要回到车间上班,这样导致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很困,经常有人打瞌睡。有时候看到旁边流水线的壹个装箱工人站在操作台旁边就睡着了。
为了避免下午打瞌睡,大量工人会选择不去食堂吃饭,省去来回走路、排队的时间。他们早上自己带饭到车间,存在车间外面,中午下班就直接在车间附近吃,吃完饭才壹点钟,这样他们可以挤出半个小时来午觉。
因为车间大门在中午打卡后就被办公室人员锁起来了,工人并不能到车间工位睡午觉,只能在车间外面找地方。有的工人直接躺地上就睡着了,有的会躺在空的塑料篮上,有的坐在卡板上打盹,有的靠著墙根睡觉。能自己带饭、有空睡午觉的,只能是在厂外租房的老员工,可以自己做饭。新员工往往不会租房,也只能吃食堂。所以到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常常看到工人们打瞌睡,壹边手上的动作不停,近乎机械的劳作。
到下午五点钟左右,拉长会统计产量,估算到下班时能不能做到 4000 个货。如果做少了,这个时候拉长就会催促整条流水线的人,要大家手脚快壹些。这时就是壹天中最忙累的时候,壹箱箱货不停地滚下封箱机,封箱、堆箱必须聚精会神,飞快地進行,直到下班前五分钟。因此到下午下班的时候,往往会有气无力,没有精神。刚开始几天,下午很困,下班后直接回宿舍睡觉,睡醒才去食堂吃晚饭。
2017 年与 2018 年的工作条件比较
2017 2018
招聘 旭日工厂的招工要求明确注明招收年
龄介于 18-45 岁的男女员工。
自从 2009 年的韶关事件后,工厂不再
招收来自新疆的应聘者。
招工要求明确注明招收年龄介于 18-48 岁
的男女员工。48 岁左右的应聘者所签署的
合同,终止日期为他们的 50 岁生日。
旭日工厂的正式工只限韶关户籍者应
聘;临时工则不招收韶关户籍的应聘
者。
学生工 调查员得知工厂在暑假期间大量招用
年龄介于 16 至 17 岁的学生工,学生
工的工资是每小时 10 元。
调查员得知工厂在暑假期间招收大量的学
生工,学生工的工资为每小时 10.5 元。
体检 工人共有两次体检,分别是入职前
后。体检费为 40 元,由工人自行承担
工人有壹次入职前体检,费用是 40 元,
由工人承担。
入职培训 工人出席壹个为时三小时的培训课
程。培训时间未计入工资。
工人上岗前出席壹个不足壹小时的培
训课程。培训时间有计入工资。
试用期 根据旭日玩具厂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为 6 个月。
根据旭日玩具厂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 6
个月。
离职 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三天至壹星期通
知;合同内辞职需提前壹个月。
办好离职程序后,工人次日可以结清
工资。工资在辞工后的壹周内到账。
工厂不向辞职工人提供工资条。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车
间主管。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壹
个月告知主管。
完成离职手续当日能结清工资。离职
后,调查员通过手机信息收到工资
单,而工资也在离职当天下午到账。
劳动合同 培训人事员要求工人必须填写“本人自愿申请厂方在空余时间安排加班”
的条款。
没有提及自愿加班的条款
工作时长 正常工作为每天 8 小时,每周工作 5天,每月工作约 26 天。
工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的工时经
常没有被计入工资。此外,工厂也规
定工人上班时必须提前 15 分钟内完成
合同规定为八小时工作制,每周至少
休息壹天。工人上班考勤打卡时不需要
排队,但下班打卡时需排队五分钟,该时
间有被计入工资。
打卡,但是这 15 分钟并没有被计入工
资里。
加班 淡季时,工人每月平均加班 110 小
时;旺季时,工人每月平均加班 140
小时。选择不加班的工人必须提交书
面申请,并且经过车间主管的同意后
即可。
在 2017 年的 9 月份,工人被迫连续上
班 13 天。多数工人在该月内只有两天
的休息日。
调查员工作时是该工厂的淡季。调查期
间,每周五下午加班时间为 16:45 到
18:15,其余每天加足 2 小时,到 18:45
下班。工人平均每月加班 75 小时。选择
不加班的工人,口头告诉拉长即可。
劳动报酬 工人的平均工资是 3000 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为每日 64 元。
按工时计算,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小时
8 元,平日加班费为每小时 12 元,周
六周日全天的加班费为每小时 16 元。
对于正式工人,工厂执行日薪制,其中包
括基本工资为每日 64 元。
平日加班每小时 12 元,周末加班为每小
时 16 元,法定节假日加班为每小时 24
元。工人的工资每月大概 2600 元左右。
临时工的工资为时薪制,不论平日还是周
末上班都按每小时 13 元计算,每月平均
工资为 3100 元。
请假制度 据员工说,工厂只有工伤原因允许请病假,工资按基本薪标准每日 64 元发
放。请病假需要医院的证明以及报
告,向工厂提出书面请假,经主管签
字同意后即可。
工厂未按合同规定向员工提供带薪婚
假、产假和丧假。
该工厂无全勤奖,所以工人请普通事假基
本都可以获批。工人请假当天没有工资。
工厂没有公开病假、产假、丧假的相关制
度。感冒发生的工人想请病假壹天却只能
请事假。
休假 工作满壹年的工人可以在春节期间获
得 5 天的年假。法定节假日工人享有
补偿。
工人五月壹日享有劳动节休假,当天可获
得基本薪资 64 元。工作满壹年的工人可
以获得 5 天的年假。
社保 工厂不为工人缴纳社保。 工厂为合同工购买社保。临时工壹般默认不买社保,但也有壹部分合同工选择不买
社保。工人缴纳 264.86 元,厂方缴纳
586. 46 元。
福利设施 工厂为工人提供篮球场、羽毛球、乒乓球、图书室、台球室、卡拉 OK
室、电脑室等。
该厂的体育、娱乐、文化设施有篮球
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台球室、
观影厅、KTV 厅和图书室。
伙食条件 食堂提供的伙食质量差,工人觉得价格较贵。工人每个月的伙食费平均
600-700 元。
有壹间食堂是领导专用食堂,不对工
人开放。
有壹间食堂是领导专用食堂,不对工人开
放。
住宿条件 宿舍包括水电费每月 50 元,没有水管或者任何洗浴设备,工人洗澡洗漱全
都是在杨涛。选择在外租房的工人,
平均每个月房租和水电费大概在 300
到 500 元之间。
宿舍费每月 50 元。宿舍有洗澡间但没有
水管,所以工人须自备水桶或盆到阳台的
水龙头取水,再到洗澡间擦洗。
职业安全
健康
调查期间没有发现工厂环境健康安全
委员会。工厂在工作期间只给工人提
供口罩作为劳保用品。
很多工作岗位都会接触到有毒或化学
物质,但这些工作岗位的工人往往没
有得到任何劳保用具或者防护措施,
工厂亦没有对有毒化学品的使用方法
進行详细说明。学生工也被安排在有
职业危害的岗位上。
车间和宿舍内并未发现急救箱。车间
没有空调,壹些通风设备和机器设备
都没有定期接受检查。
调查期间没有听说过环境健康安全委员
会。工人入职培训也没有涉及环境健康安
全方面的。
装配部门的工人每周得到棉线手套壹双。
工厂给每个工人免费发两套蓝色的厂服。
超声机上虽然张贴“必须戴护耳器”的安
全提示,但车间没有给操作超声机的工人
配发护耳设备。
车间办公室、宿舍楼梯间有急救药箱。车
间里的药箱在车间办公室里,药品不可拿
出办公室使用。
工伤 A11-2 装备部的刘春波,在车间工作
时不小心滑倒导致左腿骨折。厂方付
了 8000 元的医疗费,但只批准了壹个
月的带薪工伤假,逼得刘春波只能选
择辞职离厂。
杨宗方遭工厂开除后从工厂建筑跳
下,当场毙命。但是他的家人只得到
了 130,000 元的补偿金。
调查员在调查期间没有发现任何工伤事故
林金华从工厂建筑跳下,导致他進入
了昏迷状态。厂方负责缴纳他的医疗
费用。
消防 大部分车间及楼道出口都堆放著大量
物品及杂物,阻塞通道。
宿舍区紧急出口有标识、照明充足,
未发现杂物阻塞,紧急出口没有上
锁。
调查期间未见到消防演习,询问过的
很多工友也不清楚。
车间、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比较完善,标
志也足够清晰,检查表也在更新。
工厂每年都会安排消防演习,但都是随机
在各车间抽几条流水线的工人参加演习。
奖惩管理 报告内没有提及 工厂没有任何奖励措施。奖惩制度是扣分制,根据违纪情况扣分,累积罚分达到 10
分以后就开除。
工会 没有发现工会或者工人代表。工友往
往不了解工会的职能。
调查员发现工厂内贴有工会代表名单的海
报,但受访的工人表示没有给工人代表投
过票。
投诉渠道 工厂没有提供工人热线号码给工人,调查员多次尝试联系该号码都没有打
通。
工厂设有意见箱但未有工人使用过的
迹象
工人热线能打通,但是工人有问题会
直接向拉长反馈,很少使用热线。
工人待遇 调查员曾目击工人被辱骂 工人反馈曾遭到管理层辱骂客户访问
及审计
受访的工人表示,客户验厂前会先让
工厂知道,好让工厂准备应付方法。
车间开早会通知工人有客户要验厂
执行总结
时至今日,大多数玩具都是在中国制造的,它们是全世界儿童梦想的源泉。然而,创造这些梦想的过程仍然是壹个噩梦。过量的加班时间、与危险化学品的接触以及勉强维持生存的工资是三个最大的问题。该报告揭示了四家工厂的侵权行为,其中包括最大的玩具品牌孩之宝、迪士尼和美泰、以及 Simba Dickie,Schleich 和 Ravensburger 等德国制造商。该报告指出了恶劣工作条件存在的原因,并呼吁跨国公司在生产供应链中承担责任,以打击这种剥削。
危及工人的严重侵权行为
为了呈现工厂工人的恶劣工作条件,中国劳工观察今年 4 月至 9 月间派出卧底调查员進入四家工厂:东莞利法宝玩具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兴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和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工厂为各种跨国公司生产产品,包括孩之宝、迪斯尼、美泰、辛巴迪基、施莱希和雷文斯堡。 调查显示共有 23 项侵权行为,最严重的侵权行为如下:
· 在生产高峰期,尽管中国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超过每月 36 小时,但工人每月的加班时间仍介于 80 至 175 小时之间。
· 工人没有参加法定的 24 小时岗前安全培训。因工人没有参与该有的培训,他们无法得知他们所接触到的有毒化学品,也不知道如何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工人可能在接触到有毒化学品,或噪音和灰尘较多的环境中工作,但他们并没有被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 缺乏工作前体检。如果没有体检,工人很难证明职业病是因为在工厂工作所导致的。
· 工人被要求签署空白合同。他们没有听到对合同的解释,也没有收到合同副本。
· 恶劣的生活条件。8 名工人被分配到工厂宿舍的壹个房间,有些浴室没有提供热水。
· 未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中国劳动法要求雇主按照既定缴费率购买社会保险和缴纳工人的住房公积金。
· 缺乏代为工人争取权益及正常运作的工会。
· 缺乏有效的申诉渠道。当工人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他们壹般选择辞职或隐忍。
工厂之间的工作条件差异
鉴于中国经济的壹部分主要基于体力劳动,过度的工作时间是在工厂里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四家工厂工人加班加点的情况有所不同。华登的情况最为极端:工人每月工作时间最高可以达到175 小时,而在八月份只有壹个休息日。如果装配线调整为生产新的产品,工人必须加班以达到生产配额,但他们不会得到额外的工资。在旺季期间,休息时间部分缩短,工人在 21:30 打卡,但之后继续工作。此外,利法宝要求每月加班 104 小时,兴利要求每月 96 小时,镇泰则要求每月80 小时。这显然超过了中国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加班最高限额:36 小时。
由于工厂的工资计算方式非常复杂,所以工人壹般都无法理解。最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通常相当于最低工资)、加班时间以及许多其他扣除和补贴。壹个名为“劳动力”的非政府组织在 2017年时计算得出,广东省壹户人家的生活工资在 6900 元到 7500 元之间。假设在壹个家庭里有两个赚取生计的成年人,壹个工人必须每月至少赚取 3450 元至 3750 元以维持生活。然而,现实情况与此大相径庭。 在非旺季期间,工人的月工资接近基础工资:镇泰 2100 元人民币、兴利 1800 元人民币、利法宝 1720 元人民币、华登 2000 元人民币。这些工资远低于维持体面生活水平所需的工资。因此,在旺季期间,工人除了过度加班以赚取生活工资之外别无选择。在华登,工人平均收入为 3000 至 4500 元人民币、利法宝 4000 元人民币、兴利 3500 元人民币、镇泰 2900 至 3500元人民币。如果我们根据壹个家庭中有两个赚取收入的成年人的假设来计算维生工资,工厂里的工人必须两个人都加班工作才可以维持基本体面生活的工资。但维生工资的定义是每个家庭里只需壹名成年人正常上班就能养活全家。
除了工资和加班,在生活条件和职业安全这些重要的问题上,工厂之间也存在差异。在华登和利法宝,8 到 10 名工人挤在狭小的宿舍里。而镇泰和兴利,只有 2 到 4 名工人共用壹个房间。由于淋浴间没有提供温水,工人只能用大水桶搬运温水洗澡。
工人的职业安全也是壹个问题。 嘈杂的注塑车间里,稀释剂、溶剂和胶水被使用后散发的强烈气味刺激著工人们的鼻子和皮肤,塑料熔化时也会产生有毒烟雾,但工人们却不了解这些化学用品的毒性。工人在没有明确的安全指示和保护的情况下操作机器,很容易造成严重的事故。尽管安全培训和定期的健康检查至关重要,但华登、利法宝和兴利都没有告知工人采取任何的安全措施,也没有给他们提供足够的防护服。相比之下,只有镇泰相对重视工人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为什么这些侵权行为还在持续发生?
中国工人的权益没有得到改善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跨国品牌公司的价格压力
国际品牌公司不承认它们对供应链中人权侵犯负有责任。品牌公司通过使用具有激烈价格竞争的短期合同和在短期内改变订单,来压制工人的声音。
国际品牌公司对于在它们的供应链里出现的人权侵犯事件中不承担任何的责任,但这些品牌公司却在剥削工人权益的情况里扮演着最活跃的角色。品牌公司通过使用具有激烈价格竞争的短期合同和在短期内改变订单,来压制工人的声音。
每年许多公司都会要求玩具工厂增加生产配额,同时降低生产成本。例如,在 2017 年,100 个孩之宝和美泰玩具的生产成本为 100 美元。 然而,在 2018 年,孩之宝和美泰要求工厂用 100 美元生产 105 个或更多数量的相同的玩具。对于同壹产品,品牌公司将找到两三家玩具工厂参与订单收购,而生产成本最低的工厂将获得最多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厂无法降低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成本,他们只能将降低生产成本的负担压在中国工人的身上。
在华登工厂,生产迪士尼 Princess Sing 和 Sparkle Ariel 玩偶的包装部门的工人每天生产约1,800–2,500 件玩具,每月工作 26 天,每月收入约 3000 元。工人每生产壹个玩偶可赚 0.01 美元。 目前,迪士尼的 Sing 和 Sparkle Ariel 玩偶在亚马逊上的零售价为 34.99 美元。 华登的壹名工人只赚取了他们所生产的玩具市场价值的 0.031%。壹些在工厂的包装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工人也有份生产迪士尼 Princess Sing 和 Sparkle Ariel 的产品,但工人们从每个玩偶的身上只赚取了 0.75 美元。
2)中国对工人权益保护的缺乏,壹种竞争优势虽然中国的劳动力成本有所增加,对工人权益保护的缺乏也可以理解为中国玩具业的竞争优势。
在越南、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工人拥有以罢工对抗不公平的劳动条件的权利。 反观中国,工人没有罢工的权利。虽然这并没有阻止多年来陆续爆发的罢工,但它们大多数受到了严厉的压制。
在中国工厂所成立的工会没有任何的实际目的。尽管中国政府正在推动工厂级工会的建立,但它们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该工会基本上是中国政党的壹个部门,因此用来维护政府的利益而不是真正代表工人的权益。尽管目前许多工厂都有工会,但是这些工会不得不面临由人力资源部或总务部的高层来接手管理工会。此外,由于工会领导不是由工厂工人选举产生,而是由工厂管理层任命的,所以工会并不能代表工人的利益,也很难捍卫工人的权利。没有自由独立的工会和有效的投诉机制,工人的权利无法受到保护。
3)反复违反相关法律
中国的劳动法有很多规定,但工厂会试图规避或违反这些规定,因为违反此类法律的相关成本很低。例如,中国劳动法把工人的加班时间限制在每月 36 小时。 然而,工厂经常让工人加班超过80 小时。壹些工厂将要求当地政府实施全面的工时制度,这样壹来,它们就可以合法规避加班,每年为工人分配高达 432 个小时的加班时间。 由于违反加班时间相关的法律不会受到惩罚,许多工厂甚至没有申请综合工时制度。此外,中国法律规定,工厂应根据工人工资总额购买退休保险和工人住房公积金。 虽然中国政府的重视使得情况有所改善,但许多工厂依然未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工厂按工人的基本工资计算缴费,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实际上会损失壹半的福利。 此外,移民到另壹个省的工人必须在那里工作很多年才有权领取退休福利。 因此,如果工厂关闭或工人希望换工作并搬迁到另壹个省,他们将无法申请退休福利。 由于工人的离职率如此之高,辞职的工人无法要求工厂对工资差异做出解释。
中国法律规定雇用学生工人和派遣工人是有限制的。例如,学生工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并且只能在与其专业相关的领域工作。但是,实际上学生工人很有可能做与普通工人相似的工作。在旺季期间,派遣工人的数量往往超过 10%的法律规定。 派遣工人在与代理机构签订合的同时更容易受到剥削,任何不满或争议都由代理机构处理。 派遣工人通常收到较低的工资,而代理机构则不会给工人的社会保险缴款。
中国法律的另壹项要求规定,雇主必须给工人提供上岗前培训,其中包括小组,车间和工厂级别的岗前培训以及使用新材料或新机器时的安全培训。中国法律中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主要针对女性工人的权益,包括不允许怀有身孕超过 7 个月以上的女工加班或上夜班。鉴于诉讼费用对工人而言过高,工人通常不会因非法行为起诉工厂。
结论
中国劳工观察对玩具工厂進行了近二十年的调查,然而,今年的调查揭示了在中国玩具业持续发生的问题。 品牌公司仍然希望将利润最大化,并通过使工厂相互竞争以达到最低的生产成本来实现这壹目标,最终导致对工人的剥削。
我们呼吁从这些工厂获取劳动力的品牌公司真正致力于改善工作条件,来解决玩具业中猖獗的侵权行为。多年以来,工人源源不断地创造了公司的利润,却不得不继续在公然侵犯其权益的工厂继续辛苦劳作。需要進行重大改变的不仅是品牌公司的采购模式,还有它们在与供应商合作时确保工人权利受到保护的方法。
侵权事项壹览表
华登(河源)玩
具制品有限公司
镇泰(广州)
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利法宝玩
具制品有限公
司
东莞兴利五金
塑胶有限公司
雇佣歧视* x
没有为所有工人提供入
职前体检
x x
非自愿加班* x
过度加班* x x x x
工厂虐待工人 x x
工厂没有向工人解释合
同内容
x x x
工厂虐待工人 x x
工厂没有向工人解释合
同内容
x x x
工厂没有履行劳动合同
*
x x x
工厂没有提供 24 小时
的岗前安全培训*
x x x x
工厂没有向工人提供防
护设备*
x x
工厂缺乏足够的职业健
康安全的防范措施*
x x x
居住条件差 x x
工厂车间存在火灾隐患
*
x
未依法购买社会保险* x
缺乏独立运作的工会 x x x x
缺乏有效的投诉渠道 x x x x
工人必须在辞职前获得
批准
x
扣押工人的身份证 x
未向所有工人提供合同
副本
x x
签订空白合同 x x
低薪(工人的薪资在当
地最低工资的 5%内)
x x x
无薪工作时间 x x
注:“*”代表违反中国劳工法的行为
中国玩具行业女工现状
中国的经济发展在近几年来進入“新常态”瓶颈期,生产成本上升,制造业持续面临困境,特朗普的贸易战進壹步激化了矛盾。中国企业为了生存,将成本上升的压力转移到工人身上,近年来各地都出现了很多侵犯劳工权益的案例。而女工,作为中国玩具制造业的主要劳动力,因其要额外承担的家庭责任和生理特性,面临着更恶劣的生存现状。中国劳工观察在调查了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和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这两家玩具工厂之后,可以从几个方面刻画玩具女工的现状。
就业机会的不平等。在这两家企业中管理层中,女性的比例极低,仅有壹两名为女性,有话语权的人和“壹把手”基本都为男性。而在工人中,女性工人的比例高达 80%。大多数女工选择这个工作的原因只是因为年龄大,教育水平低。工厂也更愿意招女性工人,因其老实,顾虑家庭,不会轻易闹事。另外,招工对孕妇和备孕女性也存在招聘歧视的情况。《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而镇泰没有将岗位分类,因孕妇或备孕女性不能做胸透提供体检报告,将她们拒之门外。
家庭与生活的不平衡。这两个工厂月加班时长都在 70 个小时以上,如不加班,则靠 2000 元左右的基本工资难以维持生活。但除此之外,中国的文化传统将家庭的责任也放在了女性身上。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法》第六十壹条,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但在实际操作中,如女性因为照顾孩子、生理期、怀孕等特殊情况请假,就会在以后的工作中被取消加班的资格或调到更辛苦的岗位,逼迫其主动辞职。
生活条件恶劣。《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但现实生活中,不仅没有对女性特别的照顾设施,连基本的生活水准都难以保障。华登车间的卫生间比较脏,周围会散发出臭味,工作期间如去洗手间太多次,会被拉长批评。普工宿舍 8-10 人壹间,宿舍内没有热水,对女性来讲,洗澡十分不方便,只能拿桶去楼道接水洗澡。
社会保障不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由于社会保险费用对工厂来讲,是额外的成本,多数工厂存在对工人社会保险金缴纳只按照最低工资缴纳的情况,即使缴纳社会保险,也存在只缴三险,而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
无工会保障权利。尽管女工面临着很恶劣的生存环境,这两家工厂的女工都表示没有途径可以反映、解决问题,只能自己忍气吞声或选择辞职。工厂工会形同虚设,工人热线也无法接通。
华登女性权益报告
1.就业机会
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的就业机会对于男性和女性来说严重不平等。调查人员所在的流水线普工人数约 36 个,其中约有五个普工是男性,其余的是女性,女工比例占普工的 80%;与之相比较,在管理层中,调查人员所在的车间约 9 个拉长都是男性,主管和产品技术员等其他管理级别的人也是男性,只有文员是女性。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仅占 1/9。
造成这壹现象的原因可能和生产产品的性质有关,生产玩具相对于在建筑工地搬砖等需要重体力活的工作来讲,工资相对较少且对体力的需求相对较低。女性普工年龄大,多在 45 岁以上,没受过什么教育,文化程度低,老实,逆来顺受,生活重心更偏重于子女和家庭,所以会更倾向于选择这壹工作。厂家也愿意招女性工人,因为她们不会闹事便于管理。流水线上的普工无论男女工资和工作强度相同。
2.工作和家庭
女性工人如果在华登玩具公司工作,便很难维持生活和工作的平衡。多数受访女工表示他们需要承担照顾家庭的义务,要每天照顾老人和小孩,或要给成年的儿子买房。受访者中甚至有丈夫闲赋在家,女性壹人承担全部的家庭责任,但是因为工作时间过长休假少,很难照顾周全。60%以上女性普工的住址靠近工厂。若双亲都工作,小孩则由老人照顾。受访女工中有人考虑过找其他工作,但是因为文化水平低,工作职位少,且有失业的风险,并不是很容易离开华登。
3.工时和收入
虽然新工人入职时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工人并拿不到劳动合同的副本,合同上的权利也不能得到保护,多数工人表示不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
华登的工作时长和报酬违反了合同和劳动法的规定。在旺季,工人每天工作 10-13 个小时,每月工作 26-29 天。如在加班时请假,只能拿到 7.5 人民币每小时的日工资,这样月工资便不到 2000元,工人只能选择加班。因外部原因(如生产工序调整)导致生产指标没有完成,需另外加班的,不付加班工资。旺季打卡后会继续工作,超出的工作时间不付工资,集合开会时间不付工资。
华登的请假程序很复杂和严格,打电话发短信形式的请假不会被同意,工人必须写请假条亲自去车间请拉长签字,拉长同意之后才能请假。请假和放假都没有工资。如请假不被允许就会被记旷工,扣工资。有女工在下班途中骑车摔伤,发微信向拉长请假也没有得到同意,不得不亲自去车间请假。放假请假不付薪资。
如此长的工作时长和严苛的请假规则使得女性工人得不到合适的休息,每个月的例假期身体不适请假便得不到薪资。厂内有壹七八个月的孕妇,工作时长和强度也与壹般工人壹样,请假得不到薪资。而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壹条,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工作和生活环境
在华登玩具制作过程中,对于接触有害物质的员工,没有在职或者离职的职业病检查。作业的机器设备有时会出现问题,但是机器设备也没有定期检查。
车间的卫生间比较脏,周围会散发出臭味。工作期间如去洗手间太多次,会被拉长批评。普工宿舍 8-10 人壹间,宿舍内没有热水。对女性来讲,洗澡十分不方便,只能拿桶去楼道接水。
在该厂没有性骚扰的事件发生;男性普工和女性普工的宿舍在同壹栋楼,女性普工住 2/3/4 层,男性普工住 5/6 层,管工宿舍分散在各层,管工中男性偏多。调查期间没有听说女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不安全事件,但工厂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也不方便,工厂附近有时会看见年纪偏大无所事事的男性,调查人员在厂期间从不敢天黑以后独自外出。车间洗手间虽然比较简陋,但使用过程相对安全。
5.社会保障
工厂中年龄未满 45 岁的工人不可购买社会保险。工人们表示,因为收入少,他们也不愿意购买保险。因此,怀孕的女工或失业的女工他们并得不到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补偿保护。
对于女性来讲,请假的规则是壹致的,需写请假书亲自去车间向拉长请假。女性生育没有产假,辞职或请假便得不到工资。如因家中有事,需照顾孩子不能上班,请假也不能得到工资。若员工想要离职,程序也很复杂,需提前壹个月写辞职书,拉长签字,自离则本月工资拿不到。
6.工会与工人代表
华登并有没有工会以及工会代表,在有问题的时候,大多数工人有问题会选择忍气吞声或者辞工。
镇泰女性权益报告
1.就业机会
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的就业机会对男女存在不平等的情况。工人人数约 4000 人,其中女工占 80%,年龄多在 30-45 岁之间,男女比例为 1:8。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可能是女工大多数教育水平低,老实,更注重孩子和家庭,所以易于管理不闹事。
虽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镇泰并没有对普工工作進行职业病危险的测评,不管什么岗位录取程序都要求求职者提供体检报告,体检中有胸透检查。已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妇女因为害怕对胎儿有影响,不做胸透,则拿不到体检结果。如不提供体检结果,就不会被工厂录用。
2.工时和收入
工人在旺季需要加班,工作日每天加班 1.5 到 2.5 个小时,周六加班壹天,每月累计加班约 66.5到 78.25 个小时。若不加班,收入不到 2000 元,完全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如在旺季加班,收入则有 2900 元到 3500 元。
工厂有带薪年假、产假、婚假、丧假,产假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这些假期请假需要提前告知产品管理员,并在产品管理员处拿请假条。
若有女工怀孕,工厂会安排其不加班。若不加班,工人很可能被取消以后的晚上加班和周六加班,或被要求辞职。有女工因为例假肚子痛连续两天请假而被要求辞职。
3.社会保障及福利
工厂有给工人购买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但是由于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支付由工厂支付,工人并不清楚所缴费用有多少。
工厂娱乐设施很多,如体育馆、足球场、舞蹈房等,还有手游电竞大赛等活动。使用这些娱乐设施的多为男性工人以及暑期工,有少数女工会去舞蹈房跳舞。
4.工作安全与稳定性
镇泰的厂房通风良好。接触的油和胶水经过检测,对身体危害小。工厂每年会组织员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工厂支付,离职时确认无职业病才离厂。
但是因为工作强度过大,有些女工会因高血压或者贫血在流水线上晕倒。工伤事故每年最多有壹两起,去年有壹女工和旁边人说话注意力不集中,手指被机器切断,落下残疾,最终厂方赔偿其三万元的赔偿金。
5.生活与工作环境
镇泰宿舍条件较差。宿舍没有单独的冲凉房和洗手间,每层公用壹个冲凉房与洗手间。冲凉房放不出热水且凉水也很脏,洗澡需要拿桶到外面接热水。对女工来讲尤其不方便。
6.工作与生活平衡
因为工作时间较长,工资相对较低,女工如在镇泰工作很难维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壹名电子部的女工今年 6 月通过工厂直招進场,已婚,育有两个小孩。由于她和老公都在广州打工,孩子只能由家中老人照顾。
7.工会与工人代表
根据镇泰员工服务点墙上贴的公司员工代表图和工会委员会成员图,该工厂共有员工代表 12 人,其中有壹位是男性,其余的都是女性;工会委员共 11 人,主席、副主席、生产委员、组织委员和壹位宣传文体委员为男性,壹位宣传文体委员、两位女工委员和两位财务委员是女性,男女比例为 6:5。但是拨打工会联系电话无法接通,工人倾诉热线现场倾诉时间因与上班时间重合,工人无法抽身去提意见。
调查员所在的生产 Hasbro 玩具的 A7 车间有两个主管,正主管是男性, 副主管是女性,如工作中有问题,工友建议直接去找男主管,因为其更有发言权。
关于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的调查报告公司简介
花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是专注于原料及加工行业的民营企业公司,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塑胶电子、电动玩具、化妆品玩具、布胶公仔、玩具服饰、塑料制品及圣诞灯饰等产品。产品100%外销。产品销往美国、日本、韩国、欧洲等国家。并通过国家工商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专业化的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注册资本 3500 万香港元。公司坐落于河源市源城区民营工业园(高塘村内)。
基本信息1
工厂全名: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高塘工业园
联络方式:0762-3268980/邓女士
生产的产品:塑料玩具、电动玩具、化妆玩具、塑料公仔、玩具服饰等产品。
主要客户:WAL-MART、K-MART、孩之宝、迪斯尼、TESCO 等国际知名品牌。
普工总数:约 2000 人(女工占工人总数 80%左右)旺季时工人总数:约 2300 人(含暑假工)
管理层男女比例 8:1
受访人数:16
受访者所在部门:包装部/生产部
受访者的男女比例:5:9
访谈形式:面谈,QQ/微信,线上交流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招工对性别没有要求。
招聘程序
在网上搜索“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普工招聘”得知工厂正在招聘大量普工。打电话(0762-3268980)过去询问招聘方,招聘方说:工厂招工时间是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壹点到五点;普工不需要工作经验,只要带身份证和两张壹寸照片就可以;工厂包住不包吃,住宿八到十人壹间;工资按计件,多劳多得。入职时需要交身份证,新工人身份证会被扣押三天,给身份证复印件存盘。工厂招工对性别没有要求。
入职途径:
网上招聘、工友介绍、工厂直招。
岗位分配:
工人可以自选去哪个部门。招聘人员问了调查员想去生产部还是包装部。
流水线上的普工无论男女工资和工作强度相同;调查人员所在的流水线普工人数约 36 个,其中约有五个普工是男性,其余的是女性;调查人员所在的车间有约 9 个拉长,都是男性,文员是女性,主管和产品技术员等其他管理级别的人是男性。
未成年工:
工厂要求暑假工年满 18 周岁,没有未成年工;没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工。
体检:
工人入职时不需要体检。询问工友得知工厂去年安排过壹次体检,体检费为 40 元,直接从工人的工资中扣除。工友无论去不去体检都要会从工资中扣除体检费用。
入职培训:
入职不需要培训。新人身份证会提前壹天被扣押,新人需要在第二天早上八点以前达到工厂招聘处,招聘人员发放厂牌后直接由文员安排進车间。
试用期:
工厂没有和试用期相关的规定。
离职:
辞职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暑假工至少要做满壹个月才能辞职。通过访问壹位已经离职的工友得知,辞职只有在提前壹个月通知并写辞工书让拉长签字时才能在下个月七号领取厂方所欠工资。
如果完全按照工厂的辞职规定,员工可以辞职,如果厂方不同意,自离后拿不到工资。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厂方会在工人第壹天進工厂时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拿到由车间的文员发放的合同后,工友需要在合同的封面上填好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同时在合同的最后两页右下角签上姓名,且不允许签日期。文员还要求工人在表格右下角的框填上,“本人自愿受雇,为了增加收入自愿進行加班”。签好文员立刻将合同收走,不会向工人解释合同的内容和含义。
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包括:使用说明;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违反合同责任;调解与仲裁;其他;职业危害告知书。工人没有劳动合同副本。有工友反映说,合同签了也没用,厂方让妳签的目的只是为了应付检查。
三、工作时间
长白班
淡旺季工作时间
旺季 淡季
每天工作 10-13 小时 8-10 小时
每周工作 6-7 天 5-6 天
每月工作 26-29 天 22-23 天
29
淡旺季加班时间
旺季 淡季
每天加班 2-5 小时 偶尔加班,平时加班 2
个小时,周六加班 8
个小时
周末加班 16-26 小时
每月加班 84-175 小时
工厂旺季集中在 6、7、8、9 月,有工友说去年过年之前也连续赶货,1 月份的时候也经常上连班并且加班很晚。其余的月份是生产淡季,3、4 月份的时候工资最低。
加班最长的月份是去年的八月,只休息了壹天。工友可以选择不加班,如选择不加班,需提前口头告知拉长,拉长同意即可。若不加班,壹天的工资按 7.5 元/小时计算。工友说生产旺季的时候最晚晚上十二点才下班,休息时间都不足八个小时。
工作及间歇休息时间
长白班
早上 下午 晚上
8:00-12:00;
10:00 时休息十分钟
13:30-17:30;
15:30 时休息十分钟
18:30-
20:30/21:30/22:30/23:30
;
30
12:00 下班有 90 分钟吃饭
时间
17:30 下班有 60 分钟吃饭
时间
20:30 时休息十分钟
长白班从晚上六点半开始计算加班时间,進厂时招工方会问想進哪个部门,可以选择两班倒的车间。旺季和淡季的上班时间没有不同。
两班制
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
白班 8:00-20:00 共有两次休息时间,每次休息三十分钟夜班 20:00-8:00 共有两次休息时间,每次休息三十分钟工厂 A、B、C 三栋楼有生产车间,C 栋三层的流水线两班倒,其余的是长白班。
其他
每条拉有都生产指标,多数情况下指标是 1800 个,有时指标是 2500 个。机器没有出现故障或作业流程安排恰当时指标容易达到,指标没有达到时,必须延长时间完成产量才能下班,超出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工资。
早、中、晚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如旺季时需要赶货,上长白班的工人经常会被要求上连班:午饭时间缩短为 50 分钟或 60 分钟,晚饭时间缩短为 30 分钟;晚上 9:30 时拉长会统壹安排打卡,打完卡后继续作业,下班时间推迟至晚上 10:30 或 11:00,超出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工资。
工厂要求每次上班需要提前十分钟打卡,上下班打卡有时需要排队。排队时间不超过 5 分钟,且不计入工资。
绝大多数情况下,拉长会在打卡下班后要求集合开会,开会时间不计入工资。壹般都是强调要加快作业的速度,不能生产次品,上班不要讲话这些问题。
调查员在厂期间没有遇见过工友选择晚上不加班,因为不加班白天的工资只能按 7.5 元/小时计算;调查人员估计除非工友有要紧的事才会选择不加班,这种情况下拉长会同意;拉长对厂里的暑期工比对长期工更客气,有女工说流水线的拉长人特别坏,很多时候做够了产量却不给下班,随意要求加班到晚上十点十壹点又不多给钱。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旺季 淡季
约 3000-4500 元 约 2000 元
工厂网上招聘信息显示,工厂实行计件工资,多劳多得。正常情况下 70%以上的员工在晚上 8:30或 9:30 以前可以完成产量,若产量提前完成仍需继续作业直到下班。多名工友说,超出的产量不会计算工资。
拉长每天晚上会在报数表上写好第二天的目标产量和目标工资。第三天早上 11 点左右,每个工友会在生产日报表上看到自己前壹天的工资金额,并在上面签字。
通常情况下从早上 7:50 工作到晚上 8:30,工资为约 130 元;晚上 9:30 及 9:30 以后下班,工资约为 140 元;少数情况下晚上 10:30 下班,工资约为 150 元。周六加班,从早上 8:00 到工作到下午 5:30,工资约为 160 元,若下午 6:30 下班,工资约为 180 元;若晚上 8:30 或 9:30 下班,工资约为 210 元、230 元或 240 元。
厂里生产部平时晚上 10:30 下班,工资约 170 元,周六加班工资最高约 300 元。
每条拉的工资金额有差别,工资由拉长计算。工友反映说弄不明白工资的计算方式。
生产日报表
请假或放假没有工资,晚上加班时间请假,白天的工资按照 7.5 元/小时计算;若由于拉上换了新货,生产工序调整导致不能完成产量,无论加班到多晚工资都是 105 元/天。若产品需要返工,工作不会计入工资。
工厂每个月十二号或十三号会要求工友核对总的工资金额并签字,工资在每个月二十五号之前发放。所发工资是截止上个月月底的工资,工资直接打到工商银行卡上面,工人没有工资条。
请假制度:
请病假必须本人亲自到车间向拉长 ,拉长同意后拿请假条给主管签字。
打电话或发短信形式的请假不会被同意。有女工因下班途中骑车摔伤,发微信给拉长请假没有被同意,因此不得不亲自到车间请假。请假若不被允许就会被记旷工,旷工会被扣钱。
休假:
放假或请假(无论是事假还是病假)都没有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不付薪。在厂里只见过壹个怀孕的普工(大概有七、八个月身孕),她的劳动时间和强度与其他普工壹样。
社保:
工厂规定年满 45 周岁以上的工人必须买社保,否则不能在厂里工作。社保 200 多元,每月直接从工资中扣除。除了年满 45 周岁以上的人其余的工人都没有买社保。很多工友说每月可支配的收入少,不愿意买。即使工友有意愿买社保,若年龄没到 45 周岁,工厂也不予购买。
福利设施:
工厂宿舍楼下有壹个篮球场,此外没有其他福利设施。
五、食宿条件
工友可以自己选择在工厂的宿舍和食堂吃住,住宿不要钱,吃饭需要自己掏钱,没有住宿和用餐补贴。
伙食条件:
厂内有两个食堂,其中壹个食堂饭菜价格为六块钱,另壹个食堂饭菜价格为七块钱。食堂在早餐和晚餐卖粉,3-5 块钱壹碗。两个食堂都比较小,中午吃饭的人较多,去晚壹点很难买到饭菜。
下午下班可以选择去厂门口小摊上买食物,凉皮凉面 4 块钱壹份,肉粽两块钱壹个,粥两块钱壹碗,粉三块钱壹份。工厂外面有小店卖快餐,快餐价格为 8-10 块钱壹份。
宿舍条件:
宿舍分普工宿舍和管工宿舍。普工宿舍 8-10 人间,有两个风扇,有洗手间和储物柜,宿舍没有热水,洗澡时需要拿桶去楼道接水。宿舍没有插座,用电时需要去壹楼宿管。管工宿舍有空调,是套间。
约 60%以上的女性普工住址靠近工厂,若双亲都工作,家中的小孩由老人照顾。
男性普工和女性普工的宿舍在同壹栋楼,女性普工住 2/3/4 层,男性普工住 5/6 层,管工宿舍分散在各层,管工中男性偏多。调查期间没有听说女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不安全事件,但工厂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也不方便,工厂附近有时会看见年纪偏大无所事事的男性,调查人员在厂期间从不敢天黑以后独自外出。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车间开着排气扇和风扇,温度比室外低,约 30℃;车间的厕所比较脏,天气不好时会散发壹股臭味,离 2 米远都可以闻到。
安全出口通道畅通。作业的机器设备有时会出问题,不会定期检查。
劳保用品:
接触车间洗面水、酒精、瞬间接着剂,以及打磨玩具零部件的岗位需要戴口罩。
接触贴有“高温,小心烫伤” 的工具箱时需要戴手套。调查员旁边的壹个工作位置上放置了壹个盒子,盒子里的光线非常明亮,让人眩晕。尽管离盒子有壹米远的距离,调查员仍然可以感受到它的热量。工人带着非常厚的手套来防止烫伤,但没有其它的防护设备。
口罩每天更换,手套不清楚多久更换壹次。
接触有害物质的员工,都没有進行在职、离职职业病体检。拉上很少调动岗位,接触有害物质的岗位很长时间都不会被调换壹次。在车间壹个角落里面摆有壹个桶,桶上面贴有“有害废弃物回收桶”字样,桶上有盖子。
桶上面贴有“有害废弃物回收桶”字样
调查员在包装部门工作。 其中壹个工作岗位要求工人用防水油刷电池盒。 油非常粘,暴露在空气中时不会干燥,工作时,工人需要戴上工厂提供的手套。 但是,如果戴手套的时间太长,工人的手就会出汗,难以取下手套。 由于油会渗透手套,下班后,调查人员需要用肥皂或洗衣液洗手,以保持双手清洁。
防水油有强烈的气味,但车间的其他气味更具压倒性。 壹名工人说,这种油有毒并且对健康有害,因此工作时需要佩戴面罩。 工人还提到玩具厂的许多材料都是有毒的,戴上口罩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工厂并没有为工人提供面罩。
包装部门使用的胶水会散发出异味。 尽管工厂为抛光和胶刷位置的工人提供了面罩; 但是,有些工人因为觉得戴口罩不舒服,所以选择不戴口罩或不正确地戴口罩。 例如,他们只是把口罩覆蓋嘴而不是鼻子。调查员推测抛光机所产生的难闻的气体是危险的。
模切部门和生产部门使用的化学产品在车间散发出强烈的气味。 生产部门的壹些工人报告说,车间的工业化学品闻起来很可怕,戴着两个面罩几乎没有帮助,整个车间就像毒气室壹样。机械操作的声音来自 A 楼保持门敞开的模切部门。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员工上岗前没有经过岗位的环境、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七、消防
车间和宿舍有消火栓和灭火器,没有急救箱。
车间和宿舍的通道和紧急出口都有清晰的标志,没有杂物阻塞。
车间内紧急出口的门有时上锁有时没上锁。工友说每年三月或四月生产淡季的时候有消防演习,壹年壹次。
八、奖惩管理
上班不能穿拖鞋,若不遵守会被罚十块钱;旷工半天扣十块钱,旷工壹天扣二十块钱,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工人会直接被开除;上班若迟到,五分钟扣五块钱、十分钟扣十块钱,罚金以现金形式直接交给拉长。宿舍没人时需要关电,若没有关电被发现会被罚钱,具体罚多少不清楚。所有的惩罚措施均由管理层口述,没有见过任何纸质版的文件。车间宣传栏上面贴有员工手册,纸张已经发黄,字很小,不容易看清楚。
关于奖励措施工友表示不清楚。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被访工友没有听说过工会或工人代表,多数工人遇到问题时选择忍气吞声或辞工。
投诉渠道:
每栋车间楼道旁宣传栏贴有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ICTI)商业行为守则,纸张已经发黄,字很小,不容易看清楚,没有工人关注。
车间楼里设置了意见箱,但意见箱被物料箱子挡住。
十、其他
客户访问及审计:
上半年查厂的次数较多,集中在三四月份,查厂的人多关注产品的质量,若工友被问月收入有多少需回答有三千多。查厂期间拉上的工友有些被安排去打扫卫生或给货物打包装。工厂宣传栏贴的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商业行为守则等资料纸张都已经发黄,估计查厂的人不会是第三方机构或者国际品牌审计人员。
人身自由情况:
工人上班去洗手间或喝水的次数没有限制,但洗手间去太多次或太久会被拉长批评,下班后可自由進出宿舍。
工人满意度:
工友选择这家工厂的原因:1.离家较近,方便照顾老人或小孩;2.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没有更好的选择。3.工作难找,为了生活。
受访工人表示加班时间太长,加班最多时壹个月只休息了壹天。若晚上加班时间请假壹天的工资只按 7.5 元/小时计算,不加班月工资不到 2000 元,所以不得不选择加班。工人们说车间里各种化学品味道很浓,对身体是有害的,但是也没办法只能忍受。工友尽量选择自己回家做饭吃或带饭到厂里吃,她们说在随便外面吃壹点壹天的生活费就要 30 多块钱,太高了。对于工厂的管理制度工友只是顺从,即便心里不满也不会说。工友说月收入三千多仍然没有什么钱,物价很高,各个方面都要花钱,她们的工资太少了,钱总是不够用,在厂里干壹天算壹天,未来会怎样她们也不知道。
没有性骚扰的事件发生。调查人员推测工厂虽然女性普工比例大但管理层男性多的原因是:女性普工年龄大,多在 45 岁以上,没受过什么教育,文化程度低,老实,逆来顺受,生活重心更偏重于子女和家庭。河源市发展落后,卫生等情况较差,华登厂的工人给人的总体感觉是穷困不堪。
管理层有工作服,拉长戴红色帽子穿黄色衣服,整个工厂只见过 5-6 个女拉长,其余的都是男的;调查员所在的车间主管是男的,文员是女的,其他的管理层不知道是什么级别,只见过壹个女的,其余的都是男的。调查人员所在的流水线女工有约 36 人,未婚的约 2 人,整个工厂除暑期工外年轻的女工人数特别少,约占总女性普工人数的 10%。
整个调查是在调查人员每天睡眠不足 5 个小时的情况下完成的。关于女性问题的提纲在男性普工和女性普工工资工时等问题上的差异上确实不明显,关于管理层也很难了解到中高层男女比例/职位/工资等的差异。在流水线上作业时不能讲话,对女工的访谈只能在有限的休息时间内進行。
调查员日记
2018.6.26
今晚接近十点才下班,九点四十五左右拉长才叫线上的人集合,集合后拉长批评我们说今天虽然也完成了产量但是今天多了两个人总产量却比昨天更低,他说这意味着线上有两个人是多余的,白拿了工资。他说每天不管怎样也不管加班到多晚壹定要完成产量才可以下班,每个人都必须壹刻不停地作业,即使达到产量没到下班时间也不能停下手中的事情,这两天会有人来查厂,查厂的人是不会管是否达到了产量,只要看见工位上有人没有做事就是不可以的。
我今天的工作是给电池版测电流,这个工位离车间的厕所比较近,车间的厕所不太干净,散发著壹股味道,让人感觉特别恶心。今天室外的温度比较高,35 摄氏度左右,车间的温度比室外更凉快,排气扇和风扇壹直开着但是还是觉得热。在休息的时候我问壹个作业时戴口罩的工友她作业时用的胶水是不是对人体有害,她说肯定有害,不然也不会要求戴口罩,我说那个胶水闻著很臭,在旁边都可以闻到,她说臭也没办法甚至还有壹种更臭的胶水,她说她很不喜欢给玩具涂胶那个工位,因为她感觉那个胶水吸入身体会有害,但是没办法只能忍受。
线上有打磨或涂胶的工位的工友在作业时被要求戴口罩,但是有些工友觉得口罩戴着不舒服而选择不戴口罩或不按标准佩戴口罩,只是把口罩挂在嘴巴上并不遮住鼻子。今晚休息的时候我准备看壹下打磨的工位上的作业要求,因为工友每次打磨机器都会散发出壹股难闻的气味,我觉得那个气体很可能对人体有害,但是打磨那个工位上面挂著的说明书挂了好高,根本看不到具体的操作规范。我问我后面的工友如果打胶水是不是要戴着口罩作业,有壹个打胶水的工友没有戴口罩,她小声地对我说:“不要管别人,只管自己。”厂里的女工年龄偏大,许多人的小孩都已经二十来岁,她们有些人脾气不怎么好,作业时要是所加工的玩具部件出现问题会怪前面的人没有做好,她们特别怕完不成产量或领不到工资,永远在流水线上壹刻不停地使劲儿地做,能做多少做多少。
厂里 C 栋三层的工友两班倒的工作制,白班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夜班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听有些工友说两班倒的人工作的流水线永远不会停,他们的工资实行个人计件,每月能拿到三、五千,但是累得不行。
2018.6.30
今天下午拉上壹位工友(姓名:张女士)因中午下班后回家的路上骑电瓶车摔伤又没有拉长的电话于是发微信给我让我帮她向拉长请假,我把张女士发给我的微信给拉长看,拉长说不行,请不了。后来张女士给我说她现在在医院并且发了头部受伤的视频给我,我说拉长不同意我也没办法让她直接在微信的工作群里像拉长请假,后来张女士在工作群里发消息说她因出交通事故需要请假,希望拉长能理解,但拉长没有回。听其他工友说如果只是发微信请假是准不了,必须要本人到厂里像拉长请假写了请假条才能准假,但是今天是周六请假准不了也不能算旷工,那就不会被扣钱。
今天加班到晚上八点四十,工资 240 块钱,晚上集合开会的时候拉长说我们拉上有壹位工友(性别:男)上班期间每次去厕所最少要去十分钟,最多的时候要十八分钟,而且老是去厕所,这个人叫什么名字他就不多说了,自己心里知道。他说整条流水线每个岗位壹定要接上,前面慢了后面就没货,这样不行,现在我们拉上有三个暑假工,那天专门给暑假工强调每次开线前要求提前十分钟到岗,这个规定同样也适用于拉上其他人,他说他有权利扣迟到的人的钱,迟到五分钟扣五块钱,迟到十分钟扣十块钱,要是壹天迟到三次会被扣三十块钱,看谁会最先被扣钱。
今天周六,下午五点半下班打卡出车间,听工友说晚上上班不用打卡,因为周六晚上上班都不用打卡。六点二十左右回到车间,打卡机上了锁,没有人去打卡。
关于工厂具体的奖惩制度许多工友是不清楚的,宿舍规定宿舍里没人时要关电,如果被检查到没
有关就会被罚钱,但是到底罚多少,如何罚工友都表示不知道。
今晚下班后我给拉长说我要辞工,他说没做满壹个月不能辞工,我说我实在太累了,这份工作做不了了,他劝我说他十四、五岁就到广东去打工壹直到现在,做壹份工作就要坚持把它做好,就拿当兵来说,去了壹两个月就想退伍是不行的,那就是逃兵。他说妳在学校上课不辛苦吗?每天都要上早晚自习,现在出来社会有壹份工作妳就应该要坚持把它做完。我问那最早什么时候可以辞工,他说最早也要到下个月二十四、五号,现在厂里是生产高峰期,我们车间本来还要开壹条线,但是没人开不了,我们这条拉上也缺人,他每天都要去别的啦上借人。他说妳就坚持到下个月二十多号,领几千块钱回家,爸妈看着也欣慰,辞工需要提前壹个月通知还要写辞工书,现在辞工是辞不了的。
这边气温每天是三十五、三十六摄氏度,车间开着大风扇和排气扇,温度比室外更低,但是还是会感觉热。宿舍里装了两个风扇,但是也很热,特别是每天中午吃完饭回宿舍休息时躺在凉席上不动汗水也会壹直不停地流,晚上睡觉时有时壹觉醒来也是汗流浃背,很多时候还会被热醒。宿舍楼下虽然提供了免费的凉茶,但气温太高喝凉茶也解不了暑。
包装部壹共有 8 条线,每条线上 30 个人左右,壹个车间约 240 人,厂里有八个车间开了线,其中壹个车间是两班倒,总的算来厂里的人数约 2200 人,现在厂里招了大批暑假工,人数约有 200-300 人,他们大部分是高中毕业生,本地人,家里条件不怎么好,高考成绩也不理想,在厂里打工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他们很多人体会到工厂工作的辛苦,计划著继续去读大学。
东莞利法宝玩具制品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工厂简介
东莞利法宝玩具制品有限公司(LOVABLE PRODUCTS(Hong Kong) LTD.)隶属于香港利宝公司,注册资本 1200 万港币,位于厚街赤岭工业区,现有员工 800 多人,占地面积 20000 平方米。
工厂全名:东莞利法宝玩具制品有限公司
Lovable Products (Hong Kong) Ltd.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赤岭工业区二横路
联系方式:(86) 769-83099098
主要产品:塑胶益智玩具,包括仿真型动物公仔系列、古代武士系列。
主要客户:美国 Safari、德国 Schleich,德国 Ravensburger员工总数:约八百人
工人总数:约五百人
男女比例:约 3:2
受访人数:约 30 人
受访者的男女比例:1:1
受访者所在部门:生产壹部
访谈形式:匿名面谈
壹、 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根据东莞利法宝在招聘网站上发布的普工招聘信息,该厂招聘工人男女不限,需在 16-50 岁,手麻利,无色盲即可。
招工程序:
该厂正门、后门都张贴有招工广告。求职者不需要提前联系,可直接到正门的保安室,交验身份证,填表面试。面试流程由保安完成,壹共问了四个问题“从哪里来、应聘哪个工种、以前做过什么、有无熟人在本厂”。面试之后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该表背面有壹份关于自愿服从该厂加班安排同意书,求职者需要在同意书上签名、盖手印,同时交壹寸证件照四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份。入职不扣押金、证件,无收费。
入职途径:
a.自主应聘
b.由熟人老乡介绍
岗位分配:
调查期间只招注塑工人,所以无法选择岗位。后来有几个注塑工人受不了注塑辛苦,就趁著包装部因为暑假工陆续辞职离开需要人手,直接跟包装部的主管表示想要转到包装部。包装的主管签名同意后,他们就转过去了。
未成年工:
该厂无 16 岁以下工人,但招收大量暑假工。暑期工以高中毕业生为主,也有少量大学在读生,从事普通工人岗位,主要在注塑、包装车间。暑假工以约 9 元/时计算薪资。
体检:
填完个人信息登记表后,保安签发体检表,到厚街赤岭综合门诊部体检,缴费 32 元,由工人承担,没有收费单据,收费员在体检表盖章“款已付清”。体检内容只有壹项 x 光胸透,无其他项目,结果当场可取。体检表交回保安室,由宿舍保安签入住单,拿行李進宿舍。
入职培训:
上岗前没有任何培训。第壹天报名入住,第二天早上就上岗开机。当天组长拿壹份消防安全培训签到表以及其他几张表格到新员工工位,员工根本来不及浏览各个表格的内容和用途,就被要求直接签名。当员工问组长签的是什么时,她回答:“赶快签,签了就行了”。星期五下班后,组长把本周入职的几个工人集合到行政楼壹楼的培训室,由培训人员做了约 15 分钟的注塑操作培训。这是在该厂调查期间仅有的壹个培训,且时间安排在下班打卡后,无薪。
试用期:
工人试用期三个月
离职:
工人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管理人员;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壹个月告知,并且填写辞职表。
该厂规定每周四结算工资,因此所有辞职者无论在试用期内或者是合同期内,都会把辞职离厂日期填在某个星期四,辞职当天即可结清工资。如果辞职离厂日期早于星期四,且要求立即结算工资,则厂方会额外扣壹周的基本工资三百多元,接近四百元。如果辞职离厂日期早于星期四,并不急于结算工资,那麽可以填写工资代签申请表,委托厂内他人签署工资单,则不会扣钱,工资会在星期四到账。
二、 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入职第二个星期五下午四点半左右,壹个文员拿着新员工名单找到调查员所在到工位上,在名单上找到名字和工号之后就让调查员在名单末签名。然后从壹叠空白合同里拿出壹份,叫调查员在合同最末页签字、按手印,随即离开。当问及怎么只有壹份合同而不是两份时,文员回答说‘’
这就是给劳动局备案,没什么别的用途”。调查员又问:”这合同什么时候发回我们”,他回答”说不发,自己找人事部要。”
办理辞职手续时,调查员向文员问怎样取回自己的合同,文员说“合同要存盘、工人自己是拿不到的”,旁边壹个更高级的管理人员说“拿合同干什么,想拿合同告我们吗?怎么可能让妳们拿合同告我们呢?”,所以调查员最终也没有拿到劳动合同。调查中了解到,在利法宝工作好几年资深工人,也普遍没有拿到自己的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
签署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没有对合同内容做讲解。签合同整个过程不到壹分钟,没有时间细看内容,对劳动合同条款不清楚。
三、 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 11 小时,每周 6 天,每月 26 天。以每周工作 5 天,每天 8 个小时的工作时长为基准计算,每天加班 3 小时,周六加班 11 小时,合计每周加班 26 小时,每月加班总时长 104 小时以上。
加班时间恒定,不分淡旺季。入职时问保安周六是不是要加班,保安说“星期六是正班,星期天都会安排放假,不会加班的”。意思是每周六上班是该厂常态,他们认为星期天上班才算加班。
作息时间:
注塑部 上午(上半夜) 下午(下半夜) 加班白班 7:30——11:30 12:00——17:00 17:30——19:30夜班 19:30——23:30 0:00——4:00 4:30——7:30包装部 上午 下午 加班
8:00——12:00 13:45——17:45 18:45——21:45注塑部工人晚餐,早餐只有半个小时,没有休息时间;包装部用餐休息时间较长壹些。
每天可以休息至少十小时;每周末固定休息壹天;每班次吃饭时间 30 分钟每两周白夜班对调;换班时有连续 24 小时休息时间。
工人可以不加班,需要通知生产组长壹声,不需要书面请假。不加班无处罚。
有产量指标,不同工位的生产指标不同,注塑部门的生产指标范围 1200~3500 个,包装部门的生产指标范围 6000~10000 个,具体数量根据工艺设计、难易程度有所调整。机台、物料正常情况下,完成生产指标需 10 小时。若机器维修、物料断供时间超过 1 小时,则不易完成指标。完不成指标,就没有超产奖励。如果壹个月内指标完成率不到 50%,就会扣伙食费。
两班倒的时间制度下,不存在延时下班、提前上班的情况。每日用厂牌电子打卡上下班,早晚打卡两次,上班前十五分钟 7:15~7:30 和下班后 19:30。打卡排队不到壹分钟,不计入工资。工时记录有文员每天记录,缺漏错误之处,文员会告诉当班组长,组长转达给工人,能得到纠正。
下班之后不会开会。上班前偶尔开会,时间不计入工时,不算工资。开会时间多为 7:20 左右,内容多是总结前壹日生产车间里出现的问题(动作慢、返工产品处理、工人催促维修员修机器导致争吵),对工人進行劝导、训诫,时长不超过三分钟。
工人在工厂里
相比包装部,注塑部门工作时间安排得很紧凑,只提供 30 分钟的吃饭时间,从早 7 点到晚 7 点半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因此往往下班就没力气了,回宿舍倒头睡觉。
四、 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工人月均工资 4000 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 1720 元、加班费、职位奖金、夜班补贴以及全勤奖励50~80 元。该厂工人薪酬既计时、也计件。该厂有壹套比较复杂的工人打分计薪方式,职位奖金、夜班补贴、餐费扣除的额度根据工人的出勤率时间,产量达标或超标总次数浮动。如下图,夜班补贴有五个等级:30 元、60 元、90 元、130 元、160 元。
平时加班 14.83 元/时,周六加班 19.77 元/时,节假日加班 29.66 元/时。工资中还要扣除住宿费、水电费、社保个人缴纳部分、餐费,合计每月扣款约 500 元。
该厂固定每月 28 日~30 日发放上月的工资,直接汇入工人的东莞农商行银行卡账户。工人必须到当地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开户办卡,用以领收工资。暑假工不必开卡,可以在离厂时直接领取现金。每月中上旬发工资单,工人当场确认计薪无误后签名交还组长,不能留存。
请假制度:
工人可以不加班,需要通知生产组长壹声,不需要书面请假。不加班无处罚。
休假:
该厂招工简章写有:在职满壹年后每年 5 天年假,满十年后每年 10 天年假,满二十年后每年 15天年假。调查员不确定年假是否带薪。未知是否有其他假期福利。
社保:
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厂方每月缴纳 520.52 元,工人薪资中扣除 276.08 元。
福利设施:
该厂食堂边有壹个篮球场、两个乒乓球桌,另有壹间员工休息室,提供免费 wifi 热点。宿舍楼内不提供 wifi。
根据该厂宣传栏张贴的内容,该厂在八月组织工人旅游漂流壹次,安排职工孩童娱乐壹次。
五、 食宿工作条件
伙食条件:
工人可以选择是否在食堂就餐、在宿舍住。不在食堂就餐的,没有补贴。
宿舍楼壹楼是员工食堂,设两个窗口,每天 11:30、17:00 两次正餐,提供两荤壹素工作餐,供应凉茶、汤、米饭,偶尔发西瓜。早餐提供面条、馒头、米粥。其中壹个窗口提供“组长菜”,不给工人吃。另有壹个职员食堂,其中菜品更佳,供给更高级别人员。对该厂餐食供应的等级特权,工人偶尔会调侃抱怨:”当官的不开机器,不出力不出汗,还有好菜吃;我们工人站壹天开机最累、体力消耗最大,更应该吃点好的才对嘛!”
根据该厂的评分计薪方式,日平均分低于 4 分者,扣 260 元伙食费;日平均分高于 4 分、低于 6分者,扣 130 元伙食费。
宿舍条件:
该厂提供宿舍,宿舍内有五张双层铁架床、两个电风扇、壹台空调、壹个洗澡间、壹个卫生间、壹个储物柜。壹间宿舍住 4 人或 5 人。 住宿费每月扣款 30 元,水电费由宿舍人员分摊,合计每月扣款约壹百元。如不住厂里宿舍,也不会提供租房补贴。有少量工人在工厂附近租房,壹室壹厅房租约 300 元。
人身侵犯:
上班时间饮水、如厕自由,不需要告知组长。下班后可自由進出宿舍。
工人進出工厂门口如果有背包或者箱子,需要到保安处开放行条,背包会被保安要求打开,验看里面的物品。
没有与侮辱、殴打、骚扰相关的信息。
六、 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车间有多处通风设备,设备有检查。车间办公室、宿管处有急救箱,都已上锁,可以打开。车间里安装有紧急洗眼装置。
注塑车间是开放式的,有冷气扇,但因为注塑机台料管高温持续散热,注塑机操作员在机台边工作十余小时,往往热得汗流浃背。注塑机工作室噪音极大,在车间内面对面沟通都得大声喊,厂方没有发保护听力的防护设备,长期工作可能会影响听力。各通道畅通,卫生状况尚可。
注塑机台操作工人会接触到稀释剂(该厂内编号 740),刺激皮肤粘膜。稀释剂溅到手臂皮肤上会感到轻微刺痛,需清水冲洗;有挥发性,气味刺激鼻腔黏膜,导致打喷嚏。但是厂方并没有给注塑工人发口罩或者手套。塑胶料米融化射胶时,热熔胶会散发恶心的气味。物料房里机器粉碎塑料颗粒会产生细小的粉尘,吸入对肺部有害。料房工人工作时会戴口罩。
厂方免费安排每年体检,料房、喷油部的工人是重点关注对象。据工人讲述,多年前有壹个料房工人得了肺结核,之后料房工人害怕得病,壹般入职不到两年会主动辞职。
劳保用品:
厂方不会主动给工人发任何防护设备、劳保用品。调查期间观察到所有注塑操作工都是裸手操作,到最后两天看到有台机器的操作女工戴着橡胶长手套,可以保护双手不被产品烫伤,能避免双手长期泡在冷水里,还可以防止稀释剂溅到手臂上。调查员问她”手套是自己买的,还是厂里发的”,她说“妳得自己找组长要”。
厂方不主动发放工作服。调查期间问工人”为什么有人有厂服,有人没有厂服”,工人说”得工人主动向管理人员索要,不然不会发”。厂服不扣费。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员工没有听说过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不确定是否存在。
上岗前没有任何培训。第壹天报名入住,第二天早上就上岗开机,当天组长拿壹份消防安全培训签到表以及其他几张表格到新员工工位,员工根本来不及看各个表格的内容和用途,就被要求直接签名。当被问及这是签的什么时,组长回答“赶快签,签了就行了”。星期五下班后,组长把本周入职的几个工人集合到行政楼壹楼的培训室,由培训人员做了约 15 分钟的注塑操作培训。这是在该厂调查期间仅有的壹个培训,且时间安排在下班打卡后,无薪。
七、 消防
车间、宿舍的通道、紧急出口有清晰标识、无杂物阻塞,紧急出口门没有上锁。宿舍区、工作场所无易燃物品。宿舍区、车间内灭火器普遍是二氧化碳灭火器,贴有点检封条。该厂每年举行两次消防演习,宿舍区、生产区各壹次,包装部是重点。访谈到的几位资深注塑车间工人都没有参77
加过消防演习。
八、 奖惩管理
该厂不提供员工手册,也没有公布任何规章制度。
没有公布处罚的制度。奖励有超产奖金、全勤奖。
九、 劳工协会及投诉
工会:
该厂有工人代表,其选拔方式工人不知情;厂方会安排工人代表会定期与其他部门开会,反映问题。根据工人描述,开这种会也是走过场,提出的情况往往并不会得到改善。工人不清楚开会日期。
投诉渠道:
工人平时遇到问题,主要找生产组长,然后是车间办公室文员。
该厂无工人热线。无罢工。
十、 其他
客户访问及审计:
今年六七月份,国外客户驻厂约壹个月,但只在注塑车间走了壹趟,全程不足三分钟。
工人满意度:
该厂在赤岭工业区附近,总体薪资中上,高于旁边的鞋厂。注塑工人每月不缺勤的情况下到手月薪刚过四千,相对于其工作时长、劳累程度,是不够高的。工人常抱怨打工苦打工累,但是没有别的办法,为了活着,只能打工。有工人在附近鞋厂做过两三年,每月三千出头,还经常被领导骂,因此较能接受利法宝的管理和薪资,有人说”虽然这里每天累死累活,好歹不用挨骂,工资也勉强过得去”。还有人说”这个厂比较自由,没人逼妳做多少,也没人瞎管乱骂,想多挣钱就快点,累了就做慢点,多点时间休息,大不了少拿几百块工资”。
注塑车间环境噪音大、工作累、休息少,壹般工人很难长期忍受,做几个月就考虑辞职换工作。
因此该车间人员流动性较大,很少有持续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
问题总结
岗前没有任何培训。
要求工人签空白合同,且扣留拒不返还。
厂内管理制度不透明,无员工手册,有工人上班两个月仍然不知道工资扣款项目细节,也不知道积分薪酬具体计算方式。
厂方不主动提供工作服、防护用品。
调查员日记
早晨不到七点钟,起床上班,楼下食堂早餐还是方便面、馒头、米粥。匆匆吃了点,差不多七点壹刻了。赶紧去车间打卡,组长说要开会,于是大家在车间大楼外排了两队。
开会主要讲不要跟调模技工吵嘴,技工负责十几个机台,如果同时有三四台机等着他维修,忙不过来的时候,心情烦躁,脾气不太好,这时候就不要去埋怨他,不要跟他吵。整个注塑车间只有壹个技工负责调机、维护,现在新员工比较多,对机台操作不熟练,还没有能力自己处理壹些简单的故障,技工的工作量就增加了。但是注塑工人的薪资奖金、伙食费是和产量挂钩的,如果机器停下来等待维修的时间太长,势必难以完成定额,更不可能拿超产奖金了。所以工人希望机台很快正常运转,能够早点做够产量,机器故障的时候也很焦虑烦躁,所以就与同样烦躁的技术员起了壹点口角。组长开会就此现象说了些劝导疏通的话,就宣布散会开工。
散会回车间,先到组长那里领刀片,还要签名。大部分注塑产品需要刮水口、批锋,所以刀片是必备的。但是只有光秃秃壹个刀片,没有刀架,徒手握住这样的刀片削水口,看上去比较危险,所幸还没见到谁被割伤。我用了两天,大拇指就肿痛了,因为我习惯刀背抵住大拇指指腹运刀,壹天推三千多次,指腹反复受压,导致血肿,无法再施力运刀,只好跟组长说。组长拿来壹个长布条,让我裹住手指,减轻刀背压力。但是因为手需要经常泡在水里,棉布浸水后变重,很容易从指上滑脱。于是我只好把棉布裁成两条,壹条缠拇指,壹条缠刀片,再用透明胶带固定,这样手指上的棉布少了,吸水后也不至于很快滑落,刀片缠上棉布也就不容易硌伤手了。
注塑车间有四十四台注塑机,每天大概开二十台左右。壹人守着壹台机器,取件、浸水、削水口批锋、定型、排列、剔除不良品、装盘,全部工序都是壹人单独完成,注塑机台模具周期设定常常是 30 秒左右,在 30 秒内完成四五道工序,时间比较紧张,基本上没有休息的时候。组长每天巡视两三次,看看产量;调模技工每天巡视两次,记录机台参数;QC 每天巡检壹次,抽检成品是否合格。各自停留不到壹分钟。其余时间就是壹个人、壹台机,不停地操作。
上午没有休息的时间,到中午十壹点半吃饭,而午餐时间只给半个小时,吃饭的时候大家基本不聊天,都是默默地很快吃完,有次我吃饭的时候跟壹个工人聊了聊,感觉没聊多少内容,就已接近十二点,只好不吃了,把剩下的饭菜倒掉,赶紧去上班。下午是整整五个小时的班,从十二点到下午五点,中间没安排休息时间。因为中午没有休息,壹般来说,到下午两点就开始犯困,频频打呵欠,我还看到有台注塑机门上被以前的工人写了瞌睡。因为握著刀片削水口,有次犯困的时候走神了,刀片划到了左手,还好划得不深,挤出几滴血,过了两天就愈合了,但也不敢在上班时候犯困了,再困也要聚精会神地撑住。基本上到三点半左右,困倦的劲头会渐渐被压制下去。五点钟吃晚饭,也是半个小时。
五点半再上班,这时候感觉会轻松壹些。因为如果上午、下午机台正常的话,此时已经完成 90%的产量要求了,这时可以稍微做慢壹点。而且白天气温高,车间燥热,到傍晚时分太阳西沈,再起点风,会凉爽壹点。七点钟,组长到每个机台统计当天的产量,七点十分,交回刀片,这时就可以停机了。停机后,收拾台面,打扫机台附近的卫生,就等著打卡下班。也只有在这段时间里,工人们可以聚在壹起聊聊天。也有人忍不住困意,这时候找个角落坐着睡觉。
七点半下班,就可以打卡离开车间了。回宿舍洗澡的时候才发现,双腿双脚有点浮肿,而且右肩膀酸痛。问壹些资深工人,做了那麽久,会不会也酸痛浮肿,他们说刚开始是那样的,壹天站十壹个小时没有习惯的话,腿脚是会肿的,站半个月就习惯了;手臂肩膀酸是因为开关注塑机的门用力了,壹天开门关门几千次,当然酸了,以后可以换着手开门关门。因为白天上班十多小时里总体上是精神集中时间紧张的,洗澡后人壹放松,困意排山倒海,立刻就躺倒睡觉了。
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工厂基本信息
镇泰集团于 1977 年在香港创业,现在已发展成为玩具行业中原始设备制造商的龙头。1983 年在广州开设分公司,其中有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州从化,该公司的工厂主要生产的产品有硬胶玩具、电子玩具、毛绒玩具、积木玩具、小型电器等,产品多数销往美、欧、日、东南亚及世界各地市场。
工厂全名: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从化城郊街城鳌大道东路 163 号电话:020-37996666 转 8802/8279
联系人:罗小姐/骆小姐
生产的产品:硬胶玩具、电子玩具、毛绒玩具、积木玩具、小型电器等生产的品牌:孩之宝,美泰
主要客户:产品主要销往美、欧、日、东南亚及世界各地市场员工总数:约 6000 人
工人人数:约 4000 人 (厂里的女工约占总人数的 80%,年龄多在 30-45 岁之间)旺季时工人总数:约 6000 人(含暑假工)
男女比例:1:8
以上信息来源:
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工厂招工公布信息及工友提供信息受访人数:16
受访者所在部门:装配部/电子部
受访者的男女比例: 7/9
访谈形式:
1. 面谈
2. 微信/QQ 线上交流
3. 受访者不知调查人员身份
壹、入职及离职
招工要求
:
在调查期间,工厂大量招收长期工,要求 23 周岁以上。
招聘程序:
工厂东门保安室的窗户上贴有“镇泰扫码招工咨询”微信二维码,扫二维码加微信好友,招工群里发消息称“镇泰玩具厂大量招收长期工,有意者需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小壹寸照片2 张、体检费 35 元、笔壹支于工作日(周壹至周五)早上 9 点前到公司面试。
入职时需提交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存盘。
新员工入厂两个星期后工厂统壹发放工作服,夏天是壹件短袖,冬天是壹个套在外面的背心,除此之外工厂每年会发壹次工作服,工作服不收费。
入职途径:
工厂直招、工友介绍。
岗位分配:
工人不能自己选择岗位,岗位由流水线上的产品管理员安排未成年工:
调查期间,厂里有大量的暑期工,绝大部分是高中毕业学生,也有少量大学生,暑期工回在八月中下旬辞工。旺季时,暑假工约有 2000 人。
暑期工的工资和劳动条件和其他工人壹样,工厂没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工。暑期工大部分是高中毕业生,为了赚大学的学费或生活费等原因到工厂打工,有极少数大学生为了赚生活费或完成学校安排的暑期社会实践的作业也在厂里打工。
体检:
入职需体检,体检主要是抽血和胸透,如果已经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妇女不能去做胸透,因为胸透会对肚子里的宝宝有影响,因此如果已经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妇女就拿不到体检结果,不会被工厂所聘用。体检费用 35 元由工人支付,工人拿不到体检结果。工厂每年安排壹次工人体检,费用由工厂支付。
入职培训:
工厂有入职培训,培训时间约 2 个小时,主要内容是签订劳动合同;签署保密机密资料协议书、自愿加班申请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手册和员工手册、职安健培训资料、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培训资料;填写壹份新员工入职厂级培训考试卷;培训结束后直接由文员带领進车间,培训时间计入工资。
试用期:
新员工的试用期两个月。
离职:
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天通知;合同期内辞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辞工需在组长处领离职书,填好离职日期后交上级签字确认即可离职。
工人辞职需先办理退宿和离职手续,之后将离职书和厂卡交会计部即可结算工资。工资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辞工后壹星期之内可以领到工资。
厂卡如果离职时还有钱,厂里的工作人员会查询记录,然后通过现金退款。
辞工不难,若不被同意可以去员工服务点外面的辞职自动申请机上打印离职条交车间文员即可。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工厂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在培训时签订。培训老师给每人发两份合同,告诉工人合同的封面上的空格需要填,第壹页第壹款需要签名,最后壹页有镇泰的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最后壹页需要签名,还有壹张劳动合同的补充说明,也需要签名,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保密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签好后和其中壹份合同壹并上交,合同的期限是两年半,试用期两个月。
合同内容:
工人有劳动合同副本,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关于文书送达地址的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其他;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补充说明。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装配部 Hasbro 流水线)
(壹)淡旺季工作时间
旺季 淡季
每天工作 8-10.5 小时 8 小时
每周工作 5-6 天 5 天
每月工作 22-26 天 22 天
(二)淡旺季加班时间
旺季 淡季
每天加班 1.5-2.5 小时 偶尔加班,若加班,每周末加班 17.25-19.75 小时 天不超过 2 小时每月加班 66.5-78.25 小时
加班最长的月份是 6、7、8、9 月,加班最长约 80 小时。若有女工怀孕,工厂会安排其不加班。
工人可以选择不加班,口头告知产品管理员即可,若不加班,工人很可能被取消以后平时和周六的加班,或被要求辞职。
(三)工作时间表及休息时间安排
旺季(6、7、8、9 月)
早上 下午
7:45-12:15;
10:30 时休息十分钟
12:15 休息,60 分钟吃饭时间
13:15-17:15;
15:30 时休息十分钟
17:30 时休息 5-6 分钟,最迟 19:15 下班
淡季
早上 下午
8:15-12:15;
10:30 时休息十分钟
12:15 休息,60 分钟吃饭时间
13:15-17:15;
15:30 时休息十分钟
17:15 下班
每条流水线有生产指标,具体多少不知道,工人被要求加快速度使劲儿做,数量做得越多越好,超出指标的部分每月有超产奖。
工时通过打卡记录,下班打卡需排队,时间约 2-3 分钟,排队时间计入工资;工时记录完整,如有错误,可以告诉车间文员帮忙查询。
上下班车间不开会。
人身自由情况:
上班期间工人必须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内去喝水、上厕所;工人下班后可自由進出宿舍,進出厂不会被搜身。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壹)工资金额(装配部 Hasbro 流水线):
旺季时工人平均每月工资 2900-3500 元(扣除社保之后),淡季时工人平均每月工资扣除社保之后不到 2000 元。
工资项目包括:正常工资;病假工资;加班工资;月奖金;技术津贴;保健/夜班津贴;特别津贴;高温津贴;调休上班工资;补款;代购养老保险;代购失业保险;代购医疗保险;代购住房公积金;宿舍费用;扣税;实际扣款。
工人工资基本月薪 2100 元,平时约 12 元/时。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1.5 倍,休息日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 元×2 倍,法定假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 元×3 倍。
招工广告上显示装配部/电子车间工人月综合工资约 4300 元,其中加班费共 1667 元,但 1667 元的加班工资是按照 22 天每天加班 2.25 个小时,每周六加班 8 小时计算出来的,工人月加班必须达 81.5 个小时月综合工资才能达到 4300 元,工友反映在无论是淡季还是旺季根本拿不了那麽多钱。
支付方式:
工厂每月 10 号前发上月工资,工人直接从工厂拿工资,发工资前发工资条,工资上列明应发和应扣的工资明细,实领工资和工资条上显示的金额相同,工资条和考勤记录相同。
工资条有扣款项目,包括:代购养老保险;代购失业保险;代购医疗保险;代购住房公积金;宿舍费用,扣其他;扣税;实际陪扣款;事假;旷工。旷工三天以上算自动离职。有些工友说自离后工资在十五天后支付,有些工友说即便是自离工厂也会打电话给自离的工人回厂办离职手续、领工资。
请假制度:
病假有工资,请病假需要向产品管理员拿请假条并提供病例本。
如果请病假并且工人有病假条和访问医生的收据,他们的工资将被扣除 50%左右。 如果工人错过工作或定期休假,工人就无法领到工资。如果工人连续三天不工作,他们将被视为已自动辞职。 壹些工人说,离开后,工资将在 15 天后到账,而其他工人则表示,即使工人辞职,工厂也会打电话给他们,要求他们返回工厂提交辞职表并领取工资。
工厂有带薪年假、产假、婚假、丧假,这些假期请假需提前告知产品管理员,并在产品管理员处拿请假条;产假按法律的规定执行;电子部的壹名女工说她所在的流水线可以在年假休假结束后补开请假条。
休假:
厂有法定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休息工厂不给钱(已和壹名工友核实,之前写的法定节假日休息工厂付薪是调查员理解错误),
社保:
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通知
工厂有给工人购买社保。每个工人扣得社保费用不壹样,部门不同工资会有差异。
种类 金额(装配部 Hasbro 流水线)
养老保险 277.52 元
失业保险 约 4.2 元
医疗保险 98.62 元
工伤、生育保险 由工厂支付,具体金额不知
住房公积金 105 元
福利设施:
工厂有图书馆、电视房、卡拉 OK 厅、足球场、篮球场、舞蹈房、室内体育馆、乒乓球台、阅报栏。
工厂的娱乐设施很多,有室内体育馆、露天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台、还有电视房,图书馆,舞蹈房,并且举办有手游电竞大赛等活动。但是不难发现,去打篮球、踢足球的人多是暑假工,去电视房看电视的人大多是五十岁左右的男性工人,除了舞蹈房偶尔有几个女工在里面跳舞以外,其它的娱乐设施很少看见有女工活动的身影。特别是手游电竞大赛,看上去很热闹,但是去参加的大多是年轻的暑假工,而女工只对活动旁边放的免费糖水感兴趣。工厂虽然有很多娱乐设施,但是很少有女工感兴趣,壹位女工说工厂举办的娱乐活动她从来不去参加,每天除了上班就是下班。
工厂有医务室,买药须刷厂卡,工友说有些女工会因高血压或贫血在流水线上晕倒,工人生病首先送医务室,若情况严重保安会打 120 急救电话。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工厂提供食宿,早餐约 3 元,午餐和晚餐约 5-7 元,工友觉得食堂的饭比外面的便宜。
工人可以自己选择在工厂的食堂和宿舍吃住,若不在厂里吃住,不会被扣钱,工厂招工广告上显示“凡是在 6 月 9 日-6 月 25 日入职的员工,给予三个月的住宿补贴(每月 40 元)”,其他员工无住宿补贴;工人无用餐补贴。
工厂食堂比较大也比较干净,工人买饭需提前在厂卡里充值,买饭刷厂卡;食堂只提供碗,工人吃饭需自己带匙羹,吃完饭后将碗放回餐具桶;部分工人选择自己带饭到厂里吃。
宿舍条件:
宿舍是 4 人间,房间里有风扇、储物柜;包括水电费 40 元/月, 宿舍没有单独的冲凉房和洗手间,每层楼有冲凉房和洗手间;冲凉房里约有十个浴头,但浴头放不出热水并且凉水也很脏,洗澡时需要拿桶到隔间外面接热水。
宿舍二楼有壹个洗衣机,工友说那个洗衣机已经坏了好多年,没人管也没
人修。宿舍二楼有壹个煮食间,工友可以去那里煮饭。
上下班若乘厂车,每次乘车两块钱。
壹名电子部的女工今年 6 月份通过工厂直招進厂,08 年以前在镇泰广州白云区的工厂工作过 4年;已婚;育有 2 个小孩,儿子 9 岁,女儿 2 岁;她和她老公都在广州打工,小孩在家里由老人照顾,这名女工在今年 5 月份出来打工之前壹直在家照顾小孩;这名女工住工厂宿舍,周末去他老公上班的地方,坐公共汽车过去约半个小时。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员工上岗前培训老师发过壹份职安健培训资料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培训资料,工人做过壹份新员工入职厂级培训考试卷,总时间约 20 分钟。
安全设备:
劳保用品:
车间比室外凉快,有风扇和通风设备,通道畅通。工友说厂里的车工和喷油工作业时需戴劳保用品,但接触的油和胶水是经过检测的,对身体的危害性小。
工厂每年会安排员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工厂支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离职时会经过职业病体检,确保没有职业病才离厂。
在注塑部上班需要戴耳塞,因为嗓音特别大。
宿舍有急救箱,里面的药品主要有酒精、风油精、棉花、胶布、正骨水、剪刀、纱布、壹次性手套等,急救箱没有上锁,使用完里面的药品后需要在记录表上登记。
工伤:
工厂有工伤事故,发生的次数很少,每年最多壹两起。发生工伤的主要原因有:员工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操作方法或手势不正确;车间对员工進行岗位安全操作培训不到位;设备有待改良;违章操作;车间没有做好 5S 管理;员工安全意识不足,车间监督不力。有工友说前几年她亲眼看见过壹个女工作业时转过身去和旁边的人说话因注意力不集中作业的机器壹下切在她的食指上,后来那位女工被送去医院,治疗后手指落下了残疾,最后得到了三万块钱的赔偿金。
调查员被分配到壹个将绳索绑在小部件上的工作站。 该部件非常小,绳索相对较薄。 经过壹个上午的工作,调查员感到手指、指甲、拇指和食指的关节都非常疼痛。因为他们整天都在系绳子,指关节之间会留有疤痕。工人们建议调查人员用胶带缠绕手指。
另壹个工作岗位要求工人将毛皮附着在玩偶上。 工人们会用绷带将食指,中指和拇指包裹在双手上,因为他们必须非常快速地连续使用双手。 有些工人会在晚上因为手指疼痛而睡不着觉。
七、消防
车间和宿舍的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志,照明充足、没有杂物阻塞;车间和宿舍有灭火器。
工厂每年会组织两次消防演习,时间在五月和十月,生产区和宿舍区都有,每次演习约 30 分钟;六月至九月期间是生产旺季,没有消防演习。
八、奖惩管理
“奖励与处罚”在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第十三章有明确规定。奖励分为表扬、记功、加薪、晋升四种,处罚分为书面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实际上,工人得到最多的惩罚是不准加班或被要求辞职,若作业速度慢或不愿加班可能被取消以后的加班,有女工因例假肚子痛连续两天向产品管理员申请不加班被要求辞职。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厂有工会和工人代表,工友说工人代表由车间主管或文员推荐,厂里的工会每两个月开壹次会,每次开会约壹个小时,最近壹次开会是在七月底。开会时员工代表会反应员工的壹些意见,比如说新员工的医保卡什么时候发,底薪什么时候可以涨等问题。工厂员工服务点的墙上贴有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图和镇泰(广州)工会委员会成员图,其中员工代表共 12 人,有壹位是男性,其余的都是女性,男女比例 1:11。工会委员会成员共 11 人,主席和副主席(兼任生产委员)是男性,两位生产委员和壹位组织委员是男性,宣传文体委员有壹位男性和壹位女性,剩下的两位女工委员和两位财务委员是女性,男女比例 6:5。工会的联系电话为:
87996666,但拨打过去电话壹边的答复是 “您呼叫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工厂有倾诉热线,联系电话为:37996666 转 8292,现场倾诉的时间是每周四下午五点到七点,但在生产旺季时壹般情况下工友会加班到六点四十五或七点十五下班,工友下班时倾诉热线的服务小组也下班了。倾诉热线的成员也会说广东话,但工厂里有壹部分不会说广东话的工人。工厂有CH 产部壹站式服务联系电话:37996666-8661;工厂有关怀小组,共三个老师,李美贤老师(联系电话:020—39303936)、黄金喜老师(联系电话:020-3930393,QQ:978583369)、林润碧老师(联系电话:020-39303937,QQ:859661280)。
自助餐厅入口处有壹个建议箱,但建议必须与工作健康和安全、环境保护、反恐或知识产权有关。
十壹、 其他
工人选择这家工厂的原因:(1)年龄大,工作难找(2)工资按时发,不会被拖欠(3)辞工容易(4)工厂买社保,有带薪假,每月的收入可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
受访员工期望扣除社保后工资能有 4000 元/月,但即便是在生产旺季,扣除社保后,大多数工人工资约 2900-3500 元/月。工人期望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可以加班,对在旺季时每天加班 1.5-2.5小时表示可以接受。
受访工友认为在岗位上作业虽然手痛但是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少,工伤也少见,对整体的工作环境基本满意。
工友若每天乘车回家每月的交通费约 100 元,在工厂外面租房租金约 200 元/月,若住工厂宿舍费用 40 元/月,工人每天伙食费约 30 元,每月的基本开支约 1500 元。
对工厂的管理制度方面,工人认为有些流水线的管理员素质低,有女工因为和产品管理员顶嘴被调到最辛苦的工位、有女工因为作业速度慢也被调到最辛苦的工位,还有女工因例假肚子痛申请不加班被要求辞职。生产 Hasbro 玩具的 A7 车间有两个主管,男的是正主管,女的是副主管,工友建议有事情直接找男主管,因为他更有发言权。
年龄在 30-40 岁的女工觉得生产淡季时工厂的工资太低,赚不了钱,计划合适的时候就去工资更高的厂;年龄在 40-50 岁的女工认为工厂缴纳五险壹金,不拖欠工资,在厂里上班能维持最低生活,干壹天算壹天。
调查员日记
2018.7.24
早上八点十五分开始作业,今天我的工作是给娃娃穿毛皮,这个岗位总共有七个人,组长要求每个人每小时做四十个娃娃,实行个人计产量,做不够数的不给加班。给娃娃穿毛皮的岗位特别辛苦,需要用很大的力气并且十个手指头壹刻都不能停,给娃娃穿毛皮工位的工友很多都在双手的食指、中指和大拇指上绑上了胶带,因为手指不停地用力很快就会特别疼,绑上胶带之后会感觉没那麽疼。
壹个小时左右,组长拿了壹个表站在我旁边数了壹下我旁边箱子里面放的娃娃的个数,对我说没
有做够数,自己想想应该怎么办,她说就算不给我加班也不能动作太慢在那里混时间等著下班,因为每条线每天是有产量的(每条线管理层的工资和产量挂钩,若产量超标有超产奖,产量越高工资越高),要快点做,不要在那里偷懒。组长要求给娃娃穿毛皮岗位的工友每个人每小时做够四十个,但因为很多人在那个岗位上只工作过壹两天,因此大部分人每小时做的数量约二十五、六个,组长在旁边不停地催:“快壹点,美女,加油!靓仔,快做!。”
中午十二点十五去食堂买饭,食堂的菜单贴在窗口的玻璃上,每天的菜都是壹样的,我在卖蒸菜的窗口买了两个菜壹个饭花了六块六毛钱。食堂早中晚餐都供应,只要在规定的用餐时间都可以买到吃的,价钱比厂外的便宜,也比较干净。
下午壹点十五分回到线上继续作业,组长和产品管理员继续在线上不停地催:“做快壹点,不能这么慢……”快到五点十五分的时候我对面的工友(姓名:小莫,和我同壹天進厂)给组长说他不加班,组长说让他加班,然后让我不加班,我说我要加班,加班才能提升速度。组长说机会是自己争取的不是别人给的,那妳就做快壹点,她说今天小莫不加班,那妳就加班,但是要做快壹点。六点四十多,别的线上调过来壹个人坐我对面给娃娃穿毛皮,她是来我们这条线上帮忙的,来帮忙这位工友是暑假工,穿毛皮的速度特别快,约壹分半钟就可以做好壹个,而我需要三至五分钟才能做好壹个。
我对她说我觉得她特别厉害,她说她的速度完全是被逼出来的,她们线也是要求个人记产量,每个人每个小时必须做够四十个,做不够就不给加班,因此她不得不拼了命使劲儿地做,她说她那条线上的阿姨做得比她还要快,有些壹个小时能做五十个。她告诉我她進厂已经壹个多月了,壹直在给娃娃穿毛皮,现在作业时十个手指都需要缠上胶布,因为手指太疼了,她还告诉我她所在的那条线上的阿姨因为给娃娃穿毛皮手指太痛连晚上睡觉都会被痛醒。来帮忙的这位工友离七点十五还有约两分钟又回到了她自己的线上,她在我对面作业约二十分钟,我面前堆的货基本都被她做完了。
今天七点十五下班,离下班还有二三分钟,线上的暑假工都离开了岗位去排队打卡,七点十五分准时打卡下班。
昨天线上统壹七点下班,六点四十五下班的暑期工今天早上遭到了产品管理员的批评,产品管理员说不想干就不要来了,这份工作妳不做有人会做。
组长总是把速度太慢不给加班挂在嘴边,因为每天完成了产量后多做出来的产量有奖金,因此作业时组长会壹直不停地催不停地催,目的是多做出些产量。不加班需要提前告诉产品管理员。
2018.8.1
今天早上七点四十五开始作业,我的工作依然是给娃娃穿毛皮,坐我对面的工友(姓名:小谢)给我说她的双手痛到不行并且右手食指都已经肿了,她把她的左手和右手比较给我看,的确可以明显地看出右手食指比左手食指更肿。旁边和我同样岗位的壹位工友已经在给娃娃穿毛皮的岗位上工作了三天,她也说她的手好痛,都快不想上班了。开始作业后的十五分钟之内我因为手痛作业的速度特别慢,后来整双手麻木之后我作业的速度又开始变快,第壹个小时做了三十个娃娃,第二个小时做了三十五个娃娃,但之后虽然心里不断地催自己快点做、快点做,但是速度就是快不起来,娃娃越做越少,到今天下午四点二十的时候组长说我做娃娃越做越少了,今天不给我加班可不可以,我说可以,因为我感觉手都已经在抽筋了。我对组长说今天我不加班,明天我争取在壹个小时之内做四十个娃娃。对面的工友小美说她也不想加班,她让我继续加班,她不加班,我开玩笑说她是骨干力量,做得快,必须留下来,我做得最慢才有资格不加班。下班之前我用最快的速度做完了箱子里剩下的娃娃,给组长说了壹声便离开了车间,其他的工友今天加班到了七点十五。
下班回宿舍之后我在床上睡了壹个小时,六点左右英姐回宿舍吃晚饭,她自己用电饭锅煮了冬瓜和白米饭,我和她聊天说我手痛到不行,像抽筋了壹样。英姐说在玩具厂上班就是特别亏手,虽然没有什么职业病危害,但手会很痛的。她说装配部其实好壹点,要是在注塑部上班还需要戴耳塞,因为那个噪音特别大。我问她厂里有岗位补贴的车工和喷油工是不是男的更多,她说那个工位有男有女,在那两个岗位工作每天需要戴劳保用品,衣服会弄得很脏,那些人离职需要经过体检,确保没有职业病才会离厂,但是那些工人接触的化学品是没有毒的,因为那些油和胶水是经过检测的。我问她工厂有没有给工人安排体检,她说每年会免费体检壹次,進厂的时候体检需自己付钱,之后每年体检是工厂给钱。英姐说新员工入厂两个星期后工厂会统壹发工作服,夏天是壹件短袖,冬天是壹个套在外面的背心,除此之外每年也都会发壹次工作服,都是不要钱的。她说她在厂里已经工作了十六年,现在壹年的年休假有十五天,每次提前请假可以休息,壹次最多休息壹星期。我说我刚刚下班的时候看见壹个孕妇也下班,她说孕妇是不可以给加班的,每天只能上八个小时,产假是按照厂里的规章制度来安排。
晚上八点左右宿舍的另外壹位工友(姓名:阿黄)也回到了宿舍,她说她今天加班 2.75 个小时,早上七点半上班,下午七点十五下班,每天多加半个小时班感觉要累很多,但是这周六厂里不会给加班了。我说要是平时取消掉加班,周六直接加十个小时的班,那工资岂不是要高很多,她说工厂肯定不会这样做呀。
厂里的女工每天基本只管上班、下班,其它的事情很少有人关心,我问了好几个人厂里的工会是做什么的,她们的表情都很茫然。
每天下午五点半休息的时候有壹些女工会在开水房吃饼干、面包或水果,吃完后继续加班,因为干活确实很费体力,每天到下午六点左右很多人都已经显得疲惫不堪。
今天下午组长告诉我我填写的离职日期是周四,但周五不能办离职,下下周壹也不能办离职,因此她建议我改成下周三,这样办离职才方便,我说那就麻烦她去帮我改壹下。
工厂规定请假需拿请假条,请病假如果有病历本和诊疗的发票工资会扣百分之五十左右,矿工和请假都没有工资,连续矿工三天以上算自动离职,有些工友说自离后工资在十五天后支付,有些工友说即便是自离工厂也会打电话给自离的工人回厂办离职手续、领工资。
车间比室外凉快,有风扇和通风设备,有些工位可以吹到风不会感觉有多热,但有些工位吹不到风,例如给娃娃穿毛皮这个工位,不仅吹不到风还老是被催要做快壹点,工友在那个岗位作业老是抱怨说热,我每天给娃娃穿毛皮也都是汗流浃背。
工厂员工服务点的墙上贴有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图和镇泰(广州)工会委员会成员图,其中员工代表共十二人,有壹位是男性,其余的都是女性。工会委员会成员共十二人,主席和副主席是男性,三位生产委员和壹位组织委员是男性,宣传文体委员有壹位男性和壹位女性,剩下的两位女工委员和两位财务委员都是女性。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工厂 80%以上是女工,但在工会的高层领导中男性仍占优势。
东莞兴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公司简介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是壹件多元化的工业集团,其产品远销至世界各国。兴利集团旗下设有玩具部、家庭用品部、电脑制品部和时计部,在香港、中国大陆及英国均设有营运机构。
兴利五金塑胶厂有限公司于 1969 年成立,在中国大陆设有两间工厂,在东莞聘请超过 6,000 多名员工。这些设施包括总占地面 积 130 万平方英尺的工厂及宿舍区。
兴利五金塑胶厂有限公司是香港领先的玩具公司,专门生产动作人形公仔玩具、无线电遥控车船玩具、电子游戏以及学前儿童玩具等壹 系列产品。2工厂基本信息
全名:东莞兴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介绍:香港兴利集团旗下大型玩具制造企业,生产和销售塑胶玩具、电子玩具、布绒玩具、塑胶制品、五金厨具用品、五金模具。
法人代表: 郭南埔
工厂地址:广东东莞石排镇埔心三路
联系电话:(86) 0769-8655172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 编:523338
主要客户:Disney、Walmart、HASBRO
员工总数:约三千。
男女比例:约 1:5
受访人数:约 30 人
受访者男女比例:1:5
受访者所在部门:压炼部
访谈形式:匿名面谈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外有横幅布条写着:兴利公司高薪招聘各类普通、技工。
网上招聘的职位描述注明男女不限,年龄 16-45 岁,持本人身份证,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
招聘程序
该厂南门外墙长期贴有招聘广告,正门围墙外也有招工横幅。应聘者统壹到南门阅看、查询招聘信息,该厂安排有工作人员在南门接待。工作人员的问题有:想应聘哪个职位,从哪里过来的,有没有熟人在兴利,是不是第壹次到石排,以前做过什么,能不能接受上夜班。应聘者作答之后,就由工作人员带领到厂内的培训室内,填写个人资料表壹份、工作履历表壹份(要申明自己无违法犯罪记录),交两张证件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完毕后,工作人员打电话请相应部门的管理人员到培训室里,進行第二轮的面试。注塑车间的管理人员面试的问题与刚才基本壹样,面试结束后,车间管理人员在个人资料表上签字同意试用,就离开了。当时还有三个人在等待面试,壹个女孩应聘质检或者仓管,壹个中年男子应聘注塑操作工,壹个青年男子应聘模具学徒,工作人员告知应聘者,次日早晨八点钟准时到培训室签合同。
次日早八点,应聘者到培训室等待,工作人员拿出壹份职工進厂责任书、壹份承诺书、壹份培训签到表、两份空白合同,让应聘者自己看。大概十五分钟后,工作人员就让应聘者在上述文件上签名落款。过几分钟,又拿来壹份中国银行办卡申请,让应聘者签字确认,由该厂代办工资卡。
全部签完名,工作人员就收回文件。
到九点钟,培训室隔壁人事部办公室的文员来,发了壹个厂牌,让应聘者在厂牌发放清单上签字确认。根据清单可以看到,当天只有壹人入职。之后到人事部办公室录指纹,录完指纹,人事文员打电话到车间派工作人员到办公室领人。过了壹会儿,车间文员到人事办公室,带应聘者到车间后,就拿出几张表格要求应聘者立刻签字,表格上半部分被文员的笔记本压住,应聘者不清楚签的是什么文件。签字后,文员介绍了车间打卡的程序、时间,使用打卡钟的方法,上下班时间。之后就离开了,应聘者在车间等待分配工作。
入职途径:
入职途径壹般是自主应聘、熟人介绍,暑假工主要是由中介输入。
岗位分配:
应聘者向工作人员提出想应聘哪个职位,填写资料和提交证件照后,工作人员打电话请相应部门的管理人员到培训室里,進行第二轮的面试。相应部门的管理人员面试的问题与刚才基本壹样,面试结束后,相应部门的管理人员在个人资料表上签字同意试用就可以了。
未成年工:
调查时间不是寒暑假时段,所以没有学生工。根据工人反馈,暑假期间,该厂通过劳务中介接收大批学生工,主要安排在包装部,时薪 10 元。也有该厂工人介绍自己的子女或者晚辈亲戚進厂做暑假工,薪资等同于壹般工人。
体检:
没有入职体检程序。该厂每半年免费为全体工作人员体检壹次,最近的体检在 9 月 13 日。
入职培训:
该厂对工人没有职前、在职培训。虽然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了,但是没有任何培训。
入职壹周后车间组长拿了好几张培训签到表(ICTI 体系文件及纪律常规定期培训、反恐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程序讲解培训、兴利厂的安全方针和质量方针培训、消防安全培训、锋利工具控制程序培训),到各个工位上,要求工人壹张张签名,但并没有做培训。
试用期: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二十天。应聘者拿合同问他:这里第八章第四条说是提前三天通知的。他的回应是:那只是通知,还得我们批准,厂里的规定是二十天。(该厂此规定是违法的)
离职:
该厂每月设置两个辞工手续办理日(具体日期不固定,通常是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第四个星期五,每月由厂方传达到各办公室,但不会主动传达给工人),无论工人处于试用期还是合同期,只能在那两天办理辞职手续。这壹辞职规定,既违反法律,也不符合基本规章制度第五节第四小节“解除劳动合同及离厂手续办理”第四条【新入职职工,在试用期内辞工,应提前三个工作天或以上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部门通知】。
辞职的前壹日,工人需要归还厂方发的工衣、袖套给车间办公室。车间文员会出具壹份职工离厂工作交接单。辞职当天,工人需要在上午十点之前收拾完全部行李放到宿舍管理处,交还宿舍钥匙,把交接单给宿舍总务和保卫处签名,最后让保卫处开壹张行李放行条。下午两点,辞职工人到培训室集合,轮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后让人事部在交接单上签名。两点壹刻,工人轮流到培训室前结算工资,签工资单,辞职当月、上月的工资以现金形式壹次性结清。之后工人就可以到宿舍管理处取行李,把凭放行条交给门禁保安。保安要求工人打开行李验视壹番,给予放行。
当天办理辞职手续的约 25 人,离职率约 1%。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整个入职过程中,没有解释合同,合同内的空白部分,也没有说明,直接收回,由厂方填写。
入职第二个月,发还合同。
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调解与仲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其他。
三、工作时间
压炼车间 加班
白班 8:00——12:00 13:00——17:30 18:30——21:00夜班 20:00——00:00 01:00——5:00 6:00——9:00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是五天八小时。根据车间组长的介绍,该厂实行每周六十四小时工作制:周壹到周四,每天加班三小时,周五加班两小时,周六加班十小时,合计每周加班二十四小时。每天上午车间组长统计该日加班人数、加班时间,工人填写加班申请表,预定加班时间默认三小时。如果不愿意加班,或者要求缩短加班时长,需要口头告知组长,如实填写申请表。周六的加班申请表,壹般是在周五或者周四签。该厂每周日休息壹天。少量工人安排在周日上班的,则星期六休息。部分夜班人员为了能在早上八点钟下班,早些回家睡觉,会选择提前壹小时上班,下午七点钟就到车间。晚七点到晚八点的壹小时,计入加班时间。
调查所在的压炼车间(注塑车间),没有生产指标,上下班打卡有两种方式:纸卡、指纹卡。调查期间,指纹打卡机正在调试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因此还是以纸卡为准。如果漏打卡或者打卡错误,需要写签卡申请书,格式内容统壹是“尊敬的领导,我因 XXX 忘记打卡(打卡错误),请求签卡,希望领导批准”,交车间办公室主管签字确认,再由车间文员手写修正。上下班不开会,调查期间没有开过任何会。
淡旺季在报告里已补充,5~9 月为旺季,每周上班 64 小时,加班 24 小时;其余为淡季,加班时数减少三分之壹。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该厂固定每月 28 日发放上月的工资条,工资汇入工人的中国银行账户。普通工人月均工资 3500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 1800 元、加班费、夜班补贴 18 元/天、全勤奖励 30 元。加班费平时加班15.5 元/时,周六加班 20.7 元/时,节假日加班 31 元/时。周六夜班没有补贴。
普工试用期结束经过考核后,成为多功能工,底薪 1914 元,平时加班 16.5 元/时,周六加班 22元/时,节假日加班 33 元/时。多功能工月均工资 3800 元左右。
扣款项目:住宿费 30 元/月、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257.56 元,合计每月扣款约 300 元。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377.78 元、医疗保险 61.66 元、失业保险 14.43 元、工伤保险26.15 元、生育保险 20.34 元,合计 500.46 元。
请假制度:
工厂公开带薪年假、病假、婚嫁、陪产假、丧假的申请制度。
休假:
该厂贴有通知告知有带薪年假,工作满壹年有 5 天,满 10 年有 10 天。
法定节假日有休息,国庆日休息了 3 天,中秋节休日了 1 天。
社保:
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377.78 元、医疗保险 61.66 元、失业保险 14.43 元、工伤保险 26.15 元、生育保险 20.34 元,合计 500.46 元。工人个人社保缴纳部分 257.56 元。
带薪年假被执行,多功能工人年假期间每天发基本工资 88 元。
福利设施:
该厂无福利设施 。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该厂提供食宿,食堂分为员工食堂、职员食堂两个,职员食堂只对级别较高的管理人员开放,普通工人只能到员工食堂用餐。员工食堂早餐 2 元,提供面条、炒粉、粥;午餐 6 元,晚餐 6 元,两荤壹素,饭菜质量尚可。工人在食堂用餐,壹般是现金付账,厂方不提供饭补。星期天、节假日食堂不营业。绝大多数工人不在食堂用餐,而选择回家吃饭,或者在南门外的快餐店用餐。
宿舍条件:
工人宿舍楼在食堂背后,每间面积约 15 ㎡,有四张上下铺的铁架床,两台风扇,两盏日光灯,四个锈迹斑斑的储物柜,宿舍阳台有洗脸池,晾衣绳,卫生间也用作洗澡间。宿舍用电设限,插座只能用来给手机充电,不能接大功率电器如电吹风。住宿费每人每月 30 元,不收水电费。壹般每间宿舍入住两人,最多三人。宿舍入住率很低,绝多数人在石排镇租房,壹室壹厅每月房租约200 元。不在工厂食堂用餐、不在工厂宿舍住的,没有补贴。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调查期间,A 栋压炼车间内气温 30℃左右,下午会升高到 32℃;B 栋压炼车间内气温略低于 A栋,约 28℃。车间内都有空调,工位上安排有电风扇,窗户上安装有排气扇,车间清洁卫生情况良好,各通道畅通。车间、宿舍的急救箱在办公室里。
劳保用品:
工衣壹般在入职数月后发放,免费。
压炼车间的墙上张贴有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介绍了噪音、粉尘的危害和防护方法:戴护耳器、戴防护口罩、戴防护镜,但该厂没有给压炼车间的工人配备以上防护用具。碎料、混料车间里,粉尘弥漫,噪音也大,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上提示有责任佩戴口罩、手套、耳罩、护目镜,但也有工人在工作时没有防护措施(视频中远处正在机器上加料的工人,无防护用品)。
调查所在的压炼车间(注塑),工人没有接触到化学药剂。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但是没有环境、健康方面的。
工伤:
没有了解到工伤事故。
七、消防
车间、宿舍的通道、紧急出口有清晰标识、无杂物阻塞,紧急出口门没有上锁。宿舍区、工作场所无易燃物品。
宿舍区、车间内灭火器贴有点检封条,每月定期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显示正常。
该厂每年举行两次消防演习,宿舍区、生产区各壹次。9 月 27 日、28 日举行了消防演习。11:40分,安全检查人员到车间视察,查看消防栓、灭火器的保养。11:45 分,警报铃声响起,车间管理人员、车间办公室人员都离开工位,到演习集合区域排队,听该厂干部念壹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自回到车间,演习即结束,全过程不到十分钟。演习期间,压炼车间的机器照常运转,工人仍然在工作,没有被要求参加演习。
八、奖惩管理
没有看到公开的奖励或处罚通知。
该厂《厂区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宿舍管理规定》内有警告、开除两种惩罚措施,共七页,数百款。
奖励制度有七款。对工人而言,比较有可能获得的,只有全勤奖 30 元。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该厂的工会成员、工人代表名单张贴在在各个车间里,各个部门的代表其实就是该部门的管理人员,完全代表厂方管理层。
投诉渠道:
该厂热线电话 18033339700,ICTI 关爱热线 4001583580,调查期间访谈的工人都没有使用过。
该厂设有意见箱,意见箱旁边贴有举报电话的号码。工人也可以发短信举报。
十、其他
客户访问及审计:
调查期间没有审计、访客。
工人满意度:
工人普遍对收入不满意,认为该厂工资太低,以该厂每周 64 小时的上班时间计算,没有夜班的月份,平均薪资 3500 元左右,有夜班的月份,平均薪资约 3800 元。工人们都希望工资至少涨到四千元以上。该厂每周固定加班 24 小时,很多工人觉得加班太久、太累,就每星期选择壹天不加班。
压炼车间的普工主要是女工(主要是湖南、四川、广西、广东的移民),有少量男工。女工们普遍已婚有孩,在石排镇租房,孩子在石排上学,丈夫也在附近工厂上班,也有相当数量的夫妻都在兴利厂工作数十年的。女工反馈,该厂是按时间计薪,没有产量要求,即使订单再多再急,也会每周末休息壹天,工作时间有规律、稳定、压力小,故而工资虽然不高,但也能接受。工薪阶层的家庭财务结构,主要收入来源是男方(存款买房、装修、买车),女方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房租、水电、生活费、学杂费),因此女工们的挣钱压力相对较小,更看重稳定。有相当数量的女工购买社保,期望退休之后能有基本生活保障。
调查中了解到,有的工人为了多挣点钱,主动要求不转白班,连续上五个月的夜班。也有工人在下班后去别的工厂做几小时的临时工。
调查员日记
早晨七点半左右起床,吃过早餐,洗漱完毕,步行约 3 分钟到压炼车间。打完卡,在休息区等待组长安排工作。大约八点十分,组长过来,要我去 13 号机。13 号机是压炼部 B 车间最大的壹个,开关模壹个周期,注塑出十个成品部件,掉進机台下方的盒子里。它是半自动的,每次开模,需要手动拉开注塑机的门,取出進胶位置的水口,扔到水口盒子里,再合上注塑机的门。大约十几分钟,机台下方的盒子就会装满大半,这时候需要弯腰探手進去把盒子拉出来,再举起盒子,把盒子里面的塑胶件倒在大桌子上。这些塑胶件,有的会有小批锋,或者水口处有凸起,需要手工刮掉凸起部分和批锋。有的部件边缘偶尔会因为高温注塑而烧焦发黑,需要手工刮去黑点部分。其他的几个塑胶部件,不需要特别处理。然后全部的塑胶件,都得按照左右分类,整整齐齐地摆放進纸箱或者胶盆。因为塑胶件生产的又多又快,需要手工处理的情况也多,所以这个机台会安排至少两个人,壹个人开机,壹个人装箱,同时两人都得手工刮批锋、水口、烧焦,但是这样也跟不上机台生产的速度,因此常常需要把盒子里的塑胶件直接拿出工作区,整箱堆在卡板上,等待以后再分类、处理、装箱。在机台工作,没隔多久就要弯腰取装有塑胶件的大盒子,而且工位上没有椅子可坐,工作壹两个小时就会腰酸背痛,汗流浃背。壹模关闭到第二模打开的间隔时间大约壹分钟,这小段时间里,需要刮水口、分类、也基本没有空闲下来休息。工作中如果需要离岗去卫生间,得找个人接手顶岗,壹般是找维修技术员。
中午十二点后是吃午饭时间,因为注塑机开动起来不能停,这时候组长会提前安排人顶岗开机,厂里称为“接机”。接机的工人壹般会提前五分钟到工位,交接壹下注意事项,怎么分类、装箱。交接完毕,我就洗手、打卡、下班。
午饭时间有壹个小时,绝大多数工人回到自己的出租屋自己做饭。我们刚来的人,住宿舍,在食堂吃。食堂壹餐饭六元,两荤壹素,分量、菜品质量还可以。但是听壹些做了十多年的工人讲,她们在厂里上了十多年班从来没有進食堂吃过,她们认为食堂里的菜分量太少,肉也少,不如自己做。有些人会在兴利厂南门外的快餐店吃饭,快餐店壹般是七元,肉比食堂多壹些。我吃完饭,会回到宿舍,睡半小时午觉。有的工人吃过饭就在食堂外的休息区坐着上网,或者睡觉。回出租屋吃饭的工人,因为路上来回、做饭需要花时间,很难挤出睡午觉的时间。
午觉闹钟响过,就起床回到车间,打卡,上班。接机的工人就回到原本的工位做事,壹般是在休息区摘水口,或者对壹些小塑胶件做分类。下午上班的时间是从壹点到五点半,比上午多半个小时。因为这壹套模具很大很复杂,时不时会出壹点故障,需要维修。如果是小故障,只需要技术员在注塑机上操作维修,很快完成,那麽工人就可以在旁边整理已经堆叠起来的胶件。如果故障比较麻烦,需要拆卸模具,运到模具车间里维修,那麽就需要几个小时了。这时候,组长会安排我们处理完本机台积压的塑胶件,再调到别的机台或者休息区,帮忙处理挤压的半成品,或者是分类,或者是装箱。模具维修的时候,我们就能稍微喘口气,走动走动,调岗到休息区分类,还有凳子坐,而且休息区在车间的角落,离注塑机比较远,噪音会稍微小壹些,有机会跟周边的工人聊聊天。有个女工说她原本在包装部,把壹堆玩具部件组装起来,放说明书,装箱,组装的工作虽然壹直是坐着,但因为是流水线模式,手上动作要很快才跟得上节奏,稍微慢壹点就有很多半成品积压在流水线上,看着烦,手忙脚乱地导致心理压力比较大,就辞职了,转到压炼部跟她丈夫壹起,做注塑工。
模具送修,壹般壹个多小时就能修好、装回注塑机,技术员调试到能正常作业的时候,组长就会叫我们回去继续开机。下午经常有工人在上班的时候打瞌睡,有的人自己准备风油精或者活络膏,困的时候,就擦壹些在太阳穴,能有效驱除困意。
下午五点半,到吃完饭时间,接机的工人来,我则去吃饭。正常情况下食堂是下午五点钟开饭,等我们五点半下班的这壹批人到那儿,有时候就没有菜了,我们就去厂外的快餐店吃饭。下午吃饭时间也是壹个小时,吃过晚饭,壹般就会在食堂外的休息区上网,等待上班时间。六点半回车间上班,开机半个多钟头,夜班的工人就会来上班接机。原本夜班是晚上八点上班、早上九点下班,但因为上夜班有时差,比较累,也更困,工人们希望更早点回去,所以就安排在晚上七点上班,早上八点下班。夜班工人来接机后,组长壹般会安排我们到休息区,剪水口、分类小塑胶件。这时有机会跟其他的工人聊聊,有人开机壹天后,胳膊到背部酸痛,因为开关注塑机的门需要用力,而壹天下来需要开门关门九百次。也有人站立壹天,腿脚酸疼,在休息区加班才有得坐。有的工人们把休息区叫做仙人台,有凳子坐,不用汗流浃背,还能聊聊天,不用跟机器赶速度,比起开机器的忙累,真是舒服多了。加班到九点钟,就可以打卡下班了。这会儿天都已经黑了,人也乏了。回到宿舍排队洗澡、洗衣服、刷牙,壹晃就差不多十点钟了,必须得睡觉了。
信息公开申请
中国劳工观察向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我们要求政府披露工厂是否缴纳工人社会保险,政府是否進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工厂是否申请实施全面的工时制度,以及派遣工人的百分比。
根据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华登玩具厂的回应,该公司不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情况,无因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行政处罚记录。2016 年至今该公司均未向源城区人社局提出关于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因此未作出相关审批决定。通过社保系统查询导出了华登 2016、2017 年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明细,但只能查询到每月的参保人员总数和缴费总额,没有具体的参保人员名册。中国劳工观察没有收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厂安全检查的回复。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关于利法宝和兴利玩具工厂的信息公开申请做出了回应。答复提到,需要在 15 个工作日内提供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并对申请用途進行说明,申请才会被处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的回复中提到,在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進行的检查中未发现有关派遣工人的信息。此外,该部门没有关于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兴利和利法宝的派遣工人百分比的信息。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险局,没有任何记录显示兴利和利法宝因违反社会保险法而受到惩罚。没有提供有关劳务派遣、特殊工时和社会保障的答复。
没有收到当地政府关于镇泰工厂的回复。
各工厂的工作条件比较
中国劳工观察于 2015 年调查了镇泰实业有限公司。下表比较了 2015 年至 2018 年的工作条件。
镇泰 2015 年和 2018 年的工作条件比较
2015 2018
招
聘
镇泰工厂在雇佣过程中存在性别歧视,不
欢迎男性工人。
在调查期间,工厂大量招收长期工,要求
23 周岁以上。
学
生
工
报告内没有提及 调查期间,厂里有大量的暑期工,绝大部分是高中毕业学生,也有少量大学生,暑期工
回在八月中下旬辞工。
体
检
强制工人们自行承担上岗前的体检费用
到厂负责体检的医生会未经实际检查儿填
写壹些体检项目
除了喷油工人(其中之壹 2014 年死亡),
无人接受过或离岗前体检。
工人必须支付 35 元人民币進行体检。
入职需体检,体检主要是抽血和胸透。体检
费用 35 元由工人支付,工人拿不到体检结
果。
入
职
培
训
岗前安全培训只有壹个小时左右,远远低
于法律规定的 24 小时。
入职培训与其他义务入职程序第壹天不计
入带薪工作时间。
工厂有入职培训,培训时间约 2 个小时,培
训时间计入工资。
试
用
期
报告内没有提及 新员工的试用期两个月。
离
职
管理层通常会延迟辞职日期。 当调查员试
图辞职时,主管表示只有来代替她的另壹
名工人被找到之后,她才能离开。
工人必须先“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辞职。
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天通知;合同期内辞
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辞工需在组长处领离
职书,填好离职日期后交上级签字确认即可
离职。
劳
动
合同是短期的,有效时间只有五个半月。 合同不是短期的,有效期大约两年半。
合
同
工人必须在受雇过程中填写壹张“加班申请
表”。
工
作
时
长
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日 7.25 小时,然而这
只是壹种利用将平时加班时间转移 到周末
来压低周末加班费的方法。
上班时间正常是周壹到周五,周六 只上半
天,工厂根据需要也会進行稍微调整。
根据时间表,午餐和休息时间应该是壹个
小时。 但实际上,在午休结束之前,许多
工人将不得不返回工作场所开始工作,而
在此期间完成的工作是无偿的。
旺季每天工作 8 到 10.5 小时;淡季每天工
作 8 小时。
加
班
给予或不给予加班工作被管理层用作鼓励
提高生产效率的手段。
淡季偶尔加班,若加班,每天不超过 2 小时
旺季每天加班 1.5 到 2.5 小时,每周 17.25
到 19.75 小时,每月加班 66.5 到 78.25 小
时。
加班最长的月份是 6、7、8、9 月,加班最
长约 80 小时。若有女工怀孕,工厂会安排
其不加班。工人可以选择不加班,口头告知
产品管理员即可,若不加班,工人很可能被
取消以后平时和周六的加班,或被要求辞
职。
劳
动
报
酬
底薪为当地最低工资。
每天工人必须在上班时间前开始工作,这
部分时间不计入工资支付。
工人平均工资 在 2000 多元壹个月,遇淡
季没有加班就只有 1895 元的基础工资。很
少有 3000 元以上壹个月的。
旺季时工人平均每月工资 2900-3500 元
(扣除社保之后),淡季时工人平均每月工
资扣除社保之后不到 2000 元。
工人工资基本月薪 2100 元,平时约 12 元/
时。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1.5 倍,休息
日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 元×2 倍,法定
假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 元×3 倍。
请
假
制
度
报告内没有提及 病假有工资,请病假需要向产品管理员拿请假条并提供病例本。
工厂有带薪年假、产假、婚假、丧假,这些
假期请假需提前告知产品管理员,并在产品
管理员处拿请假条;产假按法律的规定执
行;电子部的壹名女工说她所在的流水线可
以在年假休假结束后补开请假条。
休
假
报告内没有提及 厂有法定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休息工厂不给钱
社
保
镇泰不为工人购买法律强制规定的保险和
福利。
只有 2008 年之前被雇用的工人才能获得退
休和失业保险。
工厂有给工人购买社保。每个工人扣得社保
费用不壹样,部门不同工资会有差异。
福
利
设
施
工厂有室内体育中心和室外体育 场,室内
羽毛球场,乒乓球场, 但都没有球。询问
打球的工人哪 可以借到球时,被告知不可
以借 了,以前可以,但后来借的人多 了,
就不给借了,打球的人全部 是自己买的球
和球拍,或干脆都 没人打。
工厂有图书馆、电视房、卡拉 OK 厅、足球
场、篮球场、舞蹈房、室内体育馆、乒乓球
台、阅报栏。
伙
食
条
件
餐饮在工厂不是免费提供的。工人们需要
在工作证里充钱,以便在食堂就餐。
调查员和其他员工认为由于饭堂饭菜是由
餐饮公司承包的,所在饭菜品种丰富,少
则 两三块可以吃壹餐,吃好点两个菜就六
七块。多打多刷卡。饭堂提供早,中,
晚,夜宵。
工厂员工饭堂不远处设有职员餐厅,职员
餐厅很高档。调查员也曾去职员餐厅打过
早餐,发现职员餐厅里不论是点心还是 饭
菜都比员工饭堂的好很多。
工厂提供食宿,早餐约 3 元,午餐和晚餐约
5-7 元,工友觉得食堂的饭比外面的便宜。
工厂食堂比较大也比较干净,工人买饭需提
前在厂卡里充值,买饭刷厂卡;食堂只提供
碗,工人吃饭需自己带匙羹,吃完饭后将碗
放回餐具桶;部分工人选择自己带饭到厂里
吃。
住
宿
条
件
每间宿舍可容纳八人,浴室共用,不供热
水。房间内没有插座。工人只能在宿 舍楼
中的壹个单间内给手机和电子设备充电。
宿舍扣费(含水电费)每月每人 40 元,不
足月的按每人 1.3 元壹天算。入住或退宿
以员工自愿为前提。不在工厂住的不扣住
宿费,也没有补贴。
宿舍是 4 人间,房间里有风扇、储物柜;包
括水电费 40 元/月, 宿舍没有单独的冲凉房
和洗手间,每层楼有冲凉房和洗手间;冲凉
房里约有十个浴头,但浴头放不出热水并且
凉水也很脏,洗澡时需要拿桶到隔间外面接
热水。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工厂没有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工人们事
实上并未接受任何关于其工作环境中 的特
殊健康隐患以及如何自我保护的训练。
极少工人佩戴有防护设施,这壹点导致了
许多安全隐患和工伤事故。除非在有 人视
察之前,工人有时会被督促佩戴口罩。
壹些生产机器并未经例行检查或保养。
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员工上岗前
培训老师发过壹份职安健培训资料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培训资料。
工
伤
2014 年喷油部有壹个工人死亡。(死因详
情不明)
有壹位包装部的女员工让调查员亲眼看见
她伤痕累累的双手,手上有很多深浅不壹
的口子,也脱了很多皮,调查员问其没有
手套戴吗, 阿姨说工厂没有提供手套。
工厂有工伤事故,发生的次数很少,每年最
多壹两起。
消
防
调查员在所居住的宿舍查看过,本栋宿舍
平安楼二楼三楼消防设备没有点检卡。
壹些消防器具没有定时接受检查。
车间和宿舍的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
志,照明充足、没有杂物阻塞;车间和宿舍
有灭火器。
奖
惩
管
理
工厂很少存在罚款现象,调查员从没发现
通告栏上有张贴出工人有罚款的项目, 同
时也没有存在奖励的项目。
“奖励与处罚”在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的第十三章有明确规定。奖励分为
表扬、记功、加薪、晋升四种,处罚分为书
面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工
会
镇泰没有工会,也没有独立或有效的投诉
系统。
工厂有工会和工人代表,工友说工人代表由
车间主管或文员推荐,厂里的工会每两个月
开壹次会,每次开会约壹个小时,最近壹次
开会是在七月底。
投
诉
渠
道
工厂有对员工开设的“倾诉热线”活动。
厂区设有意见箱。
工厂有倾诉热线,现场倾诉的时间是每周四
下午五点到七点,但在生产旺季时壹般情况
下工友会加班到六点四十五或七点十五下
班,工友下班时倾诉热线的服务小组也下班
了。
工
人
待
遇
报告内没有提及 对工厂的管理制度方面,工人认为有些流水线的管理员素质低,有女工因为和产品管理
员顶嘴被调到最辛苦的工位、有女工因为作
业速度慢也被调到最辛苦的工位,还有女工
因例假肚子痛申请不加班被要求辞职。
客
户
访
问
及
审
计
报告内没有提及 报告内没有提及
东莞广达 2017 和 2018 年的情况比较
2017 年,中国劳工观察调查了东莞的广达、美泰和威尔逊工厂。今年,我们的调查人员采访这了三家工厂之外的工人,询问了他们当前的工作条件。下面的图表比较了 2017 年和 2018 年之间的工作条件。
2017 2018
招
聘
年龄必须年满 18 岁,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员工入职后则会根据工厂生产需 要,分配到相应部门车间,工人 只能无条件接受分配。
目前工厂总人数大约 300 人左右,公司
保安说工厂已不再招工(其工厂招聘的
电子屏幕仍在显示的招聘信息是想稳定
现有员工而已),从工人那里了解到的
情况是,工厂马上就要放长假,他们感
觉实际是要关闭工厂,老板不想开了。
学
生
工
应聘者年龄必须年满 18 岁 目前不清楚现状
体
检
入职时不需要体检,通过对工人探访得知入职后体检由工厂安排,不是所有工人都有体检的机
会, 而是由工厂领导说了算,安排到妳就去体检。体检费用由工厂支付。
目前工厂已停止招聘。
入
职
培
训
培训时先签到,填写两项:壹新 员工(临时工)事项须知,二新员工培训试题,(由培训 老师告知答案后再由自己填写)。培训有简单说明灭火器使用方法,没有职业安全相关的培训。培训时间壹个小时。培训时间未计入考勤卡内。
不招工
试
用
期
有两个月的试用期。 之前有试用期,试用是 3 个月离
职
两个月试用期内提前三天申请, 试用期后需提前壹个月申请
目前不清楚现状
劳
动
合
同
工厂已打印好劳动合同,员工只 需要签名按个手印即可。为工人 入职工作半月后工厂才会与工人 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没有 专人为员工讲解合同内容。
目前不清楚现状
工
作
工厂标准工时制,正常工作为每 天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每月 工作约 26 天,在此之外的工作时 间按加班计算。
壹般工作时间是 8 个小时,晚上加班 2
小时,壹周工作 5 天,每天打卡 6 次,
不需要排队。
时
间
加
班
淡季时平常壹天加班 2-3 小时,每周工作 6
天。周末加班 8 小时/天。平均每月加 班 110 小时。
旺季时周壹到周五晚上都实施 3 个小时的 加
班。每周工作 6-7 天。周末加班 8 小时/天。
平均每月加班 140 小时
有强迫工人加班的现象。在工作中有很强的劳动强度, 需要工人长时间坐着工作,来加快生产产量。
工厂规定每天只能加班 2 小时,不加班
的工人工厂壹般不惩罚。
劳
动
报
酬
长期工工资待遇:基本工资为 1510 元/月,正薪酬 8.68 元/小 时,平时加班 1.5 倍为 13.02/小 时,周末加班 2 倍为 17.36/小 时,节假日加班 3 倍为 26.04/小 时临时工工资待遇:中介介绍应 聘的临时工,工价为 14 元/小 时,而由工厂招聘的为 12 元/小 时。加班工资按各对应小时工 价。
工人的月工资壹般在 2000 元左右,没
有临时工,工资是按照时薪制计算。平
时加班费按照法律规定的,周末不加
班,双休。
请
假
制
度
病假只有工伤是才有请病假的资格。请病假需要医院的证明以及报告。
目前不清楚现状
休
假
法定节假日按最低基本薪支付, 临时工无带薪节假日。工厂要求 工人工作必须满壹年以上的员工 才享有有薪年假。
目前不清楚现状
社
保
工厂未主动给员工交纳社会保 险。临时工都选择不够卖保险。 长期工想购买保险的必须要在工厂长期工作可以去办理,购买保 险费用每月需交 216.73 元。保险内容主要是养老保险。
有社保,之前是通过试用期 3 个月就购
买社保,所有工人都必须购买社保,工
厂与工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购买。
福
利
设
施
工厂给工人提供篮球场、电视 房、电影室、图书室、免费上 网、乒乓球室、台球室、卡拉 OK室等娱乐设施。实际情况是只有 篮球场,图书馆,电视房,可供 员工進入消遣娱乐。其他设施处 于废弃状态中,并且各室门以上 锁,未供任何员工使用。
目前不清楚现状
伙
食
条
件
伙食较差,工人表示消费偏贵。工厂未提供任何补助。
菜品任意选择,比较实惠,因为工资待
遇低,工友们消费不起,吃多少扣工友
多少钱。
住
宿
条
件
宿舍环境极差,楼道照明昏暗, 随处可见垃圾及壹股异味。
有宿舍,需交 40 元每月,包含水电费
在内。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工厂无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无 职业培训,连工衣都没有, 在车 间内噪音很大,同时灰尘也大, 工厂发放工帽以外没有给任何员 工配发其他保护措施。
有接触化学品,有口罩、手套类。
东莞美泰 2017 年和 2018 年的工作条件比较
2017 2018
招聘 工厂不招未成年工, 年龄上限制在 45 岁以下。调查员不清楚工厂是否雇佣未成年学生工。
工厂要求工人初中毕业才
可以,没有明确什么样的
人不招,没有了解到是否
有童工,但听说有大学生
来打暑假工。
体检 只有特殊岗位的新员工需進行 体检,费用由工厂承担。 入职前需要体检,离职不需要体检,体检费公司承
担,主要体检壹些常规项
目,在长安乌沙医院体
检。
入职
培训
新進工人有大约四小时的培训,包括职业安全知识、 环境监控等知识;培训时间计 入工资。
新進工人有培训,大概 30
分钟至 60 分钟,内容主要
是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时
间有基本工资。
试用
期
试用期 7 天。 有试用期,7 天时间。
工作
时长
每天正常工作 8 小时,每周 5 天,每个月平均工作 21.75天。
壹般工作时间是 8 个小时,
壹周工作 6 天,每天打卡 6
次,不需要排队。
加班 平均每天加班 3 小时,周 六全天加班,壹个月加班 110小时左右。
工厂规定是自愿加班,不
加班的工人工厂壹般不惩
罚,淡季加班 2 小时,旺季
加班 3 小时,每周休息壹
天,
劳动
报酬
基础工资 1507 元月,8.97 元/ 小时,每月 15-17 日发放上月工 资。
工人的月工资壹般在 4000
元左右,正式工与临时工
没有区别,工资是按照时
薪制计算。
伙食
条件
工人可以选择伙食标准。
工厂提供 4 元/天的伙食补贴,在旺季新工人入职 的第壹个月里,免伙食费。
菜品很多任意选择,价格
比较贵,每个月公司补助
260 元,基本上不够吃,还
需自己充钱。
住宿
条件
工厂给工人提供住宿,工人可以选择是否住 宿。住宿的标准是 1.73 元/天。壹间宿舍住 8 个人,里面有床、柜子、电风扇、凳子、鞋架、阳台和 镜子。每个柜子里有壹个 USB 充电插孔,可以用来给手机充电。宿舍不提供钥匙,所以个人物品安全没有保障。
有空调宿舍,6 人壹间房,
需交 104 元每月,也有普通
宿舍,6 人壹间房,需交 52
元每月。
社保 试用期结束后工厂为工人购买 社保五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有社保,上满足月班就购
买社保,所有工人都必须
购买社保,工厂与工人按
照法律规定的比例购买。
职业
安全
健康
有 EHS 委员会,上岗前有经过环境、健康、安全方面 的培训,对某些特殊岗位提供口罩、手套、安全鞋等 劳保用品。
有接触化学品,有手套
类。
泰强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情况比较
2017 2018
招
聘
应聘者需满 18 岁。公司在旺季时大量招工,员工通过工厂直招進入工厂工作。没有强收入职费和押金的现象且证件会及时归还。 经过简单的面试后,所有人被带到员工休 息室,填写《人事档案登记表》,交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招聘条件是 18 至 45 周岁具有第
二代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没有表
明不招什么样的人.
学
生
工
应聘者需满 18 岁 未了解到有童工。
体
检
除壹些特殊岗位外,大部分员工不需要体检。体检费由工厂支付,体检项目包括岗前体检、在岗 体检和离职体检。 体检报告要交给厂里。
目前没有要求体检。
入
职
培
训
上午有 4 小时的工厂级培训,主要内容有:入职规定、试用期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反 歧视、反骚扰和虐待、不强迫劳动、工作时间、休息和加班、考勤管理、薪资规定、津贴和各类 绩效奖、社保、假期规定、用餐和住宿、安全。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培训,培训时讲的比较概括, 没有涉及工厂具体岗位。下午在车间有 1 个小时的车间级培训,主要讲安全、纪律、请假、打卡等。
有壹天入职前的安全培训及企业
文化培训,培训的目的是安全生
产,培训时间按深圳市最低标准
工资给予支付。
试
用
期
合同规定试用期为 6 个月。 壹个月试用期
工
作
时
间
工厂实施 5 天 8 小时工作制。 现在的工作时间是 5 天 8 小时工作制,每周日固定休息壹天,上
下班需要排队打卡,打卡时间不
会超过 5 分钟。
加
班
淡季基本不加班,在生产旺季时,每天加班 3 小时,每周工作 6 天, 周六加班 8 小时或 11 小时,平均每月加班 85 小时。
加班最长的月份是 7 月,加班多少取决于订单量。
不 加班的话提前口头通知拉,不加班没有处罚。
加班由个人自愿,不会惩罚不加
班的工人,淡季每天加班 2 个半
小时,偶尔不用加班,旺季 2.5
至 4 个小时,两班倒部门除外,
每周固定休息壹天。
劳
动
报
酬
淡季平均工资 2200-3000,旺季平均工 资 3500-4400,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和津贴,另外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住宿费和水电费。
工厂采取计时工资, 每小时工资 12.241 元,正常加班每小时 18.36 元,周末加班每 小时 24.48 元。
淡季不加班。
员工对收入不是很满意,他们期望每月都能挣到4000 多。
工人每个月工资在 3500 元至
5000 元左右,普通员工基本工资
按 8 小时计算为 110 元每天,没
有临时工不得而知,工资按深圳
市劳动法最低标准工资计算,平
时加班按底薪的 1.5 倍,周末双
倍。
社
保
社保的话需要扣除医保 7.46 元,失业险 10.65元,交养老保险的话,还要扣 170 元。
给予每位员工购买五险壹金(强
制性),员工与公司缴纳的金额
透明化,员工每月缴纳 180 块的
养老保险和 100 块的公积金。
伙
食
条
件
吃饭午餐和晚餐平均 5-10 元/餐,平均每月 400元。员工普遍认为价格不合理,偏贵。工厂不提供餐补。
两荤壹素 6 块和两荤两素 8 块钱
壹餐自由选择,吃多少扣多少。
工人认为食堂伙食壹般。
住
宿
条
件
员工宿舍每个房间配有床、柜子、电风扇、 热水器,每月住宿费 40 元,水电费由宿舍 人员均摊。
宿舍没有空调,仅有天花板上两个摇头的电风扇。
宿舍 4 至 6 人壹间,不需要出房
租费用,配备空调及热水器,各
自分担水电费就是了。
职
业
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有过环境/健康/安全方面的 培训。壹些岗位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会接工人工作有接触到酒精和白电
油,工厂提供有手指套和胶手
套。
安
全
健
康
触到丙酮等有毒化 学物质。车间和宿舍配有急救箱。有害废弃物均被密封并配 有标识和灭火器。
执行摘要
2018 年 11 月 21 日,中国劳工观察收到了壹份来自东莞东原电子厂的壹位工人关于该工厂工作环境的投诉举报。据这位工人称,工人每月要工作 170 个小时,并只有 15 分钟的用餐时间。另外,这家工厂还雇佣了大量派遣工,其数量远超法律规定。在接到投诉后,中国劳工观察派遣了壹位调查员深入该工厂進行秘密调查,与工人们壹同工作,并对工厂工人進行访谈。这是中国劳工观察第壹次调查东莞东原电子厂。
东莞东原电子厂位于广东省,是惠州三星电子的主要供应商,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以及车载充电器。这家工厂雇佣了大约 500 名工人。
调查员在该工厂连续工作了几周,发现了该工厂壹系列违反劳工权益的问题:
没有职前安全培训。调查员只接受了三分钟左右的关于如何使用他工位的机器的演示指导工资并非在辞职当天付清,无论辞职、在职,工资统壹在当月 28 日左右发放工人签署空白合同
工人经常每个月加班大约 55 小时,在生产高峰期期间,工人每月加班超过 100 小时临时工没有加班费。不论加班与否,他们的工资均为壹小时 15 元人民币工厂未能为工人提供足够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焊接工位会产生有害烟雾,冲压机工位会产生大量噪音,然而这些工位的工人并未得到劳动保护设施调查员所居宿舍中有臭虫
该工厂没有任何关于工会的信息,工人也不确定工会是否存在。调查员并未听说过工人热线。如果工人遇到问题,他们只能找线长或者车间领班公司简介
东莞东原电子有限公司系韩国著名企业东原应肯株式会社的下属企业,是惠州三星电子重点供应商,于 2002 年 6 月在东莞成立,注册资金 1500 万港币。公司地处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工业区。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先后在山东威海、越南等地投资建立生产基地1。公司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及车载充电器2。主要客户包括韩国三星、惠州三星、天津三星、越南三星。
工厂全名:东莞东原电子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三星手机充电器
法人代表: 河棅朝
工厂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工业区
联系电话:0769-83228000
主要客户:韩国三星、惠州三星、天津三星、越南三星员工总数:约五百人
男女比例:约 1:1
受访人数:约 30 人
受访者男女比例:2:1
受访者所在部门:生产二部
访谈形式:匿名面谈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该厂在招聘简介中对工人无要求:“男女不限,符合法定工作年龄,具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但是在该厂生产车间门口张贴的壹份《关于内部介绍员工奖励的通知》,有明确的入职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男 18-38 岁,女 18-40 岁。
招聘程序
该厂正门贴有招聘简介,每周壹、三、五上午安排招工面试,应聘者到该厂门口保安室道明来意,保安会打电话给人事文员到工厂大门口,文员来了之后,问几个基本问题:“妳怎么知道东原电子的、有没有老乡在厂里?”、“以前做过什么工作、有没有电子厂的工作经验?”、“是否已婚、有没有亲戚朋友住在附近?”,之后就带应聘者進入工厂,到宿舍楼壹楼南侧的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先让应聘者拿身份证,联网扫描确认身份信息真实有效,然后每人发壹张《员工信息登记表》,带求职者到隔壁的食堂大厅填表。填好后由文员收起,拿出用订书机钉在壹起的几张空白表格,要求职者照着壹份模板签字,需要签字的表格有《入职承诺书》、《录用条件确认书》、《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关于加班声明》、《东莞东原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协议书》、《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而后文员收起表格,告诉应聘者到泉塘民众门诊部做入职体检,下午两点钟再来厂里,交体检结果,签合同。
入职当日在将体检表交给文员后,应聘者与工厂签了两份合同,签完合同后,文员就发厂牌、分配宿舍,通知大家明天早上八点钟到人事办公室报到。次日早上到办公室,文员安排工人到办公楼二楼的行政办公室录指纹,每人录三个指纹。录完指纹,回到人事办公室,分配工作服:壹双袖套、壹件蓝色短袖静电服、壹顶蓝色静电帽、壹双拖鞋。然后文员带着大家到生产车间大楼北侧,分配鞋柜。大家穿戴静电鞋帽,由壹个车间管理人员带到生产车间二楼的休息区,等候安排工作。
入职途径:
工厂直接招聘, 中介招聘, 内部推荐
岗位分配:
员工被安排工作。壹般情况下,轻松的工位安排给了女工,累壹点的安排给男工。
未成年工:
招聘过程需要身份证原件扫描验证,很难有未成年人混入。根据调查员在工厂的观察,没有发现未成年工人,大部分工人是 35 岁以上;车间、产线管理人员年轻壹些,很多是二十出头的。根据对工厂中层管理人员的访谈,往年秋冬会接收由中介安排到东原的学生工,今年不知何故,中介带来的壹大批临时工,都是 30 岁以上,比较大龄的,没有大批学生工進入。
体检:
应聘者到门诊部壹楼领取体检表,缴费 50 元,填写个人信息后,到二楼体检,体检内容主要是两项:验血、心电图。结果当即打印出来,交给医生签字确认,填写体检表。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垫付,该厂会在第壹个月工资里返还。没有离职体检。
入职培训:
入职前无培训。据调查员所述,入职前仅由线长展示了如何操作机器,过程不足三分钟。
试用期:
工人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厂方,填写辞职单。
离职政策
合同期内辞职,需提前壹个月通知。该厂只在每周三办理辞职手续。辞职不结算工资。无论辞职、在职,工资统壹在当月 28 日左右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入职当日在将体检表交给文员后,应聘者与工厂签了两份合同,应聘者被要求当即填写乙方个人信息、在末页签名、按手印,有应聘者问合同内空白处怎么填写,文员说“这个妳们不用管,我们收上去后会填的”。签完合同后合同被当即收回,壹般在入职壹个月后发还合同副本。因调查时间有限,调查员未能获取劳动合同副本。签署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没有人对合同内容做过讲解。
合同内容
签署合同的时间不足五分钟,应聘者甚至没有时间看完合同全文,文员全程盯着,无法拍照记录,合同内文具体款项未知。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每天正常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每月工作 22 天。壹般情况下,每天加班 2 小时,星期五不加班。白班部分产线的加班时间会延长,有时候加班 4 小时。双休日偶尔需要加壹天班。月总加班时长壹般为 55 小时左右。旺季壹般在九月、十月,常常加班 4 小时,月总加班时长达到 100小时以上。不愿意加班的工人口头通知所在生产线的线长即可。每天的休息时间可以达到 1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壹天。每个月白班和夜班对调,两班制工人换班时有连续 24 小时的休息时间,每班次吃饭时间壹小时。
调查员在组装车间上夜班,该车间有七条流水线,白班时候是七条全开,夜班时候只开三条。因此白班尚有四条流水线可以安排加班。夜班的加班壹般是两小时,最长也上不会超过 2.5 小时,在白班上班之前夜班已经下班了,不会和白班冲突。
夜班补贴是 18 元,相当于壹个小时的加班费。如果白夜班月总工时壹样,那麽夜班人员工资会比白班多 500 元,这会引起工人的不平衡心理,可能导致有的工人主动要求连续上几个月的夜班。间歇性地轮流安排白班的各线加班时间延长到 3 小时或 4 小时,也是为了让白夜班工人工资总额基本相等。
作息时间
上午(上半夜) 下午(下半夜) 加班
白班 8:00——10:00
10:10——12:00
13:00——15:00
15:10——17:00
18:00——20:00
夜班 20:00——22:00
22:10——0:00
1:00——3:00
3:10——5:00
6:00——8:00
生产线根据自动化程度,规定了不同的的产量指标。调查员所在的生产线,指标是每天 10000~11000 个充电器;有的流水线自动化程度高,工人安排得多,指标会达到 17000 个充电器。在机器稳定无故障的前提下,可以完成产量指标。如果冲压设备故障,常常需要半小时以上维修处理,就不容易完成指标。有的充电器外壳尺寸偏小,导致安装电路板工序的工人很难准确地完成,则会大大降低流水线速度,基本完不成产量;遇到这种情况,工人手指则皮肤破损、疼痛,需要休息或者轮流换人操作。
对工人而言,完不成指标没有处罚。根据工人讲述,如果某条流水线多次达不到产量目标,管理人员很可能不安排该线的加班,导致工人们没机会拿加班费,只能领基本工资。在调查期间,没
有完不成指标的情况,大部分情况下,可以在六点半之前完成任务。
因为两班制,没有提前上班、延时下班的情况。工时记录通过指纹打卡机,因为该厂工人很少,打卡排队壹般不超过 2 分钟。工时记录会在每月初由线长打印出来给该生产线的每个人过目,如果记录有误,可以立即提出,要求行政人员纠正。大概每周开会壹次,壹般不超过五分钟,开会时间在工作时间内。
以 2019 年 2 月份的第 7 线加班工时统计为例(如下图所示)。该工线共 22 人,有 20 人是 2019年 2 月入职的新员工。该月工人周壹至周五加班以 4 小时为主,周六周日上班产生的工时属于加班。该线工人有壹半是中介派遣工,中介公司有佳信、众才、宏成、鑫达。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正式工月薪壹般是 3000 元左右,薪资为计时工资,包含 1770 元基本工资(大约 10.17 元/小时),以及加班费(平时加班 15.26 元/小时,周末加班 20.34 元/小时)、夜班补贴(18 元/日),工作满壹年有每月 70 元的工龄津贴。没有全勤奖励,也没有补助。该厂固定每月 28 日发放上月的工资,直接進入工人的银行卡账户。
临时工的工资统壹由中介发放,壹般是发现金,或者直接转账到工人的微信。中介给临时工的招聘承诺是不论加班与否均是 15 元/时,保底 3600 元。如果工厂正常运转,每月上班时间达到 240小时以上,那麽,临时工的工资就是工时*15,高于 3600 元。如果工厂因为排班不合理或者订单减少导致开工不足 240 小时,那麽不按照 15 元/时计算,在临时工没有请假或违纪的前提下,该月薪水 3600 元;如果该月开工不足 240 小时,而临时工有请假记录,那麽该月薪资仍然按照工时*15 计算,实际少于 3600 元。
正式工有工资条,临时工没有工资条。调查期间没有获得工资条,未知工资条明细。
根据对资深工人的访谈,调查员了解到,在 2018 年度里,大多数时候月薪是三千元左右,只有九月、十月订单多的时候加班多,月薪达到四千七。因为收入偏低,该厂工人流动性较大,多数人做几个月就辞职离开了。少数在厂时间长的,有机会被提升为线长,线长的基本工资按每月2800 元计算,月综合工资可以在五千元以上。
休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支付基本工资。工作满壹年,有 5 天年假,期间有基本工资。该厂没有员工手册,调查期间没有得到有关病、丧、产、婚假的情况。
社保:
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276 元,在工资中扣除;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福利设施:
厂内唯壹的福利设施是篮球场,只有壹个篮球架,位于行政办公楼门口。下图是消防演习时,工人在篮球场集合,管理人员在讲解消防安全知识,背后黄色建筑为行政办公楼。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工厂食宿免费。食堂饭菜品质普通,米饭供应充足,工人可自取。因为菜品往往缺油少肉,味道寡淡,部分工人自己制作腌渍酸菜,或者买辣椒酱、豆腐乳,带到食堂下饭菜。工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在食堂就餐、在宿舍住。不在食堂就餐的,没有补贴。因为该厂周边环境荒芜,没有商店、饭店,因此大多数工人别无选择,只能在食堂用餐。少部分工人自己有摩托车或电动车,有条件离开厂区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吃饭。
宿舍条件
工厂食宿免费。普通工人宿舍额定住八人,四张双层铁架子床,两只电风扇。两个洗澡间,两个卫生间。不住厂里宿舍,也不会提供租房补贴。有大量工人在工厂附近的城中村租房,壹室壹厅房租约 300 元。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车间是开放式的,没有开空调,门窗长期敞开通风。车间是有空调的,但很少开。部分工位如焊锡作业,有专门的抽风换气设施。各通道畅通,车间内保持开灯,明亮干净。车间内气温壹般在30℃左右,比较燥热。冬天偶尔会降温到 16℃,需要关窗御寒。车间内有急救箱,是空的,贴有药品目录。工人如果需要使用药品,必须到车间办公室找管理人员领取。
劳保用品
焊锡作业会产生有害烟尘,冲压作业会产生噪音,工位上方悬挂着相应的标识和危害告知卡,但是这两个工位的工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劳保用品。如下图,冲压机器操作员没有耳塞或耳罩,焊锡作业员也没有护目镜、口罩。其他工位的工人会每天发放手套,使用过程中磨损、破坏,可以随时向线长索取。再无其他劳保用品发放。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员工没有听说过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上岗前也没有受到任何培训。
工伤
没有了解到工伤事故的信息。调查期间,厂区内为东原电子厂供应充电器外壳的相志电子厂312月 20 日发生壹起死亡事件,据工人传闻,死者是相志厂的司机,因饮酒过量猝死。调查员多方查探,未能得到更确切的消息。
七、消防
车间、宿舍的通道、紧急出口有清晰标识、照明充足、无杂物阻塞,紧急出口通畅无障碍。车间、宿舍大多数消防栓、灭火器有定期检点,点检日期多在每月上旬。调查期间发现宿舍楼内有灭火器上点检表是空白的,没有定期检查的记录。该厂每半年举行壹次消防演习,最近的壹次是12 月 14 日,上午 8:00-8:40。
八、奖惩管理
该厂不提供员工手册,也没有公开任何规章制度。车间入口张贴壹份《关于内部介绍员工的奖励通知》,该厂人员每介绍壹名亲友入职生产工人,厂方会奖励介绍人 150 元。根据壹份火警处理通告了解到,该厂有《宿舍管理规定》,并因为在宿舍用电磁炉做饭触发烟雾报警器,而取消了两个宿舍的宿舍长津贴。据了解,该厂只有女工宿舍安排有宿舍长,津贴每月 30 元,负责宿舍卫生环境、安全管理。男工宿舍没有宿舍长。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该厂没有公开有关工会的信息,工人们普遍不知是否存在工会,也没有听闻职工大会,没有职工热线。
投诉渠道
工人遇到问题,只能找线长或者车间领班。
十、其他
员工关系
没有过罢工情况,没有接触到审计相关情况。
没有搜身,也没有检查行李。工人与直接管理者就是流水线的线长,关系相对融洽,没有起过冲突。但是更高层的管理人员,在工人心目中就比较凶。比如有的工人在上班时戴着耳机听歌,会被车间主管大声辱骂,要求工人把耳机收起来。
工人满意度
伙食条件和住宿环境基本上没有人满意,经常有工人在打饭窗口看壹眼里面的菜就面露嫌恶,放弃排队,去小卖部买方便面吃。该厂没有福利,谈到全勤奖的时候,有工人说:“这个厂抠门得很,连全勤奖都没。”基层工人没有机会与管理层、行政人员打交道,对他们无感。工作环境满意度尚可,车间除了机器声比较嘈杂,总体环境比较干净。
人身自由
上班期间工人需要饮水、如厕,得通知线长来顶位,才能离开。流水线的传送速度、产量额度是基本固定的,任何壹个工位临时缺人,都会导致生产停滞,影响整条流水线的运行,因此离岗人员留下的工作量需要有人接替完成,壹般是线长。
進出工厂、车间不会搜查。车间入口安排有门禁,保安值守,工人出车间经过门禁时,保安会用金属探测器扫描每个人。如下图,车间入口贴有壹张《通知》,第四条“因所有金属物品都会引发报警,進出安检门时需将手机、钥匙等金属物件放在旁边的滑槽再通过安检门,以免引起报警;建议大家更换塑料的皮带头、内衣等穿戴物品,以免引起误报,如有报警时, 请配合保安進行安检检査!”
调查员没有发现人身侵害、侮辱、性骚扰的情况。
调查员日记
到东原电子厂的第壹天,办理入职手续、分配宿舍后,就和新同事壹起去采买床垫、枕头、毯子等生活用品。东原厂四周要么是荒草,要么是树林,问工厂门口的保安才知道,需要走五分钟,穿过高速路的地下隧道到路对面浮竹山村,那边集中有数百家工厂,配套的商业服务比较完善,会有小卖部、餐馆。买好东西,我请新同事吃了晚饭,然后壹起回到厂里。我选了壹个下铺,把床铺好,洗漱后躺下睡觉。不到半小时,感到身上奇痒难忍,起身壹抓,壹只臭虫啪地掉落在床单上。我大吃壹惊,赶紧检查床铺,只见好几只臭虫飞快爬来爬去,立刻捏死它们,又看到墙上也有臭虫。不得已,我把毯子、床垫都拉下来,抱到阳台上拍打抖抻,确保没有臭虫,铺到另壹个架子床的上铺,才睡到壹个踏实的觉。刚進来的时候还奇怪,为什么宿舍里的工人有下铺却空着不睡,都睡在上铺,原来是躲避臭虫的侵扰。双子铁架子床铺上下扶手、踏梯、铁柱表面都刷过油漆,光滑无比,臭虫基本爬不上去,只能待在下铺的木板缝隙里。
到第二天下午八点开始上班,我被分配在装配流水线的测试工位。线长带我到工位,示范了三分钟操作测试机器的步骤、方法,就让我上手了。刚开始动作生疏,手脚慢壹些,线长反复过来催促“测试的快壹点!”,我跟他说“我才刚上班,总要有个适应的过程,慢慢地做熟练了才能快啊”,他说“不能让妳慢慢来,我们都是有产量任务的”。管理人员反复催促叫喊,给我们新工人施加了挺大的心理压力,有的人忍不住抱怨“我们拿的都是计时工资,又不是计件工资,有必要催命壹样催催催吗?”后来与壹些進厂稍久的工人讨论这个事情,才知道,虽然大家都是计时工资,但是产线都是以做得更多更快为目标的,因为这是厂方考核线长、生厂管理人员的主要标准,如果月度总结哪个线的产量连续排在倒数,线长会被厂方批评。
手忙脚乱地度过两个小时,还是跟不上流水线的速度,我面前积压了几十个半成品充电器等待测试,线长只好让我休息壹下,他到我的工位来测试,手速飞快,五分钟就清理完我积压的半成品。车间规定是每上两小时班休息十分钟,流水线暂停运行。这时感到肩膀有点酸痛,就跟旁边工位的人说了。他说,“妳没来之前,我在妳这个工 位顶过壹天班,也是肩膀疼得不得了,这个工位就这样的。我之前认识壹个人在妳这个工位做了三个月,也坚持下来了,人家能忍的,妳也可以忍过去的”。然后他给我展示他的手指头,已经磨得指肚上布满毛刺,裂了口子,直接看到里面红色的肉,他说:“妳看我这个工位装盖子,每次只需要按壹下,很简单吧?壹天按壹万个,手指头怎么都会磨破的。妳说疼不疼?能不疼吗?每次洗澡,手指泡在水里面的时候,疼得直叫唤。疼也要做啊,不然吃什么?”
休息十分钟后,流水线开动起来了。忍着肩膀传来的壹阵阵酸痛,继续测试,慢慢地找到技巧,怎样省时省力,尽可能做快壹些,跟上产线的节奏。壹般习惯是坐着测试,手拿取、拔出测试机器上的充电器时,是曲臂悬空前伸,类似坐在电脑桌前打字的姿势,然后依靠肩膀带动大臂和手指的力量,拔出充电器或者插入充电器,这个过程肩膀的力量在传导过程中壹半损耗在平行擡高手肘的动作上了,很不经济,这样的动作重复几十次,肩膀就会酸痛。如果换壹个姿势,站起来操作,手臂下垂,插入、拔出测试机器上的充电器的时候,不再依赖肩背用力,而是用手腕带动手指施力,相对来说就很轻松了。因此每当工位上积累较多待测的充电器,我就站着测试,可以很快地跟上产线速度。但是站立工作也有弊端,因为测试工作需要盯着测试仪表的液晶显示盘,观察测试数值是否在规定区间,站立测试就得保持低垂著脑袋的姿势才看得到显示盘,这个姿势超过十分钟,颈椎会承受比较大的压力,而坐着测试基本可以保持平视显示盘。所以壹般情况下,仍然是坐着测试,只有感觉堆货太多或者上游来料加快的时候,才会站立测试。总体上说,要么坐着肩膀疼,要么站起来脖子疼脚疼。
到十二点钟,车间电铃响起,就可以下班吃饭了。工人们在食堂吃过之后,要么在楼下抽烟聊天,要么在花坛边坐着玩手机游戏、看抖音小视频,也有壹小部分工人会到车间休息区躺下睡觉。快到壹点的时候,陆续到车间门口打卡上班。下半夜的车间整体相对安静壹些,大家基本上都有点困意,在工位上默默地做事,手头动作也慢壹点,只听到机器哐当哐当的声音。三点钟、五点钟各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这两个时间,好多人就会因为熬不住困,在工位上打壹个盹儿,睡上几分钟,减轻疲劳感。到五点半的时候,已经是不少人壹边哈欠连天壹边流着眼泪,线长这时候就会来回鼓劲:“别睡觉啊,快达到产量了哦,再加把油,六点半就可以收线了。”。壹般情况下,六点半之前是可以完成产量目标的。有时候流水线上某台机器出故障,维修时间长了壹点,就必须做到六点四十五才能停下来。收线,就是停下流水线,清理物料,计算产量,打扫卫生,准备下班。即使是完成产量了,也不能提前下班,必须等到七点钟打卡才能下班。有壹次,等待下班的工人聚集在休息区聊天,工厂的干部偶尔看到了,发了壹通脾气,命令工人们必须回到工位上开工,直到七点钟下班才可以停下。有的人不满,说我们已经做够目标产量了,可以休息了。那个干部立刻否认说:什么产量不产量的,现在是上班时间,妳们就必须在工位上工作,立即开工。线长只好乖乖地打开流水线,工人们忿忿不平地做到七点钟,到下班时,总产量比平时多了近壹千个。
七点下班后,工人们聚集到食堂吃早餐。十二点吃壹餐,壹直到七点,中间上六小时班,没得吃,大家都很饿。食堂早餐壹般是水煮方便面,或者是蛋炒饭,煮细粉。吃过早餐,就会到宿舍睡觉了。有个与我同壹批入职的工人,下班后我看到他的左手食指、中指各起了壹个大水泡,疼得厉害,他旁边的工人说:“刚来是这样的,过壹个星期,水泡消了,就好了,忍几天吧”。
2018 年中国劳工观察对衡阳富士康進行了调查,发现工厂大量违法使用派遣工,强迫工人超时加班等壹系列侵权问题,亚马逊和富士康曾回应要改善工厂的用工环境。但是根据中国劳工观察2019 年的调查,发现富士康工作环境没有改善,并且变得更加恶劣。工人加班时间增加,工资减少,工厂违法使用大量派遣工和实习生,并且强迫实习生超时加班和上夜班。根据工厂工人的说法,富士康正在准备 9 月将生产线移至越南。
中国劳工观察的调查发现:
实习生
富士康 2019 年 7 月 26 日时已从职业学校招收 1581 名实习生,目前仍持续招募实习生。实习生工资每月是 1750 元人民币(每小时工资为 10.05 元人民币),2018 年同时期为 1950 元人民币,月工资减少 200 元。同时也减少了生活补助和入职奖金等壹系费用。
如果按每名实习生壹月工作 234 小时来计算,在 2018 年用工成本为 5186 元,到 2019 年实习的用工成本降为 3872.04 元。实习生主要是由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市职业中专,中钢衡重学校,工业职业大学,衡南县职业中学等技术学校派出的学生工,这些实习生每天需要工作 10 小时,其中二个小时为加班时间,壹周工作六天,休息壹天。
调查发现,壹些实习生被安排上晚班。如果实习生不愿意加班或者上晚班,工厂就安排带队的老师给学生施加压力强迫要求学生加班和上晚班,如果学生仍不愿意加班和上晚班,工厂要求学校带队老师代替学生来办理离职手续。
其次,带队老师经常会打骂学生。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多名工人在工厂看到壹名老师打学生,这名老师强行拽著学生的耳朵,不让学生打卡出车间,并且骂学生。驻厂的带队老师为了配合工厂的生产,经常给学生很大的压力。学校安排在工厂的带队老师每月可以从工厂拿到 3000 元的工资补助。另外,每名学生工作 1 小时,该学生所在学校可以拿到 3 元人民币。
派遣工
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工厂的派遗工共有 2545 人,占工厂总人数的 34.2%。中国劳工观察在2018 年的调查中发现工厂雇佣的派遣工数量违犯了中国劳动法。同时也发现工人们存在严重的超时加班的现象。当时曾联系亚马逊公司而亚马逊公司回复说,“经调查和审计,发现衡阳富士康(Foxconn)违反了中国劳动法,聘请了过多的临时工(派遣工)”。但是经过了壹年时间,富士康违法用工的情况仍然没有改善。目前有企众,飞宏,华辉升,宁波天坤,创亿等多家中介公司帮助富士康招派遣工,2019 年工厂派遣工的工资为 14.50 元人民币。派遣工每工作 1 小时富士康会补助中介公司 3.5 元人民币。
加班时间
工厂生产线分为白班和晚班。在工厂淡季的时候,工人每月加班时间是 60 到 80 小时,壹周有壹天的休息。在旺季,从每年 7 月开始,工人壹个月加班时间是 80 到 140 小时。根据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不应该超过 60 小时,员工每壹周应至少休息壹天”,但是根据中国劳工观察得到的资料,在 2019 年 7 月,有 375 名工人的加班时间违反了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的规定。工厂因为要生产大量亚马逊 8 月份的订单,所以现在要求工人们加班来完成订单。许多生产线工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 60 小时,并且未能做到每周休息至少壹天。有些工人为了赶生产,壹个月里只休息了二天。
调查发现,衡阳富士康工厂的部分劳动环境条件仍然与去年壹样。工厂从员工的每月薪资中固定扣除 400 元人民币作为社会保险的费用、6 名员工共住壹间宿舍房。同时,工人依然还是不清楚工厂是否设有工会组织,甚至也对工厂的工人代表壹无所知。
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任李强表示:“尽管措施是非法的,但富士康仍雇用大量的派遣工与实习生来降低劳工成本。中国的劳动法也通常不是强制执行。”
亚马逊的供应商富士康的侵权行为
1. 实习生夜班问题:尽管已有正式工来做晚班工作,生产线人力依然不足,因此实习生通常会被要求上晚班。部分实习生不愿加班或上晚班,工厂的夜班领导与学校带队老师就会施加压力给实习生,若实习生仍不愿意加班或上晚班,学校带队老师将代替学生来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开除实习生)。图二、十壹、十四: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 16 条 3 项,“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与夜班。”
2. 实习生加班问题:实习生如果仅工作 8 小时会影响工厂的产能,因此实习生需要加班,部分实习生被安排壹日工作 10 小时,其中 8 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另外两小时为加班。图二: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 16 条 3 项,“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与夜班。”
3. 实习生待遇下降:2018 年实习生的基本薪资为 1950 元/月,入职奖金为 200 元/月,生活补贴为 100/月; 2019 年实习生的基本薪资则下调到 1750 元/月,薪资待遇与 2018 年相比少了许多。
4. 正式工待遇下降:2018 年正式工的基本薪资为 1950 元/月,入职奖金为 200 元/月,生活补贴为 100/月; 2019 年正式工的基本薪资为 1750 元/月,入职奖金和生活补贴全部取消。薪资待遇与 2018 年相比少了许多。
5. 派遣工人数比例超过法律规范: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工厂在职总人数为 7435人,派遣工人数为 2545 人,派遣工用工比例约为 34.2%。
图二十五: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4 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
6. 实习生人数比例超过法律规范: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工厂在职人员总人数为7435 人,实习生人数为 1581 人,比率约为 21.3%。
图二十五: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 9 条“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 10%。”。
7.驻厂带队老师配合工厂要求,逼迫实习生加班与夜班:因工厂每月会额外支付每位带队老师 3000 元的驻厂老师管理津贴。
8. 学校配合工厂输送大量实习生人力,并无视工厂逼迫实习生加班与夜班的情况:因工厂额外支付学校招募补贴 3 元/小时/人,共支付 3 个月。
9. 超时加班未休假:壹般来说,工厂将每周工做时间包括加班在内的上限设定为 60 小时,若工人当周工时达 60 小时,该工人将无法继续打卡上班。然而,当工厂生产指标较大时,各部门解禁 60 小时工时限制,让工人连续打卡来纪录加班工时,并要求工人進行周日专案加班作业。目前已有 375 名工人加入周日专案加班作业。每周工作七天,没有壹天休息。违反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第 3 条“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不应该超过60 小时,员工每壹周应至少休息壹天。”。
10.驻厂的带队老师对实习生态度恶劣,有动粗嫌疑:7 月 30 日,有驻厂老师在工作车间内打骂实习生的事件。该老师拉拽壹名实习生的耳朵,并推打和言语威胁该实习生。
11.亚马逊方面可能已知富士康衡阳工厂超额雇用派遣工的违法行为:根据资料显示,富士康工厂人事部曾提及,他们将试着与亚马逊就在旺季聘请超过 10%派遣工此壹议题达成共识。若亚马逊公司确实知悉此事,将有与富士康工厂共同违法超额雇用派遣工的问题。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4 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
12.政府出面干预技术学校实习计划:工厂提出希望衡阳技师学院提供 600 名实习生,衡阳技师学院提出实习学生只能实习 2 个月,从 9 月中旬到 11 月中旬。 富士康工厂希望实习生可以实习到 11 月底,最终政府出面协调使衡阳技师学院提供 600 名实习生,并延长实习期壹周。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规定》第 9 条“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13.实习生从事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工作:实习生从事和正式工壹样的岗位,实习期间频繁加班,每天有生产指标需求。这些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第十六项 “未成年工不得从事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工人故事
小芳是壹名职业中学的学生,今年 17 岁,她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她是 2019 年 7 月初進的衡阳富士康工厂。進厂之前,带队老师告诉她是工作事件是每天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实习最开始的时候都是上白班,壹个星期很少加班,可是到了 7 月 22 号开始,每天要加 2 个小时,壹周需要工作六天。她在组装 Echo 的生产线工作。工作是给 Echo dot 贴膜,每天要做 3000 个左右。工作期间要带防电手套。她说车间里开的强灯,很热。最开始的时候很不适应,做了壹个月,现在勉强可以适应,但是壹天工作 10 小时导致每天她都很累。她有去告诉线上的管理员她不想加班,结果线上管理员通知了她学校的带队老师。之后带队老师就找她谈话,说如果她不加班就不能在富士康实习了,而且会影响她以后毕业和申请学校奖学金等。带队老师也曾警告她说,去年有某同学因为不认真实习,结果最后没有毕业。小芳觉得没有办法,只能忍壹下,虽然压力很大,但是再过二个月就可以回学校。同她壹起進厂实习的同学中,有好几个同学因为加班太累,就离职了。小芳说如果正常工作 8 小时的话她就可以勉强接受,但是每天都加班,所以实在太累,至少现在工厂还没有安排她上晚班,如果哪壹天安排上晚班,她可能也会离职。
小陈是壹个职业中学的学生,今年 18 岁。今年是他第二次在富士康工厂实习。上壹次是2018 年 9 月。当时学校组织他们来富士康实习三个月,他们全班停课,全班所有学生都必须来富士康实习。当时有同学去衡阳教育局举报学校强迫学生实习,后来听说教育局来调查,但是也没
有什么结果。今年第二次来富士康实习是他自愿来的,他想通过实习来赚取自己的学费。他现在上夜班,他所分配到的生产线也是生产 Echo 产品,每天要工作十小时,壹周工作六天。他不了解工资是如何算的。他说他的学校也很差,也不正规。
执行总结
多年来,中国劳工观察调查了富士康几家工厂的工作条件。调查揭露了工厂壹系列侵犯劳工的行为。 今年报告中的多名调查员在郑州富士康工厂工作,最长的工作了了四年以上。因为调查时间跨度长,所以有充足的资料详细说明了富士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郑州富士康被称为苹果的“iPhone 城”,是全球最大的 iPhone 制造工厂。 工人每天在占地面积140 万平方米的工厂里工作,生产的 iPhone 占了全球 iPhone 销售量的壹半。 调查人员在工厂工作的几年里,工作条件相对基本稳定。 工人的基本工资维持在 2100 元人民币,然而这样的工资水平不足以维持郑州市壹个家庭的生计。 虽然社会保险缴款从 2015 年到 2018 年有所增加,但仍未达到法律要求。 2017 年开始,上岗前安全培训从两天缩短为壹天。
为了应对旺季期间的大量订单,富士康雇用了学生工以及派遣工。 学生工被迫加班加点,在工厂完成与学位无关的实习。 富士康将招聘外包给派遣公司并吸引工人,这些公司会为在短期内受雇的工人提供奖金,奖金根据工厂工人的需求而波动。 然而,许多工人表示自己从未获得过奖金。
工厂的内部推荐计划是另壹种在旺季雇用更多工人的策略。 工人会有推荐配额,工厂可以取消没
有达到推荐配额的工人的加班时间来作为壹种惩罚。
中国的劳动法的规定: “工厂的派遣工不能超过 10%的比例,壹个月加班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苹果公司和其供应商富士康十分了解法律上关于派遣工数量的限定以及加班时间的限制,但是他们并未确实执行。中国劳动法律的执行监督体系又有待完善,特别是针对劳工权益方面。跨国企业带来了中国经济发展,同时也鉆了中国劳动法的漏洞。
因为中国的法律规定,苹果必须在苹果中国商店撤下超过两万五千个应用软件并把中国用户的云端服务中心设在了中国。在中国政府的权力面前,苹果必须要遵守规定。除此之外,对于苹果产品生产线上的工人,除了宣称会善待每壹个生产线上的工人以外,实际上做的非常有限。所有的生产线员工都是领取当地最低或者是接近最低的工资。这难以维持工人们的最低生活要求。加班成为苹果流水线上的福利,工人都希望有更多的加班,以加班费换取足以维持生活的薪资。每天工作十小时或者更久,成为了苹果供应工厂吸引工人的前去工作的有利条件。
2016 年以前富士康只有很少的派遣工,而现在派遣工的比例达到 50%或者更多。使用派遣工可以满足苹果产品季节性量产的需要,富士康可以在很短的时间招大量的派遣工。派遣工的工资会比正式工会高壹些,但因为使用短期派遣工,工厂不需增加正式工的工资,相对用工成本反而更少。
十年来,我们壹直在做工厂的调查研究,并且对壹些生产线上的工人進行法律和人权知识的普及,我们经常收到来自苹果生产线上的工人们的抱怨,有些工人说他们每天要用有毒的化学原料,但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有些时候生病了,还会被强迫加班;管理人员会经常性的骂员工,有时员工还会被罚站;有些女性工人在生产线上会被性骚扰。我们不断宣扬西方的人权和价值观念,而这些西方大公司的产品却是在侵犯人权的过程中,甚至是由被剥削的工人们生产的。
苹果公司每年都会发布供应商责任报告,并有自己的供应商行为准则,以确保其供应商“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尊重和尊重员工,公平合理地行事......”。然而,我们最近对郑州富士康工作条件的调查结果显示出了几个违反苹果公司自身行为准则的问题。苹果公司有责任和能力从根本上改善其供应商的工作条件,但苹果公司并未改善,反而把目前因贸易战造成的利润损失通过供应商转移到工人身上。
苹果的 CEO 库克最近宣称要遵守企业社会责任。虽然距离达到国际标准可能还很遥远,但是苹果可以做到的是让其供应商们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在中国政府的强权制度里,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力被剥夺了。而苹果不能利用工人不能自由结社的权益,去侵犯工人的法律权益。中止供应商们让员工非法加班和过量雇佣派遣工可以是壹个好的开始。这些都是中国劳动法所规定的权益。
郑州富士康的侵权与不道德行为摘要:
● 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三天申请
● 旺季急需用工的时候,正式工人辞职不会被批准● 尚未结算的工资会在离职后两个星期内打款到工资卡上,但是离职当月的工资没有工资条● 很多派遣工被骗,没有拿到应有的返费奖金● 工厂没有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2018 年,派遣工人数占工人总数的 55%以上,而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2019 年 8 月派遣工比例在 50%左右。
● 未成年工人在生产高峰期的时候必须加班
● 旺季每天加三个小时班,上十三天休息壹天,每个月最少加壹百多个小时,旺季工厂可以每天都加班,壹个月休息壹天
● 工人若不想加班必须先得到批准。 如果工人没有得到批准并且选择不加班,他们将受到线长经理的警告,并且以后都不会有加班。
● 如果工作在轮班结束时没有完成,工人必须义务加班。 如果工作中出现异常,他们也必须义务加班,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 工人有时不得不无偿地留在夜间会议上
● 工厂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 工厂未有進行消防和其他知识的课程培训
● 工厂内定工会主席,由本部门的领导担任。
● 工厂内基层管理人员有瞒报或不报员工工伤现象● 领导辱骂员工的现象在工厂很常见
● 工厂通过派遣公司招收学生工,以躲避招学生工的工作时间限制● 违反了学生工不能由派遣公司招的法律规定鸿富锦调查报告(郑州富士康)
公司背景
富士康集团在郑州开设了三个工厂(公司),工商注册名分别为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富泰华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富鼎精密工业(郑州)有限公司。其中,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综合保税区,2010 年 7 月 23 日由港澳和境内合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薛波,从 iPhone 4 到 iPhone XS 系列都是在鸿富锦公司这里進行加工组装,并包装运送到世界各地的苹果用户手中。本报告的调查就是针对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展开的,以下内容会用“鸿富锦工厂”或“工厂”来替代该公司名称。
鸿富锦工厂的厂房建设面积约 140 万平方米。2011 年底开始入驻郑州以来厂区内外及周边配套设施逐步建设完善,现已发展出背壳制造、主机板制造、成品组装以及售后维修四种成熟稳产的产品线。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 iPhone 生产工厂,人们把郑州工厂所在的航空港区称为“iPhone城”。
2017、2018 连续两年的旺季(8 月至 11 月)鸿富锦工厂的在职工人超过 30 多万。在 2018 年的淡季也有 6 万左右工人,2019 年正在大量招工,人数也在有 8 月也超过 15 万人。工厂职工男女比例为 4:3(依据调查人员所在车间男女工人比例所估算);基层全技员(基层管理者)的男女比例在 5:1 左右;组长和线长的男女比例则在 10:1 左右;课长及更高级的管理者的男女比例悬殊更甚,约为 30:1 或更高。绝大多数职工来自河南省各地区,来自外省的职工比例相对来说很低。
组织架构
鸿富锦郑州工厂的航空港区的主要由 iDPBG 和 SHZBG 两个事业群组成。 前者主要负责苹果手机主机板制造和成品组装,需要较多劳动力。后者主要负责生产手机背壳。因为都是自动化由机器切割,所以对劳动力的需求较低。2015 年起,郑州富士康工厂提出“CAA 产品事业群”理念,其用意在于合并工厂的由 iDPBG 和 SHZBG 两个事业群。现在,整个郑州园区对外称之为 CAA 产品事业群。
事业群同时从地理位置上又分为多个小型厂区以便于管理,以英文字母進行排序命名,分别为A、B、C、D、E、F、G、K、L、N 区。有些区,比如 H、M、J 是当时规划建设的厂区,现在还没有实施建设。郑州富士康工厂职能部门组织结构,从小到大分为:线组级、课级、部级、处级、事业群级、园区级。
iDPBG 事业群(数位产品事业群 Integrated Digital Product Business Group),主要从事时尚移动通讯终端设备及影音数字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其研发及制造团队,需具备极强的快速爬坡、大量量产能力,可以满足每年 iPhone 新品发布之后带来的巨大订单需求。
iDPBG 事业群又主要分为三个“事业处”(处级单位),处级单位以下下辖多个部级单位。分别是主机板制造壹处,主机板制造壹处是制造 iPhone 手机内部主板的产品线。成品组装壹处,成品组装二处都是负责把下游供应链厂商提供的各种物料组装为成品 iPhone。位于 N 区的售后维修部(部级单位)隶属于成品组装壹处的维修部门,负责将客户返修的手机進行售后维修。
另壹个是 SHZBG 事业群(鸿超准产品事业群 Super Precision Mechanical Business Group)主要从事精密模具、光通产品、3C 产品机构、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机器人、精密刀具、光学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郑州工厂 A 区,B 区是 SHZBG 事业群,主要是生产组装 iPhone 的金属背壳,而剩下的几个区则是 iDPBG 事业群的,负责把下游供应链厂商提供的各种物料组装为成品 iPhone。
壹、入职和离职
招工要求
因为工厂工作内容都是重复的机械劳动,所以对普工的要求比较低。只要符合招工年龄 18 到 45周岁、身体健康就可以入职,招工年龄会在赴货的时候放宽。不需要持有任何技术证书,也没有地区,民族 ,学历等限制。入职时只需要携带本人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即可。
工厂为了体现壹定的社会责任,对外招工时候会声称残疾人可以报名,但其实残疾人报名通道并不是全年开放的。而且对残疾人的招聘大都安排在淡季,并且要求残疾人必须双手正常,生活能够自理,有言语听力障碍者能够進行手语或者文字交流,面试入职之后,工厂会安排壹些简单适合的工作。
工厂招募不收任何费用,主要通过内部渠道和派遣公司来招聘正式工。内部渠道有三种,分别是“微信公众号”、“内部推荐”和“离职返聘”。
入职途径
微信公众号
工厂开设壹个名为“郑州富士康招募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有入职意愿的求职者可以在上面填写资料,需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预计面试日期。
填写完成之后工厂内部的系统会自动审查此人的入职资格。如果是刚从离职,或者刚从其它富士康工厂离职,并没有满 90 天,都没有入职资格。系统还会审查此人在富士康工厂的工作经历,如果是在工厂的黑名单上,也是同样没有入职资格的。如果审查完毕没有问题,系统就会自动发送短信到预留的手机号上,告知面试者的面试日期及相关事项。
由于通过微信渠道入职得到的奖励最少,因此以来通过微信报名入职的人数都是最少的。2017 年9 月,富士康郑州工厂 iDPBG 事业群发布了手机应用“爱口袋”。属于富士康员工专属的手机应用,可以查询工资,加班信息,请假信息和政令宣导等等。 求职者也可以通过该应用来申请正式工的工作。
内部推荐
内部推荐,通过在职员工推荐自己的亲朋好友入职,并给予壹定奖励奖金的方法。工厂在急需人力的时候,内部推荐有壹定的强制性,每个部门都有壹定的推荐指标,指标会均摊到每条线以及每个全技员,然后会進行绩效评比。如果拒绝完成推荐指标的工人可能会被全技员取消其几天的加班资格。从 2015 年开始,工厂的内部推荐还只是大力宣传,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推荐亲友入职。2016 年到如今,旺季的时候每条线都会有六七个内部推荐的名额,生产线的人数越多推荐的名额也会越多。
对没有达到内部推荐指标的生产线,其线长当月的奖金会减少很多,所以线组长们会以不让加班来威胁员工。因为工厂的底薪较低,员工们通常希望通过加班来获得更高的工资。所以他们很看重加班的机会。对于已达到推荐指标的生产线,完成推荐任务的员工可以留下加班,没有完成推荐任务的员工依就没有加班。
因为新员工只要入职三天领了厂牌,工厂的员工管理系统就会有入职记录。所以有些员工为了完成内部推荐指标,宁愿自己花钱让人来面试,顶替壹个推荐名额,等人领了厂牌后再离职,这样既完成了推荐任务,又可以加班。很多工人没有人可以推荐,可是又想要申请加班,就会用这种办法来应付内部推荐指标。
申请内部推荐的员工可以在手机应用上填写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的资料,也可以在部门助理处领取纸本的内部推荐单。工厂人事部系统审核通过后,就会发送信息通知被推荐人前来参加面试,内部推荐奖金分两个月发放。被推荐人在工厂工作满壹个月之后奖金随工资壹并发放。奖金发放时,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必须同时在职,若有其中壹方离职,奖金不予发放。2015 年的推荐奖金是从 100 元/人民币,最高上涨到 1000 元。奖金数目和工厂的人力需求有很大关系,急需用人的时候奖金会随之上涨,反之人力需求下降,奖金也会随之降低。2018 年内部推荐奖金最高调整到3000 元人民币。旺季时由于高额返费的存在,内部推荐非常困难。
内部推荐的入职程序和其他的渠道入职程序是壹样的。
工厂的最终目标是要求员工完成订单和生产指标,所以可不可以完成内部推荐指标相较来说并不是非常重要。但是线长和组长有时还是会因为员工没有完成内部推荐的指标而不允许其加班。首先完成内部推荐指标的工人在申请加班的时候会被提前考虑。
离职返聘
以前从工厂离职的前雇员,可以通过这个政策再次入职。前雇员再次入职之后没有试用期。离职返聘的前雇员需要重新参加入职培训。因为有在工厂的工作经验,所以通过离职返聘渠道再次入职的工人没有试用期,進厂就是 2100 元的底薪。
在每年的旺季,通过离职返聘再次進厂的工人,工厂会免除四个月的每月 150 元的住宿费。与内部推荐的政策相同,离职返聘也享有壹定的奖金奖励。奖金数额和同时期的内部推荐奖金壹般是保持相同,2018 年同样最高 3000 元奖励。
招聘程序
根据多名调查人员提供的信息,每年的招工情况不壹样,在 2016 年之前大部份是工厂直招,而现在是由派遣公司進行招工。
2019 年,调查人员在网上看到派遣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调查人员和该派遣公司取得联系后,随即乘坐火车赶往郑州。该派遣公司位于郑州市二七广场附近。在郑州二七广场地铁站外,派遣公司安排了接车的师傅。师傅负责接送求职者们去派遣公司的门店進行统壹面试。调查人员发现派遣公司门口有很多前来面试跟体检的求职者。等候人数达到壹定数量之后,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简单地讲解了壹下面试要求和面试流程,同时也告知壹些和面试官的对话技巧,以便求职者成功入职。
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每位求职者发放了壹张“面试单”。求职者们需要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填写上去,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证号、手机号,还有之前的工作经历。其中学历壹栏只允许填写初中或者高中,就算是大专毕业也必须填写高中学历。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是因为工厂不允许大学生做普通工(正式工),会有人审查。此外,还有壹栏是面试的岗位名称。
选项包括普通工(正式工)、叉车工、生产管理员、服务后勤等岗位名称。但是通过派遣公司招聘進厂的求职者这壹栏必须全部写普通工(正式工)。填写完毕后,面试者拿着自己的“面试单”,来到二楼排队進行面试。
面试过程
当轮到调查人员面试的时候,面试官问:“妳对富士康了解多少?”调查员回答道:“第壹次来富士康,对工厂没什么了解和印象”,面试官问:“为什么要来富士康上班?”答:“没有工作,想找份工作赚钱”。面试官又问:“说出以前的两段工作经历”。他说:“以前壹直在酒店打工,没有去过别的地方”。面试官身前的桌子上贴了壹张英文字母表,面试官拿笔随机指认几个字母,面试者需要念出字母读音才算通过。在旺季急需要人的情况下,这个环节会被省去。不认识 26 个英文字母的求职者也可以通过面试。然后面试官拿起面前的印章,在技术工面试单上盖壹个“Pass”,就可以進行面试的下壹项了。
下壹项是形体检查,检查人员会检查面试者身上有无大面积的纹身和烟疤,不明显的都可以过关。同样在旺季工厂缺人力的时候,即使求职者有大面积纹身与烟疤也可以过关。然后求职者被要求伸出手臂,伸出手指。面试官会检查其手臂手指有无残疾。再要求其做几个蹲起、跳跃,检查腿部是否正常。
通过形体检查的人,检查人员会在面试单上盖章表示通过查验。若求职者以上两项都通过了就表示面试合格。下壹步就会开始入职准备程序:照相,制作厂牌,录入指纹,录入个人信息。录入完成后求职者需缴纳 50 元人民币/人的体检费,该费用将会随第壹个月工资壹并返还。缴费后就去壹楼進行体检。
因为郑州富士康工厂和当地的几家医院有合作,所以在壹些比较大型的中介门店,当地壹些医院会派医生和护士上门進行入职员工体检。检查项目有三项:1、测血液(检查肝功能)2、形体检查(看是否鸡胸或者发育不良)3、X 光(肺部检查)。等到求职者都体检完毕,中介的工作人员会把刚制作好的厂牌发给每个人,并告诉他们这个厂牌很重要,是在厂工作的唯壹身份证明,千万不要弄丢。从开始面试到发厂牌结束这整个过程只有 3 个多小时,有的人也称之为 “富士康速度”。
2019 年 8 月,调查人员通过微信联系上给富士康郑州工厂招工的派遣公司。根据该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富士康郑州工厂很少招正式工。大部份工人需要通过派遣公司招工。只要年龄在16 岁到 35 之间就可以。如果能够工作 70 天以上,派遣公司可以提供壹次性 5000 元人民币的返费。派遣工在工作期间不能请假,不能旷工,而且需要加班。工作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定,在工作合同上面没有写返费奖金。调查人员联系上好几家自称富士康直招的机构,最后发现都是派遣公司。進厂的时候有 500 多人,都是派遣公司的招入的。
入职培训
培训从早上八点开始,工厂讲师会准备讲课的素材,当天讲的是工厂内部的公安消防,例如:遇到火情怎么处理?灭火器材的简单使用步骤等等。下午,工厂的工作人员给每个人发了壹张试卷。这是壹份工厂对入职新员工做的心理健康调查问卷,共有十几个问题,比如:妳是否经常看见壹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是否经常对异性抱有性幻想?遇到问题是否会向别人倾诉,还是会选择自杀?等类似的问题。回答的选项是:从不,偶尔,经常,总是。做完以后需要写上员工姓名和工号,再由培训老师来打分。该测试得分过低者将不能入职。调查问卷结束后,工作人员拿来工厂的劳动合同,让工人签字,签字后的员工就可以拿着自己的那份合同离开,培训就结束了。
2016 年的培训宣称是带薪培训三天,其实只有两天。第三天分配部门岗位。从 2017 年开始只培训壹天,第二天就分发岗位部门了。2019 年的培训也只有壹天。
流水线工人入职以后,如果处在爬坡量产期间会看作业指导书作为工作培训的壹种方式。
重点工站的工人需要考核上岗证。当然,这只是形式主义,考核很简单,壹般员工都能考过。若有不认识字的员工考不过的,线长和全技员也会签字通过,因为工厂流水线的工作实在是很简单。如果是在生产高峰期入职,老员工教壹遍几分钟就学会了,然后就可以上岗了。
岗位分配
工厂把当天需要分发的人力集中在壹个名叫“分发大厅”的地方。人多的时候会聚集到两三千人,人少的时候壹般也有几百人。壹般在分发部门的时候,员工都是碰运气被随机分发。但这个时候工厂里的各个辅助部门的人会首先过来选人,长得好看的女孩在工厂是抢手货,是各部门的首选目标。这明显带有性别歧视。例如选壹些长得漂亮的女性做文员和报表类的工作。有些也会选当过兵的男性。大家都希望被挑走,因为辅助的工作要比生产线上的工作轻松很多。除此之外,如果员工在工厂有认识担任组长及以上的职务熟人(有的线长也可以),有时也会被分到好工作.工厂的裙带关系非常严重。然后没有被挑走的人排队领取壹张“识别码”,是壹个数字,数字代表的就是被分到的部门。
分发部门对于壹个正式工来说,就决定了他/她以后的工作环境。因为進入部门之后要想调换部门会很难。要想调换工作部门,首先得找到愿意接收妳的部门,然后同时现在工作的部门领导也需要同意放人。若是采取贿赂领导,或者有高层领导的关系,那转换部门会简单很多。
领取完识别码之后,再次排队把手里的识别码交给工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到数字会让员工刷卡,那时候工厂的系统里就已经录入了工人信息,刷卡之后就可以免费领取壹件工厂定制的 T恤,壹个帆布腰带,壹个厂牌绳,壹双黑色静电鞋。之后,在部门的带领下来到工厂的 E 区,这里也有壹个“分发大厅”,来到这里又分了壹下早晚班。接着发了壹套免费静电衣帽。分到了早班的人,第二天早上在车间门口集合。分到了晚班的人第二天晚上再来集合,正式進车间工作。
然后调查人员回到豫康北区临时宿舍。因为新员工已经被分好了指定的部门,所以临时宿舍豫康北也不能住了,需要搬迁,还好工厂提供交通车。调查人员收拾好个人行李,去了被分发到“豫康南区”的长期宿舍。
正式上班
第二天开始上班,来到车间门口集合,车间内部的各个线长组长再出来选人,被选中的人以后去他/她们线干活。第二天车间進入权限便已经开通,在线组长的带领下,新员工正式進入车间工作。
离职
2018 年以前,新员工入职是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离职需要提前三天申请,正式工离职需要提前壹个月申请。2018 年开始,试用期缩短为壹个月。旺季急需用工的时候,辞职不会批准,只能通过连续旷工(连续旷工三天,壹个月内非连续旷工四天)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离职之后,员工管理系统会发送短信通知,需要前往易服中心(2018 年以前叫做壹站式服务中心)办理离职手续,把厂牌还有领用的劳保用品,静电衣帽,静电鞋退回工厂。办完之后,未结算的工资将会在离职后的壹个月内发放,但通常会在离职后的两个星期收到工资。而离职当月的工资是没有工资条的。
辞职,旷工自离甚至被开除都算是离职。
劳动合同
工厂在培训结束后统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是壹张黄色的 A3 纸,上面各种条条款款写得很清楚。
合同年限是三年。入职日期从面试的那天开始。如果三年合同到期,工厂会提出续签合同,续签的合同就是无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上面写入职之后有 3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底薪 1900 元人民币,试用期过后为 2100 元。
甲方需要填写的都是已经提前打印好的。讲师在屏幕上显示出壹张模板,只需要按照模板把自己的信息填写在乙方信息处即可,然后工作人员把甲方的副本收走,乙方的合同留给个人收好。
派遣工的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按天结算工资。
二、工人分类
派遣工
工厂壹直在使用派遣公司進行人力招募,2015 年及以前没有“劳务派遣工”,也没有“返费”这种说法。2016 年开始,派遣公司为工厂输送了壹批名为“派遣工”的工人。派遣工就是通过派遣公司入职工厂,名义上是派遣公司的工人,实际上在工厂上班。
派遣工和工厂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工入职满三个月之后就会转为正式工,这时候工厂会正式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厂的厂牌是绿色的,上面写着“综保区工作证”,下面有工号和姓名。派遣工的工号是大写字母 P 开头。正式工厂牌是蓝色的,上面写着“FOXCONN 科技集团”,工号是由大写字母 H 开头的。
工厂急需用工时,为了更快速地招收到更多的工人,工厂会直接花钱向派遣公司买人。而派遣公司为了更容易更快速地招收工人,会把工厂给的介绍费拿出大部分给工人,以吸引工人入职。奖金是壹次性发放,工厂内的正式工是不会有这个奖金的。而派遣入职的工人必须遵守派遣公司和工厂制订的规则才能把这个奖励金拿到手。打卡工作 30 天,45 天,55 天,70 天,奖励金都有所不同。这种奖励金就被称之为“返费”。返费的价格会随着工厂的用工需求和派遣公司市场价格的多少而出现波动。这个返费的变动非常频繁,壹星期之内可能调整好几次。
2016 年,派遣公司为了招募工人,推出“返费”政策。通过派遣公司入职满壹个月可以拿到派遣公司给的两千元左右的返费。同时,2017 年工厂为生产 iPhone X,大量招人,给出的“返费”开始激增,最高达到八千或者九千人民币。很多工人为了拿这个钱选择通过派遣公司入职。虽然返费很高,但是也是有很多派遣工被骗,没有拿到返费。
工厂不直接给派遣工发工资,是由派遣公司发放。派遣公司也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2017年,通过中介入职的派遣工,工资发放模式调整为和正式工壹样,每月七号发薪,不再通过派遣公司发放 。
2018 年 1 月 6 日,壹派遣工因疑似索要返费未果跳楼身亡,跳楼地点在郑州市航空港区的富航公寓。工厂给出的理由是该员工因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产生轻生想法,随后跳楼自杀。
2018 年,工厂的返费同样诱人,返费最高达到 8500–-9000 元人民币。提供的最高奖金是在 2018年 10 月,当时派遣公司提供了 55 天的工作 9000 元的奖金。在郑州市经济开发区第八大街也有壹个富士康工厂分厂,主要是制造 iPhone 背壳的。2018 年,12 月 13 日,早上七点多,近两百人拉了壹个条幅,围堵加工区西大门。上午八点半开始所有维权工人站在第八大街马路中央围堵近两个小时,大约在上午十点半被工厂的相关人员通知,下午到厂区开会然后解散。
如果工厂采取加薪的手段去吸引更多旺季的人力的话, 他们需要给每壹位在职员工都加薪,所以工厂选择雇佣派遣公司来帮助他们找派遣工, 由派遣公司负责发放返费,节约开销,同时增加人力。派遣工通常都是聘请来做旺季的短期工。旺季结束后,工厂不需要辞退大批员工,也不需要付派遣工补偿金,因为派遣工合同就是三个月,加上很多派遣工会因为旺季结束后没有加班,基本工资又低而自行离职。
学生工
2017 年以前工厂壹直有未成年工人,但不是很多。大都是技校中专的学生被学校安排到这里来实习的,未成年工人可以不上夜班、不做有接触工业酒精的工作,比如各种外观检查站,因为清洁需要,会用到工业酒精。未成年工人壹般是没有加班的,不过在生产高峰期的时候他们也被要求必须加班的,未成年工人会佩戴壹个紫色的静电帽,其他工人则是白衣白帽。学生工从事的工作和其他工人壹样。工厂对实习的学生也设置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学生工的工资和正式工的工资是完全壹样的,试用期都是 1900 元的底薪,只是学生工壹般都是工作两个月还没到转正到 2100 就离开了。
2017 年 9 月,Apple 公司发布了十周年纪念款 iPhone X。而在河南郑州的富士康工厂则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制造订单,这也造成了巨大的劳动力缺口。2017 年 10 月份以来,河南省境内的多家中专技校陆续与郑州工厂开展“校企合作,共创双赢”的合作。随后大批未成年学生工来到郑州工厂工作,工作待遇和正式工是壹样的,也必须加班两个到三个小时。
2019 年大部份学生工都是通过派遣公司招入,通过派遣公司招入的学生工需要和其它工人壹样加班和上夜班,2019 年调查人员在工厂工作期间发现大量的学生工,有些是由学校安排的,有些是自已来的,大部份学生工计划在 9 月开学以前离开工厂。
三、工作时间
工厂平均每月工作 21.75 天,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超出的时间算加班。工厂是两班制。由于工人众多以及工作性质的不同,有 7 点,7 点半,8 点不同的班次。夜班最早的是 19 点,有 19 点半,也有 20 点的和 20 点半的,和白班相对应。
淡季都是五天八小时,很少有加班,有的月份甚至是零加班,旺季壹般是上六天休息壹天,每天加班两小时,工作日加班是 1.5 倍工资,周末加班是双倍工资,订单多的时候,每天加三个小时班,上十三天休息壹天,每个月最少加班壹百多个小时。每年最忙的是 8,9,10,11 月,这个几月份,算是旺季。调查人员 2018 年 10 月加班了 130 多小时的班。有人加班到超过 150 个小时。
早班晚班表
壹班 二班 三班 四班
白班 7:00 - 16:00 7:30 - 16:30 8:00 - 17:00晚班 19:00 - 4:00 19:30 - 4:30 20:00 - 5:00 20:30 - 5:30旺季和淡季加班时间比较
旺季 淡季
每天工时 11 小时 8 小时
每周工作天数 6-7 天 5 天
每月工作天数 28-29 天 22-23 天
在 2017 年 10 月,工厂生产 iPhone X 时普遍加班超过了 130 个小时,11 月的时候,加班 100 个小时,12 月份,生产线慢慢地减少但也需要加 70 个小时的班。
2018 年 10 月,调查员加班了 130 个小时,去赶工 iPhone XS 系列。不论是哪壹系列的 iPhone 手机产品,10 月总是最忙、最需要加班的时候。不同的产品加班时间也有所不同。工厂同时也会生产壹些老版本的手机。壹般在这些组装老版本手机的车间,没有那麽多生产线,所以工人们的加班时间反而就越多。即使是在同壹个车间,不同岗位的加班时间也是不壹样的,比如在包装车间工作的工人就要比其他岗位的工人要多加班 10 个小时。
2019 年 8 月工人每周工作 60 小时左右,每天工作 10 小时。
如果订单真的很紧急,工厂可以每天都加班,壹个月只休息壹天,用以转换白晚班。旺季的时候必须加班,不加班会影响产量,不想加班需要和线长说明情况,线长同意才能下班,没有同意直接下班可能会面临线长的责难,以后的加班也别想了。有个工人说就是因为家里有事,星期五不想加班,想早点回家,星期六也不加班了,和线长说了,线长不同意。他直接走了没加班,星期壹再来上班,线长惩罚连续两周都只需要工作 40 小时(5 天 8 小时)。
工厂上下班计考勤是打卡制度。2017 年 4 月份开始,上班时间需要刷指纹,对比考勤,如果出现忘记刷卡,或者厂牌丢失的情况,可以告知助理线长帮忙修正。车间门口有义警把守,上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是不允许自由出入车间的,想要出去,除了吃饭时间没人管,其他时间必须要由线长带领才行。
工人中午吃饭时间是壹个小时,但是流水线不能停,所以工人吃饭需要分两批。算上走到鞋柜和来回换衣服的时间,工人还得提前几分钟回去换班,让别人出来吃饭休息。所以午饭时间根本达不到壹个小时。回来晚了全技员会责骂。
工厂有时候会在每天的早上 10 点及下午 3 点关闭流水线 10 分钟来让工人休息,可是线长为了产量,很少会让流水线停的。
有的工作需要提前上班来准备工作,下班需要盘点,盘点不完不准下班。如果产品有什么异常的话壹直要义务加班,直到解决问题。个别工人存在义务工作的情况。有的流水线上的全技员会给工人开早晚会。早会需要提前 10 分钟来上班,如果产能达成了,晚会将提前五到十分钟开,开的时间长了,也会耽误工人的下班时间。开会超过刷卡考勤机的时间是不记薪的。有的工作到了下班时间还没干完,就会存在义务加班。
2015 年工厂的订单很多,因为 iPhone 6 的销量很好,F 区的某些车间壹直在保持三十休壹的状态,也就是说壹个月只休息壹天。而下半年开始生产的 iPhone 6s 系列也保持持续加班直到 2015年 12 月份才开始出现减少,员工离职的现象。
工人们说 2017 年的工厂的产量显然不如往年了,前半年基本都是零加班状态。往年八月份算是旺季,可是 2017 年八月份普遍才加班了 20 多个小时,甚至更少,工人们都是怨声载道的,埋怨工厂不让加班。听某些领导说是“iPhone X”量产过程遇到了问题,迟迟没有大量生产,所以很多工人选择离职。
工厂也为了合理利用劳动力,让很多工人去“支援”其它工厂,有的去了烟台富士康工厂,有的去了廊坊富士康工厂,工人们为了加班,多赚壹些,也都踊跃报名支援其它工厂。九月份有所好转,工人加班在 70 个小时左右,但生产“iPhone X”机型的工人还是加班很少,很多工人因此离职。
iPhone X 这款产品的生产直到 2017 年 10 月份才开始正式量产并安排加班,但是生产车间太多了。直到 2018 年元旦就已经陆陆续续开始停产拆线,也没有留守激励政策,生产 iPhone X 的车间春节放假 15 天,这是工厂入驻郑州市以来的最长假期。2018 年的 1 月到 3 月份工厂都是处于“零加班”状态。到 6 月的时候开始安排加班,到 8 月加班时数恢复代旺季平水。每天要工作 10小时左右,有时候还会更长。
生产指标
工厂每天生产有指标。壹个班次最高峰,满量要做壹万两千多台 iPhone。旺季每个车间每个班次(白班夜班)生产 11000 台 iPhone,淡季只有 3000 多台。虽然产量很低,但是人力也减少很多,分担每个工人身上的工作反而可能会更多,完不成生产任务,将会受到责骂。
工厂的产量壹般都可以达成,除非是因为工人请假缺勤得太多,或者是生产物料、生产设备有异常,才会使产能达不到。
工厂的岗位有作业指导书,上面规定了作业手法还有配置人力,可是很多岗位的人力都没有配齐,有时会存在壹个工人干两甚至三人份工作的事情。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工人享有每年十壹天的法定假日。每月 7 号准时发工资,如果恰逢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壹两天。淡季工人零加班的情况下,平均工资 2000 元/月左右,旺季平均 3500 元/月左右。2015 年 8 月至今,工人的底薪没有任何变化。
工厂是计工时制度。正式工人正常工作日平均每小时 12 元。工厂有开发内部员工使用的手机应用,在应用上可以查询工资明细,壹般工人工资组成包括:
底薪
新人入职以后底薪 1900 元/月,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工人就是正式员工,底薪调整为 2100元/月。2018 年 9 月工厂发出官方通告,新人试用期从三个月降低为壹个月,壹个月之后转正为正式员工。试用期内享有 200 元的新人入职奖金。2019 年工厂的试用期是壹个月。
加班费
工厂正式工工作日加班费是 G1 加班 18 元/小时,周休日是 G2 加班 24 元/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是 G3 加班 36 元/小时。
重点工站津贴
重点工站是对工厂良率品质影响较大,操作动作较为复杂的工作岗位。重点工作分为三个标准,K工站每月 80 元,K+工站每月 120 元, K++工站每月 200 元。重点工站按天计薪,比如说是 K 工站每月 80 元, 计算方法是 80 元/21.75 天工作日 =3.7 元/天。但是只有周壹到周五工作日才计算重点工站津贴,周休日加班不计算重点工站津贴。
特殊工站津贴
特殊工站是指某些可能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或存在职业病隐患的工作岗位。特殊工站津贴根据所在工站分为两个级别:有电离辐射的工作岗位每月 200 元津贴;有接触化学品底漆和酒精的工作岗位每月 70 元。(整个车间只有 X-ray 工站的四,五名员工享有 200 元的津贴,只有参与罐装和管理酒精底漆的人员享有 70 元的补助,正常使用酒精清洁的人是不会有这项津贴的。)夜班津贴
每上壹次夜班有 8 元的夜班津贴。夜班津贴不分工作日和周休日。
管理津贴
在工厂有管理职务的人员的奖金。工厂划分资位等级,分为“员级”和“师级”两大类。员级是员工的意思。师级是工程师的意思。员级有三种分别是员 1,员 2,员 3。师级从师 1 壹直排到师16。正式工是“员 1”底薪是 2100 元,全技员是“员 2”底薪是 2200 元,线长是“员 3”底薪2300 元。全技员管理津贴每月 300 元,线长的管理津贴每月 600 元,管理职务津贴是核算到底薪里的,也就是说,他们的加班费比员 1 的普工要高出很多,资位越高底薪越高,而师级的人是组长以上的领导。
留守奖金
春节期间提前返岗工作,从初五开始正常上班的员工的奖金。2016 年 1 月左右,工厂开始生产iPhone SE 这款产品。临近春节,工厂推出“留守政策”,放假五天,从农历二十九到大年初四,初五正常上班可以享有 1050 元的留守激励奖金(其中 50 元是开工红包,初八正常返岗工作8 小时就可享有)。2016 年底,工厂推出 2017 年春节留守政策,放假五天,从农历二十九到大年初四,初五正常上班可以享有 1150 元的留守激励奖金。(其中 50 元是开工红包,初八正常返岗工作 8 小时就可享有)。
持续成长奖金
从工厂 2011 年工厂建厂以来,正式员工享有名为“持续成长奖金”的福利奖金。奖金按月发放。
新人入职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将转为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工作满壹个月享有 50 元的持续成长奖金,以后每个月递增 50 元,直到 300 元封顶。也就是说正式员工在岗工作满六个月,以后每个月会发放 300 元的奖金。2017 年,工厂取消了持续成长奖金。
旺季津贴
旺季津贴是给在工厂旺季期间工作人员的补贴。2016 年八月份开始量产 iPhone7 系列,八,九,十,这三个月份是旺季,工厂首次推出旺季津贴的政策,这三个月如果全勤,每个月可以享受300 元人民币的奖金,还有壹天的带薪休假。如果没有全勤工人可以获得 200 元,没有休假。直到 2016 年 11 月初,限制产能了,导致部分车间没有加班。但是 F 区生产的是 iPhone 7 Plus,加班很稳定。
2017 年 7 月,工厂发出官方通告,取消现“持续成长奖金”合并为 2017 年“旺季津贴”。2017年 1 月 1 日之前入职的员工是每月 500 元,持续 5 个月,从七月份开始到十壹月共计 2500 元。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入职的员工是每月 400 元,持续 5 个月,共计 2000 元。
2018 年的旺季津贴只有四个月,7 月到 10 月。2018 年 1 月 1 日以前入职的工人每人每月享有 500元的旺季津贴,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职的工人每人每月享有 400 元的旺季津贴,而有全技员,线长管理职务的每人每月享有 600 元的旺季津贴。当月有旷工记录者,请事假超过两天或者大于16 个小时者,发薪日之前离职者,不予发放旺季津贴。迟到,早退或请有薪假,比如病假,丧假等,按照实际缺勤天数進行扣除。
技术津贴
2018 年 5 月,工厂发出对郑州富士康大陆籍员工的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里第二条指出:增加壹个“技术津贴”奖金。这个技术津贴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壹是需要工作年限超过壹年,第二是2017 年的年终绩效,需要线长评为乙以上,工厂才会发放。乙以下的丙、丁是壹分钱都没有的,绩效乙是壹百元,甲和优是二百。
每个月的薪资单上也包括各种扣减项目。
社保代缴款
社保代缴款每年都在稳步上涨。2015 年每月需要扣除 190 元/月的社保费用。2016 年调整到 220元/月,2017 年上涨到 250 元/月,2018 年 7 月份调整到 290 元/月。试用期工厂也会给工人买社保。缴费费率如下: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个人 8%, 工厂 12%
工伤保险缴费比列:个人不缴费,工厂全部承担。
生育保险缴费比列:个人不缴费,工厂全部承担。
失业保险缴费比列:个人每月缴纳 1%,工厂缴纳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城镇居民医保: 个人 2% + 130 元/年,工厂未知;非城镇户口职工社保:个人不缴费,工厂未知
根据调查人员的访谈,绝大部分的工人每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为 4000 元左右,应得工资扣除了各种应缴和工厂代缴的费用以后,工人们每月实际得到的工资为 3000 元左右。然而,工厂壹直以工人每月的应得工资来扣除工人们的社保费用而并非以工人们实得工资作为基数進行扣除。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从 2015 年之后到如今壹直保持不变(不变的原因是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底薪的 10%,自2015 年到如今没有涨过底薪,所以公积金没有上涨)。公积金每月缴纳底薪 2100 元的 10%,意即每月扣除个人 105 元,工厂缴纳 105 元。公积金在离职的时候可以全部提取。试用期工厂也会给工人买公积金,但是按底薪 1900 元的标准缴纳,缴纳 10%,就是每月 95 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工厂按的是员工底薪,并没有按员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资来進行公积金缴纳。
住宿费
工厂提供宿舍但是不免费。住宿需要每月扣除 150 元住宿费,工人也可以选择外租,若选择外租,房租费用自己承担与工厂无关。
伙食费
厂牌里每月有 400 元伙食额度,每天额度 20 元。当月消费多少,下个月发薪直接从工资中扣除掉。
迟到早退
迟到:迟到 15 分钟以内不扣钱,超过 15 分钟的按照实际缺勤时间進行扣除工资。早退:工厂对早退管的比较严格,早退壹秒,扣除整个小时的薪资。
工厂有的岗位非常重要,工厂会给予壹点补贴,按天计算。但是很多线长,却给线上的全技员还有和他关系好的提报,真正努力工作的员工却什么都没有。
休假
工厂规定工人每年最多请 15 天病假和事假。病假是支付 70%的工资。工厂也有丧假,婚假等有薪假,需要提供各种证明,比如病假需要提供正规病例和发票,才能申报病假。否则按无薪事假处理。在工厂工作满壹年的工人,第二年开始就可以享有每年 5 天的全薪年休假。
福利设施
宿舍区有洗衣房,还有篮球场,乒乓球台,台球桌等运动设施。
楼下的商铺不定时会放映几部过时电影以聚拢人气。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工厂提供食宿但是不免费。
工厂的食堂很大,足足有三层楼,每层都可以容纳两千多人同时就餐。食堂的饭食也很全面。有米有面,各种菜品也很丰富。2015 年壹碗兰州拉面卖 6 元,刀削面,茄汁面还有米线等,各种饭食也都是六元。2018 年饭菜都涨价,原来六元的饭菜都涨到七元,八元了。工厂常年提供六元“民生套餐”,包括三种荤素选择,和免费的米饭或者馒头。 虽然没涨价,但是越来越难吃。
中午时间食堂吃饭的人非常多,工人需要分批吃饭,排队时间长。食堂的菜品价格不算便宜,有时甚至比外面的还要贵,许多工人选择中午不吃饭或者吃点零食,下班了再回去吃饭。食堂的卫生状况不是很好,碗筷都是公用的,很久都没有换新了,有工人会带自己筷子。吃完饭需要把碗筷餐具送到餐具回收点。2019 年 8 月,工厂的菜里肉变得很少。
宿舍条件
住宿需要每月扣除 150 元住宿费。工厂提供的宿舍是八人间,床位上下铺结构。宿舍安装有空调,热水器。每个房间有壹个独立的卫生间和壹个小阳台可以晾晒衣服。壹楼到六楼的宿舍热水器是太阳能的,热水总是不够用。高层公寓是电热水器,热水供应还可以。
24 小时供应热水,可以淋浴洗澡。宿舍的墙上安装了壹个空调,不过空调开放时间是物业统壹管理的,开放时间和季节相关。春季和秋季,空调是不能用的。
宿舍八个人分早晚班,但早晚班的比例是随机的,很多都是早班 6 个人,玩班才两个人,很不合理。早上卫生间可能会很拥挤。工厂在宿舍装了有 Wi-Fi,也是收费的。2017 年是每月 30 元。
2018 年下调为每月 18 元。宿舍区每层楼有壹台饮水机,24 小时可以提供饮用水。在工厂住宿有洗衣房,可以免费洗衣,在登记相关信息之后,就可以免费洗衣。但是,这项福利政策在 2018 年1 月 1 日之后宣布取消。之后员工洗衣的费用需要自理。宿舍区有篮球场,乒乓球台,台球桌等运动设施。
工人可以选择外租,工厂不会扣住宿费,也不对外租的工人补助。选择外租的工人大都是住在厂区的东北方向,有个叫“张庄镇”的地方。那里的房屋建设的也是公寓式建筑,壹间房有十几平米的样子,有个独立的卫生间。每个月的房租在 300 元左右,安装空调的房间每个月多缴几十元的空调使用费。使用的水电费需要自理,水费很多都是免费的。 电费是每个房间安装的有独立的电表,每个月水电费在 100 元左右,但是外租的工人可以生火做饭。
每年在 9 月份前后,处于高峰期,工厂的住宿资源十分紧张,各个宿舍的人员都会爆满。这时候工厂会提供壹个“鼓励外租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让出自己的床铺,去外面租房子,就可以获得 1000 元的奖金。奖金分 3 个月发放,第壹个月 200 元,第二个月 400 元,第三个月 400 元。在每年的春节过后,工厂回归淡季,这时候工厂会有“外租返宿政策”,就是在外面租房的工人,这时候可以返回工厂提供的宿舍居住,但是没有奖金。
六、职业安全劳动保护
工厂的工作环境是在封闭的场所内,進出需要过安检门扫描,员工上岗之前没有经过本岗位健康、安全的培训。根据工人反应车间里面存在噪音,但不知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线长从未发放过耳塞之类的用品。有的工作是操作自动化机器,存在电离辐射。
调查人员表示,壹条主要用于测试和充电的生产线会使工人暴露于大量的电离辐射。例如:X-ray工站,通过 X 光照射 iPhone 透视每台 iPhone 内部结构是否达标,有无漏装物料等等。X-ray 工站有很强的电离辐射。上岗前需要体检,离职也要体检。该站的工人可获得 200 元的特殊职位津贴。 根据调查人员的观察,该站没有保护措施。 然而,自 2018 年以来,工人们必须佩戴“剂量卡”。 “剂量卡”是工人佩戴用来测量他们所暴露的辐射量的工具。
此外,CG 点胶工站是将半成品屏幕進行点胶。在这个工站会用到底漆進行涂抹,这就是化学品工站。这个工站每天会发放壹个棉纺布口罩。另外整个工厂内所有需要工业酒精的工站,每天上班后也会发壹个棉纺布口罩。
在这里工伤事故很少发生,因为工厂的机器操作有防呆设计,需要双手按压按钮,设备治具才能运行。反而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工伤相对较多。工厂的生产车间内部为了防止偷盗,所有的窗户还有安全逃生门都是封闭的,只有安检门可以進出车间,每个车间都有中央空调设施,用于通风调温。中央空调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
工厂的基层管理者,壹般见到发生工伤事故了都极力地隐瞒。不帮员工上报,反而哄骗员工,因为上报工伤,连带三级责任,对他们的绩效奖金影响很大。工厂的工人在这里坚持上班四五年的非常少见,大都是干个壹年半载,甚至几个月,或者几天就走了,没听过有发生职业病事故的。
从事有害工作的工人离职后工厂会发短信通知去参加免费的职业病离职体检,但是有些工人那时候都已经回家了,所以都没人去。有的车间有壹个急救箱,里面有纱布,碘伏,创可贴,棉签等壹些简单的救护用品,但是有的车间没有见到。像这样的急救箱,工厂的宿舍区每层楼有壹个,但是很多工人都不知道有急救箱这回事。工厂每天的废弃劳保用品,比如说废指套,废口罩,脏污的无尘布,旧镊子等等,都有专人每天進行回收,然后统壹送到工厂的废弃仓库处理。
七、消防安全
车间内部还有工厂的宿舍区,都规划有消防通道,还有绿色逃生标识,在人流密集的通道安装有应急照明灯。各种消防器材也很全面,有消火栓,灭火器等等,但是没见过有人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工厂每半年会组织壹次消防演习。消防演习当天,工厂会降低壹个小时的产量,这壹个小时就用于做消防演习。各个线长组织工人从安检门排队慢慢走出来,然后到楼下集合,工厂公安消防的有关人员,会发表讲话,告诉大家壹些消防知识,这就是工厂的消防演习。
工厂每年对每个工人有公安消防的学分考核,可是工厂除了入职培训以外并没有進行消防和其他知识的课程培训。工厂车间内部有个教育训练室,线长会让两条线的工人互换签名,以证明工人接受教育培训了,可是正式工根本没進过教育训练室,也不知道自己的学分从哪来的,底层工人的学分完全是作假的。
八、奖惩管理
工厂有员工手册,规定了员工的日常操守。工厂有警告,小过,大过,开除几种处分,对应嘉奖,小功,大功几种奖励。工厂在旺季壹些小问题是不管的,比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这种小事,但是到了淡季工厂就会狠抓纪律,搞“整风运动”,车间里面也是。再比如打架,在淡季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妳还手了,不管谁先动的手,还是有什么隐情,壹律开除拉黑名单。但是在旺季这种情况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就会记壹个或者两个大过。正式工想要记功,也就是在旺季内部推荐的时候,推荐三个人是嘉奖,四至七人是小功,八人以上记大功壹次,记功对工厂的升迁有很大好处。工厂对产品安全的惩处比较严厉,工人倒垃圾倒出报废物料就是壹个大过,工人出安检门不小心带出了壹只手套被发现也是小过。工人如果记过将会影响年终奖,壹个大过扣 500 元,而且在有大过的情况下,年终奖是按最低标准底薪 2100 元发放。
工人偶尔做出壹两台不良品,线长和全技员会将工人叫过去谈话。如果不良品太多或者是损坏了重要的物料比如说 iPhone 的屏幕或者是主板,会叫工人填写大过处分单(壹般都是吓唬人的,因为有连带责任,线组长也怕责怪到自己)。情节严重的会生效。若工人之后还是没有改善,会酌情调整岗位。若调整岗位之后还是制造不良品,工厂的基层全技员会想办法挤兑工人回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不让加班,不让请假,工作出错就言语羞辱,提高工作压力迫使工人自己离职。如果有工人壹天犯了错误,他们将不被允许在那壹天加班,并且被要求提前下班。
九、生产结构
iPhone 的各种配件物料及各种耗材,是从下游的供应商运送到郑州工厂车间的物料仓,每天开线生产的时候需要各线的物料员前来物料仓,并按照当日的产量领取物料。物料仓也分为两部分,前段和后段。前段是负责发放物料以供生产;后段是每天把做完装箱的成品 iPhone 打包向车间外运送的,壹些不良的物料报废处理也是物料仓的后段负责。在旺季高峰期,壹个完整的物料仓有30 多个员工,每天向外运输壹万台左右的成品 iPhone。
从物料仓领取的物料,还需要加工处理,比如说主板,主板领回来还需要贴两个石墨散热片。这个部门叫做“前加工”,前加工不是流水线,是几排摆放整齐的工作桌组成的。前加工处理完的物料配件,才可以送交给流水线开始组装 iPhone。2018 年前加工部门的人数可以达到 50 人左右。
前加工处理完的物料,需要移交给组装线,组装线有三种,每种两条,分为 CG 线(显示屏幕组装线),HSG 线(背壳物料组装线),PRE 线(成品物料组装)CG 线是显示屏幕组装线,把壹些相关的物料组装到屏幕上的线条,比如:HOME 键,听筒等物料。
每天的产能在五千台左右。由于这条线人数较少,每条线有 120 人左右。
HSG 线是组装 iPhone 背壳上的相关物料的线体。比如安装电源音量按键及马达扬声器等物料到手机背部。HSG 线工作岗位较多,人数有 220 人左右。
PRE 线又称为主线,是把 CG 线和 HSG 线组装好的半成品扣合到壹起,组成壹个完整的成品iPhone,这条线最为复杂人数在 180 人左右。
测试线是测试的成品线体,组装完成的成品 iPhone 经过各种测试后才能确认是良品。测试线有三条,每条线测试检查的项目是不同的,每条测试线有 100 人左右,每条线每天的产能在壹万台左右。
测试线测试过关的成品 iPhone 将会转移到包装线進行打包装箱。在经过外观检查之后,每台iPhone 会配备产品说明书,耳机,充电器等,连同主机和配件壹起装進包装盒里。包装线有两条,每条包装线的人力有 150 人左右,每天每条线的产能在壹万台左右。打包好的成品 iPhone 会被物料仓的工作人员运输到车间以外。
整个制造流程中出现的各种物料不良品,由维修部负责拆机维修,或者更换物料。维修部在高峰期也有 120 人左右。
此外,还包括周边部门如下:
PQC(Production Quality Control),品管负责稽核改善整个车间的品质问题,员工违规作业、作弊操作都是不允许的,高峰期品管的人数在 20 人左右。
OQC(Outgoing Quality Control),这个部门也是属于品管,但不上线稽核问题,是负责抽检外观不良品的部门,高峰期人力在 20 多人。
PE(Production Engineering), PE 是负责车间的设备治具的日常维护与维修,高峰期人数 40 人左右。
生计,生产技术的简称,是负责整个制造流程中出现的制程问题,可以做到追踪不良原因,改善制程不良品等作用,高峰期人力也在 20 人左右。
十、工厂近年生产情况介绍
2015 年 9 月,工厂生产制造的是 iPhone 6S 系列。工厂车间内部各个部门的分工非常明确,每个车间有两名“生管”(生产管理的简称)。在 9 月和 10 月,每天的产能都在壹万台 iPhone 左右。在淡季因为人力不足,每天的产能大约四千到五千台。
2016 年 1 月份,工厂已经开始生产 iPhone SE 这款产品,iPhone SE 的产品制程比起 6S 相对简单,每条线的人力比 iPhone 6S 少壹点,但是每天的产能还是在壹万台左右。
iPhone 7 系列,2016 年 8 月份开始量产。从 iPhone 7 系列开始,车间的前加工线,有了制程上的改变,工厂把容易加工处理的物料,集中到壹个车间内壹起生产,这样前加工线减少了很多工站。人数从以前的 120 多人,降低到 50 多人。整个车间的产能在壹万壹千台左右。
2017 年,工厂生产的是 iPhone 8Plus,和 iPhone X。由于 iPhone X 的构造比起前几代 iPhone更为复杂,所以设立的工作岗位也更多,需要的人力也更多,每条 HSG 线的人力都在 220 人左右,PRE 线 240 人左右,别的线体没有大的改变。每天的产能在壹万壹千台左右。
2018 年,工厂生产的是 iPhone XS 系列,和 iPhone XR。iPhone XS 的工作岗位可能会比 iPhoneX 多壹些。而 iPhone XR 由于工序较为简单,要比 iPhone XS 工作岗位少壹些,人力也降低壹些。每代 iPhone 的人力需要和这款 iPhone 的结构有很大关系,结构越复杂,工厂设立的工作岗位会越多,人力标准也会越多。
2018 年是工厂历年来人数最多的壹年,在“成品组装壹处”总人数最高达到 88000 多人,而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工就有 49000 多人,派遣工人数占工人总数的 55%以上。派遣工没有跟派遣公司和鸿富锦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派遣工在工厂工作三个月之后,只有部分人拿到返费。而部分没有拿到返费的派遣工组织了抗议活动。派遣工工作满三个月后,如果想继续在厂工作,可以和鸿富锦工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2019 年 3 月份有壹些派遣工反馈通过派遣公司入职之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签署壹个返费协议。上面规定了领取返费的条件。
2019 年 8 月,工厂的派遣工比例达到了 50%左右。
十壹、其他
工厂管理情况
在工厂人数最多的组装线上,每条流水线都有 120 多米长。壹个组长可管理两条甚至更多条线。
每条线有壹个线长,多个全技员(甚至十几个全技员),每个全技员负责其中的壹小段(就是三四个工站)。
工人上班以后不忙的时候可以讲话聊天,但是音量必须很小,不能影响到别人。但是工厂规定上班时间是不能讲话聊天的,也会有人经常“巡线稽核”工作纪律,如果被发现需要可能会被取消加班资格,上班时间说话也是需要长眼色,不能明面上讲话聊天的。
工人上班以后不能随便走动。工人离岗上厕所需要和全技员报备,不能超过 15 分钟,超过了报旷工。次数也有限制,壹上午最多去两次,去的多了,全技员线长会责难,最常见的办法就是调整岗位或者取消加班,让不听话的工人干最苦最累的工作。
如果工人不听话,他们会被调到更累的工作岗位。 如果他们仍然不听话,他们会换到不同的生产线。 如果其他生产线的领导也不希望工人在这条生产线上工作,那麽工人每周只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而且没有加班。
根据工人反馈有些领导很糟糕,即使工人来上班,他们也不会为工人安排任何事情。并要求妳站到线外,同时还提报工人“旷工”。
因为组装线上的“机台”(半成品 iPhone)流动得很快。壹人离开岗位,剩下的人工作压力很大。有的时候机台流动得非常快,从流水线上拿都拿不过来,更别说進行加工处理了。做不完机台会堆积,堆积严重影响每小时的产能。
经常有人“巡线稽核”,检查工作纪律。比如查是否存在讲话聊天和打瞌睡的情况,也有检查品质安全的,例如机台摆放和作业手法。如果是白班,巡查项目和频率会更多,如工人被抓到有违规行为,首先面临的就是写“改善报告”(类似个人检讨)和不让加班作为惩罚,流水线上的工人工作压力很大。
工厂每天有生产安排,壹个班次旺季产能最高的时候,满量要做壹万两千多台 iPhone。工人必须努力达成。而每个工站根据工站的人数也有相应的产能,如果工人动作慢,产量不达标,线长全技员就会过来责骂员工,骂得很难听。动不动就是“妳 TM 的能不能要点脸,别人壹天干多少,妳壹天干多少?”、“妳是比人家少长了什么东西还是怎么回事?不能干给我滚蛋!”,或者是“妳能不能要点脸,别人能干为什么妳不可以?”。如果工人不吭声,线长和全技员骂壹会儿也就算了。
如果工人敢顶嘴或者骂了以后还是产能不达标,那麽壹旦有人力调动的机会,线长就会把不听话的员工调走。辱骂员工的现象在工厂的生产壹线非常常见。有壹位工人因为身体不适,工作状态不是很好,产能没有达标。线长直接问他:“能不能干了?不能干可以回家,富士康最不缺的就是流水线工人,不好好干活,完不成产量,可以辞职滚蛋,别在这占著茅坑不拉屎,耽误我的产能!”这是线长当时的原话,后来直接线长让他打卡下班了。
有许多老员工在工厂工作了三四年,甚至五六年,绩效却被评为丙丁。这类工人是没有技术津贴的。线长给员工评绩效并不是公开透明的,是他自己说了算。有的线长完全就是凭个人喜好在评比,而且工厂评绩效还有名额限制,必须有壹部分人评得不好。所以很多工人觉得不公平,许多老员工都很气愤,绩效评价低,不仅年终奖少了,而且还影响今后整整壹年的薪资。很多因此工人去找工厂内部的员工关爱,工会等部门,这些部门也是口径壹致说这是公司规定,没有办法更改,会和上面的领导沟通反应,但是需要时间,让工人们回去安心工作等消息,过了壹段时间没
有消息,也就不了了之了。
工会
工厂有工人代表也有工会,但是工人们很少有人知道他们是管什么用的,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工人代表是谁,如何选举,他们有没有定期会议就更不知道了。工人都说他们是富士康内定的,因为工会主席都是本部门的领导担任。
员工关爱
除了工会,工厂还有员工关爱和关爱热线 78585。但是大部分工人都不知道,打投诉电话的人就更少了。线长们不会大力宣传,因为不希望工人知道之后去投诉或让他们添麻烦。知道的工人去投诉线长壹般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员工关爱壹般是不管的。而且还会规劝工人,线长做的没有错。工厂的某些领导曾说过工厂成立员工关爱的目的是维护生产,只为了旺季能正常大量生产。
工厂并不是慈善机构,别人能做的,妳只有做的比他更好在这个地方才能上進。
有个工人身体不适和线长请假明天休息壹天,线长非得让他明天早上再跑过来请假,没有办法,第二天来了请假,线长竟然不批。工人只好去找员工关爱中心,员工关爱中心的人没有帮忙解决问题,反而劝员工回去正常上班。该员工只好旷工了壹天,第二天来上之后线长不让加班,还说旷工必须记大过壹次。该员工就又去员工关爱中心投诉了,这次员工关爱中心帮忙。但是却说旷工按公司规定是应该记大过的,要记大过壹次,后来还真记了,不过提报之后没有生效而已。
晋升
在工厂的普通工人要想晋升,如果有能力的员工,在壹个正牌的全技员需要工作两年以上,壹个线长职务需要工作三年到五年的时间。有的线长工作了七八年其实还是个全技员,实际上干的是线长的职务,但是级别只是全技员的级别,领的是全技员的工资。
工人满意度
调查员询问工们为什么选择来到这里,工人们说:“生活所迫,这个工厂最起码不拖欠工资。就是每年的淡季时间太长了,希望每个月能发差不多三千元工资就满意了,工作很累但是也期望能够加班,因为有加班才著能拿到三千多的工资,谁想生活得那麽累呢,逼我们加班的不是工厂,是生活。工厂对我们很残酷,急需劳动力的时候工厂想方设法通过各个途径把工人招来,不帮忙推荐还不让加班,壹到淡季马上搞“整风运动”,進行内部检讨,稽核工人问题,提高内部压力,零加班,软性逼我们自己离职。未来很迷茫,不知道离职之后应该去干些什么。这里是就好像壹个囚笼,离开这里还是什么都不会,短暂的自由之后是進入下壹个囚笼,明知道在这里是浪费人生,但还是只能被囚禁在这。对目前的生活状况不满意也只能默默承受,无法反抗。”
调查人员日记
2018 年 11 月 12 日
自从進入工厂以来,我看到工厂如何想办法在生产高峰期的时候来招聘工人。 他们实施了这个“内部推荐”计划,让工人将家人和朋友推荐到工厂,并为每个生产线分配推荐配额。 如果妳不推荐其他人到工厂工作,生产淡季妳将无法在工厂加班工作,这是壹种常见的惩罚形式。 大多数工人都希望加班加点,因为古国没有加班他们每月只能赚 2000 元左右的底薪。
上周,我们被调入制造 iPhone XR 的车间。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我过去 10 天没有加班,但是接下来几乎每天都可能可以加班 3 小时,我很高兴,因为他们壹直在为 iPhone XS 减产,我的工作时间也被削减了。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加班加点,在这个月能拿多壹点钱。
我今天也在壹条生产线上看到有人好像生病了,感觉是无法完成今天的生产目标了。线长走到他面前说:“妳能干吗?如果没有,就回家吧!富士康从不缺流水线工人。如果妳不干而且还不能满足生产目标,那就滚吧。不要占著茅坑不拉屎!”。我叹了口气,这种辱骂经常发生。如果妳反驳,线长可能会把妳送到最幸苦的位置上去工作,或者他们不给妳加班时间。
我路过壹间叫做“Run-in”的房间,向工人询问里面是什么。他告诉我,在“Run-in”房间工作的工人会使用 X 射线检查 iPhone 内部,以确保没有任何缺失部件。这里的工人长期暴露于电离辐射,必须進行岗前和岗位后的体检。但我没有在这个工作岗位上看到任何的保护措施。
我们的生产线在我们的班次结束时并没有完成 12,000 部 iPhone 的生产配额。为了能拿到更多的工资,我们继续义务加班。轮班结束后,当我准备回到宿舍的时候,我们却被告知会有壹个夜间会议。会议续了大约 10 分钟。我站着都已经快睡着了。我基本上壹整天都不停的工作,迫不及待地想回到宿舍休息。
在旺季结束后的几个月里,大部分工人都没有加班加点。他们说好事是工厂总是按时支付工资。
今天,我问壹个工人为什么决定来这里工作。他的说的话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未来很迷茫,不知道离职之后应该去干些什么。这里是就好像壹个囚笼,离开这里还是什么都不会,短暂的自由之后是進入下壹个囚笼,明知道在这里是浪费人生,但还是只能被囚禁在这。对目前的生活状况不满意也只能默默承受,无法反抗”。
单台人力成本
壹个班次旺季共计 2080 人。(物流仓 30 人,前加工单线 50 人,CG 线 240 人 ,HSG 线 440 人,PRE 线 480 人 ,测试线 300 人 ,包装线 300 人,维修线 120 人,周边部门,120 人左右 )每年旺季,壹个班次的人力可以生产 11,000 台 iPhone(其中包括了每天 3 小时的加班)。在工厂普工最多,白班普工壹天的底薪是 96 元外加三个小时的加班费 54 元和旺季津贴 18.4 元壹共是168.4 元。
旺季津贴以 2018 年来算。2018 年后入职的旺季每月有 400 元,400/21.75 工作日,每天有 18.4元
2080 人×168.4 元 = 350,272 元
350272 元 / 11,000 台 iPhone =31.84 元(4.64 美金)由此可得: 每台 iPhone 成本的估计值在 31.84 元(4.64 美金)派遣工返费的通知
富士康(郑州)工厂对于今年十壹月份工人维权活动的通知声明,然而部分至今仍未返费。
工人故事
故事 1
小张 21 岁,他是今年 8 月中進入郑州富士康工作的,他是在网上看到富士康招工广告,工作 55天提供 5000 元的返费。最开始以为是富士康直接招工,但是到了郑州富士康后发现实际上是派遣公司,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的,派遣公司说工作满了 55 天,会给 5000 元的返费。签了合同之后就由派遣公司安排進了富士康,经过了半天的培训,下午就分配去了 K 厂区,晚上就住進了宿舍。宿舍壹共住了 7 名工人,三个上白班,四个上夜班。
他進工厂的时候,正好车间在换了新的生产线准备生产苹果 11,和他壹起分在生产线上的当天壹共有 6 名工人。和他分到生产线上 6 名工人都是派遣公司招進来的,通过派遣公司招的工人比富士康直招的返费都要高。他们这个班有三十几个人,除了几个老工人,大部份都像他壹样是最近通过派遣公司進厂的工人,还有十个左右是学生工,也是通过派遣公司招進工厂的。这些学生工以经在生产线上工作壹个多月了。他和这些学生工聊天的时候得知 ,这些学生 8 月底就要回学校去。
小张每天工作十小时,每周工作六天。工作非常单调,就是检查手机的机壳,有时候看的久了,眼睛会痛。郑州富士康是他工作的第三个电子厂,虽然工作很累,他也能努力适应。
因为是生产苹果新手机,线上产量壹至上不去。中午吃饭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吃完饭马上要回来上班。班长要求他们早上和中午在上班之前就要到线上准备,因为打卡要排队,有时会占用很多时间。大部份的工人都会提前到线上。小张上班的第二天,就是没有提前到车间,线长对他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当时想没有计划在富士康工作长期工作,所以就忍受了。
小张只想工作到是有返费拿的第 55 天,到了时间就离职。他觉得在富士康工作,看不到人生的希望。
故事 2
在工厂工作了壹年以后,我选择了离开,因为这里的工作呈现两个极端,在每年的旺季也就是 8,9,10,11 这几个月份,加班很多。工作很累,但是工资也能拿到 4500 元左右。剩下的几个月人员减少,没有加班可是工作还是很累,因为分担到每个人头上的工作量并没有减轻丝毫,还要面对频繁的人事调动,和产线搬迁。这样的日子里,工人们拿到的工资数目几乎不会超过 3000 元。
工厂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模式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官僚主义,可能在这个新社会可能有点言过其实。
但是工厂的管理者,以及管理者建立的员工关爱机构首先保证的是是工厂的利益。扩大生产,维持产能这是管理工厂的前提。工厂的工人很多,管理者同样很多,也滋生了深厚的裙带关系,这里就是壹个小型的社会集团。壹个普通的工人期望得到升职,在保证自身能力的情况下,得到线长的职位最快也需要三年时间的打磨,当然三年得到线长职位,这已经是能力很强的人才了,更多人是在 5 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得到职位提升的,线长的上司是组长,线长爬到组长位置更难,百分之 90 左右的线长永远无缘组长职位。在这个工厂升职加薪的空间对于普通工人来说非常紧凑狭小。
我和很多人壹样,离开的时候义无反顾,信誓旦旦的在嘴上也说著以后再也不会進这个垃圾工厂了。可是每年的旺季工厂为了大量招揽劳动力,给出的返费最高达到工作 35 个工作日就奖励 6500元的地步,所谓财帛动人心,在财富面前当初的誓言显得那麽无力。很多工人选择再次复职,我想我以后或许也会因为高额返费的诱惑再次复职吧。
执行摘要
1)背景:中国经济奇迹背后的阴影
自 1970 年代后期,中国经济迎来了长达 30 年的爆炸性增长。拥有 14 亿人口,中国目前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众所周知,中国经济奇迹使数亿人脱离贫困,也使中国成为全球化浪潮中的主要参与者。现今的中国还出现了壹批中产阶级,他们消费各种商品及服务,并对中国繁荣富裕的未来充满信心。
但是这种经济转型有其阴暗面。它牺牲了很大壹部分中国人口,而外来劳工正是壹例。外来劳工在中国又被称为“农民工“(下称农民工),通常来自中国较贫苦的农业地区。据估计,大约有 2.9 亿的农民工在中国的制造业工厂工作,例如:电子业、纺织品业以及玩具工厂等。农民工的付出,使中国获得了“世界工厂”的称号。但因为中国户口制度的规定,这些农民工终其壹生也仍然是自己所居住城市的外来者,例如在拥有大量工厂的城市,像广东省,因为严格的法规限制,农村居民几乎不可能取得当地的户口。而这样的后果是严重的,新兴的无产阶级无法享受和其他公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例如儿童教育和医疗保健服务中就存在不平等现象。约有三分之壹的农民工是女性。过去几十年来,中国壹直试图转变自己的定位,由世界工厂转变为服务型经济,但这群被边缘化的农民工仍然是玩具制造业等加工厂中的主要劳动力。据 2018 年的调查,大约 30%的农民工在制造业就职,50%则是在服务业工作。中国政府颁布了详尽的劳动法,尽管缺乏结社自由,但工人能享有壹定的保障,例如,工人有权利按时获得全额的工资、正式的劳动合同、每周 40 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合法加班费(加班费为时薪的固定倍率)、社会保险以及合同结束时合理的遣散费。此外,劳动法里还包括了同工同酬,以及针对职场歧视的相关保护措施。几项保障妇女权利的法律也明文禁止雇主对妇女的职场性骚扰。然而,这些劳动法及相关保护法律实际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特别是在农民工就职的工厂,劳动条件尤其恶劣。许多人权活动家、记者调查员以及劳工权益相关的非政府组织记录了壹系列关于中国工厂侵犯劳工权利的情况。中国劳工观察组织对玩具产业進行了多次的调查,发现许多严重违反中国劳动法的行为。这些侵权行为包括加班时间过多,极低的基本工资(低到不足以保障工人有尊严的生活)。同时中国劳工观察也发现,许多工人在工作中会接触到有毒的化学物质,暴露在危险的工作环境中。然而地方政府因为高度依赖外来投资以促進经济发展,所以对于这些工厂中权利侵犯的状况视而不见,也未能妥善地施行劳动法中的规定。
对于外国的跨国公司而言,为了避免损害声誉,它们通常会颁布供应商行为准则,列出供应商必须尊重的权利以及应保障的工作条件,其中包括:合适的工资、合理的工时、解决歧视问题的投诉渠道等。公司方经常声明,他们会利用审计系统来核实工厂是否遵守了这些规范。虽然他们的意图是好的,却没有带来什么改变,也说明了跨国公司只是在做表面功夫。原因很简单,不仅跨国公司不会专注解决供应链中的问题,而且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在对问题推波助澜。跨国公司会压低制成品的价格,并要求短期内交货,迫使数家工厂竞争壹份短期合同或订单。这要求工厂生产有极大的灵活性。年复壹年,跨国公司的要求使得工厂对劳工的剥削不断加重,甚至那些承诺维护人权的公司也在公然侵犯为他们制造产品的工人的权益。
此外,由于近期政治环境逐渐收紧,开展针对中国劳工权益问题的活动越发困难。自 1990 年代初起,劳工权利活动家以及非政府组织开始向工人提供法律援助,以提高工人对于劳工权利以及法律的认识;也举办了不少培训班,教会工人如何与管理层進行集体谈判。大部分劳工权益活动家活跃在珠江三角洲,那里也是制造业最蓬勃发展的地区。然而,自 2013 年习近平主席上台以来,对维权活动加大管控,甚至镇压活动,拘留女权活动家、劳工倡议分子以及人权律师。在曾经相对开放的环境中,劳工权利组织尚能运作,现在却必须缩减规模或者转变为社区服务组织。
部分劳工权利组织甚至不得不选择关门大吉。在去年夏天,由工会组织的深圳佳士工人维权事件就受到工厂的严厉打压。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表达了对工人的支持,其中壹些人甚至自发前往深圳参加抗议活动。但政府的反应却是逮捕学生和工人,拘留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任意的逮捕与拘留壹直延续到了今年,甚至波及到与佳士事件无关的人们。小结:玩具工厂的工作环境
自 2001 年起,中国劳工观察陆续发布了壹系列关于中国境内玩具工厂的工作环境报告。我们的目标是曝光剥削中国工人的大型玩具工厂。令人震惊的是,许多原本就有的问题壹直延续到了今天依然存在。
· 工人只能获得最低收入标准的薪资,并不能维持日常生活水平。工人只有在旺季时通过超额加班才能挣到足够的钱。
· 尽管中国劳工法规定,每个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 36 小时。在我们调查的工厂中,工人旺季每个月却要加班 60 到 126 小时。永辉工厂的工人甚至连法律规定的每周壹天休假都没
有。
· 上岗前安全培训是必要的,包括如何处理有害物质、如何安全地操作有造成永久损伤风险的机械等。工人们却没有参加法律要求的岗前 24 小时安全培训。工人也没有拿到足够的个人防护用品,只有部分工厂会偶尔发放面罩手套和耳塞。壹方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与否是个问题,而另壹方面,发放的用具能否真正起到防护作用也有待商榷。
· 工厂宿舍楼通常环境恶劣,房间拥挤、卫生条件糟糕、臭虫滋生,也没有热水和存放贵重物品的设施。
· 至今没有壹家工厂有独立的工会来代表工人的利益,厂里也没有有效的投诉渠道。工人只能跟线长或者组长反映问题,很多时候工人只能选择辞职或者继续忍耐。
· 女性工人经常是被言语暴力和性骚扰的对象。相较于男性工人,女性工人也很少晋升到管理层。怀孕的工人不会得到任何特殊对待,会照常加班、上夜班、暴露在有害物质中。
当然,对比早年的调查结果,玩具厂也有壹些進步。尽管改善很有限,但是说明曝光品牌商和工厂的工人权益问题对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以下是壹些主要的改变:
· 旺季每日工作时间从平均超过 14 小时降到了现在的平均 11 小时。
· 工人薪资随着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而得到了提高。例如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从 2013 年的1550 元提升到了 2015 年的 1895 元,去年更是升到了 2100 元。然而生活成本也上升了,所以即使最低工资提高,在绝大多数玩具厂所在的中国南方城市里,工人也很难维持正常水平的生活。
· 越来越多的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保,尽管实际支付部分往往没有达到法律要求。
· 健康和安全管理也有進步。但是剧毒致癌化学物质苯还没有被禁绝,在玩具厂内依然广泛使用。这表明工厂还远远没有实现安全的工作环境。
· 拖欠薪资事件越来越少发生。以前即使被工厂拖欠工资,工人也不敢辞职, 因为辞职后就越发拿不到被拖欠的部分了。
· 前些年有过童工的报导。但在最近的调查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童工。
· 工人现在能够享有带薪病假、带薪产假、丧假和国家法定假期。
3) 玩具工厂的深度调查
今年我们对五家玩具工厂進行了调查,它们负责为世界各大玩具集团生产产品。五个工厂的工作环境类似。尽管我们的样本相对于全中国几千个玩具工厂来说只占极小壹部分,但是如果这些规模较大的工厂也无法确保工人的良好工作环境,那我们只能假设其他更小的工厂只会更糟糕。
工厂名 品牌商
华登(河源)玩具制品
有限公司
迪士尼, BuzzBee
东莞港鑫实业有限公司 Basic Fun!, 迪士尼, 孩之宝, fGTeev.
佛山南海美泰精密压铸
公司
美泰
东莞永辉轻胶制品有限
公司
乐高乐园, 乐高,迪士尼
东莞盈峰塑胶电子制品
有限公司
孩之宝 (Plumber Pants, 金 刚 战 士 , Toilet Trouble, 变 形 金 刚 ,Porcupine Pop, Nerf), MGA Entertainment (L.O.L! and PoopsieSlime Surprise), Inspiration Works, Melissa & Doug今年玩具报告中的重点现象
关于中国玩具工厂今年的重点,我们想要强调五个现象,将在下文中详细陈述。正如报告所述,若想保持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包括玩具业在内的制造业需面对巨大的挑战。
维生工资,不能再少
维生工资的定义是“壹个工人正常壹天的工作报酬足够支持他壹家四口的生活支出。生活支出指食物、水、住宿、教育、医疗、交通、衣物和包括应对意外状况的储蓄金在内的其他必要支出。”
《人权宣言》第二十三条阐明,维生工资是人权的壹部分。那么,中国的维生工资应该是多少?
全球维生工资联盟在 2015 年调查了壹个家庭基础的维生工资。机构得出的结论是,想要在深圳维持正常水平的生活,那么家庭中每个人各需要 2818 元。玩具工厂壹直以来都将薪资维持在接近或等同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中国的最低工资这些年虽然随着住房和物价而上涨了,但是仍远少于维生工资。在广东省这个大量工厂的聚集地,最低工资标准有三年都没有变动,用以抑制不停上涨的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成本对中国经济竞争力的威胁。今年报告中的五个工厂都位于广东省,所在地最低工资从 1410 元到 1720 元不等。只有佛山美泰的 1860 元月薪比法律要求的最低工资要高壹点。即使与三年前的维生工资水平相比,这些工厂现在的薪资也远不达标。如果不超额加班,工人的工资就不能维持生活所需。因此,推行玩具产业的维生工资迫在眉睫。此外,许多玩具厂的工人都是农民工,因为无法承担城市的高消费而只能把家人留在乡下,而工人们大部分的工资都寄回给了老家的家人。
旺季时,即使算上超额加班所得,在华登工厂工作的工人也只能挣 3000 元,在港鑫的工人挣3400 到 3800 元,在佛山美泰 3400 到 4000 元,在永辉 3500 到 4000 元,在盈峰 3600 到4200 元。
超额的加班时长
超额加班与低薪资相辅相成,因为工人更倾向于通过加班挣 1.5 倍或者周末 2 倍的工资。据调查,尽管加班时长从 2001 到 2005 年间平均每月 150 小时,降低到现在旺季的月均 100 小时,但还是远远超出了合法的 36 小时壹个月。超额加班是玩具厂普遍存在的壹个问题。因为当圣诞节促销季之类的玩具销售旺季来临时,工厂就会逼工人加班赶单。
今年华登工厂工人平均壹个月加班 60 小时,虽然还是超出了合法的 36 小时,但是相比去年的加班时间极大地降低了。因为在去年的调查中,华登的加班时间是最长的,壹个月可达 175 小时。
在盈峰工人壹个月加班 109 小时,港鑫工人壹个月加班 99 小时。佛山美泰的工人壹个月加班110 小时。永辉的工人在旺季要强制加班,加班时间也是五个工厂中最长的,达到了 126 小时壹个月。工厂中也出现了工人连续工作十壹天没有休息的问题。尽管壹般可以自愿加班,但是工人往往选择加班以维持生计。今年我们发现,永辉和港鑫的工人在提前完成晚上的生产目标而提早下班的情况下,居然可以拿到满额加班费。这是壹大進步。然而同时我们也发现港鑫、佛山美泰和盈峰工厂提高了产量指标,工人的工时却没有变化。这样壹来,工厂订单量和出货日会直接对工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劳工保护
玩具厂的工人需要直接接触壹系列有害物质,包括天那水,洗面水和其它的溶剂。车间里常常有壹股刺鼻的气味。尽管这些情况都有所改善,工人还是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工人不确定自己接触的物质是什么,工厂也没有给工人提供足够的安全设备和训练来确保他们在工位上受到了足够的保护。
今年大部分的工厂提供了壹些基本的个人安全用品,比如手套或者面罩。然而盈峰只有在审计时才给工人提供这些用品。在佛山美泰,只有部分工位上的工人有头盔和手套。但尽管发放了安全用品,工人们还是不确定这些用品是否能给他们提供足够的保障。例如永辉工人们带着简单的面罩还是能闻到车间里有毒的化学物质。
中国的劳动法要求,接触有害物质的岗位需做入职和离职体检。今年只有港鑫和佛山美泰要求工人必须体检。盈峰会给喷油部的工人提供入职体检和月度体检。华登和永辉并没有提供任何的体检。
尽管政府要求工人必须接受 24 小时的入职前安全培训,但是所有的工厂都没有达到这项要求。
港鑫、佛山美泰和盈峰提供了部分训练,但是教学中并没有包括工人会接触的化学品种类和其他生产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生活条件与社会安全
玩具行业中大量的工人是从农村地区来到广东省的农民工。因为他们多在工厂里工作与生活,所以工厂的宿舍条件是评估工厂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由于工人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工厂里,工厂的管理文化不仅仅影响他们的工作,也影响他们的生活。另壹个影响工人生活的重要因素是社会保障。随着中国制造业劳动力老龄化,许多工人为了社会保险的问题而挣扎,仍然有许多工厂没有主动无条件地为所有工人缴交足够的社会保险费用。中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雇主必须向所有工人提供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人及雇主双方都要缴纳壹笔费用以参加社保。中国的社会保险包含了五个方面:养老金、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住房公积金则是帮助工人存钱购买、租用或者维修房屋的资金。最后,强制性的带薪休假也是农民工问题的另壹项重要议题。
华登工厂的生活条件不佳。八至十名工人共享壹间宿舍房,而且浴室没有热水。自去年以来,休假政策得到了改善,因此工人现在可以休假。然而,并不清楚华登工厂是否提供带薪休假。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但仅适用于年龄小于 50 岁的工人。管理文化已经明显放松,但罚款制度依然存在,工人会因为轻微的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例如:在宿舍开灯。
盈峰工厂的宿舍条件壹样糟糕。十至十五名工人共享壹间房间及壹个风扇。因为宿舍房间非常热,有时后会有工人在走廊上睡觉。工人需要自带毯子和枕头。宿舍非常脏乱,壹些上下铺的床板很薄,甚至边角会翘起,房间里也有臭虫的问题。因为有太多的工人,排队淋浴大约需要等两个小时左右。工厂提供了带薪休假并为工人依法购买保险。但总体的管理文化是建立在辱骂员工之上的,工人得不到正常的尊重,也经常被主管大吼大叫。
佛山南海美泰工厂在宿舍里安装了空调,但因为宿舍空间不足,壹间房仍然挤了八位工人,甚至部分工人要住到另壹家工厂的宿舍里——因为宿舍空房不足。而另外壹家工厂的宿舍环境相对更差。佛山美泰支付了必要的社会保险费用,并给员工提供带薪病假以及法定假期。然而,佛山美泰的管理文化并不友好,有时候会侮辱员工。管理人员对新员工相当粗鲁,甚至大吼大叫。在受采访的十位女工中,有三位表示自己在工厂受到骚扰,调查员本人也觉得在工厂不安全。
港鑫工厂的生活条件相对良好,六至七人住壹间宿舍,房间里有空调和卫生间。工厂提供带薪病假以及法定假期。但工厂没有主动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而是要求工人自行向工厂提出申请购买。
港鑫的管理文化总体而言相当宽松,工人可以自行离开生产线去卫生间,也可以在工作期间相互交谈或听音乐。
永辉工厂提供免费的宿舍给工人,但住宿条件非常糟糕。通常三至四人住壹间房,但房里有臭虫,同时,禁止工人在白天使用电灯。因为只有在宿舍走廊有热水房,所以工人必须去热水房打水回卫生间洗澡,而且热水只在特定时段提供。工厂会为正式工购买保险,但并没有替临时工购买。
但工厂会提供带薪休假给工人。
工人代表
在中国,工人代表是壹个微妙的问题,工人没有权利自由地组建社团。工人组织的工会都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这也是全国唯壹合法的工会。尽管中华全国总工会招募了 3 亿多名会员,并致力于增加会员数量,但在工作场所中的工会往往只有壹个形式,很少成为协助工人解决问题的渠道。我们先前的调查工作显示,即使我们在工厂中看到了工会,工会领导人也壹般是由工厂管理层任命的,而不是由工人选举产生。通常工人也不知道工会的功能。因为没有工人代表,也没有实际有效的工会,大部分的工人只能无条件接受工厂的要求或者向他们的车间线长反映问题。
4) 女性工人面对的不公平的对待、歧视、性别暴力IETP 的数据显示,全世界的玩具工厂的劳动力中女性工人占 60%。在中国女性占劳动力的57%,但是平均收入比做类似工作的男性要低 35%,在“全球性别收入差指数”中排倒数第三。
在招工广告上强调性别的很少。但是性别不平等会特别体现在男女工人占管理层职位的比例上,其中男性工人占管理层职位绝大多数,女性工人占普通工人、线长和组长中的大多数。这个现象的理由很多:玩具业,尽管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不像如建筑业壹样要求体力。虽然收入很低,但许多学历低的大龄女性工人依然愿意长时间待在玩具工厂。因为比起高薪资,这类工人更在意稳定的工作,以及避免离职后找不到工作。
许多工厂倾向于招聘女性工人,因为中国社会仍然将女性看作为更容易驯服、听命令、很少制造麻烦的人。然而与此相反的是,女性工人常常会在罢工和抗议中站到最前线,面对警察的暴力威胁时将男性工友护在身后。她们越来越有组织,积极参与集体谈判,并且担任工人代表去和管理层谈判。例如去年三月的国际妇女节时,专门做奢侈提包的世门工厂爆发了罢工,工厂中 80%是女性工人。工人们的要求包括,补偿工人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在公司同意了各项要求后罢工才终于结束。而在 2015 年的利得鞋厂罢工中,工人抗议的重点在于搬迁补偿和社保。其中女性工人不仅积极参与罢工,还担任工人代表与管理层谈判。在生产线上,女性工人也面临许多挑战。她们升职到管理岗位的机会更少。工厂也缺乏对怀孕工人的保护,怀孕工人也要加班和接触有毒化学物。因为资金拮据和户口系统的限制,农民工的小孩很难接受到和当地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和教育,女性工人常常需要把小孩留在老家。另外,2013 年的壹项调查显示,70%的女性工人曾遭受过性骚扰。MeToo运动去年已经成为了壹场国际性的运动,尽管中国的互联网上关于女权主义和女性权益的内容受到严格审查,性骚扰的受害者站出来指认侵犯者的新闻还是上了全国头条。尽管如此,在工厂里的女性工人却很少能够让公众听到她们被骚扰的经历。唯壹的例外是 2018 年 1 月的壹封来自中国大型电子厂富士康女工的信,要求工厂建立壹个反性骚扰的机制,并且要求着力解决两性不平等的问题。在这封信里,她写到: “大声讲黄段子,用身材和长相调侃身边的女同事,借‘指导工作’为由進行毫无必要的肢体接触……在工厂车间里,普遍存在着像这样的‘性骚扰文化’
(未婚女工友遭遇性骚扰的情况尤其严重),而且很多人对此都习以为常。”今年的玩具厂报告关注的不仅是总体的劳工权益侵犯现象,还包括了急需加强保障的女性工人权益。这份报告发现,男性工人常常被提拔到管理岗位,而怀孕女工人则是需要照常加班。此外还有女性工人被性骚扰的案例。壹个佛山美泰的女性工人提到,她被两个来自同壹个生产线的男性工人尾随,还用手机拍她的照片。并且该厂的女性工人总体相较于男性工人更容易被骂。社保在中国包括了生育险,如果工厂没有付社保,怀孕工人则没有生育险,其中包括医疗检查费用和生育补贴。根据《女职工保护特殊规定》第十二条,工会应该监督企业遵守该项法律。但是中国并没有独立的工会或者驻厂工人代表和工人接触,工人只能跟线长或者管理部门反映问题。公开性骚扰案例本身已经足够困难,而缺乏工会和工人代表就愈发使问题雪上加霜。
5) 结论
我们每年都在呼吁品牌公司解决其下辖工厂中持续发生的侵权行为,并且确保供应链中的工人都能获得平等的对待。实际上,品牌公司和工厂非常了解中国的劳动法以及国际劳工待遇标准,然而,他们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断鉆中国法律的漏洞并逃避法律规范。随着中美贸易战的持续,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工厂及品牌公司可能被迫将业务移转到国外。然而,这些不良的工作条件及环境只会移植到劳动法更加薄弱且难以执行的其他国家中。因此,品牌公司有责任认真严肃地开展改革措施,并从根本上改善其供应链中工人的工作条件。
在今年的报告中,中国劳工观察组织采访了 42 位女性工人,从中了解到在中国玩具工厂工作的女性权益现状。我们归纳总结出了 4 项关键议题,详细内容请见下文。
升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然而,在玩具工厂中,管理层级别的职位仍然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女工的工资和劳动强度通常和男工相同,但即使女工拥有和男工相同的技术水平,玩具工厂的女工却更难晋升。根据调查人员观察,尽管大多数正式工人、线长(拉长)或小组领导都是女性,但男性工人却更有可能被提拔到更高的管理岗位,例如部门经理。
在华登工厂的某条生产线上,两名负责的线长均为男性,没有女性线长。而另外壹方面,在有30名工人的生产线上,调查员又只发现了 3-4 名男性工人,其余皆为女性工人。港鑫工厂的主管男女比例为 7:3。根据调查人员的分析,正式工的晋升与否高度依赖他们与主管的关系好坏,而不是实际的工作绩效,而工厂的男工和主管之间的关系通常要比女性工人密切,晋升也比较容易。
在永辉工厂,大约 40%的工人是女性,尽管线长大部分是女性,但经理及经理以上的管理职却多为男性。在盈峰工厂,正式工人的男女比例为 6:4。佛山美泰工厂方面,工厂大多数的工人是男性,女性则是担任线长的职位。
怀孕及生育保护
生育保险
中国劳动法规定,雇主除为工人购买住房公积金外,还应为全体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中国的社会保险涵盖五个方面:生育、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则是帮助工人储蓄和提取资金来购买、翻新和租赁房屋。对女工来说,生育保险尤为重要,它涵盖了怀孕和节育期间的所有医疗检查费用,同时也给女工提供产假津贴,让女工在产假期间有除了雇主工资外的其他收入。
对于没有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也就是没有为工人缴交生育保险费的雇主,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因为没有生育保险的津贴,雇主应该为女性员工提供补助,贴补其医疗费用及生育开销。然而,在那些工人无法领取社会保险津贴的工厂中,调查人员都没有找到有关此方面的信息。
港鑫工厂并未主动为所有工人购买社会保险,而是让想买保险的工人在工厂工作满壹个月后,自行通知其部门负责人购买。在永辉,只有正式工才有资格购买社保。同时,工厂也没有强制要求所有岗位的工人都拥有社保,只有在特殊岗位的工人才必须购买。
华登工厂只为 50 岁以下的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佛山美泰工厂的工人在工作壹个月后才加入保险。
而盈峰工厂的正式工可以在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加入社会保险,临时工则是在工作满两个月后可以获得壹个月的保险。
带薪产假
中国政府在 2012 年将工人的产假天数从 90 天增加到 98 天,达到了国际劳工组织《保护妇女生育公约》中所规定的最低产假天数。这是国家级的规定,中国各地区也都制订了自己的产假规定,以广东省来说(今年报告中五个工厂的所在地),法定的休假天数为 178 天。24佛山美泰和盈峰工厂都达到了广东省的标准,工人有 178 天的带薪产假。华登和永辉工厂也提供了工人产假,但调查人员并未收集到天数的资料。除此之外,调查人员并未了解到港鑫工厂对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针对孕妇的特殊设施及保护措施
根据永辉工厂工人所说,工厂怀孕的女工将继续在相同的位置工作并持续加班,工厂并未制订规范替换怀孕女工的岗位。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在月经、怀孕、生产及哺乳期间应受到特别保护”;在中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或以后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工作,并应在工作时间内给予壹定的休息时间。”
佛山美泰采取了壹些措施来保护孕妇。例如注塑部门有明显刺鼻气味,所以怀孕工人被转移到其它部门。工厂也不允许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孕妇加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提到,有大量女性职工的工作场所“应该依据其需求建立相关设施,例如女职工诊所、孕妇休息室或者哺乳室。”但调查人员并没有在任何壹家工厂找到类似的设施。
留守儿童以及流动儿童
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壹项主要问题。因为父母前往城市寻找较好的工厂工作机会,这些孩子只能留在自己的家乡,而他们的家乡壹般在农村或较偏远地区。孩子们通常由祖父母照顾,甚至有时不得不由孩子自己照顾自己,他们父母所赚的工资大部分都寄回了家乡。留守儿童的困境在玩具产业中并不少见。2015 年,在中国的壹个农村,有 4 个孩子因为父母抛弃他们出外工作,而选择喝农药自杀。他们的母亲在广东省的壹家玩具工厂工作。此外,流动儿童,即和父母壹起移居城市的儿童,也常常遭到歧视。
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都缺乏父母足够的照料。在今年的调查中,永辉的壹位女工请她的姑姑照顾她 11 岁的女儿。另壹位女工有两个孩子,都交给自己母亲照顾。佛山美泰的壹位女工表示她有两个孩子,但因为她和丈夫必须外出赚钱养家,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只好让孩子与祖父母同住。
由于妇女继续承担照顾孩子的重担,许多女工必须仔细考虑后才做出选择,到底是将子女留在家乡还是将子女带到城市。玩具工厂的工作时间很长,工人平均每个月要加班 100 个小时,因此女工壹般没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再者,工人的基本薪资通常就等于当地的最低工资,他们必须依靠过量的加班时数来赚取足以维生的工作;同时,工厂的宿舍房间只给工人居住,家人和孩子不能壹起入住,壹间宿舍房通常也会住 4 位或以上的工人。大多数工人选择住工厂宿舍,因为宿舍有时是免费的。就算收费,也比租当地的壹般公寓便宜。城市的生活费比农村高许多,工人的工资不足以供养整个家庭在城市的生活。在淡季期间,工人的收入更少,实际薪资甚至接近基本工资。
中国的户籍制度给流动儿童的教育造成了许多障碍。持农村户口的儿童在当地公立学校入学时面临歧视,因为许多学校要求农村儿童在入学前提交大量文件,或者参加其他额外的入学考试。农村儿童成功入学后,老师也可能将他们分配在单独的班级。因此,农民工只好将自己的孩子送到未经许可私办的学校,这些学校的基础设施较差,教学质量也相对不好。鉴于玩具产业的工作性质,农民工的孩子无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农民工为了赚取足以维持家庭的工资,会将工作放在第壹位,而忽视建立家庭情感支持。他们的祖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通常无法提供孩子所需的教育和足够的支持。由于孩子很少见到父母,这也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成长和心理健康。
性骚扰
中国迄今为止还没有针对性骚扰的专项法律,尽管有几项国家法律提到性骚扰问题。《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十壹条特别强调,“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利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尽管当前的法律没有对性骚扰進行定义,但最新的民法草案还是包括了该定义,并且通过强调雇佣方在预防性骚扰中的责任,以保护雇员免受性骚扰。今年的玩具产业报告中发现了壹些性骚扰的案例。佛山美泰的女性工人举报过几起性骚扰事件。
基于她们的反馈,我们了解到工厂里有很多男性工人,其中不少还是正式工,会经常试图约见女工人或拉着她们聊天。而许多暑期临时工是年轻女性。其中三个受访者说,她们被做正式工的男同事给性骚扰了。其中壹位说壹个男性工人总是来邀请她壹起吃晚饭,哪怕她多次坚定拒绝也还是继续。另壹个暑期临时工则提到,壹个比她老的男性工人在休息时间不停来找她聊天。还有壹个女性工人提到她曾被两个男同事尾随,还被偷拍了照片。她感到非常不安,但她并没有想过跟工会提起这件事情,因为她没有任何证据,并且觉得可能是自己的错觉。她也没有跟工厂投诉这件事情。如果她去和那两个男性工人对质,他们也可以说只是恰巧跟她走了同壹条路。
佛山美泰的男性工人和女性工人住在同壹个宿舍楼的不同楼层里。男性工人住在壹楼和四楼。女性工人住在五楼和六楼。壹楼和二楼之间有壹道安全门,只要穿过了这道安全门,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在四楼和五楼之间走动。在调查期间,有壹个男性工人上到五楼并站在女厕所外与另壹个女性工人聊天。男性工人实际上禁止進入到女性宿舍楼层,但是并没有人监管。
在华登、港鑫、盈峰以及永辉工厂,女工们并未举报相关性骚扰案件。然而,由于受害人通常对性骚扰事件难以启齿,因此即使我们没有调查到相关内容,依然无法确定此四家工厂完全没有此类事件发生。
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位于河源市源城区高塘工业园。
工厂主要生产塑胶玩具、电动玩具、电子玩具,金属玩具,木制玩具,电动玩具, 洋娃娃,毛绒玩具,礼品,纪念品及赠品。产品销往美国、日本、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厂房面积约四万余平方米,职员约 2000 余人。
工厂基本信息28
工厂全名: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高塘工业区
工人人数:未知
主要产品:电子玩具,金属玩具,木制玩具,电动玩具, 洋娃娃,毛绒玩具,塑胶玩具,礼品,纪念品及赠品
主要客户:迪士尼29,Buzzbee
工厂工人男女比例:未知
工厂主管男女比例:未知
受访人数:10
受访者男女比例:2:8
访谈形式:面谈
工人平均年龄:未知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招工无性别限制,但有年龄歧视,申请者规定年龄为 18-45 岁。入职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两张壹寸彩色照片。
入职途径:
工厂通过网络平台直接招聘
岗位分配:
男工和女工分配的岗位大致相同,工作内容相同。但男性工人数量很少,大部分被派去拉重货物的工人都是男工,调查员只看到壹或两个女工负责需要提重物的工作。
今年因为订单减少,所以工厂加班数随之也减少,工厂基本上也很少招新员工。
未成年工:
工厂没有未成年工。
体检:
工人入职不需要体检,离职同样也没有体检。受访工人并不清楚生产车间是否有伤害身体的化学原料。他们也从来没有被工厂安排体检过。
入职培训:
工人没有参加任何入职培训
离职:
工人离职需要提前申请。因为现在订单很少,工人基本上不加班,导致很多工人申请离职。离职手续办完后的第二天就可以拿到工资。调查人员没有见过工厂主管辞退工人,通常是主管要求工人主动离职,因为只有这样工厂才不用给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工厂要求工人在签订合同时候同时签署自愿加班同意书。同意书中写明,工人自愿加班,没有被工厂强制加班。
三、工作时间
周壹到周五不加班壹天工作 8 小时,加班壹天工作 10—11 个小时,周六若加班,加班时间 8—10 个小时,周日休息。
根据对华登工厂的观察,调查员发现现在工人加班很少。即使在 8 月的时候,工人加班时间也大多低于每月 60 小时,而其它玩具厂这个时候的加班时间在每月 100 小时左右。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基本薪资每月大概为 1500 元,总共薪水加起来约 2000-3000 元。
工人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基本加班费+周末加班费+法定假日加班费+带薪年假+岗位津贴+社保。旺季中的每日薪资约为 120-130 元。旺季之外时,每日薪资约为 80-100 元。
目前工厂没有什么订单,生产目标很低,所以每天加班时间很少,工人的薪水相较于去年旺季减少了。
请假制度:
工厂整改前请假不容易,但是整改后基本上请假都会获得批准,甚至是请较长的假,只要有正当理由。工厂整改后还有产假,访谈中曾提及:“去年有女工因其儿媳妇坐月子请了二十天的假”。
休假:
调查员不清楚工厂是否按照法定假期放假。
社保:
工厂会给 50 岁以下的工人购买社保。正式工的工资单上会写明每月扣除 308 元的社保费用。工厂规定,年满 50 岁的工人不得购买社保。
五、食宿条件
工人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在工厂的宿舍和食堂吃住,可以在外面吃或者在工厂附近自己租房。在工厂宿舍住宿是免费的,如果工人在外租房,也不会有任何住房补贴。
伙食条件:
工厂里有两个员工食堂,大壹点的那个稍贵壹些。早晚餐食堂会提供米粉,大致在 3 到 5 元左右。
至于午餐,壹个食堂的套餐 6 元左右,另壹个的套餐价格在 7 元左右。虽然有两个食堂,中午餐吃饭的工人还是很多,两个食堂都会被挤满,只要稍稍晚去壹点就很难买到饭菜。
若不想吃工厂的食堂,工人可以在下午下班时间到工厂外的路边摊上买小吃,或者去厂门外街边的餐馆,价格不壹。凉皮和凉面都是 4 元,肉粽 2 元壹个,粥 2 元壹份,米粉 3 元壹份,盒饭 8到 10 元。
宿舍条件:
工厂的宿舍分为普工宿舍和管工宿舍(给线长以上的职位入住)。普工宿舍壹般为 8-10 人壹间,非常简陋。每间宿舍没有空调,只有两台电扇,和壹个储物柜。宿舍有独立的洗手间,但是洗澡没有热水。所以工人每次洗澡必须要提着桶去楼道处提热水。宿舍墙壁上没有插座,工人需要手机充电的时候需要去壹楼宿管的房间。工厂男工和女工住同壹栋宿舍楼。女工住在二楼,三楼和四楼。 男工住五楼和六楼。管工宿舍分散在各层。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工厂有在车间安装医药箱。
劳保用品:
工厂会给工人每日发放手套和口罩。包装部里会接触胶水或者酒精的工人每天都会有手套和口罩提供。其它的工位则没有手套和口罩。调查员不清楚其他部门的状况。根据工人叙述,生产部门的薪水比包装部门更高,可是车间里有刺鼻的味道。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工厂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在往年没有办过培训和活动,从 2019 年起有壹些健康宣传以及安全培训,但是培训都只有 2 个小时。
工伤:
调查期间没有遇到工伤事件。
七、消防
2019 年有消防演习。工厂有消防设备,可以看到灭火器。
八、奖惩管理
工厂有很长很详细的惩罚项目清单,大部分违规行为均以罚款为惩罚形式。犯错的工人需要将罚金以现金形式直接交给拉长。部分惩罚的项目如下:
上班穿拖鞋——罚款十元
旷工半天——罚款十元
旷工壹天——罚款二十元(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会被开除)迟到五分钟——罚款五元
迟到十分钟——罚款十元
宿舍无人情况下未关灯——罚款(数目未知)
因为入职期间并没有员工培训,所以工人们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工厂奖励和惩罚的书面通知。所有的惩罚项目均由线长口述为准。调查人员发现工厂车间的宣传栏上贴有员工手册。纸张已经泛黄变旧。加上页面字迹太小,看不清楚。
受访工人表示不清楚工厂的奖励措施。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受访工人不清楚是否有工会存在。他们从未被工会联系过。有事情通常是主管先开会,再把解决方案传达给工人们。
投诉渠道:
工厂有员工关爱热线,工人若遇到问题可以打关爱热线投诉。但是工厂并没有公开告知员工热线号码,很多受访工人表示都没有听说过有关爱热线,也并不清楚其他投诉渠道。
东莞港鑫实业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公司简介
东莞市港鑫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2 月,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第五工业区,占地面积 15000 平方米,目前有约 700 名员工。主要生产各种玩具和文具礼品,包含塑胶玩具、电子玩具、软胶玩具、毛绒玩具等。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日本、澳洲等国家和地区。
工厂基本信息
工厂全名:东莞市港鑫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第五工业区
工人人数:700
主要产品:文具礼品、塑胶玩具、毛绒玩具、软胶玩具、电子玩具等主要客户:孩之宝(Hasbro)、迪士尼(Disney)、基础乐趣(Basic Fun Inc.)、FGTeeV工厂工人男女比例:1:1
工厂主管男女比例:7:3
受访人数:18
受访者男女比例:1:1
访谈形式:面谈
工人平均年龄:35 岁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招聘要求年龄在 16 周岁以上,无地区、民族、宗教、性别限制,入职面试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招聘程序
入职的时候,人事先让工人将身份证复印件粘在报名时填好的个人资料表上,然后让工人填写背景调查,签自愿加班书、危害告知书、新员工入职培训签到。自愿加班书写明工人们是自愿加班。
之后人事给新员工作入职培训,培训的过程中人事向工人介绍工资结算、工资发放、工作时间、考勤打卡、年假、社保、福利津贴、食宿、离职手续等。培训过程大约半个小时,培训时间计薪。
培训结束后,新员工進车间工作壹小时左右,人事开始陆续给新员工照相、录指纹、办厂牌。工厂给员工提供有工作服,工作服在员工工作壹到两周后发放。
入职途径:
工厂以直招的形式招聘工人,除招聘正式工外,在生产旺季还招收临时工和学生工,非旺季不招临时工与学生工。调查期间并未发现工厂与派遣公司或中介合作,所有劳动力皆为工厂直招。
调查员调查期间,正式工与学生工的人数比例为 9:1(约为 10%)。学生工并非由学校统壹组织来实习,而多是透过亲朋好友推荐,自行到工厂应征。
岗位分配:
工人应聘时可自行选择想去哪个部门,但确切的岗位由拉长分配。
尽管生产目标相同,男工岗位的工作量壹般比女工略重壹些。男工通常被分配到需要操作机器或者加压和鉆孔的工位。
未成年工:
生产旺季招收临时工(包括学生工)。
学生工合同和薪资待遇与正式工相同。因为装配部门没有夜班,所以装配部的学生工没有上夜班的问题。也有学生工在注塑部门上班。
体检:
为追踪会接触到有害化学物质的工人的职业病问题,需要做入职和离职体检。
装配部工人不需要体检,根据调查员了解,因为装配部岗位的工作几乎都是无害的,工人也不会接触到任何有毒物质。但装配部的未成年工仍需要体检。喷印、注塑等部门也需要体检。
体检费 70 元先由工人支付,壹个月后工厂退还给工人。体检费用由工厂负担,工人也能拿到自己的体检报告。体检流程是工人自行去谢岗人民医院,提交工厂给他们的体检单,然后接受常规体检。
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的过程中,人事向工人介绍工资结算、工资发放、工作时间、考勤打卡、年假、社保、福利津贴、食宿、离职手续。培训过程大约半个小时,培训时间计入工时。
试用期:
试用期为壹个月。
试用期间薪资相同,但没有全勤奖金。
离职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 3 到 7 天申请。合同期内,正式工辞职则需要提前壹个月申请。如果是临时工,要提前半个月申请。人事在每周壹、三、五办理离职手续。
在离职当天,上午 10 点左右,员工须上交帽子、袖章、工作服,以及核对工时。若员工不慎将帽子、袖章、工作服等遗失,工厂不会要求赔偿。下午 3 点左右,交厂牌、签工资单领工资,下午 6 点退宿。上个月的工资将发放到银行卡里边,当月工资发现金。按正常程序可以辞职,听工人说这个厂辞职很容易。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工厂在员工入职后几天内批量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可能在入职两天或三天后拿到合同,也有的工人在壹周后才拿到合同。所有工人都能拿到合同副本。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人事将填写好内容的合同拿给工人,只要求工人签上名字和按手印,人事对劳动合同内容没有作任何解释。工人们似乎并不了解劳动合同的作用,对合同内容也不了解。
他们觉得劳动合同没什么用。
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调解与仲裁、服务期,以及其他。
正式工和非正式工的合同内容壹样。
三、工作时间
工厂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目前装配车间每天加班 3 小时,周六加班 8 小时或者 10 小时,周日不加班。平均每月加班 99 小时,包括工作日加班 65 小时和周末加班 34 小时。根据调查员访谈与估计,4-9 月应为旺季,其余月份为淡季。
淡季时,每天加班 3 小时或者不加班;旺季时,壹般每天加班 3 小时,有时会到 4 小时。4 月是加班最多的月份,该月每天加班 4 小时,壹直到 22:30。据员工说,工资在该月达到最高,能拿到 3800 多元。不是每个部门都有夜班。装配部门没有夜班。注塑部门有夜班。
目前装配部实行壹班制:
工作时效部门 上午工作时间下午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壹班制 8:00-12:00 13:30-17:30 18:30-21:30工人可以选择不加班,但需要在下午下班之前口头通知拉长,不加班没有处罚。工人每周日休息壹天。工人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是 1.5 小时,下午是 1 小时。
生产线有生产指标。前壹段时间产量是 16000 个,工厂允许工人完成产量就回去休息。工人赶得快的话,能在晚上 8 点钟左右完成产量,但是需要在晚上 9:30 回来打卡,算 3 个小时加班,而实际加班 1.5 小时。目前车间新领导上任后要求加 2000 产量,但并不容易做到,需要员工加班到晚上 9:30。很多员工对工厂增加产量却不增加工资表示不满。
工人上下班通过指纹打卡记录工时,下班时打卡排队需要两分钟,不计入工时。工时记录完整,如果有错误,可以在每月 2 号核对工资的时候提出修改。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装配部工人每月工资 3400 元左右,除了底薪 1720 元外,其余部分工资几乎全靠加班。工资包括正常班工资、平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和全勤奖。装配部除了工龄补贴外没有任何补贴,但注塑部可能有岗位补贴和高温补贴。工人是按工时计酬,每小时 9.89 元,平时加班 14.84 元/小时,周末加班 19.78 元/小时。全勤奖每月 50 元,如果有请假、旷工或者当月补卡超过 3 次,就没有全勤奖。如果在厂里住宿,要从工资中扣除住宿费 45 元。
工厂每月 2 号和工人核对工资,20 号发工资条,27 号发放工资,工资由工厂直接发放到工人的工商银行卡。实领工资和工资条上显示的金额相同,工资条和考勤记录相符。
请假制度:
工人请病假时依然有工资。想请病假找拉长要请假单填写即可,通常不会被刁难。病假回来后工人需要提交由社区门诊或人民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证明。
休假:
工厂有带薪年假,和 11 天带薪法定节假日休息。不清楚有没有带薪产假、婚假和丧假。
工作满壹年未满十年者,享受带薪年假 5 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享受带薪年假 10 天。工作二十年以上者,享受带薪年假 15 天。
社保:
工人购买社会保险需要在入职壹个月后找部门文员申请,购买的种类及金额不明。大部分工人都没有购买保险,因为工资不高,不愿再多扣壹部分工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人和雇主建立了正式的雇佣关系后必须购买社保。
购买了社保的工人的每月工资单上会显示扣费项目、金额和明细。
福利设施:
工厂内没有任何福利设施。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2019 年开始,工人在工厂吃饭三餐免费。工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在工厂的食堂吃饭,但没有额外餐补。
每天每餐的伙食都不壹样。早餐有皮蛋瘦肉粥、稀饭、包子、馒头、油条、炒河粉等。中午和晚上提供两荤壹素的套餐,还有肉汤、紫菜蛋汤或者西红柿蛋汤。
宿舍条件:
壹个房间住六七个人,有空调、冲凉房、洗手间、电风扇、阳台。宿舍没有上锁,厂里规定离职人员需要在中午或者下午休息的时间,也就是宿舍人员都在的时候搬离,避免有个人物品丢失的可能性。每月住宿费为 45 元人民币,包含了水电费。若未住满壹个月,水电费扣费以每天 1.5元计算。宿舍没有配备急救箱。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车间里有专人打扫卫生。 车间较宽敞,大部分的通道畅通,但是偶尔有物料和生产设备占用人行通道。车间里有风扇,温度较室外凉快壹点。车间机器设备有定期检查。此外,每个车间备有急救箱,没有上锁。
劳保用品:
调查人员在装配部三楼没有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只是装填粉袋的工人被要求戴口罩。装配部壹楼工人会接触到有害物质,据估计为某种油漆,工人戴有防护面罩,但没有提供手套。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不清楚工厂是否设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装配部工人上岗前没有经过岗位的环境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
工伤:
调查期间未发生工伤事故,没有职业病患者。
七、消防
车间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识,照明充足,但是车间人行通道有时被物料和生产设备阻塞。
车间内纸箱是易燃物质,也会堆放在通道附近。
车间在四周的墙边放置有灭火器,厂区灭火器每月检查壹次。
宿舍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识,照明充足、没有杂物阻塞。紧急出口的门没有上锁。宿舍区没有易燃物质。宿舍区灭火器没有做到每月检查壹次,调查员在八月份看到最近的壹次灭火器检查是在六月份。
工厂每半年有壹次消防演习, 但不是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工人反映,七月份工厂在生产区域有过消防演习,让壹部分员工观看灭火器操作的过程。
八、奖惩管理
工厂有厂规厂纪,但是没有看到奖励措施。培训期间,只提到连续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工厂没有工会,工人有问题只能找车间领导或者行政部。
投诉渠道:
在厂牌后面的卡片上有“ICTI Ethical Toy Program”工人热线,但是工厂没有介绍,工人不知道这是什么电话,从来没有工人打过。
十、其他
员工关系:
工厂管理比较宽松,工人有行动的自由,上班时可以去洗手间、喝水,下班后可以自由進出宿舍。
工人進出工厂不会被搜身。没有受访工人遭遇过侮辱、殴打或性骚扰。
客户访问及审计:
客户会派人来验厂。工厂在验厂的那天,安排员工将堆积壹周的不良品处理掉,并且将其余物料摆放得非常整齐。调查员询问过主管,主管也不清楚是哪个品牌的客户。
工人满意度:
工人们选择这家工厂,有的是亲戚朋友介绍过来的,有的因为这里的装配车间只上长白班,而且活不是很累。
受访员工觉得目前和其他厂比工资有点少,平时月总工资为 3400 元左右,这是壹年下来的平均工资。加班的时候也只有 3700-3800 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 1720 元,平日每天 3 小时加班费和周末 11 小时加班费。以 8 月为例,工人工作 22 天,另有 5 个周六需要上班。 所以,平日工资为 22*8*9.89= 1740 元,工作日加班工资为 22*3*9.89*1.5=929 元,周末加班工资为5*11*9.89*2=1087 元,外加全勤奖 50 元,扣除住宿费 45 元。总共能拿到 3811 元。
有的员工觉得加班时间有点长,但也有员工希望加班时间能更多壹点,因为每个月的工资主要靠加班,不加班就挣不到什么钱。
工厂管理比较宽松。尽管车间规定不可以穿拖鞋、戴耳机听歌,但是如果有人违反,也没有受到领导指责。喝水上厕所也都安排有助拉来顶岗。没有看到因违反规定而被罚款的实例。好的方面是,活不是很累,宿舍有空调,壹日三餐免费。工厂在学生工离开前还专门给他们开了茶话会,用好吃的招待他们。工厂在劳保方面做的比较好,在壹些对身体有害的岗位上都有相应的劳保用品。不好的方面是,工资有些低了,另外加产量让工人不满。
受访员工有的表示将来会找壹些更自由的临时工做,还有的打算找壹份工资更高的工作。
调查员日记:
东莞今天温度比较高,37 度,天气预报里说体感温度有 48 度,这是很热的壹天,还好宿舍有空调,我在东莞这么多玩具厂呆过,这是头壹次遇到有空调的玩具厂,还免收电费,连吃饭也是免费的,真是很良心了。宿舍人也不多,就七个人,三个学生工二十几号就要走了,然后就剩下四个人了。
我在三楼的装配车间上班,做的是迪斯尼的冰雪奇缘 2 的玩具,我的岗位是检查塑料球(用来装玩具人物的袋子)的牢固程度,需要在产线上敲壹下,看看是否漏粉和掉落。工作很简单,也比较轻松。我通常是用壹只手来工作的。每天的产量是 16000 个,看着很多,其实很快的。我们上午和下午各上 4 小时的班,按通常的排班,每天加班三小时,但是我们通常晚上 8 点左右就完成了产量,然后就可以走了,等到 9:30 再回来打下班卡就可以了。不要以为每条线都是 8 点做完,我前壹天在另壹条线上可是确实干到 9:30。
车间里大量的年轻人可能都是学生工,他们壹走到时候又会重新分线,不知道又会要我做什么,不知道还能不能八点下班了。如果我还在这条线上,到时候我就是老员工了。无聊的时候,除了听歌就是聊天,线上人都比较和善。我发现越来自是偏远的地方的人,越是朴实善良。吃完饭回宿舍躺下,玩手机,睡觉。中午休息时间是壹个半小时。下午 1:25 从宿舍离开去车间。
下午 1:30 打卡上班。我这个位置风扇吹的很少,我都闻到腋下的汗酸了,今天实在是热。
回宿舍躺会,还是宿舍里凉快。期间有个室友办完离职手续准备回去,他回房整理的时候正好是我们休息的时候,这时候人都在,不会有东西失窃的情况出现,后来,宿管又过来确认了壹下。
我觉得这样子挺好,起码安全壹些。
回到宿舍里,有两个小伙子,学生工,下午请假了,待在宿舍吹空调。八点的时候,注塑部的和喷油的也下班了。后面还有几个人也陆续下班了。宿舍里两个想离职的长期工,是嫌工资太低,第壹个月三千多块,但他们没有做满壹个月。而用钱的地方又比较多,物价又那么贵,三千多确实不够养家糊口。
这么热的天,还是呆在宿舍吹空调舒服。晚上 9:30,我去打了下班卡,回到宿舍洗澡洗衣服,躺床上玩手机,11:00 睡觉。
佛山南海美泰调查报告
公司简介
佛山南海美泰精密压铸公司于 1999 年 6 月份建成投产,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大道东路。佛山南海美泰是美泰集团在佛山的 7 个生产基地之壹。主要生产费雪(FisherPrice)品牌的塑胶和电子类玩具。工厂占地共 9 万多平方米,现拥有超过 3000 名员工。
工厂基本信息
工厂全名:佛山市南海美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官窑办事处永安大道东
工人人数:未知
主要产品:生产经营合金玩具车、塑料合金产品及其它玩具产品等主要客户:Mattel 美泰(托马斯小火车,迷妳托马斯小火车,Fisher-Price 游戏手柄系列)工厂工人男女比例:平时为 7:3 / 暑假时期为 8:2工厂主管男女比例:2:8
受访人数:14
受访者男女比例:4:10
访谈形式:面谈
工人平均年龄:未知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招收正式工和临时工。无地区、民族、宗教、性别上的歧视。符合法定务工年龄(16 岁及以上),身体健康,持有效身份证。面试需带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和壹寸彩照两张(持有效残疾证的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士亦可)。根据工人,旺季时因为缺工,工厂也招收退休工人以及16-18 岁的未成年工。
壹般装配岗位免入职体检,特殊岗位如注塑部门会安排上岗体检,体检费由公司支付。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程序:
正式工和暑假工壹起面试,暑假工填应聘申请表时需填写工作截止时间。调查人员在 58 同城上了解到佛山南海美泰在招聘,所以自己打电话联系了工厂。因为工厂之前招了很多暑假工,所以现在只收正式工。
正式员工基本工资 1860 元/月,每天工作 8 个小时。旺季每天可以自愿加 3 个小时班。加班费为平时工资的 1.5 倍,周六为双倍加班费,每周休息壹天。
美泰工作人员通过微信通知面试,若当天应聘者没有住宿可以安排临时住宿。面试地点在位于美泰工厂左边的招聘中心。
调查员到达美泰工厂的时候是中午,正值工作人员午休。壹位保安引导调查员和其它应聘者進入办公室填表。调查员和其它几个应聘者在招聘中心等到 13:30,壹个穿保安制服的工作人员和壹个戴吊牌的工作人员开始工作,让应聘者交表再去里面的壹个房间。進去后检查是否穿长裤、不露脚趾和脚踝的鞋子和不露肩膀的衣服,如是则需马上换掉。接下来参观厂内环境,工作人员带领大家逛了 5 分钟工厂,主要是壹楼注塑二楼移印和装配部门。
回到办公室后开始面试,工作人员先介绍每个部门的职能。工厂壹共五个部门,其中四个部门正在招人,分别是手喷、装配、移印和注塑部门。物料和打印部门目前不招人。其中移印和注塑有危险工序补助。移印部门补助最高为 350 元/月。如果想被分到移印和注塑部门,则需要另外做体检,体检内容包括抽血,测视力和听力。
戴厂牌的工作人员会征询应聘者工作意向,并要他们将选择的部门写在申请表上。除了装配部,其它所有部门都需要体检。选择部门并报名后,工人们拿着身份证到最前面办公桌照相。人资提醒工人们第二天需带建设银行账户的复印件用于办理工资卡。从未在建设银行开户的可由工厂办理,开过的则将自己的卡带来即可。
入职途径:
工厂的入职途径主要有三种:
1. 工厂直招:工厂通过人事部门直招和网上招聘。
2. 内部推荐:现职员工可以推荐新人来面试。被推荐入职的工人做满三个月,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双方均可拿到 300 元人民币的奖金。
3. 离职返聘:工厂聘用之前离职的员工。但返聘的工人没有任何的优惠优待。
入职培训:
工厂的入职培训应该有二十四个小时,但实际上只有四个小时,其余二十个小时的培训时间,新進工人都在厂房工作。四小时的培训时间里,工人还花了两小时签各种文件。
早上工人们先到壹个教室签到,培训老师发给每个工人壹份员工守则,工人需要在最后壹页签字证明已读过员工守则。工人们接着看了几个有关于培训的视频,分别是安全,工作义务,工作环境,薪酬与福利,保密协议等内容。保密协议又分为竞业禁止协议以及保密协议。工人必须在每段视频结束后签字。最后壹个视频播放结束后,培训老师讲解了关于公司的待遇问题以及工厂的全勤奖政策,例如:每个月做满 168 个小时就有 150 元人民币的全勤奖。接下来签订合同,壹式两份,工人有拿到属于自己存底的那份。签完合同后,老师发了壹份关于环境安全健康的试卷,结束后老师发答案让工人自己对照改正。在试卷背后有壹个预支工资申请报告,用于预支工资吃饭。培训结束后老师依次发放厂牌和工作制服。整个过程除去签字大致为两个小时。
下午,员工分配到各自岗位,去相应部门开始工作。培训时间都算正常的上班打卡工时。根据调查人员的体验,职业安全培训以及车间级培训的部分,并没有讲到危险源等壹系列关于生产安全的知识。另外,工厂里每条生产线产品不同,各条生产线员工会轮换岗位,但是工人开始工作之前并没有收到培训或通知,不知道哪壹条生产线是危险化工品或存在危险机器。新進工人只在培训期间看了壹个简短的视频介绍工作安全,甚至需要自己和工厂工作人员要劳保用具,如帽子和手套,工厂工作人员并不会主动提供这些劳保用品给工人们。
未成年工:
工厂旺季时会招收 16-18 岁的未成年工,但没有由学校统壹组织来实习的学生工。
体检:
工人由工厂统壹组织到工厂外的壹家医院進行体检,体检内容包括抽血、测视力及听力。
由于装配部不属于特殊部门,入职和离职都没有体检。
注塑和移印部属于特殊部门,工人在工作期间可能会接触到有毒物质,因此除了入职体检外,还被要求做离职体检。但公司表示,临时工若要公司出离职体检费,那么明年暑假必须返厂做暑期工,如果自己出钱则不用。体检是在工厂外的壹家医院進行的。
体检工人不能拿到体检报告。
试用期:
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工资壹样,但没有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离职:
辞职需要提前递交辞职单。正式工必须提前壹周交辞职报告,还在试用期的员工和学生工可以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辞职后下个月十号之前能收到工资。离职当日,工人需要先收拾行李退宿舍,再去离职办理处交还工作服和厂牌。最后结算工资,确认无误后可签字离开。
二、劳动合同
正式工和暑假工都要签订壹年的劳动合同。两者的试用期皆为壹个月。合同签订只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和最后签名即可。
合同的内容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职业危害防护。
三、工作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
天 周 月(31 天)
正常工作 8 小时 40 小时 176 小时
平时加班 3 小时 15 小时 66 小时
周末加班 11 小时 11 小时 44 小时
最长工时 约 286 小时
调查员在旺季入职,外加辞职的员工较多,所以每天都有加班。据老员工称,淡季每天只需要加班两小时且星期六不加班。每壹条生产线的生产目标不同,有的每人壹天生产 1200,1400 或1600。调查员所在装配部门规定两个人壹天需生产 4800,三个人 5200 壹天。注塑部门的产量目标统壹是壹人壹天 2900。部分生产线的产量目标不容易达到。如果有工人没有达到生产目标,拉长通常会辱骂他们或者替换其它手脚比较快的工人来这个位置工作。
每天早上需在提前上班时间十四分钟之内打卡,下班在规定时间后十四分钟之内打卡,这段时间不计入工资条。如果哪天打了卡没显示可以联系拉长纠正。美泰每半个月换壹次班,每次换班在每个星期休息日之后。
工作时间:
两班制 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 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 工作时间白班 7:00~11:00
7:30~11:30
11:00~11:40
11:30~12:10
11:40~3:10
12:10~3:10
3:10~3:30 3:30~7:00
3:30~7:30
夜班 7:00~11:00
7:30~11:30
11:00~11:40
11:30~12:10
11:40~3:10
12:10~3:10
3:10~3:30 3:30~7:00
3:30~7:30
加班 4:00~7:00
4:30~7:30
早晚班和加班各有两个排班表,时间相差半个小时。注塑部门上班时间为早上 7:00 到晚上19:00,星期四休息。(虽然注塑部门星期天要上班,但是实际上每周只有壹天是双倍工资。这在劳动法上是合法的,因为劳动法只规定工人每周需有壹天休假。)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调查期间工厂正值旺季,如果不请假、不迟到也不早退,实得工资平均为 3400-4000 元人民币(扣除住宿,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后净收入)其中包括普通工资 1860 元/月,以及加班费和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各类补贴如下:
· 工作日加班为 1.5 倍加班工资,周六加班为 2 倍加班工资。
· 夜班津贴 10 元/天
· 伙食补贴 260 元/月(工厂会预支员工第壹个月伙食费)· 全勤奖励 150 元/月(请事假、旷工以及病假,壹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其中任何壹次达到五分钟,照扣该月全勤奖)
· 高温补贴 最高为 200 元/月(只有部分部门有此补贴,装配部员工没有,注塑部门可以领取 200 元)
· 重点工站补贴 移印和注塑部门的工人有危险岗位补贴,移印部门工人最多能拿到 350 元/月。
不在厂里住宿的工人没有额外的住宿补贴。暑假工和正式工壹样,只要工作了壹个月就会扣除457.69 元/月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支付方式:
每个月最迟十号发工资,工资发到培训时填写的银行卡里。每个月都会有工资条,显示工资明细。
扣款包括住宿扣款,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扣款还有个人所得税扣款。如果工人旷工,工厂会扣当天的工资。
福利:
社保 不管是暑假工还是正式工,只要進去有壹个月就会扣除社保,只有满了两个月公司才会办理社保卡,如果只扣了壹个月社保,那么就需要自己单独去银行办理社保卡。(社保卡是可以使用各项社会服务的壹种凭证,例如,在线查询社保支付情况,申请失业保险等。只要公民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即使没有社保卡,他们的权利也不会受影响。但是没有社保卡会让他们使用壹些社会服务的时候多壹些手续,有时候会比较麻烦。)很多暑假工都不知道还有社保卡。拉长也不会说。
假期工资 病假有工资,事假没有,病假需要医生开具证明。医生证明需要由工厂里或者厂外的医生提供。医生必须在证明上明确写出病假时间。如果是厂外医生开具的证明,则需加盖至少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公章作为批准凭据。
带薪休假 丧假,婚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年休假 (具体见表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 工厂付薪
带薪休假:
丧假 三天
婚假 三天
计 划 生 育 假
(产假)
通常为 98 天(产前休假 15 天),外加生育奖励假 80 天。共为 178 天。若难产增加 30 天,多胞胎每胞加 15 天。
病假 工人个人工龄五年以下者:
本厂工作年限未满五年,带薪病假共计 3 个月;本厂工作五年以上,带薪病假共计 6 个月;
工人个人工龄五年以上者:
本厂工作年限未满五年,带薪病假共计 6 个月;本厂工作年限五年以上,未满十年,带薪病假共计 9 个月;本厂工作年限十年以上,未满十五年,带薪病假共计 12 个月;本厂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未满二十年,带薪病假共计 18 个月;本厂工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带薪病假共计 24 个月。
工伤假 依据医院证明时间而定
年休假 服务年限五年以下,40 个小时;
服务年限五到十年,56 个小时;
服务年限十到二十年,80 个小时;
服务年限二十年以上,120 个小时。
(以下员工不享受年休假:服务满壹年未满十年者,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服务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服务满二十年以上者,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
工厂产假为 178 天。工人壹般选择出产前壹个月开始请假,以留出时间照顾婴儿,所以会工作到预产期前壹个月。女工可以请事假照顾孩子,但是会没有工资。
福利设施:
电视房,免费 Wi-Fi(连上不能用),多功能厅(星期六晚上开放),图书馆,医务室,小卖部(八点左右关门),健身房,羽毛球场(设在宿舍二楼),篮球场,足球场(没看见过)五、食宿条件
宿舍:
工厂给工人提供宿舍,厂区内有两栋宿舍,另外七月份因为暑假工较多,美泰本身的宿舍已经住满了,所以向中美玩具厂租了宿舍,有许多员工被安排到了中美厂宿舍。男工临时宿舍是壹楼的房间,女工临时宿舍则是在五楼和六楼空闲的床位。
服务年限 住宿费(元/人/月)
第壹年 45
第二年 35
第三年 25
第四年及以上 15
住中美厂里有免费的往返巴士,十多分钟能到,走路大概四五十分钟。
美泰厂里的宿舍八人壹间,没有单独的卫生间和淋浴间,洗漱上厕所要去楼道中间的洗漱间。基本每个宿舍都配有空调和四个风扇,还有壹个阳台。每层楼有二十个独立的淋浴间和厕所供大约两百个工人使用。
中美厂里的宿舍六人壹间,只有壹个风扇没有配空调。据说等暑假工走了后会安排正式工搬回美泰厂里的宿舍住,如果有空房的话也会让临时工搬回来住。
工人宿舍旁边壹栋楼是职员宿舍,供拉长和主管居住。职员宿舍四人壹间,配有冰箱空调等全套设施。
雇员的住宿费用第壹年是 45 元/月,第二年是 35 元/月,第三年是 25 元/月,四年及以上住宿费为 15 元/月。另外每年 5 到 9 月会加收空调间宿舍的 50 元/人/月的费用。
食堂:
工人可以自行选择在食堂用餐与否,如果在食堂吃,第壹个月预支工资 260 元作为餐补。如果在外面吃,不会收 260 元。食堂有 2 元套餐,包括三个素菜。还有面条、湘菜和其他自选菜,壹般自选菜为 3-4 元壹盘。
据老员工反映,食堂卫生条件不好,曾经吃出头发丝、铝丝和青虫,碗筷也只经过很简单的冲洗。
服务餐饮 服务时间
早餐 6:30~8:00
午餐 11:00~13:00
下午活动 15:10~15:30
晚餐 18:00~20:00
夜宵 23:00~00:30
星期天装配部门基本放假,只有注塑部工作,所以星期天食堂营业的窗口会变少。
夜班凌晨 3:10 食堂有饮料部开放,卖面包、鸡腿、烤肠、奶茶。
厂门口也有各种小吃:麻辣烫、炒粉和沙县小吃,平均七到八元。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员工宿舍没有急救箱,但宿舍楼下有医疗室。工厂办公室配有急救箱。
劳保用品:
试用期间工厂会发壹件马甲给工人,壹个月后会发制服。
调查员负责的岗位没有分配到其他劳保用品,但去其它岗位支援时发现工人有帽子和手套。但因为调查员只是支援,尽管她也在做相同的工作,拉长没有给其该有的配备;有壹次她在另外壹条线工作壹小时后,壹个线长给了她壹副手套;当她负责协助超声波缝纫机的工位时,工厂人员也没有提供耳塞;使用天那水的时候也没有被提供手套和口罩。另壹个工人接替她的工位时也没有得到劳保用品。接替调查员超声波缝纫机工位的工人自己去问了线长要手套和口罩,他抱怨味道太重了,需要劳保用品,所以他决定自己去申请。
调查员在接触天那水时没有相关劳保用品,并且工厂未曾说明超声波压机器对耳朵有伤害。如果工人接触天那水并且需要劳保用品,他们需要自己去申请。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工厂未设置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工伤:
调查期间,调查员因为早餐吃的少所以有壹点头晕,被扶到医务室,医生建议休息半天,没有進壹步检查。
七、消防安全
每层楼设有灭火器六个,消防拴报警器九个,紧急出口五个。
没有消防演练,但壹楼有电视循环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车间和宿舍的通道以及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识,照明充足、没有杂物阻塞。
八、奖惩管理
工厂对考勤制度也有具体规定,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打卡都属于违纪行为。打卡时间为:实际上班时间前的十四分钟内和实际下班后的十四分钟内。违纪行为可能被工厂辞退,但是这些规定并没有被严格执行。
如果因为公务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打卡,可以联系主管及以上领导,由人力资源部确定,然后补卡,不然视为旷工。旷工只扣当天工资。
根据工厂员工守则,纪律处分具有递進性:壹年内 2 次口头警告升格为 1 次书面警告;壹年内 2次书面警告升格为辞退。员工壹年内受书面警告的,当年不得升职调薪。
关于每条拉的操作流程,每次会有专门品质检测员来拿样品检查,以及随时会有品质部门到处巡查。但是实际上有人来检查时才会按照标准来制作,若没人检查就怎么方便怎么做。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工厂有工人代表,但是没听说有工会。员工们壹般有事直接联系员工服务中心。
员工服务中心:
员工服务中心位于厂门入口。员工有问题或者需要投诉,以及正式办理离职手续都在这里处理。
在调查期间,调查者没有看见或者听说任何工人去服务中心投诉,也没有了解到任何处理性骚扰或性侵的特殊程序。除了在服务中心办理辞职手续,工人还需要到工人宿舍楼壹楼的办公室签署书面协议。开放办理时间是每周壹,三,五。以前员工投诉与离职办理在同壹处,但因为离职的人太多了,怕其他员工看见也想离职,所以工厂就安排了单独壹个房间来办理离职。
投诉渠道:
在工人的厂牌背后和工人手册上有壹个热线电话号码。虽然设置有渠道,但是受访工人们表示只是形式。有问题都是官官相护,根本投诉不了。如果反映的是工厂想要解决的问题,就会得到很有效率的处理;如果投诉的是不想管理的问题,这个渠道就只是给员工发泄的心理安慰。例如壹个工人曾经抱怨车间太热了,第二天车间生产线上就有车间管理人员摆上了风扇。另壹个工人抱怨了拉长的管理问题,工厂却没有调查,拉长也没有受到惩罚。
十、其他
工人选择原因:
美泰的工人有壹部分是本地人,为了社保才壹直留在这里上班。其他很多外地人,多数是老乡壹个带壹个介绍过来。因为有内部推荐奖励,只要被推荐人做满三个月,双方都会有 300 元。
工人满意度:
部分员工抱怨,这几年产量越来越高,而工资却没有上涨。当调查人员问他们想投诉什么时,大多数员工第壹反应也是能否将产量减少。壹般旺季都会有很多新人進厂,但相对的辞职的人也比较多,辞职的原因主要是工作量太大。许多员工抱怨拉长不停催促他们工作速度加快,如果工人犯了任何错或者工作不够快,线长就会大骂对方,许多男员工和女员工受不了这种环境就走了。
受访员工表示,这个厂不把人当人看,产量特别高。好多员工都是新员工,还不熟悉岗位就被要求有老员工壹样的速度,达不到还会被骂。受访者看到被骂哭的例子有不少,那些人壹般两天后就离职了。
客户访问及审计:
没有遇到客户访问和审计。
调查员日记
第壹天
负责人让我们填了表,表格检查完后就由负责人带着看工厂,看完工厂就回去培训室让我们了解了几个次序,问我们愿意去哪儿。第壹个看的地方是移印车间,噪音特别大,里面工作人员都有带壹副耳机。第二个去看喷漆车间,里面有很大壹股味道,但是带我们的培训老师强调是无毒的。
最后第三个厂年轻人多壹些,应该是组装部门,壹条线壹般十几个人。最后培训老师推荐我和壹个妹子進的装配部,我被分配的是托马斯小火车安装部门。
第二天
下午我被分配到装配部门其中的小火车组装部。我听老员工说这个部门相对其他装配部会更容易请假。壹般这家工厂旺季是在九月之前,九月之后属于淡季。淡季壹般就有很多人离职去其它地方,因为淡季工厂就不会让工人加班。这样工人每个月只有基本的 1860 元底薪,加上扣去保险金和公积金,能拿到的工资就更少了。
离职的人多的另壹个原因就是产量要求壹年比壹年多,但是工资还是不涨。以前是 1680 元然后到今年涨了两百元。但是有个奖励金两百元没了,就相当于没有扣也没有涨壹样。所以离职的人就变多。很多人愿意忙的时候回来,不忙的时候去其它厂。
老员工还说那个注塑工序虽然公司强调是无毒的。但实际上有很浓的气味,有这种气味的其实有害。壹般怀孕的会调来我们这个部门,因为这里就没有气味。
第四天
下午三点我被抽中去参加茶话会。会上都是新人,因为人事部管理想听听新人意见。有新人就说了部分拉长对新员工不友好,横幅说帮助新员工结果全是欺负新员工的,以及部分拉长因为最近是旺季所以才提升上来,所以管理经验不足等壹系列问题。人事部管理说会纠正。(后来有老员工说茶话会只是让新人发泄壹下,并不会实际解决)。茶话会开完结束回去生产线。
夜班第壹天
今天中午休息四十分钟和舍友回去拿东西。另壹个上白班的舍友告诉我们说她那壹条线的小姐姐被骚扰。被同壹条组装线的两个男员工跟踪和拍照。本来她不知道,但是最近因为和她壹起的那个朋友是夜班,所以只剩她就壹个人在那条线。那两个男员工就开始有偷偷拿手机拍她,她说她特别害怕。她也没有想过去联系工会,因为没有证据,怕是她自己的错觉。
第八天
今晚是第二天夜班。今晚的工作是给昨天每个包装好的小火车按照批数号分别装進壹个展示盒子里,站了壹个晚上,到下班的时候已经特别累了,比第壹天累很多。
至于产量指标,在这个部门有个姐姐和我说,之前她進来时两个人产量是 3800 个,今年产量变到了两个人 4500 个。
第九天
我今天被借调到其他的装配部帮忙。拉长先是让我贴贴纸。贴了大概壹分钟后,那个男拉长走过来叫我去了另壹条拉。这条拉是专门焊电线的。拉长是个穿粉色衣服的小姐姐,她叫我去焊电线。
我不会,结果她就把我派到隔壁的壹条拉。这条拉上都没有什么员工,是专门组装壹个球。步骤是先把壹半的四个点粘上天那水,然后和另壹半组装在壹起,然后压壹下再贴上贴纸就算完成。
天那水其实是不能直接接触皮肤的,但是拉长并没有给我什么防护措施。天那水粘在手上了过几秒就会干但是会有很大壹股味道。
最后壹天
旁边淑姐和福哥听见我要辞职,就过来问我为什么。我说太累了。福哥说,和我壹起到部门的那个男生也要辞职了,也是十九号。我问福哥他为什么要辞职,福哥说他天天晚上都被外面的拉长骂,不是做的太慢就是做不好,然后就生气了。福哥还说美泰的管理人员完全是在逼着人走,刚刚去的新员工怎么可能跟上老员工的速度。
淑姐说现在之所以产量那么大因为希望把十月份之后的订单做完,那样才能让之后的周末不加班了。之后淡季只有星期壹到星期五每天加班两个小时,如果不加班两个小时,工厂走的人更多。
工人故事
张小姐
面试那天认识了二十岁的张小姐,她是来当暑假工的,因为她同学在这个厂工作所以她也進来了。
第二天培训的时候,本来厂里是不招暑假工了,但是因为厂忘了给她发消息通知她不来,所以最后协商了壹下还是给她办理了入职。她每年都在其他厂当暑假工,然后工作到哪儿就玩到哪儿。
罗小姐
也是壹个暑假工,和我壹个寝室的,她已经来壹个多月了,但是因为之前有点事请了几天假所以那个月就没有全勤奖。
她是注塑部门的,她们部门男女比例壹般三比七,其中很多都是结了婚的大姐,年轻人很少。她们部门调机员基本都是男生做,但是有什么问题大姐问他们他们不回回答,年轻女生问他们才会理,调机员通常负责维修机台。
她和我说这个厂的男生特别多,只要是妹子就会被很多人找聊天,因为她经常被找,但她似乎没
有觉得困扰。
她的每日目标产量是 2900,但是因为她是新進工人所以每天壹般只能做 2400-2500。她说如果是老员工的话都会很认真的坐满产量,因为怕被组长骂,大部分会骂人的组长都是女性组长。壹般来说,年轻的组长较年长的组长骂人少。
罗小姐准备做到十六号就不做了,她说上夜班太累了,而且她十九号就要回家拿毕业档案。
福大叔
福大叔是和我壹个部门的壹位大叔。我们部门是组装小火车的,每条线只有三个人。壹个人负责组装轮子底板和车板,还有壹个人负责把头按在组装好的车板上,最后壹个人负责打螺丝。福大叔说他已经来这个工厂三年了。他刚刚来的时候,工资只有 1680 元,到现在涨了两百块,但是之前有壹个奖给取消了也是两百块,所以工资没有变。但是这三年来,每年的生产产量都在涨。
我问他如果工会让他去提意见他会提什么。他就说,希望产量可以少点。他说人资有时会安排壹些茶话会的活动,但从来不会让老员工参加,因为老员工通常有比较多的问题和抱怨。但因为茶话会占用休息时间,所以尽管老员工不能参加,还是没有人会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去投诉。
福说我们这个部门算是比较轻松的,部门规格比较小,但是却有两个拉长壹个主管,所以算是独立的壹个部门。壹般主管的工资有壹万多,我问他他怎么知道的。他说他有个朋友的老公就是当主管的,所以四舍五入的也就知道壹点。
福哥还说过关于注塑部门其实呆久了对身体有害。有毒材料容易让女人子宫受损。
丽小妹
她是我们宿舍的壹个小妹妹,也暑假工的。今年 6 月 20 日進厂到现在已经做了接近两个月了。
我听她说,有些女性干部特别凶,骂哭过小姑娘。
她说壹般男员工都会做物料员,因为物料员会去库房拉很多货,都非常重,女员工是做不动的。
她有壹次被分配到男员工做的体力活,结果也差点哭。那次她是打包装,需要把壹个盒子安好然后把东西放進去然后贴胶布,结果做完后她手都打出水泡肿了。
她妈妈已经在这个厂工作了十多年,成为工厂干部。她妈妈说注塑部有很重的味道,身体不舒服,所以去医院检查,可是并没有检查出来任何异样。医生让她换个工作环境,结果她换了岗位后,身体就好了。
我认识她的这段时间,她都抱怨壹直工厂里有个叔叔骚扰她,想约她出去吃晚饭。她只向其它工人抱怨过这件事,没有向工厂干部投诉,也没有想过向服务中心投诉。
宿舍大姐
来了接近壹个月了,她说她准备把今年做完再走。因为之前她夜班我白班所以接触比较少,今天夜班所以白天就闲聊了几句。她说她老公可能壹个月之后就来这边找她,她准备去外面租房住。
她有两个孩子,在家里都是父母在帮忙照顾,因为她和丈夫必须外出工作养家,没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
她觉得她们拉长都不骂男生(大部分拉长都是女性),即使男生速度慢或产量低也不骂。她说她们拉长之前还骂哭过女员工,结果那个女员工做了两天就离职了。
大姐说这个里面很多机器和物料员本来应该男的做,但很多让女的来做,有点不公平。因为物料员通常需要拿很重的货物,工作量也比较大,所以很多女工认为应该由男性来当物料员。
老乡阿姨
老乡阿姨来美泰十七年了,还有壹个多月就退休了。她准备下个月把她的年假全部休完,向她这样的资深员工每年都有 48 小时的带薪休假,她跟我说,她每次请年假都是只请早上几个小时而不是请壹整天,如果壹次请壹天,同壹天还得回来加班三个小时。如果不回来加班,工人将不会拿到任何的补偿金,即使工人是请了自己的带薪休假。所以她都只请假几个小时,晚上还可以继续加班,赚 1.5 倍的加班费,比请壹天假划算很多。壹次休壹天的都是本地人。之前有个阿姨发了工资发现休了年假之后工资少了点,然后问福哥,福哥说是因为她虽然休的是年假但是壹天假期也只有八个小时,还有三个小时的加班没来,肯定没有加班工资。
她有个女儿是她妈妈帮忙照顾大的,所以和她不亲。
她说她之前在电子厂、鞋厂、五金厂都做过,她觉得电子厂是最干净的,而五金厂是最脏的,因为她负责疏通管道。她说这个厂里很大壹部分人都是来混保险的都是本地人多壹些,但是那些本地人特别看不起外地人。
她来这个厂做了两年多迷妳托马斯部门,六年多注塑,六年多品控部,还有三年左右是刚刚進来那会那时厂里还是做钢制玩具。她说这个厂里很多事情都不公平的,因为壹般拉长都是物料员提上去,那些物料员没事就会给拉长买壹大堆东西。我问她这个员工服务中心有什么用吗,她说那基本上都是做样子的,这边员工有什么想说了基本都会憋著,也不想去哪里找事。
媛
媛也是暑假工,她和小丽壹起到的工厂。她现在的生产线上包括她只有两名女工,其他都是男工。
她说也有壹个叔叔经常骚扰她,每到休息时间就会过来找她。她很害怕,也不敢在休息的时候呆在自己的工位上,所以总是来找我聊天。
她们拉壹般任务是 1400。如果她做的快的话,每天六点半能结束下班。做的慢的话,七点钟才能结束下班。
东莞永辉轻胶调查报告
公司简介
东莞永辉轻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隶属的香港永丰出品有限公司。东莞永辉轻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员工 200-300 名,位于中国广东省东莞市清溪土桥村金桥工业区兴业二街 1 号,公司厂区占地面积两万多平方米。 工厂的主要经营范围为 EVA 玩具、礼品、文具、幼教器材、工艺品、鞋以及箱包等产品。 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日本、东欧等国家及地区。
工厂基本信息32
工厂全名:东莞永辉轻胶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清溪土桥村金桥工业区兴业二街 1 号工人人数:约为两百到三百人 (正式工:20%;临时工:80%)主要产品:EVA 玩具、礼品、文具、幼教器材、工艺品、鞋以及箱包主要客户:乐高,乐高乐园,迪士尼33
工厂工人男女比例:6:4 (装配部基本均为女性)工厂主管男女比例:未知
受访人数:十人
受访者男女比例:1:9
访谈形式:面谈,微信(受访者所在部门: 生产部、丝印部)工人平均年龄:未知
正在加工的乐高乐园盾牌
壹、 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招正式工和临时工。无地区、民族、宗教、性别上的歧视。只要符合法定务工年龄, 十八周岁以上,就可以入职。最高入职年龄无硬性规定,现在职工人中最高年龄为 50 岁。入职面试时,求职者需要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壹寸彩照两张。面试不需要交任何押金,也不会被扣押证件。
求职者可自行选择成为临时工或正式工。但是工厂的人事在面试时会鼓励求职者应聘正式工。
招聘程序:
临时工和正式工的面试程序壹样。将行李寄存在保安室后,由主管带去人事部。人事会首先要求求职者填写入职申请表,其中包含学历信息,住址电话等。人事根据相关资历分配岗位。人事部要求员工看过入职须知和壹份自拟的劳动保护条例后并签字盖手印。其中劳动条例主要解释了壹周有壹天休息的规定。期间,人事没有提及入职培训内容,只是讲解了入职须知表,并再次确认入职申请的内容。讲解并签字结束后,工作人员要求求职者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彩照。到此面试结束,就算正式入职。工作人员安排新员工去保安室领取宿舍钥匙,入住工厂的宿舍。
入职途径:
工厂的入职途径主要有两种。1. 工厂通过各类网上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来直接招聘员工。2. 工厂通过中介公司来招聘正式工和临时工。
入职培训:
工厂没有对新员工進行入职培训。唯壹和培训相关的内容是面试时介绍的入职须知表。面试时候,工作人员会解释入职须知表里的内容,比如,晚上十二点之后严禁進出工厂;工厂里严禁吸烟,吸烟要去吸烟区;工资在每个月二十八号左右以现金发放;上下班打卡应当在正式时间的十四分钟之内等等。
试用期:
试用期为壹个月。
岗位分配:
工人不能选择在哪个部门工作。壹共有 5 个部门:生产部,制造部,丝印部,喷油部,转印部。
另外还有品质管控,不单独设部。几个部门中,装配属于生产部;制造部是制造材料然后由生产部组装包装;丝印部使用丝网印刷技术,要接触 EV 塑料;喷油部主要负责表面上色涂装;转印也是壹种印刷工艺;品管负责定时取样品送检。 工人会被安排到缺人的部门。丝印要求有工作经验。工厂也会根据工作岗位所需的体力来分配男女员工。壹般女员工会被安排進需要较少体力劳动的生产部,而男员工则会被安排去体力需求较大的岗位,比如制造部,因为需要操作机器。
未成年工:
根据调查人员观察,未发现工厂使用学生工。
体检:
工厂没有对任何部门的任何员工進行体检。
离职:
根据工厂自拟的劳动保护单,如果是工厂直招工人,只有月中和月末才能办理离职。正式工需要提前壹个月报告申请离职。工作未满壹个月的临时工,报告离职后十五天后才能离职。中介带来的临时工提前壹天申请,第二天就可以离职。
若是离职时没有提交离职申请报告,工厂就会定义该员工为自离。自离的员工就拿不到当月工资。
二 、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工厂不会在工人壹入职时就和工人签订合同,而是等工人工作了半个月或壹个月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工厂与正式工或临时工会签署同样的劳动合同,也会拿到副本。调查员离职时,仍未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就是广州劳动合同。
三、 工作时间
工厂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八小时工作皆是白班。旺季期间(8 月之后),周壹至周五每天加班 3 小时,周六加班壹天,周日休息。调查人员進厂期间正好碰到旺季,工厂在赶单,所以周日休壹天也被取消,用来加班完成订单。工人们最长连续上班十壹天无休。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8小时,外加 3.5 小时加班时间,共为 11.5 小时。生产部工人旺季这段时间每天的生产指标为4000 件,壹般情况下晚上八点半可以能完成当天的产量,其它时间壹般没有指标。如果提前完成任务可以提前下班,等到指定的下班时间再回打卡下班。工资也是按照三点五个小时算的。
每天早上八点上班,七点四十六到七点五十九可以打卡,上午工作四个小时,到中午十二点下班。
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是 1.5 小时。下午壹点半到五点半上班。晚上若有加班,加班时间为六点半到晚上十点。如果没有打卡应该要扣工资。若有工人忘记打卡,可以找组长解释。
工厂里除了丝印部门有夜班外,其他的部门都没有夜班。夜班补贴为 13 元/晚,加上壹碗方便面。
夜班正常上下班时间是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
正式工 正常工作 加班
每天 8 小时 3.5 小时
每周 5 天 1 天(周六)
每月 22 天 最长加班时间为 126.5 小时
工资 1720 元/月 周壹到周末加班 1.5 倍,周六或周末加班 2 倍临时工 正常工作 加班
每天 8 小时 3.5 小时
每周 5 天 1 天
每月 22 天 最长时间 126.5 小时
工资 13 元,13.5 元,14 元,14.5 元/小时 没有加班补贴按小时算淡季期间,工人可以不加班。若不想加班,需要每日下午 3:30 之前和自己所在的组的组长说明情况。旺季期间,工人必须加班。调查人员听到某车间的组长说“除非起不来了,不然都不准请假。”
上班时间
上午 8:00-12:00
午餐休息 12:00-1:30
下午 1:30-5:30
(加班) 6:30-10:00
四、 劳动报酬与员工福利
工资:
正式工工资分为底薪和加班费。每月底薪为 1720 元。加班费是按工时计算,壹般工作日内加班为 1.5 倍工资,周末加班为 2 倍工资。正式工除了底薪和加班费以外,还可以领取 150 元/月的职位补贴,职位补贴依据岗位不同而浮动,装配职位补贴最低。
临时工工资也分为底薪和加班费。不同的是,临时工按進厂时间不同,每小时的工资也不同。壹般分为 13 元/时,13.5 元/时,14 元/时,和 14.5 元/时。每个部门每批進来的临时工工资都不壹样,所以在入职须知最下面有写严禁工人讨论薪资。此外,临时工不会享受 1.5 倍或 2 倍的加班工资,也没有职位补贴。临时工加班统壹按照每小时工资计算。
旺季期间,正式工实领工资(不包括社保)可以领到 3500 元左右每月。临时工的实领工资(不包括社保)可以拿到 4000 元以上。临时工工资较高是因为他们以小时计薪,而正式工是基本薪资外加加班费。此外,工厂工资壹律以现金支付,每月的 28 号工厂会发放工资。听工人说这样可以不扣个人所得税。工人需要当面领取,再去银行存钱進账户。
休假:
正式工有带薪年假和产假。临时工若做满两年后有四天的带薪年假。
若是员工放弃休年假,可以领取相当于 4 天的工资作为奖励。
社保:
社保 假期工资 带薪休假 法定节
假日
正式工 无论本省外省工人均可购买社保,但是需要自己去和人事部说明,工人可以自己选择是否购买。
社保按照广州市最低要求购买。每月工人缴纳
306 元,公司帮忙交 600 多元。但是第壹个月属于试用期没有社保。而特殊部门必须要买社
保,比如壹楼开机制造部。公司还会单独给每个员工购买壹份十几块的商业保险,不需要员工自己出钱。员工需自行办理社保卡。
病假和工
伤假工资
不明
带薪年假产
假
工厂付
薪
临时工 没有社保,也没有商业保险 没有 满两年有四天年假。不
想休假按照
正常上班则
正常付薪。
没有薪
资
没有住房公积金。
福利设施:
工厂里没有任何福利设施。只有壹处吸烟区提供给需要吸烟的员工。
五、 食宿条件
工厂提供宿舍,不加收任何费用。但住宿条件很差。普通宿舍壹般 3-4 人壹间。宿舍内白天不允许开灯。楼道内有热水间,并且热水只有固定时间段才提供。(早上 7:00~8:00,下午 5:
30~6:30,晚上 8:30~12:00)洗澡需要带桶到走廊两头提热水回卫生间洗澡。
男女员工住同壹栋宿舍楼的左右两边,分别使用不同楼梯,每层楼中间用铁门隔开。女员工宿舍走廊两边各壹间夫妻房。夫妻房公用壹个卫生间,只有这里的卫生间有花洒。宿舍区域里二三楼有监控器,四楼无监控器。
调查员住的宿舍有天晚上暴雨,洗漱间门被吹倒了。宿舍职员告知需要打报告写申请才可以修门卫生间的门也是坏的,有的宿舍上卫生间要把门整个搬起来。调查人员发现寝室内有臭虫,工人经常会被虫子咬的满身是包。如果员工选择不住宿舍,在外面租房子没有补贴。宿舍楼有 WiFi但是连接進去也是用不了。
工人可以在食堂用餐。每个月会有 26 天的餐钱补贴。每天补贴 14 元伙食费(早餐 2 元;午餐 6元;晚餐 6 元)。如果当月额度没有用完,月底会清空。食堂做什么,就只能吃什么。早上壹般是面食。六元的饭壹般是两个小份肉菜和壹素,七元的餐大小份肉菜壹素。食堂晚上不开门,但工厂大门晚上 12 点后会关,夜班工人也不能出厂了。所以夜班会补贴壹盒方便面。
如果不想再食堂吃饭可以去零食窗口买零食,方便面和饮料。员工食堂的餐具以及洗洁精需要自备。餐厅里还有壹个专门放碗的架子。刷卡每天最高额度是五十元,早饭以 10 元为上限。中饭和晚饭都是 20 元,超过这个数字今天就不能再刷。只要过了饭点,食堂下班就不能买零食了。
食堂的零食普遍比工厂外要贵壹些。如方便面在厂里卖 4.5 元,外面小卖部的是 4 元。
工厂外面走五分钟会有壹个市场。市场里有些卖夜宵卖饭的摊贩和商店。
六 、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工厂里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临时工和正式工上岗前都没有经过岗位培训和环境健康安全培训。厂房有急救箱,但是员工宿舍的急救箱是空的。
调查员上班期间,有人手被卷進机器,流了血,听那位员工说当时工作人员有准备带她去打针但是她怕疼就没去,然后第二天就调离了那个职位。
工厂里面说不允许穿着拖鞋上班,但是实际上是没有人管的。三楼用了天那水以及其它化学用品所以有很刺鼻的味道,工厂每天会提供口罩,但是需要员工自己去拿。但就算工人带上口罩也还是能闻到刺鼻的气味的。
工厂有提醒带防护用具标识,但是没看见过工厂发口罩外的防护用具。除口罩外没有其他护具。
厕所门口有洗眼器,但已经坏掉了,目前工人用它来洗手。
七、 消防
每层楼都有消防用具和灭火器,但是检验时间标签都被撕掉了,外面也都是灰尘。调查人员发现有些灭火器是 2013 年检验的,有些时间甚至更久。
宿舍每层楼有紧急逃生标志。
工厂里的灭火器装置和宿舍壹样,很旧,标签很多被撕掉了。工厂里也没有举行过消防演习。
八 、奖惩管理
工厂里没有特殊的奖惩管理制度。工厂里禁止吸烟。晚上十二点不能進出厂门。不打卡算旷工壹天,扣当天的工资。
九、 劳动协会和投诉
工厂内没有设置工会。工人们若有问题,没有任何投诉渠道。投诉或抱怨会被视作不适应工作,组长以此劝退工人。
十、 其它
很多工人选择永辉工厂的主要原因是除了丝印部,基本没有夜班。除了赶货期间,其他时间工厂不算很忙也没有压力。工厂管理不是很严苛,上班时间上厕所喝水都比较随便。進出车间不需要打卡,進出厂门也不需要刷卡和检查随身物品。但是上班期间出厂必须由组长开具放行条或者请假条,不然不允许出厂。
调查人员日记
2019.第壹天
今天和我壹起進厂的有十几人来,管理人员让告诉包工头让工人不慌签合同,试试能不能做。我问管理人员明天是不是有培训,他叫我明天早上七点五十五到办公室弄指纹,这边打卡是提前十四分钟之内都可以比如说八点上班,七点四十六到八点之前是可以打卡有效的。然后给我安排了宿舍。然后進了宿舍,七张床位但是只有四个人住很简陋,地上是水泥地坑坑洼洼的,只有两个风扇,插头也只有两个,每个宿舍有壹个厕所和洗漱池,要洗澡要在时间内去楼梯口接热水到卫生间里洗,同宿舍阿姨说四楼还有很多空的宿舍应该人少没人住。
旁边宿舍的阿姨洗完头发就在门口吹头发,她说这里有几个部门丝印部,装配部,喷油部,还有几个她也不是很清楚,丝印部在忙的时候会赶班就是加夜班,她说装配部好些,没有那么重的味道,丝印特别臭,还有个部门噪音很大,应该是制造部。但是装配部也有用难闻气味的材料的时候,比如壹种叫多正喷胶的胶水。
2019.第三天
中午吃饭,听对面的姐说因为食堂吃饭时间人多要分成两个班吃饭。
吃完饭基本上还有四十多的时间,听工人说 ,207 的宿舍是最坏的,四楼有很多空房间但是没有摄像头,楼道尽头的两边是夫妻房,两个房间共享壹个洗手间,摄像头只有二楼和三楼才有,三楼有个房间修好了但是不让人住,现在的 207 卫生间也就是洗澡的地方的门是坏掉的,每次洗澡得先把门搬出来,门很重。后来找了保安保安说换门需要打申请报告,要找人事部。
我那天下去看公告,本来以为中秋节放三天,结果工人告诉我这个月在追产量,所以只会放中秋壹天的假。(下面公告说的是十三号星期六上班提到了八号星期天来上)意思就是工人们从二号壹直要上到十二号,然后休壹天假又是连续六天(不知道下个星期会不会有星期天休息)当时進去说的是每个星期固定有壹天休息的。这个厂没有离职返聘优惠也没有内部推荐奖,而且所有的职业都没有体检。而且临时工加班费是没有几倍的,还是正常的是多少壹个小时就是多少,只有正式员工才有。
在公司里不许讨论每个人的工资是多少,但是如果每个月壹直加班,那么正式工扣完社保能拿到三千二左右,而临时工没有买社保可以拿四千以上,所以大部分人都愿意做临时工,然后等旺季过了再去其他厂。 临时工每小时的的工资的是不变的,加班费也是按正常小时工资支付。
壹个女工说她们选择在这里上班主要是没有夜班,而且不会催产量比较简单所以愿意在这儿上班。
2019.第四天
晚上在小窗口刷的方便面,热水在保安室旁边有,宿舍的阿姨说,她们丝印部有夜班,夜班补贴是十三元壹晚上,而且发壹桶方便面,但是都很少有人愿意上,觉得累。
夜班正常上下班时间是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
我说我晚上想出去洗个头,这边没有淋浴怕洗不干净。然后英告诉我说两个夫妻房中间卫生间有沐。我去看了下没看见。她说二楼左边夫妻房有壹个房间住了壹个叔叔,可以去洗。我问她这栋楼有男职工住吗?她说壹般男职工都是夫妻房,我们宿舍有壹栋,左边是男职工,右边女职工,每层中间有个铁门隔着,但是女生这边每壹层都会有夫妻房四楼也有,所以晚上有男职工上楼。
很多时候有些阿姨的老公也会来宿舍找人,他们没有住夫妻房。晚上经常有男工上楼,很不方便。
2019.第五天
早上壹進去就开了壹个早会,主管说不管做几天走,反正在这里做壹天就好好做,只要每天产量够了就可以下班,不够他就陪着呆到十点,这两个月是特殊时期,这批货要在十月十多号之前出。
这两个月要忙着赶货,如果有不想加班的员工他不需要,如果要请假头天下午三点半之前和组长说加班也是,三点半后说就是旷工。
工友故事
阿姨 1
和我同壹天来这个厂的,她说她侄子在这个厂里就壹起过来了,之前在汕头那边的工厂做过,但是很累也只能拿四千多,这边也能拿四千多会轻松壹些。她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十八岁在读高二,小的那个女儿才十壹岁,是她姐姐在她家里带孩子。她老公也在外面打工,因为他老公那儿太累了所以她没有壹起。
阿姨 2
在这里做了三年了,是丝印部,他老公也是在外地工厂上班不想在这边,她女儿都 23 岁了也是没有读大学就直接工作,现在已经不需要她管了。阿姨最近是上的夜班,每天晚上八点上班,她说丝印部味道其实特别不好,而且很多人都不愿意上夜班就算有补贴也不愿意,她也没有听说过这个厂有什么投诉渠道,也没有工会。
阿姨 3
和我是老乡,她来这个厂已经两个月了。我壹去的时候她就和我说这边这个味道特别难闻闻久了会长痘还容易不孕不育。她有壹个儿子在上大学,她老公也没和她壹起在外地打工。
阿姨 4
和我壹起去辞工,也是才来几天的,但是她是中介介绍过来的,她说她老公来找她了,但是这个工厂不收男员工所以就准备搬出去。
英
她也是临时工,来这个厂不到壹年。我问她会不会壹直呆下去,她说不会。她比我大两岁,和我说这个厂里面关系特别乱很多人都有情人。厂房壹共有两栋,我们现在是在左边那壹栋的三楼。
英说,因为这边生产的乐高的玩具检验标准更高,所以用的胶水以及设施都会比对面二楼的好。
英还有个弟弟经常问她要钱,她父母也没怎么管她了。
波波
再来这个工厂之前去过很多工厂,已经工作十年了但是这个工厂没有夜班相对轻松壹些就壹直呆在这个工厂。她有两个孩子但是都是她妈妈在帮忙带,这次中秋节还请了几天假回家。
波波来这个工厂来了两年了,第壹次進来是去年,十个人里面就她壹个正式工。当时还没有工作她就准备去转临时的,但是工厂都不同意。当时正式工还得交壹百元伙食补贴。然后过年的时候她就辞职回家今年又進来的这个厂然后是临时工。在去年正式工的时候她不扣社保有个月壹直加班拿到了三千六,那是最多的壹次。然后现在临时工可以拿四千以上。波波说这个部门这边味道特别重,但是偶尔闻壹两个月是没有问题的。波波是在外面租房住,晚上下班回家那壹条路其实没有灯特别黑,但是她说她已经习惯了。
东莞盈峰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公司简介
东莞盈峰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位于东莞市虎门镇龙眼工业区东十路,法定代表人为张赛娥。是华盛玩具集团众多生产基地之壹,华盛集团是大型港资企业,新加坡上市公司,隶属于香港南华集团旗下公司。华盛集团在香港以及中国南部有七家工厂,壹家研发中心以及壹家造模工厂,拥有超过 3000 多名员工,以生产塑胶、电子、布绒和机械玩具产品及礼品为主,产品主要销往日本,美国。
公司基本情况
工厂全名:东莞盈峰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龙眼工业区东十路
工人人数:3000
主要产品:塑胶、电子、布绒和机械玩具产品及礼品主 要 客 户 : 孩 之 宝 ( Plumber Pants, Power Rangers, Toilet Trouble, Transformers,Pocupine Pop, Nerf), MGA Entertainment (L.O.L! and Poopsie Slime Surprise), InspirationWorks, Melissa & Doug
工厂工人男女比例:1:1
工厂主管男女比例:6:4
受访人数:20
受访者男女比例:7:3
访谈形式:面谈
工人平均年龄:30 岁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招聘正式工和临时工。对正式工的年龄要求是 24-52 岁,而临时工的最低年龄的要求是 18岁。根据工厂张贴的招聘海报,招工并无无地区、民族、宗教、性别上的限制。面试者前来面试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装配车间招人几乎没有要求,任何愿意做的人都可以進来。因为注塑和喷油部门可能有其他要求,工厂会派专人面试。
招聘程序:
面试: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装配部工人都基本没有面试。招聘时只是问年龄多大,然后让填写入职申请表,没有其他问题。只有装配部招临时工。对于其他岗位的工人,招聘要求不同,比如喷油工人,会有相对应部门的人员来面试。
笔试:面试者需要接受笔试。然而笔试相当没意义,面试者只需将人事部员工报出的答案写在试卷上即可。
办理入职手续:第二天早上 9 点,正式工开始办入职手续。新工人按照人事念的内容来填写劳动合同、声明书和其他表单。人事对合同内容没有任何解释,只是让新员工自己看。填写完所有表单之后,新员工被安排拍照做厂牌,以及進行接受简单培训。
临时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间是下午两点,按照人事念的内容填写合同、声明书和各类表单。表单和合约都是和盈峰厂签而不是和中介签定的。工资和正式工壹样,底薪 1720 元,正常班工资9.89 元/小时,平时加班 1.5 倍工资(14.83 元/小时),周末加班双倍工资(19.78 元/小时)。
临时工要在入职申报声明上注明“劳务公司没有要求做多久才可以离职”、“在入职本公司之前,劳务公司已确认临时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这些明显违背事实。
调查员向劳务公司驻厂人员咨询工资条款时,得到回复以私下口头协议为准,合同只是形式。而调查员征询厂里的临时工时,工人们表示按照 15 元/小时或者 16 元/小时发放。
除此之外,临时工没有跟派遣公司签订任何协议。
入职途径:
应聘者可以通过工厂的直接招聘入职或通过派遣公司的面试入职。
工厂会在厂门口设招聘点直接招聘正式工。旺季时除了周日基本每天都在招,淡季时不清楚是否招工。招工地点在工厂正门左侧,立有壹个小棚,有桌子和长椅。调查人员应聘了正式工。
而派遣公司则会通过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来招聘临时工。临时工入职时在壹张小纸条上要填写所属派遣公司,派遣工职员会告诉新员工他们派遣公司的名字。
工厂大部分工人由各家中介和三家派遣公司招聘,称为临时工。由中介招收的临时工也会挂在某个派遣公司名下。临时工和正式工的比例约为 7:3。临时工 7 月份工资是 14 元/小时,8 月上涨到 15 元/小时或者 16 元/小时。
岗位分配:
调查员被分派到装配部门。正式工若满足其他部门要求,也可以申请去其他部门,但要接受其他岗位的面试。由派遣公司招募的临时工只能去装配部。
装配部负责把其他部门生产好的零部件组装成产品并包装起来,属于生产过程的尾段。穿橙色厂服的工人都是装配部的。据观察,装配工大概占工人总数的 85%以上,具体人数不明。
未成年工:
工厂不收未成年工(16 岁以上 18 岁未满)。但有学生工。
体检:
调查员所属的装配部不需做入职体检,注塑部的人员也无需体检。喷油部门则需要在面试时体检,体检费由工厂负责。入职后,喷油部还会每月对员工進行壹次体检,体检费同样由工厂负责。具体体检流程不明。此外调查员没有遇到其它需要做体检的员工。
入职培训:
根据调查人员亲身经历,新员工進厂仅需签署壹系列表格。人事让工人签保密协议、员工确认表、背景调查表、员工手册等。由于员工手册第 18 章节记录了厂规厂纪,是奖惩依据,所以人事也让新员工在那壹张上面签字,表示新员工知晓并同意这些厂规厂纪。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间里,人事要求工人按她念的内容去填写入职培训试卷。
事实上,培训中对于新入职员工应该知道的工资组成、安全教育、职业安全防护等等都没做介绍。
人事只是在给工人拍办理厂牌所需的照片之后提到了進厂注意事项。事项包括:第二天早上 7:
50 厂门口集合、不能穿拖鞋上班、不能带玻璃水杯、迟到早退请假均扣 100 元全勤奖、准备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交给文员、食堂吃饭需要充现金、至少要干壹个月、离职需提前壹周申请等。这位人事语速很快,介绍这些不超过十分钟。填完所有的文件加上人事对新员工宣导,整个流程下来平均 15 分钟左右。
進入车间以后,车间领导还会有 10 分钟左右的介绍,例如请假流程等。分配到岗位后会有人指导操作流程。
整个入职过程持续了 1 小时 20 分,培训时间不计入工时。培训最后,要在工厂内住宿的就留下来分宿舍,不住宿的就可以回自己的租屋处。
第二天早上,新员工在工厂门口集合,排队领厂牌,在新入职员工培训记录表上面签名,之后录入人脸数据。文员告知了新员工壹些车间规矩,发放防头发掉落的帽子,接着让新员工在《有害物质 RoHS 培训表》上签名。但是新员工并没有受到入职培训和有害物质 RoHS 培训。
试用期:
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通过三个月试用期后,员工可以转正。试用期期间工资与正式工相同。
离职:
劳动合同上写明,工人在试用期内离职,要提前三天递交申请。这和人事跟调查员说的不壹样,人事告诉调查人员,实际操作中,工人试用期内离职要提前壹周申请。合同期内离职则要提前壹个月申请。
临时工要遵循和所在的派遣公司的约定,通常至少需要干满壹个月才能申请离职。临时工不满壹个月辞职,其组长或线长不会批准。除非确实有紧急情况才可以提出离职。自离没有当月工资。
办理离职时,工人要先在人事部通知的时间地点核对工时,办理离职手续。第二天退宿,签工资单,然后当天发工资。临时工工资也是当天拿到。工资分两部分,壹部分是和正式工壹样,由厂里发放;另壹部分是补差价,由派遣公司的驻厂人员发放。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工厂和工人在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人事给员工发壹式两份的劳动合同,让员工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名,对合同中的内容无任何讲解。员工对自己的权利和福利都壹无所知。人事要求合约生效日期写第二天的日期。签完这些文件之后,人事给每个人拍照用来制作厂牌。
第二天早上集合的时候,人事和派遣公司的人员给新员工发放了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副本,都是和盈峰工厂签订的,而和派遣公司无关。
合同内容:
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劳动合同内容相同。合同期限均是两年。但是没有严格执行。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与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规章制度、合同变更、合同解除。
三、工作时间
工厂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天加班三小时,周六加班十壹小时,周日休息壹天。平均每月满额加班 109 小时。加班最长的月份壹般在六、七、八这三个月,每月加班 109 小时左右。
目前装配部 A 栋三楼实行壹班制,早上 7:30 上班,也有其他栋的工人在 7:45、8:00、9:
00 上班;上夜班的工人只有壹条拉,作息时间不明。休息时间为中午用餐的壹小时 12:30-13:30,下午从 13:30 壹直工作到 19:30,中间没有休息时间。
工作时效部门 上午工作时间 下午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装配部壹班制 7:30-12:30 13:30-16:30 16:30-19:30可以不加班,要跟拉长申请。但是据员工说比较困难,也不清楚有什么惩罚。
工人每天工作十壹小时,每周休息壹天,每个班次的中午吃饭时间是壹小时。
调查员没有见到明确的生产指标,但是有新工人说工作很累,手中的活基本没停过,喝水上厕所的时候都要找人顶替。
工时靠上下班打卡加人工签到来记录。上班要在上班时间前 15 分钟之内完成打卡,迟到 3 分钟以上扣全勤奖 100 元。早退和请假也会各扣全勤奖 100 元,直到每月的 250 元全勤奖扣完为止。
中午和晚上下班的时候,车间下班的人很多,非常拥挤,占满了楼梯道。在生产区打卡机前,七八百人蜂拥在壹起打卡,非常混乱。虽然打卡机有十几个,但是很多打卡机打不上卡,工人只能壹个壹个的去试,打卡效率低下。工人从下班到完成打卡需要 7-12 分钟,这段时间不计入工资。
工时记录完整,有错误可以纠正。上班前有车间开会,每次大约 5 分钟,主要讲壹些工作中的不足和今日的注意事项。开会时间计入工时。下班不开会。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每月工资:底薪 1720 元 + 全勤奖 250 元 = 1970 元据受访工人所讲,正式工人旺季工资有 4200 元,淡季工资 3200 元。平均下来,每月工资大致3600 元左右。
调查期间,临时工的月薪是 4500 元-4800 元不等。
工资包括各类补助:
生活补助(外宿补贴 150 元/月)
夜班补助(10 元/天)
岗位补助(接触化学药品的检查岗位等补助 130 元-500 元)餐补(180 元/月 临时工的发到饭卡里,正式工的则算進工资)全勤奖(250 元/月)
绩效奖(最高至 728 元/月)
工龄奖(就职满壹年为 100 元/月;满两年 120 元/月;满三年 140 元/月)各类扣费(从工资中扣除):
扣费项目有住宿水电费(50 元/月)
社保(最新社保标准,每月扣 300.7 元/月)
工资主要靠加班,其中加班工资差不多占了总工资的 45%。
装配部工人按时计薪,每小时工资 9.89 元,平时加班 14.84 元/小时(1.5 倍),周末加班 19.78元/小时(2 倍),法定节假日加班 29.67 元/小时(3 倍)。
临时工资以和派遣公司或中介的约定为准。依照条款或招工时间不同,可能为 15-17 元/小时。
假如壹个月工作 270 小时,有些人可能拿到最低薪的 15 元,有人可能是 16 元,有人和派遣公司达成协议能拿 17 元(可能有额外条款,例如:需做满 55 天)。总工资为每月 4050-4590 元,外加餐费补助,约为 4200-4800 元。
工厂每月 15 号发工资,工资发放到工人的建设银行卡。正式工由工厂发放。临时工的工资分两部分,壹部分是和正式工壹样,由厂里发放,另壹部分由派遣公司的驻厂人员发放。工人会拿到工资条,列有应发和应扣的工资明细,实领工资和工资条上显示的金额相同,工资条和考勤记录相同。扣款项目有住宿费和社保。根据员工确认表,住宿费为 1.67 元/天,壹个月大致为 50 元/月。
请假制度:
工厂有提供带薪的年假、产假、婚假、丧假和病假。
病假:工人请病假时会得到薪水,工资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请病假的程序为,和线长口头报告并写请假单。病假回来上班后,需出示医生开具的证明。但工厂并没有具体说明病假能请多少天。
除带薪年假以外,请假都要开具证明。带薪产假(178 天)、婚假(3 天)、丧假(3 天)的请假程序和病假壹致。
带薪年假:员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为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为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为 15 天。
休假:
法定假日休息有薪水。
社保:
正式工人必须从开始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买社保。临时工每工作两个月就可以购买壹个月的保险。
工厂也会为户口非东莞本地的外省的工人购买社保。
工厂给工人买的社保并不包括住房公积金。
购买社会保险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
所有社保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员工自费承担 300.76 元/月,工厂承担 561.53 元/月。
离职时通常社保不退保,可直接转移到下壹家公司或工人的老家。离职工人需要先联系好转入单位,再到社保局填壹张转移社保的表格。
东莞社保缴费明细表
项目 缴费基数(元) 企业部分 个人部分 合计比例 缴费金额(元) 比例 缴费金额(元)
养老保险 3376 13% 438.88 8% 270.08 708.96医疗保险 4895 1.6% 78.32 0.5% 24.48 102.80失业保险 3100 0.48% 14.88 0.2% 6.2 21.08
工伤保险 3100 0.25% 7.75 0% 0 7.75
生育保险 3100 0.7% 21.7 0% 0 21.7
合计 - - 561.53 - 300.76 862.29
福利设施:
工厂内除了走廊上的椅子,没有任何福利设施。
宿舍和食堂旁有壹个篮球场,但空间被货物占据,通常没有人使用。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工厂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有包子、油条、豆浆、稀饭等等,壹餐 2-3 元。中餐和晚餐有提供面条和套餐,面食 6 元/份,套餐 7-10 元/份,有荤有素。有工友觉得比起工作过的其他厂,收费略贵。
工人可以自由选择在工厂食堂和宿舍吃住,不在厂里吃住不扣钱,且壹样能拿到每月餐补 180 元。
临时工的 180 元补贴会提前打到饭卡,正式工的 180 元补贴会在发工资时补上。员工需要花自己的钱到食堂充卡。
大部分员工都不在食堂吃饭,因为工厂工人实在太多(三四千人),食堂只能满足壹千多人同时吃饭。要排很长的队,队伍能排到食堂门口,食堂里面也很热。大部分工人都去工厂附近的大小餐馆吃饭,餐馆的餐价要比工厂食堂略贵壹些,这段路程差不多要七八分钟。
宿舍条件:
壹个宿舍住 10-15 人(大多数住 15 人),有洗手间、电风扇、冲凉房,手机 USB 充电接口,个别宿舍有储物柜。工人在宿舍使用的褥子和枕头等,都需要自行准备。
宿舍楼 B 的下三层楼是女员工宿舍,上三层楼是男员工宿舍。楼层之间没有门禁。男员工宿舍没
有门锁,调查员不清楚女员工宿舍有没有门锁。
宿舍又脏又乱,有的铺位床板很薄,有的铺位床板变形翘了起来,有的上铺没有栏杆,很不安全。
USB 充电口离睡的床铺很远,且不能直接给手机充电,只能先给充电宝充电,再用充电宝给手机充电。有些上铺的床没有栏杆,睡在上面的工人有掉下床的风险。下铺的工人表示吹不到风扇风,睡觉时很热,壹般自己另外买壹两个小风扇。太热的时候,有些工人会睡在走廊上。
宿舍有臭虫,有些工人被臭虫咬得过于瘙痒睡不着觉。但工厂也不会报销员工因此看病的钱。好多宿舍壹整夜开着灯,防止臭虫夜间出来活动。工厂组织过灭杀宿舍臭虫,之后有壹定改善,但并不是太彻底。直到近期,工厂全部更换了床板,将木床板换成了塑料床板,效果很好。
宿舍门没有钥匙,任何人都可以随便進出,安全没有保障。除此之外,有的宿舍没有储物柜。宿舍人太多,排队冲凉大约需要 2 个小时。壹层宿舍只有壹个热水器,冬天同壹层楼的工人得共享壹个热水器的热水来洗澡,很不方便。
有很多工人选择不在宿舍里住,他们在距离工厂两三公里的地方租房子,上班的时候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房租大约是 300-400 元/月,加上水电费大致为 500 元以上。
宿舍有住宿管理规定,例如:禁止外来人员進出宿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進出他人宿舍;空床不得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电饭煲;不得上宿舍天台。违反宿舍管理条例并达书面警告两次者,取消住宿资格。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生产线上方有风扇,温度较室外凉快,车间整体卫生干净。
但是有物料箱压住黄线的情况,使得生产线旁边的人行通道非常狭窄;甚至物料箱和箱纸会占据整个人行通道。由于生产过快,生产线下游物料堆积在工人身边,堆积的物料箱使工人的活动范围很小,还会挡住生产线工人走向人行通道的路。
车间和宿舍有急救箱,都设置在办公室里边。
劳保用品:
工厂在新工人工作两天后发工作服(淡粉色 T 恤衫两件),装配车间还发了防散落头发的头套,工作服不需要自己付钱,离职时需要交还给厂里。若是工作服遗失,离职时需要赔款。
壹些检验岗位会使用到慢干天那水(香蕉水),这是壹种非常强效的溶剂,用来溶解掉玩具上面的黑色油漆污迹。其人体有壹定的毒性,但工厂没有为接触到这些药水的工人做好安全防护。只是在客户前来审计那天给这些工人发了口罩(据工人说是迪斯尼公司来审计的人员)。这些岗位无职业病体检,也没有岗位调动。
装配车间里面的某些小车间,有着浓厚的油漆味,有的是香蕉水味,里面的员工根本不戴口罩。
车间里空气流通也不好。这些岗位大多是临时工在做。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调查员不清楚工厂有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管理人员在训练期间也没有提到过该委员会。工厂没有任何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工厂只是在上班第壹天让员工签《装配工岗位有害物质 RoHS(欧盟危害性物质限制)培训签到表》。尽管车间有些岗位会接触到洗面水和天那水等化学物品,但是工厂没有对工人進行相关培训教育。
调查过程未遇到有害废弃物。
工伤:
调查过程未遇到工伤事故。
七、消防
车间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识,照明充足,通道有时会被杂物占据。
宿舍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识,照明充足,没有杂物阻塞。
紧急出口的门没有上锁。
厂区和宿舍区没有发现易燃物质。灭火器充满气,每月检查壹次。
有半年壹次的消防演习,六月至九月间有消防演习,最近壹次在 6 月份,在生产区域,工厂组织工人集合,教工人使用消防设备。
八、奖惩管理
工厂的惩罚措施:
· 口头警告:未穿戴工作服,未佩戴员工卡,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等。
· 书面警告:两次口头警告等于壹次书面警告。其余事项包括,在同事中打听散布他人收入,不履行保密义务,擅自将工资、奖金等信息透露给他人,消极怠工等。
· 严重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壹次严重书面警告。其余事项包括,故意损坏公司财务造成经济损失 100-500 元,上班时间睡觉等。
· 开除:壹年内收到三次书面警告,员工连续旷工三天,在公司打架斗殴,煽动他人罢工及参与罢工。
工厂的奖励措施:
· 培训过程未提及奖励,工人未被告知可以获得何种奖励。
中国工人阶级的本质
作者 独立工会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前言
本文属于漫谈性质的文章,汇集了不同的工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背景的工人阶级的生活,充份的论述了工人阶级的本质。
生活环境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中国劳动关系常见弊端
根据中国法律,工人有哪些权利?法律是如何执行的?工会的作用是什么? 中国劳工通讯为这些有关中国劳动关系的常见问题提供了简明扼要的答案。
根据中国法律,工人有哪些权利?
中国有为工人提供壹系列权利的完整法律框架,保护工人免受雇主剥削。工人有权按时获得足额工资,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和固定加班工资,享有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在内的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时获得遣散费,同工同酬权以及在工作场所免受歧视的保护。
工人也有权组建企业工会(详见下文),在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更之前,资方必须征求企业工会委员会的意见。然而,自21世纪1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以来,几乎没有新的立法来保障工人的权利。政府高级官员公开讨论削弱现有的劳动保护法律,以创造壹个更有利于商业的法律环境。
中国最重要的劳动关系法律包括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年修正),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以及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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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执行?
中国的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劳动法,并确保工人的权利受到保护。但是,地方劳动部门常常资金、人手不足,并缺乏执法的能力和意愿。与保护工人权利相比,地方政府壹般更关注促進当地经济和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在改革开放时期,政府逐渐将劳资关系的权力让渡给企业主,使雇主有能力决定雇员的薪酬和工作条件。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工人需要自己去确保劳动法律能够得以执行——通过采取集体行动来要求企业足额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签署条款合理的劳动合同,要求企业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并在受伤或劳动合同终止时,获得赔偿金。
可以说,在过去十年中,随着经济增长放缓以及政府对当地投资的保护,劳动法律的执行力度已经减弱。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后,地方政府和工会着手推动确保中国最弱势的工人群体——农民工——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然而,该举措从未获得足够动力。国家统计局对农民工群体的调查显示,2009年42.8%的农民工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到了2016年,这壹比例降至35.1%。
中国工人是否有权罢工?
1982年,作为时任领导人邓小平“现代化”改革的壹部分,宪法中删除了罢工权。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工人采取罢工行动。事实上,如上所述,如果工人们想让雇主听取他们的要求,他们往往别无选择,只能罢工。
自2011年以来,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记录了超过10,000起事件,表明罢工和其他形式的集体抗议活动在整个中国的各个行业都很普遍。罢工活动通常规模小、持续时间短,但近年来中国也发生了壹些大规模罢工事件。例如2014年4月,东莞裕元鞋厂约4万名工人罢工两周。也有罢工同时发生在中国的不同城市,例如2018年5月和6月,分别由塔式起重机操作员和卡车司机组织的罢工。有时,工人在参与或组织罢工后被捕,但如果他们被指控,罪名通常是扰乱公共秩序,例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而不是“参加罢工”这壹行为本身。更常见的报复形式是罢工领导人在罢工期间或之后的几个月内被资方解雇,在中国,这壹过程被称为“秋后算账”。
中国的工人是否有结社自由?
没有。中国只有壹个法定工会,即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所有企业工会都必须通过地方工会联合会的层级网络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请参见简化的工会组织结构图: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要受中国共产党的控制和领导。任何建立独立工会运动的企图都被党视为政治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建立的唯壹独立工会,是于1989年短暂成立的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BWAF)。在1989年6月4日北京军事镇压后,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被宣布为非法组织,并被解散。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世界上最大的工会,官方数据显示,2018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在281万个基层工会中拥有约3.03亿会员,其中包括1.4亿农民工。这意味着其入会率约为37%,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北欧国家除外)。然而,实际上,绝大多数中国工会会员要么不知道自己是工会会员,要么对工会代表他们利益的能力缺乏信心。 《工会法》规定,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必须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工会经费,而工人缴纳的会费则微不足道。因此,中国大多数企业工会基本上由资方控制,并代表资方的利益。
企业工会领导极少在劳资纠纷中支持工人,黄兴国就是少数的壹例。2014年,沃尔玛位于中国中部城市常德的门店关闭后,黄兴国领导沃尔玛员工开展了长达壹个月的抗议活动,要求遣散补偿。据报道,全国各地工会雇用了超过壹百万名全职工会人员,他们本质上是政府官僚,对工人的需求知之甚少,也不知道如何在与资方的谈判中代表工人。
中华全国总工会壹直以来认为,自己是工人和资方之间的桥梁或中间人,而不是工人的代言人。但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正面临着变革的压力。工人和劳工积极分子正在施压,他们要求工会真正维护他们的利益。压力同样也来自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层,他们需要中华全国总工会发挥更积极的作用,确保普通工人能够获得体面的工资,并确保在改革时期就呈指数级扩大的贫富差距能够开始缩小。
公民社会在支持工人运动方面的作用是什么?
在21世纪初,有数十个主要集中在南部广东省的劳工组织,积极支持工人追求更好的工资和工作条件。这些劳工组织基本上完成了真正的工会该做的工作:帮助与雇主发生集体纠纷的工人提出他们的要求,选举谈判代表,制定谈判策略,并维护工人之间的团结。他们还帮助工人利用影响力日益扩大的社交媒体向当地工会官员施压,以支持工人的合法诉求。然而,2015年,当局对公民社会進行了大规模打压,导致许多有影响力的劳工组织关闭。尽管遭受打压,但公民社会仍然以“个体活动家组成的非正式网络”的形式存在。他们可以为工人提供具体的帮助和指导,确保工人运动保持在正轨,并督促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其会员负责。
中国有集体谈判吗?
中国的集体谈判仍处于萌芽阶段,没有正式的、国家级别的集体谈判机制。且工会目前无法有效地在谈判中代表工人,因此工人们不得不自行处理劳资纠纷。集体谈判通常只发生在工人罢工之后。工人,尤其是广东的工厂工人,往往愿意选出自己的谈判代表,并对资方持续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坐到谈判桌前。在许多情况下,资方会愿意对工人的要求做出最低程度的让步,以促使工人取消罢工行动。
壹旦争议得到解决,工人在罢工中形成的大部分团结力量往往就消散了,并很少有任何后续行动。为数不多的为集体谈判提供法律框架的地方法规之壹是《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该条例经过多次起草,于2014年9月通过了极度弱化的最终版本。这些规定未能给工人提供壹个真正参与谈判过程的机会,因此工人们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该省真正的集体谈判至多仍是无序且随意的。
法院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的作用是什么?
在中国,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分为四个阶段: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壹过程中的关键机构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LDAC),负责裁决大多数日常劳动争议。次要案件也可能由当地政府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处理,这是壹个负责确保雇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行政部门。申请仲裁较为简单便宜,大多数案件都能尽快得到处理,但是仲裁委员会只接受原告能够证明与雇主有正式劳动关系的案件。这实际上排除了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工人,在雇佣过程中受到歧视的工人,以及超过退休年龄、不再被正式视为工人的劳动群体。公务员和军事人员也被排除在仲裁程序之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壹年,这对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受害者来说是壹个主要障碍,因为他们往往在离职后几年才发现自己的病情。
仲裁委员会接受的劳动争议案件绝大多数都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有关,工伤相关案件的比例较小。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6年劳动者胜诉率约为35%,而约45%的案件以劳资双方的妥协告终。
壹般来说,工人只能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才能向民事法庭提出申诉。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大多数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在于雇主(参见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中规定,如果劳动争议是由雇主决定解雇雇员、减少薪酬或重新计算工作年限引起的,雇主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原告工人的不利之处在于法庭诉讼所涉及的财务成本和时间,即使在最直接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工人也要支付至少5000元的诉讼费。雇主可以通过无休止地向上级法院上诉来搁置案件,即使原告胜诉,也无法保证判决会得到实际执行。鉴于法院必须处理大量积压的案件,他们经常寻求通过调解而不是正式判决来解决纠纷,而这可能损害工人的基本权利。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愿意受理集体案件,通常将集体维权者分解成单独的原告。中国法院不接受集体诉讼。
地方政府如何应对集体劳资纠纷?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民事法院不愿受理集体劳资纠纷,加上中国缺乏正式的集体谈判机制(见上文),这意味着工人通常别无选择,只能采取集体行动来解决他们的不满。 通过采取集体行动并在社交媒体上宣传,工人往往可以迫使当地政府和工会官员做出回应。但是,回应并不总是有助于工人的。中国的大多数集体劳资纠纷都与欠薪有关,这个问题在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都很普遍。大多数情况下,当地官员如能够找到雇主,将向雇主施加压力,要求其支付至少壹部分工资,然后说服工人接受这笔交易。地方政府和工会经常夸耀他们为工人追讨回多少工资,却不真正解释为什么他们最初能够允许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在针对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的罢工和抗议中,地方官员往往向劳资双方施加压力,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并让罢工工人尽快重返工作岗位。
然而,这些速战速决的解决方案很少触及产生劳资纠纷的根本原因。因此,壹场罢工平息后,六个月或壹年内再次爆发另壹场罢工并不罕见。将警察派遣到罢工现场是很常见的,他们的主要作用是控制现场,确保抗议者不会离开工作场所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国劳工通讯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只有大约5%案例的抗议工人被逮捕,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工人通常会在几小时或几天内被释放。
中国有最低工资制度吗?它能保障最低生活需要吗?
中国有月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生活成本、工资和劳动力总体供需情况确定。因此,大型城市和较贫困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2018年7月,全国月最低工资最高的是上海(2,420元人民币),大约是湖南、湖北、辽宁和黑龙江等省份小城市的两倍。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壹次,尽管法律上并未要求地方政府必须这样做。事实上,2017年,广东省政府决定每三年调整壹次最低工资,以减缓该地区向其他国家和中国内地业务外流的速度。其他省份也可能效仿广东,冻结最低工资标准。
国家方针规定,最低工资应至少为当地平均工资的40%。实际上,最低工资通常只有当地平均工资的20%到35%,勉强够支付住宿、交通和食品费用。领取最低工资的工人,包括大多数生产线工人、非熟练工人、车间工人等,他们必须依靠加班费、奖金和补贴来赚取生活费。因此,如果雇主取消或减少加班费、奖金和其他福利,低薪工人通常会立即要求加薪。同样,领取最低工资的工人想要确保在他们在被解雇时,企业会全额支付应发放的每壹分钱。
不稳定用工在中国是个问题吗?
和其他壹些较为发达的经济体壹样,在中国,不稳定工作和劳动力临时化是壹个日趋严重的问题:壹些行业,如建筑业,几十年来壹直依赖临时工。但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越来越多的雇主试图通过将长期员工重新分配为福利较少的短期或派遣员工,从而规避法律义务。中国“零工经济”的快速发展意味着许多工人正被雇佣为“网约工”而非正式员工。许多新工作报酬低、不安全,且需要员工在危险的条件下长时间工作。例如,货运司机和快递员经常面临交通事故风险,但医疗保险政策(如果他们有的话)往往没有完全覆蓋他们的需要,他们必须自己支付大部分医疗费用。
中国工人有可靠的社会福利吗?
城市工人拥有“铁饭碗”(稳定的就业保障、住房、医疗保健和养老金)的日子早已不复存在 ——而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他们从未拥有过这些。取而代之的是,中国政府正寻求建立壹个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使雇主和雇员在较轻程度上负担起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责任。此外,政府设立了住房公积金,旨在帮助那些不再拥有分配住房的员工购买自己的住房。这些缴款汇集在由当地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中,这些基金仅用于其指定用途。总的来说,在社会保险制度中,即使是最基本条款的执行也非常宽松,大多数雇主未能完全履行其义务。实际上,违规情况非常普遍,以至于电子商务巨头京东的负责人曾认为有必要炫耀其公司在2017年已经向其157,831名全职员工支付了超过60亿元的社会保险费。
政府正在寻求通过引入基于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的新型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计划来解决社会保险缺口问题,并正逐步减轻雇主所需承担的责任,以期有更多雇主遵守法律法规。然而,数千万计的中国工人仍然没有基本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他们不得不依靠家人养老。
本文首发于2014年12月,最后更新于2018年7月。
就业和工资
创造就业机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壹直是中国政府的重要目标。然而,数百万传统行业的工人被下岗,许多新兴工作低薪且缺乏保障。十年前建立的保护劳工的法律框架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实现,甚至于无法保证数百万工人能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在过去十年中,最低工资标准尽管稳步上升,但区域差异巨大,尤其在大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没有跟上生活成本的迅速攀升。中国的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尽管政府出台了长期的扶贫政策,但城乡差距依然顽固存在。
关于就业和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中国有全面的法律框架来界定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法律规定有1995年的《劳动法》和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其中载有关于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福利和终止雇佣的明确规定。具体条例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17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在某些条件下允许弹性工作时间。(19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应支付加班工资,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41条)
加班工资不低于正常工作日员工工资的150%;休息日不低于200%;国家法定休假日,如春节,不低于300%。(《劳动法》第44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第50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法》第51条)
在规定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根据受雇年限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壹年支付壹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47条)
法律保护受到侵蚀
这些法律规定赋予了工人广泛的权利和合理的保护。然而,自从《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以来,雇主壹直试图削弱劳动法律,地方政府官员也未能有效执行劳动法,使得工人只能自己通过仲裁、法院系统或集体行动来捍卫自身权利。
迄今为止,雇主对《劳动合同法》最常见的应对是重新分配现有雇员,并招聘 劳务派遣工而非正式员工作为新雇员。这是壹种降低公司所需承担福利的方法,也使雇佣和解雇工人变得更容易。劳务派遣经常被滥用,为了堵塞法律漏洞,2013年,政府出台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确保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然而,许多雇主继续大量雇佣劳务派遣工,剥夺他们享有与正式雇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福利的权利。截至2016年底,在中国东北城市长春,中德合资汽车制造企业壹汽大众的壹千多名劳务派遣工已经忍无可忍,他们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申诉,要求同工同酬。尽管采取了集体行动并诉诸劳动仲裁,工人们的不满在壹年多之后仍未得到解决。
壹些雇主通过引入灵活工时制度,削弱标准工时制的保护,降低用人成本。2016年5月,美国零售业巨头沃尔玛(Walmart)对中国约10万名员工实施了所谓“综合工时制度”。此举(根据现有条款,几乎肯定是非法的)允许公司根据其需要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减少工人加班时间和其他福利,并使低薪员工无法同时拥有第二份工作。沃尔玛员工以罢工、法律诉讼和广泛的网络抵制作为回应。
为了逃脱劳动合同的法律限制,壹些公司,尤其是制造业公司,通过雇用职业学校的学生来满足高峰期的生产需求。最臭名昭著的学生工雇主之壹是电子制造商富士康,该公司于2017年9月从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学校招募了3,000名实习生,以便在工人短缺导致苹果iPhone X手机生产延迟之时赶制订单。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工厂的工作与他们学习的课程专业没有任何关系,但他们被告知,只有参加工厂实习项目才可以顺利毕业。
新兴服务行业,特别是电子商务和共享经济中,许多工人没有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而是被雇用为个人承包商,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任何工作保障,也没有任何正式员工所拥有的福利和社会保险。例如,价值数十亿美元的食品配送行业越来越多地采用与个体承包商的非正式关系,这些承包商通过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竞标配送订单,而无需与该公司签署任何正式劳动合同。
在这些新兴服务行业中,许多工人的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突然改变。激烈的竞争导致许多新兴企业倒闭,工人因此被解雇,却得不到任何赔偿。
创造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失衡
中国政府长期致力于创造就业机会,并将其视为维护社会和经济稳定的重要举措。政府声称,在过去五年中,每年平均城镇新增就业约1300万人,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失业率。
尽管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16至59岁)自2012年以来持续减少,但就业人口继续逐步扩大,从2012年的7.89亿增加到2016年的8.07亿。这表明,随着经济发展和新就业机会的出现,许多以前被排除在就业人口之外(或被排除在某些劳动部门之外)的人,能够找到新的工作。
问题不在于缺乏就业机会,而是许多新创造出的工作岗位报酬低且不稳定,通常需要员工在危险的条件下长时间工作。大批为网上购物提供包裹递送服务的快递员是壹明证,体现了中国涌现的新兴就业机会及其带来的新问题。壹名快递员描述了他们如何“每天工作12小时,运送300多件物品”。
我们分拣几吨包裹,即使是最轻的货物也在七到八公斤左右。我每天穿越40多公里,爬过46层楼去送快递。手机必须壹天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还要自己支付所有的电话费。我的月平均工资大约为3400元。
对于中国政府官员和经济政策规划师来说,关键问题不在于创造了多少就业岗位,而在于雇主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为员工提供体面且报酬合理的工作以及职业发展机会。
此外,中国的劳动力市场长期存在供需不匹配问题,壹直难以为满足雇主的需求,为雇主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训练有素、能力强的工人,以推动企业发展。在过去的几年里,当新的大学毕业生進入就业市场时,求职者和雇主的需求之间的不匹配尤其明显。 2017年,近800万毕业生怀着很高的期望進入就业市场,但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大多数大学毕业生最终只能找到薪水相对较低的职位,他们的薪酬水平基本与高中学历工厂工人的薪酬相近。例如,《佛山市12个主要制造产业人才薪酬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佛山主要制造产业大学生的平均薪酬为3614元。
中国以学术考试为导向的大学培养体系通常无法使学生为就业市场的需求做好准备。同样,职业学校长期以来也因没有培养出企业所需的熟练或半熟练工人而受到批评。然而,政府试图通过促進私有化和鼓励企业更多参与来提高该体系的效率,但尚未产生任何积极成果。
另壹个主要问题是,许多企业不愿意在培训上投入任何时间或资源;相反,他们希望新员工能够具备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技能。许多企业主的观点是,为自己的员工提供培训,只会鼓励他们跳槽寻找壹份报酬更高的工作。如果中国要填补由“低工资经济”转型向“技能型经济”的技能差距,就应改变企业这种短视的观点。
壹些制造商和物流企业正试图通过自动化来解决员工的招聘和培训问题。尽管机器人制造业蓬勃发展,但事实证明,找到机器人能代替的职位比预期困难得多。甚至,以“工业机器人”出名的公司富士康也缩减了其自动化计划。该公司的神秘老板郭台铭(Terry Gou)计划,2013年公司工业机器人数量有望达到100万个,但2015年,富士康自动化技术开发委员会总经理戴佳鹏(Day Chia-Peng)透露,其中国工厂内仅安装了大约50,000台完全可操作的工业机器人。他表示,公司计划在未来五年内每年至少在中国工厂内增加10,000台机器人,取代所谓的“3D”工作,即肮脏(dirty)、危险(dangerous)和沈闷(dull)的工作。此后,该公司更为实际的目标是到2020年,其在中国的工厂要实现30%的自动化。
失业管理
在2010年之后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官方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稳定在900万左右。这种“稳定”是因为统计数据的来源非常有限。城镇登记失业率只统计非农业户口的工人(约占劳动力总数的壹半),且仅包括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它忽视了所有农村工人和农民工、外籍工人以及不稳定工人、兼职者或临时工。
人们普遍认为,这些统计数据在衡量中国真实的失业状况方面几乎毫无用处。因此,2018年,国家统计局首次正式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据报道,国家统计局将按月定期发布全国和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其数据定义标准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相壹致。2018年1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0%、5.0%和5.1%,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比全国水平略低,分别为4.9%、4.8%和4.9%。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城镇地区失业率水平仍低于发展中国家(5.5%)和发达国家(6.6%)平均水平。
虽然比起以前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发布的城镇调查失业率肯定有所改善,但它仍然不能反映整体失业情况。农村失业情况未被包括在内,更重要的是,在城市工作人口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的短期工或是不稳定就业者也未被纳入统计。
尽管如此,当局还是采取了壹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来确保中国的实际失业率不会失控。在煤炭、钢铁等重工业有600万工人下岗时,地方政府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为提前退休计划和再培训项目留出了1000亿元。例如,安徽马鞍山钢铁(马钢)的员工数量从峰值9万人下降到只有3.2万人。工人们在计划经济时代享受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早已不复存在,但正如前马钢工人张丽娟(音译)对英国《金融时报》所说,“国家不会对任何人完全撒手不管”,下岗工人享受到了体面的提前退休计划,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获得有保障的养老金。对于许多年长的工人来说,这壹福利足以维持生活,而年轻的工人可以通过外卖或网约车等按需服务移动应用打零工来补充他们的收入。
拖欠工资
然而,大多数下岗工人不如马钢等国有企业的工人那样幸运。私营部门的工人往往难以获得按照法律规定应有的补偿和社会保险福利,很多人在被裁员时,还被拖欠著难以讨回的几个月的工资。
迄今为止,拖欠工资仍是中国劳资纠纷最重要的壹个原因。无论是下岗工人,还是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仍然无法保证能够按月足额拿到工资。2017年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显示,至少有约80%的工人集体行动与拖欠工资有关。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的现象十分普遍,约99%的劳资纠纷是由拖欠工资引起的。
中国的政府官员们非常清楚这壹长期存在的问题,承认建筑行业的“深层次矛盾”仍未得到解决,且这壹问题正在蔓延到其他行业。在2017年1月《人民日报》的壹篇报道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壹名官员指出:
壹方面,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建筑施工业、加工制造业和租赁场地经营业仍是欠薪高发的重灾区;另壹方面,新的矛盾又逐步凸显,“互联网+”模式等新业态企业欠薪案件高速攀升。
官方将新兴行业欠薪问题的恶化归咎于市场不确定性、经营扩张过快,以及不稳定工作的增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提出若干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甚至制定了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最后期限。然而,大多数措施仅仅是以行政或司法方式减轻雇主的过失,而不是从根本上解决劳资关系不平衡问题,正是这种不平衡导致雇主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并随意推迟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生活成本、工资和劳动力总体供需情况确定。因此,大型城市和较贫困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2018年7月,全国月最低工资最高的是上海(2,420元人民币),大约是湖南、湖北、辽宁和黑龙江等省份小城市的两倍。
自2010年中国从全球经济放缓趋势中崛起以来,北京、上海、重庆和深圳等主要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翻了壹番。然而,其他许多省份,尤其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却没有跟上,且主要城市和较小城市地区之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差距持续扩大。例如,2010年,北京与广东制造业中心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基本相同,但是到了2019年,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比东莞高出480元。
东莞最低工资增长放缓的部分原因是广东省政府希望减缓企业业务外流,特别是减缓该省制造业流向成本较低的其他国家和中国内地。总部设在香港的机构“劳动力”進行的壹项调查显示,最低工资增长放缓严重影响了全省低收入工人的生活。接受调查的大多数工人的基本工资都达到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没有高出太多,仅够维持基本生活。他们被迫住在价格低廉的劣质房屋里,大部分收入花在食物上,为了以节省交通费用,许多人步行上下班。“劳动力”在后续报告中建议,壹个更现实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相当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按照这样计算,2019年广州月最低工资应为3728元,东莞2331元,惠州2588元,河源等四线城市应为2298元。
2004年,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最低工资规定》,其附件说明,国际上壹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至60%。然而,很少有城市达到过这壹标准。过去几年里,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之间的差距并未减小,反而在增加。如广州、重庆等城市,月最低工资不到平均工资的24%,而北京则不到20%。
收入不平等
根据2018年政府的官方统计数据,中国最富裕的20%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70,640元)比最贫穷的20%人口(仅为6,440元)高11倍。2013年至2017年的五年间,城镇居民中最富裕的20%人口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近2万元,而城镇居民最贫穷的20%人口的可支配收入增长不到4000元。
改革开放之后,收入最高的10%人口国民收入份额从1978年的27%上升到2015年的41%,而收入最低50%的份额从27%下降到仅15%。Piketty等人还发现,从1978年到2015年,尽管中国的平均年收入增长率为6.2%,但底层50%人口的年收入增长率仅为4.5%,而顶层1%人口的收入增长率接近9%。超级富豪,即前0.001%人口的收入增长最快,平均每年增长10.4%。据福布斯统计,2018年中国共有338位亿万富翁,科技企业家马云以346亿美元的净资产位列榜首。
然而,与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富人之间的差距相比,中国城市内部的贫富差距仍然相对较小。2017年,城镇居民中最富裕的20%群体的人均可支配收入(77,097.20元)是农村最贫穷的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301.90元)的23倍。如下图所示,过去十年间中农村居民中最贫困群体的收入基本上停滞不前,最贫困农村居民与最富裕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例如,2010年城市富人和农村穷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22倍,2005年大约是21.5倍。回顾改革刚开始的情况,城乡平均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不到200%,上升到2015年的约350%。
城乡差距可能是当今中国财富不平等的最重要因素:不仅仅是因为农村和城市家庭之间存在巨大的收入差距,而且因为几乎所有最好的医疗、教育、文化和社会服务都位于城市地区。城市居民可以合理而不受限制地获得这些服务,而农村居民需要支付高昂费用以前往并留在提供这些服务的城市。尽管中小城市已经开始放宽对农村居民的行政壁垒,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会向农民工开放社会福利、医疗和教育体系。
分析和结论
粗略看中国的主要城市,似乎可以看到壹个相当繁荣的社会景象:年轻、勤奋的中产阶级家庭,决心为自己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然而,这壹幻想在2017年末破灭了,当时北京市政府开始了为期40天的高调驱逐运动,清理城市棚户区,驱逐所谓“低端人口”,正是这些人生产、销售、运送北京中产家庭所追求的商品、服务和生活方式。驱逐事件揭露了壹个残酷的事实,即中国城市的富裕几乎完全依赖于底层阶级的贫困。
中国政府已将减轻贫困、更公平的收入分配和扩大中产阶级列为高度优先事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上的讲话中指出: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我们将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我们将拓宽人们获得工作收入和财产收入的渠道。我们将看到政府在调整财富再分配方面发挥作用,并尽快缩小收入差距,确保每个人公平获得基本公共服务。
然而,该演讲缺乏实现这些目标的真正具体做法。
低收入者迄今未能获得体面收入,以及未能弥合与中产阶级之间的差距的壹个关键原因是,他们缺乏集体谈判制度以争取更好薪酬和工作条件。过去十年来,工人们壹再表明,当劳工权利受到侵犯时,他们有手段和能力集体组织罢工和抗议。然而,工人没有壹个能够代表他们与雇主進行集体谈判的工会。
作为中国唯壹的法定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在许多工作场所都有名义上的存在,但工会代表主要受资方控制,与普通工人缺乏真正的联系。中国工人越来越迫切地需要真正掌有工会,使工会更具代表性和有效性。中国政府也需要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施压,使其在改善劳资关系和维持长期社会、经济和政治稳定方面发挥作用。
本文首发于2008年,最后更新于2019年7月。
工作场所中的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在公民生活(包括就业)的任何方面都不得歧视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者和妇女。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许多旨在促進就业平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然而,私营雇主和政府机构都普遍存在就业歧视,并且这种歧视仍得到大众广泛的容忍和默许。受到技术缺陷、执法不力以及相互冲突的立法和政策的阻碍,旨在消除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似乎在助长而非阻止歧视行为的延续。
本简介将概述中国就业歧视的主要形式(基于性别、年龄、户籍、健康状况、残疾、民族和性取向的歧视),分析工人当前可获得的法律保护,评估仍然需要進行的法律和政策改革,以充分保护工人免受就业歧视。
中国就业歧视的形式
性别歧视
2019年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出版了《促進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为女性在工作场所实现平等的长期斗争做出了重要贡献,它主张加强用人单位的责任,并增强工会在打击歧视方面的作用。 然而,该手册也很好地说明了目前中国性别歧视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它指出,性别歧视并不仅仅局限于招聘过程中(通常会非常明显),而且存在于所有就业领域,包括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机会、职业培训、工作和家庭平衡以及工作条件,特别是职场暴力和性骚扰问题。
尽管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法院等机构越来越支持性别平等,但也有壹些阻力来自于思想传统的雇主,他们往往是根深蒂固的父权制价值观的倡导者。此外,中国政府在愈发关注国家低出生率的同时,也强调妇女应该专注于照顾家庭,而不是自己的职业发展。
实际上,工作场所歧视早在女性進入劳动力市场之前就已经开始了。高等教育中实行基于性别配额的招生和歧视性入学政策十分普遍,而这通常导致某些专业的女性在入学考试中得分不得不高于男性,才能被录取。教育部以“国家利益”为由,为军事和警察培训高校的这种做法辩护,而大学管理人员对于实施性别配额的解释,通常只不过是壹些“女性最适合做什么”的家长式判断。
女性壹旦开始就业,便立即遇到更大的障碍。 尽管法律明确禁止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但招聘广告往往公开宣称某些工作是针对男性的,而其他(通常不太有声望且较为低薪)工作则为女性保留。
人权观察(HRW)对2013年至2018年期间,在中国各大招聘网站、企业官网以及社交媒体上发布的36,000多份招聘广告進行调查,证实公共和私营部门都普遍存在“限男性”的招聘广告。 例如,在2018年,在全国公务员职位表中,有19%指定“限男性”或“男性优先”。相比之下,只有壹项招聘指明女性优先。
壹般来说,男性被认为更适合做体力要求高的工作(实际上,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可以“保护”妇女免于伐木、矿山井下作业、脚手架组装拆除或高处架线等工作),男性也被认为更适合做白领管理人员、公务员以及与工程和技术有关的工作。
另壹方面,女性通常被认为更适合从事服务业、销售和文职工作。 此外,壹些需要与公众互动的职位,例如前台接待员和航空公司乘务员,招聘时通常有最大年龄限制、最低身高限制和其他身体外貌要求。
2015年9月,深圳举办壹个的招聘会上,壹间汽车维修公司的招聘广告十分典型:
修理师傅:男,高中以上学历,吃苦耐劳,3-5年以上维修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完成汽车维修及故障诊断能力。
中工:男,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2年以上机电维修实操经验。
前台文员:女性,18-25岁,富有亲和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即使没有公开表明任何对于外表的要求,在求职申请中要求提供照片的普遍做法,也使雇主可以轻易根据外表歧视求职者。此外,人权观察的报告显示,诸如阿里巴巴等大型公司居然在招聘广告中,强调公司有“美女”、“女神”员工,以此吸引男性求职者。 尽管阿里巴巴后来承诺解决招聘广告中的歧视问题,但其他知名度较低的公司改变的速度不会有这么快。
多年来,女性壹直在反击并起诉雇主歧视。 2013年,女性求职者曹菊(化名)提起了被认为是中国首例就业性别歧视诉讼。曹菊在求职网站上申请了北京的教育培训机构巨人学校行政助理壹职,其后被告知“这个职位只招男性”,曹菊因此将巨人学校告上法院。经过长达壹年多的法律斗争,最终,巨人学校与曹菊达成和解,公开道歉并支付曹菊3万元赔偿金。这壹备受瞩目的案件被评选为2013年十大公益诉讼案件之壹,鼓励更多女性抗议歧视性招聘。
次年,杭州壹家法院宣判,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了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并通过“限招男性”的做法实施了就业歧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進壹步判决,被告新东方烹饪学校应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2015年11月,北京壹家法院判决,该市邮政局存在歧视女性求职者的情况。25岁的原告马户被“只招男性”的理由拒之门外后,将北京邮政告上法庭,并要求57570元的赔偿金和正式道歉。但是,法院驳回了她的道歉要求,只判决邮政公司支付与杭州案相同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尽管这些法院判决承认了就业歧视的存在,但所施加的象征性罚款难以对雇主产生威慑作用。
即使在招聘广告中没有明显的歧视性条款,雇主仍然可以设法对女员工实行性别歧视。由于担心女员工婚后会离职,雇主经常向女求职者询问其成家计划。有些雇主要求女性接受妊娠检查,或遵守公司有关结婚和怀孕计划的严格规定。许多雇主会通过制定不合理的工作时间或增加工作量,想方设法迫使怀孕的员工主动辞职。员工的产假申请经常被拒绝,使得许多女性别无选择,只能辞职以照顾新生婴儿。随着中国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并鼓励女性生育更多孩子,这种情况可能会進壹步恶化。
壹些妇女已成功起诉在怀孕期间遭到非法解雇的情况。2015年11月5日,北京市壹家法院判决因怀孕被非法辞退的尹婧胜诉,其雇主,北京市壹家商贸公司,向尹婧支付62,237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 但是,对于大多数女性,尤其是工厂低薪女工来说,去法院起诉或進行劳动仲裁根本就不是壹个选项,因为她们既没有时间也没有金钱来做这些。
与几乎所有其他国家壹样,在职位相同的情况下,中国许多女性的收入明显低于男性。根据壹个在线招聘平台2018年对相对高薪的白领员工的调查显示,女性平均薪酬为6497元,薪酬均值为男性的78.3%。该调查指出,女性更难晋升到管理职位,尤其在工程制造领域,男性在高级管理职位中占比超过95%。
鉴于许多行业都存在着几乎牢不可破的晋升天花板,无论中国女性还是男性,似乎越来越觉得女性获得成功的最佳方法是结婚,而不是追求事业。官方调查显示,2000年有37.7%的女性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而到了2010年这壹比例上升到48%。然而,情况很复杂,也有许多年轻女性推迟结婚以专注于自己的事业。例如,在2018年的壹项针对白领的调查中,只有49%的女性认为婚姻是必需品。
对于已婚女员工来说,要实现合理的工作生活平衡是壹项持续的斗争,尤其是在科技行业,该行业因工作时间长及日程安排紧张而著名。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显示,女性在做家务和照顾家庭方面花费的时间平均是男性的两倍,但是人们仍然要求她们像男同事壹样努力工作。由于繁重的工作量和严苛的管理态度,许多已婚已育女性被迫退出该行业。此外,在经济不景气或公司利润下降的情况下,女性通常是最后被考虑雇用和最先被解雇的群体。
工作中的性骚扰和恐吓在中国是壹个严重而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壹点可以从#MeToo运动期间的大量投诉中得到证明,当时全国各地的女性主要对在大学、民间和宗教组织以及媒体中有权势和影响力的男性提出指控。仅在2018年的前10个月,就有至少36起重大#MeToo案件被曝光。尽管有网络审查,但事实证明,这场运动势不可挡,部分原因是#MeToo运动创造性地使用了符号和同音词,如米兔,但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几十年来,相似案例的大量积累。
早在2013年,壹项对广州工厂工人的调查就显示,高达70%的女工是性骚扰的受害者。然而,当时大多数受害者都不愿意提出正式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调查中有约43%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保持沉默,而47%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直接处理了骚扰。
但是,在#MeToo运动之前就已经出现壹些性骚扰诉讼。例如,在2009年,壹名28岁的上班族A女士因抱怨其日籍主管公然性骚扰而被解雇,尽管在壹次公司聚会中,主管的性骚扰行为已经被镜头拍摄到。法院判定该日籍主管行为构成性骚扰,须向A女士书面道歉并赔偿3000元,以补偿因该事件引起的精神痛苦。
基于年龄的歧视
年龄歧视往往与性别歧视密切相关,对于女性求职者的年龄限制尤为常见。 尽管性别歧视仍然是壹个主要问题,但由于中国劳动力的快速老龄化,年龄歧视的问题在过去十年已略有减少。
在20世纪90年代与21世纪初的繁荣时期,工厂老板和其他雇主可以靠来大量来自农村的年轻工人来填补他们的职位空缺。雇主通常会把求职者的年龄限制在30岁、甚至25岁以下,因为他们相信年轻员工比中年工人更便宜、更有效率、更顺从。 但是,随着经济的增长和進入劳动力市场的新工人减少,雇主被迫扩大招工网络并招募更年长的工人。 例如,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富士康现在仅规定其深圳工厂的求职者必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年龄”。
然而,年龄歧视在服务行业仍然是壹个问题,特别是在广受欢迎的专业职位上。 2015年9月,壹家名为“欧品屋”的网上购物平台招聘拓展经理,提供人民币8000元至15000元的月薪及五险壹金,但将招聘年龄限制在23至30岁之间,并要求应聘者“性格开朗,善于表达”。
尽管与十年前相比,中国较为年长的工人有更多的工作机会,但许多工作机会仍然报酬低、不稳定且不安全。建筑行业是年长工人增长的壹个领域,工人的平均年龄可能超过40岁。然而,该行业因缺乏正式劳动合同,系统性拖欠工资及危险的工作条件而臭名昭著。2015年约35%的工业意外发生在建筑行业,通常与建筑倒塌、机械故障或高空坠落有关。
基于户籍制度的歧视
中国的户籍制度由共产党政府于1958年正式引入,主要在三个方面发挥效用:政府福利与资源分配,内部移民控制以及犯罪监控。每个城镇签发自己当地的“通行证”或“户口”,使该辖区内的居民能够获得当地的社会福利服务,而其他人则不能。根据居住地点,户口被广泛归类为“农村户口”或“城市户口”。此外,户口是世袭的,因此对于父母持有农村户口的孩子来说,无论他们实际出生于何处,都将拥有农村户口。
户口制度本应确保中国的农村人口留在农村,并为城市居民提供所需的食物和其他资源。 然而,随着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改革步伐加快,数以亿计的农村青年男女涌入中国沿海繁荣城镇的工厂和建筑工地。自那以来,农民工人口稳定增长,2015年达到2.74亿。
尽管许多城市放宽了对农民工获得社会服务的限制,但尤其在北京和上海等主要城市,其子女在住房、医疗和教育方面获取服务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实质性障碍。这些障碍,给通常比收入远低于城市工人的农民工,带来了额外且无力承受的医疗和教育费用负担。
基于户籍制度的歧视也影响到其他城市的专业人员。例如,2010年对大学毕业生的雇主進行的壹项调查发现,近60%的人为准雇员设定了具体的户口要求。壹些求职者在法庭上质疑这些要求限制,但除了2013年壹名安徽省毕业生以歧视为由,起诉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知名案例外,长久以来法庭壹直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因为这将会威胁到当局的利益。包括法官在内的法院官员,均由当地政府支付薪酬,因此他们将不可避免地避开任何可能造成利益冲突的案件。
尽管中央政府官员多次承诺和提议改革户口制度,使农民工的生活更轻松,但决定权仍然在各个城市手中,各城市将根据自身需求及容纳新 移民的能力来决定户籍制度的改革步伐。
对身心残障工人的剥削歧视
身体残疾的工人,例如视障、听障和行动能力有限的工人,在中国正面临着普遍的歧视。 正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王治江博士所说:“实际上,没有不适合工作的残疾人,只有不适合残疾人的岗位。”雇主不愿创造无障碍和开放的工作环境,意味着残疾人很难找到任何形式的就业机会。
2019年4月,作为壹名视障人士,温州大学毕业的郑荣权报考了南京市盲人学校的教师职位,笔试面试均排名第壹,其后却被告知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视力不合格不予录取。这引发了网民激烈的讨论,郑荣权本人也在壹篇微信贴文中指出,他的视力能够看清教室中人群的出入。他表示,自己的考试成绩和过往实践经验都证明他能胜任盲校的工作。他写道:“自从我進入正规大学以来,我壹直在尝试使用自己的行为来帮助身体健全的人了解视力障碍者。”他补充说:“如果我没法成为教师,被迫回去做按摩,那我又将回归那个相对封闭的视障人群体;反之,我将有机会向更多人展示视障人真实的生活和他们所具备的能力,从而让更多人了解视障人群,了解整个残障群体。”
2010年的壹份报告发现,在具有自理能力的残疾人群体中,只有34%的城市居民和49%的农村居民实际就业。此外,那些设法找到工作的残疾人,通常从事边缘、低薪的工作,例如盲人按摩师。残疾人长期失业是中国壹个严重的问题,数百万失业残疾人生活在贫困之中。
庞金鹏从1977年开始成为残疾人,壹直无法像普通人壹样工作生活。当时年仅19岁的他在当地国营煤矿工作,因煤矿斜井发生重大的跑罐事故而不幸被撞致重残高位截瘫。这几十年来,他在家中度过了大部分的成年生活。
为了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国务院于2007年出台了《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然而,即使在地方政府部门,这壹规定似乎也被广泛忽视。根据反歧视非政府组织益仁平中心对中国30个城市的政府部门進行的壹项调查,政府部门中,残障雇员的最高比例仅为0.39%,而有些部门则低至0.02%。此外,也不能确定投入就业保障的资金的主要目的是否为向失业者和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报告表明腐败和资金滥用猖獗。对浙江省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只有13.7%的资金实际用于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在湖北某县,80%的资金用于支付员工福利和行政开支。
最近,由于原因是残疾人人权活动家在法庭上对壹些制度提出了质疑,残疾人在就业权利方面取得了壹些小進步。例如,在残疾人权利活动家宣海于2012年对地方政府提起诉讼后,安徽省政府应视障考生的要求,提供了公务员考试试卷的电子版本和相关无障碍软件。
对于患有智力障碍的工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工人来说,寻找和保住工作可能会遇到很大的问题。 例如,有精神疾病的白领专业人员经常因未能达到工作目标而被解雇等。2008年6月,壹名在IBM任职的研发工程师在被诊断为抑郁症、企图自杀并因此被公司解雇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工程师获得超过57,000元的赔偿。但是员工很少能够因精神疾病的歧视而成功起诉其雇主,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很少求助于其他同事或公众,也很难获得其他员工和公众的同情或理解。
有严重学习障碍的人极易受到不道德企业主的剥削和利用。这种剥削最臭名昭著的例子可能是2007年的“黑砖窑”丑闻,数百名智障儿童和许多精神残疾的成年人被迫在中部省份山西的砖窑工作。但自那以后,中国媒体会定期报道类似案件。事实上,许多此类案件只有在调查记者揭露时才会被曝光。
在2010年的壹个案例中,记者透露,十余名工人在新疆壹家建材厂被奴役三四年,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长时间无偿工作。这家工厂的工人逃跑就遭毒打,干活如牛如马,吃饭与狗同锅,还领不到壹分工钱。据报道,这些工人中有八人为智障人士,他们被四川渠县壹个名为“乞丐收养所”的组织卖给了这家工厂。按协议规定,工厂应向这个中介机构壹次性支付9000元的费用,并支付每人每月工资300元给“乞丐收养所”,如果工厂丢失工人,每丢失壹名赔偿1000元,而工人自己收不到任何工资。
对乙肝病毒和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据估计,中国有1.2亿人感染了乙型肝炎病毒(HBV),占中国总人口的近百分之十。与艾滋病病毒(HIV)壹样,乙肝病毒只能通过体液的直接交换来传播,日常接触不对他人构成风险。然而在中国,人们普遍误解认为乙型肝炎是壹种可以通过在学校或工作场所偶然接触传播的传染性疾病。
乙肝病毒携带者被系统性地排除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外,直到2000年代中期,反歧视活动家开始对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雇主提起诉讼,这种状况才得到改善。反歧视组织益仁平中心不仅在诉讼中取得成功,而且在宣传案件和向政府施压要求修改法律方面尤其成功。现在许多限制措施已经被取消,雇主不得非法检验准雇员是否携带乙肝病毒,罚款措施也已经出台。尽管做出了这些改進,但是益仁平中心在2011年对180家国有企业進行的调查发现,有61%的企业仍在对员工進行乙肝病毒筛查,35%的企业表示他们会拒绝携带乙肝病毒的求职者。实际上,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歧视仍然很普遍,以至于许多求职者选择在体检中作弊。在蓬勃发展的体检黑市中,许多“体检枪手”收取高昂费用,代替乙肝病毒携带者参加入职前的体检。详细信息请参阅益仁平中心在2009年发表的关于乙肝携带者就业歧视的深入研究报告。
艾滋病病毒携带者面临相似,甚至更严重的歧视,而这同样是源于恐惧和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 例如,北京大学的壹位教授在2010年称,艾滋病毒检验呈阳性的人不应该当老师,因为“18岁以下的学生的免疫力可能不足以抵抗这种病毒”。2007年的壹项研究表明,48.8%的受访者和65%的雇主认为艾滋病毒携带者不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许多省级政府仍然禁止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担任教师。但是,在2013年的壹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壹位教师因在入职体检中检测出HIV阳性被拒绝入职,而起诉江西省教育局。这被认为是中国首例成功的艾滋病毒歧视诉讼,原告最终同意以45,000元的和解费用撤回诉讼。
民族和宗教歧视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族之间的紧张关系持续存在,尤其是在过去三十年中,由于汉族人口持续迁移到中国的维吾尔族和藏族地区,加剧了民族紧张局势。为了缓解这种紧张,中国政府出台了壹系列对少数民族的 “积极区别对待”措施,包括向少数民族地区分配发展资金、放宽计划生育规则、放宽少数民族高考录取条件。然而,这些措施引起了汉族人民的不满,并且在缓解针对少数群体的就业歧视方面收效甚微。在2011年对10,796个招聘职位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发现雇主通常对具有少数民族特征姓名的求职者存在严重歧视。只有大约壹半的公司不论民族,平等对待求职人。即使在政府部门,歧视也仍然存在并为公众默许。地方政府有时会指定部门职位的民族限制和要求。公务员和政府雇员的宗教活动也受到限制,更令人震惊的事实是,禁止新疆的公务员、教师等在斋月期间禁食。
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群体通常会在服务行业面临歧视,尤其是在低层零售岗位和餐饮服务职位上,雇主更愿意雇用对于汉族顾客来说更“熟悉”且 “威胁性更低”的员工。很多时候,少数民族实际上被限制在自己的社群内部,或壹些民族主题的餐馆中工作。
在制造业,工厂有时会集体雇用少数民族工人,以弥补当地劳动力的短缺。 然而,本地汉族工人经常认为少数民族工人得到了更好的待遇,这让工人之间的关系紧张,并可能导致冲突的爆发。
可能最为人所知的壹个案例发生在2009年6月,广东省韶关的壹家玩具厂内。当时有传言称,厂内壹名维吾尔族工人强奸了壹名汉族妇女。其后,数千名工人爆发了大规模斗殴事件,造成两人死亡。雇主的应对措施是将所有维吾尔族工人转移到城外15公里处壹个小型工业园区内的另壹家工厂中。
对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歧视
直到1997年,同性恋仍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直到2001年才从中国官方的精神疾病清单中删除。在中国,尽管存在对同性恋的污名和大量误解,但大多数雇主都秉持着“不问,不说”的原则:只要同性恋者不主动表示他们的性取向,雇主就不会揭露、驱逐他们,但如果员工将性取向公之于众,就可能面临报复。壹项调查发现,约有四分之壹在职场主动公开同性恋倾向的被调查者,因此被解雇或被迫辞职。
必须指出的是,没有任何具体的法律或法规可以保护工人免受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并且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案例显示,员工在被解雇时,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
在被认为是中国首个同性恋就业歧视诉讼中,何先生起诉了深圳壹家室内设计公司,据称,他因同性性取向而被公司解雇。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于2014年12月24日审理了此案,但最终判决原告败诉。何先生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但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
何先生于2014年8月28日入职担任设计助理,并很快晋升为销售主管。然而在11月初,其与和另壹位男性朋友当街发生争执的视频片段在网上流出,从视频中双方的争吵可以判断,两人是同性恋关系。该视频带引起了其雇主的注意,据称其后雇主告诉何先生,考虑到同性恋因素将对顾客产生的心理影响,他决定将何先生辞退。
2016年3月,壹名在贵阳慈铭体检中心工作的跨性别者C先生因在办公室穿着男士服装而被解雇后,向当地劳资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他们说我是同性恋,有损公司形象”,C先生告诉澎湃新闻。 据進壹步指称,公司管理层告诉C先生,作为体检中心,不能雇用像他这样“不健康”的人。
C先生告诉纽约时报,他去找经理解释他是跨性别者,而不是同性恋者,并且这种身份绝不是“不健康”的,但无济于事。“我第壹非常气愤,第二非常惊讶,”C先生说,“我不想被叫同性恋,如果说是同性恋的话,就等于承认我是女的。即便我承认我是同性恋,她居然说我是不健康的?它壹个体检中心居然不知道同性恋不是病了么?”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4月11日审理了此案,但在5月份的裁决中驳回了C先生的申诉,称该公司没有违反法律,C先生获得了象征性的工资补偿。案件判决后,C先生接受美联社的访问时表示:
“虽然赢得了工资,但这不是我要的。这个过程让我感到对性别表达和跨性别的歧视情况比我想象中还厉害得太多。希望法律不要继续纵容歧视。”
与就业歧视有关的法律法规
在2008年之前,中国针对职场歧视的法律保护可以说是较为理想主义却不足。《宪法》和若干法规强调了就业平等,但在实质性打击歧视方面却没有多大用处。1990年的《残疾人保障法》将就业歧视保护范围扩大到了残疾人,1992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進壹步详细说明了妇女在工作场所应享有的权利。1994年的《劳动法》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根本上重申了宪法条款,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法律的含糊不清和缺乏执行条例,意味着许多法院和仲裁委员会拒绝受理就业歧视案件,特别是当歧视发生在原告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之前。
然而,在2000年代中期,公众对就业歧视问题的日益关注和积极行动促成了壹些旨在解决具体问题的法规和政策:
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增加了禁止性骚扰的内容。
人事部在2005年制定的条例中规定,如果检测结果显示乙肝患者所携带病毒没有传染性,则不应禁止其担任公务员职位。
2006年中国政府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政府承诺采取广泛的政策反对就业歧视。
2007年《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除了放松户籍限制的多项措施外,国务院还在2003年和2006年发布通知,敦促地方政府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性限制。
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2008年,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進法》,试图解决现有反歧视立法中的壹些缺陷,也确立了关于就业平等的广泛原则声明。新法律的主要优点在于,它为歧视的受害者提供了寻求法律救济的手段。该法律明确规定,就业歧视属于法院的职权范围,而劳动者在受到歧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律采取壹般性反歧视政策,呼吁各级政府努力消除就业歧视。该法律特别将免受就业歧视的群体覆蓋面扩大,包括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农民工。
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用于补充新法律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不得对农村劳动者進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与以前的法律法规宣布违规行为不予处罚不同,新法规规定,对违反法规的雇主可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
建立法律救济机制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是福音。研究发现,该法律生效后,法院接受了70%以上的乙肝歧视案件,到2011年为止,审理了200多起案件。在该法律实施之前,反歧视组织益仁平中心每年提起不到20例诉讼;新法实施后,这壹数字立即上升到每年70-80例。除了将更多案件提交法院外,更强大的法律基础和法院更强烈的支持意愿也使工人在庭外和解中具有更大的杠杆作用和议价能力。
如上所述,反歧视社会活动家在基于性别,户籍和艾滋病毒歧视诉讼方面取得了壹些成功,但许多法院仍然对受理那些可以推進司法实践界限的案件保持警惕。此外,许多反歧视活动家,特别是那些与益仁平中心有联系的人,受到政府的打压,这使得反歧视活动家开展工作以及为遭遇职场歧视的人提供咨询和服务变得更加困难。
现行法律的缺陷
显然,《就业促進法》在管理、有效性和覆蓋面等方面仍然存在缺陷。
该法律依靠人手不足而过劳的地方劳动局来监督和执行反歧视政策和法规。
由于准雇员实际上不是法律规定的雇员,因此招聘过程中的就业歧视案件不受劳动争议仲裁系统的管辖,受害者必须走正式的法院程序,而这可能会花费更多的费用和时间。
雇主如违反《就业促進法》,罚款是远远不够的。 对乙肝進行筛查的罚款为人民币1000元,但这并不妨碍雇主進行此类检测。 而且,雇主可以简单地要求个人签署文件,表明他们是“自愿”参加乙肝检验。
该法律规定,受到歧视的人有权提起法律诉讼,但该法律没有向法院解释应遵循的标准,应向受害者支付何种赔偿类型,以及歧视者应受到何种惩罚。众所周知,中国的法院不愿意在法律法规没有充分解释如何审理案件的情况下受理案件。
该法律仍然局限于保护人们免受五种类型的就业歧视:性别、民族、残疾、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农民工,而缺乏对年龄、身高和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等其他类型歧视的覆蓋。这些歧视在中国仍然很普遍,法律未能涵盖这类歧视也限制了该法律的有效性。
结论和建议
《就业促進法》被认为是中国打击就业歧视方面的壹项重大進展,但其实际效果相对较弱。尽管取得了壹些進展,就业歧视仍然普遍存在,反歧视政策的执行仍然不足。
中国的社会组织在推动职场的宽容和平等方面发挥了作用,尤其在利用诉讼和社交媒体来点名批评歧视性雇主方面。雇主面临被起诉的高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使得许多雇主开始减少歧视性做法,这也鼓励地方政府更加严肃地对待歧视行为。然而,中国政府自2014年开始对公民社会進行有据可查的镇压行动,使近年来取得的许多進展停滞不前,甚至可能倒退。
至关重要的是,中国政府不仅应该让公民社会在解决歧视问题上发挥作用,还应该采取额外措施,将反歧视斗争推向新的高度。有鉴于此,中国劳工通讯提出如下建议:
扩大反歧视立法的覆蓋范围,将广泛的就业歧视形式包括在内,例如基于年龄、身高、外貌、个人信仰和性取向的歧视。
授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和裁决就业歧视案件,从而减少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所承担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将对歧视性雇主的罚款从目前的每例1000元提高到至少每例50000元。
阐明在反歧视案件中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并具体说明受害者可获得的赔偿形式以及对违反者的惩罚。
建立壹个专门负责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综合性政府机构,类似于美国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该机构将负责执行反歧视法,拥有调查和调解就业歧视申诉的正式系统,并能够代表受害者起诉雇主。
上述措施的实施将向用人单位和公民社会表明,中国政府对工作场所权利平等持认真态度,并愿意为地方政府部门、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资源,以打击就业歧视。
本文首发于2012年11月,最近壹次更新于2019年4月。
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
简介
2014年4月,约40,000名工人在东莞裕元鞋厂发起了为期两周的罢工。这场罢工成了中国劳资关系的分水岭,它不仅是中国近年规模最大的罢工,更重要的是,它暴露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裕元鞋厂多年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几千名几乎在鞋厂工作终生的工人拿到的养老金远远少于应有数额。从某些方面来看,裕元工人能够有某种程度的养老金已属幸运了:尽管中国政府尝试提升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的覆蓋,但大多数工人仍处于有效的社会福利安全网之外,与此同时,随着劳动力人口老龄化,由社会保险引发的罢工及抗议也在当下的中国变得更为普遍。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问题可以追溯到两个关键事件:曾经给城市工人提供“铁饭碗”(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的国有经济崩盘,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使得长者养老能不再指望大家庭中的成员。换句话说,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及新世纪的经济发展及自由化,曾经支撑工人在老年、疾病和经济困难时期的国家和社会保障逐渐消失,留下巨大的社会保障真空有待填补。
中国政府推出了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基于个人劳动合同,让用人单位而非国家承担起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主要责任。此外,政府设立了住房公积金,旨在帮助不再享有福利住房的国企职工买房。
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原本散落在1994年出台的《劳动法》和2008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直到2011年,这些零散的法律法规才被统壹纳入《社会保险法》,构成了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综合性框架。 《社会保险法》概述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险制度应该覆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
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不同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而非职工缴纳。
各类保险基金由地方政府管理,并汇总到省或市级基金中。社会保险基金通常是由当地的劳动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来管理,而住房公积金则由地方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即用于为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多部份组成:统筹基金用于所有合资格职工,个人账户则用于合资格的职工个人。
职工跨地区就业时,其社会保险关系应随本人转移。然而,由于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高度地区性,该规定很难实施。让不同的辖区共享信息在行政及技术上都很困难,尤其是对于来自中国农村地区的农民工而言。
总体而言,与中国绝大部分劳动法规壹样,《社会保险法》的大部分规定,甚至是其最基本的内容在执行上都非常松懈,许多职工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仍被剥夺。然而,政府并没有提升执法的严格程度,而是推出基于个人缴费的新的保险制度,并逐渐减少用人单位及职工的缴费的费率,鼓励大家遵守《社会保险法》。例如,在2019年3月,政府宣布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
本文接下来会介绍中国当前社会保险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各部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此外,我们集中研究了农民工在获得法定的福利时会遇到的具体问题,并评估了该制度的未来发展。
养老保险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始于1997年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而用人单位缴纳比例壹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的上限均有规定,不同地区规定不壹。2016年中期,包括北京在内的壹些省份及城市,开始将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其后,包括广东省在内的部分地区将缴纳比例调整至14%。作为减轻企业纳税负担的政策之壹,2019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布,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退休时,连同利息在内的个人帐户余额将被分为120期,在十年中按月发放。除了个人帐户余额,职工也会收到基本养老金,可在退休后按月领取直到死亡。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而定。基本养老金基本上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金支付,但社保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应给予补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的职工有权领取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15年者,可延迟缴费年限直至缴满15年、壹次性缴齐保险金额、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壹次性领取其个人帐户内全部金额。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者,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壹次性领取其个人帐户储存额。
过去几十年,公务员、国家机关人员和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享有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他们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且在退休后享受政府补贴的丰厚养老待遇。但是, 2015年1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引入了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平衡公私两套制度间的差距。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履行缴费义务;但与此同时,政府也表示会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养老金,从而弥补新养老制度下职工的经济损失。
当前,中国养老保险系统最大的问题之壹就是法定退休年龄。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女干部则为55周岁。
这些规定出台于上世纪50年代,但当今天中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已到达75岁,且超过65岁的人口约占12%的时候,上述年龄限制显然不再现实。中国政府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宣部各种旨在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计划。例如,2018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唐涛表示会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关于延迟退休年龄的明确法律规定。
随着中国劳动力人口减少以及人口老龄化加速,人们对基本养老金在未来的可持续性越来越担忧,壹份重要的报告预测,到2028年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会首次出现负数,此后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将迅速下降,并可能在2035年前后耗尽累计结余。
在过去的十年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率几乎增加了壹倍,但仍仅占城镇劳动力总数的69%左右。然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能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口比例在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总体而言,在许多省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仍超过支出,年度结余稳健,尤其是沿海地区。以广东省为例,其2018年度结余为2,120亿元,累计结余11,130亿元,是迄今为止结余最高的省份。但是,在退休人员过多、年轻人口匮乏的中部及东北壹些省份,养老保险系统已经开始感到压力。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黑龙江省的养老保险基金赤字约160亿元人民币,总账户余额为负557亿元。有鉴于此,2018年年7月,中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2019年中央调剂基金预算规模4844.6亿元,主要由七个较富裕省份上缴资金,而22个人口流出、老龄化程度高的地区拿到的下拨资金多。
近年来,政府壹直在推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未参保的城乡居民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的覆蓋之下,该制度要求个人账户供款时间达15年才有资格领取养老金。虽然养老金有政府的补贴,但退休职工每月能领取的额度(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通常非常低。 2018年,共有5.24亿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实际领取养老金的有1.59亿人。根据该计划,2018年支付的养老金总数达到2,910亿元人民币,即人均1,830元人民币,相当于每人每月153元人民币,这个金额即使在最小的城镇中也肯定不足以维持生活。相比之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平均支出为37,840元,即每月3,153元,约为2018年全国平均工资的壹半。
失业保险
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失业保险条例》建立了缴纳及支付失业保险的框架,该框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社会保险法》的确认。职工和用人单位最初分别以1%和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但现阶段,许多省市政府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已经大幅降低了缴费率。以广州为例,自2016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缴比例从1.5%降至0.8%,个人应缴比例从0.5%降低至0.2%。
截至2018年底,共有1.96亿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受保人壹旦失业,便有资格获得包括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内的福利。该福利的持续时间取决于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度,对于受雇十年或以上职工,该福利最长可达24个月。然而,根据官方数据,在2018年实际登记失业的970万人中,仅200多万人实际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
尽管职工的缴纳数额是基于工资,得到的救济却非常低。 1999年的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必须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然而,各地的最低工资已经设定得很低了,绝对不能视为足以应付生活的工资。参见《就业和工资》部分。尽管《社会保险法》强调失业保险金可随本人转移,且可以在任何地方领取,但要使这种政策成为现实,必须進行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在目前无法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农村地区。目前,许多地方通过向农民工支付壹次性救济来解决这壹问题,但这笔费用远低于其合法应得的数额。
实际上,失业保险基金通常不是直接发放给职工,而是被重新分配用于创造就业或培训项目。例如,2019年3月,政府承诺“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截至2018年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的总结余为5,817亿元人民币。
医疗保险
1998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首次提出了中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该系统与养老保险壹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尽管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但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至12%,职工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壹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壹部分(通常为30%)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壹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如果职工的个人账户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少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10%的部分,那麽他们就只能自掏腰包。低收入职工的个人账户可能要花费数年才能达到10%的门槛,因此许多参保职工最终还是靠自己掏钱治病。同样,另壹种情况便是职工必须自己支付超出当地年平均工资4倍的任何医疗费用。
《社会保险法》强调,医疗保险基金应直接向服务提供者(通常是医院和诊所)付款来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人必须先付款,然后要求相关部门报销。此外,若要成功报销医疗费用,医院的所有治疗必须在政府预先批准的清单内——超出预先批准清单的治疗必须由工人的个人账户或自己的口袋来支付。而且,门诊治疗和药物的承保范围更加有限,这意味着需要门诊治疗和药物的职工通常需要购买额外的私人医疗保险,或自费治疗或完全放弃治疗。
在过去十年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覆蓋的职工和退休职工数量稳步增长,但截至2018年底,仍然只有2.33亿城镇职工参保,其中退休人员达8,400万,大大少于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与此同时,据估算,2017年拥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数量仅为6,200万,约占当时农民工总人数的22%。
鉴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系统的覆蓋范围有限,政府壹直在大力推广针对城乡居民得补充医疗保险,涵盖个体工商户、临时工、未工作的配偶、老人和儿童。这主要包括两类制度:2007年推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旨在覆蓋参保者的大部分住院医疗费用,其资金筹集包括个人缴纳以及地方和中央政府的补贴;类似的制度是在农村地区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该制度下个人缴费金额通常很低。截至2018年底,这些居民保险计划的注册人数迅速增长,以至于官方数据显示,有超过10亿人(10.28亿)受保,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覆蓋的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总数的三倍以上。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蓋的人数喜人,但实际所能提供的福利却非常有限。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报告,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人均支出693元,这样的金额几乎不足以進入壹家大医院就诊。与之相比,主要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2018年共支出1.07万亿元,人均约3,380元。
此外,由于农村地区和小城市缺乏高质量或专业的医疗服务,这些地区的居民常常不得不前往大城市寻求医疗救助,从而给顶级医院带来巨大压力。据《南华早报》 2019年6月报道,中国2300多家顶级公立医院已满负荷运转以努力满足患者需求,而约95万所普通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和诊所则面临着患者短缺的困境。
工伤保险
根据官方统计,与其他社会保险壹样,工伤保险的覆蓋率在过去十年中也在稳步增长(参见下表)。截至2018年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2.39亿。截至2017年底,在中国最危险的建筑行业中,有超过4,000万名工人(约占总数的80%)参加工伤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2017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为99.73%。
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缴费额为工资总额的0.5%至2%,具体比例根据特定行业和地区的工伤风险程度而有所不同。
如果职工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所遭受的伤害实际上与工作有关,则他们有资格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但这通常不是壹个简单的过程。壹旦工伤被认定,地方政府将对伤残程度進行鉴定,等级为1到10,其中等级1最严重。遭受严重工伤的职工比轻微工伤的职工有权获得更多补偿。确切的赔偿金额以及更关键的赔偿责任主要由《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确定。但是,各地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对某些规定的选择性执行意味着实际支付的赔偿因地区而异。而且,在赔偿金额、赔偿应由谁支付等问题上,用人单位与职工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经常产生纠纷。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违法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住院期间基本医疗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根据官方统计,2018年,共有198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共领取742亿元,平均每人37,475元。
职业病对职工来说是另壹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职业病通常会在职工离职后才显现出来,这壹问题对农民工群体来说格外严重,因为他们很少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据估计,中国有600万工人患有致命的肺尘肺病,但只有大约10%的人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更多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CLB的研究报告《谁之责?— 对中国尘肺病群体的救助与赔偿研究》。
生育保险
截至2019年,生育保险由专门的生育保险基金运营,用人单位需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缴纳,通常不到工资总额的1%。然而,中央政府计划在2020年将生育保险基金(2018年底的余额仅为580亿元)与更为庞大的基础医疗保险基金合并。政府声称这将简化用人单位的参保程序,并且不会给职工带来任何额外负担,同时又能保证母亲及其配偶现有的福利不变。 2017年,12个城市進行了试点项目,随着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比试点前提升13%左右。壹些省份已经制定了具体措施,将在2020年1月1日完成两险合并,但实际实施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生育保险涵盖所有与产妇有关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节育、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前护理以及产假期间应支付的生育津贴。根据2012年4月28日生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14周)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应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壹些地方政府也会要求用人单位为收入超过平均工资的职员提供额外津贴。尽管各地区间产假津贴仍存在巨大差异,但基本上都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标准。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2.04亿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然而,2018年实际只有不到1,100万女职工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平均每人7,003元。不同省份支付的保险金额差异较大,例如,广东省向190万女职工支付了114亿元人民币,而黑龙江省向8.4万女职工支付了5.4亿元人民币。
许多用人单位仍然想方设法避免向女职工支付她们应得的产假津贴。女性经常被问到自己的家庭计划,有时甚至被迫忍受非法的合同条件,例如,接受怀孕测试或作出延迟怀孕或不怀孕的承诺。许多用人单位通过给怀孕员工分配繁重、危险的工作从而迫使她们主动提出辞职,也有单位通过拒绝给产假,然后以旷工为由解雇怀孕员工。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对这种公然侵犯人权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例如,北京某购物中心的柜台经理尹婧在怀孕期间被非法解雇,2015年11月5日,二审法院判给她62,237元的赔偿。但是,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尤其是低薪的工厂女工,去法院打官司甚至進行劳动仲裁根本不是壹种选择,因为她们没有时间和金钱来这么做。有关此问题的更深入讨论,请参见《工作场所中的歧视》。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不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式组成部分,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而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但是,由于运作方式类似,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通常将其与其它五种官方社会保险归为壹类。
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9年,当时中国各地有数千万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政府不能再依靠国有企业给劳动者提供住房,因此加快了住房公积金的建设,以此为广大劳动者提供购买以及维护房屋的途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可以申请优惠贷款,用公积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也可以交纳房租。若职工之前未曾使用,则可以在退休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因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充当了第二养老金。最近,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修正案,允许将公积金用于非住房相关事项,例如紧急或严重情形下的医疗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的具体缴存比例应由当地政府确定,但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以北京为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到12%,上海市,单位和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但总的来说,缴存都是按月進行,且该部分款项可以免税。
传统上,国有企业职工、政府职工以及教师、公务员等群体是住房基金主要的供款者和受益者。从2000年代中期到2014年,职工和单位的数量激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数量仍稳定在1亿左右。截至2014年底,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10万个,实缴职工1.19亿人。截至2018年底,四年时间里,实缴单位已增至290万,实缴职工增至1.44亿,增长了2500万人。数字上的突飞猛進几乎可以完全归因于私营企业和城市专业人士的购房需求。2014年,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上班的劳动者约有60%,到了2018年年底,这壹比例下降到51%,而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作的职工从19%增加到约40%。此外,在2018年新开设的公积金账户中有61%是私企和外企的员工。
然而,对于大多数低薪工人而言,在城市购买房产仍然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根据政府2018年发布的农民工调查,租房居住的农民工占大多数(61.3%),购买住房的占19%,还有12.9%居住在由雇主提供的住房如工厂宿舍中。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农民工及其家庭被排除在保障性住房之外。许多大城市的农民工只能负担得起位于城市郊区、年久失修、面积狭小的住房,即使是租住这样的房子,租金也可以占到他们月薪的很大壹部分。如果农民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他们有时可以将其用作壹次性提取的养老金,不过,在实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通常会遇到许多行政上的障碍。
社会保险和农民工
《社会保险法》第95条规定:“進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但是,社会保险制度在设计上显然没有考虑到农民工。社保是壹个高度本地化的系统,它假定职工整个工作生涯和退休后都留在同壹地方。尽管社会保险的覆蓋范围有所提高,但参加养老保险或任何形式社会保险的农民工比例仍然很低。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报告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只有22%左右,参加工伤保险的27%,参加失业保险的只有17%,分别比2012年底增长36.5%、24.6%、9.3%和81.2%。
用人单位过去经常声称,他们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因为工人本身对养老金不感兴趣。他们表示,农民工认为养老金系统没有吸引力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高且养老金账户的可转移性差。但是,这种辩解完全忽略了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有为每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此外,农民工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缴费比例太高,而是因为他们的基本工资太低,任何比例的工资扣除都将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壹个亟需注意的问题是农民工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多的中年工人已经在计划退休。 中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在2008年仅为34岁,而这壹数据在2018年达到了40.2岁。第壹代农民工的年龄已经超过50岁,许多人因为没有退休金而仍在继续工作。过去的几年里,许多年长工人壹直处于要求单位支付社会保险的最前沿。随着农民工群体不断老龄化,这些要求只会越来越显著。
结论
在中国开始其极力鼓吹的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在劳资关系中的权威逐渐让位于给商业利益。随着私营部门的扩大,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任意规定其职工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从而将工资保持在较低水平并压榨职工几乎不存在的福利。中央政府试图通过实施立法(例如1994年的《劳动法》和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来保护工人的权益,但是地方政府不能也不会在工作场所严格执法。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壹个由用人单位主要对职工社会保险负责的制度注定无法成功。单位通常可以无视其法律义务,而且在当局的纵容下继续照常营业。例如,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央政府允许陷入财务困难的企业将社会保险费推迟六个月缴纳,该政策从未被正式废除。直到工人自己开始要求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费时(最著名的是2014年裕元大罢工),企业才被迫遵守法律缴纳社保。
中国政府未能执行法律,也未能建立覆蓋所有人的社会保险体系,不仅使中国工人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严重阻碍了政府推進并实现其他重要政策目标的能力。
在过去的几年中,政府经常宣称其关键政策之壹是拉动国内消费,以确保未来更加稳定和均衡的经济增长。然而,中国的大部分消费能力仍掌握在最富有的1%的人手中,这导致大量资本外流,而没有增加国内消费。大多数工人仍然不愿意消费,由于缺乏养老金或医疗保险,他们倾向于将自己的钱用于银行储蓄和其他风险较高的投资上,以试图确保自己的未来不会遇到太大困难。
实际上,过去二十年里,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只落实了壹小部分,这意味着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所承受的压力要大得多。随着中国人口快速老龄化,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尤其面临更大问题。如上所述,政府认为,如果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将来所有预期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则需要提高退休年龄并進行广泛的改革。
但是,政府仍然不愿或无法强迫用人单位遵守现有的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相反,政府正试图减轻用人单位所承受的社会保险负担,并将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款的义务转移给劳动者个人,无论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正式劳动关系。
与其逃避社保体系现存问题,政府需要调和劳动力和资本之间的矛盾,以建立壹个现实而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工人在年老和疾病时得到照料,并创造对收入满意的体面劳动者群体,从而通过创新、提高生产力以及商品服务消费来促進国内经济发展。
本文首发于2012年8月,2019年10月最后更新。
农民工及其子女
2019年,中国的农民工总量达到2.9亿,占全部劳动人口的三分之壹以上。过去三十年来,农民工壹直是中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引擎,但他们仍然被边缘化,并受到制度化的歧视,其子女受教育和医疗保健的机会有限,并且可能长期与父母分离。
农民工
定义
农民工是户籍在农村,但到城市工作并居住在城市的壹个群体。他们不壹定来自农村地区,许多人甚至在城市出生、长大。他们认为城市是他们的家,但由于户籍制度缺乏灵活性,他们仍被归类为“农村移民”。
背景
几千年来,中国政府壹直使用户籍制度来管理税收和控制人口迁移。当前的户籍制度是共产党政府于1958年正式引入的,旨在促進三点:政府福利和资源分配、国内人口迁移控制和犯罪监控。每个城镇都签发当地的“通行证”或户口,使当地居民能够获得该辖区的社会福利和服务。根据居住地,个人户口大致被分为“农村”或“城市”。此外,户口是世袭的,因此如果父母持有农村户口,他们的孩子无论出生在何处,都将拥有农村户口。
户籍制度本应确保中国的农村人口留在农村,并持续为城市居民提供所需的食物和其他资源。但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经济改革的步伐加快,城市最需要的是廉价劳动力。如此壹来,数亿来自农村的年轻男女涌入中国沿海繁荣城镇的工厂和建筑工地,而这通常被认为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迁徙之壹。在深圳和东莞等许多城市,农民工人口迅速超过了当地城市人口。
很明显,随着农民工涌入城市,户籍制度对国内人口迁移的限制不仅无法执行,而且会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反作用。但是直到2003年,壹名年轻的外来务工人员孙志刚在被警方拘禁期间殴打身亡的悲剧发生后,户籍所带来的限制才开始减少。孙志刚之所以在广州被警察拘留,是因为他没有依法获得暂住证。孙志刚的死,引发了公众对户籍制度的强烈抗议,许多限制自由迁移的规定因此被废除。尽管在许多较小城市,户籍限制已逐步取消,但该制度本身在中国仍然根深蒂固。实际上,随着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北京等主要城市的政府正在加大农民工及其家庭获得当地社会服务的难度——详情请参见下文有关城市化和户籍改革的讨论。
人口增长与地理分布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农民工壹直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增长的最重要引擎,目前约占8.96亿劳动力人口总数的32.4%。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9年农民工总量为29077万人,比上年增长241万人。然而,农民工总量的增长率已经从2010年的5.4%的下降到2019年的0.8%,而且随着加入农民工群体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中老年农民工逐渐退休,未来几年的增长可能会继续趋于稳定。
按照工作地点分类,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将农民工分为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本地农民工和到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外出农民工。2019年,本地农民工的数量增加了0.7%,达到11652万人,而外出农民工的数量增加了0.9%,达到约17425万人。
在过去十年中,本地农民工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外出农民工。自2010年以来,本地农民工数量增长了30%,相比之下,外出农民工只增长了13%。内陆地区的小城市已经逐渐开放发展,为农民工提供了离家更近的就业机会,而农民工及其家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生活条件却越来越受限。约26%的农民工选择到省外工作,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的主要城市和制造业中心。2019年,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1.1%。约74%的农民工选择在本省工作,其中约40%在户籍所在乡镇工作,其余34%在本省内流动(通常是省会城市或县级市等)找到工作。
在中国,劳动力的迁移通常被视为壹种简单的单向流动,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向东部的制造业和城市中心转移。在十年前,这种说法大致准确,但目前中国仅有约54%的农民工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省份工作,有约43%的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工作。2019年,中国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速较快,东部和东北地区出现负增长。
随着珠三角地区传统制造业中心的持续萎缩,2019年该地区的农民工人数减少了118万(2.6%),降至4418万。在江浙沪地区就业的农民工也下降1.1%,比上年减少61万人,降至5391万人。而京津冀地区农民工数量略有回升,2017年底和2018年初,北京郊区的农民工遭到驱逐,部分导致了2018年京津冀地区农民工人数下降(1.2%),2019年该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0.9%,达到2208万人。
年龄,性别和受教育情况
根据《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男性占全体农民工的64.9%,女性占35.1%,这与城市工人的男女比例大致相同。但是,本地农民工的性别差距明显更小,其中男性占60.6%,女性占39.4%,这表明女性在家庭支持更强的地方更容易找到工作。
过去十年,中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稳步上升,越来越少年轻人口進入劳动力市场,而年长工人由于没有养老金,不得不继续工作。2018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仅为34岁,到2019年,平均年龄增长至40.8岁。其中,近四分之壹农民工已经超过50岁。16-30岁农民工的比例从2010年的42%下降到2019年的25%;而40岁以上农民工的比例从2010年的34%上升到超过49%。21-30岁、31-40岁、41-50岁和50岁以上四个年龄段的农民工分布如今基本持平。
本地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45.5岁,其中35.9%超过50岁。而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6岁,仅13%的人超过50岁。这表明有家庭的中老年农民工和女性更偏向在离家近的地方找工作。
上述人口变化也体现在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上,外出农民工比本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更高。在外出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4.8%;而在本地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7.6%,且下降0.5个百分点。
就业模式和工资
绝大多数农民工仍在制造业,建筑业和越来越多样的服务业中从事低薪工作。
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在内的服务业目前占所有农民工就业的壹半以上(51%)。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例从2010年的36.7%大幅下降至2019年的27.4%,这既反映了中国制造业的下滑,也反映了其他行业正在给予农民工更多就业机会。与此同时,建筑业农民工的比例在2014年达到22.3%,那时基础设施、住宅和商业地产建设正处于发展顶峰,但此后该比例逐渐下降,2019年降至18.7%,约有5400万工人。
尽管增长缓慢,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在过去十年中稳步增长,2019年农民工月均收入3962元,比上年增长6.5%。2019年农民工收入最高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月均收入4667元)和建筑业(月均收入4567元),而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工人不仅收入最低(月均收入略高于3000元),而且工资涨幅也最低,分别只有4.5%和4.2%。
去年,本地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为4427元,而本地农民工仅为3500元。在中国西部和东北地区,工资增长最慢,年增长为5.7%和5.2%。
工作条件和福利
除了低薪外,农民工通常还必须长时间工作,几乎没有工作保障和福利。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不再包括工作时间、工资拖欠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覆蓋率等数据。但是,有其他证据表明,农民工的工作条件几乎没有改善。
国家统计局调查中最后壹次提到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在2016年,当时35.1%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远低于2009年的42.8%。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壹年后,各方曾壹致努力推進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这壹举措很快消失,不稳定的工作逐渐成为常态。不仅在建筑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是陈年顽疾,在制造业和吸收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新兴服务行业,农民工也经常通过代理劳务派遣机构和短期合同被雇用。
尽管社会保险覆蓋范围有所扩大,但农民工领取养老金或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比例仍然很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称,到2017年底,只有约22%的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27%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7%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分别比2012年底增长36.5%、24.6%、9.3%和81.2%。人社部表示,2017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9.73%,但这主要是因为雇主缴费相对较低,而且鉴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高发,缴纳工伤保险对雇主有利。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我们关于中国社会保险体系的章节。
2019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提到了农民工加入工会的问题,13.4%的進城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在已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参加过工会活动的占84.2%。尽管加入工会和参加工会活动的比例在提高,但当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农民工很少找工会。2017年数据显示,在权益受损时,仅2.8%進城农民工会找工会寻求解决。
生活状况
2019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進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20.4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2平方米。其中,在500万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最小,但增加较多,由上年的15.9平方米提高到16.5平方米。
大多数农民工租房居住,而非居于单位或雇主提供的住所内,少部分人自己购买住房。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农民工及其家庭被排除在保障性住房之外。在壹些大城市中,许多农民工只能租得起城市偏远地区破旧建筑中的房屋,即便如此,房租也能占到他们月薪的相当大壹部分。例如,在上海市宝山区,外来务工人员要租壹个带共用厨房和厕所的房间,根据租期长短,每月租金500元至1000元不等;若是具备单独厨房和厕所的房间,价格要上千。2018年对该地区流动居民的壹项调查发现,住在这里的多是附近汽配厂上班的普工、超市店员、餐馆员工、清洁工、个体户、拾荒者等,他们中工资最高的有5000元,最低为2600元。
对于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儿童而言,日常生活可能隐藏着致命风险。2017年11月18日,北京南郊壹栋人满为患的公寓楼发生火灾,导致19人死亡,其中包括数名儿童。也有许多农民工家长在城市工作时,会选择把孩子留在农村老家,但农村同样是壹个危险的地方。
农民工子女
2009年11月,中国劳工通讯发表了题为《为经济发展付出代价:中国的农民工子女》的深入研究报告。该报告概述了农村留守儿童以及随父母進城的农民工子女所面临的问题,并详细评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制定的政策。十年后,报告中提及的许多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定义和人口变化
农民工子女被广泛定义为受父母進城务工影响的18岁以下子女,既包括与父母壹起前往城镇的子女,也包括父母壹方或双方迁居时,留在家乡的子女。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开展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农民工子女总数约合1.03亿人,占中国儿童总人口的38%,包括3426万流动儿童与6877万留守儿童。
自2005年以来,农民工子女总数壹直稳定在1亿左右,但是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地区的吸收,农民工子女的人口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
农村留守儿童人数的相对下降,有时被视为他们的状况正在改善的证据。但是,许多农村儿童现在生活在新发展的中小城市,这些城市的社会服务有限,合适的工作机会也很少。因此,他们的父母仍要到大城市去找工作,而孩子们仍然难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无论身处何地,或户口情况如何,中国的农民工子女都面临着壹系列大致相似的问题:他们获得家庭支持、教育、医疗保健以及社区和社会支持的机会不平等。
来自家庭的支持
健康积极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发展至关重要。父母和家庭的对孩子的支持越大,他们在身体、精神和社交方面的发展能力就越强。然而,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没有时间、能力或资源为子女提供所需的支持。他们要么长时间与孩子处于分居状态,工作时间长,要么教育水平不高,难以有效辅导子女的学业。与城市中产阶级相比,大多数农民工花在给孩子读书和帮助孩子学业上的时间要少得多,他们负担不起城市儿童习以为常的书籍和课外活动的费用。
2013年壹项对1518名农民工的调查显示,流动儿童家长为了生计平均每天工作11小时,约壹半(52%)的家长评价自己为不合格父母,“与孩子在壹起的时间少,交流少”“不能保障子女接受好的教育”。大多数农民工只有中学学历,许多人对孩子的教育方法过于简单粗暴,更注重成绩,而不是孩子发展的实际学习和成长过程。通常,父母会因为孩子成绩不好而惩罚他们,并在他们成功后用金钱奖励他们。像所有父母壹样,农民工往往对子女抱有很高的期望,但他们的教育方式欠妥,使孩子处于不利地位。
与父母壹方、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壹起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儿童面临类似的问题:缺乏与父母的直接接触,看护人无法提供他们所需的支持。
2013年在山东進行的壹项调查发现,75%的农民工父母每年只有在春节期间才回家壹次,5%的农民工父母每两到三年才回家壹次。只有20%的父母每年回家次数多于两次。有约61%的受访留守儿童表示,他们的父母“有时会给自己打电话”,28.6%的儿童表示“很少接到父母的电话”。非政府组织“上学路上”在2014年底对2130名留守儿童進行了壹项调查,发现15%的孩子已经习惯壹整年都见不到父母壹次,即使是在春节期间。他们和父母的电话联系也很少,大约25%的受访者每三个月接到壹个电话,4%的孩子壹年才能接到壹个电话。该组织在2017年進行了另壹项调查,结果也令人沮丧。例如,约11%的留守儿童会说父母“已死”,而中国年平均死亡率为不到1%,孩子是故意填错表达对父母的怨恨情绪。
在贫困和偏远农村地区长大的儿童,壹般由祖父母照顾,他们在心理和教育发展方面可能比其他儿童遭受更多的磨难。研究表明,许多年迈的祖父母受教育程度低;大多数人只读完小学,只会讲当地方言而不会普通话,而普通话几乎是中国所有学校的教学语言。祖父母常常不能辅导孩子的学业,只关注孩子物质上的需求,而忽视他们的心理发展和情感需求。经常有报道称,留守儿童会表现出壹种与祖父母的疏离感。正如壹名中学生所说:“我帮助(我的祖父母)做饭,我们也壹起看电视,但我们并不会進行有意义的对话。”
教育
《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学校、父母和监护人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现实情况是,并非所有儿童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而对于那些有机会上学的孩子来说,他们接受的教育质量差异巨大,主要城市和贫困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异尤为惊人。
在农村地区和许多较小的城市中,教师努力为学生提供的仅仅是基础教育。农村学校资金、资源短缺,难以聘用和留住合格的教师。许多农村教师是所谓的“民办教师”,其收入大约是城市教师的三分之壹,而且他们通常无法享受法定的养老金和其他福利。
21世纪头十年,为了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政府出台了“撤点并校”的政策。2001年至2009年期间,全国农村中小学减少近30万所。学生们被迫要么上寄宿学校,要么每天忍受漫长而艰苦的路程,去最近的城镇上学。学生被集中至乡镇地区,班级规模激增,壹些地方的班级学生平均人数超过100人,给教职员工造成了巨大压力。“撤点并校”政策于2012年正式终止,但小型农村学校并未重新开放,为了节省资金,地方政府继续单方面关闭学校。仅在2015年,就有超过壹万所小学关停,多数在农村地区。
2014年,农村教育行动计划(REAP)调查估计,贫困地区学生完成中学教育的比例很低,只有约37%的学生上了高中,而在城市,这壹比率是90%。对于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学校几乎是他们唯壹能够继续上学的选择,然而这些学校不能保证他们未来有更好的就业机会,甚至无法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而壹些较低层次的高中和大学学费昂贵,许多学生不得不贷款以支付学杂费。
每年都有数百万的农村贫困学生在中学毕业后直接進入劳动力市场,有些甚至在毕业前就已开始工作。根据REAP研究小组的调查,2013年农村初中生累计辍学率平均为24%,而全国平均水平仅为2.6%。正如中国劳工通讯在2006年关于童工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初中学生辍学是童工的主要供给源。尽管减贫计划在壹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这种状况,但童工案件仍不时见诸报道。2017年8月,来自四川大凉山区的18名11-14岁的贫困“孤儿”辍学,到省会成都的壹家搏击俱乐部工作。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大凉山地方政府强迫他们重返学校,但孩子们不愿意回去。壹个孩子在接受采访时说,“在那里除了贫穷,我壹无所有。我不想再回到我贫穷的家乡,我回去就会和那里的人壹样,吸毒,偷东西。我不想像他们那样。”
但是,没有人能保证,如果留守儿童和父母壹起住在城市里,他们就能拥有更好的生活。根据2019年7月发布的《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進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424.04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048.39万人,在初中就读375.65万人。与此同时,《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83.4%在公办学校就读,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85.2%在公办学校就读。对比这两组数据,我们可以估算,大约有174万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和约55万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被排除在公办学校之外。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反映存在本地升学难、费用高问题的农民工所占比重较高,分别为34.2%和28.9%。东部地区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存在升学难、费用高问题,所占比重分别为44.9%、30.1%,显著高于其他地区。
从理论上讲,公立学校对所有進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放,但为了给孩子找个地方读书,家长们通常必须与教育部门進行艰难而复杂的协商,尤其在那些排外而保护本地教育资源的大城市。以广州为例,仅仅是为子女申请学位,务工人员就必须出示暂住证、工作证明、居住证明、原籍证明和户口簿。流动儿童即使成功在公立学校内上学,也常常会面临偏见和歧视。他们常被视为“外地人”,被排除在各种课外活动之外。2012年的壹项调查显示,86.3%的流动儿童没有跟城市孩子同班上学,流动儿童接触的大部分是跟自己壹样的流动儿童。甚至有7.1%的孩子在调查中表示自己“没什么朋友”。
私立学校通常可以为流动儿童提供壹个更熟悉友好的环境,有些学校的价格相对合理,但它们往往不受监管,学生过多且设施较差。例如,有报告显示,北京约有30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除了63所拥有办学许可证外,其余都属于非法办学。教师的工资很低而工作量极大。许多教师只是把打工子弟学校的工作视为日后去公立学校的跳板,因此教师离职率很高。
而且,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中,农民工子弟学校不断面临着被当局以各种借口关闭的风险。在过去十年或更长时间里,北京政府发起了许多行动,以不安全为由关停无证打工子弟学校。但实际上,许多被拆除的学校已经通过了数次政府检查,在大多数情况下,拆除学校的真正原因是为新的商业和房地产开发让路。根据中国流动儿童教育领域的行动倡导机构“新公民计划”,北京的打工子弟学校数量从2006年的300多所,减少到2014年的127所。北京于2017年再次大规模关停打工子弟学校,在此期间,北京最大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之壹,位于北京石景山区拥有约2,000名学生的北京黄庄学校,被勒令在2018年1月之前搬迁到城外,拆迁工作从2017年10月十九大前夕开始。
打工子弟学校被关闭后,家长将面临艰难的选择:要么将他们的孩子送到城市更偏远地区的打工子弟学校,要么尝试在公立学校申请学位,要么将孩子送回家乡读书。但不管是哪壹种情况,孩子们都要被迫迅速适应陌生环境,给他们的学习带来更大的压力。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最后壹道教育难关,是高考。即使在城里的学校学习了12年,但几乎无壹例外,他们都要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而且,由于每个地区的教材、学习内容不同,他们在考试中处于明显劣势。此外,由于难以适应家乡的新环境,许多回老家继续读高中的学生干脆辍学。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反映随迁子女无法在本地参加高考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增加明显,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至14.3%。其中,东部地区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存在无法在本地参加高考问题占比21.3%,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显著高于其他地区。城市规模越大,高考问题越突出,在5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这些问题更加显著。
已经有城市尝试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打开异地高考的大门,壹些学生现在可以在居住的城市参加高考。但是,由于政策门槛过高,这些优惠政策实际上帮助不大。2013年,中国首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打开异地高考大门,有二十余省实施异地高考,但实际上全国只有数千名随迁子女因此受益。而且,任何進壹步放宽这壹制度的举措,都可能会遭到当地学生及家长的强烈抵制,因为他们担心如果越来越多的随迁子女获得在当地考试的资格,那麽高考的竞争程度将会越来越激烈。
2019年,有22.4万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比2013年增加了50多倍,但仍只占参加当年高考总人数的的2.17%。2019年,北京有5.9万人报名参加高考,其中仅373名符合条件的進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北京参加高职招生考试。
卫生保健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家庭而言,在商业化医疗体系中,看医生的费用可能会高得惊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45.5元,人均住院费用8604.7元,日均住院费用914.8元;相比之下,2016年农民工的平均月收入仅为3275元。如此高昂的医疗成本下,许多农民工只会在紧急情况下去医院治疗,但往往为时已晚。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相对便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次均门诊费用为107元,人均住院费用为2872元,而乡镇卫生院分别为63元和1617元。但是,社区和乡村诊所设备简陋,缺乏合格的护士和医生,只能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中央政府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推出了几种不同的保险计划,旨在使农民工和农村居民能够负担得起医疗费用。但是,农民工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往往不在这类计划的范围内。
在中国,医疗保险主要有三种类型,但没有壹种能够有效覆蓋学龄前农民工子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应覆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城镇企业职工,但实际上很少农民工能享受此类保险。正如上文所述,2017年只有约22%的农民工有职工医疗保险。即使有职工医疗保险,农民工也必须提供子女的就读证明,才能让子女享受福利。因此,学龄前儿童和在无证学校就读学生就被排除在保险受惠范围之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蓋城市无业居民,包括学生和退休人员等,但不包括农民工。
对于有学龄前儿童的贫困外来务工家庭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往往是唯壹的选择。但是,该计划旨在覆蓋农村居民,它要求受保人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保险并進行索赔,对于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来说,在工作地无法享受到医保待遇。
壹些地方政府已经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医保行列,例如,生活在深圳和杭州的随迁子女,可以和当地户籍儿童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但这种制度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几乎所有的医疗保险计划,患者必须先支付治疗费用,再获得报销。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只能报销少部分费用。根据2014年的壹份分析报告,当前我国儿童大病基本医保的报销比例在20%至45%,超过20万元以上医疗费用的疾病实际报销比例还会更低。
作为壹项公共卫生政策,部分地区政府已经实施了包括本地和流动儿童在内的疫苗接种计划。但是,因为父母通常不知道这些接种计划,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率较低。此外,随迁子女的高流动性也让政府难以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因此壹些地区政府建立了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以加强流动儿童家乡与居住地政府间的沟通,共享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数据。
在农村地区,大多数家庭都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计划。但是,农村地区缺乏完备的医疗设施,这意味着患有严重或罕见疾病的儿童必须去大城市的专科医院治疗。为了治疗身患重病的孩子,许多农村家庭背负著沈重的债务,还有壹些家庭则干脆放弃。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每年大约有10万名儿童遭到遗弃,很多都是因为身患残疾。
关于儿童营养和健康的几份报告都显示,农村地区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不及城市儿童。贫困地区营养不良高发,情况尤为严重。2011年壹项关于中国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的调查报告揭示,中西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摄入严重不足,受调查的学生中12%发育迟缓,72%上课期间有饥饿感。这些地区寄宿学校的学生明显较为矮小,体重也低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水平。农村教育行动计划(REAP)的调查显示,在中国农村,有65%至70%的学生不健康,其中有贫血、寄生虫感染或视力问题的学生,总体占比接近70%。此外,壹项2016年的调查显示,农村地区的儿童死亡率(1.24%)远高于城市地区(0.52%)。
社区和社会支持
除了学校和医院等基本机构支持外,儿童还需要更广泛的社区支持,以确保身心健康成长和发展。但是在这方面,农民工子女也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生活在大城市中的儿童通常可以使用各种教育和娱乐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运动场、青年俱乐部,私人家教等,以及在父母工作时为儿童提供支持的儿童保育设施和家政工。城市还拥有壹系列紧急支援设施,例如热线和社区外展项目,可为儿童提供更安全、更适合他们成长的环境。
理论上,农民工子女确实可以使用这些设施,但实际使用率很低。大多数流动儿童生活在城市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相关设施非常有限。大型博物馆和图书馆往往位于市中心,对于那些经常在这些地方感到害怕和不被欢迎的农民工子女来说,它们似乎是壹个遥远的世界。即使他们想去,他们的父母也不太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或钱陪伴他们去。非政府组织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发现,流动儿童虽然生活在城里,但他们的朋友圈基本限于流动儿童,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同父母均会受到歧视。因此,他们不愿参与公共活动或使用城市儿童觉得平常的公共服务。
在农村地区,几乎所有儿童都无法获得合适的公共资源和社区支持。2014年对4,533名留守儿童的调查显示,有约17%的留守儿童表示社会支持主要来源是自己,约23%觉得在需要时没人能帮助自己,这表明他们感知不到社会的支持。如果没有足够的父母和社区支持以及安全的教育环境,许多留守儿童将成为欺凌、人身侵犯和性侵犯的受害者。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2016年的壹项研究发现,15%的留守儿童受到过暴力侵害,女童中超过4%受到过性侵犯。在许多村子里,年幼的孩子可能会沦为年长男人的猎物。在大多数情况下,事发后孩子们都会因为害怕或羞愧而保持沉默,不告诉监护人。
由于缺乏父母的照顾,农民工子女也更有可能成为各类事故的受害者。2014年壹项全国调查显示,有将近壹半(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9个百分点,包括割伤、烧伤烫伤、被动物抓伤咬伤、坠落摔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
关于农民工子女,最受关注的问题之壹是他们有据可查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例如,2016年的壹项调查发现,某监狱男子服刑人员中,17%的人有留守儿童背景。但是,如上所述,就像世界各地所有弱势社群的儿童壹样,留守儿童也往往是犯罪的受害者。
户籍制度确实给农民工子女造成了壹些非常特殊的困难,例如上文谈及的高考。然而,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与许多其他发展中国家相同:城乡之间财富和经济资源的严重分配不平衡,催生出了壹大批低收入、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工人,他们向上流动的机会非常有限。
城镇化、户籍改革与社会正义
中国政府预计,到2020年,国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左右。政府还希望将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口比例从2016年的40%提高到2020年的45%。根据14.2亿人口的基数,2020年拥有城市户口的人数将达到6.39亿,即五年内增加近9000万人。
即使这壹宏伟目标得以实现,中国的新兴城市居民也不壹定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如上所述,只有在自有的农村土地被地方政府和主要房地产开发商联手强行征用后,许多家庭才能获得城市户口。作为放弃农村土地权的回报,新城市居民通常可以得到本省内中小城市中的壹套住所,所以通常也只能获得有限的社会服务。唯壹真正提供宽松户籍政策的是快速发展的城镇和县市,因为它们需要新的人口;此外,与大城市不同,这些小城市没有庞大而根深蒂固的城市原住人口,也不会将农民工视为对其社会资源的威胁。例如,2018年5月,海南宣布了《百万人才進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表面上是引進高技能人才,帮助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但许多批判观察家认为,此举只是政府试图振兴迅速降温的房地产市场的壹种方式。
中国南方大城市广州每年发放大约10万个户口指标,但几乎所有受益者都来自广东省周边省份,来自湖南和四川等邻近省份的农民工仍在努力争取广州户口。在壹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情况可能更糟,这两个城市分别宣布了2300万和2500万的人口上限。北京已经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来驱除所谓的“低端人口”,而如果上海要实现这壹目标,可能也不得不采取类似的强制策略。
大多数中国人可能都同意户籍制度是过时且不公平的,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应享有更多教育、社会和医疗福利。
2012年3月,财新网在壹篇社论中,将户籍体系描述为“在当今中国道德上站不住脚”的制度,并补充说:
户籍制度的改革将是对人力资本的壹种及时投资,有利于经济增长。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应進壹步调整户籍制度。国家多年来壹直在为变革做准备,如今已经迈出了第壹步。现在是时候做出更多改变了。
然而,六年后,“户籍制度改革”已不再是政治议程中的重要议题。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甚至根本没有提到这个话题。進壹步放松户籍限制的可能性也许不在中央政府,而是来自于壹直处在户籍改革最前沿的省市和地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将取决于这些城市对土地、劳动力和其他经济资源的需求,而非对社会正义的渴望。
也就是说,在国家层面,户籍制度改革的壹个关键障碍,即中国警方的坚决反对,可能正在逐步减弱。因为人脸识别软件和社会信用评分等技术的進步,已经使警方掌握了比户口更多也更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
在未来,中央政府可能会鼓起勇气,下定政治决心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但在此之前,更迫切的需求是真正致力于加强社会正义,缩小贫富差距,并增加社会流动。有鉴于此,中国劳工通讯建议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确保居住在同壹城市的所有儿童,不论其户口状况如何,均享有平等的公共卫生和教育服务,并享有平等的社会发展和社会参与机会。
投资兴建普通民众负担得起的住房,这样农民工及其家庭就不必被迫住在危险且人满为患的偏僻棚户区中。迄今为止,各大城市中只有杭州提出了这方面的倡议,并承诺到2020年,筹集建设外来务工人员临时租赁住房40,000套。
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向中小城市提供补贴,为当地居民和周边农村地区修建医院和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从而减少农村居民前往大城市就医的需求。
政府还应为农村教育发展提供补贴。地方政府应该建设新学校,提高工资和福利,以吸引更合格的教师。
各社会部门包括政府、学校、媒体和社会组织都应该致力于加速城乡融合,并抵制将农民工标签化为“低端人口”的做法。
本文首发于2010年,最新修订于2020年5月。
安全生产
简介
不可否认,过去十年,中国在生产安全上迈出了壹大步。然而,官方数据显示,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职业病发病率仍保持较高水平——2019年,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日均死亡人数81人。随着经济发展,工人们面临着新的安全生产风险,但不少企业仍然将效率和利润置于生产安全之前。
本文将纵览安全生产问题在中国的進展,并审视当前的法律、行政框架实际上给予了工人们多大程度的保护。通过官方公报以及中国劳工通讯制作的中国安全事故地图,我们尝试找出国内的高危行业,以及今时今日工人们普遍面临的生产安全问题,包括职业病、超时工作、居住条件差。在大众的想象中,煤矿是中国最危险的行业,然而实际上,在管理不规范的建筑行业,安全事故更加频繁。在中国安全事故地图上,有1/3的事故发生在建筑行业,大部分和工程坍塌或工人从高处坠落有关。
不幸的是,中国的工伤事故在处理上往往是例行公事,波及的人也极其有限。这些“小”事故并不会像2015年天津港爆炸等重大惨剧那样,引起传媒和政府的关注。因此,导致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隐患很少被重视,例如缺乏安全设备、安全培训不足。毋庸置疑,只有政府、雇主和工人壹同从基层改善这些问题,中国才有可能创造和维持真正安全的工作环境。
从煤矿工人到送货司机:十年间,危险正在变化
21世纪初的经济繁荣时期,中国的安全生产表现不尽如人意。特别是煤矿行业,甚至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工作场所。仅2002年壹年,就有至少7,000名矿工丧生。死亡人数过百的事故也有数起,通常由瓦斯或煤尘爆炸引起,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2月这5个月期间,共发生3起重大事故,造成528名矿工死亡(见下表)。
死亡人数过百的中国煤矿事故(2004-2005年)
日期 地点 官方死亡数据 事故原因
2004年10月20日 河南省新密市,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煤矿 148 瓦斯爆炸
2004年11月28日 陜西省铜川市,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 166 瓦斯爆炸
2005年2月14日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 214 瓦斯爆炸
2005年8月7日 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 123 透水
2005年11月27日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 171 煤尘爆炸
自00年代中期开始,安全事故数量及死亡率显著减少,到2019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到316人,创历史最好水平。继2018年中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到0.1后,2019年继续下降至0.083。事故数量和死亡率的下降主要归功于00年代末大规模关闭和整合矿山,特别是山西省的核心煤炭地带;与此同时,進入10年代,中国煤炭价格和需求均有所下降,约有100万名矿工被解雇。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煤矿经营者比以往更重视生产安全,而且若煤炭需求日后回升,煤矿企业或会为了增加产量而绕过必要安全程序,或重新启用废弃煤矿,这样事故数量仍可能回增。此外,重大事故仍每年发生,例如,2019年1月12日,在陜西省北部神木市附近,相对较新的李家沟煤矿发生井下冒顶事故,被困21名矿工全部遇难。
中国工人死亡数量和事故数量壹直稳步下降,虽然整体在速度上不及煤炭行业那麽快(见下图)。从2005年到2019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96%,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仅下降77%左右。此外,2015至2016年度,事故死亡人数出现明显下降,不过这与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更改有关系——根据《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从2016年起,所谓的“非生产经营领域的事故”被排除在总数之外,但是,公报的确切计算方法仍不透明。
尽管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问题已经大大改善,但在安全隐患已经发生本质改变的情况下,生产安全仍存在显著问题。当中国经济从煤炭、钢铁等重工业向服务业转变,非正规就业模式普遍存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冒起,正是在这些行业中,事故、受伤和死亡数量有所增加。
当前,送货员是中国最危险的职业之壹。根据上海交通警察的数据,2019年上半年,上海市共发生涉及快递、外卖行业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25起,造成5人死亡,324人受伤。但是,此类事故有许多都不被包含在官方统计数据中,例如重庆的外卖员阳松,2017年8月,他在壹次14小时的轮班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事后,警察告诉杨松的母亲说,杨松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外卖公司坚持认为,由于杨只是“独立承包商”,因此他的案件不能被归为工伤事故,也不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内。
为了在市场中分得壹杯羹,美团等主要外卖平台试图将成本降到最低,这种压力直接转嫁到了外卖送餐员身上——他们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订单,因此事故频发。正如壹名美团送餐员在2017年昆明的集体抗议中指出的那样,苛刻的工作条件迫使送餐员只有冒着巨大的风险才能准时送达,“我应该开车闯红灯吗?这样压缩时间,就是在拿骑手生命开玩笑。”
安全生产的法律及行政框架
2002年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旨在创造并维持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规定了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主要规定如下: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此为由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此为由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壹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進行经常性检查。(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進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四十八条)
工会对安全生产有权要求纠正、提出解决的建议、依法参加事故调查。(第五十七条)
职工可以通过工会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七条)
新闻、出版等单位有進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進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简而言之,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任保护工人并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赋予了工人和工会监督并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可是实际上,单位可以无视自己的义务,而工人通常不了解其关于工作安全的权利。此外,由于工会干部通常处于资方的控制之下,他们不愿插手生产安全,更不会举报或纠正违规行为。
在应急管理部的总体管理下,地方政府官员有责任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均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应急管理部组建于2018年3月,负责各类自然及人为灾害的监督管理。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尽管国务院机构進行了重组,但大多数负责生产安全问题的地方政府办公室人手不足,很少有时间或精力来進行日常工作场所检查。官员们大部分时间都在调查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并撰写详尽且冗长的报告。只有在大型事故发生时,官员们才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力,有时他们会下重手,使用严厉的措施惩治违法者。
政府对于安全事故的应对措施可以说是被动反应和强制性的。只有当大型事故发生,地方官员才会启动危机管控模式,此时政府面临着两个问题:首先是要找出事故原因,其次,对过错方、企业主、当地官员進行问责。以2015年天津港爆炸为例,在事故发生的两周内,1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位官员因渎职或滥权被调查。除天津港这类极端情况之外,大部分事故中,过错方能够逃避惩罚,特别是在救援措施罕有的小型事故中。
事故往往能催生安全检查,但当检查真的开展时,企业通常会提前做好准备,有时也会通过送礼或给其他好处,来让检查员对违规生产睁壹只眼闭壹只眼。即使企业被认定违规,進壹步的行动也少之又少,企业就算不做出任何改变,也能照常生产。在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中,不少是刚“通过”检查或者被批违规但未做出任何整改的。例如,2018年11月28日,河北盛华化工厂发生爆炸和火灾,造成22人死亡。在此之前,盛华于2013年和2014年发生过两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在2015年政府检查中相关部门就指出,该工厂的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及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另壹方面,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的重罚(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以及坐牢的可能,也导致壹些企业主和地方官员串通起来掩盖事故和死亡,尤其是在缺乏关注的偏远地区。众所周知,煤老板会隐瞒死亡并给予受害者亲属好处,以确保他们对事故情况守口如瓶。地方政府官员常常对这种做法视而不见,因为向上级报告事故只会制造麻烦。更多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报告《骨头与鲜血:中国的煤炭价格》。
但是,随着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的普及,对煤矿单位来说,想掩藏事故和工作危害越来越难。而且,正如下文所要说明的,工人们也开始采取集体行动,要求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
追踪中国的生产安全事故
从中国政府公布的工业意外官方数据来看,安全生产呈现不断改善的趋势。但官方刻意使用模糊、不透明的描述,将与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高危行业以及伤亡原因相关的重要细节隐去。透明度欠奉使公众无法评估和了解中国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实际问题。
中国劳工通讯在2014年12月设立了安全事故地图,以追踪和整理中国媒体报道的安全生产事故。地图汇集了社交媒体以及政府数据所披露的个案,个案收录的标准是:事故至少造成壹名工人死伤,或使三名以上工人受影响(但不壹定涉及伤亡),例如,工人被困煤矿或遇到大火被迫疏散。
截至2018年底,安全事故地图记录的个案数量超过2000件。当然,这只占事故总数的极小部分,但它依然有助我们从性质和数量上了解中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危害。无法否认,依靠官方报道和某程度的社交媒体消息会使数据产生抽样偏差。例如,煤矿事故和建筑业及环卫工人的意外被广泛报道,但发生在密闭空间如工厂和工业设施的小型意外,则可能被低估。
安全事故地图的另壹项偏差,是倾向收录获得媒体关注的大型事故。即便如此,截至2018年底收录的2000多起(死亡人数得到确认的)事故中,96.8%个案不足10人死亡,只有2.8%个案涉及10-29人死亡,0.4%个案(共8起)有超过30人死亡。
按照地图的分类,机械及结构故障是最常见的事故原因,占总数的31%。这些事故中约有三分之二发生在建筑行业,通常涉及起重设备(起重机、电梯等)故障或脚手架倒塌。由于许多建筑工人系绳不正确,或者工地现场缺乏固定工人和设施所需的安全设备,因此,机械及结构故障通常会导致工人从高处坠落或被坠落物体击中。应急管理部2018年7月也指出了该现象,即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事故总量已连续9年排在工矿商贸事故第壹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自2016年起连续“双上升”。2018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32起、死亡1752人,同比分别上升7.8%和1.4%。应急管理部表示,大多数事故都与机械及结构故障有关,如果采取了适当的安全措施,本可以避免。在安全事故地图的记录中,大部分事故造成的伤亡较少,但迄今为止记录到的最严重结构故障事故发生在2016年11月,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74名工人丧生。事故发生后,包括公司董事长和总工程师在内的9人被捕。
由于缺乏有效劳动合同,加之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建筑工人往往面临更大的困难。如果发生人身伤亡,工人可能很难证明其劳动关系,或者由于壹个项目涉及多个承包商,难以确认承担赔偿的主体。受伤工人可能要花费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来寻求赔偿,而且最终得到的可能也只是象征性的赔偿,除基本医疗费用之外,其余并不囊括在内。中国劳工通讯2019年1月发布的壹份报告提议,应该推动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建筑企业协会通过集体谈判,达成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使建筑工将能够在工作现场直接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和维护。报告还明确提出安全事故及死亡的处理措施,而无需工人花大量时间和金钱申请赔偿。当然,这首先需要对工会進行彻底的改革,以便通过劳资谈判达成集体合同。
约18%的事故与机动车辆相关,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扩张及道路拥堵加剧,机动车辆相关事故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其中,最主要的受害者是外卖员及环卫工人。
环卫工人壹般天还没亮就要开始工作,该时段路上人少,司机对行人的警惕性较低。道路结冰及司机酒驾也提升了事故风险,实际上,环卫工人死亡事故中将近10%都是由醉酒司机造成。例如,2017年12月22日5时许,在北部城市哈尔滨二环桥上壹辆轿车将正在桥面清雪作业的多名环卫工人撞倒,造成5死2重伤。据报道,肇事者醉酒驾车,血液乙醇检测值超标两倍。
许多环卫工人年纪较大,壹旦发生事故,更容易受伤或死亡。年龄带给他们的另壹个问题是,由于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他们常常无法索取工伤赔偿,其家属也无法索取工亡抚恤金,例如70岁的环卫工人王守存在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地方政府认定其职位为“服务提供者”,与公司无正式劳动关系,因此没有资格获得工亡赔偿。
从年龄来看,外卖员与环卫工人呈现截然不同的特点,他们大多数在30岁以下,不少仍是青少年,并无太多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小型摩托车的经验,比起年长的外卖员,他们更不注意规避风险。许多外卖员没有驾驶执照或违反交通规则,因此,壹旦发生意外,他们往往无法获得赔偿。当然,也有壹些国企下岗的中年人改行做快递员或外卖员,在受伤和缺乏保险保障方面,他们与老年环卫工人面临同样的风险。
尽管爆炸和火灾没有机械及结构故障或者机动车辆导致的事故那麽普遍,但和小型事故相比,爆炸和工作场所火灾通常会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及更大的破坏,并引起更多的关注和审查:有12.6%的爆炸事故及8.2%的火灾导致超过10人死亡。截至目前,近期最严重的事故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沿海城市天津滨海新区仓库发生火灾,经验不足的消防员试图以水扑灭,却不知道该仓库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会造成巨型爆炸。爆炸最终造成173人死亡,包括104名消防员,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7岁。
天津惨案揭示了中国普遍存在的无视安全法规的问题,特别是有关危险化学品存储和分区管理的法规。爆炸发生后,政府发现了约1000个距居民区过近的化学生产工厂,并下令即时关闭或搬迁。但是,这并没能阻止重大爆炸的发生。天津爆炸后仅11天,山东淄博的壹家化工厂发生爆炸,1名工人被炸死,9人被炸伤;壹周后,位于山东省东营市的壹家化工厂爆炸,13名工人死亡,25人受伤。更近的事故发生在2018年11月28日,河北圣盛华工厂发生爆炸和大火,造成22人死亡,22人受伤。
地图数据显示,约有三分之壹的爆炸发生在制造业,涵盖了从锅炉或熔炉之类的重型设备爆炸,到烟花及其他爆炸物等易挥发物品的燃烧爆炸。爆炸最常发生在机器维护不当或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工厂未经许可或超出其能力范围运营也经常导致爆炸事故。例如,2016年,河南通许壹非法经营烟花厂爆炸,造成10名工人死亡。近年来最严重的工厂爆炸事故发生于2014年8月,当时昆山中荣金属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爆炸,造成至少146名工人死亡。该事故中,工厂建筑物通风不良,导致高度易燃的灰尘颗粒堆积。
在过去十年中,发生过数次大规模工厂火灾,包括2013年造成119名工人死亡的吉林家禽加工厂事故。各起火灾情况类似——出口被堵、消防设备缺乏、工人没有接受过任何防火培训或应急培训。 2018年12月,河南省商丘市壹家农副产品加工厂发生火灾,11名工人死亡。
暴露于有害气体或化学物质是工厂或工业设施工人们面临的另壹种非常普遍的危害。最典型的案例发生在2010年,当时苏州iPhone代工厂的数十名工人因吸入清洁触摸屏的化学物质正己烷而中毒。工人们头痛、头晕、身体虚弱且手臂无力,至少62名工人需要就医,其中壹些住院时间长达数月。近期,广东韶关松山炼铁厂发生煤气泄漏,造成18名工人中毒,其中8人死亡。
维修工人亦有暴露于化学物质中的危险,常见的情况是在诸如下水道的密闭空间中甲烷等有毒气体聚集。壹典型案例发生于2016年4月,某物业管理公司将下水道清洁项目分包给另壹家公司,该公司将三名工人组成的小组派往工作现场。当时,壹名工人在地下失去知觉,其余两名工人试图救援,但他们也被有毒气体熏倒,三人全部死亡。与许多同类事故类似,工人们既没有意识到自己会面临的风险,也缺乏必需的防护设备。
2020年五月,国际人权服务社推出接触有毒物质工人权利的中英双语解释,其中中文解释包括通用版和中国版两个版本。中国版解释涵盖对中国现行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法律法规的详尽分类。国际人权服务社将该解释发送给中国工会,以期加强中国工会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作用。
职业健康及安全
职业病
中国法律承认的职业病十分广泛,2001年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和2013年出台的《职业病分类与目录》涵盖了10类132种特定疾病,主要类别包括尘肺病、放射性疾病、化学中毒等。
迄今为止,中国最常见的职业病是致命的尘肺病,由在矿山、采石场、建筑工地和矿物加工厂等工作场所长期吸入矿物粉尘引起。但是,要寻求自己患病是由工作导致的官方认定,几乎是工人们永恒的难题,因为他们既无法证明自己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难以证明疾病是在该企业工作期间染上的。相当比重的煤矿和建筑工人是农民工,他们没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且工作流动性高。而且尘肺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年,工人往往直到尘肺病完全发展至三期时,才发现自己已染病。因此,据估计600万尘肺病工人中,只有大约10%被官方正式认定为职业病。
尘肺病致死的过程缓慢而充满痛苦,数年的医疗费用普遍超过10万元,对尘肺工人及其家庭来说,是沈重的经济负担。工人患病后很难找到工作,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向亲戚借钱或者甚至借高利贷来治病。大多数地方政府都不愿向患有尘肺病的工人支付基本的救济金,因此,工人被迫采取集体行动以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请参阅《谁之责?— 对中国尘肺病群体的救助与赔偿研究》。
2009年夏天,180名来自湖南南部耒阳市的前建筑工人回到深圳,试图向深圳政府寻求赔偿,他们于20世纪90年代在深圳建筑工地工作期间患上尘肺病。持续的维权获得了媒体广泛的关注,耒阳工人们获得了共计1,400万人民币的赔偿,个人赔偿则根据患病严重程度,从7万元到13万元不等。然而,在短短的几年内,所有赔偿几乎都花光了,仍健在的工人不得不挣扎着生存下去。 “所有赔偿几乎花完了,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没有什么愿望了,能过壹天是壹天。”工人徐左庆在2013年对中国电视纪录片这样说。五年后,更多来自该地区的尘肺工人及其家属抵达深圳,只为寻求壹份涵盖所有医疗费用的长期补偿协议,并每月提供少量津贴。深圳政府最终同意了该项协议,但据悉,湖南政府仍在拖延协议的实行。
采取集体行动、要求赔偿的尘肺病工人经常受到当局的骚扰甚至拘留,因为政府视他们为麻烦制造者。四川省甘洛县的铅锌矿尘肺工人长期努力争取赔偿,其中壹名工人在2016年因试图联络正在甘洛县视察的省委书记而被行政拘留10天。
工厂工人也针对职业病采取集体行动。例如,2017年夏天,深圳壹家德国工厂宣布关闭工厂并搬迁,150名油漆工提出体检的要求。该批工人在没有任何适当安全设备的情况下工作多年,出现了持续头痛的症状。老板拒绝给工人進行医疗检查及做出赔偿,约有2,000名工人发起了罢工。六个月后,邻近城市中山的欧科电子厂约100名工人于12月6日罢工,以抗议危险的工作条件。该电子厂当年9月搬到新址后,约80%的员工出现头晕、头痛、咳嗽、虚弱和视力模糊的情况。工人自行购买了测试设备,很快发现甲醛等危险化学物质的含量超出建议的安全水平3到10倍。
危险的居住环境
过去十年里,传统工厂宿舍的使用急剧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约有壹半的农民工住在宿舍或工作地点,外宿于出租屋的只占35%。然而,到了2016年,同壹调查显示,租房居住的农民工超过60%,而居住在雇主提供的宿舍中的只有13.4%。
这壹转变可部分归因于许多老旧工厂的关闭以及不提供给住宿的服务业就业岗位增加。但与此同时,出于个人隐私及与家人团聚的考虑,不少工厂工人主动选择居住于工厂外。不过,也带来了更高的租金、较差的生活条件以及普遍增大的安全隐患等问题。
尽管不少老旧工厂宿舍本身存在消防隐患,但外宿工人的居住条件可能更加恶劣。 2017年11月18日,19人在北京南郊大兴壹栋公寓楼的火灾中丧生,其中包括数名儿童。丧生的工人大部分在附的服装厂上班,他们三四个挤在壹间约十平方米的房间,尽管夜间温度已经降至零度以下,住处也没有中央供暖系统——这充分表明不少工人现时只能生活在肮脏和危险的环境中。
建筑工人和煤矿工人通常别无选择,因为在工作地点附近没有他们负担得起的住所,所以只能老板提供什么就住什么,哪怕住房不符合标准。通常,老板提供的住所会置工人于危险的境地。 2015年8月,严重的山体滑坡摧毁了陜西山阳壹小型矿区,数十间职工宿舍被埋,造成至少65名工人及其家属死亡。 2017年12月1日凌晨,天津壹栋正在翻修的建筑物起火,超过20名居住在作业现场的工人被困在大火中,最终10人死亡,5人受伤。
不少情况下,低薪白领也不得不忍受不达标的住房。其中壹桩悲剧便发生在江西壹个小镇上,5名共同居住于13平方米宿舍的年轻幼儿园老师在使用燃气热水器后壹氧化碳中毒,5人全部身亡。这五位女孩被聘为实习老师,因无法负担租房费用,不得不接受学校提供的车库改造出租屋。
超时工作造成的伤亡
过度劳累引起的严重身心健康伤害在中国壹直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在制造业繁荣的90年代及00年代,工厂工人不得不频繁地长时间工作以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导致由疲惫、 重复性劳损以及睡眠不足引起的事故。尽管随着制造业增长的放缓,工厂的加班时间逐渐减少,但服务行业和白领的工作时间却增加了,尤其是在快速增长的科技行业。
按照中国薪资标准,大型科技公司的员工薪资较高,但是公司希望他们能每日工作、随叫随到。员工经常用“ 996”壹词来描述他们的工作生活状态——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大多数人认为自己除了默默遵守之外别无选择。曾在深圳游戏行业工作的产品经理说:“这个行业中所有岗位都不是非妳不可,后面有把大人可以顶替妳的位置。所以没有人会对老板采取任何行动或提出申诉,就是不想造成任何麻烦。”
招聘网站“智联招聘”在2018年進行的壹项调查显示,中国约有85%的白领必须加班,其中超过45%的白领每周加班超过10个小时。新华社2017年的壹份报告显示,绝大多数中国人患有睡眠障碍,而工作压力是造成睡眠障碍的主要因素。 另壹篇《中国日报》的报道指出,超过60%的中国人睡眠不足,这有可能引起包括心血管疾病、焦虑症和抑郁症在内的长期健康问题。根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在中国,每年有超过100万人死于心脏病发作,而工作压力大是病发的主要原因。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律失常中心主任张澍说,突发心脏性猝死的年轻人近年激增,这与年轻人工作压力过大直接相关。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运输和物流行业工人的工作量显著增加,尤其在每年11月11日的“双十壹”高峰时期。据估计,中国有3000万名长途卡车司机,他们经常连续开车壹个月,每日工作时间达到20小时,常常只能睡在车上休息。2018年12月,壹对卡车司机夫妇在从家乡河北到西藏的3,800公里行程中死亡,这凸显了卡车司机必须承受的工作时间过长、工作条件艰苦。
尽管有关数据不多且可信度有限,但过劳死(从日语“karōshi”借用的词汇)问题在中国十分普遍。中央电视台2016年的报道指出,每年因劳累过度而死亡的工人超过60万。而10年前、2006年的壹份研究预计这壹数字超过100万。在中国,想要统计因过劳直接导致的而非其他既存原因导致的死亡几乎不可能,但很显然,过劳是非常普遍而严重的问题,而政府没有采取任何应对措施。无码科技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冯大辉等壹些科技公司的老板很晚才意识到,“过度工作并不能保证更好的成果”,因此减少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可惜他们仍然是少数。
结论及建议
大部分安全事故涉及人数不多,常常被公众忽视。然而,若按照年度统计,中国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每年数万。中国政府官员也清楚地意识到,安全生产是壹个重要问题。不幸的是,他们仍将重点摆在重大事故预防上,对工人日常的生产安全问题无所作为。2017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上的讲话中提到: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壹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在2019年1月应急管理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强调,2018全年未发生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但对安全事故的实际数量壹笔带过。
要真正改善中国的安全生产问题,而不是仅仅消除重大事故,现有法规需要更强有力的执行。政府官员需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应对,同时,采取建设性的解决方法来改進工作安全,而不仅仅是对不遵守法规的企业主处以罚款。更重要的是,工作场所的劳资关系必须发生根本改变,以防止雇主强迫工人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并确保事故发生后工人能得到适当的照顾和赔偿。需要强调的是,工会需要在安全生产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像天津市总工会在2015年8月天津港爆炸事故后那样,仅仅提供“心理咨询”、发放灾后自助手册是远远不够的。
中国劳工通讯建议采取以下几条具体措施:
确保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以使决策者、公民社会及普通民众了解评估风险和制定补救措施所需的知识。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向传媒及公众无条件公开有关安全事故和已知危害的统计数据。
根据法律要求,为所有工人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工人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并可以更轻松地寻求工伤赔偿。
在所有工作场所中设立工人健康与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工人管理运行、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该代表负责监督和纠正现存安全隐患,并确保雇主遵守法律。
确保所有工作场所中都有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民主运作的工会分支机构,特别是在灵活用工集中的新兴服务业中。这将促進脱离群众的工会干部与普通工人建立更强的联系。
工会壹旦建立,应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工会官员应确保员工得到适当的安全培训,并拥有执行工作所需的安全设备,同时应鼓励工人提出安全问题,并保护提出意见的工人免受资方报复。壹旦发现安全隐患,工会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并在必要时要求停产。
在工作场所以外,政府应采取措施应对不合格住房给工人带来的危险。地方政府应为低收入劳动家庭建造保障性住房。此外,地方政府需要放宽对农民工获得教育、医疗保障及社会服务的限制。这些限制加重了农民工在大城市生活本已沈重的经济负担,迫使农民工只能接受危险的居住条件。
1993年,深圳致丽玩具厂发生大火,87名年轻女工丧生,47人受伤。此后30年里,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基本不变,即对重大灾难采取严厉的惩处,但这对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实质、在工作场所建立真正的安全文化完全无济于事。
事故及死亡人数在00年代初达到高峰后,逐渐下降,但这与经济状况及政府政策不无关系。如果中国要创造壹个真正安全的工作环境,那就必须在政府政策、劳资关系及工会角色上進行根本性的改变。
本文首发于2018年1月,最近壹次更新于2020年3月。
生存危机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前言
自 2013 年到 2018 年间,中国劳工通讯就建筑行业工人维权案例做了 37 起访谈1。这些案例中,涉及拖欠工程款和工资的案例共有 24 起,被拖欠者包括建筑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包工头、末梢包工头和普通建筑工人。另有工伤案例 7 起,工亡案例 6 起。 虽然本报告起因于上述的个案访谈,但报告主体中所引数据、案例和相关资料,则分别来自于官方文件以及网络公开信息。个案详情,列为本报告之附录。
本报告并不声称这些案例代表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常态。毕竟, 5 年间 37 个案例,相对于中国五千万建筑工人而言,样本意义并不足够,不具有随机代表性。这些案例中,有包工头因被欠工程款付不出工人工资而自杀,有工人因工伤、职业病得不到工伤认定和医治,有工亡工人家属得不到合理赔偿, 有工人被欠薪几年甚至十几年拿不回来,有工人维权上访被抓被维稳甚至被判刑等等。上述事件虽然并非每天都发生在每壹个建筑工地上;不过,这类案例,无需成为常态,更无需发生在绝大多数工人头上,只需有少数案例中的当事人被逼入极端状态,便足以使整个行业甚至整个国家陷于政治、社会和经济危机。
这份报告却不想停留在对建筑工人苦难的控诉,不想对着苦难中的建筑工人落泪,也不想煽动对于制造这些苦难的始作俑者和责任人的仇恨情绪。因为,在我国建筑行业“法外运行”的链条上,没有赢家。本报告尝试穿过壹个个令人心碎的个案故事,越过谴责加害人和同情受害者这堵墙,企图找到壹条路径——对于侵害建筑工人权利的行为,既能做到事后追责,更可以做到事前预防。
本报告认为,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运行的市场化,我国建筑行业,从发展商到总承包商,从专业承包商到工程和劳务分包商,利润和利益驱动已经成为各类建筑企业的运行模式。面对利润和利益驱使之下的企业行为,单靠政府行政权力,已经无力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各项保障工人权利的法律法规。
从上世纪 70 年代末改革开放至今, 40 年来,几千万中国建筑工人,早已从早年跟着建筑队到城里干活儿,只有力气但却没有多少技术、只知卖力甚至卖命但却没有权利意识、遭遇不公却不懂反抗的零散“农民工”,发展成为了壹个工种齐全、专业技术成熟、分工精细、专业技术成熟、从业相对稳定的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
壹方面,没有这支庞大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我国的建筑业将无从立足。另壹方面,我国建筑业工人遭遇侵权时敢于奋起抗争的权利意识和行动能力,尤其是集体行动的能力2,对建筑行业劳资关系的规范和劳资利益的协调方式,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亦即,新时代的建筑行业劳资关系和劳资利益,应该由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建筑行业企业协会之间,通过集体谈判所达成的集体协议進行规范和协调。
本报告试图提出,理顺我国建筑行业的混乱现状,改善我国建筑工人的权利保障状况,应该从“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建筑企业协会”的有效运作和互动入手。本报告提议,应该将壹线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组织到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中来,成为工会会员,从而使建筑行业工会在壹线建筑工人当中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应该推动在壹线建筑工人当中具有充分代表性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在建筑企业当中具有充分代表性的建筑企业协会,通过年度集体谈判,达成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实现按年调整业内不同工种的工资标准,规范工资支付方法和日期,确定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的缴费方法以及缴费额度。
以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所约定的方式,每名建筑工人在進入工地前,便缴付了各种保险,从而最大程度避免雇主故意或无意违法。
以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所约定的方式,建筑企业可以以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支付周期,向不同工期的建筑工人支付工资,从而最大程度避免发生欠薪。
以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所约定的方式,壹线建筑工地上的建筑工人们,将能够在工作现场直接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和维护。如此,将建筑工人从工业意外和职业伤害最大的潜在受害者,变成最有效的监督员。而且,建筑工人在工地现场随时随地進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比政府应急管理部的监督更有效,也无需增加公共预算。
以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的约定,壹旦不幸发生工伤、工亡、职业病,或者出现雇主违法欠薪,只需按图索骥,依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各方责任清清楚楚,当事工人无需浪费时间和金钱進行仲裁诉讼,更能够减少因绝望而发生的悲剧。
2018 年 10 月 29 日, 习近平对中华全国总工会新壹届领导班子集体讲话,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这为我国工会在劳资利益协调和冲突中能够发挥更加主动的作用——即从被动维权向主动协调和谈判转型,给出了巨大的空间。
本报告认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应该充分运用这壹空间,从建筑行业入手,从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做起,积极探索从被动维权向主动协调和谈判转型的路径。工会在努力做到“哪里的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的同时,更应该主动往前多迈出壹步,各地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应该主动与建筑企业协会展开集体谈判,探索以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规范建筑行业运行、保障建筑工人权利的新路径。
又到春节了,又是建筑企业欠薪的季节,又是建筑行业农民工讨薪的季节。本报告建议,各级政府为了应付建筑业周期性欠薪问题,在推出新方法、 新手段3的同时,更应该从长计议,鼓励各地建筑企业成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协会,尽早将“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建筑企业协会”召集在壹起,共同商讨建筑行业年度集体谈判制度之百年大计。
农民工
“农民工” ,曾经专指那些在各行各业干著“工人” 的活儿,却来自农村的人。
过 50 岁的中国人应该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几乎在壹夜间,大批建筑包工队从农村涌入城市。这些人挤在开往不同城市的绿皮火车上。车厢过道里和车厢连接处,这些身穿黑白蓝三个颜色衣衫的人,坐在大红大绿的被卷上,奔向同壹个梦想:富起来。
车轮碾过伸向远方的钢轨,咣当咣当。
工地上,男人们光着膀子,穿件亲娘或老婆手缝的布短裤,女人们身上土灰色的的确良汗衫,前胸后背汗堿壹圈儿套著壹圈儿。这些男人们和女人们,像不知道什么是疲倦的工蚁、工蜂,在城里大大小小的工地间穿梭移动,盖楼、修路、挖沟。在自己的汗水里,这些远离家乡的男人们和女人们,憧憬著有壹天能过上美好生活。
这些人,被城里人和有知识的人赋予了壹个身份:农民工。
自那以后, “农民工” 这叫法,就像壹道咒符,壹直追着这群男人和女人,不随时间的推移而变,也不随空间转换而改,壹代接壹代,走到哪儿,跟到哪儿。
过 50 岁的人,也应该记得这首歌:
“再过二十年,我们重相会,伟大的祖国该有多么美!天也新,地也新,春光更明媚,城市乡村处处增光辉。啊,亲爱的朋友们,创造这奇迹要靠谁?要靠我,要靠妳,要靠我们八十年代的新壹辈!
但愿到那时,我们再相会,举杯赞英雄,光荣属于谁?为祖国,为四化,流过多少汗?回首往事心中可有愧?啊,亲爱的朋友们,愿我们自豪地举起杯,挺胸膛,笑扬眉,光荣属于八十年代的新壹辈! ”
整整 40 年,两个 20 年过去了,两代农民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奇迹。道路、桥梁交错纵横,高楼大厦林立,为伟大的祖国实现了“城市乡村处处增光辉” 。为此,这些农民工们流了汗,流了血,还有人失去了生命甚至家破人亡。但是,这些男人和女人们, 回首打工岁月,心中却惭愧不已。愧对父老,愧对儿女, 却没有愧对“伟大的祖国” 。
当有人“挺胸膛,笑扬眉” 、 “自豪地举起杯” 时,这些农民工们,有人却在为拿不到工资发愁,有人受工伤瘫在床上却认定不了工伤得不到医治,有人在工地上摔死或被砸死却认定不了工亡得不到赔偿。
还有人在抗争,更多的人,则沉默著。
“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农民工” 这道咒符,沉默中,正在成为焚烧的地火。
历史上,同壹把地火,曾经烧毁过旧世界。未来,还是这把地火,能否熔出壹个新世代呢?
壹、建筑行业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 40 年,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加速,我国经济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所有制形式方面,从国有企业独大,变化为国有与私有企业平分天下;经济运行模式方面,从计划经济進入市场经济;企业经营模式方面, 则从效益“好坏壹个样” 的官式经营,形成了以效益为先的多种经营方式。这壹过程中,相较于其它行业,建筑行业的运行模式和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所发生的变化,更可谓是翻天覆地。
1996 年时, 我国国有建筑企业有 9109 个,占建筑企业总数 81%;到 2017 年,国有建筑企业还剩 2187 个,仅占建筑企业总数 2.5%。
1996 年时, 我国股份制建筑企业有 1601 家,占建筑企业总数 14%;到 2017 年,股份制建筑企业增加到 32894 个,占建筑企业总数高达 37.3%。
1996 年时, 我国私营建筑企业有 535 家,占建筑企业总数 4.7%;到 2017 年,私营建筑企业增加到 49645 个,占建筑企业总数高达 56.4%。
1996 年时, 我国国有建筑企业从业人数 856 万人,占建筑业总从业人数 92.5%;到2017 年,国有建筑企业从业人数减至 183.0 万人,仅占建筑业总从业人数 3.3%。
1996 年, 我国股份制建筑企业从业人数 60 万人,占建筑业总从业人数 6.4%;到2017 年, 股份制建筑企业从业人数增至 2828 万人,仅占建筑业总从业人数达 51.1%。
1996 年, 我国私营建筑企业从业人数 9 万人,仅占建筑业总从业人数 0.09%;到2017 年,私营建筑企业从业人数增至从业人员 2340 万人,占总就业人数达到 42.3%5。
这壹过程中,我国建筑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从以国有企业为主,完成了向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为主的大转型;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也从过去以国有职工为主,转变成了今天以农民工为主7。在 2017 年我国建筑行业从业总人数 5535 万人中8,只有 115 万人不是农民工——也就是说,我国建筑行业从业者的 97.8%都是农民工。
建筑企业私营化,使得建筑行业从业人数和劳动生产率逐年增加,为進入新世纪后建筑业的起飞,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高效率的建筑工人队伍。進入新世纪仅十多年间,数不清的高楼大厦在全国各地大小城市拔地而起,道路、隧道、桥梁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铁路、公路网络贯通了全国几乎每壹个乡镇甚至村落,大小工业园区星罗棋布。
1978 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只有 5.2 万公里; 2017 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12.7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 2.5 万公里,位居世界第壹。
1978 年,我国运输机场仅有 78 个; 2017 年,我国境内民用航空(颁证)机场共有229 个(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
1988 年,我国境内高速公路里程 0.01 万公里; 2017 年,这个数字达到了 13.6 万公里。
1978 年,全国公路总里程 89 万公里; 2017 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 477.4 万公里。
1981 年,全社会竣工住宅面积 6.9 亿平方米; 2017 年,这个数字达到 15.5 亿平方米。
从 1981 到 2017 年, 36 年间,住宅竣工总面积达 473.5 亿多平方米9。
改革开放 40 年间,在我国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不但完成了如此辉煌的建设成就,从而全方位更新和改变了国人的居住、出行、通讯、就业、消费等生活和行为方式,使得建筑行业成为了国家经济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而且, 建筑企业缴纳的税金, 也已经“成为国家特别是各级地方财政收入中稳定而重要的增长点” 10。
1978 年,全国建筑业完成增加值 139 亿元; 2017 年,建筑业增加值达到 55689 亿元,增长 400 倍。
1991 年,建筑企业上缴税收 43 亿元; 2017 年,建筑企业上交的税收增加到 6367 亿元,增长近 149 倍。
1991 年, 建筑行业年人均上缴税收 403 元; 2017 年,建筑行业人均上缴税收 11515元,增长了近 28 倍。
耀眼的数据背后,却是冰冷的现实。
就收入而言,图 2 显示, 1985 年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数不到 1000 万人,就按 1000万人算,以 1985 年“建筑业企业实现劳动者报酬 83 亿元” 11为基数, 1985 年建筑工人月收入约为 787 元。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 2017 年我国建筑业农民工的月工资平均为3918 元12。算下来,从 1985 年到 2017 年,历经 32 年,我国建筑业工人的月工资增长了4.97 倍。 而这期间, 1993 年时,我国建筑企业“利润总额仅有 65 亿元” , 24 年后的2017 年, “利润总额已高达 7761 亿元,翻了约 119 倍” 13。
分行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14
单位:元、 %
2016 年 2017 年 增速
合计 3275 3485 6.4
制造业 3233 3444 6.5
建筑业 3687 3918 6.3
批发和零售业 2839 3048 7.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775 4048 7.2
住宿和餐饮业 2872 3019 5.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51 3022 6.0
1978 年 12 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壹致向前看》为题做报告。邓小平在报告里说: “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壹部分地区、壹部分企业、壹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壹些,生活先好起来。壹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 。从此, “让壹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达到共同富裕” 便成为了 40 年改革开放的大原则。
从 1985 年到 2017 年,用了 32 年,我国建筑工人的工资增长了 4.97 倍。而从 1993年到 2017 年,我国建筑企业的利润则增长了 119 倍!对比我国建筑工人工资增长幅度和建筑企业利润增长幅度,显然,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支撑作用愈发明显” 的同时,建筑工地上的工人所见证的却是“别人的富裕” 。
除了收入低之外,建筑行业壹直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行业。 1991 年到 1993 年,随着建筑业产值增加,事故死亡人数也迅速上升。 1993 年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达到 1867 人的高峰,此后壹直保持在每年死亡千人以上,居于产业第二,仅次于煤矿15。 2006 年建筑业事故死亡 1046 人, 2007 年有所下降,死亡 1012 人16。 2009 年起至今,建筑业事故起数开始超过煤矿, “已连续 9 年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 17。 2018 年,仅上半年,全国建筑业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732 起、死亡 1752 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自 2016 年起连续“双上升” 18。 根据中国安全事故地图统计, 2018 年建筑工人也是各行业工人中,遭遇安全事故的最大群体(占比 26%) 19。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没有保障,已经成了建筑工人和他们家庭每天必须面对的噩梦。
壹旦发生意外或患上职业病, 工人们轻则因病致贫,重则家破人亡。
改革开放 40 年,壹方面,建筑企业实现了利润暴涨,建筑行业也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另壹方面,建筑工人却相对收入微薄,更没有生命和健康保障。造成这壹现状的直接原因,就是整个建筑行业多年来“法外运行” 。
二、建筑业发包、承包、分包、转包“法外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正式实施, 2011 年修订。
第 18 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00 年 1 月 1 日实施。
第 9 条第 2 款:招标人应当有進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 33 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现实中,我国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早期阶段,某些环节便進入了法外运行。除批项、融资、投标过程中的行贿、受贿、索要收受回扣等犯罪行为外,承包方为了得到工程项目合约而带资投标,壹直都是建筑行业工程项目资金风险转嫁最为常见的法外运行手法。
早在 1996 年,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便联合发出过《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可见,政府早已经意识到了建筑行业项目资金风险转嫁问题的严重性。
当建设单位遇到项目融资困难,便会要求投标的承建商自带资金,称为“垫资施工”
和“带资承包” 。承建商为了得到项目总承建合约,便会带资承包工程。 按照这种做法,发包单位便无需“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这实际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 同时,发包单位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招标人应当有進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的规定。而总承包方不要发包单位壹分钱带资承包,则违反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的规定。
承建商以法外运行的带资承包方式拿到项目总承建合同之后, 便会要求专业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或包工头自带资金進场,否则免谈。专业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和包工头,则会要求跟着他们干活儿的小包工头和建筑工人交工资保证金。为了有活儿干,末梢包工头和普通建筑工人便会拿出家里的存款,甚至借高利贷交工资保证金。而在这壹过程中,还衍生出了建筑行业的另外壹个顽疾——非法多层转包、分包、挂靠。
于是,壹项资金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工程, 甚至有时根本壹分钱都没有,就这样以法外运行的方式开工了。13
这类带资承包工程,壹旦建设单位不能按时凑足资金,工程总承建商便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程款,工程专业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和包工头便拿不到劳务费,现场施工的建筑工人也就拿不到工资。此时,最末稍包工头们为了保住手里的工程,便得千方百计不惜代价维持工程進度,最普遍的做法是包工头自己拿钱支付施工工人生活费甚至工程材料款,同时忐忑不安地等著年终或者项目结束时结算。
现实中,大批末梢包工头和建筑工人到年底或项目结束结算工钱的时候,往往壹分钱都拿不到。为什么呢?因为专业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和包工头没拿到劳务费,因为工程总承包商没拿到工程款,因为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便开了工。
辗转于不同建筑工地上的末梢包工头们,不但要招募、组织和管理壹线建筑工人,更要“为私人挂靠者的资金缺口垫付资金” ,从而成为了“夹心饼干” 20。
带资承包这种法外运行的做法,产生了大量施工合同纠纷。为此, 2005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 ,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最高法院的这壹司法解释并非像有些人所说的合法化了带资承包,而只是对这壹法外运行做法所造成的后果,拿出了壹个临时补锅的方法。
但是,补锅并未改善建筑行业资金风险转嫁的法外运行状况。
为此,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6 年春节前发出了《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進行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关,不得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时要严格审验资金到位情况,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利用银行贷款带资承包政府投资项目,并要求“对以带资承包方式承揽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以带资承包方式承揽专业分包工程、劳务工程的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壹经发现,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依法進行查处” 。
《通知》的意图很明显,是想从政府项目入手作出示范,進而推广。但此后 10 年间,效果并不好。
2016 年春节前,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但是, 建筑行业由带资承包衍生出来的非法转包挂靠,再衍生出违法用工,以至于建筑工地上“表面看甲方已经把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交给了乙方,但由于工程层层分包,有的并不具备承包资质,再加上对于工程款的争议,农民工工资很容易变成争议的牺牲品。 21”
带资承包往往会发生非法多层转包分包,最后演变成拖欠工资, 最终受损害的是建筑工人的利益。但是,至今为止“针对当前建筑领域欠薪问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监察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均明确应由人社部门牵头处理,劳动监察部门也可通过罚款、仲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诸多有力、有效手段治理欠薪” 。
但“壹本明白账,怎么就千丝万缕理不清了呢? ” 22。
其实,多年来,无论是行政、立法还是司法,无论是媒体还是参与讨论的公众,甚至是被欠薪侵权的建筑工人,大家都壹直在修改完善法律、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加强劳动行政部门执法力度、加强舆论监督之间兜圈子,却不约而同地忽略了壹个重要角色: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六条第二款: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第十条第四款:同壹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中国工会章程》
第二十八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如果,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能够把各地大小工地上的建筑工人组织到工会中来,配合中央三令五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措施,在 2006 年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進行建设的通知》
后,在工会会员中发起“抵制带资承包工程工地,只接依法依规工程” 的行动,建筑企业就不会成为拖欠工资的重灾区。
如果, 在 2016 年春节前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的同时,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能够采取配合行动,拿出壹份黑名单和壹份红名单,号召会员拒绝到曾经拖欠工程款的建筑企业(黑名单)所承包的项目工地干活,鼓励会员到没有拖欠工程款的建筑企业(红名单)所承包的项目工地干活…可以想见,这不但能够对改善建筑行业运行法外之地的现状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更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由此引发的欠薪行为。
三、建筑业劳动关系及建筑工人权利保障“法外运行”
1.建筑业在劳动法“法外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第 50 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但现实中,建筑业却成为了《劳动法》的法外之地,从未落实过《劳动法》的这项规定。
从世纪初起飞至今,建筑业在全国各地壹直是拖欠工资“重灾区” 23。到 2010 年,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已“占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 60%,而七成左右的建筑施工企业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建设领域的民工 80%多被拖欠过或者正在被拖欠著工资” 24。据人社部统计, 2013 年至 2015 年间,全国查处的欠薪案件中,有 80%以上的案件和金额,发生于工程建设领域,在壹些省份甚至高达 90%以上25。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甚至认为: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工外出打工就开始出现了欠薪的问题。 ” 26。
2014 年 12 月,多所高校内“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 与公益组织“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 ,根据 7 年间跟踪访谈的 138 起集体讨薪案例,联合撰写发布了壹份《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在这 138 例欠薪案件中,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占 43.5%,开发商拖欠占 31.2%,包工头拖欠占 13.8%。其中 30.1%的案例中,讨薪工人被殴打,打人者却无人受到追究27。
现实中,由于现行制度安排并不利于农民工讨薪,面对“年年讨薪年年欠” 的尴尬局面, “农民工讨薪中的过激行为往往受到法律追究,而欠薪方殴打讨薪者的行为却往往只以赔偿医药费了事,极少承担法律责任” 28。于是,面对前来讨薪的建筑工人,湖南湘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便喊出了“再敢讨要工资,来壹次打壹次” 29的威胁。
就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已成常态,以及讨薪难于上青天的现状, 2017 年春节前夕,新华网在壹篇报道里写道:“1 月 2 日,陜西户县,农民工讨薪, 4 人被匕首刺伤! 1 月 8日下午 6 时许,湖北省襄阳市, 5 名农民工讨薪,欲跳楼! 1 月 13 日,陜西周至县壹包工头,因为讨不到工程款,在欠款单位的办公室内服毒!”报道还写道:“年关将近,但各地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已不再是新闻!” 30字里行间,愤怒交织著无奈,溢于言表。
新华网绝非是在耸人听闻。从拖欠建筑工人工资曾经是新闻,曾经能够引起公众对于被拖欠工资工人的同情,以及对于相关雇主的不齿甚至愤怒,到拖欠工资已经不再是新闻…这壹转变背后,潜藏着巨大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不确定性。也许,壹万起讨薪事件中,有九千九百九十九起,讨薪工人都能做到忍气吞声甚至“创意” 讨薪31,但只要有壹起讨薪工人失去耐心和理智,便有可能酿成无可挽回的人间悲剧。
建筑业成为了劳动法的法外之地,欠薪损害的是建筑工人的利益。壹旦欠薪演变成讨薪悲剧,则工人、企业和社会几败俱伤,没有赢家。但至今为止,无论是行政还是立法,亦或是司法,甚至媒体和参与讨论的公众,都不约而同地忽略了壹个重要角色: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为改善建筑行业法外运行普遍违反劳动法的现状,为将建筑企业劳资关系扳回到法制轨道上来,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作为我国建筑工人利益的代表者,过去做过些什么?今后又能够做些什么呢?
2.建筑业在劳动合同法“法外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第 6 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 10 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壹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 11 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 51 条第 2 款: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壹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 78 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進行监督。
但在建筑业这个法外之地,现实却是另壹番景象。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后, 2010 年 3 月,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原主席、政协委员盛明富便提出了壹份“关于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的提案” 。提案介绍,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目前只在 40%左右。尤其是中小建筑劳务企业,多数没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案举例“福建莆田的建筑劳务企业签订率不足 5%,湖北宜昌建筑劳务企业的签订率只有 6.8%”,并特别提到西部地方“大多数建筑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32
。
《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后, 2011 年 4 月,来自北京、重庆、上海、深圳 4 个中心城市的大学师生,对所在城市建筑工人的生存状况進行了调查,并于当年年底发表了壹份《京、渝、沪、深四城市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33。报告称“有 75.6%的受调查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而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受访者中有“63.6%的工人自己手上没
有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实施四年后, 2012 年 2 月,成都市政协常委、律师肖佑嘉提出了“关于规范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系的建议” 34。 该文指出,成都市建筑行业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其实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直接组织劳务队完成。而“劳务队(或称劳务班组)是建筑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务购买协议,由劳务公司派遣的专项劳务班组,成员多为社会闲散的农民工。劳务公司收取壹定的劳务派遣管理费,负责开据劳务发票,但实际上不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负责农民工的岗前培训” 。
《劳动合同法》实施五年后, 2013 年,前面提到的同壹批大学师生,又在成都、重庆、西安、武汉、沈阳、郑州、北京 7 个城市,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壹线建筑工人進行了调查 35。结论是, 7 个城市里,没有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企业平均达到82.6%。其中最差的重庆市,高达 94.5%的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依次是,郑州 93.2%,武汉 87.9%,成都 85.5%,沈阳 85.1%,北京 68%的建筑工人没签合同。在情况最好的西安市,也有高达 66.2%的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看 2009 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我们可以从建筑行业抽身出来,看到整体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
2009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42.8%,建筑业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达到 74%。
2011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43.8%,比上年提高 1.8 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建筑业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达到 73.6%。
2012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43.9%。分行业看,建筑业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为 75.1%,比上年上升 1.5 个百分点。
2013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41.3%,比上年减少 2.6 个百分点。
2014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38%,又比上年减少 3.3%各百分点。
2015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36.2%,又比上年减少 1.8 个百分点,
2016 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有 35.1%,再比上减少 1.1 个百分点。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36
签订劳动合同比例 没有劳动合同比例
2009 年农民工 42.8% 57.2%
其中:建筑工 26% 74%
2010 年农民工
其中:建筑工
42%
29.1%
58%
70.9%
2011 年农民工 43.8% 56.2%
其中:建筑工 26.4% 73.6%
2012 年农民工 43.9% 56.1%
其中:建筑工 24.9% 75.1%
2013 年农民工
(建筑工:未公布)
41.3%
/
58.7%
/
2014 年农民工
(建筑工:未公布)
38%
/
62%
/
2015 年农民工
(建筑工:未公布)
36.2%
/
63.8%
/
2016 年农民工
(建筑工:未公布)
35.1%
/
64.9%
/
2017 年农民工(未公布)
(建筑工:未公布)
/ /
/ /
2009 年到 2012 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由 42.8%变为 43.9%,略微上升了 1.1 个百分点。此后直到 2016 年,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壹路滑落到 35.1%。
2017 年,不知什么原因,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里,没有了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数字。不过,建筑行业作为多年来的重灾区, 2017 年建筑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就算不会更差,也很难更好。
而据“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 的调研,建筑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真正有效的合同仅为 8.8%37。
无论是人大代表所提的议案,还是政协委员的提案,无论是媒体的诘问,还是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建议,针对更加有效地落实《劳动合同法》这壹问题,大家又不约而同地忽略了壹个重要的角色: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工会自身更是如此。
2010 年 3 月两会上,时任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主席、政协委员盛明富提出“关于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的提案” 38, 当中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劳动执法力度” ,“继续推進由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精神的落实” , “鼓励具有壹定规模实力的劳务企业将零散的包工头队伍收编到劳务企业中” , “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 , “加强对广大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教育,指导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盛明富前主席的提案里,行动的主体只有壹个,那就是政府。政府应该加大执法力度;政府应该继续推進...落实;政府应该鼓励建筑企业...;政府应该监督检查...;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政府应该指导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明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 6 条)。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壹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 51 条第 2 款)。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進行监督(第 78 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主体非常清楚。帮助、指导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的主体是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体是工会,监督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工会。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可做的事情有很多。比如,把散落在各地大小工地上的建筑工人组织起来加入工会,敦促各建筑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启动“没有劳动合同不進工地”
的工会行动,鼓励和转介建筑工人到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地工作,号召和教育建筑工人抵制不签劳动合同的工程等等。与其把所有的事情都堆积在政府头上,不如工会依法行动起来,积极履行工会职责。如此, 不但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的覆蓋面,长远来看, 更能够带领我国建筑业走出行业“法外运行” 和劳动关系“法外运行”
的沈屙。
3.“总理讨薪” 催生建筑业讨薪维权之“法外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第 80 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 85 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進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 88 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進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第 73 条第 2 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 3 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 78 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進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 79 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人们应该不会忘记“温家宝总理亲自为建筑农民工讨薪” 事件。
2003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5 时左右,时任总理温家宝路过重庆龙泉村,村民熊德明向总理反映,在云阳县城做建筑工的丈夫,被拖欠 2300 元工资。温家宝当即指示地方政府要解决好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六个小时后当晚 11 时,熊德明的丈夫便拿到了被欠的工资。
壹年后, 2004 年 11 月 3 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壹起发生在广州市的建筑农民工讨薪被毒打事件。报道写道: “胡×辉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急诊室内,神情呆滞,说不出话。 10 多名工友守在壹旁,据他们介绍,昨日下午 4 时, 25 名工人在南洲路某工地讨薪时被锁在工地队部的院子里,随后 30 多名便衣男子持铁棍、拿砖头对讨薪者壹顿毒打,其中有 3 人还用灭火器向工人喷射干粉” 39。
温家宝次日便作出批示: “培炎同志: 不知这些信息是否属实?总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高度重视。天津的经验可转各地参考。 40”
时任副总理的曾培炎,随后将此批示转给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明年春节前务必把2003 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欠完。中央壹级财政性投资拖欠的建筑工程款基本清欠完成。天津的经验由国办发‘政务信息交流’ 。本期情况的核实已批另件。 41”
温家宝批示所指“天津经验” 指的是:
1.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 制度。
2.农民工身份管理制度。统壹签订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各工程项目部要为每壹名進场的农民工发放记工卡,工地要实行封闭管理,将记工考勤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劳务企业要建立工人用工管理档案和工资台帐,向总包企业派遣劳务用工要進行登记,并委派劳务队长带队。工地项目部每月要公示农民工出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农民工每月都能掌握自己的工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数额为总承包企业 100 万元,其他企业 30 万元。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拒不支付的,直接扣除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4.创新劳务队长管理制度。实现了“包工头” 退市和劳务队长的职业化。 42“天津经验” 基于两个假设:壹是政府行政措施具有绝对权威且有效力,二是建筑企业不敢违抗政府行政措施。
可现实却并非如此。就在天津市郑重宣布“农民工工资拖欠成为历史” (2007 年 3月)之后,发生在天津市的拖欠工资案例并未减少。
2007 年开工的天津汉沽区逸安园公墓(北区)建成后,汉沽区殡葬管理所被指“拖欠1380 万元工程款,其中 350 万是农民工工钱” 。被欠薪的农民工制作了“民工工资讨薪新闻发布会” 视频在网上走红。视频中,女发言人模仿外交部发言人的腔调: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众所周知,我和农民工兄弟为天津汉沽殡葬管理所干了壹个工程。应支付我们各项工程款 1400 多万元……。我们重申,汉沽殡葬管理所应立即无条件把工钱支付给我们。”视频里还提到“天津二中院曾经判定联营方应支付 1400 多万元” 43。
2010 年 12 月 27 日, Youtube 上贴出壹个短视频,壹群农民工聚集在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大门前拉横幅讨薪。工人在横幅上写着“辛苦干壹年 黑心不给钱 还我血汗钱” 44。
2011 年 5 月,华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大张庄镇回迁项目后,与天津市沭阳建筑劳务服务公司签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该项标准合同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监制。 2013 年下半年, 400 多名农民工在沭阳公司的带领下,按合同如期交工,可华宸公司拖欠的工程尾款却始终不能兑现。直到2017 年 5 月,回迁的居民陆续住满了小区,沐阳公司却还在带着 300 多名农民工讨薪。
而“华宸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最早可以追溯到 2007 年、 2008 年” 45。
2014 年 12 月 21 日,几十名农民工及包工头在天津悦榕庄酒店大堂内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安徽舒城县包工头徐志宏告诉央广新闻中心记者: “承包方拖欠我的工程款,让我走投无路!我拖欠民工的工资,我无地自容啊!”被欠薪的甘肃工人赵永民告诉记者:
“我也知道是承包商拖欠了徐志宏的工程款,他才拖欠了我们的工资,可我们都是靠打工养家糊口的老百姓,被拖欠这么多钱,生活太难熬了!”徐志宏说: “我要了 N 次了,仅在 2014 年,我就从安徽到天津要债十几次,每月都来啊!”
2015 年 1 月,天津市规划高速公路网中“九横五纵” 中的壹纵“塘承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农民工为讨要工资,从周边运来砂石及集装箱、活动房等,围堵了这段曾经付出辛苦和汗水修筑起来的公路,这直接导致塘承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无法验收進行试运营通车。讨薪工人分别来自河北、山东、四川及武清、宝坻本地,在几个月讨要工资款的过程中,不仅没有拿到钱,还在路基工地“遭到了不同程度的驱赶及不明身份人的殴打” 46。
2017 年 9 月,来自江苏、山东、内蒙古的壹批工人,为中国燃气公司位于天津蓟州区的煤改气工程中六个村庄铺设输气管道。据工人们反映,作为央企的中国燃气公司涉嫌非法多层转包,导致工人工资遭到非法拖欠和克扣。而且工人们担心,由于中国燃气公司从未发出过施工质量标准指引,蓟州区煤改气工程用户将来在使用时,有潜在的安全隐患。另外,带领工人维权的包工头闫京港,曾被声称是中国燃气公司项目部的人员从当地派出所强行带走,并被强迫在更改过的工价单上签字画押(见本报告后附案例 30)。
2018 年 7 月 5 日,运久然等 23 名农民工,拿着法院判决书来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要求执行宏驰混凝土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法官徐文捷接案后在该公司银行账户“数次均未查到余款” 。幸亏徐法官后来执意追查,终于查到该公司银行账户其实壹直还在走账,但“壹旦進钱便会立即被转走” 。最终, 23 名农民工工资才“得到了足额给付” 47。
2018 年 11 月 26 日,天津京雄科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法院网“给大法官留言” 栏目中留言:“2015 年我司在贵院起诉福鸿房地产,要求福鸿房产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该院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做出了(2015)南民初字第 1029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福鸿房地产给付我司工程款 1014000 元及利息若干。判决生效后,福鸿房地产拒不执行该判决,我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执行局张保群法官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至今该案分文未予执行,我司未曾收到南开法院执行局关于本案的任何执行文书,而在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信息网上,居然查询不到本案的任何执行信息,为此,我司多次电话与执行局张保群法官联系,询问具体情况,但张法官永远不接电话48。”
从 2007 年 3 月天津市宣布“农民工工资拖欠成为历史” ,到 2018 年年底,近 12 年间,天津市建筑企业使用各种规避手段,不仅使政府的行政措施失去了应有的强制力,就连生效的法院判决,也可以变成“壹纸空文” 49。
本节以天津市为例,原因是前总理温家宝在亲笔批示中特别提到要推广“天津的经验” ,其后,天津市在 2007 年 3 月宣布“农民工工资拖欠成为历史” ,从而引发本报告的特别关注。
如果说前总理温家宝批示推广的“天津经验” 是失败的经验,绝不为过。
天津经验的失败,并非天津的失败,而是总理讨薪的失败,是被总理讨薪進壹步强化了的对行政权力迷信的失败,是总理讨薪催生出来的“法外运行” 讨薪的失败。
其实, 2016 年 12 月,也就是天津市宣布“农民工工资拖欠成为历史” 的 10 年后,天津市政府人力社保局等 12 部门曾发出壹份《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这份《意见》将目标调整为要求力争到 2020 年“实现基本无拖欠” 50。调子低壹些反而是壹件好事。低调行事的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往往更加务实。
总理讨薪,为各级政府官员去除官僚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了活的榜样。
但是,具体到欠薪和讨薪问题,国务院总理的责任,应该是充分协调和运用包括企业、工会、政府、司法、媒体等各方资源,促成壹个可操作的长效制度的建立,从而有步骤地、扎实地清理欠薪,更加重要的是制度性遏制欠薪。同样,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的职责也应如此。
但遗憾的是,总理讨薪事件却使“救火式” 讨薪成为了地方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常态,总是壹到年关就频频“救火” 51。总理讨薪“催生了各地轰轰烈烈的政府讨薪大行动,以及各种解决欠薪办法,但在壹些地方,因欠薪引发的矛盾仍层出不穷” 52。有些地方甚至还曾经出现政府“排雷式清欠” ,欠薪案件被“媒体曝光了就赶紧采取措施补救,没有曝光的,即使干的是同壹个项目的活,任妳喊破嗓子跑断腿也难有动静,感觉这样的清欠方式就像是在‘排雷’ 。说是政府部门选择性作为,还不如说是选择性不作为! ”
53。以至于“不少地方、不少部门日常很忙……每天忙于出了事之后的补救、忙于‘救火’ ,而不是着力如何防患于未然、如何‘防火’ ” 54。也正是因此,农民工讨薪事件就“如同壹部‘连续剧’ ,几乎每到年终岁尾总会在不同的地方上演” 55。
总理讨薪,行政部门首长和地方行政首长“热线” 讨薪,也给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带来了不切实际的预期,并发展出了“只有想办法把事情闹大,尽可能地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惊动全社会,甚至引起中央领导层的注意,才有可能出奇制胜,问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的讨薪维权心理56。如果是讨薪者发挥创意,以黑色幽默的讨薪方式引起关注,也许没用,但也无大碍。但是,如果被侵权被欠薪的建筑工人们误以为“以死相逼才能解决问题” 57,则往往酿成讨薪悲剧。
各地各级政府官员们,大家每天都只有 24 小时,每天工作时间都是 8 小时。官员们把时间花在帮农民工讨薪上,建立遏制欠薪的制度这壹更加重要的目标便旁落了。尤其是,相对于长效的遏制欠薪制度的建立,救火式讨薪对于政绩来说见效快。换句话说,总理讨薪恶化了相关行政部门和地方行政首长的短期绩效心理,从而使遏制欠薪长效机制的建立,像接力棒壹样,壹任接壹任地留给了永远的下壹任。
还是得提出同壹个问题:在总理亲自为建筑工人讨薪的时候,失败的“天津经验” 在推广过程中,我们国家的工会,尤其是本应代表建筑工人利益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都做了些什么呢?
4.政府行政权力在“法外运行” 中失效
从 12 年“天津经验” 的失败,不难推测全国其它省、市县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的效果,也是失败的。
其实,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依靠行政权力解决建筑业欠薪的问题,可谓不遗余力。下面壹起来看看,从 2003 年至 2017 年, 14 年间,仅国务院就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所发布的壹系列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進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2003 年 1月 5 日)
三、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级建设、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重点做好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2003 年 11 月 23日)
各地政府要对当地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進行壹次全面清理,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做到清理与防范并重,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时,严格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進壹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培育信用体系,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自 2004 年起,用 3 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2006 年 1 月 31 日)(六)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 ...
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2006 年 3 月 31 日)(二)联席会议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安全监管总局、法制办、国研室、扶贫办、西部开发办和中宣部、中农办、高法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 31 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劳动保障部部长、国务院 1 位副秘书长、国务院研究室 1 位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 1 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進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6 年 11 月 23 日)(九)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发生过拖欠工资的其他企业,各级劳动保障、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强制企业在指定的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偿付拖欠工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2008 年 12 月 20 日)四、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努力创造有利于农民工稳定就业的良好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
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和及时处理因欠薪问题导致的各种突发事件。建立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商、金融、工会等有关部门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联动防控机制,及时掌握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 (2010 年 2月 5 日)
最近在壹些地区接连发生因企业特别是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紧急通知如下:
壹、…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监察、财政等部门和工会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抓紧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逐壹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对反映投诉的建设领域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也要认真加以解决。…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進壹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 ...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问题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3 年 2 月 8日)
25、…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2014 年 9 月 12 日)(七)…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清理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八)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2015 年 3 月 21 日)(四)…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2016 年 1 月 17 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壹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这壹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壹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三)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五)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八)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 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九)…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十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完善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十五)…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资项目壹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设,并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2016 年 6 月 23 日)(五)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壹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進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7 年 2 月 21 日)(十)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 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
(十三)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大监察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将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2017 年 12 月 6 日)第壹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進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第八条:(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考核等级为 C 级: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三名的; 2.发生 5 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 50 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 2 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 50 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3.发生 1 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对考核等级为 C 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進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省级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 2 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2003 年到 2017 年, 14 年间,仅国务院就发出了至少 14 份“通知” 、 “紧急通知” 、 “意见” 和“办法” 。至于说各部委和各省、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就此曾经分别发出过多少份文件,相信没人数过。
仔细审视国务院所发出的这些文件,按年份,越往后,文件规定的内容越细致,责任主体及问责也越具体。因此,我们不能说国务院对于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不重视。我们也愿意相信,由于来自国务院的问责越来越具体,各地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对于建筑业欠薪问题也不敢不重视。但问题是, 效果并不好。换句话说,这些文件绝大部分所做的都是“无用功” ,甚至明知这些文件发了也不解决问题,但还是照发。
包括遏制建筑业欠薪的长效机制在内,任何长效机制,都不可能由政府行政权力强行规定而成,更不可能由于政府做出了行政规定而自动生效。换句话说,单靠政府的规定和文件,堆砌不出遏制欠薪的长效机制。
市场经济中有两只手, “看不见的手” 是市场,反应快且具有弹性, “看得见的手”
则是政府,反应需时且弹性不足。市场这只手,时而像海绵吸水,时而又像皮筋弹射,但就是不会像石头般坚硬。因此,试图单靠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 发布行政规定来约束市场行为是徒劳的,行政规定发布之后,单靠政府行政权力强行推行这些规定,也是徒劳的。
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前副院长邹力行在任时曾撰文指出: “中国在创造‘经济奇迹’
的同时,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也出现了不平衡、不协调,中国的转型出现壹些失衡现象。
这个失衡是转型中有的快、有的慢引起的。很多政策转了,体制却没转,有些体制转了法律却没转,有些法律转了理念却没转,特别是在市场信用体制建设方面严重存在‘信’ 和‘用’ 的失衡,也就是落后的信用体制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产生的融资需求之间的失衡58。”邹力行提出“解决这个失衡的问题,需要靠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结合” ,并认为“政府和市场互动是互为目标、互相推進,是外在力量和内在力量互相促進、共同成长的过程” 。
我国建筑业欠薪就是建筑企业信用失衡的重要表现。建筑业劳动关系中的劳资双方,均为建筑市场中重要的市场元素。因此,必须经由企业、工会、建设单位、政府等相关利益各方的不断互动,包括建筑企业不断越界、工会代表工人不断与企业的越界行为冲突、劳资之间不断妥协、劳资政之间不断磨合,才能够形成行业共识, 才能够建立起遏制建筑业欠薪的长效机制。而在前述各相关利益方中间,政府的行政权力仅仅作为其中的壹方,是不可能单独解决整个建筑行业的问题。
还是要提出那个问题:这些年来,为了解决建筑业欠薪这壹建筑企业“信用失衡” 问题,在国务院和各省市县政府不断发文件的同时,我国的工会跟着政府发了不少文件。除此之外,本应代表建筑工人利益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还做了些什么呢?今后又能够做些什么呢?
5.政府行政权力“官僚”+“无牙” 难以遏制建筑欠薪其实,从 2003 年温家宝总理为建筑农民工讨薪开始,有壹个错误观念便壹直被不断强化著,即,发生欠薪是由于政府监管不力所致,发生讨薪悲剧是政府行政部门不作为所致。 因此,遏制欠薪和杜绝讨薪悲剧,只能靠政府行政权力的强力介入。于是,壹次次欠薪引发壹次次讨薪悲剧,壹次次讨薪悲剧引出壹份份政府“意见” 、 “通知” 、 “紧急通知” 、 “通报” 、 “办法” 等等。但是,我国建筑业从早期的“成为了欠薪重灾区” ,到后来的“还是欠薪重灾区” ,到再后来的“仍是欠薪重灾区” ,除了每年春节前“救火”
式清欠行动解决几个案件外,整体情况并没有发生好转。而相对于各级政府多年来为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所投入的财政和行政资源,治理建筑业欠薪的努力可以说完全失败。
发生欠薪,讨薪建筑工人便会被上下左右踢皮球。
包工头会告诉讨薪工人,说是上家包工头没给钱,让大家去找上家包工头。有时,包工头也会带着工人们壹起集体找上家包工头要钱。上家包工头往往会告知讨薪工人,是再上家包工头或劳务分包公司或专业分包商没按时足额支付劳务费。最后,壹直找到工程建设单位,则会被告知资金不到位,没钱。讨薪过程中,如果工人们运气好的话,相关包工头和劳务公司会认账,但不会给钱,因为没钱。如果运气不好,从上家包工头壹直到建设单位, 都声称“妳们又不是给我打工,我不认识妳们,凭什么找我要钱呢? ”
讨薪工人找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明知建筑行业普遍存在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用工情况,却要求讨薪工人出具劳动合同,否则不管。
可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本应依法“对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用工情况進行监督检查” 。换言之,辖区内出现建筑企业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用工情况,其实是劳动行政部门监管不利所致。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第 79 条) ” 。退壹步说,当建筑工人向劳动行政部门求助讨薪,工作人员发现没有劳动合同时,最少应该将案件视为举报非法用工,并依法進行核实和处理。
但现实中,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遇到工人讨薪,几乎毫无例外的会以惯常的官僚手法推脱,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将讨薪工人推出门外。不过话说回来,面对连国务院文件都解决不了的欠薪问题,劳动行政部门手中的行政权力,真有“牙齿” 吗?
答案是否定的。
官僚+无牙,依赖这样的权力,根本不可能解决我国建筑业长期存在的欠薪问题。
还是那个问题:这么多年来,我国的工会,除了跟着政府部门发“没牙” 文件之外,有没有尽量走出去,到就近的够得着的工地上,组织建筑工人加入工会,指导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代表本地建筑工人与本地建筑企业通过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呢?
6.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于 2004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十壹条: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跨地区、 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 2011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2004 年,改革开放 26 年后,《工伤保险条例》的订立, 令我国工伤职业病保障从混乱无序状态走向了法制轨道。 7 年后的 2011 年,《社会保险法》的订立,则把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统壹起来,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進壹步成熟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两项法律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社会保险制度需要资金累积,上面引述的几条规定,保证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
2010 年,也就是订立社会保险法的前壹年,也是改革开放進入第 34 年,国务院还发出过壹份《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尝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此后,社保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账面上每年都收大于支,滚存结余壹年比壹年高。
2010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1.7 万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 270 亿元,比上年增加 43 亿元,增长 19%;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258 亿元,比上年增长 20%。工伤保险基金总支出 179 亿元,比上年增加 34 亿元,增长 2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 91 亿元,年终滚存结余 547 亿元,比上年增长 20%。
2011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29818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448 亿元,比上年增加 178 亿元,增长 66%。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371 亿元,比上年增长 44%。本年支出 271 亿元,比上年增加 92 亿元,增长 51%。本年收支结余 177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723 亿元。
2012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37540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506 亿元,比上年增加 58 亿元,增长 13%。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472 亿元,比上年增加 101 亿元,增长 27%。本年支出 387 亿元,比上年增加 116 亿元,增长 43%。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378 亿元,比上年增加 116 亿元,增长 44%。本年收支结余 119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844 亿元。
2013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44884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591 亿元,比上年增加 85 亿元,增长 17%。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554 亿元,比上年增加 82 亿元,增长 17%。本年支出 460 亿元,比上年增加 73 亿元,增长 19%。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454 亿元,比上年增加 76 亿元,增长 20%。本年收支结余 131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973 亿元。
2014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51635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671 亿元,增长 3.7%;支出 538 亿元,增长 6.8%。本年收支结余 134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107 亿元。
2015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58893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729 亿元,比上年增加 58 亿元,增长 8.6%。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685 亿元,比上年增加 62 亿元,增长 10.0%。本年支出 576 亿元,比上年增加 38 亿元,增长 7.1%。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569 亿元,比上年增加 42 亿元,增长 8.0%,完成预算的 97.3%。本年收支结余 153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263 亿元。
2016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65425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716 亿元,比上年减少 14 亿元,降低 1.9%。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670 亿元,比上年减少 15 亿元,降低 2.2%。本年支出 588 亿元,比上年增加 12 亿元,增长 2.1%。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582 亿元,比上年增加 13 亿元,增长 2.3%。本年收支结余 128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391 亿元。
2017 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 75348.58 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831.77 亿元,比上年增加 115.75 亿元,增长 16.2%。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 783.71 亿元,比上年增加 113.27 亿元,增长 16.9%。本年支出 641.43 亿元,比上年增加 53.25 亿元,增长 9.1%。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634.96 亿元,比上年增加 53.04 亿元,增长 9.1%。本年收支结余 190.34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1590.56 亿元。
图 5. 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年末滚存结余状况(单位:亿元) 59总收入 总支出 当年收支结余 年末滚存结余
2010 年 258 179 91 547
2011 年 448 271 177 723
2012 年 506 387 119 844
2013 年 591 460 131 973
2014 年 671 538 134 1107
2015 年 729 576 153 1263
2016 年 716 588 128 1391
2017 年 831.77 641.43 190.34 1590.56
2010 年到 2017 年, 8 年间,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翻了近 4 倍半,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翻了近 3 倍。
账面看起来,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形势壹片大好。
但现实中上,尤其是建筑行业,也许并不那麽简单。
7.建筑业在工伤保险制度“法外运行”
2014 年 12 月 29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進壹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60,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蓋率低、壹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 。
三个月后, 2015 年 3 月 27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又发出《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 ——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的通知》 61。 “同舟计划” 确定了三年内要完成的具体目标:
“2015 年: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继续巩固已参保的在建项目参保成果,努力将未参保的在建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初步建立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同时推進交通、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2016 年: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大部分交通、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2017 年:全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从“同舟计划” 所提出的目标,我们不难看出,前述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额的增长,几乎没有建筑企业的参与。换句话说,《工伤保险条例》 实施 11 年,《社会保险法》实施 4 年,建筑业仍是“法外之地” 。
壹年后, 2016 年 3 月 24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又发出了壹份《关于加快推進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62,指出,壹年多来落实《意见》和“同舟计划” 参保扩面任务工作中“部分地区尚未形成有效推進工作的合力,工作進展较慢;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够,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惠民政策社会知晓度不高;参保扩面、工伤认定、经办管理服务等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工作要求等” 。也即是说,建筑业“法外之地” 的状况依然故我。
又过了壹年, 2017 年 2 月 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促進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63,要求“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進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还是得要“大力推進” ,而且要由国务院亲自出马。看起来,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建筑业“法外之地” 的状况仍未有大突破。
然后,又壹年后, 2018 年 1 月 2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发出了《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64,通知要求“加大力度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
从 2014 年到 2018 年,四年间,三个“通知” 两个“意见” ,共发出 5 份行政文件,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等九个部门,其中壹个“意见” 更是来自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但结果,还是要“加大力度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似乎,建筑企业走出《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法外之地,仍然任重道远。
不过,值得壹提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于 2014 年 12 月联合发出的《关于進壹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65,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提出了“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壹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至 2018 年,建筑工地壹线建筑工人的工伤保险覆蓋率,住建领域“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已达到 99.73%”。虽未达至“同舟计划” 所默认的“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大部分交通、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的目标(2016 年目标),更未实现“全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的目标(2017 年目标),但仍可以说,在 2017 年初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亲自出马,再发行政“意见” 之后,各地劳动部门和建筑企业,还是有所动作的。
不过,这也带出了壹系列需要回答的问题: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能够永远靠行政权力(尤其是国务院)的介入吗?行政权力介入所发生的效果,可以持久吗?除行政权力之外,有没有其它资源可以利用呢?或者说,行政权力之外的哪些资源,并没有有效地运用起来呢?
这里,还要提出那个被我们壹再忽略掉的重要角色: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试想,如果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能够硬起来,代表建筑工人近距离监督工伤保险制度的落实,在行政部门发出“没有工伤保险壹律不准开工” 66的强制要求之时,组织每个工地上的工会会员,展开“没有工伤保险壹律不進工地” 行动,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参保率,壹定能够得到提升, 而且效果更加可持续。
8.工伤认定和待遇落实“法外运行”
《工伤保险条例》,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第 17 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壹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進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壹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社会保险法》,于 2011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
第四十壹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数据显示, 2014 年全国工伤事故死亡 23508 人,工伤1146592 人,其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占 905240人。 2015 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达到 201.9 万人67。
年鉴没有将建筑业的数据单列出来。不过,据最新资料显示, “自 2009 年起,建筑业事故起数开始超过煤矿,已连续 9 年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 68。由此不难推断,2014 年,我国建筑业安全事故造成工伤工亡的实际状况有多严重。
建筑行业成为“事故最多行业” 之时,不幸受伤的建筑工人及遇难建筑工人的家属们,在工伤认定和索取赔偿的过程中,情况又如何呢?
2013 年 12 月《人民政协报》发表调查报道《伤不起的建筑工人》 69后,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曾经批示,将文章中所反映的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作为全国政协 2014 年重点调研课题及双周协商座谈主题,由主席办公会议督办解决。 2014 年 1 月至 2 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率队,由全国政协委员、人社部、住建部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开始在北京、江苏、湖南等地开展调研。
2014 年春节前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也联合组成调研组,就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進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显示“建筑工人的权益特别是工伤后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工伤维权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壹是工伤保险参保率低。据初步统计,建筑业从业人员参保比例不到四分之壹。二是工伤认定难。由于建筑工人流动性大,劳动关系难以确认,進而影响工伤认定。三是工伤后的待遇落实难。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复杂,等待时间较长。四是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较为薄弱,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意识需要進壹步加强” 70。
壹年后, 2014 年 12 月,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再次以建筑工人工伤维权为主题進行协商,人社部、建设部等四部门在此前调研基础上初步形成《关于進壹步做好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伤不起的建筑工人》居然惊动了政协副主席,更难得的是,还就此展开了调研,并拿出了具有说服力的调研报告。但遗憾的是,所有这壹切,最后还是落在了政府行政部门的头上,变成了又壹份政府行政部门的“意见” 。就像拉磨的驴子,不辞辛苦的蒙着眼睛整天拉啊拉,揭开眼罩,发现还是在原地打转。
2015 年 1 月, “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 发布了《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与工伤维权调研报告》。报告显示, 5 年间(2010 年-2014 年),在该机构完整跟進的 73 个建筑工人工伤案例中,有 89.10%的工伤工人,既没有合同也没有工伤保险,最终难以认定劳动关系的工伤工人达到 60.20%。这些工伤工人中,有 89.00%都遭遇到拒赔,甚至“有些大型国企,就是说没钱,法院都没办法” 。遇到这种情况,工伤工人壹般都选择降低诉求,以求私了。 73 个工伤案件中“67.10%的工伤工人最后接受了私了的方式” 。走上诉讼维权的工人,就算是运气好坚持到了最后壹步,但在胜诉后往往“功亏壹篑,21.9%的人会遭遇执行困难” 71。
《社会保险法》 颁布实施后,第 41 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制度安排,曾经让人们眼前壹亮。但这壹制度安排,从出台至今已经 8 年多了,实施起来仍困难重重。壹些法律专家曾称之为“形同虚设” 72。 “劳动者向社保局申请先行支付成功的案例很少” ,鲜有成功的案例都是通过司法的强力介入才得以实施。如果壹些地方社保机构与法院形成“默契” ,以各种理由推托,先行支付制度的执行便成了镜花水月。
既然建筑工人不幸发生工伤工亡后工伤认定难,而且就算是运气好拿到工伤认定,也难以落实赔偿,那麽,作为建筑企业,何来动力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呢?在此背景下,工伤保险参保率低还只是目前我国建筑工人职业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壹个方面,受影响的是壹旦发生工伤工亡后的认定和赔偿。更加严重的后果是,这壹现状纵容著建筑企业的冒险赌博心态,在不缴纳工伤保险的同时,更加不会投入资金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从而将建筑工人的健康和生命,随时暴露于不可知的风险中。
从 2009 年至 2018 年,建筑业事故起数超过煤矿“连续 9 年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 ,也就不足为奇了。
2014 年 3 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政协委员李滨生,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曾经作过题为《切实解决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的发言73。作为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李滨生在发言中认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施工企业应该是“多层次建筑工人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岗位技能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的主体。至于说工会在建筑工人工伤维权方面能够发挥的作用,李滨生则认为应该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
这里又要提出那个被我们忽略了的重要角色: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工会的职责应该是把建筑工地上的工人组织起来,工会的职能是代表工人争取改善劳动条件和待遇,以及在发生事故后代表工人维护权益。工会不是法律援助机构。
换句话说,我们并非要求工会去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只是希望工会能够依据相关法律已经赋予工会的权利而履行职责。
壹旦不幸发生工伤、职业病或者工亡事故,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应该第壹时间進入事故现场,以当事建筑工人代表的身份,要求企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17 条第 1 款的规定,在 30 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企业拒绝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应该以当事工人代表的身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17 条第 2 款的规定,代表当事工人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做出工伤认定之后,工会应该代表当事工人,与建筑企业谈判协商落实待遇和赔偿。如果建筑企业拒绝依法落实待遇和赔偿,工会应该代表当事工人,向工伤保险基金提出申请先行支付。
如果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能够行动起来,充分运用《工伤保险条例》已经赋予工会的上述权利,建筑工人工伤待遇落实难的问题,虽然不会迎刃而解, 但壹定会在短时间内发生根本的改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制度安排,便不会再被诟病为形同虚设。
9.建筑业事故预防“法外运行”
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是有限的,仅仅限于“合理聚资、未雨绸缪、分担风险、事后补偿” 。而对于工人和工人的家庭来说,以及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尽可能做好事前预防,从而尽量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换句话说,工伤保险制度能够解决的问题是,壹旦发生事故,通过风险分担达到合理补偿,但却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即事故的预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1992 年正式实施。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02 年正式实施。
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進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现实中,我国的建筑业多年来壹直都是事故“重灾区” 。
1991 年到 1993 年,随着建筑业产值增加,事故死亡人数也迅速上升。 1993 年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达到 1867 人的“高峰” ,此后壹直保持在每年死亡千人以上,居于产业第二,仅次于煤矿74。
2004 年壹季度,北京七成大事故来自建筑业75。
2006 年 10 月份,全国建筑业重大伤亡事故频发,共发生 3 人以上重大事故 16 起,死亡 59 人76。
2006 年全年,建筑业事故死亡 1046 人。 2007 年有所下降,死亡 1012 人77。
2007 年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共造成 1012 人死亡,总体虽比去年下降3.44%,但部分地区形势严峻。 2007 年,全国有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浙江、山东、河南、广西、云南、贵州、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 14 个地区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其中天津上升达 70%、宁夏上升和广西上升达 45%、河南上升达37%78。
2009 年起,建筑业事故起数超过煤矿,连续 9 年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79。
2010 年前两个半月,山东省大建筑业范畴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上升了 200%80。
2012 年, 武汉市建筑业成事故重灾区81。
2017 年 5 月,山东建筑施工领域成“重灾区” 82。
2018 年 7 月 5 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报,仅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732 起、死亡 1752 人,同比分别上升 7.8%和 1.4%,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自 2016 年起连续“双上升” 83。该通报分析,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牢,存在侥幸心理,大部分的事故中施工单位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关系界限不清、职责不明,现场管理混乱,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施工现场违规违章行为普遍,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建设、监理等单位未严格对工程项目進行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 。
10.政府行政权力在事故预防方面失效
这么多年来,建筑行业壹直是事故高发领域。从中央到地方,各政府部门为此发了数不清的文件、通知、意见、通报,政府关于工业安全不可谓不重视。但是建筑业的安全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这里仅列举了 2003 年到 2018 年, 15 年间,国务院就建筑行业安全问题发布的壹系列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進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2003 年1 月 5 日)
四、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生产安全和职业病防治问题。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条件及职业病防治措施。从事矿山、建筑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作业的农民工上岗前必须依法接受培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大生产安全监察工作力度,严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做好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保证在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2003 年 10 月 29日)
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主要职责
(壹)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必要时,协调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调集部队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3 年 11 月 24 日)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 年 01 月 13 日)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十壹五”规划》 (2006 年 8 月 17 日)建筑施工: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進壹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7 年 2 月 28 日)
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大型企业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形成企业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助配合、相关人员全部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企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其他各类企业也要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自身应急管理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進壹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 (2008 年 10月 15 日)
今年以来,部分地区陆续发生数起校园及周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造成多名学生伤亡。 10 月 10 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刘家村壹住宅楼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邻近刘家村幼儿园 5 名幼儿死亡, 2 名幼儿重伤。国务院领导同志42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建筑進行安全检查,并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0 年 7 月 19 日)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進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進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2011 年 11 月 26 日)
(二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進壹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完善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2011 年 10 月 01 日)(二)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强化法治,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机制。
建筑施工: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设计、 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2016 年 8 月 12 日)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壹)健全责任体系。
(二)推進依法治理。
(三)完善体制机制。
(四)加强安全预防。
(五)强化基础建设。
(六)防范遏制事故。
第九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壹票否决”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第十二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政府,责令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壹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国务院安委会书面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2017 年 01 月 12 日)建筑施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勘察、 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发包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强化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格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业务。建立市场准入、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施工事故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专栏 8 建筑施工事故防范重点
重点部位:大跨度桥梁及复杂隧道、高边坡及高挡墙、高架管线、围堰等。
关键环节: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结构拆除、土石方开挖、脚手架及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爆破拆除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進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7 年 02 月 21 日)(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特别要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以及对不良地质地区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或论证。推進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全覆蓋、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以及各方主体的本质安全水平。
2003 年到 2018 年, 15 年间,国务院就安全生产发出了不少“通知” 、 “紧急通知” 、 “意见” 、 “办法” 等等。从《安全生产“十三五” 规划》中可以看出,在建筑业安全生产方面,既有制度建设, “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发包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 ,也重视了建筑施工方方面面的细节,如建筑施工事故防范关键环节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结构拆除、土石方开挖、脚手架及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爆破拆除等”
84
。
有关安全生产的立法,除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还有许多条例、办法,例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等等。
国务院也制定了《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85,将安全生产列入省级政府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 4 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级政府,责令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壹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国务院安委会书面报告。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壹票否决” 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此外,应急管理部、住建部等部委也就事故预防开展了相关工作。如果查看应急管理部和住建部的网站,可以看到数不清的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覆蓋工程建设的各方面,如预防坍塌事故、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等。每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紧接着就会有关于吸取近期事故教训進壹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住建部则壹向勤勤恳恳地发布建筑业相关的国际标准、行业标准。
关于建筑工人, 2007 年 3 月,由建设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发文,提出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86。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达到壹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工程开工后要依托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负责本企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育培训内容要按照工程進度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内容。 2014 年 4 月,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壹堂课” 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87。安全培训主要依托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培训。安全培训的对象为从事壹线生产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重点是新進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间每人累计应不少于 4 小时。
2018 年 12 月底,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 2018 年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進展情况的通报,其中介绍了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88。截至 2018 年三季度,全国有 26 个地区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层级考核工作,占全部地区数量的 81.25%。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还包括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交换,建立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记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信息。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2018 年前三季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保持“双上升” ,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且根据统计,自 2009 年起,建筑业事故起数超过煤矿,连续 9 年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89。
这里我们还是要提出那个问题:这些年来,为了建筑行业的安全问题,我国的工会做了什么?本应代表建筑工人利益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做了什么?
这么多年,关于建筑行业事故高发,我们其实壹直都在原地踏步。每次发生事故,从中央到地方,各政府部门都忙的不可开交,发文件、通知、意见、通报,定期停工整改、定点停工整改等等。但是,多年过去了,文件、通知、意见、通报还是同壹套行文,只是改了日期,事故还是不断上升。还是那个比喻,政府行政部门以发文件、通知、意见、通报的形式,试图减少建筑行业事故发生,就像蒙着眼睛的驴子拉磨,拉了壹辈子,却还在原地打转。
如果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能够行动起来,情况就会不壹样。
如果“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关系界限不清、职责不明,现场管理混乱,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施工现场违规违章行为普遍” ,工会会员(工地现场施工工人)便会立即知会工会,以便工会向相关企业提出要求改善。如果相关企业继续不采取措施做出改善,工会便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57 条第二款,以及《工会法》第 24 条“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
试想,在预防事故的主体责任人仍是建筑企业的情况下,如果建筑施工现场有足够多的工会会员,便等于多出了壹组事故预防的主体监督人——工会会员,亦即是工地现场施工工人。就算是建筑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但工会会员(现场施工工人)却不会心存侥幸。
因为,壹旦发生事故,第壹受害人就是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家庭。
工会会员在工会的组织下发挥建筑工地现场主体监督人的作用,既不会额外增加企业的安全生产开支,更不需要政府增加预算。更重要的是,工会和工会会员作为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的主体监督人,壹定比政府人员和企业管理更加有效。
还是那个问题:工会在做什么?这些年来, 或者往少了说, 自 2009 年建筑业事故起数超过煤矿而成为工矿商贸事故最多行业的这 9 年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做了些什么呢?
11.建筑业“法外运行” 侵权者和维权者皆输
无论是被欠薪,或遭遇工伤、工亡或职业病,绝大部分当事的工人和家属,既没有基本法律知识,又没钱请不起律师。再加上没有劳动合同,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走诉讼途径对他们来说无疑于水中捞月。而就算是少数幸运者能够得到法律援助,愿意拿起法律武器進入诉讼,从寻找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到提起仲裁,如涉及工伤、工亡和职业病,又得申请工伤认定,直到走完壹裁二审,程序繁复且耗时漫长。败诉就不用说了。就算胜诉,老板还是能拖着不执行判决90。
然后就是上访这条死胡同。如果无奈進入上访,等著讨薪和维权建筑工人或家属的往往是威胁、监视、截访甚至拘留、判刑。很多被欠薪和因工伤、工亡得不到赔偿的工人和家属,因此更成为了当地政府和公安的“维稳” 对象。结果,与劳资关系本无直接关联的警察也被拖進了劳资纠纷中。
在建筑业这块法外之地,讨薪者和欠薪者,侵权者、维权者以及政府,甚至社会公众,大家的命运就像古罗马斗兽场里的奴隶角斗士,谁都没有保障。
早在 2005 年,宁夏石嘴山便发生过壹起因欠薪引发的讨薪悲剧。建筑工人王斌余,向工地上最末梢的包工头讨要被拖欠的 5000 元工资不果,找当地劳动局求助被推到法院,法院又把他推回到劳动局。在劳动局里,包工头承诺先给 400 元,出门后便说只给50 元。王斌余上门要钱,双方发生口角,被包工头扇了壹记耳光。壹怒之下,王斌余拔刀杀了包工头壹家四口人,结果被法院判处死刑。后来死者家人找到上家包工头要被拖欠的工资,上家包工头却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矢口否认与被杀的最末梢包工头有劳动关系。
在看守所里,王斌余对记者说: “我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爸说了,很支持记者的采访。妳们采访我,文章发出来,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领导到下面来,只看表面大楼好着呢,我们在墙上施工,壹不小心就摔死了,妳知道修大楼多少民工死了?我知道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 91。
采写报道的记者感叹“悲剧就是死的都是好人,没有胜利者” ,因为“王斌余杀的并不是备受诟病的包工头,而是和他壹起打工的并帮助过他的工友及其无辜的亲属” 。而在悲剧发生后,欠薪的上家包工头居然矢口否认被害的末梢包工头是他的工人。壹家四口被杀,被害人家属发出悲呛的质问: “天哪,苏志刚都跟了他快两年了,就因为没签合同吗?他还欠着我们几个人的工钱没给呢! ” 。
在看守所,王斌余对死者家人说:“下辈子就是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妳们全家” 92。
王斌余讨薪悲剧 7 年后, 2012 年底,光明日报曾就欠薪和讨薪问题发表过壹篇文章,题目是《减少讨薪:先对恶意欠薪说“不” 》。这篇文章在指出“没有欠薪,自然就不会有讨薪” 的同时,却将拖欠工程款与欠薪这壹对互为因果的问题割裂开来,更将跳楼、堵路、裸奔、爬塔吊、跳河等讨薪手段称为“恶意讨薪” 93。从此, “恶意讨薪” 的说法不胫而走。
此后,为了不被说成是“恶意讨薪”,各地建筑工人讨薪行动的烈度的确有所缓和,并出现了“创意” 讨薪。愤怒鸟、关公、包公、狄仁杰、元芳、圣诞老人、唐老鸭、加菲猫、财神爷、超人等,纷纷出现在讨薪现场94。但是,讨薪建筑工人从“恶意” 转向“创意” ,并未改善建筑业工人被欠薪的状况。
2016 年 1 月, 也就是王斌余讨薪悲剧发生后的第 11 年, 春节前,又是在宁夏,末梢包工头马永平在银川点燃了壹辆公交车,导致 18 无辜乘客死亡, 33 人受伤。
这起悲剧的原因并不复杂,末梢包工头马永平被拖欠 33 万元工程款,发不出跟着他干活工人的工资,经过三年多讨要没有结果。 2013 年 6 月,马永平带着 15 名工人在宁夏贺兰县洪广镇移民小区做水暖工程。当初定下的工资总额为 33.63 万元。马永平在壹份讨薪材料里写道: “三年里我到处借钱垫付工人工资,有银行贷款,有私人高利贷,有亲戚处借的低息款,还有几人的工资未发。这些债务和利息使我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 95”
就在点燃公交车的壹个月前, 2015 年 12 月 7 日,马永平曾把壹桶汽油淋在身上,爬上银川商城对面隆悦宾馆的天台,并往朋友圈发了张自拍照。马永平在朋友圈写道: “如果我是火炬,我毅然地燃烧自己……再见,美丽的银川,原谅我再不能给妳添加壹砖壹瓦” 96。马永平上家的土建包工头马上拿着 9.9 万元现金来到现场,洪广镇书记和派出所民警也拿着 20 万元现金来到现场。马永平见到钱款下来后,土建包工头把 9.9 万元给了他,但镇书记和派出所的 20 万元却不给,镇书记只是承诺, 12 月 30 日前会付清余款。
这次事件,宁夏电视台“直播 60 分” 节目称之为“恶意讨薪” 97。节目里,新华街派出所副所长杨某表示: “马永平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处罚法,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必须对他進行处罚” 。马永平被拘留 10 天后于 12 月 18 日获释。获释后,马永平用 9.9万元中的 5 万元还了贷款,其余的补发了部分工人的工资。但镇书记“12 月 30 日前付清余款” 的承诺没兑现98。
于是,便发生了 1 月 5 日的悲剧, 18 人枉死, 32 人受伤。
马永平在绝笔信中写道99:
“当拿起这支似有千斤的笔,迟迟不能落纸。我想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到这壹步。我想我不是壹个冲动的人,也不是壹个神经病患者,更不是壹个嗜血的恐怖分子。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局。
这都是妳们逼的,逼得我活不成了。丁 X 成,洪广镇政府,贺兰县政府,丁宝成,妳可以有黄老五壹帮黑社会打手,可以行贿政府各部分不管我的事。大小政府,妳们可以用谎言和暴力来掩盖这壹切的不平等和妳们收了黑钱而不作为行径,但掩盖不了壹个为求最基本生存权力的人的决心。妳们三年欠我二十多万工资,妳们看着我死,我也不叫妳们好活。受欺骗和压迫的农民工兄弟们,我呼吁妳们站起来,采取任何手段,为我们的生存下去的权力而斗争。 ”
马永平绝笔信中的呼吁,并没有唤起他的“农民工兄弟” 们群起采取“任何手段” 为“我们的生存下去的权力而斗争” 。
两个月后, 2016 年 3 月中,刚刚过完春节, 倒是发生了四川阆中法院对 8 名讨薪建筑工人公审、公判、公开游街示众事件。法院认为“8 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长时间在交通要道上对民警進行挟持,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故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当地的媒体还写道: “公判大会” 的召开,让“不少群众表示自己接受了壹堂法治教育” 100。
活生生的现实告诉我们,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仅仅依靠政府行政权力是壹条死路。
这跟政府是否民选,是否勤政作为,是否能够被问责,没有直接关系。地方县市劳动行政部门手中的那点儿“没牙” 的行政权力,在老百姓跟前耍耍“官僚” 威风可以,打打太极推手可以,懒政惰政可以。真的要解决像建筑业欠薪这样的经年累积的问题,就算是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公务员都问责下课,甚至问责到每年换壹批人,也照样解决不了。
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方向搞错了,便越走离目标越远。解决建筑业欠薪问题,必须要由建筑企业、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建筑行业协会、 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等通过谈判、沟通、协调,再经媒体平台让公众可以参与讨论和辩论,才能找到解决之道。
这里还是要提出那个问题:工会在哪里?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可以做些什么?
四、建筑业“法外运行”之问——工会在哪里?
从建设单位到政府批项部门,从建筑总承包商到劳务分包公司,从包工头到建筑工人,各司其职,使得建筑行业得以运行。但与此同时,整个建筑业的“法外运行”,也串起了发生在建筑行业的壹起起工伤、工亡、职业病、欠薪、讨薪、杀人、自杀等悲剧。
2012 年 6 月 13 日,湖北省钟祥市“村村通” 公路工程石牌镇路段,无用工资质的分包人安排农用货车送工人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事故, 3 名工人死亡 6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工程总承包钟祥市交通工程公司没有受到处罚,并继续将工程非法分包给没有用工资质的分包人。 9 个月后, 2013 年 3 月 29 日, 90 公里外的张集段再次发生同样事故,无用工资质的分包人安排没有驾照的司机接工人上班发生侧翻事故, 5 名工人死亡 9 人伤残。
3·29 事故后,遇难工友家属要求政府追究非法分包责任,但当地政府不但不追责,反而威胁遇难工友家属,先火化遗体再谈赔偿。并扬言:越往后火化赔偿越少。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壹切从头来过。第壹次事故后,如果分包人违法安排货车载工人上下班的做法被追责;如果钟祥交通工程公司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个人被追责;如果钟祥交通局作为总发包单位被追责, 9 个月后 5 人遇难 9 人伤残的第二次事故就不会发生。
但是,追责总得有人追着不放才行。现实中,除了家属,谁会追着不放呢?而家属,如果花时间、金钱和精力追责,日子还怎么过呢?
那麽,工会做过什么呢?
2014 年 4 月,来自云南镇雄的建筑工人苏传远,千里迢迢跑到福建,在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地上打工。由于工地安全防护设施不足,苏远传干了还不到两个星期,便从高处跌下,重伤昏迷不醒。事故发生后,公司拒绝依法为他申请工伤认定,拒绝依法支付原工资待遇和护理费,更于苏传远昏迷 7 个月后停付了所有医疗费。公司给家属的理由是:苏传远是给包工头打工的,不是兴盛公司的员工。
苏传远的妻子从云南跑到福建日夜照顾昏迷不醒丈夫,家里 83 岁的失明婆婆,则交给两个刚高考完的孩子照顾。苏传远半睁著无神的双眼躺在病床上的照片,让人不忍直视。
那麽,工会能做些什么呢?
2014 年 5 月,来自四川南江县的建筑工人谢思才,开始在山东潍坊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工地做木工。干了不到两个月,谢思才便在工作中从高空摔下受重伤。
工伤保险基金拒绝依法先行支付工伤治疗费,理由是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没有依法给员工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几个星期后,公司也停止支付医疗费,理由是谢思才没
跟公司签劳动合同,不是公司员工。天下真有这种道理!公司违法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反到成了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当家属找政府信访和安监局求助,却被告知公司说的对。愤怒之下,家属跟几名工友壹起到工地拉电闸抗议。这下有人管了。壹起拉电闸的家属和工友共六人,全被公安拘留了 10 天。四个月后,建筑工人谢思才去世,家属没有得到依法应该享有的工亡待遇。
谢思才的儿子谢长春在投诉中写道: “公司至今仍拖欠近 30 余名农民工 20 多万元的血汗钱却迟迟不予兑现。我父亲在该工地因公致残成为植物人,医院急需的救命钱单位却拒付,我因此找单位讨说法,遭到毒打,当地公安不伸张正义却将我们行政拘留十天,至今不给我们出具书面行政处罚书,无理剥夺我们行政诉讼权。天啊,在潍坊市咋就如此黑暗! ”
“绝望” 壹词,已经无法描述壹个儿子此时的感受。
那麽,工会可否做些什么呢?
2014 年,来自河南周口郸城县的建筑工人王友志与妻子周秀云和儿子王奎琳,在山西太原建筑工地打工,至 12 月结算时,仍被拖欠 2.9 万元工资。包工头说是“上边的大老板不给他结” 。王友志壹家人继续住在位于工地内的工棚内讨薪。 12 月 13 日,王奎林上街买东西回来时保安员以没戴安全帽为由拦住不让進工地,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保安员报警。警察到现场声称“对妳们这些犯罪嫌疑人就不能态度好” ,并随即将王友志按在地上铐了起来。周秀云阻止警察带走王友志,警察王文军过度使用暴力致周秀云死亡。王友志和王奎琳被带到派出所,并在派出所内遭警察群殴。王友志被打断六条肋骨。壹个星期后,周秀云被警察王文军踩住头发直挺挺躺在地上的照片和视频在网上曝光,社交媒体平台壹片怒斥。警察王文军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 5 年,另外两名涉事警察被判缓刑。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壹切从头来过。事件中,如果建筑工人王友志没被拖欠工资 2.9万元,便无需在完工后还住在工地内工棚里讨薪,也就不会发生因为没戴安全帽保安员不让進门的事情;警察王文军就无需接警到场;周秀云也不会因为王文军过度使用暴力而死亡;王文军等三名警察也就不会因此被判刑。当然,王文军等三名警察,即使不在这次事件中被判刑,也会在未来某次执法中因为过度使用暴力被处罚。因为,我国警察在执法中过度使用暴力仍是常态。只是如果王友志没被拖欠工资,就不会有这次悲剧。从这个角度来说,死者周秀云及家人、王文军等被判刑的警察,可以说都是这起拖欠工资事件的受害人。
那麽,如果工会曾经做过些什么,结果会不会不壹样呢?
2014 年 12 月 23 日凌晨 0: 26 分。四川雷波县包工头王建华给 13 岁的儿子发了份短信遗言,让孩子长大以后别像爸爸壹样没出息,并对孩子说对不起。收到留言后家人赶到王建华住的地方,人不见了,地板上有壹滩鲜血。
两天后, 12 月 25 日,雷波县公安局、县劳动监察大队认定,承包了雷波县无电地区铺设电线工程的包工头王建华,拿着工人工资潜逃了。 12 月 26 日,将工程分包给王建华的总承建商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县劳动局和公安局配合下开始向壹百多名被王建华拖欠工资的工人发放工资。而就在此时,包工头王建华的尸体却从不远处金沙江底漂了上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王建华不是携款潜逃,而是被逼自杀。
为什么说王建华是被逼自杀呢?
2013 年初,总承建商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 1391 万元的价格,取得了雷波县无电地区铺设电线工程,转手却以 677 万元,也就是不到总价壹半的价格包给了王建华。但是, 2013 年 3 月开工时,总承建商却壹分钱没付,王建华不想丢掉工程,便自己贷款 126 万元用于工程启动开支。包工头王建华不断找总承建商要这笔钱,但对方却壹直拖着不给。直到 2014 年底完工, 总承建商仍不给钱。王建华没钱给工人结算工资,壹时想不开便投金沙江自尽了。
本案除了包工头被逼自尽,还有几个问题要问:壹是,工程总价近 1400 万元,总承建商却以低于壹半的价格发包,这么大的差价,合理吗?合法吗?二是,如果工程实际只需要 700 万元,雷波县政府为什么把发包价定在 1400 万元呢?三是,如果工程真的需要1400 万元,那麽,总承包方以不到壹半的价格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要想赚钱,除了偷工减料或克扣工人工资,甚至拿着工人工资款潜逃,还有其它选择吗?四是,总承包留下的 700 万元,是壹家独吞了吗?其中多少给了当地政府部门官员呢?
王建华从来没有想到过找工会。
王建华为什么没想过找工会呢?如果王建华当初找工会,工会又会做些什么呢?
试想,如果湖北钟祥“村村通” 公路工地上的工人都是建筑行业工会会员,他们在進入工地前就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建筑行业集体协议的保障。如果包工头使用货车接载工人上下班,工人便会拒绝冒险搭乘。如果包工头因为工人拒绝搭乘货车上下班而進行报复,建筑行业工会便会与建筑企业协会進行交涉,包工头执意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可能性也就小了很多。
悲剧,壹个接壹个发生,就像诅咒,谁都不知道哪壹天会发生在谁身上。追责,就像掷骰子,谁都不知道明天会轮到谁头上。而最讽刺的是, “事后追责” 已经成为了壹道坚固无比的“墙” ,遮住了寻找出路的眼睛。
自 2013 年至今,中国劳工通讯采访过 37 起建筑行业工伤、工亡、职业病、欠薪个案的当事工人或工人家属。访谈中,我们痛感中国建筑工人之苦难。我们看到,从建筑工人到包工头,从分包商到总承建商,从建设单位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以至于本不该介入劳资纠纷的警察,每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受害者。
五、建筑业“法外运行”背后的困局
我国建筑业,包括劳动关系、行业运行、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在内的全方位“法外运行” ,经年已久。无论是在《劳动法》外运行,还是在《劳动合同法》外运行,还是在《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外运行,或者在《安全生产法》外运行,背后的困境都是壹个,即,过分迷信于法律的完善,过分依赖于政府行政执法,过分寄望于舆论压力。与此同时,却完全忽略了建筑工人自身的潜力,忽略了建筑行业工人工会的作用。
1.迷信于法律完善和加强执法的困局
劳动法律文本的不断完善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把解决劳资利益协调问题的最大期望,放在法律文本的完善上和法律条文技术层面的精致上, 则协调劳资利益这壹目的,反而会被弱化。
前文提到,我国并不缺少规范建筑行业和约束建筑企业行为的法律法规,更不缺少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规定、办法、意见、通知、紧急通知等。但是,如此多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所发的行政文件,有法不依的现状,为什么还是得不到预期的改善呢?原因之壹,便是我国劳动法律的立法过程,更像是壹个专家学者们的学术讨论和争论过程,而非劳、资、政等各相关利益方争执和妥协的结果。因此,我国劳动法律在给人“太好了” 的印象的同时,也成为了落实最差的法律。
以 2008 年 1 月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为例。第 14 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难想象,就这壹条,劳动关系学者们当初经过了多么激烈的“学术” 争论。但是,出于射秽主义制度下的劳动法律应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考虑,这壹条就通过了。
可是,从《劳动合同法》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过,到 2008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这段期间,大批企业(大型企业甚至是国企居多)为了规避法律中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壹窝蜂的展开了裁员行动。 LG 电子(中国)公司于 2007 年 6 月底在总部和全国各地分公司,大量裁减 5~9 年的老员工,其中“重灾区” 成都分公司的裁员规模达到20%。 9 月底开始,深圳华为 7000 多名工作满 8 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 自54愿离职,这些员工是赶在 2008 年元旦之前“主动辞职” ,再“竞业上岗” ,他们将与公司签订 1-3 年的劳动合同101。
《劳动合同法》不但在实施前引发了裁员潮,从 2008 年实施至今 11 年间,诸如关于劳务派遣、关于集体合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等,本意为“保护劳动者利益” 的条款,均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至今为止,我国建筑业大批工人仍签不到劳动合同。上海王景林律师根据实践经验,在自己的博客上写道: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同虚设” 102。上海市徐汇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签约法援律师李翔写道: “接待咨询过程中,遇到壹个比较普遍现象就是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巧借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合同本文给员工留存” 103。王景林律师和李翔律师所述的情况发生在上海。不难想象,其它省份及二、三线城市的情况会是怎样。
2012 年 6 月,人大常委会修改《劳动合同法》,進壹步规范和限制使用劳务派遣工。就修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永新说: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劳动派遣成了规避风险新的‘港湾’ ,出现问题时企业与劳务派遣方相互推诿,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修改后的“规定劳务派遣只能使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类岗位” 。 但是,三年后,到2015 年“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问题在国有企业表现依然突出” 104。
2013 年 12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通过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严格限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并规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壹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法律如此精致的规定,并没有改变因劳务派遣工滥用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到 2015年, “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问题在国有企业表现依然突出” 105 , “劳务派遣用工日渐成为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的源头” 106。
此后, 2016 年和 2017 年,连续两届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天明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明,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保留灵活用工的发展空间,建立工资能高能低的机制,允许通过约定条件终止劳动合同等。
2016 年两会上,时任财政部长楼继伟在两会期间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提出,《劳动合同法》 “在企业方面和雇员方面保护的程度是不平衡的” ,并表示,下壹步要修改《劳动合同法》,把合理的地方保留,把过于僵化的部分剔除,以保证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体现企业和劳动者的平衡。
姜董事长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抱怨法律限制了用工灵活性,因此要求修改法律。楼部长从政府的角度出发,认识到法律“在企业方面和雇员方面保护的程度是不平衡的” ,因此认为应该修改法律。还有更多的从“倾斜保护原则” 出发的言论,认为应该订立更加严格的法律条文,规制企业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来自三个不同角度的看法,均源于壹个现实,那就是现有的法律难以贯彻执行。
但是,不要忘记,这部 11 年前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第 4 年已经修改过壹次,但实施起来还是困难重重。总不能每隔 4 年就修改壹次吧!
再以尘肺病为例。
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制造业工人尘肺病问题,连续数年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利用全国两会的机会大声疾呼。 2012 年,只有壹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关注尘肺病人,到2016 年两会,这壹数字已经上升到 26 人107。
壹方面,更多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关注工伤职业病工人的权益保障,值得高兴。另壹方面,委员和代表们仍然陷于如何完善立法以及加强政府行政执法的困局里,又令人沮丧。
到 2017 年,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严慧英,已经连续四年在两会期间关注尘肺病人。 2017 年两会上,她带来了“关于将不能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尘肺病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的建议” 、 “关于修改尘肺病防治条例的建议” 、 “关于建立健全职业安全教育机制的建议” 、 “关于制作尘肺病宣传公益广告并在全国公共媒体刊播的建议” ,以及“将不参加工伤保险并且拒不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涉尘企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建议” 等,共 5 件提案108。但是毫无例外,严慧英委员的所有建议,全部都是强调如何加强政府行政外力对劳资利益的协调。
同壹届两会上,就尘肺病工人权益保障问题,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前任主席,全国政协委员盛明富则提出“必须打破尘肺病诊断机构的垄断,推進市场化改革” 。盛明富直言:只要垄断存在,尘肺病鉴定就会被企业利益和地方政府权力所左右109。
代表企业的人大代表姜明,代表工会的政协委员盛明富,对尘肺病工人充满同情心的政协委员严慧英,政府官员楼继伟,都看到了法律得不到有效执行的问题。但是,几位或迷信修法,或迷信执法,唯独没有人提出工会可以做什么。
尤其是, 作为前工会主席的政协委员盛明富,与其在政协会议上提案加强政府执法力度,不如在全国总工会代表大会上,以工会主席的身份提出工会议案,要求各地工会出面代表本地已患尘肺病工人,与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進行协商谈判,落实职业病待遇。要求各地工会進入本地有粉尘作业的企业,组织工人加入工会,并由工会代表员工与企业進行集体谈判,改善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减少甚至杜绝尘肺病的发生。
但是,盛明富前工会主席并没有从工会职能的角度提出工会方案。这壹点,尤其值得我们深思。
2.建立劳资平等协商走出迷信困局
2018 年 3 月 28 日,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壹分院副院长孙国鸣,在该院“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 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劳动立法的现状在壹定程度上无法有效适应审判的现实需要。由于劳动法的规定过于原则,缺少配套法律法规,操作性有待提高,而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则立法层次低、主体多元、体系不完整,且在劳动法领域无法可依情况下能否引用普通民事法律规则处理存在争议,加之大量劳动争议尤其是涉及社薄议受制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导致当前劳动争议审判中法律适用面临挑战” 110。
孙国鸣副院长提到,该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群体性案件呈现多发性、集团性。
我院 2016 年审结 5 件以上群体性案件 45 宗共计 451 件, 2017 年审结 5 件以上群体性案件 26 宗共计 1089 件,分别占当年结案数的 21.66%和 45.38%。此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还呈现集团化特点,壹宗案件涉及数十甚至数百名劳动者的情形多发” 。
孙国鸣副院长没有提议修改完善劳动法律,而是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建立平等协商保障机制” ,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或工会代表平等协商” 。他还建议“劳动者应依法参加工会,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合理预期自身权益,正确认识诉讼风险,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 111。
姜董事长和楼部长,从《劳动合同法》应该平衡保护劳资双方的角度出发,认为应该修改和完善法律,扩大企业招聘和解雇的灵活性。政协委员严慧英和工会前主席盛明富,则出于“倾斜保护原则” ,认为应该加大政府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按他们的建议,我国建筑业欠薪问题,恐怕还得像驴子拉磨壹样,在完善立法和加强执法这条死路上不断兜圈子。
孙国鸣副院长则跳出了完善立法和加强执法的困局,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建立平等协商保障机制” 。孙国鸣副院长不但提到了工会在劳资平等协商中的重要性,更向劳动者提出了“应依法参加工会” 的建议。 112。
孙国鸣副院长根据审判实践给我们呈现出来的,壹是政府已经无法通过行使行政权力由外向内、由上而下地完成劳资之间的利益协调;二是,就算法院也无力通过司法审判完成劳资利益协调。换句话说,无论是政府行政还是司法,公权力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无处不在的强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早已失去了昔日雄风。
因此,回到建筑业欠薪的问题。解决问题,必须摆脱对政府公权力的迷信,通过建立“劳”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资” (建筑企业协会)平等协商,渐進地(也可能是非常缓慢地)生成劳资协商共存的建筑业劳动关系。
其实,近年来,在各种场合,壹直都有人不断提出工会的作用问题。不过,由于 40年改革开放壹直以提升生产力为主要矛盾,所以, 关于工会作用的声音,也就壹直无法成为主流意见。
2013 年,前中国工运学院教授冯同庆便撰文指出,外力的不适当干预,伤害了劳资关系,使双方的契约、权利、信任等本原性基础难以建立113。冯教授在文章里写道: “不适当的外力替代劳资双方的自主、自理、自治、自洽,无论其初衷如何,都会导致合作病变,造成了中国近现代劳动状况中深深的痛” 。冯教授还以《劳动合同法》为例,指出“颁布后,由于用工标准严苛、倚重资源不足的行政力等,导致企业普遍规避法律,劳务派遣、用工外包、用工个人化等形式大量出现,已经出现和将要出现更多本来可以避免的劳动争议或突发事件” 。冯教授的观察结论是,不适当的外力替代劳资之间社会权利的建构,特别明显的是,愈是由此制造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愈加强化不适当的外力干预。
2017 年 12 月,中国劳动关系副教授沈剑锋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建筑业推行月薪制,至少要做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其中之壹便是“农民工工会制度建设问题” 114。
还是那个问题,我国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在推动建立建筑行业集体谈判制度方面,能否、应否做些什么呢?
3.丹麦:社会民主主义制度下的灵活用工制度
这里有必要提壹下丹麦的灵活用工制度。
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在丹麦,终止雇佣合同的规定非常宽松。丹麦雇主只要出于正当理由,便可以自由解雇员工。如果雇主解雇受聘 12 月内的员工,不需要支付解聘补偿。而且除非大规模裁员或有劳资双方集体协议的具体约定,否则丹麦雇主解雇雇员时,甚至无须与工会進行协商。即使進行协商,协商结果并不影响雇主解雇员工的权利。
因此,丹麦的企业能够更加便利地对劳动力规模進行调整115。
丹麦有如此灵活的用工制度,全赖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失业保险制度。
“丹麦政府与私有失业基金会合作来完成失业保险工作,各类私有失业基金会往往同工会或某个行业协会有协作关系。丹麦有 36 个失业基金参与失业保险工作,其中 34 个经办工人失业保险工作, 2 个经办经理失业保险工作。就业者必须选择申请成为某壹失业基金会的会员才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带来的福利” 116。
那麽,丹麦灵活用工制度赖以存在的完善的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谁提出来的呢?或者说,是由谁设计的呢?或者说,是哪个社保制度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呢?都不是。
丹麦的灵活用工制度及其赖以存在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失业保险制度) ,是过去壹百多年来,丹麦的企业 行业协会与各企业 行业工会,通过每年壹次的集体谈判,慢慢摸索出来的劳资共存、双赢之策。这百多年里,工会与雇主之间不断通过螺旋式的争执-妥协-再争执-再妥协,才壹步步形成了如今这个令人羨慕的制度。
六、结语:建筑业走出法外运行——从工会开始欠薪、不签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安全生产保障不足等问题,困扰我国建筑行业多年,至今仍看不到出路。
我们认为,这些问题的形成和常态化,甚至恶化,其根本原因,既不是因为建筑企业老板无良,也不是因为各级政府行政部门的官员麻木不作为,更不是因为建筑工人没有权利意识。
换言之,妖魔化建筑企业,将建筑工人刻画成无助的受害者,过度强调政府执法的效果,无限夸大完善法律法规的作用,不可能导出解决建筑业诸多问题的出路。
如果我们从立法、修法、执法、谴责、同情的困局中退出来, 也许能看到结症所在,并能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
首先,我国的建筑行业工人工会, 要尽快归位。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要从外在于劳、资、政的“第三者”角色,回归到建筑工人利益代表者这壹“当事人” 身份上来;要从提供法律援助的事后“维权者” ,回归到建筑工地上建筑工人的“组织者” 身份上来,回归到代表建筑工人与建筑企业协会集体谈判的“谈判者” 身份上来。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不可能壹蹴而就解决我国建筑业长期存在的所有顽疾沈屙,工会归位,只是寻找出路的起点。
2018 年 5 月,住建部组织起草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17。
2018 年 11 月 2 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启动试运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同步推开118。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可以从尽快筹备建立建筑行业工会会员实名制平台起步。平台应该具备建筑企业招聘信息登记功能,以及各工种建筑工人就业信息登记的功能。 通过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平台,将各地建筑业企业用工信息与各工种建筑工人的就业信息衔接起来,逐步实现建筑业用工和就业由工会主导。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 应该尽快与全国建筑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建筑行业分会展开沟通,协商建立建筑行业年度集体谈判制度的可能性。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 应该开始筹备各地建筑行业工人分会的培训中心, 由工会主办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以及各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级别考核。
经工会主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过的建筑工人,建筑企业无需再安排培训。从工会的就业登记人员中,建筑企业可以聘请到技能有保证、 从业相对稳定的各工种建筑工人。
建筑行业工人工会归位, 要求工会走出办公大楼,走進建筑工地现场,把建筑工人组织到工会中来。假以时日,工会便能够扩展会员人数,在建筑工人当中建立信任并具备代表性,从而最终实现代表各地建筑工人与建筑企业协会進行集体谈判。
有了建筑行业集体谈判制度, 我国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障不足等问题,便能够逐步得到解决。
案例详情
案例 1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舒家明 v 青海海东地区援建办与乐都县援建办来自四川的民工头舒家明自 2011 年底就在网上实名举报青海省海东地区援建办与乐都县援建办,在玉树抗震救灾中涉嫌违规转分包工程,勾结工程承包人搞假招投标、套取救灾资金,导致他所做的藏民住房工程完工壹年半之后,至今仍然拖欠部分工人工资,另有当地参与工程的藏族灾民至今仍然拿不到材料款和运输费。这项救灾工程多处违规违法,数百万元救灾资金被套取,结果不但来自四川及其它 6 个省到青海玉树地区抗震救灾的近壹百民工拿不到工资,地震灾民也迟迟不能住進安置房。据 2012 年 1 月,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的数据,灾后重建项目中,涉及审批手续不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违规转分包等问题的项目多达 80 个,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重建资金达 14.16 亿元。期间,舒家明他们为追讨欠款而直接与承包人交涉,也有上访、起诉,去到青海省、海州地区、都乐县、北京等地,为了讨债维权,他们经历了政府部门踢皮球、包庇、威胁、殴打等遭遇。
案例 2 拖欠工资 谭某等 v 陜西神木县尔林兔镇政府2013 年 11 月 18 日,壹群来自汉中的建筑工人,聚集在陜西神木县尔林兔镇政府门前,要求镇政府发还拖欠的 14 万工资。当年农历四月,镇政府出资修建廉租房时,这些农民工包下所有木工方面的活,到农历 8 月 16 日离开工地时,政府共计欠农民工 24 万余元工资,经过多次讨要只要来 13 万元,剩余的 11 万之多壹直没有音信。当天,跟往常壹样,政府采取拖字诀,拒绝承诺还钱。当负责接待的镇长王某要开车离开时,讨薪的工人拦住了他的去路。镇长王某跳下车,手拿两块砖头,朝带头的两名工人猛砸,其中壹人头被打破,后来送医院缝了五针。讨薪工人报警,警察到场后,才把打人的镇长拉开。但是在警车上,嚣张的镇长王某居然又当着警察的面,殴打了另壹名已经被他打伤的工人。
案例 3 工人工亡 张江栋 v 湖北省钟祥市交通工程公司,包工头杨华2012 年,湖北省钟祥市“村村通” 公路工程石牌镇江沙三级公路改造工程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安排农用货车送工人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事故, 3 名工人死亡 6 人受伤。 9 个月后, 2013 年 3 月 29 日, “村村通” 公路张集段工程,又是无资质的承包人安排“黑货车” 由没驾照的司机接工人上班,结果发生侧翻事故, 5 名工人死亡 9 人伤残。 3·29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仍不追究钟祥交通工程公司非法承包责任,更在事故第二天便威胁遇难工友家属先火化遗体再谈赔偿。并扬言:越往后火化赔偿越少。 3·29 事故遇难工友之壹张江栋的家属多年来顶着压力,通过各种途径维权,并试图追究事故责任,但至今没有结果。62
案例 4 工人工伤 曹德利 v 国企中铁五局
来自陜西宝鸡凤翔县的曹德利,从 2013 年 4 月 1 号开始,在中铁五局拉萨到日喀则铁路工程的尼木县吞巴乡工地上班,从事铁轨道床铺设工作。半年后, 10 月 15 日,在吊装桥梁时被掉下来的大块模板砸中身体左侧,造成左侧锁骨及左小腿骨折。事故发生后三个星期, 11 月 7 日,中铁五局便为他办好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并制作了壹份《工伤赔偿协议》。由于不了解《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待遇的具体内容,曹德利并不知道赔偿数额是怎么算出来的。更过分的是,在赔偿协议上签了字之后,中铁五局壹直以各种借口不给钱。直到受伤后 9 个月,曹德利才拿到赔偿金。
案例 5 工人工亡 谢思才 v 山东潍坊永泰置业有限公司56 岁的谢思才,来自四川省南江县红巖乡。 2014 年 5 月,谢思才开始在山东潍坊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潍坊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做木工。干了才不到两个月,于 7 月 8日在工作中从高空摔下受伤,送医院后壹直昏迷。住院期间,公司只在头几个星期给了部分医疗费,之后就不管了。四个多月后,谢思才去世。家属找公司遭到推诿,找当地青州市政府和青州市安监局,并通过人民网给潍坊市委书记杜昌文发求助信,但均无答复。悲愤交加之下,家属和几名工友等六人壹起到工地拉电闸抗议,结果被关了 10 天,公安则拒绝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公司欠 30 余名工人的 20 多万元工资还没有兑现。
案例 6 工人工伤 苏传远 v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自云南镇雄母享镇坪桥村的苏传远,为了多挣些钱供两个先后考上大学的孩子读书,于 2014 年 4 月来到福建,在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打工。干了不到两个星期,由于工地安全防护设施不足,苏传远从 25 层跌落到 24 层,此后昏迷不醒。事故发生后两个月,伤者家属在兴盛公司拒绝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自己花钱请律师完成了工伤认定。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向伤者支付的原工资待遇和护理费,兴盛公司也壹直拒绝支付,并于事故发生后 7 个月停付了医疗费,理由是苏传远是给包工头打工的,不是兴盛公司的员工。
案例 7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王建华 v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4 年初,王建华通过朋友承包了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壹项农电网改造工程,在雷波县无电区埋电杆架电线。省电力公司发给四川省变送电建设公司的总价是1391 万元,但经过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转手到王建华手里只剩下不到壹半,变成了667 万元。而且 2 月份王建华带着工人進场开工,直到 5 月份才得到第壹笔工程款。此后壹直拖欠工程款。直到 12 月份,王建华被夹在催要工资的工人和拖欠工程款的省送变电建设公司中间,无奈之下于 12 月 23 日投江自尽。从王建华失踪到遗体被发现的 15 天63里,四川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在明知没给王建华足额划拨工程款的情况下,却诬陷他携款潜逃。
案例 8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郁红华 v 新农村改造工程包工头刘老板42 岁的郁红华,从壹名包工头刘老板手里拿到了江苏苏州吴中区金庭镇政府新农村改造工程下水道铺设工程的壹部分,为其中两个村子铺下水管道。 2013 年 3 月,郁红华带着 60 多名工人正式开工,干了 10 个月, 2014 年壹月完工。当时口头约定每米 28 元,可结帐时,刘老板却按每米 15 元计算,以致郁红华无法足额结清所有工人的工资。在之后的近壹年里,郁红华多次找刘老板要钱无果,找镇政府劳动部门却被告知没协议没合同他们不管,后来,双方又经镇司法所几次调解仍达不成协议。 2015 年 1 月 21 日,双方又壹次到镇司法所调解,司法所调解人员在调解时对郁红华说了壹句, “当初如果嫌 15 元壹米太少妳大可不做嘛! ” 郁红华绝望之下喝下带在身上的农药“百草枯” ,于 2 月 9 号死亡。
案例 9 工人工伤 杨通国 v 天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来自四川宜宾的钢筋工杨通国,几年来,每年开春后到新疆从事建筑工作, 11 月份回老家。 2014 年 7 月,杨通国進入新疆天筑华鑫集团天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包的阿勒泰富蕴县广汇煤炭综合开发项目工地干活,才干了壹个月,便在工作中受了重伤。由于雇主没有跟工人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在支付了初期治疗费之后,雇主不但没
有依法向杨通国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更拒绝支付第二次手术费用。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杨通国聘请律师,走上了仲裁和诉讼之路。
案例 10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居延芳 v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2012 年 8 月,包工头居延芳经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副局长妹夫介绍,包下了县公安局新建办公楼的水电工程,条件是给公安局副局长、副局长的妹夫,以及非法向居延芳转介工程承包资质的当地村书记,支付相当于工程总造价 35%的提成费。就在工程接近完成之际,公安局副局长强行要求居延芳离场,将工程交给了村书记。最后,县公安局以居延芳没有资质为名,拒绝支付已经完成的工程款近 200 万元。此后,居延芳从金乡县到北京,在各级信访、纪委之间走了几个来回,壹直没有结果。
案例 11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胡祥贵 v 黑龙江鹤岗比优特商场业主来自黑龙江肇庆的胡祥贵,干了十几年建筑装修包工头,壹直都带着工人从各类工程项目总承包那里分包活儿。 2011 年,胡祥贵想多赚些钱,便直接从鹤岗壹家甲方业主那里接下了新建商场的内外装修工程。可没想到,活儿干完了,质量验收也合格了,甲方却没有支付内外装修共约 100 万元,其中内装修 50 万元全部都是工人工资。甲方拒绝支付工人工资的理由是没钱了,要等商场开业后慢慢还。胡祥贵到法院起诉,壹审判决甲方立64即支付内装修的 50 万元工人工资,二审和省高院申诉程序也维持了原判,但至今,工人们却仍然拿不到被拖欠了 3 年的工资。
案例 12 拖欠工资 包工头张三林与工人等 v 中城建六局2012 年 8 月, 103 名来自四川的建筑工人跟着包工头张三林,進入中城建六局在辽宁省阜新市承建的华鼎商业广场施工工地干主体工程,壹直干到 2013 年 11 月底,由于中城建六局与开发商就承建合同发生纠纷导致停工。停工时,中城建六局仍欠 103 名工人 480万元工资。此后,工人们不断找中城建六局施工现场负责人,要求尽快结清工资并全额支付,但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拖,工人们便提起了劳动仲裁并胜诉。收到裁决书后,中城建六局非但没有尽快支付非法拖欠的工人工资,反而在集团公司所在地安微省蚌埠市蚌山区法院把壹百多名农民工告到了法院,致使劳动仲裁裁决书至今不能生效, 103名工人仍然拿不到被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工资。
案例 13 拖欠工程款 河南二建 v 三门峡天元电力有限公司1996 年 8 月,河南二建承建了原三门峡天元电力有限公司电厂工程,天元电力应付工程款 551.8 万元,但直到 2006 年,款项仍未支付,河南二建便按双方事前协议,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2006 年 4 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要求天元电力公司工程款加违约金共 567.9 万元。此后,从 2007 年到 2010 年间,此项裁决经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三次强制执行,可每次款项划拨到法院账户之后,都在市政法委书记的干预下,原封不动的退了回去。壹个发电企业拖欠施工工程款申请执行的案件,三门峡中院从 2006 年开始执行,其间省高院院长五次作出批示,省人大表、全国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两次为民请命,省政法委书记责令省高院常务副院长亲自督办,可至今仍然是壹张法律的白条。
案例 14 拖欠工资 包工头周承东 v 大盛装饰装修工程公司2015 年 7 月,来自湖北孝感的建筑包工头周成东,经朋友介绍,从大盛装饰装修工程公司手里,接下了武汉市王家湾中央生活区几幢居民楼的外墙涂料工程。進场开工时,既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劳动合同。结果,干了壹个半月完工之后,大约 9 万元的总工程量,却被扣减到了 2 万六千元。周晨东讨薪未果,于 9 月 26 日,也就是中秋节前壹天,被带到工地办公室遭到毒打。行凶者不但逍遥法外,甚至连壹万多元的医疗费都拒绝支付。
案例 15 拖欠工资 王彦明等 v 永胜食品加工厂2015 年 8 月初,建筑木工王彦明从老家黑龙江哈尔滨带着几十名工人,与另外 300多名各工种工人,跟着包工头来到内蒙古扎赉特旗,承建壹座叫“永胜食品加工厂” 的厂房。干了三个月,包工头儿还没拿到钱,十月底,工人停工,工头拿到了 200 万元,发了65壹部分工资。此后,便壹直没再发工资。包工头带着工人们到扎赉特旗政府请求协助没人管,壹百多名工人留在政府办公楼内拒绝离开,公安抓了壹部分工人, 其后包工头仍被关押。
案例 16 拖欠工资 咸阳建筑工 v 西安市临潼区骊山新家园2016 年 1 月 29 日, 10 多名来自咸阳的建筑工人,冒着大雪,聚集在西安市临潼区骊山新家园门口,讨要从 2012 年 10 月到 2013 年 9 月间干活,被拖欠的 34.2 万元工资。讨薪工人在投诉材料里透露,过去三年间,他们多次找临潼区和西安市政府部门寻求协助,壹直被推来推去。找临潼区人社局,被推到区劳动监察大队,找劳动监察大队,又被推到曲江管委会,找曲江管委会,又被推回到区劳动监察大队。被推了三年,至今仍没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案例 17 克扣工程款 武汉壹建筑劳务公司 v 水电四局来自湖北武汉的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周幼娇反映, 2010 年 4 月 14 日, 青海玉树发生强烈地震后,灾区民房几乎全部倒塌。她当年曾经作为震后重建参与者,带领几百名工人在玉树极端恶劣的气候条件和自然环境下工作。 灾后,国家对玉树重建拨款 316.5 亿元。
重建过程中,针对初期对玉树施工现场人工、材料、机械的实际价格高于青海省公布价格,建设项目实际成本远超青海省规定的工程造价指导标准等实际情况,国家又将成本价平均提高了差不多壹倍。但是,重建工作的主力,建筑行业四家央企之壹的甲方,于2012 年 4 月在没有丝毫征兆的情况下撕毁项目合同,之后也没有進行剩余款项的清算。
这家公司因参与玉树震后重建,被甲方水电四局克扣工程款,结果发不出工人工资,公司也陷入瘫痪。多年来,周幼娇带着拿不到工资的工人,来往于武汉、北京、西宁、玉树之间维权。参与重建的工人,有很多人至今仍没拿到合理的工资;而小型建筑公司,至今不但没赚到合理利润,反而濒临破产。
案例 18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李洪伟等 v 四川渠县政府,总包永强公司2013 年,四川省渠县政府决定以 BT 模式兴建渠县至三汇镇快速通道。但是,本应自筹全部 3.6 亿元建设资金的工程总承包方,在没有按合同约定向指定账户拨缴 3600 万元,相当于工程总造价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便拿到了“开工通知书” ,并据此招揽施工队伍,向 14 个施工队共收取了 3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开工后,总承包方也没
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向指定账户拨缴工程進度款,以至于各施工队老板只能自己筹资支付包括工人工资在内的工程开支。对此,渠县政府非但不履行监管责任,反而却壹再说服施工队老板继续垫钱施工,直到施工队老板们无钱可垫并停工。
案例 19 工人工亡 王秀龙 v 河北唐山迁西县昌晟市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662011 年 10 月 4 日,建筑木工王秀龙在河北唐山迁西县昌晟市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项目施工时,从高处跌落导致高位截瘫。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部门也不给认定工伤。此后,家属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用了差不多壹年半的时间,终于认定了劳动关系,但王秀龙没有挨到评定伤残等级,便去世了。王秀龙去世多年之后,家属不但仍然得不到合理的工亡赔偿,反而因为上访被多次拘留。
案例 20 工人工亡 李敏 v 中建六局,江苏大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49 岁的建筑工人李敏,几年来壹直跟着壹名包工头在山西太原打工。 2016 年 9 月 7日,由于劳务公司挪用工程款,包工头发不出工资。壹起干活儿的工友张永江,叫大家壹起罢工找包工头要钱,李敏没有跟从。结果,张永江杀死包工头, 之后又将正在干活儿的李敏杀死。悲剧发生后,壹直跟着李敏在太原干活儿的儿子李佳霖,找工程总承包中建六局路桥分公司,以及他们父子的直接用人单位,分包方江苏大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要求出具劳动关系证明,以便提出工亡认定申请,均遭到拒绝。此后,李佳霖找太原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总工会请求协助,得到的回答都是“不归我们管” 。
案例 21 拖欠工程款 包工头宋杨禄 v 发包人张梦留,洛阳西工区政府改造工程洛阳包工头宋杨禄, 2001 年带着壹百多工人,从总承包手里包下了西工区政府重点街道改造工程的门面房部分。完工后,门面房都出租了,总承包却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百多名工人拿不到工资。后来,宋杨禄带着工人围堵总承包建筑公司大门讨薪,结果被拉進去捆起来毒打,耳朵打聋了,还刀架脖子,让他签不再讨薪保证书。这整个过程,当地派出所壹名副所长壹直在场旁观。此后,洛阳市政法委介入调查,但过程中,洛阳公安局却声称把所有证据材料都丢了,责任追究不了了。冲动之下,宋阳禄的儿子以非法拘禁手段逼总承包商还钱,结果,包括宋阳禄父子三人在内的 7 名工人,被以重罪“绑架罪” 分别判刑。当初因为与发包方的 150 万元工程款争议,发不出工人工资;之后找政府部门求助讨薪维权,又遭遇政府不作为;被非法拘禁北殴打威胁放弃讨薪警方视而不见甚至参与其中;最后,有工友控制欠薪老板并将老板扭送派出所,工友却被以“绑架罪” 重判;当地官方媒体又以严惩“绑匪” 为名对此大肆渲染。经历了这么多磨难,最后, 150 万的工资还是没有讨回来。
案例 22 拖欠工资 工人宋简等 v 湖北黄冈蕲春县政府燃气管道工程2015 年 5 月,来自重庆、贵州、四川、河南等地的八百多工人,跟着包工头在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進行燃气管道安装作业。年底,当地政府突然宣布停工,结果几百名工人干了 8 个月,却壹分钱工资都没拿到。 2016 年整整壹年,几名工人代表千里迢迢多次到湖北蕲春讨薪,分别找了蕲春县信访局四次,县长信箱三次,县委办公室壹次,县劳动监察大队十次以上,黄冈市信访局壹次,黄冈市劳动监察支队壹次。每个政府部门都说这件事应该解决,但至今工人们却仍然连到底应该向谁讨薪都还搞不清。67案例 23 工人工亡 陈幼平 v 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 1 月 2 日,湖北红安县二程镇烟炉山村的蔡桂珍,收到来自四川达州营达高速公路工地的电话,说她在高速公路工地从事鉆机打孔作业的丈夫陈幼平突然失踪了。几天后,蔡桂珍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四川达州, 但陈幼平的雇主,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地负责人认定是失踪而非事故,拒绝跟家属沟通。壹位副经理居然放话说, “再来找,我就让妳们横著出去。 ” 家属为求真相,只能在当地公安局、镇政府和安监局之间奔波。最后, 1 月 18 日,挖掘机在陈幼平生前作业现场挖到了他的遗体。
案例 24 工人工伤 郑海荣 v 泰宏发展有限公司,小包刘老板2016 年 7 月 14 日,建筑粉刷工郑海荣在安阳市中华路与长江大道的空港新城工地工作期间,由于工地防护不足,从高处跌落,造成腰椎爆裂性骨折,及肺挫伤。由于没签劳动合同,没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包工头先垫了壹部分医疗费,之后发现后续治疗费是个无底洞,便不再给钱。半年来,家属被各方踢皮球。总承包以没劳动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包工头拒绝出庭作证,而劳动仲裁只认包工头证词,否则不予确认。而就“120 急救” 出具的工地现场救人记录这壹铁证,仲裁庭却不予采纳。
案例 25 工人工伤 唐冬林 v 天津市静海区体育学院工程建设2017 年 3 月 24 日,参加天津市静海区体育学院工程建设的 22 岁建筑工人唐冬林,在吃完晚饭回宿舍的路上,被壹辆酒后驾驶的汽车撞成重伤。跟我国无数建筑工地上的千千万万建筑工人壹样,唐冬林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伤保险,干壹天活挣壹天钱。那麽,在吃完晚饭回宿舍的路上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呢?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4 月通过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第四款规定: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该予以认定工伤。虽然下来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唐冬林仍然得不到任何赔偿和医疗待遇。
案例 26 工人工伤 张彪 v 甘肃省第壹建筑集团公司2017 年 7 月 14 日下午四点多,在兰州市安宁区,由甘肃省第壹建筑集团公司承建的瑞南-紫郡住宅小区工地发生事故,壹名叫张彪的杂工,没经过培训,便被安排操作钢筋切割机,结果不慎把自己的五根脚趾切断了。事故发生后,包工头到医院留下五千元钱,便从此消失了。好在公司项目部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耍赖,仍然支付著医疗费。不过,对于申请工伤认定,项目部却闪烁其词。张彪的哥哥张凯找劳动行政部门请求协助,也经历了楼下推楼上,楼上再推楼上的“被踢皮球” 。
案例 27 工人工亡 煤矿司机 v 新疆中铁十九局矿业投资公司682017 年 6 月 27 日中午 12 点多,新疆中铁十九局矿业投资公司壹名来自湖北大冶的司机,在吐鲁番托克逊县神华黑山露天煤矿作业期间,晕倒在驾驶位上。同车工友驾车送他去医院,却遭到工地工头阻拦,结果壹直耽搁到当晚 6 点多,才送到新疆人民医院抢救。医生建议住院,但公司却擅自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对远在湖北的家属说,要住院,家属自己来新疆处理,医疗费家属自己出,公司不会付钱。无奈之下,这名司机带着重病,上了从乌鲁木齐到武汉的火车。结果,在路上不幸去世。
案例 28 拖欠工资 隋红兵等 v 海南海峰建设有限公司来自安徽亳州的几十名工人,在陜西渭南合阳县九龙公园别墅工地干外墙保温涂料工程,从 2017 年 7 月進场到 10 月完工。三个月间,工程老板违反劳动法,没有按月向工人支付工资,每月只给每名工人预支 1500 元生活费。工程完工后,老板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由于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每平米工价各执壹词,死无对证。工人们到当地政府建设局了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求助,结果被踢皮球。
案例 29 工人工伤 徐元清 v 河南安阳殷都区大众煤矿井下矿井建设工程2017 年 7 月 18 日,在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大众煤矿井下矿井建设工程干活儿的工人徐元清,工作时因钢丝绳老化受伤,右脚踝骨骨折。徐元清出院后,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伤保险,矿方和井建工程总承包以及带着徐元清等 40 多名工人干活儿的包工头,三方就赔偿问题踢皮球。无奈之下,徐元清到殷都区安监局举报,结果举报材料却被转到了项目部手里。拄著拐杖到矿里找,不但没有结果,反而被保安打了壹顿打。最后,在殷都区信访办主持下,跟包工头达成壹次性赔偿 5 万元的私了协议。但这份由政府主持的协议,居然没给徐元清认定工伤。
案例 30 拖欠工资 闫京港等工人 v 中国燃气公司天津蓟州区煤改气工程壹群来自江苏、山东、内蒙古的工人,从 2017 年九月开始,在中国燃气公司位于天津蓟州区的煤改气工程,为其中的六个村庄铺设输气管道。据工人们反映,做为央企的中国燃气公司涉嫌非法多层转包,导致工人工资遭到非法拖欠和克扣。而且工人们担心,由于中国燃气公司从未发出过施工质量标准指引,蓟州区煤改气工程用户将来在使用时,有潜在的安全隐患。另外,被拖欠工资后,带领工人维权的包工头曾被声称是中国燃气公司项目部的人员从当地派出所强行带走,并被强迫在更改过的工价单上签字画押。
案例 31 拖欠工资 谢文光 v 北京建工在深圳的地铁工程52 岁来自重庆的谢文光, 5 年前离开家乡,开始跟着包工头外出干建筑工。虽然从没
签过劳动合同,而且是年底壹次性跟包工头结全年工资,但谢文光运气算好,从未被拖欠过工资。直到 2016 年,他和三个工友壹起,跟着壹个姓李的包工头在北京建工的深圳工地拆混凝土浇筑模板。说好年底结账,但到了年底,谢文光等三名工人等著结账回家过69年,包工头儿却让他们留下银行卡号,说是把钱打到每个人的银行户口里。但此后,包工头就再也不接电话了。
案例 32 拖欠工资 杨涛等工人 v 中建二局,孝感力天劳务公司壹群来自湖北利川的建筑工人,从 2017 年 4 月开始,在青岛市黄岛区由中建二局承建的万达维多利亚湾住宅项目工地上做木工。工程于 2018 年 1 月 5 号封顶完工,但中建二局却没有按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劳务公司发不出工人工资,合计约壹百万元。工人们找中建二局,得到的答复是先支付 20 万元,相当于每人壹万元,余下的八十万元今后分三次发放,但却没有承诺在多长时间内分三次发放。工人找到到黄岛开发区清欠办,清欠办工作人员也只是重复中建二局的说法,没有具体的作为。工人们再次聚集到中建二局,结果在食堂就餐时,中建二局项目负责人与工人发生了肢体冲突,几个工友受伤。期间,劳务公司的人还威胁工人说要把带头讨薪的人抓起来。
案例 33 拖欠工资 工人 v 四川九寨沟安乐乡异地搬迁安置房工程来自四川南充的建筑工人跟着包工头,到四川省九寨沟县安乐乡建异地搬迁安置房。
当初,劳务公司骗两个包工头说图纸没出来,让他们签了劳务合同先把活儿干起来,以后再调整工价。后来,包工头要求按实际施工情况提高工价,但劳务公司却百般推脱,同时承诺绝不会让包工头吃亏。壹直拖到工程完工,结果工程款不够付工人工资。工人们到县政府上访,遭建筑公司老板纠结黑社会威胁。最后,安乐乡政府介入,要求已经没了钱的两名包工头承担 70 万元中的 50 万,否则就抓两人坐牢。
案例 34 拖欠工资 邓征等工人 v 捷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底,几十名建筑工人跟着包工头到河南中牟县韩寺镇,为郑州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厂建办公楼和厂房的主体工程。办公楼主体开工的时候,厂房的工程图纸还没有定下来,而且业主甲方的资金也没有足额到位,本来半年的工程,结果壹年多才完工。 2018年初完工后,仍欠 185 万元工人工资发不出来。当初進场开工之前,劳务公司只是跟包工头签了壹个劳务用工合同,并没有依法跟每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在持续壹年多的非法用工期间,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居然毫无察觉。
案例 35 拖欠工资 苑志会 v 北京盛品空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 13 名来自河北保定的建筑工人,从壹家在北京大兴注册的建筑公司手里,包下了昌平区小汤山镇两座民房的建设工程。开工前,这家建筑公司没有依法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却跟工人代表签了壹份劳务分包协议。开工壹个多月主体完工后,材料供应商拒绝继续提供材料,原因是这家建筑公司拖欠材料款,结果导致停工。 13 名工人提出要求按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共计 13 万元的工资,但建筑公司却拒绝付款。70案例 36 拖欠工资 包工头李云冬等 v 贵州盘州市石桥镇镇政府工程2016 年 7 月,几百名来自四川的建筑工人来到贵州省盘州市石桥镇,参与镇政府面子工程,为当地古村落民房美化外墙,因为当时在贵州召开的壹个国际会议,与会者要来参观这个古村。由于石桥镇政府壹分钱资金都没有,便要求带工人干活儿的班组长自带资金,而工人们则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進场开工。可没想到,工程進行到壹半被镇政府叫停,原因是国际会议改了议程不来参观了。几百名工人干了几个月壹分钱工资没拿到,自带资金的班组长们更是债台高筑。他们到石桥镇政府讨要工资,镇政府不但矢口否认与这些工人有任何关系,镇书记和政法委书记更对工人代表大打出手。讨薪两年,仍有 294 名工人被拖欠四百多万元工资,壹分钱都没要到。
案例 37 拖欠工资 包工头朱百胜等 v 陜西鑫昌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包工头朱百胜带着十几名工人来到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隔着另外两层包工头,包下了由陜西鑫昌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壹项工程的屋顶上瓦工序。半年后工程完工,该结帐发工资的时候,上两层包工头却联系不上了。十几名工人壹共十几万元工资没了着落。朱百胜带着工人找总承包,被告知“妳不是给我干的活儿,妳给谁干活儿找谁去。”找长安区劳动局,劳动局却对总承包违法多重转包这壹事实视而不见,说由于朱百胜跟上家包工头签了协议,属合同纠纷,不归劳动局管。壹年多过去了,十几万元被赖账的工资,仍找不到头绪该跟谁要。71无法面对工人 投江自尽的包工头
农村电网建设包工头因长期被欠工程款自杀身亡2014 年初,王建华通过朋友承包了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壹项农电网改造工程,在雷波县无电区埋电杆架电线。
省电力公司发给四川省变送电建设公司的总价是1391 万元,但经过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转手到王建华手里只剩下不到壹半,变成了667 万元。总承包方手心手背壹翻,变赚了 700 多万。而且, 2 月份王建华带着工人進场开工,直到 5 月份才得到第壹笔工程款。此后壹直被拖欠工程款。可以说,工程進行的两年期间,包工头王建华壹直在以不足 35%的工程拨款,保证百分百的工程進度。直到 12月份,王建华被夹在催要工资的工人和拖欠工程款的省送变电建设公司中间,无奈之下于12 月 23 日投江自尽。从王建华失踪到遗体被发现的 15 天里,四川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在明知没给王建华足额划拨工程款的情况下,还诬陷他携款潜逃。
王建华姐姐王晓华的叙述如下:
我兄弟王建华被拖欠工程款,最后走投无路自杀。现在就是给了我们点钱,想草草了事了。给钱的是我们县的党委政府和保险人,党委政府出面解决,随便给了 40 万块钱。
40 万是安葬费和抚养费,赡养费全部加在壹起。但其实,我兄弟失踪那段时间,我们自己去找人很花钱,光是找人的各方面经费就花了 30 多万,而他们只给我们 40 万。
说起这个事,是因为我弟弟作为包工头,承包了壹个工程,发包方是四川省电力局。
这个工程是农网改造,在农村没电的地区做事,具体就是栽电线杆、挖窝子、架线、安电表这些。开工的时候,我弟弟垫支 100 多万,慢慢的就是 200 多万欠下来。结果,四五个月也没有给他钱。 100 多号工人整天追着他要工资,我弟弟他也没钱,没钱他就去找公司,找这个总承包方去催钱,承包商又不给,所以他就被挤在中间,受夹板气。
有壹天,有个同事中午喊他吃饭的时候,推开门发现地上有壹滩血。就报案了。结果弟弟上面的那个公司也报案了。对方报的案呢,是说我弟弟携款潜逃了。此外,还有雷波县政府的各个机关各个单位都是这样认为的,认为我弟弟携款潜逃。可实际上,携什么款?他们都没给钱我弟弟,携什么款呢?
2014 年 12 月 24 号报案时,他们报失踪,说我弟弟携款潜逃。后来是,到了 2015 年的元月 7 号,在江里面找到我弟弟。在金沙江里找到了我弟弟的尸体。而此时,公安局根据我弟弟住的地方留了壹份遗书,就判断我弟弟是自杀了。72他接的这个工程是在凉山州雷波县做电力工程,不过总发包方应该是四川省电力局。
本来我们也不懂,我弟弟去世过后,才了解说这个是省上的工程,就是说这个工程是归省上管,不是县里管。
这个施工单位的总承包方是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我兄弟是怎么拿到这项工程的呢?是通过他的壹个朋友,凉山州电力局壹个总监介绍的。凉山电力局的总监给我兄弟介绍了这个送变电公司的工程,这项工程总发包的价格是 1391 万,公里数具体是多少我不是很清楚。
然后呢,这工程到我兄弟手里就剩了 667 万。 1391 万的总工程价,包到我兄弟手里就是 667 万,壹半都不到嘛。也就是说这总承包方截留了超过总发包价的壹半还多。而且我兄弟是包下了这项工程的所有,就是连工带料都包下来。
这个事我们了解到的,就是他们双方签过壹个协议,但是没日期也没盖公章,就只有壹个四川省送变电有限公司的任志平和我弟弟签了壹个名字。任志平是省送变电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这个协议的标题是劳务合同,甲方就是四川省送变电公司,写 667 万把这个工程承包给我弟弟。双方就只有这样壹个合同,具体他们公司还有没有别的,我们也不清楚,到现在我们都没看到。
在我弟弟出事之后,这个公司有出面,但他们说我弟弟是他们的职工,会解决他的安葬费。所以他们是按照员工的这个待遇去付安葬费。他们是安葬了,给了我弟弟的安葬费,娃娃的抚养费, 82 岁老人的赡养费,以我们全省的平均工资来给他算,算完了就给他安葬费。
如果要是弟弟要用自己的钱,自己垫付的钱去开工,那怎么又是职工呢?而协议又讲过这是壹个承包关系?
其实,我兄弟不是为这个公司打工,他不拿公司工资的——他没有拿过他们壹分钱工资。他们的事实关系是承包关系,因为我兄弟是从这个四川省送变电建设责任有限公司承包了壹项工程,而且给的价只是总包价的壹半,但是这个公司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又给我兄弟安了壹个他们公司项目部经理的壹个职位。
这事儿就是个光天化日下的谎言,原本是承包关系,但他们给我兄弟安了壹个项目部经理,说我弟弟是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这个项目经理是总承包方给我兄弟的壹个头衔。这个所谓的项目部,在法律上是直接受到总承包方的管理。法律上来讲,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他们是老板,说我兄弟是替他打工。
当然,签那个协议的时候,他们也知道我弟弟是没有从事这项工程资质的。总承包方用这种方法承包给我弟弟,其实是属于违法的分包。所以现在呢,公司现在不说这个,现在根本不谈工程,不谈活动,就只谈抚恤金。只谈谈我弟弟是他们的项目经理,是他的职73工,就按照职工标准来给他解决。我们每次谈承包的事,让他们讲这个问题,他们都是避开不说,他们不作任何回答。
什么时候开工?开工之前,总承包方做了什么?
这个工程是 2014 年 2 月 15 日开工的,开工之前总承包方没有预付工程款。我弟弟从 2 月 15 日進的场,是我老公帮他找的工人,壹共 100 来号人。这期间的材料啊、运费啊、什么啊,所有产生的费用都是我弟弟自己垫付的。我弟弟是跟朋友借钱,垫了 100 多万 ,总共应该是 126 万多。公司从 5 月 15 日,过了三个月之后,才给他第壹次付款,付了 10 万。从 5 月 15 日开始补款,补到 8 月,补了 270 多万。据说,开工前这个工程的总发包方——省电力公司也没有向总承包方——四川省送变电建设责任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拨款,所以其实在开工的时候承包方也没有拿到工程款, 也付不出钱来给我弟弟工程款。
工程方面我们了解,以前做就是要根据進度拨款,壹开始就先给 10%或 20%。发包方完全不给钱的情况不多。以前壹般来说是会给钱的,经常就拨 10%或者 20%。但为什么这壹次就壹分钱没有,而弟弟就要自己垫钱?我们也不清楚。
具体工程方面,我弟弟他们挖坑啊,栽电杆啊,架线啊,安电表,啥事子都做。
这个发包方,从 5 月份开始给这个总承包方拨了款,但是承包方并没有把钱全部给到我弟弟手里,他每个月只是拨壹部分款,他想拨多少就拨多少,最后累积起来越欠越多。
我兄弟是肯定催他们的,但是不可能妳需要多少给妳多少,是他想给妳多少给妳多少。
到年底 12 月份的时候, 壹共欠了多少钱?工资、材料、运营什么的欠 100 多万嘛,再加上壹开始, 这个开工的时候,垫支了 100 多万,就等于是 200 多万欠下来。
弟弟可能就是受不了这个压力,就是,可能是投江自尽了。
弟弟的死因成谜…
我们贴了寻人启示嘛,然后有村民找到,村民发现了他的遗体,然后就告诉我们的,给打捞上来了。在江里面,金沙江里找到的。
我们去公安局报了失踪,可是公安局他们都还是壹直在做他携款潜逃这方面的案子。
因为公司那边报案说我弟弟携款潜逃,还有雷波县政府的各个机关各个单位都是这样子认为的。从 2014 年 12 月 24 号,他们报的失踪,说我弟弟携款潜逃;携的什么款?他们连钱都没给,携什么款呢?最后, 2015 年元月 7 号在江里面找到我弟弟。
对我弟弟的验尸结果,验尸说的是喉管里面没有吸尘物,肺里面也没有吸尘物。他给我们讲,解释的是说这个江水太清、没得吸尘物。就是说喉管里和那个肺里没有吸進的东西,就是水没有呛到肺里。(这是什么意思?按我们通常的理解,就是说这人如果还活着74的时候,还呼吸的时候,掉在水里,那是会呛到水,呛到肺的呀。 ——也就是说進水的时候已经不呼吸了。)
即便如此,公安局对我弟弟还是认定自杀。公安解释的是,水太清了所以没得吸尘物,他们是这样解释的。我们是农民工,也不懂这些事,我们壹直都怀疑应该是他杀嘛。
我们跟警方提出过这个疑问,但提出了他们根本置之不理,根本不过问。我们也就没再问,当地政府根本就不理不睬,没有说理的地方。
兄弟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兄弟过去是在工厂上班,在我们县里面的国营企业上班,是糖厂的车间主任。他工作积极,人品好,还选上了政协委员。过去十来年,他是工作干的好,积极表现这种,才选上的政协委员。他是壹个性格比较开朗,做事踏实的人,死的时候才 43 岁。他自己是个很讲诚信的人,结果头壹回干承包,就遇到拖欠工资这种事。左催右催,今天说要给人家发工资,明天又说要发工资,承诺了无数回都达不到,所以无法面对工人。
这次他第壹次做承包, 结果就作为包工头被夹在工人和发包方、和这个总承包中间,日子不好过,受夹板气。钱都拿不到,无法面对人家,很艰难的差事。赔本赚吆喝,最后就死路壹条,陪上壹条命。
他的 667 万这工程款,活是差不多干了 80%多。但是工程款绝对没有支付 80%多。总共就支付了我弟弟 400 多万, 450 多万。还欠下我弟弟 200 多万。我弟弟最后拿到了 456万,他就给工人发工钱,发了 80%吧,还有 5 个人没拿到,属于管理的没拿到,可能有几十万块吧。
家属还能有什么打算呢?追回欠款,追究责任?
现在还没有心思处理这些事,现在我们主要处理我弟弟死人的这个问题吧。
我们肯定是想要追究承包的责任,这个背后的黑幕真相,包括发包商合谋牟取暴利划走壹半以上的总工程款。但是作为我们农民工来说,没权利,也没钱去和他们纠缠,最终还不晓得怎么办。关键还有,对方现在是有权有势,可以说是连当地政府都围着他转,那肯定是他的势力是相当的大,因为他们这个多余的钱都全部用来买通这些关系。我们农民工不晓得从哪方面着手。
当地的这个雷波县政府,包括公安、政府劳动部门等等都是帮助那个公司方、承包方压制我们,说要用解决职工的抚恤金了事。他们说我们必须把这个抚恤金拿走,不拿走的话就这样那样。公安也好,政府也好,都是来压制我们。
弟弟的遗体,我们已经拉回我们这儿的凉山州把他火化了。下壹步的打算?求助于政府也好像无助的那种感觉。我们在网上发帖,也希望社会能够支援我们。因为我们农民工本来现在妳投入的资金也得不到回收,还有农民工法律知识也好,都很淡薄,肯定需要社会能够给我们伸出援助的手。75
结果,因为发帖,他们就喊我们签壹个协议,说不能在媒体上做任何负面的宣传,假如说是我们说了对他们不利的话,他们还要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我们当地政府,我们所在的当地政府和雷波县的政府,他们组织了壹个协调小组,他们喊我们去,说我们必须这样子签。
签这个协议的时候我们也提出了疑问的,就是说我们做正当的行为,说说我们自己的心里的话,或者说心声也好,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我们还是签了字,因为这件事也是拖了好久才给了我们壹个草草的解决方案,我们亲属是根本承受不了这种压力嘛,如果不签这个承诺就啥都不给我们。就说是我们不签这个承诺,就不给钱我们。
所以现在,我们先签了这个承诺,就把钱先拿到,然后把弟弟的后事先办了。给钱的是我们县的党委政府和保险人,党委政府出面解决,随便给了 40 万块钱。 40 万是安葬费和抚养费,赡养费全部加在壹起。但其实,我兄弟失踪那段时间,我们自己去找人很花钱,光是找人的各方面经费就花了 30 多万,而他们只给我们 40 万。
虽然签了这个所谓的承诺,但是我们不会闭嘴的,还会继续说。我们希望,最后能够给我兄弟壹个公正的解决。
血汗工厂
作者 中国劳工观察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执行总结
中国劳工观察自 2012 年起开始对惠州海格科技的工作条件進行调查,并于分别于2012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发布了调查报告。本报告是对惠州海格科技的第四份调查报告。
惠州海格科技是壹家国企控制的生产代工厂,主要供应给各大手机品牌,其中包括三星、OPPO、小米和 TCL。中国劳工观察于 2012 年的初次的调查中揭露了海格科技存在着严重的劳工侵权问题,如雇佣童工、不支付学生工薪水及招聘歧视等的情况。自中国劳工观察的首份调查报告和紧接着的跟進调查报告,海格科技有了显著的改進:
至 2015 年,海格科技除了不再雇佣童工,也不再对应聘者的年龄或身体特征有招聘歧视;到 2018 年,海格科技更進壹步的改善了工作条件,例如不再对应聘者有性别歧视、加班不再是强制性的、工厂为工人购入社会保险以及工人不再承担入职前体检费用。
但海格科在壹些方面却退步了。我们在 2015 年的调查中发现,工人会参加为其四天的上岗前培训;但在我们 2018 年的调查报告中显示,调查员只参加了少于 24 小时的上岗前培训。2015 年的报告指出招聘过程已不再有年龄歧视,但我们 2018 年的报告却揭露年龄高于 39 岁的应聘者未被录用。除此以外,在 2015 年的时候,工人在签署合同后的壹周内就会被派发合同副本,但在 2018 年工人却面临更长久的等待,需要等壹个月后才可以要求合同副本。
除了上述的退步的情况,还有长期以来壹直存在的问题,例如过度加班。据老员工所述,在 2017 年的下半年,有工人在壹个月内加班了 105 个小时,甚至有些工人连续上班 13 天。因为工人的底薪只有 1600 元,为了挣钱生活他们别无他择只能加班,而且拒绝管理层的加班要求会影响他们的全勤奖。若在工作上遇到任何问题的时候,能让工人匿名举报的选项不多,投诉渠道唯壹只有三星的工人热线。接受访谈的工人都表示没有使用过工人热线。投诉渠道不足导致工人无法如实反映他们所面对的问题。
海格科技的劳工侵权概述:
招聘歧视:年龄高于 39 岁的应聘者未被录用
上岗前安全培训不足,并远远少于法律规定的 24 小时安全培训时间。
辞职申请统壹安排在每周壹处理,导致工人无法在国家规定的三天内处理好辞职申请
工厂不主动提供工人合同副本,工人必须自行开口要求招聘广告声称工人可在壹个月内获得 2200 元的底薪,但实际上工人所得到的底薪只有 1600 元
工人若拒绝加班会被扣除全勤奖
灭火器没有明确的检查记录
工人没有被明确告知工厂的规则条例
虽然工厂内设有工会,但工人没有被告知其作用。工人不清楚工会成员的身份,也不知道是否有工人代表或职工大会。
比起海格科技在 2012 年的状况,他们在自身的工作条件和招聘过程都作出了无可否认的改進,甚至还采取了严厉的防范措施以避免雇佣童工。与此同时,海格科技在某些方面的退步及在投诉渠道等方面亦没有作出改進,他们必须持续的在工作条件上不断的作出改進。三星的全球行为准则的商业原则中提及了“我们遵守法律和道德准则” ,三星应当承认自己的其中壹家供应商工厂里存有不足之处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虽然小米至今未曾公开过供应商行为准则或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但他们亦身肩无可否认的责任去纠正在我们的调查报告中出现的劳工侵权行为。
工厂简介
惠州海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哈投集团,集团最早成立于 1965 年。惠州公司成立于 2008 年,系国有控股企业(国企),目前规模为壹万余人。培训讲师说明:海格壹共九个事业部,分布在惠州不同地区,本次调查惠州陈江海格总部下辖的第壹、第五两个事业部,第壹事业部做三星外发贴片组装,第五事业部生产小米产品。1
全名:惠州海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厂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海格路 1 号联络方式:法人代表: 关铁宁 0752-5750098
主要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放声设备(数字音响、车载影音产品),MP3,MP4,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电池,移动电源等。
主要客户:三星、小米、OPPO、VIVO、龙旗、TCL受访人数:约 50 人
受访者男女比例:4:1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聘要求
海格招聘广告
根据招聘广告中的信息,入职员工男女不限,需符合国家法定用工年龄,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应聘。调查期间,工厂正在招聘的岗位有:作业员、SMT 操作员、物料员、QC、IPQC、仓管员、保安、厨工、清洁工、技术员、储备干部等。
调查员与该厂招聘人员聊天时了解到,该厂不收籍贯为云南曲靖、重庆巫山、湖北广水的工人,原因是这三个地方的人爱打架。 如果有这三个地方的人来求职,招聘人员并不会直接拒绝他们,而是在填写登记信息表之后,不使他们通过面试。
然而入职后,调查员了解到,厂内有湖北广水人在此工作。访谈得知其为熟人介绍進入海格厂。由此可知,虽在原则上不收籍贯为云南曲靖、重庆巫山、湖北广水的工人,实际执行中有自由裁量。
在招聘大厅内,设置有测试手指灵活度的工具,专门针对 35 岁以上的求职者。
海格招聘人员的微信曾发布“好消息,海格第壹事业部放宽年龄到 39 啦” 。
海格并不像其招聘广告中所称的招聘要求很宽松,在实际招聘中仍然对特定年龄、地域求职者限制准入。
招聘程序
该厂西门外有专职招聘人员值守,发传单,接受求职者的咨询。求职者被询问籍贯、工作经历、是否有亲友在海格或惠州附近。作答完毕,就算通过面试,招聘者填写壹张复试通知单,发给求职者。
等到有大约 15 人通过了招聘者的面试的时候,招聘者会请保安打开大门,带领求职者進入厂内的招聘大厅。
求职者依次排队查验身份证是否有效,接受复试。 复试问题包括工作经历、是否有亲友介绍進厂、体内是否有金属(骨科钢钉、种植牙)。作答通过后,工作人员会拿出几张空白表格用订书机钉在壹起,要求职者到大厅另壹侧照着墙上的模板填表。
所填写的表格有《员工求职登记表》、《身份确认承诺书》、《录用条件确认书》、《入职声明》、《加班声明》。
填写完毕表格,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求职者需在表格的签名处按上手印,并且在壹楼大厅用指纹考勤设备录指纹。
然后,到二楼入职离职办公室拍照办理厂牌。
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给新员工发《新员工入职培训须知》、《新员工入住申请表》、《惠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表》,并且提醒说明天早上八点前到二楼培训室门口打卡等待培训。
考试结束后,新员工会领取到工作服、拖鞋,女工领取无钢圈内衣。
厂服、拖鞋不收费,在辞职时回收。内衣不能回收,如女工在入职未满壹年时辞职,厂方会扣除内衣费用,金额未知。
体检完毕,就可以离开招聘大厅自由活动,到宿管办公室办理宿舍入住手续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入职声明》第六项内容:“在此之前,公司已向本身出示了公司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清楚公司将根据情况不时更新这些制度,本人表示认同并且将对其予以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愿意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处罚”,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人向求职者出示公司的任何规章制度。
入职不扣押金、证件,体检没有收费。
岗位分配
调查员所在的车间调动频繁,调查员在调查期间换了大约五条流水线,做过五个不同的岗位:手机屏幕安装工序的工人、外观检测员、质检 QC 员等。
未成年工
该厂在招聘大厅悬挂横幅,不招收 16 岁以下的工人。暑假期间也不招收学生工、暑假工。
该厂部分工人来源于职业技术学校输送的毕业生,通过询问壹批来自四川达州的职校工人得知,工厂工人中有少量 17 岁左右的工人。他们的工作内容与壹般普工无异。
第五事业部有学生工,薪资为 12 元/时。不确定第壹事业部是否有学生工。调查期间在第壹事业部制造二科没有打听到学生工,上下班时观察工人進出车间,也没有学生模样的人。与工人的聊天中得知,有工人在非工作场合在第五事业部遇到过学生工。
调查员认为,可能是三星对海格有相关要求,拒绝学生工参与三星手机生产。
体检
体检在公交车改装的体检车上進行。几个护士在招聘大厅摆设两张桌子,准备安排体检。工作人员说,体检表上盖了“刘萌”章的人,可以不用缴费,直接开始体检。
由于海格厂公布的紧急事务处理小组联络网——人员救护及送院——第壹联络人刘萌,调查员推测刘萌是海格厂负责人员医疗健康方面的管理人员。
当时等待体检的人体检表上都有盖章,因此没有人缴费,直接开始体检(X 光胸透、抽血化验)。
体检表上若没有盖“刘萌”章的应聘者,需要现场交体检费 30 元,然后厂方会报销,补发在第壹个月的工资里。
入职体检只有两项内容:胸部 X 光透射、采血化验。在体检车上,安装有壹台 X 光射线胸透设备,工人们排队進入车内,扫描三秒钟,然后到招聘大厅排队体等待抽血。
抽血之后,体检就结束了。检测结果厂方不会主动发还,工人如果想要知道体检结果,需要等待约壹个星期后,自行找工作人员索取。
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时间为壹天,上午培训内容是海格厂的发展过程、部门设置、业务内容、愿景方针价值观企业文化、薪资结构、福利待遇、考勤纪律和用餐规则,时间约为三个小时。然后在上午十壹点时签合同。下午培训内容是质量管理体系 5S、安全教育(火灾分类、灭火器分类、灭火方法),之后在社内教育训练内容上签字,时间约为两个小时。
下午三点半闭卷测试培训效果,70 分以上为合格。培训免费,时间计薪。
入职当天晚上 18:30,進入第壹事业部车间内培训室,接受了大约半小时的车间级岗前培训,内容包括车间内各功能区域分布、操作电器设备的注意事项、戴静电环、手指套,也需在教育培训表上签字。
6 月 8 日,各个拉长领到 11 页《教育记录表: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分别为:消防安全知识、化学品使用安全知识、节假日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企业用电安全知识、生产安全知识、出行安全知识、环境与安全运行控制程序、春季夏季各种流行病的预防措施、恶劣天气安全知识、性骚扰预防及处理技巧。6 月 11 日,拉长们要求工人在每壹张表上签名后,就将安全教育档案收回,实际没有执行培训教育。
试用期
工人试用期为壹个月,间接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主管以上试用期为六个月。
离职
如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厂方,填写辞职单。如合同期内辞职,需提前壹个月通知。第壹事业部的辞职手续,统壹安排在每周壹办理,因此即使某周壹或者周二提出辞职、填写了辞职申请表交给办公室,也必须等到下周壹,才能到车间内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办理登记表》,开始办理辞职的流程。调查员向办公室人员询问国家规定的是提前三天就能办理,为什么实际上不行。工作人员答复说这是第壹事业部的规定,不管提前几天填表,都必须要下个星期壹才能办手续,妳要是有意见,妳找老板改规定去。
辞职不结算工资。无论辞职、在职,工资统壹在次月 21 日左右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
没有离职体检。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两份《劳动合同》、壹张《职业危害告知书》在入职培训当天上午十壹点左右发给工人,合同正文内的空白处已经被工作人员填写完毕,工人只需要按照培训老师的要求填写合同封面的个人信息、在封底签名、按手印,然后全部交还给培训老师。培训老师要求工人当场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字,但实际上工人并没有收到合同副本。该厂不会主动发还合同副本,工人需要等待壹个月,自己到二楼办公室索取合同。因调查时间有限,调查员未能获取劳动合同副本。
签署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没有人对合同内容做过讲解。
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款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三、工作时间
每天正常工作为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每月工作 22 天。
每天加班 1.5 小时,周六、周日不加班,星期五偶尔不加班,每月加班总时长约 28 小时。旺季壹般在九月到十二月,周六需要加班。
访谈中有工人提到 2017 年下半年为了赶三星手机的订单,有几条线的普工月加班时长达到 105 小时。工作日加班 2 小时,每周六加班 10 小时,周日偶尔也加班,在调查中所了解到的最长连续上班时间为 13 天。
作息时间
上午(上半夜) 下午(下半夜) 加班
白班 8:00——10:00
10:10——12:00
13:00——15:00
15:10——17:00
18:00——19:30
夜班 20:00——22:00
22:10——0:00
1:00——3:00
3:10——17:00
6:00——7:30
下午四点半左右,拉长会做出安排,哪些人可以不加班,哪些人要加班。通常,临时工可以自愿选择加班或者不加班,正式工必须要加班。有时,正式工不愿加班的工人向所在流水线的拉长口头通知,壹般可以得到批准。六月中旬,有工人以有事为由告知拉长不去加班,拉长训斥道:“有事?妳想加就加、不想加就不加吗?”,但最终该工人还是没有加班。
拒绝加班安排,按照该厂规定不会遭遇处罚。但是第壹事业部的薪资构成中有绩效考核项,绩效考核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由拉长等管理人员最终决定工人的绩效等级。壹般情况下,大多数工人的绩效等级为 C,少数资深工人可以获得 B 等。
如果多次拒绝拉长的加班安排或者被视为顶撞管理干部、不服从生产安排,有可能会被降低绩效考核等级。绩效考核的等级直接影响到工人的加班费计算基数。
每天的休息时间可以达到 10 小时。调查期间都是每周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不加班,休息时间可以保证。工人每班次吃饭时间为壹小时。
壹般情况是,每三个星期白班和夜班对调,两班制工人换班时有连续 24 小时的休息时间。
在组装型号为 SM-G532M 三星手机的流水线上,每天的产量指标是 2044 个。在流水线各个机位设备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可以在八小时内实现该指标。如果设备多次故障维修,就可能完不成指标。
制造二科的组装车间有 16 条流水线,保持运转的大约 10 条。如果不包含车间内的非流水线工人(物料员、QC、包装工),大约有 300 人。夜班人数与白班基本壹致。
调查期间的观察,组装车间里,不同机型、不同工作内容的流水线,产量指标不同。
有的流水线专门做主板元件、外观、功能测试,指标约 2000 个。有的流水线专做成品机的功能测试,手机型号 SM-J727A 功能测试流水线,指标约为 2500 个,手机型号SM-G532M 的整机组装流水线,指标是 2044 个。组装成品机的流水线,有的是金属机身,有的是塑料机身,有的手机后盖可以打开拆卸电池,有的手机后盖不可拆卸,其整机组装难度、工序、需要的设备和人手各异,指标也不尽相同。
因为是两班制,没有提前上班、延时下班的情况。工时记录通过指纹打卡机,车间内有十个打卡机,壹般不需要排队。進入车间不安检,出车间的时候需要排队经过安检门,此时排队时间 3 分钟左右,安检门旁边也有指纹打卡机,如果在安检的时候打卡,排队时间计入工资;如果在车间内打卡后再排队安检,则排队时间不会计入工资。工时记录会在每月中旬张贴在车间内的墙上,如果记录有误,可以在每月 21 日~30 日向拉长提出,要求行政人员纠正。每天上班前都开早会,下班偶尔开会,开会时间会计入工资。
早会壹般两分钟左右,内容为本班次生产哪款产品(主板、成机)、计划产量是多少、该产品生产中需要着重注意的工序、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工作纪律。
偶尔会在上午下班前、下午下班前开会,内容为本日工作情况总结、用餐时间安排、加班安排,时间在 5 分钟以内,开完会打卡吃饭。
四、劳动薪酬及福利
报酬
2018 年上半年第壹事业部普通工人月工资平均 2600 元左右,包含基本工资 1600 元、技能津贴 200 元、和全勤奖励、绩效奖励、加班费、夜班补贴。临时工月薪保底 3600元,若实发工资低于此金额,则由临时工的中介补足差额。根据临时工的描述,会补足差额。有个临时工 5 月中旬進海格厂,该月上班不到半个月,发薪 1700 元。如果是正式工,同样的工作时间,薪资不会超过 1300 元。
薪资为计时工资,1600 元/月(73.56 元/日),夜班补贴 7 元/日。根据工人描述,临时工按照 15 元/时计薪,第壹事业部临时工与正式工人数比例约为 1:1 。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已 1.5*(基本工资+技能津贴+全勤奖励+绩效奖励)/176 为基准,工作日加班工资为其 1.5 倍,双休日加班工资为其 2 倍。绩效奖励有 ABCDE 五个等级,分别为 400 元、300 元、200 元、100 元、0 元。入职培训老师特别强调,在没有征得管理者同意下拒绝加班会影响到全勤奖。
该厂固定每月 21 日发放上月的工资,直接進入工人的银行卡账户。该厂不发放实体工资条,需要工人下载手机 APP“掌上工资条”,注册账号,查看自己的薪资详单。调查员因手机故障,未能成功下载 APP。扣款项目:住宿费、水电费、社保个人缴纳部分、餐费,合计每月扣款约 500 元。
请假制度
根据该厂在食堂外宣传栏发布的文宣,病假有工资,额度为惠州市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请病假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有带薪看护假、产假、年假、婚假、丧假。看护假适用于男性员工,假期 10 天,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产假假期 98 天,需要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孕检证明。婚假时长为晚婚者 13 天、其它情况 3 天,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在该厂工作满壹年,每年可有 5 天年假,10 年以上,每年可有 10 天年假。丧假有 3 天,需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丧假需要的证明。
休假
法定节假日休息付薪。
社保
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厂方每月缴纳 501.29 元,工人薪资中扣除 235.18 元。
福利设施
除了工厂食堂前有壹个篮球场,没有其他福利设施。篮球是男工人在厂内除了抽烟打手机游戏之外仅有的娱乐。
结婚、生育的在职工人可以获得厂方 200 元的结婚礼金、200 元的生育礼金。
工人在生日的当月,可以领取壹个小蛋糕、壹个单肩包。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工厂会提供食宿。该厂有两个食堂,分别为壹号食堂、二号食堂。壹号食堂伙食费用为:早餐 1 元、午餐 2 元、晚餐 2 元,买饭窗口设置指纹打卡机记录工人用餐时间、次数,每月结算餐费,从工资中扣除。
根据招聘简章正面食宿条件(食堂川粤湘口味俱全,两荤壹素壹汤;标准—早餐:1元/人,午餐/晚餐:2 元/人)的说明,该公司的用餐收费制度为:早餐 3 元标准(个人承担 1 元、公司补贴 2 元)、中餐/晚餐 6 元标准(个人承担 2 元、公司补贴 4 元),则为该厂提供用餐补贴,但是,此补贴是补给食堂的,不是补给工人的。
因此,如果工人的三餐都在食堂吃,厂方会从薪资里每天扣除 5 元(1+2+2)的伙食费。如果工人不在食堂吃,厂方不会补贴工人伙食费。
在二号食堂用餐,不能刷指纹,需要办理壹张用餐卡,充值后,每次购餐刷卡扣费,该食堂菜品质量相对好,但价格高于壹号食堂,也会供应面条、汤粉。
因为价格相对便宜,绝大多数工人会选择在壹号食堂用餐。该食堂设置两个无辣椒窗口、六个有辣菜窗口,提供的蔬菜种类还算丰富,但是肉类菜品常常供应不足,米饭供应充足,工人可自取。
在食堂用餐有时会遇到有虫眼的辣椒,或者米饭里有清洁球断掉的钢丝。
宿舍条件
该公司住宿标准如下:单身主管 2 人/套,主任级别人员 4~6 人/间,主任级以下职员6~8 人/间,直接员工 10 人壹间普通工人宿舍额定住十人,20 平方米的宿舍里,放了五张双层铁架子床。有十个储物柜、壹台空调、两间淋浴兼卫生间,每间宿舍有无线网络路由器,每层宿舍楼梯间设置壹台饮用热水器。宿舍二楼 202 房间安装了十台洗衣机,每次洗衣收费 3 元。住宿费每人固定扣 50 元。
水电费根据使用量全宿舍人员分摊,冷水 3.24 元/立方,热水 10 元/立方,电费 0.89元/度,平均每人扣 20~35 元。
宿舍在厂区内,宿舍楼壹楼是食堂,门口是篮球场,宿舍楼东侧 15 米处就是生产车间大楼。从宿舍内步行 2 分钟可到车间内。
工人可以选择是否在食堂就餐、在宿舍住。不在食堂就餐的,没有补贴。不住厂里宿舍,也不会提供租房补贴。有大量工人在工厂附近的城中村租房,壹室壹厅房租约300 元。城中村在三星电子厂东门外,从海格厂步行通勤需时 10~15 分钟。
六、职业安全与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第壹事业部车间为封闭式,有中央空调控制恒温 24℃,有送风设备,地面干净,无高分贝噪声,空气无异味,通道畅通。
车间内、宿管处有急救箱,都已上锁,贴有药品目录,可以轻松打开。存放有害废弃物的化学品仓库,是壹间单独封锁的小平房,在车间大楼对面、招聘大厅旁边,外墙有清晰标识,门口有灭火设备。
劳保用品
根据该厂的宣传内容了解到,该厂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化学品(酒精、PCB 洗板水、树脂胶、锡膏、固体胶)、易燃易爆品(酒精、PCB 洗板水)、危险废弃物(废锡膏瓶、树脂胶瓶,酒精、洗板水容器,废油,含油抹布,含树脂胶、固体胶、酒精、洗板水的抹布,5 号、7 号电池,手机电池),在第壹事业部组装流水线大多数工人接触不到以上物品,少量岗位的工人(手机屏幕安装工序的工人、外观检测员、质检 QC员)工作中需要用白布蘸酒精擦拭玻璃屏幕,可能会直接接触到液体酒精,这些岗位的工人被要求戴手指套,保护手指。在组装流水线,绝大多数工位的操作中不需要用到防护工具。手指套由流水线的物料员每天发壹次,装到相关操作台上的小盒子里,工人自取。在作业指导书规定需要戴手指套的工位,厂方会严格要求工人必须戴手指套,并且每天多次安排巡检人员,观察工人是否戴手指套、静电环,是否按照正确的作业流程规范操作。发现有不遵守作业规定的工人,会被要求到车间内的培训室接受半小时左右的培训,有的工人被要求抄写作业指导书五遍。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员工没有听说过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不确定是否存在。
工伤
没有听说工伤事故的信息。
七、消防
车间、宿舍的通道、紧急出口有清晰标识、照明充足、无杂物阻塞,紧急出口门没有上锁。厂区、宿舍区无易燃物品。
宿舍区、车间内灭火器普遍是二氧化碳灭火器(无压力表),调查期间在车间内、宿舍走廊、厂区内查验了十余个消防栓、灭火器罐,只有招聘大厅门口的消防栓有壹张点检表显示每月有定期点检,其他消防设备上都没有点检表,无从判断是否得到定期点检。
该厂每半年举行壹次消防演习,调查期间即有壹次,但是白班工人没有参与,只有少部分夜班工人参加了,没有打听到演习的细节。
白班工人上班期间,正是夜班工人休息时间,在此时间演习(安排已经下班的夜班人员参加)不会耽误生产進度。因为白夜班作息时间颠倒,两班人员基本没有机会见面交流,得不到演习细节相关信息。不清楚是否自愿参加。
八、奖惩管理
该厂不提供员工手册,也没有发放任何规章制度,只在培训中讲师提到带手机進车间会被处罚、多次考勤异常会被处罚,没有详细说明处罚内容。
车间外张贴的《安检管理规定》在“违反规定的处罚”项目下也语焉不详:“上报公司领导从严处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酌情处置”。该厂的宣传栏张贴的几份处罚通告,将有盗窃行为的员工辞退、永久拉入黑名单,依据是《员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但实际上工人们普遍没见过该条例的具体内容。
在访谈中,有工人提到,她听说介绍壹个人進海格厂,被介绍人做满壹年的,介绍人拿 1000 元奖金,被介绍者拿 1500 元奖金。实际上没有人见到相关规定条文。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入职培训中提到该厂的工会成立于 2010 年。具体何人是工会成员、是否有工人代表、是否有开职工大会,没有讲。问资深工人、拉长,也都不知道。工人平时有问题找拉长,或者车间办公室的管理人员。
投诉渠道
该厂没有设置工人热线,公布了紧急事务处理小组各个负责部门的联络电话。三星在该厂宿舍走廊、食堂门口、车间内公布了热线电话。调查期间的访谈对象都没有使用过该热线电话。未知其他人在其他时间是否使用过。
十、其他
员工关系
上班时间去洗手间、喝水需要向拉长报告。下班后可自由進出宿舍。
没有过罢工情况 。
调查期间访谈的工人基本不知道有这个沟通会,也不知道谁参加了沟通会。
下班时工人必须排队通过安检门,身上有任何金属物体,都会触发探测器警报,保安就会要求工人仔细检查身上的物品,全部拿出来,重新过壹次安检门。
如果有带在身上的含金属部件物品(厂牌、签字笔、钥匙),必须全部取出来放在安检门旁边的长条形盒子里,人通过安检探测后,再取回自己的物品。因为多数腰带扣是金属制品,导致排队安检的时候,许多工人不得不解下腰带放進盒子,提着裤子通过安检后再拿回自己的腰带系上。工人進出工厂门口如果有背包或者箱子,会被保安要求打开,验看里面的物品。
客户访问及审计
没有接触到审计相关情况。
工人满意度
工人壹般是由亲友、同学介绍入职该厂。还有壹些工人,是从籍贯所在县市(比如:
四川达州、陜西汉中、广西玉林、河南、重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被校方成批地安排到海格厂。
今年以来,每个月的薪水都在两千五百元左右,加班减少,连续多个星期双休,组装三星手机的订单越来越少,第壹事业部下属的制造二科原本有二十多条组装流水线,撤销四分之壹,现在有十六条。不知道该部其他车间是否也有裁撤。
工人们在发薪日聚集在壹起抱怨连连,感叹这么点钱不够花,根本存不到钱。调查员所在宿舍,发薪当天就有三个工人辞职离开惠州,到江苏、到珠海等地求职。调查员所在的流水线有大约 4/5 的新员工,车间里资深工人很少。访谈中相当多人流露出辞职的打算,包括两个拉长。
调查员日记
上班的第四天,拉长又给我安排了壹个新的机位,操作自动锁螺丝机,这个机位有四台锁螺丝机。锁螺丝机通过电脑程序设置固定坐标,从螺丝排列机上自动吸附螺丝、定位螺丝孔、锁紧螺丝,工人需要操作的步骤是:按下按钮打开托盘、把流水线上已经安装完成主板和后盖的半成品手机放進治具托盘、盖托盘罩、按下启动按钮将托盘移动到起始坐标位置、等待机器锁紧全部螺丝(约 16 秒)、托盘弹出后按下按钮打开托盘盖取出半成品手机、长按手机电源键开机、把已经开机的半成品手机交付给下壹工位。拉长介绍了怎么操作自动锁螺丝机之后就让我开始工作了。
上午刚开工的时候,需要等待前面几道工序完成部件组装、主板测试,再把半成品传送给我,因此虽然我不熟练,也能跟得上节奏。大概过了壹个小时,前面工序传来的半成品的速度就越来越快了。当流水线上源源不断地传送来等待锁螺丝的半成品,我就必须同时操作四台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装、取手机,以免堆积太多半成品在我的工位。
如果这四台设备全部正常运转,能够跟上流水线的节奏。但是这四台设备很少会以最佳状态全速运行,或多或少地会出壹些小故障,有台设备会把螺丝锁歪在螺母里,有台设备的电动螺丝起子口容易被堵住导致不能吸附螺丝、有台设备锁完某个坐标的螺丝后电动起子不能归位、有台设备的螺丝排列机转动四次才能排上壹粒螺丝导致等待时间延长,有时也会其他方面的问题。每当出现问题,设备会持续发出滴滴的警报声,需要我关闭机器,寻找原因,排除故障。大部分故障的解决方式就是重启设备,当重启也没有效果时,我就只能叫拉长来处理了。在这个岗位,至少有三分之壹到四分之壹的时间是在重启设备。壹边操作还能运转的自动锁螺丝机,尽可能保障流水线的正常流动,壹边还要检查处理故障螺丝机,导致手忙脚乱、效率低下,常常堆积几十数百台没有锁螺丝的半成品在我的工位,因为流水线的速度是以所有设备全部正常运转为前提设置的。
这个工位没有设置座椅,工作时全程站立,时间壹久会感到腿脚酸胀。上午十点、下午三点,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时可以找别的工位或者去车间的休息区坐壹坐,缓解疲劳。
因为食堂容量有限,容纳不了所有人同时下班用餐,因此安排各个流水线轮班吃午餐,我所在的流水线吃午餐时间常常是 11:50~12:50。出车间的时候必须安检扫描。
工人们排成三列经过安检门,取出身上的钥匙、圆珠笔、厂牌,解下皮带,放在安检门旁边,过安检后,再取回这些物品。每次体验抽出腰带、提着裤子经过安检、重新系上腰带的过程,都会感到尴尬,就像被当作犯罪嫌疑人而受到怀疑后的忐忑不安,我不确定这是否属于人格羞辱或者精神虐待。壹天三次重复这样的尴尬忐忑,迫使我下班后到商场买了壹条不需要系腰带的长裤。
出了安检,需要把工作服、拖鞋换下,存放到储物间,再离开生产大楼,去食堂吃饭。
食堂就在生产车间楼十几米外,到食堂时,往往已经人满为患了,每个买饭窗口排队有十米长。
排队大约五分钟,就能买到午餐,午餐壹般是两个荤菜壹个素菜,菜的分量挺少,米饭倒是供应充足,所以不到十分钟就能吃完。
收拾完餐盘,回到宿舍,吃根火腿肠或者牛肉干,因为食堂的菜里肉确实不多,我得自己补充点蛋白质。
洗漱之后,就回到生产大楼,换上工作服、拖鞋,進车间等待上班。中午用餐加上休息时间总共也就壹个小时,没有时间午睡,所以回到车间打卡后,等待约十几分钟,流水线就又启动了,开始四个小时紧张繁忙的工作。
操作自动螺丝机需要精神集中,因此下午就算感到疲劳也要因为工作的紧张而强忍住,到三点钟休息的时候,才能找个凳子坐着。
下午用餐时间是 4:50~5:50,餐后壹般会安排加班。我所在的第壹事业部每天八小时的日薪是 73.5 元,这是很低的酬劳,因此工人们不得不依赖延长工作时间,挣壹点加班费,大部分工人被安排每天加班 1. 5 小时。拉长会在 7:20 左右停下流水线,要求工人们打扫工作台的卫生、盘点登记剩余物料,就可以打卡下班了。经过壹天的紧张工作,下班后常常回到宿舍往往困倦不已,就直接睡觉了,睡到十壹点,醒来后洗漱壹番,继续睡去。
执行总结
玩具在许多人的童年回忆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夏天的时候到游乐场转壹圈,您很大可能会见到这壹幕场景:小朋友们拿着 Nerf 枪互相追逐或手持迪士尼公主娃娃在玩过家家。在游乐场见到的场景看起来或许很天真烂漫,但孩子们手中的玩具的制作过程并非如此的美好。
韶关旭日电子玩具工厂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主要生产迪士尼、沃尔玛、孩之宝、美泰、万代的产品。这些品牌的代表商品包括备受大众喜爱的玩具,例如上文提到的 Nerf 枪及迪士尼的公主娃娃等。中国劳工观察在 2017 年 8 月展开了对旭日的第壹次调查,调查结果发现工厂工作条件十分恶劣,存在严重超时加班、招聘歧视及无有效工会等壹连串问题。让人更为担忧的是两起旭日工人从工厂建筑跳下的事件,事件酿成壹死壹昏迷的悲剧,進入昏迷状态的工人在数个月后才恢复意识。
在这壹系列的侵权行为和工伤事件的背后是跨国企业的供应商行为守则所许下的承诺,他们许诺“在所有运作中都严守职业道德并承担责任”
1和“做好防范措施,防治工作场所危害”
2,但似乎
这些承诺都没有被履行。
工厂恶劣的工作条件在 2017 年被曝光后,中国劳工观察在 2018 年 4 月再次展开了跟進调查,以查证工厂是否有在工作条件上作出改善。我们在本次调查过程中发现工厂作出了改善,例如提供急救箱给工人,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以及在消防措施上升级,但是许多原本就存在的问题依旧没
有得到改善。
持续存在的劳工侵权问题
· 存在招聘歧视的问题。拥有韶关户口的工人不能应征临时工,只能成为正式工。
工人需自行承担入职前体检,工厂不提供报销。
上岗前安全培训不足,培训时间远少于法律规定的 24 小时。
工人每月平均加班 75 小时,远超过法律规定的 36 小时。
工厂的请假制度不明确。生病的工人无法请病假,只能请无薪事假。
工人没有获得充分的劳保用品。车间内虽然有张贴安全告示牌提醒必须穿戴护耳器具,但是工厂没有配发棉线手套和厂服以外的东西。
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工人也没有受到这方面的培训。
工人不知道工人代表是谁,也不了解工会的职能。
工人反馈曾遭到管理层辱骂。
除了面对这壹连串不符合标准的工作条件,正式工每个月的工资大约只有 2600 元,临时工的工资因为不缴纳社会保险所以稍微高壹些,大约有 3100 元。相比之下,韶关市的平均工资是 65739元,月平均为 5478.25 元
3。因此工人被迫依靠加班费以维持基本的生活生平,但这在工厂淡季时很难做到。
当小孩终于得到壹个盼望已久的玩具时所展露出的喜悦是无法估量的,但这份喜悦不应该以工厂工人的利益作为代价。大众应严厉谴责这壹系列不公平的做法,而以上的品牌公司应确保其供应商有遵守及履行其供应商行为准则,并且迅速解决在中国劳工观察的调查报告中所发现的问题。
公司简介4
韶关旭日电子玩具厂是香港旭日国际集团在韶关新建的壹家大型外商独资企业。公司主要生产电子玩具、手袋、旅行袋、旅行箱、制衣等产品,产品全 部远销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创建于 2004 年,是韶关市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之壹,目前也是粤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企业。 公司占地面积约 3900 亩。
工厂全名:韶关旭日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沐溪大道 26 号
联系方式: 0751-8828888 陈锦铭
产品:塑胶五金电子玩具、服装、手袋、背包、电子电视游戏机、摄录机、家电音响、文具用品、旅行袋、塑胶工模、游乐车、纸箱、鞋类、纸制品、电池、电子产品、塑胶制品、包装制品、医疗器械设备.
主要客户:迪士尼、沃尔玛、孩之宝、美泰、万代员工总数5: 三万。
工人人数: 27000
男女比例:3:7,根据在车间以及上下班路上的观察推测,工人平均年龄当在 35 岁左右。装配部门流水线的正式工人,几乎都是是 40 岁左右的女工。
受访人数:50
受访者的男女比例: 3:2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旭日招工处的普工招聘信息:18 周岁以上的城乡男女青年。
在韶关市西联镇上庙背村的壹份中介招聘信息上显示,旭日玩具厂限韶关以外户口加入。
调查期间确认,韶关户籍者可应聘正式工,但该厂不招收韶关户籍的临时工。 当时问询该厂多名老员工,说不出具体原因。有壹个说法是“不好管”,未确认。个人推测,可能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
临时工全部是移民工人,多数来自毗邻县市,以湖南郴州下属各县农村户籍者为主。4 月13 日入职当天的培训,正式工约 15%,其余都是临时工。装配车间,根据自己带饭盒的人数估测,正式工可能有 50%。工厂宿舍内没有插座,工人无法使用任何自带电器,能自己做饭带饭盒的人,肯定是有厨房的,也就是在外租房的人,而临时工因工作时间灵活没有租房的需求。
招聘程序:
自主应聘时,应聘者先到招工处大厅的文员处交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存盘,证件照两张,身份证原件扫描,未见扣押证件,工厂未向工人收费。
文员查看应聘者的文件了以后,没有问话,直接发了壹张空白的工人职位申请表,填完后交给文员,就又发了壹张体格检查表。次日体检完毕,交体检表给文员;发了壹张员工报到通知单。入职整个过程没有被问。
临时工壹般通过中介介绍進入该厂。向临时工了解过大致的情况。入职流程与正式工人没
有区别。
入职途径:
A.自主应聘
B.中介输入。
岗位分配:
工人的车间由招聘文员安排,具体岗位由拉长分配。同壹条流水线上的不同工位之间的调换,必须有拉长的许可。
未成年学生工:
未发现使用童工。未成年学生工的情况,主要来自对老员工的访问。获知暑寒假期间会招聘大量 16~18 周岁的学生工。2017 年暑假的学生工薪资是 10.5 元/时,未知是否有生活补贴,收入应略高于正式普工,低于临时工。临时工与学生工全部分配在装配部,工作内容与正式工人壹致。
体检:
入职体检,指定在西联镇粤北第二人民医院,费用 40 元,由工人承担。
该院体检内容,男性为两项:抽血化验、X 光胸透,女性多壹项:验尿。身高、体重、视力部分工人自行填写。
体检结果能当天获取,没有离职体检。
入职培训:
培训时间为上午 10:10~11:05,内容为介绍旭日玩具厂的组织架构、考勤制度、薪资福利、奖惩制度、辞职手续办理、纠纷沟通渠道。培训时间有工资。培训室内的《新员工入职安全教育安排》完全没有执行,形同虚设。
试用期:
根据旭日玩具厂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离职: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车间主管。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壹个月告知主管。
办理离职手续当日能结清工资。 合同没有写当日能结清。问老员工,基本是上午办理辞职结算,下午工资到账。调查员结束车间工作离开韶关是在星期六,当天各行政部门没有上班,无法办理手续,径行离开,5 月 9 日再去办理的辞工手续,交还厂牌、饭卡,当天下午收到工资。
没有发实体的工资单,发了手机短信。
离职没有难度,调查员向拉长提出辞工,拉长说自己没有权力批辞工,应该找车间主管。
到车间办公室,车间主管安排文员发壹张辞工申请表,当场填写,交还文员,文员拿给主管签字存盘。到下午下班时,文员发还壹张员工离厂记录表,说三天后就可以结工资。办理辞工手续,在辞工结算中心,交还厂牌,文员会拿出壹张表格,记录有当天全部辞工人员的当月的考勤、薪资信息,找到调查员的名字,调查员在结尾空格内签名确认。当天下午六点前,工资已经发到调查员的银行卡中。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上午 8:30 应聘者凭《职员工报到通知单》到招工处壹楼大厅集合,排队進入二楼培训室,9:00 开始签培训签到表,发空白合同,讲解合同内容,签订合同,交合同,10:10 开始培训,11:05 培训结束,发合同副本。该厂签合同,壹般为固定期限三年,比如调查员2018 年 4 月 13 日入职,合同终止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48 岁左右的人签的合同,终止日期为她们的 50 岁生日。
合同内容: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规章制度;合同变更;经济补偿;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争议处理;其他。
三、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加班
工作时间 7:45~12:45 13:45~16:45 16:45~18:45合同规定为八小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壹天。打卡机记录工时。上班打卡不需要排队,但下班打卡需要排队 5 分钟,该时间计入工资。
调查期间,每周五下午加班时间为 16:45~18:15,其余每天加足 2 小时,到 18:45 下班。周六加班 10 小时。合计每月加班 75 小时。
根据老员工反馈,在暑假工较多的 6、7、8 三个月,加班时间有时会延长至 3 小时,19:45 下班。 加班自愿,不想加班的工人口头告知拉长即可。调查员所在的流水线,每天生产指标是 4000 个玩具枪,不易达到。
据了解,喷油、装配、成型等部门没有夜班,都是长白班。可能其他部门有夜班,未能接触到了解相关情况的人。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工厂执行日薪制,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生活补贴。工人底薪 64 元/日,生活补贴 12 元/日,平时加班 12 元/时,周末加班 16 元/时,法定节假日加班 24 元/时。工人综合月薪约 2600 元。
该厂没有全勤奖。每月 15 日发工资条,确认上月考勤、薪资,20 日发上月工资。工资打到工人的中国银行账户上。
临时工薪资为时薪制,不论平时上班、周末,都按 13 元/时计薪。月综合工资约 3100元。临时工的生活补贴每周 70 元,直接打入旭日通卡(饭卡)。正式工人的工资条上,有 “增加款项——津贴” 栏目,就是生活补贴,每天 12 元,仅限上班日,周末、请假则没有。
工人很少有升职的机会,偶尔有的人会成为拉长。根据拉长自述。她的月综合工资,只比正式工多 28 元。调薪也只是在奖惩制度提到过,老员工没有涨过工资。
请假制度:
因为该厂无全勤奖,工人请普通事假基本可以获批。
该厂没有公开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的相关制度。有工人因感冒发烧请假壹天,只能请事假。 请事假就算当天没有上班。请假壹天,当天没有工资、没有生活补贴。
休假:
5 月 1 日为国际劳动节,放假壹天,当天有基本薪资 64 元。工作满壹年的工人可享有为期五天的年假。
社保:
该厂为合同工购买社会保险,包含五个险种: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工人缴纳264.86 元,厂方缴纳 586. 46 元。临时工壹般默认不买社保。也有壹部分合同工选择不买社保。
调查员注意到买社保的正是工人壹般为中年女性,因为她们希望能长期稳定地工作到退休,领取退休金,然而没有买社保的正式工壹般是青年男性,对于该厂的低工资感到很无奈,有辞职的念头。
福利设施:
该厂体育、娱乐、文化设施有: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台球室、观影厅、KTV厅、图书室。KTV 厅在 7 号食堂三楼,台球室、观影厅、乒乓球室、图书室在 3 号食堂三楼。篮球场、KTV 室是工人下班后常去的地方,其他设施使用者较少。图书室办公桌旁边贴有图书馆理规定,工人只能在图书室内浏览,不能办卡外借图书,职员交 50 元押金可办卡借书壹本。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食堂、宿舍在生活区内。A 区开放两个食堂;E 区建有五个食堂大楼,目前启用三个:3号食堂、6 号食堂、7 号食堂。3 号食堂壹楼、二楼面向工人开放,菜品比较丰富,微辣为主,每餐价格 4.5 元起。7 号食堂二楼每餐 7.5 元。
6 号食堂为 “职员食堂” ,不对工人开放,调查员试图在该食堂购买午餐,食堂工作人员检查厂牌后,说: “这里是领导食堂,妳不能在这里买饭吃。” 经观察,6 号食堂菜品迥异于其他几个食堂,以清淡的粤菜、炖汤为主,没有放辣椒。
因为中午时间有限,在外租房的工人壹般会自带午餐,省去往返食堂、排队买饭的时间,可以在车间外面打个盹,睡壹个午觉。
宿舍条件:
旭日玩具厂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从车间到宿舍,步行约 10 分钟。有门岗值守,需刷厂牌出入。临时工住宿舍,只有少量的正式工住宿舍。
该厂宿舍有电风扇、衣橱、阳台、蹲厕、洗澡间,但是洗澡间无水管、花洒、衣帽钩,不能淋浴,所以工人须自备水桶或盆,在阳台的热水龙头取水,再到洗澡间擦洗。
4 张上下铺的铁架床,壹般住 4~6 人。宿舍内没有空调。
在该厂宿舍居住的工人,需要缴纳住宿费、水电费,每月约 50 元,在工资中扣除。
六、职业安全与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装配部门为开放式车间,无空调设备,窗户上安装有风扇。调查期间,调查员遇见有人更换排气扇。车间整体环境干净、卫生;各通道畅通。
车间办公室、宿舍楼梯间有急救药箱,车间里的药箱在车间办公室里,药品不可拿出办公室使用。
劳保用品:
装配流水线上装配工人壹般不会接触到毒害物质,其他车间,根据培训讲师描述,喷油部会接触到油漆,需要戴防护口罩,要定期体检,且喷油部的生活补贴是 16 元,高于装配部门。但调查期间没有接触到喷油部门的人。
车间油仓门口张贴有毒害物质警告标志,丁酮、DSP8160A 助剂、环己酮、白电油、异佛尔酮、异丙醇、甲苯、二甲苯、甲醇、丙醇。
油仓门平时不打开,偶尔有人進出取用物品,但没有防护措施,没人戴口罩、防护眼镜。
装配工人的劳保用品,只有壹双棉线手套,每周发放壹双。工厂发两套蓝色的长袖厂服。
制服是免费的,辞工时退还给车间办公室。
超声机上虽然张贴“必须戴护耳器”的安全提示,但车间没有给操作超声机的工人配发护耳设备。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工人普遍不知道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调查期间也没有听说这个名称。
工人入职培训没有涉及环境、健康、安全方面,车间也没有做任何培训。
工伤:
在调查期间,调查员没有发现工伤事故。
七、消防
车间、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比较完善,提示也足够清晰,检查表也在更新。
车间内塑料玩具、零部件、包装纸盒都是易燃品。车间具有禁止吸烟的标志以及天花板上喷淋管网。
3 号食堂三楼的几个消防栓、灭火器,没有做到定期检查,不仅检查日期被涂改,而且没
有 2018 年的检查记录,可推测此处的消防设备至少半年没有检查过了。
根据老员工回忆,工厂每年会安排消防演习,展示怎样用灭火器、消防栓。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参加的,是随机在各车间抽几条流水线的工人参加演习。有工人入职四年多,只被抽到过壹次参加消防演习的机会。
八、奖惩措施
该厂对工人的奖惩制度是扣分制,每人進厂时默认满分为 10 分,根据违纪情况扣分,扣分达到 10 分以上就开除。
扣分虽然不会扣薪水,但会减少升职、加薪的机会。
该厂连全勤奖也没有,其他奖励更是闻所未闻,只有举报盗窃、破坏的壹个奖励通知。
该厂也不会在传统节日向工人发放慰问品:端午节不会发粽子,中秋节不会发月饼。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该厂在招聘大厅、宿舍楼道、车间走廊都张贴了工会代表名单。问询老员工,都不清楚工会代表怎么产生的,因为她们没有投票过,也不曾开职工大会。
员工关爱热线的电话也贴在车间醒目位置。该热线能打通。工人有问题会直接向拉长反馈,很少使用热线。
十、其他
客户访问及审计:
4 月底,车间通知,有客户验厂,流水线的拉长给工人开早会,提醒工人维护自己工位的整洁。4 月 25 日,车间办公室人员在打卡机旁张贴工人热线电话的告示、在流水线各工位挂上新打印的作业指导书。
工作环境:
工人進出厂不会被搜身,但如果工人背包出厂,会被保安用探测仪扫描。
工人满意度:
工人在求职网站上反馈曾遭管理层辱骂,该厂薪水较低,壹天工作十小时,基本工资、加班费、生活补贴合计 100 元,仅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难以有所积蓄。工人期望能挣三千以上。韶关户籍的工人声称,很想做临时工,多挣壹点钱。
工人认为工作时间太长,下午上班会困;期望中午有足够休息时间。
正式工在旭日工作的,主要是韶关本地户籍的农村女性,她们选择旭日,主要是该厂稳定、工作门槛低(玩具装配工作对视力、双手灵活度要求都不高)、有社保,如果能做到退休,可以拿退休金,获得壹定程度的养老保障(中国农民普遍没有退休金)。
临时工在旭日工作的,壹般是湖南郴州下属县市的农民子弟,由当地熟人带到韶关打工,有事做、有钱挣就行,進入哪个厂对他们来说区别不大,谈不上他们“选择”旭日玩具厂。
调查员日记
早晨 7:40 左右到车间打卡,7:45 之前必须到各自的工位,开始壹天的工作。我的工位在流水线的最末端,内容主要是堆叠已经封箱的成品到卡板、登记产量,为纸箱盖印,有时给纸箱贴标签。
我所在的装配流水线是做玩具枪的,壹天的目标任务是 4000 个成品,四只玩具枪装壹个纸箱,每个卡板需要堆 108 箱货,平均壹小时堆满壹个卡板。玩具枪是塑料产品,装箱后也不重,总体来说这个工位不算累。
但是因为自动封箱机只封纸箱中轴线,有的订单需要把纸箱所有的缝隙都封上,那就需要在纸箱通过封箱机后,我再手动封箱,用透明胶带封好剩余的四个边。手动封四个边的速度当然比不上封箱机的封两边的速度,因此常常会堆货,在流水线下货慢的时候再赶时间封。遇到这种订单,就比较累,需要连续壹个多小时手脚不停封箱、堆箱,很少有时间休息。
上午的上班时间是 7:45~12:45,五个小时整,因为早餐壹般吃不了多少,所以在中午十壹点多会感到饿,有些经验丰富的老员工会带壹些饼干、水果,放在饮水处,趁著上厕所或者去喝水的空儿,悄悄吃壹点零食。刚开始几天,每到十壹点半左右,就又累又饿,没什么气力。幸好流水线上的工人也饿得没什么劲头,手脚会慢下来壹点,不至于堆太多箱子。
到 12:43 左右流水线就会停下,工人们拥挤到车间的两个打卡机排队。
壹个车间 6 条流水线,每条流水线大约 60 个工人,整个车间大概有三百多人,排队打卡需要五分钟左右。打卡后步行五分钟到食堂,中间需要穿过壹个门岗,又得排队刷厂牌,到食堂后还得排队五到八分钟分钟才打得到饭。
吃过饭后,几乎没有时间休息,就要回到车间上班,这样导致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很困,经常有人打瞌睡。有时候看到旁边流水线的壹个装箱工人站在操作台旁边就睡着了。
为了避免下午打瞌睡,大量工人会选择不去食堂吃饭,省去来回走路、排队的时间。他们早上自己带饭到车间,存在车间外面,中午下班就直接在车间附近吃,吃完饭才壹点钟,这样他们可以挤出半个小时来午觉。
因为车间大门在中午打卡后就被办公室人员锁起来了,工人并不能到车间工位睡午觉,只能在车间外面找地方。有的工人直接躺地上就睡着了,有的会躺在空的塑料篮上,有的坐在卡板上打盹,有的靠著墙根睡觉。能自己带饭、有空睡午觉的,只能是在厂外租房的老员工,可以自己做饭。新员工往往不会租房,也只能吃食堂。所以到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常常看到工人们打瞌睡,壹边手上的动作不停,近乎机械的劳作。
到下午五点钟左右,拉长会统计产量,估算到下班时能不能做到 4000 个货。如果做少了,这个时候拉长就会催促整条流水线的人,要大家手脚快壹些。这时就是壹天中最忙累的时候,壹箱箱货不停地滚下封箱机,封箱、堆箱必须聚精会神,飞快地進行,直到下班前五分钟。因此到下午下班的时候,往往会有气无力,没有精神。刚开始几天,下午很困,下班后直接回宿舍睡觉,睡醒才去食堂吃晚饭。
2017 年与 2018 年的工作条件比较
2017 2018
招聘 旭日工厂的招工要求明确注明招收年
龄介于 18-45 岁的男女员工。
自从 2009 年的韶关事件后,工厂不再
招收来自新疆的应聘者。
招工要求明确注明招收年龄介于 18-48 岁
的男女员工。48 岁左右的应聘者所签署的
合同,终止日期为他们的 50 岁生日。
旭日工厂的正式工只限韶关户籍者应
聘;临时工则不招收韶关户籍的应聘
者。
学生工 调查员得知工厂在暑假期间大量招用
年龄介于 16 至 17 岁的学生工,学生
工的工资是每小时 10 元。
调查员得知工厂在暑假期间招收大量的学
生工,学生工的工资为每小时 10.5 元。
体检 工人共有两次体检,分别是入职前
后。体检费为 40 元,由工人自行承担
工人有壹次入职前体检,费用是 40 元,
由工人承担。
入职培训 工人出席壹个为时三小时的培训课
程。培训时间未计入工资。
工人上岗前出席壹个不足壹小时的培
训课程。培训时间有计入工资。
试用期 根据旭日玩具厂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为 6 个月。
根据旭日玩具厂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 6
个月。
离职 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三天至壹星期通
知;合同内辞职需提前壹个月。
办好离职程序后,工人次日可以结清
工资。工资在辞工后的壹周内到账。
工厂不向辞职工人提供工资条。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车
间主管。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壹
个月告知主管。
完成离职手续当日能结清工资。离职
后,调查员通过手机信息收到工资
单,而工资也在离职当天下午到账。
劳动合同 培训人事员要求工人必须填写“本人自愿申请厂方在空余时间安排加班”
的条款。
没有提及自愿加班的条款
工作时长 正常工作为每天 8 小时,每周工作 5天,每月工作约 26 天。
工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的工时经
常没有被计入工资。此外,工厂也规
定工人上班时必须提前 15 分钟内完成
合同规定为八小时工作制,每周至少
休息壹天。工人上班考勤打卡时不需要
排队,但下班打卡时需排队五分钟,该时
间有被计入工资。
打卡,但是这 15 分钟并没有被计入工
资里。
加班 淡季时,工人每月平均加班 110 小
时;旺季时,工人每月平均加班 140
小时。选择不加班的工人必须提交书
面申请,并且经过车间主管的同意后
即可。
在 2017 年的 9 月份,工人被迫连续上
班 13 天。多数工人在该月内只有两天
的休息日。
调查员工作时是该工厂的淡季。调查期
间,每周五下午加班时间为 16:45 到
18:15,其余每天加足 2 小时,到 18:45
下班。工人平均每月加班 75 小时。选择
不加班的工人,口头告诉拉长即可。
劳动报酬 工人的平均工资是 3000 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为每日 64 元。
按工时计算,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小时
8 元,平日加班费为每小时 12 元,周
六周日全天的加班费为每小时 16 元。
对于正式工人,工厂执行日薪制,其中包
括基本工资为每日 64 元。
平日加班每小时 12 元,周末加班为每小
时 16 元,法定节假日加班为每小时 24
元。工人的工资每月大概 2600 元左右。
临时工的工资为时薪制,不论平日还是周
末上班都按每小时 13 元计算,每月平均
工资为 3100 元。
请假制度 据员工说,工厂只有工伤原因允许请病假,工资按基本薪标准每日 64 元发
放。请病假需要医院的证明以及报
告,向工厂提出书面请假,经主管签
字同意后即可。
工厂未按合同规定向员工提供带薪婚
假、产假和丧假。
该工厂无全勤奖,所以工人请普通事假基
本都可以获批。工人请假当天没有工资。
工厂没有公开病假、产假、丧假的相关制
度。感冒发生的工人想请病假壹天却只能
请事假。
休假 工作满壹年的工人可以在春节期间获
得 5 天的年假。法定节假日工人享有
补偿。
工人五月壹日享有劳动节休假,当天可获
得基本薪资 64 元。工作满壹年的工人可
以获得 5 天的年假。
社保 工厂不为工人缴纳社保。 工厂为合同工购买社保。临时工壹般默认不买社保,但也有壹部分合同工选择不买
社保。工人缴纳 264.86 元,厂方缴纳
586. 46 元。
福利设施 工厂为工人提供篮球场、羽毛球、乒乓球、图书室、台球室、卡拉 OK
室、电脑室等。
该厂的体育、娱乐、文化设施有篮球
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台球室、
观影厅、KTV 厅和图书室。
伙食条件 食堂提供的伙食质量差,工人觉得价格较贵。工人每个月的伙食费平均
600-700 元。
有壹间食堂是领导专用食堂,不对工
人开放。
有壹间食堂是领导专用食堂,不对工人开
放。
住宿条件 宿舍包括水电费每月 50 元,没有水管或者任何洗浴设备,工人洗澡洗漱全
都是在杨涛。选择在外租房的工人,
平均每个月房租和水电费大概在 300
到 500 元之间。
宿舍费每月 50 元。宿舍有洗澡间但没有
水管,所以工人须自备水桶或盆到阳台的
水龙头取水,再到洗澡间擦洗。
职业安全
健康
调查期间没有发现工厂环境健康安全
委员会。工厂在工作期间只给工人提
供口罩作为劳保用品。
很多工作岗位都会接触到有毒或化学
物质,但这些工作岗位的工人往往没
有得到任何劳保用具或者防护措施,
工厂亦没有对有毒化学品的使用方法
進行详细说明。学生工也被安排在有
职业危害的岗位上。
车间和宿舍内并未发现急救箱。车间
没有空调,壹些通风设备和机器设备
都没有定期接受检查。
调查期间没有听说过环境健康安全委员
会。工人入职培训也没有涉及环境健康安
全方面的。
装配部门的工人每周得到棉线手套壹双。
工厂给每个工人免费发两套蓝色的厂服。
超声机上虽然张贴“必须戴护耳器”的安
全提示,但车间没有给操作超声机的工人
配发护耳设备。
车间办公室、宿舍楼梯间有急救药箱。车
间里的药箱在车间办公室里,药品不可拿
出办公室使用。
工伤 A11-2 装备部的刘春波,在车间工作
时不小心滑倒导致左腿骨折。厂方付
了 8000 元的医疗费,但只批准了壹个
月的带薪工伤假,逼得刘春波只能选
择辞职离厂。
杨宗方遭工厂开除后从工厂建筑跳
下,当场毙命。但是他的家人只得到
了 130,000 元的补偿金。
调查员在调查期间没有发现任何工伤事故
林金华从工厂建筑跳下,导致他進入
了昏迷状态。厂方负责缴纳他的医疗
费用。
消防 大部分车间及楼道出口都堆放著大量
物品及杂物,阻塞通道。
宿舍区紧急出口有标识、照明充足,
未发现杂物阻塞,紧急出口没有上
锁。
调查期间未见到消防演习,询问过的
很多工友也不清楚。
车间、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比较完善,标
志也足够清晰,检查表也在更新。
工厂每年都会安排消防演习,但都是随机
在各车间抽几条流水线的工人参加演习。
奖惩管理 报告内没有提及 工厂没有任何奖励措施。奖惩制度是扣分制,根据违纪情况扣分,累积罚分达到 10
分以后就开除。
工会 没有发现工会或者工人代表。工友往
往不了解工会的职能。
调查员发现工厂内贴有工会代表名单的海
报,但受访的工人表示没有给工人代表投
过票。
投诉渠道 工厂没有提供工人热线号码给工人,调查员多次尝试联系该号码都没有打
通。
工厂设有意见箱但未有工人使用过的
迹象
工人热线能打通,但是工人有问题会
直接向拉长反馈,很少使用热线。
工人待遇 调查员曾目击工人被辱骂 工人反馈曾遭到管理层辱骂客户访问
及审计
受访的工人表示,客户验厂前会先让
工厂知道,好让工厂准备应付方法。
车间开早会通知工人有客户要验厂
执行总结
时至今日,大多数玩具都是在中国制造的,它们是全世界儿童梦想的源泉。然而,创造这些梦想的过程仍然是壹个噩梦。过量的加班时间、与危险化学品的接触以及勉强维持生存的工资是三个最大的问题。该报告揭示了四家工厂的侵权行为,其中包括最大的玩具品牌孩之宝、迪士尼和美泰、以及 Simba Dickie,Schleich 和 Ravensburger 等德国制造商。该报告指出了恶劣工作条件存在的原因,并呼吁跨国公司在生产供应链中承担责任,以打击这种剥削。
危及工人的严重侵权行为
为了呈现工厂工人的恶劣工作条件,中国劳工观察今年 4 月至 9 月间派出卧底调查员進入四家工厂:东莞利法宝玩具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兴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和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工厂为各种跨国公司生产产品,包括孩之宝、迪斯尼、美泰、辛巴迪基、施莱希和雷文斯堡。 调查显示共有 23 项侵权行为,最严重的侵权行为如下:
· 在生产高峰期,尽管中国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超过每月 36 小时,但工人每月的加班时间仍介于 80 至 175 小时之间。
· 工人没有参加法定的 24 小时岗前安全培训。因工人没有参与该有的培训,他们无法得知他们所接触到的有毒化学品,也不知道如何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工人可能在接触到有毒化学品,或噪音和灰尘较多的环境中工作,但他们并没有被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 缺乏工作前体检。如果没有体检,工人很难证明职业病是因为在工厂工作所导致的。
· 工人被要求签署空白合同。他们没有听到对合同的解释,也没有收到合同副本。
· 恶劣的生活条件。8 名工人被分配到工厂宿舍的壹个房间,有些浴室没有提供热水。
· 未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中国劳动法要求雇主按照既定缴费率购买社会保险和缴纳工人的住房公积金。
· 缺乏代为工人争取权益及正常运作的工会。
· 缺乏有效的申诉渠道。当工人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他们壹般选择辞职或隐忍。
工厂之间的工作条件差异
鉴于中国经济的壹部分主要基于体力劳动,过度的工作时间是在工厂里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四家工厂工人加班加点的情况有所不同。华登的情况最为极端:工人每月工作时间最高可以达到175 小时,而在八月份只有壹个休息日。如果装配线调整为生产新的产品,工人必须加班以达到生产配额,但他们不会得到额外的工资。在旺季期间,休息时间部分缩短,工人在 21:30 打卡,但之后继续工作。此外,利法宝要求每月加班 104 小时,兴利要求每月 96 小时,镇泰则要求每月80 小时。这显然超过了中国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加班最高限额:36 小时。
由于工厂的工资计算方式非常复杂,所以工人壹般都无法理解。最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通常相当于最低工资)、加班时间以及许多其他扣除和补贴。壹个名为“劳动力”的非政府组织在 2017年时计算得出,广东省壹户人家的生活工资在 6900 元到 7500 元之间。假设在壹个家庭里有两个赚取生计的成年人,壹个工人必须每月至少赚取 3450 元至 3750 元以维持生活。然而,现实情况与此大相径庭。 在非旺季期间,工人的月工资接近基础工资:镇泰 2100 元人民币、兴利 1800 元人民币、利法宝 1720 元人民币、华登 2000 元人民币。这些工资远低于维持体面生活水平所需的工资。因此,在旺季期间,工人除了过度加班以赚取生活工资之外别无选择。在华登,工人平均收入为 3000 至 4500 元人民币、利法宝 4000 元人民币、兴利 3500 元人民币、镇泰 2900 至 3500元人民币。如果我们根据壹个家庭中有两个赚取收入的成年人的假设来计算维生工资,工厂里的工人必须两个人都加班工作才可以维持基本体面生活的工资。但维生工资的定义是每个家庭里只需壹名成年人正常上班就能养活全家。
除了工资和加班,在生活条件和职业安全这些重要的问题上,工厂之间也存在差异。在华登和利法宝,8 到 10 名工人挤在狭小的宿舍里。而镇泰和兴利,只有 2 到 4 名工人共用壹个房间。由于淋浴间没有提供温水,工人只能用大水桶搬运温水洗澡。
工人的职业安全也是壹个问题。 嘈杂的注塑车间里,稀释剂、溶剂和胶水被使用后散发的强烈气味刺激著工人们的鼻子和皮肤,塑料熔化时也会产生有毒烟雾,但工人们却不了解这些化学用品的毒性。工人在没有明确的安全指示和保护的情况下操作机器,很容易造成严重的事故。尽管安全培训和定期的健康检查至关重要,但华登、利法宝和兴利都没有告知工人采取任何的安全措施,也没有给他们提供足够的防护服。相比之下,只有镇泰相对重视工人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为什么这些侵权行为还在持续发生?
中国工人的权益没有得到改善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跨国品牌公司的价格压力
国际品牌公司不承认它们对供应链中人权侵犯负有责任。品牌公司通过使用具有激烈价格竞争的短期合同和在短期内改变订单,来压制工人的声音。
国际品牌公司对于在它们的供应链里出现的人权侵犯事件中不承担任何的责任,但这些品牌公司却在剥削工人权益的情况里扮演着最活跃的角色。品牌公司通过使用具有激烈价格竞争的短期合同和在短期内改变订单,来压制工人的声音。
每年许多公司都会要求玩具工厂增加生产配额,同时降低生产成本。例如,在 2017 年,100 个孩之宝和美泰玩具的生产成本为 100 美元。 然而,在 2018 年,孩之宝和美泰要求工厂用 100 美元生产 105 个或更多数量的相同的玩具。对于同壹产品,品牌公司将找到两三家玩具工厂参与订单收购,而生产成本最低的工厂将获得最多的订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厂无法降低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成本,他们只能将降低生产成本的负担压在中国工人的身上。
在华登工厂,生产迪士尼 Princess Sing 和 Sparkle Ariel 玩偶的包装部门的工人每天生产约1,800–2,500 件玩具,每月工作 26 天,每月收入约 3000 元。工人每生产壹个玩偶可赚 0.01 美元。 目前,迪士尼的 Sing 和 Sparkle Ariel 玩偶在亚马逊上的零售价为 34.99 美元。 华登的壹名工人只赚取了他们所生产的玩具市场价值的 0.031%。壹些在工厂的包装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工人也有份生产迪士尼 Princess Sing 和 Sparkle Ariel 的产品,但工人们从每个玩偶的身上只赚取了 0.75 美元。
2)中国对工人权益保护的缺乏,壹种竞争优势虽然中国的劳动力成本有所增加,对工人权益保护的缺乏也可以理解为中国玩具业的竞争优势。
在越南、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工人拥有以罢工对抗不公平的劳动条件的权利。 反观中国,工人没有罢工的权利。虽然这并没有阻止多年来陆续爆发的罢工,但它们大多数受到了严厉的压制。
在中国工厂所成立的工会没有任何的实际目的。尽管中国政府正在推动工厂级工会的建立,但它们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该工会基本上是中国政党的壹个部门,因此用来维护政府的利益而不是真正代表工人的权益。尽管目前许多工厂都有工会,但是这些工会不得不面临由人力资源部或总务部的高层来接手管理工会。此外,由于工会领导不是由工厂工人选举产生,而是由工厂管理层任命的,所以工会并不能代表工人的利益,也很难捍卫工人的权利。没有自由独立的工会和有效的投诉机制,工人的权利无法受到保护。
3)反复违反相关法律
中国的劳动法有很多规定,但工厂会试图规避或违反这些规定,因为违反此类法律的相关成本很低。例如,中国劳动法把工人的加班时间限制在每月 36 小时。 然而,工厂经常让工人加班超过80 小时。壹些工厂将要求当地政府实施全面的工时制度,这样壹来,它们就可以合法规避加班,每年为工人分配高达 432 个小时的加班时间。 由于违反加班时间相关的法律不会受到惩罚,许多工厂甚至没有申请综合工时制度。此外,中国法律规定,工厂应根据工人工资总额购买退休保险和工人住房公积金。 虽然中国政府的重视使得情况有所改善,但许多工厂依然未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工厂按工人的基本工资计算缴费,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实际上会损失壹半的福利。 此外,移民到另壹个省的工人必须在那里工作很多年才有权领取退休福利。 因此,如果工厂关闭或工人希望换工作并搬迁到另壹个省,他们将无法申请退休福利。 由于工人的离职率如此之高,辞职的工人无法要求工厂对工资差异做出解释。
中国法律规定雇用学生工人和派遣工人是有限制的。例如,学生工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并且只能在与其专业相关的领域工作。但是,实际上学生工人很有可能做与普通工人相似的工作。在旺季期间,派遣工人的数量往往超过 10%的法律规定。 派遣工人在与代理机构签订合的同时更容易受到剥削,任何不满或争议都由代理机构处理。 派遣工人通常收到较低的工资,而代理机构则不会给工人的社会保险缴款。
中国法律的另壹项要求规定,雇主必须给工人提供上岗前培训,其中包括小组,车间和工厂级别的岗前培训以及使用新材料或新机器时的安全培训。中国法律中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主要针对女性工人的权益,包括不允许怀有身孕超过 7 个月以上的女工加班或上夜班。鉴于诉讼费用对工人而言过高,工人通常不会因非法行为起诉工厂。
结论
中国劳工观察对玩具工厂進行了近二十年的调查,然而,今年的调查揭示了在中国玩具业持续发生的问题。 品牌公司仍然希望将利润最大化,并通过使工厂相互竞争以达到最低的生产成本来实现这壹目标,最终导致对工人的剥削。
我们呼吁从这些工厂获取劳动力的品牌公司真正致力于改善工作条件,来解决玩具业中猖獗的侵权行为。多年以来,工人源源不断地创造了公司的利润,却不得不继续在公然侵犯其权益的工厂继续辛苦劳作。需要進行重大改变的不仅是品牌公司的采购模式,还有它们在与供应商合作时确保工人权利受到保护的方法。
侵权事项壹览表
华登(河源)玩
具制品有限公司
镇泰(广州)
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利法宝玩
具制品有限公
司
东莞兴利五金
塑胶有限公司
雇佣歧视* x
没有为所有工人提供入
职前体检
x x
非自愿加班* x
过度加班* x x x x
工厂虐待工人 x x
工厂没有向工人解释合
同内容
x x x
工厂虐待工人 x x
工厂没有向工人解释合
同内容
x x x
工厂没有履行劳动合同
*
x x x
工厂没有提供 24 小时
的岗前安全培训*
x x x x
工厂没有向工人提供防
护设备*
x x
工厂缺乏足够的职业健
康安全的防范措施*
x x x
居住条件差 x x
工厂车间存在火灾隐患
*
x
未依法购买社会保险* x
缺乏独立运作的工会 x x x x
缺乏有效的投诉渠道 x x x x
工人必须在辞职前获得
批准
x
扣押工人的身份证 x
未向所有工人提供合同
副本
x x
签订空白合同 x x
低薪(工人的薪资在当
地最低工资的 5%内)
x x x
无薪工作时间 x x
注:“*”代表违反中国劳工法的行为
中国玩具行业女工现状
中国的经济发展在近几年来進入“新常态”瓶颈期,生产成本上升,制造业持续面临困境,特朗普的贸易战進壹步激化了矛盾。中国企业为了生存,将成本上升的压力转移到工人身上,近年来各地都出现了很多侵犯劳工权益的案例。而女工,作为中国玩具制造业的主要劳动力,因其要额外承担的家庭责任和生理特性,面临着更恶劣的生存现状。中国劳工观察在调查了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和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这两家玩具工厂之后,可以从几个方面刻画玩具女工的现状。
就业机会的不平等。在这两家企业中管理层中,女性的比例极低,仅有壹两名为女性,有话语权的人和“壹把手”基本都为男性。而在工人中,女性工人的比例高达 80%。大多数女工选择这个工作的原因只是因为年龄大,教育水平低。工厂也更愿意招女性工人,因其老实,顾虑家庭,不会轻易闹事。另外,招工对孕妇和备孕女性也存在招聘歧视的情况。《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而镇泰没有将岗位分类,因孕妇或备孕女性不能做胸透提供体检报告,将她们拒之门外。
家庭与生活的不平衡。这两个工厂月加班时长都在 70 个小时以上,如不加班,则靠 2000 元左右的基本工资难以维持生活。但除此之外,中国的文化传统将家庭的责任也放在了女性身上。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法》第六十壹条,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但在实际操作中,如女性因为照顾孩子、生理期、怀孕等特殊情况请假,就会在以后的工作中被取消加班的资格或调到更辛苦的岗位,逼迫其主动辞职。
生活条件恶劣。《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但现实生活中,不仅没有对女性特别的照顾设施,连基本的生活水准都难以保障。华登车间的卫生间比较脏,周围会散发出臭味,工作期间如去洗手间太多次,会被拉长批评。普工宿舍 8-10 人壹间,宿舍内没有热水,对女性来讲,洗澡十分不方便,只能拿桶去楼道接水洗澡。
社会保障不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由于社会保险费用对工厂来讲,是额外的成本,多数工厂存在对工人社会保险金缴纳只按照最低工资缴纳的情况,即使缴纳社会保险,也存在只缴三险,而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
无工会保障权利。尽管女工面临着很恶劣的生存环境,这两家工厂的女工都表示没有途径可以反映、解决问题,只能自己忍气吞声或选择辞职。工厂工会形同虚设,工人热线也无法接通。
华登女性权益报告
1.就业机会
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的就业机会对于男性和女性来说严重不平等。调查人员所在的流水线普工人数约 36 个,其中约有五个普工是男性,其余的是女性,女工比例占普工的 80%;与之相比较,在管理层中,调查人员所在的车间约 9 个拉长都是男性,主管和产品技术员等其他管理级别的人也是男性,只有文员是女性。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仅占 1/9。
造成这壹现象的原因可能和生产产品的性质有关,生产玩具相对于在建筑工地搬砖等需要重体力活的工作来讲,工资相对较少且对体力的需求相对较低。女性普工年龄大,多在 45 岁以上,没受过什么教育,文化程度低,老实,逆来顺受,生活重心更偏重于子女和家庭,所以会更倾向于选择这壹工作。厂家也愿意招女性工人,因为她们不会闹事便于管理。流水线上的普工无论男女工资和工作强度相同。
2.工作和家庭
女性工人如果在华登玩具公司工作,便很难维持生活和工作的平衡。多数受访女工表示他们需要承担照顾家庭的义务,要每天照顾老人和小孩,或要给成年的儿子买房。受访者中甚至有丈夫闲赋在家,女性壹人承担全部的家庭责任,但是因为工作时间过长休假少,很难照顾周全。60%以上女性普工的住址靠近工厂。若双亲都工作,小孩则由老人照顾。受访女工中有人考虑过找其他工作,但是因为文化水平低,工作职位少,且有失业的风险,并不是很容易离开华登。
3.工时和收入
虽然新工人入职时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工人并拿不到劳动合同的副本,合同上的权利也不能得到保护,多数工人表示不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
华登的工作时长和报酬违反了合同和劳动法的规定。在旺季,工人每天工作 10-13 个小时,每月工作 26-29 天。如在加班时请假,只能拿到 7.5 人民币每小时的日工资,这样月工资便不到 2000元,工人只能选择加班。因外部原因(如生产工序调整)导致生产指标没有完成,需另外加班的,不付加班工资。旺季打卡后会继续工作,超出的工作时间不付工资,集合开会时间不付工资。
华登的请假程序很复杂和严格,打电话发短信形式的请假不会被同意,工人必须写请假条亲自去车间请拉长签字,拉长同意之后才能请假。请假和放假都没有工资。如请假不被允许就会被记旷工,扣工资。有女工在下班途中骑车摔伤,发微信向拉长请假也没有得到同意,不得不亲自去车间请假。放假请假不付薪资。
如此长的工作时长和严苛的请假规则使得女性工人得不到合适的休息,每个月的例假期身体不适请假便得不到薪资。厂内有壹七八个月的孕妇,工作时长和强度也与壹般工人壹样,请假得不到薪资。而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壹条,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工作和生活环境
在华登玩具制作过程中,对于接触有害物质的员工,没有在职或者离职的职业病检查。作业的机器设备有时会出现问题,但是机器设备也没有定期检查。
车间的卫生间比较脏,周围会散发出臭味。工作期间如去洗手间太多次,会被拉长批评。普工宿舍 8-10 人壹间,宿舍内没有热水。对女性来讲,洗澡十分不方便,只能拿桶去楼道接水。
在该厂没有性骚扰的事件发生;男性普工和女性普工的宿舍在同壹栋楼,女性普工住 2/3/4 层,男性普工住 5/6 层,管工宿舍分散在各层,管工中男性偏多。调查期间没有听说女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不安全事件,但工厂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也不方便,工厂附近有时会看见年纪偏大无所事事的男性,调查人员在厂期间从不敢天黑以后独自外出。车间洗手间虽然比较简陋,但使用过程相对安全。
5.社会保障
工厂中年龄未满 45 岁的工人不可购买社会保险。工人们表示,因为收入少,他们也不愿意购买保险。因此,怀孕的女工或失业的女工他们并得不到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补偿保护。
对于女性来讲,请假的规则是壹致的,需写请假书亲自去车间向拉长请假。女性生育没有产假,辞职或请假便得不到工资。如因家中有事,需照顾孩子不能上班,请假也不能得到工资。若员工想要离职,程序也很复杂,需提前壹个月写辞职书,拉长签字,自离则本月工资拿不到。
6.工会与工人代表
华登并有没有工会以及工会代表,在有问题的时候,大多数工人有问题会选择忍气吞声或者辞工。
镇泰女性权益报告
1.就业机会
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的就业机会对男女存在不平等的情况。工人人数约 4000 人,其中女工占 80%,年龄多在 30-45 岁之间,男女比例为 1:8。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可能是女工大多数教育水平低,老实,更注重孩子和家庭,所以易于管理不闹事。
虽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镇泰并没有对普工工作進行职业病危险的测评,不管什么岗位录取程序都要求求职者提供体检报告,体检中有胸透检查。已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妇女因为害怕对胎儿有影响,不做胸透,则拿不到体检结果。如不提供体检结果,就不会被工厂录用。
2.工时和收入
工人在旺季需要加班,工作日每天加班 1.5 到 2.5 个小时,周六加班壹天,每月累计加班约 66.5到 78.25 个小时。若不加班,收入不到 2000 元,完全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如在旺季加班,收入则有 2900 元到 3500 元。
工厂有带薪年假、产假、婚假、丧假,产假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这些假期请假需要提前告知产品管理员,并在产品管理员处拿请假条。
若有女工怀孕,工厂会安排其不加班。若不加班,工人很可能被取消以后的晚上加班和周六加班,或被要求辞职。有女工因为例假肚子痛连续两天请假而被要求辞职。
3.社会保障及福利
工厂有给工人购买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但是由于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支付由工厂支付,工人并不清楚所缴费用有多少。
工厂娱乐设施很多,如体育馆、足球场、舞蹈房等,还有手游电竞大赛等活动。使用这些娱乐设施的多为男性工人以及暑期工,有少数女工会去舞蹈房跳舞。
4.工作安全与稳定性
镇泰的厂房通风良好。接触的油和胶水经过检测,对身体危害小。工厂每年会组织员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工厂支付,离职时确认无职业病才离厂。
但是因为工作强度过大,有些女工会因高血压或者贫血在流水线上晕倒。工伤事故每年最多有壹两起,去年有壹女工和旁边人说话注意力不集中,手指被机器切断,落下残疾,最终厂方赔偿其三万元的赔偿金。
5.生活与工作环境
镇泰宿舍条件较差。宿舍没有单独的冲凉房和洗手间,每层公用壹个冲凉房与洗手间。冲凉房放不出热水且凉水也很脏,洗澡需要拿桶到外面接热水。对女工来讲尤其不方便。
6.工作与生活平衡
因为工作时间较长,工资相对较低,女工如在镇泰工作很难维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壹名电子部的女工今年 6 月通过工厂直招進场,已婚,育有两个小孩。由于她和老公都在广州打工,孩子只能由家中老人照顾。
7.工会与工人代表
根据镇泰员工服务点墙上贴的公司员工代表图和工会委员会成员图,该工厂共有员工代表 12 人,其中有壹位是男性,其余的都是女性;工会委员共 11 人,主席、副主席、生产委员、组织委员和壹位宣传文体委员为男性,壹位宣传文体委员、两位女工委员和两位财务委员是女性,男女比例为 6:5。但是拨打工会联系电话无法接通,工人倾诉热线现场倾诉时间因与上班时间重合,工人无法抽身去提意见。
调查员所在的生产 Hasbro 玩具的 A7 车间有两个主管,正主管是男性, 副主管是女性,如工作中有问题,工友建议直接去找男主管,因为其更有发言权。
关于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的调查报告公司简介
花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是专注于原料及加工行业的民营企业公司,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塑胶电子、电动玩具、化妆品玩具、布胶公仔、玩具服饰、塑料制品及圣诞灯饰等产品。产品100%外销。产品销往美国、日本、韩国、欧洲等国家。并通过国家工商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专业化的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注册资本 3500 万香港元。公司坐落于河源市源城区民营工业园(高塘村内)。
基本信息1
工厂全名: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高塘工业园
联络方式:0762-3268980/邓女士
生产的产品:塑料玩具、电动玩具、化妆玩具、塑料公仔、玩具服饰等产品。
主要客户:WAL-MART、K-MART、孩之宝、迪斯尼、TESCO 等国际知名品牌。
普工总数:约 2000 人(女工占工人总数 80%左右)旺季时工人总数:约 2300 人(含暑假工)
管理层男女比例 8:1
受访人数:16
受访者所在部门:包装部/生产部
受访者的男女比例:5:9
访谈形式:面谈,QQ/微信,线上交流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招工对性别没有要求。
招聘程序
在网上搜索“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普工招聘”得知工厂正在招聘大量普工。打电话(0762-3268980)过去询问招聘方,招聘方说:工厂招工时间是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壹点到五点;普工不需要工作经验,只要带身份证和两张壹寸照片就可以;工厂包住不包吃,住宿八到十人壹间;工资按计件,多劳多得。入职时需要交身份证,新工人身份证会被扣押三天,给身份证复印件存盘。工厂招工对性别没有要求。
入职途径:
网上招聘、工友介绍、工厂直招。
岗位分配:
工人可以自选去哪个部门。招聘人员问了调查员想去生产部还是包装部。
流水线上的普工无论男女工资和工作强度相同;调查人员所在的流水线普工人数约 36 个,其中约有五个普工是男性,其余的是女性;调查人员所在的车间有约 9 个拉长,都是男性,文员是女性,主管和产品技术员等其他管理级别的人是男性。
未成年工:
工厂要求暑假工年满 18 周岁,没有未成年工;没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工。
体检:
工人入职时不需要体检。询问工友得知工厂去年安排过壹次体检,体检费为 40 元,直接从工人的工资中扣除。工友无论去不去体检都要会从工资中扣除体检费用。
入职培训:
入职不需要培训。新人身份证会提前壹天被扣押,新人需要在第二天早上八点以前达到工厂招聘处,招聘人员发放厂牌后直接由文员安排進车间。
试用期:
工厂没有和试用期相关的规定。
离职:
辞职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暑假工至少要做满壹个月才能辞职。通过访问壹位已经离职的工友得知,辞职只有在提前壹个月通知并写辞工书让拉长签字时才能在下个月七号领取厂方所欠工资。
如果完全按照工厂的辞职规定,员工可以辞职,如果厂方不同意,自离后拿不到工资。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厂方会在工人第壹天進工厂时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拿到由车间的文员发放的合同后,工友需要在合同的封面上填好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同时在合同的最后两页右下角签上姓名,且不允许签日期。文员还要求工人在表格右下角的框填上,“本人自愿受雇,为了增加收入自愿進行加班”。签好文员立刻将合同收走,不会向工人解释合同的内容和含义。
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包括:使用说明;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违反合同责任;调解与仲裁;其他;职业危害告知书。工人没有劳动合同副本。有工友反映说,合同签了也没用,厂方让妳签的目的只是为了应付检查。
三、工作时间
长白班
淡旺季工作时间
旺季 淡季
每天工作 10-13 小时 8-10 小时
每周工作 6-7 天 5-6 天
每月工作 26-29 天 22-23 天
29
淡旺季加班时间
旺季 淡季
每天加班 2-5 小时 偶尔加班,平时加班 2
个小时,周六加班 8
个小时
周末加班 16-26 小时
每月加班 84-175 小时
工厂旺季集中在 6、7、8、9 月,有工友说去年过年之前也连续赶货,1 月份的时候也经常上连班并且加班很晚。其余的月份是生产淡季,3、4 月份的时候工资最低。
加班最长的月份是去年的八月,只休息了壹天。工友可以选择不加班,如选择不加班,需提前口头告知拉长,拉长同意即可。若不加班,壹天的工资按 7.5 元/小时计算。工友说生产旺季的时候最晚晚上十二点才下班,休息时间都不足八个小时。
工作及间歇休息时间
长白班
早上 下午 晚上
8:00-12:00;
10:00 时休息十分钟
13:30-17:30;
15:30 时休息十分钟
18:30-
20:30/21:30/22:30/23:30
;
30
12:00 下班有 90 分钟吃饭
时间
17:30 下班有 60 分钟吃饭
时间
20:30 时休息十分钟
长白班从晚上六点半开始计算加班时间,進厂时招工方会问想進哪个部门,可以选择两班倒的车间。旺季和淡季的上班时间没有不同。
两班制
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
白班 8:00-20:00 共有两次休息时间,每次休息三十分钟夜班 20:00-8:00 共有两次休息时间,每次休息三十分钟工厂 A、B、C 三栋楼有生产车间,C 栋三层的流水线两班倒,其余的是长白班。
其他
每条拉有都生产指标,多数情况下指标是 1800 个,有时指标是 2500 个。机器没有出现故障或作业流程安排恰当时指标容易达到,指标没有达到时,必须延长时间完成产量才能下班,超出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工资。
早、中、晚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如旺季时需要赶货,上长白班的工人经常会被要求上连班:午饭时间缩短为 50 分钟或 60 分钟,晚饭时间缩短为 30 分钟;晚上 9:30 时拉长会统壹安排打卡,打完卡后继续作业,下班时间推迟至晚上 10:30 或 11:00,超出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工资。
工厂要求每次上班需要提前十分钟打卡,上下班打卡有时需要排队。排队时间不超过 5 分钟,且不计入工资。
绝大多数情况下,拉长会在打卡下班后要求集合开会,开会时间不计入工资。壹般都是强调要加快作业的速度,不能生产次品,上班不要讲话这些问题。
调查员在厂期间没有遇见过工友选择晚上不加班,因为不加班白天的工资只能按 7.5 元/小时计算;调查人员估计除非工友有要紧的事才会选择不加班,这种情况下拉长会同意;拉长对厂里的暑期工比对长期工更客气,有女工说流水线的拉长人特别坏,很多时候做够了产量却不给下班,随意要求加班到晚上十点十壹点又不多给钱。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旺季 淡季
约 3000-4500 元 约 2000 元
工厂网上招聘信息显示,工厂实行计件工资,多劳多得。正常情况下 70%以上的员工在晚上 8:30或 9:30 以前可以完成产量,若产量提前完成仍需继续作业直到下班。多名工友说,超出的产量不会计算工资。
拉长每天晚上会在报数表上写好第二天的目标产量和目标工资。第三天早上 11 点左右,每个工友会在生产日报表上看到自己前壹天的工资金额,并在上面签字。
通常情况下从早上 7:50 工作到晚上 8:30,工资为约 130 元;晚上 9:30 及 9:30 以后下班,工资约为 140 元;少数情况下晚上 10:30 下班,工资约为 150 元。周六加班,从早上 8:00 到工作到下午 5:30,工资约为 160 元,若下午 6:30 下班,工资约为 180 元;若晚上 8:30 或 9:30 下班,工资约为 210 元、230 元或 240 元。
厂里生产部平时晚上 10:30 下班,工资约 170 元,周六加班工资最高约 300 元。
每条拉的工资金额有差别,工资由拉长计算。工友反映说弄不明白工资的计算方式。
生产日报表
请假或放假没有工资,晚上加班时间请假,白天的工资按照 7.5 元/小时计算;若由于拉上换了新货,生产工序调整导致不能完成产量,无论加班到多晚工资都是 105 元/天。若产品需要返工,工作不会计入工资。
工厂每个月十二号或十三号会要求工友核对总的工资金额并签字,工资在每个月二十五号之前发放。所发工资是截止上个月月底的工资,工资直接打到工商银行卡上面,工人没有工资条。
请假制度:
请病假必须本人亲自到车间向拉长 ,拉长同意后拿请假条给主管签字。
打电话或发短信形式的请假不会被同意。有女工因下班途中骑车摔伤,发微信给拉长请假没有被同意,因此不得不亲自到车间请假。请假若不被允许就会被记旷工,旷工会被扣钱。
休假:
放假或请假(无论是事假还是病假)都没有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不付薪。在厂里只见过壹个怀孕的普工(大概有七、八个月身孕),她的劳动时间和强度与其他普工壹样。
社保:
工厂规定年满 45 周岁以上的工人必须买社保,否则不能在厂里工作。社保 200 多元,每月直接从工资中扣除。除了年满 45 周岁以上的人其余的工人都没有买社保。很多工友说每月可支配的收入少,不愿意买。即使工友有意愿买社保,若年龄没到 45 周岁,工厂也不予购买。
福利设施:
工厂宿舍楼下有壹个篮球场,此外没有其他福利设施。
五、食宿条件
工友可以自己选择在工厂的宿舍和食堂吃住,住宿不要钱,吃饭需要自己掏钱,没有住宿和用餐补贴。
伙食条件:
厂内有两个食堂,其中壹个食堂饭菜价格为六块钱,另壹个食堂饭菜价格为七块钱。食堂在早餐和晚餐卖粉,3-5 块钱壹碗。两个食堂都比较小,中午吃饭的人较多,去晚壹点很难买到饭菜。
下午下班可以选择去厂门口小摊上买食物,凉皮凉面 4 块钱壹份,肉粽两块钱壹个,粥两块钱壹碗,粉三块钱壹份。工厂外面有小店卖快餐,快餐价格为 8-10 块钱壹份。
宿舍条件:
宿舍分普工宿舍和管工宿舍。普工宿舍 8-10 人间,有两个风扇,有洗手间和储物柜,宿舍没有热水,洗澡时需要拿桶去楼道接水。宿舍没有插座,用电时需要去壹楼宿管。管工宿舍有空调,是套间。
约 60%以上的女性普工住址靠近工厂,若双亲都工作,家中的小孩由老人照顾。
男性普工和女性普工的宿舍在同壹栋楼,女性普工住 2/3/4 层,男性普工住 5/6 层,管工宿舍分散在各层,管工中男性偏多。调查期间没有听说女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不安全事件,但工厂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也不方便,工厂附近有时会看见年纪偏大无所事事的男性,调查人员在厂期间从不敢天黑以后独自外出。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车间开着排气扇和风扇,温度比室外低,约 30℃;车间的厕所比较脏,天气不好时会散发壹股臭味,离 2 米远都可以闻到。
安全出口通道畅通。作业的机器设备有时会出问题,不会定期检查。
劳保用品:
接触车间洗面水、酒精、瞬间接着剂,以及打磨玩具零部件的岗位需要戴口罩。
接触贴有“高温,小心烫伤” 的工具箱时需要戴手套。调查员旁边的壹个工作位置上放置了壹个盒子,盒子里的光线非常明亮,让人眩晕。尽管离盒子有壹米远的距离,调查员仍然可以感受到它的热量。工人带着非常厚的手套来防止烫伤,但没有其它的防护设备。
口罩每天更换,手套不清楚多久更换壹次。
接触有害物质的员工,都没有進行在职、离职职业病体检。拉上很少调动岗位,接触有害物质的岗位很长时间都不会被调换壹次。在车间壹个角落里面摆有壹个桶,桶上面贴有“有害废弃物回收桶”字样,桶上有盖子。
桶上面贴有“有害废弃物回收桶”字样
调查员在包装部门工作。 其中壹个工作岗位要求工人用防水油刷电池盒。 油非常粘,暴露在空气中时不会干燥,工作时,工人需要戴上工厂提供的手套。 但是,如果戴手套的时间太长,工人的手就会出汗,难以取下手套。 由于油会渗透手套,下班后,调查人员需要用肥皂或洗衣液洗手,以保持双手清洁。
防水油有强烈的气味,但车间的其他气味更具压倒性。 壹名工人说,这种油有毒并且对健康有害,因此工作时需要佩戴面罩。 工人还提到玩具厂的许多材料都是有毒的,戴上口罩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工厂并没有为工人提供面罩。
包装部门使用的胶水会散发出异味。 尽管工厂为抛光和胶刷位置的工人提供了面罩; 但是,有些工人因为觉得戴口罩不舒服,所以选择不戴口罩或不正确地戴口罩。 例如,他们只是把口罩覆蓋嘴而不是鼻子。调查员推测抛光机所产生的难闻的气体是危险的。
模切部门和生产部门使用的化学产品在车间散发出强烈的气味。 生产部门的壹些工人报告说,车间的工业化学品闻起来很可怕,戴着两个面罩几乎没有帮助,整个车间就像毒气室壹样。机械操作的声音来自 A 楼保持门敞开的模切部门。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员工上岗前没有经过岗位的环境、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七、消防
车间和宿舍有消火栓和灭火器,没有急救箱。
车间和宿舍的通道和紧急出口都有清晰的标志,没有杂物阻塞。
车间内紧急出口的门有时上锁有时没上锁。工友说每年三月或四月生产淡季的时候有消防演习,壹年壹次。
八、奖惩管理
上班不能穿拖鞋,若不遵守会被罚十块钱;旷工半天扣十块钱,旷工壹天扣二十块钱,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工人会直接被开除;上班若迟到,五分钟扣五块钱、十分钟扣十块钱,罚金以现金形式直接交给拉长。宿舍没人时需要关电,若没有关电被发现会被罚钱,具体罚多少不清楚。所有的惩罚措施均由管理层口述,没有见过任何纸质版的文件。车间宣传栏上面贴有员工手册,纸张已经发黄,字很小,不容易看清楚。
关于奖励措施工友表示不清楚。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被访工友没有听说过工会或工人代表,多数工人遇到问题时选择忍气吞声或辞工。
投诉渠道:
每栋车间楼道旁宣传栏贴有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ICTI)商业行为守则,纸张已经发黄,字很小,不容易看清楚,没有工人关注。
车间楼里设置了意见箱,但意见箱被物料箱子挡住。
十、其他
客户访问及审计:
上半年查厂的次数较多,集中在三四月份,查厂的人多关注产品的质量,若工友被问月收入有多少需回答有三千多。查厂期间拉上的工友有些被安排去打扫卫生或给货物打包装。工厂宣传栏贴的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商业行为守则等资料纸张都已经发黄,估计查厂的人不会是第三方机构或者国际品牌审计人员。
人身自由情况:
工人上班去洗手间或喝水的次数没有限制,但洗手间去太多次或太久会被拉长批评,下班后可自由進出宿舍。
工人满意度:
工友选择这家工厂的原因:1.离家较近,方便照顾老人或小孩;2.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没有更好的选择。3.工作难找,为了生活。
受访工人表示加班时间太长,加班最多时壹个月只休息了壹天。若晚上加班时间请假壹天的工资只按 7.5 元/小时计算,不加班月工资不到 2000 元,所以不得不选择加班。工人们说车间里各种化学品味道很浓,对身体是有害的,但是也没办法只能忍受。工友尽量选择自己回家做饭吃或带饭到厂里吃,她们说在随便外面吃壹点壹天的生活费就要 30 多块钱,太高了。对于工厂的管理制度工友只是顺从,即便心里不满也不会说。工友说月收入三千多仍然没有什么钱,物价很高,各个方面都要花钱,她们的工资太少了,钱总是不够用,在厂里干壹天算壹天,未来会怎样她们也不知道。
没有性骚扰的事件发生。调查人员推测工厂虽然女性普工比例大但管理层男性多的原因是:女性普工年龄大,多在 45 岁以上,没受过什么教育,文化程度低,老实,逆来顺受,生活重心更偏重于子女和家庭。河源市发展落后,卫生等情况较差,华登厂的工人给人的总体感觉是穷困不堪。
管理层有工作服,拉长戴红色帽子穿黄色衣服,整个工厂只见过 5-6 个女拉长,其余的都是男的;调查员所在的车间主管是男的,文员是女的,其他的管理层不知道是什么级别,只见过壹个女的,其余的都是男的。调查人员所在的流水线女工有约 36 人,未婚的约 2 人,整个工厂除暑期工外年轻的女工人数特别少,约占总女性普工人数的 10%。
整个调查是在调查人员每天睡眠不足 5 个小时的情况下完成的。关于女性问题的提纲在男性普工和女性普工工资工时等问题上的差异上确实不明显,关于管理层也很难了解到中高层男女比例/职位/工资等的差异。在流水线上作业时不能讲话,对女工的访谈只能在有限的休息时间内進行。
调查员日记
2018.6.26
今晚接近十点才下班,九点四十五左右拉长才叫线上的人集合,集合后拉长批评我们说今天虽然也完成了产量但是今天多了两个人总产量却比昨天更低,他说这意味着线上有两个人是多余的,白拿了工资。他说每天不管怎样也不管加班到多晚壹定要完成产量才可以下班,每个人都必须壹刻不停地作业,即使达到产量没到下班时间也不能停下手中的事情,这两天会有人来查厂,查厂的人是不会管是否达到了产量,只要看见工位上有人没有做事就是不可以的。
我今天的工作是给电池版测电流,这个工位离车间的厕所比较近,车间的厕所不太干净,散发著壹股味道,让人感觉特别恶心。今天室外的温度比较高,35 摄氏度左右,车间的温度比室外更凉快,排气扇和风扇壹直开着但是还是觉得热。在休息的时候我问壹个作业时戴口罩的工友她作业时用的胶水是不是对人体有害,她说肯定有害,不然也不会要求戴口罩,我说那个胶水闻著很臭,在旁边都可以闻到,她说臭也没办法甚至还有壹种更臭的胶水,她说她很不喜欢给玩具涂胶那个工位,因为她感觉那个胶水吸入身体会有害,但是没办法只能忍受。
线上有打磨或涂胶的工位的工友在作业时被要求戴口罩,但是有些工友觉得口罩戴着不舒服而选择不戴口罩或不按标准佩戴口罩,只是把口罩挂在嘴巴上并不遮住鼻子。今晚休息的时候我准备看壹下打磨的工位上的作业要求,因为工友每次打磨机器都会散发出壹股难闻的气味,我觉得那个气体很可能对人体有害,但是打磨那个工位上面挂著的说明书挂了好高,根本看不到具体的操作规范。我问我后面的工友如果打胶水是不是要戴着口罩作业,有壹个打胶水的工友没有戴口罩,她小声地对我说:“不要管别人,只管自己。”厂里的女工年龄偏大,许多人的小孩都已经二十来岁,她们有些人脾气不怎么好,作业时要是所加工的玩具部件出现问题会怪前面的人没有做好,她们特别怕完不成产量或领不到工资,永远在流水线上壹刻不停地使劲儿地做,能做多少做多少。
厂里 C 栋三层的工友两班倒的工作制,白班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夜班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听有些工友说两班倒的人工作的流水线永远不会停,他们的工资实行个人计件,每月能拿到三、五千,但是累得不行。
2018.6.30
今天下午拉上壹位工友(姓名:张女士)因中午下班后回家的路上骑电瓶车摔伤又没有拉长的电话于是发微信给我让我帮她向拉长请假,我把张女士发给我的微信给拉长看,拉长说不行,请不了。后来张女士给我说她现在在医院并且发了头部受伤的视频给我,我说拉长不同意我也没办法让她直接在微信的工作群里像拉长请假,后来张女士在工作群里发消息说她因出交通事故需要请假,希望拉长能理解,但拉长没有回。听其他工友说如果只是发微信请假是准不了,必须要本人到厂里像拉长请假写了请假条才能准假,但是今天是周六请假准不了也不能算旷工,那就不会被扣钱。
今天加班到晚上八点四十,工资 240 块钱,晚上集合开会的时候拉长说我们拉上有壹位工友(性别:男)上班期间每次去厕所最少要去十分钟,最多的时候要十八分钟,而且老是去厕所,这个人叫什么名字他就不多说了,自己心里知道。他说整条流水线每个岗位壹定要接上,前面慢了后面就没货,这样不行,现在我们拉上有三个暑假工,那天专门给暑假工强调每次开线前要求提前十分钟到岗,这个规定同样也适用于拉上其他人,他说他有权利扣迟到的人的钱,迟到五分钟扣五块钱,迟到十分钟扣十块钱,要是壹天迟到三次会被扣三十块钱,看谁会最先被扣钱。
今天周六,下午五点半下班打卡出车间,听工友说晚上上班不用打卡,因为周六晚上上班都不用打卡。六点二十左右回到车间,打卡机上了锁,没有人去打卡。
关于工厂具体的奖惩制度许多工友是不清楚的,宿舍规定宿舍里没人时要关电,如果被检查到没
有关就会被罚钱,但是到底罚多少,如何罚工友都表示不知道。
今晚下班后我给拉长说我要辞工,他说没做满壹个月不能辞工,我说我实在太累了,这份工作做不了了,他劝我说他十四、五岁就到广东去打工壹直到现在,做壹份工作就要坚持把它做好,就拿当兵来说,去了壹两个月就想退伍是不行的,那就是逃兵。他说妳在学校上课不辛苦吗?每天都要上早晚自习,现在出来社会有壹份工作妳就应该要坚持把它做完。我问那最早什么时候可以辞工,他说最早也要到下个月二十四、五号,现在厂里是生产高峰期,我们车间本来还要开壹条线,但是没人开不了,我们这条拉上也缺人,他每天都要去别的啦上借人。他说妳就坚持到下个月二十多号,领几千块钱回家,爸妈看着也欣慰,辞工需要提前壹个月通知还要写辞工书,现在辞工是辞不了的。
这边气温每天是三十五、三十六摄氏度,车间开着大风扇和排气扇,温度比室外更低,但是还是会感觉热。宿舍里装了两个风扇,但是也很热,特别是每天中午吃完饭回宿舍休息时躺在凉席上不动汗水也会壹直不停地流,晚上睡觉时有时壹觉醒来也是汗流浃背,很多时候还会被热醒。宿舍楼下虽然提供了免费的凉茶,但气温太高喝凉茶也解不了暑。
包装部壹共有 8 条线,每条线上 30 个人左右,壹个车间约 240 人,厂里有八个车间开了线,其中壹个车间是两班倒,总的算来厂里的人数约 2200 人,现在厂里招了大批暑假工,人数约有 200-300 人,他们大部分是高中毕业生,本地人,家里条件不怎么好,高考成绩也不理想,在厂里打工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他们很多人体会到工厂工作的辛苦,计划著继续去读大学。
东莞利法宝玩具制品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工厂简介
东莞利法宝玩具制品有限公司(LOVABLE PRODUCTS(Hong Kong) LTD.)隶属于香港利宝公司,注册资本 1200 万港币,位于厚街赤岭工业区,现有员工 800 多人,占地面积 20000 平方米。
工厂全名:东莞利法宝玩具制品有限公司
Lovable Products (Hong Kong) Ltd.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赤岭工业区二横路
联系方式:(86) 769-83099098
主要产品:塑胶益智玩具,包括仿真型动物公仔系列、古代武士系列。
主要客户:美国 Safari、德国 Schleich,德国 Ravensburger员工总数:约八百人
工人总数:约五百人
男女比例:约 3:2
受访人数:约 30 人
受访者的男女比例:1:1
受访者所在部门:生产壹部
访谈形式:匿名面谈
壹、 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根据东莞利法宝在招聘网站上发布的普工招聘信息,该厂招聘工人男女不限,需在 16-50 岁,手麻利,无色盲即可。
招工程序:
该厂正门、后门都张贴有招工广告。求职者不需要提前联系,可直接到正门的保安室,交验身份证,填表面试。面试流程由保安完成,壹共问了四个问题“从哪里来、应聘哪个工种、以前做过什么、有无熟人在本厂”。面试之后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该表背面有壹份关于自愿服从该厂加班安排同意书,求职者需要在同意书上签名、盖手印,同时交壹寸证件照四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份。入职不扣押金、证件,无收费。
入职途径:
a.自主应聘
b.由熟人老乡介绍
岗位分配:
调查期间只招注塑工人,所以无法选择岗位。后来有几个注塑工人受不了注塑辛苦,就趁著包装部因为暑假工陆续辞职离开需要人手,直接跟包装部的主管表示想要转到包装部。包装的主管签名同意后,他们就转过去了。
未成年工:
该厂无 16 岁以下工人,但招收大量暑假工。暑期工以高中毕业生为主,也有少量大学在读生,从事普通工人岗位,主要在注塑、包装车间。暑假工以约 9 元/时计算薪资。
体检:
填完个人信息登记表后,保安签发体检表,到厚街赤岭综合门诊部体检,缴费 32 元,由工人承担,没有收费单据,收费员在体检表盖章“款已付清”。体检内容只有壹项 x 光胸透,无其他项目,结果当场可取。体检表交回保安室,由宿舍保安签入住单,拿行李進宿舍。
入职培训:
上岗前没有任何培训。第壹天报名入住,第二天早上就上岗开机。当天组长拿壹份消防安全培训签到表以及其他几张表格到新员工工位,员工根本来不及浏览各个表格的内容和用途,就被要求直接签名。当员工问组长签的是什么时,她回答:“赶快签,签了就行了”。星期五下班后,组长把本周入职的几个工人集合到行政楼壹楼的培训室,由培训人员做了约 15 分钟的注塑操作培训。这是在该厂调查期间仅有的壹个培训,且时间安排在下班打卡后,无薪。
试用期:
工人试用期三个月
离职:
工人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管理人员;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壹个月告知,并且填写辞职表。
该厂规定每周四结算工资,因此所有辞职者无论在试用期内或者是合同期内,都会把辞职离厂日期填在某个星期四,辞职当天即可结清工资。如果辞职离厂日期早于星期四,且要求立即结算工资,则厂方会额外扣壹周的基本工资三百多元,接近四百元。如果辞职离厂日期早于星期四,并不急于结算工资,那麽可以填写工资代签申请表,委托厂内他人签署工资单,则不会扣钱,工资会在星期四到账。
二、 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入职第二个星期五下午四点半左右,壹个文员拿着新员工名单找到调查员所在到工位上,在名单上找到名字和工号之后就让调查员在名单末签名。然后从壹叠空白合同里拿出壹份,叫调查员在合同最末页签字、按手印,随即离开。当问及怎么只有壹份合同而不是两份时,文员回答说‘’
这就是给劳动局备案,没什么别的用途”。调查员又问:”这合同什么时候发回我们”,他回答”说不发,自己找人事部要。”
办理辞职手续时,调查员向文员问怎样取回自己的合同,文员说“合同要存盘、工人自己是拿不到的”,旁边壹个更高级的管理人员说“拿合同干什么,想拿合同告我们吗?怎么可能让妳们拿合同告我们呢?”,所以调查员最终也没有拿到劳动合同。调查中了解到,在利法宝工作好几年资深工人,也普遍没有拿到自己的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
签署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没有对合同内容做讲解。签合同整个过程不到壹分钟,没有时间细看内容,对劳动合同条款不清楚。
三、 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 11 小时,每周 6 天,每月 26 天。以每周工作 5 天,每天 8 个小时的工作时长为基准计算,每天加班 3 小时,周六加班 11 小时,合计每周加班 26 小时,每月加班总时长 104 小时以上。
加班时间恒定,不分淡旺季。入职时问保安周六是不是要加班,保安说“星期六是正班,星期天都会安排放假,不会加班的”。意思是每周六上班是该厂常态,他们认为星期天上班才算加班。
作息时间:
注塑部 上午(上半夜) 下午(下半夜) 加班白班 7:30——11:30 12:00——17:00 17:30——19:30夜班 19:30——23:30 0:00——4:00 4:30——7:30包装部 上午 下午 加班
8:00——12:00 13:45——17:45 18:45——21:45注塑部工人晚餐,早餐只有半个小时,没有休息时间;包装部用餐休息时间较长壹些。
每天可以休息至少十小时;每周末固定休息壹天;每班次吃饭时间 30 分钟每两周白夜班对调;换班时有连续 24 小时休息时间。
工人可以不加班,需要通知生产组长壹声,不需要书面请假。不加班无处罚。
有产量指标,不同工位的生产指标不同,注塑部门的生产指标范围 1200~3500 个,包装部门的生产指标范围 6000~10000 个,具体数量根据工艺设计、难易程度有所调整。机台、物料正常情况下,完成生产指标需 10 小时。若机器维修、物料断供时间超过 1 小时,则不易完成指标。完不成指标,就没有超产奖励。如果壹个月内指标完成率不到 50%,就会扣伙食费。
两班倒的时间制度下,不存在延时下班、提前上班的情况。每日用厂牌电子打卡上下班,早晚打卡两次,上班前十五分钟 7:15~7:30 和下班后 19:30。打卡排队不到壹分钟,不计入工资。工时记录有文员每天记录,缺漏错误之处,文员会告诉当班组长,组长转达给工人,能得到纠正。
下班之后不会开会。上班前偶尔开会,时间不计入工时,不算工资。开会时间多为 7:20 左右,内容多是总结前壹日生产车间里出现的问题(动作慢、返工产品处理、工人催促维修员修机器导致争吵),对工人進行劝导、训诫,时长不超过三分钟。
工人在工厂里
相比包装部,注塑部门工作时间安排得很紧凑,只提供 30 分钟的吃饭时间,从早 7 点到晚 7 点半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因此往往下班就没力气了,回宿舍倒头睡觉。
四、 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工人月均工资 4000 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 1720 元、加班费、职位奖金、夜班补贴以及全勤奖励50~80 元。该厂工人薪酬既计时、也计件。该厂有壹套比较复杂的工人打分计薪方式,职位奖金、夜班补贴、餐费扣除的额度根据工人的出勤率时间,产量达标或超标总次数浮动。如下图,夜班补贴有五个等级:30 元、60 元、90 元、130 元、160 元。
平时加班 14.83 元/时,周六加班 19.77 元/时,节假日加班 29.66 元/时。工资中还要扣除住宿费、水电费、社保个人缴纳部分、餐费,合计每月扣款约 500 元。
该厂固定每月 28 日~30 日发放上月的工资,直接汇入工人的东莞农商行银行卡账户。工人必须到当地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开户办卡,用以领收工资。暑假工不必开卡,可以在离厂时直接领取现金。每月中上旬发工资单,工人当场确认计薪无误后签名交还组长,不能留存。
请假制度:
工人可以不加班,需要通知生产组长壹声,不需要书面请假。不加班无处罚。
休假:
该厂招工简章写有:在职满壹年后每年 5 天年假,满十年后每年 10 天年假,满二十年后每年 15天年假。调查员不确定年假是否带薪。未知是否有其他假期福利。
社保:
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厂方每月缴纳 520.52 元,工人薪资中扣除 276.08 元。
福利设施:
该厂食堂边有壹个篮球场、两个乒乓球桌,另有壹间员工休息室,提供免费 wifi 热点。宿舍楼内不提供 wifi。
根据该厂宣传栏张贴的内容,该厂在八月组织工人旅游漂流壹次,安排职工孩童娱乐壹次。
五、 食宿工作条件
伙食条件:
工人可以选择是否在食堂就餐、在宿舍住。不在食堂就餐的,没有补贴。
宿舍楼壹楼是员工食堂,设两个窗口,每天 11:30、17:00 两次正餐,提供两荤壹素工作餐,供应凉茶、汤、米饭,偶尔发西瓜。早餐提供面条、馒头、米粥。其中壹个窗口提供“组长菜”,不给工人吃。另有壹个职员食堂,其中菜品更佳,供给更高级别人员。对该厂餐食供应的等级特权,工人偶尔会调侃抱怨:”当官的不开机器,不出力不出汗,还有好菜吃;我们工人站壹天开机最累、体力消耗最大,更应该吃点好的才对嘛!”
根据该厂的评分计薪方式,日平均分低于 4 分者,扣 260 元伙食费;日平均分高于 4 分、低于 6分者,扣 130 元伙食费。
宿舍条件:
该厂提供宿舍,宿舍内有五张双层铁架床、两个电风扇、壹台空调、壹个洗澡间、壹个卫生间、壹个储物柜。壹间宿舍住 4 人或 5 人。 住宿费每月扣款 30 元,水电费由宿舍人员分摊,合计每月扣款约壹百元。如不住厂里宿舍,也不会提供租房补贴。有少量工人在工厂附近租房,壹室壹厅房租约 300 元。
人身侵犯:
上班时间饮水、如厕自由,不需要告知组长。下班后可自由進出宿舍。
工人進出工厂门口如果有背包或者箱子,需要到保安处开放行条,背包会被保安要求打开,验看里面的物品。
没有与侮辱、殴打、骚扰相关的信息。
六、 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车间有多处通风设备,设备有检查。车间办公室、宿管处有急救箱,都已上锁,可以打开。车间里安装有紧急洗眼装置。
注塑车间是开放式的,有冷气扇,但因为注塑机台料管高温持续散热,注塑机操作员在机台边工作十余小时,往往热得汗流浃背。注塑机工作室噪音极大,在车间内面对面沟通都得大声喊,厂方没有发保护听力的防护设备,长期工作可能会影响听力。各通道畅通,卫生状况尚可。
注塑机台操作工人会接触到稀释剂(该厂内编号 740),刺激皮肤粘膜。稀释剂溅到手臂皮肤上会感到轻微刺痛,需清水冲洗;有挥发性,气味刺激鼻腔黏膜,导致打喷嚏。但是厂方并没有给注塑工人发口罩或者手套。塑胶料米融化射胶时,热熔胶会散发恶心的气味。物料房里机器粉碎塑料颗粒会产生细小的粉尘,吸入对肺部有害。料房工人工作时会戴口罩。
厂方免费安排每年体检,料房、喷油部的工人是重点关注对象。据工人讲述,多年前有壹个料房工人得了肺结核,之后料房工人害怕得病,壹般入职不到两年会主动辞职。
劳保用品:
厂方不会主动给工人发任何防护设备、劳保用品。调查期间观察到所有注塑操作工都是裸手操作,到最后两天看到有台机器的操作女工戴着橡胶长手套,可以保护双手不被产品烫伤,能避免双手长期泡在冷水里,还可以防止稀释剂溅到手臂上。调查员问她”手套是自己买的,还是厂里发的”,她说“妳得自己找组长要”。
厂方不主动发放工作服。调查期间问工人”为什么有人有厂服,有人没有厂服”,工人说”得工人主动向管理人员索要,不然不会发”。厂服不扣费。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员工没有听说过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不确定是否存在。
上岗前没有任何培训。第壹天报名入住,第二天早上就上岗开机,当天组长拿壹份消防安全培训签到表以及其他几张表格到新员工工位,员工根本来不及看各个表格的内容和用途,就被要求直接签名。当被问及这是签的什么时,组长回答“赶快签,签了就行了”。星期五下班后,组长把本周入职的几个工人集合到行政楼壹楼的培训室,由培训人员做了约 15 分钟的注塑操作培训。这是在该厂调查期间仅有的壹个培训,且时间安排在下班打卡后,无薪。
七、 消防
车间、宿舍的通道、紧急出口有清晰标识、无杂物阻塞,紧急出口门没有上锁。宿舍区、工作场所无易燃物品。宿舍区、车间内灭火器普遍是二氧化碳灭火器,贴有点检封条。该厂每年举行两次消防演习,宿舍区、生产区各壹次,包装部是重点。访谈到的几位资深注塑车间工人都没有参77
加过消防演习。
八、 奖惩管理
该厂不提供员工手册,也没有公布任何规章制度。
没有公布处罚的制度。奖励有超产奖金、全勤奖。
九、 劳工协会及投诉
工会:
该厂有工人代表,其选拔方式工人不知情;厂方会安排工人代表会定期与其他部门开会,反映问题。根据工人描述,开这种会也是走过场,提出的情况往往并不会得到改善。工人不清楚开会日期。
投诉渠道:
工人平时遇到问题,主要找生产组长,然后是车间办公室文员。
该厂无工人热线。无罢工。
十、 其他
客户访问及审计:
今年六七月份,国外客户驻厂约壹个月,但只在注塑车间走了壹趟,全程不足三分钟。
工人满意度:
该厂在赤岭工业区附近,总体薪资中上,高于旁边的鞋厂。注塑工人每月不缺勤的情况下到手月薪刚过四千,相对于其工作时长、劳累程度,是不够高的。工人常抱怨打工苦打工累,但是没有别的办法,为了活着,只能打工。有工人在附近鞋厂做过两三年,每月三千出头,还经常被领导骂,因此较能接受利法宝的管理和薪资,有人说”虽然这里每天累死累活,好歹不用挨骂,工资也勉强过得去”。还有人说”这个厂比较自由,没人逼妳做多少,也没人瞎管乱骂,想多挣钱就快点,累了就做慢点,多点时间休息,大不了少拿几百块工资”。
注塑车间环境噪音大、工作累、休息少,壹般工人很难长期忍受,做几个月就考虑辞职换工作。
因此该车间人员流动性较大,很少有持续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
问题总结
岗前没有任何培训。
要求工人签空白合同,且扣留拒不返还。
厂内管理制度不透明,无员工手册,有工人上班两个月仍然不知道工资扣款项目细节,也不知道积分薪酬具体计算方式。
厂方不主动提供工作服、防护用品。
调查员日记
早晨不到七点钟,起床上班,楼下食堂早餐还是方便面、馒头、米粥。匆匆吃了点,差不多七点壹刻了。赶紧去车间打卡,组长说要开会,于是大家在车间大楼外排了两队。
开会主要讲不要跟调模技工吵嘴,技工负责十几个机台,如果同时有三四台机等着他维修,忙不过来的时候,心情烦躁,脾气不太好,这时候就不要去埋怨他,不要跟他吵。整个注塑车间只有壹个技工负责调机、维护,现在新员工比较多,对机台操作不熟练,还没有能力自己处理壹些简单的故障,技工的工作量就增加了。但是注塑工人的薪资奖金、伙食费是和产量挂钩的,如果机器停下来等待维修的时间太长,势必难以完成定额,更不可能拿超产奖金了。所以工人希望机台很快正常运转,能够早点做够产量,机器故障的时候也很焦虑烦躁,所以就与同样烦躁的技术员起了壹点口角。组长开会就此现象说了些劝导疏通的话,就宣布散会开工。
散会回车间,先到组长那里领刀片,还要签名。大部分注塑产品需要刮水口、批锋,所以刀片是必备的。但是只有光秃秃壹个刀片,没有刀架,徒手握住这样的刀片削水口,看上去比较危险,所幸还没见到谁被割伤。我用了两天,大拇指就肿痛了,因为我习惯刀背抵住大拇指指腹运刀,壹天推三千多次,指腹反复受压,导致血肿,无法再施力运刀,只好跟组长说。组长拿来壹个长布条,让我裹住手指,减轻刀背压力。但是因为手需要经常泡在水里,棉布浸水后变重,很容易从指上滑脱。于是我只好把棉布裁成两条,壹条缠拇指,壹条缠刀片,再用透明胶带固定,这样手指上的棉布少了,吸水后也不至于很快滑落,刀片缠上棉布也就不容易硌伤手了。
注塑车间有四十四台注塑机,每天大概开二十台左右。壹人守着壹台机器,取件、浸水、削水口批锋、定型、排列、剔除不良品、装盘,全部工序都是壹人单独完成,注塑机台模具周期设定常常是 30 秒左右,在 30 秒内完成四五道工序,时间比较紧张,基本上没有休息的时候。组长每天巡视两三次,看看产量;调模技工每天巡视两次,记录机台参数;QC 每天巡检壹次,抽检成品是否合格。各自停留不到壹分钟。其余时间就是壹个人、壹台机,不停地操作。
上午没有休息的时间,到中午十壹点半吃饭,而午餐时间只给半个小时,吃饭的时候大家基本不聊天,都是默默地很快吃完,有次我吃饭的时候跟壹个工人聊了聊,感觉没聊多少内容,就已接近十二点,只好不吃了,把剩下的饭菜倒掉,赶紧去上班。下午是整整五个小时的班,从十二点到下午五点,中间没安排休息时间。因为中午没有休息,壹般来说,到下午两点就开始犯困,频频打呵欠,我还看到有台注塑机门上被以前的工人写了瞌睡。因为握著刀片削水口,有次犯困的时候走神了,刀片划到了左手,还好划得不深,挤出几滴血,过了两天就愈合了,但也不敢在上班时候犯困了,再困也要聚精会神地撑住。基本上到三点半左右,困倦的劲头会渐渐被压制下去。五点钟吃晚饭,也是半个小时。
五点半再上班,这时候感觉会轻松壹些。因为如果上午、下午机台正常的话,此时已经完成 90%的产量要求了,这时可以稍微做慢壹点。而且白天气温高,车间燥热,到傍晚时分太阳西沈,再起点风,会凉爽壹点。七点钟,组长到每个机台统计当天的产量,七点十分,交回刀片,这时就可以停机了。停机后,收拾台面,打扫机台附近的卫生,就等著打卡下班。也只有在这段时间里,工人们可以聚在壹起聊聊天。也有人忍不住困意,这时候找个角落坐着睡觉。
七点半下班,就可以打卡离开车间了。回宿舍洗澡的时候才发现,双腿双脚有点浮肿,而且右肩膀酸痛。问壹些资深工人,做了那麽久,会不会也酸痛浮肿,他们说刚开始是那样的,壹天站十壹个小时没有习惯的话,腿脚是会肿的,站半个月就习惯了;手臂肩膀酸是因为开关注塑机的门用力了,壹天开门关门几千次,当然酸了,以后可以换着手开门关门。因为白天上班十多小时里总体上是精神集中时间紧张的,洗澡后人壹放松,困意排山倒海,立刻就躺倒睡觉了。
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工厂基本信息
镇泰集团于 1977 年在香港创业,现在已发展成为玩具行业中原始设备制造商的龙头。1983 年在广州开设分公司,其中有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州从化,该公司的工厂主要生产的产品有硬胶玩具、电子玩具、毛绒玩具、积木玩具、小型电器等,产品多数销往美、欧、日、东南亚及世界各地市场。
工厂全名: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从化城郊街城鳌大道东路 163 号电话:020-37996666 转 8802/8279
联系人:罗小姐/骆小姐
生产的产品:硬胶玩具、电子玩具、毛绒玩具、积木玩具、小型电器等生产的品牌:孩之宝,美泰
主要客户:产品主要销往美、欧、日、东南亚及世界各地市场员工总数:约 6000 人
工人人数:约 4000 人 (厂里的女工约占总人数的 80%,年龄多在 30-45 岁之间)旺季时工人总数:约 6000 人(含暑假工)
男女比例:1:8
以上信息来源:
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工厂招工公布信息及工友提供信息受访人数:16
受访者所在部门:装配部/电子部
受访者的男女比例: 7/9
访谈形式:
1. 面谈
2. 微信/QQ 线上交流
3. 受访者不知调查人员身份
壹、入职及离职
招工要求
:
在调查期间,工厂大量招收长期工,要求 23 周岁以上。
招聘程序:
工厂东门保安室的窗户上贴有“镇泰扫码招工咨询”微信二维码,扫二维码加微信好友,招工群里发消息称“镇泰玩具厂大量招收长期工,有意者需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小壹寸照片2 张、体检费 35 元、笔壹支于工作日(周壹至周五)早上 9 点前到公司面试。
入职时需提交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存盘。
新员工入厂两个星期后工厂统壹发放工作服,夏天是壹件短袖,冬天是壹个套在外面的背心,除此之外工厂每年会发壹次工作服,工作服不收费。
入职途径:
工厂直招、工友介绍。
岗位分配:
工人不能自己选择岗位,岗位由流水线上的产品管理员安排未成年工:
调查期间,厂里有大量的暑期工,绝大部分是高中毕业学生,也有少量大学生,暑期工回在八月中下旬辞工。旺季时,暑假工约有 2000 人。
暑期工的工资和劳动条件和其他工人壹样,工厂没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工。暑期工大部分是高中毕业生,为了赚大学的学费或生活费等原因到工厂打工,有极少数大学生为了赚生活费或完成学校安排的暑期社会实践的作业也在厂里打工。
体检:
入职需体检,体检主要是抽血和胸透,如果已经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妇女不能去做胸透,因为胸透会对肚子里的宝宝有影响,因此如果已经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妇女就拿不到体检结果,不会被工厂所聘用。体检费用 35 元由工人支付,工人拿不到体检结果。工厂每年安排壹次工人体检,费用由工厂支付。
入职培训:
工厂有入职培训,培训时间约 2 个小时,主要内容是签订劳动合同;签署保密机密资料协议书、自愿加班申请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手册和员工手册、职安健培训资料、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培训资料;填写壹份新员工入职厂级培训考试卷;培训结束后直接由文员带领進车间,培训时间计入工资。
试用期:
新员工的试用期两个月。
离职:
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天通知;合同期内辞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辞工需在组长处领离职书,填好离职日期后交上级签字确认即可离职。
工人辞职需先办理退宿和离职手续,之后将离职书和厂卡交会计部即可结算工资。工资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辞工后壹星期之内可以领到工资。
厂卡如果离职时还有钱,厂里的工作人员会查询记录,然后通过现金退款。
辞工不难,若不被同意可以去员工服务点外面的辞职自动申请机上打印离职条交车间文员即可。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工厂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在培训时签订。培训老师给每人发两份合同,告诉工人合同的封面上的空格需要填,第壹页第壹款需要签名,最后壹页有镇泰的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最后壹页需要签名,还有壹张劳动合同的补充说明,也需要签名,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保密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签好后和其中壹份合同壹并上交,合同的期限是两年半,试用期两个月。
合同内容:
工人有劳动合同副本,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关于文书送达地址的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其他;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补充说明。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装配部 Hasbro 流水线)
(壹)淡旺季工作时间
旺季 淡季
每天工作 8-10.5 小时 8 小时
每周工作 5-6 天 5 天
每月工作 22-26 天 22 天
(二)淡旺季加班时间
旺季 淡季
每天加班 1.5-2.5 小时 偶尔加班,若加班,每周末加班 17.25-19.75 小时 天不超过 2 小时每月加班 66.5-78.25 小时
加班最长的月份是 6、7、8、9 月,加班最长约 80 小时。若有女工怀孕,工厂会安排其不加班。
工人可以选择不加班,口头告知产品管理员即可,若不加班,工人很可能被取消以后平时和周六的加班,或被要求辞职。
(三)工作时间表及休息时间安排
旺季(6、7、8、9 月)
早上 下午
7:45-12:15;
10:30 时休息十分钟
12:15 休息,60 分钟吃饭时间
13:15-17:15;
15:30 时休息十分钟
17:30 时休息 5-6 分钟,最迟 19:15 下班
淡季
早上 下午
8:15-12:15;
10:30 时休息十分钟
12:15 休息,60 分钟吃饭时间
13:15-17:15;
15:30 时休息十分钟
17:15 下班
每条流水线有生产指标,具体多少不知道,工人被要求加快速度使劲儿做,数量做得越多越好,超出指标的部分每月有超产奖。
工时通过打卡记录,下班打卡需排队,时间约 2-3 分钟,排队时间计入工资;工时记录完整,如有错误,可以告诉车间文员帮忙查询。
上下班车间不开会。
人身自由情况:
上班期间工人必须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内去喝水、上厕所;工人下班后可自由進出宿舍,進出厂不会被搜身。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壹)工资金额(装配部 Hasbro 流水线):
旺季时工人平均每月工资 2900-3500 元(扣除社保之后),淡季时工人平均每月工资扣除社保之后不到 2000 元。
工资项目包括:正常工资;病假工资;加班工资;月奖金;技术津贴;保健/夜班津贴;特别津贴;高温津贴;调休上班工资;补款;代购养老保险;代购失业保险;代购医疗保险;代购住房公积金;宿舍费用;扣税;实际扣款。
工人工资基本月薪 2100 元,平时约 12 元/时。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1.5 倍,休息日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 元×2 倍,法定假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 元×3 倍。
招工广告上显示装配部/电子车间工人月综合工资约 4300 元,其中加班费共 1667 元,但 1667 元的加班工资是按照 22 天每天加班 2.25 个小时,每周六加班 8 小时计算出来的,工人月加班必须达 81.5 个小时月综合工资才能达到 4300 元,工友反映在无论是淡季还是旺季根本拿不了那麽多钱。
支付方式:
工厂每月 10 号前发上月工资,工人直接从工厂拿工资,发工资前发工资条,工资上列明应发和应扣的工资明细,实领工资和工资条上显示的金额相同,工资条和考勤记录相同。
工资条有扣款项目,包括:代购养老保险;代购失业保险;代购医疗保险;代购住房公积金;宿舍费用,扣其他;扣税;实际陪扣款;事假;旷工。旷工三天以上算自动离职。有些工友说自离后工资在十五天后支付,有些工友说即便是自离工厂也会打电话给自离的工人回厂办离职手续、领工资。
请假制度:
病假有工资,请病假需要向产品管理员拿请假条并提供病例本。
如果请病假并且工人有病假条和访问医生的收据,他们的工资将被扣除 50%左右。 如果工人错过工作或定期休假,工人就无法领到工资。如果工人连续三天不工作,他们将被视为已自动辞职。 壹些工人说,离开后,工资将在 15 天后到账,而其他工人则表示,即使工人辞职,工厂也会打电话给他们,要求他们返回工厂提交辞职表并领取工资。
工厂有带薪年假、产假、婚假、丧假,这些假期请假需提前告知产品管理员,并在产品管理员处拿请假条;产假按法律的规定执行;电子部的壹名女工说她所在的流水线可以在年假休假结束后补开请假条。
休假:
厂有法定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休息工厂不给钱(已和壹名工友核实,之前写的法定节假日休息工厂付薪是调查员理解错误),
社保:
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通知
工厂有给工人购买社保。每个工人扣得社保费用不壹样,部门不同工资会有差异。
种类 金额(装配部 Hasbro 流水线)
养老保险 277.52 元
失业保险 约 4.2 元
医疗保险 98.62 元
工伤、生育保险 由工厂支付,具体金额不知
住房公积金 105 元
福利设施:
工厂有图书馆、电视房、卡拉 OK 厅、足球场、篮球场、舞蹈房、室内体育馆、乒乓球台、阅报栏。
工厂的娱乐设施很多,有室内体育馆、露天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台、还有电视房,图书馆,舞蹈房,并且举办有手游电竞大赛等活动。但是不难发现,去打篮球、踢足球的人多是暑假工,去电视房看电视的人大多是五十岁左右的男性工人,除了舞蹈房偶尔有几个女工在里面跳舞以外,其它的娱乐设施很少看见有女工活动的身影。特别是手游电竞大赛,看上去很热闹,但是去参加的大多是年轻的暑假工,而女工只对活动旁边放的免费糖水感兴趣。工厂虽然有很多娱乐设施,但是很少有女工感兴趣,壹位女工说工厂举办的娱乐活动她从来不去参加,每天除了上班就是下班。
工厂有医务室,买药须刷厂卡,工友说有些女工会因高血压或贫血在流水线上晕倒,工人生病首先送医务室,若情况严重保安会打 120 急救电话。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工厂提供食宿,早餐约 3 元,午餐和晚餐约 5-7 元,工友觉得食堂的饭比外面的便宜。
工人可以自己选择在工厂的食堂和宿舍吃住,若不在厂里吃住,不会被扣钱,工厂招工广告上显示“凡是在 6 月 9 日-6 月 25 日入职的员工,给予三个月的住宿补贴(每月 40 元)”,其他员工无住宿补贴;工人无用餐补贴。
工厂食堂比较大也比较干净,工人买饭需提前在厂卡里充值,买饭刷厂卡;食堂只提供碗,工人吃饭需自己带匙羹,吃完饭后将碗放回餐具桶;部分工人选择自己带饭到厂里吃。
宿舍条件:
宿舍是 4 人间,房间里有风扇、储物柜;包括水电费 40 元/月, 宿舍没有单独的冲凉房和洗手间,每层楼有冲凉房和洗手间;冲凉房里约有十个浴头,但浴头放不出热水并且凉水也很脏,洗澡时需要拿桶到隔间外面接热水。
宿舍二楼有壹个洗衣机,工友说那个洗衣机已经坏了好多年,没人管也没
人修。宿舍二楼有壹个煮食间,工友可以去那里煮饭。
上下班若乘厂车,每次乘车两块钱。
壹名电子部的女工今年 6 月份通过工厂直招進厂,08 年以前在镇泰广州白云区的工厂工作过 4年;已婚;育有 2 个小孩,儿子 9 岁,女儿 2 岁;她和她老公都在广州打工,小孩在家里由老人照顾,这名女工在今年 5 月份出来打工之前壹直在家照顾小孩;这名女工住工厂宿舍,周末去他老公上班的地方,坐公共汽车过去约半个小时。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员工上岗前培训老师发过壹份职安健培训资料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培训资料,工人做过壹份新员工入职厂级培训考试卷,总时间约 20 分钟。
安全设备:
劳保用品:
车间比室外凉快,有风扇和通风设备,通道畅通。工友说厂里的车工和喷油工作业时需戴劳保用品,但接触的油和胶水是经过检测的,对身体的危害性小。
工厂每年会安排员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工厂支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离职时会经过职业病体检,确保没有职业病才离厂。
在注塑部上班需要戴耳塞,因为嗓音特别大。
宿舍有急救箱,里面的药品主要有酒精、风油精、棉花、胶布、正骨水、剪刀、纱布、壹次性手套等,急救箱没有上锁,使用完里面的药品后需要在记录表上登记。
工伤:
工厂有工伤事故,发生的次数很少,每年最多壹两起。发生工伤的主要原因有:员工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操作方法或手势不正确;车间对员工進行岗位安全操作培训不到位;设备有待改良;违章操作;车间没有做好 5S 管理;员工安全意识不足,车间监督不力。有工友说前几年她亲眼看见过壹个女工作业时转过身去和旁边的人说话因注意力不集中作业的机器壹下切在她的食指上,后来那位女工被送去医院,治疗后手指落下了残疾,最后得到了三万块钱的赔偿金。
调查员被分配到壹个将绳索绑在小部件上的工作站。 该部件非常小,绳索相对较薄。 经过壹个上午的工作,调查员感到手指、指甲、拇指和食指的关节都非常疼痛。因为他们整天都在系绳子,指关节之间会留有疤痕。工人们建议调查人员用胶带缠绕手指。
另壹个工作岗位要求工人将毛皮附着在玩偶上。 工人们会用绷带将食指,中指和拇指包裹在双手上,因为他们必须非常快速地连续使用双手。 有些工人会在晚上因为手指疼痛而睡不着觉。
七、消防
车间和宿舍的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志,照明充足、没有杂物阻塞;车间和宿舍有灭火器。
工厂每年会组织两次消防演习,时间在五月和十月,生产区和宿舍区都有,每次演习约 30 分钟;六月至九月期间是生产旺季,没有消防演习。
八、奖惩管理
“奖励与处罚”在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第十三章有明确规定。奖励分为表扬、记功、加薪、晋升四种,处罚分为书面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实际上,工人得到最多的惩罚是不准加班或被要求辞职,若作业速度慢或不愿加班可能被取消以后的加班,有女工因例假肚子痛连续两天向产品管理员申请不加班被要求辞职。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厂有工会和工人代表,工友说工人代表由车间主管或文员推荐,厂里的工会每两个月开壹次会,每次开会约壹个小时,最近壹次开会是在七月底。开会时员工代表会反应员工的壹些意见,比如说新员工的医保卡什么时候发,底薪什么时候可以涨等问题。工厂员工服务点的墙上贴有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图和镇泰(广州)工会委员会成员图,其中员工代表共 12 人,有壹位是男性,其余的都是女性,男女比例 1:11。工会委员会成员共 11 人,主席和副主席(兼任生产委员)是男性,两位生产委员和壹位组织委员是男性,宣传文体委员有壹位男性和壹位女性,剩下的两位女工委员和两位财务委员是女性,男女比例 6:5。工会的联系电话为:
87996666,但拨打过去电话壹边的答复是 “您呼叫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工厂有倾诉热线,联系电话为:37996666 转 8292,现场倾诉的时间是每周四下午五点到七点,但在生产旺季时壹般情况下工友会加班到六点四十五或七点十五下班,工友下班时倾诉热线的服务小组也下班了。倾诉热线的成员也会说广东话,但工厂里有壹部分不会说广东话的工人。工厂有CH 产部壹站式服务联系电话:37996666-8661;工厂有关怀小组,共三个老师,李美贤老师(联系电话:020—39303936)、黄金喜老师(联系电话:020-3930393,QQ:978583369)、林润碧老师(联系电话:020-39303937,QQ:859661280)。
自助餐厅入口处有壹个建议箱,但建议必须与工作健康和安全、环境保护、反恐或知识产权有关。
十壹、 其他
工人选择这家工厂的原因:(1)年龄大,工作难找(2)工资按时发,不会被拖欠(3)辞工容易(4)工厂买社保,有带薪假,每月的收入可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
受访员工期望扣除社保后工资能有 4000 元/月,但即便是在生产旺季,扣除社保后,大多数工人工资约 2900-3500 元/月。工人期望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可以加班,对在旺季时每天加班 1.5-2.5小时表示可以接受。
受访工友认为在岗位上作业虽然手痛但是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少,工伤也少见,对整体的工作环境基本满意。
工友若每天乘车回家每月的交通费约 100 元,在工厂外面租房租金约 200 元/月,若住工厂宿舍费用 40 元/月,工人每天伙食费约 30 元,每月的基本开支约 1500 元。
对工厂的管理制度方面,工人认为有些流水线的管理员素质低,有女工因为和产品管理员顶嘴被调到最辛苦的工位、有女工因为作业速度慢也被调到最辛苦的工位,还有女工因例假肚子痛申请不加班被要求辞职。生产 Hasbro 玩具的 A7 车间有两个主管,男的是正主管,女的是副主管,工友建议有事情直接找男主管,因为他更有发言权。
年龄在 30-40 岁的女工觉得生产淡季时工厂的工资太低,赚不了钱,计划合适的时候就去工资更高的厂;年龄在 40-50 岁的女工认为工厂缴纳五险壹金,不拖欠工资,在厂里上班能维持最低生活,干壹天算壹天。
调查员日记
2018.7.24
早上八点十五分开始作业,今天我的工作是给娃娃穿毛皮,这个岗位总共有七个人,组长要求每个人每小时做四十个娃娃,实行个人计产量,做不够数的不给加班。给娃娃穿毛皮的岗位特别辛苦,需要用很大的力气并且十个手指头壹刻都不能停,给娃娃穿毛皮工位的工友很多都在双手的食指、中指和大拇指上绑上了胶带,因为手指不停地用力很快就会特别疼,绑上胶带之后会感觉没那麽疼。
壹个小时左右,组长拿了壹个表站在我旁边数了壹下我旁边箱子里面放的娃娃的个数,对我说没
有做够数,自己想想应该怎么办,她说就算不给我加班也不能动作太慢在那里混时间等著下班,因为每条线每天是有产量的(每条线管理层的工资和产量挂钩,若产量超标有超产奖,产量越高工资越高),要快点做,不要在那里偷懒。组长要求给娃娃穿毛皮岗位的工友每个人每小时做够四十个,但因为很多人在那个岗位上只工作过壹两天,因此大部分人每小时做的数量约二十五、六个,组长在旁边不停地催:“快壹点,美女,加油!靓仔,快做!。”
中午十二点十五去食堂买饭,食堂的菜单贴在窗口的玻璃上,每天的菜都是壹样的,我在卖蒸菜的窗口买了两个菜壹个饭花了六块六毛钱。食堂早中晚餐都供应,只要在规定的用餐时间都可以买到吃的,价钱比厂外的便宜,也比较干净。
下午壹点十五分回到线上继续作业,组长和产品管理员继续在线上不停地催:“做快壹点,不能这么慢……”快到五点十五分的时候我对面的工友(姓名:小莫,和我同壹天進厂)给组长说他不加班,组长说让他加班,然后让我不加班,我说我要加班,加班才能提升速度。组长说机会是自己争取的不是别人给的,那妳就做快壹点,她说今天小莫不加班,那妳就加班,但是要做快壹点。六点四十多,别的线上调过来壹个人坐我对面给娃娃穿毛皮,她是来我们这条线上帮忙的,来帮忙这位工友是暑假工,穿毛皮的速度特别快,约壹分半钟就可以做好壹个,而我需要三至五分钟才能做好壹个。
我对她说我觉得她特别厉害,她说她的速度完全是被逼出来的,她们线也是要求个人记产量,每个人每个小时必须做够四十个,做不够就不给加班,因此她不得不拼了命使劲儿地做,她说她那条线上的阿姨做得比她还要快,有些壹个小时能做五十个。她告诉我她進厂已经壹个多月了,壹直在给娃娃穿毛皮,现在作业时十个手指都需要缠上胶布,因为手指太疼了,她还告诉我她所在的那条线上的阿姨因为给娃娃穿毛皮手指太痛连晚上睡觉都会被痛醒。来帮忙的这位工友离七点十五还有约两分钟又回到了她自己的线上,她在我对面作业约二十分钟,我面前堆的货基本都被她做完了。
今天七点十五下班,离下班还有二三分钟,线上的暑假工都离开了岗位去排队打卡,七点十五分准时打卡下班。
昨天线上统壹七点下班,六点四十五下班的暑期工今天早上遭到了产品管理员的批评,产品管理员说不想干就不要来了,这份工作妳不做有人会做。
组长总是把速度太慢不给加班挂在嘴边,因为每天完成了产量后多做出来的产量有奖金,因此作业时组长会壹直不停地催不停地催,目的是多做出些产量。不加班需要提前告诉产品管理员。
2018.8.1
今天早上七点四十五开始作业,我的工作依然是给娃娃穿毛皮,坐我对面的工友(姓名:小谢)给我说她的双手痛到不行并且右手食指都已经肿了,她把她的左手和右手比较给我看,的确可以明显地看出右手食指比左手食指更肿。旁边和我同样岗位的壹位工友已经在给娃娃穿毛皮的岗位上工作了三天,她也说她的手好痛,都快不想上班了。开始作业后的十五分钟之内我因为手痛作业的速度特别慢,后来整双手麻木之后我作业的速度又开始变快,第壹个小时做了三十个娃娃,第二个小时做了三十五个娃娃,但之后虽然心里不断地催自己快点做、快点做,但是速度就是快不起来,娃娃越做越少,到今天下午四点二十的时候组长说我做娃娃越做越少了,今天不给我加班可不可以,我说可以,因为我感觉手都已经在抽筋了。我对组长说今天我不加班,明天我争取在壹个小时之内做四十个娃娃。对面的工友小美说她也不想加班,她让我继续加班,她不加班,我开玩笑说她是骨干力量,做得快,必须留下来,我做得最慢才有资格不加班。下班之前我用最快的速度做完了箱子里剩下的娃娃,给组长说了壹声便离开了车间,其他的工友今天加班到了七点十五。
下班回宿舍之后我在床上睡了壹个小时,六点左右英姐回宿舍吃晚饭,她自己用电饭锅煮了冬瓜和白米饭,我和她聊天说我手痛到不行,像抽筋了壹样。英姐说在玩具厂上班就是特别亏手,虽然没有什么职业病危害,但手会很痛的。她说装配部其实好壹点,要是在注塑部上班还需要戴耳塞,因为那个噪音特别大。我问她厂里有岗位补贴的车工和喷油工是不是男的更多,她说那个工位有男有女,在那两个岗位工作每天需要戴劳保用品,衣服会弄得很脏,那些人离职需要经过体检,确保没有职业病才会离厂,但是那些工人接触的化学品是没有毒的,因为那些油和胶水是经过检测的。我问她工厂有没有给工人安排体检,她说每年会免费体检壹次,進厂的时候体检需自己付钱,之后每年体检是工厂给钱。英姐说新员工入厂两个星期后工厂会统壹发工作服,夏天是壹件短袖,冬天是壹个套在外面的背心,除此之外每年也都会发壹次工作服,都是不要钱的。她说她在厂里已经工作了十六年,现在壹年的年休假有十五天,每次提前请假可以休息,壹次最多休息壹星期。我说我刚刚下班的时候看见壹个孕妇也下班,她说孕妇是不可以给加班的,每天只能上八个小时,产假是按照厂里的规章制度来安排。
晚上八点左右宿舍的另外壹位工友(姓名:阿黄)也回到了宿舍,她说她今天加班 2.75 个小时,早上七点半上班,下午七点十五下班,每天多加半个小时班感觉要累很多,但是这周六厂里不会给加班了。我说要是平时取消掉加班,周六直接加十个小时的班,那工资岂不是要高很多,她说工厂肯定不会这样做呀。
厂里的女工每天基本只管上班、下班,其它的事情很少有人关心,我问了好几个人厂里的工会是做什么的,她们的表情都很茫然。
每天下午五点半休息的时候有壹些女工会在开水房吃饼干、面包或水果,吃完后继续加班,因为干活确实很费体力,每天到下午六点左右很多人都已经显得疲惫不堪。
今天下午组长告诉我我填写的离职日期是周四,但周五不能办离职,下下周壹也不能办离职,因此她建议我改成下周三,这样办离职才方便,我说那就麻烦她去帮我改壹下。
工厂规定请假需拿请假条,请病假如果有病历本和诊疗的发票工资会扣百分之五十左右,矿工和请假都没有工资,连续矿工三天以上算自动离职,有些工友说自离后工资在十五天后支付,有些工友说即便是自离工厂也会打电话给自离的工人回厂办离职手续、领工资。
车间比室外凉快,有风扇和通风设备,有些工位可以吹到风不会感觉有多热,但有些工位吹不到风,例如给娃娃穿毛皮这个工位,不仅吹不到风还老是被催要做快壹点,工友在那个岗位作业老是抱怨说热,我每天给娃娃穿毛皮也都是汗流浃背。
工厂员工服务点的墙上贴有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图和镇泰(广州)工会委员会成员图,其中员工代表共十二人,有壹位是男性,其余的都是女性。工会委员会成员共十二人,主席和副主席是男性,三位生产委员和壹位组织委员是男性,宣传文体委员有壹位男性和壹位女性,剩下的两位女工委员和两位财务委员都是女性。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工厂 80%以上是女工,但在工会的高层领导中男性仍占优势。
东莞兴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公司简介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是壹件多元化的工业集团,其产品远销至世界各国。兴利集团旗下设有玩具部、家庭用品部、电脑制品部和时计部,在香港、中国大陆及英国均设有营运机构。
兴利五金塑胶厂有限公司于 1969 年成立,在中国大陆设有两间工厂,在东莞聘请超过 6,000 多名员工。这些设施包括总占地面 积 130 万平方英尺的工厂及宿舍区。
兴利五金塑胶厂有限公司是香港领先的玩具公司,专门生产动作人形公仔玩具、无线电遥控车船玩具、电子游戏以及学前儿童玩具等壹 系列产品。2工厂基本信息
全名:东莞兴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介绍:香港兴利集团旗下大型玩具制造企业,生产和销售塑胶玩具、电子玩具、布绒玩具、塑胶制品、五金厨具用品、五金模具。
法人代表: 郭南埔
工厂地址:广东东莞石排镇埔心三路
联系电话:(86) 0769-8655172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 编:523338
主要客户:Disney、Walmart、HASBRO
员工总数:约三千。
男女比例:约 1:5
受访人数:约 30 人
受访者男女比例:1:5
受访者所在部门:压炼部
访谈形式:匿名面谈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外有横幅布条写着:兴利公司高薪招聘各类普通、技工。
网上招聘的职位描述注明男女不限,年龄 16-45 岁,持本人身份证,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
招聘程序
该厂南门外墙长期贴有招聘广告,正门围墙外也有招工横幅。应聘者统壹到南门阅看、查询招聘信息,该厂安排有工作人员在南门接待。工作人员的问题有:想应聘哪个职位,从哪里过来的,有没有熟人在兴利,是不是第壹次到石排,以前做过什么,能不能接受上夜班。应聘者作答之后,就由工作人员带领到厂内的培训室内,填写个人资料表壹份、工作履历表壹份(要申明自己无违法犯罪记录),交两张证件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完毕后,工作人员打电话请相应部门的管理人员到培训室里,進行第二轮的面试。注塑车间的管理人员面试的问题与刚才基本壹样,面试结束后,车间管理人员在个人资料表上签字同意试用,就离开了。当时还有三个人在等待面试,壹个女孩应聘质检或者仓管,壹个中年男子应聘注塑操作工,壹个青年男子应聘模具学徒,工作人员告知应聘者,次日早晨八点钟准时到培训室签合同。
次日早八点,应聘者到培训室等待,工作人员拿出壹份职工進厂责任书、壹份承诺书、壹份培训签到表、两份空白合同,让应聘者自己看。大概十五分钟后,工作人员就让应聘者在上述文件上签名落款。过几分钟,又拿来壹份中国银行办卡申请,让应聘者签字确认,由该厂代办工资卡。
全部签完名,工作人员就收回文件。
到九点钟,培训室隔壁人事部办公室的文员来,发了壹个厂牌,让应聘者在厂牌发放清单上签字确认。根据清单可以看到,当天只有壹人入职。之后到人事部办公室录指纹,录完指纹,人事文员打电话到车间派工作人员到办公室领人。过了壹会儿,车间文员到人事办公室,带应聘者到车间后,就拿出几张表格要求应聘者立刻签字,表格上半部分被文员的笔记本压住,应聘者不清楚签的是什么文件。签字后,文员介绍了车间打卡的程序、时间,使用打卡钟的方法,上下班时间。之后就离开了,应聘者在车间等待分配工作。
入职途径:
入职途径壹般是自主应聘、熟人介绍,暑假工主要是由中介输入。
岗位分配:
应聘者向工作人员提出想应聘哪个职位,填写资料和提交证件照后,工作人员打电话请相应部门的管理人员到培训室里,進行第二轮的面试。相应部门的管理人员面试的问题与刚才基本壹样,面试结束后,相应部门的管理人员在个人资料表上签字同意试用就可以了。
未成年工:
调查时间不是寒暑假时段,所以没有学生工。根据工人反馈,暑假期间,该厂通过劳务中介接收大批学生工,主要安排在包装部,时薪 10 元。也有该厂工人介绍自己的子女或者晚辈亲戚進厂做暑假工,薪资等同于壹般工人。
体检:
没有入职体检程序。该厂每半年免费为全体工作人员体检壹次,最近的体检在 9 月 13 日。
入职培训:
该厂对工人没有职前、在职培训。虽然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了,但是没有任何培训。
入职壹周后车间组长拿了好几张培训签到表(ICTI 体系文件及纪律常规定期培训、反恐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程序讲解培训、兴利厂的安全方针和质量方针培训、消防安全培训、锋利工具控制程序培训),到各个工位上,要求工人壹张张签名,但并没有做培训。
试用期: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二十天。应聘者拿合同问他:这里第八章第四条说是提前三天通知的。他的回应是:那只是通知,还得我们批准,厂里的规定是二十天。(该厂此规定是违法的)
离职:
该厂每月设置两个辞工手续办理日(具体日期不固定,通常是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第四个星期五,每月由厂方传达到各办公室,但不会主动传达给工人),无论工人处于试用期还是合同期,只能在那两天办理辞职手续。这壹辞职规定,既违反法律,也不符合基本规章制度第五节第四小节“解除劳动合同及离厂手续办理”第四条【新入职职工,在试用期内辞工,应提前三个工作天或以上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部门通知】。
辞职的前壹日,工人需要归还厂方发的工衣、袖套给车间办公室。车间文员会出具壹份职工离厂工作交接单。辞职当天,工人需要在上午十点之前收拾完全部行李放到宿舍管理处,交还宿舍钥匙,把交接单给宿舍总务和保卫处签名,最后让保卫处开壹张行李放行条。下午两点,辞职工人到培训室集合,轮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后让人事部在交接单上签名。两点壹刻,工人轮流到培训室前结算工资,签工资单,辞职当月、上月的工资以现金形式壹次性结清。之后工人就可以到宿舍管理处取行李,把凭放行条交给门禁保安。保安要求工人打开行李验视壹番,给予放行。
当天办理辞职手续的约 25 人,离职率约 1%。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整个入职过程中,没有解释合同,合同内的空白部分,也没有说明,直接收回,由厂方填写。
入职第二个月,发还合同。
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调解与仲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其他。
三、工作时间
压炼车间 加班
白班 8:00——12:00 13:00——17:30 18:30——21:00夜班 20:00——00:00 01:00——5:00 6:00——9:00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是五天八小时。根据车间组长的介绍,该厂实行每周六十四小时工作制:周壹到周四,每天加班三小时,周五加班两小时,周六加班十小时,合计每周加班二十四小时。每天上午车间组长统计该日加班人数、加班时间,工人填写加班申请表,预定加班时间默认三小时。如果不愿意加班,或者要求缩短加班时长,需要口头告知组长,如实填写申请表。周六的加班申请表,壹般是在周五或者周四签。该厂每周日休息壹天。少量工人安排在周日上班的,则星期六休息。部分夜班人员为了能在早上八点钟下班,早些回家睡觉,会选择提前壹小时上班,下午七点钟就到车间。晚七点到晚八点的壹小时,计入加班时间。
调查所在的压炼车间(注塑车间),没有生产指标,上下班打卡有两种方式:纸卡、指纹卡。调查期间,指纹打卡机正在调试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因此还是以纸卡为准。如果漏打卡或者打卡错误,需要写签卡申请书,格式内容统壹是“尊敬的领导,我因 XXX 忘记打卡(打卡错误),请求签卡,希望领导批准”,交车间办公室主管签字确认,再由车间文员手写修正。上下班不开会,调查期间没有开过任何会。
淡旺季在报告里已补充,5~9 月为旺季,每周上班 64 小时,加班 24 小时;其余为淡季,加班时数减少三分之壹。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该厂固定每月 28 日发放上月的工资条,工资汇入工人的中国银行账户。普通工人月均工资 3500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 1800 元、加班费、夜班补贴 18 元/天、全勤奖励 30 元。加班费平时加班15.5 元/时,周六加班 20.7 元/时,节假日加班 31 元/时。周六夜班没有补贴。
普工试用期结束经过考核后,成为多功能工,底薪 1914 元,平时加班 16.5 元/时,周六加班 22元/时,节假日加班 33 元/时。多功能工月均工资 3800 元左右。
扣款项目:住宿费 30 元/月、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257.56 元,合计每月扣款约 300 元。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377.78 元、医疗保险 61.66 元、失业保险 14.43 元、工伤保险26.15 元、生育保险 20.34 元,合计 500.46 元。
请假制度:
工厂公开带薪年假、病假、婚嫁、陪产假、丧假的申请制度。
休假:
该厂贴有通知告知有带薪年假,工作满壹年有 5 天,满 10 年有 10 天。
法定节假日有休息,国庆日休息了 3 天,中秋节休日了 1 天。
社保:
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377.78 元、医疗保险 61.66 元、失业保险 14.43 元、工伤保险 26.15 元、生育保险 20.34 元,合计 500.46 元。工人个人社保缴纳部分 257.56 元。
带薪年假被执行,多功能工人年假期间每天发基本工资 88 元。
福利设施:
该厂无福利设施 。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该厂提供食宿,食堂分为员工食堂、职员食堂两个,职员食堂只对级别较高的管理人员开放,普通工人只能到员工食堂用餐。员工食堂早餐 2 元,提供面条、炒粉、粥;午餐 6 元,晚餐 6 元,两荤壹素,饭菜质量尚可。工人在食堂用餐,壹般是现金付账,厂方不提供饭补。星期天、节假日食堂不营业。绝大多数工人不在食堂用餐,而选择回家吃饭,或者在南门外的快餐店用餐。
宿舍条件:
工人宿舍楼在食堂背后,每间面积约 15 ㎡,有四张上下铺的铁架床,两台风扇,两盏日光灯,四个锈迹斑斑的储物柜,宿舍阳台有洗脸池,晾衣绳,卫生间也用作洗澡间。宿舍用电设限,插座只能用来给手机充电,不能接大功率电器如电吹风。住宿费每人每月 30 元,不收水电费。壹般每间宿舍入住两人,最多三人。宿舍入住率很低,绝多数人在石排镇租房,壹室壹厅每月房租约200 元。不在工厂食堂用餐、不在工厂宿舍住的,没有补贴。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调查期间,A 栋压炼车间内气温 30℃左右,下午会升高到 32℃;B 栋压炼车间内气温略低于 A栋,约 28℃。车间内都有空调,工位上安排有电风扇,窗户上安装有排气扇,车间清洁卫生情况良好,各通道畅通。车间、宿舍的急救箱在办公室里。
劳保用品:
工衣壹般在入职数月后发放,免费。
压炼车间的墙上张贴有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介绍了噪音、粉尘的危害和防护方法:戴护耳器、戴防护口罩、戴防护镜,但该厂没有给压炼车间的工人配备以上防护用具。碎料、混料车间里,粉尘弥漫,噪音也大,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上提示有责任佩戴口罩、手套、耳罩、护目镜,但也有工人在工作时没有防护措施(视频中远处正在机器上加料的工人,无防护用品)。
调查所在的压炼车间(注塑),工人没有接触到化学药剂。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但是没有环境、健康方面的。
工伤:
没有了解到工伤事故。
七、消防
车间、宿舍的通道、紧急出口有清晰标识、无杂物阻塞,紧急出口门没有上锁。宿舍区、工作场所无易燃物品。
宿舍区、车间内灭火器贴有点检封条,每月定期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显示正常。
该厂每年举行两次消防演习,宿舍区、生产区各壹次。9 月 27 日、28 日举行了消防演习。11:40分,安全检查人员到车间视察,查看消防栓、灭火器的保养。11:45 分,警报铃声响起,车间管理人员、车间办公室人员都离开工位,到演习集合区域排队,听该厂干部念壹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自回到车间,演习即结束,全过程不到十分钟。演习期间,压炼车间的机器照常运转,工人仍然在工作,没有被要求参加演习。
八、奖惩管理
没有看到公开的奖励或处罚通知。
该厂《厂区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宿舍管理规定》内有警告、开除两种惩罚措施,共七页,数百款。
奖励制度有七款。对工人而言,比较有可能获得的,只有全勤奖 30 元。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该厂的工会成员、工人代表名单张贴在在各个车间里,各个部门的代表其实就是该部门的管理人员,完全代表厂方管理层。
投诉渠道:
该厂热线电话 18033339700,ICTI 关爱热线 4001583580,调查期间访谈的工人都没有使用过。
该厂设有意见箱,意见箱旁边贴有举报电话的号码。工人也可以发短信举报。
十、其他
客户访问及审计:
调查期间没有审计、访客。
工人满意度:
工人普遍对收入不满意,认为该厂工资太低,以该厂每周 64 小时的上班时间计算,没有夜班的月份,平均薪资 3500 元左右,有夜班的月份,平均薪资约 3800 元。工人们都希望工资至少涨到四千元以上。该厂每周固定加班 24 小时,很多工人觉得加班太久、太累,就每星期选择壹天不加班。
压炼车间的普工主要是女工(主要是湖南、四川、广西、广东的移民),有少量男工。女工们普遍已婚有孩,在石排镇租房,孩子在石排上学,丈夫也在附近工厂上班,也有相当数量的夫妻都在兴利厂工作数十年的。女工反馈,该厂是按时间计薪,没有产量要求,即使订单再多再急,也会每周末休息壹天,工作时间有规律、稳定、压力小,故而工资虽然不高,但也能接受。工薪阶层的家庭财务结构,主要收入来源是男方(存款买房、装修、买车),女方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房租、水电、生活费、学杂费),因此女工们的挣钱压力相对较小,更看重稳定。有相当数量的女工购买社保,期望退休之后能有基本生活保障。
调查中了解到,有的工人为了多挣点钱,主动要求不转白班,连续上五个月的夜班。也有工人在下班后去别的工厂做几小时的临时工。
调查员日记
早晨七点半左右起床,吃过早餐,洗漱完毕,步行约 3 分钟到压炼车间。打完卡,在休息区等待组长安排工作。大约八点十分,组长过来,要我去 13 号机。13 号机是压炼部 B 车间最大的壹个,开关模壹个周期,注塑出十个成品部件,掉進机台下方的盒子里。它是半自动的,每次开模,需要手动拉开注塑机的门,取出進胶位置的水口,扔到水口盒子里,再合上注塑机的门。大约十几分钟,机台下方的盒子就会装满大半,这时候需要弯腰探手進去把盒子拉出来,再举起盒子,把盒子里面的塑胶件倒在大桌子上。这些塑胶件,有的会有小批锋,或者水口处有凸起,需要手工刮掉凸起部分和批锋。有的部件边缘偶尔会因为高温注塑而烧焦发黑,需要手工刮去黑点部分。其他的几个塑胶部件,不需要特别处理。然后全部的塑胶件,都得按照左右分类,整整齐齐地摆放進纸箱或者胶盆。因为塑胶件生产的又多又快,需要手工处理的情况也多,所以这个机台会安排至少两个人,壹个人开机,壹个人装箱,同时两人都得手工刮批锋、水口、烧焦,但是这样也跟不上机台生产的速度,因此常常需要把盒子里的塑胶件直接拿出工作区,整箱堆在卡板上,等待以后再分类、处理、装箱。在机台工作,没隔多久就要弯腰取装有塑胶件的大盒子,而且工位上没有椅子可坐,工作壹两个小时就会腰酸背痛,汗流浃背。壹模关闭到第二模打开的间隔时间大约壹分钟,这小段时间里,需要刮水口、分类、也基本没有空闲下来休息。工作中如果需要离岗去卫生间,得找个人接手顶岗,壹般是找维修技术员。
中午十二点后是吃午饭时间,因为注塑机开动起来不能停,这时候组长会提前安排人顶岗开机,厂里称为“接机”。接机的工人壹般会提前五分钟到工位,交接壹下注意事项,怎么分类、装箱。交接完毕,我就洗手、打卡、下班。
午饭时间有壹个小时,绝大多数工人回到自己的出租屋自己做饭。我们刚来的人,住宿舍,在食堂吃。食堂壹餐饭六元,两荤壹素,分量、菜品质量还可以。但是听壹些做了十多年的工人讲,她们在厂里上了十多年班从来没有進食堂吃过,她们认为食堂里的菜分量太少,肉也少,不如自己做。有些人会在兴利厂南门外的快餐店吃饭,快餐店壹般是七元,肉比食堂多壹些。我吃完饭,会回到宿舍,睡半小时午觉。有的工人吃过饭就在食堂外的休息区坐着上网,或者睡觉。回出租屋吃饭的工人,因为路上来回、做饭需要花时间,很难挤出睡午觉的时间。
午觉闹钟响过,就起床回到车间,打卡,上班。接机的工人就回到原本的工位做事,壹般是在休息区摘水口,或者对壹些小塑胶件做分类。下午上班的时间是从壹点到五点半,比上午多半个小时。因为这壹套模具很大很复杂,时不时会出壹点故障,需要维修。如果是小故障,只需要技术员在注塑机上操作维修,很快完成,那麽工人就可以在旁边整理已经堆叠起来的胶件。如果故障比较麻烦,需要拆卸模具,运到模具车间里维修,那麽就需要几个小时了。这时候,组长会安排我们处理完本机台积压的塑胶件,再调到别的机台或者休息区,帮忙处理挤压的半成品,或者是分类,或者是装箱。模具维修的时候,我们就能稍微喘口气,走动走动,调岗到休息区分类,还有凳子坐,而且休息区在车间的角落,离注塑机比较远,噪音会稍微小壹些,有机会跟周边的工人聊聊天。有个女工说她原本在包装部,把壹堆玩具部件组装起来,放说明书,装箱,组装的工作虽然壹直是坐着,但因为是流水线模式,手上动作要很快才跟得上节奏,稍微慢壹点就有很多半成品积压在流水线上,看着烦,手忙脚乱地导致心理压力比较大,就辞职了,转到压炼部跟她丈夫壹起,做注塑工。
模具送修,壹般壹个多小时就能修好、装回注塑机,技术员调试到能正常作业的时候,组长就会叫我们回去继续开机。下午经常有工人在上班的时候打瞌睡,有的人自己准备风油精或者活络膏,困的时候,就擦壹些在太阳穴,能有效驱除困意。
下午五点半,到吃完饭时间,接机的工人来,我则去吃饭。正常情况下食堂是下午五点钟开饭,等我们五点半下班的这壹批人到那儿,有时候就没有菜了,我们就去厂外的快餐店吃饭。下午吃饭时间也是壹个小时,吃过晚饭,壹般就会在食堂外的休息区上网,等待上班时间。六点半回车间上班,开机半个多钟头,夜班的工人就会来上班接机。原本夜班是晚上八点上班、早上九点下班,但因为上夜班有时差,比较累,也更困,工人们希望更早点回去,所以就安排在晚上七点上班,早上八点下班。夜班工人来接机后,组长壹般会安排我们到休息区,剪水口、分类小塑胶件。这时有机会跟其他的工人聊聊,有人开机壹天后,胳膊到背部酸痛,因为开关注塑机的门需要用力,而壹天下来需要开门关门九百次。也有人站立壹天,腿脚酸疼,在休息区加班才有得坐。有的工人们把休息区叫做仙人台,有凳子坐,不用汗流浃背,还能聊聊天,不用跟机器赶速度,比起开机器的忙累,真是舒服多了。加班到九点钟,就可以打卡下班了。这会儿天都已经黑了,人也乏了。回到宿舍排队洗澡、洗衣服、刷牙,壹晃就差不多十点钟了,必须得睡觉了。
信息公开申请
中国劳工观察向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我们要求政府披露工厂是否缴纳工人社会保险,政府是否進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工厂是否申请实施全面的工时制度,以及派遣工人的百分比。
根据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华登玩具厂的回应,该公司不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情况,无因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行政处罚记录。2016 年至今该公司均未向源城区人社局提出关于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因此未作出相关审批决定。通过社保系统查询导出了华登 2016、2017 年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明细,但只能查询到每月的参保人员总数和缴费总额,没有具体的参保人员名册。中国劳工观察没有收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厂安全检查的回复。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关于利法宝和兴利玩具工厂的信息公开申请做出了回应。答复提到,需要在 15 个工作日内提供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并对申请用途進行说明,申请才会被处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的回复中提到,在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進行的检查中未发现有关派遣工人的信息。此外,该部门没有关于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兴利和利法宝的派遣工人百分比的信息。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险局,没有任何记录显示兴利和利法宝因违反社会保险法而受到惩罚。没有提供有关劳务派遣、特殊工时和社会保障的答复。
没有收到当地政府关于镇泰工厂的回复。
各工厂的工作条件比较
中国劳工观察于 2015 年调查了镇泰实业有限公司。下表比较了 2015 年至 2018 年的工作条件。
镇泰 2015 年和 2018 年的工作条件比较
2015 2018
招
聘
镇泰工厂在雇佣过程中存在性别歧视,不
欢迎男性工人。
在调查期间,工厂大量招收长期工,要求
23 周岁以上。
学
生
工
报告内没有提及 调查期间,厂里有大量的暑期工,绝大部分是高中毕业学生,也有少量大学生,暑期工
回在八月中下旬辞工。
体
检
强制工人们自行承担上岗前的体检费用
到厂负责体检的医生会未经实际检查儿填
写壹些体检项目
除了喷油工人(其中之壹 2014 年死亡),
无人接受过或离岗前体检。
工人必须支付 35 元人民币進行体检。
入职需体检,体检主要是抽血和胸透。体检
费用 35 元由工人支付,工人拿不到体检结
果。
入
职
培
训
岗前安全培训只有壹个小时左右,远远低
于法律规定的 24 小时。
入职培训与其他义务入职程序第壹天不计
入带薪工作时间。
工厂有入职培训,培训时间约 2 个小时,培
训时间计入工资。
试
用
期
报告内没有提及 新员工的试用期两个月。
离
职
管理层通常会延迟辞职日期。 当调查员试
图辞职时,主管表示只有来代替她的另壹
名工人被找到之后,她才能离开。
工人必须先“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辞职。
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天通知;合同期内辞
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辞工需在组长处领离
职书,填好离职日期后交上级签字确认即可
离职。
劳
动
合同是短期的,有效时间只有五个半月。 合同不是短期的,有效期大约两年半。
合
同
工人必须在受雇过程中填写壹张“加班申请
表”。
工
作
时
长
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日 7.25 小时,然而这
只是壹种利用将平时加班时间转移 到周末
来压低周末加班费的方法。
上班时间正常是周壹到周五,周六 只上半
天,工厂根据需要也会進行稍微调整。
根据时间表,午餐和休息时间应该是壹个
小时。 但实际上,在午休结束之前,许多
工人将不得不返回工作场所开始工作,而
在此期间完成的工作是无偿的。
旺季每天工作 8 到 10.5 小时;淡季每天工
作 8 小时。
加
班
给予或不给予加班工作被管理层用作鼓励
提高生产效率的手段。
淡季偶尔加班,若加班,每天不超过 2 小时
旺季每天加班 1.5 到 2.5 小时,每周 17.25
到 19.75 小时,每月加班 66.5 到 78.25 小
时。
加班最长的月份是 6、7、8、9 月,加班最
长约 80 小时。若有女工怀孕,工厂会安排
其不加班。工人可以选择不加班,口头告知
产品管理员即可,若不加班,工人很可能被
取消以后平时和周六的加班,或被要求辞
职。
劳
动
报
酬
底薪为当地最低工资。
每天工人必须在上班时间前开始工作,这
部分时间不计入工资支付。
工人平均工资 在 2000 多元壹个月,遇淡
季没有加班就只有 1895 元的基础工资。很
少有 3000 元以上壹个月的。
旺季时工人平均每月工资 2900-3500 元
(扣除社保之后),淡季时工人平均每月工
资扣除社保之后不到 2000 元。
工人工资基本月薪 2100 元,平时约 12 元/
时。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1.5 倍,休息
日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 元×2 倍,法定
假加班工资为每小时 12.07 元×3 倍。
请
假
制
度
报告内没有提及 病假有工资,请病假需要向产品管理员拿请假条并提供病例本。
工厂有带薪年假、产假、婚假、丧假,这些
假期请假需提前告知产品管理员,并在产品
管理员处拿请假条;产假按法律的规定执
行;电子部的壹名女工说她所在的流水线可
以在年假休假结束后补开请假条。
休
假
报告内没有提及 厂有法定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休息工厂不给钱
社
保
镇泰不为工人购买法律强制规定的保险和
福利。
只有 2008 年之前被雇用的工人才能获得退
休和失业保险。
工厂有给工人购买社保。每个工人扣得社保
费用不壹样,部门不同工资会有差异。
福
利
设
施
工厂有室内体育中心和室外体育 场,室内
羽毛球场,乒乓球场, 但都没有球。询问
打球的工人哪 可以借到球时,被告知不可
以借 了,以前可以,但后来借的人多 了,
就不给借了,打球的人全部 是自己买的球
和球拍,或干脆都 没人打。
工厂有图书馆、电视房、卡拉 OK 厅、足球
场、篮球场、舞蹈房、室内体育馆、乒乓球
台、阅报栏。
伙
食
条
件
餐饮在工厂不是免费提供的。工人们需要
在工作证里充钱,以便在食堂就餐。
调查员和其他员工认为由于饭堂饭菜是由
餐饮公司承包的,所在饭菜品种丰富,少
则 两三块可以吃壹餐,吃好点两个菜就六
七块。多打多刷卡。饭堂提供早,中,
晚,夜宵。
工厂员工饭堂不远处设有职员餐厅,职员
餐厅很高档。调查员也曾去职员餐厅打过
早餐,发现职员餐厅里不论是点心还是 饭
菜都比员工饭堂的好很多。
工厂提供食宿,早餐约 3 元,午餐和晚餐约
5-7 元,工友觉得食堂的饭比外面的便宜。
工厂食堂比较大也比较干净,工人买饭需提
前在厂卡里充值,买饭刷厂卡;食堂只提供
碗,工人吃饭需自己带匙羹,吃完饭后将碗
放回餐具桶;部分工人选择自己带饭到厂里
吃。
住
宿
条
件
每间宿舍可容纳八人,浴室共用,不供热
水。房间内没有插座。工人只能在宿 舍楼
中的壹个单间内给手机和电子设备充电。
宿舍扣费(含水电费)每月每人 40 元,不
足月的按每人 1.3 元壹天算。入住或退宿
以员工自愿为前提。不在工厂住的不扣住
宿费,也没有补贴。
宿舍是 4 人间,房间里有风扇、储物柜;包
括水电费 40 元/月, 宿舍没有单独的冲凉房
和洗手间,每层楼有冲凉房和洗手间;冲凉
房里约有十个浴头,但浴头放不出热水并且
凉水也很脏,洗澡时需要拿桶到隔间外面接
热水。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工厂没有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工人们事
实上并未接受任何关于其工作环境中 的特
殊健康隐患以及如何自我保护的训练。
极少工人佩戴有防护设施,这壹点导致了
许多安全隐患和工伤事故。除非在有 人视
察之前,工人有时会被督促佩戴口罩。
壹些生产机器并未经例行检查或保养。
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员工上岗前
培训老师发过壹份职安健培训资料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培训资料。
工
伤
2014 年喷油部有壹个工人死亡。(死因详
情不明)
有壹位包装部的女员工让调查员亲眼看见
她伤痕累累的双手,手上有很多深浅不壹
的口子,也脱了很多皮,调查员问其没有
手套戴吗, 阿姨说工厂没有提供手套。
工厂有工伤事故,发生的次数很少,每年最
多壹两起。
消
防
调查员在所居住的宿舍查看过,本栋宿舍
平安楼二楼三楼消防设备没有点检卡。
壹些消防器具没有定时接受检查。
车间和宿舍的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
志,照明充足、没有杂物阻塞;车间和宿舍
有灭火器。
奖
惩
管
理
工厂很少存在罚款现象,调查员从没发现
通告栏上有张贴出工人有罚款的项目, 同
时也没有存在奖励的项目。
“奖励与处罚”在镇泰(广州)实业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的第十三章有明确规定。奖励分为
表扬、记功、加薪、晋升四种,处罚分为书
面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工
会
镇泰没有工会,也没有独立或有效的投诉
系统。
工厂有工会和工人代表,工友说工人代表由
车间主管或文员推荐,厂里的工会每两个月
开壹次会,每次开会约壹个小时,最近壹次
开会是在七月底。
投
诉
渠
道
工厂有对员工开设的“倾诉热线”活动。
厂区设有意见箱。
工厂有倾诉热线,现场倾诉的时间是每周四
下午五点到七点,但在生产旺季时壹般情况
下工友会加班到六点四十五或七点十五下
班,工友下班时倾诉热线的服务小组也下班
了。
工
人
待
遇
报告内没有提及 对工厂的管理制度方面,工人认为有些流水线的管理员素质低,有女工因为和产品管理
员顶嘴被调到最辛苦的工位、有女工因为作
业速度慢也被调到最辛苦的工位,还有女工
因例假肚子痛申请不加班被要求辞职。
客
户
访
问
及
审
计
报告内没有提及 报告内没有提及
东莞广达 2017 和 2018 年的情况比较
2017 年,中国劳工观察调查了东莞的广达、美泰和威尔逊工厂。今年,我们的调查人员采访这了三家工厂之外的工人,询问了他们当前的工作条件。下面的图表比较了 2017 年和 2018 年之间的工作条件。
2017 2018
招
聘
年龄必须年满 18 岁,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员工入职后则会根据工厂生产需 要,分配到相应部门车间,工人 只能无条件接受分配。
目前工厂总人数大约 300 人左右,公司
保安说工厂已不再招工(其工厂招聘的
电子屏幕仍在显示的招聘信息是想稳定
现有员工而已),从工人那里了解到的
情况是,工厂马上就要放长假,他们感
觉实际是要关闭工厂,老板不想开了。
学
生
工
应聘者年龄必须年满 18 岁 目前不清楚现状
体
检
入职时不需要体检,通过对工人探访得知入职后体检由工厂安排,不是所有工人都有体检的机
会, 而是由工厂领导说了算,安排到妳就去体检。体检费用由工厂支付。
目前工厂已停止招聘。
入
职
培
训
培训时先签到,填写两项:壹新 员工(临时工)事项须知,二新员工培训试题,(由培训 老师告知答案后再由自己填写)。培训有简单说明灭火器使用方法,没有职业安全相关的培训。培训时间壹个小时。培训时间未计入考勤卡内。
不招工
试
用
期
有两个月的试用期。 之前有试用期,试用是 3 个月离
职
两个月试用期内提前三天申请, 试用期后需提前壹个月申请
目前不清楚现状
劳
动
合
同
工厂已打印好劳动合同,员工只 需要签名按个手印即可。为工人 入职工作半月后工厂才会与工人 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没有 专人为员工讲解合同内容。
目前不清楚现状
工
作
工厂标准工时制,正常工作为每 天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每月 工作约 26 天,在此之外的工作时 间按加班计算。
壹般工作时间是 8 个小时,晚上加班 2
小时,壹周工作 5 天,每天打卡 6 次,
不需要排队。
时
间
加
班
淡季时平常壹天加班 2-3 小时,每周工作 6
天。周末加班 8 小时/天。平均每月加 班 110 小时。
旺季时周壹到周五晚上都实施 3 个小时的 加
班。每周工作 6-7 天。周末加班 8 小时/天。
平均每月加班 140 小时
有强迫工人加班的现象。在工作中有很强的劳动强度, 需要工人长时间坐着工作,来加快生产产量。
工厂规定每天只能加班 2 小时,不加班
的工人工厂壹般不惩罚。
劳
动
报
酬
长期工工资待遇:基本工资为 1510 元/月,正薪酬 8.68 元/小 时,平时加班 1.5 倍为 13.02/小 时,周末加班 2 倍为 17.36/小 时,节假日加班 3 倍为 26.04/小 时临时工工资待遇:中介介绍应 聘的临时工,工价为 14 元/小 时,而由工厂招聘的为 12 元/小 时。加班工资按各对应小时工 价。
工人的月工资壹般在 2000 元左右,没
有临时工,工资是按照时薪制计算。平
时加班费按照法律规定的,周末不加
班,双休。
请
假
制
度
病假只有工伤是才有请病假的资格。请病假需要医院的证明以及报告。
目前不清楚现状
休
假
法定节假日按最低基本薪支付, 临时工无带薪节假日。工厂要求 工人工作必须满壹年以上的员工 才享有有薪年假。
目前不清楚现状
社
保
工厂未主动给员工交纳社会保 险。临时工都选择不够卖保险。 长期工想购买保险的必须要在工厂长期工作可以去办理,购买保 险费用每月需交 216.73 元。保险内容主要是养老保险。
有社保,之前是通过试用期 3 个月就购
买社保,所有工人都必须购买社保,工
厂与工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购买。
福
利
设
施
工厂给工人提供篮球场、电视 房、电影室、图书室、免费上 网、乒乓球室、台球室、卡拉 OK室等娱乐设施。实际情况是只有 篮球场,图书馆,电视房,可供 员工進入消遣娱乐。其他设施处 于废弃状态中,并且各室门以上 锁,未供任何员工使用。
目前不清楚现状
伙
食
条
件
伙食较差,工人表示消费偏贵。工厂未提供任何补助。
菜品任意选择,比较实惠,因为工资待
遇低,工友们消费不起,吃多少扣工友
多少钱。
住
宿
条
件
宿舍环境极差,楼道照明昏暗, 随处可见垃圾及壹股异味。
有宿舍,需交 40 元每月,包含水电费
在内。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工厂无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无 职业培训,连工衣都没有, 在车 间内噪音很大,同时灰尘也大, 工厂发放工帽以外没有给任何员 工配发其他保护措施。
有接触化学品,有口罩、手套类。
东莞美泰 2017 年和 2018 年的工作条件比较
2017 2018
招聘 工厂不招未成年工, 年龄上限制在 45 岁以下。调查员不清楚工厂是否雇佣未成年学生工。
工厂要求工人初中毕业才
可以,没有明确什么样的
人不招,没有了解到是否
有童工,但听说有大学生
来打暑假工。
体检 只有特殊岗位的新员工需進行 体检,费用由工厂承担。 入职前需要体检,离职不需要体检,体检费公司承
担,主要体检壹些常规项
目,在长安乌沙医院体
检。
入职
培训
新進工人有大约四小时的培训,包括职业安全知识、 环境监控等知识;培训时间计 入工资。
新進工人有培训,大概 30
分钟至 60 分钟,内容主要
是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时
间有基本工资。
试用
期
试用期 7 天。 有试用期,7 天时间。
工作
时长
每天正常工作 8 小时,每周 5 天,每个月平均工作 21.75天。
壹般工作时间是 8 个小时,
壹周工作 6 天,每天打卡 6
次,不需要排队。
加班 平均每天加班 3 小时,周 六全天加班,壹个月加班 110小时左右。
工厂规定是自愿加班,不
加班的工人工厂壹般不惩
罚,淡季加班 2 小时,旺季
加班 3 小时,每周休息壹
天,
劳动
报酬
基础工资 1507 元月,8.97 元/ 小时,每月 15-17 日发放上月工 资。
工人的月工资壹般在 4000
元左右,正式工与临时工
没有区别,工资是按照时
薪制计算。
伙食
条件
工人可以选择伙食标准。
工厂提供 4 元/天的伙食补贴,在旺季新工人入职 的第壹个月里,免伙食费。
菜品很多任意选择,价格
比较贵,每个月公司补助
260 元,基本上不够吃,还
需自己充钱。
住宿
条件
工厂给工人提供住宿,工人可以选择是否住 宿。住宿的标准是 1.73 元/天。壹间宿舍住 8 个人,里面有床、柜子、电风扇、凳子、鞋架、阳台和 镜子。每个柜子里有壹个 USB 充电插孔,可以用来给手机充电。宿舍不提供钥匙,所以个人物品安全没有保障。
有空调宿舍,6 人壹间房,
需交 104 元每月,也有普通
宿舍,6 人壹间房,需交 52
元每月。
社保 试用期结束后工厂为工人购买 社保五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有社保,上满足月班就购
买社保,所有工人都必须
购买社保,工厂与工人按
照法律规定的比例购买。
职业
安全
健康
有 EHS 委员会,上岗前有经过环境、健康、安全方面 的培训,对某些特殊岗位提供口罩、手套、安全鞋等 劳保用品。
有接触化学品,有手套
类。
泰强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情况比较
2017 2018
招
聘
应聘者需满 18 岁。公司在旺季时大量招工,员工通过工厂直招進入工厂工作。没有强收入职费和押金的现象且证件会及时归还。 经过简单的面试后,所有人被带到员工休 息室,填写《人事档案登记表》,交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招聘条件是 18 至 45 周岁具有第
二代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没有表
明不招什么样的人.
学
生
工
应聘者需满 18 岁 未了解到有童工。
体
检
除壹些特殊岗位外,大部分员工不需要体检。体检费由工厂支付,体检项目包括岗前体检、在岗 体检和离职体检。 体检报告要交给厂里。
目前没有要求体检。
入
职
培
训
上午有 4 小时的工厂级培训,主要内容有:入职规定、试用期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反 歧视、反骚扰和虐待、不强迫劳动、工作时间、休息和加班、考勤管理、薪资规定、津贴和各类 绩效奖、社保、假期规定、用餐和住宿、安全。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培训,培训时讲的比较概括, 没有涉及工厂具体岗位。下午在车间有 1 个小时的车间级培训,主要讲安全、纪律、请假、打卡等。
有壹天入职前的安全培训及企业
文化培训,培训的目的是安全生
产,培训时间按深圳市最低标准
工资给予支付。
试
用
期
合同规定试用期为 6 个月。 壹个月试用期
工
作
时
间
工厂实施 5 天 8 小时工作制。 现在的工作时间是 5 天 8 小时工作制,每周日固定休息壹天,上
下班需要排队打卡,打卡时间不
会超过 5 分钟。
加
班
淡季基本不加班,在生产旺季时,每天加班 3 小时,每周工作 6 天, 周六加班 8 小时或 11 小时,平均每月加班 85 小时。
加班最长的月份是 7 月,加班多少取决于订单量。
不 加班的话提前口头通知拉,不加班没有处罚。
加班由个人自愿,不会惩罚不加
班的工人,淡季每天加班 2 个半
小时,偶尔不用加班,旺季 2.5
至 4 个小时,两班倒部门除外,
每周固定休息壹天。
劳
动
报
酬
淡季平均工资 2200-3000,旺季平均工 资 3500-4400,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和津贴,另外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住宿费和水电费。
工厂采取计时工资, 每小时工资 12.241 元,正常加班每小时 18.36 元,周末加班每 小时 24.48 元。
淡季不加班。
员工对收入不是很满意,他们期望每月都能挣到4000 多。
工人每个月工资在 3500 元至
5000 元左右,普通员工基本工资
按 8 小时计算为 110 元每天,没
有临时工不得而知,工资按深圳
市劳动法最低标准工资计算,平
时加班按底薪的 1.5 倍,周末双
倍。
社
保
社保的话需要扣除医保 7.46 元,失业险 10.65元,交养老保险的话,还要扣 170 元。
给予每位员工购买五险壹金(强
制性),员工与公司缴纳的金额
透明化,员工每月缴纳 180 块的
养老保险和 100 块的公积金。
伙
食
条
件
吃饭午餐和晚餐平均 5-10 元/餐,平均每月 400元。员工普遍认为价格不合理,偏贵。工厂不提供餐补。
两荤壹素 6 块和两荤两素 8 块钱
壹餐自由选择,吃多少扣多少。
工人认为食堂伙食壹般。
住
宿
条
件
员工宿舍每个房间配有床、柜子、电风扇、 热水器,每月住宿费 40 元,水电费由宿舍 人员均摊。
宿舍没有空调,仅有天花板上两个摇头的电风扇。
宿舍 4 至 6 人壹间,不需要出房
租费用,配备空调及热水器,各
自分担水电费就是了。
职
业
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有过环境/健康/安全方面的 培训。壹些岗位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会接工人工作有接触到酒精和白电
油,工厂提供有手指套和胶手
套。
安
全
健
康
触到丙酮等有毒化 学物质。车间和宿舍配有急救箱。有害废弃物均被密封并配 有标识和灭火器。
执行摘要
2018 年 11 月 21 日,中国劳工观察收到了壹份来自东莞东原电子厂的壹位工人关于该工厂工作环境的投诉举报。据这位工人称,工人每月要工作 170 个小时,并只有 15 分钟的用餐时间。另外,这家工厂还雇佣了大量派遣工,其数量远超法律规定。在接到投诉后,中国劳工观察派遣了壹位调查员深入该工厂進行秘密调查,与工人们壹同工作,并对工厂工人進行访谈。这是中国劳工观察第壹次调查东莞东原电子厂。
东莞东原电子厂位于广东省,是惠州三星电子的主要供应商,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以及车载充电器。这家工厂雇佣了大约 500 名工人。
调查员在该工厂连续工作了几周,发现了该工厂壹系列违反劳工权益的问题:
没有职前安全培训。调查员只接受了三分钟左右的关于如何使用他工位的机器的演示指导工资并非在辞职当天付清,无论辞职、在职,工资统壹在当月 28 日左右发放工人签署空白合同
工人经常每个月加班大约 55 小时,在生产高峰期期间,工人每月加班超过 100 小时临时工没有加班费。不论加班与否,他们的工资均为壹小时 15 元人民币工厂未能为工人提供足够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焊接工位会产生有害烟雾,冲压机工位会产生大量噪音,然而这些工位的工人并未得到劳动保护设施调查员所居宿舍中有臭虫
该工厂没有任何关于工会的信息,工人也不确定工会是否存在。调查员并未听说过工人热线。如果工人遇到问题,他们只能找线长或者车间领班公司简介
东莞东原电子有限公司系韩国著名企业东原应肯株式会社的下属企业,是惠州三星电子重点供应商,于 2002 年 6 月在东莞成立,注册资金 1500 万港币。公司地处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工业区。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先后在山东威海、越南等地投资建立生产基地1。公司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及车载充电器2。主要客户包括韩国三星、惠州三星、天津三星、越南三星。
工厂全名:东莞东原电子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三星手机充电器
法人代表: 河棅朝
工厂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浮竹山工业区
联系电话:0769-83228000
主要客户:韩国三星、惠州三星、天津三星、越南三星员工总数:约五百人
男女比例:约 1:1
受访人数:约 30 人
受访者男女比例:2:1
受访者所在部门:生产二部
访谈形式:匿名面谈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该厂在招聘简介中对工人无要求:“男女不限,符合法定工作年龄,具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但是在该厂生产车间门口张贴的壹份《关于内部介绍员工奖励的通知》,有明确的入职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男 18-38 岁,女 18-40 岁。
招聘程序
该厂正门贴有招聘简介,每周壹、三、五上午安排招工面试,应聘者到该厂门口保安室道明来意,保安会打电话给人事文员到工厂大门口,文员来了之后,问几个基本问题:“妳怎么知道东原电子的、有没有老乡在厂里?”、“以前做过什么工作、有没有电子厂的工作经验?”、“是否已婚、有没有亲戚朋友住在附近?”,之后就带应聘者進入工厂,到宿舍楼壹楼南侧的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先让应聘者拿身份证,联网扫描确认身份信息真实有效,然后每人发壹张《员工信息登记表》,带求职者到隔壁的食堂大厅填表。填好后由文员收起,拿出用订书机钉在壹起的几张空白表格,要求职者照着壹份模板签字,需要签字的表格有《入职承诺书》、《录用条件确认书》、《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关于加班声明》、《东莞东原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协议书》、《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而后文员收起表格,告诉应聘者到泉塘民众门诊部做入职体检,下午两点钟再来厂里,交体检结果,签合同。
入职当日在将体检表交给文员后,应聘者与工厂签了两份合同,签完合同后,文员就发厂牌、分配宿舍,通知大家明天早上八点钟到人事办公室报到。次日早上到办公室,文员安排工人到办公楼二楼的行政办公室录指纹,每人录三个指纹。录完指纹,回到人事办公室,分配工作服:壹双袖套、壹件蓝色短袖静电服、壹顶蓝色静电帽、壹双拖鞋。然后文员带着大家到生产车间大楼北侧,分配鞋柜。大家穿戴静电鞋帽,由壹个车间管理人员带到生产车间二楼的休息区,等候安排工作。
入职途径:
工厂直接招聘, 中介招聘, 内部推荐
岗位分配:
员工被安排工作。壹般情况下,轻松的工位安排给了女工,累壹点的安排给男工。
未成年工:
招聘过程需要身份证原件扫描验证,很难有未成年人混入。根据调查员在工厂的观察,没有发现未成年工人,大部分工人是 35 岁以上;车间、产线管理人员年轻壹些,很多是二十出头的。根据对工厂中层管理人员的访谈,往年秋冬会接收由中介安排到东原的学生工,今年不知何故,中介带来的壹大批临时工,都是 30 岁以上,比较大龄的,没有大批学生工進入。
体检:
应聘者到门诊部壹楼领取体检表,缴费 50 元,填写个人信息后,到二楼体检,体检内容主要是两项:验血、心电图。结果当即打印出来,交给医生签字确认,填写体检表。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垫付,该厂会在第壹个月工资里返还。没有离职体检。
入职培训:
入职前无培训。据调查员所述,入职前仅由线长展示了如何操作机器,过程不足三分钟。
试用期:
工人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厂方,填写辞职单。
离职政策
合同期内辞职,需提前壹个月通知。该厂只在每周三办理辞职手续。辞职不结算工资。无论辞职、在职,工资统壹在当月 28 日左右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入职当日在将体检表交给文员后,应聘者与工厂签了两份合同,应聘者被要求当即填写乙方个人信息、在末页签名、按手印,有应聘者问合同内空白处怎么填写,文员说“这个妳们不用管,我们收上去后会填的”。签完合同后合同被当即收回,壹般在入职壹个月后发还合同副本。因调查时间有限,调查员未能获取劳动合同副本。签署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没有人对合同内容做过讲解。
合同内容
签署合同的时间不足五分钟,应聘者甚至没有时间看完合同全文,文员全程盯着,无法拍照记录,合同内文具体款项未知。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每天正常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每月工作 22 天。壹般情况下,每天加班 2 小时,星期五不加班。白班部分产线的加班时间会延长,有时候加班 4 小时。双休日偶尔需要加壹天班。月总加班时长壹般为 55 小时左右。旺季壹般在九月、十月,常常加班 4 小时,月总加班时长达到 100小时以上。不愿意加班的工人口头通知所在生产线的线长即可。每天的休息时间可以达到 1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壹天。每个月白班和夜班对调,两班制工人换班时有连续 24 小时的休息时间,每班次吃饭时间壹小时。
调查员在组装车间上夜班,该车间有七条流水线,白班时候是七条全开,夜班时候只开三条。因此白班尚有四条流水线可以安排加班。夜班的加班壹般是两小时,最长也上不会超过 2.5 小时,在白班上班之前夜班已经下班了,不会和白班冲突。
夜班补贴是 18 元,相当于壹个小时的加班费。如果白夜班月总工时壹样,那麽夜班人员工资会比白班多 500 元,这会引起工人的不平衡心理,可能导致有的工人主动要求连续上几个月的夜班。间歇性地轮流安排白班的各线加班时间延长到 3 小时或 4 小时,也是为了让白夜班工人工资总额基本相等。
作息时间
上午(上半夜) 下午(下半夜) 加班
白班 8:00——10:00
10:10——12:00
13:00——15:00
15:10——17:00
18:00——20:00
夜班 20:00——22:00
22:10——0:00
1:00——3:00
3:10——5:00
6:00——8:00
生产线根据自动化程度,规定了不同的的产量指标。调查员所在的生产线,指标是每天 10000~11000 个充电器;有的流水线自动化程度高,工人安排得多,指标会达到 17000 个充电器。在机器稳定无故障的前提下,可以完成产量指标。如果冲压设备故障,常常需要半小时以上维修处理,就不容易完成指标。有的充电器外壳尺寸偏小,导致安装电路板工序的工人很难准确地完成,则会大大降低流水线速度,基本完不成产量;遇到这种情况,工人手指则皮肤破损、疼痛,需要休息或者轮流换人操作。
对工人而言,完不成指标没有处罚。根据工人讲述,如果某条流水线多次达不到产量目标,管理人员很可能不安排该线的加班,导致工人们没机会拿加班费,只能领基本工资。在调查期间,没
有完不成指标的情况,大部分情况下,可以在六点半之前完成任务。
因为两班制,没有提前上班、延时下班的情况。工时记录通过指纹打卡机,因为该厂工人很少,打卡排队壹般不超过 2 分钟。工时记录会在每月初由线长打印出来给该生产线的每个人过目,如果记录有误,可以立即提出,要求行政人员纠正。大概每周开会壹次,壹般不超过五分钟,开会时间在工作时间内。
以 2019 年 2 月份的第 7 线加班工时统计为例(如下图所示)。该工线共 22 人,有 20 人是 2019年 2 月入职的新员工。该月工人周壹至周五加班以 4 小时为主,周六周日上班产生的工时属于加班。该线工人有壹半是中介派遣工,中介公司有佳信、众才、宏成、鑫达。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正式工月薪壹般是 3000 元左右,薪资为计时工资,包含 1770 元基本工资(大约 10.17 元/小时),以及加班费(平时加班 15.26 元/小时,周末加班 20.34 元/小时)、夜班补贴(18 元/日),工作满壹年有每月 70 元的工龄津贴。没有全勤奖励,也没有补助。该厂固定每月 28 日发放上月的工资,直接進入工人的银行卡账户。
临时工的工资统壹由中介发放,壹般是发现金,或者直接转账到工人的微信。中介给临时工的招聘承诺是不论加班与否均是 15 元/时,保底 3600 元。如果工厂正常运转,每月上班时间达到 240小时以上,那麽,临时工的工资就是工时*15,高于 3600 元。如果工厂因为排班不合理或者订单减少导致开工不足 240 小时,那麽不按照 15 元/时计算,在临时工没有请假或违纪的前提下,该月薪水 3600 元;如果该月开工不足 240 小时,而临时工有请假记录,那麽该月薪资仍然按照工时*15 计算,实际少于 3600 元。
正式工有工资条,临时工没有工资条。调查期间没有获得工资条,未知工资条明细。
根据对资深工人的访谈,调查员了解到,在 2018 年度里,大多数时候月薪是三千元左右,只有九月、十月订单多的时候加班多,月薪达到四千七。因为收入偏低,该厂工人流动性较大,多数人做几个月就辞职离开了。少数在厂时间长的,有机会被提升为线长,线长的基本工资按每月2800 元计算,月综合工资可以在五千元以上。
休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支付基本工资。工作满壹年,有 5 天年假,期间有基本工资。该厂没有员工手册,调查期间没有得到有关病、丧、产、婚假的情况。
社保:
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276 元,在工资中扣除;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福利设施:
厂内唯壹的福利设施是篮球场,只有壹个篮球架,位于行政办公楼门口。下图是消防演习时,工人在篮球场集合,管理人员在讲解消防安全知识,背后黄色建筑为行政办公楼。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工厂食宿免费。食堂饭菜品质普通,米饭供应充足,工人可自取。因为菜品往往缺油少肉,味道寡淡,部分工人自己制作腌渍酸菜,或者买辣椒酱、豆腐乳,带到食堂下饭菜。工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在食堂就餐、在宿舍住。不在食堂就餐的,没有补贴。因为该厂周边环境荒芜,没有商店、饭店,因此大多数工人别无选择,只能在食堂用餐。少部分工人自己有摩托车或电动车,有条件离开厂区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吃饭。
宿舍条件
工厂食宿免费。普通工人宿舍额定住八人,四张双层铁架子床,两只电风扇。两个洗澡间,两个卫生间。不住厂里宿舍,也不会提供租房补贴。有大量工人在工厂附近的城中村租房,壹室壹厅房租约 300 元。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车间是开放式的,没有开空调,门窗长期敞开通风。车间是有空调的,但很少开。部分工位如焊锡作业,有专门的抽风换气设施。各通道畅通,车间内保持开灯,明亮干净。车间内气温壹般在30℃左右,比较燥热。冬天偶尔会降温到 16℃,需要关窗御寒。车间内有急救箱,是空的,贴有药品目录。工人如果需要使用药品,必须到车间办公室找管理人员领取。
劳保用品
焊锡作业会产生有害烟尘,冲压作业会产生噪音,工位上方悬挂着相应的标识和危害告知卡,但是这两个工位的工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劳保用品。如下图,冲压机器操作员没有耳塞或耳罩,焊锡作业员也没有护目镜、口罩。其他工位的工人会每天发放手套,使用过程中磨损、破坏,可以随时向线长索取。再无其他劳保用品发放。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员工没有听说过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上岗前也没有受到任何培训。
工伤
没有了解到工伤事故的信息。调查期间,厂区内为东原电子厂供应充电器外壳的相志电子厂312月 20 日发生壹起死亡事件,据工人传闻,死者是相志厂的司机,因饮酒过量猝死。调查员多方查探,未能得到更确切的消息。
七、消防
车间、宿舍的通道、紧急出口有清晰标识、照明充足、无杂物阻塞,紧急出口通畅无障碍。车间、宿舍大多数消防栓、灭火器有定期检点,点检日期多在每月上旬。调查期间发现宿舍楼内有灭火器上点检表是空白的,没有定期检查的记录。该厂每半年举行壹次消防演习,最近的壹次是12 月 14 日,上午 8:00-8:40。
八、奖惩管理
该厂不提供员工手册,也没有公开任何规章制度。车间入口张贴壹份《关于内部介绍员工的奖励通知》,该厂人员每介绍壹名亲友入职生产工人,厂方会奖励介绍人 150 元。根据壹份火警处理通告了解到,该厂有《宿舍管理规定》,并因为在宿舍用电磁炉做饭触发烟雾报警器,而取消了两个宿舍的宿舍长津贴。据了解,该厂只有女工宿舍安排有宿舍长,津贴每月 30 元,负责宿舍卫生环境、安全管理。男工宿舍没有宿舍长。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该厂没有公开有关工会的信息,工人们普遍不知是否存在工会,也没有听闻职工大会,没有职工热线。
投诉渠道
工人遇到问题,只能找线长或者车间领班。
十、其他
员工关系
没有过罢工情况,没有接触到审计相关情况。
没有搜身,也没有检查行李。工人与直接管理者就是流水线的线长,关系相对融洽,没有起过冲突。但是更高层的管理人员,在工人心目中就比较凶。比如有的工人在上班时戴着耳机听歌,会被车间主管大声辱骂,要求工人把耳机收起来。
工人满意度
伙食条件和住宿环境基本上没有人满意,经常有工人在打饭窗口看壹眼里面的菜就面露嫌恶,放弃排队,去小卖部买方便面吃。该厂没有福利,谈到全勤奖的时候,有工人说:“这个厂抠门得很,连全勤奖都没。”基层工人没有机会与管理层、行政人员打交道,对他们无感。工作环境满意度尚可,车间除了机器声比较嘈杂,总体环境比较干净。
人身自由
上班期间工人需要饮水、如厕,得通知线长来顶位,才能离开。流水线的传送速度、产量额度是基本固定的,任何壹个工位临时缺人,都会导致生产停滞,影响整条流水线的运行,因此离岗人员留下的工作量需要有人接替完成,壹般是线长。
進出工厂、车间不会搜查。车间入口安排有门禁,保安值守,工人出车间经过门禁时,保安会用金属探测器扫描每个人。如下图,车间入口贴有壹张《通知》,第四条“因所有金属物品都会引发报警,進出安检门时需将手机、钥匙等金属物件放在旁边的滑槽再通过安检门,以免引起报警;建议大家更换塑料的皮带头、内衣等穿戴物品,以免引起误报,如有报警时, 请配合保安進行安检检査!”
调查员没有发现人身侵害、侮辱、性骚扰的情况。
调查员日记
到东原电子厂的第壹天,办理入职手续、分配宿舍后,就和新同事壹起去采买床垫、枕头、毯子等生活用品。东原厂四周要么是荒草,要么是树林,问工厂门口的保安才知道,需要走五分钟,穿过高速路的地下隧道到路对面浮竹山村,那边集中有数百家工厂,配套的商业服务比较完善,会有小卖部、餐馆。买好东西,我请新同事吃了晚饭,然后壹起回到厂里。我选了壹个下铺,把床铺好,洗漱后躺下睡觉。不到半小时,感到身上奇痒难忍,起身壹抓,壹只臭虫啪地掉落在床单上。我大吃壹惊,赶紧检查床铺,只见好几只臭虫飞快爬来爬去,立刻捏死它们,又看到墙上也有臭虫。不得已,我把毯子、床垫都拉下来,抱到阳台上拍打抖抻,确保没有臭虫,铺到另壹个架子床的上铺,才睡到壹个踏实的觉。刚進来的时候还奇怪,为什么宿舍里的工人有下铺却空着不睡,都睡在上铺,原来是躲避臭虫的侵扰。双子铁架子床铺上下扶手、踏梯、铁柱表面都刷过油漆,光滑无比,臭虫基本爬不上去,只能待在下铺的木板缝隙里。
到第二天下午八点开始上班,我被分配在装配流水线的测试工位。线长带我到工位,示范了三分钟操作测试机器的步骤、方法,就让我上手了。刚开始动作生疏,手脚慢壹些,线长反复过来催促“测试的快壹点!”,我跟他说“我才刚上班,总要有个适应的过程,慢慢地做熟练了才能快啊”,他说“不能让妳慢慢来,我们都是有产量任务的”。管理人员反复催促叫喊,给我们新工人施加了挺大的心理压力,有的人忍不住抱怨“我们拿的都是计时工资,又不是计件工资,有必要催命壹样催催催吗?”后来与壹些進厂稍久的工人讨论这个事情,才知道,虽然大家都是计时工资,但是产线都是以做得更多更快为目标的,因为这是厂方考核线长、生厂管理人员的主要标准,如果月度总结哪个线的产量连续排在倒数,线长会被厂方批评。
手忙脚乱地度过两个小时,还是跟不上流水线的速度,我面前积压了几十个半成品充电器等待测试,线长只好让我休息壹下,他到我的工位来测试,手速飞快,五分钟就清理完我积压的半成品。车间规定是每上两小时班休息十分钟,流水线暂停运行。这时感到肩膀有点酸痛,就跟旁边工位的人说了。他说,“妳没来之前,我在妳这个工 位顶过壹天班,也是肩膀疼得不得了,这个工位就这样的。我之前认识壹个人在妳这个工位做了三个月,也坚持下来了,人家能忍的,妳也可以忍过去的”。然后他给我展示他的手指头,已经磨得指肚上布满毛刺,裂了口子,直接看到里面红色的肉,他说:“妳看我这个工位装盖子,每次只需要按壹下,很简单吧?壹天按壹万个,手指头怎么都会磨破的。妳说疼不疼?能不疼吗?每次洗澡,手指泡在水里面的时候,疼得直叫唤。疼也要做啊,不然吃什么?”
休息十分钟后,流水线开动起来了。忍着肩膀传来的壹阵阵酸痛,继续测试,慢慢地找到技巧,怎样省时省力,尽可能做快壹些,跟上产线的节奏。壹般习惯是坐着测试,手拿取、拔出测试机器上的充电器时,是曲臂悬空前伸,类似坐在电脑桌前打字的姿势,然后依靠肩膀带动大臂和手指的力量,拔出充电器或者插入充电器,这个过程肩膀的力量在传导过程中壹半损耗在平行擡高手肘的动作上了,很不经济,这样的动作重复几十次,肩膀就会酸痛。如果换壹个姿势,站起来操作,手臂下垂,插入、拔出测试机器上的充电器的时候,不再依赖肩背用力,而是用手腕带动手指施力,相对来说就很轻松了。因此每当工位上积累较多待测的充电器,我就站着测试,可以很快地跟上产线速度。但是站立工作也有弊端,因为测试工作需要盯着测试仪表的液晶显示盘,观察测试数值是否在规定区间,站立测试就得保持低垂著脑袋的姿势才看得到显示盘,这个姿势超过十分钟,颈椎会承受比较大的压力,而坐着测试基本可以保持平视显示盘。所以壹般情况下,仍然是坐着测试,只有感觉堆货太多或者上游来料加快的时候,才会站立测试。总体上说,要么坐着肩膀疼,要么站起来脖子疼脚疼。
到十二点钟,车间电铃响起,就可以下班吃饭了。工人们在食堂吃过之后,要么在楼下抽烟聊天,要么在花坛边坐着玩手机游戏、看抖音小视频,也有壹小部分工人会到车间休息区躺下睡觉。快到壹点的时候,陆续到车间门口打卡上班。下半夜的车间整体相对安静壹些,大家基本上都有点困意,在工位上默默地做事,手头动作也慢壹点,只听到机器哐当哐当的声音。三点钟、五点钟各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这两个时间,好多人就会因为熬不住困,在工位上打壹个盹儿,睡上几分钟,减轻疲劳感。到五点半的时候,已经是不少人壹边哈欠连天壹边流着眼泪,线长这时候就会来回鼓劲:“别睡觉啊,快达到产量了哦,再加把油,六点半就可以收线了。”。壹般情况下,六点半之前是可以完成产量目标的。有时候流水线上某台机器出故障,维修时间长了壹点,就必须做到六点四十五才能停下来。收线,就是停下流水线,清理物料,计算产量,打扫卫生,准备下班。即使是完成产量了,也不能提前下班,必须等到七点钟打卡才能下班。有壹次,等待下班的工人聚集在休息区聊天,工厂的干部偶尔看到了,发了壹通脾气,命令工人们必须回到工位上开工,直到七点钟下班才可以停下。有的人不满,说我们已经做够目标产量了,可以休息了。那个干部立刻否认说:什么产量不产量的,现在是上班时间,妳们就必须在工位上工作,立即开工。线长只好乖乖地打开流水线,工人们忿忿不平地做到七点钟,到下班时,总产量比平时多了近壹千个。
七点下班后,工人们聚集到食堂吃早餐。十二点吃壹餐,壹直到七点,中间上六小时班,没得吃,大家都很饿。食堂早餐壹般是水煮方便面,或者是蛋炒饭,煮细粉。吃过早餐,就会到宿舍睡觉了。有个与我同壹批入职的工人,下班后我看到他的左手食指、中指各起了壹个大水泡,疼得厉害,他旁边的工人说:“刚来是这样的,过壹个星期,水泡消了,就好了,忍几天吧”。
2018 年中国劳工观察对衡阳富士康進行了调查,发现工厂大量违法使用派遣工,强迫工人超时加班等壹系列侵权问题,亚马逊和富士康曾回应要改善工厂的用工环境。但是根据中国劳工观察2019 年的调查,发现富士康工作环境没有改善,并且变得更加恶劣。工人加班时间增加,工资减少,工厂违法使用大量派遣工和实习生,并且强迫实习生超时加班和上夜班。根据工厂工人的说法,富士康正在准备 9 月将生产线移至越南。
中国劳工观察的调查发现:
实习生
富士康 2019 年 7 月 26 日时已从职业学校招收 1581 名实习生,目前仍持续招募实习生。实习生工资每月是 1750 元人民币(每小时工资为 10.05 元人民币),2018 年同时期为 1950 元人民币,月工资减少 200 元。同时也减少了生活补助和入职奖金等壹系费用。
如果按每名实习生壹月工作 234 小时来计算,在 2018 年用工成本为 5186 元,到 2019 年实习的用工成本降为 3872.04 元。实习生主要是由衡阳技师学院,衡阳市职业中专,中钢衡重学校,工业职业大学,衡南县职业中学等技术学校派出的学生工,这些实习生每天需要工作 10 小时,其中二个小时为加班时间,壹周工作六天,休息壹天。
调查发现,壹些实习生被安排上晚班。如果实习生不愿意加班或者上晚班,工厂就安排带队的老师给学生施加压力强迫要求学生加班和上晚班,如果学生仍不愿意加班和上晚班,工厂要求学校带队老师代替学生来办理离职手续。
其次,带队老师经常会打骂学生。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多名工人在工厂看到壹名老师打学生,这名老师强行拽著学生的耳朵,不让学生打卡出车间,并且骂学生。驻厂的带队老师为了配合工厂的生产,经常给学生很大的压力。学校安排在工厂的带队老师每月可以从工厂拿到 3000 元的工资补助。另外,每名学生工作 1 小时,该学生所在学校可以拿到 3 元人民币。
派遣工
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工厂的派遗工共有 2545 人,占工厂总人数的 34.2%。中国劳工观察在2018 年的调查中发现工厂雇佣的派遣工数量违犯了中国劳动法。同时也发现工人们存在严重的超时加班的现象。当时曾联系亚马逊公司而亚马逊公司回复说,“经调查和审计,发现衡阳富士康(Foxconn)违反了中国劳动法,聘请了过多的临时工(派遣工)”。但是经过了壹年时间,富士康违法用工的情况仍然没有改善。目前有企众,飞宏,华辉升,宁波天坤,创亿等多家中介公司帮助富士康招派遣工,2019 年工厂派遣工的工资为 14.50 元人民币。派遣工每工作 1 小时富士康会补助中介公司 3.5 元人民币。
加班时间
工厂生产线分为白班和晚班。在工厂淡季的时候,工人每月加班时间是 60 到 80 小时,壹周有壹天的休息。在旺季,从每年 7 月开始,工人壹个月加班时间是 80 到 140 小时。根据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不应该超过 60 小时,员工每壹周应至少休息壹天”,但是根据中国劳工观察得到的资料,在 2019 年 7 月,有 375 名工人的加班时间违反了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的规定。工厂因为要生产大量亚马逊 8 月份的订单,所以现在要求工人们加班来完成订单。许多生产线工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 60 小时,并且未能做到每周休息至少壹天。有些工人为了赶生产,壹个月里只休息了二天。
调查发现,衡阳富士康工厂的部分劳动环境条件仍然与去年壹样。工厂从员工的每月薪资中固定扣除 400 元人民币作为社会保险的费用、6 名员工共住壹间宿舍房。同时,工人依然还是不清楚工厂是否设有工会组织,甚至也对工厂的工人代表壹无所知。
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任李强表示:“尽管措施是非法的,但富士康仍雇用大量的派遣工与实习生来降低劳工成本。中国的劳动法也通常不是强制执行。”
亚马逊的供应商富士康的侵权行为
1. 实习生夜班问题:尽管已有正式工来做晚班工作,生产线人力依然不足,因此实习生通常会被要求上晚班。部分实习生不愿加班或上晚班,工厂的夜班领导与学校带队老师就会施加压力给实习生,若实习生仍不愿意加班或上晚班,学校带队老师将代替学生来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开除实习生)。图二、十壹、十四: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 16 条 3 项,“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与夜班。”
2. 实习生加班问题:实习生如果仅工作 8 小时会影响工厂的产能,因此实习生需要加班,部分实习生被安排壹日工作 10 小时,其中 8 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另外两小时为加班。图二: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 16 条 3 项,“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与夜班。”
3. 实习生待遇下降:2018 年实习生的基本薪资为 1950 元/月,入职奖金为 200 元/月,生活补贴为 100/月; 2019 年实习生的基本薪资则下调到 1750 元/月,薪资待遇与 2018 年相比少了许多。
4. 正式工待遇下降:2018 年正式工的基本薪资为 1950 元/月,入职奖金为 200 元/月,生活补贴为 100/月; 2019 年正式工的基本薪资为 1750 元/月,入职奖金和生活补贴全部取消。薪资待遇与 2018 年相比少了许多。
5. 派遣工人数比例超过法律规范: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工厂在职总人数为 7435人,派遣工人数为 2545 人,派遣工用工比例约为 34.2%。
图二十五: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4 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
6. 实习生人数比例超过法律规范: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工厂在职人员总人数为7435 人,实习生人数为 1581 人,比率约为 21.3%。
图二十五: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 9 条“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 10%。”。
7.驻厂带队老师配合工厂要求,逼迫实习生加班与夜班:因工厂每月会额外支付每位带队老师 3000 元的驻厂老师管理津贴。
8. 学校配合工厂输送大量实习生人力,并无视工厂逼迫实习生加班与夜班的情况:因工厂额外支付学校招募补贴 3 元/小时/人,共支付 3 个月。
9. 超时加班未休假:壹般来说,工厂将每周工做时间包括加班在内的上限设定为 60 小时,若工人当周工时达 60 小时,该工人将无法继续打卡上班。然而,当工厂生产指标较大时,各部门解禁 60 小时工时限制,让工人连续打卡来纪录加班工时,并要求工人進行周日专案加班作业。目前已有 375 名工人加入周日专案加班作业。每周工作七天,没有壹天休息。违反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第 3 条“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不应该超过60 小时,员工每壹周应至少休息壹天。”。
10.驻厂的带队老师对实习生态度恶劣,有动粗嫌疑:7 月 30 日,有驻厂老师在工作车间内打骂实习生的事件。该老师拉拽壹名实习生的耳朵,并推打和言语威胁该实习生。
11.亚马逊方面可能已知富士康衡阳工厂超额雇用派遣工的违法行为:根据资料显示,富士康工厂人事部曾提及,他们将试着与亚马逊就在旺季聘请超过 10%派遣工此壹议题达成共识。若亚马逊公司确实知悉此事,将有与富士康工厂共同违法超额雇用派遣工的问题。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4 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
12.政府出面干预技术学校实习计划:工厂提出希望衡阳技师学院提供 600 名实习生,衡阳技师学院提出实习学生只能实习 2 个月,从 9 月中旬到 11 月中旬。 富士康工厂希望实习生可以实习到 11 月底,最终政府出面协调使衡阳技师学院提供 600 名实习生,并延长实习期壹周。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规定》第 9 条“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13.实习生从事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工作:实习生从事和正式工壹样的岗位,实习期间频繁加班,每天有生产指标需求。这些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第十六项 “未成年工不得从事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工人故事
小芳是壹名职业中学的学生,今年 17 岁,她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她是 2019 年 7 月初進的衡阳富士康工厂。進厂之前,带队老师告诉她是工作事件是每天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实习最开始的时候都是上白班,壹个星期很少加班,可是到了 7 月 22 号开始,每天要加 2 个小时,壹周需要工作六天。她在组装 Echo 的生产线工作。工作是给 Echo dot 贴膜,每天要做 3000 个左右。工作期间要带防电手套。她说车间里开的强灯,很热。最开始的时候很不适应,做了壹个月,现在勉强可以适应,但是壹天工作 10 小时导致每天她都很累。她有去告诉线上的管理员她不想加班,结果线上管理员通知了她学校的带队老师。之后带队老师就找她谈话,说如果她不加班就不能在富士康实习了,而且会影响她以后毕业和申请学校奖学金等。带队老师也曾警告她说,去年有某同学因为不认真实习,结果最后没有毕业。小芳觉得没有办法,只能忍壹下,虽然压力很大,但是再过二个月就可以回学校。同她壹起進厂实习的同学中,有好几个同学因为加班太累,就离职了。小芳说如果正常工作 8 小时的话她就可以勉强接受,但是每天都加班,所以实在太累,至少现在工厂还没有安排她上晚班,如果哪壹天安排上晚班,她可能也会离职。
小陈是壹个职业中学的学生,今年 18 岁。今年是他第二次在富士康工厂实习。上壹次是2018 年 9 月。当时学校组织他们来富士康实习三个月,他们全班停课,全班所有学生都必须来富士康实习。当时有同学去衡阳教育局举报学校强迫学生实习,后来听说教育局来调查,但是也没
有什么结果。今年第二次来富士康实习是他自愿来的,他想通过实习来赚取自己的学费。他现在上夜班,他所分配到的生产线也是生产 Echo 产品,每天要工作十小时,壹周工作六天。他不了解工资是如何算的。他说他的学校也很差,也不正规。
执行总结
多年来,中国劳工观察调查了富士康几家工厂的工作条件。调查揭露了工厂壹系列侵犯劳工的行为。 今年报告中的多名调查员在郑州富士康工厂工作,最长的工作了了四年以上。因为调查时间跨度长,所以有充足的资料详细说明了富士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郑州富士康被称为苹果的“iPhone 城”,是全球最大的 iPhone 制造工厂。 工人每天在占地面积140 万平方米的工厂里工作,生产的 iPhone 占了全球 iPhone 销售量的壹半。 调查人员在工厂工作的几年里,工作条件相对基本稳定。 工人的基本工资维持在 2100 元人民币,然而这样的工资水平不足以维持郑州市壹个家庭的生计。 虽然社会保险缴款从 2015 年到 2018 年有所增加,但仍未达到法律要求。 2017 年开始,上岗前安全培训从两天缩短为壹天。
为了应对旺季期间的大量订单,富士康雇用了学生工以及派遣工。 学生工被迫加班加点,在工厂完成与学位无关的实习。 富士康将招聘外包给派遣公司并吸引工人,这些公司会为在短期内受雇的工人提供奖金,奖金根据工厂工人的需求而波动。 然而,许多工人表示自己从未获得过奖金。
工厂的内部推荐计划是另壹种在旺季雇用更多工人的策略。 工人会有推荐配额,工厂可以取消没
有达到推荐配额的工人的加班时间来作为壹种惩罚。
中国的劳动法的规定: “工厂的派遣工不能超过 10%的比例,壹个月加班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苹果公司和其供应商富士康十分了解法律上关于派遣工数量的限定以及加班时间的限制,但是他们并未确实执行。中国劳动法律的执行监督体系又有待完善,特别是针对劳工权益方面。跨国企业带来了中国经济发展,同时也鉆了中国劳动法的漏洞。
因为中国的法律规定,苹果必须在苹果中国商店撤下超过两万五千个应用软件并把中国用户的云端服务中心设在了中国。在中国政府的权力面前,苹果必须要遵守规定。除此之外,对于苹果产品生产线上的工人,除了宣称会善待每壹个生产线上的工人以外,实际上做的非常有限。所有的生产线员工都是领取当地最低或者是接近最低的工资。这难以维持工人们的最低生活要求。加班成为苹果流水线上的福利,工人都希望有更多的加班,以加班费换取足以维持生活的薪资。每天工作十小时或者更久,成为了苹果供应工厂吸引工人的前去工作的有利条件。
2016 年以前富士康只有很少的派遣工,而现在派遣工的比例达到 50%或者更多。使用派遣工可以满足苹果产品季节性量产的需要,富士康可以在很短的时间招大量的派遣工。派遣工的工资会比正式工会高壹些,但因为使用短期派遣工,工厂不需增加正式工的工资,相对用工成本反而更少。
十年来,我们壹直在做工厂的调查研究,并且对壹些生产线上的工人進行法律和人权知识的普及,我们经常收到来自苹果生产线上的工人们的抱怨,有些工人说他们每天要用有毒的化学原料,但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有些时候生病了,还会被强迫加班;管理人员会经常性的骂员工,有时员工还会被罚站;有些女性工人在生产线上会被性骚扰。我们不断宣扬西方的人权和价值观念,而这些西方大公司的产品却是在侵犯人权的过程中,甚至是由被剥削的工人们生产的。
苹果公司每年都会发布供应商责任报告,并有自己的供应商行为准则,以确保其供应商“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尊重和尊重员工,公平合理地行事......”。然而,我们最近对郑州富士康工作条件的调查结果显示出了几个违反苹果公司自身行为准则的问题。苹果公司有责任和能力从根本上改善其供应商的工作条件,但苹果公司并未改善,反而把目前因贸易战造成的利润损失通过供应商转移到工人身上。
苹果的 CEO 库克最近宣称要遵守企业社会责任。虽然距离达到国际标准可能还很遥远,但是苹果可以做到的是让其供应商们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在中国政府的强权制度里,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力被剥夺了。而苹果不能利用工人不能自由结社的权益,去侵犯工人的法律权益。中止供应商们让员工非法加班和过量雇佣派遣工可以是壹个好的开始。这些都是中国劳动法所规定的权益。
郑州富士康的侵权与不道德行为摘要:
● 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三天申请
● 旺季急需用工的时候,正式工人辞职不会被批准● 尚未结算的工资会在离职后两个星期内打款到工资卡上,但是离职当月的工资没有工资条● 很多派遣工被骗,没有拿到应有的返费奖金● 工厂没有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2018 年,派遣工人数占工人总数的 55%以上,而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2019 年 8 月派遣工比例在 50%左右。
● 未成年工人在生产高峰期的时候必须加班
● 旺季每天加三个小时班,上十三天休息壹天,每个月最少加壹百多个小时,旺季工厂可以每天都加班,壹个月休息壹天
● 工人若不想加班必须先得到批准。 如果工人没有得到批准并且选择不加班,他们将受到线长经理的警告,并且以后都不会有加班。
● 如果工作在轮班结束时没有完成,工人必须义务加班。 如果工作中出现异常,他们也必须义务加班,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 工人有时不得不无偿地留在夜间会议上
● 工厂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 工厂未有進行消防和其他知识的课程培训
● 工厂内定工会主席,由本部门的领导担任。
● 工厂内基层管理人员有瞒报或不报员工工伤现象● 领导辱骂员工的现象在工厂很常见
● 工厂通过派遣公司招收学生工,以躲避招学生工的工作时间限制● 违反了学生工不能由派遣公司招的法律规定鸿富锦调查报告(郑州富士康)
公司背景
富士康集团在郑州开设了三个工厂(公司),工商注册名分别为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富泰华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富鼎精密工业(郑州)有限公司。其中,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综合保税区,2010 年 7 月 23 日由港澳和境内合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薛波,从 iPhone 4 到 iPhone XS 系列都是在鸿富锦公司这里進行加工组装,并包装运送到世界各地的苹果用户手中。本报告的调查就是针对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展开的,以下内容会用“鸿富锦工厂”或“工厂”来替代该公司名称。
鸿富锦工厂的厂房建设面积约 140 万平方米。2011 年底开始入驻郑州以来厂区内外及周边配套设施逐步建设完善,现已发展出背壳制造、主机板制造、成品组装以及售后维修四种成熟稳产的产品线。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 iPhone 生产工厂,人们把郑州工厂所在的航空港区称为“iPhone城”。
2017、2018 连续两年的旺季(8 月至 11 月)鸿富锦工厂的在职工人超过 30 多万。在 2018 年的淡季也有 6 万左右工人,2019 年正在大量招工,人数也在有 8 月也超过 15 万人。工厂职工男女比例为 4:3(依据调查人员所在车间男女工人比例所估算);基层全技员(基层管理者)的男女比例在 5:1 左右;组长和线长的男女比例则在 10:1 左右;课长及更高级的管理者的男女比例悬殊更甚,约为 30:1 或更高。绝大多数职工来自河南省各地区,来自外省的职工比例相对来说很低。
组织架构
鸿富锦郑州工厂的航空港区的主要由 iDPBG 和 SHZBG 两个事业群组成。 前者主要负责苹果手机主机板制造和成品组装,需要较多劳动力。后者主要负责生产手机背壳。因为都是自动化由机器切割,所以对劳动力的需求较低。2015 年起,郑州富士康工厂提出“CAA 产品事业群”理念,其用意在于合并工厂的由 iDPBG 和 SHZBG 两个事业群。现在,整个郑州园区对外称之为 CAA 产品事业群。
事业群同时从地理位置上又分为多个小型厂区以便于管理,以英文字母進行排序命名,分别为A、B、C、D、E、F、G、K、L、N 区。有些区,比如 H、M、J 是当时规划建设的厂区,现在还没有实施建设。郑州富士康工厂职能部门组织结构,从小到大分为:线组级、课级、部级、处级、事业群级、园区级。
iDPBG 事业群(数位产品事业群 Integrated Digital Product Business Group),主要从事时尚移动通讯终端设备及影音数字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其研发及制造团队,需具备极强的快速爬坡、大量量产能力,可以满足每年 iPhone 新品发布之后带来的巨大订单需求。
iDPBG 事业群又主要分为三个“事业处”(处级单位),处级单位以下下辖多个部级单位。分别是主机板制造壹处,主机板制造壹处是制造 iPhone 手机内部主板的产品线。成品组装壹处,成品组装二处都是负责把下游供应链厂商提供的各种物料组装为成品 iPhone。位于 N 区的售后维修部(部级单位)隶属于成品组装壹处的维修部门,负责将客户返修的手机進行售后维修。
另壹个是 SHZBG 事业群(鸿超准产品事业群 Super Precision Mechanical Business Group)主要从事精密模具、光通产品、3C 产品机构、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机器人、精密刀具、光学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郑州工厂 A 区,B 区是 SHZBG 事业群,主要是生产组装 iPhone 的金属背壳,而剩下的几个区则是 iDPBG 事业群的,负责把下游供应链厂商提供的各种物料组装为成品 iPhone。
壹、入职和离职
招工要求
因为工厂工作内容都是重复的机械劳动,所以对普工的要求比较低。只要符合招工年龄 18 到 45周岁、身体健康就可以入职,招工年龄会在赴货的时候放宽。不需要持有任何技术证书,也没有地区,民族 ,学历等限制。入职时只需要携带本人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即可。
工厂为了体现壹定的社会责任,对外招工时候会声称残疾人可以报名,但其实残疾人报名通道并不是全年开放的。而且对残疾人的招聘大都安排在淡季,并且要求残疾人必须双手正常,生活能够自理,有言语听力障碍者能够進行手语或者文字交流,面试入职之后,工厂会安排壹些简单适合的工作。
工厂招募不收任何费用,主要通过内部渠道和派遣公司来招聘正式工。内部渠道有三种,分别是“微信公众号”、“内部推荐”和“离职返聘”。
入职途径
微信公众号
工厂开设壹个名为“郑州富士康招募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有入职意愿的求职者可以在上面填写资料,需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预计面试日期。
填写完成之后工厂内部的系统会自动审查此人的入职资格。如果是刚从离职,或者刚从其它富士康工厂离职,并没有满 90 天,都没有入职资格。系统还会审查此人在富士康工厂的工作经历,如果是在工厂的黑名单上,也是同样没有入职资格的。如果审查完毕没有问题,系统就会自动发送短信到预留的手机号上,告知面试者的面试日期及相关事项。
由于通过微信渠道入职得到的奖励最少,因此以来通过微信报名入职的人数都是最少的。2017 年9 月,富士康郑州工厂 iDPBG 事业群发布了手机应用“爱口袋”。属于富士康员工专属的手机应用,可以查询工资,加班信息,请假信息和政令宣导等等。 求职者也可以通过该应用来申请正式工的工作。
内部推荐
内部推荐,通过在职员工推荐自己的亲朋好友入职,并给予壹定奖励奖金的方法。工厂在急需人力的时候,内部推荐有壹定的强制性,每个部门都有壹定的推荐指标,指标会均摊到每条线以及每个全技员,然后会進行绩效评比。如果拒绝完成推荐指标的工人可能会被全技员取消其几天的加班资格。从 2015 年开始,工厂的内部推荐还只是大力宣传,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推荐亲友入职。2016 年到如今,旺季的时候每条线都会有六七个内部推荐的名额,生产线的人数越多推荐的名额也会越多。
对没有达到内部推荐指标的生产线,其线长当月的奖金会减少很多,所以线组长们会以不让加班来威胁员工。因为工厂的底薪较低,员工们通常希望通过加班来获得更高的工资。所以他们很看重加班的机会。对于已达到推荐指标的生产线,完成推荐任务的员工可以留下加班,没有完成推荐任务的员工依就没有加班。
因为新员工只要入职三天领了厂牌,工厂的员工管理系统就会有入职记录。所以有些员工为了完成内部推荐指标,宁愿自己花钱让人来面试,顶替壹个推荐名额,等人领了厂牌后再离职,这样既完成了推荐任务,又可以加班。很多工人没有人可以推荐,可是又想要申请加班,就会用这种办法来应付内部推荐指标。
申请内部推荐的员工可以在手机应用上填写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的资料,也可以在部门助理处领取纸本的内部推荐单。工厂人事部系统审核通过后,就会发送信息通知被推荐人前来参加面试,内部推荐奖金分两个月发放。被推荐人在工厂工作满壹个月之后奖金随工资壹并发放。奖金发放时,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必须同时在职,若有其中壹方离职,奖金不予发放。2015 年的推荐奖金是从 100 元/人民币,最高上涨到 1000 元。奖金数目和工厂的人力需求有很大关系,急需用人的时候奖金会随之上涨,反之人力需求下降,奖金也会随之降低。2018 年内部推荐奖金最高调整到3000 元人民币。旺季时由于高额返费的存在,内部推荐非常困难。
内部推荐的入职程序和其他的渠道入职程序是壹样的。
工厂的最终目标是要求员工完成订单和生产指标,所以可不可以完成内部推荐指标相较来说并不是非常重要。但是线长和组长有时还是会因为员工没有完成内部推荐的指标而不允许其加班。首先完成内部推荐指标的工人在申请加班的时候会被提前考虑。
离职返聘
以前从工厂离职的前雇员,可以通过这个政策再次入职。前雇员再次入职之后没有试用期。离职返聘的前雇员需要重新参加入职培训。因为有在工厂的工作经验,所以通过离职返聘渠道再次入职的工人没有试用期,進厂就是 2100 元的底薪。
在每年的旺季,通过离职返聘再次進厂的工人,工厂会免除四个月的每月 150 元的住宿费。与内部推荐的政策相同,离职返聘也享有壹定的奖金奖励。奖金数额和同时期的内部推荐奖金壹般是保持相同,2018 年同样最高 3000 元奖励。
招聘程序
根据多名调查人员提供的信息,每年的招工情况不壹样,在 2016 年之前大部份是工厂直招,而现在是由派遣公司進行招工。
2019 年,调查人员在网上看到派遣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调查人员和该派遣公司取得联系后,随即乘坐火车赶往郑州。该派遣公司位于郑州市二七广场附近。在郑州二七广场地铁站外,派遣公司安排了接车的师傅。师傅负责接送求职者们去派遣公司的门店進行统壹面试。调查人员发现派遣公司门口有很多前来面试跟体检的求职者。等候人数达到壹定数量之后,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简单地讲解了壹下面试要求和面试流程,同时也告知壹些和面试官的对话技巧,以便求职者成功入职。
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每位求职者发放了壹张“面试单”。求职者们需要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填写上去,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证号、手机号,还有之前的工作经历。其中学历壹栏只允许填写初中或者高中,就算是大专毕业也必须填写高中学历。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是因为工厂不允许大学生做普通工(正式工),会有人审查。此外,还有壹栏是面试的岗位名称。
选项包括普通工(正式工)、叉车工、生产管理员、服务后勤等岗位名称。但是通过派遣公司招聘進厂的求职者这壹栏必须全部写普通工(正式工)。填写完毕后,面试者拿着自己的“面试单”,来到二楼排队進行面试。
面试过程
当轮到调查人员面试的时候,面试官问:“妳对富士康了解多少?”调查员回答道:“第壹次来富士康,对工厂没什么了解和印象”,面试官问:“为什么要来富士康上班?”答:“没有工作,想找份工作赚钱”。面试官又问:“说出以前的两段工作经历”。他说:“以前壹直在酒店打工,没有去过别的地方”。面试官身前的桌子上贴了壹张英文字母表,面试官拿笔随机指认几个字母,面试者需要念出字母读音才算通过。在旺季急需要人的情况下,这个环节会被省去。不认识 26 个英文字母的求职者也可以通过面试。然后面试官拿起面前的印章,在技术工面试单上盖壹个“Pass”,就可以進行面试的下壹项了。
下壹项是形体检查,检查人员会检查面试者身上有无大面积的纹身和烟疤,不明显的都可以过关。同样在旺季工厂缺人力的时候,即使求职者有大面积纹身与烟疤也可以过关。然后求职者被要求伸出手臂,伸出手指。面试官会检查其手臂手指有无残疾。再要求其做几个蹲起、跳跃,检查腿部是否正常。
通过形体检查的人,检查人员会在面试单上盖章表示通过查验。若求职者以上两项都通过了就表示面试合格。下壹步就会开始入职准备程序:照相,制作厂牌,录入指纹,录入个人信息。录入完成后求职者需缴纳 50 元人民币/人的体检费,该费用将会随第壹个月工资壹并返还。缴费后就去壹楼進行体检。
因为郑州富士康工厂和当地的几家医院有合作,所以在壹些比较大型的中介门店,当地壹些医院会派医生和护士上门進行入职员工体检。检查项目有三项:1、测血液(检查肝功能)2、形体检查(看是否鸡胸或者发育不良)3、X 光(肺部检查)。等到求职者都体检完毕,中介的工作人员会把刚制作好的厂牌发给每个人,并告诉他们这个厂牌很重要,是在厂工作的唯壹身份证明,千万不要弄丢。从开始面试到发厂牌结束这整个过程只有 3 个多小时,有的人也称之为 “富士康速度”。
2019 年 8 月,调查人员通过微信联系上给富士康郑州工厂招工的派遣公司。根据该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富士康郑州工厂很少招正式工。大部份工人需要通过派遣公司招工。只要年龄在16 岁到 35 之间就可以。如果能够工作 70 天以上,派遣公司可以提供壹次性 5000 元人民币的返费。派遣工在工作期间不能请假,不能旷工,而且需要加班。工作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定,在工作合同上面没有写返费奖金。调查人员联系上好几家自称富士康直招的机构,最后发现都是派遣公司。進厂的时候有 500 多人,都是派遣公司的招入的。
入职培训
培训从早上八点开始,工厂讲师会准备讲课的素材,当天讲的是工厂内部的公安消防,例如:遇到火情怎么处理?灭火器材的简单使用步骤等等。下午,工厂的工作人员给每个人发了壹张试卷。这是壹份工厂对入职新员工做的心理健康调查问卷,共有十几个问题,比如:妳是否经常看见壹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是否经常对异性抱有性幻想?遇到问题是否会向别人倾诉,还是会选择自杀?等类似的问题。回答的选项是:从不,偶尔,经常,总是。做完以后需要写上员工姓名和工号,再由培训老师来打分。该测试得分过低者将不能入职。调查问卷结束后,工作人员拿来工厂的劳动合同,让工人签字,签字后的员工就可以拿着自己的那份合同离开,培训就结束了。
2016 年的培训宣称是带薪培训三天,其实只有两天。第三天分配部门岗位。从 2017 年开始只培训壹天,第二天就分发岗位部门了。2019 年的培训也只有壹天。
流水线工人入职以后,如果处在爬坡量产期间会看作业指导书作为工作培训的壹种方式。
重点工站的工人需要考核上岗证。当然,这只是形式主义,考核很简单,壹般员工都能考过。若有不认识字的员工考不过的,线长和全技员也会签字通过,因为工厂流水线的工作实在是很简单。如果是在生产高峰期入职,老员工教壹遍几分钟就学会了,然后就可以上岗了。
岗位分配
工厂把当天需要分发的人力集中在壹个名叫“分发大厅”的地方。人多的时候会聚集到两三千人,人少的时候壹般也有几百人。壹般在分发部门的时候,员工都是碰运气被随机分发。但这个时候工厂里的各个辅助部门的人会首先过来选人,长得好看的女孩在工厂是抢手货,是各部门的首选目标。这明显带有性别歧视。例如选壹些长得漂亮的女性做文员和报表类的工作。有些也会选当过兵的男性。大家都希望被挑走,因为辅助的工作要比生产线上的工作轻松很多。除此之外,如果员工在工厂有认识担任组长及以上的职务熟人(有的线长也可以),有时也会被分到好工作.工厂的裙带关系非常严重。然后没有被挑走的人排队领取壹张“识别码”,是壹个数字,数字代表的就是被分到的部门。
分发部门对于壹个正式工来说,就决定了他/她以后的工作环境。因为進入部门之后要想调换部门会很难。要想调换工作部门,首先得找到愿意接收妳的部门,然后同时现在工作的部门领导也需要同意放人。若是采取贿赂领导,或者有高层领导的关系,那转换部门会简单很多。
领取完识别码之后,再次排队把手里的识别码交给工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到数字会让员工刷卡,那时候工厂的系统里就已经录入了工人信息,刷卡之后就可以免费领取壹件工厂定制的 T恤,壹个帆布腰带,壹个厂牌绳,壹双黑色静电鞋。之后,在部门的带领下来到工厂的 E 区,这里也有壹个“分发大厅”,来到这里又分了壹下早晚班。接着发了壹套免费静电衣帽。分到了早班的人,第二天早上在车间门口集合。分到了晚班的人第二天晚上再来集合,正式進车间工作。
然后调查人员回到豫康北区临时宿舍。因为新员工已经被分好了指定的部门,所以临时宿舍豫康北也不能住了,需要搬迁,还好工厂提供交通车。调查人员收拾好个人行李,去了被分发到“豫康南区”的长期宿舍。
正式上班
第二天开始上班,来到车间门口集合,车间内部的各个线长组长再出来选人,被选中的人以后去他/她们线干活。第二天车间進入权限便已经开通,在线组长的带领下,新员工正式進入车间工作。
离职
2018 年以前,新员工入职是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离职需要提前三天申请,正式工离职需要提前壹个月申请。2018 年开始,试用期缩短为壹个月。旺季急需用工的时候,辞职不会批准,只能通过连续旷工(连续旷工三天,壹个月内非连续旷工四天)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离职之后,员工管理系统会发送短信通知,需要前往易服中心(2018 年以前叫做壹站式服务中心)办理离职手续,把厂牌还有领用的劳保用品,静电衣帽,静电鞋退回工厂。办完之后,未结算的工资将会在离职后的壹个月内发放,但通常会在离职后的两个星期收到工资。而离职当月的工资是没有工资条的。
辞职,旷工自离甚至被开除都算是离职。
劳动合同
工厂在培训结束后统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是壹张黄色的 A3 纸,上面各种条条款款写得很清楚。
合同年限是三年。入职日期从面试的那天开始。如果三年合同到期,工厂会提出续签合同,续签的合同就是无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上面写入职之后有 3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底薪 1900 元人民币,试用期过后为 2100 元。
甲方需要填写的都是已经提前打印好的。讲师在屏幕上显示出壹张模板,只需要按照模板把自己的信息填写在乙方信息处即可,然后工作人员把甲方的副本收走,乙方的合同留给个人收好。
派遣工的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按天结算工资。
二、工人分类
派遣工
工厂壹直在使用派遣公司進行人力招募,2015 年及以前没有“劳务派遣工”,也没有“返费”这种说法。2016 年开始,派遣公司为工厂输送了壹批名为“派遣工”的工人。派遣工就是通过派遣公司入职工厂,名义上是派遣公司的工人,实际上在工厂上班。
派遣工和工厂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工入职满三个月之后就会转为正式工,这时候工厂会正式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厂的厂牌是绿色的,上面写着“综保区工作证”,下面有工号和姓名。派遣工的工号是大写字母 P 开头。正式工厂牌是蓝色的,上面写着“FOXCONN 科技集团”,工号是由大写字母 H 开头的。
工厂急需用工时,为了更快速地招收到更多的工人,工厂会直接花钱向派遣公司买人。而派遣公司为了更容易更快速地招收工人,会把工厂给的介绍费拿出大部分给工人,以吸引工人入职。奖金是壹次性发放,工厂内的正式工是不会有这个奖金的。而派遣入职的工人必须遵守派遣公司和工厂制订的规则才能把这个奖励金拿到手。打卡工作 30 天,45 天,55 天,70 天,奖励金都有所不同。这种奖励金就被称之为“返费”。返费的价格会随着工厂的用工需求和派遣公司市场价格的多少而出现波动。这个返费的变动非常频繁,壹星期之内可能调整好几次。
2016 年,派遣公司为了招募工人,推出“返费”政策。通过派遣公司入职满壹个月可以拿到派遣公司给的两千元左右的返费。同时,2017 年工厂为生产 iPhone X,大量招人,给出的“返费”开始激增,最高达到八千或者九千人民币。很多工人为了拿这个钱选择通过派遣公司入职。虽然返费很高,但是也是有很多派遣工被骗,没有拿到返费。
工厂不直接给派遣工发工资,是由派遣公司发放。派遣公司也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2017年,通过中介入职的派遣工,工资发放模式调整为和正式工壹样,每月七号发薪,不再通过派遣公司发放 。
2018 年 1 月 6 日,壹派遣工因疑似索要返费未果跳楼身亡,跳楼地点在郑州市航空港区的富航公寓。工厂给出的理由是该员工因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产生轻生想法,随后跳楼自杀。
2018 年,工厂的返费同样诱人,返费最高达到 8500–-9000 元人民币。提供的最高奖金是在 2018年 10 月,当时派遣公司提供了 55 天的工作 9000 元的奖金。在郑州市经济开发区第八大街也有壹个富士康工厂分厂,主要是制造 iPhone 背壳的。2018 年,12 月 13 日,早上七点多,近两百人拉了壹个条幅,围堵加工区西大门。上午八点半开始所有维权工人站在第八大街马路中央围堵近两个小时,大约在上午十点半被工厂的相关人员通知,下午到厂区开会然后解散。
如果工厂采取加薪的手段去吸引更多旺季的人力的话, 他们需要给每壹位在职员工都加薪,所以工厂选择雇佣派遣公司来帮助他们找派遣工, 由派遣公司负责发放返费,节约开销,同时增加人力。派遣工通常都是聘请来做旺季的短期工。旺季结束后,工厂不需要辞退大批员工,也不需要付派遣工补偿金,因为派遣工合同就是三个月,加上很多派遣工会因为旺季结束后没有加班,基本工资又低而自行离职。
学生工
2017 年以前工厂壹直有未成年工人,但不是很多。大都是技校中专的学生被学校安排到这里来实习的,未成年工人可以不上夜班、不做有接触工业酒精的工作,比如各种外观检查站,因为清洁需要,会用到工业酒精。未成年工人壹般是没有加班的,不过在生产高峰期的时候他们也被要求必须加班的,未成年工人会佩戴壹个紫色的静电帽,其他工人则是白衣白帽。学生工从事的工作和其他工人壹样。工厂对实习的学生也设置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学生工的工资和正式工的工资是完全壹样的,试用期都是 1900 元的底薪,只是学生工壹般都是工作两个月还没到转正到 2100 就离开了。
2017 年 9 月,Apple 公司发布了十周年纪念款 iPhone X。而在河南郑州的富士康工厂则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制造订单,这也造成了巨大的劳动力缺口。2017 年 10 月份以来,河南省境内的多家中专技校陆续与郑州工厂开展“校企合作,共创双赢”的合作。随后大批未成年学生工来到郑州工厂工作,工作待遇和正式工是壹样的,也必须加班两个到三个小时。
2019 年大部份学生工都是通过派遣公司招入,通过派遣公司招入的学生工需要和其它工人壹样加班和上夜班,2019 年调查人员在工厂工作期间发现大量的学生工,有些是由学校安排的,有些是自已来的,大部份学生工计划在 9 月开学以前离开工厂。
三、工作时间
工厂平均每月工作 21.75 天,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超出的时间算加班。工厂是两班制。由于工人众多以及工作性质的不同,有 7 点,7 点半,8 点不同的班次。夜班最早的是 19 点,有 19 点半,也有 20 点的和 20 点半的,和白班相对应。
淡季都是五天八小时,很少有加班,有的月份甚至是零加班,旺季壹般是上六天休息壹天,每天加班两小时,工作日加班是 1.5 倍工资,周末加班是双倍工资,订单多的时候,每天加三个小时班,上十三天休息壹天,每个月最少加班壹百多个小时。每年最忙的是 8,9,10,11 月,这个几月份,算是旺季。调查人员 2018 年 10 月加班了 130 多小时的班。有人加班到超过 150 个小时。
早班晚班表
壹班 二班 三班 四班
白班 7:00 - 16:00 7:30 - 16:30 8:00 - 17:00晚班 19:00 - 4:00 19:30 - 4:30 20:00 - 5:00 20:30 - 5:30旺季和淡季加班时间比较
旺季 淡季
每天工时 11 小时 8 小时
每周工作天数 6-7 天 5 天
每月工作天数 28-29 天 22-23 天
在 2017 年 10 月,工厂生产 iPhone X 时普遍加班超过了 130 个小时,11 月的时候,加班 100 个小时,12 月份,生产线慢慢地减少但也需要加 70 个小时的班。
2018 年 10 月,调查员加班了 130 个小时,去赶工 iPhone XS 系列。不论是哪壹系列的 iPhone 手机产品,10 月总是最忙、最需要加班的时候。不同的产品加班时间也有所不同。工厂同时也会生产壹些老版本的手机。壹般在这些组装老版本手机的车间,没有那麽多生产线,所以工人们的加班时间反而就越多。即使是在同壹个车间,不同岗位的加班时间也是不壹样的,比如在包装车间工作的工人就要比其他岗位的工人要多加班 10 个小时。
2019 年 8 月工人每周工作 60 小时左右,每天工作 10 小时。
如果订单真的很紧急,工厂可以每天都加班,壹个月只休息壹天,用以转换白晚班。旺季的时候必须加班,不加班会影响产量,不想加班需要和线长说明情况,线长同意才能下班,没有同意直接下班可能会面临线长的责难,以后的加班也别想了。有个工人说就是因为家里有事,星期五不想加班,想早点回家,星期六也不加班了,和线长说了,线长不同意。他直接走了没加班,星期壹再来上班,线长惩罚连续两周都只需要工作 40 小时(5 天 8 小时)。
工厂上下班计考勤是打卡制度。2017 年 4 月份开始,上班时间需要刷指纹,对比考勤,如果出现忘记刷卡,或者厂牌丢失的情况,可以告知助理线长帮忙修正。车间门口有义警把守,上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是不允许自由出入车间的,想要出去,除了吃饭时间没人管,其他时间必须要由线长带领才行。
工人中午吃饭时间是壹个小时,但是流水线不能停,所以工人吃饭需要分两批。算上走到鞋柜和来回换衣服的时间,工人还得提前几分钟回去换班,让别人出来吃饭休息。所以午饭时间根本达不到壹个小时。回来晚了全技员会责骂。
工厂有时候会在每天的早上 10 点及下午 3 点关闭流水线 10 分钟来让工人休息,可是线长为了产量,很少会让流水线停的。
有的工作需要提前上班来准备工作,下班需要盘点,盘点不完不准下班。如果产品有什么异常的话壹直要义务加班,直到解决问题。个别工人存在义务工作的情况。有的流水线上的全技员会给工人开早晚会。早会需要提前 10 分钟来上班,如果产能达成了,晚会将提前五到十分钟开,开的时间长了,也会耽误工人的下班时间。开会超过刷卡考勤机的时间是不记薪的。有的工作到了下班时间还没干完,就会存在义务加班。
2015 年工厂的订单很多,因为 iPhone 6 的销量很好,F 区的某些车间壹直在保持三十休壹的状态,也就是说壹个月只休息壹天。而下半年开始生产的 iPhone 6s 系列也保持持续加班直到 2015年 12 月份才开始出现减少,员工离职的现象。
工人们说 2017 年的工厂的产量显然不如往年了,前半年基本都是零加班状态。往年八月份算是旺季,可是 2017 年八月份普遍才加班了 20 多个小时,甚至更少,工人们都是怨声载道的,埋怨工厂不让加班。听某些领导说是“iPhone X”量产过程遇到了问题,迟迟没有大量生产,所以很多工人选择离职。
工厂也为了合理利用劳动力,让很多工人去“支援”其它工厂,有的去了烟台富士康工厂,有的去了廊坊富士康工厂,工人们为了加班,多赚壹些,也都踊跃报名支援其它工厂。九月份有所好转,工人加班在 70 个小时左右,但生产“iPhone X”机型的工人还是加班很少,很多工人因此离职。
iPhone X 这款产品的生产直到 2017 年 10 月份才开始正式量产并安排加班,但是生产车间太多了。直到 2018 年元旦就已经陆陆续续开始停产拆线,也没有留守激励政策,生产 iPhone X 的车间春节放假 15 天,这是工厂入驻郑州市以来的最长假期。2018 年的 1 月到 3 月份工厂都是处于“零加班”状态。到 6 月的时候开始安排加班,到 8 月加班时数恢复代旺季平水。每天要工作 10小时左右,有时候还会更长。
生产指标
工厂每天生产有指标。壹个班次最高峰,满量要做壹万两千多台 iPhone。旺季每个车间每个班次(白班夜班)生产 11000 台 iPhone,淡季只有 3000 多台。虽然产量很低,但是人力也减少很多,分担每个工人身上的工作反而可能会更多,完不成生产任务,将会受到责骂。
工厂的产量壹般都可以达成,除非是因为工人请假缺勤得太多,或者是生产物料、生产设备有异常,才会使产能达不到。
工厂的岗位有作业指导书,上面规定了作业手法还有配置人力,可是很多岗位的人力都没有配齐,有时会存在壹个工人干两甚至三人份工作的事情。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工人享有每年十壹天的法定假日。每月 7 号准时发工资,如果恰逢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壹两天。淡季工人零加班的情况下,平均工资 2000 元/月左右,旺季平均 3500 元/月左右。2015 年 8 月至今,工人的底薪没有任何变化。
工厂是计工时制度。正式工人正常工作日平均每小时 12 元。工厂有开发内部员工使用的手机应用,在应用上可以查询工资明细,壹般工人工资组成包括:
底薪
新人入职以后底薪 1900 元/月,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工人就是正式员工,底薪调整为 2100元/月。2018 年 9 月工厂发出官方通告,新人试用期从三个月降低为壹个月,壹个月之后转正为正式员工。试用期内享有 200 元的新人入职奖金。2019 年工厂的试用期是壹个月。
加班费
工厂正式工工作日加班费是 G1 加班 18 元/小时,周休日是 G2 加班 24 元/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是 G3 加班 36 元/小时。
重点工站津贴
重点工站是对工厂良率品质影响较大,操作动作较为复杂的工作岗位。重点工作分为三个标准,K工站每月 80 元,K+工站每月 120 元, K++工站每月 200 元。重点工站按天计薪,比如说是 K 工站每月 80 元, 计算方法是 80 元/21.75 天工作日 =3.7 元/天。但是只有周壹到周五工作日才计算重点工站津贴,周休日加班不计算重点工站津贴。
特殊工站津贴
特殊工站是指某些可能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或存在职业病隐患的工作岗位。特殊工站津贴根据所在工站分为两个级别:有电离辐射的工作岗位每月 200 元津贴;有接触化学品底漆和酒精的工作岗位每月 70 元。(整个车间只有 X-ray 工站的四,五名员工享有 200 元的津贴,只有参与罐装和管理酒精底漆的人员享有 70 元的补助,正常使用酒精清洁的人是不会有这项津贴的。)夜班津贴
每上壹次夜班有 8 元的夜班津贴。夜班津贴不分工作日和周休日。
管理津贴
在工厂有管理职务的人员的奖金。工厂划分资位等级,分为“员级”和“师级”两大类。员级是员工的意思。师级是工程师的意思。员级有三种分别是员 1,员 2,员 3。师级从师 1 壹直排到师16。正式工是“员 1”底薪是 2100 元,全技员是“员 2”底薪是 2200 元,线长是“员 3”底薪2300 元。全技员管理津贴每月 300 元,线长的管理津贴每月 600 元,管理职务津贴是核算到底薪里的,也就是说,他们的加班费比员 1 的普工要高出很多,资位越高底薪越高,而师级的人是组长以上的领导。
留守奖金
春节期间提前返岗工作,从初五开始正常上班的员工的奖金。2016 年 1 月左右,工厂开始生产iPhone SE 这款产品。临近春节,工厂推出“留守政策”,放假五天,从农历二十九到大年初四,初五正常上班可以享有 1050 元的留守激励奖金(其中 50 元是开工红包,初八正常返岗工作8 小时就可享有)。2016 年底,工厂推出 2017 年春节留守政策,放假五天,从农历二十九到大年初四,初五正常上班可以享有 1150 元的留守激励奖金。(其中 50 元是开工红包,初八正常返岗工作 8 小时就可享有)。
持续成长奖金
从工厂 2011 年工厂建厂以来,正式员工享有名为“持续成长奖金”的福利奖金。奖金按月发放。
新人入职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将转为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工作满壹个月享有 50 元的持续成长奖金,以后每个月递增 50 元,直到 300 元封顶。也就是说正式员工在岗工作满六个月,以后每个月会发放 300 元的奖金。2017 年,工厂取消了持续成长奖金。
旺季津贴
旺季津贴是给在工厂旺季期间工作人员的补贴。2016 年八月份开始量产 iPhone7 系列,八,九,十,这三个月份是旺季,工厂首次推出旺季津贴的政策,这三个月如果全勤,每个月可以享受300 元人民币的奖金,还有壹天的带薪休假。如果没有全勤工人可以获得 200 元,没有休假。直到 2016 年 11 月初,限制产能了,导致部分车间没有加班。但是 F 区生产的是 iPhone 7 Plus,加班很稳定。
2017 年 7 月,工厂发出官方通告,取消现“持续成长奖金”合并为 2017 年“旺季津贴”。2017年 1 月 1 日之前入职的员工是每月 500 元,持续 5 个月,从七月份开始到十壹月共计 2500 元。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入职的员工是每月 400 元,持续 5 个月,共计 2000 元。
2018 年的旺季津贴只有四个月,7 月到 10 月。2018 年 1 月 1 日以前入职的工人每人每月享有 500元的旺季津贴,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职的工人每人每月享有 400 元的旺季津贴,而有全技员,线长管理职务的每人每月享有 600 元的旺季津贴。当月有旷工记录者,请事假超过两天或者大于16 个小时者,发薪日之前离职者,不予发放旺季津贴。迟到,早退或请有薪假,比如病假,丧假等,按照实际缺勤天数進行扣除。
技术津贴
2018 年 5 月,工厂发出对郑州富士康大陆籍员工的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里第二条指出:增加壹个“技术津贴”奖金。这个技术津贴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壹是需要工作年限超过壹年,第二是2017 年的年终绩效,需要线长评为乙以上,工厂才会发放。乙以下的丙、丁是壹分钱都没有的,绩效乙是壹百元,甲和优是二百。
每个月的薪资单上也包括各种扣减项目。
社保代缴款
社保代缴款每年都在稳步上涨。2015 年每月需要扣除 190 元/月的社保费用。2016 年调整到 220元/月,2017 年上涨到 250 元/月,2018 年 7 月份调整到 290 元/月。试用期工厂也会给工人买社保。缴费费率如下: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个人 8%, 工厂 12%
工伤保险缴费比列:个人不缴费,工厂全部承担。
生育保险缴费比列:个人不缴费,工厂全部承担。
失业保险缴费比列:个人每月缴纳 1%,工厂缴纳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城镇居民医保: 个人 2% + 130 元/年,工厂未知;非城镇户口职工社保:个人不缴费,工厂未知
根据调查人员的访谈,绝大部分的工人每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为 4000 元左右,应得工资扣除了各种应缴和工厂代缴的费用以后,工人们每月实际得到的工资为 3000 元左右。然而,工厂壹直以工人每月的应得工资来扣除工人们的社保费用而并非以工人们实得工资作为基数進行扣除。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从 2015 年之后到如今壹直保持不变(不变的原因是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底薪的 10%,自2015 年到如今没有涨过底薪,所以公积金没有上涨)。公积金每月缴纳底薪 2100 元的 10%,意即每月扣除个人 105 元,工厂缴纳 105 元。公积金在离职的时候可以全部提取。试用期工厂也会给工人买公积金,但是按底薪 1900 元的标准缴纳,缴纳 10%,就是每月 95 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工厂按的是员工底薪,并没有按员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资来進行公积金缴纳。
住宿费
工厂提供宿舍但是不免费。住宿需要每月扣除 150 元住宿费,工人也可以选择外租,若选择外租,房租费用自己承担与工厂无关。
伙食费
厂牌里每月有 400 元伙食额度,每天额度 20 元。当月消费多少,下个月发薪直接从工资中扣除掉。
迟到早退
迟到:迟到 15 分钟以内不扣钱,超过 15 分钟的按照实际缺勤时间進行扣除工资。早退:工厂对早退管的比较严格,早退壹秒,扣除整个小时的薪资。
工厂有的岗位非常重要,工厂会给予壹点补贴,按天计算。但是很多线长,却给线上的全技员还有和他关系好的提报,真正努力工作的员工却什么都没有。
休假
工厂规定工人每年最多请 15 天病假和事假。病假是支付 70%的工资。工厂也有丧假,婚假等有薪假,需要提供各种证明,比如病假需要提供正规病例和发票,才能申报病假。否则按无薪事假处理。在工厂工作满壹年的工人,第二年开始就可以享有每年 5 天的全薪年休假。
福利设施
宿舍区有洗衣房,还有篮球场,乒乓球台,台球桌等运动设施。
楼下的商铺不定时会放映几部过时电影以聚拢人气。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工厂提供食宿但是不免费。
工厂的食堂很大,足足有三层楼,每层都可以容纳两千多人同时就餐。食堂的饭食也很全面。有米有面,各种菜品也很丰富。2015 年壹碗兰州拉面卖 6 元,刀削面,茄汁面还有米线等,各种饭食也都是六元。2018 年饭菜都涨价,原来六元的饭菜都涨到七元,八元了。工厂常年提供六元“民生套餐”,包括三种荤素选择,和免费的米饭或者馒头。 虽然没涨价,但是越来越难吃。
中午时间食堂吃饭的人非常多,工人需要分批吃饭,排队时间长。食堂的菜品价格不算便宜,有时甚至比外面的还要贵,许多工人选择中午不吃饭或者吃点零食,下班了再回去吃饭。食堂的卫生状况不是很好,碗筷都是公用的,很久都没有换新了,有工人会带自己筷子。吃完饭需要把碗筷餐具送到餐具回收点。2019 年 8 月,工厂的菜里肉变得很少。
宿舍条件
住宿需要每月扣除 150 元住宿费。工厂提供的宿舍是八人间,床位上下铺结构。宿舍安装有空调,热水器。每个房间有壹个独立的卫生间和壹个小阳台可以晾晒衣服。壹楼到六楼的宿舍热水器是太阳能的,热水总是不够用。高层公寓是电热水器,热水供应还可以。
24 小时供应热水,可以淋浴洗澡。宿舍的墙上安装了壹个空调,不过空调开放时间是物业统壹管理的,开放时间和季节相关。春季和秋季,空调是不能用的。
宿舍八个人分早晚班,但早晚班的比例是随机的,很多都是早班 6 个人,玩班才两个人,很不合理。早上卫生间可能会很拥挤。工厂在宿舍装了有 Wi-Fi,也是收费的。2017 年是每月 30 元。
2018 年下调为每月 18 元。宿舍区每层楼有壹台饮水机,24 小时可以提供饮用水。在工厂住宿有洗衣房,可以免费洗衣,在登记相关信息之后,就可以免费洗衣。但是,这项福利政策在 2018 年1 月 1 日之后宣布取消。之后员工洗衣的费用需要自理。宿舍区有篮球场,乒乓球台,台球桌等运动设施。
工人可以选择外租,工厂不会扣住宿费,也不对外租的工人补助。选择外租的工人大都是住在厂区的东北方向,有个叫“张庄镇”的地方。那里的房屋建设的也是公寓式建筑,壹间房有十几平米的样子,有个独立的卫生间。每个月的房租在 300 元左右,安装空调的房间每个月多缴几十元的空调使用费。使用的水电费需要自理,水费很多都是免费的。 电费是每个房间安装的有独立的电表,每个月水电费在 100 元左右,但是外租的工人可以生火做饭。
每年在 9 月份前后,处于高峰期,工厂的住宿资源十分紧张,各个宿舍的人员都会爆满。这时候工厂会提供壹个“鼓励外租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让出自己的床铺,去外面租房子,就可以获得 1000 元的奖金。奖金分 3 个月发放,第壹个月 200 元,第二个月 400 元,第三个月 400 元。在每年的春节过后,工厂回归淡季,这时候工厂会有“外租返宿政策”,就是在外面租房的工人,这时候可以返回工厂提供的宿舍居住,但是没有奖金。
六、职业安全劳动保护
工厂的工作环境是在封闭的场所内,進出需要过安检门扫描,员工上岗之前没有经过本岗位健康、安全的培训。根据工人反应车间里面存在噪音,但不知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线长从未发放过耳塞之类的用品。有的工作是操作自动化机器,存在电离辐射。
调查人员表示,壹条主要用于测试和充电的生产线会使工人暴露于大量的电离辐射。例如:X-ray工站,通过 X 光照射 iPhone 透视每台 iPhone 内部结构是否达标,有无漏装物料等等。X-ray 工站有很强的电离辐射。上岗前需要体检,离职也要体检。该站的工人可获得 200 元的特殊职位津贴。 根据调查人员的观察,该站没有保护措施。 然而,自 2018 年以来,工人们必须佩戴“剂量卡”。 “剂量卡”是工人佩戴用来测量他们所暴露的辐射量的工具。
此外,CG 点胶工站是将半成品屏幕進行点胶。在这个工站会用到底漆進行涂抹,这就是化学品工站。这个工站每天会发放壹个棉纺布口罩。另外整个工厂内所有需要工业酒精的工站,每天上班后也会发壹个棉纺布口罩。
在这里工伤事故很少发生,因为工厂的机器操作有防呆设计,需要双手按压按钮,设备治具才能运行。反而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工伤相对较多。工厂的生产车间内部为了防止偷盗,所有的窗户还有安全逃生门都是封闭的,只有安检门可以進出车间,每个车间都有中央空调设施,用于通风调温。中央空调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
工厂的基层管理者,壹般见到发生工伤事故了都极力地隐瞒。不帮员工上报,反而哄骗员工,因为上报工伤,连带三级责任,对他们的绩效奖金影响很大。工厂的工人在这里坚持上班四五年的非常少见,大都是干个壹年半载,甚至几个月,或者几天就走了,没听过有发生职业病事故的。
从事有害工作的工人离职后工厂会发短信通知去参加免费的职业病离职体检,但是有些工人那时候都已经回家了,所以都没人去。有的车间有壹个急救箱,里面有纱布,碘伏,创可贴,棉签等壹些简单的救护用品,但是有的车间没有见到。像这样的急救箱,工厂的宿舍区每层楼有壹个,但是很多工人都不知道有急救箱这回事。工厂每天的废弃劳保用品,比如说废指套,废口罩,脏污的无尘布,旧镊子等等,都有专人每天進行回收,然后统壹送到工厂的废弃仓库处理。
七、消防安全
车间内部还有工厂的宿舍区,都规划有消防通道,还有绿色逃生标识,在人流密集的通道安装有应急照明灯。各种消防器材也很全面,有消火栓,灭火器等等,但是没见过有人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工厂每半年会组织壹次消防演习。消防演习当天,工厂会降低壹个小时的产量,这壹个小时就用于做消防演习。各个线长组织工人从安检门排队慢慢走出来,然后到楼下集合,工厂公安消防的有关人员,会发表讲话,告诉大家壹些消防知识,这就是工厂的消防演习。
工厂每年对每个工人有公安消防的学分考核,可是工厂除了入职培训以外并没有進行消防和其他知识的课程培训。工厂车间内部有个教育训练室,线长会让两条线的工人互换签名,以证明工人接受教育培训了,可是正式工根本没進过教育训练室,也不知道自己的学分从哪来的,底层工人的学分完全是作假的。
八、奖惩管理
工厂有员工手册,规定了员工的日常操守。工厂有警告,小过,大过,开除几种处分,对应嘉奖,小功,大功几种奖励。工厂在旺季壹些小问题是不管的,比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这种小事,但是到了淡季工厂就会狠抓纪律,搞“整风运动”,车间里面也是。再比如打架,在淡季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妳还手了,不管谁先动的手,还是有什么隐情,壹律开除拉黑名单。但是在旺季这种情况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就会记壹个或者两个大过。正式工想要记功,也就是在旺季内部推荐的时候,推荐三个人是嘉奖,四至七人是小功,八人以上记大功壹次,记功对工厂的升迁有很大好处。工厂对产品安全的惩处比较严厉,工人倒垃圾倒出报废物料就是壹个大过,工人出安检门不小心带出了壹只手套被发现也是小过。工人如果记过将会影响年终奖,壹个大过扣 500 元,而且在有大过的情况下,年终奖是按最低标准底薪 2100 元发放。
工人偶尔做出壹两台不良品,线长和全技员会将工人叫过去谈话。如果不良品太多或者是损坏了重要的物料比如说 iPhone 的屏幕或者是主板,会叫工人填写大过处分单(壹般都是吓唬人的,因为有连带责任,线组长也怕责怪到自己)。情节严重的会生效。若工人之后还是没有改善,会酌情调整岗位。若调整岗位之后还是制造不良品,工厂的基层全技员会想办法挤兑工人回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不让加班,不让请假,工作出错就言语羞辱,提高工作压力迫使工人自己离职。如果有工人壹天犯了错误,他们将不被允许在那壹天加班,并且被要求提前下班。
九、生产结构
iPhone 的各种配件物料及各种耗材,是从下游的供应商运送到郑州工厂车间的物料仓,每天开线生产的时候需要各线的物料员前来物料仓,并按照当日的产量领取物料。物料仓也分为两部分,前段和后段。前段是负责发放物料以供生产;后段是每天把做完装箱的成品 iPhone 打包向车间外运送的,壹些不良的物料报废处理也是物料仓的后段负责。在旺季高峰期,壹个完整的物料仓有30 多个员工,每天向外运输壹万台左右的成品 iPhone。
从物料仓领取的物料,还需要加工处理,比如说主板,主板领回来还需要贴两个石墨散热片。这个部门叫做“前加工”,前加工不是流水线,是几排摆放整齐的工作桌组成的。前加工处理完的物料配件,才可以送交给流水线开始组装 iPhone。2018 年前加工部门的人数可以达到 50 人左右。
前加工处理完的物料,需要移交给组装线,组装线有三种,每种两条,分为 CG 线(显示屏幕组装线),HSG 线(背壳物料组装线),PRE 线(成品物料组装)CG 线是显示屏幕组装线,把壹些相关的物料组装到屏幕上的线条,比如:HOME 键,听筒等物料。
每天的产能在五千台左右。由于这条线人数较少,每条线有 120 人左右。
HSG 线是组装 iPhone 背壳上的相关物料的线体。比如安装电源音量按键及马达扬声器等物料到手机背部。HSG 线工作岗位较多,人数有 220 人左右。
PRE 线又称为主线,是把 CG 线和 HSG 线组装好的半成品扣合到壹起,组成壹个完整的成品iPhone,这条线最为复杂人数在 180 人左右。
测试线是测试的成品线体,组装完成的成品 iPhone 经过各种测试后才能确认是良品。测试线有三条,每条线测试检查的项目是不同的,每条测试线有 100 人左右,每条线每天的产能在壹万台左右。
测试线测试过关的成品 iPhone 将会转移到包装线進行打包装箱。在经过外观检查之后,每台iPhone 会配备产品说明书,耳机,充电器等,连同主机和配件壹起装進包装盒里。包装线有两条,每条包装线的人力有 150 人左右,每天每条线的产能在壹万台左右。打包好的成品 iPhone 会被物料仓的工作人员运输到车间以外。
整个制造流程中出现的各种物料不良品,由维修部负责拆机维修,或者更换物料。维修部在高峰期也有 120 人左右。
此外,还包括周边部门如下:
PQC(Production Quality Control),品管负责稽核改善整个车间的品质问题,员工违规作业、作弊操作都是不允许的,高峰期品管的人数在 20 人左右。
OQC(Outgoing Quality Control),这个部门也是属于品管,但不上线稽核问题,是负责抽检外观不良品的部门,高峰期人力在 20 多人。
PE(Production Engineering), PE 是负责车间的设备治具的日常维护与维修,高峰期人数 40 人左右。
生计,生产技术的简称,是负责整个制造流程中出现的制程问题,可以做到追踪不良原因,改善制程不良品等作用,高峰期人力也在 20 人左右。
十、工厂近年生产情况介绍
2015 年 9 月,工厂生产制造的是 iPhone 6S 系列。工厂车间内部各个部门的分工非常明确,每个车间有两名“生管”(生产管理的简称)。在 9 月和 10 月,每天的产能都在壹万台 iPhone 左右。在淡季因为人力不足,每天的产能大约四千到五千台。
2016 年 1 月份,工厂已经开始生产 iPhone SE 这款产品,iPhone SE 的产品制程比起 6S 相对简单,每条线的人力比 iPhone 6S 少壹点,但是每天的产能还是在壹万台左右。
iPhone 7 系列,2016 年 8 月份开始量产。从 iPhone 7 系列开始,车间的前加工线,有了制程上的改变,工厂把容易加工处理的物料,集中到壹个车间内壹起生产,这样前加工线减少了很多工站。人数从以前的 120 多人,降低到 50 多人。整个车间的产能在壹万壹千台左右。
2017 年,工厂生产的是 iPhone 8Plus,和 iPhone X。由于 iPhone X 的构造比起前几代 iPhone更为复杂,所以设立的工作岗位也更多,需要的人力也更多,每条 HSG 线的人力都在 220 人左右,PRE 线 240 人左右,别的线体没有大的改变。每天的产能在壹万壹千台左右。
2018 年,工厂生产的是 iPhone XS 系列,和 iPhone XR。iPhone XS 的工作岗位可能会比 iPhoneX 多壹些。而 iPhone XR 由于工序较为简单,要比 iPhone XS 工作岗位少壹些,人力也降低壹些。每代 iPhone 的人力需要和这款 iPhone 的结构有很大关系,结构越复杂,工厂设立的工作岗位会越多,人力标准也会越多。
2018 年是工厂历年来人数最多的壹年,在“成品组装壹处”总人数最高达到 88000 多人,而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工就有 49000 多人,派遣工人数占工人总数的 55%以上。派遣工没有跟派遣公司和鸿富锦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派遣工在工厂工作三个月之后,只有部分人拿到返费。而部分没有拿到返费的派遣工组织了抗议活动。派遣工工作满三个月后,如果想继续在厂工作,可以和鸿富锦工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2019 年 3 月份有壹些派遣工反馈通过派遣公司入职之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签署壹个返费协议。上面规定了领取返费的条件。
2019 年 8 月,工厂的派遣工比例达到了 50%左右。
十壹、其他
工厂管理情况
在工厂人数最多的组装线上,每条流水线都有 120 多米长。壹个组长可管理两条甚至更多条线。
每条线有壹个线长,多个全技员(甚至十几个全技员),每个全技员负责其中的壹小段(就是三四个工站)。
工人上班以后不忙的时候可以讲话聊天,但是音量必须很小,不能影响到别人。但是工厂规定上班时间是不能讲话聊天的,也会有人经常“巡线稽核”工作纪律,如果被发现需要可能会被取消加班资格,上班时间说话也是需要长眼色,不能明面上讲话聊天的。
工人上班以后不能随便走动。工人离岗上厕所需要和全技员报备,不能超过 15 分钟,超过了报旷工。次数也有限制,壹上午最多去两次,去的多了,全技员线长会责难,最常见的办法就是调整岗位或者取消加班,让不听话的工人干最苦最累的工作。
如果工人不听话,他们会被调到更累的工作岗位。 如果他们仍然不听话,他们会换到不同的生产线。 如果其他生产线的领导也不希望工人在这条生产线上工作,那麽工人每周只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而且没有加班。
根据工人反馈有些领导很糟糕,即使工人来上班,他们也不会为工人安排任何事情。并要求妳站到线外,同时还提报工人“旷工”。
因为组装线上的“机台”(半成品 iPhone)流动得很快。壹人离开岗位,剩下的人工作压力很大。有的时候机台流动得非常快,从流水线上拿都拿不过来,更别说進行加工处理了。做不完机台会堆积,堆积严重影响每小时的产能。
经常有人“巡线稽核”,检查工作纪律。比如查是否存在讲话聊天和打瞌睡的情况,也有检查品质安全的,例如机台摆放和作业手法。如果是白班,巡查项目和频率会更多,如工人被抓到有违规行为,首先面临的就是写“改善报告”(类似个人检讨)和不让加班作为惩罚,流水线上的工人工作压力很大。
工厂每天有生产安排,壹个班次旺季产能最高的时候,满量要做壹万两千多台 iPhone。工人必须努力达成。而每个工站根据工站的人数也有相应的产能,如果工人动作慢,产量不达标,线长全技员就会过来责骂员工,骂得很难听。动不动就是“妳 TM 的能不能要点脸,别人壹天干多少,妳壹天干多少?”、“妳是比人家少长了什么东西还是怎么回事?不能干给我滚蛋!”,或者是“妳能不能要点脸,别人能干为什么妳不可以?”。如果工人不吭声,线长和全技员骂壹会儿也就算了。
如果工人敢顶嘴或者骂了以后还是产能不达标,那麽壹旦有人力调动的机会,线长就会把不听话的员工调走。辱骂员工的现象在工厂的生产壹线非常常见。有壹位工人因为身体不适,工作状态不是很好,产能没有达标。线长直接问他:“能不能干了?不能干可以回家,富士康最不缺的就是流水线工人,不好好干活,完不成产量,可以辞职滚蛋,别在这占著茅坑不拉屎,耽误我的产能!”这是线长当时的原话,后来直接线长让他打卡下班了。
有许多老员工在工厂工作了三四年,甚至五六年,绩效却被评为丙丁。这类工人是没有技术津贴的。线长给员工评绩效并不是公开透明的,是他自己说了算。有的线长完全就是凭个人喜好在评比,而且工厂评绩效还有名额限制,必须有壹部分人评得不好。所以很多工人觉得不公平,许多老员工都很气愤,绩效评价低,不仅年终奖少了,而且还影响今后整整壹年的薪资。很多因此工人去找工厂内部的员工关爱,工会等部门,这些部门也是口径壹致说这是公司规定,没有办法更改,会和上面的领导沟通反应,但是需要时间,让工人们回去安心工作等消息,过了壹段时间没
有消息,也就不了了之了。
工会
工厂有工人代表也有工会,但是工人们很少有人知道他们是管什么用的,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工人代表是谁,如何选举,他们有没有定期会议就更不知道了。工人都说他们是富士康内定的,因为工会主席都是本部门的领导担任。
员工关爱
除了工会,工厂还有员工关爱和关爱热线 78585。但是大部分工人都不知道,打投诉电话的人就更少了。线长们不会大力宣传,因为不希望工人知道之后去投诉或让他们添麻烦。知道的工人去投诉线长壹般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员工关爱壹般是不管的。而且还会规劝工人,线长做的没有错。工厂的某些领导曾说过工厂成立员工关爱的目的是维护生产,只为了旺季能正常大量生产。
工厂并不是慈善机构,别人能做的,妳只有做的比他更好在这个地方才能上進。
有个工人身体不适和线长请假明天休息壹天,线长非得让他明天早上再跑过来请假,没有办法,第二天来了请假,线长竟然不批。工人只好去找员工关爱中心,员工关爱中心的人没有帮忙解决问题,反而劝员工回去正常上班。该员工只好旷工了壹天,第二天来上之后线长不让加班,还说旷工必须记大过壹次。该员工就又去员工关爱中心投诉了,这次员工关爱中心帮忙。但是却说旷工按公司规定是应该记大过的,要记大过壹次,后来还真记了,不过提报之后没有生效而已。
晋升
在工厂的普通工人要想晋升,如果有能力的员工,在壹个正牌的全技员需要工作两年以上,壹个线长职务需要工作三年到五年的时间。有的线长工作了七八年其实还是个全技员,实际上干的是线长的职务,但是级别只是全技员的级别,领的是全技员的工资。
工人满意度
调查员询问工们为什么选择来到这里,工人们说:“生活所迫,这个工厂最起码不拖欠工资。就是每年的淡季时间太长了,希望每个月能发差不多三千元工资就满意了,工作很累但是也期望能够加班,因为有加班才著能拿到三千多的工资,谁想生活得那麽累呢,逼我们加班的不是工厂,是生活。工厂对我们很残酷,急需劳动力的时候工厂想方设法通过各个途径把工人招来,不帮忙推荐还不让加班,壹到淡季马上搞“整风运动”,進行内部检讨,稽核工人问题,提高内部压力,零加班,软性逼我们自己离职。未来很迷茫,不知道离职之后应该去干些什么。这里是就好像壹个囚笼,离开这里还是什么都不会,短暂的自由之后是進入下壹个囚笼,明知道在这里是浪费人生,但还是只能被囚禁在这。对目前的生活状况不满意也只能默默承受,无法反抗。”
调查人员日记
2018 年 11 月 12 日
自从進入工厂以来,我看到工厂如何想办法在生产高峰期的时候来招聘工人。 他们实施了这个“内部推荐”计划,让工人将家人和朋友推荐到工厂,并为每个生产线分配推荐配额。 如果妳不推荐其他人到工厂工作,生产淡季妳将无法在工厂加班工作,这是壹种常见的惩罚形式。 大多数工人都希望加班加点,因为古国没有加班他们每月只能赚 2000 元左右的底薪。
上周,我们被调入制造 iPhone XR 的车间。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我过去 10 天没有加班,但是接下来几乎每天都可能可以加班 3 小时,我很高兴,因为他们壹直在为 iPhone XS 减产,我的工作时间也被削减了。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加班加点,在这个月能拿多壹点钱。
我今天也在壹条生产线上看到有人好像生病了,感觉是无法完成今天的生产目标了。线长走到他面前说:“妳能干吗?如果没有,就回家吧!富士康从不缺流水线工人。如果妳不干而且还不能满足生产目标,那就滚吧。不要占著茅坑不拉屎!”。我叹了口气,这种辱骂经常发生。如果妳反驳,线长可能会把妳送到最幸苦的位置上去工作,或者他们不给妳加班时间。
我路过壹间叫做“Run-in”的房间,向工人询问里面是什么。他告诉我,在“Run-in”房间工作的工人会使用 X 射线检查 iPhone 内部,以确保没有任何缺失部件。这里的工人长期暴露于电离辐射,必须進行岗前和岗位后的体检。但我没有在这个工作岗位上看到任何的保护措施。
我们的生产线在我们的班次结束时并没有完成 12,000 部 iPhone 的生产配额。为了能拿到更多的工资,我们继续义务加班。轮班结束后,当我准备回到宿舍的时候,我们却被告知会有壹个夜间会议。会议续了大约 10 分钟。我站着都已经快睡着了。我基本上壹整天都不停的工作,迫不及待地想回到宿舍休息。
在旺季结束后的几个月里,大部分工人都没有加班加点。他们说好事是工厂总是按时支付工资。
今天,我问壹个工人为什么决定来这里工作。他的说的话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未来很迷茫,不知道离职之后应该去干些什么。这里是就好像壹个囚笼,离开这里还是什么都不会,短暂的自由之后是進入下壹个囚笼,明知道在这里是浪费人生,但还是只能被囚禁在这。对目前的生活状况不满意也只能默默承受,无法反抗”。
单台人力成本
壹个班次旺季共计 2080 人。(物流仓 30 人,前加工单线 50 人,CG 线 240 人 ,HSG 线 440 人,PRE 线 480 人 ,测试线 300 人 ,包装线 300 人,维修线 120 人,周边部门,120 人左右 )每年旺季,壹个班次的人力可以生产 11,000 台 iPhone(其中包括了每天 3 小时的加班)。在工厂普工最多,白班普工壹天的底薪是 96 元外加三个小时的加班费 54 元和旺季津贴 18.4 元壹共是168.4 元。
旺季津贴以 2018 年来算。2018 年后入职的旺季每月有 400 元,400/21.75 工作日,每天有 18.4元
2080 人×168.4 元 = 350,272 元
350272 元 / 11,000 台 iPhone =31.84 元(4.64 美金)由此可得: 每台 iPhone 成本的估计值在 31.84 元(4.64 美金)派遣工返费的通知
富士康(郑州)工厂对于今年十壹月份工人维权活动的通知声明,然而部分至今仍未返费。
工人故事
故事 1
小张 21 岁,他是今年 8 月中進入郑州富士康工作的,他是在网上看到富士康招工广告,工作 55天提供 5000 元的返费。最开始以为是富士康直接招工,但是到了郑州富士康后发现实际上是派遣公司,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的,派遣公司说工作满了 55 天,会给 5000 元的返费。签了合同之后就由派遣公司安排進了富士康,经过了半天的培训,下午就分配去了 K 厂区,晚上就住進了宿舍。宿舍壹共住了 7 名工人,三个上白班,四个上夜班。
他進工厂的时候,正好车间在换了新的生产线准备生产苹果 11,和他壹起分在生产线上的当天壹共有 6 名工人。和他分到生产线上 6 名工人都是派遣公司招進来的,通过派遣公司招的工人比富士康直招的返费都要高。他们这个班有三十几个人,除了几个老工人,大部份都像他壹样是最近通过派遣公司進厂的工人,还有十个左右是学生工,也是通过派遣公司招進工厂的。这些学生工以经在生产线上工作壹个多月了。他和这些学生工聊天的时候得知 ,这些学生 8 月底就要回学校去。
小张每天工作十小时,每周工作六天。工作非常单调,就是检查手机的机壳,有时候看的久了,眼睛会痛。郑州富士康是他工作的第三个电子厂,虽然工作很累,他也能努力适应。
因为是生产苹果新手机,线上产量壹至上不去。中午吃饭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吃完饭马上要回来上班。班长要求他们早上和中午在上班之前就要到线上准备,因为打卡要排队,有时会占用很多时间。大部份的工人都会提前到线上。小张上班的第二天,就是没有提前到车间,线长对他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当时想没有计划在富士康工作长期工作,所以就忍受了。
小张只想工作到是有返费拿的第 55 天,到了时间就离职。他觉得在富士康工作,看不到人生的希望。
故事 2
在工厂工作了壹年以后,我选择了离开,因为这里的工作呈现两个极端,在每年的旺季也就是 8,9,10,11 这几个月份,加班很多。工作很累,但是工资也能拿到 4500 元左右。剩下的几个月人员减少,没有加班可是工作还是很累,因为分担到每个人头上的工作量并没有减轻丝毫,还要面对频繁的人事调动,和产线搬迁。这样的日子里,工人们拿到的工资数目几乎不会超过 3000 元。
工厂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模式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官僚主义,可能在这个新社会可能有点言过其实。
但是工厂的管理者,以及管理者建立的员工关爱机构首先保证的是是工厂的利益。扩大生产,维持产能这是管理工厂的前提。工厂的工人很多,管理者同样很多,也滋生了深厚的裙带关系,这里就是壹个小型的社会集团。壹个普通的工人期望得到升职,在保证自身能力的情况下,得到线长的职位最快也需要三年时间的打磨,当然三年得到线长职位,这已经是能力很强的人才了,更多人是在 5 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得到职位提升的,线长的上司是组长,线长爬到组长位置更难,百分之 90 左右的线长永远无缘组长职位。在这个工厂升职加薪的空间对于普通工人来说非常紧凑狭小。
我和很多人壹样,离开的时候义无反顾,信誓旦旦的在嘴上也说著以后再也不会進这个垃圾工厂了。可是每年的旺季工厂为了大量招揽劳动力,给出的返费最高达到工作 35 个工作日就奖励 6500元的地步,所谓财帛动人心,在财富面前当初的誓言显得那麽无力。很多工人选择再次复职,我想我以后或许也会因为高额返费的诱惑再次复职吧。
执行摘要
1)背景:中国经济奇迹背后的阴影
自 1970 年代后期,中国经济迎来了长达 30 年的爆炸性增长。拥有 14 亿人口,中国目前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众所周知,中国经济奇迹使数亿人脱离贫困,也使中国成为全球化浪潮中的主要参与者。现今的中国还出现了壹批中产阶级,他们消费各种商品及服务,并对中国繁荣富裕的未来充满信心。
但是这种经济转型有其阴暗面。它牺牲了很大壹部分中国人口,而外来劳工正是壹例。外来劳工在中国又被称为“农民工“(下称农民工),通常来自中国较贫苦的农业地区。据估计,大约有 2.9 亿的农民工在中国的制造业工厂工作,例如:电子业、纺织品业以及玩具工厂等。农民工的付出,使中国获得了“世界工厂”的称号。但因为中国户口制度的规定,这些农民工终其壹生也仍然是自己所居住城市的外来者,例如在拥有大量工厂的城市,像广东省,因为严格的法规限制,农村居民几乎不可能取得当地的户口。而这样的后果是严重的,新兴的无产阶级无法享受和其他公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例如儿童教育和医疗保健服务中就存在不平等现象。约有三分之壹的农民工是女性。过去几十年来,中国壹直试图转变自己的定位,由世界工厂转变为服务型经济,但这群被边缘化的农民工仍然是玩具制造业等加工厂中的主要劳动力。据 2018 年的调查,大约 30%的农民工在制造业就职,50%则是在服务业工作。中国政府颁布了详尽的劳动法,尽管缺乏结社自由,但工人能享有壹定的保障,例如,工人有权利按时获得全额的工资、正式的劳动合同、每周 40 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合法加班费(加班费为时薪的固定倍率)、社会保险以及合同结束时合理的遣散费。此外,劳动法里还包括了同工同酬,以及针对职场歧视的相关保护措施。几项保障妇女权利的法律也明文禁止雇主对妇女的职场性骚扰。然而,这些劳动法及相关保护法律实际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特别是在农民工就职的工厂,劳动条件尤其恶劣。许多人权活动家、记者调查员以及劳工权益相关的非政府组织记录了壹系列关于中国工厂侵犯劳工权利的情况。中国劳工观察组织对玩具产业進行了多次的调查,发现许多严重违反中国劳动法的行为。这些侵权行为包括加班时间过多,极低的基本工资(低到不足以保障工人有尊严的生活)。同时中国劳工观察也发现,许多工人在工作中会接触到有毒的化学物质,暴露在危险的工作环境中。然而地方政府因为高度依赖外来投资以促進经济发展,所以对于这些工厂中权利侵犯的状况视而不见,也未能妥善地施行劳动法中的规定。
对于外国的跨国公司而言,为了避免损害声誉,它们通常会颁布供应商行为准则,列出供应商必须尊重的权利以及应保障的工作条件,其中包括:合适的工资、合理的工时、解决歧视问题的投诉渠道等。公司方经常声明,他们会利用审计系统来核实工厂是否遵守了这些规范。虽然他们的意图是好的,却没有带来什么改变,也说明了跨国公司只是在做表面功夫。原因很简单,不仅跨国公司不会专注解决供应链中的问题,而且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在对问题推波助澜。跨国公司会压低制成品的价格,并要求短期内交货,迫使数家工厂竞争壹份短期合同或订单。这要求工厂生产有极大的灵活性。年复壹年,跨国公司的要求使得工厂对劳工的剥削不断加重,甚至那些承诺维护人权的公司也在公然侵犯为他们制造产品的工人的权益。
此外,由于近期政治环境逐渐收紧,开展针对中国劳工权益问题的活动越发困难。自 1990 年代初起,劳工权利活动家以及非政府组织开始向工人提供法律援助,以提高工人对于劳工权利以及法律的认识;也举办了不少培训班,教会工人如何与管理层進行集体谈判。大部分劳工权益活动家活跃在珠江三角洲,那里也是制造业最蓬勃发展的地区。然而,自 2013 年习近平主席上台以来,对维权活动加大管控,甚至镇压活动,拘留女权活动家、劳工倡议分子以及人权律师。在曾经相对开放的环境中,劳工权利组织尚能运作,现在却必须缩减规模或者转变为社区服务组织。
部分劳工权利组织甚至不得不选择关门大吉。在去年夏天,由工会组织的深圳佳士工人维权事件就受到工厂的严厉打压。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表达了对工人的支持,其中壹些人甚至自发前往深圳参加抗议活动。但政府的反应却是逮捕学生和工人,拘留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任意的逮捕与拘留壹直延续到了今年,甚至波及到与佳士事件无关的人们。小结:玩具工厂的工作环境
自 2001 年起,中国劳工观察陆续发布了壹系列关于中国境内玩具工厂的工作环境报告。我们的目标是曝光剥削中国工人的大型玩具工厂。令人震惊的是,许多原本就有的问题壹直延续到了今天依然存在。
· 工人只能获得最低收入标准的薪资,并不能维持日常生活水平。工人只有在旺季时通过超额加班才能挣到足够的钱。
· 尽管中国劳工法规定,每个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 36 小时。在我们调查的工厂中,工人旺季每个月却要加班 60 到 126 小时。永辉工厂的工人甚至连法律规定的每周壹天休假都没
有。
· 上岗前安全培训是必要的,包括如何处理有害物质、如何安全地操作有造成永久损伤风险的机械等。工人们却没有参加法律要求的岗前 24 小时安全培训。工人也没有拿到足够的个人防护用品,只有部分工厂会偶尔发放面罩手套和耳塞。壹方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与否是个问题,而另壹方面,发放的用具能否真正起到防护作用也有待商榷。
· 工厂宿舍楼通常环境恶劣,房间拥挤、卫生条件糟糕、臭虫滋生,也没有热水和存放贵重物品的设施。
· 至今没有壹家工厂有独立的工会来代表工人的利益,厂里也没有有效的投诉渠道。工人只能跟线长或者组长反映问题,很多时候工人只能选择辞职或者继续忍耐。
· 女性工人经常是被言语暴力和性骚扰的对象。相较于男性工人,女性工人也很少晋升到管理层。怀孕的工人不会得到任何特殊对待,会照常加班、上夜班、暴露在有害物质中。
当然,对比早年的调查结果,玩具厂也有壹些進步。尽管改善很有限,但是说明曝光品牌商和工厂的工人权益问题对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以下是壹些主要的改变:
· 旺季每日工作时间从平均超过 14 小时降到了现在的平均 11 小时。
· 工人薪资随着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而得到了提高。例如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从 2013 年的1550 元提升到了 2015 年的 1895 元,去年更是升到了 2100 元。然而生活成本也上升了,所以即使最低工资提高,在绝大多数玩具厂所在的中国南方城市里,工人也很难维持正常水平的生活。
· 越来越多的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保,尽管实际支付部分往往没有达到法律要求。
· 健康和安全管理也有進步。但是剧毒致癌化学物质苯还没有被禁绝,在玩具厂内依然广泛使用。这表明工厂还远远没有实现安全的工作环境。
· 拖欠薪资事件越来越少发生。以前即使被工厂拖欠工资,工人也不敢辞职, 因为辞职后就越发拿不到被拖欠的部分了。
· 前些年有过童工的报导。但在最近的调查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童工。
· 工人现在能够享有带薪病假、带薪产假、丧假和国家法定假期。
3) 玩具工厂的深度调查
今年我们对五家玩具工厂進行了调查,它们负责为世界各大玩具集团生产产品。五个工厂的工作环境类似。尽管我们的样本相对于全中国几千个玩具工厂来说只占极小壹部分,但是如果这些规模较大的工厂也无法确保工人的良好工作环境,那我们只能假设其他更小的工厂只会更糟糕。
工厂名 品牌商
华登(河源)玩具制品
有限公司
迪士尼, BuzzBee
东莞港鑫实业有限公司 Basic Fun!, 迪士尼, 孩之宝, fGTeev.
佛山南海美泰精密压铸
公司
美泰
东莞永辉轻胶制品有限
公司
乐高乐园, 乐高,迪士尼
东莞盈峰塑胶电子制品
有限公司
孩之宝 (Plumber Pants, 金 刚 战 士 , Toilet Trouble, 变 形 金 刚 ,Porcupine Pop, Nerf), MGA Entertainment (L.O.L! and PoopsieSlime Surprise), Inspiration Works, Melissa & Doug今年玩具报告中的重点现象
关于中国玩具工厂今年的重点,我们想要强调五个现象,将在下文中详细陈述。正如报告所述,若想保持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包括玩具业在内的制造业需面对巨大的挑战。
维生工资,不能再少
维生工资的定义是“壹个工人正常壹天的工作报酬足够支持他壹家四口的生活支出。生活支出指食物、水、住宿、教育、医疗、交通、衣物和包括应对意外状况的储蓄金在内的其他必要支出。”
《人权宣言》第二十三条阐明,维生工资是人权的壹部分。那么,中国的维生工资应该是多少?
全球维生工资联盟在 2015 年调查了壹个家庭基础的维生工资。机构得出的结论是,想要在深圳维持正常水平的生活,那么家庭中每个人各需要 2818 元。玩具工厂壹直以来都将薪资维持在接近或等同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中国的最低工资这些年虽然随着住房和物价而上涨了,但是仍远少于维生工资。在广东省这个大量工厂的聚集地,最低工资标准有三年都没有变动,用以抑制不停上涨的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成本对中国经济竞争力的威胁。今年报告中的五个工厂都位于广东省,所在地最低工资从 1410 元到 1720 元不等。只有佛山美泰的 1860 元月薪比法律要求的最低工资要高壹点。即使与三年前的维生工资水平相比,这些工厂现在的薪资也远不达标。如果不超额加班,工人的工资就不能维持生活所需。因此,推行玩具产业的维生工资迫在眉睫。此外,许多玩具厂的工人都是农民工,因为无法承担城市的高消费而只能把家人留在乡下,而工人们大部分的工资都寄回给了老家的家人。
旺季时,即使算上超额加班所得,在华登工厂工作的工人也只能挣 3000 元,在港鑫的工人挣3400 到 3800 元,在佛山美泰 3400 到 4000 元,在永辉 3500 到 4000 元,在盈峰 3600 到4200 元。
超额的加班时长
超额加班与低薪资相辅相成,因为工人更倾向于通过加班挣 1.5 倍或者周末 2 倍的工资。据调查,尽管加班时长从 2001 到 2005 年间平均每月 150 小时,降低到现在旺季的月均 100 小时,但还是远远超出了合法的 36 小时壹个月。超额加班是玩具厂普遍存在的壹个问题。因为当圣诞节促销季之类的玩具销售旺季来临时,工厂就会逼工人加班赶单。
今年华登工厂工人平均壹个月加班 60 小时,虽然还是超出了合法的 36 小时,但是相比去年的加班时间极大地降低了。因为在去年的调查中,华登的加班时间是最长的,壹个月可达 175 小时。
在盈峰工人壹个月加班 109 小时,港鑫工人壹个月加班 99 小时。佛山美泰的工人壹个月加班110 小时。永辉的工人在旺季要强制加班,加班时间也是五个工厂中最长的,达到了 126 小时壹个月。工厂中也出现了工人连续工作十壹天没有休息的问题。尽管壹般可以自愿加班,但是工人往往选择加班以维持生计。今年我们发现,永辉和港鑫的工人在提前完成晚上的生产目标而提早下班的情况下,居然可以拿到满额加班费。这是壹大進步。然而同时我们也发现港鑫、佛山美泰和盈峰工厂提高了产量指标,工人的工时却没有变化。这样壹来,工厂订单量和出货日会直接对工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劳工保护
玩具厂的工人需要直接接触壹系列有害物质,包括天那水,洗面水和其它的溶剂。车间里常常有壹股刺鼻的气味。尽管这些情况都有所改善,工人还是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工人不确定自己接触的物质是什么,工厂也没有给工人提供足够的安全设备和训练来确保他们在工位上受到了足够的保护。
今年大部分的工厂提供了壹些基本的个人安全用品,比如手套或者面罩。然而盈峰只有在审计时才给工人提供这些用品。在佛山美泰,只有部分工位上的工人有头盔和手套。但尽管发放了安全用品,工人们还是不确定这些用品是否能给他们提供足够的保障。例如永辉工人们带着简单的面罩还是能闻到车间里有毒的化学物质。
中国的劳动法要求,接触有害物质的岗位需做入职和离职体检。今年只有港鑫和佛山美泰要求工人必须体检。盈峰会给喷油部的工人提供入职体检和月度体检。华登和永辉并没有提供任何的体检。
尽管政府要求工人必须接受 24 小时的入职前安全培训,但是所有的工厂都没有达到这项要求。
港鑫、佛山美泰和盈峰提供了部分训练,但是教学中并没有包括工人会接触的化学品种类和其他生产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生活条件与社会安全
玩具行业中大量的工人是从农村地区来到广东省的农民工。因为他们多在工厂里工作与生活,所以工厂的宿舍条件是评估工厂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由于工人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工厂里,工厂的管理文化不仅仅影响他们的工作,也影响他们的生活。另壹个影响工人生活的重要因素是社会保障。随着中国制造业劳动力老龄化,许多工人为了社会保险的问题而挣扎,仍然有许多工厂没有主动无条件地为所有工人缴交足够的社会保险费用。中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雇主必须向所有工人提供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人及雇主双方都要缴纳壹笔费用以参加社保。中国的社会保险包含了五个方面:养老金、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住房公积金则是帮助工人存钱购买、租用或者维修房屋的资金。最后,强制性的带薪休假也是农民工问题的另壹项重要议题。
华登工厂的生活条件不佳。八至十名工人共享壹间宿舍房,而且浴室没有热水。自去年以来,休假政策得到了改善,因此工人现在可以休假。然而,并不清楚华登工厂是否提供带薪休假。工厂会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但仅适用于年龄小于 50 岁的工人。管理文化已经明显放松,但罚款制度依然存在,工人会因为轻微的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例如:在宿舍开灯。
盈峰工厂的宿舍条件壹样糟糕。十至十五名工人共享壹间房间及壹个风扇。因为宿舍房间非常热,有时后会有工人在走廊上睡觉。工人需要自带毯子和枕头。宿舍非常脏乱,壹些上下铺的床板很薄,甚至边角会翘起,房间里也有臭虫的问题。因为有太多的工人,排队淋浴大约需要等两个小时左右。工厂提供了带薪休假并为工人依法购买保险。但总体的管理文化是建立在辱骂员工之上的,工人得不到正常的尊重,也经常被主管大吼大叫。
佛山南海美泰工厂在宿舍里安装了空调,但因为宿舍空间不足,壹间房仍然挤了八位工人,甚至部分工人要住到另壹家工厂的宿舍里——因为宿舍空房不足。而另外壹家工厂的宿舍环境相对更差。佛山美泰支付了必要的社会保险费用,并给员工提供带薪病假以及法定假期。然而,佛山美泰的管理文化并不友好,有时候会侮辱员工。管理人员对新员工相当粗鲁,甚至大吼大叫。在受采访的十位女工中,有三位表示自己在工厂受到骚扰,调查员本人也觉得在工厂不安全。
港鑫工厂的生活条件相对良好,六至七人住壹间宿舍,房间里有空调和卫生间。工厂提供带薪病假以及法定假期。但工厂没有主动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而是要求工人自行向工厂提出申请购买。
港鑫的管理文化总体而言相当宽松,工人可以自行离开生产线去卫生间,也可以在工作期间相互交谈或听音乐。
永辉工厂提供免费的宿舍给工人,但住宿条件非常糟糕。通常三至四人住壹间房,但房里有臭虫,同时,禁止工人在白天使用电灯。因为只有在宿舍走廊有热水房,所以工人必须去热水房打水回卫生间洗澡,而且热水只在特定时段提供。工厂会为正式工购买保险,但并没有替临时工购买。
但工厂会提供带薪休假给工人。
工人代表
在中国,工人代表是壹个微妙的问题,工人没有权利自由地组建社团。工人组织的工会都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这也是全国唯壹合法的工会。尽管中华全国总工会招募了 3 亿多名会员,并致力于增加会员数量,但在工作场所中的工会往往只有壹个形式,很少成为协助工人解决问题的渠道。我们先前的调查工作显示,即使我们在工厂中看到了工会,工会领导人也壹般是由工厂管理层任命的,而不是由工人选举产生。通常工人也不知道工会的功能。因为没有工人代表,也没有实际有效的工会,大部分的工人只能无条件接受工厂的要求或者向他们的车间线长反映问题。
4) 女性工人面对的不公平的对待、歧视、性别暴力IETP 的数据显示,全世界的玩具工厂的劳动力中女性工人占 60%。在中国女性占劳动力的57%,但是平均收入比做类似工作的男性要低 35%,在“全球性别收入差指数”中排倒数第三。
在招工广告上强调性别的很少。但是性别不平等会特别体现在男女工人占管理层职位的比例上,其中男性工人占管理层职位绝大多数,女性工人占普通工人、线长和组长中的大多数。这个现象的理由很多:玩具业,尽管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不像如建筑业壹样要求体力。虽然收入很低,但许多学历低的大龄女性工人依然愿意长时间待在玩具工厂。因为比起高薪资,这类工人更在意稳定的工作,以及避免离职后找不到工作。
许多工厂倾向于招聘女性工人,因为中国社会仍然将女性看作为更容易驯服、听命令、很少制造麻烦的人。然而与此相反的是,女性工人常常会在罢工和抗议中站到最前线,面对警察的暴力威胁时将男性工友护在身后。她们越来越有组织,积极参与集体谈判,并且担任工人代表去和管理层谈判。例如去年三月的国际妇女节时,专门做奢侈提包的世门工厂爆发了罢工,工厂中 80%是女性工人。工人们的要求包括,补偿工人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在公司同意了各项要求后罢工才终于结束。而在 2015 年的利得鞋厂罢工中,工人抗议的重点在于搬迁补偿和社保。其中女性工人不仅积极参与罢工,还担任工人代表与管理层谈判。在生产线上,女性工人也面临许多挑战。她们升职到管理岗位的机会更少。工厂也缺乏对怀孕工人的保护,怀孕工人也要加班和接触有毒化学物。因为资金拮据和户口系统的限制,农民工的小孩很难接受到和当地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和教育,女性工人常常需要把小孩留在老家。另外,2013 年的壹项调查显示,70%的女性工人曾遭受过性骚扰。MeToo运动去年已经成为了壹场国际性的运动,尽管中国的互联网上关于女权主义和女性权益的内容受到严格审查,性骚扰的受害者站出来指认侵犯者的新闻还是上了全国头条。尽管如此,在工厂里的女性工人却很少能够让公众听到她们被骚扰的经历。唯壹的例外是 2018 年 1 月的壹封来自中国大型电子厂富士康女工的信,要求工厂建立壹个反性骚扰的机制,并且要求着力解决两性不平等的问题。在这封信里,她写到: “大声讲黄段子,用身材和长相调侃身边的女同事,借‘指导工作’为由進行毫无必要的肢体接触……在工厂车间里,普遍存在着像这样的‘性骚扰文化’
(未婚女工友遭遇性骚扰的情况尤其严重),而且很多人对此都习以为常。”今年的玩具厂报告关注的不仅是总体的劳工权益侵犯现象,还包括了急需加强保障的女性工人权益。这份报告发现,男性工人常常被提拔到管理岗位,而怀孕女工人则是需要照常加班。此外还有女性工人被性骚扰的案例。壹个佛山美泰的女性工人提到,她被两个来自同壹个生产线的男性工人尾随,还用手机拍她的照片。并且该厂的女性工人总体相较于男性工人更容易被骂。社保在中国包括了生育险,如果工厂没有付社保,怀孕工人则没有生育险,其中包括医疗检查费用和生育补贴。根据《女职工保护特殊规定》第十二条,工会应该监督企业遵守该项法律。但是中国并没有独立的工会或者驻厂工人代表和工人接触,工人只能跟线长或者管理部门反映问题。公开性骚扰案例本身已经足够困难,而缺乏工会和工人代表就愈发使问题雪上加霜。
5) 结论
我们每年都在呼吁品牌公司解决其下辖工厂中持续发生的侵权行为,并且确保供应链中的工人都能获得平等的对待。实际上,品牌公司和工厂非常了解中国的劳动法以及国际劳工待遇标准,然而,他们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断鉆中国法律的漏洞并逃避法律规范。随着中美贸易战的持续,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工厂及品牌公司可能被迫将业务移转到国外。然而,这些不良的工作条件及环境只会移植到劳动法更加薄弱且难以执行的其他国家中。因此,品牌公司有责任认真严肃地开展改革措施,并从根本上改善其供应链中工人的工作条件。
在今年的报告中,中国劳工观察组织采访了 42 位女性工人,从中了解到在中国玩具工厂工作的女性权益现状。我们归纳总结出了 4 项关键议题,详细内容请见下文。
升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然而,在玩具工厂中,管理层级别的职位仍然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女工的工资和劳动强度通常和男工相同,但即使女工拥有和男工相同的技术水平,玩具工厂的女工却更难晋升。根据调查人员观察,尽管大多数正式工人、线长(拉长)或小组领导都是女性,但男性工人却更有可能被提拔到更高的管理岗位,例如部门经理。
在华登工厂的某条生产线上,两名负责的线长均为男性,没有女性线长。而另外壹方面,在有30名工人的生产线上,调查员又只发现了 3-4 名男性工人,其余皆为女性工人。港鑫工厂的主管男女比例为 7:3。根据调查人员的分析,正式工的晋升与否高度依赖他们与主管的关系好坏,而不是实际的工作绩效,而工厂的男工和主管之间的关系通常要比女性工人密切,晋升也比较容易。
在永辉工厂,大约 40%的工人是女性,尽管线长大部分是女性,但经理及经理以上的管理职却多为男性。在盈峰工厂,正式工人的男女比例为 6:4。佛山美泰工厂方面,工厂大多数的工人是男性,女性则是担任线长的职位。
怀孕及生育保护
生育保险
中国劳动法规定,雇主除为工人购买住房公积金外,还应为全体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中国的社会保险涵盖五个方面:生育、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则是帮助工人储蓄和提取资金来购买、翻新和租赁房屋。对女工来说,生育保险尤为重要,它涵盖了怀孕和节育期间的所有医疗检查费用,同时也给女工提供产假津贴,让女工在产假期间有除了雇主工资外的其他收入。
对于没有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也就是没有为工人缴交生育保险费的雇主,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因为没有生育保险的津贴,雇主应该为女性员工提供补助,贴补其医疗费用及生育开销。然而,在那些工人无法领取社会保险津贴的工厂中,调查人员都没有找到有关此方面的信息。
港鑫工厂并未主动为所有工人购买社会保险,而是让想买保险的工人在工厂工作满壹个月后,自行通知其部门负责人购买。在永辉,只有正式工才有资格购买社保。同时,工厂也没有强制要求所有岗位的工人都拥有社保,只有在特殊岗位的工人才必须购买。
华登工厂只为 50 岁以下的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佛山美泰工厂的工人在工作壹个月后才加入保险。
而盈峰工厂的正式工可以在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加入社会保险,临时工则是在工作满两个月后可以获得壹个月的保险。
带薪产假
中国政府在 2012 年将工人的产假天数从 90 天增加到 98 天,达到了国际劳工组织《保护妇女生育公约》中所规定的最低产假天数。这是国家级的规定,中国各地区也都制订了自己的产假规定,以广东省来说(今年报告中五个工厂的所在地),法定的休假天数为 178 天。24佛山美泰和盈峰工厂都达到了广东省的标准,工人有 178 天的带薪产假。华登和永辉工厂也提供了工人产假,但调查人员并未收集到天数的资料。除此之外,调查人员并未了解到港鑫工厂对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针对孕妇的特殊设施及保护措施
根据永辉工厂工人所说,工厂怀孕的女工将继续在相同的位置工作并持续加班,工厂并未制订规范替换怀孕女工的岗位。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在月经、怀孕、生产及哺乳期间应受到特别保护”;在中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或以后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工作,并应在工作时间内给予壹定的休息时间。”
佛山美泰采取了壹些措施来保护孕妇。例如注塑部门有明显刺鼻气味,所以怀孕工人被转移到其它部门。工厂也不允许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孕妇加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提到,有大量女性职工的工作场所“应该依据其需求建立相关设施,例如女职工诊所、孕妇休息室或者哺乳室。”但调查人员并没有在任何壹家工厂找到类似的设施。
留守儿童以及流动儿童
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壹项主要问题。因为父母前往城市寻找较好的工厂工作机会,这些孩子只能留在自己的家乡,而他们的家乡壹般在农村或较偏远地区。孩子们通常由祖父母照顾,甚至有时不得不由孩子自己照顾自己,他们父母所赚的工资大部分都寄回了家乡。留守儿童的困境在玩具产业中并不少见。2015 年,在中国的壹个农村,有 4 个孩子因为父母抛弃他们出外工作,而选择喝农药自杀。他们的母亲在广东省的壹家玩具工厂工作。此外,流动儿童,即和父母壹起移居城市的儿童,也常常遭到歧视。
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都缺乏父母足够的照料。在今年的调查中,永辉的壹位女工请她的姑姑照顾她 11 岁的女儿。另壹位女工有两个孩子,都交给自己母亲照顾。佛山美泰的壹位女工表示她有两个孩子,但因为她和丈夫必须外出赚钱养家,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只好让孩子与祖父母同住。
由于妇女继续承担照顾孩子的重担,许多女工必须仔细考虑后才做出选择,到底是将子女留在家乡还是将子女带到城市。玩具工厂的工作时间很长,工人平均每个月要加班 100 个小时,因此女工壹般没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再者,工人的基本薪资通常就等于当地的最低工资,他们必须依靠过量的加班时数来赚取足以维生的工作;同时,工厂的宿舍房间只给工人居住,家人和孩子不能壹起入住,壹间宿舍房通常也会住 4 位或以上的工人。大多数工人选择住工厂宿舍,因为宿舍有时是免费的。就算收费,也比租当地的壹般公寓便宜。城市的生活费比农村高许多,工人的工资不足以供养整个家庭在城市的生活。在淡季期间,工人的收入更少,实际薪资甚至接近基本工资。
中国的户籍制度给流动儿童的教育造成了许多障碍。持农村户口的儿童在当地公立学校入学时面临歧视,因为许多学校要求农村儿童在入学前提交大量文件,或者参加其他额外的入学考试。农村儿童成功入学后,老师也可能将他们分配在单独的班级。因此,农民工只好将自己的孩子送到未经许可私办的学校,这些学校的基础设施较差,教学质量也相对不好。鉴于玩具产业的工作性质,农民工的孩子无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农民工为了赚取足以维持家庭的工资,会将工作放在第壹位,而忽视建立家庭情感支持。他们的祖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通常无法提供孩子所需的教育和足够的支持。由于孩子很少见到父母,这也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成长和心理健康。
性骚扰
中国迄今为止还没有针对性骚扰的专项法律,尽管有几项国家法律提到性骚扰问题。《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十壹条特别强调,“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利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尽管当前的法律没有对性骚扰進行定义,但最新的民法草案还是包括了该定义,并且通过强调雇佣方在预防性骚扰中的责任,以保护雇员免受性骚扰。今年的玩具产业报告中发现了壹些性骚扰的案例。佛山美泰的女性工人举报过几起性骚扰事件。
基于她们的反馈,我们了解到工厂里有很多男性工人,其中不少还是正式工,会经常试图约见女工人或拉着她们聊天。而许多暑期临时工是年轻女性。其中三个受访者说,她们被做正式工的男同事给性骚扰了。其中壹位说壹个男性工人总是来邀请她壹起吃晚饭,哪怕她多次坚定拒绝也还是继续。另壹个暑期临时工则提到,壹个比她老的男性工人在休息时间不停来找她聊天。还有壹个女性工人提到她曾被两个男同事尾随,还被偷拍了照片。她感到非常不安,但她并没有想过跟工会提起这件事情,因为她没有任何证据,并且觉得可能是自己的错觉。她也没有跟工厂投诉这件事情。如果她去和那两个男性工人对质,他们也可以说只是恰巧跟她走了同壹条路。
佛山美泰的男性工人和女性工人住在同壹个宿舍楼的不同楼层里。男性工人住在壹楼和四楼。女性工人住在五楼和六楼。壹楼和二楼之间有壹道安全门,只要穿过了这道安全门,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在四楼和五楼之间走动。在调查期间,有壹个男性工人上到五楼并站在女厕所外与另壹个女性工人聊天。男性工人实际上禁止進入到女性宿舍楼层,但是并没有人监管。
在华登、港鑫、盈峰以及永辉工厂,女工们并未举报相关性骚扰案件。然而,由于受害人通常对性骚扰事件难以启齿,因此即使我们没有调查到相关内容,依然无法确定此四家工厂完全没有此类事件发生。
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位于河源市源城区高塘工业园。
工厂主要生产塑胶玩具、电动玩具、电子玩具,金属玩具,木制玩具,电动玩具, 洋娃娃,毛绒玩具,礼品,纪念品及赠品。产品销往美国、日本、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厂房面积约四万余平方米,职员约 2000 余人。
工厂基本信息28
工厂全名:华登(河源)玩具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高塘工业区
工人人数:未知
主要产品:电子玩具,金属玩具,木制玩具,电动玩具, 洋娃娃,毛绒玩具,塑胶玩具,礼品,纪念品及赠品
主要客户:迪士尼29,Buzzbee
工厂工人男女比例:未知
工厂主管男女比例:未知
受访人数:10
受访者男女比例:2:8
访谈形式:面谈
工人平均年龄:未知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招工无性别限制,但有年龄歧视,申请者规定年龄为 18-45 岁。入职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两张壹寸彩色照片。
入职途径:
工厂通过网络平台直接招聘
岗位分配:
男工和女工分配的岗位大致相同,工作内容相同。但男性工人数量很少,大部分被派去拉重货物的工人都是男工,调查员只看到壹或两个女工负责需要提重物的工作。
今年因为订单减少,所以工厂加班数随之也减少,工厂基本上也很少招新员工。
未成年工:
工厂没有未成年工。
体检:
工人入职不需要体检,离职同样也没有体检。受访工人并不清楚生产车间是否有伤害身体的化学原料。他们也从来没有被工厂安排体检过。
入职培训:
工人没有参加任何入职培训
离职:
工人离职需要提前申请。因为现在订单很少,工人基本上不加班,导致很多工人申请离职。离职手续办完后的第二天就可以拿到工资。调查人员没有见过工厂主管辞退工人,通常是主管要求工人主动离职,因为只有这样工厂才不用给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工厂要求工人在签订合同时候同时签署自愿加班同意书。同意书中写明,工人自愿加班,没有被工厂强制加班。
三、工作时间
周壹到周五不加班壹天工作 8 小时,加班壹天工作 10—11 个小时,周六若加班,加班时间 8—10 个小时,周日休息。
根据对华登工厂的观察,调查员发现现在工人加班很少。即使在 8 月的时候,工人加班时间也大多低于每月 60 小时,而其它玩具厂这个时候的加班时间在每月 100 小时左右。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基本薪资每月大概为 1500 元,总共薪水加起来约 2000-3000 元。
工人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基本加班费+周末加班费+法定假日加班费+带薪年假+岗位津贴+社保。旺季中的每日薪资约为 120-130 元。旺季之外时,每日薪资约为 80-100 元。
目前工厂没有什么订单,生产目标很低,所以每天加班时间很少,工人的薪水相较于去年旺季减少了。
请假制度:
工厂整改前请假不容易,但是整改后基本上请假都会获得批准,甚至是请较长的假,只要有正当理由。工厂整改后还有产假,访谈中曾提及:“去年有女工因其儿媳妇坐月子请了二十天的假”。
休假:
调查员不清楚工厂是否按照法定假期放假。
社保:
工厂会给 50 岁以下的工人购买社保。正式工的工资单上会写明每月扣除 308 元的社保费用。工厂规定,年满 50 岁的工人不得购买社保。
五、食宿条件
工人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在工厂的宿舍和食堂吃住,可以在外面吃或者在工厂附近自己租房。在工厂宿舍住宿是免费的,如果工人在外租房,也不会有任何住房补贴。
伙食条件:
工厂里有两个员工食堂,大壹点的那个稍贵壹些。早晚餐食堂会提供米粉,大致在 3 到 5 元左右。
至于午餐,壹个食堂的套餐 6 元左右,另壹个的套餐价格在 7 元左右。虽然有两个食堂,中午餐吃饭的工人还是很多,两个食堂都会被挤满,只要稍稍晚去壹点就很难买到饭菜。
若不想吃工厂的食堂,工人可以在下午下班时间到工厂外的路边摊上买小吃,或者去厂门外街边的餐馆,价格不壹。凉皮和凉面都是 4 元,肉粽 2 元壹个,粥 2 元壹份,米粉 3 元壹份,盒饭 8到 10 元。
宿舍条件:
工厂的宿舍分为普工宿舍和管工宿舍(给线长以上的职位入住)。普工宿舍壹般为 8-10 人壹间,非常简陋。每间宿舍没有空调,只有两台电扇,和壹个储物柜。宿舍有独立的洗手间,但是洗澡没有热水。所以工人每次洗澡必须要提着桶去楼道处提热水。宿舍墙壁上没有插座,工人需要手机充电的时候需要去壹楼宿管的房间。工厂男工和女工住同壹栋宿舍楼。女工住在二楼,三楼和四楼。 男工住五楼和六楼。管工宿舍分散在各层。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工厂有在车间安装医药箱。
劳保用品:
工厂会给工人每日发放手套和口罩。包装部里会接触胶水或者酒精的工人每天都会有手套和口罩提供。其它的工位则没有手套和口罩。调查员不清楚其他部门的状况。根据工人叙述,生产部门的薪水比包装部门更高,可是车间里有刺鼻的味道。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工厂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在往年没有办过培训和活动,从 2019 年起有壹些健康宣传以及安全培训,但是培训都只有 2 个小时。
工伤:
调查期间没有遇到工伤事件。
七、消防
2019 年有消防演习。工厂有消防设备,可以看到灭火器。
八、奖惩管理
工厂有很长很详细的惩罚项目清单,大部分违规行为均以罚款为惩罚形式。犯错的工人需要将罚金以现金形式直接交给拉长。部分惩罚的项目如下:
上班穿拖鞋——罚款十元
旷工半天——罚款十元
旷工壹天——罚款二十元(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会被开除)迟到五分钟——罚款五元
迟到十分钟——罚款十元
宿舍无人情况下未关灯——罚款(数目未知)
因为入职期间并没有员工培训,所以工人们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工厂奖励和惩罚的书面通知。所有的惩罚项目均由线长口述为准。调查人员发现工厂车间的宣传栏上贴有员工手册。纸张已经泛黄变旧。加上页面字迹太小,看不清楚。
受访工人表示不清楚工厂的奖励措施。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受访工人不清楚是否有工会存在。他们从未被工会联系过。有事情通常是主管先开会,再把解决方案传达给工人们。
投诉渠道:
工厂有员工关爱热线,工人若遇到问题可以打关爱热线投诉。但是工厂并没有公开告知员工热线号码,很多受访工人表示都没有听说过有关爱热线,也并不清楚其他投诉渠道。
东莞港鑫实业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公司简介
东莞市港鑫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2 月,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第五工业区,占地面积 15000 平方米,目前有约 700 名员工。主要生产各种玩具和文具礼品,包含塑胶玩具、电子玩具、软胶玩具、毛绒玩具等。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日本、澳洲等国家和地区。
工厂基本信息
工厂全名:东莞市港鑫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第五工业区
工人人数:700
主要产品:文具礼品、塑胶玩具、毛绒玩具、软胶玩具、电子玩具等主要客户:孩之宝(Hasbro)、迪士尼(Disney)、基础乐趣(Basic Fun Inc.)、FGTeeV工厂工人男女比例:1:1
工厂主管男女比例:7:3
受访人数:18
受访者男女比例:1:1
访谈形式:面谈
工人平均年龄:35 岁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招聘要求年龄在 16 周岁以上,无地区、民族、宗教、性别限制,入职面试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招聘程序
入职的时候,人事先让工人将身份证复印件粘在报名时填好的个人资料表上,然后让工人填写背景调查,签自愿加班书、危害告知书、新员工入职培训签到。自愿加班书写明工人们是自愿加班。
之后人事给新员工作入职培训,培训的过程中人事向工人介绍工资结算、工资发放、工作时间、考勤打卡、年假、社保、福利津贴、食宿、离职手续等。培训过程大约半个小时,培训时间计薪。
培训结束后,新员工進车间工作壹小时左右,人事开始陆续给新员工照相、录指纹、办厂牌。工厂给员工提供有工作服,工作服在员工工作壹到两周后发放。
入职途径:
工厂以直招的形式招聘工人,除招聘正式工外,在生产旺季还招收临时工和学生工,非旺季不招临时工与学生工。调查期间并未发现工厂与派遣公司或中介合作,所有劳动力皆为工厂直招。
调查员调查期间,正式工与学生工的人数比例为 9:1(约为 10%)。学生工并非由学校统壹组织来实习,而多是透过亲朋好友推荐,自行到工厂应征。
岗位分配:
工人应聘时可自行选择想去哪个部门,但确切的岗位由拉长分配。
尽管生产目标相同,男工岗位的工作量壹般比女工略重壹些。男工通常被分配到需要操作机器或者加压和鉆孔的工位。
未成年工:
生产旺季招收临时工(包括学生工)。
学生工合同和薪资待遇与正式工相同。因为装配部门没有夜班,所以装配部的学生工没有上夜班的问题。也有学生工在注塑部门上班。
体检:
为追踪会接触到有害化学物质的工人的职业病问题,需要做入职和离职体检。
装配部工人不需要体检,根据调查员了解,因为装配部岗位的工作几乎都是无害的,工人也不会接触到任何有毒物质。但装配部的未成年工仍需要体检。喷印、注塑等部门也需要体检。
体检费 70 元先由工人支付,壹个月后工厂退还给工人。体检费用由工厂负担,工人也能拿到自己的体检报告。体检流程是工人自行去谢岗人民医院,提交工厂给他们的体检单,然后接受常规体检。
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的过程中,人事向工人介绍工资结算、工资发放、工作时间、考勤打卡、年假、社保、福利津贴、食宿、离职手续。培训过程大约半个小时,培训时间计入工时。
试用期:
试用期为壹个月。
试用期间薪资相同,但没有全勤奖金。
离职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 3 到 7 天申请。合同期内,正式工辞职则需要提前壹个月申请。如果是临时工,要提前半个月申请。人事在每周壹、三、五办理离职手续。
在离职当天,上午 10 点左右,员工须上交帽子、袖章、工作服,以及核对工时。若员工不慎将帽子、袖章、工作服等遗失,工厂不会要求赔偿。下午 3 点左右,交厂牌、签工资单领工资,下午 6 点退宿。上个月的工资将发放到银行卡里边,当月工资发现金。按正常程序可以辞职,听工人说这个厂辞职很容易。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工厂在员工入职后几天内批量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可能在入职两天或三天后拿到合同,也有的工人在壹周后才拿到合同。所有工人都能拿到合同副本。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人事将填写好内容的合同拿给工人,只要求工人签上名字和按手印,人事对劳动合同内容没有作任何解释。工人们似乎并不了解劳动合同的作用,对合同内容也不了解。
他们觉得劳动合同没什么用。
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调解与仲裁、服务期,以及其他。
正式工和非正式工的合同内容壹样。
三、工作时间
工厂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目前装配车间每天加班 3 小时,周六加班 8 小时或者 10 小时,周日不加班。平均每月加班 99 小时,包括工作日加班 65 小时和周末加班 34 小时。根据调查员访谈与估计,4-9 月应为旺季,其余月份为淡季。
淡季时,每天加班 3 小时或者不加班;旺季时,壹般每天加班 3 小时,有时会到 4 小时。4 月是加班最多的月份,该月每天加班 4 小时,壹直到 22:30。据员工说,工资在该月达到最高,能拿到 3800 多元。不是每个部门都有夜班。装配部门没有夜班。注塑部门有夜班。
目前装配部实行壹班制:
工作时效部门 上午工作时间下午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壹班制 8:00-12:00 13:30-17:30 18:30-21:30工人可以选择不加班,但需要在下午下班之前口头通知拉长,不加班没有处罚。工人每周日休息壹天。工人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是 1.5 小时,下午是 1 小时。
生产线有生产指标。前壹段时间产量是 16000 个,工厂允许工人完成产量就回去休息。工人赶得快的话,能在晚上 8 点钟左右完成产量,但是需要在晚上 9:30 回来打卡,算 3 个小时加班,而实际加班 1.5 小时。目前车间新领导上任后要求加 2000 产量,但并不容易做到,需要员工加班到晚上 9:30。很多员工对工厂增加产量却不增加工资表示不满。
工人上下班通过指纹打卡记录工时,下班时打卡排队需要两分钟,不计入工时。工时记录完整,如果有错误,可以在每月 2 号核对工资的时候提出修改。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装配部工人每月工资 3400 元左右,除了底薪 1720 元外,其余部分工资几乎全靠加班。工资包括正常班工资、平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和全勤奖。装配部除了工龄补贴外没有任何补贴,但注塑部可能有岗位补贴和高温补贴。工人是按工时计酬,每小时 9.89 元,平时加班 14.84 元/小时,周末加班 19.78 元/小时。全勤奖每月 50 元,如果有请假、旷工或者当月补卡超过 3 次,就没有全勤奖。如果在厂里住宿,要从工资中扣除住宿费 45 元。
工厂每月 2 号和工人核对工资,20 号发工资条,27 号发放工资,工资由工厂直接发放到工人的工商银行卡。实领工资和工资条上显示的金额相同,工资条和考勤记录相符。
请假制度:
工人请病假时依然有工资。想请病假找拉长要请假单填写即可,通常不会被刁难。病假回来后工人需要提交由社区门诊或人民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证明。
休假:
工厂有带薪年假,和 11 天带薪法定节假日休息。不清楚有没有带薪产假、婚假和丧假。
工作满壹年未满十年者,享受带薪年假 5 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享受带薪年假 10 天。工作二十年以上者,享受带薪年假 15 天。
社保:
工人购买社会保险需要在入职壹个月后找部门文员申请,购买的种类及金额不明。大部分工人都没有购买保险,因为工资不高,不愿再多扣壹部分工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人和雇主建立了正式的雇佣关系后必须购买社保。
购买了社保的工人的每月工资单上会显示扣费项目、金额和明细。
福利设施:
工厂内没有任何福利设施。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2019 年开始,工人在工厂吃饭三餐免费。工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在工厂的食堂吃饭,但没有额外餐补。
每天每餐的伙食都不壹样。早餐有皮蛋瘦肉粥、稀饭、包子、馒头、油条、炒河粉等。中午和晚上提供两荤壹素的套餐,还有肉汤、紫菜蛋汤或者西红柿蛋汤。
宿舍条件:
壹个房间住六七个人,有空调、冲凉房、洗手间、电风扇、阳台。宿舍没有上锁,厂里规定离职人员需要在中午或者下午休息的时间,也就是宿舍人员都在的时候搬离,避免有个人物品丢失的可能性。每月住宿费为 45 元人民币,包含了水电费。若未住满壹个月,水电费扣费以每天 1.5元计算。宿舍没有配备急救箱。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车间里有专人打扫卫生。 车间较宽敞,大部分的通道畅通,但是偶尔有物料和生产设备占用人行通道。车间里有风扇,温度较室外凉快壹点。车间机器设备有定期检查。此外,每个车间备有急救箱,没有上锁。
劳保用品:
调查人员在装配部三楼没有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只是装填粉袋的工人被要求戴口罩。装配部壹楼工人会接触到有害物质,据估计为某种油漆,工人戴有防护面罩,但没有提供手套。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不清楚工厂是否设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装配部工人上岗前没有经过岗位的环境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
工伤:
调查期间未发生工伤事故,没有职业病患者。
七、消防
车间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识,照明充足,但是车间人行通道有时被物料和生产设备阻塞。
车间内纸箱是易燃物质,也会堆放在通道附近。
车间在四周的墙边放置有灭火器,厂区灭火器每月检查壹次。
宿舍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识,照明充足、没有杂物阻塞。紧急出口的门没有上锁。宿舍区没有易燃物质。宿舍区灭火器没有做到每月检查壹次,调查员在八月份看到最近的壹次灭火器检查是在六月份。
工厂每半年有壹次消防演习, 但不是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工人反映,七月份工厂在生产区域有过消防演习,让壹部分员工观看灭火器操作的过程。
八、奖惩管理
工厂有厂规厂纪,但是没有看到奖励措施。培训期间,只提到连续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工厂没有工会,工人有问题只能找车间领导或者行政部。
投诉渠道:
在厂牌后面的卡片上有“ICTI Ethical Toy Program”工人热线,但是工厂没有介绍,工人不知道这是什么电话,从来没有工人打过。
十、其他
员工关系:
工厂管理比较宽松,工人有行动的自由,上班时可以去洗手间、喝水,下班后可以自由進出宿舍。
工人進出工厂不会被搜身。没有受访工人遭遇过侮辱、殴打或性骚扰。
客户访问及审计:
客户会派人来验厂。工厂在验厂的那天,安排员工将堆积壹周的不良品处理掉,并且将其余物料摆放得非常整齐。调查员询问过主管,主管也不清楚是哪个品牌的客户。
工人满意度:
工人们选择这家工厂,有的是亲戚朋友介绍过来的,有的因为这里的装配车间只上长白班,而且活不是很累。
受访员工觉得目前和其他厂比工资有点少,平时月总工资为 3400 元左右,这是壹年下来的平均工资。加班的时候也只有 3700-3800 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 1720 元,平日每天 3 小时加班费和周末 11 小时加班费。以 8 月为例,工人工作 22 天,另有 5 个周六需要上班。 所以,平日工资为 22*8*9.89= 1740 元,工作日加班工资为 22*3*9.89*1.5=929 元,周末加班工资为5*11*9.89*2=1087 元,外加全勤奖 50 元,扣除住宿费 45 元。总共能拿到 3811 元。
有的员工觉得加班时间有点长,但也有员工希望加班时间能更多壹点,因为每个月的工资主要靠加班,不加班就挣不到什么钱。
工厂管理比较宽松。尽管车间规定不可以穿拖鞋、戴耳机听歌,但是如果有人违反,也没有受到领导指责。喝水上厕所也都安排有助拉来顶岗。没有看到因违反规定而被罚款的实例。好的方面是,活不是很累,宿舍有空调,壹日三餐免费。工厂在学生工离开前还专门给他们开了茶话会,用好吃的招待他们。工厂在劳保方面做的比较好,在壹些对身体有害的岗位上都有相应的劳保用品。不好的方面是,工资有些低了,另外加产量让工人不满。
受访员工有的表示将来会找壹些更自由的临时工做,还有的打算找壹份工资更高的工作。
调查员日记:
东莞今天温度比较高,37 度,天气预报里说体感温度有 48 度,这是很热的壹天,还好宿舍有空调,我在东莞这么多玩具厂呆过,这是头壹次遇到有空调的玩具厂,还免收电费,连吃饭也是免费的,真是很良心了。宿舍人也不多,就七个人,三个学生工二十几号就要走了,然后就剩下四个人了。
我在三楼的装配车间上班,做的是迪斯尼的冰雪奇缘 2 的玩具,我的岗位是检查塑料球(用来装玩具人物的袋子)的牢固程度,需要在产线上敲壹下,看看是否漏粉和掉落。工作很简单,也比较轻松。我通常是用壹只手来工作的。每天的产量是 16000 个,看着很多,其实很快的。我们上午和下午各上 4 小时的班,按通常的排班,每天加班三小时,但是我们通常晚上 8 点左右就完成了产量,然后就可以走了,等到 9:30 再回来打下班卡就可以了。不要以为每条线都是 8 点做完,我前壹天在另壹条线上可是确实干到 9:30。
车间里大量的年轻人可能都是学生工,他们壹走到时候又会重新分线,不知道又会要我做什么,不知道还能不能八点下班了。如果我还在这条线上,到时候我就是老员工了。无聊的时候,除了听歌就是聊天,线上人都比较和善。我发现越来自是偏远的地方的人,越是朴实善良。吃完饭回宿舍躺下,玩手机,睡觉。中午休息时间是壹个半小时。下午 1:25 从宿舍离开去车间。
下午 1:30 打卡上班。我这个位置风扇吹的很少,我都闻到腋下的汗酸了,今天实在是热。
回宿舍躺会,还是宿舍里凉快。期间有个室友办完离职手续准备回去,他回房整理的时候正好是我们休息的时候,这时候人都在,不会有东西失窃的情况出现,后来,宿管又过来确认了壹下。
我觉得这样子挺好,起码安全壹些。
回到宿舍里,有两个小伙子,学生工,下午请假了,待在宿舍吹空调。八点的时候,注塑部的和喷油的也下班了。后面还有几个人也陆续下班了。宿舍里两个想离职的长期工,是嫌工资太低,第壹个月三千多块,但他们没有做满壹个月。而用钱的地方又比较多,物价又那么贵,三千多确实不够养家糊口。
这么热的天,还是呆在宿舍吹空调舒服。晚上 9:30,我去打了下班卡,回到宿舍洗澡洗衣服,躺床上玩手机,11:00 睡觉。
佛山南海美泰调查报告
公司简介
佛山南海美泰精密压铸公司于 1999 年 6 月份建成投产,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大道东路。佛山南海美泰是美泰集团在佛山的 7 个生产基地之壹。主要生产费雪(FisherPrice)品牌的塑胶和电子类玩具。工厂占地共 9 万多平方米,现拥有超过 3000 名员工。
工厂基本信息
工厂全名:佛山市南海美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官窑办事处永安大道东
工人人数:未知
主要产品:生产经营合金玩具车、塑料合金产品及其它玩具产品等主要客户:Mattel 美泰(托马斯小火车,迷妳托马斯小火车,Fisher-Price 游戏手柄系列)工厂工人男女比例:平时为 7:3 / 暑假时期为 8:2工厂主管男女比例:2:8
受访人数:14
受访者男女比例:4:10
访谈形式:面谈
工人平均年龄:未知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招收正式工和临时工。无地区、民族、宗教、性别上的歧视。符合法定务工年龄(16 岁及以上),身体健康,持有效身份证。面试需带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和壹寸彩照两张(持有效残疾证的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士亦可)。根据工人,旺季时因为缺工,工厂也招收退休工人以及16-18 岁的未成年工。
壹般装配岗位免入职体检,特殊岗位如注塑部门会安排上岗体检,体检费由公司支付。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程序:
正式工和暑假工壹起面试,暑假工填应聘申请表时需填写工作截止时间。调查人员在 58 同城上了解到佛山南海美泰在招聘,所以自己打电话联系了工厂。因为工厂之前招了很多暑假工,所以现在只收正式工。
正式员工基本工资 1860 元/月,每天工作 8 个小时。旺季每天可以自愿加 3 个小时班。加班费为平时工资的 1.5 倍,周六为双倍加班费,每周休息壹天。
美泰工作人员通过微信通知面试,若当天应聘者没有住宿可以安排临时住宿。面试地点在位于美泰工厂左边的招聘中心。
调查员到达美泰工厂的时候是中午,正值工作人员午休。壹位保安引导调查员和其它应聘者進入办公室填表。调查员和其它几个应聘者在招聘中心等到 13:30,壹个穿保安制服的工作人员和壹个戴吊牌的工作人员开始工作,让应聘者交表再去里面的壹个房间。進去后检查是否穿长裤、不露脚趾和脚踝的鞋子和不露肩膀的衣服,如是则需马上换掉。接下来参观厂内环境,工作人员带领大家逛了 5 分钟工厂,主要是壹楼注塑二楼移印和装配部门。
回到办公室后开始面试,工作人员先介绍每个部门的职能。工厂壹共五个部门,其中四个部门正在招人,分别是手喷、装配、移印和注塑部门。物料和打印部门目前不招人。其中移印和注塑有危险工序补助。移印部门补助最高为 350 元/月。如果想被分到移印和注塑部门,则需要另外做体检,体检内容包括抽血,测视力和听力。
戴厂牌的工作人员会征询应聘者工作意向,并要他们将选择的部门写在申请表上。除了装配部,其它所有部门都需要体检。选择部门并报名后,工人们拿着身份证到最前面办公桌照相。人资提醒工人们第二天需带建设银行账户的复印件用于办理工资卡。从未在建设银行开户的可由工厂办理,开过的则将自己的卡带来即可。
入职途径:
工厂的入职途径主要有三种:
1. 工厂直招:工厂通过人事部门直招和网上招聘。
2. 内部推荐:现职员工可以推荐新人来面试。被推荐入职的工人做满三个月,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双方均可拿到 300 元人民币的奖金。
3. 离职返聘:工厂聘用之前离职的员工。但返聘的工人没有任何的优惠优待。
入职培训:
工厂的入职培训应该有二十四个小时,但实际上只有四个小时,其余二十个小时的培训时间,新進工人都在厂房工作。四小时的培训时间里,工人还花了两小时签各种文件。
早上工人们先到壹个教室签到,培训老师发给每个工人壹份员工守则,工人需要在最后壹页签字证明已读过员工守则。工人们接着看了几个有关于培训的视频,分别是安全,工作义务,工作环境,薪酬与福利,保密协议等内容。保密协议又分为竞业禁止协议以及保密协议。工人必须在每段视频结束后签字。最后壹个视频播放结束后,培训老师讲解了关于公司的待遇问题以及工厂的全勤奖政策,例如:每个月做满 168 个小时就有 150 元人民币的全勤奖。接下来签订合同,壹式两份,工人有拿到属于自己存底的那份。签完合同后,老师发了壹份关于环境安全健康的试卷,结束后老师发答案让工人自己对照改正。在试卷背后有壹个预支工资申请报告,用于预支工资吃饭。培训结束后老师依次发放厂牌和工作制服。整个过程除去签字大致为两个小时。
下午,员工分配到各自岗位,去相应部门开始工作。培训时间都算正常的上班打卡工时。根据调查人员的体验,职业安全培训以及车间级培训的部分,并没有讲到危险源等壹系列关于生产安全的知识。另外,工厂里每条生产线产品不同,各条生产线员工会轮换岗位,但是工人开始工作之前并没有收到培训或通知,不知道哪壹条生产线是危险化工品或存在危险机器。新進工人只在培训期间看了壹个简短的视频介绍工作安全,甚至需要自己和工厂工作人员要劳保用具,如帽子和手套,工厂工作人员并不会主动提供这些劳保用品给工人们。
未成年工:
工厂旺季时会招收 16-18 岁的未成年工,但没有由学校统壹组织来实习的学生工。
体检:
工人由工厂统壹组织到工厂外的壹家医院進行体检,体检内容包括抽血、测视力及听力。
由于装配部不属于特殊部门,入职和离职都没有体检。
注塑和移印部属于特殊部门,工人在工作期间可能会接触到有毒物质,因此除了入职体检外,还被要求做离职体检。但公司表示,临时工若要公司出离职体检费,那么明年暑假必须返厂做暑期工,如果自己出钱则不用。体检是在工厂外的壹家医院進行的。
体检工人不能拿到体检报告。
试用期:
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工资壹样,但没有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离职:
辞职需要提前递交辞职单。正式工必须提前壹周交辞职报告,还在试用期的员工和学生工可以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辞职后下个月十号之前能收到工资。离职当日,工人需要先收拾行李退宿舍,再去离职办理处交还工作服和厂牌。最后结算工资,确认无误后可签字离开。
二、劳动合同
正式工和暑假工都要签订壹年的劳动合同。两者的试用期皆为壹个月。合同签订只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和最后签名即可。
合同的内容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职业危害防护。
三、工作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
天 周 月(31 天)
正常工作 8 小时 40 小时 176 小时
平时加班 3 小时 15 小时 66 小时
周末加班 11 小时 11 小时 44 小时
最长工时 约 286 小时
调查员在旺季入职,外加辞职的员工较多,所以每天都有加班。据老员工称,淡季每天只需要加班两小时且星期六不加班。每壹条生产线的生产目标不同,有的每人壹天生产 1200,1400 或1600。调查员所在装配部门规定两个人壹天需生产 4800,三个人 5200 壹天。注塑部门的产量目标统壹是壹人壹天 2900。部分生产线的产量目标不容易达到。如果有工人没有达到生产目标,拉长通常会辱骂他们或者替换其它手脚比较快的工人来这个位置工作。
每天早上需在提前上班时间十四分钟之内打卡,下班在规定时间后十四分钟之内打卡,这段时间不计入工资条。如果哪天打了卡没显示可以联系拉长纠正。美泰每半个月换壹次班,每次换班在每个星期休息日之后。
工作时间:
两班制 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 工作时间 休息时间 工作时间白班 7:00~11:00
7:30~11:30
11:00~11:40
11:30~12:10
11:40~3:10
12:10~3:10
3:10~3:30 3:30~7:00
3:30~7:30
夜班 7:00~11:00
7:30~11:30
11:00~11:40
11:30~12:10
11:40~3:10
12:10~3:10
3:10~3:30 3:30~7:00
3:30~7:30
加班 4:00~7:00
4:30~7:30
早晚班和加班各有两个排班表,时间相差半个小时。注塑部门上班时间为早上 7:00 到晚上19:00,星期四休息。(虽然注塑部门星期天要上班,但是实际上每周只有壹天是双倍工资。这在劳动法上是合法的,因为劳动法只规定工人每周需有壹天休假。)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调查期间工厂正值旺季,如果不请假、不迟到也不早退,实得工资平均为 3400-4000 元人民币(扣除住宿,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后净收入)其中包括普通工资 1860 元/月,以及加班费和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各类补贴如下:
· 工作日加班为 1.5 倍加班工资,周六加班为 2 倍加班工资。
· 夜班津贴 10 元/天
· 伙食补贴 260 元/月(工厂会预支员工第壹个月伙食费)· 全勤奖励 150 元/月(请事假、旷工以及病假,壹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其中任何壹次达到五分钟,照扣该月全勤奖)
· 高温补贴 最高为 200 元/月(只有部分部门有此补贴,装配部员工没有,注塑部门可以领取 200 元)
· 重点工站补贴 移印和注塑部门的工人有危险岗位补贴,移印部门工人最多能拿到 350 元/月。
不在厂里住宿的工人没有额外的住宿补贴。暑假工和正式工壹样,只要工作了壹个月就会扣除457.69 元/月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支付方式:
每个月最迟十号发工资,工资发到培训时填写的银行卡里。每个月都会有工资条,显示工资明细。
扣款包括住宿扣款,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扣款还有个人所得税扣款。如果工人旷工,工厂会扣当天的工资。
福利:
社保 不管是暑假工还是正式工,只要進去有壹个月就会扣除社保,只有满了两个月公司才会办理社保卡,如果只扣了壹个月社保,那么就需要自己单独去银行办理社保卡。(社保卡是可以使用各项社会服务的壹种凭证,例如,在线查询社保支付情况,申请失业保险等。只要公民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即使没有社保卡,他们的权利也不会受影响。但是没有社保卡会让他们使用壹些社会服务的时候多壹些手续,有时候会比较麻烦。)很多暑假工都不知道还有社保卡。拉长也不会说。
假期工资 病假有工资,事假没有,病假需要医生开具证明。医生证明需要由工厂里或者厂外的医生提供。医生必须在证明上明确写出病假时间。如果是厂外医生开具的证明,则需加盖至少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公章作为批准凭据。
带薪休假 丧假,婚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年休假 (具体见表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 工厂付薪
带薪休假:
丧假 三天
婚假 三天
计 划 生 育 假
(产假)
通常为 98 天(产前休假 15 天),外加生育奖励假 80 天。共为 178 天。若难产增加 30 天,多胞胎每胞加 15 天。
病假 工人个人工龄五年以下者:
本厂工作年限未满五年,带薪病假共计 3 个月;本厂工作五年以上,带薪病假共计 6 个月;
工人个人工龄五年以上者:
本厂工作年限未满五年,带薪病假共计 6 个月;本厂工作年限五年以上,未满十年,带薪病假共计 9 个月;本厂工作年限十年以上,未满十五年,带薪病假共计 12 个月;本厂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未满二十年,带薪病假共计 18 个月;本厂工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带薪病假共计 24 个月。
工伤假 依据医院证明时间而定
年休假 服务年限五年以下,40 个小时;
服务年限五到十年,56 个小时;
服务年限十到二十年,80 个小时;
服务年限二十年以上,120 个小时。
(以下员工不享受年休假:服务满壹年未满十年者,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服务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服务满二十年以上者,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
工厂产假为 178 天。工人壹般选择出产前壹个月开始请假,以留出时间照顾婴儿,所以会工作到预产期前壹个月。女工可以请事假照顾孩子,但是会没有工资。
福利设施:
电视房,免费 Wi-Fi(连上不能用),多功能厅(星期六晚上开放),图书馆,医务室,小卖部(八点左右关门),健身房,羽毛球场(设在宿舍二楼),篮球场,足球场(没看见过)五、食宿条件
宿舍:
工厂给工人提供宿舍,厂区内有两栋宿舍,另外七月份因为暑假工较多,美泰本身的宿舍已经住满了,所以向中美玩具厂租了宿舍,有许多员工被安排到了中美厂宿舍。男工临时宿舍是壹楼的房间,女工临时宿舍则是在五楼和六楼空闲的床位。
服务年限 住宿费(元/人/月)
第壹年 45
第二年 35
第三年 25
第四年及以上 15
住中美厂里有免费的往返巴士,十多分钟能到,走路大概四五十分钟。
美泰厂里的宿舍八人壹间,没有单独的卫生间和淋浴间,洗漱上厕所要去楼道中间的洗漱间。基本每个宿舍都配有空调和四个风扇,还有壹个阳台。每层楼有二十个独立的淋浴间和厕所供大约两百个工人使用。
中美厂里的宿舍六人壹间,只有壹个风扇没有配空调。据说等暑假工走了后会安排正式工搬回美泰厂里的宿舍住,如果有空房的话也会让临时工搬回来住。
工人宿舍旁边壹栋楼是职员宿舍,供拉长和主管居住。职员宿舍四人壹间,配有冰箱空调等全套设施。
雇员的住宿费用第壹年是 45 元/月,第二年是 35 元/月,第三年是 25 元/月,四年及以上住宿费为 15 元/月。另外每年 5 到 9 月会加收空调间宿舍的 50 元/人/月的费用。
食堂:
工人可以自行选择在食堂用餐与否,如果在食堂吃,第壹个月预支工资 260 元作为餐补。如果在外面吃,不会收 260 元。食堂有 2 元套餐,包括三个素菜。还有面条、湘菜和其他自选菜,壹般自选菜为 3-4 元壹盘。
据老员工反映,食堂卫生条件不好,曾经吃出头发丝、铝丝和青虫,碗筷也只经过很简单的冲洗。
服务餐饮 服务时间
早餐 6:30~8:00
午餐 11:00~13:00
下午活动 15:10~15:30
晚餐 18:00~20:00
夜宵 23:00~00:30
星期天装配部门基本放假,只有注塑部工作,所以星期天食堂营业的窗口会变少。
夜班凌晨 3:10 食堂有饮料部开放,卖面包、鸡腿、烤肠、奶茶。
厂门口也有各种小吃:麻辣烫、炒粉和沙县小吃,平均七到八元。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员工宿舍没有急救箱,但宿舍楼下有医疗室。工厂办公室配有急救箱。
劳保用品:
试用期间工厂会发壹件马甲给工人,壹个月后会发制服。
调查员负责的岗位没有分配到其他劳保用品,但去其它岗位支援时发现工人有帽子和手套。但因为调查员只是支援,尽管她也在做相同的工作,拉长没有给其该有的配备;有壹次她在另外壹条线工作壹小时后,壹个线长给了她壹副手套;当她负责协助超声波缝纫机的工位时,工厂人员也没有提供耳塞;使用天那水的时候也没有被提供手套和口罩。另壹个工人接替她的工位时也没有得到劳保用品。接替调查员超声波缝纫机工位的工人自己去问了线长要手套和口罩,他抱怨味道太重了,需要劳保用品,所以他决定自己去申请。
调查员在接触天那水时没有相关劳保用品,并且工厂未曾说明超声波压机器对耳朵有伤害。如果工人接触天那水并且需要劳保用品,他们需要自己去申请。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工厂未设置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工伤:
调查期间,调查员因为早餐吃的少所以有壹点头晕,被扶到医务室,医生建议休息半天,没有進壹步检查。
七、消防安全
每层楼设有灭火器六个,消防拴报警器九个,紧急出口五个。
没有消防演练,但壹楼有电视循环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车间和宿舍的通道以及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识,照明充足、没有杂物阻塞。
八、奖惩管理
工厂对考勤制度也有具体规定,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打卡都属于违纪行为。打卡时间为:实际上班时间前的十四分钟内和实际下班后的十四分钟内。违纪行为可能被工厂辞退,但是这些规定并没有被严格执行。
如果因为公务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打卡,可以联系主管及以上领导,由人力资源部确定,然后补卡,不然视为旷工。旷工只扣当天工资。
根据工厂员工守则,纪律处分具有递進性:壹年内 2 次口头警告升格为 1 次书面警告;壹年内 2次书面警告升格为辞退。员工壹年内受书面警告的,当年不得升职调薪。
关于每条拉的操作流程,每次会有专门品质检测员来拿样品检查,以及随时会有品质部门到处巡查。但是实际上有人来检查时才会按照标准来制作,若没人检查就怎么方便怎么做。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工厂有工人代表,但是没听说有工会。员工们壹般有事直接联系员工服务中心。
员工服务中心:
员工服务中心位于厂门入口。员工有问题或者需要投诉,以及正式办理离职手续都在这里处理。
在调查期间,调查者没有看见或者听说任何工人去服务中心投诉,也没有了解到任何处理性骚扰或性侵的特殊程序。除了在服务中心办理辞职手续,工人还需要到工人宿舍楼壹楼的办公室签署书面协议。开放办理时间是每周壹,三,五。以前员工投诉与离职办理在同壹处,但因为离职的人太多了,怕其他员工看见也想离职,所以工厂就安排了单独壹个房间来办理离职。
投诉渠道:
在工人的厂牌背后和工人手册上有壹个热线电话号码。虽然设置有渠道,但是受访工人们表示只是形式。有问题都是官官相护,根本投诉不了。如果反映的是工厂想要解决的问题,就会得到很有效率的处理;如果投诉的是不想管理的问题,这个渠道就只是给员工发泄的心理安慰。例如壹个工人曾经抱怨车间太热了,第二天车间生产线上就有车间管理人员摆上了风扇。另壹个工人抱怨了拉长的管理问题,工厂却没有调查,拉长也没有受到惩罚。
十、其他
工人选择原因:
美泰的工人有壹部分是本地人,为了社保才壹直留在这里上班。其他很多外地人,多数是老乡壹个带壹个介绍过来。因为有内部推荐奖励,只要被推荐人做满三个月,双方都会有 300 元。
工人满意度:
部分员工抱怨,这几年产量越来越高,而工资却没有上涨。当调查人员问他们想投诉什么时,大多数员工第壹反应也是能否将产量减少。壹般旺季都会有很多新人進厂,但相对的辞职的人也比较多,辞职的原因主要是工作量太大。许多员工抱怨拉长不停催促他们工作速度加快,如果工人犯了任何错或者工作不够快,线长就会大骂对方,许多男员工和女员工受不了这种环境就走了。
受访员工表示,这个厂不把人当人看,产量特别高。好多员工都是新员工,还不熟悉岗位就被要求有老员工壹样的速度,达不到还会被骂。受访者看到被骂哭的例子有不少,那些人壹般两天后就离职了。
客户访问及审计:
没有遇到客户访问和审计。
调查员日记
第壹天
负责人让我们填了表,表格检查完后就由负责人带着看工厂,看完工厂就回去培训室让我们了解了几个次序,问我们愿意去哪儿。第壹个看的地方是移印车间,噪音特别大,里面工作人员都有带壹副耳机。第二个去看喷漆车间,里面有很大壹股味道,但是带我们的培训老师强调是无毒的。
最后第三个厂年轻人多壹些,应该是组装部门,壹条线壹般十几个人。最后培训老师推荐我和壹个妹子進的装配部,我被分配的是托马斯小火车安装部门。
第二天
下午我被分配到装配部门其中的小火车组装部。我听老员工说这个部门相对其他装配部会更容易请假。壹般这家工厂旺季是在九月之前,九月之后属于淡季。淡季壹般就有很多人离职去其它地方,因为淡季工厂就不会让工人加班。这样工人每个月只有基本的 1860 元底薪,加上扣去保险金和公积金,能拿到的工资就更少了。
离职的人多的另壹个原因就是产量要求壹年比壹年多,但是工资还是不涨。以前是 1680 元然后到今年涨了两百元。但是有个奖励金两百元没了,就相当于没有扣也没有涨壹样。所以离职的人就变多。很多人愿意忙的时候回来,不忙的时候去其它厂。
老员工还说那个注塑工序虽然公司强调是无毒的。但实际上有很浓的气味,有这种气味的其实有害。壹般怀孕的会调来我们这个部门,因为这里就没有气味。
第四天
下午三点我被抽中去参加茶话会。会上都是新人,因为人事部管理想听听新人意见。有新人就说了部分拉长对新员工不友好,横幅说帮助新员工结果全是欺负新员工的,以及部分拉长因为最近是旺季所以才提升上来,所以管理经验不足等壹系列问题。人事部管理说会纠正。(后来有老员工说茶话会只是让新人发泄壹下,并不会实际解决)。茶话会开完结束回去生产线。
夜班第壹天
今天中午休息四十分钟和舍友回去拿东西。另壹个上白班的舍友告诉我们说她那壹条线的小姐姐被骚扰。被同壹条组装线的两个男员工跟踪和拍照。本来她不知道,但是最近因为和她壹起的那个朋友是夜班,所以只剩她就壹个人在那条线。那两个男员工就开始有偷偷拿手机拍她,她说她特别害怕。她也没有想过去联系工会,因为没有证据,怕是她自己的错觉。
第八天
今晚是第二天夜班。今晚的工作是给昨天每个包装好的小火车按照批数号分别装進壹个展示盒子里,站了壹个晚上,到下班的时候已经特别累了,比第壹天累很多。
至于产量指标,在这个部门有个姐姐和我说,之前她進来时两个人产量是 3800 个,今年产量变到了两个人 4500 个。
第九天
我今天被借调到其他的装配部帮忙。拉长先是让我贴贴纸。贴了大概壹分钟后,那个男拉长走过来叫我去了另壹条拉。这条拉是专门焊电线的。拉长是个穿粉色衣服的小姐姐,她叫我去焊电线。
我不会,结果她就把我派到隔壁的壹条拉。这条拉上都没有什么员工,是专门组装壹个球。步骤是先把壹半的四个点粘上天那水,然后和另壹半组装在壹起,然后压壹下再贴上贴纸就算完成。
天那水其实是不能直接接触皮肤的,但是拉长并没有给我什么防护措施。天那水粘在手上了过几秒就会干但是会有很大壹股味道。
最后壹天
旁边淑姐和福哥听见我要辞职,就过来问我为什么。我说太累了。福哥说,和我壹起到部门的那个男生也要辞职了,也是十九号。我问福哥他为什么要辞职,福哥说他天天晚上都被外面的拉长骂,不是做的太慢就是做不好,然后就生气了。福哥还说美泰的管理人员完全是在逼着人走,刚刚去的新员工怎么可能跟上老员工的速度。
淑姐说现在之所以产量那么大因为希望把十月份之后的订单做完,那样才能让之后的周末不加班了。之后淡季只有星期壹到星期五每天加班两个小时,如果不加班两个小时,工厂走的人更多。
工人故事
张小姐
面试那天认识了二十岁的张小姐,她是来当暑假工的,因为她同学在这个厂工作所以她也進来了。
第二天培训的时候,本来厂里是不招暑假工了,但是因为厂忘了给她发消息通知她不来,所以最后协商了壹下还是给她办理了入职。她每年都在其他厂当暑假工,然后工作到哪儿就玩到哪儿。
罗小姐
也是壹个暑假工,和我壹个寝室的,她已经来壹个多月了,但是因为之前有点事请了几天假所以那个月就没有全勤奖。
她是注塑部门的,她们部门男女比例壹般三比七,其中很多都是结了婚的大姐,年轻人很少。她们部门调机员基本都是男生做,但是有什么问题大姐问他们他们不回回答,年轻女生问他们才会理,调机员通常负责维修机台。
她和我说这个厂的男生特别多,只要是妹子就会被很多人找聊天,因为她经常被找,但她似乎没
有觉得困扰。
她的每日目标产量是 2900,但是因为她是新進工人所以每天壹般只能做 2400-2500。她说如果是老员工的话都会很认真的坐满产量,因为怕被组长骂,大部分会骂人的组长都是女性组长。壹般来说,年轻的组长较年长的组长骂人少。
罗小姐准备做到十六号就不做了,她说上夜班太累了,而且她十九号就要回家拿毕业档案。
福大叔
福大叔是和我壹个部门的壹位大叔。我们部门是组装小火车的,每条线只有三个人。壹个人负责组装轮子底板和车板,还有壹个人负责把头按在组装好的车板上,最后壹个人负责打螺丝。福大叔说他已经来这个工厂三年了。他刚刚来的时候,工资只有 1680 元,到现在涨了两百块,但是之前有壹个奖给取消了也是两百块,所以工资没有变。但是这三年来,每年的生产产量都在涨。
我问他如果工会让他去提意见他会提什么。他就说,希望产量可以少点。他说人资有时会安排壹些茶话会的活动,但从来不会让老员工参加,因为老员工通常有比较多的问题和抱怨。但因为茶话会占用休息时间,所以尽管老员工不能参加,还是没有人会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去投诉。
福说我们这个部门算是比较轻松的,部门规格比较小,但是却有两个拉长壹个主管,所以算是独立的壹个部门。壹般主管的工资有壹万多,我问他他怎么知道的。他说他有个朋友的老公就是当主管的,所以四舍五入的也就知道壹点。
福哥还说过关于注塑部门其实呆久了对身体有害。有毒材料容易让女人子宫受损。
丽小妹
她是我们宿舍的壹个小妹妹,也暑假工的。今年 6 月 20 日進厂到现在已经做了接近两个月了。
我听她说,有些女性干部特别凶,骂哭过小姑娘。
她说壹般男员工都会做物料员,因为物料员会去库房拉很多货,都非常重,女员工是做不动的。
她有壹次被分配到男员工做的体力活,结果也差点哭。那次她是打包装,需要把壹个盒子安好然后把东西放進去然后贴胶布,结果做完后她手都打出水泡肿了。
她妈妈已经在这个厂工作了十多年,成为工厂干部。她妈妈说注塑部有很重的味道,身体不舒服,所以去医院检查,可是并没有检查出来任何异样。医生让她换个工作环境,结果她换了岗位后,身体就好了。
我认识她的这段时间,她都抱怨壹直工厂里有个叔叔骚扰她,想约她出去吃晚饭。她只向其它工人抱怨过这件事,没有向工厂干部投诉,也没有想过向服务中心投诉。
宿舍大姐
来了接近壹个月了,她说她准备把今年做完再走。因为之前她夜班我白班所以接触比较少,今天夜班所以白天就闲聊了几句。她说她老公可能壹个月之后就来这边找她,她准备去外面租房住。
她有两个孩子,在家里都是父母在帮忙照顾,因为她和丈夫必须外出工作养家,没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
她觉得她们拉长都不骂男生(大部分拉长都是女性),即使男生速度慢或产量低也不骂。她说她们拉长之前还骂哭过女员工,结果那个女员工做了两天就离职了。
大姐说这个里面很多机器和物料员本来应该男的做,但很多让女的来做,有点不公平。因为物料员通常需要拿很重的货物,工作量也比较大,所以很多女工认为应该由男性来当物料员。
老乡阿姨
老乡阿姨来美泰十七年了,还有壹个多月就退休了。她准备下个月把她的年假全部休完,向她这样的资深员工每年都有 48 小时的带薪休假,她跟我说,她每次请年假都是只请早上几个小时而不是请壹整天,如果壹次请壹天,同壹天还得回来加班三个小时。如果不回来加班,工人将不会拿到任何的补偿金,即使工人是请了自己的带薪休假。所以她都只请假几个小时,晚上还可以继续加班,赚 1.5 倍的加班费,比请壹天假划算很多。壹次休壹天的都是本地人。之前有个阿姨发了工资发现休了年假之后工资少了点,然后问福哥,福哥说是因为她虽然休的是年假但是壹天假期也只有八个小时,还有三个小时的加班没来,肯定没有加班工资。
她有个女儿是她妈妈帮忙照顾大的,所以和她不亲。
她说她之前在电子厂、鞋厂、五金厂都做过,她觉得电子厂是最干净的,而五金厂是最脏的,因为她负责疏通管道。她说这个厂里很大壹部分人都是来混保险的都是本地人多壹些,但是那些本地人特别看不起外地人。
她来这个厂做了两年多迷妳托马斯部门,六年多注塑,六年多品控部,还有三年左右是刚刚進来那会那时厂里还是做钢制玩具。她说这个厂里很多事情都不公平的,因为壹般拉长都是物料员提上去,那些物料员没事就会给拉长买壹大堆东西。我问她这个员工服务中心有什么用吗,她说那基本上都是做样子的,这边员工有什么想说了基本都会憋著,也不想去哪里找事。
媛
媛也是暑假工,她和小丽壹起到的工厂。她现在的生产线上包括她只有两名女工,其他都是男工。
她说也有壹个叔叔经常骚扰她,每到休息时间就会过来找她。她很害怕,也不敢在休息的时候呆在自己的工位上,所以总是来找我聊天。
她们拉壹般任务是 1400。如果她做的快的话,每天六点半能结束下班。做的慢的话,七点钟才能结束下班。
东莞永辉轻胶调查报告
公司简介
东莞永辉轻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隶属的香港永丰出品有限公司。东莞永辉轻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员工 200-300 名,位于中国广东省东莞市清溪土桥村金桥工业区兴业二街 1 号,公司厂区占地面积两万多平方米。 工厂的主要经营范围为 EVA 玩具、礼品、文具、幼教器材、工艺品、鞋以及箱包等产品。 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日本、东欧等国家及地区。
工厂基本信息32
工厂全名:东莞永辉轻胶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清溪土桥村金桥工业区兴业二街 1 号工人人数:约为两百到三百人 (正式工:20%;临时工:80%)主要产品:EVA 玩具、礼品、文具、幼教器材、工艺品、鞋以及箱包主要客户:乐高,乐高乐园,迪士尼33
工厂工人男女比例:6:4 (装配部基本均为女性)工厂主管男女比例:未知
受访人数:十人
受访者男女比例:1:9
访谈形式:面谈,微信(受访者所在部门: 生产部、丝印部)工人平均年龄:未知
正在加工的乐高乐园盾牌
壹、 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招正式工和临时工。无地区、民族、宗教、性别上的歧视。只要符合法定务工年龄, 十八周岁以上,就可以入职。最高入职年龄无硬性规定,现在职工人中最高年龄为 50 岁。入职面试时,求职者需要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壹寸彩照两张。面试不需要交任何押金,也不会被扣押证件。
求职者可自行选择成为临时工或正式工。但是工厂的人事在面试时会鼓励求职者应聘正式工。
招聘程序:
临时工和正式工的面试程序壹样。将行李寄存在保安室后,由主管带去人事部。人事会首先要求求职者填写入职申请表,其中包含学历信息,住址电话等。人事根据相关资历分配岗位。人事部要求员工看过入职须知和壹份自拟的劳动保护条例后并签字盖手印。其中劳动条例主要解释了壹周有壹天休息的规定。期间,人事没有提及入职培训内容,只是讲解了入职须知表,并再次确认入职申请的内容。讲解并签字结束后,工作人员要求求职者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彩照。到此面试结束,就算正式入职。工作人员安排新员工去保安室领取宿舍钥匙,入住工厂的宿舍。
入职途径:
工厂的入职途径主要有两种。1. 工厂通过各类网上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来直接招聘员工。2. 工厂通过中介公司来招聘正式工和临时工。
入职培训:
工厂没有对新员工進行入职培训。唯壹和培训相关的内容是面试时介绍的入职须知表。面试时候,工作人员会解释入职须知表里的内容,比如,晚上十二点之后严禁進出工厂;工厂里严禁吸烟,吸烟要去吸烟区;工资在每个月二十八号左右以现金发放;上下班打卡应当在正式时间的十四分钟之内等等。
试用期:
试用期为壹个月。
岗位分配:
工人不能选择在哪个部门工作。壹共有 5 个部门:生产部,制造部,丝印部,喷油部,转印部。
另外还有品质管控,不单独设部。几个部门中,装配属于生产部;制造部是制造材料然后由生产部组装包装;丝印部使用丝网印刷技术,要接触 EV 塑料;喷油部主要负责表面上色涂装;转印也是壹种印刷工艺;品管负责定时取样品送检。 工人会被安排到缺人的部门。丝印要求有工作经验。工厂也会根据工作岗位所需的体力来分配男女员工。壹般女员工会被安排進需要较少体力劳动的生产部,而男员工则会被安排去体力需求较大的岗位,比如制造部,因为需要操作机器。
未成年工:
根据调查人员观察,未发现工厂使用学生工。
体检:
工厂没有对任何部门的任何员工進行体检。
离职:
根据工厂自拟的劳动保护单,如果是工厂直招工人,只有月中和月末才能办理离职。正式工需要提前壹个月报告申请离职。工作未满壹个月的临时工,报告离职后十五天后才能离职。中介带来的临时工提前壹天申请,第二天就可以离职。
若是离职时没有提交离职申请报告,工厂就会定义该员工为自离。自离的员工就拿不到当月工资。
二 、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工厂不会在工人壹入职时就和工人签订合同,而是等工人工作了半个月或壹个月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工厂与正式工或临时工会签署同样的劳动合同,也会拿到副本。调查员离职时,仍未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就是广州劳动合同。
三、 工作时间
工厂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八小时工作皆是白班。旺季期间(8 月之后),周壹至周五每天加班 3 小时,周六加班壹天,周日休息。调查人员進厂期间正好碰到旺季,工厂在赶单,所以周日休壹天也被取消,用来加班完成订单。工人们最长连续上班十壹天无休。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8小时,外加 3.5 小时加班时间,共为 11.5 小时。生产部工人旺季这段时间每天的生产指标为4000 件,壹般情况下晚上八点半可以能完成当天的产量,其它时间壹般没有指标。如果提前完成任务可以提前下班,等到指定的下班时间再回打卡下班。工资也是按照三点五个小时算的。
每天早上八点上班,七点四十六到七点五十九可以打卡,上午工作四个小时,到中午十二点下班。
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是 1.5 小时。下午壹点半到五点半上班。晚上若有加班,加班时间为六点半到晚上十点。如果没有打卡应该要扣工资。若有工人忘记打卡,可以找组长解释。
工厂里除了丝印部门有夜班外,其他的部门都没有夜班。夜班补贴为 13 元/晚,加上壹碗方便面。
夜班正常上下班时间是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
正式工 正常工作 加班
每天 8 小时 3.5 小时
每周 5 天 1 天(周六)
每月 22 天 最长加班时间为 126.5 小时
工资 1720 元/月 周壹到周末加班 1.5 倍,周六或周末加班 2 倍临时工 正常工作 加班
每天 8 小时 3.5 小时
每周 5 天 1 天
每月 22 天 最长时间 126.5 小时
工资 13 元,13.5 元,14 元,14.5 元/小时 没有加班补贴按小时算淡季期间,工人可以不加班。若不想加班,需要每日下午 3:30 之前和自己所在的组的组长说明情况。旺季期间,工人必须加班。调查人员听到某车间的组长说“除非起不来了,不然都不准请假。”
上班时间
上午 8:00-12:00
午餐休息 12:00-1:30
下午 1:30-5:30
(加班) 6:30-10:00
四、 劳动报酬与员工福利
工资:
正式工工资分为底薪和加班费。每月底薪为 1720 元。加班费是按工时计算,壹般工作日内加班为 1.5 倍工资,周末加班为 2 倍工资。正式工除了底薪和加班费以外,还可以领取 150 元/月的职位补贴,职位补贴依据岗位不同而浮动,装配职位补贴最低。
临时工工资也分为底薪和加班费。不同的是,临时工按進厂时间不同,每小时的工资也不同。壹般分为 13 元/时,13.5 元/时,14 元/时,和 14.5 元/时。每个部门每批進来的临时工工资都不壹样,所以在入职须知最下面有写严禁工人讨论薪资。此外,临时工不会享受 1.5 倍或 2 倍的加班工资,也没有职位补贴。临时工加班统壹按照每小时工资计算。
旺季期间,正式工实领工资(不包括社保)可以领到 3500 元左右每月。临时工的实领工资(不包括社保)可以拿到 4000 元以上。临时工工资较高是因为他们以小时计薪,而正式工是基本薪资外加加班费。此外,工厂工资壹律以现金支付,每月的 28 号工厂会发放工资。听工人说这样可以不扣个人所得税。工人需要当面领取,再去银行存钱進账户。
休假:
正式工有带薪年假和产假。临时工若做满两年后有四天的带薪年假。
若是员工放弃休年假,可以领取相当于 4 天的工资作为奖励。
社保:
社保 假期工资 带薪休假 法定节
假日
正式工 无论本省外省工人均可购买社保,但是需要自己去和人事部说明,工人可以自己选择是否购买。
社保按照广州市最低要求购买。每月工人缴纳
306 元,公司帮忙交 600 多元。但是第壹个月属于试用期没有社保。而特殊部门必须要买社
保,比如壹楼开机制造部。公司还会单独给每个员工购买壹份十几块的商业保险,不需要员工自己出钱。员工需自行办理社保卡。
病假和工
伤假工资
不明
带薪年假产
假
工厂付
薪
临时工 没有社保,也没有商业保险 没有 满两年有四天年假。不
想休假按照
正常上班则
正常付薪。
没有薪
资
没有住房公积金。
福利设施:
工厂里没有任何福利设施。只有壹处吸烟区提供给需要吸烟的员工。
五、 食宿条件
工厂提供宿舍,不加收任何费用。但住宿条件很差。普通宿舍壹般 3-4 人壹间。宿舍内白天不允许开灯。楼道内有热水间,并且热水只有固定时间段才提供。(早上 7:00~8:00,下午 5:
30~6:30,晚上 8:30~12:00)洗澡需要带桶到走廊两头提热水回卫生间洗澡。
男女员工住同壹栋宿舍楼的左右两边,分别使用不同楼梯,每层楼中间用铁门隔开。女员工宿舍走廊两边各壹间夫妻房。夫妻房公用壹个卫生间,只有这里的卫生间有花洒。宿舍区域里二三楼有监控器,四楼无监控器。
调查员住的宿舍有天晚上暴雨,洗漱间门被吹倒了。宿舍职员告知需要打报告写申请才可以修门卫生间的门也是坏的,有的宿舍上卫生间要把门整个搬起来。调查人员发现寝室内有臭虫,工人经常会被虫子咬的满身是包。如果员工选择不住宿舍,在外面租房子没有补贴。宿舍楼有 WiFi但是连接進去也是用不了。
工人可以在食堂用餐。每个月会有 26 天的餐钱补贴。每天补贴 14 元伙食费(早餐 2 元;午餐 6元;晚餐 6 元)。如果当月额度没有用完,月底会清空。食堂做什么,就只能吃什么。早上壹般是面食。六元的饭壹般是两个小份肉菜和壹素,七元的餐大小份肉菜壹素。食堂晚上不开门,但工厂大门晚上 12 点后会关,夜班工人也不能出厂了。所以夜班会补贴壹盒方便面。
如果不想再食堂吃饭可以去零食窗口买零食,方便面和饮料。员工食堂的餐具以及洗洁精需要自备。餐厅里还有壹个专门放碗的架子。刷卡每天最高额度是五十元,早饭以 10 元为上限。中饭和晚饭都是 20 元,超过这个数字今天就不能再刷。只要过了饭点,食堂下班就不能买零食了。
食堂的零食普遍比工厂外要贵壹些。如方便面在厂里卖 4.5 元,外面小卖部的是 4 元。
工厂外面走五分钟会有壹个市场。市场里有些卖夜宵卖饭的摊贩和商店。
六 、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工厂里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临时工和正式工上岗前都没有经过岗位培训和环境健康安全培训。厂房有急救箱,但是员工宿舍的急救箱是空的。
调查员上班期间,有人手被卷進机器,流了血,听那位员工说当时工作人员有准备带她去打针但是她怕疼就没去,然后第二天就调离了那个职位。
工厂里面说不允许穿着拖鞋上班,但是实际上是没有人管的。三楼用了天那水以及其它化学用品所以有很刺鼻的味道,工厂每天会提供口罩,但是需要员工自己去拿。但就算工人带上口罩也还是能闻到刺鼻的气味的。
工厂有提醒带防护用具标识,但是没看见过工厂发口罩外的防护用具。除口罩外没有其他护具。
厕所门口有洗眼器,但已经坏掉了,目前工人用它来洗手。
七、 消防
每层楼都有消防用具和灭火器,但是检验时间标签都被撕掉了,外面也都是灰尘。调查人员发现有些灭火器是 2013 年检验的,有些时间甚至更久。
宿舍每层楼有紧急逃生标志。
工厂里的灭火器装置和宿舍壹样,很旧,标签很多被撕掉了。工厂里也没有举行过消防演习。
八 、奖惩管理
工厂里没有特殊的奖惩管理制度。工厂里禁止吸烟。晚上十二点不能進出厂门。不打卡算旷工壹天,扣当天的工资。
九、 劳动协会和投诉
工厂内没有设置工会。工人们若有问题,没有任何投诉渠道。投诉或抱怨会被视作不适应工作,组长以此劝退工人。
十、 其它
很多工人选择永辉工厂的主要原因是除了丝印部,基本没有夜班。除了赶货期间,其他时间工厂不算很忙也没有压力。工厂管理不是很严苛,上班时间上厕所喝水都比较随便。進出车间不需要打卡,進出厂门也不需要刷卡和检查随身物品。但是上班期间出厂必须由组长开具放行条或者请假条,不然不允许出厂。
调查人员日记
2019.第壹天
今天和我壹起進厂的有十几人来,管理人员让告诉包工头让工人不慌签合同,试试能不能做。我问管理人员明天是不是有培训,他叫我明天早上七点五十五到办公室弄指纹,这边打卡是提前十四分钟之内都可以比如说八点上班,七点四十六到八点之前是可以打卡有效的。然后给我安排了宿舍。然后進了宿舍,七张床位但是只有四个人住很简陋,地上是水泥地坑坑洼洼的,只有两个风扇,插头也只有两个,每个宿舍有壹个厕所和洗漱池,要洗澡要在时间内去楼梯口接热水到卫生间里洗,同宿舍阿姨说四楼还有很多空的宿舍应该人少没人住。
旁边宿舍的阿姨洗完头发就在门口吹头发,她说这里有几个部门丝印部,装配部,喷油部,还有几个她也不是很清楚,丝印部在忙的时候会赶班就是加夜班,她说装配部好些,没有那么重的味道,丝印特别臭,还有个部门噪音很大,应该是制造部。但是装配部也有用难闻气味的材料的时候,比如壹种叫多正喷胶的胶水。
2019.第三天
中午吃饭,听对面的姐说因为食堂吃饭时间人多要分成两个班吃饭。
吃完饭基本上还有四十多的时间,听工人说 ,207 的宿舍是最坏的,四楼有很多空房间但是没有摄像头,楼道尽头的两边是夫妻房,两个房间共享壹个洗手间,摄像头只有二楼和三楼才有,三楼有个房间修好了但是不让人住,现在的 207 卫生间也就是洗澡的地方的门是坏掉的,每次洗澡得先把门搬出来,门很重。后来找了保安保安说换门需要打申请报告,要找人事部。
我那天下去看公告,本来以为中秋节放三天,结果工人告诉我这个月在追产量,所以只会放中秋壹天的假。(下面公告说的是十三号星期六上班提到了八号星期天来上)意思就是工人们从二号壹直要上到十二号,然后休壹天假又是连续六天(不知道下个星期会不会有星期天休息)当时進去说的是每个星期固定有壹天休息的。这个厂没有离职返聘优惠也没有内部推荐奖,而且所有的职业都没有体检。而且临时工加班费是没有几倍的,还是正常的是多少壹个小时就是多少,只有正式员工才有。
在公司里不许讨论每个人的工资是多少,但是如果每个月壹直加班,那么正式工扣完社保能拿到三千二左右,而临时工没有买社保可以拿四千以上,所以大部分人都愿意做临时工,然后等旺季过了再去其他厂。 临时工每小时的的工资的是不变的,加班费也是按正常小时工资支付。
壹个女工说她们选择在这里上班主要是没有夜班,而且不会催产量比较简单所以愿意在这儿上班。
2019.第四天
晚上在小窗口刷的方便面,热水在保安室旁边有,宿舍的阿姨说,她们丝印部有夜班,夜班补贴是十三元壹晚上,而且发壹桶方便面,但是都很少有人愿意上,觉得累。
夜班正常上下班时间是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
我说我晚上想出去洗个头,这边没有淋浴怕洗不干净。然后英告诉我说两个夫妻房中间卫生间有沐。我去看了下没看见。她说二楼左边夫妻房有壹个房间住了壹个叔叔,可以去洗。我问她这栋楼有男职工住吗?她说壹般男职工都是夫妻房,我们宿舍有壹栋,左边是男职工,右边女职工,每层中间有个铁门隔着,但是女生这边每壹层都会有夫妻房四楼也有,所以晚上有男职工上楼。
很多时候有些阿姨的老公也会来宿舍找人,他们没有住夫妻房。晚上经常有男工上楼,很不方便。
2019.第五天
早上壹進去就开了壹个早会,主管说不管做几天走,反正在这里做壹天就好好做,只要每天产量够了就可以下班,不够他就陪着呆到十点,这两个月是特殊时期,这批货要在十月十多号之前出。
这两个月要忙着赶货,如果有不想加班的员工他不需要,如果要请假头天下午三点半之前和组长说加班也是,三点半后说就是旷工。
工友故事
阿姨 1
和我同壹天来这个厂的,她说她侄子在这个厂里就壹起过来了,之前在汕头那边的工厂做过,但是很累也只能拿四千多,这边也能拿四千多会轻松壹些。她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十八岁在读高二,小的那个女儿才十壹岁,是她姐姐在她家里带孩子。她老公也在外面打工,因为他老公那儿太累了所以她没有壹起。
阿姨 2
在这里做了三年了,是丝印部,他老公也是在外地工厂上班不想在这边,她女儿都 23 岁了也是没有读大学就直接工作,现在已经不需要她管了。阿姨最近是上的夜班,每天晚上八点上班,她说丝印部味道其实特别不好,而且很多人都不愿意上夜班就算有补贴也不愿意,她也没有听说过这个厂有什么投诉渠道,也没有工会。
阿姨 3
和我是老乡,她来这个厂已经两个月了。我壹去的时候她就和我说这边这个味道特别难闻闻久了会长痘还容易不孕不育。她有壹个儿子在上大学,她老公也没和她壹起在外地打工。
阿姨 4
和我壹起去辞工,也是才来几天的,但是她是中介介绍过来的,她说她老公来找她了,但是这个工厂不收男员工所以就准备搬出去。
英
她也是临时工,来这个厂不到壹年。我问她会不会壹直呆下去,她说不会。她比我大两岁,和我说这个厂里面关系特别乱很多人都有情人。厂房壹共有两栋,我们现在是在左边那壹栋的三楼。
英说,因为这边生产的乐高的玩具检验标准更高,所以用的胶水以及设施都会比对面二楼的好。
英还有个弟弟经常问她要钱,她父母也没怎么管她了。
波波
再来这个工厂之前去过很多工厂,已经工作十年了但是这个工厂没有夜班相对轻松壹些就壹直呆在这个工厂。她有两个孩子但是都是她妈妈在帮忙带,这次中秋节还请了几天假回家。
波波来这个工厂来了两年了,第壹次進来是去年,十个人里面就她壹个正式工。当时还没有工作她就准备去转临时的,但是工厂都不同意。当时正式工还得交壹百元伙食补贴。然后过年的时候她就辞职回家今年又進来的这个厂然后是临时工。在去年正式工的时候她不扣社保有个月壹直加班拿到了三千六,那是最多的壹次。然后现在临时工可以拿四千以上。波波说这个部门这边味道特别重,但是偶尔闻壹两个月是没有问题的。波波是在外面租房住,晚上下班回家那壹条路其实没有灯特别黑,但是她说她已经习惯了。
东莞盈峰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公司简介
东莞盈峰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位于东莞市虎门镇龙眼工业区东十路,法定代表人为张赛娥。是华盛玩具集团众多生产基地之壹,华盛集团是大型港资企业,新加坡上市公司,隶属于香港南华集团旗下公司。华盛集团在香港以及中国南部有七家工厂,壹家研发中心以及壹家造模工厂,拥有超过 3000 多名员工,以生产塑胶、电子、布绒和机械玩具产品及礼品为主,产品主要销往日本,美国。
公司基本情况
工厂全名:东莞盈峰塑胶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龙眼工业区东十路
工人人数:3000
主要产品:塑胶、电子、布绒和机械玩具产品及礼品主 要 客 户 : 孩 之 宝 ( Plumber Pants, Power Rangers, Toilet Trouble, Transformers,Pocupine Pop, Nerf), MGA Entertainment (L.O.L! and Poopsie Slime Surprise), InspirationWorks, Melissa & Doug
工厂工人男女比例:1:1
工厂主管男女比例:6:4
受访人数:20
受访者男女比例:7:3
访谈形式:面谈
工人平均年龄:30 岁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工厂招聘正式工和临时工。对正式工的年龄要求是 24-52 岁,而临时工的最低年龄的要求是 18岁。根据工厂张贴的招聘海报,招工并无无地区、民族、宗教、性别上的限制。面试者前来面试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装配车间招人几乎没有要求,任何愿意做的人都可以進来。因为注塑和喷油部门可能有其他要求,工厂会派专人面试。
招聘程序:
面试: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装配部工人都基本没有面试。招聘时只是问年龄多大,然后让填写入职申请表,没有其他问题。只有装配部招临时工。对于其他岗位的工人,招聘要求不同,比如喷油工人,会有相对应部门的人员来面试。
笔试:面试者需要接受笔试。然而笔试相当没意义,面试者只需将人事部员工报出的答案写在试卷上即可。
办理入职手续:第二天早上 9 点,正式工开始办入职手续。新工人按照人事念的内容来填写劳动合同、声明书和其他表单。人事对合同内容没有任何解释,只是让新员工自己看。填写完所有表单之后,新员工被安排拍照做厂牌,以及進行接受简单培训。
临时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间是下午两点,按照人事念的内容填写合同、声明书和各类表单。表单和合约都是和盈峰厂签而不是和中介签定的。工资和正式工壹样,底薪 1720 元,正常班工资9.89 元/小时,平时加班 1.5 倍工资(14.83 元/小时),周末加班双倍工资(19.78 元/小时)。
临时工要在入职申报声明上注明“劳务公司没有要求做多久才可以离职”、“在入职本公司之前,劳务公司已确认临时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这些明显违背事实。
调查员向劳务公司驻厂人员咨询工资条款时,得到回复以私下口头协议为准,合同只是形式。而调查员征询厂里的临时工时,工人们表示按照 15 元/小时或者 16 元/小时发放。
除此之外,临时工没有跟派遣公司签订任何协议。
入职途径:
应聘者可以通过工厂的直接招聘入职或通过派遣公司的面试入职。
工厂会在厂门口设招聘点直接招聘正式工。旺季时除了周日基本每天都在招,淡季时不清楚是否招工。招工地点在工厂正门左侧,立有壹个小棚,有桌子和长椅。调查人员应聘了正式工。
而派遣公司则会通过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来招聘临时工。临时工入职时在壹张小纸条上要填写所属派遣公司,派遣工职员会告诉新员工他们派遣公司的名字。
工厂大部分工人由各家中介和三家派遣公司招聘,称为临时工。由中介招收的临时工也会挂在某个派遣公司名下。临时工和正式工的比例约为 7:3。临时工 7 月份工资是 14 元/小时,8 月上涨到 15 元/小时或者 16 元/小时。
岗位分配:
调查员被分派到装配部门。正式工若满足其他部门要求,也可以申请去其他部门,但要接受其他岗位的面试。由派遣公司招募的临时工只能去装配部。
装配部负责把其他部门生产好的零部件组装成产品并包装起来,属于生产过程的尾段。穿橙色厂服的工人都是装配部的。据观察,装配工大概占工人总数的 85%以上,具体人数不明。
未成年工:
工厂不收未成年工(16 岁以上 18 岁未满)。但有学生工。
体检:
调查员所属的装配部不需做入职体检,注塑部的人员也无需体检。喷油部门则需要在面试时体检,体检费由工厂负责。入职后,喷油部还会每月对员工進行壹次体检,体检费同样由工厂负责。具体体检流程不明。此外调查员没有遇到其它需要做体检的员工。
入职培训:
根据调查人员亲身经历,新员工進厂仅需签署壹系列表格。人事让工人签保密协议、员工确认表、背景调查表、员工手册等。由于员工手册第 18 章节记录了厂规厂纪,是奖惩依据,所以人事也让新员工在那壹张上面签字,表示新员工知晓并同意这些厂规厂纪。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间里,人事要求工人按她念的内容去填写入职培训试卷。
事实上,培训中对于新入职员工应该知道的工资组成、安全教育、职业安全防护等等都没做介绍。
人事只是在给工人拍办理厂牌所需的照片之后提到了進厂注意事项。事项包括:第二天早上 7:
50 厂门口集合、不能穿拖鞋上班、不能带玻璃水杯、迟到早退请假均扣 100 元全勤奖、准备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交给文员、食堂吃饭需要充现金、至少要干壹个月、离职需提前壹周申请等。这位人事语速很快,介绍这些不超过十分钟。填完所有的文件加上人事对新员工宣导,整个流程下来平均 15 分钟左右。
進入车间以后,车间领导还会有 10 分钟左右的介绍,例如请假流程等。分配到岗位后会有人指导操作流程。
整个入职过程持续了 1 小时 20 分,培训时间不计入工时。培训最后,要在工厂内住宿的就留下来分宿舍,不住宿的就可以回自己的租屋处。
第二天早上,新员工在工厂门口集合,排队领厂牌,在新入职员工培训记录表上面签名,之后录入人脸数据。文员告知了新员工壹些车间规矩,发放防头发掉落的帽子,接着让新员工在《有害物质 RoHS 培训表》上签名。但是新员工并没有受到入职培训和有害物质 RoHS 培训。
试用期:
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通过三个月试用期后,员工可以转正。试用期期间工资与正式工相同。
离职:
劳动合同上写明,工人在试用期内离职,要提前三天递交申请。这和人事跟调查员说的不壹样,人事告诉调查人员,实际操作中,工人试用期内离职要提前壹周申请。合同期内离职则要提前壹个月申请。
临时工要遵循和所在的派遣公司的约定,通常至少需要干满壹个月才能申请离职。临时工不满壹个月辞职,其组长或线长不会批准。除非确实有紧急情况才可以提出离职。自离没有当月工资。
办理离职时,工人要先在人事部通知的时间地点核对工时,办理离职手续。第二天退宿,签工资单,然后当天发工资。临时工工资也是当天拿到。工资分两部分,壹部分是和正式工壹样,由厂里发放;另壹部分是补差价,由派遣公司的驻厂人员发放。
二、劳动合同
签署过程:
工厂和工人在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人事给员工发壹式两份的劳动合同,让员工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名,对合同中的内容无任何讲解。员工对自己的权利和福利都壹无所知。人事要求合约生效日期写第二天的日期。签完这些文件之后,人事给每个人拍照用来制作厂牌。
第二天早上集合的时候,人事和派遣公司的人员给新员工发放了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副本,都是和盈峰工厂签订的,而和派遣公司无关。
合同内容:
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劳动合同内容相同。合同期限均是两年。但是没有严格执行。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与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规章制度、合同变更、合同解除。
三、工作时间
工厂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天加班三小时,周六加班十壹小时,周日休息壹天。平均每月满额加班 109 小时。加班最长的月份壹般在六、七、八这三个月,每月加班 109 小时左右。
目前装配部 A 栋三楼实行壹班制,早上 7:30 上班,也有其他栋的工人在 7:45、8:00、9:
00 上班;上夜班的工人只有壹条拉,作息时间不明。休息时间为中午用餐的壹小时 12:30-13:30,下午从 13:30 壹直工作到 19:30,中间没有休息时间。
工作时效部门 上午工作时间 下午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装配部壹班制 7:30-12:30 13:30-16:30 16:30-19:30可以不加班,要跟拉长申请。但是据员工说比较困难,也不清楚有什么惩罚。
工人每天工作十壹小时,每周休息壹天,每个班次的中午吃饭时间是壹小时。
调查员没有见到明确的生产指标,但是有新工人说工作很累,手中的活基本没停过,喝水上厕所的时候都要找人顶替。
工时靠上下班打卡加人工签到来记录。上班要在上班时间前 15 分钟之内完成打卡,迟到 3 分钟以上扣全勤奖 100 元。早退和请假也会各扣全勤奖 100 元,直到每月的 250 元全勤奖扣完为止。
中午和晚上下班的时候,车间下班的人很多,非常拥挤,占满了楼梯道。在生产区打卡机前,七八百人蜂拥在壹起打卡,非常混乱。虽然打卡机有十几个,但是很多打卡机打不上卡,工人只能壹个壹个的去试,打卡效率低下。工人从下班到完成打卡需要 7-12 分钟,这段时间不计入工资。
工时记录完整,有错误可以纠正。上班前有车间开会,每次大约 5 分钟,主要讲壹些工作中的不足和今日的注意事项。开会时间计入工时。下班不开会。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报酬:
每月工资:底薪 1720 元 + 全勤奖 250 元 = 1970 元据受访工人所讲,正式工人旺季工资有 4200 元,淡季工资 3200 元。平均下来,每月工资大致3600 元左右。
调查期间,临时工的月薪是 4500 元-4800 元不等。
工资包括各类补助:
生活补助(外宿补贴 150 元/月)
夜班补助(10 元/天)
岗位补助(接触化学药品的检查岗位等补助 130 元-500 元)餐补(180 元/月 临时工的发到饭卡里,正式工的则算進工资)全勤奖(250 元/月)
绩效奖(最高至 728 元/月)
工龄奖(就职满壹年为 100 元/月;满两年 120 元/月;满三年 140 元/月)各类扣费(从工资中扣除):
扣费项目有住宿水电费(50 元/月)
社保(最新社保标准,每月扣 300.7 元/月)
工资主要靠加班,其中加班工资差不多占了总工资的 45%。
装配部工人按时计薪,每小时工资 9.89 元,平时加班 14.84 元/小时(1.5 倍),周末加班 19.78元/小时(2 倍),法定节假日加班 29.67 元/小时(3 倍)。
临时工资以和派遣公司或中介的约定为准。依照条款或招工时间不同,可能为 15-17 元/小时。
假如壹个月工作 270 小时,有些人可能拿到最低薪的 15 元,有人可能是 16 元,有人和派遣公司达成协议能拿 17 元(可能有额外条款,例如:需做满 55 天)。总工资为每月 4050-4590 元,外加餐费补助,约为 4200-4800 元。
工厂每月 15 号发工资,工资发放到工人的建设银行卡。正式工由工厂发放。临时工的工资分两部分,壹部分是和正式工壹样,由厂里发放,另壹部分由派遣公司的驻厂人员发放。工人会拿到工资条,列有应发和应扣的工资明细,实领工资和工资条上显示的金额相同,工资条和考勤记录相同。扣款项目有住宿费和社保。根据员工确认表,住宿费为 1.67 元/天,壹个月大致为 50 元/月。
请假制度:
工厂有提供带薪的年假、产假、婚假、丧假和病假。
病假:工人请病假时会得到薪水,工资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请病假的程序为,和线长口头报告并写请假单。病假回来上班后,需出示医生开具的证明。但工厂并没有具体说明病假能请多少天。
除带薪年假以外,请假都要开具证明。带薪产假(178 天)、婚假(3 天)、丧假(3 天)的请假程序和病假壹致。
带薪年假:员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为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为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为 15 天。
休假:
法定假日休息有薪水。
社保:
正式工人必须从开始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买社保。临时工每工作两个月就可以购买壹个月的保险。
工厂也会为户口非东莞本地的外省的工人购买社保。
工厂给工人买的社保并不包括住房公积金。
购买社会保险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
所有社保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员工自费承担 300.76 元/月,工厂承担 561.53 元/月。
离职时通常社保不退保,可直接转移到下壹家公司或工人的老家。离职工人需要先联系好转入单位,再到社保局填壹张转移社保的表格。
东莞社保缴费明细表
项目 缴费基数(元) 企业部分 个人部分 合计比例 缴费金额(元) 比例 缴费金额(元)
养老保险 3376 13% 438.88 8% 270.08 708.96医疗保险 4895 1.6% 78.32 0.5% 24.48 102.80失业保险 3100 0.48% 14.88 0.2% 6.2 21.08
工伤保险 3100 0.25% 7.75 0% 0 7.75
生育保险 3100 0.7% 21.7 0% 0 21.7
合计 - - 561.53 - 300.76 862.29
福利设施:
工厂内除了走廊上的椅子,没有任何福利设施。
宿舍和食堂旁有壹个篮球场,但空间被货物占据,通常没有人使用。
五、食宿条件
伙食条件:
工厂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有包子、油条、豆浆、稀饭等等,壹餐 2-3 元。中餐和晚餐有提供面条和套餐,面食 6 元/份,套餐 7-10 元/份,有荤有素。有工友觉得比起工作过的其他厂,收费略贵。
工人可以自由选择在工厂食堂和宿舍吃住,不在厂里吃住不扣钱,且壹样能拿到每月餐补 180 元。
临时工的 180 元补贴会提前打到饭卡,正式工的 180 元补贴会在发工资时补上。员工需要花自己的钱到食堂充卡。
大部分员工都不在食堂吃饭,因为工厂工人实在太多(三四千人),食堂只能满足壹千多人同时吃饭。要排很长的队,队伍能排到食堂门口,食堂里面也很热。大部分工人都去工厂附近的大小餐馆吃饭,餐馆的餐价要比工厂食堂略贵壹些,这段路程差不多要七八分钟。
宿舍条件:
壹个宿舍住 10-15 人(大多数住 15 人),有洗手间、电风扇、冲凉房,手机 USB 充电接口,个别宿舍有储物柜。工人在宿舍使用的褥子和枕头等,都需要自行准备。
宿舍楼 B 的下三层楼是女员工宿舍,上三层楼是男员工宿舍。楼层之间没有门禁。男员工宿舍没
有门锁,调查员不清楚女员工宿舍有没有门锁。
宿舍又脏又乱,有的铺位床板很薄,有的铺位床板变形翘了起来,有的上铺没有栏杆,很不安全。
USB 充电口离睡的床铺很远,且不能直接给手机充电,只能先给充电宝充电,再用充电宝给手机充电。有些上铺的床没有栏杆,睡在上面的工人有掉下床的风险。下铺的工人表示吹不到风扇风,睡觉时很热,壹般自己另外买壹两个小风扇。太热的时候,有些工人会睡在走廊上。
宿舍有臭虫,有些工人被臭虫咬得过于瘙痒睡不着觉。但工厂也不会报销员工因此看病的钱。好多宿舍壹整夜开着灯,防止臭虫夜间出来活动。工厂组织过灭杀宿舍臭虫,之后有壹定改善,但并不是太彻底。直到近期,工厂全部更换了床板,将木床板换成了塑料床板,效果很好。
宿舍门没有钥匙,任何人都可以随便進出,安全没有保障。除此之外,有的宿舍没有储物柜。宿舍人太多,排队冲凉大约需要 2 个小时。壹层宿舍只有壹个热水器,冬天同壹层楼的工人得共享壹个热水器的热水来洗澡,很不方便。
有很多工人选择不在宿舍里住,他们在距离工厂两三公里的地方租房子,上班的时候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房租大约是 300-400 元/月,加上水电费大致为 500 元以上。
宿舍有住宿管理规定,例如:禁止外来人员進出宿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進出他人宿舍;空床不得摆放物品;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电饭煲;不得上宿舍天台。违反宿舍管理条例并达书面警告两次者,取消住宿资格。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安全设备:
生产线上方有风扇,温度较室外凉快,车间整体卫生干净。
但是有物料箱压住黄线的情况,使得生产线旁边的人行通道非常狭窄;甚至物料箱和箱纸会占据整个人行通道。由于生产过快,生产线下游物料堆积在工人身边,堆积的物料箱使工人的活动范围很小,还会挡住生产线工人走向人行通道的路。
车间和宿舍有急救箱,都设置在办公室里边。
劳保用品:
工厂在新工人工作两天后发工作服(淡粉色 T 恤衫两件),装配车间还发了防散落头发的头套,工作服不需要自己付钱,离职时需要交还给厂里。若是工作服遗失,离职时需要赔款。
壹些检验岗位会使用到慢干天那水(香蕉水),这是壹种非常强效的溶剂,用来溶解掉玩具上面的黑色油漆污迹。其人体有壹定的毒性,但工厂没有为接触到这些药水的工人做好安全防护。只是在客户前来审计那天给这些工人发了口罩(据工人说是迪斯尼公司来审计的人员)。这些岗位无职业病体检,也没有岗位调动。
装配车间里面的某些小车间,有着浓厚的油漆味,有的是香蕉水味,里面的员工根本不戴口罩。
车间里空气流通也不好。这些岗位大多是临时工在做。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
调查员不清楚工厂有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管理人员在训练期间也没有提到过该委员会。工厂没有任何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工厂只是在上班第壹天让员工签《装配工岗位有害物质 RoHS(欧盟危害性物质限制)培训签到表》。尽管车间有些岗位会接触到洗面水和天那水等化学物品,但是工厂没有对工人進行相关培训教育。
调查过程未遇到有害废弃物。
工伤:
调查过程未遇到工伤事故。
七、消防
车间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识,照明充足,通道有时会被杂物占据。
宿舍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清晰的标识,照明充足,没有杂物阻塞。
紧急出口的门没有上锁。
厂区和宿舍区没有发现易燃物质。灭火器充满气,每月检查壹次。
有半年壹次的消防演习,六月至九月间有消防演习,最近壹次在 6 月份,在生产区域,工厂组织工人集合,教工人使用消防设备。
八、奖惩管理
工厂的惩罚措施:
· 口头警告:未穿戴工作服,未佩戴员工卡,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等。
· 书面警告:两次口头警告等于壹次书面警告。其余事项包括,在同事中打听散布他人收入,不履行保密义务,擅自将工资、奖金等信息透露给他人,消极怠工等。
· 严重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壹次严重书面警告。其余事项包括,故意损坏公司财务造成经济损失 100-500 元,上班时间睡觉等。
· 开除:壹年内收到三次书面警告,员工连续旷工三天,在公司打架斗殴,煽动他人罢工及参与罢工。
工厂的奖励措施:
· 培训过程未提及奖励,工人未被告知可以获得何种奖励。
Re: 工人农民土地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
从厂门的牌子上可以看到有工会组织,但是工人不清楚工会是否存在。
投诉渠道:
工人有问题主要找班组长,但不清楚班组长通常如何处理。入职考试中提到员工有问题可向工会反映,但是工人都不知道工会是什么或者工会在哪里。
工厂张贴了关于工人热线的告示,但几乎没人使用热线。
十、其他
员工关系:
工人有行动的自由,進出工厂不会被搜身。
有工人曾遭遇拉长使用侮辱性词汇。
客户访问及审计:
有客户到工厂审计时,工厂会在当天暂停新聘工人進入工厂,以免让审计人员看到工厂不够充分的入职培训。审计当天,工厂要求每个工人必须穿厂服,物料不要多做,不要乱堆,接触有害化学药品的检查岗位必须带口罩,还要把化学品放進二次容器中,打孔的要戴耳塞。然而在平时,检查岗位没有戴口罩,打孔的不壹定戴耳塞。
工人满意度:
工人选择这家厂,主要是因为只用做长白班(极少数产线有夜班),也因为其它工作不好找,而这家厂好進。
受访员工表示工资不高,开销却不小。日常开销大致有吃饭,电话费,洗漱用品。外宿的有餐饮花销,还有房租水电费。住工厂宿舍的工人每月要花七百多元的日常生活费。外宿的工人每月要花壹千多元。
有些新员工说,等到九月份,暑假工走了,再去找其他工作。
有些员工觉得工厂管理很糟糕:壹个是宿舍乱,壹个是打卡系统乱,壹个是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很乱。
调查员日记
今天是我在盈峰上班的第三天。上个周末双休,仅仅个别老员工在周六加了班。早上七点钟室友手机闹铃声响起,然后他看起了电视剧,吵得我心烦,记得昨天晚上也是他看这个电视剧看到十二点多。宿舍挺破,十六个铺位,六个是空的,我们宿舍大概只剩下八个人住,还有两人住外面了,只是偶尔回来壹下。7:10 我起床洗漱,7:25 穿上厂服去厂门口打卡上班。今天是个好天气,下雨了,比较凉快,我们工作时可以少出很多汗了。打卡后,進入装配 A 栋三楼 13 线。可能是我今天感冒了,脑袋有些昏沈,竟然走错了线,后来看到同壹条线上的员工才觉察到走错了线,然后我又看到自己居然穿了拖鞋上班,还好没人说什么,他们自己也都穿着不是拖鞋但近似拖鞋的凉拖鞋。
進车间后,所有人在拉长前面的排队开会,由各自的拉长开会,很挤很挤,每个队的员工之间没
有间隔,拉长也只是在各自的拉前面随便讲几句,后面的员工估计也没听清。我们拉长是个女的,年纪四十多岁,她说今天迪士尼审核,要求每个人必须穿厂服,玩手机的开除,然后要求我们物料做多少放多少,不能乱放,不能在消防通道放东西,人行道也要清理开,使用化学药品的要戴上口罩,并要求把药品瓶放進二次容器中,我觉得并没有什么用,药品是挥发性的。她还要求打孔的必须戴上耳塞,然而平时并没有戴。昨天看到中介的微信说今天厂里验厂,所以不带新员工来了。
今天好几个新员工没来,估计是找到更好的工作了。我留意到这个车间的 13 条线全部都是Hasbro 专线,产品也都是 Hasbro 的。开线后,我回到自己原来的位子上,戴上纱帽,在签到表上面签名,接过物料员发的刀片,物料员又发了个口罩,毕竟今天验厂,样子是要做的。因为我这里没有夜班,所以,物料还都是我上次剩下的物料。我的工作是把旁边压合好金属轴的两块料 跟线上留下来的壹块料拼合在壹起,并用棉签沾上慢干天那水,也就是香蕉水,把产品上面的黑色油漆擦掉,擦不掉的时候要用刀片刮掉。拼装玩具对我来说并不难,难的是擦黑点,以我的速度,这三天来没有堆过料,但是我后面的大姐堆了三框料,她应该比我早来几天,她不让我把料往下流,都放在我这里,于是这几框料也就堆在我这了,记得上壹个班,我没听到她说什么,把料放了下去,结果被她骂的很难听。后来物料员发了壹张记录表,用来记录生产过程中的不良率。旁边的靓妹好心提醒我,填了这张表就有 4 块钱,物料员给的时候壹定要拿。上午上班的过程相当无聊, 壹开始做的很快,后来也有停顿,物料壹阵壹阵的下,快到下班的时候,物料下的慢多了,中午 12:30 停线下班,脱下帽子,排队出车间。车间的楼梯被人群挤得满满当当,厂门前等待打卡的人群也是挤得满满当当。我有时就感叹,这盈峰厂的空间真是狭小,工作空间小,有时候都挪不开腿,物料有的时候会挡在人行道上,小商店也挤得很满,食堂排队都快排到门口了,厂门口下班打卡要挤 7-10 分钟,十分拥挤,每次下班我都拍了照片,今天看到正对我的摄像头,以后还是小心点好。看到这么拥挤的人群,我真怀疑这厂是否真的只有三千多人。
因为食堂人太多,饭菜价钱和外面也差不多,还很热,所以大多数人都在厂外吃饭,我骑着共享自行车到我熟悉的那家食店, 要了份 7 元的午间特餐,我看到很多盈峰厂的人也都来这里吃饭。吃完饭身上出了壹身汗。我买了瓶矿泉水喝掉。中午休息时间壹小时。
下午 1:25 我回到厂里打卡上班,继续上午的工作。为了和其它工人聊比较深入的工厂问题,我试着和他们混熟悉壹点。下午干活的时候,我看到大组长在训斥壹个人,可能是干的慢了吧。两点多的时候,我们拉长要求换线,就是把全部工作物品除了生产线都搬到里面的壹条线。我们快速搬好位子,拉长多次要求我们挪动,有个员工烦了,抵触了壹下,拉长当着众人的面骂她“妳妈的”。给我供料的那个员工还没搬好位置,拉长就让我们赶快做。下午六点钟,还有壹个半小时就下班了,我们又签了壹次到。物料下来的速度慢了很多,旁边几个员工聊起了租房,有两百多租到的,也有四百租到的,但是都没有空调。在广东这边,空调似乎真的很奢侈,大多数的商店、食店都只有电风扇。聊著聊著 7:30 下班了。然后是排队打卡,我不想在食堂吃,我又去了上午的食店吃饭。然后在网吧连上 ssr,用火狐登录 google docs,写了壹会文档又回去了。
宿舍他们有的玩抖音,有的看电视剧,有的跟好友聊天,他们之间似乎也不是很熟悉,除了固定的好友,壹般很少说话。我冲了凉,回到床上, 打开 google docs,把调查报告缺少的部分列出来,准备在接下来的这些天里做好访谈和记录。宿舍晚上是不关灯的,因为宿舍有臭虫,灯光可以阻止臭虫晚上出来活动。宿舍晚上 12:00 基本上就安静了,第二天都要上班的。
工厂环境
作者 中国劳工观察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执行摘要
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玩具被售出,孩子们抱着玩具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与此同时,远在中国广东的工人们却在高压的工作环境和漫长的工作时间中挣扎着。一位女工因为每日生产指标实在太高而精疲力竭,她全身酸疼不已,忍不住在宿舍里哭泣。
另一位女工遭受性骚扰,骚扰她的男工甚至威胁要打她。虽然这些都发生在玩具工厂车间里,但是没人觉得这些行为有什么不对。更有甚者,没人觉得需要阻止这些骚扰行为再次发生。
自 2001 年,中国劳工观察就开始调查中国的玩具工厂。我们相信同情心是每个孩子都应当拥有的品格。当父母们为自己的孩子选择玩具时,他们对工厂不公正对待和剥削工人的事实有知情权,尤其是那些女性外来工。
今年,中国劳工观察调查了两家玩具工厂,位于中国广东省的东莞市。一家是美泰设立的工厂,一家是美泰、志高、费雪、多美的代工厂。
工厂名 产品品牌
东莞市美泰玩具有限公司(长安镇) 美泰
东莞市东耀玩具有限公司(厚街镇) 志高,费雪,多美,美泰新冠病毒的大流行影响了玩具产业,全球玩具销量增加。因为学校关闭了,全球范围内孩子们有更多时间留在家里,父母们为孩子买了更多玩具玩。1单就美泰玩具而言,
公司收益增长了 10%,达到 16 亿美元,净利润有 3 亿 1 千 6 百万美元。2促成美泰公司利润增长的因素不仅仅是来自消费者的购买力,也有工厂里工人夜以继日的超时加班和微薄的收入。在长安美泰玩具厂的装配车间,每条生产线的日生产指标是装配 1300 到 1400 个产品。工人们只有半个小时吃午饭,每周一到周六工作 10 小时。这意味着,工人们每小时要装配 100 个产品才能完成当日的生产指标。每个月工人加班 80 多个小时。有时候会因为没有完成当日生产指标延迟下班半小时,而且延时下班的工作时间不会支付工资。工人们的时薪不足 2 美元。在东莞东耀玩具厂的旺季工人们每天工作 10 到 11 小时,周六也要上班,每月加班 92 到 112 小时。两家工厂都明显违反了中国《劳动法》关于每月加班不得超过 36 小时的规定。
20 年来,中国的玩具工厂也有一些進步3
,但是工厂的進步仍然落后于其他行业 20 年
来的发展。工人们的阶层没有改变,他们仍是社会中的底层劳动者,获得的报酬和尊重仍是以整个社会的最低限度来衡量的。
以下是两家工厂都存在的严重侵权问题:
工作场所的精神暴力
依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文件,精神暴力可以被定义为“有意地利用权力,包括威胁使用身体武力,身体暴力,对某个人或者某些人可能造成身体、精神、心灵、道德或者社会发展方面的伤害。它包括言语伤害,恃强凌弱、聚众滋扰,骚扰和威胁。”4我们在两家工厂中都发现存在工作场所的精神暴力。比如:长安美泰玩具厂的车间流水线组长和组长助理会责骂生产速度慢的工人“笨”,在工人受伤之后车间组长或者主任也会责骂受伤工人“为什么不小心点”,同时会警告受伤工人不许将工伤的事实上报工厂。东耀玩具厂的组长则是在工人提出需要口罩,或者申请不加班时不理不睬,采取冷暴力的方式给工人的心理造成压力,不敢或者不愿再要求获得口罩或者要求不加班。
性骚扰
性骚扰问题近年来逐渐被重视,但是中国工厂里的这种调查仍然很少。去年我们发现佛山的美泰玩具厂有几例性骚扰事件发生。今年在长安美泰玩具厂也有性骚扰问题,体现出美泰玩具公司未能成功地在工作场所采取措施保护受害者和解决性骚扰问题。
例如:一名男工经常性地骚扰车间里的多位女工。这名男工会在车间里喊一位女工“亲爱的”,他说他怕不这么喊她她就会“不激动”。这名男工还会故意摸另一个女工的手和头发。组长助理看到这名男工的言行不仅不制止,还会加入到性骚扰玩笑当中;如会问这个男工昨晚是不是“打飞机”了。在微信工作群里的性骚扰信息更是几乎每天都有,一位工人甚至在微信群里发送性工作者的联络卡片信息。
职业健康与安全
两家工厂都为工人提供带薪的入职培训以满足《劳动法》中关于入职培训的法定义务,但是两家工厂的入职培训都未达到法定的 24 小时入职培训的时长规定。
长安美泰玩具厂规定每个工人在入职的第一个月内至少接受 24 小时的培训,但是调查员了解到工人们一般在入职第一天接受 4 小时培训之后就不会再有其他培训。东耀玩具厂的入职培训是播放视频工人自己观看。正是因为培训不足,工人们在操作机器的过程中难免受伤。
在长安美泰玩具厂,没有人教调查员如何使用过胶机,她在使用的过程中多次烫伤自己的手指。喷油车间的工人每天都暴露在化学品之中,一些工人说下班后发现自己的鼻孔里都是喷油的油料。他们没有获得任何特殊的防护口罩,只是每天有两个普通医用口罩,这种医用口罩不能有效阻挡喷油進入鼻孔。
东耀玩具厂的一个女工使用稀释剂,但是却未获得手套,她的手因此溃烂了。另一位女工在使用稀释剂之后皮肤红肿、瘙痒。这位女工告诉组长自己对稀释剂过敏之后被组长训斥,她只能自己去工厂附近的一个小诊所输液来缓解不适的症状。在焊锡岗位上产品会有黑烟,需要佩戴有活性炭的口罩,但有些工人有口罩有些没有。而且他们佩戴的口罩只是普通的蓝色口罩。工厂也没有确保那些需要接触洗面水的工人都佩戴合适的口罩。
工人代表
面对庞大的工厂,一个工人难免觉得无力。组成工会或者选举工人代表几乎成了工人与工厂对话的唯一合法途径。我们调查的两家工厂都有工会或者有工人代表,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并不是真实有效的工会或者工人代表。
尤其是长安美泰玩具厂,设有“美泰之家”,“工人热线”,团支部、妇女联合会等种类齐全的团体。但是遗憾的是这些部门并没有起到实际作用。在一位女工因工厂调岗体检而被错误计算工资时,没有任何厂内团体愿意帮助她解决问题,只有在她威胁要拨打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电话举报工厂克扣工资时,工厂才补足了她的工资。
东耀玩具厂没有工会,而且要求面试的工人必须在一份表格中勾选“不加入工会”的选项。依据中国《劳动法》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在东耀厂里有一份工人代表名单,由每个部门的工人选举产生。但根据其中一位工人代表的说法,工人代表是工厂方便开会才选举出来的,只是负责给工人们传达工厂的一些决定(如上班时间调整),并不能实现帮助工人向工厂反应工人需求和问题的作用。
新冠病毒防疫措施
新冠病毒爆发之后,所有工作场所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新冠病毒传播。工厂里,大部分工人通常高度依赖工厂的餐厅,原因有中午休息时间短无法去厂外就餐、工厂餐饮价格低廉,加上中国仍处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外出就餐仍有一定风险。在长安美泰玩具厂,参加求职面试的工人被要求接受核酸检测之后才能参加面试。工厂在工人共同就餐的餐桌上安装了玻璃挡板。
东耀玩具厂的餐饮目前是免费的,但是就餐环境和餐饮卫生都让人担心。如:工人发现食物里有头发、烂菜叶,甚至在工人的午餐中有蟑螂。餐厅没有足够的桌椅让下班的工人同时坐着就餐,一张桌子可能被 6 个工人共同使用,彼此之间胳膊挨着胳膊。
即使这样仍有不少工人需要蹲在地上吃饭。工人用自己使用过的餐具从公共的饭桶里盛饭更是增加了新冠病毒,或者其他疾病传播的可能性。我们没有看到东耀玩具厂采取任何针对新冠病毒的防疫措施。
社保
中国《劳动法》要求雇主必须为职工购买社保。社保包括 5 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长安美泰玩具厂的工人只有在试用期结束之后才能买社保,购买的种类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东耀玩具厂的短期工被要求签署一份《不同意购买社保声明书》,自愿放弃购买社保。事实上工厂从没有询问过工人是否愿意购买社保。同时,有些工人虽然签署了这份声明书,但是工厂却又为他们购买了社保。长期工在经过试用期之后,工厂会为他们买社保,我们无法确定工厂为他们购买了哪几种保险。工厂要求超过 50 周岁的工人签署《劳务合同》,其中声明工人会自己购买社保,工厂只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
怀孕与生育保障
我们不确定长安美泰玩具厂和东耀玩具厂是否为工人们购买了生育保险。
两个工厂的劳动合同中都载明工人享受带薪的产假,但是工人到底能享受多少天的带薪产假仍不明了。长安美泰玩具厂的很多工人不知道自己有带薪产假,因为没人向他们解释过劳动合同。工厂的墙上贴著一张申请享受产假待遇的流程图,显示工人可以在怀孕 3 个月之后提出此项申请。但是几位在厂里工作多年、并且已经生育的女工表示,很难在厂里上班坚持到生孩子之前。工厂每天有繁重的工作量,还有可能接触化学品,这些都对孕妇身体有危害。所以没听说哪个女工享受过产假待遇。能够享受产假待遇的基本是工厂办公室里的管理层女性员工。一位怀孕的女工需要自己提出申请才可以不再上夜班,而不是车间主任主动为她调整上班时间。她最终选择辞职,工厂里的工作实在太累。
调查员没有看到工厂里有其他特别的针对孕妇的设施和福利。
总结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敦促玩具公司采取措施应对和解决他们的供应链工厂里积存的侵权问题。但是一次次的,我们总是看到同样的问题仍然存在,如:低工资,过量加班,匮乏的劳动保护设备,缺乏有效的投诉渠道。长安美泰玩具厂和东耀玩具厂都经过了ICTI 玩具责任规范认证。经过去年在佛山美泰玩具厂的调查,我们特别要求玩具责任规范(ICTI Ethical Toy Program)和美泰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性骚扰问题和就业歧视问题。我们的报告说明他们未能履行保护工人权益的义务。长久以来,工人被当作生产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玩具销售量在新冠病毒大流行中喷涌增长,但是玩具公司们并没有将所获的利润用于提高他们生产线上工人的生活。玩具公司们知道工厂里的工作环境,并且促使工厂达到更高生产指标的同时压缩生产成本,被压缩的成本则是工人的福祉。玩具公司们应该为提高工人们的生计做更多。
侵权行为概括
美泰玩具厂 东耀玩具厂
不正当理由拒绝录用 *
未依法购买社保 * *
未设立工会 *
没有独立的工人代表 * *
入职培训不达 24 小时 * *
不解释劳动合同内容 * *
工厂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赔偿工人 *
未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 * *
工厂车间存在火灾隐患 *
化学品垃圾处理不善 *
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没有定期体检 *
超时加班 * *
工伤不上报 *
生活环境恶劣 *
性骚扰 *
精神暴力 * *
性骚扰报告:美泰必须做的更好
关于性骚扰的新调查,在中国的一家美泰工厂
中国工厂里的性骚扰:隐秘的现实
不够体面的工资,地狱般的工作量,不卫生的宿舍和甚至有时候强迫劳动……自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中国工厂触目惊心的工作环境一次又一次被曝光。从 "世界工厂 "采购用品的大品牌,经常因这些公然侵犯权利的行为而被挑出来指责。
但是鲜为人知的是中国工厂生产线上 70%的工人是女性。5直到 2000 年,生产线上的女工大部分是“农民工”,比如,一个人离开农村去城市赚钱,但是却没有城市户口定居于城市。这样的行政管理现状迫使她们接受恶劣的工作环境。
长久以来,中国工厂更喜欢招聘女工,女工更吃苦耐劳,也比男工更温顺。
但近十年来,基于经济和人口的因素,工厂不得不招聘更多男工。6工厂里的新的男女工构成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工作氛围,产生了一个仍属禁忌的问题:
基于性别的暴力和性骚扰。
2018 年,metoo 运动对中国有很大影响,尽管有审查制度,但是在中国社会的一些领域仍然涌现出关于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探讨。但是 metoo 运动对制造业领域毫无影响。
调查中国工厂的工作环境变得越来越困难,更不用说谴责加诸女工的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了。
虽然很隐秘,但是性骚扰是美泰直接控制的三家中国工厂中既存的现实。
美泰工厂里的性骚扰:存在已久
跨国企业的工厂里的性骚扰早就被人知晓。2004 年发生在美泰两家墨西哥工厂的第一次审计已经揭示出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2019 年 12 月,3 个公益组织——中国劳工观察、Solidar Switzerland 和 ActionAidFrance——发布一份关于美泰一家中国玩具工厂轻视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谴责报告 。7
针对佛山美泰玩具厂的调查持续了数周并且揭示出工厂存在违反劳动法和安全隐患,也存在基于性别的暴力和性骚扰。
我们的调查显示这些情况不是个案,我们因此问责美泰公司关于防治和惩罚基于性别的暴力和性骚扰的政策。
美泰公司拒绝讨论它的性骚扰政策,也没有声明会采取任何措施根除性骚扰。
今年,我们发布一份新的对美泰的另一家工厂持续几周的调查,调查结果再次让人担心。
不适当地谈论她人外表,谈话中带有性暗示,触摸身体,发送淫秽照片:短短几周的调查中,多种形式的性骚扰被发现。
这是事情都发生在工厂管理人员的视野范围之内,但没有引起管理人员的任何反应。
正是这种有错不罚的气氛让受到骚扰的女工不敢投诉,尤其担心因此失去工作。
美泰工厂轻视骚扰行为是很难被忽视的。
美泰必须睁开双眼并采取行动
近 20 年来,美泰作为世界玩具产业的领军人物一直致力于在其供应链工厂里保障体面的工作环境。美泰的旗舰产品,芭比娃娃,自 2015 年以来被呈现为允许小女孩们不被先入为主的观念限制和被解放的。
至少,生产芭比娃娃的女工们应当在免于被羞辱和被性骚扰的环境中工作。
美泰有一个关于工作场所免于歧视和骚扰的行为准则,但是在实践中,美泰公司未能确保此项权利。
委托审计,例如美泰工厂的国际玩具理事会是值得怀疑的,他们不透明也不可靠。
更糟的是,这些委托审计给美泰颁发一个“合乎道德”的认证让美泰可以为其责任开脱。
跨国企业几年前就知晓自己的工厂里有侵权行为,他们有责任确保自己的中国工厂和其他地方的工厂给工人提供体面的工作环境。
结束性骚扰的普遍存在是迫切的,跨国企业可以通过有雄心的政策来防止、制裁性骚
扰行为,和赔偿性骚扰受害者。
美泰必须首先对工厂里的性骚扰情况作出评定,传达评定结果,最后采取具体的措施保护女工。
定义:性骚扰
性骚扰是对人权的侵犯,1958 年国际劳工组织在第 111 号公约中定义并谴责这种行为。它包含一系列惯常发生的和被常态化的行为和实践:与性有关的言论,甚至淫秽的言论和笑话,展示物化女性的照片或者图片,强迫肢体接触或者性侵犯。
广东是中国最富有也是最受欢迎的省,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之后广东飞速发展。靠近香港的地缘优势让它拥有 4000 多家工厂和车间。广东省也是美泰三家中国工厂的所在地。
第一次调查,第一次丑闻
芭比娃娃是对女性权利的嘲讽……在 2019 年 11 月我们发布的报告中我们揭示了美泰在中国的一家工厂存在严重的侵权行为。8
这份报告是 2019 年我们对位于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镇一家美泰玩具厂進行数周的秘密调查后的调查结果。
这家工厂直接隶属于美泰,它主要生产费雪塑料玩具和电子玩具。工厂大约有 3000 多名工人,旺季在夏季,为圣诞节销售作准备。
在这期间,工厂会增加雇佣数百名工人,他们在工厂里都看到了美泰工厂的工作环境。
已证实的骚扰情况
2019 年,我们发现这家工厂的工人工作量不稳定,女工反应她们遭受来自管理人员的言语伤害和羞辱,尤其是年轻女工。
调查员与超过 10 位女工详细交谈过,其中 4 位女工曾描述过工厂里存在性骚扰的情况。
她们中的一位曾被工厂里两位男性工友尾随,这两个男工还对她拍照。她感到不安全但是不敢对别人说。另一位女工说:“有个男工每次休息时间都到我这里来,我想让他别过来找我,我很害怕。”
调查员曾在女工宿舍的楼层里看到一个男人,站在浴室门口,这让调查员感到非常不舒服。
被骚扰的女工没有向工厂的管理人员反应问题。首先,她们觉得自己没有证据,只会导致双方“各执一词”。有些女工觉得向管理人员反应不会有任何改变,还有些女工担心反应问题之后自己的安全问题。
这些因素都说明了实施一项专门的警告机制和关于此机制的使用培训的重要性。
没有真正的求助渠道
此次调查显示,工厂里没有专门的性骚扰警告机制,或者是没有工人(调查员曾询问过的)知道工厂里有这样的机制。
工厂入口初有一个员工服务中心,调查期间调查员从未看到任何人走進这个中心去投诉。
没有真正的求助渠道
此次调查显示,工厂里没有专门的性骚扰警告机制,或者是没有工人(调查员曾询问过的)知道工厂里有这样的机制。
工厂入口初有一个员工服务中心,调查期间调查员从未看到任何人走進这个中心去投诉。
工人的工卡上有一个热线电话号码,但是没人使用它,因为工人担心他们不会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保密,或者觉得打电话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最后,工会在中国并不是独立运作的,因此工人根本不会考虑向工会反应问题。
我们关于解决性别暴力的建议
我们的报告发布在欧洲一些主要的媒体上9
对普通公众产生很大的影响:一个访谈被浏
览了超过 100 万次。10
随后我们要求美泰采取与问题严重性相称的措施:
? 采纳对性暴力“零容忍”的政策和内部通报制度;? 建立一个内部的报告制度来应对性骚扰和要求所有的商业合作伙伴制定应对投诉的机制;
? 对所有女性员工提供救济机制确保匿名化以保护投诉者免于报复,并解雇作恶者;
? 通过授予他们特别的社会权利和提供法律、心理和经济援助来支持受害者;? 对全体员工做关于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培训,包括管理者,介绍在工作场所及工作场所之外的救济途径的可及性。
2020 年 1 月,我们的报告发布超过 5 周时间之后,美泰声明工厂已经接受了为期两天的审计,并且未发现存在违反国际玩具理事会的标准的指控。
此次审计由国际玩具理事会开展,一个玩具产业的国际理事会组织。
美泰未向我们提供关于它有反对性骚扰的政策的信息,也没有在它的工厂和公司里实施具体的措施。
事实是此次审计没有揭示出美泰存在任何有违“合乎道德的”认证标准的行为,也没
有证实工厂不存在性别和性骚扰的情况。
此次审计已经被证明在揭露工厂侵权行为方面是无效的,例如对自由结社权的侵害、各种各样的歧视和性骚扰。11
甚至,国际玩具理事会使用的审计方法,包括把审计委托给第三方進行,存在一个严重的错误:它未能有效的使工人参与其中,虽然工人是被关切的核心人群。
我们曾询问国际玩具理事会关于他们审计的方法论,但是他们从不回应。
因此我们不知道这项审计的范围:时间、被访谈的人数、他们的工作、他们的性别等等。我们不知道访谈的范围,或者什么记录将会被使用。我们不知道该审计是不是公开宣布的,被访谈的人是如何被筛选出来的,是否对文件和访谈進行二次检查。我们也不知道谁来开展这项调查,国际玩具理事会内部技术团队专家擅长什么,他们是否接受过关于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的培训?
国际玩具理事会的检查清单里提到了性骚扰问题,但是却没有被完整的执行。
面对工厂里广泛存在性骚扰的指控,美泰倾向于把问题隐藏在一个方法论不公开的总体审计报告的总结当中。
美泰借此轻而易举的解决了我们的报告中提到的严重的侵权事实,而且拒绝采取透明的行动来制止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
美泰未能履行它的买方责任,没能阻止这类侵权行为继续发生在它的工厂里。
证据收集于 2019 年
“我印象中就算男工经常工作速度比女工慢,做出的产品比女工少,老板也不会对男工大喊大叫。我的生产线上有一个女孩因为被骂哭辞职离开工厂。”
美泰直接拥有或者控制 8 家工厂,分别在墨西哥、马来西亚、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中国。美泰也有其他形式的供应商,但是这几年都没有公布供应商的名单。
美泰,一个玩具巨人
美泰集团 1945 年创立于美国,其销售量在世界玩具销售市场占有主导地位。美泰在全世界超过 150 个国家生产芭比娃娃,费雪、乌诺纸牌,波莉口袋和风火轮品牌玩具。
2019 年的每一分钟,在全世界范围内大约 100 个芭比娃娃被售出。芭比娃娃的销售大约占其营业额的四分之一,估值 4 万 5 千零 5 十亿。12美泰在自己的网站上写着:“生产我们的玩具的工厂提供安全和合乎道德的工作环境。1997 年,我们是第一批制定制造业责任标准的公司。”
然而,自 1996 年不断有针对美泰集团的工厂的研究表明工厂的工作环境很糟糕。
证据 收集于 2019 年
“厂里有很多男工,他们经常叫年轻的临时工跟他们出去约会。那些年纪大的男工经常会来找我。”
另一个工厂的新证据
2020 年,在美泰的另一家位于中国东莞市的工厂的持续数周的调查证实了这种现象。
东莞市长安美泰玩具厂招聘超过 2300 名工人,主要盛昌塑料玩具,包括知名的芭比娃娃。
跟去年在佛山的工厂一样,在工厂里的数周调查显示出工厂里持续存在性骚扰问题,并且不以为然。
生产线上的性骚扰
例如,一位 19 岁的学生暑期工对我们的调查员抱怨她被一个比她大 10 岁的男工骚
扰。这名男工经常在车间里喊她“亲爱的”,他对其他工人说他喊这位女工亲爱的是为了“让她激动”。他还会经常坐在这位女工的位置上,让这个女工坐他腿上。
这位年轻的女工在微信(在中国非常流行的聊天工具)上拉黑了这名骚扰她的男工,防止他通过手机骚扰自己。这名男工威胁女工不许拉黑自己,不然就要打她。
这些事情发生在工厂的车间里,其他人都能看到,但是没人干预。
这位男工还被看到摸另一个女工的头发和手,被摸的女工大声说:“别摸我的头发和手。”这位男工还公开对这名女工说:“我今晚没地方睡觉,去你家好不好?”同样的,这些事发生时没有人制止。
在现场调查过程中,生产线两名组长助理经常自以为是,要么不插手,要么在车间里发表带有性暗示的言论。
例如:一位组长助理曾问这位男工(上文提到的)有没有打飞机(SY),随后组长助理又说自己说错了。
另一个学生,她为了赚学费到厂里做暑期工,她经常遭遇男工谈论她的胸部和外形。
她经常在车间里因此哭泣,但是没人介入和帮她解决问题。这个年轻的女工说她不敢去投诉,因为她担心失去工作,她需要赚钱还学费贷款。
手机里发送的淫秽信息
工人会被组长加入一个微信聊天群,用于分享工作信息,比如每天的生产指标。
我们看到其中一个工作聊天群组里有一些成员的性别歧视和性别化发言,让女性员工感到工作环境有敌意和侮辱。
一些事实已经构成性骚扰,他们制造了一个有敌意的工作环境。调查员在工厂的几周一直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
虽然没有性侵犯发生,但是女工们害怕性骚扰,感到自己不受保护。这样的气氛的确让人担心更糟的情况可能会发生。
特定的“企业文化”
性骚扰由一系列不受欢迎的行为构成,如:下流的语言、笑话,展示物化女性的图片,强迫接触或者性侵犯。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13,性骚扰是指:
任何不受欢迎的含有肢体的、言语的或者非言语的性暗示的行为;任何其他不受欢迎的、无理的、冒犯的、会对女性尊严有影响的基于性的行为;任何有助于创造一个让人感到恐吓、敌意或者屈辱的工作环境的行为。
当企业的管理者不采取合适的行动补救性骚扰行为时,这种企业文化会让性骚扰根深蒂固。
在本案中,组长从来不介入阻止骚扰行为,除了一次在微信聊天群组中的 警告,但那次警告是毫无作用而且没有后续行动。
规则就是不受惩罚
在工人的入职培训中没有谈到禁止性骚扰和投诉机制。
入职培训大约有半天时间,包含对公司和工厂的介绍、安全培训、工资构成、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协议、发厂牌、食宿情况讲解和分配车间。
调查员得知厂内有一个机构叫“美泰之家”,可以接受工人投诉。但是其他工友并不知道美泰之家是干什么的。厂里还有一个电话可以接受投诉,但是是工厂内线电话短号码,也就是说用自己的手机无法拨打,工人必须去工厂办公室借用座机电话去打这个短号码,办公室里的人都能听到。这种情况下投诉的机密性无法被保障。
更何况每天 10 分钟的休息时间实在太短,不够走去打电话。办公室在工人下班之时也会关门。
毫无疑问这个投诉机制几乎没有工人知道和使用过。
这个投诉机制,刻意被设置的毫无效果,看起来只是用来满足审计的要求。公司可以说他们没有问题因为没有工人投诉。
在一次微信聊天群组讨论时,一个男工人写到:“老乡,你今晚上去找(性)服务了?”
一个男工人发表了一张女性裸露的照片在一个有男工和女工组成的生产线微信工作聊天群组里。
分享性工作者的联络卡片。这个发送这些卡片的男工写到:“哪个需要的可以预约了。”然后:“各位男同事我只能帮你们到这里啦。”另一个人回复说:“哇塞,这身材。”
一个组长对这个发送性工作者联络卡片的男工人说:“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这个是工作群。”然后这个男工人发送了一张儿童的照片写着:“收到!”
这张照片是在 2020 年我们调查美泰的东莞工厂时拍摄的,我们招聘调查员工作几周或者几个月,以此尽力确保中国工厂的调查员身份保密。
性骚扰话题在中国工厂即将走出禁忌?
在世界范围内对女性来说,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是一个不幸的事实。在中国这个话题
很少被谈论,大品牌选择中国工厂时没有把这个当作是严重的风险。
根据北京援众性别发展中心的研究 显示:中国从 2010 年到 2017 年中国 5 千万份判决书中只有 34 份与性骚扰有关。14 然而,香港大学的一份 2009 年报告证实 80%的中国女性在工作中遭遇过性骚扰。15
如此频发的现象却几乎没有公开谴责和反抗,有若干原因。
一方面是,直到今年中国法律尚未精确定义性骚扰行为。16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将性骚
扰看作是一个禁忌话题,因此很难公开解决性骚扰问题。
但是在 2018 年,metoo 运动强烈影响了中国。
运动首先由女学生们发起,她们说自己被教授性骚扰。政府通过切断网络的方式阻止这些女性说出自己的经历,有时候甚至威胁要逮捕她们。即使有这些审查制度,中国仍有一些言论自由的空间。
Meetoo 运动基本上是在文化领域,学生群体内的接力,17但有一个证据例外。
一位富士康(中国的一家很大的电子工厂)的女工于 2018 年 1 月写了一封信,要求工厂设立打击性骚扰和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的制度。
她写到18
: “大声说黄色笑话,嘲笑女工的外貌和特征,利用“指导”的借口跟女工发生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工厂车间里“性骚扰文化”被广泛传播。”
很难动员女工减少性骚扰。
自 2015 年来,中国的工会和女性运动收到来自政府的巨大压力,19许多关注工人权益的组织被迫关闭了,例如向阳花女工中心。
这是一家在 2013 年在广东工厂做性骚扰调查的公益组织。20这个调查目前只能在网上找到,它被网络媒体和公益组织转播。调查显示四分之一的女工曾接到淫秽电话和色情短信息,近十分之一的女工说她们在工作中有过直接被要求性服务的经历。
向阳花女工中心的主任骆红梅解释说21: “就像家暴,警察和全社会大部分人认为这是家务事,不是公众讨论和判断的事”。骆红梅曾在 2015 年被逮捕。
然而,中国 2019 年最新通过的民法典带来了改变的希望。
这是法律第一次规定公司有义务制定防治性骚扰的政策。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尽管雇员诉讼想要成功还需要符合苛刻的条件。
另一方面中国的女权主主义者动员继续战斗,就像学者洪理达说的:“就算中国所有的女权主义活动者都被逮捕或者禁声了她们释放出的反抗的力量是很难被根除的。”22美泰和它没有社会责任感的政策
1997 年,迫于公益组织的压力,美泰作为第一批跨国公司撰写和通过了一个规范它的工厂和供应商的道德准则:全球制造准则。
这项准则适用于所有组成其产品的制造业部门,涵盖了工资、工时、童工、强迫劳动、歧视、自由结社、法律和道德商业惯例、产品安全和质量等。
原则逐渐被抛弃
这种准则非常典型,被用于提升公司形象。美泰的原则相当有雄心,它有一个外部的、透明的审计机制来检测是否被履行。
然而,有责任感和道德感地经商显然是有成本的。
安排和付费给审计是必须的,救济被侵犯的权利,提升工厂的工作环境,增强工作安全,说服供应商接纳这些原则和监测他们是否遵守了这些原则……毫无疑问,由于需要支付这些成本,美泰逐渐降低它的道德要求。明确的和保护性的规定逐渐变得宽泛、不清晰的原则。23
2009 年,跨国企业最终抛弃了它的独立审计机制,国际公司责任(ICCA)详尽的报告发布在它自己的网站上。
起码的合法性得不到保障。
同年,美泰加入了国际玩具理事会(ICTI),该理事会建立了自己的商业道德行为准则。
这个行为准则由国际玩具理事会的分支机构“合乎道德的玩具项目”(IETP)监测,IETP 发展了自己的审计机制。24
就像任何人都能想到的,国际玩具理事会没有对自己设置什么限制性的规定。
比如就加班时间这个问题而言,这项准则规定了一个工人一周工作不应超过 72 小时,最长加班时间为 32 小时。然而,中国劳动法规定工人一周工作 44 小时,一个月的加班时间 36 小时。
这个准则不仅没有雄心,而且允许不遵守法律的工厂获得“合乎道德”的认证。
一个不透明和不可靠的机制
IETP 的认证已经多年被公益组织诟病不独立、不透明、无效。
这个机构的确是仅由公司代表运作和管理,没有工人代表或者民间社会组织参与其中。
它认证了成千上万的工厂,但是没有发布过他们声称的年度审计报告。
并且他们使用的参考体系(IETP 清单)甚至不能保证符合中国劳动法的规定。
IETP 的审计在揭露侵犯人权和确保品牌方救济受害者方面是无效的是意料之中的事。
美泰的承诺只是假象
美泰在自己的网站上写着:“提升供应链资源筛选的道德标准是我们做生意的方式。”25
例如,美泰期待它的供应商是“致力于支持工人的人权,尊重工人,使他们有尊严,保持人道的工作环境。”
如果遵守这些说法的监测制度是无效的,难道这些声明不是毫无价值的吗?
此外,这些声明看起来是只针对供应商,不针对它自己的工厂。最后,美泰解释说:
“除了在特殊的商业环境,供应商不应该要求工人每周工作超过 66 小时,或者超过本国法律的更低的工作时间规定。”
因此它不仅忽视了 ICTI 准则中的行为规定,也公开承认本国法律可以因“特殊的商业环境”而被无视。
美泰建立了自己的游戏规则,和对于哪些原则需要被尊重、如何被尊重的控制权。
在工厂入口处给工人量体温,工厂的行为似乎没有受到疫情危机的影响。
美泰工厂的性骚扰:早就被知晓的问题
多年前,美泰就可以解决它工厂里的性骚扰问题。
美泰集团的独立审计机制建立于 1997 年——国际公司责任(ICCA)的报告一直无法在网上看到——几年前,曾在墨西哥的报告中提到这个问题。
2004 年,针对两家墨西哥工厂的审计报告证实一些工人“是言语伤害的受害者,还被同事性骚扰。工人们还证实,他们觉得管理者对工人关心和投诉的事情毫不在意。两家工厂都发现了实际发生或者可察觉的对工人的性骚扰行为。”26在其中一家工厂里,30%的被调查者报告了虐待。还有 13%的女性曾察觉到至少一次性骚扰。当女工在工厂里走动时,男工对她们吹口哨是很常见的。
最后,两家工厂中三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说他们害怕因为举报性骚扰而失去工作。
当时美泰说自己很认真对待这个问题,但是审计报告仍然总结道:“公司的现有努力未能完全奏效,工作场所的骚扰问题,尤其是针对女工的,需要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三年后,在新的审计报告中性骚扰案例看起来从两个工厂中消失了。27公司采取了什么措施并未在 2007 年的报告中被提及,性骚扰问题完全消失无法让人信服。
如果美泰能认真对待性骚扰的案例并且对它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措施,它能取得進步。
做的像芭比娃娃那样,不要像美泰!
根据美泰的说法:“芭比娃娃告诉小女孩们她们可以成为她们想要成为的人。”
经历了 2012 年到 2014 年销量的显著下滑,美泰决定改变芭比娃娃的形象来适应 21 世纪。改变发生于 2015 年的宣传语:“你可以成为任何事物!”美泰随后开发了一系列娃娃,她们有更丰富的外形,模仿女明星的特征,比如罗莎.帕克斯(美国黑人民权行动家,抗议黑人只能坐公交车后排的规定)或者芙烈达.卡罗(墨西哥女画家)。
芭比娃娃曾因向小女孩表达不切实际的和性化的女性身体形象而备受谴责,现在她作为一个玩具致力于赋权和反抗性别刻板印象。
这一市场宣传策略使芭比娃娃销量增长,但是美泰广告和生产芭比娃娃的女工的工作环境之间的差距却更加触目惊心了。
缺乏对抗基于性别暴力和骚扰的雄心壮志
IETP 有责任确保玩具被生产于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但它还没发展出一个真正的方案来打击工厂里的性骚扰。
没有具体的规定或者程序被设想出来。这种暴力尚未被玩具产业当作一种风险。然而,这种风险已经被很多其他“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认识到。28在玩具产业,女工通常是侵权行为的受害者。这是否说明在玩具产业中女性的权利被认为是不那麽重要的?
IETP 的工具包只是提到了一些性别措施,它们是:禁止肢体暴力,强迫,体罚和骚
扰。
如,IETP 雇佣的审计人员必须检查工厂是否有“一个书面政策,处理违纪案件的具体程序”。一个评论说道:这种政策必须包括工人免于任何形式的骚扰和虐待伤害,例如言语和精神暴力、人身胁迫、体罚、恐吓和威胁。
这个评论还说,接受审查的文件必须“有处理任何违纪问题的程序,包括不可接受的行为的指引,投诉程序,调查方法和措施结果。”
但仅仅是口头讨论这些要素,没有任何书面政策,也许对于获得和维持 IETP 的“合乎道德的”认证是足够的。
美泰还通过了一个内部行为准则,但这个行为准则也是非常不足的。
它适用于“美泰家族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美泰公司、费雪公司、美国女孩品牌有限公司,Radica Enterprises Ltd,和其他全球范围内的美泰的附属企业”。
该行为准则载明:“我们有权在一个不因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包括怀孕、生孩子或者相关的医疗情况)、性取向、性别认同、国籍、血统、社会出身、年龄、残障、婚姻状况、遗传信息、退伍军人身份及其他特征而遭受歧视和骚扰。我们应当尊重我们的同事的权利,始终记得没有任何骚扰和歧视是可以被容忍的。当我们因某个同事的行为感到不舒服的时候,我们应当沟通。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我们看到的或者经历的骚扰和歧视是我们责任。”
很难知道美泰管理的工厂的工人能否主张以上说法,但是没有关于被禁止行为的定义,没有专门的投诉程序,没有纪律处罚和保护(受害者)的措施,这个准则没有实用价值。
更糟的是,这个准则全靠暴力的受害者来告发真相:那麽不敢告发性骚扰的,是不是就是自己的责任呢?
在制定打击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真正政策的同时,至少要在各级進行培训,以适应不同的国情和每个职业的特殊风险。
美泰对于反对性别歧视和性暴力毫无雄心壮志也许是令人惊讶的,以及它宽松的认证标准和闪烁其词的行为准则。
我们的建议
美泰必须结束性骚扰
美泰的责任
工作场所的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经常被公司忽视,因为他们认为这不是自己的责任。然而,有很多工作场所的因素会助长或者加剧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
临时合同、完成生产指标的持续性的压力,缺少工会,都会增加针对女工的暴力的风险。
通过压缩产品的价格,设定与法定工作间不匹配的生产期限,要求最大程度上的灵活性,因此一年年的,美泰提供的工厂运行条件始终被观察到很糟糕。
美泰已经被警告过几次,我们针对它的工厂的新调查显示性骚扰是存在的,即使不普遍。
2019 年 6 月 21 日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一个公约,致力于要求公司采取与其控制程度相称的措施来阻止发生在工作场所的暴力和骚扰。29前述的案例中,美泰直接设立了佛山和东莞的两家工厂,无法尝试通过援引供应商的责任条款来逃避责任。
跨国公司对那里的工作条件和所发生的侵犯人权的行为直接承担责任。
形式上的承诺是不够的
美泰不履行它的承诺的原因很简单:跨国公司不有效地监测它的供应链是否合规,不解决供应链里最基本的问题。
就像其他跨国公司,美泰已经声称自己有道德责任,但是实践中它拒绝在它的工厂和供应商的安全和体面的工作环境上花钱。如果美泰只有漂亮的词汇和表面的措施,生产芭比娃娃和美泰集团其他玩具的成千上万的女工的境遇不会真的改变只要美泰不建立一个有雄心的政策来反对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暴力和骚扰就会继续。
结束美泰不惩罚性骚扰的 8 项要求
1. 评估美泰自己工厂和整个供应链中的性骚扰情况,公布方法论、结果和采取的矫正措施。
2. 美泰应通过一项阻止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的政策,其中包含性骚扰的清晰的定义,一个简单易懂的投诉程序,对加害者的内部纪律处罚和对受害者的保护和补偿措施,以此向雇员和商业伙伴明晰美泰针对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的零容忍政策。
3. 要求所有商业伙伴都有一个完善的可操作的投诉机制,向所有女性员工提供能够确保匿名的投诉救济,保护她们免于报复和设置对加害者纪律处分,包括开除。
4. 开展风险评估,考虑到歧视、滥用权力关系和性别相关的文化、社会规范引发的增加暴力和骚扰的风险和危险。
5. 支持受害者,通过为她们提供特殊的社会权利,法律、心理和必要的财务支持。
6. 确保当地机构能够组织工人、主管和资方接受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的培训,告知他们工作及工作之外的救济途径。
7. 停止使用 ICTI 和 IETP 的认证系统,确保在工厂里工人的基本权利被尊重。
8. 加入国际框架协议,或者女性和人权组织的协议,包括供应商和分包商。30
远景:建立一个公司的国际规则
全球内,35%到 50%的女性曾在工作中遭遇过不合适的言语或者手势,讨厌的肢体接触或者其他形式的性骚扰。31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认定,暴力和骚扰在全球范围内的工作场所广泛存在,并且影响所有国家,所有领域和所有机构。
对人权的侵犯
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和骚扰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各种各样的情景中。它们侵蚀人类尊严,与体面地工作和社会正义不相容。
一些女性受害更严重,因为她们遭受其他形式的歧视,与她们真实或者可感知的移民身份、来自的地方或者性取向有关。
2019 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特别强调在全世界范围内,工作中的暴力严重的、广泛地阻碍著女性的就业权。32
企业有责任尊重人权
工作场所中基于性别的暴力经常被雇主忽视,他们不把这看作是自己的责任,即使有很多职业的因素会助长或者增加这种暴力。
跨国公司,比如美泰,在停止它们的供应链中的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扮演着重要角色。
我们看到 20 多年来,一些大公司通过的宪章、行为准则和其他自愿性标准,大部分都是无效的。
跨国公司有义务确保他们的商业活动不会侵犯人权,如果他们侵犯了人权,应当为此负责。
约束跨国企业
我们三家机构都积极倡导通过一个关于跨国公司和人权的联合国公约。
这个公约必须要求跨国公司对自己侵犯人权的活动负责,将女性遭受的特定伤害考虑
在内。
另一方面,2019 年 6 月 21 日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一个国际标准,谴责工作场所基于性别的暴力。
国际劳工组织 190 公约及其所附建议没有特别提及企业的供应链。但是公约载明“批准这个公约的国家应当尊重、提升和实现所有人在工作中免于暴力和骚扰”。
公约的第九条要求国家通过立法要求雇主采取“合适的措施与他们的控制程度相称”
来辨别、评估和阻止暴力和骚扰的风险,包括基于性别的暴力和骚扰,咨询工人和他们的代表的意见。
亟需更多国家批准和后续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的 190 公约。
报告的作者:
中国劳工观察
中国劳工观察位于纽约,2000 年由一位中国流亡国外的工人创立,致力于谴责“世界工厂”的工作环境。
这家公益组织定期发布调查报告和告诉工人他们的权利,这些调查是由那些曾在中国最大的工厂中工作的工人开展的。
Solidar Suisse
瑞士团结工会是一个公益组织,关注体面的工作环境、民主参与和社会正义,它在四个国家由超过 60 个项目。
瑞士团结工会通过倡导活动给最贫穷的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参与者施加压力来结束侵犯人权的行为。
ActionAid France
ActionAid France 是一个联盟被认为是一个公用事业单位,它将 40 多个国际团结工会和上百位社会活动家组织在一起。1983 年建立以来,这个联盟已经游说政治和经济决策者帮助那些为自己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抗争的人发声。
此报告的出版由法国发展署提供资金支持。报告的内容由 ActionAid France 负责,不代表 AFD 的观点。
东莞长安美泰玩具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东莞长安美泰玩具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 2019年 6月 11日,法定代表人苏德兴。企业的登记注册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东路 51 号。 长安美泰玩具二厂是其前身。
根据墙上的宣传栏内容显示,该厂最早建于 1986 年,员工 2300 多人。网上查询其工商信息显示最早注册于 1989 年,位于东莞市长安镇第一工业区,工厂主要生产塑胶玩具“美国女孩”“芭比公仔”等。
然而我们的调查结果却与此说法南辕北辙。长安美泰的工人长期在语言暴力的环境中工作,性骚扰者有恃无恐;工厂里部门繁多,工会、妇联、团支部、党支部等部门一应俱全,但是大部分工人却不知道这些部门的存在或者从没接触过,也不相信他们能帮助自己解决问题。除了每天即使延时下班也必须完成的生产指标,丝毫看不到工厂鼓励的主人翁精神和团队精神。
基本信息:
工厂名称:东莞长安美泰玩具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第一工业区
联系方式:0769-85312683
主要产品:塑胶玩具
产品品牌:美泰玩具
员工数量:2300 人左右
访谈工人数量:22 人
访谈工人男女比例:8:14
访谈工人所属部门:装配车间、唐胶车间、移印车间访谈方式:面对面访谈、微信聊天
第一部分:入职与离职
招聘条件:
根据网上搜索到的招聘信息,长安美泰玩具有限公司招聘普工要求1到3年工作年限,初中以上学历。基本要求是“年龄不限,性别不限”。调查员進入工厂之后,发现厂里的大龄工人的确比其他厂多一些。也有不少大龄女工说自己来这里就是因为年纪大了其他厂不要,长安美泰不限制年龄。但也有一位大龄女工觉得“管理层不喜欢自己,因为自己年纪大。觉得他们更喜欢年轻的工人
招聘方式: 现场面试招聘。
面试过程:
调查员首先致电百度中查询到的美泰玩具厂招聘电话,确认该厂的确在招聘普工。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调查员工厂面试办公室的地址(不在工厂里)和交通路线后,调查员便乘车准备去面试。到达工厂面试办公室之后,面试的工人需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然后工作人员要求所有求职工人先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通过检测的人才可以做面试和入职体检。做完核酸检测之后,求职工人填写“应聘意向表”,选择自己想去的车间。当时面试人员说只有移印车间和搪胶车间两个车间可以选择,调查员选择了移印车间。
核酸检测结果需要等到第二天才能拿到,所以调查员不得不在附近的小旅馆里住了一晚。
第二天顺利通过核酸检测后,调查员和其他 9 个人一起参加面试,面试内容是询问过去做过什么工作,然后伸出双手给面试人员看。有一个女性未通过面试,理由是手部有纹身图案。但是招聘启示中并没有说明不能有纹身。
入职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被带到附近的医院做入职体检,核酸检测和入职体检费用都是工厂承担。
入职体检流程如下:领取工厂发的体检通知单,带好身份证,工厂会派车将面试工人全部带到门诊部;去门诊二楼登记照相,领取《体检个人信息表》;然后依照模板填写该表,根据门诊指示牌分科接受体检;所有项目检查完并且由检查的医生签字之后交表给内科医生;在指定地点候车,回到面试办公室。
调查员最初申请到移印间工作,被告知需要接触苯和噪声。她的体检的项目包括:内科常规、血压、耳科、皮肤检查、外科检查、问诊、纯音听阈检查、肝脾 b 超、心电图、尿常规、ALT、血常规。体检项目中除了血压一栏中有检查结果,肝脾 b 超被打勾之外,其他项目只有医生签名,没有注明体检结果。
经过入职体检,调查员被面试工作人员告知“体检不合格”,但是未告知具体不合格的项目。虽然体检不合格,但是可以去不需要体检的装配车间工作。调查员询问不合格的体检项目是什么,面试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回答。调查员问能否看自己的体检报告,工厂面试工作人员让她过两天上班了去厂里的招聘部门拿。但是上班后调查员的工作时间与管理体检单的招聘办公室上班时间重合,调查员每天只有两次每次 10 分钟休息时间,没办法赶到办公室索取自己的体检报告。一直到调查员辞职,她也没有收到自己的详细体检报告。
入职培训:
调查员收到面试工作人员发放的《新员工安全培训告知卡》,卡上写着新员工在第一个月内会有至少 24 小时的安全培训,卡上详细列出了每项培训的时间长度。
调查员和其他准备入职的工人一共接受了 4 个小时的入职培训,算 4 个小时工资。内容包括:岗前培训、分配车间、熟悉车间、安排宿舍。这 4 小时的培训内容让调查员和其他面试工人觉得信息量密集、非常疲惫,理解的效果并不好。其中厂级培训的三个项目花了 1 小时快速讲解(新员工安全培训告知卡上要求 4 小时),车间培训花了20 分钟(新员工安全培训告知卡上要求 8 小时),其中未提及 ISO9001、GSV、IETP、安全标准化基础知识,车间走火路线图,车间垃圾分类管理及化学品认知,车间安全的部分。班组培训中的三项:设备危险源讲解、设备操作 SOP 讲解并试做和班组安全设备/事例分享,均未获得培训,新员工安全培训告知卡上要求 12 小时。
進厂开始上班之后,调查员的组长给调查员示范了 2 次如何包装产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培训。询问其他在厂里工作时间超过 2 年的女工,也都说没有接受过 24 小时的培训,情况都跟调查员的一样,入职之前有一个下午的带薪培训,大约 4 个小时。進厂之后不会再有培训。
岗位分配:
调查员去面试时,招聘人员说只有唐胶车间和移印车间可以选择,调查员选择了移印间。一个比调查员晚到 1 小时面试的女工却被告知除了以上两个车间之外还可以选择装配车间。后因调查员体检某项不合格,未能被移印车间录用,被分配到了无需体检的装配车间。
整层装配车间有 5 个装配生产线,1 个梳发组。一共有 9 个管理人员,其中 2 个男性组长(也称为拉长),其他 7 个组长均是女性。1 个男性组长助理(也称为助拉、走位),4 个女性组长助理。调查员所在的生产线分为三个小组,每个小组一共有 15 个工人,加上管理人员这条生产线一共有 50 人,大约 20 个男工,30 个女工。其他 4 条生产线上也大约都有 50 人左右。梳发组的工作模式是 2 个工人在一张桌子上为芭比娃娃梳头发,不是生产线的传统形态,梳发组大约有 20 张桌子,40 人。工人以女性为主。
男女工的工资没有差异,男工的岗位基本是操作机器的岗位和打包装箱的岗位,女工主要在需要手指精细劳动的包装商品小零件的岗位。通常这些需要包装的小零件是芭比娃娃的小高跟鞋、小眼镜、小背包等,体积非常小,大约跟成年女性的一个指节差不多大。
调查员发现同一个生产线上的男工能比女工稍微自在些,不怎么忙的时候男工可以在车间自由走动、玩手机、带耳机听音乐。调查员说很少见到女工在工作时间做这些的,甚至还有女工为了能完成每天的生产指标,在上午下午休息时间、午饭时间都不会离开工位,她们会坐在那里赶工完成指标。上班的第一天,调查员就看到组长助理和走位拉长骂一个女工:“傻逼,忙到傻了吗?!”当然,也有男工被骂。
未成年工人:
工厂招收暑期工和长期工,要求年满 18 岁。但是一位工友告诉调查员,装配车间就有一个男工实际年龄是 17 岁,但是借了其他年满 18 周岁的人的身份证,進厂打工。大家都知道他未满 18 周岁。他的岗位、工资和其他成年工人没有差别。
试用期:
工人有 1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数额与正式入职后的没有差别,都是 11.21 元/小时(约等于$1.68/小时)。试用期工厂不会给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成为正式工之后工厂才会给工人购买这些。
辞职程序:
长安美泰的人员流动性很大,只能选择每周的周二和周四离职。
试用期工人离职需要提前三天,超过试用期的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填写和提交一份《员工离职通知书》,而非“申请书”,从表格的名称来看,离职只需要提前通知不需要领导批准。离职程序种要求工人签名后把通知书交给部门主管签名。
如果工人擅自离职,未通知工厂,厂里的办公室会在一个月后打电话通知擅自离职的工人回到厂里办好离职(主要是缴回厂卡)手续后才结算工资。
厂内有离职自助打印机,但是只有每周一、周三、周五的上午 8 点到 10 点之间可以使用。员工离职后工资会在每周一、周三、周五结算并发放到工资卡内。调查员申请周四离职,第二天下午 5 点前收到了工资。
《员工离职通知书》中列有 9类离职原因,每一类离职原因中还分别包含 1到 5种不同的详细原因,但是只允许离职员工选择 1 种详细原因。
超过试用期的正式工人提出离职申请后,工厂会举行挽留会和问题反馈会,车间领导适当劝说工人留在厂里继续工作,并收集离职原因和对厂里不满之处的反馈。调查员上班期间遇到一个大龄女工离职,这位女工告诉调查员,大部分工人反馈的问题都是工资低、伙食差的问题;但是工人们提出的问题,不会马上得到领导层的回应,所以大家不知道这个问题反馈会能有什么作用。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
签订程序:
通过面试和体检之后,工厂会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需要填写姓名、性别、工号、学历、婚姻状况,然后签名和日期,工厂会给工人一份劳动合同副本。
劳动合同包括的条款有:
一,劳动合同期限,采用固定期限,试用期一个月;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合同的变更、续订,八,合同的终止;九,调节与仲裁;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十一,其他,合同的附件是《入职须知》和《员工手册》,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三部分:工作时间与生产指标
工作时间:
长安美泰没有明显的旺季和淡季上班时间的差别,因为所有工人不管什么季节進厂都是每天工作 10小时,一周工作 6天。分为长白班和夜班两班制。加班时长一般在 80 多个小时每个月。
上班时间 休息时间
长白班 7:30~18:00 50 分钟
长夜班 19:30~6:00 50 分钟
长白班的工人早上 7 点 16 分最早可以开始打卡進入车间,早于 7 点 16 分進车间打卡无效。正常上班时间到下午 4 点结束,4 点到六点是加班时间。
长白班的工人中午只有 30 分钟的时间吃午饭,这包括了从车间走到餐厅的时间。中午餐厅经常有工人排长队等著吃饭。调查员经常会担心如果自己吃饭慢可能会下午上班迟到,影响按时打卡。因此吃饭常常是狼吞虎咽,选择一些吃起来比较快的餐饮,比如汤面。刚开始上班的前几天吃午饭,调查员感觉饭都没有完全咽進肚子里就要赶快走回车间。中午完全没时间吃完饭去上厕所。组长会站在生产线上看着所有工人按时回到工位。
除了 30 分钟午餐时间,上午 9:40 到 9:50,下午 15:30 到 15:40 各有 10 分钟的休息时间。如果在非休息时间工人需要上厕所或者去喝水,也可以去。两次 10 分钟的休息时间车间会通过广播放音乐或者表彰优秀员工的广播节目。
夜班也有 50 分钟休息时间。晚上 21:40~21:50 休息 10 分钟, 凌晨 00:00~00:30,有半小时吃夜宵的时间,半夜 03:30~03:40 休息 10 分钟.早上 6 点下班。
长白班和长夜班都只有 50 分钟的休息时间,虽然非常短,但是仍有不少女工选择不休息。休息时间和午饭时间都继续坐在工位上赶工,为了能把当天的生产指标完成。
生产指标
调查员所在的生产线每天生产指标都在 1300 个到 1400 个之间,每天略有差异。大部分工人可以在 10 小时内完成这些指标,但是会非常疲惫。调查员第一天上班,没人指导她使用机器,她只能自己一边摸索一边尽量快的完成指标,晚上回到宿舍胳膊疼的擡不起来,甚至只是轻轻碰一下就觉得疼。忍不住在宿舍里哭起来。后来调查员也因为工作量繁重而出现眼睛红肿的情况,她隔壁工位的大哥也时常眼睛红肿,甚至在上班时打瞌睡。
调查员所在的长白班生产线曾偶尔出现过延迟下班的情况,因为当天的生产指标还差很多没有完成,因此整条生产线的工人都被留下做完才能下班。但是下班打卡的时间仍是 18:00(准时下班的时间)。延迟下班的时间不会被算入工时,也不会计算相应的加班费。如果当天的生产指标只差很少未能完成,组长和拉长会被留下继续做完,其他工人可以按时下班。调查员经历的延时下班时间大约在 30 分钟以内。
也正因为如果当天指标没有完成,组长和组长助理可能会被留下继续做完,组长和组长助理对车间里的工人态度非常苛刻,时常开口责骂工人:“怎么做的那麽慢?”或者“傻了吗?站在那里干什么,还不快去干活?”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厂里另一栋楼里有另一个装配车间,每天的生产指标与调查员所在的车间相同。但是另一个装配车间的工人总能提前 1 个小时完成当天的生产指标,完成后就在车间玩手机或者听音乐,等著 6 点下班。调查员了解到他们做的快的原因是,那个车间的组长普遍不怎么骂人,还鼓励工人“早点做完就可以休息”。因此工人工作积极性很高,速度快。而调查员所在的车间充满语言暴力,工作气氛压抑,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也随之降低。
第四部分:请假和休假
申请不加班的请假程序:
劳动合同的第三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条规定工人如果不愿意加班,可以提前 3小时通知上司后不加班。请假的流程不复杂,在不忙的时候组长不会阻拦工人请假。
但是在当天生产指标很多的时候,组长会不允许工人请假。因为生产指标是一个组的共同任务,不是分配给每个工人的任务,如果一个人请假,其他人就需要多做,把请假的人的工作量补上。因此组长、其他工友都不喜欢别人请假,因为会增加自己的工作量。经常请假会让组长和其他工友厌烦、有意见。因此调查员即使觉得很累了,也不敢轻易请假不加班,自己是新来的,请假了容易跟其他工友关系不好。
调查员了解到,工厂也允许工人请病假,有医生开的病例就可享受病假待遇。有两位女工因痛经而请假,调查员问男性组长痛经能否享受病假待遇时,那位男性组长觉得这个问题很可笑。痛经通常很难拿到医生开的病例,因为都是突然发作,没有足够的时间从厂里走到诊所或者医院排队、挂号、问诊、拿病例,因此有痛经困扰的女工不可能在因痛经请假的时候享受病假待遇,同时当月的全勤奖也没有了。
甚至痛经时顺利请假都会遇到困难,调查员观察到两位痛经的女工请假时,都被组长埋怨“你就不能忍忍,坚持一下?”还会拖延请假程序,其中一个女工提出请假后一小时,组长才勉强同意她回去休息。
休假:
劳动合同第三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第三条中规定,长安美泰厂的工人可以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带薪假期。但调查员访谈的工人中没有人享受过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带薪假期,他们不了解自己有这些假期,虽然每个人都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己没有认真看过,也没有人向他们解释过合同条款。工人们习惯性的只看工资是多少。
工厂墙上贴著女工申请产假的程序流程图,怀孕三个月后可以向厂里提交《计划生育信息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女工可以按产检的需要提交请假条享受产假待遇。
但是几位在厂里工作多年、并且已经生育的女工表示,很难在厂里上班坚持到生孩子之前,所以没听说哪个女工享受过产假待遇。这些都只有厂里的管理层女性才能享受到。因为生产线、车间里劳动量大,很疲惫,还要上夜班,甚至接触化学有毒品,这些都对怀孕很不利。有一位女工在怀孕之后告诉了车间主任,主任没有主动减少她的夜班排班,只有在她提出申请不上夜班之后才安排了全白班。但即使这样,工作量对于一个孕妇来说仍然很繁重,这位女工后来觉得厂里工作太累了不适合怀孕,自己离职了。女工们不愿冒着流产的风险继续在厂里工作到生孩子。
第五部分:劳动报酬和福利
工资:
根据入职培训时的介绍,基本工资是 1860 元 (279$),加班基数 1860 元/月计。除工资之外还有可能获得不同种类的津贴:全勤奖 150 元/月(约 22.50$),夜班补贴 260元/月(39$),膳食补贴 260 元/月(39$),成长津贴最高达 140 元/月(21$, 没有被访谈的工人知道这是什么,也没人领到过这项津贴),工序津贴最高达 280 元/月(42$),技能津贴最高达 330 元/月(49.50$)比如梳发岗位可以考级,一级获得津贴 150 元/月(22.50$),二级津贴 250 元/月(37.50$),三级 330 元/月(49.50$),高温环境下有高温补贴,特殊岗位有岗位津贴,另有法定节假日工资和有薪假期。
长安美泰的宣传栏里有一张各个岗位的“最高收入”参考表,如果工人每月工作 26 天,每天工作 11 小时,各个不同岗位每月最高可以获得 5200 元(780$)到 5800(870$)元之间的工资。实际上大部分工人的工资大约在 3500 元(525$)到 4500 元(675$)之间,上夜班、接触化学品的工人工资会高于其他工人一些。夜班每天有 20 元(3$)夜班补贴,接触化学品的喷油车间也有 280 元/月(42$)补贴。
一位试用期工人今年 8 月上班 12 天,周末加班 3 天,每小时工资是 11.21 元(1.68$)。8 月正班时长 96 小时,正班工资 1076.16 元(161.42$)。周一到周五加班 24 小时,周末加班 30 小时,加班费 1076.16 元(161.42$)。膳食补贴 150 元(22.50$),其他扣补 134.52 元(20.18$)。收入合计 2436.84 元(365.53$)。其中“其他扣补”项目没有被访谈的工友知道是什么内容,但因为是厂里发给工人的,不是从工资中扣除的项目,所以大家不知道但也没有人向厂里提出疑问。他的收入中扣除了住宿水电费62.52 元(9.34$),医疗金 2 元(0.30$)。扣除之后实发工资 2372.32 元(355.85$)。
这两位试用期的工人小时工资与正式工的小时工资一样都是 11.21 元(1.68$),工资单中的膳食补贴、其他扣补和住宿水电费按照他上班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比例发放和扣除,但是 2 元(0.30$)的医疗费却按月足额被扣除了。虽然 2 元非常少,但是不少工人表示厂里医务室工作人员态度冷淡,提供的药物没有作用。车间里的急救箱位置偏高,而且带锁,使用起来不方便。每月交 2 元(0.30$)的医疗费不知道干了什么,厂里2300 多个人,一个月也有 4600 多元(690$) ,比一个工人一个月每天工作 10 小时、上班 26 天的工资还多。
长安美泰没有给两位试用期的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宣传栏中说,如果工人每月坚持工作 26 天,每天工作 11 小时,最高工资可以达到5200 元(780$)至 5800 元(870$)不等。但是这位正式入职的工人一个月工作了 26天,每天工作 10 小时(比宣传栏里建议的 11 小时少 1 小时),有 500 元(75$)的夜班补贴,150 元(22.50$)的全勤奖,但这位工人的工资 4320 元(648$)与工厂宣传的“选择夜班、坚持全勤,挑战复杂岗位三不误”最高工资还是相差 1000 元(150$)左右。
保险:
工厂会给超过试用期的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四项。
缴纳标准是所有工人都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720 元缴纳。我们不清楚工厂是否购买生育和工伤保险给工人。
试用期的员工,工厂不购买以上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部发[1996]354 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的通知》第 3 条的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娱乐设施:
在长安美泰的厂区二楼有两个指示牌,写着“员工服务中心”。其中有:康乐中心、图书室、卡拉 ok 房、电脑培训室、党支部、工会、共青团活动室、流动人口计生协会。
调查员去过康乐中心,但是门锁著。听其他工友说只有在厂里组织活动的时候,它才会开门。卡拉 ok 室也没有开门。图书室和电脑培训室开着门,墙上贴著开门和关门的时间,周一到周六每天早上 7:30到晚上 10:30,但是开门时间并没有严格按照墙上的规定,因为平时上班时间基本没有工人能去。除此之外调查员还看到厂里有“美发室”的指示牌,但是因为每天上班 10 小时,每周只休息一天,实在太累,大部分工人对于去美发并没有兴趣。
第六部分:住宿与餐饮
工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是否住厂里的宿舍和是否在厂里的餐厅吃饭。选择住在宿舍和在厂里的餐厅吃饭,工人需要付费,厂里提供每天 10 元(1.50$)膳食补贴。
住宿环境:
厂里宿舍分两种:一种是普通房间,没有空调,52 元/月(7.80$);空调房 102 元/月(15.30$)。空调房并不是工人 24 小时可以随时开空调,而是每天夜间特定时间统一开空调,早上 8 点到下午 4 点,晚上 8 点到凌晨 4 点,分配给上白班和夜班的工人各 8 小时开空调。工人可以选择开或者不开,开多少度。两种宿舍都是 8 个人一间,有些房间住不满。每间宿舍有上下铺的床、铁皮柜给工人存放自己的物品。
厕所和浴室在每层宿舍楼的两边,一层楼的工人公用。每层宿舍楼的公共空间里还提供洗衣机、吹风机可以使用。公共洗衣机需要付费使用,每次 3 元(0.45$),自己扫码使用。
公共浴室提供热水洗澡,有两种方式取得热水:1,用水桶从水管中接热水,自己提到浴室里用毛巾或者水瓢从桶里取热水洗澡;2,办理水卡插卡后从莲蓬头里流出热水,洗澡。第一种方式,用水桶接热水的方式完全免费,第二种方式,办水卡用热水,前10 分钟免费用热水,超过 10 分钟开始收费。调查员所在的宿舍没有一个人办卡用热水,主要是不想花钱。宿舍里的一位大姐说“每个月工资不多,能省就省。”
不少工友不愿住在宿舍,因为价格没有比外面租房便宜很多,而且宿舍里没有独立的厕所和浴室,8 个人合住一间,个人空间很狭小。
没有空调的宿舍每人每月 52 元(7.80$),一间宿舍 8 个人一共交给工厂的月租是 416 元(62.40$)。带空调的宿舍每人每月 102元(15.30$),一间宿舍 8 个人一共交给工厂的月租是 816 元(122.40$)。工人在外面租房,一个单间带洗手间和浴室、电脑的房间总花费在 600(90$) 到 800 元(120$)之间,但是可以自己一个人住。一位女工提供了自己今年 9月 20 日到 10 月 19 日,一个月的房租和水电费、网络费收据。其中租金 430 元(64.50$),水费 10 元(1.50$),电费 143 元(21.45$),网络费 50 元(7.50$),一共 633 元(94.95$)。
相比之下,工人们觉得宿舍的性价比并不高。经济压力不太大,不需要养孩子的年轻工友中不少人都自己在厂外租房住。
男女混合住宿的宿舍楼情况:
厂区内有一栋宿舍楼里混住着男工和女工,但分住在不同的楼层。女工住1楼到6楼,男工住 7 楼和 8 楼。男工住男工不许進入女工住的楼层,在楼梯间有明显的标示示意男工不得随意進入女工宿舍。
如下两图所示,宿舍的墙上、楼梯上都贴著告示,说:“敬告!本入口已经安装高清监控录像系统,男工進入女工宿舍楼层(后勤维修人员除外),将按厂纪厂规处理。如有违法行为者,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保安部”。“女工宿舍,男士止步”。
有一天调查员洗完澡穿着睡衣未穿内衣,在宿舍楼散步休息,想走到三楼的阳台坐一会。那里摆着几张桌子和椅子,可以坐着。但调查员走过去之后发现有一个男工坐在那里,跟一个女工聊天。调查员觉得非常尴尬,因为她没有穿内衣。立刻转身走回宿舍。
走回宿舍的路上调查员正好遇到宿舍管理员,便立刻向她投诉,女工宿舍有男人進来了。宿舍管理员满不在乎,说“又没進宿舍,怎么了?”回到宿舍之后调查员问其他女工,“怎么会有男工在女工宿舍楼层里?”其他女工说,“偶尔会有男人進来,没進宿舍就没人管。”
第二天调查员看到宿舍楼里张贴著《宿舍服务诉求与承诺》宣传页,男工违反宿舍管理规定進入女工宿舍。宿舍“男士止步”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餐饮:
厂区有一个餐厅,外包给了一家餐饮公司负责。工厂给每个工人工作日(每周一到周六)10 元(1.50$)餐饮补贴,吃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
1,先吃饭后付费,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从工资里定额扣除每天的餐费。选择这种方式,不能自由选择每顿吃什么价位的饭菜,早餐 2元(0.30$),中午和晚饭只能选择 6元(0.90$)的套餐。6 元套餐是最简单、最便宜的套餐。
2,工人先充值,刷卡消费。选择这种方式工人需要先自己去给饭卡充值,然后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想吃什么,刷卡付费即可。
调查员访谈的几位工人都觉得餐厅的饭难吃,“有时候咸的要死,有时候一点味道都没
有。”而且餐厅的饭菜肉很少,只有几片。而且工人们都是长白班或者夜班,只吃米饭和蔬菜,容易饿。但是因为中午休息吃饭只有半小时,时间很短,很多工人还是选择在餐厅吃。工人说午餐配的汤就是白开水加上几片菜叶。
因此不少工友会在宿舍里自己煮一点东西吃,不去餐厅吃饭。宿舍楼里有一个公共厨房,但是已经很久没有开放了。调查员询问其他工友不开放的原因,是电路出现了故障。工友们一般是买一个小电锅,通电后可以加水進去烧开,然后把肉、菜、面条、米粉等食材放入开水里继续煮熟。煮熟后加一些调味料就可以吃了。这样花 6 块钱买些肉菜能比餐厅里的 6 块钱(0.90$)套餐吃的好一点点,更符合自己的口味。但工友说如果真的想吃的比较营养,比较健康,一天三餐自己买肉菜煮饭也要花 20(3$)到 30 元(4.50$)。很多工人舍不得花这么多钱吃健康营养的饭菜,因为每月工资有限,不少人还要汇款回老家给老人和孩子。
第七部分:生产安全和劳动保障设施
生产安全:
按照长安美泰自己的规定,所有工人在進厂工作的第一个月内要接受不少于 24 小时的培训,其中规定由车间技术员负责的“班组培训”不少于 12 小时,班组培训包括:设备危险源讲解,设备操作 SOP 讲解并试做,班组安全-设备事例分享。但是调查员了解到几乎没有工人接受过此类 12 小时的班组培训。因此车间内大大小小的事故不算少,但是每次出现事故,只要是没有致残的,车间主任和生产线组长都会禁止受伤工人上报工伤,还会指责受伤工人:“怎么这么笨!不是都教过你怎么做了吗?”久而久之,不少工人也接受了这种逻辑:受伤是自己的错,不能怪工厂。
班组的组长向调查员示范了如何给材料装桶:把芭比娃娃和两份说明书折叠起来,一起放進材料盒子里扣起来,再把材料盒整个塞進圆筒里。调查员所在的工位需要使用过胶机给每个小包装袋封口,过胶机在使用的过程中是高温状态,不小心使用手指就会被烫到。但是从第一天上工,到离职,没有任何人教过调查员如何使用过胶机。调查员上班的第一天只能看着隔壁工位的工人怎么用,自己摸索。需要封口的包装袋都很小,更增加了使用机器的难度。使用的过程中多次烫到手指。调查员因为不会使用机器,所以包装速度很慢,被组长助理骂了几次速度慢。与调查员在同生产线下一位的男工友也因为调查员做的慢,对调查员态度很不友善。调查员向这位工友问问题,他面无表情从不回答。这让调查员觉得工作气氛有些压抑。
有一个工人在的梳发部会经常使用到剪刀,他们每个工位会配备一把剪刀,但是剪刀需要用绳子绑在工具菜篮子的边缘。以防掉落扎到大腿或脚。下班的时候再由组长统一回收。因为以前就发生过剪刀掉下来扎到工人的情况。
另外一个男工说因为他全天接触过胶机器,他身上会带有静电,如果两个人相互接触的时候会产生静电,会有被触电的感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其他同事会特别讨厌他,甚至管理层的工作人员经过他的岗位的时候,也会故意的谩骂他,羞辱他。比如说嫌弃他做的慢,骂他神经病,傻人有傻福。组长还威胁他说,如果你再做的那麽慢,我就把你调走。跟他说给你分配一个新女同事跟你一起共事,你还做不过一个新员工,你好意思吗?
据我的观察,其实他工作速度并不慢,而且他工作的态度特别细心认真,他每天都很勤快的在不停的工作,从来没有停下来,甚至有的时候会为了工作的速度更快一点,站着工作。我问他:“为什么其他的管理层会这样骂你,你为什么不反驳?”他说:
“已经习惯了。”
在移印车间上班,有一位工作年限已有 10 年的女工,工作需要看管机器。有一次我跟她讨论是工作过程中受伤了,怎么办的话题。她态度坚决且不耐烦,说:“如果受伤了也是因为你自己工作不小心造成的,怨不了别人,跟厂里也没有关系。”
我说:“那我的手被割伤了,我也是不想的呀,也是不小心割到的呀,那怎么办呢?”
她说:“那你就要小心啊,别人教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呀,谁让你那麽不小心呢,再说你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只要可以止住血的,你就最好别吭声,闷头继续做你的工作。因为厂里不会因为你一个人的原因而停下整个产线,还有因为受伤是会对厂里面造成很多麻烦,需要报告到经理主任厂长那里,然后还要写报告会很麻烦。”
她说通常的做法是只要受伤不是很严重,都不会被当回事儿,即使受伤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她也会跟员工私聊,尽量不要披露就不要声张。因为那样也同时会给厂里带来负面影响。她还劝告我说,“如果你真的在这个厂里面适应不了,那你就不要在这里工作了,你可以直接走,就不要那麽矫情。因为没有人会管你那麽多。”
除此之外,调查员还了解到装配车间还有这些与生产安全相关的问题:有位女工需要手指上套著小橡皮筋给芭比娃娃梳头发、绑头发,手指被勒肿。结果她工作后的一周早上下班,回来突然说她要辞职了。说她受不了了,所以决定当天晚上就提交辞职书了。另外一位女工因为机器漏电被电到胳膊,不能休息,要继续赶工完成生产指标。
相比装配车间的生产安全问题,喷油车间的问题更为严重。喷油车间需要每天接触化学品,有工人反应下班后自己鼻孔里都是喷油使用的油。他们没有专门的防护面具,只是比其他车间的人每天多领一个蓝色口罩,可以上午一个、下午一个换著使用。
喷油车间的工友告诉调查员,喷油车间每年 5 月会做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工人会被调去其他车间工作,体检合格的工人继续留在喷油车间工作。这位工友已经在喷油车间连续工作 5 年。
搪胶车间的男工友上班两天后手上磨了两个水泡,没有手套。
第八部分:消防
工厂的车间和宿舍区都有灭火器、消防栓和紧急逃生通道,每年厂里会举行两次火警演习,一次在车间区域,一次在宿舍区域。
但是调查员发现车间的防火门需要刷卡才能打开,这会造成安全隐患。而且虽然厂里有消防栓和灭火器,但是调查员没看到设备上有保质期的标牌,不知道这些设备是否还在有效期内。虽然厂里规定入职培训必须讲解 0.5小时关于车间走火路线图,但是在调查员接受培训时,并没有接受这个主题的培训。
第九部分:奖惩管理
除了工资里的栏目之外,工厂里设置了不少奖惩制度。大部分奖励和惩罚制度都流于形式,只有关系到产品质量的才会被严格执行。
奖励制度:
长安美泰设置了“优秀员工”的表彰制度,由各组组长每周向车间主任上报生产线上工作成绩优秀的员工。没有其他审核环节。每天上午和下午休息时,车间广播里会表彰优秀员工。而且每次“表彰”可以当作积分,去厂里的小商店里免费换购商品。但是调查员所在生产线的组长每次都只上报自己的名字,没有听到过他上报其他员工的名字。
每当广播里表彰这个组长的时候,其他工友都会笑,说他“一直都在女朋友的位置帮她做,很少回来自己的组干活。”久而久之,工友们也不再争取“优秀员工”的称号。
长安美泰还设置了生日兑奖券的制度,过生日的工友会在生日月收到一张兑奖券,可以去厂里的办公室兑奖。调查员看到一个长期被排挤的男工友收到兑奖券,但是组长助理并不跟男工友讲解如何使用。男工友下班后去了办公室兑奖,被告知“来晚了,只剩下一包洗衣粉了。”其他工友说兑奖的物品一直都是些不值钱的物品。
惩罚措施:
在工人们交流工作的微信群里会不定期的发送“工作失误记录表”,列出工作有失误的工人名单。
工作失误的工人会被组长责骂。如果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如质量不合格被客户退货的话,会扣组长工资,让组长写检讨,并且在车间管理层所有人面前宣读。
还有女工曾被保安在宿舍柜子里查到私藏了 4 个芭比娃娃和美国公仔玩具,保安拍照之后没收了玩具。女工一开始很担心会被扣工资甚至被辞退,但是过了一个多月也没
有任何惩罚措施。不知道保安是否按程序上报了私藏行为。
第十部分:工会和投诉
长安美泰设置了“美泰之家”,帮助工人解决问题。根据墙上宣传栏的内容,美泰之家主要提供两种服务 1,员工心理援助;2,人力资源政策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曾有一位女工因厂内调岗被要求上班时间去做体检,体检合格后才能调岗。当月结算工资时,她被计缺勤一天,少发一天工资,而且因此没有得到全勤奖。女工向会计部门反应考勤计算错误,会计部门未能解决。女工又向美泰之家投诉问题,美泰之家的工作人员回复:“解决不了”。女工最终威胁如果不解决就要拨打 12333(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电话投诉厂里克扣工人工资,这才解决了问题。从此之后,这位女工和其他知道此事的工人不再相信美泰之家真的会帮助工人解决问题。
工会:
调查员在面试当天接到了面试人员给的《工会入会申请书》,上半部分是工会介绍,下半部分是个人申请加入工会的申请书。每个工人通过面试之后都会收到这份文件,但是几乎没有工人记得厂里有工会。更不知道有了问题可以找工会帮助解决问题。
调查员在厂里的墙上看到了工会的联络方式,上面提供了工会的厂内短号码和手机可以可以拨打的免费 400 热线,但是 400-8630-086 的热线始终无人接听。如果拨打短号码则需要去厂里办公室借用厂内的座机拨打,办公室里的人能听到打电话的内容。这让调查员不愿去办公室借电话投诉问题。
其他
另外一位女工在移印车间也需要使用到小剪刀。但是她的剪刀是自己保管。上下班都是随身带回宿舍。有一天,宿舍突击检查,宿舍所有的刀具利器,包括水果刀,菜刀,剪刀,通通被保安没收。好像因为以前发生过宿舍里工友吵架,一个工友用尖的东西把对方弄受伤的情况。这位女工当时在上班去了没把剪刀带走,他第 2 天跟保安解释,然后就把剪刀领回来了。
一位女工的丈夫右腿残疾,走路有点瘸。两个孩子在老家,公公婆婆照顾,丈夫在东莞虎门摆地摊。她觉得疫情后丈夫生意不忙,所以自己独自出来工作。休息的时候会去找丈夫。她有的时候工位上的工作忙不过来,会主动找其他同事帮忙做。但自己从来不偷懒。有的时候管理层无缘无故指责她的时候,她也会跟管理层发生争吵,但她对事不对人,第 2 天还可以跟管理层和好。
调查人员日记
厂里太压抑了,身体很累,工作量很大。目前我接触的员工大多是進厂两三个月的,宿舍有 4 个工龄长一点的,两三年。
这个厂流动性很大,每天都有入职离职的,而且过了一个月之后如果还想回来工作都可以再应聘回来。我们拉上有个男孩子已经進進出出好多次了。那天和我一起培训的10 个人里面就有 2 个是以前在这里做过的。所以这个厂培训基本没什么门槛,培训一下午不收费算 4 小时工资。
宿舍好多人,特别是老员工他们都会自己买焖烧锅自己焖饭做菜吃,粥、面、凉拌菜、鸡蛋,基本是用开水烫烫就吃了。本来每个宿舍楼层都有一个公共厨房的,周六周日开放使用,但是听说因为电线线路问题,现在都不开放了。食堂有三个公共的微波炉可以用。
厂里的公共空间都没有开放,只有厂里有活动才开。平时大家没什么机会在一起娱乐,除非有熟人才偶尔走动。不知道什么原因没开放,我去看了门口没有张贴任何说明。
问人都说不知道,也都不知道有没有图书室之类的。
每天每个生产线有指定的工作任务,我们目前做的这个产品每天是 1370 个产品,大概每小时要生产 140 个,一分钟需要做 2 到 3 个。工作量压力特别大。听说以前是 1500个一天,更多。
比如我现在的岗位,一个人需要同时完成 6 个不同程序,小眼睛套袋*1370 次+过胶*1370 次,小背包套袋*1370 次+过胶*1370 次,小海绵套袋*1370 次+过胶*1370 次,取打包盒*1370 次。把以上 3 种零件再依次装進打包盒里面 1370 次。自己去别的工位拉盒子,大概 10 箱。
我第一次做,手忙脚乱的。因为是第一个工位还是新员工,其他都是老员工,她们不帮我还嫌弃我慢。助拉因为我跟她吵架,整我,不让别人帮我,上午我做了 300 份,下午做了 1000 多份。胳膊摸一下就疼,心里也累。都累哭了。
如果生产线上有工伤(流血,但是没有到致残的情况)出现,组长或者助拉会去看一下严重情况,如果没有致残,只是流血,会帮忙止血。然后指责那个受伤的人说“你怎么那麽不小心啊!”还不让说出去有人受伤了。因为一旦上报,会因为一个人受伤,会让车间主任、管理人员都需要写报告。他们就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除非是致残了的那种重大工伤,已经没法遮掩了,不得不处理。其他只是流血的工伤都不会处理的。
经常被组长或者主任这样指责受伤是自己不小心之后,有不少工友也认为,受伤就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是自己的错,怨不得厂里面。最好受伤了也不要说,说出去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管理层也不可能让你说出去的。受了伤就自己忍着,不要说出去。
助拉是很忙的,哪里忙不过来就会去帮忙。但是也有助拉是不干活,但是会经常骂人,会骂“傻逼”。有个男同事,因为做事情慢,所有管理层都骂他。骂他傻,笨,慢。这个男同事从没反抗过,觉得就是自己做得慢,不是别人的错,是自己的错。管理层会号召大家不要帮助那些做得慢的人,说是帮忙会让慢的人产生依赖心理,越帮越慢,就让他自己做。
东莞东耀 凯山玩具厂调查报告
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09 月 25 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启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各类玩具、电子零件、电子产品(收音机、CD 机、摄像眼镜)等。调查员通过电话咨询得知东耀玩具厂正在招聘工人,便乘车前往东耀玩具厂所在的虎门镇,但是到达后东耀厂的招聘人员又告诉调查员是在厚街镇的凯山玩具厂面试、上班。调查员最终上班的厂房有两个大门,一边大门挂著“凯山”的招牌,另一边供货车進出的大门挂著“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的招牌。
上班后厂里表格、文件里边有“东莞东耀”,“万雄”和“凯山”三种。这样混乱的名称让人困扰。
不少工友告诉调查员,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东莞凯山玩具有限公司和万雄制品有限公司是同一个老板注册的不同公司。经过查询我们得得知三个工厂之间的关系是:
东莞东耀玩具厂的唯一股东是万雄制品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100%;东莞凯山玩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方卫锋是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的三位懂事之一。
调查员的劳动合同中甲方信息是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下文中为了方便我们将统一称之为“东耀玩具厂”。
工厂基本信息:
工厂名称: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厚街路东溪东路 6 号
联系电话:0769-83062898
主要产品:玩具、电子产品零件
产品品牌:Mattel, Tomy, Fisher-price, Chicco员工数量:旺季大约 1000 位员工,淡季大约 700 多位员工访谈工人数量: 51
访谈工人男女比例:18:33
访谈工人所属部门:装配车间、手缝车间、保安部,注塑车间,着色车间,采购部访谈方式:面对面访谈、微信聊天
第一部分:入职与离职
诚聘
因生产需要,招聘做 15 天(做至 9 月 30 日)短期合同工包吃包住,工资按劳动法计算:
正班 9.89 元/小时 (1.49$),平常加班 14.84 元/小时(2.22$),周末加班 19.78 元/小时 (2.96$)
按实际出勤另补贴 10 元/天
招聘:
短期工(可做 1 个月)
一、喷油工 30 名
二、装配工 50 名
三、包装工 30 名
四、执色移印工 20 名
五、车缝工 20 名
六、移印技术员 1 名
七、夹具师傅 1 名
八、保安 1 名
调查员通过电话咨询东耀玩具厂招工的条件,对方说没有什么条件。到了现场之后,面试的文员告知调查员有两种工可以选择:短期工和长期工。差别是短期工可以只做一个月,不买社保,随时可以提出辞职。长期工起码要做满一个月,厂里会买社保,想要辞职需提前一个月跟厂里提出。工资待遇没有差别。
面试过程:
东耀玩具厂并没有什么面试问题和程序,负责招工的工作人员只会问工人想做长期工还是短期工,然后给他们相应的表格。
调查员选择了装配部的短期工,领了两张表格和如何填写表格的样板。两张表格分别是应聘报名表和背景调查表。另外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照片。调查员去附近的相馆拍照、复印身份证。连同填好的表格一起缴回负责面试的工作人员。
需要填写的两份表格包含了很多个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比如家庭成员的住址、工作单位、所学专业,以及面试人员的个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面试条件中没有说明有学历、工作经历的要求,但是这两张表格中却要求填写,甚至还要签名、按手印来确所填写的保信息属实。实在让人不理解这些信息收集了做什么用途。
入职体检:
调查员选择做短期工,东耀玩具厂没有安排短期工做入职体检。其他要求做长期工的工人也不用经过体检就可以入厂上班。填好以上两张表格后,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会开“宿舍安排表”给工人,工人带着表格去保安部找保安带领安排宿舍床位。
入职培训:
安排好宿舍的第二天早上 8 点,所有新入职的工人到招聘处集合,工作人员带着新员工去宿舍楼 2 楼的培训师接受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的第一项是自己阅读《员工手册》。然后工作人员会打开电视屏幕播放入职培训的视频(ppt 和朗读配音),点击完“播放键”之后工作人员就离开了培训室。让新入职的工人自己看,培训视频的声音毫无感情,非常机械化,接受培训的新工人几乎都在打瞌睡。看完视频之后工作人员发了 10 多份文件资料让新员工们自己阅读。培训全程持续 2 小时,算工资。
员工手册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厂规、宿舍及饭堂费用解释、遗失或损坏赔偿清单、宿舍管理制度、聘用及任职、出勤规定、薪资规定、培训、沟通方式、奖惩、其他、附则和自愿性与非自愿,共十四章。
自动播放的培训视频 ppt 中说最低工资标准依旧是 2015 年的标准,5 年过去了东耀玩具厂的培训视频没有更新数据。入职培训视频还包括法定节假日、有薪假期(婚假、丧假等)、消防演习、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宿舍卫生等内容。
入职后,调查员又被要求签了几次空白的入职培训记录表,但实际上没有再接受新的培训。当调查员问相关工作人员:“为什么又要签一次?”,工作人员不耐烦的回答:“让你签就签,问那麽多干什么。”
岗位分配:
依据工人在面试时自己选择的部门進行岗位分配。入职培训之后,各个部门的组长来到培训室带领新工人去厂区。组长向新工人介绍上班打卡的位置和时间,然后工人就可以去生产线等待组长安排工位,一直工作到当天中午 12 点下班。
东耀玩具厂 1 楼装配部大约有工人 60 位,男女比例是 3:2.这个厂区是三个工厂共用,其中东耀玩具厂的工人总数大约 300 人,凯山玩具厂工人总数大约 200 人。2 个组长都是男性,还有一个负责管理物品的管理人员,也是男性。一个 QC 是女性;一个负责统计的管理人员,是男性。还有一个主任,是男性。装配部只有一个女性管理人员。以上管理人员都属于东耀玩具厂,只管理东耀玩具厂 1 楼装配部的工人。
东耀玩具厂的另一处厂房有:成品仓库和维修部、车缝部等部门,根据其他工人介绍大约有管理层 200 人,工人 150 人。东耀玩具厂的工人普遍年龄比较大,最老的工人超过 60 岁。岗位中男女工的工作内容、待遇都没有明显差别。
试用期:
调查员选择做短期工,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长期工也没有试用期。
辞职程序:
长期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跟厂里提出,短期工提前 10 天提出辞职。需要填写一份辞职单,每天早上 9:30 可以去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当天下午 16:30 可以领到工资。
辞职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姓名、部门、职位、工号、進厂日期、申请日期、离职日期,申请辞职的原因及申请人签名和时间,辞职申请书的下方是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签名。
因工厂搬迁辞职的补偿:
2019 年 12 月东耀玩具厂将部分车间从虎门镇工厂旧址搬迁到了厚街镇的凯山玩具厂所在的厂房内,与凯山玩具厂共用厂房;还有一部分车间搬迁到罗浮的华耀工厂。有一部分工人愿意跟随工厂搬迁,也有一部分工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愿跟随工厂搬迁。
不愿搬迁的工人可以获得一定赔偿。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工人在东耀玩具厂的工作年限计算赔偿金,然后从赔偿金总额中减去工人每年获得的年终奖金 1720 元*年数,再减去工厂为其缴纳的社保费用的总和。这样算下来,普通工人的赔偿金几乎所剩无几。
第二部分:合同
东耀玩具厂会根据工人的年龄不同,与之签订不同种类的合同。低于 50 岁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超过 50 岁的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和一份《退休人员返聘劳务确认书》。
劳务合同:
在《退休人员返聘劳务确认书》中写着“本人在该公司提供劳务期间患病或者发生其他损害的,由本人自行承担,该公司不用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劳务合同》中约定了返聘期限、劳动内容、损毁赔偿、社会保险及自身安全、费用及结算方式、协议变更、协议的终止与解除、争议处理及送达和合同效力。
其中第三条“损毁赔偿”中规定乙方在劳务过程中一旦出现产品丢失、短少、损坏等情况,按甲方的出售价格進行赔偿。第四条“社会保险及自身安全”中规定乙方自己购买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中规定乙方为提供劳务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费。也就是说签订劳务合同的工人不享有带薪假期。
劳动合同:
未超过 50 岁的短期工和长期工都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合同变更、合同解除与终止、调解与仲裁、服务期与竞业禁止。
除了劳动合同之外,短期工还要签订一份《不同意购买社保声明书》。这份声明书中写着:“公司自与本人建立劳动关系开始,就一再表示需为本人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但本人经过慎重考虑,不想每月多支出几百元,且认为购买社会保险对我没有用处。
故本人不同意公司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自愿放弃公司应为本人办理各项社保的权利。”
但这不是事实,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没有做任何解释,只是交给调查员这份《不同意购买社保声明书》与《劳动合同》一起,要求调查员签字。工厂一次都没有征求调查员的意见是否购买社会保险,根本不存在“一再表示需为本人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三部分:工作时间与生产指标
工作时间:
车间墙上贴著一张《班次时间更改通知》,列明各个部门的上班时间。其中上班最早的是着色部,早上 7:30 开始上班,中午 11:30 休息,下午 13:00 上班至 17:00。每天加班时间是 18:00 到 20:00.包装部、手缝部、车缝、裁床、后勤 5 各部门比着色部推迟 15 分钟上班、下班、加班。装配部、写字楼、工程部、IE 部、维修部、QC、QA、QE、毛绒工程、货仓、成品仓、IQC 这些部门比着色部晚 30 分钟上班、下班、加班。
以上部门每天工作的时间长度都是 10 小时。
注塑部、绣花部、烫胶部有夜班和白班两种时间安排,夜班从晚上 20:00 到次日早上8:00,白班从早上 8:00 到晚上 20:00. 一天工作时长为 11 小时,上班中间有 1 小时休息时间,吃两顿饭。
保安部夜班从晚上 19:00 到次日早上 7:00.白班从早上 7:00 到晚上 19:00,一天工作时长 11 小时,期间休息一小时吃午饭或者夜宵。
在淡季,周六有时候加班有时候不加班,通常在旺季 7、8、9 三个月周六必须加班,淡季有时候厂里会安排加一天班或者半天班。
厂里面口头会说每个月加班不超过 66 小时,为了平时希望用这个借口控制员工加班,但实际加班时间是根据当时生产需要来定的。
在厂里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说过去旺季每天加班加班 3 到 4 小时,周六也会加班 11 小时或者 12 小时,这样算下来一个月最多时候加班 110 小时左右。收入能达到 6000 元/月(900$)。今年的加班会比去年的多一点,在虎门那边的时候很少有中午连班的时候,在这边反而偶尔有中午连班。今年工人 9 月加班时间最长,中午偶尔有连班,周一至周五每天加班 3-4 小时,周六也要加班 8 小时。9 月加班时间在 92-112 之间。
周末经常没有加班,收入减少 1000 多元 (150$),有些工人在考虑辞职去加班时间更长的工厂。
虽然规定了每天中午都有 1.5 小时休息时间,但是如果当天生产指标很多,组长会要求工人中午只休息 0.5 小时候后继续上班。当天就比平时多加班一小时。多加班的时间会被计入加班时间付加班费。
上班时间内工人可以去喝水或者上厕所,但如果是在传送带工作的工人,离开工位之前必须找人顶替,或者跟前面工位的工人说先不要放产品在传送带上。如果跟前面工位的工人要求暂停放产品在传送带,会影响后面工人的生产,所以一般在传送带工作的工人都会找人暂时顶替工位,然后去喝水或者上厕所。
虽然劳动合同上写着每天 8 小时之外的加班时间可以自愿选择,但是如果有工人向组长提出不加班的要求,组长通常会采取不理会的方式回应。多次提出不加班要求的工人会被组长上报到部门更高的管理层。
生产指标:
车间内每天要填写一张日产工资表,上面有车间的日产总量,但每天的生产指标数量要求组长不会提前通知工人。不少工人反应,组长填写记录表的时候只是把当天的生产指标总数除以组里的人数,得出一个平均数。组长不会真的数每个工人做了多少个。大部分工人的当天生产数量就是平均数,但也有些工人会高于平均数,没有加班的工人会被记录少于平均数。为什么有些工人高于平均数,工人们也不清楚,组长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因为即使少于平均数,工人也不会被扣工资,所以没有工人关心这个记录表的真实性。
如果当天的生产指标提前完成,工人们会被安排到其他工位去做其他产品,不会提前下班,也不会不加班。
第四部分:请假和休假
请假:
部分工人表示,选择来东耀玩具厂就是因为这里管理没那麽严格,想请假很容易。甚至有老员工说不请假也可以不去上班,两三天不去上班没问题。只是不去的那几天没
工资而已,不会被开除。
但也有工人说,跟组长说晚上不想加班很困难,组长会采取不理睬、不回应的冷暴力方式表达不满、不愿意让工人请假不加班。如果工人连续几天选择不加班,还会被组长记录厂牌报告到更高层的领导那里去。甚至被调到其他岗位或者部门。
可见车间管理没有制度化,比较混乱。
休假:
劳动合同中第四页第三项约定了休假的条款,工厂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假期、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是因为厂里大部分工人年龄偏大,已婚居多。访谈的工人没有要求享受这些假期的经历,因为比起休息他们更需加加班获得加班费来支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第五部分:劳动报酬和福利
劳动报酬:
调查员面试当天看到工厂门口摆着一个关于岗位和工资的宣传栏,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 元/月(258$/月),正班每小时 9.89 元(1.48$),工作日加班每小时 14.84 元(2.22$),周末加班每小时 19.78 元(2.97$)。各个岗位还有不同的津贴和福利:
岗位 岗位福利 全勤
奖
工资计算 综合工
资
备注
车缝工 达标奖:120-220 元/月(18-33$)
技术奖:50-200 元 (7.50-30$)
60
元/
月
(9$)
计件工资+加
班费+达标奖
+技术奖+全
勤奖
3500-
6000
元
(525-
900$)
手缝工 达标奖:150 元/月
(22.50$)
60
元/
月
(9$)
计件工资+加
班费+达标奖
+全勤奖
3500-
5000
元
(525-
750$)
注塑工
(两班
倒)
岗位补贴:白班实际出勤补助 5
元/天(0.75$),夜班实际出勤补助
30 元/天(4.50$),高温补贴 150 元/
月(22.50$)
60
元/
月
(9$)
基本工资+加
班费+岗位补
贴+高温补贴
+全勤奖
4200-
4500
元
(630-
675$)
高温补
贴每年
6-10 月
喷油工 按实际出勤补贴 25 元/天
(3.75$)
60
元/
月
(9$)
计件工资+加
班费+岗位补
贴+全勤奖
4200-
5500
元
(630-
675$)
移印工/
执色工
按实际出勤补贴 20 元/天
(3$)
60
元/
月
(9$)
计件工资+加
班费+岗位补
贴+全勤奖
3800-
4500
元
(570-
675$)
装配、
包装工
补贴:检查位 300 元/月
(45$)
60
元/
月
(9$)
基本工资+加
班费+岗位补
贴+全勤奖
3300-
3600
元
(495-
540$)
工龄金:做满一年可以获得经济金 1720 元(258$)(每年 3 月份统一一次性发放)被访谈的大部分工人说已经好几年没有“达标奖”这种津贴了,还有一位在装配车间做检查位的女工说现在的检查位补贴也没有 300 元/月(45$)这么多,只有 150 元/月。
但是她入职检查位已经 3 个月了,组长还是没有帮她申请补贴。至今未领到每月 150元(22.50$)的岗位补贴。最近半年加班减少后,大部分车间工人工资一般在 2800 元(420$)到 3500 元(525$)之间。
这是保安部一工人的工资条,他 6 月一共工作了 283 小时,其中包括正班 165 小时、补贴工时 8 小时、加班小时 110(57+47+6)小时。正班工资 9.89 元/小时(1.48$),加上 1 项津贴 318 元(47.70$),他的工资也仅有 3982.25 元(597.34 $),扣除社保 300.76 元(45.11$),到手实际工资是 3682 元(552.30$)。工资条中“超产奖”
实际上是生活补贴、高温补贴、夜班补贴、周日餐厅不开餐的餐饮补贴总和。“扣养老”的项目是指社保的各项个人承担的费用总和。但是具体交了哪些项目工人们也不清楚,工资条上只是笼统地写着“扣养老”。
这是一位手缝部工人今年 6 月的工资条。小时工资是 9.89 元/小时(1.48$),他正班工作 168 小时 21 天,周一到周五加班 55 小时,周六加班 27 小时(3 天),工时工资一共 3090.63 元(463.60$)。加上超产奖 210 元(31.50$),再扣宿舍住宿费 20 元(3$),实际收到 3281 元(492.15$)工资。他没有买社保。
这是另一位手缝部工人今年 7 月的工资条。小时工资是 9.89 元/小时(1.48$),他正班工作时间 184 小时 23 天,周一到周五加班 69 小时,周六加班 24 小时(约 3 天)。
总计工时工资 3318.1 元(497.72$)。加上超产奖 210 元(31.50$),扣除 20 元(3$)住宿费,实际发放工资 3509 元(526.35$)。他也没有购买社保。
工人们对工资普遍不满意。很多女工周末休息日都会出去打零工来增加收入。比如女工 A 会和厂里其他女工一起去附近的另一个工厂做一天的零工,一小时 11 块钱(1.65$),一天做 10 小时能有 110 元(16.50$)的收入。还有女工 B,她的丈夫不允许她去外面其他厂做零工,她就接一些在宿舍可以做的手工活,比如用布条打蝴蝶结,一个 6 分钱,100 个蝴蝶结可以赚 6 元( 0.90$)。
社保:
长期工在试用期之后会买社保,所有工人都按照最低工资 1720 元(258$)的标准购买,每个月扣除 300(45$)左右。工人不清楚社保包括哪些分类。
虽然短期工有签放弃买社保的协议,厂方还是有给一些短期工买社保。有两个女性员工,他们离职的原因都是因为厂里面给他们买了社保,他们不想买社保,所以离职。
但是有一个進厂培训时是有签放弃购买社保协议的一个是没有签的。但尽管签了协议,厂房还是强制性给他们买了社保。厂方给他们的回应是劳动法要求给员工购买社保。
娱乐设施:
厂里唯一的休闲娱乐场所是厂房一楼的一片空地,摆着几张塑料躺椅可以躺着休息。
但是目前东莞的气温还很炎热,工厂里垃圾随意堆放,所以室外蚊虫很多。基本没有工人去那里躺着休息。
第六部分:住宿和餐饮
工人可以选择是否吃、住在厂里。厂里的餐厅至 12 月份是免费的,因为新冠病毒。宿舍一个房间最多可以住 10 人,但是大部分房间都只住了 5、6 个人。
住宿:
入厂时可以自由选择是否住厂里的宿舍,如果住宿舍,每个月会扣除 20 元 (3$)的宿舍费。2019 年 12 月东耀玩具厂部分车间从虎门镇搬迁到现在的厚街镇与凯山玩具厂共用厂房,跟随搬迁的工人可以选择住宿舍或者在外自己租房。自己租房的工人每个月有 100 元(15 $)的生活补贴。因为宿舍里有很多小虫子,一些工人身上被小虫子咬。
宿舍楼是男女混住,而且有些是男女宿舍混住在同一个楼层,比如从第一间宿舍到第五间是男工宿舍,从第六间到第十间是女工宿舍,第十一间到第十五间又是男工宿舍。有时候会出现男工走错房间走到女工宿舍的情况。
每个房间摆着 5 张高低床,最多可以住 10 个人,但目前普遍是每间只住了 5、6 个工人。房间里还有风扇和空调,使用这些用电需要自己买电卡付费。因此工人们很少开空调,因为空调会用更多电。有铁皮柜可以让工人存放私人物品,但是铁皮柜都很小,放不下行李箱。有不少女工只能把行李箱放在自己睡觉的床尾,晚上睡觉的时候把腿放在箱子上,或者弯著身体睡觉。
宿舍里的卫生状况非常糟糕,安排宿舍的第一天女保安告诉调查员很多宿舍里有跳蚤和其他看不见的小虫,会咬人,被咬了之后身上会有一片一片的红色疙瘩。晚上睡觉时还会有很多蚊子,即使点了蚊香还是有蚊子。
宿舍里面有独立的洗手间和浴室,浴室的莲蓬头里有 20 分钟的免费热水可以使用,超过 20 分钟之后热水会自动停止。工人想要使用热水洗澡需要去人事部申请工厂给的每月 50 元(7.50$)热水补贴。
宿舍的对面有一家网吧和棋牌室,从网吧和麻将馆的窗户可以直接看到女工宿舍内部情况,距离非常近。一些年轻女工觉得很没有隐私性。但也有一些年纪大的女工并不在意,甚至有年纪大的女工下班后为节约时间直接在阳台上洗澡,从网吧和麻将馆的窗户可以清楚看到洗澡的情况。
宿舍楼里有一个医药箱,但是有锁。很多工人从来没有见到医药箱打开过,不知道里面的药品是否过期。
药箱上贴著一张清单,列明了里面的药品有:消毒液创可贴、胶布、药棉、纱布、京万红、甲紫溶液、红花油、双氧水、烫伤膏、云南白药、一次性手套、洗眼液、医用剪刀、医用镊子、安全扣针。可以看出药箱里没有处方药,全是普通人都熟悉的一般清洁伤口、处理烫伤和擦伤的药品和工具。并不需要急救人员协助使用。而两位急救联系人实际上是两个保安,一男一女,不是专业医护人员。
餐饮
工厂有餐厅,目前是免费的。周一到周六提供早中晚和夜宵,但是食物质量非常差。
餐厅提供的桌椅不够坐,一些工人直接蹲在地上吃饭。
餐厅的米饭、粥、面条等主食是摆在公共空间里让工人自己装,工人们经常会用自己已经用过的餐具直接去公共的米饭大桶里面取食物,非常容易传播病毒和细菌。尤其有时候餐厅提供的米饭不够吃,临时煮了面条提供给工人。为了节约时间工人往往不会排队等著使用专门用来装饭的公用餐具取面条到自己的碗里,而是直接用自己的筷子取面条。
目前仍在新冠病毒防疫期间,东耀玩具厂的餐厅里张贴著一份《东莞市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企事业单位集体用餐安全承诺书》,要求“加强员工健康管理、防范集中用餐风险”。但我们从照片中可以看到餐厅并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允许工人用自己的餐具取食物,餐桌上没有任何遮挡物,一张桌子坐了七八个人一起用餐。
工人需要自己买餐具放在餐厅里使用,吃完饭也需要自己清洗餐具。有一天工人们去吃饭时发现不少工人的餐具被仍在地上,是工厂要求餐厅的工人清理已经离职的工人没带走的餐具。但是不少正在使用的餐具也被仍在地上和箱子里。
管理层的餐厅 在二楼,经理的餐是四荤,一素一汤,8 个人围着一张圆桌一起吃饭。
第七部分:生产安全和劳动保障设施
生产安全:
在入职培训时,有一些 PPT 介绍了生产安全问题。但是讲解方式非常死板,被培训的新工人基本都在打瞌睡,不能保证培训后工人清楚明白。培训后工厂会发给工人一份《职业危害告知书》,详细列明各个部门的职业危害。
调查员所在的车间里工人需要接触一些对身体有危害的化学品,如稀释剂。按照《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规定应当佩戴胶化手指套和手套。操作的机器标有“当心烫手”
的标签。焊锡工位在工作中会有黑烟和异味,按规定应当佩戴有活性炭的口罩。超声工位对听力有损伤,需要需要带耳塞工作。
劳动保障设施:
工厂每周会给每个工人发 2 个普通医用口罩,除此之外调查员没有收到其他劳保用品。
装配部门上班时接触的化学品稀释剂有明显的味道,红外线打印机有轻微的黑烟冒出,有工人找组长要口罩。组长却说:“快下班了要什么口罩,晚上加班的时候再拿给你吧。”但是晚上加班时,组长仍然没有给新来的工人提供口罩。这位工人只能自己去办公室找组长要口罩,组长才给他翻找出一个一次性口罩。
调查员观察使用洗面水的工位没带口罩,有直接把抹布蘸着洗面水擦拭产品,有的带了布手套。
过去曾有女工因为工作接触稀释剂(洗面水)出现皮肤不适应,红肿瘙痒,她向车间主任反应之后,被主任责骂:“你这也不适应那也不适应,那你还出来打什么工?”
还说了一些其他话,让女工非常难过,女工因此提出辞职。她身上产生红肿瘙痒之后自己去附近的小诊所打针,才缓解了红肿瘙痒的症状。工厂内没有医务室,而女工为此支付的医疗费用也没有报销。
另一位女工需要手拿白布蘸着稀释剂给产品去污,没有手套提供给她,导致手部溃烂。
尽管她的手部已经出现明显的手部溃烂,组长依然没有给她胶手套,女工无可奈何,只好自己买了胶手套使用。
车间里不仅仅缺乏基本的劳保用品,使用过的化学品容器也被随意放在车间的角落里,然后扔到车间外的塑料棚下面,没有垃圾分类,也没有专门的密封垃圾箱。
工作服需要在工作满几个月之后才会发,目前不少工人在厂里工作了 3 个月仍未领到工作服。发了工作服的工人在厂里工作满一年,工作服可以免费。如果未满一年辞职,工作服如果退回厂里不扣钱,不退回工作服,会从工资中扣除 27 元钱。
焊锡岗位会产生黑烟和异味,需要有抽风机把黑烟和异味吸走,同时还规定带有活性炭的口罩。但是有些焊锡工位有排气扇,有些没有。有些工人会佩戴口罩(只是普通蓝色口罩,没有活性炭),有些不会佩戴口罩。
第八部分:消防
10 月 20 日东耀玩具厂举行了消防演习。早上 8:15 车间的电总闸被关闭,一片漆黑。
工人们都往门走,走到附近一处小空地上。不少工人一边走一边玩手机,因为也听不清最前面负责消防演习的管理层在说什么。只看到有些烟和很多人。上百个工人挤在一片小空地。
宿舍区有灭火器和消防栓,但是看不到定期检查的记录和有效期。车间里的消防栓、灭火铃附近堆满了杂物。
第九部分:奖励制度
去年东耀玩具厂将一部分车间从虎门镇搬迁到现在的厚街镇,与凯山、万雄共用厂房。
为了鼓励工人搬迁,厂里给愿意搬迁到厚街镇厂区,但是不愿意住宿舍的工人每人每月补贴 100 元租房费。不愿搬迁到厚街镇厂区的工人,也可以继续住在虎门镇,每天往返厚街镇厂区上班,有 3 辆大巴车接送。
不过从 11 月起不再安排大巴车接送下班,换成每月补贴工人 150 元(22.35$)交通费。
一些工人自己拼车从虎门镇到厚街镇上班,需要花费 200 元/月(29.80$),工厂补贴 150元,自己支付 50 元(7.45$)。大部分工人打算辞职,因为不少工人跟家人一起租住在虎门镇,虎门镇的房租比厚街镇便宜,生活成本低。
惩罚制度:
东耀玩具厂没有关于产量不达标的惩罚制度,但是有针对签订劳务合同的工人损坏或者造成产品短少的惩罚措施,按照工厂销售该产品的价格赔偿。
第十部分:工会和投诉
工会:
访谈的工人中没有人知道工厂是否有工会,在入职时所有工人会被负责招聘的员工要求在入职申请书上勾选“不愿意参加工会”的选项。
但是东耀玩具厂的其他文件中显示该厂有工人代表,如:《班次时间更改通知》中有8 位工人代表签名。
但是贴在墙上员工代表名单上面,有 17 位员工代表。其中有男工人代表 11 人,女工人代表 6 人。这些人名中部分可以可以与《日产工资记录表》中的工人姓名对应,说明的确是车间工人。
每个部门会有一个工人代表。而且每个员工代表都会有一张绿色 a4 纸大小的过胶卡牌,上面写着她个人的姓名和工号,会放在她对应工位的上方。
一名组长在工厂里工作时间比较长,他说工人代表是大约 3 年选举一次(但也说过一年选一次),由部门里的工人投票选,选出的工人代表可以代表工人向管理层反应问题。
但是被访谈的工人没有知道员工代表是什么,也没有人记得自己参加过员工代表选举。
他们遇到问题时,并不知道自己可以找员工代表反映。
有个员工今年当选员工代表。他说选他的原因是他在这里工作时间长,基本上每个员工他都认识。他说他们并不能代表员工给厂里提什么建议,他们的存在只是一个形式,平时就是方便在某些事情上去开会,厂里面把一些信息先传达给他们,然后再让他把信息散布给其他员工知道而已。
投诉途径:
工厂宣布不再安排大巴接送工人上下班之后,曾有 20 个工人在上班前聚集在人事部门口要求工厂解释为什么不再安排车接送上班,人事部回应说会向老板反应这个问题。
工人们便散了。
最终厂里面的回应会继续接送员工至 12 月份。工人说厂里面之所以会妥协,是因为那些工人里面大部分是车缝部的工人,他们要求如果不继续派车接送,他们全体会离职,所以厂方担心临时没办法招到熟手的车缝部工人会导致无法正常生产,所以就妥协了。
调查人员日记
下午观察,其它使用洗面水的工位也没带口罩,有直接把抹布蘸着洗面水擦拭产品,有的带了布手套,我也试过带布手套但会渗透,后来我是把抹布缠绕起来,一边打湿擦拭一边保持干布,来避免不直接接触,但此方法会大大影响效率。
第一天接触这个岗位的时候,组长在示范时,我说好臭的天拿水(化学药水,有毒,跟洗面水气味一样刺鼻。)他说,这不是天拿水,是纯净水。我听到他说后,刚开始我有点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因为这也是我所希望的,可事实是那个水真的刺鼻,我又开始质疑他说的真假,我就拿那个水给隔壁的同事闻是不是刺鼻?这是不是天拿水?
他说是刺鼻。所以我才确定那就是天拿水。
入职几天,没有哪一天吃饭感觉是好的,第一天中午我在菜里吃饭发现一根头发,第二天下午发现一棵烂韭菜叶,第三天中午直接没饭吃。而且没有那顿饭是吃饱了的,因为真难吃。环境也好杂乱和脏不卫生,其中包括餐具储物柜和地面(黑),还有让人看到感觉恶心的洗洁精,用一个大油桶人工改装装满大半桶悬挂在墙壁上或摆放在桌子上循环使用,有的人直接用使用过的汤勺舀或用手抓。
我吃了一点,越吃越恶心,因为有些人是用自己的餐具在大盆里捞的,嫌弃不卫生,还有也有点饿过头了,本来想出去吃,又想跟進進展就一直观察,然后就赶快回宿舍迷了一会。
吃饭的时候我也问过其他人,如果接触稀释剂过敏可以让组长调整岗位吗?她们一致回答不可以,因为组长会说为什么别人做的了,你做不了,做不了回家去算了,或者说你这也干不了那也干不了,干脆回家算了。所以员工一般不会反驳,除非接触后身体确实出现明显的不适,如红肿,红疹,脱皮,溃烂等,像我这样的刺激性鼻炎和刺激性咳嗽是说不通的了。
在工厂里只要你跟有权利的人熟悉那肯定会有好处,想干嘛干嘛,要什么有什么。特别在这里,在我看来它就是个小厂,权利关系乱的很,比如平时去跟组长要个口罩之类的,一般员工不好要到,只能看他心情,但是看员工或平时跟他关系好的,一天你要好几个他都会给你。
中共政权对工人阶级的祸害
作者 徐道稳 写于 二零零七年
社会政策是调整和改善各阶层和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壹种政策手段,其独特性在于,它可以通过社会福利的制度安排来发挥作用。体现社会政策的社会福利制度安排有可能矫正现实利益格局产生的不公正,从而消除社会排斥、缓和社会紧张,但也可能加剧暗藏的社会不平等。社会政策究竟是发挥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作用,取决于政策制定者对社会利益格局的认识和社会福利制度的选择。社会政策的核心问题是,在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时如何体现社会公正,它反映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价值观。
中国推行的改革必然涉及到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制度政策的变动,这些变动本身就自然带有社会政策的意涵。同时,改革过程中社会结构的变化,也部分地与社会政策的结果相关。然而,对改革的研究往往在社会政策问题上呈现脱节现象,壹方面对经济体制和社会福利体制改革的讨论很少涉及社会政策,似乎只要坚持市场化方向的改革,就不必过问改革中社会政策的制定及内容;另壹方面,谈到具体的社会问题时,又常常就事论事,忽视社会问题背后的社会政策成因。
笔者认为,改革中的社会政策是壹个应当放在政策讨论中心位置上的议题,只有明确了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才可能深入讨论如何通过社会福利的制度安排来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从而缓和社会紧张。具体来看,改革中的社会政策应当着重加强对农民和劳工的社会保护,这既属于对历史不正义的补偿,也与全球化背景下劳工的社会保护趋势相关。
壹、改革中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受损群体
要认识中国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就必须先考察改革时期中国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变迁的壹个显著特征就是社会分化日益明显,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学者们对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趋势大体上采用了两种表述,即“两段论”和“三段论”。
“两段论”以1990年代中期为界。例如,孙立平认为,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逐渐演变成为社会结构断裂的社会。其特征是:壹,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断裂,即经济增长不能导致社会状况的改善;二,资源从扩散变为重新积聚到少数人手中,因此出现了贫富差距扩大、底层社会形成等现象;三,政府行为的企业化和市场化,导致公共管理功能失效,腐败丛生。(孙立平,2002年)王绍光也指出,中国在1978到1993年间的改革是全赢游戏,不公平仅仅表现为有些社会群体所获得的收益大于其他群体;而从1994年开始,改革使部分人成为绝对的受损者,社会不平等程度加剧,改革成为壹种零和游戏。(王绍光,2002)
也有学者把改革以来利益格局的变化分为三个阶段(李朝晖,2003)。第壹阶段是1978年到1984年,此阶段经济改革的特征是“存量”基本不变情况下的“增量改革”。这壹时期的经济改革几乎为所有社会群体带来了收益。最有代表性的获益者是农民和第壹代个体户。第二阶段是1985年到1992年,这壹阶段主要是推动价格改革,实行了“价格双轨制”。“价格双轨制”使体制内单位获益,并给部分人带来了从中套利的机会,但是农民的收入相对下滑,城市部分人口的生活水平开始下降(如退休人员),贫富差距开始拉大。第三阶段从1993年开始,开发区建设、房地产热和股票热开启了土地和资产的资本化过程。尽管经济仍在不断增长,但只有少部分人获得了“资源资本化”的实际利益,由此导致社会分化進壹步扩大。在第三阶段有三类人从改革中相对获益或绝对获益:壹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获利的社会群体,包括农民工、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依靠市场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二是因为行政利益自我化而获利的群体,包括行政部门人员以及由行政部门转化而来的事业单位人员、垄断性企业员工;三是因为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价和资源资本化而获利的人,这些人可被称为暴富阶层。而农民、部分国有企业职工、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城市职工、退休者等社会群体在第三阶段则成为改革的相对或绝对受损者。
无论是“两段论”还是“三段论”都表明,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改革的壹个显著特点是,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财富往少数人手中集聚,大多数人的利益相对或绝对受损。需要指出的是,上引“三段论”把农民工列入获利群体,这仅仅是从市场机会而言;如果考察农民工受到的种种制度约束,以及他们为争取市场机会而付出的健康和生命代价,那他们无疑是受剥夺的群体。既然中国的改革产生了庞大的受损群体,那麽,这些受损群体处于什么样的境况?针对他们的福利制度安排又如何?分析这些问题不仅仅体现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关怀,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剖析改革过程中社会政策的倾向与特点,从而研究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能体现社会公正、有助于调整和改善各阶层和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二、农民的社会地位和农村公共服务的制度性缺失
每当谈到改革的成就,许多人就会想到80年代上半期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事实上,進入90年代以来,农民的相对社会经济地位再度下降。农村穷、农民苦,仅仅是自然状况的必然结果吗?过去几十年来对农民的社会政策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笔者试图通过对历史上农村政策的简要回顾加以说明。
1. 农民长期以来的劣势社会地位
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民往往成为剥夺的对象,这在中国表现尤甚。1953年6月,中共中央提出“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壹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这标志着工业化战略的正式实施。为配合这壹战略的实施,1953年10月,中央发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这项政策受到农民的强烈抵制,于是中央在1955年3月发出“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决定减少1955年的粮食征购总量。中国政府长期以来最关注的问题是每年能从农村征收多少粮食、能为工业化提供多少资金,而农民担忧的则是辛勤耕作壹年之后能不能吃饱饭。
农业合作化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流动,1950年代中期形成了新中国历史上第壹次“民工潮”。这次民工潮对计划用工体制带来很大冲击以致中央政府在壹年时间内(1956年12月到1957年12月)连续三次下发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各地采取了种种“围追堵截”措施,在外出农民途经的交通中心设立劝阻站,在农民流入较多的城市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外流农民的处理和遣送。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用法律的形式把广大农民限制在贫瘠的土地上,剥夺了他们自由迁徒的权利,正式确立了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
如果说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和户籍制度让农民付出了经济和自由的代价,那麽,“大跃進”运动则使农民在随后持续三年的大饥荒中付出了沈重的生命代价。对这场大饥荒的官方解释是“三年自然灾害”和中苏交恶导致饥荒。但实际原因在后来的中央七千人大会上被刘少奇壹语道破:“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这场由“人祸”造成的人类历史上的巨大灾难使全国人民饱受饥饿之苦,其中农民更是付出了巨大的生命代价。根据人口统计分析,其间大约有两千万人直接或间接地死于饥饿[1],死亡人口几乎都是农村人口。大饥荒的余波未息,中央开始酝酿精减城市人口,精简的主要对象是“大跃進”中来自农村的新职工。于是农民再次成为“大跃進”恶果的承担者。
尽管政府通过行政强力把2千多万人口遣送回乡,但城市的就业压力和粮食压力仍未彻底缓解。因此,60年代早期政府就开始号召城市青年“上山下乡”。从1962年到1968年,大约120万城市青年被下放到农村;1968年后,“上山下乡”政策進壹步强化,从以往的“自愿”下放变成强制下放。1968年到1978年间约有1200万城市青年被下放,占全国城市人口的11%。[2] “上山下乡”是损农补城政策的又壹体现,它加剧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恶化了城乡关系。
1980年代,特别是其上半期,也许是1949年以来中国农民处境最好的时期。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中央对农民的政策倾斜,1978年到1984年期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年均增长率达16%。但是好景不长,自1985年开始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显著放缓,此后1994年到1996年农民收入的增长暂时加快,但1997年至2000年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又连续下降。[3]
综上所述,1949年以后中国农民壹直处于被剥夺的地位,仅有的少数处境较好的时期也非常短暂,而且只是政府对农民糟糕处境的临时缓解。那麽,对农民长期的剥夺究竟是否具有正当性?这是壹个研究社会政策时难以回避的问题。中国的农民不但为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的资金,而且还承担了高层决策失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每次经济危机或社会危机过后,农民都是危机后果的最后承担者,而造成这些后果的始作俑者却把本应承担的责任推给了“天灾”。
2. 农民在教育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制度性歧视
长期以来,农民得不到必要的社会保障。改革已近30年,城市建设和部分城市居民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农民长期以来被设定的劣势社会地位并未有实质性改变,大多数农民必须无助地面对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处于自生自灭的自然状态。这种状况是否符合社会正义的原则呢?特别是从城乡对比的角度去看,城乡居民在社会保护方面的具体差距就壹目了然了。
从1991年到1998年,中国的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壹起徘徊在7%到8%,其中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只占GDP的0.1%到0.2%[4];也就是说,在实际投入的社会保障资源里,城镇居民占用了97%以上,而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只能获得不足3%。社会保障资源的这种分配方式显然是极不合理的。
城乡教育投入管理体制的差异从另壹个角度表明社会政策的城市倾斜特征。过去20多年来,城市基础教育由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拨款,所以城市居民只需为学生交纳书费和杂费,这种教育投入制度基本上符合宪法所规定的义务教育性质,即财政拨款、学生享受;而在农村却实行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的办学体制,各级学校的办学经费分别由县、乡镇和村支付。对乡、村两级学校而言,经费主要来源于对农民的直接摊派;农民不仅必须为孩子上学承担学校的日常开支,还要支付农村学校的基建和设备开支。这实际上是村民自费维持基础教育,而政府却摆脱了维持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1985年国家财政甚至还取消了对农村每个中学生31.5元、小学生22.5元的教育拨款。
这样的办学体制令城乡教育不平等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首先是教育经费相差悬殊。2001年农村小学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城市平均水平的29%,农村初中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仅为城市平均水平的31%,全国30%左右的县初中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不足15元。[5] 其次是城乡入学机会不平等,特别是高中和大学的入学机会极不平等。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0%,适龄入学儿童占全国适龄儿童总数的80%以上,如果在义务教育上能实行公正的社会政策,那麽全国的小学、初中在校生当中的农村学生比例就应当接近农村适龄学生的比重。事实上,农村小学在校生仅占全国小学在校生的70.5%,农村初中在校生占全国初中在校生的比例更低,只有57.1%,而农村高中在校生占全国高中在校生的比例仅为15.9%。[6] 由此可见,全国的教育资源配置,特别是高中的教育资源配置,有严重的城市偏向和农村歧视问题。长期实施这种教育制度,必然進壹步加剧城乡差距、扩大社会不公。
医疗体制方面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1985年以后,农村的医疗条件逐步恶化。随着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卫生保健网络陷入瘫痪,而国家对农村的社会政策却未及时调整。这导致了两个后果:其壹,患者自付费用占医疗卫生开支的比重过大,1980年以前这壹比例大约是16%左右;到了1998年,农村患者的自付医疗费用比重上升到87.44%,几乎是城市患者自付费用比重44.13%的两倍。[7] 其二,农民的健康状况恶化。以婴儿死亡率为例,农村地区的婴儿死亡率从1981年的千分之36.96上升到1995年的千分之44.79,而同期城市的婴儿死亡率从1981年的为千分之24.81下降到1995年的21.14。[8]
三、劳工权益受损的表现和原因
如果说农村公共服务的制度性缺失是个由来已久的老问题,那麽劳工的社会保护则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问题。之所以劳工的社会保护会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是因为侵害劳工权益的案例越来越多,由此而引起的劳资纠纷频发,它已经成为壹个社会性现象,反映出劳工这个社会群体的社会地位日益下降,正沦落为主要的弱势群体之壹。
1. 劳工基本权益受损的主要表现
劳工基本权益受到损害的常见表现有以下几种。
首先,工资报酬低而且常被拖欠。当前中国的劳工工资低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以广东省东莞市裕元鞋厂为例,东莞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33美分,而该厂工人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28美分,扣除个人费用(如医疗、福利费等)后工人实际得到的工资是每小时24.4美分,壹个工人壹天工作十小时实得工资2.44美元。[9] 低工资并非个别现象,有关研究表明,珠江三角洲地区过去12年当中劳工的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人民币。壹些地区的劳工工资水平多年来徘徊停步,若将物价上涨因素考虑在内,则这些地区的劳工工资水平实际上有所下降。[10] 尽管工资如此之低,许多企业和用工机构还故意不按时足额发放,近年来拖欠工资的现象越演越烈。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拖欠工资总额为417亿元,涉及职工845.9万人,有十几个省拖欠工资超过10亿元,壹些企业拖欠工资长达数十个月。
其次,存在着明显的就业歧视和对劳工的人格伤害。许多研究都指出,来自农村的劳工现在承担著城市中劳动条件最差、劳动负荷最重和风险最大的工作。他们遇到的问题除了上面提到的薪资偏低之外,还有就业歧视等。壹些城市政府限制外来劳动力在本市的许多行业就业,有的城市甚至规定,来自农村的劳工只能在本城的尸体处理、粪便处理、建筑作业、化工等行业寻找工作机会。[11] 在这种制度背景下,来自农村的劳工往往被迫从事脏、累、苦、险的工作。此外,劳工还时常受到用工机构管理层的人格侮辱。近年来,对劳工搜身、谩骂、羞辱甚至令其下跪等严重践踏劳工人格的事屡见报端。据广东省总工会调研室1993年在广州、东莞、中山等10个地级市所作的壹次问卷调查显示,有17.6%的工人曾被搜身或见过同厂工友被搜身。[12]
再次,劳工的职业安全没有保障。尽管许多劳工的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但他们却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生命安全与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近年来,重大恶性工伤事故频频发生,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达2500万人。目前,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到新发现病人数量,中国均居世界首位。粗略估算,近几年中国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近800亿元。[13]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矿难频频发生,年年稳居中国十大灾难行列。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全国共发生壹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88起,平均7天壹起。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吨,中国煤炭产量为16.7亿吨,约占全球的35%;全球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约8千人,其中中国为6434人,占全球的近80%;中国的百万吨煤死亡人数接近4人,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2003年美国百万吨煤死亡人数为0.039人,俄罗斯为0.34人,南非为0.13人)。[14] 另据报导,2004年全国GDP达到13.6万亿元,同时也有13.6万人死于安全事故,即1亿GDP死亡1个人。[15]
2. 劳工权益为何受损?
研究者以往分析劳工权益受损时列举了以下主要原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人权保护;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劳动力绝对过剩,劳资双方地位悬殊,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劳动立法不完善;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漠,劳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16] 这些因素中有壹些是比较次要的,如劳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还有壹些如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其实是劳工权益受损的结果;再有壹些因素,如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是劳工权益受损的表现之壹。当然,制度转型期当中出现的劳工权益受损问题,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上述因素并未涉及其主要原因。
这里仅以频频发生的矿难为例,从中观察劳工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各级政府不断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频频下发“红头文件”,经常進行各种名目的检查,但为什么无法避免重大或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有记者在壹篇文章中壹语道破:凡是有重大矿难发生的地方,基层政府的官员多半难辞其咎,他们与矿主“同气连枝”、利益相关,不但直接纵容了各种违章开采的進行,包庇了矿主的非法作业,而且在事故发生后动用权力遮掩真相,事实上已经成为矿主在权力机关的代言人。其结论是,“资本与权力结盟是矿难的罪魁祸首”[17] 这位记者的观察比某些学术研究洋洋大观的探讨要精辟得多。由此结论推而广之,似乎也可以得出“资本和权力结盟是劳工权益受损的罪魁祸首”,至少这是损害劳工权益的重要因素之壹。
有学者分析了伤残农民工的维权过程,指出农民工维权艰难的深层原因:尽管存在着种种名义上保护劳工权益的规章条例,但伤残农民工的权利却在维权的过程中被壹步步地剥夺,他们在制度链条的每壹个环节上都体会到无权利的可悲状态和被剥夺的可怜境地,而且这些针对他们的剥夺往往以合法的形式出现。这种制度悖论的存在表明,如果说伤残农民工的维权活动是试图赋权的努力,那麽现实中还存在着壹个与赋权相反的过程──即“剥权”活动。“剥权”活动表现为资本和地方权力机构在制度运作实践中通过去合法性、增大维权成本、对制度的选择性利用和弱化社会支持等四种制度连接机制把农民工的权益剥夺殆尽,使农民工的维权过程变成了“从无权到看似有权再到无权”的过程(郑广怀,2005)。
为什么会出现“剥权”现象?为什么资本和地方权力的勾结能轻而易举地得逞?其中的根本原因恐怕还是赋权不足,或者说表面上的赋权实质上是“伪赋权”。如果说,资本和权力结盟共同侵害劳工权益还处于暗中進行或采取规避法律的方式進行,那麽权力对劳工权益的侵害则是明目张胆和肆无忌惮的。近年来的种种现象表明,地方政府已经成为侵犯劳工权益的主体。地方政府经常在追求其利益时,漠视甚至损害、侵犯劳工利益,壹个突出的表现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学者指出,地方政府工程拖欠工资所占的比例由2001年的26.7%增加到2003年的50%,显然政府起了很坏的带头作用;有些官员在发包工程时把自己的利益与施工单位的利益绑在壹起,令施工老板拖欠工资有恃无恐。[18] 此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也受到地方政府的侵害。多年来,地方政府对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反应冷淡;但最近几年里,由于许多地方的社会保险基金捉襟见肘,于是地方政府在保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名义下,把农民工缴交的保险费用来填补当地政府的社保基金缺口。正如有的研究指出:“在壹些地方政府的巧妙操作下,农民工已经变成了城市社保基金的提款机;以农民工参保名义征缴到的巨额保险费,正源源不断地填充進地方社保基金,落入本地居民的口袋[19]。”
四、改革中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初探
1. 改革中社会政策的研究应当着眼何处?
关于改革中社会政策存在的基本问题之讨论,无疑涉及到改革路径的分析。然而,很多研究者却离开了这壹面向现实的政策评价,热衷于讨论社会福利制度理论模式的对比和选择,似乎只要找到了可以选用的社会福利制度模式,那麽改革中社会政策上存在的基本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
目前国内关于社会福利基本制度的模式研究侧重介绍西方的已有模式,如剩余模式和制度模式(Wilenski and Lebeaux, 1965),剩余型、制度型和工业成就型(Titmuss, 1974),社会民主主义、保守主义/合作主义、自由主义三种福利政体(爱斯平-安德森,1999)等。国内的研究者基本上以西方国家的已有模式为圭臬,从中选择壹个(或剩余模式,或合作主义模式)作为构建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未来模式。笔者也曾撰文,认为剩余模式是中国应该选择的福利模式。然而,通过对中国改革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進壹步研究,发现以上模式讨论本身就有许多缺陷,而且社会福利的模式选择并非当前中国社会政策研究的首要问题。
首先,不论从价值理念还是从现实制度上看,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模式壹直是剩余模式,甚至“剩余”到象征意义上的福利保障,而且这种情况在短期内不可能有多大改变,因此,“中国应该选择剩余模式”之类的研究结论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研究者的自说自话。其次,上述模式是西方学者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福利制度的学术总结,正因为如此,爱斯平-安德森把他的书名定为《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由于中国的社会背景和制度环境与福利国家不可同日而语,因此有些术语不壹定适合中国或应用起来其意义会有所改变。例如,英国和美国被学界公认为社会福利的剩余模式,但是中国学者倡导的剩余模式恐怕不是英美意义上的剩余模式,因为中国没有那样的实力。再如,合作主义受到许多社会福利制度研究者的青睐,但它只在瑞典和奥地利等少数几个国家得到成功的施行。合作主义在中国是否可行呢?其实中国根本不具备合作主义的制度基础和文化传统。再次,众所周知,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福利制度发生了实质性改变,然而,无论是改革前的福利制度,还是改革后的福利制度,都将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排斥在外。这表明,福利制度的模式选择对得不到社会福利的普通公民而言,并不是首要的难题,对他们来说,福利模式研究其实离题太远。
上文关于社会福利制度模式的种种归纳,不过是西方学者们在研究现实问题的过程种提出的理论抽象,它们是学术讨论的重要分析工具,每个国家制定社会政策时必须首先考虑本国的现实政治经济社会情势,不可能简单照搬这些理论模式。埃斯平-安德森把社会福利体制大致分为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三种,但他指出,各个类属并没有单壹纯粹的案例可以代表;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或许是受社会民主主义主导,但它们不是完全没有某些重要的自由主义要素,同样,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也没有纯粹的形式(爱斯平-安德森,1999:48)。实际上,没有任何壹个国家恰好是符合某单壹向度的纯粹案例。盎格鲁·撒克逊国家或许以社会救助体系为主,但也有其他不同的方案,如美国的社会安全体系就是属于社会保险类型;在社会保险传统的国家,也出现以人民福利取向的普遍年金方案;在北欧的高福利国家,也有社会保险方案。总之,今天每个国家都呈现出混合的体系(爱斯平-安德森,1999:76)。
我认为,改革中的社会政策研究不应再纠缠福利制度的模式讨论,而应该以现实问题为导向,把“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作为壹个中心议题来探讨。首先需要分析的是基本社会政策应当包含的价值选择。在西方建立了社会福利体制的国家里,这个问题可能早已是毋庸质疑的社会共识,而在中国,却是壹个宣传与现实脱节、从未被纳入政策讨论的问题。不管中国在改革中实施什么样的社会政策,如果不明确社会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不明确转型期的基本利益格局,那麽种种具体的政策规章就很可能偏离社会公正的轨道,导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对立,甚至社会两极分化。其次,需要对现行的种种社会政策作出评估,分析判断其利弊得失,发现现行社会政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只有充分认识到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才能确定调整和改变社会政策时的价值目标,進而研究如何逐步实现这些目标。
社会政策的基本功能在于,通过社会福利、公共服务等制度的设置,矫正社会不公,缓和分配性冲突。毫无疑问,改革的过程就是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在特定阶段,可能发生有些人在改革中受益而另壹些人受损的情形。然而,中国的改革却出现了壹个并非正常的现象,1990年代中期以来,无论实施什么改革措施,受益对象总是同壹人群,受损对象也基本上是同样的社会群体。進壹步来看,90年代以来的改革使少数人成为绝对受益者,使大多数人成为相对受损者,部分人甚至成为绝对受损者。这壹社会现象本身意味着改革过程中的社会政策存在着明显的方向性偏差。在这种利益格局已经形成并稳固化的局面下,已经实施的各种社会政策未能有效地对受损群体進行保护和补偿,以矫正社会不公。9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政策对历史遗留和改革中出现的社会不公没有全面的回应,对农民和劳工的保护很不充分;相反,多数社会政策将福利资源向强势群体倾斜(如教育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而改革时期利益受损的庞大社会群体却被排除在社会福利体系的主要目标群体之外。于是,社会福利制度成了强势群体独享的盛宴。即便实施了少数可能有利于弱势群体的社会政策,这些政策在强势社会群体的操纵下,也很容易偏离制度设置的初衷(如经济适用房制度)。
既然从利益格局上看,广大农民和劳工处于劣势地位,其利益相对受损或绝对受损,而他们又不是现行社会福利制度的主要目标群体,所以笔者认为,调整中国社会政策的基本方向是加强对农民和劳工的社会保护。明确了改革时期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和调整的基本方向,接下来就应该研究构建什么样的制度来加强对农民和劳工的社会保护。但是,在研究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探讨与社会政策基本问题相关的两个理论问题。
2. 对历史不正义的补偿
有学者把农民曾经和正在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称为“全新的历史不正义”(韩水法,2004)。“全新”表现在,它不是基于种族或宗教的差异,而是基于职业和户籍的划分;它不是由于历史恩怨、种族歧视和阶级冲突,而是出于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和经济考虑;它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歧视,而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歧视。因此,“在中国现代社会,正义的事业面临双重任务,首先是建立正义的原则并以此来重构中国社会的基本政治结构──毫无疑问这个过程应当通过改革而实现,但与此同时要对历史不正义進行补偿。建立正义的原则和补偿历史不正义是壹种相互促進的过程”(韩水法,2004:497)。
对历史不正义的态度,美国前总统约翰逊曾作了壹个形像的比喻:“想象在100米冲刺时,两个人中有壹人戴着脚镣,他只跑了10米,另壹个就冲过了50米,那时裁判员认定这场比赛不公平。他们怎样改变这种情况呢?仅仅是摘下脚镣让比赛继续進行下去,然后说‘现在机会均等’了吗?但是另壹个运动员已经领先了40米。如果让原先戴脚镣的运动员先赶上这40米或两人重新开始跑,不是更公平壹些吗?这就是我们为了平等要采取果断的行动。(转引自袁振国,1999:69)”约翰逊的这段话意在表明,仅有形式平等是不够的,必须对历史不正义進行补偿,以实现事实上的平等。为此,1965年约翰逊总统签署行政命令,决定采取赞助行动(affirmative action),要求所有政府机构、公立大学以及获得联邦政府资助或合同的私营企业在招生、聘用和晋职时,要对少数族裔和妇女予以照顾,以纠正历史歧视的遗害和后果。
类似美国赞助行动的计划被发展研究专家称为积极的歧视(positive discriminaiton)。积极的歧视是指社会政策承诺提高所有人的福利,每个人都有同等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但同时它更关注最贫穷的社区和最弱势的群体,如城市贫民窟、贫困的农村社区、边远地区和被剥夺群体,对这些社区和群体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因此,积极的歧视又可以称为积极的保护。积极的歧视是社会政策中的常见做法,多数情况下表现为对少数人的特殊保护。少数人包括有色人种、少数民族、特定的语言和宗教群体等。我国对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对妇女、残疾人在参政和就业方面的保护政策即属此类。对数量如此庞大的农民群体進行历史性补偿,人类史上并不多见,但并不是没有先例。苏联在战前工业化的过程中,对农民实行残酷的剥夺政策,但是战后农民得到了补偿。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曾批评苏联把农民剥夺得很苦,实际上,就在毛泽东批评苏联之际,苏联的农民已经在集体农庄中拿着工资,享受健全的社会保障了。
对农民的积极保护包括政治、立法、司法、社会等多个方面的保护。就社会保护而言,除对农民進行适当的资金支持外,更重要的是,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使农民作为壹个群体尽快具备市场竞争的能力。为此,国家应当制定农村社会福利补偿计划,并由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际上是城市人的保障部,卫生部和民政部也主要是为城市人服务的。因此应该成立“农村社会福利部(司)”之类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农民的社会福利计划。
在实践领域,对历史不正义的补偿远远比理论探讨更复杂、更困难,因为实际行动往往受到补偿对象的规模、国家财力、利益集团、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不正义永远无法得到恰如其分的补偿。此外,正如“积极的歧视”的反对者所指出的那样,积极的歧视如果实施不当有可能变成“反向歧视”(reverse discriminaiton),从而对其他人形成不公平。考虑到实践的复杂性和可能导致的反向歧视,对农民的积极保护应当有所限制。第壹,保护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民及其未成年子女。第二,积极的保护不应无限延续,应考虑随着农民竞争能力的提高在适当时候终止。第三,保护的范围应限于农民曾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范围。第四,积极的保护主要是提供优惠政策,着重提高农民的竞争能力。
3. 全球化过程中劳工的社会保护
在世贸组织的谈判中,许多发展中国家反对将社会条款与国际贸易挂钩,其主要理由如下:强制推行劳工标准对发展中国家构成壹种新的贸易壁垒,是发达国家实行的壹种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的结果将使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优势不复存在,使其在国际竞争中更加处于劣势地位,進壹步扩大南北差距;在WTO中将劳工标准与贸易问题相联系,实际上是将本应属于国际劳工组织所管辖的事项纳入到了WTO体制,有越俎代庖之嫌;目前国际贸易的现状是发展中国家处于国际供应链的下游,发达国家的公司企业壹手拿着最低价格的贸易要约,壹手拿着社会责任标准,这实际上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20]
国内学者对社会条款的讨论主要有三种观点。反对者主要从比较优势、竞争力、贸易保护等几个方面阐述,与上述观点大同小异。第二种观点支持社会条款。它认为,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者有意无意地压低最低工资标准,对侵犯劳工权益的行为视而不见;外国投资者利用地方政府的这种心态寻求有利的谈判地位,使本来作为下限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很多地方成了最高工资标准。低工资竞赛已经使工人的工资水平远远低于《人权宣言》中确定的标准,工人难以维持生计。如果承认工人的工资已经低得不能再低这壹事实,我们就得承认,在WTO谈判中拒绝社会条款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社会条款与发达国家及其工会的保护主义毫无关系,而且这也不是问题的根源。(陈佩华,2002)第三种观点对社会条款的作用提出质疑,认为在世贸纠纷裁决机制中,只有壹个国家的政府才有资格向世贸提出诉讼,而工会、民间非政府组织只能给政府施加压力,但政府与工会的利益往往不壹致未必愿意出面;贸易纠纷诉讼时间长,程序复杂,举证成本高,发展中国家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支付高昂的诉讼成本;此外,实施贸易制裁受害的是被制裁国家的人民,而作为罪魁祸首的跨国资本可以随时溜之大吉。[21] 据此该观点认为,社会条款并不能真正保护劳工权益。
这些讨论不乏真知灼见,但其主要缺陷是见物不见人。反对社会条款者的眼中,只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唯独没有劳工。如果把劳工纳入研究的视野,我们面临的第壹个问题就是,目前劳工的处境如何,劳工到底要不要保护?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劳工需要保护”。如果承认劳工需要保护,那麽接下来的问题是,保护劳工会不会影响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和劳动力的竞争优势?如果某壹国家提高劳工标准,而其他国家无所作为,这显然会影响该国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但社会条款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各成员国达成壹致后才能生效,它不是针对某壹国家,而是针对整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提高了劳动标准,必然会增加产品成本,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形成提价压力;在这种压力下,跨国公司的贸易要约仍然保持目前的低价就比较困难。因此,社会条款对比较优势的影响不会很大。
即便发展中国家提高劳工标准后比较优势有所弱化(但不会消失),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思考两个问题。第壹,这种弱化是否值得。目前发展中国家的劳工状况可以用“悲惨”来形容,如果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长期建立在“血汗工厂”的基础之上,国民经济的竞争力以劳工的福利为代价,对大多数劳工来说绝对不是福音而是梦魇。这种以劳工的生命、健康和福利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既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可持续的,它造成出口国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出口畅旺而国内贫困依旧。第二,这种弱化是否可以承受。既要保护劳工,又要保持比较优势,这确实是发展中国家的两难。为了保护劳工,就必须要有壹个劳工标准;为了保持比较优势,这个标准也不能太高,甚至要低标准起步。总之,为了使比较优势的弱化保持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劳工标准可以订得比较低,但是这个标准壹定要有,哪怕是壹个低标准;否则,劳工就必然面临着探底竞争,其最终的命运就只能是“悲惨”。
综上所述,鉴于劳工目前的处境,劳工确实需要保护;只要保护适度,提高劳工标准不会对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带来实质性影响。接下来需要探讨的问题是如何实施劳工保护。这看上去是个技术问题,但实质上是个理论问题和体制问题。有学者提出,保护劳工权益,劳动部门要严格执法,要切实发挥工会的作用。然而,若劳动部门不严格执法又奈其何?在目前的工会体制下,农民工参加了工会,其权益便能得到保障吗?有学者针对权力和资本的结盟提出,要加强监督,切断权力与资本勾结的链条。然而,该由谁来监督,谁来加强呢?目前的中国并非没有监督机制,倘若现存的监督机制能起作用,则权力和资本的勾结就不会轻易得逞了。由此可见,保护劳工还涉及壹个基本问题,指望谁来保护劳工权益?是工会抑或劳动部门?恐怕都不是。只有劳工最了解他们自己的利益需求,最关心自己的权益保护,从根本上说,劳工自己是劳工保护的最佳主体。那麽劳工凭借什么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企业拥有巨大的经济资本、组织资本、社会资本和政治资本,公民个人除了宪法上规定的权利之外壹无所有;若这些权利得不到落实,那麽资本和权力的横行就势在必然。因此,劳工保护有壹个前提,即落实宪法上的自由权利,只有实现了自由权利才有可能实现社会权利。这个前提不解决,所有的具体措施都难以落实,所有的法律政策上的赋权都有可能被异化成“伪赋权”。
中共政权对工人阶级的掠夺
作者 何清涟 写于 二零一零年
衡量邓右的改革开放,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标准,壹个是富国强兵,另壹个是人权進步与富民。迄今为止,中国政府坚持只用“富国强兵”这壹标尺来衡量这场改革。用来赞扬成就的主要是GDP总量,迅速掘起的现代化军事力量以及中国成为“世界工厂”。至于政府分配功能的畸型导致的严重社会不公、“世界工厂”的竞争力建立于劳动者权利被严重剥夺之上这壹事实,以及人权状态的恶劣,却是政府不愿意检讨的话题。
壹个社会的進步最终取决于社会成员个人利益及权利的实现程度,而中国的改革成功与否,至少应该将社会的多数成员――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及权利的实现程度考虑在内。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认为资本、劳动及土地等生产要素均参与分配;马克屎主义理论则强调劳动是创造财富的唯壹来源。无论是按照哪种观点,劳工权益都不应当成为经济发展的牺牲品。但恰恰是在中国这个奉马克屎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共产党国家,无论是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工资收入)还是劳动者的权利,都处于近乎悲惨的状态。劳动者工资增长的幅度远远落后于企业利润特别是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社会成员劳动所得之比重长期偏低的情形,完全背离了社会正常发展的目标和经济增长的本来目的。
本文讨论的主题是:改革以来,支撑中国经济“辉煌”成就的支柱之壹是中国成了“世界工厂”,然而,为什么维持“世界工厂”运转和盈利的上亿劳动者反而不能正常地分享到中国经济繁荣的成果呢?在壹个至今仍然宣称要“坚持马克屎主义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理论上应该成为“救世阶级”的工人阶层为何会沦为世界各国蓝领当中境遇最为悲惨的壹个群体?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壹、“中国制造”:庞大的血汗工厂
在中国近30年的经济发展中,“中国制造”的贡献可谓居功至伟。
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依据“比较成本优势”理论构架对外经济关系,使中国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中国制造”在世界各国攻城掠地,壹些产品拥有极高的世界市场占有率。许多数据都展现了“中国制造”曾经拥有的辉煌: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制造业产值已经增长了近3倍,比全球制造业的增长速度快10倍[1]。中国制造的三大主要类别--玩具业、制鞋业与纺织业,成了世界市场同类产品的主力。2006年,中国玩具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高达70%[2];鞋类出口量占世界出口总量的53%以上[3];而纺织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则从1986年的5.35%上升到2005年的24.03%,以每年8.93%的速度递增,从1995年起连续10年保持世界市场占有率第壹的位置[4]。由于“中国制造”的支撑,中国的進出口贸易额在GDP中所占份额不断上升,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即進出口贸易占GDP的比例)越来越高,2000年还只有44.5%,2004年就已经升至69.9%。[5] “中国制造”遍及全世界每壹个角落,并以低廉价格获得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以進口“中国制造”产品居中等水平的德国市场为例,近年德国对华贸易的增长也非常迅速。据德国联邦统计局2008年5月发布的统计数据,从2000年到2007年,中国产品的進口量增长了3倍,中国已成为德国位居第三位的重要贸易伙伴,仅次于法国和荷兰;与其它国家略有不同的是,德国引進的“中国制造”当中,办公设备、电脑设备与元件占18.6%,其次是电视、无线电和电器元件[6]。
1.是什么支撑中国成为“世界工厂”?
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期的物质极度短缺的状态迅速过渡到向世界各国源源不断地供给各种产品,到底依靠什么?且来看看引起世界恐慌的“中国制造”的背后。“中国制造”依靠两大因素支撑,壹是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二是巨大的环境生态损耗。正是依靠严重透支的劳动者生命福利与环境成本,“中国制造”才得以维持价格低廉的“优势”,成为“世界工厂”。对“世界工厂”这壹称谓,中国最初是坦然接受,并将此当作中国经济发展成功的重要标志。但近年来支撑“中国制造”的两大因素日益暴露出其致命弱点,由于劳动者的人权受到严重剥夺,生态环境也日益恶化,到本世纪初,中国原来矜夸的“优势”竟然成了中国经济的软肋。最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劳动力工资低下造成了作为国民主体的劳动者的购买力相对萎缩,导致国民经济的消费率(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持续走低,与1980年代前半期消费率维持在53%到51%的状态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本世纪以来,随着中国这个“世界工厂”的日益繁荣,国民经济的消费率快速下滑,在短短的4年内,就从2000年的48.0%降至2004年的41.4%[7]。消费率的高低和走向体现了壹个国家的国民是否从经济发展当中获益。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统计年报》统计,目前发达国家的消费率在78%左右,发展中国家的消费率平均为74%,素来以高国民储蓄闻名的东亚经济体的消费率也在65%以上。显然,如果用消费率来衡量,总体上看改革时期民众并未从经济增长中明显获益,而本世纪以来则处于利益受损的状态。不仅如此,中国经济在消费率过低、国内市场严重萎缩的情况下,必然对国际市场过度依赖;壹旦国际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中国制造”就会陷入困境。比如,2008年“中国制造”的三大“主打”产品玩具业、纺织服装业与制鞋业的厂家大批破产,其原因就是遭遇到国际市场寒流。
看起来强势的“中国制造”其实非常虚弱。如果观察制造业价值链上所处的位置,中国的制造业仍然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并未掌握制造业的核心技术,只是在全球生产链的最后壹道环节上组装产品。在全球营销方面,大部分中国产品既没有自己的营销管道,更没有自己的国际品牌。可以说,所谓“中国制造”其实是全球产业链中流血流汗最多的壹环,也是利润最微薄的壹环。正因为如此,当全球都在为“中国制造”的洪流惊恐的时候,中国厂商却正在为“中国制造”的无利可图而苦恼。
2.“象刀刃壹样薄的利润”
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虽为中国带来了大量的订单,但接到订单的中国厂家最终能赚多少钱呢?有人算了这样壹笔账: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壹种儿童玩具的零售标价是100美元,玩具的设计商和经销商都是美国公司,生产商是中国企业;玩具设计定型后,美国公司将订单下给壹家香港贸易公司,每件价格为50美元;香港贸易公司转手将订单交给中国的壹家外贸公司,每件价格为22美元;这家外贸公司再向广东和江苏的两家工厂订货,每件价格15美元;工厂的生产成本(包括人工和原材料)是12美元;美国公司拿到玩具后,以每件82美元的价格卖给商场。粗略计算下来,中国生产企业的毛利及成本是每件3美元,中国外贸公司的毛利及成本是每件7美元,香港贸易公司的毛利及成本28美元,美国公司的毛利及成本32美元,商场的毛利及成本是18美元。在这条生产价值链条中,中国内地的生产商和外贸公司总共才获得10美元,仅占商品零售价的10%,而其余的90%则由各个经营环节参与分利。不仅如此,近年来不少中国厂商为保住美国市场,大都采取先付货、后结算的方式;有的美国零售商和中间商收到货物半年后才付款,甚至在货售出之后才付钱,等于把库存成本转嫁给了生产者[8]。
多年来在国际市场占有率上稳居第壹的中国纺织服装业,其实壹直依靠国内的出口退税制度维持生存。在2006年下调出口退税率之前,纺织业的出口退税率为13%,而领取了出口退税的纺织业的平均利润不过5%而已;退税率调整到11%之后,纺织业的平均利润也相应萎缩到3%左右[9]。
加拿大约克大学商学院国际工商管理硕士项目主任伯尼·沃尔夫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曾形象地形容“中国制造”的利润:“中国有许多公司出口,但是出口的利润却只有刀片那麽薄。[10] ”
3.中国劳动力的工资到底有多低?
参与“中国制造”的厂商除了依靠维持过多年的出口退税制度的优惠之外,压低工人工资几乎成了“铁律”。衡量中国劳动力的工资有两个标准,壹是绝对标准,即与他国同类劳动力相比较;二是工资在GDP中所占比重。前者与劳动力市场供给状态有关,后者完全取决于壹个国家的政治因素和相应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及劳工政策和制度。
从绝对标准来看,中国劳工的工作环境恶劣与工资之低,壹直是国际社会杯葛的壹个话题。“三资”企业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尤其是出口贸易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早在2002年,中国的“三资”企业已达到28万户左右,在中国投资总额中的比重占到13%,占全国工业产值的14%,占中国出口总额的47%。但许多“三资”企业的工人都在超强度、超负荷、超体能、超工时的情况下工作,工人由于疲劳过度而伤亡的事件不时发生。据调查,在“三资”企业工作的外地劳工每天工作至少12个小时,每周至少6天。他们的年龄大多在17到23岁,每小时基本工资仅为30到50美分,月收入在100到150美元[11]。2004年以来,由于工资太低,壹度发生“民工荒”,不少企业被迫提高劳工工资。即使如此,中国工人的工资还是非常低。据《纽约时报》2006年的壹篇报道,跨国公司设在中国的大工厂的平均月工资水平仍然在100美元至200美元之间,其中最低工资每月不足80美元;鉴于员工通常每周工作6天,每天10小时,按照跨国公司支付工资的上限(每月200美元)计算,每小时的工资是77美分,而同期美国制造业工人平均小时工资为17.72美元[12]。《华尔街日报》曾将韩国工人工资与中国劳工收入加以比较,“现代”汽车的工人平均年薪是5,000美元,还因为待遇过低而引发劳资纠纷;而在中国的广东,最新出台的“月最低工资”规定是800元人民币左右,也就是1,200美元左右的年薪。从这个角度便很容易理解大量外资为什么涌入中国,以及中国的加工贸易为何能蓬勃发展[13]。
据美国劳工统计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的统计,2005年度美国平均每小时工资16.16元。而在中国,许多地区工人的小时薪资仅为40到60美分[14]。该报告举了壹个例子,“‘中国制造’的芭比娃娃单价20美元,但中国只能获得其中的35美分”。被外媒称为“肮脏的‘苹果’制造业”之所以能牟取超级暴利,原因之壹也是在中国使用“廉价高强度劳动”。据报道,苹果在中国的iPod工厂是Foxconn代工组装工厂,位于深圳龙华的Foxconn工厂雇佣了20多万员工,其中绝大多数为女性。报道称,这些工厂生活住宿条件极为简陋,而且不允许外人進入;厂内工人每天要工作15小时以上,每月工资仅合27欧元(约270元人民币)[15]。
二、决定中国劳动者生存境况的政治过程
二战之后,GDP日渐成为衡量壹个国家国力的重要指标(中国只追求“国富”,对使用GDP作为衡量国力的标准更是有狂热的偏好),但欧美民主国家更多地用民众福利(包括工资与社会福利在内)作为衡量本国民众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重要指标。若用后壹种方法来衡量壹国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并作国际比较,可以采用国民的工资收入在GDP当中的比重这壹指标。中国国内互联网上盛传壹个说法,即“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收入壹般占GDP的50-60%”,笔者无从查考此数据的出处,仅以此为比较中国相关数据的大略参考。必须说明的是,在中国由于这壹指标会显示出不利于官方的结果,所以国家统计局经常故意回避使用这壹指标,相反则偏好用“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连续四年两位数增长16%”[16]之类来宣传劳动者待遇的提升。
与中国劳工工资偏低、消费力萎缩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的政府收入在经济增长中迅速攀升。若比较政府收入与职工工资在GDP中所占比重的变化及相互消长,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中国当局追求“富国强兵”、忽视“富民”这壹社会发展目标的局限性。
1.决定中国劳动力工资的制度因素
在中国国内消费市场连年萎缩的背后,隐藏着壹个事实,即中国的职工工资在GDP中所占份额长期偏低,而过去十多年来政府财政收入在GDP中的份额却呈持续扩大之势。表1所列数据充分说明,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特点是不断降低工资和消费在GDP中的份额,然后以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始终停留在壹种缺乏内生动力的对外倚赖式增长陷阱之中。
在讨论表1内容之前,有必要说明两点。第壹,判断政府收入有多少,大体上有三种计算口径:小口径是预算内财政收入,中口径即财政的预算内收入加上预算外收入,大口径则是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再加上各级政府的财政制度外收入。如果按照国内有些学者采用的大口径来计算,那麽政府部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超过30%[17]。笔者采用了中口径,因为资料易得,可逐年比较。第二,改革以来尽管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但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就业人数与全国人口总数对比,可以发现,从1978年到2004年,城镇就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从9.9%上升到20.4%[19],翻了壹番。为什么全国总人口中城镇就业人口大幅度增加,而城镇职工工资总额在GDP中的比例却持续下降?这表明城镇就业者的收入状况恶化,除了部分领取工资的就业者工资偏低之外,还有相当大数量的城镇就业者(约1亿左右)没有固定工资,处于半就业或临时性游动就业等低报酬状态。
表1:中国政府收入与职工工资在GDP中所占比重之比较
年 份 GDP总量
(亿元) 政府财政收入
(预算内+预算外)[18] 职工工资
(亿元)
总 量 占GDP比重 总 量 占GDP比重
1978年 3,624.1 1,479.37 40.8% 568.9 15.7%
1985年 8,964.4 3,534.85 39.4% 1,383.0 15.4%
1995年 58,478.1 8,648.70 14.8% 8,100.0 13.9%
2000年 89,468.1 17,221.66 19.2% 10,656.2 11.9%
2002年 105,172.3 23,382.64 22.2% 13,161.1 12.5%
2004年 136,875.9 31,095.47 22.7% 16,900.2 12.3%
2006年 209,407.0 45,373.38 21.7% 24,439.0 11.7%
2007年 246,619.0 59,304.00 24.0%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数据来自国内媒体的报道,见2008年4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结果公告”(国家统计局公告2008年第1号):“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932元,日平均工资为99.31元。”但统计局未公布计算职工年均工资的全年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等数据。
表1中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85年到1995年,职工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比重逐年走低,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即“分税制”后,90年代后半期这壹比重的下降速度更快。1995年至2000年,财政收入从 8,649亿元增加至17,222亿元,在GDP总额中所占比重从14.8%提高到19.2%;与此相对应的是,职工工资在GDP中的比重却从13.9%降到11.9%。2006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1.7%,而职工工资的比重则降为11.7%。显然,政府财政收入和职工工资的此长彼消是中国改革的壹个不容否认的结果。毫无疑问,建立在这样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基础上的经济增长是不利于劳动者的增长,而且必然缺乏可持续性。
中国官方经常以“中国特色”的改革成就优于俄国而自得,其实,将上述中国的数据与俄罗斯的资料加以比较,就能发现,那种既无自知、又缺乏对它国准确认知的自得是如何可笑。世界银行报告指出,1999年至2003年,俄罗斯的工业年均增长6.64%[20],而2002年俄罗斯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为47.1%[21];另壹方面,俄罗斯联邦和各联邦主体、地方政府,将三分之壹的财政支出,用于教育、医疗、救济等社会领域,从而建立和维持了壹套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让退休、失业、儿童、学生等等弱势人群也能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22];结果,从1999年到2006年,俄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从30%下降到14%[23]。与俄国相比,中国的职工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低于俄国,所以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也自然会低壹些,但在中国的城镇就业人数比重翻番的情况下工资占GDP的比重反而下降,这无论如何都无法被解释成中国改革的“成功”。从民众受益这个角度去看中俄两国的转型,究竟何者才是“以人为本”,何者是“以官为本”,高下立见。面对这样的事实,官方和御用学者对中国改革模式的种种辩解,不是苍白无力,就是谬导误释。
近几年,比较中印度两国经济是热门话题,但两国的工资差距却常被忽视。印度的工资连续多年以高于GDP的速度增长。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美世咨询的壹项调查显示,从1999年至今,印度的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1.5%,其中,2004年印度人的平均工资水平上涨了11.6%,是亚太地区最快的国家;而同期印度的GDP增长速度不到9%,仅2005年的GDP增长速度达到9%;考虑到通货膨胀,他们的实际工资增长是7%。在制造业领域,中国的劳动力价格甚至比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快速增长的印度还要低10%[24]。事实上工资差距(即国民的消费能力)已影响到中印两国的经济走向:中国由于缺少壹个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不得不过度依赖国际市场,经济风险大大高于印度。
必须指出的是,考虑到这些年中国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与公职群体的工资增长有密切关系,劳动者群体的工资增长缓慢这壹问题就更加突显出来。具体来看,中国的职工工资增长状态有以下两大特点:
1.在职工工资总额增长速度远远落后于GDP增长速度的同时,其中公职人员的工资呈刚性增长。改革开放后,尤其是1985年以后,政府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作过8次调整及“改革”,自2001年以来共计三次给公职人员加薪(主要是职务工资和基础工资),每次增幅都不低于15%[25]。单纯就工资收入而言,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确实不算太高;但如果将非货币收入如住房及各种单位福利都计算在内,各地的公务员收入都远远高于当地中等水平。更何况公职群体还得到社会保障体制的全方位覆蓋,再加上职务的含金量高(有灰色收入)、工作稳定等等,公务员便成为中国时下最热门的职业。另壹组数据更能说明公职群体的实际收入水平:2003年,由国家财政预算内收入、预算外资金、企业与村民交费和列支成本支出的行政事业供养费高达15,766亿元,占GDP的13.52%;政府部门总支出37,960亿元中的37.58%由公职群体所消耗,这还不包括公共汽车消费和公款吃喝花费的6,000多亿元(接近当年财政收入的20%左右)。上述财政供养人口约7,000万人,消耗国家财政收入的58%左右[26]。
2.数量庞大的底层劳动者群体的工资总额却增长缓慢,甚至少有增长。比如,90年代初期到21世纪初期是中国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但在最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企业蓝领员工的工资竟10年未涨[27]。同时,蓝领阶层在享受社会保障体系的几大社会福利如医疗、养老金、失业保险等方面,还面临严重的歧视。
在中国,无论是公职人员的工资还是劳工工资的决定,都是壹种典型的政治过程。中国政府连续多次给公务员加薪,毫无疑问是制度偏倚的结果。与中国特色的政治相对比的是,在中国当局努力贬损的美国,公务员要求涨工资首先要经过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的批准,然后还要由全国超过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批准;最重要的是,美国还奉行“谁提出涨工资,不给谁涨工资”的原则,即本届议会和政府通过的加薪法案不能自己受益,只能让下任官员受益。
中国劳工在与资本的博奕中之所以会处于如此不利的境地,首先与中国政府在这壹过程中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有关。中国当局确立的国策是“发展经济是硬道理”,以GDP增长速度作为考察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这种政绩考核体系必然使地方政府不惜壹切追求当地的经济发展,而以牺牲劳工利益为代价吸引外资,依靠过度榨取劳工血汗获取产品竞争力,从而保证中国经济的发展,这样的施政手法几乎成了地方官员心知肚明的条规。可以说,在苛剥劳工方面,中国政府与企业结成了不光彩的利益同盟。
中国与民主国家的重要区别是,在民主国家,民众可以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或者间接影响该国的经济政策与国民收入的分配,而中国民众至今尚无影响国家政策的诉求管道与制度化能力。因此,中国劳动者尤其是底层劳动者面对资方的惨败,从表面看来是劳动在与资本的博奕中失败,但其实背后却有制度的政治裁量。底层劳动者的工资增长缓慢,其中固然有劳动力市场极度倾斜、呈无限供给趋势这壹因素在起作用,但同时还应该看到,劳工阶层工资增长缓慢的更深层次因素是中国劳动者缺乏权利。事实上,劳动力价格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而是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禀赋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中国的劳动力价格超低是因为政治制度起了极大的抑制作用。比如,中国当局从不允许劳工自行组织工会,这就使得劳工在与雇主進行工资谈判时,不能组织起来参与谈判,无法具有作为壹方谈判者的主体地位。
由于劳工没有集体谈判工资的权利,更不能组织工会集结成有组织的力量。壹盘散沙式的劳动者是无法与资方通过谈判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更何况资方背后还有地方政府在撑腰。可以说,劳动力供给极度倾斜,是中国劳动者面临的特殊困境;但如果他们能获得政治制度保障的权利,尤其是自由结社、示威游行、言论自由等能够保障权利的权利,中国的劳工群体决不至于堕入目前这种悲惨境地。
2.中国工会“壹身而二任”的双面角色
在美国与欧洲,工人从来不会被称为“弱势群体”,劳资双方在政治制度规定的权利框架之内的博奕决定了劳动者的生存境况,而工会势力之强大,也早已令政治家必须重视。中国的劳动阶层之所以被称为“弱势群体”,不仅在于他们的经济地位低下,更在于他们政治社会权利的缺乏。
这里有必要解释中国官方工会的性质。国际社会虽然知道“中国至今尚无独立工会”,但将“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定性为“较温顺的工会组织”,这完全是壹种误解。迄今为止,中国的官方工会根本不是由工人群体中自发产生并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它只是政府机构的壹种延伸,因此中国的工会机构长期位列政府系列的“党政工青妇”几套常设班子之中。“全总”及其辖下的各级工会与民主国家的工会有三点本质的不同:其壹,经费来源不同,各国工会的经费均来自会员所交会费,而“全总”的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其二,民主国家的工会负责人乃会员选举产生,他们不能同时具有公务员的地位,更不能由政府任命。而中国的工会负责人,从中央到省、地级市、县,无不列入政府官员编制,由人事部门任命,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也是行政任命,处级以上的工会主席还得经过党的组织部门考察。事实上,大多数地方政府的工会成了安排当地政治失意者的官僚机关。据浙江省的壹项调查,75%以上的工会干部来自党政部门,只有11%的人来自工人[28]。其三,民主国家的工会独立于政府,它为了劳工利益与政府部门讨论、谈判,但绝不会沦为政府的附属品。而中国政府对“全总”及其活动保持着绝对的控制。尽管工会声称自己代表工人的利益,但它的真正作用是将政府的政策传达给工人,宣传劳动纪律,推行政府政策,而不是代表工人与雇主和政府交涉。正因为如此,在前苏联,工会被当局称为企业负责人(由政府委派、代表政府)与工人之间的“传送带”。中国的工会模式至今仍然是苏联版,改革并未使工会的官方属性发生什么变化。可以说,在中共的控制下,官方工会系统即便有壹些为劳工争取利益的功能,也必须完全服从于党政部门的需要;与其它官僚机构相比,它处于相对弱势。如果说,有些工会干部能相对积极地为劳工呼吁,那也不过是因为地方党委任命的工会负责人个人对工人有更多的同情而已。
总体上看,虽然中国各地的国有企业与党政事业机关均设有工会,这些工会并非为维护职工权益而设。如果询问任何单位的工会会员,工会发挥什么作用,得到的答复肯定是“工会是给职工发放福利的机构”,比如节假日组织职工旅游,或者给职工发壹点节日食品之类。90年代后期以来,各企业的工会虽然形式上代表工人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但工人从来不认为工会能代表工人捍卫或者争取权利。
从2006年开始,官方工会在美国零售集团“沃尔玛(WalMart)”等外企当中开始建立工会组织;与此同时,当局还在8,000多万家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这些举措并非为了让工人有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工具,只是为了让党的势力更深入地渗透到企业当中,从而使党握有更多的控制企业的筹码。而众多外企管理层凭多年与中国官方打交道的经验,也很明白此“工会”并非民主国家的彼工会,只不过是中共政府打進外企中的壹根楔子,这根楔子的作用取决于党的需要,既可以成为外企对付工人的壹张牌,又可以成为党用来对付外企的工具。如果有外企工人自发成立工会,既得不到“全总”及其下属各级工会的保护,外企管理层也会想方设法打压独立工会负责人直至将其解雇。
北京海淀区中日合资企业“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相模”)解除该企业工会主席唐小东劳动合同壹案,就很能说明工人自发组织工会的尴尬处境。2003年8月22日,“三环相模”的工人自发组织职工大会,选唐小东为工会主席,这壹选举结果于8月29日得到海淀区总工会批准,取得合法资格。2003年9月9日,“相模”工会向企业行政方发出了第壹号工会文件,要求公司于9月30日前与未签劳动合同的部分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补发部分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金等。2003年11月3日,企业行政方发布“关于解除唐小东总务部经理的决定”,以唐小东未做好本职工作为由解除唐的职务。在各方斡旋之下,“三环相模”于2004年1月8日收回解职决定。2004年8月30日,“三环相模”以唐小东严重失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唐小东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工会干部维权的打击报复,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但无任何结果。与此同时,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的援助律师受“三环相模”工会的委托,向海淀法院起诉“三环相模”侵权,海淀区法院未予受理。唐小东离开“三环相模”后失业,曾以工会干部身份向海淀区总工会申请失业求助,未获批准[29]。此案最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此前从未有过工人自发组织的工会,在“全总”领导下的企业工会也未发生过工会主席被企业报复开除的先例。“相模工会”虽然成立后得到了海淀区总工会的承认,但在官方眼里,它与中国政府领导下的工会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唐小东这个合法的工会干部既得不到政府部门的政治支持,也无法通过法律诉讼解决自身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要了解中国的劳资关系,必须了解劳工阶层面临的体制重压,否则便难以理解,为何中国的劳资关系被扭曲成如此现状。解读2001年通过的《工会法》是了解中国劳资关系的壹把钥匙。《工会法》第27条称:“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理解这壹条文需要把握两点,壹是参与“停工、怠工事件”的工人之要求应当如何对待,不是依法裁定,而是由工会根据当地政府的意见来判断是否“合理”,壹旦地方当局认为工人的要求“不合理”,工人就面临被迫害的危险,而工会则袖手旁观。第二,这壹条文的潜台词是,如果工人自行罢工,工会的功能不是参与罢工的组织和领导,而是劝导工人(即“做好工作”),协助管理层“恢复生产”和“工作秩序”,换言之,中国的工会有责任瓦解工人自发的罢工。 正因为如此,海外的研究对中国工会的作用做如下描述:“中国工会的作用更像壹个人事部下面的壹个办公室,它主要关心的是管理层的利益。[30]”而工会代表们对本身角色的认知比任何观察者都更能说明问题。棠下壹家钢厂的工会主席郑寅斌(音译)这样描述自己的角色:“我代表谁?代表劳资双方。如果我要会议上发言,我会说,‘首先,以总经理的名义……’,然后,我会说,‘其次,以工会的名义……’,我知道这让人难以理解,但这是事实。[31]”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工会只不过是政府机构对劳工实施管理控制的另壹工具,在保护工人权益方面必然无所作为。
劳资双方的博奕通常主要围绕工资進行。从企业主的立场来看,工资是壹种必须尽量压缩的成本;而从劳动者立场观之,工资则是壹种应当正常增长的工作报酬。在人权昌明的民主国家里,工会和管理层之间经常会就工资水平谈判交涉,工人则拥有自由罢工的权利。在中国则全然不同,中国的劳工既无集体谈判工资的权利,更无自由罢工或组织独立工会的权利,而官方工会不是工人自由表达利益诉求的有效管道,在劳资双方博奕中也不会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更何况,充当劳资双方仲裁者的地方政府出于政绩、税收等种种利益考量,在劳资双方的博奕中常常成为资方的保护者。许多长期观察中国工会的研究者指出,中国工会的角色不是代表工人,而是向工人解释为什么公司不能给他们提高工资,为什么裁员会帮助企业。壹位“全总”的代表对研究人员们表示:“如果工人抱怨他们的工资太低,我们不会去同工厂的主管面对面地谈判,……如果这家工厂倒闭了,工人们就会丢掉饭碗,……能还是不能涨工资,最后是老板作决定。考虑到裁员的问题,我们能做的只是给工人做好思想工作,……让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没有做好工作,就面临着失业的危险。[32]”
中国虽然也订立了本意应是保护劳工权益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但同时却设置了种种制度性障碍,使得这类法律形同虚设。“资方和地方部门可以通过制度运作中的不良变通和连接制造壹些制度性障碍,从而使得壹种有意安排的制度不匹配得以出现,劳工权益保护制度或失去发挥作用的前提,或以壹种变形成为工人维权的障碍。[33]”在司法程序方面,这表现为拖延时间与恶意诉讼、提高工人获取证据的成本、利用劳动争议发生的时效、利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限制求助行为等。于是,在资方和政府的合谋之下,看上去似乎有利于劳工的法律往往成为限制工人维权的工具。2008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新《劳动合同法》问世之后的情形堪称诡异。这部新《劳动合同法》未生效之前被媒体解读为劳动者的“保护神”,同时也被企业管理层视为擡高经营成本的“洪水猛兽”。针对《劳动合同法》保护工人的条款可能生效的局面,壹些企业主未雨绸缪。从2007年10月开始,深圳华为、“沃尔玛”等企业出现大规模“裁撤”员工事件,华为公司居然有7,000多名工龄8年以上的员工为了“配合”企业,“请辞”后再竞聘上岗。这样的做法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如下条款: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34]。此外,由于新《劳动合同法》本身的缺陷及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反而令工人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因这部法规的实施受到损害。比如2007年12月,顺德壹家大型企业就出现上千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原因是工龄计算与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有障碍[35]。其实,即使与新《劳动合同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炉,只要“有意安排的制度不匹配”情况仍然存在,就很难指望这部法律会真正成为劳动者的“保护神”。
在与资本的博奕当中,劳动者作为分散的个体,是无法与强大的资本对抗的,他们的工资因而也成为最容易被压缩的部分。《中国青年报》曾发表过“珠三角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记载了广东东莞市政府想方设法降低当地劳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形。该市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拒绝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理由是,“调高最低工资水平会赶走外来投资者”。珠三角地区壹个公开的秘密是,为了节省人工成本,绝大多数工厂都按照最低工资水平线来确定工人的底薪。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应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至60%,中国劳动部门也已出炉了类似规定,但珠三角各地这壹比例仅为20%至30%[36]。
3.中国劳工极其危险的工作环境
工资低只是中国劳工状态的壹个侧面,而工作环境充满危险则构成了劳工状况的另壹主要方面。事实上,中国“经济神话”的背后是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与中国人为此支付的异常沈重的生命代价。且看壹组数字:
在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血汗工厂”,工作环境极不安全。那麽农民工每年因工伤死亡致残的人数有多少?即使按照官方数据来看也非常惊人:2003年中国大陆死于工伤的高达13万6千人,其中80%是农民工;死伤率最高的是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这三个农民工集中的行业[37]。在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发达的广东、江苏、浙江三省,死亡人数分别是11,795人、8,911人和8,839人,依次居中国前三位,均超过美国全国的工伤事故死亡总数[38]。按照中国官方的说法,2003年是中国工伤死亡事故的拐点,从这壹年开始,工伤事故死亡人数连年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比2002年少死亡2,625人,下降2.1%;2004年下降0.2%;2005年下降7.1%[39]。但即便如此,2007年中国的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依然高达101,480人[40] 。
其实,这三大高危行业之外的其他制造业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支撑中国这个制造业大国的重要支柱之壹是乡镇企业,在乡镇工业的38个行业中,有33个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涉及有毒有害的职业(或工种)达6,533个。全国乡镇工业中有500多万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占乡镇工业企业总数的80%;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2,515万人,占乡镇工业企业职工总数的32.80%[41]。苯污染引起的问题已经有不少案例见诸报道。中国是世界上的制鞋大国,每年生产各类鞋60亿双,占世界鞋产量的53%,坐上了世界鞋业的头把“交椅”。三苯溶剂是制鞋业所需要的生产原料,在鞋业集中的福建、广东、浙江等地,工人的苯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其他诸如正已烷中毒、三氯甲烷、三氯乙烯、二氯乙烷中毒事件时有发生[42]。不独鞋业如此,制帽以及箱包行业的情况同样令人触目惊心。它们普遍使用含有苯、甲苯、二甲苯成分的强挥发性胶水粘合剂。这里还必须提到从本世纪初以来在中国遍地开花的PX产业。PX在中国被称为对二甲苯,是壹种用于生产塑料、聚酯纤维和薄膜的有毒化工原料。目前,中国已经建成与正在扩建的大型PX生产基地已有10余处,如浙江镇海、山东淄博、辽阳、青岛、辽宁大连、河南洛阳与福建石狮等地[43]。这种可以通过呼吸、食物摄入、皮肤吸收,对人体危害极大的化工项目,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停产,为什么只有中国在不计后果地引進?原因只有壹个,PX原料带来的高利润。从1997年以来,国际市场上PX就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从2003年以来,PX需求几乎以每年100万吨的速度增长[44],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中国各PX生产基地也同步扩大产能,以牟取巨额利润。这类有毒化工原料的生产,危害的不仅仅只是生产厂家的工人,企业附近的居民也深受其害。为了使居住环境免受污染,近年来在厦门与成都相继发生当地民众抵制PX落户本地的维权活动[45]。
在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浙江省宁波市有壹家以断指再造为特色的市第六医院,平均每天有30名断指病人就诊,2004年做了上万例这类手术。该院外科主任陈宏称,伤者多为小型企业或家庭作坊的外来打工者,而生产事故频发是断指的最主要原因。据陈宏估计,除了该院之外,其他医院也分流了近半病人[46]。宁波有壹家工厂,壹年之内有30个工人失去了手指、手或手臂。这家工厂甚至还开出了壹份“价格”表:死亡或失去双手的,赔偿人民币15,000元;大拇指人民币3,000元;小指750元。在厦门的壹家只有600职工的刀具厂,4年中竟有142人工伤致残[47]。
目前,职业病已成为影响中国劳动者健康的最主要因素。全国每年报告各类急、慢性职业中毒数千人,死亡数百人;重大恶性职业性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对发生职业性中毒企业的调查显示,有28.91%的作业场所没有卫生防护措施,47.69%的企业工人没有个人防护用品;在被诊断为职业病的509例患者中,18.6%的工人被解雇。不少工人回到乡下家中后才发现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即便想求助于法律的保护,却苦于无法支付旅费、医疗检查费而只能放弃[48]。在劳工待遇最高的深圳市,从1998年至2004年,每年都要发生各类工伤事1万多起以上。据记者调查,深圳市1998年鉴定的工伤(仅含外伤)为12,189例,其中90%以上都是断指、断掌或断臂。在深圳,平均每天有31人工伤致残,每4天就有1个人因工伤死亡[49]。
支撑“中国制造”的“廉价”,其实是以劳动者付出生命“补贴”而降低了的价格――至于环境补贴则需要另做专题研究。
三、中国为何不欢迎跨国公司的验厂审查?
伴随着“中国制造”行销天下,中国“血汗工厂”的面目也逐渐呈现在世界视野之内。应当令中国人感到惭愧的是,关注中国劳工悲惨境遇并试图帮助他们摆脱这种不体面的工作环境的,并非宣称“以人为本”的本国政府,而是中国政府壹直排斥、监控的维护劳工权益的跨国网络。这个网络由许多跨国公司、消费者运动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外基金组织、公司社会责任国际组织、慈善机构以及宗教组织等构成,近年来壹直对生产基地设在中国的各大跨国公司施加压力,促使他们对中国的生产厂家加强验厂审查,以改善中国工人的恶劣工作环境。
2006年11月27日,美国《商业周刊》的壹则报道使中国的“血汗工厂”再度受到关注。这篇题为“秘密、谎言和血汗工厂”的文章,其新颖之处在于,它指出了中国的出口制造业充满了欺骗,甚至出现了专门帮助中国供应商作伪以逃避检查的“咨询公司”。该文称,在过去4年中,中国供应商递交伪造工资单而被发现的比例从46%上升到75%,估计只有20%的中国供应商遵守薪水规定,而只有5%服从对工作时间的限制[50]。
这里涉及到近年来跨国公司在中国推行“SA8000标准”(全称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遇到严重阻力的问题。从表面上看,“血汗工厂”似乎是企业主缺乏良心的产物,只要约束企业主的行为就可以解决问题。但这种看法却很难解释与此相关的另外两方,即政府与工人对验厂审查的消极反应。实际上,“血汗工厂”是中国现有经济模式及整个社会大环境的产物,因此,反对“SA8000标准”的力量不仅来自企业管理层,还来自中国政府,愿意配合验厂审查的工人也不多。
个别中国媒体曾很无耻地将美国跨国公司推行“SA8000企业认证制度”,说成是美国害怕中国强大,变相设置贸易壁垒。壹篇题为“美欲向我抡SA8000大棒,珠三角恐成重灾区”的文章自2003年12月12日在广东壹家媒体发表后,几年来在中国网站上时不时被翻出来炒作。在这种舆论主导下,中国不少媒体都将“SA8000”关于童工、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标准,壹律视为美国借此“打压”中国,意在构筑壹种变相的贸易壁垒。尽管有负责任的媒体如《新京报》对此作了澄清,认为在中国推行“SA8000”有利于保护中国劳工权益,但主流媒体还是坚持这种所谓“爱国主义”的看法。如《环球》杂志驻伦敦记者于2006年1月曾发表“美欧将中国妖魔化为世界血汗工厂,凸现恐惧心理”壹文,仍然坚持“美欧批评中国是世界血汗工厂是害怕中国强大”,并指责许多造成中国劳工恶劣工作条件的罪魁祸首是西方公司[51]。
中央政府对此究竟采取什么态度,这可以用“国家认监委”的表态加以说明。“认监委”曾声称,现阶段在中国不宜推行“SA8000认证”。其实,“SA8000认证”与中国的《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基本壹致,在很多方面还不及中国的现有法律规定严格。该机构的官员还说,如果中国企业不愿意遵守国外的社会责任标准,感情上可以理解;因为就连中国法律这壹强制性规定,企业都没放在眼里[52]。
地方政府出于增加税收的考量,对“血汗工厂”的存在普遍假作不知,也不欢迎任何媒体报道此事。“沃尔玛”的遭遇就是壹个明显的例子。2004年2月9日,美国《华盛顿邮报》在头版报道“沃尔玛”供应商的工人实际工资为每小时16.5美分(当时约为1.36元人民币)。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等机构在调查后发表壹份报告,指责“沃尔玛”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地区的数家供应商工作环境恶劣、克扣工人工资、强迫工人加班。尽管“沃尔玛”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血汗工厂”的罪名,但美国公众和媒体掀起的拒绝“血汗商品”的声讨,使“沃尔玛”感到巨大压力,转而要求它在全球的供应商实施“SA8000”制度,其供应商达到了该规定设立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才有机会取得“沃尔玛”的订单,成为其合作伙伴。“沃尔玛”的验厂行为引起了中国众多加工企业的恐慌,而这些企业又是地方政府税收的主要台柱,于是地方政府与中国的媒体几乎壹边倒地批评“沃尔玛”对中国企业实施的“社会责任壁垒”[53]。在中国政府严格控制舆论的环境中,这种壹边倒的批评很容易造成社会认知的混乱。“沃尔玛”尊重社会道义的行为也引起了受害工人的恐慌,因为“沃尔玛”的“社会责任标准”使企业陷入困境,工人们将失去工作。在就业艰难的今日之中国,“包身工”式的工作境遇尽管非常糟糕,但在中国农村有2亿多劳动力无业可就,城市也有数千万失业者的情况下,有工作毕竟要比失业强得多。工人们既痛恨黑心厂主的虐待苛剥,但更害怕失业。因此,只要工厂主未将工人逼到无路可走的地步,工人们大多不会向审查员主动提供情况。所以,跨国公司的验厂审查员要调查清楚中国企业的真实情况十分困难。可以说,缺乏中国政府的支持,跨国公司欲在中国贯彻社会道义责任,不仅收效甚微,还有可能被中国当局利用民族主义情绪在民众中煽起不满。
然而,与在中国本国企业工作的劳工相比,这些在外企工作的劳工还算是幸运的,至少还有关注中国劳工权利的跨国网络在观察并促進改善他们那不体面的工作环境。中国劳工的最底层其实并不是他们,而是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资源型产业――煤矿以及各种矿井中工作的工人以及多次被揭露曝光的“黑窑童奴”,他们悲惨的生存处境为世界创造了壹个绝无仅有的名词――“带血的GDP”。我曾经撰写过壹篇专门研究分析中国矿工生存处境的文章--“清洗‘带血的GDP’为何如此困难”[54],此处就不再重复了。
结语:社会進步的基础在于富民与人权進步
中国启动经济改革30年,中国以透支劳工生命与福利而营造的“中国制造”,支撑著中国成了“世界工厂”,它带给中国的其实不只是“世界工厂”的荣耀。从本质上看,中国劳工的悲惨处境源自中国当局的改革目标,即只追求“富国强兵”而刻意忽略“富民”及促進人权進步。这条漠视人民福祉的“富国强兵”之路,与晚清以来中国历届政权在百多年内所走的道路并无根本不同。只有少数被当局极力消除的声音曾质疑过中国当局的“富国强兵”之路,绝大多数中国人至今也未认真思考过这条发展道路与自身的利害关系到底是什么,更未体会到中国特色的“富国强兵”之结果,就是劳工阶层和普通民众的相对贫困化与人权状况持续恶化,以及每年高达数万起的社会反抗事件。
我印像最深的是这样壹件事:自世界银行公布2006年各国GDP总量排行榜以来,中国行将成为“世界第二强国”、若干年后会超过美国这壹说法,几乎成为中国媒体的最强音。同年11月,中国媒体公布了壹项来自“欧美”的民调,声称欧美人民“壹致认为”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强国”。于是网上有评论说,这证明了“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实现的强国之路是正确的”。
当人们为“富国强兵”的结果――看起来相当庞大的GDP总量――所陶醉时,完全忽视了壹个本应认真思考的问题,即中国发展经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其实,改革初期对这个问题曾有过讨论,而且基本达成社会共识,那就是毛泽东时代的“富国强兵”之道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所以必须通过改革扭转这壹方向,让经济发展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服务。1989年以后,不知不觉间,这场“改革”又悄悄地朝着当初被否定的毛泽东热衷的“富国强兵”模式回归。这些年来,中国政府壹直矜夸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富国强兵”成就,如“大大提升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之类,绝口不提中国现在生活于日均壹美元以下的贫困人口高达3亿这壹事实[55]。
作为壹位中国的知识分子,我无法忽视中国民众的生存权经常因政府的自利性目的而受到严重侵夺的现实,比如本文谈到的中国劳工为“中国制造”的低廉价格提供的“生命补贴”,近十多年以来到处都发生的征地与拆迁,这都是政府肆意侵夺民众生存权并批量制造穷人的过程。在壹个贫困人口占四分之壹左右的国家,底层民众被迫在不体面的工作环境中有失尊严地工作尚不得温饱,政府依靠掠夺民众的生存资源并牺牲生态环境而堆积出貌似强大的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不过是在流沙之上建构大厦,根基不会牢固。
工人阶级的劳动条件
作者 劳动力 写于 二零一八年
执行总结
苹果控制了整个供应链的采购和人工成本,在整个 iPhone 的生产过程中,苹果直接采购的比例超过 80%,并且提供生产设备,组装工厂只是采购机壳,面板,电路板,包装材料等,组装部份的人工费用是按工人的实际工资计算,工厂收壹些管理理费1。自从 Tim Cook 成为苹果的 CEO 以后,苹果都要求供应商的提高产能,每年减价 5%到 10%,并让供应商之间相互竞争减价2。(根据和苹果供应商的会议)
根据苹果官方发布的 2015 财年 4 个季度业绩报告,其 2015 财年的总收入为 2337.15 亿美元,净利润为 534 亿美元,净利润率为 22.85%。其中在大中华区的收入 587,15 亿美元,占整个 2015 财年的 25.12%。由此可知,2015 财年苹果从大中华区获利大约 134,15 亿美元。而苹果支付 160 万工人壹年的基本工资不到 62 亿美元。不到苹果在中国区盈利的壹半。
昌硕是苹果的主要供应商之壹,在中国大陆雇佣了近十万的工人3。工人的生活环境恶劣,在苹果2016 年盈利减少的情况下,苹果转嫁给供应商,昌硕采取了更为隐蔽的办法压榨工人。我们这次调查基于对在 2015 年 5 月到 2016 年 5 月期收集的昌硕 2015 份工资单的比较研究和对工人的访谈,除发现昌硕为了通过苹果的审计而采用隐蔽方式压榨工人外,我们也发现昌硕的工作条件比2015 年更差。
调查发现
通过对工资单的仔细研读以及 CLW 调查员的观察,我们发现几个重要问题如下:
1) 尽管中国整体平均工资壹直在稳定上升,昌硕工人的工资却在过去的 8 个月中下降了很多。
2) 上海市在今年 4 月份将最低工资标准从 2020 元提高到 2190 元,昌硕工人的基本工资也确实提高了。但是昌硕却通过削减福利、与工人分担保险等方式控制劳工成本。结果,在获得加薪之后,工人的总收入反而减少了很多。工人每小时的工资为 13.33.扣除费用后只有10.66 人民币。
3) 非法超时加班在昌硕依然普遍存在。昌硕声称它所安装的身份识别系统可以有效控制工人的加班时间,但是我们发现这套系统在需要工人超时加班的时候没有作用,只是昌硕用来公关的的工具。工资单记录显示在 3 月最高的加班记录,工人壹月加班总数达到 109 小时。
工人壹个月工作 293 小时。
4) 昌硕雇佣了大量实习生。按照法律规定,实习生不得加班,但是这些实习生的加班时间却和全职员工壹样多,平均约 80 小时/月。
5) 昌硕工人工资依然很低,工人们必须依靠超时加班来补贴生活。工人不加班,扣除各种费用后,工人只能拿到 1412.99 人民币。
6) 在大部生产线,工人需要提前 10 分钟上班,但是这 10 分钟并不计算入工人的工资。
7) 工人每天要花 60 分钟排队通过安检和身份识别進入生产车间。身份识别系统没有有效控制超时加班,反而影响到了工人的休息时间4。
8) 工厂变相强制工人加班,在忙季的时候工人提出请假通常不会得到批准5。
9) 工人暴露在职业伤害的环境中,工厂没有给噪声和激光的生产部门的员工提供安全保护的工具6。
在 2016 年 2 月,我们发布了关于昌硕的第壹份基于工资单研究的报告,揭露了昌硕在加班时间等问题上的侵权情况。但是,从 4 月份开始,昌硕不再在工资单中列出加班的具体项目(平时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请看下文 2015 年 10 月和 2016 年 3 月的工资单比较),而仅仅给出加班费总额。由于这项变化,我们不能够单独依靠工资单精确地计算每个工人的具体加班时间,而必须结合工资单和昌硕厂内的电子触控屏来计算,增加了我们调查的难度。此外,昌硕宣称已经安装了壹套身份识别系统,通过这套系统它可以有效控制工人加班时间,但是我们对昌硕维修部门7
3 月份的研究发现,工人最高加班达到 109 小时,是法定上限的三倍。(维修部门负责修复损坏的手机,回收不能修复的手机的部件,包括客户服务中心在内约有两万人)在我们收集的382 份维修部门 3 月份工资单中,所有工人的加班时间都超过了法律上限所允许的 36 小时,其中298 人加班时间超过 82 个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超过每周 60 小时的苹果标准。85 月份,我们将
这些发现发给苹果,在七月,昌硕决定停止发放纸质工资单,工人们只能够通过厂区的电子触控屏查阅自己的工资信息。我们不确定昌硕是否是因为我们的报告才做出的这些改变,但这些改变发生的时间非常巧合,恰好在我们指出昌硕的身份识别系统不能有效控制加班之后。
苹果壹直在要求他们的供应链透明,但是通过我们的对昌硕工资单研究,整个过程中昌硕越来不不透明,想尽各种办法阻止独立机构了解昌硕的工作情况。
这份报告利用了中国劳工观察在过去的 12 个月中搜集到的昌硕 2015 份有效工资单。通过这些工资单9,以及比较苹果盈利和工人工资的比较,通过我们的研究说明苹果才是侵权的问题的真正根源。
工资单与研究方法
在这篇报告中,我们主要结合描述性统计和 CLW 调查员的观察呈现昌硕工人的工作条件。数据来自于 2015 份昌硕工资单和个别的中国官方统计数字。工资单由中国劳工观察调查员在 2015 年、2016 年在昌硕担任生产线员工时收集。工资单覆蓋的月份有 2015 年的 5 月到 10 月,2016 年 3月到 5 月。工资单基本信息总结请见表格 1。
工资单上的主要信息有基本工资、加班费、不同类别的补贴和奖金以及个人支付的保险费用金额。
为了使计算更加简便,我们把所有的奖金和补贴加在壹起,归为壹类-“奖金和补贴”
10。工人收入
的数额和结构(基本工资、奖金和补贴、加班费)可以直观告诉我们工人的待遇如何以及他们有没有受到公正对待。通过比较工人在加薪前后的工资结构,可以检验有没有真正给工人加薪。工资单上加班费都列出了加班的类别,比如平时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我们可以由此计算出工人的加班小时数。(但是,从四月份开始,昌硕不再提供具体类别,只有壹个总额,我们只能由此推断加班时间,不能得到精确数字)工资单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工人收入和加班时间不可否认的证据,调查员的观察则可以告诉我们工厂的职业安全、请假难度、吃饭时间、進入车间时间等比较细节的关于工作、生活环境方面的问题。
昌硕工厂部门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组装和维修。大部分的部门合作为苹果组装电子产品,不同部门间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量相差不大,部门间的差异几乎可以忽略。在部门之内,工人们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也相差不大,工人们没有自由选择是否加班的余地,因此同壹个部门内部不同工人的差别也不大。维修部门的工作时间安排会与组装部门不同。比如在 3 月,其他部门加班时间平均只有约 14 个小时,而维修部门的平均加班时间却达到了 89.4 小时。为此,我们将维修部门的工资单单独拿出来進行分析。总而言之,尽管我们的工资单没有按照随机抽样标准抽取,但是根据上述理由,我们认为我们的样本可以代表昌硕的劳工情况。
工资单研究总结
(1) 工资单
在 2015 年、2016 年共收集到 2015 份有效工资单,其中 2015 年 10 月份工资单 1064份,2016 年 3 月份工资单 480 份,2015 年 9 月、2016 年 4 月、5 月每个月工资单100-200 份,此外还有少量 2015 年 5 月到 8 月份的工资单。
(2) 基本工资及工资结构
在我们的样本中,绝大多数(96.1%)工人的基本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同,在2016 年 4 月以前为 2020 元,4 月份为 2262.86 元,四月以后为 2320 元。(昌硕根据上海市政府规定在 4 月 1 日后将基本工资提升至 2320 元,因为昌硕工作月份与自然月不完全吻合(壹个工作月份为前壹个月的 26 号到下壹个月的 25 号),故昌硕四月份前面 5 天工资按 2020 算,后面 25 天按 2320 算,综合起来为 2262.86 元。)基本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为生产线上最基层的员工,样本中另有少数指导员、资深指导员、分组长、工程师,基本工资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最高也只有3126 元,此外这些员工也处于生产和维修壹线。所有样本均为生产而非管理人员。
(3) 加班时间
加班时间计算。在 2016 年 4 月之前,昌硕工资单中明确给出各类加班的加班费,我们也可以通过工人的基本工资算出小时工资,结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加班费率(平时加班1.5 倍小时工资,周末两倍,节假日三倍),我们可以计算得出具体的加班时间,计算公式为:
加班时间=平时加班/(1.5*小时工资)+ 周末加班/(2*小时工资)+ 节假日加班/(3*小时工资)
自 2016 年 4 月起,昌硕不再提供加班细节,只有加班费总额。根据我们对 2016 年 3月份加班情况统计发现,74 名平时加班不满 23 小时的员工有 71 人周末加班时间也为0,平时加班时间超过 23 小时的 401 名员工中,394 名有周末加班。我们假设 4 月、5月与 3 月情况类似,那麽我们可以认为加班总时间在 23 小时以内的完全为平时加班。
此外,我们发现在 3 月份,有周末加班的员工中,周末加班与平时加班时间的比例为1:1.04,此时平均加班费率约为 1.75*小时工资11。在计算 4, 5 月加班时间时,我们首先通过比较工人加班费总额与加班 23 小时时的加班费来判断加班时间是否在 23 小时以上12,在此基础上我们分两种情况具体计算 4 月份以后加班时间:
A 当加班费 ≤ 23*1.5*小时工资时,加班时间=加班费/(小时工资*1.5)B 当加班费 >23*1.5*小时工资时,加班时间=加班费/(小时工资*1.75)需要注意的是,4 月、5 月份的加班数据仅是估算的结果,存在壹定误差。
调整前后的工资单
在 2016 年 4 月,昌硕调整了工资单内容,不再根据加班类型提供具体的加班费金额。壹般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的费率不同,在此调整之前,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加班费和对应的加班工资计算每个工人的加班时间,但在此之后由于只有总加班费,而不知道不同加班的加班费各是多少,因此我们不能精确地计算工人加班时间。
主要发现
1. 工人工资依然太低
在 2015 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收入 5939 元13。对比之下,昌硕工人的工资即便是在加班小时数多达 90 个小时的忙季也只有 4200 元。更糟糕的是,在加班比较少的淡季月份,工人们的工资只有 2000 到 3000 元。他们的工资却远低于平均水平。这些工人生产著世界上最先進的电子产品,但是他们的工作却只相当于当地员工十年前的平均水平14。
此外,为了更好的衡量昌硕工人的工资水平,我们也有必要考虑上海的生活成本。根据上海市统计公报显示,在 2015 年上海城镇居民的平均消费支出为 36946 元,约合 3079 元每月。15然而,在淡季的时候(假设加班时间 20 小时),工人工资只有约 2700 元,甚至不能满足当地壹个人的消费支出。(昌硕工人工资与当地平均消费支出的比较请见下图)虽然当地的平均消费支出并不能代表昌硕工人的消费支出,但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 2320 元的工资在上海意味着什么。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昌硕工人的工资不仅要支持他们自己的生活,很有可能还要供养家里的老人和孩子。
2. 昌硕工人“加薪”的真相
2015 年 4 月,上海市政府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 2020 元提高到 2190 元(减去个人保险支出后)。
相应的,昌硕工人的基本工资也从 2020 元提高到了 2320 元。虽然基本工资有着 300 元的增加,但昌硕工人的总收入却在加薪之后减少了许多。在加薪之前的三月份,工人的平均收入为 3779 元,但在加薪之后的五月,收入却降低到了 3229 元。昌硕也许会解释说收入减少是因为加班减少,但是即便加班时间相同的工人,在五月份的收入也低于三月。举例来说,在三月份加班 80 小时的工人平均收入 3849 元,而在五月份加班 80 小时的工人,尽管基本工资提高了 300 元,总收入却只有 3736 元。那麽,昌硕是怎么在满足上海市政府要求的同时降低劳工成本的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于工人的工资结构。工人工资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和补贴。在加薪之前,工人们奖金和补贴平均收入约 700 元,但是在加薪后,奖金和补贴减少到只有 300 元。另外,在四月之前,昌硕说会全额为工人购买保险16,但是现在,昌硕要求工人支出个人支付的部分,平均每个工人要支付 330 元。两项相加月 730 元左右,因此尽管基本工资增加了,最终总收入却减少了很多。很多工人感觉被欺骗了。
此外,与工人总收入共同改变的是工人们对加班态度的变化。与美国人想要多花时间与家人在壹起的情况不同,昌硕工人却想要有更多的加班。工人们对加班十分渴求以至于如果有壹个月或者几个月没有加班的话很多工人就会辞职。这都是因为工人的工资太低,他们必须依靠长时间加班来供养他们的家庭。现在昌硕進壹步削减了工人们的工资,可以想象工人们的生活会变得更加困难。
这就是昌硕隐蔽性的减少工人工资的方法。虽然工人们的工资增加到了 2320 元,高于 2190 元。
但事实情况是按照上海市政府规定减去社会保险之后,工资的数额甚至还不到 2190 元。在缴纳保险之后,42.3%的工人工资仍低于 2190 元元,昌硕还需额外平均为这些工人每人提供 124 元的差补才能达到上海市的最低标准。从这些做法中我们不难看出昌硕对工人的态度。
3. 加班时间
昌硕工人的加班情况季节性比较强,在苹果新产品发布时的前几个月超时加班比较普遍,而在其它月份工人可能会基本没有加班。在我们二月份的报告中,我们揭示了 2015年 10 月期间,71.1%的昌硕工人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苹果最多 60 个小时的标准,其中有 64%每月加班时间超过90 小时。作为回应,昌硕邀请壹名布隆伯格记者在 2016 年3 月采访了昌硕上海厂区,并向这名记者展示了身份识别系统,昌硕声称这个系统不允许加班时间接近 60 小时的工人進入车间17,進而达到控制加班的目的。
然而,布隆伯格记者访问的地方仅仅昌硕想要大家看到的分厂。同样是在三月,我们搜集到的 382 份维修部门工资单显示超时加班依然普遍存在。在维修部门(工人数量约占昌硕上海厂区总人数的 40%),3 月份所有工人的加班时间均超过了中国法律所设定的 36 小时上限,63.3%的工人加班时间超过了 90 小时。
苹果没有详细的说明计算加班的方法,但其规定其生产链上工人每周至少应该休息壹天,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60 小时,按此标准工人每天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0 小时,平时加班每天不得超过 2 小时,周末/节假日加班每天不超过 10 小时,按此计算三月份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82 小时。但是在维修部门,工人们平均加班时间高达 89.4 个小时,78.5%的工人加班时间超过了 82 小时18。苹果在 2016 年 7 月回复我们的报告,说根据我们提供的信息,昌硕的壹些生产部门加班时间超过苹果的标准,但是比例低于我们的数据。但是苹果并没
有列出他们数据的样本大小,根据多少工人的工资单计算得出。
4. 昌硕没有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保护实习生
根据中国政府规定,实习生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 8 小时,不得加班19。但是在昌硕,实习生们不仅加班,加班时间甚至比全职员工还多。在三月份,所有的实习生都有加班情况,在我们样本中的 66 个实习生中,49 个加班时间超过 82 小时,根据我们计算,违反苹果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60 小时标准的比例达到 74.2%。
5. 无薪工作与被压缩的休息时间
根据我们对上百名的工人访谈,在大部分生产线,管理人员要求工人提前 10 分钟進入生产车间,否则不能打卡。例如工人 9:00 上班,但是被管理要求進入车间岗位的时间是 8:50 分。此外,这 10 分钟不计算入工人的工资。
我们假设昌硕工人都存在这样的无薪工作,那麽在壹年每位工人至少有 39 个小时的工作未付薪水,全厂 50000 人应得薪水(按 2015 年基本算)2263.8 万元。
此外,安检和身份识别系统实际上也增加了工人工作时间,压缩了工人的休息时间。安检和身份识别系统对不同车间的工人会占用不同的進入工厂的时间,例如 200 人左右的生产线,工厂排队通过这套系统的时间大约是 5 分钟,淡季的时候时间会更短。而在 400 人以上的生产线,工人通过安检和身份识别的时间需要 10 分钟,在忙的季节生产進出车间的时间会更长。壹天工人要分别進出车间 6 次。早上上班,中午午餐,午餐后回车间,晚餐离开车间,晚餐后回车间,下班回宿舍。在忙的季节,工人壹天用于進出车间的时间需要 1 小时,这些都不计算入工作时间。昌硕的身份识别系统没有有效地控制加班时间,反而压缩了工人的休息时间。
6. 强迫加班
工人入厂时告知,可以不用加班,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严重问题。为了要检查昌硕是否不强迫工人加班,中国劳工观察派入工厂调查人员以及工厂的志愿者去请假不加班。这些工人志愿者和中国劳工观察的调查人员,壹共请假十人次,只有二次被批准。其中有多次,工人请假先要先找小组长,小组长要工人去找大组长,大组长要工人去找课长,课长要工人去找经理。最后都没有批准,然后工人去昌硕的工人服务中心投诉,投诉中心说不受理,让工人协助工厂的安排。
7. 缺乏劳动保护
在工人培训的时候说要发给工人安全保护的工具,但是我们的调查发现工厂没有给噪声和激光的生产部门的员工提供安全保护的工具。大部份工人都在工厂中都能受到噪声和激光伤害。
建议
完全依靠审计是不能改善工厂条件,我们的研究发现了昌硕调整工资,减少工人的福利补助,要求工人支持保险金,强迫工人加班,都没有事先得到工人的同意,而是单方面工厂的要求。最好的方法是让工人选举能够代表工人自已利益的工会,通过工会来表达工人的诉求,监督工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苹果不公与不负责
美国 2015 年工资性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大概是 44%,但是在苹果整个生产链中,如果所有工人的工资水平都跟昌硕壹样,160 万工人壹年的工资总和也只相当于苹果 2015 年总营收的4.3%。苹果并不是因为资金短缺或利润不够而不得不压缩劳工成本,苹果有足够的利润,但是大部分的利润被苹果高管和大股东拿走。比如,在 2011 年苹果总裁 Tim Cook 壹次性收到价值 2.76亿美元的期权奖励,比 50,000 昌硕工人的年工资总和还多。
苹果也完全有能力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2015 年苹果的利润达到 534 亿美金,其现金储备更是从14 年的 1553 亿美金增长到了 2064 亿美金,足够雇佣 160 万工人工作 33 年多。但是苹果宁愿将这些这些钱放在手里什么也不做也不愿意拿出壹小部分来帮助工人改善工作条件。
总结
昌硕工人没有受到公正的对待,而昌硕也始终没有展现出公正对待工人的态度。根据我们统计,在过去壹年工人们每个月加班 80 个小时,最终工资包括加班费却只有人民币 3920 元,比当地平均工资低 2000 元左右。昌硕工人的工资始终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壹致,而面对上海市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昌硕仍通过壹些列操作变相给工人减薪。因此我们认为昌硕在对待工人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使壹个负面的典型。
公正对待工人不仅是昌硕的事情,也是苹果应当承担起来的责任。苹果虽然将生产转包给了昌硕等生产商,但是这些工人仍然是为苹果生产产品,苹果有义务帮助其生产线上的所有工人。同时,通过将生产外包,苹果达到了降低成本的目的,但是这些成本最终却由工人来承受,是苹果的原因导致工人条件的恶化。
任何的改善都需要支出壹定的经济成本,而苹果有着高达 2330 亿美金的现金储备,所以它是有足够能力来改善劳工的权益。但是从某壹角度来讲,现在苹果已经成为整个手机行业改善劳工情况的阻力。苹果的利润占了整个产业链甚至整个行业利润的 90%20,而其它多数企业都在亏损。如果它不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其它企业也没有能力去作出改善。
自从 2013 年以来,中国劳工观察每年都出报告来揭露昌硕糟糕的工作条件,此外华尔街日报,BBC,路透社,还有其它媒体也都对相关问题進行了报道,但很多问题从来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因此昌硕的例子可以证明苹果从来没有真正履行他们对工人和社会的承诺。
苹果首席运营官 Jeff Williams 说:我们知道没有任何壹个其他公司像苹果壹样来确保 工人工作环境的公平和安全,改進和跟踪发现了的问 题,并且让供应商的运营过程变得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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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关心全球供应链中的每壹个工人” - 苹果 CEO Tim Cook。
苹果在 2013 年回应中国劳工观察的报告说:“在改進员工工作条件方面,我们与供应商合作,这点我们深感自豪。确保行事正确,积极改進供应商行为准则,我们做的已经超出很多。苹果和苹果供应商将力保透明,勇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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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摘要
从 2017 年 8 月起至 2018 年 4 月,中国劳工观察派出多名调查员到衡阳富士康的工厂進行调查,该工厂主要生产亚马逊的产品。经中国劳工观察的调查发现,衡阳富士康工厂在生产亚马逊的 Kindle 电子书、Echo Dots 亚马逊音响无线智能语音助手和平板电脑时,侵犯了工人的权益。这是中国劳工观察首次对亚马逊公司的供应商進行调查。
据调查显示,派遣工占了其用工总量的 40%,这已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 10%。
此外,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工作岗位虽然相同,但工作条件却截然不同。
正式工得到为时 5 天的入职培训,但派遣工却只得到仅八小时的入职培训,远低于法律要求的 24 小时的上岗前培训。壹些正式工报告说不需要支付体检的费用,但派遣工都需自己承担体检费用。
此外,派遣工在病假期间无工资,还经常面临在工厂淡季被强制放假的情况,放假期间也没有工资。派遣工也没有得到任何壹种社保或者住房公积金。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雇主须为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正式工有被支付加班费,然而派遣工的工资,无论是正常工作时间还是加班时间都是每小时 14.5 元。该小时费率包括全勤奖,请假超过两天或壹个月内迟到超过两次的工人,当月的工资以每小时 13.5 元为标准计算。
虽然正式工与派遣工的工作条件存在明显的差异,但所有的工人都面对低工资和过长的工作时间。工人在旺季加班超过 80 个小时,还曾经有工人连续上班 14天。衡阳市居民的工资平均是每月 4647 元,但工厂工人的工资平均每月约2000-3000 元。低薪让工人不得不依靠加班来维持生活。尽管如此,工厂却用减少工人加班时间的举动作为工人请假或旷工的惩罚。
工厂内的其他主要问题包括宿舍区的消防安全防备不足、缺乏足够的劳保用品、工厂缺乏有效的工会、使工人遭受语言暴力的严厉管理层。
派遣员工的待遇问题不仅存在于富士康,也是中国工厂的典型问题之壹。 以前,中国的法律没有派遣人员或临时工的专门规定, 2014 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开始实施; 然而,由于该规定的管制较宽松,而工厂又需要灵活就业的工人,使得工厂超规模使用派遣工人,以降低劳动成本。同时,因为在形式上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与工人的合同责任,使得工厂可以推卸其在劳动场所直接侵犯劳工权益的责任。
亚马逊不仅有能力确保其供应商尊重工人的权利,还可以确保工人的同工同酬,但亚马逊没有做到,任其供应商压榨工人,悄悄获利,其收益是建立在处于恶劣的环境下超时工作,但为了生计而别无他法的工人身上。
公司简介
衡阳富士康位于湖南省衡阳白沙工业园区,即领航科技(衡阳)有限公司、衡阳胜添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是富士康集团 TMSBG CDPC 事业群的主要生产基地,主要从事数位内容、信息通讯网络系统及其它应用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电子书浏览器、便携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多媒体智能型手表、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及其零组件,产品主要供应 Nokia、Motorola、Apple 等世界知名品牌和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站上显示“衡阳领航科技有限公司”已在去年注销,衡阳胜添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还在正常经营状态。另外衡阳富士康场内外各种活动包括招聘均未显示其法定注册名称,均称“富士康”字样,所以对于外界来说,很难弄清楚实际招聘的公司是富士康集团下属的哪壹个公司。
工厂基本信息
厂名: 富士康蔡伦科技园(二)
工厂全名:富士康科技集团衡阳厂区蔡伦科技园(二)工商注册名称:衡阳领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联系人 :湖南省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第二创业园/18674730235/彭先生
生产的产品:电子书,平板,多媒体播放器
主要客户:亚马逊(Amazon),(2018 年后,工厂有五个车间在生产,其中有四个为亚马逊制造产品)
工人人数:约 4500
正式工人数:约 2500
派遣工人数:约 2000
派遣工占总用工人数比例:约 44%
以上信息来源:工友提供
受访人数:20
受访者所在部门:制造部/品管部
受访者的男女比例:7:13
受访正式工和派遣工比例:3:17
访谈形式:
1. 面谈
2. QQ/微信,线上交流
3. 受访者不知道调查人员身份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正式工招聘条件是男女普工 18 到 45 周岁,入职时交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存盘,无需缴押金,不会扣押公认证件,不向新工人收取费用。
派遣工招聘条件是男女普工 16-45 岁以下,入职时交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存盘,无需缴押金,不会扣押工人证件,不向新工人收取费用。
招聘程序:
派遣工:调查员在 58 同城看见湖南衡阳富士康正招聘普工,打电话过去招聘方说只招聘计时工人,每小时 14.5 元,住宿费日缴 4 元水电费,食堂吃饭需自付,说最便宜是 5 元壹餐,但实际上最便宜也要 7 元。小时工无论進哪个车间,工资待遇都是 14.5 元壹个小时。
第二天,衡阳富士康打电话给调查员,要求添加微信联络,在微信上面聊,调查员说可以。招聘方让调查员过去之前先和她联系,她给调查员安排面试的时间。调查员问周壹下午可以不可以过去面试,招聘方回答周壹下午过去可以安排住宿,周二早上再带调查员去面试。招聘方让调查员过去的时候带上行李和身份证,到了之后才给她打电话。
宿舍就在工厂对面,但面试地点却在工厂外。星期二早上,调查员在宿舍大楼的门口等的时候已经有约 10 名其他的应聘者也在等。深圳企众人力公司叫了两辆滴滴车把应聘者带到了壹个职业学校,富士康小时工招聘面试的地方就在那里。
企众招聘部门的工作人员蒋秋香進来说今天企众这边介绍的人富士康只招二十个,妳们现在有二十五个人,有些人会被刷下去,有没有第二天不能参加培训或者不能上夜班的早点把名额让出来。待会儿富士康那边会发笔试的题,填壹些英文字母,六十分就可以及格,还有心理测试题,面试官面试的时候要好好回答。
八点四十左右,壹个男的挂著富士康的厂牌進来数了壹下人数然后发下来试卷,让我们把手机和身份证全都拿出来放在桌子右上角,开始答题。试卷做完之后发下来壹个基本信息表让我们填。填好之后对我们说,我们都说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工,每个小时十四块五,十三块五的基本工资,壹块钱的全勤奖,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迟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了那个月就只能算十三块五壹个小时。
试卷填完之后富士康的壹个面试官進来了,坐在桌子前面让我们壹个壹个做自我介绍,主要是说壹下以前都做过什么,并让我们把袖子挽起来检查壹下有没有纹身。面试官满意就拿着笔签上了他的名字,就把表递给调查员,让调查员下去壹楼录入基本信息之后交十块钱拍了壹张白底和壹张红底的照片。
之后又回到二楼等富士康都面试完然后進入教室,深圳企众人力资源公司负责招聘的蒋秋香说,下午两点在教室集合去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
正式工:计时工如果要成为正式工,可以直接到工厂第二栋大楼的人事部申请。到了人事部,他们可以签壹份合同,当场换厂牌,不需要通知劳务派遣公司。但是很多人不愿意转为正式工。
入职途径:网上招聘、工友介绍、工厂直招。
岗位分配:進去的员工只能随机安排進车间,不能自己选择進哪个车间。
未成年工:无未成年工。调查期间,正式工都鲜少加班了,所以没有见到学生工。根据壹位工人透露,去年有学生工。
正式工需接受体检,有工人说需要出 60 元体检费,有工人说没有支付体检费,工人可以拿到体检结果。体检项目包括检查视力、听力、身高、体重、血压、心跳,还有体内器官的健康状况如心脏、血管、肺、和胸部 X 光检查派遣工也需接受体检,体检费 50 元,由工人自己承担。体检项目包括抽血和胸透。体检报告会由医院直接交给工厂,所以工人无法获得体检报告。
入职培训:
正式工在入职签接受 5 天的培训,培训期间有工资。受访的工人不记得培训的内容。
派遣工在入职前接受 1 天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第壹部分是辞职和考勤的相关规定,第二部分重点讲進车间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拍照、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第三部分介绍住宿相关事项。工人上班忘记打卡可以告诉管理人员,但不得超过两次。進入车间的工人统壹带上帽子、工作服、鞋子,工厂会给每个人分壹个储物柜所以需购买壹把小锁。
進入车间之前,工人可以把手机所在储物柜里,男生禁止带香烟,打火机進去,女生不能带任何吃的东西進去,带水只能是透明的杯子装的水。
第二个老师重点讲進车间不能带任何电子设备,如果确实有急事需要接电话的可以去买壹个傻瓜机,只能具有接电话和打电话功能的,并报安保部门贴上壹个特定的标识才可以带進车间,每次出车间需要安检,如果发现带了智能手机会被检查手机里面的全部内容,并被记大过,严重的会被开除。
第三个培训老师讲住宿的相关事项,并介绍富士康在衡阳有两个厂区,我们上班的厂区是二创,二创里面有三栋楼,全是生产车间,厂区会定期开放运动场所和图书馆,所有的员工都是住厂外面的宿舍。培训期间有工资,工时按八个小时计算。
工厂给正式工和派遣工提供工作服,工作服不收费,离职前需要洗干净退还。
部分派遣工已在厂里工作半年以上,从工资条得到的信息来看,最早入厂的劳务派遣工入厂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试用期
正式工有三个月试用期,派遣工无试用期。
(二)离职:
正式工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壹个月通知厂方,按正常程序可以辞职,辞职后下个月十号可以拿到工资。
派遣工无试用期,入职半个月后提前壹星期领离职申请表后可以辞职。派遣工必须提前壹周向线长要离职申请表,填完后交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人事部让他们签名,签完后再把表交给线长。接着,工人到员工服务中心退还工服、帽子、厂牌,填写壹张离职张明并在员工交接清单上面签字。工人把宿舍钥匙退给宿舍管理人员,经检查后宿舍的凳子和钥匙没问题后,工人可以拿回 50 元的抵押金。
辞职时若工作天数不满壹个月,计算工资时扣除每小时壹块钱的全勤奖,下个月十号可以拿到工资。工人若没有经过正常离职手续就自离,不但无法领得工资,以后也不能回到富士康上班。
工厂在 2018 年 4 月 25 日起至 5 月底给近 800 工人放假,其中放假的派遣工人数近 700 人,占总放假人数的 87.5%。据工友反映,2017 年富士康第二创业园有近 8000 人,2018 年 1 月 11 号至 2018 年 2 月 26 号工厂给近三千人放假其中 90%以上是劳务派遣工。放假的派遣工没有工资,得不到经济补偿,大多选择离职。
二、劳动合同
工厂和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
派遣公司同派遣工签劳动合同,派遣公司不会向派遣工解释合同的内容和含义。共有六家(企众、华杰、天坤、华辉升、泰和、创意)派遣公司为工厂派遣工人,有的派遣公司会给派遣工壹份双方签字的劳动合同,有的派遣公司不给。
派遣工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处理。
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工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
有企众公司派遣工问企众公司管理人员要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直接告知合同无任何法律效力,也不给其所签合同。
三、工作时间
(壹)具体时间安排:
正式工
每天 每周 月
正常工作 8 小时 5 天 21.75 天
加班 0.5-2 小时 约 1 天 最长约 80 个小时
(二)加班:
工人可以不加班,口头通知线长即可。允许加班被管理人员当作壹种对员工表现良好的奖励,若工人迟到、旷工、请假,线长会砍掉工人的加班,和正式工相比派遣工更容易被砍掉加班。
加班最长的月份是 2017 年 7、8 月,每天加班 2-3 小时,周末加班 10-11个小时,最长连续工作 14 天。
每条流水线都有生产指标,容易达到。工人壹般上班前 10 分钟到工厂,工时通过考勤打卡的方式记录,上下班打卡需要排队,排队 3-5 分钟,时间不算入工资。工资在工人正式开工才开始计算。工时记录完整,若有错误,可以纠正。下班若开会,开会时间有计入工资。
派遣工
每天工作 每周工作 每月工作 最长工时
8-10 小时 5-6 天 22-26 天 约 280 小时
加班时间表:
平时加班 旺季加班 淡季加班
每天 0.5-2 小时 2-3 小时 0.5-2 小时
周六日 8-10 小时 10-11 小时 8-10 小时
每月 0-32 小时 62-80 小时 0-32 小时
工作时间表:
富士康的工人每个月换班壹次。工人每次换班都会有 24 小时的休息时间。
两班制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
白班 8:00-11:30 12:40-17:00 17:00-19:00夜班 20:00-23:30 00:40-5:00 5:00-7:0休息安排:
白班 夜班
午餐时间 11:30-12:40 约 70 分钟,
15:00-15:10 休息 10 分钟,每天最迟
19:00 下班,第二天早上须 8:00 之前
打卡上班,周六若有加班为 8-10 小
时,周日没有加班。
休息时间 23:30-00:40 约 70 分钟,
3:00-3:20 休息 20 分钟,工作日最迟
7:00 下班,晚上 20:00 之前打卡上
班,周六若有加班为 8-10 小时,周日
没有加班。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调查期间,工厂是淡季。正式工的工资约 2000-2500 元/月,派遣工的工资约2000-3000元/月。正式工月平均工资约2000元(扣除社保等之后实际领取),工资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1750 元,考核岗位津贴 200 元,职务津贴,生活津贴 100 元,夜班津贴 8 元/天,平时加班工资 15.08 元/时,周六日加班工资20.11 元/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 30.17 元/时。
派遣工按小时计工资,月平均工资约 2500 元(没有社保),14.5 元/小时(13.5 元/小时基本薪+1 元/小时全勤奖,每月请假天数不得超过 2 天,若超过2 天扣除全勤奖)。
派遣工在工厂工作 6 个月以上有稳岗补贴 0.5 元/小时,生活补贴 3 元/天。有些劳务派遣公司在派遣工工作满三个月之后,每个月多给 100 元的补贴。有些劳务派遣公司给返厂员工 400 元的奖励,只要在工厂做满壹个月就直接付现金。
加班工资:
正式工 派遣工
工作日加班工资按 1.5 倍计算,休息日加
班工资按 2 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按 3 倍计算。
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仍
按 14.5 元/时计算,工作半年以上的按 15
元/时计算,扣除全勤奖的按 13.5 元/时计
算。
工资支付方式:
工厂每月 10 号发工资,正式工从工厂拿工资,派遣工从劳务中介拿工资,发工资后发工资条。正式工的工资明细,只需下载富士康手机应用软件,用正式工特有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上去就可以从手机上看到。正式工每个都只可以看到自己的工资条。
工资单内容:
正式工薪资单上列出应发和应扣的工资明细,其中扣款项目有:旷工、事假、病假、迟到早退。
派遣工工资条上的内容因派遣公司不同而不同,基本内容为:入厂日期、总工时、总金额、请假时数、旷工时数、生活补贴、水电、停料弹性工时、全勤给予、离职状况、停科给薪、保险费。
福利:
正式工 派遣工
社保 工厂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
金。但受访的壹名正式工表
示,在工厂工作已有壹年,
开始上班的第壹个月工厂就
从工资扣除了社保费,但至
今为止尚未收到社保卡。每
次去医院看病的时候,都是
自己付费的。
没有五险壹金,派遣公司每
个月从工资中扣 20-30 块钱
说是购买的意外险费用,但
工友说从未见过保单,也不
知道承保的范围和内容。
假期工资 病假有工资,工资是平时工
资的 80%,请病假需要病例
本。
病假没有工资,请病假需要
病例本,若没有病例本,请
假超过两天扣除每小时壹块
钱的全勤奖。
带薪休假 有带薪年假、产假、婚假、
丧假
无任何带薪假
定节假日休息 工厂付薪 无薪
福利设施:
工厂设有篮球场、羽毛球场、吸烟区,没有医务室。入职培训的时候介绍工厂福利设施,有提到工厂开放图书馆给工人使用,但调查人员和其他工人都没有见过图书馆。
五、食宿条件
工厂提供宿舍给工人。正式工的宿舍费每个月 110 元,派遣工是每日 4 元,水电费若超出标准,由住同壹间寝室的所有人分摊费用。
正式工每天坐厂车上下班十分钟左右,若走路要四十分钟左右。
正式工的宿舍条件不好。有工友反映下雨时,阳台上面的墙会开始漏水。阳台也很窄,衣服晒不到太阳,阳台都安了防护栏。
工友还说洗水池上面的墙面壹块壹块地掉,洗手间和洗澡间的灯也是坏的,洗澡和上厕所都是黑的。虽然有找宿管反映住宿情况,但从搬進去到现在壹年了都壹直没人处理。
招工的时候,工厂对工人说宿舍是公寓大楼,设施齐全,拖把扫把可以去宿管那里领,结果搬進去后拖把和扫把都是自掏腰包买的。宿舍的 Wi-Fi 刚入住的时候还可以连壹下,现在则是完全用不了。
劳务派遣公司会为派遣工提供住宿,六个派遣工睡壹间宿舍,每间房有独立的洗手间和洗澡间。
工人可以选择在工厂宿舍住宿或者在工厂食堂用餐。正式工每个月可得到 100元的生活补贴但没有房屋津贴。工作满半年的派遣工每日可得 3 元的生活补贴,无房屋津贴。
厂区内设有两个食堂。壹栋壹层的食堂有贩售套餐,壹荤两素是 7 元,两荤壹素是 8 元。购买套餐的时候,最好是打三样菜,因为即使只打两样菜价钱还是壹样 7 元。
食堂只有白天营业,上夜班的工人只可以喝牛奶吃面包,吃泡面,或者到厂外去买盒饭。虽然餐厅菜谱丰富多样但工人能买的品种特别单壹,大部分工人觉得食堂的饭难吃,所以会自己带饭或者到厂门口买饭。
另外壹个春满园食堂卖面条和粉,面条只有壹种,6 块钱壹碗,粉特别难吃,所以去买的人很少。
厂门口贩售的盒饭大约 8 到 10 块钱壹份,米粉是四块钱壹碗。派遣工宿舍楼下快餐店平均 10 块钱壹餐,早餐价格 4-5 块钱。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派遣工在上岗前没有经过岗位的环境、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车间温度比室外高 5 摄氏度,厂线上 90%以上的工人不会调动岗位。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宿舍都无急救箱。
调查员所在的岗位需要用牙刷沾点酒精把智能音响上面的白灰刷掉,再用小方巾把上面擦干净。在该岗位作业时,调查员可以穿戴口罩但工厂并没有为工人提供工人任何壹样劳保用品。除了酒精以外,没有发现其他工人上班时可能会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
工伤:调查期间有壹位在富士康上班已有半年的中年女员工,作业时突然肚子疼,她疼得趴在生产线上,连眼泪都疼出来了。工厂没有最基本的医疗设施,也没有医务室,所以该女员工最后被送去医院了。
七、消防
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宿舍都无急救箱。派遣工宿舍区没有灭火器,没有安全通道标志,宿舍区没有消防演习,没有紧急逃生口。工厂车间有逃生路线,紧急出口有标志,设有灭火器。消防演习由工厂举办,2017 年的 10 月有过壹次。
正式工和派遣工宿舍无紧急出口,派遣工宿舍区没有灭火器,没有安全通道标志,宿舍区没有消防演习。
八、奖惩管理
工厂对考勤管理有具体的规定,关于旷工的处罚是旷工壹天记壹次大过,但工友说旷工壹天会扣 3 天的工钱。
每个岗位都有不同的 OBA 标准,每个工人都必须根据他们的岗位严格遵守 OBA标准,例如说检测产品外观岗位的工人需按以下步骤行事:
1. 穿戴防静电手套
2. 拿起音响的时候,确认 USB 接口面向本人
3. 检查音响上的所有按键是否灵活
4. 把音响上贴好的膜撕开,检查有没有划痕
5. 检查完毕把膜贴回去,再把标签贴在音响底部6. 把底部的膜撕开看有没有鼓包,所有检查完之后放回传送带上面工人在作业时若违反 OBA 标准会受到惩罚,例如:工人捡机台的时候没有戴防静电手套或不小心把机台掉在了地上,线长处罚工人不准加班。但是正式工和派遣工都不知道关于违反 OBA 标准的奖惩制度的具体详情。
请假和无故旷工的工人会被工厂砍加班。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派遣工培训时被告知遇到问题时可向人资,工会進行投诉,但大部分正式工和派遣工都表示没有听说过工会,也不知道有没有工人代表,工人也没有想到过去寻求帮助。
投诉渠道:工人遇到问题时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或者直接离职,他们说投诉窗口只是壹个形式,没有实际作用。
厂里有员工服务中心,是派遣公司驻工厂的办公室,主要负责派遣工办理辞工手续或工资、工时查询。
十、其它
工人选择富士康的原因:1.离家近,方便照顾老人小孩。2.学历要求低。3.
工作难找
受访员工对目前收入不满意,期望薪资是 3500-4000。受访员工认为加班时间过少,派遣工期望每个月可以工作 280 个小时,正式工期望每周六加班 10个小时,每天加班 3 个小时。
正式工反映说每个月拿到手里的工资不到 2000 元,工资太低,还不如做派遣工不用扣五险壹金。厂里员工的离职率很高,大多人对未来生活没有明确计划,他们对目前的生活状态不太满意但没有能力去改善。
员工待遇:
工人在上班时想上洗手间需要跟线长报备。
有些工人,上了年纪,办事速度和反应比较慢,就被线长训话了。据说有些工人被线长训话训哭了。
工人進车间需要刷门禁卡,出车间要过安检,出厂会被查看包里的物品,不会被搜身。
调查员日记
2018.3.15
在 58 同城上面看见湖南衡阳富士康招聘普工(联系电话:18478013208),打电话过去招聘方说只招聘小时工,14.5 壹个小时,住宿舍每天需缴四块钱水电费,食堂吃饭自己给钱,最便宜的五块钱壹餐(实际上最便宜也要 7 块钱)。
体检费五十块钱,查抽血和胸透。富士康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车间是为亚马逊加工(大音箱,小音箱,电子书),進去的员工只能随机安排進车间,不能自己选择進哪个车间。小时工无论進哪个车间待遇都是 14.5 壹个小时。
2018.3.16
早上八点五十五衡阳富士康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要找工作,说在 58 同城上面看见我投的简历,我说是,我就是昨天打电话咨询那个,招聘方说加我微信,在微信上面聊,我说可以。招聘方说过去之前先和她联系,她给我安排面试的时间。我问她周壹下午可以不可以过去面试,她说我周壹下午过去那边可以安排住宿,周二早上带我去面试,过去带上行李和身份证,到了之后给她打电话。
2018.3.19
到达衡阳,打电话给衡阳富士康招聘方杨老师(联系电话18478013208)她说叫我等壹会儿,她叫壹个人出来接我,我在等的时候旁边有壹个男看起来三十多岁拉着壹个行李问我是不是去富士康找工作的,我说是,他说他也是去富士康找工作的,他问我我那边是哪个劳务公司代招的,我说不知道,我加了壹个人的微信,那个人的微信显示的是衡阳富士康招聘,他说他加了好几个人的微信,都是帮富士康代招的,他说本来富士康的小时工是十五块五壹个小时(也有说十六块钱壹个小时),公司代招每个小时就会扣壹块钱,壹个月差不多会扣三百块,他那边找的也是十四块五壹个小时。正聊著,壹个电话:18302379373(重庆号)打过来,他说他马上过来接我,等了壹会儿壹个年轻的小伙子过来了,把我带進了壹个小区,他说这就是工厂员工住的地方,我住的这个公寓全部都是小时工,壹边走他壹边对我说,在富士康上班是14.5 壹个小时,宿舍每天扣四块钱水电费,食堂吃饭是自己掏钱,五到八块钱壹餐,明天早上六点五十在指定的地方等他,明天总共有六、七个人壹起去富士康面试,面试的地方有点远,他说准备叫我们拼车过去,我以后工作就在宿舍对面,走路几分钟就到了,但是面试是在另外壹个地方不是在厂区,体检会有车来接,送去指定的地方体检。
说完后他带我上了壹栋宿舍的二楼,让我到壹间屋子里面坐壹会儿等人给我安排宿舍。那间屋子里有两台电脑,四张床,上下铺,下铺有壹个人在睡觉,屋子里面有壹男壹女,大约三十来岁,他们聊天说现在工厂壹点都不缺人,很多人想進去都進不去,他们知道很多人找工作,但是都只愿意在本地找,不愿意去别的地方,富士康上星期总共只招五十个人(壹共六个劳务派遣公司,规定企众劳务派遣公司招五十人進富士康),这周总共只招二十个人,他们说八点富士康那边开始面试,只能让我们提前去抢名额,富士康那边只要面试人数够了之后就不会再招人了,我问富士康什么时候最需要人,他们说八九十月份左右需要的人最多。现在劳务公司都想往里面送人進去,工厂都快招满了。这边是找工作的多,工厂需要的工人少。
等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安排宿舍的壹个男的来了,他把我的身份证拿去登记之后带我到了壹间宿舍门口,敲门進去问妳们宿舍只有四个人吧,然后就把钥匙给了我让我進去那个宿舍,我進去的时候大概下午四点半,里面的四个人都在睡觉,我问其中壹个人,她说她们都是上夜班的。進宿舍之前,下午来带我進小区那个人让我把身份证放在他那里,他说他明天再给我。
2018.3.20
七点我到门口集合,门口已经有十来个人,深圳企众人力公司叫了两辆滴滴车把我们带到了壹个职业学校,富士康小时工招聘面试的地方就在那里。
在教学楼二楼壹间教室门上贴著企众两个字,七点二十左右人陆续都到了,等到八点教室开门了,企众招聘部门的工作人员蒋秋香進来说今天企众这边介绍的人富士康只招二十个,妳们现在有二十五个人,有些人会被刷下去,有没有第二天不能参加培训或者不能上夜班的早点把名额让出来。待会儿富士康那边会发笔试的题,填壹些英文字母,六十分就可以及格,还有心里测试题,不要去乱选。面试官面试的时候好好回答。
八点四十左右,壹个男的挂著富士康的厂牌進来数了壹下人数然后发下来试卷,让我们把手机和身份证全都拿出来放在桌子右上角,开始答题。试卷做完之后发下来壹个基本信息表让我们填。填好之后对我们说,我们都说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公,每个小时十四块五,十三块五的基本工资,壹块钱的全勤奖,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迟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了那个月就只能算十三块五壹个小时。
试卷填完之后富士康的壹个面试官進来了,坐在桌子前面让我们壹个壹个做自我介绍,主要是说壹下以前都做过什么。并让我们把袖子挽起来检查壹下有没有纹身。
我的面试结束后,面试官拿着笔在表上签上名字,就把表递给了我。我下去壹楼录入基本信息之后交十块钱拍了壹张白底和壹张红底的照片。之后又回到二楼等富士康都面试完然后進入教室,深圳企众人力资源公司负责招聘的蒋秋香说,下午两点在教室集合去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
体检费壹人五十块钱,体检完之后各自离开,体检表医院会统壹收起来交到富士康那边去。蒋秋香提醒我们明天早上赶到八点钟来到今天面试的这里進行派遣工培训,不要迟到。下午两点多公交车开到培训地点带早上面试合格的人去体检,体检完四点左右。
2018.3.21
早上八点来到衡阳技术学院东院培训教室集合,教室培训的学员总共有壹百五十个人左右,其中企众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工有十六个人(名额 20 个,其中有两个直接没有来参加培训,有两个体检不合格)。
从宿舍到培训教室的路途中打了个顺风车。培训八点半左右开始,点完名之后第壹个培训老师讲了考勤和辞职的相关规定,其中要求半个月以后需要辞职的要提前七天通知。第二个老师重点讲進车间不能带任何电子设备,如果确实有急事需要接电话的可以去买壹个傻瓜机,只能具有接电话和打电话功能的,并报安保部门贴上壹个特定的标识才可以带進车间,每次出车间需要安检,如果发现带了智能手机会被检查手机里面的全部内容,并被记大过,严重的会被开除。上班忘记打卡可以告诉管理人员,但是不得超过两次,進车间统壹带上帽子,穿上衣服,换好鞋子,每壹个人都去买壹把小锁,分壹个鞋柜,進车间之前把手机全都锁在里面,男生禁止带香烟,打火机進去,女生不能带任何吃的东西進去,带水只能是透明的杯子装的水。
培训十二点结束,下午壹点半开始再壹次点名,点完名之后第三个培训老师讲住宿的相关事项,并介绍富士康在衡阳有两个厂区,我们上班的厂区是二创,二创里面有三栋楼,全是生产车间,厂区会定期开放运动场所和图书馆,所有的员工都是住厂外面的宿舍。
三点半左右点名的老师進来了,把每个人的厂牌都发了下去,之后整体安排公交车送回厂区,到达厂区之后,排队点名领取工服,等的时候前面有壹个三十多岁的女跟我聊起天来,她说她是因为有小孩要照顾才進的这个厂,这个厂管得特别严,工资又低。
五点半左右每个人领好了衣服,帽子,鞋子(全部都是旧的,还有壹股味道,并且要求辞职之前洗干净退还),换好鞋子、放好手机锁好柜子之后分批上楼。
我上到了三楼,那个车间的人还没有下班,线上正在生产。我们六十个人左右分成了两部分,其中壹部分人通知他们明天早上赶七点五十進车间上班,我所在的这壹组车间里面点名的人告诉我们明天晚上赶七点五十上班,连续上两个晚上夜班之后会倒班倒成白班,富士康全部都是壹个月倒壹次班,每次倒班会有二十四小时休息。
安排好了之后每个人排队过安检,下楼打考勤卡,打卡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六点了,但是今天培训壹天只算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总共八个小时的工资。
我过安检之前车间点名的人叫住我说让我明天早上赶七点上白班,连续两天白班之后倒成夜班,她旁边有个女的线长问我愿意不愿意,我说我不愿意,那个女的线长说那好吧,妳明天晚上赶七点五十过来上晚班吧。
2018.3.22
晚上七点半打卡進了车间,七点五十左右,生产线上人基本已经到齐,车间的温度比外面的高好几度,每次進车间没门都需要打门禁卡,出门的时候壹定过安检,过安检的时候需要摘掉帽子,任何金属物品都需要拿出来。
八点左右生产线开工,我工作的车间在三栋三层全是生产小音箱 AlexaEcho Dot(亚马逊音响无线智能语音助手),总共有八条线,开了六条线。每壹条线从线头到线尾总共分为三部分,线头那壹部分组装小音箱,中间那部分检测,线尾那部分包装。壹条线上两边都有工人,面对面坐着做同样的工作,每个工种两到三个工人负责,整条流水线壹直不停地运行。
我和胡分到了 03 线坐在壹起看外观,每壹个音响都拿起来把贴好的膜撕开看有没有划痕,试手感看每壹个按键是否灵活,上面有没有黑点,有没有缝隙,看好后把标签贴好,又把底部的膜撕开看有没有鼓包,所有检查完之后放回传送带上面,接着下壹个人贴膜。
在厂线上需要戴防静电手套,那个手套不透气,戴上之后壹会手就出汗了,胡的手本来就会出汗,她戴着那个手套那个手套完全粘在她的手上,但是她似乎没有任何不适应的地方,看得特别仔细,壹直不停地在撕膜检查,从3.22 晚上八点到 3.23 早上五点,除了指定的休息时间她都没有去上过壹次厕所,我周围的四个工友也都没有去过壹次厕所(我总共去了五次,每次去都要给全技员说壹下,她同意了才能去)。
坐在那里看外观感觉腰酸背痛,车间温度高,很热,壹会儿感觉又很渴,生产线上的灯光调得特别亮,看久了眼睛也很累,全技员教我要怎样按步骤把膜撕开再怎么贴回去,还要斜著四十五度在灯光下面看,这样才能看得清楚,我看的时候她壹直在我旁边坐着,壹会儿去其他地方,壹会儿又过来,把我们新来的盯得特别紧,对面有个扫码的老员工又让我把条形码贴在 USB 接口对着的上面,她说这样出问题了才知道是谁检查的。对面贴膜的大姐说让我们新来的可以检查慢壹点,不要出问题。
开工没多久,有壹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女人过来说让我把后面扎起来的头发放到帽子了面,衣服拉链拉起来。
我的衣服拉链坏了(其实昨天就已经发现、我找了好几个负责的说要换件衣服,这个人让我找那个,那个人让我找另外壹个,我给线长说,终于有壹个人拿了壹件衣服叫我换,那件衣服又脏又臭,拉链只能拉起来壹半,仍然是坏的)感觉过了好久,终于熬到了十壹点三十五,可以休息壹个小时,全技员说壹栋壹楼有食堂可以去买宵夜。
我去开水房拿水杯,看见开水房外面有壹些人在喝牛奶吃面包,吃泡面(这些人是拿壹个不透明的袋子把吃的带進去的,吃的能带進去但是带不出去,因为出去要过安检),我拿完水杯出去看见好多人趴在生产线上睡觉,有些拼了几张凳子躺着睡,也有些拼了几张泡沫板躺地上睡。
我出车间到楼下鞋柜的地方拿手机,有好多人蹲著或坐在街沿边吃盒饭或看手机,脸上显得很疲惫,我去到壹栋壹楼的食堂,食堂关着门,根本没卖宵夜的。我又走了壹大圈看见壹个小卖部,好多人在那里买泡面,小卖部二楼食堂开着,但是只有卖米粉的,听说还特别难吃,买的人很少,食堂的人还说他们十分钟之后就关门了,要买赶紧买。我回到小卖部,小卖部很小,主要卖面包、泡面、火腿。
差不多十二点二十,我回到车间,厂线上灯关着,很多人在睡觉,我看见洗手间的垃圾桶里扔了面包包装袋,牛奶盒,泡面桶,很多人夜宵就是吃这些东西垫肚子,我问到的工友都对厂里食堂特别不满意,他们说食堂伙食特别差还贵,很多人下班后都在宿舍门口买路边摊的卤粉,卤粉四到五块钱壹碗。
凌晨十二点四十流水线继续运行,车间继续又闷又热,我看了壹会儿就感觉很累,又渴,我看旁边的胡看得特别认真,我心里觉得她才十八岁,难道她就要没日没夜地做壹辈子这种工作吗?我边看外观边想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到底有多廉价,这条线上工作实在太辛苦了。脑子里无限感概,手上重复著工作,感觉手也很酸,终于熬到了三点,对面的工友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她们趴在生产线上,但生产线还没有停。我以为可以休息了,和胡起身去了厕所,回来之后全技员对我说上厕所要给她说,我和胡没给她说壹声就走了,我说好(我明明看见对面的人都趴下了,我以为休息了,就摘了手套离开),线长在我旁边在和全技员说话,壹会儿壹个男的过来给线长说:线长,停线了。这时传送带才停下来。
二十分钟之后传送带继续转动,又开始工作,有壹个人从全技员旁边经过给了她壹块饼干,她低着头悄悄地在那里吃,大概三点四十的时候全技员过来对我说,妳虽然看了壹晚上,感觉妳不认真,我说什么不认真,她说就是没
有用心看,我说我在看啊。
大约四点的时候我对面的工友停了下来,我继续在那里看,对面的工友说不用看了,厂量已经够了。这时我看后面的人有些人也停了下来,坐着没有做事,我感觉很累就趴在生产线上,过了壹会儿全技员过来拍我说,生产线上不要趴着睡觉,我又坐起来。
在生产线上干坐了好几十分钟,线长说我和胡可以凌晨五点下班,其他人要加班到凌晨六点,我看到在我身后还有三个人站成了壹排,也是昨晚上第壹天上班的,线长给他们说今天凌晨五点下班,壹定要五点之后再去打考勤卡,今天晚上继续七点五十来上夜班,不要迟到。
第壹天上班终于结束,之前还打算在壹个厂里做两个月,我上了壹天就感觉受不了,我不能想象有些人连续在厂里上好几年班是怎么熬过来的,和我壹起上班的工友都显得特别疲惫,有些人还只能站着上班,我看到有壹个在线尾封箱的工友(姓名:伍)特别疲惫,感觉都快要睡着了。回到宿舍之后,我给宿舍的人说全技员很讨厌,说我看外观没有用心看,宿舍的工友(姓名:
曾)说全技员要说妳妳可以随便顶回去,她就不敢欺负妳了,要是线长说妳妳就不要顶嘴了。
胡说她觉得那个全技员人还可以,没有说她。(我觉得胡之前两年多壹直在厂里,早已经习惯那样的生活,我觉得她那麽小,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壹会儿另外壹个年龄大约四十多岁的工友(姓名:黄)回来了,她很生气,她说今晚上十壹点半到十二点四十都没有休息,壹直在清机(流水线上不停地流过机台,妳要是动作太慢机台就会堆积在妳面前,妳必需要把它清理完),线长还说她不好。
五点半宿舍的工友基本都回来了,她们街摊买了卤粉,边看电视剧边吃,七点左右陆续洗完衣服,刷牙洗脸上床睡觉,第壹天生产线上的工作终于结束,我累到不行,爬上床后很快睡着了。
2018.3.23
中午十壹点我醒来上了个厕所,其他人都在睡觉,她们夜班已经连续上了三个星期,已经习惯早上七点睡到下午六点。
2018.3.25
晚上七点五十到达车间,八点集合,全技员点名后开始生产线上作业,我第壹天是在岗位上检查外观,第二天换成了用牙刷沾酒精把智能音响上面的白灰刷掉,再用小方巾把上面擦干净。从八点开始作业,加班两个小时到凌晨七点下班,产量需要达到 2800 台,工人坐在传送带的两边,做我那个工种的壹共有两个人,也就是说我和她壹起要干净 2800 个小音箱,平均每个人要擦掉1400 台,我旁边的看外观的工友总共三个人,有两个是新来的,有壹个是工作了壹年的,她们三个平均壹人要看 900 个小音箱。
晚上八点到十壹点半整个三个半小时我前后左右的工友都在不停地重复他们手里的工作,只有我途中去了壹次厕所,期间全技员拿着壹个小音箱给我看说我没有擦干净,又拿了另外两个小音箱给我看说上面印的生产标识印反了我没有发现,让我看仔细壹点。
从八点到十点左右我很快在岗位上觉得腰酸背痛,到十点半的时候我不停地看我旁边电脑上面显示的时间,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很想休息壹下,哪怕只有十分钟也好,终于熬到了十壹点半,可以休息壹个小时,我下楼去食堂,食堂的饭菜同样没有什么可以买的,剩了壹些在那里感觉都凉了,有些工友蹲在路边吃馒头或泡面,有些从外面买了盒饭蹲在路边吃。
凌晨十二点半又开始作业,我已经很累了,动作也越来越慢,刷得越来越没有力气,面前堆了二三十台小音箱没有刷,我前面那个工友是镭雕的,动作特别熟练又快,我问他是正式工吗?是不是工作很久了?他说他是今年三月份返厂的,去年工作了好几个月,工厂给他们小时工放假两个月,他就辞职了,今年又来的。他说他是小时工,我问他多少钱壹个小时,他说他十五块钱壹个小时,因为算上去年他已经工作了半年,半年之后的小时工都是十五块钱壹个小时。
从凌晨两点到三点,我觉得那段时间过得特别慢,面前堆积的没有刷的音箱越来越多,全技员过来给我说,刷快壹点,动作太慢了。我壹句话也没有说,学她的方法继续刷,因为已经没有力气。三点五分左右,终于有二十分钟休息时间,之后又开始作业,到凌晨四点,我的眼睛已经睁不开,刷灰刷得更慢了,我对面的那个工友和我做的壹样的工作,动作特别快,壹点也没有打瞌睡,我旁边的工友有少数哈欠连天,大部分专心地在工作。到凌晨五点十分左右,听说厂量有 2400 台,还差 500 多台,我前面的停了下来,后面贴膜和包装的还在继续,我对面刷灰的工友也可以停下来了,我问旁边的工友,我说为什么我的这部分可以停止了,还要等到凌晨七点才可以下班,前面那个工友说,又不干活,妳可以坐在那里休息,到七点可以有三十块钱,挺好的。
到五点半到时候我旁边贴膜和看外观的也都停了下来,后面包装段的还在继续。我实在困得不得了,趴在生产线上,我旁边的工友也有壹些趴着。壹会儿我前面的工友又在开始作业,弄出砰砰的响声,我看我对面刷灰的工友没
有继续作业,我也没有动,凌晨六点多我趴在生产线上睡着了,六点五十左右,胡把我拍醒说可以走了,我们站起来去集合,线长说,我们这壹班的人下周壹开始(2018.2.26)早上七点五十来上班,从夜班倒成白班了,上班期间壹定不要打瞌睡,抓紧时间,动作要快,动作慢了不行。七点之后就可以打卡下班了。我排队过安检,脑子已经很不清醒过,前面排队的工友不停地打着哈欠。安检员也是壹脸疲惫的表情。
下楼,很多工友已经在打卡机那里排了很长的队,七点钟钟声壹敲响,他们欢呼了壹下,这周双休,好多工友选择了回家,我回到宿舍,有两个工友已经回家了,其余的两个人在睡觉,他们都是凌晨五点下班的。
2018.3.24
下午四点多回到宿舍,因为睡眠不足眼睛和脸都是肿的,洗完衣服六点左右宿舍就我壹个人,工友都回家了,我上床睡觉,睡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十点。明天早上七点五十去上白班。
2018.3.26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后点名出列八点准时开始作业,我今天的仍然是刷亚马逊智能音箱上面的灰,从八点到中午十壹点半壹直没有停过,期间线长说我刷得慢,对面的工友刷了两个我才刷壹个,整个三个半小时我都没站起来壹下,壹张在那里刷,全技员要么说我没刷干净,要么说我刷得慢,我心情特别不好,壹直没有说话,后来全技员看我脸色很难看就没有再批评我。
中午十壹点四十五左右我出厂门去买饭,卖盒饭都差不多都卖光了,只剩下壹家卖米粉的还在,我又回到了食堂去买饭。
食堂的菜也剩得不多了,我打了两个菜去结账,结账的那个人说壹定要让我打三个菜,我又回去多打了壹个菜,壹共花了八块钱。
吃饭的时候我对面的工友问我花了多少钱,我说花了八块,她打得菜和我的差不多,不知道为什么花了九块。我说我只想打两个菜,收钱的壹定要我打三个菜,旁边的工友说妳打两个菜他也要收妳七块钱,还不如多打壹个菜。
吃完饭遇见壹个认识的工友,他说外面的盒饭也是八块,菜自己盛,想吃多少打多少。吃完饭回到车间中午十二点半又开始工作,到下午三点休息了十分钟。三点十分又继续工作到六点左右。
今天的厂量是 3180,因此加班到了七点才下班。六点左右我那壹部分工作基本做完,后面包装段的还在继续。
今天算了壹下,我的那条线上大约有八十个工友,壹个车间开了六条线,因此两班倒应该有 900 人。富士康第二创业园总共有五层车间在生产,壹栋四层生产亚马逊大音箱,二栋二层生产亚马逊平板,三栋二层生产亚马逊电子书,三层生产亚马逊小音箱,四层生产机顶盒(品牌不是亚马逊)。按壹层车间 900 人算,总共五层车间,厂里的工人总数应该 4500 人。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 估计劳务派遣工的数量大大多出了正式工,但是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是劳务派遣工。
去年富士康在衡阳为亚马逊建生产中心,招聘了大量普工,年前富士康给小时工放假,壹放就是两个月,因此离职的工人特别多,年后又有很多工人進富士康,三進三出都有。劳务派遣公司为吸引老员工返厂,承诺给返厂员工补贴,有些公司承诺每月返 100 块,连续工作五个月返清,有些公司承诺返厂工作满壹个月之后壹次性返清。
培训那天培训员说富士康有乒乓球场和羽毛球场,定期开放,但是基本没人去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放,每天除了完成厂量就是完成厂量,生产线上除了不停地作业、聊天都没有什么力气。工作完之后都是拖着疲惫的身躯下班、相互之间话都比较少。厂里工作的工友大多学历低、主要是初中文化或技校毕业。农村人、很老实,适合做重复的不用动脑子的工作。但是长期坐着或站着上班,特别是通宵上夜班,年轻的时候可以熬过去,上了岁数身体吃不消,逐渐被社会淘汰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得不到提高。
2018.3.27
七点五十進车间集合,八点左右又在岗位上开始作业,今天我的工作仍然是给音响刷灰,早上整整三个半小时我除了去上了壹次厕所以外手里面的活儿壹直没有停过。中午十壹点三十五分去外面买了壹盒盒饭十块钱,由于去晚了壹点外面只剩了那壹种盒饭,其他的八块钱菜自己打的盒饭已经卖完了。
去厂门口买饭虽然菜更多但是没有地方可以坐,工友都是蹲著或站着把饭吃完的。中午十二点半又继续作业,今天也是加班到七点,虽然六点过壹点我的那部分工作已经结束,但是仍然等到七点才下班,今天的厂量是 3420,我刷灰刷得更干净也更快了,终于没有人再说我。
从明天开始厂量恢复正常,变为 3720,仍然加班到七点。我向旁边的人抱怨说又要加班,他们说不加班哪来的钱呢?今天我工作的车间新开了壹条线,新来了四十个左右工友,听说富士康不会招聘了,这壹批是最后壹批。
2018.3.28
早上七点五十车间集合,八点开始作业,到九点半左右我工作的岗位不用再刷音响上面的灰了,线长把我调到了检测段,我的工作就是插上线给每个音响扫描,看是不是合格厂品。今天上午调了新岗位,感觉比较新鲜,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十壹点半。
我去食堂吃完饭以后去劳务派遣公司找到企众驻场管理(姓名:王俊良)问什么时候可以辞职,他说需要提前壹个星期给线长说(劳动合同法规定适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今天壹栋四楼上班的员工(约 500 到 600 人)因为不用生产都停线放假了,总共放假三天,周三放假,周六才回来上班。这星期企众劳务派遣公司帮富士康招聘了五十个人,今天(周三)都已经全部体检面试完毕但是要等到下星期壹才上班(说明工厂订单不多,找工作的人多,虚位少)。
厂里加班壹直都不多,很多人希望加班,因为加班工资才会高壹些,衡阳富士康总共三栋楼,五层车间在生产,我所在的三栋三层总共开了六条线,有两条线没有开,说明厂里的订单比较少,效益不好。
2018.3.29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后我到昨天的岗位上开始作业,没过五分钟线长把我安排到了 05 线给小音箱除尘(就是和之前的刷灰壹样的工作)。
到八点五十左右,除尘工作做完了我在岗位上就没有事情做了,和工友聊天,他们告诉我这个厂里劳务派遣工比正式工要多,很多工友都和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壹年的合同,他们合同期满后又和劳务派遣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很多人不愿意转为正式工,因为正式工没加班工资就很低,只有 1950 的底薪还要扣保险。有些劳务派遣公司在工作三个月之后每个月会多给壹百块的补贴,有些劳务派遣公司给返厂员工 400 块奖励,干满壹个月直接给现金。
九点十分左右有 05 线的线长带我去到了维修线线给小音箱量的脚垫量误差,维修线上人比较少,去那里都是要么不加班,要么线上需要不了那麽多人暂时没
事做的,到中午十壹点二十五左右维修线的全技员说可以去吃饭了,十二点四十回的岗位上,我是第壹次这么早出去吃午饭,去到外面的时候有些工友都已经吃完饭了(估计是其他车间的,厂量不高事情比较少,休息时间更长)。中午去食堂碰见壹个工友(姓名:伍),他说他今天给线长说自己有事情要五点下班不想加班线长就让他去了壹栋四层(停线放假那壹层),那壹层就只有十几个人在那里作业,几下就把事情做完了,他那里的工友都很闲,没什么事做,线长让他们下午坐在那里休息,消磨时间等够八个小时打卡下班。
中午十二点半我回到车间又开始量小音箱的误差,到下午三点左右有几个工友她们生产线上又忙了起来,线长把他们叫了回去。有个人问我愿不愿意加班到七点,因为有条线今天缺人,我说我不愿意。他脸色沈了壹下,但是没
有说什么。下午五点左右 01 线有个检测音响的岗位缺人,本来那个岗位有人在,但那个人五点已经下班了,我要六点下班有个人就把我叫去检测音响(和昨天的工作差不多),那条线因为机器坏了没有及时找人修因此完不成厂量,临近六点下班时间还差三百台音响,线长特别着急,壹直在催,工友也显得不耐烦,她们着急下班,每天的工作时间都会提前安排好(今天计划的六点下班,超出的时间不会算加班),所以到下班时间 01 线的线长本来想让那些工人完成厂量再走,但是工人都要走,没办法只能把剩下的都打包然后给工人下班。
2018.3.30
早上七点五十進车间,七点五十五分集合,点名后线长让我回到了以前的岗位给小音箱刷灰,今天工时八个小时,厂量 2800。
中午十壹点半停线去吃午饭,厂门口之前卖盒饭的全被城管赶到了工厂前面的停车场,走路过去要十分钟才能买到,许多工友觉得食堂的伙食不好,虽然更远还是去外面买。
中午十二点四十又开始作业,下午四点左右厂量就达标了,我们那条线上都在等著集合后下班。今天坐我对面刷灰的是壹位大姐,她之前在前面做包装,我问她在厂里工作多久了,她说已经工作四年了,是正式工,她最近几个月才来的三层做小音箱,之前她在做大音箱。她说她今年四十五岁了,有壹个儿子十岁,来富士康工作的原因是可以方便照顾儿子,她每天骑电瓶车来厂里上班,买了壹个保温盒每天都自己带饭。
她说她之前做大音箱的时候几乎每个岗位都做过,现在来我们这条线做小音箱,老是被说做的慢,有瑕疵的音响都说是她没看仔细,她说那麽多音箱,那麽多人看,为什么每次都是说她。我问她上夜班受得了吗?她说岁数大了,上夜班比较难熬,以前还好,现在身体越来越不好了,上班感觉特别累。
我问她厂里给她买了社保没有,她说买了,缴满了十五年之后她就去问壹下什么时候可以开始领养老金。
四点二十的时候我没有集合就离开了车间,因为今天我没有在管我的那个全技员那里工作,集合也不用回去,我提前下了楼,拿手机排队等著五点钟打卡下班,楼下有壹个我们线的工友在吸烟区聊天嚼槟榔,他看见我问我怎么这么早就下来了,我说我从没看见他集合,他说是的,他在整条线上哪个岗位缺人就在哪个岗位,没有人管他,每天壹停线就提前下楼了在吸烟区玩等著打卡下班。
线上的工友大部分很老实,不懂变通,做的工作全是重复的费体力不费脑子的工作,而且文化程度低,很服从管理。
在厂里工作的人好多都在广东、深圳那边的工厂里做过,我问他们现在工资是不是比以前在广东那边的更低,他们说是,但是没有办法。
下午五点半我回到宿舍,宿舍有三个工友周三、周四都停线放假,她们周五都回来了,白天在宿舍睡觉准备晚上去上夜班,但是下午被临时通知周五晚上不用上班了,周六晚上再上班,她们非常郁闷,因为小时工不上班就没有工资。这个月的工时出来了,宿舍有壹个工友给线长打电话说她的工时算错了,少算了两个小时。
每天上班生产线上都有人聊天,但是他们说衡阳话我听不懂。我这周双休,3.31 和 4.1 休息。
2018.4.2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给小音箱刷灰)。我问对面已经工作有壹年的工友这个月他的工时多少,他说他请了两天假,这个月是 170 小时。我问他最长的工时有多少,他说有 280 个小时,那个月拿了四千块左右。我说壹个月工作 26 天每天上 10 小时最高也只是 260 个小时怎么会上到 280 个小时,他说那个时候按 8+3 来上班,是去年六七月的时候,平时最高也就是 260 个小时。
他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和公司签的壹年的,到期后他打算重签继续做小时工,因为小时工工资更高。他说去年的九月份工厂有壹些学生工,现在没有,因为他们小时工都没班加,更不需要有学生工了。我问他 8+3 上班是把下班时间延长吗?他说不是,是中午缩短吃饭的时间,把吃饭的时间缩为半个小时,厂量增加,加快生产,那样把壹天的厂量完成。
他们厂里还有 8+2.5 个小时,0.5 就算半个小时的工资。我问以前他在深圳那边最低工资除开吃饭住宿壹个月能拿多少,他说最低也有 2500。
中午十壹点半到十二点半吃饭时间,好多工友吃完饭之后就趴在车间流水线上睡觉,有些拿了几块泡沫板拼在地上躺着睡。中午十二点半又继续作业,今天的厂里是 3800,工时是 10 个小时,到下午六点半我刷灰的那部分才停下来,后面包装段的仍然在继续。
我问对面那位大姐(正式工)她劳动合同签的几年的,她说签的三年的,现在底薪 1950,她们员工分员 1,员 2,员 3,她是普工中等级最低的,她進厂有四年了,刚开始進厂的时候底薪 1500 多,之后涨到 1950 就再也没有涨过,她去年工资最高扣除社保拿到过 3800。她说 03 线线长在厂里工作六年了,工资比她们高。下午七点打卡下班,我出厂门,富士康的免费公交送正式工回宿舍,车子里面都塞满了人,看起来门都快关不上了。
2018.4.3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后开始作业,我今天的工作是除尘,今天厂量 3800,工时 10 小时。下午六点半,厂量终于完成了。
我对面那位大姐(45 岁)左右,她说刷灰手的刷麻了,脖子酸,腰也痛,眼睛看不清,视力也下降了,她以前视力 5.0,现在都不能像以前那样看得那麽清楚了。我前几天认识了壹个工友,她说她小时工在富士康做了有壹年了,之前壹直在看外观,岗位没有变动过,后来眼睛受不了,感觉在强光下面越来越看不清了,她就让线长给她调了岗位。在壹个岗位上面每天不停地重复工作,会感觉特别疲劳并且腰酸背痛,脖子、腰、手臂那些都特别受不了。
我宿舍有壹位工友 2018.3.21 進车间工作的,她准备 2018.4.19 辞工,企众驻场管理处给她说三月份的工资可以按照十四块五壹个小时算,四月份没
满壹个月辞职就没有全勤奖,只能按照十三块五壹个小时算。
工厂上班必须穿静电服,戴静电帽,不能戴手表或首饰因为怕干扰机器等电子设备。在车间里工作实在无聊的时候就只能用聊天来打发时间,手里做着重复的工作,只有聊天才能让时间过得快壹点。工厂年轻的女孩子很少,工作确实累,工资也不高,上班必须穿工服,不能用手机,不能吃东西,上洗手间需要打报告,工作简单重复特别容易导致疲劳,普通工人提升和发展的空间微乎其微并且缺乏充分的自由,这可能是很多年轻人越来越不喜欢去工厂上班的原因。
2018.4.4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集合,早上八点到九点我的工作是除尘(刷灰),九点之后,不用再刷灰了,我就被调去了外线量脚垫。对面坐了壹个工友,他说他去年是小时工,今年是正式工,现在底薪 1750,三个月后转正底薪 1950(订立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今天工时十个小时,下午六点厂量完成,结束之后有壹个工友(大姐,年龄 45 岁)线长给她调了好几个岗位她都不适应,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速度慢,反应也慢,线长说她她就哭了。回到宿舍之后宿舍的壹位大姐(45 岁左右)也说她上次被线长说哭了,我说在壹条线上壹直重复做壹件事情都没有休息过,很累还被说做得不好心情自然就会很不好,她说是这样的。
清明放假 2018.4.5 休息壹天。
2017.4.7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八点开始作业,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大概九点多 IPQC(穿粉红色工衣,工人作业的时候她就在后面巡视看有没有按 SOB标准作业,要是被发现没有按生产要求作业她就把名字记下来進行处罚)说我旁边的工友(姓名;周)裸手捡机台,捡了流水线上三台机台放在盒子里,按SOB 作业要求,工人流水线上工作必须戴防静电手套,周倩去完厕所回来没来得及戴手套就捡机台被 IPQC 撞见因此名字被记下来了,罚她下周壹只能上八个小时,不能加班。
大概十点多我旁边的那位工友拿机台的时候手壹滑机台没有拿稳啪地壹声掉在了地上,IPQC 听见响动过来把掉机台那位工友的名字记下来了,汇报给了线长。线长问那位工友为什么拿不稳机台,那位工友说因为手套是滑的,没
有拿稳,那位工友也被罚下星期壹不准加班。
我问工厂有没有员工奖惩制度,我觉得即使是犯错也应该有壹个明确的标准,不应该是线长或者 IPQC 说什么就是什么,有工友告诉我奖惩制度只对正式工适用。
中午十壹点半休息,我吃完午饭之后去员工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公司驻厂办公室)问之前進厂时和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可不可以给我壹份,企众的工作人员(姓名:陈少林)告诉我那个合同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公司也不会给我,我和公司签了也白签。
今天工作时间八个小时,明天周日休息壹天。
2018.4.9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今天早上八点到九点我的工作是除尘,九点到十壹点半我的工作是外检(看小音箱的外观)。中午休息壹个小时之后十二点半又开始作业,有壹个和我同壹天進富士康的工友(伍)问我打算在富士康上班到什么时候,我说我打算辞职,他说他也准备辞职了,他说他宿舍的另外两个人其中有壹个(姓名:高)今天没请假也没说要辞就直接没有来,还有壹个(姓名:羊)今天早上的时候还好好地在那里工作,中午吃完午饭之后就直接没回去上班,电话也打不通。他说他们打算直接走掉,不打算按正常程序辞职,因为觉得麻烦,并且今后也不打算再進富士康了。
中午十二点半到壹点半我的工作是外检,下午壹点半到六点半我的工作是除尘。全技员听说我要辞职问我打算什么时候走,我说下星期,我说我特别佩服他们在厂里上了好几年班的人,我说我觉得上夜班太伤身体了,受不了。
全技员说没办法,自己在厂里干了好多年了,离开工厂也不知道自己又去哪里找工作。在内地的工资比在沿海地区低多了,但是可以照顾到家里,现在孩子长大了,需要人管。我问全技员壹个月能不能拿到三千块,她说哪能拿到三千块钱,我说正式工夜班是有补贴的吧,她说夜班就补八块钱壹晚。她说正式工厂里买了保险,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些保障。我问富士康在衡阳还有壹个厂叫三创,那个厂听说工资比二创更高,她说三创是直接从深圳那边迁过去的,厂里全是外地人,本地人很少,那个厂基本不对外招工,都是厂里工作的人的亲人或朋友介绍过去的。
我宿舍的壹位工友(谭)和我同壹天進富士康,她今天提交了辞职申请,下周四(19 号)离职。
下午六点半左右,我给线长(姓名:刘小燕。联系电话:15675465359)说我要辞职,线长说明天拿个辞职申请表给我填。
2018.4.10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后我被安排在 01 线检测站检测小音箱(511),今天工时 10 个小时,厂量 3800。今天室外温度 28 度,车间温度比室外温度高,但是没有开空调,并且还要戴帽子穿工服,工友们都感觉特别热。
今天发工资,我从 3.21 到 4.31 工时总共有 72 小时,按每小时 14.5算,再减去每天四块钱的水电费,打到卡里有 1006.5 元。胡说她请了壹天假,工资 851.5,但她自己算出来工资应该是 861.5,不知道为什么少了十块钱。宿舍壹位工友(姓名:王)也说她少了八块钱,她说和她同壹天進车间的隔壁宿舍的六个工友也每个人都少了八块钱,都不知道为什么。
听工友(姓名:周)说,劳务派遣公司给富士康派壹个人去会有 2000 块的回扣,每个月富士康开出的是 18 块钱壹个小时,劳务派遣公司开给小时工的是 14.5,最多的也是 15 块壹个小时。厂里面的人介绍壹个人去富士康最低也有 600 块钱。
2018.4.11
中午十壹点半我拿辞职单给企众驻厂管理处工作人员(姓名:王俊良)签字,他很快把字签了,没有多问什么。昨天发了工资,今天员工服务中心外面贴了工资条,从拍的照片来看(没有完全拍完,明天重新拍)最早入职的员工是 2016 年 8 月(早已经超过劳务派遣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工作),富士康派遣工的工资条会贴在墙上,需要的自己去取,因此从墙上贴的工资条的数量可以大致算出劳务派遣工的数量。
从墙上贴的工资条的数量计算,富士康的劳务派遣工有 2000 人左右,而富士康员工总数不超过 5000,按这个比例劳务派遣工占到了总人数的 40%(大大超过 10%的规定)。
宿舍的工友袁今天从富士康自离(没有经过正常离职程序直接不再去上班),听说是因为家里面有事情,她找线长辞职线长不批,因此她就直接不要那 1000 块左右的工资走掉了。和我壹同進富士康的工友(羊、伍、高)从昨天起直接自离,他们说按正常程序还要多干壹星期,不想等了,以后也不打算再進富士康了,因此直接走掉了。
2018.4.13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今天工时 10 个小时,厂量 3800。早上十点的时候线长给我说今天七点下班,算加班,明天不用去上班,我周围的工友明天都要去上班,线长却叫我不用去上班,昨天和前天也直接砍掉我加班,直接让我五点下班,只上八个小时。
不加班工资就低,我不知道线长为什么连续两天让我不加班,明天还让我休息,我就去给线长说明天我要上班,线长说没有名额,有规定说明天线上壹定要砍十个名额,壹条线上需要不了那麽多人,必须要有十个人不去上班。
我说富士康要招那麽多人,又不给工作,线长说壹条线上有时候缺人,有时候多人,她也没有办法(生产黑色小音箱的时候需要镭雕和除尘,需要的工人就更多,生产白色小音箱的时候不需要镭雕和除尘,线上就不需要那麽多人)。
她说壹般砍掉加班的人都是请假、旷工的,我说我没有请过壹次假,也没有旷工,也没有迟到,昨天和前天已经砍掉我两天加班了,明天还不要我上班,我说我明天壹定要去上班。线长说妳要上班为什么还要辞职呢?我说我辞职是因为家里有事情,明天我没事情肯定要上班啊。线长说今天安排我加班,明天不去上班,下周保证不砍我加班可不可以,我说今天可以砍我加班,但我明天壹定要去上班。线长说那等下午再说吧,要是有人把名额让出来我明天就去上班,要是没有我就不去上班。
下午三点左右线长对我说明天可以去上班,我问有人请假了吗?她说有名额让出来了,让我明天壹定要去,我说好,我明天壹定去上班。
线上每天都有不用加班的名额,要是有事情或者不想加班就早点给线长说,她就把不加班的名字报上去,这项制度本来应该是壹个体恤工人的举措,但是有工友反应说有些线上线长不会安排,有些工友不想加班的非要他们加班,想加班的又直接砍掉不给班加,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搞的。
比如昨天和前天我连续两天都没有加班,今天线长还给我说明天不用去上班,我很纳闷为什么,难道线长对我有意见?我什么地方把她得罪了吗?不加班就没钱啊!因此今天我给线长提出我明天要去上班,线长笑呵呵地认真给我解释,我才明白过来应该是每天都有不加班的名额,壹定要有多少人不加班,线长看我要辞职可能觉得我不会想加班就直接安排我不加班。现在富士康不需要那麽多工人,有加班就会优先考虑正式工,正式工工资低,只能靠加班多点工资。
2018.4.14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后我今天的工作是除尘,今天工时八个半小时,厂量 3200。今天加班的人比较少,三栋二层都放假了,二层的全技员(正式工)调到三层来加班,三层总共上班的人也比较少,壹条线上有十个人被砍掉加班,有工友说 5、6、7 月都会没有班加,很多人希望加班,因为不加班工资就低,加班工资才能多壹点。中午十壹点半停线去吃饭,对面的全技员说她们二层(生产亚马逊电子书)十壹点就会停线去吃饭,他们厂量比较少。
她说她已经在富士康干了 6 年了。中午去壹栋壹层食堂(平时都会在这个食堂买饭,虽然有两个食堂,但是只有这个食堂在卖套餐,另外壹个叫春满园的食堂卖的是面条,听说很难吃,去买的人也比较少)却没有卖饭的,在里面坐着吃饭的都是自己带饭去的工友,于是好多人去小卖部买泡面吃。
买完泡面去小卖部二楼才知道二楼今天在卖套餐,但那个食堂比较小,菜都快卖完了,座位也少,好多工友排队买饭都说已经没什么菜了。今天放假的人多,但是也有加班的,中午吃饭稍微去晚壹点食堂的菜、饭都不剩什么了。
2018.4.15 周日休息壹天
2018.4.16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今天工时十个小时,厂量 3800。下午七点打卡下班排队的时候听前面的工友聊天,她们说下个月富士康会裁员,订单变少了,要不了那麽多人了,工厂会直接给小时工放假,其实就是裁员,裁员不会裁正式工,因为正式工签了合同,工厂要是裁正式工就会赔钱。她们还说下个月就没有班加了,这个月有班加七点下班,下个月没班加五点下班。
企众劳务派遣公司宿管的老婆也和我在同壹层上班,她告诉我富士康给劳务派遣公司是每个派遣工十七块钱壹个小时。我说有些劳务派遣公司每个月都扣派遣工三十块左右的保险,企众公司还没扣。她说有些公司扣保险费,那个保险费扣了之后到底去什么地方了谁也不知道,派遣工是看不到保单的,究竟投的什么保险也不清楚。
2018.4.17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今天工时十个小时,厂量 3700。我问去年富士康有没有裁员,对面的工友告诉我去年他是二月份進的厂,在 2018 年元旦之后富士康就开始给小时工放假,去年厂里人多,有八千人左右,正式工没有放假,小时工放了两个月的假,三月份才返厂。
厂里没有明确说裁员,就是给小时工放假,小时工壹放假就没钱,因此好多小时工等不了再回到厂里工作就主动辞职离开了。听说去年放假的小时工有三千人,小时工按小时算工资,没有底薪的保障,也没有买保险。富士康招收大量小时工,可以免掉给工人买保险等许多费用,劳务派遣公司每个月都从小时工那里赚钱,也不会给小时工买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险,小时工得不到工厂发的足额的工资,基本生活也没有充分保障,利益严重受损。这是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劳务派遣工的原因。
2018.4.18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工时十个小时,厂量3700。中午十二点去食堂吃饭,对面坐了壹个工友,她说她是正式工,很后悔当正式工,来富士康壹年多了,正式工工资很低,就只能靠点加班,下个月又没班加,她说平时周壹到周五下午五点以后加班到七点加班费是按十五块壹个小时算,周六加班是按二十块钱壹个小时算,她说正式工工资太低了,她都想转小时工了。
今天最后壹天上班,明天早上十点去厂里员工服务中心退工服、帽子和鞋子,办离职手续。这个月没满壹个月,扣除全勤奖每小时壹块钱,工资只能按每小时十三块五算,到下个月十号的时候厂里统壹发工资才能结算四月离职时的工资。
2018.4.19
早上十点去到厂里员工服务中心办离职手续,退工服、帽子,交还厂牌。填写了壹张离职证明并在员工交接清单上面签字,企众公司的工作人员王俊良说今天有八个人要离职(不包括自离的),他说以后找工作也可以联系企众,深圳企众公司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分公司。办完离职手续之后回到宿舍退钥匙,退钥匙的那个管理人员说宿舍的凳子那些不能有损坏的,她问我为什么要离职,我说我上不了夜班,她说招聘的时候妳不知道要上夜班吗?我说我知道,以前没上过夜班,以为自己熬壹下就可以熬过去,结果发现实在上不了夜班,她说原来是这样,她还以为招聘广告上面没有说清楚。我把钥匙退给宿管,宿管试了壹下钥匙之后把五十块钱押金退还给了我,她说以后要是还要找工作也可以和他们联系。
工厂工人的故事
2018.3.21
昨天去面试认识了壹个女孩子叫胡,她今年还没满十九岁,她说她不到十六岁就去广东佛山那边的壹个厂工作了两年,那个厂是壹个四川人开的,她有亲戚在那个厂里,所以她没到年龄就去了那个厂里面工作,那个时候那个厂里除了她还有三个也没满十六岁的在那里工作,她说每次检查厂里都会给她们没满十八岁的人放假,那个厂是生产 LED 灯的。
她从那个厂里出来之后進了另外壹个厂,是生产食品包装袋的,她在那个厂里工作了三个月,想辞职,老板不让辞,她就直接走掉了,第壹个月工资压在老板那里直接没有拿。她之前在广州佛山上班交了两个男朋友都不是湖南的,她妈说不能嫁外地人,让她找本地人,她就回到这边来了,她在家里是老大,有三个妹妹和壹个弟弟,其中两个妹妹抱给别人了,她爸妈在家里种香瓜,她说周末休息让我去她家里完。
她告诉我初中毕业之后她去湖南职业中专读了半学期,老师把她们全部都安排去东莞的工厂里面打工,壹共工作了两个半月,赚了七千多,老师扣了她们壹年的学费和其他的钱,只发给她五百多,她那个学校本来要读三年,读了半学期之后她就直接没有去学校,还多交了半个学期的学费,她爸爸给老师说学费可以不退,最后发壹个毕业证,她说她老师不同意,后来毕业证也没
有。我说如果妳继续在那个学校念书那妳去工厂打工的工资都要交给老师,她说是的,很不划算,老师赚了很多钱。
2018.3.22
我问胡,我说以前她学校派她去厂里做工的时候周围的人都知道她没满十六周岁吗?她说学校派出去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不知道,那个时候学校给她办的假身份证,假的名字,假的年龄,家庭住址是假的,紧急联系人的信息也是假的,需要把那些信息都背下来,学校老师还会抽查背熟了没有。我问她以前技校的名字,她说叫湖南职业中专。
2018.3.24
胡让我陪她回家,我和她早上八点左右坐公交车回去,到她家十点左右,她爸妈都在田里播种,种的是香瓜,她家的房子有三层楼,但是里里外外都没有装修,外面还堆了土,瓷砖那些,我问她爸爸房子需要请人来贴砖吗?
她爸爸说全靠自己,不需要请人,她爸爸以前也在广东那边厂里打工,1991 年开始在那里总共在厂里工作了八年,那个时候最高是八块钱壹个小时,是给手机装配件。
她家里养了六只母鸡,两只公鸡,经济收入主要靠种香瓜来卖,四月播种,六七八九月可以收香瓜来卖,收完香瓜种下油菜籽,或者是稻谷,油菜次年三月结籽了之后又可以种香瓜,家里有壹口鱼塘,不怎么大,养的鱼可以卖些钱,家里所有的农活全靠她爸爸妈妈,她爸妈现在要养她妹妹和弟弟,她去年壹直没有上班,在家里玩,这次回家也找他爸要了壹百五十块钱。她爸说他自己要是回去工厂可以赚到三百块壹天,我说怎么可以赚那麽多,是技工吗?
她爸爸说是,做久了,做熟练了。我说富士康工资低,她爸爸说不低,可以了。中午吃饭她妈妈炒了壹个油菜,莴笋炒肉,壹份炒鸡蛋,壹份鳝鱼。
我问那个鳝鱼是刚刚在田里抓到吗?她爸爸说是的,在田里抓的,是野生的,我说我们四川卖鳝鱼卖的很贵,她爸爸说她们那边也贵。吃完饭三点左右,她男朋友开老板的车来送她回去,她男朋友今年二十五岁,以前也在厂里做过,在壹家生产爱普生打印机的厂里工作了三年,工资可以拿四千块左右,刚刚去厂里时候发现机器上面壹个螺丝有问题,及时报告,避免了很大的损失,工厂奖励了他八百块钱,记了大功。
我问他加班工资高不高,他说加班是按底薪算的,底薪越高加班工资越高,我说富士康干了好几年的员工对我说她底薪没有变,还是那样。他说妳待得久才知道怎么回事,我说我就觉得奇怪,干了好久年底薪都没有涨,这样怎么待得住。胡的男朋友还给我说他初中毕业后读技校,读了半学期就被老师安排去深圳那边厂里打工,他那个时候十五岁左右,他后来就没回学校,毕业证也没要,他之后从学校介绍了八十个人去厂里打工,都是没满十六岁,全部办的假的身份证。那些人没有走学校那边的程序,直接找他联系的工厂,他把那八十个人安排上车去厂里面,那边有人接应,他那个时候两个多月赚了两万多块钱。那八十个人去厂里之后也都没再回学校,那些人好多都是从云南那边到湖南读技校,之后再去深圳那边厂里打工。后来学校对他非常有意见。
2018.4.6
中午吃饭的时候认识了壹位大姐(姓名:陶)她也是临时工,在富士康工作了半年了,中午十二点半又开始作业,快到壹点的时候陶去了壹趟厕所,回来后壹直捂著肚子,她旁边的壹位工友对她说不舒服就请假吧,她表情很难受,但是还是在生产线上作业。
我看她肚子特别疼的样子对她说让她可能是急性肠胃炎,让她请假,她没有说话,过了壹会儿她疼来趴在生产线上,眼泪都疼出来了,我看全技员在旁边就叫了壹声全技员,全技员看着那位大姐特别难受的样子就去找线长了,大概过了三四分钟线长过来了,这时陶已经疼来跪在了地上,眼泪壹直往下流。线长问她要不要给她家里人打电话,要不要叫 120,然后又不知道去什么地方找人去了,又给她的劳务派遣公司打了电话,然后两个全技员就把这位大姐扶著走了,从大姐开始疼来倒在地上到被扶著出去可能有三十多分钟的时间。
我在大姐对面看着心里揪得很紧,我问旁边的工友厂里有没有医生,旁边的工友说厂里没有医生,我觉得像大姐这样的这种突发情况她真的很可怜,在厂里的每壹位工友都有可能会遇到大姐这样的情况,当他们身体不舒服的时候线长并没有马上拨打 120,而是去找什么劳务派遣公司,工厂没有最基本的医疗设施,也没有医务室。
2018.4.7
今晚上我问昨天肚子疼送医院的那位工友(陶)身体情况,她说还好。
我问她去医院的费用劳务派遣公司会不会报销,生病住院期间还有工资吗?她说医药费全是自费,并且病假期间也没有工资。
2018.3.22
我在小卖部碰到了刚刚生产线上坐我对面检查外观的大姐(姓名:
陈),她买了壹碗泡面,她说待会儿三点休息二十分钟的时候怕自己肚子饿,又没带吃的,还是吃壹桶泡面垫壹下肚子。
她是这里的正式工,她说她在厂里工作壹年左右了,厂里伙食特别差,他们壹般都会去外面买盒饭。
她说她已经很久没有班加了,每个月扣完社保工资就两千块钱左右,除去吃饭、住宿都剩不了什么。她说小时工不用扣社保,因此工资会更高。
2018.3.25
晚上工友谭给我说她打算在厂里只做壹个月,厂里太累太苦了,工资又低,她上完壹个月白班就辞职。
她之前在按摩店工作,每壹个客人老板提六成,她们按摩的提四成,那个按摩店工作需要化妆,她脸上过敏,医生说暂时不能化妆,要壹个月之后才可以。她今年二十八岁,老家有壹个儿子七岁,爸妈五十岁左右,在家里种地,她在按摩店最低工资也有四千块左右,工资高的每个月可以拿壹万块,她和她老公离婚了,家里养儿子全靠她壹个人,老家修房子之前欠了钱,现在也还清了,去年她不想上班,去广东那边玩了壹年,钱都花光了,今年没办法又开始打工。
2018.3.28
中午十二点半又开始作业,我旁边的工友戴告诉我他也是劳务派遣工,2017.2.9 進厂,签的壹年的劳动合同,到现在已经在厂里工作壹年多了,他在厂里工作了半年之后工资涨到了十五块钱壹个小时。他说和他壹起的好多人在厂里已经工作了壹年了大部分是劳务派遣工,许多人愿意做小时工的原因是小时工每个月不会扣社保,因此工资比正式工更高,正式工每个月都会扣几百块钱社保,有时拿到手里的只有壹千多块钱。
我说他合同应该到期日了吧,派遣公司没有继续和他签合同吗?他说还没有找他签,要是续签也是又签壹年的,派遣公司不会给妳签好几年的,都是签壹年的。
工人阶级的生活条件
作者 劳动力 写于二零一七年
2017 年广东省四类地区工人工资与生活开支调查报告壹、引言
我国最低工资调整政策壹直是劳动力关注的重点,我们持续多年的工人工资与开支调查壹再显示最低工资水平对工人的基本工资的调涨有指导意义,对保障基层工人生活至关重要。
2017 年 4 月,我们注意到广东省计划连续三年冻结最低工资1。时隔几个月后,我们看到,全国壹共 22 个地区都于 2017 年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如今深圳、上海、北京、天津、浙江省这五个地方的最低工资均已超过两千元,领先全国2。而广东省的最低工资不仅三年未见调整,连最高级别的广州市最低工资都不足两千元。
我们深切关注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水平对该地区工人生计的影响。正在经历三年冻结最低工资的广东省工人的实际生活开支水平如何?他们怎样应对衣食住行及抚养老小等各样生活需求?广东省政府应如何修订最低工资水平来保障到工人及其家庭生活?
二、研究背景
我国从 1993 年劳动部颁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起,实施最低工资已有 24 年。至2004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最低工资规定》進壹步规范全国最低工资,其第壹条开宗明义要“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而《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则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壹次。”
广东省的最低工资近十年大多数两年壹调(以下列表仅以广东省最高壹类的最低工资为例,即广州市近十年来的最低工资):
年份 最低工资(元)
2007 780
2008 860
2009 860
2010 1100
2011 1300
2012 1300
2013 1550
2014 1550
2015 1895
2016 1895
2017 1895
2018 ?
表 1:广州市十年来最低工资统计表
(来源:广州市政府历年媒体新闻公告资料)
2015 年 5 月 1 日,广东省最低工资调整至最高 1895 元/月。其后,最低工资沿用该标准已接近三年,已经和《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壹次相违背。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便是广东省政府发出的两个文件:
- 2016 年 2 月 28 日,发布《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宣布 2016 及 2017 年维持最低工资最高 1895 元/月;- 2017 年 2 月 24 日,发布《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省政府目标是经过 1 至 2 年努力,帮助企业年均减负约 2000 亿元人民币等,具体方案包括减慢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步伐,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壹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壹调,2017 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按 2015 年 5 月发布的标准执行。
当前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于 2015 年 5 月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四类:
其中壹类地区是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895 元/月;二类地区是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四个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510元/月;
三类地区是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四个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350 元/月;其余地区为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210 元/月。
即使不和全国其它省市的最低工资水平比较,不深究冻结最低工资的违规问题,在壹省之内,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水平结合其它数据来看是矛盾重重的。
首先,广东省在 2014 年至 2016 年的通胀率依次为 2.3%、1.5%、2.3%3,即领取最低工资的劳动者在 2017 年不能维持 2015 年的购买力,没有调整通胀便导致最低工资劳动者供养自己和家人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其次,广东省 GDP 继续保持全国第壹。以 2016 年为例,广东省的经济增长虽有放缓,但 GDP 总量接近 8 万亿元,占全国的 10.7%,连续 28 年位居全国第壹,同比增长达到 7.5%4。然而在此领先全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在最低工资处于最高壹级的广州市,2015 年的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是 6764 元5 ,2016 年升至 7425 元6。而最低工资维持在 1895 元三年不提高,意味着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比下降,从 2015 年的28%下降到 2016 年的 25.5%。2017 年 7 月底,广东省统计局已公布上半年广东地区生产总值 4.20 万亿元,同比增长 7.8%7,按此增长估计 2017 年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比将進壹步降低。这种向下趋势,或许是符合经济下行之下中央政府的供应侧结构性改革,但却与 2017 年十九大提出的拉近贫富差距、在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百年目标背道而驰。
在如此重重矛盾政策背景下,我们 2017 年底再次发起了调查,对广东省政府的冻结最低工资的做法给予持续关注和政策建议。
三、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从 2017 年 9 月至 11 月,我们在广东省四个类别的城市各选取样本,以问卷方式了解工人每月工资收入、加班时间、个人生活开支、社保缴纳、家庭经济负担等情况。共发出及收回 79 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 78 份(广州 18 份,东莞 25 份,惠州19 份,河源 16 份),当中包括 16 名女性和 62 名男性。问卷的结果我们是用来分析和评估广东省不同城市工友的工资收入、与实际生活开支之间的落差。
消费记录:我们在广州市和东莞市两个地方各找了三位工友,分别是:单身在广东生活、夫妻两人及孩子在广东生活、夫妻在广东生活并要抚养老家的在学小孩和父母等几个类别。我们请工友在 2017 年 10 月進行了为期壹个月的详细开支记录。选择这几种家庭组合的工友做消费调查,是因为多数统计往往只计算个人在工作地的消费支出,忽略了家庭供养小孩及赡养父母的支出。另外还考虑的因素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有壹定差距。最终的结果主要用来展现工友实际生活中所需的开支。
市场调查:2017 年 10 - 11 月,我们也分别在广州市和东莞市对菜市场(低档)、小区小超市(中低档)和大型超市(高档)三种购物场所進行工人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调查,选当时最便宜的价格纪录。我们选择了二十种工友常吃的食品,和必须使用的日用品。在过程中,我们也留意到因特殊的生理构造,女性用品是女性每月必不可少且无法省略的壹项消费支出,因此我们调查的范围也包括了女性用品。物价统计的结果是用来估算工人的消费需求与开支。
此外,我们沿用在 2013 年及 2015 年的调查方法8,在前两项的问卷调查与工友开支记账过程中,我们都特别将生活开支分为了八大类。我们主要是参考《广东省最低工资研究》课题组9,将居民消费性支出分为八大类,包括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家庭设备用品类及服务类、交通通信类、医疗保健类、和文娱教育文化服务类,这几条标准线的内容可见下表:
生存线
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
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
温饱线
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
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
家庭设备用品类及服务类、
交通通信类
发展线
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
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
家庭设备用品类及服务类、
交通通信类
医疗保健类、文娱教育
文化服务类
表 2:居民消费性支出八大类
这八大类的分别是:生存线、温饱线、发展线的水平分别应为社会平均工资的 30%、35%和 40%。低于生存线的居民家庭会陷入绝对贫困状态,甚至危及生命;收入水平处于温饱线的居民家庭仅能满足最低生活需要;收入水平处于发展线的居民家庭基本上达到自给自足,维持较低水平的基本生活需要。随着社会发展与進步,劳动者的生活情况不断改变,以前被视为奢侈品的东西,现在可能是生活必须品,以致以往用来考虑工资水平的几条标准线——生存线、温饱线、发展线——的内容可能需要调整。物价的提升与支出的扩大,也需要有相应的工资增长,才能保障工友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调查结果报告
经过调查问卷、工友消费记账及城市物价统计后,我们将结果呈现如下:
(壹)工人收入水平整体观察
1、基本工资占工资整体比例
从问卷调查中,综合广东省四个地区工人的基本工资(即工友理解的底薪)调查来看,虽然工友的基本工资平均值达到 2142 元,但有超过六成工人的基本工资低于 2000元。除其中壹人外,他们的基本工资都达到当地最低工资的要求,但没有高出太多;即使参与调查的工人来自多个行业和技术范畴,对他们的基本工资水平也没有太大影响。
由此可见,老板普遍按照最低工资来付薪水给工人,“最低工资作为工人基本工资”的现象仍然普遍。有几名工友表示是计件制,不设底薪。
基本工资水平(元) 百分比
1000-2000 64.5%
2001-3000 21.1%
3001-4000 7.9%
4001-5000 2.6%
5001 或以上 3.9%
表 3:广东省四地工人基本工资
大部分工人的每月工资总收入在 3000 元到 4000 元之间,四地工人工资收入的平均数为 3889 元。
平均月工资水平(元) 百分比
2500 或以下 6.5%
2501-3000 14.2%
3001-3500 19.5%
3501-4000 29.9%
4001-4500 11.7%
4501-5000 5.2%
5001-5500 5.2%
5501-6000 3.9%
6001 或以上 3.9%
表 4:广东省四地工人平均月工资
2、补贴类型
我们也询问工友的收入中是否包含有其他福利与津贴,如吃住津贴,返乡交通津贴,工龄奖,高温津贴,及其他津贴。这方面,不同城市不同行业的工人不太壹样,但提及工资内包括其它补贴的受访工人不足壹半。整体而言,相比其它津贴,工人收到的食住补贴比较多,他们也比较欢迎这方面的补贴。此外,由于大部分受访河源工人来自本地,所以没有返乡交通补贴,其他三地的受访工人基本都是来自广东省外地区(只有壹名工人来自省内),需要往返回乡。
表 5:广东省四地工人津贴福利
3、四类地区之间的工资差异
值得壹提的是,工人的基本工资与月工资收入具有较明显的地区差异。在基本工资方面,广州作为壹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带动工人的平均基本工资和月平均工资也是四地之中最高,但是在其以下类别的地区,情况则比较复杂。
第四类地区河源的平均基本工资比第三类地区惠州要高,而惠州又比第二类地区东莞的高,部分原因是因为抽样方面的缺陷,被个别受访者的基本工资拉高了平均值。但如果结合基本工资与平均工资之间的比例,以及工时来看,东莞、惠州的工人基本工资占平均月工资的比例较低,而基本工资以外的收入也许可以从较高的加班时数中推断多为加班费。
河源工人的基本工资虽高,他们的加班时数也不低,但并没有反映在月工资上,月工资反而比其它地区低出壹大截,当中可能反映劳动条件的缺失,以及违法计算加班费的可能性。另外壹个原因是,受访的河源工人多数来自本地,不享有许多老板为外地人提供、以现金发放的生活补贴,如吃住、交通方面的,导致他们的整体工资水平也较低。
地区 有吃住补贴
的比例
平均补贴
(元)
有返乡交通
补贴的比例
平均补贴
(元)
有工龄奖
的比例
提及的其它补贴
广州 38.9% 468.5 16.7% 100 22.2% 高温津贴(11.1%)东莞 28% 212.9 20% 410 28% 岗位绩效、表现奖金惠州 47.4% 141.7 21.1% 384 31.6% 年终奖,节日奖,有薪年假河源 37.5% 266.7 0% 0 18.8% 岗位补贴、勤工奖励、夜班补贴地区 平均基本工资
(元)
平均月工资
(元)
基本工资占平均
月工资比例
平均每日加班
(小时)
平均每周加班
(小时)
平均每月放假
日数(天)
广州 2756 4350 63.4% 1.35 9.3 5.9
东莞 1767 3850 45.9% 2.54 20.3 2.75
惠州 2003 4009 50% 2.97 20.8 2.88
河源 2155 3285 65.6% 2.56 15 3.19
4、 工资调整
问及最近两年是否有涨工资,各地反映工资有稍微调整的受访工人不足壹半,幅度也不壹。出于样本量不足的原因,我们也不由此推论广东省的平均情况。
地区 提及最近两年工资有调整者比例
广州 55.6%
东莞 52%
惠州 21.1%
河源 43.8%
表 7:广东省四地最近两年调整工资比例
(二)工人主要生活开支观察
1、吃
食物的花费占工友日常开支的很大壹笔,而不同城市的生活水平的确存在差距,广州工人的食物开支最高,河源的则最低。
地区 平均每月食物开支(元)最高每月开支水平(元)广州 671 2000
东莞 492 1000 以上
惠州 331 800
河源 322 1000
表 8: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食物开支
我们请壹位在东莞工作的工人壹家(夫妻二人与壹名孩子同住)進行了壹个月的消费纪录,希望比较具体地了解他们伙食壹般如何解决。他们以自炊为主,维持壹定的营养均衡和花样,早餐来不及自己做所以在外面吃,每周在外聚餐壹次,有时候会买零食和饮料。这样下来,每个月的伙食费在 2000 块以上,平均下来壹个月每人 700 多元的伙食费,占了总开支的 58%。相比起来,另壹个人口组成差不多的广州家庭(夫妻二人与壹名孩子同住,另有壹名孩子在老家读书),平时主要在工厂食堂付钱吃饭(平均每天 20 元计),伙食占他们的总开支只有 34.5%,比上述东莞家庭少得多,但不上班或带同孩子的时候就无法在厂里吃。
对于单身在外的工人而言,自己开伙不壹定比在厂里或外面餐馆吃来得化算。14%的受访工人表示厂方包吃,所以在食物方面不花钱。假如工厂包食饭,或者提供食饭补贴,的确会给工友减轻很大的壹笔负担。可是很多工友也反映,工厂食堂非常不好吃,饭菜里有虫,不利于健康,但没办法改善。为了减轻家里开支,不与家人同住的工人倾向于选择包吃包住的工厂,可是也就要因此忍受难吃差劲、缺乏营养又不健康的食堂。
2、住
目前包吃或提供食堂的工厂很多,但包住的工厂较少,因此住房水电费也成为工人的壹笔恒常开支。只有壹位惠州工人提到自己在还房贷,每月需供款 2680 元。79 名工人中,有 20 位是厂方包住,不需要花费住宿费用。其他工人多数租住在城市中的农民房。
地区 平均住宿开支(元) 平均水电开支(元)广州 232.8 72.6
东莞 237 60.7
惠州 150 62.1
河源 192.4 43.2
表 9: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住宿水电开支
四个地方的住房花费虽然略有不同,但相差并不如食物消费的差距那麽大,因为工人多数租住工厂区附近的农民房,环境都很壹般,很多房间甚至白天也见不到光亮,租房的对象就是针对底层的工人们,租房的费用也普遍较低。
3、 行
地区 平均交通开支(元)
广州 72
东莞 79.2
惠州 90
河源 116.7
表 10: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交通开支
有十多名工友反映平时交通消费为 0 元,这是因为他们平时很少出行,就算出行也是在步行可达的范围内,不乘坐交通工具。从外地来这些城市打工工人的生活重心壹般围绕工厂周边范围,较少涉足市内其它地区;但河源的工人多为本地人,生活圈子较阔,日常出行也较多,导致他们工资水平较低但交通开支较高的情况。
4、衣
地区 平均服装开支(元)
广州 99
东莞 262
惠州 173
河源 161
表 11: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服装开支
事实上,79 名工友壹共有 20 名反映自己不会每月买服装,当中又有 10 名在广州,广州工人的每月平均服装开支乍看很低,但会定期购置服装者的开支还是和其它城市的差不多。他们多数时候穿的是工厂的厂服,主要是趁换季的时候才买衣服,平时反而更常给孩子买衣服。
5、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包括在家日用的家居百货、五金电器,有时是更换新品,有时是旧物维修。
地区 平均生活用品开支(元)
广州 111
东莞 119
惠州 160
河源 106
表 12: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生活开支
当然工人家居百货的质量需求有别,但观乎各地工人生活用品开支的平均额都相去不远。
(三)其它生活开支统计
除了基本的衣食住行外,工友们在精神上也有需要要得到满足,当中包括:通信、交际、休闲娱乐和个人進修方面的需要。这些方面,我们实际统计工友支出,得出的数据如下:
1、通讯
随着手机的普及,通讯已成为工友必不可少的开支,当中包括手机通讯和宽带上网的费用。
地区 平均通讯开支(元)
广州 85.3
东莞 88.7
惠州 105
河源 119
表 13: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通讯开支
2、休闲娱乐
这壹项我们着重统计工友外出游玩、外出聚餐等的花费。通常有小孩的家庭在这方面花费会比较大壹点,外出游玩都是出于孩子的需要,去游乐园、买零嘴等就涉及不少外游的花费。至于单身在外的工人常见的社交活动如每周或者每两周外出聚餐、喝酒等也会花到钱。
总体而言,超过四成的受访工人表示日常并无娱乐支出,当中在惠州的就占了三分之壹。广州、东莞和河源有个别受访工人娱乐花费比较多,主要是用于唱歌、喝酒。
地区 平均休闲娱乐开支(元)
广州 155
东莞 193
惠州 108
河源 364
表 14: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休闲娱乐开支
3、个人進修
在当前机器换人的大潮之下为了免被淘汰,工人需要進壹步深造培训或者精修技术,争取事业和人生的更多发展机会。大部分的受访工人并没有自我培训、自我增值的预算和机会。
调查中,只有 10%的受访工人将个人進修列入日常开支,牵涉金额由 100 至 1000元不等。
4、医疗保健
大部分工友虽然有医疗保险,然而保险不能覆蓋所有的花费,故而平时的医疗费用还是不小的壹笔钱。壹般工人的医疗药品开支在 100 元上下,但如果所需治疗或药物不能以医保保销,开支可达几千元,其中广州壹名工友花费 2800 元,惠州另壹名工友花费 3000 元,对于月收入不过 4000 元的工友而言已经是无法承受之重。壹旦重大疾病来袭,假如医保不能缓解这笔非常沈重的负担,工友的生活可能完全被压垮。
除去两名医疗开支特高的个案,其他受访者的每月日常医疗保健开支为:
地区 平均医疗保健开支(元)
广州 73
东莞 82.5
惠州 179
河源 130
表 15: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医疗保健开支
5、供养家庭
大部分的工友节省自己的衣食住行,在孩子和父母身上的开销则相对宽松。这部分的钱通常都不是在打工地花费,对于外省市的家人而言,作为日常开支之用为数可算不小。对于子女而言,这笔钱应该既能满足子女的教育所需,也涵盖日常生活的开支。
地区 给家人的平均教育及抚养开支(元)
广州 1380.4
东莞 1496
惠州 2205
河源 1114.3
表 16: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教育及抚养开支
6、储蓄
从物价统计中我们知道,广东省内各地的消费水平并不低。调查中,成年的工友是省吃俭用、把钱留给孩子与家人,自己没太多的结余储蓄。而年轻人的烦恼是工资不够花。不少人在调查中反映道,工资太低了,单靠工资无法生存。特别是工资才两千多的工友们,非常希望能够涨工资。问卷调查发现,工人当中也有不少是月光族、甚至入不敷出的。表示自己每月还有壹定结余储蓄的工友非常少,许多工人每月身无分文10。
地区 每月身无分文(储蓄 0 元)
广州 44.4%
东莞 36%
惠州 15.8%
河源 62.5%
表 17: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储蓄状况
我们发现储蓄多少也与年龄大小及其消费习惯相关。本次调查的 78 名工友,年龄平均值在 36 岁,这也大致符合《2016 年农民工监察调查报告》提及的中国农民工平均年龄为 39 岁11。但本次调查四个地方的工友年龄存在差距。例如惠州的工友偏年长,以40 岁以上居多,而河源的工友偏年轻,30 岁以下居多。惠州工人的医疗保健费用、供养家庭费用在四个地方居长,而储蓄的比例也是最高的。相反,河源工友年轻,他们的平均娱乐开支远远超过其他三个地方,而供养家庭和储蓄比例也是四个地方中最少的。
表 18:广东省四地工人平均年龄值
7、壹家人生活
总体而言,大部分的工友并不能与家人同住。他们的家人可以想象多数生活在农村,工友们不能享有合家团聚,日常开支的壹大笔是要寄给家乡的亲人。
地区 与小孩同住比例 与老人同住比例
广州 16.7% 16.7%
东莞 16% 12%
惠州 42.1% 15.8%
河源 25% 25%
表 19:广东省四地工人与家人同住状况
也有少量工友能与小孩和老人团聚在城市,由于城市消费水平高,开支也就更为沈重。在广州市和东莞市,我们做了物价统计,统计当地食品及日用品的市场价格,以及邀请不同家庭的工人记录了其每月所需开支(详细的物价统计见附件壹,工友的消费记录见附件二)。
其中,我们将食物、房租水电、娱乐消费的支出计入家庭整体支出,得出他们为家庭的支出是多少。可以见到,壹家人在城市生活同住的工友每月开支都要超过三千元,而大部分都是为家庭的支出。
地区 家庭同住人口数 每月个人支出(元) 其中为家庭的支出(元)广州工人壹 6 4121.42 3498.42
广州工人二 3 4224.4 3625.5
广州工人③ 1 1344 /
东莞工人壹 3 3183.3 2898.3
东莞工人二 3 4061.2 3637.4
东莞工人③ 1 2209 /
表 20:广东省四地工人家庭消费个案
五、调查结果分析
总结以上数值,衣食住用这几个生存所需方面,根据七十多份问卷,我们统计工友每月的消费平均支出为 1015 元,加上其它方面,平均每月支出则高达 3073 元。透过问卷调查和消费纪录所了解到的工人消费习惯,有以下几点值得留意:
(壹)收入:工资与社平工资之对比
和社会整体水平比较,调查中的工人的壹般收入明显是处于较低水平。如果只算基本工资,即在无加班、无额外补贴的情况下,他们当中大部分人的平均月收入占当地社平工资12不足四成,只有把其它细项如加班费、补贴等计算在内,才会涨到社平工资的六成或以上。加班和补贴通常是由雇主安排的,工人不壹定能够自行决定是否加班,又或者只能牺牲休息时间来多加班;补贴也是按各厂的情况由雇主决定,没有法律条文规定雇主必须要给哪些补贴、给多少(高温补贴除外)。
表 21:广东省四地社平工资、基本工资、与月工资状况在工资最高壹类的广州市,最低工资线目前才不过 1850 元,仅为广州市社平工资的 25%,更已经和现实中工人的基本工资严重脱节。反而调查中四个地方工人的基本工资收入都比较接近社平工资的 40%,勉强符合《广东省最低工资研究》课题组三条标准线中的发展线水平,也能和国际的最低工资标准接轨。
(二)支出:生存低消费,发展高代价
《广东省最低工资研究》课题组三条标准线的区别标准是,生存线包括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温饱线是在生存线之上加家庭设备用品类及服务类、交通通信类,而发展线则在生存线与温饱线上再加入医疗保健类、文娱教育文化服务类。同时,生存线、温饱线、发展线的水平分别应为社会平均工资的 30%、35%和 40%。
就问卷调查的结果而言,工人的生活在“生存线”中的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的需要都大致满足到。工人的收入平均在三千到四千元,已超过生存线所需,虽然这是额外加班加点才换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四个地方的生存线和工人实际生存开支存在较大差距,其中广州市落差达 1041.1 元,东莞 370.5 元,惠州 743 元,河源 588.1 元;温饱线和工人实际温饱开支的落差也不小,广州市落差高达 1255.1 元,东莞落差 342.8 元,惠州 817.9 元,河源 587.9 元。
生存线和温饱线标准分别都高过工人平均用于生存和温饱的开支几百至上千元说明,调查中个体工人的收入基本超过生存及温饱所需,但他们习惯用低支出来满足生存条件和温饱条件。虽然能够过日子,但衣食住行各方面生活质量都低于应有标准。
另壹方面,我们计算四地工人的发展开支发现,工人实际的发展开支合计占当地社平工资的比例平均超过 56%,其中惠州高达 66%,发展成本最高,广州成本较低为 39.8%。
按照三条标准线,只需要达到社平工资的 40%即可达到发展线,然而调查中工友要满足实际发展需求,平均需要社平工资的大约 56.8%。
可以看到,工人们都投入了超过生存开支壹倍的支出在满足发展所需,特别是医疗和供养家人,总额甚至高过当地的发展线,即社平工资的 40%。我们看得出,对收入不高的工人来说,为了追上社会发展,还在牺牲生存质量,节衣缩食来应付家庭发展需求。
地区 社平工资
(2016 年)
平均基本工资
(本次问卷调查)
平均基本工资占
社平工资比例
平均月工资
(本次问卷调查)
平均月工资占
社平工资比例
广州 7425 2756 37.1% 4350 58.6%
东莞 4804 1767 36.8% 3850 80.1%
惠州 5397 2003 37.1% 4009 74.3%
河源 4709 2155 45.8% 3285 69.8%
地区 当地社
平工资
本次调查
平均收入
当地
生存线13
生存开支
合计14
当地
温饱线15
温饱开支
合计16
当地
发展线17
发展开支合计
(包括供养家
庭)
18
发展开支比例
(包括供养家
庭)
19
广州 7425 4350 2227.5 1186.4 2598.75 1343.7 2970 2952.1 39.8%东莞 4804 3844 1441.2 1070.7 1681.4 1338.6 1921.6 3110.1 64.7%惠州 5397 4009 1619.1 876.1 1888.95 1071.1 2158.8 3562.9 66%河源 4709 3285 1412.7 824.6 1648.15 1060.3 1883.6 2668.6 56.7%平均值 5583.8 3872 1675.1 1014.7 1954.3 1203.4 2233.5 3073.4 56.8%表 22:广东省四地社平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线水平(三)社会保障未能缓解工人负担
出现上述情况,其中原因之壹是国家社会救济制度未能发挥调节作用。工人日常开支当中,有些支出不壹定是固定每月开支,但壹旦有需要的话则金额庞大,当中以医疗和子女教育为主。如果家有老人,还需要供养他们的生活,有时要供养的还不止壹人。
本次调查中,我们统计那些明确知道自己购买了五险壹金的工友20,实际缴费额是多少。四个地方工人的社保都不是全覆蓋。其中,广州购买五险壹金的比例是最高,东莞购买比例居次,而惠州、河源各项社保的购买率都低。同时,广州工友的平均社保缴费也以 521 元而排最高,其他三个地方的工友社保缴费则都是两百多元。除广州之外,其他三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购买率都很低。由于广州工人的社会保障比较高,满足发展需求的支出也是四地中最少的,不过工人社保的缴费额也居高。
地区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 工友社保缴费(元)广州 88.9% 88.9% 88.9% 72.2% 77.7% 77.8% 521东莞 80% 60% 60% 40% 48% 16% 237
惠州 57.9% 52.6% 47.4% 42.1% 42.1% 26.3% 257河源 43.8% 52.3% 50% 43.8% 43.8% 6.3% 255表 23:广东省四地工人社保购买状况
2011 年《社会保险法》出台,原意是建立起普惠型保险制度,令国民的教育、医疗与养老都有财政再分配的支持,但是社保体系实际上还远未达到“老有所依、幼有所养”的程度。不少高龄工友到现在还在被社保补缴的问题困扰,临近退休或已经退休却仍然无法拿到养老金,退休后的开销往往要依靠仍在工作的子女。从工人的日常支出,我们看到当下中国仍然是传统社会中家庭自救、家庭养老的模式。家庭里的劳动力都出来赚钱,而后用大部分的积蓄供养自己的孩子、父母、以及个人发展所需。
缺乏社会保障的时候,工人在外打工也有后顾之忧。年富力强的工人平时赚钱养家,自己可以壹分钱不花,却把收入全部留给自己的孩子与父母,是家庭当之无愧的顶梁柱。
可是,他们壹旦生病,不仅自己的工作可能难以为继,更因为医保制度的缺陷,令整个家庭随着购买医疗药品带来的财政压力而崩溃。另壹个例子是住房,底层工人壹般聚居在城市边缘的廉价租房,卫生和安全程度固然没有保障,可是壹旦这些地方不再欢迎他们,他们也就无处可去了。2017 年底,北京大兴大火,不但令十几名工人丧命,更引起政府将不合规的城市郊区租房户限期内驱赶出城,其他省市纷纷效仿,就令许多不得不蜗居于此的底层工人霎时无家可归21。
(四)四地消费水平差距缩小
透过比较四级地区的消费水平,我们也观察到壹个趋势,就是各城市的消费水平日渐接近。例如,物价统计中可以看到,广州市和东莞市居民所需的衣食住行开支差距特别小。我们调查工友日常的衣食住行日用消费,除了偶有个例,四个城市的消费平均值差距多数在壹百元以内。可以说,广东省不同城市间的物价和生活水平略有差别,但差别不大。
过去二三四线城市的物价水平可能比较低,但随着城镇化发展,连锁店和大超市進驻各地,即便工人拿着低壹级的工资,消费起来也跟大城市差不了多少。以往工人在壹线城市打工,供留在老家的家人花用,但与老家飞涨的物价相比,优势可能会越来越少。
(五)何谓体面生活?社平工资 40%的发展线问题
体面生活或曰有尊严的生活关乎发展,最低工资应保障工人生活有尊严,随着社会发展及劳动要求的提高,以下这些需求是否应纳入最低工资里已不可回避:
? 社交性饮食开支、买零食等等
? 進修(包括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進修)
? 与家人同住(假设壹家人团聚在城市、相比农村开支而增加的各项花费)综合四类地区的消费水平,我们看到这些需求挑战了社平工资 40%的发展线标准。
发展是壹种人人该有的基本权利,社平工资 40%的发展线标准已经显得难以保障工人的发展权。如果最低工资完全不予考虑这些需求,低收入工人恐怕很容易陷入长期低度发展的恶性循环,相信也不是国家致力社会长期稳定发展时所希望看到的。
六、最低工资的调整建议
我们认为,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过程中,除了以当前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等统计数字作为参考,更应透过深入了解劳动者的实际生活、收支、社会保障等情况,得出基层劳动者日常消费的立体图象,以此确保最低工资制定的标准能确切惠及所有劳动者。因此,壹份足以体面生活的最低工资,是可以有正场养的饮食、舒适稳定的居住环境、适量的精神生活和足够的社会保障。工人不应该放弃任何壹项,也不需要牺牲自己以成就其他家庭成员的需求。
2018 年 1 月 10 日,广东省人社厅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年度第 1 次会议就介绍了在全省开展的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提出近两年广东省经济社会实现了稳步发展,最低工资标准亟需尽快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2。我们欢迎省政府尽快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给出我们的建议如下。
(壹)最低工资应满足壹家人的生活开支
在考虑劳动者养活自己及家人的具体消费、实际上的开支需求时,我们首先以家庭为单位来计算壹份有保障的最低工资应该达到如何水平。我们尝试推算出壹个三人家庭在广东省的工业区生活,基本所需的月计消费(推算方法可见附件三)。壹个三口家庭的开支将包括三人(两大壹小)同住在广东的生活开支、外地户口小孩在城市的教育费用、以及寄给家乡老人的钱、人情客往的生活开支。
在广州市壹个三口之家每月生活所需的开支:
支出内容 月计款项
食物 2069 元
住宿 762 元
生活用品 155 元
交通 472 元
通信 260 元
服装 300 元
个人服务 50 元
医疗保健 150 元
社保缴费 1042 元
返乡交通 250 元
休闲娱乐 400 元
教育、進修 800 元(含子女)
供养、人情 800 元
合计 7510 元
在东莞市壹个三口之家每月生活所需的开支:
支出内容 月计款项
食物 2099.2 元
住宿 662 元
生活用品 159.5 元
交通 472 元
通信 260 元
服装 300 元
个人服务 50 元
医疗保健 150 元
社保缴费 474 元
返乡交通 250 元
休闲娱乐 400 元
教育、進修 800 元(含子女)
供养、人情 800 元
合计 6877 元
综上,我们得出壹个三口之家在广州生活应该至少有 7510 元的月收入(以二人工作计,则每人工资应达到 3755 元);壹个三口之家在东莞生活,每月收入应达到 6877元(以二人工作计,则每人工资应达到 3439 元)。
其中,广州市和东莞市的家庭开支中,广州市工人有的社保缴费达壹千元以上,最低的也缴费 285 元;而东莞的社保缴费最高只有 300 元。这笔社保缴费还有住房公积金都是工人每月开支的壹大负担。在上海,人社部门早有明确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含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我们认为广东省应尽快向上海看齐,人社厅在为企业减轻数百亿元社保负担的同时,应明确工人在社保个人缴费之后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应以社平工资的 40%作底线显然,最低工资必须追得上工人的实际需要才能发挥其稳定经济发展的社会功能。
近两年广东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必须尽快提高工人收入,以配合進壹步转型升级下经济发展所需。
目前广东省最低工资远远脱离了工友的实际需求,它对工人收入的指导意义和以往有了不同。本次研究囿于不是跨年度的调查,因而无法推论过去几次最低工资调整时工人实际收入会跟着调整多少。但在与工友的长期接触与访问中,我们了解到虽然工厂给出的基本工资会在最低工资线之上進行调整,但是加班费则往往按最低工资计算,拖低工人的月工资收入。
由于 2017 年广东省各地区工人的基本工资已分别达到社平工资 36%至 46%,我们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必须尽快回到正轨,以社平工资的 40%来作底线,承认低收入的工人也能分享广东省经济发展的成果,虽说有地区差异,它仍应是工人的最低收入标准。这个标准之下,最低工资正好与我们调查中四类地区工人的基本工资收入相符合。
因此,我们建议 2018 年广东省四类城市的最低工资应该至少达到以下标准:广州市 2970 元,东莞市 1922 元,惠州市 2159 元,河源市 1884 元。
广州市(元) 东莞市(元) 惠州市(元) 河源市(元)2016 年最低工资 1850 1510 1350 1210
2016 年社平工资 7425 4804 5397 4709
本次调查的基本工资 2756 1767 2003 2155
本次调查综合工资 4350 3850 4009 3285
建议最低工资底线
(社平工资的 40%计)
2970 1922 2159 1884
表 24:最低工资调整方案建议
(三)要发展应向社平工资 60%看齐
此外,我们的调查结果也表明工人在发展需求的支出日益增加。如果社平工资的40%已无法满足到工人的实际发展需求,我们认为最低工资最终应向社平工资的 60%看齐,以弥补在社会保障未能全覆蓋的情况下工人达致发展的支出需求。
60%的标准看起来很高,但我们调查广州市和东莞市时发现,壹家三口在广州市生活,每人每月工资至少应达到 3755 元(以二人工作计)才能满足家庭需要;而三口之家在东莞生活,每人每月收入应达到 3439 元(以二人工作计)。按照两地 2016 年的社平工资,两地的月支出占到了社会平均工资的 50.6%及 71.6%。广州和东莞并非特殊个案,惠州、河源及广东省其他城市的工友也存在同样的发展需求。因此,在综合物价水平、工友生活发展需求与低社会保障情况之后,最低工资标准应逐渐向社平工资的 60%看齐。
令最低工资达到当地社平工资的 40%是国务院在上壹个《促進就业规划》里的目标,而提高至社平工资的 60%,则是全总在 2010 年给出的建议。如今,国家提出要实现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广东省已不能回避调整最低工资的需求。
广州工友壹:
壹家四代 6 个人共同租住在广州:祖爷爷,爷爷奶奶,工作的夫妻,及小孩。
该工友平时做饭,不出去聚餐,尽量节俭。他十月份的开支记载如下:
(其中食物、房租水电及娱乐消费是供养全家人)十月份花费
食物:
每天都在家里做饭,食材购买以肉类为主要
开支,偶尔也有买比较贵的鱼虾。每日购买肉/鱼/虾平均约 33 元。
此外,每日购买蔬菜平均花费 16.26 元,葱
蒜辣椒等调料 3 元,蛋与豆腐 1.83 元。每两三天买壹次水果,平均每日约 14.43 元。
牛奶平均每日花费 5 元。
食物开支约占总开支的 58%。 2379.12 元
房租水电:
租住两房壹厅约 600 元,水电开支约 200 元。 800 元日用品:
洗发水 50,纸巾 18,牙膏 16,袜子 20。 104 元通讯:
本月 200 元。
200 元
服装:
本月 199 元。 199 元
交通:
上班族每日 4 元,壹个月 120 元。 120 元
娱乐花费:
主要是小孩的娱乐,去两三次游乐场,平均
下来每次上百元。 319.3 元
其他:本月无外出聚餐费,无医疗开支。
合计:4121.42 元。
广州工友二:
夫妻二人及壹个女儿在广州居住生活,还有壹个儿子在老家读书。
记录者女工友十月份的花费记录如下(食物、房租水电及娱乐休闲是供养壹家人):
花费
食物:
每天固定的支出是早餐花费,壹家人约 11
元。夫妻平时在上下班的工厂吃饭,午饭花费 15元、晚饭花费 10 元。女儿读小学,午饭在学校吃,晚饭回家吃。
偶尔也会在家煮饭,壹个月不超过十天。在
家煮饭时,壹天通常要花费五六十元。每两天会买壹次十多元的水果,此外也常购买牛奶,每月百多元。早中晚饭和这些加起来,平均每日开支42 元。平时也会买零食饮料百多元。
食物开支约占总开支的 34.5%。 1456.5 元
房租水电:
住宿 180 元,水电开支约 81 元。另交电费
100 元。
361 元
日用品:
这方面女性消费比较多:
洗衣液 116, 沐浴露 29.8,洗发露 19.8,
牙刷 10.8 牙膏 20,大宝 8.5
化妆品 200,卫生巾 12.5,补水霜 55,香水
11.5, 女性买包 30 热水器头 35 548.9 元
通讯:
自己花费 50 元。
50 元
服装:
给女儿买衣服 200 元。 200 元
交通:
平时不花钱。 0
休闲花费:
儿子生日 400 元,中秋节送礼 200 元。 600 元其他花费:买药本月花费 8 元。
平时要给家用,本月给儿子生活费 1000 元。
此外无聚餐消费,无其他费用。 1008 元
总计 4224.4 元。
广州工友三:
壹个比较节省的工友。单身独居,记录了十月份 18 天的食物费用,中间记录比较简略,并有十余天未计算。
花费
食物:
平时主要自炊,较为节省,平均下来每日
11.1 元。食物开支占总开支的 26%。 344 元
房租水电:
这个月 247 元。 247 元
日用品:约 52 元 52 元
通讯:50 元。 100 元
服装:计 100 元 100 元
交通:平时交通数次。每次花费上百元。 501 元其他花费未计。 0
合计:1344 元
东莞工友壹:
夫妻二人和壹个孩子在东莞居住(记录者的食物、房租水电及交通花费是供养全家人):
夫妻二人连同壹个孩子在东莞生活居住。 花费食物:
平时主要买菜后在家做饭。多购买鸡肉猪肉
及排骨熬汤,青菜搭配也较为均衡,蘑菇青菜笋类都常见,偶尔也购买鸡蛋豆腐和水果,本月有买油 45,米 90,红酒 45 元。这些平均下来每日48 元。
另外会每天在外吃早餐,花费约 10 块钱,
平均每周外出聚餐吃壹顿,约 100 元。间歇购买零食、奶茶。本月花费 727 元。
食物开支约到了占总开支的 68%。 2155.3 元
房租水电:
约 360 元。本月另购家具 100 元。 460 元
日用品:
本月购买百货日用品约 50 元。
50 元
通讯:
话费 50,维修手机 120 元
170 元
服装:
本月购买壹双鞋子 65 元。
65 元
交通:
只有少数几次外出游玩及打车花费。
283 元
其他花费:无医疗开支。 0
合计:3183.3 元
东莞工友二:
夫妻在东莞打工,但孩子在老家。这个月父亲来了壹次,因此多出壹大笔家用开支。
记录者本月开支如下(其中食物、房租水电、部分通讯、服装及家用费用是供养壹家人):
夫妻二人生活在东莞,小孩及父母在老家。 花费食物:
夫妻二人每天都在工厂吃饭,很少做饭。工
厂伙食平均下来两个人每天 22 元,再加上偶尔家里买点菜、壹周买点水果,这些伙食费合计 957元。
平时,出去外面吃大概壹个月有五六次,每
次花费 50--200 元不等,外加宵夜,这方面的开支壹个月 678 元。
另外也常常购买如果汁、啤酒、瓜子饼干等
零嘴,月花费 200 元。
食物开支约占总开支的 45%。 1830.6 元
房租水电:
租房及水电费本月共计 340 元。 340 元
日用品:
本月购买充电电源 30,剃须刀 69+55(自己
和父亲各壹),调料及钢盘 52 元,洗发水 24.8,百货 16,钥匙扣 5 指甲钳 5 肥皂 10 衣架 5。
打印工伤资料 50 元。 321.8 元
通讯:
给自己充话费 100 元,又给女儿充话费 100
元,本月也购买老人手机壹台 298 元。 498 元服装:
夫妻本月花费 200 元,另花 500 元给家人购
置服装。 702 元
交通:
平时步行上班,只有外出游玩及去城区才打
车,摩的。出去玩如打车,花费会超过 100 元。
252.8 元
休闲花费:
去动物园壹次门票及消费 116 元。
116 元
家用:
这个月,送父亲回家时给了 2000 元,并请
带给母亲和岳母各 200 元(今次以钱代替礼品)。
另给了小孩生活费 2000 元。
(偶尔)
4200 元
其他开支:无医疗开支。 0
合计:8261.2 元
东莞工友三:
单身工友,平时抽烟喝酒比较厉害。个人当月开支记录如下:
独自壹人人生活在东莞。 花费
食物:
平时很少自己做饭,主要在工厂吃和去外面
买小吃。如在老工厂吃饭,早饭花费 2 元、午饭晚饭平均 6 元。但到了新厂就要早餐 6 元,午饭晚饭各 8.5 元。所以到了新厂,他由壹日三餐改为壹日两餐。偶尔也在工厂外面的餐馆吃,以面食为主,每顿十多元。当月合计 306 元。
吃饭时喝酒比较多,有时是和朋友聚餐时
喝,有时是自己壹个人在小馆子吃喝。在外喝酒这个月有 21 天,喝酒加餐费合计 707.5 元。
食物开支约占总开支的 46%。 1013.5 元
房租水电:
本月 245 元。
245 元
日用品:
洗发水 16 洗衣粉 6 牙膏 12.5 沐浴露 24.5
元
49 元
通讯:
约 50 元
50 元
服装:
鞋子 339 袜子 22 衣服 49 元
410 元
交通:
平均每日公交花费 4 元
86 元
休闲花费:
主要是抽烟和买饮料。
香烟,每天必买壹包或更多包,价格约在
5-10 元,本月花费 324.5 元。
355.5 元
其他费用:
无医疗开支。无记录给家用。
0
合计:2209 元
食品开支的计算方法是:统计当地食品物价,米、肉、蔬菜、蛋、豆类等均取物价的平均值,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建议主副食搭配,我们得出正常人壹个月所需的食品开支。
生活开支的计算方法是:我们根据工友个案统计而了解到工友的实际消费习惯如住宿水电、生活用品、娱乐通讯这些必备的日常开支,也根据根据工友的消费需求如交通、服装、个人服务、医疗、休闲娱乐、教育進修、赡养人情等,计算这些方面实际壹个月需要的花费。
1 广州市的三人家庭每月基本消费开支推算方法类别 项目 成人 1 成人 2 小孩 月计 备注 合计食品 米 每日 500
克
每日 500
克
每日 300
克
255.9
元
份量按中国营养学会建
议成人主副食壹日合理
安排计算,小孩所需份量
为成人的 60%。各项目为
物价调查中各地食品价
格的平均数。将每日所需
份量乘以平均价格,再乘
以 31 日,得出月计开支。
肉类 每日 200
克
每日 200
克
每日 120
克
580.3
元
蔬菜 每日 500
克
每日 500
克
每日 300
克
289.4
元
蛋 每日 60 克 每日 60 克 每日 30 克 62 元豆类 每日 50 克 每日 50 克 每日 30 克 25.2 元水果 每日 200
克
每日 200
克
每日 120
克
146.7
元
食油 每月约 1 升 12.3 元 按所在地物价与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调味料 包括葱姜蒜辣椒各壹斤,糖、盐、
醋、酱各 500g 及 500ml。
48.2 元
饮料 每日茶叶及水,共计 7 元 217
元
估算工友消费需求:
壹家人每天冲泡 20g 茶
叶,两瓶矿泉水,方便面
(或面包)及零食若干。 面包 每日 7 元 217 元零嘴 每日 5 元 155 元
消耗调整 上述所有的 3% 72.8 元 这包括食品的价格浮动和在准备过程中被消耗
的部分。
2069.3
元
住宿 房租 三人合住的空房子 50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
水电 三人合住用量 100 元
燃料费 三人合住用量,用于烧水、煮饭 120 月家庭设备 包括家具、家庭耐用品、维修等 42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每年 500 元,再除以 12 个
月。 762 元
生活用品 厕纸 每周 2 卷(1 条 10 卷) 17 元 大约估算,将用量乘以物价调查中各地日用品的
平均价格。
155 元
牙膏 每月 1 枝(180 克包装) 8.5 元
牙刷 每月 1 枝 每月 1 枝 每月 1 枝 19.5 元肥皂 每月 2 块 4.5 元
洗发水 每月 1 瓶(400ml 包装) 22.5 元
女性用品 每月 30 片 27 元
毛巾 每月 1 条 每月 1 条 每月 1 条 32.25
元
洗洁精 每月 1 瓶(500 毫升包装) 11.75
元
洗衣粉 每月 1 盒(1 公斤包装) 12 元
交通 公交 每人每天 4 块,加二次打车出行 472 元 按工友实际需求估算。 472 元通信 手机话费 每人每月充值 100 元 20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
260 元
上网费 60 元 大约估算。
服装 30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300 元
个人服务 理发 每月 20 元 每月 20 元 每月 10 元 5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50 元医疗保健 每月看病 1 次 150 元 大约估算。 150 元社保缴费 每月 521
元
每月 521
元
1042 元 以 2017 年调查期间有缴
纳社保的工友平均数而
算(最高 1400,最低 285)。1042 元
返乡交通 每年 1 次,每人 1000 元 25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将每年所需费用除以 12 个
月。
250 元
休闲娱乐 带孩子去游玩 2 次,与同事聚餐郊
游 2 次
40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400 元
教育 学杂费、书
本费
每月 600
元
600 元 估算孩子受教育所需费
用。
800 元 成人進修
费
每月每人 100 元 200 元 估算工友自我進修所需费用。
家用(老人,
人情)
家乡及打工地每月红事白事开支,
假日礼尚往来。实际上工友每年拿
回家乡至少壹万元。
800 元 考虑到家乡生活水平较
城市低、有自留地、有多
名子女同时供养等因素
后大约估算。
800 元
合计 7510 元
2 东莞市的三人家庭每月基本消费开支推算方法类别 项目 成人 1 成人 2 小孩 月计 备注 合计食品 米 每日 500
克
每日 500
克
每日 300
克
282.1
元
份量按中国营养学会建
议成人主副食壹日合理
安排计算,小孩所需份量
为成人的 60%。各项目为
物价调查中各地食品价
格的平均数。将每日所需
份量乘以平均价格,再乘
以 31 日,得出月计开支。
肉类 每日 200
克
每日 200
克
每日 120
克
672.5
元
蔬菜 每日 500
克
每日 500
克
每日 300
克
228.9
元
蛋 每日 60 克 每日 60 克 每日 30 克 55.8 元豆类 每日 50 克 每日 50 克 每日 30 克 118.2元
水果 每日 200
克
每日 200
克
每日 120
克
159.3
元
食油 每月约 1 升 22.5 元 按所在地物价与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调味料 包括葱姜蒜辣椒各壹斤,糖、盐、
醋、酱各 500g 及 500ml。
44.1 元
饮料 每日茶叶及水,共计 7 元 215.1
元
估算工友消费需求:
壹家人每天冲泡 20g 茶
叶,两瓶矿泉水,方便面
(或面包)及零食若干。 面包 每日 7.7 元 239.6元
零嘴 每日 5 元 155 元
消耗调整 上述所有的 3% 61.1 元 这包括食品的价格浮动和在准备过程中被消耗
的部分。
2099.2
元
住宿 房租 三人合住的空房子 40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
水电 三人合住用量 100 元
燃料费 三人合住用量,用于烧水、煮饭 120 月家庭设备 包括家具、家庭耐用品、维修等 42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每年 500 元,再除以 12 个
月。
662 元
生活用品 厕纸 每周 2 卷(1 条 10 卷) 17.5 元 大约估算,将用量乘以物价调查中各地日用品的
平均价格。 牙膏 每月 1 枝(180 克包装) 11.8 元牙刷 每月 1 枝 每月 1 枝 每月 1 枝 21 元
肥皂 每月 2 块 9.1 元
洗发水 每月 1 瓶(400ml 包装) 12.7 元
女性用品 每月 30 片 38.4 元
毛巾 每月 1 条 每月 1 条 每月 1 条 32.6 元洗洁精 每月 1 瓶(500 毫升包装) 5.1 元
洗衣粉 每月 1 盒(1 公斤包装) 11.3 元 159.5 元交通 公交 每人每天 4 块,加二次打车出行 472 元 按工友实际需求估算。 472 元通信 手机话费 每人每月充值 100 元 20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
260 元 上网费 60 元 大约估算。
服装 30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300 元
个人服务 理发 每月 20 元 每月 20 元 每月 10 元 5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50 元医疗保健 每月看病 1 次 150 元 大约估算。 150 元社保缴费 每月 237
元
每月 237
元
474 元 以 2017 年调查期间有缴
纳社保的工友平均数而
算(最高 300,最低 150)。
474 元
返乡交通 每年 1 次,每人 1000 元 25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将每年所需费用除以 12 个
月。
250 元
休闲娱乐 带孩子去游玩 2 次,与同事聚餐郊
游 2 次
40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400 元
教育 学杂费、书
本费
每月 600
元
600 元 估算孩子受教育所需费
用。
800 元 成人進修
费
每月每人 100 元 200 元 估算工友自我進修所需费用。
家用(老人,
人情)
家乡及打工地每月红事白事开支,
假日礼尚往来。实际上工友每年拿
回家乡至少壹万元。
800 元 考虑到家乡生活水平较
城市低、有自留地、有多
名子女同时供养等因素
后大约估算。
800 元
合计 6877 元
引言
最低工资水平是工人劳动条件的底线,确保工人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可获取足够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收入。然而,‘基本生活需要’的金额和覆蓋范围会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改变。
在金额方面,经济急速发张造成的通涨令生活开支上升。在覆蓋范围方面,随着工人接近退休年龄,越来越重视社保供款;互联网的普及亦令上网通讯变成壹种基本需要。
除了‘保底’外,我们认为最低工资亦能起共享经济成果的作用,不但应该与经济发展的步伐看齐,更应逐步缩小收入差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制定的《促進就业规划(2011-2015 年)》提出,目标令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 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40%以上,与这种原则不谋而合。
从下表可以看出,过去数年,深圳最低工资的增幅基本上与深圳市生产总值的增幅看齐,正正符合最低工资年均增长 13%以上的目标。
年份 最低工资(元) 增幅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增幅2011 1320 20%
2012 1500 13.6% 12950 12.6%
2013 1600 6.7% 14500 12%
2014 1808 13% 16002 10.3%
2015 2030 12% 17500 9.4%
可是当我们看看深圳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例,就会发现数年来最低工资都维持在平均工资的 30%左右,未能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标。
年份 最低工资(元) 平均工资(元) 最低工资占平均工资百分比2012 1500 4918 30.5%
2013 1600 5218 30.7%
2014 1808 6054 29.9%
打工者中心过去多年来壹直关注最低工资的水平及调整方法。2013 年,我们曾发表《最低工资应如何保障工人体面生活》的报告,倡议最低工资应达生活工资水平,以保障工人体面生活,而最低工资的调整方法也应更透明、更科学化。《促進就业计划(2011-2015)》
出台之后,即使当中对工资的调整方法并没有很明确的指引,但当中有关工资作为社会整体收入分配当中重要的壹环,以及五年内将最低工资有序地提高,并与社会平均工资挂勾以缩小收入差距的基本精神,都是我们所支持的。然而,五年过去,政府的承诺有否兑现?
最低工资作为壹个有法律效力的工资标准,又能否保障工人生活?
调查方法
我们在 2015 年 8 月至 12 月的中心活动期间以问卷调查形式访问工友,亦有邀请工友和其它劳工机构发散问卷。这些工友主要来自龙岗和宝安,从事行业包括电子、玩具、五金、塑胶、清洁、体育用品、家私、服务行业等。
问卷分为两部份,分别为‘工资’和‘个人生活开支’(样本请见附件壹)。在收回的 93 份问卷当中,有 89 份为有效,4 份因欠缺基本资料而作废。
调查结果
劳动条件
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请工友填写基本工资、实发工资和每周加班时间。所得数据如下。
基本工资
在 89 个受访工友当中,有 88 人填写了基本工资的金额,当中接近 7 成工友(61 人)的基本工资相等于 2030 元,即 2015 年深圳的最低工资水平,显示绝大多数老板只按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调整工人的工资。有接近 2 成工友(17 人)的基本工资介乎 2030 和 4030元之间;而基本工资高于 4030 元的只有 8%(7 人)。另外有 3 人的工资分别为 1500 元、1808 元及 1936 元,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在 89 个受访工友当中,所有人都填写了实发工资的金额。他们的平均工资为 3421 元,中位数为 3200 元。在分布方面,接近 3 成工友(24 人)每月实际收入为 2830 至 3230 元。
接近 3 成工友(25 人)的实发工资低于 2830 元,45%(40 人) 的实发工资高于 3230 元。
另外有 5 人实际收入低于 2030 元。
每周加班时间
在 89 个受访工友当中,有 70 人清楚标明每周加班时数,由没有加班到每周 70 小时不等,平均加班时间为 19 小时。当中只有不足四分之壹(16 人)每周加班的时间少于 9 小时,换算成月加班时数即为少于 36 小时,亦即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壹条‘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
余下的 77%(54 人)每周加班都超过 9 小时。当中有 67%(47 人)的加班时间为每周 9至 36 小时,有 10%(7 人)的加班时间为每周 36 至 72 小时。加班时间最长的壹人每周加班 70 小时。假设他每周工作 7 天,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达到 15 小时 42 分钟!
生活开支
在生活开支方面,我们请工友填写在伙食、住宿、水电、交通、通讯、休闲娱乐、服装、生活用品、医疗保健、社保费用、壹年壹次回乡交通费用、给家里的开支,以及每月存下来的钱。结果如下。
伙食
伙食方面,89 名工友的每月平均开支为 627 元,具体来说差异颇大。三分之壹工友(29 人)的开支介乎 400 至 600 元,五分壹工友(17 人)的开支介乎 600 至 800 元。
住宿方面,近九成工友(80 人)的租金介乎 0 至 500 元。租金较高的几人不是与全家同住,就是在租金较高的地区居住。
水电
伴随着住宿的是水电费。工友每月平均的水电费是 85 元。开支为 0 至 50 元的超过 4 成(36 人),50 至 100 元的为 36%(32 人)。
交通
交通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89 元。超过 6 成工友(55 人)开支为 0 至 50 元,2 成工友(17 人)开支为 50 至 100 元。假设工友每月工作 26 天,乘坐公交来回上班地点,以深圳公交每程 2 元,刷深圳通每程 1.6 元的价格来说,每月开支为 83 元,接近这个数字。
通讯
通讯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100 元。接近壹半工友(44 人)的开支为 50 至 100 元,近三成人(24 人)的开支为 0 至 50 元。另外亦有四分壹人(21 人)的开支超过 100 元。
休闲娱乐
休闲娱乐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104 元。超过壹半工友(45 人)的开支为 0 至 50 元,接近四分壹人(21 人)的开支为 50 至 100 元。但当中有 36 人在这项填写了“0 元”。工友纷纷表示:“时间全都用来上班了,哪有时间娱乐!”
服装
服装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205 元。超过壹半工友(52 人)的开支为 0 至 100 元,超过 3成工友(29 人)的开支为 100 至 200 元。
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134 元。开支为 0 至 50 元及 50 至 100 元的工友各占 4 成(33 及 36 人)。
医疗保健
医疗保健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99 元。三分之二的工友(59 人)的开支为 0 至 50 元,当中有 35 人在这项填写了“0 元”。有工友表示,由于请病假会扣工资,因此生病也不会请假求医。
社保费用
社保费用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172 元。4 成工友(36 人)的社保供款为 0 至 50 元,当中有 30 人在这项填写了“0 元”。另外,接近 4 成工友(32 人)的社保供款为 150 至 200 元。
供款为 300 元以上的工友少于壹成(8 人)。
回乡交通
每年壹次返乡交通方面,平均开支为 814 元,摊开 12 个月来算,就是每月 68 元。当中有六分壹的工友(15 人)返乡车费超过 1000 元。
给家里的开支
给家里的钱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920 元。4 成工友(36 人)的开支为 0 至 500 元,当中有 20 人在这项填写了“0 元”;接近 3 成工友(24 人)的开支为 500 至 1000 元;开支为1500 至 2000 元,以及 1500 元以上的工友分别有 16 和 17 人。
每月总开支
综合上述 12 项开支,工友每月总开支平均为 2901 元。
存下来的钱
在花费在伙食、住宿、水电、交通、通讯、休闲娱乐、服装、生活用品、医疗保健、社保供款、寄钱回家和返乡交通这 12 项开支之后,工友每月平均存下来的钱为 560 元。超过 6成工友(57 人)存下 0 至 500 元,当中有 48 人在这项填写了“0 元”,超过受访工友的壹半。
接近 2 成工友(16 人)存下 500 至 1000 元。存下为 1500 至 2000 元,以及 1500 元以上的工友分别有 4 和 12 人。
综合上述数据,我们得出以下结果。
壹、最低工资作为工友工资调涨的决定性指标
从调查和工友访谈中,我们可发现最低工资是他们工资水平的决定性指标。每年公布的工资指导线虽然详细,但真的只有指导性质,没有法律效力。最低工资作为唯壹有法律效力的工资水平线,其每年或每两年的调整几乎是工友仅有涨工资的机会。参与调查的工友中,接近七成工友的基本工资等于最低工资,而他们每年工资增幅也只是按最低工资水平调整,说明了老板只按法律最低要求增加工友的收入,没事的话是不会主动加薪的。
当然基本工资只是工友工资的组成部分之壹,另外还有加班费、各种津贴奖金等等,但这些部分往往是老板按他们所说的企业经营状况说减就减,工友很少有置啄的机会。要是老板突然限制加班,或者停发福利或分红,那工友当月就只能领基本工资,收入顿时少了壹大截。
加班费占工资的壹大部分,是过去多年壹直持续的状况。有工友会觉得基本工资低不要紧,只要有加班来撑大工资总额就好,使得他们愿意牺牲休息时间和健康来加班。调查发现现时工友平均每周加班时间为 19 小时,假如星期六也上班,虽然每天的加班时间未必超过《劳动法》第四十壹条“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的规定,但壹定违反“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若工友不是住在工厂附近,而需骑车或乘公交往返工厂的话,还得加上 1 至 2小时的交通时间。换句话说,他们每天约有 12 小时是完全花在工作上。假如他们每天睡 8小时,就只剩下 4 小时用作煮食、梳洗、家务。没有任何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而由于长时间工作太过疲累,他们在周休大都选择在家睡觉、买壹周所需的用品等。在谈到休闲娱乐时,他们都说,哪有时间!
加班固然是问题,但没得加班却把他们置于收入减少的困境。壹方面,有工友没有休假,每日工作 10 小时以上。可是另壹方面,不少厂开始减少加班,令工友收入减少。从我们接触到的个案可见,有些工厂整体上订单减少,因此工作量随之减少。但也有壹些工厂是有预谋搬走,但为了逃避给予工友经济补偿金,便透过逐步减少加班令工友收入减少,等他们自己挨不下去,逼于无奈自行辞工。
二、浮动工资沦为老板剥削工人的手段
当然,企业也许会坚持工人工资中浮动部分的必要,以作为督促工人和促進生产力的手段。
乍听起来似乎无可厚非,但即便如此,工资的固定部分也不能低于工人赖以生存的水平,更何况观乎现时老板操控工资浮动部分常用的手段,只令人觉得他们是在占工人的便宜,而非激励他们更努力工作。
首先,老板利用工友对工资制度搞不清楚的弱点,给他们付远低于法律规定的金额。譬如,老板招工时只说出壹个总工资,但这是含加班后所得的金额,以正常工作和加班时间来算,这个金额是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工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往往不会向老板追讨加班费,甚至以为自己没有加班费。
这个问题在计件工作的工友当中更加严重。有些工友以为,计件工就是没有加班工资,老板也利用这种误解逃避给予计件工加班费。有的老板甚至将计时和计件混合使用,在正常工作时间计时,在加班时却按计件发工资。在这个时候,老板故意将每件的价钱订得很低,工友便等同拿不到 1.5 倍加班费,所得甚至比正常工资还低。另壹种规定是,工厂利用‘调休’偷取工友的加班费。做法是若工友在正常工作日请事假,那麽他被安排在周六日上班就算作调休而非加班。原来他应该得到的双倍工资就减半,变成正常工资。
其次,福利和奖金虚有其表,老板千方百法的在实行上打折扣,或者设立高得离谱的门槛。
譬如,壹些工厂巧立名目设立全勤奖或效益奖,但全勤的意思是壹整个月内不但不能请病假事假,更加要随时接受加班工作安排。由于奖金的金额远多于工友缺勤日数应得的工资。
在这种规定下,工友为了赚取奖金,在生病时也要勉强上班,在有重要事必须请假时就大受损失。不少老板又因应法定最低工资的调涨而削减工人原有的福利,例如宿舍由免费变为收费,或是取消水电津贴。亦有工厂没有随着员工升职而提高他们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仍是最低工资水平,但在基本工资上加上所谓的‘岗位津贴’,而这些津贴并不包含在加班费和社保缴费的计算基数中。
因此,我们更确定基本工资作为固定工资的重要性。即使没有那些可加可减的浮动工资,工人所得的基本工资也应足够保证生活。最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水平订立的唯壹法定指标,它在保障工人生活所需方面的角色就更加关键。
三、基本工资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和社保缴费要求然而,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等同于最低工资的基本工资水平,根本无法满足壹般工人在深圳的生活需要。我们发现,深圳工人伙食、住宿、水电、交通、通讯、休闲娱乐、服装、生活用品、医疗保健、社保供款、返乡交通、供养家庭这 12 项开支平均数加起来是 2901 元,是最低工资水平 2030 元的 1.4 倍!
2901 元这个数字说明,虽然最低工资水平每年约增加 10%,仍追不上深圳和工友老家的物价涨幅。工友指出,老家的物价上涨的情况比深圳更严重,例如衣服、水果和往返村镇的交通比深圳还贵。这是因为老家的消费都集中在春节前后,大家又不得不买,商人因此趁春节纷纷擡价。大家每年在外地赚到的工资就这样花掉了。今年更有报导指春节过后,深圳工业区周边的住房租金涨幅“远远超出预期”。生活成本上升,但大家的生活需求还是那些,为了填补这个缺口,只好牺牲其他方面的东西,例如接受加班赚取加班费、不缴社保以换取每月更多现金流动等等。即使如此,生活还是拮据,可想而知没有加班时,工人拿着著基本工资更不可能足够生活。
在深圳,不合理或执行不到位的社会保障更为不完善的最低工资制度火上加油。首先,老板不依法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本身已很严重。接受问卷调查的 89 人当中,只有 32人有养老保险、39 人有医疗保险、18 人有住房公积金,明显反映老板并没有为他们买齐五险壹金。在社保供款为 0 至 50 元的 36 名工友当中,有 30 人在“社保开支”这项填写了“0元”,显示厂方没有为他们办理五险壹金当中的任何壹项,而其余 6 人则只有医疗及/或失业保险。同时 32 名工友社保供款为 150 至 200 元。从金额可推算出,老板是以最低工资为基数供养老社保:2030 元×8% =162 元,违反社保须按应发工资为基数来缴纳的规定,令工友在退休后获得金额较少的养老金。
除了少缴社保,老板还会从工友的工资中扣除要他们本身要为工人缴纳的社保。2015 年深圳的最低工资为 2030 元,在账面上为全国最高。但由于这个金额实际上包含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供款,若工厂老老实实为工友购买五险壹金的话,工友实际上每个月只拿到 1700 元。在其他城市如上海,人社部门明确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意指即使扣除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部分,工人每月最后所得的实质工资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然而,深圳的人社部门却不肯就这方面明确表态,造成法律漏洞,令老板有机会把工资总额和社保开支困绑式考虑。社保执行本身已经不到位,最低工资的调涨更为老板提供借口少缴社保,又或者从工资成本中扣除社保缴费,令工人受到国家政策缺陷和老板剥削的双重压迫。
从上述问卷调查可见,若月工资只有 1700 元的话在深圳几乎无法生活。我们过去接触到不少工友,都是因为社保费用被计算在工资之内而不愿缴纳社保。无良老板就利用这点欺骗工友签壹封所谓的同意书,声明“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权利,逃避雇主应该为员工办理五险壹金的责任。很多工友要到临近退休才发现受骗而尝试透过法律途径追缴社保。可是现时深圳法院引用《劳动监察条例》第 20 条规定,拒绝劳动者追缴超过两年的社保。这时候,将近退休年龄的工友根本不可能再供十多年社保,到老将不会获得任何保障。
具体建议:最低工资应调整至 2971 元
为了令工友能在各种工作不稳定性影响下得到足够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固定工资,我们认为现时最低工资标准应调涨,而且每年应按照透明而科学的计算方法予以检讨。
首先,最低工资应与社会平均工资挂勾。去届政府的《促進就业计划(2011-2015)》视最低工资为拉近收入差距的重要工具,而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应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40%以上。可是观乎深圳过去五年的表现,最低工资仍只占社平工资的 30%左右,远远未达标。正如我们过去壹直提倡的,40%并非天方夜谈,中华全国总工会过往也曾指出将这个比例提升至 60%也非不可能,更何况按现时深圳所公布的社平工资水平,40%也不能满足工友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除了社平工资之外,最低工资制订的参考因素也应包括工友日常生活开支和消费物价指数。以前有工友曾就深圳人社部门制订最低工资的计算方法和参考基准申请信息公开,但人社部门仅回复说政府公布调整过后的标准,已完成了其责任,对当中涉及的应有程序视若无睹。
根据我们的推算,工友每月个人平均开支,约 2901 元,而这只是工友壹人开支,还未把其家人的生活需要纳入考虑范围。2015 年的平均工资要等到 2016 年 7 月才公布,现在我们更不可能有2016 年的平均工资数据,但按过去 3 年平均工资每年平均增长为 9.67%的趋势推算,2015 年和2016 年的平均工资分别为 6639 元和 7781 元。取其 40%,2016 年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达 2912元以上。和现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比较,这个增幅看似夸张,但这个金额实际上只足以让工友在2015 年消费水平下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在 2015 年,深圳全年 CPI 平均上涨 2.2%。将这个物价上涨的幅度壹并考虑的话,2016 年最低工资水平应定为 2971 元。
细项 金额(元)
伙食 627
住宿 298
水电 85
交通 89
通讯 100
休闲娱乐 104
服装 205
生活用品 134
医疗保健 99
社保缴费 172
回乡交通 68
给家里开支 920
合计 2901
除此之外,其他与最低工资相关的规定也应予以改善。第壹,我们认为深圳市应该尽快订立《工资法》,规管工资结构,列明工资只可包括基本工资和加班费,不能以各种巧立名目的“津贴”增加工人收入的变量。同时规管奖金和罚款不能超出工资某个特定比例,以免工友为获得大额“全勤奖”而带病上班。第二,我们建议深圳效法上海的做法,规定最低工资不包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让他们不会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开支而不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牺牲了自己在医疗、养老和住屋方面的保障。
另外,工资不足以让工人应付生活需要,不但因为工资本身过低,还因为租金和物价的不断上涨。整个社会的租金和物价水平涉及因素太多,我们没有能力提出整体建议。但对于水电费这壹项目,我们建议政府加强监管。这是因为工友指出,虽然中国南方电网将居民生活电度电价订明为 0.68 元壹度,深水集团将居民首 22 立方米的水价定为 2.3 元壹立方米,但房东滥收水电费情况严重,加重工友负担。按工友现时平均每月 85 元水电费开支来说,若政府能监管房东滥收水电费的情况,工友每月可节省数十元开支。
经济下行,就要工人买单?
调查進行之际,全国经济下行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的报导不绝于耳。广东省政府率先推出《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当中提及工资增长应与劳动生产率挂勾,以及未来两年冻结最低工资增长的方案,以往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的理念已无踪影。
有人说老板利润下降,工人应该与老板共渡时艰,现在再提涨工资,只会令企业经营不下去,可是经济下滑,牵涉的因素很多,可是本身生活已很拮据的工人是罪魁祸首吗?为什么企业削减成本,工人必先首当其冲?政府壹边厢要去库存、发展内需,另壹边厢却鼓励企业削减工人所得,如此矛盾的政策,究竟是有利了谁?深圳的工资政策尚且独立于广东省政府的决定,现时尚未就此表态,希望深圳市政府能够正视工人长久以来的生活问题,切实行动,不要让工人成为经济下行的代罪羔羊,加剧社会矛盾。
生存状况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自从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珠三角地区的工业发展面临重大考验。以为外资進行出口加工为主、长期依靠廉价劳动力来赚取利润的的低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首当其冲,当时已出现了壹波倒闭潮,因老板突然跑路而壹夜之间失去工作,同时又因劳动合同法实行不到位而领不到经济补偿金的工人不计其数。
当然,在金融危机后也不是所有企业都即时关厂,但现在回顾,也不过是时间问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大力推行“腾笼换鸟 ”政策,鼓励企业和劳动力的“双转移”,让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价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不转型升级,要不往内陆迁移,将沿海的工业用地腾空,作为其它高增值产业如高新科技、金融服务、房地产等使用。近年原工业区土地用途的变化尤其明显:原本工厂林立的龙岗壹带,地铁沿线的大片工业区和荒地在几年间陆续消失,相继变成房地产项目,作为从事在市中心发展的高新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的购房社区或后花园。与此同时,原本在深圳的工厂也陆续倒闭或搬迁,目的地可能是省内外其它土地和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地方,甚至远至东南亚的发展中经济体系。剩下来的企业也响应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有计划地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化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
2014 年至今,我们观察到工厂的倒闭潮、搬迁潮、转型潮持续,在深圳仅 2015 年,淘汰、转移、转型各类低端企业 3047 家,最近 5 年累计达 1.4 万家。2许多工厂倒闭,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工人,工人失业之余,还遭受合法权益受损。在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低端劳动密集的岗位也大量减少,许多在深圳长期在厂工作的工人失业之后,找同类型工作似乎不如以前容易。
在我们接触到的失业工友当中,不少都因为产业升级转型而面对重新就业的困难,特别是年龄较大、知识技能单壹者。他们的积蓄和社会保障不多,但是住房、医疗、教育、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等开支并依然存在,失业对这批工人造成的影响很大。我们认为,工人来深圳工作多年,为工厂消耗了青春和劳动力,现在无法跟上转型升级的步伐,不全是他们的个人责任,所以也不应由他们负上全责。基于各种原因,不是每位工人都能选择退出劳动力市场,另觅生计(例如返乡务农或依靠养老金过活),或者追随资本迁移的脚步,他们对于再就业的需求可见壹斑。政府和工会在这方面的角色我们过去少有关注,因此希望透过此调研,了解工人在此等新常态下的生存状况。
调查方法
去年,我们有机会接触到壹群在深圳壹家玩具厂工作的工人。玩具厂为日资,成立于 1997年,主要为迪士尼生产绒毛玩具和其它纪念品。工厂在 2014 年中开始,陆续把生产转移到菲律宾,期间工人的加班时数大量减少,扣除社保缴费的每月工资比深圳法定最低工资还要少,引起工人罢工。2015 年 6 月,工厂正式宣布倒闭,导致之前没有办理自离的 196 名工人终告失业。他们以女工为主,大多在这家厂或者类似的玩具厂工作多年,也没有其它行业的工作经验,失业对他们来说,影响并不是壹般的少。经过壹轮抗争和谈判,厂方派出的代表只愿意给工人支付法律规定百分之 10 的经济补偿,也拒绝为工人追缴 2008 年前拖欠的社保缴费。工人抗争差不多壹年,期间不少人失业后在深圳的生活无法维持,于是回家再作打算;也有人因为在深圳生活习惯了,或者其它家庭成员也在深圳工作,所以流动性没那麽高,于是也留在这里另觅出路。
这个玩具厂倒闭搬迁,与深圳市内玩具业转型升级和广东省内行业布局重组的背景互相呼应。
金融海啸之后,媒体已经开始报道玩具业撤离深圳、东莞等传统玩具业重镇的消息,尤其是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代工企业,要不搬走以应对用工和原材料成本的上涨,要不進行升级,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于创新高科技接轨。3单就深圳而言,2008 年是从事出口的玩具企业有800 多家,2012 年只剩下 300 多家。4有别于其它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服装业、鞋业等往东南亚发展的迁移路径,大部分玩具企业進行的都是省内迁移比较多,产品升级的同时发展内销市场。5
与这群工人相处的时候,我们发现他们普遍面对再就业的困难。以往我们知道工人换工作并不是罕见的事,但是他们失业之后,似乎不只找新工作的时间长了,而且因为产业转型升级,同类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不倒闭,就是为了追求更低的人工成本而外迁,以至工人的选择也少了,造成待业期间的生活困境。
为了更有系统的了解他们失业之后的生存状况,我们与这些工人保持连系,在 2016 年 1 至 5月期间進行了壹个问卷调查,内容触及他们离开该厂之后的就业情况、待遇比较、家庭负担。由于在问卷调查進行期间,不少工友已回乡,因此我们尽力联系还在深圳的工友,甚至透过电话或 QQ 让不在深圳的工友填写问卷,最后回收问卷 98 份。我们还另外邀请了分别来自手工和车工部门的工友進行比较详细的访谈,以了解他们在厂里面培养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能否配合行业转型升级的发展。
另外,为了更了解现时政府的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对这类型工人在找工作方面的作用,我们也访谈了几位最近失业的工人,看他们对失业保险的看法,以及寻找再就业培训机会时,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经验。
调查结果
受访工人基本资料及劳动状况
受访的工人当中,逾 8 成为女性,年龄介乎 25 至 50 岁之间,平均年龄为 41.5 岁。他们主要来自四川、湖南和重庆,外出务工时间平均为 18.4 年,在该玩具厂工作的平均年期为 10.3年。76.3%的受访者是普通工人,其余属管理级别(包括班长、指导员、主管)。差不多 90%来自生产部门,覆蓋岗位包括手工、车工、电绣、充棉、裁床、质检、包装、杂工,少部分原任职技术部、维修及其它部门。工厂倒闭前,他们平均每天工作 10.9 小时,月工资中位数为2300 元,管理级别的平均工资比普通工人的高大概 1000 元。厂里壹般不包普通工人食住,有些管理级别会食住全包,但也有壹些只领生活补贴。
受访工人的参加社保的平均年龄为 4.44 年,与他们在厂内的平均年龄相差很远。他们平均在進厂 5.9 年后才开始买社保,接近 6 成在该厂工作的壹半年期都没有买社保。这牵涉到厂方自设参保门槛,有工人指以前厂里只为职员级别的员工买社保,到 2008 年以后才开始也为普通工人买。截止该厂倒闭为止,有买养老保险的工人占百分之 80.61,有医疗保险的占百分之93.9,有缴住房公积金的仅仅过半,百分之 5.1 的受访工人说他们什么保险都没买。可以想象,他们即时工作多年,但缴满 15 年社保者其实少之又少,壹旦失业,就算刚好或快到退休年龄,享受不了退休待遇,为了生计,很难决定索性提早退休。
家庭负担
受访工人的平均每月生活开支为 995.5 元,壹般是指个人开支,有些情况是指在深圳的家庭总开支,这样的话就是把总开支除以在深的家庭人数所得金额。
绝大部分受访工人表示家中有老人需要供养,不但是自己父母,还包括配偶的父母。老人平均年龄为 69.8 岁,通常都在老家务农及带小孩,每月赡养开支平均为 615.9 元,普遍都是每年壹次性的支付。同时,绝大部分的受访工人也有子女,超过 6 成工友有两名子女或以上。子女的平均年龄是 16.2 岁,大部分人在老家或其它地方上学,也有壹些已踏上父母的旧路外出打工。工人用于子女身上的平均开销为 1149.7 元,主要是学费开支。
他们大多数是和配偶在深圳生活,孩子在老家读书及由父母带,壹家子同时在深圳的属极少数。老人多数在老家务农,尚可维持生计,但壹生病就很麻烦。有工人反映,处于他们这个年龄段(40 来岁)的人夹在老人和小孩之间,不上不下。壹方面,他们对老人有供养责任,而且父母年龄也大了,身体开始出毛病,以前为了省钱,三年才回家壹次的工人,现在可能每年都因为老人生病,往返深圳和老家照护。他们当中,有些小孩年龄可能较大,已完成学业出来工作,但他们的薪酬水平并不比父母高多少,而且也有成家的需要和压力,因此也不能期望他们帮补很多。如果既有老人要供养,又有在学子女的话,工人的负担就更大了。
除了工作以外,他们的休闲娱乐相对简单,除了打牌之外也很少会花到钱的。不少人说空闲的时候会“打零工”,其实是厂里面绕过劳动法对每周加班不得超过 36 个小时的规定而衍生的另壹种算工资的方法。他们说周末周日加班,非自愿性,不算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以件计薪,所以又称“打零工”,但其实工作内容跟平日上班并无二致。
在厂期间的技能培训
这家玩具厂作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员工的技术要求和培训基本上都是非正规或按产品要求而定的。为了更详细的了解他们的技能发展与工厂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我们与几位从事手工和车工的工友進行了深度访谈。
基本上,这些工友都是带技术進厂的。有些進厂之前已经在其它玩具厂工作过,累积了壹定的技术。有车工表示以前在老家的小厂,有空出来的衣车就会让人来学车工,他们先付几十块钱让人来指导,自己再练习 6 个小时就算学成。不过,就算有熟人介绍或者是有相关工作经验,还是要先经过考试才能進厂。
该玩具厂多年来都是为迪士尼生产绒毛玩具。绒毛玩具所需技术层次多年来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据受访的工人说,厂内的设备都没有怎么升级,衣车也没有换新的。不过这并不代表厂内每年的工作内容都壹成不变,客户对于产品花样变化的要求还是有的,比如以前壹个款可能就只有壹种公仔,现在可能要求壹男壹女;玩具穿的衣服款式也会随着时代变化,使用的布料也不会永远壹样。
虽说基本技术先得在進厂前自行学会,但实际上还是要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调整,边做边学,而培养出什么样的技术视乎当时厂里接了什么订单,完全是生产需要主导。其中壹位受访工人是样板岗,属于技术级别较高的岗位。她的工作主要是把壹个工在样本从零开始做出来,有时候是两三个不同款,有时候是十几个壹模壹样的,客户看了满意了,再在厂里大量生产。这种情况下,即使遇到很难处理的材料和步骤,厂里也不会有什么技术指导或培训,完全靠自己摸索,不断地尝试才能掌握。手工指导员得到样板和工序流程后,再自行摸索如何在车间里可以简化工艺流程,经老板向客户请示之后再向班长传达,才开始大量生产。在大量生产阶段,如果产品要求的质量比较高,材料难处理或耗费时间,就由每条生产线上的 1 至 2 名指导员和班长紧密跟進和传授技巧。对中层员工——特别是班长和指导员——而言,管理车间员工是重要任务。有车工班长说被提拔后管理员工压力很大,又没有人可以跟着学习,完全自己来,于是跟上级讲不想再做管理,继续作普通车工算了,可是上级叫她要不继续作班长,要不走人,只好硬著头皮做。
由此可见,虽然说是劳动密集型,但观乎工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可见其实并非轻而易举,手艺也非垂手可得,而是透过多年的操练才能获取。获取技术的过程并不系统化,而是完全取决于厂里面的生产需要,遇有之前没有处理过的困难,也不会得到来自厂方、客户或其它技术体制的支援,只能自己反复尝试解决。被问及她们对自身手艺水平的评估,她们都很自豪,而且认为至少在绒毛玩具制作这壹块来说,机器并不能取代她们过往多年来所累积的技术。可以说,她们本身手艺发展的轨迹,跟这家玩具厂多年来的生产系统是密不可分的。而在运营的十几年间,厂方也视之为理所当然,并没有为员工進行生产需要以外的培训,而政府和工会在这方面也没有任何角色。
工厂倒闭后工人再就业的状况
玩具厂正式倒闭后,不少工人趁此机会回老家,但过年后又再来到深圳。自倒闭起大半年后,留在深圳的受访工人超过 8 成,只有百分之 2.1 去了其它城市,其余则因为各种原因暂时留在老家。他们留在深圳,部分原因是他们在深圳已打工多年,熟悉的人际网络都在这里,又或者配偶也在深圳工作、孩子在深圳读书,让他们不能轻易放弃家庭,往其它城市(甚至深圳市内的其它地区)流动。
虽然他们待业的长短时间不壹,但所有受访工人都领取到失业保险。截至问卷调查進行期间,只有大约三分之壹(百分之 34.4)的工人已找到固定工作,当中又有少数人自行创业。他们大多数都是透过熟人老乡介绍而找到现时的工作,透过中介或人才市场、以及上网或直接去工厂应聘的只占百分之 4.11。
谈到找工作的困难,绝大部分受访工人(百分之 95.7)都说年龄大是很大的问题。有些人提到年纪大选择不那麽多或者好,以前玩具厂招工不限年龄,但现在壹般年龄限制在 40 岁以下,45 岁以上的壹定不要。因此,他们只能找不那麽正规的,例如不签合同、只招零工或不买社保的。百分之 20.43 的工人说玩具业或自己比较熟悉的行业在附近地区都有减少用工的趋势,工作机会较少,也有百分之 16.13 的工人说自己在学历技能上没有优势,令找工作更困难。在他们当中,从玩具厂倒闭到投入新工作,平均历时 4.16 个月。就算找到新工作,也不代表工人能从事本业。百分之 58.1 已找到工作的工人说现时从事的新工作同是玩具业,或者是其它厂的同类岗位(例如保安、质检等),其余的都说现在的工作和玩具厂的完全没有关系。认为在玩具厂的工作经验对找工作有帮助的工友占百分之 37.04,认为完全没有用的则有百分之45.68。
新工作的待遇普遍都比玩具厂差。工人现时工资水平平均比在玩具厂的时候少了百分之15.83,中位数也少了 270 元。报称找到稳定工作的工人当中,只有百分之 34.5 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方面,只有百分之 23.5 的工人在新的用人单位有继续买养老保险,百分之 27.9买医疗保险,百分之 5.8 有缴住房公积金。他们当中很多都是愿意参保的,只是工资太低,舍不得在被扣钱用于社保缴费上。
受访工人当中,百分之 24 称自己处于失业状态,其余(接近壹半)的都表示没有固定工作,只能打零工争取收入。谈到打零工,从工人的经验看,工作虽然不好找,但我们很难说低端玩具业已经放弃驻守深圳——玩具厂还在,只是规模比以前小、用工更灵活。壹位现在小厂做临时工的工人说,她老板以前在正规的玩具厂做业务,现在出来创业,接以前客户的生意。整家厂几十个人,技术部门的职工包括 1 个设计师、1 个车工、1 个手工是正式工,其它生产部门的都是临时工,都是以前在玩具厂工作的熟手。他们上班时间固定,厂里包吃两餐,工作内容虽然相对简单、质量要求较低,但与正式工作无异。即便如此,他们的身份仍然是临时工,按日或按产品批次发工资。前玩具厂的工人当中,有些现在成为了工头,在邻近的小厂中有些网络关系,于是带着其他人组团打零工,游走于各个接到单的小厂之间,待的时间由壹两天到壹个月不等,但工人每做壹件产品,工头都会从中收取件价百分之 10 至 20 的中介费。除了到厂打工,也有人接小手工回家做,也是回扣中介费。
又有人提到,玩具厂倒闭后,劳动部门曾经帮忙介绍几个工人去附近的鞋厂工作,但他们没几天就辞职不干了,主要是因为做不习惯,还有鞋厂里面的职业安全条件很差。就算是劳动部门介绍的厂,也不遵守劳动法,只是让年龄大的人做些别人不愿意做的事。工人大多都想再找玩具厂的工作,若干年后重新找工作,他们说在玩具行业,普工的招工条件和以前壹样,也是不需要什么文凭学历,只要求懂得做玩具,手艺为先;不过管理级别的话要求就更高。譬如说,有班长说在以前的玩具厂里,技术部主任懂电脑,文化水平较高,负责打单价。班长也懂得打单价,就差在不会用电脑,可是现在其它厂招班长都要求会用电脑打单价。由此可见,对管理职别的员工来说,单有管理经验已不能让他们在外面找到相应职级的工作,文化水平和岗位要求都有变化。
失业为工人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改变,不只是他们本身,家中老小也受到牵连。受访工人在玩具厂倒闭后,虽然生活过得更俭朴,但由于过年后房租上涨,加上新工作地点不如以往固定,离家也较远,多花了钱乘车,整体平均开支普遍比以前多。上班时间变长,或换了更辛苦的工作,对家庭生活影响很大。他们给家里的钱有所减少,给老人的钱则少了百分之 6,在子女身上的平均开支更比之前低百分之 8.9。其实子女的开支主要在学费上,每学年都固定,不能因应经济能力调整,有子女在深圳的工人则说,子女因为没有本地户口,只能上私立学校,家里付不起钱,所以不能再参加集体活动。也有人说本身在老家买了房,还在还房贷,或者房子建到壹半,这些都因为收入中断而不能继续。
从工人对未来的展望当中,我们可见即使有壹部分人暂时回乡再作打算,但索性留在老家、不再出来工作并不是大部分人的选项。他们还有好几年才正式满退休年龄(女工退休年龄为 50岁),还是想缴满 15 年社保缴费,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现时法律和程序难以保障失业工人
霎时失业之后,工人的慌乱和不安可想而知,除非早有准备或者运气很好,否则也不可能马上投入新的工作,总需要壹些寻找和等待的时间。理论上,老板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工人赔偿,可是从 2008 年法律实施至今,多年来工人抗争的例子中,均可见向老板追讨足额的经济补偿金往往是壹轮漫长的抗争,当经济补偿金不知道会被打多少折,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领到,工人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毕竟各种生活开支不会因为工作停顿没有收入而被免除。在这个情况下,能够得到壹笔应急的钱,帮助失业工人度过短期的难关是很重要的。
在 2011 年《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失业保险的适用对象由本市户籍员工扩展至外来务工人员,意指如果老板有为工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话,工人失业后可按程序办理领取定额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按参保年期决定。上述玩具厂的工人在工厂倒闭之后,就领到了壹至两个月的失业保险,按当时的标准,是最低工资的百分之 80,即 1624 元。不过,这并不代表工人就能安心找工作,因为失业保险在实行上有很多前提,往往并不符合工人的实际处境。
首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在于工人必须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根据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及时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注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原因,告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应当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市社保机构。”
然而,就算是工人自己辞的职,也不显得根据本人意愿到哪里去。现时老板常以减少加班的手段逼使工人自行离职,以逃避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情况之下,工人并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有工人不服,想要去申请复议或劳动仲裁,但这个过程动辄拖上数个月,到法院最后下判决之前,工人也无法证实自己是非自愿失业,这段日子的生活就不好过。当工人的基本工资这么低,只靠加班费撑大每月工资,减少加班导致他们收入少了壹大截,生活过不下去,难道又是工人的错了?
另壹个情况是非法解雇,工人如何能得到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如果是非法解雇,用人单位又会否主动将解雇名单提交社保局?能被老板以正式及合法的程序解雇而得到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对工人而言并非必然。如果工人本身因为其它原因而背上其它法律诉讼,那就更麻烦了。譬如有位工友在工作期间受了工伤,在医院治疗的时候老板把他炒掉了,而公司的工伤赔偿又壹直拖,导致他同时应付非法解雇和工伤赔偿的仲裁,生计基本上停顿。
支援工人失业期间生计的政策不足
其次,观乎工人找新工作的时间,失业保险金并不足够维持生活,或让他们无后顾之休的找工作。深圳 2013 年起才开放非深圳户口的工人参加失业保险,而工人在参保的首四年期间失业,每参保壹年可领壹个月,之后每参保半年能再领壹个月。由此推断,2013 年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人如果在 2015 年或 2016 年失业的话,可领最多两至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每月首日发放,不论工人是在哪天失业,都要等到次月首日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壹两个月对年轻壹点的工人来说可能还好,但对于年龄较的所谓“就业困难人员”而言可能就不可同日而语。玩具厂的工人在工厂倒闭后的大半年后,仍有壹半说找不到固定工作,好些在城市里没有家累的人为了节省开支暂回老家,但这对他们将来再出城市找工作并没有任何帮助。另壹方面,失业保险金是定额的,不及最低工资的标准,不管工人之前领的是多少钱,还是壹样。可是他们和家人的生活需要不会因为失业而中断,如果失业保险金和之前的工资相差太远的话,那只能算是聊胜于无。在过去的调查和倡议当中,我们已不断提出最低工资金额过低、不足以满足工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状况,失业保险金在最低工资上再打折扣,如果工人往往未能在短时间内争取到经济补偿金,可想而知生计会是多么困难。
那位受了工伤的工友又提出了他的奇怪经历:他还在治疗期间,也不方便到处找工作,于是去市政府处理行政复议的部门去投诉,还有查询有关贫困补助的安排。市政府部门因为他是非本地户口而拒绝了他的要求,说只有本地户口的居民才能申请现金的补助,但是提出可以帮他安顿壹天三餐:“只要我打个电话过去,他说可以叫车载我去吃饭的地方,吃完之后再送我回来。可是他们把我送到救助站怎么办?”
新工作怎么找?
失业之后,生活还是要继续,但是找工作。2008 年出台的《就业促進法》第五条表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深圳市政府在翌年推出的《关于做好促進就业工作的意见》也提出了十大惠民政策,针对失业者或求职者的包括创业人员税费优惠、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青年见习、岗位援助、岗位补贴、灵活就业补贴等等。政策方面亦称将服务范围扩大至外来务工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正正就是我们现在遇到面对失业困境的大龄工人。
然而,观乎失业工人找工作时实际面对的困难,我们对这些政策的复盖面和效用深感怀疑。基本上,工人对于这些政策都不太了解, 政府、工会或其它社会组织根本不在他们考虑求助的范围之内。在玩具厂的那群工人当中,透过政府提供的渠道找工作的几乎是零,劳动部门介绍的工作劳动条件都很差,所以最后都是经个人网络去找,而且找到的大多不是正规的工作。
另壹方面,如果仔细看政策内容的话,其实很多前设都不符合这些大龄工人的实际情况。首先,大龄工人本身可能是因为技术不足或追不上工业转型发展而被淘汰,让他们重新就业的方法之壹可能是让他们接受培训,掌握技术。可是对这些工人来说,其实培训的门槛和成本并不低。譬如说,职业培训补贴接受“在我市工作并连续参加养老保险 2 年以上的来深建设者”申请,可是因为过去劳动部门监察用人单位参与社保不力,工人不壹定有连续参与养老保险的纪录,而且政策要求工人先参加培训再申请补贴,这并没有顾及到培训所需的费用以至参与培训期间的生计。当生活需要逼人的时候,其实工人并没有太大空间去考虑要不要花钱和时间去参加培训的问题。
我们邀请了两位目前没有工作的志愿者去跑跑相关的政府部门,查询再就业服务的推荐和培训等等的服务,他们的经历也是令人深感挫败。第壹位先去区里面的社会保障局,问再就业服务在哪里办理。他在工作人员的指示,先后去了劳动部门的人力资源科、就业促進科、人力资源报训中心、法律科、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中心,最后不但没拿到任何有关再就业的信息不止,工作人员最后还是叫他回到社区去了解相关的就业信息。后来他又跑到区总工会去问,即使很多人值班,他们还是说没有这个业务。即使工会本身有再就业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但那也不是针对失业人员,只供企业在职的员工申请。结果壹天内从早到晚东奔西走,什么帮助都得不到。后来我们从其它工人口中得知的情况是,壹听到是外地户口的人,根本就不会受理。
另壹位志愿者则是凭著用人单位开的离职证明,去社区登记成为失业人员,然后了解壹下职业配对的信息。因为有用人单位的书面证明,所以失业保险还是比较快就得办妥。他又在社区那里填了壹张失业人员的登记表,上面要求填上个人信息、希望就业的地区、期望薪资、个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等。社区那里并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这方面的业务,负责接待他的人对具体安排不清楚,也不能提供更多信息,就打发他走了。登记至今壹个月,也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其实,玩具厂的工人当初失业的时候,也有在社区登记失业信息,不过也是从来没
有收过任何职业推荐和培训。6
其次,政府促進就业的另壹个方法是鼓励失业人员创业,以此带动就业。譬如,2015 年起实施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就表明要透过降低创业门槛成本、加强创业培训教育及创业服务、提供创业补贴和贷款等等,以鼓励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失业人员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
乍看起来,这为工人提供了壹个积极正面的信息:只要妳有想法、有行动力,就可以付诸实行。可是,被问及创业的意愿时,并不是每个工人都表现得兴致勃勃。有些人会觉得自己做老板总比打工好,不用受气,但没有资本的话也不太可能;有些人出来打工前曾经在老家做过小生意,但发现做小生意没有想像中容易,而且风险全都自己承担,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老板,有时候干壹份稳定的工作更适合自己。因此,创业这条路并不适用于所有失业人员。
就算这些工人想要创业,政府的创业措施又是否适合这些大龄失业的工人?答案也是否定的。
近年深圳鼓励新兴行业的发展,而创业措施也明显向这方面倾斜,从创业补助申请资格(持有本市户籍、近年从技术学校或高校毕业)和创业教育服务的复盖面(以高校及职技校为主)来看, 其针对的都是年龄较轻、文化水平较高、从事高新行业的创业者,持本地户籍者尤其有利。这也反映在政府公布的创业者成份中,深圳超过半数的创业者都是 8、90 后的年轻人。7对半辈子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的外来工人而言,即使创业的想像只是做个小买卖,也总需要本钱和壹定程度的经营知识,但政府的创业措施并没有关注到他们的需要。有些稍有技术的工人可能会从事厂商的外包工作,但更多时候这只是厂方为了配合国家减少派遣工比例而衍生的劳动力外包形式,把经营成本和风险转嫁至下游外包商身上,实质上并没有为工人创造更好更稳定的职位。
政策建议
面对未来持续的经济下行,大龄工人失业的问题都可能会日趋严重。玩具厂工人的个案只是壹个缩影,相信有类似经历的工人不计其数,问题是他们如何处理,是否非得接受自己的日子只会愈来愈难过的命运。我们认为,不论是失业还是再就业的相关政策,都急需直面这群工人的实际处境。即使深圳日后已不希望像以前壹般引入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制造产业,但按照我们的观察,这些产业并不会即时消失,而是以更零散化的方式经营,而其它服务行业的兴起,也意味着非技术工人有机会由制造业流向服务业,如餐饮、酒店等。工人因为深圳的经济发展而把自己整个职业生命建立于此,产业转型是否非将他们用完即弃不可?因此,政府和工会都应改善现有的失业和再就业的相关政策,以帮助这群为深圳付出半生青春的工人,能追上这个城市发展的步伐。
1. 失业保险基金应以改善失业工人处境,而非帮企业减负为重点目标我们认为,失业保险的设立应为失业工人提供社会保障,协助他们度过难关,因此现时其领取资格、期限和金额都应予以检讨,以生便民之效。观乎现时工人的情况,要证明自己是非自愿失业并非易事,因而容易丧失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而且失业保险的金额和发放期限也未必足够工人应付度过失业难关和找工作的需要。2013 年开放外地户籍职工参与失业保险之前,也许也没有料到工人失业的情况会在短短数年间浮现,导致失业工人的就业年限只令他们合资格领取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为了协助工人适应近年的壹波经济转型,减轻工人在失业期间的负担,令他们能安心找工作,我们建议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起点统壹为,每人三个月,然后每参保满半年再领壹个月。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也应该放宽壹点,即使工人并非被企业单方面中止劳动合同,在现时企业普遍以各种方式逼迫工人辞职以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负责处理的相关部门也应该按照各个工人的处境酌情处理。譬如,工人过去数月的工作时数和收入是否大幅减少?他们辞职之后,企业是否就顺势倒闭?如工人能提供证据,这些迹象都有助于判断工人是否无可奈何被逼离职。另外,我们也建议检讨失业保险金额,因为最低工资本身已不足够生活,实在不能再在以上再打折。8因此,失业保险金起码应在现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或以上,并与最低工资壹样,起码每两年调整壹次。
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也急需检讨,运作应更加透明化。可能有人会说,以上这些建议,都会增加政府开支,哪来的钱?我们从《深圳市 2014 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得知在 2014 年,失业保险基金实际收入 53.41 亿元,支出仅 4.27 亿元,而深圳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早已知悉“失业保险收支差额较大”的问题9,但是当时的结论仅仅是“我
们从企业征收的费用太多了”,并没有提出“如何使用这笔充裕的基金”的方案。
今年年初,广东省政府推出《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 年)》,为了帮助企业减低运营成本,将企业为工人缴交的失业保险费率砍半,结果失业保险基金未有传出危机不止,深圳还有能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为企业拨出稳岗补贴。既然如此,失业保险基金在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为何只向企业,而不是向工人提供优待?政府如何作此决定,对广大工人群体而言都是壹个谜。因此,我们也要求失业保险所累积下来的钱应用在工人身上,而基金的财政状况和管理方法也应向公众公开。
2. 加强对外来工人的再就业辅助
政府部门的就业促進政策应切实复盖各个年龄段和技术水平的外来工。从我们所接触的工人和志愿者口中,我们都听不到政府和工会在协助工人找工作、自我提升和转业方面有任何角色,往往都是靠工人自行摸索,成功与否完全视乎个人机遇。不论工人是初中毕业、大专毕业还是博士后,60 后还是 90 后,他们都在深圳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付出了相当的青春和劳力,并不能说走就走。政府既然要发展不同产业,就不能单方面依靠从外面输入有能者,而是让人人都有机会被培养成有能者。
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和工会再就业的所有服务——包括职业介绍、配对、创业——的内容都应该向年龄偏大的外来工人延伸,不应为参加资格设下护口和年龄限制,外地人和本地人都享受同样的再就业辅助。街道和区层面的人社部门和工会应该先提高工作人员对这个服务板块的了解和重视,为面临失业困境的工人提供专业的建议,同时权责应该分得更清晰,让人知道接受服务的手续、程序和前景,加强工人对再就业服务的信心。我们也观察到壹些社工机构近年开始提供比较个人化的再就业服务10,可是我们接触到的工人群体都没有听说过,可见这方面的服务仍有非常大的拓展空间。人社部门应牵头整合这些民间的资源和经验,加强服务复盖面。
与此同时,再就业服务也应该更考虑外来工的特殊背景,针对其年龄、技能、教育水平等特点,提供确切的辅助。为了提高工人接受培训的动机,培训期间也应为工人提供生活补贴,让他们不用在“接受培训”和“争取时间找新工作”之间抉择,在短期之内先安心做好转行的准备,才有心思考虑未来去向,包括是否留在深圳,投入产业转型的新局面,还是索性去其它城市另觅出路。
3. 规范企业招聘时的年龄歧视行为
当然,也许我们还是得接受壹个普遍现象,就是大龄工人较难找工作不壹定是因为技能发展,而纯粹就是因为为其年龄。企业招聘的时候明目张胆地为求职者的性别、年龄设下不合理的门槛,而且工人的经验也反映年龄愈大,找正式工作愈困难,建基于稳定劳动关系的连法律保障也随着他们的年龄增长而消失。
工人再努力提升技能、再努力适应时代的变迁,也不能回复青春。如果不能限制企业对大龄工人的年龄歧视行为,政府提供再多的再就业辅助也不会有任何意义。今年已有不少学者建议政府在“十三五”期间认真研究制订反就业歧视法11,如果政府真的希望产业发展带动的是社会平等和创新進步,就应该确切执行,让不分年龄、性别和户籍的工人都能在法律的保障下,从中找到立足点。
工人运动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发布的第六期工人运动观察报告。在报告期内,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有了新动向,这些行动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变化,也昭示了集体劳动关系的飞速发展。
当中国缺少能够真正代表和维护工人权益的工会时,工人的集体行动就成为观察中国工人运动的壹个窗口,透过这个窗口,我们观察到:
第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数量在增加、参与者的规模在增长、行动的诉求呈多样化、行动的手段趋于理性与成熟。
第二,工人集体行动正在逐渐跨越工厂和企业的界限,向行业化、区域化的方向发展。
第三,经过集体行动的历练,工人们的自信有很大程度的提升,他们正在通过集体行动撕掉计划经济年代强加的“领导阶级”的标签,并由此内生出自己的组织意识、维权意识和阶级意识。
第四,在工人的集体行动中,正在逐渐形成工人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正在改变政府官员对工人集体诉求的看法,有助于他们从此脱离“维稳”
的思维模式,以“平常心”来正视和应对市场经济中的劳资矛盾,并接受集体谈判这壹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
第五,在报告期,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及地方总工会仍然未能承担起新壹届党中央赋予它们的使命,即“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促進社会公平正义”。面对工人的集体行动,各级工会干部或是有意回避,或是“忧抱琵琶半遮面”地持含混立场,或是以“政府官员”的角色露面,因此难以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并使全总進壹步外在于瞬息万变的劳资冲突。
我们还观察到,在工人的集体行动中,劳工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劳工 NGO)异军突起,在全总工会无所作为的情况下,它们承担起“工会”的角色,积极介入工人的集体行动,凭借它们源于工人、贴近工人、了解工人的优势,引导工人理性维权,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纠纷。在介入行动中,它们自身的素质在提升、能力在加强、影响在扩大,它们正在完成著从壹个服务型组织到工运型组织的转型。
在近两年中国公民社会运动受到严厉打压的环境中,这些劳工 NGO 顶住了来自各方的压力,不但生存了下来,而且愈加茁壮。它们以自己坚定的行动撑起了中国公民社会运动的壹块天地,以自己承担的角色为全总树立了转型的样板,以自己最大的能量开启了劳资谈判的大门,以自己艰难的实践探索著中国集体劳动关系的发展规律与调整机制。从弥补中国工会缺位的功能看,它们可能仅仅是壹种阶段性的组织,但它们肯定会加载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历史。
本报告以 2013—2014 年间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为主线,描述两年间工人运动的发展轨迹。报告分三节,第壹节是对报告期工人集体行动的壹个全面描述,并分析了工人集体行动的背景因素和行动特点;第二节总结了资方、政府和全总工会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反应态度、应对手段和策略;第三节概括了劳工NGO 在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的角色,并分析了这类组织对中国工人运动产生的影响。
本报告收集的个案,除了标明来源之外,均来自“中国劳工通讯”、“GRRR”、“自由亚洲电台”、“阿波罗新闻网”、“大纪元”等网站。1第壹节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基本描述
壹、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总体观察
在报告期,共收录工人集体行动个案 1793 起,较上个报告期(2011—2012年)收集的个案增加了 1523 起,个案增加可能有两个原因:第壹,在报告期,工人集体行动个案较上个报告期的确有较大增长,这也是我们直观上可以感受到的,例如,出租车的罢运个案较上个报告期有明显的增加。第二,在本报告期,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得到民间媒体的高度关注,有热心人士通过博客、网站、微博等渠道,及时报道发生在中国各地和各行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这也极大丰富了个案的来源。
在 1793 起个案中,从地域分布上看,广东省仍然居于首位,有 481 起,从行业分类上看,在制造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出租车、学校、公共交通、医院、环卫等行业,广东发生的个案数量也均居首位。在广东之后的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江苏(120 起)和浙江(106 起)两省。
需要指出的,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之外,河南与四川两个内陆省份的个案数量分别排在第四位(97 起)和第六位(81 起)。
二、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分行业观察
1、制造业
在报告期,制造业的个案仍然居首位,为 774 起(43.1%)。对这些个案做壹步分析,可以发现,个案涉及了制造业 31 个类别中的 27 类,其中,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40 起,18%);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82 起,10.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7 起,9.9%)和纺织服装业(66 起,8.5%)发生的个案居前四位。
在制造业发生个案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有 265 起(34.2%)、港资企业 113 起(14.6%)、台资企业 102 起(13.1%)、国有企业 97 起(12.5%)。
在诉求方面,个案中工人的诉求多为复合性的,如果以制造业个案中工人的第壹诉求为对象進行分析,可以发现,“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和“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所占比例分别为 297 起(38.4%)和 183 起(23.6%),占第三位的是增加工资的诉求,为 83 起(10.7%)。需要指出的是,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为第壹诉求的个案呈现的特点是,有 90 起发生在 2013 年,有 207起发生在 2014 年;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第壹诉求的个案,有 95 起发生在 2013 年,有 88 起发生在 2014 年。这与报告期内中国制造业经济运营环境的变化有直接的关系(见后)。
在行动方式方面,制造业工人集体行动分为单壹形式和复合形式。以罢工为例,有些个案是以罢工作为主要形式,工人们拒绝進车间工作,聚集在厂区内,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喊口号、静坐等方式表达他们的诉求,这类个案为 361 起(46.6%)。有些个案是在罢工后附带有堵路、游行和到政府请愿等方式,其中罢工与堵路的个案为 73 起、罢工与游行的个案为 6 起、罢工与到政府请愿的个案为 24 起。
当制造业的工厂处于停工、关闭、破产等状态时,因为无工可罢,工人们会采取其他方式表达诉求,包括,请愿(含在公共场所集会和示威)160 起,所占比例为 20.6%;堵路 100 起,所占比例为 12.9%;工厂内抗议(含静坐、封堵厂门)45 起,所占比例为 5.8%。
较之前几个报告期,虽然集体行动个案呈大幅度上升,但工人在行动中损坏工厂财产和围堵资方管理人员的个案非常少,前者为 2 起,后者为 4 起,这说明,工人们已经可以在表达对现状不满的同时,保持克制和冷静的态度。
2、其他行业
在报告期,在与社会公共利益联系较为密切的行业,如出租车业、公共交通业、学校、医院和环卫业等,个案发作较为频繁,这五个行业的个案高达 651 起,占全部个案的比例已经超过了三分之壹。
出租车业
出租车业壹直是集体行动个案的高发行业,从直观上看,本报告期的个案数量较前壹个报告期有大幅度增长,在上壹个报告期(2011—2012 年),共录得 67起个案,在本报告期,共录得出租车司机罢运个案 340 起。
这些个案呈广泛分布的特点,涉及省份多达 29 个,在个案数量排列上,除了广东(29 起)和山东(29 起)并列第壹之外,排在其后的是三个内陆省份,即,河南(24 起)、陜西(22 起)和四川(21 起)。另外,出租车司机罢运个案有从壹线城市和省府城市向小城市(县级市)蔓延之势,在 340 起个案中,有211 起发生在县级市或者地级市的区,所占比例为 62%。
在 340 起个案中,有 312 起个案带有行动诉求的信息,诉求有单壹的,也有复合的,其中,居第壹位的诉求是“抵制黑车”,有 114 起,所占比例为 33.5%,远高于其他诉求。出租车司机们认为,黑车泛滥,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意;还认为,导致黑车泛滥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黑车整治不力。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报告期内,壹些地区曾经出现两次或以上出租车罢运个案,例如,2013 年 1 月、3 月和 11 月,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出租车司机举行了三次罢运行动,抗议地方政府批准增加出租车数量。2013 年 1 月、10 月和 11月,河南省安阳市出租车司机举行了三次罢运行动,抗议燃气涨价。2014 年 4月、10 月和 11 月,河南省驻马店市及所属县级市的出租车司机先后组织了四次罢运行动,抗议政府对“黑车”打击不力。这些在同壹地区反复出现的罢运个案说明,对出租车司机在行动中提出的诉求,政府并没有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建筑业
在报告期内,共录得建筑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 235 起,涉及 30 个省份,居前三位的为河北省(20 起)、广东省(16 起)、河南省(15 起)和陜西省(15起)。建筑业工人的行动诉求集中于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在包含有行动具体发生地点的个案中,大约有 140 起发生在商业住宅的工程项目中。
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由来已久,尽管各级政府多次出台禁止拖欠工资的政策,但拖欠问题壹直没有得到解决。
公共交通业
在报告期内,共录得 114 起公交车司机罢运个案,包括城市和城乡之间的大型公交车和中型公交车。以广东省的公交车司乘人员 26 起罢运个案为例,其中有 11 起发生在深圳市。在这些个案中,司乘人员的主要诉求是增加工资。例如,2014 年 4 月 17 日,深圳市东部公交公司 7 条线路的千余名司乘人员罢运,据参与者称,他们的工资太低,工作中经常受到公司的处罚;有多名司机称,车辆使用多年,有的仪表盘失效,看不出速度指示,经常因超速被交警罚款。2 深圳从 2010 年初开始進行公交体制改革,当时多条线路的司乘人员就认为改革导致公司的工资制度不透明,而且收入减少,也就是从那时起,此类行动每年都会发生多起。
学校
在报告期,各类学校教师罢课与请愿个案明显上升,共录得个案 125 起,涉及 23 个省份,居前的省份为广东(20 起)、湖北(17 起)、河南(13 起)。教师集体行动个案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点。例如,2014 年 4 月 8 日、9 日,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 15 个乡镇数千名教师陆续罢课,抗议政府克扣工资,要求补发所欠工资。
2014 年 11 月 14 日,黑龙江省肇东市 200 名教师到市政府集会,抗议政府克扣养老保险,要求增加工资,这壹行动的影响迅速蔓延到周边地区。11 月 17日,肇东市区和农村中小学共有 8000 余名教师罢课,有 1000 多名教师到市政府集会请愿。在 11 月 26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尚志市、依兰县、宾县、巴彦县、方正县、双城区等地又有壹万余名教师罢课,他们提出了同样的诉求。2014年 11 月 19 至 22 日,湖北省荆州石首市第壹中学和南岳高中;公安县壹中、二中和下车胤中学的教师分别罢工,教师们要求政府公开近十年国家调整工资的文件,增加工资。
医院
在报告期,共录得 30 起发生在医院的集体行动个案,分布在 15 个省份,行动参与者为医生、护士、护工、医院清洁工和厨师,行动的诉求多种多样。在 2014年发生的个案中,有多起是因患者及患者家属对医生、护士的人身攻击事件引发的,医生和护士以罢工行动抗议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环境卫生业
在报告期,共录得 42 起环卫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分布在 9 个省份,其中 23起在广东地区,7 起在四川省壹些城市。环卫工人的诉求主要集中在增加工资和提高待遇方面。这些个案引起当地政府的关注,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 2013年 1 月 22 日承诺,将较大幅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并为他们建立住房保障制度。3
2014 年 8 月 14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進壹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意见的通知》,规定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提高环卫企业工人月基础工资最低标准和岗位津贴标准,要求环卫公司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
政府
在报告期,共录得 10 起政府和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集体行动个案,这也是过去罕见的现象。在这些个案中,基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员工表达了对工资水平的不满,或者对基层机关与上级机关员工工资之间差异的不满。参与行动者要求公开工资支付情况、取消工资差异。这些个案发生在城市管理、税务、工商管理的部门等,例如,2014 年 11 月 21 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国税局大院内,有员工拉起横幅抗议。据行动参与者称,政府发布文件要规范公务员领取的津贴,这样壹来,他们每年的工资收入将从过去的十万元减至六、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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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人集体行动的背景因素分析
本报告收录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无壹起是在劳资集体谈判期间发生的,大部分个案是因个别事件引发的,但导致工人集体行动的却是壹些背景因素。
1、对工资收入和劳动条件不满
2015 年 2 月 2 日,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从目前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现状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还大量存在。
6 这些“大量存在”的雇主违法侵权行为是导致工人集体行动的壹个主要背景因素。
2013 年 1 月 5 — 12 日,黑龙江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国有)的工人连续罢工 7 天,要求增加工资。据工人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消息,当时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1160 元/月,该公司工人的工资在扣除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只能剩下 1400 元 — 1800 元/月,而 10 年前该公司员工的平均工资就已经达到 1000 元以上。
2013 年 1 月 24 日,广东省佛山市大沥镇环卫工人举行罢工,要求提高工资。壹位工人称,他们每月的工资是 1605 元,除去房租、吃穿外,还需自行购买清洁所用的扫把、垃圾铲,每个月工资所剩无几。还有工人称,雇主将街道的清洁方法从过去的“4 人 2 车”改为“3 人 2 车”,这样可以减少工人人数,而工人则要从早上 5 点壹直工作到傍晚。
2013 年 7 月 4 — 5 日,位于浙江省乐清市的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私营)的女工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据罢工工人称,她们每天早晨 6 点就要起床進厂工作,每个月经常要加班 20 多天,每天要加班到晚上 9 点。
2014 年 2 月 11 日,广东广州穗保公司(私营)的押运员罢工,要求增加工资。在罢工现场,壹名押运员向记者表示,他们 20 个人居住在大约20 平方米的宿舍里,每天早上 6 点就要起床工作,到晚上 8 点才能下班,中间只能休息很少的时间。7
在报告期内,各地政府纷纷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资方为了节省成本,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之后,将过去发给工人的补贴、津贴计入基本工资或者巧立名目向工人收取各种费用,由此引发了工人的集体行动。
2013 年 4 月 10 日,广州长视电子有限公司(私营)的工人举行罢工。在广州市政府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资方也发布通知,将原来工人的中餐补贴和住房补贴都算入基本工资,以使在不增加工资成本的前提下,让工人的基本工资可以达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3 年 7 月 2 日,广州展辉电子有限公司(港资)的上千名工人罢工。据工人反映,在 5 月份广州市政府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后,资方将工人的基本工资从 1350 提高至 1550 元,同时又在不通知的情况下,从工人的工资中扣除了250 元的伙食费、100 元的住宿费、149 元的养老保险费,而且还要降低加班工资。
2、对资方的规章制度不满
在集体行动中,工人普遍的反映是对工厂的规章制度不满,认为有些规章制度近乎“苛刻”;而且,在这些规章制度中,都包含着惩罚性的规定或者壹些不合理的收费条款,这都损害了工人的经济利益。
2014 年 10 月 13 日,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印尼资)的 800 名女工举行罢工,表达对公司管理制度的不满。据罢工工人称,资方因为效益不好,从 2013 年就取消了年终奖金、病假工资和高温补贴,还制定了各种罚款规定,工人稍有不慎就会被扣分罚款。
2014 年 11 月 17 日,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的公交车司机罢运,抗议公司收费项目过多。在罢工现场,记者看到壹份公司制定的收费表,里面有 12 项收费。据该公司负责人称,这些收费项目都是政府规定的,但记者从当地政府的壹份收费文件上看到,在这 12 项收费项目中,只有 3 项是符合文件规定的。82014 年 11 月 7 日,位于上海松江区的龟屋电气有限公司(日资)数百名工人发起罢工。据工人在网上发布的帖子,日方管理者在工作岗位上安装摄像机,以便监视工人的壹举壹动,就连工人打开手机看时间都要被罚款 100 元。
3、因政策得不到执行而引发不满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政策本为执政之手段,这些政策通常用来解决某些行业和地区的政治、社会和经济问题,但在实施这些政策时,却经常因地方财政实力不足而使政策受惠者得不到利益,進而引发集体行动。在报告期内,这类个案多发生在教育行业,而且与中央政府的壹项工资政策有关。2008 年 12 月23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从 2009 年 1 月 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该《意见》还要求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该《意见》规定,县级财政要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但在“绩效工资”政策的执行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因为县级财政的收入存在相当大的地区差异,有些县的财政因收不抵支而无法落实这项政策,引发了教师罢课、请愿等集体行动。
2013 年 5 月 6 日,湖北省洪湖市千余名中小学教师罢课,表达对绩效工资太低的不满。次日,洪湖市市长在与教师的对话中,将绩效工资偏低的原因解释为,洪湖市是国家级贫困县,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能够支付给教师的工资自然不会高。但教师代表提出,在壹个财政紧张,教师待遇低到了要停课的县级市,为什么教育局要盖壹座高达 12 层的办公大楼?92014 年 1 月 3 日,湖南省湘乡市湘乡壹中教师罢课后到市政府静坐,抗议政府克扣绩效工资。教师们称,从 2009 年国家实施绩效工资后,他们就壹直没有领到绩效工资,如果按照湘乡市绩效工资平均 1.8 万元/年的平均水平计算,他们被拖欠的绩效工资已经达到 7.2 万元/人。
4、政府调整政策造成工人利益损失
政府在对现有政策调整时,可能会与壹些工人现有的利益发生冲突,進而引发他们的集体行动。
2013 年 1 月 21 日,浙江省宁波市壹千多名出租车司机罢工,抗议政府出台新的政策,该政策要求私营出租车在未来 8 年内,每年上交 1 万元牌照费;每四年更新壹次出租车。出租车司机们称,他们每年为此要多支出 4 万元,而政府此前曾承诺过不收取牌照费。
2013 年 3 月 12 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出租车司机罢工,表示对政府出台新规不满。新的规定要求,出租车司机违章壹次,要接受停运壹个月的处罚;壹年违章两次,则要吊销经营权。有司机称,为了减少违章记录,他们私下要向交通警察按月缴纳壹笔“费用”。
2014 年 12 月 1 日,安徽淮南市东辰煤矿(私营)工人发起堵路行动,表达对当地政府出台关闭小煤矿的政策不满。该年 8 月 19 日,淮南市壹家小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27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文件,要求关闭淮南地区的小煤矿,东辰煤矿也在关闭范围内,这壹政策导致数千名工人失业。据工人在网上发布的帖子,该煤矿有壹级质量标准化的矿井,已经连续 4 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在报告期内,地方政府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工厂進行整治,要求它们搬迁、转型升级或者关闭,但在政策出台后,由于资方与工人缺少有效的沟通,或者出台的安置方案与工人的利益有所冲突,也会引发工人的集体行动。
2013 年 4 月 8 日,安徽省马鞍山钢铁集团合肥公司(国有)的壹千余名工人在工厂门口示威和堵路。该公司因环境污染原因被当地政府要求停产,但政府和公司方迟迟不出台对工人的安置方案。
2014 年 4 月 21 日,北京电机总厂(国有)1000 多名工人罢工。该工厂的喷漆车间因排放有毒物质,被当地政府要求搬迁,但工人对厂方提出的经济补偿金方案不满。
2014 年 6 月 6 日,位于四川省西昌市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国有)第数百工人罢工并围堵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该公司因环保原因被当地政府要求关闭,但工人对公司方给出的安置方案不满,他们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围堵在办公楼内,要求交涉安置补偿问题。
5、国有企业改制后遗症
自上个世纪末国有企业改制之后,其后遗症持续至今。改制后遗症的主要表现是工人们的各种不满,包括,对买断国有企业工龄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不满,对改制后工厂的工作条件和工资水平不满,对改制之后企业经营者与工人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不满等等。尽管随着国有企业改制过程的远去,改制后遗症的发作个案呈现逐年减少之势,但这个背景因素在报告期内仍然引发不少工人的集体行动个案。
2013 年 3 月 19 日,安徽盈创公司的数百员工在安庆石化总厂门口堵路请愿,要求回归总厂。这批人是在 8 年前由安庆石化总厂分流出来的检修工人,在分流之后,他们受雇于盈创公司。据参与行动的工人称,他们被分流到这家公司后,工作任务成倍增长,但工资收入不见增加,节假日还经常加班,而公司的领导们不仅拿着十几到几十万元的年薪,还想方设法地多捞钱。
2014 年 5 月 22 日,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哈飞汽车转向器厂 1000 余名工人到当地政府请愿。据请愿工人称,该厂曾为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工厂负责人“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改制后支付给工人的“买断工龄”的经济补偿金过低,每年工龄才折合 900 元。改制后,工人被迫失业,无法生存。
2013 年 9 月 16 日,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的北方钢铁有限公司近两千名工人因不满资方欠薪六个月而发起罢工,并到市政府请愿。该公司在改制成为私营企业后,资方因为经营不善,多年亏损,近两年来,不但没有给工人增加工资,而且也未给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6、制造业产业转移引发纠纷
在报告期,由于经济增速趋缓,人工成本和原料成本增加,制造业出现了新壹轮的产业转移潮,壹部分低端产业企业向中国内地和东南亚国家转移,壹部分高端产业企业回归欧美国家。这种趋势造成壹部分企业拖欠工资、厂址搬迁和工厂倒闭的现象,并引发大量工人集体行动个案。
在制造业不景气的环境中,雇主拖欠工资引发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在报告期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在收录的个案中,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为第壹诉求的个案在制造业个案中所占比例高达 38.4%。在 297 起个案中,至少有 80 起个案出现了雇主(老板)在拖欠工人数个月工资后逃匿的现象。这种现象造成工人不得不到当地政府请愿,将政府视为追讨工资的对象。
2014 年 10 月 22 日,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高勒珠宝有限公司(新加坡资)的 200 名工人集体到当地街道办事处请愿,要求政府协助他们追讨被拖欠三个月的工资。10 月初,工厂给工人放假 10 多天,待工人休假后返回工厂后,发现老板逃匿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现实中,工人开始以此条款为依据,频繁发动集体行动,提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在报告期,以这壹诉求作为第壹诉求的个案,在制造业个案中所占比例达到了 23.6%,值得本报告对这类个案做深入的分析。
第壹是《劳动合同法》条款的适用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适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和“企业因经营困难裁员” (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四款)。但在现实中,工人提出经济补偿金诉求时的情况却并非局限于此。
2013 年 9 月 5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旭日电子玩具厂(港资)第千余名工人罢工,并到当地政府请愿。罢工起因是该工厂改了名称,工人们担心工厂改名后要重新计算工龄,要求资方按照他们已有的工作年限给予壹定的补偿,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10
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出现了很多因企业搬迁引发的个案。雇主鉴于当地人力资源成本增长较快,准备将工厂搬迁。在这个时候,壹些因各种原因不愿随厂搬迁的工人会向雇主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在这些个案中,有些企业是属于同城搬迁,劳资之间对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了纠纷。
2014 年 1 月 2 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三水华南包装制品厂(合资)的 100余名工人罢工。资方准备把工厂搬到佛山市的新址,但有工人认为,新厂址离居住地太远,不愿随厂搬迁,于是要求资方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2014 年 4 月 4 日,位于江苏省昆山市的喜玛诺公司(日资)的 1000 余名工人罢工。该公司准备将工厂搬迁到 10 公里以外的新址,工人们要求资方公布经济补偿金方案。
第二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月工资,在现实中,劳资双方会就“月工资”如何计算发生分歧。
2013 年 8 月 29 日,三箭电子(厦门)有限公司(日资)工人举行罢工。该公司在 7 月底发布公告,称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在 8 月底结束生产并遣散员工,员工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但在作为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月工资”中,是否包括加班工资,劳资之间有不同意见。据罢工工人称,他们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有1000 多元,加班工资有 3000 多元,所以主要收入还是靠加班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来算的话,补偿金额显然会少很多。11
2014 年 1 月 2 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东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的工人举行罢工,表达对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不满。该公司因为环境问题被当地政府要求搬迁,资方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2014 年 2 月 28 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工人要求的计算基数是“佛山市月平均工资”,前者比后者低 1850 元。
第三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劳动者在工厂的工作年限计算的,以“每满壹年支付壹个月工资”作为标准。
但工人们对这个标准表示不满,特别是壹些工龄较长的、年龄较大的工人,认为壹旦离开工厂,再就业的机会不大,即使能够找到工作,工作的条件和工资都不会很好,他们希望能够提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2013 年 11 月 21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艾默生电气公司(美资)约 2000名员工举行罢工。该公司即将搬迁到珠海,资方对不愿意随厂搬迁的员工提出了N+1 的经济补偿金方案(N 是工人的工作年限,1 是 1 个月的工资)。但工人们认为合理的标准应当是 2N+1。
因为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较大,对壹些雇用工人数量大,经营时间长的企业来讲,资方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能是壹笔巨额费用。资方为减少这笔费用,会采取各种手段,迫使工人“辞职”。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工人自己辞职,则资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当工人认为这些手段是资方的壹种“阴谋”后,会采取集体行动表示抗议。
2013 年 4 月 2 日,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强安造纸厂(私营)的 200 余名工人采取堵路方式抗议。资方从 1 月份就给工人 “无限期放假”,“放假”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工人每月支付 1100 元的生活费;同时要求,如果工人在“放假”期间到其他工厂打工,就要先办理辞职手续。工人们认为,这是资方故意逼迫他们辞职,以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122014 年 5 月 20 日,柯尼卡美能达(大连)有限公司(日资)的上千名工人罢工。该公司因为订单减少需要裁员,资方为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推出了壹种“息工待岗”的措施,指定部分员工回家待岗,向他们支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0%的生活费,同时禁止待岗员工外出寻找工作。工人们认为,资方实际上是在逼迫他们辞职。
7、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屡禁不止
中国建筑业的拖欠工资问题已经成为壹个痼疾,历经政府二十余年的整治,至今依然屡禁不止。有研究指出,建筑业欠薪的根源在于该行业的“垫资”惯例与“分包承包工程”的用工制度。房地产开发商在建筑项目上并无足够的资金,他们会以发包的方式将工程分包下去,承包者以“垫资”的方式获得部分工程项目后,再以同样的方式发包给下壹层承包商,由此形成了各级承包商“垫资”的现象,最终将“垫资”的风险落在了最低壹层的承包商 — 包工头身上,当包工头们实在拿不出钱来垫付工人工资的时候,随即会产生拖欠问题。13报告期内,共录得建筑业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行动个案 235 起,实际发生个案的数字肯定要远大于这个数字。这些个案大部分发生在商品楼宇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有些个案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在数年前就已经完成,开发商或者建筑商却壹直拖欠著工资。建筑工人壹般会采取堵路、到政府请愿的方式追讨工资,但能够追回工资的个案不多。在讨薪过程中,他们经常被开发商或者建筑商指派的保安人员、黑社会人员打伤,或者成为警察强制性措施的实施对象。148、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深度腐败
在报告期内,在工业领域(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共录得 119 起发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占工业领域行动个案(803 起)14.8%的比例。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在这壹领域中,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仅为 2%。15与这壹数据比较,发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可以说远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
在国有企业的个案中,工人们的主要诉求仍然与经济利益有关,但绝大部分个案的背景因素都涉及到企业经营者的贪腐行为。工人们认为,经营者收入与工人工资之间的差距过大,部分经营者在以权谋私的同时,又采取各种苛刻手段与制度来盘剥工人,在那些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工人们更将原因归于经营者的无能与贪腐。16
2013 年 3 月 4 日,江西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工人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在罢工期间,工人们了解到,该公司的上级主管 — 中国五矿集团每年给该公司确定的壹线员工的平均工资是 3660 元,另加 2 个月的工资和 2000 元的年终奖金,但工人实际上每个月的平均工资只有 1200 元,年终奖金只有 600 元,每年都领取 12 个月的工资。
2013 年 5 月 17 日,位于广东省湛江市的海滨船厂的数百名工人罢工。有工人称,该厂管理者层层贪污,有工作不给工人做,却外包给其他船厂做,以从中赚取佣金,而且将原本属于工人的宿舍房出租给外人牟利。
2014 年 2 月 7 日,位于四川省泸州市的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数百名工人罢工并堵路,抗议管理方修改制度,延长工作时间。工人们称,在这个公司,当官的比干活的多,公司领导们的年薪达到数十万元,而工人每月的工资仅为 1300— 2000 元。
四、工人集体行动的特点分析
1、行动者主体多样化
在报告期,工人集体行动者的主体仍然是制造业工人、出租车司机和建筑工人,也出现了壹些新主体,如,教师、医务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快递工人、押运员、环卫工人等等。我们将他们称为集体行动的新主体,这是因为由他们发起的行动个案呈上升趋势,而且他们的工作与社会民众的利益关系密切,集体行动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远大于制造业和建筑业。
2013 年 12 月 14 日,深圳航空货运部的工人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这次罢工使進港飞机的行李无法卸下,大量旅客滞留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2014年 1 月 4 日,陜西省榆林市神鹰护卫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的上百名押钞员罢工,导致榆林城区八家银行的数十个营业网点被迫暂停办理业务壹个多小时。
2014 年 6 月,山东济南韵达快递公司(私营)工人罢工三天,导致该市积压快件近两万件。17 2014 年 4 月 24 日,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小学附属幼儿园的教师罢课,造成“500 幼儿无人看管”。18
2、行动诉求多样化
在报告期,工人集体行动的诉求仍然以经济利益为主,诸如追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增加工资、改善福利待遇和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在这些诉求中,工人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追讨个案有明显增长,在制造业有 31 起,在其他行业提出此类诉求的个案有 21 起。在过去很长壹段时期,从农村到工厂就业的工人对社会保险并不重视,壹些无良雇主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常常以“工人也要支付社会保险费”为由,劝说工人“同意”放弃此项权利,或者与社会保险机构形成默契,以工厂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近年来,壹些年龄较大的工人,逐渐意识到社会保险对他们今后生活的重要性,从而使追讨社会保险费成为工人集体行动的壹项主要诉求。
2013 年 8 月 8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宝德玩具厂(港资)上千名工人罢工,提出高温补贴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诉求。据参与罢工的壹位工人称,他已经58 岁了,在这家玩具厂工作了将近 20 年,而资方从 2008 年才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政策规定,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资格是要有 15 年的缴费年限,所以要求资方按他们進厂的时间补缴社会保险费。
在壹些个案中,资方虽然为工人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并没有按照政府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或者缴费的基数不是工人的工资收入,而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些做法也让工人感到他们受到了欺骗。
2013 年 12 月 5 日,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的宜泰鞋业公司(台资)的工人到当地政府请愿,要求资方补缴养老保险费。该公司在 2003 年到 2010 年的 7 年间,并没有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工人支付养老保险费,以至于有工人在 2013年 11 月退休时,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认为他们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工人们在发现这个问题后,采取了罢工和请愿的方式表达不满。
2014 年 4 月,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裕元鞋厂(台资)发生 5 万余名工人参加的罢工,据媒体报道,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起来最大规模的工人罢工行动。引发这场罢工的事件是资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裕元鞋厂的罢工引发了壹次不小的罢工潮,罢工工人的诉求均为追讨社会保险费。地方政府为此而加大了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但这种做法又引发新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当征收力度加大后,除了资方要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外,工人个人的缴纳数额也有增加,在月工资收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这导致工人每月的工资收入减少。例如,2014 年 8 月 18 日,惠亚集团皆利士多层线路版(中山)有限公司(美资)的 100 余名工人举行罢工并试图堵路。此次罢工的原因是,当地政府要求资方从 7 月 1 日起,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工人个人也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自己负担的部分,当工人收到工资后,发现工资较过去减少了数百元,遂产生不满。19
在报告期,工人们在集体行动中还提出了关于职业安全、企业产权变动的知情权等诉求。
2013 年 2 月 21 日至 23 日,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的特艾科机械制造公司(丹麦资)的工人连续三天罢工,抗议资方不重视员工的健康,并要求提高福利待遇。有参与罢工的工人称,他在电镀电解车间工作,每天都要加班,长期接触有毒物质,但资方从未安排他们体检。
2013 年 9 月 27 日,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武煤百江燃气有限公司(国有)的千余名工人举行罢工并堵路。据罢工工人称,公司方正在与壹家外资公司谈判合资事项,壹些年龄大的工人担心合资后会被裁减,遂要求公司方告知合资的進展情况与详情。
在报告期,在不少具有多种诉求的个案中,出现了组建和改组企业工会的诉求,也发生了两起以组建和改组工会为单壹诉求的个案。
2013 年 7 月 31 日,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的东星空调管路有限公司(合资)的工人举行罢工,要求改组工会。在向当地总工会递交的《重整工会申请书》中,工人们提出,公司现任工会主席是资方指定的,不但从未给工人争取过利益,而且还积极帮助资方对付工人;工人们要求,召开工会会员大会,罢免现任工会主席,重新选举工人自己认可的工会主席。
2013 年 9 月,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番禺胜美达电子有限公司(日资)的 1500名工人联名签署投诉信,要求资方提高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此次罢工获得成功。时隔半年,资方解雇了 60 名曾经参与行动的工人和工人代表,由此引发工人不满,也让他们意识到组建工会维权的必要性。2014 年 4 月 21 日,几位工人前往当地街道工会,提出组建工会的申请,但未能获得街道工会的支持。5 月 14日,工人自行选举了工会筹备组成员,并向番禺区总工会、广州市总工会和广东省总工会投诉街道工会不作为。三级工会回应了工人的投诉,要求街道工会向工人道歉,并协助在该公司组建工会。20 尽管最后资方控制了工会的组建过程,但这壹个案说明,工人们开始认识到工会的功能与作用,产生了组织起来的愿望。
3、行动方式多样化
首先应当指出的是,在大部分个案中,工人们在提出利益诉求的时候,都没有付诸于集体行动,他们曾经尝试过各种沟通方式,向资方和政府反映诉求,希望得到回应,但很难如愿,于是,他们只好采取可以形成较大压力的行动方式。
在报告期内,工人的集体行动方式仍然以罢工、堵路、到政府请愿为主,有些个案因情况特殊,行动的方式具有较强的对抗性,包括,护厂、围堵资方高层管理人员、卧轨等。
在因企业搬迁、倒闭引发的个案中,不乏工人在追讨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时,采取封堵工厂大门、看守设备和产品的行动,这些行动其实是壹种“保全”行为,将扣押的设备和产品视为与资方谈判诉求的“砝码”。在少数个案中,还出现了工人围堵和限制资方代表自由的行动,其目的是与资方代表或者有决定权的人直接对话与谈判。
2013 年 1 月 18 日,位于上海市的神明电机有限公司(日资)的 1000 多名工人举行罢工,表达对资方发布新“员工守则”的不满。罢工工人占据了工厂,并将 18 名管理人员(其中有 10 名日本人)围堵在办公室内。212013 年 6 月,北京杰普莱斯医疗设备公司(美资)的经理、美国人史塔尼斯被工人扣留 5 天。该公司因为经营成本加大,盈利降低等原因,要将部分设备搬迁到印尼并裁减壹些工人,劳资双方因经济补偿金发生纠纷。222013 年 6 月 30 日,上海中技广东惠州公司(私营)的上百员工聚集在公司门口讨薪,并将该公司 5 名高层管理人员围困在办公楼内三天。
2014 年 6 月 6 日,位于四川省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国有)的3000 名工人罢工,抗议公司因厂址搬迁提出的安置补偿方案。工人们在 7 日至10 日间,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围堵在办公楼内,要求解决安置补偿等问题。
在收录的个案中,还有两起工人卧轨拦火车的行动。2014 年 4 月 17 日,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八道壕煤矿(国有)千余名工人卧轨,抗议煤矿破产后的安置方案,造成当地铁路交通中断近 3 个小时。2014 年 6 月 30 日,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的西林钢铁集团(私营)的 3000 名工人罢工并卧轨,追讨被拖欠长达半年的工资,此次行动造成伊春境内火车全部停运。
在报告期内,还有少数个案采取了壹些“时尚”的行动方式。例如,2014年 7 月 8 日,在广东省深圳航空基地,50 余名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飞行员举行了壹次“快闪”活动,他们在高唱壹曲《团结就是力量》之后散去,以此行动表达增加工资的诉求。23
4、动员组织手段多样化
在报告期,由于现代通讯技术的普及,使工人集体行动的动员组织手段得以多样化,组织化的程度有所提高,工人群体的抗分化能力得到加强。
在动员组织手段方面,互联网中的 QQ 群、微信群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行动之前,工人们会通过这些手段聚集起来,然后在其中整合行动诉求,确定行动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在行动过程中,也是通过这些手段商讨和修订行动策略,通报行动过程与效果。随着智能化手机的普及,更加大了信息传递的范围和速度。
2014 年 1 月 13 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千余名中小学教师罢课,并分四批先后到县政府门口请愿,抗议地方政府十几年来克扣教师的各种津贴及门诊医药费。有知情人在微博中透露,在 1 月 6 日,该县教师就已经通过 QQ 群确定要在 7 日到县政府请愿,当地政府获知这壹消息后,采取了紧急措施阻止并解散了这个 QQ 群。1 月 8 日,该县教师又组织了壹个 800 人的 QQ 群,为 13 日的行动做了准备。
2014 年 4 月 10 日,位于上海市的三星广电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台资)的千余名工人举行罢工,表达对资方增加工资方案和经济补偿金方案的不满。据《IT 时报》报道,这次事件完全是由工人自行发起的。24 但据民间组织“工评社”对罢工工人的访谈,工人对此次行动早有准备,当他们得知工厂要搬迁后,就建立壹个 QQ 群,有人在群里号召,4 月 10 日中午在食堂吃完饭,都不回车间工作,要求资方代表过来与工人代表谈判。25在过往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所谓的“自发”行动与“无组织”等等都是行动者规避风险的说辞,所有的集体行动都有其组织者与领导者,但在面对政府官员的威胁与资方的压制时,工人们对外的壹致口径通常是“我们没有代表”或者“我们都是代表”。在报告期,工人在集体行动中使用了壹种被称为“工人代表制”的方式,他们会在行动之前或者行动启动之后的短时间内,以推荐、自荐
的方式产生代表人选,然后用投票表决的形式选出代表,并以授权书的形式,授权代表在集体行动过程中行使各种行为,包括提出谈判要约,到政府上访、发布行动信息、与资方谈判等等。
在报告期,很多个案还出现了壹种以筹款为形式的动员组织手段。筹款是在工人聚集之后,每人拿出少许现金,集中起来作为维权的经费,此笔经费由专人负责管理,主要用途包括:工人代表维权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电话费、误工费(请假的工资损失)以及维权所需资料的打印费、复印费、邮寄费等等。尽管所筹款项数额不大,但这种手段可以让工人们将集体行动与个人利益融合到壹起,对消除工人在集体行动中普遍存在的“搭便车”心态有很大的作用。在工人代表被警方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期间;被法院判处刑罚执行期间;以及被资方解雇后,同厂的工人也会为他们再次筹款,用以维持其家庭的生活。
5、行动有超越企业界限的趋势
在报告期,发生多起全国性的工人集体行动。这些行动个案说明,中国工人的趋同性正在加强。随着现代联络手段的普及化与多样化,同行业工人已经有条件举行跨区域的联合行动,当他们处于同样的环境时,会产生壹致的行动诉求,進而发起行业内的集体行动。
2013 年 8 月底,百安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英资)发布新的奖金方案,引发员工不满,9 月初,该公司建材连锁超市在广州、上海、深圳、东莞等城市的 39 家门店的工人联合罢工。
2013 年 6 月初,北京金汉斯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港资)在全国各城市分店的 150 名经理级以上员工,代表 6000 多名基层员工向资方提出诉求,要求资方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并发放加班工资。262014 年 3 月初,百事可乐中国区在长春、哈尔滨、重庆、西安、兰州、新疆等地分公司的员工陆续举行罢工,抗议资方大幅度裁员。据该公司员工称,2011 年 11 月,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台资)换购了百事可乐在中国的非酒精饮料装瓶业务,此后两年,公司的销售量和利润均有增长,但资方却制定了裁员、降薪、削减福利的计划,引发了各地员工的不满。
在报告期,我们还录得 17 起富士康集团(台资)工人的集体行动个案,涉及省份包括江西、北京、江苏、广东、重庆、河南、贵州等地。工人们的行动诉求集中在对工资水平、工资差异、工厂搬迁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等方面的不满。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工人的集体行动可能会在某些行业,如,出租车业、教育业、公共交通业、铁路运输业等等发生,这些行业的集体行动将为行业的集体谈判开路,也使全总发展行业工会成为壹种必然的选择。
6、行动信息通过社会媒体得以传播
社会媒体对集体行动的动员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第壹是形成社会舆论场,从而激发受众情绪,形成心理共鸣,为集体行动提供认知强化;第二,形成非正式组织网络,从而为集体行动提供组织基础和协调机制。27 在报告期,社会媒体,包括微博、博客、图片分享、论坛、网络社区等被广泛地用于行动信息的传播,从而打破了政府主导媒体的局面。为了保持舆论导向,官方媒体不得不有所松动,其表现是开始对规模较大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予以及时报道,有些报道还从较为客观的角度,揭示了个案背后的成因,这些报道为促使当地政府公正解决劳资纠纷发生了作用。
壹些劳工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后,也会利用社会媒体传递机构的信息,以获得工人们的信任。它们还协助工人使用社会媒体建立相互间的联系,籍以提升工人群体的凝聚力与行动的壹致性。值得提出的是,社会媒体还在营救工人代表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2013 年 5 月 7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迪威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港资)的工人举行罢工,抗议资方搬迁工厂不予以经济补偿。
5 月 23 日,工人代表吴贵军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以 “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起诉到法院。9 月 11 日,数十名被迪威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解雇的工人发布公开信,要求深圳市总工会尽工会之责,支持工人代表吴贵军,帮助其免于起诉。这封公开信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得到网友们的声援,到 2013 年 11 月 1 日,仅在“新浪微博”上出现的“实时微博”已经达到 26400多条。9 月 26 日,大陆和香港 10 家劳工团体向深圳市市长发出联署公开信,要求政府介入,尽快释放吴贵军。10 月 1 日,香港职工盟联合多家关注中国劳工权益的团体共 30 多人,到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所在地请愿,要求立即释放吴贵军。10 月 23 日,瑞典射秽主义正义党和中国劳工论坛在全球7 个城市举办了对吴贵军的“国际声援日”活动。
当然,在大部分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依然存在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我们必须承认,在出口加工业的代工厂中,单壹的、高度同质性的工作岗位既可以在工人中形成共同意识;也会因为技术的简单化导致工人谋生的技能贬值,在失业的压力下,工人不愿意承担更多的行动成本与风险。特别是当资方在做出了些许让步后,行动者中间的壹些人就会以“见好就收”的心态,接受资方开出的停止行动的条件,如果政府再向工人施压,这个群体就更容易分化。因此,在大部分个案中,工人的集体行动仅仅限于经济方面的利益诉求与争取合理的待遇,他们的集体行动往往在初期爆发出惊人的能量,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诉求能够得到满足,壹旦遭遇资方与政府的强硬态度,或者资方做出些许让步,工人们聚合也就只能到此为止。
在本节最后,我们还要指出的是,尽管地方政府正在逐渐转变对工人集体行动的看法并开始采取较为理性的应对手段,但我们还是在报告期录得两例集体行动参与者受到司法制裁,承担刑事责任的个案。
有媒体报道,2013 年 11 月,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出租车司机黄某等 4 人组织罢运,被当地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6 至 8 个月。28 2013 年 5 月 12 日,广州市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壹医院的护工和保安员因院方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工不同工同酬等问题,采取抗议行动。8 月 19日,孟晗等 13 名保安员爬上医院门诊楼的玻璃高台,打出维权标语,希望以此方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政府部门的重视,他们被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予以刑事拘留。2014 年 4 月 15 日,白云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孟晗等 9 人有期徒刑 8 至 9 个月。
在工人集体行动者受到刑事处罚的个案低于过去的同时,他们受到警方行政处罚(包括训诫、行政拘留等)的个案在 2014 年下半年有上升趋势,特别是在广东地区,有大批工人受到这类处罚。例如,吴贵军在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以 “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起诉到法院壹年后,被获准“取保候审”。此后,宝安区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撤销了对他的起诉。
据壹位律师分析,在吴贵军被检察院撤销起诉后,警方意识到,随意对工人代表处以“刑事拘留”,会有“证据不足”而无法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风险,并可能与检察机关发生矛盾。警方随之改变了压制集体行动的策略,运用警方权力范围内的手段,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对工人代表予以惩戒,以达到威慑的目的,这也是 2014 年下半年此类个案上升的主要原因。
第二节 资方、政府和全总工会的反应与应对
壹、资方的应对
工人集体行动的目标总是指向他们的雇主,但雇主依仗其在企业中的强势地位,不会轻易做出让步。事实上,当工人提出了自己的诉求之后,他们面对的是来自资方的巨大压力,资方或是对工人的诉求不予理睬,或是直接明确告知无法满足。即使在谈判开启之后,资方也会继续使用各种手段对工人代表進行追踪、监视,或者继续施以威胁与利诱。
资方的强势可能有如下原因:壹是工人们的可替代性较高;二是大量的个案发生在企业搬迁、关闭或者倒闭时,工人无法通过罢工、怠工等阻断生产与服务过程,对资方无法形成压力;三是工人的组织性不高,被资方找到了分化瓦解的机会;四是行动之后,当地政府出于“维稳”的动机,对行动者予以压制,这也增强了资方对抗抵制的决心。
2013 年 1 月 15 日,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加特可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日资)的上千名工人因年终奖太少而罢工,资方在要求工人复工的同时,找来了300 多名应聘者,并称立即开除不复工者,开除壹个,现场招聘壹个。
2013 年 8 月 19 日,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高仕文具有限公司(美资)的工人举行罢工,抗议资方转卖工厂并强迫工人签订免除经济补偿金的协议。8 月 21日,数十名警察進入工厂,要求罢工者复工。次日,资方以“无理罢工”为由,解雇了 20 余名参与罢工的工人。
在个案中,由于缺少对工人集体行动的保障性法律或者免责性条款,雇主经常使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作为阻止工人集体行动和打击报复工人代表的法律依据。雇主会以工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雇参与行动的工人或者工人代表。这种做法既可以达到震慑行动者的目的,也可以将集体行动的组织者和积极分子驱除出企业,更可以这种理由逃避解雇工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这样壹来,在报告期就出现了壹次集体行动后会有大批工人被解雇的个案。
在 2013 年 11 月 19 日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合资)数千名工人罢工后,资方壹方面向复工者发放价值 1000 元的购物卡,壹方面大量解雇拒绝复工的工人。到 11 月 27 日,先后有 200 多名工人被资方解雇,他们中间很多人在这家工厂都有 3 年以上的工龄。
2014 年 5 月,哥士比鞋业(深圳)有限公司(港资)突然变更企业法人代表以及公司名称,员工们因担心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而罢工。资方从 6 月 12日起,分批解雇工人,到 7 月 16 日,共有 109 名工人被解雇,其中有壹名女工在接到解雇通知后跳楼身亡。29
2014 年 6 月 5 — 9 日,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的广桥光电有限公司(台资)的 500 多名工人罢工,抗议资方以减少工作量的方式迫使工人辞职,在此次行动中,有 300 多名工人被资方解雇。
在报告期,资方对工人的集体行动也表现了壹定程度的适应性,也就是说,在集体行动高发地区,出现了资方愿意与工人代表進行谈判以解决纠纷的个案。
这些个案说明,工人在行动期间的组织性有所增强,组成的团队难以被资方所瓦解,也说明在工人集体行动的陶冶下,资方正在逐渐接受谈判这种解决劳资纠纷的手段。
2013 年 9 月 1 日,位于广
东省深圳市的盐田国际集装箱
码头有限公司(合资)的 1000
余名工人罢工,要求增加工资
(见右图)。资方随即与工人代
表开始谈判。据罢工工人称,劳
资谈判的结果是,尽管工人的
基本工资没有增长,但资方在
福利上做出了让步,增加了户
外津贴、高温津贴、轮班津贴和
住房公积金。该公司在 2007
年曾发生吊车司机罢工事件,劳资双方也是在当地政府的斡旋下,通过集体谈判解决了纠纷。
2013年12月24日至26日,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台资)的400多名工人连续三天罢工,要求在公司更换管理层后予以经济补偿。
26日晚,劳资双方代表進行谈判,谈判结果是,工人同意复工,资方承诺会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30
2014年7月7日,奇利田高尔夫用品(深圳)有限公司(美资)的工人向资方发出集体谈判要约,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发放高温津贴、改组工会等八项诉求,并要求资方在18日前回复,后因遭到资方拒绝,工人在7月21日开始罢工。次日中午,该公司董事长从台湾赶到罢工现场,资方随即表示愿意谈判。在谈判中,资方做出了较大让步,双方达成协议,工人在23日复工。31 尽管在此案中资方的“戏剧性”转变有其重要的背景(见后),但该公司董事长愿意通过谈判而非劳资对峙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确反映了资方正在逐渐适应工人集体行动带来的影响,并且开始认识到劳资谈判解决纠纷的必要性。
二、政府的角色
在报告期,各地政府对辖区内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基本上仍然采取“维稳”的解决思路与对策,这壹思路是将此类个案视为“工人群体性事件”。对此类与“维稳”相关的事件,各级政府均制定有“应急预案”,预案对此类事件有几点共识的定义:第壹,此类事件属于群体性事件,有群体聚集的特征;第二,事件的表现形式为:上访、罢工、堵路、游行;第三,事件对社会造成了壹定的负面影响,破坏了社会的稳定、正常的社会秩序与企业的生产秩序;第四,事件是因雇主的违法行为、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和工人的维权诉求等因素造成的。当政府将工人集体行动个案视为“工人群体性事件”后,这些个案就与政府的“维稳”工作发生了密切联系,也就由发生在企业中的劳资纠纷转为政府需要介入且必须介入的“社会事件”。于是,在“维稳”的思维模式下,政府介入个案的真实目的并非是要解决劳资矛盾,而是要平息壹个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这种目的使政府的介入常常带有明显的功利性与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尽管中央政府希望这些事件能够成为制度创新的壹个切入点,但地方政府却无人敢于在这类个案中做出制度创新的尝试。在政府官员秉承“壹次性解决”心态来应对这些个案时,常用的方法就是向劳资双方施加压力,特别是要求工人停止壹切集体行动,包括在厂区内采取的抗议行动;同时,他们也会劝告工人走“法律的程序”或者“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与资方的纠纷。
2014 年 10 月 23 日,上海开联制衣有限公司(港资)的千余名工人到当地政府门前请愿,这壹行动缘于该公司突然宣布倒闭,拖欠了工人工资。据当地政府官员称,政府成立了数个工作小组应对这起事件,壹个是维稳小组,要控制局面,不让工人采取偏激行为;壹个是劳动关系协调小组,主要从事劳动法律和政策的解释工作;壹个是资产核查小组,核查公司现有资产与产品存量;还有壹个是再就业小组,任务是协助失业工人到当地其他工厂就业。
尽管政府介入有其“维稳”的目的,但在很多个案中,它的介入对于解决劳资双方的对峙僵局,建立劳资谈判的平台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当工人感到企业工会与地方工会无所作为、求助无门的时候,他们也会将解决纠纷的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这个时候,如果政府能够及时介入,个案是可以得到顺利解决的。
2013 年 1 月 10 日,有上千名农民工在陜西省渭南市富平县的人民路广场下跪,请求政府为他们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富平县委和县政府立即采取措施,查出陜西益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4900 万元,涉及 2600 多名农民工。政府有关部门随即扣押该公司 13 辆轿车(估价 698 万),待拍卖后折抵部分拖欠工资,同时要求该公司筹款偿还欠薪。32 此后,政府还召集当地涉及欠薪的 13家企业经营者开会,核查拖欠工资的数目,责令欠薪企业筹足款项发还工资。33在报告期,因雇主在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较多,工人们常常将诉求对象转向当地政府,在这个时候,有些地方政府的处置手段较为得当,致使集体行动得以迅速平息。
2013 年 7 月 14 日,位于广东省阳江市的万豪酒店(私营)的老板欠薪后逃匿,该酒店 200 余名员工上街游行追讨工资。当地政府闻讯后,迅速组织专案组介入,经多方联系,找到接管酒店经营权的新老板,该老板表示,愿意继续聘请酒店全部员工,并负责偿还所有欠薪,但担心员工领回工资后不会返岗上班,所以不肯发还全部工资。经过专案组与员工代表沟通,劳资双方达成协议,员工在返回酒店上班后,新老板立即发还工资。34
2014 年 3 月 10 日,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长安霄边创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私营)的 80 多名工人堵路。该公司老板何某在拖欠了 90 万元工资后逃匿。
当地政府官员随即到工厂协调,研究解决方案,据说解决方案得到了工人的认可。
35
2014 年 3 月 17 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容桂厂(私营)的数百工人到当地政府办公室请愿,该公司老板在拖欠了 450 万元工资后逃匿。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向该老板发出“追讨令”,同时,当地政府筹集资金垫支了工资,并将壹部分失业工人推荐到当地其他工厂就业。36
不过,仍然有大量个案显示,工人在采取集体行动之前,曾经通过多条途径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请求协助,但有些政府官员在接到投诉后,并非积极采取解决和介入措施,而是以威胁、敷衍的态度应对工人的诉求,使他们感到权益受到“二次伤害”,進而发动集体行动。
2013 年 10 月 29 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华盛电器厂(私营)数百名工人走上街头堵路。据参与行动的工人称,公司老板拖欠工资,他们多次到当地政府反映诉求,但政府官员每次都说申诉材料不全,要求回去补充材料。他们在无奈之下只好堵路。
2013 年 12 月 30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英利普科技有限公司(港资)的工人到市政府门前请愿,追讨欠薪。有工人称,他们在此次行动前,曾经去过政府劳动部门,但该部门官员说,要给老板半个月的时间说明欠薪的原因和情况,而当时工人们已经有 4 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了。
2014 年 1 月 2 日,位于山东省枣庄市的亿诺工程轮胎有限公司(私营)的300 名工人到市政府请愿。工人称,该公司拖欠工资长达 7 个月之久,他们曾经多次到市政府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这些政府部门都没有给解决,只好到市政府门前请愿。
在报告期,位于吉林省延边自治州汪清县的地球卫士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的千余名工人曾经先后四次发动抗议行动,追讨被资方拖欠的长达 10个月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工人们称,他们先后到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上访,但这些部门的官员却要求他们回到汪清县解决问题。他们也曾经聘请律师维权,但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因受到政府威胁而放弃,工人们最后不能不采取堵路的方式来表达不满。
三、全总工会的反应
在报告期,面对大量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地方总工会的确对少量个案做出了回应,特别是在广东这个工人集体行动高发地区,各级工会在介入个案后,的确发挥了壹些作用,不过这些作用其实是地方政府行政功能的延伸而已。
在 2013 年 5—8 月广州市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壹医院护工和保安员的抗议行动中,工人代表曾先后四次到广东省总工会上访,7 月 5 日,广东省总工会就此案首次在官方微博上表态,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省总工会领导作了专门批示,并组织协调小组,继续关注事件進展,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协调政府职能部门,推动事件依法依规解决。”37在 2014 年 4 月广东东莞裕元鞋厂数万名工人罢工后,社会各界人士与鞋厂工人在 4 月 16 日发表了壹封公开信,呼吁广东省总工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提出总工会派员進驻、启动劳资谈判、彻查社保缴纳情况和重新选举工会委员会等四点要求。广东省总工会 18 日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搭建劳资协商平台,以平等协商的方式化解纠纷”。38 随后,由各级总工会 20 多名干部组成的工作组進入鞋厂协调,东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也跟随工作组進入厂区,为工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和帮助。7 月 10 日,广东省总工会主席带领省总工会调研组,到裕元鞋厂所在地东莞市高埗镇,就推动镇工会以及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劳资纠纷中发挥工会作用進行专题调研,听取企业员工对组建工会试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39
但在大量个案中,各级工会对工人的集体行动仍然普遍采取旁观的态度,直接与工人接触的企业工会也很难担任工人代表的角色,事实上,它们也往往受到工人的谴责并被排斥在行动之外,这也使工会被進壹步边缘化。
2013 年 5 月 15 日,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松下集团三洋光品部(日资)1000多名工人罢工,抗议公司被松下集团并购后,未能对员工予以经济补偿和公司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们埋怨,每个月都交工会会费,到了有事需要工会的时候,却不见公司工会出面;在罢工现场,不少工人要求退出工会。
在 2013 年 11 月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的工人罢工后,工人代表曾经向公司工会主席递交诉求书,该主席当时以其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现身,并当场将诉求书撕碎,此举引起工人们的强烈抗议。40在壹些由地方工会介入的个案中,工会普遍采取“分化工人团结”的策略,试图瓦解工人群体,以协助地方政府达到维稳的目的。
2014 年 11 月 30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易佰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私营)的工人罢工。罢工后,工人们将希望寄托于当地工会,“等工会的人来给我们员工撑腰”。次日,工人代表赶到当地街道工会请求帮助,获得街道工会的承诺。
但据工人在微博中发布的消息,街道工会的人确实到公司找了老板,但他们“和公司的人坐在壹起的时候,就不怎么讲话了,甚至帮着公司讲话”。41在报告期,出现了壹起据说由企业工会组织的罢工个案。2013年 6 月 21日,位于山东省荣成市的固铂成山轮胎有限公司(合资)的 5000 余名工人举行罢工,罢工行动持续 30 多天。这次罢工是因美方合资方在中方合资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卖给了印度的阿波罗轮胎有限公司。对于此次罢工,中方高层管理者壹直坚称是由员工提出的、工会同意的壹次维权行动。但有媒体报道,此次罢工名义上是由公司工会组织的,其实背后得到了公司高层管理者的支持,参加罢工的工人每天可以拿到 70 元的补偿金;中方合资方也在其官网上明确表达了支持工会罢工的态度,当地政府对此次罢工事件也并无任何介入行动。42 事后,有工人向媒体记者表示,他们更希望公司能够被阿波罗轮胎有限公司收购并重组管理层,这样可以使他们享受到法定的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时可以获得加班工资。43 从以上报道看,此次 5000 余名工人参与的大规模罢工并非是由中国企业工会组织的,也绝非企业工会支持和组织罢工的壹个特例。
第三节 劳工非政府组织的角色与作用
在“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2011 – 2012)”中,中国劳工通讯已经指出,近年来高涨的工人集体行动为劳工 NGO 的职能转型提供了壹个广阔的空间,壹些劳工 NGO 已经意识到了这个发展与转型的机遇,并在工人集体行动的实践中完成了职能的转型,即,从壹个服务型组织转型为工运型组织。在壹个没有真正工会的环境中,这些劳工 NGO 的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可以说,它们在中国工人权利意识迅速觉醒,但全总工会仍不作为、不就位的现阶段,正在发挥着将工人组织化,并最终将工人导入工会,从而改造工会的作用,尽管这些作用可能是阶段性的。
据我们了解,在珠三角地区正在转型的劳工 NGO 有如下几家机构:番禺打工族服务部(以下简称“番禺打工族”)、深圳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以下简称“春风服务部”)、广州向阳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向阳花”)、深圳小小草工友家园(以下简称“小小草”)和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劳维所”)。
44 这几家机构分别有数年到十数年的发展历史,它们过去壹直从事对个体工人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服务信息、组织工人业余文娱活动的工作,近年来,它们的职能和工作重点转向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引导工人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纠纷方面,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壹、劳工 NGO 在工人集体行动中承担的角色
1、动员与组织工人
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首先要完成的是指导工人的自组织行动,将他们的临时性聚合转变为稳定团结的群体。在大部分个案中,工人集体行动所面临的壹个主要问题是组织性差,动员能力低,最初仅仅是几个人提出壹些诉求,这些诉求又得到壹些人的呼应,進而聚合为壹个群体。但产生诉求的人往往不知道如何提出诉求、向谁提出诉求,更不知道如何联系更多的人去实现这些诉求。在这个时候,工人们会联系工厂所在地的劳工 NGO 寻求帮助。
在应工人邀请介入个案后,劳工 NGO 的动员与组织工作侧重于打消工人的胆怯心理与“搭便车”的心态,指导他们联系更多的工人,使之可以形成壹个团结的、具有壹定规模的群体。例如,2014 年 4 月,番禺打工族工作人员了解到,在广州军区总医院从事保洁工作的 5 位工人,正在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向他们的雇主 — 金忠海物业公司(私营)追讨社会保险费,而其他保洁工人则持观望态度,等待仲裁结果(以下简称“金忠海案”,案情简介见附件)。番禺打工族认为,该公司 170 余名保洁工人都面临雇主未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可以通过集体谈判追讨权益。他们在工人当中找到了壹位女工,经过多次动员交流,该女工联络了其他工友到番禺打工族办公室接受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他们理解团结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的权益所在,并建立了工人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45
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护工与保安员的维权行动中(以下简称“中医药大学案”,案情简介见附件),番禺打工族在 2013 年 4 月 27 日组织了壹次集体维权座谈会,参加会议者是该医院 50 多名护工和保安员。在这次会议上,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工人确定了以集体谈判作为争取权益的主要手段,并选出了工人代表。5 月 9 日,机构工作人员又与工人代表座谈,分析了集体行动所面临的问题,梳理了应对思路,并决定立即召开全体工人会议。46针对有些个案中工人工作地分散、不易组织等实际情况,劳工 NGO 采取了多种方式去组织和动员工人,他们有时为了将工作地分散的工人组织起来,还会到工人的工作地和居住地做探访工作。劳工 NGO 的动员与组织工作要持续于整个行动过程,当工人遭遇资方的压制和政府的分化瓦解时,它们要为工人分析各方的优势与劣势,增强工人继续行动的信心;在行动持续壹段时间后,工人后续行动的动力会逐渐减弱,这个时候也需要劳工 NGO 加强组织工作。
在英林电器有限公司(私营)工人维权案(以下简称“英林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大部分工人因为不愿随厂搬迁到外地而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诉求。资方随后在经济补偿金方案中提出“以当年最低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并从 2008 年起计算。这个方案遭到了工人代表的否决,但有工人担心,如果不接受这个方案,资方可能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当工人代表将这个想法反映给中山打工族服务部(该机构在 2014 年被迫关闭)之后,机构召集了全体工人会议,在会上,工作人员分析了接受资方方案会造成的后果,并告诉工人们,如果有人现在接受这个方案后退出行动,会影响到个人与这个群体的关系,将来再遇到类似的问题,也会失去大家的同情与帮助。47劳工 NGO 的动员与组织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工人们的团结意识与共進退意识大大加强。
在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维权
案中(以下简称“大学城案”,案
情简介见附件),参与维权的工人
表现出坚定的团结与严密的组织。
他们选出了代表,代表之间有明
确的分工;在行动中,他们成功
抵制了资方多次的分化与威胁,
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见左图)。
在成功的背后,是番禺打工族持
续的引导与协助,该机构在此案
中协助工人代表组织了 9 次全体
工人大会和 10 多次工人代表会
议,并指导工人以民主形式讨论决定集体行动的重大问题,从而壹次次化解了集体行动过程中的危机,始终保持了工人群体的团结和统壹。4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后,劳工 NGO 利用了互联网与社会媒体提供的动员空间,完成了工人行动者的聚集与行动的启动,并由此获得了工人们的信任。
春风服务部在介入东莞裕元鞋厂工人维权案(以下简称“裕元案”,案情简介见附件)后,首先要做的工作是获得工人们的信任。据该机构负责人张治儒介绍,“开始介入的时候,大部分人不信任春风服务部,有人甚至说我们是政府的人。”为消除工人们的疑虑,他在工人的 QQ 群中,公布了个人资料、身份证以及生活照,还向工人公布了春风服务部以前协助工人开展集体谈判时与工人代表的通话记录。这些资料向工人们展示了春风服务部的专业能力和真实的身份,進而获得工人们信任。49
劳工 NGO 还协助工人们使用社会媒体建立相互之间的联系,籍以增强工人群体的凝聚力与行动的壹致性。在指导工人们建立了 QQ 群后,所有参与行动的工人就可以在第壹时间了解个案的進展,并依照 QQ 群发布的指令采取统壹的行动。
在广东佛山工艺总厂(私营)工人维权案(以下简称“佛山工艺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番禺打工族协助工人在新浪网和腾讯网上建立了“佛艺工友”
微博,用来发布集体行动的信息。50
在广东奇利田高尔夫用品(深圳)有限公司工人维权案(以下简称“奇利田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春风服务部和小小草协助和指导工人代表在行动前期收集了工人的手机号码、QQ 号和微信号,建立了博客、微博和微信发布平台。
51
在广州旧水坑胜美达电子厂案(以下简称“胜美达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向阳花协助工人们在新浪微博注册了“#胜美达成立工会直播#”,该微博向外界介绍了工人们从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的维权行动和筹备成立工会的情况。52
在广东宝威电源(深圳)有限公司(美资)案(以下简称“宝威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春风服务部协助工人建立了工人积极分子和工人代表的 QQ 群,在这个群中,服务部负责人张志儒为工人们整理了行动的诉求并附上了具体的法律依据,由工人代表打印出来在厂区内张贴。
2、培训工人
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后,壹直在努力开拓壹条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纠纷的途径。为此,它们在培训中向工人灌输集体谈判的理念与法律知识,讲解集体谈判对解决纠纷的作用以及具体的操作方法,让工人们认识到,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是壹种合法行为,也是政府壹直倡导的行为。劳工 NGO 的培训目标是增强工人们的谈判信心,克服面对资方时的胆怯,并教导工人代表如何整合与排列谈判诉求,使他们掌握谈判技术,熟悉谈判流程。
在工人提出集体诉求后,他们对这些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无足够的认识,对采取集体行动所带来的后果也无法预期,他们常常会在与劳工 NGO 的初期接触中问及这些问题,劳工 NGO 也正是将解答这些问题视为提高工人团结程度与加强行动持续性的关键。
在春风服务部介入的新兴纺织(深圳)有限公司(港资)案(以下简称“新兴纺织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资方在 2013 年 7 月初向工人传达了关闭该公司橡根车间的意图,但未提及经济补偿金事宜,仅希望全体员工都服从公司调动,到其他部门工作。当时橡根车间有 130 名工人,其中有三分之壹者工龄超过了 15 年,他们都希望获得资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后离厂。春风服务部在培训中了解到,有很多工人对这种诉求心中没底,他们认为,公司是有权利调动工作岗位的,况且又没有辞退他们。经过培训,工人们认识到,按照法律规定,调动工作岗位要劳资双方协商壹致,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动,则有权拒绝。53维权经验交流是劳工 NGO 培训工人的壹种方式,在大部分集体行动个案中,工人在行动之前都没有集体谈判的经验,劳工 NGO 除了告知工人集体谈判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规定外,还要让工人们了解谈判中的规则、程序,掌握谈判技术和如何应对谈判现场的突发问题。为此,劳工 NGO 在培训中经常使用模拟培训方式,按照谈判的需要,设置各种场景和问题,与工人壹起寻求应对的方法。例如,在佛山工艺案中,番禺打工族为工人做培训时,邀请其他工厂的工人代表到场,分享他们成功的谈判经验,讲解了谈判中资方常用的手段和应对策略,并举办了壹次谈判模拟活动,将工人代表分为模拟的劳资双方,進行了实战演练。
3、设计行动方案
工人集体行动的壹个组织性障碍是缺少行动策略,这也是此类行动被政府定义为“工人群体性事件”的壹个原因。缺少策略常常使工人在行动中陷入進退两难的境地,他们可能在提出集体利益诉求之后,将罢工、示威、集体请愿作为行动方式的首选,但在遭遇资方的抵制与政府的压制后,又可能由此丧失行动的勇气与信心,从壹哄而起变为不堪壹击。
基于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经验,劳工 NGO 认识到,对政府来说,相对于激進的集体行动,有序的抗议策略可能更容易被容忍与接受,因为这些行动不会带来混乱的场面,不会对社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也难以让政府找到采取强制手段的理由,行动者因此会减少行动带来的风险。基于这种认识,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经常要根据个案的具体诉求与工人的实际处境,为工人们设计出壹套行动方案,以减少劳资之间的对立情绪,并争取社会民众的同情和支持。
在中医药大学案中,针对院方拒绝与工人谈判的情况,番禺打工族建议护工和保安员向社会求助,具体的方式是,在医院门口竖起表达工人诉求的牌子,征集路人的签名;在工作中,利用空闲时间向患者及其家属诉说个人的诉求,让他们了解行动的意义;为了推动院方谈判,还建议将工人分为 10 组,在每天下班时间到医院出入口“拦截”院方领导,要求他们与工人谈判。
在佛山工艺案中,工人代表向资方提出集体谈判要约,但 10 天过后,资方壹直不予回应。对此,番禺打工族工作人员在工人代表会议上提出,应当给予资方适当的压力。次日,工人代表召开了全体工人大会,会议决定将集体行动升级,包括:在车间、厂区内举行有序、理性的抗议行动;向公司客户发出公开信;寻求当地府和工会的支持;向媒体通报维权行动的進展情况;通过社会媒体传递行动信息等等。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时候,劳工 NGO 壹直向工人宣称,集体行动不仅是壹种勇敢的抗争行动,还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仅有勇气和决心是不够的,知识、智慧和技巧同样重要;不是壹味猛打猛冲就能够解决问题,有节奏有分寸、有计划有步骤、有策划有谋略,方能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回报。54春风服务部在介入新兴案后发现,当工人罢工和静坐后,资方反应强烈,不但拒绝谈判,还在工人静坐的地方装了监控摄像,并将机器设备搬到别的工厂。
工人因怀有恐惧心理,对资方的这些做法并无反应,他们仅仅是安静地坐在摄像监控范围内。春风服务部认为,这种做法已经无法形成有效的压力,在与工人代表讨论后,提出了建议:组织工人在厂区内和工厂大门处举行抗议行动;将壹个车间工人争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诉求扩大到全厂工人,以争取更多工人参与。此后,资方开始与工人代表谈判,并提出了解决工人诉求的方案。当这个方案被工人拒绝后,资方又与当地警方联络,警察到工厂抓捕了 10 名工人,称只有接受资方的方案才可以放人,否则全部拘留 15 天。这壹行为激怒了工人,他们准备围堵当地公安派出所。春风服务部主任张志儒了解情况后,建议工人们不要围堵公安机关,第二天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投诉。工人代表接受了建议,到市公安局举报了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粗暴执法行为,事后,市公安局负责人对派出所负责人提出了批评。
4、指导选举和培训工人代表
由于二十多年“维稳”思维模式的影响,地方政府壹直将民众视为影响稳定的最大因素,它们不在纠正事件背后的成因上下功夫,反而在压制具体事件上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这种做法既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又会将冲突升级,甚至将未来的劳资利益纠纷上升为工人与政府之间的政治矛盾。在政府壹直将工人集体行动视为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将工人视为维稳对象的同时,雇主也壹直认为此类行动是对管理权威的严峻挑战并予以严厉的压制,这常常造成集体行动发生后的壹种局面 — 当资方愿意与工人谈判或者政府愿意出面斡旋时,找不到工人代表。这种局面壹是出于工人代表对资方和政府打压的恐惧,二是出于工人们保护代表的壹种心态,但如论如何,工人代表缺失的局面都会延长劳资之间的僵局并加大政府斡旋的难度。
在报告期,工人代表缺失与混乱的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在劳工NGO介入的个案中,出现了壹种新的组织形态 — “工人代表制”,即由参加集体行动的工人推选出数名工人代表,并制作“工人代表确认书”,由工人们在“确认书”上签名和加盖手印。工人授权工人代表做出以下行为:向资方、政府递交工人诉求书;处理与谈判有关的相关事宜;向劳动部门和上级总工会提交与谈判有关的文件;向媒体发布有关谈判進程的消息;代表工人壹方参加谈判,签署相关文件;向工人报告协议草案内容,并组织投票表决等等。工人们还授权工人代表可以聘请律师或专业人士为谈判提供专业和法律帮助。
工人代表制的出现,也是企业工会缺失或者不作为的壹种后果。在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很多个案发生地的企业是有工会的,但这些工会基本上都是不作为的。在大学城案中,环卫工人所属的广电物业管理公司有工会组织,但这个工会在工人罢工现场和劳资谈判现场都没有出现。广州市番禺区总工会的壹位负责人对此极为不满,发出了“在工人有问题的时候,工会怎么能不岀来代表工人”的质询。55
在新兴纺织案中,当春风服务部介入后,工人们曾经请求该机构出面作他们的代理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争取权益。但春风服务部认为,这个劳资纠纷还是应当通过集体谈判方式解决,当工人们接受了建议后,春风服务部的工作人员随即协助工人选举出 5 名代表,并在代表中间又推选壹人作为总代表。
在澳斯顿陶瓷(深圳)有限公司(合资)案(以下简称“澳斯顿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春风服务部介入此案后发现,工人们已经选出了代表,但几位代表并未发挥作用。为此,春风服务部提出,应当改选代表,考虑到工人内部需要团结,建议在不替换原工人代表的基础上成立壹个工人行动委员会,以钳制不作为的工人代表,并由该行动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人集体行动。56在广东凯金尔电器有限公司(私营)案(以下简称“凯金尔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最初的罢工是由生产线上的“拉长”带领的,在资方提高了计件单价后,包括“拉长”在内的壹部分人复工,但仍有50多名女工坚持不复工,不过此时已经没有人做代表了。中山打工族介入此案后,告诉女工们,不要全体出动与老板谈判,因为老板不可能与50多人壹起谈,应当选出几名工人代表与老板谈判或者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此后工人们听从了该机构的建议,选出了5位代表。57
在工人代表推举出来之后,劳工NGO还会协助他们做好分工并明确个人的职责。例如,在广州腾麒机械有限公司(台资)案(以下简称“腾麒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工人共推选出8位谈判代表,介入此案的向阳花随后指导工人代表做了分工,分担了首席发言人、第二发言人、记录员、现场录音、对外联系等项工作。58
在奇利田案中,春风服务部和小小草协助工人选举产生了13人组成的工人委员会,并在这个委员会内设立了5个工作小组:谈判小组、宣传和联络小组、纪律小组、经费小组和工会改组小组。
事实证明,通过民主程序选出的工人代表,能够在行动中胜任代表的角色。
他们中间有不少人在行动中立场坚定,不为资方与政府的利诱与威胁所动,这也让他们赢得了工人们的拥护与支持。
在永隆(广州番禺)塑料五金电器有限公司(港资)案(以下简称“永隆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工人们向资方追讨经济补偿金。向阳花在介入此案后,指导工人选出了代表,并为工人代表多次举办培训。在行动过程中,资方经理曾经找工人代表谢某谈话,询问他个人对经济补偿金的意见。该代表明确表示,如果只解决我壹个人的问题,那是不行的!我是代表全体工人的,要解决就大家的问题都壹起解决;没有工人的支持,我们代表什么也做不了,无论如何都不能抛弃我们的工友;我们代表的是他们,不是我们自己。59在联盛塑料五金模具有限公司(港资)案(以下简称“联盛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参与集体行动的工人人数为111人,坚持到最后者96人,在长达3个月的集体行动中,工人如此团结的壹个主要原因是工人代表的坚定立场与担当精神。期间,工人代表们多次遭遇资方的利诱与当地政府官员的威胁,资方曾经向首席代表承诺,只要他放弃行动,会得到10万元现金并给他安排工作。
这个承诺遭到该代表的明确拒绝,他说,我拿钱走了,我下面那帮兄弟怎么办呢,怎么对得起我下面那些兄弟啊?60
相对于法律规定的和全总工会组织的“职工代表”选举程序,这种工人代表的推选过程可能不是那麽正式与隆重,甚至有些与当年中国共产党治理下的陜甘宁边区用黄豆选举政府官员的做法近似。但正是通过这种略显原始且粗糙的过程,让工人们初次体验了真正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经历,让他们感受了壹种前所未有过的团结氛围,也让被选举出来的工人代表感受到了工人们的信任与自己未来要承担的责任。
5、指导工人选择适用的维权途径
劳工 NGO 拥有较为丰富的社会运动和劳工运动的历史知识,对于劳、资、政各方面的情况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在如何团结工人、组织集体行动和集体谈判方面具有较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大部分工人可能有坚强的抗争精神和意志,但缺乏上述知识和技能。61 劳工 NGO 正是发挥了它们的长处,弥补了工人的不足,并协助他们抵制了资方的分化与政府官员的误导。
政府官员和全总工会干部壹直将工人集体行动个案视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通常会使用壹些传统的解决“套路”。他们会先要求工人停止壹切集体行动,包括在厂区内的抗议行动,然后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或者“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与资方的纠纷。这种“建议”的确误导过很多工人,使他们误认为法定的程序才是解决劳资纠纷唯壹的途径。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会从有利于工人权益的角度,指导工人对可行的维权途径作出判断与选择。壹般来说,它们不建议工人走所谓的“法定程序”,因为这些程序耗时较长,工人手中又缺少这些程序所需要的各种证据,加之工人的诉求有些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这都使工人很难通过“法定程序”争取到权益。同时,劳工 NGO 也会告诉工人,集体谈判不仅可以缩短争取权益的时间,而且可以用谈判的方式,将工人带有合理成份的诉求提出来,这样就打破了法定最低标准的局限,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与合理的待遇。
在英林案中,劳资双方在当地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主持下進行了谈判,资方在谈判后做出让步,表示可以为工人补缴社会保险费和补发高温补贴,但条件是工人放弃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当时协调纠纷的政府官员建议,工人可以先接受资方的条件,然后再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资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介入此案的中山打工族否定了这个建议,认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会延长纠纷解决的时间,在资方搬迁到外地已成定局的情况下,不愿随厂迁移的工人要抓紧时间寻找新的工作,没有时间等待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果;而且,仲裁裁决之后,资方还可能付诸法院审判程序,工人需要更长时间等待审判结果。此后,工人听从了该机构的建议,否决了政府官员的建议。
在中医药大学案初期,工人们曾经寄希望于劳动争议仲裁,但他们遇到的壹个难点是,大部分人都缺少可以明确证实与院方保持有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介入此案的番禺打工族发现,很多护工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就在这家医院工作了,曾经直接受雇于院方,但当时院方与他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医院分管护工的壹位副院长成立了壹家劳务公司,将护工们转入公司的名下,也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再后来,这家公司又要求护工们直接与病人家属联系,也就是说,这些护工们壹直以来就没有明确的雇主,也缺少证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应当说,这是壹种普遍存在的情况,资方违反法律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反而使工人失去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但这又是壹种他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在这壹现实面前,番禺打工族认为,如果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护工们的申诉很难得到受理。
于是,他们建议工人们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在佛山工艺案中,当劳资谈判开始后,当地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突然要求工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来确定他们与资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按照这个要求進行仲裁,至少需要数月的时间。在获知这个要求后,番禺打工族工作人员给劳动行政部门的壹位主管打了电话,提出,要证实劳动关系,无需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公司保存有工人的入职时间记录,只要复制壹份,有劳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即可。时隔两日,劳动行政部门表示赞成这个建议。
6、对工人的行动与谈判给予指导
在工人集体行动启动后,资方往往会拒绝工人的诉求并打压他们的行动,有时政府也会出面阻止行动,这可能会让工人产生挫折感或者形成逆反心理而做出过激行为。这时,劳工 NGO 的工作就是对工人的集体行动提供指导,以维持行动的理性与合法性。
在中医药大学案中,当工人代表在 2013 年 5月16日向院方正式发出谈判要约后,院方迟迟不予答复,5 月 20 日,工人开始罢工并在医院内拉横幅抗议。
罢工后,番禺打工族壹直与工人代表保持密切联系,每天与他们壹起分析行动的進展情况,并反复告诫,壹定要组织工人理性维权,不要破坏公共秩序、不要破坏公物、不要影响病人就医。此后,工人们在院方仍然不予回应的情况下,集体到广东省政府上访请愿,途中遭遇警察阻拦,有壹部分工人被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问话,其他工人对警方此举表示不满,准备集体到派出所声讨。这时,番禺打工族的工作人员又及时与工人代表联系,告诉他们保持冷静的态度。
在裕元案中,面对数万工人参与的混乱局面,介入此案的春风服务部壹直试图整合工人的诉求以改变这壹局面。为此,服务部负责人张志儒曾经与该厂 90多名工人在 QQ 群中進行了 9 个小时的讨论,建议工人先选出壹个由 20 人组成的“裕元鞋厂集体维权行动委员会”,负责指挥、协调工人的维权行动,并建议在每个分厂设立壹个由 5—10 人组成的“维权小组”,由小组发动并负责组织选举各个分厂的工人代表。张志儒称,“希望通过这样壹个框架来引导工人理性、依法维权,避免再出现罢工初期的工人堵路、人身攻击等非理性行为。”62事实上,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的确起到了疏导工人情绪,制止急躁、偏颇和激進倾向的作用。
7、受委托担任谈判顾问
在工人的集体行动中,我们经常可以发现工人在团结组织、行动方略与集体谈判能力等方面的先天不足与后天缺失。在这种情况下,劳工NGO本身的性质定位和专业能力使它们能够弥补这些不足与缺陷。63 在报告期,工人们在接受劳工NGO介入个案后,经常向主持劳资谈判的政府官员和地方工会干部提出聘请机构工作人员担任谈判代表和顾问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往往被官员和工会干部们否决。这里,政府官员的态度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仍然有着凡事都要政府“说了算”的强烈控制欲;而工会干部的态度则反映了他们在面对工人诉求时束手无策的尴尬与“面子”上的难堪。尽管如此,在报告期内,劳工NGO的工作人员仍然在数起个案中,应工人的强烈要求,担任了谈判顾问或者直接参加了工人的谈判团队。
例如,在佛山工艺案中,工人们聘请番禺打工族工作人员担任谈判顾问,在大学城案中,工人们仍然聘请番禺打工族工作人员作为环卫工的谈判顾问。在这两起个案中,他们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为工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使工人的诉求基本上得到了实现。
8、联系官方与国际媒体
劳工NGO在介入个案后,要根据工人的诉说与诉求,为他们起草各种文书,并凭借机构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将这些诉求文件转送官方媒体,希望媒体将工人的诉求与状况公开,以获得政府与社会民众的关注与理解。劳工NGO壹般都与当地媒体保持有密切的关系,在介入个案后,它们会利用这个便利,将工人的诉求与个案的起因等情况通报给媒体,而媒体的报道对推动当地政府的调解斡旋发生了重要作用。个案证明,他们的这项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例如,在宝威案中,春风服务部发现,工人的行动不足以形成使资方让步的压力,于是就与壹些国际媒体(金融时报、时代周刊、路透社、美联社等)联系,请这些媒体对此案做了报道。这些国际媒体的报道,给位于产业加工链上端的国际品牌商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它们转而向下端的加工商施加压力,促使其承诺满足工人的主要诉求。
另外,劳工NGO还非常重视互联网的作用,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后,它们除了协助与指导工人建立QQ群、微信群等联络网络外,还会协助工人,通过微博、博客等途径,将工人集体行动的進展情况与成果及时传送到互联网上。
二、劳工 NGO 介入个案产生的影响
劳工 NGO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工作,对中国劳资关系调整制度的建设、对集体劳资纠纷的处理、对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影响可以概括如下。
1、整合利益诉求,为工人团结与集体行动奠定了基础可以说,所有的工人集体行动均源于工人们壹致的利益诉求,但壹致的诉求只能让工人聚合到壹起,谈不上形成集体行动的前提与基础。也就是说,工人在与资方的纠纷中,看到了他们具有的共同利益取向,例如,增加工资、修改工时制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并认为有必要聚在壹起争取权益。但是,在壹致的利益诉求背后,在不同性别的工人之间、不同工龄的工人之间、不同工种的工人之间,仍然存在着明显的诉求差异,这些差异直接影响到工人群体的团结程度与行动的力度。因此,要将临时聚合起来的工人发展为壹个团结的群体,首先需要的是在这个群体中形成对利益诉求的认同。
在劳工 NGO 介入个案的初期,它们首先要整合工人的利益诉求,帮助工人将不同组别的利益诉求整合为统壹的、全体成员都认可的诉求,将零散、繁杂的利益诉求梳理成目标集中的壹束诉求。然后,劳工 NGO 要指导工人设计实现诉求的集体行动方案与集体谈判方案,并将利益诉求制作成书面文件,递交资方、政府有关部门与全总工会。通过劳工 NGO 的工作,使工人在利益诉求方面形成了共识,即,只有在团结为壹个整体的前提下,他们的诉求才有得到实现的希望。
工人们对利益诉求的认同仅仅是启动集体行动的前提条件,而非必要的条件,集体行动的必要条件是工人对集体行动的价值认同。所谓集体行动的价值认同是指作为个体的工人对群体行动的动机和行为具有壹致的判断标准,或者说,工人们认识到通过集体行动能够实现自己的利益,并愿意以这些标准来规范自己在行动中的行为。价值认同是群体凝聚力建设的重要手段,只有在对集体行动的价值认同的基础上,工人们才能够启动集体行动并为实现行动的目标做出持续的努力。
从这壹点来说,劳工 NGO 的工作实际上是将工人们的利益认同转为对集体行动的价值认同。为完成从利益认同到价值认同的转变,劳工 NGO 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指导选举工人代表、培训工人的团结意识、培训集体谈判的程序与技术、進行维权经验交流等等。通过这些工作,让工人们感受到集体行动的价值。
工人的团结程度提升之后,自然会给资方带来更大的压力。在奇利田案中,介入此案的春风服务部和小小草在行动之初就协助工人推选出代表,组成了员工委员会,并有了明确的内部分工。2014 年 7 月 7 日,员工委员会向资方发出了集体谈判要约,获得资方回应,但资方坚称,与工人代表开会仅仅是为了了解工人的诉求而非進行谈判,而且会议没有任何结果。会议之后,员工委员会组织工人投票,决定罢工。7 月 21 日,工人开始罢工,7 月 22 日中午,公司董事长从台湾赶到现场,随即向工人代表发出了谈判要约。在当天下午的谈判中,资方基本上满足了工人的诉求。事后,春风服务部主任张志儒对资方让步的原因做出了解读,他认为,首要的原因是工人的行动压力,尽管在厂区内罢工的工人仅有 200余人,但在车间内没有参与罢工的工人也都停止工作,支持和响应罢工,资方感到,如果持续下去,有可能波及全厂数千工人。642、将工人的集体行动带入了集体谈判的轨道
有研究认为,工人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聚集在壹起采取集体行动,是因为有壹种被称为“怨恨情绪”的动员机制,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对资方的管理方式、劳动条件和工资水平等等产生了不满,这种不满的积累转化为对资方的怨恨,当资方的某壹项决策触及工人利益时,这种情绪会爆发并引发集体行动。65 还有研究指出,工人集体行动另外壹种动员机制叫“权利意识”,这种意识让工人们意识到自己行动的正义性与正当性,進而实施“体制外的或者非体制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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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工NGO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后,它们的主要工作是将两种动员机制整合为理性的动员机制。首先,它们要统壹工人们的权益诉求,为这些诉求找到法律的依据与合理的解释,使工人们了解到权利意识的源头与权利实现的条件。
其次,它们为工人们提供了怨恨倾诉的渠道。面对资方傲慢的态度、公开的抵制以及政府官员的漠视与冷淡,工人们的怨恨情绪会达到极点,在这个时候,恰恰是劳工NGO的工作人员在承担工会应当承担的角色,他们耐心听取工人的诉求与不满,这相当于为工人提供了壹条宣泄情绪的渠道。再次,劳工NGO将工人的怨恨转为了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体制内的途径反映给政府、工会和资方,这也减轻了资方与工人发生直接冲突的机会。最后,劳工NGO指导工人选出代表,这使资方在谈判中找到了对手,使政府在协调中找到了对话人。
如前所述,政府在劳资之间斡旋时,会建议工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解决纠纷。但现实中,伴随以工人集体行动的劳资纠纷是很难通过这个仲裁程序来解决的。例如,在因工厂搬迁、关闭引发的劳资纠纷中,工人们即将或者已经与雇主解除了雇佣关系,他们希望在短时间内解决纠纷,获得经济补偿金。这个时候,他们不想与资方有长时间的纠缠,当然也就不打算付诸繁琐的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在选择解决途径的时候,劳工NGO会将集体谈判视为首选并着力推动。
在介入个案后,壹方面,劳工NGO努力推动以集体谈判途径解决纠纷,组织工人代表的选举、设计以谈判为目标的行动方案、進行集体谈判方面的培训,并在政府的调解斡旋过程中,推动由政府主持的劳资谈判;另壹方面,劳工NGO在现有体制中,积极寻求建立企业层面的集体谈判制度,并试图在劳资纠纷解决之后,顺势在那些企业建立正式的集体谈判制度。
我们承认,由工人集体行动启动的劳资谈判可能仅仅是集体谈判的壹种雏形,但这种谈判的确具有了集体谈判的各种特征,即,在谈判中有工人们自己选举的谈判代表;有向资方提出的谈判要约;在谈判中有劳资之间对峙的场面和相互的让步妥协;谈判后有劳资之间签订的协议。可以说,通过劳工NGO的参与,中国企业层面集体谈判机制的萌芽已经在这些个案中显现。
3、推动地方政府承担调解斡旋的角色
劳工NGO在推动工人理性维权行动的同时,也推动地方政府开始承担调解斡旋的角色。因为政府认识到,面对以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等为诉求的工人,实在无法再将他们带有合理诉求、有序行为的集体行动简单地归结为“维稳事件”并粗暴地予以打击和压制;政府也意识到,在团结程度得到提升的工人群体面前,以往行之有效的强制性手段已经无法再让工人轻易就范。在此情况下,壹些明智的政府官员会转变偏袒和支持雇主的立场,转而承担调解斡旋的角色。
尽管这种角色仍然未能脱离“信访”的巢臼,但已经有了“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政府有关部门相互推诿的情况正在减少,合作协调的场面正在增加。这本身也是符合社会发展逻辑的,当壹个群体不发声时,会被社会所忽视;壹旦发声和行动起来,它们壹定会被关注、被聆听,并最终获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政府官员在转为承担调解与斡旋角色后,就有可能为劳资双方搭建壹个可以对话或者谈判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他们会促使资方接受工人提出的谈判要约,并在需要的时候主持和指导劳资之间的谈判。在报告期的壹些个案中,政府官员的确较好地完成了这个角色的工作。
在佛山工艺案中,当劳资对峙持续了壹个多月后,工人代表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求助,三天后,在劳动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劳资举行第壹次谈判会议。此次会议尽管没有提出解决工人诉求的具体方案,但劳资双方就解决问题达成了共识。
在会议上,首席工人代表称,劳动部门的介入是非常及时的。在联盛案中,当地政府为解决纠纷,成立了壹个专案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劳动站负责人和镇公安派出所负责人等组成,在为期三个多月的时间里,由这个小组主持的劳资谈判会议和调解会议多达20余次。
有劳工专家将政府介入的过程总结为三个阶段,在第壹阶段,政府主要是向劳方施压,如果劳方顶不住这股压力,就会全线失败,同时资方会有很多手段分化瓦解工人的组织;在第二阶段,政府会向劳资双方施压,这个阶段谁顶不住,谁就会输掉;在第三个阶段,政府会向资方施压,進入这个阶段,只要工人保持团结、坚持抗争,就胜利在望了。67 应当说,如果工人有足够的信心和相对完整的组织,就能顶住第壹阶段、第二阶段的压力,就有可能让政府在第三个阶段中承担起调解斡旋的角色。
4、努力寻求建立企业层面的集体谈判制度
中国现有的政治与经济体制并没有为建立集体谈判制度提供充分的条件,但持续高涨的工人集体行动反映了新壹代工人阶级已经具备了在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利益诉求的理念,有了这个理念,工人具备与资方抗衡、对峙的实力,進而具备与资方谈判的资格和能力就是迟早的事了。当然,要建立集体谈判机制,还需要解决不少问题,包括集体劳权的赋予与规制、工人代表的保护机制、集体谈判的程序规制、工会相对于资方的地位与谈判能力等等。
为了将劳资纠纷的解决引入集体谈判的轨道,劳工NGO从介入个案时起,就直面以上问题,并为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工作为建立集体谈判制度创造了初步的条件。
工人代表的保护
在个案中,工人代表保护要面对两个问题,壹是代表受到资方的打击报复;二是代表被政府采取强制性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介入个案后,劳工NGO为解决这两个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当工人代表遭到资方打击报复时,有律师出面担任他们的代理人,通过法律程序为他们争取复工和经济赔偿;当警方在缺少执法理据且违反法定程序将工人以及工人代表拘留后,劳工NGO会组织集体营救行动,劳工律师会协助工人到当地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为他们恢复名誉;在工人及工人代表被检察机关罗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律师会出面代理,在法庭上为他们辩护。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劳工NGO也在寻求从法律条款与政策层面突破工人代表保护的障碍。例如,2010年8月31日,劳维所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总体建议》,提出,对用人单位拒绝集体协商或者不答复劳方提出的集体协商要约的,由此引发的劳动者停工、怠工,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壹建议试图针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为工人及其代表建立壹个免责条件,使资方无法盗用“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的理由解雇工人代表。68推动集体谈判的地方性立法活动
建立集体谈判制度需要立法方面的支持,劳工NGO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有力推动了地方立法机构对集体谈判的立法進程。在这些个案中,劳工NGO所完成的指导工人代表选举、策划和组织工人集体行动;受工人委托参与谈判等等具体实践,都为地方立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2013年10月1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草案”)。与中国其他省份同类的地方性法规相比,这部条例草案更接近于现实,有些条款是针对广东地区集体劳资纠纷的现状设计的。例如,“条例草案”第十六条规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或者企业工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职工壹方的协商代表在地方总工会指导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这个条款实际上承认了工人自己选举的代表具备作为集体谈判代表的资格。“条例草案”第十八条规定,“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该条款认可了劳工NGO、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业人士受工人委托参与集体谈判的资格之势。“条例草案”第五十九条还规定,雇主超过规定时间未对工人提出的集体谈判要求予以答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谈判而引发集体停工、怠工的,不得以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条款在壹定程度上似乎准备承认工人采取罢工等集体行动的合法性。虽然这些条款在2014年9月25日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中均已被修改或者删除,但是,在“条例草案”中出现过此类条款,已经显示了劳工NGO介入个案后对地方劳动立法产生了壹定的影响力。
“民间约定”规制劳资集体谈判
在推动地方集体谈判立法的同时,劳工NGO在介入个案的基础上做了壹次制定“民间约定”的尝试。2013年10月11日,番禺打工族、向阳花、青岛小陈热线服务部、春风服务部、深圳时代女工服务部、中山打工族、劳维所以及20多名曾经担任过工人代表的工人联合发布了《劳资集体谈判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巧合是,在该《守则》发布的同壹天,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也发布了前述的“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这表明民间与官方都在从各自的角度,就中国工人集体行动不断高涨的态势,進行深刻的思考并尝试做出积极的回应。《守则》发布者在谈及起草制定《守则》的动机时称,
中国至今尚无壹部可以称为法律的集体谈判规则,现有的地方性法规与中央部颁规章在其内容方面,无法适应劳资之间的实际情况,如果有壹套相应的规则和程序,劳资双方的互不信任程度将会大大降低,谈判的过程将会更加顺利,谈判的效果将更加理想;更加重要的是,如果有规则和程序可循,许多由工人集体运动启动的壹次性谈判将有可能发展成为周期性的集体谈判,从而减少以工人集体行动启动谈判的必要性。69
该《守则》包括了七章65项条款,内容涉及集体谈判的原则、谈判代表的产生和职责、集体谈判的启动、集体谈判前的准备、集体谈判会议、集体谈判事项、集体协议草案的审核以及集体谈判僵局的解决等等。对《守则》的内容進行深入分析,可以看到这部“民间约定”的深远意义。第壹,《守则》是近年来首次由劳工NGO和工人代表在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的规则。这份以“劳资自治”为指导思想的《守则》有助于未来中国集体谈判立法向适用化、实用化的方向发展,甚至可以为其他领域的立法提供壹种“民间先行自我约束,然后以实践经验入法”的立法模式。
第二,《守则》在制度设计上强化了工人的力量,规定员工方的谈判委员会由工会委员和员工代表共同组成,其中工会委员所占比例不超过三分之壹;员工代表人选可通过工会推荐、员工自荐或者员工推荐等方式产生。这将提高工人的组织程度与谈判代表中的工人成份,打破劳资实力不均衡的局面,从而使集体谈判成为真正的劳资之间的博弈,并弥补现实中工会相对资方处于劣势,甚至被资方控制的缺失,使谈判的结果能够体现大多数工人的利益诉求。
第三,《守则》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参与制定《守则》的工人谈判代表、劳工 NGO 工作人员和劳工律师都曾启动、参与和组织过多次集体谈判,对创造集体谈判的条件、解决集体谈判中的僵局、组织集体谈判会议的程序等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解决手段。因此,这是壹部在总结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订立的民间规则,它对于解决现实中的劳资纠纷和运作集体谈判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第四,在当前工人集体行动激增的形势下,最理想的是劳资通过谈判解决双方的利益分歧,并在企业内打造壹个劳资平等博弈的制度平台,现在看来,《守则》恰好为这个平台的建设奠定了基础。如果这部《守则》能够得到资方的认可与遵守,则可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正规的集体谈判机制,使劳资双方的利益博弈过程有相应的规则和程序可循,進而降低双方的互不信任程度,加大集体谈判成功的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这部《守则》可以将很多由工人集体行动启动的壹次性谈判转变为常规的、规范的谈判机制。
5、对地方工会形成了“倒逼”效应
面对风起云涌、瞬息万变的工人集体行动以及由此引出的对集体谈判的强烈需求和愿望,全总工会系统上下显得束手无策。我们认为,这种束手无策并非是技术、能力、意愿和胆识层面的原因造成,而是全总系统中缺少“工会基因”。
因为缺少“工会基因”,全总工会在工人阶级的经济利益诉求日益上升的同时,只好不断地对自己的角色做出政治解读和政治定位。進入本世纪以来,尽管维权壹直是全总的工作重点,各种维权机制层出不穷,但基层工会的“去工人化”,使它失去了代表工人的合法性,更使工会与工人利益渐行渐远,最终外在于企业的劳资关系。
劳工NGO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对全总各级工会都形成了壹种“倒逼”效应。因为工人对工会的态度与立场非常不满,他们除了在行动中摒弃了企业内的工会外,在行动启动之后,也不愿向地方工会提出援助要求。而劳工NGO则认为,中国的工会法律对工会代表和维护工人权益的职责是有明确规定的,尽管全总工会存在严重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并非是不可解决的,如果能够置工会于工人的行动之中,不仅可以拉近工会与工人的距离,还可以对工会转变职能形成壹种“倒逼”的效应。在介入个案后,劳工NGO通常会说服和鼓励工人将他们的利益诉求告知地方工会,壹些个案也证实,地方工会的介入对劳资纠纷的处理发挥了正面作用。
当劳工NGO拉近了工人与工会的距离后,他们实际上是将工人带進了工会,也将工会带给了工人。它们利用自身与工人的密切关系,向工人们传递了正能量,改变了工人们不信任工会的看法;它们也通过与地方工会的沟通,推动工会履行法定的职责,改变工作作风。
劳工NGO对个案的介入还直接推动了基层工会的改组与工会直选。如果我们将时间向后推到2011年的10月份,在深圳市沙井黄埔冠星精密表链厂(日资)的2000多名工人罢工后,劳维所受工人委托担任谈判代表,与资方進行了壹次集体谈判并达成了协议。这场谈判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劳资关系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开启了劳资之间通过集体谈判解决集体劳资纠纷之先河。但遗憾的是,在这个个案中,自始至终看不到工会的身影。于是,官方媒体与社会媒体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工会在哪里”的问题。正是从那时起,在其后发生的壹些规模较大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包括,2011年11月现代精密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工人罢工、2011年12月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工人罢工、2012年3月欧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罢工以及在富士康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山西太原、北京大兴、江西丰城等厂区的数十起罢工个案中,各类媒体壹直都在重复地问这个问题。
当劳维所受工人委托,代表工人与资方進行谈判并成功地为他们争取到了权益的时候,这家律师事务所实际上完成了壹项基层工会应当完成的任务,甚至可以说,它在此案中实际上承担了工会的角色,也造就了壹个“样本”。随后,这个“样本”通过各类媒体得以传播,其巨大的“倒逼”效应促使地方工会不得不有所作为。就在冠星精密表链厂成功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纠纷之后,深圳市总工会在 2012 年 5 月指导了欧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人進行的工会直选,该总工会还宣布,对 2012 年到期换届的深圳市 163 家千人以上企业工会,市总工会将与区、街道总工会联合指导企业工会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的规定,通过民主选举進行换届。70 2013 年 2 月 4 日,富士康集团宣布,将在中国工厂举行“真正”的工会代表选举。71 2013 年 1 月 14 日,广州市总工会出台“2013 年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在 2013 年开展工会主席直选的试点。72 这些试点如果成功進行的话,将为今后企业层面推行集体谈判制度奠定基础。
6、为全总工会转型提供了壹种可借鉴的模式
我们看到,劳工NGO尝试在个案中将工人的不满情绪与无序的集体行动引入制度化、有序化的轨道,使工人的集体行动较为成功地避开了现实中的障碍,并且无需经过繁琐且不确定的公力救济途径,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这种引导不但为中国集体谈判制度的建设奠定了基础,也为全总打开了“改革之门”。简而言之,工人代表选举、集体谈判和工人代表保护是劳工NGO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之后所从事的三项基础性工作。从个案的角度看,这三项工作是通过和平理性途径解决集体劳资纠纷的前提;从长远的角度看,这三项工作为中国工会转型提供了壹个模式,也开辟了壹条转型的路径。
中华全国总工会所面临的最迫切问题就是工会转型。在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的二十年间,全总壹直未能承担起《工会法》中规定的工人代表角色并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其名不副实的“维权”机制、华而不实的“改革”措施,使这个工会与工人的距离及劳资利益冲突和协调的现实差距日趋加大,示人以“光说不练”
的“把式”形象。这种形象招致工人们的厌恶,也辜负了执政党殷切的期望。
全总工会转型的根本在于从壹个官办、官僚、官本位的行政机关和雇主的附庸,转为壹个贴近工人、溶入工人、代表工人的工会组织。因此,在目前以及未来壹段时期内,中国工运的壹个重点内容是将全总“去政治化”和“工人代表化”。
在这种转型中,全总工会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如何重新获得工人的信任,具体的工作手段就是工会直选、集体谈判和保护工人代表。劳工NGO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的过程中,对这三项工作進行了充分与有效的尝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提供了可供全总借鉴的转型模式,这就是,工会以劳工NGO为样本,主动介入个案,在介入之后,通过工人代表选举实现工会干部直选、通过劳资谈判推动集体谈判机制的建设,通过对工人代表的保护机制在企业层面建立独立于资方的基层工会。总之,通过对个案的介入,全总应彻底解决“工会在哪里”的问题,使工会不再唱高调、说空话,而是脚踏实地地为工人做些事情,在建设和谐的劳资关系中有所作为。换句话说,如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执政党会担心劳资冲突直接演变成劳政冲突,从而希望工会对工人扮演控制角色,行使“工具”职能的话,那麽,在市场经济转型完成、劳资关系已经成为了壹种经济利益关系后,劳资冲突也就没有必要再被扯入政治较量当中,在这个时候,执政党更希望工会能够成为代表工人的“有牙老虎”,从而形成劳资力量均衡之势。
7、推动了中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转型
劳工 NGO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在壹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集体劳动关系失调、集体劳资纠纷失控的问题,为集体劳动关系立法提供了壹股推力,也为此类立法提供了如下可以借鉴的第壹手素材。
(1)劳工三权的立法借鉴。劳工 NGO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使工人的组织权与罢工权的立法规制需求骤然扩大,并已成迫在眉睫之势。这些个案都凸显了壹个事实,即工人已经组织起来并将自己的经济利益诉求付诸于集体行动。因此,无论法律是否有所规定且如何规定,这些个案已经对集体劳动关系立法提出了强烈的需求。而劳工 NGO 对这些个案的介入过程和具体的工作,在如何组织工人、如何采取理性的集体行动实现诉求等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可以让立法机构从中得到立法的灵感与立法观念的转变,進而完善中国劳动法律中“劳工三权”的建设,这也有助于让立法机构走出壹直以来“闭门造车”的局面。
(2)集体谈判的立法借鉴。劳工 NGO 介入成功的个案,均得益于不同方式与内容的劳资谈判。此类谈判已经孵化出市场经济中集体谈判机制的雏形,其中工人对谈判过程的实质性参与更体现了集体谈判机制的核心。这种以劳资谈判方式解决劳资纠纷的方式具有对中国集体谈判立法的启迪作用,在谈判的启动、谈判的要约与承诺、谈判程序、谈判行为规范等等方面,劳工 NGO 都已经探索出壹套可参照的规则与程序,这些规则与程序为未来中国集体谈判立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3)工人代表保护机制的立法借鉴。因为中国劳动法律壹直秉承“个体劳动关系调整”的原则,没有集体劳动关系更没有集体谈判,没有集体谈判也就更没有工人代表,因此,工人代表保护机制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壹直是个空白。而近年工人集体行动剧增后,在劳工 NGO 的协助下和推动下,劳资集体谈判个案不断增加,工人代表不但在实际中存在,而且常常遭到资方的打击报复和警方的骚
扰,因此,对工人代表的保护已经成为必需。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壹直致力于工人代表保护的工作,并针对法律中的缺陷与不足,在政策层面上做了大量的调研与建议工作。事实证明,要使集体劳资关系進入正常调整的轨道,法律必须对在工人集体行动中产生的工人代表提供必要的保护,这不仅是建立劳资之间正常对话谈判机制的前提,也关系到政府是否可以在劳资关系中保持公正的立场、中立的角色和社会公信力的问题。而劳工 NGO 为保护工人代表所设计和采取的壹系列措施,可以为这方面的立法提供借鉴。
(4)对更新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立法参考。本报告已经指出,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已经无法应对带有集体行动的劳动争议,因而如何建立有效的程序去处理此类集体劳动争议,将是未来中国集体劳动关系立法的重点。劳工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承担了工人群体代表的角色,并在没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开拓了壹条有效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途径。事实上,劳工 NGO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除了对工人集体行动的理性指引,将纠纷导入谈判的轨道之外,还旨在促使资方对工人诉求的及时回应,推动政府对纠纷的公正斡旋。
而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劳工 NGO 在介入中形成了壹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与规则,包括本报告论及的工人代表选举、谈判要约方式、诉求表达程序、谈判会议规则、集体行动的组织与启动等等,这些都对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立法具有宝贵的参考价值。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劳工NGO的生存正面临严重的障碍,这些障碍严重削弱了它们本来可以发挥的作用,也威胁到了它们的生存与发展。在报告期,特别是在201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劳工NGO的生存环境趋于恶化。壹方面,地方政府虽然认识到这些机构的工作对缓解地区劳资关系紧张状况,对组织工人理性维权和有序行动的重要性;另壹方面,又使用各种不正当、不光明的手段,对这些机构实施打压。
在操作层面,基层政府对待劳工NGO采取的是驱除与限制做法。据春风服务部负责人张志儒在微博中称,在2013—2014年间,他的办公室已经被迫搬迁13次,每当他找到新居,当地警方就会随影而至,要求房东将他赶走,称他是“壹名政治上有问题的房客”。张志儒还称,他已经记不清在2014年被警方找去“问话”的次数了。同期,番禺打工族主任曾飞洋的处境也不好,微博上的信息显示,他在2014年9月至年底之间曾经两次“失踪”,被警方软禁在宾馆中。73 在裕元案中,春风服务部的工作人员试图進入罢工现场,指导工人理性维权,但他们受到东莞警方的监视并被“礼送出境”离开东莞。此后,东莞警方多次找张治儒谈话,要求他们停止向裕元工人提供任何意见和建议。在遭到拒绝后,东莞警方在2014年4月22日下午将张治儒和他的助手林东分别带走并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三天后,张志儒被警方送回,而林东则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直到5月21日,才以“证据不足”被释放。
在政策法律层面。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理念,提出,要“推進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壹时间,人们似乎看到了中国各类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希望。但進入2014年后,非政府组织的处境并无改善,反而变得愈加恶劣。据海外媒体报道,在2014年5月至7月,中国政府对在华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進行了壹次摸底调查。调查对象是“境外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协会、学会、商会、研究院(所、中心)等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以及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其它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等”;调查的内容包括“组织、人员、中方合作单位、项目和资金等”。74 另据媒体报道,这次调查的范围并非仅限于在华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数家劳工NGO组织也受到了调查。75此项调查应当是为中国政府進壹步限制非政府组织的措施提供依据。2014年10月16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广州市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在该《细则》中,充斥着 “取缔”、“查处”、“移送司法机关”等带有暴戾之气的词语,提出要将“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進行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定义为“非法社会组织”而予以取缔。该《细则》征求意见稿壹经发表,随即招来社会各界的抨击。清华大学的壹位副教授称:“广东是社会改革创新的前沿,…… 但这样的《细则》,除了会在当地影响部分政府有意限制的组织外,也是壹个与法治意义不符的示范效应,在其他社会组织观念更保守的地方,这种效应传递可能造成更负面的影响。” 南方都市报评论员更呼吁,政府对壹些现行政策下无法注册或工商注册的劳工服务、LGBT等组织,就算不做加法,也不要做减法,应当对“非法社会组织”有壹个清晰的定义。76 2014年10月23日,番禹打工族主任曾飞洋向广州市民政局递交了《关于停止制定<广州市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细则>的意见书》,该《意见书》中除了强调《细则》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逻辑外,还认为《细则》违背了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77
无论政府如何打压,都无法阻止劳工NGO的发展势头,在它们的引导下,被外界视为“动乱型”(unrest)的工人集体行动正在转向“谈判型”、“工运型”
的运动,正在趋于组织化和理性化,并已经成为中国工人运动的壹个组成部分。
当然,劳工NGO的存在将是阶段性的,这个阶段是全总工会从“缺位”到“就位”
的时期,在这个阶段,劳工NGO所起的作用是探索中国工会工作模式、树立工会转型样本,为工会培训和储备干部。因此,地方政府和全总工会应当善待这些劳工NGO,与它们在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探索中国集体劳动关系的发展方向与调整机制。
结论
基于本报告对中国工人集体行动的描述与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壹,集体行动正在从企业层面发展到地区与行业层面。在报告期,集体行动个案在壹些地区持续蔓延,尤其是在东部沿海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呈现由点至面的发展趋势,也就是说,个案的影响已经不再局限于发生个案的企业,而是扩展到了企业的周边地区。尽管鲜见企业之间工人的联合行动,但以“工潮”两字形容这些地区工人集体行动的态势应不为过。在报告期,壹些地区还出现了行业内的联合行动,例如,在黑龙江、湖北等地中小学教师同时罢课的个案。
这种“工潮”形成的趋势说明,劳动者的权利意识、组织意识和行动意识正在提升,即使在缺少正式组织作为召集人和代表的情况下,他们也可以通过集体行动为自己争取权益。
第二,集体行动的诉求出现了新的特点。大量的个案是由个别事件引发的,例如,反对资方修订规章制度、发现资方未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但是在行动真正启动后,工人会出现多种诉求,甚至最初的诉求反居其次。工人诉求的多元化,为劳资双方提供了较大的集体谈判空间。
在报告期内,由于制造业的产业转移加剧,加之企业的产权交易活跃,引发了大量“分手型”的劳资纠纷,特别是在 2014 年,此类纠纷大幅度增加并带有“算总帐”的特点。在这类纠纷中,工人们提出的诉求绝非经济补偿金壹项,他们经常会追讨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种权益。
在提出的诉求中,工人们对法律依据的寻求带有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在追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时候,诉求是以社会保险法律政策的标准为依据的,例如计算的基数、缴费的比例等等;在追讨经济补偿金的时候,他们又会抛弃现行的法定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报告期,追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成为主要诉求,这类诉求表明,工人已经认识到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现实意义。壹部分受雇时间较长的工人,正在逐渐接近退休的年龄,他们开始意识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后半生的重要作用;他们也意识到,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的数额总和已经达到了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到五十,因此绝对具有争取价值。这类诉求也提示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者们,在社会保险费率的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等方面,需要充分听取劳资双方的意见。
第三,集体行动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报告期,互联网为缺少组织资源、权力资源和活动资源的工人提供了群体聚合、协调行动、争取支持和传承经验的便利。78 事实上,在集体行动发动前,QQ 群、论坛、微信群等方式常常被作为动员的工具,在行动启动后,又被作为讨论行动策略、投票决定策略、表达行动诉求的途径。工人的诉求书大多也是通过互联网送达政府官员的,这在壹定程度上避免了群体上访对政府官员产生的心理压力,也更容易被政府方面所接受。在行动進行中,工人们还通过社会媒体,随时发布行动信息,与外界保持互动,以争取各界的支持与同情。
尽管工人的集体行动仍然处于自发形态,但行动者基于自身的结构性力量,如工作岗位的关键性、自身技术的稀缺性、对法律的认知程度等等,仍然会启动和持续他们的集体行动。79 虽然我们无法了解大部分个案的具体组织过程,但从个案提供的信息中,可以得出工人行动组织性正在增强的结论。首先,集体行动个案表明,工人们正在从过去的“回避冲突”走向主动发起行动来争取权益,例如,从过去在权益受到伤害时辞职到以集体行动争取增加工资和改善福利待遇。
而主动发起行动的前提,壹是对资方的行为保持有壹定的警觉性,例如,觉察到资方在悄然转移设备、在与其他公司進行产权交易等等;二是具有较为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具备这两个前提,就需要在行动启动前,完成大量的查询、认证、联系、沟通和策划工作。
再者,在工人的集体行动中,出现了工人代表。这种现象说明,工人代表不再像过去那样藏而不露,而是可以站出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承担组织的责任。这样壹来,资方就有了谈判对话的对手,政府也有了進行调解斡旋的对象。
最后,在行动方式趋于多样化的同时,行动的理性成份大大提升。在报告期,带有暴力性的行动,如损坏工厂设备、对管理人员進行人身肢体攻击等等已经成为个别事件,工人们壹直使用现有的途径来表达诉求,例如,以代表上访、团体上访的方式,争取政府官员的介入;提出具体的谈判要约,要求资方与之谈判解决诉求。这些理性的行动方式的确是他们组织化程度提高以及自信心提升的表现。
第四,政府的角色发生了转变。我们看到,各级政府正在逐步改变在劳资关系中偏袒资方的做法,尝试找到壹个中立的位置。立足于这个位置,政府对工人集体行动的压制策略有所改变,开始在劳资之间進行斡旋,促使劳资双方通过协商谈判解决纠纷。我们看到,在相当壹部分个案中,政府往往在开始时是以“维稳”为目的介入的,但在发现工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压制代价较高时,便会转而持中立的态度。特别是在广东地区,面对频繁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地方政府的态度已经趋于宽容,回应的手段也变得愈加从容。当然,在报告期内,仍然不乏政府出动警察阻止工人行动者走上街头游行或者堵塞交通要道的事例,这导致了双方的肢体冲突,并有壹些工人被警方施以短暂的行政拘留。不过,这类惩罚已经不足以对工人形成恐吓效果了。
第五,地方工会开始有所行动。在报告期内,面对工人集体行动高涨的态势,全总工会系统处于被动应对的状态,甚至给世人以壹种“迷失了方向”的印象。
可以佐证这壹结论的事实是,全总最高机构并无有效的对策出台,仍然固守着陈旧的官办工会理念、沿用着传统的工作模式,仍然在它的“工作重点”中,打着“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统壹”的旗号,提出加强对各级工会及工会干部的政治依附性教育,仍然继续著对工人進行不合时宜的“勤奋劳动”、“建功立业”
理念的说教。在调整劳资关系方面,全总并未利用工人集体行动提供的契机,在企业顺势建立和推广真正的集体谈判制度,而是继续按照固有的模式,替工人们進行着“工会组建”和“集体协商”。当这两项工作历经二十年的时间已经被证明没有实际意义与效果的时候,全总的各级工会却继续沈浸在壹个由虚拟数字构成的游戏中“自娱自乐”。
但是,工人集体行动、社会媒体、政府立场等多种变量已经形成对全总运作模式巨大的挑战。据我们对中国工人运动十多年的持续观察,中国的劳资关系已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全总如果继续固守原有的运作模式,将会导致它与工人之间以及企业劳资关系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在报告期,我们也看到,在工人集体行动的压力与推动之下,壹些地方工会正在進行着改革的尝试。发生在珠三角地区的壹些个案显示,这些工会正在抛弃固有的运作方式与工作模式,对社会负面舆论与工人批评作出反应,但是这些反应仍然仅限于个案,而作为组织规模超大的全总,“船大难掉头”,我们仍然看不到整体应对策略的变化。
第六,劳工 NGO 的角色正在发生转变。在工人集体行动的推力之下,劳工 NGO 将从生长期進入成熟期,并将在职能方面发生转型,即从对工人个体的维权与基础培训转向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并将其引至集体谈判层面,也就是说,劳工 NGO 正在登上中国工人运动的舞台。在这种转型过程中,劳工 NGO将在培育工人团结意识、提高工人谈判水平,探索本土化的集体谈判制度乃至开拓中国工会出路等方面承担重要的角色。
工人集体行动尽管仍然有其自发的性质,但报告期的个案揭示,在集体行动的过程中,工人们的自信心正在提升、阶级意识正在走向成熟、行动手段正在走入理性、组织化程度正在增长,这类行动对中国集体劳动关系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在个案的基础上,壹批工运领袖正在成长,他们最终会成为中国工会的壹支生力军,并引导中国工运。同时,这些集体行动个案也对中国政府执政理念的具有建设性的意义,更对中国工会的改革形成了强烈的“倒逼”
效应。
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发布的第七期工人运动观察报告。在报告期内,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共收录了 6694 起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继续呈增长趋势,并随着企业的迁移和新兴行业的兴起,从沿海城市向内陆省份、从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扩散。这显示,集体劳资关系正在企业层面形成,为工人组织和劳资集体谈判创造了条件。报告期内,伴随着反腐败的深入,中国共产党领导层意识到,壹方面反腐败为中共领导层赢得了巨大民意支持,另壹方面包括企业工人在内的普通百姓,对自身利益在经济发展中所处的不公平地位也迅速觉醒。包括劳资矛盾在内的社会矛盾激化程度,已经越过了政治和民生临界点,并直接威胁到政权的合法性。为此,在报告期内,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由最高层自上而下发动了群团组织改革。其中,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改革被定为群团组织改革的重点。中共最高层破例自上而下推动全总改革,旨在使工会能够在企业层面代表工人通过集体谈判参与初次分配,提高工薪阶层家庭收入,缩小贫富差距,重建政权合法性。
本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壹部分概括总结报告期内发生在全国各地各类企业的工人集体行动。随着企业层面集体劳动关系的快速形成,劳资关系的调整机制却仍然停留在个体劳动关系层面,工人在企业工资分配中仍然没有话语权。面对生活需要,越来越多的工人不再坐等制度,而是选择以集体行动的方式反抗违法侵权和提出工资诉求。第二部分通过个案分析,呈现中国劳工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劳工 NGO”)介入工人集体行动的工作过程,尝试总结这些组织在将工人集体行动导入集体谈判轨道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可复制工作模式。第三部分析 2015 年开启的工会改革。首先分析了中共中央最高领导层启动此次改革的深层原因,然后描述了全总所采取的改革措施,其后将全总改革措施及其宣称的成果与现实情况進行比较,提出全总并未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進行改革。因此,工会改革必须進壹步深化。最后对全总深化改革提出了建议。
在本期报告中,我们对中国工人集体行动、劳工 NGO 的工作和全总改革的观察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壹,工人集体行动的发展势头趋于强劲。在中国经济结构性调整、中央政府实施去产能战略、传统制造业衰落、新兴行业掘起的大背景下,工人的集体行动呈现出行业全面扩散的趋势,尤其表现为,传统制造业工人集体行动的个案比重下降,服务业和新兴行业(例如快递、送餐及“互联网+”等)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比重上升。
第二,工人集体行动呈区域蔓延趋势。工人集体行动正在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迅速向内陆省份扩展。报告期内,发生在河南省建筑业、交通业、零售业的个案均居各省首位。
第三,工人的集体行动从过往以抗议和发泄不满为主的无序阶段,正在快速進入到更加理性的有序谈判阶段。这表现为,工人行动的组织性大大提高,行动的工具多样化,行动的目标趋于统壹。个案显示,集体行动中的工人们虽然没有工会组织的支持,但通过劳工 NGO 的协助,却能够迅速掌握集体谈判的策略和技巧,并通过自己选举产生的谈判代表成功争取共同的诉求。
第四,劳工 NGO 对于工人转变维权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中探索出壹套工作模式,包括统壹工人诉求、选举工人代表、培训工人代表、指导工人代表進行集体谈判、保护工人代表等等内容。这套模式为中国工会改革提供了样本。有理由相信,如果总工会各级工会组织能以这壹工作模式为参照,参与到工人集体行动中,企业劳资集体谈判将快速形成,更加公平的企业壹次分配将可以实现。
第五,中共最高领导层亲自启动了全总此次改革。中共作为执政党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急速恶化的社会矛盾源于贫富之间的巨大差距,贫富差距源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分配不公最重要的环节是企业工资分配不合理。中共希望通过提高企业工人的工资收入缓解总体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问题,从而为政权合法性找到新的基础。中共最高层对全总寄予厚望,并亲自启动工会改革。
第六,2015 年 11 月中共中央启动全总改革,要求各级工会去除“四化”( 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增强“三性”(政治性、先進性、群众性)。两年多来,全总在去除“四化”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各级工会的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等方面都有所改观。但是,在增强“三性”方面却没有什么起色。射秽主义核心价值仅仅是各级工会领导人和工作人员学习和考核的内容,并没有真正成为他们的人生价值观。反映在工会的具体工作中就是,各级工会仍然游离于企业劳资关系之外,企业层面的工会组织仍然处于老板和管理层的控制之下,工人在企业工资分配中仍然没
有话语权。也就是,工会改革以来全总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進展,无论是与中共最高层解决分配问题的期望,还是与企业工人的实际要求,均存在着巨大差异。
第七,本报告提出,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改革重点,在于重建工会的身份。首先,在企业层面,工会必须由企业工人选举产生,才能将企业工会从雇主和管理者的操控中解脱出来,企业工会才能真正代表工人与老板和管理者就工资待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时休假、保险福利等進行谈判。另外,各级工会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必须由具备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射秽主义者担任,才能确保工会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由射秽主义者主导工会工作,在丛林法则大行其道的今天尤其重要。
第壹章 对中国工人集体行动的总体观察
在报告期内,中国劳工通讯共收录工人集体行动个案 6694 起。
1 这些个案表明中国
工人的集体行动仍然处于高发期和上升期,各行各业工人表达利益诉求和实现自身利益,首选手段仍然是诉诸集体行动。例如,即使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不断出台各类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施以各种惩罚。但是,农民工最为集中的建筑业,欠薪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建筑业录得的集体行动个案达到 2595 起,占比接近四成。在随互联网经济兴起的行业里,我们也录得 60 起工人集体行动,行动者主要是外卖送餐员和快递员。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收录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主要来自于网络自媒体,在中国现有的体制下,统计部门没有动力对这类信息進行系统统计,官方媒体更不会发布此类信息。因此,我们相信,我们收录的个案只是实际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壹小部分。
从地区分布来看,工人集体行动继续由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向内陆省份蔓延。在 6694 起个案中,广东省以 896 起个案居于全国首位,其中,发生在广东省制造业、服务业的个案数量居各省首位。集体行动高发的前 12 个省份中,有 8 个是内陆省份,包括河南(507 起)、河北(421 起)、四川(365 起)、陜西(302 起)、湖北(245起)、安徽(242 起)、山西(223 起)、北京(194 起)。其中,在河南省,建筑业、交通业、零售业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数均居各省首位。
虽然中国政府在统计和信息发布上对于工人集体行动向来讳莫如深,但也承认工人集体行动个案高居不下的严重性。2015 年 3 月发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承认,当下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矛盾已進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
壹、对工人集体行动的分行业观察
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发生最多的是建筑业(38.77%),其次是制造业(26.45%),服务业(10.85%)和交通业(10.71%),采矿业、零售业、教育业居后。
1.建筑业
报告期共录得 2595 起建筑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河南、广东、山东、河北、四川居前 5 位。建筑业的工人集体行动绝大多数发生在房屋建筑业和建筑安装业。有少量个案发生在土木工程建筑业,如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这些工程的发包方为地方政府。在建筑业集体行动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 1376 起、国有企业 363起、港澳台资企业 2 起、外资企业 1 起,另有 853 起所有制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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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求方面,建筑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以追讨欠薪为最常见诉求,超过 99%的个案由雇主拖欠工资引发,此外,有少量个案涉及建筑公司关闭、搬迁引发的裁员或追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问题。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建筑业工人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和游行。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业工人会采取威胁跳楼的方式来达成诉求,而以罢工抗争则较为少见。
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有 639 起个案出动了警力、34 起由政府调解、23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97 起工人被抓捕。
2.制造业
报告期共录得 1770 起制造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广东、江苏、山东、浙江这些沿海省份居于前 4 位。制造业的工人集体行动,纺织、服饰、制鞋等行业占比最高,达 354 起(20%);其次是电子制造业,有 261 起(14.75%);在重工业如钢铁、铝业、化工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也不少,合计个案 156 起(8.81%);汽车、造船业则有 103 起(5.81%)。在制造业集体行动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有 1003 起、国有企业131 起、外资企业 122 起、港澳台资企业 130 起,另有 1385 起所有制不详。
在诉求方面,制造业的集体行动中追讨欠薪是最常见诉求,占个案的 75.48%。除了追讨欠薪,工人也会要求经济补偿金(15.64%)、社会保险费(11.58%)。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制造业工人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游行及静坐的方式,其他集体行动方式还包括罢工或堵路。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585 起出动了警力、89 起由政府调解、36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131 起工人被抓捕。
3. 服务业
报告期共录得 726 起服务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广东、江苏、河南、浙江、四川发生的集体行动个案数量居于前 5 位。服务业的工人集体行动多发生在餐饮业,有175 起个案(24.10%),发生在酒店业也有 103 起个案(14.19%)。在服务业发生个案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有 535 起、国有企业 60 起、外资企业 4 起、港澳台资企业 3 起,另有 124 起所有制不详。
在诉求方面,服务业工人集体行动的主要诉求是追讨欠薪,共有个案 597 起(82.23%);其次有 57 起(7.99%)是抵制裁员的诉求和 43 起(5.92%)要求增加工资的诉求。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服务业工人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游行的方式,其他集体行动方式还包括静坐或罢工。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124 起出动了警力、27 起由政府调解、36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2 起工人被抓捕。
4. 交通业
报告期共录得 717 起交通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河南、山东、四川、江苏、陜西居于前 5 位。交通业工人集体行动占比最高的是出租车司机,为 454 起(63.23%)。
另外,公交车司机、快递员工及打车软件司机也是主要集体行动主体。在交通业个案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所占比例最大,为 595 起(71.8%),国有企业 12 起、外资企业 2 起、合资企业及港澳台资企业各 1 起,另有 105 起所有制不详。
在诉求方面,交通业工人的集体行动以传统诉求如打击黑车及三轮车(30.26%)和降低管理费(10.32%)为主。另外,打车软件司机也会发起集体行动,他们的诉求主要是抗议政府部门及出租车司机的钓鱼执法、抗议公司的管理政策或补贴过低。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交通业工人的集体行动主要方式是罢工/罢运,此外工人的集体行动方式还有抗议/游行及静坐。出租车司机往往以围堵、“钓鱼”等方式与黑车及打车软件司机发生冲突。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172 起出动了警力、14 起由政府调解、6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33 起工人被抓捕。
5. 零售业
报告期共录得 212 起零售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河南、江苏、山东、四川、河北发生的集体行动个案数量居于前 5 位。零售业工人集体行动多发生在商场、百货公司,有 48 起个案(22.64%);发生在超级市场有 41 起个案(19.34%)。在零售业发生个案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有 158 起、外资企业 15 起、国有企业 9 起、合资企业6 起、港澳台资企业 2 起,另有 22 起所有制不详。
在诉求方面,零售业工人集体行动的主要诉求是追讨欠薪,共有个案 162 起(76.42%),其次有 33 起(15.57%)的诉求是追讨经济补偿金,有 31 起(14.62%)的诉求是抗议裁员。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零售业工人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游行的方式,其他集体行动方式还包括静坐或罢工。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47 起出动了警力、3 起由政府调解、5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3 起工人被抓捕。
6. 采矿业
报告期内共录得 235 起采矿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山西、河北、山东、河南、陜西发生的集体行动个案数量居于前 5 位。采矿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主要发生在煤矿,有220 起(93.62%)。在采矿业个案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有 72 起、国有企业 74起、合资企业 4 起、港澳台资企业 1 起,尚有 84 起所有制不详。
在诉求方面,采矿业工人集体行动的主要诉求是追讨欠薪,共有个案 193 起(82.13%)。其次有 17 起(7.23%)的诉求是追讨社会保险费,有 15 起(6.38%)的诉求是追讨经济补偿金。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采矿业工人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游行的方式,其次是静坐,其他集体行动方式还包括堵路或罢工。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47 起出动了警力、1 起由政府调解、3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12 起工人被抓捕。
7. 教育业
报告期共录得 206 起教师集体行动个案,其中河北、河南、江苏、湖北、湖南发生的个案数量居于前 5 位。有 160 起个案发生在中小学,所占比例为 77.67%,另有幼儿园教师的行动 18 起(8.74%),乡村民办教师的行动 16 起(7.77%)。
在诉求方面,教师集体行动的主要诉求是追讨欠薪,有个案 89 起(43.20%),其次有 62 起(26.38%)是增加工资的诉求,有 53 起(22.55%)是追讨社会保险费的诉求。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教师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游行的方式,其他集体行动方式还包括罢工或静坐。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56 起出动了警力、4 起由政府调解、2 起由政府由主持了谈判、19 起教师被抓捕。
二、工人集体行动的背景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投资、出口市场乏力,国内消费不足,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增速从 2014 年的 7.7%连续下降到 2017 年的 6.7%。中央政府意识到当下的经济面临“国内结构性问题突出、风险隐患显现、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多重困难”,3 故此通过壹系列的调控措施试图调整产业结构、稳定经济增长。中共中央于 2013 年 11 月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 年 2 月 28 日召开小组第二次会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4
2014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把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中央政府提出从传统制造业转向先進制造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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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旧动能弱化、新动力激发,传统行业如钢铁、水泥、煤炭、服装、电子制造等走下坡路,而新兴行业如互联网平台经济快速掘起。这些因素对各行各业工人的权益形成巨大影响。夕阳产业的退出,要解决企业工人的补偿和退休问题,新兴行业的升起,要确定工资、福利、工时、社保等待遇问题。比如去产能过程中,由于没有工会代表工人参与其中就非常具体的利益和权益问题進行协商落实,也许对彼时的官员们来说实现了强行过关,但是,对于其间涉及的千千万万家庭来说却事关实际利益甚至生存,爆发是早晚的事。而新兴产业在没有工会代表工人与资方進行协商谈判的情况下,低工资、长工时、没有社保等对家庭生活造成的影响,更是在短期内便显现出来。
不过,无论是夕阳产业还是新兴行业,千千万万工人和他们的家庭为了生活下去,便不得不以集体行动为主要方式来表达他们的诉求。
分析报告期间数千起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我们观察到引发工人集体行动有如下几个主要原因:
1.去产能的产业结构调整
国务院在 2014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经济发展要从依靠要素投入转为依靠创新驱动。2015 年 11 月 10 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壹次会议时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促進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促進产业优化重组”。
6 在
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初期,去产能的重点是钢铁业和煤炭业,随后又加入了水泥、玻璃、电解铝和船舶等行业。以钢铁和煤炭业为例,截止 2017 年底,煤炭行业去产能已完成5.4 亿吨、钢铁行业去产能则逾 1 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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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去产能的企业多为国有企业,它们猝然要面临减产停工、关停出清,有些“僵尸企业”则被关闭或者与其他企业兼并重组。这些企业大量的工人也面临着与企业相同的命运,仅在 25 个产煤地区就至少有 150 万工人面临安置问题 — 重新定编、定员、定岗;或是内部退养、转岗。8 为避免上个世纪末国有企业改制导致工人下岗无保障、后遗症长期存在的情景再现,中央政府发文要求妥善安置职工。2017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 5 家部门发布《关于做好 2017 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依法处理劳动关系,加强社保衔接,注重风险防范”,以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不发生因职工安置引发的规模性失业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然而,壹些去产能行业的企业习惯于采取降低人力成本的措施来应对经营变化,因而在面临倒闭的状况下继续选择牺牲工人利益的措施。在报告期间,去产能行业的企业在裁减工人、转产关闭的同时,继续拖欠工人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或者在未征求工人意见的情况下出台安置方案。在此类企业中的基层工会仅仅是遵照政府去产能的進程安排,负责所谓的“再就业与再创业扶助”,它们既不代表工人发声,也没有帮助工人拿到合理的补偿,面对工人的权益受损无所作为。于是,在去产能策略的落实过程中引发了大量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
2015 年 5 月,吉林省通化市通钢集团因效益不佳开始裁员,男性工人凡年满 50 岁、工龄满 30 年者被全部“内退”,内退期间企业只支付当地的最低工资。此举引发工人不满,数百名工人连日上街抗议。
2016 年 3 月,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黑龙江省长陆昊声称龙煤集团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3 月 9 日,龙煤集团下属双鸭山煤矿被长期拖欠工资的上万名矿工冲上街头游行抗议,打出“陆昊睁着眼睛说瞎话”、“共产党还我血汗钱”的标语。
2016 年 3 月 29 日,河北省唐山国丰钢铁公司北区宣布停产并裁员 1500 人。4 月 5日,被裁减工人因对企业安置方案不满而堵路抗议。
显然,在利益无处不在的市场经济下,靠中央政府发布通知的方式,既无法强制企业保障工人利益,也无法强制地方政府保障辖区内受影响工人的生活。而牵涉其中的工人们,当具体利益和权益受到损害并已经直接影响到生活甚至生存的时候,他们会把企业领导和地方官员关于“明天更美好”的说法视为公然欺骗和羞辱并被激怒。在被欺骗、被羞辱所激起的愤怒情绪驱使下,采取集体行动便是工人们的唯壹选择。而且,他们深信,只有把事情闹大,而且越大越好,这样才能引起关注,才有可能解决问题。而现实中也确实如此,所谓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理性提出诉求要求协商谈判则会被威胁甚至抓捕。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工人们在面对利益受损甚至生存受到威胁时便往往会选择突发集体行动而非集体协商谈判。
2.传统制造业的倒闭、撤资、搬迁
在报告期内,随着劳动力成本增加、原材料土地价格上涨,传统制造业企业的利润空间也在不断缩小,过去“三来壹补”以低劳动力成本、低制造水平、依赖出口外贸为主的“世界工厂”模式需要转型。当面临着通货膨胀、成本上涨、汇率变化等问题时,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业企业发现,过去廉价加工、压缩人力成本的方式难以为继,它们在经济结构转型中接二连三地倒闭、关厂、撤资或者搬迁。例如,2008 年,广东省政府首次提出推進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双转移”(又称“腾笼换鸟”)战略,希望将传统制造业转移出去,将先進生产力转移進来。到 2017 年,广东省的经济发展战略已转移到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创新能力跃居全国首位。9 被称作“世界工厂”的东莞市政府自 2014 年起连续 3 年每年拿出 2 亿元支持企业“机器换人”的专项计划,珠三角其他地区也逐渐谋求以技术红利取代人口红利,以高新产业取代低端加工。在此背景下,珠三角地区的传统制造业企业遭到了巨大打击。例如,东莞市于 2008 年底经历了制造业企业倒闭搬迁潮,当时 3500 多家玩具厂只剩数百家,10 倒闭搬迁的趋势持续到 2015
年。在这壹年,全市共有 268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停、破产、注销,362 家外资企业关停、外迁,这些企业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11传统制造业企业的倒闭搬迁使受雇于这类企业的工人受到影响。以低成本加工为主的制造业企业如制衣厂、制鞋厂、玩具厂、电子厂等或关厂、或倒闭、或撤资转股、或搬迁到劳动力更为廉价的中西部省份和东南亚国家。受到影响的工人因为欠缺知情权和话语权,又没有工会代表自身利益,在权益方面受到极大损害。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壹,企业经营状况变差,为减少成本转而降低工人的工资、削减法定的福利待遇。
第二,工厂突然倒闭,企业老板卷款而逃,工人讨薪无门,社会保险费和经济补偿金也无处追讨。
第三,企业在搬迁到用工成本更低的地区时,常常强行解除工人的劳动合同,并拒绝为被解雇的工人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企业在转让股权或资产转移、撤资时,剥夺了工人的知情权,对工人的安置方案也未征求工会或员工大会的意见。
第五,在企业易手之后,新的雇主随意降低工资和福利,在将工人的工龄归零的同时,要求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甚至强行裁员。
第六,传统制造业企业在遇到经营生存困难时,雇主進壹步采取克扣工资、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拖欠加班工资、克扣法定福利等方式来降低成本。
在报告期内,传统制造业企业工人集体行动,正是没有工会代表、没有劳资谈判机制的直接后果。在这类企业中,雇主长期以削减劳动成本作为应对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
同时,工人们缺少真正代表他们利益的工会。在追讨权益的过程中,他们又面临着劳动仲裁、审判程序过长、判决执行难度大等等困难。在企业正常运行期间,他们面对强势的雇主,多以辞工的方式表达不满。但当企业出现倒闭、搬迁、所有者变更的情况时,他们会意识到这是追讨权益的最后机会。此时,长期积累的劳资矛盾会在雇主刻意回避所应承担的责任时爆发,在劳资之间缺乏沟通谈判机制、企业工会不作为的情况下,工人们会选择以集体行动来表达不满和诉求,甚至将地方政府列入行动的对象。
2015 年 10 月 8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突然宣布倒闭, 3000余名工人聚集抗议,要求管理层解决欠薪和经济补偿问题。工人还围堵了当地政府办公场所,要求政府出面解决问题。
2016 年 3 月 5 日,位于广东省的统壹集团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搬迁,2000 工人罢工要求赔偿。据工人透露,该公司要搬往惠州市惠东县,但资方在将设备搬空的情况下,未就赔偿问题给出合理交代,引发工人不满。
从 2016 年 11 月 21 日起,重庆、长春、成都三家可口可乐公司的装瓶厂工人全面罢工,导致工厂停产。罢工起因是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将在华瓶装业务出售给两家中资公司,工人们要求清算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3.新兴行业的不规范用工
经济结构转型壹方面以供给侧改革为主,促進先進制造业取代传统制造业,另壹方面则以消费来扩大内需、培养服务业与新兴行业等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最近几年,基于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外卖团购、打车软件等共享经济行业得以迅速发展。互联网经济正在成为中国经济的最大增长点,也是新的就业增长点,据估计,2017年共享经济的服务提供者人数约为 7000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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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新兴行业中,快递业的发展尤为突出,近年来壹直以每年超过 50%的速度增长。2017 年,全国的快递业务量达到 400.8 亿件,连续几年位居世界第壹并占世界总量的 40%以上,行业收入已达到 4957.1 亿元。
13 然而,在快递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数百万
从业者却壹直受制于该行业普遍采用的“直营+加盟制”。按照这壹制度,大部分员工与加盟网点之间是业务代理关系,这种不规范的就业模式使得从业者与加盟网点之间无法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他们只能按件计酬。
14 由快递业衍生的外卖速递业也是如此,
在基于“自营+代理(第三方配送公司)+众包(个人兼职)”的结合方式的送餐物流系统中,大部分骑手只能通过手机软件与外卖公司形成业务关系,他们的报酬也采取计件形式,也无法享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15在互联网经济等新兴行业中,从业者与加盟网点、网约平台之间尽管不存在传统的劳动关系,但这并不能否定他们的劳动者身份和应当享有的劳动权益。事实上,随着此类行业的发展,从业者劳动权益受损的问题日趋严重。壹方面,平台方以严格的程序和苛刻的制度来管理业务过程;另壹方面,从业者缺少权益的申诉渠道和谈判手段。尽管近年来全总的地方工会试图组织和发展从业者加入工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以完成入会指标为目的,而非为了代表从业者参与工资分配的集体谈判,更不能让工人指望工会维权。因此,当他们对管理制度、劳动报酬、工作环境等不满时,只能诉诸集体行动。
根据我们收录的个案,仅 2017 年壹年,外卖送餐员的抗议或罢工个案就有 11 起。
2017 年 8 月 8 日,江苏省宜兴市美团的骑手举行罢工,抗议平台方降低配送费,要求支付补贴和交通事故赔偿金。据骑手们称,他们拿到的配送费已经从过去的每 4.3 公里 10元降至每 4.1 公里不到 7 元,高温津贴从壹单 1 元降到了 5 角。
4.新兴行业的企业经营困难
壹方面,新兴行业用工模式特殊,既有的劳动法律法规对雇主责任界定不清、对劳资关系无明确规定导致从业者权益受损;另壹方面,这些行业中存在激烈的竞争,在经营困难的企业中,从业者权益更难得到保障。过去几年间,在中央政府“互联网+”经济战略的推动下,网约平台、共享经济类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蜂拥而上,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价格战、流量战成为企业生存的主要手段。大量企业在壹两年内因为运营模式不稳定、资金链断裂、边际效益下降而遭到市场淘汰。例如,团购网站在 2011 年有 5000 家,之后 3 年骤减至 200 家;P2P 网贷平台 2015 有 3400 家,2016 年降至 2300家。16 2016 年中国经营共享自行车业务的公司有 20 多家,但时隔壹年,就有数家公司在激烈的竞争倒闭:2017 年 6 月 19 日,悟空自行车停运、2017 年 6 月 21 日,3Vbike 共享自行车停运、2017 年 8 月 10 日,钉钉自行车倒闭。
新兴行业的企业在接受新的经营模式、开拓新的市场、制造新的产品的同时,沿袭了传统行业的劳动管理模式,以削减劳动力成本的方式来支持创业,不少企业依然会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实施苛刻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在企业因经营困难倒闭之后,资方往往无力偿还拖欠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从业人员在尚未分享到新兴经济发展红利之前,就已经尝到了市场竞争的苦果,進而不得不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追讨他们的权益。不过,从另壹个角度看,新兴行业又可以作为集体谈判的试验场,如果能够在这里建立起行业的集体谈判机制,则可以及时化解劳资矛盾。
2017 年 6 月 22 日,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摩拜自行车青山维修厂的工人举行抗议行动,他们在武汉市某地铁站外摩拜自行车的停放处悬挂横幅讨薪。据参与行动的工人称,摩拜自行车自 2017 年 2 月建立青山维修厂后,就壹直没有给他们支付工资。
2017 年 9 月,酷骑自行车因无法全部退还用户押金而策划转让。10 月 1 日,浙江省杭州市十几位负责自行车维修的工人举行抗议行动,要求偿还被拖欠的工资。据参与行动者称,公司方的答复是,没有钱了,就地解散。此后,酷骑自行车多家分公司的工人在不同城市举行追讨工资的抗议行动,人数超过 300 名。
三、工人集体行动的特点与趋势
進入本世纪以来,中国各行各业风起云涌的工人集体行动不仅体现了劳资冲突的集体化、规模化、常态化,也揭示了劳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深层矛盾。在报告期内,中央政府对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描述,从中共十八大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中共十九上大被重新定义为“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前者强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拉开收入差距,后者则注重平衡发展,要注重合理分配;前者鼓励竞争创造财富,后者则着重财富的公平合理分配。而劳资之间利益分配的矛盾便是“不平衡发展”的壹个主要方面。从工人在集体行动中提出的诸如追讨工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改善劳动条件,增加工资与福利等等诉求来看,现实的劳资矛盾的确也已经集中在了分配这壹主题之上。工人们意识到,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三十年间,他们并没有合理地分享到发展的成果,反而壹而再、再而三地陷入权益受损的困境。因此,中共十九大将财富分配确定为未来发展和改革的重点,能够反映中国的经济与政治现实。
财富的合理分配,在劳资之间最直接的体现便是工资、职业健康、生产安全、工时、社保等。劳资之间的合理分配方案,需要工会代表工人通过集体谈判才能实现。而在现实中,由于中国工会不具备集体谈判职能,以至于工人在分配方面完全受制于雇主。以工资为例,在受雇之初,工资标准由雇主决定、工资支付方式由雇主来定;在受雇期间,实发工资的数额由雇主来定;在劳动关系解除之时,能否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仍然要由雇主来定。
尽管经历四十年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已经形成多样化,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共存,国有企业与私营、外资企业并存,但无论在哪类产业或哪类所有制的企业,工人们都面临着分配过程中利益代表与话语权缺失的共同问题。在对中国工人集体行动个案长达 17年的追踪研究中,我们看到,工人的行动诉求始终围绕着分配这个主题,他们在追讨被拖欠的权益的同时,也在追讨著在分配方面的话语权。
在报告期内,我们观察到工人集体行动有如下特点与趋势。
1.行动诉求趋同
中国工人集体行动呈持续性的高发、频发和全方位蔓延趋势,这壹再印证了劳资关系集体化的趋势。换言之,中国工人的整体权利意识正在觉醒,觉醒后的工人很快会采取集体行动,用行动说话。这些诉求在报告期内有趋同的态势。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的主要诉求就是工资,在我们收录的 6694 起行动个案中,有 5177 起的诉求是追讨欠薪,有 303 起的诉求是增加工资,两类诉求个案所占比例为 81.86%。也就是说,工人集体行动的诉求集中于分配这壹主题,或是要求雇主偿还本应属于他们的分配成果,或是要求雇主增加分配的数额。
自改革开放以来,与企业有关的各种改革几乎都与中国工人的经济利益相关。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的企业“优化组合”到九十年代的国有企业改制,从本世纪初的私营经济的全面开放到近年来新兴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工人在完成了从“国有企业工人”到劳动力市场“受雇者”的身份转型的同时,并没有获得在分配方面应有的利益代表权和话语权,无论是在宏观的劳动力市场中还是在企业内部,从工资到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时、保险等事项壹直都是雇主说了算。全总从 1990 年代初曾经推行过集体协商制度,但至今没有任何实质性進展,既没有与新兴经济模式接轨,也没有成为各类企业内部的分配机制。
如前所述,在分配话语权与利益代表缺失的情况下,工人们在受雇前、受雇中和受雇后的整个过程中就始终受制于雇主,他们很难合理地分享到经济发展和企业的发展成果,甚至连不合理的劳动报酬也拿不到。因此,他们就不得不使用行政的手段(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集体行动的手段来发布和实现利益方面的诉求。可以说,在新的宏观经济结构和企业劳资利益关系中,全总在工会组织方面的垄断地位,不但没有阻止工人的聚集,反而成为工人自我团结与自组织的主因。
2.行动意识整合
所谓行动意识整合主要表现为,工人的集体行动由感性变为理性,由无序走向有序。
我们从对所收录个案的观察中发现,在参与行动人数较多的个案中,工人们的行动意识得到了较好的整合,主要表现为:(1)这些行动都有较为严密的组织者团队;(2)有明确的工人代表;(3)行动中没有破坏企业财产的行为;(4)行动有序,進退壹致;(5)力求通过集体谈判解决诉求。这种行动意识整合的特点在近年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变得愈加明显。为说明这种变化,我们将 2010 年的南海本田案与 2015 年的利得鞋厂案進行比较。
2010 年,位于广东省佛山南海市的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工人举行罢工,此次罢工曾被外界称为“中国劳资关系转型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
17 工人们在罢工中
虽然保持着较高的士气,并将罢工持续了将近 20 天,但他们的心态可以概括为恐惧与愤怒。此次行动是由个别工人的罢工而启动的,到行动后期,工人们面对资方的强硬态度(强迫复工、开除十数名参与和带头罢工的工人)而显得不知所措,对是否接受资方在谈判中开出的复工条件众说纷纭,最后是由民间人士在劳资之间扮演传话和斡旋角色,达成了提高工资和复工协议。事后回顾这起个案不难发现,工人们在行动初期以及过程中并没有形成成熟的组织形态,罢工行动也缺少充分的酝酿和准备。甚至可以说,他们能坚持 20 多天,主要是凭借对资方长期不满所积蓄的能量。
5 年后,2015 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的利得鞋业有限公司,因工厂搬迁引发罢工。在罢工中,工人表现出了充分的理性和有序。所谓理性,是指在为期 4 个半月、分为两个阶段的集体行动中,工人们壹直保持着克制、冷静的态度,无论是在罢工还是在守厂行动中,没有发生任何破坏工厂生产设备或者上街游行、堵路的行为。所谓有序是指工人在第壹阶段的行动之前,就已经完成了自下而上的、多层级的民主化和组织化程序,选出了工人谈判代表,成立了媒体宣传团队、团结基金管理团队和工人纠察队。
通过这些组织工作,使工人们由分散的、原子化的、无序的状态進入到联合的、组织化、富有行动能力的状态。
18 无可否认,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的意识整合的特点正在形成。
3.组织工具多样
随着互联网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中国工人在集体行动中使用的组织工具也多样化,除了继续依托地缘亲缘关系组织起来之外,工人们普遍地开始使用自媒体作为团结动员的工具。在集体行动中,他们能够娴熟地运用互联网与社交媒体進行动员与组织工作,他们不仅充分了解这些工具的功能与作用,也能够把握信息传播的时机与分寸,在行动中展现出更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这里我们再通过南海本田案与利得鞋厂案之间的比较,观察工人组织工具多样化所产生的不同结果。
在 2010 年南海本田罢工中,工人就开始使用互联网進行组织动员。19 罢工前,工人当中已有以班组工友、同乡和积极分子为基础的 QQ 群。在罢工启动之后,工人们以短信、电话、QQ 群等手段向工友传递罢工消息,以唤起更多工人的参与。但这个 QQ 群是壹个全开放的系统,无论何人都可以参与,无论何人都可以发表意见。这就造成在群内各类人等众说纷纭,意见无法统壹的局面。例如,在劳资谈判初期,工人代表通过 QQ群整理出来的工人谈判诉求多达 100 多项。这显示,此案中工人使用互联网工具,只起到了聚集人群和人气的初级作用,并没有达到提高组织效率和协调统壹诉求的效果。
在利得鞋厂案中,工人的组织手段有了很大的進步。早在 2014 年 11 月份,他们就建立了“利得工人代表微信群”、“利得谈判代表实名微信群”、“利得工人代表 QQ群”、“利得工人交流 QQ 群”、“利得工人新浪微博账号”等信息发布平台。这些平台根据行动的需要设置不同的开放范围,其中壹部分仅限于工人代表,并且所有的群都有专人负责。通过这些平台,工人代表团队对内可以协调统壹诉求,并据此進壹步动员和组织工人,对外则可以传播消息、阐明立场,争取社会支持。在整个行动过程中,利得工人新浪微博账号共发布了 28 期“利得工人维权简报”,这些简报内容精炼,信息丰富,每期的浏览量都过万。这就让更多社会人士关注利得工人维权过程和進展,争取到了社会正义力量的理解、同情和支持。在集体行动的第二个阶段,警方曾经干预过壹次工人会议,并在会场上抓捕了几位工人代表和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壹名工作人员。当这壹信息经过利得工人新浪微博账号发布后,由壹名学者转发,此后,这条微博被转发了 5240 次,浏览量达到了 180.1 万。在自媒体和工人的巨大压力下,警方不得不在当日晚间释放了被抓捕的工人。
自媒体也在沃尔玛工人的集体行动中得到了充分使用。2016 年春天,沃尔玛中国强行推行综合工时制,引发全国各地沃尔玛工人的抗议。在抗议行动中,工人代表建立了名为 “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的网络论坛。论坛建立初期,主要是壹些工人分享维权经验,为权益遭受侵犯的沃尔玛员工提供维权建议和法律援助。但在 2016 年 5 月沃尔玛推行综合工时制度后,论坛的参与人数急增,据统计,有超过 2 万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沃尔玛员工登陆论坛,在其中批评沃尔玛的新工时制度,为集体行动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可以说,通过这个论坛,沃尔玛的工人实现了较为罕见的跨地区联合。更有必要提及的是,通过互联网,沃尔玛工人还实现了中外工人的联手维权。2015 年 6 月,“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与美国的沃尔玛员工组织 — “我们的沃尔玛” (OURWalmart)联络,双方举行了壹个小时的网上视频会议,讨论了沃尔玛工人在美国与中国面临的壹些具共性的问题,拟定了联合行动策略,包括在社交媒体上给予相互支援。“我们的沃尔玛” 还分享了美国工人此前成功的罢工经验。20在集体行动中,工人们使用各种组织工具的技术也日趋成熟。例如,他们可以通过修改关键词来避开官方在互联网上的删贴与信息审查;工人代表在各种网络信息平台上越来越注意个人形象,耐心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并谨慎发表自己的言论。工人们通过新媒体等组织动员工具的使用,从过去的集体行动个案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他们通过微博、微信和 QQ 群来分享这些个案,讨论个案的成功策略与失败教训。可以说,组织工具的多样化不仅提升了工人集体行动的组织化程度,也增强了他们的行动动员与组织能力,更实现了跨区域、跨行业工人集体行动经验的分享和借鉴,从而使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進入了多维度展开阶段。
4.行动主体多元
在报告期内,伴随着工人集体行动强劲势头,参与行动的主体也趋于多元化。中国工人在经历了国有企业改制、私营经济兴起、传统制造业衰落、新兴行业发展等变革后,已经从过去依附于体制被动实现权利和被动维权,转为靠自己主动维权。在报告期收录的个案中,参与集体行动的劳动者已经包括过去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和现在的在岗工人、私营企业的农民工、事业单位的员工甚至公务员。需要指出的是,绝大多数工人集体行动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在不少个案中,可以看到律师、记者、学者的身影,他们利用自己的资源,为工人提供了支持与援助。
5.行动方式转型
在外界眼中,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方式不外是罢工、封锁厂门、堵路和围堵政府办公大楼。但从报告期内收录的个案中,我们发现工人的行动方式正在转型,即在采取这些集体行动方式的同时,工人们开始寻求通过集体谈判来实现他们的诉求。2010年南海本田案虽然是由社会人士在劳资之间传话斡旋使双方达成协议,但也由此开创了通过集体谈判解决集体劳资纠纷的先例。但本报告期内的个案与之相比较,有工人在行动范式选择方面的明显差异。
在南海本田案工人罢工之初,行动的带头人和参与者仅仅是以罢工做为壹种压力手段,试图以隔空喊话互不接触的方式,迫使资方对他们增加工资的诉求作出回应,并没
有刻意启动集体谈判的意识。此后,他们是在政府官员和工会的劝说下,才同意由中间人与资方谈判。因此,在罢工发生后,资方壹直找不到可以与之对话的工人代表,不得不自己提出解决方案,而工人对资方提出的三次解决方案都以“大多数人不满意”为由隔空拒绝,同时,又提不出己方回应的方案。21利得鞋厂案则完全不同。首先,工人们罢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启动集体谈判。为此,工人代表在罢工之前,就在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协助下,学习了劳动法律,接受了有关集体谈判的知识与技术的培训。在第壹阶段罢工的第壹天,工人代表就向资方提出了谈判要约,并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等9项谈判事项。
可以说,他们的罢工有壹个明确的目标 — 在给资方施加压力的同时,让资方可以看到解决争议的途径。再者,观察利得工人代表的谈判过程,可以发现,他们深谙集体谈判的宗旨是让步与妥协。换言之,罢工的目的不是发泄不满而是解决问题。在谈判中,工人们并非壹味地坚持自己的主张和诉求,在采取罢工与守厂行动给资方施加压力的时候,工人代表在谈判中也多次做出让步。可以说,工人代表在谈判过程中進退有度,在最大限度争取工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资方的利益,这样就使劳资双方在谈判中形成了共识,顺利签订了协议。
工人集体行动方式的转型说明,中国工人正以更成熟、更理性、更有策略的行动方式将中国工人运动带入壹个新阶段。行动方式的转型,既解决了以往工人罢工遭遇资方抵制与政府压制时后续无力的问题,也为资方展示了壹条解决劳资纠纷的途径,并使政府意识到,相对于无序的“群体性事件”,工人集体行动的目标是通过谈判达成妥协,而非漫无目标的情绪发泄。更重要的是,利得鞋厂工人罢工-谈判-再罢工-再谈判-达成协议的集体谈判模式,为建立中国集体谈判制度提供了宝贵的样本。遗憾的是,提供这些样本的工人和劳工 NGO 却在 2015 年 12 月遭到政府的摧残。本报告将在后面分析这壹事件。
6.行动呈扩散趋势
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呈现出明显的扩散趋势。从地区分布来看,工人集体行动继续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向内陆省份蔓延。在报告期,发生在河南省建筑业、交通业、零售业的个案均居各省首位。从 2013 年到 2017 年,广东省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占全国比例从 38%下滑至 11.8%。在报告期内集体行动高发的前 12 个省份中,有 8个是内陆省份。
从产业分布看,工人集体行动正在从以制造业为主扩散到新兴行业。据我们观察,制造业工人集体行动的比例在 2014 年之后呈显著下降趋势,到 2017 年仅占该年收录个案的 21.3%。反之,服务业与零售业个案所占比例在报告期内呈逐渐上升趋势,到 2017年已经达到了 20.7%。这些行业个案上升的趋势表明,它们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吸纳越来越多的从业者,这些从业者在受雇后面临着与传统制造业工人相似的境况 — 没
有劳动合同、工资水平较低、福利待遇差、社会保险待遇欠缺等等。所不同的是,这些权益问题不但成为了工人采取集体行动的动力源泉,也使这些行业的工人成为了工人集体行动的新生力量。
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继续增长与逐渐扩散的趋势还说明,在中国集体劳动关系逐渐形成的同时,并未形成以集体谈判制度为主的劳资利益调整机制,以至于工人仍然不得不以集体行动的方式来追讨和争取权益。从这些集体行动个案中我们看到,在缺少利益代表与分配话语权的背景下,没有集体谈判制度,工人们面对自身利益受到的损害并不会善罢甘休,而是直接诉诸集体行动。换个角度来看,可以说,中国工人已经并会不断地以集体行动的方式,召唤集体谈判制度。
第二章 劳工非政府组织的制度性探索和贡献
中国的劳工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劳工 NGO”)产生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它们大多在东部沿海地区开展工作,为工人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援助、培训、工伤探访、文化休闲等服务。曾经有学者在对这类组织调研后断言,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条件下,这些劳工 NGO 的服务宗旨主要是对个体工人提供援助,因此不会对新生代工人的集体行动产生显著影响。22 而我们在对中国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研究中发现,有壹些劳工 NGO 已经从为工人个体维权的活动中抽身出来,转向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并引导工人通过集体谈判解决诉求。在工会实际缺位的情况下,这些劳工 NGO 正在承担著工会的角色。它们利用有限的资源,顶着来自政府和资方的压力,不断帮助行动中的工人发现自己的组织和谈判潜能,找回阶级意识。
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变动趋势表明,中国企业劳资矛盾的激化正在全面越过政治、经济和社会可承受的底线,工人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到亿万家庭的生活甚至生存;工薪阶层收入不合理,成为内需不足经济不振的重要原因;壹次分配不合理使得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正在工人阶级当中迅速流失。所有这些,都以迅速增加并急速扩散的集体劳动争议呈现出来。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面对壹个问题 — 如何制度化地协调劳资双方的利益?以及如何制度化地進行合理的工资分配?在这方面,劳工NGO 已经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它们在规模小、资源少、压力大的情况下,不懈地介入到劳资利益纠纷中,通过壹些成功案例,在实践中成功地探索和发展出了壹套化解劳资矛盾,将工资分配不断合理化的有效工作程序。事实上,当今中国工人集体行动的理性化、组织化发展趋势的形成,正是劳工 NGO 的工作成果。
工人集体行动的本质是工人争取在分配方面的话语权,这种话语权的载体就是集体谈判。但我们必须承认,在大量个案发生之初,工人们对分配话语权并无清晰的认识。
他们仅仅是通过集体行动来提出具体的权益诉求,并为实现这些诉求不惜冒险付诸罢工、堵路、围堵政府办公地点等行动。劳工 NGO 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工人完成组织化的过程,选举产生了工人谈判代表,提升了工人的团结意识,将工人的集体行动引入集体谈判的轨道,让人们看到了劳、资、政从三输走向三赢的可能性。
本章将以三个个案来描述劳工 NGO 介入工人集体行动的过程与工作方式。在这三个个案中,通过劳工 NGO 的指导与协助,工人的集体行动从无组织到有代表团队,从怨恨情绪驱动的无序罢工到進退自如、步调壹致以谈判为目标的统壹行动,从害怕雇主报复到保护工人代表,从不知道集体谈判为何物到娴熟地运用谈判策略,从初期的情绪化行动到后来的理性化谈判等等。总之,在这些个案中,工人们完成了壹次又壹次的自我超越,劳工 NGO 则壹次又壹次的扮演了工会应有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壹整套可以有效协调劳资关系、解决劳资纠纷的工作模式。
壹、个案简介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以下三个个案的时间跨度是从 2011 年到 2015 年,其中有两个个案不在报告期内。我们之所有选择这三个个案,旨在通过比较呈现出在五年的时间里,工人集体行动和劳工 NGO 工作模式发生的变化。
冠星案:2011 年 10 月,广东省深圳市沙井黄埔冠星精密表链厂 1200 多名工人因抗议资方克扣加班工资而举行罢工。在资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压力下,工人们转为怠工并到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请求法律援助,后由工人们聘请该所律师作为谈判顾问,与资方進行了集体谈判。经过谈判,劳资双方达成协议,资方同意补发过去五年每人每天 40分钟的加班工资,劳方也做了壹定的让步,按原有数额的 70%折算给付。这是中国第壹起在没有当地政府和工会介入的情况下,由劳资双方自己完成的集体谈判个案。
大学城环卫工案(以下简称“大学城案”):2014 年 8 月,承包广州大学城环卫业务的广电物业公司在招标中落标,随即与其雇用的 200 多名环卫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人们举行罢工后,随即选举产生了 18 名工人代表(其中 5 人为集体谈判代表),向资方发出集体谈判要约,提出谈判的具体诉求:继续留在大学城从事环卫工作,并要求落标的广电物业公司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政府协调下,劳资双方共進行了五次集体谈判,最后达成协议:(1)广电物业公司与环卫工人解除劳动合同;(2)广电物业公司按工龄向工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 300 多万元;(3)由中标的遂城公司接收全体环卫工人,他们可以继续留在大学城从事环卫工作。
利得案:此案分为两个阶段,第壹阶段始于 2014 年 12 月。2014 年 8 月间,有传言资方即将迁厂,引起工人担忧和关注,此后这壹传言得到证实。2014 年 12 月 5 日,资方向工人提出两种选择,或是到新厂工作,或是辞职,但无论那种选择都没有经济补偿金。资方的决定随即引发工人罢工。在罢工次日,劳资双方便展开了集体谈判。经过三轮谈判,历时两个星期,资方于 12 月 17 日承诺:补发加班费、带薪年假工资、高温补贴;在未来的第四轮集体谈判继续讨论为工人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事项。
从第壹阶段结束至 2015 年 4 月,在此期间,资方将工厂的生产设备及货物陆续搬走,但壹直回避第四轮集体谈判。4 月 19 日,工人开始了第二个阶段的行动并重新选举产生 19 名谈判代表。4 月 20 日,工人代表向资方提出集体谈判要求,但遭到拒绝,工人随即罢工并昼夜守厂。4 月 21 日,资方妥协,劳资遂展开第四轮集体谈判。谈判当日劳资双方达成协议:资方承诺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为不随厂搬迁的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为防止公司再次食言,1000 多工人继续守厂,使资方无法搬走剩余的设备和货物。迫于工人的压力,资方在 4 月 25 日向所有工人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和住房公积金。在此案中,工人们通过集体谈判追回的经济利益总额高达 1.2 亿元。
以上三起个案得到了国内外媒体的关注,23 也得到了两家劳工 NGO 的指导与协助,它们分别是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劳维所”)和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以下简称“打工族”)。
劳维所常年来壹直坚持为工人代理劳动争议,自 2005 年开办以来,该所受理过数千起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有相当数量的个案减免了律师费。早在 2007 年,劳维所就受深圳市总工会委托,对深圳盐田国际码头的劳资谈判中所涉及的要约及其它相关问题
给予指导。在冠星案中,劳维所律师应工人邀请担任集体谈判顾问和首席谈判代表。
打工族成立于 1998 年,是全国第壹家劳工 NGO。该机构壹直以农民工维权为工作重点,其首创的对工伤工人的探访服务模式被广东省总工会所借鉴,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该机构在协助个体工人维权过程中体会到,这种个体援助带有很大局限性,遂在 2010年时進行了工作模式转型,尝试以集体谈判作为维权的工作重点。该机构介入了大学城案和利得案。
二、劳工 NGO 的工作模式
基于对三个个案的观察并结合媒体报道,我们将劳维所与打工族指导、协助工人進行集体谈判的工作模式做如下总结。
1.接受工人求助
在集体行动初期,工人们仅仅是要表达壹些共同诉求,例如,要求资方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但他们往往不知道如何提出诉求、向谁提出诉求,更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些诉求。由于在企业内没有劳资双方对等谈判的渠道,企业工会又长期受到雇主控制,工人们在通过集体行动将其诉求“公开化”与“社会化”的同时,常常会到劳工 NGO 寻求帮助。在集体行动遇到障碍时,也会寻求劳工 NGO 的指导。
在冠星案中,工人曾经罢工半个多月,但资方先是态度强硬不予回应,后来想与工人对话又找不到代表,当地政府也派出警察進驻工厂。在面临这种僵局之时,罢工工人找到劳维所请求提供法律援助。
在大学城案中,工人们最初曾找过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但都没有得到回应,迫使他们静坐示威。后来,工人与打工族取得联系,请求帮助。
在利得案中,工人们在发现资方有减少订单、转移设备等搬迁迹象时,就与打工族联系,寻求帮助。
工人们在集体行动时选择到劳工 NGO 寻求帮助,是基于平时对这些机构的了解和认识。这些劳工 NGO 虽然资源有限、能力有限,却壹直秉持着帮助工人的初心。凭借多年向工人提供法律援助与生活服务,机构成功的在所在地周边企业的工人中赢得了尊重和信任。这是工人在集体行动遭遇障碍的时候,第壹时间到劳工 NGO 求助的主要原因。
在工人们的心目中,劳工 NGO 是他们可信任的倾诉对象和行动后盾。
2.帮助工人整理诉求并完成组织化过程
工人在启动集体行动之后,往往面临壹些技术上和结构性的障碍,如诉求繁杂、组织程度低、搭便车者多、集体行动后续乏力等等。大量工人集体行动夭折或无结果或以与警察的冲突告终的原因正在于此。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会首先了解和整理工人的诉求,随后,通过帮助工人召开会议,与工人壹起将诉求進行整合。帮助工人通过会议壹起整合诉求的过程,以及最后诉求被成功整合,起到了使工人们统壹行动目标,提升组织化程度的作用。
在冠星案中,工人集体行动的导火索是公司将打磨部的计件工资制改为计时工资制,但工人们后来发现,资方长期将工人每天 40 分钟的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当工人与劳维所正式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之后,劳维所律师很快将工人们的集体诉求锁定为要求资方将五年内每天 40 分钟休息时间算作工作时间,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在大学城案中,200 多名工人在寻求当地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时,曾经提出过多项诉求。在打工族介入之后,工作人员将工人们诉求整合为两项,即 “继续留在大学城从事环卫工作,要求广电物业公司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利得案中,工人在行动之前就与打工族联系,并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完成了诉求整合,从而在罢工启动次日,当资方表示愿意与工人代表進行集体谈判时,工人代表很快拿出了包括“保护工人代表、协商安置方案、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付加班费和高温补贴、给予带薪年假和产假待遇”等在内的 13 项集体谈判诉求。
当工人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表达不满时,他们已经有了各种诉求。不过,这些诉求往往形成于工人对资方长期不满而积累的情绪中,诉求虽多却松散,有时甚至相互矛盾。
基于此,劳资双方其实壹直是在宿命式地等待这冲突的爆发。
当集体行动爆发,面对工人繁杂的诉求,资方与政府往往无所是从,進而会采取抵制与压制态度,劳资关系便会迅速陷入僵局甚至激发工人更加激烈的行动。劳工 NGO 通过协助工人整合诉求,首先是将工人们整合成为壹个团结的的群体,最大程度地消除了工人的胆怯心理、搭便车想法或是法不责众的闹事心态。而当工人们原初散乱的诉求被整合统壹起来之后,他们不但了解到这些诉求的法律依据,更能够進入价值观的层面,认识到工人与老板、资本与劳动在生产过程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从而使工人对于自己被整合以后的诉求更加理直气壮。换言之,通过劳工 NGO 的介入和培训,原来壹盘散沙并将自己视为无助弱势群体的愤怒工人,开始在阶级意识上有所觉醒,成为具有射秽主义价值观的新工人。这在利己主义横行、全民崇尚金钱权力、价值观混乱的当下尤为珍贵。
3.协助工人选出自己的代表
在所有自发的工人集体行动初期,都会有人负责联络、动员和组织工作。但由于这些人不是工会干部,所以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为了躲避组织行动带来的风险,他们只好隐藏自己的身份。因此,集体行动中往往出现这种场面,当资方要求与工人代表对话时,无人出面回应或者明确告诉资方“没有代表”,或者声称“我们都是代表”。劳工NGO 认为,当行动者规模较大(例如数十人以上)时,壹定要有身份明确的工人代表,要有壹个由工人代表组成的领导集体。这样做对于代表来说虽然个人风险增加,却能大大减少工人当中的法不责众心态,使整体行动更加理性负责。而当劳方出现选举产生的代表之后,资方虽然有可能对这些代表進行利诱或逐个打击,从而瓦解工人的集体行动,但同时也增加了资方愿意進入谈判的成数。因此,劳工 NGO 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整理出诉求之后的第二项工作,就是协助指导工人通过选举产生集体谈判代表。
在劳维所介入冠星案后,律师们就指导和组织罢工工人选举代表。当工人选举出来自各生产部门的 12 名工人代表后,律师又要求工人们签署了授权书。
当打工族介入大学城案后,他们组织罢工工人召开会议,会上选举产生了 18 位工人代表。随后又召开了工人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 1 名总代表,5 名谈判代表和 3 名经费审查代表。
在打工族介入利得案初期,他们就协助该厂工人选举产生了 65 名工人代表。在 2014年 12 月 6 日第壹次罢工之后,工人们从 65 名工人代表中选出了 13 名谈判代表。在行动的第二个阶段,鉴于部分工人代表怠于履行代表职责,打工族又协助工人重新选举产生了 19名集体谈判代表。
在大量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或者没有工人代表,或者代表合法性不足。有些个案找不到工人代表,有些个案工人代表的身份不明确,还有些个案是由几位胆大声高的工人自己站出来做代表,很少有经过正式的选举程序,更少经过工人授权。这壹问题导致工人集体行动往往很快進入散乱、无序局面,有时资方即使想与工人谈判也找不到谈判对手,政府要介入协调也只能壹个人壹个人地劝说。当工人们在劳工 NGO 的指导下选出自己的代表后,他们原有的散漫无序的自由结合状态就变成了相对有序的团结组织状态。
这就为劳资之间進入集体谈判创造了条件,使劳方的诉求整合变得可能。
在工人选出代表之后,由于没有工会干部的身份,理论上代表仍然不受法律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劳工 NGO 便会指导工人签署对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在集体行动和集体谈判期间具有与政府、资方和官办工会沟通、谈判、签署协议等方面的权利。签署授权委托书后,工人代表与被代表的工人之间也就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代表要对工人们的权益负责,工人们也要服从代表的领导,并有责任保护代表。
实践证明,通过民主程序选出的工人代表,尤其是在经过委托授权程序之后,大都能够在行动中胜任代表的角色。他们中间大多数人在行动中都能够保持坚定的立场,不为资方与政府的利诱与威胁所动,这也让他们赢得了工人们的拥护与支持。通过选举与授权程序,也让工人们认识到,他们既要信任、支持和保护工人代表,也有权在代表不称职或不认真履行职能的时候通过程序撤换他们。
4.培训工人代表
工人代表经工人选举产生后,他们要面对壹系列的问题:如何做让工人满意的决策;如何防止工人被分化;如何与资方理性沟通、诚意谈判;如何在谈判中既能作出让步妥协又能坚守住谈判底线;如何与工人及时通报谈判進展等等。另外,代表还要认识到,他们是在代表工人而非代表自己谈判,不但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而且要承担责任。然而,绝大部分工人代表都没有集体谈判的经验,甚至缺少对集体谈判基本概念与知识的了解。
在此情况下,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后的第三项工作,便是对当选的工人代表進行培训。培训内容涉及集体谈判的劳资平等原则、代表对工人的责任与义务、谈判技术、谈判步骤、谈判规则、法律条款、举止言行、让步妥协原则等等。
在 2011 年的冠星案中,劳维所是在工人启动集体行动后已经与资方陷入对峙时,受工人之托介入此案的。当时,因为要准备与资方谈判,劳维所没有足够的时间对工人代表進行培训,加之此案谈判由劳维所律师担任首席谈判代表,因此对工人代表的培训并非是劳维所介入此案的工作重点。在此后的两个个案中,劳工 NGO 已经意识到对工人代表進行培训的重要性,并在代表选举产生之后不失时机的展开培训。
在介入大学城案后,打工族协助工人代表组织召开了 9 次全体工人会议和 10 次工人代表会议。这些会议除了选举工人代表、商讨行动策略、通报谈判進展等内容外,还有培训的内容。这使工人代表在参与会议的过程中,逐渐学习领会了集体谈判的意义、程序、技术和规则。
在利得案,当打工族在接受工人求助后,就开始培训工人代表。在工人的行动过程中,他们协助工人代表召开了 1 次部分车间工人大会、6 次代表座谈会、1 次全体工人代表大会预备会、2 次全体工人会议、2 次谈判代表座谈会。
经过劳工 NGO 的壹系列培训,使工人代表们能够在短时间内進入工人谈判代表的角色并履行职责。当他们掌握了集体谈判的程序和技术之后,就能够在谈判中围绕工人的集体诉求,有理有据地坚守谈判底线并把握让步妥协的尺寸与时机。正是因为这些工人代表的出色表现,才使得工人们的集体诉求多数都能够得到实现。
5.协助指导工人進行集体谈判
劳工 NGO 敏锐地察觉到,激化劳资矛盾和引发工人集体行动的主要原因,是资方狭隘的短期利益驱动,是资方在原始管理方式中表现出来的傲慢和粗暴。劳工 NGO 相信,劳资之间因利益而生的纠纷是这种资方思维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必然产物,而集体谈判不但是解决劳资纠纷的首选,也是纠正资方管理落后方式,使其得以進步的最佳途径。因此,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时,会着重培训工人谈判代表如何保持理性态度,如何在与资方讨价还价过程中保持对对方的尊重。尤其是,无论是在谈判桌上,还是在为了把资方逼回谈判桌而采取的罢工行动中,都杜绝使用情绪化的、有伤对方尊严的语言。
这种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的姿态,不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有效的把资方拉向谈判桌,更能够为长远建立劳资之间的信任打下基础。
在完成了诉求整合、代表选举、代表培训等工作之后,劳工 NGO 会鼓励工人向资方正式提出谈判要约。壹旦進入集体谈判,劳工 NGO 还会继续为工人谈判代表提供指导。
在现实中,以怨恨情绪启动的集体行动,虽然在初期看似声势浩大,但如果在短时间内没有工人愿意站出来作代表,则难逃以冲突开始并以冲突告终的结局。实践中,面对组织化程度较高且有明确代表的工人群体时,资方愿意接受工人代表谈判要约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地方政府也更愿意从中斡旋,说服资方坐到谈判桌旁。壹旦这些谈判条件具备了之后,劳资谈判往往就会启动。而在随后的谈判过程中,劳工 NGO 的工作人员或是应工人邀请担任谈判首席代表,或是担任场外指导的角色,这些都为谈判的顺利進展与谈判的质量提供了保障。
在冠星案中,工人们聘请劳维律所主任段毅律师作为他们的首席谈判代表。段律师在此前曾经参与和指导过深圳几起劳资纠纷中的集体谈判,深谙谈判的规则与程序。在资方接受了工人代表提出的谈判要约后,劳资双方随即召开了谈判预备会议。在会议上,段律师指导双方确定了双方谈判代表的人数及构成、旁听人员资格、谈判中止机制、第三方参与规定以及谈判会场纪律等等。在谈判中,他又在履行首席代表职能的同时,在持不同意见的谈判代表之间進行协调,向工人们通报谈判進程,解释谈判的阶段性成果。
在大学城案中,打工族两名工作人员被工人聘为谈判顾问参与谈判。在此案初期,资方持强烈的抵触态度,向工人代表施加压力,后来在当地政府的斡旋下,才勉强同意与工人代表谈判。在谈判中,资方的抵触情绪依然严重,多次缺席会议,这种做法曾经影响到工人代表的心态。对此,打工族工作人员壹方面给工人代表打气,壹方面协助工人代表制定了连续罢工迫使资方让步的应对策略。事实证明,这种策略非常有效,经过 12 天的罢工,终于迫使资方与工人代表达成协议。
在利得案中,在打工族的协助下,工人代表在罢工之初就提出集体谈判要约,在第壹个阶段(2014 年 12 月),劳资双方已经就加班费、高温津贴、带薪年休假工资补偿等事项达成协议。但在第二个阶段(2015 年 4 月),资方拒绝与工人代表再就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工龄补偿事宜進行谈判,部分工人谈判代表也在资方的威胁利诱下不愿履行职能。打工族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工人重新选举了新的工人代表,制定了再次以罢工、守厂方式迫使资方回到谈判桌旁的策略。
在指导工人集体谈判时,劳工 NGO 秉持的理念是,劳资间的利益分歧完全可以由劳资双方自己通过谈判解决。因此,在介入个案的过程中,劳工 NGO 始终尊重工人的主体性,协助工人与工人代表建立委托授权关系,然后协助工人代表進行集体谈判。无论是接受工人委托担任首席谈判代表或谈判顾问,还是在幕后指导工人代表進行谈判,他们会始终尊重工人和工人代表的意见。当工人代表与工人之间就妥协让步与否发生争执时,他们扮演的是协调人角色;当工人代表在谈判中遇到难题时,他们扮演的是建议者角色;当工人代表受到资方报复与政府打压时,他们扮演的是“娘家人”角色。可以说,在整个集体谈判中,劳工 NGO 是工人与工人代表的强大后盾。实践中,劳工 NGO 的这种工作方法,成功的使每壹次集体谈判从始至终都是工人自己的集体谈判。
实际上,在劳工 NGO 的指导下,工人代表在谈判中也证明了自己完全有可能自主、理性地处理在集体行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够在集体谈判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找到劳资间利益的平衡,最终完成壹个真正的集体谈判。
6.保护工人代表
在工人集体行动中,工人代表是资方利诱、威胁和打击的重点,地方政府出于维稳惯性与政绩考虑,也会有目标地压制工人代表,对他们采取强制性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劳工 NGO 意识到,保护工人代表是工人集体行动中的关键壹环。他们为解决这个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工人代表遭到资方威胁与报复、政府打压之后,他们会组织工人采取各种不同的行动支援工人代表,包括组织工人营救被抓捕的代表、到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在法庭上为工人代表辩护、为工人代表争取复工或者经济补偿等等。
在劳工 NGO 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工人意识到了保护代表的重要性,他们开始在集体谈判中提出保护工人代表、禁止资方任何形式的报复等等要求,当工人代表被警方拘捕之后,他们也会积极参与劳工 NGO 组织的营救行动。
在利得案中的第二个阶段(2015 年 4 月),当地警方曾在工人召开的壹次会议中,出动近百名警察包围会场,抓走几名工人代表和壹名打工族工作人员。打工族随后组织工人展开营救行动,数百名工人在当地派出所门前聚集,高喊“放人”的口号,迫使警方不得不在数小时后释放了被抓捕的人。
劳工 NGO 在保护工人代表方面所做的工作,在具体介入的个案中极大地鼓舞了工人及代表的士气,使工人们与他们的代表更加紧密地团结到了壹起。更加重要的是,这壹做法,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工人在组织集体行动时仿效。
对比上述五年间发生的三起集体谈判个案,我们看到,从冠星案的工人们聘请律师做谈判首席代表,到大学城案工人代表与劳工 NGO 工作人员壹起谈判,再到利得案劳工NGO 退居幕后、由工人代表自己谈判,工人们在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纠纷中的自主性在逐步提升。这表明,在劳工 NGO 的协助下,工人们完全有能力将初始阶段情绪化的集体行动,转化为理性的集体谈判。这壹过程中,工人们所需要的,不过是来自劳工 NGO这样的外部机构来启发谈判的意识,以及培训谈判的技巧。
三、劳工 NGO 对中国集体劳动关系建设的贡献自从 2011 年中国劳工 NGO 开始以推动集体谈判为目标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以来,我们看到了它们对中国集体劳动关系所作出的巨大贡献。这些贡献可以归纳为引导、引路和引领。
1.引导工人的集体行动進入集体谈判的轨道
工人从南海本田案不会谈判、不参与谈判,到冠星案选举产生工人代表,并由工人代表委托律师协助谈判而达成劳资协议,再到大学城案由劳工 NGO 协助谈判而达成劳资协议,最终发展到利得案由工人自己作为谈判主体直接与资方达成劳资协议。从这些个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劳工 NGO 的引导下,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呈现出壹条从无序行动到有序罢工再到理性集体谈判的清晰路径。在这条路上,中国工人正在从壹个“自在”
的阶级走向壹个“自为”的阶级。
劳工 NGO 在将工人集体行动引入集体谈判轨道方面有如下贡献。
第壹,整合利益诉求,为工人团结与集体行动奠定了基础。
在所有工人集体行动中,工人们所提出的都是壹些非常具体的利益诉求,例如,追讨工资、增加工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虽然,工人们选择了聚集起来壹道争取权益,但在诉求方面却不壹定相同。这当中,有不同性别工人之间、不同工龄工人之间、不同工种工人之间等等诉求差异。这些差异直接影响到工人群体的团结程度与行动的持续时间。因此,要将临时聚合起来的工人变为壹个团结的群体,首先需要的是在这个群体中形成对共同诉求的认同,同时也要兼顾利益诉求的差异。共同利益的诉求是团结的基础,兼顾差异则是维持团结的必要条件。正如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所言,认同是壹种被称为“集体意识”的东西,是将壹个共同体中不同个人团结起来的内在凝聚力。24在劳工 NGO 介入个案初期,他们首先要帮助工人将不同类别的诉求整合为统壹的、全体成员都认可的诉求,将零散、繁杂的诉求梳理成目标相对集中的壹组诉求,并根据谈判的需要对这些诉求進行排序,将组内各种诉求变为带有不同目的的谈判砝码。然后,劳工 NGO 要协助工人代表将整理好并排好序的诉求制作成书面文件,向资方提出谈判要约。与此同时,还要指导工人代表设计包括罢工在内的集体行动方案,以配合集体谈判的進程。
第二,以理性动员取代怨恨驱动。
由于没有集体谈判制度,工会又不能代表工人進行谈判,以致于中国工人在企业内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从而使劳资关系中矛盾不断积聚和发酵。企业工人长期无组织、无代表,他们的积怨往往只能以突发集体行动的方式展开,并以发泄不满为目的。因此,集体行动初期,往往能够爆发出惊人的能量。大部分工人集体行动都有无预警、无节制、无明确代表与诉求的特点,壹旦遇到强硬的资方会变得更加愤怒但茫然无措;遭到政府压制只能忍气吞声。
劳工NGO认识到,工人集体行动的最初动员机制大多是工人们长期怨恨积累的突然爆发,这就使得他们的行动缺少理性与秩序。为此,劳工NGO希望改变工人集体行动的动员机制。首先,他们通过对工人和工人代表的培训,将其怨恨情绪转变为理性的权利诉求;通过民主选举代表,将松散的聚合形态转变为壹个有代表者与被代表者的团结的群体;通过对劳资谈判的设计与指导,将无序的、情绪化的集体行动转变为有序的、理性的集体谈判。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劳工NGO为工人提供了壹个倾诉的渠道。工人们的怨恨之所以积累,是因为在工厂专制落后的管理体制下,即使有不满也完全没有发泄渠道。当劳资纠纷发生之后,资方的傲慢态度、公开威胁与报复,再加上政府官员的漠视与冷淡,会使工人的怨恨感更为强烈。这个时候,劳工NGO的介入,至少为工人提供了壹条纾缓怨恨的渠道,使工人们在劳工NGO机构的办公室里或者行动的现场,有了壹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劳工NGO的这项贡献对促使地方政府理性介入也能够产生重要影响。此前,政府壹直视工人集体行动是群体性事件,也就是不稳定因素,并往往不加思索地施以压制手段。
为此,不惜动员大量资源,并造成了政府与工人之间直接对峙的局面,使政府的合法性不断流失。劳工NGO将工人集体行动引入集体谈判的轨道,面对理性谈判的工人,政府没有了出动警力压制工人的“理由”。政府将会发现,过去基于维稳思路设计出的应对策略已经失去了应用价值。这种情况下,将有可能促使政府转变惯性的维稳思维,从临时性、功利性的惯性维稳中跳出来,从而更加开放的進行长远解决方案的探索。可以说,劳工NGO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推动了政府在劳资纠纷中的角色转型,使政府不断从劳资纠纷中偏袒资方的态度,逐渐走向中立。
第三,启发工人的阶级意识。
劳工NGO的工作启发了内在于工人当中的阶级意识。通过对工人谈判代表的培训,工人们认识到,各工种之间、不同技术档次之间工人的诉求,既有差异又有共性。为了在具体个案中强化工人团结,完成集体谈判,劳工NGO在帮助利益有差异的工人们找到共同利益的同时,更使工人们认识到,大家共属壹个阶级,必须团结壹致才能获得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必须兼顾少数人利益,才能最大程度的把工人团结在壹起。个案谈判的达成固然重要,长远的阶级意识的觉醒,更加重要。
2. 在中国工会转型中承担引路人的角色
劳工 NGO 对个案的介入,形成了壹种对官方工会的示范效应。
進入本世纪以来,尤其是工会改革以来,壹方面,全总不断以喊口号的形式强化工会接受共产党领导,另壹方面,企业工会“去工人化”和“老板化”的速度却在加快。
各上级工会实际上已经没有了企业工会,放弃了在企业层面代表工人進行集体谈判这项工会的核心职能。总工会离活生生的劳资关系越来越远。
其实,工人已经用集体行动对全总表达了最大的不满。他们除了在行动中摒弃企业工会,在集体行动启动之后,也不愿找地方工会请求援助。而劳工 NGO 则认为,工会法对工会代表和维护工人权益的职责,规定的非常明确。尽管中国工会存在严重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并非不可解决,关键是要让工人认识到,企业工会和各级总工会都是工人的工会,作为工人,必须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工会事务,才能使被官僚们把持了的工会回归到工人手中。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的工作中,成功地对工会应当承担的角色作出了示范,并创造了壹套可被各级工会复制和嫁接的工作模式。
总体来说,劳工NGO最为宝贵的贡献是,它们在介入个案过程中发动工人、组织工人、引导工人的实践经验,以及凭借这些经验,在赢得工人信任,获得工人认可与赞赏的同时,提升了工人的阶级意识。这些经验曾对广东省总工会的工作发生过重大影响。
2014年10月,广东省总工会成立了劳动争议应急处置分队,并要求,在群体性劳资纠纷发生之后,应急分队要“第壹时间到达劳资纠纷发生现场,第壹时间把工人组织起来,第壹时间搭建劳资双方协商平台”。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还要求,应急分队到达工人罢工现场后,要代表职工,要站在工人的立场上说话办事,不能站在资方那边说话办事,也不能完全站在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立场上说话办事。25 不难看出,广东省总工会提出的“第壹时间把工人组织起来”、“搭建劳资双方协商平台”、“要代表职工,要站在工人的立场上说话办事”等要求,是复制了劳工NGO在工作中所坚持的原则。
可以说,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时,劳工 NGO 实际上承担了工会本应承担的角色。不过它们的目的并非像某些阴谋论者所指的“要取代工会”,而是为工会工作制造了壹个可复制的样本,这个样本生动地演示了工会应当作什么,以及现实中可以做到什么。不过遗憾的是,就在广东省总工会建立了应急分队壹年后,2015 年 12 月初,这个样本的创造者之壹——广东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就遭到了当地政府的毁灭性打击。
3. 引领中国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建设
劳资矛盾原本内生于企业内的利益分配不均、权力地位不平等。面对资本的财力与管理的权力,工人要达成合理公平的分配,就必须依靠集体力量,也就是工会。由工会组织代表工人,通过与资方的集体谈判,才能使工人利益获得制度性保障。遗憾的是,在中国集体劳动关系形成的同时,并没有同步发展出壹套集体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总工会也没有转向代表工人利益,使得马克屎“工资作为工会目标”之说却沦为笑柄。26也正是因此,中国的集体劳动关系陷入了壹个恶性循环:雇主违法侵权 — 工人不满积聚 — 突发集体行动 — 政府协调或者压制 — 劳资矛盾再次积聚。可以说,全总未能应劳资关系的发展变化而发挥应有作用,是中国劳资关系趋于恶化、工人集体行动持续发作但却始终没能够建立集体谈判制度的最重要原因。
在工会长期缺位的情况下,为了创造将恶性循环导入良性渠道的模式,劳工 NGO 在近年来壹直带着真诚的工人阶级情感,不断介入工人的集体行动。他们顶着来自雇主、政府、警察的压力,接受工人的求助、帮助工人整理诉求、协助工人选出自己的代表、为工人代表提供集体谈判培训、协助工人发起集体谈判、与工人壹起保护工人代表。劳工 NGO 所做的壹切都是在为集体谈判制度建设搭建平台。这是壹个解决利益纠纷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松散的、愤怒的工人群体,可以被整合为团结、理性的群体,资方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找到可以谈判的对手和伙伴。
劳工 NGO 的工作引领了中国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建设。中国政府壹直秉承个体劳动关系调整的原则,从 1994 年颁布的《劳动法》到 2007 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这个原则壹直延续著。然而,当中国的劳资关系自本世纪初从个体化向集体化转型以来,这个贯穿于中国劳动法律与劳动政策的原则逐渐显现出巨大的缺陷。第壹,现行的劳动法律体系对劳工三权的规制存在严重的缺陷,即组织结社权虚置和集体争议权(罢工权)缺失。第二,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以个体劳动争议为对象的,已经无法应对集体劳资纠纷。第三,现行法律体系以政府行政力为依托,但事实已经证明,集体劳动关系壹直处于政府失控的状态且这种状态愈演愈烈。
劳工 NGO 的个案介入,在壹定程度上弥补了集体劳动关系失调、集体劳资纠纷失控的缺陷,为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建设提供了壹股推力,它们的工作模式与经验对调整机制的建设提供了如下可以借鉴的第壹手资料:
(1)劳工三权的立法借鉴。劳工 NGO 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后,使工人的组织权与罢工权的立法规制需求骤然扩大,并已成迫在眉睫之势。这些个案都凸显了壹个事实,即工人已经组织起来并将自己的利益分配诉求付诸于集体行动。因此,无论法律是否有所规定和如何规定,这些集体行动的事实已经对集体劳动关系立法提出了强烈的要求。而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的具体工作中,就如何组织工人、如何采取理性的集体行动实现利益诉求等方面,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立法机构可以从中获取立法启迪与立法观念的转变,進而开启中国劳动法律中劳工三权的建设。
(2)集体谈判的立法借鉴。劳工 NGO 介入的成功个案,均得益于不同方式与内容的劳资谈判。此类谈判个案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中集体谈判机制的雏形,其中工人对谈判过程的实质性参与更体现了集体谈判机制的核心。这种以劳资谈判解决劳资纠纷的方式,对中国集体谈判立法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在谈判代表的选举、谈判的启动、谈判的要约与承诺、谈判程序、谈判行为规范等等方面,劳工 NGO 都已经探索出壹套行之有效的规则与程序,这些规则与程序为中国集体谈判立法提供了重要借鉴。
(3)工人代表保护机制的立法借鉴。因为中国劳动法律壹直秉承个体劳动关系调整的原则,工人代表保护机制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壹直是个空白。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壹直致力于工人代表的保护工作,并针对法律中的缺陷与不足做了大量的调研与建议工作。事实证明,要使集体劳资关系進入正常调整的轨道,法律必须对工人民主选举的工人代表提供必要的保护,这不仅是建立劳资之间正常对话谈判机制的重要保证,也关系到政府是否可以在劳资关系中保持公正的立场、中立的角色和社会公信力。而劳工 NGO 为保护工人代表所设计和采取的壹系列措施,可以为这方面的立法提供借鉴。
(4)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立法借鉴。在我们收录的个案中,几乎找不到通过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个案,这说明,现有的争议处理程序已经无法解决发生集体行动的劳资纠纷。如何建立有效的程序去处理此类集体劳资纠纷,将是未来中国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的重点。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承担了工人群体代表的角色,并在没有现成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开拓了壹条有效处理集体劳资纠纷的途径。事实证明,劳工 NGO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除了对工人集体行动的理性指引并将冲突导入谈判的轨道,还旨在促使资方对工人诉求予以及时回应,推动政府对纠纷予以积极斡旋。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劳工 NGO 在介入中形成了壹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与规则,包括工人代表选举、谈判要约方式、诉求表达程序、谈判会议规则、集体行动的组织与启动等等,这些都对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立法具有借鉴意义。
然而,就在劳工 NGO 努力突破自身局限性,尽心尽职地服务工人,为中国工人运动做出了巨大贡献之时,他们也在报告期内遭到了政府的毁灭性打击。2014 年 12 月 26日,打工族主任曾飞洋在办公室被不明身份人士殴打;2015 年上半年,向阳花女工中心、青草劳动服务部、南飞雁、烛光等劳工 NGO 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财务调查、关闭、注销等各种干预和打压;2015 年 4 月 13 日,打工族主任曾飞洋和工作人员孟晗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南村派出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传唤;2015 年 12 月 3 日,打工族数名工作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2016 年 9 月 29 日,打工族工作人员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定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有期徒刑缓刑的处罚;同年 11 月 3 日,打工族工作人员孟晗获有期徒刑壹年九个月的处罚。
这里,中国劳工通讯对政府打压劳工 NGO 的做法表示极大的愤慨,对受到不公正处罚的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这些劳工 NGO 对中国集体劳动关系建设做出的贡献将加载中国工人运动的史册。
第三章 对中华全国总工会改革的分析
2015 年 7 月 6 日,中共中央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在此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讲话中提示,“由党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壹次”。
27 习近平在讲话中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7 月9 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進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群团组织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蓋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够问题突出。
7 月 23 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内部通知,宣布在中华全国总工会進行改革试点。11 月 9 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自此,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全总开始了第四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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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总改革不同以往。壹是中共中央从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到发出群团工作改革《意见》,再到宣布全总作为改革试点,期间仅有两个半星期,工会改革之紧迫性可见壹斑。二是中共中央在《意见》中,罕有地承认“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并指出群团组织改革“事关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三是过往群团组织新任领导人上任之初,往往会推出壹些标新立异的新政作为新官上任的三把火。而这次改革则是由中共中央自上而下启动和操作,包括总工会在内的群团组织领导人则处于被动地位。
四是中国群团组织有共青团、全国妇联和全总三家,而此次改革以全总为试点。以上迹象说明,中共中央对全总此次改革寄予了厚望。
壹、为什么中共中央要求全总改革
为什么要求全总改革?尽管中共中央与全总对这场改革的原因各有说法,我们则认为中共发动这场改革有以下原因。
1. 贫富悬殊引发中共政权合法性的危机
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创造了令世界惊叹的奇迹。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综合国力大大提升,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生活和生产资料也不再匮乏。在经济发展的背后,是付出汗水甚至血泪的数亿中国工人。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变动呈现较低收入户占比下降、较高收入户显著上升、中等收入户呈徘徊并且略有下降的局面。29根据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中国民生发展报告 2014》,顶端 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壹以上的财产,底端 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 1%。30 中国的基尼系数在 2008年曾经达到了 0.491,此后虽然逐年下降,但在 2016 年仍然达到 0.465,还是高于国际警戒线的 0.4。
31 中国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均,贫富两极化问题极其严重。这样的收入结构,动摇了中共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所以,中共中央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要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的目标。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中共领导人壹直将政权合法性建基于经济增长。但是,中国持续数十年的经济增长是以工人农民承受的低收入、社会保障不足、环境破坏、资源浪费作为代价的。如果中国社会贫富之间的巨大差距壹直持续,民众的承受能力终究有限,他们在分享不到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又眼看着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日益升级,最终将质疑那个曾经承诺带给他们幸福生活的政权合法性。此时,包括劳资矛盾在内的社会矛盾会总体爆发,首当其冲的便是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中共领导人认识到这壹迫在眉睫的危机,并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目标。
2. 改革、发展与民生、分配背道而驰
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艰难的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在这壹过程初期,执政党为了推动改革与开放,采取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战略,在壹段时间内以低价劳动力换取经济的高增长率,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改革开放已经历时四十年,在如此长的时间里,政府放任雇主沿用二十世纪初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管理模式盘剥工人,压低工人工资,政府至今仍无意建立劳资集体谈判制度,则是不能容忍的。事实上,在这壹过程中,改革、发展与民生、分配背道而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劳动者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工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未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增长,劳动者的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如果继续延续改革开放初期定下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发展之路,社会民众将难以分享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中国共产党领导层开始意识到,经济的发展如果继续以牺牲工人利益为代价,继续强调发展效率而忽视民生与分配公平的话,政权的合法性将随时坍塌。故此,中共中央在 2013 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16 年 3 月,中央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 年)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完善初次分配制度”。2017 年,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对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就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描述作出重大修改,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由此可见,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尤其是初次分配制度不能体现射秽主义制度的核心价值观,壹再被提到了中国最高决策层的议事日程上。
可以说,在现届中共领导层上台之前,分配问题壹直没有得到最高决策层的重视。
尽管中国在 1993 年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1994 年有了《劳动法》、1999 年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这些制度仅仅是为工人提供了最低收入与最低生活条件的保障,与建立合理公平的初次分配制度关系不大。这些制度可以保障工人工资的底线增长,也就是可以活下去,但却不能保障分配的合理性,也就是不能保证活得好。从宏观角度来说,不能有效缩小社会收入差距,改善贫富悬殊,也无助于扭转中国劳资关系中资强劳弱、权力不均衡的格局。
事实上,频繁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既是壹种民众对社会分配不公的反应,也是劳动者在分配中没有话语权的结果。因此,分配问题正在影响着数亿中国工人及家庭,進而削弱著中共政权的合法性。
3.执政党对全总的厚望
鉴于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鉴于巩固政权合法性的需要,鉴于全总持有数亿中国工人法定利益代表的身份,中共中央对全总承担起解决初次分配问题、缩小收入差距的重任,寄予了高度的期望。
早在 2013 年 10 月,也就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前两个星期,习近平便打破惯例,召集当时刚刚履新的全总领导班子全员到中南海做了壹次集体谈话。据官方报道,在这次谈判中,习近平要求全总“要使中国梦真正同每个职工的个人理想和工作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并提出,工会工作的重点“就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要保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不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习近平召集的这次集体谈话,壹是形式和规格之高前所未有,二是语重心长,对全总寄予厚望。与此可见,他在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之初,对全总的工作虽然很不满意,却也相信全总能够在关键时刻担起重任,解决数亿工人与执政党人心向背的问题。
从执政党的角度看,全总既然具有代表工人的身份,就应当承担组织和代表工人、维护工人权益的责任。在企业层面,工会将与雇主通过集体谈判增加工人收入和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在企业外,地方工会应当拿出可行的方案,协助政府搞好宏观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也就是说,中共最高领导层认为,工会代表工人实现中国梦,可收民生和政权合法性壹举两得之效。
但是,全总领导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习近平和中共中央的期望做出了自己的解读。全总将中共的期望和要求解读为,加强体制的原有设计,继续工会多年来体制内运行的规则。
面对风起云涌、逐年增长的工人集体行动,面对执政党在生死存亡之际推出的工会改革,如果全总各级总工会继续无所作为,继续把数亿工人与中共人心向背不当回事,继续避重就轻,甚至回避改革难点,将工会改革当作壹项任务按期交差的话,中国工会将又壹次错失改革机会,并将中共陷入万劫不复的合法性危机。与此同时,中国工人不会因为总工会不作为而放弃行动,相反,工人的集体行动将会不断進入新的高潮。
二、全总改革的措施与成效
1.全总的改革措施
2015 年 11 月由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的《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至今没人见过这份文件的庐山真面目。搜遍全网,能够找到的不过是全总领导人关于此次改革的壹些讲话和访谈。对比中共深改组会议所作出的其它决定均公示于众的做法,全总将这份改革方案秘而不宣,不知道是谁的主意,用意何在?试想,各级地方总工会的工作人员看不到“方案”原文,只能通过上级口头转述再上级的说法,如此工会改革,说它没开头就已经失败了,并不为过。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全总第壹副主席李玉赋在就全总改革试点答记者问中提到,本次工会改革总体思路是去“四化”(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增“三性”(即政治性、先進性、群众性),改革包括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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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组织体制改革方面,全总及上海、重庆两个试点工会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将壹批农民工安排到各级工会兼职副主席,或者让他们担任各级工会执委会委员,又将壹些地方工会合并、裁撤了壹些职能部门,称为“优化机关组织架构”。
在管理模式方面,实行了工会干部的兼职、挂职制度,即下级工会干部到上级工会兼职、上级工会派干部到下级工会挂职;同时,拓宽各级工会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强调机关干部应当有基层壹线的工作经历和群众工作经历。
在运行机制方面,为改变基层工会现状,全总及试点工会提出了工会工作要“重心下移、力量下沈”。例如,以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等为重点组建;创出了壹些新的工会组建方式,例如,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等;为完成入会指标,采取了网上入会、手机 APP 入会等新办法。各级工会还提出要将资源向基层倾斜,在人力资源方面,将工会机关精简下的干部行政编制补充到县级工会;在财力资源方面,加大工会经费留在基层工会和下级地方工会的比例。
在活动方式方面,各级工会壹是使用各种宣传工具,对职工進行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二是组织“大国工匠”活动;三是组织劳动和技能竞赛;四是完善工会维权服务制度机制,加大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力度。
在上述四个方面的改革中,全总与试点工会将组建工会与发展工会会员、工资集体协商、完善维权模式作为改革的重点工作。
组建工会与发展工会会员
在组建工会与发展工会会员方面,改革试点工会有如下举措:
第壹,创造新的会员发展模式——“顾村经验”和网上入会。“顾村经验”源于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总工会,2016 年 7 月,按照上海市总工会的要求,顾村镇总工会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难的问题,采用先服务职工再发展会员、先活动覆蓋再组织覆蓋、先体制外入会再单独建会等方式,引导职工组建工会和加入工会,实现了全镇非有制公企业建会率动态保持在 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 86%。33另外,按照《意见》中提出的“群团组织要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实施上网工程”
的要求,全总在 2016 年 9 月 27 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全国“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现场推進会,要求加强工会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工作和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会员实名制与普惠性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整合工会系统网站、微博、微信、APP 客户端等网络平台,为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发展网上申请入会方式,便利农民工加入工会。随后,在上海市和重庆市两个试点工会,先后开发了工人可以网上入会的平台。
第二,会员的发展对象侧重于制造业之外的劳动者群体。《意见》要求工会“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为此,全总要求各级工会将“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扩展到建筑业、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等行业。除上述行业外,地方工会進壹步将发展会员的范围扩大到了过去没有涉足的领域,如物业管理公司、环卫公司、保安公司、4S 店,甚至包括了属于自雇者经营的早点摊、街边小卖部、水果摊、蔬菜摊、废品回收点等等。
第三,采取多种工会组织形式。为适应制造业以外行业从业者所具有的多种就业形式或受雇形式,各地工会采取了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多种方式,由此产生了依托村、居委会、工业园区、街面、楼宇的联合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
1994 年就制定了《集体协商条例》,但无论是在国有企业还是在外资私营企业,由工会代表工人,有工人参与的与资方進行的集体协商绝无仅有。全总现在又提出以提质增效为重点深化工资集体协商,积极开展区域(行业)集体协商,健全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也是本次工会改革的其中壹大重点。
34 本次改革就工资
集体协商机制出台了不少措施。
2014 年,全总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先后制定了《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 年)的五年规划》和《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细化了深化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与此同时,全总还推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下发《关于推進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联合各方力量助推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35
为了提高集体协商的质量,工会还提出了壹个“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工会主推、各方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模式,以此推动集体协商。36 地方总工会纷纷聘请专家作为 “集体协商指导员”,负责指导、帮助和参与企业的集体协商。地方政府则将集体合同覆蓋率、履约率等等纳入了对官员绩效考评的范围。
维权模式
全总近年来把维权高调定为工会工作的主业,此次工会改革同样就维权工作進行了许多方面的试点。全总提出要从四个方面完善现有的维权机制。壹是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全面深化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区域(行业)集体协商并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扩展。二是健全职工协商民主机制,推动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推动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三是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为困难职工群体提供精准帮扶、精准脱困。四是以需求为导向,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安全卫生等权益。
在地方工会层面,上海、重庆两个改革试点对现有维权机制進行了整合。例如,上海市总工会构建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四位壹体”
的工会维权工作体系,提出建立“应援尽援”和“零门槛”的援助服务制度;延长了“12351 职工援助服务热线”的服务时间,使这条热线可以“24 小时全天候守护在职工身旁,为职工答疑解难”。37
重庆市总工会注资 500 万元成立了温暖基金会,依托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建立了职工互助保障平台,利用超市、医院、学校等社会资源拓展爱心网点,采取工会专项资金、财政配套和社会募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临时性救助、项目化帮扶、互济性活动的力度。该总工会还花钱购买律师的专业化服务,启动了“千名律师進企联村服务职工在基层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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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会在完善维权机制中还加入了互联网因素,除了利用互联网发展会员之外,还为工人提供各种服务。例如,上海市总工会开通了内含 15 个壹级目录、50 余个二级目录的“申工社”APP,形成了市总工会官网体系及全市工会系统微博、微信、APP 的官微矩阵。该总工会称,通过这套系统,可以为工人提供壹个线上受理、线下办理、壹键通达的全方位、全时段的服务体系。
39 重庆市总工会通过购买社会专业化服务,建立了“渝工娘家人”微信公众号和“网上职工之家”。
为了解决基层工会维权无力问题,全总曾推广过多种维权模式,如义乌模式、昆山模式。“义乌模式”由浙江省义乌市总工会创建,其核心是工会根据自己的工作目标,寻求党政部门的支持,依仗党政部门的行政权力来履行自己的维权职能或者“桥梁与纽带”责任。“昆山模式”由江苏省昆山市总工会创建,该总工会在 2003 年提出“好事基层工会做,难事上级工会办”的口号,并由此创建了“上代下”的维权机制。此次工会改革再次推广了这些模式,并且建立了多方面的联动机制,如“工会+律师+法院”、“工会+社工+义工”、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等等。
2. 全总声称的改革成果与现实情况的比较
全总高调公布的工会改革第壹个重大成果,是在工会改革方案通过之后的两个月,即 2016 年 1 月 17 日,全总宣布“农民工”巨晓林担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并宣布这“是全总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此后,各地工会不断地公布壹些数字,佐证工会改革的成功。单看这些高度量化的宣布,总工会改革似乎卓有成效。不过,我们在分析所收集的信息后发现,现实情况与全总宣称的成果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甚至不排除,全总已经严重偏离了工会改革的目的。
全总对宣传“去四化”的改革着墨颇多。在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壹年之后, 全总认为,通过以改進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优化全总机关组织架构、改進干部管理方式、增强基层活力发挥作用为着力点,已经推动了工会工作的重心下移、力量下沈,提升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40
例如,上海市总工会称,2016 年共下拨街镇“小三级”工会建设补助资金 7300 多万元;全市培训基层工会干部 1.5 万多人(次);全市已建成职工服务站 184 个。
41 全总还声称,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已经修订、制定了壹批相关政策,包括:《关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指导意见》、《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等等。
但是,从报告期间我们收录的 6000 多起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来看,工人集体行动正在从沿海地区扩展到内陆省份,从传统的制造业扩散到新兴行业。虽然不能将这壹趋势全部归咎于全总,但是反映出全总“去四化”、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改革成果,未能与工人的利益诉求和企业的分配机制关联起来,从而未能有效地避免工人集体行动的升级,企业层面的劳资矛盾也没有因这些成果而有所改观。
在此次改革中,组建工会和发展农民工入会是壹项重点工作。来自全总的工作总结显示。2015 年全总增加农民工会员 1500 万人,2016 年又新增 1500 万人,农民工会员达到 1.4 亿人,占农民工总数的 50.5%;截至 2016 年 9 月底,全国已建工会基层组织282.9 万个,覆蓋会员 3.02 亿人。
42 2017 年 5 月 26 日,全总在上海市召开经验观摩交流会,推广发展工人入会的“顾村经验”。
不过,中国劳工通讯罢工地图显示,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建筑行业的个案占有较大比重。除此之外,我们在对工会干部的采访中发现,他们对组建工会和发展农民工入会颇感为难。
例如,建筑行业的工会组建壹直是个难题。长期以来,因流动性强、层层分包转包等原因,绝大多数建筑工人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参加工会。甘肃省兰州市总工会壹位工作人员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加入工会的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但当问及他是否对解决这个问题提出壹些建议时,他表示“说不清楚”。另外,他还提出自己对工人入会的看法,认为工人是否愿意入会是壹个个人能力和认识的问题,换言之,工人不愿意加入工会是因为他们的觉悟还不够。
陜西省渭南市合阳县总工会的壹位工作人员也谈了他对建筑行业工会组建的看法。
他认为,工会组建只能通过建筑公司来做,而不应该面向工人。“我们只能找他们公司,找公司成立这个工会,我们不是直接去找工人。”针对壹起发生在合阳县的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的劳资纠纷,这位工作人员坚称,工会可以为会员追讨工资,但问题是这些工人并没有加入工会。渭南市总工会组织部壹位工作人员提出,建筑行业工人流动性大、工作的季节性强,发展他们加入工会最大的困难在于总工会人手不足,只有增加有编制的正式工作人员,才有精力做好组织工作。
其实,如果全总各级工会领导人真有改革的意识,就应该跳出旧的框框,将以工会干部为着眼点的工会工作转向工人,在工人中发展工会积极分子、培养工会干部;将以工会机关为着眼点的工会工作,转向工作场所和建筑工地,为工会积极分子提供组织资源,使他们能够发挥作用。
因此,从全总发布的改革成果中我们发现,改革并未改变地方工会干部的陈旧观念与官本位习惯性思维。总结以上谈话内容,反映出地方工会干部对组建工会发展会员有四点看法:第壹,组建工会与发展农民工入会不应该被搞成上级工会下达指标,下级工会编造数字的相互欺骗游戏。第二,这些工作只有在资源充足的前提下方可完成。第三,组建工会只能依靠雇主。第四,工会只能为已经入了会成为会员的工人维权。第壹点的确是壹个全总面对的难题;第二、三点是工会干部的认识误区;第四点则纯粹是推卸工会责任的借口。由此可见,工会改革至今两年半有多,工会干部们仍然不能改变他们对组建工会发展农民工入会的传统观念,仍然将农民工视为壹个无能力自为的群体,而非能吃苦也能奋起反抗的血肉之躯,更非工会的主力军与力量之源。既然如此,全总的改革成果也就不过是壹些毫无意义的数字,与代表工人利益、为工人提供权益保障的身份转变并无关联。
集体协商是全总此次改革的另壹工作重点。全总称,截至 2016 年底,全国签订集体合同 242.2 万份,覆蓋企业 679.4 万家,覆蓋职工 2.90 亿人。43 地方工会也非常乐于报道它们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果。例如,广西省鹿寨县总工会称,到 2015 年,该县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已经达到了 1320 家,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达 107.85%,单独签订建制率达 196.05%。
44 山东省淄博市总工会称,截至 2016 年 1 月,该市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7813份,覆蓋企业 19628 家、职工 103.2 万人,工资协商建制率达 95.58%;中小企业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 1322 份,覆蓋企业 13954 家;世界 500 强在淄博市企业全部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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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各级工会除了继续推行自上而下的集体协商之外,也试图应形势的需要而介入工人的集体行动,动员劳资双方通过谈判解决纠纷。但与劳工 NGO 不同,它们在介入过程中并不代表工人,而是选择作第三方的角色。下面以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罢工案为例说明。
2016 年 11 月 10 日,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 3000 多名工人罢工。罢工起因是该公司被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工人们对被收购后的权益问题感到担忧。罢工工人的诉求是:要求资方公布收购的详细信息;在收购工作结束前,买断工人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由工人自己选择是否与欧菲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而,资方非但没有在工人提出的期限内做出回应,反而报警并开除了多名带头的工人。
因为该公司的工会得不到工人的认可,广东省总工会不得不空降介入此案。在总工会的协调下,2016 年 11 月 14 日劳资双方展开第壹次谈判。谈判中工人提出了 4 点要求:(1)先买断工龄后再让工人自己选择与欧菲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资方不得解雇和报复参加罢工的工人;(3)资方为被开除的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4)追究保安恐吓员工的责任。在资方全部回绝了这些要求后,谈判陷入僵局。面对这壹僵局,总工会的人束手无策,这让资方更加有恃无恐,使用强硬手段迫使工人复工。11 月 15 日,当工人继续罢工时,当地政府出动警力,有 11 名工人被抓捕,资方则继续开除罢工工人,到 11 月 29 日,被开除的工人已经达到了 64 名。面对资方的强硬态度,总工会继续保持沉默,最后工人们被迫签订了复工承诺书,而他们的诉求壹项都没有实现。我们在对工人的采访中了解到,复工承诺书完全是在资方的胁迫下签订的,如果工人不签订,资方会禁止他们刷卡吃饭、禁止上下班打卡,而三天不打卡,资方会以“旷工”为由强迫工人“自动离职”。
在此案的劳资谈判中,工会实际上并没有代表工人,他们仅仅是扮演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协调人角色,把资方和工人拉到壹起协调。工会所能做的仅限于此,至于效果如何,工人的诉求是否得到实现,则已经不再是工会干部们要考虑的了。工会在介入此案后,既没有对工人進行谈判方面的培训,也没有像劳工 NGO 那样为工人提供谈判指导,没有将工人的诉求策略性地分清主次顺序,没有制定相应的谈判与行动策略,包括壹旦资方强硬拒绝,劳方应如何应对;壹旦资方做出让步,劳方应当如何妥协以及在哪项诉求上妥协等等,更没有直接参与谈判。在资方继续胁迫工人复工并开除罢工工人的时候,工会更是无所作为,既不继续引导谈判,也不愿意出面制止资方的做法。
在此案中,广东省各级工会的确重视并派出工作小组和工会律师。但最终结果却是工人被迫复工,诉求无法实现。这说明,工会在介入开始时,就承担了错误的角色,它将自己当作了政府派出的协调人,它仅仅是为劳资双方的谈判牵线搭桥,而不是以工人代表的身份与工人共進退参与谈判。在此案结束后,广东省总工会称,他们指导被开除的工人去办理领取失业金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同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以示安抚。
这些工作的确在工会维权的职能范围内,但仍然延续了它在改革之前“事后维权、外部维权”的维权模式。但是改革的重点并非是继续加强事后维权,而是将工会的重心前移到企业内部,力求在劳资矛盾演化为激烈冲突之前就通过集体谈判化解掉。
全总在改革中侧重于维权模式的完善,但无论是“上代下”模式还是各方联动模式,其核心都是“借力”— 基层工会向地方工会借力,即当企业的基层工会面对雇主的违法行为而难以履行维权职责的时候,地方工会可以代行基层工会的维护职责;地方工会再借助地方党政的势力迫使雇主就范。但问题是,地方工会是否能够借到力?壹位全总系统内的学者撰文指出,在地方工会借力运作的过程中,存在行政、经济、法律、情感和伦理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又与地方工会干部的个人特质,如能力、品行、口碑以及其在地方上形成的关系网等密切相关;更为重要的是,地方工会能否借到力和借力效果都直接受制于地方政府对多方利益的权衡。46 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既然全总借力时要面对这么多的障碍,为什么不对自身的角色進行反思呢?既然它有 3 亿会员,为什么置如此巨大的组织资源不用,转而求助于党政部门呢?说到底,全总还是不愿意進入和承担其工人代表的身份和角色。
事实上,即使在维权机制方面,全总各级地方工会也缺少内部部门之间的协调,更遑论与外部的党政部门联手维权了。这里我们以壹起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为例。2017 年 5月中旬,重庆市永辉超市渝中区大坪店和巴南区土桥店的工人在店前拉横幅,抗议公司克扣员工年假、随意罚款、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欠缴社会保险费。我们就此次行动采访了当地工会,发现地方工会内部在维权缺少协调。据接受采访的工会干部称,工会内部各自为政,各部门工作人员只局限于自己的工作范围,部门之间在维权工作中没有信息共享。例如,组建工会、工人维权、推动集体协商本应是环环相扣不可分割的,但在地方工会的组织架构中,这三项工作由基层组织建设部、职工维权中心和民主管理部分别负责。而由于上级区工会的组织建设部已经建立了永辉超市西南区工会,并认可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又是合伙人之壹)担任该工会的主席,致使街道工会就算有心也无法利用工人集体行动这个机会在分店里组建工会与开展集体谈判。
这种各自为政的问题也为工会内部各部门在维权中互相推诿提供了借口,使工人向工会求助更加困难。在就此案采访渝中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和办公室时,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要打办公室电话,因为我们这边没有参与这个事情”;而致电办公室后得到的回复是,“办公室是综合部门,不负责维权等具体业务工作”。当随后问到基层工会的组建情况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感到困惑,他认为组建工会和工人维权是完全分开的两码事。
在采访中我们还发现,全总改革成果中的所谓已经建立的“全方位、全时段”为工人提供覆蓋性服务的系统并不存在。我们按照工会网站提供的联系信息,致电工人集体行动发生地的街道工会,接听电话的竟然是壹位已经退休壹年的工会工作人员。
可以说,在以“借力”为核心的维权模式中,全总各级工会放弃了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和工人集体谈判代表的角色,最多只是扮演了劳资之间第三方协调人的角色。而事实上,它又没有能力完成协调工作,还要求助于地方党政部门。这里,我们可以将全总比喻为壹个懒惰的厨师,在工人已经对全总组建工会发展会员的模式不屑壹顾之后,“顾村经验”等发展会员的新方式就像是工会买来的壹篮子“新菜”,集体协商这口“旧锅”也在此次改革中得到了修补。但当菜已备齐、锅已修补之后,全总却置两者于不用,转而为工人们端出了“事后维权”这碗“剩饭”。
3. 对全总改革成果的评议
本次工会改革虽经顶层设计而推出,但其背景是中共面临前所未有的合法性危机,尤其是在理论上被中国共产党视为政权根基的工人阶级中,这种危机正在蔓延且清晰可见。因此,全总的改革既肩负著提高工人收入水平的重任,又承载着为中共解除合法性危机的责任。在对全总宣称的改革成果与现实对比的基础上,我们就全总宣传的成果做出如下评议:
机关体制改革
全总工会机关改革重点是人力、物力资源下沈,为此出台了将劳动模范提拔到工会领导岗位的文件、加大了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调拨干部充实低层地方工会的领导班子等等措施。从全总的宣传资料和官方媒体的报道看,改革似乎取得了不菲的成果。但我们就现有措施分析,认为全总仅凭这些措施既没有将工会与工人利益连接起来,没有完成工人代表身份的转型,也难以达到中共中央要求的“吸引职工、凝聚职工、团结职工”的目的。
尽管全总此次改革措施具有明显的资源下沈的特点,但下沈的深度止于低层地方工会,即区(县)和街道(乡镇)工会,完全没有沈到涉及劳资冲突和劳资利益分配的第壹现场 — 企业工会。全总及试点工会力图通过资源下沈的办法,打通工会与工人之间的“最后壹公里”,其实这“最后壹公里”是在企业内,而非在全总各级机关,也非在各地党政机关。只有進入企业,加强企业工会建设,通过企业工会建立企业集体谈判制度,逐步提高企业工人的工资收入,这才是工会改革要打通的“最后壹公里”。显然,全总仅凭机关体制的改革难收成效。
组建工会和发展工人入会
在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工人入会方面,全总确有壹些新的措施,例如“顾村经验”、网上入会等等,这些措施有助于全总在那些从事灵活就业和非标准就业的工人当中发展会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措施确实有了壹些改革的迹象,它们突破了《工会法》
和《工会章程》有关以企业为单位组建工会的框框,使工人可以在企业外加入工会,这将在壹定程度上解决了工人入会难与组建工会需要得到雇主同意或者受到雇主干预的问题。
但是,全总组织工人入会的工作仍然采取了运动型的集中行动,通过这些集中行动,各级工会试图集中现有资源,在短时间内将基层工会建立起来,并尽可能扩大会员规模。
不过,这种上级工会拍脑袋定指标,下级工会穷于应付的集中行动,很容易让人们想到,这些工作已经不是工会的理性行为,而是壹种近乎疯狂的裹挟行动。正是下级工会为完成指标弄虚作假,才使全总公布的建会率与入会率数据带有极大的水分。反过来,也正是全总的入会建会指标,把地方工会推入了弄虚作假陷阱。因此,即使像“顾村经验”
这样的入会新方式,也只能是始于完成入会指标,止于入会指标完成,并无后续的集体谈判。
事实上,工会组建与会员发展绝非是凭借几场集中行动就可以大功告成的。就算采取集中行动方式,也需要各级工会花费大量的资源和时间。例如,在 2014 年 4 月广东东莞裕元鞋厂发生 5 万余名工人参加的罢工事件之后,广东省总工会认为,该公司所在地的东莞市高埗镇的基层工会工作极不规范,所以在该镇开展了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由广东省总工会主席亲自领导,由省、市、镇三级总工会派出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以裕元鞋厂等 35 家雇工 500 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
联合工作组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对重点企业進行了“全程的贴心服务”,在组建工会的每壹个环节上都给予具体的指导,并对组建工会从成立筹备组到办理工会社团法人登记的整个过程都提供了范本。
47 在试点工作完成后,广东省总工会将其树立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典型。既然在壹个试点上就要花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这个典型也就没有任何推广的意义了。此后,广东省企业基层工会并无照此模式展开,便能说明问题。仅就人力资源而言,即使全总系统 70 余万专职工会干部放下其他事情不做,也不可能完成全国 560 多万家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基层工会的组建工作。
因此,就工会改革而言,企业工会才是关键。企业工会的改组和组建,以及企业工会积极分子的发展,才是工会改革的出路。换言之,企业工会积极分子和工会会员才是全总工会组织的核心力量和根基,而各级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仅仅是提供资源和协调配置资源的配角。
长期以来,全总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壹直没有实质性進展。工会内部人士将这个问题归因于没有获得党政的充分支持、工会干部工作不得力、人力资源不足、工会为政府分担的工作太多等等。其实,真实的原因是工会干部借力的陈旧思维,总想依赖党政部门的支持开展工作。就此次改革来说,中共中央希望全总协助重建财富分配制度,以此来缓和社会矛盾,巩固政权合法性。而全总却像壹个懒孩子,脖子上套著壹张母亲出门前烙的糖饼,在吃完了前面的之后懒得转饼,最终饿死了。如果工会干部能够认识到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应当向工人借力的话,基层工会组建与发展会员的工作是不难完成的。但前提是,他们必须先为工人做事,这里的“事”不是春运期间为农民工买火车票、春节期间给困难家庭送温暖这类小恩小惠,而是要为工人在工作场所的利益分配中争取份额。
当前的工会,由于无需承担工人利益代表的身份,工会干部的工作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入会和建会指标。工会干部们就会继续将时间和精力花在说服雇主组建工会、发放小礼品诱惑工人入会、编造数据应付上级工会上面。
集体协商
从总工会发出的新闻报道不难看出,工会力推的集体协商,就算是有,也仅仅限于工资的集体协商,不会涉及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工作条件等其他方面。而就工资集体合同而言,也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原则性条款多,具体规定少;抄法律条文的多,结合企业实际的少;虚的多,实的少。48 更有调查结果显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与农民工工资效应之间呈负向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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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工人的集体行动发展势头强劲,工人持续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追讨他们的权益。这表明全总目前力推的工资集体协商既不能有效提高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难以形成协调集体劳动关系、缓解劳资冲突的制度化渠道。
集体协商制度之所以未能见效,究其原因,壹是,这种自上而下推行的制度缺少工人的参与。不愿让工人参与其中,其实是基于全总壹直以来对工人不放心。在全总干部的眼中,工人是壹个组织程度很低、缺少法律知识、没有谈判能力的群体,如果任由工人选举代表去谈,可能会与雇主就利益分配数额发生争执,影响企业和谐的劳资关系,甚至引发罢工。因此,即使工会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发现,以自身的资源与能力来推动集体谈判实属天方夜谭,全总也始终无视数亿工人这个巨大的组织资源,转而到党政部门那里去借力。也正是因此,全总推动的集体协商制度至今没有实质性進展,甚至已经沦落为壹场下级工会完成上级工会下达指标的数字游戏。而从实际效果论,工会对共产党对其寄予的期望,说好了是避重就轻,说重了就是阳奉阴违。二是,集体谈判是壹个涉及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劳动者权益的有机体,这些事项中的壹部分,既是工人的诉求,也可以是工人在集体谈判中达致阶段性目标的筹码。在全总将工资从诸多事项中被生硬地切割出来之后,工人在工作场所的整体利益就无法整体推進,同时,工资事项本身在没有其他事项作为谈判筹码的情况下,也难以实现。
维权
在此次改革中,全总以最大力度强调维权是主业,并致力于改善现有的维权机制,加大了对机制投入的资源,在形式上也有所创新。但这壹切仍然没有改变机制原有的“外部维权”、“事后维权”的性质,也就是说,这些机制仍然只能在企业外部运行,只能在劳资矛盾激化之后发挥救火功能。我们不否认,工会通过这套维权机制为数量有限的工人追讨过被侵害的权益,也给壹部分失业工人和贫困家庭送出过“温暖”,未来也有可能因为投入更多的资源而使更多的工人受益。不过,从资源有效利用的投入产出比来衡量,以全总占有的资源对比其产出,实在是得不偿失。
如果全总改变策略,重点在企业发展工会积极分子,既能从源头上减少雇主对工人的侵权,也能在侵权发生后及早解决劳资矛盾。再有,当新生代工人已经成为劳动力主体,当各行各业的工人都不得不选择以集体行动来表达诉求,当他们提出的诉求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标准之后,这套机制在维权中就显然力不从心了,它无法为广大工人的诉求提供支持,无法在工人采取集体行动时提供必要的帮助,更无法改变企业工会“空壳化”、“老板化”的现状。
工人集体行动的发展趋势已经证明,日趋激烈的劳资纠纷是由企业内部劳资利益分配的矛盾引发的,这些矛盾是外部维权机制所无法解决的。只要全总继续以维权为主业,继续使用这套机制来维权,那麽它就会壹直远离劳资矛盾发生和发酵的工作场所,不可能有效及时地解决劳资之间的纠纷,不可能减少侵权,更不可能使企业工资分配逐步趋于合理。
总之,全总改革的成效与现实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看似辉煌的数据也许可以让全总对中共中央有所交代,但却无法掩饰企业劳资矛盾的激烈化程度,也无法缓解中共政权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全总持续不断发布的改革阶段性成果说明,全总并没有真正领会中共中央启动改革的初衷,或者是领会到了但知道自己做不到,也就只好以数字游戏应付。在没有新的压力元素的情况下,全总将继续做足表面文章,而不会为企业工人的工资分配着急,更不会为缓解中共执政合法性的危机费心。
三、全总改革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通过以上的对比分析,我们看到,当全总在短期内取得了令人吃惊的“改革成果”
后,工人的权利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工人的集体行动仍然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中共依然面临着政权合法性的严重危机,全总的工会代表身份也没有太多的改观。可以说,全总的改革既没有解决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问题,也没有帮中共缓解执政合法性危机,更没有为企业工人解决工资合理分配问题。
那麽,全总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在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全总需要回归其工人代表身份,并代表企业工人通过集体谈判取得合理的工资报酬、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以及社会保险和福利。这件事情做好了,中共的执政合法性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更直接地说,全总应该着力发展企业工会,通过企业工会代表工人参与企业的集体谈判,实现工人在企业初次分配中的话语权。
将我国劳动关系现状、企业分配制度现状以及工人对此现状所做出的集体行动反应,与中共最高层亲自推动工会改革放在壹起解读,我们不难发现,中共将工会改革分为了两个重点或者说两个步骤:第壹步是“去四化”,第二步是“增三性”。“去四化”要解决的是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态度问题,这是工会改革的第壹步,这壹步做的好坏可以量化。例如,将多少名劳动模范提拔到全总和地方工会的领导岗位、将多少数额的工会经费下放给低层和基层工会、组建了多少基层工会、发展了多少农民工入会、建立了多少维权中心等等。“增三性”要解决的是工会的身份问题,即工会干部是否在政治上全面接受了射秽主义价值观,总工会各级工会组织是否由射秽主义者来领导。这是工会改革的第二步,其效果不可量化或者难以在短期内量化的。
全总改革“去四化”、“增三性”这两个目标密切相关。基于体制惯性,全总的确存在严重的“四化”问题,但这个问题又与全总领导人和工作人员“三性”不足有直接关系。
从工人运动发展的角度来说,工会工作人员的确需要具备政治性、先進性和群众性这“三性”。政治性:工会工作人员应该是壹批具有射秽主义理想的人来担任,只有这样,工会工作人员才会基于共同的阶级感情和价值观,成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先進性:
企业工会积极分子和工会代表,要有能力代表工人启动和完成集体谈判,实现工资合理分配。群众性:总工会上下要全神贯注的聚焦在企业集体谈判上,这样,工会就不会脱离工人群众的需要去搞其它花样。
四、对全总深入改革的整体建议
全总改革已经历时两年,進壹步改革要从“去四化”转向“增三性”,也就是从相对比较容易的、可以量化的浅水区,進入工会改革深水区,完成工人代表身份的转变。
为此,工会应该迅即将工作重点放回到企业里,在企业内发动和组织工人,在企业内解决劳资矛盾,在企业内建立集体谈判的分配机制,使工人们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红利。
尽管劳工 NGO 已经在实践中为组织工人集体谈判作出了示范,但劳工 NGO 具有人力、物力资源方面的先天不足,其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而全总恰恰在资源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如果能够以劳工 NGO 的工作模式为样本,能够发动工人、依靠工人,则在建设集体谈判机制中必然有所作为。
在此,我们对全总深化改革提出以下整体建议:
第壹,重新定位工会的角色。长期以来,全总与地方各级工会壹直宣称是联系执政党和工人群众的桥梁与纽带,而且是唯壹的桥梁与纽带。但基于体制的原有设计以及多年来的运行惯性,全总的角色却定位于执政党的壹个工作部门和宣传部门。这种角色定位与工会本来的工人代表身份极不相符。因此,全总应当转变身份,即从执政党的工作与宣传部门变为工人的利益代表。
第二,撤销全总及各省总工会的工会干部学校,由中共中央党校设中国工会干部学院,统壹培训各级工会干部,确保工会干部具有集体谈判的技巧,而且具有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干部学院的培训内容应该包括:中国工人运动史、世界工人运动史、国际射秽主义运动史、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分配原则、集体谈判和工会组织技术等等,培训教材由中共中央党校统壹编制。
第三,逐步取消全总与地方工会干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逐年减少各级政府向各级总工会的拨款。建议财政拨款每年递减百分之二十,在五年之后,实现全总各级工会经费自筹。
第四,顺应产业调整的趋势以及新兴行业工会组织的特点,在新兴行业建立行业总工会,增强行业总工会参与初次分配的功能。可以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四川、福建、北京、上海、重庆等省、直辖市進行行业总工会的组建试点,具体建议如下:(1)根据试点省市新兴行业的特色,成立 XX 省(市)行业总工会并分设行业总工会委员会和行业总工会秘书处。行业总工会的工作重点是探索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基层工会组建和集体谈判的工作方法,为今后建立地区性行业集体谈判机制打下基础。行业总工会秘书处负责工会具体的日常工作,设受薪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行业总工会委员会任命。(2)行业总工会由试点省、市的总工会统壹领导。
第五,在行业总工会建立之后,撤销试点省、直辖市下面的区、县、市级总工会,根据需要保留或撤销工业区总工会和街道(乡镇)总工会。对于被撤销各级工会的现职工会干部,可根据个人能力和意愿,将其转岗到各行业总工会秘书处具体工作机构任职。
第六,改组省、直辖市的总工会,设 XX 省(市)总工会委员会,在其下设 XX 省(市)总工会秘书处来负责工会机关的日常运作。总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不受薪,由各行业总工会主席、副主席担任。总工会秘书处设受薪秘书长、副秘书长,由总工会委员会任命。
总工会秘书处下设立组织部、政策研究发展部、法律部、女工权益保障和发展部等工作机构负责工会各项日常工作。
第七,行业总工会要将企业基层工会的组建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要强化基层工会的组织能力和集体谈判能力。
第八,全总应当放弃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做法。现实中,地方各级工会委任的指导员绝大部分是从企业退休的管理人员和工会退休干部,这些人全无代表工人与雇主進行集体谈判的实践经验,根本不可能指导工人去协商谈判。另外,这些人不了解工会改革的现状与需求,无法在他们的工作中体现工会改革的目标。当企业集体谈判成为工会工作的主业之后,他们是无法承认这壹重任的。建议工会要在企业发展积极分子,定期选拔有潜力的积极分子進入中国工会干部学院接受培训,这样既能够发展本企业的集体谈判,强化工会;又可为未来的工会储备具有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懂得谈判的年轻工会干部。
地方总工会应协调和集中使用工会资源,包括组织网络、媒体网络、党政部门联络、工会经费等等,向所在地的企业基层工会提供必要的协助。这些协助包括:培训基层工会领导人,收集和提供企业集体谈判所需的资料(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企业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费支付情况、企业税金缴纳情况等等),指导基层工会進行谈判,介入企业的集体劳资纠纷,为工人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工人代表等等。为完成上述工作,地方总工会应当与所在地企业基层工会保持紧密的联系,如确定工会组织部和集体谈判部工作人员每周探访基层工会的时间和具体探访内容,建立总工会与基层工会之间的信息通报渠道。
企业基层工会至少应承担四项工会工作:壹是在企业中发展工会会员;二是代表本企业工人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三是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四是在劳资纠纷中作为工人的代表。这四项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会员人数越多,工会势力越大,集体谈判越能全面体现工人的诉求;集体合同履行程度越高,工人在利益分配中获得的份额越大,工会才能获得更多工人的认同与信任。
结语
第壹,在报告期内,中国的经济处于下行期,但工人的集体行动继续增长,并且出现了从沿海城市向内陆省份蔓延,由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扩散的趋势。
第二,正是因为这种发生在底层的工人运动,才使执政党认为其政权合法性正因社会贫富差距过大、利益分配不公而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也认识到作为“桥梁与纽带”的全总存在着“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蓋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够、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单壹,進取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存在机关化、脱离群众”等等严重问题,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進而启动了全总的第四次改革。
第三,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全总机关和上海、重庆两个试点城市的总工会出台了壹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概括为两类:壹类是工会机关的改革,即所谓“去四化”
的改革,重点是人力、物力资源下沈;壹类是维权机制的改革,重点是完善现有的机制和增加新的服务项目。从全总的宣传资料和官方媒体的报道看,改革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果,但我们在将成果与现实对比之后,认为全总的改革与要解决的分配问题脱节。
第四,此次全总改革已经進行了两年,在“去四化”取得了壹些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增三性”并无明显進展。因此,工会应该由秉持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来领导和运作,才能使工人在初次分配中有代言人和话语权,才能参与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初次分配制度。
第五,全总如何能做到“增三性”,劳工 NGO 已经提供了样本,即协助企业工人展开集体谈判,将企业集体谈判制度化、周期化,强化企业工会组织、夯实总工会在企业工人中的基础。
2018年3月、4月、6月,中国国内连续发生三起在世界上引起巨大反响的劳工集体维权事件。本文将对事件的经过和原因、这些事件的性质和影响以及劳工运动与中国社会转型之间的关系,做壹个初步的述评,以引发更多有识之士的探讨。
壹、三起劳工事件的经过和原因
上海长宁区环卫工人罢工
3月底,上海长宁区3000环卫工人举行了罢工,壹时间街上堆满垃圾,无人清理,空气中弥漫着臭味。环境卫生是壹个公共服务行业,涉及到千千万万市民,包括学生、公务员、知识分子、企业白领和企业家。环卫工人的辛劳和待遇众所周知,而他们的罢工所带来的影响又无可回避,因此,社会各界几乎壹边倒地支持环卫工而谴责环卫公司。出于维稳的惯性思维,警察很快被调至抗议现场,有工人被强制带走。罢工持续六天后结束,环卫公司在工人罢工和舆论的双重压力下,也做了壹点让步。
导致环卫工人罢工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准备克扣他们原来的福利。原来,上海环卫工人的基本工资是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2300元。工人要想多挣钱就必须加班。过去他们壹周要工作7天,去年年底开始才每周休壹天。也就是说,他们每月要挣到4000块钱的话,除了每天要加几个小时班,周末还得加班壹天。交完社保后他们每月大概有3000块钱到手。4月1号开始,上海市的最低工资从去年的2300元提升到2420元,涨了120元。以2420元为基数计算环卫工人的加班工资,每月加班费将增加500-600元。这两笔钱加起来是700元左右。长宁区三家环卫公司于是决定取消环卫工人的餐补和早班晚班津贴,这两笔钱合起来也是700元左右。对环卫工来说,这是很大壹部分收入的损失,于是壹些人到公司要壹个说法。公司说,把妳们早班晚班津贴和餐补扣掉后,妳们的总收入并没有下降,公司没有损害工人的利益。工人不接受这个解释,他们认为国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就是要让工人收入有所增加,公司这样做,是把政府用于增加环卫工工资的拨款给截留了,导致在最低工资标准增长的情况下环卫工的薪酬还是保持原样。公司坚持己见,于是工人罢工抗议。
导致这次自发的、无序的、突发性的、大规模的罢工的第二个层面的原因是,环卫行业没有形成壹个规范的集体协商和谈判机制,当劳资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双方只是進行了最简单的、非正式的接触,而没有進入正式的协商和谈判的程序。这正是这些年来中国劳资冲突常见的“先罢后谈”模式,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先谈后罢”模式(经过充分协商谈判不成后再罢工),是恰好相反的。众所周知,环卫业之所以不能形成劳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原因又是因为工人不能自由组织并且有效掌控自己的工会——或者根本就没有工会,或者有工会,但却被公司方面所掌控和操纵,不能有效地代表工人去与资方進行集体交涉。
第三个也是最深层的原因是,经过30多年的积累,劳资矛盾冲突已经到了对抗性的程度,这表明和预示,罢工这种比较激烈的现象会愈来愈频繁和大规模地出现。此前,环卫业也有过零星的、小规模的罢工,壹个壹线城市的壹个人口将近百万的行政区多达3000名环卫工人壹起罢工,这还是第壹次。700元的损失,对于中产阶层只是壹顿饭钱,对于富人可以忽略不计,但对于工人来说,可能压垮他们的生活,他们终于忍不住而爆发了。
五壹之前各地塔吊司机集会示威
4月25日,某个微信群中突然有人转发了长沙塔吊司机联盟的壹封公开信:
各位辛苦在壹线的塔吊司机、指挥、电梯操作员,妳们好!作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操作工程师,作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最大的壹个工种,我们起重设备司机(塔吊、施工电梯)以及信号工的薪酬严重与之不相匹配,也与其职业工种的不可或缺性严重不相符,在建筑施工行业中,这个工种的工作量与工作时间远远超出国家劳动法之规定,我们承担了建筑施工行业最大的安全风险,付出最多的工作时间,却只得到微薄的薪酬,且没有任何安全保障。为了响应全国统壹的塔吊司机罢工热潮,为了捍卫劳工基本权利,为了获得等价薪酬,为了捍卫劳工基本尊严,长沙塔吊联盟决定联合起来重申(宣告)建筑劳工的基本尊严与谈判权利,于2018年五壹劳动节前夕在长沙五壹广场举行联合罢工,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欢迎社会各界声援支持,在此致谢了。
活动时间:2018年4月30日上午8.00至下午4.00。
活动地点:长沙五壹广场。
活动内容:组建更加稳固的塔吊司机联盟,拍出优于别省的塔吊司机罢工视
频,重申建筑劳工权利。
鉴于这次活动的性质与从业人员的分布特点,活动为自发组织,希望各位同行
积极参加,向全社会发出我们的声音。
长沙塔吊司机联盟 2018.4.25
这封信在群里引起热议,大家在转发的同时,也为塔吊司机的安危担忧。不出所料,第二天下午,转发这封信的工友发帖说:“恐怖,因为昨天转发了壹条关于五壹罢工的帖子,长沙国保部门在壹天之内就收集了关于我的所有信息,包括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并于两个小时前到我工作单位,要求我前往派出所说明情况。”该工友向国保承诺不参与下壹步活动后返回,但担心单位会因此而解雇他(后来果然被解雇了)。
然而,这个活动并不是长沙壹地塔吊司机的单独行为,而是由全国塔吊联盟微信群发起的全国性活动。4月26日,海南塔吊司机发言人通过微博视频,号召海南塔吊司机加入全国塔吊司机将于5月1日上午开始举行的罢工,要求涨薪、增加加班费……他说,不罢工,谁给妳涨工资啊?全国性罢工怎么少得了海南工人呢?海南的塔吊司机胸中也有壹团火,那就让它燃烧吧!同日,四川省自贡市上百名塔吊特种工作人员拉横幅抗议,要求涨工资,否则在5月1日发起罢工。
4月27日,江西南昌、甘肃天水、河南驻马店、湖北仙桃、贵州清镇、江苏淮安、湖南衡阳、福建厦门等地塔吊司机也打出横幅了。此后三日,又有武汉、石家庄、银川、昆明、三门峡、洛阳、沈丘、兰考、上蔡、清丰、运城、株洲、永州、岳阳、张家界、怀化、平江、达州、惠州、中山、茂名、肇庆等地塔吊工人集会的视频传到网上。截止4月30日,全国各地塔吊司机集会拉横幅喊口号表达自己诉求的,据初步统计,有湖南、湖北、河南、河北、江苏、江西、海南、福建、甘肃、青海、宁夏、四川、贵州、云南、广东、广西、山西、山东、陜西等20个省份30多个城市,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这么大规模的、跨省份的全国性、行业性工人集体行动,是我国最近数十年第壹次,甚至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
五月壹日之所以没有发生计划中的罢工,原因有二:壹是因为有些地方已经答应了塔吊司机涨薪和增加加班费的要求,这也为全国塔吊工人诉求的满足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二是因为地方政府严厉的维稳措施对塔吊司机起到了威慑作用。
导致塔吊司机群起集会并宣布将要举行全国性罢工的主要原因,是他们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超强度超时劳动(每天上班将近16个小时)与低廉的工资(月薪6000元左右)和缺乏社会保险之间的巨大的反差和矛盾。他们要求将月薪增加到8000元以上,另计加班工资并享有社会保险。与上海环卫工人罢工壹样,塔吊司机集会也是壹种突发性的“先罢后谈”式的集体行动,虽然同样缺乏正式的工会组织,但人数众多的“塔吊联盟”微信群显然承担了某种程度穿针引线的组织功能。
全国卡车司机大罢工
2018年6月8日,网上突然爆出卡车司机将在6月10日举行全国大罢工的消息,这立刻令人想到4月25日网上突然爆出塔吊司机将在5月1日举行全国大罢工消息的故事。到了6 月10日,预告中的罢工并没有如期发生,原因正像5月1日并没有发生塔吊司机罢工壹样,应该是带头人被各地维稳部门控制住了。不过,也正如4月26—30日大约有20个省、30多个城市的塔吊司机在各地举行了集会壹样,这壹次,江西的修水、安徽的合肥阜阳芜湖、江苏的连云港、浙江的宁波、贵州的铜仁、上海的嘉定、湖北的武汉、山东的聊城、四川的成都以及湖南、河南、重庆等地的卡车司机,也提前于6月8、9两日举行了罢工和驾车游行。声东击西,在预定时间之前或者延后行动,这似乎成了民间维权力量与官方维稳力量斗智斗勇的经典剧情。
不管怎么说,卡车司机已经成功地让全世界知道了他们的生存处境和基本诉求:他们抛妻别子以车为家,壹天工作12小时以上,工作条件很差职业安全度极低,遭受各种机构、关卡、黑白两道的盘剥,收入逐年下降,只能靠冒险超载和疲劳驾驶勉强维持生存……他们强烈要求降低油费提高运费、取消过桥过路费、惩治车匪路霸、纠正警察和路政的乱收费乱罚款、坚决反对满帮集团垄断货运市场的霸王条款!
卡车司机的生存困境凸显了中国经济结构的深层矛盾和荒诞:壹方面中国物流成本是美国的两倍以上,运费对货主太高了,企业负担太重,消费者买不到便宜的商品,另壹方面,物流业内大部分人却没有赚到钱,不仅普通的车主赚不到运费,被雇的司机也挣不到多少血汗钱!那麽钱都跑到哪儿去了呢?
以北京—西安线为例,跑壹个来回运费为21500元,其中油费和过路费14500元,占67.5%,其余的7000元,扣除两个人5天的生活费、车辆折旧费、轮胎磨损费、车辆正常保养费、每年审验费、保险费、各个部门的罚款费,车主和司机可以分配的利润和工资就所剩无几了。相比之下,美国绝大部分高速公路不收费,壹加仑油不过$3左右,没有警察为创收故意拦截罚款,跑壹次长途有上千甚至几千美元收入。
这么说,政府对于物流业最重要生产经营要素(燃油和高速公路)的垄断是导致这个行业上述问题的最深层原因,政府行政管理(交警和路政)设卡寻租是第二个原因。还有第三个原因,也就是引爆此次罢工事件的最直接原因,那就是物流业内部存在的大资本与小资本、资本与劳动之间不平等的产业关系。
中国大约有1500万辆货车,以壹辆车配备两个司机计算,司机人数达到3000万。业内有壹部分人是车主兼司机;有壹部分人是车主,拥有较多车辆,自己不开车了,把车租给司机并收取租金;第三部分人是受雇的司机。这是壹个多元的运输服务供给方,与此相对的是多元的对于运输服务的需求方,即企业或货主。以多元对多元,基本上是壹个自由竞争的市场模型。但是这几年业内发生了急剧的集中,甚至达到了垄断的程度。
2017年11月27日,物流行业两大巨头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运满满)与贵阳货车帮科技有限公司(货车帮)宣布战略合并,共同成立壹家新的集团公司,名曰满帮集团。运满满成立于2013年,是国内首家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的货运调度平台,目前拥有注册重卡司机约400万、货主约100万,业务覆蓋全国 315 个城市。另壹个与运满满不相上下的行业巨头货车帮,也建立了覆蓋全国的货源信息网络,为平台货车提供综合服务,致力于做中国公路物流基础设施,注册会员车辆达450万台、货主达88万。2018年4月24日,满帮集团宣布完成合并后第壹轮融资,融资金额19亿美元。本轮融资后,满帮的估值将超过60亿美元。5月26日—29日,在“2018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满帮集团首次以统壹展台的形式亮相,完整展示了包括车货匹配业务及车后增值业务的全方位服务,满帮将用9个事业部来实现自己的宏大愿景:平台事业部,控制全国全部车货匹配市场;交易事业部,预计会在今年第四季度做到壹天过亿的营收,明年突破壹千亿;科技运力事业部,成为全球最大的运力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金服事业部,金融服务将成为满帮集团的第四大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从终端与供应链厂商合作建立柴油供应体系,未来还会探索清洁能源;物流地产事业部,利用天网做地网;车后事业部,搭建包括ETC、轮胎、车辆等业务在内的车后服务网络;无人驾驶事业部,让满帮成为货运领域无人驾驶的重要参与者;国际事业部,将满帮打造成全球最大的运力公司。满帮董事长兼CEO王刚表示:“我们全心全意致力于帮助货主用户和司机用户降本增效,坚持以技术为导向,将满帮打造成为全球最大的运力平台及运力公司”;“未来满帮要做成3000亿美元市值的巨无霸。”
随着满帮的掘起,物流行业产业关系发生结构性变化:首先,满帮对货车司机和相关信息服务人员发起收费攻势,不交费者就关掉运满满APP的使用权,已经依赖该软件信息的行内人士只有缴纳年费(1680到3000元不等);第二步,于6月4日率先对洛阳和合肥的货车帮客户端实施了升级,客户端无法看到即时信息,定价权也被系统剥夺,货车帮成了名副其实的大买办,赤裸裸的开启了双杀模式:要看信息,按规矩交钱,价格由满帮来定。据被访司机透露,货主交给满帮1000元钱,满帮只支付给司机800元,满帮截留了200元。此举引起车主、货主、司机以及业内其他从业人员壹片哗然。
问题的关键在于,满帮已经由收取年信息服务费的第三方中介服务平台,介入到买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并截取利益了,由物流业的信息服务公司变成物流业的大老板了!它利用对供需信息的垄断优势,在收取合理的信息服务费(年费)之外,又迫使车主和司机就每壹笔交易缴纳壹笔“交易许可费”,而满帮不需要为这笔巨大的利润支付任何资本和劳动!这是赤裸裸的强取豪夺啊!而且,按照满帮9个事业部的发展规划,它是要在全行业通吃通杀的,其他投资者(车主)和劳动者(司机)统统必须臣服于满帮!
物流行业内产生的垄断,对于饱受垄断国企和专横政府之苦的物流业车主和司机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6.月4日APP升级成了压垮货车车主和司机心理极限的最后壹根稻草。
二、行业性集体行动(结社、谈判、罢工)浮出水面并将成为劳工运动的主流
1、行业性是三起集体行动的共同特征
长宁区环卫工跨越了三个企业之间的分隔、实现了在壹个市区范围内环卫行业工人的联合行动;塔吊司机联盟同时在20个省、30多个城市发起集会示威;卡车司机同时在12个省发起罢工和驾车游行。相对于常见的某壹企业范围内的工人集体行动而言,这三起工人集体行动具有显著的“行业性”,具体表现为:壹是参与人数几十上百倍地在整个行业放大;二是行动覆蓋到行业里的很大壹部分企业,对行业内的劳资关系产生很大的影响;三是对上下游行业和产业并進而对地区范围甚至全国范围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
2、行业性集体行动的出现标志着当代中国劳工运动進入第二阶段
2010年到2015年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第壹波高潮和第壹阶段,或初级阶段,其主要特征是,几乎全部劳工集体维权事件都发生在某壹家企业范围之内。中国劳工运动,按照市场经济和劳资关系的本性和发展趋势,壹定会从企业级别的集体行动发展到行业级别的集体行动,此次三个工人群体,尤其是塔吊工人和卡车司机在几十个城市同时发起的跨企业的、跨地区的、全国性的集体行动,完全有资格被认定为是这壹历史性转变的开端。
严格来说,企业范围内的集体维权只能叫做劳工集体行动,还不能叫做劳工运动,只有很多企业的劳工集体行动建立横向联系、实现了跨企业跨地区的联合,才能叫做劳工运动。壹种最有效力和力量、最能够把分散的劳工力量联合起来的组织形式和结构,就是行业工人联合组织及其集体行动,它也因此而成为市场经济国家劳工运动的核心环节和劳资集体谈判的主要形式,原理在于,同壹职业、同壹行业或产业的工人,处于同壹种劳资结构之中,具有共同的博弈对手和共同的利益诉求,团结和联合成本最低,壹旦团结和联合起来,具有最直接的规模力量,壹旦成功,又具有解决结构性问题的最大化的规模效益,所达成的行业集体谈判协议对于劳资双方具有内部宪法效力,这完全符合市场经济对自由、平等、公正的交易和契约关系的需求和要求,这同时也就是法治市场经济的基本含义。国家(立法、行政、司法)的责任,不在于破坏而在于保护劳资双方这种自由、平等、公正的博弈机制。
2018年上半年三起行业性劳工维权事件,标志着当代中国劳工运动進入第二波高潮和第二个发展阶段,或中级发展阶段。
3、承认和保护劳工三权是劳资关系和市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不管是公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存在劳资关系问题,只不过前者是国家资本与劳动者的关系,后者是私人资本与劳动者的关系。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历史表明,保障劳工三权是解决劳资矛盾的有效制度和机制。遗憾的是,中国还缺少这壹制度和机制。
相反,在中国,政府壹看到工人行动起来,就认定为政治性事件,或者有境外敌对势力在煽动。然而,在上述三个事件中,都没有所谓的境外势力插手。2015年12月3日,当局大举抓捕劳工机构工作人员,紧接着又完成境外社会组织立法,切断了境外势力与国内劳工组织之间的联系和资金链条,这套组合拳把已经初步联络和组织起来的劳工界打散了。
但是,没有劳工机构的帮助,不等于工人自己没有组织能力。工人有足够的学习和复制能力,就是在2010到2015年第壹波劳工运动当中,由于互联网的存在,由于广泛的信息传播,很多工人迅速学会和掌握了劳工运动的三个基本要素:
第壹是选举工人代表,在南方叫做工人代表制。这是有法律依据的:首先是民法依据,壹帮人选出壹些代表,让他们去跟资方、政府、法院、仲裁院打交道,这在民法上叫做委托代理关系;其次是劳动法依据,即在没有工会的企业,工人可以选举集体协商代表。当然劳动法里头含糊不清的壹点是,在有工会但是工会不作为或者反作为的情况下,工人能不能选自己的集体协商代表?这个在法律上没有做明确规定。第二是由工人代表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或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集体协议。第三是在劳方提出集体谈判邀约而资方不予回应,或在谈判时资方坚不让步的情况下,行使罢工权,把资方逼到谈判桌上来。
这就是国际上通行的劳工三权。虽然珠三角大部分企业的劳资冲突还处在“先罢后谈”的水平上,但也有相当壹部分工人理解了劳工三权,接受了“先谈后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以壹种不正常的、粗陋的维稳思维看这个问题,认为这些工人被境外敌对势力利用,甚至指控有些民间劳工组织与党和工会争夺工人阶级,搞第二工会,就等于是把工人推到自己的对立面,这个从政治上讲,对于当局实际上是不划算的。
为什么不能让这些由工人选举出来的代表進入工会体制呢?习近平不是批评工会等群团组织有行政化、机关化、贵族化、娱乐化的毛病吗?怎么才能改掉这些毛病呢?富有建设性的也是唯壹可行之路,就是吸纳工人代表成为工会干部。
国家应该有两个功能:第壹个是把自己定位在劳资双方中间,成为中立的、客观的裁判员。它既不能偏袒资方,也不能偏袒劳方。资本和劳动是壹对基本生产要素,谁都少不了,国家居中调节,不能拉偏架。有个工人说得好,我们不需要政府站在我们壹边,我们只需要政府保持中立就可以了。第二个是要提供劳资关系领域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公共服务,维护劳资双方之间的壹种和平的、理性的谈判机制,让他们自己去解决问题。只有在劳资双方都失去理性、没完没了地冲突,损害到了整个社会利益的情况下,国家才出来予以强制干预。
对于这次大规模跨企业的环卫工人与更大规模既跨企业又跨地区的塔吊工人和卡车司机的集体行动,外界只是在事后才知道,对于他们事前進行的交流、联络、组织、决策过程,外界可以说壹无所知。也没有任何信息和证据证明外部社会力量(比如劳工NGO)介入其中,進行了相关的协助、辅导、指导或提供其他帮助。更没有发现“境外敌对势力”的踪影。在公众没有得到有外力干预的任何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有理由认定这是环卫工人、塔吊工人和货运工人自发、自主、自组织的集体行动。
如果这个结论是成立的,那就需要纠正有关部门的壹个错误判断了:它们认为工人的集体行动是由境外敌对势力或境内民间机构幕后策划、操纵、组织和指挥的,是它们在与党、政府和工会争夺工人阶级,因此,只需要严厉打击这些组织和机构,工人的群体性事件自然就不会发生了。这应该是2015年12月3日大批抓捕劳工活动人士并对其中四人处以刑罚的主要理由之壹。然而,12.3事件以后,劳工集体维权事件并没有销声匿迹,经过短暂的低潮后,又出现强劲上升的势头,而全国塔吊工人的集会示威和全国卡车司机的罢工游行,更是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和层次。这充分表明,中国工人的思想认识水平和组织行动能力,已经上了壹个新的历史台阶,至少在某些行业或地方,他们可以不假外力成功地发动和组织集体行动了。
过去,面对劳工集体行动,有关部门尤其是工会惯用的招数就是找替罪羊:自己没有履行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自己不能获得工人的信任,就归因于境外敌对势力或境内民间力量的煽动,以此来应对上级和中央的问责。可惜的是,这样壹种转嫁责任的方式,可以糊弄上级和中央,却糊弄不了工人,工人的实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积怨和愤怒日益加深,劳资矛盾乃至劳政矛盾愈演愈烈,不客气地说,这种找替罪羊的做法,简直就是在给执政当局挖坑。根据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和惯例,面对工人自发、自主、自组织的集体行动,国家的理性和正确的应对办法,就是承认和保护劳工的团结组织权(自由结社权)、集体谈判权(集体争议权)和罢工权(产业行动权)。这是本文面向中国执政当局讲的壹点道理,听不听就是妳们的事了。下面直接面向民间讲话。
三、环卫工人、塔吊工人和卡车司机的集体行动,为整个劳工运动和社会运动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1、三起劳工集体行动对于整个劳工运动的示范意义
由企业级别的集体谈判和集体行动,上升到行业级别的集体谈判和集体行动,这既是国际劳工运动所走过的道路,也是2018年上半年三起劳工事件所昭示的中国劳工运动正在和将要走的道路。恰好在这壹点上,企业界、经济学界和政界人士基本上是持否定态度的,前财政部长楼继伟在2015年4月24日“清华中国经济高层讲坛”上就说得很直白:推行企业集体谈判是对的,但是提出行业集体谈判和区域集体谈判,是可怕的。
从三个实例来看,从企业集体谈判上升到行业集体谈判,需要满足如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是工人要意识到自己在行业和产业链条中的“结构力量”,比如环卫工人意识到了自己在整个环卫业中的中坚力量,这种力量足以让整个行业停摆;塔吊司机充分意识到了自己作为特种技术工人在生产链条中的不可替代性;卡车司机也意识到了自己作为货运司机的技术优势和讨价还价能力。这种只要它们不作为生产经营链条就会中断的结构性力量,是工人潜在的“资本”和“筹码”,工人们必须意识到并且善于利用它们。
其次是工人要形成自己在行业范围内的“结社力量”,实现工人在整个行业的联合、团结和组织,因为只有通过结社,通过联合、团结和组织,结构力量这种潜在的力量才会变成现实的博弈、谈判、抗争的力量。如果没有工人们在行业内的联合,工人在壹个企业范围内的结构力量和结社力量很可能会遭到破坏,因为行业内的资本力量通常可以联合起来,调动其他企业的工人来替代正在罢工企业的工人。上海长宁区环卫工是怎么跨企业组织起来的我们还不太清楚,塔吊司机则主要是通过塔吊联盟微信群、卡车司机主要是通过卡友联盟微信群進行横向联系的,在壹定程度上实现了同行业工人的团结组织和统壹行动,可以预期,如果不遇到不可抗的外力打击,按事物本身的发展逻辑,独立自主的建筑行业工会、货运行业工会的形成就是早晚的事情。这才是有效治理整个建筑行业、货运行业种种乱象的治本之策,从长远来看,不仅对工人有利,而且对整个行业、产业、社会和国家有利。
中国劳工运动下壹步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在各个产业领域(农业、工业、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形成各个行业的劳工联合和自治组织。将来,行业工会会成为主要的、中枢的工人组织形态,并承担著与行业雇主协会進行劳资集体谈判的重要职能。
2、劳工的行业性集体行动对整个中国的社会转型和宪政民主运动的启示意义
完全没有证据证明环卫工人、塔吊工人和货运工人的集体行动与海外民运倡导的全民倒共、全民共振、全民起义等等之间有什么直接的关系,恰好相反的是,正是在五壹全民共振行动并不顺利的情况下,行业性集体行动显得尤其的耀眼和成功。这三个事件,依次在海外民运和海外网络自媒体中引起越来越大的轰动,尤其是在卡友罢工事件发生后,几乎所有知名的海外自媒体都蜂拥而上進行介绍和评论,就连壹向对劳工问题漠不关心的人也趋之若鹜、赞不绝口,就连平常对于工人针对企业和资本的罢工持批评和反对态度的新自由主义者,也几乎壹边倒地支持卡车司机的罢工行动,他们似乎感觉到,他们几十年努力奋斗没有动摇的大陆极权专制统治,很可能在巨大规模的工人集体行动的冲击下轰然倒塌。
根据本文上面的揭示,海外民运和自媒体隐隐约约、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的东西,那就是工人的结构力量和结社力量,也就是壹种基于产业结构、生产经营链条和经济利益之上的组织化的社会力量,而这种力量正好是数十年来民运所严重缺乏的。
壹直以来,所谓自由民主人士、民运分子对于底层民众的维权抗争有壹种居高临下的、精英主义的鄙视,其主要观点是,底层民众只是为经济利益而战,在没有强烈而坚定的普世价值观、自由民主需求和现代政治理念引导的情况下,他们的维权抗争不会上升到反对极权专制、建立宪政民主的水平,壹旦经济利益诉求获得壹定的满足,他们又会甘心情愿地当牛做马甚至当猪做狗。照他们的这个标准,体制内人如公务员、教师和国企工人的维权,被体制抛弃的人如老兵、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下岗工人和职员的维权,农民工的维权,农民、访民、冤民、基督教徒、法轮功信徒等等各界人士的维权,统统不符合他们的政治正确,最后大概只有不到百分之壹的人勉强能够成为宪政民主革命的主体。有些极右派民运分子甚至咒骂中国底层百姓为支那猪、奴才和牲口。即使是在壹般的观念层次上同情和支持底层民众维权抗争的民运分子,也并没有深刻地理解劳工运动和其他底层民众维权运动与中国的宪政民主运动的内在的关系,更找不到两种运动之间沟通交流、对接互动的路径和方法。对此,有必要向民运界、劳工界、学术界和舆论界重申本文作者曾经在多个场合阐述过的关于两种运动之间内在关系的基本观点:
(1)劳工和其他底层民众的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也是基本的人权,包括公平收入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就业权和失业保险权、养老和医疗保险权、平等受教育权、自由迁徒权和居住权等等,都是壹些实实在在的“民生”权利,应该确定为宪政民主政治运动所追求的经济与社会目标,从而使政治权利和民主制度这两个相对高大上的东西落到实处。壹些国内外民运人士已经把“免费教育”、“免费养老”、“免费医疗”等等能够给老百姓带来实际好处的目标提出来了,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体会到“民主可以当饭吃”的道理,这才是唤起民众的正确的做法。
(2)在共产极权主义和权贵市场经济体制下,其实劳工和其他底层民众的维权行动已经先天地具有政治性质了,或者说,任何人的维权行动已经先行被政治化了,因为民众维权,实际上、客观上就是在限制权贵对民众贪得无厌的掠夺,对此,权贵统治阶级壹定会给予严厉的打击。为什么环卫工待遇那麽低?国有的环卫公司在截留。为什么建筑工人待遇那麽低?层层分包的建筑业体制让各级权力大肆截留。为什么卡车司机待遇那麽低?不仅掌握燃料、高速路的国企在截留、交警路政在截留,壹定有权贵站台的行业内满帮垄断集团也在截留。此外,为什么出租司机待遇那麽低?官商勾结的出租车公司在截留;为什么制造业和服务业农民工待遇那麽低?因为在企业后面还有很多黑手在寻租、吸血、截留……因此底层民众与这个体制及其特殊利益集团处于壹种零和博弈的对立状态,前者的维权必然会动摇后者的统治基础。即使底层民众还没有能力直接建立宪政民主制度,也为社会中间阶层的有志之士打开了巨大的活动空间,他们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引导底层民众的维权抗争進入到宪政民主的轨道。如果没有广泛的底层民众维权运动,所谓自由民主精英去引导谁呢?无人跟随的话,人数有限的自由民主精英根本就不是武装到牙齿的权贵豪富阶级的对手。
(3)劳工和其他底层民众的维权必将招来权贵统治阶级的维稳,对于后者来说,稳定就是壹切,为了维护其极权专制的稳定,权贵统治阶级不惜重金培植和收买立法、行政、司法、所谓群众组织、网络五毛水军以及地痞流氓黑社会等种种效忠的力量,以至使维稳经费超过了军费,更有甚者,还把本来应该用于对外抵御侵略的国防军,变成对内镇压民众的党卫军。但即使维稳人数高达几百万花费数万亿,面对壹年几十万起群体性抗争和无数反抗的民众,权贵统治阶级仍然捉襟见肘,疲于奔命,拆了东墙补西墙,按下葫芦浮起瓢,维稳资源日渐紧张,对民众的汲取力度越来越大,这又导致民众更大规模和更加激烈的反抗。仅仅维持这个巨型维稳体系的运转,就已经超过军费开支了,如果向抗争民众让步满足其壹部分民生诉求的话,维稳经费还将成倍增加。所以说,即使从最消极的意义上说,底层民众仅仅局限于民生诉求的维权行动,也将大量消耗维稳资源,瓦解极权专制统治的经济基础,对此,越来越多的民运人士开始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4)劳工运动之所以伴随着工业社会生生不息地发展起来,关键在于劳动和资本作为两种主要的生产要素,发生著既对立又统壹的结构性相互关系,劳动具有壹种“结构力量”,小到某壹个关键岗位的工人可以阻断整个车间的生产,中到壹批工人可以阻断整个企业的生产,大到大批而且跨企业横向联系的工人可以阻断整个行业的生产。这是推翻极权专制的宪政民主运动应该从中吸收的宝贵经验和资源。宪政民主革命的成功,有赖于壹支职业革命家队伍,逐渐把全国各行各业拥有结构性力量的民众调整、引导和汇聚到共同的抗争行动之中,造成全民共振的效应,这样,本来只具有经济性的罢工、罢运、罢市、罢课,就合乎逻辑地转变为政治性的全国总罢工、总罢运、总罢市、总罢课,转变为数亿人的集会游行示威,这必将造成极权专制统治的瘫痪,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公民委员会或临时政府也就顺理成章地取旧政府而代之了。
(5)劳工运动之所以能够深刻地改变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使自由市场经济升级为社会市场经济、使三角形的社会结构升级为橄榄形的社会结构、使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政民主升级为全民宪政民主,关键在于劳工群众把他们具有的客观的、潜在的、自在的结构力量,变成了主动的、现实的、自为的结社力量,形成了足以与资方力量分庭抗礼、平等博弈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力量。我们高兴地看到,在环卫工、塔吊工和货运工中,初步形成了行业规模的结社力量,比如塔吊联盟、塔吊司机协会和卡友联盟、卡车司机协会。当然,作为对等的、平等的法律权利,资方也可以并且应该形成和产生自己的组织如雇主协会、企业家俱乐部、工商联合会等等。于是,在壹个行业、壹个产业内,就会形成劳资双方的自组织,它们分别代表劳资双方定期举行集体协商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和协议,实现行业自治和产业和平。诸位,这难道不正是宪政民主共和国的雏形吗?有志于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的仁人志士,正应该向率先组织起来的工人学习团结、联合、组织的经验和技能,并且向其他所有社会阶层和群体推广。中国的工人率先绕开强加于他们的官办工会而寻找自己的联合和组织形式了,中国的商人和企业家是否开始绕开强加于他们的官办商会而开始了自组织的進程呢?应该说,他们的表现远逊于工人,人们更多看到的是官商勾结和钱权交易。至于文化程度最高的知识分子,也没有独立的作家、艺术家、教师、医生、学生联合会,农民、市民等其他社会阶层也没有自己的自治组织。只有各行各业、社会各界都有自己的组织形态,才能真正对于极权专制制度形成强大的攻击力量,才能很快结束极权专制崩溃后的社会混乱状况,才能从初步形成的公民社会中产生出新生的民主政治力量,迅速填补权力真空,并为未来的宪政民主制度奠定牢不可破的社会基础。
(6)认识到劳工运动和其他底层民众维权运动对于宪政民主运动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并不等于宪政民主革命者应该坐等革命形势的成熟,相反,他们完全可以而且应该主动地、积极地对民众维权运动施加影响和发挥作用,但不是自外而内、喧宾夺主地去指导和领导,而是顺着民众维权运动的逻辑和可能性,把它们引向宪政民主的目标。这首先需要宪政民主人士赢得民众的信任。怎么才能赢得这种信任呢?第壹是要以个人的身份鞠躬尽瘁地为民众服务和奉献,向民众提供他们很需要但自己又不太具备的哲学的、历史的、经济的、政治的、组织技术的、法律的、宣传舆论的、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就像当年米赫尼克、马佐维耶茨基等人协助瓦文萨和团结工会壹样,当好民众运动的参谋、智囊和助手,很有可能,在经受了足够的考验、立下了汗马功劳以后,还会被民众承认为自己的领袖;第二是要在最高政治层面上旗帜鲜明地成立反对党,以政党的纲领、路线、政策和政治活动,去赢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最后,在全国民众总抗争的情况下,由代表各阶级阶层或利益群体的政党和政治力量举行圆桌会议,重新制宪,通过全国大选产生三权分立的民主国家权力机关,真正实现民主法治。
工会运动
壹、 工人的团结是完全可能的
团结就是力量,虽然这是壹个人人皆知的真理,但是很多工人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团结
的重要性。 当我们遭受企业主和他们的代理人管理者侵权时,大多数人要么采用忍气吞声的办法,要么就是自己独个反抗,或者从来没有想过把身边的工友团结起来共同反抗,或者就根本没有把工友团结起来的信心。
其实,工友们之所以对团结没有信心,主要还是大家没有认识到,每个工友所面临的
被企业主和管理者欺侮,并不是个别工人的问题,而是所有工人的问题, 比如张三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拒绝赔偿,看起来好像是张三的事情,事实上资方不赔偿不是因为这个人是张三,而是因为张三是工人,所以,这不是张三的事情,而是所有工人的事情。所以,事实上所有的工友都处于相同的社会地位,都面临尊严同样受到损害、利益同样受到侵害的问题。 而工友们所面临的尊严同样受到损害、利益同样受到侵害的问题,正是工人可以团结起来的基础。可以说,资本家对工人权利和利益的侵害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同样,工人团结的可能性也就每时每刻都存在。壹个善于带领工友反抗资本家的压迫和剥削的工人领袖,应该是善于把握最有利于工人团结的机会对资本家進行斗争的人。 工人领袖应该把每次资方对工人的集体侵权行为, 都转变为团结工友的机会。
另壹方面,要让工友们有效团结起来,找到工友们面临的共同诉求是关键。而共同的诉求,是从工友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中总结得出的。所以,工人团结的壹般步骤是, 首先要对企业的劳资关系情况進行总体的调查了解,找到工友们最迫切想要改变的问题,然后把这些问题跟工友们讨论,让大家提出想要资方改進的目标, 比如增加工资、改善劳动条件等等, 形成壹个或者多个诉求(诉求应该具体普遍代表性,要排除壹些个别人的个别诉求), 并且把这些诉求量化。为什么要把面临的共同问题和想要的诉求和工友们進行讨论呢?应为经过讨论提出来的诉求是工友们参与的结果,已经得到工友们的同意和支持,成为了每个工友的诉求,因此,这个诉求对工友的凝聚力就强,工人的团结就会非常有力如果诉求仅仅是个别人的诉求,就很难得到工友们的积极响应,团结就没有力度。 这样工人的共同诉求就找到了,工人团结的基础也就初步形成了。
有了共同诉求,接下来就是要制定共同斗争的策略,是采用向资方发出联名要求的公开信?还是采用怠工或者罢工的方式?选择怎样行动的时间?从什么部门和岗位开始行动?等等。这些都是工人领袖应该在行动以前就和工友们商量好的。
通常,壹个人或者少数几个人是很难发动壹场集体的对资方的行动的。所以,有心成为带领工友反抗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的工人领袖的工友,平时就应该注意跟身边的工友搞好关系,结交壹些在工人中说话管用、又很仗义的朋友, 形成壹个工人团结的核心。没有壹个团结的核心,工人的团结就不可能。有了团结的核心, 壹到有机会带领工友抗争的时候,就能够每个人都带动几个人,这些人又每人带动几个人,很容易把大家发动起来了。
所以在壹定的程度上,工人的团结就是这个团结的核心有没有形成,这个核心对工人们有多大的号召力。
有了团结的核心,动员更多的工人团结到这个核心的周围就容易了。
二、 让工友们积极响应团结斗争的号召
有了团结的核心(哪怕只有三、五个人组成),也有了工人共同的诉求,接下来就是设法动员越多越好的工友来响应,开始对压迫和剥削我们的资本家开战了!
1、 动员工人团结起来,开展壹致行动来的方式主要是有以下几种:
(1) 通过团结核心的分头暗中串联。 这个方法特别适合几百人以下的小型企业。把诉求告诉值得信任的工友,拉他们加入行动;
(2) 充分利用互联网络传播信息快、传播范围广泛的特点, 通过博客、微博、 QQ、电话、微信等现代网络工具, 以及传统的张贴公告、散发传单等方式,把关系到工人切实利益的诉求公开,号召大家参与,这样在共同利益的推动下,工人们容易团结和集中起来。 这个办法既适用于小型企业,也适合万人以上的大企业。
(3) 在工友突然遭受资方某种普遍的利益侵害,工友们已经群情激愤的情形下,可以由部分团结核心直接登高攘臂壹呼,用演讲揭露资方的罪恶,亮出已经制订的工人诉求,号召工人立即行动,進行反抗。 通过个别生产线、生产部门的率先行动, 然后再通过工友串联和公开信呼吁,动员整个企业乃至行业的工友参与。
三、 团结斗争的形式
资本家是靠压榨工人的血汗发财的,所以他们要压迫和剥削工人;工人为了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就必然跟他们存在利益矛盾。因此,劳资之间的斗争就是必然的。只不过这种斗争有时候比较缓和,有时候就会激化。总的说来,工人对资本家反抗斗争的形式有个体抗争和集体抗争。个体抗争形式主要是工友以个人的力量,采用向政府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等手段進行,这种斗争形式因为个人的力量和能力有限,常常不能取代很好的维权效果。而集体抗争形式因为工人人数多、对社会、政府和企业产生的影响大,又常常能够获得社会各界的同情与支持,所以效果就会更好,斗争成果也会更大,并且应为有社会舆论的监督,斗争获得的成果也更有迫使资方落实的保证。工人阶级的解放运动的理论导师马克屎和恩格斯都认为,工人阶级只有作为壹个阶级对资本家阶级开展集体的斗争,才能赢得最后解放。
工人集体斗争的常用形式有:
1、联名向资方用书面形式提出诉求,要求资方在壹定期限内同意。这种书面诉求可以是口吻比较温和的,也可以是情绪强烈的。主要看联名者与资方力量对比和对资方利益的冲击程度。如果联名者占企业总人数的相当比例,态度可以坚决和不容妥协,如果联名者人数不多,力量有限,则为了保存工人团结核心力量的存在不致被资方解雇,可以语气缓和壹点,或者以给企业建议的方式進行。不要小看日常用建议书的形式争取工人待遇或劳动条件的改善这种斗争形式,在工人尚没有有效团结,特别是工人的团结和斗争信心不足的情况下,利用建议书要求企业做壹些改進,是非常好的斗争方式。它既能逐步让工友们变得关心大家团结和斗争,还能能够通过看起来十分微小的斗争胜利成果,给予工友团结和斗争的信心, 如果经常取得这种成果,未来发动对资方更为强大進攻的能力就会逐步形成。而愿意为工人阶级解放事业奉献自己毕生,有心成为工人领袖的工友,他(她)在工人中的威信和号召力也可以从中得到不断提升,最终锻炼成为出色的工人活动家和工人领袖。
2、怠工。 怠工就是工人们虽然正常出勤但却故意放慢工作速度,导致生产任务不完成,迫使资方接受工人的诉求或者同意与工人代表谈判。怠工常常要跟生产管理者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比如管理者站到流水线某处,该处工友假装正常工作,流水线上其他岗位就放慢工作速度,当管理者到另壹处监视工人工作,就马上怠工。有时,个别流水线的重要岗位故意出错,迫使整个流水线停顿。 怠工壹般是工人的抗争力量不足或者受到特别压力时采用。工人力量如果强大,就可以直接使用罢工方式。
3、罢工。 罢工是工人反抗资本压迫和剥削的最有力方式之壹。罢工不仅可以直接争取实现工人的诉求,用恩格斯的话说,“罢工是工人的军事学校”,可以锻炼和培养工人的团结意识和斗争经验。罢工直接打破了资本家榨取工人血汗的正常秩序,资本家遇到工人的罢工,不仅不能像往常捞取利润,还要付出维持企业生存的许多必要开支,并要冒被其他同行的竞争排挤出市场的风险(比如失去老客户订单),所以对企业的打击是巨大的。 这壹点恩格斯就指出过:“资本主义生产是不能停下来的:它必须继续增长和扩大,否则必定死亡。 ” 同时,罢工也会对政府产生压力,因为政府的税收很大部分来自于企业,罢工会造成税收流失。
4、游行示威。 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现行的法律规定,公民游行示威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得到批准才能实施。 这个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游行示威本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应该以政府批准为合法;其次,也没有法律给予公民申请游行示威但公安机关不予批准时的救济渠道。 所以, 在现行条件下, 除非工人受到政府非法镇压,壹般针对企业资方的斗争行动, 不要到企业范围以外進行。工人在反抗资方侵权时避免轻易走出工厂抗议甚至堵路会被警方以破坏交通秩序、社会秩序以及寻衅滋事等罪名加以镇压,尤其会给工人领袖带来被抓捕的风险。
四、 集体斗争的准备
1、心理的准备
中国有句俗话:“杀敌壹千,自损八百”。 斗争是柄双刃剑,不仅对资方具有杀伤力,常常对工人这壹方也会造成壹定的暂时的利益损失,明白这壹点很重要,这样可以让我们对罢工斗争的艰巨性有充分的认识,因而有充分心理上充分的准备,因而才不会轻敌,事前认真做好组织上和物质上的准备,为打赢这场战斗打下基础。
资本家面对工人的集体反抗,自然不会甘心,必然要使出壹切招数跟工人的斗争行动展开生死较量。资本跟工人相比,他们的优势是明显的,他们不仅有着巨额的财富,也有着整个资本世界的组织和团结,更有政府为他们撑腰;而工人除了有人数的优势,在资源上跟资方不可同日而语,在组织程度上也通常不如资方。所以,跟资方的斗争必须力戒轻敌,壹开始就要做好跟资方進行壹段时期斗争的认真准备。如果妳估计壹周就能赢得胜利,那麽妳要做好可能拖延两周、三周甚至更长时间都没有成果的各方面的准备,尤其是要有保证跟随我们行动的工人,他们的斗争意志和士气能够保持不衰的预案。
2、组织的准备
哪怕只是壹个小型企业的罢工,没有组织准备,仅靠个别人的带领也是难以打赢罢工的这场战斗的。组织就是分工协作的集体,有了壹个为了赢得罢工胜利领导工友進行战斗的集体,就可以共同谋划罢工的策略,分头为准备和实施集体斗争计划,使得工人的团结和行动更加紧密、稳固和富有效率。
组织的准备首先是工人团结核心的准备, 没有团结的核心往往也能通过推动工友平日对资方积蓄的愤懑发动壹场集体行动(目前中国发生的绝大多数的罢工都是这种罢工),但是,最有对资方战斗力量的壹定是有团结核心领导的斗争。有团结核心作为组织领导的斗争,不仅对资方更有打击力度,而且可以持续保持对资本的压力,并确保工人的斗争成果最终不是被稀释。
关于怎样有壹个团结核心已经在第壹个问题中谈过,这里补充的是,团结核心在集体斗争中应该发挥民主形式,即共同决定集体行动的诉求和目标,共同决定集体行动的重要细节、共同决定团结核心的人员分工,共同决定壹切重要决定。之所以要运用民主方式,是因为斗争过程中需要集中大家的智慧,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个别核心成员被资方强行解雇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使得工人的行动群龙无首,同时也是防止个别的核心成员被对方收买出面工人利益。
在分工上,必须有以下工作需要有人承担:行动总指挥; 负责在第壹线鼓动工人行动的骨干; 对社会发布信息和联络者;维护行动时的秩序和纪律的纠察负责人;负责集体行动的后勤事务者。 每个承担具体任务的人要做好自己的准备工作,比如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和联络者,要事先准备好通讯工具,准备好微博、微信、 QQ 账号,搜集好能够给予行动支持的组织和人士的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负责纠察工作者要预先制订好纠察纪律和组织好纠察队人员组成;负责财务后勤的要预先考虑必要的预算和寻找资源,准备行动的口号标语牌、布幅、喇叭等;总指挥要检查每个分工的准备情况。
3、物质的准备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资方的斗争就是壹场战斗,不仅是双方意志的较量,对工人壹方来说,也是生存的考验。因为资方非常了解工人壹方的弱点,知道工人在金钱物质上的匮乏,所以他们会把让工人因为贫穷和饥饿作为战胜工人的重要手段。资方常常壹开始就会警告工人進行抗争行动会让工人工资被扣甚至可能被解雇, 或者会把工厂搬走让大家失业;工人也会长期的斗争领不到工资而不得不向资方屈服,所以筹集资金用来支持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另壹方面,即使工人進行短期的抗争行动可以用自己平日的生活积蓄支持,但集体行动本身需要壹定的开销, 比如通讯费用、制作宣传品费用等, 也需要在行动前和行动中寻找壹些资金支持。
从世界工人运动的经验来看,工人筹集行动基金,主要有如下途径:壹是平日从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中拿出壹定比例留作罢工基金,在罢工行动时使用;二是为了某次集体行动而向兄弟工人组织以及同情工人的社会大众募捐,或者兄弟工人组织和社会大众主动支持;三是由工人自愿捐钱、捐物。中国工人也可以参照这些经验去寻找物质支持。 比如有的工厂采用每个工人捐 50 元,那麽全厂 1000 名工人可以募集 5 万元,这既解决了罢工的基本行动开支,工友们又因为每个人捐款,而对罢工有了更强的责任心。 但是募捐资金需要壹个公开的银行账号,所以在集体行动以前应该准备壹个银行账号用来接受资金。为了防止资金被个人不法侵占,银行账号开户人应该立下保证书,保证不把募捐到的资金窃为己有,如有违反甘愿承担法律责任。
募捐到的资金和物资应该登记,并每隔 3~5 天向全体工人公布收入和支出详细情况,接受工人监督。如果没有这个监督措施,即使负责资金财物管理的人很廉洁,也有可能遭到工人的质疑,影响工人对团结核心的信任和工人的团结。
五、罢工斗争
1、第壹击要狠!
工人没有长期的生活费用储备,团结很容易被资方采用拖延时间的手段破坏瓦解,所以要么不出手,壹旦出手,第壹击就必须够狠,让资方感到出手不及,无力招架,不得不尽快向工人屈服。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工人的行动需要在行动时机、率先行动的部门和岗位、行动的规模和提出的诉求上动好脑筋。
选择行动的时机很重要。每个企业有自己的生产季节,在生产旺季行动比在淡季行动更加有效;在壹周开始的时候行动比在周末行动有效。如果在生产淡季或者交货期之后行动,资方就不惧怕工人罢工,就难以战胜资方。 2014 年 2~4 月东莞山打根实业有限公司工人争取不愿企业搬迁的经济补偿金而進行的罢工之所以失败,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该公司已经差不多完全做好了搬迁的准备,工人在此时才发动罢工,资方已经在新厂址具备生产能力, 罢工对资方已经没有威胁力。
2、选择关键的生产岗位率先罢工并保护组织者
每个企业都是有劳动分工的,总是会有壹些生产岗位是对整个企业甚至行业的生产具有影响的岗位。在这些岗位率先实施罢工,会迫使整个生产链的生产中断,造成罢工信息的迅速扩散和快速达到罢工目的。关键岗位率先实施罢工以后, 应该尽快使得其他岗位转为积极的罢工,否则,资方和管理层会马上采取措施迫使这些岗位很快恢复生产。这里有个例子,某电子厂策划壹次罢工,他们计划从某个生产线的第壹道工序率先罢工。当该岗位工人采取停工行动,打出准备好的号召罢工的标语动员其他工友响应时,这个岗位的几名工友很快被管理人员和保安控制,带出生产车间,并由管理者立即接替工作。由于其他工人并没有任何罢工的心理准备,虽然工人立即为领头的工人的行动欢呼,但是因为领头的被企业隔离,罢工行动很快流产。 所以,在计划行动时,怎样使得工友能够很快的响应,并对行动的领头人、组织者有周密的保护计划,非常重要。
3、立即通知各生产部门(车间)选举工人代表
壹般来说,企业的生产都是按照车间、班组或者生产线把工人组织起来的。工友应该利用这种既有的组织形态,把工人团结起来。工人的团结需要有工人的领头人,所以尽快选举工人代表,把分散的工人权利赋予工人自己推选出来的代表,让代表代表工友向资方提出诉求、進行谈判,是罢工实施以后最重要的步骤之壹。 团结核心的成员在选举工人代表时应该发挥积极作用,争取当选工人代表。 选举工人代表要注意避免选择平日跟资方关系密切、可能会倾向资方利益的人,确保工人代表能够为工友们积极争取和维护权益。
工人代表人数的确定方式壹般是根据生产部门的多少或者生产部门工友人数的多少确定,比如可以按同壹个层级的生产部门,每个部门有同样多的代表,也可以按照生产部门工友人数,按照比例确定代表人数。 选举代表时,应该由工友在选举确认代表的文件上逐壹签名,明确选举某人为代表,授权参与跟企业的谈判邀约或谈判。
4、尽快召开工人代表会议
各生产部门选举出代表以后,应该尽快召开代表会议,以确定以下重大事项:(1)讨论代表分工,如首席代表、谈判小组、信息发布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纠察队等;(2)确定工人诉求; (3)预备律师或者工人维权组织,寻求他们给予支持。
5、向资方发出工人诉求或者集体谈判邀约,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负责跟资方谈判的代表应该及时把代表会议决定的工人诉求或者谈判邀约直接交给企业高层。同时,为了争取社会的支持和声援,应该尽快把该企业工人的生存状况和罢工信息、 工人诉求,通过微信、微博、 QQ 等手段向社会扩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社会影响越大,资方受到的压力就越大,工人的胜算就越大。
6、联络其他同行业的工人,争取他们的加入, 使得行动规模扩大而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而加强斗争的力量。通过工友之间的同乡关系、网络联系,可以很快联系上这些兄弟企业工人。壹个行业的工人的联合行动,肯定比壹个企业工人的行动更加有力,因为工人罢工时,资本家也会加强他们之间的相互团结,他们常常把生产订单转移到其他企业生产, 以躲避工人罢工的打击。
7、向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和当地工会组织发出公开信罢工实施以后,应该尽快以公开信的形式,要求政府和官方工会支持工人诉求,平衡劳资利益冲突,迫使企业和工人代表坐到谈判桌前。之所以要以公开信形式,是因为政府有责任作为中立者在解决劳资冲突过程中发挥作用,而官方工会应该成为名副其实的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社会舆论可以对他们進行监督。
8、寻求国际(俗称境外) 工人支持
世界各国的工人阶级因为共同受着资本的压迫和奴役,所以有着共同的敌人。所以,中国工人在同资本進行斗争时,壹切国家先進的工人阶级都会感同身受地支持我们。我们中国工人阶级的斗争并不孤单。所以我们应该把我们的斗争告诉世界,争取获得世界工人的支持。特别是在针对壹些外资企业和跨国企业進行斗争,工友们应该积极与该出资国的工会進行联系,请求他们在该国给予支持。 2014 年 4 月,东莞裕元鞋业集团工人的罢工斗争就得到了美国、欧洲已及台湾、香港国家和地区工人组织的大力支持。当然,壹般工友很难与国际工人组织取得联系。给各国工会、工人组织通过微博、博客发公开信,是最简便的方法,会有积极关注工人的人把这些信息转达有关组织的。
9、保护工人领袖
工人的罢工斗争就是壹场战斗,反对工人的势力为了战胜工人当然会像消灭敌人的司令部壹样消灭工人领袖。所以,工友们懂得保护工人领袖,保护他们的代表极其重要。 解雇工人代表是资方打压工人的最常见手段,这在中国南方工人的集体维权行动中屡见不鲜。对付资方这个手段的办法是参与罢工的全体工友共同签署壹份“生死同盟”,每个工友承诺保证保护工人代表,同时每个代表都都忠于工人利益。其次是工人代表要建立多个“梯队”,壹旦某个代表被开除,新的代表就立马替补履行职责,同时把要求让被开除的代表恢复工作作为工人新的诉求。政府中维护资方利益的反动分子也会配合资方,打压工人,以抓捕威胁工人代表。为了应付这些压力,跟资方、政府和官方工会谈话时,应该悄悄進行录音,壹旦他们非法威胁恫吓,就把录音证据向社会公开。 工人代表要争取获得工人维权组织的支持,把政府和资方给予的压力不断告知他们,请他们设法共同保护工人代表。
工友始终不要忘记,保护工人领袖就是保护工人团结的有效存在,任何时候,当工人代表遭遇威胁和风险时,大家都有责任保护他们。 壹次罢工行动失败往往不重要,以后还可以再找机会行动,而失去工人领袖,常常意味着在这个企业很长时间就失去工人抗争的希望。
如果某个工人代表或者工人被抓捕,工人代表会议应该尽快与他们的亲属取得联系,壹方面给予必要的精神抚慰和必要的物质帮助,另壹方面要尽快为他们联系律师和劳工服务组织,以尽快营救被捕者。
10、被开除的代表和工友, 并不因为被开除而放弃抗争, 他们仍然可以设法保持与工友的密切联系,比如可以在工人上下班的路上与厂内的工友交谈、 利用张贴公告和向厂内工人散发小纸条、电话联系、 QQ 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厂内工人沟通。 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工作也是配合企业内工友斗争的手段。 如果被抓捕,应该要求警方立即通知家属,并要求会见律师。 壹般来说,不要接受警方指定的律师,最好找工人维权组织提供或者推荐的律师。
11、代表们应该注意信息安全
政府中顽固维护资方利益的反动分子为了压制不断增长的工人维权怒潮, 会时刻监听、监视工人的壹举壹动。为了避免工人壹方的信息被泄露给资方、或者避免被政府腐朽势力抓到抓捕的口实,工人代表应该注意自身的信息安全保护。 手机、电话、互联网虽然为工人之间的相互联络增添了很多便利,但不要忘记它们都缺乏安全性,都可以被窃听和监视。尤其是手机,很多工友不了解它最容易被窃听,即使关闭手机, 也可以被那些反对工人的无良警察用来窃听谈话; QQ、微信和电子邮件等也是可以被监视的,根本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性。所以,工人代表在开会、讨论问题和安排工作等不希望让外部知道的重要活动时,应该同时卸掉手机电池和手机卡,尽量避免使用 QQ、微信和电子邮件。
12、反对工贼和黄色工会
资本家和他们在政府中的代理人为了战胜工人,总是要分化工人,收买工人中不坚定的分子为他们做事,这些甘心为了得到资本家壹点蝇头小利而出卖工人利益的家伙就是可耻的工贼,他们常常为资方散布壹些不利于工人团结和進行斗争的言论,或者悄悄地为资方打探消息。 还有,有的工会本来就是资本家为了对付工人组建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而在资本家授意下建立的工会,或者领导岗位被资方代理人把持的工会,根本不维护工人的利益,他们是“黄色工会”(以前外国有个工会常常帮资本家讲话,被愤怒的工人砸坏玻璃窗,工会为了御寒就贴上黄纸,因此后来把不维护工人利益反过来维护老板利益的工会称为黄色工会) 。工贼和黄色工会都是工人阶级的大敌。遇到工贼,工人代表和工友要当众揭露他们,并动员工友们孤立和防备他们,不向他们透露重要信息。对于他们所做的有损于工人利益的行为,要给予严厉警告。对于黄色工会,要通过媒体和网络予以揭露,同时应该动员全体工友,通过召开临时职工大会(代表大会),罢免工会领导,实现对工会的改组,使之成为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
13、罢工中的行为
对于壹场很大规模的社会性的总罢工而言,工人
的力量本身决定壹切。但对于壹个企业的小型的罢
工,工人和工人领袖必须注意自己的行为会不会为政府找到抓捕工人及其领袖的借口。壹般说来,政府抓捕工人和工人领袖的借口,主要有“危害社会秩序”(交通秩序)、“破坏公私财物”、“侵害人身权利”、“寻衅滋事”
和“造谣”等罪名。所以,壹般罢工行动,应该避免以下行为:堵塞交通,损毁企业或者他人以及公共物品,殴打、拘禁他人。壹般说,工人自发上街表达诉求不违法(俗称散步),但如果是有组织的上街集会、游行示威,目前中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要预先向公安机关申请,否则不合法。另外,在利用网络和微信、 QQ 等时,壹定要注意措辞和了解事情真实性,以防被戴上“造谣”的罪名。
14、注意了解资方的信息和壹举壹动
工人的诉求和谈判策略应该建立了解资方情况的基础上,这跟战争中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敌方信息壹模壹样。比如在工资谈判上,需要了解资方的赢利情况,谈判才会有说服力。有时,要知道资方每个行动的真实意图是什么。这些,壹方面要依靠工人代表会议集体会议的集思广益,另壹方面,通过种种可能的渠道了解资方内情也非常重要。资方的弱点是它要雇佣很多人为它工作,如果工人依靠自己广泛的人脉,壹定能够联系上管理层中的壹些人物,为我们提供斗争所必要的情报信息。
15、把跟政府(官方工会)、资方接触和谈判的情况,向全体工人及时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让工友知道我们正在做什么,以便保持对代表们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不这样做,容易被工友误解代表,并被资方用来挑唆工人和代表们的关系。另外,为了支持罢工而募集的资金应该经常性对工人公开账目,便于工友监督检查。
16、不要惧怕资方和政府中反对工人势力的打压
在工人集体维权行动中受到来自资方甚至政府壹方的压力是正常的事情,工友们不必畏惧,因为我们的行动合法,而他们的行为未必合法。所以壹方面工人集体维权行动要有智慧,另壹方面也需要勇敢,要敢于面对反对势力的打压。采取壹定的手段避免反动势力的打压是必须的。除了前面谈到的,工人代表在开会、讨论问题和安排工作等不希望让外部知道的重要活动时,应该同时卸掉手机电池和手机卡,和尽量避免使用 QQ、微信和电子邮件传递需对警方保密内容的邮件,有时可以匿名在网络发布壹些信息。比如可以在市场购买匿名的无线上网卡,这样在上网发帖时就无法查明是谁在发帖子。但要注意上网的时间是越短越好, 可以先把相关的文件底稿、照片都准备好(无线网卡以电信的天翼无线宽带为最好,而且是无缝覆蓋信号),然后再连接网络立即上传,短时间内上传完毕就立即离开原地。要注意的事项是:骨干工人分子在购买无线网卡时,最好是委托可靠的他人去购买,要注意去购买的人也不易被查到,因为壹般卖网卡的地点都有摄像头??, 但依然有法能安全的买到。还要注意:这个无线网卡不要随意上网,更不能在这网上涉及到其他个人信息问题,比如 QQ、 MSN、用自己经常用的邮箱接发邮件等,否则还是很容易知道是谁发帖。
六、结束罢工
无论是达到目标的胜利的罢工还是失败的集体行动,都不应该草草地结束罢工。应该树立壹个观点:无论是壹次胜利的罢工还是失败的罢工,都是对资本主义世界壹次有力的冲击,因为它至少锻炼了工人的团结,都可以为以后继续冲击资本主义体制做好铺垫。 要知道只要劳动还是资本的奴役对象,工人还没有能够从资本的压迫和剥削下得到解放, 劳资的斗争就不会有真正的结束。 即使是壹场胜利的罢工,罢工结束不是意味着劳资对立的终结,而是意味着劳资对立暂时得到缓和, 劳资达成的壹致协议仅仅是双方壹时的权益之计, 新的对立将很快产生和发展,并在未来某个时刻要再次发展成新的大爆发。 同时,工人们千万不要迷信跟资方达成的协议,如果工人不能保持和发展自己的团结力量,资方壹旦认为时机有利于他们,就往往开始挑战工人,撕毁或者歪曲协议,或者使协议大打折扣。所以,在罢工行动取得胜利以后,要以工人团结力量的继续有效存在作为劳资协议得到切实履行的有力保障,工人不仅不能让工人已经形成的组织走向松懈和瓦解,而应该把组织進壹步加强。比如進壹步改造隶属官方工会的企业工会,使之真正代表工人利益;或者在工友中稳固地建立各种组织。
工人取得罢工胜利, 不仅要注意自己经济利益的改善,更要注重不要遗忘工人在生产劳动控制权力的分享。工人要把逐步实现劳动者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权力和企业分配的决定权力的分享作为罢工所要争取的重要目标之壹。经济利益当然是工人运动的目的,但是,真正能够给工人阶级经济利益改善的是工人阶级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即社会生产关系。
工人阶级在社会生产关系方面获得的任何改善,其实比任何具体的经济利益的改善更有价值。
如果是壹场失败的罢工,那麽工人壹方不仅要准备应对随之而来资方的报复, 而且工人团结核心和工人代表要注意努力不让失败的气氛伤害到工友们的斗争情绪,他们应该注
意跟工友保持亲密的联系,跟工友们壹同面对挫折和困难, 真正体现与工友生死与共的精神。 壹个富有组织性的工人群体在罢工失败以后,不会做鸟兽散,而是组织工友有步骤的撤退。工人领袖会带领骨干工友探望为罢工做出过较大努力的工友,会抚慰遭受伤害的工友,关心他们遭到的困难。 1919 年,美国钢铁工人罢工失败之后, 美国钢铁工会利用壹系列的大型群众集会,向所有在这场艰苦斗争中的那些从开始壹直坚持到最后的罢工工人颁发“荣誉卡” 就是非常好的做法,它有力的激励了工人保持永远斗争的信心。
选择壹个有利于工人下壹次抗争的时机结束罢工无疑是最聪明的。 不应该在局势已经非常不利于工人壹方时才决定结束罢工。罢工的领导集体应该有预先洞察局势发展的能力,如果发现继续拖延会绝对越来越不利于工人壹方,那麽在这种局势到来之前,就应该见好就收,尽快召开代表会议,讨论如果结束罢工。 结束罢工应该由代表会议作出决定, 任何部门、企业都不应该在和其他部门、企业达成结束罢工的壹致意见以前,单独接受资方条件,结束罢工。这种单独结束罢工的行为,是对其他部门、企业工友利益的叛卖,是破坏工人团结的工贼行为,应该受到严厉谴责。
2015 年 11 月,习近平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 18 次会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工会改革的重点有两方面,壹是在工作作风上,要去除总工会“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官僚气,即去“四化”;二是在身份上,要增强工会的“政治性、先進性、群众性”,即增“三性”。
四年多过去了,总工会改革的成效如何呢?
各地各级工会工作人员的官僚作风是否有所改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人阶级感情是否有所提升?工会当中来自工人群众的干部是否有所增加?来自工人的工会干部是否仍然紧密地联系著工人群众?各级工会干部协调劳资关系的主动性及能力是否有所提升?
工会在主动协调劳资关系、避免劳资冲突方面是否有所建树?在已经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事件中,工会是否有效地扮演了工人利益代表者角色?工会的基层组织,尤其是企业工会组织是否趋于健全并脱离老板的控制?企业基层工会是否有能力代表工人与雇主進行集体谈判?
为回答上述问题,中国劳工通讯定期选取壹组事件,并就此致电事件发生地总工会及相关企业工会。通过这些对话,将中国工会的实际状况呈现在工人、工会干部、工会工作人员和政府决策者面前。我们希望,壹方面,鼓励各级工会领导和工作人员,走出工会“象牙塔”,主动進入到劳资关系中去,代表企业工人通过集体谈判争取和维护权益。另壹方面,鼓励和引导各行各业的广大工人,走進各地工会这座并不神秘的“象牙塔”里,积极参与到工会改革中来。同时令政府决策者更加了解工会的重要性,及工会改革所需的空间。
简单说,我们希望防止这次工会改革,再次沦为假改革。
二零二零年五月
常态化防疫下工会作为
新冠病毒从壹二月份时的紧急抗疫变成如今的常态化防疫,中国各省市也逐步恢复了生产秩序。回望紧急抗疫期间,不少行业如零售业、旅游业、出租车行业等无法维持正场业,从业人士收入大跌。另壹方面,建筑工、保安员、环卫工、提供群众生活必需物资的工厂工人等在抗疫期间仍然维持着核心运转。当前,各行各业开始复工复产,但疫情对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仍将持续壹段时间。紧急防疫时工人权益受损呼吁著工会的行动,而防疫常态化的形势之下,工会更加需要主动作为。
本期,我们选取了六起工人集体行动的案例,其中两起工人事件发生于抗疫期间的武汉市,另外四起工人事件则涉及防疫常态化下备受影响的出租车行业,就这六个事件我们联系到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
壹、工人行动了,工会在哪里?
工会改革去“四化”(即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所针对的是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官僚作风和态度问题。换句话说,工会改革去“四化”,就是要提高各级工会日常工作的效率。
工会改革增“三性”(即增强政治性、先進性、群众性),所针对的是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于工人阶级的阶级感情淡漠、不具备代表工人利益進行谈判的能力以及脱离工人群众等问题。换句话说,工会改革增“三性”,就是要使全体工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政治上,必须全面接受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工人阶级的阶级情感;在能力上,能够代表工人通过与企业雇主集体谈判争取和改善权益;在合法性上,各级工会领导干部既要从工人群众中来,又要永远不脱离工人群众。
二、工会改革
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娱乐化:没有发现。
贵族化:大部分工会工作人员态度诚恳,贵族化改善良好。
机关化:大部分工会工作人员机关化改善良好。不过,武汉市江夏区总工会、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及西安市总工会仍然存在着机关化的现象。
行政化:大部分地方的总工会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工人维权事件和工人权益受损现象并不知情,部分工会工作者表示,工会可以对工人提供帮助。这些工会从过去的不作为到目前愿意帮助工人维权,是壹大進步。
不过,武汉市总工会、柳州市总工会和西安市总工会均有工作人员提出,本地并没有工人权益受损事件发生。我们的确希望当地劳资关系和谐、工人权益得到保障,但不希望看到工会工作人员仅仅是为了“安定团结”而否认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发生。工会没有责任从事掩饰太平的宣传工作,工会最应该做的,是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利与利益。
政治性、先進性、群众性:
各级工会去“四化”,可以改善工会工作人员的效率,但不能建立工会的身份。而工会的身份,则体现在工作人员的政治性(具有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人阶级情感)、群众性(来自工人群众,不脱离工人群众,永远把自己当成工人的壹员)、先進性(有能力代表工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大部分地方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仍然感受不到他们具有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地工人在疫情期间遭遇权益受损、生计成愁,但各地地方工会仍然远离劳资关系。对于大部分的建筑工人、保安员和出租车司机而言,企业工会要么不存在,要么处于老板和管理层的控制之下。工会缺位,工人仍然只能以静坐、堵路、罢工等集体行动提出诉求。
同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地方工会仍然固守政府的行政指挥部署,没能从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角度主动有所作为。因此,工作场所的防疫监督、复工复产的协商安排、行业经营需游说财政补贴的事务当中,也少见工人代表者工会的角色。
值得壹提的是,柳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在增强政治性、群众性、先進性方面走在了全国工会的前列。
廊坊经济开发区工会、沧州市总工会、任丘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也体现了壹定程度的先進性。
三、观察与印象
有些地方工会把劳资纠纷当作“舆情”、“信访”来对待,工会并非工人的利益代表者。
部分地方工会对于工人需求和工人抗议缺乏主动了解、主动行动、主动参与,工会仍然欠缺解决劳资纠纷的行动意愿与行动能力。
当疫情期间发生劳资纠纷之际,工会工作人员大都在社区下沈,其工作职能与工会无关。
即使了解到侵权事件的发生,部分工会也只会坐等工人上门或者等上级部门“通知”,然后工会才以第三方而非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去参与。
部分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工会无法解决劳资纠纷,建议工人直接找信访局求助。
部分工会没有调查就壹口否认当地发生的工人权益受损事件,表示本地壹切正常平静。这种反应只会令工会离劳资纠纷现场越来越远,也将工人推得越来越远。
部分地方工会将组织工人入会当作是向上级交差的任务,壹线的工人会员对他们来说只是壹个报上来的数字,与工会工作实际关系不大。对于工会能否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个人入会的建议,部分工会反馈并不积极,工会还没有体现出组织工人入会的行动意愿与行动能力。
部分地方工会虽然成立了出租车行业工联会,但工联会仍然是发动公司建会、由几个公司工会叠加而成,既非组织出租车司机们个人入会,也算不上真正的行业工会。
也有部分工会将集体谈判和劳资关系不正常划上等号,不愿意开展集体谈判,以免损害劳资关系和谐之名。这种心态不仅影响到工会及时介入劳资纠纷,无法将劳资冲突扼杀在萌芽阶段,也造成工会对于劳资纠纷的发生倾向于采取隐瞒推脱的工作态度,工会不肯面对问题,也无法尽快采取有效的行动来解决问题。
对于出租车行业这样经营困难并爆发劳资纠纷的行业,工会可以与政府反映、谈判、要求行业援助政策。但部分地方工会认为政策问题只能由政府和主管部门单方面负责,工会无法介入。
各地工会仍然没有针对受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進行调研、拿出解决方案——工会的援助帮扶主要提供给去湖北地区的医护人员和抗疫壹线的组织,对他们发放防疫物资、慰问金、送温暖等。
部分工会工作人员以壹种类似于做保密工作的心态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要求“走正规程序”才能回复关于工人事件的情况。这种敏感心态对工会改革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带着这种心态,工会工作人员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部分工会工作人员对于工会职能的理解仍然是对上级领导负责,而非对工人负责。
各地工会仍未认识到,工会存在的首要职能是代表工人,与雇主或行业协会進行集体谈判。因此,在疫情期间发生劳资纠纷之后,工人提出诉求的主要方式仍然是静坐、堵路、罢工等集体行动。
值得称赞的是:
柳州市总工会很早就联系区县工会和企业工会调研,了解到基层工会最大的困难是缺乏口罩,之后通过汽车集团调动生产线而缓解了口罩紧张的问题。
柳州市有好几家出租车公司已经成立了工会,这些公司里的出租车司机们会就壹些诉求如与网约车司机的竞争关系、跟政府协调等事宜来找工会求助,寻求工会出面代表工人。
任丘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表示,如果政府邀请工会出面解决劳资纠纷,工会可以去参与协商。同样,如果出租车司机提出份子钱减免的诉求,工会愿意出面去跟公司协商。
沧州市组织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去了解事件相关情况,如果任丘出租车公司没有组建工会,沧州市工会组织部可以从上级工会的角色指导督促他们成立工会。
工会:
从厂门的牌子上可以看到有工会组织,但是工人不清楚工会是否存在。
投诉渠道:
工人有问题主要找班组长,但不清楚班组长通常如何处理。入职考试中提到员工有问题可向工会反映,但是工人都不知道工会是什么或者工会在哪里。
工厂张贴了关于工人热线的告示,但几乎没人使用热线。
十、其他
员工关系:
工人有行动的自由,進出工厂不会被搜身。
有工人曾遭遇拉长使用侮辱性词汇。
客户访问及审计:
有客户到工厂审计时,工厂会在当天暂停新聘工人進入工厂,以免让审计人员看到工厂不够充分的入职培训。审计当天,工厂要求每个工人必须穿厂服,物料不要多做,不要乱堆,接触有害化学药品的检查岗位必须带口罩,还要把化学品放進二次容器中,打孔的要戴耳塞。然而在平时,检查岗位没有戴口罩,打孔的不壹定戴耳塞。
工人满意度:
工人选择这家厂,主要是因为只用做长白班(极少数产线有夜班),也因为其它工作不好找,而这家厂好進。
受访员工表示工资不高,开销却不小。日常开销大致有吃饭,电话费,洗漱用品。外宿的有餐饮花销,还有房租水电费。住工厂宿舍的工人每月要花七百多元的日常生活费。外宿的工人每月要花壹千多元。
有些新员工说,等到九月份,暑假工走了,再去找其他工作。
有些员工觉得工厂管理很糟糕:壹个是宿舍乱,壹个是打卡系统乱,壹个是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很乱。
调查员日记
今天是我在盈峰上班的第三天。上个周末双休,仅仅个别老员工在周六加了班。早上七点钟室友手机闹铃声响起,然后他看起了电视剧,吵得我心烦,记得昨天晚上也是他看这个电视剧看到十二点多。宿舍挺破,十六个铺位,六个是空的,我们宿舍大概只剩下八个人住,还有两人住外面了,只是偶尔回来壹下。7:10 我起床洗漱,7:25 穿上厂服去厂门口打卡上班。今天是个好天气,下雨了,比较凉快,我们工作时可以少出很多汗了。打卡后,進入装配 A 栋三楼 13 线。可能是我今天感冒了,脑袋有些昏沈,竟然走错了线,后来看到同壹条线上的员工才觉察到走错了线,然后我又看到自己居然穿了拖鞋上班,还好没人说什么,他们自己也都穿着不是拖鞋但近似拖鞋的凉拖鞋。
進车间后,所有人在拉长前面的排队开会,由各自的拉长开会,很挤很挤,每个队的员工之间没
有间隔,拉长也只是在各自的拉前面随便讲几句,后面的员工估计也没听清。我们拉长是个女的,年纪四十多岁,她说今天迪士尼审核,要求每个人必须穿厂服,玩手机的开除,然后要求我们物料做多少放多少,不能乱放,不能在消防通道放东西,人行道也要清理开,使用化学药品的要戴上口罩,并要求把药品瓶放進二次容器中,我觉得并没有什么用,药品是挥发性的。她还要求打孔的必须戴上耳塞,然而平时并没有戴。昨天看到中介的微信说今天厂里验厂,所以不带新员工来了。
今天好几个新员工没来,估计是找到更好的工作了。我留意到这个车间的 13 条线全部都是Hasbro 专线,产品也都是 Hasbro 的。开线后,我回到自己原来的位子上,戴上纱帽,在签到表上面签名,接过物料员发的刀片,物料员又发了个口罩,毕竟今天验厂,样子是要做的。因为我这里没有夜班,所以,物料还都是我上次剩下的物料。我的工作是把旁边压合好金属轴的两块料 跟线上留下来的壹块料拼合在壹起,并用棉签沾上慢干天那水,也就是香蕉水,把产品上面的黑色油漆擦掉,擦不掉的时候要用刀片刮掉。拼装玩具对我来说并不难,难的是擦黑点,以我的速度,这三天来没有堆过料,但是我后面的大姐堆了三框料,她应该比我早来几天,她不让我把料往下流,都放在我这里,于是这几框料也就堆在我这了,记得上壹个班,我没听到她说什么,把料放了下去,结果被她骂的很难听。后来物料员发了壹张记录表,用来记录生产过程中的不良率。旁边的靓妹好心提醒我,填了这张表就有 4 块钱,物料员给的时候壹定要拿。上午上班的过程相当无聊, 壹开始做的很快,后来也有停顿,物料壹阵壹阵的下,快到下班的时候,物料下的慢多了,中午 12:30 停线下班,脱下帽子,排队出车间。车间的楼梯被人群挤得满满当当,厂门前等待打卡的人群也是挤得满满当当。我有时就感叹,这盈峰厂的空间真是狭小,工作空间小,有时候都挪不开腿,物料有的时候会挡在人行道上,小商店也挤得很满,食堂排队都快排到门口了,厂门口下班打卡要挤 7-10 分钟,十分拥挤,每次下班我都拍了照片,今天看到正对我的摄像头,以后还是小心点好。看到这么拥挤的人群,我真怀疑这厂是否真的只有三千多人。
因为食堂人太多,饭菜价钱和外面也差不多,还很热,所以大多数人都在厂外吃饭,我骑着共享自行车到我熟悉的那家食店, 要了份 7 元的午间特餐,我看到很多盈峰厂的人也都来这里吃饭。吃完饭身上出了壹身汗。我买了瓶矿泉水喝掉。中午休息时间壹小时。
下午 1:25 我回到厂里打卡上班,继续上午的工作。为了和其它工人聊比较深入的工厂问题,我试着和他们混熟悉壹点。下午干活的时候,我看到大组长在训斥壹个人,可能是干的慢了吧。两点多的时候,我们拉长要求换线,就是把全部工作物品除了生产线都搬到里面的壹条线。我们快速搬好位子,拉长多次要求我们挪动,有个员工烦了,抵触了壹下,拉长当着众人的面骂她“妳妈的”。给我供料的那个员工还没搬好位置,拉长就让我们赶快做。下午六点钟,还有壹个半小时就下班了,我们又签了壹次到。物料下来的速度慢了很多,旁边几个员工聊起了租房,有两百多租到的,也有四百租到的,但是都没有空调。在广东这边,空调似乎真的很奢侈,大多数的商店、食店都只有电风扇。聊著聊著 7:30 下班了。然后是排队打卡,我不想在食堂吃,我又去了上午的食店吃饭。然后在网吧连上 ssr,用火狐登录 google docs,写了壹会文档又回去了。
宿舍他们有的玩抖音,有的看电视剧,有的跟好友聊天,他们之间似乎也不是很熟悉,除了固定的好友,壹般很少说话。我冲了凉,回到床上, 打开 google docs,把调查报告缺少的部分列出来,准备在接下来的这些天里做好访谈和记录。宿舍晚上是不关灯的,因为宿舍有臭虫,灯光可以阻止臭虫晚上出来活动。宿舍晚上 12:00 基本上就安静了,第二天都要上班的。
工厂环境
作者 中国劳工观察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执行摘要
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玩具被售出,孩子们抱着玩具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与此同时,远在中国广东的工人们却在高压的工作环境和漫长的工作时间中挣扎着。一位女工因为每日生产指标实在太高而精疲力竭,她全身酸疼不已,忍不住在宿舍里哭泣。
另一位女工遭受性骚扰,骚扰她的男工甚至威胁要打她。虽然这些都发生在玩具工厂车间里,但是没人觉得这些行为有什么不对。更有甚者,没人觉得需要阻止这些骚扰行为再次发生。
自 2001 年,中国劳工观察就开始调查中国的玩具工厂。我们相信同情心是每个孩子都应当拥有的品格。当父母们为自己的孩子选择玩具时,他们对工厂不公正对待和剥削工人的事实有知情权,尤其是那些女性外来工。
今年,中国劳工观察调查了两家玩具工厂,位于中国广东省的东莞市。一家是美泰设立的工厂,一家是美泰、志高、费雪、多美的代工厂。
工厂名 产品品牌
东莞市美泰玩具有限公司(长安镇) 美泰
东莞市东耀玩具有限公司(厚街镇) 志高,费雪,多美,美泰新冠病毒的大流行影响了玩具产业,全球玩具销量增加。因为学校关闭了,全球范围内孩子们有更多时间留在家里,父母们为孩子买了更多玩具玩。1单就美泰玩具而言,
公司收益增长了 10%,达到 16 亿美元,净利润有 3 亿 1 千 6 百万美元。2促成美泰公司利润增长的因素不仅仅是来自消费者的购买力,也有工厂里工人夜以继日的超时加班和微薄的收入。在长安美泰玩具厂的装配车间,每条生产线的日生产指标是装配 1300 到 1400 个产品。工人们只有半个小时吃午饭,每周一到周六工作 10 小时。这意味着,工人们每小时要装配 100 个产品才能完成当日的生产指标。每个月工人加班 80 多个小时。有时候会因为没有完成当日生产指标延迟下班半小时,而且延时下班的工作时间不会支付工资。工人们的时薪不足 2 美元。在东莞东耀玩具厂的旺季工人们每天工作 10 到 11 小时,周六也要上班,每月加班 92 到 112 小时。两家工厂都明显违反了中国《劳动法》关于每月加班不得超过 36 小时的规定。
20 年来,中国的玩具工厂也有一些進步3
,但是工厂的進步仍然落后于其他行业 20 年
来的发展。工人们的阶层没有改变,他们仍是社会中的底层劳动者,获得的报酬和尊重仍是以整个社会的最低限度来衡量的。
以下是两家工厂都存在的严重侵权问题:
工作场所的精神暴力
依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文件,精神暴力可以被定义为“有意地利用权力,包括威胁使用身体武力,身体暴力,对某个人或者某些人可能造成身体、精神、心灵、道德或者社会发展方面的伤害。它包括言语伤害,恃强凌弱、聚众滋扰,骚扰和威胁。”4我们在两家工厂中都发现存在工作场所的精神暴力。比如:长安美泰玩具厂的车间流水线组长和组长助理会责骂生产速度慢的工人“笨”,在工人受伤之后车间组长或者主任也会责骂受伤工人“为什么不小心点”,同时会警告受伤工人不许将工伤的事实上报工厂。东耀玩具厂的组长则是在工人提出需要口罩,或者申请不加班时不理不睬,采取冷暴力的方式给工人的心理造成压力,不敢或者不愿再要求获得口罩或者要求不加班。
性骚扰
性骚扰问题近年来逐渐被重视,但是中国工厂里的这种调查仍然很少。去年我们发现佛山的美泰玩具厂有几例性骚扰事件发生。今年在长安美泰玩具厂也有性骚扰问题,体现出美泰玩具公司未能成功地在工作场所采取措施保护受害者和解决性骚扰问题。
例如:一名男工经常性地骚扰车间里的多位女工。这名男工会在车间里喊一位女工“亲爱的”,他说他怕不这么喊她她就会“不激动”。这名男工还会故意摸另一个女工的手和头发。组长助理看到这名男工的言行不仅不制止,还会加入到性骚扰玩笑当中;如会问这个男工昨晚是不是“打飞机”了。在微信工作群里的性骚扰信息更是几乎每天都有,一位工人甚至在微信群里发送性工作者的联络卡片信息。
职业健康与安全
两家工厂都为工人提供带薪的入职培训以满足《劳动法》中关于入职培训的法定义务,但是两家工厂的入职培训都未达到法定的 24 小时入职培训的时长规定。
长安美泰玩具厂规定每个工人在入职的第一个月内至少接受 24 小时的培训,但是调查员了解到工人们一般在入职第一天接受 4 小时培训之后就不会再有其他培训。东耀玩具厂的入职培训是播放视频工人自己观看。正是因为培训不足,工人们在操作机器的过程中难免受伤。
在长安美泰玩具厂,没有人教调查员如何使用过胶机,她在使用的过程中多次烫伤自己的手指。喷油车间的工人每天都暴露在化学品之中,一些工人说下班后发现自己的鼻孔里都是喷油的油料。他们没有获得任何特殊的防护口罩,只是每天有两个普通医用口罩,这种医用口罩不能有效阻挡喷油進入鼻孔。
东耀玩具厂的一个女工使用稀释剂,但是却未获得手套,她的手因此溃烂了。另一位女工在使用稀释剂之后皮肤红肿、瘙痒。这位女工告诉组长自己对稀释剂过敏之后被组长训斥,她只能自己去工厂附近的一个小诊所输液来缓解不适的症状。在焊锡岗位上产品会有黑烟,需要佩戴有活性炭的口罩,但有些工人有口罩有些没有。而且他们佩戴的口罩只是普通的蓝色口罩。工厂也没有确保那些需要接触洗面水的工人都佩戴合适的口罩。
工人代表
面对庞大的工厂,一个工人难免觉得无力。组成工会或者选举工人代表几乎成了工人与工厂对话的唯一合法途径。我们调查的两家工厂都有工会或者有工人代表,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并不是真实有效的工会或者工人代表。
尤其是长安美泰玩具厂,设有“美泰之家”,“工人热线”,团支部、妇女联合会等种类齐全的团体。但是遗憾的是这些部门并没有起到实际作用。在一位女工因工厂调岗体检而被错误计算工资时,没有任何厂内团体愿意帮助她解决问题,只有在她威胁要拨打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电话举报工厂克扣工资时,工厂才补足了她的工资。
东耀玩具厂没有工会,而且要求面试的工人必须在一份表格中勾选“不加入工会”的选项。依据中国《劳动法》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在东耀厂里有一份工人代表名单,由每个部门的工人选举产生。但根据其中一位工人代表的说法,工人代表是工厂方便开会才选举出来的,只是负责给工人们传达工厂的一些决定(如上班时间调整),并不能实现帮助工人向工厂反应工人需求和问题的作用。
新冠病毒防疫措施
新冠病毒爆发之后,所有工作场所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新冠病毒传播。工厂里,大部分工人通常高度依赖工厂的餐厅,原因有中午休息时间短无法去厂外就餐、工厂餐饮价格低廉,加上中国仍处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外出就餐仍有一定风险。在长安美泰玩具厂,参加求职面试的工人被要求接受核酸检测之后才能参加面试。工厂在工人共同就餐的餐桌上安装了玻璃挡板。
东耀玩具厂的餐饮目前是免费的,但是就餐环境和餐饮卫生都让人担心。如:工人发现食物里有头发、烂菜叶,甚至在工人的午餐中有蟑螂。餐厅没有足够的桌椅让下班的工人同时坐着就餐,一张桌子可能被 6 个工人共同使用,彼此之间胳膊挨着胳膊。
即使这样仍有不少工人需要蹲在地上吃饭。工人用自己使用过的餐具从公共的饭桶里盛饭更是增加了新冠病毒,或者其他疾病传播的可能性。我们没有看到东耀玩具厂采取任何针对新冠病毒的防疫措施。
社保
中国《劳动法》要求雇主必须为职工购买社保。社保包括 5 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长安美泰玩具厂的工人只有在试用期结束之后才能买社保,购买的种类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东耀玩具厂的短期工被要求签署一份《不同意购买社保声明书》,自愿放弃购买社保。事实上工厂从没有询问过工人是否愿意购买社保。同时,有些工人虽然签署了这份声明书,但是工厂却又为他们购买了社保。长期工在经过试用期之后,工厂会为他们买社保,我们无法确定工厂为他们购买了哪几种保险。工厂要求超过 50 周岁的工人签署《劳务合同》,其中声明工人会自己购买社保,工厂只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
怀孕与生育保障
我们不确定长安美泰玩具厂和东耀玩具厂是否为工人们购买了生育保险。
两个工厂的劳动合同中都载明工人享受带薪的产假,但是工人到底能享受多少天的带薪产假仍不明了。长安美泰玩具厂的很多工人不知道自己有带薪产假,因为没人向他们解释过劳动合同。工厂的墙上贴著一张申请享受产假待遇的流程图,显示工人可以在怀孕 3 个月之后提出此项申请。但是几位在厂里工作多年、并且已经生育的女工表示,很难在厂里上班坚持到生孩子之前。工厂每天有繁重的工作量,还有可能接触化学品,这些都对孕妇身体有危害。所以没听说哪个女工享受过产假待遇。能够享受产假待遇的基本是工厂办公室里的管理层女性员工。一位怀孕的女工需要自己提出申请才可以不再上夜班,而不是车间主任主动为她调整上班时间。她最终选择辞职,工厂里的工作实在太累。
调查员没有看到工厂里有其他特别的针对孕妇的设施和福利。
总结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敦促玩具公司采取措施应对和解决他们的供应链工厂里积存的侵权问题。但是一次次的,我们总是看到同样的问题仍然存在,如:低工资,过量加班,匮乏的劳动保护设备,缺乏有效的投诉渠道。长安美泰玩具厂和东耀玩具厂都经过了ICTI 玩具责任规范认证。经过去年在佛山美泰玩具厂的调查,我们特别要求玩具责任规范(ICTI Ethical Toy Program)和美泰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性骚扰问题和就业歧视问题。我们的报告说明他们未能履行保护工人权益的义务。长久以来,工人被当作生产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玩具销售量在新冠病毒大流行中喷涌增长,但是玩具公司们并没有将所获的利润用于提高他们生产线上工人的生活。玩具公司们知道工厂里的工作环境,并且促使工厂达到更高生产指标的同时压缩生产成本,被压缩的成本则是工人的福祉。玩具公司们应该为提高工人们的生计做更多。
侵权行为概括
美泰玩具厂 东耀玩具厂
不正当理由拒绝录用 *
未依法购买社保 * *
未设立工会 *
没有独立的工人代表 * *
入职培训不达 24 小时 * *
不解释劳动合同内容 * *
工厂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赔偿工人 *
未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 * *
工厂车间存在火灾隐患 *
化学品垃圾处理不善 *
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没有定期体检 *
超时加班 * *
工伤不上报 *
生活环境恶劣 *
性骚扰 *
精神暴力 * *
性骚扰报告:美泰必须做的更好
关于性骚扰的新调查,在中国的一家美泰工厂
中国工厂里的性骚扰:隐秘的现实
不够体面的工资,地狱般的工作量,不卫生的宿舍和甚至有时候强迫劳动……自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中国工厂触目惊心的工作环境一次又一次被曝光。从 "世界工厂 "采购用品的大品牌,经常因这些公然侵犯权利的行为而被挑出来指责。
但是鲜为人知的是中国工厂生产线上 70%的工人是女性。5直到 2000 年,生产线上的女工大部分是“农民工”,比如,一个人离开农村去城市赚钱,但是却没有城市户口定居于城市。这样的行政管理现状迫使她们接受恶劣的工作环境。
长久以来,中国工厂更喜欢招聘女工,女工更吃苦耐劳,也比男工更温顺。
但近十年来,基于经济和人口的因素,工厂不得不招聘更多男工。6工厂里的新的男女工构成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工作氛围,产生了一个仍属禁忌的问题:
基于性别的暴力和性骚扰。
2018 年,metoo 运动对中国有很大影响,尽管有审查制度,但是在中国社会的一些领域仍然涌现出关于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探讨。但是 metoo 运动对制造业领域毫无影响。
调查中国工厂的工作环境变得越来越困难,更不用说谴责加诸女工的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了。
虽然很隐秘,但是性骚扰是美泰直接控制的三家中国工厂中既存的现实。
美泰工厂里的性骚扰:存在已久
跨国企业的工厂里的性骚扰早就被人知晓。2004 年发生在美泰两家墨西哥工厂的第一次审计已经揭示出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2019 年 12 月,3 个公益组织——中国劳工观察、Solidar Switzerland 和 ActionAidFrance——发布一份关于美泰一家中国玩具工厂轻视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谴责报告 。7
针对佛山美泰玩具厂的调查持续了数周并且揭示出工厂存在违反劳动法和安全隐患,也存在基于性别的暴力和性骚扰。
我们的调查显示这些情况不是个案,我们因此问责美泰公司关于防治和惩罚基于性别的暴力和性骚扰的政策。
美泰公司拒绝讨论它的性骚扰政策,也没有声明会采取任何措施根除性骚扰。
今年,我们发布一份新的对美泰的另一家工厂持续几周的调查,调查结果再次让人担心。
不适当地谈论她人外表,谈话中带有性暗示,触摸身体,发送淫秽照片:短短几周的调查中,多种形式的性骚扰被发现。
这是事情都发生在工厂管理人员的视野范围之内,但没有引起管理人员的任何反应。
正是这种有错不罚的气氛让受到骚扰的女工不敢投诉,尤其担心因此失去工作。
美泰工厂轻视骚扰行为是很难被忽视的。
美泰必须睁开双眼并采取行动
近 20 年来,美泰作为世界玩具产业的领军人物一直致力于在其供应链工厂里保障体面的工作环境。美泰的旗舰产品,芭比娃娃,自 2015 年以来被呈现为允许小女孩们不被先入为主的观念限制和被解放的。
至少,生产芭比娃娃的女工们应当在免于被羞辱和被性骚扰的环境中工作。
美泰有一个关于工作场所免于歧视和骚扰的行为准则,但是在实践中,美泰公司未能确保此项权利。
委托审计,例如美泰工厂的国际玩具理事会是值得怀疑的,他们不透明也不可靠。
更糟的是,这些委托审计给美泰颁发一个“合乎道德”的认证让美泰可以为其责任开脱。
跨国企业几年前就知晓自己的工厂里有侵权行为,他们有责任确保自己的中国工厂和其他地方的工厂给工人提供体面的工作环境。
结束性骚扰的普遍存在是迫切的,跨国企业可以通过有雄心的政策来防止、制裁性骚
扰行为,和赔偿性骚扰受害者。
美泰必须首先对工厂里的性骚扰情况作出评定,传达评定结果,最后采取具体的措施保护女工。
定义:性骚扰
性骚扰是对人权的侵犯,1958 年国际劳工组织在第 111 号公约中定义并谴责这种行为。它包含一系列惯常发生的和被常态化的行为和实践:与性有关的言论,甚至淫秽的言论和笑话,展示物化女性的照片或者图片,强迫肢体接触或者性侵犯。
广东是中国最富有也是最受欢迎的省,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之后广东飞速发展。靠近香港的地缘优势让它拥有 4000 多家工厂和车间。广东省也是美泰三家中国工厂的所在地。
第一次调查,第一次丑闻
芭比娃娃是对女性权利的嘲讽……在 2019 年 11 月我们发布的报告中我们揭示了美泰在中国的一家工厂存在严重的侵权行为。8
这份报告是 2019 年我们对位于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镇一家美泰玩具厂進行数周的秘密调查后的调查结果。
这家工厂直接隶属于美泰,它主要生产费雪塑料玩具和电子玩具。工厂大约有 3000 多名工人,旺季在夏季,为圣诞节销售作准备。
在这期间,工厂会增加雇佣数百名工人,他们在工厂里都看到了美泰工厂的工作环境。
已证实的骚扰情况
2019 年,我们发现这家工厂的工人工作量不稳定,女工反应她们遭受来自管理人员的言语伤害和羞辱,尤其是年轻女工。
调查员与超过 10 位女工详细交谈过,其中 4 位女工曾描述过工厂里存在性骚扰的情况。
她们中的一位曾被工厂里两位男性工友尾随,这两个男工还对她拍照。她感到不安全但是不敢对别人说。另一位女工说:“有个男工每次休息时间都到我这里来,我想让他别过来找我,我很害怕。”
调查员曾在女工宿舍的楼层里看到一个男人,站在浴室门口,这让调查员感到非常不舒服。
被骚扰的女工没有向工厂的管理人员反应问题。首先,她们觉得自己没有证据,只会导致双方“各执一词”。有些女工觉得向管理人员反应不会有任何改变,还有些女工担心反应问题之后自己的安全问题。
这些因素都说明了实施一项专门的警告机制和关于此机制的使用培训的重要性。
没有真正的求助渠道
此次调查显示,工厂里没有专门的性骚扰警告机制,或者是没有工人(调查员曾询问过的)知道工厂里有这样的机制。
工厂入口初有一个员工服务中心,调查期间调查员从未看到任何人走進这个中心去投诉。
没有真正的求助渠道
此次调查显示,工厂里没有专门的性骚扰警告机制,或者是没有工人(调查员曾询问过的)知道工厂里有这样的机制。
工厂入口初有一个员工服务中心,调查期间调查员从未看到任何人走進这个中心去投诉。
工人的工卡上有一个热线电话号码,但是没人使用它,因为工人担心他们不会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保密,或者觉得打电话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最后,工会在中国并不是独立运作的,因此工人根本不会考虑向工会反应问题。
我们关于解决性别暴力的建议
我们的报告发布在欧洲一些主要的媒体上9
对普通公众产生很大的影响:一个访谈被浏
览了超过 100 万次。10
随后我们要求美泰采取与问题严重性相称的措施:
? 采纳对性暴力“零容忍”的政策和内部通报制度;? 建立一个内部的报告制度来应对性骚扰和要求所有的商业合作伙伴制定应对投诉的机制;
? 对所有女性员工提供救济机制确保匿名化以保护投诉者免于报复,并解雇作恶者;
? 通过授予他们特别的社会权利和提供法律、心理和经济援助来支持受害者;? 对全体员工做关于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培训,包括管理者,介绍在工作场所及工作场所之外的救济途径的可及性。
2020 年 1 月,我们的报告发布超过 5 周时间之后,美泰声明工厂已经接受了为期两天的审计,并且未发现存在违反国际玩具理事会的标准的指控。
此次审计由国际玩具理事会开展,一个玩具产业的国际理事会组织。
美泰未向我们提供关于它有反对性骚扰的政策的信息,也没有在它的工厂和公司里实施具体的措施。
事实是此次审计没有揭示出美泰存在任何有违“合乎道德的”认证标准的行为,也没
有证实工厂不存在性别和性骚扰的情况。
此次审计已经被证明在揭露工厂侵权行为方面是无效的,例如对自由结社权的侵害、各种各样的歧视和性骚扰。11
甚至,国际玩具理事会使用的审计方法,包括把审计委托给第三方進行,存在一个严重的错误:它未能有效的使工人参与其中,虽然工人是被关切的核心人群。
我们曾询问国际玩具理事会关于他们审计的方法论,但是他们从不回应。
因此我们不知道这项审计的范围:时间、被访谈的人数、他们的工作、他们的性别等等。我们不知道访谈的范围,或者什么记录将会被使用。我们不知道该审计是不是公开宣布的,被访谈的人是如何被筛选出来的,是否对文件和访谈進行二次检查。我们也不知道谁来开展这项调查,国际玩具理事会内部技术团队专家擅长什么,他们是否接受过关于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的培训?
国际玩具理事会的检查清单里提到了性骚扰问题,但是却没有被完整的执行。
面对工厂里广泛存在性骚扰的指控,美泰倾向于把问题隐藏在一个方法论不公开的总体审计报告的总结当中。
美泰借此轻而易举的解决了我们的报告中提到的严重的侵权事实,而且拒绝采取透明的行动来制止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
美泰未能履行它的买方责任,没能阻止这类侵权行为继续发生在它的工厂里。
证据收集于 2019 年
“我印象中就算男工经常工作速度比女工慢,做出的产品比女工少,老板也不会对男工大喊大叫。我的生产线上有一个女孩因为被骂哭辞职离开工厂。”
美泰直接拥有或者控制 8 家工厂,分别在墨西哥、马来西亚、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中国。美泰也有其他形式的供应商,但是这几年都没有公布供应商的名单。
美泰,一个玩具巨人
美泰集团 1945 年创立于美国,其销售量在世界玩具销售市场占有主导地位。美泰在全世界超过 150 个国家生产芭比娃娃,费雪、乌诺纸牌,波莉口袋和风火轮品牌玩具。
2019 年的每一分钟,在全世界范围内大约 100 个芭比娃娃被售出。芭比娃娃的销售大约占其营业额的四分之一,估值 4 万 5 千零 5 十亿。12美泰在自己的网站上写着:“生产我们的玩具的工厂提供安全和合乎道德的工作环境。1997 年,我们是第一批制定制造业责任标准的公司。”
然而,自 1996 年不断有针对美泰集团的工厂的研究表明工厂的工作环境很糟糕。
证据 收集于 2019 年
“厂里有很多男工,他们经常叫年轻的临时工跟他们出去约会。那些年纪大的男工经常会来找我。”
另一个工厂的新证据
2020 年,在美泰的另一家位于中国东莞市的工厂的持续数周的调查证实了这种现象。
东莞市长安美泰玩具厂招聘超过 2300 名工人,主要盛昌塑料玩具,包括知名的芭比娃娃。
跟去年在佛山的工厂一样,在工厂里的数周调查显示出工厂里持续存在性骚扰问题,并且不以为然。
生产线上的性骚扰
例如,一位 19 岁的学生暑期工对我们的调查员抱怨她被一个比她大 10 岁的男工骚
扰。这名男工经常在车间里喊她“亲爱的”,他对其他工人说他喊这位女工亲爱的是为了“让她激动”。他还会经常坐在这位女工的位置上,让这个女工坐他腿上。
这位年轻的女工在微信(在中国非常流行的聊天工具)上拉黑了这名骚扰她的男工,防止他通过手机骚扰自己。这名男工威胁女工不许拉黑自己,不然就要打她。
这些事情发生在工厂的车间里,其他人都能看到,但是没人干预。
这位男工还被看到摸另一个女工的头发和手,被摸的女工大声说:“别摸我的头发和手。”这位男工还公开对这名女工说:“我今晚没地方睡觉,去你家好不好?”同样的,这些事发生时没有人制止。
在现场调查过程中,生产线两名组长助理经常自以为是,要么不插手,要么在车间里发表带有性暗示的言论。
例如:一位组长助理曾问这位男工(上文提到的)有没有打飞机(SY),随后组长助理又说自己说错了。
另一个学生,她为了赚学费到厂里做暑期工,她经常遭遇男工谈论她的胸部和外形。
她经常在车间里因此哭泣,但是没人介入和帮她解决问题。这个年轻的女工说她不敢去投诉,因为她担心失去工作,她需要赚钱还学费贷款。
手机里发送的淫秽信息
工人会被组长加入一个微信聊天群,用于分享工作信息,比如每天的生产指标。
我们看到其中一个工作聊天群组里有一些成员的性别歧视和性别化发言,让女性员工感到工作环境有敌意和侮辱。
一些事实已经构成性骚扰,他们制造了一个有敌意的工作环境。调查员在工厂的几周一直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
虽然没有性侵犯发生,但是女工们害怕性骚扰,感到自己不受保护。这样的气氛的确让人担心更糟的情况可能会发生。
特定的“企业文化”
性骚扰由一系列不受欢迎的行为构成,如:下流的语言、笑话,展示物化女性的图片,强迫接触或者性侵犯。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13,性骚扰是指:
任何不受欢迎的含有肢体的、言语的或者非言语的性暗示的行为;任何其他不受欢迎的、无理的、冒犯的、会对女性尊严有影响的基于性的行为;任何有助于创造一个让人感到恐吓、敌意或者屈辱的工作环境的行为。
当企业的管理者不采取合适的行动补救性骚扰行为时,这种企业文化会让性骚扰根深蒂固。
在本案中,组长从来不介入阻止骚扰行为,除了一次在微信聊天群组中的 警告,但那次警告是毫无作用而且没有后续行动。
规则就是不受惩罚
在工人的入职培训中没有谈到禁止性骚扰和投诉机制。
入职培训大约有半天时间,包含对公司和工厂的介绍、安全培训、工资构成、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协议、发厂牌、食宿情况讲解和分配车间。
调查员得知厂内有一个机构叫“美泰之家”,可以接受工人投诉。但是其他工友并不知道美泰之家是干什么的。厂里还有一个电话可以接受投诉,但是是工厂内线电话短号码,也就是说用自己的手机无法拨打,工人必须去工厂办公室借用座机电话去打这个短号码,办公室里的人都能听到。这种情况下投诉的机密性无法被保障。
更何况每天 10 分钟的休息时间实在太短,不够走去打电话。办公室在工人下班之时也会关门。
毫无疑问这个投诉机制几乎没有工人知道和使用过。
这个投诉机制,刻意被设置的毫无效果,看起来只是用来满足审计的要求。公司可以说他们没有问题因为没有工人投诉。
在一次微信聊天群组讨论时,一个男工人写到:“老乡,你今晚上去找(性)服务了?”
一个男工人发表了一张女性裸露的照片在一个有男工和女工组成的生产线微信工作聊天群组里。
分享性工作者的联络卡片。这个发送这些卡片的男工写到:“哪个需要的可以预约了。”然后:“各位男同事我只能帮你们到这里啦。”另一个人回复说:“哇塞,这身材。”
一个组长对这个发送性工作者联络卡片的男工人说:“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这个是工作群。”然后这个男工人发送了一张儿童的照片写着:“收到!”
这张照片是在 2020 年我们调查美泰的东莞工厂时拍摄的,我们招聘调查员工作几周或者几个月,以此尽力确保中国工厂的调查员身份保密。
性骚扰话题在中国工厂即将走出禁忌?
在世界范围内对女性来说,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是一个不幸的事实。在中国这个话题
很少被谈论,大品牌选择中国工厂时没有把这个当作是严重的风险。
根据北京援众性别发展中心的研究 显示:中国从 2010 年到 2017 年中国 5 千万份判决书中只有 34 份与性骚扰有关。14 然而,香港大学的一份 2009 年报告证实 80%的中国女性在工作中遭遇过性骚扰。15
如此频发的现象却几乎没有公开谴责和反抗,有若干原因。
一方面是,直到今年中国法律尚未精确定义性骚扰行为。16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将性骚
扰看作是一个禁忌话题,因此很难公开解决性骚扰问题。
但是在 2018 年,metoo 运动强烈影响了中国。
运动首先由女学生们发起,她们说自己被教授性骚扰。政府通过切断网络的方式阻止这些女性说出自己的经历,有时候甚至威胁要逮捕她们。即使有这些审查制度,中国仍有一些言论自由的空间。
Meetoo 运动基本上是在文化领域,学生群体内的接力,17但有一个证据例外。
一位富士康(中国的一家很大的电子工厂)的女工于 2018 年 1 月写了一封信,要求工厂设立打击性骚扰和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的制度。
她写到18
: “大声说黄色笑话,嘲笑女工的外貌和特征,利用“指导”的借口跟女工发生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工厂车间里“性骚扰文化”被广泛传播。”
很难动员女工减少性骚扰。
自 2015 年来,中国的工会和女性运动收到来自政府的巨大压力,19许多关注工人权益的组织被迫关闭了,例如向阳花女工中心。
这是一家在 2013 年在广东工厂做性骚扰调查的公益组织。20这个调查目前只能在网上找到,它被网络媒体和公益组织转播。调查显示四分之一的女工曾接到淫秽电话和色情短信息,近十分之一的女工说她们在工作中有过直接被要求性服务的经历。
向阳花女工中心的主任骆红梅解释说21: “就像家暴,警察和全社会大部分人认为这是家务事,不是公众讨论和判断的事”。骆红梅曾在 2015 年被逮捕。
然而,中国 2019 年最新通过的民法典带来了改变的希望。
这是法律第一次规定公司有义务制定防治性骚扰的政策。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尽管雇员诉讼想要成功还需要符合苛刻的条件。
另一方面中国的女权主主义者动员继续战斗,就像学者洪理达说的:“就算中国所有的女权主义活动者都被逮捕或者禁声了她们释放出的反抗的力量是很难被根除的。”22美泰和它没有社会责任感的政策
1997 年,迫于公益组织的压力,美泰作为第一批跨国公司撰写和通过了一个规范它的工厂和供应商的道德准则:全球制造准则。
这项准则适用于所有组成其产品的制造业部门,涵盖了工资、工时、童工、强迫劳动、歧视、自由结社、法律和道德商业惯例、产品安全和质量等。
原则逐渐被抛弃
这种准则非常典型,被用于提升公司形象。美泰的原则相当有雄心,它有一个外部的、透明的审计机制来检测是否被履行。
然而,有责任感和道德感地经商显然是有成本的。
安排和付费给审计是必须的,救济被侵犯的权利,提升工厂的工作环境,增强工作安全,说服供应商接纳这些原则和监测他们是否遵守了这些原则……毫无疑问,由于需要支付这些成本,美泰逐渐降低它的道德要求。明确的和保护性的规定逐渐变得宽泛、不清晰的原则。23
2009 年,跨国企业最终抛弃了它的独立审计机制,国际公司责任(ICCA)详尽的报告发布在它自己的网站上。
起码的合法性得不到保障。
同年,美泰加入了国际玩具理事会(ICTI),该理事会建立了自己的商业道德行为准则。
这个行为准则由国际玩具理事会的分支机构“合乎道德的玩具项目”(IETP)监测,IETP 发展了自己的审计机制。24
就像任何人都能想到的,国际玩具理事会没有对自己设置什么限制性的规定。
比如就加班时间这个问题而言,这项准则规定了一个工人一周工作不应超过 72 小时,最长加班时间为 32 小时。然而,中国劳动法规定工人一周工作 44 小时,一个月的加班时间 36 小时。
这个准则不仅没有雄心,而且允许不遵守法律的工厂获得“合乎道德”的认证。
一个不透明和不可靠的机制
IETP 的认证已经多年被公益组织诟病不独立、不透明、无效。
这个机构的确是仅由公司代表运作和管理,没有工人代表或者民间社会组织参与其中。
它认证了成千上万的工厂,但是没有发布过他们声称的年度审计报告。
并且他们使用的参考体系(IETP 清单)甚至不能保证符合中国劳动法的规定。
IETP 的审计在揭露侵犯人权和确保品牌方救济受害者方面是无效的是意料之中的事。
美泰的承诺只是假象
美泰在自己的网站上写着:“提升供应链资源筛选的道德标准是我们做生意的方式。”25
例如,美泰期待它的供应商是“致力于支持工人的人权,尊重工人,使他们有尊严,保持人道的工作环境。”
如果遵守这些说法的监测制度是无效的,难道这些声明不是毫无价值的吗?
此外,这些声明看起来是只针对供应商,不针对它自己的工厂。最后,美泰解释说:
“除了在特殊的商业环境,供应商不应该要求工人每周工作超过 66 小时,或者超过本国法律的更低的工作时间规定。”
因此它不仅忽视了 ICTI 准则中的行为规定,也公开承认本国法律可以因“特殊的商业环境”而被无视。
美泰建立了自己的游戏规则,和对于哪些原则需要被尊重、如何被尊重的控制权。
在工厂入口处给工人量体温,工厂的行为似乎没有受到疫情危机的影响。
美泰工厂的性骚扰:早就被知晓的问题
多年前,美泰就可以解决它工厂里的性骚扰问题。
美泰集团的独立审计机制建立于 1997 年——国际公司责任(ICCA)的报告一直无法在网上看到——几年前,曾在墨西哥的报告中提到这个问题。
2004 年,针对两家墨西哥工厂的审计报告证实一些工人“是言语伤害的受害者,还被同事性骚扰。工人们还证实,他们觉得管理者对工人关心和投诉的事情毫不在意。两家工厂都发现了实际发生或者可察觉的对工人的性骚扰行为。”26在其中一家工厂里,30%的被调查者报告了虐待。还有 13%的女性曾察觉到至少一次性骚扰。当女工在工厂里走动时,男工对她们吹口哨是很常见的。
最后,两家工厂中三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说他们害怕因为举报性骚扰而失去工作。
当时美泰说自己很认真对待这个问题,但是审计报告仍然总结道:“公司的现有努力未能完全奏效,工作场所的骚扰问题,尤其是针对女工的,需要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三年后,在新的审计报告中性骚扰案例看起来从两个工厂中消失了。27公司采取了什么措施并未在 2007 年的报告中被提及,性骚扰问题完全消失无法让人信服。
如果美泰能认真对待性骚扰的案例并且对它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措施,它能取得進步。
做的像芭比娃娃那样,不要像美泰!
根据美泰的说法:“芭比娃娃告诉小女孩们她们可以成为她们想要成为的人。”
经历了 2012 年到 2014 年销量的显著下滑,美泰决定改变芭比娃娃的形象来适应 21 世纪。改变发生于 2015 年的宣传语:“你可以成为任何事物!”美泰随后开发了一系列娃娃,她们有更丰富的外形,模仿女明星的特征,比如罗莎.帕克斯(美国黑人民权行动家,抗议黑人只能坐公交车后排的规定)或者芙烈达.卡罗(墨西哥女画家)。
芭比娃娃曾因向小女孩表达不切实际的和性化的女性身体形象而备受谴责,现在她作为一个玩具致力于赋权和反抗性别刻板印象。
这一市场宣传策略使芭比娃娃销量增长,但是美泰广告和生产芭比娃娃的女工的工作环境之间的差距却更加触目惊心了。
缺乏对抗基于性别暴力和骚扰的雄心壮志
IETP 有责任确保玩具被生产于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但它还没发展出一个真正的方案来打击工厂里的性骚扰。
没有具体的规定或者程序被设想出来。这种暴力尚未被玩具产业当作一种风险。然而,这种风险已经被很多其他“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认识到。28在玩具产业,女工通常是侵权行为的受害者。这是否说明在玩具产业中女性的权利被认为是不那麽重要的?
IETP 的工具包只是提到了一些性别措施,它们是:禁止肢体暴力,强迫,体罚和骚
扰。
如,IETP 雇佣的审计人员必须检查工厂是否有“一个书面政策,处理违纪案件的具体程序”。一个评论说道:这种政策必须包括工人免于任何形式的骚扰和虐待伤害,例如言语和精神暴力、人身胁迫、体罚、恐吓和威胁。
这个评论还说,接受审查的文件必须“有处理任何违纪问题的程序,包括不可接受的行为的指引,投诉程序,调查方法和措施结果。”
但仅仅是口头讨论这些要素,没有任何书面政策,也许对于获得和维持 IETP 的“合乎道德的”认证是足够的。
美泰还通过了一个内部行为准则,但这个行为准则也是非常不足的。
它适用于“美泰家族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美泰公司、费雪公司、美国女孩品牌有限公司,Radica Enterprises Ltd,和其他全球范围内的美泰的附属企业”。
该行为准则载明:“我们有权在一个不因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包括怀孕、生孩子或者相关的医疗情况)、性取向、性别认同、国籍、血统、社会出身、年龄、残障、婚姻状况、遗传信息、退伍军人身份及其他特征而遭受歧视和骚扰。我们应当尊重我们的同事的权利,始终记得没有任何骚扰和歧视是可以被容忍的。当我们因某个同事的行为感到不舒服的时候,我们应当沟通。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我们看到的或者经历的骚扰和歧视是我们责任。”
很难知道美泰管理的工厂的工人能否主张以上说法,但是没有关于被禁止行为的定义,没有专门的投诉程序,没有纪律处罚和保护(受害者)的措施,这个准则没有实用价值。
更糟的是,这个准则全靠暴力的受害者来告发真相:那麽不敢告发性骚扰的,是不是就是自己的责任呢?
在制定打击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真正政策的同时,至少要在各级進行培训,以适应不同的国情和每个职业的特殊风险。
美泰对于反对性别歧视和性暴力毫无雄心壮志也许是令人惊讶的,以及它宽松的认证标准和闪烁其词的行为准则。
我们的建议
美泰必须结束性骚扰
美泰的责任
工作场所的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经常被公司忽视,因为他们认为这不是自己的责任。然而,有很多工作场所的因素会助长或者加剧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
临时合同、完成生产指标的持续性的压力,缺少工会,都会增加针对女工的暴力的风险。
通过压缩产品的价格,设定与法定工作间不匹配的生产期限,要求最大程度上的灵活性,因此一年年的,美泰提供的工厂运行条件始终被观察到很糟糕。
美泰已经被警告过几次,我们针对它的工厂的新调查显示性骚扰是存在的,即使不普遍。
2019 年 6 月 21 日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一个公约,致力于要求公司采取与其控制程度相称的措施来阻止发生在工作场所的暴力和骚扰。29前述的案例中,美泰直接设立了佛山和东莞的两家工厂,无法尝试通过援引供应商的责任条款来逃避责任。
跨国公司对那里的工作条件和所发生的侵犯人权的行为直接承担责任。
形式上的承诺是不够的
美泰不履行它的承诺的原因很简单:跨国公司不有效地监测它的供应链是否合规,不解决供应链里最基本的问题。
就像其他跨国公司,美泰已经声称自己有道德责任,但是实践中它拒绝在它的工厂和供应商的安全和体面的工作环境上花钱。如果美泰只有漂亮的词汇和表面的措施,生产芭比娃娃和美泰集团其他玩具的成千上万的女工的境遇不会真的改变只要美泰不建立一个有雄心的政策来反对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暴力和骚扰就会继续。
结束美泰不惩罚性骚扰的 8 项要求
1. 评估美泰自己工厂和整个供应链中的性骚扰情况,公布方法论、结果和采取的矫正措施。
2. 美泰应通过一项阻止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的政策,其中包含性骚扰的清晰的定义,一个简单易懂的投诉程序,对加害者的内部纪律处罚和对受害者的保护和补偿措施,以此向雇员和商业伙伴明晰美泰针对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的零容忍政策。
3. 要求所有商业伙伴都有一个完善的可操作的投诉机制,向所有女性员工提供能够确保匿名的投诉救济,保护她们免于报复和设置对加害者纪律处分,包括开除。
4. 开展风险评估,考虑到歧视、滥用权力关系和性别相关的文化、社会规范引发的增加暴力和骚扰的风险和危险。
5. 支持受害者,通过为她们提供特殊的社会权利,法律、心理和必要的财务支持。
6. 确保当地机构能够组织工人、主管和资方接受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的培训,告知他们工作及工作之外的救济途径。
7. 停止使用 ICTI 和 IETP 的认证系统,确保在工厂里工人的基本权利被尊重。
8. 加入国际框架协议,或者女性和人权组织的协议,包括供应商和分包商。30
远景:建立一个公司的国际规则
全球内,35%到 50%的女性曾在工作中遭遇过不合适的言语或者手势,讨厌的肢体接触或者其他形式的性骚扰。31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认定,暴力和骚扰在全球范围内的工作场所广泛存在,并且影响所有国家,所有领域和所有机构。
对人权的侵犯
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和骚扰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各种各样的情景中。它们侵蚀人类尊严,与体面地工作和社会正义不相容。
一些女性受害更严重,因为她们遭受其他形式的歧视,与她们真实或者可感知的移民身份、来自的地方或者性取向有关。
2019 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特别强调在全世界范围内,工作中的暴力严重的、广泛地阻碍著女性的就业权。32
企业有责任尊重人权
工作场所中基于性别的暴力经常被雇主忽视,他们不把这看作是自己的责任,即使有很多职业的因素会助长或者增加这种暴力。
跨国公司,比如美泰,在停止它们的供应链中的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扮演着重要角色。
我们看到 20 多年来,一些大公司通过的宪章、行为准则和其他自愿性标准,大部分都是无效的。
跨国公司有义务确保他们的商业活动不会侵犯人权,如果他们侵犯了人权,应当为此负责。
约束跨国企业
我们三家机构都积极倡导通过一个关于跨国公司和人权的联合国公约。
这个公约必须要求跨国公司对自己侵犯人权的活动负责,将女性遭受的特定伤害考虑
在内。
另一方面,2019 年 6 月 21 日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一个国际标准,谴责工作场所基于性别的暴力。
国际劳工组织 190 公约及其所附建议没有特别提及企业的供应链。但是公约载明“批准这个公约的国家应当尊重、提升和实现所有人在工作中免于暴力和骚扰”。
公约的第九条要求国家通过立法要求雇主采取“合适的措施与他们的控制程度相称”
来辨别、评估和阻止暴力和骚扰的风险,包括基于性别的暴力和骚扰,咨询工人和他们的代表的意见。
亟需更多国家批准和后续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的 190 公约。
报告的作者:
中国劳工观察
中国劳工观察位于纽约,2000 年由一位中国流亡国外的工人创立,致力于谴责“世界工厂”的工作环境。
这家公益组织定期发布调查报告和告诉工人他们的权利,这些调查是由那些曾在中国最大的工厂中工作的工人开展的。
Solidar Suisse
瑞士团结工会是一个公益组织,关注体面的工作环境、民主参与和社会正义,它在四个国家由超过 60 个项目。
瑞士团结工会通过倡导活动给最贫穷的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参与者施加压力来结束侵犯人权的行为。
ActionAid France
ActionAid France 是一个联盟被认为是一个公用事业单位,它将 40 多个国际团结工会和上百位社会活动家组织在一起。1983 年建立以来,这个联盟已经游说政治和经济决策者帮助那些为自己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抗争的人发声。
此报告的出版由法国发展署提供资金支持。报告的内容由 ActionAid France 负责,不代表 AFD 的观点。
东莞长安美泰玩具有限公司调查报告
东莞长安美泰玩具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 2019年 6月 11日,法定代表人苏德兴。企业的登记注册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东路 51 号。 长安美泰玩具二厂是其前身。
根据墙上的宣传栏内容显示,该厂最早建于 1986 年,员工 2300 多人。网上查询其工商信息显示最早注册于 1989 年,位于东莞市长安镇第一工业区,工厂主要生产塑胶玩具“美国女孩”“芭比公仔”等。
然而我们的调查结果却与此说法南辕北辙。长安美泰的工人长期在语言暴力的环境中工作,性骚扰者有恃无恐;工厂里部门繁多,工会、妇联、团支部、党支部等部门一应俱全,但是大部分工人却不知道这些部门的存在或者从没接触过,也不相信他们能帮助自己解决问题。除了每天即使延时下班也必须完成的生产指标,丝毫看不到工厂鼓励的主人翁精神和团队精神。
基本信息:
工厂名称:东莞长安美泰玩具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第一工业区
联系方式:0769-85312683
主要产品:塑胶玩具
产品品牌:美泰玩具
员工数量:2300 人左右
访谈工人数量:22 人
访谈工人男女比例:8:14
访谈工人所属部门:装配车间、唐胶车间、移印车间访谈方式:面对面访谈、微信聊天
第一部分:入职与离职
招聘条件:
根据网上搜索到的招聘信息,长安美泰玩具有限公司招聘普工要求1到3年工作年限,初中以上学历。基本要求是“年龄不限,性别不限”。调查员進入工厂之后,发现厂里的大龄工人的确比其他厂多一些。也有不少大龄女工说自己来这里就是因为年纪大了其他厂不要,长安美泰不限制年龄。但也有一位大龄女工觉得“管理层不喜欢自己,因为自己年纪大。觉得他们更喜欢年轻的工人
招聘方式: 现场面试招聘。
面试过程:
调查员首先致电百度中查询到的美泰玩具厂招聘电话,确认该厂的确在招聘普工。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调查员工厂面试办公室的地址(不在工厂里)和交通路线后,调查员便乘车准备去面试。到达工厂面试办公室之后,面试的工人需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然后工作人员要求所有求职工人先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通过检测的人才可以做面试和入职体检。做完核酸检测之后,求职工人填写“应聘意向表”,选择自己想去的车间。当时面试人员说只有移印车间和搪胶车间两个车间可以选择,调查员选择了移印车间。
核酸检测结果需要等到第二天才能拿到,所以调查员不得不在附近的小旅馆里住了一晚。
第二天顺利通过核酸检测后,调查员和其他 9 个人一起参加面试,面试内容是询问过去做过什么工作,然后伸出双手给面试人员看。有一个女性未通过面试,理由是手部有纹身图案。但是招聘启示中并没有说明不能有纹身。
入职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被带到附近的医院做入职体检,核酸检测和入职体检费用都是工厂承担。
入职体检流程如下:领取工厂发的体检通知单,带好身份证,工厂会派车将面试工人全部带到门诊部;去门诊二楼登记照相,领取《体检个人信息表》;然后依照模板填写该表,根据门诊指示牌分科接受体检;所有项目检查完并且由检查的医生签字之后交表给内科医生;在指定地点候车,回到面试办公室。
调查员最初申请到移印间工作,被告知需要接触苯和噪声。她的体检的项目包括:内科常规、血压、耳科、皮肤检查、外科检查、问诊、纯音听阈检查、肝脾 b 超、心电图、尿常规、ALT、血常规。体检项目中除了血压一栏中有检查结果,肝脾 b 超被打勾之外,其他项目只有医生签名,没有注明体检结果。
经过入职体检,调查员被面试工作人员告知“体检不合格”,但是未告知具体不合格的项目。虽然体检不合格,但是可以去不需要体检的装配车间工作。调查员询问不合格的体检项目是什么,面试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回答。调查员问能否看自己的体检报告,工厂面试工作人员让她过两天上班了去厂里的招聘部门拿。但是上班后调查员的工作时间与管理体检单的招聘办公室上班时间重合,调查员每天只有两次每次 10 分钟休息时间,没办法赶到办公室索取自己的体检报告。一直到调查员辞职,她也没有收到自己的详细体检报告。
入职培训:
调查员收到面试工作人员发放的《新员工安全培训告知卡》,卡上写着新员工在第一个月内会有至少 24 小时的安全培训,卡上详细列出了每项培训的时间长度。
调查员和其他准备入职的工人一共接受了 4 个小时的入职培训,算 4 个小时工资。内容包括:岗前培训、分配车间、熟悉车间、安排宿舍。这 4 小时的培训内容让调查员和其他面试工人觉得信息量密集、非常疲惫,理解的效果并不好。其中厂级培训的三个项目花了 1 小时快速讲解(新员工安全培训告知卡上要求 4 小时),车间培训花了20 分钟(新员工安全培训告知卡上要求 8 小时),其中未提及 ISO9001、GSV、IETP、安全标准化基础知识,车间走火路线图,车间垃圾分类管理及化学品认知,车间安全的部分。班组培训中的三项:设备危险源讲解、设备操作 SOP 讲解并试做和班组安全设备/事例分享,均未获得培训,新员工安全培训告知卡上要求 12 小时。
進厂开始上班之后,调查员的组长给调查员示范了 2 次如何包装产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培训。询问其他在厂里工作时间超过 2 年的女工,也都说没有接受过 24 小时的培训,情况都跟调查员的一样,入职之前有一个下午的带薪培训,大约 4 个小时。進厂之后不会再有培训。
岗位分配:
调查员去面试时,招聘人员说只有唐胶车间和移印车间可以选择,调查员选择了移印间。一个比调查员晚到 1 小时面试的女工却被告知除了以上两个车间之外还可以选择装配车间。后因调查员体检某项不合格,未能被移印车间录用,被分配到了无需体检的装配车间。
整层装配车间有 5 个装配生产线,1 个梳发组。一共有 9 个管理人员,其中 2 个男性组长(也称为拉长),其他 7 个组长均是女性。1 个男性组长助理(也称为助拉、走位),4 个女性组长助理。调查员所在的生产线分为三个小组,每个小组一共有 15 个工人,加上管理人员这条生产线一共有 50 人,大约 20 个男工,30 个女工。其他 4 条生产线上也大约都有 50 人左右。梳发组的工作模式是 2 个工人在一张桌子上为芭比娃娃梳头发,不是生产线的传统形态,梳发组大约有 20 张桌子,40 人。工人以女性为主。
男女工的工资没有差异,男工的岗位基本是操作机器的岗位和打包装箱的岗位,女工主要在需要手指精细劳动的包装商品小零件的岗位。通常这些需要包装的小零件是芭比娃娃的小高跟鞋、小眼镜、小背包等,体积非常小,大约跟成年女性的一个指节差不多大。
调查员发现同一个生产线上的男工能比女工稍微自在些,不怎么忙的时候男工可以在车间自由走动、玩手机、带耳机听音乐。调查员说很少见到女工在工作时间做这些的,甚至还有女工为了能完成每天的生产指标,在上午下午休息时间、午饭时间都不会离开工位,她们会坐在那里赶工完成指标。上班的第一天,调查员就看到组长助理和走位拉长骂一个女工:“傻逼,忙到傻了吗?!”当然,也有男工被骂。
未成年工人:
工厂招收暑期工和长期工,要求年满 18 岁。但是一位工友告诉调查员,装配车间就有一个男工实际年龄是 17 岁,但是借了其他年满 18 周岁的人的身份证,進厂打工。大家都知道他未满 18 周岁。他的岗位、工资和其他成年工人没有差别。
试用期:
工人有 1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数额与正式入职后的没有差别,都是 11.21 元/小时(约等于$1.68/小时)。试用期工厂不会给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成为正式工之后工厂才会给工人购买这些。
辞职程序:
长安美泰的人员流动性很大,只能选择每周的周二和周四离职。
试用期工人离职需要提前三天,超过试用期的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填写和提交一份《员工离职通知书》,而非“申请书”,从表格的名称来看,离职只需要提前通知不需要领导批准。离职程序种要求工人签名后把通知书交给部门主管签名。
如果工人擅自离职,未通知工厂,厂里的办公室会在一个月后打电话通知擅自离职的工人回到厂里办好离职(主要是缴回厂卡)手续后才结算工资。
厂内有离职自助打印机,但是只有每周一、周三、周五的上午 8 点到 10 点之间可以使用。员工离职后工资会在每周一、周三、周五结算并发放到工资卡内。调查员申请周四离职,第二天下午 5 点前收到了工资。
《员工离职通知书》中列有 9类离职原因,每一类离职原因中还分别包含 1到 5种不同的详细原因,但是只允许离职员工选择 1 种详细原因。
超过试用期的正式工人提出离职申请后,工厂会举行挽留会和问题反馈会,车间领导适当劝说工人留在厂里继续工作,并收集离职原因和对厂里不满之处的反馈。调查员上班期间遇到一个大龄女工离职,这位女工告诉调查员,大部分工人反馈的问题都是工资低、伙食差的问题;但是工人们提出的问题,不会马上得到领导层的回应,所以大家不知道这个问题反馈会能有什么作用。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
签订程序:
通过面试和体检之后,工厂会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需要填写姓名、性别、工号、学历、婚姻状况,然后签名和日期,工厂会给工人一份劳动合同副本。
劳动合同包括的条款有:
一,劳动合同期限,采用固定期限,试用期一个月;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合同的变更、续订,八,合同的终止;九,调节与仲裁;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十一,其他,合同的附件是《入职须知》和《员工手册》,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三部分:工作时间与生产指标
工作时间:
长安美泰没有明显的旺季和淡季上班时间的差别,因为所有工人不管什么季节進厂都是每天工作 10小时,一周工作 6天。分为长白班和夜班两班制。加班时长一般在 80 多个小时每个月。
上班时间 休息时间
长白班 7:30~18:00 50 分钟
长夜班 19:30~6:00 50 分钟
长白班的工人早上 7 点 16 分最早可以开始打卡進入车间,早于 7 点 16 分進车间打卡无效。正常上班时间到下午 4 点结束,4 点到六点是加班时间。
长白班的工人中午只有 30 分钟的时间吃午饭,这包括了从车间走到餐厅的时间。中午餐厅经常有工人排长队等著吃饭。调查员经常会担心如果自己吃饭慢可能会下午上班迟到,影响按时打卡。因此吃饭常常是狼吞虎咽,选择一些吃起来比较快的餐饮,比如汤面。刚开始上班的前几天吃午饭,调查员感觉饭都没有完全咽進肚子里就要赶快走回车间。中午完全没时间吃完饭去上厕所。组长会站在生产线上看着所有工人按时回到工位。
除了 30 分钟午餐时间,上午 9:40 到 9:50,下午 15:30 到 15:40 各有 10 分钟的休息时间。如果在非休息时间工人需要上厕所或者去喝水,也可以去。两次 10 分钟的休息时间车间会通过广播放音乐或者表彰优秀员工的广播节目。
夜班也有 50 分钟休息时间。晚上 21:40~21:50 休息 10 分钟, 凌晨 00:00~00:30,有半小时吃夜宵的时间,半夜 03:30~03:40 休息 10 分钟.早上 6 点下班。
长白班和长夜班都只有 50 分钟的休息时间,虽然非常短,但是仍有不少女工选择不休息。休息时间和午饭时间都继续坐在工位上赶工,为了能把当天的生产指标完成。
生产指标
调查员所在的生产线每天生产指标都在 1300 个到 1400 个之间,每天略有差异。大部分工人可以在 10 小时内完成这些指标,但是会非常疲惫。调查员第一天上班,没人指导她使用机器,她只能自己一边摸索一边尽量快的完成指标,晚上回到宿舍胳膊疼的擡不起来,甚至只是轻轻碰一下就觉得疼。忍不住在宿舍里哭起来。后来调查员也因为工作量繁重而出现眼睛红肿的情况,她隔壁工位的大哥也时常眼睛红肿,甚至在上班时打瞌睡。
调查员所在的长白班生产线曾偶尔出现过延迟下班的情况,因为当天的生产指标还差很多没有完成,因此整条生产线的工人都被留下做完才能下班。但是下班打卡的时间仍是 18:00(准时下班的时间)。延迟下班的时间不会被算入工时,也不会计算相应的加班费。如果当天的生产指标只差很少未能完成,组长和拉长会被留下继续做完,其他工人可以按时下班。调查员经历的延时下班时间大约在 30 分钟以内。
也正因为如果当天指标没有完成,组长和组长助理可能会被留下继续做完,组长和组长助理对车间里的工人态度非常苛刻,时常开口责骂工人:“怎么做的那麽慢?”或者“傻了吗?站在那里干什么,还不快去干活?”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厂里另一栋楼里有另一个装配车间,每天的生产指标与调查员所在的车间相同。但是另一个装配车间的工人总能提前 1 个小时完成当天的生产指标,完成后就在车间玩手机或者听音乐,等著 6 点下班。调查员了解到他们做的快的原因是,那个车间的组长普遍不怎么骂人,还鼓励工人“早点做完就可以休息”。因此工人工作积极性很高,速度快。而调查员所在的车间充满语言暴力,工作气氛压抑,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也随之降低。
第四部分:请假和休假
申请不加班的请假程序:
劳动合同的第三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条规定工人如果不愿意加班,可以提前 3小时通知上司后不加班。请假的流程不复杂,在不忙的时候组长不会阻拦工人请假。
但是在当天生产指标很多的时候,组长会不允许工人请假。因为生产指标是一个组的共同任务,不是分配给每个工人的任务,如果一个人请假,其他人就需要多做,把请假的人的工作量补上。因此组长、其他工友都不喜欢别人请假,因为会增加自己的工作量。经常请假会让组长和其他工友厌烦、有意见。因此调查员即使觉得很累了,也不敢轻易请假不加班,自己是新来的,请假了容易跟其他工友关系不好。
调查员了解到,工厂也允许工人请病假,有医生开的病例就可享受病假待遇。有两位女工因痛经而请假,调查员问男性组长痛经能否享受病假待遇时,那位男性组长觉得这个问题很可笑。痛经通常很难拿到医生开的病例,因为都是突然发作,没有足够的时间从厂里走到诊所或者医院排队、挂号、问诊、拿病例,因此有痛经困扰的女工不可能在因痛经请假的时候享受病假待遇,同时当月的全勤奖也没有了。
甚至痛经时顺利请假都会遇到困难,调查员观察到两位痛经的女工请假时,都被组长埋怨“你就不能忍忍,坚持一下?”还会拖延请假程序,其中一个女工提出请假后一小时,组长才勉强同意她回去休息。
休假:
劳动合同第三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第三条中规定,长安美泰厂的工人可以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带薪假期。但调查员访谈的工人中没有人享受过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带薪假期,他们不了解自己有这些假期,虽然每个人都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己没有认真看过,也没有人向他们解释过合同条款。工人们习惯性的只看工资是多少。
工厂墙上贴著女工申请产假的程序流程图,怀孕三个月后可以向厂里提交《计划生育信息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女工可以按产检的需要提交请假条享受产假待遇。
但是几位在厂里工作多年、并且已经生育的女工表示,很难在厂里上班坚持到生孩子之前,所以没听说哪个女工享受过产假待遇。这些都只有厂里的管理层女性才能享受到。因为生产线、车间里劳动量大,很疲惫,还要上夜班,甚至接触化学有毒品,这些都对怀孕很不利。有一位女工在怀孕之后告诉了车间主任,主任没有主动减少她的夜班排班,只有在她提出申请不上夜班之后才安排了全白班。但即使这样,工作量对于一个孕妇来说仍然很繁重,这位女工后来觉得厂里工作太累了不适合怀孕,自己离职了。女工们不愿冒着流产的风险继续在厂里工作到生孩子。
第五部分:劳动报酬和福利
工资:
根据入职培训时的介绍,基本工资是 1860 元 (279$),加班基数 1860 元/月计。除工资之外还有可能获得不同种类的津贴:全勤奖 150 元/月(约 22.50$),夜班补贴 260元/月(39$),膳食补贴 260 元/月(39$),成长津贴最高达 140 元/月(21$, 没有被访谈的工人知道这是什么,也没人领到过这项津贴),工序津贴最高达 280 元/月(42$),技能津贴最高达 330 元/月(49.50$)比如梳发岗位可以考级,一级获得津贴 150 元/月(22.50$),二级津贴 250 元/月(37.50$),三级 330 元/月(49.50$),高温环境下有高温补贴,特殊岗位有岗位津贴,另有法定节假日工资和有薪假期。
长安美泰的宣传栏里有一张各个岗位的“最高收入”参考表,如果工人每月工作 26 天,每天工作 11 小时,各个不同岗位每月最高可以获得 5200 元(780$)到 5800(870$)元之间的工资。实际上大部分工人的工资大约在 3500 元(525$)到 4500 元(675$)之间,上夜班、接触化学品的工人工资会高于其他工人一些。夜班每天有 20 元(3$)夜班补贴,接触化学品的喷油车间也有 280 元/月(42$)补贴。
一位试用期工人今年 8 月上班 12 天,周末加班 3 天,每小时工资是 11.21 元(1.68$)。8 月正班时长 96 小时,正班工资 1076.16 元(161.42$)。周一到周五加班 24 小时,周末加班 30 小时,加班费 1076.16 元(161.42$)。膳食补贴 150 元(22.50$),其他扣补 134.52 元(20.18$)。收入合计 2436.84 元(365.53$)。其中“其他扣补”项目没有被访谈的工友知道是什么内容,但因为是厂里发给工人的,不是从工资中扣除的项目,所以大家不知道但也没有人向厂里提出疑问。他的收入中扣除了住宿水电费62.52 元(9.34$),医疗金 2 元(0.30$)。扣除之后实发工资 2372.32 元(355.85$)。
这两位试用期的工人小时工资与正式工的小时工资一样都是 11.21 元(1.68$),工资单中的膳食补贴、其他扣补和住宿水电费按照他上班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比例发放和扣除,但是 2 元(0.30$)的医疗费却按月足额被扣除了。虽然 2 元非常少,但是不少工人表示厂里医务室工作人员态度冷淡,提供的药物没有作用。车间里的急救箱位置偏高,而且带锁,使用起来不方便。每月交 2 元(0.30$)的医疗费不知道干了什么,厂里2300 多个人,一个月也有 4600 多元(690$) ,比一个工人一个月每天工作 10 小时、上班 26 天的工资还多。
长安美泰没有给两位试用期的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宣传栏中说,如果工人每月坚持工作 26 天,每天工作 11 小时,最高工资可以达到5200 元(780$)至 5800 元(870$)不等。但是这位正式入职的工人一个月工作了 26天,每天工作 10 小时(比宣传栏里建议的 11 小时少 1 小时),有 500 元(75$)的夜班补贴,150 元(22.50$)的全勤奖,但这位工人的工资 4320 元(648$)与工厂宣传的“选择夜班、坚持全勤,挑战复杂岗位三不误”最高工资还是相差 1000 元(150$)左右。
保险:
工厂会给超过试用期的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四项。
缴纳标准是所有工人都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720 元缴纳。我们不清楚工厂是否购买生育和工伤保险给工人。
试用期的员工,工厂不购买以上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部发[1996]354 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的通知》第 3 条的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娱乐设施:
在长安美泰的厂区二楼有两个指示牌,写着“员工服务中心”。其中有:康乐中心、图书室、卡拉 ok 房、电脑培训室、党支部、工会、共青团活动室、流动人口计生协会。
调查员去过康乐中心,但是门锁著。听其他工友说只有在厂里组织活动的时候,它才会开门。卡拉 ok 室也没有开门。图书室和电脑培训室开着门,墙上贴著开门和关门的时间,周一到周六每天早上 7:30到晚上 10:30,但是开门时间并没有严格按照墙上的规定,因为平时上班时间基本没有工人能去。除此之外调查员还看到厂里有“美发室”的指示牌,但是因为每天上班 10 小时,每周只休息一天,实在太累,大部分工人对于去美发并没有兴趣。
第六部分:住宿与餐饮
工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是否住厂里的宿舍和是否在厂里的餐厅吃饭。选择住在宿舍和在厂里的餐厅吃饭,工人需要付费,厂里提供每天 10 元(1.50$)膳食补贴。
住宿环境:
厂里宿舍分两种:一种是普通房间,没有空调,52 元/月(7.80$);空调房 102 元/月(15.30$)。空调房并不是工人 24 小时可以随时开空调,而是每天夜间特定时间统一开空调,早上 8 点到下午 4 点,晚上 8 点到凌晨 4 点,分配给上白班和夜班的工人各 8 小时开空调。工人可以选择开或者不开,开多少度。两种宿舍都是 8 个人一间,有些房间住不满。每间宿舍有上下铺的床、铁皮柜给工人存放自己的物品。
厕所和浴室在每层宿舍楼的两边,一层楼的工人公用。每层宿舍楼的公共空间里还提供洗衣机、吹风机可以使用。公共洗衣机需要付费使用,每次 3 元(0.45$),自己扫码使用。
公共浴室提供热水洗澡,有两种方式取得热水:1,用水桶从水管中接热水,自己提到浴室里用毛巾或者水瓢从桶里取热水洗澡;2,办理水卡插卡后从莲蓬头里流出热水,洗澡。第一种方式,用水桶接热水的方式完全免费,第二种方式,办水卡用热水,前10 分钟免费用热水,超过 10 分钟开始收费。调查员所在的宿舍没有一个人办卡用热水,主要是不想花钱。宿舍里的一位大姐说“每个月工资不多,能省就省。”
不少工友不愿住在宿舍,因为价格没有比外面租房便宜很多,而且宿舍里没有独立的厕所和浴室,8 个人合住一间,个人空间很狭小。
没有空调的宿舍每人每月 52 元(7.80$),一间宿舍 8 个人一共交给工厂的月租是 416 元(62.40$)。带空调的宿舍每人每月 102元(15.30$),一间宿舍 8 个人一共交给工厂的月租是 816 元(122.40$)。工人在外面租房,一个单间带洗手间和浴室、电脑的房间总花费在 600(90$) 到 800 元(120$)之间,但是可以自己一个人住。一位女工提供了自己今年 9月 20 日到 10 月 19 日,一个月的房租和水电费、网络费收据。其中租金 430 元(64.50$),水费 10 元(1.50$),电费 143 元(21.45$),网络费 50 元(7.50$),一共 633 元(94.95$)。
相比之下,工人们觉得宿舍的性价比并不高。经济压力不太大,不需要养孩子的年轻工友中不少人都自己在厂外租房住。
男女混合住宿的宿舍楼情况:
厂区内有一栋宿舍楼里混住着男工和女工,但分住在不同的楼层。女工住1楼到6楼,男工住 7 楼和 8 楼。男工住男工不许進入女工住的楼层,在楼梯间有明显的标示示意男工不得随意進入女工宿舍。
如下两图所示,宿舍的墙上、楼梯上都贴著告示,说:“敬告!本入口已经安装高清监控录像系统,男工進入女工宿舍楼层(后勤维修人员除外),将按厂纪厂规处理。如有违法行为者,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保安部”。“女工宿舍,男士止步”。
有一天调查员洗完澡穿着睡衣未穿内衣,在宿舍楼散步休息,想走到三楼的阳台坐一会。那里摆着几张桌子和椅子,可以坐着。但调查员走过去之后发现有一个男工坐在那里,跟一个女工聊天。调查员觉得非常尴尬,因为她没有穿内衣。立刻转身走回宿舍。
走回宿舍的路上调查员正好遇到宿舍管理员,便立刻向她投诉,女工宿舍有男人進来了。宿舍管理员满不在乎,说“又没進宿舍,怎么了?”回到宿舍之后调查员问其他女工,“怎么会有男工在女工宿舍楼层里?”其他女工说,“偶尔会有男人進来,没進宿舍就没人管。”
第二天调查员看到宿舍楼里张贴著《宿舍服务诉求与承诺》宣传页,男工违反宿舍管理规定進入女工宿舍。宿舍“男士止步”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餐饮:
厂区有一个餐厅,外包给了一家餐饮公司负责。工厂给每个工人工作日(每周一到周六)10 元(1.50$)餐饮补贴,吃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
1,先吃饭后付费,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从工资里定额扣除每天的餐费。选择这种方式,不能自由选择每顿吃什么价位的饭菜,早餐 2元(0.30$),中午和晚饭只能选择 6元(0.90$)的套餐。6 元套餐是最简单、最便宜的套餐。
2,工人先充值,刷卡消费。选择这种方式工人需要先自己去给饭卡充值,然后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想吃什么,刷卡付费即可。
调查员访谈的几位工人都觉得餐厅的饭难吃,“有时候咸的要死,有时候一点味道都没
有。”而且餐厅的饭菜肉很少,只有几片。而且工人们都是长白班或者夜班,只吃米饭和蔬菜,容易饿。但是因为中午休息吃饭只有半小时,时间很短,很多工人还是选择在餐厅吃。工人说午餐配的汤就是白开水加上几片菜叶。
因此不少工友会在宿舍里自己煮一点东西吃,不去餐厅吃饭。宿舍楼里有一个公共厨房,但是已经很久没有开放了。调查员询问其他工友不开放的原因,是电路出现了故障。工友们一般是买一个小电锅,通电后可以加水進去烧开,然后把肉、菜、面条、米粉等食材放入开水里继续煮熟。煮熟后加一些调味料就可以吃了。这样花 6 块钱买些肉菜能比餐厅里的 6 块钱(0.90$)套餐吃的好一点点,更符合自己的口味。但工友说如果真的想吃的比较营养,比较健康,一天三餐自己买肉菜煮饭也要花 20(3$)到 30 元(4.50$)。很多工人舍不得花这么多钱吃健康营养的饭菜,因为每月工资有限,不少人还要汇款回老家给老人和孩子。
第七部分:生产安全和劳动保障设施
生产安全:
按照长安美泰自己的规定,所有工人在進厂工作的第一个月内要接受不少于 24 小时的培训,其中规定由车间技术员负责的“班组培训”不少于 12 小时,班组培训包括:设备危险源讲解,设备操作 SOP 讲解并试做,班组安全-设备事例分享。但是调查员了解到几乎没有工人接受过此类 12 小时的班组培训。因此车间内大大小小的事故不算少,但是每次出现事故,只要是没有致残的,车间主任和生产线组长都会禁止受伤工人上报工伤,还会指责受伤工人:“怎么这么笨!不是都教过你怎么做了吗?”久而久之,不少工人也接受了这种逻辑:受伤是自己的错,不能怪工厂。
班组的组长向调查员示范了如何给材料装桶:把芭比娃娃和两份说明书折叠起来,一起放進材料盒子里扣起来,再把材料盒整个塞進圆筒里。调查员所在的工位需要使用过胶机给每个小包装袋封口,过胶机在使用的过程中是高温状态,不小心使用手指就会被烫到。但是从第一天上工,到离职,没有任何人教过调查员如何使用过胶机。调查员上班的第一天只能看着隔壁工位的工人怎么用,自己摸索。需要封口的包装袋都很小,更增加了使用机器的难度。使用的过程中多次烫到手指。调查员因为不会使用机器,所以包装速度很慢,被组长助理骂了几次速度慢。与调查员在同生产线下一位的男工友也因为调查员做的慢,对调查员态度很不友善。调查员向这位工友问问题,他面无表情从不回答。这让调查员觉得工作气氛有些压抑。
有一个工人在的梳发部会经常使用到剪刀,他们每个工位会配备一把剪刀,但是剪刀需要用绳子绑在工具菜篮子的边缘。以防掉落扎到大腿或脚。下班的时候再由组长统一回收。因为以前就发生过剪刀掉下来扎到工人的情况。
另外一个男工说因为他全天接触过胶机器,他身上会带有静电,如果两个人相互接触的时候会产生静电,会有被触电的感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其他同事会特别讨厌他,甚至管理层的工作人员经过他的岗位的时候,也会故意的谩骂他,羞辱他。比如说嫌弃他做的慢,骂他神经病,傻人有傻福。组长还威胁他说,如果你再做的那麽慢,我就把你调走。跟他说给你分配一个新女同事跟你一起共事,你还做不过一个新员工,你好意思吗?
据我的观察,其实他工作速度并不慢,而且他工作的态度特别细心认真,他每天都很勤快的在不停的工作,从来没有停下来,甚至有的时候会为了工作的速度更快一点,站着工作。我问他:“为什么其他的管理层会这样骂你,你为什么不反驳?”他说:
“已经习惯了。”
在移印车间上班,有一位工作年限已有 10 年的女工,工作需要看管机器。有一次我跟她讨论是工作过程中受伤了,怎么办的话题。她态度坚决且不耐烦,说:“如果受伤了也是因为你自己工作不小心造成的,怨不了别人,跟厂里也没有关系。”
我说:“那我的手被割伤了,我也是不想的呀,也是不小心割到的呀,那怎么办呢?”
她说:“那你就要小心啊,别人教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呀,谁让你那麽不小心呢,再说你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只要可以止住血的,你就最好别吭声,闷头继续做你的工作。因为厂里不会因为你一个人的原因而停下整个产线,还有因为受伤是会对厂里面造成很多麻烦,需要报告到经理主任厂长那里,然后还要写报告会很麻烦。”
她说通常的做法是只要受伤不是很严重,都不会被当回事儿,即使受伤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她也会跟员工私聊,尽量不要披露就不要声张。因为那样也同时会给厂里带来负面影响。她还劝告我说,“如果你真的在这个厂里面适应不了,那你就不要在这里工作了,你可以直接走,就不要那麽矫情。因为没有人会管你那麽多。”
除此之外,调查员还了解到装配车间还有这些与生产安全相关的问题:有位女工需要手指上套著小橡皮筋给芭比娃娃梳头发、绑头发,手指被勒肿。结果她工作后的一周早上下班,回来突然说她要辞职了。说她受不了了,所以决定当天晚上就提交辞职书了。另外一位女工因为机器漏电被电到胳膊,不能休息,要继续赶工完成生产指标。
相比装配车间的生产安全问题,喷油车间的问题更为严重。喷油车间需要每天接触化学品,有工人反应下班后自己鼻孔里都是喷油使用的油。他们没有专门的防护面具,只是比其他车间的人每天多领一个蓝色口罩,可以上午一个、下午一个换著使用。
喷油车间的工友告诉调查员,喷油车间每年 5 月会做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工人会被调去其他车间工作,体检合格的工人继续留在喷油车间工作。这位工友已经在喷油车间连续工作 5 年。
搪胶车间的男工友上班两天后手上磨了两个水泡,没有手套。
第八部分:消防
工厂的车间和宿舍区都有灭火器、消防栓和紧急逃生通道,每年厂里会举行两次火警演习,一次在车间区域,一次在宿舍区域。
但是调查员发现车间的防火门需要刷卡才能打开,这会造成安全隐患。而且虽然厂里有消防栓和灭火器,但是调查员没看到设备上有保质期的标牌,不知道这些设备是否还在有效期内。虽然厂里规定入职培训必须讲解 0.5小时关于车间走火路线图,但是在调查员接受培训时,并没有接受这个主题的培训。
第九部分:奖惩管理
除了工资里的栏目之外,工厂里设置了不少奖惩制度。大部分奖励和惩罚制度都流于形式,只有关系到产品质量的才会被严格执行。
奖励制度:
长安美泰设置了“优秀员工”的表彰制度,由各组组长每周向车间主任上报生产线上工作成绩优秀的员工。没有其他审核环节。每天上午和下午休息时,车间广播里会表彰优秀员工。而且每次“表彰”可以当作积分,去厂里的小商店里免费换购商品。但是调查员所在生产线的组长每次都只上报自己的名字,没有听到过他上报其他员工的名字。
每当广播里表彰这个组长的时候,其他工友都会笑,说他“一直都在女朋友的位置帮她做,很少回来自己的组干活。”久而久之,工友们也不再争取“优秀员工”的称号。
长安美泰还设置了生日兑奖券的制度,过生日的工友会在生日月收到一张兑奖券,可以去厂里的办公室兑奖。调查员看到一个长期被排挤的男工友收到兑奖券,但是组长助理并不跟男工友讲解如何使用。男工友下班后去了办公室兑奖,被告知“来晚了,只剩下一包洗衣粉了。”其他工友说兑奖的物品一直都是些不值钱的物品。
惩罚措施:
在工人们交流工作的微信群里会不定期的发送“工作失误记录表”,列出工作有失误的工人名单。
工作失误的工人会被组长责骂。如果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如质量不合格被客户退货的话,会扣组长工资,让组长写检讨,并且在车间管理层所有人面前宣读。
还有女工曾被保安在宿舍柜子里查到私藏了 4 个芭比娃娃和美国公仔玩具,保安拍照之后没收了玩具。女工一开始很担心会被扣工资甚至被辞退,但是过了一个多月也没
有任何惩罚措施。不知道保安是否按程序上报了私藏行为。
第十部分:工会和投诉
长安美泰设置了“美泰之家”,帮助工人解决问题。根据墙上宣传栏的内容,美泰之家主要提供两种服务 1,员工心理援助;2,人力资源政策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曾有一位女工因厂内调岗被要求上班时间去做体检,体检合格后才能调岗。当月结算工资时,她被计缺勤一天,少发一天工资,而且因此没有得到全勤奖。女工向会计部门反应考勤计算错误,会计部门未能解决。女工又向美泰之家投诉问题,美泰之家的工作人员回复:“解决不了”。女工最终威胁如果不解决就要拨打 12333(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电话投诉厂里克扣工人工资,这才解决了问题。从此之后,这位女工和其他知道此事的工人不再相信美泰之家真的会帮助工人解决问题。
工会:
调查员在面试当天接到了面试人员给的《工会入会申请书》,上半部分是工会介绍,下半部分是个人申请加入工会的申请书。每个工人通过面试之后都会收到这份文件,但是几乎没有工人记得厂里有工会。更不知道有了问题可以找工会帮助解决问题。
调查员在厂里的墙上看到了工会的联络方式,上面提供了工会的厂内短号码和手机可以可以拨打的免费 400 热线,但是 400-8630-086 的热线始终无人接听。如果拨打短号码则需要去厂里办公室借用厂内的座机拨打,办公室里的人能听到打电话的内容。这让调查员不愿去办公室借电话投诉问题。
其他
另外一位女工在移印车间也需要使用到小剪刀。但是她的剪刀是自己保管。上下班都是随身带回宿舍。有一天,宿舍突击检查,宿舍所有的刀具利器,包括水果刀,菜刀,剪刀,通通被保安没收。好像因为以前发生过宿舍里工友吵架,一个工友用尖的东西把对方弄受伤的情况。这位女工当时在上班去了没把剪刀带走,他第 2 天跟保安解释,然后就把剪刀领回来了。
一位女工的丈夫右腿残疾,走路有点瘸。两个孩子在老家,公公婆婆照顾,丈夫在东莞虎门摆地摊。她觉得疫情后丈夫生意不忙,所以自己独自出来工作。休息的时候会去找丈夫。她有的时候工位上的工作忙不过来,会主动找其他同事帮忙做。但自己从来不偷懒。有的时候管理层无缘无故指责她的时候,她也会跟管理层发生争吵,但她对事不对人,第 2 天还可以跟管理层和好。
调查人员日记
厂里太压抑了,身体很累,工作量很大。目前我接触的员工大多是進厂两三个月的,宿舍有 4 个工龄长一点的,两三年。
这个厂流动性很大,每天都有入职离职的,而且过了一个月之后如果还想回来工作都可以再应聘回来。我们拉上有个男孩子已经進進出出好多次了。那天和我一起培训的10 个人里面就有 2 个是以前在这里做过的。所以这个厂培训基本没什么门槛,培训一下午不收费算 4 小时工资。
宿舍好多人,特别是老员工他们都会自己买焖烧锅自己焖饭做菜吃,粥、面、凉拌菜、鸡蛋,基本是用开水烫烫就吃了。本来每个宿舍楼层都有一个公共厨房的,周六周日开放使用,但是听说因为电线线路问题,现在都不开放了。食堂有三个公共的微波炉可以用。
厂里的公共空间都没有开放,只有厂里有活动才开。平时大家没什么机会在一起娱乐,除非有熟人才偶尔走动。不知道什么原因没开放,我去看了门口没有张贴任何说明。
问人都说不知道,也都不知道有没有图书室之类的。
每天每个生产线有指定的工作任务,我们目前做的这个产品每天是 1370 个产品,大概每小时要生产 140 个,一分钟需要做 2 到 3 个。工作量压力特别大。听说以前是 1500个一天,更多。
比如我现在的岗位,一个人需要同时完成 6 个不同程序,小眼睛套袋*1370 次+过胶*1370 次,小背包套袋*1370 次+过胶*1370 次,小海绵套袋*1370 次+过胶*1370 次,取打包盒*1370 次。把以上 3 种零件再依次装進打包盒里面 1370 次。自己去别的工位拉盒子,大概 10 箱。
我第一次做,手忙脚乱的。因为是第一个工位还是新员工,其他都是老员工,她们不帮我还嫌弃我慢。助拉因为我跟她吵架,整我,不让别人帮我,上午我做了 300 份,下午做了 1000 多份。胳膊摸一下就疼,心里也累。都累哭了。
如果生产线上有工伤(流血,但是没有到致残的情况)出现,组长或者助拉会去看一下严重情况,如果没有致残,只是流血,会帮忙止血。然后指责那个受伤的人说“你怎么那麽不小心啊!”还不让说出去有人受伤了。因为一旦上报,会因为一个人受伤,会让车间主任、管理人员都需要写报告。他们就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除非是致残了的那种重大工伤,已经没法遮掩了,不得不处理。其他只是流血的工伤都不会处理的。
经常被组长或者主任这样指责受伤是自己不小心之后,有不少工友也认为,受伤就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是自己的错,怨不得厂里面。最好受伤了也不要说,说出去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管理层也不可能让你说出去的。受了伤就自己忍着,不要说出去。
助拉是很忙的,哪里忙不过来就会去帮忙。但是也有助拉是不干活,但是会经常骂人,会骂“傻逼”。有个男同事,因为做事情慢,所有管理层都骂他。骂他傻,笨,慢。这个男同事从没反抗过,觉得就是自己做得慢,不是别人的错,是自己的错。管理层会号召大家不要帮助那些做得慢的人,说是帮忙会让慢的人产生依赖心理,越帮越慢,就让他自己做。
东莞东耀 凯山玩具厂调查报告
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09 月 25 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启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各类玩具、电子零件、电子产品(收音机、CD 机、摄像眼镜)等。调查员通过电话咨询得知东耀玩具厂正在招聘工人,便乘车前往东耀玩具厂所在的虎门镇,但是到达后东耀厂的招聘人员又告诉调查员是在厚街镇的凯山玩具厂面试、上班。调查员最终上班的厂房有两个大门,一边大门挂著“凯山”的招牌,另一边供货车進出的大门挂著“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的招牌。
上班后厂里表格、文件里边有“东莞东耀”,“万雄”和“凯山”三种。这样混乱的名称让人困扰。
不少工友告诉调查员,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东莞凯山玩具有限公司和万雄制品有限公司是同一个老板注册的不同公司。经过查询我们得得知三个工厂之间的关系是:
东莞东耀玩具厂的唯一股东是万雄制品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100%;东莞凯山玩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方卫锋是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的三位懂事之一。
调查员的劳动合同中甲方信息是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下文中为了方便我们将统一称之为“东耀玩具厂”。
工厂基本信息:
工厂名称: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厚街路东溪东路 6 号
联系电话:0769-83062898
主要产品:玩具、电子产品零件
产品品牌:Mattel, Tomy, Fisher-price, Chicco员工数量:旺季大约 1000 位员工,淡季大约 700 多位员工访谈工人数量: 51
访谈工人男女比例:18:33
访谈工人所属部门:装配车间、手缝车间、保安部,注塑车间,着色车间,采购部访谈方式:面对面访谈、微信聊天
第一部分:入职与离职
诚聘
因生产需要,招聘做 15 天(做至 9 月 30 日)短期合同工包吃包住,工资按劳动法计算:
正班 9.89 元/小时 (1.49$),平常加班 14.84 元/小时(2.22$),周末加班 19.78 元/小时 (2.96$)
按实际出勤另补贴 10 元/天
招聘:
短期工(可做 1 个月)
一、喷油工 30 名
二、装配工 50 名
三、包装工 30 名
四、执色移印工 20 名
五、车缝工 20 名
六、移印技术员 1 名
七、夹具师傅 1 名
八、保安 1 名
调查员通过电话咨询东耀玩具厂招工的条件,对方说没有什么条件。到了现场之后,面试的文员告知调查员有两种工可以选择:短期工和长期工。差别是短期工可以只做一个月,不买社保,随时可以提出辞职。长期工起码要做满一个月,厂里会买社保,想要辞职需提前一个月跟厂里提出。工资待遇没有差别。
面试过程:
东耀玩具厂并没有什么面试问题和程序,负责招工的工作人员只会问工人想做长期工还是短期工,然后给他们相应的表格。
调查员选择了装配部的短期工,领了两张表格和如何填写表格的样板。两张表格分别是应聘报名表和背景调查表。另外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照片。调查员去附近的相馆拍照、复印身份证。连同填好的表格一起缴回负责面试的工作人员。
需要填写的两份表格包含了很多个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比如家庭成员的住址、工作单位、所学专业,以及面试人员的个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面试条件中没有说明有学历、工作经历的要求,但是这两张表格中却要求填写,甚至还要签名、按手印来确所填写的保信息属实。实在让人不理解这些信息收集了做什么用途。
入职体检:
调查员选择做短期工,东耀玩具厂没有安排短期工做入职体检。其他要求做长期工的工人也不用经过体检就可以入厂上班。填好以上两张表格后,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会开“宿舍安排表”给工人,工人带着表格去保安部找保安带领安排宿舍床位。
入职培训:
安排好宿舍的第二天早上 8 点,所有新入职的工人到招聘处集合,工作人员带着新员工去宿舍楼 2 楼的培训师接受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的第一项是自己阅读《员工手册》。然后工作人员会打开电视屏幕播放入职培训的视频(ppt 和朗读配音),点击完“播放键”之后工作人员就离开了培训室。让新入职的工人自己看,培训视频的声音毫无感情,非常机械化,接受培训的新工人几乎都在打瞌睡。看完视频之后工作人员发了 10 多份文件资料让新员工们自己阅读。培训全程持续 2 小时,算工资。
员工手册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厂规、宿舍及饭堂费用解释、遗失或损坏赔偿清单、宿舍管理制度、聘用及任职、出勤规定、薪资规定、培训、沟通方式、奖惩、其他、附则和自愿性与非自愿,共十四章。
自动播放的培训视频 ppt 中说最低工资标准依旧是 2015 年的标准,5 年过去了东耀玩具厂的培训视频没有更新数据。入职培训视频还包括法定节假日、有薪假期(婚假、丧假等)、消防演习、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宿舍卫生等内容。
入职后,调查员又被要求签了几次空白的入职培训记录表,但实际上没有再接受新的培训。当调查员问相关工作人员:“为什么又要签一次?”,工作人员不耐烦的回答:“让你签就签,问那麽多干什么。”
岗位分配:
依据工人在面试时自己选择的部门進行岗位分配。入职培训之后,各个部门的组长来到培训室带领新工人去厂区。组长向新工人介绍上班打卡的位置和时间,然后工人就可以去生产线等待组长安排工位,一直工作到当天中午 12 点下班。
东耀玩具厂 1 楼装配部大约有工人 60 位,男女比例是 3:2.这个厂区是三个工厂共用,其中东耀玩具厂的工人总数大约 300 人,凯山玩具厂工人总数大约 200 人。2 个组长都是男性,还有一个负责管理物品的管理人员,也是男性。一个 QC 是女性;一个负责统计的管理人员,是男性。还有一个主任,是男性。装配部只有一个女性管理人员。以上管理人员都属于东耀玩具厂,只管理东耀玩具厂 1 楼装配部的工人。
东耀玩具厂的另一处厂房有:成品仓库和维修部、车缝部等部门,根据其他工人介绍大约有管理层 200 人,工人 150 人。东耀玩具厂的工人普遍年龄比较大,最老的工人超过 60 岁。岗位中男女工的工作内容、待遇都没有明显差别。
试用期:
调查员选择做短期工,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长期工也没有试用期。
辞职程序:
长期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跟厂里提出,短期工提前 10 天提出辞职。需要填写一份辞职单,每天早上 9:30 可以去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当天下午 16:30 可以领到工资。
辞职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姓名、部门、职位、工号、進厂日期、申请日期、离职日期,申请辞职的原因及申请人签名和时间,辞职申请书的下方是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签名。
因工厂搬迁辞职的补偿:
2019 年 12 月东耀玩具厂将部分车间从虎门镇工厂旧址搬迁到了厚街镇的凯山玩具厂所在的厂房内,与凯山玩具厂共用厂房;还有一部分车间搬迁到罗浮的华耀工厂。有一部分工人愿意跟随工厂搬迁,也有一部分工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愿跟随工厂搬迁。
不愿搬迁的工人可以获得一定赔偿。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工人在东耀玩具厂的工作年限计算赔偿金,然后从赔偿金总额中减去工人每年获得的年终奖金 1720 元*年数,再减去工厂为其缴纳的社保费用的总和。这样算下来,普通工人的赔偿金几乎所剩无几。
第二部分:合同
东耀玩具厂会根据工人的年龄不同,与之签订不同种类的合同。低于 50 岁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超过 50 岁的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和一份《退休人员返聘劳务确认书》。
劳务合同:
在《退休人员返聘劳务确认书》中写着“本人在该公司提供劳务期间患病或者发生其他损害的,由本人自行承担,该公司不用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劳务合同》中约定了返聘期限、劳动内容、损毁赔偿、社会保险及自身安全、费用及结算方式、协议变更、协议的终止与解除、争议处理及送达和合同效力。
其中第三条“损毁赔偿”中规定乙方在劳务过程中一旦出现产品丢失、短少、损坏等情况,按甲方的出售价格進行赔偿。第四条“社会保险及自身安全”中规定乙方自己购买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中规定乙方为提供劳务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费。也就是说签订劳务合同的工人不享有带薪假期。
劳动合同:
未超过 50 岁的短期工和长期工都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合同变更、合同解除与终止、调解与仲裁、服务期与竞业禁止。
除了劳动合同之外,短期工还要签订一份《不同意购买社保声明书》。这份声明书中写着:“公司自与本人建立劳动关系开始,就一再表示需为本人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但本人经过慎重考虑,不想每月多支出几百元,且认为购买社会保险对我没有用处。
故本人不同意公司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自愿放弃公司应为本人办理各项社保的权利。”
但这不是事实,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没有做任何解释,只是交给调查员这份《不同意购买社保声明书》与《劳动合同》一起,要求调查员签字。工厂一次都没有征求调查员的意见是否购买社会保险,根本不存在“一再表示需为本人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三部分:工作时间与生产指标
工作时间:
车间墙上贴著一张《班次时间更改通知》,列明各个部门的上班时间。其中上班最早的是着色部,早上 7:30 开始上班,中午 11:30 休息,下午 13:00 上班至 17:00。每天加班时间是 18:00 到 20:00.包装部、手缝部、车缝、裁床、后勤 5 各部门比着色部推迟 15 分钟上班、下班、加班。装配部、写字楼、工程部、IE 部、维修部、QC、QA、QE、毛绒工程、货仓、成品仓、IQC 这些部门比着色部晚 30 分钟上班、下班、加班。
以上部门每天工作的时间长度都是 10 小时。
注塑部、绣花部、烫胶部有夜班和白班两种时间安排,夜班从晚上 20:00 到次日早上8:00,白班从早上 8:00 到晚上 20:00. 一天工作时长为 11 小时,上班中间有 1 小时休息时间,吃两顿饭。
保安部夜班从晚上 19:00 到次日早上 7:00.白班从早上 7:00 到晚上 19:00,一天工作时长 11 小时,期间休息一小时吃午饭或者夜宵。
在淡季,周六有时候加班有时候不加班,通常在旺季 7、8、9 三个月周六必须加班,淡季有时候厂里会安排加一天班或者半天班。
厂里面口头会说每个月加班不超过 66 小时,为了平时希望用这个借口控制员工加班,但实际加班时间是根据当时生产需要来定的。
在厂里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说过去旺季每天加班加班 3 到 4 小时,周六也会加班 11 小时或者 12 小时,这样算下来一个月最多时候加班 110 小时左右。收入能达到 6000 元/月(900$)。今年的加班会比去年的多一点,在虎门那边的时候很少有中午连班的时候,在这边反而偶尔有中午连班。今年工人 9 月加班时间最长,中午偶尔有连班,周一至周五每天加班 3-4 小时,周六也要加班 8 小时。9 月加班时间在 92-112 之间。
周末经常没有加班,收入减少 1000 多元 (150$),有些工人在考虑辞职去加班时间更长的工厂。
虽然规定了每天中午都有 1.5 小时休息时间,但是如果当天生产指标很多,组长会要求工人中午只休息 0.5 小时候后继续上班。当天就比平时多加班一小时。多加班的时间会被计入加班时间付加班费。
上班时间内工人可以去喝水或者上厕所,但如果是在传送带工作的工人,离开工位之前必须找人顶替,或者跟前面工位的工人说先不要放产品在传送带上。如果跟前面工位的工人要求暂停放产品在传送带,会影响后面工人的生产,所以一般在传送带工作的工人都会找人暂时顶替工位,然后去喝水或者上厕所。
虽然劳动合同上写着每天 8 小时之外的加班时间可以自愿选择,但是如果有工人向组长提出不加班的要求,组长通常会采取不理会的方式回应。多次提出不加班要求的工人会被组长上报到部门更高的管理层。
生产指标:
车间内每天要填写一张日产工资表,上面有车间的日产总量,但每天的生产指标数量要求组长不会提前通知工人。不少工人反应,组长填写记录表的时候只是把当天的生产指标总数除以组里的人数,得出一个平均数。组长不会真的数每个工人做了多少个。大部分工人的当天生产数量就是平均数,但也有些工人会高于平均数,没有加班的工人会被记录少于平均数。为什么有些工人高于平均数,工人们也不清楚,组长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因为即使少于平均数,工人也不会被扣工资,所以没有工人关心这个记录表的真实性。
如果当天的生产指标提前完成,工人们会被安排到其他工位去做其他产品,不会提前下班,也不会不加班。
第四部分:请假和休假
请假:
部分工人表示,选择来东耀玩具厂就是因为这里管理没那麽严格,想请假很容易。甚至有老员工说不请假也可以不去上班,两三天不去上班没问题。只是不去的那几天没
工资而已,不会被开除。
但也有工人说,跟组长说晚上不想加班很困难,组长会采取不理睬、不回应的冷暴力方式表达不满、不愿意让工人请假不加班。如果工人连续几天选择不加班,还会被组长记录厂牌报告到更高层的领导那里去。甚至被调到其他岗位或者部门。
可见车间管理没有制度化,比较混乱。
休假:
劳动合同中第四页第三项约定了休假的条款,工厂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假期、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是因为厂里大部分工人年龄偏大,已婚居多。访谈的工人没有要求享受这些假期的经历,因为比起休息他们更需加加班获得加班费来支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第五部分:劳动报酬和福利
劳动报酬:
调查员面试当天看到工厂门口摆着一个关于岗位和工资的宣传栏,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 元/月(258$/月),正班每小时 9.89 元(1.48$),工作日加班每小时 14.84 元(2.22$),周末加班每小时 19.78 元(2.97$)。各个岗位还有不同的津贴和福利:
岗位 岗位福利 全勤
奖
工资计算 综合工
资
备注
车缝工 达标奖:120-220 元/月(18-33$)
技术奖:50-200 元 (7.50-30$)
60
元/
月
(9$)
计件工资+加
班费+达标奖
+技术奖+全
勤奖
3500-
6000
元
(525-
900$)
手缝工 达标奖:150 元/月
(22.50$)
60
元/
月
(9$)
计件工资+加
班费+达标奖
+全勤奖
3500-
5000
元
(525-
750$)
注塑工
(两班
倒)
岗位补贴:白班实际出勤补助 5
元/天(0.75$),夜班实际出勤补助
30 元/天(4.50$),高温补贴 150 元/
月(22.50$)
60
元/
月
(9$)
基本工资+加
班费+岗位补
贴+高温补贴
+全勤奖
4200-
4500
元
(630-
675$)
高温补
贴每年
6-10 月
喷油工 按实际出勤补贴 25 元/天
(3.75$)
60
元/
月
(9$)
计件工资+加
班费+岗位补
贴+全勤奖
4200-
5500
元
(630-
675$)
移印工/
执色工
按实际出勤补贴 20 元/天
(3$)
60
元/
月
(9$)
计件工资+加
班费+岗位补
贴+全勤奖
3800-
4500
元
(570-
675$)
装配、
包装工
补贴:检查位 300 元/月
(45$)
60
元/
月
(9$)
基本工资+加
班费+岗位补
贴+全勤奖
3300-
3600
元
(495-
540$)
工龄金:做满一年可以获得经济金 1720 元(258$)(每年 3 月份统一一次性发放)被访谈的大部分工人说已经好几年没有“达标奖”这种津贴了,还有一位在装配车间做检查位的女工说现在的检查位补贴也没有 300 元/月(45$)这么多,只有 150 元/月。
但是她入职检查位已经 3 个月了,组长还是没有帮她申请补贴。至今未领到每月 150元(22.50$)的岗位补贴。最近半年加班减少后,大部分车间工人工资一般在 2800 元(420$)到 3500 元(525$)之间。
这是保安部一工人的工资条,他 6 月一共工作了 283 小时,其中包括正班 165 小时、补贴工时 8 小时、加班小时 110(57+47+6)小时。正班工资 9.89 元/小时(1.48$),加上 1 项津贴 318 元(47.70$),他的工资也仅有 3982.25 元(597.34 $),扣除社保 300.76 元(45.11$),到手实际工资是 3682 元(552.30$)。工资条中“超产奖”
实际上是生活补贴、高温补贴、夜班补贴、周日餐厅不开餐的餐饮补贴总和。“扣养老”的项目是指社保的各项个人承担的费用总和。但是具体交了哪些项目工人们也不清楚,工资条上只是笼统地写着“扣养老”。
这是一位手缝部工人今年 6 月的工资条。小时工资是 9.89 元/小时(1.48$),他正班工作 168 小时 21 天,周一到周五加班 55 小时,周六加班 27 小时(3 天),工时工资一共 3090.63 元(463.60$)。加上超产奖 210 元(31.50$),再扣宿舍住宿费 20 元(3$),实际收到 3281 元(492.15$)工资。他没有买社保。
这是另一位手缝部工人今年 7 月的工资条。小时工资是 9.89 元/小时(1.48$),他正班工作时间 184 小时 23 天,周一到周五加班 69 小时,周六加班 24 小时(约 3 天)。
总计工时工资 3318.1 元(497.72$)。加上超产奖 210 元(31.50$),扣除 20 元(3$)住宿费,实际发放工资 3509 元(526.35$)。他也没有购买社保。
工人们对工资普遍不满意。很多女工周末休息日都会出去打零工来增加收入。比如女工 A 会和厂里其他女工一起去附近的另一个工厂做一天的零工,一小时 11 块钱(1.65$),一天做 10 小时能有 110 元(16.50$)的收入。还有女工 B,她的丈夫不允许她去外面其他厂做零工,她就接一些在宿舍可以做的手工活,比如用布条打蝴蝶结,一个 6 分钱,100 个蝴蝶结可以赚 6 元( 0.90$)。
社保:
长期工在试用期之后会买社保,所有工人都按照最低工资 1720 元(258$)的标准购买,每个月扣除 300(45$)左右。工人不清楚社保包括哪些分类。
虽然短期工有签放弃买社保的协议,厂方还是有给一些短期工买社保。有两个女性员工,他们离职的原因都是因为厂里面给他们买了社保,他们不想买社保,所以离职。
但是有一个進厂培训时是有签放弃购买社保协议的一个是没有签的。但尽管签了协议,厂房还是强制性给他们买了社保。厂方给他们的回应是劳动法要求给员工购买社保。
娱乐设施:
厂里唯一的休闲娱乐场所是厂房一楼的一片空地,摆着几张塑料躺椅可以躺着休息。
但是目前东莞的气温还很炎热,工厂里垃圾随意堆放,所以室外蚊虫很多。基本没有工人去那里躺着休息。
第六部分:住宿和餐饮
工人可以选择是否吃、住在厂里。厂里的餐厅至 12 月份是免费的,因为新冠病毒。宿舍一个房间最多可以住 10 人,但是大部分房间都只住了 5、6 个人。
住宿:
入厂时可以自由选择是否住厂里的宿舍,如果住宿舍,每个月会扣除 20 元 (3$)的宿舍费。2019 年 12 月东耀玩具厂部分车间从虎门镇搬迁到现在的厚街镇与凯山玩具厂共用厂房,跟随搬迁的工人可以选择住宿舍或者在外自己租房。自己租房的工人每个月有 100 元(15 $)的生活补贴。因为宿舍里有很多小虫子,一些工人身上被小虫子咬。
宿舍楼是男女混住,而且有些是男女宿舍混住在同一个楼层,比如从第一间宿舍到第五间是男工宿舍,从第六间到第十间是女工宿舍,第十一间到第十五间又是男工宿舍。有时候会出现男工走错房间走到女工宿舍的情况。
每个房间摆着 5 张高低床,最多可以住 10 个人,但目前普遍是每间只住了 5、6 个工人。房间里还有风扇和空调,使用这些用电需要自己买电卡付费。因此工人们很少开空调,因为空调会用更多电。有铁皮柜可以让工人存放私人物品,但是铁皮柜都很小,放不下行李箱。有不少女工只能把行李箱放在自己睡觉的床尾,晚上睡觉的时候把腿放在箱子上,或者弯著身体睡觉。
宿舍里的卫生状况非常糟糕,安排宿舍的第一天女保安告诉调查员很多宿舍里有跳蚤和其他看不见的小虫,会咬人,被咬了之后身上会有一片一片的红色疙瘩。晚上睡觉时还会有很多蚊子,即使点了蚊香还是有蚊子。
宿舍里面有独立的洗手间和浴室,浴室的莲蓬头里有 20 分钟的免费热水可以使用,超过 20 分钟之后热水会自动停止。工人想要使用热水洗澡需要去人事部申请工厂给的每月 50 元(7.50$)热水补贴。
宿舍的对面有一家网吧和棋牌室,从网吧和麻将馆的窗户可以直接看到女工宿舍内部情况,距离非常近。一些年轻女工觉得很没有隐私性。但也有一些年纪大的女工并不在意,甚至有年纪大的女工下班后为节约时间直接在阳台上洗澡,从网吧和麻将馆的窗户可以清楚看到洗澡的情况。
宿舍楼里有一个医药箱,但是有锁。很多工人从来没有见到医药箱打开过,不知道里面的药品是否过期。
药箱上贴著一张清单,列明了里面的药品有:消毒液创可贴、胶布、药棉、纱布、京万红、甲紫溶液、红花油、双氧水、烫伤膏、云南白药、一次性手套、洗眼液、医用剪刀、医用镊子、安全扣针。可以看出药箱里没有处方药,全是普通人都熟悉的一般清洁伤口、处理烫伤和擦伤的药品和工具。并不需要急救人员协助使用。而两位急救联系人实际上是两个保安,一男一女,不是专业医护人员。
餐饮
工厂有餐厅,目前是免费的。周一到周六提供早中晚和夜宵,但是食物质量非常差。
餐厅提供的桌椅不够坐,一些工人直接蹲在地上吃饭。
餐厅的米饭、粥、面条等主食是摆在公共空间里让工人自己装,工人们经常会用自己已经用过的餐具直接去公共的米饭大桶里面取食物,非常容易传播病毒和细菌。尤其有时候餐厅提供的米饭不够吃,临时煮了面条提供给工人。为了节约时间工人往往不会排队等著使用专门用来装饭的公用餐具取面条到自己的碗里,而是直接用自己的筷子取面条。
目前仍在新冠病毒防疫期间,东耀玩具厂的餐厅里张贴著一份《东莞市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企事业单位集体用餐安全承诺书》,要求“加强员工健康管理、防范集中用餐风险”。但我们从照片中可以看到餐厅并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允许工人用自己的餐具取食物,餐桌上没有任何遮挡物,一张桌子坐了七八个人一起用餐。
工人需要自己买餐具放在餐厅里使用,吃完饭也需要自己清洗餐具。有一天工人们去吃饭时发现不少工人的餐具被仍在地上,是工厂要求餐厅的工人清理已经离职的工人没带走的餐具。但是不少正在使用的餐具也被仍在地上和箱子里。
管理层的餐厅 在二楼,经理的餐是四荤,一素一汤,8 个人围着一张圆桌一起吃饭。
第七部分:生产安全和劳动保障设施
生产安全:
在入职培训时,有一些 PPT 介绍了生产安全问题。但是讲解方式非常死板,被培训的新工人基本都在打瞌睡,不能保证培训后工人清楚明白。培训后工厂会发给工人一份《职业危害告知书》,详细列明各个部门的职业危害。
调查员所在的车间里工人需要接触一些对身体有危害的化学品,如稀释剂。按照《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规定应当佩戴胶化手指套和手套。操作的机器标有“当心烫手”
的标签。焊锡工位在工作中会有黑烟和异味,按规定应当佩戴有活性炭的口罩。超声工位对听力有损伤,需要需要带耳塞工作。
劳动保障设施:
工厂每周会给每个工人发 2 个普通医用口罩,除此之外调查员没有收到其他劳保用品。
装配部门上班时接触的化学品稀释剂有明显的味道,红外线打印机有轻微的黑烟冒出,有工人找组长要口罩。组长却说:“快下班了要什么口罩,晚上加班的时候再拿给你吧。”但是晚上加班时,组长仍然没有给新来的工人提供口罩。这位工人只能自己去办公室找组长要口罩,组长才给他翻找出一个一次性口罩。
调查员观察使用洗面水的工位没带口罩,有直接把抹布蘸着洗面水擦拭产品,有的带了布手套。
过去曾有女工因为工作接触稀释剂(洗面水)出现皮肤不适应,红肿瘙痒,她向车间主任反应之后,被主任责骂:“你这也不适应那也不适应,那你还出来打什么工?”
还说了一些其他话,让女工非常难过,女工因此提出辞职。她身上产生红肿瘙痒之后自己去附近的小诊所打针,才缓解了红肿瘙痒的症状。工厂内没有医务室,而女工为此支付的医疗费用也没有报销。
另一位女工需要手拿白布蘸着稀释剂给产品去污,没有手套提供给她,导致手部溃烂。
尽管她的手部已经出现明显的手部溃烂,组长依然没有给她胶手套,女工无可奈何,只好自己买了胶手套使用。
车间里不仅仅缺乏基本的劳保用品,使用过的化学品容器也被随意放在车间的角落里,然后扔到车间外的塑料棚下面,没有垃圾分类,也没有专门的密封垃圾箱。
工作服需要在工作满几个月之后才会发,目前不少工人在厂里工作了 3 个月仍未领到工作服。发了工作服的工人在厂里工作满一年,工作服可以免费。如果未满一年辞职,工作服如果退回厂里不扣钱,不退回工作服,会从工资中扣除 27 元钱。
焊锡岗位会产生黑烟和异味,需要有抽风机把黑烟和异味吸走,同时还规定带有活性炭的口罩。但是有些焊锡工位有排气扇,有些没有。有些工人会佩戴口罩(只是普通蓝色口罩,没有活性炭),有些不会佩戴口罩。
第八部分:消防
10 月 20 日东耀玩具厂举行了消防演习。早上 8:15 车间的电总闸被关闭,一片漆黑。
工人们都往门走,走到附近一处小空地上。不少工人一边走一边玩手机,因为也听不清最前面负责消防演习的管理层在说什么。只看到有些烟和很多人。上百个工人挤在一片小空地。
宿舍区有灭火器和消防栓,但是看不到定期检查的记录和有效期。车间里的消防栓、灭火铃附近堆满了杂物。
第九部分:奖励制度
去年东耀玩具厂将一部分车间从虎门镇搬迁到现在的厚街镇,与凯山、万雄共用厂房。
为了鼓励工人搬迁,厂里给愿意搬迁到厚街镇厂区,但是不愿意住宿舍的工人每人每月补贴 100 元租房费。不愿搬迁到厚街镇厂区的工人,也可以继续住在虎门镇,每天往返厚街镇厂区上班,有 3 辆大巴车接送。
不过从 11 月起不再安排大巴车接送下班,换成每月补贴工人 150 元(22.35$)交通费。
一些工人自己拼车从虎门镇到厚街镇上班,需要花费 200 元/月(29.80$),工厂补贴 150元,自己支付 50 元(7.45$)。大部分工人打算辞职,因为不少工人跟家人一起租住在虎门镇,虎门镇的房租比厚街镇便宜,生活成本低。
惩罚制度:
东耀玩具厂没有关于产量不达标的惩罚制度,但是有针对签订劳务合同的工人损坏或者造成产品短少的惩罚措施,按照工厂销售该产品的价格赔偿。
第十部分:工会和投诉
工会:
访谈的工人中没有人知道工厂是否有工会,在入职时所有工人会被负责招聘的员工要求在入职申请书上勾选“不愿意参加工会”的选项。
但是东耀玩具厂的其他文件中显示该厂有工人代表,如:《班次时间更改通知》中有8 位工人代表签名。
但是贴在墙上员工代表名单上面,有 17 位员工代表。其中有男工人代表 11 人,女工人代表 6 人。这些人名中部分可以可以与《日产工资记录表》中的工人姓名对应,说明的确是车间工人。
每个部门会有一个工人代表。而且每个员工代表都会有一张绿色 a4 纸大小的过胶卡牌,上面写着她个人的姓名和工号,会放在她对应工位的上方。
一名组长在工厂里工作时间比较长,他说工人代表是大约 3 年选举一次(但也说过一年选一次),由部门里的工人投票选,选出的工人代表可以代表工人向管理层反应问题。
但是被访谈的工人没有知道员工代表是什么,也没有人记得自己参加过员工代表选举。
他们遇到问题时,并不知道自己可以找员工代表反映。
有个员工今年当选员工代表。他说选他的原因是他在这里工作时间长,基本上每个员工他都认识。他说他们并不能代表员工给厂里提什么建议,他们的存在只是一个形式,平时就是方便在某些事情上去开会,厂里面把一些信息先传达给他们,然后再让他把信息散布给其他员工知道而已。
投诉途径:
工厂宣布不再安排大巴接送工人上下班之后,曾有 20 个工人在上班前聚集在人事部门口要求工厂解释为什么不再安排车接送上班,人事部回应说会向老板反应这个问题。
工人们便散了。
最终厂里面的回应会继续接送员工至 12 月份。工人说厂里面之所以会妥协,是因为那些工人里面大部分是车缝部的工人,他们要求如果不继续派车接送,他们全体会离职,所以厂方担心临时没办法招到熟手的车缝部工人会导致无法正常生产,所以就妥协了。
调查人员日记
下午观察,其它使用洗面水的工位也没带口罩,有直接把抹布蘸着洗面水擦拭产品,有的带了布手套,我也试过带布手套但会渗透,后来我是把抹布缠绕起来,一边打湿擦拭一边保持干布,来避免不直接接触,但此方法会大大影响效率。
第一天接触这个岗位的时候,组长在示范时,我说好臭的天拿水(化学药水,有毒,跟洗面水气味一样刺鼻。)他说,这不是天拿水,是纯净水。我听到他说后,刚开始我有点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因为这也是我所希望的,可事实是那个水真的刺鼻,我又开始质疑他说的真假,我就拿那个水给隔壁的同事闻是不是刺鼻?这是不是天拿水?
他说是刺鼻。所以我才确定那就是天拿水。
入职几天,没有哪一天吃饭感觉是好的,第一天中午我在菜里吃饭发现一根头发,第二天下午发现一棵烂韭菜叶,第三天中午直接没饭吃。而且没有那顿饭是吃饱了的,因为真难吃。环境也好杂乱和脏不卫生,其中包括餐具储物柜和地面(黑),还有让人看到感觉恶心的洗洁精,用一个大油桶人工改装装满大半桶悬挂在墙壁上或摆放在桌子上循环使用,有的人直接用使用过的汤勺舀或用手抓。
我吃了一点,越吃越恶心,因为有些人是用自己的餐具在大盆里捞的,嫌弃不卫生,还有也有点饿过头了,本来想出去吃,又想跟進進展就一直观察,然后就赶快回宿舍迷了一会。
吃饭的时候我也问过其他人,如果接触稀释剂过敏可以让组长调整岗位吗?她们一致回答不可以,因为组长会说为什么别人做的了,你做不了,做不了回家去算了,或者说你这也干不了那也干不了,干脆回家算了。所以员工一般不会反驳,除非接触后身体确实出现明显的不适,如红肿,红疹,脱皮,溃烂等,像我这样的刺激性鼻炎和刺激性咳嗽是说不通的了。
在工厂里只要你跟有权利的人熟悉那肯定会有好处,想干嘛干嘛,要什么有什么。特别在这里,在我看来它就是个小厂,权利关系乱的很,比如平时去跟组长要个口罩之类的,一般员工不好要到,只能看他心情,但是看员工或平时跟他关系好的,一天你要好几个他都会给你。
中共政权对工人阶级的祸害
作者 徐道稳 写于 二零零七年
社会政策是调整和改善各阶层和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壹种政策手段,其独特性在于,它可以通过社会福利的制度安排来发挥作用。体现社会政策的社会福利制度安排有可能矫正现实利益格局产生的不公正,从而消除社会排斥、缓和社会紧张,但也可能加剧暗藏的社会不平等。社会政策究竟是发挥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作用,取决于政策制定者对社会利益格局的认识和社会福利制度的选择。社会政策的核心问题是,在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时如何体现社会公正,它反映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价值观。
中国推行的改革必然涉及到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制度政策的变动,这些变动本身就自然带有社会政策的意涵。同时,改革过程中社会结构的变化,也部分地与社会政策的结果相关。然而,对改革的研究往往在社会政策问题上呈现脱节现象,壹方面对经济体制和社会福利体制改革的讨论很少涉及社会政策,似乎只要坚持市场化方向的改革,就不必过问改革中社会政策的制定及内容;另壹方面,谈到具体的社会问题时,又常常就事论事,忽视社会问题背后的社会政策成因。
笔者认为,改革中的社会政策是壹个应当放在政策讨论中心位置上的议题,只有明确了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才可能深入讨论如何通过社会福利的制度安排来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从而缓和社会紧张。具体来看,改革中的社会政策应当着重加强对农民和劳工的社会保护,这既属于对历史不正义的补偿,也与全球化背景下劳工的社会保护趋势相关。
壹、改革中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受损群体
要认识中国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就必须先考察改革时期中国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变迁的壹个显著特征就是社会分化日益明显,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学者们对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趋势大体上采用了两种表述,即“两段论”和“三段论”。
“两段论”以1990年代中期为界。例如,孙立平认为,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逐渐演变成为社会结构断裂的社会。其特征是:壹,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断裂,即经济增长不能导致社会状况的改善;二,资源从扩散变为重新积聚到少数人手中,因此出现了贫富差距扩大、底层社会形成等现象;三,政府行为的企业化和市场化,导致公共管理功能失效,腐败丛生。(孙立平,2002年)王绍光也指出,中国在1978到1993年间的改革是全赢游戏,不公平仅仅表现为有些社会群体所获得的收益大于其他群体;而从1994年开始,改革使部分人成为绝对的受损者,社会不平等程度加剧,改革成为壹种零和游戏。(王绍光,2002)
也有学者把改革以来利益格局的变化分为三个阶段(李朝晖,2003)。第壹阶段是1978年到1984年,此阶段经济改革的特征是“存量”基本不变情况下的“增量改革”。这壹时期的经济改革几乎为所有社会群体带来了收益。最有代表性的获益者是农民和第壹代个体户。第二阶段是1985年到1992年,这壹阶段主要是推动价格改革,实行了“价格双轨制”。“价格双轨制”使体制内单位获益,并给部分人带来了从中套利的机会,但是农民的收入相对下滑,城市部分人口的生活水平开始下降(如退休人员),贫富差距开始拉大。第三阶段从1993年开始,开发区建设、房地产热和股票热开启了土地和资产的资本化过程。尽管经济仍在不断增长,但只有少部分人获得了“资源资本化”的实际利益,由此导致社会分化進壹步扩大。在第三阶段有三类人从改革中相对获益或绝对获益:壹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获利的社会群体,包括农民工、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依靠市场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二是因为行政利益自我化而获利的群体,包括行政部门人员以及由行政部门转化而来的事业单位人员、垄断性企业员工;三是因为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价和资源资本化而获利的人,这些人可被称为暴富阶层。而农民、部分国有企业职工、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城市职工、退休者等社会群体在第三阶段则成为改革的相对或绝对受损者。
无论是“两段论”还是“三段论”都表明,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改革的壹个显著特点是,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财富往少数人手中集聚,大多数人的利益相对或绝对受损。需要指出的是,上引“三段论”把农民工列入获利群体,这仅仅是从市场机会而言;如果考察农民工受到的种种制度约束,以及他们为争取市场机会而付出的健康和生命代价,那他们无疑是受剥夺的群体。既然中国的改革产生了庞大的受损群体,那麽,这些受损群体处于什么样的境况?针对他们的福利制度安排又如何?分析这些问题不仅仅体现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关怀,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剖析改革过程中社会政策的倾向与特点,从而研究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能体现社会公正、有助于调整和改善各阶层和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二、农民的社会地位和农村公共服务的制度性缺失
每当谈到改革的成就,许多人就会想到80年代上半期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事实上,進入90年代以来,农民的相对社会经济地位再度下降。农村穷、农民苦,仅仅是自然状况的必然结果吗?过去几十年来对农民的社会政策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笔者试图通过对历史上农村政策的简要回顾加以说明。
1. 农民长期以来的劣势社会地位
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民往往成为剥夺的对象,这在中国表现尤甚。1953年6月,中共中央提出“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壹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这标志着工业化战略的正式实施。为配合这壹战略的实施,1953年10月,中央发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这项政策受到农民的强烈抵制,于是中央在1955年3月发出“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决定减少1955年的粮食征购总量。中国政府长期以来最关注的问题是每年能从农村征收多少粮食、能为工业化提供多少资金,而农民担忧的则是辛勤耕作壹年之后能不能吃饱饭。
农业合作化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流动,1950年代中期形成了新中国历史上第壹次“民工潮”。这次民工潮对计划用工体制带来很大冲击以致中央政府在壹年时间内(1956年12月到1957年12月)连续三次下发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各地采取了种种“围追堵截”措施,在外出农民途经的交通中心设立劝阻站,在农民流入较多的城市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外流农民的处理和遣送。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用法律的形式把广大农民限制在贫瘠的土地上,剥夺了他们自由迁徒的权利,正式确立了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
如果说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和户籍制度让农民付出了经济和自由的代价,那麽,“大跃進”运动则使农民在随后持续三年的大饥荒中付出了沈重的生命代价。对这场大饥荒的官方解释是“三年自然灾害”和中苏交恶导致饥荒。但实际原因在后来的中央七千人大会上被刘少奇壹语道破:“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这场由“人祸”造成的人类历史上的巨大灾难使全国人民饱受饥饿之苦,其中农民更是付出了巨大的生命代价。根据人口统计分析,其间大约有两千万人直接或间接地死于饥饿[1],死亡人口几乎都是农村人口。大饥荒的余波未息,中央开始酝酿精减城市人口,精简的主要对象是“大跃進”中来自农村的新职工。于是农民再次成为“大跃進”恶果的承担者。
尽管政府通过行政强力把2千多万人口遣送回乡,但城市的就业压力和粮食压力仍未彻底缓解。因此,60年代早期政府就开始号召城市青年“上山下乡”。从1962年到1968年,大约120万城市青年被下放到农村;1968年后,“上山下乡”政策進壹步强化,从以往的“自愿”下放变成强制下放。1968年到1978年间约有1200万城市青年被下放,占全国城市人口的11%。[2] “上山下乡”是损农补城政策的又壹体现,它加剧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恶化了城乡关系。
1980年代,特别是其上半期,也许是1949年以来中国农民处境最好的时期。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中央对农民的政策倾斜,1978年到1984年期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年均增长率达16%。但是好景不长,自1985年开始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显著放缓,此后1994年到1996年农民收入的增长暂时加快,但1997年至2000年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又连续下降。[3]
综上所述,1949年以后中国农民壹直处于被剥夺的地位,仅有的少数处境较好的时期也非常短暂,而且只是政府对农民糟糕处境的临时缓解。那麽,对农民长期的剥夺究竟是否具有正当性?这是壹个研究社会政策时难以回避的问题。中国的农民不但为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的资金,而且还承担了高层决策失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每次经济危机或社会危机过后,农民都是危机后果的最后承担者,而造成这些后果的始作俑者却把本应承担的责任推给了“天灾”。
2. 农民在教育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制度性歧视
长期以来,农民得不到必要的社会保障。改革已近30年,城市建设和部分城市居民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农民长期以来被设定的劣势社会地位并未有实质性改变,大多数农民必须无助地面对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处于自生自灭的自然状态。这种状况是否符合社会正义的原则呢?特别是从城乡对比的角度去看,城乡居民在社会保护方面的具体差距就壹目了然了。
从1991年到1998年,中国的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壹起徘徊在7%到8%,其中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只占GDP的0.1%到0.2%[4];也就是说,在实际投入的社会保障资源里,城镇居民占用了97%以上,而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只能获得不足3%。社会保障资源的这种分配方式显然是极不合理的。
城乡教育投入管理体制的差异从另壹个角度表明社会政策的城市倾斜特征。过去20多年来,城市基础教育由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拨款,所以城市居民只需为学生交纳书费和杂费,这种教育投入制度基本上符合宪法所规定的义务教育性质,即财政拨款、学生享受;而在农村却实行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的办学体制,各级学校的办学经费分别由县、乡镇和村支付。对乡、村两级学校而言,经费主要来源于对农民的直接摊派;农民不仅必须为孩子上学承担学校的日常开支,还要支付农村学校的基建和设备开支。这实际上是村民自费维持基础教育,而政府却摆脱了维持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1985年国家财政甚至还取消了对农村每个中学生31.5元、小学生22.5元的教育拨款。
这样的办学体制令城乡教育不平等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首先是教育经费相差悬殊。2001年农村小学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城市平均水平的29%,农村初中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仅为城市平均水平的31%,全国30%左右的县初中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不足15元。[5] 其次是城乡入学机会不平等,特别是高中和大学的入学机会极不平等。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0%,适龄入学儿童占全国适龄儿童总数的80%以上,如果在义务教育上能实行公正的社会政策,那麽全国的小学、初中在校生当中的农村学生比例就应当接近农村适龄学生的比重。事实上,农村小学在校生仅占全国小学在校生的70.5%,农村初中在校生占全国初中在校生的比例更低,只有57.1%,而农村高中在校生占全国高中在校生的比例仅为15.9%。[6] 由此可见,全国的教育资源配置,特别是高中的教育资源配置,有严重的城市偏向和农村歧视问题。长期实施这种教育制度,必然進壹步加剧城乡差距、扩大社会不公。
医疗体制方面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1985年以后,农村的医疗条件逐步恶化。随着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卫生保健网络陷入瘫痪,而国家对农村的社会政策却未及时调整。这导致了两个后果:其壹,患者自付费用占医疗卫生开支的比重过大,1980年以前这壹比例大约是16%左右;到了1998年,农村患者的自付医疗费用比重上升到87.44%,几乎是城市患者自付费用比重44.13%的两倍。[7] 其二,农民的健康状况恶化。以婴儿死亡率为例,农村地区的婴儿死亡率从1981年的千分之36.96上升到1995年的千分之44.79,而同期城市的婴儿死亡率从1981年的为千分之24.81下降到1995年的21.14。[8]
三、劳工权益受损的表现和原因
如果说农村公共服务的制度性缺失是个由来已久的老问题,那麽劳工的社会保护则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问题。之所以劳工的社会保护会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是因为侵害劳工权益的案例越来越多,由此而引起的劳资纠纷频发,它已经成为壹个社会性现象,反映出劳工这个社会群体的社会地位日益下降,正沦落为主要的弱势群体之壹。
1. 劳工基本权益受损的主要表现
劳工基本权益受到损害的常见表现有以下几种。
首先,工资报酬低而且常被拖欠。当前中国的劳工工资低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以广东省东莞市裕元鞋厂为例,东莞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33美分,而该厂工人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28美分,扣除个人费用(如医疗、福利费等)后工人实际得到的工资是每小时24.4美分,壹个工人壹天工作十小时实得工资2.44美元。[9] 低工资并非个别现象,有关研究表明,珠江三角洲地区过去12年当中劳工的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人民币。壹些地区的劳工工资水平多年来徘徊停步,若将物价上涨因素考虑在内,则这些地区的劳工工资水平实际上有所下降。[10] 尽管工资如此之低,许多企业和用工机构还故意不按时足额发放,近年来拖欠工资的现象越演越烈。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拖欠工资总额为417亿元,涉及职工845.9万人,有十几个省拖欠工资超过10亿元,壹些企业拖欠工资长达数十个月。
其次,存在着明显的就业歧视和对劳工的人格伤害。许多研究都指出,来自农村的劳工现在承担著城市中劳动条件最差、劳动负荷最重和风险最大的工作。他们遇到的问题除了上面提到的薪资偏低之外,还有就业歧视等。壹些城市政府限制外来劳动力在本市的许多行业就业,有的城市甚至规定,来自农村的劳工只能在本城的尸体处理、粪便处理、建筑作业、化工等行业寻找工作机会。[11] 在这种制度背景下,来自农村的劳工往往被迫从事脏、累、苦、险的工作。此外,劳工还时常受到用工机构管理层的人格侮辱。近年来,对劳工搜身、谩骂、羞辱甚至令其下跪等严重践踏劳工人格的事屡见报端。据广东省总工会调研室1993年在广州、东莞、中山等10个地级市所作的壹次问卷调查显示,有17.6%的工人曾被搜身或见过同厂工友被搜身。[12]
再次,劳工的职业安全没有保障。尽管许多劳工的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但他们却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生命安全与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近年来,重大恶性工伤事故频频发生,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达2500万人。目前,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到新发现病人数量,中国均居世界首位。粗略估算,近几年中国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近800亿元。[13]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矿难频频发生,年年稳居中国十大灾难行列。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全国共发生壹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88起,平均7天壹起。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吨,中国煤炭产量为16.7亿吨,约占全球的35%;全球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约8千人,其中中国为6434人,占全球的近80%;中国的百万吨煤死亡人数接近4人,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2003年美国百万吨煤死亡人数为0.039人,俄罗斯为0.34人,南非为0.13人)。[14] 另据报导,2004年全国GDP达到13.6万亿元,同时也有13.6万人死于安全事故,即1亿GDP死亡1个人。[15]
2. 劳工权益为何受损?
研究者以往分析劳工权益受损时列举了以下主要原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人权保护;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劳动力绝对过剩,劳资双方地位悬殊,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劳动立法不完善;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漠,劳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16] 这些因素中有壹些是比较次要的,如劳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还有壹些如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其实是劳工权益受损的结果;再有壹些因素,如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是劳工权益受损的表现之壹。当然,制度转型期当中出现的劳工权益受损问题,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上述因素并未涉及其主要原因。
这里仅以频频发生的矿难为例,从中观察劳工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各级政府不断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频频下发“红头文件”,经常進行各种名目的检查,但为什么无法避免重大或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有记者在壹篇文章中壹语道破:凡是有重大矿难发生的地方,基层政府的官员多半难辞其咎,他们与矿主“同气连枝”、利益相关,不但直接纵容了各种违章开采的進行,包庇了矿主的非法作业,而且在事故发生后动用权力遮掩真相,事实上已经成为矿主在权力机关的代言人。其结论是,“资本与权力结盟是矿难的罪魁祸首”[17] 这位记者的观察比某些学术研究洋洋大观的探讨要精辟得多。由此结论推而广之,似乎也可以得出“资本和权力结盟是劳工权益受损的罪魁祸首”,至少这是损害劳工权益的重要因素之壹。
有学者分析了伤残农民工的维权过程,指出农民工维权艰难的深层原因:尽管存在着种种名义上保护劳工权益的规章条例,但伤残农民工的权利却在维权的过程中被壹步步地剥夺,他们在制度链条的每壹个环节上都体会到无权利的可悲状态和被剥夺的可怜境地,而且这些针对他们的剥夺往往以合法的形式出现。这种制度悖论的存在表明,如果说伤残农民工的维权活动是试图赋权的努力,那麽现实中还存在着壹个与赋权相反的过程──即“剥权”活动。“剥权”活动表现为资本和地方权力机构在制度运作实践中通过去合法性、增大维权成本、对制度的选择性利用和弱化社会支持等四种制度连接机制把农民工的权益剥夺殆尽,使农民工的维权过程变成了“从无权到看似有权再到无权”的过程(郑广怀,2005)。
为什么会出现“剥权”现象?为什么资本和地方权力的勾结能轻而易举地得逞?其中的根本原因恐怕还是赋权不足,或者说表面上的赋权实质上是“伪赋权”。如果说,资本和权力结盟共同侵害劳工权益还处于暗中進行或采取规避法律的方式進行,那麽权力对劳工权益的侵害则是明目张胆和肆无忌惮的。近年来的种种现象表明,地方政府已经成为侵犯劳工权益的主体。地方政府经常在追求其利益时,漠视甚至损害、侵犯劳工利益,壹个突出的表现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学者指出,地方政府工程拖欠工资所占的比例由2001年的26.7%增加到2003年的50%,显然政府起了很坏的带头作用;有些官员在发包工程时把自己的利益与施工单位的利益绑在壹起,令施工老板拖欠工资有恃无恐。[18] 此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也受到地方政府的侵害。多年来,地方政府对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反应冷淡;但最近几年里,由于许多地方的社会保险基金捉襟见肘,于是地方政府在保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名义下,把农民工缴交的保险费用来填补当地政府的社保基金缺口。正如有的研究指出:“在壹些地方政府的巧妙操作下,农民工已经变成了城市社保基金的提款机;以农民工参保名义征缴到的巨额保险费,正源源不断地填充進地方社保基金,落入本地居民的口袋[19]。”
四、改革中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初探
1. 改革中社会政策的研究应当着眼何处?
关于改革中社会政策存在的基本问题之讨论,无疑涉及到改革路径的分析。然而,很多研究者却离开了这壹面向现实的政策评价,热衷于讨论社会福利制度理论模式的对比和选择,似乎只要找到了可以选用的社会福利制度模式,那麽改革中社会政策上存在的基本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
目前国内关于社会福利基本制度的模式研究侧重介绍西方的已有模式,如剩余模式和制度模式(Wilenski and Lebeaux, 1965),剩余型、制度型和工业成就型(Titmuss, 1974),社会民主主义、保守主义/合作主义、自由主义三种福利政体(爱斯平-安德森,1999)等。国内的研究者基本上以西方国家的已有模式为圭臬,从中选择壹个(或剩余模式,或合作主义模式)作为构建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未来模式。笔者也曾撰文,认为剩余模式是中国应该选择的福利模式。然而,通过对中国改革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進壹步研究,发现以上模式讨论本身就有许多缺陷,而且社会福利的模式选择并非当前中国社会政策研究的首要问题。
首先,不论从价值理念还是从现实制度上看,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模式壹直是剩余模式,甚至“剩余”到象征意义上的福利保障,而且这种情况在短期内不可能有多大改变,因此,“中国应该选择剩余模式”之类的研究结论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研究者的自说自话。其次,上述模式是西方学者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福利制度的学术总结,正因为如此,爱斯平-安德森把他的书名定为《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由于中国的社会背景和制度环境与福利国家不可同日而语,因此有些术语不壹定适合中国或应用起来其意义会有所改变。例如,英国和美国被学界公认为社会福利的剩余模式,但是中国学者倡导的剩余模式恐怕不是英美意义上的剩余模式,因为中国没有那样的实力。再如,合作主义受到许多社会福利制度研究者的青睐,但它只在瑞典和奥地利等少数几个国家得到成功的施行。合作主义在中国是否可行呢?其实中国根本不具备合作主义的制度基础和文化传统。再次,众所周知,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福利制度发生了实质性改变,然而,无论是改革前的福利制度,还是改革后的福利制度,都将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排斥在外。这表明,福利制度的模式选择对得不到社会福利的普通公民而言,并不是首要的难题,对他们来说,福利模式研究其实离题太远。
上文关于社会福利制度模式的种种归纳,不过是西方学者们在研究现实问题的过程种提出的理论抽象,它们是学术讨论的重要分析工具,每个国家制定社会政策时必须首先考虑本国的现实政治经济社会情势,不可能简单照搬这些理论模式。埃斯平-安德森把社会福利体制大致分为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三种,但他指出,各个类属并没有单壹纯粹的案例可以代表;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或许是受社会民主主义主导,但它们不是完全没有某些重要的自由主义要素,同样,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也没有纯粹的形式(爱斯平-安德森,1999:48)。实际上,没有任何壹个国家恰好是符合某单壹向度的纯粹案例。盎格鲁·撒克逊国家或许以社会救助体系为主,但也有其他不同的方案,如美国的社会安全体系就是属于社会保险类型;在社会保险传统的国家,也出现以人民福利取向的普遍年金方案;在北欧的高福利国家,也有社会保险方案。总之,今天每个国家都呈现出混合的体系(爱斯平-安德森,1999:76)。
我认为,改革中的社会政策研究不应再纠缠福利制度的模式讨论,而应该以现实问题为导向,把“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作为壹个中心议题来探讨。首先需要分析的是基本社会政策应当包含的价值选择。在西方建立了社会福利体制的国家里,这个问题可能早已是毋庸质疑的社会共识,而在中国,却是壹个宣传与现实脱节、从未被纳入政策讨论的问题。不管中国在改革中实施什么样的社会政策,如果不明确社会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不明确转型期的基本利益格局,那麽种种具体的政策规章就很可能偏离社会公正的轨道,导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对立,甚至社会两极分化。其次,需要对现行的种种社会政策作出评估,分析判断其利弊得失,发现现行社会政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只有充分认识到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才能确定调整和改变社会政策时的价值目标,進而研究如何逐步实现这些目标。
社会政策的基本功能在于,通过社会福利、公共服务等制度的设置,矫正社会不公,缓和分配性冲突。毫无疑问,改革的过程就是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在特定阶段,可能发生有些人在改革中受益而另壹些人受损的情形。然而,中国的改革却出现了壹个并非正常的现象,1990年代中期以来,无论实施什么改革措施,受益对象总是同壹人群,受损对象也基本上是同样的社会群体。進壹步来看,90年代以来的改革使少数人成为绝对受益者,使大多数人成为相对受损者,部分人甚至成为绝对受损者。这壹社会现象本身意味着改革过程中的社会政策存在着明显的方向性偏差。在这种利益格局已经形成并稳固化的局面下,已经实施的各种社会政策未能有效地对受损群体進行保护和补偿,以矫正社会不公。9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政策对历史遗留和改革中出现的社会不公没有全面的回应,对农民和劳工的保护很不充分;相反,多数社会政策将福利资源向强势群体倾斜(如教育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而改革时期利益受损的庞大社会群体却被排除在社会福利体系的主要目标群体之外。于是,社会福利制度成了强势群体独享的盛宴。即便实施了少数可能有利于弱势群体的社会政策,这些政策在强势社会群体的操纵下,也很容易偏离制度设置的初衷(如经济适用房制度)。
既然从利益格局上看,广大农民和劳工处于劣势地位,其利益相对受损或绝对受损,而他们又不是现行社会福利制度的主要目标群体,所以笔者认为,调整中国社会政策的基本方向是加强对农民和劳工的社会保护。明确了改革时期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和调整的基本方向,接下来就应该研究构建什么样的制度来加强对农民和劳工的社会保护。但是,在研究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探讨与社会政策基本问题相关的两个理论问题。
2. 对历史不正义的补偿
有学者把农民曾经和正在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称为“全新的历史不正义”(韩水法,2004)。“全新”表现在,它不是基于种族或宗教的差异,而是基于职业和户籍的划分;它不是由于历史恩怨、种族歧视和阶级冲突,而是出于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和经济考虑;它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歧视,而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歧视。因此,“在中国现代社会,正义的事业面临双重任务,首先是建立正义的原则并以此来重构中国社会的基本政治结构──毫无疑问这个过程应当通过改革而实现,但与此同时要对历史不正义進行补偿。建立正义的原则和补偿历史不正义是壹种相互促進的过程”(韩水法,2004:497)。
对历史不正义的态度,美国前总统约翰逊曾作了壹个形像的比喻:“想象在100米冲刺时,两个人中有壹人戴着脚镣,他只跑了10米,另壹个就冲过了50米,那时裁判员认定这场比赛不公平。他们怎样改变这种情况呢?仅仅是摘下脚镣让比赛继续進行下去,然后说‘现在机会均等’了吗?但是另壹个运动员已经领先了40米。如果让原先戴脚镣的运动员先赶上这40米或两人重新开始跑,不是更公平壹些吗?这就是我们为了平等要采取果断的行动。(转引自袁振国,1999:69)”约翰逊的这段话意在表明,仅有形式平等是不够的,必须对历史不正义進行补偿,以实现事实上的平等。为此,1965年约翰逊总统签署行政命令,决定采取赞助行动(affirmative action),要求所有政府机构、公立大学以及获得联邦政府资助或合同的私营企业在招生、聘用和晋职时,要对少数族裔和妇女予以照顾,以纠正历史歧视的遗害和后果。
类似美国赞助行动的计划被发展研究专家称为积极的歧视(positive discriminaiton)。积极的歧视是指社会政策承诺提高所有人的福利,每个人都有同等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但同时它更关注最贫穷的社区和最弱势的群体,如城市贫民窟、贫困的农村社区、边远地区和被剥夺群体,对这些社区和群体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因此,积极的歧视又可以称为积极的保护。积极的歧视是社会政策中的常见做法,多数情况下表现为对少数人的特殊保护。少数人包括有色人种、少数民族、特定的语言和宗教群体等。我国对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对妇女、残疾人在参政和就业方面的保护政策即属此类。对数量如此庞大的农民群体進行历史性补偿,人类史上并不多见,但并不是没有先例。苏联在战前工业化的过程中,对农民实行残酷的剥夺政策,但是战后农民得到了补偿。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曾批评苏联把农民剥夺得很苦,实际上,就在毛泽东批评苏联之际,苏联的农民已经在集体农庄中拿着工资,享受健全的社会保障了。
对农民的积极保护包括政治、立法、司法、社会等多个方面的保护。就社会保护而言,除对农民進行适当的资金支持外,更重要的是,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使农民作为壹个群体尽快具备市场竞争的能力。为此,国家应当制定农村社会福利补偿计划,并由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际上是城市人的保障部,卫生部和民政部也主要是为城市人服务的。因此应该成立“农村社会福利部(司)”之类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农民的社会福利计划。
在实践领域,对历史不正义的补偿远远比理论探讨更复杂、更困难,因为实际行动往往受到补偿对象的规模、国家财力、利益集团、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不正义永远无法得到恰如其分的补偿。此外,正如“积极的歧视”的反对者所指出的那样,积极的歧视如果实施不当有可能变成“反向歧视”(reverse discriminaiton),从而对其他人形成不公平。考虑到实践的复杂性和可能导致的反向歧视,对农民的积极保护应当有所限制。第壹,保护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民及其未成年子女。第二,积极的保护不应无限延续,应考虑随着农民竞争能力的提高在适当时候终止。第三,保护的范围应限于农民曾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范围。第四,积极的保护主要是提供优惠政策,着重提高农民的竞争能力。
3. 全球化过程中劳工的社会保护
在世贸组织的谈判中,许多发展中国家反对将社会条款与国际贸易挂钩,其主要理由如下:强制推行劳工标准对发展中国家构成壹种新的贸易壁垒,是发达国家实行的壹种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的结果将使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优势不复存在,使其在国际竞争中更加处于劣势地位,進壹步扩大南北差距;在WTO中将劳工标准与贸易问题相联系,实际上是将本应属于国际劳工组织所管辖的事项纳入到了WTO体制,有越俎代庖之嫌;目前国际贸易的现状是发展中国家处于国际供应链的下游,发达国家的公司企业壹手拿着最低价格的贸易要约,壹手拿着社会责任标准,这实际上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20]
国内学者对社会条款的讨论主要有三种观点。反对者主要从比较优势、竞争力、贸易保护等几个方面阐述,与上述观点大同小异。第二种观点支持社会条款。它认为,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者有意无意地压低最低工资标准,对侵犯劳工权益的行为视而不见;外国投资者利用地方政府的这种心态寻求有利的谈判地位,使本来作为下限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很多地方成了最高工资标准。低工资竞赛已经使工人的工资水平远远低于《人权宣言》中确定的标准,工人难以维持生计。如果承认工人的工资已经低得不能再低这壹事实,我们就得承认,在WTO谈判中拒绝社会条款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社会条款与发达国家及其工会的保护主义毫无关系,而且这也不是问题的根源。(陈佩华,2002)第三种观点对社会条款的作用提出质疑,认为在世贸纠纷裁决机制中,只有壹个国家的政府才有资格向世贸提出诉讼,而工会、民间非政府组织只能给政府施加压力,但政府与工会的利益往往不壹致未必愿意出面;贸易纠纷诉讼时间长,程序复杂,举证成本高,发展中国家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支付高昂的诉讼成本;此外,实施贸易制裁受害的是被制裁国家的人民,而作为罪魁祸首的跨国资本可以随时溜之大吉。[21] 据此该观点认为,社会条款并不能真正保护劳工权益。
这些讨论不乏真知灼见,但其主要缺陷是见物不见人。反对社会条款者的眼中,只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唯独没有劳工。如果把劳工纳入研究的视野,我们面临的第壹个问题就是,目前劳工的处境如何,劳工到底要不要保护?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劳工需要保护”。如果承认劳工需要保护,那麽接下来的问题是,保护劳工会不会影响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和劳动力的竞争优势?如果某壹国家提高劳工标准,而其他国家无所作为,这显然会影响该国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但社会条款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各成员国达成壹致后才能生效,它不是针对某壹国家,而是针对整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提高了劳动标准,必然会增加产品成本,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形成提价压力;在这种压力下,跨国公司的贸易要约仍然保持目前的低价就比较困难。因此,社会条款对比较优势的影响不会很大。
即便发展中国家提高劳工标准后比较优势有所弱化(但不会消失),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思考两个问题。第壹,这种弱化是否值得。目前发展中国家的劳工状况可以用“悲惨”来形容,如果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长期建立在“血汗工厂”的基础之上,国民经济的竞争力以劳工的福利为代价,对大多数劳工来说绝对不是福音而是梦魇。这种以劳工的生命、健康和福利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既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可持续的,它造成出口国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出口畅旺而国内贫困依旧。第二,这种弱化是否可以承受。既要保护劳工,又要保持比较优势,这确实是发展中国家的两难。为了保护劳工,就必须要有壹个劳工标准;为了保持比较优势,这个标准也不能太高,甚至要低标准起步。总之,为了使比较优势的弱化保持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劳工标准可以订得比较低,但是这个标准壹定要有,哪怕是壹个低标准;否则,劳工就必然面临着探底竞争,其最终的命运就只能是“悲惨”。
综上所述,鉴于劳工目前的处境,劳工确实需要保护;只要保护适度,提高劳工标准不会对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带来实质性影响。接下来需要探讨的问题是如何实施劳工保护。这看上去是个技术问题,但实质上是个理论问题和体制问题。有学者提出,保护劳工权益,劳动部门要严格执法,要切实发挥工会的作用。然而,若劳动部门不严格执法又奈其何?在目前的工会体制下,农民工参加了工会,其权益便能得到保障吗?有学者针对权力和资本的结盟提出,要加强监督,切断权力与资本勾结的链条。然而,该由谁来监督,谁来加强呢?目前的中国并非没有监督机制,倘若现存的监督机制能起作用,则权力和资本的勾结就不会轻易得逞了。由此可见,保护劳工还涉及壹个基本问题,指望谁来保护劳工权益?是工会抑或劳动部门?恐怕都不是。只有劳工最了解他们自己的利益需求,最关心自己的权益保护,从根本上说,劳工自己是劳工保护的最佳主体。那麽劳工凭借什么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企业拥有巨大的经济资本、组织资本、社会资本和政治资本,公民个人除了宪法上规定的权利之外壹无所有;若这些权利得不到落实,那麽资本和权力的横行就势在必然。因此,劳工保护有壹个前提,即落实宪法上的自由权利,只有实现了自由权利才有可能实现社会权利。这个前提不解决,所有的具体措施都难以落实,所有的法律政策上的赋权都有可能被异化成“伪赋权”。
中共政权对工人阶级的掠夺
作者 何清涟 写于 二零一零年
衡量邓右的改革开放,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标准,壹个是富国强兵,另壹个是人权進步与富民。迄今为止,中国政府坚持只用“富国强兵”这壹标尺来衡量这场改革。用来赞扬成就的主要是GDP总量,迅速掘起的现代化军事力量以及中国成为“世界工厂”。至于政府分配功能的畸型导致的严重社会不公、“世界工厂”的竞争力建立于劳动者权利被严重剥夺之上这壹事实,以及人权状态的恶劣,却是政府不愿意检讨的话题。
壹个社会的進步最终取决于社会成员个人利益及权利的实现程度,而中国的改革成功与否,至少应该将社会的多数成员――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及权利的实现程度考虑在内。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认为资本、劳动及土地等生产要素均参与分配;马克屎主义理论则强调劳动是创造财富的唯壹来源。无论是按照哪种观点,劳工权益都不应当成为经济发展的牺牲品。但恰恰是在中国这个奉马克屎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共产党国家,无论是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工资收入)还是劳动者的权利,都处于近乎悲惨的状态。劳动者工资增长的幅度远远落后于企业利润特别是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社会成员劳动所得之比重长期偏低的情形,完全背离了社会正常发展的目标和经济增长的本来目的。
本文讨论的主题是:改革以来,支撑中国经济“辉煌”成就的支柱之壹是中国成了“世界工厂”,然而,为什么维持“世界工厂”运转和盈利的上亿劳动者反而不能正常地分享到中国经济繁荣的成果呢?在壹个至今仍然宣称要“坚持马克屎主义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理论上应该成为“救世阶级”的工人阶层为何会沦为世界各国蓝领当中境遇最为悲惨的壹个群体?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壹、“中国制造”:庞大的血汗工厂
在中国近30年的经济发展中,“中国制造”的贡献可谓居功至伟。
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依据“比较成本优势”理论构架对外经济关系,使中国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中国制造”在世界各国攻城掠地,壹些产品拥有极高的世界市场占有率。许多数据都展现了“中国制造”曾经拥有的辉煌: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制造业产值已经增长了近3倍,比全球制造业的增长速度快10倍[1]。中国制造的三大主要类别--玩具业、制鞋业与纺织业,成了世界市场同类产品的主力。2006年,中国玩具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高达70%[2];鞋类出口量占世界出口总量的53%以上[3];而纺织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则从1986年的5.35%上升到2005年的24.03%,以每年8.93%的速度递增,从1995年起连续10年保持世界市场占有率第壹的位置[4]。由于“中国制造”的支撑,中国的進出口贸易额在GDP中所占份额不断上升,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即進出口贸易占GDP的比例)越来越高,2000年还只有44.5%,2004年就已经升至69.9%。[5] “中国制造”遍及全世界每壹个角落,并以低廉价格获得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以進口“中国制造”产品居中等水平的德国市场为例,近年德国对华贸易的增长也非常迅速。据德国联邦统计局2008年5月发布的统计数据,从2000年到2007年,中国产品的進口量增长了3倍,中国已成为德国位居第三位的重要贸易伙伴,仅次于法国和荷兰;与其它国家略有不同的是,德国引進的“中国制造”当中,办公设备、电脑设备与元件占18.6%,其次是电视、无线电和电器元件[6]。
1.是什么支撑中国成为“世界工厂”?
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期的物质极度短缺的状态迅速过渡到向世界各国源源不断地供给各种产品,到底依靠什么?且来看看引起世界恐慌的“中国制造”的背后。“中国制造”依靠两大因素支撑,壹是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二是巨大的环境生态损耗。正是依靠严重透支的劳动者生命福利与环境成本,“中国制造”才得以维持价格低廉的“优势”,成为“世界工厂”。对“世界工厂”这壹称谓,中国最初是坦然接受,并将此当作中国经济发展成功的重要标志。但近年来支撑“中国制造”的两大因素日益暴露出其致命弱点,由于劳动者的人权受到严重剥夺,生态环境也日益恶化,到本世纪初,中国原来矜夸的“优势”竟然成了中国经济的软肋。最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劳动力工资低下造成了作为国民主体的劳动者的购买力相对萎缩,导致国民经济的消费率(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持续走低,与1980年代前半期消费率维持在53%到51%的状态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本世纪以来,随着中国这个“世界工厂”的日益繁荣,国民经济的消费率快速下滑,在短短的4年内,就从2000年的48.0%降至2004年的41.4%[7]。消费率的高低和走向体现了壹个国家的国民是否从经济发展当中获益。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统计年报》统计,目前发达国家的消费率在78%左右,发展中国家的消费率平均为74%,素来以高国民储蓄闻名的东亚经济体的消费率也在65%以上。显然,如果用消费率来衡量,总体上看改革时期民众并未从经济增长中明显获益,而本世纪以来则处于利益受损的状态。不仅如此,中国经济在消费率过低、国内市场严重萎缩的情况下,必然对国际市场过度依赖;壹旦国际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中国制造”就会陷入困境。比如,2008年“中国制造”的三大“主打”产品玩具业、纺织服装业与制鞋业的厂家大批破产,其原因就是遭遇到国际市场寒流。
看起来强势的“中国制造”其实非常虚弱。如果观察制造业价值链上所处的位置,中国的制造业仍然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并未掌握制造业的核心技术,只是在全球生产链的最后壹道环节上组装产品。在全球营销方面,大部分中国产品既没有自己的营销管道,更没有自己的国际品牌。可以说,所谓“中国制造”其实是全球产业链中流血流汗最多的壹环,也是利润最微薄的壹环。正因为如此,当全球都在为“中国制造”的洪流惊恐的时候,中国厂商却正在为“中国制造”的无利可图而苦恼。
2.“象刀刃壹样薄的利润”
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虽为中国带来了大量的订单,但接到订单的中国厂家最终能赚多少钱呢?有人算了这样壹笔账: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壹种儿童玩具的零售标价是100美元,玩具的设计商和经销商都是美国公司,生产商是中国企业;玩具设计定型后,美国公司将订单下给壹家香港贸易公司,每件价格为50美元;香港贸易公司转手将订单交给中国的壹家外贸公司,每件价格为22美元;这家外贸公司再向广东和江苏的两家工厂订货,每件价格15美元;工厂的生产成本(包括人工和原材料)是12美元;美国公司拿到玩具后,以每件82美元的价格卖给商场。粗略计算下来,中国生产企业的毛利及成本是每件3美元,中国外贸公司的毛利及成本是每件7美元,香港贸易公司的毛利及成本28美元,美国公司的毛利及成本32美元,商场的毛利及成本是18美元。在这条生产价值链条中,中国内地的生产商和外贸公司总共才获得10美元,仅占商品零售价的10%,而其余的90%则由各个经营环节参与分利。不仅如此,近年来不少中国厂商为保住美国市场,大都采取先付货、后结算的方式;有的美国零售商和中间商收到货物半年后才付款,甚至在货售出之后才付钱,等于把库存成本转嫁给了生产者[8]。
多年来在国际市场占有率上稳居第壹的中国纺织服装业,其实壹直依靠国内的出口退税制度维持生存。在2006年下调出口退税率之前,纺织业的出口退税率为13%,而领取了出口退税的纺织业的平均利润不过5%而已;退税率调整到11%之后,纺织业的平均利润也相应萎缩到3%左右[9]。
加拿大约克大学商学院国际工商管理硕士项目主任伯尼·沃尔夫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曾形象地形容“中国制造”的利润:“中国有许多公司出口,但是出口的利润却只有刀片那麽薄。[10] ”
3.中国劳动力的工资到底有多低?
参与“中国制造”的厂商除了依靠维持过多年的出口退税制度的优惠之外,压低工人工资几乎成了“铁律”。衡量中国劳动力的工资有两个标准,壹是绝对标准,即与他国同类劳动力相比较;二是工资在GDP中所占比重。前者与劳动力市场供给状态有关,后者完全取决于壹个国家的政治因素和相应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及劳工政策和制度。
从绝对标准来看,中国劳工的工作环境恶劣与工资之低,壹直是国际社会杯葛的壹个话题。“三资”企业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尤其是出口贸易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早在2002年,中国的“三资”企业已达到28万户左右,在中国投资总额中的比重占到13%,占全国工业产值的14%,占中国出口总额的47%。但许多“三资”企业的工人都在超强度、超负荷、超体能、超工时的情况下工作,工人由于疲劳过度而伤亡的事件不时发生。据调查,在“三资”企业工作的外地劳工每天工作至少12个小时,每周至少6天。他们的年龄大多在17到23岁,每小时基本工资仅为30到50美分,月收入在100到150美元[11]。2004年以来,由于工资太低,壹度发生“民工荒”,不少企业被迫提高劳工工资。即使如此,中国工人的工资还是非常低。据《纽约时报》2006年的壹篇报道,跨国公司设在中国的大工厂的平均月工资水平仍然在100美元至200美元之间,其中最低工资每月不足80美元;鉴于员工通常每周工作6天,每天10小时,按照跨国公司支付工资的上限(每月200美元)计算,每小时的工资是77美分,而同期美国制造业工人平均小时工资为17.72美元[12]。《华尔街日报》曾将韩国工人工资与中国劳工收入加以比较,“现代”汽车的工人平均年薪是5,000美元,还因为待遇过低而引发劳资纠纷;而在中国的广东,最新出台的“月最低工资”规定是800元人民币左右,也就是1,200美元左右的年薪。从这个角度便很容易理解大量外资为什么涌入中国,以及中国的加工贸易为何能蓬勃发展[13]。
据美国劳工统计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的统计,2005年度美国平均每小时工资16.16元。而在中国,许多地区工人的小时薪资仅为40到60美分[14]。该报告举了壹个例子,“‘中国制造’的芭比娃娃单价20美元,但中国只能获得其中的35美分”。被外媒称为“肮脏的‘苹果’制造业”之所以能牟取超级暴利,原因之壹也是在中国使用“廉价高强度劳动”。据报道,苹果在中国的iPod工厂是Foxconn代工组装工厂,位于深圳龙华的Foxconn工厂雇佣了20多万员工,其中绝大多数为女性。报道称,这些工厂生活住宿条件极为简陋,而且不允许外人進入;厂内工人每天要工作15小时以上,每月工资仅合27欧元(约270元人民币)[15]。
二、决定中国劳动者生存境况的政治过程
二战之后,GDP日渐成为衡量壹个国家国力的重要指标(中国只追求“国富”,对使用GDP作为衡量国力的标准更是有狂热的偏好),但欧美民主国家更多地用民众福利(包括工资与社会福利在内)作为衡量本国民众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重要指标。若用后壹种方法来衡量壹国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并作国际比较,可以采用国民的工资收入在GDP当中的比重这壹指标。中国国内互联网上盛传壹个说法,即“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收入壹般占GDP的50-60%”,笔者无从查考此数据的出处,仅以此为比较中国相关数据的大略参考。必须说明的是,在中国由于这壹指标会显示出不利于官方的结果,所以国家统计局经常故意回避使用这壹指标,相反则偏好用“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连续四年两位数增长16%”[16]之类来宣传劳动者待遇的提升。
与中国劳工工资偏低、消费力萎缩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的政府收入在经济增长中迅速攀升。若比较政府收入与职工工资在GDP中所占比重的变化及相互消长,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中国当局追求“富国强兵”、忽视“富民”这壹社会发展目标的局限性。
1.决定中国劳动力工资的制度因素
在中国国内消费市场连年萎缩的背后,隐藏着壹个事实,即中国的职工工资在GDP中所占份额长期偏低,而过去十多年来政府财政收入在GDP中的份额却呈持续扩大之势。表1所列数据充分说明,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特点是不断降低工资和消费在GDP中的份额,然后以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始终停留在壹种缺乏内生动力的对外倚赖式增长陷阱之中。
在讨论表1内容之前,有必要说明两点。第壹,判断政府收入有多少,大体上有三种计算口径:小口径是预算内财政收入,中口径即财政的预算内收入加上预算外收入,大口径则是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再加上各级政府的财政制度外收入。如果按照国内有些学者采用的大口径来计算,那麽政府部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超过30%[17]。笔者采用了中口径,因为资料易得,可逐年比较。第二,改革以来尽管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但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就业人数与全国人口总数对比,可以发现,从1978年到2004年,城镇就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从9.9%上升到20.4%[19],翻了壹番。为什么全国总人口中城镇就业人口大幅度增加,而城镇职工工资总额在GDP中的比例却持续下降?这表明城镇就业者的收入状况恶化,除了部分领取工资的就业者工资偏低之外,还有相当大数量的城镇就业者(约1亿左右)没有固定工资,处于半就业或临时性游动就业等低报酬状态。
表1:中国政府收入与职工工资在GDP中所占比重之比较
年 份 GDP总量
(亿元) 政府财政收入
(预算内+预算外)[18] 职工工资
(亿元)
总 量 占GDP比重 总 量 占GDP比重
1978年 3,624.1 1,479.37 40.8% 568.9 15.7%
1985年 8,964.4 3,534.85 39.4% 1,383.0 15.4%
1995年 58,478.1 8,648.70 14.8% 8,100.0 13.9%
2000年 89,468.1 17,221.66 19.2% 10,656.2 11.9%
2002年 105,172.3 23,382.64 22.2% 13,161.1 12.5%
2004年 136,875.9 31,095.47 22.7% 16,900.2 12.3%
2006年 209,407.0 45,373.38 21.7% 24,439.0 11.7%
2007年 246,619.0 59,304.00 24.0%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数据来自国内媒体的报道,见2008年4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结果公告”(国家统计局公告2008年第1号):“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932元,日平均工资为99.31元。”但统计局未公布计算职工年均工资的全年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等数据。
表1中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85年到1995年,职工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比重逐年走低,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即“分税制”后,90年代后半期这壹比重的下降速度更快。1995年至2000年,财政收入从 8,649亿元增加至17,222亿元,在GDP总额中所占比重从14.8%提高到19.2%;与此相对应的是,职工工资在GDP中的比重却从13.9%降到11.9%。2006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1.7%,而职工工资的比重则降为11.7%。显然,政府财政收入和职工工资的此长彼消是中国改革的壹个不容否认的结果。毫无疑问,建立在这样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基础上的经济增长是不利于劳动者的增长,而且必然缺乏可持续性。
中国官方经常以“中国特色”的改革成就优于俄国而自得,其实,将上述中国的数据与俄罗斯的资料加以比较,就能发现,那种既无自知、又缺乏对它国准确认知的自得是如何可笑。世界银行报告指出,1999年至2003年,俄罗斯的工业年均增长6.64%[20],而2002年俄罗斯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为47.1%[21];另壹方面,俄罗斯联邦和各联邦主体、地方政府,将三分之壹的财政支出,用于教育、医疗、救济等社会领域,从而建立和维持了壹套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让退休、失业、儿童、学生等等弱势人群也能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22];结果,从1999年到2006年,俄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从30%下降到14%[23]。与俄国相比,中国的职工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低于俄国,所以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也自然会低壹些,但在中国的城镇就业人数比重翻番的情况下工资占GDP的比重反而下降,这无论如何都无法被解释成中国改革的“成功”。从民众受益这个角度去看中俄两国的转型,究竟何者才是“以人为本”,何者是“以官为本”,高下立见。面对这样的事实,官方和御用学者对中国改革模式的种种辩解,不是苍白无力,就是谬导误释。
近几年,比较中印度两国经济是热门话题,但两国的工资差距却常被忽视。印度的工资连续多年以高于GDP的速度增长。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美世咨询的壹项调查显示,从1999年至今,印度的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1.5%,其中,2004年印度人的平均工资水平上涨了11.6%,是亚太地区最快的国家;而同期印度的GDP增长速度不到9%,仅2005年的GDP增长速度达到9%;考虑到通货膨胀,他们的实际工资增长是7%。在制造业领域,中国的劳动力价格甚至比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快速增长的印度还要低10%[24]。事实上工资差距(即国民的消费能力)已影响到中印两国的经济走向:中国由于缺少壹个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不得不过度依赖国际市场,经济风险大大高于印度。
必须指出的是,考虑到这些年中国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与公职群体的工资增长有密切关系,劳动者群体的工资增长缓慢这壹问题就更加突显出来。具体来看,中国的职工工资增长状态有以下两大特点:
1.在职工工资总额增长速度远远落后于GDP增长速度的同时,其中公职人员的工资呈刚性增长。改革开放后,尤其是1985年以后,政府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作过8次调整及“改革”,自2001年以来共计三次给公职人员加薪(主要是职务工资和基础工资),每次增幅都不低于15%[25]。单纯就工资收入而言,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确实不算太高;但如果将非货币收入如住房及各种单位福利都计算在内,各地的公务员收入都远远高于当地中等水平。更何况公职群体还得到社会保障体制的全方位覆蓋,再加上职务的含金量高(有灰色收入)、工作稳定等等,公务员便成为中国时下最热门的职业。另壹组数据更能说明公职群体的实际收入水平:2003年,由国家财政预算内收入、预算外资金、企业与村民交费和列支成本支出的行政事业供养费高达15,766亿元,占GDP的13.52%;政府部门总支出37,960亿元中的37.58%由公职群体所消耗,这还不包括公共汽车消费和公款吃喝花费的6,000多亿元(接近当年财政收入的20%左右)。上述财政供养人口约7,000万人,消耗国家财政收入的58%左右[26]。
2.数量庞大的底层劳动者群体的工资总额却增长缓慢,甚至少有增长。比如,90年代初期到21世纪初期是中国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但在最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企业蓝领员工的工资竟10年未涨[27]。同时,蓝领阶层在享受社会保障体系的几大社会福利如医疗、养老金、失业保险等方面,还面临严重的歧视。
在中国,无论是公职人员的工资还是劳工工资的决定,都是壹种典型的政治过程。中国政府连续多次给公务员加薪,毫无疑问是制度偏倚的结果。与中国特色的政治相对比的是,在中国当局努力贬损的美国,公务员要求涨工资首先要经过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的批准,然后还要由全国超过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批准;最重要的是,美国还奉行“谁提出涨工资,不给谁涨工资”的原则,即本届议会和政府通过的加薪法案不能自己受益,只能让下任官员受益。
中国劳工在与资本的博奕中之所以会处于如此不利的境地,首先与中国政府在这壹过程中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有关。中国当局确立的国策是“发展经济是硬道理”,以GDP增长速度作为考察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这种政绩考核体系必然使地方政府不惜壹切追求当地的经济发展,而以牺牲劳工利益为代价吸引外资,依靠过度榨取劳工血汗获取产品竞争力,从而保证中国经济的发展,这样的施政手法几乎成了地方官员心知肚明的条规。可以说,在苛剥劳工方面,中国政府与企业结成了不光彩的利益同盟。
中国与民主国家的重要区别是,在民主国家,民众可以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或者间接影响该国的经济政策与国民收入的分配,而中国民众至今尚无影响国家政策的诉求管道与制度化能力。因此,中国劳动者尤其是底层劳动者面对资方的惨败,从表面看来是劳动在与资本的博奕中失败,但其实背后却有制度的政治裁量。底层劳动者的工资增长缓慢,其中固然有劳动力市场极度倾斜、呈无限供给趋势这壹因素在起作用,但同时还应该看到,劳工阶层工资增长缓慢的更深层次因素是中国劳动者缺乏权利。事实上,劳动力价格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而是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禀赋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中国的劳动力价格超低是因为政治制度起了极大的抑制作用。比如,中国当局从不允许劳工自行组织工会,这就使得劳工在与雇主進行工资谈判时,不能组织起来参与谈判,无法具有作为壹方谈判者的主体地位。
由于劳工没有集体谈判工资的权利,更不能组织工会集结成有组织的力量。壹盘散沙式的劳动者是无法与资方通过谈判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更何况资方背后还有地方政府在撑腰。可以说,劳动力供给极度倾斜,是中国劳动者面临的特殊困境;但如果他们能获得政治制度保障的权利,尤其是自由结社、示威游行、言论自由等能够保障权利的权利,中国的劳工群体决不至于堕入目前这种悲惨境地。
2.中国工会“壹身而二任”的双面角色
在美国与欧洲,工人从来不会被称为“弱势群体”,劳资双方在政治制度规定的权利框架之内的博奕决定了劳动者的生存境况,而工会势力之强大,也早已令政治家必须重视。中国的劳动阶层之所以被称为“弱势群体”,不仅在于他们的经济地位低下,更在于他们政治社会权利的缺乏。
这里有必要解释中国官方工会的性质。国际社会虽然知道“中国至今尚无独立工会”,但将“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定性为“较温顺的工会组织”,这完全是壹种误解。迄今为止,中国的官方工会根本不是由工人群体中自发产生并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它只是政府机构的壹种延伸,因此中国的工会机构长期位列政府系列的“党政工青妇”几套常设班子之中。“全总”及其辖下的各级工会与民主国家的工会有三点本质的不同:其壹,经费来源不同,各国工会的经费均来自会员所交会费,而“全总”的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其二,民主国家的工会负责人乃会员选举产生,他们不能同时具有公务员的地位,更不能由政府任命。而中国的工会负责人,从中央到省、地级市、县,无不列入政府官员编制,由人事部门任命,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也是行政任命,处级以上的工会主席还得经过党的组织部门考察。事实上,大多数地方政府的工会成了安排当地政治失意者的官僚机关。据浙江省的壹项调查,75%以上的工会干部来自党政部门,只有11%的人来自工人[28]。其三,民主国家的工会独立于政府,它为了劳工利益与政府部门讨论、谈判,但绝不会沦为政府的附属品。而中国政府对“全总”及其活动保持着绝对的控制。尽管工会声称自己代表工人的利益,但它的真正作用是将政府的政策传达给工人,宣传劳动纪律,推行政府政策,而不是代表工人与雇主和政府交涉。正因为如此,在前苏联,工会被当局称为企业负责人(由政府委派、代表政府)与工人之间的“传送带”。中国的工会模式至今仍然是苏联版,改革并未使工会的官方属性发生什么变化。可以说,在中共的控制下,官方工会系统即便有壹些为劳工争取利益的功能,也必须完全服从于党政部门的需要;与其它官僚机构相比,它处于相对弱势。如果说,有些工会干部能相对积极地为劳工呼吁,那也不过是因为地方党委任命的工会负责人个人对工人有更多的同情而已。
总体上看,虽然中国各地的国有企业与党政事业机关均设有工会,这些工会并非为维护职工权益而设。如果询问任何单位的工会会员,工会发挥什么作用,得到的答复肯定是“工会是给职工发放福利的机构”,比如节假日组织职工旅游,或者给职工发壹点节日食品之类。90年代后期以来,各企业的工会虽然形式上代表工人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但工人从来不认为工会能代表工人捍卫或者争取权利。
从2006年开始,官方工会在美国零售集团“沃尔玛(WalMart)”等外企当中开始建立工会组织;与此同时,当局还在8,000多万家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这些举措并非为了让工人有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工具,只是为了让党的势力更深入地渗透到企业当中,从而使党握有更多的控制企业的筹码。而众多外企管理层凭多年与中国官方打交道的经验,也很明白此“工会”并非民主国家的彼工会,只不过是中共政府打進外企中的壹根楔子,这根楔子的作用取决于党的需要,既可以成为外企对付工人的壹张牌,又可以成为党用来对付外企的工具。如果有外企工人自发成立工会,既得不到“全总”及其下属各级工会的保护,外企管理层也会想方设法打压独立工会负责人直至将其解雇。
北京海淀区中日合资企业“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相模”)解除该企业工会主席唐小东劳动合同壹案,就很能说明工人自发组织工会的尴尬处境。2003年8月22日,“三环相模”的工人自发组织职工大会,选唐小东为工会主席,这壹选举结果于8月29日得到海淀区总工会批准,取得合法资格。2003年9月9日,“相模”工会向企业行政方发出了第壹号工会文件,要求公司于9月30日前与未签劳动合同的部分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补发部分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金等。2003年11月3日,企业行政方发布“关于解除唐小东总务部经理的决定”,以唐小东未做好本职工作为由解除唐的职务。在各方斡旋之下,“三环相模”于2004年1月8日收回解职决定。2004年8月30日,“三环相模”以唐小东严重失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唐小东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工会干部维权的打击报复,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但无任何结果。与此同时,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的援助律师受“三环相模”工会的委托,向海淀法院起诉“三环相模”侵权,海淀区法院未予受理。唐小东离开“三环相模”后失业,曾以工会干部身份向海淀区总工会申请失业求助,未获批准[29]。此案最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此前从未有过工人自发组织的工会,在“全总”领导下的企业工会也未发生过工会主席被企业报复开除的先例。“相模工会”虽然成立后得到了海淀区总工会的承认,但在官方眼里,它与中国政府领导下的工会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唐小东这个合法的工会干部既得不到政府部门的政治支持,也无法通过法律诉讼解决自身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要了解中国的劳资关系,必须了解劳工阶层面临的体制重压,否则便难以理解,为何中国的劳资关系被扭曲成如此现状。解读2001年通过的《工会法》是了解中国劳资关系的壹把钥匙。《工会法》第27条称:“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理解这壹条文需要把握两点,壹是参与“停工、怠工事件”的工人之要求应当如何对待,不是依法裁定,而是由工会根据当地政府的意见来判断是否“合理”,壹旦地方当局认为工人的要求“不合理”,工人就面临被迫害的危险,而工会则袖手旁观。第二,这壹条文的潜台词是,如果工人自行罢工,工会的功能不是参与罢工的组织和领导,而是劝导工人(即“做好工作”),协助管理层“恢复生产”和“工作秩序”,换言之,中国的工会有责任瓦解工人自发的罢工。 正因为如此,海外的研究对中国工会的作用做如下描述:“中国工会的作用更像壹个人事部下面的壹个办公室,它主要关心的是管理层的利益。[30]”而工会代表们对本身角色的认知比任何观察者都更能说明问题。棠下壹家钢厂的工会主席郑寅斌(音译)这样描述自己的角色:“我代表谁?代表劳资双方。如果我要会议上发言,我会说,‘首先,以总经理的名义……’,然后,我会说,‘其次,以工会的名义……’,我知道这让人难以理解,但这是事实。[31]”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工会只不过是政府机构对劳工实施管理控制的另壹工具,在保护工人权益方面必然无所作为。
劳资双方的博奕通常主要围绕工资進行。从企业主的立场来看,工资是壹种必须尽量压缩的成本;而从劳动者立场观之,工资则是壹种应当正常增长的工作报酬。在人权昌明的民主国家里,工会和管理层之间经常会就工资水平谈判交涉,工人则拥有自由罢工的权利。在中国则全然不同,中国的劳工既无集体谈判工资的权利,更无自由罢工或组织独立工会的权利,而官方工会不是工人自由表达利益诉求的有效管道,在劳资双方博奕中也不会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更何况,充当劳资双方仲裁者的地方政府出于政绩、税收等种种利益考量,在劳资双方的博奕中常常成为资方的保护者。许多长期观察中国工会的研究者指出,中国工会的角色不是代表工人,而是向工人解释为什么公司不能给他们提高工资,为什么裁员会帮助企业。壹位“全总”的代表对研究人员们表示:“如果工人抱怨他们的工资太低,我们不会去同工厂的主管面对面地谈判,……如果这家工厂倒闭了,工人们就会丢掉饭碗,……能还是不能涨工资,最后是老板作决定。考虑到裁员的问题,我们能做的只是给工人做好思想工作,……让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没有做好工作,就面临着失业的危险。[32]”
中国虽然也订立了本意应是保护劳工权益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但同时却设置了种种制度性障碍,使得这类法律形同虚设。“资方和地方部门可以通过制度运作中的不良变通和连接制造壹些制度性障碍,从而使得壹种有意安排的制度不匹配得以出现,劳工权益保护制度或失去发挥作用的前提,或以壹种变形成为工人维权的障碍。[33]”在司法程序方面,这表现为拖延时间与恶意诉讼、提高工人获取证据的成本、利用劳动争议发生的时效、利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限制求助行为等。于是,在资方和政府的合谋之下,看上去似乎有利于劳工的法律往往成为限制工人维权的工具。2008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新《劳动合同法》问世之后的情形堪称诡异。这部新《劳动合同法》未生效之前被媒体解读为劳动者的“保护神”,同时也被企业管理层视为擡高经营成本的“洪水猛兽”。针对《劳动合同法》保护工人的条款可能生效的局面,壹些企业主未雨绸缪。从2007年10月开始,深圳华为、“沃尔玛”等企业出现大规模“裁撤”员工事件,华为公司居然有7,000多名工龄8年以上的员工为了“配合”企业,“请辞”后再竞聘上岗。这样的做法是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如下条款: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34]。此外,由于新《劳动合同法》本身的缺陷及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反而令工人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因这部法规的实施受到损害。比如2007年12月,顺德壹家大型企业就出现上千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原因是工龄计算与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有障碍[35]。其实,即使与新《劳动合同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炉,只要“有意安排的制度不匹配”情况仍然存在,就很难指望这部法律会真正成为劳动者的“保护神”。
在与资本的博奕当中,劳动者作为分散的个体,是无法与强大的资本对抗的,他们的工资因而也成为最容易被压缩的部分。《中国青年报》曾发表过“珠三角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记载了广东东莞市政府想方设法降低当地劳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形。该市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拒绝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理由是,“调高最低工资水平会赶走外来投资者”。珠三角地区壹个公开的秘密是,为了节省人工成本,绝大多数工厂都按照最低工资水平线来确定工人的底薪。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应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至60%,中国劳动部门也已出炉了类似规定,但珠三角各地这壹比例仅为20%至30%[36]。
3.中国劳工极其危险的工作环境
工资低只是中国劳工状态的壹个侧面,而工作环境充满危险则构成了劳工状况的另壹主要方面。事实上,中国“经济神话”的背后是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与中国人为此支付的异常沈重的生命代价。且看壹组数字:
在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血汗工厂”,工作环境极不安全。那麽农民工每年因工伤死亡致残的人数有多少?即使按照官方数据来看也非常惊人:2003年中国大陆死于工伤的高达13万6千人,其中80%是农民工;死伤率最高的是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这三个农民工集中的行业[37]。在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发达的广东、江苏、浙江三省,死亡人数分别是11,795人、8,911人和8,839人,依次居中国前三位,均超过美国全国的工伤事故死亡总数[38]。按照中国官方的说法,2003年是中国工伤死亡事故的拐点,从这壹年开始,工伤事故死亡人数连年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比2002年少死亡2,625人,下降2.1%;2004年下降0.2%;2005年下降7.1%[39]。但即便如此,2007年中国的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依然高达101,480人[40] 。
其实,这三大高危行业之外的其他制造业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支撑中国这个制造业大国的重要支柱之壹是乡镇企业,在乡镇工业的38个行业中,有33个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涉及有毒有害的职业(或工种)达6,533个。全国乡镇工业中有500多万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占乡镇工业企业总数的80%;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2,515万人,占乡镇工业企业职工总数的32.80%[41]。苯污染引起的问题已经有不少案例见诸报道。中国是世界上的制鞋大国,每年生产各类鞋60亿双,占世界鞋产量的53%,坐上了世界鞋业的头把“交椅”。三苯溶剂是制鞋业所需要的生产原料,在鞋业集中的福建、广东、浙江等地,工人的苯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其他诸如正已烷中毒、三氯甲烷、三氯乙烯、二氯乙烷中毒事件时有发生[42]。不独鞋业如此,制帽以及箱包行业的情况同样令人触目惊心。它们普遍使用含有苯、甲苯、二甲苯成分的强挥发性胶水粘合剂。这里还必须提到从本世纪初以来在中国遍地开花的PX产业。PX在中国被称为对二甲苯,是壹种用于生产塑料、聚酯纤维和薄膜的有毒化工原料。目前,中国已经建成与正在扩建的大型PX生产基地已有10余处,如浙江镇海、山东淄博、辽阳、青岛、辽宁大连、河南洛阳与福建石狮等地[43]。这种可以通过呼吸、食物摄入、皮肤吸收,对人体危害极大的化工项目,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停产,为什么只有中国在不计后果地引進?原因只有壹个,PX原料带来的高利润。从1997年以来,国际市场上PX就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从2003年以来,PX需求几乎以每年100万吨的速度增长[44],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中国各PX生产基地也同步扩大产能,以牟取巨额利润。这类有毒化工原料的生产,危害的不仅仅只是生产厂家的工人,企业附近的居民也深受其害。为了使居住环境免受污染,近年来在厦门与成都相继发生当地民众抵制PX落户本地的维权活动[45]。
在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浙江省宁波市有壹家以断指再造为特色的市第六医院,平均每天有30名断指病人就诊,2004年做了上万例这类手术。该院外科主任陈宏称,伤者多为小型企业或家庭作坊的外来打工者,而生产事故频发是断指的最主要原因。据陈宏估计,除了该院之外,其他医院也分流了近半病人[46]。宁波有壹家工厂,壹年之内有30个工人失去了手指、手或手臂。这家工厂甚至还开出了壹份“价格”表:死亡或失去双手的,赔偿人民币15,000元;大拇指人民币3,000元;小指750元。在厦门的壹家只有600职工的刀具厂,4年中竟有142人工伤致残[47]。
目前,职业病已成为影响中国劳动者健康的最主要因素。全国每年报告各类急、慢性职业中毒数千人,死亡数百人;重大恶性职业性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对发生职业性中毒企业的调查显示,有28.91%的作业场所没有卫生防护措施,47.69%的企业工人没有个人防护用品;在被诊断为职业病的509例患者中,18.6%的工人被解雇。不少工人回到乡下家中后才发现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即便想求助于法律的保护,却苦于无法支付旅费、医疗检查费而只能放弃[48]。在劳工待遇最高的深圳市,从1998年至2004年,每年都要发生各类工伤事1万多起以上。据记者调查,深圳市1998年鉴定的工伤(仅含外伤)为12,189例,其中90%以上都是断指、断掌或断臂。在深圳,平均每天有31人工伤致残,每4天就有1个人因工伤死亡[49]。
支撑“中国制造”的“廉价”,其实是以劳动者付出生命“补贴”而降低了的价格――至于环境补贴则需要另做专题研究。
三、中国为何不欢迎跨国公司的验厂审查?
伴随着“中国制造”行销天下,中国“血汗工厂”的面目也逐渐呈现在世界视野之内。应当令中国人感到惭愧的是,关注中国劳工悲惨境遇并试图帮助他们摆脱这种不体面的工作环境的,并非宣称“以人为本”的本国政府,而是中国政府壹直排斥、监控的维护劳工权益的跨国网络。这个网络由许多跨国公司、消费者运动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外基金组织、公司社会责任国际组织、慈善机构以及宗教组织等构成,近年来壹直对生产基地设在中国的各大跨国公司施加压力,促使他们对中国的生产厂家加强验厂审查,以改善中国工人的恶劣工作环境。
2006年11月27日,美国《商业周刊》的壹则报道使中国的“血汗工厂”再度受到关注。这篇题为“秘密、谎言和血汗工厂”的文章,其新颖之处在于,它指出了中国的出口制造业充满了欺骗,甚至出现了专门帮助中国供应商作伪以逃避检查的“咨询公司”。该文称,在过去4年中,中国供应商递交伪造工资单而被发现的比例从46%上升到75%,估计只有20%的中国供应商遵守薪水规定,而只有5%服从对工作时间的限制[50]。
这里涉及到近年来跨国公司在中国推行“SA8000标准”(全称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遇到严重阻力的问题。从表面上看,“血汗工厂”似乎是企业主缺乏良心的产物,只要约束企业主的行为就可以解决问题。但这种看法却很难解释与此相关的另外两方,即政府与工人对验厂审查的消极反应。实际上,“血汗工厂”是中国现有经济模式及整个社会大环境的产物,因此,反对“SA8000标准”的力量不仅来自企业管理层,还来自中国政府,愿意配合验厂审查的工人也不多。
个别中国媒体曾很无耻地将美国跨国公司推行“SA8000企业认证制度”,说成是美国害怕中国强大,变相设置贸易壁垒。壹篇题为“美欲向我抡SA8000大棒,珠三角恐成重灾区”的文章自2003年12月12日在广东壹家媒体发表后,几年来在中国网站上时不时被翻出来炒作。在这种舆论主导下,中国不少媒体都将“SA8000”关于童工、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标准,壹律视为美国借此“打压”中国,意在构筑壹种变相的贸易壁垒。尽管有负责任的媒体如《新京报》对此作了澄清,认为在中国推行“SA8000”有利于保护中国劳工权益,但主流媒体还是坚持这种所谓“爱国主义”的看法。如《环球》杂志驻伦敦记者于2006年1月曾发表“美欧将中国妖魔化为世界血汗工厂,凸现恐惧心理”壹文,仍然坚持“美欧批评中国是世界血汗工厂是害怕中国强大”,并指责许多造成中国劳工恶劣工作条件的罪魁祸首是西方公司[51]。
中央政府对此究竟采取什么态度,这可以用“国家认监委”的表态加以说明。“认监委”曾声称,现阶段在中国不宜推行“SA8000认证”。其实,“SA8000认证”与中国的《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基本壹致,在很多方面还不及中国的现有法律规定严格。该机构的官员还说,如果中国企业不愿意遵守国外的社会责任标准,感情上可以理解;因为就连中国法律这壹强制性规定,企业都没放在眼里[52]。
地方政府出于增加税收的考量,对“血汗工厂”的存在普遍假作不知,也不欢迎任何媒体报道此事。“沃尔玛”的遭遇就是壹个明显的例子。2004年2月9日,美国《华盛顿邮报》在头版报道“沃尔玛”供应商的工人实际工资为每小时16.5美分(当时约为1.36元人民币)。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等机构在调查后发表壹份报告,指责“沃尔玛”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地区的数家供应商工作环境恶劣、克扣工人工资、强迫工人加班。尽管“沃尔玛”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血汗工厂”的罪名,但美国公众和媒体掀起的拒绝“血汗商品”的声讨,使“沃尔玛”感到巨大压力,转而要求它在全球的供应商实施“SA8000”制度,其供应商达到了该规定设立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才有机会取得“沃尔玛”的订单,成为其合作伙伴。“沃尔玛”的验厂行为引起了中国众多加工企业的恐慌,而这些企业又是地方政府税收的主要台柱,于是地方政府与中国的媒体几乎壹边倒地批评“沃尔玛”对中国企业实施的“社会责任壁垒”[53]。在中国政府严格控制舆论的环境中,这种壹边倒的批评很容易造成社会认知的混乱。“沃尔玛”尊重社会道义的行为也引起了受害工人的恐慌,因为“沃尔玛”的“社会责任标准”使企业陷入困境,工人们将失去工作。在就业艰难的今日之中国,“包身工”式的工作境遇尽管非常糟糕,但在中国农村有2亿多劳动力无业可就,城市也有数千万失业者的情况下,有工作毕竟要比失业强得多。工人们既痛恨黑心厂主的虐待苛剥,但更害怕失业。因此,只要工厂主未将工人逼到无路可走的地步,工人们大多不会向审查员主动提供情况。所以,跨国公司的验厂审查员要调查清楚中国企业的真实情况十分困难。可以说,缺乏中国政府的支持,跨国公司欲在中国贯彻社会道义责任,不仅收效甚微,还有可能被中国当局利用民族主义情绪在民众中煽起不满。
然而,与在中国本国企业工作的劳工相比,这些在外企工作的劳工还算是幸运的,至少还有关注中国劳工权利的跨国网络在观察并促進改善他们那不体面的工作环境。中国劳工的最底层其实并不是他们,而是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资源型产业――煤矿以及各种矿井中工作的工人以及多次被揭露曝光的“黑窑童奴”,他们悲惨的生存处境为世界创造了壹个绝无仅有的名词――“带血的GDP”。我曾经撰写过壹篇专门研究分析中国矿工生存处境的文章--“清洗‘带血的GDP’为何如此困难”[54],此处就不再重复了。
结语:社会進步的基础在于富民与人权進步
中国启动经济改革30年,中国以透支劳工生命与福利而营造的“中国制造”,支撑著中国成了“世界工厂”,它带给中国的其实不只是“世界工厂”的荣耀。从本质上看,中国劳工的悲惨处境源自中国当局的改革目标,即只追求“富国强兵”而刻意忽略“富民”及促進人权進步。这条漠视人民福祉的“富国强兵”之路,与晚清以来中国历届政权在百多年内所走的道路并无根本不同。只有少数被当局极力消除的声音曾质疑过中国当局的“富国强兵”之路,绝大多数中国人至今也未认真思考过这条发展道路与自身的利害关系到底是什么,更未体会到中国特色的“富国强兵”之结果,就是劳工阶层和普通民众的相对贫困化与人权状况持续恶化,以及每年高达数万起的社会反抗事件。
我印像最深的是这样壹件事:自世界银行公布2006年各国GDP总量排行榜以来,中国行将成为“世界第二强国”、若干年后会超过美国这壹说法,几乎成为中国媒体的最强音。同年11月,中国媒体公布了壹项来自“欧美”的民调,声称欧美人民“壹致认为”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强国”。于是网上有评论说,这证明了“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实现的强国之路是正确的”。
当人们为“富国强兵”的结果――看起来相当庞大的GDP总量――所陶醉时,完全忽视了壹个本应认真思考的问题,即中国发展经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其实,改革初期对这个问题曾有过讨论,而且基本达成社会共识,那就是毛泽东时代的“富国强兵”之道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所以必须通过改革扭转这壹方向,让经济发展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服务。1989年以后,不知不觉间,这场“改革”又悄悄地朝着当初被否定的毛泽东热衷的“富国强兵”模式回归。这些年来,中国政府壹直矜夸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富国强兵”成就,如“大大提升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之类,绝口不提中国现在生活于日均壹美元以下的贫困人口高达3亿这壹事实[55]。
作为壹位中国的知识分子,我无法忽视中国民众的生存权经常因政府的自利性目的而受到严重侵夺的现实,比如本文谈到的中国劳工为“中国制造”的低廉价格提供的“生命补贴”,近十多年以来到处都发生的征地与拆迁,这都是政府肆意侵夺民众生存权并批量制造穷人的过程。在壹个贫困人口占四分之壹左右的国家,底层民众被迫在不体面的工作环境中有失尊严地工作尚不得温饱,政府依靠掠夺民众的生存资源并牺牲生态环境而堆积出貌似强大的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不过是在流沙之上建构大厦,根基不会牢固。
工人阶级的劳动条件
作者 劳动力 写于 二零一八年
执行总结
苹果控制了整个供应链的采购和人工成本,在整个 iPhone 的生产过程中,苹果直接采购的比例超过 80%,并且提供生产设备,组装工厂只是采购机壳,面板,电路板,包装材料等,组装部份的人工费用是按工人的实际工资计算,工厂收壹些管理理费1。自从 Tim Cook 成为苹果的 CEO 以后,苹果都要求供应商的提高产能,每年减价 5%到 10%,并让供应商之间相互竞争减价2。(根据和苹果供应商的会议)
根据苹果官方发布的 2015 财年 4 个季度业绩报告,其 2015 财年的总收入为 2337.15 亿美元,净利润为 534 亿美元,净利润率为 22.85%。其中在大中华区的收入 587,15 亿美元,占整个 2015 财年的 25.12%。由此可知,2015 财年苹果从大中华区获利大约 134,15 亿美元。而苹果支付 160 万工人壹年的基本工资不到 62 亿美元。不到苹果在中国区盈利的壹半。
昌硕是苹果的主要供应商之壹,在中国大陆雇佣了近十万的工人3。工人的生活环境恶劣,在苹果2016 年盈利减少的情况下,苹果转嫁给供应商,昌硕采取了更为隐蔽的办法压榨工人。我们这次调查基于对在 2015 年 5 月到 2016 年 5 月期收集的昌硕 2015 份工资单的比较研究和对工人的访谈,除发现昌硕为了通过苹果的审计而采用隐蔽方式压榨工人外,我们也发现昌硕的工作条件比2015 年更差。
调查发现
通过对工资单的仔细研读以及 CLW 调查员的观察,我们发现几个重要问题如下:
1) 尽管中国整体平均工资壹直在稳定上升,昌硕工人的工资却在过去的 8 个月中下降了很多。
2) 上海市在今年 4 月份将最低工资标准从 2020 元提高到 2190 元,昌硕工人的基本工资也确实提高了。但是昌硕却通过削减福利、与工人分担保险等方式控制劳工成本。结果,在获得加薪之后,工人的总收入反而减少了很多。工人每小时的工资为 13.33.扣除费用后只有10.66 人民币。
3) 非法超时加班在昌硕依然普遍存在。昌硕声称它所安装的身份识别系统可以有效控制工人的加班时间,但是我们发现这套系统在需要工人超时加班的时候没有作用,只是昌硕用来公关的的工具。工资单记录显示在 3 月最高的加班记录,工人壹月加班总数达到 109 小时。
工人壹个月工作 293 小时。
4) 昌硕雇佣了大量实习生。按照法律规定,实习生不得加班,但是这些实习生的加班时间却和全职员工壹样多,平均约 80 小时/月。
5) 昌硕工人工资依然很低,工人们必须依靠超时加班来补贴生活。工人不加班,扣除各种费用后,工人只能拿到 1412.99 人民币。
6) 在大部生产线,工人需要提前 10 分钟上班,但是这 10 分钟并不计算入工人的工资。
7) 工人每天要花 60 分钟排队通过安检和身份识别進入生产车间。身份识别系统没有有效控制超时加班,反而影响到了工人的休息时间4。
8) 工厂变相强制工人加班,在忙季的时候工人提出请假通常不会得到批准5。
9) 工人暴露在职业伤害的环境中,工厂没有给噪声和激光的生产部门的员工提供安全保护的工具6。
在 2016 年 2 月,我们发布了关于昌硕的第壹份基于工资单研究的报告,揭露了昌硕在加班时间等问题上的侵权情况。但是,从 4 月份开始,昌硕不再在工资单中列出加班的具体项目(平时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请看下文 2015 年 10 月和 2016 年 3 月的工资单比较),而仅仅给出加班费总额。由于这项变化,我们不能够单独依靠工资单精确地计算每个工人的具体加班时间,而必须结合工资单和昌硕厂内的电子触控屏来计算,增加了我们调查的难度。此外,昌硕宣称已经安装了壹套身份识别系统,通过这套系统它可以有效控制工人加班时间,但是我们对昌硕维修部门7
3 月份的研究发现,工人最高加班达到 109 小时,是法定上限的三倍。(维修部门负责修复损坏的手机,回收不能修复的手机的部件,包括客户服务中心在内约有两万人)在我们收集的382 份维修部门 3 月份工资单中,所有工人的加班时间都超过了法律上限所允许的 36 小时,其中298 人加班时间超过 82 个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超过每周 60 小时的苹果标准。85 月份,我们将
这些发现发给苹果,在七月,昌硕决定停止发放纸质工资单,工人们只能够通过厂区的电子触控屏查阅自己的工资信息。我们不确定昌硕是否是因为我们的报告才做出的这些改变,但这些改变发生的时间非常巧合,恰好在我们指出昌硕的身份识别系统不能有效控制加班之后。
苹果壹直在要求他们的供应链透明,但是通过我们的对昌硕工资单研究,整个过程中昌硕越来不不透明,想尽各种办法阻止独立机构了解昌硕的工作情况。
这份报告利用了中国劳工观察在过去的 12 个月中搜集到的昌硕 2015 份有效工资单。通过这些工资单9,以及比较苹果盈利和工人工资的比较,通过我们的研究说明苹果才是侵权的问题的真正根源。
工资单与研究方法
在这篇报告中,我们主要结合描述性统计和 CLW 调查员的观察呈现昌硕工人的工作条件。数据来自于 2015 份昌硕工资单和个别的中国官方统计数字。工资单由中国劳工观察调查员在 2015 年、2016 年在昌硕担任生产线员工时收集。工资单覆蓋的月份有 2015 年的 5 月到 10 月,2016 年 3月到 5 月。工资单基本信息总结请见表格 1。
工资单上的主要信息有基本工资、加班费、不同类别的补贴和奖金以及个人支付的保险费用金额。
为了使计算更加简便,我们把所有的奖金和补贴加在壹起,归为壹类-“奖金和补贴”
10。工人收入
的数额和结构(基本工资、奖金和补贴、加班费)可以直观告诉我们工人的待遇如何以及他们有没有受到公正对待。通过比较工人在加薪前后的工资结构,可以检验有没有真正给工人加薪。工资单上加班费都列出了加班的类别,比如平时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我们可以由此计算出工人的加班小时数。(但是,从四月份开始,昌硕不再提供具体类别,只有壹个总额,我们只能由此推断加班时间,不能得到精确数字)工资单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工人收入和加班时间不可否认的证据,调查员的观察则可以告诉我们工厂的职业安全、请假难度、吃饭时间、進入车间时间等比较细节的关于工作、生活环境方面的问题。
昌硕工厂部门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组装和维修。大部分的部门合作为苹果组装电子产品,不同部门间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量相差不大,部门间的差异几乎可以忽略。在部门之内,工人们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也相差不大,工人们没有自由选择是否加班的余地,因此同壹个部门内部不同工人的差别也不大。维修部门的工作时间安排会与组装部门不同。比如在 3 月,其他部门加班时间平均只有约 14 个小时,而维修部门的平均加班时间却达到了 89.4 小时。为此,我们将维修部门的工资单单独拿出来進行分析。总而言之,尽管我们的工资单没有按照随机抽样标准抽取,但是根据上述理由,我们认为我们的样本可以代表昌硕的劳工情况。
工资单研究总结
(1) 工资单
在 2015 年、2016 年共收集到 2015 份有效工资单,其中 2015 年 10 月份工资单 1064份,2016 年 3 月份工资单 480 份,2015 年 9 月、2016 年 4 月、5 月每个月工资单100-200 份,此外还有少量 2015 年 5 月到 8 月份的工资单。
(2) 基本工资及工资结构
在我们的样本中,绝大多数(96.1%)工人的基本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同,在2016 年 4 月以前为 2020 元,4 月份为 2262.86 元,四月以后为 2320 元。(昌硕根据上海市政府规定在 4 月 1 日后将基本工资提升至 2320 元,因为昌硕工作月份与自然月不完全吻合(壹个工作月份为前壹个月的 26 号到下壹个月的 25 号),故昌硕四月份前面 5 天工资按 2020 算,后面 25 天按 2320 算,综合起来为 2262.86 元。)基本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为生产线上最基层的员工,样本中另有少数指导员、资深指导员、分组长、工程师,基本工资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最高也只有3126 元,此外这些员工也处于生产和维修壹线。所有样本均为生产而非管理人员。
(3) 加班时间
加班时间计算。在 2016 年 4 月之前,昌硕工资单中明确给出各类加班的加班费,我们也可以通过工人的基本工资算出小时工资,结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加班费率(平时加班1.5 倍小时工资,周末两倍,节假日三倍),我们可以计算得出具体的加班时间,计算公式为:
加班时间=平时加班/(1.5*小时工资)+ 周末加班/(2*小时工资)+ 节假日加班/(3*小时工资)
自 2016 年 4 月起,昌硕不再提供加班细节,只有加班费总额。根据我们对 2016 年 3月份加班情况统计发现,74 名平时加班不满 23 小时的员工有 71 人周末加班时间也为0,平时加班时间超过 23 小时的 401 名员工中,394 名有周末加班。我们假设 4 月、5月与 3 月情况类似,那麽我们可以认为加班总时间在 23 小时以内的完全为平时加班。
此外,我们发现在 3 月份,有周末加班的员工中,周末加班与平时加班时间的比例为1:1.04,此时平均加班费率约为 1.75*小时工资11。在计算 4, 5 月加班时间时,我们首先通过比较工人加班费总额与加班 23 小时时的加班费来判断加班时间是否在 23 小时以上12,在此基础上我们分两种情况具体计算 4 月份以后加班时间:
A 当加班费 ≤ 23*1.5*小时工资时,加班时间=加班费/(小时工资*1.5)B 当加班费 >23*1.5*小时工资时,加班时间=加班费/(小时工资*1.75)需要注意的是,4 月、5 月份的加班数据仅是估算的结果,存在壹定误差。
调整前后的工资单
在 2016 年 4 月,昌硕调整了工资单内容,不再根据加班类型提供具体的加班费金额。壹般加班、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的费率不同,在此调整之前,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加班费和对应的加班工资计算每个工人的加班时间,但在此之后由于只有总加班费,而不知道不同加班的加班费各是多少,因此我们不能精确地计算工人加班时间。
主要发现
1. 工人工资依然太低
在 2015 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收入 5939 元13。对比之下,昌硕工人的工资即便是在加班小时数多达 90 个小时的忙季也只有 4200 元。更糟糕的是,在加班比较少的淡季月份,工人们的工资只有 2000 到 3000 元。他们的工资却远低于平均水平。这些工人生产著世界上最先進的电子产品,但是他们的工作却只相当于当地员工十年前的平均水平14。
此外,为了更好的衡量昌硕工人的工资水平,我们也有必要考虑上海的生活成本。根据上海市统计公报显示,在 2015 年上海城镇居民的平均消费支出为 36946 元,约合 3079 元每月。15然而,在淡季的时候(假设加班时间 20 小时),工人工资只有约 2700 元,甚至不能满足当地壹个人的消费支出。(昌硕工人工资与当地平均消费支出的比较请见下图)虽然当地的平均消费支出并不能代表昌硕工人的消费支出,但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 2320 元的工资在上海意味着什么。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昌硕工人的工资不仅要支持他们自己的生活,很有可能还要供养家里的老人和孩子。
2. 昌硕工人“加薪”的真相
2015 年 4 月,上海市政府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 2020 元提高到 2190 元(减去个人保险支出后)。
相应的,昌硕工人的基本工资也从 2020 元提高到了 2320 元。虽然基本工资有着 300 元的增加,但昌硕工人的总收入却在加薪之后减少了许多。在加薪之前的三月份,工人的平均收入为 3779 元,但在加薪之后的五月,收入却降低到了 3229 元。昌硕也许会解释说收入减少是因为加班减少,但是即便加班时间相同的工人,在五月份的收入也低于三月。举例来说,在三月份加班 80 小时的工人平均收入 3849 元,而在五月份加班 80 小时的工人,尽管基本工资提高了 300 元,总收入却只有 3736 元。那麽,昌硕是怎么在满足上海市政府要求的同时降低劳工成本的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于工人的工资结构。工人工资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和补贴。在加薪之前,工人们奖金和补贴平均收入约 700 元,但是在加薪后,奖金和补贴减少到只有 300 元。另外,在四月之前,昌硕说会全额为工人购买保险16,但是现在,昌硕要求工人支出个人支付的部分,平均每个工人要支付 330 元。两项相加月 730 元左右,因此尽管基本工资增加了,最终总收入却减少了很多。很多工人感觉被欺骗了。
此外,与工人总收入共同改变的是工人们对加班态度的变化。与美国人想要多花时间与家人在壹起的情况不同,昌硕工人却想要有更多的加班。工人们对加班十分渴求以至于如果有壹个月或者几个月没有加班的话很多工人就会辞职。这都是因为工人的工资太低,他们必须依靠长时间加班来供养他们的家庭。现在昌硕進壹步削减了工人们的工资,可以想象工人们的生活会变得更加困难。
这就是昌硕隐蔽性的减少工人工资的方法。虽然工人们的工资增加到了 2320 元,高于 2190 元。
但事实情况是按照上海市政府规定减去社会保险之后,工资的数额甚至还不到 2190 元。在缴纳保险之后,42.3%的工人工资仍低于 2190 元元,昌硕还需额外平均为这些工人每人提供 124 元的差补才能达到上海市的最低标准。从这些做法中我们不难看出昌硕对工人的态度。
3. 加班时间
昌硕工人的加班情况季节性比较强,在苹果新产品发布时的前几个月超时加班比较普遍,而在其它月份工人可能会基本没有加班。在我们二月份的报告中,我们揭示了 2015年 10 月期间,71.1%的昌硕工人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苹果最多 60 个小时的标准,其中有 64%每月加班时间超过90 小时。作为回应,昌硕邀请壹名布隆伯格记者在 2016 年3 月采访了昌硕上海厂区,并向这名记者展示了身份识别系统,昌硕声称这个系统不允许加班时间接近 60 小时的工人進入车间17,進而达到控制加班的目的。
然而,布隆伯格记者访问的地方仅仅昌硕想要大家看到的分厂。同样是在三月,我们搜集到的 382 份维修部门工资单显示超时加班依然普遍存在。在维修部门(工人数量约占昌硕上海厂区总人数的 40%),3 月份所有工人的加班时间均超过了中国法律所设定的 36 小时上限,63.3%的工人加班时间超过了 90 小时。
苹果没有详细的说明计算加班的方法,但其规定其生产链上工人每周至少应该休息壹天,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60 小时,按此标准工人每天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0 小时,平时加班每天不得超过 2 小时,周末/节假日加班每天不超过 10 小时,按此计算三月份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82 小时。但是在维修部门,工人们平均加班时间高达 89.4 个小时,78.5%的工人加班时间超过了 82 小时18。苹果在 2016 年 7 月回复我们的报告,说根据我们提供的信息,昌硕的壹些生产部门加班时间超过苹果的标准,但是比例低于我们的数据。但是苹果并没
有列出他们数据的样本大小,根据多少工人的工资单计算得出。
4. 昌硕没有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保护实习生
根据中国政府规定,实习生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 8 小时,不得加班19。但是在昌硕,实习生们不仅加班,加班时间甚至比全职员工还多。在三月份,所有的实习生都有加班情况,在我们样本中的 66 个实习生中,49 个加班时间超过 82 小时,根据我们计算,违反苹果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60 小时标准的比例达到 74.2%。
5. 无薪工作与被压缩的休息时间
根据我们对上百名的工人访谈,在大部分生产线,管理人员要求工人提前 10 分钟進入生产车间,否则不能打卡。例如工人 9:00 上班,但是被管理要求進入车间岗位的时间是 8:50 分。此外,这 10 分钟不计算入工人的工资。
我们假设昌硕工人都存在这样的无薪工作,那麽在壹年每位工人至少有 39 个小时的工作未付薪水,全厂 50000 人应得薪水(按 2015 年基本算)2263.8 万元。
此外,安检和身份识别系统实际上也增加了工人工作时间,压缩了工人的休息时间。安检和身份识别系统对不同车间的工人会占用不同的進入工厂的时间,例如 200 人左右的生产线,工厂排队通过这套系统的时间大约是 5 分钟,淡季的时候时间会更短。而在 400 人以上的生产线,工人通过安检和身份识别的时间需要 10 分钟,在忙的季节生产進出车间的时间会更长。壹天工人要分别進出车间 6 次。早上上班,中午午餐,午餐后回车间,晚餐离开车间,晚餐后回车间,下班回宿舍。在忙的季节,工人壹天用于進出车间的时间需要 1 小时,这些都不计算入工作时间。昌硕的身份识别系统没有有效地控制加班时间,反而压缩了工人的休息时间。
6. 强迫加班
工人入厂时告知,可以不用加班,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严重问题。为了要检查昌硕是否不强迫工人加班,中国劳工观察派入工厂调查人员以及工厂的志愿者去请假不加班。这些工人志愿者和中国劳工观察的调查人员,壹共请假十人次,只有二次被批准。其中有多次,工人请假先要先找小组长,小组长要工人去找大组长,大组长要工人去找课长,课长要工人去找经理。最后都没有批准,然后工人去昌硕的工人服务中心投诉,投诉中心说不受理,让工人协助工厂的安排。
7. 缺乏劳动保护
在工人培训的时候说要发给工人安全保护的工具,但是我们的调查发现工厂没有给噪声和激光的生产部门的员工提供安全保护的工具。大部份工人都在工厂中都能受到噪声和激光伤害。
建议
完全依靠审计是不能改善工厂条件,我们的研究发现了昌硕调整工资,减少工人的福利补助,要求工人支持保险金,强迫工人加班,都没有事先得到工人的同意,而是单方面工厂的要求。最好的方法是让工人选举能够代表工人自已利益的工会,通过工会来表达工人的诉求,监督工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苹果不公与不负责
美国 2015 年工资性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大概是 44%,但是在苹果整个生产链中,如果所有工人的工资水平都跟昌硕壹样,160 万工人壹年的工资总和也只相当于苹果 2015 年总营收的4.3%。苹果并不是因为资金短缺或利润不够而不得不压缩劳工成本,苹果有足够的利润,但是大部分的利润被苹果高管和大股东拿走。比如,在 2011 年苹果总裁 Tim Cook 壹次性收到价值 2.76亿美元的期权奖励,比 50,000 昌硕工人的年工资总和还多。
苹果也完全有能力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2015 年苹果的利润达到 534 亿美金,其现金储备更是从14 年的 1553 亿美金增长到了 2064 亿美金,足够雇佣 160 万工人工作 33 年多。但是苹果宁愿将这些这些钱放在手里什么也不做也不愿意拿出壹小部分来帮助工人改善工作条件。
总结
昌硕工人没有受到公正的对待,而昌硕也始终没有展现出公正对待工人的态度。根据我们统计,在过去壹年工人们每个月加班 80 个小时,最终工资包括加班费却只有人民币 3920 元,比当地平均工资低 2000 元左右。昌硕工人的工资始终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壹致,而面对上海市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昌硕仍通过壹些列操作变相给工人减薪。因此我们认为昌硕在对待工人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使壹个负面的典型。
公正对待工人不仅是昌硕的事情,也是苹果应当承担起来的责任。苹果虽然将生产转包给了昌硕等生产商,但是这些工人仍然是为苹果生产产品,苹果有义务帮助其生产线上的所有工人。同时,通过将生产外包,苹果达到了降低成本的目的,但是这些成本最终却由工人来承受,是苹果的原因导致工人条件的恶化。
任何的改善都需要支出壹定的经济成本,而苹果有着高达 2330 亿美金的现金储备,所以它是有足够能力来改善劳工的权益。但是从某壹角度来讲,现在苹果已经成为整个手机行业改善劳工情况的阻力。苹果的利润占了整个产业链甚至整个行业利润的 90%20,而其它多数企业都在亏损。如果它不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其它企业也没有能力去作出改善。
自从 2013 年以来,中国劳工观察每年都出报告来揭露昌硕糟糕的工作条件,此外华尔街日报,BBC,路透社,还有其它媒体也都对相关问题進行了报道,但很多问题从来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因此昌硕的例子可以证明苹果从来没有真正履行他们对工人和社会的承诺。
苹果首席运营官 Jeff Williams 说:我们知道没有任何壹个其他公司像苹果壹样来确保 工人工作环境的公平和安全,改進和跟踪发现了的问 题,并且让供应商的运营过程变得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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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关心全球供应链中的每壹个工人” - 苹果 CEO Tim Cook。
苹果在 2013 年回应中国劳工观察的报告说:“在改進员工工作条件方面,我们与供应商合作,这点我们深感自豪。确保行事正确,积极改進供应商行为准则,我们做的已经超出很多。苹果和苹果供应商将力保透明,勇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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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摘要
从 2017 年 8 月起至 2018 年 4 月,中国劳工观察派出多名调查员到衡阳富士康的工厂進行调查,该工厂主要生产亚马逊的产品。经中国劳工观察的调查发现,衡阳富士康工厂在生产亚马逊的 Kindle 电子书、Echo Dots 亚马逊音响无线智能语音助手和平板电脑时,侵犯了工人的权益。这是中国劳工观察首次对亚马逊公司的供应商進行调查。
据调查显示,派遣工占了其用工总量的 40%,这已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的 10%。
此外,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工作岗位虽然相同,但工作条件却截然不同。
正式工得到为时 5 天的入职培训,但派遣工却只得到仅八小时的入职培训,远低于法律要求的 24 小时的上岗前培训。壹些正式工报告说不需要支付体检的费用,但派遣工都需自己承担体检费用。
此外,派遣工在病假期间无工资,还经常面临在工厂淡季被强制放假的情况,放假期间也没有工资。派遣工也没有得到任何壹种社保或者住房公积金。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雇主须为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正式工有被支付加班费,然而派遣工的工资,无论是正常工作时间还是加班时间都是每小时 14.5 元。该小时费率包括全勤奖,请假超过两天或壹个月内迟到超过两次的工人,当月的工资以每小时 13.5 元为标准计算。
虽然正式工与派遣工的工作条件存在明显的差异,但所有的工人都面对低工资和过长的工作时间。工人在旺季加班超过 80 个小时,还曾经有工人连续上班 14天。衡阳市居民的工资平均是每月 4647 元,但工厂工人的工资平均每月约2000-3000 元。低薪让工人不得不依靠加班来维持生活。尽管如此,工厂却用减少工人加班时间的举动作为工人请假或旷工的惩罚。
工厂内的其他主要问题包括宿舍区的消防安全防备不足、缺乏足够的劳保用品、工厂缺乏有效的工会、使工人遭受语言暴力的严厉管理层。
派遣员工的待遇问题不仅存在于富士康,也是中国工厂的典型问题之壹。 以前,中国的法律没有派遣人员或临时工的专门规定, 2014 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开始实施; 然而,由于该规定的管制较宽松,而工厂又需要灵活就业的工人,使得工厂超规模使用派遣工人,以降低劳动成本。同时,因为在形式上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与工人的合同责任,使得工厂可以推卸其在劳动场所直接侵犯劳工权益的责任。
亚马逊不仅有能力确保其供应商尊重工人的权利,还可以确保工人的同工同酬,但亚马逊没有做到,任其供应商压榨工人,悄悄获利,其收益是建立在处于恶劣的环境下超时工作,但为了生计而别无他法的工人身上。
公司简介
衡阳富士康位于湖南省衡阳白沙工业园区,即领航科技(衡阳)有限公司、衡阳胜添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是富士康集团 TMSBG CDPC 事业群的主要生产基地,主要从事数位内容、信息通讯网络系统及其它应用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电子书浏览器、便携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多媒体智能型手表、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及其零组件,产品主要供应 Nokia、Motorola、Apple 等世界知名品牌和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站上显示“衡阳领航科技有限公司”已在去年注销,衡阳胜添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还在正常经营状态。另外衡阳富士康场内外各种活动包括招聘均未显示其法定注册名称,均称“富士康”字样,所以对于外界来说,很难弄清楚实际招聘的公司是富士康集团下属的哪壹个公司。
工厂基本信息
厂名: 富士康蔡伦科技园(二)
工厂全名:富士康科技集团衡阳厂区蔡伦科技园(二)工商注册名称:衡阳领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联系人 :湖南省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第二创业园/18674730235/彭先生
生产的产品:电子书,平板,多媒体播放器
主要客户:亚马逊(Amazon),(2018 年后,工厂有五个车间在生产,其中有四个为亚马逊制造产品)
工人人数:约 4500
正式工人数:约 2500
派遣工人数:约 2000
派遣工占总用工人数比例:约 44%
以上信息来源:工友提供
受访人数:20
受访者所在部门:制造部/品管部
受访者的男女比例:7:13
受访正式工和派遣工比例:3:17
访谈形式:
1. 面谈
2. QQ/微信,线上交流
3. 受访者不知道调查人员身份
壹、入职及离职
入职政策
招工要求:
正式工招聘条件是男女普工 18 到 45 周岁,入职时交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存盘,无需缴押金,不会扣押公认证件,不向新工人收取费用。
派遣工招聘条件是男女普工 16-45 岁以下,入职时交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存盘,无需缴押金,不会扣押工人证件,不向新工人收取费用。
招聘程序:
派遣工:调查员在 58 同城看见湖南衡阳富士康正招聘普工,打电话过去招聘方说只招聘计时工人,每小时 14.5 元,住宿费日缴 4 元水电费,食堂吃饭需自付,说最便宜是 5 元壹餐,但实际上最便宜也要 7 元。小时工无论進哪个车间,工资待遇都是 14.5 元壹个小时。
第二天,衡阳富士康打电话给调查员,要求添加微信联络,在微信上面聊,调查员说可以。招聘方让调查员过去之前先和她联系,她给调查员安排面试的时间。调查员问周壹下午可以不可以过去面试,招聘方回答周壹下午过去可以安排住宿,周二早上再带调查员去面试。招聘方让调查员过去的时候带上行李和身份证,到了之后才给她打电话。
宿舍就在工厂对面,但面试地点却在工厂外。星期二早上,调查员在宿舍大楼的门口等的时候已经有约 10 名其他的应聘者也在等。深圳企众人力公司叫了两辆滴滴车把应聘者带到了壹个职业学校,富士康小时工招聘面试的地方就在那里。
企众招聘部门的工作人员蒋秋香進来说今天企众这边介绍的人富士康只招二十个,妳们现在有二十五个人,有些人会被刷下去,有没有第二天不能参加培训或者不能上夜班的早点把名额让出来。待会儿富士康那边会发笔试的题,填壹些英文字母,六十分就可以及格,还有心理测试题,面试官面试的时候要好好回答。
八点四十左右,壹个男的挂著富士康的厂牌進来数了壹下人数然后发下来试卷,让我们把手机和身份证全都拿出来放在桌子右上角,开始答题。试卷做完之后发下来壹个基本信息表让我们填。填好之后对我们说,我们都说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工,每个小时十四块五,十三块五的基本工资,壹块钱的全勤奖,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迟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了那个月就只能算十三块五壹个小时。
试卷填完之后富士康的壹个面试官進来了,坐在桌子前面让我们壹个壹个做自我介绍,主要是说壹下以前都做过什么,并让我们把袖子挽起来检查壹下有没有纹身。面试官满意就拿着笔签上了他的名字,就把表递给调查员,让调查员下去壹楼录入基本信息之后交十块钱拍了壹张白底和壹张红底的照片。
之后又回到二楼等富士康都面试完然后進入教室,深圳企众人力资源公司负责招聘的蒋秋香说,下午两点在教室集合去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
正式工:计时工如果要成为正式工,可以直接到工厂第二栋大楼的人事部申请。到了人事部,他们可以签壹份合同,当场换厂牌,不需要通知劳务派遣公司。但是很多人不愿意转为正式工。
入职途径:网上招聘、工友介绍、工厂直招。
岗位分配:進去的员工只能随机安排進车间,不能自己选择進哪个车间。
未成年工:无未成年工。调查期间,正式工都鲜少加班了,所以没有见到学生工。根据壹位工人透露,去年有学生工。
正式工需接受体检,有工人说需要出 60 元体检费,有工人说没有支付体检费,工人可以拿到体检结果。体检项目包括检查视力、听力、身高、体重、血压、心跳,还有体内器官的健康状况如心脏、血管、肺、和胸部 X 光检查派遣工也需接受体检,体检费 50 元,由工人自己承担。体检项目包括抽血和胸透。体检报告会由医院直接交给工厂,所以工人无法获得体检报告。
入职培训:
正式工在入职签接受 5 天的培训,培训期间有工资。受访的工人不记得培训的内容。
派遣工在入职前接受 1 天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第壹部分是辞职和考勤的相关规定,第二部分重点讲進车间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拍照、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第三部分介绍住宿相关事项。工人上班忘记打卡可以告诉管理人员,但不得超过两次。進入车间的工人统壹带上帽子、工作服、鞋子,工厂会给每个人分壹个储物柜所以需购买壹把小锁。
進入车间之前,工人可以把手机所在储物柜里,男生禁止带香烟,打火机進去,女生不能带任何吃的东西進去,带水只能是透明的杯子装的水。
第二个老师重点讲進车间不能带任何电子设备,如果确实有急事需要接电话的可以去买壹个傻瓜机,只能具有接电话和打电话功能的,并报安保部门贴上壹个特定的标识才可以带進车间,每次出车间需要安检,如果发现带了智能手机会被检查手机里面的全部内容,并被记大过,严重的会被开除。
第三个培训老师讲住宿的相关事项,并介绍富士康在衡阳有两个厂区,我们上班的厂区是二创,二创里面有三栋楼,全是生产车间,厂区会定期开放运动场所和图书馆,所有的员工都是住厂外面的宿舍。培训期间有工资,工时按八个小时计算。
工厂给正式工和派遣工提供工作服,工作服不收费,离职前需要洗干净退还。
部分派遣工已在厂里工作半年以上,从工资条得到的信息来看,最早入厂的劳务派遣工入厂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试用期
正式工有三个月试用期,派遣工无试用期。
(二)离职:
正式工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壹个月通知厂方,按正常程序可以辞职,辞职后下个月十号可以拿到工资。
派遣工无试用期,入职半个月后提前壹星期领离职申请表后可以辞职。派遣工必须提前壹周向线长要离职申请表,填完后交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人事部让他们签名,签完后再把表交给线长。接着,工人到员工服务中心退还工服、帽子、厂牌,填写壹张离职张明并在员工交接清单上面签字。工人把宿舍钥匙退给宿舍管理人员,经检查后宿舍的凳子和钥匙没问题后,工人可以拿回 50 元的抵押金。
辞职时若工作天数不满壹个月,计算工资时扣除每小时壹块钱的全勤奖,下个月十号可以拿到工资。工人若没有经过正常离职手续就自离,不但无法领得工资,以后也不能回到富士康上班。
工厂在 2018 年 4 月 25 日起至 5 月底给近 800 工人放假,其中放假的派遣工人数近 700 人,占总放假人数的 87.5%。据工友反映,2017 年富士康第二创业园有近 8000 人,2018 年 1 月 11 号至 2018 年 2 月 26 号工厂给近三千人放假其中 90%以上是劳务派遣工。放假的派遣工没有工资,得不到经济补偿,大多选择离职。
二、劳动合同
工厂和正式工签订劳动合同。
派遣公司同派遣工签劳动合同,派遣公司不会向派遣工解释合同的内容和含义。共有六家(企众、华杰、天坤、华辉升、泰和、创意)派遣公司为工厂派遣工人,有的派遣公司会给派遣工壹份双方签字的劳动合同,有的派遣公司不给。
派遣工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处理。
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工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
有企众公司派遣工问企众公司管理人员要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直接告知合同无任何法律效力,也不给其所签合同。
三、工作时间
(壹)具体时间安排:
正式工
每天 每周 月
正常工作 8 小时 5 天 21.75 天
加班 0.5-2 小时 约 1 天 最长约 80 个小时
(二)加班:
工人可以不加班,口头通知线长即可。允许加班被管理人员当作壹种对员工表现良好的奖励,若工人迟到、旷工、请假,线长会砍掉工人的加班,和正式工相比派遣工更容易被砍掉加班。
加班最长的月份是 2017 年 7、8 月,每天加班 2-3 小时,周末加班 10-11个小时,最长连续工作 14 天。
每条流水线都有生产指标,容易达到。工人壹般上班前 10 分钟到工厂,工时通过考勤打卡的方式记录,上下班打卡需要排队,排队 3-5 分钟,时间不算入工资。工资在工人正式开工才开始计算。工时记录完整,若有错误,可以纠正。下班若开会,开会时间有计入工资。
派遣工
每天工作 每周工作 每月工作 最长工时
8-10 小时 5-6 天 22-26 天 约 280 小时
加班时间表:
平时加班 旺季加班 淡季加班
每天 0.5-2 小时 2-3 小时 0.5-2 小时
周六日 8-10 小时 10-11 小时 8-10 小时
每月 0-32 小时 62-80 小时 0-32 小时
工作时间表:
富士康的工人每个月换班壹次。工人每次换班都会有 24 小时的休息时间。
两班制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
白班 8:00-11:30 12:40-17:00 17:00-19:00夜班 20:00-23:30 00:40-5:00 5:00-7:0休息安排:
白班 夜班
午餐时间 11:30-12:40 约 70 分钟,
15:00-15:10 休息 10 分钟,每天最迟
19:00 下班,第二天早上须 8:00 之前
打卡上班,周六若有加班为 8-10 小
时,周日没有加班。
休息时间 23:30-00:40 约 70 分钟,
3:00-3:20 休息 20 分钟,工作日最迟
7:00 下班,晚上 20:00 之前打卡上
班,周六若有加班为 8-10 小时,周日
没有加班。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调查期间,工厂是淡季。正式工的工资约 2000-2500 元/月,派遣工的工资约2000-3000元/月。正式工月平均工资约2000元(扣除社保等之后实际领取),工资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1750 元,考核岗位津贴 200 元,职务津贴,生活津贴 100 元,夜班津贴 8 元/天,平时加班工资 15.08 元/时,周六日加班工资20.11 元/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 30.17 元/时。
派遣工按小时计工资,月平均工资约 2500 元(没有社保),14.5 元/小时(13.5 元/小时基本薪+1 元/小时全勤奖,每月请假天数不得超过 2 天,若超过2 天扣除全勤奖)。
派遣工在工厂工作 6 个月以上有稳岗补贴 0.5 元/小时,生活补贴 3 元/天。有些劳务派遣公司在派遣工工作满三个月之后,每个月多给 100 元的补贴。有些劳务派遣公司给返厂员工 400 元的奖励,只要在工厂做满壹个月就直接付现金。
加班工资:
正式工 派遣工
工作日加班工资按 1.5 倍计算,休息日加
班工资按 2 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按 3 倍计算。
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仍
按 14.5 元/时计算,工作半年以上的按 15
元/时计算,扣除全勤奖的按 13.5 元/时计
算。
工资支付方式:
工厂每月 10 号发工资,正式工从工厂拿工资,派遣工从劳务中介拿工资,发工资后发工资条。正式工的工资明细,只需下载富士康手机应用软件,用正式工特有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上去就可以从手机上看到。正式工每个都只可以看到自己的工资条。
工资单内容:
正式工薪资单上列出应发和应扣的工资明细,其中扣款项目有:旷工、事假、病假、迟到早退。
派遣工工资条上的内容因派遣公司不同而不同,基本内容为:入厂日期、总工时、总金额、请假时数、旷工时数、生活补贴、水电、停料弹性工时、全勤给予、离职状况、停科给薪、保险费。
福利:
正式工 派遣工
社保 工厂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
金。但受访的壹名正式工表
示,在工厂工作已有壹年,
开始上班的第壹个月工厂就
从工资扣除了社保费,但至
今为止尚未收到社保卡。每
次去医院看病的时候,都是
自己付费的。
没有五险壹金,派遣公司每
个月从工资中扣 20-30 块钱
说是购买的意外险费用,但
工友说从未见过保单,也不
知道承保的范围和内容。
假期工资 病假有工资,工资是平时工
资的 80%,请病假需要病例
本。
病假没有工资,请病假需要
病例本,若没有病例本,请
假超过两天扣除每小时壹块
钱的全勤奖。
带薪休假 有带薪年假、产假、婚假、
丧假
无任何带薪假
定节假日休息 工厂付薪 无薪
福利设施:
工厂设有篮球场、羽毛球场、吸烟区,没有医务室。入职培训的时候介绍工厂福利设施,有提到工厂开放图书馆给工人使用,但调查人员和其他工人都没有见过图书馆。
五、食宿条件
工厂提供宿舍给工人。正式工的宿舍费每个月 110 元,派遣工是每日 4 元,水电费若超出标准,由住同壹间寝室的所有人分摊费用。
正式工每天坐厂车上下班十分钟左右,若走路要四十分钟左右。
正式工的宿舍条件不好。有工友反映下雨时,阳台上面的墙会开始漏水。阳台也很窄,衣服晒不到太阳,阳台都安了防护栏。
工友还说洗水池上面的墙面壹块壹块地掉,洗手间和洗澡间的灯也是坏的,洗澡和上厕所都是黑的。虽然有找宿管反映住宿情况,但从搬進去到现在壹年了都壹直没人处理。
招工的时候,工厂对工人说宿舍是公寓大楼,设施齐全,拖把扫把可以去宿管那里领,结果搬進去后拖把和扫把都是自掏腰包买的。宿舍的 Wi-Fi 刚入住的时候还可以连壹下,现在则是完全用不了。
劳务派遣公司会为派遣工提供住宿,六个派遣工睡壹间宿舍,每间房有独立的洗手间和洗澡间。
工人可以选择在工厂宿舍住宿或者在工厂食堂用餐。正式工每个月可得到 100元的生活补贴但没有房屋津贴。工作满半年的派遣工每日可得 3 元的生活补贴,无房屋津贴。
厂区内设有两个食堂。壹栋壹层的食堂有贩售套餐,壹荤两素是 7 元,两荤壹素是 8 元。购买套餐的时候,最好是打三样菜,因为即使只打两样菜价钱还是壹样 7 元。
食堂只有白天营业,上夜班的工人只可以喝牛奶吃面包,吃泡面,或者到厂外去买盒饭。虽然餐厅菜谱丰富多样但工人能买的品种特别单壹,大部分工人觉得食堂的饭难吃,所以会自己带饭或者到厂门口买饭。
另外壹个春满园食堂卖面条和粉,面条只有壹种,6 块钱壹碗,粉特别难吃,所以去买的人很少。
厂门口贩售的盒饭大约 8 到 10 块钱壹份,米粉是四块钱壹碗。派遣工宿舍楼下快餐店平均 10 块钱壹餐,早餐价格 4-5 块钱。
六、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
工厂没有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派遣工在上岗前没有经过岗位的环境、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车间温度比室外高 5 摄氏度,厂线上 90%以上的工人不会调动岗位。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宿舍都无急救箱。
调查员所在的岗位需要用牙刷沾点酒精把智能音响上面的白灰刷掉,再用小方巾把上面擦干净。在该岗位作业时,调查员可以穿戴口罩但工厂并没有为工人提供工人任何壹样劳保用品。除了酒精以外,没有发现其他工人上班时可能会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
工伤:调查期间有壹位在富士康上班已有半年的中年女员工,作业时突然肚子疼,她疼得趴在生产线上,连眼泪都疼出来了。工厂没有最基本的医疗设施,也没有医务室,所以该女员工最后被送去医院了。
七、消防
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宿舍都无急救箱。派遣工宿舍区没有灭火器,没有安全通道标志,宿舍区没有消防演习,没有紧急逃生口。工厂车间有逃生路线,紧急出口有标志,设有灭火器。消防演习由工厂举办,2017 年的 10 月有过壹次。
正式工和派遣工宿舍无紧急出口,派遣工宿舍区没有灭火器,没有安全通道标志,宿舍区没有消防演习。
八、奖惩管理
工厂对考勤管理有具体的规定,关于旷工的处罚是旷工壹天记壹次大过,但工友说旷工壹天会扣 3 天的工钱。
每个岗位都有不同的 OBA 标准,每个工人都必须根据他们的岗位严格遵守 OBA标准,例如说检测产品外观岗位的工人需按以下步骤行事:
1. 穿戴防静电手套
2. 拿起音响的时候,确认 USB 接口面向本人
3. 检查音响上的所有按键是否灵活
4. 把音响上贴好的膜撕开,检查有没有划痕
5. 检查完毕把膜贴回去,再把标签贴在音响底部6. 把底部的膜撕开看有没有鼓包,所有检查完之后放回传送带上面工人在作业时若违反 OBA 标准会受到惩罚,例如:工人捡机台的时候没有戴防静电手套或不小心把机台掉在了地上,线长处罚工人不准加班。但是正式工和派遣工都不知道关于违反 OBA 标准的奖惩制度的具体详情。
请假和无故旷工的工人会被工厂砍加班。
九、劳工协会和投诉
工会:派遣工培训时被告知遇到问题时可向人资,工会進行投诉,但大部分正式工和派遣工都表示没有听说过工会,也不知道有没有工人代表,工人也没有想到过去寻求帮助。
投诉渠道:工人遇到问题时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或者直接离职,他们说投诉窗口只是壹个形式,没有实际作用。
厂里有员工服务中心,是派遣公司驻工厂的办公室,主要负责派遣工办理辞工手续或工资、工时查询。
十、其它
工人选择富士康的原因:1.离家近,方便照顾老人小孩。2.学历要求低。3.
工作难找
受访员工对目前收入不满意,期望薪资是 3500-4000。受访员工认为加班时间过少,派遣工期望每个月可以工作 280 个小时,正式工期望每周六加班 10个小时,每天加班 3 个小时。
正式工反映说每个月拿到手里的工资不到 2000 元,工资太低,还不如做派遣工不用扣五险壹金。厂里员工的离职率很高,大多人对未来生活没有明确计划,他们对目前的生活状态不太满意但没有能力去改善。
员工待遇:
工人在上班时想上洗手间需要跟线长报备。
有些工人,上了年纪,办事速度和反应比较慢,就被线长训话了。据说有些工人被线长训话训哭了。
工人進车间需要刷门禁卡,出车间要过安检,出厂会被查看包里的物品,不会被搜身。
调查员日记
2018.3.15
在 58 同城上面看见湖南衡阳富士康招聘普工(联系电话:18478013208),打电话过去招聘方说只招聘小时工,14.5 壹个小时,住宿舍每天需缴四块钱水电费,食堂吃饭自己给钱,最便宜的五块钱壹餐(实际上最便宜也要 7 块钱)。
体检费五十块钱,查抽血和胸透。富士康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车间是为亚马逊加工(大音箱,小音箱,电子书),進去的员工只能随机安排進车间,不能自己选择進哪个车间。小时工无论進哪个车间待遇都是 14.5 壹个小时。
2018.3.16
早上八点五十五衡阳富士康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要找工作,说在 58 同城上面看见我投的简历,我说是,我就是昨天打电话咨询那个,招聘方说加我微信,在微信上面聊,我说可以。招聘方说过去之前先和她联系,她给我安排面试的时间。我问她周壹下午可以不可以过去面试,她说我周壹下午过去那边可以安排住宿,周二早上带我去面试,过去带上行李和身份证,到了之后给她打电话。
2018.3.19
到达衡阳,打电话给衡阳富士康招聘方杨老师(联系电话18478013208)她说叫我等壹会儿,她叫壹个人出来接我,我在等的时候旁边有壹个男看起来三十多岁拉着壹个行李问我是不是去富士康找工作的,我说是,他说他也是去富士康找工作的,他问我我那边是哪个劳务公司代招的,我说不知道,我加了壹个人的微信,那个人的微信显示的是衡阳富士康招聘,他说他加了好几个人的微信,都是帮富士康代招的,他说本来富士康的小时工是十五块五壹个小时(也有说十六块钱壹个小时),公司代招每个小时就会扣壹块钱,壹个月差不多会扣三百块,他那边找的也是十四块五壹个小时。正聊著,壹个电话:18302379373(重庆号)打过来,他说他马上过来接我,等了壹会儿壹个年轻的小伙子过来了,把我带進了壹个小区,他说这就是工厂员工住的地方,我住的这个公寓全部都是小时工,壹边走他壹边对我说,在富士康上班是14.5 壹个小时,宿舍每天扣四块钱水电费,食堂吃饭是自己掏钱,五到八块钱壹餐,明天早上六点五十在指定的地方等他,明天总共有六、七个人壹起去富士康面试,面试的地方有点远,他说准备叫我们拼车过去,我以后工作就在宿舍对面,走路几分钟就到了,但是面试是在另外壹个地方不是在厂区,体检会有车来接,送去指定的地方体检。
说完后他带我上了壹栋宿舍的二楼,让我到壹间屋子里面坐壹会儿等人给我安排宿舍。那间屋子里有两台电脑,四张床,上下铺,下铺有壹个人在睡觉,屋子里面有壹男壹女,大约三十来岁,他们聊天说现在工厂壹点都不缺人,很多人想進去都進不去,他们知道很多人找工作,但是都只愿意在本地找,不愿意去别的地方,富士康上星期总共只招五十个人(壹共六个劳务派遣公司,规定企众劳务派遣公司招五十人進富士康),这周总共只招二十个人,他们说八点富士康那边开始面试,只能让我们提前去抢名额,富士康那边只要面试人数够了之后就不会再招人了,我问富士康什么时候最需要人,他们说八九十月份左右需要的人最多。现在劳务公司都想往里面送人進去,工厂都快招满了。这边是找工作的多,工厂需要的工人少。
等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安排宿舍的壹个男的来了,他把我的身份证拿去登记之后带我到了壹间宿舍门口,敲门進去问妳们宿舍只有四个人吧,然后就把钥匙给了我让我進去那个宿舍,我進去的时候大概下午四点半,里面的四个人都在睡觉,我问其中壹个人,她说她们都是上夜班的。進宿舍之前,下午来带我進小区那个人让我把身份证放在他那里,他说他明天再给我。
2018.3.20
七点我到门口集合,门口已经有十来个人,深圳企众人力公司叫了两辆滴滴车把我们带到了壹个职业学校,富士康小时工招聘面试的地方就在那里。
在教学楼二楼壹间教室门上贴著企众两个字,七点二十左右人陆续都到了,等到八点教室开门了,企众招聘部门的工作人员蒋秋香進来说今天企众这边介绍的人富士康只招二十个,妳们现在有二十五个人,有些人会被刷下去,有没有第二天不能参加培训或者不能上夜班的早点把名额让出来。待会儿富士康那边会发笔试的题,填壹些英文字母,六十分就可以及格,还有心里测试题,不要去乱选。面试官面试的时候好好回答。
八点四十左右,壹个男的挂著富士康的厂牌進来数了壹下人数然后发下来试卷,让我们把手机和身份证全都拿出来放在桌子右上角,开始答题。试卷做完之后发下来壹个基本信息表让我们填。填好之后对我们说,我们都说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公,每个小时十四块五,十三块五的基本工资,壹块钱的全勤奖,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迟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了那个月就只能算十三块五壹个小时。
试卷填完之后富士康的壹个面试官進来了,坐在桌子前面让我们壹个壹个做自我介绍,主要是说壹下以前都做过什么。并让我们把袖子挽起来检查壹下有没有纹身。
我的面试结束后,面试官拿着笔在表上签上名字,就把表递给了我。我下去壹楼录入基本信息之后交十块钱拍了壹张白底和壹张红底的照片。之后又回到二楼等富士康都面试完然后進入教室,深圳企众人力资源公司负责招聘的蒋秋香说,下午两点在教室集合去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
体检费壹人五十块钱,体检完之后各自离开,体检表医院会统壹收起来交到富士康那边去。蒋秋香提醒我们明天早上赶到八点钟来到今天面试的这里進行派遣工培训,不要迟到。下午两点多公交车开到培训地点带早上面试合格的人去体检,体检完四点左右。
2018.3.21
早上八点来到衡阳技术学院东院培训教室集合,教室培训的学员总共有壹百五十个人左右,其中企众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工有十六个人(名额 20 个,其中有两个直接没有来参加培训,有两个体检不合格)。
从宿舍到培训教室的路途中打了个顺风车。培训八点半左右开始,点完名之后第壹个培训老师讲了考勤和辞职的相关规定,其中要求半个月以后需要辞职的要提前七天通知。第二个老师重点讲進车间不能带任何电子设备,如果确实有急事需要接电话的可以去买壹个傻瓜机,只能具有接电话和打电话功能的,并报安保部门贴上壹个特定的标识才可以带進车间,每次出车间需要安检,如果发现带了智能手机会被检查手机里面的全部内容,并被记大过,严重的会被开除。上班忘记打卡可以告诉管理人员,但是不得超过两次,進车间统壹带上帽子,穿上衣服,换好鞋子,每壹个人都去买壹把小锁,分壹个鞋柜,進车间之前把手机全都锁在里面,男生禁止带香烟,打火机進去,女生不能带任何吃的东西進去,带水只能是透明的杯子装的水。
培训十二点结束,下午壹点半开始再壹次点名,点完名之后第三个培训老师讲住宿的相关事项,并介绍富士康在衡阳有两个厂区,我们上班的厂区是二创,二创里面有三栋楼,全是生产车间,厂区会定期开放运动场所和图书馆,所有的员工都是住厂外面的宿舍。
三点半左右点名的老师進来了,把每个人的厂牌都发了下去,之后整体安排公交车送回厂区,到达厂区之后,排队点名领取工服,等的时候前面有壹个三十多岁的女跟我聊起天来,她说她是因为有小孩要照顾才進的这个厂,这个厂管得特别严,工资又低。
五点半左右每个人领好了衣服,帽子,鞋子(全部都是旧的,还有壹股味道,并且要求辞职之前洗干净退还),换好鞋子、放好手机锁好柜子之后分批上楼。
我上到了三楼,那个车间的人还没有下班,线上正在生产。我们六十个人左右分成了两部分,其中壹部分人通知他们明天早上赶七点五十進车间上班,我所在的这壹组车间里面点名的人告诉我们明天晚上赶七点五十上班,连续上两个晚上夜班之后会倒班倒成白班,富士康全部都是壹个月倒壹次班,每次倒班会有二十四小时休息。
安排好了之后每个人排队过安检,下楼打考勤卡,打卡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六点了,但是今天培训壹天只算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总共八个小时的工资。
我过安检之前车间点名的人叫住我说让我明天早上赶七点上白班,连续两天白班之后倒成夜班,她旁边有个女的线长问我愿意不愿意,我说我不愿意,那个女的线长说那好吧,妳明天晚上赶七点五十过来上晚班吧。
2018.3.22
晚上七点半打卡進了车间,七点五十左右,生产线上人基本已经到齐,车间的温度比外面的高好几度,每次進车间没门都需要打门禁卡,出门的时候壹定过安检,过安检的时候需要摘掉帽子,任何金属物品都需要拿出来。
八点左右生产线开工,我工作的车间在三栋三层全是生产小音箱 AlexaEcho Dot(亚马逊音响无线智能语音助手),总共有八条线,开了六条线。每壹条线从线头到线尾总共分为三部分,线头那壹部分组装小音箱,中间那部分检测,线尾那部分包装。壹条线上两边都有工人,面对面坐着做同样的工作,每个工种两到三个工人负责,整条流水线壹直不停地运行。
我和胡分到了 03 线坐在壹起看外观,每壹个音响都拿起来把贴好的膜撕开看有没有划痕,试手感看每壹个按键是否灵活,上面有没有黑点,有没有缝隙,看好后把标签贴好,又把底部的膜撕开看有没有鼓包,所有检查完之后放回传送带上面,接着下壹个人贴膜。
在厂线上需要戴防静电手套,那个手套不透气,戴上之后壹会手就出汗了,胡的手本来就会出汗,她戴着那个手套那个手套完全粘在她的手上,但是她似乎没有任何不适应的地方,看得特别仔细,壹直不停地在撕膜检查,从3.22 晚上八点到 3.23 早上五点,除了指定的休息时间她都没有去上过壹次厕所,我周围的四个工友也都没有去过壹次厕所(我总共去了五次,每次去都要给全技员说壹下,她同意了才能去)。
坐在那里看外观感觉腰酸背痛,车间温度高,很热,壹会儿感觉又很渴,生产线上的灯光调得特别亮,看久了眼睛也很累,全技员教我要怎样按步骤把膜撕开再怎么贴回去,还要斜著四十五度在灯光下面看,这样才能看得清楚,我看的时候她壹直在我旁边坐着,壹会儿去其他地方,壹会儿又过来,把我们新来的盯得特别紧,对面有个扫码的老员工又让我把条形码贴在 USB 接口对着的上面,她说这样出问题了才知道是谁检查的。对面贴膜的大姐说让我们新来的可以检查慢壹点,不要出问题。
开工没多久,有壹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女人过来说让我把后面扎起来的头发放到帽子了面,衣服拉链拉起来。
我的衣服拉链坏了(其实昨天就已经发现、我找了好几个负责的说要换件衣服,这个人让我找那个,那个人让我找另外壹个,我给线长说,终于有壹个人拿了壹件衣服叫我换,那件衣服又脏又臭,拉链只能拉起来壹半,仍然是坏的)感觉过了好久,终于熬到了十壹点三十五,可以休息壹个小时,全技员说壹栋壹楼有食堂可以去买宵夜。
我去开水房拿水杯,看见开水房外面有壹些人在喝牛奶吃面包,吃泡面(这些人是拿壹个不透明的袋子把吃的带進去的,吃的能带進去但是带不出去,因为出去要过安检),我拿完水杯出去看见好多人趴在生产线上睡觉,有些拼了几张凳子躺着睡,也有些拼了几张泡沫板躺地上睡。
我出车间到楼下鞋柜的地方拿手机,有好多人蹲著或坐在街沿边吃盒饭或看手机,脸上显得很疲惫,我去到壹栋壹楼的食堂,食堂关着门,根本没卖宵夜的。我又走了壹大圈看见壹个小卖部,好多人在那里买泡面,小卖部二楼食堂开着,但是只有卖米粉的,听说还特别难吃,买的人很少,食堂的人还说他们十分钟之后就关门了,要买赶紧买。我回到小卖部,小卖部很小,主要卖面包、泡面、火腿。
差不多十二点二十,我回到车间,厂线上灯关着,很多人在睡觉,我看见洗手间的垃圾桶里扔了面包包装袋,牛奶盒,泡面桶,很多人夜宵就是吃这些东西垫肚子,我问到的工友都对厂里食堂特别不满意,他们说食堂伙食特别差还贵,很多人下班后都在宿舍门口买路边摊的卤粉,卤粉四到五块钱壹碗。
凌晨十二点四十流水线继续运行,车间继续又闷又热,我看了壹会儿就感觉很累,又渴,我看旁边的胡看得特别认真,我心里觉得她才十八岁,难道她就要没日没夜地做壹辈子这种工作吗?我边看外观边想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到底有多廉价,这条线上工作实在太辛苦了。脑子里无限感概,手上重复著工作,感觉手也很酸,终于熬到了三点,对面的工友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她们趴在生产线上,但生产线还没有停。我以为可以休息了,和胡起身去了厕所,回来之后全技员对我说上厕所要给她说,我和胡没给她说壹声就走了,我说好(我明明看见对面的人都趴下了,我以为休息了,就摘了手套离开),线长在我旁边在和全技员说话,壹会儿壹个男的过来给线长说:线长,停线了。这时传送带才停下来。
二十分钟之后传送带继续转动,又开始工作,有壹个人从全技员旁边经过给了她壹块饼干,她低着头悄悄地在那里吃,大概三点四十的时候全技员过来对我说,妳虽然看了壹晚上,感觉妳不认真,我说什么不认真,她说就是没
有用心看,我说我在看啊。
大约四点的时候我对面的工友停了下来,我继续在那里看,对面的工友说不用看了,厂量已经够了。这时我看后面的人有些人也停了下来,坐着没有做事,我感觉很累就趴在生产线上,过了壹会儿全技员过来拍我说,生产线上不要趴着睡觉,我又坐起来。
在生产线上干坐了好几十分钟,线长说我和胡可以凌晨五点下班,其他人要加班到凌晨六点,我看到在我身后还有三个人站成了壹排,也是昨晚上第壹天上班的,线长给他们说今天凌晨五点下班,壹定要五点之后再去打考勤卡,今天晚上继续七点五十来上夜班,不要迟到。
第壹天上班终于结束,之前还打算在壹个厂里做两个月,我上了壹天就感觉受不了,我不能想象有些人连续在厂里上好几年班是怎么熬过来的,和我壹起上班的工友都显得特别疲惫,有些人还只能站着上班,我看到有壹个在线尾封箱的工友(姓名:伍)特别疲惫,感觉都快要睡着了。回到宿舍之后,我给宿舍的人说全技员很讨厌,说我看外观没有用心看,宿舍的工友(姓名:
曾)说全技员要说妳妳可以随便顶回去,她就不敢欺负妳了,要是线长说妳妳就不要顶嘴了。
胡说她觉得那个全技员人还可以,没有说她。(我觉得胡之前两年多壹直在厂里,早已经习惯那样的生活,我觉得她那麽小,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壹会儿另外壹个年龄大约四十多岁的工友(姓名:黄)回来了,她很生气,她说今晚上十壹点半到十二点四十都没有休息,壹直在清机(流水线上不停地流过机台,妳要是动作太慢机台就会堆积在妳面前,妳必需要把它清理完),线长还说她不好。
五点半宿舍的工友基本都回来了,她们街摊买了卤粉,边看电视剧边吃,七点左右陆续洗完衣服,刷牙洗脸上床睡觉,第壹天生产线上的工作终于结束,我累到不行,爬上床后很快睡着了。
2018.3.23
中午十壹点我醒来上了个厕所,其他人都在睡觉,她们夜班已经连续上了三个星期,已经习惯早上七点睡到下午六点。
2018.3.25
晚上七点五十到达车间,八点集合,全技员点名后开始生产线上作业,我第壹天是在岗位上检查外观,第二天换成了用牙刷沾酒精把智能音响上面的白灰刷掉,再用小方巾把上面擦干净。从八点开始作业,加班两个小时到凌晨七点下班,产量需要达到 2800 台,工人坐在传送带的两边,做我那个工种的壹共有两个人,也就是说我和她壹起要干净 2800 个小音箱,平均每个人要擦掉1400 台,我旁边的看外观的工友总共三个人,有两个是新来的,有壹个是工作了壹年的,她们三个平均壹人要看 900 个小音箱。
晚上八点到十壹点半整个三个半小时我前后左右的工友都在不停地重复他们手里的工作,只有我途中去了壹次厕所,期间全技员拿着壹个小音箱给我看说我没有擦干净,又拿了另外两个小音箱给我看说上面印的生产标识印反了我没有发现,让我看仔细壹点。
从八点到十点左右我很快在岗位上觉得腰酸背痛,到十点半的时候我不停地看我旁边电脑上面显示的时间,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很想休息壹下,哪怕只有十分钟也好,终于熬到了十壹点半,可以休息壹个小时,我下楼去食堂,食堂的饭菜同样没有什么可以买的,剩了壹些在那里感觉都凉了,有些工友蹲在路边吃馒头或泡面,有些从外面买了盒饭蹲在路边吃。
凌晨十二点半又开始作业,我已经很累了,动作也越来越慢,刷得越来越没有力气,面前堆了二三十台小音箱没有刷,我前面那个工友是镭雕的,动作特别熟练又快,我问他是正式工吗?是不是工作很久了?他说他是今年三月份返厂的,去年工作了好几个月,工厂给他们小时工放假两个月,他就辞职了,今年又来的。他说他是小时工,我问他多少钱壹个小时,他说他十五块钱壹个小时,因为算上去年他已经工作了半年,半年之后的小时工都是十五块钱壹个小时。
从凌晨两点到三点,我觉得那段时间过得特别慢,面前堆积的没有刷的音箱越来越多,全技员过来给我说,刷快壹点,动作太慢了。我壹句话也没有说,学她的方法继续刷,因为已经没有力气。三点五分左右,终于有二十分钟休息时间,之后又开始作业,到凌晨四点,我的眼睛已经睁不开,刷灰刷得更慢了,我对面的那个工友和我做的壹样的工作,动作特别快,壹点也没有打瞌睡,我旁边的工友有少数哈欠连天,大部分专心地在工作。到凌晨五点十分左右,听说厂量有 2400 台,还差 500 多台,我前面的停了下来,后面贴膜和包装的还在继续,我对面刷灰的工友也可以停下来了,我问旁边的工友,我说为什么我的这部分可以停止了,还要等到凌晨七点才可以下班,前面那个工友说,又不干活,妳可以坐在那里休息,到七点可以有三十块钱,挺好的。
到五点半到时候我旁边贴膜和看外观的也都停了下来,后面包装段的还在继续。我实在困得不得了,趴在生产线上,我旁边的工友也有壹些趴着。壹会儿我前面的工友又在开始作业,弄出砰砰的响声,我看我对面刷灰的工友没
有继续作业,我也没有动,凌晨六点多我趴在生产线上睡着了,六点五十左右,胡把我拍醒说可以走了,我们站起来去集合,线长说,我们这壹班的人下周壹开始(2018.2.26)早上七点五十来上班,从夜班倒成白班了,上班期间壹定不要打瞌睡,抓紧时间,动作要快,动作慢了不行。七点之后就可以打卡下班了。我排队过安检,脑子已经很不清醒过,前面排队的工友不停地打着哈欠。安检员也是壹脸疲惫的表情。
下楼,很多工友已经在打卡机那里排了很长的队,七点钟钟声壹敲响,他们欢呼了壹下,这周双休,好多工友选择了回家,我回到宿舍,有两个工友已经回家了,其余的两个人在睡觉,他们都是凌晨五点下班的。
2018.3.24
下午四点多回到宿舍,因为睡眠不足眼睛和脸都是肿的,洗完衣服六点左右宿舍就我壹个人,工友都回家了,我上床睡觉,睡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十点。明天早上七点五十去上白班。
2018.3.26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后点名出列八点准时开始作业,我今天的仍然是刷亚马逊智能音箱上面的灰,从八点到中午十壹点半壹直没有停过,期间线长说我刷得慢,对面的工友刷了两个我才刷壹个,整个三个半小时我都没站起来壹下,壹张在那里刷,全技员要么说我没刷干净,要么说我刷得慢,我心情特别不好,壹直没有说话,后来全技员看我脸色很难看就没有再批评我。
中午十壹点四十五左右我出厂门去买饭,卖盒饭都差不多都卖光了,只剩下壹家卖米粉的还在,我又回到了食堂去买饭。
食堂的菜也剩得不多了,我打了两个菜去结账,结账的那个人说壹定要让我打三个菜,我又回去多打了壹个菜,壹共花了八块钱。
吃饭的时候我对面的工友问我花了多少钱,我说花了八块,她打得菜和我的差不多,不知道为什么花了九块。我说我只想打两个菜,收钱的壹定要我打三个菜,旁边的工友说妳打两个菜他也要收妳七块钱,还不如多打壹个菜。
吃完饭遇见壹个认识的工友,他说外面的盒饭也是八块,菜自己盛,想吃多少打多少。吃完饭回到车间中午十二点半又开始工作,到下午三点休息了十分钟。三点十分又继续工作到六点左右。
今天的厂量是 3180,因此加班到了七点才下班。六点左右我那壹部分工作基本做完,后面包装段的还在继续。
今天算了壹下,我的那条线上大约有八十个工友,壹个车间开了六条线,因此两班倒应该有 900 人。富士康第二创业园总共有五层车间在生产,壹栋四层生产亚马逊大音箱,二栋二层生产亚马逊平板,三栋二层生产亚马逊电子书,三层生产亚马逊小音箱,四层生产机顶盒(品牌不是亚马逊)。按壹层车间 900 人算,总共五层车间,厂里的工人总数应该 4500 人。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 估计劳务派遣工的数量大大多出了正式工,但是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是劳务派遣工。
去年富士康在衡阳为亚马逊建生产中心,招聘了大量普工,年前富士康给小时工放假,壹放就是两个月,因此离职的工人特别多,年后又有很多工人進富士康,三進三出都有。劳务派遣公司为吸引老员工返厂,承诺给返厂员工补贴,有些公司承诺每月返 100 块,连续工作五个月返清,有些公司承诺返厂工作满壹个月之后壹次性返清。
培训那天培训员说富士康有乒乓球场和羽毛球场,定期开放,但是基本没人去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放,每天除了完成厂量就是完成厂量,生产线上除了不停地作业、聊天都没有什么力气。工作完之后都是拖着疲惫的身躯下班、相互之间话都比较少。厂里工作的工友大多学历低、主要是初中文化或技校毕业。农村人、很老实,适合做重复的不用动脑子的工作。但是长期坐着或站着上班,特别是通宵上夜班,年轻的时候可以熬过去,上了岁数身体吃不消,逐渐被社会淘汰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得不到提高。
2018.3.27
七点五十進车间集合,八点左右又在岗位上开始作业,今天我的工作仍然是给音响刷灰,早上整整三个半小时我除了去上了壹次厕所以外手里面的活儿壹直没有停过。中午十壹点三十五分去外面买了壹盒盒饭十块钱,由于去晚了壹点外面只剩了那壹种盒饭,其他的八块钱菜自己打的盒饭已经卖完了。
去厂门口买饭虽然菜更多但是没有地方可以坐,工友都是蹲著或站着把饭吃完的。中午十二点半又继续作业,今天也是加班到七点,虽然六点过壹点我的那部分工作已经结束,但是仍然等到七点才下班,今天的厂量是 3420,我刷灰刷得更干净也更快了,终于没有人再说我。
从明天开始厂量恢复正常,变为 3720,仍然加班到七点。我向旁边的人抱怨说又要加班,他们说不加班哪来的钱呢?今天我工作的车间新开了壹条线,新来了四十个左右工友,听说富士康不会招聘了,这壹批是最后壹批。
2018.3.28
早上七点五十车间集合,八点开始作业,到九点半左右我工作的岗位不用再刷音响上面的灰了,线长把我调到了检测段,我的工作就是插上线给每个音响扫描,看是不是合格厂品。今天上午调了新岗位,感觉比较新鲜,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十壹点半。
我去食堂吃完饭以后去劳务派遣公司找到企众驻场管理(姓名:王俊良)问什么时候可以辞职,他说需要提前壹个星期给线长说(劳动合同法规定适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今天壹栋四楼上班的员工(约 500 到 600 人)因为不用生产都停线放假了,总共放假三天,周三放假,周六才回来上班。这星期企众劳务派遣公司帮富士康招聘了五十个人,今天(周三)都已经全部体检面试完毕但是要等到下星期壹才上班(说明工厂订单不多,找工作的人多,虚位少)。
厂里加班壹直都不多,很多人希望加班,因为加班工资才会高壹些,衡阳富士康总共三栋楼,五层车间在生产,我所在的三栋三层总共开了六条线,有两条线没有开,说明厂里的订单比较少,效益不好。
2018.3.29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后我到昨天的岗位上开始作业,没过五分钟线长把我安排到了 05 线给小音箱除尘(就是和之前的刷灰壹样的工作)。
到八点五十左右,除尘工作做完了我在岗位上就没有事情做了,和工友聊天,他们告诉我这个厂里劳务派遣工比正式工要多,很多工友都和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壹年的合同,他们合同期满后又和劳务派遣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很多人不愿意转为正式工,因为正式工没加班工资就很低,只有 1950 的底薪还要扣保险。有些劳务派遣公司在工作三个月之后每个月会多给壹百块的补贴,有些劳务派遣公司给返厂员工 400 块奖励,干满壹个月直接给现金。
九点十分左右有 05 线的线长带我去到了维修线线给小音箱量的脚垫量误差,维修线上人比较少,去那里都是要么不加班,要么线上需要不了那麽多人暂时没
事做的,到中午十壹点二十五左右维修线的全技员说可以去吃饭了,十二点四十回的岗位上,我是第壹次这么早出去吃午饭,去到外面的时候有些工友都已经吃完饭了(估计是其他车间的,厂量不高事情比较少,休息时间更长)。中午去食堂碰见壹个工友(姓名:伍),他说他今天给线长说自己有事情要五点下班不想加班线长就让他去了壹栋四层(停线放假那壹层),那壹层就只有十几个人在那里作业,几下就把事情做完了,他那里的工友都很闲,没什么事做,线长让他们下午坐在那里休息,消磨时间等够八个小时打卡下班。
中午十二点半我回到车间又开始量小音箱的误差,到下午三点左右有几个工友她们生产线上又忙了起来,线长把他们叫了回去。有个人问我愿不愿意加班到七点,因为有条线今天缺人,我说我不愿意。他脸色沈了壹下,但是没
有说什么。下午五点左右 01 线有个检测音响的岗位缺人,本来那个岗位有人在,但那个人五点已经下班了,我要六点下班有个人就把我叫去检测音响(和昨天的工作差不多),那条线因为机器坏了没有及时找人修因此完不成厂量,临近六点下班时间还差三百台音响,线长特别着急,壹直在催,工友也显得不耐烦,她们着急下班,每天的工作时间都会提前安排好(今天计划的六点下班,超出的时间不会算加班),所以到下班时间 01 线的线长本来想让那些工人完成厂量再走,但是工人都要走,没办法只能把剩下的都打包然后给工人下班。
2018.3.30
早上七点五十進车间,七点五十五分集合,点名后线长让我回到了以前的岗位给小音箱刷灰,今天工时八个小时,厂量 2800。
中午十壹点半停线去吃午饭,厂门口之前卖盒饭的全被城管赶到了工厂前面的停车场,走路过去要十分钟才能买到,许多工友觉得食堂的伙食不好,虽然更远还是去外面买。
中午十二点四十又开始作业,下午四点左右厂量就达标了,我们那条线上都在等著集合后下班。今天坐我对面刷灰的是壹位大姐,她之前在前面做包装,我问她在厂里工作多久了,她说已经工作四年了,是正式工,她最近几个月才来的三层做小音箱,之前她在做大音箱。她说她今年四十五岁了,有壹个儿子十岁,来富士康工作的原因是可以方便照顾儿子,她每天骑电瓶车来厂里上班,买了壹个保温盒每天都自己带饭。
她说她之前做大音箱的时候几乎每个岗位都做过,现在来我们这条线做小音箱,老是被说做的慢,有瑕疵的音响都说是她没看仔细,她说那麽多音箱,那麽多人看,为什么每次都是说她。我问她上夜班受得了吗?她说岁数大了,上夜班比较难熬,以前还好,现在身体越来越不好了,上班感觉特别累。
我问她厂里给她买了社保没有,她说买了,缴满了十五年之后她就去问壹下什么时候可以开始领养老金。
四点二十的时候我没有集合就离开了车间,因为今天我没有在管我的那个全技员那里工作,集合也不用回去,我提前下了楼,拿手机排队等著五点钟打卡下班,楼下有壹个我们线的工友在吸烟区聊天嚼槟榔,他看见我问我怎么这么早就下来了,我说我从没看见他集合,他说是的,他在整条线上哪个岗位缺人就在哪个岗位,没有人管他,每天壹停线就提前下楼了在吸烟区玩等著打卡下班。
线上的工友大部分很老实,不懂变通,做的工作全是重复的费体力不费脑子的工作,而且文化程度低,很服从管理。
在厂里工作的人好多都在广东、深圳那边的工厂里做过,我问他们现在工资是不是比以前在广东那边的更低,他们说是,但是没有办法。
下午五点半我回到宿舍,宿舍有三个工友周三、周四都停线放假,她们周五都回来了,白天在宿舍睡觉准备晚上去上夜班,但是下午被临时通知周五晚上不用上班了,周六晚上再上班,她们非常郁闷,因为小时工不上班就没有工资。这个月的工时出来了,宿舍有壹个工友给线长打电话说她的工时算错了,少算了两个小时。
每天上班生产线上都有人聊天,但是他们说衡阳话我听不懂。我这周双休,3.31 和 4.1 休息。
2018.4.2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给小音箱刷灰)。我问对面已经工作有壹年的工友这个月他的工时多少,他说他请了两天假,这个月是 170 小时。我问他最长的工时有多少,他说有 280 个小时,那个月拿了四千块左右。我说壹个月工作 26 天每天上 10 小时最高也只是 260 个小时怎么会上到 280 个小时,他说那个时候按 8+3 来上班,是去年六七月的时候,平时最高也就是 260 个小时。
他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和公司签的壹年的,到期后他打算重签继续做小时工,因为小时工工资更高。他说去年的九月份工厂有壹些学生工,现在没有,因为他们小时工都没班加,更不需要有学生工了。我问他 8+3 上班是把下班时间延长吗?他说不是,是中午缩短吃饭的时间,把吃饭的时间缩为半个小时,厂量增加,加快生产,那样把壹天的厂量完成。
他们厂里还有 8+2.5 个小时,0.5 就算半个小时的工资。我问以前他在深圳那边最低工资除开吃饭住宿壹个月能拿多少,他说最低也有 2500。
中午十壹点半到十二点半吃饭时间,好多工友吃完饭之后就趴在车间流水线上睡觉,有些拿了几块泡沫板拼在地上躺着睡。中午十二点半又继续作业,今天的厂里是 3800,工时是 10 个小时,到下午六点半我刷灰的那部分才停下来,后面包装段的仍然在继续。
我问对面那位大姐(正式工)她劳动合同签的几年的,她说签的三年的,现在底薪 1950,她们员工分员 1,员 2,员 3,她是普工中等级最低的,她進厂有四年了,刚开始進厂的时候底薪 1500 多,之后涨到 1950 就再也没有涨过,她去年工资最高扣除社保拿到过 3800。她说 03 线线长在厂里工作六年了,工资比她们高。下午七点打卡下班,我出厂门,富士康的免费公交送正式工回宿舍,车子里面都塞满了人,看起来门都快关不上了。
2018.4.3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后开始作业,我今天的工作是除尘,今天厂量 3800,工时 10 小时。下午六点半,厂量终于完成了。
我对面那位大姐(45 岁)左右,她说刷灰手的刷麻了,脖子酸,腰也痛,眼睛看不清,视力也下降了,她以前视力 5.0,现在都不能像以前那样看得那麽清楚了。我前几天认识了壹个工友,她说她小时工在富士康做了有壹年了,之前壹直在看外观,岗位没有变动过,后来眼睛受不了,感觉在强光下面越来越看不清了,她就让线长给她调了岗位。在壹个岗位上面每天不停地重复工作,会感觉特别疲劳并且腰酸背痛,脖子、腰、手臂那些都特别受不了。
我宿舍有壹位工友 2018.3.21 進车间工作的,她准备 2018.4.19 辞工,企众驻场管理处给她说三月份的工资可以按照十四块五壹个小时算,四月份没
满壹个月辞职就没有全勤奖,只能按照十三块五壹个小时算。
工厂上班必须穿静电服,戴静电帽,不能戴手表或首饰因为怕干扰机器等电子设备。在车间里工作实在无聊的时候就只能用聊天来打发时间,手里做着重复的工作,只有聊天才能让时间过得快壹点。工厂年轻的女孩子很少,工作确实累,工资也不高,上班必须穿工服,不能用手机,不能吃东西,上洗手间需要打报告,工作简单重复特别容易导致疲劳,普通工人提升和发展的空间微乎其微并且缺乏充分的自由,这可能是很多年轻人越来越不喜欢去工厂上班的原因。
2018.4.4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集合,早上八点到九点我的工作是除尘(刷灰),九点之后,不用再刷灰了,我就被调去了外线量脚垫。对面坐了壹个工友,他说他去年是小时工,今年是正式工,现在底薪 1750,三个月后转正底薪 1950(订立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今天工时十个小时,下午六点厂量完成,结束之后有壹个工友(大姐,年龄 45 岁)线长给她调了好几个岗位她都不适应,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速度慢,反应也慢,线长说她她就哭了。回到宿舍之后宿舍的壹位大姐(45 岁左右)也说她上次被线长说哭了,我说在壹条线上壹直重复做壹件事情都没有休息过,很累还被说做得不好心情自然就会很不好,她说是这样的。
清明放假 2018.4.5 休息壹天。
2017.4.7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八点开始作业,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大概九点多 IPQC(穿粉红色工衣,工人作业的时候她就在后面巡视看有没有按 SOB标准作业,要是被发现没有按生产要求作业她就把名字记下来進行处罚)说我旁边的工友(姓名;周)裸手捡机台,捡了流水线上三台机台放在盒子里,按SOB 作业要求,工人流水线上工作必须戴防静电手套,周倩去完厕所回来没来得及戴手套就捡机台被 IPQC 撞见因此名字被记下来了,罚她下周壹只能上八个小时,不能加班。
大概十点多我旁边的那位工友拿机台的时候手壹滑机台没有拿稳啪地壹声掉在了地上,IPQC 听见响动过来把掉机台那位工友的名字记下来了,汇报给了线长。线长问那位工友为什么拿不稳机台,那位工友说因为手套是滑的,没
有拿稳,那位工友也被罚下星期壹不准加班。
我问工厂有没有员工奖惩制度,我觉得即使是犯错也应该有壹个明确的标准,不应该是线长或者 IPQC 说什么就是什么,有工友告诉我奖惩制度只对正式工适用。
中午十壹点半休息,我吃完午饭之后去员工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公司驻厂办公室)问之前進厂时和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可不可以给我壹份,企众的工作人员(姓名:陈少林)告诉我那个合同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公司也不会给我,我和公司签了也白签。
今天工作时间八个小时,明天周日休息壹天。
2018.4.9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今天早上八点到九点我的工作是除尘,九点到十壹点半我的工作是外检(看小音箱的外观)。中午休息壹个小时之后十二点半又开始作业,有壹个和我同壹天進富士康的工友(伍)问我打算在富士康上班到什么时候,我说我打算辞职,他说他也准备辞职了,他说他宿舍的另外两个人其中有壹个(姓名:高)今天没请假也没说要辞就直接没有来,还有壹个(姓名:羊)今天早上的时候还好好地在那里工作,中午吃完午饭之后就直接没回去上班,电话也打不通。他说他们打算直接走掉,不打算按正常程序辞职,因为觉得麻烦,并且今后也不打算再進富士康了。
中午十二点半到壹点半我的工作是外检,下午壹点半到六点半我的工作是除尘。全技员听说我要辞职问我打算什么时候走,我说下星期,我说我特别佩服他们在厂里上了好几年班的人,我说我觉得上夜班太伤身体了,受不了。
全技员说没办法,自己在厂里干了好多年了,离开工厂也不知道自己又去哪里找工作。在内地的工资比在沿海地区低多了,但是可以照顾到家里,现在孩子长大了,需要人管。我问全技员壹个月能不能拿到三千块,她说哪能拿到三千块钱,我说正式工夜班是有补贴的吧,她说夜班就补八块钱壹晚。她说正式工厂里买了保险,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些保障。我问富士康在衡阳还有壹个厂叫三创,那个厂听说工资比二创更高,她说三创是直接从深圳那边迁过去的,厂里全是外地人,本地人很少,那个厂基本不对外招工,都是厂里工作的人的亲人或朋友介绍过去的。
我宿舍的壹位工友(谭)和我同壹天進富士康,她今天提交了辞职申请,下周四(19 号)离职。
下午六点半左右,我给线长(姓名:刘小燕。联系电话:15675465359)说我要辞职,线长说明天拿个辞职申请表给我填。
2018.4.10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后我被安排在 01 线检测站检测小音箱(511),今天工时 10 个小时,厂量 3800。今天室外温度 28 度,车间温度比室外温度高,但是没有开空调,并且还要戴帽子穿工服,工友们都感觉特别热。
今天发工资,我从 3.21 到 4.31 工时总共有 72 小时,按每小时 14.5算,再减去每天四块钱的水电费,打到卡里有 1006.5 元。胡说她请了壹天假,工资 851.5,但她自己算出来工资应该是 861.5,不知道为什么少了十块钱。宿舍壹位工友(姓名:王)也说她少了八块钱,她说和她同壹天進车间的隔壁宿舍的六个工友也每个人都少了八块钱,都不知道为什么。
听工友(姓名:周)说,劳务派遣公司给富士康派壹个人去会有 2000 块的回扣,每个月富士康开出的是 18 块钱壹个小时,劳务派遣公司开给小时工的是 14.5,最多的也是 15 块壹个小时。厂里面的人介绍壹个人去富士康最低也有 600 块钱。
2018.4.11
中午十壹点半我拿辞职单给企众驻厂管理处工作人员(姓名:王俊良)签字,他很快把字签了,没有多问什么。昨天发了工资,今天员工服务中心外面贴了工资条,从拍的照片来看(没有完全拍完,明天重新拍)最早入职的员工是 2016 年 8 月(早已经超过劳务派遣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工作),富士康派遣工的工资条会贴在墙上,需要的自己去取,因此从墙上贴的工资条的数量可以大致算出劳务派遣工的数量。
从墙上贴的工资条的数量计算,富士康的劳务派遣工有 2000 人左右,而富士康员工总数不超过 5000,按这个比例劳务派遣工占到了总人数的 40%(大大超过 10%的规定)。
宿舍的工友袁今天从富士康自离(没有经过正常离职程序直接不再去上班),听说是因为家里面有事情,她找线长辞职线长不批,因此她就直接不要那 1000 块左右的工资走掉了。和我壹同進富士康的工友(羊、伍、高)从昨天起直接自离,他们说按正常程序还要多干壹星期,不想等了,以后也不打算再進富士康了,因此直接走掉了。
2018.4.13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今天工时 10 个小时,厂量 3800。早上十点的时候线长给我说今天七点下班,算加班,明天不用去上班,我周围的工友明天都要去上班,线长却叫我不用去上班,昨天和前天也直接砍掉我加班,直接让我五点下班,只上八个小时。
不加班工资就低,我不知道线长为什么连续两天让我不加班,明天还让我休息,我就去给线长说明天我要上班,线长说没有名额,有规定说明天线上壹定要砍十个名额,壹条线上需要不了那麽多人,必须要有十个人不去上班。
我说富士康要招那麽多人,又不给工作,线长说壹条线上有时候缺人,有时候多人,她也没有办法(生产黑色小音箱的时候需要镭雕和除尘,需要的工人就更多,生产白色小音箱的时候不需要镭雕和除尘,线上就不需要那麽多人)。
她说壹般砍掉加班的人都是请假、旷工的,我说我没有请过壹次假,也没有旷工,也没有迟到,昨天和前天已经砍掉我两天加班了,明天还不要我上班,我说我明天壹定要去上班。线长说妳要上班为什么还要辞职呢?我说我辞职是因为家里有事情,明天我没事情肯定要上班啊。线长说今天安排我加班,明天不去上班,下周保证不砍我加班可不可以,我说今天可以砍我加班,但我明天壹定要去上班。线长说那等下午再说吧,要是有人把名额让出来我明天就去上班,要是没有我就不去上班。
下午三点左右线长对我说明天可以去上班,我问有人请假了吗?她说有名额让出来了,让我明天壹定要去,我说好,我明天壹定去上班。
线上每天都有不用加班的名额,要是有事情或者不想加班就早点给线长说,她就把不加班的名字报上去,这项制度本来应该是壹个体恤工人的举措,但是有工友反应说有些线上线长不会安排,有些工友不想加班的非要他们加班,想加班的又直接砍掉不给班加,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搞的。
比如昨天和前天我连续两天都没有加班,今天线长还给我说明天不用去上班,我很纳闷为什么,难道线长对我有意见?我什么地方把她得罪了吗?不加班就没钱啊!因此今天我给线长提出我明天要去上班,线长笑呵呵地认真给我解释,我才明白过来应该是每天都有不加班的名额,壹定要有多少人不加班,线长看我要辞职可能觉得我不会想加班就直接安排我不加班。现在富士康不需要那麽多工人,有加班就会优先考虑正式工,正式工工资低,只能靠加班多点工资。
2018.4.14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集合后我今天的工作是除尘,今天工时八个半小时,厂量 3200。今天加班的人比较少,三栋二层都放假了,二层的全技员(正式工)调到三层来加班,三层总共上班的人也比较少,壹条线上有十个人被砍掉加班,有工友说 5、6、7 月都会没有班加,很多人希望加班,因为不加班工资就低,加班工资才能多壹点。中午十壹点半停线去吃饭,对面的全技员说她们二层(生产亚马逊电子书)十壹点就会停线去吃饭,他们厂量比较少。
她说她已经在富士康干了 6 年了。中午去壹栋壹层食堂(平时都会在这个食堂买饭,虽然有两个食堂,但是只有这个食堂在卖套餐,另外壹个叫春满园的食堂卖的是面条,听说很难吃,去买的人也比较少)却没有卖饭的,在里面坐着吃饭的都是自己带饭去的工友,于是好多人去小卖部买泡面吃。
买完泡面去小卖部二楼才知道二楼今天在卖套餐,但那个食堂比较小,菜都快卖完了,座位也少,好多工友排队买饭都说已经没什么菜了。今天放假的人多,但是也有加班的,中午吃饭稍微去晚壹点食堂的菜、饭都不剩什么了。
2018.4.15 周日休息壹天
2018.4.16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今天工时十个小时,厂量 3800。下午七点打卡下班排队的时候听前面的工友聊天,她们说下个月富士康会裁员,订单变少了,要不了那麽多人了,工厂会直接给小时工放假,其实就是裁员,裁员不会裁正式工,因为正式工签了合同,工厂要是裁正式工就会赔钱。她们还说下个月就没有班加了,这个月有班加七点下班,下个月没班加五点下班。
企众劳务派遣公司宿管的老婆也和我在同壹层上班,她告诉我富士康给劳务派遣公司是每个派遣工十七块钱壹个小时。我说有些劳务派遣公司每个月都扣派遣工三十块左右的保险,企众公司还没扣。她说有些公司扣保险费,那个保险费扣了之后到底去什么地方了谁也不知道,派遣工是看不到保单的,究竟投的什么保险也不清楚。
2018.4.17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今天工时十个小时,厂量 3700。我问去年富士康有没有裁员,对面的工友告诉我去年他是二月份進的厂,在 2018 年元旦之后富士康就开始给小时工放假,去年厂里人多,有八千人左右,正式工没有放假,小时工放了两个月的假,三月份才返厂。
厂里没有明确说裁员,就是给小时工放假,小时工壹放假就没钱,因此好多小时工等不了再回到厂里工作就主动辞职离开了。听说去年放假的小时工有三千人,小时工按小时算工资,没有底薪的保障,也没有买保险。富士康招收大量小时工,可以免掉给工人买保险等许多费用,劳务派遣公司每个月都从小时工那里赚钱,也不会给小时工买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险,小时工得不到工厂发的足额的工资,基本生活也没有充分保障,利益严重受损。这是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劳务派遣工的原因。
2018.4.18
早上七点五十打卡進车间,今天我的工作是除尘,工时十个小时,厂量3700。中午十二点去食堂吃饭,对面坐了壹个工友,她说她是正式工,很后悔当正式工,来富士康壹年多了,正式工工资很低,就只能靠点加班,下个月又没班加,她说平时周壹到周五下午五点以后加班到七点加班费是按十五块壹个小时算,周六加班是按二十块钱壹个小时算,她说正式工工资太低了,她都想转小时工了。
今天最后壹天上班,明天早上十点去厂里员工服务中心退工服、帽子和鞋子,办离职手续。这个月没满壹个月,扣除全勤奖每小时壹块钱,工资只能按每小时十三块五算,到下个月十号的时候厂里统壹发工资才能结算四月离职时的工资。
2018.4.19
早上十点去到厂里员工服务中心办离职手续,退工服、帽子,交还厂牌。填写了壹张离职证明并在员工交接清单上面签字,企众公司的工作人员王俊良说今天有八个人要离职(不包括自离的),他说以后找工作也可以联系企众,深圳企众公司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分公司。办完离职手续之后回到宿舍退钥匙,退钥匙的那个管理人员说宿舍的凳子那些不能有损坏的,她问我为什么要离职,我说我上不了夜班,她说招聘的时候妳不知道要上夜班吗?我说我知道,以前没上过夜班,以为自己熬壹下就可以熬过去,结果发现实在上不了夜班,她说原来是这样,她还以为招聘广告上面没有说清楚。我把钥匙退给宿管,宿管试了壹下钥匙之后把五十块钱押金退还给了我,她说以后要是还要找工作也可以和他们联系。
工厂工人的故事
2018.3.21
昨天去面试认识了壹个女孩子叫胡,她今年还没满十九岁,她说她不到十六岁就去广东佛山那边的壹个厂工作了两年,那个厂是壹个四川人开的,她有亲戚在那个厂里,所以她没到年龄就去了那个厂里面工作,那个时候那个厂里除了她还有三个也没满十六岁的在那里工作,她说每次检查厂里都会给她们没满十八岁的人放假,那个厂是生产 LED 灯的。
她从那个厂里出来之后進了另外壹个厂,是生产食品包装袋的,她在那个厂里工作了三个月,想辞职,老板不让辞,她就直接走掉了,第壹个月工资压在老板那里直接没有拿。她之前在广州佛山上班交了两个男朋友都不是湖南的,她妈说不能嫁外地人,让她找本地人,她就回到这边来了,她在家里是老大,有三个妹妹和壹个弟弟,其中两个妹妹抱给别人了,她爸妈在家里种香瓜,她说周末休息让我去她家里完。
她告诉我初中毕业之后她去湖南职业中专读了半学期,老师把她们全部都安排去东莞的工厂里面打工,壹共工作了两个半月,赚了七千多,老师扣了她们壹年的学费和其他的钱,只发给她五百多,她那个学校本来要读三年,读了半学期之后她就直接没有去学校,还多交了半个学期的学费,她爸爸给老师说学费可以不退,最后发壹个毕业证,她说她老师不同意,后来毕业证也没
有。我说如果妳继续在那个学校念书那妳去工厂打工的工资都要交给老师,她说是的,很不划算,老师赚了很多钱。
2018.3.22
我问胡,我说以前她学校派她去厂里做工的时候周围的人都知道她没满十六周岁吗?她说学校派出去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不知道,那个时候学校给她办的假身份证,假的名字,假的年龄,家庭住址是假的,紧急联系人的信息也是假的,需要把那些信息都背下来,学校老师还会抽查背熟了没有。我问她以前技校的名字,她说叫湖南职业中专。
2018.3.24
胡让我陪她回家,我和她早上八点左右坐公交车回去,到她家十点左右,她爸妈都在田里播种,种的是香瓜,她家的房子有三层楼,但是里里外外都没有装修,外面还堆了土,瓷砖那些,我问她爸爸房子需要请人来贴砖吗?
她爸爸说全靠自己,不需要请人,她爸爸以前也在广东那边厂里打工,1991 年开始在那里总共在厂里工作了八年,那个时候最高是八块钱壹个小时,是给手机装配件。
她家里养了六只母鸡,两只公鸡,经济收入主要靠种香瓜来卖,四月播种,六七八九月可以收香瓜来卖,收完香瓜种下油菜籽,或者是稻谷,油菜次年三月结籽了之后又可以种香瓜,家里有壹口鱼塘,不怎么大,养的鱼可以卖些钱,家里所有的农活全靠她爸爸妈妈,她爸妈现在要养她妹妹和弟弟,她去年壹直没有上班,在家里玩,这次回家也找他爸要了壹百五十块钱。她爸说他自己要是回去工厂可以赚到三百块壹天,我说怎么可以赚那麽多,是技工吗?
她爸爸说是,做久了,做熟练了。我说富士康工资低,她爸爸说不低,可以了。中午吃饭她妈妈炒了壹个油菜,莴笋炒肉,壹份炒鸡蛋,壹份鳝鱼。
我问那个鳝鱼是刚刚在田里抓到吗?她爸爸说是的,在田里抓的,是野生的,我说我们四川卖鳝鱼卖的很贵,她爸爸说她们那边也贵。吃完饭三点左右,她男朋友开老板的车来送她回去,她男朋友今年二十五岁,以前也在厂里做过,在壹家生产爱普生打印机的厂里工作了三年,工资可以拿四千块左右,刚刚去厂里时候发现机器上面壹个螺丝有问题,及时报告,避免了很大的损失,工厂奖励了他八百块钱,记了大功。
我问他加班工资高不高,他说加班是按底薪算的,底薪越高加班工资越高,我说富士康干了好几年的员工对我说她底薪没有变,还是那样。他说妳待得久才知道怎么回事,我说我就觉得奇怪,干了好久年底薪都没有涨,这样怎么待得住。胡的男朋友还给我说他初中毕业后读技校,读了半学期就被老师安排去深圳那边厂里打工,他那个时候十五岁左右,他后来就没回学校,毕业证也没要,他之后从学校介绍了八十个人去厂里打工,都是没满十六岁,全部办的假的身份证。那些人没有走学校那边的程序,直接找他联系的工厂,他把那八十个人安排上车去厂里面,那边有人接应,他那个时候两个多月赚了两万多块钱。那八十个人去厂里之后也都没再回学校,那些人好多都是从云南那边到湖南读技校,之后再去深圳那边厂里打工。后来学校对他非常有意见。
2018.4.6
中午吃饭的时候认识了壹位大姐(姓名:陶)她也是临时工,在富士康工作了半年了,中午十二点半又开始作业,快到壹点的时候陶去了壹趟厕所,回来后壹直捂著肚子,她旁边的壹位工友对她说不舒服就请假吧,她表情很难受,但是还是在生产线上作业。
我看她肚子特别疼的样子对她说让她可能是急性肠胃炎,让她请假,她没有说话,过了壹会儿她疼来趴在生产线上,眼泪都疼出来了,我看全技员在旁边就叫了壹声全技员,全技员看着那位大姐特别难受的样子就去找线长了,大概过了三四分钟线长过来了,这时陶已经疼来跪在了地上,眼泪壹直往下流。线长问她要不要给她家里人打电话,要不要叫 120,然后又不知道去什么地方找人去了,又给她的劳务派遣公司打了电话,然后两个全技员就把这位大姐扶著走了,从大姐开始疼来倒在地上到被扶著出去可能有三十多分钟的时间。
我在大姐对面看着心里揪得很紧,我问旁边的工友厂里有没有医生,旁边的工友说厂里没有医生,我觉得像大姐这样的这种突发情况她真的很可怜,在厂里的每壹位工友都有可能会遇到大姐这样的情况,当他们身体不舒服的时候线长并没有马上拨打 120,而是去找什么劳务派遣公司,工厂没有最基本的医疗设施,也没有医务室。
2018.4.7
今晚上我问昨天肚子疼送医院的那位工友(陶)身体情况,她说还好。
我问她去医院的费用劳务派遣公司会不会报销,生病住院期间还有工资吗?她说医药费全是自费,并且病假期间也没有工资。
2018.3.22
我在小卖部碰到了刚刚生产线上坐我对面检查外观的大姐(姓名:
陈),她买了壹碗泡面,她说待会儿三点休息二十分钟的时候怕自己肚子饿,又没带吃的,还是吃壹桶泡面垫壹下肚子。
她是这里的正式工,她说她在厂里工作壹年左右了,厂里伙食特别差,他们壹般都会去外面买盒饭。
她说她已经很久没有班加了,每个月扣完社保工资就两千块钱左右,除去吃饭、住宿都剩不了什么。她说小时工不用扣社保,因此工资会更高。
2018.3.25
晚上工友谭给我说她打算在厂里只做壹个月,厂里太累太苦了,工资又低,她上完壹个月白班就辞职。
她之前在按摩店工作,每壹个客人老板提六成,她们按摩的提四成,那个按摩店工作需要化妆,她脸上过敏,医生说暂时不能化妆,要壹个月之后才可以。她今年二十八岁,老家有壹个儿子七岁,爸妈五十岁左右,在家里种地,她在按摩店最低工资也有四千块左右,工资高的每个月可以拿壹万块,她和她老公离婚了,家里养儿子全靠她壹个人,老家修房子之前欠了钱,现在也还清了,去年她不想上班,去广东那边玩了壹年,钱都花光了,今年没办法又开始打工。
2018.3.28
中午十二点半又开始作业,我旁边的工友戴告诉我他也是劳务派遣工,2017.2.9 進厂,签的壹年的劳动合同,到现在已经在厂里工作壹年多了,他在厂里工作了半年之后工资涨到了十五块钱壹个小时。他说和他壹起的好多人在厂里已经工作了壹年了大部分是劳务派遣工,许多人愿意做小时工的原因是小时工每个月不会扣社保,因此工资比正式工更高,正式工每个月都会扣几百块钱社保,有时拿到手里的只有壹千多块钱。
我说他合同应该到期日了吧,派遣公司没有继续和他签合同吗?他说还没有找他签,要是续签也是又签壹年的,派遣公司不会给妳签好几年的,都是签壹年的。
工人阶级的生活条件
作者 劳动力 写于二零一七年
2017 年广东省四类地区工人工资与生活开支调查报告壹、引言
我国最低工资调整政策壹直是劳动力关注的重点,我们持续多年的工人工资与开支调查壹再显示最低工资水平对工人的基本工资的调涨有指导意义,对保障基层工人生活至关重要。
2017 年 4 月,我们注意到广东省计划连续三年冻结最低工资1。时隔几个月后,我们看到,全国壹共 22 个地区都于 2017 年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如今深圳、上海、北京、天津、浙江省这五个地方的最低工资均已超过两千元,领先全国2。而广东省的最低工资不仅三年未见调整,连最高级别的广州市最低工资都不足两千元。
我们深切关注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水平对该地区工人生计的影响。正在经历三年冻结最低工资的广东省工人的实际生活开支水平如何?他们怎样应对衣食住行及抚养老小等各样生活需求?广东省政府应如何修订最低工资水平来保障到工人及其家庭生活?
二、研究背景
我国从 1993 年劳动部颁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起,实施最低工资已有 24 年。至2004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最低工资规定》進壹步规范全国最低工资,其第壹条开宗明义要“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而《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则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壹次。”
广东省的最低工资近十年大多数两年壹调(以下列表仅以广东省最高壹类的最低工资为例,即广州市近十年来的最低工资):
年份 最低工资(元)
2007 780
2008 860
2009 860
2010 1100
2011 1300
2012 1300
2013 1550
2014 1550
2015 1895
2016 1895
2017 1895
2018 ?
表 1:广州市十年来最低工资统计表
(来源:广州市政府历年媒体新闻公告资料)
2015 年 5 月 1 日,广东省最低工资调整至最高 1895 元/月。其后,最低工资沿用该标准已接近三年,已经和《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壹次相违背。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便是广东省政府发出的两个文件:
- 2016 年 2 月 28 日,发布《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宣布 2016 及 2017 年维持最低工资最高 1895 元/月;- 2017 年 2 月 24 日,发布《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省政府目标是经过 1 至 2 年努力,帮助企业年均减负约 2000 亿元人民币等,具体方案包括减慢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步伐,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壹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壹调,2017 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按 2015 年 5 月发布的标准执行。
当前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于 2015 年 5 月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四类:
其中壹类地区是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895 元/月;二类地区是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四个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510元/月;
三类地区是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四个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350 元/月;其余地区为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210 元/月。
即使不和全国其它省市的最低工资水平比较,不深究冻结最低工资的违规问题,在壹省之内,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水平结合其它数据来看是矛盾重重的。
首先,广东省在 2014 年至 2016 年的通胀率依次为 2.3%、1.5%、2.3%3,即领取最低工资的劳动者在 2017 年不能维持 2015 年的购买力,没有调整通胀便导致最低工资劳动者供养自己和家人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其次,广东省 GDP 继续保持全国第壹。以 2016 年为例,广东省的经济增长虽有放缓,但 GDP 总量接近 8 万亿元,占全国的 10.7%,连续 28 年位居全国第壹,同比增长达到 7.5%4。然而在此领先全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在最低工资处于最高壹级的广州市,2015 年的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是 6764 元5 ,2016 年升至 7425 元6。而最低工资维持在 1895 元三年不提高,意味着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比下降,从 2015 年的28%下降到 2016 年的 25.5%。2017 年 7 月底,广东省统计局已公布上半年广东地区生产总值 4.20 万亿元,同比增长 7.8%7,按此增长估计 2017 年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比将進壹步降低。这种向下趋势,或许是符合经济下行之下中央政府的供应侧结构性改革,但却与 2017 年十九大提出的拉近贫富差距、在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百年目标背道而驰。
在如此重重矛盾政策背景下,我们 2017 年底再次发起了调查,对广东省政府的冻结最低工资的做法给予持续关注和政策建议。
三、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从 2017 年 9 月至 11 月,我们在广东省四个类别的城市各选取样本,以问卷方式了解工人每月工资收入、加班时间、个人生活开支、社保缴纳、家庭经济负担等情况。共发出及收回 79 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 78 份(广州 18 份,东莞 25 份,惠州19 份,河源 16 份),当中包括 16 名女性和 62 名男性。问卷的结果我们是用来分析和评估广东省不同城市工友的工资收入、与实际生活开支之间的落差。
消费记录:我们在广州市和东莞市两个地方各找了三位工友,分别是:单身在广东生活、夫妻两人及孩子在广东生活、夫妻在广东生活并要抚养老家的在学小孩和父母等几个类别。我们请工友在 2017 年 10 月進行了为期壹个月的详细开支记录。选择这几种家庭组合的工友做消费调查,是因为多数统计往往只计算个人在工作地的消费支出,忽略了家庭供养小孩及赡养父母的支出。另外还考虑的因素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有壹定差距。最终的结果主要用来展现工友实际生活中所需的开支。
市场调查:2017 年 10 - 11 月,我们也分别在广州市和东莞市对菜市场(低档)、小区小超市(中低档)和大型超市(高档)三种购物场所進行工人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调查,选当时最便宜的价格纪录。我们选择了二十种工友常吃的食品,和必须使用的日用品。在过程中,我们也留意到因特殊的生理构造,女性用品是女性每月必不可少且无法省略的壹项消费支出,因此我们调查的范围也包括了女性用品。物价统计的结果是用来估算工人的消费需求与开支。
此外,我们沿用在 2013 年及 2015 年的调查方法8,在前两项的问卷调查与工友开支记账过程中,我们都特别将生活开支分为了八大类。我们主要是参考《广东省最低工资研究》课题组9,将居民消费性支出分为八大类,包括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家庭设备用品类及服务类、交通通信类、医疗保健类、和文娱教育文化服务类,这几条标准线的内容可见下表:
生存线
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
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
温饱线
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
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
家庭设备用品类及服务类、
交通通信类
发展线
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
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
家庭设备用品类及服务类、
交通通信类
医疗保健类、文娱教育
文化服务类
表 2:居民消费性支出八大类
这八大类的分别是:生存线、温饱线、发展线的水平分别应为社会平均工资的 30%、35%和 40%。低于生存线的居民家庭会陷入绝对贫困状态,甚至危及生命;收入水平处于温饱线的居民家庭仅能满足最低生活需要;收入水平处于发展线的居民家庭基本上达到自给自足,维持较低水平的基本生活需要。随着社会发展与進步,劳动者的生活情况不断改变,以前被视为奢侈品的东西,现在可能是生活必须品,以致以往用来考虑工资水平的几条标准线——生存线、温饱线、发展线——的内容可能需要调整。物价的提升与支出的扩大,也需要有相应的工资增长,才能保障工友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调查结果报告
经过调查问卷、工友消费记账及城市物价统计后,我们将结果呈现如下:
(壹)工人收入水平整体观察
1、基本工资占工资整体比例
从问卷调查中,综合广东省四个地区工人的基本工资(即工友理解的底薪)调查来看,虽然工友的基本工资平均值达到 2142 元,但有超过六成工人的基本工资低于 2000元。除其中壹人外,他们的基本工资都达到当地最低工资的要求,但没有高出太多;即使参与调查的工人来自多个行业和技术范畴,对他们的基本工资水平也没有太大影响。
由此可见,老板普遍按照最低工资来付薪水给工人,“最低工资作为工人基本工资”的现象仍然普遍。有几名工友表示是计件制,不设底薪。
基本工资水平(元) 百分比
1000-2000 64.5%
2001-3000 21.1%
3001-4000 7.9%
4001-5000 2.6%
5001 或以上 3.9%
表 3:广东省四地工人基本工资
大部分工人的每月工资总收入在 3000 元到 4000 元之间,四地工人工资收入的平均数为 3889 元。
平均月工资水平(元) 百分比
2500 或以下 6.5%
2501-3000 14.2%
3001-3500 19.5%
3501-4000 29.9%
4001-4500 11.7%
4501-5000 5.2%
5001-5500 5.2%
5501-6000 3.9%
6001 或以上 3.9%
表 4:广东省四地工人平均月工资
2、补贴类型
我们也询问工友的收入中是否包含有其他福利与津贴,如吃住津贴,返乡交通津贴,工龄奖,高温津贴,及其他津贴。这方面,不同城市不同行业的工人不太壹样,但提及工资内包括其它补贴的受访工人不足壹半。整体而言,相比其它津贴,工人收到的食住补贴比较多,他们也比较欢迎这方面的补贴。此外,由于大部分受访河源工人来自本地,所以没有返乡交通补贴,其他三地的受访工人基本都是来自广东省外地区(只有壹名工人来自省内),需要往返回乡。
表 5:广东省四地工人津贴福利
3、四类地区之间的工资差异
值得壹提的是,工人的基本工资与月工资收入具有较明显的地区差异。在基本工资方面,广州作为壹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带动工人的平均基本工资和月平均工资也是四地之中最高,但是在其以下类别的地区,情况则比较复杂。
第四类地区河源的平均基本工资比第三类地区惠州要高,而惠州又比第二类地区东莞的高,部分原因是因为抽样方面的缺陷,被个别受访者的基本工资拉高了平均值。但如果结合基本工资与平均工资之间的比例,以及工时来看,东莞、惠州的工人基本工资占平均月工资的比例较低,而基本工资以外的收入也许可以从较高的加班时数中推断多为加班费。
河源工人的基本工资虽高,他们的加班时数也不低,但并没有反映在月工资上,月工资反而比其它地区低出壹大截,当中可能反映劳动条件的缺失,以及违法计算加班费的可能性。另外壹个原因是,受访的河源工人多数来自本地,不享有许多老板为外地人提供、以现金发放的生活补贴,如吃住、交通方面的,导致他们的整体工资水平也较低。
地区 有吃住补贴
的比例
平均补贴
(元)
有返乡交通
补贴的比例
平均补贴
(元)
有工龄奖
的比例
提及的其它补贴
广州 38.9% 468.5 16.7% 100 22.2% 高温津贴(11.1%)东莞 28% 212.9 20% 410 28% 岗位绩效、表现奖金惠州 47.4% 141.7 21.1% 384 31.6% 年终奖,节日奖,有薪年假河源 37.5% 266.7 0% 0 18.8% 岗位补贴、勤工奖励、夜班补贴地区 平均基本工资
(元)
平均月工资
(元)
基本工资占平均
月工资比例
平均每日加班
(小时)
平均每周加班
(小时)
平均每月放假
日数(天)
广州 2756 4350 63.4% 1.35 9.3 5.9
东莞 1767 3850 45.9% 2.54 20.3 2.75
惠州 2003 4009 50% 2.97 20.8 2.88
河源 2155 3285 65.6% 2.56 15 3.19
4、 工资调整
问及最近两年是否有涨工资,各地反映工资有稍微调整的受访工人不足壹半,幅度也不壹。出于样本量不足的原因,我们也不由此推论广东省的平均情况。
地区 提及最近两年工资有调整者比例
广州 55.6%
东莞 52%
惠州 21.1%
河源 43.8%
表 7:广东省四地最近两年调整工资比例
(二)工人主要生活开支观察
1、吃
食物的花费占工友日常开支的很大壹笔,而不同城市的生活水平的确存在差距,广州工人的食物开支最高,河源的则最低。
地区 平均每月食物开支(元)最高每月开支水平(元)广州 671 2000
东莞 492 1000 以上
惠州 331 800
河源 322 1000
表 8: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食物开支
我们请壹位在东莞工作的工人壹家(夫妻二人与壹名孩子同住)進行了壹个月的消费纪录,希望比较具体地了解他们伙食壹般如何解决。他们以自炊为主,维持壹定的营养均衡和花样,早餐来不及自己做所以在外面吃,每周在外聚餐壹次,有时候会买零食和饮料。这样下来,每个月的伙食费在 2000 块以上,平均下来壹个月每人 700 多元的伙食费,占了总开支的 58%。相比起来,另壹个人口组成差不多的广州家庭(夫妻二人与壹名孩子同住,另有壹名孩子在老家读书),平时主要在工厂食堂付钱吃饭(平均每天 20 元计),伙食占他们的总开支只有 34.5%,比上述东莞家庭少得多,但不上班或带同孩子的时候就无法在厂里吃。
对于单身在外的工人而言,自己开伙不壹定比在厂里或外面餐馆吃来得化算。14%的受访工人表示厂方包吃,所以在食物方面不花钱。假如工厂包食饭,或者提供食饭补贴,的确会给工友减轻很大的壹笔负担。可是很多工友也反映,工厂食堂非常不好吃,饭菜里有虫,不利于健康,但没办法改善。为了减轻家里开支,不与家人同住的工人倾向于选择包吃包住的工厂,可是也就要因此忍受难吃差劲、缺乏营养又不健康的食堂。
2、住
目前包吃或提供食堂的工厂很多,但包住的工厂较少,因此住房水电费也成为工人的壹笔恒常开支。只有壹位惠州工人提到自己在还房贷,每月需供款 2680 元。79 名工人中,有 20 位是厂方包住,不需要花费住宿费用。其他工人多数租住在城市中的农民房。
地区 平均住宿开支(元) 平均水电开支(元)广州 232.8 72.6
东莞 237 60.7
惠州 150 62.1
河源 192.4 43.2
表 9: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住宿水电开支
四个地方的住房花费虽然略有不同,但相差并不如食物消费的差距那麽大,因为工人多数租住工厂区附近的农民房,环境都很壹般,很多房间甚至白天也见不到光亮,租房的对象就是针对底层的工人们,租房的费用也普遍较低。
3、 行
地区 平均交通开支(元)
广州 72
东莞 79.2
惠州 90
河源 116.7
表 10: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交通开支
有十多名工友反映平时交通消费为 0 元,这是因为他们平时很少出行,就算出行也是在步行可达的范围内,不乘坐交通工具。从外地来这些城市打工工人的生活重心壹般围绕工厂周边范围,较少涉足市内其它地区;但河源的工人多为本地人,生活圈子较阔,日常出行也较多,导致他们工资水平较低但交通开支较高的情况。
4、衣
地区 平均服装开支(元)
广州 99
东莞 262
惠州 173
河源 161
表 11: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服装开支
事实上,79 名工友壹共有 20 名反映自己不会每月买服装,当中又有 10 名在广州,广州工人的每月平均服装开支乍看很低,但会定期购置服装者的开支还是和其它城市的差不多。他们多数时候穿的是工厂的厂服,主要是趁换季的时候才买衣服,平时反而更常给孩子买衣服。
5、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包括在家日用的家居百货、五金电器,有时是更换新品,有时是旧物维修。
地区 平均生活用品开支(元)
广州 111
东莞 119
惠州 160
河源 106
表 12: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生活开支
当然工人家居百货的质量需求有别,但观乎各地工人生活用品开支的平均额都相去不远。
(三)其它生活开支统计
除了基本的衣食住行外,工友们在精神上也有需要要得到满足,当中包括:通信、交际、休闲娱乐和个人進修方面的需要。这些方面,我们实际统计工友支出,得出的数据如下:
1、通讯
随着手机的普及,通讯已成为工友必不可少的开支,当中包括手机通讯和宽带上网的费用。
地区 平均通讯开支(元)
广州 85.3
东莞 88.7
惠州 105
河源 119
表 13: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通讯开支
2、休闲娱乐
这壹项我们着重统计工友外出游玩、外出聚餐等的花费。通常有小孩的家庭在这方面花费会比较大壹点,外出游玩都是出于孩子的需要,去游乐园、买零嘴等就涉及不少外游的花费。至于单身在外的工人常见的社交活动如每周或者每两周外出聚餐、喝酒等也会花到钱。
总体而言,超过四成的受访工人表示日常并无娱乐支出,当中在惠州的就占了三分之壹。广州、东莞和河源有个别受访工人娱乐花费比较多,主要是用于唱歌、喝酒。
地区 平均休闲娱乐开支(元)
广州 155
东莞 193
惠州 108
河源 364
表 14: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休闲娱乐开支
3、个人進修
在当前机器换人的大潮之下为了免被淘汰,工人需要進壹步深造培训或者精修技术,争取事业和人生的更多发展机会。大部分的受访工人并没有自我培训、自我增值的预算和机会。
调查中,只有 10%的受访工人将个人進修列入日常开支,牵涉金额由 100 至 1000元不等。
4、医疗保健
大部分工友虽然有医疗保险,然而保险不能覆蓋所有的花费,故而平时的医疗费用还是不小的壹笔钱。壹般工人的医疗药品开支在 100 元上下,但如果所需治疗或药物不能以医保保销,开支可达几千元,其中广州壹名工友花费 2800 元,惠州另壹名工友花费 3000 元,对于月收入不过 4000 元的工友而言已经是无法承受之重。壹旦重大疾病来袭,假如医保不能缓解这笔非常沈重的负担,工友的生活可能完全被压垮。
除去两名医疗开支特高的个案,其他受访者的每月日常医疗保健开支为:
地区 平均医疗保健开支(元)
广州 73
东莞 82.5
惠州 179
河源 130
表 15: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医疗保健开支
5、供养家庭
大部分的工友节省自己的衣食住行,在孩子和父母身上的开销则相对宽松。这部分的钱通常都不是在打工地花费,对于外省市的家人而言,作为日常开支之用为数可算不小。对于子女而言,这笔钱应该既能满足子女的教育所需,也涵盖日常生活的开支。
地区 给家人的平均教育及抚养开支(元)
广州 1380.4
东莞 1496
惠州 2205
河源 1114.3
表 16: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教育及抚养开支
6、储蓄
从物价统计中我们知道,广东省内各地的消费水平并不低。调查中,成年的工友是省吃俭用、把钱留给孩子与家人,自己没太多的结余储蓄。而年轻人的烦恼是工资不够花。不少人在调查中反映道,工资太低了,单靠工资无法生存。特别是工资才两千多的工友们,非常希望能够涨工资。问卷调查发现,工人当中也有不少是月光族、甚至入不敷出的。表示自己每月还有壹定结余储蓄的工友非常少,许多工人每月身无分文10。
地区 每月身无分文(储蓄 0 元)
广州 44.4%
东莞 36%
惠州 15.8%
河源 62.5%
表 17:广东省四地工人每月储蓄状况
我们发现储蓄多少也与年龄大小及其消费习惯相关。本次调查的 78 名工友,年龄平均值在 36 岁,这也大致符合《2016 年农民工监察调查报告》提及的中国农民工平均年龄为 39 岁11。但本次调查四个地方的工友年龄存在差距。例如惠州的工友偏年长,以40 岁以上居多,而河源的工友偏年轻,30 岁以下居多。惠州工人的医疗保健费用、供养家庭费用在四个地方居长,而储蓄的比例也是最高的。相反,河源工友年轻,他们的平均娱乐开支远远超过其他三个地方,而供养家庭和储蓄比例也是四个地方中最少的。
表 18:广东省四地工人平均年龄值
7、壹家人生活
总体而言,大部分的工友并不能与家人同住。他们的家人可以想象多数生活在农村,工友们不能享有合家团聚,日常开支的壹大笔是要寄给家乡的亲人。
地区 与小孩同住比例 与老人同住比例
广州 16.7% 16.7%
东莞 16% 12%
惠州 42.1% 15.8%
河源 25% 25%
表 19:广东省四地工人与家人同住状况
也有少量工友能与小孩和老人团聚在城市,由于城市消费水平高,开支也就更为沈重。在广州市和东莞市,我们做了物价统计,统计当地食品及日用品的市场价格,以及邀请不同家庭的工人记录了其每月所需开支(详细的物价统计见附件壹,工友的消费记录见附件二)。
其中,我们将食物、房租水电、娱乐消费的支出计入家庭整体支出,得出他们为家庭的支出是多少。可以见到,壹家人在城市生活同住的工友每月开支都要超过三千元,而大部分都是为家庭的支出。
地区 家庭同住人口数 每月个人支出(元) 其中为家庭的支出(元)广州工人壹 6 4121.42 3498.42
广州工人二 3 4224.4 3625.5
广州工人③ 1 1344 /
东莞工人壹 3 3183.3 2898.3
东莞工人二 3 4061.2 3637.4
东莞工人③ 1 2209 /
表 20:广东省四地工人家庭消费个案
五、调查结果分析
总结以上数值,衣食住用这几个生存所需方面,根据七十多份问卷,我们统计工友每月的消费平均支出为 1015 元,加上其它方面,平均每月支出则高达 3073 元。透过问卷调查和消费纪录所了解到的工人消费习惯,有以下几点值得留意:
(壹)收入:工资与社平工资之对比
和社会整体水平比较,调查中的工人的壹般收入明显是处于较低水平。如果只算基本工资,即在无加班、无额外补贴的情况下,他们当中大部分人的平均月收入占当地社平工资12不足四成,只有把其它细项如加班费、补贴等计算在内,才会涨到社平工资的六成或以上。加班和补贴通常是由雇主安排的,工人不壹定能够自行决定是否加班,又或者只能牺牲休息时间来多加班;补贴也是按各厂的情况由雇主决定,没有法律条文规定雇主必须要给哪些补贴、给多少(高温补贴除外)。
表 21:广东省四地社平工资、基本工资、与月工资状况在工资最高壹类的广州市,最低工资线目前才不过 1850 元,仅为广州市社平工资的 25%,更已经和现实中工人的基本工资严重脱节。反而调查中四个地方工人的基本工资收入都比较接近社平工资的 40%,勉强符合《广东省最低工资研究》课题组三条标准线中的发展线水平,也能和国际的最低工资标准接轨。
(二)支出:生存低消费,发展高代价
《广东省最低工资研究》课题组三条标准线的区别标准是,生存线包括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温饱线是在生存线之上加家庭设备用品类及服务类、交通通信类,而发展线则在生存线与温饱线上再加入医疗保健类、文娱教育文化服务类。同时,生存线、温饱线、发展线的水平分别应为社会平均工资的 30%、35%和 40%。
就问卷调查的结果而言,工人的生活在“生存线”中的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杂项商品及其服务类的需要都大致满足到。工人的收入平均在三千到四千元,已超过生存线所需,虽然这是额外加班加点才换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四个地方的生存线和工人实际生存开支存在较大差距,其中广州市落差达 1041.1 元,东莞 370.5 元,惠州 743 元,河源 588.1 元;温饱线和工人实际温饱开支的落差也不小,广州市落差高达 1255.1 元,东莞落差 342.8 元,惠州 817.9 元,河源 587.9 元。
生存线和温饱线标准分别都高过工人平均用于生存和温饱的开支几百至上千元说明,调查中个体工人的收入基本超过生存及温饱所需,但他们习惯用低支出来满足生存条件和温饱条件。虽然能够过日子,但衣食住行各方面生活质量都低于应有标准。
另壹方面,我们计算四地工人的发展开支发现,工人实际的发展开支合计占当地社平工资的比例平均超过 56%,其中惠州高达 66%,发展成本最高,广州成本较低为 39.8%。
按照三条标准线,只需要达到社平工资的 40%即可达到发展线,然而调查中工友要满足实际发展需求,平均需要社平工资的大约 56.8%。
可以看到,工人们都投入了超过生存开支壹倍的支出在满足发展所需,特别是医疗和供养家人,总额甚至高过当地的发展线,即社平工资的 40%。我们看得出,对收入不高的工人来说,为了追上社会发展,还在牺牲生存质量,节衣缩食来应付家庭发展需求。
地区 社平工资
(2016 年)
平均基本工资
(本次问卷调查)
平均基本工资占
社平工资比例
平均月工资
(本次问卷调查)
平均月工资占
社平工资比例
广州 7425 2756 37.1% 4350 58.6%
东莞 4804 1767 36.8% 3850 80.1%
惠州 5397 2003 37.1% 4009 74.3%
河源 4709 2155 45.8% 3285 69.8%
地区 当地社
平工资
本次调查
平均收入
当地
生存线13
生存开支
合计14
当地
温饱线15
温饱开支
合计16
当地
发展线17
发展开支合计
(包括供养家
庭)
18
发展开支比例
(包括供养家
庭)
19
广州 7425 4350 2227.5 1186.4 2598.75 1343.7 2970 2952.1 39.8%东莞 4804 3844 1441.2 1070.7 1681.4 1338.6 1921.6 3110.1 64.7%惠州 5397 4009 1619.1 876.1 1888.95 1071.1 2158.8 3562.9 66%河源 4709 3285 1412.7 824.6 1648.15 1060.3 1883.6 2668.6 56.7%平均值 5583.8 3872 1675.1 1014.7 1954.3 1203.4 2233.5 3073.4 56.8%表 22:广东省四地社平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线水平(三)社会保障未能缓解工人负担
出现上述情况,其中原因之壹是国家社会救济制度未能发挥调节作用。工人日常开支当中,有些支出不壹定是固定每月开支,但壹旦有需要的话则金额庞大,当中以医疗和子女教育为主。如果家有老人,还需要供养他们的生活,有时要供养的还不止壹人。
本次调查中,我们统计那些明确知道自己购买了五险壹金的工友20,实际缴费额是多少。四个地方工人的社保都不是全覆蓋。其中,广州购买五险壹金的比例是最高,东莞购买比例居次,而惠州、河源各项社保的购买率都低。同时,广州工友的平均社保缴费也以 521 元而排最高,其他三个地方的工友社保缴费则都是两百多元。除广州之外,其他三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购买率都很低。由于广州工人的社会保障比较高,满足发展需求的支出也是四地中最少的,不过工人社保的缴费额也居高。
地区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 工友社保缴费(元)广州 88.9% 88.9% 88.9% 72.2% 77.7% 77.8% 521东莞 80% 60% 60% 40% 48% 16% 237
惠州 57.9% 52.6% 47.4% 42.1% 42.1% 26.3% 257河源 43.8% 52.3% 50% 43.8% 43.8% 6.3% 255表 23:广东省四地工人社保购买状况
2011 年《社会保险法》出台,原意是建立起普惠型保险制度,令国民的教育、医疗与养老都有财政再分配的支持,但是社保体系实际上还远未达到“老有所依、幼有所养”的程度。不少高龄工友到现在还在被社保补缴的问题困扰,临近退休或已经退休却仍然无法拿到养老金,退休后的开销往往要依靠仍在工作的子女。从工人的日常支出,我们看到当下中国仍然是传统社会中家庭自救、家庭养老的模式。家庭里的劳动力都出来赚钱,而后用大部分的积蓄供养自己的孩子、父母、以及个人发展所需。
缺乏社会保障的时候,工人在外打工也有后顾之忧。年富力强的工人平时赚钱养家,自己可以壹分钱不花,却把收入全部留给自己的孩子与父母,是家庭当之无愧的顶梁柱。
可是,他们壹旦生病,不仅自己的工作可能难以为继,更因为医保制度的缺陷,令整个家庭随着购买医疗药品带来的财政压力而崩溃。另壹个例子是住房,底层工人壹般聚居在城市边缘的廉价租房,卫生和安全程度固然没有保障,可是壹旦这些地方不再欢迎他们,他们也就无处可去了。2017 年底,北京大兴大火,不但令十几名工人丧命,更引起政府将不合规的城市郊区租房户限期内驱赶出城,其他省市纷纷效仿,就令许多不得不蜗居于此的底层工人霎时无家可归21。
(四)四地消费水平差距缩小
透过比较四级地区的消费水平,我们也观察到壹个趋势,就是各城市的消费水平日渐接近。例如,物价统计中可以看到,广州市和东莞市居民所需的衣食住行开支差距特别小。我们调查工友日常的衣食住行日用消费,除了偶有个例,四个城市的消费平均值差距多数在壹百元以内。可以说,广东省不同城市间的物价和生活水平略有差别,但差别不大。
过去二三四线城市的物价水平可能比较低,但随着城镇化发展,连锁店和大超市進驻各地,即便工人拿着低壹级的工资,消费起来也跟大城市差不了多少。以往工人在壹线城市打工,供留在老家的家人花用,但与老家飞涨的物价相比,优势可能会越来越少。
(五)何谓体面生活?社平工资 40%的发展线问题
体面生活或曰有尊严的生活关乎发展,最低工资应保障工人生活有尊严,随着社会发展及劳动要求的提高,以下这些需求是否应纳入最低工资里已不可回避:
? 社交性饮食开支、买零食等等
? 進修(包括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進修)
? 与家人同住(假设壹家人团聚在城市、相比农村开支而增加的各项花费)综合四类地区的消费水平,我们看到这些需求挑战了社平工资 40%的发展线标准。
发展是壹种人人该有的基本权利,社平工资 40%的发展线标准已经显得难以保障工人的发展权。如果最低工资完全不予考虑这些需求,低收入工人恐怕很容易陷入长期低度发展的恶性循环,相信也不是国家致力社会长期稳定发展时所希望看到的。
六、最低工资的调整建议
我们认为,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过程中,除了以当前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等统计数字作为参考,更应透过深入了解劳动者的实际生活、收支、社会保障等情况,得出基层劳动者日常消费的立体图象,以此确保最低工资制定的标准能确切惠及所有劳动者。因此,壹份足以体面生活的最低工资,是可以有正场养的饮食、舒适稳定的居住环境、适量的精神生活和足够的社会保障。工人不应该放弃任何壹项,也不需要牺牲自己以成就其他家庭成员的需求。
2018 年 1 月 10 日,广东省人社厅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年度第 1 次会议就介绍了在全省开展的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提出近两年广东省经济社会实现了稳步发展,最低工资标准亟需尽快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2。我们欢迎省政府尽快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给出我们的建议如下。
(壹)最低工资应满足壹家人的生活开支
在考虑劳动者养活自己及家人的具体消费、实际上的开支需求时,我们首先以家庭为单位来计算壹份有保障的最低工资应该达到如何水平。我们尝试推算出壹个三人家庭在广东省的工业区生活,基本所需的月计消费(推算方法可见附件三)。壹个三口家庭的开支将包括三人(两大壹小)同住在广东的生活开支、外地户口小孩在城市的教育费用、以及寄给家乡老人的钱、人情客往的生活开支。
在广州市壹个三口之家每月生活所需的开支:
支出内容 月计款项
食物 2069 元
住宿 762 元
生活用品 155 元
交通 472 元
通信 260 元
服装 300 元
个人服务 50 元
医疗保健 150 元
社保缴费 1042 元
返乡交通 250 元
休闲娱乐 400 元
教育、進修 800 元(含子女)
供养、人情 800 元
合计 7510 元
在东莞市壹个三口之家每月生活所需的开支:
支出内容 月计款项
食物 2099.2 元
住宿 662 元
生活用品 159.5 元
交通 472 元
通信 260 元
服装 300 元
个人服务 50 元
医疗保健 150 元
社保缴费 474 元
返乡交通 250 元
休闲娱乐 400 元
教育、進修 800 元(含子女)
供养、人情 800 元
合计 6877 元
综上,我们得出壹个三口之家在广州生活应该至少有 7510 元的月收入(以二人工作计,则每人工资应达到 3755 元);壹个三口之家在东莞生活,每月收入应达到 6877元(以二人工作计,则每人工资应达到 3439 元)。
其中,广州市和东莞市的家庭开支中,广州市工人有的社保缴费达壹千元以上,最低的也缴费 285 元;而东莞的社保缴费最高只有 300 元。这笔社保缴费还有住房公积金都是工人每月开支的壹大负担。在上海,人社部门早有明确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含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我们认为广东省应尽快向上海看齐,人社厅在为企业减轻数百亿元社保负担的同时,应明确工人在社保个人缴费之后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应以社平工资的 40%作底线显然,最低工资必须追得上工人的实际需要才能发挥其稳定经济发展的社会功能。
近两年广东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必须尽快提高工人收入,以配合進壹步转型升级下经济发展所需。
目前广东省最低工资远远脱离了工友的实际需求,它对工人收入的指导意义和以往有了不同。本次研究囿于不是跨年度的调查,因而无法推论过去几次最低工资调整时工人实际收入会跟着调整多少。但在与工友的长期接触与访问中,我们了解到虽然工厂给出的基本工资会在最低工资线之上進行调整,但是加班费则往往按最低工资计算,拖低工人的月工资收入。
由于 2017 年广东省各地区工人的基本工资已分别达到社平工资 36%至 46%,我们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必须尽快回到正轨,以社平工资的 40%来作底线,承认低收入的工人也能分享广东省经济发展的成果,虽说有地区差异,它仍应是工人的最低收入标准。这个标准之下,最低工资正好与我们调查中四类地区工人的基本工资收入相符合。
因此,我们建议 2018 年广东省四类城市的最低工资应该至少达到以下标准:广州市 2970 元,东莞市 1922 元,惠州市 2159 元,河源市 1884 元。
广州市(元) 东莞市(元) 惠州市(元) 河源市(元)2016 年最低工资 1850 1510 1350 1210
2016 年社平工资 7425 4804 5397 4709
本次调查的基本工资 2756 1767 2003 2155
本次调查综合工资 4350 3850 4009 3285
建议最低工资底线
(社平工资的 40%计)
2970 1922 2159 1884
表 24:最低工资调整方案建议
(三)要发展应向社平工资 60%看齐
此外,我们的调查结果也表明工人在发展需求的支出日益增加。如果社平工资的40%已无法满足到工人的实际发展需求,我们认为最低工资最终应向社平工资的 60%看齐,以弥补在社会保障未能全覆蓋的情况下工人达致发展的支出需求。
60%的标准看起来很高,但我们调查广州市和东莞市时发现,壹家三口在广州市生活,每人每月工资至少应达到 3755 元(以二人工作计)才能满足家庭需要;而三口之家在东莞生活,每人每月收入应达到 3439 元(以二人工作计)。按照两地 2016 年的社平工资,两地的月支出占到了社会平均工资的 50.6%及 71.6%。广州和东莞并非特殊个案,惠州、河源及广东省其他城市的工友也存在同样的发展需求。因此,在综合物价水平、工友生活发展需求与低社会保障情况之后,最低工资标准应逐渐向社平工资的 60%看齐。
令最低工资达到当地社平工资的 40%是国务院在上壹个《促進就业规划》里的目标,而提高至社平工资的 60%,则是全总在 2010 年给出的建议。如今,国家提出要实现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广东省已不能回避调整最低工资的需求。
广州工友壹:
壹家四代 6 个人共同租住在广州:祖爷爷,爷爷奶奶,工作的夫妻,及小孩。
该工友平时做饭,不出去聚餐,尽量节俭。他十月份的开支记载如下:
(其中食物、房租水电及娱乐消费是供养全家人)十月份花费
食物:
每天都在家里做饭,食材购买以肉类为主要
开支,偶尔也有买比较贵的鱼虾。每日购买肉/鱼/虾平均约 33 元。
此外,每日购买蔬菜平均花费 16.26 元,葱
蒜辣椒等调料 3 元,蛋与豆腐 1.83 元。每两三天买壹次水果,平均每日约 14.43 元。
牛奶平均每日花费 5 元。
食物开支约占总开支的 58%。 2379.12 元
房租水电:
租住两房壹厅约 600 元,水电开支约 200 元。 800 元日用品:
洗发水 50,纸巾 18,牙膏 16,袜子 20。 104 元通讯:
本月 200 元。
200 元
服装:
本月 199 元。 199 元
交通:
上班族每日 4 元,壹个月 120 元。 120 元
娱乐花费:
主要是小孩的娱乐,去两三次游乐场,平均
下来每次上百元。 319.3 元
其他:本月无外出聚餐费,无医疗开支。
合计:4121.42 元。
广州工友二:
夫妻二人及壹个女儿在广州居住生活,还有壹个儿子在老家读书。
记录者女工友十月份的花费记录如下(食物、房租水电及娱乐休闲是供养壹家人):
花费
食物:
每天固定的支出是早餐花费,壹家人约 11
元。夫妻平时在上下班的工厂吃饭,午饭花费 15元、晚饭花费 10 元。女儿读小学,午饭在学校吃,晚饭回家吃。
偶尔也会在家煮饭,壹个月不超过十天。在
家煮饭时,壹天通常要花费五六十元。每两天会买壹次十多元的水果,此外也常购买牛奶,每月百多元。早中晚饭和这些加起来,平均每日开支42 元。平时也会买零食饮料百多元。
食物开支约占总开支的 34.5%。 1456.5 元
房租水电:
住宿 180 元,水电开支约 81 元。另交电费
100 元。
361 元
日用品:
这方面女性消费比较多:
洗衣液 116, 沐浴露 29.8,洗发露 19.8,
牙刷 10.8 牙膏 20,大宝 8.5
化妆品 200,卫生巾 12.5,补水霜 55,香水
11.5, 女性买包 30 热水器头 35 548.9 元
通讯:
自己花费 50 元。
50 元
服装:
给女儿买衣服 200 元。 200 元
交通:
平时不花钱。 0
休闲花费:
儿子生日 400 元,中秋节送礼 200 元。 600 元其他花费:买药本月花费 8 元。
平时要给家用,本月给儿子生活费 1000 元。
此外无聚餐消费,无其他费用。 1008 元
总计 4224.4 元。
广州工友三:
壹个比较节省的工友。单身独居,记录了十月份 18 天的食物费用,中间记录比较简略,并有十余天未计算。
花费
食物:
平时主要自炊,较为节省,平均下来每日
11.1 元。食物开支占总开支的 26%。 344 元
房租水电:
这个月 247 元。 247 元
日用品:约 52 元 52 元
通讯:50 元。 100 元
服装:计 100 元 100 元
交通:平时交通数次。每次花费上百元。 501 元其他花费未计。 0
合计:1344 元
东莞工友壹:
夫妻二人和壹个孩子在东莞居住(记录者的食物、房租水电及交通花费是供养全家人):
夫妻二人连同壹个孩子在东莞生活居住。 花费食物:
平时主要买菜后在家做饭。多购买鸡肉猪肉
及排骨熬汤,青菜搭配也较为均衡,蘑菇青菜笋类都常见,偶尔也购买鸡蛋豆腐和水果,本月有买油 45,米 90,红酒 45 元。这些平均下来每日48 元。
另外会每天在外吃早餐,花费约 10 块钱,
平均每周外出聚餐吃壹顿,约 100 元。间歇购买零食、奶茶。本月花费 727 元。
食物开支约到了占总开支的 68%。 2155.3 元
房租水电:
约 360 元。本月另购家具 100 元。 460 元
日用品:
本月购买百货日用品约 50 元。
50 元
通讯:
话费 50,维修手机 120 元
170 元
服装:
本月购买壹双鞋子 65 元。
65 元
交通:
只有少数几次外出游玩及打车花费。
283 元
其他花费:无医疗开支。 0
合计:3183.3 元
东莞工友二:
夫妻在东莞打工,但孩子在老家。这个月父亲来了壹次,因此多出壹大笔家用开支。
记录者本月开支如下(其中食物、房租水电、部分通讯、服装及家用费用是供养壹家人):
夫妻二人生活在东莞,小孩及父母在老家。 花费食物:
夫妻二人每天都在工厂吃饭,很少做饭。工
厂伙食平均下来两个人每天 22 元,再加上偶尔家里买点菜、壹周买点水果,这些伙食费合计 957元。
平时,出去外面吃大概壹个月有五六次,每
次花费 50--200 元不等,外加宵夜,这方面的开支壹个月 678 元。
另外也常常购买如果汁、啤酒、瓜子饼干等
零嘴,月花费 200 元。
食物开支约占总开支的 45%。 1830.6 元
房租水电:
租房及水电费本月共计 340 元。 340 元
日用品:
本月购买充电电源 30,剃须刀 69+55(自己
和父亲各壹),调料及钢盘 52 元,洗发水 24.8,百货 16,钥匙扣 5 指甲钳 5 肥皂 10 衣架 5。
打印工伤资料 50 元。 321.8 元
通讯:
给自己充话费 100 元,又给女儿充话费 100
元,本月也购买老人手机壹台 298 元。 498 元服装:
夫妻本月花费 200 元,另花 500 元给家人购
置服装。 702 元
交通:
平时步行上班,只有外出游玩及去城区才打
车,摩的。出去玩如打车,花费会超过 100 元。
252.8 元
休闲花费:
去动物园壹次门票及消费 116 元。
116 元
家用:
这个月,送父亲回家时给了 2000 元,并请
带给母亲和岳母各 200 元(今次以钱代替礼品)。
另给了小孩生活费 2000 元。
(偶尔)
4200 元
其他开支:无医疗开支。 0
合计:8261.2 元
东莞工友三:
单身工友,平时抽烟喝酒比较厉害。个人当月开支记录如下:
独自壹人人生活在东莞。 花费
食物:
平时很少自己做饭,主要在工厂吃和去外面
买小吃。如在老工厂吃饭,早饭花费 2 元、午饭晚饭平均 6 元。但到了新厂就要早餐 6 元,午饭晚饭各 8.5 元。所以到了新厂,他由壹日三餐改为壹日两餐。偶尔也在工厂外面的餐馆吃,以面食为主,每顿十多元。当月合计 306 元。
吃饭时喝酒比较多,有时是和朋友聚餐时
喝,有时是自己壹个人在小馆子吃喝。在外喝酒这个月有 21 天,喝酒加餐费合计 707.5 元。
食物开支约占总开支的 46%。 1013.5 元
房租水电:
本月 245 元。
245 元
日用品:
洗发水 16 洗衣粉 6 牙膏 12.5 沐浴露 24.5
元
49 元
通讯:
约 50 元
50 元
服装:
鞋子 339 袜子 22 衣服 49 元
410 元
交通:
平均每日公交花费 4 元
86 元
休闲花费:
主要是抽烟和买饮料。
香烟,每天必买壹包或更多包,价格约在
5-10 元,本月花费 324.5 元。
355.5 元
其他费用:
无医疗开支。无记录给家用。
0
合计:2209 元
食品开支的计算方法是:统计当地食品物价,米、肉、蔬菜、蛋、豆类等均取物价的平均值,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建议主副食搭配,我们得出正常人壹个月所需的食品开支。
生活开支的计算方法是:我们根据工友个案统计而了解到工友的实际消费习惯如住宿水电、生活用品、娱乐通讯这些必备的日常开支,也根据根据工友的消费需求如交通、服装、个人服务、医疗、休闲娱乐、教育進修、赡养人情等,计算这些方面实际壹个月需要的花费。
1 广州市的三人家庭每月基本消费开支推算方法类别 项目 成人 1 成人 2 小孩 月计 备注 合计食品 米 每日 500
克
每日 500
克
每日 300
克
255.9
元
份量按中国营养学会建
议成人主副食壹日合理
安排计算,小孩所需份量
为成人的 60%。各项目为
物价调查中各地食品价
格的平均数。将每日所需
份量乘以平均价格,再乘
以 31 日,得出月计开支。
肉类 每日 200
克
每日 200
克
每日 120
克
580.3
元
蔬菜 每日 500
克
每日 500
克
每日 300
克
289.4
元
蛋 每日 60 克 每日 60 克 每日 30 克 62 元豆类 每日 50 克 每日 50 克 每日 30 克 25.2 元水果 每日 200
克
每日 200
克
每日 120
克
146.7
元
食油 每月约 1 升 12.3 元 按所在地物价与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调味料 包括葱姜蒜辣椒各壹斤,糖、盐、
醋、酱各 500g 及 500ml。
48.2 元
饮料 每日茶叶及水,共计 7 元 217
元
估算工友消费需求:
壹家人每天冲泡 20g 茶
叶,两瓶矿泉水,方便面
(或面包)及零食若干。 面包 每日 7 元 217 元零嘴 每日 5 元 155 元
消耗调整 上述所有的 3% 72.8 元 这包括食品的价格浮动和在准备过程中被消耗
的部分。
2069.3
元
住宿 房租 三人合住的空房子 50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
水电 三人合住用量 100 元
燃料费 三人合住用量,用于烧水、煮饭 120 月家庭设备 包括家具、家庭耐用品、维修等 42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每年 500 元,再除以 12 个
月。 762 元
生活用品 厕纸 每周 2 卷(1 条 10 卷) 17 元 大约估算,将用量乘以物价调查中各地日用品的
平均价格。
155 元
牙膏 每月 1 枝(180 克包装) 8.5 元
牙刷 每月 1 枝 每月 1 枝 每月 1 枝 19.5 元肥皂 每月 2 块 4.5 元
洗发水 每月 1 瓶(400ml 包装) 22.5 元
女性用品 每月 30 片 27 元
毛巾 每月 1 条 每月 1 条 每月 1 条 32.25
元
洗洁精 每月 1 瓶(500 毫升包装) 11.75
元
洗衣粉 每月 1 盒(1 公斤包装) 12 元
交通 公交 每人每天 4 块,加二次打车出行 472 元 按工友实际需求估算。 472 元通信 手机话费 每人每月充值 100 元 20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
260 元
上网费 60 元 大约估算。
服装 30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300 元
个人服务 理发 每月 20 元 每月 20 元 每月 10 元 5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50 元医疗保健 每月看病 1 次 150 元 大约估算。 150 元社保缴费 每月 521
元
每月 521
元
1042 元 以 2017 年调查期间有缴
纳社保的工友平均数而
算(最高 1400,最低 285)。1042 元
返乡交通 每年 1 次,每人 1000 元 25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将每年所需费用除以 12 个
月。
250 元
休闲娱乐 带孩子去游玩 2 次,与同事聚餐郊
游 2 次
40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400 元
教育 学杂费、书
本费
每月 600
元
600 元 估算孩子受教育所需费
用。
800 元 成人進修
费
每月每人 100 元 200 元 估算工友自我進修所需费用。
家用(老人,
人情)
家乡及打工地每月红事白事开支,
假日礼尚往来。实际上工友每年拿
回家乡至少壹万元。
800 元 考虑到家乡生活水平较
城市低、有自留地、有多
名子女同时供养等因素
后大约估算。
800 元
合计 7510 元
2 东莞市的三人家庭每月基本消费开支推算方法类别 项目 成人 1 成人 2 小孩 月计 备注 合计食品 米 每日 500
克
每日 500
克
每日 300
克
282.1
元
份量按中国营养学会建
议成人主副食壹日合理
安排计算,小孩所需份量
为成人的 60%。各项目为
物价调查中各地食品价
格的平均数。将每日所需
份量乘以平均价格,再乘
以 31 日,得出月计开支。
肉类 每日 200
克
每日 200
克
每日 120
克
672.5
元
蔬菜 每日 500
克
每日 500
克
每日 300
克
228.9
元
蛋 每日 60 克 每日 60 克 每日 30 克 55.8 元豆类 每日 50 克 每日 50 克 每日 30 克 118.2元
水果 每日 200
克
每日 200
克
每日 120
克
159.3
元
食油 每月约 1 升 22.5 元 按所在地物价与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调味料 包括葱姜蒜辣椒各壹斤,糖、盐、
醋、酱各 500g 及 500ml。
44.1 元
饮料 每日茶叶及水,共计 7 元 215.1
元
估算工友消费需求:
壹家人每天冲泡 20g 茶
叶,两瓶矿泉水,方便面
(或面包)及零食若干。 面包 每日 7.7 元 239.6元
零嘴 每日 5 元 155 元
消耗调整 上述所有的 3% 61.1 元 这包括食品的价格浮动和在准备过程中被消耗
的部分。
2099.2
元
住宿 房租 三人合住的空房子 40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
水电 三人合住用量 100 元
燃料费 三人合住用量,用于烧水、煮饭 120 月家庭设备 包括家具、家庭耐用品、维修等 42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每年 500 元,再除以 12 个
月。
662 元
生活用品 厕纸 每周 2 卷(1 条 10 卷) 17.5 元 大约估算,将用量乘以物价调查中各地日用品的
平均价格。 牙膏 每月 1 枝(180 克包装) 11.8 元牙刷 每月 1 枝 每月 1 枝 每月 1 枝 21 元
肥皂 每月 2 块 9.1 元
洗发水 每月 1 瓶(400ml 包装) 12.7 元
女性用品 每月 30 片 38.4 元
毛巾 每月 1 条 每月 1 条 每月 1 条 32.6 元洗洁精 每月 1 瓶(500 毫升包装) 5.1 元
洗衣粉 每月 1 盒(1 公斤包装) 11.3 元 159.5 元交通 公交 每人每天 4 块,加二次打车出行 472 元 按工友实际需求估算。 472 元通信 手机话费 每人每月充值 100 元 20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
260 元 上网费 60 元 大约估算。
服装 30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300 元
个人服务 理发 每月 20 元 每月 20 元 每月 10 元 5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50 元医疗保健 每月看病 1 次 150 元 大约估算。 150 元社保缴费 每月 237
元
每月 237
元
474 元 以 2017 年调查期间有缴
纳社保的工友平均数而
算(最高 300,最低 150)。
474 元
返乡交通 每年 1 次,每人 1000 元 250 元 按工友消费习惯估算,将每年所需费用除以 12 个
月。
250 元
休闲娱乐 带孩子去游玩 2 次,与同事聚餐郊
游 2 次
400 元 按工友消费需求估算。 400 元
教育 学杂费、书
本费
每月 600
元
600 元 估算孩子受教育所需费
用。
800 元 成人進修
费
每月每人 100 元 200 元 估算工友自我進修所需费用。
家用(老人,
人情)
家乡及打工地每月红事白事开支,
假日礼尚往来。实际上工友每年拿
回家乡至少壹万元。
800 元 考虑到家乡生活水平较
城市低、有自留地、有多
名子女同时供养等因素
后大约估算。
800 元
合计 6877 元
引言
最低工资水平是工人劳动条件的底线,确保工人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可获取足够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收入。然而,‘基本生活需要’的金额和覆蓋范围会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改变。
在金额方面,经济急速发张造成的通涨令生活开支上升。在覆蓋范围方面,随着工人接近退休年龄,越来越重视社保供款;互联网的普及亦令上网通讯变成壹种基本需要。
除了‘保底’外,我们认为最低工资亦能起共享经济成果的作用,不但应该与经济发展的步伐看齐,更应逐步缩小收入差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制定的《促進就业规划(2011-2015 年)》提出,目标令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 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40%以上,与这种原则不谋而合。
从下表可以看出,过去数年,深圳最低工资的增幅基本上与深圳市生产总值的增幅看齐,正正符合最低工资年均增长 13%以上的目标。
年份 最低工资(元) 增幅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增幅2011 1320 20%
2012 1500 13.6% 12950 12.6%
2013 1600 6.7% 14500 12%
2014 1808 13% 16002 10.3%
2015 2030 12% 17500 9.4%
可是当我们看看深圳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例,就会发现数年来最低工资都维持在平均工资的 30%左右,未能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标。
年份 最低工资(元) 平均工资(元) 最低工资占平均工资百分比2012 1500 4918 30.5%
2013 1600 5218 30.7%
2014 1808 6054 29.9%
打工者中心过去多年来壹直关注最低工资的水平及调整方法。2013 年,我们曾发表《最低工资应如何保障工人体面生活》的报告,倡议最低工资应达生活工资水平,以保障工人体面生活,而最低工资的调整方法也应更透明、更科学化。《促進就业计划(2011-2015)》
出台之后,即使当中对工资的调整方法并没有很明确的指引,但当中有关工资作为社会整体收入分配当中重要的壹环,以及五年内将最低工资有序地提高,并与社会平均工资挂勾以缩小收入差距的基本精神,都是我们所支持的。然而,五年过去,政府的承诺有否兑现?
最低工资作为壹个有法律效力的工资标准,又能否保障工人生活?
调查方法
我们在 2015 年 8 月至 12 月的中心活动期间以问卷调查形式访问工友,亦有邀请工友和其它劳工机构发散问卷。这些工友主要来自龙岗和宝安,从事行业包括电子、玩具、五金、塑胶、清洁、体育用品、家私、服务行业等。
问卷分为两部份,分别为‘工资’和‘个人生活开支’(样本请见附件壹)。在收回的 93 份问卷当中,有 89 份为有效,4 份因欠缺基本资料而作废。
调查结果
劳动条件
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请工友填写基本工资、实发工资和每周加班时间。所得数据如下。
基本工资
在 89 个受访工友当中,有 88 人填写了基本工资的金额,当中接近 7 成工友(61 人)的基本工资相等于 2030 元,即 2015 年深圳的最低工资水平,显示绝大多数老板只按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调整工人的工资。有接近 2 成工友(17 人)的基本工资介乎 2030 和 4030元之间;而基本工资高于 4030 元的只有 8%(7 人)。另外有 3 人的工资分别为 1500 元、1808 元及 1936 元,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在 89 个受访工友当中,所有人都填写了实发工资的金额。他们的平均工资为 3421 元,中位数为 3200 元。在分布方面,接近 3 成工友(24 人)每月实际收入为 2830 至 3230 元。
接近 3 成工友(25 人)的实发工资低于 2830 元,45%(40 人) 的实发工资高于 3230 元。
另外有 5 人实际收入低于 2030 元。
每周加班时间
在 89 个受访工友当中,有 70 人清楚标明每周加班时数,由没有加班到每周 70 小时不等,平均加班时间为 19 小时。当中只有不足四分之壹(16 人)每周加班的时间少于 9 小时,换算成月加班时数即为少于 36 小时,亦即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壹条‘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
余下的 77%(54 人)每周加班都超过 9 小时。当中有 67%(47 人)的加班时间为每周 9至 36 小时,有 10%(7 人)的加班时间为每周 36 至 72 小时。加班时间最长的壹人每周加班 70 小时。假设他每周工作 7 天,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达到 15 小时 42 分钟!
生活开支
在生活开支方面,我们请工友填写在伙食、住宿、水电、交通、通讯、休闲娱乐、服装、生活用品、医疗保健、社保费用、壹年壹次回乡交通费用、给家里的开支,以及每月存下来的钱。结果如下。
伙食
伙食方面,89 名工友的每月平均开支为 627 元,具体来说差异颇大。三分之壹工友(29 人)的开支介乎 400 至 600 元,五分壹工友(17 人)的开支介乎 600 至 800 元。
住宿方面,近九成工友(80 人)的租金介乎 0 至 500 元。租金较高的几人不是与全家同住,就是在租金较高的地区居住。
水电
伴随着住宿的是水电费。工友每月平均的水电费是 85 元。开支为 0 至 50 元的超过 4 成(36 人),50 至 100 元的为 36%(32 人)。
交通
交通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89 元。超过 6 成工友(55 人)开支为 0 至 50 元,2 成工友(17 人)开支为 50 至 100 元。假设工友每月工作 26 天,乘坐公交来回上班地点,以深圳公交每程 2 元,刷深圳通每程 1.6 元的价格来说,每月开支为 83 元,接近这个数字。
通讯
通讯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100 元。接近壹半工友(44 人)的开支为 50 至 100 元,近三成人(24 人)的开支为 0 至 50 元。另外亦有四分壹人(21 人)的开支超过 100 元。
休闲娱乐
休闲娱乐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104 元。超过壹半工友(45 人)的开支为 0 至 50 元,接近四分壹人(21 人)的开支为 50 至 100 元。但当中有 36 人在这项填写了“0 元”。工友纷纷表示:“时间全都用来上班了,哪有时间娱乐!”
服装
服装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205 元。超过壹半工友(52 人)的开支为 0 至 100 元,超过 3成工友(29 人)的开支为 100 至 200 元。
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134 元。开支为 0 至 50 元及 50 至 100 元的工友各占 4 成(33 及 36 人)。
医疗保健
医疗保健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99 元。三分之二的工友(59 人)的开支为 0 至 50 元,当中有 35 人在这项填写了“0 元”。有工友表示,由于请病假会扣工资,因此生病也不会请假求医。
社保费用
社保费用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172 元。4 成工友(36 人)的社保供款为 0 至 50 元,当中有 30 人在这项填写了“0 元”。另外,接近 4 成工友(32 人)的社保供款为 150 至 200 元。
供款为 300 元以上的工友少于壹成(8 人)。
回乡交通
每年壹次返乡交通方面,平均开支为 814 元,摊开 12 个月来算,就是每月 68 元。当中有六分壹的工友(15 人)返乡车费超过 1000 元。
给家里的开支
给家里的钱方面,每月平均开支为 920 元。4 成工友(36 人)的开支为 0 至 500 元,当中有 20 人在这项填写了“0 元”;接近 3 成工友(24 人)的开支为 500 至 1000 元;开支为1500 至 2000 元,以及 1500 元以上的工友分别有 16 和 17 人。
每月总开支
综合上述 12 项开支,工友每月总开支平均为 2901 元。
存下来的钱
在花费在伙食、住宿、水电、交通、通讯、休闲娱乐、服装、生活用品、医疗保健、社保供款、寄钱回家和返乡交通这 12 项开支之后,工友每月平均存下来的钱为 560 元。超过 6成工友(57 人)存下 0 至 500 元,当中有 48 人在这项填写了“0 元”,超过受访工友的壹半。
接近 2 成工友(16 人)存下 500 至 1000 元。存下为 1500 至 2000 元,以及 1500 元以上的工友分别有 4 和 12 人。
综合上述数据,我们得出以下结果。
壹、最低工资作为工友工资调涨的决定性指标
从调查和工友访谈中,我们可发现最低工资是他们工资水平的决定性指标。每年公布的工资指导线虽然详细,但真的只有指导性质,没有法律效力。最低工资作为唯壹有法律效力的工资水平线,其每年或每两年的调整几乎是工友仅有涨工资的机会。参与调查的工友中,接近七成工友的基本工资等于最低工资,而他们每年工资增幅也只是按最低工资水平调整,说明了老板只按法律最低要求增加工友的收入,没事的话是不会主动加薪的。
当然基本工资只是工友工资的组成部分之壹,另外还有加班费、各种津贴奖金等等,但这些部分往往是老板按他们所说的企业经营状况说减就减,工友很少有置啄的机会。要是老板突然限制加班,或者停发福利或分红,那工友当月就只能领基本工资,收入顿时少了壹大截。
加班费占工资的壹大部分,是过去多年壹直持续的状况。有工友会觉得基本工资低不要紧,只要有加班来撑大工资总额就好,使得他们愿意牺牲休息时间和健康来加班。调查发现现时工友平均每周加班时间为 19 小时,假如星期六也上班,虽然每天的加班时间未必超过《劳动法》第四十壹条“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的规定,但壹定违反“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若工友不是住在工厂附近,而需骑车或乘公交往返工厂的话,还得加上 1 至 2小时的交通时间。换句话说,他们每天约有 12 小时是完全花在工作上。假如他们每天睡 8小时,就只剩下 4 小时用作煮食、梳洗、家务。没有任何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而由于长时间工作太过疲累,他们在周休大都选择在家睡觉、买壹周所需的用品等。在谈到休闲娱乐时,他们都说,哪有时间!
加班固然是问题,但没得加班却把他们置于收入减少的困境。壹方面,有工友没有休假,每日工作 10 小时以上。可是另壹方面,不少厂开始减少加班,令工友收入减少。从我们接触到的个案可见,有些工厂整体上订单减少,因此工作量随之减少。但也有壹些工厂是有预谋搬走,但为了逃避给予工友经济补偿金,便透过逐步减少加班令工友收入减少,等他们自己挨不下去,逼于无奈自行辞工。
二、浮动工资沦为老板剥削工人的手段
当然,企业也许会坚持工人工资中浮动部分的必要,以作为督促工人和促進生产力的手段。
乍听起来似乎无可厚非,但即便如此,工资的固定部分也不能低于工人赖以生存的水平,更何况观乎现时老板操控工资浮动部分常用的手段,只令人觉得他们是在占工人的便宜,而非激励他们更努力工作。
首先,老板利用工友对工资制度搞不清楚的弱点,给他们付远低于法律规定的金额。譬如,老板招工时只说出壹个总工资,但这是含加班后所得的金额,以正常工作和加班时间来算,这个金额是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工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往往不会向老板追讨加班费,甚至以为自己没有加班费。
这个问题在计件工作的工友当中更加严重。有些工友以为,计件工就是没有加班工资,老板也利用这种误解逃避给予计件工加班费。有的老板甚至将计时和计件混合使用,在正常工作时间计时,在加班时却按计件发工资。在这个时候,老板故意将每件的价钱订得很低,工友便等同拿不到 1.5 倍加班费,所得甚至比正常工资还低。另壹种规定是,工厂利用‘调休’偷取工友的加班费。做法是若工友在正常工作日请事假,那麽他被安排在周六日上班就算作调休而非加班。原来他应该得到的双倍工资就减半,变成正常工资。
其次,福利和奖金虚有其表,老板千方百法的在实行上打折扣,或者设立高得离谱的门槛。
譬如,壹些工厂巧立名目设立全勤奖或效益奖,但全勤的意思是壹整个月内不但不能请病假事假,更加要随时接受加班工作安排。由于奖金的金额远多于工友缺勤日数应得的工资。
在这种规定下,工友为了赚取奖金,在生病时也要勉强上班,在有重要事必须请假时就大受损失。不少老板又因应法定最低工资的调涨而削减工人原有的福利,例如宿舍由免费变为收费,或是取消水电津贴。亦有工厂没有随着员工升职而提高他们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仍是最低工资水平,但在基本工资上加上所谓的‘岗位津贴’,而这些津贴并不包含在加班费和社保缴费的计算基数中。
因此,我们更确定基本工资作为固定工资的重要性。即使没有那些可加可减的浮动工资,工人所得的基本工资也应足够保证生活。最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水平订立的唯壹法定指标,它在保障工人生活所需方面的角色就更加关键。
三、基本工资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和社保缴费要求然而,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等同于最低工资的基本工资水平,根本无法满足壹般工人在深圳的生活需要。我们发现,深圳工人伙食、住宿、水电、交通、通讯、休闲娱乐、服装、生活用品、医疗保健、社保供款、返乡交通、供养家庭这 12 项开支平均数加起来是 2901 元,是最低工资水平 2030 元的 1.4 倍!
2901 元这个数字说明,虽然最低工资水平每年约增加 10%,仍追不上深圳和工友老家的物价涨幅。工友指出,老家的物价上涨的情况比深圳更严重,例如衣服、水果和往返村镇的交通比深圳还贵。这是因为老家的消费都集中在春节前后,大家又不得不买,商人因此趁春节纷纷擡价。大家每年在外地赚到的工资就这样花掉了。今年更有报导指春节过后,深圳工业区周边的住房租金涨幅“远远超出预期”。生活成本上升,但大家的生活需求还是那些,为了填补这个缺口,只好牺牲其他方面的东西,例如接受加班赚取加班费、不缴社保以换取每月更多现金流动等等。即使如此,生活还是拮据,可想而知没有加班时,工人拿着著基本工资更不可能足够生活。
在深圳,不合理或执行不到位的社会保障更为不完善的最低工资制度火上加油。首先,老板不依法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本身已很严重。接受问卷调查的 89 人当中,只有 32人有养老保险、39 人有医疗保险、18 人有住房公积金,明显反映老板并没有为他们买齐五险壹金。在社保供款为 0 至 50 元的 36 名工友当中,有 30 人在“社保开支”这项填写了“0元”,显示厂方没有为他们办理五险壹金当中的任何壹项,而其余 6 人则只有医疗及/或失业保险。同时 32 名工友社保供款为 150 至 200 元。从金额可推算出,老板是以最低工资为基数供养老社保:2030 元×8% =162 元,违反社保须按应发工资为基数来缴纳的规定,令工友在退休后获得金额较少的养老金。
除了少缴社保,老板还会从工友的工资中扣除要他们本身要为工人缴纳的社保。2015 年深圳的最低工资为 2030 元,在账面上为全国最高。但由于这个金额实际上包含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供款,若工厂老老实实为工友购买五险壹金的话,工友实际上每个月只拿到 1700 元。在其他城市如上海,人社部门明确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意指即使扣除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部分,工人每月最后所得的实质工资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然而,深圳的人社部门却不肯就这方面明确表态,造成法律漏洞,令老板有机会把工资总额和社保开支困绑式考虑。社保执行本身已经不到位,最低工资的调涨更为老板提供借口少缴社保,又或者从工资成本中扣除社保缴费,令工人受到国家政策缺陷和老板剥削的双重压迫。
从上述问卷调查可见,若月工资只有 1700 元的话在深圳几乎无法生活。我们过去接触到不少工友,都是因为社保费用被计算在工资之内而不愿缴纳社保。无良老板就利用这点欺骗工友签壹封所谓的同意书,声明“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权利,逃避雇主应该为员工办理五险壹金的责任。很多工友要到临近退休才发现受骗而尝试透过法律途径追缴社保。可是现时深圳法院引用《劳动监察条例》第 20 条规定,拒绝劳动者追缴超过两年的社保。这时候,将近退休年龄的工友根本不可能再供十多年社保,到老将不会获得任何保障。
具体建议:最低工资应调整至 2971 元
为了令工友能在各种工作不稳定性影响下得到足够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固定工资,我们认为现时最低工资标准应调涨,而且每年应按照透明而科学的计算方法予以检讨。
首先,最低工资应与社会平均工资挂勾。去届政府的《促進就业计划(2011-2015)》视最低工资为拉近收入差距的重要工具,而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应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40%以上。可是观乎深圳过去五年的表现,最低工资仍只占社平工资的 30%左右,远远未达标。正如我们过去壹直提倡的,40%并非天方夜谈,中华全国总工会过往也曾指出将这个比例提升至 60%也非不可能,更何况按现时深圳所公布的社平工资水平,40%也不能满足工友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除了社平工资之外,最低工资制订的参考因素也应包括工友日常生活开支和消费物价指数。以前有工友曾就深圳人社部门制订最低工资的计算方法和参考基准申请信息公开,但人社部门仅回复说政府公布调整过后的标准,已完成了其责任,对当中涉及的应有程序视若无睹。
根据我们的推算,工友每月个人平均开支,约 2901 元,而这只是工友壹人开支,还未把其家人的生活需要纳入考虑范围。2015 年的平均工资要等到 2016 年 7 月才公布,现在我们更不可能有2016 年的平均工资数据,但按过去 3 年平均工资每年平均增长为 9.67%的趋势推算,2015 年和2016 年的平均工资分别为 6639 元和 7781 元。取其 40%,2016 年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达 2912元以上。和现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比较,这个增幅看似夸张,但这个金额实际上只足以让工友在2015 年消费水平下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在 2015 年,深圳全年 CPI 平均上涨 2.2%。将这个物价上涨的幅度壹并考虑的话,2016 年最低工资水平应定为 2971 元。
细项 金额(元)
伙食 627
住宿 298
水电 85
交通 89
通讯 100
休闲娱乐 104
服装 205
生活用品 134
医疗保健 99
社保缴费 172
回乡交通 68
给家里开支 920
合计 2901
除此之外,其他与最低工资相关的规定也应予以改善。第壹,我们认为深圳市应该尽快订立《工资法》,规管工资结构,列明工资只可包括基本工资和加班费,不能以各种巧立名目的“津贴”增加工人收入的变量。同时规管奖金和罚款不能超出工资某个特定比例,以免工友为获得大额“全勤奖”而带病上班。第二,我们建议深圳效法上海的做法,规定最低工资不包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让他们不会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开支而不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牺牲了自己在医疗、养老和住屋方面的保障。
另外,工资不足以让工人应付生活需要,不但因为工资本身过低,还因为租金和物价的不断上涨。整个社会的租金和物价水平涉及因素太多,我们没有能力提出整体建议。但对于水电费这壹项目,我们建议政府加强监管。这是因为工友指出,虽然中国南方电网将居民生活电度电价订明为 0.68 元壹度,深水集团将居民首 22 立方米的水价定为 2.3 元壹立方米,但房东滥收水电费情况严重,加重工友负担。按工友现时平均每月 85 元水电费开支来说,若政府能监管房东滥收水电费的情况,工友每月可节省数十元开支。
经济下行,就要工人买单?
调查進行之际,全国经济下行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的报导不绝于耳。广东省政府率先推出《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当中提及工资增长应与劳动生产率挂勾,以及未来两年冻结最低工资增长的方案,以往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的理念已无踪影。
有人说老板利润下降,工人应该与老板共渡时艰,现在再提涨工资,只会令企业经营不下去,可是经济下滑,牵涉的因素很多,可是本身生活已很拮据的工人是罪魁祸首吗?为什么企业削减成本,工人必先首当其冲?政府壹边厢要去库存、发展内需,另壹边厢却鼓励企业削减工人所得,如此矛盾的政策,究竟是有利了谁?深圳的工资政策尚且独立于广东省政府的决定,现时尚未就此表态,希望深圳市政府能够正视工人长久以来的生活问题,切实行动,不要让工人成为经济下行的代罪羔羊,加剧社会矛盾。
生存状况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自从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珠三角地区的工业发展面临重大考验。以为外资進行出口加工为主、长期依靠廉价劳动力来赚取利润的的低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首当其冲,当时已出现了壹波倒闭潮,因老板突然跑路而壹夜之间失去工作,同时又因劳动合同法实行不到位而领不到经济补偿金的工人不计其数。
当然,在金融危机后也不是所有企业都即时关厂,但现在回顾,也不过是时间问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大力推行“腾笼换鸟 ”政策,鼓励企业和劳动力的“双转移”,让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价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不转型升级,要不往内陆迁移,将沿海的工业用地腾空,作为其它高增值产业如高新科技、金融服务、房地产等使用。近年原工业区土地用途的变化尤其明显:原本工厂林立的龙岗壹带,地铁沿线的大片工业区和荒地在几年间陆续消失,相继变成房地产项目,作为从事在市中心发展的高新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的购房社区或后花园。与此同时,原本在深圳的工厂也陆续倒闭或搬迁,目的地可能是省内外其它土地和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地方,甚至远至东南亚的发展中经济体系。剩下来的企业也响应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有计划地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化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
2014 年至今,我们观察到工厂的倒闭潮、搬迁潮、转型潮持续,在深圳仅 2015 年,淘汰、转移、转型各类低端企业 3047 家,最近 5 年累计达 1.4 万家。2许多工厂倒闭,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工人,工人失业之余,还遭受合法权益受损。在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低端劳动密集的岗位也大量减少,许多在深圳长期在厂工作的工人失业之后,找同类型工作似乎不如以前容易。
在我们接触到的失业工友当中,不少都因为产业升级转型而面对重新就业的困难,特别是年龄较大、知识技能单壹者。他们的积蓄和社会保障不多,但是住房、医疗、教育、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等开支并依然存在,失业对这批工人造成的影响很大。我们认为,工人来深圳工作多年,为工厂消耗了青春和劳动力,现在无法跟上转型升级的步伐,不全是他们的个人责任,所以也不应由他们负上全责。基于各种原因,不是每位工人都能选择退出劳动力市场,另觅生计(例如返乡务农或依靠养老金过活),或者追随资本迁移的脚步,他们对于再就业的需求可见壹斑。政府和工会在这方面的角色我们过去少有关注,因此希望透过此调研,了解工人在此等新常态下的生存状况。
调查方法
去年,我们有机会接触到壹群在深圳壹家玩具厂工作的工人。玩具厂为日资,成立于 1997年,主要为迪士尼生产绒毛玩具和其它纪念品。工厂在 2014 年中开始,陆续把生产转移到菲律宾,期间工人的加班时数大量减少,扣除社保缴费的每月工资比深圳法定最低工资还要少,引起工人罢工。2015 年 6 月,工厂正式宣布倒闭,导致之前没有办理自离的 196 名工人终告失业。他们以女工为主,大多在这家厂或者类似的玩具厂工作多年,也没有其它行业的工作经验,失业对他们来说,影响并不是壹般的少。经过壹轮抗争和谈判,厂方派出的代表只愿意给工人支付法律规定百分之 10 的经济补偿,也拒绝为工人追缴 2008 年前拖欠的社保缴费。工人抗争差不多壹年,期间不少人失业后在深圳的生活无法维持,于是回家再作打算;也有人因为在深圳生活习惯了,或者其它家庭成员也在深圳工作,所以流动性没那麽高,于是也留在这里另觅出路。
这个玩具厂倒闭搬迁,与深圳市内玩具业转型升级和广东省内行业布局重组的背景互相呼应。
金融海啸之后,媒体已经开始报道玩具业撤离深圳、东莞等传统玩具业重镇的消息,尤其是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代工企业,要不搬走以应对用工和原材料成本的上涨,要不進行升级,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于创新高科技接轨。3单就深圳而言,2008 年是从事出口的玩具企业有800 多家,2012 年只剩下 300 多家。4有别于其它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服装业、鞋业等往东南亚发展的迁移路径,大部分玩具企业進行的都是省内迁移比较多,产品升级的同时发展内销市场。5
与这群工人相处的时候,我们发现他们普遍面对再就业的困难。以往我们知道工人换工作并不是罕见的事,但是他们失业之后,似乎不只找新工作的时间长了,而且因为产业转型升级,同类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不倒闭,就是为了追求更低的人工成本而外迁,以至工人的选择也少了,造成待业期间的生活困境。
为了更有系统的了解他们失业之后的生存状况,我们与这些工人保持连系,在 2016 年 1 至 5月期间進行了壹个问卷调查,内容触及他们离开该厂之后的就业情况、待遇比较、家庭负担。由于在问卷调查進行期间,不少工友已回乡,因此我们尽力联系还在深圳的工友,甚至透过电话或 QQ 让不在深圳的工友填写问卷,最后回收问卷 98 份。我们还另外邀请了分别来自手工和车工部门的工友進行比较详细的访谈,以了解他们在厂里面培养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能否配合行业转型升级的发展。
另外,为了更了解现时政府的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对这类型工人在找工作方面的作用,我们也访谈了几位最近失业的工人,看他们对失业保险的看法,以及寻找再就业培训机会时,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经验。
调查结果
受访工人基本资料及劳动状况
受访的工人当中,逾 8 成为女性,年龄介乎 25 至 50 岁之间,平均年龄为 41.5 岁。他们主要来自四川、湖南和重庆,外出务工时间平均为 18.4 年,在该玩具厂工作的平均年期为 10.3年。76.3%的受访者是普通工人,其余属管理级别(包括班长、指导员、主管)。差不多 90%来自生产部门,覆蓋岗位包括手工、车工、电绣、充棉、裁床、质检、包装、杂工,少部分原任职技术部、维修及其它部门。工厂倒闭前,他们平均每天工作 10.9 小时,月工资中位数为2300 元,管理级别的平均工资比普通工人的高大概 1000 元。厂里壹般不包普通工人食住,有些管理级别会食住全包,但也有壹些只领生活补贴。
受访工人的参加社保的平均年龄为 4.44 年,与他们在厂内的平均年龄相差很远。他们平均在進厂 5.9 年后才开始买社保,接近 6 成在该厂工作的壹半年期都没有买社保。这牵涉到厂方自设参保门槛,有工人指以前厂里只为职员级别的员工买社保,到 2008 年以后才开始也为普通工人买。截止该厂倒闭为止,有买养老保险的工人占百分之 80.61,有医疗保险的占百分之93.9,有缴住房公积金的仅仅过半,百分之 5.1 的受访工人说他们什么保险都没买。可以想象,他们即时工作多年,但缴满 15 年社保者其实少之又少,壹旦失业,就算刚好或快到退休年龄,享受不了退休待遇,为了生计,很难决定索性提早退休。
家庭负担
受访工人的平均每月生活开支为 995.5 元,壹般是指个人开支,有些情况是指在深圳的家庭总开支,这样的话就是把总开支除以在深的家庭人数所得金额。
绝大部分受访工人表示家中有老人需要供养,不但是自己父母,还包括配偶的父母。老人平均年龄为 69.8 岁,通常都在老家务农及带小孩,每月赡养开支平均为 615.9 元,普遍都是每年壹次性的支付。同时,绝大部分的受访工人也有子女,超过 6 成工友有两名子女或以上。子女的平均年龄是 16.2 岁,大部分人在老家或其它地方上学,也有壹些已踏上父母的旧路外出打工。工人用于子女身上的平均开销为 1149.7 元,主要是学费开支。
他们大多数是和配偶在深圳生活,孩子在老家读书及由父母带,壹家子同时在深圳的属极少数。老人多数在老家务农,尚可维持生计,但壹生病就很麻烦。有工人反映,处于他们这个年龄段(40 来岁)的人夹在老人和小孩之间,不上不下。壹方面,他们对老人有供养责任,而且父母年龄也大了,身体开始出毛病,以前为了省钱,三年才回家壹次的工人,现在可能每年都因为老人生病,往返深圳和老家照护。他们当中,有些小孩年龄可能较大,已完成学业出来工作,但他们的薪酬水平并不比父母高多少,而且也有成家的需要和压力,因此也不能期望他们帮补很多。如果既有老人要供养,又有在学子女的话,工人的负担就更大了。
除了工作以外,他们的休闲娱乐相对简单,除了打牌之外也很少会花到钱的。不少人说空闲的时候会“打零工”,其实是厂里面绕过劳动法对每周加班不得超过 36 个小时的规定而衍生的另壹种算工资的方法。他们说周末周日加班,非自愿性,不算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以件计薪,所以又称“打零工”,但其实工作内容跟平日上班并无二致。
在厂期间的技能培训
这家玩具厂作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员工的技术要求和培训基本上都是非正规或按产品要求而定的。为了更详细的了解他们的技能发展与工厂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我们与几位从事手工和车工的工友進行了深度访谈。
基本上,这些工友都是带技术進厂的。有些進厂之前已经在其它玩具厂工作过,累积了壹定的技术。有车工表示以前在老家的小厂,有空出来的衣车就会让人来学车工,他们先付几十块钱让人来指导,自己再练习 6 个小时就算学成。不过,就算有熟人介绍或者是有相关工作经验,还是要先经过考试才能進厂。
该玩具厂多年来都是为迪士尼生产绒毛玩具。绒毛玩具所需技术层次多年来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据受访的工人说,厂内的设备都没有怎么升级,衣车也没有换新的。不过这并不代表厂内每年的工作内容都壹成不变,客户对于产品花样变化的要求还是有的,比如以前壹个款可能就只有壹种公仔,现在可能要求壹男壹女;玩具穿的衣服款式也会随着时代变化,使用的布料也不会永远壹样。
虽说基本技术先得在進厂前自行学会,但实际上还是要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调整,边做边学,而培养出什么样的技术视乎当时厂里接了什么订单,完全是生产需要主导。其中壹位受访工人是样板岗,属于技术级别较高的岗位。她的工作主要是把壹个工在样本从零开始做出来,有时候是两三个不同款,有时候是十几个壹模壹样的,客户看了满意了,再在厂里大量生产。这种情况下,即使遇到很难处理的材料和步骤,厂里也不会有什么技术指导或培训,完全靠自己摸索,不断地尝试才能掌握。手工指导员得到样板和工序流程后,再自行摸索如何在车间里可以简化工艺流程,经老板向客户请示之后再向班长传达,才开始大量生产。在大量生产阶段,如果产品要求的质量比较高,材料难处理或耗费时间,就由每条生产线上的 1 至 2 名指导员和班长紧密跟進和传授技巧。对中层员工——特别是班长和指导员——而言,管理车间员工是重要任务。有车工班长说被提拔后管理员工压力很大,又没有人可以跟着学习,完全自己来,于是跟上级讲不想再做管理,继续作普通车工算了,可是上级叫她要不继续作班长,要不走人,只好硬著头皮做。
由此可见,虽然说是劳动密集型,但观乎工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可见其实并非轻而易举,手艺也非垂手可得,而是透过多年的操练才能获取。获取技术的过程并不系统化,而是完全取决于厂里面的生产需要,遇有之前没有处理过的困难,也不会得到来自厂方、客户或其它技术体制的支援,只能自己反复尝试解决。被问及她们对自身手艺水平的评估,她们都很自豪,而且认为至少在绒毛玩具制作这壹块来说,机器并不能取代她们过往多年来所累积的技术。可以说,她们本身手艺发展的轨迹,跟这家玩具厂多年来的生产系统是密不可分的。而在运营的十几年间,厂方也视之为理所当然,并没有为员工進行生产需要以外的培训,而政府和工会在这方面也没有任何角色。
工厂倒闭后工人再就业的状况
玩具厂正式倒闭后,不少工人趁此机会回老家,但过年后又再来到深圳。自倒闭起大半年后,留在深圳的受访工人超过 8 成,只有百分之 2.1 去了其它城市,其余则因为各种原因暂时留在老家。他们留在深圳,部分原因是他们在深圳已打工多年,熟悉的人际网络都在这里,又或者配偶也在深圳工作、孩子在深圳读书,让他们不能轻易放弃家庭,往其它城市(甚至深圳市内的其它地区)流动。
虽然他们待业的长短时间不壹,但所有受访工人都领取到失业保险。截至问卷调查進行期间,只有大约三分之壹(百分之 34.4)的工人已找到固定工作,当中又有少数人自行创业。他们大多数都是透过熟人老乡介绍而找到现时的工作,透过中介或人才市场、以及上网或直接去工厂应聘的只占百分之 4.11。
谈到找工作的困难,绝大部分受访工人(百分之 95.7)都说年龄大是很大的问题。有些人提到年纪大选择不那麽多或者好,以前玩具厂招工不限年龄,但现在壹般年龄限制在 40 岁以下,45 岁以上的壹定不要。因此,他们只能找不那麽正规的,例如不签合同、只招零工或不买社保的。百分之 20.43 的工人说玩具业或自己比较熟悉的行业在附近地区都有减少用工的趋势,工作机会较少,也有百分之 16.13 的工人说自己在学历技能上没有优势,令找工作更困难。在他们当中,从玩具厂倒闭到投入新工作,平均历时 4.16 个月。就算找到新工作,也不代表工人能从事本业。百分之 58.1 已找到工作的工人说现时从事的新工作同是玩具业,或者是其它厂的同类岗位(例如保安、质检等),其余的都说现在的工作和玩具厂的完全没有关系。认为在玩具厂的工作经验对找工作有帮助的工友占百分之 37.04,认为完全没有用的则有百分之45.68。
新工作的待遇普遍都比玩具厂差。工人现时工资水平平均比在玩具厂的时候少了百分之15.83,中位数也少了 270 元。报称找到稳定工作的工人当中,只有百分之 34.5 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方面,只有百分之 23.5 的工人在新的用人单位有继续买养老保险,百分之 27.9买医疗保险,百分之 5.8 有缴住房公积金。他们当中很多都是愿意参保的,只是工资太低,舍不得在被扣钱用于社保缴费上。
受访工人当中,百分之 24 称自己处于失业状态,其余(接近壹半)的都表示没有固定工作,只能打零工争取收入。谈到打零工,从工人的经验看,工作虽然不好找,但我们很难说低端玩具业已经放弃驻守深圳——玩具厂还在,只是规模比以前小、用工更灵活。壹位现在小厂做临时工的工人说,她老板以前在正规的玩具厂做业务,现在出来创业,接以前客户的生意。整家厂几十个人,技术部门的职工包括 1 个设计师、1 个车工、1 个手工是正式工,其它生产部门的都是临时工,都是以前在玩具厂工作的熟手。他们上班时间固定,厂里包吃两餐,工作内容虽然相对简单、质量要求较低,但与正式工作无异。即便如此,他们的身份仍然是临时工,按日或按产品批次发工资。前玩具厂的工人当中,有些现在成为了工头,在邻近的小厂中有些网络关系,于是带着其他人组团打零工,游走于各个接到单的小厂之间,待的时间由壹两天到壹个月不等,但工人每做壹件产品,工头都会从中收取件价百分之 10 至 20 的中介费。除了到厂打工,也有人接小手工回家做,也是回扣中介费。
又有人提到,玩具厂倒闭后,劳动部门曾经帮忙介绍几个工人去附近的鞋厂工作,但他们没几天就辞职不干了,主要是因为做不习惯,还有鞋厂里面的职业安全条件很差。就算是劳动部门介绍的厂,也不遵守劳动法,只是让年龄大的人做些别人不愿意做的事。工人大多都想再找玩具厂的工作,若干年后重新找工作,他们说在玩具行业,普工的招工条件和以前壹样,也是不需要什么文凭学历,只要求懂得做玩具,手艺为先;不过管理级别的话要求就更高。譬如说,有班长说在以前的玩具厂里,技术部主任懂电脑,文化水平较高,负责打单价。班长也懂得打单价,就差在不会用电脑,可是现在其它厂招班长都要求会用电脑打单价。由此可见,对管理职别的员工来说,单有管理经验已不能让他们在外面找到相应职级的工作,文化水平和岗位要求都有变化。
失业为工人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改变,不只是他们本身,家中老小也受到牵连。受访工人在玩具厂倒闭后,虽然生活过得更俭朴,但由于过年后房租上涨,加上新工作地点不如以往固定,离家也较远,多花了钱乘车,整体平均开支普遍比以前多。上班时间变长,或换了更辛苦的工作,对家庭生活影响很大。他们给家里的钱有所减少,给老人的钱则少了百分之 6,在子女身上的平均开支更比之前低百分之 8.9。其实子女的开支主要在学费上,每学年都固定,不能因应经济能力调整,有子女在深圳的工人则说,子女因为没有本地户口,只能上私立学校,家里付不起钱,所以不能再参加集体活动。也有人说本身在老家买了房,还在还房贷,或者房子建到壹半,这些都因为收入中断而不能继续。
从工人对未来的展望当中,我们可见即使有壹部分人暂时回乡再作打算,但索性留在老家、不再出来工作并不是大部分人的选项。他们还有好几年才正式满退休年龄(女工退休年龄为 50岁),还是想缴满 15 年社保缴费,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现时法律和程序难以保障失业工人
霎时失业之后,工人的慌乱和不安可想而知,除非早有准备或者运气很好,否则也不可能马上投入新的工作,总需要壹些寻找和等待的时间。理论上,老板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工人赔偿,可是从 2008 年法律实施至今,多年来工人抗争的例子中,均可见向老板追讨足额的经济补偿金往往是壹轮漫长的抗争,当经济补偿金不知道会被打多少折,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领到,工人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毕竟各种生活开支不会因为工作停顿没有收入而被免除。在这个情况下,能够得到壹笔应急的钱,帮助失业工人度过短期的难关是很重要的。
在 2011 年《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失业保险的适用对象由本市户籍员工扩展至外来务工人员,意指如果老板有为工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话,工人失业后可按程序办理领取定额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按参保年期决定。上述玩具厂的工人在工厂倒闭之后,就领到了壹至两个月的失业保险,按当时的标准,是最低工资的百分之 80,即 1624 元。不过,这并不代表工人就能安心找工作,因为失业保险在实行上有很多前提,往往并不符合工人的实际处境。
首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在于工人必须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根据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及时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注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原因,告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应当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市社保机构。”
然而,就算是工人自己辞的职,也不显得根据本人意愿到哪里去。现时老板常以减少加班的手段逼使工人自行离职,以逃避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情况之下,工人并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有工人不服,想要去申请复议或劳动仲裁,但这个过程动辄拖上数个月,到法院最后下判决之前,工人也无法证实自己是非自愿失业,这段日子的生活就不好过。当工人的基本工资这么低,只靠加班费撑大每月工资,减少加班导致他们收入少了壹大截,生活过不下去,难道又是工人的错了?
另壹个情况是非法解雇,工人如何能得到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如果是非法解雇,用人单位又会否主动将解雇名单提交社保局?能被老板以正式及合法的程序解雇而得到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对工人而言并非必然。如果工人本身因为其它原因而背上其它法律诉讼,那就更麻烦了。譬如有位工友在工作期间受了工伤,在医院治疗的时候老板把他炒掉了,而公司的工伤赔偿又壹直拖,导致他同时应付非法解雇和工伤赔偿的仲裁,生计基本上停顿。
支援工人失业期间生计的政策不足
其次,观乎工人找新工作的时间,失业保险金并不足够维持生活,或让他们无后顾之休的找工作。深圳 2013 年起才开放非深圳户口的工人参加失业保险,而工人在参保的首四年期间失业,每参保壹年可领壹个月,之后每参保半年能再领壹个月。由此推断,2013 年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人如果在 2015 年或 2016 年失业的话,可领最多两至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每月首日发放,不论工人是在哪天失业,都要等到次月首日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壹两个月对年轻壹点的工人来说可能还好,但对于年龄较的所谓“就业困难人员”而言可能就不可同日而语。玩具厂的工人在工厂倒闭后的大半年后,仍有壹半说找不到固定工作,好些在城市里没有家累的人为了节省开支暂回老家,但这对他们将来再出城市找工作并没有任何帮助。另壹方面,失业保险金是定额的,不及最低工资的标准,不管工人之前领的是多少钱,还是壹样。可是他们和家人的生活需要不会因为失业而中断,如果失业保险金和之前的工资相差太远的话,那只能算是聊胜于无。在过去的调查和倡议当中,我们已不断提出最低工资金额过低、不足以满足工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状况,失业保险金在最低工资上再打折扣,如果工人往往未能在短时间内争取到经济补偿金,可想而知生计会是多么困难。
那位受了工伤的工友又提出了他的奇怪经历:他还在治疗期间,也不方便到处找工作,于是去市政府处理行政复议的部门去投诉,还有查询有关贫困补助的安排。市政府部门因为他是非本地户口而拒绝了他的要求,说只有本地户口的居民才能申请现金的补助,但是提出可以帮他安顿壹天三餐:“只要我打个电话过去,他说可以叫车载我去吃饭的地方,吃完之后再送我回来。可是他们把我送到救助站怎么办?”
新工作怎么找?
失业之后,生活还是要继续,但是找工作。2008 年出台的《就业促進法》第五条表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深圳市政府在翌年推出的《关于做好促進就业工作的意见》也提出了十大惠民政策,针对失业者或求职者的包括创业人员税费优惠、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青年见习、岗位援助、岗位补贴、灵活就业补贴等等。政策方面亦称将服务范围扩大至外来务工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正正就是我们现在遇到面对失业困境的大龄工人。
然而,观乎失业工人找工作时实际面对的困难,我们对这些政策的复盖面和效用深感怀疑。基本上,工人对于这些政策都不太了解, 政府、工会或其它社会组织根本不在他们考虑求助的范围之内。在玩具厂的那群工人当中,透过政府提供的渠道找工作的几乎是零,劳动部门介绍的工作劳动条件都很差,所以最后都是经个人网络去找,而且找到的大多不是正规的工作。
另壹方面,如果仔细看政策内容的话,其实很多前设都不符合这些大龄工人的实际情况。首先,大龄工人本身可能是因为技术不足或追不上工业转型发展而被淘汰,让他们重新就业的方法之壹可能是让他们接受培训,掌握技术。可是对这些工人来说,其实培训的门槛和成本并不低。譬如说,职业培训补贴接受“在我市工作并连续参加养老保险 2 年以上的来深建设者”申请,可是因为过去劳动部门监察用人单位参与社保不力,工人不壹定有连续参与养老保险的纪录,而且政策要求工人先参加培训再申请补贴,这并没有顾及到培训所需的费用以至参与培训期间的生计。当生活需要逼人的时候,其实工人并没有太大空间去考虑要不要花钱和时间去参加培训的问题。
我们邀请了两位目前没有工作的志愿者去跑跑相关的政府部门,查询再就业服务的推荐和培训等等的服务,他们的经历也是令人深感挫败。第壹位先去区里面的社会保障局,问再就业服务在哪里办理。他在工作人员的指示,先后去了劳动部门的人力资源科、就业促進科、人力资源报训中心、法律科、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中心,最后不但没拿到任何有关再就业的信息不止,工作人员最后还是叫他回到社区去了解相关的就业信息。后来他又跑到区总工会去问,即使很多人值班,他们还是说没有这个业务。即使工会本身有再就业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但那也不是针对失业人员,只供企业在职的员工申请。结果壹天内从早到晚东奔西走,什么帮助都得不到。后来我们从其它工人口中得知的情况是,壹听到是外地户口的人,根本就不会受理。
另壹位志愿者则是凭著用人单位开的离职证明,去社区登记成为失业人员,然后了解壹下职业配对的信息。因为有用人单位的书面证明,所以失业保险还是比较快就得办妥。他又在社区那里填了壹张失业人员的登记表,上面要求填上个人信息、希望就业的地区、期望薪资、个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等。社区那里并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这方面的业务,负责接待他的人对具体安排不清楚,也不能提供更多信息,就打发他走了。登记至今壹个月,也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其实,玩具厂的工人当初失业的时候,也有在社区登记失业信息,不过也是从来没
有收过任何职业推荐和培训。6
其次,政府促進就业的另壹个方法是鼓励失业人员创业,以此带动就业。譬如,2015 年起实施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就表明要透过降低创业门槛成本、加强创业培训教育及创业服务、提供创业补贴和贷款等等,以鼓励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失业人员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
乍看起来,这为工人提供了壹个积极正面的信息:只要妳有想法、有行动力,就可以付诸实行。可是,被问及创业的意愿时,并不是每个工人都表现得兴致勃勃。有些人会觉得自己做老板总比打工好,不用受气,但没有资本的话也不太可能;有些人出来打工前曾经在老家做过小生意,但发现做小生意没有想像中容易,而且风险全都自己承担,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老板,有时候干壹份稳定的工作更适合自己。因此,创业这条路并不适用于所有失业人员。
就算这些工人想要创业,政府的创业措施又是否适合这些大龄失业的工人?答案也是否定的。
近年深圳鼓励新兴行业的发展,而创业措施也明显向这方面倾斜,从创业补助申请资格(持有本市户籍、近年从技术学校或高校毕业)和创业教育服务的复盖面(以高校及职技校为主)来看, 其针对的都是年龄较轻、文化水平较高、从事高新行业的创业者,持本地户籍者尤其有利。这也反映在政府公布的创业者成份中,深圳超过半数的创业者都是 8、90 后的年轻人。7对半辈子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的外来工人而言,即使创业的想像只是做个小买卖,也总需要本钱和壹定程度的经营知识,但政府的创业措施并没有关注到他们的需要。有些稍有技术的工人可能会从事厂商的外包工作,但更多时候这只是厂方为了配合国家减少派遣工比例而衍生的劳动力外包形式,把经营成本和风险转嫁至下游外包商身上,实质上并没有为工人创造更好更稳定的职位。
政策建议
面对未来持续的经济下行,大龄工人失业的问题都可能会日趋严重。玩具厂工人的个案只是壹个缩影,相信有类似经历的工人不计其数,问题是他们如何处理,是否非得接受自己的日子只会愈来愈难过的命运。我们认为,不论是失业还是再就业的相关政策,都急需直面这群工人的实际处境。即使深圳日后已不希望像以前壹般引入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制造产业,但按照我们的观察,这些产业并不会即时消失,而是以更零散化的方式经营,而其它服务行业的兴起,也意味着非技术工人有机会由制造业流向服务业,如餐饮、酒店等。工人因为深圳的经济发展而把自己整个职业生命建立于此,产业转型是否非将他们用完即弃不可?因此,政府和工会都应改善现有的失业和再就业的相关政策,以帮助这群为深圳付出半生青春的工人,能追上这个城市发展的步伐。
1. 失业保险基金应以改善失业工人处境,而非帮企业减负为重点目标我们认为,失业保险的设立应为失业工人提供社会保障,协助他们度过难关,因此现时其领取资格、期限和金额都应予以检讨,以生便民之效。观乎现时工人的情况,要证明自己是非自愿失业并非易事,因而容易丧失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而且失业保险的金额和发放期限也未必足够工人应付度过失业难关和找工作的需要。2013 年开放外地户籍职工参与失业保险之前,也许也没有料到工人失业的情况会在短短数年间浮现,导致失业工人的就业年限只令他们合资格领取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为了协助工人适应近年的壹波经济转型,减轻工人在失业期间的负担,令他们能安心找工作,我们建议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起点统壹为,每人三个月,然后每参保满半年再领壹个月。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也应该放宽壹点,即使工人并非被企业单方面中止劳动合同,在现时企业普遍以各种方式逼迫工人辞职以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负责处理的相关部门也应该按照各个工人的处境酌情处理。譬如,工人过去数月的工作时数和收入是否大幅减少?他们辞职之后,企业是否就顺势倒闭?如工人能提供证据,这些迹象都有助于判断工人是否无可奈何被逼离职。另外,我们也建议检讨失业保险金额,因为最低工资本身已不足够生活,实在不能再在以上再打折。8因此,失业保险金起码应在现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或以上,并与最低工资壹样,起码每两年调整壹次。
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也急需检讨,运作应更加透明化。可能有人会说,以上这些建议,都会增加政府开支,哪来的钱?我们从《深圳市 2014 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得知在 2014 年,失业保险基金实际收入 53.41 亿元,支出仅 4.27 亿元,而深圳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早已知悉“失业保险收支差额较大”的问题9,但是当时的结论仅仅是“我
们从企业征收的费用太多了”,并没有提出“如何使用这笔充裕的基金”的方案。
今年年初,广东省政府推出《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 年)》,为了帮助企业减低运营成本,将企业为工人缴交的失业保险费率砍半,结果失业保险基金未有传出危机不止,深圳还有能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为企业拨出稳岗补贴。既然如此,失业保险基金在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为何只向企业,而不是向工人提供优待?政府如何作此决定,对广大工人群体而言都是壹个谜。因此,我们也要求失业保险所累积下来的钱应用在工人身上,而基金的财政状况和管理方法也应向公众公开。
2. 加强对外来工人的再就业辅助
政府部门的就业促進政策应切实复盖各个年龄段和技术水平的外来工。从我们所接触的工人和志愿者口中,我们都听不到政府和工会在协助工人找工作、自我提升和转业方面有任何角色,往往都是靠工人自行摸索,成功与否完全视乎个人机遇。不论工人是初中毕业、大专毕业还是博士后,60 后还是 90 后,他们都在深圳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付出了相当的青春和劳力,并不能说走就走。政府既然要发展不同产业,就不能单方面依靠从外面输入有能者,而是让人人都有机会被培养成有能者。
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和工会再就业的所有服务——包括职业介绍、配对、创业——的内容都应该向年龄偏大的外来工人延伸,不应为参加资格设下护口和年龄限制,外地人和本地人都享受同样的再就业辅助。街道和区层面的人社部门和工会应该先提高工作人员对这个服务板块的了解和重视,为面临失业困境的工人提供专业的建议,同时权责应该分得更清晰,让人知道接受服务的手续、程序和前景,加强工人对再就业服务的信心。我们也观察到壹些社工机构近年开始提供比较个人化的再就业服务10,可是我们接触到的工人群体都没有听说过,可见这方面的服务仍有非常大的拓展空间。人社部门应牵头整合这些民间的资源和经验,加强服务复盖面。
与此同时,再就业服务也应该更考虑外来工的特殊背景,针对其年龄、技能、教育水平等特点,提供确切的辅助。为了提高工人接受培训的动机,培训期间也应为工人提供生活补贴,让他们不用在“接受培训”和“争取时间找新工作”之间抉择,在短期之内先安心做好转行的准备,才有心思考虑未来去向,包括是否留在深圳,投入产业转型的新局面,还是索性去其它城市另觅出路。
3. 规范企业招聘时的年龄歧视行为
当然,也许我们还是得接受壹个普遍现象,就是大龄工人较难找工作不壹定是因为技能发展,而纯粹就是因为为其年龄。企业招聘的时候明目张胆地为求职者的性别、年龄设下不合理的门槛,而且工人的经验也反映年龄愈大,找正式工作愈困难,建基于稳定劳动关系的连法律保障也随着他们的年龄增长而消失。
工人再努力提升技能、再努力适应时代的变迁,也不能回复青春。如果不能限制企业对大龄工人的年龄歧视行为,政府提供再多的再就业辅助也不会有任何意义。今年已有不少学者建议政府在“十三五”期间认真研究制订反就业歧视法11,如果政府真的希望产业发展带动的是社会平等和创新進步,就应该确切执行,让不分年龄、性别和户籍的工人都能在法律的保障下,从中找到立足点。
工人运动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发布的第六期工人运动观察报告。在报告期内,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有了新动向,这些行动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变化,也昭示了集体劳动关系的飞速发展。
当中国缺少能够真正代表和维护工人权益的工会时,工人的集体行动就成为观察中国工人运动的壹个窗口,透过这个窗口,我们观察到:
第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数量在增加、参与者的规模在增长、行动的诉求呈多样化、行动的手段趋于理性与成熟。
第二,工人集体行动正在逐渐跨越工厂和企业的界限,向行业化、区域化的方向发展。
第三,经过集体行动的历练,工人们的自信有很大程度的提升,他们正在通过集体行动撕掉计划经济年代强加的“领导阶级”的标签,并由此内生出自己的组织意识、维权意识和阶级意识。
第四,在工人的集体行动中,正在逐渐形成工人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正在改变政府官员对工人集体诉求的看法,有助于他们从此脱离“维稳”
的思维模式,以“平常心”来正视和应对市场经济中的劳资矛盾,并接受集体谈判这壹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
第五,在报告期,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及地方总工会仍然未能承担起新壹届党中央赋予它们的使命,即“做好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促進社会公平正义”。面对工人的集体行动,各级工会干部或是有意回避,或是“忧抱琵琶半遮面”地持含混立场,或是以“政府官员”的角色露面,因此难以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并使全总進壹步外在于瞬息万变的劳资冲突。
我们还观察到,在工人的集体行动中,劳工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劳工 NGO)异军突起,在全总工会无所作为的情况下,它们承担起“工会”的角色,积极介入工人的集体行动,凭借它们源于工人、贴近工人、了解工人的优势,引导工人理性维权,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纠纷。在介入行动中,它们自身的素质在提升、能力在加强、影响在扩大,它们正在完成著从壹个服务型组织到工运型组织的转型。
在近两年中国公民社会运动受到严厉打压的环境中,这些劳工 NGO 顶住了来自各方的压力,不但生存了下来,而且愈加茁壮。它们以自己坚定的行动撑起了中国公民社会运动的壹块天地,以自己承担的角色为全总树立了转型的样板,以自己最大的能量开启了劳资谈判的大门,以自己艰难的实践探索著中国集体劳动关系的发展规律与调整机制。从弥补中国工会缺位的功能看,它们可能仅仅是壹种阶段性的组织,但它们肯定会加载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历史。
本报告以 2013—2014 年间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为主线,描述两年间工人运动的发展轨迹。报告分三节,第壹节是对报告期工人集体行动的壹个全面描述,并分析了工人集体行动的背景因素和行动特点;第二节总结了资方、政府和全总工会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反应态度、应对手段和策略;第三节概括了劳工NGO 在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的角色,并分析了这类组织对中国工人运动产生的影响。
本报告收集的个案,除了标明来源之外,均来自“中国劳工通讯”、“GRRR”、“自由亚洲电台”、“阿波罗新闻网”、“大纪元”等网站。1第壹节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基本描述
壹、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总体观察
在报告期,共收录工人集体行动个案 1793 起,较上个报告期(2011—2012年)收集的个案增加了 1523 起,个案增加可能有两个原因:第壹,在报告期,工人集体行动个案较上个报告期的确有较大增长,这也是我们直观上可以感受到的,例如,出租车的罢运个案较上个报告期有明显的增加。第二,在本报告期,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得到民间媒体的高度关注,有热心人士通过博客、网站、微博等渠道,及时报道发生在中国各地和各行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这也极大丰富了个案的来源。
在 1793 起个案中,从地域分布上看,广东省仍然居于首位,有 481 起,从行业分类上看,在制造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出租车、学校、公共交通、医院、环卫等行业,广东发生的个案数量也均居首位。在广东之后的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江苏(120 起)和浙江(106 起)两省。
需要指出的,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之外,河南与四川两个内陆省份的个案数量分别排在第四位(97 起)和第六位(81 起)。
二、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分行业观察
1、制造业
在报告期,制造业的个案仍然居首位,为 774 起(43.1%)。对这些个案做壹步分析,可以发现,个案涉及了制造业 31 个类别中的 27 类,其中,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40 起,18%);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82 起,10.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7 起,9.9%)和纺织服装业(66 起,8.5%)发生的个案居前四位。
在制造业发生个案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有 265 起(34.2%)、港资企业 113 起(14.6%)、台资企业 102 起(13.1%)、国有企业 97 起(12.5%)。
在诉求方面,个案中工人的诉求多为复合性的,如果以制造业个案中工人的第壹诉求为对象進行分析,可以发现,“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和“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所占比例分别为 297 起(38.4%)和 183 起(23.6%),占第三位的是增加工资的诉求,为 83 起(10.7%)。需要指出的是,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为第壹诉求的个案呈现的特点是,有 90 起发生在 2013 年,有 207起发生在 2014 年;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第壹诉求的个案,有 95 起发生在 2013 年,有 88 起发生在 2014 年。这与报告期内中国制造业经济运营环境的变化有直接的关系(见后)。
在行动方式方面,制造业工人集体行动分为单壹形式和复合形式。以罢工为例,有些个案是以罢工作为主要形式,工人们拒绝進车间工作,聚集在厂区内,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喊口号、静坐等方式表达他们的诉求,这类个案为 361 起(46.6%)。有些个案是在罢工后附带有堵路、游行和到政府请愿等方式,其中罢工与堵路的个案为 73 起、罢工与游行的个案为 6 起、罢工与到政府请愿的个案为 24 起。
当制造业的工厂处于停工、关闭、破产等状态时,因为无工可罢,工人们会采取其他方式表达诉求,包括,请愿(含在公共场所集会和示威)160 起,所占比例为 20.6%;堵路 100 起,所占比例为 12.9%;工厂内抗议(含静坐、封堵厂门)45 起,所占比例为 5.8%。
较之前几个报告期,虽然集体行动个案呈大幅度上升,但工人在行动中损坏工厂财产和围堵资方管理人员的个案非常少,前者为 2 起,后者为 4 起,这说明,工人们已经可以在表达对现状不满的同时,保持克制和冷静的态度。
2、其他行业
在报告期,在与社会公共利益联系较为密切的行业,如出租车业、公共交通业、学校、医院和环卫业等,个案发作较为频繁,这五个行业的个案高达 651 起,占全部个案的比例已经超过了三分之壹。
出租车业
出租车业壹直是集体行动个案的高发行业,从直观上看,本报告期的个案数量较前壹个报告期有大幅度增长,在上壹个报告期(2011—2012 年),共录得 67起个案,在本报告期,共录得出租车司机罢运个案 340 起。
这些个案呈广泛分布的特点,涉及省份多达 29 个,在个案数量排列上,除了广东(29 起)和山东(29 起)并列第壹之外,排在其后的是三个内陆省份,即,河南(24 起)、陜西(22 起)和四川(21 起)。另外,出租车司机罢运个案有从壹线城市和省府城市向小城市(县级市)蔓延之势,在 340 起个案中,有211 起发生在县级市或者地级市的区,所占比例为 62%。
在 340 起个案中,有 312 起个案带有行动诉求的信息,诉求有单壹的,也有复合的,其中,居第壹位的诉求是“抵制黑车”,有 114 起,所占比例为 33.5%,远高于其他诉求。出租车司机们认为,黑车泛滥,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意;还认为,导致黑车泛滥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黑车整治不力。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报告期内,壹些地区曾经出现两次或以上出租车罢运个案,例如,2013 年 1 月、3 月和 11 月,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出租车司机举行了三次罢运行动,抗议地方政府批准增加出租车数量。2013 年 1 月、10 月和 11月,河南省安阳市出租车司机举行了三次罢运行动,抗议燃气涨价。2014 年 4月、10 月和 11 月,河南省驻马店市及所属县级市的出租车司机先后组织了四次罢运行动,抗议政府对“黑车”打击不力。这些在同壹地区反复出现的罢运个案说明,对出租车司机在行动中提出的诉求,政府并没有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建筑业
在报告期内,共录得建筑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 235 起,涉及 30 个省份,居前三位的为河北省(20 起)、广东省(16 起)、河南省(15 起)和陜西省(15起)。建筑业工人的行动诉求集中于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在包含有行动具体发生地点的个案中,大约有 140 起发生在商业住宅的工程项目中。
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由来已久,尽管各级政府多次出台禁止拖欠工资的政策,但拖欠问题壹直没有得到解决。
公共交通业
在报告期内,共录得 114 起公交车司机罢运个案,包括城市和城乡之间的大型公交车和中型公交车。以广东省的公交车司乘人员 26 起罢运个案为例,其中有 11 起发生在深圳市。在这些个案中,司乘人员的主要诉求是增加工资。例如,2014 年 4 月 17 日,深圳市东部公交公司 7 条线路的千余名司乘人员罢运,据参与者称,他们的工资太低,工作中经常受到公司的处罚;有多名司机称,车辆使用多年,有的仪表盘失效,看不出速度指示,经常因超速被交警罚款。2 深圳从 2010 年初开始進行公交体制改革,当时多条线路的司乘人员就认为改革导致公司的工资制度不透明,而且收入减少,也就是从那时起,此类行动每年都会发生多起。
学校
在报告期,各类学校教师罢课与请愿个案明显上升,共录得个案 125 起,涉及 23 个省份,居前的省份为广东(20 起)、湖北(17 起)、河南(13 起)。教师集体行动个案呈现明显的区域性特点。例如,2014 年 4 月 8 日、9 日,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 15 个乡镇数千名教师陆续罢课,抗议政府克扣工资,要求补发所欠工资。
2014 年 11 月 14 日,黑龙江省肇东市 200 名教师到市政府集会,抗议政府克扣养老保险,要求增加工资,这壹行动的影响迅速蔓延到周边地区。11 月 17日,肇东市区和农村中小学共有 8000 余名教师罢课,有 1000 多名教师到市政府集会请愿。在 11 月 26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尚志市、依兰县、宾县、巴彦县、方正县、双城区等地又有壹万余名教师罢课,他们提出了同样的诉求。2014年 11 月 19 至 22 日,湖北省荆州石首市第壹中学和南岳高中;公安县壹中、二中和下车胤中学的教师分别罢工,教师们要求政府公开近十年国家调整工资的文件,增加工资。
医院
在报告期,共录得 30 起发生在医院的集体行动个案,分布在 15 个省份,行动参与者为医生、护士、护工、医院清洁工和厨师,行动的诉求多种多样。在 2014年发生的个案中,有多起是因患者及患者家属对医生、护士的人身攻击事件引发的,医生和护士以罢工行动抗议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环境卫生业
在报告期,共录得 42 起环卫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分布在 9 个省份,其中 23起在广东地区,7 起在四川省壹些城市。环卫工人的诉求主要集中在增加工资和提高待遇方面。这些个案引起当地政府的关注,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 2013年 1 月 22 日承诺,将较大幅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并为他们建立住房保障制度。3
2014 年 8 月 14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進壹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意见的通知》,规定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提高环卫企业工人月基础工资最低标准和岗位津贴标准,要求环卫公司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
政府
在报告期,共录得 10 起政府和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集体行动个案,这也是过去罕见的现象。在这些个案中,基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员工表达了对工资水平的不满,或者对基层机关与上级机关员工工资之间差异的不满。参与行动者要求公开工资支付情况、取消工资差异。这些个案发生在城市管理、税务、工商管理的部门等,例如,2014 年 11 月 21 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国税局大院内,有员工拉起横幅抗议。据行动参与者称,政府发布文件要规范公务员领取的津贴,这样壹来,他们每年的工资收入将从过去的十万元减至六、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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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人集体行动的背景因素分析
本报告收录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无壹起是在劳资集体谈判期间发生的,大部分个案是因个别事件引发的,但导致工人集体行动的却是壹些背景因素。
1、对工资收入和劳动条件不满
2015 年 2 月 2 日,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从目前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现状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还大量存在。
6 这些“大量存在”的雇主违法侵权行为是导致工人集体行动的壹个主要背景因素。
2013 年 1 月 5 — 12 日,黑龙江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国有)的工人连续罢工 7 天,要求增加工资。据工人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消息,当时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1160 元/月,该公司工人的工资在扣除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只能剩下 1400 元 — 1800 元/月,而 10 年前该公司员工的平均工资就已经达到 1000 元以上。
2013 年 1 月 24 日,广东省佛山市大沥镇环卫工人举行罢工,要求提高工资。壹位工人称,他们每月的工资是 1605 元,除去房租、吃穿外,还需自行购买清洁所用的扫把、垃圾铲,每个月工资所剩无几。还有工人称,雇主将街道的清洁方法从过去的“4 人 2 车”改为“3 人 2 车”,这样可以减少工人人数,而工人则要从早上 5 点壹直工作到傍晚。
2013 年 7 月 4 — 5 日,位于浙江省乐清市的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私营)的女工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据罢工工人称,她们每天早晨 6 点就要起床進厂工作,每个月经常要加班 20 多天,每天要加班到晚上 9 点。
2014 年 2 月 11 日,广东广州穗保公司(私营)的押运员罢工,要求增加工资。在罢工现场,壹名押运员向记者表示,他们 20 个人居住在大约20 平方米的宿舍里,每天早上 6 点就要起床工作,到晚上 8 点才能下班,中间只能休息很少的时间。7
在报告期内,各地政府纷纷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资方为了节省成本,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之后,将过去发给工人的补贴、津贴计入基本工资或者巧立名目向工人收取各种费用,由此引发了工人的集体行动。
2013 年 4 月 10 日,广州长视电子有限公司(私营)的工人举行罢工。在广州市政府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资方也发布通知,将原来工人的中餐补贴和住房补贴都算入基本工资,以使在不增加工资成本的前提下,让工人的基本工资可以达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3 年 7 月 2 日,广州展辉电子有限公司(港资)的上千名工人罢工。据工人反映,在 5 月份广州市政府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后,资方将工人的基本工资从 1350 提高至 1550 元,同时又在不通知的情况下,从工人的工资中扣除了250 元的伙食费、100 元的住宿费、149 元的养老保险费,而且还要降低加班工资。
2、对资方的规章制度不满
在集体行动中,工人普遍的反映是对工厂的规章制度不满,认为有些规章制度近乎“苛刻”;而且,在这些规章制度中,都包含着惩罚性的规定或者壹些不合理的收费条款,这都损害了工人的经济利益。
2014 年 10 月 13 日,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印尼资)的 800 名女工举行罢工,表达对公司管理制度的不满。据罢工工人称,资方因为效益不好,从 2013 年就取消了年终奖金、病假工资和高温补贴,还制定了各种罚款规定,工人稍有不慎就会被扣分罚款。
2014 年 11 月 17 日,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的公交车司机罢运,抗议公司收费项目过多。在罢工现场,记者看到壹份公司制定的收费表,里面有 12 项收费。据该公司负责人称,这些收费项目都是政府规定的,但记者从当地政府的壹份收费文件上看到,在这 12 项收费项目中,只有 3 项是符合文件规定的。82014 年 11 月 7 日,位于上海松江区的龟屋电气有限公司(日资)数百名工人发起罢工。据工人在网上发布的帖子,日方管理者在工作岗位上安装摄像机,以便监视工人的壹举壹动,就连工人打开手机看时间都要被罚款 100 元。
3、因政策得不到执行而引发不满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政策本为执政之手段,这些政策通常用来解决某些行业和地区的政治、社会和经济问题,但在实施这些政策时,却经常因地方财政实力不足而使政策受惠者得不到利益,進而引发集体行动。在报告期内,这类个案多发生在教育行业,而且与中央政府的壹项工资政策有关。2008 年 12 月23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从 2009 年 1 月 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该《意见》还要求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该《意见》规定,县级财政要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但在“绩效工资”政策的执行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因为县级财政的收入存在相当大的地区差异,有些县的财政因收不抵支而无法落实这项政策,引发了教师罢课、请愿等集体行动。
2013 年 5 月 6 日,湖北省洪湖市千余名中小学教师罢课,表达对绩效工资太低的不满。次日,洪湖市市长在与教师的对话中,将绩效工资偏低的原因解释为,洪湖市是国家级贫困县,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能够支付给教师的工资自然不会高。但教师代表提出,在壹个财政紧张,教师待遇低到了要停课的县级市,为什么教育局要盖壹座高达 12 层的办公大楼?92014 年 1 月 3 日,湖南省湘乡市湘乡壹中教师罢课后到市政府静坐,抗议政府克扣绩效工资。教师们称,从 2009 年国家实施绩效工资后,他们就壹直没有领到绩效工资,如果按照湘乡市绩效工资平均 1.8 万元/年的平均水平计算,他们被拖欠的绩效工资已经达到 7.2 万元/人。
4、政府调整政策造成工人利益损失
政府在对现有政策调整时,可能会与壹些工人现有的利益发生冲突,進而引发他们的集体行动。
2013 年 1 月 21 日,浙江省宁波市壹千多名出租车司机罢工,抗议政府出台新的政策,该政策要求私营出租车在未来 8 年内,每年上交 1 万元牌照费;每四年更新壹次出租车。出租车司机们称,他们每年为此要多支出 4 万元,而政府此前曾承诺过不收取牌照费。
2013 年 3 月 12 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出租车司机罢工,表示对政府出台新规不满。新的规定要求,出租车司机违章壹次,要接受停运壹个月的处罚;壹年违章两次,则要吊销经营权。有司机称,为了减少违章记录,他们私下要向交通警察按月缴纳壹笔“费用”。
2014 年 12 月 1 日,安徽淮南市东辰煤矿(私营)工人发起堵路行动,表达对当地政府出台关闭小煤矿的政策不满。该年 8 月 19 日,淮南市壹家小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27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文件,要求关闭淮南地区的小煤矿,东辰煤矿也在关闭范围内,这壹政策导致数千名工人失业。据工人在网上发布的帖子,该煤矿有壹级质量标准化的矿井,已经连续 4 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在报告期内,地方政府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工厂進行整治,要求它们搬迁、转型升级或者关闭,但在政策出台后,由于资方与工人缺少有效的沟通,或者出台的安置方案与工人的利益有所冲突,也会引发工人的集体行动。
2013 年 4 月 8 日,安徽省马鞍山钢铁集团合肥公司(国有)的壹千余名工人在工厂门口示威和堵路。该公司因环境污染原因被当地政府要求停产,但政府和公司方迟迟不出台对工人的安置方案。
2014 年 4 月 21 日,北京电机总厂(国有)1000 多名工人罢工。该工厂的喷漆车间因排放有毒物质,被当地政府要求搬迁,但工人对厂方提出的经济补偿金方案不满。
2014 年 6 月 6 日,位于四川省西昌市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国有)第数百工人罢工并围堵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该公司因环保原因被当地政府要求关闭,但工人对公司方给出的安置方案不满,他们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围堵在办公楼内,要求交涉安置补偿问题。
5、国有企业改制后遗症
自上个世纪末国有企业改制之后,其后遗症持续至今。改制后遗症的主要表现是工人们的各种不满,包括,对买断国有企业工龄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不满,对改制后工厂的工作条件和工资水平不满,对改制之后企业经营者与工人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不满等等。尽管随着国有企业改制过程的远去,改制后遗症的发作个案呈现逐年减少之势,但这个背景因素在报告期内仍然引发不少工人的集体行动个案。
2013 年 3 月 19 日,安徽盈创公司的数百员工在安庆石化总厂门口堵路请愿,要求回归总厂。这批人是在 8 年前由安庆石化总厂分流出来的检修工人,在分流之后,他们受雇于盈创公司。据参与行动的工人称,他们被分流到这家公司后,工作任务成倍增长,但工资收入不见增加,节假日还经常加班,而公司的领导们不仅拿着十几到几十万元的年薪,还想方设法地多捞钱。
2014 年 5 月 22 日,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哈飞汽车转向器厂 1000 余名工人到当地政府请愿。据请愿工人称,该厂曾为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工厂负责人“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改制后支付给工人的“买断工龄”的经济补偿金过低,每年工龄才折合 900 元。改制后,工人被迫失业,无法生存。
2013 年 9 月 16 日,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的北方钢铁有限公司近两千名工人因不满资方欠薪六个月而发起罢工,并到市政府请愿。该公司在改制成为私营企业后,资方因为经营不善,多年亏损,近两年来,不但没有给工人增加工资,而且也未给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6、制造业产业转移引发纠纷
在报告期,由于经济增速趋缓,人工成本和原料成本增加,制造业出现了新壹轮的产业转移潮,壹部分低端产业企业向中国内地和东南亚国家转移,壹部分高端产业企业回归欧美国家。这种趋势造成壹部分企业拖欠工资、厂址搬迁和工厂倒闭的现象,并引发大量工人集体行动个案。
在制造业不景气的环境中,雇主拖欠工资引发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在报告期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在收录的个案中,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为第壹诉求的个案在制造业个案中所占比例高达 38.4%。在 297 起个案中,至少有 80 起个案出现了雇主(老板)在拖欠工人数个月工资后逃匿的现象。这种现象造成工人不得不到当地政府请愿,将政府视为追讨工资的对象。
2014 年 10 月 22 日,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高勒珠宝有限公司(新加坡资)的 200 名工人集体到当地街道办事处请愿,要求政府协助他们追讨被拖欠三个月的工资。10 月初,工厂给工人放假 10 多天,待工人休假后返回工厂后,发现老板逃匿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现实中,工人开始以此条款为依据,频繁发动集体行动,提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在报告期,以这壹诉求作为第壹诉求的个案,在制造业个案中所占比例达到了 23.6%,值得本报告对这类个案做深入的分析。
第壹是《劳动合同法》条款的适用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适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和“企业因经营困难裁员” (第四十条第三款、第四款)。但在现实中,工人提出经济补偿金诉求时的情况却并非局限于此。
2013 年 9 月 5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旭日电子玩具厂(港资)第千余名工人罢工,并到当地政府请愿。罢工起因是该工厂改了名称,工人们担心工厂改名后要重新计算工龄,要求资方按照他们已有的工作年限给予壹定的补偿,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10
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出现了很多因企业搬迁引发的个案。雇主鉴于当地人力资源成本增长较快,准备将工厂搬迁。在这个时候,壹些因各种原因不愿随厂搬迁的工人会向雇主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在这些个案中,有些企业是属于同城搬迁,劳资之间对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了纠纷。
2014 年 1 月 2 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三水华南包装制品厂(合资)的 100余名工人罢工。资方准备把工厂搬到佛山市的新址,但有工人认为,新厂址离居住地太远,不愿随厂搬迁,于是要求资方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2014 年 4 月 4 日,位于江苏省昆山市的喜玛诺公司(日资)的 1000 余名工人罢工。该公司准备将工厂搬迁到 10 公里以外的新址,工人们要求资方公布经济补偿金方案。
第二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月工资,在现实中,劳资双方会就“月工资”如何计算发生分歧。
2013 年 8 月 29 日,三箭电子(厦门)有限公司(日资)工人举行罢工。该公司在 7 月底发布公告,称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在 8 月底结束生产并遣散员工,员工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但在作为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月工资”中,是否包括加班工资,劳资之间有不同意见。据罢工工人称,他们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有1000 多元,加班工资有 3000 多元,所以主要收入还是靠加班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来算的话,补偿金额显然会少很多。11
2014 年 1 月 2 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东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的工人举行罢工,表达对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不满。该公司因为环境问题被当地政府要求搬迁,资方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2014 年 2 月 28 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工人要求的计算基数是“佛山市月平均工资”,前者比后者低 1850 元。
第三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劳动者在工厂的工作年限计算的,以“每满壹年支付壹个月工资”作为标准。
但工人们对这个标准表示不满,特别是壹些工龄较长的、年龄较大的工人,认为壹旦离开工厂,再就业的机会不大,即使能够找到工作,工作的条件和工资都不会很好,他们希望能够提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2013 年 11 月 21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艾默生电气公司(美资)约 2000名员工举行罢工。该公司即将搬迁到珠海,资方对不愿意随厂搬迁的员工提出了N+1 的经济补偿金方案(N 是工人的工作年限,1 是 1 个月的工资)。但工人们认为合理的标准应当是 2N+1。
因为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较大,对壹些雇用工人数量大,经营时间长的企业来讲,资方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能是壹笔巨额费用。资方为减少这笔费用,会采取各种手段,迫使工人“辞职”。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工人自己辞职,则资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当工人认为这些手段是资方的壹种“阴谋”后,会采取集体行动表示抗议。
2013 年 4 月 2 日,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强安造纸厂(私营)的 200 余名工人采取堵路方式抗议。资方从 1 月份就给工人 “无限期放假”,“放假”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工人每月支付 1100 元的生活费;同时要求,如果工人在“放假”期间到其他工厂打工,就要先办理辞职手续。工人们认为,这是资方故意逼迫他们辞职,以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122014 年 5 月 20 日,柯尼卡美能达(大连)有限公司(日资)的上千名工人罢工。该公司因为订单减少需要裁员,资方为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推出了壹种“息工待岗”的措施,指定部分员工回家待岗,向他们支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0%的生活费,同时禁止待岗员工外出寻找工作。工人们认为,资方实际上是在逼迫他们辞职。
7、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屡禁不止
中国建筑业的拖欠工资问题已经成为壹个痼疾,历经政府二十余年的整治,至今依然屡禁不止。有研究指出,建筑业欠薪的根源在于该行业的“垫资”惯例与“分包承包工程”的用工制度。房地产开发商在建筑项目上并无足够的资金,他们会以发包的方式将工程分包下去,承包者以“垫资”的方式获得部分工程项目后,再以同样的方式发包给下壹层承包商,由此形成了各级承包商“垫资”的现象,最终将“垫资”的风险落在了最低壹层的承包商 — 包工头身上,当包工头们实在拿不出钱来垫付工人工资的时候,随即会产生拖欠问题。13报告期内,共录得建筑业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行动个案 235 起,实际发生个案的数字肯定要远大于这个数字。这些个案大部分发生在商品楼宇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有些个案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在数年前就已经完成,开发商或者建筑商却壹直拖欠著工资。建筑工人壹般会采取堵路、到政府请愿的方式追讨工资,但能够追回工资的个案不多。在讨薪过程中,他们经常被开发商或者建筑商指派的保安人员、黑社会人员打伤,或者成为警察强制性措施的实施对象。148、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深度腐败
在报告期内,在工业领域(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共录得 119 起发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占工业领域行动个案(803 起)14.8%的比例。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在这壹领域中,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仅为 2%。15与这壹数据比较,发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可以说远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
在国有企业的个案中,工人们的主要诉求仍然与经济利益有关,但绝大部分个案的背景因素都涉及到企业经营者的贪腐行为。工人们认为,经营者收入与工人工资之间的差距过大,部分经营者在以权谋私的同时,又采取各种苛刻手段与制度来盘剥工人,在那些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工人们更将原因归于经营者的无能与贪腐。16
2013 年 3 月 4 日,江西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工人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在罢工期间,工人们了解到,该公司的上级主管 — 中国五矿集团每年给该公司确定的壹线员工的平均工资是 3660 元,另加 2 个月的工资和 2000 元的年终奖金,但工人实际上每个月的平均工资只有 1200 元,年终奖金只有 600 元,每年都领取 12 个月的工资。
2013 年 5 月 17 日,位于广东省湛江市的海滨船厂的数百名工人罢工。有工人称,该厂管理者层层贪污,有工作不给工人做,却外包给其他船厂做,以从中赚取佣金,而且将原本属于工人的宿舍房出租给外人牟利。
2014 年 2 月 7 日,位于四川省泸州市的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数百名工人罢工并堵路,抗议管理方修改制度,延长工作时间。工人们称,在这个公司,当官的比干活的多,公司领导们的年薪达到数十万元,而工人每月的工资仅为 1300— 2000 元。
四、工人集体行动的特点分析
1、行动者主体多样化
在报告期,工人集体行动者的主体仍然是制造业工人、出租车司机和建筑工人,也出现了壹些新主体,如,教师、医务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快递工人、押运员、环卫工人等等。我们将他们称为集体行动的新主体,这是因为由他们发起的行动个案呈上升趋势,而且他们的工作与社会民众的利益关系密切,集体行动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远大于制造业和建筑业。
2013 年 12 月 14 日,深圳航空货运部的工人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这次罢工使進港飞机的行李无法卸下,大量旅客滞留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2014年 1 月 4 日,陜西省榆林市神鹰护卫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的上百名押钞员罢工,导致榆林城区八家银行的数十个营业网点被迫暂停办理业务壹个多小时。
2014 年 6 月,山东济南韵达快递公司(私营)工人罢工三天,导致该市积压快件近两万件。17 2014 年 4 月 24 日,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小学附属幼儿园的教师罢课,造成“500 幼儿无人看管”。18
2、行动诉求多样化
在报告期,工人集体行动的诉求仍然以经济利益为主,诸如追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增加工资、改善福利待遇和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在这些诉求中,工人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追讨个案有明显增长,在制造业有 31 起,在其他行业提出此类诉求的个案有 21 起。在过去很长壹段时期,从农村到工厂就业的工人对社会保险并不重视,壹些无良雇主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常常以“工人也要支付社会保险费”为由,劝说工人“同意”放弃此项权利,或者与社会保险机构形成默契,以工厂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近年来,壹些年龄较大的工人,逐渐意识到社会保险对他们今后生活的重要性,从而使追讨社会保险费成为工人集体行动的壹项主要诉求。
2013 年 8 月 8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宝德玩具厂(港资)上千名工人罢工,提出高温补贴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诉求。据参与罢工的壹位工人称,他已经58 岁了,在这家玩具厂工作了将近 20 年,而资方从 2008 年才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政策规定,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资格是要有 15 年的缴费年限,所以要求资方按他们進厂的时间补缴社会保险费。
在壹些个案中,资方虽然为工人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并没有按照政府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或者缴费的基数不是工人的工资收入,而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些做法也让工人感到他们受到了欺骗。
2013 年 12 月 5 日,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的宜泰鞋业公司(台资)的工人到当地政府请愿,要求资方补缴养老保险费。该公司在 2003 年到 2010 年的 7 年间,并没有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工人支付养老保险费,以至于有工人在 2013年 11 月退休时,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认为他们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工人们在发现这个问题后,采取了罢工和请愿的方式表达不满。
2014 年 4 月,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裕元鞋厂(台资)发生 5 万余名工人参加的罢工,据媒体报道,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起来最大规模的工人罢工行动。引发这场罢工的事件是资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裕元鞋厂的罢工引发了壹次不小的罢工潮,罢工工人的诉求均为追讨社会保险费。地方政府为此而加大了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但这种做法又引发新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当征收力度加大后,除了资方要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外,工人个人的缴纳数额也有增加,在月工资收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这导致工人每月的工资收入减少。例如,2014 年 8 月 18 日,惠亚集团皆利士多层线路版(中山)有限公司(美资)的 100 余名工人举行罢工并试图堵路。此次罢工的原因是,当地政府要求资方从 7 月 1 日起,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工人个人也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自己负担的部分,当工人收到工资后,发现工资较过去减少了数百元,遂产生不满。19
在报告期,工人们在集体行动中还提出了关于职业安全、企业产权变动的知情权等诉求。
2013 年 2 月 21 日至 23 日,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的特艾科机械制造公司(丹麦资)的工人连续三天罢工,抗议资方不重视员工的健康,并要求提高福利待遇。有参与罢工的工人称,他在电镀电解车间工作,每天都要加班,长期接触有毒物质,但资方从未安排他们体检。
2013 年 9 月 27 日,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武煤百江燃气有限公司(国有)的千余名工人举行罢工并堵路。据罢工工人称,公司方正在与壹家外资公司谈判合资事项,壹些年龄大的工人担心合资后会被裁减,遂要求公司方告知合资的進展情况与详情。
在报告期,在不少具有多种诉求的个案中,出现了组建和改组企业工会的诉求,也发生了两起以组建和改组工会为单壹诉求的个案。
2013 年 7 月 31 日,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的东星空调管路有限公司(合资)的工人举行罢工,要求改组工会。在向当地总工会递交的《重整工会申请书》中,工人们提出,公司现任工会主席是资方指定的,不但从未给工人争取过利益,而且还积极帮助资方对付工人;工人们要求,召开工会会员大会,罢免现任工会主席,重新选举工人自己认可的工会主席。
2013 年 9 月,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番禺胜美达电子有限公司(日资)的 1500名工人联名签署投诉信,要求资方提高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此次罢工获得成功。时隔半年,资方解雇了 60 名曾经参与行动的工人和工人代表,由此引发工人不满,也让他们意识到组建工会维权的必要性。2014 年 4 月 21 日,几位工人前往当地街道工会,提出组建工会的申请,但未能获得街道工会的支持。5 月 14日,工人自行选举了工会筹备组成员,并向番禺区总工会、广州市总工会和广东省总工会投诉街道工会不作为。三级工会回应了工人的投诉,要求街道工会向工人道歉,并协助在该公司组建工会。20 尽管最后资方控制了工会的组建过程,但这壹个案说明,工人们开始认识到工会的功能与作用,产生了组织起来的愿望。
3、行动方式多样化
首先应当指出的是,在大部分个案中,工人们在提出利益诉求的时候,都没有付诸于集体行动,他们曾经尝试过各种沟通方式,向资方和政府反映诉求,希望得到回应,但很难如愿,于是,他们只好采取可以形成较大压力的行动方式。
在报告期内,工人的集体行动方式仍然以罢工、堵路、到政府请愿为主,有些个案因情况特殊,行动的方式具有较强的对抗性,包括,护厂、围堵资方高层管理人员、卧轨等。
在因企业搬迁、倒闭引发的个案中,不乏工人在追讨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时,采取封堵工厂大门、看守设备和产品的行动,这些行动其实是壹种“保全”行为,将扣押的设备和产品视为与资方谈判诉求的“砝码”。在少数个案中,还出现了工人围堵和限制资方代表自由的行动,其目的是与资方代表或者有决定权的人直接对话与谈判。
2013 年 1 月 18 日,位于上海市的神明电机有限公司(日资)的 1000 多名工人举行罢工,表达对资方发布新“员工守则”的不满。罢工工人占据了工厂,并将 18 名管理人员(其中有 10 名日本人)围堵在办公室内。212013 年 6 月,北京杰普莱斯医疗设备公司(美资)的经理、美国人史塔尼斯被工人扣留 5 天。该公司因为经营成本加大,盈利降低等原因,要将部分设备搬迁到印尼并裁减壹些工人,劳资双方因经济补偿金发生纠纷。222013 年 6 月 30 日,上海中技广东惠州公司(私营)的上百员工聚集在公司门口讨薪,并将该公司 5 名高层管理人员围困在办公楼内三天。
2014 年 6 月 6 日,位于四川省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国有)的3000 名工人罢工,抗议公司因厂址搬迁提出的安置补偿方案。工人们在 7 日至10 日间,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围堵在办公楼内,要求解决安置补偿等问题。
在收录的个案中,还有两起工人卧轨拦火车的行动。2014 年 4 月 17 日,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八道壕煤矿(国有)千余名工人卧轨,抗议煤矿破产后的安置方案,造成当地铁路交通中断近 3 个小时。2014 年 6 月 30 日,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的西林钢铁集团(私营)的 3000 名工人罢工并卧轨,追讨被拖欠长达半年的工资,此次行动造成伊春境内火车全部停运。
在报告期内,还有少数个案采取了壹些“时尚”的行动方式。例如,2014年 7 月 8 日,在广东省深圳航空基地,50 余名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飞行员举行了壹次“快闪”活动,他们在高唱壹曲《团结就是力量》之后散去,以此行动表达增加工资的诉求。23
4、动员组织手段多样化
在报告期,由于现代通讯技术的普及,使工人集体行动的动员组织手段得以多样化,组织化的程度有所提高,工人群体的抗分化能力得到加强。
在动员组织手段方面,互联网中的 QQ 群、微信群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行动之前,工人们会通过这些手段聚集起来,然后在其中整合行动诉求,确定行动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在行动过程中,也是通过这些手段商讨和修订行动策略,通报行动过程与效果。随着智能化手机的普及,更加大了信息传递的范围和速度。
2014 年 1 月 13 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千余名中小学教师罢课,并分四批先后到县政府门口请愿,抗议地方政府十几年来克扣教师的各种津贴及门诊医药费。有知情人在微博中透露,在 1 月 6 日,该县教师就已经通过 QQ 群确定要在 7 日到县政府请愿,当地政府获知这壹消息后,采取了紧急措施阻止并解散了这个 QQ 群。1 月 8 日,该县教师又组织了壹个 800 人的 QQ 群,为 13 日的行动做了准备。
2014 年 4 月 10 日,位于上海市的三星广电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台资)的千余名工人举行罢工,表达对资方增加工资方案和经济补偿金方案的不满。据《IT 时报》报道,这次事件完全是由工人自行发起的。24 但据民间组织“工评社”对罢工工人的访谈,工人对此次行动早有准备,当他们得知工厂要搬迁后,就建立壹个 QQ 群,有人在群里号召,4 月 10 日中午在食堂吃完饭,都不回车间工作,要求资方代表过来与工人代表谈判。25在过往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所谓的“自发”行动与“无组织”等等都是行动者规避风险的说辞,所有的集体行动都有其组织者与领导者,但在面对政府官员的威胁与资方的压制时,工人们对外的壹致口径通常是“我们没有代表”或者“我们都是代表”。在报告期,工人在集体行动中使用了壹种被称为“工人代表制”的方式,他们会在行动之前或者行动启动之后的短时间内,以推荐、自荐
的方式产生代表人选,然后用投票表决的形式选出代表,并以授权书的形式,授权代表在集体行动过程中行使各种行为,包括提出谈判要约,到政府上访、发布行动信息、与资方谈判等等。
在报告期,很多个案还出现了壹种以筹款为形式的动员组织手段。筹款是在工人聚集之后,每人拿出少许现金,集中起来作为维权的经费,此笔经费由专人负责管理,主要用途包括:工人代表维权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电话费、误工费(请假的工资损失)以及维权所需资料的打印费、复印费、邮寄费等等。尽管所筹款项数额不大,但这种手段可以让工人们将集体行动与个人利益融合到壹起,对消除工人在集体行动中普遍存在的“搭便车”心态有很大的作用。在工人代表被警方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期间;被法院判处刑罚执行期间;以及被资方解雇后,同厂的工人也会为他们再次筹款,用以维持其家庭的生活。
5、行动有超越企业界限的趋势
在报告期,发生多起全国性的工人集体行动。这些行动个案说明,中国工人的趋同性正在加强。随着现代联络手段的普及化与多样化,同行业工人已经有条件举行跨区域的联合行动,当他们处于同样的环境时,会产生壹致的行动诉求,進而发起行业内的集体行动。
2013 年 8 月底,百安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英资)发布新的奖金方案,引发员工不满,9 月初,该公司建材连锁超市在广州、上海、深圳、东莞等城市的 39 家门店的工人联合罢工。
2013 年 6 月初,北京金汉斯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港资)在全国各城市分店的 150 名经理级以上员工,代表 6000 多名基层员工向资方提出诉求,要求资方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并发放加班工资。262014 年 3 月初,百事可乐中国区在长春、哈尔滨、重庆、西安、兰州、新疆等地分公司的员工陆续举行罢工,抗议资方大幅度裁员。据该公司员工称,2011 年 11 月,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台资)换购了百事可乐在中国的非酒精饮料装瓶业务,此后两年,公司的销售量和利润均有增长,但资方却制定了裁员、降薪、削减福利的计划,引发了各地员工的不满。
在报告期,我们还录得 17 起富士康集团(台资)工人的集体行动个案,涉及省份包括江西、北京、江苏、广东、重庆、河南、贵州等地。工人们的行动诉求集中在对工资水平、工资差异、工厂搬迁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等方面的不满。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工人的集体行动可能会在某些行业,如,出租车业、教育业、公共交通业、铁路运输业等等发生,这些行业的集体行动将为行业的集体谈判开路,也使全总发展行业工会成为壹种必然的选择。
6、行动信息通过社会媒体得以传播
社会媒体对集体行动的动员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第壹是形成社会舆论场,从而激发受众情绪,形成心理共鸣,为集体行动提供认知强化;第二,形成非正式组织网络,从而为集体行动提供组织基础和协调机制。27 在报告期,社会媒体,包括微博、博客、图片分享、论坛、网络社区等被广泛地用于行动信息的传播,从而打破了政府主导媒体的局面。为了保持舆论导向,官方媒体不得不有所松动,其表现是开始对规模较大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予以及时报道,有些报道还从较为客观的角度,揭示了个案背后的成因,这些报道为促使当地政府公正解决劳资纠纷发生了作用。
壹些劳工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后,也会利用社会媒体传递机构的信息,以获得工人们的信任。它们还协助工人使用社会媒体建立相互间的联系,籍以提升工人群体的凝聚力与行动的壹致性。值得提出的是,社会媒体还在营救工人代表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2013 年 5 月 7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迪威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港资)的工人举行罢工,抗议资方搬迁工厂不予以经济补偿。
5 月 23 日,工人代表吴贵军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以 “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起诉到法院。9 月 11 日,数十名被迪威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解雇的工人发布公开信,要求深圳市总工会尽工会之责,支持工人代表吴贵军,帮助其免于起诉。这封公开信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得到网友们的声援,到 2013 年 11 月 1 日,仅在“新浪微博”上出现的“实时微博”已经达到 26400多条。9 月 26 日,大陆和香港 10 家劳工团体向深圳市市长发出联署公开信,要求政府介入,尽快释放吴贵军。10 月 1 日,香港职工盟联合多家关注中国劳工权益的团体共 30 多人,到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所在地请愿,要求立即释放吴贵军。10 月 23 日,瑞典射秽主义正义党和中国劳工论坛在全球7 个城市举办了对吴贵军的“国际声援日”活动。
当然,在大部分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依然存在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我们必须承认,在出口加工业的代工厂中,单壹的、高度同质性的工作岗位既可以在工人中形成共同意识;也会因为技术的简单化导致工人谋生的技能贬值,在失业的压力下,工人不愿意承担更多的行动成本与风险。特别是当资方在做出了些许让步后,行动者中间的壹些人就会以“见好就收”的心态,接受资方开出的停止行动的条件,如果政府再向工人施压,这个群体就更容易分化。因此,在大部分个案中,工人的集体行动仅仅限于经济方面的利益诉求与争取合理的待遇,他们的集体行动往往在初期爆发出惊人的能量,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诉求能够得到满足,壹旦遭遇资方与政府的强硬态度,或者资方做出些许让步,工人们聚合也就只能到此为止。
在本节最后,我们还要指出的是,尽管地方政府正在逐渐转变对工人集体行动的看法并开始采取较为理性的应对手段,但我们还是在报告期录得两例集体行动参与者受到司法制裁,承担刑事责任的个案。
有媒体报道,2013 年 11 月,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出租车司机黄某等 4 人组织罢运,被当地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6 至 8 个月。28 2013 年 5 月 12 日,广州市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壹医院的护工和保安员因院方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工不同工同酬等问题,采取抗议行动。8 月 19日,孟晗等 13 名保安员爬上医院门诊楼的玻璃高台,打出维权标语,希望以此方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政府部门的重视,他们被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予以刑事拘留。2014 年 4 月 15 日,白云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孟晗等 9 人有期徒刑 8 至 9 个月。
在工人集体行动者受到刑事处罚的个案低于过去的同时,他们受到警方行政处罚(包括训诫、行政拘留等)的个案在 2014 年下半年有上升趋势,特别是在广东地区,有大批工人受到这类处罚。例如,吴贵军在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以 “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起诉到法院壹年后,被获准“取保候审”。此后,宝安区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撤销了对他的起诉。
据壹位律师分析,在吴贵军被检察院撤销起诉后,警方意识到,随意对工人代表处以“刑事拘留”,会有“证据不足”而无法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风险,并可能与检察机关发生矛盾。警方随之改变了压制集体行动的策略,运用警方权力范围内的手段,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对工人代表予以惩戒,以达到威慑的目的,这也是 2014 年下半年此类个案上升的主要原因。
第二节 资方、政府和全总工会的反应与应对
壹、资方的应对
工人集体行动的目标总是指向他们的雇主,但雇主依仗其在企业中的强势地位,不会轻易做出让步。事实上,当工人提出了自己的诉求之后,他们面对的是来自资方的巨大压力,资方或是对工人的诉求不予理睬,或是直接明确告知无法满足。即使在谈判开启之后,资方也会继续使用各种手段对工人代表進行追踪、监视,或者继续施以威胁与利诱。
资方的强势可能有如下原因:壹是工人们的可替代性较高;二是大量的个案发生在企业搬迁、关闭或者倒闭时,工人无法通过罢工、怠工等阻断生产与服务过程,对资方无法形成压力;三是工人的组织性不高,被资方找到了分化瓦解的机会;四是行动之后,当地政府出于“维稳”的动机,对行动者予以压制,这也增强了资方对抗抵制的决心。
2013 年 1 月 15 日,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加特可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日资)的上千名工人因年终奖太少而罢工,资方在要求工人复工的同时,找来了300 多名应聘者,并称立即开除不复工者,开除壹个,现场招聘壹个。
2013 年 8 月 19 日,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高仕文具有限公司(美资)的工人举行罢工,抗议资方转卖工厂并强迫工人签订免除经济补偿金的协议。8 月 21日,数十名警察進入工厂,要求罢工者复工。次日,资方以“无理罢工”为由,解雇了 20 余名参与罢工的工人。
在个案中,由于缺少对工人集体行动的保障性法律或者免责性条款,雇主经常使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作为阻止工人集体行动和打击报复工人代表的法律依据。雇主会以工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雇参与行动的工人或者工人代表。这种做法既可以达到震慑行动者的目的,也可以将集体行动的组织者和积极分子驱除出企业,更可以这种理由逃避解雇工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这样壹来,在报告期就出现了壹次集体行动后会有大批工人被解雇的个案。
在 2013 年 11 月 19 日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合资)数千名工人罢工后,资方壹方面向复工者发放价值 1000 元的购物卡,壹方面大量解雇拒绝复工的工人。到 11 月 27 日,先后有 200 多名工人被资方解雇,他们中间很多人在这家工厂都有 3 年以上的工龄。
2014 年 5 月,哥士比鞋业(深圳)有限公司(港资)突然变更企业法人代表以及公司名称,员工们因担心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而罢工。资方从 6 月 12日起,分批解雇工人,到 7 月 16 日,共有 109 名工人被解雇,其中有壹名女工在接到解雇通知后跳楼身亡。29
2014 年 6 月 5 — 9 日,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的广桥光电有限公司(台资)的 500 多名工人罢工,抗议资方以减少工作量的方式迫使工人辞职,在此次行动中,有 300 多名工人被资方解雇。
在报告期,资方对工人的集体行动也表现了壹定程度的适应性,也就是说,在集体行动高发地区,出现了资方愿意与工人代表進行谈判以解决纠纷的个案。
这些个案说明,工人在行动期间的组织性有所增强,组成的团队难以被资方所瓦解,也说明在工人集体行动的陶冶下,资方正在逐渐接受谈判这种解决劳资纠纷的手段。
2013 年 9 月 1 日,位于广
东省深圳市的盐田国际集装箱
码头有限公司(合资)的 1000
余名工人罢工,要求增加工资
(见右图)。资方随即与工人代
表开始谈判。据罢工工人称,劳
资谈判的结果是,尽管工人的
基本工资没有增长,但资方在
福利上做出了让步,增加了户
外津贴、高温津贴、轮班津贴和
住房公积金。该公司在 2007
年曾发生吊车司机罢工事件,劳资双方也是在当地政府的斡旋下,通过集体谈判解决了纠纷。
2013年12月24日至26日,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同健(惠阳)电子有限公司(台资)的400多名工人连续三天罢工,要求在公司更换管理层后予以经济补偿。
26日晚,劳资双方代表進行谈判,谈判结果是,工人同意复工,资方承诺会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30
2014年7月7日,奇利田高尔夫用品(深圳)有限公司(美资)的工人向资方发出集体谈判要约,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发放高温津贴、改组工会等八项诉求,并要求资方在18日前回复,后因遭到资方拒绝,工人在7月21日开始罢工。次日中午,该公司董事长从台湾赶到罢工现场,资方随即表示愿意谈判。在谈判中,资方做出了较大让步,双方达成协议,工人在23日复工。31 尽管在此案中资方的“戏剧性”转变有其重要的背景(见后),但该公司董事长愿意通过谈判而非劳资对峙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确反映了资方正在逐渐适应工人集体行动带来的影响,并且开始认识到劳资谈判解决纠纷的必要性。
二、政府的角色
在报告期,各地政府对辖区内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基本上仍然采取“维稳”的解决思路与对策,这壹思路是将此类个案视为“工人群体性事件”。对此类与“维稳”相关的事件,各级政府均制定有“应急预案”,预案对此类事件有几点共识的定义:第壹,此类事件属于群体性事件,有群体聚集的特征;第二,事件的表现形式为:上访、罢工、堵路、游行;第三,事件对社会造成了壹定的负面影响,破坏了社会的稳定、正常的社会秩序与企业的生产秩序;第四,事件是因雇主的违法行为、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和工人的维权诉求等因素造成的。当政府将工人集体行动个案视为“工人群体性事件”后,这些个案就与政府的“维稳”工作发生了密切联系,也就由发生在企业中的劳资纠纷转为政府需要介入且必须介入的“社会事件”。于是,在“维稳”的思维模式下,政府介入个案的真实目的并非是要解决劳资矛盾,而是要平息壹个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这种目的使政府的介入常常带有明显的功利性与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尽管中央政府希望这些事件能够成为制度创新的壹个切入点,但地方政府却无人敢于在这类个案中做出制度创新的尝试。在政府官员秉承“壹次性解决”心态来应对这些个案时,常用的方法就是向劳资双方施加压力,特别是要求工人停止壹切集体行动,包括在厂区内采取的抗议行动;同时,他们也会劝告工人走“法律的程序”或者“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与资方的纠纷。
2014 年 10 月 23 日,上海开联制衣有限公司(港资)的千余名工人到当地政府门前请愿,这壹行动缘于该公司突然宣布倒闭,拖欠了工人工资。据当地政府官员称,政府成立了数个工作小组应对这起事件,壹个是维稳小组,要控制局面,不让工人采取偏激行为;壹个是劳动关系协调小组,主要从事劳动法律和政策的解释工作;壹个是资产核查小组,核查公司现有资产与产品存量;还有壹个是再就业小组,任务是协助失业工人到当地其他工厂就业。
尽管政府介入有其“维稳”的目的,但在很多个案中,它的介入对于解决劳资双方的对峙僵局,建立劳资谈判的平台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当工人感到企业工会与地方工会无所作为、求助无门的时候,他们也会将解决纠纷的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这个时候,如果政府能够及时介入,个案是可以得到顺利解决的。
2013 年 1 月 10 日,有上千名农民工在陜西省渭南市富平县的人民路广场下跪,请求政府为他们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富平县委和县政府立即采取措施,查出陜西益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4900 万元,涉及 2600 多名农民工。政府有关部门随即扣押该公司 13 辆轿车(估价 698 万),待拍卖后折抵部分拖欠工资,同时要求该公司筹款偿还欠薪。32 此后,政府还召集当地涉及欠薪的 13家企业经营者开会,核查拖欠工资的数目,责令欠薪企业筹足款项发还工资。33在报告期,因雇主在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较多,工人们常常将诉求对象转向当地政府,在这个时候,有些地方政府的处置手段较为得当,致使集体行动得以迅速平息。
2013 年 7 月 14 日,位于广东省阳江市的万豪酒店(私营)的老板欠薪后逃匿,该酒店 200 余名员工上街游行追讨工资。当地政府闻讯后,迅速组织专案组介入,经多方联系,找到接管酒店经营权的新老板,该老板表示,愿意继续聘请酒店全部员工,并负责偿还所有欠薪,但担心员工领回工资后不会返岗上班,所以不肯发还全部工资。经过专案组与员工代表沟通,劳资双方达成协议,员工在返回酒店上班后,新老板立即发还工资。34
2014 年 3 月 10 日,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长安霄边创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私营)的 80 多名工人堵路。该公司老板何某在拖欠了 90 万元工资后逃匿。
当地政府官员随即到工厂协调,研究解决方案,据说解决方案得到了工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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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 17 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容桂厂(私营)的数百工人到当地政府办公室请愿,该公司老板在拖欠了 450 万元工资后逃匿。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向该老板发出“追讨令”,同时,当地政府筹集资金垫支了工资,并将壹部分失业工人推荐到当地其他工厂就业。36
不过,仍然有大量个案显示,工人在采取集体行动之前,曾经通过多条途径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请求协助,但有些政府官员在接到投诉后,并非积极采取解决和介入措施,而是以威胁、敷衍的态度应对工人的诉求,使他们感到权益受到“二次伤害”,進而发动集体行动。
2013 年 10 月 29 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华盛电器厂(私营)数百名工人走上街头堵路。据参与行动的工人称,公司老板拖欠工资,他们多次到当地政府反映诉求,但政府官员每次都说申诉材料不全,要求回去补充材料。他们在无奈之下只好堵路。
2013 年 12 月 30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英利普科技有限公司(港资)的工人到市政府门前请愿,追讨欠薪。有工人称,他们在此次行动前,曾经去过政府劳动部门,但该部门官员说,要给老板半个月的时间说明欠薪的原因和情况,而当时工人们已经有 4 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了。
2014 年 1 月 2 日,位于山东省枣庄市的亿诺工程轮胎有限公司(私营)的300 名工人到市政府请愿。工人称,该公司拖欠工资长达 7 个月之久,他们曾经多次到市政府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这些政府部门都没有给解决,只好到市政府门前请愿。
在报告期,位于吉林省延边自治州汪清县的地球卫士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的千余名工人曾经先后四次发动抗议行动,追讨被资方拖欠的长达 10个月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工人们称,他们先后到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上访,但这些部门的官员却要求他们回到汪清县解决问题。他们也曾经聘请律师维权,但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因受到政府威胁而放弃,工人们最后不能不采取堵路的方式来表达不满。
三、全总工会的反应
在报告期,面对大量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地方总工会的确对少量个案做出了回应,特别是在广东这个工人集体行动高发地区,各级工会在介入个案后,的确发挥了壹些作用,不过这些作用其实是地方政府行政功能的延伸而已。
在 2013 年 5—8 月广州市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壹医院护工和保安员的抗议行动中,工人代表曾先后四次到广东省总工会上访,7 月 5 日,广东省总工会就此案首次在官方微博上表态,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省总工会领导作了专门批示,并组织协调小组,继续关注事件進展,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协调政府职能部门,推动事件依法依规解决。”37在 2014 年 4 月广东东莞裕元鞋厂数万名工人罢工后,社会各界人士与鞋厂工人在 4 月 16 日发表了壹封公开信,呼吁广东省总工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提出总工会派员進驻、启动劳资谈判、彻查社保缴纳情况和重新选举工会委员会等四点要求。广东省总工会 18 日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搭建劳资协商平台,以平等协商的方式化解纠纷”。38 随后,由各级总工会 20 多名干部组成的工作组進入鞋厂协调,东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也跟随工作组進入厂区,为工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和帮助。7 月 10 日,广东省总工会主席带领省总工会调研组,到裕元鞋厂所在地东莞市高埗镇,就推动镇工会以及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劳资纠纷中发挥工会作用進行专题调研,听取企业员工对组建工会试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39
但在大量个案中,各级工会对工人的集体行动仍然普遍采取旁观的态度,直接与工人接触的企业工会也很难担任工人代表的角色,事实上,它们也往往受到工人的谴责并被排斥在行动之外,这也使工会被進壹步边缘化。
2013 年 5 月 15 日,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松下集团三洋光品部(日资)1000多名工人罢工,抗议公司被松下集团并购后,未能对员工予以经济补偿和公司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们埋怨,每个月都交工会会费,到了有事需要工会的时候,却不见公司工会出面;在罢工现场,不少工人要求退出工会。
在 2013 年 11 月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的工人罢工后,工人代表曾经向公司工会主席递交诉求书,该主席当时以其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现身,并当场将诉求书撕碎,此举引起工人们的强烈抗议。40在壹些由地方工会介入的个案中,工会普遍采取“分化工人团结”的策略,试图瓦解工人群体,以协助地方政府达到维稳的目的。
2014 年 11 月 30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易佰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私营)的工人罢工。罢工后,工人们将希望寄托于当地工会,“等工会的人来给我们员工撑腰”。次日,工人代表赶到当地街道工会请求帮助,获得街道工会的承诺。
但据工人在微博中发布的消息,街道工会的人确实到公司找了老板,但他们“和公司的人坐在壹起的时候,就不怎么讲话了,甚至帮着公司讲话”。41在报告期,出现了壹起据说由企业工会组织的罢工个案。2013年 6 月 21日,位于山东省荣成市的固铂成山轮胎有限公司(合资)的 5000 余名工人举行罢工,罢工行动持续 30 多天。这次罢工是因美方合资方在中方合资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卖给了印度的阿波罗轮胎有限公司。对于此次罢工,中方高层管理者壹直坚称是由员工提出的、工会同意的壹次维权行动。但有媒体报道,此次罢工名义上是由公司工会组织的,其实背后得到了公司高层管理者的支持,参加罢工的工人每天可以拿到 70 元的补偿金;中方合资方也在其官网上明确表达了支持工会罢工的态度,当地政府对此次罢工事件也并无任何介入行动。42 事后,有工人向媒体记者表示,他们更希望公司能够被阿波罗轮胎有限公司收购并重组管理层,这样可以使他们享受到法定的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时可以获得加班工资。43 从以上报道看,此次 5000 余名工人参与的大规模罢工并非是由中国企业工会组织的,也绝非企业工会支持和组织罢工的壹个特例。
第三节 劳工非政府组织的角色与作用
在“中国工人运动观察报告(2011 – 2012)”中,中国劳工通讯已经指出,近年来高涨的工人集体行动为劳工 NGO 的职能转型提供了壹个广阔的空间,壹些劳工 NGO 已经意识到了这个发展与转型的机遇,并在工人集体行动的实践中完成了职能的转型,即,从壹个服务型组织转型为工运型组织。在壹个没有真正工会的环境中,这些劳工 NGO 的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可以说,它们在中国工人权利意识迅速觉醒,但全总工会仍不作为、不就位的现阶段,正在发挥着将工人组织化,并最终将工人导入工会,从而改造工会的作用,尽管这些作用可能是阶段性的。
据我们了解,在珠三角地区正在转型的劳工 NGO 有如下几家机构:番禺打工族服务部(以下简称“番禺打工族”)、深圳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以下简称“春风服务部”)、广州向阳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向阳花”)、深圳小小草工友家园(以下简称“小小草”)和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劳维所”)。
44 这几家机构分别有数年到十数年的发展历史,它们过去壹直从事对个体工人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服务信息、组织工人业余文娱活动的工作,近年来,它们的职能和工作重点转向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引导工人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纠纷方面,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壹、劳工 NGO 在工人集体行动中承担的角色
1、动员与组织工人
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首先要完成的是指导工人的自组织行动,将他们的临时性聚合转变为稳定团结的群体。在大部分个案中,工人集体行动所面临的壹个主要问题是组织性差,动员能力低,最初仅仅是几个人提出壹些诉求,这些诉求又得到壹些人的呼应,進而聚合为壹个群体。但产生诉求的人往往不知道如何提出诉求、向谁提出诉求,更不知道如何联系更多的人去实现这些诉求。在这个时候,工人们会联系工厂所在地的劳工 NGO 寻求帮助。
在应工人邀请介入个案后,劳工 NGO 的动员与组织工作侧重于打消工人的胆怯心理与“搭便车”的心态,指导他们联系更多的工人,使之可以形成壹个团结的、具有壹定规模的群体。例如,2014 年 4 月,番禺打工族工作人员了解到,在广州军区总医院从事保洁工作的 5 位工人,正在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向他们的雇主 — 金忠海物业公司(私营)追讨社会保险费,而其他保洁工人则持观望态度,等待仲裁结果(以下简称“金忠海案”,案情简介见附件)。番禺打工族认为,该公司 170 余名保洁工人都面临雇主未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可以通过集体谈判追讨权益。他们在工人当中找到了壹位女工,经过多次动员交流,该女工联络了其他工友到番禺打工族办公室接受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他们理解团结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的权益所在,并建立了工人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45
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护工与保安员的维权行动中(以下简称“中医药大学案”,案情简介见附件),番禺打工族在 2013 年 4 月 27 日组织了壹次集体维权座谈会,参加会议者是该医院 50 多名护工和保安员。在这次会议上,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工人确定了以集体谈判作为争取权益的主要手段,并选出了工人代表。5 月 9 日,机构工作人员又与工人代表座谈,分析了集体行动所面临的问题,梳理了应对思路,并决定立即召开全体工人会议。46针对有些个案中工人工作地分散、不易组织等实际情况,劳工 NGO 采取了多种方式去组织和动员工人,他们有时为了将工作地分散的工人组织起来,还会到工人的工作地和居住地做探访工作。劳工 NGO 的动员与组织工作要持续于整个行动过程,当工人遭遇资方的压制和政府的分化瓦解时,它们要为工人分析各方的优势与劣势,增强工人继续行动的信心;在行动持续壹段时间后,工人后续行动的动力会逐渐减弱,这个时候也需要劳工 NGO 加强组织工作。
在英林电器有限公司(私营)工人维权案(以下简称“英林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大部分工人因为不愿随厂搬迁到外地而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诉求。资方随后在经济补偿金方案中提出“以当年最低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并从 2008 年起计算。这个方案遭到了工人代表的否决,但有工人担心,如果不接受这个方案,资方可能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当工人代表将这个想法反映给中山打工族服务部(该机构在 2014 年被迫关闭)之后,机构召集了全体工人会议,在会上,工作人员分析了接受资方方案会造成的后果,并告诉工人们,如果有人现在接受这个方案后退出行动,会影响到个人与这个群体的关系,将来再遇到类似的问题,也会失去大家的同情与帮助。47劳工 NGO 的动员与组织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工人们的团结意识与共進退意识大大加强。
在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维权
案中(以下简称“大学城案”,案
情简介见附件),参与维权的工人
表现出坚定的团结与严密的组织。
他们选出了代表,代表之间有明
确的分工;在行动中,他们成功
抵制了资方多次的分化与威胁,
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见左图)。
在成功的背后,是番禺打工族持
续的引导与协助,该机构在此案
中协助工人代表组织了 9 次全体
工人大会和 10 多次工人代表会
议,并指导工人以民主形式讨论决定集体行动的重大问题,从而壹次次化解了集体行动过程中的危机,始终保持了工人群体的团结和统壹。4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后,劳工 NGO 利用了互联网与社会媒体提供的动员空间,完成了工人行动者的聚集与行动的启动,并由此获得了工人们的信任。
春风服务部在介入东莞裕元鞋厂工人维权案(以下简称“裕元案”,案情简介见附件)后,首先要做的工作是获得工人们的信任。据该机构负责人张治儒介绍,“开始介入的时候,大部分人不信任春风服务部,有人甚至说我们是政府的人。”为消除工人们的疑虑,他在工人的 QQ 群中,公布了个人资料、身份证以及生活照,还向工人公布了春风服务部以前协助工人开展集体谈判时与工人代表的通话记录。这些资料向工人们展示了春风服务部的专业能力和真实的身份,進而获得工人们信任。49
劳工 NGO 还协助工人们使用社会媒体建立相互之间的联系,籍以增强工人群体的凝聚力与行动的壹致性。在指导工人们建立了 QQ 群后,所有参与行动的工人就可以在第壹时间了解个案的進展,并依照 QQ 群发布的指令采取统壹的行动。
在广东佛山工艺总厂(私营)工人维权案(以下简称“佛山工艺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番禺打工族协助工人在新浪网和腾讯网上建立了“佛艺工友”
微博,用来发布集体行动的信息。50
在广东奇利田高尔夫用品(深圳)有限公司工人维权案(以下简称“奇利田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春风服务部和小小草协助和指导工人代表在行动前期收集了工人的手机号码、QQ 号和微信号,建立了博客、微博和微信发布平台。
51
在广州旧水坑胜美达电子厂案(以下简称“胜美达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向阳花协助工人们在新浪微博注册了“#胜美达成立工会直播#”,该微博向外界介绍了工人们从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的维权行动和筹备成立工会的情况。52
在广东宝威电源(深圳)有限公司(美资)案(以下简称“宝威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春风服务部协助工人建立了工人积极分子和工人代表的 QQ 群,在这个群中,服务部负责人张志儒为工人们整理了行动的诉求并附上了具体的法律依据,由工人代表打印出来在厂区内张贴。
2、培训工人
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后,壹直在努力开拓壹条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纠纷的途径。为此,它们在培训中向工人灌输集体谈判的理念与法律知识,讲解集体谈判对解决纠纷的作用以及具体的操作方法,让工人们认识到,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是壹种合法行为,也是政府壹直倡导的行为。劳工 NGO 的培训目标是增强工人们的谈判信心,克服面对资方时的胆怯,并教导工人代表如何整合与排列谈判诉求,使他们掌握谈判技术,熟悉谈判流程。
在工人提出集体诉求后,他们对这些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无足够的认识,对采取集体行动所带来的后果也无法预期,他们常常会在与劳工 NGO 的初期接触中问及这些问题,劳工 NGO 也正是将解答这些问题视为提高工人团结程度与加强行动持续性的关键。
在春风服务部介入的新兴纺织(深圳)有限公司(港资)案(以下简称“新兴纺织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资方在 2013 年 7 月初向工人传达了关闭该公司橡根车间的意图,但未提及经济补偿金事宜,仅希望全体员工都服从公司调动,到其他部门工作。当时橡根车间有 130 名工人,其中有三分之壹者工龄超过了 15 年,他们都希望获得资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后离厂。春风服务部在培训中了解到,有很多工人对这种诉求心中没底,他们认为,公司是有权利调动工作岗位的,况且又没有辞退他们。经过培训,工人们认识到,按照法律规定,调动工作岗位要劳资双方协商壹致,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动,则有权拒绝。53维权经验交流是劳工 NGO 培训工人的壹种方式,在大部分集体行动个案中,工人在行动之前都没有集体谈判的经验,劳工 NGO 除了告知工人集体谈判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规定外,还要让工人们了解谈判中的规则、程序,掌握谈判技术和如何应对谈判现场的突发问题。为此,劳工 NGO 在培训中经常使用模拟培训方式,按照谈判的需要,设置各种场景和问题,与工人壹起寻求应对的方法。例如,在佛山工艺案中,番禺打工族为工人做培训时,邀请其他工厂的工人代表到场,分享他们成功的谈判经验,讲解了谈判中资方常用的手段和应对策略,并举办了壹次谈判模拟活动,将工人代表分为模拟的劳资双方,進行了实战演练。
3、设计行动方案
工人集体行动的壹个组织性障碍是缺少行动策略,这也是此类行动被政府定义为“工人群体性事件”的壹个原因。缺少策略常常使工人在行动中陷入進退两难的境地,他们可能在提出集体利益诉求之后,将罢工、示威、集体请愿作为行动方式的首选,但在遭遇资方的抵制与政府的压制后,又可能由此丧失行动的勇气与信心,从壹哄而起变为不堪壹击。
基于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经验,劳工 NGO 认识到,对政府来说,相对于激進的集体行动,有序的抗议策略可能更容易被容忍与接受,因为这些行动不会带来混乱的场面,不会对社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也难以让政府找到采取强制手段的理由,行动者因此会减少行动带来的风险。基于这种认识,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经常要根据个案的具体诉求与工人的实际处境,为工人们设计出壹套行动方案,以减少劳资之间的对立情绪,并争取社会民众的同情和支持。
在中医药大学案中,针对院方拒绝与工人谈判的情况,番禺打工族建议护工和保安员向社会求助,具体的方式是,在医院门口竖起表达工人诉求的牌子,征集路人的签名;在工作中,利用空闲时间向患者及其家属诉说个人的诉求,让他们了解行动的意义;为了推动院方谈判,还建议将工人分为 10 组,在每天下班时间到医院出入口“拦截”院方领导,要求他们与工人谈判。
在佛山工艺案中,工人代表向资方提出集体谈判要约,但 10 天过后,资方壹直不予回应。对此,番禺打工族工作人员在工人代表会议上提出,应当给予资方适当的压力。次日,工人代表召开了全体工人大会,会议决定将集体行动升级,包括:在车间、厂区内举行有序、理性的抗议行动;向公司客户发出公开信;寻求当地府和工会的支持;向媒体通报维权行动的進展情况;通过社会媒体传递行动信息等等。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时候,劳工 NGO 壹直向工人宣称,集体行动不仅是壹种勇敢的抗争行动,还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仅有勇气和决心是不够的,知识、智慧和技巧同样重要;不是壹味猛打猛冲就能够解决问题,有节奏有分寸、有计划有步骤、有策划有谋略,方能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回报。54春风服务部在介入新兴案后发现,当工人罢工和静坐后,资方反应强烈,不但拒绝谈判,还在工人静坐的地方装了监控摄像,并将机器设备搬到别的工厂。
工人因怀有恐惧心理,对资方的这些做法并无反应,他们仅仅是安静地坐在摄像监控范围内。春风服务部认为,这种做法已经无法形成有效的压力,在与工人代表讨论后,提出了建议:组织工人在厂区内和工厂大门处举行抗议行动;将壹个车间工人争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诉求扩大到全厂工人,以争取更多工人参与。此后,资方开始与工人代表谈判,并提出了解决工人诉求的方案。当这个方案被工人拒绝后,资方又与当地警方联络,警察到工厂抓捕了 10 名工人,称只有接受资方的方案才可以放人,否则全部拘留 15 天。这壹行为激怒了工人,他们准备围堵当地公安派出所。春风服务部主任张志儒了解情况后,建议工人们不要围堵公安机关,第二天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投诉。工人代表接受了建议,到市公安局举报了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粗暴执法行为,事后,市公安局负责人对派出所负责人提出了批评。
4、指导选举和培训工人代表
由于二十多年“维稳”思维模式的影响,地方政府壹直将民众视为影响稳定的最大因素,它们不在纠正事件背后的成因上下功夫,反而在压制具体事件上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这种做法既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又会将冲突升级,甚至将未来的劳资利益纠纷上升为工人与政府之间的政治矛盾。在政府壹直将工人集体行动视为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将工人视为维稳对象的同时,雇主也壹直认为此类行动是对管理权威的严峻挑战并予以严厉的压制,这常常造成集体行动发生后的壹种局面 — 当资方愿意与工人谈判或者政府愿意出面斡旋时,找不到工人代表。这种局面壹是出于工人代表对资方和政府打压的恐惧,二是出于工人们保护代表的壹种心态,但如论如何,工人代表缺失的局面都会延长劳资之间的僵局并加大政府斡旋的难度。
在报告期,工人代表缺失与混乱的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在劳工NGO介入的个案中,出现了壹种新的组织形态 — “工人代表制”,即由参加集体行动的工人推选出数名工人代表,并制作“工人代表确认书”,由工人们在“确认书”上签名和加盖手印。工人授权工人代表做出以下行为:向资方、政府递交工人诉求书;处理与谈判有关的相关事宜;向劳动部门和上级总工会提交与谈判有关的文件;向媒体发布有关谈判進程的消息;代表工人壹方参加谈判,签署相关文件;向工人报告协议草案内容,并组织投票表决等等。工人们还授权工人代表可以聘请律师或专业人士为谈判提供专业和法律帮助。
工人代表制的出现,也是企业工会缺失或者不作为的壹种后果。在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很多个案发生地的企业是有工会的,但这些工会基本上都是不作为的。在大学城案中,环卫工人所属的广电物业管理公司有工会组织,但这个工会在工人罢工现场和劳资谈判现场都没有出现。广州市番禺区总工会的壹位负责人对此极为不满,发出了“在工人有问题的时候,工会怎么能不岀来代表工人”的质询。55
在新兴纺织案中,当春风服务部介入后,工人们曾经请求该机构出面作他们的代理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争取权益。但春风服务部认为,这个劳资纠纷还是应当通过集体谈判方式解决,当工人们接受了建议后,春风服务部的工作人员随即协助工人选举出 5 名代表,并在代表中间又推选壹人作为总代表。
在澳斯顿陶瓷(深圳)有限公司(合资)案(以下简称“澳斯顿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春风服务部介入此案后发现,工人们已经选出了代表,但几位代表并未发挥作用。为此,春风服务部提出,应当改选代表,考虑到工人内部需要团结,建议在不替换原工人代表的基础上成立壹个工人行动委员会,以钳制不作为的工人代表,并由该行动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人集体行动。56在广东凯金尔电器有限公司(私营)案(以下简称“凯金尔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最初的罢工是由生产线上的“拉长”带领的,在资方提高了计件单价后,包括“拉长”在内的壹部分人复工,但仍有50多名女工坚持不复工,不过此时已经没有人做代表了。中山打工族介入此案后,告诉女工们,不要全体出动与老板谈判,因为老板不可能与50多人壹起谈,应当选出几名工人代表与老板谈判或者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此后工人们听从了该机构的建议,选出了5位代表。57
在工人代表推举出来之后,劳工NGO还会协助他们做好分工并明确个人的职责。例如,在广州腾麒机械有限公司(台资)案(以下简称“腾麒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工人共推选出8位谈判代表,介入此案的向阳花随后指导工人代表做了分工,分担了首席发言人、第二发言人、记录员、现场录音、对外联系等项工作。58
在奇利田案中,春风服务部和小小草协助工人选举产生了13人组成的工人委员会,并在这个委员会内设立了5个工作小组:谈判小组、宣传和联络小组、纪律小组、经费小组和工会改组小组。
事实证明,通过民主程序选出的工人代表,能够在行动中胜任代表的角色。
他们中间有不少人在行动中立场坚定,不为资方与政府的利诱与威胁所动,这也让他们赢得了工人们的拥护与支持。
在永隆(广州番禺)塑料五金电器有限公司(港资)案(以下简称“永隆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工人们向资方追讨经济补偿金。向阳花在介入此案后,指导工人选出了代表,并为工人代表多次举办培训。在行动过程中,资方经理曾经找工人代表谢某谈话,询问他个人对经济补偿金的意见。该代表明确表示,如果只解决我壹个人的问题,那是不行的!我是代表全体工人的,要解决就大家的问题都壹起解决;没有工人的支持,我们代表什么也做不了,无论如何都不能抛弃我们的工友;我们代表的是他们,不是我们自己。59在联盛塑料五金模具有限公司(港资)案(以下简称“联盛案”,案情简介见附件)中,参与集体行动的工人人数为111人,坚持到最后者96人,在长达3个月的集体行动中,工人如此团结的壹个主要原因是工人代表的坚定立场与担当精神。期间,工人代表们多次遭遇资方的利诱与当地政府官员的威胁,资方曾经向首席代表承诺,只要他放弃行动,会得到10万元现金并给他安排工作。
这个承诺遭到该代表的明确拒绝,他说,我拿钱走了,我下面那帮兄弟怎么办呢,怎么对得起我下面那些兄弟啊?60
相对于法律规定的和全总工会组织的“职工代表”选举程序,这种工人代表的推选过程可能不是那麽正式与隆重,甚至有些与当年中国共产党治理下的陜甘宁边区用黄豆选举政府官员的做法近似。但正是通过这种略显原始且粗糙的过程,让工人们初次体验了真正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经历,让他们感受了壹种前所未有过的团结氛围,也让被选举出来的工人代表感受到了工人们的信任与自己未来要承担的责任。
5、指导工人选择适用的维权途径
劳工 NGO 拥有较为丰富的社会运动和劳工运动的历史知识,对于劳、资、政各方面的情况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在如何团结工人、组织集体行动和集体谈判方面具有较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大部分工人可能有坚强的抗争精神和意志,但缺乏上述知识和技能。61 劳工 NGO 正是发挥了它们的长处,弥补了工人的不足,并协助他们抵制了资方的分化与政府官员的误导。
政府官员和全总工会干部壹直将工人集体行动个案视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通常会使用壹些传统的解决“套路”。他们会先要求工人停止壹切集体行动,包括在厂区内的抗议行动,然后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或者“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与资方的纠纷。这种“建议”的确误导过很多工人,使他们误认为法定的程序才是解决劳资纠纷唯壹的途径。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会从有利于工人权益的角度,指导工人对可行的维权途径作出判断与选择。壹般来说,它们不建议工人走所谓的“法定程序”,因为这些程序耗时较长,工人手中又缺少这些程序所需要的各种证据,加之工人的诉求有些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这都使工人很难通过“法定程序”争取到权益。同时,劳工 NGO 也会告诉工人,集体谈判不仅可以缩短争取权益的时间,而且可以用谈判的方式,将工人带有合理成份的诉求提出来,这样就打破了法定最低标准的局限,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与合理的待遇。
在英林案中,劳资双方在当地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主持下進行了谈判,资方在谈判后做出让步,表示可以为工人补缴社会保险费和补发高温补贴,但条件是工人放弃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当时协调纠纷的政府官员建议,工人可以先接受资方的条件,然后再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资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介入此案的中山打工族否定了这个建议,认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会延长纠纷解决的时间,在资方搬迁到外地已成定局的情况下,不愿随厂迁移的工人要抓紧时间寻找新的工作,没有时间等待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果;而且,仲裁裁决之后,资方还可能付诸法院审判程序,工人需要更长时间等待审判结果。此后,工人听从了该机构的建议,否决了政府官员的建议。
在中医药大学案初期,工人们曾经寄希望于劳动争议仲裁,但他们遇到的壹个难点是,大部分人都缺少可以明确证实与院方保持有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介入此案的番禺打工族发现,很多护工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就在这家医院工作了,曾经直接受雇于院方,但当时院方与他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医院分管护工的壹位副院长成立了壹家劳务公司,将护工们转入公司的名下,也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再后来,这家公司又要求护工们直接与病人家属联系,也就是说,这些护工们壹直以来就没有明确的雇主,也缺少证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应当说,这是壹种普遍存在的情况,资方违反法律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反而使工人失去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但这又是壹种他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在这壹现实面前,番禺打工族认为,如果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护工们的申诉很难得到受理。
于是,他们建议工人们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在佛山工艺案中,当劳资谈判开始后,当地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突然要求工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来确定他们与资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按照这个要求進行仲裁,至少需要数月的时间。在获知这个要求后,番禺打工族工作人员给劳动行政部门的壹位主管打了电话,提出,要证实劳动关系,无需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公司保存有工人的入职时间记录,只要复制壹份,有劳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即可。时隔两日,劳动行政部门表示赞成这个建议。
6、对工人的行动与谈判给予指导
在工人集体行动启动后,资方往往会拒绝工人的诉求并打压他们的行动,有时政府也会出面阻止行动,这可能会让工人产生挫折感或者形成逆反心理而做出过激行为。这时,劳工 NGO 的工作就是对工人的集体行动提供指导,以维持行动的理性与合法性。
在中医药大学案中,当工人代表在 2013 年 5月16日向院方正式发出谈判要约后,院方迟迟不予答复,5 月 20 日,工人开始罢工并在医院内拉横幅抗议。
罢工后,番禺打工族壹直与工人代表保持密切联系,每天与他们壹起分析行动的進展情况,并反复告诫,壹定要组织工人理性维权,不要破坏公共秩序、不要破坏公物、不要影响病人就医。此后,工人们在院方仍然不予回应的情况下,集体到广东省政府上访请愿,途中遭遇警察阻拦,有壹部分工人被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问话,其他工人对警方此举表示不满,准备集体到派出所声讨。这时,番禺打工族的工作人员又及时与工人代表联系,告诉他们保持冷静的态度。
在裕元案中,面对数万工人参与的混乱局面,介入此案的春风服务部壹直试图整合工人的诉求以改变这壹局面。为此,服务部负责人张志儒曾经与该厂 90多名工人在 QQ 群中進行了 9 个小时的讨论,建议工人先选出壹个由 20 人组成的“裕元鞋厂集体维权行动委员会”,负责指挥、协调工人的维权行动,并建议在每个分厂设立壹个由 5—10 人组成的“维权小组”,由小组发动并负责组织选举各个分厂的工人代表。张志儒称,“希望通过这样壹个框架来引导工人理性、依法维权,避免再出现罢工初期的工人堵路、人身攻击等非理性行为。”62事实上,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的确起到了疏导工人情绪,制止急躁、偏颇和激進倾向的作用。
7、受委托担任谈判顾问
在工人的集体行动中,我们经常可以发现工人在团结组织、行动方略与集体谈判能力等方面的先天不足与后天缺失。在这种情况下,劳工NGO本身的性质定位和专业能力使它们能够弥补这些不足与缺陷。63 在报告期,工人们在接受劳工NGO介入个案后,经常向主持劳资谈判的政府官员和地方工会干部提出聘请机构工作人员担任谈判代表和顾问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往往被官员和工会干部们否决。这里,政府官员的态度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仍然有着凡事都要政府“说了算”的强烈控制欲;而工会干部的态度则反映了他们在面对工人诉求时束手无策的尴尬与“面子”上的难堪。尽管如此,在报告期内,劳工NGO的工作人员仍然在数起个案中,应工人的强烈要求,担任了谈判顾问或者直接参加了工人的谈判团队。
例如,在佛山工艺案中,工人们聘请番禺打工族工作人员担任谈判顾问,在大学城案中,工人们仍然聘请番禺打工族工作人员作为环卫工的谈判顾问。在这两起个案中,他们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为工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使工人的诉求基本上得到了实现。
8、联系官方与国际媒体
劳工NGO在介入个案后,要根据工人的诉说与诉求,为他们起草各种文书,并凭借机构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将这些诉求文件转送官方媒体,希望媒体将工人的诉求与状况公开,以获得政府与社会民众的关注与理解。劳工NGO壹般都与当地媒体保持有密切的关系,在介入个案后,它们会利用这个便利,将工人的诉求与个案的起因等情况通报给媒体,而媒体的报道对推动当地政府的调解斡旋发生了重要作用。个案证明,他们的这项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例如,在宝威案中,春风服务部发现,工人的行动不足以形成使资方让步的压力,于是就与壹些国际媒体(金融时报、时代周刊、路透社、美联社等)联系,请这些媒体对此案做了报道。这些国际媒体的报道,给位于产业加工链上端的国际品牌商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它们转而向下端的加工商施加压力,促使其承诺满足工人的主要诉求。
另外,劳工NGO还非常重视互联网的作用,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后,它们除了协助与指导工人建立QQ群、微信群等联络网络外,还会协助工人,通过微博、博客等途径,将工人集体行动的進展情况与成果及时传送到互联网上。
二、劳工 NGO 介入个案产生的影响
劳工 NGO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工作,对中国劳资关系调整制度的建设、对集体劳资纠纷的处理、对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影响可以概括如下。
1、整合利益诉求,为工人团结与集体行动奠定了基础可以说,所有的工人集体行动均源于工人们壹致的利益诉求,但壹致的诉求只能让工人聚合到壹起,谈不上形成集体行动的前提与基础。也就是说,工人在与资方的纠纷中,看到了他们具有的共同利益取向,例如,增加工资、修改工时制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并认为有必要聚在壹起争取权益。但是,在壹致的利益诉求背后,在不同性别的工人之间、不同工龄的工人之间、不同工种的工人之间,仍然存在着明显的诉求差异,这些差异直接影响到工人群体的团结程度与行动的力度。因此,要将临时聚合起来的工人发展为壹个团结的群体,首先需要的是在这个群体中形成对利益诉求的认同。
在劳工 NGO 介入个案的初期,它们首先要整合工人的利益诉求,帮助工人将不同组别的利益诉求整合为统壹的、全体成员都认可的诉求,将零散、繁杂的利益诉求梳理成目标集中的壹束诉求。然后,劳工 NGO 要指导工人设计实现诉求的集体行动方案与集体谈判方案,并将利益诉求制作成书面文件,递交资方、政府有关部门与全总工会。通过劳工 NGO 的工作,使工人在利益诉求方面形成了共识,即,只有在团结为壹个整体的前提下,他们的诉求才有得到实现的希望。
工人们对利益诉求的认同仅仅是启动集体行动的前提条件,而非必要的条件,集体行动的必要条件是工人对集体行动的价值认同。所谓集体行动的价值认同是指作为个体的工人对群体行动的动机和行为具有壹致的判断标准,或者说,工人们认识到通过集体行动能够实现自己的利益,并愿意以这些标准来规范自己在行动中的行为。价值认同是群体凝聚力建设的重要手段,只有在对集体行动的价值认同的基础上,工人们才能够启动集体行动并为实现行动的目标做出持续的努力。
从这壹点来说,劳工 NGO 的工作实际上是将工人们的利益认同转为对集体行动的价值认同。为完成从利益认同到价值认同的转变,劳工 NGO 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指导选举工人代表、培训工人的团结意识、培训集体谈判的程序与技术、進行维权经验交流等等。通过这些工作,让工人们感受到集体行动的价值。
工人的团结程度提升之后,自然会给资方带来更大的压力。在奇利田案中,介入此案的春风服务部和小小草在行动之初就协助工人推选出代表,组成了员工委员会,并有了明确的内部分工。2014 年 7 月 7 日,员工委员会向资方发出了集体谈判要约,获得资方回应,但资方坚称,与工人代表开会仅仅是为了了解工人的诉求而非進行谈判,而且会议没有任何结果。会议之后,员工委员会组织工人投票,决定罢工。7 月 21 日,工人开始罢工,7 月 22 日中午,公司董事长从台湾赶到现场,随即向工人代表发出了谈判要约。在当天下午的谈判中,资方基本上满足了工人的诉求。事后,春风服务部主任张志儒对资方让步的原因做出了解读,他认为,首要的原因是工人的行动压力,尽管在厂区内罢工的工人仅有 200余人,但在车间内没有参与罢工的工人也都停止工作,支持和响应罢工,资方感到,如果持续下去,有可能波及全厂数千工人。642、将工人的集体行动带入了集体谈判的轨道
有研究认为,工人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聚集在壹起采取集体行动,是因为有壹种被称为“怨恨情绪”的动员机制,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对资方的管理方式、劳动条件和工资水平等等产生了不满,这种不满的积累转化为对资方的怨恨,当资方的某壹项决策触及工人利益时,这种情绪会爆发并引发集体行动。65 还有研究指出,工人集体行动另外壹种动员机制叫“权利意识”,这种意识让工人们意识到自己行动的正义性与正当性,進而实施“体制外的或者非体制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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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工NGO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后,它们的主要工作是将两种动员机制整合为理性的动员机制。首先,它们要统壹工人们的权益诉求,为这些诉求找到法律的依据与合理的解释,使工人们了解到权利意识的源头与权利实现的条件。
其次,它们为工人们提供了怨恨倾诉的渠道。面对资方傲慢的态度、公开的抵制以及政府官员的漠视与冷淡,工人们的怨恨情绪会达到极点,在这个时候,恰恰是劳工NGO的工作人员在承担工会应当承担的角色,他们耐心听取工人的诉求与不满,这相当于为工人提供了壹条宣泄情绪的渠道。再次,劳工NGO将工人的怨恨转为了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体制内的途径反映给政府、工会和资方,这也减轻了资方与工人发生直接冲突的机会。最后,劳工NGO指导工人选出代表,这使资方在谈判中找到了对手,使政府在协调中找到了对话人。
如前所述,政府在劳资之间斡旋时,会建议工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解决纠纷。但现实中,伴随以工人集体行动的劳资纠纷是很难通过这个仲裁程序来解决的。例如,在因工厂搬迁、关闭引发的劳资纠纷中,工人们即将或者已经与雇主解除了雇佣关系,他们希望在短时间内解决纠纷,获得经济补偿金。这个时候,他们不想与资方有长时间的纠缠,当然也就不打算付诸繁琐的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在选择解决途径的时候,劳工NGO会将集体谈判视为首选并着力推动。
在介入个案后,壹方面,劳工NGO努力推动以集体谈判途径解决纠纷,组织工人代表的选举、设计以谈判为目标的行动方案、進行集体谈判方面的培训,并在政府的调解斡旋过程中,推动由政府主持的劳资谈判;另壹方面,劳工NGO在现有体制中,积极寻求建立企业层面的集体谈判制度,并试图在劳资纠纷解决之后,顺势在那些企业建立正式的集体谈判制度。
我们承认,由工人集体行动启动的劳资谈判可能仅仅是集体谈判的壹种雏形,但这种谈判的确具有了集体谈判的各种特征,即,在谈判中有工人们自己选举的谈判代表;有向资方提出的谈判要约;在谈判中有劳资之间对峙的场面和相互的让步妥协;谈判后有劳资之间签订的协议。可以说,通过劳工NGO的参与,中国企业层面集体谈判机制的萌芽已经在这些个案中显现。
3、推动地方政府承担调解斡旋的角色
劳工NGO在推动工人理性维权行动的同时,也推动地方政府开始承担调解斡旋的角色。因为政府认识到,面对以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等为诉求的工人,实在无法再将他们带有合理诉求、有序行为的集体行动简单地归结为“维稳事件”并粗暴地予以打击和压制;政府也意识到,在团结程度得到提升的工人群体面前,以往行之有效的强制性手段已经无法再让工人轻易就范。在此情况下,壹些明智的政府官员会转变偏袒和支持雇主的立场,转而承担调解斡旋的角色。
尽管这种角色仍然未能脱离“信访”的巢臼,但已经有了“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政府有关部门相互推诿的情况正在减少,合作协调的场面正在增加。这本身也是符合社会发展逻辑的,当壹个群体不发声时,会被社会所忽视;壹旦发声和行动起来,它们壹定会被关注、被聆听,并最终获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政府官员在转为承担调解与斡旋角色后,就有可能为劳资双方搭建壹个可以对话或者谈判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他们会促使资方接受工人提出的谈判要约,并在需要的时候主持和指导劳资之间的谈判。在报告期的壹些个案中,政府官员的确较好地完成了这个角色的工作。
在佛山工艺案中,当劳资对峙持续了壹个多月后,工人代表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求助,三天后,在劳动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劳资举行第壹次谈判会议。此次会议尽管没有提出解决工人诉求的具体方案,但劳资双方就解决问题达成了共识。
在会议上,首席工人代表称,劳动部门的介入是非常及时的。在联盛案中,当地政府为解决纠纷,成立了壹个专案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劳动站负责人和镇公安派出所负责人等组成,在为期三个多月的时间里,由这个小组主持的劳资谈判会议和调解会议多达20余次。
有劳工专家将政府介入的过程总结为三个阶段,在第壹阶段,政府主要是向劳方施压,如果劳方顶不住这股压力,就会全线失败,同时资方会有很多手段分化瓦解工人的组织;在第二阶段,政府会向劳资双方施压,这个阶段谁顶不住,谁就会输掉;在第三个阶段,政府会向资方施压,進入这个阶段,只要工人保持团结、坚持抗争,就胜利在望了。67 应当说,如果工人有足够的信心和相对完整的组织,就能顶住第壹阶段、第二阶段的压力,就有可能让政府在第三个阶段中承担起调解斡旋的角色。
4、努力寻求建立企业层面的集体谈判制度
中国现有的政治与经济体制并没有为建立集体谈判制度提供充分的条件,但持续高涨的工人集体行动反映了新壹代工人阶级已经具备了在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利益诉求的理念,有了这个理念,工人具备与资方抗衡、对峙的实力,進而具备与资方谈判的资格和能力就是迟早的事了。当然,要建立集体谈判机制,还需要解决不少问题,包括集体劳权的赋予与规制、工人代表的保护机制、集体谈判的程序规制、工会相对于资方的地位与谈判能力等等。
为了将劳资纠纷的解决引入集体谈判的轨道,劳工NGO从介入个案时起,就直面以上问题,并为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工作为建立集体谈判制度创造了初步的条件。
工人代表的保护
在个案中,工人代表保护要面对两个问题,壹是代表受到资方的打击报复;二是代表被政府采取强制性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介入个案后,劳工NGO为解决这两个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当工人代表遭到资方打击报复时,有律师出面担任他们的代理人,通过法律程序为他们争取复工和经济赔偿;当警方在缺少执法理据且违反法定程序将工人以及工人代表拘留后,劳工NGO会组织集体营救行动,劳工律师会协助工人到当地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为他们恢复名誉;在工人及工人代表被检察机关罗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律师会出面代理,在法庭上为他们辩护。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劳工NGO也在寻求从法律条款与政策层面突破工人代表保护的障碍。例如,2010年8月31日,劳维所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总体建议》,提出,对用人单位拒绝集体协商或者不答复劳方提出的集体协商要约的,由此引发的劳动者停工、怠工,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壹建议试图针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为工人及其代表建立壹个免责条件,使资方无法盗用“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的理由解雇工人代表。68推动集体谈判的地方性立法活动
建立集体谈判制度需要立法方面的支持,劳工NGO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有力推动了地方立法机构对集体谈判的立法進程。在这些个案中,劳工NGO所完成的指导工人代表选举、策划和组织工人集体行动;受工人委托参与谈判等等具体实践,都为地方立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2013年10月1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草案”)。与中国其他省份同类的地方性法规相比,这部条例草案更接近于现实,有些条款是针对广东地区集体劳资纠纷的现状设计的。例如,“条例草案”第十六条规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或者企业工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职工壹方的协商代表在地方总工会指导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这个条款实际上承认了工人自己选举的代表具备作为集体谈判代表的资格。“条例草案”第十八条规定,“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该条款认可了劳工NGO、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业人士受工人委托参与集体谈判的资格之势。“条例草案”第五十九条还规定,雇主超过规定时间未对工人提出的集体谈判要求予以答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谈判而引发集体停工、怠工的,不得以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条款在壹定程度上似乎准备承认工人采取罢工等集体行动的合法性。虽然这些条款在2014年9月25日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中均已被修改或者删除,但是,在“条例草案”中出现过此类条款,已经显示了劳工NGO介入个案后对地方劳动立法产生了壹定的影响力。
“民间约定”规制劳资集体谈判
在推动地方集体谈判立法的同时,劳工NGO在介入个案的基础上做了壹次制定“民间约定”的尝试。2013年10月11日,番禺打工族、向阳花、青岛小陈热线服务部、春风服务部、深圳时代女工服务部、中山打工族、劳维所以及20多名曾经担任过工人代表的工人联合发布了《劳资集体谈判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巧合是,在该《守则》发布的同壹天,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也发布了前述的“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这表明民间与官方都在从各自的角度,就中国工人集体行动不断高涨的态势,進行深刻的思考并尝试做出积极的回应。《守则》发布者在谈及起草制定《守则》的动机时称,
中国至今尚无壹部可以称为法律的集体谈判规则,现有的地方性法规与中央部颁规章在其内容方面,无法适应劳资之间的实际情况,如果有壹套相应的规则和程序,劳资双方的互不信任程度将会大大降低,谈判的过程将会更加顺利,谈判的效果将更加理想;更加重要的是,如果有规则和程序可循,许多由工人集体运动启动的壹次性谈判将有可能发展成为周期性的集体谈判,从而减少以工人集体行动启动谈判的必要性。69
该《守则》包括了七章65项条款,内容涉及集体谈判的原则、谈判代表的产生和职责、集体谈判的启动、集体谈判前的准备、集体谈判会议、集体谈判事项、集体协议草案的审核以及集体谈判僵局的解决等等。对《守则》的内容進行深入分析,可以看到这部“民间约定”的深远意义。第壹,《守则》是近年来首次由劳工NGO和工人代表在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的规则。这份以“劳资自治”为指导思想的《守则》有助于未来中国集体谈判立法向适用化、实用化的方向发展,甚至可以为其他领域的立法提供壹种“民间先行自我约束,然后以实践经验入法”的立法模式。
第二,《守则》在制度设计上强化了工人的力量,规定员工方的谈判委员会由工会委员和员工代表共同组成,其中工会委员所占比例不超过三分之壹;员工代表人选可通过工会推荐、员工自荐或者员工推荐等方式产生。这将提高工人的组织程度与谈判代表中的工人成份,打破劳资实力不均衡的局面,从而使集体谈判成为真正的劳资之间的博弈,并弥补现实中工会相对资方处于劣势,甚至被资方控制的缺失,使谈判的结果能够体现大多数工人的利益诉求。
第三,《守则》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参与制定《守则》的工人谈判代表、劳工 NGO 工作人员和劳工律师都曾启动、参与和组织过多次集体谈判,对创造集体谈判的条件、解决集体谈判中的僵局、组织集体谈判会议的程序等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解决手段。因此,这是壹部在总结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订立的民间规则,它对于解决现实中的劳资纠纷和运作集体谈判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第四,在当前工人集体行动激增的形势下,最理想的是劳资通过谈判解决双方的利益分歧,并在企业内打造壹个劳资平等博弈的制度平台,现在看来,《守则》恰好为这个平台的建设奠定了基础。如果这部《守则》能够得到资方的认可与遵守,则可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正规的集体谈判机制,使劳资双方的利益博弈过程有相应的规则和程序可循,進而降低双方的互不信任程度,加大集体谈判成功的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这部《守则》可以将很多由工人集体行动启动的壹次性谈判转变为常规的、规范的谈判机制。
5、对地方工会形成了“倒逼”效应
面对风起云涌、瞬息万变的工人集体行动以及由此引出的对集体谈判的强烈需求和愿望,全总工会系统上下显得束手无策。我们认为,这种束手无策并非是技术、能力、意愿和胆识层面的原因造成,而是全总系统中缺少“工会基因”。
因为缺少“工会基因”,全总工会在工人阶级的经济利益诉求日益上升的同时,只好不断地对自己的角色做出政治解读和政治定位。進入本世纪以来,尽管维权壹直是全总的工作重点,各种维权机制层出不穷,但基层工会的“去工人化”,使它失去了代表工人的合法性,更使工会与工人利益渐行渐远,最终外在于企业的劳资关系。
劳工NGO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对全总各级工会都形成了壹种“倒逼”效应。因为工人对工会的态度与立场非常不满,他们除了在行动中摒弃了企业内的工会外,在行动启动之后,也不愿向地方工会提出援助要求。而劳工NGO则认为,中国的工会法律对工会代表和维护工人权益的职责是有明确规定的,尽管全总工会存在严重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并非是不可解决的,如果能够置工会于工人的行动之中,不仅可以拉近工会与工人的距离,还可以对工会转变职能形成壹种“倒逼”的效应。在介入个案后,劳工NGO通常会说服和鼓励工人将他们的利益诉求告知地方工会,壹些个案也证实,地方工会的介入对劳资纠纷的处理发挥了正面作用。
当劳工NGO拉近了工人与工会的距离后,他们实际上是将工人带進了工会,也将工会带给了工人。它们利用自身与工人的密切关系,向工人们传递了正能量,改变了工人们不信任工会的看法;它们也通过与地方工会的沟通,推动工会履行法定的职责,改变工作作风。
劳工NGO对个案的介入还直接推动了基层工会的改组与工会直选。如果我们将时间向后推到2011年的10月份,在深圳市沙井黄埔冠星精密表链厂(日资)的2000多名工人罢工后,劳维所受工人委托担任谈判代表,与资方進行了壹次集体谈判并达成了协议。这场谈判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劳资关系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开启了劳资之间通过集体谈判解决集体劳资纠纷之先河。但遗憾的是,在这个个案中,自始至终看不到工会的身影。于是,官方媒体与社会媒体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工会在哪里”的问题。正是从那时起,在其后发生的壹些规模较大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包括,2011年11月现代精密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工人罢工、2011年12月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工人罢工、2012年3月欧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罢工以及在富士康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山西太原、北京大兴、江西丰城等厂区的数十起罢工个案中,各类媒体壹直都在重复地问这个问题。
当劳维所受工人委托,代表工人与资方進行谈判并成功地为他们争取到了权益的时候,这家律师事务所实际上完成了壹项基层工会应当完成的任务,甚至可以说,它在此案中实际上承担了工会的角色,也造就了壹个“样本”。随后,这个“样本”通过各类媒体得以传播,其巨大的“倒逼”效应促使地方工会不得不有所作为。就在冠星精密表链厂成功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纠纷之后,深圳市总工会在 2012 年 5 月指导了欧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人進行的工会直选,该总工会还宣布,对 2012 年到期换届的深圳市 163 家千人以上企业工会,市总工会将与区、街道总工会联合指导企业工会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的规定,通过民主选举進行换届。70 2013 年 2 月 4 日,富士康集团宣布,将在中国工厂举行“真正”的工会代表选举。71 2013 年 1 月 14 日,广州市总工会出台“2013 年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在 2013 年开展工会主席直选的试点。72 这些试点如果成功進行的话,将为今后企业层面推行集体谈判制度奠定基础。
6、为全总工会转型提供了壹种可借鉴的模式
我们看到,劳工NGO尝试在个案中将工人的不满情绪与无序的集体行动引入制度化、有序化的轨道,使工人的集体行动较为成功地避开了现实中的障碍,并且无需经过繁琐且不确定的公力救济途径,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这种引导不但为中国集体谈判制度的建设奠定了基础,也为全总打开了“改革之门”。简而言之,工人代表选举、集体谈判和工人代表保护是劳工NGO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之后所从事的三项基础性工作。从个案的角度看,这三项工作是通过和平理性途径解决集体劳资纠纷的前提;从长远的角度看,这三项工作为中国工会转型提供了壹个模式,也开辟了壹条转型的路径。
中华全国总工会所面临的最迫切问题就是工会转型。在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的二十年间,全总壹直未能承担起《工会法》中规定的工人代表角色并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其名不副实的“维权”机制、华而不实的“改革”措施,使这个工会与工人的距离及劳资利益冲突和协调的现实差距日趋加大,示人以“光说不练”
的“把式”形象。这种形象招致工人们的厌恶,也辜负了执政党殷切的期望。
全总工会转型的根本在于从壹个官办、官僚、官本位的行政机关和雇主的附庸,转为壹个贴近工人、溶入工人、代表工人的工会组织。因此,在目前以及未来壹段时期内,中国工运的壹个重点内容是将全总“去政治化”和“工人代表化”。
在这种转型中,全总工会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如何重新获得工人的信任,具体的工作手段就是工会直选、集体谈判和保护工人代表。劳工NGO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的过程中,对这三项工作進行了充分与有效的尝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提供了可供全总借鉴的转型模式,这就是,工会以劳工NGO为样本,主动介入个案,在介入之后,通过工人代表选举实现工会干部直选、通过劳资谈判推动集体谈判机制的建设,通过对工人代表的保护机制在企业层面建立独立于资方的基层工会。总之,通过对个案的介入,全总应彻底解决“工会在哪里”的问题,使工会不再唱高调、说空话,而是脚踏实地地为工人做些事情,在建设和谐的劳资关系中有所作为。换句话说,如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执政党会担心劳资冲突直接演变成劳政冲突,从而希望工会对工人扮演控制角色,行使“工具”职能的话,那麽,在市场经济转型完成、劳资关系已经成为了壹种经济利益关系后,劳资冲突也就没有必要再被扯入政治较量当中,在这个时候,执政党更希望工会能够成为代表工人的“有牙老虎”,从而形成劳资力量均衡之势。
7、推动了中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转型
劳工 NGO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在壹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集体劳动关系失调、集体劳资纠纷失控的问题,为集体劳动关系立法提供了壹股推力,也为此类立法提供了如下可以借鉴的第壹手素材。
(1)劳工三权的立法借鉴。劳工 NGO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使工人的组织权与罢工权的立法规制需求骤然扩大,并已成迫在眉睫之势。这些个案都凸显了壹个事实,即工人已经组织起来并将自己的经济利益诉求付诸于集体行动。因此,无论法律是否有所规定且如何规定,这些个案已经对集体劳动关系立法提出了强烈的需求。而劳工 NGO 对这些个案的介入过程和具体的工作,在如何组织工人、如何采取理性的集体行动实现诉求等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可以让立法机构从中得到立法的灵感与立法观念的转变,進而完善中国劳动法律中“劳工三权”的建设,这也有助于让立法机构走出壹直以来“闭门造车”的局面。
(2)集体谈判的立法借鉴。劳工 NGO 介入成功的个案,均得益于不同方式与内容的劳资谈判。此类谈判已经孵化出市场经济中集体谈判机制的雏形,其中工人对谈判过程的实质性参与更体现了集体谈判机制的核心。这种以劳资谈判方式解决劳资纠纷的方式具有对中国集体谈判立法的启迪作用,在谈判的启动、谈判的要约与承诺、谈判程序、谈判行为规范等等方面,劳工 NGO 都已经探索出壹套可参照的规则与程序,这些规则与程序为未来中国集体谈判立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3)工人代表保护机制的立法借鉴。因为中国劳动法律壹直秉承“个体劳动关系调整”的原则,没有集体劳动关系更没有集体谈判,没有集体谈判也就更没有工人代表,因此,工人代表保护机制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壹直是个空白。而近年工人集体行动剧增后,在劳工 NGO 的协助下和推动下,劳资集体谈判个案不断增加,工人代表不但在实际中存在,而且常常遭到资方的打击报复和警方的骚
扰,因此,对工人代表的保护已经成为必需。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壹直致力于工人代表保护的工作,并针对法律中的缺陷与不足,在政策层面上做了大量的调研与建议工作。事实证明,要使集体劳资关系進入正常调整的轨道,法律必须对在工人集体行动中产生的工人代表提供必要的保护,这不仅是建立劳资之间正常对话谈判机制的前提,也关系到政府是否可以在劳资关系中保持公正的立场、中立的角色和社会公信力的问题。而劳工 NGO 为保护工人代表所设计和采取的壹系列措施,可以为这方面的立法提供借鉴。
(4)对更新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立法参考。本报告已经指出,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已经无法应对带有集体行动的劳动争议,因而如何建立有效的程序去处理此类集体劳动争议,将是未来中国集体劳动关系立法的重点。劳工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承担了工人群体代表的角色,并在没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开拓了壹条有效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途径。事实上,劳工 NGO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除了对工人集体行动的理性指引,将纠纷导入谈判的轨道之外,还旨在促使资方对工人诉求的及时回应,推动政府对纠纷的公正斡旋。
而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劳工 NGO 在介入中形成了壹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与规则,包括本报告论及的工人代表选举、谈判要约方式、诉求表达程序、谈判会议规则、集体行动的组织与启动等等,这些都对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立法具有宝贵的参考价值。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劳工NGO的生存正面临严重的障碍,这些障碍严重削弱了它们本来可以发挥的作用,也威胁到了它们的生存与发展。在报告期,特别是在201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劳工NGO的生存环境趋于恶化。壹方面,地方政府虽然认识到这些机构的工作对缓解地区劳资关系紧张状况,对组织工人理性维权和有序行动的重要性;另壹方面,又使用各种不正当、不光明的手段,对这些机构实施打压。
在操作层面,基层政府对待劳工NGO采取的是驱除与限制做法。据春风服务部负责人张志儒在微博中称,在2013—2014年间,他的办公室已经被迫搬迁13次,每当他找到新居,当地警方就会随影而至,要求房东将他赶走,称他是“壹名政治上有问题的房客”。张志儒还称,他已经记不清在2014年被警方找去“问话”的次数了。同期,番禺打工族主任曾飞洋的处境也不好,微博上的信息显示,他在2014年9月至年底之间曾经两次“失踪”,被警方软禁在宾馆中。73 在裕元案中,春风服务部的工作人员试图進入罢工现场,指导工人理性维权,但他们受到东莞警方的监视并被“礼送出境”离开东莞。此后,东莞警方多次找张治儒谈话,要求他们停止向裕元工人提供任何意见和建议。在遭到拒绝后,东莞警方在2014年4月22日下午将张治儒和他的助手林东分别带走并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三天后,张志儒被警方送回,而林东则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直到5月21日,才以“证据不足”被释放。
在政策法律层面。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理念,提出,要“推進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壹时间,人们似乎看到了中国各类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希望。但進入2014年后,非政府组织的处境并无改善,反而变得愈加恶劣。据海外媒体报道,在2014年5月至7月,中国政府对在华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進行了壹次摸底调查。调查对象是“境外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协会、学会、商会、研究院(所、中心)等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以及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其它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等”;调查的内容包括“组织、人员、中方合作单位、项目和资金等”。74 另据媒体报道,这次调查的范围并非仅限于在华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数家劳工NGO组织也受到了调查。75此项调查应当是为中国政府進壹步限制非政府组织的措施提供依据。2014年10月16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广州市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在该《细则》中,充斥着 “取缔”、“查处”、“移送司法机关”等带有暴戾之气的词语,提出要将“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進行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定义为“非法社会组织”而予以取缔。该《细则》征求意见稿壹经发表,随即招来社会各界的抨击。清华大学的壹位副教授称:“广东是社会改革创新的前沿,…… 但这样的《细则》,除了会在当地影响部分政府有意限制的组织外,也是壹个与法治意义不符的示范效应,在其他社会组织观念更保守的地方,这种效应传递可能造成更负面的影响。” 南方都市报评论员更呼吁,政府对壹些现行政策下无法注册或工商注册的劳工服务、LGBT等组织,就算不做加法,也不要做减法,应当对“非法社会组织”有壹个清晰的定义。76 2014年10月23日,番禹打工族主任曾飞洋向广州市民政局递交了《关于停止制定<广州市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细则>的意见书》,该《意见书》中除了强调《细则》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逻辑外,还认为《细则》违背了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77
无论政府如何打压,都无法阻止劳工NGO的发展势头,在它们的引导下,被外界视为“动乱型”(unrest)的工人集体行动正在转向“谈判型”、“工运型”
的运动,正在趋于组织化和理性化,并已经成为中国工人运动的壹个组成部分。
当然,劳工NGO的存在将是阶段性的,这个阶段是全总工会从“缺位”到“就位”
的时期,在这个阶段,劳工NGO所起的作用是探索中国工会工作模式、树立工会转型样本,为工会培训和储备干部。因此,地方政府和全总工会应当善待这些劳工NGO,与它们在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探索中国集体劳动关系的发展方向与调整机制。
结论
基于本报告对中国工人集体行动的描述与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壹,集体行动正在从企业层面发展到地区与行业层面。在报告期,集体行动个案在壹些地区持续蔓延,尤其是在东部沿海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呈现由点至面的发展趋势,也就是说,个案的影响已经不再局限于发生个案的企业,而是扩展到了企业的周边地区。尽管鲜见企业之间工人的联合行动,但以“工潮”两字形容这些地区工人集体行动的态势应不为过。在报告期,壹些地区还出现了行业内的联合行动,例如,在黑龙江、湖北等地中小学教师同时罢课的个案。
这种“工潮”形成的趋势说明,劳动者的权利意识、组织意识和行动意识正在提升,即使在缺少正式组织作为召集人和代表的情况下,他们也可以通过集体行动为自己争取权益。
第二,集体行动的诉求出现了新的特点。大量的个案是由个别事件引发的,例如,反对资方修订规章制度、发现资方未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但是在行动真正启动后,工人会出现多种诉求,甚至最初的诉求反居其次。工人诉求的多元化,为劳资双方提供了较大的集体谈判空间。
在报告期内,由于制造业的产业转移加剧,加之企业的产权交易活跃,引发了大量“分手型”的劳资纠纷,特别是在 2014 年,此类纠纷大幅度增加并带有“算总帐”的特点。在这类纠纷中,工人们提出的诉求绝非经济补偿金壹项,他们经常会追讨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种权益。
在提出的诉求中,工人们对法律依据的寻求带有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在追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时候,诉求是以社会保险法律政策的标准为依据的,例如计算的基数、缴费的比例等等;在追讨经济补偿金的时候,他们又会抛弃现行的法定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报告期,追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成为主要诉求,这类诉求表明,工人已经认识到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现实意义。壹部分受雇时间较长的工人,正在逐渐接近退休的年龄,他们开始意识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后半生的重要作用;他们也意识到,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的数额总和已经达到了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到五十,因此绝对具有争取价值。这类诉求也提示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者们,在社会保险费率的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等方面,需要充分听取劳资双方的意见。
第三,集体行动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报告期,互联网为缺少组织资源、权力资源和活动资源的工人提供了群体聚合、协调行动、争取支持和传承经验的便利。78 事实上,在集体行动发动前,QQ 群、论坛、微信群等方式常常被作为动员的工具,在行动启动后,又被作为讨论行动策略、投票决定策略、表达行动诉求的途径。工人的诉求书大多也是通过互联网送达政府官员的,这在壹定程度上避免了群体上访对政府官员产生的心理压力,也更容易被政府方面所接受。在行动進行中,工人们还通过社会媒体,随时发布行动信息,与外界保持互动,以争取各界的支持与同情。
尽管工人的集体行动仍然处于自发形态,但行动者基于自身的结构性力量,如工作岗位的关键性、自身技术的稀缺性、对法律的认知程度等等,仍然会启动和持续他们的集体行动。79 虽然我们无法了解大部分个案的具体组织过程,但从个案提供的信息中,可以得出工人行动组织性正在增强的结论。首先,集体行动个案表明,工人们正在从过去的“回避冲突”走向主动发起行动来争取权益,例如,从过去在权益受到伤害时辞职到以集体行动争取增加工资和改善福利待遇。
而主动发起行动的前提,壹是对资方的行为保持有壹定的警觉性,例如,觉察到资方在悄然转移设备、在与其他公司進行产权交易等等;二是具有较为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具备这两个前提,就需要在行动启动前,完成大量的查询、认证、联系、沟通和策划工作。
再者,在工人的集体行动中,出现了工人代表。这种现象说明,工人代表不再像过去那样藏而不露,而是可以站出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承担组织的责任。这样壹来,资方就有了谈判对话的对手,政府也有了進行调解斡旋的对象。
最后,在行动方式趋于多样化的同时,行动的理性成份大大提升。在报告期,带有暴力性的行动,如损坏工厂设备、对管理人员進行人身肢体攻击等等已经成为个别事件,工人们壹直使用现有的途径来表达诉求,例如,以代表上访、团体上访的方式,争取政府官员的介入;提出具体的谈判要约,要求资方与之谈判解决诉求。这些理性的行动方式的确是他们组织化程度提高以及自信心提升的表现。
第四,政府的角色发生了转变。我们看到,各级政府正在逐步改变在劳资关系中偏袒资方的做法,尝试找到壹个中立的位置。立足于这个位置,政府对工人集体行动的压制策略有所改变,开始在劳资之间進行斡旋,促使劳资双方通过协商谈判解决纠纷。我们看到,在相当壹部分个案中,政府往往在开始时是以“维稳”为目的介入的,但在发现工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压制代价较高时,便会转而持中立的态度。特别是在广东地区,面对频繁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地方政府的态度已经趋于宽容,回应的手段也变得愈加从容。当然,在报告期内,仍然不乏政府出动警察阻止工人行动者走上街头游行或者堵塞交通要道的事例,这导致了双方的肢体冲突,并有壹些工人被警方施以短暂的行政拘留。不过,这类惩罚已经不足以对工人形成恐吓效果了。
第五,地方工会开始有所行动。在报告期内,面对工人集体行动高涨的态势,全总工会系统处于被动应对的状态,甚至给世人以壹种“迷失了方向”的印象。
可以佐证这壹结论的事实是,全总最高机构并无有效的对策出台,仍然固守着陈旧的官办工会理念、沿用着传统的工作模式,仍然在它的“工作重点”中,打着“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统壹”的旗号,提出加强对各级工会及工会干部的政治依附性教育,仍然继续著对工人進行不合时宜的“勤奋劳动”、“建功立业”
理念的说教。在调整劳资关系方面,全总并未利用工人集体行动提供的契机,在企业顺势建立和推广真正的集体谈判制度,而是继续按照固有的模式,替工人们進行着“工会组建”和“集体协商”。当这两项工作历经二十年的时间已经被证明没有实际意义与效果的时候,全总的各级工会却继续沈浸在壹个由虚拟数字构成的游戏中“自娱自乐”。
但是,工人集体行动、社会媒体、政府立场等多种变量已经形成对全总运作模式巨大的挑战。据我们对中国工人运动十多年的持续观察,中国的劳资关系已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全总如果继续固守原有的运作模式,将会导致它与工人之间以及企业劳资关系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在报告期,我们也看到,在工人集体行动的压力与推动之下,壹些地方工会正在進行着改革的尝试。发生在珠三角地区的壹些个案显示,这些工会正在抛弃固有的运作方式与工作模式,对社会负面舆论与工人批评作出反应,但是这些反应仍然仅限于个案,而作为组织规模超大的全总,“船大难掉头”,我们仍然看不到整体应对策略的变化。
第六,劳工 NGO 的角色正在发生转变。在工人集体行动的推力之下,劳工 NGO 将从生长期進入成熟期,并将在职能方面发生转型,即从对工人个体的维权与基础培训转向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并将其引至集体谈判层面,也就是说,劳工 NGO 正在登上中国工人运动的舞台。在这种转型过程中,劳工 NGO将在培育工人团结意识、提高工人谈判水平,探索本土化的集体谈判制度乃至开拓中国工会出路等方面承担重要的角色。
工人集体行动尽管仍然有其自发的性质,但报告期的个案揭示,在集体行动的过程中,工人们的自信心正在提升、阶级意识正在走向成熟、行动手段正在走入理性、组织化程度正在增长,这类行动对中国集体劳动关系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在个案的基础上,壹批工运领袖正在成长,他们最终会成为中国工会的壹支生力军,并引导中国工运。同时,这些集体行动个案也对中国政府执政理念的具有建设性的意义,更对中国工会的改革形成了强烈的“倒逼”
效应。
本报告是中国劳工通讯发布的第七期工人运动观察报告。在报告期内,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共收录了 6694 起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继续呈增长趋势,并随着企业的迁移和新兴行业的兴起,从沿海城市向内陆省份、从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扩散。这显示,集体劳资关系正在企业层面形成,为工人组织和劳资集体谈判创造了条件。报告期内,伴随着反腐败的深入,中国共产党领导层意识到,壹方面反腐败为中共领导层赢得了巨大民意支持,另壹方面包括企业工人在内的普通百姓,对自身利益在经济发展中所处的不公平地位也迅速觉醒。包括劳资矛盾在内的社会矛盾激化程度,已经越过了政治和民生临界点,并直接威胁到政权的合法性。为此,在报告期内,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由最高层自上而下发动了群团组织改革。其中,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改革被定为群团组织改革的重点。中共最高层破例自上而下推动全总改革,旨在使工会能够在企业层面代表工人通过集体谈判参与初次分配,提高工薪阶层家庭收入,缩小贫富差距,重建政权合法性。
本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壹部分概括总结报告期内发生在全国各地各类企业的工人集体行动。随着企业层面集体劳动关系的快速形成,劳资关系的调整机制却仍然停留在个体劳动关系层面,工人在企业工资分配中仍然没有话语权。面对生活需要,越来越多的工人不再坐等制度,而是选择以集体行动的方式反抗违法侵权和提出工资诉求。第二部分通过个案分析,呈现中国劳工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劳工 NGO”)介入工人集体行动的工作过程,尝试总结这些组织在将工人集体行动导入集体谈判轨道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可复制工作模式。第三部分析 2015 年开启的工会改革。首先分析了中共中央最高领导层启动此次改革的深层原因,然后描述了全总所采取的改革措施,其后将全总改革措施及其宣称的成果与现实情况進行比较,提出全总并未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進行改革。因此,工会改革必须進壹步深化。最后对全总深化改革提出了建议。
在本期报告中,我们对中国工人集体行动、劳工 NGO 的工作和全总改革的观察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壹,工人集体行动的发展势头趋于强劲。在中国经济结构性调整、中央政府实施去产能战略、传统制造业衰落、新兴行业掘起的大背景下,工人的集体行动呈现出行业全面扩散的趋势,尤其表现为,传统制造业工人集体行动的个案比重下降,服务业和新兴行业(例如快递、送餐及“互联网+”等)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比重上升。
第二,工人集体行动呈区域蔓延趋势。工人集体行动正在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迅速向内陆省份扩展。报告期内,发生在河南省建筑业、交通业、零售业的个案均居各省首位。
第三,工人的集体行动从过往以抗议和发泄不满为主的无序阶段,正在快速進入到更加理性的有序谈判阶段。这表现为,工人行动的组织性大大提高,行动的工具多样化,行动的目标趋于统壹。个案显示,集体行动中的工人们虽然没有工会组织的支持,但通过劳工 NGO 的协助,却能够迅速掌握集体谈判的策略和技巧,并通过自己选举产生的谈判代表成功争取共同的诉求。
第四,劳工 NGO 对于工人转变维权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中探索出壹套工作模式,包括统壹工人诉求、选举工人代表、培训工人代表、指导工人代表進行集体谈判、保护工人代表等等内容。这套模式为中国工会改革提供了样本。有理由相信,如果总工会各级工会组织能以这壹工作模式为参照,参与到工人集体行动中,企业劳资集体谈判将快速形成,更加公平的企业壹次分配将可以实现。
第五,中共最高领导层亲自启动了全总此次改革。中共作为执政党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急速恶化的社会矛盾源于贫富之间的巨大差距,贫富差距源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分配不公最重要的环节是企业工资分配不合理。中共希望通过提高企业工人的工资收入缓解总体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问题,从而为政权合法性找到新的基础。中共最高层对全总寄予厚望,并亲自启动工会改革。
第六,2015 年 11 月中共中央启动全总改革,要求各级工会去除“四化”( 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增强“三性”(政治性、先進性、群众性)。两年多来,全总在去除“四化”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各级工会的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等方面都有所改观。但是,在增强“三性”方面却没有什么起色。射秽主义核心价值仅仅是各级工会领导人和工作人员学习和考核的内容,并没有真正成为他们的人生价值观。反映在工会的具体工作中就是,各级工会仍然游离于企业劳资关系之外,企业层面的工会组织仍然处于老板和管理层的控制之下,工人在企业工资分配中仍然没
有话语权。也就是,工会改革以来全总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進展,无论是与中共最高层解决分配问题的期望,还是与企业工人的实际要求,均存在着巨大差异。
第七,本报告提出,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改革重点,在于重建工会的身份。首先,在企业层面,工会必须由企业工人选举产生,才能将企业工会从雇主和管理者的操控中解脱出来,企业工会才能真正代表工人与老板和管理者就工资待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时休假、保险福利等進行谈判。另外,各级工会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必须由具备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射秽主义者担任,才能确保工会作为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由射秽主义者主导工会工作,在丛林法则大行其道的今天尤其重要。
第壹章 对中国工人集体行动的总体观察
在报告期内,中国劳工通讯共收录工人集体行动个案 6694 起。
1 这些个案表明中国
工人的集体行动仍然处于高发期和上升期,各行各业工人表达利益诉求和实现自身利益,首选手段仍然是诉诸集体行动。例如,即使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不断出台各类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施以各种惩罚。但是,农民工最为集中的建筑业,欠薪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建筑业录得的集体行动个案达到 2595 起,占比接近四成。在随互联网经济兴起的行业里,我们也录得 60 起工人集体行动,行动者主要是外卖送餐员和快递员。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收录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主要来自于网络自媒体,在中国现有的体制下,统计部门没有动力对这类信息進行系统统计,官方媒体更不会发布此类信息。因此,我们相信,我们收录的个案只是实际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壹小部分。
从地区分布来看,工人集体行动继续由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向内陆省份蔓延。在 6694 起个案中,广东省以 896 起个案居于全国首位,其中,发生在广东省制造业、服务业的个案数量居各省首位。集体行动高发的前 12 个省份中,有 8 个是内陆省份,包括河南(507 起)、河北(421 起)、四川(365 起)、陜西(302 起)、湖北(245起)、安徽(242 起)、山西(223 起)、北京(194 起)。其中,在河南省,建筑业、交通业、零售业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数均居各省首位。
虽然中国政府在统计和信息发布上对于工人集体行动向来讳莫如深,但也承认工人集体行动个案高居不下的严重性。2015 年 3 月发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承认,当下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矛盾已進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
壹、对工人集体行动的分行业观察
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发生最多的是建筑业(38.77%),其次是制造业(26.45%),服务业(10.85%)和交通业(10.71%),采矿业、零售业、教育业居后。
1.建筑业
报告期共录得 2595 起建筑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河南、广东、山东、河北、四川居前 5 位。建筑业的工人集体行动绝大多数发生在房屋建筑业和建筑安装业。有少量个案发生在土木工程建筑业,如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这些工程的发包方为地方政府。在建筑业集体行动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 1376 起、国有企业 363起、港澳台资企业 2 起、外资企业 1 起,另有 853 起所有制不详。
2
在诉求方面,建筑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以追讨欠薪为最常见诉求,超过 99%的个案由雇主拖欠工资引发,此外,有少量个案涉及建筑公司关闭、搬迁引发的裁员或追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问题。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建筑业工人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和游行。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业工人会采取威胁跳楼的方式来达成诉求,而以罢工抗争则较为少见。
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有 639 起个案出动了警力、34 起由政府调解、23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97 起工人被抓捕。
2.制造业
报告期共录得 1770 起制造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广东、江苏、山东、浙江这些沿海省份居于前 4 位。制造业的工人集体行动,纺织、服饰、制鞋等行业占比最高,达 354 起(20%);其次是电子制造业,有 261 起(14.75%);在重工业如钢铁、铝业、化工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也不少,合计个案 156 起(8.81%);汽车、造船业则有 103 起(5.81%)。在制造业集体行动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有 1003 起、国有企业131 起、外资企业 122 起、港澳台资企业 130 起,另有 1385 起所有制不详。
在诉求方面,制造业的集体行动中追讨欠薪是最常见诉求,占个案的 75.48%。除了追讨欠薪,工人也会要求经济补偿金(15.64%)、社会保险费(11.58%)。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制造业工人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游行及静坐的方式,其他集体行动方式还包括罢工或堵路。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585 起出动了警力、89 起由政府调解、36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131 起工人被抓捕。
3. 服务业
报告期共录得 726 起服务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广东、江苏、河南、浙江、四川发生的集体行动个案数量居于前 5 位。服务业的工人集体行动多发生在餐饮业,有175 起个案(24.10%),发生在酒店业也有 103 起个案(14.19%)。在服务业发生个案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有 535 起、国有企业 60 起、外资企业 4 起、港澳台资企业 3 起,另有 124 起所有制不详。
在诉求方面,服务业工人集体行动的主要诉求是追讨欠薪,共有个案 597 起(82.23%);其次有 57 起(7.99%)是抵制裁员的诉求和 43 起(5.92%)要求增加工资的诉求。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服务业工人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游行的方式,其他集体行动方式还包括静坐或罢工。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124 起出动了警力、27 起由政府调解、36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2 起工人被抓捕。
4. 交通业
报告期共录得 717 起交通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河南、山东、四川、江苏、陜西居于前 5 位。交通业工人集体行动占比最高的是出租车司机,为 454 起(63.23%)。
另外,公交车司机、快递员工及打车软件司机也是主要集体行动主体。在交通业个案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所占比例最大,为 595 起(71.8%),国有企业 12 起、外资企业 2 起、合资企业及港澳台资企业各 1 起,另有 105 起所有制不详。
在诉求方面,交通业工人的集体行动以传统诉求如打击黑车及三轮车(30.26%)和降低管理费(10.32%)为主。另外,打车软件司机也会发起集体行动,他们的诉求主要是抗议政府部门及出租车司机的钓鱼执法、抗议公司的管理政策或补贴过低。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交通业工人的集体行动主要方式是罢工/罢运,此外工人的集体行动方式还有抗议/游行及静坐。出租车司机往往以围堵、“钓鱼”等方式与黑车及打车软件司机发生冲突。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172 起出动了警力、14 起由政府调解、6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33 起工人被抓捕。
5. 零售业
报告期共录得 212 起零售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河南、江苏、山东、四川、河北发生的集体行动个案数量居于前 5 位。零售业工人集体行动多发生在商场、百货公司,有 48 起个案(22.64%);发生在超级市场有 41 起个案(19.34%)。在零售业发生个案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有 158 起、外资企业 15 起、国有企业 9 起、合资企业6 起、港澳台资企业 2 起,另有 22 起所有制不详。
在诉求方面,零售业工人集体行动的主要诉求是追讨欠薪,共有个案 162 起(76.42%),其次有 33 起(15.57%)的诉求是追讨经济补偿金,有 31 起(14.62%)的诉求是抗议裁员。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零售业工人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游行的方式,其他集体行动方式还包括静坐或罢工。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47 起出动了警力、3 起由政府调解、5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3 起工人被抓捕。
6. 采矿业
报告期内共录得 235 起采矿业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其中山西、河北、山东、河南、陜西发生的集体行动个案数量居于前 5 位。采矿业的工人集体行动主要发生在煤矿,有220 起(93.62%)。在采矿业个案的企业所有制分布上,私营企业有 72 起、国有企业 74起、合资企业 4 起、港澳台资企业 1 起,尚有 84 起所有制不详。
在诉求方面,采矿业工人集体行动的主要诉求是追讨欠薪,共有个案 193 起(82.13%)。其次有 17 起(7.23%)的诉求是追讨社会保险费,有 15 起(6.38%)的诉求是追讨经济补偿金。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采矿业工人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游行的方式,其次是静坐,其他集体行动方式还包括堵路或罢工。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47 起出动了警力、1 起由政府调解、3 起由政府主持劳资谈判、12 起工人被抓捕。
7. 教育业
报告期共录得 206 起教师集体行动个案,其中河北、河南、江苏、湖北、湖南发生的个案数量居于前 5 位。有 160 起个案发生在中小学,所占比例为 77.67%,另有幼儿园教师的行动 18 起(8.74%),乡村民办教师的行动 16 起(7.77%)。
在诉求方面,教师集体行动的主要诉求是追讨欠薪,有个案 89 起(43.20%),其次有 62 起(26.38%)是增加工资的诉求,有 53 起(22.55%)是追讨社会保险费的诉求。
就集体行动的方式而言,教师的集体行动最常采用抗议/游行的方式,其他集体行动方式还包括罢工或静坐。
在政府对集体行动的回应方面,有 56 起出动了警力、4 起由政府调解、2 起由政府由主持了谈判、19 起教师被抓捕。
二、工人集体行动的背景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投资、出口市场乏力,国内消费不足,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增速从 2014 年的 7.7%连续下降到 2017 年的 6.7%。中央政府意识到当下的经济面临“国内结构性问题突出、风险隐患显现、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多重困难”,3 故此通过壹系列的调控措施试图调整产业结构、稳定经济增长。中共中央于 2013 年 11 月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 年 2 月 28 日召开小组第二次会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4
2014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把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中央政府提出从传统制造业转向先進制造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战略。
5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旧动能弱化、新动力激发,传统行业如钢铁、水泥、煤炭、服装、电子制造等走下坡路,而新兴行业如互联网平台经济快速掘起。这些因素对各行各业工人的权益形成巨大影响。夕阳产业的退出,要解决企业工人的补偿和退休问题,新兴行业的升起,要确定工资、福利、工时、社保等待遇问题。比如去产能过程中,由于没有工会代表工人参与其中就非常具体的利益和权益问题進行协商落实,也许对彼时的官员们来说实现了强行过关,但是,对于其间涉及的千千万万家庭来说却事关实际利益甚至生存,爆发是早晚的事。而新兴产业在没有工会代表工人与资方進行协商谈判的情况下,低工资、长工时、没有社保等对家庭生活造成的影响,更是在短期内便显现出来。
不过,无论是夕阳产业还是新兴行业,千千万万工人和他们的家庭为了生活下去,便不得不以集体行动为主要方式来表达他们的诉求。
分析报告期间数千起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我们观察到引发工人集体行动有如下几个主要原因:
1.去产能的产业结构调整
国务院在 2014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经济发展要从依靠要素投入转为依靠创新驱动。2015 年 11 月 10 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壹次会议时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促進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促進产业优化重组”。
6 在
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初期,去产能的重点是钢铁业和煤炭业,随后又加入了水泥、玻璃、电解铝和船舶等行业。以钢铁和煤炭业为例,截止 2017 年底,煤炭行业去产能已完成5.4 亿吨、钢铁行业去产能则逾 1 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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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去产能的企业多为国有企业,它们猝然要面临减产停工、关停出清,有些“僵尸企业”则被关闭或者与其他企业兼并重组。这些企业大量的工人也面临着与企业相同的命运,仅在 25 个产煤地区就至少有 150 万工人面临安置问题 — 重新定编、定员、定岗;或是内部退养、转岗。8 为避免上个世纪末国有企业改制导致工人下岗无保障、后遗症长期存在的情景再现,中央政府发文要求妥善安置职工。2017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 5 家部门发布《关于做好 2017 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依法处理劳动关系,加强社保衔接,注重风险防范”,以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不发生因职工安置引发的规模性失业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然而,壹些去产能行业的企业习惯于采取降低人力成本的措施来应对经营变化,因而在面临倒闭的状况下继续选择牺牲工人利益的措施。在报告期间,去产能行业的企业在裁减工人、转产关闭的同时,继续拖欠工人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或者在未征求工人意见的情况下出台安置方案。在此类企业中的基层工会仅仅是遵照政府去产能的進程安排,负责所谓的“再就业与再创业扶助”,它们既不代表工人发声,也没有帮助工人拿到合理的补偿,面对工人的权益受损无所作为。于是,在去产能策略的落实过程中引发了大量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
2015 年 5 月,吉林省通化市通钢集团因效益不佳开始裁员,男性工人凡年满 50 岁、工龄满 30 年者被全部“内退”,内退期间企业只支付当地的最低工资。此举引发工人不满,数百名工人连日上街抗议。
2016 年 3 月,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黑龙江省长陆昊声称龙煤集团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3 月 9 日,龙煤集团下属双鸭山煤矿被长期拖欠工资的上万名矿工冲上街头游行抗议,打出“陆昊睁着眼睛说瞎话”、“共产党还我血汗钱”的标语。
2016 年 3 月 29 日,河北省唐山国丰钢铁公司北区宣布停产并裁员 1500 人。4 月 5日,被裁减工人因对企业安置方案不满而堵路抗议。
显然,在利益无处不在的市场经济下,靠中央政府发布通知的方式,既无法强制企业保障工人利益,也无法强制地方政府保障辖区内受影响工人的生活。而牵涉其中的工人们,当具体利益和权益受到损害并已经直接影响到生活甚至生存的时候,他们会把企业领导和地方官员关于“明天更美好”的说法视为公然欺骗和羞辱并被激怒。在被欺骗、被羞辱所激起的愤怒情绪驱使下,采取集体行动便是工人们的唯壹选择。而且,他们深信,只有把事情闹大,而且越大越好,这样才能引起关注,才有可能解决问题。而现实中也确实如此,所谓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理性提出诉求要求协商谈判则会被威胁甚至抓捕。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工人们在面对利益受损甚至生存受到威胁时便往往会选择突发集体行动而非集体协商谈判。
2.传统制造业的倒闭、撤资、搬迁
在报告期内,随着劳动力成本增加、原材料土地价格上涨,传统制造业企业的利润空间也在不断缩小,过去“三来壹补”以低劳动力成本、低制造水平、依赖出口外贸为主的“世界工厂”模式需要转型。当面临着通货膨胀、成本上涨、汇率变化等问题时,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业企业发现,过去廉价加工、压缩人力成本的方式难以为继,它们在经济结构转型中接二连三地倒闭、关厂、撤资或者搬迁。例如,2008 年,广东省政府首次提出推進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双转移”(又称“腾笼换鸟”)战略,希望将传统制造业转移出去,将先進生产力转移進来。到 2017 年,广东省的经济发展战略已转移到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创新能力跃居全国首位。9 被称作“世界工厂”的东莞市政府自 2014 年起连续 3 年每年拿出 2 亿元支持企业“机器换人”的专项计划,珠三角其他地区也逐渐谋求以技术红利取代人口红利,以高新产业取代低端加工。在此背景下,珠三角地区的传统制造业企业遭到了巨大打击。例如,东莞市于 2008 年底经历了制造业企业倒闭搬迁潮,当时 3500 多家玩具厂只剩数百家,10 倒闭搬迁的趋势持续到 2015
年。在这壹年,全市共有 268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停、破产、注销,362 家外资企业关停、外迁,这些企业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11传统制造业企业的倒闭搬迁使受雇于这类企业的工人受到影响。以低成本加工为主的制造业企业如制衣厂、制鞋厂、玩具厂、电子厂等或关厂、或倒闭、或撤资转股、或搬迁到劳动力更为廉价的中西部省份和东南亚国家。受到影响的工人因为欠缺知情权和话语权,又没有工会代表自身利益,在权益方面受到极大损害。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壹,企业经营状况变差,为减少成本转而降低工人的工资、削减法定的福利待遇。
第二,工厂突然倒闭,企业老板卷款而逃,工人讨薪无门,社会保险费和经济补偿金也无处追讨。
第三,企业在搬迁到用工成本更低的地区时,常常强行解除工人的劳动合同,并拒绝为被解雇的工人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企业在转让股权或资产转移、撤资时,剥夺了工人的知情权,对工人的安置方案也未征求工会或员工大会的意见。
第五,在企业易手之后,新的雇主随意降低工资和福利,在将工人的工龄归零的同时,要求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甚至强行裁员。
第六,传统制造业企业在遇到经营生存困难时,雇主進壹步采取克扣工资、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拖欠加班工资、克扣法定福利等方式来降低成本。
在报告期内,传统制造业企业工人集体行动,正是没有工会代表、没有劳资谈判机制的直接后果。在这类企业中,雇主长期以削减劳动成本作为应对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
同时,工人们缺少真正代表他们利益的工会。在追讨权益的过程中,他们又面临着劳动仲裁、审判程序过长、判决执行难度大等等困难。在企业正常运行期间,他们面对强势的雇主,多以辞工的方式表达不满。但当企业出现倒闭、搬迁、所有者变更的情况时,他们会意识到这是追讨权益的最后机会。此时,长期积累的劳资矛盾会在雇主刻意回避所应承担的责任时爆发,在劳资之间缺乏沟通谈判机制、企业工会不作为的情况下,工人们会选择以集体行动来表达不满和诉求,甚至将地方政府列入行动的对象。
2015 年 10 月 8 日,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突然宣布倒闭, 3000余名工人聚集抗议,要求管理层解决欠薪和经济补偿问题。工人还围堵了当地政府办公场所,要求政府出面解决问题。
2016 年 3 月 5 日,位于广东省的统壹集团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搬迁,2000 工人罢工要求赔偿。据工人透露,该公司要搬往惠州市惠东县,但资方在将设备搬空的情况下,未就赔偿问题给出合理交代,引发工人不满。
从 2016 年 11 月 21 日起,重庆、长春、成都三家可口可乐公司的装瓶厂工人全面罢工,导致工厂停产。罢工起因是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将在华瓶装业务出售给两家中资公司,工人们要求清算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3.新兴行业的不规范用工
经济结构转型壹方面以供给侧改革为主,促進先進制造业取代传统制造业,另壹方面则以消费来扩大内需、培养服务业与新兴行业等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最近几年,基于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外卖团购、打车软件等共享经济行业得以迅速发展。互联网经济正在成为中国经济的最大增长点,也是新的就业增长点,据估计,2017年共享经济的服务提供者人数约为 7000 万人。
12
在这些新兴行业中,快递业的发展尤为突出,近年来壹直以每年超过 50%的速度增长。2017 年,全国的快递业务量达到 400.8 亿件,连续几年位居世界第壹并占世界总量的 40%以上,行业收入已达到 4957.1 亿元。
13 然而,在快递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数百万
从业者却壹直受制于该行业普遍采用的“直营+加盟制”。按照这壹制度,大部分员工与加盟网点之间是业务代理关系,这种不规范的就业模式使得从业者与加盟网点之间无法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他们只能按件计酬。
14 由快递业衍生的外卖速递业也是如此,
在基于“自营+代理(第三方配送公司)+众包(个人兼职)”的结合方式的送餐物流系统中,大部分骑手只能通过手机软件与外卖公司形成业务关系,他们的报酬也采取计件形式,也无法享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15在互联网经济等新兴行业中,从业者与加盟网点、网约平台之间尽管不存在传统的劳动关系,但这并不能否定他们的劳动者身份和应当享有的劳动权益。事实上,随着此类行业的发展,从业者劳动权益受损的问题日趋严重。壹方面,平台方以严格的程序和苛刻的制度来管理业务过程;另壹方面,从业者缺少权益的申诉渠道和谈判手段。尽管近年来全总的地方工会试图组织和发展从业者加入工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以完成入会指标为目的,而非为了代表从业者参与工资分配的集体谈判,更不能让工人指望工会维权。因此,当他们对管理制度、劳动报酬、工作环境等不满时,只能诉诸集体行动。
根据我们收录的个案,仅 2017 年壹年,外卖送餐员的抗议或罢工个案就有 11 起。
2017 年 8 月 8 日,江苏省宜兴市美团的骑手举行罢工,抗议平台方降低配送费,要求支付补贴和交通事故赔偿金。据骑手们称,他们拿到的配送费已经从过去的每 4.3 公里 10元降至每 4.1 公里不到 7 元,高温津贴从壹单 1 元降到了 5 角。
4.新兴行业的企业经营困难
壹方面,新兴行业用工模式特殊,既有的劳动法律法规对雇主责任界定不清、对劳资关系无明确规定导致从业者权益受损;另壹方面,这些行业中存在激烈的竞争,在经营困难的企业中,从业者权益更难得到保障。过去几年间,在中央政府“互联网+”经济战略的推动下,网约平台、共享经济类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蜂拥而上,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价格战、流量战成为企业生存的主要手段。大量企业在壹两年内因为运营模式不稳定、资金链断裂、边际效益下降而遭到市场淘汰。例如,团购网站在 2011 年有 5000 家,之后 3 年骤减至 200 家;P2P 网贷平台 2015 有 3400 家,2016 年降至 2300家。16 2016 年中国经营共享自行车业务的公司有 20 多家,但时隔壹年,就有数家公司在激烈的竞争倒闭:2017 年 6 月 19 日,悟空自行车停运、2017 年 6 月 21 日,3Vbike 共享自行车停运、2017 年 8 月 10 日,钉钉自行车倒闭。
新兴行业的企业在接受新的经营模式、开拓新的市场、制造新的产品的同时,沿袭了传统行业的劳动管理模式,以削减劳动力成本的方式来支持创业,不少企业依然会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实施苛刻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在企业因经营困难倒闭之后,资方往往无力偿还拖欠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从业人员在尚未分享到新兴经济发展红利之前,就已经尝到了市场竞争的苦果,進而不得不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追讨他们的权益。不过,从另壹个角度看,新兴行业又可以作为集体谈判的试验场,如果能够在这里建立起行业的集体谈判机制,则可以及时化解劳资矛盾。
2017 年 6 月 22 日,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摩拜自行车青山维修厂的工人举行抗议行动,他们在武汉市某地铁站外摩拜自行车的停放处悬挂横幅讨薪。据参与行动的工人称,摩拜自行车自 2017 年 2 月建立青山维修厂后,就壹直没有给他们支付工资。
2017 年 9 月,酷骑自行车因无法全部退还用户押金而策划转让。10 月 1 日,浙江省杭州市十几位负责自行车维修的工人举行抗议行动,要求偿还被拖欠的工资。据参与行动者称,公司方的答复是,没有钱了,就地解散。此后,酷骑自行车多家分公司的工人在不同城市举行追讨工资的抗议行动,人数超过 300 名。
三、工人集体行动的特点与趋势
進入本世纪以来,中国各行各业风起云涌的工人集体行动不仅体现了劳资冲突的集体化、规模化、常态化,也揭示了劳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深层矛盾。在报告期内,中央政府对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描述,从中共十八大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中共十九上大被重新定义为“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前者强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拉开收入差距,后者则注重平衡发展,要注重合理分配;前者鼓励竞争创造财富,后者则着重财富的公平合理分配。而劳资之间利益分配的矛盾便是“不平衡发展”的壹个主要方面。从工人在集体行动中提出的诸如追讨工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改善劳动条件,增加工资与福利等等诉求来看,现实的劳资矛盾的确也已经集中在了分配这壹主题之上。工人们意识到,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三十年间,他们并没有合理地分享到发展的成果,反而壹而再、再而三地陷入权益受损的困境。因此,中共十九大将财富分配确定为未来发展和改革的重点,能够反映中国的经济与政治现实。
财富的合理分配,在劳资之间最直接的体现便是工资、职业健康、生产安全、工时、社保等。劳资之间的合理分配方案,需要工会代表工人通过集体谈判才能实现。而在现实中,由于中国工会不具备集体谈判职能,以至于工人在分配方面完全受制于雇主。以工资为例,在受雇之初,工资标准由雇主决定、工资支付方式由雇主来定;在受雇期间,实发工资的数额由雇主来定;在劳动关系解除之时,能否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仍然要由雇主来定。
尽管经历四十年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已经形成多样化,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共存,国有企业与私营、外资企业并存,但无论在哪类产业或哪类所有制的企业,工人们都面临着分配过程中利益代表与话语权缺失的共同问题。在对中国工人集体行动个案长达 17年的追踪研究中,我们看到,工人的行动诉求始终围绕着分配这个主题,他们在追讨被拖欠的权益的同时,也在追讨著在分配方面的话语权。
在报告期内,我们观察到工人集体行动有如下特点与趋势。
1.行动诉求趋同
中国工人集体行动呈持续性的高发、频发和全方位蔓延趋势,这壹再印证了劳资关系集体化的趋势。换言之,中国工人的整体权利意识正在觉醒,觉醒后的工人很快会采取集体行动,用行动说话。这些诉求在报告期内有趋同的态势。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的主要诉求就是工资,在我们收录的 6694 起行动个案中,有 5177 起的诉求是追讨欠薪,有 303 起的诉求是增加工资,两类诉求个案所占比例为 81.86%。也就是说,工人集体行动的诉求集中于分配这壹主题,或是要求雇主偿还本应属于他们的分配成果,或是要求雇主增加分配的数额。
自改革开放以来,与企业有关的各种改革几乎都与中国工人的经济利益相关。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的企业“优化组合”到九十年代的国有企业改制,从本世纪初的私营经济的全面开放到近年来新兴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工人在完成了从“国有企业工人”到劳动力市场“受雇者”的身份转型的同时,并没有获得在分配方面应有的利益代表权和话语权,无论是在宏观的劳动力市场中还是在企业内部,从工资到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时、保险等事项壹直都是雇主说了算。全总从 1990 年代初曾经推行过集体协商制度,但至今没有任何实质性進展,既没有与新兴经济模式接轨,也没有成为各类企业内部的分配机制。
如前所述,在分配话语权与利益代表缺失的情况下,工人们在受雇前、受雇中和受雇后的整个过程中就始终受制于雇主,他们很难合理地分享到经济发展和企业的发展成果,甚至连不合理的劳动报酬也拿不到。因此,他们就不得不使用行政的手段(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集体行动的手段来发布和实现利益方面的诉求。可以说,在新的宏观经济结构和企业劳资利益关系中,全总在工会组织方面的垄断地位,不但没有阻止工人的聚集,反而成为工人自我团结与自组织的主因。
2.行动意识整合
所谓行动意识整合主要表现为,工人的集体行动由感性变为理性,由无序走向有序。
我们从对所收录个案的观察中发现,在参与行动人数较多的个案中,工人们的行动意识得到了较好的整合,主要表现为:(1)这些行动都有较为严密的组织者团队;(2)有明确的工人代表;(3)行动中没有破坏企业财产的行为;(4)行动有序,進退壹致;(5)力求通过集体谈判解决诉求。这种行动意识整合的特点在近年的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变得愈加明显。为说明这种变化,我们将 2010 年的南海本田案与 2015 年的利得鞋厂案進行比较。
2010 年,位于广东省佛山南海市的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工人举行罢工,此次罢工曾被外界称为“中国劳资关系转型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
17 工人们在罢工中
虽然保持着较高的士气,并将罢工持续了将近 20 天,但他们的心态可以概括为恐惧与愤怒。此次行动是由个别工人的罢工而启动的,到行动后期,工人们面对资方的强硬态度(强迫复工、开除十数名参与和带头罢工的工人)而显得不知所措,对是否接受资方在谈判中开出的复工条件众说纷纭,最后是由民间人士在劳资之间扮演传话和斡旋角色,达成了提高工资和复工协议。事后回顾这起个案不难发现,工人们在行动初期以及过程中并没有形成成熟的组织形态,罢工行动也缺少充分的酝酿和准备。甚至可以说,他们能坚持 20 多天,主要是凭借对资方长期不满所积蓄的能量。
5 年后,2015 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的利得鞋业有限公司,因工厂搬迁引发罢工。在罢工中,工人表现出了充分的理性和有序。所谓理性,是指在为期 4 个半月、分为两个阶段的集体行动中,工人们壹直保持着克制、冷静的态度,无论是在罢工还是在守厂行动中,没有发生任何破坏工厂生产设备或者上街游行、堵路的行为。所谓有序是指工人在第壹阶段的行动之前,就已经完成了自下而上的、多层级的民主化和组织化程序,选出了工人谈判代表,成立了媒体宣传团队、团结基金管理团队和工人纠察队。
通过这些组织工作,使工人们由分散的、原子化的、无序的状态進入到联合的、组织化、富有行动能力的状态。
18 无可否认,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的意识整合的特点正在形成。
3.组织工具多样
随着互联网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中国工人在集体行动中使用的组织工具也多样化,除了继续依托地缘亲缘关系组织起来之外,工人们普遍地开始使用自媒体作为团结动员的工具。在集体行动中,他们能够娴熟地运用互联网与社交媒体進行动员与组织工作,他们不仅充分了解这些工具的功能与作用,也能够把握信息传播的时机与分寸,在行动中展现出更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这里我们再通过南海本田案与利得鞋厂案之间的比较,观察工人组织工具多样化所产生的不同结果。
在 2010 年南海本田罢工中,工人就开始使用互联网進行组织动员。19 罢工前,工人当中已有以班组工友、同乡和积极分子为基础的 QQ 群。在罢工启动之后,工人们以短信、电话、QQ 群等手段向工友传递罢工消息,以唤起更多工人的参与。但这个 QQ 群是壹个全开放的系统,无论何人都可以参与,无论何人都可以发表意见。这就造成在群内各类人等众说纷纭,意见无法统壹的局面。例如,在劳资谈判初期,工人代表通过 QQ群整理出来的工人谈判诉求多达 100 多项。这显示,此案中工人使用互联网工具,只起到了聚集人群和人气的初级作用,并没有达到提高组织效率和协调统壹诉求的效果。
在利得鞋厂案中,工人的组织手段有了很大的進步。早在 2014 年 11 月份,他们就建立了“利得工人代表微信群”、“利得谈判代表实名微信群”、“利得工人代表 QQ群”、“利得工人交流 QQ 群”、“利得工人新浪微博账号”等信息发布平台。这些平台根据行动的需要设置不同的开放范围,其中壹部分仅限于工人代表,并且所有的群都有专人负责。通过这些平台,工人代表团队对内可以协调统壹诉求,并据此進壹步动员和组织工人,对外则可以传播消息、阐明立场,争取社会支持。在整个行动过程中,利得工人新浪微博账号共发布了 28 期“利得工人维权简报”,这些简报内容精炼,信息丰富,每期的浏览量都过万。这就让更多社会人士关注利得工人维权过程和進展,争取到了社会正义力量的理解、同情和支持。在集体行动的第二个阶段,警方曾经干预过壹次工人会议,并在会场上抓捕了几位工人代表和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壹名工作人员。当这壹信息经过利得工人新浪微博账号发布后,由壹名学者转发,此后,这条微博被转发了 5240 次,浏览量达到了 180.1 万。在自媒体和工人的巨大压力下,警方不得不在当日晚间释放了被抓捕的工人。
自媒体也在沃尔玛工人的集体行动中得到了充分使用。2016 年春天,沃尔玛中国强行推行综合工时制,引发全国各地沃尔玛工人的抗议。在抗议行动中,工人代表建立了名为 “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的网络论坛。论坛建立初期,主要是壹些工人分享维权经验,为权益遭受侵犯的沃尔玛员工提供维权建议和法律援助。但在 2016 年 5 月沃尔玛推行综合工时制度后,论坛的参与人数急增,据统计,有超过 2 万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沃尔玛员工登陆论坛,在其中批评沃尔玛的新工时制度,为集体行动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可以说,通过这个论坛,沃尔玛的工人实现了较为罕见的跨地区联合。更有必要提及的是,通过互联网,沃尔玛工人还实现了中外工人的联手维权。2015 年 6 月,“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与美国的沃尔玛员工组织 — “我们的沃尔玛” (OURWalmart)联络,双方举行了壹个小时的网上视频会议,讨论了沃尔玛工人在美国与中国面临的壹些具共性的问题,拟定了联合行动策略,包括在社交媒体上给予相互支援。“我们的沃尔玛” 还分享了美国工人此前成功的罢工经验。20在集体行动中,工人们使用各种组织工具的技术也日趋成熟。例如,他们可以通过修改关键词来避开官方在互联网上的删贴与信息审查;工人代表在各种网络信息平台上越来越注意个人形象,耐心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并谨慎发表自己的言论。工人们通过新媒体等组织动员工具的使用,从过去的集体行动个案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他们通过微博、微信和 QQ 群来分享这些个案,讨论个案的成功策略与失败教训。可以说,组织工具的多样化不仅提升了工人集体行动的组织化程度,也增强了他们的行动动员与组织能力,更实现了跨区域、跨行业工人集体行动经验的分享和借鉴,从而使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進入了多维度展开阶段。
4.行动主体多元
在报告期内,伴随着工人集体行动强劲势头,参与行动的主体也趋于多元化。中国工人在经历了国有企业改制、私营经济兴起、传统制造业衰落、新兴行业发展等变革后,已经从过去依附于体制被动实现权利和被动维权,转为靠自己主动维权。在报告期收录的个案中,参与集体行动的劳动者已经包括过去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和现在的在岗工人、私营企业的农民工、事业单位的员工甚至公务员。需要指出的是,绝大多数工人集体行动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在不少个案中,可以看到律师、记者、学者的身影,他们利用自己的资源,为工人提供了支持与援助。
5.行动方式转型
在外界眼中,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方式不外是罢工、封锁厂门、堵路和围堵政府办公大楼。但从报告期内收录的个案中,我们发现工人的行动方式正在转型,即在采取这些集体行动方式的同时,工人们开始寻求通过集体谈判来实现他们的诉求。2010年南海本田案虽然是由社会人士在劳资之间传话斡旋使双方达成协议,但也由此开创了通过集体谈判解决集体劳资纠纷的先例。但本报告期内的个案与之相比较,有工人在行动范式选择方面的明显差异。
在南海本田案工人罢工之初,行动的带头人和参与者仅仅是以罢工做为壹种压力手段,试图以隔空喊话互不接触的方式,迫使资方对他们增加工资的诉求作出回应,并没
有刻意启动集体谈判的意识。此后,他们是在政府官员和工会的劝说下,才同意由中间人与资方谈判。因此,在罢工发生后,资方壹直找不到可以与之对话的工人代表,不得不自己提出解决方案,而工人对资方提出的三次解决方案都以“大多数人不满意”为由隔空拒绝,同时,又提不出己方回应的方案。21利得鞋厂案则完全不同。首先,工人们罢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启动集体谈判。为此,工人代表在罢工之前,就在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协助下,学习了劳动法律,接受了有关集体谈判的知识与技术的培训。在第壹阶段罢工的第壹天,工人代表就向资方提出了谈判要约,并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等9项谈判事项。
可以说,他们的罢工有壹个明确的目标 — 在给资方施加压力的同时,让资方可以看到解决争议的途径。再者,观察利得工人代表的谈判过程,可以发现,他们深谙集体谈判的宗旨是让步与妥协。换言之,罢工的目的不是发泄不满而是解决问题。在谈判中,工人们并非壹味地坚持自己的主张和诉求,在采取罢工与守厂行动给资方施加压力的时候,工人代表在谈判中也多次做出让步。可以说,工人代表在谈判过程中進退有度,在最大限度争取工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资方的利益,这样就使劳资双方在谈判中形成了共识,顺利签订了协议。
工人集体行动方式的转型说明,中国工人正以更成熟、更理性、更有策略的行动方式将中国工人运动带入壹个新阶段。行动方式的转型,既解决了以往工人罢工遭遇资方抵制与政府压制时后续无力的问题,也为资方展示了壹条解决劳资纠纷的途径,并使政府意识到,相对于无序的“群体性事件”,工人集体行动的目标是通过谈判达成妥协,而非漫无目标的情绪发泄。更重要的是,利得鞋厂工人罢工-谈判-再罢工-再谈判-达成协议的集体谈判模式,为建立中国集体谈判制度提供了宝贵的样本。遗憾的是,提供这些样本的工人和劳工 NGO 却在 2015 年 12 月遭到政府的摧残。本报告将在后面分析这壹事件。
6.行动呈扩散趋势
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呈现出明显的扩散趋势。从地区分布来看,工人集体行动继续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向内陆省份蔓延。在报告期,发生在河南省建筑业、交通业、零售业的个案均居各省首位。从 2013 年到 2017 年,广东省工人集体行动个案占全国比例从 38%下滑至 11.8%。在报告期内集体行动高发的前 12 个省份中,有 8个是内陆省份。
从产业分布看,工人集体行动正在从以制造业为主扩散到新兴行业。据我们观察,制造业工人集体行动的比例在 2014 年之后呈显著下降趋势,到 2017 年仅占该年收录个案的 21.3%。反之,服务业与零售业个案所占比例在报告期内呈逐渐上升趋势,到 2017年已经达到了 20.7%。这些行业个案上升的趋势表明,它们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吸纳越来越多的从业者,这些从业者在受雇后面临着与传统制造业工人相似的境况 — 没
有劳动合同、工资水平较低、福利待遇差、社会保险待遇欠缺等等。所不同的是,这些权益问题不但成为了工人采取集体行动的动力源泉,也使这些行业的工人成为了工人集体行动的新生力量。
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继续增长与逐渐扩散的趋势还说明,在中国集体劳动关系逐渐形成的同时,并未形成以集体谈判制度为主的劳资利益调整机制,以至于工人仍然不得不以集体行动的方式来追讨和争取权益。从这些集体行动个案中我们看到,在缺少利益代表与分配话语权的背景下,没有集体谈判制度,工人们面对自身利益受到的损害并不会善罢甘休,而是直接诉诸集体行动。换个角度来看,可以说,中国工人已经并会不断地以集体行动的方式,召唤集体谈判制度。
第二章 劳工非政府组织的制度性探索和贡献
中国的劳工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劳工 NGO”)产生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它们大多在东部沿海地区开展工作,为工人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援助、培训、工伤探访、文化休闲等服务。曾经有学者在对这类组织调研后断言,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条件下,这些劳工 NGO 的服务宗旨主要是对个体工人提供援助,因此不会对新生代工人的集体行动产生显著影响。22 而我们在对中国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研究中发现,有壹些劳工 NGO 已经从为工人个体维权的活动中抽身出来,转向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并引导工人通过集体谈判解决诉求。在工会实际缺位的情况下,这些劳工 NGO 正在承担著工会的角色。它们利用有限的资源,顶着来自政府和资方的压力,不断帮助行动中的工人发现自己的组织和谈判潜能,找回阶级意识。
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变动趋势表明,中国企业劳资矛盾的激化正在全面越过政治、经济和社会可承受的底线,工人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到亿万家庭的生活甚至生存;工薪阶层收入不合理,成为内需不足经济不振的重要原因;壹次分配不合理使得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正在工人阶级当中迅速流失。所有这些,都以迅速增加并急速扩散的集体劳动争议呈现出来。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面对壹个问题 — 如何制度化地协调劳资双方的利益?以及如何制度化地進行合理的工资分配?在这方面,劳工NGO 已经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它们在规模小、资源少、压力大的情况下,不懈地介入到劳资利益纠纷中,通过壹些成功案例,在实践中成功地探索和发展出了壹套化解劳资矛盾,将工资分配不断合理化的有效工作程序。事实上,当今中国工人集体行动的理性化、组织化发展趋势的形成,正是劳工 NGO 的工作成果。
工人集体行动的本质是工人争取在分配方面的话语权,这种话语权的载体就是集体谈判。但我们必须承认,在大量个案发生之初,工人们对分配话语权并无清晰的认识。
他们仅仅是通过集体行动来提出具体的权益诉求,并为实现这些诉求不惜冒险付诸罢工、堵路、围堵政府办公地点等行动。劳工 NGO 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工人完成组织化的过程,选举产生了工人谈判代表,提升了工人的团结意识,将工人的集体行动引入集体谈判的轨道,让人们看到了劳、资、政从三输走向三赢的可能性。
本章将以三个个案来描述劳工 NGO 介入工人集体行动的过程与工作方式。在这三个个案中,通过劳工 NGO 的指导与协助,工人的集体行动从无组织到有代表团队,从怨恨情绪驱动的无序罢工到進退自如、步调壹致以谈判为目标的统壹行动,从害怕雇主报复到保护工人代表,从不知道集体谈判为何物到娴熟地运用谈判策略,从初期的情绪化行动到后来的理性化谈判等等。总之,在这些个案中,工人们完成了壹次又壹次的自我超越,劳工 NGO 则壹次又壹次的扮演了工会应有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壹整套可以有效协调劳资关系、解决劳资纠纷的工作模式。
壹、个案简介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以下三个个案的时间跨度是从 2011 年到 2015 年,其中有两个个案不在报告期内。我们之所有选择这三个个案,旨在通过比较呈现出在五年的时间里,工人集体行动和劳工 NGO 工作模式发生的变化。
冠星案:2011 年 10 月,广东省深圳市沙井黄埔冠星精密表链厂 1200 多名工人因抗议资方克扣加班工资而举行罢工。在资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压力下,工人们转为怠工并到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请求法律援助,后由工人们聘请该所律师作为谈判顾问,与资方進行了集体谈判。经过谈判,劳资双方达成协议,资方同意补发过去五年每人每天 40分钟的加班工资,劳方也做了壹定的让步,按原有数额的 70%折算给付。这是中国第壹起在没有当地政府和工会介入的情况下,由劳资双方自己完成的集体谈判个案。
大学城环卫工案(以下简称“大学城案”):2014 年 8 月,承包广州大学城环卫业务的广电物业公司在招标中落标,随即与其雇用的 200 多名环卫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人们举行罢工后,随即选举产生了 18 名工人代表(其中 5 人为集体谈判代表),向资方发出集体谈判要约,提出谈判的具体诉求:继续留在大学城从事环卫工作,并要求落标的广电物业公司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政府协调下,劳资双方共進行了五次集体谈判,最后达成协议:(1)广电物业公司与环卫工人解除劳动合同;(2)广电物业公司按工龄向工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 300 多万元;(3)由中标的遂城公司接收全体环卫工人,他们可以继续留在大学城从事环卫工作。
利得案:此案分为两个阶段,第壹阶段始于 2014 年 12 月。2014 年 8 月间,有传言资方即将迁厂,引起工人担忧和关注,此后这壹传言得到证实。2014 年 12 月 5 日,资方向工人提出两种选择,或是到新厂工作,或是辞职,但无论那种选择都没有经济补偿金。资方的决定随即引发工人罢工。在罢工次日,劳资双方便展开了集体谈判。经过三轮谈判,历时两个星期,资方于 12 月 17 日承诺:补发加班费、带薪年假工资、高温补贴;在未来的第四轮集体谈判继续讨论为工人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事项。
从第壹阶段结束至 2015 年 4 月,在此期间,资方将工厂的生产设备及货物陆续搬走,但壹直回避第四轮集体谈判。4 月 19 日,工人开始了第二个阶段的行动并重新选举产生 19 名谈判代表。4 月 20 日,工人代表向资方提出集体谈判要求,但遭到拒绝,工人随即罢工并昼夜守厂。4 月 21 日,资方妥协,劳资遂展开第四轮集体谈判。谈判当日劳资双方达成协议:资方承诺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为不随厂搬迁的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为防止公司再次食言,1000 多工人继续守厂,使资方无法搬走剩余的设备和货物。迫于工人的压力,资方在 4 月 25 日向所有工人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和住房公积金。在此案中,工人们通过集体谈判追回的经济利益总额高达 1.2 亿元。
以上三起个案得到了国内外媒体的关注,23 也得到了两家劳工 NGO 的指导与协助,它们分别是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劳维所”)和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以下简称“打工族”)。
劳维所常年来壹直坚持为工人代理劳动争议,自 2005 年开办以来,该所受理过数千起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有相当数量的个案减免了律师费。早在 2007 年,劳维所就受深圳市总工会委托,对深圳盐田国际码头的劳资谈判中所涉及的要约及其它相关问题
给予指导。在冠星案中,劳维所律师应工人邀请担任集体谈判顾问和首席谈判代表。
打工族成立于 1998 年,是全国第壹家劳工 NGO。该机构壹直以农民工维权为工作重点,其首创的对工伤工人的探访服务模式被广东省总工会所借鉴,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该机构在协助个体工人维权过程中体会到,这种个体援助带有很大局限性,遂在 2010年时進行了工作模式转型,尝试以集体谈判作为维权的工作重点。该机构介入了大学城案和利得案。
二、劳工 NGO 的工作模式
基于对三个个案的观察并结合媒体报道,我们将劳维所与打工族指导、协助工人進行集体谈判的工作模式做如下总结。
1.接受工人求助
在集体行动初期,工人们仅仅是要表达壹些共同诉求,例如,要求资方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但他们往往不知道如何提出诉求、向谁提出诉求,更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些诉求。由于在企业内没有劳资双方对等谈判的渠道,企业工会又长期受到雇主控制,工人们在通过集体行动将其诉求“公开化”与“社会化”的同时,常常会到劳工 NGO 寻求帮助。在集体行动遇到障碍时,也会寻求劳工 NGO 的指导。
在冠星案中,工人曾经罢工半个多月,但资方先是态度强硬不予回应,后来想与工人对话又找不到代表,当地政府也派出警察進驻工厂。在面临这种僵局之时,罢工工人找到劳维所请求提供法律援助。
在大学城案中,工人们最初曾找过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但都没有得到回应,迫使他们静坐示威。后来,工人与打工族取得联系,请求帮助。
在利得案中,工人们在发现资方有减少订单、转移设备等搬迁迹象时,就与打工族联系,寻求帮助。
工人们在集体行动时选择到劳工 NGO 寻求帮助,是基于平时对这些机构的了解和认识。这些劳工 NGO 虽然资源有限、能力有限,却壹直秉持着帮助工人的初心。凭借多年向工人提供法律援助与生活服务,机构成功的在所在地周边企业的工人中赢得了尊重和信任。这是工人在集体行动遭遇障碍的时候,第壹时间到劳工 NGO 求助的主要原因。
在工人们的心目中,劳工 NGO 是他们可信任的倾诉对象和行动后盾。
2.帮助工人整理诉求并完成组织化过程
工人在启动集体行动之后,往往面临壹些技术上和结构性的障碍,如诉求繁杂、组织程度低、搭便车者多、集体行动后续乏力等等。大量工人集体行动夭折或无结果或以与警察的冲突告终的原因正在于此。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会首先了解和整理工人的诉求,随后,通过帮助工人召开会议,与工人壹起将诉求進行整合。帮助工人通过会议壹起整合诉求的过程,以及最后诉求被成功整合,起到了使工人们统壹行动目标,提升组织化程度的作用。
在冠星案中,工人集体行动的导火索是公司将打磨部的计件工资制改为计时工资制,但工人们后来发现,资方长期将工人每天 40 分钟的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当工人与劳维所正式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之后,劳维所律师很快将工人们的集体诉求锁定为要求资方将五年内每天 40 分钟休息时间算作工作时间,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在大学城案中,200 多名工人在寻求当地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时,曾经提出过多项诉求。在打工族介入之后,工作人员将工人们诉求整合为两项,即 “继续留在大学城从事环卫工作,要求广电物业公司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利得案中,工人在行动之前就与打工族联系,并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完成了诉求整合,从而在罢工启动次日,当资方表示愿意与工人代表進行集体谈判时,工人代表很快拿出了包括“保护工人代表、协商安置方案、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付加班费和高温补贴、给予带薪年假和产假待遇”等在内的 13 项集体谈判诉求。
当工人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表达不满时,他们已经有了各种诉求。不过,这些诉求往往形成于工人对资方长期不满而积累的情绪中,诉求虽多却松散,有时甚至相互矛盾。
基于此,劳资双方其实壹直是在宿命式地等待这冲突的爆发。
当集体行动爆发,面对工人繁杂的诉求,资方与政府往往无所是从,進而会采取抵制与压制态度,劳资关系便会迅速陷入僵局甚至激发工人更加激烈的行动。劳工 NGO 通过协助工人整合诉求,首先是将工人们整合成为壹个团结的的群体,最大程度地消除了工人的胆怯心理、搭便车想法或是法不责众的闹事心态。而当工人们原初散乱的诉求被整合统壹起来之后,他们不但了解到这些诉求的法律依据,更能够進入价值观的层面,认识到工人与老板、资本与劳动在生产过程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从而使工人对于自己被整合以后的诉求更加理直气壮。换言之,通过劳工 NGO 的介入和培训,原来壹盘散沙并将自己视为无助弱势群体的愤怒工人,开始在阶级意识上有所觉醒,成为具有射秽主义价值观的新工人。这在利己主义横行、全民崇尚金钱权力、价值观混乱的当下尤为珍贵。
3.协助工人选出自己的代表
在所有自发的工人集体行动初期,都会有人负责联络、动员和组织工作。但由于这些人不是工会干部,所以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为了躲避组织行动带来的风险,他们只好隐藏自己的身份。因此,集体行动中往往出现这种场面,当资方要求与工人代表对话时,无人出面回应或者明确告诉资方“没有代表”,或者声称“我们都是代表”。劳工NGO 认为,当行动者规模较大(例如数十人以上)时,壹定要有身份明确的工人代表,要有壹个由工人代表组成的领导集体。这样做对于代表来说虽然个人风险增加,却能大大减少工人当中的法不责众心态,使整体行动更加理性负责。而当劳方出现选举产生的代表之后,资方虽然有可能对这些代表進行利诱或逐个打击,从而瓦解工人的集体行动,但同时也增加了资方愿意進入谈判的成数。因此,劳工 NGO 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整理出诉求之后的第二项工作,就是协助指导工人通过选举产生集体谈判代表。
在劳维所介入冠星案后,律师们就指导和组织罢工工人选举代表。当工人选举出来自各生产部门的 12 名工人代表后,律师又要求工人们签署了授权书。
当打工族介入大学城案后,他们组织罢工工人召开会议,会上选举产生了 18 位工人代表。随后又召开了工人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 1 名总代表,5 名谈判代表和 3 名经费审查代表。
在打工族介入利得案初期,他们就协助该厂工人选举产生了 65 名工人代表。在 2014年 12 月 6 日第壹次罢工之后,工人们从 65 名工人代表中选出了 13 名谈判代表。在行动的第二个阶段,鉴于部分工人代表怠于履行代表职责,打工族又协助工人重新选举产生了 19名集体谈判代表。
在大量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或者没有工人代表,或者代表合法性不足。有些个案找不到工人代表,有些个案工人代表的身份不明确,还有些个案是由几位胆大声高的工人自己站出来做代表,很少有经过正式的选举程序,更少经过工人授权。这壹问题导致工人集体行动往往很快進入散乱、无序局面,有时资方即使想与工人谈判也找不到谈判对手,政府要介入协调也只能壹个人壹个人地劝说。当工人们在劳工 NGO 的指导下选出自己的代表后,他们原有的散漫无序的自由结合状态就变成了相对有序的团结组织状态。
这就为劳资之间進入集体谈判创造了条件,使劳方的诉求整合变得可能。
在工人选出代表之后,由于没有工会干部的身份,理论上代表仍然不受法律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劳工 NGO 便会指导工人签署对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在集体行动和集体谈判期间具有与政府、资方和官办工会沟通、谈判、签署协议等方面的权利。签署授权委托书后,工人代表与被代表的工人之间也就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代表要对工人们的权益负责,工人们也要服从代表的领导,并有责任保护代表。
实践证明,通过民主程序选出的工人代表,尤其是在经过委托授权程序之后,大都能够在行动中胜任代表的角色。他们中间大多数人在行动中都能够保持坚定的立场,不为资方与政府的利诱与威胁所动,这也让他们赢得了工人们的拥护与支持。通过选举与授权程序,也让工人们认识到,他们既要信任、支持和保护工人代表,也有权在代表不称职或不认真履行职能的时候通过程序撤换他们。
4.培训工人代表
工人代表经工人选举产生后,他们要面对壹系列的问题:如何做让工人满意的决策;如何防止工人被分化;如何与资方理性沟通、诚意谈判;如何在谈判中既能作出让步妥协又能坚守住谈判底线;如何与工人及时通报谈判進展等等。另外,代表还要认识到,他们是在代表工人而非代表自己谈判,不但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而且要承担责任。然而,绝大部分工人代表都没有集体谈判的经验,甚至缺少对集体谈判基本概念与知识的了解。
在此情况下,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后的第三项工作,便是对当选的工人代表進行培训。培训内容涉及集体谈判的劳资平等原则、代表对工人的责任与义务、谈判技术、谈判步骤、谈判规则、法律条款、举止言行、让步妥协原则等等。
在 2011 年的冠星案中,劳维所是在工人启动集体行动后已经与资方陷入对峙时,受工人之托介入此案的。当时,因为要准备与资方谈判,劳维所没有足够的时间对工人代表進行培训,加之此案谈判由劳维所律师担任首席谈判代表,因此对工人代表的培训并非是劳维所介入此案的工作重点。在此后的两个个案中,劳工 NGO 已经意识到对工人代表進行培训的重要性,并在代表选举产生之后不失时机的展开培训。
在介入大学城案后,打工族协助工人代表组织召开了 9 次全体工人会议和 10 次工人代表会议。这些会议除了选举工人代表、商讨行动策略、通报谈判進展等内容外,还有培训的内容。这使工人代表在参与会议的过程中,逐渐学习领会了集体谈判的意义、程序、技术和规则。
在利得案,当打工族在接受工人求助后,就开始培训工人代表。在工人的行动过程中,他们协助工人代表召开了 1 次部分车间工人大会、6 次代表座谈会、1 次全体工人代表大会预备会、2 次全体工人会议、2 次谈判代表座谈会。
经过劳工 NGO 的壹系列培训,使工人代表们能够在短时间内進入工人谈判代表的角色并履行职责。当他们掌握了集体谈判的程序和技术之后,就能够在谈判中围绕工人的集体诉求,有理有据地坚守谈判底线并把握让步妥协的尺寸与时机。正是因为这些工人代表的出色表现,才使得工人们的集体诉求多数都能够得到实现。
5.协助指导工人進行集体谈判
劳工 NGO 敏锐地察觉到,激化劳资矛盾和引发工人集体行动的主要原因,是资方狭隘的短期利益驱动,是资方在原始管理方式中表现出来的傲慢和粗暴。劳工 NGO 相信,劳资之间因利益而生的纠纷是这种资方思维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必然产物,而集体谈判不但是解决劳资纠纷的首选,也是纠正资方管理落后方式,使其得以進步的最佳途径。因此,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时,会着重培训工人谈判代表如何保持理性态度,如何在与资方讨价还价过程中保持对对方的尊重。尤其是,无论是在谈判桌上,还是在为了把资方逼回谈判桌而采取的罢工行动中,都杜绝使用情绪化的、有伤对方尊严的语言。
这种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的姿态,不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有效的把资方拉向谈判桌,更能够为长远建立劳资之间的信任打下基础。
在完成了诉求整合、代表选举、代表培训等工作之后,劳工 NGO 会鼓励工人向资方正式提出谈判要约。壹旦進入集体谈判,劳工 NGO 还会继续为工人谈判代表提供指导。
在现实中,以怨恨情绪启动的集体行动,虽然在初期看似声势浩大,但如果在短时间内没有工人愿意站出来作代表,则难逃以冲突开始并以冲突告终的结局。实践中,面对组织化程度较高且有明确代表的工人群体时,资方愿意接受工人代表谈判要约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地方政府也更愿意从中斡旋,说服资方坐到谈判桌旁。壹旦这些谈判条件具备了之后,劳资谈判往往就会启动。而在随后的谈判过程中,劳工 NGO 的工作人员或是应工人邀请担任谈判首席代表,或是担任场外指导的角色,这些都为谈判的顺利進展与谈判的质量提供了保障。
在冠星案中,工人们聘请劳维律所主任段毅律师作为他们的首席谈判代表。段律师在此前曾经参与和指导过深圳几起劳资纠纷中的集体谈判,深谙谈判的规则与程序。在资方接受了工人代表提出的谈判要约后,劳资双方随即召开了谈判预备会议。在会议上,段律师指导双方确定了双方谈判代表的人数及构成、旁听人员资格、谈判中止机制、第三方参与规定以及谈判会场纪律等等。在谈判中,他又在履行首席代表职能的同时,在持不同意见的谈判代表之间進行协调,向工人们通报谈判進程,解释谈判的阶段性成果。
在大学城案中,打工族两名工作人员被工人聘为谈判顾问参与谈判。在此案初期,资方持强烈的抵触态度,向工人代表施加压力,后来在当地政府的斡旋下,才勉强同意与工人代表谈判。在谈判中,资方的抵触情绪依然严重,多次缺席会议,这种做法曾经影响到工人代表的心态。对此,打工族工作人员壹方面给工人代表打气,壹方面协助工人代表制定了连续罢工迫使资方让步的应对策略。事实证明,这种策略非常有效,经过 12 天的罢工,终于迫使资方与工人代表达成协议。
在利得案中,在打工族的协助下,工人代表在罢工之初就提出集体谈判要约,在第壹个阶段(2014 年 12 月),劳资双方已经就加班费、高温津贴、带薪年休假工资补偿等事项达成协议。但在第二个阶段(2015 年 4 月),资方拒绝与工人代表再就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工龄补偿事宜進行谈判,部分工人谈判代表也在资方的威胁利诱下不愿履行职能。打工族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工人重新选举了新的工人代表,制定了再次以罢工、守厂方式迫使资方回到谈判桌旁的策略。
在指导工人集体谈判时,劳工 NGO 秉持的理念是,劳资间的利益分歧完全可以由劳资双方自己通过谈判解决。因此,在介入个案的过程中,劳工 NGO 始终尊重工人的主体性,协助工人与工人代表建立委托授权关系,然后协助工人代表進行集体谈判。无论是接受工人委托担任首席谈判代表或谈判顾问,还是在幕后指导工人代表進行谈判,他们会始终尊重工人和工人代表的意见。当工人代表与工人之间就妥协让步与否发生争执时,他们扮演的是协调人角色;当工人代表在谈判中遇到难题时,他们扮演的是建议者角色;当工人代表受到资方报复与政府打压时,他们扮演的是“娘家人”角色。可以说,在整个集体谈判中,劳工 NGO 是工人与工人代表的强大后盾。实践中,劳工 NGO 的这种工作方法,成功的使每壹次集体谈判从始至终都是工人自己的集体谈判。
实际上,在劳工 NGO 的指导下,工人代表在谈判中也证明了自己完全有可能自主、理性地处理在集体行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够在集体谈判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找到劳资间利益的平衡,最终完成壹个真正的集体谈判。
6.保护工人代表
在工人集体行动中,工人代表是资方利诱、威胁和打击的重点,地方政府出于维稳惯性与政绩考虑,也会有目标地压制工人代表,对他们采取强制性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劳工 NGO 意识到,保护工人代表是工人集体行动中的关键壹环。他们为解决这个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工人代表遭到资方威胁与报复、政府打压之后,他们会组织工人采取各种不同的行动支援工人代表,包括组织工人营救被抓捕的代表、到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在法庭上为工人代表辩护、为工人代表争取复工或者经济补偿等等。
在劳工 NGO 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工人意识到了保护代表的重要性,他们开始在集体谈判中提出保护工人代表、禁止资方任何形式的报复等等要求,当工人代表被警方拘捕之后,他们也会积极参与劳工 NGO 组织的营救行动。
在利得案中的第二个阶段(2015 年 4 月),当地警方曾在工人召开的壹次会议中,出动近百名警察包围会场,抓走几名工人代表和壹名打工族工作人员。打工族随后组织工人展开营救行动,数百名工人在当地派出所门前聚集,高喊“放人”的口号,迫使警方不得不在数小时后释放了被抓捕的人。
劳工 NGO 在保护工人代表方面所做的工作,在具体介入的个案中极大地鼓舞了工人及代表的士气,使工人们与他们的代表更加紧密地团结到了壹起。更加重要的是,这壹做法,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工人在组织集体行动时仿效。
对比上述五年间发生的三起集体谈判个案,我们看到,从冠星案的工人们聘请律师做谈判首席代表,到大学城案工人代表与劳工 NGO 工作人员壹起谈判,再到利得案劳工NGO 退居幕后、由工人代表自己谈判,工人们在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纠纷中的自主性在逐步提升。这表明,在劳工 NGO 的协助下,工人们完全有能力将初始阶段情绪化的集体行动,转化为理性的集体谈判。这壹过程中,工人们所需要的,不过是来自劳工 NGO这样的外部机构来启发谈判的意识,以及培训谈判的技巧。
三、劳工 NGO 对中国集体劳动关系建设的贡献自从 2011 年中国劳工 NGO 开始以推动集体谈判为目标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以来,我们看到了它们对中国集体劳动关系所作出的巨大贡献。这些贡献可以归纳为引导、引路和引领。
1.引导工人的集体行动進入集体谈判的轨道
工人从南海本田案不会谈判、不参与谈判,到冠星案选举产生工人代表,并由工人代表委托律师协助谈判而达成劳资协议,再到大学城案由劳工 NGO 协助谈判而达成劳资协议,最终发展到利得案由工人自己作为谈判主体直接与资方达成劳资协议。从这些个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劳工 NGO 的引导下,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呈现出壹条从无序行动到有序罢工再到理性集体谈判的清晰路径。在这条路上,中国工人正在从壹个“自在”
的阶级走向壹个“自为”的阶级。
劳工 NGO 在将工人集体行动引入集体谈判轨道方面有如下贡献。
第壹,整合利益诉求,为工人团结与集体行动奠定了基础。
在所有工人集体行动中,工人们所提出的都是壹些非常具体的利益诉求,例如,追讨工资、增加工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虽然,工人们选择了聚集起来壹道争取权益,但在诉求方面却不壹定相同。这当中,有不同性别工人之间、不同工龄工人之间、不同工种工人之间等等诉求差异。这些差异直接影响到工人群体的团结程度与行动的持续时间。因此,要将临时聚合起来的工人变为壹个团结的群体,首先需要的是在这个群体中形成对共同诉求的认同,同时也要兼顾利益诉求的差异。共同利益的诉求是团结的基础,兼顾差异则是维持团结的必要条件。正如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所言,认同是壹种被称为“集体意识”的东西,是将壹个共同体中不同个人团结起来的内在凝聚力。24在劳工 NGO 介入个案初期,他们首先要帮助工人将不同类别的诉求整合为统壹的、全体成员都认可的诉求,将零散、繁杂的诉求梳理成目标相对集中的壹组诉求,并根据谈判的需要对这些诉求進行排序,将组内各种诉求变为带有不同目的的谈判砝码。然后,劳工 NGO 要协助工人代表将整理好并排好序的诉求制作成书面文件,向资方提出谈判要约。与此同时,还要指导工人代表设计包括罢工在内的集体行动方案,以配合集体谈判的進程。
第二,以理性动员取代怨恨驱动。
由于没有集体谈判制度,工会又不能代表工人進行谈判,以致于中国工人在企业内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从而使劳资关系中矛盾不断积聚和发酵。企业工人长期无组织、无代表,他们的积怨往往只能以突发集体行动的方式展开,并以发泄不满为目的。因此,集体行动初期,往往能够爆发出惊人的能量。大部分工人集体行动都有无预警、无节制、无明确代表与诉求的特点,壹旦遇到强硬的资方会变得更加愤怒但茫然无措;遭到政府压制只能忍气吞声。
劳工NGO认识到,工人集体行动的最初动员机制大多是工人们长期怨恨积累的突然爆发,这就使得他们的行动缺少理性与秩序。为此,劳工NGO希望改变工人集体行动的动员机制。首先,他们通过对工人和工人代表的培训,将其怨恨情绪转变为理性的权利诉求;通过民主选举代表,将松散的聚合形态转变为壹个有代表者与被代表者的团结的群体;通过对劳资谈判的设计与指导,将无序的、情绪化的集体行动转变为有序的、理性的集体谈判。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劳工NGO为工人提供了壹个倾诉的渠道。工人们的怨恨之所以积累,是因为在工厂专制落后的管理体制下,即使有不满也完全没有发泄渠道。当劳资纠纷发生之后,资方的傲慢态度、公开威胁与报复,再加上政府官员的漠视与冷淡,会使工人的怨恨感更为强烈。这个时候,劳工NGO的介入,至少为工人提供了壹条纾缓怨恨的渠道,使工人们在劳工NGO机构的办公室里或者行动的现场,有了壹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劳工NGO的这项贡献对促使地方政府理性介入也能够产生重要影响。此前,政府壹直视工人集体行动是群体性事件,也就是不稳定因素,并往往不加思索地施以压制手段。
为此,不惜动员大量资源,并造成了政府与工人之间直接对峙的局面,使政府的合法性不断流失。劳工NGO将工人集体行动引入集体谈判的轨道,面对理性谈判的工人,政府没有了出动警力压制工人的“理由”。政府将会发现,过去基于维稳思路设计出的应对策略已经失去了应用价值。这种情况下,将有可能促使政府转变惯性的维稳思维,从临时性、功利性的惯性维稳中跳出来,从而更加开放的進行长远解决方案的探索。可以说,劳工NGO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推动了政府在劳资纠纷中的角色转型,使政府不断从劳资纠纷中偏袒资方的态度,逐渐走向中立。
第三,启发工人的阶级意识。
劳工NGO的工作启发了内在于工人当中的阶级意识。通过对工人谈判代表的培训,工人们认识到,各工种之间、不同技术档次之间工人的诉求,既有差异又有共性。为了在具体个案中强化工人团结,完成集体谈判,劳工NGO在帮助利益有差异的工人们找到共同利益的同时,更使工人们认识到,大家共属壹个阶级,必须团结壹致才能获得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必须兼顾少数人利益,才能最大程度的把工人团结在壹起。个案谈判的达成固然重要,长远的阶级意识的觉醒,更加重要。
2. 在中国工会转型中承担引路人的角色
劳工 NGO 对个案的介入,形成了壹种对官方工会的示范效应。
進入本世纪以来,尤其是工会改革以来,壹方面,全总不断以喊口号的形式强化工会接受共产党领导,另壹方面,企业工会“去工人化”和“老板化”的速度却在加快。
各上级工会实际上已经没有了企业工会,放弃了在企业层面代表工人進行集体谈判这项工会的核心职能。总工会离活生生的劳资关系越来越远。
其实,工人已经用集体行动对全总表达了最大的不满。他们除了在行动中摒弃企业工会,在集体行动启动之后,也不愿找地方工会请求援助。而劳工 NGO 则认为,工会法对工会代表和维护工人权益的职责,规定的非常明确。尽管中国工会存在严重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并非不可解决,关键是要让工人认识到,企业工会和各级总工会都是工人的工会,作为工人,必须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工会事务,才能使被官僚们把持了的工会回归到工人手中。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的工作中,成功地对工会应当承担的角色作出了示范,并创造了壹套可被各级工会复制和嫁接的工作模式。
总体来说,劳工NGO最为宝贵的贡献是,它们在介入个案过程中发动工人、组织工人、引导工人的实践经验,以及凭借这些经验,在赢得工人信任,获得工人认可与赞赏的同时,提升了工人的阶级意识。这些经验曾对广东省总工会的工作发生过重大影响。
2014年10月,广东省总工会成立了劳动争议应急处置分队,并要求,在群体性劳资纠纷发生之后,应急分队要“第壹时间到达劳资纠纷发生现场,第壹时间把工人组织起来,第壹时间搭建劳资双方协商平台”。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还要求,应急分队到达工人罢工现场后,要代表职工,要站在工人的立场上说话办事,不能站在资方那边说话办事,也不能完全站在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立场上说话办事。25 不难看出,广东省总工会提出的“第壹时间把工人组织起来”、“搭建劳资双方协商平台”、“要代表职工,要站在工人的立场上说话办事”等要求,是复制了劳工NGO在工作中所坚持的原则。
可以说,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时,劳工 NGO 实际上承担了工会本应承担的角色。不过它们的目的并非像某些阴谋论者所指的“要取代工会”,而是为工会工作制造了壹个可复制的样本,这个样本生动地演示了工会应当作什么,以及现实中可以做到什么。不过遗憾的是,就在广东省总工会建立了应急分队壹年后,2015 年 12 月初,这个样本的创造者之壹——广东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就遭到了当地政府的毁灭性打击。
3. 引领中国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建设
劳资矛盾原本内生于企业内的利益分配不均、权力地位不平等。面对资本的财力与管理的权力,工人要达成合理公平的分配,就必须依靠集体力量,也就是工会。由工会组织代表工人,通过与资方的集体谈判,才能使工人利益获得制度性保障。遗憾的是,在中国集体劳动关系形成的同时,并没有同步发展出壹套集体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总工会也没有转向代表工人利益,使得马克屎“工资作为工会目标”之说却沦为笑柄。26也正是因此,中国的集体劳动关系陷入了壹个恶性循环:雇主违法侵权 — 工人不满积聚 — 突发集体行动 — 政府协调或者压制 — 劳资矛盾再次积聚。可以说,全总未能应劳资关系的发展变化而发挥应有作用,是中国劳资关系趋于恶化、工人集体行动持续发作但却始终没能够建立集体谈判制度的最重要原因。
在工会长期缺位的情况下,为了创造将恶性循环导入良性渠道的模式,劳工 NGO 在近年来壹直带着真诚的工人阶级情感,不断介入工人的集体行动。他们顶着来自雇主、政府、警察的压力,接受工人的求助、帮助工人整理诉求、协助工人选出自己的代表、为工人代表提供集体谈判培训、协助工人发起集体谈判、与工人壹起保护工人代表。劳工 NGO 所做的壹切都是在为集体谈判制度建设搭建平台。这是壹个解决利益纠纷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松散的、愤怒的工人群体,可以被整合为团结、理性的群体,资方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找到可以谈判的对手和伙伴。
劳工 NGO 的工作引领了中国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建设。中国政府壹直秉承个体劳动关系调整的原则,从 1994 年颁布的《劳动法》到 2007 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这个原则壹直延续著。然而,当中国的劳资关系自本世纪初从个体化向集体化转型以来,这个贯穿于中国劳动法律与劳动政策的原则逐渐显现出巨大的缺陷。第壹,现行的劳动法律体系对劳工三权的规制存在严重的缺陷,即组织结社权虚置和集体争议权(罢工权)缺失。第二,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以个体劳动争议为对象的,已经无法应对集体劳资纠纷。第三,现行法律体系以政府行政力为依托,但事实已经证明,集体劳动关系壹直处于政府失控的状态且这种状态愈演愈烈。
劳工 NGO 的个案介入,在壹定程度上弥补了集体劳动关系失调、集体劳资纠纷失控的缺陷,为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建设提供了壹股推力,它们的工作模式与经验对调整机制的建设提供了如下可以借鉴的第壹手资料:
(1)劳工三权的立法借鉴。劳工 NGO 介入工人集体行动后,使工人的组织权与罢工权的立法规制需求骤然扩大,并已成迫在眉睫之势。这些个案都凸显了壹个事实,即工人已经组织起来并将自己的利益分配诉求付诸于集体行动。因此,无论法律是否有所规定和如何规定,这些集体行动的事实已经对集体劳动关系立法提出了强烈的要求。而劳工 NGO 在介入个案后的具体工作中,就如何组织工人、如何采取理性的集体行动实现利益诉求等方面,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立法机构可以从中获取立法启迪与立法观念的转变,進而开启中国劳动法律中劳工三权的建设。
(2)集体谈判的立法借鉴。劳工 NGO 介入的成功个案,均得益于不同方式与内容的劳资谈判。此类谈判个案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中集体谈判机制的雏形,其中工人对谈判过程的实质性参与更体现了集体谈判机制的核心。这种以劳资谈判解决劳资纠纷的方式,对中国集体谈判立法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在谈判代表的选举、谈判的启动、谈判的要约与承诺、谈判程序、谈判行为规范等等方面,劳工 NGO 都已经探索出壹套行之有效的规则与程序,这些规则与程序为中国集体谈判立法提供了重要借鉴。
(3)工人代表保护机制的立法借鉴。因为中国劳动法律壹直秉承个体劳动关系调整的原则,工人代表保护机制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壹直是个空白。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壹直致力于工人代表的保护工作,并针对法律中的缺陷与不足做了大量的调研与建议工作。事实证明,要使集体劳资关系進入正常调整的轨道,法律必须对工人民主选举的工人代表提供必要的保护,这不仅是建立劳资之间正常对话谈判机制的重要保证,也关系到政府是否可以在劳资关系中保持公正的立场、中立的角色和社会公信力。而劳工 NGO 为保护工人代表所设计和采取的壹系列措施,可以为这方面的立法提供借鉴。
(4)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立法借鉴。在我们收录的个案中,几乎找不到通过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个案,这说明,现有的争议处理程序已经无法解决发生集体行动的劳资纠纷。如何建立有效的程序去处理此类集体劳资纠纷,将是未来中国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的重点。劳工 NGO 在介入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承担了工人群体代表的角色,并在没有现成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开拓了壹条有效处理集体劳资纠纷的途径。事实证明,劳工 NGO 对工人集体行动个案的介入,除了对工人集体行动的理性指引并将冲突导入谈判的轨道,还旨在促使资方对工人诉求予以及时回应,推动政府对纠纷予以积极斡旋。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劳工 NGO 在介入中形成了壹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与规则,包括工人代表选举、谈判要约方式、诉求表达程序、谈判会议规则、集体行动的组织与启动等等,这些都对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立法具有借鉴意义。
然而,就在劳工 NGO 努力突破自身局限性,尽心尽职地服务工人,为中国工人运动做出了巨大贡献之时,他们也在报告期内遭到了政府的毁灭性打击。2014 年 12 月 26日,打工族主任曾飞洋在办公室被不明身份人士殴打;2015 年上半年,向阳花女工中心、青草劳动服务部、南飞雁、烛光等劳工 NGO 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财务调查、关闭、注销等各种干预和打压;2015 年 4 月 13 日,打工族主任曾飞洋和工作人员孟晗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南村派出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传唤;2015 年 12 月 3 日,打工族数名工作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2016 年 9 月 29 日,打工族工作人员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定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有期徒刑缓刑的处罚;同年 11 月 3 日,打工族工作人员孟晗获有期徒刑壹年九个月的处罚。
这里,中国劳工通讯对政府打压劳工 NGO 的做法表示极大的愤慨,对受到不公正处罚的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这些劳工 NGO 对中国集体劳动关系建设做出的贡献将加载中国工人运动的史册。
第三章 对中华全国总工会改革的分析
2015 年 7 月 6 日,中共中央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在此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讲话中提示,“由党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壹次”。
27 习近平在讲话中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7 月9 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進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群团组织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蓋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够问题突出。
7 月 23 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内部通知,宣布在中华全国总工会進行改革试点。11 月 9 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自此,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全总开始了第四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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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总改革不同以往。壹是中共中央从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到发出群团工作改革《意见》,再到宣布全总作为改革试点,期间仅有两个半星期,工会改革之紧迫性可见壹斑。二是中共中央在《意见》中,罕有地承认“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并指出群团组织改革“事关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三是过往群团组织新任领导人上任之初,往往会推出壹些标新立异的新政作为新官上任的三把火。而这次改革则是由中共中央自上而下启动和操作,包括总工会在内的群团组织领导人则处于被动地位。
四是中国群团组织有共青团、全国妇联和全总三家,而此次改革以全总为试点。以上迹象说明,中共中央对全总此次改革寄予了厚望。
壹、为什么中共中央要求全总改革
为什么要求全总改革?尽管中共中央与全总对这场改革的原因各有说法,我们则认为中共发动这场改革有以下原因。
1. 贫富悬殊引发中共政权合法性的危机
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创造了令世界惊叹的奇迹。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综合国力大大提升,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生活和生产资料也不再匮乏。在经济发展的背后,是付出汗水甚至血泪的数亿中国工人。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变动呈现较低收入户占比下降、较高收入户显著上升、中等收入户呈徘徊并且略有下降的局面。29根据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中国民生发展报告 2014》,顶端 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壹以上的财产,底端 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 1%。30 中国的基尼系数在 2008年曾经达到了 0.491,此后虽然逐年下降,但在 2016 年仍然达到 0.465,还是高于国际警戒线的 0.4。
31 中国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均,贫富两极化问题极其严重。这样的收入结构,动摇了中共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所以,中共中央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要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的目标。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中共领导人壹直将政权合法性建基于经济增长。但是,中国持续数十年的经济增长是以工人农民承受的低收入、社会保障不足、环境破坏、资源浪费作为代价的。如果中国社会贫富之间的巨大差距壹直持续,民众的承受能力终究有限,他们在分享不到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又眼看着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日益升级,最终将质疑那个曾经承诺带给他们幸福生活的政权合法性。此时,包括劳资矛盾在内的社会矛盾会总体爆发,首当其冲的便是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中共领导人认识到这壹迫在眉睫的危机,并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目标。
2. 改革、发展与民生、分配背道而驰
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艰难的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在这壹过程初期,执政党为了推动改革与开放,采取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战略,在壹段时间内以低价劳动力换取经济的高增长率,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改革开放已经历时四十年,在如此长的时间里,政府放任雇主沿用二十世纪初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管理模式盘剥工人,压低工人工资,政府至今仍无意建立劳资集体谈判制度,则是不能容忍的。事实上,在这壹过程中,改革、发展与民生、分配背道而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劳动者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工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未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增长,劳动者的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如果继续延续改革开放初期定下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发展之路,社会民众将难以分享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中国共产党领导层开始意识到,经济的发展如果继续以牺牲工人利益为代价,继续强调发展效率而忽视民生与分配公平的话,政权的合法性将随时坍塌。故此,中共中央在 2013 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16 年 3 月,中央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 年)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完善初次分配制度”。2017 年,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对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就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描述作出重大修改,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由此可见,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尤其是初次分配制度不能体现射秽主义制度的核心价值观,壹再被提到了中国最高决策层的议事日程上。
可以说,在现届中共领导层上台之前,分配问题壹直没有得到最高决策层的重视。
尽管中国在 1993 年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1994 年有了《劳动法》、1999 年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这些制度仅仅是为工人提供了最低收入与最低生活条件的保障,与建立合理公平的初次分配制度关系不大。这些制度可以保障工人工资的底线增长,也就是可以活下去,但却不能保障分配的合理性,也就是不能保证活得好。从宏观角度来说,不能有效缩小社会收入差距,改善贫富悬殊,也无助于扭转中国劳资关系中资强劳弱、权力不均衡的格局。
事实上,频繁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既是壹种民众对社会分配不公的反应,也是劳动者在分配中没有话语权的结果。因此,分配问题正在影响着数亿中国工人及家庭,進而削弱著中共政权的合法性。
3.执政党对全总的厚望
鉴于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鉴于巩固政权合法性的需要,鉴于全总持有数亿中国工人法定利益代表的身份,中共中央对全总承担起解决初次分配问题、缩小收入差距的重任,寄予了高度的期望。
早在 2013 年 10 月,也就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前两个星期,习近平便打破惯例,召集当时刚刚履新的全总领导班子全员到中南海做了壹次集体谈话。据官方报道,在这次谈判中,习近平要求全总“要使中国梦真正同每个职工的个人理想和工作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并提出,工会工作的重点“就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要保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不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习近平召集的这次集体谈话,壹是形式和规格之高前所未有,二是语重心长,对全总寄予厚望。与此可见,他在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之初,对全总的工作虽然很不满意,却也相信全总能够在关键时刻担起重任,解决数亿工人与执政党人心向背的问题。
从执政党的角度看,全总既然具有代表工人的身份,就应当承担组织和代表工人、维护工人权益的责任。在企业层面,工会将与雇主通过集体谈判增加工人收入和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在企业外,地方工会应当拿出可行的方案,协助政府搞好宏观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也就是说,中共最高领导层认为,工会代表工人实现中国梦,可收民生和政权合法性壹举两得之效。
但是,全总领导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习近平和中共中央的期望做出了自己的解读。全总将中共的期望和要求解读为,加强体制的原有设计,继续工会多年来体制内运行的规则。
面对风起云涌、逐年增长的工人集体行动,面对执政党在生死存亡之际推出的工会改革,如果全总各级总工会继续无所作为,继续把数亿工人与中共人心向背不当回事,继续避重就轻,甚至回避改革难点,将工会改革当作壹项任务按期交差的话,中国工会将又壹次错失改革机会,并将中共陷入万劫不复的合法性危机。与此同时,中国工人不会因为总工会不作为而放弃行动,相反,工人的集体行动将会不断進入新的高潮。
二、全总改革的措施与成效
1.全总的改革措施
2015 年 11 月由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的《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至今没人见过这份文件的庐山真面目。搜遍全网,能够找到的不过是全总领导人关于此次改革的壹些讲话和访谈。对比中共深改组会议所作出的其它决定均公示于众的做法,全总将这份改革方案秘而不宣,不知道是谁的主意,用意何在?试想,各级地方总工会的工作人员看不到“方案”原文,只能通过上级口头转述再上级的说法,如此工会改革,说它没开头就已经失败了,并不为过。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全总第壹副主席李玉赋在就全总改革试点答记者问中提到,本次工会改革总体思路是去“四化”(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增“三性”(即政治性、先進性、群众性),改革包括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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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组织体制改革方面,全总及上海、重庆两个试点工会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将壹批农民工安排到各级工会兼职副主席,或者让他们担任各级工会执委会委员,又将壹些地方工会合并、裁撤了壹些职能部门,称为“优化机关组织架构”。
在管理模式方面,实行了工会干部的兼职、挂职制度,即下级工会干部到上级工会兼职、上级工会派干部到下级工会挂职;同时,拓宽各级工会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强调机关干部应当有基层壹线的工作经历和群众工作经历。
在运行机制方面,为改变基层工会现状,全总及试点工会提出了工会工作要“重心下移、力量下沈”。例如,以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等为重点组建;创出了壹些新的工会组建方式,例如,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等;为完成入会指标,采取了网上入会、手机 APP 入会等新办法。各级工会还提出要将资源向基层倾斜,在人力资源方面,将工会机关精简下的干部行政编制补充到县级工会;在财力资源方面,加大工会经费留在基层工会和下级地方工会的比例。
在活动方式方面,各级工会壹是使用各种宣传工具,对职工進行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二是组织“大国工匠”活动;三是组织劳动和技能竞赛;四是完善工会维权服务制度机制,加大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力度。
在上述四个方面的改革中,全总与试点工会将组建工会与发展工会会员、工资集体协商、完善维权模式作为改革的重点工作。
组建工会与发展工会会员
在组建工会与发展工会会员方面,改革试点工会有如下举措:
第壹,创造新的会员发展模式——“顾村经验”和网上入会。“顾村经验”源于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总工会,2016 年 7 月,按照上海市总工会的要求,顾村镇总工会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难的问题,采用先服务职工再发展会员、先活动覆蓋再组织覆蓋、先体制外入会再单独建会等方式,引导职工组建工会和加入工会,实现了全镇非有制公企业建会率动态保持在 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 86%。33另外,按照《意见》中提出的“群团组织要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实施上网工程”
的要求,全总在 2016 年 9 月 27 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全国“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现场推進会,要求加强工会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工作和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会员实名制与普惠性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整合工会系统网站、微博、微信、APP 客户端等网络平台,为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发展网上申请入会方式,便利农民工加入工会。随后,在上海市和重庆市两个试点工会,先后开发了工人可以网上入会的平台。
第二,会员的发展对象侧重于制造业之外的劳动者群体。《意见》要求工会“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为此,全总要求各级工会将“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扩展到建筑业、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等行业。除上述行业外,地方工会進壹步将发展会员的范围扩大到了过去没有涉足的领域,如物业管理公司、环卫公司、保安公司、4S 店,甚至包括了属于自雇者经营的早点摊、街边小卖部、水果摊、蔬菜摊、废品回收点等等。
第三,采取多种工会组织形式。为适应制造业以外行业从业者所具有的多种就业形式或受雇形式,各地工会采取了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依托组建等多种方式,由此产生了依托村、居委会、工业园区、街面、楼宇的联合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
1994 年就制定了《集体协商条例》,但无论是在国有企业还是在外资私营企业,由工会代表工人,有工人参与的与资方進行的集体协商绝无仅有。全总现在又提出以提质增效为重点深化工资集体协商,积极开展区域(行业)集体协商,健全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也是本次工会改革的其中壹大重点。
34 本次改革就工资
集体协商机制出台了不少措施。
2014 年,全总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先后制定了《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 年)的五年规划》和《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细化了深化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与此同时,全总还推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下发《关于推進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联合各方力量助推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35
为了提高集体协商的质量,工会还提出了壹个“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工会主推、各方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模式,以此推动集体协商。36 地方总工会纷纷聘请专家作为 “集体协商指导员”,负责指导、帮助和参与企业的集体协商。地方政府则将集体合同覆蓋率、履约率等等纳入了对官员绩效考评的范围。
维权模式
全总近年来把维权高调定为工会工作的主业,此次工会改革同样就维权工作進行了许多方面的试点。全总提出要从四个方面完善现有的维权机制。壹是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全面深化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区域(行业)集体协商并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扩展。二是健全职工协商民主机制,推动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推动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三是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为困难职工群体提供精准帮扶、精准脱困。四是以需求为导向,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安全卫生等权益。
在地方工会层面,上海、重庆两个改革试点对现有维权机制進行了整合。例如,上海市总工会构建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四位壹体”
的工会维权工作体系,提出建立“应援尽援”和“零门槛”的援助服务制度;延长了“12351 职工援助服务热线”的服务时间,使这条热线可以“24 小时全天候守护在职工身旁,为职工答疑解难”。37
重庆市总工会注资 500 万元成立了温暖基金会,依托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建立了职工互助保障平台,利用超市、医院、学校等社会资源拓展爱心网点,采取工会专项资金、财政配套和社会募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临时性救助、项目化帮扶、互济性活动的力度。该总工会还花钱购买律师的专业化服务,启动了“千名律师進企联村服务职工在基层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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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会在完善维权机制中还加入了互联网因素,除了利用互联网发展会员之外,还为工人提供各种服务。例如,上海市总工会开通了内含 15 个壹级目录、50 余个二级目录的“申工社”APP,形成了市总工会官网体系及全市工会系统微博、微信、APP 的官微矩阵。该总工会称,通过这套系统,可以为工人提供壹个线上受理、线下办理、壹键通达的全方位、全时段的服务体系。
39 重庆市总工会通过购买社会专业化服务,建立了“渝工娘家人”微信公众号和“网上职工之家”。
为了解决基层工会维权无力问题,全总曾推广过多种维权模式,如义乌模式、昆山模式。“义乌模式”由浙江省义乌市总工会创建,其核心是工会根据自己的工作目标,寻求党政部门的支持,依仗党政部门的行政权力来履行自己的维权职能或者“桥梁与纽带”责任。“昆山模式”由江苏省昆山市总工会创建,该总工会在 2003 年提出“好事基层工会做,难事上级工会办”的口号,并由此创建了“上代下”的维权机制。此次工会改革再次推广了这些模式,并且建立了多方面的联动机制,如“工会+律师+法院”、“工会+社工+义工”、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等等。
2. 全总声称的改革成果与现实情况的比较
全总高调公布的工会改革第壹个重大成果,是在工会改革方案通过之后的两个月,即 2016 年 1 月 17 日,全总宣布“农民工”巨晓林担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并宣布这“是全总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此后,各地工会不断地公布壹些数字,佐证工会改革的成功。单看这些高度量化的宣布,总工会改革似乎卓有成效。不过,我们在分析所收集的信息后发现,现实情况与全总宣称的成果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甚至不排除,全总已经严重偏离了工会改革的目的。
全总对宣传“去四化”的改革着墨颇多。在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壹年之后, 全总认为,通过以改進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优化全总机关组织架构、改進干部管理方式、增强基层活力发挥作用为着力点,已经推动了工会工作的重心下移、力量下沈,提升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40
例如,上海市总工会称,2016 年共下拨街镇“小三级”工会建设补助资金 7300 多万元;全市培训基层工会干部 1.5 万多人(次);全市已建成职工服务站 184 个。
41 全总还声称,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已经修订、制定了壹批相关政策,包括:《关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指导意见》、《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等等。
但是,从报告期间我们收录的 6000 多起工人集体行动个案来看,工人集体行动正在从沿海地区扩展到内陆省份,从传统的制造业扩散到新兴行业。虽然不能将这壹趋势全部归咎于全总,但是反映出全总“去四化”、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改革成果,未能与工人的利益诉求和企业的分配机制关联起来,从而未能有效地避免工人集体行动的升级,企业层面的劳资矛盾也没有因这些成果而有所改观。
在此次改革中,组建工会和发展农民工入会是壹项重点工作。来自全总的工作总结显示。2015 年全总增加农民工会员 1500 万人,2016 年又新增 1500 万人,农民工会员达到 1.4 亿人,占农民工总数的 50.5%;截至 2016 年 9 月底,全国已建工会基层组织282.9 万个,覆蓋会员 3.02 亿人。
42 2017 年 5 月 26 日,全总在上海市召开经验观摩交流会,推广发展工人入会的“顾村经验”。
不过,中国劳工通讯罢工地图显示,在报告期内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中,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建筑行业的个案占有较大比重。除此之外,我们在对工会干部的采访中发现,他们对组建工会和发展农民工入会颇感为难。
例如,建筑行业的工会组建壹直是个难题。长期以来,因流动性强、层层分包转包等原因,绝大多数建筑工人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参加工会。甘肃省兰州市总工会壹位工作人员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加入工会的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但当问及他是否对解决这个问题提出壹些建议时,他表示“说不清楚”。另外,他还提出自己对工人入会的看法,认为工人是否愿意入会是壹个个人能力和认识的问题,换言之,工人不愿意加入工会是因为他们的觉悟还不够。
陜西省渭南市合阳县总工会的壹位工作人员也谈了他对建筑行业工会组建的看法。
他认为,工会组建只能通过建筑公司来做,而不应该面向工人。“我们只能找他们公司,找公司成立这个工会,我们不是直接去找工人。”针对壹起发生在合阳县的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的劳资纠纷,这位工作人员坚称,工会可以为会员追讨工资,但问题是这些工人并没有加入工会。渭南市总工会组织部壹位工作人员提出,建筑行业工人流动性大、工作的季节性强,发展他们加入工会最大的困难在于总工会人手不足,只有增加有编制的正式工作人员,才有精力做好组织工作。
其实,如果全总各级工会领导人真有改革的意识,就应该跳出旧的框框,将以工会干部为着眼点的工会工作转向工人,在工人中发展工会积极分子、培养工会干部;将以工会机关为着眼点的工会工作,转向工作场所和建筑工地,为工会积极分子提供组织资源,使他们能够发挥作用。
因此,从全总发布的改革成果中我们发现,改革并未改变地方工会干部的陈旧观念与官本位习惯性思维。总结以上谈话内容,反映出地方工会干部对组建工会发展会员有四点看法:第壹,组建工会与发展农民工入会不应该被搞成上级工会下达指标,下级工会编造数字的相互欺骗游戏。第二,这些工作只有在资源充足的前提下方可完成。第三,组建工会只能依靠雇主。第四,工会只能为已经入了会成为会员的工人维权。第壹点的确是壹个全总面对的难题;第二、三点是工会干部的认识误区;第四点则纯粹是推卸工会责任的借口。由此可见,工会改革至今两年半有多,工会干部们仍然不能改变他们对组建工会发展农民工入会的传统观念,仍然将农民工视为壹个无能力自为的群体,而非能吃苦也能奋起反抗的血肉之躯,更非工会的主力军与力量之源。既然如此,全总的改革成果也就不过是壹些毫无意义的数字,与代表工人利益、为工人提供权益保障的身份转变并无关联。
集体协商是全总此次改革的另壹工作重点。全总称,截至 2016 年底,全国签订集体合同 242.2 万份,覆蓋企业 679.4 万家,覆蓋职工 2.90 亿人。43 地方工会也非常乐于报道它们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果。例如,广西省鹿寨县总工会称,到 2015 年,该县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已经达到了 1320 家,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达 107.85%,单独签订建制率达 196.05%。
44 山东省淄博市总工会称,截至 2016 年 1 月,该市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7813份,覆蓋企业 19628 家、职工 103.2 万人,工资协商建制率达 95.58%;中小企业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 1322 份,覆蓋企业 13954 家;世界 500 强在淄博市企业全部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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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各级工会除了继续推行自上而下的集体协商之外,也试图应形势的需要而介入工人的集体行动,动员劳资双方通过谈判解决纠纷。但与劳工 NGO 不同,它们在介入过程中并不代表工人,而是选择作第三方的角色。下面以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罢工案为例说明。
2016 年 11 月 10 日,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 3000 多名工人罢工。罢工起因是该公司被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工人们对被收购后的权益问题感到担忧。罢工工人的诉求是:要求资方公布收购的详细信息;在收购工作结束前,买断工人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由工人自己选择是否与欧菲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而,资方非但没有在工人提出的期限内做出回应,反而报警并开除了多名带头的工人。
因为该公司的工会得不到工人的认可,广东省总工会不得不空降介入此案。在总工会的协调下,2016 年 11 月 14 日劳资双方展开第壹次谈判。谈判中工人提出了 4 点要求:(1)先买断工龄后再让工人自己选择与欧菲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资方不得解雇和报复参加罢工的工人;(3)资方为被开除的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4)追究保安恐吓员工的责任。在资方全部回绝了这些要求后,谈判陷入僵局。面对这壹僵局,总工会的人束手无策,这让资方更加有恃无恐,使用强硬手段迫使工人复工。11 月 15 日,当工人继续罢工时,当地政府出动警力,有 11 名工人被抓捕,资方则继续开除罢工工人,到 11 月 29 日,被开除的工人已经达到了 64 名。面对资方的强硬态度,总工会继续保持沉默,最后工人们被迫签订了复工承诺书,而他们的诉求壹项都没有实现。我们在对工人的采访中了解到,复工承诺书完全是在资方的胁迫下签订的,如果工人不签订,资方会禁止他们刷卡吃饭、禁止上下班打卡,而三天不打卡,资方会以“旷工”为由强迫工人“自动离职”。
在此案的劳资谈判中,工会实际上并没有代表工人,他们仅仅是扮演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协调人角色,把资方和工人拉到壹起协调。工会所能做的仅限于此,至于效果如何,工人的诉求是否得到实现,则已经不再是工会干部们要考虑的了。工会在介入此案后,既没有对工人進行谈判方面的培训,也没有像劳工 NGO 那样为工人提供谈判指导,没有将工人的诉求策略性地分清主次顺序,没有制定相应的谈判与行动策略,包括壹旦资方强硬拒绝,劳方应如何应对;壹旦资方做出让步,劳方应当如何妥协以及在哪项诉求上妥协等等,更没有直接参与谈判。在资方继续胁迫工人复工并开除罢工工人的时候,工会更是无所作为,既不继续引导谈判,也不愿意出面制止资方的做法。
在此案中,广东省各级工会的确重视并派出工作小组和工会律师。但最终结果却是工人被迫复工,诉求无法实现。这说明,工会在介入开始时,就承担了错误的角色,它将自己当作了政府派出的协调人,它仅仅是为劳资双方的谈判牵线搭桥,而不是以工人代表的身份与工人共進退参与谈判。在此案结束后,广东省总工会称,他们指导被开除的工人去办理领取失业金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同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以示安抚。
这些工作的确在工会维权的职能范围内,但仍然延续了它在改革之前“事后维权、外部维权”的维权模式。但是改革的重点并非是继续加强事后维权,而是将工会的重心前移到企业内部,力求在劳资矛盾演化为激烈冲突之前就通过集体谈判化解掉。
全总在改革中侧重于维权模式的完善,但无论是“上代下”模式还是各方联动模式,其核心都是“借力”— 基层工会向地方工会借力,即当企业的基层工会面对雇主的违法行为而难以履行维权职责的时候,地方工会可以代行基层工会的维护职责;地方工会再借助地方党政的势力迫使雇主就范。但问题是,地方工会是否能够借到力?壹位全总系统内的学者撰文指出,在地方工会借力运作的过程中,存在行政、经济、法律、情感和伦理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又与地方工会干部的个人特质,如能力、品行、口碑以及其在地方上形成的关系网等密切相关;更为重要的是,地方工会能否借到力和借力效果都直接受制于地方政府对多方利益的权衡。46 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既然全总借力时要面对这么多的障碍,为什么不对自身的角色進行反思呢?既然它有 3 亿会员,为什么置如此巨大的组织资源不用,转而求助于党政部门呢?说到底,全总还是不愿意進入和承担其工人代表的身份和角色。
事实上,即使在维权机制方面,全总各级地方工会也缺少内部部门之间的协调,更遑论与外部的党政部门联手维权了。这里我们以壹起工人集体行动个案为例。2017 年 5月中旬,重庆市永辉超市渝中区大坪店和巴南区土桥店的工人在店前拉横幅,抗议公司克扣员工年假、随意罚款、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欠缴社会保险费。我们就此次行动采访了当地工会,发现地方工会内部在维权缺少协调。据接受采访的工会干部称,工会内部各自为政,各部门工作人员只局限于自己的工作范围,部门之间在维权工作中没有信息共享。例如,组建工会、工人维权、推动集体协商本应是环环相扣不可分割的,但在地方工会的组织架构中,这三项工作由基层组织建设部、职工维权中心和民主管理部分别负责。而由于上级区工会的组织建设部已经建立了永辉超市西南区工会,并认可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又是合伙人之壹)担任该工会的主席,致使街道工会就算有心也无法利用工人集体行动这个机会在分店里组建工会与开展集体谈判。
这种各自为政的问题也为工会内部各部门在维权中互相推诿提供了借口,使工人向工会求助更加困难。在就此案采访渝中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和办公室时,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要打办公室电话,因为我们这边没有参与这个事情”;而致电办公室后得到的回复是,“办公室是综合部门,不负责维权等具体业务工作”。当随后问到基层工会的组建情况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感到困惑,他认为组建工会和工人维权是完全分开的两码事。
在采访中我们还发现,全总改革成果中的所谓已经建立的“全方位、全时段”为工人提供覆蓋性服务的系统并不存在。我们按照工会网站提供的联系信息,致电工人集体行动发生地的街道工会,接听电话的竟然是壹位已经退休壹年的工会工作人员。
可以说,在以“借力”为核心的维权模式中,全总各级工会放弃了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和工人集体谈判代表的角色,最多只是扮演了劳资之间第三方协调人的角色。而事实上,它又没有能力完成协调工作,还要求助于地方党政部门。这里,我们可以将全总比喻为壹个懒惰的厨师,在工人已经对全总组建工会发展会员的模式不屑壹顾之后,“顾村经验”等发展会员的新方式就像是工会买来的壹篮子“新菜”,集体协商这口“旧锅”也在此次改革中得到了修补。但当菜已备齐、锅已修补之后,全总却置两者于不用,转而为工人们端出了“事后维权”这碗“剩饭”。
3. 对全总改革成果的评议
本次工会改革虽经顶层设计而推出,但其背景是中共面临前所未有的合法性危机,尤其是在理论上被中国共产党视为政权根基的工人阶级中,这种危机正在蔓延且清晰可见。因此,全总的改革既肩负著提高工人收入水平的重任,又承载着为中共解除合法性危机的责任。在对全总宣称的改革成果与现实对比的基础上,我们就全总宣传的成果做出如下评议:
机关体制改革
全总工会机关改革重点是人力、物力资源下沈,为此出台了将劳动模范提拔到工会领导岗位的文件、加大了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调拨干部充实低层地方工会的领导班子等等措施。从全总的宣传资料和官方媒体的报道看,改革似乎取得了不菲的成果。但我们就现有措施分析,认为全总仅凭这些措施既没有将工会与工人利益连接起来,没有完成工人代表身份的转型,也难以达到中共中央要求的“吸引职工、凝聚职工、团结职工”的目的。
尽管全总此次改革措施具有明显的资源下沈的特点,但下沈的深度止于低层地方工会,即区(县)和街道(乡镇)工会,完全没有沈到涉及劳资冲突和劳资利益分配的第壹现场 — 企业工会。全总及试点工会力图通过资源下沈的办法,打通工会与工人之间的“最后壹公里”,其实这“最后壹公里”是在企业内,而非在全总各级机关,也非在各地党政机关。只有進入企业,加强企业工会建设,通过企业工会建立企业集体谈判制度,逐步提高企业工人的工资收入,这才是工会改革要打通的“最后壹公里”。显然,全总仅凭机关体制的改革难收成效。
组建工会和发展工人入会
在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工人入会方面,全总确有壹些新的措施,例如“顾村经验”、网上入会等等,这些措施有助于全总在那些从事灵活就业和非标准就业的工人当中发展会员。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措施确实有了壹些改革的迹象,它们突破了《工会法》
和《工会章程》有关以企业为单位组建工会的框框,使工人可以在企业外加入工会,这将在壹定程度上解决了工人入会难与组建工会需要得到雇主同意或者受到雇主干预的问题。
但是,全总组织工人入会的工作仍然采取了运动型的集中行动,通过这些集中行动,各级工会试图集中现有资源,在短时间内将基层工会建立起来,并尽可能扩大会员规模。
不过,这种上级工会拍脑袋定指标,下级工会穷于应付的集中行动,很容易让人们想到,这些工作已经不是工会的理性行为,而是壹种近乎疯狂的裹挟行动。正是下级工会为完成指标弄虚作假,才使全总公布的建会率与入会率数据带有极大的水分。反过来,也正是全总的入会建会指标,把地方工会推入了弄虚作假陷阱。因此,即使像“顾村经验”
这样的入会新方式,也只能是始于完成入会指标,止于入会指标完成,并无后续的集体谈判。
事实上,工会组建与会员发展绝非是凭借几场集中行动就可以大功告成的。就算采取集中行动方式,也需要各级工会花费大量的资源和时间。例如,在 2014 年 4 月广东东莞裕元鞋厂发生 5 万余名工人参加的罢工事件之后,广东省总工会认为,该公司所在地的东莞市高埗镇的基层工会工作极不规范,所以在该镇开展了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由广东省总工会主席亲自领导,由省、市、镇三级总工会派出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以裕元鞋厂等 35 家雇工 500 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
联合工作组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对重点企业進行了“全程的贴心服务”,在组建工会的每壹个环节上都给予具体的指导,并对组建工会从成立筹备组到办理工会社团法人登记的整个过程都提供了范本。
47 在试点工作完成后,广东省总工会将其树立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典型。既然在壹个试点上就要花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这个典型也就没有任何推广的意义了。此后,广东省企业基层工会并无照此模式展开,便能说明问题。仅就人力资源而言,即使全总系统 70 余万专职工会干部放下其他事情不做,也不可能完成全国 560 多万家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基层工会的组建工作。
因此,就工会改革而言,企业工会才是关键。企业工会的改组和组建,以及企业工会积极分子的发展,才是工会改革的出路。换言之,企业工会积极分子和工会会员才是全总工会组织的核心力量和根基,而各级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仅仅是提供资源和协调配置资源的配角。
长期以来,全总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壹直没有实质性進展。工会内部人士将这个问题归因于没有获得党政的充分支持、工会干部工作不得力、人力资源不足、工会为政府分担的工作太多等等。其实,真实的原因是工会干部借力的陈旧思维,总想依赖党政部门的支持开展工作。就此次改革来说,中共中央希望全总协助重建财富分配制度,以此来缓和社会矛盾,巩固政权合法性。而全总却像壹个懒孩子,脖子上套著壹张母亲出门前烙的糖饼,在吃完了前面的之后懒得转饼,最终饿死了。如果工会干部能够认识到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应当向工人借力的话,基层工会组建与发展会员的工作是不难完成的。但前提是,他们必须先为工人做事,这里的“事”不是春运期间为农民工买火车票、春节期间给困难家庭送温暖这类小恩小惠,而是要为工人在工作场所的利益分配中争取份额。
当前的工会,由于无需承担工人利益代表的身份,工会干部的工作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入会和建会指标。工会干部们就会继续将时间和精力花在说服雇主组建工会、发放小礼品诱惑工人入会、编造数据应付上级工会上面。
集体协商
从总工会发出的新闻报道不难看出,工会力推的集体协商,就算是有,也仅仅限于工资的集体协商,不会涉及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工作条件等其他方面。而就工资集体合同而言,也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原则性条款多,具体规定少;抄法律条文的多,结合企业实际的少;虚的多,实的少。48 更有调查结果显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与农民工工资效应之间呈负向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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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工人的集体行动发展势头强劲,工人持续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追讨他们的权益。这表明全总目前力推的工资集体协商既不能有效提高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难以形成协调集体劳动关系、缓解劳资冲突的制度化渠道。
集体协商制度之所以未能见效,究其原因,壹是,这种自上而下推行的制度缺少工人的参与。不愿让工人参与其中,其实是基于全总壹直以来对工人不放心。在全总干部的眼中,工人是壹个组织程度很低、缺少法律知识、没有谈判能力的群体,如果任由工人选举代表去谈,可能会与雇主就利益分配数额发生争执,影响企业和谐的劳资关系,甚至引发罢工。因此,即使工会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发现,以自身的资源与能力来推动集体谈判实属天方夜谭,全总也始终无视数亿工人这个巨大的组织资源,转而到党政部门那里去借力。也正是因此,全总推动的集体协商制度至今没有实质性進展,甚至已经沦落为壹场下级工会完成上级工会下达指标的数字游戏。而从实际效果论,工会对共产党对其寄予的期望,说好了是避重就轻,说重了就是阳奉阴违。二是,集体谈判是壹个涉及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劳动者权益的有机体,这些事项中的壹部分,既是工人的诉求,也可以是工人在集体谈判中达致阶段性目标的筹码。在全总将工资从诸多事项中被生硬地切割出来之后,工人在工作场所的整体利益就无法整体推進,同时,工资事项本身在没有其他事项作为谈判筹码的情况下,也难以实现。
维权
在此次改革中,全总以最大力度强调维权是主业,并致力于改善现有的维权机制,加大了对机制投入的资源,在形式上也有所创新。但这壹切仍然没有改变机制原有的“外部维权”、“事后维权”的性质,也就是说,这些机制仍然只能在企业外部运行,只能在劳资矛盾激化之后发挥救火功能。我们不否认,工会通过这套维权机制为数量有限的工人追讨过被侵害的权益,也给壹部分失业工人和贫困家庭送出过“温暖”,未来也有可能因为投入更多的资源而使更多的工人受益。不过,从资源有效利用的投入产出比来衡量,以全总占有的资源对比其产出,实在是得不偿失。
如果全总改变策略,重点在企业发展工会积极分子,既能从源头上减少雇主对工人的侵权,也能在侵权发生后及早解决劳资矛盾。再有,当新生代工人已经成为劳动力主体,当各行各业的工人都不得不选择以集体行动来表达诉求,当他们提出的诉求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标准之后,这套机制在维权中就显然力不从心了,它无法为广大工人的诉求提供支持,无法在工人采取集体行动时提供必要的帮助,更无法改变企业工会“空壳化”、“老板化”的现状。
工人集体行动的发展趋势已经证明,日趋激烈的劳资纠纷是由企业内部劳资利益分配的矛盾引发的,这些矛盾是外部维权机制所无法解决的。只要全总继续以维权为主业,继续使用这套机制来维权,那麽它就会壹直远离劳资矛盾发生和发酵的工作场所,不可能有效及时地解决劳资之间的纠纷,不可能减少侵权,更不可能使企业工资分配逐步趋于合理。
总之,全总改革的成效与现实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看似辉煌的数据也许可以让全总对中共中央有所交代,但却无法掩饰企业劳资矛盾的激烈化程度,也无法缓解中共政权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全总持续不断发布的改革阶段性成果说明,全总并没有真正领会中共中央启动改革的初衷,或者是领会到了但知道自己做不到,也就只好以数字游戏应付。在没有新的压力元素的情况下,全总将继续做足表面文章,而不会为企业工人的工资分配着急,更不会为缓解中共执政合法性的危机费心。
三、全总改革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通过以上的对比分析,我们看到,当全总在短期内取得了令人吃惊的“改革成果”
后,工人的权利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工人的集体行动仍然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中共依然面临着政权合法性的严重危机,全总的工会代表身份也没有太多的改观。可以说,全总的改革既没有解决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问题,也没有帮中共缓解执政合法性危机,更没有为企业工人解决工资合理分配问题。
那麽,全总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在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全总需要回归其工人代表身份,并代表企业工人通过集体谈判取得合理的工资报酬、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以及社会保险和福利。这件事情做好了,中共的执政合法性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更直接地说,全总应该着力发展企业工会,通过企业工会代表工人参与企业的集体谈判,实现工人在企业初次分配中的话语权。
将我国劳动关系现状、企业分配制度现状以及工人对此现状所做出的集体行动反应,与中共最高层亲自推动工会改革放在壹起解读,我们不难发现,中共将工会改革分为了两个重点或者说两个步骤:第壹步是“去四化”,第二步是“增三性”。“去四化”要解决的是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态度问题,这是工会改革的第壹步,这壹步做的好坏可以量化。例如,将多少名劳动模范提拔到全总和地方工会的领导岗位、将多少数额的工会经费下放给低层和基层工会、组建了多少基层工会、发展了多少农民工入会、建立了多少维权中心等等。“增三性”要解决的是工会的身份问题,即工会干部是否在政治上全面接受了射秽主义价值观,总工会各级工会组织是否由射秽主义者来领导。这是工会改革的第二步,其效果不可量化或者难以在短期内量化的。
全总改革“去四化”、“增三性”这两个目标密切相关。基于体制惯性,全总的确存在严重的“四化”问题,但这个问题又与全总领导人和工作人员“三性”不足有直接关系。
从工人运动发展的角度来说,工会工作人员的确需要具备政治性、先進性和群众性这“三性”。政治性:工会工作人员应该是壹批具有射秽主义理想的人来担任,只有这样,工会工作人员才会基于共同的阶级感情和价值观,成为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先進性:
企业工会积极分子和工会代表,要有能力代表工人启动和完成集体谈判,实现工资合理分配。群众性:总工会上下要全神贯注的聚焦在企业集体谈判上,这样,工会就不会脱离工人群众的需要去搞其它花样。
四、对全总深入改革的整体建议
全总改革已经历时两年,進壹步改革要从“去四化”转向“增三性”,也就是从相对比较容易的、可以量化的浅水区,進入工会改革深水区,完成工人代表身份的转变。
为此,工会应该迅即将工作重点放回到企业里,在企业内发动和组织工人,在企业内解决劳资矛盾,在企业内建立集体谈判的分配机制,使工人们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红利。
尽管劳工 NGO 已经在实践中为组织工人集体谈判作出了示范,但劳工 NGO 具有人力、物力资源方面的先天不足,其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而全总恰恰在资源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如果能够以劳工 NGO 的工作模式为样本,能够发动工人、依靠工人,则在建设集体谈判机制中必然有所作为。
在此,我们对全总深化改革提出以下整体建议:
第壹,重新定位工会的角色。长期以来,全总与地方各级工会壹直宣称是联系执政党和工人群众的桥梁与纽带,而且是唯壹的桥梁与纽带。但基于体制的原有设计以及多年来的运行惯性,全总的角色却定位于执政党的壹个工作部门和宣传部门。这种角色定位与工会本来的工人代表身份极不相符。因此,全总应当转变身份,即从执政党的工作与宣传部门变为工人的利益代表。
第二,撤销全总及各省总工会的工会干部学校,由中共中央党校设中国工会干部学院,统壹培训各级工会干部,确保工会干部具有集体谈判的技巧,而且具有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干部学院的培训内容应该包括:中国工人运动史、世界工人运动史、国际射秽主义运动史、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分配原则、集体谈判和工会组织技术等等,培训教材由中共中央党校统壹编制。
第三,逐步取消全总与地方工会干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逐年减少各级政府向各级总工会的拨款。建议财政拨款每年递减百分之二十,在五年之后,实现全总各级工会经费自筹。
第四,顺应产业调整的趋势以及新兴行业工会组织的特点,在新兴行业建立行业总工会,增强行业总工会参与初次分配的功能。可以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四川、福建、北京、上海、重庆等省、直辖市進行行业总工会的组建试点,具体建议如下:(1)根据试点省市新兴行业的特色,成立 XX 省(市)行业总工会并分设行业总工会委员会和行业总工会秘书处。行业总工会的工作重点是探索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基层工会组建和集体谈判的工作方法,为今后建立地区性行业集体谈判机制打下基础。行业总工会秘书处负责工会具体的日常工作,设受薪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行业总工会委员会任命。(2)行业总工会由试点省、市的总工会统壹领导。
第五,在行业总工会建立之后,撤销试点省、直辖市下面的区、县、市级总工会,根据需要保留或撤销工业区总工会和街道(乡镇)总工会。对于被撤销各级工会的现职工会干部,可根据个人能力和意愿,将其转岗到各行业总工会秘书处具体工作机构任职。
第六,改组省、直辖市的总工会,设 XX 省(市)总工会委员会,在其下设 XX 省(市)总工会秘书处来负责工会机关的日常运作。总工会委员会的委员不受薪,由各行业总工会主席、副主席担任。总工会秘书处设受薪秘书长、副秘书长,由总工会委员会任命。
总工会秘书处下设立组织部、政策研究发展部、法律部、女工权益保障和发展部等工作机构负责工会各项日常工作。
第七,行业总工会要将企业基层工会的组建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要强化基层工会的组织能力和集体谈判能力。
第八,全总应当放弃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做法。现实中,地方各级工会委任的指导员绝大部分是从企业退休的管理人员和工会退休干部,这些人全无代表工人与雇主進行集体谈判的实践经验,根本不可能指导工人去协商谈判。另外,这些人不了解工会改革的现状与需求,无法在他们的工作中体现工会改革的目标。当企业集体谈判成为工会工作的主业之后,他们是无法承认这壹重任的。建议工会要在企业发展积极分子,定期选拔有潜力的积极分子進入中国工会干部学院接受培训,这样既能够发展本企业的集体谈判,强化工会;又可为未来的工会储备具有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懂得谈判的年轻工会干部。
地方总工会应协调和集中使用工会资源,包括组织网络、媒体网络、党政部门联络、工会经费等等,向所在地的企业基层工会提供必要的协助。这些协助包括:培训基层工会领导人,收集和提供企业集体谈判所需的资料(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企业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费支付情况、企业税金缴纳情况等等),指导基层工会進行谈判,介入企业的集体劳资纠纷,为工人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工人代表等等。为完成上述工作,地方总工会应当与所在地企业基层工会保持紧密的联系,如确定工会组织部和集体谈判部工作人员每周探访基层工会的时间和具体探访内容,建立总工会与基层工会之间的信息通报渠道。
企业基层工会至少应承担四项工会工作:壹是在企业中发展工会会员;二是代表本企业工人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三是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四是在劳资纠纷中作为工人的代表。这四项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会员人数越多,工会势力越大,集体谈判越能全面体现工人的诉求;集体合同履行程度越高,工人在利益分配中获得的份额越大,工会才能获得更多工人的认同与信任。
结语
第壹,在报告期内,中国的经济处于下行期,但工人的集体行动继续增长,并且出现了从沿海城市向内陆省份蔓延,由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扩散的趋势。
第二,正是因为这种发生在底层的工人运动,才使执政党认为其政权合法性正因社会贫富差距过大、利益分配不公而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也认识到作为“桥梁与纽带”的全总存在着“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蓋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够、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单壹,進取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存在机关化、脱离群众”等等严重问题,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進而启动了全总的第四次改革。
第三,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全总机关和上海、重庆两个试点城市的总工会出台了壹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概括为两类:壹类是工会机关的改革,即所谓“去四化”
的改革,重点是人力、物力资源下沈;壹类是维权机制的改革,重点是完善现有的机制和增加新的服务项目。从全总的宣传资料和官方媒体的报道看,改革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果,但我们在将成果与现实对比之后,认为全总的改革与要解决的分配问题脱节。
第四,此次全总改革已经進行了两年,在“去四化”取得了壹些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增三性”并无明显進展。因此,工会应该由秉持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来领导和运作,才能使工人在初次分配中有代言人和话语权,才能参与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初次分配制度。
第五,全总如何能做到“增三性”,劳工 NGO 已经提供了样本,即协助企业工人展开集体谈判,将企业集体谈判制度化、周期化,强化企业工会组织、夯实总工会在企业工人中的基础。
2018年3月、4月、6月,中国国内连续发生三起在世界上引起巨大反响的劳工集体维权事件。本文将对事件的经过和原因、这些事件的性质和影响以及劳工运动与中国社会转型之间的关系,做壹个初步的述评,以引发更多有识之士的探讨。
壹、三起劳工事件的经过和原因
上海长宁区环卫工人罢工
3月底,上海长宁区3000环卫工人举行了罢工,壹时间街上堆满垃圾,无人清理,空气中弥漫着臭味。环境卫生是壹个公共服务行业,涉及到千千万万市民,包括学生、公务员、知识分子、企业白领和企业家。环卫工人的辛劳和待遇众所周知,而他们的罢工所带来的影响又无可回避,因此,社会各界几乎壹边倒地支持环卫工而谴责环卫公司。出于维稳的惯性思维,警察很快被调至抗议现场,有工人被强制带走。罢工持续六天后结束,环卫公司在工人罢工和舆论的双重压力下,也做了壹点让步。
导致环卫工人罢工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准备克扣他们原来的福利。原来,上海环卫工人的基本工资是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2300元。工人要想多挣钱就必须加班。过去他们壹周要工作7天,去年年底开始才每周休壹天。也就是说,他们每月要挣到4000块钱的话,除了每天要加几个小时班,周末还得加班壹天。交完社保后他们每月大概有3000块钱到手。4月1号开始,上海市的最低工资从去年的2300元提升到2420元,涨了120元。以2420元为基数计算环卫工人的加班工资,每月加班费将增加500-600元。这两笔钱加起来是700元左右。长宁区三家环卫公司于是决定取消环卫工人的餐补和早班晚班津贴,这两笔钱合起来也是700元左右。对环卫工来说,这是很大壹部分收入的损失,于是壹些人到公司要壹个说法。公司说,把妳们早班晚班津贴和餐补扣掉后,妳们的总收入并没有下降,公司没有损害工人的利益。工人不接受这个解释,他们认为国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就是要让工人收入有所增加,公司这样做,是把政府用于增加环卫工工资的拨款给截留了,导致在最低工资标准增长的情况下环卫工的薪酬还是保持原样。公司坚持己见,于是工人罢工抗议。
导致这次自发的、无序的、突发性的、大规模的罢工的第二个层面的原因是,环卫行业没有形成壹个规范的集体协商和谈判机制,当劳资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双方只是進行了最简单的、非正式的接触,而没有進入正式的协商和谈判的程序。这正是这些年来中国劳资冲突常见的“先罢后谈”模式,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先谈后罢”模式(经过充分协商谈判不成后再罢工),是恰好相反的。众所周知,环卫业之所以不能形成劳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原因又是因为工人不能自由组织并且有效掌控自己的工会——或者根本就没有工会,或者有工会,但却被公司方面所掌控和操纵,不能有效地代表工人去与资方進行集体交涉。
第三个也是最深层的原因是,经过30多年的积累,劳资矛盾冲突已经到了对抗性的程度,这表明和预示,罢工这种比较激烈的现象会愈来愈频繁和大规模地出现。此前,环卫业也有过零星的、小规模的罢工,壹个壹线城市的壹个人口将近百万的行政区多达3000名环卫工人壹起罢工,这还是第壹次。700元的损失,对于中产阶层只是壹顿饭钱,对于富人可以忽略不计,但对于工人来说,可能压垮他们的生活,他们终于忍不住而爆发了。
五壹之前各地塔吊司机集会示威
4月25日,某个微信群中突然有人转发了长沙塔吊司机联盟的壹封公开信:
各位辛苦在壹线的塔吊司机、指挥、电梯操作员,妳们好!作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操作工程师,作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最大的壹个工种,我们起重设备司机(塔吊、施工电梯)以及信号工的薪酬严重与之不相匹配,也与其职业工种的不可或缺性严重不相符,在建筑施工行业中,这个工种的工作量与工作时间远远超出国家劳动法之规定,我们承担了建筑施工行业最大的安全风险,付出最多的工作时间,却只得到微薄的薪酬,且没有任何安全保障。为了响应全国统壹的塔吊司机罢工热潮,为了捍卫劳工基本权利,为了获得等价薪酬,为了捍卫劳工基本尊严,长沙塔吊联盟决定联合起来重申(宣告)建筑劳工的基本尊严与谈判权利,于2018年五壹劳动节前夕在长沙五壹广场举行联合罢工,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欢迎社会各界声援支持,在此致谢了。
活动时间:2018年4月30日上午8.00至下午4.00。
活动地点:长沙五壹广场。
活动内容:组建更加稳固的塔吊司机联盟,拍出优于别省的塔吊司机罢工视
频,重申建筑劳工权利。
鉴于这次活动的性质与从业人员的分布特点,活动为自发组织,希望各位同行
积极参加,向全社会发出我们的声音。
长沙塔吊司机联盟 2018.4.25
这封信在群里引起热议,大家在转发的同时,也为塔吊司机的安危担忧。不出所料,第二天下午,转发这封信的工友发帖说:“恐怖,因为昨天转发了壹条关于五壹罢工的帖子,长沙国保部门在壹天之内就收集了关于我的所有信息,包括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并于两个小时前到我工作单位,要求我前往派出所说明情况。”该工友向国保承诺不参与下壹步活动后返回,但担心单位会因此而解雇他(后来果然被解雇了)。
然而,这个活动并不是长沙壹地塔吊司机的单独行为,而是由全国塔吊联盟微信群发起的全国性活动。4月26日,海南塔吊司机发言人通过微博视频,号召海南塔吊司机加入全国塔吊司机将于5月1日上午开始举行的罢工,要求涨薪、增加加班费……他说,不罢工,谁给妳涨工资啊?全国性罢工怎么少得了海南工人呢?海南的塔吊司机胸中也有壹团火,那就让它燃烧吧!同日,四川省自贡市上百名塔吊特种工作人员拉横幅抗议,要求涨工资,否则在5月1日发起罢工。
4月27日,江西南昌、甘肃天水、河南驻马店、湖北仙桃、贵州清镇、江苏淮安、湖南衡阳、福建厦门等地塔吊司机也打出横幅了。此后三日,又有武汉、石家庄、银川、昆明、三门峡、洛阳、沈丘、兰考、上蔡、清丰、运城、株洲、永州、岳阳、张家界、怀化、平江、达州、惠州、中山、茂名、肇庆等地塔吊工人集会的视频传到网上。截止4月30日,全国各地塔吊司机集会拉横幅喊口号表达自己诉求的,据初步统计,有湖南、湖北、河南、河北、江苏、江西、海南、福建、甘肃、青海、宁夏、四川、贵州、云南、广东、广西、山西、山东、陜西等20个省份30多个城市,人数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这么大规模的、跨省份的全国性、行业性工人集体行动,是我国最近数十年第壹次,甚至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
五月壹日之所以没有发生计划中的罢工,原因有二:壹是因为有些地方已经答应了塔吊司机涨薪和增加加班费的要求,这也为全国塔吊工人诉求的满足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二是因为地方政府严厉的维稳措施对塔吊司机起到了威慑作用。
导致塔吊司机群起集会并宣布将要举行全国性罢工的主要原因,是他们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超强度超时劳动(每天上班将近16个小时)与低廉的工资(月薪6000元左右)和缺乏社会保险之间的巨大的反差和矛盾。他们要求将月薪增加到8000元以上,另计加班工资并享有社会保险。与上海环卫工人罢工壹样,塔吊司机集会也是壹种突发性的“先罢后谈”式的集体行动,虽然同样缺乏正式的工会组织,但人数众多的“塔吊联盟”微信群显然承担了某种程度穿针引线的组织功能。
全国卡车司机大罢工
2018年6月8日,网上突然爆出卡车司机将在6月10日举行全国大罢工的消息,这立刻令人想到4月25日网上突然爆出塔吊司机将在5月1日举行全国大罢工消息的故事。到了6 月10日,预告中的罢工并没有如期发生,原因正像5月1日并没有发生塔吊司机罢工壹样,应该是带头人被各地维稳部门控制住了。不过,也正如4月26—30日大约有20个省、30多个城市的塔吊司机在各地举行了集会壹样,这壹次,江西的修水、安徽的合肥阜阳芜湖、江苏的连云港、浙江的宁波、贵州的铜仁、上海的嘉定、湖北的武汉、山东的聊城、四川的成都以及湖南、河南、重庆等地的卡车司机,也提前于6月8、9两日举行了罢工和驾车游行。声东击西,在预定时间之前或者延后行动,这似乎成了民间维权力量与官方维稳力量斗智斗勇的经典剧情。
不管怎么说,卡车司机已经成功地让全世界知道了他们的生存处境和基本诉求:他们抛妻别子以车为家,壹天工作12小时以上,工作条件很差职业安全度极低,遭受各种机构、关卡、黑白两道的盘剥,收入逐年下降,只能靠冒险超载和疲劳驾驶勉强维持生存……他们强烈要求降低油费提高运费、取消过桥过路费、惩治车匪路霸、纠正警察和路政的乱收费乱罚款、坚决反对满帮集团垄断货运市场的霸王条款!
卡车司机的生存困境凸显了中国经济结构的深层矛盾和荒诞:壹方面中国物流成本是美国的两倍以上,运费对货主太高了,企业负担太重,消费者买不到便宜的商品,另壹方面,物流业内大部分人却没有赚到钱,不仅普通的车主赚不到运费,被雇的司机也挣不到多少血汗钱!那麽钱都跑到哪儿去了呢?
以北京—西安线为例,跑壹个来回运费为21500元,其中油费和过路费14500元,占67.5%,其余的7000元,扣除两个人5天的生活费、车辆折旧费、轮胎磨损费、车辆正常保养费、每年审验费、保险费、各个部门的罚款费,车主和司机可以分配的利润和工资就所剩无几了。相比之下,美国绝大部分高速公路不收费,壹加仑油不过$3左右,没有警察为创收故意拦截罚款,跑壹次长途有上千甚至几千美元收入。
这么说,政府对于物流业最重要生产经营要素(燃油和高速公路)的垄断是导致这个行业上述问题的最深层原因,政府行政管理(交警和路政)设卡寻租是第二个原因。还有第三个原因,也就是引爆此次罢工事件的最直接原因,那就是物流业内部存在的大资本与小资本、资本与劳动之间不平等的产业关系。
中国大约有1500万辆货车,以壹辆车配备两个司机计算,司机人数达到3000万。业内有壹部分人是车主兼司机;有壹部分人是车主,拥有较多车辆,自己不开车了,把车租给司机并收取租金;第三部分人是受雇的司机。这是壹个多元的运输服务供给方,与此相对的是多元的对于运输服务的需求方,即企业或货主。以多元对多元,基本上是壹个自由竞争的市场模型。但是这几年业内发生了急剧的集中,甚至达到了垄断的程度。
2017年11月27日,物流行业两大巨头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运满满)与贵阳货车帮科技有限公司(货车帮)宣布战略合并,共同成立壹家新的集团公司,名曰满帮集团。运满满成立于2013年,是国内首家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的货运调度平台,目前拥有注册重卡司机约400万、货主约100万,业务覆蓋全国 315 个城市。另壹个与运满满不相上下的行业巨头货车帮,也建立了覆蓋全国的货源信息网络,为平台货车提供综合服务,致力于做中国公路物流基础设施,注册会员车辆达450万台、货主达88万。2018年4月24日,满帮集团宣布完成合并后第壹轮融资,融资金额19亿美元。本轮融资后,满帮的估值将超过60亿美元。5月26日—29日,在“2018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满帮集团首次以统壹展台的形式亮相,完整展示了包括车货匹配业务及车后增值业务的全方位服务,满帮将用9个事业部来实现自己的宏大愿景:平台事业部,控制全国全部车货匹配市场;交易事业部,预计会在今年第四季度做到壹天过亿的营收,明年突破壹千亿;科技运力事业部,成为全球最大的运力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金服事业部,金融服务将成为满帮集团的第四大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从终端与供应链厂商合作建立柴油供应体系,未来还会探索清洁能源;物流地产事业部,利用天网做地网;车后事业部,搭建包括ETC、轮胎、车辆等业务在内的车后服务网络;无人驾驶事业部,让满帮成为货运领域无人驾驶的重要参与者;国际事业部,将满帮打造成全球最大的运力公司。满帮董事长兼CEO王刚表示:“我们全心全意致力于帮助货主用户和司机用户降本增效,坚持以技术为导向,将满帮打造成为全球最大的运力平台及运力公司”;“未来满帮要做成3000亿美元市值的巨无霸。”
随着满帮的掘起,物流行业产业关系发生结构性变化:首先,满帮对货车司机和相关信息服务人员发起收费攻势,不交费者就关掉运满满APP的使用权,已经依赖该软件信息的行内人士只有缴纳年费(1680到3000元不等);第二步,于6月4日率先对洛阳和合肥的货车帮客户端实施了升级,客户端无法看到即时信息,定价权也被系统剥夺,货车帮成了名副其实的大买办,赤裸裸的开启了双杀模式:要看信息,按规矩交钱,价格由满帮来定。据被访司机透露,货主交给满帮1000元钱,满帮只支付给司机800元,满帮截留了200元。此举引起车主、货主、司机以及业内其他从业人员壹片哗然。
问题的关键在于,满帮已经由收取年信息服务费的第三方中介服务平台,介入到买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并截取利益了,由物流业的信息服务公司变成物流业的大老板了!它利用对供需信息的垄断优势,在收取合理的信息服务费(年费)之外,又迫使车主和司机就每壹笔交易缴纳壹笔“交易许可费”,而满帮不需要为这笔巨大的利润支付任何资本和劳动!这是赤裸裸的强取豪夺啊!而且,按照满帮9个事业部的发展规划,它是要在全行业通吃通杀的,其他投资者(车主)和劳动者(司机)统统必须臣服于满帮!
物流行业内产生的垄断,对于饱受垄断国企和专横政府之苦的物流业车主和司机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6.月4日APP升级成了压垮货车车主和司机心理极限的最后壹根稻草。
二、行业性集体行动(结社、谈判、罢工)浮出水面并将成为劳工运动的主流
1、行业性是三起集体行动的共同特征
长宁区环卫工跨越了三个企业之间的分隔、实现了在壹个市区范围内环卫行业工人的联合行动;塔吊司机联盟同时在20个省、30多个城市发起集会示威;卡车司机同时在12个省发起罢工和驾车游行。相对于常见的某壹企业范围内的工人集体行动而言,这三起工人集体行动具有显著的“行业性”,具体表现为:壹是参与人数几十上百倍地在整个行业放大;二是行动覆蓋到行业里的很大壹部分企业,对行业内的劳资关系产生很大的影响;三是对上下游行业和产业并進而对地区范围甚至全国范围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
2、行业性集体行动的出现标志着当代中国劳工运动進入第二阶段
2010年到2015年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第壹波高潮和第壹阶段,或初级阶段,其主要特征是,几乎全部劳工集体维权事件都发生在某壹家企业范围之内。中国劳工运动,按照市场经济和劳资关系的本性和发展趋势,壹定会从企业级别的集体行动发展到行业级别的集体行动,此次三个工人群体,尤其是塔吊工人和卡车司机在几十个城市同时发起的跨企业的、跨地区的、全国性的集体行动,完全有资格被认定为是这壹历史性转变的开端。
严格来说,企业范围内的集体维权只能叫做劳工集体行动,还不能叫做劳工运动,只有很多企业的劳工集体行动建立横向联系、实现了跨企业跨地区的联合,才能叫做劳工运动。壹种最有效力和力量、最能够把分散的劳工力量联合起来的组织形式和结构,就是行业工人联合组织及其集体行动,它也因此而成为市场经济国家劳工运动的核心环节和劳资集体谈判的主要形式,原理在于,同壹职业、同壹行业或产业的工人,处于同壹种劳资结构之中,具有共同的博弈对手和共同的利益诉求,团结和联合成本最低,壹旦团结和联合起来,具有最直接的规模力量,壹旦成功,又具有解决结构性问题的最大化的规模效益,所达成的行业集体谈判协议对于劳资双方具有内部宪法效力,这完全符合市场经济对自由、平等、公正的交易和契约关系的需求和要求,这同时也就是法治市场经济的基本含义。国家(立法、行政、司法)的责任,不在于破坏而在于保护劳资双方这种自由、平等、公正的博弈机制。
2018年上半年三起行业性劳工维权事件,标志着当代中国劳工运动進入第二波高潮和第二个发展阶段,或中级发展阶段。
3、承认和保护劳工三权是劳资关系和市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不管是公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存在劳资关系问题,只不过前者是国家资本与劳动者的关系,后者是私人资本与劳动者的关系。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历史表明,保障劳工三权是解决劳资矛盾的有效制度和机制。遗憾的是,中国还缺少这壹制度和机制。
相反,在中国,政府壹看到工人行动起来,就认定为政治性事件,或者有境外敌对势力在煽动。然而,在上述三个事件中,都没有所谓的境外势力插手。2015年12月3日,当局大举抓捕劳工机构工作人员,紧接着又完成境外社会组织立法,切断了境外势力与国内劳工组织之间的联系和资金链条,这套组合拳把已经初步联络和组织起来的劳工界打散了。
但是,没有劳工机构的帮助,不等于工人自己没有组织能力。工人有足够的学习和复制能力,就是在2010到2015年第壹波劳工运动当中,由于互联网的存在,由于广泛的信息传播,很多工人迅速学会和掌握了劳工运动的三个基本要素:
第壹是选举工人代表,在南方叫做工人代表制。这是有法律依据的:首先是民法依据,壹帮人选出壹些代表,让他们去跟资方、政府、法院、仲裁院打交道,这在民法上叫做委托代理关系;其次是劳动法依据,即在没有工会的企业,工人可以选举集体协商代表。当然劳动法里头含糊不清的壹点是,在有工会但是工会不作为或者反作为的情况下,工人能不能选自己的集体协商代表?这个在法律上没有做明确规定。第二是由工人代表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或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集体协议。第三是在劳方提出集体谈判邀约而资方不予回应,或在谈判时资方坚不让步的情况下,行使罢工权,把资方逼到谈判桌上来。
这就是国际上通行的劳工三权。虽然珠三角大部分企业的劳资冲突还处在“先罢后谈”的水平上,但也有相当壹部分工人理解了劳工三权,接受了“先谈后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以壹种不正常的、粗陋的维稳思维看这个问题,认为这些工人被境外敌对势力利用,甚至指控有些民间劳工组织与党和工会争夺工人阶级,搞第二工会,就等于是把工人推到自己的对立面,这个从政治上讲,对于当局实际上是不划算的。
为什么不能让这些由工人选举出来的代表進入工会体制呢?习近平不是批评工会等群团组织有行政化、机关化、贵族化、娱乐化的毛病吗?怎么才能改掉这些毛病呢?富有建设性的也是唯壹可行之路,就是吸纳工人代表成为工会干部。
国家应该有两个功能:第壹个是把自己定位在劳资双方中间,成为中立的、客观的裁判员。它既不能偏袒资方,也不能偏袒劳方。资本和劳动是壹对基本生产要素,谁都少不了,国家居中调节,不能拉偏架。有个工人说得好,我们不需要政府站在我们壹边,我们只需要政府保持中立就可以了。第二个是要提供劳资关系领域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公共服务,维护劳资双方之间的壹种和平的、理性的谈判机制,让他们自己去解决问题。只有在劳资双方都失去理性、没完没了地冲突,损害到了整个社会利益的情况下,国家才出来予以强制干预。
对于这次大规模跨企业的环卫工人与更大规模既跨企业又跨地区的塔吊工人和卡车司机的集体行动,外界只是在事后才知道,对于他们事前進行的交流、联络、组织、决策过程,外界可以说壹无所知。也没有任何信息和证据证明外部社会力量(比如劳工NGO)介入其中,進行了相关的协助、辅导、指导或提供其他帮助。更没有发现“境外敌对势力”的踪影。在公众没有得到有外力干预的任何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有理由认定这是环卫工人、塔吊工人和货运工人自发、自主、自组织的集体行动。
如果这个结论是成立的,那就需要纠正有关部门的壹个错误判断了:它们认为工人的集体行动是由境外敌对势力或境内民间机构幕后策划、操纵、组织和指挥的,是它们在与党、政府和工会争夺工人阶级,因此,只需要严厉打击这些组织和机构,工人的群体性事件自然就不会发生了。这应该是2015年12月3日大批抓捕劳工活动人士并对其中四人处以刑罚的主要理由之壹。然而,12.3事件以后,劳工集体维权事件并没有销声匿迹,经过短暂的低潮后,又出现强劲上升的势头,而全国塔吊工人的集会示威和全国卡车司机的罢工游行,更是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和层次。这充分表明,中国工人的思想认识水平和组织行动能力,已经上了壹个新的历史台阶,至少在某些行业或地方,他们可以不假外力成功地发动和组织集体行动了。
过去,面对劳工集体行动,有关部门尤其是工会惯用的招数就是找替罪羊:自己没有履行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自己不能获得工人的信任,就归因于境外敌对势力或境内民间力量的煽动,以此来应对上级和中央的问责。可惜的是,这样壹种转嫁责任的方式,可以糊弄上级和中央,却糊弄不了工人,工人的实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积怨和愤怒日益加深,劳资矛盾乃至劳政矛盾愈演愈烈,不客气地说,这种找替罪羊的做法,简直就是在给执政当局挖坑。根据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和惯例,面对工人自发、自主、自组织的集体行动,国家的理性和正确的应对办法,就是承认和保护劳工的团结组织权(自由结社权)、集体谈判权(集体争议权)和罢工权(产业行动权)。这是本文面向中国执政当局讲的壹点道理,听不听就是妳们的事了。下面直接面向民间讲话。
三、环卫工人、塔吊工人和卡车司机的集体行动,为整个劳工运动和社会运动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1、三起劳工集体行动对于整个劳工运动的示范意义
由企业级别的集体谈判和集体行动,上升到行业级别的集体谈判和集体行动,这既是国际劳工运动所走过的道路,也是2018年上半年三起劳工事件所昭示的中国劳工运动正在和将要走的道路。恰好在这壹点上,企业界、经济学界和政界人士基本上是持否定态度的,前财政部长楼继伟在2015年4月24日“清华中国经济高层讲坛”上就说得很直白:推行企业集体谈判是对的,但是提出行业集体谈判和区域集体谈判,是可怕的。
从三个实例来看,从企业集体谈判上升到行业集体谈判,需要满足如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是工人要意识到自己在行业和产业链条中的“结构力量”,比如环卫工人意识到了自己在整个环卫业中的中坚力量,这种力量足以让整个行业停摆;塔吊司机充分意识到了自己作为特种技术工人在生产链条中的不可替代性;卡车司机也意识到了自己作为货运司机的技术优势和讨价还价能力。这种只要它们不作为生产经营链条就会中断的结构性力量,是工人潜在的“资本”和“筹码”,工人们必须意识到并且善于利用它们。
其次是工人要形成自己在行业范围内的“结社力量”,实现工人在整个行业的联合、团结和组织,因为只有通过结社,通过联合、团结和组织,结构力量这种潜在的力量才会变成现实的博弈、谈判、抗争的力量。如果没有工人们在行业内的联合,工人在壹个企业范围内的结构力量和结社力量很可能会遭到破坏,因为行业内的资本力量通常可以联合起来,调动其他企业的工人来替代正在罢工企业的工人。上海长宁区环卫工是怎么跨企业组织起来的我们还不太清楚,塔吊司机则主要是通过塔吊联盟微信群、卡车司机主要是通过卡友联盟微信群進行横向联系的,在壹定程度上实现了同行业工人的团结组织和统壹行动,可以预期,如果不遇到不可抗的外力打击,按事物本身的发展逻辑,独立自主的建筑行业工会、货运行业工会的形成就是早晚的事情。这才是有效治理整个建筑行业、货运行业种种乱象的治本之策,从长远来看,不仅对工人有利,而且对整个行业、产业、社会和国家有利。
中国劳工运动下壹步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在各个产业领域(农业、工业、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形成各个行业的劳工联合和自治组织。将来,行业工会会成为主要的、中枢的工人组织形态,并承担著与行业雇主协会進行劳资集体谈判的重要职能。
2、劳工的行业性集体行动对整个中国的社会转型和宪政民主运动的启示意义
完全没有证据证明环卫工人、塔吊工人和货运工人的集体行动与海外民运倡导的全民倒共、全民共振、全民起义等等之间有什么直接的关系,恰好相反的是,正是在五壹全民共振行动并不顺利的情况下,行业性集体行动显得尤其的耀眼和成功。这三个事件,依次在海外民运和海外网络自媒体中引起越来越大的轰动,尤其是在卡友罢工事件发生后,几乎所有知名的海外自媒体都蜂拥而上進行介绍和评论,就连壹向对劳工问题漠不关心的人也趋之若鹜、赞不绝口,就连平常对于工人针对企业和资本的罢工持批评和反对态度的新自由主义者,也几乎壹边倒地支持卡车司机的罢工行动,他们似乎感觉到,他们几十年努力奋斗没有动摇的大陆极权专制统治,很可能在巨大规模的工人集体行动的冲击下轰然倒塌。
根据本文上面的揭示,海外民运和自媒体隐隐约约、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的东西,那就是工人的结构力量和结社力量,也就是壹种基于产业结构、生产经营链条和经济利益之上的组织化的社会力量,而这种力量正好是数十年来民运所严重缺乏的。
壹直以来,所谓自由民主人士、民运分子对于底层民众的维权抗争有壹种居高临下的、精英主义的鄙视,其主要观点是,底层民众只是为经济利益而战,在没有强烈而坚定的普世价值观、自由民主需求和现代政治理念引导的情况下,他们的维权抗争不会上升到反对极权专制、建立宪政民主的水平,壹旦经济利益诉求获得壹定的满足,他们又会甘心情愿地当牛做马甚至当猪做狗。照他们的这个标准,体制内人如公务员、教师和国企工人的维权,被体制抛弃的人如老兵、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下岗工人和职员的维权,农民工的维权,农民、访民、冤民、基督教徒、法轮功信徒等等各界人士的维权,统统不符合他们的政治正确,最后大概只有不到百分之壹的人勉强能够成为宪政民主革命的主体。有些极右派民运分子甚至咒骂中国底层百姓为支那猪、奴才和牲口。即使是在壹般的观念层次上同情和支持底层民众维权抗争的民运分子,也并没有深刻地理解劳工运动和其他底层民众维权运动与中国的宪政民主运动的内在的关系,更找不到两种运动之间沟通交流、对接互动的路径和方法。对此,有必要向民运界、劳工界、学术界和舆论界重申本文作者曾经在多个场合阐述过的关于两种运动之间内在关系的基本观点:
(1)劳工和其他底层民众的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也是基本的人权,包括公平收入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就业权和失业保险权、养老和医疗保险权、平等受教育权、自由迁徒权和居住权等等,都是壹些实实在在的“民生”权利,应该确定为宪政民主政治运动所追求的经济与社会目标,从而使政治权利和民主制度这两个相对高大上的东西落到实处。壹些国内外民运人士已经把“免费教育”、“免费养老”、“免费医疗”等等能够给老百姓带来实际好处的目标提出来了,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体会到“民主可以当饭吃”的道理,这才是唤起民众的正确的做法。
(2)在共产极权主义和权贵市场经济体制下,其实劳工和其他底层民众的维权行动已经先天地具有政治性质了,或者说,任何人的维权行动已经先行被政治化了,因为民众维权,实际上、客观上就是在限制权贵对民众贪得无厌的掠夺,对此,权贵统治阶级壹定会给予严厉的打击。为什么环卫工待遇那麽低?国有的环卫公司在截留。为什么建筑工人待遇那麽低?层层分包的建筑业体制让各级权力大肆截留。为什么卡车司机待遇那麽低?不仅掌握燃料、高速路的国企在截留、交警路政在截留,壹定有权贵站台的行业内满帮垄断集团也在截留。此外,为什么出租司机待遇那麽低?官商勾结的出租车公司在截留;为什么制造业和服务业农民工待遇那麽低?因为在企业后面还有很多黑手在寻租、吸血、截留……因此底层民众与这个体制及其特殊利益集团处于壹种零和博弈的对立状态,前者的维权必然会动摇后者的统治基础。即使底层民众还没有能力直接建立宪政民主制度,也为社会中间阶层的有志之士打开了巨大的活动空间,他们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引导底层民众的维权抗争進入到宪政民主的轨道。如果没有广泛的底层民众维权运动,所谓自由民主精英去引导谁呢?无人跟随的话,人数有限的自由民主精英根本就不是武装到牙齿的权贵豪富阶级的对手。
(3)劳工和其他底层民众的维权必将招来权贵统治阶级的维稳,对于后者来说,稳定就是壹切,为了维护其极权专制的稳定,权贵统治阶级不惜重金培植和收买立法、行政、司法、所谓群众组织、网络五毛水军以及地痞流氓黑社会等种种效忠的力量,以至使维稳经费超过了军费,更有甚者,还把本来应该用于对外抵御侵略的国防军,变成对内镇压民众的党卫军。但即使维稳人数高达几百万花费数万亿,面对壹年几十万起群体性抗争和无数反抗的民众,权贵统治阶级仍然捉襟见肘,疲于奔命,拆了东墙补西墙,按下葫芦浮起瓢,维稳资源日渐紧张,对民众的汲取力度越来越大,这又导致民众更大规模和更加激烈的反抗。仅仅维持这个巨型维稳体系的运转,就已经超过军费开支了,如果向抗争民众让步满足其壹部分民生诉求的话,维稳经费还将成倍增加。所以说,即使从最消极的意义上说,底层民众仅仅局限于民生诉求的维权行动,也将大量消耗维稳资源,瓦解极权专制统治的经济基础,对此,越来越多的民运人士开始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4)劳工运动之所以伴随着工业社会生生不息地发展起来,关键在于劳动和资本作为两种主要的生产要素,发生著既对立又统壹的结构性相互关系,劳动具有壹种“结构力量”,小到某壹个关键岗位的工人可以阻断整个车间的生产,中到壹批工人可以阻断整个企业的生产,大到大批而且跨企业横向联系的工人可以阻断整个行业的生产。这是推翻极权专制的宪政民主运动应该从中吸收的宝贵经验和资源。宪政民主革命的成功,有赖于壹支职业革命家队伍,逐渐把全国各行各业拥有结构性力量的民众调整、引导和汇聚到共同的抗争行动之中,造成全民共振的效应,这样,本来只具有经济性的罢工、罢运、罢市、罢课,就合乎逻辑地转变为政治性的全国总罢工、总罢运、总罢市、总罢课,转变为数亿人的集会游行示威,这必将造成极权专制统治的瘫痪,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公民委员会或临时政府也就顺理成章地取旧政府而代之了。
(5)劳工运动之所以能够深刻地改变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使自由市场经济升级为社会市场经济、使三角形的社会结构升级为橄榄形的社会结构、使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政民主升级为全民宪政民主,关键在于劳工群众把他们具有的客观的、潜在的、自在的结构力量,变成了主动的、现实的、自为的结社力量,形成了足以与资方力量分庭抗礼、平等博弈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力量。我们高兴地看到,在环卫工、塔吊工和货运工中,初步形成了行业规模的结社力量,比如塔吊联盟、塔吊司机协会和卡友联盟、卡车司机协会。当然,作为对等的、平等的法律权利,资方也可以并且应该形成和产生自己的组织如雇主协会、企业家俱乐部、工商联合会等等。于是,在壹个行业、壹个产业内,就会形成劳资双方的自组织,它们分别代表劳资双方定期举行集体协商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和协议,实现行业自治和产业和平。诸位,这难道不正是宪政民主共和国的雏形吗?有志于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的仁人志士,正应该向率先组织起来的工人学习团结、联合、组织的经验和技能,并且向其他所有社会阶层和群体推广。中国的工人率先绕开强加于他们的官办工会而寻找自己的联合和组织形式了,中国的商人和企业家是否开始绕开强加于他们的官办商会而开始了自组织的進程呢?应该说,他们的表现远逊于工人,人们更多看到的是官商勾结和钱权交易。至于文化程度最高的知识分子,也没有独立的作家、艺术家、教师、医生、学生联合会,农民、市民等其他社会阶层也没有自己的自治组织。只有各行各业、社会各界都有自己的组织形态,才能真正对于极权专制制度形成强大的攻击力量,才能很快结束极权专制崩溃后的社会混乱状况,才能从初步形成的公民社会中产生出新生的民主政治力量,迅速填补权力真空,并为未来的宪政民主制度奠定牢不可破的社会基础。
(6)认识到劳工运动和其他底层民众维权运动对于宪政民主运动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并不等于宪政民主革命者应该坐等革命形势的成熟,相反,他们完全可以而且应该主动地、积极地对民众维权运动施加影响和发挥作用,但不是自外而内、喧宾夺主地去指导和领导,而是顺着民众维权运动的逻辑和可能性,把它们引向宪政民主的目标。这首先需要宪政民主人士赢得民众的信任。怎么才能赢得这种信任呢?第壹是要以个人的身份鞠躬尽瘁地为民众服务和奉献,向民众提供他们很需要但自己又不太具备的哲学的、历史的、经济的、政治的、组织技术的、法律的、宣传舆论的、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就像当年米赫尼克、马佐维耶茨基等人协助瓦文萨和团结工会壹样,当好民众运动的参谋、智囊和助手,很有可能,在经受了足够的考验、立下了汗马功劳以后,还会被民众承认为自己的领袖;第二是要在最高政治层面上旗帜鲜明地成立反对党,以政党的纲领、路线、政策和政治活动,去赢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最后,在全国民众总抗争的情况下,由代表各阶级阶层或利益群体的政党和政治力量举行圆桌会议,重新制宪,通过全国大选产生三权分立的民主国家权力机关,真正实现民主法治。
工会运动
壹、 工人的团结是完全可能的
团结就是力量,虽然这是壹个人人皆知的真理,但是很多工人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团结
的重要性。 当我们遭受企业主和他们的代理人管理者侵权时,大多数人要么采用忍气吞声的办法,要么就是自己独个反抗,或者从来没有想过把身边的工友团结起来共同反抗,或者就根本没有把工友团结起来的信心。
其实,工友们之所以对团结没有信心,主要还是大家没有认识到,每个工友所面临的
被企业主和管理者欺侮,并不是个别工人的问题,而是所有工人的问题, 比如张三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拒绝赔偿,看起来好像是张三的事情,事实上资方不赔偿不是因为这个人是张三,而是因为张三是工人,所以,这不是张三的事情,而是所有工人的事情。所以,事实上所有的工友都处于相同的社会地位,都面临尊严同样受到损害、利益同样受到侵害的问题。 而工友们所面临的尊严同样受到损害、利益同样受到侵害的问题,正是工人可以团结起来的基础。可以说,资本家对工人权利和利益的侵害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同样,工人团结的可能性也就每时每刻都存在。壹个善于带领工友反抗资本家的压迫和剥削的工人领袖,应该是善于把握最有利于工人团结的机会对资本家進行斗争的人。 工人领袖应该把每次资方对工人的集体侵权行为, 都转变为团结工友的机会。
另壹方面,要让工友们有效团结起来,找到工友们面临的共同诉求是关键。而共同的诉求,是从工友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中总结得出的。所以,工人团结的壹般步骤是, 首先要对企业的劳资关系情况進行总体的调查了解,找到工友们最迫切想要改变的问题,然后把这些问题跟工友们讨论,让大家提出想要资方改進的目标, 比如增加工资、改善劳动条件等等, 形成壹个或者多个诉求(诉求应该具体普遍代表性,要排除壹些个别人的个别诉求), 并且把这些诉求量化。为什么要把面临的共同问题和想要的诉求和工友们進行讨论呢?应为经过讨论提出来的诉求是工友们参与的结果,已经得到工友们的同意和支持,成为了每个工友的诉求,因此,这个诉求对工友的凝聚力就强,工人的团结就会非常有力如果诉求仅仅是个别人的诉求,就很难得到工友们的积极响应,团结就没有力度。 这样工人的共同诉求就找到了,工人团结的基础也就初步形成了。
有了共同诉求,接下来就是要制定共同斗争的策略,是采用向资方发出联名要求的公开信?还是采用怠工或者罢工的方式?选择怎样行动的时间?从什么部门和岗位开始行动?等等。这些都是工人领袖应该在行动以前就和工友们商量好的。
通常,壹个人或者少数几个人是很难发动壹场集体的对资方的行动的。所以,有心成为带领工友反抗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的工人领袖的工友,平时就应该注意跟身边的工友搞好关系,结交壹些在工人中说话管用、又很仗义的朋友, 形成壹个工人团结的核心。没有壹个团结的核心,工人的团结就不可能。有了团结的核心, 壹到有机会带领工友抗争的时候,就能够每个人都带动几个人,这些人又每人带动几个人,很容易把大家发动起来了。
所以在壹定的程度上,工人的团结就是这个团结的核心有没有形成,这个核心对工人们有多大的号召力。
有了团结的核心,动员更多的工人团结到这个核心的周围就容易了。
二、 让工友们积极响应团结斗争的号召
有了团结的核心(哪怕只有三、五个人组成),也有了工人共同的诉求,接下来就是设法动员越多越好的工友来响应,开始对压迫和剥削我们的资本家开战了!
1、 动员工人团结起来,开展壹致行动来的方式主要是有以下几种:
(1) 通过团结核心的分头暗中串联。 这个方法特别适合几百人以下的小型企业。把诉求告诉值得信任的工友,拉他们加入行动;
(2) 充分利用互联网络传播信息快、传播范围广泛的特点, 通过博客、微博、 QQ、电话、微信等现代网络工具, 以及传统的张贴公告、散发传单等方式,把关系到工人切实利益的诉求公开,号召大家参与,这样在共同利益的推动下,工人们容易团结和集中起来。 这个办法既适用于小型企业,也适合万人以上的大企业。
(3) 在工友突然遭受资方某种普遍的利益侵害,工友们已经群情激愤的情形下,可以由部分团结核心直接登高攘臂壹呼,用演讲揭露资方的罪恶,亮出已经制订的工人诉求,号召工人立即行动,進行反抗。 通过个别生产线、生产部门的率先行动, 然后再通过工友串联和公开信呼吁,动员整个企业乃至行业的工友参与。
三、 团结斗争的形式
资本家是靠压榨工人的血汗发财的,所以他们要压迫和剥削工人;工人为了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就必然跟他们存在利益矛盾。因此,劳资之间的斗争就是必然的。只不过这种斗争有时候比较缓和,有时候就会激化。总的说来,工人对资本家反抗斗争的形式有个体抗争和集体抗争。个体抗争形式主要是工友以个人的力量,采用向政府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等手段進行,这种斗争形式因为个人的力量和能力有限,常常不能取代很好的维权效果。而集体抗争形式因为工人人数多、对社会、政府和企业产生的影响大,又常常能够获得社会各界的同情与支持,所以效果就会更好,斗争成果也会更大,并且应为有社会舆论的监督,斗争获得的成果也更有迫使资方落实的保证。工人阶级的解放运动的理论导师马克屎和恩格斯都认为,工人阶级只有作为壹个阶级对资本家阶级开展集体的斗争,才能赢得最后解放。
工人集体斗争的常用形式有:
1、联名向资方用书面形式提出诉求,要求资方在壹定期限内同意。这种书面诉求可以是口吻比较温和的,也可以是情绪强烈的。主要看联名者与资方力量对比和对资方利益的冲击程度。如果联名者占企业总人数的相当比例,态度可以坚决和不容妥协,如果联名者人数不多,力量有限,则为了保存工人团结核心力量的存在不致被资方解雇,可以语气缓和壹点,或者以给企业建议的方式進行。不要小看日常用建议书的形式争取工人待遇或劳动条件的改善这种斗争形式,在工人尚没有有效团结,特别是工人的团结和斗争信心不足的情况下,利用建议书要求企业做壹些改進,是非常好的斗争方式。它既能逐步让工友们变得关心大家团结和斗争,还能能够通过看起来十分微小的斗争胜利成果,给予工友团结和斗争的信心, 如果经常取得这种成果,未来发动对资方更为强大進攻的能力就会逐步形成。而愿意为工人阶级解放事业奉献自己毕生,有心成为工人领袖的工友,他(她)在工人中的威信和号召力也可以从中得到不断提升,最终锻炼成为出色的工人活动家和工人领袖。
2、怠工。 怠工就是工人们虽然正常出勤但却故意放慢工作速度,导致生产任务不完成,迫使资方接受工人的诉求或者同意与工人代表谈判。怠工常常要跟生产管理者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比如管理者站到流水线某处,该处工友假装正常工作,流水线上其他岗位就放慢工作速度,当管理者到另壹处监视工人工作,就马上怠工。有时,个别流水线的重要岗位故意出错,迫使整个流水线停顿。 怠工壹般是工人的抗争力量不足或者受到特别压力时采用。工人力量如果强大,就可以直接使用罢工方式。
3、罢工。 罢工是工人反抗资本压迫和剥削的最有力方式之壹。罢工不仅可以直接争取实现工人的诉求,用恩格斯的话说,“罢工是工人的军事学校”,可以锻炼和培养工人的团结意识和斗争经验。罢工直接打破了资本家榨取工人血汗的正常秩序,资本家遇到工人的罢工,不仅不能像往常捞取利润,还要付出维持企业生存的许多必要开支,并要冒被其他同行的竞争排挤出市场的风险(比如失去老客户订单),所以对企业的打击是巨大的。 这壹点恩格斯就指出过:“资本主义生产是不能停下来的:它必须继续增长和扩大,否则必定死亡。 ” 同时,罢工也会对政府产生压力,因为政府的税收很大部分来自于企业,罢工会造成税收流失。
4、游行示威。 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现行的法律规定,公民游行示威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得到批准才能实施。 这个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游行示威本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应该以政府批准为合法;其次,也没有法律给予公民申请游行示威但公安机关不予批准时的救济渠道。 所以, 在现行条件下, 除非工人受到政府非法镇压,壹般针对企业资方的斗争行动, 不要到企业范围以外進行。工人在反抗资方侵权时避免轻易走出工厂抗议甚至堵路会被警方以破坏交通秩序、社会秩序以及寻衅滋事等罪名加以镇压,尤其会给工人领袖带来被抓捕的风险。
四、 集体斗争的准备
1、心理的准备
中国有句俗话:“杀敌壹千,自损八百”。 斗争是柄双刃剑,不仅对资方具有杀伤力,常常对工人这壹方也会造成壹定的暂时的利益损失,明白这壹点很重要,这样可以让我们对罢工斗争的艰巨性有充分的认识,因而有充分心理上充分的准备,因而才不会轻敌,事前认真做好组织上和物质上的准备,为打赢这场战斗打下基础。
资本家面对工人的集体反抗,自然不会甘心,必然要使出壹切招数跟工人的斗争行动展开生死较量。资本跟工人相比,他们的优势是明显的,他们不仅有着巨额的财富,也有着整个资本世界的组织和团结,更有政府为他们撑腰;而工人除了有人数的优势,在资源上跟资方不可同日而语,在组织程度上也通常不如资方。所以,跟资方的斗争必须力戒轻敌,壹开始就要做好跟资方進行壹段时期斗争的认真准备。如果妳估计壹周就能赢得胜利,那麽妳要做好可能拖延两周、三周甚至更长时间都没有成果的各方面的准备,尤其是要有保证跟随我们行动的工人,他们的斗争意志和士气能够保持不衰的预案。
2、组织的准备
哪怕只是壹个小型企业的罢工,没有组织准备,仅靠个别人的带领也是难以打赢罢工的这场战斗的。组织就是分工协作的集体,有了壹个为了赢得罢工胜利领导工友進行战斗的集体,就可以共同谋划罢工的策略,分头为准备和实施集体斗争计划,使得工人的团结和行动更加紧密、稳固和富有效率。
组织的准备首先是工人团结核心的准备, 没有团结的核心往往也能通过推动工友平日对资方积蓄的愤懑发动壹场集体行动(目前中国发生的绝大多数的罢工都是这种罢工),但是,最有对资方战斗力量的壹定是有团结核心领导的斗争。有团结核心作为组织领导的斗争,不仅对资方更有打击力度,而且可以持续保持对资本的压力,并确保工人的斗争成果最终不是被稀释。
关于怎样有壹个团结核心已经在第壹个问题中谈过,这里补充的是,团结核心在集体斗争中应该发挥民主形式,即共同决定集体行动的诉求和目标,共同决定集体行动的重要细节、共同决定团结核心的人员分工,共同决定壹切重要决定。之所以要运用民主方式,是因为斗争过程中需要集中大家的智慧,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个别核心成员被资方强行解雇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使得工人的行动群龙无首,同时也是防止个别的核心成员被对方收买出面工人利益。
在分工上,必须有以下工作需要有人承担:行动总指挥; 负责在第壹线鼓动工人行动的骨干; 对社会发布信息和联络者;维护行动时的秩序和纪律的纠察负责人;负责集体行动的后勤事务者。 每个承担具体任务的人要做好自己的准备工作,比如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和联络者,要事先准备好通讯工具,准备好微博、微信、 QQ 账号,搜集好能够给予行动支持的组织和人士的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负责纠察工作者要预先制订好纠察纪律和组织好纠察队人员组成;负责财务后勤的要预先考虑必要的预算和寻找资源,准备行动的口号标语牌、布幅、喇叭等;总指挥要检查每个分工的准备情况。
3、物质的准备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资方的斗争就是壹场战斗,不仅是双方意志的较量,对工人壹方来说,也是生存的考验。因为资方非常了解工人壹方的弱点,知道工人在金钱物质上的匮乏,所以他们会把让工人因为贫穷和饥饿作为战胜工人的重要手段。资方常常壹开始就会警告工人進行抗争行动会让工人工资被扣甚至可能被解雇, 或者会把工厂搬走让大家失业;工人也会长期的斗争领不到工资而不得不向资方屈服,所以筹集资金用来支持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另壹方面,即使工人進行短期的抗争行动可以用自己平日的生活积蓄支持,但集体行动本身需要壹定的开销, 比如通讯费用、制作宣传品费用等, 也需要在行动前和行动中寻找壹些资金支持。
从世界工人运动的经验来看,工人筹集行动基金,主要有如下途径:壹是平日从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中拿出壹定比例留作罢工基金,在罢工行动时使用;二是为了某次集体行动而向兄弟工人组织以及同情工人的社会大众募捐,或者兄弟工人组织和社会大众主动支持;三是由工人自愿捐钱、捐物。中国工人也可以参照这些经验去寻找物质支持。 比如有的工厂采用每个工人捐 50 元,那麽全厂 1000 名工人可以募集 5 万元,这既解决了罢工的基本行动开支,工友们又因为每个人捐款,而对罢工有了更强的责任心。 但是募捐资金需要壹个公开的银行账号,所以在集体行动以前应该准备壹个银行账号用来接受资金。为了防止资金被个人不法侵占,银行账号开户人应该立下保证书,保证不把募捐到的资金窃为己有,如有违反甘愿承担法律责任。
募捐到的资金和物资应该登记,并每隔 3~5 天向全体工人公布收入和支出详细情况,接受工人监督。如果没有这个监督措施,即使负责资金财物管理的人很廉洁,也有可能遭到工人的质疑,影响工人对团结核心的信任和工人的团结。
五、罢工斗争
1、第壹击要狠!
工人没有长期的生活费用储备,团结很容易被资方采用拖延时间的手段破坏瓦解,所以要么不出手,壹旦出手,第壹击就必须够狠,让资方感到出手不及,无力招架,不得不尽快向工人屈服。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工人的行动需要在行动时机、率先行动的部门和岗位、行动的规模和提出的诉求上动好脑筋。
选择行动的时机很重要。每个企业有自己的生产季节,在生产旺季行动比在淡季行动更加有效;在壹周开始的时候行动比在周末行动有效。如果在生产淡季或者交货期之后行动,资方就不惧怕工人罢工,就难以战胜资方。 2014 年 2~4 月东莞山打根实业有限公司工人争取不愿企业搬迁的经济补偿金而進行的罢工之所以失败,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该公司已经差不多完全做好了搬迁的准备,工人在此时才发动罢工,资方已经在新厂址具备生产能力, 罢工对资方已经没有威胁力。
2、选择关键的生产岗位率先罢工并保护组织者
每个企业都是有劳动分工的,总是会有壹些生产岗位是对整个企业甚至行业的生产具有影响的岗位。在这些岗位率先实施罢工,会迫使整个生产链的生产中断,造成罢工信息的迅速扩散和快速达到罢工目的。关键岗位率先实施罢工以后, 应该尽快使得其他岗位转为积极的罢工,否则,资方和管理层会马上采取措施迫使这些岗位很快恢复生产。这里有个例子,某电子厂策划壹次罢工,他们计划从某个生产线的第壹道工序率先罢工。当该岗位工人采取停工行动,打出准备好的号召罢工的标语动员其他工友响应时,这个岗位的几名工友很快被管理人员和保安控制,带出生产车间,并由管理者立即接替工作。由于其他工人并没有任何罢工的心理准备,虽然工人立即为领头的工人的行动欢呼,但是因为领头的被企业隔离,罢工行动很快流产。 所以,在计划行动时,怎样使得工友能够很快的响应,并对行动的领头人、组织者有周密的保护计划,非常重要。
3、立即通知各生产部门(车间)选举工人代表
壹般来说,企业的生产都是按照车间、班组或者生产线把工人组织起来的。工友应该利用这种既有的组织形态,把工人团结起来。工人的团结需要有工人的领头人,所以尽快选举工人代表,把分散的工人权利赋予工人自己推选出来的代表,让代表代表工友向资方提出诉求、進行谈判,是罢工实施以后最重要的步骤之壹。 团结核心的成员在选举工人代表时应该发挥积极作用,争取当选工人代表。 选举工人代表要注意避免选择平日跟资方关系密切、可能会倾向资方利益的人,确保工人代表能够为工友们积极争取和维护权益。
工人代表人数的确定方式壹般是根据生产部门的多少或者生产部门工友人数的多少确定,比如可以按同壹个层级的生产部门,每个部门有同样多的代表,也可以按照生产部门工友人数,按照比例确定代表人数。 选举代表时,应该由工友在选举确认代表的文件上逐壹签名,明确选举某人为代表,授权参与跟企业的谈判邀约或谈判。
4、尽快召开工人代表会议
各生产部门选举出代表以后,应该尽快召开代表会议,以确定以下重大事项:(1)讨论代表分工,如首席代表、谈判小组、信息发布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纠察队等;(2)确定工人诉求; (3)预备律师或者工人维权组织,寻求他们给予支持。
5、向资方发出工人诉求或者集体谈判邀约,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负责跟资方谈判的代表应该及时把代表会议决定的工人诉求或者谈判邀约直接交给企业高层。同时,为了争取社会的支持和声援,应该尽快把该企业工人的生存状况和罢工信息、 工人诉求,通过微信、微博、 QQ 等手段向社会扩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社会影响越大,资方受到的压力就越大,工人的胜算就越大。
6、联络其他同行业的工人,争取他们的加入, 使得行动规模扩大而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而加强斗争的力量。通过工友之间的同乡关系、网络联系,可以很快联系上这些兄弟企业工人。壹个行业的工人的联合行动,肯定比壹个企业工人的行动更加有力,因为工人罢工时,资本家也会加强他们之间的相互团结,他们常常把生产订单转移到其他企业生产, 以躲避工人罢工的打击。
7、向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和当地工会组织发出公开信罢工实施以后,应该尽快以公开信的形式,要求政府和官方工会支持工人诉求,平衡劳资利益冲突,迫使企业和工人代表坐到谈判桌前。之所以要以公开信形式,是因为政府有责任作为中立者在解决劳资冲突过程中发挥作用,而官方工会应该成为名副其实的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社会舆论可以对他们進行监督。
8、寻求国际(俗称境外) 工人支持
世界各国的工人阶级因为共同受着资本的压迫和奴役,所以有着共同的敌人。所以,中国工人在同资本進行斗争时,壹切国家先進的工人阶级都会感同身受地支持我们。我们中国工人阶级的斗争并不孤单。所以我们应该把我们的斗争告诉世界,争取获得世界工人的支持。特别是在针对壹些外资企业和跨国企业進行斗争,工友们应该积极与该出资国的工会進行联系,请求他们在该国给予支持。 2014 年 4 月,东莞裕元鞋业集团工人的罢工斗争就得到了美国、欧洲已及台湾、香港国家和地区工人组织的大力支持。当然,壹般工友很难与国际工人组织取得联系。给各国工会、工人组织通过微博、博客发公开信,是最简便的方法,会有积极关注工人的人把这些信息转达有关组织的。
9、保护工人领袖
工人的罢工斗争就是壹场战斗,反对工人的势力为了战胜工人当然会像消灭敌人的司令部壹样消灭工人领袖。所以,工友们懂得保护工人领袖,保护他们的代表极其重要。 解雇工人代表是资方打压工人的最常见手段,这在中国南方工人的集体维权行动中屡见不鲜。对付资方这个手段的办法是参与罢工的全体工友共同签署壹份“生死同盟”,每个工友承诺保证保护工人代表,同时每个代表都都忠于工人利益。其次是工人代表要建立多个“梯队”,壹旦某个代表被开除,新的代表就立马替补履行职责,同时把要求让被开除的代表恢复工作作为工人新的诉求。政府中维护资方利益的反动分子也会配合资方,打压工人,以抓捕威胁工人代表。为了应付这些压力,跟资方、政府和官方工会谈话时,应该悄悄進行录音,壹旦他们非法威胁恫吓,就把录音证据向社会公开。 工人代表要争取获得工人维权组织的支持,把政府和资方给予的压力不断告知他们,请他们设法共同保护工人代表。
工友始终不要忘记,保护工人领袖就是保护工人团结的有效存在,任何时候,当工人代表遭遇威胁和风险时,大家都有责任保护他们。 壹次罢工行动失败往往不重要,以后还可以再找机会行动,而失去工人领袖,常常意味着在这个企业很长时间就失去工人抗争的希望。
如果某个工人代表或者工人被抓捕,工人代表会议应该尽快与他们的亲属取得联系,壹方面给予必要的精神抚慰和必要的物质帮助,另壹方面要尽快为他们联系律师和劳工服务组织,以尽快营救被捕者。
10、被开除的代表和工友, 并不因为被开除而放弃抗争, 他们仍然可以设法保持与工友的密切联系,比如可以在工人上下班的路上与厂内的工友交谈、 利用张贴公告和向厂内工人散发小纸条、电话联系、 QQ 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厂内工人沟通。 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工作也是配合企业内工友斗争的手段。 如果被抓捕,应该要求警方立即通知家属,并要求会见律师。 壹般来说,不要接受警方指定的律师,最好找工人维权组织提供或者推荐的律师。
11、代表们应该注意信息安全
政府中顽固维护资方利益的反动分子为了压制不断增长的工人维权怒潮, 会时刻监听、监视工人的壹举壹动。为了避免工人壹方的信息被泄露给资方、或者避免被政府腐朽势力抓到抓捕的口实,工人代表应该注意自身的信息安全保护。 手机、电话、互联网虽然为工人之间的相互联络增添了很多便利,但不要忘记它们都缺乏安全性,都可以被窃听和监视。尤其是手机,很多工友不了解它最容易被窃听,即使关闭手机, 也可以被那些反对工人的无良警察用来窃听谈话; QQ、微信和电子邮件等也是可以被监视的,根本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性。所以,工人代表在开会、讨论问题和安排工作等不希望让外部知道的重要活动时,应该同时卸掉手机电池和手机卡,尽量避免使用 QQ、微信和电子邮件。
12、反对工贼和黄色工会
资本家和他们在政府中的代理人为了战胜工人,总是要分化工人,收买工人中不坚定的分子为他们做事,这些甘心为了得到资本家壹点蝇头小利而出卖工人利益的家伙就是可耻的工贼,他们常常为资方散布壹些不利于工人团结和進行斗争的言论,或者悄悄地为资方打探消息。 还有,有的工会本来就是资本家为了对付工人组建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而在资本家授意下建立的工会,或者领导岗位被资方代理人把持的工会,根本不维护工人的利益,他们是“黄色工会”(以前外国有个工会常常帮资本家讲话,被愤怒的工人砸坏玻璃窗,工会为了御寒就贴上黄纸,因此后来把不维护工人利益反过来维护老板利益的工会称为黄色工会) 。工贼和黄色工会都是工人阶级的大敌。遇到工贼,工人代表和工友要当众揭露他们,并动员工友们孤立和防备他们,不向他们透露重要信息。对于他们所做的有损于工人利益的行为,要给予严厉警告。对于黄色工会,要通过媒体和网络予以揭露,同时应该动员全体工友,通过召开临时职工大会(代表大会),罢免工会领导,实现对工会的改组,使之成为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
13、罢工中的行为
对于壹场很大规模的社会性的总罢工而言,工人
的力量本身决定壹切。但对于壹个企业的小型的罢
工,工人和工人领袖必须注意自己的行为会不会为政府找到抓捕工人及其领袖的借口。壹般说来,政府抓捕工人和工人领袖的借口,主要有“危害社会秩序”(交通秩序)、“破坏公私财物”、“侵害人身权利”、“寻衅滋事”
和“造谣”等罪名。所以,壹般罢工行动,应该避免以下行为:堵塞交通,损毁企业或者他人以及公共物品,殴打、拘禁他人。壹般说,工人自发上街表达诉求不违法(俗称散步),但如果是有组织的上街集会、游行示威,目前中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要预先向公安机关申请,否则不合法。另外,在利用网络和微信、 QQ 等时,壹定要注意措辞和了解事情真实性,以防被戴上“造谣”的罪名。
14、注意了解资方的信息和壹举壹动
工人的诉求和谈判策略应该建立了解资方情况的基础上,这跟战争中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敌方信息壹模壹样。比如在工资谈判上,需要了解资方的赢利情况,谈判才会有说服力。有时,要知道资方每个行动的真实意图是什么。这些,壹方面要依靠工人代表会议集体会议的集思广益,另壹方面,通过种种可能的渠道了解资方内情也非常重要。资方的弱点是它要雇佣很多人为它工作,如果工人依靠自己广泛的人脉,壹定能够联系上管理层中的壹些人物,为我们提供斗争所必要的情报信息。
15、把跟政府(官方工会)、资方接触和谈判的情况,向全体工人及时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让工友知道我们正在做什么,以便保持对代表们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不这样做,容易被工友误解代表,并被资方用来挑唆工人和代表们的关系。另外,为了支持罢工而募集的资金应该经常性对工人公开账目,便于工友监督检查。
16、不要惧怕资方和政府中反对工人势力的打压
在工人集体维权行动中受到来自资方甚至政府壹方的压力是正常的事情,工友们不必畏惧,因为我们的行动合法,而他们的行为未必合法。所以壹方面工人集体维权行动要有智慧,另壹方面也需要勇敢,要敢于面对反对势力的打压。采取壹定的手段避免反动势力的打压是必须的。除了前面谈到的,工人代表在开会、讨论问题和安排工作等不希望让外部知道的重要活动时,应该同时卸掉手机电池和手机卡,和尽量避免使用 QQ、微信和电子邮件传递需对警方保密内容的邮件,有时可以匿名在网络发布壹些信息。比如可以在市场购买匿名的无线上网卡,这样在上网发帖时就无法查明是谁在发帖子。但要注意上网的时间是越短越好, 可以先把相关的文件底稿、照片都准备好(无线网卡以电信的天翼无线宽带为最好,而且是无缝覆蓋信号),然后再连接网络立即上传,短时间内上传完毕就立即离开原地。要注意的事项是:骨干工人分子在购买无线网卡时,最好是委托可靠的他人去购买,要注意去购买的人也不易被查到,因为壹般卖网卡的地点都有摄像头??, 但依然有法能安全的买到。还要注意:这个无线网卡不要随意上网,更不能在这网上涉及到其他个人信息问题,比如 QQ、 MSN、用自己经常用的邮箱接发邮件等,否则还是很容易知道是谁发帖。
六、结束罢工
无论是达到目标的胜利的罢工还是失败的集体行动,都不应该草草地结束罢工。应该树立壹个观点:无论是壹次胜利的罢工还是失败的罢工,都是对资本主义世界壹次有力的冲击,因为它至少锻炼了工人的团结,都可以为以后继续冲击资本主义体制做好铺垫。 要知道只要劳动还是资本的奴役对象,工人还没有能够从资本的压迫和剥削下得到解放, 劳资的斗争就不会有真正的结束。 即使是壹场胜利的罢工,罢工结束不是意味着劳资对立的终结,而是意味着劳资对立暂时得到缓和, 劳资达成的壹致协议仅仅是双方壹时的权益之计, 新的对立将很快产生和发展,并在未来某个时刻要再次发展成新的大爆发。 同时,工人们千万不要迷信跟资方达成的协议,如果工人不能保持和发展自己的团结力量,资方壹旦认为时机有利于他们,就往往开始挑战工人,撕毁或者歪曲协议,或者使协议大打折扣。所以,在罢工行动取得胜利以后,要以工人团结力量的继续有效存在作为劳资协议得到切实履行的有力保障,工人不仅不能让工人已经形成的组织走向松懈和瓦解,而应该把组织進壹步加强。比如進壹步改造隶属官方工会的企业工会,使之真正代表工人利益;或者在工友中稳固地建立各种组织。
工人取得罢工胜利, 不仅要注意自己经济利益的改善,更要注重不要遗忘工人在生产劳动控制权力的分享。工人要把逐步实现劳动者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权力和企业分配的决定权力的分享作为罢工所要争取的重要目标之壹。经济利益当然是工人运动的目的,但是,真正能够给工人阶级经济利益改善的是工人阶级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即社会生产关系。
工人阶级在社会生产关系方面获得的任何改善,其实比任何具体的经济利益的改善更有价值。
如果是壹场失败的罢工,那麽工人壹方不仅要准备应对随之而来资方的报复, 而且工人团结核心和工人代表要注意努力不让失败的气氛伤害到工友们的斗争情绪,他们应该注
意跟工友保持亲密的联系,跟工友们壹同面对挫折和困难, 真正体现与工友生死与共的精神。 壹个富有组织性的工人群体在罢工失败以后,不会做鸟兽散,而是组织工友有步骤的撤退。工人领袖会带领骨干工友探望为罢工做出过较大努力的工友,会抚慰遭受伤害的工友,关心他们遭到的困难。 1919 年,美国钢铁工人罢工失败之后, 美国钢铁工会利用壹系列的大型群众集会,向所有在这场艰苦斗争中的那些从开始壹直坚持到最后的罢工工人颁发“荣誉卡” 就是非常好的做法,它有力的激励了工人保持永远斗争的信心。
选择壹个有利于工人下壹次抗争的时机结束罢工无疑是最聪明的。 不应该在局势已经非常不利于工人壹方时才决定结束罢工。罢工的领导集体应该有预先洞察局势发展的能力,如果发现继续拖延会绝对越来越不利于工人壹方,那麽在这种局势到来之前,就应该见好就收,尽快召开代表会议,讨论如果结束罢工。 结束罢工应该由代表会议作出决定, 任何部门、企业都不应该在和其他部门、企业达成结束罢工的壹致意见以前,单独接受资方条件,结束罢工。这种单独结束罢工的行为,是对其他部门、企业工友利益的叛卖,是破坏工人团结的工贼行为,应该受到严厉谴责。
2015 年 11 月,习近平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 18 次会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工会改革的重点有两方面,壹是在工作作风上,要去除总工会“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官僚气,即去“四化”;二是在身份上,要增强工会的“政治性、先進性、群众性”,即增“三性”。
四年多过去了,总工会改革的成效如何呢?
各地各级工会工作人员的官僚作风是否有所改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人阶级感情是否有所提升?工会当中来自工人群众的干部是否有所增加?来自工人的工会干部是否仍然紧密地联系著工人群众?各级工会干部协调劳资关系的主动性及能力是否有所提升?
工会在主动协调劳资关系、避免劳资冲突方面是否有所建树?在已经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事件中,工会是否有效地扮演了工人利益代表者角色?工会的基层组织,尤其是企业工会组织是否趋于健全并脱离老板的控制?企业基层工会是否有能力代表工人与雇主進行集体谈判?
为回答上述问题,中国劳工通讯定期选取壹组事件,并就此致电事件发生地总工会及相关企业工会。通过这些对话,将中国工会的实际状况呈现在工人、工会干部、工会工作人员和政府决策者面前。我们希望,壹方面,鼓励各级工会领导和工作人员,走出工会“象牙塔”,主动進入到劳资关系中去,代表企业工人通过集体谈判争取和维护权益。另壹方面,鼓励和引导各行各业的广大工人,走進各地工会这座并不神秘的“象牙塔”里,积极参与到工会改革中来。同时令政府决策者更加了解工会的重要性,及工会改革所需的空间。
简单说,我们希望防止这次工会改革,再次沦为假改革。
二零二零年五月
常态化防疫下工会作为
新冠病毒从壹二月份时的紧急抗疫变成如今的常态化防疫,中国各省市也逐步恢复了生产秩序。回望紧急抗疫期间,不少行业如零售业、旅游业、出租车行业等无法维持正场业,从业人士收入大跌。另壹方面,建筑工、保安员、环卫工、提供群众生活必需物资的工厂工人等在抗疫期间仍然维持着核心运转。当前,各行各业开始复工复产,但疫情对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仍将持续壹段时间。紧急防疫时工人权益受损呼吁著工会的行动,而防疫常态化的形势之下,工会更加需要主动作为。
本期,我们选取了六起工人集体行动的案例,其中两起工人事件发生于抗疫期间的武汉市,另外四起工人事件则涉及防疫常态化下备受影响的出租车行业,就这六个事件我们联系到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
壹、工人行动了,工会在哪里?
工会改革去“四化”(即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所针对的是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官僚作风和态度问题。换句话说,工会改革去“四化”,就是要提高各级工会日常工作的效率。
工会改革增“三性”(即增强政治性、先進性、群众性),所针对的是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于工人阶级的阶级感情淡漠、不具备代表工人利益進行谈判的能力以及脱离工人群众等问题。换句话说,工会改革增“三性”,就是要使全体工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政治上,必须全面接受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工人阶级的阶级情感;在能力上,能够代表工人通过与企业雇主集体谈判争取和改善权益;在合法性上,各级工会领导干部既要从工人群众中来,又要永远不脱离工人群众。
二、工会改革
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娱乐化:没有发现。
贵族化:大部分工会工作人员态度诚恳,贵族化改善良好。
机关化:大部分工会工作人员机关化改善良好。不过,武汉市江夏区总工会、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及西安市总工会仍然存在着机关化的现象。
行政化:大部分地方的总工会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工人维权事件和工人权益受损现象并不知情,部分工会工作者表示,工会可以对工人提供帮助。这些工会从过去的不作为到目前愿意帮助工人维权,是壹大進步。
不过,武汉市总工会、柳州市总工会和西安市总工会均有工作人员提出,本地并没有工人权益受损事件发生。我们的确希望当地劳资关系和谐、工人权益得到保障,但不希望看到工会工作人员仅仅是为了“安定团结”而否认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发生。工会没有责任从事掩饰太平的宣传工作,工会最应该做的,是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利与利益。
政治性、先進性、群众性:
各级工会去“四化”,可以改善工会工作人员的效率,但不能建立工会的身份。而工会的身份,则体现在工作人员的政治性(具有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人阶级情感)、群众性(来自工人群众,不脱离工人群众,永远把自己当成工人的壹员)、先進性(有能力代表工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大部分地方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仍然感受不到他们具有射秽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地工人在疫情期间遭遇权益受损、生计成愁,但各地地方工会仍然远离劳资关系。对于大部分的建筑工人、保安员和出租车司机而言,企业工会要么不存在,要么处于老板和管理层的控制之下。工会缺位,工人仍然只能以静坐、堵路、罢工等集体行动提出诉求。
同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地方工会仍然固守政府的行政指挥部署,没能从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角度主动有所作为。因此,工作场所的防疫监督、复工复产的协商安排、行业经营需游说财政补贴的事务当中,也少见工人代表者工会的角色。
值得壹提的是,柳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在增强政治性、群众性、先進性方面走在了全国工会的前列。
廊坊经济开发区工会、沧州市总工会、任丘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也体现了壹定程度的先進性。
三、观察与印象
有些地方工会把劳资纠纷当作“舆情”、“信访”来对待,工会并非工人的利益代表者。
部分地方工会对于工人需求和工人抗议缺乏主动了解、主动行动、主动参与,工会仍然欠缺解决劳资纠纷的行动意愿与行动能力。
当疫情期间发生劳资纠纷之际,工会工作人员大都在社区下沈,其工作职能与工会无关。
即使了解到侵权事件的发生,部分工会也只会坐等工人上门或者等上级部门“通知”,然后工会才以第三方而非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去参与。
部分工会工作人员认为工会无法解决劳资纠纷,建议工人直接找信访局求助。
部分工会没有调查就壹口否认当地发生的工人权益受损事件,表示本地壹切正常平静。这种反应只会令工会离劳资纠纷现场越来越远,也将工人推得越来越远。
部分地方工会将组织工人入会当作是向上级交差的任务,壹线的工人会员对他们来说只是壹个报上来的数字,与工会工作实际关系不大。对于工会能否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个人入会的建议,部分工会反馈并不积极,工会还没有体现出组织工人入会的行动意愿与行动能力。
部分地方工会虽然成立了出租车行业工联会,但工联会仍然是发动公司建会、由几个公司工会叠加而成,既非组织出租车司机们个人入会,也算不上真正的行业工会。
也有部分工会将集体谈判和劳资关系不正常划上等号,不愿意开展集体谈判,以免损害劳资关系和谐之名。这种心态不仅影响到工会及时介入劳资纠纷,无法将劳资冲突扼杀在萌芽阶段,也造成工会对于劳资纠纷的发生倾向于采取隐瞒推脱的工作态度,工会不肯面对问题,也无法尽快采取有效的行动来解决问题。
对于出租车行业这样经营困难并爆发劳资纠纷的行业,工会可以与政府反映、谈判、要求行业援助政策。但部分地方工会认为政策问题只能由政府和主管部门单方面负责,工会无法介入。
各地工会仍然没有针对受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進行调研、拿出解决方案——工会的援助帮扶主要提供给去湖北地区的医护人员和抗疫壹线的组织,对他们发放防疫物资、慰问金、送温暖等。
部分工会工作人员以壹种类似于做保密工作的心态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要求“走正规程序”才能回复关于工人事件的情况。这种敏感心态对工会改革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带着这种心态,工会工作人员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部分工会工作人员对于工会职能的理解仍然是对上级领导负责,而非对工人负责。
各地工会仍未认识到,工会存在的首要职能是代表工人,与雇主或行业协会進行集体谈判。因此,在疫情期间发生劳资纠纷之后,工人提出诉求的主要方式仍然是静坐、堵路、罢工等集体行动。
值得称赞的是:
柳州市总工会很早就联系区县工会和企业工会调研,了解到基层工会最大的困难是缺乏口罩,之后通过汽车集团调动生产线而缓解了口罩紧张的问题。
柳州市有好几家出租车公司已经成立了工会,这些公司里的出租车司机们会就壹些诉求如与网约车司机的竞争关系、跟政府协调等事宜来找工会求助,寻求工会出面代表工人。
任丘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表示,如果政府邀请工会出面解决劳资纠纷,工会可以去参与协商。同样,如果出租车司机提出份子钱减免的诉求,工会愿意出面去跟公司协商。
沧州市组织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去了解事件相关情况,如果任丘出租车公司没有组建工会,沧州市工会组织部可以从上级工会的角色指导督促他们成立工会。
Re: 工人农民土地
四、工会的行动能力与行动意愿
就疫情期间武汉市发生的多起劳资纠纷和出租车行业的多起劳资纠纷,工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各地工会也都没有针对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不过,各地工会在我们的建议之下,均体现出壹定的行动意愿。
针对疫情防控时期工会也应该有足够的人手从事代表工人利益的主业、而非全部下沈社区的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和江夏区总工会表示会记下来向领导反映。
针对工会应该依靠基层工会和会员对企业防疫進行监督的建议,柳州市总工会给出了积极的反馈。基层工作部张部长认同,地方工会可以建立几级联动机制,通过发动基层工会、会员们监督方面的主观能动,做到人人参与和人人监督。
针对工会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入会的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和廊坊经济开发区工会给出了积极的反馈。他们认同工会有责任尽快组织工人入会。如果企业迟迟不愿意建立工会,工会工作人员可以先去启动建会,发展工会积极分子推动组建,将企业自愿发展到职工自愿、职工推得。我们期待看到各地工会能够尽快行动,将行业工人组织加入工会,由工会出面,代表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们,邀请企业展开协商,使司机和公司能够达成妥协。
针对工会应对出租车行业危机的建议,柳州市总工会、任丘市总工会和沧州市总工会给出了积极的反馈。他们认同行业纾困政策不壹定要由工会出钱,但工会可以出力。我们期待见到各地工会能够直接行动,走到工作场所了解情况,了解公司在防疫和经营方面的具体困难,游说政府财政补贴额外开支,确保企业和工人共度时艰,帮助受到疫情影响的出租车行业和其他行业。
五、对工会改革的建议
建议中华全国总工会:
1 总工会在各省成立出租车司机行业工会,并由工会代表工人,展开常态的集体谈判,签订真正覆蓋行业工人、解决劳资纠纷的集体合同。
2 针对疫情期间各行业频繁发生的集体劳资纠纷,工会应该代表工人的利益,而不单是听政府的命令行事,却忽视了工会的主业。
3 面对受到疫情影响的行业如出租车行业,工会应该出面代表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建议出租车司机行业工会:
探索和完善建立出租车司机行业工会的方法路径,根据出租车行业用工特色,发展合适的入会形式,目标是方便出租车行业的集体谈判,解决出租车行业缺乏劳动合同、缺乏社保、常年存在份子钱争议、司机很少加入工会的老问题。
建议各地地方总工会:
针对出租车行业,地方工会应停止由出租车公司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工会派组织员進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包括网约司机在内的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在出租车工会成立之后,尽快展开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缓解行业内颇为紧张的劳资关系和频繁发生的劳资纠纷。
对于行业经营状况问题,工会在及时了解情况之后,可以找公司、政府展开就企业防疫开支、行业补贴方面的协商,争取劳资双方能够共度难关。
建议各地工人:
1 工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在权益受损的时候,工人应该第壹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和维护工人的利益。
工会改革观察与促進 第十期 防疫期间工会作为第 1/6 个案例:湖北雷神山建筑工人疫情期间抗议壹、工人行动了,工会在哪里?
工人行动: 2020 年 3 月 17 日,雷神山医院的建设者爆料,在经过了 14 天隔离期后,目前仍有三百多名工人被隔离在武汉不得离开,工人们既无法开工,也不再获发隔离补助。中建三局派了保安员看守他们,但工人们不时和保安员发生冲突。截止到 4 月11 日,爆料工人表示,自己已被强制送出湖北省,至今仍然没有拿到说好的工钱。
参与人数: 101--1000 人
行业: 建筑业
工人诉求: 津贴/补贴
群体事件形式:抗议/游行
集体行动的回应:工人被打
二、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武汉市总工会及江夏区总工会,武汉市总工会经济部、基层部、宣教部、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及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武汉市总工会经济部的工作人员有听说过雷神山建筑工人劳资纠纷事件,但建议我们联系宣教部或社联部,因为这两个部门才关注“舆情”。基层部的工作人员对于外界的询问不作回复,要求通过“正规渠道”来采访。宣教部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大小事宜必须先联系值班室,由值班室转交市工会处理。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否认雷神山建筑工人劳资纠纷壹事,表示“我们得到的消息不是这样的,网上的消息不可靠”,工会认为没有问题,所以工会不用出面解决。
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没有听说过此事,也不清楚建筑工人是否加入了工会,这些事“没人通知”工会。工作人员还表示,工会工作人员都下沈到了社区,目前工会只有他壹个人在值班。
武汉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江夏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
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進性)。
从江夏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
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進性)。
观察和印象:
雷神山医院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
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武汉市总工会将组织工人入会当作是向上级交差的任务,壹线的工人会员对他们来说只是壹个报上来的数字,与工会工作实际关系不大。当被询问到这批雷神山医院的建筑工人有没有加入武汉市总工会时,工会各个部门都表示不清楚。基层部的工作人员指出,雷神山医院由中建三局建设,而中建三局的工会关系在湖北省总工会,不归武汉市工会管。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武汉市总工会不可能知道哪些人加入了工会组织,“它有壹个属地管理的原则,妳要问当地。我们哪里管得了那麽多呢?可能它报上来了壹个数字,或者是名称怎么样,我们掌握了。但是妳要具体问他加入了工会没有,妳要问它上级的工会组织,它是层级组织的……妳要是问全国总工会,某壹个省某壹个市某壹个地区的某壹个人,妳问他加入工会组织了没有,全国有几亿工会组织的会员,它哪知道哪壹个人加入工会了没有呢?”
武汉市总工会对于工人需求和工人抗议缺乏主动了解、主动行动、主动参与,工会仍然欠缺解决劳资纠纷的行动意愿与行动能力。雷神山医院的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关于补贴和回乡的诉求也没有工会代表工人介入处理,这反映武汉市工会在劳资纠纷发生之前没有将触角伸進建筑工地、代表工人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就保障工人权益和安全生产進行集体谈判,而在出现拖欠津贴补贴之后,工会也没能及时到场、進入工地代表工人与雇主展开紧急谈判、争取解决劳资纠纷。不过,在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看来,在建设医院的紧要关头,建筑工人还要谈合同这件事很好笑,“妳想壹下啊,大年三十的晚上,妳要跟人家,坐下来,面对面的签合同。人家要在七天内建壹个医院,妳要签合同?妳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啊,很到位啊!”工会干部虽然从事集体协商、事后维权的常规事务,但这些任务只是为了向上级交差,远远未能在劳资纠纷发生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
疫情期间发生劳资纠纷之际,武汉市总工会及江夏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大都在社区下沈,其工作职能与工会无关。虽然抗疫期间防疫工作是很重要,但武汉市总工会仍然应该将工会的主业——组织工人、代表工人、维护工人的权益当作日常工作的重点。武汉市总工会宣教部工作人员直言,“工会上班的全部在社区。上班,我们在上班。80%的在社区上班。”同样的,江夏区总工会的 30 名工会工作人员当中,29 人正在社区下沈。工会工作也可以学习下沈,但工会的下沈不只是到社区、街道等防疫壹线去下沈、守住卡点登记人员车辆,工会的下沈更应该是去工作场所,监督工作场所的防疫防护,保障壹线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合理的工资待遇。在特殊时期,工会仍然大有可为,哪里有工人的需要,工会人员就下沈到哪里去。
就此,我们建议武汉市工会是否可以考虑抽出壹半下沈到社区的工作人员回来,让他们到企业现场去,调动基层工会和壹线工人,监督企业落实防疫防护,防止传染再爆发。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及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工会同意可以将意见反映给上级领导。不过,江夏区总工会值班人员也很坦诚,“第壹起码要服从组织、起码要听从安排啊”。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武汉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三、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武汉市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壹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進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進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在防疫抗疫的同时,完成好代表工人权益这壹主业。
4 2018 年 10 月 29 日习近平同全总新壹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基层部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工会改革观察与促進 第十期 防疫期间工会作为第 2/6 个案例:湖北知行学院保安疫情期间抗议壹、工人行动了,工会在哪里?
工人行动: 2020 年 3 月 19 日,湖
北大学知行学院发热病人隔离点的保安
员投诉指出,保安员上岗的补助只有
250 元壹天,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的 1000
元壹天。街道政府表示政府已全额支付
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费用,将组织劳务公
司和工人進行协商。
参与人数: 1-100 人
行业: 服务业
工人诉求: 津贴/补贴
群体事件形式:抗议/游行
集体行动的回应:政府介入/集体谈判
二、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不清楚发生在本地隔离点的保安员被克扣劳务费用。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称,网上的信息无法求证,自己就是壹个值班的人员,不了解任何情况。建议我们如果有人在网上投诉,就到网上去问谁受理了这个投诉。
武汉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
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進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保安员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对武汉市总工会的观察与印象部分,参见 第 1/6 个案例:湖北雷神山建筑工人疫情期间抗议
三、工会改革建议
建议武汉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壹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在防疫抗疫的同时,完成好代表工人权益这壹主业。
工会改革观察与促進 第十期 防疫期间工会作为第 3/6 个案例:广西柳州市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壹、工人罢工了,工会在哪里?
罢工事件: 2020 年 3 月 10 日,
广西柳州,上千名出租车司机停运,
抗议公司三四月份的承包费指标,要
求出租车公司退车或者减免几个月的
承包费。
参与人数:1001—10000 人
行业:交通运输/出租车网约车
工人诉求: 津贴/补贴/份子钱
群体事件形式:抗议/游行/阻塞公
共交通
集体行动的回应: 政府介入/集体谈判
二、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柳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室、社会联络部、权益部、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和权益部都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上千名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事件,但他们均表示此事由社会联络部负责具体业务,其他部门不清楚最后的具体结果。职工服务中心表示没有接到工人来访的信息,基层工作部也没有收到这样的调解要求。
社会联络部的李部长却壹口否认柳州有此事发生,表示柳州市“很平静,很正常”,认为外界询问出租车司机的抗议事件属于“传播谣言”。
柳州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柳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感受到了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体现了壹定的群众性),感受到了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壹定的先進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值得赞扬的是,柳州市总工会很早就去了各级企业和区县工会做调研,他们发现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初期,基层工会面对的最大困难是缺乏口罩,之后通过五菱汽车集团调动生产线生产口罩,缓解了口罩紧张的问题。另壹方面,柳州市总工会对于出租车行业组建企业工会已有壹些良好的经验。据基层工作部部长介绍,柳州市目前有好几家出租车公司已经成立了工会,这些公司里的出租车司机们会就壹些诉求如与网约车司机的竞争关系、跟政府协调等事宜来找工会求助,寻求工会出面代表工人。
柳州市总工会没有将网约车司机组织起来加入工会。这次停运的司机多数来自 OK 出行出租车公司,这家公司目前仍然没有成立工会。工会了解到这是壹家网约车公司,而“公司注册不在柳州”。工会针对百人以上企业的建会行动并没有囊括这家公司。
对于工会能否尽快组织网约出租车司机个人入会的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张部长给出了积极的反馈,体现了工会工作者的行动意愿。当我们建议能否把网约车司机这块硬骨头也啃下来,把网约车司机们组织加入工会,基层工作部张部长很诚恳地感谢了这个提醒。张部长主动提出会去调查网约车司机抗议事件,并争取组织他们加入工会,“我们近期就首先对妳说的 OK 公司这个事件先了解壹下,看看有没有这件事。第二就是对 OK 这个出租车公司的性质以及在柳州的组织行为我们了解,然后尽可能地给他们建会。这是现在我们部门的工作要点。”
同样,在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方面,柳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张部长给出了积极反馈,体现了工会工作者的行动意愿。目前柳州市总工会防止疫情复发的方案,仍然是“政府行为”为主。我们建议工会可以从落实的角度来代表职工,通过发动基层工会、会员们监督方面的主观能动,壹起监督出租车公司的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确保司机和乘客不被感染。组织部张部长承认工会目前在“公共安全卫生这壹块的监督,说实在的,我们还没有想到这么细”,同时主动提出,工会可以建立几级联动机制,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就达到壹个很好的效果”。
值得留意的是,柳州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李部长壹口否认柳州市发生过出租车司机的集体行动,并提出就算有现场视频也可以是做假、表演。当工会没有调查就否定工人行动事件的发生,我们不想揣测背后的动机,但必须指出,掩耳盗铃的反应只能将工人推得越来越远,也令工会离劳资关系和劳资纠纷现场越来越远。我们不希望看到工会工作人员仅仅是为了“安定团结”而否认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发生。工会没有责任从事掩饰太平的宣传工作,工会最应该做的,是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利与利益。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柳州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很大。
三、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柳州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壹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停止由出租车公司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派组织员進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包括网约司机在内的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4 2018 年 10 月 29 日习近平同全总新壹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5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从工会的本职和工人的利益出发,不应该再对发生过的劳资纠纷壹口否定。工会应该在工人集体行动发生之际尽早介入和解决劳资纠纷,在劳资纠纷事件中代表工人和维护工人权益。
工会改革观察与促進 第十期 防疫期间工会作为第 5/6 个案例:河北廊坊过百出租车司机抗议壹、工人罢工了,工会在哪里?
罢工事件: 2020 年 4 月 7 日,河北廊坊,上百名出租车司机到廊坊市信访局上访,抗议瑞通出租车公司催缴租金和恢复正常租金,要求减免租金直到疫情结束或收入达到疫情之前。
参与人数: 101-1000
行业: 交通运输/出租车网
约车
工人诉求: 津贴/补贴/份
子钱
群体事件形式: 抗议/游行
集体行动的回应: 政府介
入/集体谈判
二、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廊坊市总工会和廊坊开发区工会,廊坊市总工会组织部、办公室和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及廊坊开发区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廊坊市总工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事件。组织部建议联系办公室了解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机构改革之后办公室已经不管信访案件,建议联系分管信访工作的经审法律部了解情况。基层工作部表示没有收到出租车行业方面的问题,不确定此事是否真实存在,表示需要核实清楚情况。
廊坊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听说过此事。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
廊坊市总工会和廊坊开发区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廊坊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
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進性)。
从廊坊开发区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壹定的先進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廊坊市总工会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将工会的角色视为劳资以外的第三方,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当提起出租车司机就份子钱和公司之间产生纠纷的事件,组织部工作人员认为,这可能属于民事纠纷。他认为司机们如果来找工会,工会也无法解决问题,最终还是要上信访局,因为“信访局是中间人,工会也是中间人”。
廊坊市总工会及廊坊开发区工会目前还没有能力将出租车司机们都组织起来加入工会。虽然出租车行业有工会也有行业工联会,但廊坊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工作人员指出,“工会联合会不壹定是整个的全市的,可能就是覆蓋廊坊市的几家出租车公司”。而廊坊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也承认,此次集体行动的出租车司机们所在的瑞通公司并没有成立工会。这家公司已经在属地成立了十年,目前仍然没有成立工会。工会认为,如果想要成立工会,需要“企业来建会、以公司的名义来做”。
廊坊市目前成立的出租车行业工联会仍然是公司建会,而非组织出租车司机们个人入会,并非真正的行业工会。廊坊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承认,目前工联会的覆蓋率不大,且仍以公司建会为主,呈现为公司工会的组合叠加,而非司机个人可自由入会的工人组织。因而该行业工联会在当地缺乏行业代表性,更多的出租车司机仍然被工会拒之门外。
对于工会能否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个人加入工会的建议,廊坊市经济开发区工会给出了积极的反馈,工会体现出了行动的意愿。工作人员壹直以来苦恼于企业不愿意建会,而工会的人力资源不足以及时追踪每壹个企业建会。CLB 据此建议,就著出租车行业已经爆发了的集体行动,可以由工会工作人员先去启动建会,在出租车司机当中寻找发展壹些工会积极分子,由司机来推动组建,这样建会的自愿原则可以从企业自愿到职工自愿、职工推动。对此,廊坊市开发区工会表示认同,可以转变思维,依赖职工督促企业成立工会,而非等著企业愿意接纳工会的时候才能上门做工作督促建会。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廊坊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三、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廊坊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壹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廊坊市总工会停止由出租车公司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派组织员進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廊坊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工会改革观察与促進 第十期 防疫期间工会作为第 6/6 个案例:西安百名出租车司机集体要求退车壹、工人罢工了,工会在哪里?
罢工事件: 2020 年 4 月 11 日,陜西省西安市,上百名出租司机抗议,因新冠肺炎疫情要求星海公司退车。
参与人数: 101-1000
行业: 交通运输/出租车网约车
工人诉求: 退车
群体事件形式: 抗议/游行/阻塞公共交通
集体行动的回应: 集体谈判
二、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西安市总工会,农民工委员会和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分别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西安市总工会各部门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星海出租车公司司机集体要求退车事件。
总工会农民工委员会建议联系保障部了解情况;保障部的壹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过此事,司机们也没有来找过工会;另壹名工作人员强调此事是“莫须有”,认为西安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工会不可能参与。
西安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西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
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進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值得壹提的是,西安市总工会保障部工作人员壹口否认此事发生的可能性,壹再强调“我们全西安市没出现这个事情”。但我们经搜索确认,星海出租车司机的集体行动不仅有现场视频,星海公司也回复了要求退车的司机们。最后,司机们的集体行动还引发了西安出租车管理处、出租车协会、公交分局等部门来人现场协调。我们不希望看到工会工作人员仅仅是为了“安定团结”而否认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发生。工会没有责任从事掩饰太平的宣传工作,工会最应该做的,是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利与利益。
当面对劳资利益冲突时,工会需要代表工人谈判和争取合理的分配。在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之下,几个月来出租车司机生意急跌,出租车司机急需工会代表,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公司营运、分担防疫和复工费用等相关事宜展开谈判协商。不过,西安市总工会却否认了工会介入谈判的可能性。保障部的工作人员认为,减免份子钱与否是由政府和主管部门单方面出台政策,这是“政策问题”,而非“工会要介入的职能范围之内”。
西安市总工会同样否定了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的可能性,强调西安市“生产生活都非常正常,没有协商的必要”。工会工作者把集体谈判和劳资关系不正常划上了等号,显然是对劳资谈判的极大误解。要知道,企业平时定期开展劳资双方集体谈判、达成集体协议并不是壹件丢脸、不正常的事情,劳资谈判并不意味着劳资关系不和谐,或者劳资关系出现了大问题。反而,常态化的集体谈判有助于预防企业内的劳资纠纷愈演愈烈,缓和企业内紧张的劳资关系,令员工和雇主可以在谈判桌上和平地就利益问题达成妥协。长远而言,集体谈判的制度化才是解决企业劳资纠纷、促進劳资分配公平、经济社会长足发展的长久之道。
西安市总工会同时强调,本市新建企业入会率都已经达到了 100%,认为司机们“应该都有”加入工会。我们希望工人们都加入工会,认同并授权工会代表他们的利益,工会可以与企业雇主就工人的诉求壹壹谈判。但这些出租车司机并没有来找工会求助、工会上下都否认了罢工事件的发生、工会更没有采取行动介入此事,即便入会率达到了百分百,西安市总工会在工人心目当中的地位也令人忧虑。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西安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三、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西安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壹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西安市总工会保障部从工会的本职和工人的利益出发,不应该再对发生过的劳资纠纷壹口否定。工会应该在工人集体行动发生之际尽早介入和解决劳资纠纷,在劳资纠纷事件中代表工人和维护工人权益。
3 建议西安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左派理念
作者 汤武 写于 二零一九年
本文以“权利”(人权、公民权利、劳工权利)范式和分析框架,论述了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缘起、第壹次高潮、主要诉求、组织和行动方式、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前景,最后阐述了劳工运动与中国社会转型之间的内在联系; 劳工运动能够成为中国宪政民主运动的重要推动力量,而劳工阶级及其工会和政党能够成为未来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和宪政民主法治制度的重要主体和组成部分。
工人运动历史回顾
何谓劳工运动(或工人运动)?简言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工阶级争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利的集体行动或群众运动,是现代社会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欧美国家,劳工运动肇始于19世纪初,迄今已有约两百年的历史。在中国19世纪20年代,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中共的出现以及国共合作动员民众進行的国民革命的推進,迎来了第壹次也是20世纪唯壹的壹次工人运动高潮,其中重要的事件有陇海铁路大罢工、香港海员大罢工、安源路矿大罢工、京汉铁路大罢工、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北伐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最终以国共分裂时上海工人武装被镇压而落下帷幕。此后直到1949年,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成规模的工人运动了,因为无论抗日战争时期,还是第壹次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更加宏大的社会历史主题和政治主题,使人数不多的工人(严格地说,工人在规模和力量上还只是壹个阶层而不是壹个阶级)和工人运动边缘化了,取而代之的是,由共产党动员和组织起来的农民阶级和农民革命成了历史的主角。
中共建政以后,很快就在全社会推行射秽主义改造运动,建立了大壹统的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以及政治权力高度垄断的壹党专制,在这种新的经济政治制度下,工人阶级在法律和意识形态层面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而在实际生活层面,其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也仅仅次于权贵官僚阶级,而居于知识分子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之上,作为“国家工人”,他们的就业、工资、住房、医疗、养老等等都得到了虽然是低水平的但同时也是牢不可破的、几乎是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与农民相比,几乎有天上地下之别,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运动得以产生的经济、政治、社会、法律和思想条件都不复存在了,直到90年代计划经济大规模转向市场经济之前,本来意义上的工人运动是不存在的。
1992年中共十四大决心搞“射秽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由国家权力和地方政府主导和推动的市场化進程就全面开始了,在这个过程中,将近壹半左右、多达数千万的国企工人(我称之为老工人阶级)下岗失业了。猝不及防的老工人阶级遭受重创,被迫散落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尽管也发生了零零星星的有组织的抗争事件,但毕竟没有形成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抗争运动,就人数、规模、组织程度上均构不成像样的工人运动,而就其抗争的诉求和目标而言,也不是要争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人权利,而是要求兑现计划经济时期执政党、国家对工人阶级的承诺,或者说追讨壹种历史欠账。由于他们已经离开了企业和工作场所,他们并没有進入新形成的劳资关系之中,其抗争的目标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其抗争的方式不是组织起来進行罢工和劳资谈判,而是逐级上访;其抗争的价值不在于建立能够保障工人权利的新型经济政治制度,而在于加重政府的维稳成本并因此而加速旧制度的崩溃。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工人阶级中较年轻的那壹部分加入到了市场经济和市场化的劳资关系之中,并因此而加入新兴的劳工运动;大部分下岗失业的国企工人会或已经被时间和社会所消化,另壹部分上访的下岗工人会因为拿到最起码的养老和医保而退回家庭,最后壹部分继续坚持维权抗争的工人则会作为访民汇入到中国社会的转型运动之中。
如果说老工人阶级总的来说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的话,那麽,由农民工和加入市场化劳资关系之中的城镇工人组成的新工人阶级,则注定要成为当代以及未来中国社会的壹个极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阶级,他们对于形塑和建构未来的经济政治制度将会发生内在的、实质性的、结构性的影响。如果说1949年以前的工人还构不成壹个阶级,计划经济时期的老工人阶级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如同计划经济本身壹样,他们只是中国现代化進程中的壹个插曲),那麽,这个在市场经济中形成和成长起来的新工人阶级,不仅在量上、在人数上是民国时期工人的三四十倍,到2015年,仅农民工就达到2.7747亿,[2] 是当代中国社会中人数最多的阶级,而且在质上、在本质和诉求上成了现代社会中的工人阶级,由他们发起的改造社会的集体行动正就是经典意义上的劳工运动。至此,中国工人阶级才真正形成,具有宏观历史意义的中国的劳工运动才真正开始。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兴起的缘由
如果只能用壹句话来概括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兴起的原因,那就是日益固化与黑恶化的“中国模式”与日益增长的劳工权利需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壹、中国模式对劳工阶级的巨大历史欠账
所谓“中国模式”,官方称之为“中国特色的射秽主义”、“射秽主义市场经济”、“射秽主义初级阶段”,它既不同于苏联模式和毛泽东时代的射秽主义计划经济,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是壹种由壹党制国家权力和国家资本驱动、掌控、渗透、规制、收放的市场经济,因此民间把它称之为权贵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权贵市场经济、新极权市场经济等等[3],市场不是以私有制与竞争性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机制,而是垄断性权贵官僚资本集团借以疯狂地挖掘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并获取差额利润和惊人财富的工具和手段。
诚然,中国的GDP总量,即使刨去其中的壹些重复计算和虚假统计的水分,也已经成为世界老二了。然而这是以极为高昂的代价换来的,如果刨除已经产生的和将来壹定会继续显现的外部性、社会损失和历史成本的话,这个GDP里面所包含的净效益和净福利究竟有多少呢?本文不拟全方位讨论“中国模式”对整个中国社会、整个中华民族的损害,而主要聚焦于它对劳工权益的损害。
1、工资的欠账
在30来年的大规模工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劳工的工资增长壹直是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和人均国民收入增长水平的,其中90年代末到2007年,农民工的工资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直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才有了较快增长,但即使如此,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的人均月工资也仅仅只有3072元,按这个工资水平,在物价飞涨的情况下,即使是双职工,要想维持壹家人在城市稍微体面的生存以及赡养老人,也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中国形成的独壹无二的“拆分式”劳动力再生产体制[4]的根本原因:父母或父亲在城里打工,孩子跟随祖父母或母亲留在农村生活,由此造成了6000余万的留守儿童和数千万留守妇女。也就是说,劳动力的再生产不是以完整的、符合天理人伦的家庭形式完成的,而是以家庭分裂破碎的、违背天伦的、非人性的形式完成的,劳工阶级为此承受的极大的牺牲和惨痛的代价。这点工资,甚至还没有达到恩格斯写《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马克屎写《资本论》时(欧美国家早期资本主义时期)的水平,更是跌破了马克屎对那个时期的工资的经典定义:工资包括劳动者恢复劳动力的基本生存费用、繁衍后代以提供新劳动力的抚养和教育费用以及更新劳动力所必不可少的职业培训和休闲娱乐费用。那时候,尽管工人住在贫民窟里,起码劳动力还是以家庭的形式得到再生产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模式对劳动者的剥夺和剥削程度,是超过欧美国家早期资本主义时期的。
2、休息时间的欠账
劳动法规定了壹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以及壹定的带薪休假日,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必须支付1.5倍(平时)、2倍(周末)、3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以保障劳动者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然而这个规定只是在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得到遵守,绝大部分企业的工人都不得不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1个小时左右,很多企业不支付加班费,也没有带薪休假日。于是出现了失业与过度劳动同时存在的现象。这导致了如下三种结果:壹是通过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榨取了巨大的绝对剩余价值,二是通过人为造成就业不足加剧了劳动者的恶性竞争和劳动力的進壹步廉价化,三是损害了加班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降低了国民的身心素质。
3、劳动安全卫生的欠账
由于缺乏有组织的劳动者的民主参与和监督,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以及政府官员与企业的利益勾兑,中国的劳动条件普遍未能达到应有的安全卫生标准,在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致使中国发生了在世界上频率和比例最高的矿难、爆炸、坍塌、火灾、工伤、职业病等等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灾难,其中有著名的致丽大火灾、昆山大爆炸和天津大爆炸;有不少于600万的罹患尘肺病的农民工被赶回农村等死;仅珠三角地区每年就会削断4万根手指,推起来有壹座山那麽高。这些只是劳动者遭受生命健康损害的几个触目惊心的例证。可以说GDP老二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牺牲劳工的生命和健康换来的。
4、社会保障的欠账
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农民工是基本没有社会保障的,壹方面是在企业层面,他们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没有住房公积金,另壹方面是在社会层面,他们没有城市居民在教育、居住、文化生活以及其他公共服务方面的福利。通过户籍身份制度,我国实现了城乡隔离,使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成为这个国家的两个不同的等级,而不能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直到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和2011年实施社会保险法后,情况才有所改观,但就是这样,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仅为38%,农民工“五险壹金”的参保率仅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5]
5、程序性劳工权利的欠账
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社会保障都属于实体性劳工权利,对这些权利的历史欠账,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程序性劳工权利的历史欠账。程序性劳工权利又分为个人的程序性权利和集体的程序性权利两种,前者主要指劳工个人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后者主要指劳工的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统称劳工三权)。应该说,个体劳工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得到了部分落实,但仍然存在两个很大的问题,壹是因为调解、仲裁、诉讼周期太长、成本太高,以至于出现了很多劳工因拖不起而被迫放弃或即使赢了也得不偿失的情况;二是资方与企业工会、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通过利益输送而做出不利于劳工的调解协议、裁定和判决的情况。更为重要的是,个体性程序权利救济的只是法律规定的最低实体性权利,而对于随着经济发展出现的增长性、发展性实体权利如工资的增长、工时的缩短、劳动条件的改善和社保标准的提高,就无能为力了。相比之下,旨在救济增长性、发展性实体权利的集体性程序权利,就显得更为重要了,而恰恰是这些权利,在中国是严重欠缺甚至是受到严防死守的;劳工通常被加入了壹个前置的、预定的官办工会,他们对工会事务没有发言权和决定权,因而缺乏实际的结社自由或团结组织权;他们不能通过工会与资方進行平等的讨价还价,因而缺乏实际的集体谈判权;他们更缺乏罢工权。当他们团结和组织起来与资方進行抗争和博弈的时候,他们就会受到当地党政和公检法的打压以及资方的报复,乃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等等罪名而被施以刑事犯罪的指控和判决。
所有这些就是中国模式论者所津津乐道的比较优势,或者叫做廉价劳动力优势,或者叫做人口红利,但其实正如秦晖教授所言,这是壹种既无自由又无福利的“低人权”优势[6],长期来看正是中国模式的主要问题和劣势所在。不顾中国国情而直接照搬西方自由主义的企业家、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们,不假思索地认为这种现实具有天经地义的经济合理性,把这种情况说成是劳动力市场的自由交换,而直指劳动合同法是破坏这种自由交换的罪魁祸首。比如楼继伟就认为用工成本的提高和用工灵活性的降低,是导致制造业衰退的主要原因;张五常大骂劳动合同法是壹部恶法,应当予以废止,应该恢复上个世纪90年代那种企业与劳工之间的灵活契约状态,只要农民工自己能够接受比从事农业劳动更高的收入,与企业建立什么样的劳动关系都行;童大焕说老板给工人工作,工人却反咬壹口,用劳动合同法去告老板,妳们工人还有没有良心;董保华指责农民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维权涉嫌“劳动碰瓷”,微信群里也有很多人围攻维权的农民工胡常根是在碰瓷,是流氓无产者;谢作诗认为,只要基于本人同意和自愿,几个穷人可以合娶壹个老婆,用市场交易的方式来解决我国存在3000万光棍的问题;铅笔社认为,只要基于自愿合意,童工就有自由劳动的权利,禁止童工反而会使童工的生存更为悲惨……[7]
当然,即使站在劳工的立场上看,现行劳动合同法也的确具有国家主义和威权主义的立法取向,没有对于劳资自治的权利提供制度保障,劳工表面上获得了壹些来自于国家的倾斜性保护,但其实失去了更大更多的权利,即团结组织起来与资方進行集体博弈的权利。那些要求放松国家规制、取消国家权力对劳工的某些保护的企业家、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们,非常鸡贼地绝口不提劳工三权。那麽,劳工方面既没有集体博弈的权利,又要失去仅有的壹点儿国家保护,不就彻底成了市场上壹只只孤零零的待宰的羔羊吗?自由主义者信誓旦旦地保证,市场自由竞争本身会带来劳工权益的改善,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鬼话。
市场经济在人类历史上不是壹开始就存在的,也不是以不受政治、社会、文化因素影响的纯粹形式而存在的,更不能以市场的逻辑去取代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逻辑,这个叫做市场的神话,在方法论上叫做经济学殖民主义或经济学帝国主义,是与马克屎的经济决定论不同的另壹种经济决定论。针对上述中国特色自由主义的论调,我想再补充以下几点反驳:
(1)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在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和壹党专制的背景上发生的,要求资本对于专制权力的自由和平等没有错,但同时也应该给予劳动这另壹个生产要素、另壹个市场主体,对于专制权力以及对于资本的同样自由而平等的权利,那才是公平的、健康的、真正的市场经济,否则就壹定会陷入到权力与资本、官与商、权与钱联合起来压榨和剥削劳动的、由权贵资本主导的市场体制之中,在这种体制下,即使是真诚的自由主义者所要求的资本的自由和平等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2)中国由壹个农业经济和计划经济时代,突然壹下子進入壹个大规模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时代,农业迅速成为衰退的夕阳产业,在产业结构和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比重急剧缩减,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守着人均壹亩三分地,是根本不可能养活自己的,这个责任当然不能由农民来负,他们当然有权利進入城市谋生,而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也内在地需要来自农村的大量劳动力,这个根本就不是什么城市给农民、老板给农民工工作机会,而是整个中国的现代化给予所有国民的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因此,因为农民工在城里挣得的工资高于其务农收入,或者农民工与自己的过去相比获得了壹种比较收益这个事实,就推论出农民工应该安心忍受任何壹种劳动关系、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接受由政府、资本等等强势经济社会政治力量通过有意无意的“合谋”而给出的劳动力价格,是完全不能成立的。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惟其如此,弱势的劳工就永远具有追求公正合理的劳资关系和劳政关系的权利。他们比较的对象不是自己的过去(纵向的比较),而是拥有权力、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源的城市居民(横向的比较)。
(3)市场经济从来不是壹个独立自足的体系,它深深嵌入到壹定的社会结构之中,因此,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道德等其他要素也壹定会对市场经济发生影响,构成壹些重要的约束条件。比如,为什么全世界都禁止童工?这不仅因为大规模使用童工势必降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劳动力素质,从而阻碍产业的升级和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这是经济原因),而且因为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童工就根本不应该進入劳动力市场,而应该接受教育并得到身心的自由健康的发展,法律应当强制性地禁止童工,道德上应该谴责童工现象(这是社会原因)。如果仅仅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个问题,只要所谓童工本人和他们的父母自愿,就可以雇佣他们,那麽壹切人力资源都可以当作赚钱的工具了,老人、残疾人、犯人、做黄赌毒生意的人,就都可以成为正常的就业者了。至于说什么禁止童工,让他们返回农村,会让他们失去本来可以挣得的收入而沦入赤贫和更为悲惨的状况,那只是似是而非的说法,是在偷换概念和论题: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恰好是应该由政府牵头动员整个社会来解决的,本来就不是市场应该负责的范围。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往往沦落到为不负责任的政府做辩护的低劣水平,由此可见壹斑。
二、劳工被严重剥削和压迫是造成目前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
与中国特色自由主义和与之珠联璧合的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判断恰好相反,左翼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认为,当前制造业衰退以及正在到来的、改开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不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用工成本的提高和用工灵活性的降低,而正好是30年来低人权、低工资、低保障、低福利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劳工的超经济剥削[8] 和政治压迫,是30年来积聚的经济社会矛盾的总爆发。
1、极为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造成内需不振、产能过剩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壹,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基尼系数就超过了0.4的警戒线。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是:2003年基尼系数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为0.485,2006年为0.487,2007年为0.484,2008年为0.491,2009年为0.490,2010年为0.481,2011年为0.477,到2012年的数据是0.474,2013年时0.473.2014年时0.469,2015年是0.462,创12年来最低。但这与民众的切身感受和社会舆论严重不符,也与壹些学术机构的统计数据不壹致。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财富报告:展望与策略》,目前中国收入前1%的富裕家庭,平均年家庭收入为115.2万元;家庭资产前10%的中国家庭,拥有63.9%的总资产;2013年全国家庭资产基尼系数为0.717。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则指出,中国的财产不平等程度在逐年升高:1995年的基尼系数为0.45,2002年为0.55,2012年达到0.73,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壹以上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
政府看到了产能过剩的现实,却不愿承认这种过剩是由于贫富两极分化和内需严重不足而引起的相对过剩,由此而提出的供给侧改革只是简单地去产能。其实中国最为急迫的应该是進行需求侧改革,也就是喊了十几年而没有动静的分配体制改革。只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手里没钱,同时又缺乏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他们就没有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内需就必然萎靡不振,国内市场就缺乏必要的广度和深度,难以吸收由GDP至上主义的投资冲动所带来的巨大产能,这种供给远远大于需求的情况,随着大量消化产能的出口的萎缩而充分裸露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单方面的供给侧改革,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反而由于压缩产量导致大量的失业,失业者又没有基本的生存保证,造成新的经济、社会以至政治问题。受失业问题的制肘,产能减到壹定程度就减不下去了,并必将反弹。这个逻辑过去反复出现过,现在再壹次出现了:中央政府出台了新的“四万亿”投资计划,拉动和撬动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闻风而动,以中央下拨资金强力吸融社会资本,仅广东顺德壹地的基本建设规划就已经达到了1000亿,据说把未来十几年的基础设施投资空间都开发完了,把后几届政府的事情都干完了。
所以单在供给侧做文章,只会造成收、放、再收、再放的恶性循环,最终无非是把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大并控制整个国民经济,而民间自由市场经济的空间会越来越萎缩,壹种基于民生和民间社会的、供需平衡的市场经济体系就无法建立起来。供给侧改革不会触动而只会强化政府主导的权贵官僚资本主义,只有有效需求即有购买力的需求的扩大才会消化过剩的产能,只有需求侧的改革才会激活民间社会的活力,给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内在的动力,但这恰好要以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分配制度和既得利益格局为改革对象。2002年中共十六大就提出了分配制度改革的构想,强调要加大第壹次分配中劳动收入的比重以及加大第二次分配的力度,为什么14年以后还原地不动?没有别的,是因为在“中国模式”的经济政治制度下,不存在完成这项改革的两个基本前提:壹是有壹个劳资集体谈判的劳动力定价机制和劳工权益保护机制,二是有壹个宪政民主法治下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有限责任政府。
2、廉价劳动力劣势成为中国产业升级的瓶颈制约
在中国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凭借廉价劳动力的优势,中国成为全球化分工体系中的“制造工厂”,廉价的中国产品源源不断地流向全世界,中国经济因此而保持长达30 多年的高速增长,GDP总量或经济体量跃居世界第二。然而,这种经济增长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对外而言,由于吸收了过多的国际资本,由于发达国家制造业向中国的大规模转移,使成百上千万的欧美国家的工人失去工作,从而引发了这些国家相应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危机,近几年来,发达国家已经开始从中国撤回部分资本和制造业,川普当选美国总统后,会加速这壹回迁的進程;对内而言,廉价劳动力优势或者人口红利已经耗尽,相反,劳动力被大规模严重剥夺的劣势正在迅猛地显现出来。这两者都对中国的产业升级形成无法突破的瓶颈:外国资本在撤离的同时,也带走了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会严重拉低中国制造业的科技和管理水平;日益贫困化的劳动力大军只具有很低的人力资源,根本无法适应极为必要的产业升级。
对劳动者的超经济剥削,不仅使得内需和国内市场严重萎缩,更为深远的是,使得劳动者的生产力和生产率会处于停滞乃至衰退状态:第壹,劳工工资太低,除了用最粗劣的衣食和最简陋的住宿满足自己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外,剩下的钱必需寄回老家养家糊口,根本就没有可用于人力资源投资的资金;第二,劳工工作时间太长、工作强度太大,有限的壹点休息时间只可以用来恢复身体的疲劳,没有时间也没有意愿学习更多的文化技术知识;第三,急功近利的企业只把劳工当作用过即扔的劳动工具,对他们没有提供应有的职业技能培训;第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本来应该成为培养技术工人的摇篮,但其实却大规模地沦为劳务市场的黑中介,经过几个月的基础学习以后,就以進厂实习的名义把学生卖给企业;第五,对劳工尤其是女工缺乏应有的安全卫生保护,使他们遭受大面积的工伤、职业病和其他身心疾病,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生产能力;第六,大量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壹些简单劳动,这些孩子成为成年人之后,大部分只能成为终身的简单劳动力。这样的壹支劳动力大军怎么可能承担第二产业即工业制造业的升级换代呢?长此以往,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分工链条中的地位将会越来越低,并且将会成为全球最大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基地。
3、劳动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双重低弱使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无法得到发展
第二产业的升级换代必将释放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通常情况下,他们将会被第三、四产业即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所吸纳,在发达国家,第三、四产业所占的经济比重和所吸纳的劳动力,都远远地超过了第二产业。然而,占人口85%左右的中国劳工和其他底层民众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福利太低了,他们对于第三、四产业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有效需求太弱了,根本不足以促進这两个产业的迅速发展并因此而吸纳大量的劳动力。
由此可见,即使撇开社会的、政治的、伦理道德的方面而進行纯粹的经济学分析,劳工权益问题也首先是壹个经济学问题,劳动是壹个极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工是极为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劳工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遭受权力和资本双重的、经济的和超经济的剥削的市场经济,是壹种畸形的、跛足的、病态的市场经济,由权贵资本单方面主导的市场经济,其严重破坏供需均衡并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是壹种必然的趋势和结果。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经济学们绝对不会承认这样壹种经济学分析,他们壹厢情愿地认为自生自发的市场竞争会自然而然地造成公平的分配,根本否认剥削(包括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剥削)的存在;他们反对劳工自由结社、集体谈判和罢工,认为这会造成劳动力的垄断,破坏自由竞争;他们不是向权贵统治阶级和专制政府要求资本的自由和企业的公民权利,而是把它们剥夺和压榨资本和企业的代价转嫁到劳工头上;他们不是要求降低由专制政府掌控并擡高的土地成本、融资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税费成本以及制度成本,而是把经济下滑、制造业衰退的原因归结到人工成本头上,不是要求把权力关進笼子,而是要求把劳工关進笼子。他们这样做,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不会解除而且必然会進壹步激化正在到来的经济危机。看到张五常最近又在狂呼乱叫“简单壹招可釜底抽薪:撤销劳动合同法,人民币马上止跌”,妳就可以知道中国特色自由主义者的良知和智力衰退到何等惊人的程度了。
三、劳工权利需求和意识的觉醒是劳工运动兴起的主观原因
如果说,极为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造成内需不振、产能过剩,廉价劳动力劣势成为中国产业升级的瓶颈制约,劳动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双重低弱使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无法得到发展,这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勃兴的客观原因,那麽,劳工阶级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就是劳工运动得以产生和发展的主体条件和主观原因。如果劳工自己没有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他们就会像过去的臣民和愚民壹样,甘心忍受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而不会挺身追求人权和公民权利了。
1、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
在西方文化中,“权利”是指为道德、法律或习俗认定为正当的利益(Interest)、主张(Claim)、资格(Entitlement)、力量(Power and Capacity)和自由(Freedom)。古代社会的人们,当然也有权利的需求和权利的意识,但由于那时候暴力集团对于生产集团、政治权力对于民间社会的专制统治,由于个体力量的软弱和分散以及公民社会不成气候,由于市场经济的不发达,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和话语体系,是神权、王权、英雄、等级、臣民义务等等(我们把它称之为“权力意识形态”),权利需求并没有普遍生成,权利意识很不发达,甚至,在古代中国和古代汉语中,“权利”乃指权势和财货,是与仁义相对,与声色、愤怒、患险等联在壹起使用的贬义词。近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公民社会、宪政民主的发展,权利、人权、公民权、自由、平等、社会公正,由分散的、非主流的话语,成为系统的、占主流地位的话语,成为普世价值观(我们把它称之为“权利意识形态”)。迄今为止,“权利”,在范围上,由抽象到具体,形成了人权、公民权、特殊人群权利(比如劳工权利、雇主权利、妇女权利、儿童权利等等),而在内容上,由基础到高层,形成了生命权、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等壹系列权利。
古代社会向近现代社会的转变,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是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的小农自然经济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是国家暴力统治向社会和平自治的转变,是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是极权、专制、权治向宪政、民主、法治的转变,其核心的问题是要解决自由而平等的个人如何形成正义的社会秩序,也就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公民社会为基础来解决壹国范围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公共福利的问题。这就是权利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成为近现代文化的核心部分的根本原因。中国的近代化和现代化迄今为止已经進行了壹百多年,然而,由于苏俄极权主义和帝国主义出于其政治意识形态的全球战略以及其东亚地缘政治战略,扶植中共作为自己在中国的代理人,由于日本侵华战争中断了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并使得中共乘机做大,致使中华民国遭受灭顶之灾,取而代之的是壹个极权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政权的宪法,虽然受到中华民国宪法权利条款、世界各国宪法权利条款以及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事先的制约,也专章承诺了壹些公民权利,但众所周知,在垄断壹切社会资源的极权主义党国体制(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壹党专政和红色霸权意识形态)之下,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无法得到实现的,相应地,中国人民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也受到了空前的抑制和摧残。这样壹种极权主义体制,与世界文明主流背道而驰,虽然凭借暴力和洗脑也能够维持数十年的统治,但在经济文化上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越拉越大,终于不得不实行改革开放。
那麽,所谓权利需求,就是人类在其社会历史進程中所内在地产生的壹种独立自主和自我实现的欲求,是人类打破奴役性和等级性的经济政治制度而自由平等发展的冲动,是人类建立公正的市场经济制度和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的需要,而对这种权利需求的自我意识,就叫做权利意识。人类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或将要经历两次解放,第壹次是从自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初步确立人类主体性,这个时候如果说有所谓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话,那也是人类对于自然界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第二次解放使个人从各种血缘的、地方的、政治的、民族的共同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确立个体主体性,这就是本文所讲的原本意义上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如果说有什么历史发展规律的话,这个应该就是了,在这个星球上,不论西方人还是东方人,不论北方人还是南方人,或迟或早都要经历这两次解放。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
所谓改革开放,就是在极权主义制度下容忍、允许、承认、批准民众和民间社会壹定程度、壹定范围内的自由平等的发展,是极权专制的政治权力对社会的壹种松绑和放养。但重要的是,民众天然的、本能的追求自由、平等、正义、幸福生活的需求和潜能得到了壹定的释放空间,并且按照其自己的本性而像野火壹样激化和滋长蔓延起来了。我们来简单回顾壹下中国人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苏醒过程:
第壹阶段:80年代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第壹次大解放。这次思想启蒙运动最初是由中共倡导的“真理标准的讨论”引发的,虽然中共只是要反思文革、平反冤假错案、推進有限的改革开放,但知识界的讨论很快就越出了这个狭隘的框架,而上升到人性与制度关系的层面,这就是80年代初著名的“人道主义与异化”讨论,这个讨论虽然在84年以“反对精神污染和资产阶级自由化”之名强压下去了,但仅仅壹年之后,启蒙运动又以“主体性”、“西学热”、“文化热”等形式,在更大的广度、强度和深度上卷土重来,超出了原典马克屎主义和所谓真正的射秽主义的框架,而進入整个东西方文化和文明的比较视野,以至88年的电视政论片《河殇》直接提出了要以蓝色海洋文明替代黄色大陆文明的要求。这壹波启蒙运动和思想革命引发了89年波澜壮阔的学生运动和民主运动,这个运动虽然囚于现实的政治力量对比,而没有直截了当地把现代宪政民主法治作为马上要实现的目标(只是提出阶段性的新闻自由、反官倒反腐败、政治体制改革等要求),但运动指向的方向和远景目标则是明确无误的。
第二阶段:92年以后以新兴资产阶级、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纵深发展。89学运和民运被残酷镇压,政治权利要求遭受重挫,但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开始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轨,自然而然地把公民经济权利议题凸显出来了:既然要搞市场经济,当然以确保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经济自由为基本前提。客观地说,在80年代的启蒙运动中,这个议题并没有得到深刻而全面的阐发,因为那时还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而生活在原有体制内的知识分子并没有产生独立的经济权利要求。92年以后就不壹样了,新生的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登上中国历史舞台,为之代言的知识分子顺理成章地大规模引進了西方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并围绕着经济权利这壹核心的公民权利,重新编织和构造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日常生活权利在内的权利话语和权利谱系。这应该看成是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壹种纵深发展,在这个基础上,80年代还没有揭开面纱的多党制要求,终于在90年代被人勇敢地喊出来并付诸行动了:1992年胡石根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1998年徐文立等人组建“中国民主党”。在冲破党禁的行动被严厉镇压后,政治异议和政治反对的声音并未消散,新世纪00年代的各界维权运动、零八宪章运动,10年代的茉莉花运动、新公民运动、南街运动、人权律师运动,都以不同形式在延续著这壹基于经济权利的政治权利要求。
第三阶段:以劳工阶级为主的底层民众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第壹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知识分子的思想自由和文化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要求;第二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新兴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经济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要求;第三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以劳工阶级为主的底层民众的经济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要求。劳工阶级与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都以经济权利诉求为第壹权利诉求,但它们对经济权利的理解是不壹样的,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所理解的经济权利主要是私人财产权、自由经营权和人力资本收益权,而劳工阶级所理解的经济权利主要是就业权、劳动力所有权和收益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劳动保险权等劳动权益,或者叫做劳工的经济权利。
然而,在三十余年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進程中,劳工的经济权利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经济学家壹方面津津乐道中国模式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和人口红利,却绝口不提在这种模式下劳工阶级的经济权利遭到严重损害的事实,并且狡辩说农民工是自愿到城里打工的,他们得到了比自己当农民时更高的收入,根本不存在什么对他们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这种狡辩默认了壹个前提,那就是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经济学家是市场经济的代表和化身,让农民工進城打工是对他们的恩赐,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和权利与政府、企业和城里人讨价还价。但在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中,劳动本身就是壹个结构性的、须臾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因此劳工的就业本身就是对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的贡献,劳工的权利本身就是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得以长期存在的“必需”和“必要条件”,要说机会,政府和企业固然提供劳工以就业的机会,劳工也给企业提供了获利的机会,企业交给国家的税收中也包含了劳工的贡献,因此双方的权利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我们固然不能说工人养活了资本家(资本家是寄生虫),也不能说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雇佣妳是对妳的施舍和恩赐,否则可以马上让妳滚蛋)。
正是劳工阶级壹方面感知到了自己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贡献,另壹方面又感知到了政府、企业对自己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他们才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壹种对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经历了四个阶段:
——逆来顺受,消极忍让,或者最多是用脚投票,从壹个企业到另壹个企业,从壹个地区到另壹个地区,不断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个别人的状况会因此而改善,但大多数人最终发现,天下乌鸦壹般黑,作为个体的工人,根本就缺乏讨价还价的权利和力量,只能听凭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摆弄,其实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由资本家的意志这只“看得见的手”操纵的,所有的资本家出于利润最大化的本能不约而同地把工资压到地板上,即压到赤裸裸的生存工资的水平上,这就形成了所谓“看不见的手”,工人要增加工资,只能靠加班加点。
——对于粗暴侵犯工人基本权益的行为進行单独的或者结伙的非理性的、暴烈的泄愤和反抗,比如消极怠工,破坏机器设备,跳楼讨薪,自杀,伤害无辜,绑架和杀害企业主或企业管理人员等等,这种泄愤和反抗不仅不能改变结构性的、不公平的劳资关系,而且往往会招来严厉的惩罚和报复。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主要是通过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来维护法定的权益,这种方式的确也能够解决壹部分问题,但也遇到如下几个问题:第壹,企业工会受资方控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本不能维护工人权益;第二,资方对仲裁庭和法庭施加影响,使很多案件得不到公正的裁决;第三,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周期太长,期间劳动者不能与其他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只能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维权的成本太高,是他们不能承受之重;第四,有足够的律师为资方提供法律服务,而愿意担任劳方代理人的律师太少了;第五,也是最重要的壹点,走法律程序只能就法定劳动标准打官司,而法定标准(当然是最低标准)以上的属于劳资自治范围的增长性权益争议,仲裁庭和法庭是不予受理的。
——团结和组织起来進行集体抗争,包括罢工、游行示威、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等等。这是目前劳工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达到的最高阶段。这已经不是以个体行为去争取个体性的劳工权益,而是以集体行动去争取集体性的劳工权益,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争取赖以实现实体性权利(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社会保障等)的三个主要的程序性权利,这就是团结组织权(劳工的自由结社权)、集体谈判权(集体争议权)和罢工权(产业行动权)。劳工们通过无数的惨痛经验终于认识到,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往往连法律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也维护不了,更谈不上争取高于最低法律标准的权益了,只有通过争得劳工三权,才能够争得更多、更高的其他劳工权益,才能够使劳工阶级作为壹个整体提高其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地位。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90年代自由主义作为新生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出现时,新左派也以劳工阶级和弱势群体代言人的姿态出现了,并与自由主义展开了激烈论战,但新左派是壹些书斋学院派,他们利用西方后现代社会的壹些左翼思想资源,站在道德制高点对私有化和市场经济发出壹种批判和抵制,而缺乏中国劳工阶级本身内生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深刻支撑,更重要的是学院派根本没有与劳工阶级有任何接触,不能引起劳工阶级的响应和支持,因此很快淡出了思想舆论空间,分化到各个右的和左的思想流派之中去了。真正能够基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和实际進程,基于劳工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发展,而站出来伸张劳工阶级的人权、公民权利和劳动权益的思想流派,只能是在发达国家曾经引领和主导了劳工运动的社会民主主义。这个思想流派真正接地气,具有深厚的阶级和社会基础,能够有效地与劳工运动相对接,因而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第壹次高潮及其发展趋势
壹、2010—2015年: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第壹次高潮
2010年5月17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南海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数百名员工因对工资、福利、中日员工同工不同酬不满而罢工壹天,由于罢工工人受到打击报复,21日开始了全厂罢工。工人们提出四项主要诉求:基本工资每月提高800元,年度提升不可以少于15%,年终奖、节日资金不能少于或等于上壹年;追加工龄补贴,工龄每增加壹年加100元,10年封顶;对罢工员工事后不能解雇、辞退、劝退,前几天因此事件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安排复工,并保证不对罢工事件進行追究;重整工会,重新选举工会主席各相关工作人员。经过几轮谈判,厂方同意将工人工资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5%,约增加500元,劳资双方据此签订了协议,持续半个月的劳资冲突落下帷幕。工人谈判代表团表示:“我们的维权斗争不仅仅是为了本厂1800个员工的利益,我们也关心整个国家工人的权益,我们希望立下工人维权的良好例子。”
壹石激起千层浪,由南海本田开启的2010年劳工潮,由南往北波及全国14个省份,其中大连开发区创造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罢工人数(7万人)、发生罢工的企业数量(73家)最多的地区纪录,引起国内外、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虽然此前年份各地已有罢工事件,但都是零零散散的,引发全国性连锁反应的当属南海本田罢工,所以我们把2010年看作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开始年份。[9]
2011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日立环球深圳工厂罢工(2500人)、LG Display 南京工厂罢工(8000人)、海信集团罢工(人数不详);2012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深圳冠星链表厂罢工(1100余人)、珠海格力分厂罢工(人数不详)、惠州索尼罢工(人数不详)、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罢工(3000人)、江苏无锡小天鹅公司罢工(1000余人)、上海闵行西门子开关有限公司罢工(人数不详)、新飞工厂罢工(近10000人);2013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固铂成山罢工(5000人)、诺基亚工人罢工(4000人)、联想深圳福田保税区工厂罢工(1000余人)、深圳富士康罢工(200余人);2014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IBM深圳工厂罢工(1000余人)、三星代工厂罢工(1000余人)、格兰仕员工打砸工厂事件(2000人)、TOTO上海工厂罢工(1000人)、沃尔玛常德分店工人集体维权(100余人)、哥士比鞋厂罢工(其中女工周建容跳楼自杀)(约600人)、深圳奇利田高尔夫罢工(2400人)、深圳宝威亚太罢工(1100人)、深圳公明环卫工集体维权(1000人)、深圳庆盛制衣厂第壹次罢工(900多人)、广州大学城环卫工罢工(100多人)、番禺新生鞋厂集体上访追讨权益(100多人)、广东裕元鞋厂罢工(约50000人);2015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东莞兴昂鞋厂罢工(8000人)、广东中山欣昌鞋业罢工游行(近10000人)、美的罢工(数百人)、海信科龙罢工(400人)、利得鞋厂三次罢工(2700余人)、厚宏制衣工人游行讨工资(1000余人)、深圳福永骏达马达厂罢工(2100人)、深圳庆盛制衣厂第二次罢工(400多人)、四川德阳中国二重工人集体维权(10000余人)。根据中国劳工通讯的网络统计数据,全国较大规模的劳工抗争事件,2011年185起,2012年382起,2013年656起,2014年1379起,2015年2775起,基本上呈现出逐年翻倍的趋势。
2014年的“嵩山会议”,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形成“自我意识”的壹个标志,是中国劳工界作为与政界、商界、学界四足鼎立的独立社会力量,正式登上当代中国历史舞台的壹个标志。会议以湖南常德沃尔玛员工集体维权事件为典型案例,探讨了中国劳工运动面临的壹系列问题,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劳工代表、劳工NGO代表、劳工律师代表、劳工学者代表、劳工媒体代表,以及部分体制内官员、工会干部和企业家、社会人士代表,完整地体现和彰显了以劳工为主体和核心、以支持劳工运动的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劳工界”范畴。会议发布的《嵩山宣言》,向全世界简要宣告了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基本纲领和方向。[10]
嵩山会议之后,劳工界积极介入常德沃尔玛工人集体维权、东莞裕元鞋厂大罢工、深圳奇利田高尔夫用品厂集体谈判、深圳哥士比鞋厂集体谈判和周建蓉事件、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粉尘大爆炸事件、广东番禺胜美达工会选举、广州大学城环卫工集体谈判、佛山工艺总厂集体谈判、番禺新生鞋厂集体维权、番禺利得鞋厂集体谈判、东莞新力鞋厂工人集体维权,深圳宝威亚太工人集体维权、深圳公明环卫工工人集体维权、东莞兴昂鞋厂工人集体维权、深圳福永骏达马达厂工人集体维权、中山翠亨制包厂工人集体维权、深圳庆盛制衣厂集体维权、四川德阳中国二重工人集体维权、广东省出台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前的劳资博弈等重大劳工事件,初步显示了劳工界的合作、团结、互助的集体力量,在国内外引起了重大的反响,为促進社会公平正义、经济政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以及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做出了初步的贡献。[11]
劳工运动的这种上升势头引起统治阶级的警觉和惶恐不安,并终于痛下杀手。2015年12月3日,广州大举抓捕当年春季介入利得鞋厂劳资冲突的劳工NGO工作人员和劳工积极分子,传唤数十人,至少8人被刑拘或被控制人身自由,官媒大举报道,其中央视新闻频道竟然做了长达24分钟的舆论审判或未审先判。历经10个多月的侦查起诉审判,最终有4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其中3人缓刑,1人实刑;此外,各地多名涉入劳工运动的人士也受到多种形式的警告、监控和处分。对劳工运动的此番打击,是当局继扫荡新公民运动、南方街头行动、女权行动、基督教运动和人权律师死磕运动之后,摧毁正在发育的公民社会的收官之作。壹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各劳工机构纷纷停止活动,各劳工微信群和自媒体也趋于消沈,受此影响,虽然经济形势继续下行,劳资矛盾更加激化,劳工抗争事件也没有因此而消停,但前几年那种爆炸性增长和成倍增长终于被遏制,据中国劳工通讯的统计,2016年前三个季度罢工数量为2054起,全年可能与上壹年持平。2016年,劳工机构“顶风作案”介入的只有深圳雅骏眼镜厂、深圳高亦德、深圳光协电子、深圳有丽塑胶、深圳千百度模具、沃尔玛工人抵制综合工时制等区区数起工人集体维权而已。因此,12.3劳工案可以看作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第壹次高潮落下帷幕的象征。
二、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主体及其主要诉求
1、新工人阶级是当代劳工运动的主体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主体不再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的老工人阶级,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新工人阶级,尤其是其中的农民工,他们分布在建筑业、制造业、加工业、服务业(如交通运输业和环卫业),大部分就业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也有相当壹部分作为劳务派遣工就业于国有企业。绝大部分劳工抗争事件都发生在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只有少量反生在国有企业;发生在国有企业的,绝大部分是劳务派遣工,在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内的工人,则大多拥有城市户籍并相对具有比较稳定和良好的待遇,很少发起或参与劳工抗争事件,除非企业发生大规模的裁员以至倒闭破产。
2、新工人发起抗争的主要诉求和目标
——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斗争。这主要发生在企业克扣工资和欠薪,尤其是每到年底,都会发生大量建筑工人堵路游行讨薪的群体性事件。这是被逼到绝境的工人不得不为了追讨壹年的劳动所得而奋起抗争。纵观历史,放眼全球,大规模欠薪这种极其恶劣的现象只出现在眼下的中国,它不仅突破了法律的底线(法律规定按月支付工资),还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自古打工给钱,天经地义,连工人的血汗钱都敢拖欠,还有什么坏事干不出来),因此集体讨薪行动会得到社会舆论广泛的同情和支持,甚至得到政府壹定程度的宽容。
——依法追讨应得的补偿和赔偿。这主要发生在企业大规模裁员、搬迁、破产倒闭的时候,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企业给予不低于每年壹个月工资的补偿,此外还有追讨加班费、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等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支付给工人的补偿或福利。这些法定的权益,很多企业出于利润最大化、用工成本最低化的如意算盘,能不给就不给,过去绝大部分工人也默默接受了,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工人不答应了。他们会在罢工和集体谈判中明确提出这方面的诉求。
——要求增加工资、降低劳动强度、缩短劳动时间、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与前两类依据现行法律和法定劳动标准的维权诉求不同,这壹类是壹些增长性、发展性的权利诉求,往往超出了现行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其实质是,劳工阶级要求依据自己在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做出的实际贡献,与资本、土地、管理、技术等其他生产要素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要求進行公正的分配,以不断提升应得的收益和份额,并降低自己付出的牺牲、成本和代价。这些权利是劳工阶级最为重要的实体性权利,壹直是欧美国家和其他发达国家劳工运动的主要诉求,也将长期成为中国劳工运动的主要诉求。
——对结社自由和团结组织权的诉求。中国劳工已经逐渐意识到,没有劳工的团结和组织,以上那些诉求的实现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很多罢工的工人或者像海南本田工人壹样提出了重整工会的要求,也就是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自由、自主、自下而上地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或者绕开现行工会,选举产生工人代表去与资方展开集体谈判。前壹种情况的著名例子有盐田港、海南本田、欧姆电子、哥士比鞋业以及广东深圳许多发生罢工的企业开展的工会选举,而在2012年开始占主流的工人团结组织方式,是由冠星链表厂工人与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创的工人代表制。这已经是工人独立政治意识和政治要求的萌芽了。
——对普世价值、人权、公民权利的诉求,即对自由、平等、正义与宪政、民主、法治的追求。这是壹部分工人已经达到的最高诉求。东莞诺基亚工人罢工时就打出了“工人不是商品,不是资产更不是奴隶,请不要出售我们”、“我们是有人权和尊严的”的横幅;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二医院首席工人代表孟晗在法庭自辩时沈痛指出:“工人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尊严”、“作为壹个老工人,如果连体面劳动的权利也被剥夺,我宁愿选择在监狱里度过我的余生”。工人们痛恨政府动辄出警镇压工人的反动行径,他们要求政府让劳资双方自主谈判解决冲突,他们说,我们不要求政府偏袒我们,只需要政府保持中立和公正就可以了。这是壹种极为宝贵的宪政、民主、法法治意识。最后这壹项诉求之所以最高也最重要,是因为各国工人运动的历史经验证明,要突破工人团结的瓶颈而形成大规模的组织和集体行动,要上升到阶级发展与社会改造的高度,仅仅有前面四个方面的诉求是不够的,只有当工人阶级普遍意识到自己的人权、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时,只有当他们强烈感受到壹种基于人性的“屈辱和愤怒”时,只有当他们对自己的非人生活再也不能忍受下去,而要求得到“像人壹样的对待”时,他们才会把劳工运动推進到改变不公正的社会结构的高度。对这壹点,具海根在《韩国工人:阶级形成的文化与政治》壹书中有很好的论述。
三、新工人抗争的组织和行动方式
1、新工人抗争的组织形式:工人代表制
最初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的是重组工会,就是通过直接选举把现有工会改造成为工人自己的组织,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那些罢工的企业,也出现在那些没有罢工的企业。但对工会的民主改造遇到两个强大的阻力,壹是工会通常掌握在资方的手里,工会主席通常由企业高管兼任,绝大多数工会是所谓老板工会或者黄色工会,资方当然会极力阻止工人办自己的工会;二是对于是否成立企业工会具有审批注册权的地方总工会不支持工人的民主诉求。举几个著名的例子:壹是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到北京市城建工会去申请成立工会,就被拒绝了;二是番禺胜美达工人自主成立工会筹备组,向镇总工会提出申请,结果镇工会不仅不批准而且向资方通风报信,资方立即成立了壹个由其控制的傀儡工会;三是沃尔玛工人按照工会章程的民主程序改选工会和竞选工会委员,结果遭到资方的打击报复,工人积极分子被解除劳动关系。不是别的,正是现行《工会法》和官办工会成了工人自由结社与团结组织的直接障碍。可以说,只要现行政治制度不改变,所谓工会的改革(群众化、民主化)就是不可能的,而习近平所痛斥的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就是不可避免的。
工会不能发生作用,而集体行动又迫在眉睫,怎么办呢?工人们和劳工律师创造了壹种叫做“工人代表制”的替代机制。2011年年底,深圳冠星链表厂1100多名工人罢工,遭到维稳系统的打击,工人们找到著名的劳工维权机构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请求法律援助,律所主任段毅要求工人征集半数以上的工人签名,委托劳维所律师为法律顾问,工人们很快征集到了必要的签名,段毅等人進入工厂,指导工人以完全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了13名工人谈判代表,随即向资方发出集体谈判邀约。经过几轮激烈的谈判,劳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从这个案例中,段毅律师总结了壹个“工人代表制”的模板,并且很快在珠三角工人运动中得到普及。
不言而喻,在宪政民主法治的环境下,工人代表制的合法性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中国加入或签署的壹些国际人权公约和劳工公约都反复宣告了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利。即使是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也可以为工人代表制找到若干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工人的团结权和组织权无疑就是公民结社权的具体落实。这是工人代表制的最高的宪法依据。
——《工会法》第2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虽然该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唯壹合法的工会,违背了“自愿结合”这壹基本原则和基本要件,但从法理上说,工人是建立和组织工会的唯壹主体,工人享有不可剥夺的团结组织权,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当官办工会不能满足工人结社、团结、组织、维护和争取权益的需要时,工人以其他形式自愿结合起来,是符合工会法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第六十三条等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方兴未艾的工人代表制完全适用民法上述委托代理的法律规定:工人选举产生并委托自己的代表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
——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那麽,工人大会、工人代表委员会当然应该属于“其他”民主管理的形式了。
——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進行平等协商。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壹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第五十壹条规定, 企业职工壹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壹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十条规定,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第十二条规定,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壹方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工会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壹方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产生,并应当有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举产生。
虽然上述法律处处强调法定工会的优先代表地位,但壹个“或”字,也为工人代表制提供了壹定的法律依据。没有工会的企业,工人选举产生工人代表委员会当然是完全合法的。争议较大的,壹是在有工会而工会不作为、工人不信任的企业,工人有没有权利产生工人代表委员会?我们认为,“工会或者职工”、“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表述,已经给工人代表制留下了法律空间,而且在法理上,工人、职工显然比工会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二是上级工会指导没有工会的企业选举职工代表,应不应该理解为上级工会的指导是必备条件而工人没有直接选举职工代表的权利?显然不能这样理解,因为这会剥夺工人的组织权和选举权。上级工会的指导必须基于工人的同意和请求,上级工会有帮助工人选举代表的义务而没有否决工人选举产生的代表的权力和法律依据。
虽然如此,由于《工会法》预先确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中国唯壹合法的工会,因此“工人代表制”和“工人代表委员会”就不可能取得与官方工会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它最多只是被官方容忍的、在工人罢工时临时产生的代表机制,壹旦罢工结束(不管是被镇压还是工人获得胜利),这个机制和临时性组织就不复存在了,如果它想成为长期存在的、制度化的代表机制的话,立刻就会被指控为“非法工人组织”、“第二工会”,甚至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了。工人代表制之不能常态化和制度化,大大阻遏了工人团结和组织的進程,不仅壹个企业内工人团结和组织的成果不能得到延续和巩固,而且工人们不能以此为平台与其他企业、行业、地区的工人联合起来。[12]
2、新工人抗争的行动方式:罢工、集体谈判、集体上访、示威游行
——罢工和集体谈判。欧美早期劳工运动都以自发罢工为主,只有在工会获得合法存在以后,才过渡到以集体谈判为主、以罢工为辅。当代中国劳工运动也处在早期阶段,也是以自发罢工为主的,只有少数事先在劳工机构帮助下按照工人代表制组织起来的案例中,才是以集体谈判为主、以罢工为后盾的。自发罢工当然也不是完全无组织的,而是说不是以公开的、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人组织来领导的,是工人们在私下里有所串联并且在QQ群或其他网络社区相互讨论,约定罢工的诉求、时间和步骤等等,谁也不愿意站出来承认自己是罢工的领导者,其他工人也不会指认这样的领导者,都说自己是随大流。这个过程中当然也会涌现出壹些积极分子、骨干分子,但并没有正式的头衔,也没有来自工人的正式的授权,是壹种自然形成的权威,如果罢工不能顺利过渡到集体谈判(被强权镇压了),或者不用过渡到集体谈判(资方及时满足了工人的诉求),这些积极分子和骨干分子也就重新归于沉默了。
因此,在程序上,与发达国家的工人集体行动通常是先谈后罢相反,当前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通常是先罢后谈。壹方面,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罢工权并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工人集体行动具有极大的风险,另壹方面,很多紧要的、迫在眉睫的损害又使得工人忍无可忍了,于是他们就开始行使壹种自然的权利,自发抱团、自发罢工、自发地向企业施加集体压力,其中首选就是自发地切断与资本的结构性联系,亦即收回劳动、中断生产链条,从而对资方构成实际的威慑和损害。管他合法不合法呢?先罢起来再说吧!把傲慢的老板逼到谈判桌上来再说!这就正像撒尿是人的自然权利,不在大街上盖厕所让人们文明地撒尿,就壹定会逼得人们当街粗野地撒尿,毕竟人不能被尿憋死啊!这又像是人们有过马路的自然权利,但如果十字路口老是亮着红灯,自然就会逼着他们集体闯红灯。对这种集体闯红灯或者集体违法的情况,当权者也面临执法的困境,通常以“法不责众”的方式不了了之。然而这样做的后果壹定是大街上臭气熏天,或者交通秩序完全瘫痪。正确解决问题的方式当然不是对所有“犯法者”予以严厉处罚,而是修建足够的厕所、安装科学的红绿灯,也就是说,应该废除侵害人们自然权利的恶法而制定公正合理的良法。
我们相信,社会各界以及工人们自己,都希望由以罢工为主、集体谈判为辅以及先罢后谈这样壹种无序的、自发的、本能的、对抗性的抗争,过渡到以集体谈判为主、罢工为辅以及先谈后罢这样壹种有序的、自觉的、法治的、建设性的博弈,但这以拥有权力和资本的强势壹方做出让步为前提。其实,立法保护劳工三权,对于劳资政三方都是有利的:资方可以取得工人的理解、认同和合作,政府可以取得工人和民众的支持和新的合法性,而工人则可以更加理性、有序地、安全地积聚自己的力量,并不断提升其经济政治社会地位。
——集体上访和游行示威。罢工和集体谈判通常发生在那些正在進行生产经营的企业,而在那些悄悄转移资产突然宣布搬迁或者破产倒闭的企业,原来工作场所的生产经营已经终止了,甚至老板都跑路了,罢工和集体谈判因为已经失去对象而变得无效了;或者虽然建筑施工还没有结束,但由于建筑业层层分包的体制,直接与建筑工人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包工头跑了,或者即使没跑,上面几层发包方相互推诿踢球而拒不支付工资,工人们不知道找哪壹级老板要钱,于是只好向监管部门(劳动局、信访办、维稳办、工会)甚至当地的党委、政府、人大表达自己的诉求,请求它们运用公权力追回工人被侵占和被损害的权利。当然,也有正在生产经营企业的工人越出厂区上访请愿和游行示威的情况,不过极为少见。宪法当然有壹条是要保障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不过,具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只要没有得到当地公安局的批准,集会游行示威就是违法的,迄今还没有听说公安局批准过壹例。然而,正像撒尿和过马路是人的自然权利壹样,集会游行示威也是壹种自然的、正当合理的权利,当他们不能被合法地行使的时候,就壹定会被“非法”地行使,实际上,当企业倒闭、老板逃跑,工人们的血汗工资以及其他基本权益眼睁睁就会化为乌有,壹家人等米下锅时,他们自然而然就会成群结队地去上访请愿;如果上访请愿采用的是打着横幅、呼著口号在马路上行進的方式的话,其实已经是游行示威了。有些游行示威被当地警察驱散了,有些则碍于人多,而且工人是被逼到走投无路时進行的,具有绝对的道义优势,赢得了公众的普遍同情和支持,打击他们会引起公愤,警方也就睁壹只眼闭壹只眼,反过来维持现场秩序了。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存在的若干问题
客观地说,中国的劳工运动仅仅处在初级阶段,第壹阶段,其中还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择其要者论述如下:
1、权利意识和阶级意识发育不足
壹般而言,壹种社会行动,当且仅当其同时具备意识、组织、行动三要素时,才可以称之为社会运动。中国劳工阶级的主体意识还存在双重的发育不足,壹是公民权利意识发育不足,二是阶级权利意识发育不足。
前面讲到,壹般的权利意识就是指人权意识和公民权利意识,这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启蒙运动的普及和深入,很多劳工也逐渐了解和认同了,甚至表现在他们的集体行动中了,但大多数劳工还不怎么了解,甚至有壹部分劳工虽然有所了解,却因为受到共产主义文化的洗脑教育而不能接受和认同,他们接受和认同的是马列主义毛思想的阶级观念和阶级意识,即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观念和意识。如何進壹步解构共产主义文化而建立人权和公民权利意识,仍然是壹个没有完成的任务。
另壹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大多数劳工还没有形成壹种与人权和公民权利意识相壹致的阶级意识,或者说壹种属于劳工阶级的特殊权利意识,即在市场经济制度、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多元竞争的文化制度以及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下的劳工的阶级意识,团结和组织起来以壹个阶级的力量争取人权和公民权利(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利)的意识。就是说,劳工阶级还没有从壹个自在的阶级变成为壹个获得了“自我意识”的自为的阶级。
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是否定任何形式的阶级意识的,认为只要有人权和公民权利意识就够了,阶级意识壹定会到导致社会撕裂和阶级斗争。这是壹种严重的误导,实际上掩盖了自身的壹种特殊的阶级意识,让劳工阶级默认事实上存在的阶级不平等,承认“先富起来”的资产阶级的特殊地位和利益。在客观上存在阶级分野、矛盾乃至斗争的情况下,阶级意识的发育就是必然的和必要的,否定马列毛式的阶级意识并不等于否定壹切形式的阶级意识。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正是因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各自具有了清晰明白的阶级意识,才能各自组织起来進行民主共和制度下有效的经济政治斗争,如果双方都是壹盘散沙,反而会陷入到无序的丛林状态与无效的零和博弈之中。资产阶级和雇主阶级通过行业协会、雇主协会、企业家协会直至自由主义政党组织起来,工人阶级和雇员阶级通过互助会、工会、工人委员会直至射秽主义政党组织起来,在法律框架内展开和平的竞争和斗争,构成了市场经济国家正常的经济政治生态。无疑,这是以各自的阶级意识为前提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早期发展阶段,工人阶级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处于弱势状态,阶级意识与阶级团结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2、工人组织和集体行动的形态、规模和水平还处在低级阶段
如前所述,工人代表制作为对官办工会和老板工会的壹种替代形式,在珠三角劳工运动中成为工人团结和组织的主要形式,但是,受制于现行法律的限制,即使在同壹个企业里,它也不能成为壹种长期化、制度化的团结组织形式,随着壹次集体行动的结束,这种组织也就解体了,更别说突破企业的边界,形成行业性和地区性的工人代表组织了。比如,东莞裕元鞋厂5万工人罢工,同在高埗镇和东莞市的其他几十万鞋业工人就没有起而响应;南昌沃尔玛两家分店因为抵制综合工时制而发起罢工,全国各地沃尔玛分店的工人也没有普遍响应。主要原因就是没有鞋业工人联合组织,或者沃尔玛全国400多家分店的工人联合组织。等待国家主动放开控制、允许官办工会之外的工人组织自由发展,目前还看不到希望,于是,工人们自己如何突破限制,使工人代表制普遍化、长期化和高级化,就是壹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由于工人团结和组织形式受到的限制,工人集体行动也始终局限在壹个壹个企业内部,呈现出此起彼伏、旋生旋灭的状态,尚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劳工运动。严格意义上的劳工运动,壹定是跨企业(行业)、跨行业(地区)、跨地区(全国)地连成壹片的。我们只是在劳工抗争事件成倍增多且数量将会越来越多的趋势和态势上,称当今中国的劳工集体抗争为初级阶段、低级阶段的劳工运动,它是由分散无序、无团结组织、无集体行动向阶级团结和阶级行动意义上的劳工运动的壹个过渡阶段。
与此相适应,在诉求的水平上,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斗争、依法追讨应得的补偿和赔偿是最常见和主要的诉求和目标,要求增加工资、降低劳动强度、缩短劳动时间、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增长性的诉求和目标还不常见,至于对结社自由和团结组织权的诉求与对普世价值、人权、公民权利的诉求,就更为罕见了。
3、劳工运动中的内部阻力或结构性矛盾已经开始显现
在此壹波劳工运动最高潮的2014、2015两年,劳工界内部表现出高度的团结,发动和组织数千人参与某壹个签名声援或者公开声明,是常有的事,各家劳工机构和各个劳工维权团队团结协作、集中力量于某壹次劳资博弈,也常常取得较好的成果。12.3事件以后,劳工界受到重压,有影响力的机构和人物不敢再出头倡导和协调了,于是各家机构和各个团队之间就很难合作了,甚至出现相互争夺资源和影响力的山头和宗派,出现分裂和内斗。这种现象在2016年沃尔玛劳工维权过程中表现得最为突出。本来,沃尔玛有10万工人,壹时之间达不成完整的联合,出现几个维权团队就是正常的;只要这些团队都以维护劳工权益为目标,都以沃尔玛资方为共同抗争对象,即使它们之间没有密切的合作和统壹的组织,也是正常的。但不正常的情况出现了,那就是山头主义者和宗派主义者对其他维权思路和策略不壹样的团队,展开了极为凶悍的攻击,为此不惜引進极左网络写手,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把别的团队说成是“工贼”、“分裂团伙”、“境外势力”,并且极尽造谣、污蔑、诽谤、抹黑之能事,在几十个沃尔玛工人微信群里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也使得普通工人对维权机构和维权人士失去信任和信心,这是造成壹时轰轰烈烈的沃尔玛工运很快偃旗息鼓的重要原因之壹。
这是壹个需要引起高度警惕的现象。壹旦社会运动(不限于劳工运动)内部出现结构性的分裂和窝里斗,就壹定会造成比外敌的镇压和打击更为严重而深远的后果:或者因为内外交困而失败,或者虽然经过内部的强力整合和统壹并终于战胜了外敌,结果也壹定是造成壹种新的专制。中国有数千年传统的政治文化和江湖文化,每到壹个王朝末年,各路豪杰称王称帝,在朝廷还没有推翻之前,各路人马就先行厮杀起来,经过多轮、反复的兼并重组,付出了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最终建立的新王朝不过是旧王朝的翻版而已。当代中国的社会运动(包括劳工运动),如果重蹈此壹覆辙的话,就不可能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根本转型,宪政、民主、法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如果任由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坐大,中国的劳工运动就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4、极左的思潮和潜在政治力量正在向劳工运动渗透
对于极右当局有没有派遣卧底進入劳工界从事挑拨离间等破坏活动,我们的确没有什么证据,不过,极左实力渗透劳工运动的迹象,已经可以观察到了。这里有必要简单扫描壹下当代中国各种思潮和潜在政治力量与劳工运动的关系:
——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有三种形态,极右翼自由主义或者叫做“中国特色自由主义”,与权贵资本主义合流,旗帜鲜明地反对劳工运动;居中的学院派自由主义对劳工运动存在疑惧心理,或者视而不见、存而不论、不置可否;左翼自由主义则对劳工运动持同情甚至支持的态度。
——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射秽主义。这壹派在经济制度上主张多种所有制平等竞争与社会市场经济,在产业关系上主张通过工人团结、集体谈判和罢工行动来解决劳资冲突,在政治制度上认同多党制和宪政民主法治,在社会政策上主张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它理所当然地以劳工阶级为社会基础、以劳工运动为政治依托、以劳工选民为未来票仓。
——新马克屎主义。这壹派以部分原典马克屎主义、20世纪的西方马克屎主义和新马克屎主义(新左派)为思想资源,猛烈批判当代中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但并不要求退回到苏联模式的射秽主义,而倾向于主张人道主义、民主射秽主义和市场射秽主义,支持劳工运动,但与社会民主主义聚焦于劳工三权不同,它更多地强调产业民主。
——极左派。部分理论资源来自于原典马克屎主义(如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但更多地是继承了列宁主义、托洛茨基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要求否定邓小平开启的官僚资本主义而返回到毛泽东时代的射秽主义,弘扬文革的不断革命精神,实行所谓真正的工人民主和人民民主。
由于劳资关系是壹种结构性的社会关系,劳工运动是壹种结构性的社会运动,因此劳工运动壹开始就具有潜在的理论维度和政治维度,并且终于会获得显性的理论和政治形态,因此,劳工运动内在地具有理论的、意识形态的和政治的需要,就给社会上各种思潮和潜在的政治力量提供了竞争和渗透的空间。在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第壹次高潮中,左翼自由主义在理论上和舆论上提供了壹定支持,但基于其自由主义立场,对劳工运动还是有所保留和批评的,因此几乎没有人在行动层面实际地介入劳工运动;新马克屎主义在理论和舆论上支持劳工运动,但认为在资本统治的框架内积累和提升工人的博弈力量,无助于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因此对主流劳工运动还没有找到有效的介入路径,行动层面侧重于工人教育与工人合作社的实验和探索,企图寻找壹种能够取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新型生产关系;社会民主主义显然在第壹波工运高潮中拥有最大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多数辅导和帮助劳工维权的NGO都是比较认同和接受工联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都选择通过工人代表制、集体谈判和罢工行动争取各项劳工的经济和社会权利;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极左思潮从与自由主义公知的意识形态斗争(所谓左右斗争)中,开始分出壹部分精力关注正在兴起的劳工运动,他们开始意识到,没有劳工阶级的支持,他们的射秽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就无法实现,因此,虽然现实的劳工运动的姿态并不符合他们的政治正确,但他们从策略层面或革命阶段论视角出发,也给劳工运动提供了壹些思想舆论上的支持,有几个红色网站甚至捐款支持正在進行的工人抗争,更有个别人身体力行地介入到劳工运动之中,并且与社会民主主义猛烈地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和指导思想地位。
极左力量渗透劳工运动,的确不是壹个好兆头。从欧美国家劳工运动和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发展進程来看,基本上是壹个社会民主主义逐渐成为与自由主义分庭抗礼的主流思想政治力量,而科学射秽主义、共产主义极左力量逐渐被边缘化的过程。如果极左力量最终主导了中国的劳工运动,就极有可能中断中国的现代化進程,使中国走到与世界文明主流愈行愈远的极权主义道路上去。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前途
中国的劳工运动向何处去?这是摆在中国劳工界、企业界、知识界、政界和其他社会各界面前的壹个严峻问题。如果整个国家导向、GDP至上、高利润低人权、强资本弱劳工的中国模式(权贵资本主义或官僚资本主义)保持不变,如果政府继续以暴力维稳思路对劳工集体维权抗争采取强硬打击政策,必然的结果就是贫富继续两极分化并达到没有人再能够忍受的程度,就是底层民众的愤怒、仇恨和绝望不可逆转地走向爆发,就是整个社会的崩溃和动荡,到时候,上层的毛左和极左势力就会与底层的激進革命要求汇合在壹起,壹场毛泽东式的工农暴力革命就会在中国大地上重演,最终结果是重建壹个以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党国垄断全部社会资源的新的极权主义社会。中国又将進入新壹轮的恶性循环之中。
另壹种可能并且应该尽最大努力争取的前景是:壹方面,执政当局放开或者容忍壹定的社会自组织空间;另壹方面,劳工运动则沿着比较温和的工联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方向,与政府和资方進行和平、有序、反复、可持续的博弈,壹步壹步地改变强政府弱社会、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逐步缩短贫富两极分化,避免剧烈的阶级斗争,最终建立壹个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结构和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结构。
这需要劳资政三方以及全社会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形成壹定程度的共识,也就是最低限度的共识:我们要避免第壹种可怕的前景。有了这种共识,各方才可能做出妥协和让步。
1、政府的理性应对
——放开对劳工NGO的限制,通过立法规范其注册、工作范围、权利和责任;
——立法保护工人的团结组织权,落实工会直选,允许工人对现存工会進行自下而上的改造,允许其他工人组织形式得到合法的存在和发展;
——立法保护工人的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使劳资博弈進入壹个制度化、法治化的通道。
2、企业的理性应对
——提升财富观和利润观,由对短期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转变为对长远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由对弱势劳工的剥削和压迫的血汗工厂制度改变为追求劳资双赢的现代企业制度,容忍乃至欢迎劳工组织起来与自己進行和平理性的正和博弈,而不是壹方之所得是另壹方之所失的零和博弈;
——资方也要组织起来,壹方面与劳方進行有组织的博弈,另壹方面由对专制权力的消极忍让和茍且勾兑,转变为勇敢争取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小政府大社会的形成,最终实现把权力关進笼子的目标。
3、劳工的理性应对
——劳工阶级认同自由、平等、公正的普世价值,认同公平竞争、平等互利的市场经济制度,认同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不提出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激進政治目标与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激進经济目标;
——通过自下而上地改造现存工会为独立自治的工会来实现工人的结社自由和团结组织权;
——不到万不得已,尽量把罢工等集体行动保持在厂区范围内,通过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解决劳资冲突,实现劳方利益诉求。
4、社会各界尤其是知识界和舆论界的理性应对
——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弱势劳工维护和争取合法、合理权益的集体行动,推动劳工三权的立法和真正实施;
——要有更多的知识分子成为劳工学者、劳工律师、劳工媒体人,要加入或创办更多的劳工NGO,深入劳工群体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为工人的自组织、集体谈判和罢工提供直接的知识、技术和法律服务;
——在发生激烈的、不可调和的劳资冲突的时候,要在劳资双方之间做最大努力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妥协并达成集体协议。
中国社会转型与当代中国的劳工运动
壹、劳工运动与宪政民主运动的壹般关系
1、劳工运动是中国社会运动和宪政民主运动中最为重要的、关键的环节,在推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具有阿基米德杠杆的作用。这是由中国权贵资本主义后极权社会结构所决定的。中国新生的资产阶级以及知识阶层,在经济政治上对权贵资产阶级有深刻的依赖关系,即使他们很愿意,他们的力量也不足以撬动整个体制的转型。与此不同,劳工阶级在这个体制下纯粹是被侮辱被损害的阶级,他们要求变革的动力是最强烈的,另壹方面,又由于大工业已经把他们聚集在壹起了,壹当他们形成团结和组织起来改变自身命运的意识,他们就能发起有力的、足以动摇体制的集体行动。由劳工阶级撬动、由社会各界追求宪政民主的力量跟進,才可能形成摧毁现存体制的合力。
劳工运动与宪政民主运动的关系是个重大而关键的课题,不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无法转型。劳工运动当然应置于宪政民主运动之中,成为宪政民主运动的组成部分,坚持宪政民主的取向,避免民粹主义化和共产主义化,另壹方面,宪政民主运动若脱离劳工运动,若不紧紧地依靠劳工运动的杠杆作用,想要撬翻极权专制,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劳工运动必定推动宪政民主运动,比如,在有些地方,罢工工人冲出了厂区,实际上实现了请愿示威游行的自由,而这是其他维权群体较难做到的。鉴于劳工运动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具有首创性、杠杆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劳工阶级在未来宪政民主社会理应享受较高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而不需亦步亦趋地重复发达国家的道路。这里面有巨大的制度创新空间。
2、壹方面,劳工作为公民,本身应享有壹般的公民权利;另壹方面,劳工作为劳动者应享受的壹束劳动权利(包括程序和手段方面的团结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与实体和目的方面的收入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安全卫生权和社会保障权等),本身就是具体的公民权利,并且劳工权利可能是率先取得的公民权利,这与西方顺序似乎相反。在工业领域和企业范围实现劳动权利,也就是实现了劳工的壹部分公民权利;在工业领域和企业范围实现了劳资集体谈判,也就是部分实现了宪政民主,并且对整个社会转型具有示范意义:整个社会和国家层面的宪政民主无非是壹种放大了的劳资集体谈判,是全社会各阶级各政党之间达成的集体合同(协议),我们称之为宪法或社会契约。
3、宪政民主运动与劳工运动又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任务,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前者是全社会范围的、直指政治上层建筑和政治制度变革的,后者的直接目标则是落实劳动领域的基本权利和基本利益,尤其在最初阶段,并不直接针对政权,它只能在基础领域撬动整个体制,而不直接导致整个体制的变革。如果把政治目标直接施加在劳工运动头上,要求劳工在自我组织、罢工、集体谈判过程中提出更高壹级的、超出劳工基本权益的诉求,劳工本身是难以接受的。因此不应该把最高层面的政治反对诉求强加于劳工运动。当前而言,通过团结、集体谈判和罢工改善和提高工人的工资、工时、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就是现阶段的劳工政治。
4、進壹步说,劳工运动的政治意义和政治价值是隐微的和溢出的。之所以说是隐微的,壹则因为劳工组织的发育本身是形成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工运动本身实现了工业领域的公民权利,为宪政民主奠定了壹部分社会基础;二则因为劳资集体谈判制度可以成为宪政民主制度的微型模板或雏形。之所以说是溢出的,是因为虽然劳工运动本身并不解决整个社会的问题,却可以产生强烈的辐射和社会影响,带动其他社会阶级和阶层追求自身的权利,形成整个社会运动的化学反应。
如何实现宪政民主运动与劳工运动的对接,这是壹个知识性、技术性、操作性很强的课题,值得有识之士付出艰苦的努力,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社会转型的方向和速度。民运人士放下身段,深入工人社区,做艰苦细致的维权服务和工会选举等工作,是两者结合的可行途经。知识分子和民运人士应该去注册和发展更多的劳工NGO,这方面还存在巨大的供需缺口!2亿7千多万新工人阶级,目前只有区区100余家劳工NGO,应该有成千上万家才对啊。很多民运人士个人经济条件比较好,也有壹定的资金来源,但是他们成天泡在网络上放大炮,而不愿去做踏踏实实的劳工社区教育和组织工作。[13]
二、劳工运动与中国社会转型的路径分析
1、当代中国的阶级分析
我不惮于使用阶级分析方法,因为我是壹个继承了自由主义合理内核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同时还在壹定程度上保留了马克屎主义的若干仍然具有活力(尤其是对当下中国)的思想。在当下中国,权贵官僚阶级是壹个超级强大的阶级,是掌控整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的第壹阶级,并且具有非常明确的阶级意识,其他弱势的阶级如果囚于自由主义的非阶级的、个体化的、抽象的公民观念,而不能形成强有力的阶级意识、阶级团结和阶级组织,怎么可能对抗和推翻这个垄断枪杆子、刀把子、钱袋子、笔杆子的阶级的统治呢?怎么可能实现宪政民主呢?
困扰当代中国的两大社会矛盾,其壹是官民矛盾,其二是劳资矛盾,这两个矛盾又可以归结为权贵官僚资本集团与人民大众的矛盾,而在权贵官僚资本集团中,虽然权贵官僚与资本家、权力与资本经常是相互勾结和利用的,权贵官僚和权力相对于资本家和资本又占著主导的地位,是现存体制的始作俑者和最大获益者,是变革的主要对象和顽强阻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改革已死”的判断是正确的,也就是说,自上而下的改革或改良,即使有的话,也不可能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主要动力。
中国新生的大资本力量和大资本集团,整体而言,是从计划经济和国家所有制中衍生出来的,先天地带有权力垄断、钱权交易、贪贿腐败的原罪,整个大资产阶级对于权贵官僚阶级,迄今仍然是依附性的,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是不独立的,其中壹部分是现存体制的分享者和推波助澜者、权贵官僚集团的合谋者和勾结者,壹部分是现存体制的顺从者、忍受者和受害者,只有极少数意识到了资本相对于权力的独立的社会本质和历史使命,正在努力切割与现存体制的茍且关系,追求经济政治文化上的自由发展。但总的来说,大资产阶级在目前阶段还远远不能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发动机和原动力。
处于权贵-官僚-大资产阶级与社会底层之间的中间阶级(Midlle Class),包括大部分中高级知识分子、中小企业主、企业白领和中高层管理者、普通公务员、经营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富裕农民等社会成分,它们基本上是依附于现存体制的,是受到权力资本网络的层层渗透和控制的,在未来半个世纪之后,它很可能会成长为中国主要的、占主导和支配地位的阶级,但在目前历史阶段,其不能作为政治转型的主要力量也是显而易见的。相对大资产阶级而言,这个阶级追求自由、平等和公正与宪政、民主和法治的动力、愿望、意识较强,但基本上处于自发无序的状态,缺乏推动结构性转换的意志力量、行动力量和实体性的经济政治力量。
那麽就剩下工人、农民、下层知识分子了。工人和农民是葡匐于社会底层的两大阶级,占就业人口和总人口的大多数(80%以上)。下层知识分子,不构成壹个独立的阶级,而是介于工农阶级与中间阶级之间的壹个阶层,在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進入企业,担任技术工人和初级管理者。作为工人阶级壹部分的下层知识分子,对受剥削和压迫的感受很尖锐,同时又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较高生产力,其中壹部分将在劳工运动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另壹部分则因为具有较高的个体竞价能力而倾向于沿着资本和管理的通道往上攀爬。
在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这两大阶级中,农民阶级不太可能成为积极地推动社会转型并深刻形塑未来社会的主要力量:
——大部分农村壮年劳动力已经、正在、将要转移到城市,成为新工人阶级的壹部分,剩下来的以农业为生的农民将越来越少;
——大部分农民处在远离城市的乡村、处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外围地带,在农业这个夕阳产业谋生,缺乏经济竞价能力,并且文化程度低、分散而难以组织,缺乏主动的政治参与和博弈能力;
——农民受传统文化影响最深,现代意识最弱,将是最后壹个在政治上发育起来的阶级。只有直接卷入城市化進程的农民才有较强的经济政治参与意识和博弈能力。
与农民阶级相比,工人阶级将是壹个积极得多、主动得多的经济、政治、文化主体:
——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把大量工人聚集在同壹生产线、同壹工厂、同壹产业、同壹城市社区,为他们创造了進行积极的经济谈判、政治博弈和文化竞争的客观条件;
——多达数亿的新生代工人已经主观上不想退回客观上也退不回农村,他们要想在城市定居下来并获得平等的市民身份和公民权利,唯有团结和组织起来与他们所受到的多重经济政治文化压迫進行抗争;
——信息和互联网时代加速了工人的阶级意识的形成和组织化的進程,同时迅速淘洗掉传统文化打在他们身上的烙印。
如果说权贵-官僚-大资产阶级不愿、中产阶级和农民阶级不能撬动整个政治现代化進程的话,那麽工人阶级则不仅非常愿意(因其受到深重的剥削和压迫)而且有能力(因其可以团结和组织起来)做到这壹点:首先,工人们团结起来以集体谈判的方式向大、中、小资产阶级争取自己的天经地义的权利和利益,迫使资产阶级为产业和平、为生产的连续性和长期利润而做出壹定的让步;第二,工人向老板施加的压力壹定会迫使老板们向老板的老板即权贵官僚集团伸张自己的权利、争夺自己的利润空间,迫使资产阶级成为公民、成为真正独立的经济政治文化主体,而不仅仅是狗茍蝇营地在权力庇护下分赃逐利的经济动物。
于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主要指其中的中小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这壹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中的双胞胎,就会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而形成反对党国专制、政府垄断、官僚腐败的基本共识和政治联盟,就会壹起推动中国向“小政府大社会”的、宪政民主法治的公民社会前進,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中间阶级或中产阶级壹个阶层的知识分子会起壹个非常重要的催化剂和粘合剂的作用,而农民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也会逐步地组织和联合起来,加入反对极权专制权治、建设公民社会(宪政民主法治)的大合唱之中。这个大合唱的肇始者和发动者,就是劳工阶级,劳工运动就是打破改革已死的政治僵局、撬动整个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阿基米德杠杆。
社会民主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首先保留了自由主义的人权、自由、公民权利、宪政民主等理念,而否定了抽象人性论、非阶级化、原子化和个人主义化的取向;另壹方面,社会民主主义又继承了马克屎主义阶级分析法的部分内容,否定了其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大壹统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取向。社会民主主义必须同时向自由主义和马克屎主义说明的是:
——阶级分析并非马克屎主义的发明和专利,在马克屎主义之前、之外、之后,都存在阶级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
——阶级矛盾不等于阶级斗争,因为工业市场经济的内在结构和劳资之间的内在联系,使阶级斗争与阶级妥协和合作同时存在;
——阶级斗争也不等于妳死我活的暴力革命,更不等于以阶级斗争为纲,在阶级斗争之上有人性的共同价值,在阶级斗争之下有个体的自由选择;
——阶级斗争并不必然导向无产阶级专政,并不必然消灭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并不必然导向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19世纪末和20 世纪欧洲阶级斗争导向的就是社会市场经济、多党制和宪政民主,以及整个社会结构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两极对立向中间靠拢,中产阶级掘起为主导力量,从而使阶级结构向阶层结构转化成为可能。
2、宪政民主革命的主体序列、路线图和时间表
根据上面的阶级分析,就会形成了壹个宪政民主革命的动力和主体序列:工人(劳工)阶级——农民阶级——中间阶级(以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为主)——民营竞争性大资产阶级,革命的对象就是共产极权专制制度及其捍卫者:权贵官僚阶级以及与之结盟的大资产阶级。而宪政民主革命的路线图,在第壹种情况下,是“底层发动——中层跟進和放大——上层分化和投机”;在第二种情况下,是“底层发动——中层跟進和放大——底层和中层联盟与上层决战”。
就中国的社会和政治转型而言,社会民主主义固然强调劳工阶级的主力军角色、地位和作用,但也认为劳工运动只是壹个原动力、壹个把宪政民主法治模型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阿基米德杠杆,而并不能单独完成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進程。中间阶级、农民阶级的跟進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劳工维权运动孤军深入壹家独大,不仅是很难成功而且甚至是不可欲的:首先,权贵官僚阶级会联合和利用其他阶级進行严厉的压制,使得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愈演愈烈,使得中国政治转型过程极其漫长而艰难;其次,即使劳工运动仅凭自己的努力终于取得胜利,其所建立起来的绝对只能是壹个经济上新型的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政治上新型的无产阶级专政,这将意味着中国将再壹次回到那个不堪回首的毛泽东时代。
中国宪政民主革命有没有时间表?很难做出准确的预测。八九事件和苏东转型之后,很多人做出乐观的预期,没想到极权专制统治又维持了差不多三十年之久!有鉴于此,郭飞雄自己准备在未来十到二十年和理想主义者壹道把宪政民主政体操作成为中国大陆的制度现实。其他人的预测也很不壹样,比如民主老人康国雄就认为只是两三年的事了(结果他没有等到这壹天就饮恨身亡了),而另壹位民主老人鲍彤则认为需要十年以上。最乐观的要数高智晟律师了,他预言2017年中共倒台!
这里有必要对著名历史学家吴思在2014年6月所做的壹个名为《国内未来形势》的研究报告做壹点评论。吴思把社会和政治危机分为五级:“我的核心观点是,革命形势并不存在,但危机始终存在。如果把危机分作五级,法国大革命或其他导致政权被民众推翻的革命属于壹级危机,六四式的中心城市蔓延到全国的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危机属于二级,重要省会城市的危机属于三级,县市壹级的危机例如瓮安事件是四级危机,那麽,中国最常见的是乡镇和村庄范围的五级危机,每年都有许多。这个分类依据的是块块,许多危机发生在条条里,如出租车行业,复员军人,但维稳的责任还在块块。这些危机,其制度改革的价值和意义,可以由知识分子阐释提升,再通过网络传播,媒体强化,调动起大众甚至体制内某些权力的参与。壹旦处理不慎,例如乌坎事件,就可能从五级升到四级。南周事件大概可以算做四级危机。四五级危机还有可能升到三级。在目前的形势和维稳体制之下,六四那种二级危机重演的可能性不高。”为什么他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主要依据是中共手中还有壹手好牌:壹是可以对民营经济放开国家垄断领域,二是可以把3万亿美元储备用于缓和经济和民生危机,三是可以把60万亿国有资产用于缓和经济和民生危机,四是可以实行土地私有化来吸纳天量货币,再造经济发展动力。其中每壹张牌都可以延长好多年的稳定,因此未来壹二十年内不可能有革命危机。
吴思可能低估了将近40年“中国模式”经济高速发展所积聚下来的经济危机与社会危机总爆发的强度、长度、广度和深度,以至于这四张好牌壹起打出来,也很难支撑20年,或者说在这四张好牌充分发挥效应之前,革命形势已经形成了。另壹方面,即使为了保党救国而忍痛打出这四张好牌,每壹张都意味着大幅度地放宽对民间和公民社会的控制,都意味着民间力量和公民力量的扩张,由于党国赖以维稳的经济资源被大规模耗竭,在遍及全国的第四、第五级民众抗争中,宪政民主力量壹定会趁机发展壮大起来,独立的工会、商会、农会、学会、学生会、青年会、妇女会壹定会遍地开花,各种政党也壹定会在各地民众抗争过程中宣布成立,这时候,公民社会雏形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壹党专政实际上也就只保持壹种弱势的乃至形式上的存在了,那麽,即使它还能够控制全国壹二十年而不轰然倒地,只要实际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有了大规模的落实,我认为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从漫长的极权专制转向宪政民主,壹二十年旧形式失去内容和新形式获得内容或者说旧形式框住新内容的过渡时期,还是可以忍受的。所以说,如果权贵官僚大资本集团拒不向民众让步,随着经济危机的加深,革命形势很快就会成熟,五六年之内实现极权专制向宪政民主的根本转型,是完全可能的。如果权贵官僚大资本集团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愿意打出吴思所说的那几张好牌,那麽在官民拉锯、民進官退的过程中,壹党专政、极权专制再保持壹二十年弱势的甚至形式上的存在,也属于和平转型和宪政民主革命的题中之义。
3、宪政民主的左右两翼:社会民主与自由民主
关于政党问题,目前宪政民主阵营还没有清晰的考虑。1991年胡石根创立的是自由民主党,依据的是自由民主主义的政治理念,1998年徐文立等人创立的是民主党,其宗旨比自由民主党要宽壹些,后来海外成立的社会民主党,好像与民主党海外委员会是两个名称壹套人马,可能是想進壹步明晰民主党内存在的不同政治诉求。总之,大家都还没有从政治哲学、政治逻辑和政治历史的高度出发,明确宪政民主本身存在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左右两翼这个在大多数宪政民主国家早已成为现实的政治结构。从郭飞雄的自辩词和上诉状中可以看出,他也是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来阐述宪政民主的,对社会民主主义没有涉及,他只提到要建立中国的反对党,要实现多党制,至于这些政党不同的社会阶级基础、不同的政治纲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则没有来得及论述。
的确,在西方宪政民主历史上,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主义和制度率先登上政治舞台,那时候,没有普选制,选民资格受财产、性别、种族等多种限制,工人阶级不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结社自由,不能成立自己的工会和政党,历经宪章运动、街头暴动和武装起义,直到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各国工人阶级才争得了基本的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不过它们也放弃了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放弃了马克屎主义,转而选择了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射秽主义,选择了议会民主制和多党制,选择了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工党作为自己的主要政治代表。虽然继续主张马克屎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共产党还存在,但其影响力日趋衰退,最后成为边缘化的极左政党,在很多国家甚至销声匿迹了。于是,在西方国家形成了宪政民主的左右两翼,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相互制衡、轮流执政,这种政治结构迄今保持快壹百年了。不管左右两翼政党的社会阶级基础、政治理念、政治目标和政治纲领有多么大的不同,但双方都认同和遵守宪政民主的共同制度、框架和规则,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展开政治竞争,以数人头而不是砍人头、争取选票而不是依靠暴力获得国家权力。由于中左的社会民主党和中右的自由民主党(共和党、保守党)代表了主流民意,就使极左和极右的政党和政治力量趋于边缘化,并且也不得不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展开其政治活动。可以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政治成就。
由于以下三个原因,中国反对极权专制、追求宪政民主的人们,大都简单地把宪政民主主义理解为自由民主主义,而对社会民主主义壹无所知或者知之不多,更不能理解自由民主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历史的和现实的关系:
——在世界历史上,率先对宪政民主做出贡献的,的确是资产阶级、第三等级、中产阶级或市民阶级及其自由民主主义思想,工人阶级和社会民主主义对宪政民主的贡献是后来才有的,因此后发国家引進宪政民主时会受到先前历史和模式、先入之见或曰成见的影响,以为后发国家也要经历先发国家那样的宪政民主历程。
——首先来到中国的现代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就是上个世纪90年代引入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它们对于解构中国传统的皇权专制以及20世纪的共产极权专制,的确居功第壹,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则是在進入21世纪之后才逐渐为国人知道,而且至今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介绍和研究。
——中国本土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是随着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兴起才浮出水面的,壹些劳工运动的理论家和实行家,在介入劳工运动的过程中,感到用自由主义当然无法指导与资本争权夺利的劳工运动,但同时也感到市场经济不可逆转,不能够用马克屎主义来指导劳工运动,于是便向社会民主主义寻求理论思想资源。
然而,对于中国社会和政治转型而言,自由民主主义是远远不够的,没有社会民主主义出场并承担其不可替代的历史使命,中国社会和政治转型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没有多达三个多亿的工人的参与,没有劳工运动这壹阿基米德杠杆的撬动,单凭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根本无法摧毁和取代极权专制政权和极权专制制度。在当今国际国内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和民主形势下,工人阶级壹定会提出自己的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要求,而不可能甘心情愿地成为替其他阶级火中取栗的工具和炮灰;另壹方面,当今中国社会的阶级分化如此明显,阶级意识如此强烈,工人、农民对自己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对自己的利益所在,有着明确的判断,完全有能力选择自己的政治代表,完全有能力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存在素质论者所说的不能行使民主权利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理由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
——中国社会转型不应该也不可能亦步亦趋地重走西方国家所走过的先有资产阶级民主后有工人阶级民主的道路,在现有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人民完全有能力也有必要把两百多年来西方社会所获得的政治经验和政治文明成果继承下来,走壹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政治转型之路,反过来说,假定推倒极权专制政权之后,只有壹部分人才能获得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包括立法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社自由和成立政党的权利等等),而把工人农民排除在宪政民主结构之外,则不仅落后于近几十年来所有转型国家已经形成的宪政民主惯例,而且必定会激起工人农民的强烈反抗,从而重新出现急风暴雨般的乃至妳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想来这也是自由民主主义者所不愿意看到的。
——社会民主主义登上当代中国政治舞台,也是有传统资源可以继承的,早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民主革命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和资产阶级发育不良、力量弱小,以胡适等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潮和政治力量就没有什么作为,反而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带有壹定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三民主义以及以张君劢等人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和政治力量,成为推动宪政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就带有相当程度的社会民主主义色彩,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某种结合。将来中国壹定会重新制宪的,不过,中华民国的国号和47宪法,对于打通过去与未来,对于赓续亚洲第壹个宪政民主共和国的道统和政统, 应该是壹笔可以选择和继承的重要的政治资源和政治遗产。
在即将到来的三千年未有的大变局中,短期内壹定会冒出几百个政党,不过,政党政治的逻辑,至今尚未超出阶级政治的范畴,因此,围绕着我在上面所做的阶级分析,各政党之间壹定会合纵连横、重组整合,最终形成四个主要的政党:
——自由民主党。这是以中小资产阶级和中高层知识分子(两者合称为中产阶级、中间阶级)为社会基础的政党,会把促進市场自由竞争、保护私有财产和企业权利、减低税收与限制政府权力和规模等作为主要的政治目标和纲领。由于中产阶级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较低,作为自由民主党上台执政的选民基础不够厚实,因此自由民主党会向社会下层争取选票,但即使它不能成为执政党,也会成为最强大的在野党和反对党。
——社会民主党。这是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下层知识分子为社会基础的政党,会把促進平等和公平正义、保护劳工权利、提高社会福利、征收累進税和遗产税、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等作为主要的政治目标和纲领。社会民主党能够影响和号召的选民人数最多,在转型以后很可能首先成为执政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進壹步发展和中产阶级人数的不断增多,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会進入常规的政党轮替。
——新共产党。在壹个较长的、可以预见的转型时期,经济会处于低迷状态,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以及社会福利还不够,贫富差别还很大,因此,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下层知识分子中最底层的那壹部分,由于在市场经济中缺乏上升的空间而陷入绝望之中,就会产生否定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激進要求,会依据原教旨马克屎主义和毛主义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共产党,也是最左翼的政党。
——保守党。即使完成了社会和政治转型,在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条件下,仍然会存在并且会重新产生壹个非常富有的大资产阶级,其中包括壹些投机革命、摇身壹变的前共产党权贵官僚,和壹些做大做强的民营资本家,他们天生倾向于垄断市场并且会要求相应的政治权力,会通过金钱的力量形成院外压力集团对国家权力施加影响,并会依据精英主义、国家主义、儒家等意识形态,形成最右翼的政党。
不管是什么政党,只要遵守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和依照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律,只要承认宪政、民主和法治这壹基本的社会契约和政治竞争规则,就都是合法的政党,即使是最左翼和最右翼的政党,也不能诉诸于暴力革命,也要老老实实地争取选民的投票支持,通过议会民主政治获得权力以及施加对于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影响力。[14]
祸害工人阶级
作者 独立工会 写于 二零二零年
20世纪40年代后期,以苏联东欧为后援,中国共产党领导了壹场社会革命,摧毁了旧的统治者。革命后的新生官僚机器,掌握了全部国家权力,而工人阶级却壹直被排除在社会管理之外了。随着官僚独断造成的弊端日益明显,比如官僚的物质特权与群众生活改善变慢、工业建设的巨大浪费与经济决策的盲目,社会不满开始增多。
在70年代初,中国的执政者开始在政治上接近资本主义世界的列强,以换取维持生存必需的技术设备。在80年代,中国经济开始融入世界市场,表现为吸引外资、加强出口,逐步推進市场改革,也催生了新的有产群体,最终于90年代让中国彻底回到资本主义的怀抱。
自80年代以来的市场改革与工商业大跃進,造成了中国国内各阶层持续震荡的分化组合,并深刻改变了世界资本主义的格局。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工人阶级首先受到了国企改制[1]、大量职工失业、半失业(下岗)的冲击,全社会迅速出现了贫富分化。举例来说,老工业基地辽宁的辽阳铁合金厂曾有数千职工,1999年工厂改制后,为了落实生活费与社保,工人们反抗了四年。他们是被逼上梁山的,在写给地方大员的呼吁书中,铁合金厂的职工这样描述下岗后的惨景:
“那些衣着褴缕,劳动服都没了的工人百姓,他们自认有德无能。灰心到眼下壹味蔫气;难心得年货想买而不能买;痛心于所需要啥没啥,真是路有冻死骨,穷在街头无人问”[2]
为了尽量廉价地分食国有资产,国企改制从壹开始,各种舞弊就是大行其道、遍及全国的。在辽阳铁合金厂的例子中,工人揭发说:
“在破产讨论投票会招开的前壹天,市政府指令市公安局抓走三名工人代表,还有五位工人代表由于群众、家属的阻拦抗争下才未被如愿抓走。破产投票讨论大会当天,厂门前员警林立,警车横行,严阵以待,如临大敌。破产领导小组负责人操纵我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破产的工人投赞成破产票,唆使厂工会干部想方设法让赞成票超过半数”[3]
这种等同于公开抢劫的行为,自然激起铁合金厂工人的愤怒。虽然他们无奈地表示“我们知道开放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厂矿企业破产,买断、并轨是大势所趋,事在必行。”[4],但由于他们数年间不断的集体串联、上访,2002年3月又在辽阳举行了连续三天示威游行,而让国家感到必须杀壹儆百。很快,当局抓捕了姚福信等壹批抗争积极分子。又过了壹段时间,在对工人的基本要求有所满足后,在释放了多数被捕工人后,2003年姚福信和另壹位工人被判刑[5]。后来,在四川、湖北等地,也有下岗工人抗争骨干因为组织行动被判刑[6]。
在下岗工人的反抗中,有姚福信这样比较公开的带头者,也有人采取了相对婉转的做法,比如不直接出面,而是躲在幕后出谋划策。通化钢铁厂的壹位退休工人吴敬堂,是这样描述他如何协助当地工人行动的:
“我们大集体的斗争,去年8月让他们下岗,他们没有办法,想起了维权,找到了我,我在背地帮他们参谋,给他们写了材料。他们100多人在办公室门前進行了维权,不到2个小时,领导出来讲话,让他们回去,宣布不让他们下岗了。”[7]
后来,为了通钢改制的问题,他终于走上前台,在外积极上访,希望达成壹个工人、国家和资方都说得过去的平衡结果。在2009年震动全国的通钢事件中,大量工人围堵声称要继续裁员的资方代表,最终导致这位资方人士的死亡。当时,也许是为了把事态控制在“坐下来谈”的状态,老吴试图劝说街头的工人保持克制,却被愤怒的工人揍了壹顿[8]。
有些时候,由于下岗问题特别严重,当地政府也会对工人的集体行动、乃至自发组织睁壹只眼闭壹只眼。1999年,随着改制的实施,东北某拖拉机厂爆发了工人抗议。很快,壹批工人成立了自称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的半地上组织。从1999年到2007年,除了以“退委会”的名义反复向上级政府呈交本厂改制违法乱象的举报材料,还在厂区的宣传栏上坚持贴大字报,揭露改制者的贪婪、鼓舞工人保持斗志。
此外,“退委会”公开组织的工人行动,也达数十次之多,分别有堵路、集会、包围行政楼等等。这些行动的主要参与者是本厂退休职工,抗议目的分别有发放/保留取暖费、退休金不等。2007年,由于当地社保部门取消了这家工厂的统筹外养老金[9],“退委会”组织了壹千多人连续上访省委,并与警方发生冲突,两名职工受伤,保留统筹外养老金的目标也失败了。
类似“退委会”的下岗工人组织,是数千万原国企职工遭遇生活剧变后,不可避免的产物。随着入世后中国制造业的迅速兴起,不少内地省份也再工业化了,吸收了部分失业工人。同时,国家开始对下岗工人的退休、医疗有所保障。于是,改制抗争慢慢消退,“退委会”壹类的组织,或者说核心带头人的联络网,也就壹定程度消融于无形了。
然而,当“大下岗”尚未离社会生活远去时,沿海的私企工人,已经开始了对剥削压迫的本能反抗。作为壹个群体,这只新生的无产阶级队伍最终远远超过了壹亿人[10],他们的斗争也壹直延续到今天。
90年代初期,随着三资企业的迅速增加[1],资本主义工厂的典型压迫就在中国迅速复活,并飞速扩大著范围。
据官方报道,早在90年代初期,三资企业的管理就以野蛮著称,而工人待遇很差。上海某鞋厂禁止员工上班时间上厕所,福州某台资企业强迫“违规”的工人学青蛙跳、淋雨、暴晒。管理打骂工人是家常便饭[2],企业普遍不签劳动合同[3]、没有休息日、强制大量加班而不给加班费,克扣工资、滥罚款以及乱收费[4]。车间的劳动条件多半违反国家规定,造成了大量的工伤、职业病,比如制鞋女工的苯中毒现象,在那个年月里已经开始蔓延[5]。
无论当时或现在,沿海私企的工人通常来自贫困的农村,教育程度低,也没有国企工人过去积累的集体意识。他们出来打工,往往急于多赚壹点钱寄给家里。很长壹段时间,他们愿意忍受各种苦难。在90年代中期,某外资企业的壹个女工被外籍管理无故殴打,第二天她得到了几百元补偿,自己满意,同事也很羨慕[6]。
但反抗毕竟发生了,并不断扩大[7]。为了追讨拖欠的工资、入厂押金或者抗议老板搜身检查,有些工人以威胁跳楼作为抗议。因为罚款、工资结算不清或者厂里用假币发工资,出现了工人仇杀老板、管理的现象。更普遍的反抗,是罢工。
壹开始,拖欠工资是工人罢工的主要原因。后来,官方每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成了工人要求加底薪的机会。罢工中,工人有时会痛打保安、打砸机器甚至掀翻警车,或者把老板、高管堵在厂里迫使他答应工人的条件。
2004年,东莞的壹家大型台资鞋厂“台兴国际”发生数千人的骚乱,工人捣毁厂区、围殴台籍管理(即“台干”),与警方打成壹锅粥。事后,有多位工人被捕。在看守所里,壹名被抓的工人解释了他参与骚乱的原因:
“我是進厂两年的熟练工人了,但(按照厂里的升级制度)还是1级,三月份我只领到680元,四月份更少了。如果是0级,拿到手的可能还不到500元,厂里答应补40元,也没有告诉员工这是什么钱,出事的那天我们发现这40元也没补下来。
2004年以前,工资都是准时在19号发,现在时间拖后了,老板也不向我们解释原因,春节回来后,很多工人身上已经没钱了,我们宿舍有几位工人都在借钱生活。原以为今年的工资会好壹点,结果还少了壹大截。”[8](二审前律师会见台兴厂被捕工人屈某的笔录)
除了赚钱少,台兴工人还要忍受来自管理的公开侮辱。骚乱过后,壹位工人向访谈者控诉说:
“台干在车间的权力是独壹无二的,没有任何人可以挑战他们。台干壹般也不来车间,但只要他来车间,工人就知道肯定有事情要发生,工人在厂区见到台干还必须敬礼。台干经常骂的话就是‘大陆猪’,女工见了台干都不敢吭声的,那些台干都很下流,有的台干还在车间对女工动手动脚的,有些女孩为了升级(考核)什么也不顾了。”[9]
就这样,日积月累的工人怒火终于喷发了,日渐频繁。2010年,中国发生了壹次工人斗争的小高潮,表现为几个工业中心的众多罢工[10],壹定程度促成了2010-16年间全国工人工资的普遍增长。
罢工中,难免会有工人代表出现,他们有时是普工,有时是管理。从壹开始,罢工中的带头人/发起人/工人代表/谈判代表就是老板和国家联手防范的对象。在劳资纠纷中,常见的现象是,老板就算在金钱上让步,也要设法“枪打出头鸟”给代表壹点颜色,目的是保持对工人的日常威慑。1994年广州某纺织厂拖欠工资引发纠纷,治安员闯入宿舍使用“催泪枪”恐吓工人代表。2003年,某四川出国劳务工人在境外发动中国工人罢工要求改善待遇、并给项目管理方递交了联名请愿书。回国后,他因此被判刑两年。2015年,东莞某鞋类代工厂工人罢工要求补缴社保,厂方在对工人让步后,以旷工为由开除了5名工人代表,并得到当地劳动部门的配合。
很多时候,工人代表不想跟老板撕破脸。但在老板眼里,只要有可能,任何带头挑战工厂秩序的人都得受罚。几年前,惠州某美资电子厂换了老板,员工希望按税前工资为标准计算补偿金,跟厂方谈不拢就罢工了。当时,几个组长特意做完了手头要发的货,才参与行动,但事后她们还是被处分了,其中壹人被开除。在开除通知书上,厂方给那个组长罗织了壹大堆可怕的罪名[11],虽然她只是去办公室转了壹圈找人交涉员工的要求。
尽管常常吃力不讨好,作为壹个群体,沿海地区工人行动的带头人/代表还是伴随着新的行动,春风吹又生,并分化出了不同的类型。在本文中,笔者尝试对几种类型的带头人实践略作总结。
壹、依托工会,为工人谋利益的“小丁主席”
妳站在哪壹边,小伙子?
妳站在哪壹边?
我壹定要照良心作
并且尽我全力
——Billy Bragg《妳站在哪壹边?》
近十年来,中国官方的全国总工会断断续续地尝试加强在工人中的基层影响。在沿海主要的工业中心,全总增加了会员数量,也推动过关于工资待遇的劳资协商。确实,在个别利润特别大、工种技术含量高的行业,这种协商是有存在空间的。比如说,深圳的盐田国际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港区,2007年,它的几百名龙塔吊司机发动罢工,结束了工资十年不涨的局面。随后,司机们在工会的框架内進行了六年集体协商,平均每年工资递增不超过10%。2013年,他们嫌工资涨得太慢,又罢工了36小时,当年,资方立即同意涨30%。
当然,在绝大多数企业,工人无法像盐田的塔吊司机那样,通过工会谈判定期加工资。何况工会本来就没什么动力帮工人跟老板对着干,全总自己都承认“劳资矛盾激化和企业工会形同虚设有关,不少工会成了企业老板代言人。”(原广东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12] 只有当上级工会愿意撑腰,又出现了敢于挑起担子的领头人,企业工会才可能有所作为。
上海某台资五金厂的工人小丁,就是这样壹位难得的领头人。他退伍兵出身,平时爱看书报,虽只是个普通员工,但人际关系搞的不错。后来,他这样解释自己在厂里的好人缘:
“大部分工人每天壹起吃住,在这个厂里面有不少是我的老乡,我们相互之间的关系都不错的,大家都挺信任我。有什么难处都会想到我,找我帮忙,我也很乐意给他们出点力。”[13](2006年8月与工会主席小丁的访谈)
2003年,上海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台湾老板没有跟着加底薪,工人就闹起来了。实际上,这家厂的工人对老板的刻薄早有不满。几年后,壹位工人回忆说:
“(2003年停工抗议之前)有个工人连续加班三天,人太累了,白天上班吃不消就趴在机器上睡了壹会,结果被经理发现了罚了壹百块钱。乖乖,人家加三天班都没有壹百呢!几天白做。”[14](2006年8月某工人访谈)
工人选出了包括小丁在内的几位代表跟厂里谈,没有谈出什么结果。在小丁的提议下,工人给镇工会写了联名信,申请建立工会。同时,工人连续罢工三天,让厂里感到了压力。或许是罢工的刺激,或许也要完成增收会员的上级任务,不管怎么说,镇工会有反应了。最初,镇工会想让工厂所属工业园的工会主席兼职领导这家厂的工会,但工人拒绝了:他们了解这位主席,他壹直替老板说话。最后,镇工会同意由员工与办公室人员按人数比例自行推举候选人,并在厂内直选。结果,小丁当选了主席,壹位普工、壹名仓管当选工会委员,行政部的人未能当选任何职务。
选上主席以后,小丁继续当他的员工,但从老板那里争取到了单独的办公室与每月三天的工会工作带薪日,还买了书籍鉆研劳动法规。经过那次罢工,老板也略有让步[15]。随后的几年,虽然工会没有大动作,但只要有员工投诉,小丁还是尽量跟厂里交涉,自然引起了老板的厌恶。2006年,厂内出现过匿名大字报,以员工的口吻咒骂小丁的人品和能力,把他气个半死。后来,他感慨地说:
“我也想通了,他们有的人就是故意要整整我,好让我泄气。企业里面工会主席确实没有什么权力,我有时候做的工作就是吃力不讨好。”[16]
2007年,镇工会对这家厂進行了普法培训,让工人发现多年来加班费壹直被老板克扣了壹部分。不久,某天下班后,小丁在车间召集了员工的临时大会讨论这事,多数人对追讨欠账没信心,只希望老板以后依法支付就好了。小丁向厂里转达了员工的心声,但台湾经理拖了几天后,拒绝更改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小丁又请镇工会出面周旋,结果加班费标准倒是变合法了,可以前的补贴变少了,宿舍收费涨了,工人的实际收入没增加。这时,镇工会闪到壹边,任凭小丁怎么登门请示,壹口咬定厂里有权利调整补贴金额,这方面上级工会帮不了忙,要不妳们去仲裁吧!碰了壹鼻子灰之后,小丁再次召开员工临时大会,这次工人有点火气了,80%的人投票支持追讨以前的加班费。
很快,小丁前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劳监人员并不热心,敷衍地来厂转了壹圈就没了下文。难道只能走劳动仲裁的路了吗?研究过相关条文的小丁知道,仲裁需要大量的等待时间,对工人是不利的。他跟两个委员开始向区工会求援,几次三番找上门去。最终,在区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下,劳监、工人与厂里协商解决了加班费问题,厂方给予了工人壹定的补偿。再后来,台湾派来了新经理,对工会客气了许多,在员工待遇上的态度也软了壹点。
显然,小丁是壹个认真帮员工争取眼前利益的带头人,摸索出了壹些门路。他知道工人的力量有限,很注意不与老板、政府轻易闹翻,同时也有胆量反过来施加压力,用罢工对付老板,用耐心“求援”的姿态催促上级工会主动壹点。面对来访的学者,他坦率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们组织停工也就是为了对经理施加壹定的压力,让他能够尊重我们的合法权益,另壹方面我们也希望(借助停工)引起上级工会的关注,积极保护我们的利益。说实话,停工抗议也是有很大风险的,如果上级政府不站在我们这壹边,我们再抗议也没有用”[17](2007年11月小丁访谈。)
与工人壹起商议的时候,他尽量利用员工临时大会这条渠道,形成明确的多数意见,让自己的壹举壹动有依循、有底气。用他的话说,“基层工会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如果职工不站在我们这里,我们的工作就没法做”[18](2007年11月小丁访谈。) 另壹方面,他并非是纯粹技术性的多数派传话筒。2007年,当镇工会在加班费问题上撂了挑子,有的工人提出去区政府门口示威,但小丁不赞成,他倾向于利用现有的规则,设法促使官方向厂里施加压力。看来,是他说服了厂里的工人既坚持与老板交涉,同时遵守了不游行、不堵厂门、不集体上访静坐的原则。
在小丁及其工友的实践中,区工会壹定程度上对他们维权的认可,起了重要作用:
“(区工会法援)那里电话壹打,果然监察大队的人就又来了,他们从公司找到证据,开出处理意见书,让经理限时处理。”[19](2007年11月小丁访谈)
可如果上级工会不认可、甚至反对工人的要求呢?小丁的看法是“如果上级政府不站在我们这壹边,我们再抗议也没有用” 而上级工会作为国家机器的壹部分,它的态度,说到底反映的是当地政府的相关立场。
作为个人,小丁为工人说话的方式,是争取官方的理解。作为壹个整体,中国工人普遍没有准备好与国家公开对立,更是壹个基本事实。几年前,深圳市某玩具厂搬迁,工人发动了要求补偿金的行动,最后几乎壹无所得。壹位参与行动的工人后来反思说:
“(我们)为什么到最后全部妥协签字了呢?就是听政府的人那样说(工人的要求不合理),好像自己没理了。所以说,政府的说法是很有决定性的。”[20]
确实,这些年来中国工人壹直没有产生逆流而上、与现有秩序对抗的动力。但只要外部环境提供了改善待遇的机会,工人还是很容易起来行动,也不忌讳利用工会或其它组织形式争取利益,只要还没遭到国家的禁止。除了工会这条渠道,随着中国大量出现品牌代工厂,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验在国内开始流行,也给了壹些工人在维权领域有所作为的空间。
二、“员工代表小组”的活跃分子有才
于是工厂主
拉里
问我们这些操作工如何促進劳资
之间的民主气氛
“我认为,咱们应该设壹个意见箱!”
路易斯喊了壹声
并咧嘴笑了
我们壹致附和,但拉里的脸色变白了
说
“恐怕我在意见箱里读到的壹些东西会把我
吓坏了。”
——沃斯《壹个躲在办公室里的卑鄙吝啬的混蛋控制狂》
有才是河南人,2010年高中毕业到了中山某服装厂当仓管。当时,这家厂主要为某国际大品牌做代工,内部“奉行监狱式管理”(有才语),仅仅是辞工不批壹项,就逼得许多人丢了壹个月工资自离。有才進厂时,品牌商指定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即员工代表小组活动,已经在厂里搞了壹段时间。按照项目的规定,小组是选举产生的,选出来的小组成员有权跟厂里协商员工的生活、待遇问题。
虽说有了这么个小组,但似乎无所作为。進行第二期小组选举的时候,甚至很少有人愿意参选。有才年纪小,比较活跃,还在晚会上表演过节目,不少人认识他。结果,他稀里糊涂地当选了。第二期小组以当过产线组长的阿东为核心,阿东为人沈稳、办事认真,不愿讨好上司,结果被厂里调去打杂。后来的小组活动中,阿东坐镇指挥,有才冲锋陷阵,两人配合默契,其他代表也比较支持他俩。几年后,对自己在小组里的那股子积极劲儿,有才解释说:
“我为什么要这么积极地参加这个员工代表小组呢?壹方面有空闲,另壹方面也有壹点责任感,就是我参加这个小组了,总要做点事。也可能有点不服输的心理因素”[1]
老板对这个小组的态度是:只要不谈钱,其它的事都不妨拿出来谈谈。但是员工很想跟老板谈钱的事,尤其想提高做货的单价。员工小组多次找厂里谈单价问题,老板躲了,经理搪塞,最后不了了之。单价调整不成,小组没有泄气,为员工解决了几件生活上的“琐事”,比如热水器修理,安装打碎的宿舍窗玻璃。对这些壹次性的小开支,厂里还算通融。
这家厂的食堂,采购由保安队长兼任,买回来的食材很差。有才把食堂的烂肉拿到行政楼给经理过目,还跟厨师自费去市场看价格,最终迫使公司撤掉了保安队长的采购职务。不过,食堂经过整顿,饭菜质量虽然好了些,价格也贵了。
经历了几场外围的“战斗”,员工小组又杀回了“谈钱”的主战场。他们发起了两三百人签字的联名信,要求提高全勤奖、加班费。这次,老板躲不掉了,双方谈的比较火爆。对这场谈判,小组做了壹些准备。对此,有才回忆说:
“谈判时是有分工的,就是盯着老板,不让他转移话题,问他答复的期限。不能让厂里主导话题,要不然厂里就给我们拉到云里雾里的,什么都搞不到了。老板想主导谈判,他就壹直抢话题。妳在说壹个东西,他会从另壹个角度慢慢给妳岔开。我们说全勤奖三十块过去还可以,现在物价涨得多么高,老板就附和说:对呀,现在什么都涨了,原料也涨价。这就跑题了,妳得拉回来。
我们的分工是提前谈好,根据各自性格确定的。我是负责把话题拉回来的。有的代表性格粗犷壹点,就负责跟老板拍桌子,壹拍桌子老板就不高兴啊,阿东就打圆场。……厂方扯东扯西,我们再拉回来。最后告诉我们何时答复。所有的问题谈完了,自然就结束了。”[2]
当老板最后的借口“最近接不到单”也被员工戳穿后(作为仓管,有才掌握订单的动态),厂里不得不给工人涨了壹点钱。
本质上,员工小组是品牌商的公关产物,对厂方有壹点影响,但也要注意分寸。所以,当工人因为工资拖欠而罢工时,小组没有直接出面,只暗地里给工人提了几条注意事项。为了与同事们打成壹片,有才还想出了搞“意见墙”征集全厂工人要求的点子,等于在工人中间造了壹股舆论,无形中给厂里施加了压力,也显示了小组是有群众支持的。
对小组的积极活动,厂方的对策是拖延、敷衍,给点过得去的让步,再就是讲人情、拉关系。确实,在拉关系上,高管们都很有壹套:
“会议上人事部经理跟我们据理力争,私下跟我们喝喝酒,不谈厂里的事,拉拉家常。有时莫名其妙就打电话约我们出去吃饭、宵夜什么的,感觉像哥们壹样,搞得我们有时候不好意思跟厂里提意见。”[3](有才)
附:2004年广东某制衣厂的“员工委员会”
要说明的是,“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实践,已经颇有壹些年头了。至少在2004年,广东已经有了类似的实验。当时,在品牌商的要求下,某服装代工厂成立了“员工委员会”。委员会仅限员工选举产生,每月开会壹次,开会时有双倍底薪补贴,委员会成员每月另有30元固定补贴。按照规定,委员会的责任是协助厂方计算单价、协调休假/加班、保障准时发货、组织劳动技能竞赛还有拔河、文艺晚会,甚至要过问员工的手机充电以及购买地下六合彩的情况。
与有才所在的那家厂壹样,这家服装厂的老板也不愿意谈钱,对委员会提出的工价问题始终推诿,直到没了下文。相应地,在其它领域,厂里的态度略微灵活壹点。当时,由于管理们拉帮结派,各条产线之间分货不均、苦乐不均的现象比较严重。壹批员工通过委员会给老板写联名信,要求公平分货,否则“采取進壹步行动。” 接到信后,老板还算重视,大致解决了这个老矛盾。
与2010年有才所在的工厂气氛有所不同,这家制衣厂的工人对委员会比较重视。也许,2004年的工人普遍待遇更差、挣钱更少,而对任何改善都比较敏感?也许,是制衣厂“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的经办者花了更多的心思?我们无从得知。但成立委员会后,制衣厂不少工人的面貌着实变得积极了。他们开始敢于同厂方交涉,主动学习弄清楚厂里的经营情况,也有了壹点阶级的自觉。
员工委员会某成员在几十个厂摸爬滚打过,对委员会诞生前后,工人在老板面前的不同表现,他深有感触:
“特别气人的是定额问题,做定额时,总是会出现妳慢他快的叛徒,有的工人就是看重壹点小钱,结果老板把定额定得很高,想拿超产奖就越来越难了。现在有员工委员会就好壹些,我们与老板去争,不是代表我们个人,也不用担心老板报复妳。
以前我们也有工人去争过,但妳几个人如何敢啊,连大声说话都不敢,也说不过老板,老板凶壹些的话,大家都不说了,现在我们会壹起商量如何来说,有扮红脸有扮黑脸的。”[4]
有的女工在厂里干了好多年,壹直不知道自己的工资怎么算出来的。她们心里不服,但找不到解决办法。委员会让她们有了开口讲话的机会:
“有时候工人根本就搞不懂公司是如何算加班费的。我提的问题其实我们在宿舍及争论过很久,后来由员工委员会提出来,厂长的答复比较满意。这件事也教会员工如何来算自己的加班费,什么是最低工资。”[5](员工代表甲)
有的工人为人正派,在厂里就容易被穿小鞋。对他们来说,委员会似乎拨开了云雾,让工人可以自己主持公道,也感到了工人需要自己的组织:
“有的班长排外,妳提他意见他就报复妳,我现在是员工代表,有这个身份我说话也方便些,有时候为员工的事得罪人也不用担心别人报复。我认为员工委员会只能代表工人,与管理层包括班长就是要搞对立的,如果员工委员会跟他们站在壹起,那还要它干吗?”[6](员工代表乙)
而六年后,有才同样在员工小组的活动中,找到了为自己人办事的自豪感:“(员工)找我们,说明信任我们!” [7]
与此同时,依托厂商、自上而下的实验毕竟有着天然的局限。为了给品牌商壹个过得去的交代,代工老板可以给工人壹点甜头,但也到此为止。委员会运行壹段时间后,工人深切地感受到了这壹点:
“我们厂加班费和工时是要比外面好壹些,这与员工委员会的争取有关,但是工价问题老板是永远不会让步的,工人最大的牢骚就是工价,每次来新货时我们就要争壹次,但效果都不大”[8](员工代表丙)
众所周知,对工价标准的垄断,是老板压榨工人的通行手段,绝不会轻易放弃。对此,这家厂的管理方也敞开天窗说了亮话:
“员工委员会不可能走得太远,要是哪天老板不配合,不支持,这个机构就会停下来,当然矛盾也可能会更多壹些,有些问题是不会让工人讨论的,比如工价问题”[9](生产厂长)
说到底,大繁荣时期的品牌公关需求,让工人有些机会,可以相对平和地从老板那里夺回壹星半点的利益。但只要工人想得到更多东西,他们与老板的碰撞就难以避免了。
在碰撞中,当老板与工人都不愿意明显退让,欺骗、恫吓以及赤裸裸的国家暴力,都会拦住工人的去路。
三、不愿跟老板闹得太僵,却被抓進大牢:某港资家私厂罢工代表老吴
老板的钱,经常穿上制服
变成警察和官员
用法律当作盾牌站成壹线
——徐平《采访笔记 罢工干部素描》
中国加入世贸后,珠三角的工厂出现了爆炸式增长,规模、人数和产量都扩大了许多倍。2008年以后,由于地价、环保和工资升高,深圳的工厂开始转移。为了平衡工业布局,让工业迁移更有方向性,2011年深圳市政府主动出手,制订了五年外迁壹万家企业的计划。搬迁的过程里,围绕补偿金和社保问题,发生了不少劳资纠纷,也出现了壹批带头工人/谈判代表。这批人当中,2013年某港资家私厂搬厂罢工的壹个带头人老吴,罢工失败后坐了壹年牢,最后被无罪释放,创了珠三角工人行动的壹个记录。
老吴是湖北人,上过专科,出来打工二十多年。他是个爱动脑的人,追求上進,跟他壹起在其它厂打过工的工友回忆说:
“我开冲床,认识了老吴。他因为有学历,当了厂里的QC。那时候,他给我感觉是能说会道的,还会看图纸。他从来不赌钱,不打牌的,爱看书。”[10]
2004年,老吴進了这家港资家私厂。厂内的管理方式,是那些年珠三角常见的“非打即骂”型。据工人讲,它的老板亲手打过“犯错”的工人,老板弟弟(俗称二老板)很喜欢罚工人的款,原有的壹些节日福利也逐年取消了。2006年老板在惠州建了新厂,哄骗了壹批老厂工人过去,也埋下了反抗的种子:
“惠州新厂偏僻,招不到人。当时去惠州的人也有后悔的,心里就有壹团火,觉得被坑了,被老板骗了,窝囊,但是都不知哪里被坑了,不知道怎么发火。找政府部门投诉不起作用,也没人帮我们。”[11](老吴)
老吴性格温和,喜欢交朋友,轻易不会惹事。有时他实在看不惯,也会站出来:
“有壹次下班,很累,排队打卡的时候有人插队,很乱。有个年轻的保安壹下子跳到桌子上骂。我说妳骂谁呀,老子长老子短的,这里哪个不是妳大叔大妈?他就要打我。我们人多,把他扭倒了。”[12]
2007年他受了工伤,在病房接触到某劳工服务机构,颇感新奇。他开始学法律,学怎么算工资,怎么依法辞工。2012年,在这家机构的鼓励下,老吴向相关部门投诉了厂里的违规行为(食堂强行收费、不发工资条、不给员工缴社保),有些效果。作为报复,老板壹度不让他加班[13]。厂方的排斥没有吓倒老吴,2012年后,他经常在工厂附近做普法宣传,厂里不少人因此认识了他。
2013年春节过后,厂里传出风声,老厂要关闭了,机器和人员都去惠州新厂。壹群老员工和产线组长开始串联应变,想从壹贯吝啬的老板手里争取到经济补偿金。老吴也参与了。同年四月,四五十个工人、组长开了壹次会,统壹了诉求[14],决定只要老板把机器装上车,就罢工。三天后,当老板真的派人搬机器,罢工就开始了。
由于事先打下了基础,代表的现场产生是很简单的:
“(罢工第壹天)下午,我们选了八个代表,其中5个是组长,3个是普工。选代表的时候,有几个铁皮房挡着,二老板秘书他们看不到。整个过程几分钟搞定。‘这个是代表,同意不同意?举手同意。’代表都是口才比较好的。”[15]
老吴在内的八个代表还指定了20个联络员,负责跟工人的日常联络,开会时常常是二三十人壹起参与。罢工工人扣留了老板租来装机器的货车,组织人手把守厂门,同时在厂里张贴“告工友书”,派人去劳动部门、工会上访。
对罢工初期的情况,老吴回忆说:
“什么事情八个代表都是壹起商量的。每天早上和晚上各开壹次会。每天晚上都有壹两个代表带着二三十个工友守夜,怕老板把车子开走。我们开会都是在宿舍里。前期工作是比较好的,老板怎么说也没能让我们动摇,大家有什么事都在会上说,在会上安排。”[16]
罢工开始后,工人积极参与搞行动、守厂门,也提建议:
“不是所有的事都是预先想到的。工友想到了就会提议,比如值班要安排夜宵,买面包饼干。我们几个代表把工友提的意见综合起来。”[17]
发生罢工后,老板先是要求大家辞工或者复工,工人不听他的。老板又表示“我改主意了,不搬厂了”,工人回答他:“妳当我们是三岁小孩么?” 然后,老板躲起来装了几天死,这期间有人自称“警察”去厂里吓唬工人,也有貌似流氓的社会闲汉出现在厂外。但工人还是很齐心,而且壹直扣著老板租的货车。发现壹时啃不下这块硬骨头之后,资方终于和缓了口气,答应给补偿金,只是数目需要好好商量。听到这番话,工人代表开始急于向厂方表示和解了,当晚放掉了老板租的货车。回忆起这个决定,老吴显然有些后悔:
“(资方律师对我们说)老板有诚意,工人也要拿出诚意。我们就中招了。我们觉得原来老板不愿意谈,现在愿意谈了。我们就说行行行,要拿出诚意来。”[18]
需要指出,罢工期间,当地基层部门对工人的态度是敷衍、装糊涂以及维持表面的有商有量,但在实质的工人要求上,始终袖手旁观。看到这些场景,有的代表难免心生顾虑,担心太强硬了可能得罪政府:
“我们也怕如果不放车,把政府惹火了,到时候不给我们解决就麻烦了。”[19](货仓部员工代表)
当时,有些老员工反对放掉货车。她们本能地预感到,如果不能捏住老板的痛处,要他拿出钱来是千难万难。她们表示:
“老吴把厂里搬机器的车放走了,我们都骂他。他做这个事不能代表我们。”
但面对代表的疑虑,比如“政府嫌我们不通融,翻脸怎么办?老板生气了不愿谈怎么办?”,这些老员工除了大喊“去市政府!”,也拿不出什么对策。
不管怎么说,放走货车后,老板就变脸了,不再理睬工人。罢工前,老吴与串联的其他核心分子比较乐观:“当时我估计(罢工)7天内就能解决,因为有壹批货要出。”[12] 如今发现事情可能拖下去,人心开始涣散。有的代表退出了,有的员工不再参与守厂门,转头跑电动车拉客、在家里做手工。有关部门也对老吴施加了压力:不许他发微博直播罢工新闻,他的亲属被动员来游说他洗手不干,出租屋的房东要他搬家。
面对老板和国家的联合阵线,工人的情绪焦躁起来了,更加倾向于尽快行动,早点解决。生活的经验告诉他们,搞点动静出来,政府就可能重视自己的事。虽然嘴上不声张,但代表们暗地里默许工人冲两下,指望着如此这般可以让政府给老板壹点压力。壹位女工说出了大家的共同看法:
“我们以前看到过(堵路)。有个电子厂,老板搬厂不愿意给钱。那些人就堵马路,壹直堵到万联商场那里。堵了半个小时,那个老板就给钱了。”[13]
在这场二十多天的罢工中,工人前前后后已经搞了不少行动,希望加快问题的解决:为了给工人代表助威,包围过劳动站;谈判不成就在厂外示威、去街道办静坐、堵路。在这些行动中,他们有不少人挨过治安人员的打,也蹲过派出所。最后,他们决定游行去市政府请愿,结果在半路上遭到警方的殴打、抓捕,老吴被关了起来。罢工在这壹天失败了。
作为代表,老吴的方方面面
生活的长期磨练,让珠三角的很多工人比较谨慎,在自己的理解范围内,不会轻信什么人。所以罢工期间,工人往往不会那麽迷信代表,担心他们反水(当然,工人壹哄而散抛弃领头人的事也不新鲜)。壹位女工这样解释自己对代表的观望态度:
“(以前)有壹个家私厂要倒闭了,选了壹个代表,后来老板拿钱给那个代表,代表就走了,很多人都没拿到钱呐,做了十多年的都没拿到钱。”[14]
罢工之初,老吴成为代表,并不是因为他在工人中有多高的权威,而是他平时喜好结交人,有事别人容易拉着他壹起搞。那几年与劳工服务机构的接触,也促使老吴对工人利益有了更多认识。此外,与多数同事相比,他好歹有点斗争经验。
罢工开始后,老吴的作用逐渐突出。这里边有壹个原因,是当时其他代表多少都抱有壹个小心思:既然这家伙这么热心,就让他多出头、分担风险吧!那几天大家去工会、劳动局上访,留的全是老吴的电话…… 很快,派出所、街道都知道有个吴某某在“指挥工人”。当国家最终决定镇压罢工,他自然难逃“出头鸟”的厄运。
更主要的是,老吴的能力、责任心,让他很容易影响罢工的進程。他的法律知识、表达能力,在谈判时派上了用场,是其他代表替代不了的。壹位工人回忆说:
“他讲法律是壹条壹条地讲。那个厂里的律师都被他讲服了。老吴反应快,不冲动,能主持公道,当然壹般人可能会说他‘多管闲事’。”[15]
当局面陷入僵持后,他主动维持大家的士气,不让集体放任自流地涣散下去。这方面,其他代表显得需要他的精神力量:
“老吴看到我们情绪低落了,就安慰我们,跟员工代表坐在壹起,说说话,劝导我们壹下。”(烫金部某组长、工人代表)[16]
共同斗争中,老吴这样对工人有责任感、能跟资方对话而不落下风的代表,自然会赢得壹定的拥戴。老吴被抓后,壹位工人对来访者讲:
“我平时跟(老吴)代表没来往,只知道彼此是这个厂的,不知名字。这次罢工才认识,壹辈子也忘不掉。我内心讲,很崇拜他的。”[17](型材部某工人)
在谈判时,老吴与其他代表都主张对资方“释放诚意”,事后证明是中计了。当然,相比老练奸猾的老板,他肯定是太“嫩”、太缺乏劳资对峙的历练了。但这壹错误的要害,不在于这群工人及其代表缺少经验,而是珠三角工人行动的整体氛围,长期处于壹击即走、不搞严酷对抗的“轻快”节奏中,也就难免在行动中容易倾向于跟老板妥协。
2015年,当老吴出狱不久,壹位观察者总结说:
“整体上,珠三角工人不怕罢工,有需要的话,也不怕突破法律,采取堵路、阻拦出货、集体上访等手段。这些手段,好用的话,工人就用;不好用的话,先暂时搁置起来。就算被打了,被抓了,工人也只是害怕壹会,愤怒壹阵,就过去了,谈不上被吓破了胆,也谈不上对老板的深仇大恨。”[18]
这样的状态中,工人难以对代表的经验、见识和决心有严格的要求。老吴获得自由后,也对工人代表的角色有所思考。他提出:
“工人代表不是壹天两天能产生的。需要漫长的时间,需要和工友们摸爬滚打,形成壹定的关系以后,才能真正地代表工人。否则罢工那壹两天上去(做代表)的工友,很容易被资方收买。”[19]
在笔者看来,所谓“摸爬滚打,形成壹定的关系”,大致可以理解为在工厂日常的摩擦、抗争中,促使出现工人斗争积极分子的网络。这样的网络,在发生群众行动的时刻,有可能产生善于推动斗争集体向前走的工人代表。
2014年出狱后,老吴成为某劳工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向维权工人提供法律咨询。2015年以来,珠三角工人斗争逐渐落潮,国家也日益排斥非官方的劳资协调实践。重重阻力下,老吴面临着人生的十字路口。[20]
劳动权利常识
作者 景祥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序言
本手册回应了世界各地的雇主组织和企业日益增长的需求,针对什么是强迫劳动,强迫劳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及企业能采取的处理措施给出了指导。
强迫劳动对雇主构成很大的风险,其不仅影响到发展中国家游离在正规经济边缘的小企业,还影响到了有着复杂供应链和外包业务的跨国企业。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有80% 的强迫劳动发生在私营企业。虽然大多数此类违法行为存在于非正规经济中,但最近几家大公司也不得不面对关于其使用强迫劳动的指控。
现在很多企业在其行为准则中都有反强迫劳动的规定,不少审计公司也对此提供更多的服务,但关于究竟什么是强迫劳动仍有难决的争议。它可能以壹种微妙的形式存在,如果没有基于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公约内容的指南,或是没有基于公约实施监督机构的审慎讨论的指南,会很难被理解和察觉。
本手册的首版旨在填补这种空白。本手册是与国际雇主联合会密切合作的成果,并参考了不同地区的雇主和企业的建议,在所有讨论会议中,参会者们都明确提出对此指南的需求,还要求提供良好企业运作的例子,以及补救建议。这次的首版中良好案例的数量有限,我们鼓励读者分享自己的经验为以后的版本提供丰富的资料。
本手册由国际劳工组织反强迫劳动特别行动计划 (SAP-FL)的 Philip Hunter 编辑,并得到了联合国在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反人口贩运行动专家组(UN. GIFT)的支持。国际劳工组织的若干其他部门也为本手册的编辑提供了帮助,特别是来自于国际劳工标准(NORMES)、雇主活动(ACTEMP)、跨国企业(MULTI)、社会对话(DIALOGUE),消除童工(IPEC)等部门和”更佳工作”(BETTER WORK)项目人员的建议。我们也感谢外部的雇主联合会、企业和民间团体抽时间审阅了手册的初稿,并提供了宝贵意见,以保证这些指导工具真正与商界相关。特别致谢 GLOBALAFFAIR 高级副总裁 David Arkless先生,和 Manpower 公司的 Branka Minic 女士,他们为手册的外部反馈工作提供了极大帮助。非常感谢国际雇主联合会的Brent Wilton 先生和 Barbara Leon女士对初稿的全面评论。
简介
强迫劳动和由人口贩运引起的强迫劳动正成为雇主联合会和企业面临的日趋重要的问题。本手册旨在帮助不同层次的企业解决强迫劳动问题,提供实用工具和指导材料帮助他们鉴别和防止强迫劳动,并在其影响力范围内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
雇主组织和企业在打击壹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中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雇主组织,在对制度的衔接和维持上处于有利的战略地位。国际劳工组织到2015年消除强迫劳动的运动要想成功,企业也起著关键作用。
企业和雇主组织在全球消灭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活动中扮演中心角色的原因有很多:
● 遵守法律: 几乎所有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都批准了关于强迫或强制劳动的29和105号公约,并且批准了反人口贩运的《巴勒莫议定书》。成员国必须把强迫劳动作为犯罪对待。这意味着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属于犯罪并将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卷入此类活动的公司会被起诉。
● 管理风险和声誉: 要想成功,公司必须在存在非固定风险的环境中進行风险管理,而风险则可能会产生于公司本身的运作、其供应商和其它渠道。被指控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既给公司带来法律上的风险,又对公司声誉和品牌造成严重威胁。
● 全球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 由于全球化和各国及各企业间联系的增长,国际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也成为壹个突出的问题。
● 行为准则和企业社会责任(CSR): 消除强迫劳动是企业行为准则和其它社会责任的重点。公司,尤其是那些供应消费市场和有品牌价值的公司,面临着不断增长的对其生产符合社会和人权标准的要求。
● 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是道德所不能接受的。
本手册的目标
本 手 册 面 向 雇 主 组 织 和 各 种 类 型 的 企 业 , 包 括 中 小 型 企业、跨国企业、出口型企业和那些处于国际供应链中的企业。高管人员、人力资源部、采购和社会责任负责人员,及社会责任审计人员都可以在此找到技术资料和信息以帮助他们的日常工作。在更广泛的社会责任范围内的机构和提供管理服务的公司,例如,咨询公司或质量监测公司,也能从手册中得到帮助。
本手册的主要目标是帮助企业和雇主组织理解并处理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相关的各个方面和问题。当然每个公司和组织都各不相同,并有自己不同的需求和优先事项。这些的确是全球性的现象,影响着当今全世界的所有国家,因此,强迫劳动对全球的企业及其国内国际代表都形成了重大风险。本手册有以下具体目标:
● 提高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认识,它们是什么,会存在于什么地方;
● 为不同企业和雇主组织提供实用材料和指导,鼓励他们为反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做出努力;
● 支持雇主着手解决问题,并提出具体措施以帮助其采取预防行动以避免强迫劳动的风险;
● 促進对相关国际标准的更好理解;
● 通过促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行动,鼓励更广泛的合作以打击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
● 为深度阅读提供参考和指导。
如何使用本手册
本手册为方便企业的实际使用而设计,用独立工具和小册子的形式,给企业提供实用的指导以帮助其处理强迫劳动问题。手册内容有背景资料,关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最新统计,对重点问题
的总结和進壹步阅读的参考。手册的编排兼纳不同行业部门,并采用了来自不同地区、国家、雇主组织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的信息。整本册子用有具体行动的例子来说明已采取过的措施。本手册具体有以下几个部分:
● 雇主常见问题: 给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人员和其他部门的快速查阅指南,以回答雇主常提的问题。该指南针对壹些复杂的问题以简单易用的方式解答,如狱工劳动,强迫超时工作和债务束缚。
● 反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 壹套基于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和法律的原则,用以指导企业反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
● 守法评估清单和指南: 清单专为社会稽查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设计,用于進行企业层面的评估,包括壹套如何進行评估的政策指导的问题和解答及技术性建议。
● 采取行动的指导: 给企业和雇主组织提供在企业、国家和产业层面上以及在国际供应链中解决强迫劳动的关键措施。
● 采取行动的提示: 壹套实用的查阅指南,用于挑选壹些企业可以用来应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具体措施和收益。
● 良好做法的案例分析: 选择公司和产业运作实例,表明在工作场所及供应链中处理强迫劳动的不同方式。这些案例都是从公众可获取的信息资源中挑选整理的。
定义和概念
强迫劳动
国际劳工组织29号公约(1930年)中可见国际认可的强迫劳动的定义,按照该公约,强迫劳动是“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壹切劳动或服务”。
该定义的关键要件:
壹切劳动或服务: 包括所有种类的工作、服务和雇佣,无论其所属的产业、行业或职业,包括合法正规的雇佣及非法非正规的雇佣。
任何人: 包括所有国籍的成人和儿童,与被强迫劳动者是否拥有事发国国籍无关。
任何惩罚的威胁: 既包括刑事惩罚行为,也包括其它形式的胁迫如:威胁,暴力,扣留身份文件,拘禁和克扣工资。剥夺权利和特权也是壹种处罚形式。
意愿: 指受雇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在合理通知后,随时可自愿接受或终止雇佣关系。
从本质上,这样情形中的人属于强迫劳动: 他们非自愿选择而提供劳动或服务,若要离开就要受到处罚或被威胁将受到处罚。处罚不仅限于体罚或限制自由,也有其它形式,如权利或特权的丧失。
图1提供了壹些例子说明该定义的不同方面:
图1:实践中鉴别强迫劳动
非自愿的劳动
(進入强迫劳动的路径)
以惩罚相威胁
(扣留强迫劳动的方式)
● 出生/后代沦落为“奴隶”或被
束缚
● 诱拐劫持或绑架
● 买卖人口
● 在工作场所限制人身自由-监狱
关押或私自囚禁
● 心理强迫,如命令劳动,威胁如
不服从则会受到惩罚
● 诱发性债务捆绑(伪造账目,擡
高价格,压低产品或服务价值,
高利贷等等)
● 对工作类型和条件采取欺诈或虚
假承诺
● 克扣工资
● 扣押身份文件或其它有价值的私
人财物
● 对劳工或其亲属或与其关系密
切者采取暴力
● 性暴力
● 以迷信报复为恐吓
● 监禁或其它人身拘留
● 经济制裁
● 向当局(警察,移民部门等)
告发并遣送
● 禁止今后受雇
● 排斥于社区和社会生活之外
● 剥夺权利或特权
● 剥夺食物,住所或其它必需品
● 转至更糟糕的工作条件
● 失去社会地位
贩运人口
贩运人口可导致强迫劳动。贩运人口涉及人员的流动,通常是跨越国界,以达到剥削的目的。近年来,人口贩运出现了新的形式和规模,通常和信息技术,运输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发展有关。它既影响着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也影响着实现了市场经济的工业化国家。
在2000年的《巴勒莫议定书》中有对人口贩运的基本定义。《巴勒莫议定书》把偷渡和具有剥削、欺诈及胁迫性质的人口贩运進行了区分1。
贩运人口,系指为剥削目的而通过暴力威胁或使用暴力手段,或通过其他形式的胁迫,如通过诱拐、劫持、欺诈、欺骗、滥用权力或滥用他人之脆弱境况/弱势地位,或通过收受酬金或利益取得对另壹人有控制权的某人的同意等手段,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剥削应至少包括利用他人卖淫進行剥削或其他形式的性剥削,强迫劳动或服务,奴役或类似奴役的做法,劳役或切除器官。
该定义比较复杂,但它着重于以下关键点:
活动:包括贩运环节的每个阶段,即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受人员。
方式:包括威胁或使用暴力、欺骗、诱拐劫持、胁迫、欺诈、威胁,恐吓和滥用权力或他人之脆弱境况/弱势地位。
目的:即剥削,包括强迫劳动、奴役和劳役。
《巴勒莫议定书》把贩运儿童(18岁以下)和成人区分开。由第三方以剥削为目的招募和运送儿童,即便不涉及定义中提到的非法方式,也被认为是“贩运人口”。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重要的是要明确并非所有的强迫劳动都是人口贩运所致,同样地,并非所有与贩运相关的活动都导致强迫劳动。
企业社会责任
国际劳工组织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考虑到其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在其内部秩序和程序及和其它主体交流时肯定己方的原则和价值观的壹种举动。企业社会责任使企业自愿主动干预不遵纪守法的活动的行为。
国际劳工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关键点:
自愿性:企业自愿承担起其法律义务之外的社会责任;完整性: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与慈善事业不同;
系统性: 社会责任行为是系统性的,并非偶尔为之。
国际劳工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体现在《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原则的三方宣言》中2。该宣言是唯壹针对企业的国际文书,并得到政府和雇主组织及工会的认可。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中基本原则及权利宣言》也是壹项重要的起促進作用的国际文书。它责成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不论其是否批准了相关公约3,都要尊重并促進包括消除强迫劳动在内的四项核心劳动原则。该宣言中认定的原则和权利,也被《联合国全球契约》囊括为与劳动相关的原则。从1999年契约发表后,国际劳工组织始终积极配合全球契约办公室和其联合国成员机构。
关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定义的更多信息见本手册的第二册“雇主常见问题” 。 下图中也有,其中包括相关国际文书的摘录。
强迫劳动和全球经济
事实和数据
国际劳工组织数据显示,全球至少有1230万人是强迫劳动的受害者。其中980万人被私人剥削,包括由人口贩运导致的240万人。妇女儿童特别容易遭受侵害,但男性也会受到影响,特别是在如建筑业和矿业等领域。
强迫劳动既存在于工业化国家也存在于发展中国家。这是壹个或多或少影响所有国家的全球性问题。下面的表1显示了强迫劳动的地区分布,也表明了这的确是全球性的现象。
表1
强迫劳动和被贩运的强迫劳工的地区分布
强迫劳动总数 人口贩运总数
亚洲及太平洋 9 490 000 1 360 000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 1 320 000 250 000
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 660 000 130 000
工业化国家 360 000 270 000
中东和北非 260 000 230 000
转型国家 210 000 200 000
全球 12 300 000 2 450 000*
*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相加不等于总数
在被贩运的240万男人、妇女和儿童中,至少三分之壹是以经济剥削目的而被贩运的,而非性剥削。从被贩运强迫劳工身上剥削的估计利润高达320亿美元,其中壹半产生于工业国,将近三分之壹产生于亚洲。这意味着从每个强迫劳工身上平均每年所获的利润在13000美元左右,或每月1100美元4。
强迫劳动最常见的壹些形式:
债务导致的强迫劳动: 盛行于南亚地区,壹般被称为“债役劳动”,但也被广泛称为“债务束缚”。通常为劳工从雇主或劳务中介处借款或预支工资,从而劳工或其家人以其劳动偿还借款。可是借款或工作的条件,可能是让劳工多年无法偿还借贷的圈套5。
监狱强迫劳动: 国际法壹般不将监狱工人的劳动认为是强迫劳动。可是,如果服刑人员的劳动是非自愿的,未经法庭判令的,且不是由公共权力机构监督的,则被视为强迫劳动。类似的,如果服刑人员的非自愿工作是由私营企业受益,也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由人口贩运所致的强迫劳动: 人口贩运已成为壹项全球生意,它场】涉有组织犯罪和欺骗性招募,敲诈勒索以榨取移民工人的劳动所得。
胁迫雇佣: 指雇佣中很多形式的欺骗和威胁,在特定环境中可升级为强迫劳动。克扣或不支付工资,扣押身份文件,债务捆绑都是这种胁迫的壹些例子。
与利用劳动合同体系相联的强迫劳动: 这种情况目前几乎在世界各处都存在。例如,移民工人发现因为高额费用的收取,他们被“捆绑”于劳动合同,壹旦到达目的国后,更换雇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存在风险的经济领域
关于强迫劳动存在的经济领域的可靠统计数据很难建立,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全球范围内,只有20%的强迫劳动属于国家或军队强迫。即大多数强迫劳动存在于私营企业,且其中11%是强迫商业色情剥削,64%是经济剥削。剩余的5%强迫劳动情况无法清楚鉴定6。
以下是壹些经济行业的不完全的名单,在很多国家的这些经济领域内,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都已被认为是重要问题:
● 农业和园艺
● 建筑
● 制衣和纺织业的血汗工厂
● 旅店和餐饮
● 矿业和伐木
● 食物加工和包装
● 运输
● 家政和其它护理清洁工作
● 情色行业
人口贩运所致的强迫劳动主要影响着在主流经济边缘工作的,无正式工作或居留权的人们。但日益明显的是,胁迫招募和雇佣也同样影响到了其它主流经济领域中的移民工人,例如保健护理,食品加工,信息技术和签约保洁,既有私营产业也有公共行业。
弱势工人
强迫劳动是影响到每壹地区,国家和经济领域,及正规和非正规雇佣关系中工人的全球性现象。但是,某些类型的工人比其它工人更易受到胁迫,或是因其种族背景,或是相对贫穷,或是因其非法居留状态而处于危险之中。雇主在直接雇用他们或当他们在供应链的分包合同公司工作时,要予以特别注意:
● 那些属于长期遭受歧视群体的工人,如拉丁美洲的土著和部落人群,南亚的下层种姓阶级,特别是这些群体中的妇女;● 移民工人,特别是无居留许可的,其弱点会被利用从而遭受胁迫被人剥削;
● 非正规企业的工人,包括在家工作的工人和那些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处于正规经济边缘的工人;
● 青年和无技能或不识字的工人,他们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认识会比那些比年长的、有技能和受过更好教育的人少。
更多资料
国际条约,建议和宣言
综合
● 1988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
● 2006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准则的三方宣言》
● 2008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争取公平全球化的社会正义宣言》
强迫劳动
● 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29 号)
● 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105号)
强迫劳动和贩运儿童
● 1999年《最恶劣形式童工公约》(182号)
移民工人
● 1949年《移民就业公约(修改案)》(97号)● 1975年《移民工人(补充规定)公约(附则)》(143号)招募及雇佣关系
● 1997年《私营职介机构公约》(181号)
● 1997年《私营职介机构建议书》(188号)
● 2006年《雇佣关系建议书》(198号)
人权
●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
● 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1966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1990年《保护所有移民工人和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废除奴隶制
● 1957年《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
犯罪
● 2000年《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贩运
● 2000年《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议定书》(也称《巴勒莫议定书》)
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和调查
● 国际劳工组织:反强迫劳动国际联盟,日内瓦,2005●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 消 除 强 迫 劳 动 : 关 于 强 迫 劳 动 公 约 的 普查,1930(29号),和废止强迫劳动公约,1957(105号),日内瓦,2007
● 国际劳工组织:反人口贩运行动,日内瓦,2008● 国际劳工组织:贩运强迫劳工:如何监测征聘移民工人,日内瓦,2006
● 国际劳工组织:信息指南:防止对妇女移民工的歧视、剥削和虐待,日内瓦,2003
● 国际劳工组织: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劳动监察员手册,日内瓦,2008
国际雇主组织政策声明
● 国际雇主组织:非正规经济:雇主的方法,日内瓦,2006● 国际雇主组织:企业在社会中的作用,日内瓦,2006● 国际雇主组织:企业的社会责任:国际雇主组织的方法,日内瓦,2003
● 国际雇主组织:行为准则:国际雇主组织立场文件,日内瓦,1999
其它相关资料
● 反奴隶制国际(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发展受制:21世纪的歧视和奴隶制》,伦敦,2008
● 反奴隶制国际(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债役》,伦敦,1998
● 美国国务院,人口贩运报告,2008
国际法律文书
A-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29号 公约 (1930)- 摘录第壹条
1. 凡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承担在可能范围内最短期间制止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壹切使用形式。
第二条
1. 就本公约而言,“强迫或强制劳动”壹词指以惩罚相威胁,强使任何人从事其本人不曾表示自愿从事的所有工作和劳务。
2. 但就本公约而言,“强迫或强制劳动”壹词不包括:
(a) 任何工作或劳务系根据义务兵役法强征以代替纯军事性工作者;
(b) 作为壹个完全自治国家的正常公民义务壹部分的任何工作或劳务;
(c) 任何人因法院判定有罪而被迫从事的任何工作或劳务,但上述工作或劳务必须由政府当局监督和管理,该人员并不得由私人、公司或社团雇用或处置;
(d) 任何工作或劳务,因紧急情况而强征者。所谓紧急情况系指战争或灾害或灾害威胁,例如火灾、水灾、饥荒、地震、猛烈流行病或动物瘟疫、动物、昆虫或植物害虫的侵害以及壹般来说可能危害全部或部分居民的生存或福利的任何情况;(e) 由社区成员为该社区直接利益而从事的,故可视为社区成员应履行的正常公民义务的轻微社区劳务,但这些劳务是否需要,社区成员或其直接选出的代表应有被征询协商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法征用强迫或强制劳动,应依刑法治罪。批准本公约的成员负有义务确保法律所规定的惩罚确实充分,壹定严格执行B- 废除强迫劳动 105号公约(1957)- 摘录
第壹条
凡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承担制止不利用任何方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
(a) 作为政治压迫或政治教育的工具或作为对持有或发表政见或意识形态上与现存政治,社会或经济制度相反的意见的惩罚;(b) 作为经济发展目的动员和使用劳工的方法
(c) 作为劳动纪律的工具
(d) 作为对参加罢工的惩罚
(e) 作为实行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的工具第二条
凡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承担采取有效措施去保证立即彻底废止本公约第壹条所述的强迫和强制劳动。
C- 国际劳工组织私营就业机构
181号公约(1997)- 摘录
第壹条
1. 就本公约而言,私营职业介绍所是指提供以下壹项或多项劳动力市场服务的独立于公共当局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a) 匹配就业供求的服务,而私营职业介绍所不成为因此服务而可能产生的就业关系中的壹方。
(b) 雇用工人并准备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服务,第三方可能是自然人或法人(以下称用人企业),由他们给工人分配任务并监督这些任务的执行。
(c) 其它与求职相关的服务,是由主管机构咨询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后确定的,如提供信息,并非旨在匹配特定的就业供求。
2. 就本公约而言,工人壹词包括求职者。
第二条
1. 本公约适用于所有私营职业介绍所
2. 本公约适用于所有类别的工人和所有经济活动部门。公约不适用于海员的招聘和安置。
第三条
1. 私营职业介绍所的法律地位,需根据国家法律和惯例,咨询最具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后确定。
2. 成员国须根据发放执照或证书制度,确定管理私营职业介绍所操作的条件,除非有适当的国家法律和惯例以其他方式规定或确定了这些条件。
第四条
须采取措施,以保证由提供第壹条中的服务的私营职业介绍所招聘的工人,不被剥夺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第五条
为促進就业和進入特定职业的机会和待遇平等,成员国须保证私营介绍所不得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社会出身,或国家法律和惯例包括的任何其它形式的歧视,如年龄或残疾,对工人施加歧视。
第七条
1. 私营职业介绍所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向工人收取酬金或费用。
2. 为了有关工人的利益,咨询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后,主管机构可批准将某些类别的工人和私营职业介绍所提供的特别类别的服务,作为以上第壹条规定的例外情况。
第八条
1. 咨询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后,成员国须在其管辖范围内,及凡适宜时,同其它成员国合作,采取所有必要和适宜的措施,为私营职业介绍所在其领土上招聘或安置的移民工人提供适当保护并防止虐待现象。这些措施须包括制定惩罚的法律或条例,其中有取缔从事欺骗性活动和虐待行为的私营职业介绍所的条例。
2. 当工人是在壹个国家招聘,而在另壹个国家工作时,相关成员国须考虑缔结双边协议,以防止招聘,安置和就业中的虐待和欺骗行为。
第九条
成员国应采取措施确保私人职业介绍所不使用或提供童工。
第十条
主管机构应确保有适当的机制和程序,适当时要有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参与,以调查对私营职业介绍所活动中的虐待,欺诈行为的指控
第十壹条
成员国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惯例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第壹条第壹段(b)中定义的私营职业介绍所雇用的工人在以下方面得到适当保护。
(a) 结社自由
(b) 集体谈判
(c) 最低工资
(d) 工时和其它工作条件
(e) 法定社会保障津贴
(f) 接受培训
(g) 职业安全和健康
(h) 发生职业事故或疾病时的赔偿
(i) 出现破产时对工人的赔偿和债权保护
(j) 生育保护和利益,父母保护和利益。
D- 防止,消除和惩罚人口贩运,特别是妇女儿童贩运议定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补充条例)-摘录
第二条 目的声明
本公约目的为:
(a) 防止和打击人口贩运,对妇女儿童予以特别注意。
(b) 在完全尊重他们人权的同时,保护和帮助此类贩运的受害者。
并
(c) 促進国家间的合作以达到这些目标。
第三条 术语的使用
就本公约而言:
(a) “人口贩运”系指为剥削目的而通过暴力威胁或使用暴力手段,或通过其他形式的胁迫,通过诱拐、欺诈、欺骗、滥用权力或滥用脆弱境况,或通过授受酬金或利益取得对另壹人有控制权的某人的同意等手段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剥削应至少包括利用他人卖淫進行剥削或其他形式的性剥削强迫劳动或服务奴役或类似奴役的做法劳役或切除器官。
(b) 在本条a分段中陈述的遭受旨在剥削的人口贩运的受害者的概念与在b分段中使用的任何方式无关。
(c) 以剥削为目的,招聘,运送,转移,窝藏,或接受儿童,即使未使用本条a段中陈述的方式,也被认为是“人口贩运”。
(d) “儿童”应指所有18岁以下的人。
第六条: 帮助和保护人口贩运的受害者
1. 在适宜的情况和在国家法律延伸范围,各缔约国都应保护人口贩运受害者的隐私和身份,包括,特别是,在与该类贩运相关的司法程序中保密。
2. 各缔约国都应保证其国家法律或管理体系中包括了在适宜情况中对人口贩运受害者的措施,
(a) 相关法庭和行政程序的信息。
(b) 提供援助,以加强他们的见解,和表达关切,并考虑以不损害受害人权利的方式,在适当阶段对罪犯提起的刑事诉讼。
3. 各缔约国应考虑执行措施,帮助人口贩运受害者生理,心理和社会的恢复,包括在适宜情况下,与非政府组织,其它相关组织和其它民间社会部分合作,并特别提供:
适当的居所。
(b) 使用人口贩运受害者能懂的语言,提供咨询和信息,特别是与他们合法权利相关的。
(c) 医疗,心理和物质援助,和
(d) 就职,教育及培训机会。
4. 各缔约国在提供本条中提到的援助时,应考虑到人口贩运受害者年龄,性别和特殊需要,特别是儿童的特殊需要,包括适当的居所,教育和照顾。
5. 各缔约国应尽力给在其领土上的人口贩运受害者提供人身安全。
6. 各缔约国应确保其国家法律体系中包含了让人口贩运受害者可为其遭受的损害要求赔偿的措施。
第九条 防止人口贩运
1. 各缔约国应建立全面的政策,计划和其它措施:
(a) 反对和打击人口贩运,并
(b) 保护人口贩运的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以免再次成为受害者。
2. 各缔约国应尽力采取措施,如调查,宣传和新闻媒体运动及社会和经济行动,以防止和打击人口贩运。
3. 依照本条的政策,计划和其它措施的建立,在适当情况下,应包含与非政府组织,其它相关组织和其它民间社会部分的合作。
4. 各缔约国应采取或巩固措施,包括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以减轻使人们,特别是妇女儿童易遭受贩运的因素,如:贫困,不发达和缺乏平等机会。
5. 各缔约国应采用或加强立法或其它措施,如教育社会或文化措施,包括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以抑制那种助长壹切形式剥削人们,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并导致贩运活动的需求。
雇主常见弊端
前言
本册以雇主和企业常见问题的方式,介绍关于强迫劳动和贩运人口的信息。它包含了非常丰富的主题,诸如强迫劳动的形式;国际上关于强迫劳动和贩运人口的最新统计数据;雇主组织和企业在处理上述问题时扮演的角色;相关的国际标准,如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联合国关于人口贩运问题的巴勒莫议定书;监狱工人;以及在雇佣中使用债务束缚和其他形式的胁迫。本手册的最后收录了资源列表和网站地址方便读者查询更多的信息。或者可以查阅第壹册:《简介和概述》 ,关于强迫劳动和贩运人口的壹般信息,和第五册:《采取行动的指导》 ,关于雇主和企业可采取的行动的详细信息。请注意本册中的有些信息也会在其它手册中提及。
打击强迫劳动:雇主和企业的角
色1
如何解决强迫劳动的问题?
根除强迫劳动需要多方面的行动。首先,要对在不同的环境下强迫劳动是怎样進行的有更清楚的认识,还要了解有谁且是如何受到了影响。其次,国家要采用和实施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取缔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保护受害人,对违法者加以其应得的惩罚。同时,壹系列适应国情和强迫劳动问题类型的实际行动也是必要的,包括提高公众对于强迫劳动的风险意识;为潜在非正规移民工人提供可选的当地就业机会和技能培训;教育工人了解自身的权利,严格执行法律,监督和规范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承包商和雇主的行为;帮助被救出的强迫劳动受害者康复和重新融合。长期来看,预防强迫劳动要依靠目标明确的消除贫困的行动,如增收措施、小额保险项目、保证所有工人有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在打击强迫劳动和贩运人口方面雇主和企业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雇主和企业在打击强迫劳动和贩运人口方面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事实上壹些企业领导在这些问题上已经实施了重大举措。但是,企业的角色不能和其他重要参与者分开,即政府和社会伙伴。基于这样的认识并出于帮助指导企业行为的目的,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企业领导打击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十项原则》。这些原则概述了公司和雇主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的壹些步骤:
● 确立清晰透明的公司政策,制定预防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措施。明确指出该政策适用于涉及公司产品生产和供应链中的所有企业;
● 培训审计人员,人力资源部人员和合规管理专员,使其能鉴别强迫劳动行为并寻求合适的补救措施;
● 定期为利益相关者和潜在投资商提供信息,以具有明确的长期商业道德承诺(包括防止强迫劳动)的产品和服务吸引他们;● 促進各产业部门(如农业、建筑业和纺织业)内部的协议和行为准则,鉴别存在强迫劳动风险的领域并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 公平对待移民工人。仔细监督提供合同工的职介机构,尤其是涉及跨国行为的,并且将有恶劣行为和强迫劳动的机构列入黑名单;
● 确保所有工人都有书面合同,合同应使用他们易于理解的语言,就工资支付、超时工作、扣押身份文件及其它与防止强迫劳动有关的问题明确他们的权利;
● 鼓励企业间的国内和国际活动,鉴别存在潜在问题的领域并交流良好行为;
● 通过职业培训和其他适当措施,为帮助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受害人的方案和项目作出贡献;
● 在政府、工人、执法机构、劳动监察部门之间搭建桥梁,促進打击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行动间的合作;
● 与媒体合作,寻求创造性的方法来奖励良好行为。
怎样确认公司运作中是否存在强迫劳动?
壹些值得注意的迹象包括:
● 负债工人。已负债或可能负债的工人可能会被胁迫为某个雇主工作以偿还债务;
● 监狱劳动。使用服刑人员本身并非强迫劳动。但是,服刑人员须是自愿受聘于公司工作,同时其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和卫生等条件应和自由劳工相当;
● 企业所在国的国家权力机构出于发展目的而强迫人民参与建筑业、农业和其他公共行业的工作;
● 剥削行为,如强迫超时工作或要求雇佣保证(以经济或个人身份文件的形式);
● 移民工人特别容易成为强迫劳动的受害者;● 没有签订合同的工人,他们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包括终止雇佣的权利;
● 最后,鉴别潜在强迫劳动的实用清单可为雇主和企业提供有用的工具。
公司和雇主怎样避免贩以强迫劳动为目的的贩运人口的风险?
现代社会劳动力市场灵活快速的运作,对于依靠第三方招募工人的雇主是不利因素。如果企业中有移民工人,特别是委托第三方聘入的,那公司应该了解他们是谁,来自哪里,同时确保他们是通过完全公开的招聘進入公司的,不存在欺骗和胁迫。此外,制定相关政策作为公司招聘移民工人的指导,及只委托信誉良好的招聘和就业机构也很重要。
强迫劳动的形式
什么是强迫劳动?
强迫或强制劳动是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壹切劳动或服务。若国家、私营企业或个人出于意愿和权力而强加给工人残酷的剥夺,如人身暴力或性虐待,则此时的劳动是被强迫的。强迫劳动包括如下行为:限制个人行动;扣押工资或个人文件以强迫工人继续工作;或者是让工人陷入欺骗性的债务中无法逃脱。强迫劳动是壹种刑事犯罪,是违反基本人权的。
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公约中,强迫或强制劳动定义的关键要素包括:
1. 以惩罚相威胁。 这种惩罚可能是刑罚制裁或是剥夺权利或特权。报复威胁可能以不同的形式体现,从最明显的,包括使用暴力、人身强迫甚至是死亡威胁,到比较微妙的,心理上的,如以向政府当局举报非法移民工人相威胁。
2. 非自愿的工作或服务。 任何工作关系都应该建立在合同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上,这项原则也意味着双方在符合国家法律或者集体协议情况下,做出合理通告后,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如果工人因害怕遭受惩罚,而不能更改自己的意愿,这种情况可能被视为强迫劳动。这种非自愿可能来自外部的、间接的压力,如克扣工人的部分工资或扣留工人的身份文件。
3. 所有工作或服务。 这包含了所有类型的工作、服务和职业,涵盖所有行业、部门和职务,既包括合法正规的雇佣也包括非法非正规的雇佣。
4. 任何人。 既包括成人也包括儿童,无论其所属国籍,且与受害人是否有强迫劳动被发生国的国籍无关。
在第29号公约中,“以任何惩罚相威胁”
由哪些内容构成?
第29号公约(1930年)定义强迫劳动为:“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壹切劳动或服务”在该定义中,“以任何惩罚相威胁”不仅指刑罚制裁,也指权利或特权的丧失。就实际情况而言,可能存在很多人身和/或心理的形式,如:
● 对工人,其家属或关系密切者的人身暴力;● 性暴力;
● 拘禁或其他人身限制;
● 经济惩罚;
● 向当局(警察局、移民局等)举报并驱逐,如非法受雇的移民工人的情况;
● 排除未来就业的可能;
● 排除在社区和社会生活外;
● 剥夺权利或特权;
● 剥夺食宿,或其他生活必需品;
● 更换到更差的工作条件;
● 失去社会地位。
有多少人被困在强迫劳动中?
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全球范围内至少有1230万强迫劳动受害者。其中,980万受害人被私营雇主和企业剥削,这其中超过240万是被贩运的人口。剩余的250万被国家或是反政府武装团体强迫参加劳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到了全部被强迫劳动者的40-50%。几乎所有的强迫商业性性剥削的受害者都是女性,她们也占到了经济剥削受害者的56%。
亚太地区是强迫劳动者分布最多的地区(占总数的77%),其次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11%)。工业化国家大概有3%的强迫劳动受害人,其中四分之三是被贩运的2。
2 这些数据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全球反强迫劳动联盟:国际劳工组织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的后续全球报告》2005年,日内瓦。关于得出这些数字的方式的讨论,见Patrick Belseret.al,的《国际劳工组织对全球强迫劳工的最低估算》2005年,日内瓦。
3 关于强迫劳动的不同形式的更多信息,参见第壹分册《简介和概述》 。
强迫劳动和贩运的强迫劳工的地区分布
强迫劳动总数 人口贩运总数
亚洲及太平洋 9 490 000 1 360 000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 1 320 000 250 000
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 660 000 130 000
工业化国家 360 000 270 000
中东和北非 260 000 230 000
转型国家 210 000 200 000
全球 12 300 000 2 450 000*
*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相加不等于总数
强迫劳动有哪些不同的形式3?
强迫劳动有很多的形式—其中部分是国家强迫的,但是绝大部分存在于私营经济中。强迫劳动可能是贩运人口和非法移民所致,这个问题日见严重并影响到世界上各个地区。强迫的方式包括债务束缚,奴隶制,滥用习俗和欺骗性的招聘体系。壹些最为常见的强迫劳动形式包括:
债务导致的强迫劳动: 在南亚存在最为普遍,通常被称为“债务劳动”,也被称为“债务束缚”。在不同经济部门,包括农业、造砖业、矿业和其他行业中都存在,常常是和长期的歧视联系在壹起的。受害人通常是社会中最为贫困的人员,在某些地区,土著或部落人民最容易受影响。个人抵押自己或者家人的劳务给放贷人来偿还贷款或预支的工资便产生了“债务束缚”。
监狱强迫劳动: 国际法壹般不认为监狱劳动就是强迫劳动。但是,未经法庭宣判的服刑人员的非自愿的且没有公共机构监督的劳动被认为是强迫劳动。相似地,服刑人员为私营企业提供的非自愿劳动也是强迫劳动。
人口贩运导致的强迫劳动: 人口贩运,或贩卖人口,常常和强迫劳动联系在壹起。有组织的犯罪网络或个人助长着人口贩运,同时贩运也涉及了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欺骗性招聘,诈骗和敲诈。
与劳动合同体系中的剥削相关的强迫劳动: 现在,世界上几乎任何壹个地方都存在这种现象。比如,移民工人发现因为高额费用的收取,他们被“捆绑”于劳动合同,壹旦到达目的国,更换雇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哪些工人最有被强迫劳动的“风险”?
强迫劳动是壹种全球性现象,影响到各个地区、国家和经济部门,及正规和非正规雇佣关系中的工人。但是,某些类型的工人更加容易成为胁迫的受害者。有些是因其种族背景,相对贫穷或非法居留状态而尤其处于危险:
● 那些属于长期遭受歧视群体的工人,如拉丁美洲的土著和部落人群,南亚的下层种姓阶级,特别是这些群体中的妇女;● 移民工人,尤其是没有合法身份的,很容易被胁迫受剥削;● 非正规企业就业人员,包括为家庭作坊工人,在边远农村地区,处于正规经济边缘的工人;
● 青年和无技能或不识字的工人,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认识会比年长、有技能和受过更好教育的者要少。
另外,男性和女性都有可能被强迫在不同部门劳动,也包括强迫商业性性剥削(影响的基本都是女性)。
强迫劳动的原因有哪些?
强迫劳动绝大部分根源于贫困、不公平和歧视,以弱势和无保护的工人为代价,追求经济利益。立法不足和执法不严使得违法者很少受到指控和处罚。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壹小部分不良雇主、中介和贩运人口者而言,强迫劳动潜在的收获大于可视的风险。国际劳工组织估计从被贩运强迫劳动者身上榨取的年收益是316亿美元,其中壹半是在工业化国家获得的。强迫劳动同时也受政治因素的激发。
强迫劳动与专制国家的关联难道不是更甚于其与私营部门的关联吗?
直接由国家导致的强迫劳动始终值得关注。但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大多数的强迫劳动受害人是被私营机构剥削的。强迫或强制劳动是壹个国际现象,在所有的地区存在,不管是发达还是发展中国家,正规还是非正规经济,跨国企业的全球供应链还是中小型企业。并且,强迫或强制劳动广泛分布于不同产业,如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在世界范围内,传统的奴隶制和国家支持的强迫劳动在日益减少,但私营经济部门下其他形式的强迫劳动却正处于上升趋势中。
打击强迫劳动的
国际标准4
关于消除强迫劳动有什么国际文书?
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两个关于强迫劳动的公约(对批准了的成员国有法律约束力)。第壹个是《强迫劳动公约》,即1930年第29号公约,要求消除所有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1957年又补充了《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后者是在因政治目的而越来越多地使用强迫劳动的时期通过的,要求制止以下用途的强迫劳动:
● 政治胁迫或教育,或对发表政治言论的制裁● 为经济发展组织动员劳动力
● 劳动纪律
● 对参与罢工的制裁
● 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
这两个强迫劳动公约属于国际劳工组织得到最广泛批准的公约,也被认为是“基础性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这意味着免于强迫劳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消除童工,以及消除工作中的歧视,是实现体面劳动必不可少的四个基本点。另外,1998年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要求所有成员国,包括尚未正式批准公约的成员国,也要尊重并倡导消除强迫劳动。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中对强迫劳动的定
义有没有例外?
第29号公约将强迫劳动广泛定义为“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壹切劳动或服务”。但是,公约同样明确以下形式的强迫劳动不属于该定义的范围:
● 义务兵役法要求的纯军事性质的工作和服务;● 完全自治国的公民正常民事义务工作和服务的组成部分,如陪审义务及救助危难人员义务;
● 经法庭宣判后的人提供的工作和服务,但必须在公共权威的监督和控制下進行,且该人并未受聘或受控于私营个人、企业,或协会;
● 紧急情况下的工作和服务,如战争或灾难,后者诸如洪灾、地震、饥荒或任何危及全体或部分人民生命和安康的情况;● 由社区成员为本社区直接利益提供的壹些轻微的社区服务,如日常维护工作、卫生工作,或是维护村庄内的道路以及水利设施。
国际法是怎样处理人口贩运问题的?
新出台的打击人口贩运的国际和地区性文书反映了对人口贩运问题日益增长的重视,如《联合国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公约》(2000年),又称《巴勒莫议定书》,以及《欧洲理事会打击人口贩运行动议定书》(2005年)。这些新的国际文书传达了壹种日益增长的共识,即贩运人口可包括,可导致或可被用于强迫劳动,奴隶制和奴役。这些国际文书的通过和批准在很多国家促進了立法和实践的迅速变化,并促成了在该领域中新政策的采用。
监狱劳动
监狱劳动是否作为强迫劳动的壹种形式被禁止?
国际劳工组织的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和第105号)没有禁止使用监狱劳动,但对其使用做出了明确限制。监狱劳动只能针对经法庭宣判的服刑人员,而候审拘留人员,及由行政决定被监禁的人员不能被强迫劳动。服刑人员的工作必须得到公共监狱管理局监督,并且服刑人员不得被强迫为监狱内外的私营企业工作。
然而, 即使在上述情况下, 第105号公约还是禁止出于以下目的使用监狱劳动:
● 政治胁迫或教育,或作为对发表政治言论的制裁● 为经济发展组织动员劳动力
● 劳动纪律
● 对参与罢工的制裁
● 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
当监狱劳动与监狱内外的私营商业活动相连时,工作不能是强制的。服刑人员必须是自愿接受雇佣,并且如果公司使用监狱劳动,应保证服刑人员的工作条款和条件与相关行业中自由工人的相当。
在什么条件下监狱劳动是被允许的?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 经法庭宣判的人员提供的,且由政府监督和控制完成的工作或服务,不被认为是强迫劳动。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以确保此类监狱劳动不被认为是强迫的:
● 此人已被认定违法,且判决是由独立的法庭按照司法程序宣布的。被拘留尚未被定罪的人,例如正在等待审判或未经审判拘留的人,没有劳动的义务;但是,如果他们要求,这并不妨碍为其提供工作并在自愿的基础上完成。
● 工作由公共权威监督和控制。在国家监狱中,公共权威通常由监狱管理机构代表。
● 服刑人员不能受雇或受控于私营个人、企业或协会。
在私营部门,强制监狱劳工受控于私营个人或公司是违反国际准则的。但是私营企业或个人可以雇佣自愿为他们工作的服刑人员。雇佣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外为其工作的公司应保证服刑人员的工作条款和条件与相关行业中自由雇佣关系下的工人相当。公司还应确认这些工人已同意为私营雇主工作。
壹些关于监狱劳动会如何与私营部门关联的例子,包括:
● 作为教育或培训计划的壹部分,服刑人员与私人实体合作;● 服刑人员在狱中的车间工作,其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出售给私营实体;
● 作为保释计划的壹部分,服刑人员在监狱外为私营实体工作;● 服刑人员壹般是在监狱里劳动, 为由私营实体管理的劳改机构的运作而服务;
● 有些服刑人员白天在监狱外为私营公司工作,晚上回到监狱。
确保监狱里的工作是在类似于“自由劳动关系”
条件下進行的是什么意思?
如果企业使用监狱劳动, 建议应保证服刑人员的工作条款和条件与相关经济行业中自由雇佣的工人的相当。特别是,服刑人员应享有同自由工人壹样的工作安全与卫生标准, 并具有相当的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福利;允许有食宿费用的扣减。还建议公司确保服刑人员是自愿工作,而未遭受压力或惩罚的威胁,例如在监狱里失去权利或特权。以确保起见的壹种方法就是让监狱工人提供同意工作的书面文件。
胁迫
如果壹个雇员口头或书面表示同意工作, 那怎么会有强迫劳动的问题?
雇员正式的同意并不能保证都是出自其自由的意愿。例如当在惩罚的威胁(例如暴力威胁)下同意工作,雇员是不可能“自愿提供”的。在这种情况下, 外来的约束或间接的胁迫都干涉了工人自愿工作的自由。这种约束可能来自权威机构的行为,例如法律条款,或者可能来自于雇主的手段,例如移民工人被欺骗性的虚假承诺诱惑并以及被扣留身份文件或者被强迫继续受控于雇主。按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定义,这些行为都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在雇佣期间扣留个人文件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吗?
不壹定。但如果工人无法自由得到这些文件,而且他们感到壹旦终止雇佣,就有丧失这些文件的风险,那麽扣留身份文件或者其他个人贵重物品就可以被认为有强迫劳动的迹象。在许多情况下,没
有这些文件,雇员就无法找到另壹份工作,甚至无法作为公民享受某些服务。
为满足生产最后期限而强制超时工作是否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如果是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或集体协议中同意的,那超时工作的义务不被认为是强迫劳动。这意味着,根据国际标准, 强迫劳动只发生在强制加班超出每周或每月法律允许的范围时,无论以何种理由超时。当雇主要求雇员在明显违反了有关工时的法律的条件下工作, 并以惩罚相威胁,就可能出现强迫劳动。
但是, 在壹些情况下,由于害怕被解雇,雇员们超出国家法律规定范围進行超时工作, 而在其它情况下,工人们不得不進行多于法定最长时间的工作,因为这是唯壹能挣得最低工资的方法 (例如,工资是根据产量指标计算的)。在上述情况中, 即使工人理论上能拒绝工作, 但其弱势地位使他们别无选择,为了挣得最低工资或保住工作(或者两者兼有)而不得不超时加班。国际劳工组织实施公约和建议书专家委员会认为,这成为了壹种以惩罚相威胁强制工作的情况,因此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如果我提供全额工资和福利, 会出现强迫劳动的问题吗?
如果工人在惩罚的威胁下没有终止雇佣的自由就构成强迫劳动,无论妳是否提供工资或其它形式的补贴。
什么是债务束缚和债役劳动?
债务导致的强迫劳动,在南亚通常称为“债役劳动”,但也被广泛称为“债务束缚”。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调查, 债役劳动存在于农业、砖窑、大米磨坊以及南亚和拉丁美洲的其他经济活动中。也有可能出现在皮革业、渔业和地毯工厂中。受害者通常是社会中最贫穷的人, 大多是文盲并很容易被欺骗,且对自身的权利壹无所知; 如果他们试图脱离雇佣,壹般会被抓住并强制遣回。在壹些地区, 土著和部落居民受影响最严重。
债务束缚在《联合国废除奴隶制补充公约》中被法定为:“因债务人典质将其本人或受其控制之第三人之劳务充作债务之担保,所服劳务之合理固定价值并不作为清偿债务计算,或此种劳务之期间及性质未经分别限制及订明,所引起之地位或状况”。
当男性的壹家之主为从雇主处预支工资或必要时贷款,而抵押了自己及其家庭成员的劳动力时,债役会影响整个家庭。债务束缚(及其他形式的胁迫)通常建立在由承包商和分包商构成的复杂体系中,他们都从债务劳工身上分取壹份利益, 有些工人工作了多年都得不到任何实质收入。
人们是如何被胁迫从事强迫劳动的?
很多强迫劳动情况中的关键因素是:当人们没有自由同意工作时。对其胁迫诱使。有很多胁迫的形式是您应该意识到的:
● 出生/后裔成为“奴隶”或受债役;
● 诱拐或绑架;
● 贩卖人口;
● 在工作场所限制人身自由;
● 心理强制, 如:以惩罚相威胁命令工作;
● 债务陷阱(虚假的帐目,膨胀的价格,贬值的货物等);● 关于工作种类和条款的欺骗或虚假承诺;
● 扣押或者不发工资;
● 扣留身份文件或者其他个人贵重物品。
有时人们是自由接受工作合同, 但是当他们改变主意却无法离开。这样也构成了胁迫。
如果公司要求雇员工作到规定的期限,以收回培训相关的费用,这被认为是强迫劳动吗?
公司有时会投资大笔的资金来提高其雇员的技能和知识, 特别是当培训只有国外才有的时候。他们可能会与受培训的雇员签订协议,该雇员需为公司工作壹定的时间,以此收回公司的投资成本。这类的协议削减了受培训工人终止雇佣关系的自由,因此在壹些情况下就可能上升为强迫劳动。但是当决定该情况是否构成强迫劳动的时候有几个因素应该被列入考虑范围, 例如:
● 受培训工人接受培训后在公司工作的时限;● 收回培训成本所需时限, 并要考虑到培训时间和费用,该时限是否合理;
● 如果受培训工人偿付壹部分培训费用后,是否能辞职。
为了防盗和保障我雇员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 我聘请了保安人员,并将工作场所的门锁起来,这是否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正如扣押个人文件壹样, 锁门可以被认为是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壹种迹象。它限制了工人的行动自由并涉及了雇佣自愿性的问题。但是,这里的要点是:强迫劳动的特点是以惩罚相威胁,涉及到非自愿提供的工作或服务。如果没有以惩罚相威胁,而且工作是自愿進行的,这就不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类似地, 出于安全原因在工厂出口设置保卫人员不被认为是强迫劳动。但是,不适当的使用保安人员可能成为强迫劳动的征兆,因此需要避免这点并且小心对待。
壹个为免遭贫穷或饥饿而被迫工作的人是否是强迫劳动的受害者?
不是。壹个人为维持生活不得不工作的事实并不会把工作或服务变成强迫劳动, 只要此人能够接受和终止工作(给雇主合适的通告)而不用害怕受惩罚。但是,如果雇主利用这样的经济状况而提供过低的工资, 就可能出现强迫劳动的情况。
如果雇主得到未成年人父母的同意,能否认为该未成年人自愿接受工作?
大多数国家都对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了最小年龄, 可能与义务教育结束的年龄相配合。但是可能会危害健康、安全或有损精神状况的工作壹般是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所以未成年人自己或其父母同意接受此类雇佣都是不生效的。
人口贩运和强迫劳动
什么是人口贩运?
人口贩运,或贩运人口,可能会导致强迫劳动。它涉及以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迁移,通常是跨国界的。近几年, 贩卖人口有了些新的形式和规模, 通常与信息技术、交通以及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发展有关。其来源国、中转国和目的国牵涉到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以及具备市场经济的工业化国家。在作为《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000年) 5 之补充协议的《防止、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公约》(又称《巴勒莫议定书》)中有人口贩运的法定定义。定义强调以下重点:
● 人口贩运涉及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等活动;● 其手段包括强迫,欺骗,诱拐,胁迫,欺诈,威胁,滥用权力或脆弱境况;
● 其目的被定义为剥削,包括强迫劳动或服务, 奴隶制或类似做法,以及奴役。
此外,《巴勒莫议定书》中对贩卖儿童(18岁以下)和成年人做出了区分。任何以上提到的不法的行为在贩卖儿童中都不适用的。贩卖儿童也被国际劳工组织182号公约定义为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的壹种。
人口贩运是如何与强迫劳动相联的?
强迫劳动也可能发生在被诱骗移民,進而遭受商业或性剥削的人身上。人口贩运可从联系提供境外工作的职业介绍所开始,壹旦被运送到目的地国家,雇佣条件就改变了,个人文件也被扣留,并出现胁迫。结果即是强迫劳动。
这类强迫劳动也可能出现在当个人,有时是儿童,被绑架,拐骗或者“出售”的情况下。这些强迫劳工大都从业于家政、农业、街头贩卖、性产业,及制造业的血汗工厂。
贩运人口的原因有哪些?
有许多因素可以被看作是贩运人口的原因,并在导致近些年贩运人口增长中起重要作用:
● 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日益增长的不平等;
● 缺乏对人口贩运危险的了解;
● 缺少安全移民机会的信息;
● 人员和货物流动障碍降低,更先進的和更便宜的跨国运输方式;● 合法移民到工业化国家的壁垒增多;
● 劳动力市场管理不佳,例如不健全的劳动法、劳工管理发展水平较低,包括低水平的劳动监察服务等;
● 劳动力及性剥削的利润吸引了犯罪集团的兴趣;● 移民渴望更好的生活,和对人口贩运及其结果的无知。
国际劳工组织估计由人口贩运而致的强迫劳动受害者的数量在全球达到了240万。下表显示了按区域划分的数据:
人口贩运导致的强迫劳动人数
亚太地区 1 360 000
工业化国家 270 000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 250 000
中东地区和北非 230 000
转型国家 200 000
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 130 000
全世界 2 450 000*
*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相加不等于总数
更多信息和资料
关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可以在哪
里查到更多信息?
可从网站: www.ilo.org/forcedlabour 上获得更多关于强迫劳动、人口贩运和国际劳工组织行动的信息,或直接与国际劳工组织反强迫劳动特别行动计划联系:
Email: [email protected]
传真: +41 22 799 65 61
您也可以参阅以下重要文献和网站:
国际劳工组织报告和调查
● 国际劳工组织:反强迫劳动国际联盟, 日内瓦,2005● 国际劳工组织:消除强迫劳动,日内瓦,2007● 国际劳工组织:反人口贩运行动, 日内瓦,2008● 国际劳工组织:以强迫劳动为目的的人口贩运:如何监督对移民工人的招募,日内瓦,2006
● 国际劳工组织: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给劳动监察人员的手册,日内瓦,2008
● 国际劳工组织:信息指南:防止对妇女移民工人的歧视,剥削和虐待,日内瓦,2003
国际雇主组织政策声明
● 国际雇主组织, 非正规经济: 雇主的方法,日内瓦,2006● 国际雇主组织,企业在社会中的作用,日内瓦,2005● 国际雇主组织, 企业社会责任: 国际雇主组织的方法,日内瓦,2003
● 国际雇主组织, 行为准则: 国际雇主组织立场文件,日内瓦,1999
其它相关资料
● 反奴隶制国际(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发展受制:21世纪的歧视和奴隶制,伦敦,2008
● 反奴隶制国际(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债务束缚,伦敦,1998
● 美国国务院,2008年人口贩运报告. http://www.state.gov/g/tip/rls/tiprpt/2008/
网站
● www.ioe-emp.org
● www.unglobalcompact.org
● www.ungift.org
● www.antislavery.org
● www.ciett.org
● www.freetheslaves.net
反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
监狱劳动
i) 只有已被法庭宣判了的服刑人员才能被要求提供劳动或服务。这类工作或服务要在政府机构的监督下進行,如国有的监狱管理机构。服刑人员不得被聘或被安置到私营个体、公司或组织。不允许强制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外或私人管理的监狱内为私营企业提供劳动或服务。
ii) 服刑人员提供给私营企业的劳动或服务必须是自愿的,是其自由决定且不受到威胁或惩罚,包括在狱中权利和特权的丧失。
iii) 自愿为私营企业工作的服刑人员的工作条件应与自由工人的相当。服刑人员的工资水平、社会保障福利以及职业安全和卫生标准都应与自由工人的相似。因扣除食宿而造成的, 合理的工资水平差异是可以接受的。
胁迫
i) 雇佣自由: 所有工人都有不受被惩罚的威胁,自愿和自由接受雇佣的权利。
ii) 结束雇佣: 工人在合理期限内(符合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提出通知后,可自由随时结束不定期或长期的雇佣关系,而不受惩罚。规定了合同期限的工人,在合同到期后,不得被要求提供超期服务。雇主不得采取手段限制工人终止合同,如:要求保证金,扣押雇员文件,威胁或使用暴力,進行经济制裁或要求偿付招聘费用。
iii) 暴力威胁、骚扰和恐吓: 雇主不得以任何惩罚威胁任何人为其提供劳动或服务。包括对工人、其家属或关系密切者使用或威胁使用人身或性暴力、骚扰和恐吓,以达到胁迫的目的。
iv) 以工资偿付相威胁,包括债务束缚和抵押劳役:
a) 须按时发放工资,禁止使用剥夺工人实际终止雇佣可能性的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不得拖延或拖欠积累。
b) 工资须直接支付给工人,且要使用法定货币支付,或使用得到法律、集体协议准许或个人同意的支票或汇票支付。禁止以代金券,优惠券或期票支付。
c) 不得以货物或服务的形式,作“以货代款”支付,以造成工人对雇主的依附状况。“以货代款”支付只能在确保工人未被完全剥夺现金薪酬,且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协议允许的情况下,部分支付。
d) 以业绩评定或按计件工资计算的工人收入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
e) 雇主不得以债务束缚或强迫劳动的方式让工人偿还其欠下的或继承的债务。
f) 工资欺骗、预支工资和给雇员借贷不得被用作扣留工人工作的手段。预支和借贷及扣减工资还债,都不得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限额。工人须被充分告知预支和借贷的发放及偿还条款和条件。
g) 不得以让工人陷入债务并将其约束为目的而扣减工资,且须采取措施限制工资扣减以防此类情况发生。工人须被告知工资扣减的条件和范围,且只能在得到国家法律、集体协议或仲裁允许的范围内扣减。
h) 不得强迫工人使用与企业挂钩的商店或服务。在不可能使用其它商店或服务的情况下,雇主须确保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价格公正合理,目的不是让工人陷入债务或胁迫相关工人。
v) 纪律措施:
a) 纪律规章措施中不得包括导致被迫劳动的制裁。
b) 不得采用强制劳动约束工人或作为其参加罢工的处罚。
vi) 强制超时劳动:
a) 不得以惩罚威胁工人進行超过国家法定和集体协议规定的工时的工作,如以解雇相威胁。
b) 不得在惩罚的威胁下,利用工人的弱势地位让其在正常日常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或服务。如,雇主不得因工人需要挣到最低工资,而设定需超过正常工时才能完成的绩效目标。
vii) 行动自由: 不得使用胁迫手段将工人限制或监禁在工作场地或有关场所(如雇主经营的居所)。不得在雇佣条件中强行要求工人居住在雇主经营的居所。
viii) 与技能发展和职业培训相关的条件: 提供给雇员的培训机会应基于自愿。提供此类机会的雇主不得强加不合理的工作或服务,作为壹种收回培训费用的方式。
人口贩运和强迫劳动
i) 雇佣移民:
a) 移民工人,无论其法律地位如何,都应得到公正对待,应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导致胁迫及贩运剥削劳动的恶劣条件和欺诈行为。
b) 移民工人应享受至少于当地工人相当的工作条件,并有权在合理期限内(符合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提出通知后,自由随时接受或结束雇佣关系,而不受被惩罚的威胁。
c) 雇主不得用向当局举报来威胁非法移民工人或其家属,胁迫此类工人接受或继续工作。
ii) 招聘移民工人: 除非得到国家法律允许,否则不得直接或间接收取工人全部或部分招聘费用,包括办理官方文件和工作签证的相关费用。如果是合法的收费,这类费用应加以规范和公开,应有保障措施保护工人不受剥削。
iii) 扣押文件:
a) 禁止诸如没收或扣押工人身份文件或其它贵重物品(如工作许可和旅行证件)的行为。
b) 但是,如工人要求,雇主可为这些文件提供安全保管。工人可根据需求随时自由存取。
c) 雇主不得以约束工人为目的而扣押其个人文件。
iv) 私营职业介绍所: 委托私营职介所为其招聘员工的雇主,应在其影响范围内并尽其能力采取措施以:
a) 确保这些职介所没有把工人置于强迫劳动和贩卖剥削劳工的危险中的欺诈行为。
b) 防止这些职介所滥用合同,如确认这些工人在工资有关的事项、工时、超时和其它工作条件上得到足够的保护。
c) 尽最大可能保证招聘费和与招聘相关的费用由用人公司而非工人支付。
d) 只委托得到主管机构许可或认证的职介所。
v) 雇佣合同: 雇主须给移民工人提供书面雇佣合同,使用工人易懂的语言,明确指出他们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及其它防止强迫劳动相关问题上的权利和责任。
最恶劣形式童工
i) 雇主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包括债务束缚、奴役、强迫或强制劳动,及所有形式的奴隶制或类似奴隶制的作法,如出售和贩卖儿童。
ii) 委托私营职介所招聘的雇主须确认这些职介所没有用上述最恶劣童工的形式雇佣童工。
守法评估清单和指南
引言
这份清单样本是为社会责任审计人员和公司内部或为公司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的社会责任审计人员而设计的。它在第三小册《反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 的基础上列出了壹系列的问题和技术、政策指导:
本清单旨在帮助社会审计人员更好地進行评估*。这种评估是履行企业行为准则的关键环节,同时也使审计人员能在企业范围及全球供应链上识别强迫劳动。从广义上讲,有效的社会监察可以为查明、防止和消除强迫劳动作出重要的贡献。
本清单按专题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 监狱劳动
● 胁迫劳动
● 人口贩运及强迫劳动
每壹个主题都包含壹个主要问题,内含壹个或若干个子问题。问题之后是根据《反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总结的政策指导,以及尽可能的举例说明。然后就是壹些关于评估方法的建议, 包括:
● 对有关公司和员工材料的审查
● 对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如宿舍)的检查
● 对工人以及其代表進行现场和非现场访谈
● 访谈不同的管理人员代表
这个清单上设计的问题不是直接对管理者和工人提出的;而信息应该利用上面提到的方法去搜集,审计员应相互参照数据,以确保其准确性。
虽然此清单主要是为社会审计人员设计的,但也可以被雇主组织及其成员有效地加以利用,作为对企业运作评估的第壹步。例如,为满足成员需要,雇主组织可使用清单,以帮助成员们更有效地鉴别可能存在的强迫劳动。与此同时,使用这里提供的问题和指导進行定期评估,既可以成为雇主组织采取的更广泛的预防措施的壹部分,又可以作为提供给其成员的壹项服务。
这份清单与本套手册中的第1,2,3分册配合使用效果更佳。
如果您不熟悉以下用到的术语中的任何壹个,请查询配套的《介绍和概述》 及《雇主常见问题》 。 進壹步的政策指导,可参考《打击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 和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标准。
清单及评估指导
监狱劳动
1. 雇主有没有使用服刑人员?
如果服刑人员为私营雇主工作,这些服刑人员是否是自愿工作而不是受威胁或被惩罚?
如果服刑人员为私营雇主工作,其工作条件是否和其他自由工人相当?
服刑人员在私营企业里提供的劳动和服务,必须是出于自愿,工人是自由决定而未受到威胁或惩罚,包括在监狱中丧失权利和特权。私人雇主应为他们提供和其他自由工人相当的条件。例如,二者的工资水平、社会保障福利以及职业安全和卫生标准都应壹致。因扣除食宿而造成的合理的工资水平差异是可以接受的。
● 考察服刑人员是否是自由接受和自愿的。
● 可能的话,与服刑人员面谈,并审查其书面同意表。
● 审查服刑人员的工资记录,以确认在合法扣除外,其工资和其它自由工人相当。
● 通过检查监狱内外的工作场所评估其职业安全与卫生状况。
● 和雇主交流有关服刑人员的雇佣政策和做法,以及与监狱签订工作和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
● 确保没有服刑人员因拒绝为私营雇主工作而丧失任何权力或特权。
● 在相关的情况下,审查监狱和企业就使用服刑人员而签订的合同。
● 尽可能确保通过和服刑人员会谈而收集到的信息是匿名和保密的。
● 采取适当措施查清被访对象是否已被事先训练。
胁迫
自由就业和终止雇佣
是不是所有的工人都有不被威胁惩罚,自愿和自由接受雇用的权利?
是否有证据表明在招聘时存在胁迫工人或强迫工人同意的现象,比如施压或威胁?
工人是否有在任何时候终止雇佣关系且不受处罚的自由?
是否有证据表明雇主妨碍了雇员随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所有工人都有不受威胁处罚,并考虑到雇佣双方的法律责任和权利,自愿自由接受或解除雇用关系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威胁和施压来胁迫工人接受或继续工作。雇主不得利用工人的弱势地位来提供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工作条件,且应避免任何限制工人终止雇佣能力的做法。例如:
● 扣押雇员身份证件,包括护照;
● 对工人处以罚款;
● 延迟或拒付工资;
● 以暴力威胁工人。
● 和有关管理人员谈论雇佣政策,并检查这些政策的副本文件。
● 查阅国家法律和雇佣合同,考虑关于终止无限期和固定限期合同的通知时限的规定。
● 和工人们谈论他们的合法权利和责任,以确认他们是否是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的情况下自由接受雇佣并可自由解除雇佣关系。确保选择和有代表性的工人面谈,包括那些签约形式不同的工人。
暴力威胁、骚扰和恐吓
是否有证据表明,对工人及其家属、或关系密切者,使用或威胁使用人身或性暴力 、骚扰或恐吓?
不得对工人及其家属、或关系密切者威胁使用或使用暴力 、骚扰或恐吓,不得以此为手段恐吓个别雇员或雇员整体。
● 单独和工人谈话,并记住这壹问题的敏感性。特别注意确保这些面谈的保密性,以保护工人免遭报复。可能的话,在厂区外面谈。
● 与雇主讨论针对在工作场所的暴力、骚扰和恐吓制定的公司政策,并查阅这些政策的副本。
● 查阅司法记录,比如在劳资仲裁处,是否有任何针对公司的未决的投诉或诉讼,以确定其是否曾被指控过强迫劳动。
工资支付中的胁迫,包括债役和奴役
雇主是否通过不按规定支付、拖欠、延付或拒付工资的形式来约束工人为其工作?
雇主是否采用了非现金和“以货代款”方式支付工资,以此构成工人对其的依赖性?
是否有证据显示工人的工资是以礼品券、 优惠券或期票的形式发放的?
以业绩评定或按计件工资计算的工人收入是否达到法定最低工资?
是否有证据显示工人被要求付保证金,或为使其陷入债务而被非法或未经授权的扣减工资?
预付给工人的工资或提供给工人的贷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工人是否被强迫工作以偿还其欠下的或继承的债务?
工资支付中不符合规定的做法,如拖延或不按规定支付,不被自动认为是强迫劳动。然而,某些滥用行为,特别是与其他形式的剥削壹起可以构成雇佣关系中的胁迫和强迫劳动。
应定期、直接地向工人支付法定货币形式的工资,“以货代款”方式如果得到法律允许,只能部分支付。不能用非现金支付方式使工人负债,禁止以礼品券和期票的形式支付工资,因为这些支付形式有意或无意地剥夺了工人终止雇佣的能力。工人不应为偿付其欠下的或继承的债务而受到债务束缚或被强迫劳动。工资预付和贷款(以及相关利率)不应超过法律规定范围。不得滥用手段束缚工人受雇,包括移民工人和其他土著、部落工人。这种滥用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收取额外招聘费用;
● 延迟或不支付工资,并累积拖欠;
● 在计算和支付工资时進行欺骗,包括工资扣减;● 要求工人支付保证金;
● 恶意進行工资预付或提供贷款,并收取过高的利率。
● 审查工资单,以确定在任何支付或不支付工资时,是否存在胁迫,以及是否存在不合法或原因不明的扣减。审查工资记录,考察领计件工资的工人是否获得法定最低工资。
● 向工人了解工资的支付情况(如:工资是否及时、准确支付,加班和法定扣减计算是否正确),他们是如何被招聘的,是否被要求支付保证金或招聘费用给雇主或第三方。
● 确保对多层次有代表性的工人進行访谈,比如那些持无限期和固定限期合同的工人,以及钟点工和计件工。
● 向经理和人力资源部人员及了解招聘和工资支付的政策与做法。
● 确认是否以出售公司的产品、工具或制服,作为使员工依赖雇主的壹种手段。
● 必要的话,审查工资预付和贷款的记录。
● 随机选择工资单及和工资相关的记录,审查是否存在不当行为。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公司没有使用“双重账簿”误导审计员。
● 考虑是否应特别注意土著、部落工人和/或移民工人的权利。采取适当措施确认,公司是否给分包任务给债役和奴役劳工风险性较高的非正规作坊。
● 如果雇主通过私人职介所雇佣工人,向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政策。可能的话,会见这些职介机构的代表,讨论有关招聘政策和程序。
● 交叉检查这些管理人员和工人提供的信息,以确保其有效性。
纪律措施
是否有证据表明纪律制裁要求或导致了工作的义务?
从广义上讲,在工作场所的纪律措施不得包括以额外的工作相惩罚,强迫和强制劳动不得被用作纪律或对工人参与罢工的惩罚。对违纪处以货币性质的制裁, 而非强加工作义务的制裁,壹般不被视为违反国际相关强迫或强制劳动标准。
● 和广泛层次的工人交谈,以确认纪律措施是否要求或导致了义务工作,特别是努力去查明和会谈那些因不同类型的违规行为被惩戒的工人。
● 如果最近发生过罢工,向参加或领导这次罢工的工人了解,确认他们是否因为罢工而面临惩罚,以及这些惩罚是否涉及义务工作。
● 审查公司有关纪律措施和制裁的文件(如公司的政策和程序;给予工人的书面警告或谴责),以确定公司是否把工作作为壹种对工人的约束手段。
● 和管理人员交流有关纪律措施,特别是管理部门应对罢工的政策。还要努力向监督人员了解,确认对工人的纪律措施是否导致额外的工作义务。
强制超时工作
员工是否在处罚的威胁下,被迫進行超过国家法律或相关集体协议(若有的话)允许范围的超时工作?
是否有证据表明雇主利用工人的弱点和使用威胁,让其在正常工时之外進行工作或服务?(例如威胁解雇或经济制裁)工人是否被强迫参加超过法律或集体协议规定范围的超时工作,以获取法定最低工资?
与超时相关的恶劣工作条件并不自动被认为是强迫劳动。然而,如果是在以处罚为威胁的条件下,雇员被要求在法律或集体协议(如果有集体协议)允许范围之外超时工作,就可能成为强迫劳动,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工人因为害怕被解雇而超时工作,他们的加班时间远远超过了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而在其他情况下,工人的报酬是基于生产指标而定,他们不得不超时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低工资。这些情况下的工人理论上可以拒绝加班,然而,如果他们处在壹个弱势地位,这可能意味着,实际上他们没有选择而不得不工作,以保住工作或赚取最低工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作是建立在利用工人的弱点之上,以惩罚,解雇、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相威胁,这就不仅仅是壹个工作条件恶劣的问题,而构成了强迫或强制劳动。
● 向工人询问他们是否被要求在每天、每周或每月的法定加班时间之外進行超时工作。审查雇用合同中与工作和加班时间相关的规定,并与员工讨论这些规定。
● 考察是否使用了威胁手段来强迫工人工作,例如以解雇相威胁。
● 考察工人是否因拒绝参加超出法定最长工时的加班而受到任何类型的惩罚。
● 审查具有代表性的每日工作时间记录单样本,并与生产日志相互对照,以确定员工是否超时工作。
● 与管理人员交流加班劳动使用情况,尤其在生产最后期限时。考虑管理人员是否知道有关超时工作的法律规定。
● 审查公司有关超时工作的政策。
● 审查工人的工作时间记录单,确保审查了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类型的以及不同合同形式工人的工作记录单。
● 在下班时间查访工作场所,考察工人是否超时工作。
行动自由
是否有证据表明,工人在工作时间以外被限制在工作场所或雇主经营的居所?
是否有证据表明有任何其它对工人行动自由的限制?
工人无论是否在工作时间,都不应被限制,监禁或以其他方式被扣留在工作场所或雇主经营的居所。禁止对工人行动自由的非法限制。然而,作为工作场所的相关纪律,于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对行动進行合理限制是允许的。
● 与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谈论有关雇主经营的居所的公司制度,并审查这些政策。
● 考察公司的安全措施,特别是保卫人员的角色和责任。考虑是否有使用保安在工作场所内外限制工人行动的不当行为。
● 与工人谈论有关在工作场所、在宿舍及宿舍周围的行动自由情况。
● 考虑使用场地监控,用来审查工作场所和雇主经营的居所。
与技能发展和职业培训相关的条件
如果雇主提供培训机会,是否工人随后被要求工作壹段既定的时间让雇主收回成本?
工人是否有权在到期前终止雇佣合同,而不必偿还公司的培训费用?
提供给工人的培训机会应是工人自愿参与的。提供这些机会的雇主不应强加不合理的工作或服务做为收回相关成本的手段。这里的关键原则是工人终止雇佣合同的自由,建议雇主不要规定工人在偿清培训成本之前不能终止合同。
● 审查工资记录是否有培训费用的扣减。
● 审查雇佣合同中关于培训机会及相关付款安排的条款。
● 找出在培训中受益的工人并同其交谈,确定他们是在何种条件下得到并参加了这种培训。
● 同管理层谈论关于培训政策和自由终止雇佣合同的相关事宜。审查培训和终止合同的政策。
人口贩运和强迫劳动
以就业为目的的移民和对移民工人的招聘
移民工人是否得到公平的对待,他们的工作条件是否与当地工人的相当?
是否有证据表明,移民工人或其家属受到向当局告发的威胁,由此被胁迫接受或维持雇佣?
工人是否被要求向雇主或中介支付费用而得到工作?
是否有证据表明工人在被雇佣时交纳了保证金?
如果国家法律允许向工人收取招聘费,工人是否有自由随时终止合同,而不受威胁被处以罚金?
工人是否掌握其私人证件(如出生证明、护照、工作许可、居留证或身份证) ?
是否有证据表明雇主扣留或没收工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工人出于安全或其他原因要求雇主保存其个人文件,工人可以随时要求要回这些文件吗?
雇主是否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导致胁迫和贩卖剥削劳工的恶劣条件和欺诈行为?
移民工人无论其法律地位如何,都应得到公平对待,且应享受与本地工人相当的工作条件。他们有权(在按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作出合理通知后)自愿和自由地接受和终止雇佣,而不受任何威胁。雇主应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导致胁迫和贩卖剥削劳工的恶劣条件和欺诈行为。非法移民工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应受到向当局告发的威胁,或以其它方式胁迫受雇。
禁止诸如没收或扣押工人身份文件的行为。但是,如果员工要求,雇主可提供安全地点存储这些文件,工人可随时自由存取。雇主也可以向工人提供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并开具“收据”列出交给雇主保管的文件清单。
● 考查移民工人的工作条件是否与本地员工相当。
● 审查工资记录,确保移民工人和本地员工具有同等的工资水平。
● 审查公司的政策和移民工人的合同,并考查接受和终止雇佣的相关条款。
● 询问移民工人是如何被招募的,他们是否向雇主或中介机构支付了费用或保证金。如果工人支付招聘费,考查他们是否可以自由终止合同。
● 如果工人要求管理人员为其保存身份文件,审查这些文件的保存地点,询问工人是否可以随时存取这些证件,并和管理人员或人力资源部人员谈论公司的政策和程序。询问工人在哪些条件下可获得他们的个人文件。
● 同管理人员探讨所采取的和移民工人有关的防止恶劣条件和欺诈行为的措施。
● 考查是否应特别注意土著人、部落人和/或移民工人的权利。交叉检查,移民工人的护照或任何合同文件是否被雇主以“安全保管”为由取走。
私营职业介绍机构和雇佣合同
是否有证据表明,委托私营职介机构的雇主,已采取措施监督这些机构并预防和强迫劳动及人口贩运相关的恶劣行为?
是否只委托那些经国家主管当局许可或认可的职介机构?
雇主是否能确保那些通过职业介绍机构聘用的工人没有支付招聘费用给职介机构?
给所有工人提供的书面雇佣合同是否使用他们容易理解的语言?
雇佣合同是否就工资、工作时间、终止雇佣的正当理由及其它与强迫劳动有关的问题明确了工人的的权利和责任?
招聘的有关费用和成本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向工人收取,而应该由公司或雇主承担。直接委托私营职介所招募工人的企业,应确保这些工人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加班及其他和防止强迫劳动有关的条件方面得到充分保护。
雇主应提供书面雇佣合同,使用所有工人容易理解的语言,并就工资、工作时间、终止雇佣的正当理由及其它与强迫劳动有关的问题
明确工人的权利和责任。
● 同那些通过私营职介机构招募的或职介机构直接雇佣的工人交谈,识别出移民工人并与其谈话,特别要问他们是在何种条件下被聘用的。
● 审查移民工人,及通过私营职介机构招募或职介机构直接雇佣的工人的雇佣合同。
● 考查这些职介机构所雇佣工人的雇佣条件,特别是有关工资支付,工作时间,超时,和其他相关问题。
● 审查工资单中是否存在原因不明的或非法的工资扣减。
● 同被委托的职介机构代表谈论招聘程序,审查有关的公司政策。
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
是否有证据表明儿童被置于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例如,债务束缚,强迫或强制劳动,奴役或出售及贩运儿童)?
儿童从事债役,奴役,强迫或强制劳动,以及所有形式的奴隶制和类似奴隶制的做法,比如出售和贩卖儿童,都是严格禁止的。雇主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消除这些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并设法确保他们委托的任何私营职介机构没有参与这些行为。
● 制定措施来鉴别工作场所中的童工,方法可以是采取有效的年龄估测技术和相互对照信息,这些信息来自于现场考察,对工人的询问,审查相关公司和工人档案,以及同管理人员谈话。
● 同跨部门具有代表性的工人交谈,讨论工作条件,特别是招聘,以确定是否具有防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的保障。要注意这壹话题的敏感性质,务必与那些妳认为可能是儿童的工人交谈。
● 同管理人员探讨有关童工劳动及其最恶劣形式的政策,审查这些政策,并询问关于防止在公司运作中和通过私营职介机构招聘或使用童工的具体措施。并讨论措施立即解救并保护所发现的处于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的儿童。
采取行动的指导
前言
强迫劳动和雇主
本分册概述了雇主在企业、行业和国家范围内打击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可采取的若干行动,以补充本套手册中的其它材料。本册的内容基于第壹分册中关于企业和雇主组织应该对这些问题采取行动的原因综述。
直到最近,强迫劳动都未被视为与企业和雇主组织有关的问题。强迫劳动更多地被认为是与专制国家和武装力量的侵犯人权行为有关,几乎没有涉及私营部门的作用和活动。可是最近几年,这壹观点开始转变。国际劳工组织的调查显示全球五分之四的强迫劳动案件都与私企有牵连。而由人口贩运所致的强迫劳动的确是影响所有国家、地区和经济部门的全球现象1。
强迫劳动是国际法和大多数国家法律都禁止的犯罪行为。任何企业如果被指控从这类剥削中获利,将不仅面临严重的名誉损害,而且面临昂贵的诉讼费用和刑事公诉。自然地,如今不论是在自身的还是供应链的业务中,都没有哪个企业能负担此类牵连带来的负面影响。
雇主和企业的作用
各行各业的雇主和商家都已采取壹些关键步骤。有些公司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如,行为守则)来明确禁止强迫劳动;有些则加入多方利益相关者倡议,如《联合国全球契约》 ;还有些签署了2006年的《雅典原则》 ,该原则给企业领导提供了防止和根除人口贩运的指导。这些都是重要的行动,但同时,日益增长的国际共识表明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如何使用本分册
本册的内容说明,可以从多方面采取行动。它为企业和雇主组织提供广泛的指导,并尽可能地标明与其它分册中提供的工具的联系。关于雇主可采取的实用步骤的补充讨论,可参看第六分册《采取行动的提示》 ,另外, 第壹分册《简介和概述》 里提供了深度阅读的建议和资料清单。并不是所有公司和雇主组织都要采取这里提到的所有行动。每个公司都不相同,每个组织都要制定其自己的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企业的行动和倡导
理解问题
公司要有效地处理强迫劳动,重要的是,管理阶层首先要理解强迫劳动是怎样定义的,以及它在公司和供应链中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公司的管理人员或企业主可能知道强迫劳动是违法的,可是也许不知道什么是强迫劳动,或强迫劳动与剥削或恶劣工作条件之间的区别。因此,重要的是先了解情况,以便提高认识。这种分析可以公司内部来做,也可请顾问或专家帮助。
什么是强迫劳动?
公司内所有相关职员都应对强迫劳动有清楚的理解,并知道其在国家法律中是怎样被定义的。明白这壹点以及相关的劳动法和刑法条款,有助于公司遵守法律。研究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公约中提供的国际定义也很有用(该公约摘录见第壹分册)。该定义被国际社会和各国所接受,即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壹切劳动或服务便是强迫劳动。
也可能您公司给其它公司供应产品或服务,而后者对强迫劳动有不同的定义,或以不同的准则及指标来审计强迫劳动。这会很让人费解,而且,企业社会责任组织给出的各种定义会加重这种混乱。为保证顺利持续地進入国际市场,最好不仅坚持守法,而且采取反映您的买家的最高要求的政策和做法。
强迫劳动的定义和解释可在第壹分册《简介和概述》 和第二分册《雇主常见弊端》 中找到。把这些册子分发给您的雇员,鼓励对该问题的广泛理解。
公司的状况
在增進了对强迫劳动的理解及考虑它可能怎样对公司构成危险后,下壹步该考察您自己和您供应链的业务现状。这可通过内部评估或“社会责任审计”来实现。该评估可判定在您的企业中是否存在强迫劳动,并可考虑到您企业中最可能存在风险的方面。
这类评估壹般每次会检查多个劳工权利问题。因此,重要的是,确保着重于强迫劳动的方面的评估是有效和全面的。请参见第四分册《守法评估清单和指南》 中就如何实行此类评估提供的具体建议。
采取有效的政策和策略
在公司的所有业务中严格禁止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可在这些问题的解决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制定包括了这些条例的有效的劳动权利政策是在企业壹级解决强迫劳动最重要的第壹步。
制定公司政策
近年来,壹种形式的劳动权利政策是企业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是规范企业行为的正式的原则声明,通常适用于供应商和分包商。
行为准则几乎总是关注多个问题,并非只是强迫劳动。它们在出口企业如制衣和纺织及农业特别普遍,但也存在于建筑公司,酒店和旅游业,矿业和其它行业。行为准则是企业可正式地(尽管是自愿地)承诺处理强迫劳动的壹种方式。
制定行为准则并不困难。如果企业决定这样做,有壹些组织可免费针对需要采取的步骤提供建议。
● 其中壹些步骤包括:
● 对企业及其合作伙伴進行壹次评估,以确定遵守国家法律和符合业界良好做法的程度;
● 成立壹个全公司的工作组来制定准则草案,表明企业禁止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承诺;
● 在企业内部组织对草案的商讨,然后咨询适当的外部合作伙伴或利益相关者;
● 修改和完成准则,并传达给所有相关的业务合作伙伴、商业协会、雇主组织、媒体,及其它利益相关者,包括工人及其代表。
可以在第三分册《反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 的框架下组织起草守则中有关强迫劳动的条款的讨论。您也可联系您所在地区的雇主组织或国际雇主组织以获取意见。其它倡议,如《联合国全球契约》 和总部设在美国的“企业社会责任” 组织,也可就企业社会责任和行为守则提供有用信息。
实施企业政策
制定行为准则或其它形式的劳动权利政策仅仅是第壹步。现在才是困难的部分:实施该政策,并保证企业及其供应商按照新出台的标准操作。
社会责任审计
企业实施其社会政策的方法之壹是進行企业层次的评估或社会责任审计。做壹次审计可帮助企业评定其遵守新规范的程度。或者更明确地说,审计可帮助企业鉴定在其自身的业务或其供应链中是否存在强迫劳动。审计越全面,越能更好的查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情况。
在第四分册《守法评估清单和指南》 中,提供了帮助企业实施强迫劳动审计的工具。该工具确定了社会责任审计的常用作法,并建议均衡使用四个主要的评估方法:
● 现场内外和工人面谈;
● 审查公司文件;
● 访谈管理人员;
● 检查工作场所。
这些措施壹齐采用可取得最大效果,但最终还是由公司来决定怎样進行评估。公司可能决定采用其它方法,或聘请顾问(如:第三方社会责任审计人员)。不论哪种方法,重要的是审计要既有效又可信。
企业层次的培训
公司也不妨就强迫劳动问题培训管理人员、监察人员和工人。其广泛目标在于确保更有效地执行准则,并使整个公司及其供应商更壹致地遵守准则。尤其是,培训能使关键职员有能力鉴别和预防强迫劳动,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纠正。
企业范围的培训有壹项起点原则,即培训不能只靠管理人员和企业主来完成;想要有效的解决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问题,企业中的其它成员,包括所有层次的工人,都应该参与。也许公司已具有对管理人员、监察人员和工人進行培训的经验,所以应该借鉴这些经验,并牢记以下几点:
● 听众: 确认培训内容丰富实用,并与听众的需要及知识水平相符合。
● 培训者: 您自己培训或委托当地专家。向您的雇主组织请教其专业知识。
● 地点: 考虑培训地点的优缺点,如:是在工作场所之内还是之外進行。
● 时间: 雇员很忙。安排壹个他们能出席的最佳时间。
● 方法: 考虑培训的方式,确保与会者积极参与。
关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培训可以单独進行,也可结合其它方案。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金融公司的联合项目组“更佳工作” 开发了壹套包含强迫劳动,并可调整满足企业不同需求的模块式培训方案。
社会报告
很多公司还希望与利益相关者及广大公众沟通他们的活动。方法之壹是通过互联网和公司的网站。另壹种方法是发表年度社会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使公司直接与投资人、买家、消费者及更广泛的民间社会“谈话”。
全球报告倡议是壹个由多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倡议计划,可以帮助公司做社会报告。该倡议计划开发了针对全球和具体部门的指导,介绍了公司在社会、人权和环保方面之表现的报告交流方式,同时,该倡议计划还在此过程中争取公司、工人组织和其它团体的参与。关于强迫劳动,全球报告倡议建议公司進行“扼要披露”,提议各公司:
● 指出哪些业务被确定为具有发生强迫劳动事件的较高风险;● 评论公司为消除此类恶劣行为所采取的措施。
联合国全球契约是另壹项要在此提及的倡议。它要求参与的公司准备壹份年度“進展通报”列出为落实公约十项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原则之壹即消除强迫和强制劳动。该通报应包括对实践活动的描述和对这些活动成果或预期成果的评价。全球契约还针对公司反强迫劳动的步骤提出建议。下面的方框中列出了在工作场所和社会层面采取行动的主要建议,这些建议是与国际劳工组织及其成员国协商制定的。
联合国全球契约:企业打击强迫劳动的策略
摘自:《联合国全球契约劳动原则:给企业的指导》,由全球契约劳动工作组编制
● 在工作场所坚持国家法律法规对强迫劳动的规定,当国家法律不足时,参考国际标准。
● 在公司内部的业务和与其它企业的业务往来中,确保给所有雇员提供雇佣合同,明确服务的条款和条件,雇佣的自愿性质,终止雇佣的自由(包括合理的程序)及可能与离职或停职相关的任何惩罚。
● 制定禁止要求工人给公司支付保证金的政策和程序。
● 鼓励管理人员酌情采取行动。
● 如果在公司影响范围内发现强迫劳动,提供将这类工人从工作场所解救的适当的服务。尽可能地帮助工人取得可行的选择。
● 在与其它企业的往来中做出应尽的努力。
在社会活动中
● 公司也不妨在可能的情况下为更广泛的社会努力做出贡献,消除强迫劳动和帮助从强迫劳动中解脱出来的工人找到自由选择的工作。
● 和其它公司,行业协会及雇主组织合作,制定全行业解决该问题的方法,并和商会,执法机构,劳动监察和其它部门搭建桥梁。
● 在当地,州或国家壹级的代表性雇主组织中建立或参加关于强迫劳动的工作组或委员会支持制定反强迫劳动的全国行动计划,作为在国家壹级打击强迫劳动的重要政策和体制机制的壹部分。
● 在公司的影响范围内,参加预防和让前强迫劳动受害者重新融入社会的计划,给他们提供技能发展和工作培训机会。
● 在可能的情况下,参加国家和国际计划,包括媒体宣传,并与当地和国家机构,工会及其它部门协调。
和其它部门合作
全球报告倡议和联合国全球契约是将公司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民间组织聚集起来的倡议。 很多公司都在争取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处理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问题。
例如,公司可能会选择参加壹个由雇主组织或企业群体发表的集体政策声明。多数情况下,这是同壹部门或行业的集体行动,共同制定行为准则以及相关社会责任审计程序。这让公司们有机会交换信息并共同发展良好行为。(关于雇主组织更多的作用,见接下来的第三章。)
公司也不妨直接与工人组织或其它民间社会团体合作。采取的形式也许是就协议或原则声明進行谈判,或让其共同参与执行公司的行为准则。最近几年,很多跨国企业和全球工会联盟签订了《国际框架协议》 。这些协议(适用于公司的全部业务,且往往也适用于供应商)涵盖了包括强迫劳动在内的各种问题。
公司也加入越来越多的多利益相关者倡议。这些组织为公司在制定政策,進行社会审计和采取透明度措施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交流平台,使其能得到民间社会的参与。多利益相关者倡议通常是全球性的,并且其试点项目、培训计划和其它活动也覆蓋全球。这类倡议的例子包括总部设在英国的道德贸易倡议和国际可可倡议。
工人组织和多利益相关者倡议的参与可带来很多好处,包括提供:
● 壹个地点,让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交流信息及良好行为;● 壹个机会,互相学习什么是可行的,什么不可行;● 壹个论坛,進行集体培训和能力建设;
● 壹个地方,来寻求解决强迫劳动复杂问题的关键技术难题。
与工会及非政府组织合作也可以在整顿中引入良好做法。与利益相关者合作可加强其参与,并为公司再提供壹个网络(雇主组织已提供了壹个网络),当公司需要進壹步的指导和帮助时,可向其求助。
雇主组织的作用
制定策略或行动计划
雇主组织要介入强迫劳动问题,关键的第壹步是制定壹项策略或行动计划。这能帮助雇主组织系统而持续地解决强迫劳动问题,并激发在对付最恶劣行为时的战略性思考。从策略着手还有助于雇主组织在行动中取得最大的影响。
策略不必是周密细致的计划。它应该能让雇主确定壹个目标及实现该目标的壹系列步骤。制定策略能使雇主认清可能面临的壹些问题,并为其提供思考解决方法的机会。同时,制定策略也为雇主建立了壹个影响公共政策的基础,并能進而为组织成员发展工具和资源。策略还能确定雇主可依赖的潜在合作伙伴。制定策略的重要壹环,是要意识到解决强迫劳动问题最好是共同合作而非单独行动。
确定目标
大多数雇主组织都已很精通如何就社会问题制定战略目标。这里所需要采用的程序类似于任何涉及解决关键政策问题的程序。可成立壹个小组来确定关键目标。由小组讨论制定出策略草案,然后与其它组织代表甚至组织成员共同商讨,解决技术和操作上的问题,包括所产生的费用。最后,進行内部审查,如果可能,可再咨询外部合作伙伴,進而最终确立策略。例如,外部咨询时可从国际雇主组织或国际劳工组织得到帮助。
确定目标
确定目标后,重要的是要考虑让其被“买進”,因为解决强迫劳动的策略要得到执行委员会的政治支持才能得以推進。这可能会涉及向委员会提交策略并根据其意见進行修改;或者,可以在开始制定策略时就寻求他们的积极参与。这壹过程可能会需要相当长时间。但这是策略长期成功所必行的壹步,其重要性不容低估。
您也许希望联系国际雇主组织或国际劳工组织的雇主行动办公室。两者都可就制定策略或行动计划提供信息,及促進和其它雇主组织的联系。
获取支持
以上提到的步骤其实描述的是制定策略的过程而不是内容。壹般来说,策略的内容是由组织自己决定的。但是,行动的建议可围绕三件事情:雇主组织在社会问题上的专业知识;他们已提供的服务的性质;及雇主作为劳动力市场中重要参与者的独特地位。行动的两个关键领域为:
● 为成员提供建议及提高意识;
● 采取行动时争取其它方面的参与。
提供建议及提高意识
提供建议及提高意识是雇主组织的主要职能之壹。在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问题上也不例外。这些问题对雇主来说也许是复杂而混乱的,而且可能会被错误理解或与其它概念相混淆。比如,管理人员也许根本不知道债务束缚或胁迫是指什么。因此,所有雇主组织主要的出发点是要为其成员提供信息和建议。
建立联络点
作为总体战略的壹部分,雇主组织可指定壹名工作人员作为强迫劳动问题的联络人。可能的话,该人员最好具备相关知识。不过,这并非必不可少,被指定的联络人可随着时间推移而发展专业知识。联络人可能是全职负责强迫劳动问题的,但也可能该问题只是其职责“组合”的壹部分。这里的关键是当您的成员需要咨询或寻求帮助时,他们能在组织中找到壹个人。
联络人的职责之壹是把信息传播给您的成员。就基本而言,企业想要了解劳动法及刑法的相关条款。提供这些副本或准备简要立法总结可能是壹个有用的起点。更广泛地说,本套手册内也可找到信息,提供第二分册《雇主常见弊端》 的复印件也可能会有帮助。
本材料的好处是它以“易于阅读”的格式提供简明的信息。
您的雇主组织也可能考虑提供国际买家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强迫劳动(连同国际劳工组织的其它核心劳动原则)是企业社会责任计划的中心部分,而且买家的期望在迅速增长。供应商也越来越需要证明在其自身或其分包商的业务中没有强迫劳动。因此,雇主组织的作用很重要,它可为其成员提供有关国际买家和消费市场态度和期望变化的信息。
除了提供信息之外,您的组织还可为成员提供打击强迫劳动的建议。这可通过妳的联络人单对单進行,也可通过您的组织来促進成员间意见的交流。您提供的意见可依照前壹章节中概述的建议。您也许还想参考第六分册《采取行动的提示》 。对在企业层次参与、补救和建立合作关系的指导,也许对您的成员特别有用。
交换意见的另壹种方式是促進组织成员间的交流。公司之间可以相互学到很多东西,而您的组织不妨去记录并传播良好行为的案例。为了让更多的雇主得到启发,也可以请“行为良好”的公司在研讨会或雇主发起的其它活动中介绍他们的策略和方案。
关于公司就强迫劳动问题采取实际措施的案例,请参见第七分册《良好做法的案例分析》 。请记住,组织成员的认识水平可能差异很大;因此,在为其提供信息和建议时,要清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认识水平。
提高认识
组织成员的认识水平及其解决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问题的能力是在制定策略时需要考虑的壹个重要因素。如果问题对组织成员来说相对较新,或以前做过的相关工作很少,您也许或多或少要“从零开始”。反之,如果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在媒体上经常讨论,且组织成员已有相当水平的了解,这可能会让联络人介入的起点较高。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壹个结构清晰的分享信息和提高认识的方法是安排全国性的强迫劳动研讨会或讲座。这能鼓励您的组织与成员间,及成员相互之间的对话。可以争取其它利益相关者的支持来组织这类活动,而不必花费过多。不过,重要的是要有壹套明确的目标和优先事项。应事先考虑会议的预期成果,以确保活动成功而有意义。
下边是壹个这类会议的实例:
“企业参与:解决强迫劳动问题”由美国国际商业理事会,美国商会和国际雇主组织赞助的会议
2008年2月,可口可乐公司在其位于亚特兰大的美国总部主办了壹次以“企业参与:解决强迫劳动问题”为主题的会议。参会的有80名来自各雇主组织和公司的代表,以及来自美国劳工部和国务院、各民间社会组织及国际劳工组织的官员。与会者共同交流了打击强迫劳动的经验和知识。
随着在发展中国家市场投资和采购的增加,涉及强迫劳动的商业风险也随之增加。目前,民间社会团体和人权团体往往在更广泛的关于人口贩运和童工问题的争论中密切关注强迫劳动问题。该问题因此成为壹个重要风险,企业需立即注意。
该会议为期壹天,旨在探讨这些问题,重点放在企业独立的及与他人合作的工作经验上。会议讨论了企业在解决强迫劳动问题时面临的挑战,并描述了公司回应这些挑战的方式 。与会者讨论了的壹些问题包括:
● 政府在解决强迫劳动问题方面的作用;
● 明确的指导及最佳做法的实例的需要;
● 在职介机构中防止恶劣行为的需要;
● 对强迫劳动進行国家和行业部门层面的战略定位的需要;● 社会责任审计的作用和可靠监测系统的发展。
最后,请您考虑以这里的资料为指导,编写打击强迫劳动的手册。翻译相关的分册,并补充您所涉及的国家和具体部门的信息。采用第七分册中的案例分析,或您自己搜集准备案例。当您准备材料时,请确保目的清晰并针对目标读者,同时手册要尽可能实用。您可以考虑在手册编写项目的策划阶段让壹些成员参与,并就技术或政治问题咨询国际雇主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
采取行动时争取其它方面的参与
上壹部分建议雇主组织发挥中心作用,为成员解决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问题提供信息和建议。 但是,雇主也许希望在提高认识之外,还能更多地参与运作。
在很多情况下,这类参与不会是某壹个雇主单枪匹马的行动;而是与其它组织合作完成,如政府,国家或国际非政府组织,联合国的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国际雇主组织和/或各工人组织。资金筹措和活动管理可能会在整个合作关系中進行分配;但有壹些活动是雇主可以领导的,因为雇主具有劳动力市场参与者的独特地位。
与政府合作
政府在消除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中起关键作用。与不同政府机构合作能使雇主组织有效地就诸如劳工和移民等公共政策问题展开游说。
作为关键的第壹步,雇主组织应参与所有批准相关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公约的谈判。雇主组织还应参与国家相关立法,及劳动法与刑法的任何修改变动。以这种方式让政府参与,可保证在整个谈判中雇主的观点得以表达。雇主组织也可以请政府参与劳动监察,因为其涉及强迫劳动。他们也许希望就有关技术问题游说劳动部,如促進劳动监察并使监察更有成效和效率。在强迫劳动风险被鉴定为特别普遍的行业中行业协会可能也希望这样做。
与工人组织及其它合作
和政府合作时,雇主组织也可能会与工人组织合作讨论上述问题。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相对于政府发挥着相似的作用,都在公共政策问题上代表各自立场。
但是,在立法改革或政策制定之外,雇主组织不妨也争取工人的参与。例如,雇主可能想牵头让工人参与在行业部门壹级制定壹份消除强迫劳动的联合声明。有例证表明,行业协会可与全球工会联盟進行有效合作,制定并执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2。
非政府组织在此也可能会很重要。这些广泛而多样的团体,有些是国际性的,其它则是国家甚至地区性的。不论如何,非政府组织在多利益相关者倡议中正起著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雇主及其代表可能希望争取非政府组织更多的直接参与。在此情况下,建议雇主最好在建立此类联盟时,明确其目标和责任。
采取行动防止和保护
由上可知,雇主组织所处的有利地位使其可以给成员提供建议,可以在提高认识的活动中发挥作用,还可以与政府及其它参与者進行对话。这些活动都很重要。其实,雇主组织也可以加入到通过预防和保护行动来反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项目中。如此,雇主组织可涉足以下几个层次:
● 自己采取主动行动;
● 加入其它方面发起的主动行动;
● 支持采取行动的组织成员。
雇主组织,特别是在该问题上具有专业知识的雇主组织,可为下级联合会提供建议和信息,并帮助后者進入网络,接触赞助者或潜在合作伙伴。此外,雇主组织也不妨传播其它面临相似问题的成员所采取的良好行为的信息。
凭借其代表企业的作用,雇主组织可以制定或加入帮助前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受害者恢复及重新融合的方案。他们可在安置就业或学徒计划中起带头作用,并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发展的机会。这些方案都有防止和保护的双重作用:既可给工人提供创收机会并帮助其重新融入;又可作为壹种防止工人被再次贩运或又成为强迫劳动剥削的目标的机制。
无论采取什么做法,雇主组织都需要考虑资金和工作人员的时间安排问题。发起或加入这类计划需要时间和资源。有三个主要的资金来源:
● 使用已有的内部资金;
● 重新分配工作人员的时间;
● 外部资金,特别是来自双边赞助者和联合国机构的。
考虑使用内部资金作筹备活动,同时寻找外部赞助者作更大范围的工作。但是,要考虑制定可持续的筹资安排,以免组织依赖赞助者,壹旦赞助者终止参与,将有可能中断良好举措。
采取行动的提示
前言
本分册为那些致力于反强迫劳动及人口贩运的企业和雇主组织提供了包含具体而实用的措施的壹系列行动提示。它补充了这套手册的第五分册,并以壹种易学易行的公式提供了反强迫劳动的具体措施。
并不是说,企业和雇主组织能够采取这里所建议的壹切措施。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同,并且每个组织都有其自身的途径来解决其成员的需要。但是,本分册所提供的这些措施都很直接,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它所需要的仅仅是时间、精力及有效且持续的参与。为此,本分册提供了大量的采取行动的实用步骤。
这些行动提示将阐述以下重要的话题:强迫劳动,监狱劳动,债役及奴役劳动,胁迫就业,强迫加班,及人口贩运强迫劳动。它们可以作为人力资源或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人员的参考资料,或者作为宣传材料,如以海报的形式展示在办公室或工作场所。它们于雇主组织也可有很大的用处,如在培训中使用,或作为会议的参考指南。
反对强迫劳动
采取行动的提示
● 建立壹套清晰透明的公司制度,阐明防止强迫劳动的措施。明确这壹制度对公司所有的产品销售及原料供应链上的的相关企业都适用,并对该制度的贯彻实施状况進行报告。
● 实施招聘及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例如关于工资、工时及就业合同),把强迫劳动风险减至最低。
● 监督您的供应商及分包商,对社会审计员、评估专员、人力资源部门经理及其他监督人员提供关于强迫劳动知识的培训。
● 与其他公司、行业协会、及雇主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商讨制定对全行业都适用的反强迫劳动的方法。
● 与利益相关者保持沟通,包括工会、执法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
● 采取防范措施预防人口贩运,提高对非法移民可能承受的脆弱及伤害的认识。
● 发起或参与针对强迫劳动及人口贩运受害者的重返方案,给他们提供技能开发和工作培训的机会。
采取行动的好处
● 明确的政策和方案的实施能够向买家、投资者、工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发出壹种积极的信号。对政策实施情况的报告能够提升品牌形象和公司声誉。
● 全行业的及多利益相关者的行动能够有效汇集集体资源、技术及知识,以壹种广泛及系统的方式解决强迫劳动的问题。
● 采取措施防止人口贩运及帮助强迫劳动的受害者重返,能够对地方及国际劳动市场产生积极作用。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召集壹个工作组,制定公司的反强迫劳动的政策,包括关于实施及报告的相关规定。建立壹个雇主与雇员双方参与的企业级委员会来负责这壹问题。
● 建立壹个企业和/或工作场所级别的投诉机制,该机制必须是匿名的、保密的,及对工人来说是容易使用的。
● 就如何监督供应商及分包商以保证其行为良好,咨询您的雇主组织及同行业成员,召集壹个工作组来制定有效的政策和程序。
● 于地方、州/省、或者全国范围内,在您具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中,建立或参与壹个关于强迫劳动的工作组或委员会。
● 把支持建立壹个打击强迫劳动的雇主全国行动计划,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打击强迫劳动的重要政策及企业机制的壹部分。
反对滥用监狱劳动
采取行动的提示
● 如果您直接雇佣服刑人员作为工人,或者与监狱签订分包合同,请确认这些工作是在自愿基础上实施的。服刑人员不应该被强迫劳动。
● 确保服刑人员提供过正式的最好是书面的同意工作的文件。
● 给服刑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职业健康及安全标准应和常规工人所享受的相当。
● 对服刑人员的工资只做合法的扣减,如食物和住宿。
采取行动的好处
● 壹些政府可能会对由服刑人员生产的产品采取進口限制。避免或规范使用服刑人员可能会减少面临進口限制的风险。
● 采取这类措施将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风险,并且帮助您的公司避免因为滥用监狱劳工而可能遭受的名誉损失。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当服刑人员同意工作时,让他们签署壹份标准化的书面同意表。在这张表上,需提供工资及工作条件的信息,以便让他们能够充分了解情况,自由决定是否同意工作。
● 给工人提供壹份明确、详细的工资单,其内容应包括工时、工资以及任何合法的食物及住宿扣减。
● 确定相关行业或职业团体中常规工人的工资水平,并给服刑人员提供相当的工资。
● 会见监狱当局,包括监狱监管人员,共同商讨雇佣政策和做法。如果可能的话,当面告之服刑人员其工作条件,以此确定他们是否是在自愿情况下同意工作的。
反对债务束缚及压迫劳工
采取行动的提示
● 通过人力资源政策,防止工人面临债务束缚的风险。
● 雇佣新员工时,不要求他们付保证金。
● 给员工预支工资或者贷款要持谨慎态度,如果您这样做了,请确保他们不觉得需要被迫工作来偿还贷款。
● 了解国家法律和条例。如果您减扣工人工资,确认减扣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 确认您的合同明确了雇佣条款及条件等信息,并使用工人能够理解的语言。
● 如果您通过私人职业介绍在国际范围内招聘工人,确认工人没有为此支付额外招聘费用。
采取行动的好处
● 采用上述的良好做法将会帮助您的公司避免出现债务束缚等行为。
● 采取措施谨慎选择并监督您使用的私人职业介绍所,能够减少您公司中的工人面临不道德招聘和遭受类似强迫劳动的风险。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为防止员工负债并感到被强迫劳动的风险,定期、及时和直接地支付工人工资;或与他们约定,把工资汇到他们银行账户上。
● 建立壹套标准化的工资单和支付工资系统,提供明确的关于工时、工资率以及合法扣减(如果有的话)的信息,以防止因误算工资而可能给工人及您的企业带来的风险。
● 在您对工人工资進行扣减时,确保其实得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
● 与新员工尤其是移民工人面谈,询问他们受雇时是否支付了招聘费。有关情况也可直接与招聘中介确认。
● 如果您给员工预支工资或提供贷款,请确认他们有能力在合理的时间内偿还。(比如,减小贷款额,减低贷款利率或缩短分期付款期限)
● 确认您的雇佣合同中包括工资、工资扣减,中止雇佣条件,以及其他与防止债务束缚相关问题的条款。
反对胁迫就业
采取行动的提示
● 制定壹套严格的政策防止胁迫就业,对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進行与其职责相对应的培训,并且明确他们在这壹政策下所承担的责任。
● 通过招聘及人力资源管理办法,防止导致胁迫就业的情况发生。
● 采取适当措施将工资偿付方面的胁迫就业风险减至最低。避免拒付或延付工资,以避免将工人约束于雇佣关系。
● 依照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做出合理期限的通知后,所有工人都能够随时自由终止雇佣关系。
● 不要没收或强迫工人交出私人证件。但若工人要求,可采取措施给他们提供壹个安全和有保障的地方来存放贵重物品。
● 不要使用恶劣行为或者威胁来胁迫移民工人工作,例如,以向当局告发作为威胁。
● 对以下行为“零容忍”:身体暴力,在工作场所或住处监禁或限制工人自由,性暴力,剥夺食物、住所或其它生活必需品,以及辱骂和威胁。
采取行动的好处
●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确保工人自由工作。这是受国际法和大多数国家法律保护的壹项基本人权。
● 具备壹个明确有效的防范胁迫就业的政策,以及对经理、主管以及其他相关职员的培训,都有助于对买家、投资者,工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发出壹个积极的信号。
● 如果被指控在产品生产或服务中使用强迫或胁迫劳动,某些国家可能禁止这些产品或者服务進口。公司或者行业采取预防措施有助于您的产品或者服务顺利進入国际市场。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成立壹个委员会,起草关于防止胁迫就业的公司政策,并咨询您的雇主组织的代表以获得建议及技术支持。
● 定期对经理、主管及工人進行关于胁迫就业的正确与错误做法的培训。
● 如员工要求(比如,出于安全或其它原因),应提供壹个安全的地方寄存他们的私人证件,例如壹个保险柜或保险箱。确保您的员工知道它在哪里,且可根据需要随时自由存取。给员工提供他们私人证件的影印件,并在您的管理或监督团队中任命壹名“联络”人员。
● 如果对您的员工提供贷款或者预支工资,请确保不会让他们处于“有风险”的状态:减小贷款额,使用更短的分期付款期限,以及降低贷款利率。
● 员工就业时,不要求他们付保证金。
● 为所有的员工准备书面的雇佣合同,使用他们能够理解的语言,确定他们关于工资支付、加班及其他与防止强迫劳动相关的权利。
反对强迫加班
采取行动的提示
● 了解并尊重关于工作时间和加班的国家法律法规。如果适用,请遵守您公司或行业内的集体谈判协议的条款。
● 制定壹项公司政策,明确规定只有在自愿的情况下才允许加班。对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及主管人员進行该政策方面的培训。
● 和您的员工对加班事宜進行协商,而不要强迫他们加班。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和条件下,取得他们的同意后再進行加班。
● 不要对不愿意加班的员工施以威胁。
● 如果为了及时交货而定期加班,要提前计划并提前与员工商讨。
● 解决导致持续加班的根源问题:比如,与您的买家商谈关于生产要求及截止日期的相关问题。
采取行动的好处
● 与员工商讨加班并确保取得他们的同意有助于保证加班是在自愿情况下進行的。
● 拥有壹项全公司范围内的关于工时及加班的政策,以及对监督人员和管理人员進行相关培训,都有助于减少滥用劳动力的潜在危险。
● 与买家协商有助于增加共识,有利于加强买家与卖家之间的关系,并有利于巩固长久的贸易关系。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滥用劳动力的情况发生。
● 这类良好做法有助于避免您的公司及所在行业受到名誉损失的风险。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成立壹个联合职工管理委员会(如有工会,应包括工会代表),并且与雇员商讨加班问题。对在生产高峰期可能需要的加班,提前通知并取得他们的同意。
● 向新员工讲解加班问题,并确保他们理解法律及相关的公司政策。
● 让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监督人员及工人了解关于加班的信息,向他们明确什么是法律允许和不允许的。分发公司政策的副本,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理解有关规定。确定并奖励良好做法。
● 定期与买家磋商关于交货时间及其他生产要求的事项,这些事项可能导致工时问题,从而造成包括强迫加班在内的滥用劳动力。
反对人口贩运
采取行动的提示
● 采取措施保护移民工人,以免将他们置于更容易遭受强迫劳动及贩运的境地。
● 不要没收或者强制工人交出私人证件。但若员工要求(例如出于安全原因),可制定保管该类文件的政策和程序,防止滥用。
● 如果您通过私人职业介绍所来招聘员工,确认该中介的运营是否符合较高的道德标准。选择那些不向工人收费的中介。
● 不要以向当局告发来威胁非法移民工人。
● 如果您对您的员工提供住宿,确保他们在工作时间之外的行动不受限制。
● 如果您的公司委托职业介绍所,该职介所要同意承担遵守法律及相关共同协议的责任。
● 在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通过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培训机会,来参与针对人口贩运受害者的预防及重返计划。
● 在可能的情况下,参与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反人口贩运行动,包括媒体宣传,并与当地及全国的政府当局、工人联合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進行协作。
采取行动的好处
● 对职业介绍所的招聘行为進行监督有助于确定最负声誉和最有道德的机构。如此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您的公司与人口贩运相牵连的风险。
● 制定关于文件保留及招聘费用的良好政策及规则,能确保未将员工置于易受到恶劣对待及胁迫的状况。
● 与政府、执法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進行合作能够确保反人口贩运措施更有效持久。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与通过职业介绍所招聘進来的新员工交谈,确定他们是在何种情况下被招募的,以及他们是否支付了招聘费用。
● 如果员工要求(比如,出于安全原因),提供壹个安全的地方寄存他们的私人文件,例如安全箱或保险柜。确保您的员工知道它在哪里,且可根据需要随时自由存取。并且在您的监督团队中,任命壹名“联络”人员。
● 给员工提供他们的证件的影印本,并告之所有工人所有该类措施。
● 对经理、人力资源部门人员、监督人员、社会审计人员和工人進行鉴别和防止人口贩运的培训。与他们探讨关于身份文件、移民工人、工资偿付及其他问题的好与坏的做法。
● 在与私人职业介绍所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它。并与其代表探讨关于招聘费用及其他招聘事项政策。
● 与行业中其他公司進行会谈,建立合作网络,并且利用这些网络来交流信息及采取行动的想法。充分利用您的雇主组织以及国际雇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
● 提供清晰简洁,使用员工易懂的语言编写的雇佣合同,对工资偿付、加班及对身份文件扣留等相关雇佣条件做出明确阐述。
良好做法的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
弊端
据估计,如今大约有2.5万巴西工人在类似奴隶制的条件下工作。他们中大部分人是因债务束缚而被困在亚马逊地区的营地中。他们在那里工作并且被迫支付交通、食物、住宿及工具费用。虽然壹般来讲工人是自愿接受雇佣的,但 “家托斯”(职业介绍所)实际上是通过承诺高薪、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来劝诱工人加入营地的。壹旦被雇佣,工人们就发现因为欠债和遭受人身暴力的威胁,他们无法自由离开。
在这种状况下被迫工作的工人被剥夺了离开雇主的可能性,因为他们的债务在增加并且在工作营地有武装警卫的巡逻。壹旦抵达目的地,工人的工作登记卡就被没收了。这使他们无法像在正规经济部门中那样,获得被保护的权利和福利。工人们的工作时间很长并且往往长期得不到工资。有证词指出,工人因为害怕丧失所有的工资收入而不愿索取未支付的工资。
2006年底,几篇重大新闻报道都关注了欧洲、日本及美国的主要汽车制造商的供应链中使用强迫劳动的问题。在巴西,强迫劳动多发于为主要生铁出口商提供木炭的“木炭营”中。虽然这在巴西使用强迫劳动的生产活动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但是大约90%用来自这种营地的木炭产出的生铁都出口到了美国。
近年来,巴西政府采取了壹系列重要措施打击强迫劳动,其中有许多是与商界合作的。1995年,政府成立了壹个“特别巡回监察组”(Grupo Especial de Fiscaliza??o Móvel)来调查及突袭那些被指控使用强迫劳动的营地。政府还持有壹份“肮脏名单”,登记那些被发现使用奴隶劳动的企业和公司。截止到2008年年中,该名单记录的个人及实体超过200个,主要在畜牧业,其次是木炭业和制糖业。
2005年5月,巴西商界和与民间社会团体壹起,发布了《消除奴隶劳动全国联盟》。到目前为止,超过180家公司和社团,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工业及金融团体,都签署了该联盟。在后续机制中,由壹个“社会观察所”来监督联盟单位对该条约的执行并将良好做法归档。
企业对该弊端的反应
巴西公司的集体行动
巴西生铁制造行业协会致力于消除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从2004年起,公民木炭所(CCI)就陆续派遣劳动监察员到木炭营作遵纪评估,并分发1999年制定的行业行为准则。壹旦发现违纪供应商,立即吊销其执照,并且行业协会成员因此终止与其业务往来。公民木炭所也拟定了壹份“肮脏名单”作为政府已开展工作的补充。此外,2004年8月,巴西14家生铁制造公司签署了壹项联合承诺书来终止木炭生产中的奴隶劳动。
巴西公司的单独行动
2007年9月,壹家业内领头的铁矿石生产商宣布,将不再把铁矿出售给那些从使用奴隶劳工的木炭营购买木炭的生铁公司。该生产商要求其客户证明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牵涉使用强迫劳动,并为此对其中的10家進行了私人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该生产商暂停对7家客户進行供货,原因是后者在强迫劳动及环境问题方面有严重违反行为。该生产商随后单方面终止了与其中4家客户的合同。然而,在采取这项行动时,该生产商不得不谨慎行事,以免触犯反托拉斯监管机构,因其是巴西该地区唯壹的铁矿石生产商。
壹家巴西生铁制造公司认为,强迫劳动与亚马逊地区的森林砍伐是有直接联系的。该公司表示,生铁制造商之所以从非法木炭营购买木炭,是因为否则的话,使用烧林技术,则要再花几十年才能又种出足够多的树木来生产等量的木炭。该公司用自己的员工从自己拥有的案树林生产需要的木材。
美国公司的集体行动
2006年12月4日,壹篇新闻报道,五大汽车制造公司,就如何避免购买使用强迫劳动的原材料,正联合向其供应商提供集体培训。该倡议从2005年10月起是由汽车工业行动集团(AIGA)负责协调的,然后从2006年12月起,改由“企业社会责任机构”(BSR1)接管。该项倡议的最初项目包括,针对包括强迫劳动在内的多个工作条件问题,发表联合声明表达行业共同的意见。
美国公司的单独行动
2006年底,布隆伯格杂志的封面故事以及其他媒体都对美国汽车制造行业中使用奴隶劳动進行了报道,作为回应,各公司相继采取了壹系列措施,包括:
● 立即停止从巴西進口使用奴隶劳动制造的生铁,● 要求供应商证明其生铁生产没有使用奴隶劳动,并停止与无法证明的供应商的生意往来。
从该弊端中得到的初步教训
很显然,为彻底消除主要汽车制造商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而進行更大规模合作的空间依然存在。从CCI(公民木炭所)的尝试以及AIAG(汽车工业行动集团)的倡议中可见,進展是有的,比如公司有了共同解决此问题的意愿。此外,有公司停止对以使用奴隶劳工生产的木炭为原料的生铁制造商供应铁矿石,这也是正确的壹步。然而,在政府层面上还有更大的合作空间,以确保为阻止或抵制个别供应商而采取的措施不违反反托拉斯规定。而且,对于那些有意打破其供应链中长期存在的使用强迫劳动局面的美国公司,政府可以提供進壹步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还有,大多数卷入此次争议的公司都是在行业中举足轻重的。对于小公司来说,应对这些问题的资源更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由行业机构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能取得特别显著的成果。
可用木材是壹个不容低估的重要问题。用焦炭代替木炭来生产生铁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然而,这会增加成本,因此可能需要对生铁制造商提供财政援助。
由巴西政府“特别巡回监察组”对木炭营進行审计和监督,并辅佐于可迅速审结,解救工人的流动法庭,这种做法是值得鼓励的。在巡回监察组、公民木炭所的监察员、美国及巴西的钢铁生产企业之间似乎还有合作的空间。
目前尚不清楚是哪些经济实体在经营使用强迫劳工的木炭营。然而,在木炭营和生铁制造商之间似乎有明显的互通互联的关系。在木炭营被巡回监察员关闭的情况下,生铁制造商(即该木炭营的买家)应连带偿付该营地工人的工资。
案例分析2
弊端
本案例侧重于对中国工厂中强迫劳动的指控,及壹家重要的美国电子公司对此采取的反应和措施。事件中的工厂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公司,且都为美国的跨国公司装配零部件。其中有壹家工厂尤其受到媒体的强烈谴责。
关于工作条件的描述包括:工人被迫长时间工作,居住在拥挤狭窄的宿舍,被迫支付食宿费用,以及被禁止离开工厂。此外,还有指控揭露,在某些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有使用童工的现象,以及使用包括长时间罚站在内的纪律处分。这些指控最初出现在壹份互联网上找不到的报告中,但是该报告里壹些反映工厂环境的照片,随后被国际新闻媒体转载了。英国壹家报纸最初报导了此事,很快,中国的壹家商业日报也跟進了。
企业对该弊端的反应
与此事有关的美国公司在上述指控出现的3天内做出了声明。声明指出,公司正在采取措施调查情况,并将严肃对待这些指控。
该美国公司采取行动,通过多方走访工厂及访问工人来调查指控。在媒体最初对此事進行报道的6个星期内,该公司在其网站上发表了壹篇报告。报告中,公司称其派遣了壹个由人力资源部、业务和法律部员工组成的审计小组到相关工厂,而且搜集到的证据是与很多来源于员工、管理人员及员工记录的信息交叉核对过的。该报告同时指出,对强迫劳动進行审计时,也检查了保密记录以查找是否有伪造的身份证明文件。报告接着总结了所发现的,包括工作和居住环境、报酬、超时工作以及工人待遇等问题。
尽管公司的报告称没有强迫劳动及童工的证据,但它公布了观察结果,公司行为准则中明确的每周最长工作时间已被超出。该公司称,基于此发现,其供应商正在改变政策来保证遵守每周加班时限的规定。此外,该公司指出,宿舍设施需要改善,但其供应商正在申请更多的土地来建造進壹步的设施。
据称,事件中的供应商对其客户敞开大门,并为审计工作提供便利。值得注意的是,该供应商在其行业中是壹家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并且近年来发展很快。据称,该供应商很满意美国公司的报告澄清了对其工厂中工作条件的指控,并声称由于此事的发生,使其考虑比以前更加开放其业务。
有趣的是,企业与人权资源中心2的政策是要求被指控侵犯人权的公司做出回应,但在该案例中,中心在公司做出回应之前就已在其对该案的总结中记录为已解决。这是唯壹出现这个标注的案例。
从该弊端中得到的初步教训
事件中的美国公司使用了中国工厂所有雇员中大约15%的雇员。壹些其他主要的高端电子品牌公司也同样使用着该工厂,但这些公司对该事件的反应却鲜有提及。尽管涉及的员工所占比例不高,但该中国工厂没有对美国公司的审计進行限制。
报道同时还强调了《电子行业行为准则》,作为壹个专门部门的工具和倡议,其下汇集了该行业中超过40(截止到2008年9月)家公司。该倡议旨在改善行业供应链中的工作条件。当本案例被报道时,这家中国的供应商是 EICC(电子行业行为准则)成员,而该美国公司还不是。但是,在其审计和调查结果的详尽报告中,该美国公司表示,也会加入电子行业行为准则。
在美国公司的报告发表后不久,壹个与此事件有关的人权问题
引起了国际媒体高度关注,因其牵涉到在英国和中国媒体中最初对该事件進行报道的记者们。该分包商的壹个中国全资子公司起诉记者们的个人行为构成诽谤。这场官司索要巨额赔偿,且法庭壹受理此案,就将记者们的资产冻结了。事件中的报社力撑其记者并对诉讼表示谴责。随后维护新闻自由的非政府组织要求中国供应商及美国公司采取行动撤案。美国公司称,他们正在幕后努力帮助解决这壹问题。此后不久该诉讼撤销。
本案例证明,通过迅速行动和全面反应,该公司平息了对其重要产品生产中的特殊工作条件问题的关注。此外,当该事件转为敏感的关于新闻自由的政治话题时,似乎该公司已做好准备继续参与其中。不过,该案例突出了在存在大量外包业务时,保障公司制度得到遵守的困难性。该美国公司加入电子行业行为准则的决定再次表明,与同行业中其他面临相似的行业特有困难的公司协作具有更大的价值。
案例分析3
弊端
自2000年,约旦与美国签订《约旦-美国自由贸易协定(FTA)》
后,约旦就从该优惠贸易协定中受益颇多。该协定旨在确保两国都坚持包括禁止强迫劳动在内的国际劳工组织标准。结果,当对约旦的工厂中工作条件進行全面而直接的调查时,与这两国的政府和公司都涉及其中。
2006年5月,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NLC)检查了全约旦为美国公司生产产品的纺织厂的工作条件后3,就该问题发表了壹份极具批评性的报告。调查的对象是合格工业区(QIZ)内享有优惠途径進入美国市场的工厂。
截止到2006年7月,约旦的13个合格工业区中共有110多家公司,54,000多名员工。美国驻约旦商会称,这些合格工业区的工厂中,有66%的外籍工人,这些被称为“客籍工人”的员工来自中国、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及印度。尽管这些合格工业区的初衷是鼓励国外直接投资并为当地人口创造就业机会,但被调查的这些工厂却主要依靠移民劳动力。
全国劳工委员会报告对恶劣工作条件進行了深入调查,包括人身和性虐待,缺乏薪酬,食物和水不足,及恶劣的居住条件等。客籍工人在其国内被要求支付壹大笔钱来得到这些工作,但是在约旦,他们只挣得所承诺薪酬的壹小部分,有些甚至很久都没领过工资。此外,据报道,刚到工厂,工人的护照就被没收了;并且,当他们投诉没有工资时,曾有工人被强制驱逐回国,面临其无法偿还的债务。这些工人壹方面无法取回护照;另壹方面,若投诉,又会招致被遣送回国、监禁、殴打以及剥夺食物和水的危险。从而,他们被困在约旦,并且其在原籍国的债务也因大笔利息而越积越多。
而且,根据约旦的法律规定,非约旦公民,即使拥有在合格工业区工作的工作许可证,也被禁止加入任何工会,因此这些客籍工人无处求援。
在上述问题曝光后不久,约旦政府做出了回应,劳工部的监察小组与印度、中国及斯里兰卡的使馆代表们共同巡视了4个合格工业区以调查这些指控。壹些处罚相继作出,壹部分工厂被查封。
企业对该弊端的反应
集体行动
2006年9月21日 , 美 国 劳 工 联 合 会 和 产 业 工 会 联 合 会(AFL-CIO)与全国纺织协会(NTA),对美国政府提交了联合投诉,要求援引约旦-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的争端解决程序来处理约旦对工人权利的“严重”侵犯。该投诉指控约旦违反了其尊重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劳动标准及有效地执行约旦劳工法的承诺。这开了企业组织在贸易协定下提交关于工人权利案件的先例。
个体反应
各公司对于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报告的直接回应如下:
壹家公司称其没有直接与工厂合作,而是与供应商合作,并且希望所有的供应商和工厂都能遵守当地法律和自定的标准。该公司澄清道,在名单中的5个工厂中,它只与其中壹个進行了合作,且即将跟進对相关供应商進行监督与密切合作。该公司还称,已决心采取纠正行动。
另壹家服装公司称,其中壹个问题工厂从壹个得到认可的机构处搞到了壹份有效证明。在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的报告发表后,该公司自己進行了调查并且发现,壹些报告中的问题依然存在。该公司表示,曾试图鼓励该工厂采取纠正行为,但同时也指出,其订货量不超过该工厂生产能力的1%。進而,该公司得出结论“因此我们对于这家工厂是没有任何(决策)影响力或谈判能力的”。由于这些发现及工厂的不配合,该公司决定不再向其订货。
壹家销售公司的回应中强调了2006年9月其内部审计员進行的现场审计,接着于2006年10月的第二次巡访发现情况有所改進。该公司还注意到,与员工的谈话也证明状况的确有所改進。该公司还表达了其担心:如果简单地停止与某个工厂合作,公司将在要求实际改進的谈判中失去影响力。但是,该公司特别指出,若“工厂的违规行为令人震惊,如存在监狱劳工,(它)会立即终止与该供应商的业务。”该公司最终称,将与约旦政府、其他零售商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壹起采取集体行动来应对该问题。
从该弊端中得到的初步教训
很明显,虽然该案例的主要当事人是约旦以及美国政府,但是牵涉到的品牌公司也对其供应厂家的工作条件负有责任。与约旦签订约旦-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的最主要目的是为本国工人创造就业机会及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但是显然,那些大量被带入约旦填补这些工厂职位的移民工人受害最深。
看来,为改善这种情况,公司与有关政府、供应厂家及国际劳工组织,是有合作潜力的。同样,那些有相同供应商的公司之间也应该進行合作。但是,这对那些试图解决此问题的小型供应商而言的确有些困难,因为如果它们只是壹条大型供应链中的壹部分,那麽它们的影响力将很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壹个积极的行业组织与不同大小的公司共同应对这些问题将产生积极而受欢迎的效果。
最后,从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公司因此采取的步骤来看,审计程序的效果明显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在认定及证明强迫劳动情况上。例如,有报道称,工厂经理们曾预先警告工人怎样应答审计员的问题。
案例分析4
弊端
在美国农场里遭受强迫劳动的大多数移民工人来自墨西哥、危地马拉及海地。这些工人有时是直接从原籍国被贩运过来的,或者越来越多的是壹到美国就被盯上。
佛罗里达州农场工人于1993年成立的伊莫卡利工人联盟(CIW)记录了很多案例。伊莫卡利工人联盟自称是壹个以社区为基础的工人组织,其成员为拉丁裔、海地裔及玛雅印第安裔的在佛罗里达从事低薪工作的移民工人。
伊莫卡利工人联盟称,在佛罗里达州的农场里确有债务束缚性质的强迫劳动,工人被要求长时间工作,而后其工资被扣减交通、工具以及设备费用。在壹些案例中,这些工人甚至很长时间都没有得到应付的工资。他们被限制在营地,居住条件极差,且经常受到武装警卫的监控。伊莫卡利工人联盟秘密与农场工人合作,在对强迫劳动案件的诉讼中提供了很大帮助。
已经有几个关于恶劣工作条件的案例被报道。2007年12月19日,3个采摘水果的移民工人从雇主处逃离,并转述了他们的悲惨境况,包括被强迫负债、被殴打以及被迫对淋浴用水付费。
伊莫卡利工人联盟关注的壹个中心问题是这些工人的工资极低,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他们的工资只略有提升。该组织开始特别针对经营农场的番茄种植者们发起了攻势,随后把注意力转向了全球知名的食品公司。
企业对该弊端的反应
作为对由伊莫卡利工人联盟牵头的运动的回应,若干国际品牌食品公司介入其中,处理各自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问题。
2005年3月,其中壹个食品公司同意对购自佛罗里达州的番茄每磅多付1美分。其条件为,该公司只与那些能保证款项直接付给工人的供应商合作。另壹公司则在2007年4月与伊莫卡利工人联盟达成类似协议,包括承诺为番茄种植者订立行为准则,并让农场工人更多地参与对准则遵守情况的监督。
伊莫卡利工人联盟壹直坚持主要针对快餐巨头而非食物种植者,但是在2008年5月,联盟停止了针对其中壹个快餐公司的运动,因为该公司宣布将与伊莫卡利工人联盟共同努力改善农场工人的工作条件。
快餐业的领头公司同意加入增加工资的计划,并与伊莫卡利工人联盟壹起呼吁整个行业都加入其中。为了鼓励种植者的参与,壹家公司承诺对因增加工资而引起的工资税及管理费用提供资助。该公司与伊莫卡利工人联盟还通过了零容忍准则,规定对于有某些非法行为的种植者,需立即将其从供应链中清除。此外,该公司还承诺保障农场工人参与对种植者的监督,看后者是否遵守其供应商的行为准则。
从该弊端中得到的初步教训
该案例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是与移民工人相关的负责任的商业行为的问题。南方贫困法律中心(SPLC)4于2007年3月发表的调查报告中指出,通过客籍工人计划到美国的移民工人,面临着被虐待的危险。正如报告中所说:“由于被束缚于单个雇主,并且没有途径得到法律资源,客籍工人:
● 通常在工资问题上被骗;
● 被迫抵押其前程以获得低工资临时工作;
● 实质上被扣留其证件的雇主或者劳动经纪人控制;● 被迫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中;
● 因工受伤时得不到医疗福利。
伊莫卡利工人联盟的运动及随后的媒体报道都主要集中在给工人的低工资问题上,而非集中于已达到强迫劳动境况的恶劣工作条件上。然而,即使更多的公司每磅多付壹美分给工人,导致强迫劳动的条件依然可能存在且需要解决。
危险在于,参与的公司只关注每磅多付壹美分的运动,而这无助于解决南方贫困法律中心报告中指出的更普遍的,与强迫劳动相关的问题。
此外,那些在本国负责招募到美国从事农业的工人的私人职业介绍所,也存在许多问题。目前,该行业极度缺乏管理,以至于工人到美国时已背负了大笔高利债。尽管美国当地法律规定了必须偿还工人的旅行及签证费用,实际上这些费用极少得到全额偿还。
我们希望,那些在伊莫卡利工人联盟的活动中受到公开抨击的公司,也能对为其番茄种植者提供工人的职业介绍所進行检查。也希望壹些公司、行业组织、相关政府以及国际劳工组织能够共同努力,积极地解决这壹问题。在这方面,从签署和促進《雅典道德原则》开始的开拓性工作是壹个有用的参考5。
中共政权是工人阶级的敌人
作者 刘宇凡 向青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一九九八年
中共把中国私有化
当邓小平逝世时,官方言论以致世界资本主义的报刊纷纷向这位总设计师致敬,因为他使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尤其如果拿苏联、东欧的经验相对照,就好像更显得中国经改的成功。
不过,问题在于,那些急剧增长的财富,究竟主要落在谁的手里呢?
中共壹直认为自己所搞的,不是像苏联、东欧那样的私有化改革,而是走共同富裕的“射秽主义市场经济”,因为它始终坚持“射秽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1992年中共在关于建立射秽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上说,“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
本文的目的就是说明,“公有制”已经失去优势,而资本主义经济已取而代之。经济增长的好处主要就是落到官僚资本与中外私人资本的口袋。十八年的经济改革可视为壹场大规模而又隐蔽的私有化运动。
资本主义经济有多大实力?
从表壹看来,似乎大陆公有制还真的占主导地位,因为集体与国有经济相加占了八成。在那“非公有经济”中,虽然包括资本主义成份,可是,也包括大量个体户,所以私营经济的数量似乎还很少。1994年,官方宣布私营企业共43.2万户,在工业总产值中约占10%(个体经济则占8.4%)。
表壹 各种经济成份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1978年 56% 43% 1%
1993年 42.9% 44.8% 12.3%
1995年(预计) 41.5% 43.9% 14.6%
(注: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了个体、私营经济及外资。来源:《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趋势与私营经济的发展方向》,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 1996年第 8期)资本主义经济(大陆忌讳这个词语,所以改称“私营经济”)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以雇佣工人来增值资本的经济成份。
按照这个标准,那麽,资本主义经济壹定远超官方的统计。首先,在所谓个体户中,很多实际上是资本主义企业,因为中共把个体户的定义壹开始就定得太宽泛,竟把雇工八人以下的企业主都列为个体户。这当然是不合理的。个体户,顾名思义,就是没有雇工的小资产阶级。如果有常年的雇工而且人数达到六、七人,那其实已经是小资本家了。何况,在名列为个体户的企业之中,多年前已经有调查显示至少有10%其实雇工八人以上(注壹)。所以,资本主义的私营企业,壹定远远超过43万户,在工业总产值中也壹定不只占10%。
除了假个体户之外,还有假集体。集体经济包括了城市和乡镇两方面。乡镇工业在1994年的产值已经占全国22.6%,雇佣了1.2亿工人。这个举足轻重的“集体经济”,恰恰也是最多假集体。大陆有壹份调查报告表明,乡镇企业有 83%实际上是私营企业。(注二)许多其他报导都大致反映这个情况。由于乡镇工业比城市工业多,在集体工业中占到64%,所以,上述数字就可能意味近半或过半的集体经济其实是资本主义企业。有位学者也指出,若按这个数字推算私营经济,那麽,“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各项比例将会引起各层人仕的震惊”,因为单是工业,1993 年非国有工业的产值(1.7 万亿元)与国有工业的产值(1.8 万亿)已经几乎平分春色(注三)”。而所谓非国有工业,主要的还是中外私营企业,或至少是混合经济(例如参加了官股的私营企业)。(参看表二及表三,注四)从表二可以看到,在消费品零售总额中,1994 年国有商业也下降到只有 31.9%。资本主义成份占多少?国有、集体、个体之外的那个“其他”,如果不是私营经济,又是什么?如果考虑到在集体与个体中有不少实际上是私营经济,那麽,资本主义经济在商业中的比重壹定不比工业中的少许多,如果不是更多的话。
表二 1995 年按经济成份划分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国有 54.4
集体 16.4
个体 12.8
联营经济 0.6
股份制 4.3
外资 7.8
港澳台 3.4
其他 0.3
(1996 年中国统计年鉴)
因为中共刻意掩饰资本主义经济的真实情况,所以我们没法确切知道真相。但上述的分析足以说明它今天的雄厚势力。(注五)有人认为,在民间的壹万六千亿元金融资产中(1992 年数),约有六千多亿元集中在个体户、私营老板和有“外水”的官员手里。
这些人约为三千万人,占人口数的 2.8%,但拥有的金融资产占40%。(注六)这三千万人可被视为中国的新生资产阶级。他们拥有的金融资产等于当年国民收入的三成多。
隐蔽的私有化
中共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态度,在过去十八年中经历了如下变化,最初是禁止,然后是默认(1983 年中共壹号文件说对私营企业要“不宜提倡,也不要急于取缔”),继而是在 1988 年修改宪法正式承认私营企业作为“射秽主义公有制的补充”,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最后是邓小平南巡后中央为各地提出的“四不限制”(不限制发展比例、速度、规范与经营规模),“五不限制”等等大开绿灯。对于外资也是这样。现在,可以说资本主义是无限制地发展了,只差那个作为“射秽主义公有制”补充的妾士身份还没有正式甩开而已。不过,这方面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了。
但是,资本主义经济之急速发展,不仅仅是依靠中共的政策上的支持,更依靠物质上的赞助。谁提供物质支持?就是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在改革之前,全国的生产资料及劳动力差不多都在集体与国有经济手中,所以,如果没有他们向私营企业提供劳动力与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私营企业是不会发展起来的。据报,私营企业的多数创业资本都来自国家银行或信用社,他们的四成原料与進货来自国有企业,销售对象中也以国企为主要对象之壹。(注七)不能确定这里有没有夸张。不过,这没有妨碍上述的壹般原则是成立的。
集体与国有经济在向私营企业提供资金、劳力、土地、货源等等的时候,是否都依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这是很值得怀疑的。
有不少时候资本家可能需要付出较高代价,其中包括贿款。但有更多时候是以低于价值来换取劳力与生产资料及资金的。(有人估计每年因官员贱价卖地而令国家损失 200 到 300 亿人民币)这其实是壹种隐蔽的私有化。
最早的私有化运动可以追朔到农村改革的初期。当承包制取代人民公社的时候,不少集体财产,例如农业机械,都被干部们或者赤裸裸地私分,或者以种种形式(例如不合理的承包合同)变成自己的准私有财产。无法知道究竟有多少集体财产是如此被化公为私的,因为官方绝不披露。但从各方面看,这个现象并非不普遍,尤其在较先進的公社。从这里产生了第壹批的农业资本家。
不过,最发财的恐怕不是农业资本,而是工业或商业资本。
这是为什么后两者发展最快,规模最大。这同时也意味,他们很可能比前者从集体与国有经济中转移到最多财富。尤其是那些得到当地官员保护的“假集体”,不仅在申请土地、劳力、借贷各方得到额外的协助,甚至是贱价得到这些东西,而且可以得到各种额外减免税收的方便(自然包括减少受到其他部门官员的渔肉)。
额外减免税收属于壹般假公济私行为多于严格意义上的私有化。
但是种种把集体与国家财富贱售或干脆吞并则肯定是私有化。有人报导壹个例子:
“权力股就是政府以权力作为资本对企业投资,按股分红。
邵东县铝制品厂是壹个合伙企业,共有 8.5 股,其中政府有壹股。
这壹股的作用就是拉着地方政府为自己保驾护航、为企业在扩建厂房批地时给予便利,给企业争取贷款提供后盾和为企业在社区内提供安全保障。该厂的厂长说:‘厂在这个地方,如果不跟乡里搞好关系,它就会动不动拉电。要扩展规模,它不批地,征地就很有困难。乡里成为企业的股东,每年企业给交 10 万元,占乡财政府收入的十分壹,我们也办事方便,两全其美,皆大欢喜”。)(注八)可见,只要让政府部门入股,批地自然就没有“困难”了!
集体与国有经济还为资本主义经济提供种种间接的物质支持。中国很多上游产业(煤、石油、电力、交通运输)都是国营而且多年来维持低价制度,这等于间接津贴了私营经济。在税率上,中共也壹直优惠中外资本而刻薄国有企业。三资企业税率为33%,私营企业率税为 35%,比国有企业的 55%低很多。税负的不公平是使国有企业无法与资本主义企业竞争的重要原因之壹。
最后,中共在政治上加紧对工农阶级的专政,尤其是坚持那种把农民当作二等公民的户籍制度,使工农群众(尤其是那些农村集体经济崩溃后的失业农民与城镇的失业工人)没有力量保护自己的最起码的合法权益,成为资本所残酷剥削的贱价劳工。这是资本主义经济能够迅速发展的另壹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中国之所以能够有比苏联、东欧好得多的经济表现,个中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壹个急進,壹个缓進那麽简单。还要考虑到中国壹个独特地方,就是比苏联、东欧落后很多。但这种落后性在特定环境中有时会变成优势(对资本主义而言的优势)。
中国国有经济从来都很薄弱。从 1949 到 1978 年,将近三十年的高速而代价不必要地高昂的工业化,并没有真正促進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主要的还是依靠人力与畜力。集体与国有工业始终无法满足农村人口对工业生产资料及消费品的需求。国有经济之无力改造农村,尤其可以在农村人口占全国比例中看到。卅年工业化并没有促使农业人口向工业转移,到 1978 年农村人口仍占 87.5%,只比 1949 年下降了两个百份点。农村还是壹片披着集体经济的外衣的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不过,壹天命令经济仍束缚著农村,国有经济还是不会感受到什么压力的。可是,命令经济崩溃的壹天终于来了。分田到户使小农经济解除了官僚支配的集体经济的束缚。外衣丢弃了。小农经济从两个方面为资本主义经济提供动力。壹方面,由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由于农产品市场之局部开放,由于政府提高农产品收购价,在在增加了农村人口的购买力。另壹方面,个体经济之全面恢复,大大提高了农民中的强势户的致富冲动。私人资本的原始累积开始了,而且在扩大了的市场中开始壮大起来了。就这样,乡镇资本主义企业迅速发展起来,并且日益在竞争中压倒国有企业。事实上,资本主义经济首先是在农村壮大起来,然后才伸延到城市的。所以,尽管国营企业只有三分之壹是营利的,中国经济还是能较高速增长,其中壹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国有经济本来就很薄弱,在这个情况下,只要有其他经济成份(个体经济及资本主义经济)大力填补空白,那麽即使它大多亏本,也不会即时拖垮整个经济发展,甚至还能有增长。
官僚资本如何侵吞国有财产
上面谈的主要是私人资本怎样在中共的支持下发展起来,而且主要是谈国内的私人资本。不过,私人资本之受益于集体与国有经济的程度还不是最高的。程度最高的乃是官僚资本。官僚资本乃是有中国特色的私有化的最大受惠者。
所谓官僚资本,包括了官员个人的以增值为目的的资产,也包括了名义上属于国家,但实际上由官员自由支配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资金。
如果把私有化仅仅了解为把国有企业售出或无偿分配给全体公民,那麽,的确,在中国这仅仅是开始不久。大概几年前中共才宣布要大规模拍卖、租赁壹万家中小型国有企业。
在已经结束的八届人大,李鹏又宣布要把二十四万家国有小企业实施“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和出售”。
自然,各地官吏早就劲头十足,例如山东诸城,竟然在两年间就把九成半的国有及集体企业卖掉了。这个做法还得到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的赞赏呢。但是作价是否合理,就不得而知了。然而至少有理由提出怀疑,因为贱售国企非常普遍。(注九)不过,那种隐蔽的私有化,尤其是缔造出官僚资本的私有化,早就在疯狂進行了。主要的方式是股份制改革,其中包括了把国企或集体企业股份化,中外合资企业,官商合营等等。其次,即使在保留集体与国有经济的企业,官员也通过种种方式化公为私。
官员热衷于搞股份制改革,是因为他们借此可以明目张瞻地化公为私。最明显的例子是把明明是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划出壹大笔变成“企业股”、“法人股”。即使这不算私有化,至少也是化大公为小公。不少人更進壹步,先化大公为小公,然后就再把小公化私,公然地把企业股再私分。
就这样大笔国有财富以变戏法的方式转到干部手中。虽然有时职工也得到壹点股份,毕竟同干部拿到的相比只是冷饭残羹而已。至于采取种表面合法、或甚至非法及鉆空子的方式化公为私,就更不胜枚举了。这包括了低估资产值,对种种无形资产(商标、专利、商号、销售渠道等等)不作评估或低估,国家股与个人股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价等等。(注十)
中外合资的情况也基本如此。现时全国已有壹万六千多家合资企业。据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人透露,每年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资产应评而未评的约占应评总数的九成。在壹万家合资企业中,有六千多家国企未经资产评估而以 862.6 亿元的出资额与外商合资,估计因此损失六百多亿元。至于无形资产,竟然只有 60 家是有计算无形资产的。
这种化公为私行为,外资自然得益不少。但有关官员也得益匪浅。各地官员不惜贱价以求合资,最直接的利益当然是这样可以提供外汇、出国机会、以及其他贪污腐化的勾当;可是还有其他。要知道,在那壹万六千家合资企业中,有部份根本就是假合资,或是半真半假的合资(例如随便找个老外挂名合作,或是请那些拿了本外国护照的同胞挂名合作),纯粹办来骗国家,其中包括化公为私。
另壹种私有化方式是官员个人或其亲戚朋友经商,或者是政府部门同私营企业合股办实业。
“壹些握有经济实权的人,多乐意与私商交铁哥们,或者让五亲六戚去经商,自己在台上给予关照。权力与关系密切的私商形成壹个‘土围子’—利益共同体。……权力给‘土围子’以政策、物资、贷款、减免税、外销配额等方面的照顾。”(注十壹)“为了避免因电力供应非常紧张造成拉闸停产现象的发生,壹些厂不得不拉电力部门入股。
邵东某生产出口铁锤的刀具厂,电力部门就投资 30 万元,年利 4 分,这是明利息,实际回报要大于这个数。当然,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得到政府部门的青睐的。拉壹些政府部门投资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的经济效益好,否则很难如愿。”(注十二)究竟官僚集团在过去十多年中侵吞了多少国有资产?这几年有壹个许多人使用的数字:1982 至 1992 年间,国有资产“流失”累计 5000 亿元左右,平均每天“流失”1.4 亿元。(注十三)不过,去年十月号的《中国工人》披露了壹个新的数字:八十年代以来,国有资产的“流失”每年高达 500 亿元,到目前总共“流失”八千亿元。但“据有关专家研究,目前国有资产流失的程度还要高于这个数字。”
官员化公为私当然不始于改革开放。不过,毛泽东时代的化公为私同邓小平时代的不同,在于前者的化公为私,主要不过是占有消费品,尤其是奢侈品。可是,在后壹个时代,官员之化私,占有消费品是次要的,占有可以分润的资本(不管是以有价证券的形式还是资本的实物形态),这才是主要的。改革开放的“伟大”功业不仅在于缔造私人资本,更在于缔造了官僚资本。
官僚资本有多大能耐?表四可以多少反映壹点情况:
表四
1978 1994 1995
国家预算内投资 62.2 3.2 3.1
国内贷款 1.7 22.4 21
利用外资 4.2 10.7 11.5
自筹投资 -- 48.3 53.2
其他投资 31.9 15.4 13.8
所谓自筹投资,首先包括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各种乱收费,尤其通过各种化公为私以及办公司经商的方式,自行“创收”所得来的资金。
这是各部门自己的“小金库”,不受中央约束。它除了用来满足官僚自己种种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的消费之外,主要的就是用来投资于高利润的行业。表四告诉我们,目前固定资产投资,中央预算内的是少得那麽可怜,而自筹投资从零发展为过半。历次经济过热,历次盲目投资、重复投资,造成严重的生产过剩(最新的例子是房地产)(注
十四),都同各部门这些自筹投资有直接关系。这些由各部门官员支配,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资金,(而利润又首先落在官员手中),就是官僚资本的另壹个重要来源。官僚资本加上中外私人资本,总的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恐怕已经具有主导地位了。
官僚资本具有投机性、买办性、垄断性几个特点。投机性不仅表现在盲目投资加工工业,而且现已转向炒卖种种有价证券及房地产,其中包括国外(例如香港。经济学家吴敬琏透露,大陆每年有 100 亿美元流向香港。)的证券与房地产。买办性表现在同外资合资、合作中经常以贱售本国资产或资源为代价;垄断性表现在官员利用权力霸占市场、拱擡物价、强买强卖。所谓诸候经济就是壹个明显例子。
引狼入室的“合资”
近年中国的三资企业达到十七万家;如果把港澳台包括在内,外资现在已经在工业总产值中占了 12.8%,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中占了 10.4%。不过,外资在中国的实际影响远超过这些数字所能显示的情况。
近年越来越多跨国公司同中国国企合资,通过这个方式吞并了中国国企,连他们的名牌和市场份额包括在内。这同样也是壹种私有化,而且是壹种把民族工业拱手让与外资的私有化。
现在国内的洗涤用品行业,已为外方控股的合资企业所支配。
15 家合资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壹半,但卖的都是 P&G、英国利华、日本花王、德国汉高的牌子,而中国的名牌如熊猫、双猫等俱已销声匿迹。(注十五)
啤酒行业更厉害。中国年产五万吨啤酒厂,已有 70%成了合资企业。而外资搞合资企业的真正目的是要中方放弃自己的品牌,改采他们的品牌。结果中国的名牌啤酒如上海、光明、天鹅等等逐渐为丹麦的嘉士伯、美国的百威等等取而代之;讽刺的是,中国完全有充足能力在啤酒上自给。有学者认为中国根本不必在这方面搞合资企业,更没有必要让外资控股(注十六)。
后便失去踪影,被外国名牌取而代之。
在医药业,三资企业已达到 1000 多家,其中三家合资企业是医药业中的十大企业之壹,而且都由外方控股。现在,在最畅销的 50 种药品中,有 40 种是合资企业的洋药。(注十七)自行车业,三资企业达 200 家,已经吃掉了国产的飞鸽、永久、凤凰等九个名牌。
造纸、轮胎、集成电路、家电业等等也纷纷陷入同样境况。
这可是中共官员自觉选择的结果。为贪小利而出卖国产名牌固然如此。(注十八)就是中央的政策本身,也是大大鼓励各级官员继续出卖经济主权的。许多国家都规定外资股份不能超过合资企业的五成,然而,号称坚持射秽主义公有制的中国却相反,在《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定外资股份不得低于 25%,却没有规定上限,直接帮助了各级官员把国企连同品牌卖给外资。
有人指出中国国内储蓄率达到 45%(金融资产达壹万六千亿元),依靠国内资金就足以支持 7%到 8%的经济增长,根本不必继续那种严重依赖外资、优惠外资而令自己吃亏的政策。实情怎么样我们现在不知道。但至少,即使继续引進外资,也没有理由是这样壹种引進法。
护短经济学
中共坚持公有制占主导,可是,眼见私有制日益有取而代之的趋势,中共的辩护士又怎样自圆其说呢?那些官方经济学家忙着解释:其实“优势”并不壹定要体现在百份比上的;只要“公有制”始终扼控国民经济命脉便可。对于把盈利国企卖掉或出售国有股权,他们也辩说:我们卖掉了国企,但换回了资金,这只是使国有财产从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而已,国家拿了钱还是可以再投资建厂,所以仍然不算私有化云云—这完全是诡辩。
且不去说,在实际上这些交易,在壹党专政下决不会是真正等价交换的。退壹步说,即使那是等价交换,那顶多只能说,国家作为卖者没有交换价值上的损失,却不能说国家没有其他损失,更不能说那不是私有化。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明明转到私人手上,怎么不是私有化?其次。既然是盈利的厂子,为什么还要卖?是否就绝对没有别的方法筹措资金?卖了这些盈利的厂,能保证新的投资有同等的盈利水平吗?如果相同,又何必要为买而卖?岂非除裤放屁多此壹举?如果盈利更微些,岂非壹大损失?虽说盈利高些不是没可能,可是风险总是存在而且不小。干么要如此犯贱,好端端有安乐钱不享,去作这样的败家子?
这样显浅的道理,我们博学的经济学家不会不知道。说穿了,这不过是欺骗而已。在最初搞农村承包制的时候,中共赌咒说不是恢复个体经济,更不是允许私营经济,而只是把家庭经营结合到合作经济中而已。在人民公社散了伙,富农阶级已经出现的时候,它还这样说;在搞国企改革的时候更离谱。在第壹阶段,官方理论家力证,只有把经营权从所有权那儿分离出来,也就是政企分开,才能搞活国企;到真正实施两权分离之后(虽然并非没
有打折扣),他们又忽然改口了:国企要改革,得要明晰产权,使所有主到位才行。只有当经营者同时也是所有主的时候才能搞活国企。这时候他们又主张两权统壹了,只是不是统壹到政府手里,而是统壹到企业官僚手里。于是明晰产权就变成为搞股份制。在搞股份制时,为了安抚那些担心国家股份会被化公为私的意见,他们又说,不要紧,不让国家股出售不就行了吗!到了官僚资本强大到已经开始要把国家股出售或把国企出卖的时候,他们又出来说:哎哟,卖了也不要紧嘛,反正国家财产只是从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而已!
当年在开始局部市场化的时候,官方理论家也是指天誓日的,我们是坚持射秽主义公有制的,因为我们只是开放消费品市场,而决不会开放劳动力、土地和生产资料市场。到了资产阶级掘起,劳动力、土地与生产资料都事实上可以成为商品之后,他们又改口说,射秽主义也是商品生产,所以虽然我们有了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资本市场,只要我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我们搞的仍是射秽主义的市场经济。好了,到现在,连这点也开始动摇了,他们又改口啦:射秽主义主体地位并不体现在百份比上!邓小平大概感到理亏,所以索性禁止人家问“姓资姓社”。其实,妳们不如干脆认为,“我们共产党搞什么都是射秽主义!”这不就行了!
上述那种辩解只会叫人想起皇帝的新衣的故事。
不过,中共同那个皇帝不同的地方,是在于皇帝是受害者,而中共呢,不仅不是受害者,乃是整个骗局的得益人。邓小平说,让壹部份人先富起来,是为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事实证明,有了先富,就不会有后富,因为先富的壹定会胃口日大,妨碍著普通人也跟着富起来,尤其当这先富起来的是操纵了国家机器的专制官僚。普通人民不仅完全被挤掉,而且成为这批先富的剥削对象。
在政治上,中共老早就把国家主权窃夺过去,变成自己的私产。国家财产呢,尽管它也视之为禁脔,毕竟还没有将之完全变为自己的财产。况且,同时他也禁止资产阶级财产的存在。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勉强承认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政权是壹个官僚变态的工人国家。但是,至迟到 1988 年修改宪法,中共政权就已正式变质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政权了。虽然,在社会经济上,当时还谈不到已经完成资本主义复辟。不过,到了今天,很有可能连这点也已经完成了,或至少正在处于完成阶段。计划经济已经基本瓦解了。除了局部产业,国有企业基本上是为利润生产的。要完成在社会经济上的资本主义复辟,并不需要资本主义占领社会壹切领域。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也不是这样。它只需要使利润率成为起主导作用的调节器就行了,因为这就足以让它支配其他经济成份。今天中国即使还未达到这点,至少也是快达到了。根据胡鞍钢的推算(参看表五),中国的农产品、工业产品、商业及投资的市场化指数大都超过壹半,甚至是达到七、八成的;即使有些未过半,也接近壹半了。(注十九)此外,由于市场的盲目性而造成的生产过剩已经出现多时了(参看注十四)。这是利润率起主要调节作用的壹个反映。资产阶级,特别是官僚资本,已经是社会经济中的主角了。十多年来壹直推动中共去补资本主义的课的知识份子们,妳们所极力争取的资本主义,已经在妳们眼前了。
“不!我们所要的资本主义是自由民主的资本主义。这不是我们所要的!”
不,这的的确确就是妳们所追求的东西。
要中国实行资本主义,就只能是妳们眼前的这种官僚资本主义。医生,妳已经成功使死人复活了。承认科学怪人就是妳所要的东西吧。
“难道妳们主张走回头路吗?”
我们也不主张走回头路。我们这篇文章只是分析官僚资本主义的掘起;中共怎样把中国私有化等等。应当走什么路并不属于本文探讨的范围。但是,对于现在这种官僚资本主义,笔者不掩饰他的反感与反对,而且深信劳动人民也同笔者态度壹样。各种局部反抗事实上已经开始。资本主义复辟虽已基本完成,却不表示它能够安安稳稳地永远骑在人民头上。
表五 中国市场化指数以及其他四项市场化指数变化 单位:%年份 市场化指数 价格 市场化指数 生产 市场化指数 商业 市场化指数 投资 市场化指数1979 24.91 23.1 11.6 21.53 46.01
1980 32.13 38.9 17.7 24.03 48.57
1981 33.66 39.6 20.9 25.24 50.15
1982 35.77 45 21.7 25.56 51.3
1983 42.57 64 23.9 26.64 53.01
1984 45.56 63 32 30.91 54.45
1985 54.23 63.9 63 35.14 59.58
1986 55.67 64.3 64.7 37.73 60.59
1987 57.61 64 70.6 40.27 61.36
1988 61.33 70.2 76 43.2 60.54
1989 62.62 14.4 64.7 43.94 60.9
1990 62.17 71.7 74.8 45.4 60.41
1991 62.55 69.7 77.8 47.06 59.81
1992 63.23 71.7 81.8 45.39 58.71
1979-1992
变化量 38.32 48.6 70.2 23.86 12.7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 1992》、《中国统计摘要 1993》第 21 页,第 93页以及《财贸经济》1992 年 11 期的数据计算。
壹九九七年四月
就业自由和射秽主义
中国经济改革在各个方面都正在大力冲击著旧有的高度集权的体制。劳动力管理体制也不例外。
中国卅多年来在劳动力管理制度方面实行所谓统包统配制。
所谓统包,是指国家对所有城镇中学或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全部“包”起来,保障他们的就业权利。就业权是明文写在宪法上的权利,而且不像政治权利那样纯属空文,而是相当落实的。就业保障权是世界工人运动壹直梦寐以求的目标。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没有壹个资本主义国家能够真正提供就业保障。尤其是那些长期落后,存在永久的庞大失业军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工人壹定会羨慕中国工人。不过,如果我们具体分析壹下中国的就业保障,我们就会发现它在中国官僚政治下变形变得多么可怕,就像射秽主义已经变形到与极权统治等同壹样。在官僚统治下,权利不是权利,而是首长的恩典。古人说,长者赐,不敢辞。恩典是不能辞的。同样,中共赐给全国职工的就业权利,也是不可“辞”的。
在统包统配之下,即使妳不愿接受国家分配,要自谋职业,比方说,要当小贩,或做小手工业者,国家决不会允许,壹定要把妳“包”下来。即使经济困难,国家无法安排就业,那就把妳送到农村“落户”;后来不送了,任由失业也不许自谋职业。这种政策直到壹九七八年后才开始转变。
其次是所谓统配。就业保障本身同就业自由并没有什么势不两立的地方。但是,在官僚政治下,就业保障就意味就业自由的消失。统配是国家有权把妳分配到任何壹个地区,任何壹个行业,任何壹间工厂,以至任何壹个岗位;妳只有服从分配之权。主管分配的是政府各级劳动部门。如果妳是这些部门官僚的亲戚朋友,哪妳自然会分得优差。否则,妳也许会被分配到西藏、新疆等边远省份,在那儿“支援边疆”、“贡献壹生”。妳也许会被分配到厌恶性行业如清洁、掏粪,等等。 —某某中学女毕业生被分配到壹间死畜处理厂当工人。第壹天上工,才知道原来要“处理”的,常常是爬满蛆虫的死猪、死狗。“处理”,就是废物利用,为死畜剥皮拆骨。她不禁为之痛哭。不过,经过党委书记的“思想教育”,她终于搞通了,明白到“宁要壹人脏,换来万人康”的伟大意义,于是第二天便喜孜孜上班去了—这样的政治神话在今天大陆报刊仍可见到。
可以肯定,这位女孩子壹定不是高干的女儿。
统包统配制实际上把职工当作国家(实即中共)的财产,可以任意调来拨去。中共壹直宣称,统壹分配职业正是“射秽主义”的优越性,因为这样可以保证有计划地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去安排劳动力。然而,卅多年的经验表明,所谓有计划,实质无计划。
稍有头脑的人都知道,要发挥人们的才干,必须充份尊重个人的兴趣、志向和专长。上亿职工的职业问题统统由壹小撮官僚负责分配,根本就不可能顾及个人兴趣和专长,也不可能顾及各地及各行各业以至每个企业单位的特殊需要。在企业来说,劳动部门的官僚常常盲目胡来,企业需要的人,劳动部门不给;企业不需要的人,却硬塞進来。不过,最痛苦的还是个人。从个人方面来说,盲目分配的结果,是大批人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或者没有兴趣,以至许多专才被投闲置散,蹉跎到老。例如,农林科技人员,全国仅有廿九万,但是这么壹点人员,竟有壹半用非所学(注壹)。学自动化的当售货员,学理论物理的当采购员,大有人在。
问题之所以这样严重,是因为国家的分配是“壹纸定终身”。
壹个职工未分配前,属国家财产;壹旦分配到某企业,便转而属该单位所有。这就是有名的“单位所有制”。职工(包括技术人员)无法转业转厂,壹切都由单位“领导”所支配。要知道,在大陆,企业单位不纯粹是经济或生产组织。单位的小官僚不仅管工资、调级,而且管户口、管粮油、管计划生育、管政治、管“教育”、管“学习”……。壹句话,无所不管。每壹个人必须属于某个单位,他才能生存。正因如此,单位“领导”对个人享有生死大权。
所以,在中共“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实际上并不比封建领主统治下的农奴自由些。倘若妳用非所学,用非所长,要转厂转业,简直比飞天还难。
统包统配制不知扼杀了多少人的幸福。其中最可悲的是造成无数夫妇异地而居。至少在七八年之前,夫妇分居两地,要申请调到壹起团聚,简直难之又难。尤其可恶的是,有时候壹些单位“领导”,放着人材不用,但当人们申请转业转厂,而上级劳动部门亦已批准,但这些“领导”居然可以“卡著不放”!统包统配制发展到这个地步,真可谓腐朽透顶了。
统包统配的“理论”根据:劳动力公有说
最近引起了热烈讨论的经济学家马丁,他所写的《当代我国经济学研究的十大转变》(注二)谈到:卅年来政治经济学只是“简单地、直接地成为现行经济政策的附庸、传声筒和论证工具”,“壹味地为经济政策唱颂歌”。对于统包统配制也正好是这样。因为在实践上不承认个人有就业自由,所以在理论上就炮制了“劳动力公有说”的理论。卅多年来不少经济学家都以此来为中共官僚的统包统配制辩护。劳动力公有说可以蒋家俊为代表。尽管目前不少经济学家已改采劳动力个人所有说(雨田、孙浩、张壹德)或部份个人所有说(薛暮桥、伍昂),但是,如果仔细读他们的文章,就会发现,无论雨田也好、薛暮桥也好,他们实际上和蒋家俊没
有根本分别。他们只是说目前时期应承认劳动力属个人或部份地属个人所有而已。壹旦社会進入更高级的射秽主义阶段,劳动力还是公有的。所以,他们骨子里始终死抱住公有说不放,始终准备在将来把工人的人身也“共产”起来。
“劳动力公有说”最清楚的反映了中共的“射秽主义”的本来面目,反映了它借射秽主义之名,而行官僚极权主义之实。大家知道,劳动力,就是潜藏人身上的劳动的能力,它同人身是不可分割的,就像生育能力同人身不分割壹样。说劳动力属公有,等于说劳动者属公有,等于说劳动者失去人身自由,成为社会的的财产,社会得任意支配他,而他却无权支配自己。
按照公有说的理论,工人阶级在废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把生产资料变成工人集体的财产后,须由工人联合成集体才能進行生产。而正在这时,工人的地位发生了十分玄妙的变化,简直比得上最出色的戏法。首先是工人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继而是每个工人也都成为工人集体的主人。壹个工人壹旦参与集体,尽管名义上他有三个身份—股东、生产工人、个人,但是实际上他什么都不是,因为他已把自己的人身条件全部让渡给集体,也就等于说,他同奴隶实际相差不远。集体对个人有无限权利(因为个人已属集体所有),反过来个人对集体要尽无限的义务。中共的辩护士会说,不对,他不是奴隶,因为这个集体是民主的,因此每壹个人都有可能通过民主途径去反映他个人的意愿。我们这样回答:妳们的所谓民主,实际是妳们中共“领导”下的“民主”,不是真正民主。退壹万步说,即使妳们痛改前非,真正实行民主。
但是,首先,个人就业问题根本不必而且不应属于集体决定的问题(这个问题下文会详细论述。现在只简单指出,工人组成射秽主义集体,决不会而且根本不必让渡他的人身条件,他的人身自主权只会比他在资本主义时更扩大更真实)。其次,即使集体是民主的集体,但是,要知道,集体不能无所不管,它所能管的只是壹般的立法,壹般政策等等,每壹个人的就业问题是不可能交由集体决定的(不要忘记我们所说的集体壹直是在全国平面上组成的工人集体),结果壹定是由壹个执行机关去单方面分配劳动力。
而最后依然是官僚专权。可见,这种公有说的本质,不过是官僚假借工人阶级之名以便专工人阶级之政而已。妳们口口声声引马克屎的话去为自己辩护。可是,马克屎不是说过,工人革命后,失去的只是锁炼,换来的却是全世界吗?然而,在中共统治下,工人为了得到那纯属名义的“主人翁”的堂皇桂冠,所付代价竟是自由的失去!马克屎其实很早就警告过,他所说的射秽主义集体,是真正的由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体,只有是这样的集体,各个个人才能获得自由。相反,在“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桔”。(注三)
资本主义的就业自由
为什么工人壹旦组织成为集体,联合占有生产资料,每个工人就必须向集体让渡自己的人身权?蒋家俊并没有立即就这个问题作出回答。他像许多“理论家”壹样,先把这个人类历史中个别阶段的个别问题,突然上升为全部历史的根本规律的问题。他说,要進行生产,必须把生产资料和生产者结合起来。只有生产者而没有生产资料(工具、土地、厂房、机器……),是不可能進行生产的。以上这些都十分确。但是,他继续说,“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只有在共同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起来”,“劳动力所有关系壹般是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的”。(注四)换句话,生产资料属谁,劳动力便也属谁。跟着他便以历史“为证”。他说,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都分别属于奴隶主、封建领主和资本家,因此奴隶、农奴、雇佣工人也都分别属于奴隶主、领主和资本家所有。
蒋家俊不知道,当他这样说的时候,实际上把三种先后的社会制度都说成是奴隶制度。因为只有在奴隶制下面,奴隶主才既占有生产资料又占有奴隶的人身(所以奴隶不被视为人,而是工具,只是这种工具碰巧会说话而已)。领主虽支配农奴人身,但已不能占有农奴的人身。农奴不准自由迁徒,以及需付出无酬力役;但是,究竟他还可以有自己的家庭,可以有自己的经济活动。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工人更是在法律上正式取得人身自主权,他们谁也不属,只是属于自己所有。工人的这种人身自主权,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条件之壹。马克屎早就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注五)。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但并不占有劳动力;工人占有劳动力,但不占有生产资料。资本家要進行生产,必须聘请工人;工人要吃饭,必须出卖劳动力,因为没有自己的土地、也没有自己的机器。于是劳动力的供应和需求产生了。但是资本家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并不是壹次过买去。如果是壹次过买去,他就是购买奴隶而非雇佣工人,但资本家要的是雇工人而非奴隶,因此他只是逐月地买(更通俗地说,是租入),在工人方面来看,他只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劳动力的所有权始终握在他手上,因此他可以在契约期满时收回自己的劳动力,向老板辞职。从老板方面看,他同样也可以辞退工人。资本家是不欢迎奴隶的。奴隶是无所谓辞退的,但资本家所需要的劳动力,乃是需要时可以大量购入,不需要时可以大量辞退的劳动力,而不是终身跟随主人的“忠仆”。换句话,他需要的是能够随时依据市场的起跌来自由吞吐人手的雇佣工人,只有这样他才能为市场而生产。否则,没有自由的工人,就形不成自由的劳动力市场,就不可能進行资本主义生产。
这壹切证明,所谓劳动力所有权,决定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理论”,是根本违反历史事实的。
蒋家俊企图捧出马克屎为他辩护。他引马克屎的话说:“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所有者手里。”(注六)马克屎的确说过这句话。但明显地不能把这句话解释为二者全无分别,因为壹个是丧失人身自由,壹个呢,则享有人身自由。他的意思只是,尽管资本主义比奴隶制已進步了许多,工已获得人身自主权,但是他指出,这种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自由而已。工人没有土地,没有厂房,只有自己的劳动力。但是,仅仅占有劳动力,对于工人来说是毫无用处的。恰恰相反,这种“财产”如果壹天仍未“售出”,壹天就仍然是负债而非资产。如果他想永保自由,他就没有面包吃。如果他重视面包,那他就要把劳动力逐月地让渡给资本家,由资本家支配自己。而壹旦他進入资本家的厂房,他就没有自由可言。劳动过程、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岗位等,统统他都无权过问;劳动成果他更无权问津。诚然,他有选择雇主的自由。他如果嫌这儿劳动强度太高,他可以另谋高就,而不必像奴隶那样永远忍受下去。但是,他顶多只有在这个或那个老板之间作选择,而不能在做不做打工仔之间作选择。
所以,工人的自由,不过是非出卖劳动力不可的自由,是十分不足的自由。也正是在这个社会意义上,工人仍属于资本家所有。
我们说是社会意义,而不是经济意义,是因为工人阶级虽非属于资本家阶级不可,但绝不是可以说,资本家阶级也非占有工人不可。资本家只在经济繁荣中才需要占用工人,而在衰退期中,即使工人自愿当他们的奴隶,他们也敬谢不敏呢!可见,说资产阶级真正占有工人的劳动力,是多么荒谬的说法!不,工人是自由的,只是这种自由同时包含不自由。就业自由包含失业自由;选择雇主的自由同时意味受雇主束缚的不自由。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马克屎才说工人阶级始终是不自由的,始终受人家支配的。但马克屎没有否认,在壹定限度内他们是自由的。只是这种自由还远远不是真正的自由。要有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要有就业保障,而且必须由工人自己管理生产,由工人当家作主。壹句话,就是要实行射秽主义革命,把资本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变成工人集体拥有。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就业保障和管理生产权。
射秽主义:自由的扩大
工人如果要占有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就必须联合成集体,联合地占有并运用生产资料。这是因为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是社会化的生产资料,是大工厂,大机器,必须要集体的联合劳动才能推动。工人革命不像农民革命。农民革命可以各拿壹块土地给自己。
但工人革命非组成集体不可。如反其道而行,瓜分大工厂,结果只能是社会的大倒退。
这个联合体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每壹个人,壹方面是这个集体的壹份子,另壹方面仍是独立的个人。这两种身份不仅不像中共所说的是对立的,恰恰相反,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如果他不是独立的,而是集体的财产,哪里谈得上他是集体的股东之壹,哪里谈得上是“主人翁”?固然,他既参与集体,他就必须让渡壹部份权利给集体(下文将再论及),但是他的人身自主权是始终保留在他手中,不需要而且绝不应该让渡给集体。就业自由是人身自主权的壹部份。资本主义还让工人享有就业自由,在射秽主义就更应享有。这不仅是人权的起码要求,而且是射秽主义经济所必需。因为在各种生产因素中,人是最特殊、最活跃的因素,而要发挥人的创造力,就必须尊重人的专长、兴趣、志向,没有这个条件,要发展经济是不可能的。资本主义尚且如此,射秽主义号称工人当家作主,就尤其如此。要知道,人是有尊严的。无论妳怎样否定工人的人身自主权,他们都会以各种消极反抗来证明他们应该享有。事实上,即使在奴隶社会,奴隶完全没有人身权利,可是奴隶为了证明他不是工具,他同它们完全不同,他有尊严,因此便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毁坏工具,任性地使用工具。奴隶主为了减少损失,被迫采用最笨重的工具,而结果是生产效益的降低。这个历史事实证明,否定人的自主权,不仅是被压迫者的痛苦,而且造成严重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在我们“射秽主义”中国,也正是这种变种“奴隶制”,正是中共不承认职工的人身自由,才迫使职工像奴隶那样消极怠工、任意浪费公物、毁坏公物等。可见人身自主权不仅是对个人有利的权利,而且是对社会十分重要的权利。没有它,就等于否定人。
但是,射秽主义的意义不仅是保留人身自主权。如果仅仅如此,那又何须革命?射秽主义建立国有财产,使工人有可能获得更高级的自由。这就是就业保障,和有权参与支配集体,参与管理生产。
每个工人作为集体壹份子,自然不是绝对自由。作为个人,他可以任意支配自己,可以有选择权利。但是,他作为集体壹份子,就需要让渡给集体某些权利。所让渡的权利不是个人自主权 —这我们已解释过。所让渡的只是生产过程中的某些个人意志。
壹个小手工业者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兴趣随意安排生产的快慢。
但是在壹间大工厂里,就必须有划壹的劳动过程、劳动纪律。这是大生产所必要的。而这些劳动过程、劳动纪律是每壹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在这方面,集体意志高于个人意志。骤眼看去,这同资本主义壹样没有真正自由。可是,首先,资本主义没有就业保障,而射秽主义由于是为需要而非为利润而生产,能够提供真正就业保障。其次,尽管射秽主义不能消除劳动纪律,但是资本主义劳动纪律是资本家强加于工人的,而在真正射秽主义,这些劳动纪律是由工人集体制订的。因此工人只是遵守自己所订的纪律。
当然,抽象而言,工人集体所决定的纪律,未必每个工人都适应。
但是,我们要知道,组成这个集体的不是身份各不相同的人,而是人人都是工人,他们之间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如果某种劳动纪律是有害于壹个工人的,在壹般情况下也会有害于所有工人。反之,有利于集体的规条,也壹般有利个人。每个工人固然要服从集体,但由于民主的制度和阶级利益的基本壹致,使“服从”的意义不同于在资本主义下的服从,不是服从别人,而是服从自己。
最后,由于生产的公有,因此工人可以集体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因此,只有当个人不仅能掌握自己的人身自由,而且能和所有其他工人联合起来去支配生产,去把壹直与工人作对的生产资料变成自己集体所有,工人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这才是马克屎所说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在真实的(而非虚假的—笔者按)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注七)计划经济与就业自由
蒋家俊又从另壹个角度主张劳动力公有说。他说,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必须把劳动力的分配也纳入计划之内。如果让工人享有人身自主权,可以自由择业,就无法保证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力。
我们同意劳动力的分配必须是有计划的。但是,计划就等于行政命令,就壹定抹煞个人自主权—这是极端官僚主义的误解。
事实上,到了今天,大概已没有几个经济学家再持此说了。因为计划可以用行政命令,但更可以用经济办法。国家可以通过各种经济扛扞(如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福利政策、职业训练、晋升制度等)去影响人们的就业选择。例如边远地区,可以用高工资和有期限的合同制,来吸引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职工。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说明了,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利害关系上,都必须要承认,劳动力属个人所有。否认这点,无可避免造成生产倒退、官僚极权、人权受践踏等等恶果。本来,真正的民主的射秽主义,把人从纯粹的“生产因素”提升为主人。但是,这些理论家却全面后退,再次把工人贬低为“生产因素”,壹句话,贬低为工具。
進壹步,退两步?
近几年来,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经济学家主张就业自由。这当然值得欢迎。工人如能获得就业自由,无疑是壹个進步。
不过,这个進步本身,会为工人带来更大的進步呢,还是相反,带来倒退,这是问题的所在。
上文早已说明,在射秽主义下,工人不仅应该有就业自由,而且应该有就业保障,应该有管理生产的权利。
但是,有不少人始终是以官僚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国家不应再统壹分配劳动力。工人有择业自由,相反,企业也有聘请和开除工人的自由。这些原则本身是正确的(自然实际运用起来,在官僚政治下,难保不出问题。例如,企业官僚无理开除工人的问题)。但是,被开除的工人会否继续有就业权利?
更壹般地说,国家会否继续坚持就业保障?这是问题的关键。对此有些人始终是不置可否。
中国固然有许多东西须向资本主义学习。但恰恰是有关怎样精巧地剥削工人的那套办法不值得学习,至少是不值得号称工人当家作主的中国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非常值得中共学习,但是它不肯学;而它们的坏东西,现在却起劲的学。有关劳动力就业自由的问题就正是这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所最近所做的调查报告就反映了这种趋势。这份报告从资产阶级那儿学来那套市场办法,利用劳动力市场来加剧工人之间的竞争,甚至特别利用失业工人使竞争更尖锐,以便降低工人工资。这个报告这样说:“……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壁垒,展开不同所有制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让剩余劳动力進入就业竞争,是从根本(!)上抑制消费基金膨胀,抑制工资总水平持续上升的机制性选择。”
“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劳动力的流动,既可以通过供给增加引起的就业竞争直接抑制工资的上涨,还可以降低人们的自我评价(!!)和收入预期,通过弱化攀比心理而间接抑制工资上涨。”(注十)
“让剩余劳动力進入就业竞争”,就是利用失业工人压低工资。既然失业工人有此妙用,而且是“根本”解决消费基金膨胀之道,那何必要消除失业?“降低人们的自我评价”,就是用市场的力量,利用工人之间的竞争,来打击工人的自信心、尊严,迫他们不敢擡起头来,不敢要求合理的工资。要知道,提出这种混账主张的不是个别经济学家,而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对官方有很大影响力。中国要改革,但是牺牲工人、打击工人的改革,难道值得我们支持吗?很明显,如果中共最后真的朝这个方向走(目前已有许多迹像),那对于工人来说,这是大倒退而非進步。
壹九八六年八月
中国往何处去
中国人大最近正式通过了宪法修正,正式保护私营经济和允许土地的转让。这个修正代表了中共在走向资本主义的途程中壹个新的里程碑。
到今天为止,官方理论家仍然矢口否认它在走资本主义。它始终认为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射秽主义”,而且对于那种认为中国四九年革命跳过了资本主义阶段,现在非要补资本主义的课不可的“补课论”,壹再表示了愤慨。
所谓公有制的商品经济
但是,至少从壹九八四年中共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的决定》
的文件以来,中共就开始走向资本主义了。这份文件改变了对射秽主义的传统公式,不再认为射秽主义是“计划为主,市场为副”了,而是认为射秽主义本质上还是商品生产,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它认为“商品经济的充份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中国未曾经历过商品经济的充份发展,所以现在要来补商品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共如是说)的课,要“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它认为充份发展商品生产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不是资本主义特有,而是许多社会所共有的壹种生产方式。
这个观点同传统射秽主义的观点是完全相反的。我们并不认为凡是传统观点就壹定适合中国。我们在此不谈适合不适合的问题。我们谈的是中共在理论上是否能自圆其说的问题。传统马克屎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的最大弊病,是由于盲目竞争而造成的无政府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只会有利于资本家,而对于工人阶级却非常不利。射秽主义就是要结束资本主义的无政府状态,代之以公有制,由工人直接有计划地管理社会生产。在这种体制下,不仅资本和雇佣劳动已基本消失,而且调节生产的方式不再主要是依靠市场,而是主要依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周期性经济危机,避免企业纯粹为利润而生产所造成的种种弊病。而壹旦实行计划经济,商品生产的范围不能不大大缩小。(要指出,正统的射秽主义观点不像毛泽东那样认为射秽主义革命后就能立即废除商品生产。它认为要取消的只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而小商品生产—小农、城市个体户等—则仍会在相当程度上保留,而且只能在社会化大生产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这部份商品生产才会逐步缩小。)到了整个社会已经达到了全部大生产的阶段,生产力十分高,那时才谈得上商品生产的消亡,而代之以实物计划分配。
所以,传统的观点都认为射秽主义虽然不能立即取消商品,但至少是随着射秽主义的发展而日益缩小。
现在中共却宣布,即使在射秽主义社会,商品生产不仅要保留,而且要充份发展。这样并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并非资本主义所特有。这种观点其实不值壹驳。商品生产当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可是,“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却是资本主特有。更确切地说,“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就必然是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商品生产,都不是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所以人们叫它做小商品生产。壹种商品经济如果称得上是充份发展了的,至少要社会各个经济部门(工业、商业、农业......等等)都已纳入商品生产的范围。小商品生产之所以是“小”,正因为它在整个社会中只占极少部份,主要是在手工业和商业中,而广大的农村却是自然经济占统治。要到商品经济完全征服了主要经济部门,才有所谓充份发展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正是这样的商品经济。但资本主义是怎样发展成这样的呢?它就是依靠货币转化为工业资本,劳动力转化为商品这两个条件。只有当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小生产才有可能扩展成大生产,从手工业工场发展为雇佣成百上千工人的大工厂。没有这两个条件,是不可能完成这个改变的,不可能使商品经济具有这样强大的征服能力的。所以要商品经济充份发展起来,就非要让企业自由为市场生产不可,非要让劳动力自由出卖不可。而这两个条件恰恰就足以构成资本主义了,恰恰是资本主义的必要而且充份的条件了。
劳动力的商品化与商品生产
为了表明中共所主张的商品生产是如假包换的射秽主义招牌,所以在《决定》中特别规定,劳动力和土地都不是商品。真是奇谈怪论!企业本身是商品生产者,但同时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不能在市场自由流通,那麽企业从那里得到人手和土地呢?由国家分配吗?如果这样,企业本身怎能有充份自由去为市场而生产呢?怎能保证企业能够顺应市场的不断波动而调整自己的生产呢?怎能真正让企业自负盈亏呢?在劳动力和土地上又要它受国家的计划支配,同时又要它自负盈亏,这岂不是自打嘴巴?中共这种又要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又不许劳动力和土地变成商品的理论,只有在壹种情况下才是可以想象的,就是整个社会都是小商品生产者,每个生产单位的规模都极小,基本上是家庭手工业,根本不必使用雇佣劳动。只有在这个情况下,才能壹方面既是商品生产,另壹方面劳动力又不是商品,因而不成其为资本主义。不消说,这种社会即使存在,也不会持久,因为市场的规律很快就会造成两极分化,结果最后还是发展为资本主义。如果在小生产的情况下尚且如此,那麽,在中国已经基本上建立了社会化大生产的情况下,实行“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只会毕直地走向资本主义。现在,国营企业的平均规模都很大,工人成千上万,在这个情况下,要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就非要让它在市场中自由聘请工人和买入土地不可。在大生产的条件下,要么实行计划经济,要么实行商品经济。如果实行前者,就不能不压缩(而不是根本废除)后者;相反,如果实行后者,便非同时要求实行劳动力自由流通不可,而这就等于基本上恢复了市场经济,恢复了资本主义。所以,壹个不容许劳动力和土地成为商品的“充份”发展的商品生产。这样的模式根本上就是壹种彻头彻尾的空想,如果不是径直的欺骗的话。
《决定》通过后,四年过去了。在这四年中,究竟中共有没
有落实它的决定,不许劳力流通呢?没有,因为这压根儿是不能落实的。《决定》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可是在这四年中,劳动力和土地都日益成为商品。私人的资本主义企业迅速发展,到现在已雇佣了差不多二百万人(如果再加上香港资本家所雇佣的壹百多万,数目就更多)。在国营企业方面,越来越多呼声要求成立劳动市场,打破统壹分配制度。事实上中共也正在研究有关方案,基本趋势是让劳动力充份流通起来。合同工现在已代替了传统的终身用工制。土地的转让,目前也已经从农村发展到城市。
到了最近,中共也终于决定要修宪,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和土地转让,也等于承认劳动力可以成为商品了。事实证明,不过四年,中共就已经放弃它那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的充份发展的商品生产的空想了。对此,很多人尤其是香港的资产阶级,非常欢迎。
这表示什么呢?不过表示中共决不是真正坚持射秽主义,不过表示中共正在走向资本主义而已。
商品生产能真正加以计划吗
官方理论家会反驳说,不对!我们的商品生产始终不同于资本主义,因为我们的商品生产是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决定》是说得很清楚的。真是公然的欺骗!按照定义,商品生产就由彼此独立的、互相竞争的商品生产者为市场而生产的制度。马克屎对此是讲得很清楚的。在这里决定生产和投资的最高决策者,是市场而不是其他。每壹个生产者,生产什么完全是自己的私事,但是商品最后能否卖得出,却决定于市场。任何事先的估计,计划,在商品生产里要服从市场这个最后的决定。所以商品生产是壹种事后调节的经济模式。相反,计划经济则是壹种事前的调节,预先把生产因素分配给企业。在这里即使仍有相当程度的市场成份(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最后决定权仍在计划者手里。这两种方式当然不是绝对对立,在壹切领域中都不能相容(这是毛泽东的伟大发明,与马克屎无关),但至少基本上是矛盾的,不能把两种方式同时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说什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决然是幻想。妳可以不同意马克屎主义,妳可以认为中国应走资本主义,但妳不能歪曲马克屎主义,不能挂羊头卖狗肉,挂著射秽主义招牌而行资本主义之实。
官方理论家这时候就会义愤填膺,抗议说:妳壹味鸡蛋里挑骨头。妳完全抹煞了我们维持射秽主义的诚意。就算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提法不妥当,就算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就是向资本主义让步,但是党和国家始终要维持公有制为主导,始终认为私营经济都不过是公有制的补充。国有经济始终要占多数。有这壹条,就是中国始终坚持射秽主义的明证。
“公有制”本身的蜕变
我们不怀疑中共保持国营经济为主导的诚意。毕竟,这是它统治的物质基础。但这点本身不能保证中国不会滑向资本主义。
国有经济是射秽主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份条件,单靠它还不能就定性为射秽主义。事实上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有国有经济、有些国家的国营经济成份也很高。在中国,国有财产名义上属于全民财产,但是实际上人民壹点不能过问,因为它是中共的禁脔,完全受中共壹党支配。在这个情况下,中共要把国有经济出卖给私人,障碍是不会很大的。当然,像中共以前那样完全以国有制压制市场和个体经济,强迫各种经济成份壹律向国有经济过渡,在这个情况下,这种国有经济当然具有非资本主义成份。那时中共当然不是走资本主义。现在就不同了。现在它却公开保证香港资本主义五十年甚至壹百年不变,公开保障香港资产阶级长达百年的的利益,最近又再对国内的新兴的城市和农村资产阶级作出保障(尽管条件不及香港的表兄弟),这壹切壹切都表示:壹国两制和最近的修宪,已经使中国的国家性质开始变质,从压制资产阶级壹变而为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机器。这个倾向发展下去,整个国家就会完全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家,那时即使国营经济仍占多数,也无补于射秽主义,国营经济本身也壹定随之而变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有经济。
现在这个倾向当然未完成。但是这个倾向越来越压倒非资本主义倾向。国营经济本身正在经历改革。传统的官僚计划模式已经完全破产。八年来中共对国营经济的改革越来越大胆,每走壹步都更快走向私有化。租赁制本身就是壹种准私有化,因为在租赁期内,租赁者对企业有极大的支配权,而且分享相当部份利润;租赁者本人就是大半个资本家。承包制自然没有那样大程度的私有化,承包者的所得仍只占利润壹个很少部份,而且通过承包合同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但是这只是目前状况;国有经济的内在矛盾正在强烈要求改变这种不伦不类的管理方式,正强烈要求更大程度的私有化。
任何经济要发展得好,其中壹个重要条件是财产的所有者有充份权力密切监督实际经营者,因为只有所有者才是这份财产的最关怀备致的爱护者。私人经济如是,国有济经也如是。在资本主义,虽然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不是同壹个人,但是并不等于大资本家丧失了权力,而那些受薪董事、总经理可以与资本家平起平坐了。两权的分离不过是壹种表面的分离而不是根本分离,最后决定权始终操在资本家手里。只有这样企业才会追求最优化。
在中国国有经济方面,法律上它属全民所有,人民就是所有者。
但是中国的根本矛盾正在于:人民对自己的财产完全不能过问。
中共以全民的当然代表者的资格篡夺了财产的支配权,可以对之任意处置。但由于它还没有正式连财产权也篡夺过来,所以它支配的始终是别人的财产而不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它以最大的冷漠和专横来对待这些财产,任意浪费而可以不痛心,而且由于实行壹党专政可以不负丝毫政治责任。在这个情况下,国营企业不能不以极低效率运行。
症结在于国营经济的所有权归谁
过去所实行的由政府直接控制国营企业的模式,固然效果甚差,因为那些政治官僚对待国有财产固然非常冷漠,而且完全不懂行。
现在中共宣布,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家(应当读作“中共”)作为全民财产所有权的当然代表,不再干预企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可以享有经营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其实在中国所有权与经营权从来都是分离的。现在新旧体制的分别只在于:旧体制下由主管部门的政治官僚控制企业,现在则削弱政治官僚权力,大大增加企业官僚的权力。但作为国有财产的所有者的人民,始终无权过问。所以,说现在体制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如说是政治官僚与企业官僚分离。)在这个名义下,现在已经有七成国有企业实行了承包制。由于企业厂长有专业知识,而且改革后厂长同企业有壹定的物质利益关系,所以效益无疑比以前好了些。但问题未根本解决。由于这些改革未曾触动所有权的问题,那些厂长、经理始终在吃全民财产的大锅饭,始终并不真心爱护国有财产。承包制最大问题之壹,是那些承包者在承包期内拼命耗尽企业的生产能力,纯粹追求短期效益,牺牲企业的长期效益。企业这种“短期行为”到现在为止仍根本无法解决。所以,现在又有人提出实行资产经营负责制、股份制(自然是所谓有中国特色的射秽主义式的股份制),以便让经营者能多少取得壹部份所有权,企图使企业厂长能对企业有更长期的计划和真正的爱护。但这些模式始终是不伦不类的,厂长经理从这种模式中所有的权力和利益始终不能大到足以使他们真正全面关心企业。其实,要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到财产所有权(真正的而不是虚假的,不是由壹个党去作所有权的天命的“代表”的那种)与管理权重新结合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在这里有两种选择。壹条是把全民财产真正归由全民支配,让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代表直接或间接管理国有经济。另壹条是把全民财产用或明或暗的方式转给私人,首先转给所谓企业家。第壹条路中共是决不会采取的。早在改革初期,任何有关模仿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的模式都不受中共欢迎。
所谓职工代表大会完全只是壹个政治花瓶,在企业全无权力。要知道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本质上还不是真正的工人民主。但中共连如此有限的民主自治也不肯推行,更遑论真正的民主了。所以,第二条路是更现成、更有利于官僚的办法。现在它仍未正式采取这种办法,但是如此国有企业始终搞得公不公、私不私,结果始终还是无法提高效益。但生产再搞不上去是不行的了。
长期生产效益停滞所造成的矛盾已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而实行更大程度的私有化,可能会比传统的模式有更大的优越性。
所以实行私有化的压力将会日益强大。事实上,现在有关要改革所有制的呼声越来越大了。许多人都指出,不让企业经营者同所有权挂钩,很难使他们真正关心企业。不过,如此壹来,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不又破产了吗?当然,私有化的阻力还是有的,其中之壹就是政治官僚。不过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解决。只要政治官僚可以继续分得利益,他们就不会根本反对。私有化后的企业,仍不得不去拜这些政治菩萨,不得不与他们瓜分利润。以前政治官僚是通过直接支配企业来得到利益,私有化后它可以通过间接途径同样取得利益,就像封建时代封建主从榨取力役租转变为榨取货币租壹样,形式变了,压榨可没有变。最近有壹篇报导,说有个厂长埋怨政府壹方面放权,但另壹方面各个部门经常下达摊派。有个官员答曰:放权有必要,摊派也有必要。
这最能反映这些政治官僚的心态。有些人以为中国如果恢复资本主义,那就会跟西方那样自由,那样民主。那全然是幻想。最大可能是同许多落后国家壹样,官僚政府大大侵夺人民的利益,包括资产阶级的利益。
自负盈亏和计划支配的两难
私有化的压力可以从计划与市场的矛盾中進壹步暴露出来。
现在中共自己在对待企业方面是完全自相矛盾的。壹方面它不能再让企业长期亏损和低效益运行下去,因此它要企业自负盈亏,不许它再受国家补贴。但另壹方面,它又始终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的投入和产出,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物各方面,始终要维持计划体制。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要企业能有十足的盈利能力,就要让企业享有完全的自决权,这样才能让企业充份适应和利用市场的波动。相反,如果在产、供、销各方面始终或大或小地支配着企业,企业就不能真正做到自负盈亏。二者必择其壹。中共今后会选择哪条路呢?集权计划之路吗?机会很少。(中共眼中的计划,就壹定是官僚集中的计划,民主自治的计划这种模式它想也不曾想过)。官僚集中的计划,现在名声都很臭了,不会搞得多久的。所以余下的道路就只有更大规模的市场化了。到了那时,所有企业都是各自为利润而生产、而彼此竞争,即使它们名义上仍是国有企业,但本质上就已经是资本主义的国营企业而不是射秽主义了。中共说它仍实行指导性计划,用税收、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所以仍是射秽主义性。这完全是掩耳盗铃。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国何尝不是如此呢?
结语
本文的目的不是论述资本主义的优劣问题,而是要揭露中共在理论上的自相矛盾。所谓“射秽主义公有制的有计划商品经济”这个公式,如果实行起来,结果壹定走向资本主义。最近的修宪代表了在复辟资本主义的路途上新的壹步。当然现在还未完成。
日后的发展还决定于各种力量的对比和斗争结果。可是,至少可以这样说:中共整个领导层走资本主义(不管以什么射秽主义招牌来作掩饰)的倾向是压倒其他倾向的,客观的社会矛盾大大迫使它这样做;主观的利益也引诱它这样做。许多人认为,中共的“保守派”的存在本身证明中共仍有相当多人坚持射秽主义。这纯然是幻想。到目前为止从没听说过所谓保守派中任何头面人物是根本反对目前路线(“充份发展商品经济”)的;就算他们是“保守”罢,但他们“保”的和“守”的是什么呢?果真是射秽主义吗?不!他们要保守的,不过是政治上的绝对专制主义,对于邓小平的开明专制不以为然而已。他们的言论事实上也主要归入这个范围。对于真正重大的射秽主义原则—民主、多党制、工人监督生产—他们从来都是粗暴地践踏。他们所壹直坚持的,其实只有国有制和壹党专政。壹党专政根本不是射秽主义原则。只有国有制还可算是射秽主义的必要条件。可是,现在国有经济已经千疮百孔了,连他们自己对它也已经大失信心了。他们不得不進行壹场连他们也看不清楚的改革。他们的真正的底线,就只有壹党专政这壹条了。以为他们对射秽主义有“忠诚”信仰,以为因此他们会根本反对走向资本主义,那未免太天真了。在他们来说,壹党专政是体,主义是用,只要能够使他们的统治更巩固,改换主义是不很困难的。当然以后如何仍须拭目以待。但是,现在中共每走壹步,都往往使理论与现实的矛盾更其尖锐,而不论采取什么方法解决这些矛盾,结果都只能更進壹步暴露自己的背信弃义和前后矛盾。
壹九八八年六月
中国工业的危机与中国工人阶级
在各种各样的经济失控中,工资失控也是中国经济的壹个大问题,尽管同投资失控比仍差壹大截。在工人的种种压力下,加上厂长自己的个人考虑,企业所发的奖金往往超出预算。本来,按规定企业要把利润留成(以前是完全没有企业留利,壹切要上缴国家的),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等。少部份才用于发奖金。不过实际上很少厂长老实执行规定。有些甚至把大部份留利都发了奖金,或者以种种借口大发实物,以逃避财政部的追究。
从表壹可以看到,八四年的工资(包括奖金)增长率最高。
以后虽然逐年下降,但仍比八三年高出许多。实际情况可能较为严重些,因为这里往往没有把发实物包括在内。
表壹 全民所有制工人工资比上年增长速度
货币工资 实际工资
1983 3.70 1.40
1984 19.55 16.45
1985 17.30 4.80
1986 16.50 9.00
1987 12.40 5.10
有人指出,货币工资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如果国民收入增长率为壹,那麽八四年的货币工资增长率就是壹点五八,八五年是壹点七九,八六年更升为二点七。如果货币工资再增长,就会大大超过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
有些人据此就认为,即使不是完全停止工资增长,也要大力控制工资,不容工资有更大的增幅,否则增长率持续超过国民收入,壹定会引起通货膨胀。香港的中国问题专家陈文鸿月前在电视访问上也持这种见解。
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根据
这种见解是错误的。首先,同样从表壹可以看到,由于物价上涨,已经大大抵消了货币工资的增长。从八五年开始,实际工资增长率大幅度下降,直至去年只有百份之五点壹了。但这个数字是不可靠的,因为官方有意低估了物价。不过,即使是根据官方公布,已经有至少五份壹工人生活水平下降了。
事实上中国工人阶级吃了几十年苦头也吃够了。在“勤俭建国”的口号下,中国工人工资几乎冻结了几十年。从壹九五二年到七八年,廿六年间工资只增长了四点四成,平均每年只增长百份之壹点七。只是从七九年起工资才有了点上升。中共也不得不承认,这些工资增长有很大部份的交“欠账”的性质。可是,“欠账”还没有交完,实际工资的增长又大大减慢了。
壹方面是因为壹直生活困苦,另壹方面又因为物价高涨,在在迫使工人非常强烈的要求增加工资。与其说工资增长超出预算,倒不如说原来的预算就太低,太不足够生活所需。
但再增加工资,会不会引起更严重的通货膨胀呢?很可能会。
但这不是工人的责任。是先有通货膨胀,然后才有提高工资的迫切要求。事实上,今天的通货膨胀,主要不是工资增长引起的,而是由中共的市场化路线所造成的投资和消费膨胀所引起的。这个原因不消除,即使把工资再压低也无法消除通胀。反过来,如果没有上述原因,工资再增长多些也不会引起真正严重的通胀。
所以,要做的决不是压止工资,而是要解决官僚的投资和消费失控。
中国的总工会提出工资应随物价上升而上升,我们非常赞同。
从整个社会的利益来看,这是十分必需的。由于长年的被压制,工人对工作有很强烈的抗拒情绪。普遍存在怠工现象。如果不大幅度提高工资,势难提高工人的生产积极性。
国民收入与工资增长
不过,我们承认,上述要求亦最多只能解决工资追不上物价这个问题,不用说它未曾解决物价问题,未曾解决今天的经济危机。相反,从长远来说,如果找不到更根本的办法,整个危机有可能更加深。
我们且不去说别的,先说同工人有直接关系的问题,就说中国的工业罢。今天中国农业有危机,工业也有危机,甚至其程度比农业大。中国工人如果不去解决这个危机,只是着眼于争取个人或个别工厂的工资增长,更不用说用种种消极方式抵抗,其结果恐怕是不妙的。
刚才提到,有人指出近年工资增长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这是壹种说法。但其实更可以有另壹种说法。不是工资增长过快,而是国民收入的增长本身下降了,所以才显得工资增长过多。从表二可以看到,国民收入增长从八四年的百份之十三点五高速,逐步下降,其中八六年壹下子降为百分之七点四,下降了差不多壹半。(当然七点四的速度同国外比也不低,但因为这个速度是以工业超速的不正常的增长为代价,所以并非十分可喜)国民收入暴起暴跌,极不稳定,自然不容易支持工资的稳定增长。
表二 国民收入指数(以上年为 100)
1981 104.9
1982 108.3
1983 109.8
1984 113.5
1985 112.7
1986 107.4
1987 109.3
工业的惊人浪费
国民收入为什么这样不稳定?其中壹个重要原因,是工业经济效益奇差,投入很多,而产出很少。从壹九五三年至八零年,将近三十年间全国固定资产总值增长了二十壹倍,但从中得到多少国民收入呢?只有四倍。从表三可以看到,中国工业每积累壹百元所带来的利税收入,竟然从五二年的二十五点壹三元下跌为八六年的十九点八九元,三十多年间盈利不升反降!效益如此差劣,当然有碍国民收入的稳定而长足的发展。
表三 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利税(元)
1952 25.13
1957 34.40
1965 29.73
1978 24.74
1980 24.32
1981 22.90
1982 22.22
1983 21.66
1984 22.28
1985 22.40
1986 19.89
正因为效益奇劣,所以每年都有二成多的企业亏本。不过,这个数字是不够真实的。实际情况比这个更坏。
要知道,中国工业的盈利,相当程度上是靠大量而廉价的投入。长期以来,中共刻意大力压低农产品和原料的价格,压低工人工资,靠牺牲农民和内陆西北、西南地区(许多原料都产自这些地区),以及工人阶级的利益来支持工业发展。可怕的是,工人、农民和内陆人民做了牺牲,可是在官僚专政下,工业却不争气,管理混乱、效益奇差。所以,实际上亏损企业远不只二成。许多盈利企业如果不是靠廉价农产品和原料的支持,不是靠低工资,就会壹样亏损。所以有人说,相当部份的工业利润不是工业自己创造的,而是把农产品和原材料的价值通过价差转移给工业的。 —据估计,中国全部六千亿元的固定资产,有三分壹是浪费了的。—八五年时估计,有二成企业是没有基本的经济核算的,而七成的企业,核算工作很不健全。 —每年的工业产品,质量过关的只有七成多。 —工业的冗员约达壹千五百万至二千万,占全部职工人数的壹成多。
为什么工业效益如此恶劣?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是企业壹直由政府部门官员所控制,他们的权大而责小,无论怎样浪费也可以照做官。正是这种官僚弊害使企业的管理非常混乱。
工人的消极怠工及其影响
中国工人阶级的种种消极反抗也是工业的效益危机的原因。
工人受尽困苦,在官僚专政下毫无人权,甚至连转业转厂自由也没有。工人号称为“国家主人翁”,但是对于企业建议过问壹下都无权,而且还要忍受中共以国家名义剥削他们,所以他们壹有机会就拼命从国有财产中夺回自己的壹份。这是近年奖金失控的壹个原因。但反抗形式不止于此。普遍的怠工情绪。以最大的冷漠甚至浪费来对待企业财产。盗窃企业财物成风。所以国内有句说话:“大家拿,拿大家。”这是“公有制”嘛。工作没有纪律,上班吹牛、睡觉。这些风气当然更進壹步恶化企业的情况。
很明显,如果工业不施大手术、大改造,即使工人现在争得多些工资,首先这就大有可能实际上只多争得几张废纸;其次,从长远来说,工业危机不解决,就不可能支持稳定的工资增长。
工业过去主要靠低工资、低原料及农产品价格维持。现在农民不肯再向低农产品价就范了,原料产地也不肯再牺牲自己了,而工人呢,就更不肯再维持低工资了。他们这样要求本身都很合理,很值得支持。可是,同样明显地,不根本改造工业以致改造中国经济,是不可能实现这些要求的。
工业的危机已经到了人人都无法忍受的地步了。工人自己不去考虑,不等于别人不考虑,不等于中共不考虑。中共为了解决这个危机,壹种办法就是实行承包制,把企业的日常管理权交给厂长,壹种办法就是進壹步扩大市场调节。两种办法都对工人不利,而又不难彻底瓦解工人的消极反抗。首先,承包制只赋予厂长权力,而工人名义上是国家主人翁,却始终毫无权力。在这个情况下,厂长为了多得奖金,很有可能更進壹步牺牲工人利益。
厂长既可以开除工人,那麽谁消极怠工的都可以被开除。其次,中共已经向资产阶级学懂了怎样利用市场的力量来打击工人。在“搞活经济”、“打破大锅饭”的名义下,它让企业互相竞争,让工人互相竞争。妳们要加工资吗?很好,哪我们就要更進壹步开放物价啦!妳们纪律涣散,消极怠工吗?很好,我们就开除工人,我们就宣布国家不再保障就业,我们就大搞劳动力市场,用失业工人来同妳们竞争啦!妳不干,可想干的大有人在呢!
工人对于中共拿市场化来打击工人的举动,越来越不满。有些仍旧主要是消极的个人反抗。有些工人因为被厂长扣工资而殴打厂长。壹些地方闹出人命。消极怠工仍然持续。
不过,消极的集体罢工也越来越多了。这当然是壹个進步。
可惜我们无法得到有关资料。不过,从各方面看来,这些行动毕竟仍是个别工厂的。
从消极反抗到积极反抗
工人阶级所需要的反抗要从个别工厂扩大到整个中国工业甚至整个中国经济和政治层。工人现在最迫切的就是要对中共的走资本主义道路作出总体的科学的分析。究竟中国要走什么道路?
走资本主义吗?那麽工人的生活如何保障?职业如何保障?走射秽主义吗?什么是射秽主义?过去那种集权体制吗?那种体制有什么好处?难道真是好得可以叫出“宁要四人帮不要胡耀邦”、“宁要七十年代的物价,不要八十年代的工资”、“宁要四人帮的四十七,不要邓小平的壹百七”的口号吗?很明显,现在工人阶级思想非常混乱,他们对于邓小平的市场化政策不满,他们中不少人感到过去的职业有保障的体制比现在更好些。可是他们对过去体制的好的和坏的各方面考虑不清楚,以致简单地眷恋旧制度。我们认为,传统的官僚集体计划,只能去芜存菁,只能吸收其中好的,而万万不能整个接受,万万不能让它复活。过去的制度不是全无优点,现在的新办法也不是壹无是处。工人的劳动纪律是要加强的,所怀疑的只应是由谁加强,是由厂长还是要工人集体?
企业有权开除工人,这在原则上是不能反对的,问题只在于,是由厂长单方面有权,还是工人的集体也有权?国家要保障就业权,这是对的,要保卫的,不容中共废除的。但工人往往把它同“企业不能开除人”混淆起来。“企业不能开除人”的旧办法本身是错的,这样只会造成冗员、纪律涣散。如果我们不能分清二者,如果我们把本来進步的东西放進落后的框框里,就会变成走回头路,就会无法解决今天的工业危机。至于把矛头只是指向厂长,这就更混乱了。是的,可能厂长本身也有不公平的地方,但毕竟,他不是最高负责人。是谁给予厂长权力的呢?是中共。如果不从根本的政治权力着手,是很难有效反抗的。相反,消极反抗,或者提出混乱的要求,把進步的要求同落后的要求混淆起来,这样只会更方便中共用打破大锅饭的名义打击工人。
总之,中国工人阶级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放眼全中国,要探讨中国的根本道路,要认真分析资本主义和射秽主义的优劣,而不要再停留在消极抵抗的水平上,只有这样才有出路。
我们现在没有条件提出具体的纲领。但也愿意提出最迫切的要求,以便保障工人最起码的生活。这包括了制订最低工资法;工资随物价上升;组织独立工会的自由;物价指数由工会编订;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国家对失业工人保障就业;所有企业的承包合同要经工人集体讨论;全面探讨工业承包制;国家公开所有资料和统计数字;言论自由;容许全面而公开讨论资本主义与射秽主义的大是大非,任何言论不能入罪;全面民主改选人大代表。
我们要为当前的要求而努力,也要为根本的出路而艰苦探索。
工人提不出解救中国之道,中共就会而且事实上已经用它的方法去解决,用官僚的、市场的、牺牲工人利益的方法去解决。如果工人不想陷于悲惨境地,现在是醒觉的时候了。
壹九八八年八月
中国社会开始畸形
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中共所進行的经济改革,到目前为止并不能真正刺激生产效益,然而,它所带来的社会性、历史性的倒退已经非常可怕了。这场被称为壹次“革命”的大改革,实际上不过使越来越多的中共官僚变成官僚资本家,不过使新生资产阶级日益兴旺,而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妇女、知识份子和工人来说,改革越来越意味着连过去所获得的重要利益也行将丧失。
妇女,又尤其是农村妇女,其社会地位随着改革深化而不断下降;知识份子虽然在精神压迫上稍为“宽松宽松”,但是棍子还是要打;何况,知识份子的物质生活简直没有任何真正改善。至于工人阶级—它在宪法上号称为中国的领导阶级—现在也终于到了全面丧失其革命成果的最后关头了。前几年所進行的工资改革,固然早就已经走向极端,早就已经把壹种最落后的资本主义工资制度移殖到中国。到了壹九八八年,改革又進了壹步,这次就是要打破充份就业的原则,大规模地制造失业了。几十年来宣称射秽主义不会有失业的中共,现在又承认,毕竟失业是有用的、是初级射秽主义所必需的了。
工人阶级的悲惨命运
其实,从经济改革开始以来,对于那九百万农村乡镇企业的工人,壹千万到城市做工的农民,几百万为港澳及外资工作的工人—对于这加起来为数达二千多万的工人来说,不仅完全没有就业保障,而且没有任何年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条件、工时等等任何保障。对于为数近千万的合同工人来说,虽然还有福利津贴,但也早就失掉了就业保障。壹直享有就业权的,就只是占了国营企业工人的多数的固定工而已。然而,到了壹九八八年,固定工人也要被大批开除了。在“优化组合”的名义下,越来越多的固定工人被淘汰。
在中国,失业所带来的痛苦要比在资本主义大许多倍。要知道,在中国,工资壹直非常低,只勉强够吃穿,其余全部物质生活,都是由他所属的单位所负责。他住的是工厂盖的廉价房子;他吃穿用所需的种种票子,往往都由工厂发;他的医疗费、退休金,或她的有薪分娩假、月经假、子女津贴,等等,都是他或她的工厂所负责。甚至在壹些大企业,理发、育婴、儿女上学等等,都是由厂办的理发店、育婴院、学校等等负责。甚至政治上,他的公民权也是由所属单位来赋予。壹个人离开了所属的单位,就简直无法生存。而对于工人来说,这尤其如此。他壹旦被开除,不仅意味没有入息,而且意味着没有房子,没有医疗保障,没有退休金,没有意外保障,甚至儿子没有书读。
“上海壹家纺织厂壹名被组合下来的女工,患了白血病,要住院得预交五千元钱,她厂里拿不出,……她原来的工厂说,按规定,她失业后已经和厂里断绝了联系,我们管不著;劳动保险部门说,她不属于终止合同或被辞退者,不在我们救济之列;民政部门说,她不是孤寡残废,我们管不到;市总工会说,她是工会会员,也许我们该管。可是拿出很多钱,我们又管不起……。”她“只好眼睁睁地望着病情壹天天恶化。”(注壹)这种绝望情况使许多工人非常痛苦,非常暴戾。有壹个被开除的工人“闯到厂长办公室,把刀架到厂长脖子上,叫着:‘妳凭什么砸我的饭碗?!’‘我要工作!我要吃饭!’”(注二)这种事例在中国并不属例外。中共现在打算向那壹千五百万工业冗员开刀,所以今后失业人数(其中多数是女工)将会很大。因此,今后的冲突也同样会不断增加。
壹位工人说:“共产党从壹开始闹革命就许了诺言,要‘人人有饭吃,人人有工作’,怎么现在又变了卦?”射秽主义应当否定全民就业?
中共自然有许多文胆文棍为它作解释。壹年来瞭望周刊就经常撰文宣传制造失业的好处。中国工业企业有冗员壹千五百万,而这壹切据说都是充份就业的原则所造成。“失业现象是商品经济社会形态里壹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我国处于射秽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经济不发达,期望给每壹个進入劳动年龄的公民都安置壹个‘铁饭碗’,消灭失业现象,这是不现实的。我们建国后为此竭尽全力,不惜牺牲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结果是以企业内大量的隐形失业代替社会上的显形失业外,社会上仍然存在着百份之二的‘待业率’。”(注三)“企业不再是职工的‘安全岛’、‘人人有饭吃、人人有事干’这个所谓的射秽主义原则,如今也遇到挑战—射秽主义不再养懒汉。”(注四)
我们可以把上述引文简化为四个结论:
1.射秽主义根本不包括充份就业的原则;
2.充份就业等于养懒汉;
3.目前的企业冗员是由于实行充份就业所造成;4.目前的经济水平不可能做到充份就业。
我们现在逐点作评论。先谈第壹点。
“射秽主义并不包括充份就业的原则”—这句话不壹定错。
要看是哪壹种射秽主义。李光耀式的射秽主义,或者北欧式的射秽主义,更不用说希特勒式的射秽主义,当然并不包括真正的充份就业的原则。可是,中共坚持的射秽主义是李光耀或别的什么的射秽主义吗?不是。宪法上明文规定中共要坚持的是马克屎的射秽主义。而马克屎的射秽主义从头起就坚持:射秽主义可以而且应当消灭失业现象。马克屎那部资本论,就充份说明过,失业是资本主义所特有。因为,只有在资本主义下,劳动才成为纯粹的为资本增值的工具。壹旦资本由于市场不景而不能增值,资本就不需要劳动,就需要开除工人。这就是资本主义失业的原因。
古代的奴隶制和农奴制,劳动是为统治者增值财富而非资本,劳动力越多财富就越多,所以那时不会有资本主义式的失业;射秽主义消除了资本统治,劳动再次成为纯粹增值财富的因素(只是财富都归劳动者支配而非归剥削者支配),所以同样不会产生结构性失业。
这就是马克屎的射秽主义。—“这统统是空想!”朋友,妳自然可以这样说。在今天这样说也毫不稀奇。我们也不打算在这里为射秽主义辩护。我们要指出的只是:妳不能歪曲事实,不能壹面在宪法上声明要坚持马克屎主义、坚持射秽主义,另壹方面却又说马克屎的射秽主义根本不主张充份就业。这是明明白白的违反事实,违反宪法!宪法上明文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共壹面经常拿“四项坚持”来压人,另壹面它自己却加速违反射秽主义原则,加紧违反宪法,这难道不是最卑鄙最无耻的、毫无原则的自相矛盾吗?或许,妳们会说:“我们的射秽主义只是初级的射秽主义,所以是不同的!”可怜!不管妳叫现在的射秽主义是中级、初级还是幼稚园级,毕竟还是射秽主义,它就应当具有射秽主义的应有特征,正如小孩虽然幼稚,但毕竟也是人壹样。
妳顶多只能说,初级射秽主义,要落实全民就业需要壹段时间,而不能说射秽主义根本要抛弃全民就业的原则。
现在谈第二点。
全民就业与铁饭碗
我们承认,过去那种工厂不能辞退工人的制度,是容易鼓励懒惰和冗员的。如果就把这个制度称为“铁饭碗”,那麽我们也并不赞成所谓“铁饭碗”制。可是,这种制度同充份就业的原则根本是两回事,是不能把它们混淆壹起的。“铁饭碗”本身并不壹定是充份就业,反过来,充份就业也不壹定等于“铁饭碗”。“人人有工做”—不过是说国家应当提供充份的就业机会,保障壹切愿意做工的人,都壹定有工可做而已。它并没有说人人不必做工都可以有收入,也并不壹定包括“工厂不能辞退工人”这个原则。
人人有工做,这是壹个大原则,是计划经济的其中壹个目标。至于这些工是怎样做的,是按照奖勤罚懒的标准还是按照“做是卅六,不做也是卅六”的标准去做;是按照工厂有权辞退工人的原则还是按照“铁饭碗”的原则,这是经济管理的具体方式问题,与全民就业这个经济目标并没有壹定关系。可以采取“铁饭碗”的手段来达到全民就业的目标,但也可以完全不采取这种手段,根本采取另壹种更有效率的管理手段。完全可以这样设想:壹方面应让工厂有权辞退工人,另壹方面政府通过经济计划提供充份的就业机会和职业训练,让那些暂时失业的工人可以很快地重新就业(这种临时失业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结构性失业。临时性失业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全民就业并不是说绝对不能容许个别人失业。
单是技术革新这个因素,就壹定会造成临时失业)。在壹个经济资源和生产手段都已经收归全民集体所有的国家,要做到这点并不是不可能的。
是什么造成企业的困境
其实,今天中国的工业危机(冗员太多,劳动纪律松弛),根本就不是全民就业本身所造成的。造成危机的其中壹个重要原因,乃是包括“铁饭碗”在内的壹种最落后、最野蛮的劳动管理制度。
这种管理制度可以称为现代工奴制度。说全民就业造成懒惰固然荒唐;单单说“铁饭碗”造成懒惰也同样是不合理的。毕竟,“铁饭碗”只是整个工奴制度的其中壹个部份而已。按照这种制度,工厂固然不能开除工人,反过来工人也绝对无权辞职,绝对无权选择职业、选择工作单位。壹个人壹旦被分配到某个工厂,他就永远属于工厂,永远受工厂的“领导”统治。农奴受束缚于土地;同样,工奴则受束缚于工厂。这样壹种制度,连中共也承认是壹种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制度,与射秽主义毫无关系(其实也同全民就业毫无关系)。这样壹种劳动管理制度,当然绝对没有任何优越性可言。许多工人用非所学,根本对分配的工作全无兴趣。这样,工人那会有生产积极性呢?所以,今天中国企业的危机,根本就不是工人自己的责任—他们几十年来壹点选择的自由都没有 —而是制定这种工奴制度的中共的责任。
这样壹种荒唐的制度为什么居然维持了几十年呢?壹方面,固然因为中共早就成为脱离群众的官僚党,它根本无视群众的呼声。另壹方面,也因为这种工奴制最符合中共那种绝对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其实,射秽主义的本义从头起就强调工人的民主自治。可是,斯大林式的射秽主义,从头起强调的却是官僚集权。
到了毛泽东就更登峰造极。按照中共模式,“壹枝竹杆插到底”,全国壹切单位,全国所有工人,都应当属于中央的计划范围以内,都要服从中央的分配。因为,在中共眼中,不仅全国工厂,甚至全国工人都属国家所有。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劳动力公有论”。(关于这种理论,读者可参阅本文集《就业自由与射秽主义》壹文)如果说“铁饭碗”不过是工奴制的壹个部份,那麽,工奴制(或“劳动力公有”制)就是整个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的壹个组成部份。按照这种制度,每间工厂和每个工人都原则上由中央控制。
这样壹种制度当然不会有效率。所以,造成企业的积弊,原因不在于毫无选择自由的工人本身,而是这种官僚集权的经济制度。
今天中共把责任完全推到工人身上,要工人负起管理不善的重担,是最卑劣的官僚统治者的表现。这样做固然完全不负责任,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会对提高效益产生真正作用。面对失业的威胁,工人会被迫卖命工作;从这方面看可能会提高个别工人的劳动效率。可是,提高个别工人的效率,不等于就能提高整个工厂的效率,更不用说就能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如果企业仍然由官僚管理,开除再多工人也绝不会真正提高效益。
然而,现在中共不是正在改革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吗?不是在進行市场化的改革吗?如果在打破“铁饭碗”的同时又進行放权改革,不就能解决效率的问题吗?
我们认为这样仍很难根本解决问题。要知道,不论现在的改革幅度怎样大,壹个最关键的东西始终不曾触动过。这就是国有财产发生了官僚寄生的问题。全国绝大部份企业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可是中共篡夺了国有财产的控制权,变成了中共的禁脔。
而问题在于,中共还没有连财产权也正式夺去,所以中共所支配的,完全是别人的、全民的财产,不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对它们绝不关心,浪费最大也无动于衷。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以,几十年来中国经济效益奇低,固然不仅是由于“铁饭碗”,也不仅由于工奴制,也不仅在于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制度,而且也更在于官僚寄生在国有财产上面。几十万个国营企业,壹亿三千万工人,都由中共官僚控制和指挥,但官僚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今天的改革只是下放了权力,但官僚对国有财产的寄生性这个问题不仅没
有解决,反而随着市场化改革而更为尖锐。工农兵学商,壹齐来经商。官僚拿谁的钱经商呢?拿国有财产。在企业方面,情况也壹样。企业财产到今天实际上仍然是“无主”的财产。企业经理对它也根本不像壹个资本家对待自己的财产那样关心企业。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市场化改革,开除工人制造失业等等,除了为经理带来奖金外,不会真正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谁若以为,只要牺牲工人利益,中国经济就能解决其危机了,这纯粹是幻想。
国有财产要物归原主
中共现在也已经越来越了解到非触及所有制的改革不可。然而,这个腐败透顶的官僚集团所想到的所有制改革,当然不是把国有财产物归原主,交由全民民主管理,而是壹个劲地走资本主义,越来越大胆地把国有财产用种种名义(如股份制)化公为私,从政治官僚摇身壹变而成为官僚资本家。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们越来越猖狂,越来越决心要把全部经济危机转嫁给工人。
到了现在这关头,中国工人应当这样正告中共:妳们根本无权这样做!这几十万个企业,几千亿元资产,是我们所创造的财产!(壹九四九年解放时全国资本家所拥有的工业只有极微小的资产。)宪法上明文规定财产权属于人民所有,妳们固无权垄断支配权,更无权篡夺,化公为私!妳们几十年来剥夺了我们支配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几十年来中国经济搞成烂摊子,到最后却竟然要开除我们,我们决不答应!我们现在告诉妳们:把工厂、矿山交还我们!把政权交还给我们!不用妳们操心!让人民自己来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我们既不要工奴制,也不要失业!我们要求由人民自己管理国家,通过民主政府来实现全民就业的目标!
中国经济发展的水平能否实现全民就业
至于第四点,更完全经不起推敲。首先,怎样的经济水平才能做到充份就业呢?标准何在呢?我们完全得不到任何确实答复。其实,在壹九五六年,至少在城市,失业已基本上消失了。
而那时的工业效率就因此大为降低吗?不是。恰恰相反,五六、五七年,中国的工业效益是几十年来最高的。而当时的经济水平,不是比今天要低得多吗?为什么那时候实行全民就业并没有降低效率?这难道不也证明经济水平的高低与能否充份就业没有必然的关系吗?诚然,经济水平越低,同时做到充份就业和效益提高,所遇到的困难会较多,但那并不表示不可克服,顶多是所需的时间较长,而不是根本不能做到,所以不应当说要根本抛弃全民就业的原则。
毛泽东式的铁饭碗制度本身固然是壹种没有效率的制度,可是,资本主义结构性失业同样是壹种最大浪费。资本主义所重视的效益,壹直都不过是个别企业的效益—用最小的劳动增殖最大限度的资本。可是,以整个社会角度看,资本家因为赚不到钱而把工厂关门,把工人开除就是最大的浪费。如果这些工人和工厂从新开工,这不就能创造更多财富吗?从资本家的角度看这是浪费,因为越多产品只会令市场过剩,价格下跌。但是从实际使用价值的角度看,从大多数的人的利益看,更多产品就可以拿来更公平地分配给大家。所以,站在普罗大众的立场上,中国根本不应当把资本主义结构性失业当作是壹种优越制度来引入。
两条道路的选择
中国企业当前的确有惊人的冗员,各个工厂必须逐步淘汰冗员。如果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壹定要这样做。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是通过制造失业来淘汰工厂冗员,还是通过民主地有计划地重新整顿国民经济、创造更多就机会的方式来壹面裁汰冗员,壹面安排暂时失业者重新就业?这是两条道路的选择。前壹条道路是根本违反宪法,违反人民利益的。只有后壹条道路才是工人所应支持的。
壹九八九年二月
有官僚资本主义特色的中国股市
深圳骚乱平息后,不少人出来分析前因后果。有些人认为事件肇因于有关方用政治手段干预市场经济,有些则强调大陆资本市场供不应求;至于官员贪污,激化矛盾这个因素,大概是最少有人反对的了。
“先搞股市,后搞立法”
我们先谈谈第壹个问题。按照这种见解,深圳股市发生疯狂抢购,以及其他种种弊害,是同有关方面包办、干预股市分不开的。市场经济应当由供求关系自行调节,但是深圳不是这样。股市本身从头起就是政府包办,而更坏的是,政府往往无理干涉股市;早在此次事件前,由于深圳股市大起大落,所以市府曾经壹度采取“涨跌停牌”制度,人为控制股市升跌;而日前则包办发售认购股票表格,更直接导致骚乱。这壹切都被视为政治干预经济,是不合理的。政府应当放开经济,而股市方面,至少要做到政府不包办股市,最多只起监督作用就够了。
上述说法自然有相当道理;我们的确很容易找到种种不合理干预的例证,因此也可以很容易得出反对那些无理干预的结论。
但是,倘若从中再得出结论,认为政府不应干预经济,认为只要做到这点,就能避免像日前的骚乱,那恐怕是值得商榷的。
市场经济是否就是中国的真正出路,这本身已经是壹个大问题。但是,退壹步说,即使我们假定,市场经济的确是中国出路,也不能从中得出结论,说只要政府无为而治,放开经济就行了,而在股市问题上,也只要把它交由私人举办,问题也就解决了。
这完全低估了壹个原来是实行官僚计划和国有财产制国家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复杂性。事实上,如果这样壹个国家要建立不管是像欧美还是像香港的市场经济,这本身就壹定要求政府作出壹些干预,而不是不作干预,只是干预的目的和方式与从前的大不相同吧了。至少,在制订有关法律方面的政府作用,就不应削弱,而是要大大加强。任何发达的市场经济都不能没有相应法律的保障。
但是,中共的做法从头起非常错误而且启人疑窦。深圳和上海都是在有关法律(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以及其他有关股票发行、交易等等必要法律)未曾制订前便忽忽让股市上马的。这样,在壹九八六年设立股市之后的壹段长时间,不论是股票发行还是交易,不论是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还是对股民的保障,差不多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况,也就是给予各级官员趁乱打劫的好机会,而事实上也不出所料,果然大贪特贪。虽然,近年来有关方面开始加快立法工作,但到目前为止,只是制订了地方性法规,全国性法规仍然缺如;就算是地方性法规,深圳也只是制订了几十个,而且大多未付诸实行(香港有关法例达二百五十个,附属规则三百多个)。何况,在开市的头几年,早已让官员大贪特贪,现在才来制订法律,意义已经少得多了。这种做法,同无法无天,其实相去不算很远。清本溯源,我们不仅要求法治,而且要追究:为什么上海深圳两地官员非要“先搞股市,后搞立法”不可?为什么不可以等到有关法律订立之后才搞不可?为什么中央容许他们这种做法?这不是明摆着让官僚贪污吗?请看:“由于……有关交易无法可依,市场管理和过户手续极为落后,个别证券从业人员以权谋私等,引起了场外非法交易的大爆发”(注壹)“上市公司中符合国际上市规范的公司寥寥无几。……既没有可行的会计制度来表现公司的营运状况,也没有向社会公布公司财务责任的制度”(注二)。这些不法现象,都同无法可依有关。有法尚且常常不依,法规不全,就更不问可知了。因此,与其指责他们干预太多,不如指责他们不该管的大管特管,而明明应当由他们去管的,却往往撒手不管或者少管。
借股份制化公为私
事情的症结更在于,壹个现成的市场经济还不存在,还有待建立,所以从头起就谈不上可以叫政府放任还没存在的“市场经济”自行调节。即使股市可以交由政府以外人仕主办,也并不使问题变得容易解决,因为问题不仅在于抽象的股市,而且在于上市公司本身,在于它们绝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难道国有企业上市,作为所有主的政府应当撤手不管吗?这里面牵涉到如何挑选适合公司上市,如何准确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如何解决国有企业上市后与原属政府单位的种种税收、利润、监督等关系,如何产生足以无私地代表国有股份的人物充任董事或其他职位,如何防止公司上市后被人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财产,等等。上述壹切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以致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且都有需要由政府负责(虽然不壹定要具体包揽壹切);如果政府撤手不管,那就是失职,而非功德。而事实上,深圳和上海两地官员,这方面的工作都做得很差。“在评估资产时壹些企业往往打了‘埋伏’,所以股票的价值往往高出其面值。这样,股票所有者不仅没有风险,还可以分到较高的红利。二是股票买卖缺乏公平交易原则。不少购买股票的人须凭‘门路’、‘关系’才可买到。”(注三)虽然这是壹九八八年的报导,但跟现在没有根本区别。月前壹位国内经济学家指出,土地、资源及商标的价值在现阶段很难评估,从而给官员在评估资产时任意妄为制造机会(注四)。“股份制企业里边有的未按股份制企业设立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办事,有的过低评估国有资产”。(注五)总之,在保障上市国有企业的利益方面,政府依然有限多工作需要做。自然,像股市竟同时要受到八个部门共同管理(注六),那样的壹种“管”法,自然要加以反对。
但是,不能从中得出结论,说什么只要政府少管或不管便行了。
如果真这样,恐怕未必就能防止种种不必要的干预,但另壹方面却壹定会大大助长那种该管不管的趋势,从而更方便各级官僚化公肥私。
其实,即使像欧美那样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干预仍是起很大作用的。实行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干预自然程度上不及计划经济,但另壹方面,尤其在企图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国家,干预更是必不可少的。问题不在于干预不干预,而在于干预什么、怎样干预,尤其是由谁干预是民主政府还是专制政府?如果中国股市始终由专制政府去搞,那麽种种弊害恐怕仍然不可避免。
事实上,早就有人指出,大陆股市的升跌,同企业经营是否得法很少关系,而同中共党内斗争,尤其同邓小平的升降浮沈大有关系。今次股民疯狂购股,就同什么邓旋风很有关系。所以,要解决股市种种弊害,与其仅仅着眼于经济(甚而把政治和经济割裂),不如多着眼于政治,尤其要用民主政府代替家长制和人治政府。
只有建立民主政府,才能确保壹种人人有公平机竞争的社会,才能谈得上有壹个健康的市场。自然,有些人不这样看。他们主张,在“邓旋风”之下,根本不用再过问政治,只要利用现有经济渠道发家致富,让私有制天天扩大,国有制天天缩小,则中国也迟早会和平演变为人民资本主义了。这种见解其实同上述那种主张政治不干预经济的思想是互为表里的。其实,深圳骚乱告诉大家,那不过是壹厢情愿吧了。妳们平民百姓的和平演变尽管也可以搞,但是,无论如何也及不上官僚的和平演变—从工人的官僚变成资产阶级的官僚—那麽强大,那麽占上风。所以,如果不加紧争取民主,那他们迟早发觉,他们所梦想的人人有发财机会的资本主义没有到来,而壹种官僚腐化的资本主义早就在眼前拔地而起了。
壹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壹日
从深圳骚乱看邓小平路线
不少人认为,导致深圳骚乱的其中壹个原因,是供不应求所致。壹方面民间存款极高(壹万亿),另壹方面可供投资渠道太少,其中的股票市场规模也太小。针对这壹状况,他们认为必须進壹步扩大股市规模,同时增加种种资本市场,包括地产、货币等等市场,以便吸收苦无出路的闲资。
这种办法无异可以暂时纾缓供求矛盾,但是,总的趋势固然是全面资本主义化,而且更是壹种迎合投机的资本主义化,而这绝非中国之福。
人治社会与投机狂潮
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让壹大批官僚、个体户和资本家发了财,累积了巨额资本;其中由于从事生产性投资而发财的,只占少数;大多数来自非生产性投资,甚或纯粹来自官员贪污。事实上,十年改革令各个单位私设的“小金库”盆满砵满,而其来源主要是形形式式的贪污、投机。如果说壹般资本都以追逐最高利润为目的,那麽,上述那种资本就以十倍热情从事投机。尤须注
意,在人治的中国,尤其在邓小平统治的中国,所谓“共产党像月亮,初壹十五不壹样”,谁都不知道邓小平百年之后会不会政策大变,谁都说不准陈云会不会有朝壹日压倒邓小平路线。在这个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如果说壹般资本家不会轻易作长期的生产性投资,那麽,上述那壹类资金,就更不会这样做,相反,只会更疯狂从事投机,挣取最大利润。在存在这样壹种资本的情况下,扩大股票而致整个资本市场,就等于進壹步迎合投机资金,進壹步让他们壮大起来,進壹步把全国更多资金吸引到投机上去。正当中国广大内陆地区贫脊不堪,正当中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农业、基础工业等等部门仍非常落后,非常欠缺资金的时候,以亿计资金却涌向股市、楼市、债券,疯狂大炒,巨额资金在赢家与输家口袋之间团团转,既没有创造财富,也没有促進生产,等于是纯粹浪费。甚至可以说,它比浪费还坏,因为让投机资本坐大,它就更有力量支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使之朝着“泡沫经济”的方向前進,鼓励投机,鼓励非生产性投资,鼓励奢侈消费。这当然可以造成壹时壹地“富起来”,但不能真正促進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
有人说,股票市场投机只是事情的壹面,不能因此否定事情的另壹面,即股市有助于国营企业集资及发展生产,鼓励企业自负盈亏,多为国家赚钱,克服过去政企不分,所有主缺位等等毛病。
如果我们看看深圳和上海的上市公司所進行的是什么生产,就能够知道事情决非如此简单了。这些公司大多都是以经营轻工业和商业为主,例如制造玻璃、彩电、印染、罐头、电子等等。
前文已经多少谈过,今天中国最需要资金的,不壹定是轻工业和商业,而是文教卫生、农业、基础工业等。所以,让轻工企业或商业企业上市集资,很有可能造成壹面是锦上添花,另壹面却无人雪中送炭,从而使不平衡加剧。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什么玻璃彩电,不过是那些上市公司原来的经营项目;到了今天,这些企业的经营项目已很杂,而地产投机尤占重要地位。之所以如此,利之所趋固然是根本原因,但是,股市本身的体制也是壹个原因。
谁也不能规定上市公司在集资后如何使用资金,也谈不上能监督它们非投资于生产不可。所以,把股市壹分为二,指出既有投机壹面,又有促進生产的另壹面—这并不壹定成为事实。
股市无助改革
至于说股市有助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效率,政企分开—这是经不起事实考验的。
所有获挑选上市的公司,必须本身已经是有盈利的;亏损企业根本不被考虑(这也是股市应有之义)。所以,股份上市只可以让盈利企业获得更多盈利,却不能使亏损企业扭亏为盈,也就是说,无助于克服中国经济改革最需要克服的矛盾。其次,就算是有盈利的企业,由于中国价格制度扭曲,税制混乱,根本很难确定盈利主要是由于企业自己经营得法呢,还是外部条件促成,所以能够上市的公司不壹定就是经营得法,因之也谈不到股市壹定能起奖优汰劣的作用。第三,股市的疯狂投机,实际已经同企业经营状况好坏毫无关系。人们根本不是看好某个行业或某个企业而投资,反而更多是看邓小平什么时候讲话,南巡北巡到什地方。
这也算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吧。唯其如此,就谈不上可以督促企业提高效率了,恰恰相反呢。只要放放消息、发发股份,便可以轻易赚大钱,根本不需要辛苦经营。
至于说什么股市有助解决“所有主缺位”问题,那就更是笑话。若就公有股而言(即仍然由国家掌握的股份),作为法律上的真正所有主(即十亿人民)不论从前还是现在都始终丝毫不能过问自己的财产,从来都是由官僚越俎代庖。由于公有股占多数,而且更由于官僚体制在十年改革中只有加强没有削弱,所以企业不论搞不搞股份制,不论上市不上市,始终都是受到原属政府单位强烈干预。所以,种种旧体制的弊害—负盈不负亏,政企不分,对国有财产肆意浪费—并没有真正减少,反倒新问题则层出不穷。若就持有公司股票的小股东而言,如果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小股东也很难真正过问企业管理权,那麽,在迹近无法无天的中国,说什么能够让小股东真正体现主人翁权利,那只能是笑话。
官僚对股市的痴迷
我们这里不打算整个地来评价股份制,而只谈股市存废问题。
今天(八月廿壹日)报上报导,国务院鉴于深圳骚乱,已决定对股市作出“继续试验,放慢速度”的决定。朱镕基更说,该热的(指企业改革)没热起来,不该热的(指股市)倒太热了,有可能导致大陆经济“空心化”。其实,官僚们厚此薄彼,绝不是偶然的。谁都知道,那是因为利之所趋。早就有人指出,股市既是官员贪污的聚宝盒,又是官员赖以洗黑钱的好地方。
我们却认为,从头起中国就不该设立股市。理由总括如下:
第壹,开设股市实际上令资金流向不事生产或投机部门,从而令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城乡差距,产业结构不平衡等问题更为严重。
第二,在官僚政治下面,开设股市实际上等于鼓励各级官僚放开生产部门的切实改革不管,壹窝蜂跑到流通部门去淘金,也就是说,不是搞国有资产增值的改革,而是搞价值转移(从人民口袋掏钱)的“改革”。
第三,实际上培植了以官僚资本家、个体户、黑帮、投机家为主体的“流氓资产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继续下去只会让他们更大胆地化公为私,成为国民经济的大毒瘤。
本来,在壹个像中国那样极度不平衡的国家实行市场经济,即由利润率支配生产和投资的制度,本身就很容易令不平衡迅速加剧,令资金从最需要发展的部门(农业、基础工业等这些部门多数利润率偏低)流向本已较为发展的部门(轻工业、服务业、商业,因为它们利润较高)。再加上由壹个腐败不堪的政权去实行市场改革,那无可避免地就会出现这样的境况:他们放著欧美资本主义中好的东西不学或少学(如企业管理,法治和民主),对于资本主义种种不事生产的东西,又或种种统治技俩—跑马、赌博、投机、压迫工人的种种技术,却大学特学。这正正就是邓小平那种“政治收紧、经济放松”的路线的本质。邓小平比陈云高明的地方就是,他明白到只有在让官僚和资本家大大发财的情况下,才能多少扩大自己的统治基础,多少延缓统治危机。但是,凡事物都可以壹分为二。深圳骚乱告诉我们,邓小平路线壹样可以激起新的矛盾、新的爆炸。谁若以为邓小平路线保证了中国走向稳定,那只是空想而已。
壹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壹日
平均主义与大锅饭
追求壹个平等社会,壹直是无数仁人志士的梦想。然而,几十年来所谓“射秽主义国家”的经验,似乎证明平等社会祇是乌托邦。追求平等,就要牺牲效率—从经济学家到政客,都差不多这样看。人们认为,中共坚持了几十年平等主义,到头来还是不得不将之抛弃,改为“壹部份人富起来”,似乎就是有力证据。
中共口头上虽然还没有正式向平等主义宣战,但是,它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却壹直向“平均主义”宣战,指责平均主义要为中国企业效益低劣负责。
“建国三十多年来,……在工资分配中发生了严重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问题。这在城市经济中表现为两种形式:壹是企业不分经营好坏,吃国家的‘大锅饭’;二是职工不论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吃企业的‘大锅饭’。其结果必然是企业和集体组织缺少搞好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创造性,职工个人缺乏生产积极性。”(注壹)
所以,自从壹九七八年以来,中共的改革方向都是要打破平均主义。壹九八五年开始实行结构工资制,工人所领工资,要同劳动效益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有些地方规定完不成劳动定额的要扣壹半工资。这种制度据说可以拉开工资档次,达到奖勤罚懒的目的,而且最符合射秽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但是,越到后来,尤其自邓小平九二南巡之后,那羞羞答答的射秽主义面具终于撕开了;壹种赤裸的资产阶级式改革被捧到半天。“破三铁”—铁交椅、铁工资、铁饭碗—密锣紧鼓地進行。但人人都知道,破干部的铁交椅是假,破工人的铁工资与铁饭碗却是货真价实的。有些官员公开宣称,为了推行破三铁,壹定要实行“新三铁”—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使工人“上岗有危机感,下岗有饥饿感”。(注二)很明显,打破“平均主义”,最后归结为针对工人阶级。
从来就没有实行过平均主义
但事实是:中共治下的中国,从来就没有实行过什么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所以完全谈不上要拿平均主义当作是企业效益差的原因。
什么是平均主义?大陆壹本政治经济学辞典告诉我们:“是在小生产基础上产生的壹种绝对平均的思想,……表现为对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不管劳动多少、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要享受同样待遇;在射秽主义企业之间,不管经营管理好坏,经济活动成果大小,要求给予同等的物质利益”。(注三)关于企业之间的问题,我们暂时不谈,而主要谈工资问题。
中共建国以来,不仅从来没有实行过“消费品分配,不管劳动多少、技术高低、贡献大小”都采取“绝对平均”的制度,而且相反,它那套工资制度的收入差距,与资本主义实际不遑多让。
在改革开放之前,工人工资的最高级与最低级之间,大概相差三倍左右。这个差距不算高,但也绝不是“绝对平均”,而是按照技术高低而给予不同报酬。何况,我们不应把目光祇集中在工人的八级工资制上面。中国的工资概念从来都涵盖行政干部、技术干部以致事业单位的职员等等的工资。如果考虑到这壹点,那麽,收入差距是惊人的。“把经济不发达的我国同其他射秽主义国家比较,(朝鲜最低与最高工资是 1:2.4,南斯拉夫是 1:4,罗马尼亚是 1:5.5),我国现在最低与最高工资是 1:13.5,显然差距偏大。”(注四)这里所指的大陆工资差距,大概是包括党委行政干部、技术干部与工人。事实上,壹谈到工资,就壹定要包括官员工资;不仅因为射秽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应当适用于所有人(至少根据官方哲学,应当作如是观),而且更因为在大陆,企业内也有为数众多的官僚—党、政、工、青、妇等办公室壹应俱全,官僚众多。至于企业内的技术干部—例如工程师—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从党委到政工干部,虽然他们对生产的作用消极多于积极(而且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在谈到工资的时候,壹定要包括他们。
行政干部的最高级与最低级之间,最厉害的时候(五十年代)相差 31 倍(注五),最小的时候(尤其文革以后),也达到 14 至19 倍(注六)。这不仅比其他射秽主义国家差距大,而且同资本主义国家也不遑多让了—香港现在的公务员,最高与最低工资相差大概廿多倍(不要忘记,香港工资差距,要比欧美资本主义的为高)。工人阶级虽然被宣布为社会主人翁,是“领导”阶级,然而,在壹九六五年,最高级的官僚工资是 404 元,而壹个最低级工人是 30 元,二者相差 12.5 倍(注七);在壹九五六年的时候,壹个厂长与最低级的练习生的工资,相差 8.5 倍(注八)。而壹九八壹年,香港超过 500 人的工厂(在香港已算大厂),厂长与练习生(最低壹级)的工资差距祇是 7.5 倍(注九)。
当然,这种数字比较总有欠准确的地方,因为两种制度下的生活水平、职务性质太不相同。但总之,至少可以说,中国从来没有实行过工资分配上的“绝对平均”,相反,它的工资差距是非常大的。
如果我们再把福利差距壹并考虑,那麽,中国的实际收入差距还更大些。干部级别越高,所享的福利越多,多到连许多日常生活必需也由国家“特供”,根本不用把多少工资用于生活,而普通工人则连壹套房子也不易获得,全部工资仅足糊口。
另壹个“平均主义”的“罪证”,是奖金。虽然中共发放奖金的目的,总是为了表扬先進,奖勤罚懒,但结果总是平均发放,人人有份。这本身大慨是事实。然而,要知道,这个事实顶多祇说明奖金是平均发放,却不说明整个工资制度是平均主义。事实上,在“改革开放”前,中共就没发放过多少次奖金,而且数目祇占工资壹个很小份额。至于“改革开放”后,奖金发放的次数多了,但是,由于要反对“平均主义”,所以越到后来,就越不再是平均发放—尤其近壹两年。改革的早期虽有平均发放的现象,但不能将之夸大为整个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而且那个现象本身有深刻的根源,不能简单归咎于工资制或奖金制(下详)。
供给制不是平均主义
有人认为,虽然不能说中国在整个前改革时代(四九至七八)都实行平均主义,但至少应当说,在五八至六○年代以及文革时代,的确实行过平均主义,或至少朝这个方向发展。毛泽东,或毛派,在这个时期,都大肆批判原有工资制度差距太大,认为要大大缩小,甚至开始恢复推行供给制,而供给制就是平均主义。
这是大错特错的结论。把供给制当作是平均主义,可算是中共壹大发明。所谓供给制,就是中共在未夺得全国政权前,向军政人员直接分配消费品的制度;它最多祇发放少量零用钱,基本上不实行货币工资。然而,至少从延安时代起,供给制就分为“小灶”和“大灶”,二者有相当差别,包括伙食、日用品、个人服务。
高级官员有厨子、保姆,而下级完全没有。这种差别,以今天看来尚不算很严重,但以当时经济之极度匮乏而言,就不算太小了,而且以壹个射秽主义政党而言,也不算合理。丁玲和王实味都曾经批评过这种不合理的不平等。王实味更指责那是“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然而,丁玲因此被批斗,王实味更因此被枪毙(或杀头?)。以后,到了壹九四五年,这种差距又因增设“中灶”而進壹步拉大。所以,供给制并非平均主义。
但问题不仅在这里。如果我们稍为仔细分析壹下毛派的理论,就不难发现,它既非主张平均主义,更非站在工农立场上去维护平等原则和反对官僚特权。
政治挂帅与精神方面的刺激
壹九五八年大跃進时代,张春桥提出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指责按劳分配既是资产阶级法权原则,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不平等甚至两极分化,长此以往就会造成资本主义复辟。在壹片反按劳分配,反差别过大的口号下,计件工资制被废除。但是,仔细读读下面几句话吧:“工人不计个人得失,为了生产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利益,自愿取消和改革计件工资制度,实行更合理的工资制度。这种把自己的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因公忘私的作为,正是共产主义风格的壹种表现”。(注十)“必须强调政治挂帅,加强共产主义教育,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而不应强调物质刺激。”“强调物质利益等等的‘钞票挂帅’,是把人们培养成为‘按酬付劳’的、孜孜为利的庸人”。(注十壹)结论就是,要工农阶级“要比各尽所能,不要比按劳取酬”。
其实,毛派的真正用心已经昭然若揭了。对过高收入的攻击,对特权的攻击,统统不过是幌子。他们所反对的,主要的还是工农本身,工资本身,按劳取酬本身。他们要工农祇问拼命劳动,不问报酬;最好人人都学那些劳动模范那样,有很高的政治觉悟,公而忘私,即使过劳而健康崩溃(例如,壹九五壹年,在 192 个劳模中,有 76 个因过劳而崩溃,90 个有其他问题—注十二),也不会计较工资多少。
当时壹位海外托派这样评论道:“现在我国许多工厂取消计件工资制,并不是嫌这种制度驱使工人工作过度紧张,或者干得太多而工资太少,而是嫌它让工人在紧张地劳动了(这算是它的好处)之后,还得到比较多的工资(这点才被认为是害处)。这个改革是要使工人如改革前壹样紧张或者更加紧张地工作了之后,不再像以前那样多得壹些工资。正因为这个改革的用意是如此,所以与它同时,又实行打破八小时工作制,许多工厂改为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并且加班不要报酬。”这就是所谓“要比各尽所能,不要比按劳取酬”。
“毛泽东在农村实行公社化,主要为的是在农业增产的时候尽量限制农民收入的随之增加,特别是限制农民购买力的增加。同样,在工业中取消计件工资制,并且准备实行供给制,目的就是在增加产量和增加投资的时候尽量限制工资基金的随之增加,减轻消费品市场上的压力。换句话说,这壹切新政策,都无非是为了摆脱那种通过市场而表现出来的群众压力,让统治集团在分配社会生产品的时候享有绝对的自由权,在制订经济计划时,可以完全不顾群众的要求而独断独行。”(注十三)表面上,毛刘之争,好像壹个要政治挂帅,壹个要物质刺激挂帅;因此壹个要实行平均主义,反对特权,壹个要照搬苏式那极不平等的工资制(甚而过之);其实,这种描述是肤浅而又片面的。刘少奇那壹套虽然明显代表官僚(特别是技术官僚)特权;但毛泽东那壹套也同样代表官僚特权(尤其是政治官僚),所不同者祇是前者比较实际壹点,在骑在工农群众的头上之余,比较愿意承认工农群众的某种消费选择权,承认市场关系不能完全取消,而毛派则要把国家主义发挥到极致,取消市场关系,实行供给制,把工农群众像养牛养羊壹样养起来,不许他们有壹点经济自由(这银币的另壹面就是官僚的绝对自由,以及享尽特权)。这样壹种把人民降到奴隶地位,要他们天天“挑灯夜战”而又给什么吃什么的极权主义制度,无论如何不能称之为平均主义,更不能称之为“乌托邦”吧?—除非妳把空想而又丑恶至极的这样壹种社会也称之为乌托邦吧。
文革时期虽然也大肆攻击八级工资制和收入不平等,但是壹直没有宣布任何正式的工资改革,更没有真正取消官僚特权,连文革中被扣发的壹部份官僚薪水,文革后也补发了。不过,对官僚而言,反特权虽是空话,但是,对于工人而言,那种铺天盖地的“政治挂帅”,却别有妙用:那是上佳的钳制方法。政工干部往往根据政治表现(开会时有没有发言,有没有向党交心……)而非工作表现来评定工资(注十四)。在这个情况下,谁还敢不紧跟毛主席?
借脑体倒挂做档箭牌
附带壹提的还有“脑体倒挂”的问题。中共的御用文人总是把“脑体倒挂”(脑力劳动的报酬少于体力劳动)现象当作是平均主义的罪证之壹。这当然不值壹驳。既然是“倒挂”,既然是脑力劳动报酬高于体力劳动,哪里还是“绝对平均”呢??
其实,这些人的潜台词是别有用心的。他们想要说的其实是:
过去讲人人平等讲得太多了,搞过了头,以致让工人骑到知识份子头上去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拨乱反正,使知识份子工资超过工人。
这个见解的最后结论不壹定错,然而,问题根本不在脑体关系。我们姑且不说,把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两个概念,完全等同于知识份子与工人,本身是多么错误(难道现代企业中,没有从事脑力的工人吗?)这里祇限于指出:专门突出脑体倒挂这个不合理现象,而避而不谈另壹个不合理十倍的现象,即官僚特权问题,客观上不过是有意挑拨知识份子与工人的关系,以便转移二者对官僚特权的视线吧了。事实上,过去几十年,中共壹时以重酬收买知识份子,壹时又以工人名义去打击知识份子及其高收入。
到了工人起来争取增加工资的时候,又拿“经济主义”的大帽子扣到工人头上。总之耍尽挑拨离间,分而治之的手段,而目的不过是保住官僚自己的权势。
有些人说,平均主义不应祇限于工资级差有无的现象,而应当将之联系到劳动本身。中国工人多年来都是干与不干壹个样,干多干少壹个样。这至少是另壹层意义上的平均主义。
这种看法是非常普遍的。所以平均主义往往与另壹个名词 —大锅饭—通用。什么是大锅饭?壹位经济学家告诉我们:
“吃大锅饭就是不讲经济核算,不讲经济责任,干与不干壹个样,干多干少壹个样,干好干坏壹个样。”而拯救的办法,就是:破除平均主义!“要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份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份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注十五)根子在官僚管理
我们自然要承认壹个事实,即今天工厂工人的劳动纪律很差,也承认有需要实行某种奖惩工资的制度。然而,我们却可以断言,至少在国营企业里面,中共对工人实行再严厉制度,也不会使国营企业起死回生。因为,劳动纪律差的根本原因,本来就不是惩罚制度之缺如,不在什么子虚乌有的平均主义,不在工资制本身。
我们认为,企业管理,尤其是劳动管理本身,是更重要的东西。
为什么工人“干多干少壹个样”?这首先因为管理混乱,官僚无能。壹九八五年的时候,官方报纸告诉我们:“有七成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定额等基础工作不健全,有壹成半至二成是没有这些基础工作的(!)(注十六)工人其实并非不想工作,而是因为企业官僚管理颟顸无能:
“在壹个长时期中,企业壹直没能真正建立健全合理的劳动定额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统计、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基础工作,因而造成了职工升级无考核、奖励无标准,祇好按‘年头’升级,按‘人头发奖’。”(注十七)
真是不打自招!既然如此,又怎能把罪责归咎于“养懒工人”呢?
不过,企业管理混乱,本身也不过是中共对全国经济的宏观管理混乱无能的反映罢了。在传统的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之下,企业的投入产出完全由中央统收统支,几十万个企业祇是中央各部手中的算盘算珠,拨壹拨,动壹动。企业全部的人、财、物,产、供、销都受中央计划支配。然而,由于中央无法真正做到把各个企业的投入的各种比例计算无误(这是不可能的),所以造成无数混乱现象,不是短了电力,就是缺了钢材。再加上中共长期好大喜功,追求高速度高积累,所以实际上总是无法供应足够生产要素给企业,“三八制”于是应运而生。所谓“三八制”,就是物资局按企业申请数祇供八成,订货会议中又再按供应数祇供八成。到领货时又再打八折。在这情况下,企业真正是“巧妇难为无米炊”,总是停工待料,停工侍电。这才是劳动纪律松懈的重要因素。陈子明告诉我们:
人们“偶然到工厂里去走壹走,看到工人不干活、打扑克、织毛衣、聊大天,就认为工人缺乏劳动干劲,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在大多数场合,并不是工人不愿意干活,而是无活可干。……我国工业生产的大起大落,首先决定于宏观经济计划,其次决定于企业生产管理,至于工人劳动干劲所起的作用,基本上可视为生产涵数中的壹个常数。当国民经济结构严重失调,或者企业中最起码的管理制度(例如质量检查、劳动定额等)遭到人为的破坏时,工人的劳动表现更多地是事情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把工业生产搞不上去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工人是不公平的。”(注十八)
全国经济由中央级和地方级官僚瞎指挥,而各个企业内部则由企业党委及厂长瞎指挥,这,才是工业搞不上去,劳动效率低的根本原因。把这壹切归咎于工人,实际上是推却责任。
毛刘之争的后果
企业混乱的第三个原因是文革。毛派指责刘邓派在企业内实行的“白专”路线是卡压工人,批评壹长制是搞独裁。这些指责并非完全捏造。事实上从五十年代起中共的工业管理体制都是照抄苏联那种高度压制工人的制度。然而,毛派自己虽然满口革命,但实际上是在打倒原有规章制度的口号下,建立另壹种无法无天,人人动辄得咎的企业专制。在文革时期,不少工人连学技术都不敢,唯恐被人指责为走白专道路。毛派这种路线真正是搞乱天下,乱中夺权,以便毛泽东在打倒刘邓之后,由壹人专全国人民之政。
不过,毛泽东(以及人民)毕竟为此付出沈重代价,中国企业的内部从此元气大伤,管理混乱,漫无标准,无数庸才、奴才、走狗、小人、爪牙寅缘而上,当上党委、政工干部,使企业在他们瞎指挥下半死不活。此外,似乎还可以说,由于长期实行党委与厂长的双头领导(有时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有时又是“党委监督下的厂长负责制”,总之名目不断变而实质不变),不像苏联那样长期实行壹长制,所以中国国营企业长期出现两个“领导”互相牵制,互相扯皮;再加上文革时期毛派对规章制度的扫荡,凡事“政治挂帅”,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所以中国企业之管理混乱已经成为死症。可耻的是现在中共要工人而不是自已负上罪责。
专无产阶级的政
干与不干壹个样—这句话用来形容企业干部,尤其是政工干部,倒是最为贴切的。他们实事不干,专以整人为乐,而薪水津贴外加特权,却大拿特拿。至于厂长,由于中共长期强调“德才兼备”(实际是重“德”不重才),所以实际上往往要看听话与否来委任厂长(至于任人唯亲就更不用说了)。这种情况,工人早已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尤其因为,干部与工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终身身份,壹旦荣升干部则鸡犬升天,所以工人对于这些寄生虫怀有义愤。他们不能积极反抗,就祇有消极怠工。这就是劳动效率低的第四个原因。
“壹个调查表明,有壹半以上职工说,倘若条件具备,他们可以使自己的劳动效率再提高壹至三倍。职工不满的原因之壹,是企业中的不公平。个人在企业中成功的第壹位因素是与厂长个人的关系好,第二位因素是是否有可靠的社会关系,而很少依赖个人的努力程度。”(注十九)
“领导可以加壹级两级(工资),而有的工人加半级工资还得求人情。奖金分配,许多企业行政领导不论贡献大小,月奖、季奖比工人多拿,年终还要拿承包奖励上千万;反之,企业亏损,职工工资打折扣,行政领导却毫无损失。……工作失职,最多调个单位,易地做官。”而“工人违反纪律,行政领导可以给工人以各种处分。”(注二十)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本身并不错。射秽主义的原则,不就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吗?事实上,射秽主义从来就不是平均主义。(“平均主义”不过是苏联的史大林,为了把官僚特权合理化而杜撰的撒旦,为的是丑化列宁时代的平等原则)。在俄国革命早期,虽然很重视而且实际贯彻平等精神(例如规定公职人员工资不得超过技术工人。史大林后来将规定废除),但是却同样重视和贯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例如,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俄共政府规定,工人如未能按定额完成工作,会减扣工资(最多减三分壹)。大陆要实行类似奖惩制度,原则上也并不错。然而,从头起要记住,这种奖惩制度要合理和有效,不仅牵涉工资分配问题,而且首先牵涉工厂管理的问题,尤其是劳动定额是否合理的问题,工人是否有监督权的问题。最后壹个问题尤其重要,因为如果没有集体工人(不仅是企业集体而且是整个社会的集体工人)的监督,就难保号称为射秽主义的国营企业,不会变成同资本主义企业壹样,厂长可以壹人说了算,把劳动定额定到高不可攀的地步,迫使工人拼命工作才能糊口。祇有确保工人的监督权,确保劳动定额合理,才真正谈得上多劳多得。俄国革命时期,就是这样规定的。工人不仅有民主权利,而且可以监督工厂管理。
通过工会和工厂委员会(这些组织的官僚化是廿年代之后才广泛出现的),工人对壹切切身问题,从劳动定额、劳动管理到工资福利、劳动纪律,雇佣与解雇等,都有权监督,而且参与决定,也有权罢工。祇有承认工人这些权利,才能壹面奖勤罚懒,壹面防止工人重新沦为资本家的雇佣奴隶。
反观中共,祇晓得大谈如何加强劳动纪律,如何惩罚工人(在这方面比俄共刻薄得多),却完全不谈如何保障工人作为主人翁(!)的起码政治及经济权利,甚至连组织工会和罢工的权利也缺如,厂长和党委皆可随意提高定额,克扣工资和开除工人,在这个情况下,所谓“奖勤罚懒”,拉开差距,实际上同资本家剥削工人壹样没有分别。事实上,中共对待工人的态度,从来就不见得比资本家好多少。不管是大捧计件工资制时期,还是大批计件工资时期;不管是工资差距大为拉开时期,还是相对缩小(但从来没有缩小到像列宁时代那样小,更不用说绝对平均)时期,中共对待工人的态度始终是相同的:就是迫使工人拼命劳动。所分别者,祇是毛派要工人拼命劳动之余,最好少拿报酬,而邓小平现在则完全同资本家看齐,拿小恩小惠再加铁的纪律来迫使工人拼命劳动。邓派这些东西决不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而是按资分配,工人多劳而少得。
工人中老早就流传壹句话:“壹不做,二不休”。意思是说,既不能罢工,但也不努力干。这是对这种不公平现象的抗议,是对壹种把工人视若草芥的制度的抗议。事实上,过去几十年,中共都视工人阶级的劳动力为属于国家所有。正是根据这种“劳动力公有说”,中共建立了壹种统包统配的劳动制度,工人完全听任官僚分配工作,绝无自由择业,自由选择企业的权利,更不能自由脱离单位。这就是“人才单位所有制”。这样实际上是把工人变为工奴。古时候的奴隶为了抗议那不堪的人格折磨,所以劳动时总是拿工具出气。现代中国的工奴,也正是出于同样原因,而经常消极怠工和破坏工具,或至少不加珍惜。他们像古时的奴隶壹样,用这种办法告诉现代奴隶主:他们不是会说话的工具,而是人。
虽然从八十年代起,这种工奴制度开始随计划经济之瓦解而稍有松动,可是,起而代之的,却是工人变成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可以随意被开除、被扣减人工。官僚的壹切罪责都说成是工人的罪责。尤其惹恨的是,“砸三铁”变成“砸民不砸官”,“祇动身子不动头”(注廿壹)。怪不得近两年发生无数自发罢工,以及工人谋杀厂长的故事。工人这些行动,其实是要告诉官僚:他们不是资本的增殖机器,不是物,而是人。
壹九九四年二月
背叛射秽主义的股份制改革
中国国有企业的亏损,壹直以来差不多是同改革成正比的。
所发布的改革文件越多,所采取的措施越大胆,则亏损越严重。
自然,不能简单地从中推论亏损源于改革。但是,反过来,就实际成绩而论,中共的十五年国企改革是失败的。如果中共还有壹点羞耻之心,早该下台以谢国人了。不过,有中国特色的射秽主义祖国是不时兴这种作法的。它不仅丝毫没有谢罪的表示,相反,还坚持继续“深化改革”。它去年开出的药方,就是要同资本主义的公司看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
曲解公司制的背后原因
这是中共去年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决议可视为中共全力推行股份制的讯号,因为只有股份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具有的法人地位才算是最完备的,它同股东的区分是最明确。而公司制改革,当然是仿效资本主义公司制的。不少人认为,资本主义的公司是真正的自负盈亏,所以才有盈利;射秽主义国有企业如果实行公司化,就必然可以起死回生。过去曾经把承包制捧到天高的中共理论家,现在照例要对之弃如蔽履了。他们认为,承包制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是不能真正解决政企不分的老问题的。要解决问题,除非实行产权改革。过去国有制名义上是“人人所有”,实际上人人不负责,这就是所谓“产权虚置”的问题。承包制据说并不能真正解决产权虚置;只有实行企业法人财产权才有可能;“只有在明确界定了国家与企业的上述产权关系之后,才能有效地進行企业制度的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体制的改革。”过去十多年搞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的改革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这种提法并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基本线索和内在要求。基本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恰恰是在企业层次上要求两权合壹,即企业必须拥有实际上的资产经营权、处置权等。我国十几年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也在于始终没有给企业以应有的法人所有权。可是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宏观层次上,应当实行国家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所有权的分离,可是在微观层次上,应当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合壹,而不是国家又当‘老板’又当‘婆婆’。”(注壹)但是,这位理论家强调,这种产权界定并非私有化,而是“要找到全民所有制经济或国有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其核心是改革原有体制下的国有资产权虚置、资产经营责任不明、资产运营低效的产权制度”。(注二)按照这种意见,中共之所以弃承包制而取公司制,是因为前者只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不及得后者要划分股东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那样“彻底”。但这种理解根本错误。资本主义的股份有限公司壹直以来恰恰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而著名的,并非以股东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分开而著名。中共在八十年代为承包制制造吁论的时候,也反复指出这点。而现在他们却刻意忘记了。
说股份公司有法人所有权,又有股东所有权并非完全错误,但是单提这点却非常片面,把二者对立起来就更加错误。请问:公司本身又属于谁呢?当然是全体股东。然而,恰恰这壹点是那位作者所刻意隐瞒的,或者至少有意淡化。他们反复强调两个所有权,完全分离,而且往往是拿法人所有权去抗衡股东的所有权,更规定股东的所有权只是属于“终极所有权”。请问:何谓“终极所有权”?从何处体现这种“终极所有权”?公司的法人产权自然并非“终极”了,但不是“终极”,又是什么?是“眼前的所有权”么?二者有什么分别?界限何在?连界限也不知道,谈什么“明确产权”?岂不是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划分更模糊十倍?岂不是自打嘴巴?
财产权神圣
根据资本主义的法律,公司股东与公司本身自然是有区别的。公司是虚拟的独立法人,不因个别股东之死亡或退出而终结,具有行使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但不能把这种区别夸大到公司有公司的产权,股东有股东的产权,二者对立起来,更不能夸大到壹旦作了这样的划分,便能令国企起死回生。毕竟,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全体股东决定着公司的生,也可以决定它死—清盘。所以,股东产权是第壹性,而公司产权不过是股东产权在法律上的延伸而已。谁是主谁是客是壹目了然的。自然,由于股权的分散,数量庞大的股东使他们不可能直接经营,而只能由股东大会所选出的董事会负责经营(这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但是,这种分开从未像那些主张“经理革命”学说的人所描绘的那样,已经发展到经理完全控制公司,股东(包括大股东)只能靠边站的地步,更未发展到股东的产权被壹分为二,他们只享有“终极产权”,而公司产权归公司自己的地步。在股份制下面,小股东的所有权的确大大受到限制了,差不多变成只有收益权(股息),但不能因此推论整体的股东的产权都这样缩小了,而同时经理的权力却相应地、按同等比例地扩大了。因为小股东所失去的权力,并非全由经理接收过去。其相当部份是由大股东所取得。事实上,股份制就是壹种方便壹小撮垄断大资本家通过有限股权去控制别人的(主要是小股东)财产的制度。占有两成股权,却可以控制全部股权,真是何乐而不为!诚然,在壹些最巨大的跨国公司(如通用),最大股东也很难取得超过百分之五的股权,但这只说明,壹个大股东很难取得控制权,却不表示大股东就丧失了财产控制权,因为完全可以、而事实上也是由几个最大股东来实行联合控制,并由他们组成董事会。自然,这种控制是战略性的控制而非日常性的,但战略性控制已足以证明,股东产权并未分散到“失控”地步,并未发展到股东完全变成只能坐待收益的地步。每壹次经济衰退以及由此引起的种种危机(破产、兼并、收购战等),都经常看到董事、经理被最大股东“炒鱿鱼”的情事。所以,我们可以承认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但是,若说股东所有权跟所谓法人所有权完全分开了,以致股东已经无权干预企业的经营了,那是不符事实的。
企业家的狼子野心
实行这样的改革并不能“明确产权”,不过中共的理论家还是那样热心褒扬,个中原因,就是这种改革另有妙用。早在八十年代初,国营企业的经理们已经为缔造中国企业家阶层而大造舆论了。后来尝过承包制甜头的经理,胃口就更大了,梦想有壹天能完全摆脱国家的控制,享有比外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有更大的权力。而现在所谓产权改革,其背后利益动机就是完全架空国家这个大股东,好让经理们完全独立经营。这方面的野心简直到了毫不掩饰的地步了:“必须大力推進法人相互持股,使股权多元化、分散化,大幅度降低国家直接持股比例。……按照上述设想,作为终极所有者的股东被架空了,在企业经营上起决定作用的,归根到底是经营者而非个人股东。”(注三)这位作者所描写的是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他这种描写的逻辑结论等于说,由资本家虚拟出来的法人,已经反客为主,剥夺了主人的财产控制权,并且将之交给了经理。整个资产阶级即使还存在,却已经完全靠边站了。
真是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无数事实表明,在资本主义国家,多数股票仍是操纵在几百甚至更少的富豪家族手中,因而许多大公司的董事会也壹样操在他们手中。股权的分散和非人格化的公司法人制度,恰恰便利了大资本家支配了广大小股东的财产(例如通过金字塔式的控股公司),便利了他们把别人的财产集中在自己手中,而不是相反。经理始终只是仆人,而不是主人。毕竟,经理的任期是有限的,而且仰赖大股东的信任;反过来,财产权相比之下简直是永恒的。资本主义的财产权是权力中的权力。不过,这位作者尽管立论荒谬,但好处是让我们知道了,他们搞什么“明确产权”的改革,原来并非要物归原主,把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公有制企业真正交还人民控制和监督,而是反其道而行,正式“架空”他们,把这几万亿财产全都交给“经营者”去任意支配!这样壹种所谓公有制的改革,难道不就是变相的私有吗?
而且是壹种化公为私的、最反动的私有化呢!这位论者反映了中国的“企业家”们的野心。不过,要整个中共接受“企业家”们的方案,恐怕也是不很容易的。首先,那些自命是国有财产的监护人的政治官僚,就不会轻易让“企业家”去架空他们的。所以,中共的改革决议在最后落实时会变成怎么样,还要有待政治官僚与企业经理之间的明争暗斗,发展成怎么样。但总之,不论哪壹派,都不值得人民支持,因为不论哪壹派的方案,都不是真正符合人民的利益。
大陆上越来越多人认为,公有制根本行不通,因为公有制名义上人人所有,但由于无法划清每壹个人对公有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实际上是人人不负责。只有实行私有制,让企业的经营者同时也是财产所有者,才能使经营者真正关心企业的成败得失。
公有制也可以实行两权分离
但是,要知道,经营者又是所有者,在资本主义国家只有中小资本家的企业才是这样。而占国民生产总值最大比重的,乃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恰恰不是两权统壹,而是两权分离。既然这样,那请问:通用公司那三百多万个股东,又何尝是“人人负责”经营?何尝不是把经营权交给经理?既然这样,为什么中国国企不可以壹面保持全民公有,壹面把经营权交给有关的工人和经理具体负责?为什么非要将之拍卖、变成私人的、同样是两权分离的股份公司不行?既然外国的月亮跟中国的壹样圆,为什么非要跑到外国赏月不可?有人说:“但过去十年不是已经实行过两权分离的改革,而结果不是已经证明失败吗?”不,事实决不是这样。过去十多年,中共的两权分离的改革从来就没有真正落实过,因此谈不上证明失败。其次,中共经常说国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欺骗。在壹党专政下,作为“主人翁”的人民连过问壹下经济状况都有可能被控以盗窃国家机密,又那里谈得上“全民所有”?可以说,大陆只有国有制,而且是专制主义的国有制,并无什么全民所有制。
所以,只能说专制主义的国有制彻底失败,不能说全民所有制或公有制本身失败。自然,当我们说全体十壹亿人民都是公有企业的“股东”,并不等于十壹亿人都来直接经营。但他们可以像股份公司的股东那样,通过民主程序选出董事和经理去负责经营。我们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同八十年代在大陆所实行的承包制,主要不同在以下几个方面:壹、我们主张这种分离是在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法治的前提下進行的。只有每壹个公民都有充份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才谈得上监督公有企业;而只要公民有这种权利,就壹定会有人行使监督。真正的公有制必须以民主为前提。二、全体公民的所有权体现在如下机制:就宏观而言,他们通过民选代表去决定整个国民经济的积累和分配;就微观而言,民选的代表、消费者的代表等,都在企业的董事会中有壹定数量的席位。但壹般公民并不直接行使经营权;三、我们主张经营权不是全部交给经理,而是交给企业的全体职工;全体职工的代表应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再由他们选出的经理负责日常的管理,而不是像承包制那样让承包者独揽大权、压迫工人。
实行真正的工人自治
没有人会说上述的假设就是壹字不易的定见。关于射秽主义公有制下的企业,应采取何种模式;如何在防止政府的调控权力过大、妨碍了企业的自主性之余—同时又防止企业职工为了壹己利益而损害全体公民的利益,总之,整个国民经济如何达至适当的集中和分权,那是壹个有待讨论的问题,而事实上近年来许多西方经济学家都在作有益的探索。但是,现在至少可以这么说:中国没有必要盲目仿效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没有必要恢复资产阶级的所有权。如果这样做,不仅意味着官僚首先会乘机侵吞国家财产,而且意味着上千万工人失业,以及工人阶级整个经济及社会地位的急剧下降。中共基本上已下了决心走这条路线了(虽然具体办法仍在争论不休)。在这个历史关头,中国的工人阶级没有理由逆来顺受。事实上,各地的零星罢工亦在不断发展。但是,中国工人阶级如果要真正挣得生活保障,就必须认识到:过去那种命令经济虽然把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口号喊得很响,实际上是连人身自由也没有的工奴。而现在的资本主义改革呢,虽然多了点人身自由,但却同时失去壹切起码保障。所以,必须同时反对上述两种制度,争取把政治和经济的最高权力拿到手中,实行真正的射秽主义的工人自治。
壹九九四年十壹月
国有企业亏损的政治原因
近年来,中国经济壹方面高速增长,另壹方面国营企业的亏损却有增无已。从前的标准说法是三分壹国企亏损,而最近官方数字已达壹半,非官方数字甚至到了八成,每年财政补贴高达壹千亿。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手法,高层似乎已经壹改过去的犹疑态度,决心大胆進行壹次“破产高潮”,大批关掉亏损企业,开除千万计的工人。
官员与经理的斗争
让亏损企业破产,只不过是中共整个企业改革的壹个环节。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关于“射秽主义市场经济”的决议,指出了国企的改革方向,就是实行公司化:“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但是,问题在于中央能否克服各级官员对政企分开的阻力﹖自八十年代以来,中央规定放权给企业,很多都没有落实;就算是暂时落实了,很快就会被上级部门伺机收回。上壹次的大收权就发生在治理整顿的期间。
有些厂长这样反映:“近两年,不该收的权也收了,如企业招工、调资、奖励、机构设置、中层干部任免、小额技术改造、产品销售和定价等自主权,在不少企业已不存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十条,现在只有产品销售自主权在市场疲软、产品滞销的情况下才留给企业。”(注壹)有些人为收权辩护,说收权不过是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然而,稍知情况的都知道那纯粹是假公济私的砌词。
例如,在彩电紧俏时,有的部门就收走企业的销售权,同时为自己作了不成文的规定:局长可以批卖多少台,办公室主任可以批卖多少台,营业部经理可以批卖多少台等等。凡卖彩电都要经过官僚审批,这究竟是哪壹门子的“宏观调控”﹖那纯粹是私利作祟吧了。这种人家称之为“审批经济”的假公济私,是整个中共官僚层的特性。农村的官僚向农民敲诈勒索,而城市的官僚则向企业敲诈勒索,方式层出不穷。自九二年邓小平南巡之后,治理整顿无疾而终了,可是,继起的全民经商的狂潮,却依然提供机会给政府官员上收企业的权力。虽然九二年通过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文件,進壹步把企业权力扩大为十四条,可是各级政府官员却打着“转换政府职能”的幌子,通过“翻牌公司”收权。
敲诈勒索,无所不为
所谓“翻牌公司”,是指政府部门新成立壹些公司,行使原来由政府行使的权力,而其中职能、人员、管理方式手段都未变,实际只换了壹块招牌。“翻牌公司主要是通过上收人权、财权、收费权等形成的。所谓上收人权是指取消下属企业的法人资格,上收人事权,是指上收企业副职和中层干部任免权,所谓收财权是指上收企业的投资权、销售权、外贸权、分配权等;所谓收费权是指收取折旧费、开发费、收取管理费、手续费和留利……等。”(注二)去年朱镕基不得不承认:“《条例》颁布已经半年多,还发生这样的事情(指上收企业权力—刘按),可见贯彻《条例》
确非易事。在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成立壹些公司是需要的,但把属于企业的正当权益收上来,甚至取消企业法人资格,重新使企业成为行政附属物和摊派的对象,这不是改革,而是倒退。”(注三)可笑的是,对于这种违法的事情,朱没有壹个字表示要加以惩治。事实上,也从来没有听过有哪壹个政府大官因此被控告或被撤职。九二年的《条例》所规定的十四条企业自主权中,竟有壹条是“拒绝摊派权”,可见政府官僚随意敲诈已达到多严重的地步。但更荒唐的是,最近壹个调查显示,恰恰这壹条是最难落实的。在受调查的三百个大中型企业中,只有 7.3%表示这壹条得到落实。(其他如人事管理、投资、劳动用工等权,落实不到壹半。進出口权则不到三成落实。)(注四)“……《条例》
实施以来,各种名目繁多的摊派行为并没有因此而减少。现在的摊派已由过去的公开摊派钱物,转向了所谓‘合法化’的‘有偿报告’等新名目。摊派的面也越来越广,上至各级政府,下到街道办事处,既有与企业直接有关的水、电、煤、等供应部门,又有与企业生产无直接关系的文教、公安、卫生、城建等部门。……有时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要装修办公室,购买汽车、大哥大,辖区内的企业就要各作贡献,数目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据对石家庄市廿壹家大中型企业的保守统计,摊派拿走企业留利的5.3%……企业敢怒不敢言,就在于企业拒绝摊派的结果往往是‘壹把赢,把把输’;拒绝壹次,吃亏十次;”(注五)比方说,如果企业胆敢拒绝电力部门的摊派,“电老虎”可以以随时关掉电源。各级官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已经达到离心离德的程度。之所以如此,因为每壹个官员都知道他们这样做绝少会因此受处罚。
倘若有谁真个如此不幸竟然被追究,那只是因为后台不够硬吧了。
这种官僚政治的逻辑,自然只会鼓励而不能约束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只要找到后台便行。
破产的下场
正因为这样,任何壹种改革措施壹旦实行起来,便壹定走样。
在这个情况下,怎么能保证“公司化”的改革又会例外呢﹖虽然这个名称是最近才广泛采用,但是这个政策其实已经实施多年了,那就是股份制改革。事实证明搞股份公司和股票上市,同样没有达到预计的目的—即政企分开,反倒方便了各级官员大搞关系股、人情股,肆无忌惮地化公为私。倘若果然有哪壹个股份企业享有相当自主权,那多份是因为企业“领导”有壹个挺硬的后台而已。至于大搞破产,妳以为就能做到汰弱留强吗﹖不如说是让官僚多壹条发财途径吧。按照现行法律,国企法人资格的丧失,可以有两个途径,壹个是破产,壹个是被兼并。然而,有关部门都趁机揩油,“雁过拔毛”,收取巨额的破产财产管理费、诉讼费与及其他费用;付清费用后,“真正的债权人几乎不能清偿什么了。
这么壹算,大家都望破却步了。与其把资产送给法院,归还国家,不如维持现生产”,“从企业破产中获益最大的是法院。”(注六)兼并的情况也绝不好些:“目前中国企业要依法研究兼并手续,须经过多个部门审批,每个关口都要收费,包括国工部门代收房地产出让金百份之廿壹,国土部门收土地管理费百份之三,国土评估费百份之三,国资部门收国资评估费百份之六,税务局收营业税百份之五点五……共计千多项收费。累计收费总额,低的占兼并资产额的百份之四十,高的占到百份之五十多。”“应当指出的是,无论是法院等收的破产费还是各官僚部门收的‘买路钱’除大部份缴入国库外,多数属于部门自立名目、自我加码收的‘小金库’,这些钱的去向,大部是奖金、福利、小车、住房、出国、游山玩水等。”(注七)试问,有官如此,企业又怎可能不大亏特亏呢﹖有报道说,企业依法可取得的利润留成,有九成给上级企业收走。这个说法是否完全无讹,那很难说,但是其数额壹定不少。最近国企之所以亏损突增,其中壹个原因就是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弥补新税制所造成的对地方官僚不利的财政缺口,竟然向企业预征明年税款,使企业更难生存,而更荒唐的是中央对此完全壹味姑息。
中央需要承担的责任
那麽,中央官僚的罪责是否仅限于姑息下面各级官员死抓住企业不放,因而造成企业亏损呢﹖不。企业效益低下的现象并不是“改革开放”之后才产生的,而是从五十年代起便已出现。中央过去实行的那种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再加上历年不息的政治运动(“政治挂帅”;反对经济核算),不仅造成企业本身严重的管理不善,而且更重要的,是把整个国民经济弄得壹塌糊涂,多个经济部门之间严重的发展不平衡(农业及基础工业、能源、教育、科研等严重落后)。“改革开放”既然是在这个宏观局面下开始的,那麽,即使企业获得了自主权,也不容易扭亏为盈,因为经济增长,瓶颈部门的价格水平就会暴升,增加了企业成本。尤其要指出,“改革开放”不仅没有改善这种结构失衡,反而使之更恶化。强调放权和市场化,使地方各级政府取得了巨量投资权,于是在维护本地官僚利益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利润高的加工工业,结果使加工工业严重投资过剩,而短缺部门更短缺;为争夺短缺原料而造成的“棉花大战”、“蚕茧大战”等时有所闻。到了现在,由于投资过剩而造成工厂开工不足、设备闲置、货物积压的现象日益严重—这也是最近国企亏损加剧的原因之壹。
经理厂长化公为私
但是,不要以为只有政府官员才敲诈勒索企业,更不要以为经常抱怨官员摊派的厂长经理就代表“正义的朋友”。恰恰相反,企业中的党委、厂长或经理之贪污舞弊、假公济私,正正是企业亏损的另壹个主要原因之壹。八十年代以来普遍实行由厂长承包企业,他们就是利用这点权力去化公为私。有人指责他们:“有的企业,给他们人事权,他们可能只顾安排亲友,而不顾企业素质;给了他们分配权,他们可能只顾多分奖金,而不顾企业长远发展,给了他们外贸权,他们可能只顾出国游玩,而不顾企业需要,等等。”(注八)有些企业表面上亏损,其实是盈利,只是利润被厂长们私分吧了。私分的方式,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
合法的途径包括:打着与其他企业联营的旗号,投资于其他企业,盈利却以“联营企业共留成发展”为理由而保留在对方企业,实际供自己挥霍。又如把盈利转到投资非生产性建设,如盖楼堂馆所、泳池等。又或借回扣刮龙,总之层出不穷。至于非法手段,就更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做假帐到乱集资,从贱价卖出企业资产及货物到非法炒外汇都有。怪不得壹面是国企亏损,而另壹面厂长们却纷纷发家致富了。人们于是谑称之为“庙穷和尚富”。
所以俗语有云:“壹类人是公仆,高高在上享清福;二类人作官倒,投机倒把有人保;三类人搞承包,吃喝嫖赌全报销。”中共的辩护士努力要人们要相信,十五年来不断搞什么利得税、承包制,却始终不能实现政企分开,“工人躺在企业身上吃大锅饭,企业躺在国家身上吃大锅饭”的局面始终不变,是因为这些改革不彻底;要有彻底改革就要划分国家与企业的产权。
政治因素发挥的作用
把十五年来的国企改革失败的原因简单归咎于纯粹经济原因,尤其简单归咎于各种经济原因中的产权不明确的原因,是完全不能服人的。这种解释暗含了壹个前提,即:十五年来各种政企分开的改革措施都试过了,但结果都不成功,所以非要進行彻底划分开政府和企业的财产不可。然而,事实决非如此简单。实际情况是:过去有关放权给企业的政策,从来都没有真正落实过,所以谈不到“都试过了”,更谈不到要这些政策本身负起改革失败的全部责任。甚至可以说,改革之所以失败,部份是否正正由于政策得不到落实所至,至少是值得研究的。自壹九八四年以来,尤其自壹九九二年颁布的《全民所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以来,政府明文规定的国企自主权已经很大,从投资、生产到分配,从人、财、物到产、供、销,都有很大权力。按照这种设计,已经谈不到政企不分了。但为什么还是失败呢﹖那就是因为各级官僚从中阻梗,拒不落实政策。邓小平在八十年代就说过:“妳放权,他收权,怎么办﹖”到了九十年代情况依然如此。自然,同八十年初相比,现在的企业的自主权总是大了而不是小了,但是同文件上所规定的,相距仍然很远。中央虽然三令五申,批评各级官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从来没有任何成效。连自己的政令也无法落实,各级官员可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这同“产权不明确”有何关系﹖这明明是政治问题,不单是经济问题。明明是没有法治,明明是官员腐烂滥权,明明是“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的姑息养奸的问题,明明是各级官员假公济私,死抱权力不放的问题,而中共的御用文人却不著壹字,轻轻化解到“产权不明确”的五里雾中,其目的不过是掩饰自己的罪责,掩饰自己十五年改革越改越坏的事实吧了。明明是自己无法贯彻自己的政策而令到企业亏损日多,到最后不仅没有负起责任,连学壹下封建皇帝“下诏罪已”也不肯,反而简单壹句“亏损企业都要破产”,壹股脑儿要全国职工负起中共无能的恶果(据报将有千万工人被开除),这又是否公平﹖“改革”越深化,官僚的无法无天行径就更骇人听闻。既然如此,怎能令人相信那些官僚会真正尊重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怎能令人相信那些厂长经理会真正在守法前提下拼命赚钱﹖所以,可以相信,这次新的公司化改革,多份不能达到原订目标,实现政企分开。只有壹点是多份可以落实的,那就是;开除工人。不论公司化的改革本身对不对,总之,再好的政策交由中共去实行,都壹定会走样变质。毕竟,中共已经空前腐烂了。官僚为什么可以有法不依,因为他们违法不究,而且上下级之间都只是互相利用,互相维护。有句顺口溜这样说:“下级哄上级,壹级哄壹级,上不封顶。上级吃下级,壹级吃壹级,下不保底。”
政治民主才是解抉的方法
法治的缺如,官僚之横行,分析到底是因为政治体制上的缺陷,是因为没有民主监督,而不是纯粹的经济原因,尤其不是纯粹的产权原因。壹味拿产权来模糊更根本的政治原因,不过是那种只搞经济改革,不搞政治改革的邓小平路线的逻辑延伸吧了。
而这种改革路线,根本就是方便官僚壹面掩住人民咀吧,壹面化公为私吧了。
壹九九四年十壹月
中国贫富两极分化的程度
自从 1979 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引人注目。同样引人注目的,还有社会不平等的滋长。目前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每年收入不过两千多元(人民币),农村居民平均才大约壹千元,另方面却已经出现了百万元户和千万元户,连亿元以上的富户也有了。这些大富户自然只是少数个别例子。但是整个社会严重的贫富不均也是无可怀疑的。1995 年年底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的三位研究者(李强、洪大用、宋时歌)发表壹篇研究报告:《我国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分析》,显示出全面的情况。现在根据《新华文摘》1996 年 2 月号转载的该文,摘录主要的统计数字给读者参考。
大家知道,现在各国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表示贫富差距。基尼系数的数值在 0 至 1 之间。0 表示绝对平等,人人壹样;1 表示绝对不平等,即全部收入或财产都集中在壹人手中。国际上多年测量的结果,认为基尼系数在 0.3-0.4 之间算是中等程度的不平等。
中国大陆城镇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前的 1978 年,是 0.16,差不多是全世界最低的,以后就升高得很快。
1978 1986 1987 1990 1994
0.16 0.19 0.2 0.23 0.37
农村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8 1994
0.22 0.25 0.27 0.3 0.31 0.34 0.411
城镇与农村合在壹起计算的个人收入基尼系数:
1979 1988 1994
0.31 0.382 0.434
美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如下:
1950 1960 1970 1980 1990
0.369 0.353 0.353 0.365 0.396
可见 1994 年中国大陆的贫富不均已经超过 1990 年的美国。
比较收入的差距,还常常使用五等份的测量方法。就是按收入的高低,将人口分为五个等份,计算每个 1/5 人口层的收入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1994 年中国大陆城镇居民家庭全年收入的比例:
层次 占全部收入的比例(%)
最低的 1/5 6.04(1989 年为 11.65)
次低的 1/5 11.16
中间的 1/5 15.77
次高的 1/5 22.57
最高的 1/5 44.46(1989 年为 29.38)
农村家庭收入的差距更大,如下表:
层次 占全部收入的比例(%)
最低的 1/5 4.59(1989 年为 7.63)
次低的 1/5 9.79
中间的 1/5 15.01
次高的 1/5 21.82
最高的 1/5 48.79(1989 年为 39.56)
如将城镇与农村合并计算,差距就更大了,如下表:
层次 占全部收入比例(%)
最低的 1/5 4.27
次低的 1/5 9.12
中间的 1/5 14.35
次高的 1/5 22.13
最高的 1/5 50.13
为了比较,请看 1990 年美国家庭的收入比例:
层次 占全部收入比例(%)
最低的 1/5 4.6
次低的 1/5 10.6
中间的 1/5 16.6
次高的 1/5 23.8
最高的 1/5 44.4
大家早已知道,中共统治下的大陆,是最不自由(最近十几年间,贪污和暴利的自由除外),最不民主的,现在又看到了贫富不平等的急速发展。中国已经登上了收入差距最大的那壹级,超越了美国。但中共还说这是射秽主义!
壹九九六年六月
事实上从来就不是壹个射秽主义国家,中共的改革开放更不是对射秽主义的继承与发展而是复辟了最坏的资本主义制度。
就疫情期间武汉市发生的多起劳资纠纷和出租车行业的多起劳资纠纷,工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各地工会也都没有针对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不过,各地工会在我们的建议之下,均体现出壹定的行动意愿。
针对疫情防控时期工会也应该有足够的人手从事代表工人利益的主业、而非全部下沈社区的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和江夏区总工会表示会记下来向领导反映。
针对工会应该依靠基层工会和会员对企业防疫進行监督的建议,柳州市总工会给出了积极的反馈。基层工作部张部长认同,地方工会可以建立几级联动机制,通过发动基层工会、会员们监督方面的主观能动,做到人人参与和人人监督。
针对工会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入会的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和廊坊经济开发区工会给出了积极的反馈。他们认同工会有责任尽快组织工人入会。如果企业迟迟不愿意建立工会,工会工作人员可以先去启动建会,发展工会积极分子推动组建,将企业自愿发展到职工自愿、职工推得。我们期待看到各地工会能够尽快行动,将行业工人组织加入工会,由工会出面,代表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们,邀请企业展开协商,使司机和公司能够达成妥协。
针对工会应对出租车行业危机的建议,柳州市总工会、任丘市总工会和沧州市总工会给出了积极的反馈。他们认同行业纾困政策不壹定要由工会出钱,但工会可以出力。我们期待见到各地工会能够直接行动,走到工作场所了解情况,了解公司在防疫和经营方面的具体困难,游说政府财政补贴额外开支,确保企业和工人共度时艰,帮助受到疫情影响的出租车行业和其他行业。
五、对工会改革的建议
建议中华全国总工会:
1 总工会在各省成立出租车司机行业工会,并由工会代表工人,展开常态的集体谈判,签订真正覆蓋行业工人、解决劳资纠纷的集体合同。
2 针对疫情期间各行业频繁发生的集体劳资纠纷,工会应该代表工人的利益,而不单是听政府的命令行事,却忽视了工会的主业。
3 面对受到疫情影响的行业如出租车行业,工会应该出面代表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建议出租车司机行业工会:
探索和完善建立出租车司机行业工会的方法路径,根据出租车行业用工特色,发展合适的入会形式,目标是方便出租车行业的集体谈判,解决出租车行业缺乏劳动合同、缺乏社保、常年存在份子钱争议、司机很少加入工会的老问题。
建议各地地方总工会:
针对出租车行业,地方工会应停止由出租车公司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工会派组织员進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包括网约司机在内的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在出租车工会成立之后,尽快展开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缓解行业内颇为紧张的劳资关系和频繁发生的劳资纠纷。
对于行业经营状况问题,工会在及时了解情况之后,可以找公司、政府展开就企业防疫开支、行业补贴方面的协商,争取劳资双方能够共度难关。
建议各地工人:
1 工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在权益受损的时候,工人应该第壹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和维护工人的利益。
工会改革观察与促進 第十期 防疫期间工会作为第 1/6 个案例:湖北雷神山建筑工人疫情期间抗议壹、工人行动了,工会在哪里?
工人行动: 2020 年 3 月 17 日,雷神山医院的建设者爆料,在经过了 14 天隔离期后,目前仍有三百多名工人被隔离在武汉不得离开,工人们既无法开工,也不再获发隔离补助。中建三局派了保安员看守他们,但工人们不时和保安员发生冲突。截止到 4 月11 日,爆料工人表示,自己已被强制送出湖北省,至今仍然没有拿到说好的工钱。
参与人数: 101--1000 人
行业: 建筑业
工人诉求: 津贴/补贴
群体事件形式:抗议/游行
集体行动的回应:工人被打
二、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武汉市总工会及江夏区总工会,武汉市总工会经济部、基层部、宣教部、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及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武汉市总工会经济部的工作人员有听说过雷神山建筑工人劳资纠纷事件,但建议我们联系宣教部或社联部,因为这两个部门才关注“舆情”。基层部的工作人员对于外界的询问不作回复,要求通过“正规渠道”来采访。宣教部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大小事宜必须先联系值班室,由值班室转交市工会处理。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否认雷神山建筑工人劳资纠纷壹事,表示“我们得到的消息不是这样的,网上的消息不可靠”,工会认为没有问题,所以工会不用出面解决。
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没有听说过此事,也不清楚建筑工人是否加入了工会,这些事“没人通知”工会。工作人员还表示,工会工作人员都下沈到了社区,目前工会只有他壹个人在值班。
武汉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江夏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
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進性)。
从江夏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
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進性)。
观察和印象:
雷神山医院被欠薪的建筑工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
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武汉市总工会将组织工人入会当作是向上级交差的任务,壹线的工人会员对他们来说只是壹个报上来的数字,与工会工作实际关系不大。当被询问到这批雷神山医院的建筑工人有没有加入武汉市总工会时,工会各个部门都表示不清楚。基层部的工作人员指出,雷神山医院由中建三局建设,而中建三局的工会关系在湖北省总工会,不归武汉市工会管。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武汉市总工会不可能知道哪些人加入了工会组织,“它有壹个属地管理的原则,妳要问当地。我们哪里管得了那麽多呢?可能它报上来了壹个数字,或者是名称怎么样,我们掌握了。但是妳要具体问他加入了工会没有,妳要问它上级的工会组织,它是层级组织的……妳要是问全国总工会,某壹个省某壹个市某壹个地区的某壹个人,妳问他加入工会组织了没有,全国有几亿工会组织的会员,它哪知道哪壹个人加入工会了没有呢?”
武汉市总工会对于工人需求和工人抗议缺乏主动了解、主动行动、主动参与,工会仍然欠缺解决劳资纠纷的行动意愿与行动能力。雷神山医院的建筑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关于补贴和回乡的诉求也没有工会代表工人介入处理,这反映武汉市工会在劳资纠纷发生之前没有将触角伸進建筑工地、代表工人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就保障工人权益和安全生产進行集体谈判,而在出现拖欠津贴补贴之后,工会也没能及时到场、進入工地代表工人与雇主展开紧急谈判、争取解决劳资纠纷。不过,在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看来,在建设医院的紧要关头,建筑工人还要谈合同这件事很好笑,“妳想壹下啊,大年三十的晚上,妳要跟人家,坐下来,面对面的签合同。人家要在七天内建壹个医院,妳要签合同?妳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啊,很到位啊!”工会干部虽然从事集体协商、事后维权的常规事务,但这些任务只是为了向上级交差,远远未能在劳资纠纷发生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
疫情期间发生劳资纠纷之际,武汉市总工会及江夏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大都在社区下沈,其工作职能与工会无关。虽然抗疫期间防疫工作是很重要,但武汉市总工会仍然应该将工会的主业——组织工人、代表工人、维护工人的权益当作日常工作的重点。武汉市总工会宣教部工作人员直言,“工会上班的全部在社区。上班,我们在上班。80%的在社区上班。”同样的,江夏区总工会的 30 名工会工作人员当中,29 人正在社区下沈。工会工作也可以学习下沈,但工会的下沈不只是到社区、街道等防疫壹线去下沈、守住卡点登记人员车辆,工会的下沈更应该是去工作场所,监督工作场所的防疫防护,保障壹线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合理的工资待遇。在特殊时期,工会仍然大有可为,哪里有工人的需要,工会人员就下沈到哪里去。
就此,我们建议武汉市工会是否可以考虑抽出壹半下沈到社区的工作人员回来,让他们到企业现场去,调动基层工会和壹线工人,监督企业落实防疫防护,防止传染再爆发。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的工作人员及江夏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工会同意可以将意见反映给上级领导。不过,江夏区总工会值班人员也很坦诚,“第壹起码要服从组织、起码要听从安排啊”。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武汉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自己属于农民工群体、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三、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武汉市的建筑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壹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進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停止由建筑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進入工地组织动员建筑工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在防疫抗疫的同时,完成好代表工人权益这壹主业。
4 2018 年 10 月 29 日习近平同全总新壹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基层部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工会改革观察与促進 第十期 防疫期间工会作为第 2/6 个案例:湖北知行学院保安疫情期间抗议壹、工人行动了,工会在哪里?
工人行动: 2020 年 3 月 19 日,湖
北大学知行学院发热病人隔离点的保安
员投诉指出,保安员上岗的补助只有
250 元壹天,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的 1000
元壹天。街道政府表示政府已全额支付
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费用,将组织劳务公
司和工人進行协商。
参与人数: 1-100 人
行业: 服务业
工人诉求: 津贴/补贴
群体事件形式:抗议/游行
集体行动的回应:政府介入/集体谈判
二、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武汉市总工会值班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不清楚发生在本地隔离点的保安员被克扣劳务费用。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称,网上的信息无法求证,自己就是壹个值班的人员,不了解任何情况。建议我们如果有人在网上投诉,就到网上去问谁受理了这个投诉。
武汉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武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
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進性)。
观察和印象:
被欠薪的保安员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对武汉市总工会的观察与印象部分,参见 第 1/6 个案例:湖北雷神山建筑工人疫情期间抗议
三、工会改革建议
建议武汉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壹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建议武汉市总工会在防疫抗疫的同时,完成好代表工人权益这壹主业。
工会改革观察与促進 第十期 防疫期间工会作为第 3/6 个案例:广西柳州市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壹、工人罢工了,工会在哪里?
罢工事件: 2020 年 3 月 10 日,
广西柳州,上千名出租车司机停运,
抗议公司三四月份的承包费指标,要
求出租车公司退车或者减免几个月的
承包费。
参与人数:1001—10000 人
行业:交通运输/出租车网约车
工人诉求: 津贴/补贴/份子钱
群体事件形式:抗议/游行/阻塞公
共交通
集体行动的回应: 政府介入/集体谈判
二、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柳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室、社会联络部、权益部、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和权益部都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上千名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事件,但他们均表示此事由社会联络部负责具体业务,其他部门不清楚最后的具体结果。职工服务中心表示没有接到工人来访的信息,基层工作部也没有收到这样的调解要求。
社会联络部的李部长却壹口否认柳州有此事发生,表示柳州市“很平静,很正常”,认为外界询问出租车司机的抗议事件属于“传播谣言”。
柳州市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柳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感受到了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体现了壹定的群众性),感受到了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壹定的先進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值得赞扬的是,柳州市总工会很早就去了各级企业和区县工会做调研,他们发现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初期,基层工会面对的最大困难是缺乏口罩,之后通过五菱汽车集团调动生产线生产口罩,缓解了口罩紧张的问题。另壹方面,柳州市总工会对于出租车行业组建企业工会已有壹些良好的经验。据基层工作部部长介绍,柳州市目前有好几家出租车公司已经成立了工会,这些公司里的出租车司机们会就壹些诉求如与网约车司机的竞争关系、跟政府协调等事宜来找工会求助,寻求工会出面代表工人。
柳州市总工会没有将网约车司机组织起来加入工会。这次停运的司机多数来自 OK 出行出租车公司,这家公司目前仍然没有成立工会。工会了解到这是壹家网约车公司,而“公司注册不在柳州”。工会针对百人以上企业的建会行动并没有囊括这家公司。
对于工会能否尽快组织网约出租车司机个人入会的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张部长给出了积极的反馈,体现了工会工作者的行动意愿。当我们建议能否把网约车司机这块硬骨头也啃下来,把网约车司机们组织加入工会,基层工作部张部长很诚恳地感谢了这个提醒。张部长主动提出会去调查网约车司机抗议事件,并争取组织他们加入工会,“我们近期就首先对妳说的 OK 公司这个事件先了解壹下,看看有没有这件事。第二就是对 OK 这个出租车公司的性质以及在柳州的组织行为我们了解,然后尽可能地给他们建会。这是现在我们部门的工作要点。”
同样,在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方面,柳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张部长给出了积极反馈,体现了工会工作者的行动意愿。目前柳州市总工会防止疫情复发的方案,仍然是“政府行为”为主。我们建议工会可以从落实的角度来代表职工,通过发动基层工会、会员们监督方面的主观能动,壹起监督出租车公司的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确保司机和乘客不被感染。组织部张部长承认工会目前在“公共安全卫生这壹块的监督,说实在的,我们还没有想到这么细”,同时主动提出,工会可以建立几级联动机制,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就达到壹个很好的效果”。
值得留意的是,柳州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李部长壹口否认柳州市发生过出租车司机的集体行动,并提出就算有现场视频也可以是做假、表演。当工会没有调查就否定工人行动事件的发生,我们不想揣测背后的动机,但必须指出,掩耳盗铃的反应只能将工人推得越来越远,也令工会离劳资关系和劳资纠纷现场越来越远。我们不希望看到工会工作人员仅仅是为了“安定团结”而否认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发生。工会没有责任从事掩饰太平的宣传工作,工会最应该做的,是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利与利益。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柳州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很大。
三、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柳州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壹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停止由出租车公司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派组织员進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包括网约司机在内的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4 2018 年 10 月 29 日习近平同全总新壹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5 建议柳州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从工会的本职和工人的利益出发,不应该再对发生过的劳资纠纷壹口否定。工会应该在工人集体行动发生之际尽早介入和解决劳资纠纷,在劳资纠纷事件中代表工人和维护工人权益。
工会改革观察与促進 第十期 防疫期间工会作为第 5/6 个案例:河北廊坊过百出租车司机抗议壹、工人罢工了,工会在哪里?
罢工事件: 2020 年 4 月 7 日,河北廊坊,上百名出租车司机到廊坊市信访局上访,抗议瑞通出租车公司催缴租金和恢复正常租金,要求减免租金直到疫情结束或收入达到疫情之前。
参与人数: 101-1000
行业: 交通运输/出租车网
约车
工人诉求: 津贴/补贴/份
子钱
群体事件形式: 抗议/游行
集体行动的回应: 政府介
入/集体谈判
二、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廊坊市总工会和廊坊开发区工会,廊坊市总工会组织部、办公室和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及廊坊开发区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廊坊市总工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出租车司机集体抗议事件。组织部建议联系办公室了解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机构改革之后办公室已经不管信访案件,建议联系分管信访工作的经审法律部了解情况。基层工作部表示没有收到出租车行业方面的问题,不确定此事是否真实存在,表示需要核实清楚情况。
廊坊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听说过此事。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
廊坊市总工会和廊坊开发区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廊坊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
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進性)。
从廊坊开发区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体现了壹定的先進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廊坊市总工会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将工会的角色视为劳资以外的第三方,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当提起出租车司机就份子钱和公司之间产生纠纷的事件,组织部工作人员认为,这可能属于民事纠纷。他认为司机们如果来找工会,工会也无法解决问题,最终还是要上信访局,因为“信访局是中间人,工会也是中间人”。
廊坊市总工会及廊坊开发区工会目前还没有能力将出租车司机们都组织起来加入工会。虽然出租车行业有工会也有行业工联会,但廊坊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工作人员指出,“工会联合会不壹定是整个的全市的,可能就是覆蓋廊坊市的几家出租车公司”。而廊坊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也承认,此次集体行动的出租车司机们所在的瑞通公司并没有成立工会。这家公司已经在属地成立了十年,目前仍然没有成立工会。工会认为,如果想要成立工会,需要“企业来建会、以公司的名义来做”。
廊坊市目前成立的出租车行业工联会仍然是公司建会,而非组织出租车司机们个人入会,并非真正的行业工会。廊坊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承认,目前工联会的覆蓋率不大,且仍以公司建会为主,呈现为公司工会的组合叠加,而非司机个人可自由入会的工人组织。因而该行业工联会在当地缺乏行业代表性,更多的出租车司机仍然被工会拒之门外。
对于工会能否尽快组织出租车司机个人加入工会的建议,廊坊市经济开发区工会给出了积极的反馈,工会体现出了行动的意愿。工作人员壹直以来苦恼于企业不愿意建会,而工会的人力资源不足以及时追踪每壹个企业建会。CLB 据此建议,就著出租车行业已经爆发了的集体行动,可以由工会工作人员先去启动建会,在出租车司机当中寻找发展壹些工会积极分子,由司机来推动组建,这样建会的自愿原则可以从企业自愿到职工自愿、职工推动。对此,廊坊市开发区工会表示认同,可以转变思维,依赖职工督促企业成立工会,而非等著企业愿意接纳工会的时候才能上门做工作督促建会。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廊坊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三、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廊坊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壹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廊坊市总工会停止由出租车公司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做法,由总工会派组织员進入出租车司机休息处、加油站等聚集地,组织动员出租车司机个人直接入会。
3 建议廊坊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工会改革观察与促進 第十期 防疫期间工会作为第 6/6 个案例:西安百名出租车司机集体要求退车壹、工人罢工了,工会在哪里?
罢工事件: 2020 年 4 月 11 日,陜西省西安市,上百名出租司机抗议,因新冠肺炎疫情要求星海公司退车。
参与人数: 101-1000
行业: 交通运输/出租车网约车
工人诉求: 退车
群体事件形式: 抗议/游行/阻塞公共交通
集体行动的回应: 集体谈判
二、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西安市总工会,农民工委员会和保障部的工作人员分别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西安市总工会各部门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星海出租车公司司机集体要求退车事件。
总工会农民工委员会建议联系保障部了解情况;保障部的壹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过此事,司机们也没有来找过工会;另壹名工作人员强调此事是“莫须有”,认为西安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工会不可能参与。
西安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西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
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進性)。
观察和印象:
受疫情影响的出租车司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行动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工会目前没有针对这起劳资纠纷做出具体行动。
值得壹提的是,西安市总工会保障部工作人员壹口否认此事发生的可能性,壹再强调“我们全西安市没出现这个事情”。但我们经搜索确认,星海出租车司机的集体行动不仅有现场视频,星海公司也回复了要求退车的司机们。最后,司机们的集体行动还引发了西安出租车管理处、出租车协会、公交分局等部门来人现场协调。我们不希望看到工会工作人员仅仅是为了“安定团结”而否认工人集体行动事件的发生。工会没有责任从事掩饰太平的宣传工作,工会最应该做的,是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利与利益。
当面对劳资利益冲突时,工会需要代表工人谈判和争取合理的分配。在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之下,几个月来出租车司机生意急跌,出租车司机急需工会代表,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公司营运、分担防疫和复工费用等相关事宜展开谈判协商。不过,西安市总工会却否认了工会介入谈判的可能性。保障部的工作人员认为,减免份子钱与否是由政府和主管部门单方面出台政策,这是“政策问题”,而非“工会要介入的职能范围之内”。
西安市总工会同样否定了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的可能性,强调西安市“生产生活都非常正常,没有协商的必要”。工会工作者把集体谈判和劳资关系不正常划上了等号,显然是对劳资谈判的极大误解。要知道,企业平时定期开展劳资双方集体谈判、达成集体协议并不是壹件丢脸、不正常的事情,劳资谈判并不意味着劳资关系不和谐,或者劳资关系出现了大问题。反而,常态化的集体谈判有助于预防企业内的劳资纠纷愈演愈烈,缓和企业内紧张的劳资关系,令员工和雇主可以在谈判桌上和平地就利益问题达成妥协。长远而言,集体谈判的制度化才是解决企业劳资纠纷、促進劳资分配公平、经济社会长足发展的长久之道。
西安市总工会同时强调,本市新建企业入会率都已经达到了 100%,认为司机们“应该都有”加入工会。我们希望工人们都加入工会,认同并授权工会代表他们的利益,工会可以与企业雇主就工人的诉求壹壹谈判。但这些出租车司机并没有来找工会求助、工会上下都否认了罢工事件的发生、工会更没有采取行动介入此事,即便入会率达到了百分百,西安市总工会在工人心目当中的地位也令人忧虑。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西安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打完这几通电话以后,工人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
三、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西安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壹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出租车司机应该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2 建议西安市总工会保障部从工会的本职和工人的利益出发,不应该再对发生过的劳资纠纷壹口否定。工会应该在工人集体行动发生之际尽早介入和解决劳资纠纷,在劳资纠纷事件中代表工人和维护工人权益。
3 建议西安市总工会出面代表出租车行业司机,与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就减免司机租金、维持行业经济、防疫和复工费用分担等相关事宜尽快展开谈判协商。
左派理念
作者 汤武 写于 二零一九年
本文以“权利”(人权、公民权利、劳工权利)范式和分析框架,论述了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缘起、第壹次高潮、主要诉求、组织和行动方式、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前景,最后阐述了劳工运动与中国社会转型之间的内在联系; 劳工运动能够成为中国宪政民主运动的重要推动力量,而劳工阶级及其工会和政党能够成为未来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和宪政民主法治制度的重要主体和组成部分。
工人运动历史回顾
何谓劳工运动(或工人运动)?简言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工阶级争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利的集体行动或群众运动,是现代社会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欧美国家,劳工运动肇始于19世纪初,迄今已有约两百年的历史。在中国19世纪20年代,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中共的出现以及国共合作动员民众進行的国民革命的推進,迎来了第壹次也是20世纪唯壹的壹次工人运动高潮,其中重要的事件有陇海铁路大罢工、香港海员大罢工、安源路矿大罢工、京汉铁路大罢工、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北伐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最终以国共分裂时上海工人武装被镇压而落下帷幕。此后直到1949年,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成规模的工人运动了,因为无论抗日战争时期,还是第壹次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更加宏大的社会历史主题和政治主题,使人数不多的工人(严格地说,工人在规模和力量上还只是壹个阶层而不是壹个阶级)和工人运动边缘化了,取而代之的是,由共产党动员和组织起来的农民阶级和农民革命成了历史的主角。
中共建政以后,很快就在全社会推行射秽主义改造运动,建立了大壹统的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以及政治权力高度垄断的壹党专制,在这种新的经济政治制度下,工人阶级在法律和意识形态层面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而在实际生活层面,其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也仅仅次于权贵官僚阶级,而居于知识分子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之上,作为“国家工人”,他们的就业、工资、住房、医疗、养老等等都得到了虽然是低水平的但同时也是牢不可破的、几乎是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与农民相比,几乎有天上地下之别,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运动得以产生的经济、政治、社会、法律和思想条件都不复存在了,直到90年代计划经济大规模转向市场经济之前,本来意义上的工人运动是不存在的。
1992年中共十四大决心搞“射秽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由国家权力和地方政府主导和推动的市场化進程就全面开始了,在这个过程中,将近壹半左右、多达数千万的国企工人(我称之为老工人阶级)下岗失业了。猝不及防的老工人阶级遭受重创,被迫散落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尽管也发生了零零星星的有组织的抗争事件,但毕竟没有形成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抗争运动,就人数、规模、组织程度上均构不成像样的工人运动,而就其抗争的诉求和目标而言,也不是要争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人权利,而是要求兑现计划经济时期执政党、国家对工人阶级的承诺,或者说追讨壹种历史欠账。由于他们已经离开了企业和工作场所,他们并没有進入新形成的劳资关系之中,其抗争的目标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其抗争的方式不是组织起来進行罢工和劳资谈判,而是逐级上访;其抗争的价值不在于建立能够保障工人权利的新型经济政治制度,而在于加重政府的维稳成本并因此而加速旧制度的崩溃。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工人阶级中较年轻的那壹部分加入到了市场经济和市场化的劳资关系之中,并因此而加入新兴的劳工运动;大部分下岗失业的国企工人会或已经被时间和社会所消化,另壹部分上访的下岗工人会因为拿到最起码的养老和医保而退回家庭,最后壹部分继续坚持维权抗争的工人则会作为访民汇入到中国社会的转型运动之中。
如果说老工人阶级总的来说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的话,那麽,由农民工和加入市场化劳资关系之中的城镇工人组成的新工人阶级,则注定要成为当代以及未来中国社会的壹个极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阶级,他们对于形塑和建构未来的经济政治制度将会发生内在的、实质性的、结构性的影响。如果说1949年以前的工人还构不成壹个阶级,计划经济时期的老工人阶级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如同计划经济本身壹样,他们只是中国现代化進程中的壹个插曲),那麽,这个在市场经济中形成和成长起来的新工人阶级,不仅在量上、在人数上是民国时期工人的三四十倍,到2015年,仅农民工就达到2.7747亿,[2] 是当代中国社会中人数最多的阶级,而且在质上、在本质和诉求上成了现代社会中的工人阶级,由他们发起的改造社会的集体行动正就是经典意义上的劳工运动。至此,中国工人阶级才真正形成,具有宏观历史意义的中国的劳工运动才真正开始。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兴起的缘由
如果只能用壹句话来概括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兴起的原因,那就是日益固化与黑恶化的“中国模式”与日益增长的劳工权利需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壹、中国模式对劳工阶级的巨大历史欠账
所谓“中国模式”,官方称之为“中国特色的射秽主义”、“射秽主义市场经济”、“射秽主义初级阶段”,它既不同于苏联模式和毛泽东时代的射秽主义计划经济,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是壹种由壹党制国家权力和国家资本驱动、掌控、渗透、规制、收放的市场经济,因此民间把它称之为权贵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权贵市场经济、新极权市场经济等等[3],市场不是以私有制与竞争性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机制,而是垄断性权贵官僚资本集团借以疯狂地挖掘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并获取差额利润和惊人财富的工具和手段。
诚然,中国的GDP总量,即使刨去其中的壹些重复计算和虚假统计的水分,也已经成为世界老二了。然而这是以极为高昂的代价换来的,如果刨除已经产生的和将来壹定会继续显现的外部性、社会损失和历史成本的话,这个GDP里面所包含的净效益和净福利究竟有多少呢?本文不拟全方位讨论“中国模式”对整个中国社会、整个中华民族的损害,而主要聚焦于它对劳工权益的损害。
1、工资的欠账
在30来年的大规模工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劳工的工资增长壹直是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和人均国民收入增长水平的,其中90年代末到2007年,农民工的工资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直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才有了较快增长,但即使如此,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的人均月工资也仅仅只有3072元,按这个工资水平,在物价飞涨的情况下,即使是双职工,要想维持壹家人在城市稍微体面的生存以及赡养老人,也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中国形成的独壹无二的“拆分式”劳动力再生产体制[4]的根本原因:父母或父亲在城里打工,孩子跟随祖父母或母亲留在农村生活,由此造成了6000余万的留守儿童和数千万留守妇女。也就是说,劳动力的再生产不是以完整的、符合天理人伦的家庭形式完成的,而是以家庭分裂破碎的、违背天伦的、非人性的形式完成的,劳工阶级为此承受的极大的牺牲和惨痛的代价。这点工资,甚至还没有达到恩格斯写《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马克屎写《资本论》时(欧美国家早期资本主义时期)的水平,更是跌破了马克屎对那个时期的工资的经典定义:工资包括劳动者恢复劳动力的基本生存费用、繁衍后代以提供新劳动力的抚养和教育费用以及更新劳动力所必不可少的职业培训和休闲娱乐费用。那时候,尽管工人住在贫民窟里,起码劳动力还是以家庭的形式得到再生产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模式对劳动者的剥夺和剥削程度,是超过欧美国家早期资本主义时期的。
2、休息时间的欠账
劳动法规定了壹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以及壹定的带薪休假日,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必须支付1.5倍(平时)、2倍(周末)、3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以保障劳动者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然而这个规定只是在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得到遵守,绝大部分企业的工人都不得不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1个小时左右,很多企业不支付加班费,也没有带薪休假日。于是出现了失业与过度劳动同时存在的现象。这导致了如下三种结果:壹是通过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榨取了巨大的绝对剩余价值,二是通过人为造成就业不足加剧了劳动者的恶性竞争和劳动力的進壹步廉价化,三是损害了加班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降低了国民的身心素质。
3、劳动安全卫生的欠账
由于缺乏有组织的劳动者的民主参与和监督,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以及政府官员与企业的利益勾兑,中国的劳动条件普遍未能达到应有的安全卫生标准,在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致使中国发生了在世界上频率和比例最高的矿难、爆炸、坍塌、火灾、工伤、职业病等等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灾难,其中有著名的致丽大火灾、昆山大爆炸和天津大爆炸;有不少于600万的罹患尘肺病的农民工被赶回农村等死;仅珠三角地区每年就会削断4万根手指,推起来有壹座山那麽高。这些只是劳动者遭受生命健康损害的几个触目惊心的例证。可以说GDP老二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牺牲劳工的生命和健康换来的。
4、社会保障的欠账
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农民工是基本没有社会保障的,壹方面是在企业层面,他们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没有住房公积金,另壹方面是在社会层面,他们没有城市居民在教育、居住、文化生活以及其他公共服务方面的福利。通过户籍身份制度,我国实现了城乡隔离,使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成为这个国家的两个不同的等级,而不能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直到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和2011年实施社会保险法后,情况才有所改观,但就是这样,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仅为38%,农民工“五险壹金”的参保率仅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5]
5、程序性劳工权利的欠账
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社会保障都属于实体性劳工权利,对这些权利的历史欠账,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程序性劳工权利的历史欠账。程序性劳工权利又分为个人的程序性权利和集体的程序性权利两种,前者主要指劳工个人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后者主要指劳工的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统称劳工三权)。应该说,个体劳工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得到了部分落实,但仍然存在两个很大的问题,壹是因为调解、仲裁、诉讼周期太长、成本太高,以至于出现了很多劳工因拖不起而被迫放弃或即使赢了也得不偿失的情况;二是资方与企业工会、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通过利益输送而做出不利于劳工的调解协议、裁定和判决的情况。更为重要的是,个体性程序权利救济的只是法律规定的最低实体性权利,而对于随着经济发展出现的增长性、发展性实体权利如工资的增长、工时的缩短、劳动条件的改善和社保标准的提高,就无能为力了。相比之下,旨在救济增长性、发展性实体权利的集体性程序权利,就显得更为重要了,而恰恰是这些权利,在中国是严重欠缺甚至是受到严防死守的;劳工通常被加入了壹个前置的、预定的官办工会,他们对工会事务没有发言权和决定权,因而缺乏实际的结社自由或团结组织权;他们不能通过工会与资方進行平等的讨价还价,因而缺乏实际的集体谈判权;他们更缺乏罢工权。当他们团结和组织起来与资方進行抗争和博弈的时候,他们就会受到当地党政和公检法的打压以及资方的报复,乃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等等罪名而被施以刑事犯罪的指控和判决。
所有这些就是中国模式论者所津津乐道的比较优势,或者叫做廉价劳动力优势,或者叫做人口红利,但其实正如秦晖教授所言,这是壹种既无自由又无福利的“低人权”优势[6],长期来看正是中国模式的主要问题和劣势所在。不顾中国国情而直接照搬西方自由主义的企业家、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们,不假思索地认为这种现实具有天经地义的经济合理性,把这种情况说成是劳动力市场的自由交换,而直指劳动合同法是破坏这种自由交换的罪魁祸首。比如楼继伟就认为用工成本的提高和用工灵活性的降低,是导致制造业衰退的主要原因;张五常大骂劳动合同法是壹部恶法,应当予以废止,应该恢复上个世纪90年代那种企业与劳工之间的灵活契约状态,只要农民工自己能够接受比从事农业劳动更高的收入,与企业建立什么样的劳动关系都行;童大焕说老板给工人工作,工人却反咬壹口,用劳动合同法去告老板,妳们工人还有没有良心;董保华指责农民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维权涉嫌“劳动碰瓷”,微信群里也有很多人围攻维权的农民工胡常根是在碰瓷,是流氓无产者;谢作诗认为,只要基于本人同意和自愿,几个穷人可以合娶壹个老婆,用市场交易的方式来解决我国存在3000万光棍的问题;铅笔社认为,只要基于自愿合意,童工就有自由劳动的权利,禁止童工反而会使童工的生存更为悲惨……[7]
当然,即使站在劳工的立场上看,现行劳动合同法也的确具有国家主义和威权主义的立法取向,没有对于劳资自治的权利提供制度保障,劳工表面上获得了壹些来自于国家的倾斜性保护,但其实失去了更大更多的权利,即团结组织起来与资方進行集体博弈的权利。那些要求放松国家规制、取消国家权力对劳工的某些保护的企业家、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们,非常鸡贼地绝口不提劳工三权。那麽,劳工方面既没有集体博弈的权利,又要失去仅有的壹点儿国家保护,不就彻底成了市场上壹只只孤零零的待宰的羔羊吗?自由主义者信誓旦旦地保证,市场自由竞争本身会带来劳工权益的改善,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鬼话。
市场经济在人类历史上不是壹开始就存在的,也不是以不受政治、社会、文化因素影响的纯粹形式而存在的,更不能以市场的逻辑去取代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逻辑,这个叫做市场的神话,在方法论上叫做经济学殖民主义或经济学帝国主义,是与马克屎的经济决定论不同的另壹种经济决定论。针对上述中国特色自由主义的论调,我想再补充以下几点反驳:
(1)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在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和壹党专制的背景上发生的,要求资本对于专制权力的自由和平等没有错,但同时也应该给予劳动这另壹个生产要素、另壹个市场主体,对于专制权力以及对于资本的同样自由而平等的权利,那才是公平的、健康的、真正的市场经济,否则就壹定会陷入到权力与资本、官与商、权与钱联合起来压榨和剥削劳动的、由权贵资本主导的市场体制之中,在这种体制下,即使是真诚的自由主义者所要求的资本的自由和平等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2)中国由壹个农业经济和计划经济时代,突然壹下子進入壹个大规模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时代,农业迅速成为衰退的夕阳产业,在产业结构和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比重急剧缩减,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守着人均壹亩三分地,是根本不可能养活自己的,这个责任当然不能由农民来负,他们当然有权利進入城市谋生,而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也内在地需要来自农村的大量劳动力,这个根本就不是什么城市给农民、老板给农民工工作机会,而是整个中国的现代化给予所有国民的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因此,因为农民工在城里挣得的工资高于其务农收入,或者农民工与自己的过去相比获得了壹种比较收益这个事实,就推论出农民工应该安心忍受任何壹种劳动关系、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接受由政府、资本等等强势经济社会政治力量通过有意无意的“合谋”而给出的劳动力价格,是完全不能成立的。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惟其如此,弱势的劳工就永远具有追求公正合理的劳资关系和劳政关系的权利。他们比较的对象不是自己的过去(纵向的比较),而是拥有权力、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源的城市居民(横向的比较)。
(3)市场经济从来不是壹个独立自足的体系,它深深嵌入到壹定的社会结构之中,因此,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道德等其他要素也壹定会对市场经济发生影响,构成壹些重要的约束条件。比如,为什么全世界都禁止童工?这不仅因为大规模使用童工势必降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劳动力素质,从而阻碍产业的升级和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这是经济原因),而且因为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童工就根本不应该進入劳动力市场,而应该接受教育并得到身心的自由健康的发展,法律应当强制性地禁止童工,道德上应该谴责童工现象(这是社会原因)。如果仅仅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个问题,只要所谓童工本人和他们的父母自愿,就可以雇佣他们,那麽壹切人力资源都可以当作赚钱的工具了,老人、残疾人、犯人、做黄赌毒生意的人,就都可以成为正常的就业者了。至于说什么禁止童工,让他们返回农村,会让他们失去本来可以挣得的收入而沦入赤贫和更为悲惨的状况,那只是似是而非的说法,是在偷换概念和论题: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恰好是应该由政府牵头动员整个社会来解决的,本来就不是市场应该负责的范围。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往往沦落到为不负责任的政府做辩护的低劣水平,由此可见壹斑。
二、劳工被严重剥削和压迫是造成目前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
与中国特色自由主义和与之珠联璧合的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判断恰好相反,左翼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认为,当前制造业衰退以及正在到来的、改开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不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用工成本的提高和用工灵活性的降低,而正好是30年来低人权、低工资、低保障、低福利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劳工的超经济剥削[8] 和政治压迫,是30年来积聚的经济社会矛盾的总爆发。
1、极为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造成内需不振、产能过剩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壹,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基尼系数就超过了0.4的警戒线。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是:2003年基尼系数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为0.485,2006年为0.487,2007年为0.484,2008年为0.491,2009年为0.490,2010年为0.481,2011年为0.477,到2012年的数据是0.474,2013年时0.473.2014年时0.469,2015年是0.462,创12年来最低。但这与民众的切身感受和社会舆论严重不符,也与壹些学术机构的统计数据不壹致。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财富报告:展望与策略》,目前中国收入前1%的富裕家庭,平均年家庭收入为115.2万元;家庭资产前10%的中国家庭,拥有63.9%的总资产;2013年全国家庭资产基尼系数为0.717。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则指出,中国的财产不平等程度在逐年升高:1995年的基尼系数为0.45,2002年为0.55,2012年达到0.73,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壹以上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
政府看到了产能过剩的现实,却不愿承认这种过剩是由于贫富两极分化和内需严重不足而引起的相对过剩,由此而提出的供给侧改革只是简单地去产能。其实中国最为急迫的应该是進行需求侧改革,也就是喊了十几年而没有动静的分配体制改革。只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手里没钱,同时又缺乏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他们就没有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内需就必然萎靡不振,国内市场就缺乏必要的广度和深度,难以吸收由GDP至上主义的投资冲动所带来的巨大产能,这种供给远远大于需求的情况,随着大量消化产能的出口的萎缩而充分裸露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单方面的供给侧改革,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反而由于压缩产量导致大量的失业,失业者又没有基本的生存保证,造成新的经济、社会以至政治问题。受失业问题的制肘,产能减到壹定程度就减不下去了,并必将反弹。这个逻辑过去反复出现过,现在再壹次出现了:中央政府出台了新的“四万亿”投资计划,拉动和撬动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闻风而动,以中央下拨资金强力吸融社会资本,仅广东顺德壹地的基本建设规划就已经达到了1000亿,据说把未来十几年的基础设施投资空间都开发完了,把后几届政府的事情都干完了。
所以单在供给侧做文章,只会造成收、放、再收、再放的恶性循环,最终无非是把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大并控制整个国民经济,而民间自由市场经济的空间会越来越萎缩,壹种基于民生和民间社会的、供需平衡的市场经济体系就无法建立起来。供给侧改革不会触动而只会强化政府主导的权贵官僚资本主义,只有有效需求即有购买力的需求的扩大才会消化过剩的产能,只有需求侧的改革才会激活民间社会的活力,给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内在的动力,但这恰好要以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分配制度和既得利益格局为改革对象。2002年中共十六大就提出了分配制度改革的构想,强调要加大第壹次分配中劳动收入的比重以及加大第二次分配的力度,为什么14年以后还原地不动?没有别的,是因为在“中国模式”的经济政治制度下,不存在完成这项改革的两个基本前提:壹是有壹个劳资集体谈判的劳动力定价机制和劳工权益保护机制,二是有壹个宪政民主法治下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有限责任政府。
2、廉价劳动力劣势成为中国产业升级的瓶颈制约
在中国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凭借廉价劳动力的优势,中国成为全球化分工体系中的“制造工厂”,廉价的中国产品源源不断地流向全世界,中国经济因此而保持长达30 多年的高速增长,GDP总量或经济体量跃居世界第二。然而,这种经济增长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对外而言,由于吸收了过多的国际资本,由于发达国家制造业向中国的大规模转移,使成百上千万的欧美国家的工人失去工作,从而引发了这些国家相应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危机,近几年来,发达国家已经开始从中国撤回部分资本和制造业,川普当选美国总统后,会加速这壹回迁的進程;对内而言,廉价劳动力优势或者人口红利已经耗尽,相反,劳动力被大规模严重剥夺的劣势正在迅猛地显现出来。这两者都对中国的产业升级形成无法突破的瓶颈:外国资本在撤离的同时,也带走了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会严重拉低中国制造业的科技和管理水平;日益贫困化的劳动力大军只具有很低的人力资源,根本无法适应极为必要的产业升级。
对劳动者的超经济剥削,不仅使得内需和国内市场严重萎缩,更为深远的是,使得劳动者的生产力和生产率会处于停滞乃至衰退状态:第壹,劳工工资太低,除了用最粗劣的衣食和最简陋的住宿满足自己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外,剩下的钱必需寄回老家养家糊口,根本就没有可用于人力资源投资的资金;第二,劳工工作时间太长、工作强度太大,有限的壹点休息时间只可以用来恢复身体的疲劳,没有时间也没有意愿学习更多的文化技术知识;第三,急功近利的企业只把劳工当作用过即扔的劳动工具,对他们没有提供应有的职业技能培训;第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本来应该成为培养技术工人的摇篮,但其实却大规模地沦为劳务市场的黑中介,经过几个月的基础学习以后,就以進厂实习的名义把学生卖给企业;第五,对劳工尤其是女工缺乏应有的安全卫生保护,使他们遭受大面积的工伤、职业病和其他身心疾病,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生产能力;第六,大量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壹些简单劳动,这些孩子成为成年人之后,大部分只能成为终身的简单劳动力。这样的壹支劳动力大军怎么可能承担第二产业即工业制造业的升级换代呢?长此以往,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分工链条中的地位将会越来越低,并且将会成为全球最大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基地。
3、劳动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双重低弱使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无法得到发展
第二产业的升级换代必将释放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通常情况下,他们将会被第三、四产业即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所吸纳,在发达国家,第三、四产业所占的经济比重和所吸纳的劳动力,都远远地超过了第二产业。然而,占人口85%左右的中国劳工和其他底层民众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福利太低了,他们对于第三、四产业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有效需求太弱了,根本不足以促進这两个产业的迅速发展并因此而吸纳大量的劳动力。
由此可见,即使撇开社会的、政治的、伦理道德的方面而進行纯粹的经济学分析,劳工权益问题也首先是壹个经济学问题,劳动是壹个极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工是极为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劳工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遭受权力和资本双重的、经济的和超经济的剥削的市场经济,是壹种畸形的、跛足的、病态的市场经济,由权贵资本单方面主导的市场经济,其严重破坏供需均衡并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是壹种必然的趋势和结果。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经济学们绝对不会承认这样壹种经济学分析,他们壹厢情愿地认为自生自发的市场竞争会自然而然地造成公平的分配,根本否认剥削(包括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剥削)的存在;他们反对劳工自由结社、集体谈判和罢工,认为这会造成劳动力的垄断,破坏自由竞争;他们不是向权贵统治阶级和专制政府要求资本的自由和企业的公民权利,而是把它们剥夺和压榨资本和企业的代价转嫁到劳工头上;他们不是要求降低由专制政府掌控并擡高的土地成本、融资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税费成本以及制度成本,而是把经济下滑、制造业衰退的原因归结到人工成本头上,不是要求把权力关進笼子,而是要求把劳工关進笼子。他们这样做,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不会解除而且必然会進壹步激化正在到来的经济危机。看到张五常最近又在狂呼乱叫“简单壹招可釜底抽薪:撤销劳动合同法,人民币马上止跌”,妳就可以知道中国特色自由主义者的良知和智力衰退到何等惊人的程度了。
三、劳工权利需求和意识的觉醒是劳工运动兴起的主观原因
如果说,极为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造成内需不振、产能过剩,廉价劳动力劣势成为中国产业升级的瓶颈制约,劳动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双重低弱使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无法得到发展,这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勃兴的客观原因,那麽,劳工阶级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就是劳工运动得以产生和发展的主体条件和主观原因。如果劳工自己没有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他们就会像过去的臣民和愚民壹样,甘心忍受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而不会挺身追求人权和公民权利了。
1、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
在西方文化中,“权利”是指为道德、法律或习俗认定为正当的利益(Interest)、主张(Claim)、资格(Entitlement)、力量(Power and Capacity)和自由(Freedom)。古代社会的人们,当然也有权利的需求和权利的意识,但由于那时候暴力集团对于生产集团、政治权力对于民间社会的专制统治,由于个体力量的软弱和分散以及公民社会不成气候,由于市场经济的不发达,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和话语体系,是神权、王权、英雄、等级、臣民义务等等(我们把它称之为“权力意识形态”),权利需求并没有普遍生成,权利意识很不发达,甚至,在古代中国和古代汉语中,“权利”乃指权势和财货,是与仁义相对,与声色、愤怒、患险等联在壹起使用的贬义词。近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公民社会、宪政民主的发展,权利、人权、公民权、自由、平等、社会公正,由分散的、非主流的话语,成为系统的、占主流地位的话语,成为普世价值观(我们把它称之为“权利意识形态”)。迄今为止,“权利”,在范围上,由抽象到具体,形成了人权、公民权、特殊人群权利(比如劳工权利、雇主权利、妇女权利、儿童权利等等),而在内容上,由基础到高层,形成了生命权、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等壹系列权利。
古代社会向近现代社会的转变,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是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的小农自然经济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是国家暴力统治向社会和平自治的转变,是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是极权、专制、权治向宪政、民主、法治的转变,其核心的问题是要解决自由而平等的个人如何形成正义的社会秩序,也就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公民社会为基础来解决壹国范围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公共福利的问题。这就是权利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成为近现代文化的核心部分的根本原因。中国的近代化和现代化迄今为止已经進行了壹百多年,然而,由于苏俄极权主义和帝国主义出于其政治意识形态的全球战略以及其东亚地缘政治战略,扶植中共作为自己在中国的代理人,由于日本侵华战争中断了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并使得中共乘机做大,致使中华民国遭受灭顶之灾,取而代之的是壹个极权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政权的宪法,虽然受到中华民国宪法权利条款、世界各国宪法权利条款以及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事先的制约,也专章承诺了壹些公民权利,但众所周知,在垄断壹切社会资源的极权主义党国体制(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壹党专政和红色霸权意识形态)之下,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无法得到实现的,相应地,中国人民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也受到了空前的抑制和摧残。这样壹种极权主义体制,与世界文明主流背道而驰,虽然凭借暴力和洗脑也能够维持数十年的统治,但在经济文化上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越拉越大,终于不得不实行改革开放。
那麽,所谓权利需求,就是人类在其社会历史進程中所内在地产生的壹种独立自主和自我实现的欲求,是人类打破奴役性和等级性的经济政治制度而自由平等发展的冲动,是人类建立公正的市场经济制度和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的需要,而对这种权利需求的自我意识,就叫做权利意识。人类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或将要经历两次解放,第壹次是从自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初步确立人类主体性,这个时候如果说有所谓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话,那也是人类对于自然界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第二次解放使个人从各种血缘的、地方的、政治的、民族的共同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确立个体主体性,这就是本文所讲的原本意义上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如果说有什么历史发展规律的话,这个应该就是了,在这个星球上,不论西方人还是东方人,不论北方人还是南方人,或迟或早都要经历这两次解放。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
所谓改革开放,就是在极权主义制度下容忍、允许、承认、批准民众和民间社会壹定程度、壹定范围内的自由平等的发展,是极权专制的政治权力对社会的壹种松绑和放养。但重要的是,民众天然的、本能的追求自由、平等、正义、幸福生活的需求和潜能得到了壹定的释放空间,并且按照其自己的本性而像野火壹样激化和滋长蔓延起来了。我们来简单回顾壹下中国人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苏醒过程:
第壹阶段:80年代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第壹次大解放。这次思想启蒙运动最初是由中共倡导的“真理标准的讨论”引发的,虽然中共只是要反思文革、平反冤假错案、推進有限的改革开放,但知识界的讨论很快就越出了这个狭隘的框架,而上升到人性与制度关系的层面,这就是80年代初著名的“人道主义与异化”讨论,这个讨论虽然在84年以“反对精神污染和资产阶级自由化”之名强压下去了,但仅仅壹年之后,启蒙运动又以“主体性”、“西学热”、“文化热”等形式,在更大的广度、强度和深度上卷土重来,超出了原典马克屎主义和所谓真正的射秽主义的框架,而進入整个东西方文化和文明的比较视野,以至88年的电视政论片《河殇》直接提出了要以蓝色海洋文明替代黄色大陆文明的要求。这壹波启蒙运动和思想革命引发了89年波澜壮阔的学生运动和民主运动,这个运动虽然囚于现实的政治力量对比,而没有直截了当地把现代宪政民主法治作为马上要实现的目标(只是提出阶段性的新闻自由、反官倒反腐败、政治体制改革等要求),但运动指向的方向和远景目标则是明确无误的。
第二阶段:92年以后以新兴资产阶级、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纵深发展。89学运和民运被残酷镇压,政治权利要求遭受重挫,但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开始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轨,自然而然地把公民经济权利议题凸显出来了:既然要搞市场经济,当然以确保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经济自由为基本前提。客观地说,在80年代的启蒙运动中,这个议题并没有得到深刻而全面的阐发,因为那时还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而生活在原有体制内的知识分子并没有产生独立的经济权利要求。92年以后就不壹样了,新生的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登上中国历史舞台,为之代言的知识分子顺理成章地大规模引進了西方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并围绕着经济权利这壹核心的公民权利,重新编织和构造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日常生活权利在内的权利话语和权利谱系。这应该看成是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壹种纵深发展,在这个基础上,80年代还没有揭开面纱的多党制要求,终于在90年代被人勇敢地喊出来并付诸行动了:1992年胡石根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1998年徐文立等人组建“中国民主党”。在冲破党禁的行动被严厉镇压后,政治异议和政治反对的声音并未消散,新世纪00年代的各界维权运动、零八宪章运动,10年代的茉莉花运动、新公民运动、南街运动、人权律师运动,都以不同形式在延续著这壹基于经济权利的政治权利要求。
第三阶段:以劳工阶级为主的底层民众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第壹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知识分子的思想自由和文化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要求;第二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新兴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经济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要求;第三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以劳工阶级为主的底层民众的经济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要求。劳工阶级与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都以经济权利诉求为第壹权利诉求,但它们对经济权利的理解是不壹样的,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所理解的经济权利主要是私人财产权、自由经营权和人力资本收益权,而劳工阶级所理解的经济权利主要是就业权、劳动力所有权和收益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劳动保险权等劳动权益,或者叫做劳工的经济权利。
然而,在三十余年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進程中,劳工的经济权利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经济学家壹方面津津乐道中国模式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和人口红利,却绝口不提在这种模式下劳工阶级的经济权利遭到严重损害的事实,并且狡辩说农民工是自愿到城里打工的,他们得到了比自己当农民时更高的收入,根本不存在什么对他们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这种狡辩默认了壹个前提,那就是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经济学家是市场经济的代表和化身,让农民工進城打工是对他们的恩赐,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和权利与政府、企业和城里人讨价还价。但在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中,劳动本身就是壹个结构性的、须臾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因此劳工的就业本身就是对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的贡献,劳工的权利本身就是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得以长期存在的“必需”和“必要条件”,要说机会,政府和企业固然提供劳工以就业的机会,劳工也给企业提供了获利的机会,企业交给国家的税收中也包含了劳工的贡献,因此双方的权利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我们固然不能说工人养活了资本家(资本家是寄生虫),也不能说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雇佣妳是对妳的施舍和恩赐,否则可以马上让妳滚蛋)。
正是劳工阶级壹方面感知到了自己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贡献,另壹方面又感知到了政府、企业对自己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他们才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壹种对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经历了四个阶段:
——逆来顺受,消极忍让,或者最多是用脚投票,从壹个企业到另壹个企业,从壹个地区到另壹个地区,不断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个别人的状况会因此而改善,但大多数人最终发现,天下乌鸦壹般黑,作为个体的工人,根本就缺乏讨价还价的权利和力量,只能听凭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摆弄,其实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由资本家的意志这只“看得见的手”操纵的,所有的资本家出于利润最大化的本能不约而同地把工资压到地板上,即压到赤裸裸的生存工资的水平上,这就形成了所谓“看不见的手”,工人要增加工资,只能靠加班加点。
——对于粗暴侵犯工人基本权益的行为進行单独的或者结伙的非理性的、暴烈的泄愤和反抗,比如消极怠工,破坏机器设备,跳楼讨薪,自杀,伤害无辜,绑架和杀害企业主或企业管理人员等等,这种泄愤和反抗不仅不能改变结构性的、不公平的劳资关系,而且往往会招来严厉的惩罚和报复。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主要是通过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来维护法定的权益,这种方式的确也能够解决壹部分问题,但也遇到如下几个问题:第壹,企业工会受资方控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本不能维护工人权益;第二,资方对仲裁庭和法庭施加影响,使很多案件得不到公正的裁决;第三,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周期太长,期间劳动者不能与其他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只能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维权的成本太高,是他们不能承受之重;第四,有足够的律师为资方提供法律服务,而愿意担任劳方代理人的律师太少了;第五,也是最重要的壹点,走法律程序只能就法定劳动标准打官司,而法定标准(当然是最低标准)以上的属于劳资自治范围的增长性权益争议,仲裁庭和法庭是不予受理的。
——团结和组织起来進行集体抗争,包括罢工、游行示威、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等等。这是目前劳工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达到的最高阶段。这已经不是以个体行为去争取个体性的劳工权益,而是以集体行动去争取集体性的劳工权益,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争取赖以实现实体性权利(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社会保障等)的三个主要的程序性权利,这就是团结组织权(劳工的自由结社权)、集体谈判权(集体争议权)和罢工权(产业行动权)。劳工们通过无数的惨痛经验终于认识到,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往往连法律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也维护不了,更谈不上争取高于最低法律标准的权益了,只有通过争得劳工三权,才能够争得更多、更高的其他劳工权益,才能够使劳工阶级作为壹个整体提高其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地位。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90年代自由主义作为新生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出现时,新左派也以劳工阶级和弱势群体代言人的姿态出现了,并与自由主义展开了激烈论战,但新左派是壹些书斋学院派,他们利用西方后现代社会的壹些左翼思想资源,站在道德制高点对私有化和市场经济发出壹种批判和抵制,而缺乏中国劳工阶级本身内生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深刻支撑,更重要的是学院派根本没有与劳工阶级有任何接触,不能引起劳工阶级的响应和支持,因此很快淡出了思想舆论空间,分化到各个右的和左的思想流派之中去了。真正能够基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和实际進程,基于劳工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发展,而站出来伸张劳工阶级的人权、公民权利和劳动权益的思想流派,只能是在发达国家曾经引领和主导了劳工运动的社会民主主义。这个思想流派真正接地气,具有深厚的阶级和社会基础,能够有效地与劳工运动相对接,因而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第壹次高潮及其发展趋势
壹、2010—2015年: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第壹次高潮
2010年5月17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南海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数百名员工因对工资、福利、中日员工同工不同酬不满而罢工壹天,由于罢工工人受到打击报复,21日开始了全厂罢工。工人们提出四项主要诉求:基本工资每月提高800元,年度提升不可以少于15%,年终奖、节日资金不能少于或等于上壹年;追加工龄补贴,工龄每增加壹年加100元,10年封顶;对罢工员工事后不能解雇、辞退、劝退,前几天因此事件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安排复工,并保证不对罢工事件進行追究;重整工会,重新选举工会主席各相关工作人员。经过几轮谈判,厂方同意将工人工资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5%,约增加500元,劳资双方据此签订了协议,持续半个月的劳资冲突落下帷幕。工人谈判代表团表示:“我们的维权斗争不仅仅是为了本厂1800个员工的利益,我们也关心整个国家工人的权益,我们希望立下工人维权的良好例子。”
壹石激起千层浪,由南海本田开启的2010年劳工潮,由南往北波及全国14个省份,其中大连开发区创造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罢工人数(7万人)、发生罢工的企业数量(73家)最多的地区纪录,引起国内外、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虽然此前年份各地已有罢工事件,但都是零零散散的,引发全国性连锁反应的当属南海本田罢工,所以我们把2010年看作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开始年份。[9]
2011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日立环球深圳工厂罢工(2500人)、LG Display 南京工厂罢工(8000人)、海信集团罢工(人数不详);2012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深圳冠星链表厂罢工(1100余人)、珠海格力分厂罢工(人数不详)、惠州索尼罢工(人数不详)、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罢工(3000人)、江苏无锡小天鹅公司罢工(1000余人)、上海闵行西门子开关有限公司罢工(人数不详)、新飞工厂罢工(近10000人);2013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固铂成山罢工(5000人)、诺基亚工人罢工(4000人)、联想深圳福田保税区工厂罢工(1000余人)、深圳富士康罢工(200余人);2014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IBM深圳工厂罢工(1000余人)、三星代工厂罢工(1000余人)、格兰仕员工打砸工厂事件(2000人)、TOTO上海工厂罢工(1000人)、沃尔玛常德分店工人集体维权(100余人)、哥士比鞋厂罢工(其中女工周建容跳楼自杀)(约600人)、深圳奇利田高尔夫罢工(2400人)、深圳宝威亚太罢工(1100人)、深圳公明环卫工集体维权(1000人)、深圳庆盛制衣厂第壹次罢工(900多人)、广州大学城环卫工罢工(100多人)、番禺新生鞋厂集体上访追讨权益(100多人)、广东裕元鞋厂罢工(约50000人);2015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东莞兴昂鞋厂罢工(8000人)、广东中山欣昌鞋业罢工游行(近10000人)、美的罢工(数百人)、海信科龙罢工(400人)、利得鞋厂三次罢工(2700余人)、厚宏制衣工人游行讨工资(1000余人)、深圳福永骏达马达厂罢工(2100人)、深圳庆盛制衣厂第二次罢工(400多人)、四川德阳中国二重工人集体维权(10000余人)。根据中国劳工通讯的网络统计数据,全国较大规模的劳工抗争事件,2011年185起,2012年382起,2013年656起,2014年1379起,2015年2775起,基本上呈现出逐年翻倍的趋势。
2014年的“嵩山会议”,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形成“自我意识”的壹个标志,是中国劳工界作为与政界、商界、学界四足鼎立的独立社会力量,正式登上当代中国历史舞台的壹个标志。会议以湖南常德沃尔玛员工集体维权事件为典型案例,探讨了中国劳工运动面临的壹系列问题,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劳工代表、劳工NGO代表、劳工律师代表、劳工学者代表、劳工媒体代表,以及部分体制内官员、工会干部和企业家、社会人士代表,完整地体现和彰显了以劳工为主体和核心、以支持劳工运动的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劳工界”范畴。会议发布的《嵩山宣言》,向全世界简要宣告了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基本纲领和方向。[10]
嵩山会议之后,劳工界积极介入常德沃尔玛工人集体维权、东莞裕元鞋厂大罢工、深圳奇利田高尔夫用品厂集体谈判、深圳哥士比鞋厂集体谈判和周建蓉事件、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粉尘大爆炸事件、广东番禺胜美达工会选举、广州大学城环卫工集体谈判、佛山工艺总厂集体谈判、番禺新生鞋厂集体维权、番禺利得鞋厂集体谈判、东莞新力鞋厂工人集体维权,深圳宝威亚太工人集体维权、深圳公明环卫工工人集体维权、东莞兴昂鞋厂工人集体维权、深圳福永骏达马达厂工人集体维权、中山翠亨制包厂工人集体维权、深圳庆盛制衣厂集体维权、四川德阳中国二重工人集体维权、广东省出台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前的劳资博弈等重大劳工事件,初步显示了劳工界的合作、团结、互助的集体力量,在国内外引起了重大的反响,为促進社会公平正义、经济政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以及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做出了初步的贡献。[11]
劳工运动的这种上升势头引起统治阶级的警觉和惶恐不安,并终于痛下杀手。2015年12月3日,广州大举抓捕当年春季介入利得鞋厂劳资冲突的劳工NGO工作人员和劳工积极分子,传唤数十人,至少8人被刑拘或被控制人身自由,官媒大举报道,其中央视新闻频道竟然做了长达24分钟的舆论审判或未审先判。历经10个多月的侦查起诉审判,最终有4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其中3人缓刑,1人实刑;此外,各地多名涉入劳工运动的人士也受到多种形式的警告、监控和处分。对劳工运动的此番打击,是当局继扫荡新公民运动、南方街头行动、女权行动、基督教运动和人权律师死磕运动之后,摧毁正在发育的公民社会的收官之作。壹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各劳工机构纷纷停止活动,各劳工微信群和自媒体也趋于消沈,受此影响,虽然经济形势继续下行,劳资矛盾更加激化,劳工抗争事件也没有因此而消停,但前几年那种爆炸性增长和成倍增长终于被遏制,据中国劳工通讯的统计,2016年前三个季度罢工数量为2054起,全年可能与上壹年持平。2016年,劳工机构“顶风作案”介入的只有深圳雅骏眼镜厂、深圳高亦德、深圳光协电子、深圳有丽塑胶、深圳千百度模具、沃尔玛工人抵制综合工时制等区区数起工人集体维权而已。因此,12.3劳工案可以看作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第壹次高潮落下帷幕的象征。
二、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主体及其主要诉求
1、新工人阶级是当代劳工运动的主体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主体不再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的老工人阶级,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新工人阶级,尤其是其中的农民工,他们分布在建筑业、制造业、加工业、服务业(如交通运输业和环卫业),大部分就业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也有相当壹部分作为劳务派遣工就业于国有企业。绝大部分劳工抗争事件都发生在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只有少量反生在国有企业;发生在国有企业的,绝大部分是劳务派遣工,在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内的工人,则大多拥有城市户籍并相对具有比较稳定和良好的待遇,很少发起或参与劳工抗争事件,除非企业发生大规模的裁员以至倒闭破产。
2、新工人发起抗争的主要诉求和目标
——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斗争。这主要发生在企业克扣工资和欠薪,尤其是每到年底,都会发生大量建筑工人堵路游行讨薪的群体性事件。这是被逼到绝境的工人不得不为了追讨壹年的劳动所得而奋起抗争。纵观历史,放眼全球,大规模欠薪这种极其恶劣的现象只出现在眼下的中国,它不仅突破了法律的底线(法律规定按月支付工资),还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自古打工给钱,天经地义,连工人的血汗钱都敢拖欠,还有什么坏事干不出来),因此集体讨薪行动会得到社会舆论广泛的同情和支持,甚至得到政府壹定程度的宽容。
——依法追讨应得的补偿和赔偿。这主要发生在企业大规模裁员、搬迁、破产倒闭的时候,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企业给予不低于每年壹个月工资的补偿,此外还有追讨加班费、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等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支付给工人的补偿或福利。这些法定的权益,很多企业出于利润最大化、用工成本最低化的如意算盘,能不给就不给,过去绝大部分工人也默默接受了,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工人不答应了。他们会在罢工和集体谈判中明确提出这方面的诉求。
——要求增加工资、降低劳动强度、缩短劳动时间、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与前两类依据现行法律和法定劳动标准的维权诉求不同,这壹类是壹些增长性、发展性的权利诉求,往往超出了现行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其实质是,劳工阶级要求依据自己在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做出的实际贡献,与资本、土地、管理、技术等其他生产要素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要求進行公正的分配,以不断提升应得的收益和份额,并降低自己付出的牺牲、成本和代价。这些权利是劳工阶级最为重要的实体性权利,壹直是欧美国家和其他发达国家劳工运动的主要诉求,也将长期成为中国劳工运动的主要诉求。
——对结社自由和团结组织权的诉求。中国劳工已经逐渐意识到,没有劳工的团结和组织,以上那些诉求的实现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很多罢工的工人或者像海南本田工人壹样提出了重整工会的要求,也就是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自由、自主、自下而上地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或者绕开现行工会,选举产生工人代表去与资方展开集体谈判。前壹种情况的著名例子有盐田港、海南本田、欧姆电子、哥士比鞋业以及广东深圳许多发生罢工的企业开展的工会选举,而在2012年开始占主流的工人团结组织方式,是由冠星链表厂工人与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创的工人代表制。这已经是工人独立政治意识和政治要求的萌芽了。
——对普世价值、人权、公民权利的诉求,即对自由、平等、正义与宪政、民主、法治的追求。这是壹部分工人已经达到的最高诉求。东莞诺基亚工人罢工时就打出了“工人不是商品,不是资产更不是奴隶,请不要出售我们”、“我们是有人权和尊严的”的横幅;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二医院首席工人代表孟晗在法庭自辩时沈痛指出:“工人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尊严”、“作为壹个老工人,如果连体面劳动的权利也被剥夺,我宁愿选择在监狱里度过我的余生”。工人们痛恨政府动辄出警镇压工人的反动行径,他们要求政府让劳资双方自主谈判解决冲突,他们说,我们不要求政府偏袒我们,只需要政府保持中立和公正就可以了。这是壹种极为宝贵的宪政、民主、法法治意识。最后这壹项诉求之所以最高也最重要,是因为各国工人运动的历史经验证明,要突破工人团结的瓶颈而形成大规模的组织和集体行动,要上升到阶级发展与社会改造的高度,仅仅有前面四个方面的诉求是不够的,只有当工人阶级普遍意识到自己的人权、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时,只有当他们强烈感受到壹种基于人性的“屈辱和愤怒”时,只有当他们对自己的非人生活再也不能忍受下去,而要求得到“像人壹样的对待”时,他们才会把劳工运动推進到改变不公正的社会结构的高度。对这壹点,具海根在《韩国工人:阶级形成的文化与政治》壹书中有很好的论述。
三、新工人抗争的组织和行动方式
1、新工人抗争的组织形式:工人代表制
最初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的是重组工会,就是通过直接选举把现有工会改造成为工人自己的组织,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那些罢工的企业,也出现在那些没有罢工的企业。但对工会的民主改造遇到两个强大的阻力,壹是工会通常掌握在资方的手里,工会主席通常由企业高管兼任,绝大多数工会是所谓老板工会或者黄色工会,资方当然会极力阻止工人办自己的工会;二是对于是否成立企业工会具有审批注册权的地方总工会不支持工人的民主诉求。举几个著名的例子:壹是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到北京市城建工会去申请成立工会,就被拒绝了;二是番禺胜美达工人自主成立工会筹备组,向镇总工会提出申请,结果镇工会不仅不批准而且向资方通风报信,资方立即成立了壹个由其控制的傀儡工会;三是沃尔玛工人按照工会章程的民主程序改选工会和竞选工会委员,结果遭到资方的打击报复,工人积极分子被解除劳动关系。不是别的,正是现行《工会法》和官办工会成了工人自由结社与团结组织的直接障碍。可以说,只要现行政治制度不改变,所谓工会的改革(群众化、民主化)就是不可能的,而习近平所痛斥的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就是不可避免的。
工会不能发生作用,而集体行动又迫在眉睫,怎么办呢?工人们和劳工律师创造了壹种叫做“工人代表制”的替代机制。2011年年底,深圳冠星链表厂1100多名工人罢工,遭到维稳系统的打击,工人们找到著名的劳工维权机构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请求法律援助,律所主任段毅要求工人征集半数以上的工人签名,委托劳维所律师为法律顾问,工人们很快征集到了必要的签名,段毅等人進入工厂,指导工人以完全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了13名工人谈判代表,随即向资方发出集体谈判邀约。经过几轮激烈的谈判,劳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从这个案例中,段毅律师总结了壹个“工人代表制”的模板,并且很快在珠三角工人运动中得到普及。
不言而喻,在宪政民主法治的环境下,工人代表制的合法性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中国加入或签署的壹些国际人权公约和劳工公约都反复宣告了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利。即使是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也可以为工人代表制找到若干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工人的团结权和组织权无疑就是公民结社权的具体落实。这是工人代表制的最高的宪法依据。
——《工会法》第2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虽然该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唯壹合法的工会,违背了“自愿结合”这壹基本原则和基本要件,但从法理上说,工人是建立和组织工会的唯壹主体,工人享有不可剥夺的团结组织权,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当官办工会不能满足工人结社、团结、组织、维护和争取权益的需要时,工人以其他形式自愿结合起来,是符合工会法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第六十三条等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方兴未艾的工人代表制完全适用民法上述委托代理的法律规定:工人选举产生并委托自己的代表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
——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那麽,工人大会、工人代表委员会当然应该属于“其他”民主管理的形式了。
——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進行平等协商。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壹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第五十壹条规定, 企业职工壹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壹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十条规定,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第十二条规定,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壹方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工会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壹方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产生,并应当有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举产生。
虽然上述法律处处强调法定工会的优先代表地位,但壹个“或”字,也为工人代表制提供了壹定的法律依据。没有工会的企业,工人选举产生工人代表委员会当然是完全合法的。争议较大的,壹是在有工会而工会不作为、工人不信任的企业,工人有没有权利产生工人代表委员会?我们认为,“工会或者职工”、“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表述,已经给工人代表制留下了法律空间,而且在法理上,工人、职工显然比工会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二是上级工会指导没有工会的企业选举职工代表,应不应该理解为上级工会的指导是必备条件而工人没有直接选举职工代表的权利?显然不能这样理解,因为这会剥夺工人的组织权和选举权。上级工会的指导必须基于工人的同意和请求,上级工会有帮助工人选举代表的义务而没有否决工人选举产生的代表的权力和法律依据。
虽然如此,由于《工会法》预先确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中国唯壹合法的工会,因此“工人代表制”和“工人代表委员会”就不可能取得与官方工会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它最多只是被官方容忍的、在工人罢工时临时产生的代表机制,壹旦罢工结束(不管是被镇压还是工人获得胜利),这个机制和临时性组织就不复存在了,如果它想成为长期存在的、制度化的代表机制的话,立刻就会被指控为“非法工人组织”、“第二工会”,甚至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了。工人代表制之不能常态化和制度化,大大阻遏了工人团结和组织的進程,不仅壹个企业内工人团结和组织的成果不能得到延续和巩固,而且工人们不能以此为平台与其他企业、行业、地区的工人联合起来。[12]
2、新工人抗争的行动方式:罢工、集体谈判、集体上访、示威游行
——罢工和集体谈判。欧美早期劳工运动都以自发罢工为主,只有在工会获得合法存在以后,才过渡到以集体谈判为主、以罢工为辅。当代中国劳工运动也处在早期阶段,也是以自发罢工为主的,只有少数事先在劳工机构帮助下按照工人代表制组织起来的案例中,才是以集体谈判为主、以罢工为后盾的。自发罢工当然也不是完全无组织的,而是说不是以公开的、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人组织来领导的,是工人们在私下里有所串联并且在QQ群或其他网络社区相互讨论,约定罢工的诉求、时间和步骤等等,谁也不愿意站出来承认自己是罢工的领导者,其他工人也不会指认这样的领导者,都说自己是随大流。这个过程中当然也会涌现出壹些积极分子、骨干分子,但并没有正式的头衔,也没有来自工人的正式的授权,是壹种自然形成的权威,如果罢工不能顺利过渡到集体谈判(被强权镇压了),或者不用过渡到集体谈判(资方及时满足了工人的诉求),这些积极分子和骨干分子也就重新归于沉默了。
因此,在程序上,与发达国家的工人集体行动通常是先谈后罢相反,当前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通常是先罢后谈。壹方面,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罢工权并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工人集体行动具有极大的风险,另壹方面,很多紧要的、迫在眉睫的损害又使得工人忍无可忍了,于是他们就开始行使壹种自然的权利,自发抱团、自发罢工、自发地向企业施加集体压力,其中首选就是自发地切断与资本的结构性联系,亦即收回劳动、中断生产链条,从而对资方构成实际的威慑和损害。管他合法不合法呢?先罢起来再说吧!把傲慢的老板逼到谈判桌上来再说!这就正像撒尿是人的自然权利,不在大街上盖厕所让人们文明地撒尿,就壹定会逼得人们当街粗野地撒尿,毕竟人不能被尿憋死啊!这又像是人们有过马路的自然权利,但如果十字路口老是亮着红灯,自然就会逼着他们集体闯红灯。对这种集体闯红灯或者集体违法的情况,当权者也面临执法的困境,通常以“法不责众”的方式不了了之。然而这样做的后果壹定是大街上臭气熏天,或者交通秩序完全瘫痪。正确解决问题的方式当然不是对所有“犯法者”予以严厉处罚,而是修建足够的厕所、安装科学的红绿灯,也就是说,应该废除侵害人们自然权利的恶法而制定公正合理的良法。
我们相信,社会各界以及工人们自己,都希望由以罢工为主、集体谈判为辅以及先罢后谈这样壹种无序的、自发的、本能的、对抗性的抗争,过渡到以集体谈判为主、罢工为辅以及先谈后罢这样壹种有序的、自觉的、法治的、建设性的博弈,但这以拥有权力和资本的强势壹方做出让步为前提。其实,立法保护劳工三权,对于劳资政三方都是有利的:资方可以取得工人的理解、认同和合作,政府可以取得工人和民众的支持和新的合法性,而工人则可以更加理性、有序地、安全地积聚自己的力量,并不断提升其经济政治社会地位。
——集体上访和游行示威。罢工和集体谈判通常发生在那些正在進行生产经营的企业,而在那些悄悄转移资产突然宣布搬迁或者破产倒闭的企业,原来工作场所的生产经营已经终止了,甚至老板都跑路了,罢工和集体谈判因为已经失去对象而变得无效了;或者虽然建筑施工还没有结束,但由于建筑业层层分包的体制,直接与建筑工人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包工头跑了,或者即使没跑,上面几层发包方相互推诿踢球而拒不支付工资,工人们不知道找哪壹级老板要钱,于是只好向监管部门(劳动局、信访办、维稳办、工会)甚至当地的党委、政府、人大表达自己的诉求,请求它们运用公权力追回工人被侵占和被损害的权利。当然,也有正在生产经营企业的工人越出厂区上访请愿和游行示威的情况,不过极为少见。宪法当然有壹条是要保障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不过,具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只要没有得到当地公安局的批准,集会游行示威就是违法的,迄今还没有听说公安局批准过壹例。然而,正像撒尿和过马路是人的自然权利壹样,集会游行示威也是壹种自然的、正当合理的权利,当他们不能被合法地行使的时候,就壹定会被“非法”地行使,实际上,当企业倒闭、老板逃跑,工人们的血汗工资以及其他基本权益眼睁睁就会化为乌有,壹家人等米下锅时,他们自然而然就会成群结队地去上访请愿;如果上访请愿采用的是打着横幅、呼著口号在马路上行進的方式的话,其实已经是游行示威了。有些游行示威被当地警察驱散了,有些则碍于人多,而且工人是被逼到走投无路时進行的,具有绝对的道义优势,赢得了公众的普遍同情和支持,打击他们会引起公愤,警方也就睁壹只眼闭壹只眼,反过来维持现场秩序了。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存在的若干问题
客观地说,中国的劳工运动仅仅处在初级阶段,第壹阶段,其中还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择其要者论述如下:
1、权利意识和阶级意识发育不足
壹般而言,壹种社会行动,当且仅当其同时具备意识、组织、行动三要素时,才可以称之为社会运动。中国劳工阶级的主体意识还存在双重的发育不足,壹是公民权利意识发育不足,二是阶级权利意识发育不足。
前面讲到,壹般的权利意识就是指人权意识和公民权利意识,这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启蒙运动的普及和深入,很多劳工也逐渐了解和认同了,甚至表现在他们的集体行动中了,但大多数劳工还不怎么了解,甚至有壹部分劳工虽然有所了解,却因为受到共产主义文化的洗脑教育而不能接受和认同,他们接受和认同的是马列主义毛思想的阶级观念和阶级意识,即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观念和意识。如何進壹步解构共产主义文化而建立人权和公民权利意识,仍然是壹个没有完成的任务。
另壹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大多数劳工还没有形成壹种与人权和公民权利意识相壹致的阶级意识,或者说壹种属于劳工阶级的特殊权利意识,即在市场经济制度、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多元竞争的文化制度以及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下的劳工的阶级意识,团结和组织起来以壹个阶级的力量争取人权和公民权利(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利)的意识。就是说,劳工阶级还没有从壹个自在的阶级变成为壹个获得了“自我意识”的自为的阶级。
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是否定任何形式的阶级意识的,认为只要有人权和公民权利意识就够了,阶级意识壹定会到导致社会撕裂和阶级斗争。这是壹种严重的误导,实际上掩盖了自身的壹种特殊的阶级意识,让劳工阶级默认事实上存在的阶级不平等,承认“先富起来”的资产阶级的特殊地位和利益。在客观上存在阶级分野、矛盾乃至斗争的情况下,阶级意识的发育就是必然的和必要的,否定马列毛式的阶级意识并不等于否定壹切形式的阶级意识。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正是因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各自具有了清晰明白的阶级意识,才能各自组织起来進行民主共和制度下有效的经济政治斗争,如果双方都是壹盘散沙,反而会陷入到无序的丛林状态与无效的零和博弈之中。资产阶级和雇主阶级通过行业协会、雇主协会、企业家协会直至自由主义政党组织起来,工人阶级和雇员阶级通过互助会、工会、工人委员会直至射秽主义政党组织起来,在法律框架内展开和平的竞争和斗争,构成了市场经济国家正常的经济政治生态。无疑,这是以各自的阶级意识为前提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早期发展阶段,工人阶级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处于弱势状态,阶级意识与阶级团结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2、工人组织和集体行动的形态、规模和水平还处在低级阶段
如前所述,工人代表制作为对官办工会和老板工会的壹种替代形式,在珠三角劳工运动中成为工人团结和组织的主要形式,但是,受制于现行法律的限制,即使在同壹个企业里,它也不能成为壹种长期化、制度化的团结组织形式,随着壹次集体行动的结束,这种组织也就解体了,更别说突破企业的边界,形成行业性和地区性的工人代表组织了。比如,东莞裕元鞋厂5万工人罢工,同在高埗镇和东莞市的其他几十万鞋业工人就没有起而响应;南昌沃尔玛两家分店因为抵制综合工时制而发起罢工,全国各地沃尔玛分店的工人也没有普遍响应。主要原因就是没有鞋业工人联合组织,或者沃尔玛全国400多家分店的工人联合组织。等待国家主动放开控制、允许官办工会之外的工人组织自由发展,目前还看不到希望,于是,工人们自己如何突破限制,使工人代表制普遍化、长期化和高级化,就是壹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由于工人团结和组织形式受到的限制,工人集体行动也始终局限在壹个壹个企业内部,呈现出此起彼伏、旋生旋灭的状态,尚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劳工运动。严格意义上的劳工运动,壹定是跨企业(行业)、跨行业(地区)、跨地区(全国)地连成壹片的。我们只是在劳工抗争事件成倍增多且数量将会越来越多的趋势和态势上,称当今中国的劳工集体抗争为初级阶段、低级阶段的劳工运动,它是由分散无序、无团结组织、无集体行动向阶级团结和阶级行动意义上的劳工运动的壹个过渡阶段。
与此相适应,在诉求的水平上,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斗争、依法追讨应得的补偿和赔偿是最常见和主要的诉求和目标,要求增加工资、降低劳动强度、缩短劳动时间、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增长性的诉求和目标还不常见,至于对结社自由和团结组织权的诉求与对普世价值、人权、公民权利的诉求,就更为罕见了。
3、劳工运动中的内部阻力或结构性矛盾已经开始显现
在此壹波劳工运动最高潮的2014、2015两年,劳工界内部表现出高度的团结,发动和组织数千人参与某壹个签名声援或者公开声明,是常有的事,各家劳工机构和各个劳工维权团队团结协作、集中力量于某壹次劳资博弈,也常常取得较好的成果。12.3事件以后,劳工界受到重压,有影响力的机构和人物不敢再出头倡导和协调了,于是各家机构和各个团队之间就很难合作了,甚至出现相互争夺资源和影响力的山头和宗派,出现分裂和内斗。这种现象在2016年沃尔玛劳工维权过程中表现得最为突出。本来,沃尔玛有10万工人,壹时之间达不成完整的联合,出现几个维权团队就是正常的;只要这些团队都以维护劳工权益为目标,都以沃尔玛资方为共同抗争对象,即使它们之间没有密切的合作和统壹的组织,也是正常的。但不正常的情况出现了,那就是山头主义者和宗派主义者对其他维权思路和策略不壹样的团队,展开了极为凶悍的攻击,为此不惜引進极左网络写手,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把别的团队说成是“工贼”、“分裂团伙”、“境外势力”,并且极尽造谣、污蔑、诽谤、抹黑之能事,在几十个沃尔玛工人微信群里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也使得普通工人对维权机构和维权人士失去信任和信心,这是造成壹时轰轰烈烈的沃尔玛工运很快偃旗息鼓的重要原因之壹。
这是壹个需要引起高度警惕的现象。壹旦社会运动(不限于劳工运动)内部出现结构性的分裂和窝里斗,就壹定会造成比外敌的镇压和打击更为严重而深远的后果:或者因为内外交困而失败,或者虽然经过内部的强力整合和统壹并终于战胜了外敌,结果也壹定是造成壹种新的专制。中国有数千年传统的政治文化和江湖文化,每到壹个王朝末年,各路豪杰称王称帝,在朝廷还没有推翻之前,各路人马就先行厮杀起来,经过多轮、反复的兼并重组,付出了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最终建立的新王朝不过是旧王朝的翻版而已。当代中国的社会运动(包括劳工运动),如果重蹈此壹覆辙的话,就不可能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根本转型,宪政、民主、法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如果任由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坐大,中国的劳工运动就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4、极左的思潮和潜在政治力量正在向劳工运动渗透
对于极右当局有没有派遣卧底進入劳工界从事挑拨离间等破坏活动,我们的确没有什么证据,不过,极左实力渗透劳工运动的迹象,已经可以观察到了。这里有必要简单扫描壹下当代中国各种思潮和潜在政治力量与劳工运动的关系:
——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有三种形态,极右翼自由主义或者叫做“中国特色自由主义”,与权贵资本主义合流,旗帜鲜明地反对劳工运动;居中的学院派自由主义对劳工运动存在疑惧心理,或者视而不见、存而不论、不置可否;左翼自由主义则对劳工运动持同情甚至支持的态度。
——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射秽主义。这壹派在经济制度上主张多种所有制平等竞争与社会市场经济,在产业关系上主张通过工人团结、集体谈判和罢工行动来解决劳资冲突,在政治制度上认同多党制和宪政民主法治,在社会政策上主张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它理所当然地以劳工阶级为社会基础、以劳工运动为政治依托、以劳工选民为未来票仓。
——新马克屎主义。这壹派以部分原典马克屎主义、20世纪的西方马克屎主义和新马克屎主义(新左派)为思想资源,猛烈批判当代中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但并不要求退回到苏联模式的射秽主义,而倾向于主张人道主义、民主射秽主义和市场射秽主义,支持劳工运动,但与社会民主主义聚焦于劳工三权不同,它更多地强调产业民主。
——极左派。部分理论资源来自于原典马克屎主义(如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但更多地是继承了列宁主义、托洛茨基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要求否定邓小平开启的官僚资本主义而返回到毛泽东时代的射秽主义,弘扬文革的不断革命精神,实行所谓真正的工人民主和人民民主。
由于劳资关系是壹种结构性的社会关系,劳工运动是壹种结构性的社会运动,因此劳工运动壹开始就具有潜在的理论维度和政治维度,并且终于会获得显性的理论和政治形态,因此,劳工运动内在地具有理论的、意识形态的和政治的需要,就给社会上各种思潮和潜在的政治力量提供了竞争和渗透的空间。在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第壹次高潮中,左翼自由主义在理论上和舆论上提供了壹定支持,但基于其自由主义立场,对劳工运动还是有所保留和批评的,因此几乎没有人在行动层面实际地介入劳工运动;新马克屎主义在理论和舆论上支持劳工运动,但认为在资本统治的框架内积累和提升工人的博弈力量,无助于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因此对主流劳工运动还没有找到有效的介入路径,行动层面侧重于工人教育与工人合作社的实验和探索,企图寻找壹种能够取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新型生产关系;社会民主主义显然在第壹波工运高潮中拥有最大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多数辅导和帮助劳工维权的NGO都是比较认同和接受工联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都选择通过工人代表制、集体谈判和罢工行动争取各项劳工的经济和社会权利;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极左思潮从与自由主义公知的意识形态斗争(所谓左右斗争)中,开始分出壹部分精力关注正在兴起的劳工运动,他们开始意识到,没有劳工阶级的支持,他们的射秽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就无法实现,因此,虽然现实的劳工运动的姿态并不符合他们的政治正确,但他们从策略层面或革命阶段论视角出发,也给劳工运动提供了壹些思想舆论上的支持,有几个红色网站甚至捐款支持正在進行的工人抗争,更有个别人身体力行地介入到劳工运动之中,并且与社会民主主义猛烈地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和指导思想地位。
极左力量渗透劳工运动,的确不是壹个好兆头。从欧美国家劳工运动和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发展進程来看,基本上是壹个社会民主主义逐渐成为与自由主义分庭抗礼的主流思想政治力量,而科学射秽主义、共产主义极左力量逐渐被边缘化的过程。如果极左力量最终主导了中国的劳工运动,就极有可能中断中国的现代化進程,使中国走到与世界文明主流愈行愈远的极权主义道路上去。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前途
中国的劳工运动向何处去?这是摆在中国劳工界、企业界、知识界、政界和其他社会各界面前的壹个严峻问题。如果整个国家导向、GDP至上、高利润低人权、强资本弱劳工的中国模式(权贵资本主义或官僚资本主义)保持不变,如果政府继续以暴力维稳思路对劳工集体维权抗争采取强硬打击政策,必然的结果就是贫富继续两极分化并达到没有人再能够忍受的程度,就是底层民众的愤怒、仇恨和绝望不可逆转地走向爆发,就是整个社会的崩溃和动荡,到时候,上层的毛左和极左势力就会与底层的激進革命要求汇合在壹起,壹场毛泽东式的工农暴力革命就会在中国大地上重演,最终结果是重建壹个以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党国垄断全部社会资源的新的极权主义社会。中国又将進入新壹轮的恶性循环之中。
另壹种可能并且应该尽最大努力争取的前景是:壹方面,执政当局放开或者容忍壹定的社会自组织空间;另壹方面,劳工运动则沿着比较温和的工联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方向,与政府和资方進行和平、有序、反复、可持续的博弈,壹步壹步地改变强政府弱社会、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逐步缩短贫富两极分化,避免剧烈的阶级斗争,最终建立壹个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结构和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结构。
这需要劳资政三方以及全社会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形成壹定程度的共识,也就是最低限度的共识:我们要避免第壹种可怕的前景。有了这种共识,各方才可能做出妥协和让步。
1、政府的理性应对
——放开对劳工NGO的限制,通过立法规范其注册、工作范围、权利和责任;
——立法保护工人的团结组织权,落实工会直选,允许工人对现存工会進行自下而上的改造,允许其他工人组织形式得到合法的存在和发展;
——立法保护工人的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使劳资博弈進入壹个制度化、法治化的通道。
2、企业的理性应对
——提升财富观和利润观,由对短期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转变为对长远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由对弱势劳工的剥削和压迫的血汗工厂制度改变为追求劳资双赢的现代企业制度,容忍乃至欢迎劳工组织起来与自己進行和平理性的正和博弈,而不是壹方之所得是另壹方之所失的零和博弈;
——资方也要组织起来,壹方面与劳方進行有组织的博弈,另壹方面由对专制权力的消极忍让和茍且勾兑,转变为勇敢争取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小政府大社会的形成,最终实现把权力关進笼子的目标。
3、劳工的理性应对
——劳工阶级认同自由、平等、公正的普世价值,认同公平竞争、平等互利的市场经济制度,认同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不提出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激進政治目标与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激進经济目标;
——通过自下而上地改造现存工会为独立自治的工会来实现工人的结社自由和团结组织权;
——不到万不得已,尽量把罢工等集体行动保持在厂区范围内,通过与资方進行集体谈判解决劳资冲突,实现劳方利益诉求。
4、社会各界尤其是知识界和舆论界的理性应对
——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弱势劳工维护和争取合法、合理权益的集体行动,推动劳工三权的立法和真正实施;
——要有更多的知识分子成为劳工学者、劳工律师、劳工媒体人,要加入或创办更多的劳工NGO,深入劳工群体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为工人的自组织、集体谈判和罢工提供直接的知识、技术和法律服务;
——在发生激烈的、不可调和的劳资冲突的时候,要在劳资双方之间做最大努力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妥协并达成集体协议。
中国社会转型与当代中国的劳工运动
壹、劳工运动与宪政民主运动的壹般关系
1、劳工运动是中国社会运动和宪政民主运动中最为重要的、关键的环节,在推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具有阿基米德杠杆的作用。这是由中国权贵资本主义后极权社会结构所决定的。中国新生的资产阶级以及知识阶层,在经济政治上对权贵资产阶级有深刻的依赖关系,即使他们很愿意,他们的力量也不足以撬动整个体制的转型。与此不同,劳工阶级在这个体制下纯粹是被侮辱被损害的阶级,他们要求变革的动力是最强烈的,另壹方面,又由于大工业已经把他们聚集在壹起了,壹当他们形成团结和组织起来改变自身命运的意识,他们就能发起有力的、足以动摇体制的集体行动。由劳工阶级撬动、由社会各界追求宪政民主的力量跟進,才可能形成摧毁现存体制的合力。
劳工运动与宪政民主运动的关系是个重大而关键的课题,不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无法转型。劳工运动当然应置于宪政民主运动之中,成为宪政民主运动的组成部分,坚持宪政民主的取向,避免民粹主义化和共产主义化,另壹方面,宪政民主运动若脱离劳工运动,若不紧紧地依靠劳工运动的杠杆作用,想要撬翻极权专制,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劳工运动必定推动宪政民主运动,比如,在有些地方,罢工工人冲出了厂区,实际上实现了请愿示威游行的自由,而这是其他维权群体较难做到的。鉴于劳工运动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具有首创性、杠杆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劳工阶级在未来宪政民主社会理应享受较高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而不需亦步亦趋地重复发达国家的道路。这里面有巨大的制度创新空间。
2、壹方面,劳工作为公民,本身应享有壹般的公民权利;另壹方面,劳工作为劳动者应享受的壹束劳动权利(包括程序和手段方面的团结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与实体和目的方面的收入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安全卫生权和社会保障权等),本身就是具体的公民权利,并且劳工权利可能是率先取得的公民权利,这与西方顺序似乎相反。在工业领域和企业范围实现劳动权利,也就是实现了劳工的壹部分公民权利;在工业领域和企业范围实现了劳资集体谈判,也就是部分实现了宪政民主,并且对整个社会转型具有示范意义:整个社会和国家层面的宪政民主无非是壹种放大了的劳资集体谈判,是全社会各阶级各政党之间达成的集体合同(协议),我们称之为宪法或社会契约。
3、宪政民主运动与劳工运动又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任务,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前者是全社会范围的、直指政治上层建筑和政治制度变革的,后者的直接目标则是落实劳动领域的基本权利和基本利益,尤其在最初阶段,并不直接针对政权,它只能在基础领域撬动整个体制,而不直接导致整个体制的变革。如果把政治目标直接施加在劳工运动头上,要求劳工在自我组织、罢工、集体谈判过程中提出更高壹级的、超出劳工基本权益的诉求,劳工本身是难以接受的。因此不应该把最高层面的政治反对诉求强加于劳工运动。当前而言,通过团结、集体谈判和罢工改善和提高工人的工资、工时、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就是现阶段的劳工政治。
4、進壹步说,劳工运动的政治意义和政治价值是隐微的和溢出的。之所以说是隐微的,壹则因为劳工组织的发育本身是形成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工运动本身实现了工业领域的公民权利,为宪政民主奠定了壹部分社会基础;二则因为劳资集体谈判制度可以成为宪政民主制度的微型模板或雏形。之所以说是溢出的,是因为虽然劳工运动本身并不解决整个社会的问题,却可以产生强烈的辐射和社会影响,带动其他社会阶级和阶层追求自身的权利,形成整个社会运动的化学反应。
如何实现宪政民主运动与劳工运动的对接,这是壹个知识性、技术性、操作性很强的课题,值得有识之士付出艰苦的努力,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社会转型的方向和速度。民运人士放下身段,深入工人社区,做艰苦细致的维权服务和工会选举等工作,是两者结合的可行途经。知识分子和民运人士应该去注册和发展更多的劳工NGO,这方面还存在巨大的供需缺口!2亿7千多万新工人阶级,目前只有区区100余家劳工NGO,应该有成千上万家才对啊。很多民运人士个人经济条件比较好,也有壹定的资金来源,但是他们成天泡在网络上放大炮,而不愿去做踏踏实实的劳工社区教育和组织工作。[13]
二、劳工运动与中国社会转型的路径分析
1、当代中国的阶级分析
我不惮于使用阶级分析方法,因为我是壹个继承了自由主义合理内核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同时还在壹定程度上保留了马克屎主义的若干仍然具有活力(尤其是对当下中国)的思想。在当下中国,权贵官僚阶级是壹个超级强大的阶级,是掌控整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的第壹阶级,并且具有非常明确的阶级意识,其他弱势的阶级如果囚于自由主义的非阶级的、个体化的、抽象的公民观念,而不能形成强有力的阶级意识、阶级团结和阶级组织,怎么可能对抗和推翻这个垄断枪杆子、刀把子、钱袋子、笔杆子的阶级的统治呢?怎么可能实现宪政民主呢?
困扰当代中国的两大社会矛盾,其壹是官民矛盾,其二是劳资矛盾,这两个矛盾又可以归结为权贵官僚资本集团与人民大众的矛盾,而在权贵官僚资本集团中,虽然权贵官僚与资本家、权力与资本经常是相互勾结和利用的,权贵官僚和权力相对于资本家和资本又占著主导的地位,是现存体制的始作俑者和最大获益者,是变革的主要对象和顽强阻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改革已死”的判断是正确的,也就是说,自上而下的改革或改良,即使有的话,也不可能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主要动力。
中国新生的大资本力量和大资本集团,整体而言,是从计划经济和国家所有制中衍生出来的,先天地带有权力垄断、钱权交易、贪贿腐败的原罪,整个大资产阶级对于权贵官僚阶级,迄今仍然是依附性的,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是不独立的,其中壹部分是现存体制的分享者和推波助澜者、权贵官僚集团的合谋者和勾结者,壹部分是现存体制的顺从者、忍受者和受害者,只有极少数意识到了资本相对于权力的独立的社会本质和历史使命,正在努力切割与现存体制的茍且关系,追求经济政治文化上的自由发展。但总的来说,大资产阶级在目前阶段还远远不能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发动机和原动力。
处于权贵-官僚-大资产阶级与社会底层之间的中间阶级(Midlle Class),包括大部分中高级知识分子、中小企业主、企业白领和中高层管理者、普通公务员、经营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富裕农民等社会成分,它们基本上是依附于现存体制的,是受到权力资本网络的层层渗透和控制的,在未来半个世纪之后,它很可能会成长为中国主要的、占主导和支配地位的阶级,但在目前历史阶段,其不能作为政治转型的主要力量也是显而易见的。相对大资产阶级而言,这个阶级追求自由、平等和公正与宪政、民主和法治的动力、愿望、意识较强,但基本上处于自发无序的状态,缺乏推动结构性转换的意志力量、行动力量和实体性的经济政治力量。
那麽就剩下工人、农民、下层知识分子了。工人和农民是葡匐于社会底层的两大阶级,占就业人口和总人口的大多数(80%以上)。下层知识分子,不构成壹个独立的阶级,而是介于工农阶级与中间阶级之间的壹个阶层,在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進入企业,担任技术工人和初级管理者。作为工人阶级壹部分的下层知识分子,对受剥削和压迫的感受很尖锐,同时又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较高生产力,其中壹部分将在劳工运动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另壹部分则因为具有较高的个体竞价能力而倾向于沿着资本和管理的通道往上攀爬。
在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这两大阶级中,农民阶级不太可能成为积极地推动社会转型并深刻形塑未来社会的主要力量:
——大部分农村壮年劳动力已经、正在、将要转移到城市,成为新工人阶级的壹部分,剩下来的以农业为生的农民将越来越少;
——大部分农民处在远离城市的乡村、处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外围地带,在农业这个夕阳产业谋生,缺乏经济竞价能力,并且文化程度低、分散而难以组织,缺乏主动的政治参与和博弈能力;
——农民受传统文化影响最深,现代意识最弱,将是最后壹个在政治上发育起来的阶级。只有直接卷入城市化進程的农民才有较强的经济政治参与意识和博弈能力。
与农民阶级相比,工人阶级将是壹个积极得多、主动得多的经济、政治、文化主体:
——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把大量工人聚集在同壹生产线、同壹工厂、同壹产业、同壹城市社区,为他们创造了進行积极的经济谈判、政治博弈和文化竞争的客观条件;
——多达数亿的新生代工人已经主观上不想退回客观上也退不回农村,他们要想在城市定居下来并获得平等的市民身份和公民权利,唯有团结和组织起来与他们所受到的多重经济政治文化压迫進行抗争;
——信息和互联网时代加速了工人的阶级意识的形成和组织化的進程,同时迅速淘洗掉传统文化打在他们身上的烙印。
如果说权贵-官僚-大资产阶级不愿、中产阶级和农民阶级不能撬动整个政治现代化進程的话,那麽工人阶级则不仅非常愿意(因其受到深重的剥削和压迫)而且有能力(因其可以团结和组织起来)做到这壹点:首先,工人们团结起来以集体谈判的方式向大、中、小资产阶级争取自己的天经地义的权利和利益,迫使资产阶级为产业和平、为生产的连续性和长期利润而做出壹定的让步;第二,工人向老板施加的压力壹定会迫使老板们向老板的老板即权贵官僚集团伸张自己的权利、争夺自己的利润空间,迫使资产阶级成为公民、成为真正独立的经济政治文化主体,而不仅仅是狗茍蝇营地在权力庇护下分赃逐利的经济动物。
于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主要指其中的中小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这壹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中的双胞胎,就会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而形成反对党国专制、政府垄断、官僚腐败的基本共识和政治联盟,就会壹起推动中国向“小政府大社会”的、宪政民主法治的公民社会前進,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中间阶级或中产阶级壹个阶层的知识分子会起壹个非常重要的催化剂和粘合剂的作用,而农民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也会逐步地组织和联合起来,加入反对极权专制权治、建设公民社会(宪政民主法治)的大合唱之中。这个大合唱的肇始者和发动者,就是劳工阶级,劳工运动就是打破改革已死的政治僵局、撬动整个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阿基米德杠杆。
社会民主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首先保留了自由主义的人权、自由、公民权利、宪政民主等理念,而否定了抽象人性论、非阶级化、原子化和个人主义化的取向;另壹方面,社会民主主义又继承了马克屎主义阶级分析法的部分内容,否定了其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大壹统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取向。社会民主主义必须同时向自由主义和马克屎主义说明的是:
——阶级分析并非马克屎主义的发明和专利,在马克屎主义之前、之外、之后,都存在阶级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
——阶级矛盾不等于阶级斗争,因为工业市场经济的内在结构和劳资之间的内在联系,使阶级斗争与阶级妥协和合作同时存在;
——阶级斗争也不等于妳死我活的暴力革命,更不等于以阶级斗争为纲,在阶级斗争之上有人性的共同价值,在阶级斗争之下有个体的自由选择;
——阶级斗争并不必然导向无产阶级专政,并不必然消灭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并不必然导向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19世纪末和20 世纪欧洲阶级斗争导向的就是社会市场经济、多党制和宪政民主,以及整个社会结构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两极对立向中间靠拢,中产阶级掘起为主导力量,从而使阶级结构向阶层结构转化成为可能。
2、宪政民主革命的主体序列、路线图和时间表
根据上面的阶级分析,就会形成了壹个宪政民主革命的动力和主体序列:工人(劳工)阶级——农民阶级——中间阶级(以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为主)——民营竞争性大资产阶级,革命的对象就是共产极权专制制度及其捍卫者:权贵官僚阶级以及与之结盟的大资产阶级。而宪政民主革命的路线图,在第壹种情况下,是“底层发动——中层跟進和放大——上层分化和投机”;在第二种情况下,是“底层发动——中层跟進和放大——底层和中层联盟与上层决战”。
就中国的社会和政治转型而言,社会民主主义固然强调劳工阶级的主力军角色、地位和作用,但也认为劳工运动只是壹个原动力、壹个把宪政民主法治模型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阿基米德杠杆,而并不能单独完成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進程。中间阶级、农民阶级的跟進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劳工维权运动孤军深入壹家独大,不仅是很难成功而且甚至是不可欲的:首先,权贵官僚阶级会联合和利用其他阶级進行严厉的压制,使得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愈演愈烈,使得中国政治转型过程极其漫长而艰难;其次,即使劳工运动仅凭自己的努力终于取得胜利,其所建立起来的绝对只能是壹个经济上新型的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政治上新型的无产阶级专政,这将意味着中国将再壹次回到那个不堪回首的毛泽东时代。
中国宪政民主革命有没有时间表?很难做出准确的预测。八九事件和苏东转型之后,很多人做出乐观的预期,没想到极权专制统治又维持了差不多三十年之久!有鉴于此,郭飞雄自己准备在未来十到二十年和理想主义者壹道把宪政民主政体操作成为中国大陆的制度现实。其他人的预测也很不壹样,比如民主老人康国雄就认为只是两三年的事了(结果他没有等到这壹天就饮恨身亡了),而另壹位民主老人鲍彤则认为需要十年以上。最乐观的要数高智晟律师了,他预言2017年中共倒台!
这里有必要对著名历史学家吴思在2014年6月所做的壹个名为《国内未来形势》的研究报告做壹点评论。吴思把社会和政治危机分为五级:“我的核心观点是,革命形势并不存在,但危机始终存在。如果把危机分作五级,法国大革命或其他导致政权被民众推翻的革命属于壹级危机,六四式的中心城市蔓延到全国的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危机属于二级,重要省会城市的危机属于三级,县市壹级的危机例如瓮安事件是四级危机,那麽,中国最常见的是乡镇和村庄范围的五级危机,每年都有许多。这个分类依据的是块块,许多危机发生在条条里,如出租车行业,复员军人,但维稳的责任还在块块。这些危机,其制度改革的价值和意义,可以由知识分子阐释提升,再通过网络传播,媒体强化,调动起大众甚至体制内某些权力的参与。壹旦处理不慎,例如乌坎事件,就可能从五级升到四级。南周事件大概可以算做四级危机。四五级危机还有可能升到三级。在目前的形势和维稳体制之下,六四那种二级危机重演的可能性不高。”为什么他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主要依据是中共手中还有壹手好牌:壹是可以对民营经济放开国家垄断领域,二是可以把3万亿美元储备用于缓和经济和民生危机,三是可以把60万亿国有资产用于缓和经济和民生危机,四是可以实行土地私有化来吸纳天量货币,再造经济发展动力。其中每壹张牌都可以延长好多年的稳定,因此未来壹二十年内不可能有革命危机。
吴思可能低估了将近40年“中国模式”经济高速发展所积聚下来的经济危机与社会危机总爆发的强度、长度、广度和深度,以至于这四张好牌壹起打出来,也很难支撑20年,或者说在这四张好牌充分发挥效应之前,革命形势已经形成了。另壹方面,即使为了保党救国而忍痛打出这四张好牌,每壹张都意味着大幅度地放宽对民间和公民社会的控制,都意味着民间力量和公民力量的扩张,由于党国赖以维稳的经济资源被大规模耗竭,在遍及全国的第四、第五级民众抗争中,宪政民主力量壹定会趁机发展壮大起来,独立的工会、商会、农会、学会、学生会、青年会、妇女会壹定会遍地开花,各种政党也壹定会在各地民众抗争过程中宣布成立,这时候,公民社会雏形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壹党专政实际上也就只保持壹种弱势的乃至形式上的存在了,那麽,即使它还能够控制全国壹二十年而不轰然倒地,只要实际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有了大规模的落实,我认为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从漫长的极权专制转向宪政民主,壹二十年旧形式失去内容和新形式获得内容或者说旧形式框住新内容的过渡时期,还是可以忍受的。所以说,如果权贵官僚大资本集团拒不向民众让步,随着经济危机的加深,革命形势很快就会成熟,五六年之内实现极权专制向宪政民主的根本转型,是完全可能的。如果权贵官僚大资本集团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愿意打出吴思所说的那几张好牌,那麽在官民拉锯、民進官退的过程中,壹党专政、极权专制再保持壹二十年弱势的甚至形式上的存在,也属于和平转型和宪政民主革命的题中之义。
3、宪政民主的左右两翼:社会民主与自由民主
关于政党问题,目前宪政民主阵营还没有清晰的考虑。1991年胡石根创立的是自由民主党,依据的是自由民主主义的政治理念,1998年徐文立等人创立的是民主党,其宗旨比自由民主党要宽壹些,后来海外成立的社会民主党,好像与民主党海外委员会是两个名称壹套人马,可能是想進壹步明晰民主党内存在的不同政治诉求。总之,大家都还没有从政治哲学、政治逻辑和政治历史的高度出发,明确宪政民主本身存在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左右两翼这个在大多数宪政民主国家早已成为现实的政治结构。从郭飞雄的自辩词和上诉状中可以看出,他也是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来阐述宪政民主的,对社会民主主义没有涉及,他只提到要建立中国的反对党,要实现多党制,至于这些政党不同的社会阶级基础、不同的政治纲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则没有来得及论述。
的确,在西方宪政民主历史上,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主义和制度率先登上政治舞台,那时候,没有普选制,选民资格受财产、性别、种族等多种限制,工人阶级不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结社自由,不能成立自己的工会和政党,历经宪章运动、街头暴动和武装起义,直到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各国工人阶级才争得了基本的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不过它们也放弃了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放弃了马克屎主义,转而选择了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射秽主义,选择了议会民主制和多党制,选择了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工党作为自己的主要政治代表。虽然继续主张马克屎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共产党还存在,但其影响力日趋衰退,最后成为边缘化的极左政党,在很多国家甚至销声匿迹了。于是,在西方国家形成了宪政民主的左右两翼,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相互制衡、轮流执政,这种政治结构迄今保持快壹百年了。不管左右两翼政党的社会阶级基础、政治理念、政治目标和政治纲领有多么大的不同,但双方都认同和遵守宪政民主的共同制度、框架和规则,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展开政治竞争,以数人头而不是砍人头、争取选票而不是依靠暴力获得国家权力。由于中左的社会民主党和中右的自由民主党(共和党、保守党)代表了主流民意,就使极左和极右的政党和政治力量趋于边缘化,并且也不得不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展开其政治活动。可以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政治成就。
由于以下三个原因,中国反对极权专制、追求宪政民主的人们,大都简单地把宪政民主主义理解为自由民主主义,而对社会民主主义壹无所知或者知之不多,更不能理解自由民主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历史的和现实的关系:
——在世界历史上,率先对宪政民主做出贡献的,的确是资产阶级、第三等级、中产阶级或市民阶级及其自由民主主义思想,工人阶级和社会民主主义对宪政民主的贡献是后来才有的,因此后发国家引進宪政民主时会受到先前历史和模式、先入之见或曰成见的影响,以为后发国家也要经历先发国家那样的宪政民主历程。
——首先来到中国的现代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就是上个世纪90年代引入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它们对于解构中国传统的皇权专制以及20世纪的共产极权专制,的确居功第壹,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则是在進入21世纪之后才逐渐为国人知道,而且至今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介绍和研究。
——中国本土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是随着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兴起才浮出水面的,壹些劳工运动的理论家和实行家,在介入劳工运动的过程中,感到用自由主义当然无法指导与资本争权夺利的劳工运动,但同时也感到市场经济不可逆转,不能够用马克屎主义来指导劳工运动,于是便向社会民主主义寻求理论思想资源。
然而,对于中国社会和政治转型而言,自由民主主义是远远不够的,没有社会民主主义出场并承担其不可替代的历史使命,中国社会和政治转型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没有多达三个多亿的工人的参与,没有劳工运动这壹阿基米德杠杆的撬动,单凭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根本无法摧毁和取代极权专制政权和极权专制制度。在当今国际国内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和民主形势下,工人阶级壹定会提出自己的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要求,而不可能甘心情愿地成为替其他阶级火中取栗的工具和炮灰;另壹方面,当今中国社会的阶级分化如此明显,阶级意识如此强烈,工人、农民对自己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对自己的利益所在,有着明确的判断,完全有能力选择自己的政治代表,完全有能力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存在素质论者所说的不能行使民主权利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理由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
——中国社会转型不应该也不可能亦步亦趋地重走西方国家所走过的先有资产阶级民主后有工人阶级民主的道路,在现有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人民完全有能力也有必要把两百多年来西方社会所获得的政治经验和政治文明成果继承下来,走壹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政治转型之路,反过来说,假定推倒极权专制政权之后,只有壹部分人才能获得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包括立法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社自由和成立政党的权利等等),而把工人农民排除在宪政民主结构之外,则不仅落后于近几十年来所有转型国家已经形成的宪政民主惯例,而且必定会激起工人农民的强烈反抗,从而重新出现急风暴雨般的乃至妳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想来这也是自由民主主义者所不愿意看到的。
——社会民主主义登上当代中国政治舞台,也是有传统资源可以继承的,早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民主革命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和资产阶级发育不良、力量弱小,以胡适等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潮和政治力量就没有什么作为,反而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带有壹定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三民主义以及以张君劢等人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和政治力量,成为推动宪政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就带有相当程度的社会民主主义色彩,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某种结合。将来中国壹定会重新制宪的,不过,中华民国的国号和47宪法,对于打通过去与未来,对于赓续亚洲第壹个宪政民主共和国的道统和政统, 应该是壹笔可以选择和继承的重要的政治资源和政治遗产。
在即将到来的三千年未有的大变局中,短期内壹定会冒出几百个政党,不过,政党政治的逻辑,至今尚未超出阶级政治的范畴,因此,围绕着我在上面所做的阶级分析,各政党之间壹定会合纵连横、重组整合,最终形成四个主要的政党:
——自由民主党。这是以中小资产阶级和中高层知识分子(两者合称为中产阶级、中间阶级)为社会基础的政党,会把促進市场自由竞争、保护私有财产和企业权利、减低税收与限制政府权力和规模等作为主要的政治目标和纲领。由于中产阶级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较低,作为自由民主党上台执政的选民基础不够厚实,因此自由民主党会向社会下层争取选票,但即使它不能成为执政党,也会成为最强大的在野党和反对党。
——社会民主党。这是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下层知识分子为社会基础的政党,会把促進平等和公平正义、保护劳工权利、提高社会福利、征收累進税和遗产税、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等作为主要的政治目标和纲领。社会民主党能够影响和号召的选民人数最多,在转型以后很可能首先成为执政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進壹步发展和中产阶级人数的不断增多,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会進入常规的政党轮替。
——新共产党。在壹个较长的、可以预见的转型时期,经济会处于低迷状态,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以及社会福利还不够,贫富差别还很大,因此,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下层知识分子中最底层的那壹部分,由于在市场经济中缺乏上升的空间而陷入绝望之中,就会产生否定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激進要求,会依据原教旨马克屎主义和毛主义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共产党,也是最左翼的政党。
——保守党。即使完成了社会和政治转型,在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条件下,仍然会存在并且会重新产生壹个非常富有的大资产阶级,其中包括壹些投机革命、摇身壹变的前共产党权贵官僚,和壹些做大做强的民营资本家,他们天生倾向于垄断市场并且会要求相应的政治权力,会通过金钱的力量形成院外压力集团对国家权力施加影响,并会依据精英主义、国家主义、儒家等意识形态,形成最右翼的政党。
不管是什么政党,只要遵守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和依照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律,只要承认宪政、民主和法治这壹基本的社会契约和政治竞争规则,就都是合法的政党,即使是最左翼和最右翼的政党,也不能诉诸于暴力革命,也要老老实实地争取选民的投票支持,通过议会民主政治获得权力以及施加对于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影响力。[14]
祸害工人阶级
作者 独立工会 写于 二零二零年
20世纪40年代后期,以苏联东欧为后援,中国共产党领导了壹场社会革命,摧毁了旧的统治者。革命后的新生官僚机器,掌握了全部国家权力,而工人阶级却壹直被排除在社会管理之外了。随着官僚独断造成的弊端日益明显,比如官僚的物质特权与群众生活改善变慢、工业建设的巨大浪费与经济决策的盲目,社会不满开始增多。
在70年代初,中国的执政者开始在政治上接近资本主义世界的列强,以换取维持生存必需的技术设备。在80年代,中国经济开始融入世界市场,表现为吸引外资、加强出口,逐步推進市场改革,也催生了新的有产群体,最终于90年代让中国彻底回到资本主义的怀抱。
自80年代以来的市场改革与工商业大跃進,造成了中国国内各阶层持续震荡的分化组合,并深刻改变了世界资本主义的格局。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工人阶级首先受到了国企改制[1]、大量职工失业、半失业(下岗)的冲击,全社会迅速出现了贫富分化。举例来说,老工业基地辽宁的辽阳铁合金厂曾有数千职工,1999年工厂改制后,为了落实生活费与社保,工人们反抗了四年。他们是被逼上梁山的,在写给地方大员的呼吁书中,铁合金厂的职工这样描述下岗后的惨景:
“那些衣着褴缕,劳动服都没了的工人百姓,他们自认有德无能。灰心到眼下壹味蔫气;难心得年货想买而不能买;痛心于所需要啥没啥,真是路有冻死骨,穷在街头无人问”[2]
为了尽量廉价地分食国有资产,国企改制从壹开始,各种舞弊就是大行其道、遍及全国的。在辽阳铁合金厂的例子中,工人揭发说:
“在破产讨论投票会招开的前壹天,市政府指令市公安局抓走三名工人代表,还有五位工人代表由于群众、家属的阻拦抗争下才未被如愿抓走。破产投票讨论大会当天,厂门前员警林立,警车横行,严阵以待,如临大敌。破产领导小组负责人操纵我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破产的工人投赞成破产票,唆使厂工会干部想方设法让赞成票超过半数”[3]
这种等同于公开抢劫的行为,自然激起铁合金厂工人的愤怒。虽然他们无奈地表示“我们知道开放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厂矿企业破产,买断、并轨是大势所趋,事在必行。”[4],但由于他们数年间不断的集体串联、上访,2002年3月又在辽阳举行了连续三天示威游行,而让国家感到必须杀壹儆百。很快,当局抓捕了姚福信等壹批抗争积极分子。又过了壹段时间,在对工人的基本要求有所满足后,在释放了多数被捕工人后,2003年姚福信和另壹位工人被判刑[5]。后来,在四川、湖北等地,也有下岗工人抗争骨干因为组织行动被判刑[6]。
在下岗工人的反抗中,有姚福信这样比较公开的带头者,也有人采取了相对婉转的做法,比如不直接出面,而是躲在幕后出谋划策。通化钢铁厂的壹位退休工人吴敬堂,是这样描述他如何协助当地工人行动的:
“我们大集体的斗争,去年8月让他们下岗,他们没有办法,想起了维权,找到了我,我在背地帮他们参谋,给他们写了材料。他们100多人在办公室门前進行了维权,不到2个小时,领导出来讲话,让他们回去,宣布不让他们下岗了。”[7]
后来,为了通钢改制的问题,他终于走上前台,在外积极上访,希望达成壹个工人、国家和资方都说得过去的平衡结果。在2009年震动全国的通钢事件中,大量工人围堵声称要继续裁员的资方代表,最终导致这位资方人士的死亡。当时,也许是为了把事态控制在“坐下来谈”的状态,老吴试图劝说街头的工人保持克制,却被愤怒的工人揍了壹顿[8]。
有些时候,由于下岗问题特别严重,当地政府也会对工人的集体行动、乃至自发组织睁壹只眼闭壹只眼。1999年,随着改制的实施,东北某拖拉机厂爆发了工人抗议。很快,壹批工人成立了自称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的半地上组织。从1999年到2007年,除了以“退委会”的名义反复向上级政府呈交本厂改制违法乱象的举报材料,还在厂区的宣传栏上坚持贴大字报,揭露改制者的贪婪、鼓舞工人保持斗志。
此外,“退委会”公开组织的工人行动,也达数十次之多,分别有堵路、集会、包围行政楼等等。这些行动的主要参与者是本厂退休职工,抗议目的分别有发放/保留取暖费、退休金不等。2007年,由于当地社保部门取消了这家工厂的统筹外养老金[9],“退委会”组织了壹千多人连续上访省委,并与警方发生冲突,两名职工受伤,保留统筹外养老金的目标也失败了。
类似“退委会”的下岗工人组织,是数千万原国企职工遭遇生活剧变后,不可避免的产物。随着入世后中国制造业的迅速兴起,不少内地省份也再工业化了,吸收了部分失业工人。同时,国家开始对下岗工人的退休、医疗有所保障。于是,改制抗争慢慢消退,“退委会”壹类的组织,或者说核心带头人的联络网,也就壹定程度消融于无形了。
然而,当“大下岗”尚未离社会生活远去时,沿海的私企工人,已经开始了对剥削压迫的本能反抗。作为壹个群体,这只新生的无产阶级队伍最终远远超过了壹亿人[10],他们的斗争也壹直延续到今天。
90年代初期,随着三资企业的迅速增加[1],资本主义工厂的典型压迫就在中国迅速复活,并飞速扩大著范围。
据官方报道,早在90年代初期,三资企业的管理就以野蛮著称,而工人待遇很差。上海某鞋厂禁止员工上班时间上厕所,福州某台资企业强迫“违规”的工人学青蛙跳、淋雨、暴晒。管理打骂工人是家常便饭[2],企业普遍不签劳动合同[3]、没有休息日、强制大量加班而不给加班费,克扣工资、滥罚款以及乱收费[4]。车间的劳动条件多半违反国家规定,造成了大量的工伤、职业病,比如制鞋女工的苯中毒现象,在那个年月里已经开始蔓延[5]。
无论当时或现在,沿海私企的工人通常来自贫困的农村,教育程度低,也没有国企工人过去积累的集体意识。他们出来打工,往往急于多赚壹点钱寄给家里。很长壹段时间,他们愿意忍受各种苦难。在90年代中期,某外资企业的壹个女工被外籍管理无故殴打,第二天她得到了几百元补偿,自己满意,同事也很羨慕[6]。
但反抗毕竟发生了,并不断扩大[7]。为了追讨拖欠的工资、入厂押金或者抗议老板搜身检查,有些工人以威胁跳楼作为抗议。因为罚款、工资结算不清或者厂里用假币发工资,出现了工人仇杀老板、管理的现象。更普遍的反抗,是罢工。
壹开始,拖欠工资是工人罢工的主要原因。后来,官方每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成了工人要求加底薪的机会。罢工中,工人有时会痛打保安、打砸机器甚至掀翻警车,或者把老板、高管堵在厂里迫使他答应工人的条件。
2004年,东莞的壹家大型台资鞋厂“台兴国际”发生数千人的骚乱,工人捣毁厂区、围殴台籍管理(即“台干”),与警方打成壹锅粥。事后,有多位工人被捕。在看守所里,壹名被抓的工人解释了他参与骚乱的原因:
“我是進厂两年的熟练工人了,但(按照厂里的升级制度)还是1级,三月份我只领到680元,四月份更少了。如果是0级,拿到手的可能还不到500元,厂里答应补40元,也没有告诉员工这是什么钱,出事的那天我们发现这40元也没补下来。
2004年以前,工资都是准时在19号发,现在时间拖后了,老板也不向我们解释原因,春节回来后,很多工人身上已经没钱了,我们宿舍有几位工人都在借钱生活。原以为今年的工资会好壹点,结果还少了壹大截。”[8](二审前律师会见台兴厂被捕工人屈某的笔录)
除了赚钱少,台兴工人还要忍受来自管理的公开侮辱。骚乱过后,壹位工人向访谈者控诉说:
“台干在车间的权力是独壹无二的,没有任何人可以挑战他们。台干壹般也不来车间,但只要他来车间,工人就知道肯定有事情要发生,工人在厂区见到台干还必须敬礼。台干经常骂的话就是‘大陆猪’,女工见了台干都不敢吭声的,那些台干都很下流,有的台干还在车间对女工动手动脚的,有些女孩为了升级(考核)什么也不顾了。”[9]
就这样,日积月累的工人怒火终于喷发了,日渐频繁。2010年,中国发生了壹次工人斗争的小高潮,表现为几个工业中心的众多罢工[10],壹定程度促成了2010-16年间全国工人工资的普遍增长。
罢工中,难免会有工人代表出现,他们有时是普工,有时是管理。从壹开始,罢工中的带头人/发起人/工人代表/谈判代表就是老板和国家联手防范的对象。在劳资纠纷中,常见的现象是,老板就算在金钱上让步,也要设法“枪打出头鸟”给代表壹点颜色,目的是保持对工人的日常威慑。1994年广州某纺织厂拖欠工资引发纠纷,治安员闯入宿舍使用“催泪枪”恐吓工人代表。2003年,某四川出国劳务工人在境外发动中国工人罢工要求改善待遇、并给项目管理方递交了联名请愿书。回国后,他因此被判刑两年。2015年,东莞某鞋类代工厂工人罢工要求补缴社保,厂方在对工人让步后,以旷工为由开除了5名工人代表,并得到当地劳动部门的配合。
很多时候,工人代表不想跟老板撕破脸。但在老板眼里,只要有可能,任何带头挑战工厂秩序的人都得受罚。几年前,惠州某美资电子厂换了老板,员工希望按税前工资为标准计算补偿金,跟厂方谈不拢就罢工了。当时,几个组长特意做完了手头要发的货,才参与行动,但事后她们还是被处分了,其中壹人被开除。在开除通知书上,厂方给那个组长罗织了壹大堆可怕的罪名[11],虽然她只是去办公室转了壹圈找人交涉员工的要求。
尽管常常吃力不讨好,作为壹个群体,沿海地区工人行动的带头人/代表还是伴随着新的行动,春风吹又生,并分化出了不同的类型。在本文中,笔者尝试对几种类型的带头人实践略作总结。
壹、依托工会,为工人谋利益的“小丁主席”
妳站在哪壹边,小伙子?
妳站在哪壹边?
我壹定要照良心作
并且尽我全力
——Billy Bragg《妳站在哪壹边?》
近十年来,中国官方的全国总工会断断续续地尝试加强在工人中的基层影响。在沿海主要的工业中心,全总增加了会员数量,也推动过关于工资待遇的劳资协商。确实,在个别利润特别大、工种技术含量高的行业,这种协商是有存在空间的。比如说,深圳的盐田国际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港区,2007年,它的几百名龙塔吊司机发动罢工,结束了工资十年不涨的局面。随后,司机们在工会的框架内進行了六年集体协商,平均每年工资递增不超过10%。2013年,他们嫌工资涨得太慢,又罢工了36小时,当年,资方立即同意涨30%。
当然,在绝大多数企业,工人无法像盐田的塔吊司机那样,通过工会谈判定期加工资。何况工会本来就没什么动力帮工人跟老板对着干,全总自己都承认“劳资矛盾激化和企业工会形同虚设有关,不少工会成了企业老板代言人。”(原广东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12] 只有当上级工会愿意撑腰,又出现了敢于挑起担子的领头人,企业工会才可能有所作为。
上海某台资五金厂的工人小丁,就是这样壹位难得的领头人。他退伍兵出身,平时爱看书报,虽只是个普通员工,但人际关系搞的不错。后来,他这样解释自己在厂里的好人缘:
“大部分工人每天壹起吃住,在这个厂里面有不少是我的老乡,我们相互之间的关系都不错的,大家都挺信任我。有什么难处都会想到我,找我帮忙,我也很乐意给他们出点力。”[13](2006年8月与工会主席小丁的访谈)
2003年,上海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台湾老板没有跟着加底薪,工人就闹起来了。实际上,这家厂的工人对老板的刻薄早有不满。几年后,壹位工人回忆说:
“(2003年停工抗议之前)有个工人连续加班三天,人太累了,白天上班吃不消就趴在机器上睡了壹会,结果被经理发现了罚了壹百块钱。乖乖,人家加三天班都没有壹百呢!几天白做。”[14](2006年8月某工人访谈)
工人选出了包括小丁在内的几位代表跟厂里谈,没有谈出什么结果。在小丁的提议下,工人给镇工会写了联名信,申请建立工会。同时,工人连续罢工三天,让厂里感到了压力。或许是罢工的刺激,或许也要完成增收会员的上级任务,不管怎么说,镇工会有反应了。最初,镇工会想让工厂所属工业园的工会主席兼职领导这家厂的工会,但工人拒绝了:他们了解这位主席,他壹直替老板说话。最后,镇工会同意由员工与办公室人员按人数比例自行推举候选人,并在厂内直选。结果,小丁当选了主席,壹位普工、壹名仓管当选工会委员,行政部的人未能当选任何职务。
选上主席以后,小丁继续当他的员工,但从老板那里争取到了单独的办公室与每月三天的工会工作带薪日,还买了书籍鉆研劳动法规。经过那次罢工,老板也略有让步[15]。随后的几年,虽然工会没有大动作,但只要有员工投诉,小丁还是尽量跟厂里交涉,自然引起了老板的厌恶。2006年,厂内出现过匿名大字报,以员工的口吻咒骂小丁的人品和能力,把他气个半死。后来,他感慨地说:
“我也想通了,他们有的人就是故意要整整我,好让我泄气。企业里面工会主席确实没有什么权力,我有时候做的工作就是吃力不讨好。”[16]
2007年,镇工会对这家厂進行了普法培训,让工人发现多年来加班费壹直被老板克扣了壹部分。不久,某天下班后,小丁在车间召集了员工的临时大会讨论这事,多数人对追讨欠账没信心,只希望老板以后依法支付就好了。小丁向厂里转达了员工的心声,但台湾经理拖了几天后,拒绝更改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小丁又请镇工会出面周旋,结果加班费标准倒是变合法了,可以前的补贴变少了,宿舍收费涨了,工人的实际收入没增加。这时,镇工会闪到壹边,任凭小丁怎么登门请示,壹口咬定厂里有权利调整补贴金额,这方面上级工会帮不了忙,要不妳们去仲裁吧!碰了壹鼻子灰之后,小丁再次召开员工临时大会,这次工人有点火气了,80%的人投票支持追讨以前的加班费。
很快,小丁前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劳监人员并不热心,敷衍地来厂转了壹圈就没了下文。难道只能走劳动仲裁的路了吗?研究过相关条文的小丁知道,仲裁需要大量的等待时间,对工人是不利的。他跟两个委员开始向区工会求援,几次三番找上门去。最终,在区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下,劳监、工人与厂里协商解决了加班费问题,厂方给予了工人壹定的补偿。再后来,台湾派来了新经理,对工会客气了许多,在员工待遇上的态度也软了壹点。
显然,小丁是壹个认真帮员工争取眼前利益的带头人,摸索出了壹些门路。他知道工人的力量有限,很注意不与老板、政府轻易闹翻,同时也有胆量反过来施加压力,用罢工对付老板,用耐心“求援”的姿态催促上级工会主动壹点。面对来访的学者,他坦率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们组织停工也就是为了对经理施加壹定的压力,让他能够尊重我们的合法权益,另壹方面我们也希望(借助停工)引起上级工会的关注,积极保护我们的利益。说实话,停工抗议也是有很大风险的,如果上级政府不站在我们这壹边,我们再抗议也没有用”[17](2007年11月小丁访谈。)
与工人壹起商议的时候,他尽量利用员工临时大会这条渠道,形成明确的多数意见,让自己的壹举壹动有依循、有底气。用他的话说,“基层工会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如果职工不站在我们这里,我们的工作就没法做”[18](2007年11月小丁访谈。) 另壹方面,他并非是纯粹技术性的多数派传话筒。2007年,当镇工会在加班费问题上撂了挑子,有的工人提出去区政府门口示威,但小丁不赞成,他倾向于利用现有的规则,设法促使官方向厂里施加压力。看来,是他说服了厂里的工人既坚持与老板交涉,同时遵守了不游行、不堵厂门、不集体上访静坐的原则。
在小丁及其工友的实践中,区工会壹定程度上对他们维权的认可,起了重要作用:
“(区工会法援)那里电话壹打,果然监察大队的人就又来了,他们从公司找到证据,开出处理意见书,让经理限时处理。”[19](2007年11月小丁访谈)
可如果上级工会不认可、甚至反对工人的要求呢?小丁的看法是“如果上级政府不站在我们这壹边,我们再抗议也没有用” 而上级工会作为国家机器的壹部分,它的态度,说到底反映的是当地政府的相关立场。
作为个人,小丁为工人说话的方式,是争取官方的理解。作为壹个整体,中国工人普遍没有准备好与国家公开对立,更是壹个基本事实。几年前,深圳市某玩具厂搬迁,工人发动了要求补偿金的行动,最后几乎壹无所得。壹位参与行动的工人后来反思说:
“(我们)为什么到最后全部妥协签字了呢?就是听政府的人那样说(工人的要求不合理),好像自己没理了。所以说,政府的说法是很有决定性的。”[20]
确实,这些年来中国工人壹直没有产生逆流而上、与现有秩序对抗的动力。但只要外部环境提供了改善待遇的机会,工人还是很容易起来行动,也不忌讳利用工会或其它组织形式争取利益,只要还没遭到国家的禁止。除了工会这条渠道,随着中国大量出现品牌代工厂,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验在国内开始流行,也给了壹些工人在维权领域有所作为的空间。
二、“员工代表小组”的活跃分子有才
于是工厂主
拉里
问我们这些操作工如何促進劳资
之间的民主气氛
“我认为,咱们应该设壹个意见箱!”
路易斯喊了壹声
并咧嘴笑了
我们壹致附和,但拉里的脸色变白了
说
“恐怕我在意见箱里读到的壹些东西会把我
吓坏了。”
——沃斯《壹个躲在办公室里的卑鄙吝啬的混蛋控制狂》
有才是河南人,2010年高中毕业到了中山某服装厂当仓管。当时,这家厂主要为某国际大品牌做代工,内部“奉行监狱式管理”(有才语),仅仅是辞工不批壹项,就逼得许多人丢了壹个月工资自离。有才進厂时,品牌商指定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即员工代表小组活动,已经在厂里搞了壹段时间。按照项目的规定,小组是选举产生的,选出来的小组成员有权跟厂里协商员工的生活、待遇问题。
虽说有了这么个小组,但似乎无所作为。進行第二期小组选举的时候,甚至很少有人愿意参选。有才年纪小,比较活跃,还在晚会上表演过节目,不少人认识他。结果,他稀里糊涂地当选了。第二期小组以当过产线组长的阿东为核心,阿东为人沈稳、办事认真,不愿讨好上司,结果被厂里调去打杂。后来的小组活动中,阿东坐镇指挥,有才冲锋陷阵,两人配合默契,其他代表也比较支持他俩。几年后,对自己在小组里的那股子积极劲儿,有才解释说:
“我为什么要这么积极地参加这个员工代表小组呢?壹方面有空闲,另壹方面也有壹点责任感,就是我参加这个小组了,总要做点事。也可能有点不服输的心理因素”[1]
老板对这个小组的态度是:只要不谈钱,其它的事都不妨拿出来谈谈。但是员工很想跟老板谈钱的事,尤其想提高做货的单价。员工小组多次找厂里谈单价问题,老板躲了,经理搪塞,最后不了了之。单价调整不成,小组没有泄气,为员工解决了几件生活上的“琐事”,比如热水器修理,安装打碎的宿舍窗玻璃。对这些壹次性的小开支,厂里还算通融。
这家厂的食堂,采购由保安队长兼任,买回来的食材很差。有才把食堂的烂肉拿到行政楼给经理过目,还跟厨师自费去市场看价格,最终迫使公司撤掉了保安队长的采购职务。不过,食堂经过整顿,饭菜质量虽然好了些,价格也贵了。
经历了几场外围的“战斗”,员工小组又杀回了“谈钱”的主战场。他们发起了两三百人签字的联名信,要求提高全勤奖、加班费。这次,老板躲不掉了,双方谈的比较火爆。对这场谈判,小组做了壹些准备。对此,有才回忆说:
“谈判时是有分工的,就是盯着老板,不让他转移话题,问他答复的期限。不能让厂里主导话题,要不然厂里就给我们拉到云里雾里的,什么都搞不到了。老板想主导谈判,他就壹直抢话题。妳在说壹个东西,他会从另壹个角度慢慢给妳岔开。我们说全勤奖三十块过去还可以,现在物价涨得多么高,老板就附和说:对呀,现在什么都涨了,原料也涨价。这就跑题了,妳得拉回来。
我们的分工是提前谈好,根据各自性格确定的。我是负责把话题拉回来的。有的代表性格粗犷壹点,就负责跟老板拍桌子,壹拍桌子老板就不高兴啊,阿东就打圆场。……厂方扯东扯西,我们再拉回来。最后告诉我们何时答复。所有的问题谈完了,自然就结束了。”[2]
当老板最后的借口“最近接不到单”也被员工戳穿后(作为仓管,有才掌握订单的动态),厂里不得不给工人涨了壹点钱。
本质上,员工小组是品牌商的公关产物,对厂方有壹点影响,但也要注意分寸。所以,当工人因为工资拖欠而罢工时,小组没有直接出面,只暗地里给工人提了几条注意事项。为了与同事们打成壹片,有才还想出了搞“意见墙”征集全厂工人要求的点子,等于在工人中间造了壹股舆论,无形中给厂里施加了压力,也显示了小组是有群众支持的。
对小组的积极活动,厂方的对策是拖延、敷衍,给点过得去的让步,再就是讲人情、拉关系。确实,在拉关系上,高管们都很有壹套:
“会议上人事部经理跟我们据理力争,私下跟我们喝喝酒,不谈厂里的事,拉拉家常。有时莫名其妙就打电话约我们出去吃饭、宵夜什么的,感觉像哥们壹样,搞得我们有时候不好意思跟厂里提意见。”[3](有才)
附:2004年广东某制衣厂的“员工委员会”
要说明的是,“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实践,已经颇有壹些年头了。至少在2004年,广东已经有了类似的实验。当时,在品牌商的要求下,某服装代工厂成立了“员工委员会”。委员会仅限员工选举产生,每月开会壹次,开会时有双倍底薪补贴,委员会成员每月另有30元固定补贴。按照规定,委员会的责任是协助厂方计算单价、协调休假/加班、保障准时发货、组织劳动技能竞赛还有拔河、文艺晚会,甚至要过问员工的手机充电以及购买地下六合彩的情况。
与有才所在的那家厂壹样,这家服装厂的老板也不愿意谈钱,对委员会提出的工价问题始终推诿,直到没了下文。相应地,在其它领域,厂里的态度略微灵活壹点。当时,由于管理们拉帮结派,各条产线之间分货不均、苦乐不均的现象比较严重。壹批员工通过委员会给老板写联名信,要求公平分货,否则“采取進壹步行动。” 接到信后,老板还算重视,大致解决了这个老矛盾。
与2010年有才所在的工厂气氛有所不同,这家制衣厂的工人对委员会比较重视。也许,2004年的工人普遍待遇更差、挣钱更少,而对任何改善都比较敏感?也许,是制衣厂“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的经办者花了更多的心思?我们无从得知。但成立委员会后,制衣厂不少工人的面貌着实变得积极了。他们开始敢于同厂方交涉,主动学习弄清楚厂里的经营情况,也有了壹点阶级的自觉。
员工委员会某成员在几十个厂摸爬滚打过,对委员会诞生前后,工人在老板面前的不同表现,他深有感触:
“特别气人的是定额问题,做定额时,总是会出现妳慢他快的叛徒,有的工人就是看重壹点小钱,结果老板把定额定得很高,想拿超产奖就越来越难了。现在有员工委员会就好壹些,我们与老板去争,不是代表我们个人,也不用担心老板报复妳。
以前我们也有工人去争过,但妳几个人如何敢啊,连大声说话都不敢,也说不过老板,老板凶壹些的话,大家都不说了,现在我们会壹起商量如何来说,有扮红脸有扮黑脸的。”[4]
有的女工在厂里干了好多年,壹直不知道自己的工资怎么算出来的。她们心里不服,但找不到解决办法。委员会让她们有了开口讲话的机会:
“有时候工人根本就搞不懂公司是如何算加班费的。我提的问题其实我们在宿舍及争论过很久,后来由员工委员会提出来,厂长的答复比较满意。这件事也教会员工如何来算自己的加班费,什么是最低工资。”[5](员工代表甲)
有的工人为人正派,在厂里就容易被穿小鞋。对他们来说,委员会似乎拨开了云雾,让工人可以自己主持公道,也感到了工人需要自己的组织:
“有的班长排外,妳提他意见他就报复妳,我现在是员工代表,有这个身份我说话也方便些,有时候为员工的事得罪人也不用担心别人报复。我认为员工委员会只能代表工人,与管理层包括班长就是要搞对立的,如果员工委员会跟他们站在壹起,那还要它干吗?”[6](员工代表乙)
而六年后,有才同样在员工小组的活动中,找到了为自己人办事的自豪感:“(员工)找我们,说明信任我们!” [7]
与此同时,依托厂商、自上而下的实验毕竟有着天然的局限。为了给品牌商壹个过得去的交代,代工老板可以给工人壹点甜头,但也到此为止。委员会运行壹段时间后,工人深切地感受到了这壹点:
“我们厂加班费和工时是要比外面好壹些,这与员工委员会的争取有关,但是工价问题老板是永远不会让步的,工人最大的牢骚就是工价,每次来新货时我们就要争壹次,但效果都不大”[8](员工代表丙)
众所周知,对工价标准的垄断,是老板压榨工人的通行手段,绝不会轻易放弃。对此,这家厂的管理方也敞开天窗说了亮话:
“员工委员会不可能走得太远,要是哪天老板不配合,不支持,这个机构就会停下来,当然矛盾也可能会更多壹些,有些问题是不会让工人讨论的,比如工价问题”[9](生产厂长)
说到底,大繁荣时期的品牌公关需求,让工人有些机会,可以相对平和地从老板那里夺回壹星半点的利益。但只要工人想得到更多东西,他们与老板的碰撞就难以避免了。
在碰撞中,当老板与工人都不愿意明显退让,欺骗、恫吓以及赤裸裸的国家暴力,都会拦住工人的去路。
三、不愿跟老板闹得太僵,却被抓進大牢:某港资家私厂罢工代表老吴
老板的钱,经常穿上制服
变成警察和官员
用法律当作盾牌站成壹线
——徐平《采访笔记 罢工干部素描》
中国加入世贸后,珠三角的工厂出现了爆炸式增长,规模、人数和产量都扩大了许多倍。2008年以后,由于地价、环保和工资升高,深圳的工厂开始转移。为了平衡工业布局,让工业迁移更有方向性,2011年深圳市政府主动出手,制订了五年外迁壹万家企业的计划。搬迁的过程里,围绕补偿金和社保问题,发生了不少劳资纠纷,也出现了壹批带头工人/谈判代表。这批人当中,2013年某港资家私厂搬厂罢工的壹个带头人老吴,罢工失败后坐了壹年牢,最后被无罪释放,创了珠三角工人行动的壹个记录。
老吴是湖北人,上过专科,出来打工二十多年。他是个爱动脑的人,追求上進,跟他壹起在其它厂打过工的工友回忆说:
“我开冲床,认识了老吴。他因为有学历,当了厂里的QC。那时候,他给我感觉是能说会道的,还会看图纸。他从来不赌钱,不打牌的,爱看书。”[10]
2004年,老吴進了这家港资家私厂。厂内的管理方式,是那些年珠三角常见的“非打即骂”型。据工人讲,它的老板亲手打过“犯错”的工人,老板弟弟(俗称二老板)很喜欢罚工人的款,原有的壹些节日福利也逐年取消了。2006年老板在惠州建了新厂,哄骗了壹批老厂工人过去,也埋下了反抗的种子:
“惠州新厂偏僻,招不到人。当时去惠州的人也有后悔的,心里就有壹团火,觉得被坑了,被老板骗了,窝囊,但是都不知哪里被坑了,不知道怎么发火。找政府部门投诉不起作用,也没人帮我们。”[11](老吴)
老吴性格温和,喜欢交朋友,轻易不会惹事。有时他实在看不惯,也会站出来:
“有壹次下班,很累,排队打卡的时候有人插队,很乱。有个年轻的保安壹下子跳到桌子上骂。我说妳骂谁呀,老子长老子短的,这里哪个不是妳大叔大妈?他就要打我。我们人多,把他扭倒了。”[12]
2007年他受了工伤,在病房接触到某劳工服务机构,颇感新奇。他开始学法律,学怎么算工资,怎么依法辞工。2012年,在这家机构的鼓励下,老吴向相关部门投诉了厂里的违规行为(食堂强行收费、不发工资条、不给员工缴社保),有些效果。作为报复,老板壹度不让他加班[13]。厂方的排斥没有吓倒老吴,2012年后,他经常在工厂附近做普法宣传,厂里不少人因此认识了他。
2013年春节过后,厂里传出风声,老厂要关闭了,机器和人员都去惠州新厂。壹群老员工和产线组长开始串联应变,想从壹贯吝啬的老板手里争取到经济补偿金。老吴也参与了。同年四月,四五十个工人、组长开了壹次会,统壹了诉求[14],决定只要老板把机器装上车,就罢工。三天后,当老板真的派人搬机器,罢工就开始了。
由于事先打下了基础,代表的现场产生是很简单的:
“(罢工第壹天)下午,我们选了八个代表,其中5个是组长,3个是普工。选代表的时候,有几个铁皮房挡着,二老板秘书他们看不到。整个过程几分钟搞定。‘这个是代表,同意不同意?举手同意。’代表都是口才比较好的。”[15]
老吴在内的八个代表还指定了20个联络员,负责跟工人的日常联络,开会时常常是二三十人壹起参与。罢工工人扣留了老板租来装机器的货车,组织人手把守厂门,同时在厂里张贴“告工友书”,派人去劳动部门、工会上访。
对罢工初期的情况,老吴回忆说:
“什么事情八个代表都是壹起商量的。每天早上和晚上各开壹次会。每天晚上都有壹两个代表带着二三十个工友守夜,怕老板把车子开走。我们开会都是在宿舍里。前期工作是比较好的,老板怎么说也没能让我们动摇,大家有什么事都在会上说,在会上安排。”[16]
罢工开始后,工人积极参与搞行动、守厂门,也提建议:
“不是所有的事都是预先想到的。工友想到了就会提议,比如值班要安排夜宵,买面包饼干。我们几个代表把工友提的意见综合起来。”[17]
发生罢工后,老板先是要求大家辞工或者复工,工人不听他的。老板又表示“我改主意了,不搬厂了”,工人回答他:“妳当我们是三岁小孩么?” 然后,老板躲起来装了几天死,这期间有人自称“警察”去厂里吓唬工人,也有貌似流氓的社会闲汉出现在厂外。但工人还是很齐心,而且壹直扣著老板租的货车。发现壹时啃不下这块硬骨头之后,资方终于和缓了口气,答应给补偿金,只是数目需要好好商量。听到这番话,工人代表开始急于向厂方表示和解了,当晚放掉了老板租的货车。回忆起这个决定,老吴显然有些后悔:
“(资方律师对我们说)老板有诚意,工人也要拿出诚意。我们就中招了。我们觉得原来老板不愿意谈,现在愿意谈了。我们就说行行行,要拿出诚意来。”[18]
需要指出,罢工期间,当地基层部门对工人的态度是敷衍、装糊涂以及维持表面的有商有量,但在实质的工人要求上,始终袖手旁观。看到这些场景,有的代表难免心生顾虑,担心太强硬了可能得罪政府:
“我们也怕如果不放车,把政府惹火了,到时候不给我们解决就麻烦了。”[19](货仓部员工代表)
当时,有些老员工反对放掉货车。她们本能地预感到,如果不能捏住老板的痛处,要他拿出钱来是千难万难。她们表示:
“老吴把厂里搬机器的车放走了,我们都骂他。他做这个事不能代表我们。”
但面对代表的疑虑,比如“政府嫌我们不通融,翻脸怎么办?老板生气了不愿谈怎么办?”,这些老员工除了大喊“去市政府!”,也拿不出什么对策。
不管怎么说,放走货车后,老板就变脸了,不再理睬工人。罢工前,老吴与串联的其他核心分子比较乐观:“当时我估计(罢工)7天内就能解决,因为有壹批货要出。”[12] 如今发现事情可能拖下去,人心开始涣散。有的代表退出了,有的员工不再参与守厂门,转头跑电动车拉客、在家里做手工。有关部门也对老吴施加了压力:不许他发微博直播罢工新闻,他的亲属被动员来游说他洗手不干,出租屋的房东要他搬家。
面对老板和国家的联合阵线,工人的情绪焦躁起来了,更加倾向于尽快行动,早点解决。生活的经验告诉他们,搞点动静出来,政府就可能重视自己的事。虽然嘴上不声张,但代表们暗地里默许工人冲两下,指望着如此这般可以让政府给老板壹点压力。壹位女工说出了大家的共同看法:
“我们以前看到过(堵路)。有个电子厂,老板搬厂不愿意给钱。那些人就堵马路,壹直堵到万联商场那里。堵了半个小时,那个老板就给钱了。”[13]
在这场二十多天的罢工中,工人前前后后已经搞了不少行动,希望加快问题的解决:为了给工人代表助威,包围过劳动站;谈判不成就在厂外示威、去街道办静坐、堵路。在这些行动中,他们有不少人挨过治安人员的打,也蹲过派出所。最后,他们决定游行去市政府请愿,结果在半路上遭到警方的殴打、抓捕,老吴被关了起来。罢工在这壹天失败了。
作为代表,老吴的方方面面
生活的长期磨练,让珠三角的很多工人比较谨慎,在自己的理解范围内,不会轻信什么人。所以罢工期间,工人往往不会那麽迷信代表,担心他们反水(当然,工人壹哄而散抛弃领头人的事也不新鲜)。壹位女工这样解释自己对代表的观望态度:
“(以前)有壹个家私厂要倒闭了,选了壹个代表,后来老板拿钱给那个代表,代表就走了,很多人都没拿到钱呐,做了十多年的都没拿到钱。”[14]
罢工之初,老吴成为代表,并不是因为他在工人中有多高的权威,而是他平时喜好结交人,有事别人容易拉着他壹起搞。那几年与劳工服务机构的接触,也促使老吴对工人利益有了更多认识。此外,与多数同事相比,他好歹有点斗争经验。
罢工开始后,老吴的作用逐渐突出。这里边有壹个原因,是当时其他代表多少都抱有壹个小心思:既然这家伙这么热心,就让他多出头、分担风险吧!那几天大家去工会、劳动局上访,留的全是老吴的电话…… 很快,派出所、街道都知道有个吴某某在“指挥工人”。当国家最终决定镇压罢工,他自然难逃“出头鸟”的厄运。
更主要的是,老吴的能力、责任心,让他很容易影响罢工的進程。他的法律知识、表达能力,在谈判时派上了用场,是其他代表替代不了的。壹位工人回忆说:
“他讲法律是壹条壹条地讲。那个厂里的律师都被他讲服了。老吴反应快,不冲动,能主持公道,当然壹般人可能会说他‘多管闲事’。”[15]
当局面陷入僵持后,他主动维持大家的士气,不让集体放任自流地涣散下去。这方面,其他代表显得需要他的精神力量:
“老吴看到我们情绪低落了,就安慰我们,跟员工代表坐在壹起,说说话,劝导我们壹下。”(烫金部某组长、工人代表)[16]
共同斗争中,老吴这样对工人有责任感、能跟资方对话而不落下风的代表,自然会赢得壹定的拥戴。老吴被抓后,壹位工人对来访者讲:
“我平时跟(老吴)代表没来往,只知道彼此是这个厂的,不知名字。这次罢工才认识,壹辈子也忘不掉。我内心讲,很崇拜他的。”[17](型材部某工人)
在谈判时,老吴与其他代表都主张对资方“释放诚意”,事后证明是中计了。当然,相比老练奸猾的老板,他肯定是太“嫩”、太缺乏劳资对峙的历练了。但这壹错误的要害,不在于这群工人及其代表缺少经验,而是珠三角工人行动的整体氛围,长期处于壹击即走、不搞严酷对抗的“轻快”节奏中,也就难免在行动中容易倾向于跟老板妥协。
2015年,当老吴出狱不久,壹位观察者总结说:
“整体上,珠三角工人不怕罢工,有需要的话,也不怕突破法律,采取堵路、阻拦出货、集体上访等手段。这些手段,好用的话,工人就用;不好用的话,先暂时搁置起来。就算被打了,被抓了,工人也只是害怕壹会,愤怒壹阵,就过去了,谈不上被吓破了胆,也谈不上对老板的深仇大恨。”[18]
这样的状态中,工人难以对代表的经验、见识和决心有严格的要求。老吴获得自由后,也对工人代表的角色有所思考。他提出:
“工人代表不是壹天两天能产生的。需要漫长的时间,需要和工友们摸爬滚打,形成壹定的关系以后,才能真正地代表工人。否则罢工那壹两天上去(做代表)的工友,很容易被资方收买。”[19]
在笔者看来,所谓“摸爬滚打,形成壹定的关系”,大致可以理解为在工厂日常的摩擦、抗争中,促使出现工人斗争积极分子的网络。这样的网络,在发生群众行动的时刻,有可能产生善于推动斗争集体向前走的工人代表。
2014年出狱后,老吴成为某劳工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向维权工人提供法律咨询。2015年以来,珠三角工人斗争逐渐落潮,国家也日益排斥非官方的劳资协调实践。重重阻力下,老吴面临着人生的十字路口。[20]
劳动权利常识
作者 景祥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序言
本手册回应了世界各地的雇主组织和企业日益增长的需求,针对什么是强迫劳动,强迫劳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及企业能采取的处理措施给出了指导。
强迫劳动对雇主构成很大的风险,其不仅影响到发展中国家游离在正规经济边缘的小企业,还影响到了有着复杂供应链和外包业务的跨国企业。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有80% 的强迫劳动发生在私营企业。虽然大多数此类违法行为存在于非正规经济中,但最近几家大公司也不得不面对关于其使用强迫劳动的指控。
现在很多企业在其行为准则中都有反强迫劳动的规定,不少审计公司也对此提供更多的服务,但关于究竟什么是强迫劳动仍有难决的争议。它可能以壹种微妙的形式存在,如果没有基于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公约内容的指南,或是没有基于公约实施监督机构的审慎讨论的指南,会很难被理解和察觉。
本手册的首版旨在填补这种空白。本手册是与国际雇主联合会密切合作的成果,并参考了不同地区的雇主和企业的建议,在所有讨论会议中,参会者们都明确提出对此指南的需求,还要求提供良好企业运作的例子,以及补救建议。这次的首版中良好案例的数量有限,我们鼓励读者分享自己的经验为以后的版本提供丰富的资料。
本手册由国际劳工组织反强迫劳动特别行动计划 (SAP-FL)的 Philip Hunter 编辑,并得到了联合国在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反人口贩运行动专家组(UN. GIFT)的支持。国际劳工组织的若干其他部门也为本手册的编辑提供了帮助,特别是来自于国际劳工标准(NORMES)、雇主活动(ACTEMP)、跨国企业(MULTI)、社会对话(DIALOGUE),消除童工(IPEC)等部门和”更佳工作”(BETTER WORK)项目人员的建议。我们也感谢外部的雇主联合会、企业和民间团体抽时间审阅了手册的初稿,并提供了宝贵意见,以保证这些指导工具真正与商界相关。特别致谢 GLOBALAFFAIR 高级副总裁 David Arkless先生,和 Manpower 公司的 Branka Minic 女士,他们为手册的外部反馈工作提供了极大帮助。非常感谢国际雇主联合会的Brent Wilton 先生和 Barbara Leon女士对初稿的全面评论。
简介
强迫劳动和由人口贩运引起的强迫劳动正成为雇主联合会和企业面临的日趋重要的问题。本手册旨在帮助不同层次的企业解决强迫劳动问题,提供实用工具和指导材料帮助他们鉴别和防止强迫劳动,并在其影响力范围内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
雇主组织和企业在打击壹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中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雇主组织,在对制度的衔接和维持上处于有利的战略地位。国际劳工组织到2015年消除强迫劳动的运动要想成功,企业也起著关键作用。
企业和雇主组织在全球消灭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活动中扮演中心角色的原因有很多:
● 遵守法律: 几乎所有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都批准了关于强迫或强制劳动的29和105号公约,并且批准了反人口贩运的《巴勒莫议定书》。成员国必须把强迫劳动作为犯罪对待。这意味着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属于犯罪并将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卷入此类活动的公司会被起诉。
● 管理风险和声誉: 要想成功,公司必须在存在非固定风险的环境中進行风险管理,而风险则可能会产生于公司本身的运作、其供应商和其它渠道。被指控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既给公司带来法律上的风险,又对公司声誉和品牌造成严重威胁。
● 全球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 由于全球化和各国及各企业间联系的增长,国际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也成为壹个突出的问题。
● 行为准则和企业社会责任(CSR): 消除强迫劳动是企业行为准则和其它社会责任的重点。公司,尤其是那些供应消费市场和有品牌价值的公司,面临着不断增长的对其生产符合社会和人权标准的要求。
● 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是道德所不能接受的。
本手册的目标
本 手 册 面 向 雇 主 组 织 和 各 种 类 型 的 企 业 , 包 括 中 小 型 企业、跨国企业、出口型企业和那些处于国际供应链中的企业。高管人员、人力资源部、采购和社会责任负责人员,及社会责任审计人员都可以在此找到技术资料和信息以帮助他们的日常工作。在更广泛的社会责任范围内的机构和提供管理服务的公司,例如,咨询公司或质量监测公司,也能从手册中得到帮助。
本手册的主要目标是帮助企业和雇主组织理解并处理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相关的各个方面和问题。当然每个公司和组织都各不相同,并有自己不同的需求和优先事项。这些的确是全球性的现象,影响着当今全世界的所有国家,因此,强迫劳动对全球的企业及其国内国际代表都形成了重大风险。本手册有以下具体目标:
● 提高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认识,它们是什么,会存在于什么地方;
● 为不同企业和雇主组织提供实用材料和指导,鼓励他们为反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做出努力;
● 支持雇主着手解决问题,并提出具体措施以帮助其采取预防行动以避免强迫劳动的风险;
● 促進对相关国际标准的更好理解;
● 通过促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行动,鼓励更广泛的合作以打击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
● 为深度阅读提供参考和指导。
如何使用本手册
本手册为方便企业的实际使用而设计,用独立工具和小册子的形式,给企业提供实用的指导以帮助其处理强迫劳动问题。手册内容有背景资料,关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最新统计,对重点问题
的总结和進壹步阅读的参考。手册的编排兼纳不同行业部门,并采用了来自不同地区、国家、雇主组织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的信息。整本册子用有具体行动的例子来说明已采取过的措施。本手册具体有以下几个部分:
● 雇主常见问题: 给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人员和其他部门的快速查阅指南,以回答雇主常提的问题。该指南针对壹些复杂的问题以简单易用的方式解答,如狱工劳动,强迫超时工作和债务束缚。
● 反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 壹套基于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和法律的原则,用以指导企业反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
● 守法评估清单和指南: 清单专为社会稽查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设计,用于進行企业层面的评估,包括壹套如何進行评估的政策指导的问题和解答及技术性建议。
● 采取行动的指导: 给企业和雇主组织提供在企业、国家和产业层面上以及在国际供应链中解决强迫劳动的关键措施。
● 采取行动的提示: 壹套实用的查阅指南,用于挑选壹些企业可以用来应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具体措施和收益。
● 良好做法的案例分析: 选择公司和产业运作实例,表明在工作场所及供应链中处理强迫劳动的不同方式。这些案例都是从公众可获取的信息资源中挑选整理的。
定义和概念
强迫劳动
国际劳工组织29号公约(1930年)中可见国际认可的强迫劳动的定义,按照该公约,强迫劳动是“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壹切劳动或服务”。
该定义的关键要件:
壹切劳动或服务: 包括所有种类的工作、服务和雇佣,无论其所属的产业、行业或职业,包括合法正规的雇佣及非法非正规的雇佣。
任何人: 包括所有国籍的成人和儿童,与被强迫劳动者是否拥有事发国国籍无关。
任何惩罚的威胁: 既包括刑事惩罚行为,也包括其它形式的胁迫如:威胁,暴力,扣留身份文件,拘禁和克扣工资。剥夺权利和特权也是壹种处罚形式。
意愿: 指受雇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在合理通知后,随时可自愿接受或终止雇佣关系。
从本质上,这样情形中的人属于强迫劳动: 他们非自愿选择而提供劳动或服务,若要离开就要受到处罚或被威胁将受到处罚。处罚不仅限于体罚或限制自由,也有其它形式,如权利或特权的丧失。
图1提供了壹些例子说明该定义的不同方面:
图1:实践中鉴别强迫劳动
非自愿的劳动
(進入强迫劳动的路径)
以惩罚相威胁
(扣留强迫劳动的方式)
● 出生/后代沦落为“奴隶”或被
束缚
● 诱拐劫持或绑架
● 买卖人口
● 在工作场所限制人身自由-监狱
关押或私自囚禁
● 心理强迫,如命令劳动,威胁如
不服从则会受到惩罚
● 诱发性债务捆绑(伪造账目,擡
高价格,压低产品或服务价值,
高利贷等等)
● 对工作类型和条件采取欺诈或虚
假承诺
● 克扣工资
● 扣押身份文件或其它有价值的私
人财物
● 对劳工或其亲属或与其关系密
切者采取暴力
● 性暴力
● 以迷信报复为恐吓
● 监禁或其它人身拘留
● 经济制裁
● 向当局(警察,移民部门等)
告发并遣送
● 禁止今后受雇
● 排斥于社区和社会生活之外
● 剥夺权利或特权
● 剥夺食物,住所或其它必需品
● 转至更糟糕的工作条件
● 失去社会地位
贩运人口
贩运人口可导致强迫劳动。贩运人口涉及人员的流动,通常是跨越国界,以达到剥削的目的。近年来,人口贩运出现了新的形式和规模,通常和信息技术,运输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发展有关。它既影响着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也影响着实现了市场经济的工业化国家。
在2000年的《巴勒莫议定书》中有对人口贩运的基本定义。《巴勒莫议定书》把偷渡和具有剥削、欺诈及胁迫性质的人口贩运進行了区分1。
贩运人口,系指为剥削目的而通过暴力威胁或使用暴力手段,或通过其他形式的胁迫,如通过诱拐、劫持、欺诈、欺骗、滥用权力或滥用他人之脆弱境况/弱势地位,或通过收受酬金或利益取得对另壹人有控制权的某人的同意等手段,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剥削应至少包括利用他人卖淫進行剥削或其他形式的性剥削,强迫劳动或服务,奴役或类似奴役的做法,劳役或切除器官。
该定义比较复杂,但它着重于以下关键点:
活动:包括贩运环节的每个阶段,即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受人员。
方式:包括威胁或使用暴力、欺骗、诱拐劫持、胁迫、欺诈、威胁,恐吓和滥用权力或他人之脆弱境况/弱势地位。
目的:即剥削,包括强迫劳动、奴役和劳役。
《巴勒莫议定书》把贩运儿童(18岁以下)和成人区分开。由第三方以剥削为目的招募和运送儿童,即便不涉及定义中提到的非法方式,也被认为是“贩运人口”。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重要的是要明确并非所有的强迫劳动都是人口贩运所致,同样地,并非所有与贩运相关的活动都导致强迫劳动。
企业社会责任
国际劳工组织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考虑到其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在其内部秩序和程序及和其它主体交流时肯定己方的原则和价值观的壹种举动。企业社会责任使企业自愿主动干预不遵纪守法的活动的行为。
国际劳工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关键点:
自愿性:企业自愿承担起其法律义务之外的社会责任;完整性: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与慈善事业不同;
系统性: 社会责任行为是系统性的,并非偶尔为之。
国际劳工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体现在《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原则的三方宣言》中2。该宣言是唯壹针对企业的国际文书,并得到政府和雇主组织及工会的认可。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中基本原则及权利宣言》也是壹项重要的起促進作用的国际文书。它责成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不论其是否批准了相关公约3,都要尊重并促進包括消除强迫劳动在内的四项核心劳动原则。该宣言中认定的原则和权利,也被《联合国全球契约》囊括为与劳动相关的原则。从1999年契约发表后,国际劳工组织始终积极配合全球契约办公室和其联合国成员机构。
关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定义的更多信息见本手册的第二册“雇主常见问题” 。 下图中也有,其中包括相关国际文书的摘录。
强迫劳动和全球经济
事实和数据
国际劳工组织数据显示,全球至少有1230万人是强迫劳动的受害者。其中980万人被私人剥削,包括由人口贩运导致的240万人。妇女儿童特别容易遭受侵害,但男性也会受到影响,特别是在如建筑业和矿业等领域。
强迫劳动既存在于工业化国家也存在于发展中国家。这是壹个或多或少影响所有国家的全球性问题。下面的表1显示了强迫劳动的地区分布,也表明了这的确是全球性的现象。
表1
强迫劳动和被贩运的强迫劳工的地区分布
强迫劳动总数 人口贩运总数
亚洲及太平洋 9 490 000 1 360 000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 1 320 000 250 000
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 660 000 130 000
工业化国家 360 000 270 000
中东和北非 260 000 230 000
转型国家 210 000 200 000
全球 12 300 000 2 450 000*
*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相加不等于总数
在被贩运的240万男人、妇女和儿童中,至少三分之壹是以经济剥削目的而被贩运的,而非性剥削。从被贩运强迫劳工身上剥削的估计利润高达320亿美元,其中壹半产生于工业国,将近三分之壹产生于亚洲。这意味着从每个强迫劳工身上平均每年所获的利润在13000美元左右,或每月1100美元4。
强迫劳动最常见的壹些形式:
债务导致的强迫劳动: 盛行于南亚地区,壹般被称为“债役劳动”,但也被广泛称为“债务束缚”。通常为劳工从雇主或劳务中介处借款或预支工资,从而劳工或其家人以其劳动偿还借款。可是借款或工作的条件,可能是让劳工多年无法偿还借贷的圈套5。
监狱强迫劳动: 国际法壹般不将监狱工人的劳动认为是强迫劳动。可是,如果服刑人员的劳动是非自愿的,未经法庭判令的,且不是由公共权力机构监督的,则被视为强迫劳动。类似的,如果服刑人员的非自愿工作是由私营企业受益,也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由人口贩运所致的强迫劳动: 人口贩运已成为壹项全球生意,它场】涉有组织犯罪和欺骗性招募,敲诈勒索以榨取移民工人的劳动所得。
胁迫雇佣: 指雇佣中很多形式的欺骗和威胁,在特定环境中可升级为强迫劳动。克扣或不支付工资,扣押身份文件,债务捆绑都是这种胁迫的壹些例子。
与利用劳动合同体系相联的强迫劳动: 这种情况目前几乎在世界各处都存在。例如,移民工人发现因为高额费用的收取,他们被“捆绑”于劳动合同,壹旦到达目的国后,更换雇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存在风险的经济领域
关于强迫劳动存在的经济领域的可靠统计数据很难建立,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全球范围内,只有20%的强迫劳动属于国家或军队强迫。即大多数强迫劳动存在于私营企业,且其中11%是强迫商业色情剥削,64%是经济剥削。剩余的5%强迫劳动情况无法清楚鉴定6。
以下是壹些经济行业的不完全的名单,在很多国家的这些经济领域内,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都已被认为是重要问题:
● 农业和园艺
● 建筑
● 制衣和纺织业的血汗工厂
● 旅店和餐饮
● 矿业和伐木
● 食物加工和包装
● 运输
● 家政和其它护理清洁工作
● 情色行业
人口贩运所致的强迫劳动主要影响着在主流经济边缘工作的,无正式工作或居留权的人们。但日益明显的是,胁迫招募和雇佣也同样影响到了其它主流经济领域中的移民工人,例如保健护理,食品加工,信息技术和签约保洁,既有私营产业也有公共行业。
弱势工人
强迫劳动是影响到每壹地区,国家和经济领域,及正规和非正规雇佣关系中工人的全球性现象。但是,某些类型的工人比其它工人更易受到胁迫,或是因其种族背景,或是相对贫穷,或是因其非法居留状态而处于危险之中。雇主在直接雇用他们或当他们在供应链的分包合同公司工作时,要予以特别注意:
● 那些属于长期遭受歧视群体的工人,如拉丁美洲的土著和部落人群,南亚的下层种姓阶级,特别是这些群体中的妇女;● 移民工人,特别是无居留许可的,其弱点会被利用从而遭受胁迫被人剥削;
● 非正规企业的工人,包括在家工作的工人和那些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处于正规经济边缘的工人;
● 青年和无技能或不识字的工人,他们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认识会比那些比年长的、有技能和受过更好教育的人少。
更多资料
国际条约,建议和宣言
综合
● 1988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
● 2006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准则的三方宣言》
● 2008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争取公平全球化的社会正义宣言》
强迫劳动
● 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29 号)
● 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105号)
强迫劳动和贩运儿童
● 1999年《最恶劣形式童工公约》(182号)
移民工人
● 1949年《移民就业公约(修改案)》(97号)● 1975年《移民工人(补充规定)公约(附则)》(143号)招募及雇佣关系
● 1997年《私营职介机构公约》(181号)
● 1997年《私营职介机构建议书》(188号)
● 2006年《雇佣关系建议书》(198号)
人权
●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
● 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1966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1990年《保护所有移民工人和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废除奴隶制
● 1957年《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
犯罪
● 2000年《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贩运
● 2000年《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议定书》(也称《巴勒莫议定书》)
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和调查
● 国际劳工组织:反强迫劳动国际联盟,日内瓦,2005●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 消 除 强 迫 劳 动 : 关 于 强 迫 劳 动 公 约 的 普查,1930(29号),和废止强迫劳动公约,1957(105号),日内瓦,2007
● 国际劳工组织:反人口贩运行动,日内瓦,2008● 国际劳工组织:贩运强迫劳工:如何监测征聘移民工人,日内瓦,2006
● 国际劳工组织:信息指南:防止对妇女移民工的歧视、剥削和虐待,日内瓦,2003
● 国际劳工组织: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劳动监察员手册,日内瓦,2008
国际雇主组织政策声明
● 国际雇主组织:非正规经济:雇主的方法,日内瓦,2006● 国际雇主组织:企业在社会中的作用,日内瓦,2006● 国际雇主组织:企业的社会责任:国际雇主组织的方法,日内瓦,2003
● 国际雇主组织:行为准则:国际雇主组织立场文件,日内瓦,1999
其它相关资料
● 反奴隶制国际(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发展受制:21世纪的歧视和奴隶制》,伦敦,2008
● 反奴隶制国际(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债役》,伦敦,1998
● 美国国务院,人口贩运报告,2008
国际法律文书
A-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29号 公约 (1930)- 摘录第壹条
1. 凡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承担在可能范围内最短期间制止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壹切使用形式。
第二条
1. 就本公约而言,“强迫或强制劳动”壹词指以惩罚相威胁,强使任何人从事其本人不曾表示自愿从事的所有工作和劳务。
2. 但就本公约而言,“强迫或强制劳动”壹词不包括:
(a) 任何工作或劳务系根据义务兵役法强征以代替纯军事性工作者;
(b) 作为壹个完全自治国家的正常公民义务壹部分的任何工作或劳务;
(c) 任何人因法院判定有罪而被迫从事的任何工作或劳务,但上述工作或劳务必须由政府当局监督和管理,该人员并不得由私人、公司或社团雇用或处置;
(d) 任何工作或劳务,因紧急情况而强征者。所谓紧急情况系指战争或灾害或灾害威胁,例如火灾、水灾、饥荒、地震、猛烈流行病或动物瘟疫、动物、昆虫或植物害虫的侵害以及壹般来说可能危害全部或部分居民的生存或福利的任何情况;(e) 由社区成员为该社区直接利益而从事的,故可视为社区成员应履行的正常公民义务的轻微社区劳务,但这些劳务是否需要,社区成员或其直接选出的代表应有被征询协商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法征用强迫或强制劳动,应依刑法治罪。批准本公约的成员负有义务确保法律所规定的惩罚确实充分,壹定严格执行B- 废除强迫劳动 105号公约(1957)- 摘录
第壹条
凡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承担制止不利用任何方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
(a) 作为政治压迫或政治教育的工具或作为对持有或发表政见或意识形态上与现存政治,社会或经济制度相反的意见的惩罚;(b) 作为经济发展目的动员和使用劳工的方法
(c) 作为劳动纪律的工具
(d) 作为对参加罢工的惩罚
(e) 作为实行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的工具第二条
凡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承担采取有效措施去保证立即彻底废止本公约第壹条所述的强迫和强制劳动。
C- 国际劳工组织私营就业机构
181号公约(1997)- 摘录
第壹条
1. 就本公约而言,私营职业介绍所是指提供以下壹项或多项劳动力市场服务的独立于公共当局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a) 匹配就业供求的服务,而私营职业介绍所不成为因此服务而可能产生的就业关系中的壹方。
(b) 雇用工人并准备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服务,第三方可能是自然人或法人(以下称用人企业),由他们给工人分配任务并监督这些任务的执行。
(c) 其它与求职相关的服务,是由主管机构咨询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后确定的,如提供信息,并非旨在匹配特定的就业供求。
2. 就本公约而言,工人壹词包括求职者。
第二条
1. 本公约适用于所有私营职业介绍所
2. 本公约适用于所有类别的工人和所有经济活动部门。公约不适用于海员的招聘和安置。
第三条
1. 私营职业介绍所的法律地位,需根据国家法律和惯例,咨询最具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后确定。
2. 成员国须根据发放执照或证书制度,确定管理私营职业介绍所操作的条件,除非有适当的国家法律和惯例以其他方式规定或确定了这些条件。
第四条
须采取措施,以保证由提供第壹条中的服务的私营职业介绍所招聘的工人,不被剥夺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第五条
为促進就业和進入特定职业的机会和待遇平等,成员国须保证私营介绍所不得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社会出身,或国家法律和惯例包括的任何其它形式的歧视,如年龄或残疾,对工人施加歧视。
第七条
1. 私营职业介绍所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向工人收取酬金或费用。
2. 为了有关工人的利益,咨询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后,主管机构可批准将某些类别的工人和私营职业介绍所提供的特别类别的服务,作为以上第壹条规定的例外情况。
第八条
1. 咨询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后,成员国须在其管辖范围内,及凡适宜时,同其它成员国合作,采取所有必要和适宜的措施,为私营职业介绍所在其领土上招聘或安置的移民工人提供适当保护并防止虐待现象。这些措施须包括制定惩罚的法律或条例,其中有取缔从事欺骗性活动和虐待行为的私营职业介绍所的条例。
2. 当工人是在壹个国家招聘,而在另壹个国家工作时,相关成员国须考虑缔结双边协议,以防止招聘,安置和就业中的虐待和欺骗行为。
第九条
成员国应采取措施确保私人职业介绍所不使用或提供童工。
第十条
主管机构应确保有适当的机制和程序,适当时要有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参与,以调查对私营职业介绍所活动中的虐待,欺诈行为的指控
第十壹条
成员国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惯例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第壹条第壹段(b)中定义的私营职业介绍所雇用的工人在以下方面得到适当保护。
(a) 结社自由
(b) 集体谈判
(c) 最低工资
(d) 工时和其它工作条件
(e) 法定社会保障津贴
(f) 接受培训
(g) 职业安全和健康
(h) 发生职业事故或疾病时的赔偿
(i) 出现破产时对工人的赔偿和债权保护
(j) 生育保护和利益,父母保护和利益。
D- 防止,消除和惩罚人口贩运,特别是妇女儿童贩运议定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补充条例)-摘录
第二条 目的声明
本公约目的为:
(a) 防止和打击人口贩运,对妇女儿童予以特别注意。
(b) 在完全尊重他们人权的同时,保护和帮助此类贩运的受害者。
并
(c) 促進国家间的合作以达到这些目标。
第三条 术语的使用
就本公约而言:
(a) “人口贩运”系指为剥削目的而通过暴力威胁或使用暴力手段,或通过其他形式的胁迫,通过诱拐、欺诈、欺骗、滥用权力或滥用脆弱境况,或通过授受酬金或利益取得对另壹人有控制权的某人的同意等手段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剥削应至少包括利用他人卖淫進行剥削或其他形式的性剥削强迫劳动或服务奴役或类似奴役的做法劳役或切除器官。
(b) 在本条a分段中陈述的遭受旨在剥削的人口贩运的受害者的概念与在b分段中使用的任何方式无关。
(c) 以剥削为目的,招聘,运送,转移,窝藏,或接受儿童,即使未使用本条a段中陈述的方式,也被认为是“人口贩运”。
(d) “儿童”应指所有18岁以下的人。
第六条: 帮助和保护人口贩运的受害者
1. 在适宜的情况和在国家法律延伸范围,各缔约国都应保护人口贩运受害者的隐私和身份,包括,特别是,在与该类贩运相关的司法程序中保密。
2. 各缔约国都应保证其国家法律或管理体系中包括了在适宜情况中对人口贩运受害者的措施,
(a) 相关法庭和行政程序的信息。
(b) 提供援助,以加强他们的见解,和表达关切,并考虑以不损害受害人权利的方式,在适当阶段对罪犯提起的刑事诉讼。
3. 各缔约国应考虑执行措施,帮助人口贩运受害者生理,心理和社会的恢复,包括在适宜情况下,与非政府组织,其它相关组织和其它民间社会部分合作,并特别提供:
适当的居所。
(b) 使用人口贩运受害者能懂的语言,提供咨询和信息,特别是与他们合法权利相关的。
(c) 医疗,心理和物质援助,和
(d) 就职,教育及培训机会。
4. 各缔约国在提供本条中提到的援助时,应考虑到人口贩运受害者年龄,性别和特殊需要,特别是儿童的特殊需要,包括适当的居所,教育和照顾。
5. 各缔约国应尽力给在其领土上的人口贩运受害者提供人身安全。
6. 各缔约国应确保其国家法律体系中包含了让人口贩运受害者可为其遭受的损害要求赔偿的措施。
第九条 防止人口贩运
1. 各缔约国应建立全面的政策,计划和其它措施:
(a) 反对和打击人口贩运,并
(b) 保护人口贩运的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以免再次成为受害者。
2. 各缔约国应尽力采取措施,如调查,宣传和新闻媒体运动及社会和经济行动,以防止和打击人口贩运。
3. 依照本条的政策,计划和其它措施的建立,在适当情况下,应包含与非政府组织,其它相关组织和其它民间社会部分的合作。
4. 各缔约国应采取或巩固措施,包括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以减轻使人们,特别是妇女儿童易遭受贩运的因素,如:贫困,不发达和缺乏平等机会。
5. 各缔约国应采用或加强立法或其它措施,如教育社会或文化措施,包括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以抑制那种助长壹切形式剥削人们,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并导致贩运活动的需求。
雇主常见弊端
前言
本册以雇主和企业常见问题的方式,介绍关于强迫劳动和贩运人口的信息。它包含了非常丰富的主题,诸如强迫劳动的形式;国际上关于强迫劳动和贩运人口的最新统计数据;雇主组织和企业在处理上述问题时扮演的角色;相关的国际标准,如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联合国关于人口贩运问题的巴勒莫议定书;监狱工人;以及在雇佣中使用债务束缚和其他形式的胁迫。本手册的最后收录了资源列表和网站地址方便读者查询更多的信息。或者可以查阅第壹册:《简介和概述》 ,关于强迫劳动和贩运人口的壹般信息,和第五册:《采取行动的指导》 ,关于雇主和企业可采取的行动的详细信息。请注意本册中的有些信息也会在其它手册中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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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1
如何解决强迫劳动的问题?
根除强迫劳动需要多方面的行动。首先,要对在不同的环境下强迫劳动是怎样進行的有更清楚的认识,还要了解有谁且是如何受到了影响。其次,国家要采用和实施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取缔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保护受害人,对违法者加以其应得的惩罚。同时,壹系列适应国情和强迫劳动问题类型的实际行动也是必要的,包括提高公众对于强迫劳动的风险意识;为潜在非正规移民工人提供可选的当地就业机会和技能培训;教育工人了解自身的权利,严格执行法律,监督和规范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承包商和雇主的行为;帮助被救出的强迫劳动受害者康复和重新融合。长期来看,预防强迫劳动要依靠目标明确的消除贫困的行动,如增收措施、小额保险项目、保证所有工人有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在打击强迫劳动和贩运人口方面雇主和企业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雇主和企业在打击强迫劳动和贩运人口方面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事实上壹些企业领导在这些问题上已经实施了重大举措。但是,企业的角色不能和其他重要参与者分开,即政府和社会伙伴。基于这样的认识并出于帮助指导企业行为的目的,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企业领导打击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十项原则》。这些原则概述了公司和雇主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的壹些步骤:
● 确立清晰透明的公司政策,制定预防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措施。明确指出该政策适用于涉及公司产品生产和供应链中的所有企业;
● 培训审计人员,人力资源部人员和合规管理专员,使其能鉴别强迫劳动行为并寻求合适的补救措施;
● 定期为利益相关者和潜在投资商提供信息,以具有明确的长期商业道德承诺(包括防止强迫劳动)的产品和服务吸引他们;● 促進各产业部门(如农业、建筑业和纺织业)内部的协议和行为准则,鉴别存在强迫劳动风险的领域并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 公平对待移民工人。仔细监督提供合同工的职介机构,尤其是涉及跨国行为的,并且将有恶劣行为和强迫劳动的机构列入黑名单;
● 确保所有工人都有书面合同,合同应使用他们易于理解的语言,就工资支付、超时工作、扣押身份文件及其它与防止强迫劳动有关的问题明确他们的权利;
● 鼓励企业间的国内和国际活动,鉴别存在潜在问题的领域并交流良好行为;
● 通过职业培训和其他适当措施,为帮助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受害人的方案和项目作出贡献;
● 在政府、工人、执法机构、劳动监察部门之间搭建桥梁,促進打击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行动间的合作;
● 与媒体合作,寻求创造性的方法来奖励良好行为。
怎样确认公司运作中是否存在强迫劳动?
壹些值得注意的迹象包括:
● 负债工人。已负债或可能负债的工人可能会被胁迫为某个雇主工作以偿还债务;
● 监狱劳动。使用服刑人员本身并非强迫劳动。但是,服刑人员须是自愿受聘于公司工作,同时其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和卫生等条件应和自由劳工相当;
● 企业所在国的国家权力机构出于发展目的而强迫人民参与建筑业、农业和其他公共行业的工作;
● 剥削行为,如强迫超时工作或要求雇佣保证(以经济或个人身份文件的形式);
● 移民工人特别容易成为强迫劳动的受害者;● 没有签订合同的工人,他们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包括终止雇佣的权利;
● 最后,鉴别潜在强迫劳动的实用清单可为雇主和企业提供有用的工具。
公司和雇主怎样避免贩以强迫劳动为目的的贩运人口的风险?
现代社会劳动力市场灵活快速的运作,对于依靠第三方招募工人的雇主是不利因素。如果企业中有移民工人,特别是委托第三方聘入的,那公司应该了解他们是谁,来自哪里,同时确保他们是通过完全公开的招聘進入公司的,不存在欺骗和胁迫。此外,制定相关政策作为公司招聘移民工人的指导,及只委托信誉良好的招聘和就业机构也很重要。
强迫劳动的形式
什么是强迫劳动?
强迫或强制劳动是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壹切劳动或服务。若国家、私营企业或个人出于意愿和权力而强加给工人残酷的剥夺,如人身暴力或性虐待,则此时的劳动是被强迫的。强迫劳动包括如下行为:限制个人行动;扣押工资或个人文件以强迫工人继续工作;或者是让工人陷入欺骗性的债务中无法逃脱。强迫劳动是壹种刑事犯罪,是违反基本人权的。
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公约中,强迫或强制劳动定义的关键要素包括:
1. 以惩罚相威胁。 这种惩罚可能是刑罚制裁或是剥夺权利或特权。报复威胁可能以不同的形式体现,从最明显的,包括使用暴力、人身强迫甚至是死亡威胁,到比较微妙的,心理上的,如以向政府当局举报非法移民工人相威胁。
2. 非自愿的工作或服务。 任何工作关系都应该建立在合同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上,这项原则也意味着双方在符合国家法律或者集体协议情况下,做出合理通告后,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如果工人因害怕遭受惩罚,而不能更改自己的意愿,这种情况可能被视为强迫劳动。这种非自愿可能来自外部的、间接的压力,如克扣工人的部分工资或扣留工人的身份文件。
3. 所有工作或服务。 这包含了所有类型的工作、服务和职业,涵盖所有行业、部门和职务,既包括合法正规的雇佣也包括非法非正规的雇佣。
4. 任何人。 既包括成人也包括儿童,无论其所属国籍,且与受害人是否有强迫劳动被发生国的国籍无关。
在第29号公约中,“以任何惩罚相威胁”
由哪些内容构成?
第29号公约(1930年)定义强迫劳动为:“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壹切劳动或服务”在该定义中,“以任何惩罚相威胁”不仅指刑罚制裁,也指权利或特权的丧失。就实际情况而言,可能存在很多人身和/或心理的形式,如:
● 对工人,其家属或关系密切者的人身暴力;● 性暴力;
● 拘禁或其他人身限制;
● 经济惩罚;
● 向当局(警察局、移民局等)举报并驱逐,如非法受雇的移民工人的情况;
● 排除未来就业的可能;
● 排除在社区和社会生活外;
● 剥夺权利或特权;
● 剥夺食宿,或其他生活必需品;
● 更换到更差的工作条件;
● 失去社会地位。
有多少人被困在强迫劳动中?
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全球范围内至少有1230万强迫劳动受害者。其中,980万受害人被私营雇主和企业剥削,这其中超过240万是被贩运的人口。剩余的250万被国家或是反政府武装团体强迫参加劳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到了全部被强迫劳动者的40-50%。几乎所有的强迫商业性性剥削的受害者都是女性,她们也占到了经济剥削受害者的56%。
亚太地区是强迫劳动者分布最多的地区(占总数的77%),其次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11%)。工业化国家大概有3%的强迫劳动受害人,其中四分之三是被贩运的2。
2 这些数据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全球反强迫劳动联盟:国际劳工组织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的后续全球报告》2005年,日内瓦。关于得出这些数字的方式的讨论,见Patrick Belseret.al,的《国际劳工组织对全球强迫劳工的最低估算》2005年,日内瓦。
3 关于强迫劳动的不同形式的更多信息,参见第壹分册《简介和概述》 。
强迫劳动和贩运的强迫劳工的地区分布
强迫劳动总数 人口贩运总数
亚洲及太平洋 9 490 000 1 360 000
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 1 320 000 250 000
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 660 000 130 000
工业化国家 360 000 270 000
中东和北非 260 000 230 000
转型国家 210 000 200 000
全球 12 300 000 2 450 000*
*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相加不等于总数
强迫劳动有哪些不同的形式3?
强迫劳动有很多的形式—其中部分是国家强迫的,但是绝大部分存在于私营经济中。强迫劳动可能是贩运人口和非法移民所致,这个问题日见严重并影响到世界上各个地区。强迫的方式包括债务束缚,奴隶制,滥用习俗和欺骗性的招聘体系。壹些最为常见的强迫劳动形式包括:
债务导致的强迫劳动: 在南亚存在最为普遍,通常被称为“债务劳动”,也被称为“债务束缚”。在不同经济部门,包括农业、造砖业、矿业和其他行业中都存在,常常是和长期的歧视联系在壹起的。受害人通常是社会中最为贫困的人员,在某些地区,土著或部落人民最容易受影响。个人抵押自己或者家人的劳务给放贷人来偿还贷款或预支的工资便产生了“债务束缚”。
监狱强迫劳动: 国际法壹般不认为监狱劳动就是强迫劳动。但是,未经法庭宣判的服刑人员的非自愿的且没有公共机构监督的劳动被认为是强迫劳动。相似地,服刑人员为私营企业提供的非自愿劳动也是强迫劳动。
人口贩运导致的强迫劳动: 人口贩运,或贩卖人口,常常和强迫劳动联系在壹起。有组织的犯罪网络或个人助长着人口贩运,同时贩运也涉及了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欺骗性招聘,诈骗和敲诈。
与劳动合同体系中的剥削相关的强迫劳动: 现在,世界上几乎任何壹个地方都存在这种现象。比如,移民工人发现因为高额费用的收取,他们被“捆绑”于劳动合同,壹旦到达目的国,更换雇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哪些工人最有被强迫劳动的“风险”?
强迫劳动是壹种全球性现象,影响到各个地区、国家和经济部门,及正规和非正规雇佣关系中的工人。但是,某些类型的工人更加容易成为胁迫的受害者。有些是因其种族背景,相对贫穷或非法居留状态而尤其处于危险:
● 那些属于长期遭受歧视群体的工人,如拉丁美洲的土著和部落人群,南亚的下层种姓阶级,特别是这些群体中的妇女;● 移民工人,尤其是没有合法身份的,很容易被胁迫受剥削;● 非正规企业就业人员,包括为家庭作坊工人,在边远农村地区,处于正规经济边缘的工人;
● 青年和无技能或不识字的工人,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认识会比年长、有技能和受过更好教育的者要少。
另外,男性和女性都有可能被强迫在不同部门劳动,也包括强迫商业性性剥削(影响的基本都是女性)。
强迫劳动的原因有哪些?
强迫劳动绝大部分根源于贫困、不公平和歧视,以弱势和无保护的工人为代价,追求经济利益。立法不足和执法不严使得违法者很少受到指控和处罚。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壹小部分不良雇主、中介和贩运人口者而言,强迫劳动潜在的收获大于可视的风险。国际劳工组织估计从被贩运强迫劳动者身上榨取的年收益是316亿美元,其中壹半是在工业化国家获得的。强迫劳动同时也受政治因素的激发。
强迫劳动与专制国家的关联难道不是更甚于其与私营部门的关联吗?
直接由国家导致的强迫劳动始终值得关注。但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大多数的强迫劳动受害人是被私营机构剥削的。强迫或强制劳动是壹个国际现象,在所有的地区存在,不管是发达还是发展中国家,正规还是非正规经济,跨国企业的全球供应链还是中小型企业。并且,强迫或强制劳动广泛分布于不同产业,如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在世界范围内,传统的奴隶制和国家支持的强迫劳动在日益减少,但私营经济部门下其他形式的强迫劳动却正处于上升趋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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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4
关于消除强迫劳动有什么国际文书?
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两个关于强迫劳动的公约(对批准了的成员国有法律约束力)。第壹个是《强迫劳动公约》,即1930年第29号公约,要求消除所有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1957年又补充了《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后者是在因政治目的而越来越多地使用强迫劳动的时期通过的,要求制止以下用途的强迫劳动:
● 政治胁迫或教育,或对发表政治言论的制裁● 为经济发展组织动员劳动力
● 劳动纪律
● 对参与罢工的制裁
● 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
这两个强迫劳动公约属于国际劳工组织得到最广泛批准的公约,也被认为是“基础性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这意味着免于强迫劳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消除童工,以及消除工作中的歧视,是实现体面劳动必不可少的四个基本点。另外,1998年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要求所有成员国,包括尚未正式批准公约的成员国,也要尊重并倡导消除强迫劳动。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中对强迫劳动的定
义有没有例外?
第29号公约将强迫劳动广泛定义为“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壹切劳动或服务”。但是,公约同样明确以下形式的强迫劳动不属于该定义的范围:
● 义务兵役法要求的纯军事性质的工作和服务;● 完全自治国的公民正常民事义务工作和服务的组成部分,如陪审义务及救助危难人员义务;
● 经法庭宣判后的人提供的工作和服务,但必须在公共权威的监督和控制下進行,且该人并未受聘或受控于私营个人、企业,或协会;
● 紧急情况下的工作和服务,如战争或灾难,后者诸如洪灾、地震、饥荒或任何危及全体或部分人民生命和安康的情况;● 由社区成员为本社区直接利益提供的壹些轻微的社区服务,如日常维护工作、卫生工作,或是维护村庄内的道路以及水利设施。
国际法是怎样处理人口贩运问题的?
新出台的打击人口贩运的国际和地区性文书反映了对人口贩运问题日益增长的重视,如《联合国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公约》(2000年),又称《巴勒莫议定书》,以及《欧洲理事会打击人口贩运行动议定书》(2005年)。这些新的国际文书传达了壹种日益增长的共识,即贩运人口可包括,可导致或可被用于强迫劳动,奴隶制和奴役。这些国际文书的通过和批准在很多国家促進了立法和实践的迅速变化,并促成了在该领域中新政策的采用。
监狱劳动
监狱劳动是否作为强迫劳动的壹种形式被禁止?
国际劳工组织的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和第105号)没有禁止使用监狱劳动,但对其使用做出了明确限制。监狱劳动只能针对经法庭宣判的服刑人员,而候审拘留人员,及由行政决定被监禁的人员不能被强迫劳动。服刑人员的工作必须得到公共监狱管理局监督,并且服刑人员不得被强迫为监狱内外的私营企业工作。
然而, 即使在上述情况下, 第105号公约还是禁止出于以下目的使用监狱劳动:
● 政治胁迫或教育,或作为对发表政治言论的制裁● 为经济发展组织动员劳动力
● 劳动纪律
● 对参与罢工的制裁
● 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
当监狱劳动与监狱内外的私营商业活动相连时,工作不能是强制的。服刑人员必须是自愿接受雇佣,并且如果公司使用监狱劳动,应保证服刑人员的工作条款和条件与相关行业中自由工人的相当。
在什么条件下监狱劳动是被允许的?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 经法庭宣判的人员提供的,且由政府监督和控制完成的工作或服务,不被认为是强迫劳动。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以确保此类监狱劳动不被认为是强迫的:
● 此人已被认定违法,且判决是由独立的法庭按照司法程序宣布的。被拘留尚未被定罪的人,例如正在等待审判或未经审判拘留的人,没有劳动的义务;但是,如果他们要求,这并不妨碍为其提供工作并在自愿的基础上完成。
● 工作由公共权威监督和控制。在国家监狱中,公共权威通常由监狱管理机构代表。
● 服刑人员不能受雇或受控于私营个人、企业或协会。
在私营部门,强制监狱劳工受控于私营个人或公司是违反国际准则的。但是私营企业或个人可以雇佣自愿为他们工作的服刑人员。雇佣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外为其工作的公司应保证服刑人员的工作条款和条件与相关行业中自由雇佣关系下的工人相当。公司还应确认这些工人已同意为私营雇主工作。
壹些关于监狱劳动会如何与私营部门关联的例子,包括:
● 作为教育或培训计划的壹部分,服刑人员与私人实体合作;● 服刑人员在狱中的车间工作,其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出售给私营实体;
● 作为保释计划的壹部分,服刑人员在监狱外为私营实体工作;● 服刑人员壹般是在监狱里劳动, 为由私营实体管理的劳改机构的运作而服务;
● 有些服刑人员白天在监狱外为私营公司工作,晚上回到监狱。
确保监狱里的工作是在类似于“自由劳动关系”
条件下進行的是什么意思?
如果企业使用监狱劳动, 建议应保证服刑人员的工作条款和条件与相关经济行业中自由雇佣的工人的相当。特别是,服刑人员应享有同自由工人壹样的工作安全与卫生标准, 并具有相当的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福利;允许有食宿费用的扣减。还建议公司确保服刑人员是自愿工作,而未遭受压力或惩罚的威胁,例如在监狱里失去权利或特权。以确保起见的壹种方法就是让监狱工人提供同意工作的书面文件。
胁迫
如果壹个雇员口头或书面表示同意工作, 那怎么会有强迫劳动的问题?
雇员正式的同意并不能保证都是出自其自由的意愿。例如当在惩罚的威胁(例如暴力威胁)下同意工作,雇员是不可能“自愿提供”的。在这种情况下, 外来的约束或间接的胁迫都干涉了工人自愿工作的自由。这种约束可能来自权威机构的行为,例如法律条款,或者可能来自于雇主的手段,例如移民工人被欺骗性的虚假承诺诱惑并以及被扣留身份文件或者被强迫继续受控于雇主。按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定义,这些行为都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在雇佣期间扣留个人文件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吗?
不壹定。但如果工人无法自由得到这些文件,而且他们感到壹旦终止雇佣,就有丧失这些文件的风险,那麽扣留身份文件或者其他个人贵重物品就可以被认为有强迫劳动的迹象。在许多情况下,没
有这些文件,雇员就无法找到另壹份工作,甚至无法作为公民享受某些服务。
为满足生产最后期限而强制超时工作是否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如果是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或集体协议中同意的,那超时工作的义务不被认为是强迫劳动。这意味着,根据国际标准, 强迫劳动只发生在强制加班超出每周或每月法律允许的范围时,无论以何种理由超时。当雇主要求雇员在明显违反了有关工时的法律的条件下工作, 并以惩罚相威胁,就可能出现强迫劳动。
但是, 在壹些情况下,由于害怕被解雇,雇员们超出国家法律规定范围進行超时工作, 而在其它情况下,工人们不得不進行多于法定最长时间的工作,因为这是唯壹能挣得最低工资的方法 (例如,工资是根据产量指标计算的)。在上述情况中, 即使工人理论上能拒绝工作, 但其弱势地位使他们别无选择,为了挣得最低工资或保住工作(或者两者兼有)而不得不超时加班。国际劳工组织实施公约和建议书专家委员会认为,这成为了壹种以惩罚相威胁强制工作的情况,因此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如果我提供全额工资和福利, 会出现强迫劳动的问题吗?
如果工人在惩罚的威胁下没有终止雇佣的自由就构成强迫劳动,无论妳是否提供工资或其它形式的补贴。
什么是债务束缚和债役劳动?
债务导致的强迫劳动,在南亚通常称为“债役劳动”,但也被广泛称为“债务束缚”。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调查, 债役劳动存在于农业、砖窑、大米磨坊以及南亚和拉丁美洲的其他经济活动中。也有可能出现在皮革业、渔业和地毯工厂中。受害者通常是社会中最贫穷的人, 大多是文盲并很容易被欺骗,且对自身的权利壹无所知; 如果他们试图脱离雇佣,壹般会被抓住并强制遣回。在壹些地区, 土著和部落居民受影响最严重。
债务束缚在《联合国废除奴隶制补充公约》中被法定为:“因债务人典质将其本人或受其控制之第三人之劳务充作债务之担保,所服劳务之合理固定价值并不作为清偿债务计算,或此种劳务之期间及性质未经分别限制及订明,所引起之地位或状况”。
当男性的壹家之主为从雇主处预支工资或必要时贷款,而抵押了自己及其家庭成员的劳动力时,债役会影响整个家庭。债务束缚(及其他形式的胁迫)通常建立在由承包商和分包商构成的复杂体系中,他们都从债务劳工身上分取壹份利益, 有些工人工作了多年都得不到任何实质收入。
人们是如何被胁迫从事强迫劳动的?
很多强迫劳动情况中的关键因素是:当人们没有自由同意工作时。对其胁迫诱使。有很多胁迫的形式是您应该意识到的:
● 出生/后裔成为“奴隶”或受债役;
● 诱拐或绑架;
● 贩卖人口;
● 在工作场所限制人身自由;
● 心理强制, 如:以惩罚相威胁命令工作;
● 债务陷阱(虚假的帐目,膨胀的价格,贬值的货物等);● 关于工作种类和条款的欺骗或虚假承诺;
● 扣押或者不发工资;
● 扣留身份文件或者其他个人贵重物品。
有时人们是自由接受工作合同, 但是当他们改变主意却无法离开。这样也构成了胁迫。
如果公司要求雇员工作到规定的期限,以收回培训相关的费用,这被认为是强迫劳动吗?
公司有时会投资大笔的资金来提高其雇员的技能和知识, 特别是当培训只有国外才有的时候。他们可能会与受培训的雇员签订协议,该雇员需为公司工作壹定的时间,以此收回公司的投资成本。这类的协议削减了受培训工人终止雇佣关系的自由,因此在壹些情况下就可能上升为强迫劳动。但是当决定该情况是否构成强迫劳动的时候有几个因素应该被列入考虑范围, 例如:
● 受培训工人接受培训后在公司工作的时限;● 收回培训成本所需时限, 并要考虑到培训时间和费用,该时限是否合理;
● 如果受培训工人偿付壹部分培训费用后,是否能辞职。
为了防盗和保障我雇员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 我聘请了保安人员,并将工作场所的门锁起来,这是否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正如扣押个人文件壹样, 锁门可以被认为是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壹种迹象。它限制了工人的行动自由并涉及了雇佣自愿性的问题。但是,这里的要点是:强迫劳动的特点是以惩罚相威胁,涉及到非自愿提供的工作或服务。如果没有以惩罚相威胁,而且工作是自愿進行的,这就不被认为是强迫劳动。
类似地, 出于安全原因在工厂出口设置保卫人员不被认为是强迫劳动。但是,不适当的使用保安人员可能成为强迫劳动的征兆,因此需要避免这点并且小心对待。
壹个为免遭贫穷或饥饿而被迫工作的人是否是强迫劳动的受害者?
不是。壹个人为维持生活不得不工作的事实并不会把工作或服务变成强迫劳动, 只要此人能够接受和终止工作(给雇主合适的通告)而不用害怕受惩罚。但是,如果雇主利用这样的经济状况而提供过低的工资, 就可能出现强迫劳动的情况。
如果雇主得到未成年人父母的同意,能否认为该未成年人自愿接受工作?
大多数国家都对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了最小年龄, 可能与义务教育结束的年龄相配合。但是可能会危害健康、安全或有损精神状况的工作壹般是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所以未成年人自己或其父母同意接受此类雇佣都是不生效的。
人口贩运和强迫劳动
什么是人口贩运?
人口贩运,或贩运人口,可能会导致强迫劳动。它涉及以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迁移,通常是跨国界的。近几年, 贩卖人口有了些新的形式和规模, 通常与信息技术、交通以及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发展有关。其来源国、中转国和目的国牵涉到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以及具备市场经济的工业化国家。在作为《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000年) 5 之补充协议的《防止、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公约》(又称《巴勒莫议定书》)中有人口贩运的法定定义。定义强调以下重点:
● 人口贩运涉及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等活动;● 其手段包括强迫,欺骗,诱拐,胁迫,欺诈,威胁,滥用权力或脆弱境况;
● 其目的被定义为剥削,包括强迫劳动或服务, 奴隶制或类似做法,以及奴役。
此外,《巴勒莫议定书》中对贩卖儿童(18岁以下)和成年人做出了区分。任何以上提到的不法的行为在贩卖儿童中都不适用的。贩卖儿童也被国际劳工组织182号公约定义为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的壹种。
人口贩运是如何与强迫劳动相联的?
强迫劳动也可能发生在被诱骗移民,進而遭受商业或性剥削的人身上。人口贩运可从联系提供境外工作的职业介绍所开始,壹旦被运送到目的地国家,雇佣条件就改变了,个人文件也被扣留,并出现胁迫。结果即是强迫劳动。
这类强迫劳动也可能出现在当个人,有时是儿童,被绑架,拐骗或者“出售”的情况下。这些强迫劳工大都从业于家政、农业、街头贩卖、性产业,及制造业的血汗工厂。
贩运人口的原因有哪些?
有许多因素可以被看作是贩运人口的原因,并在导致近些年贩运人口增长中起重要作用:
● 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日益增长的不平等;
● 缺乏对人口贩运危险的了解;
● 缺少安全移民机会的信息;
● 人员和货物流动障碍降低,更先進的和更便宜的跨国运输方式;● 合法移民到工业化国家的壁垒增多;
● 劳动力市场管理不佳,例如不健全的劳动法、劳工管理发展水平较低,包括低水平的劳动监察服务等;
● 劳动力及性剥削的利润吸引了犯罪集团的兴趣;● 移民渴望更好的生活,和对人口贩运及其结果的无知。
国际劳工组织估计由人口贩运而致的强迫劳动受害者的数量在全球达到了240万。下表显示了按区域划分的数据:
人口贩运导致的强迫劳动人数
亚太地区 1 360 000
工业化国家 270 000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 250 000
中东地区和北非 230 000
转型国家 200 000
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 130 000
全世界 2 450 000*
*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相加不等于总数
更多信息和资料
关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可以在哪
里查到更多信息?
可从网站: www.ilo.org/forcedlabour 上获得更多关于强迫劳动、人口贩运和国际劳工组织行动的信息,或直接与国际劳工组织反强迫劳动特别行动计划联系:
Email: [email protected]
传真: +41 22 799 65 61
您也可以参阅以下重要文献和网站:
国际劳工组织报告和调查
● 国际劳工组织:反强迫劳动国际联盟, 日内瓦,2005● 国际劳工组织:消除强迫劳动,日内瓦,2007● 国际劳工组织:反人口贩运行动, 日内瓦,2008● 国际劳工组织:以强迫劳动为目的的人口贩运:如何监督对移民工人的招募,日内瓦,2006
● 国际劳工组织: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给劳动监察人员的手册,日内瓦,2008
● 国际劳工组织:信息指南:防止对妇女移民工人的歧视,剥削和虐待,日内瓦,2003
国际雇主组织政策声明
● 国际雇主组织, 非正规经济: 雇主的方法,日内瓦,2006● 国际雇主组织,企业在社会中的作用,日内瓦,2005● 国际雇主组织, 企业社会责任: 国际雇主组织的方法,日内瓦,2003
● 国际雇主组织, 行为准则: 国际雇主组织立场文件,日内瓦,1999
其它相关资料
● 反奴隶制国际(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发展受制:21世纪的歧视和奴隶制,伦敦,2008
● 反奴隶制国际(Anti-Slavery International),债务束缚,伦敦,1998
● 美国国务院,2008年人口贩运报告. http://www.state.gov/g/tip/rls/tiprpt/2008/
网站
● www.ioe-emp.org
● www.unglobalcompact.org
● www.ungift.org
● www.antislavery.org
● www.ciett.org
● www.freetheslaves.net
反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
监狱劳动
i) 只有已被法庭宣判了的服刑人员才能被要求提供劳动或服务。这类工作或服务要在政府机构的监督下進行,如国有的监狱管理机构。服刑人员不得被聘或被安置到私营个体、公司或组织。不允许强制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外或私人管理的监狱内为私营企业提供劳动或服务。
ii) 服刑人员提供给私营企业的劳动或服务必须是自愿的,是其自由决定且不受到威胁或惩罚,包括在狱中权利和特权的丧失。
iii) 自愿为私营企业工作的服刑人员的工作条件应与自由工人的相当。服刑人员的工资水平、社会保障福利以及职业安全和卫生标准都应与自由工人的相似。因扣除食宿而造成的, 合理的工资水平差异是可以接受的。
胁迫
i) 雇佣自由: 所有工人都有不受被惩罚的威胁,自愿和自由接受雇佣的权利。
ii) 结束雇佣: 工人在合理期限内(符合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提出通知后,可自由随时结束不定期或长期的雇佣关系,而不受惩罚。规定了合同期限的工人,在合同到期后,不得被要求提供超期服务。雇主不得采取手段限制工人终止合同,如:要求保证金,扣押雇员文件,威胁或使用暴力,進行经济制裁或要求偿付招聘费用。
iii) 暴力威胁、骚扰和恐吓: 雇主不得以任何惩罚威胁任何人为其提供劳动或服务。包括对工人、其家属或关系密切者使用或威胁使用人身或性暴力、骚扰和恐吓,以达到胁迫的目的。
iv) 以工资偿付相威胁,包括债务束缚和抵押劳役:
a) 须按时发放工资,禁止使用剥夺工人实际终止雇佣可能性的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不得拖延或拖欠积累。
b) 工资须直接支付给工人,且要使用法定货币支付,或使用得到法律、集体协议准许或个人同意的支票或汇票支付。禁止以代金券,优惠券或期票支付。
c) 不得以货物或服务的形式,作“以货代款”支付,以造成工人对雇主的依附状况。“以货代款”支付只能在确保工人未被完全剥夺现金薪酬,且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协议允许的情况下,部分支付。
d) 以业绩评定或按计件工资计算的工人收入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
e) 雇主不得以债务束缚或强迫劳动的方式让工人偿还其欠下的或继承的债务。
f) 工资欺骗、预支工资和给雇员借贷不得被用作扣留工人工作的手段。预支和借贷及扣减工资还债,都不得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限额。工人须被充分告知预支和借贷的发放及偿还条款和条件。
g) 不得以让工人陷入债务并将其约束为目的而扣减工资,且须采取措施限制工资扣减以防此类情况发生。工人须被告知工资扣减的条件和范围,且只能在得到国家法律、集体协议或仲裁允许的范围内扣减。
h) 不得强迫工人使用与企业挂钩的商店或服务。在不可能使用其它商店或服务的情况下,雇主须确保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价格公正合理,目的不是让工人陷入债务或胁迫相关工人。
v) 纪律措施:
a) 纪律规章措施中不得包括导致被迫劳动的制裁。
b) 不得采用强制劳动约束工人或作为其参加罢工的处罚。
vi) 强制超时劳动:
a) 不得以惩罚威胁工人進行超过国家法定和集体协议规定的工时的工作,如以解雇相威胁。
b) 不得在惩罚的威胁下,利用工人的弱势地位让其在正常日常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或服务。如,雇主不得因工人需要挣到最低工资,而设定需超过正常工时才能完成的绩效目标。
vii) 行动自由: 不得使用胁迫手段将工人限制或监禁在工作场地或有关场所(如雇主经营的居所)。不得在雇佣条件中强行要求工人居住在雇主经营的居所。
viii) 与技能发展和职业培训相关的条件: 提供给雇员的培训机会应基于自愿。提供此类机会的雇主不得强加不合理的工作或服务,作为壹种收回培训费用的方式。
人口贩运和强迫劳动
i) 雇佣移民:
a) 移民工人,无论其法律地位如何,都应得到公正对待,应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导致胁迫及贩运剥削劳动的恶劣条件和欺诈行为。
b) 移民工人应享受至少于当地工人相当的工作条件,并有权在合理期限内(符合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提出通知后,自由随时接受或结束雇佣关系,而不受被惩罚的威胁。
c) 雇主不得用向当局举报来威胁非法移民工人或其家属,胁迫此类工人接受或继续工作。
ii) 招聘移民工人: 除非得到国家法律允许,否则不得直接或间接收取工人全部或部分招聘费用,包括办理官方文件和工作签证的相关费用。如果是合法的收费,这类费用应加以规范和公开,应有保障措施保护工人不受剥削。
iii) 扣押文件:
a) 禁止诸如没收或扣押工人身份文件或其它贵重物品(如工作许可和旅行证件)的行为。
b) 但是,如工人要求,雇主可为这些文件提供安全保管。工人可根据需求随时自由存取。
c) 雇主不得以约束工人为目的而扣押其个人文件。
iv) 私营职业介绍所: 委托私营职介所为其招聘员工的雇主,应在其影响范围内并尽其能力采取措施以:
a) 确保这些职介所没有把工人置于强迫劳动和贩卖剥削劳工的危险中的欺诈行为。
b) 防止这些职介所滥用合同,如确认这些工人在工资有关的事项、工时、超时和其它工作条件上得到足够的保护。
c) 尽最大可能保证招聘费和与招聘相关的费用由用人公司而非工人支付。
d) 只委托得到主管机构许可或认证的职介所。
v) 雇佣合同: 雇主须给移民工人提供书面雇佣合同,使用工人易懂的语言,明确指出他们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及其它防止强迫劳动相关问题上的权利和责任。
最恶劣形式童工
i) 雇主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包括债务束缚、奴役、强迫或强制劳动,及所有形式的奴隶制或类似奴隶制的作法,如出售和贩卖儿童。
ii) 委托私营职介所招聘的雇主须确认这些职介所没有用上述最恶劣童工的形式雇佣童工。
守法评估清单和指南
引言
这份清单样本是为社会责任审计人员和公司内部或为公司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的社会责任审计人员而设计的。它在第三小册《反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 的基础上列出了壹系列的问题和技术、政策指导:
本清单旨在帮助社会审计人员更好地進行评估*。这种评估是履行企业行为准则的关键环节,同时也使审计人员能在企业范围及全球供应链上识别强迫劳动。从广义上讲,有效的社会监察可以为查明、防止和消除强迫劳动作出重要的贡献。
本清单按专题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 监狱劳动
● 胁迫劳动
● 人口贩运及强迫劳动
每壹个主题都包含壹个主要问题,内含壹个或若干个子问题。问题之后是根据《反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总结的政策指导,以及尽可能的举例说明。然后就是壹些关于评估方法的建议, 包括:
● 对有关公司和员工材料的审查
● 对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如宿舍)的检查
● 对工人以及其代表進行现场和非现场访谈
● 访谈不同的管理人员代表
这个清单上设计的问题不是直接对管理者和工人提出的;而信息应该利用上面提到的方法去搜集,审计员应相互参照数据,以确保其准确性。
虽然此清单主要是为社会审计人员设计的,但也可以被雇主组织及其成员有效地加以利用,作为对企业运作评估的第壹步。例如,为满足成员需要,雇主组织可使用清单,以帮助成员们更有效地鉴别可能存在的强迫劳动。与此同时,使用这里提供的问题和指导進行定期评估,既可以成为雇主组织采取的更广泛的预防措施的壹部分,又可以作为提供给其成员的壹项服务。
这份清单与本套手册中的第1,2,3分册配合使用效果更佳。
如果您不熟悉以下用到的术语中的任何壹个,请查询配套的《介绍和概述》 及《雇主常见问题》 。 進壹步的政策指导,可参考《打击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 和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标准。
清单及评估指导
监狱劳动
1. 雇主有没有使用服刑人员?
如果服刑人员为私营雇主工作,这些服刑人员是否是自愿工作而不是受威胁或被惩罚?
如果服刑人员为私营雇主工作,其工作条件是否和其他自由工人相当?
服刑人员在私营企业里提供的劳动和服务,必须是出于自愿,工人是自由决定而未受到威胁或惩罚,包括在监狱中丧失权利和特权。私人雇主应为他们提供和其他自由工人相当的条件。例如,二者的工资水平、社会保障福利以及职业安全和卫生标准都应壹致。因扣除食宿而造成的合理的工资水平差异是可以接受的。
● 考察服刑人员是否是自由接受和自愿的。
● 可能的话,与服刑人员面谈,并审查其书面同意表。
● 审查服刑人员的工资记录,以确认在合法扣除外,其工资和其它自由工人相当。
● 通过检查监狱内外的工作场所评估其职业安全与卫生状况。
● 和雇主交流有关服刑人员的雇佣政策和做法,以及与监狱签订工作和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
● 确保没有服刑人员因拒绝为私营雇主工作而丧失任何权力或特权。
● 在相关的情况下,审查监狱和企业就使用服刑人员而签订的合同。
● 尽可能确保通过和服刑人员会谈而收集到的信息是匿名和保密的。
● 采取适当措施查清被访对象是否已被事先训练。
胁迫
自由就业和终止雇佣
是不是所有的工人都有不被威胁惩罚,自愿和自由接受雇用的权利?
是否有证据表明在招聘时存在胁迫工人或强迫工人同意的现象,比如施压或威胁?
工人是否有在任何时候终止雇佣关系且不受处罚的自由?
是否有证据表明雇主妨碍了雇员随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所有工人都有不受威胁处罚,并考虑到雇佣双方的法律责任和权利,自愿自由接受或解除雇用关系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威胁和施压来胁迫工人接受或继续工作。雇主不得利用工人的弱势地位来提供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工作条件,且应避免任何限制工人终止雇佣能力的做法。例如:
● 扣押雇员身份证件,包括护照;
● 对工人处以罚款;
● 延迟或拒付工资;
● 以暴力威胁工人。
● 和有关管理人员谈论雇佣政策,并检查这些政策的副本文件。
● 查阅国家法律和雇佣合同,考虑关于终止无限期和固定限期合同的通知时限的规定。
● 和工人们谈论他们的合法权利和责任,以确认他们是否是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的情况下自由接受雇佣并可自由解除雇佣关系。确保选择和有代表性的工人面谈,包括那些签约形式不同的工人。
暴力威胁、骚扰和恐吓
是否有证据表明,对工人及其家属、或关系密切者,使用或威胁使用人身或性暴力 、骚扰或恐吓?
不得对工人及其家属、或关系密切者威胁使用或使用暴力 、骚扰或恐吓,不得以此为手段恐吓个别雇员或雇员整体。
● 单独和工人谈话,并记住这壹问题的敏感性。特别注意确保这些面谈的保密性,以保护工人免遭报复。可能的话,在厂区外面谈。
● 与雇主讨论针对在工作场所的暴力、骚扰和恐吓制定的公司政策,并查阅这些政策的副本。
● 查阅司法记录,比如在劳资仲裁处,是否有任何针对公司的未决的投诉或诉讼,以确定其是否曾被指控过强迫劳动。
工资支付中的胁迫,包括债役和奴役
雇主是否通过不按规定支付、拖欠、延付或拒付工资的形式来约束工人为其工作?
雇主是否采用了非现金和“以货代款”方式支付工资,以此构成工人对其的依赖性?
是否有证据显示工人的工资是以礼品券、 优惠券或期票的形式发放的?
以业绩评定或按计件工资计算的工人收入是否达到法定最低工资?
是否有证据显示工人被要求付保证金,或为使其陷入债务而被非法或未经授权的扣减工资?
预付给工人的工资或提供给工人的贷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工人是否被强迫工作以偿还其欠下的或继承的债务?
工资支付中不符合规定的做法,如拖延或不按规定支付,不被自动认为是强迫劳动。然而,某些滥用行为,特别是与其他形式的剥削壹起可以构成雇佣关系中的胁迫和强迫劳动。
应定期、直接地向工人支付法定货币形式的工资,“以货代款”方式如果得到法律允许,只能部分支付。不能用非现金支付方式使工人负债,禁止以礼品券和期票的形式支付工资,因为这些支付形式有意或无意地剥夺了工人终止雇佣的能力。工人不应为偿付其欠下的或继承的债务而受到债务束缚或被强迫劳动。工资预付和贷款(以及相关利率)不应超过法律规定范围。不得滥用手段束缚工人受雇,包括移民工人和其他土著、部落工人。这种滥用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收取额外招聘费用;
● 延迟或不支付工资,并累积拖欠;
● 在计算和支付工资时進行欺骗,包括工资扣减;● 要求工人支付保证金;
● 恶意進行工资预付或提供贷款,并收取过高的利率。
● 审查工资单,以确定在任何支付或不支付工资时,是否存在胁迫,以及是否存在不合法或原因不明的扣减。审查工资记录,考察领计件工资的工人是否获得法定最低工资。
● 向工人了解工资的支付情况(如:工资是否及时、准确支付,加班和法定扣减计算是否正确),他们是如何被招聘的,是否被要求支付保证金或招聘费用给雇主或第三方。
● 确保对多层次有代表性的工人進行访谈,比如那些持无限期和固定限期合同的工人,以及钟点工和计件工。
● 向经理和人力资源部人员及了解招聘和工资支付的政策与做法。
● 确认是否以出售公司的产品、工具或制服,作为使员工依赖雇主的壹种手段。
● 必要的话,审查工资预付和贷款的记录。
● 随机选择工资单及和工资相关的记录,审查是否存在不当行为。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公司没有使用“双重账簿”误导审计员。
● 考虑是否应特别注意土著、部落工人和/或移民工人的权利。采取适当措施确认,公司是否给分包任务给债役和奴役劳工风险性较高的非正规作坊。
● 如果雇主通过私人职介所雇佣工人,向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政策。可能的话,会见这些职介机构的代表,讨论有关招聘政策和程序。
● 交叉检查这些管理人员和工人提供的信息,以确保其有效性。
纪律措施
是否有证据表明纪律制裁要求或导致了工作的义务?
从广义上讲,在工作场所的纪律措施不得包括以额外的工作相惩罚,强迫和强制劳动不得被用作纪律或对工人参与罢工的惩罚。对违纪处以货币性质的制裁, 而非强加工作义务的制裁,壹般不被视为违反国际相关强迫或强制劳动标准。
● 和广泛层次的工人交谈,以确认纪律措施是否要求或导致了义务工作,特别是努力去查明和会谈那些因不同类型的违规行为被惩戒的工人。
● 如果最近发生过罢工,向参加或领导这次罢工的工人了解,确认他们是否因为罢工而面临惩罚,以及这些惩罚是否涉及义务工作。
● 审查公司有关纪律措施和制裁的文件(如公司的政策和程序;给予工人的书面警告或谴责),以确定公司是否把工作作为壹种对工人的约束手段。
● 和管理人员交流有关纪律措施,特别是管理部门应对罢工的政策。还要努力向监督人员了解,确认对工人的纪律措施是否导致额外的工作义务。
强制超时工作
员工是否在处罚的威胁下,被迫進行超过国家法律或相关集体协议(若有的话)允许范围的超时工作?
是否有证据表明雇主利用工人的弱点和使用威胁,让其在正常工时之外進行工作或服务?(例如威胁解雇或经济制裁)工人是否被强迫参加超过法律或集体协议规定范围的超时工作,以获取法定最低工资?
与超时相关的恶劣工作条件并不自动被认为是强迫劳动。然而,如果是在以处罚为威胁的条件下,雇员被要求在法律或集体协议(如果有集体协议)允许范围之外超时工作,就可能成为强迫劳动,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工人因为害怕被解雇而超时工作,他们的加班时间远远超过了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而在其他情况下,工人的报酬是基于生产指标而定,他们不得不超时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低工资。这些情况下的工人理论上可以拒绝加班,然而,如果他们处在壹个弱势地位,这可能意味着,实际上他们没有选择而不得不工作,以保住工作或赚取最低工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作是建立在利用工人的弱点之上,以惩罚,解雇、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相威胁,这就不仅仅是壹个工作条件恶劣的问题,而构成了强迫或强制劳动。
● 向工人询问他们是否被要求在每天、每周或每月的法定加班时间之外進行超时工作。审查雇用合同中与工作和加班时间相关的规定,并与员工讨论这些规定。
● 考察是否使用了威胁手段来强迫工人工作,例如以解雇相威胁。
● 考察工人是否因拒绝参加超出法定最长工时的加班而受到任何类型的惩罚。
● 审查具有代表性的每日工作时间记录单样本,并与生产日志相互对照,以确定员工是否超时工作。
● 与管理人员交流加班劳动使用情况,尤其在生产最后期限时。考虑管理人员是否知道有关超时工作的法律规定。
● 审查公司有关超时工作的政策。
● 审查工人的工作时间记录单,确保审查了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类型的以及不同合同形式工人的工作记录单。
● 在下班时间查访工作场所,考察工人是否超时工作。
行动自由
是否有证据表明,工人在工作时间以外被限制在工作场所或雇主经营的居所?
是否有证据表明有任何其它对工人行动自由的限制?
工人无论是否在工作时间,都不应被限制,监禁或以其他方式被扣留在工作场所或雇主经营的居所。禁止对工人行动自由的非法限制。然而,作为工作场所的相关纪律,于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对行动進行合理限制是允许的。
● 与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谈论有关雇主经营的居所的公司制度,并审查这些政策。
● 考察公司的安全措施,特别是保卫人员的角色和责任。考虑是否有使用保安在工作场所内外限制工人行动的不当行为。
● 与工人谈论有关在工作场所、在宿舍及宿舍周围的行动自由情况。
● 考虑使用场地监控,用来审查工作场所和雇主经营的居所。
与技能发展和职业培训相关的条件
如果雇主提供培训机会,是否工人随后被要求工作壹段既定的时间让雇主收回成本?
工人是否有权在到期前终止雇佣合同,而不必偿还公司的培训费用?
提供给工人的培训机会应是工人自愿参与的。提供这些机会的雇主不应强加不合理的工作或服务做为收回相关成本的手段。这里的关键原则是工人终止雇佣合同的自由,建议雇主不要规定工人在偿清培训成本之前不能终止合同。
● 审查工资记录是否有培训费用的扣减。
● 审查雇佣合同中关于培训机会及相关付款安排的条款。
● 找出在培训中受益的工人并同其交谈,确定他们是在何种条件下得到并参加了这种培训。
● 同管理层谈论关于培训政策和自由终止雇佣合同的相关事宜。审查培训和终止合同的政策。
人口贩运和强迫劳动
以就业为目的的移民和对移民工人的招聘
移民工人是否得到公平的对待,他们的工作条件是否与当地工人的相当?
是否有证据表明,移民工人或其家属受到向当局告发的威胁,由此被胁迫接受或维持雇佣?
工人是否被要求向雇主或中介支付费用而得到工作?
是否有证据表明工人在被雇佣时交纳了保证金?
如果国家法律允许向工人收取招聘费,工人是否有自由随时终止合同,而不受威胁被处以罚金?
工人是否掌握其私人证件(如出生证明、护照、工作许可、居留证或身份证) ?
是否有证据表明雇主扣留或没收工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工人出于安全或其他原因要求雇主保存其个人文件,工人可以随时要求要回这些文件吗?
雇主是否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导致胁迫和贩卖剥削劳工的恶劣条件和欺诈行为?
移民工人无论其法律地位如何,都应得到公平对待,且应享受与本地工人相当的工作条件。他们有权(在按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作出合理通知后)自愿和自由地接受和终止雇佣,而不受任何威胁。雇主应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导致胁迫和贩卖剥削劳工的恶劣条件和欺诈行为。非法移民工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应受到向当局告发的威胁,或以其它方式胁迫受雇。
禁止诸如没收或扣押工人身份文件的行为。但是,如果员工要求,雇主可提供安全地点存储这些文件,工人可随时自由存取。雇主也可以向工人提供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并开具“收据”列出交给雇主保管的文件清单。
● 考查移民工人的工作条件是否与本地员工相当。
● 审查工资记录,确保移民工人和本地员工具有同等的工资水平。
● 审查公司的政策和移民工人的合同,并考查接受和终止雇佣的相关条款。
● 询问移民工人是如何被招募的,他们是否向雇主或中介机构支付了费用或保证金。如果工人支付招聘费,考查他们是否可以自由终止合同。
● 如果工人要求管理人员为其保存身份文件,审查这些文件的保存地点,询问工人是否可以随时存取这些证件,并和管理人员或人力资源部人员谈论公司的政策和程序。询问工人在哪些条件下可获得他们的个人文件。
● 同管理人员探讨所采取的和移民工人有关的防止恶劣条件和欺诈行为的措施。
● 考查是否应特别注意土著人、部落人和/或移民工人的权利。交叉检查,移民工人的护照或任何合同文件是否被雇主以“安全保管”为由取走。
私营职业介绍机构和雇佣合同
是否有证据表明,委托私营职介机构的雇主,已采取措施监督这些机构并预防和强迫劳动及人口贩运相关的恶劣行为?
是否只委托那些经国家主管当局许可或认可的职介机构?
雇主是否能确保那些通过职业介绍机构聘用的工人没有支付招聘费用给职介机构?
给所有工人提供的书面雇佣合同是否使用他们容易理解的语言?
雇佣合同是否就工资、工作时间、终止雇佣的正当理由及其它与强迫劳动有关的问题明确了工人的的权利和责任?
招聘的有关费用和成本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向工人收取,而应该由公司或雇主承担。直接委托私营职介所招募工人的企业,应确保这些工人在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加班及其他和防止强迫劳动有关的条件方面得到充分保护。
雇主应提供书面雇佣合同,使用所有工人容易理解的语言,并就工资、工作时间、终止雇佣的正当理由及其它与强迫劳动有关的问题
明确工人的权利和责任。
● 同那些通过私营职介机构招募的或职介机构直接雇佣的工人交谈,识别出移民工人并与其谈话,特别要问他们是在何种条件下被聘用的。
● 审查移民工人,及通过私营职介机构招募或职介机构直接雇佣的工人的雇佣合同。
● 考查这些职介机构所雇佣工人的雇佣条件,特别是有关工资支付,工作时间,超时,和其他相关问题。
● 审查工资单中是否存在原因不明的或非法的工资扣减。
● 同被委托的职介机构代表谈论招聘程序,审查有关的公司政策。
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
是否有证据表明儿童被置于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例如,债务束缚,强迫或强制劳动,奴役或出售及贩运儿童)?
儿童从事债役,奴役,强迫或强制劳动,以及所有形式的奴隶制和类似奴隶制的做法,比如出售和贩卖儿童,都是严格禁止的。雇主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消除这些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并设法确保他们委托的任何私营职介机构没有参与这些行为。
● 制定措施来鉴别工作场所中的童工,方法可以是采取有效的年龄估测技术和相互对照信息,这些信息来自于现场考察,对工人的询问,审查相关公司和工人档案,以及同管理人员谈话。
● 同跨部门具有代表性的工人交谈,讨论工作条件,特别是招聘,以确定是否具有防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的保障。要注意这壹话题的敏感性质,务必与那些妳认为可能是儿童的工人交谈。
● 同管理人员探讨有关童工劳动及其最恶劣形式的政策,审查这些政策,并询问关于防止在公司运作中和通过私营职介机构招聘或使用童工的具体措施。并讨论措施立即解救并保护所发现的处于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的儿童。
采取行动的指导
前言
强迫劳动和雇主
本分册概述了雇主在企业、行业和国家范围内打击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可采取的若干行动,以补充本套手册中的其它材料。本册的内容基于第壹分册中关于企业和雇主组织应该对这些问题采取行动的原因综述。
直到最近,强迫劳动都未被视为与企业和雇主组织有关的问题。强迫劳动更多地被认为是与专制国家和武装力量的侵犯人权行为有关,几乎没有涉及私营部门的作用和活动。可是最近几年,这壹观点开始转变。国际劳工组织的调查显示全球五分之四的强迫劳动案件都与私企有牵连。而由人口贩运所致的强迫劳动的确是影响所有国家、地区和经济部门的全球现象1。
强迫劳动是国际法和大多数国家法律都禁止的犯罪行为。任何企业如果被指控从这类剥削中获利,将不仅面临严重的名誉损害,而且面临昂贵的诉讼费用和刑事公诉。自然地,如今不论是在自身的还是供应链的业务中,都没有哪个企业能负担此类牵连带来的负面影响。
雇主和企业的作用
各行各业的雇主和商家都已采取壹些关键步骤。有些公司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如,行为守则)来明确禁止强迫劳动;有些则加入多方利益相关者倡议,如《联合国全球契约》 ;还有些签署了2006年的《雅典原则》 ,该原则给企业领导提供了防止和根除人口贩运的指导。这些都是重要的行动,但同时,日益增长的国际共识表明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如何使用本分册
本册的内容说明,可以从多方面采取行动。它为企业和雇主组织提供广泛的指导,并尽可能地标明与其它分册中提供的工具的联系。关于雇主可采取的实用步骤的补充讨论,可参看第六分册《采取行动的提示》 ,另外, 第壹分册《简介和概述》 里提供了深度阅读的建议和资料清单。并不是所有公司和雇主组织都要采取这里提到的所有行动。每个公司都不相同,每个组织都要制定其自己的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企业的行动和倡导
理解问题
公司要有效地处理强迫劳动,重要的是,管理阶层首先要理解强迫劳动是怎样定义的,以及它在公司和供应链中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公司的管理人员或企业主可能知道强迫劳动是违法的,可是也许不知道什么是强迫劳动,或强迫劳动与剥削或恶劣工作条件之间的区别。因此,重要的是先了解情况,以便提高认识。这种分析可以公司内部来做,也可请顾问或专家帮助。
什么是强迫劳动?
公司内所有相关职员都应对强迫劳动有清楚的理解,并知道其在国家法律中是怎样被定义的。明白这壹点以及相关的劳动法和刑法条款,有助于公司遵守法律。研究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公约中提供的国际定义也很有用(该公约摘录见第壹分册)。该定义被国际社会和各国所接受,即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壹切劳动或服务便是强迫劳动。
也可能您公司给其它公司供应产品或服务,而后者对强迫劳动有不同的定义,或以不同的准则及指标来审计强迫劳动。这会很让人费解,而且,企业社会责任组织给出的各种定义会加重这种混乱。为保证顺利持续地進入国际市场,最好不仅坚持守法,而且采取反映您的买家的最高要求的政策和做法。
强迫劳动的定义和解释可在第壹分册《简介和概述》 和第二分册《雇主常见弊端》 中找到。把这些册子分发给您的雇员,鼓励对该问题的广泛理解。
公司的状况
在增進了对强迫劳动的理解及考虑它可能怎样对公司构成危险后,下壹步该考察您自己和您供应链的业务现状。这可通过内部评估或“社会责任审计”来实现。该评估可判定在您的企业中是否存在强迫劳动,并可考虑到您企业中最可能存在风险的方面。
这类评估壹般每次会检查多个劳工权利问题。因此,重要的是,确保着重于强迫劳动的方面的评估是有效和全面的。请参见第四分册《守法评估清单和指南》 中就如何实行此类评估提供的具体建议。
采取有效的政策和策略
在公司的所有业务中严格禁止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可在这些问题的解决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制定包括了这些条例的有效的劳动权利政策是在企业壹级解决强迫劳动最重要的第壹步。
制定公司政策
近年来,壹种形式的劳动权利政策是企业的行为准则。这些准则是规范企业行为的正式的原则声明,通常适用于供应商和分包商。
行为准则几乎总是关注多个问题,并非只是强迫劳动。它们在出口企业如制衣和纺织及农业特别普遍,但也存在于建筑公司,酒店和旅游业,矿业和其它行业。行为准则是企业可正式地(尽管是自愿地)承诺处理强迫劳动的壹种方式。
制定行为准则并不困难。如果企业决定这样做,有壹些组织可免费针对需要采取的步骤提供建议。
● 其中壹些步骤包括:
● 对企业及其合作伙伴進行壹次评估,以确定遵守国家法律和符合业界良好做法的程度;
● 成立壹个全公司的工作组来制定准则草案,表明企业禁止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承诺;
● 在企业内部组织对草案的商讨,然后咨询适当的外部合作伙伴或利益相关者;
● 修改和完成准则,并传达给所有相关的业务合作伙伴、商业协会、雇主组织、媒体,及其它利益相关者,包括工人及其代表。
可以在第三分册《反强迫劳动的指导原则》 的框架下组织起草守则中有关强迫劳动的条款的讨论。您也可联系您所在地区的雇主组织或国际雇主组织以获取意见。其它倡议,如《联合国全球契约》 和总部设在美国的“企业社会责任” 组织,也可就企业社会责任和行为守则提供有用信息。
实施企业政策
制定行为准则或其它形式的劳动权利政策仅仅是第壹步。现在才是困难的部分:实施该政策,并保证企业及其供应商按照新出台的标准操作。
社会责任审计
企业实施其社会政策的方法之壹是進行企业层次的评估或社会责任审计。做壹次审计可帮助企业评定其遵守新规范的程度。或者更明确地说,审计可帮助企业鉴定在其自身的业务或其供应链中是否存在强迫劳动。审计越全面,越能更好的查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情况。
在第四分册《守法评估清单和指南》 中,提供了帮助企业实施强迫劳动审计的工具。该工具确定了社会责任审计的常用作法,并建议均衡使用四个主要的评估方法:
● 现场内外和工人面谈;
● 审查公司文件;
● 访谈管理人员;
● 检查工作场所。
这些措施壹齐采用可取得最大效果,但最终还是由公司来决定怎样進行评估。公司可能决定采用其它方法,或聘请顾问(如:第三方社会责任审计人员)。不论哪种方法,重要的是审计要既有效又可信。
企业层次的培训
公司也不妨就强迫劳动问题培训管理人员、监察人员和工人。其广泛目标在于确保更有效地执行准则,并使整个公司及其供应商更壹致地遵守准则。尤其是,培训能使关键职员有能力鉴别和预防强迫劳动,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纠正。
企业范围的培训有壹项起点原则,即培训不能只靠管理人员和企业主来完成;想要有效的解决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问题,企业中的其它成员,包括所有层次的工人,都应该参与。也许公司已具有对管理人员、监察人员和工人進行培训的经验,所以应该借鉴这些经验,并牢记以下几点:
● 听众: 确认培训内容丰富实用,并与听众的需要及知识水平相符合。
● 培训者: 您自己培训或委托当地专家。向您的雇主组织请教其专业知识。
● 地点: 考虑培训地点的优缺点,如:是在工作场所之内还是之外進行。
● 时间: 雇员很忙。安排壹个他们能出席的最佳时间。
● 方法: 考虑培训的方式,确保与会者积极参与。
关于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培训可以单独進行,也可结合其它方案。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金融公司的联合项目组“更佳工作” 开发了壹套包含强迫劳动,并可调整满足企业不同需求的模块式培训方案。
社会报告
很多公司还希望与利益相关者及广大公众沟通他们的活动。方法之壹是通过互联网和公司的网站。另壹种方法是发表年度社会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使公司直接与投资人、买家、消费者及更广泛的民间社会“谈话”。
全球报告倡议是壹个由多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倡议计划,可以帮助公司做社会报告。该倡议计划开发了针对全球和具体部门的指导,介绍了公司在社会、人权和环保方面之表现的报告交流方式,同时,该倡议计划还在此过程中争取公司、工人组织和其它团体的参与。关于强迫劳动,全球报告倡议建议公司進行“扼要披露”,提议各公司:
● 指出哪些业务被确定为具有发生强迫劳动事件的较高风险;● 评论公司为消除此类恶劣行为所采取的措施。
联合国全球契约是另壹项要在此提及的倡议。它要求参与的公司准备壹份年度“進展通报”列出为落实公约十项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原则之壹即消除强迫和强制劳动。该通报应包括对实践活动的描述和对这些活动成果或预期成果的评价。全球契约还针对公司反强迫劳动的步骤提出建议。下面的方框中列出了在工作场所和社会层面采取行动的主要建议,这些建议是与国际劳工组织及其成员国协商制定的。
联合国全球契约:企业打击强迫劳动的策略
摘自:《联合国全球契约劳动原则:给企业的指导》,由全球契约劳动工作组编制
● 在工作场所坚持国家法律法规对强迫劳动的规定,当国家法律不足时,参考国际标准。
● 在公司内部的业务和与其它企业的业务往来中,确保给所有雇员提供雇佣合同,明确服务的条款和条件,雇佣的自愿性质,终止雇佣的自由(包括合理的程序)及可能与离职或停职相关的任何惩罚。
● 制定禁止要求工人给公司支付保证金的政策和程序。
● 鼓励管理人员酌情采取行动。
● 如果在公司影响范围内发现强迫劳动,提供将这类工人从工作场所解救的适当的服务。尽可能地帮助工人取得可行的选择。
● 在与其它企业的往来中做出应尽的努力。
在社会活动中
● 公司也不妨在可能的情况下为更广泛的社会努力做出贡献,消除强迫劳动和帮助从强迫劳动中解脱出来的工人找到自由选择的工作。
● 和其它公司,行业协会及雇主组织合作,制定全行业解决该问题的方法,并和商会,执法机构,劳动监察和其它部门搭建桥梁。
● 在当地,州或国家壹级的代表性雇主组织中建立或参加关于强迫劳动的工作组或委员会支持制定反强迫劳动的全国行动计划,作为在国家壹级打击强迫劳动的重要政策和体制机制的壹部分。
● 在公司的影响范围内,参加预防和让前强迫劳动受害者重新融入社会的计划,给他们提供技能发展和工作培训机会。
● 在可能的情况下,参加国家和国际计划,包括媒体宣传,并与当地和国家机构,工会及其它部门协调。
和其它部门合作
全球报告倡议和联合国全球契约是将公司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民间组织聚集起来的倡议。 很多公司都在争取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处理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问题。
例如,公司可能会选择参加壹个由雇主组织或企业群体发表的集体政策声明。多数情况下,这是同壹部门或行业的集体行动,共同制定行为准则以及相关社会责任审计程序。这让公司们有机会交换信息并共同发展良好行为。(关于雇主组织更多的作用,见接下来的第三章。)
公司也不妨直接与工人组织或其它民间社会团体合作。采取的形式也许是就协议或原则声明進行谈判,或让其共同参与执行公司的行为准则。最近几年,很多跨国企业和全球工会联盟签订了《国际框架协议》 。这些协议(适用于公司的全部业务,且往往也适用于供应商)涵盖了包括强迫劳动在内的各种问题。
公司也加入越来越多的多利益相关者倡议。这些组织为公司在制定政策,進行社会审计和采取透明度措施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交流平台,使其能得到民间社会的参与。多利益相关者倡议通常是全球性的,并且其试点项目、培训计划和其它活动也覆蓋全球。这类倡议的例子包括总部设在英国的道德贸易倡议和国际可可倡议。
工人组织和多利益相关者倡议的参与可带来很多好处,包括提供:
● 壹个地点,让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交流信息及良好行为;● 壹个机会,互相学习什么是可行的,什么不可行;● 壹个论坛,進行集体培训和能力建设;
● 壹个地方,来寻求解决强迫劳动复杂问题的关键技术难题。
与工会及非政府组织合作也可以在整顿中引入良好做法。与利益相关者合作可加强其参与,并为公司再提供壹个网络(雇主组织已提供了壹个网络),当公司需要進壹步的指导和帮助时,可向其求助。
雇主组织的作用
制定策略或行动计划
雇主组织要介入强迫劳动问题,关键的第壹步是制定壹项策略或行动计划。这能帮助雇主组织系统而持续地解决强迫劳动问题,并激发在对付最恶劣行为时的战略性思考。从策略着手还有助于雇主组织在行动中取得最大的影响。
策略不必是周密细致的计划。它应该能让雇主确定壹个目标及实现该目标的壹系列步骤。制定策略能使雇主认清可能面临的壹些问题,并为其提供思考解决方法的机会。同时,制定策略也为雇主建立了壹个影响公共政策的基础,并能進而为组织成员发展工具和资源。策略还能确定雇主可依赖的潜在合作伙伴。制定策略的重要壹环,是要意识到解决强迫劳动问题最好是共同合作而非单独行动。
确定目标
大多数雇主组织都已很精通如何就社会问题制定战略目标。这里所需要采用的程序类似于任何涉及解决关键政策问题的程序。可成立壹个小组来确定关键目标。由小组讨论制定出策略草案,然后与其它组织代表甚至组织成员共同商讨,解决技术和操作上的问题,包括所产生的费用。最后,進行内部审查,如果可能,可再咨询外部合作伙伴,進而最终确立策略。例如,外部咨询时可从国际雇主组织或国际劳工组织得到帮助。
确定目标
确定目标后,重要的是要考虑让其被“买進”,因为解决强迫劳动的策略要得到执行委员会的政治支持才能得以推進。这可能会涉及向委员会提交策略并根据其意见進行修改;或者,可以在开始制定策略时就寻求他们的积极参与。这壹过程可能会需要相当长时间。但这是策略长期成功所必行的壹步,其重要性不容低估。
您也许希望联系国际雇主组织或国际劳工组织的雇主行动办公室。两者都可就制定策略或行动计划提供信息,及促進和其它雇主组织的联系。
获取支持
以上提到的步骤其实描述的是制定策略的过程而不是内容。壹般来说,策略的内容是由组织自己决定的。但是,行动的建议可围绕三件事情:雇主组织在社会问题上的专业知识;他们已提供的服务的性质;及雇主作为劳动力市场中重要参与者的独特地位。行动的两个关键领域为:
● 为成员提供建议及提高意识;
● 采取行动时争取其它方面的参与。
提供建议及提高意识
提供建议及提高意识是雇主组织的主要职能之壹。在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问题上也不例外。这些问题对雇主来说也许是复杂而混乱的,而且可能会被错误理解或与其它概念相混淆。比如,管理人员也许根本不知道债务束缚或胁迫是指什么。因此,所有雇主组织主要的出发点是要为其成员提供信息和建议。
建立联络点
作为总体战略的壹部分,雇主组织可指定壹名工作人员作为强迫劳动问题的联络人。可能的话,该人员最好具备相关知识。不过,这并非必不可少,被指定的联络人可随着时间推移而发展专业知识。联络人可能是全职负责强迫劳动问题的,但也可能该问题只是其职责“组合”的壹部分。这里的关键是当您的成员需要咨询或寻求帮助时,他们能在组织中找到壹个人。
联络人的职责之壹是把信息传播给您的成员。就基本而言,企业想要了解劳动法及刑法的相关条款。提供这些副本或准备简要立法总结可能是壹个有用的起点。更广泛地说,本套手册内也可找到信息,提供第二分册《雇主常见弊端》 的复印件也可能会有帮助。
本材料的好处是它以“易于阅读”的格式提供简明的信息。
您的雇主组织也可能考虑提供国际买家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强迫劳动(连同国际劳工组织的其它核心劳动原则)是企业社会责任计划的中心部分,而且买家的期望在迅速增长。供应商也越来越需要证明在其自身或其分包商的业务中没有强迫劳动。因此,雇主组织的作用很重要,它可为其成员提供有关国际买家和消费市场态度和期望变化的信息。
除了提供信息之外,您的组织还可为成员提供打击强迫劳动的建议。这可通过妳的联络人单对单進行,也可通过您的组织来促進成员间意见的交流。您提供的意见可依照前壹章节中概述的建议。您也许还想参考第六分册《采取行动的提示》 。对在企业层次参与、补救和建立合作关系的指导,也许对您的成员特别有用。
交换意见的另壹种方式是促進组织成员间的交流。公司之间可以相互学到很多东西,而您的组织不妨去记录并传播良好行为的案例。为了让更多的雇主得到启发,也可以请“行为良好”的公司在研讨会或雇主发起的其它活动中介绍他们的策略和方案。
关于公司就强迫劳动问题采取实际措施的案例,请参见第七分册《良好做法的案例分析》 。请记住,组织成员的认识水平可能差异很大;因此,在为其提供信息和建议时,要清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认识水平。
提高认识
组织成员的认识水平及其解决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问题的能力是在制定策略时需要考虑的壹个重要因素。如果问题对组织成员来说相对较新,或以前做过的相关工作很少,您也许或多或少要“从零开始”。反之,如果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在媒体上经常讨论,且组织成员已有相当水平的了解,这可能会让联络人介入的起点较高。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壹个结构清晰的分享信息和提高认识的方法是安排全国性的强迫劳动研讨会或讲座。这能鼓励您的组织与成员间,及成员相互之间的对话。可以争取其它利益相关者的支持来组织这类活动,而不必花费过多。不过,重要的是要有壹套明确的目标和优先事项。应事先考虑会议的预期成果,以确保活动成功而有意义。
下边是壹个这类会议的实例:
“企业参与:解决强迫劳动问题”由美国国际商业理事会,美国商会和国际雇主组织赞助的会议
2008年2月,可口可乐公司在其位于亚特兰大的美国总部主办了壹次以“企业参与:解决强迫劳动问题”为主题的会议。参会的有80名来自各雇主组织和公司的代表,以及来自美国劳工部和国务院、各民间社会组织及国际劳工组织的官员。与会者共同交流了打击强迫劳动的经验和知识。
随着在发展中国家市场投资和采购的增加,涉及强迫劳动的商业风险也随之增加。目前,民间社会团体和人权团体往往在更广泛的关于人口贩运和童工问题的争论中密切关注强迫劳动问题。该问题因此成为壹个重要风险,企业需立即注意。
该会议为期壹天,旨在探讨这些问题,重点放在企业独立的及与他人合作的工作经验上。会议讨论了企业在解决强迫劳动问题时面临的挑战,并描述了公司回应这些挑战的方式 。与会者讨论了的壹些问题包括:
● 政府在解决强迫劳动问题方面的作用;
● 明确的指导及最佳做法的实例的需要;
● 在职介机构中防止恶劣行为的需要;
● 对强迫劳动進行国家和行业部门层面的战略定位的需要;● 社会责任审计的作用和可靠监测系统的发展。
最后,请您考虑以这里的资料为指导,编写打击强迫劳动的手册。翻译相关的分册,并补充您所涉及的国家和具体部门的信息。采用第七分册中的案例分析,或您自己搜集准备案例。当您准备材料时,请确保目的清晰并针对目标读者,同时手册要尽可能实用。您可以考虑在手册编写项目的策划阶段让壹些成员参与,并就技术或政治问题咨询国际雇主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
采取行动时争取其它方面的参与
上壹部分建议雇主组织发挥中心作用,为成员解决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问题提供信息和建议。 但是,雇主也许希望在提高认识之外,还能更多地参与运作。
在很多情况下,这类参与不会是某壹个雇主单枪匹马的行动;而是与其它组织合作完成,如政府,国家或国际非政府组织,联合国的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国际雇主组织和/或各工人组织。资金筹措和活动管理可能会在整个合作关系中進行分配;但有壹些活动是雇主可以领导的,因为雇主具有劳动力市场参与者的独特地位。
与政府合作
政府在消除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中起关键作用。与不同政府机构合作能使雇主组织有效地就诸如劳工和移民等公共政策问题展开游说。
作为关键的第壹步,雇主组织应参与所有批准相关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公约的谈判。雇主组织还应参与国家相关立法,及劳动法与刑法的任何修改变动。以这种方式让政府参与,可保证在整个谈判中雇主的观点得以表达。雇主组织也可以请政府参与劳动监察,因为其涉及强迫劳动。他们也许希望就有关技术问题游说劳动部,如促進劳动监察并使监察更有成效和效率。在强迫劳动风险被鉴定为特别普遍的行业中行业协会可能也希望这样做。
与工人组织及其它合作
和政府合作时,雇主组织也可能会与工人组织合作讨论上述问题。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相对于政府发挥着相似的作用,都在公共政策问题上代表各自立场。
但是,在立法改革或政策制定之外,雇主组织不妨也争取工人的参与。例如,雇主可能想牵头让工人参与在行业部门壹级制定壹份消除强迫劳动的联合声明。有例证表明,行业协会可与全球工会联盟進行有效合作,制定并执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2。
非政府组织在此也可能会很重要。这些广泛而多样的团体,有些是国际性的,其它则是国家甚至地区性的。不论如何,非政府组织在多利益相关者倡议中正起著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雇主及其代表可能希望争取非政府组织更多的直接参与。在此情况下,建议雇主最好在建立此类联盟时,明确其目标和责任。
采取行动防止和保护
由上可知,雇主组织所处的有利地位使其可以给成员提供建议,可以在提高认识的活动中发挥作用,还可以与政府及其它参与者進行对话。这些活动都很重要。其实,雇主组织也可以加入到通过预防和保护行动来反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的项目中。如此,雇主组织可涉足以下几个层次:
● 自己采取主动行动;
● 加入其它方面发起的主动行动;
● 支持采取行动的组织成员。
雇主组织,特别是在该问题上具有专业知识的雇主组织,可为下级联合会提供建议和信息,并帮助后者進入网络,接触赞助者或潜在合作伙伴。此外,雇主组织也不妨传播其它面临相似问题的成员所采取的良好行为的信息。
凭借其代表企业的作用,雇主组织可以制定或加入帮助前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受害者恢复及重新融合的方案。他们可在安置就业或学徒计划中起带头作用,并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发展的机会。这些方案都有防止和保护的双重作用:既可给工人提供创收机会并帮助其重新融入;又可作为壹种防止工人被再次贩运或又成为强迫劳动剥削的目标的机制。
无论采取什么做法,雇主组织都需要考虑资金和工作人员的时间安排问题。发起或加入这类计划需要时间和资源。有三个主要的资金来源:
● 使用已有的内部资金;
● 重新分配工作人员的时间;
● 外部资金,特别是来自双边赞助者和联合国机构的。
考虑使用内部资金作筹备活动,同时寻找外部赞助者作更大范围的工作。但是,要考虑制定可持续的筹资安排,以免组织依赖赞助者,壹旦赞助者终止参与,将有可能中断良好举措。
采取行动的提示
前言
本分册为那些致力于反强迫劳动及人口贩运的企业和雇主组织提供了包含具体而实用的措施的壹系列行动提示。它补充了这套手册的第五分册,并以壹种易学易行的公式提供了反强迫劳动的具体措施。
并不是说,企业和雇主组织能够采取这里所建议的壹切措施。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同,并且每个组织都有其自身的途径来解决其成员的需要。但是,本分册所提供的这些措施都很直接,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它所需要的仅仅是时间、精力及有效且持续的参与。为此,本分册提供了大量的采取行动的实用步骤。
这些行动提示将阐述以下重要的话题:强迫劳动,监狱劳动,债役及奴役劳动,胁迫就业,强迫加班,及人口贩运强迫劳动。它们可以作为人力资源或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人员的参考资料,或者作为宣传材料,如以海报的形式展示在办公室或工作场所。它们于雇主组织也可有很大的用处,如在培训中使用,或作为会议的参考指南。
反对强迫劳动
采取行动的提示
● 建立壹套清晰透明的公司制度,阐明防止强迫劳动的措施。明确这壹制度对公司所有的产品销售及原料供应链上的的相关企业都适用,并对该制度的贯彻实施状况進行报告。
● 实施招聘及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例如关于工资、工时及就业合同),把强迫劳动风险减至最低。
● 监督您的供应商及分包商,对社会审计员、评估专员、人力资源部门经理及其他监督人员提供关于强迫劳动知识的培训。
● 与其他公司、行业协会、及雇主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商讨制定对全行业都适用的反强迫劳动的方法。
● 与利益相关者保持沟通,包括工会、执法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
● 采取防范措施预防人口贩运,提高对非法移民可能承受的脆弱及伤害的认识。
● 发起或参与针对强迫劳动及人口贩运受害者的重返方案,给他们提供技能开发和工作培训的机会。
采取行动的好处
● 明确的政策和方案的实施能够向买家、投资者、工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发出壹种积极的信号。对政策实施情况的报告能够提升品牌形象和公司声誉。
● 全行业的及多利益相关者的行动能够有效汇集集体资源、技术及知识,以壹种广泛及系统的方式解决强迫劳动的问题。
● 采取措施防止人口贩运及帮助强迫劳动的受害者重返,能够对地方及国际劳动市场产生积极作用。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召集壹个工作组,制定公司的反强迫劳动的政策,包括关于实施及报告的相关规定。建立壹个雇主与雇员双方参与的企业级委员会来负责这壹问题。
● 建立壹个企业和/或工作场所级别的投诉机制,该机制必须是匿名的、保密的,及对工人来说是容易使用的。
● 就如何监督供应商及分包商以保证其行为良好,咨询您的雇主组织及同行业成员,召集壹个工作组来制定有效的政策和程序。
● 于地方、州/省、或者全国范围内,在您具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中,建立或参与壹个关于强迫劳动的工作组或委员会。
● 把支持建立壹个打击强迫劳动的雇主全国行动计划,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打击强迫劳动的重要政策及企业机制的壹部分。
反对滥用监狱劳动
采取行动的提示
● 如果您直接雇佣服刑人员作为工人,或者与监狱签订分包合同,请确认这些工作是在自愿基础上实施的。服刑人员不应该被强迫劳动。
● 确保服刑人员提供过正式的最好是书面的同意工作的文件。
● 给服刑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职业健康及安全标准应和常规工人所享受的相当。
● 对服刑人员的工资只做合法的扣减,如食物和住宿。
采取行动的好处
● 壹些政府可能会对由服刑人员生产的产品采取進口限制。避免或规范使用服刑人员可能会减少面临進口限制的风险。
● 采取这类措施将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风险,并且帮助您的公司避免因为滥用监狱劳工而可能遭受的名誉损失。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当服刑人员同意工作时,让他们签署壹份标准化的书面同意表。在这张表上,需提供工资及工作条件的信息,以便让他们能够充分了解情况,自由决定是否同意工作。
● 给工人提供壹份明确、详细的工资单,其内容应包括工时、工资以及任何合法的食物及住宿扣减。
● 确定相关行业或职业团体中常规工人的工资水平,并给服刑人员提供相当的工资。
● 会见监狱当局,包括监狱监管人员,共同商讨雇佣政策和做法。如果可能的话,当面告之服刑人员其工作条件,以此确定他们是否是在自愿情况下同意工作的。
反对债务束缚及压迫劳工
采取行动的提示
● 通过人力资源政策,防止工人面临债务束缚的风险。
● 雇佣新员工时,不要求他们付保证金。
● 给员工预支工资或者贷款要持谨慎态度,如果您这样做了,请确保他们不觉得需要被迫工作来偿还贷款。
● 了解国家法律和条例。如果您减扣工人工资,确认减扣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 确认您的合同明确了雇佣条款及条件等信息,并使用工人能够理解的语言。
● 如果您通过私人职业介绍在国际范围内招聘工人,确认工人没有为此支付额外招聘费用。
采取行动的好处
● 采用上述的良好做法将会帮助您的公司避免出现债务束缚等行为。
● 采取措施谨慎选择并监督您使用的私人职业介绍所,能够减少您公司中的工人面临不道德招聘和遭受类似强迫劳动的风险。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为防止员工负债并感到被强迫劳动的风险,定期、及时和直接地支付工人工资;或与他们约定,把工资汇到他们银行账户上。
● 建立壹套标准化的工资单和支付工资系统,提供明确的关于工时、工资率以及合法扣减(如果有的话)的信息,以防止因误算工资而可能给工人及您的企业带来的风险。
● 在您对工人工资進行扣减时,确保其实得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
● 与新员工尤其是移民工人面谈,询问他们受雇时是否支付了招聘费。有关情况也可直接与招聘中介确认。
● 如果您给员工预支工资或提供贷款,请确认他们有能力在合理的时间内偿还。(比如,减小贷款额,减低贷款利率或缩短分期付款期限)
● 确认您的雇佣合同中包括工资、工资扣减,中止雇佣条件,以及其他与防止债务束缚相关问题的条款。
反对胁迫就业
采取行动的提示
● 制定壹套严格的政策防止胁迫就业,对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進行与其职责相对应的培训,并且明确他们在这壹政策下所承担的责任。
● 通过招聘及人力资源管理办法,防止导致胁迫就业的情况发生。
● 采取适当措施将工资偿付方面的胁迫就业风险减至最低。避免拒付或延付工资,以避免将工人约束于雇佣关系。
● 依照国家法律或集体协议做出合理期限的通知后,所有工人都能够随时自由终止雇佣关系。
● 不要没收或强迫工人交出私人证件。但若工人要求,可采取措施给他们提供壹个安全和有保障的地方来存放贵重物品。
● 不要使用恶劣行为或者威胁来胁迫移民工人工作,例如,以向当局告发作为威胁。
● 对以下行为“零容忍”:身体暴力,在工作场所或住处监禁或限制工人自由,性暴力,剥夺食物、住所或其它生活必需品,以及辱骂和威胁。
采取行动的好处
●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确保工人自由工作。这是受国际法和大多数国家法律保护的壹项基本人权。
● 具备壹个明确有效的防范胁迫就业的政策,以及对经理、主管以及其他相关职员的培训,都有助于对买家、投资者,工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发出壹个积极的信号。
● 如果被指控在产品生产或服务中使用强迫或胁迫劳动,某些国家可能禁止这些产品或者服务進口。公司或者行业采取预防措施有助于您的产品或者服务顺利進入国际市场。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成立壹个委员会,起草关于防止胁迫就业的公司政策,并咨询您的雇主组织的代表以获得建议及技术支持。
● 定期对经理、主管及工人進行关于胁迫就业的正确与错误做法的培训。
● 如员工要求(比如,出于安全或其它原因),应提供壹个安全的地方寄存他们的私人证件,例如壹个保险柜或保险箱。确保您的员工知道它在哪里,且可根据需要随时自由存取。给员工提供他们私人证件的影印件,并在您的管理或监督团队中任命壹名“联络”人员。
● 如果对您的员工提供贷款或者预支工资,请确保不会让他们处于“有风险”的状态:减小贷款额,使用更短的分期付款期限,以及降低贷款利率。
● 员工就业时,不要求他们付保证金。
● 为所有的员工准备书面的雇佣合同,使用他们能够理解的语言,确定他们关于工资支付、加班及其他与防止强迫劳动相关的权利。
反对强迫加班
采取行动的提示
● 了解并尊重关于工作时间和加班的国家法律法规。如果适用,请遵守您公司或行业内的集体谈判协议的条款。
● 制定壹项公司政策,明确规定只有在自愿的情况下才允许加班。对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及主管人员進行该政策方面的培训。
● 和您的员工对加班事宜進行协商,而不要强迫他们加班。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和条件下,取得他们的同意后再進行加班。
● 不要对不愿意加班的员工施以威胁。
● 如果为了及时交货而定期加班,要提前计划并提前与员工商讨。
● 解决导致持续加班的根源问题:比如,与您的买家商谈关于生产要求及截止日期的相关问题。
采取行动的好处
● 与员工商讨加班并确保取得他们的同意有助于保证加班是在自愿情况下進行的。
● 拥有壹项全公司范围内的关于工时及加班的政策,以及对监督人员和管理人员進行相关培训,都有助于减少滥用劳动力的潜在危险。
● 与买家协商有助于增加共识,有利于加强买家与卖家之间的关系,并有利于巩固长久的贸易关系。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滥用劳动力的情况发生。
● 这类良好做法有助于避免您的公司及所在行业受到名誉损失的风险。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成立壹个联合职工管理委员会(如有工会,应包括工会代表),并且与雇员商讨加班问题。对在生产高峰期可能需要的加班,提前通知并取得他们的同意。
● 向新员工讲解加班问题,并确保他们理解法律及相关的公司政策。
● 让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监督人员及工人了解关于加班的信息,向他们明确什么是法律允许和不允许的。分发公司政策的副本,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理解有关规定。确定并奖励良好做法。
● 定期与买家磋商关于交货时间及其他生产要求的事项,这些事项可能导致工时问题,从而造成包括强迫加班在内的滥用劳动力。
反对人口贩运
采取行动的提示
● 采取措施保护移民工人,以免将他们置于更容易遭受强迫劳动及贩运的境地。
● 不要没收或者强制工人交出私人证件。但若员工要求(例如出于安全原因),可制定保管该类文件的政策和程序,防止滥用。
● 如果您通过私人职业介绍所来招聘员工,确认该中介的运营是否符合较高的道德标准。选择那些不向工人收费的中介。
● 不要以向当局告发来威胁非法移民工人。
● 如果您对您的员工提供住宿,确保他们在工作时间之外的行动不受限制。
● 如果您的公司委托职业介绍所,该职介所要同意承担遵守法律及相关共同协议的责任。
● 在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通过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培训机会,来参与针对人口贩运受害者的预防及重返计划。
● 在可能的情况下,参与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反人口贩运行动,包括媒体宣传,并与当地及全国的政府当局、工人联合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進行协作。
采取行动的好处
● 对职业介绍所的招聘行为進行监督有助于确定最负声誉和最有道德的机构。如此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您的公司与人口贩运相牵连的风险。
● 制定关于文件保留及招聘费用的良好政策及规则,能确保未将员工置于易受到恶劣对待及胁迫的状况。
● 与政府、执法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進行合作能够确保反人口贩运措施更有效持久。
采取行动的实际步骤
● 与通过职业介绍所招聘進来的新员工交谈,确定他们是在何种情况下被招募的,以及他们是否支付了招聘费用。
● 如果员工要求(比如,出于安全原因),提供壹个安全的地方寄存他们的私人文件,例如安全箱或保险柜。确保您的员工知道它在哪里,且可根据需要随时自由存取。并且在您的监督团队中,任命壹名“联络”人员。
● 给员工提供他们的证件的影印本,并告之所有工人所有该类措施。
● 对经理、人力资源部门人员、监督人员、社会审计人员和工人進行鉴别和防止人口贩运的培训。与他们探讨关于身份文件、移民工人、工资偿付及其他问题的好与坏的做法。
● 在与私人职业介绍所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它。并与其代表探讨关于招聘费用及其他招聘事项政策。
● 与行业中其他公司進行会谈,建立合作网络,并且利用这些网络来交流信息及采取行动的想法。充分利用您的雇主组织以及国际雇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
● 提供清晰简洁,使用员工易懂的语言编写的雇佣合同,对工资偿付、加班及对身份文件扣留等相关雇佣条件做出明确阐述。
良好做法的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
弊端
据估计,如今大约有2.5万巴西工人在类似奴隶制的条件下工作。他们中大部分人是因债务束缚而被困在亚马逊地区的营地中。他们在那里工作并且被迫支付交通、食物、住宿及工具费用。虽然壹般来讲工人是自愿接受雇佣的,但 “家托斯”(职业介绍所)实际上是通过承诺高薪、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来劝诱工人加入营地的。壹旦被雇佣,工人们就发现因为欠债和遭受人身暴力的威胁,他们无法自由离开。
在这种状况下被迫工作的工人被剥夺了离开雇主的可能性,因为他们的债务在增加并且在工作营地有武装警卫的巡逻。壹旦抵达目的地,工人的工作登记卡就被没收了。这使他们无法像在正规经济部门中那样,获得被保护的权利和福利。工人们的工作时间很长并且往往长期得不到工资。有证词指出,工人因为害怕丧失所有的工资收入而不愿索取未支付的工资。
2006年底,几篇重大新闻报道都关注了欧洲、日本及美国的主要汽车制造商的供应链中使用强迫劳动的问题。在巴西,强迫劳动多发于为主要生铁出口商提供木炭的“木炭营”中。虽然这在巴西使用强迫劳动的生产活动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但是大约90%用来自这种营地的木炭产出的生铁都出口到了美国。
近年来,巴西政府采取了壹系列重要措施打击强迫劳动,其中有许多是与商界合作的。1995年,政府成立了壹个“特别巡回监察组”(Grupo Especial de Fiscaliza??o Móvel)来调查及突袭那些被指控使用强迫劳动的营地。政府还持有壹份“肮脏名单”,登记那些被发现使用奴隶劳动的企业和公司。截止到2008年年中,该名单记录的个人及实体超过200个,主要在畜牧业,其次是木炭业和制糖业。
2005年5月,巴西商界和与民间社会团体壹起,发布了《消除奴隶劳动全国联盟》。到目前为止,超过180家公司和社团,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工业及金融团体,都签署了该联盟。在后续机制中,由壹个“社会观察所”来监督联盟单位对该条约的执行并将良好做法归档。
企业对该弊端的反应
巴西公司的集体行动
巴西生铁制造行业协会致力于消除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从2004年起,公民木炭所(CCI)就陆续派遣劳动监察员到木炭营作遵纪评估,并分发1999年制定的行业行为准则。壹旦发现违纪供应商,立即吊销其执照,并且行业协会成员因此终止与其业务往来。公民木炭所也拟定了壹份“肮脏名单”作为政府已开展工作的补充。此外,2004年8月,巴西14家生铁制造公司签署了壹项联合承诺书来终止木炭生产中的奴隶劳动。
巴西公司的单独行动
2007年9月,壹家业内领头的铁矿石生产商宣布,将不再把铁矿出售给那些从使用奴隶劳工的木炭营购买木炭的生铁公司。该生产商要求其客户证明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牵涉使用强迫劳动,并为此对其中的10家進行了私人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该生产商暂停对7家客户進行供货,原因是后者在强迫劳动及环境问题方面有严重违反行为。该生产商随后单方面终止了与其中4家客户的合同。然而,在采取这项行动时,该生产商不得不谨慎行事,以免触犯反托拉斯监管机构,因其是巴西该地区唯壹的铁矿石生产商。
壹家巴西生铁制造公司认为,强迫劳动与亚马逊地区的森林砍伐是有直接联系的。该公司表示,生铁制造商之所以从非法木炭营购买木炭,是因为否则的话,使用烧林技术,则要再花几十年才能又种出足够多的树木来生产等量的木炭。该公司用自己的员工从自己拥有的案树林生产需要的木材。
美国公司的集体行动
2006年12月4日,壹篇新闻报道,五大汽车制造公司,就如何避免购买使用强迫劳动的原材料,正联合向其供应商提供集体培训。该倡议从2005年10月起是由汽车工业行动集团(AIGA)负责协调的,然后从2006年12月起,改由“企业社会责任机构”(BSR1)接管。该项倡议的最初项目包括,针对包括强迫劳动在内的多个工作条件问题,发表联合声明表达行业共同的意见。
美国公司的单独行动
2006年底,布隆伯格杂志的封面故事以及其他媒体都对美国汽车制造行业中使用奴隶劳动進行了报道,作为回应,各公司相继采取了壹系列措施,包括:
● 立即停止从巴西進口使用奴隶劳动制造的生铁,● 要求供应商证明其生铁生产没有使用奴隶劳动,并停止与无法证明的供应商的生意往来。
从该弊端中得到的初步教训
很显然,为彻底消除主要汽车制造商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而進行更大规模合作的空间依然存在。从CCI(公民木炭所)的尝试以及AIAG(汽车工业行动集团)的倡议中可见,進展是有的,比如公司有了共同解决此问题的意愿。此外,有公司停止对以使用奴隶劳工生产的木炭为原料的生铁制造商供应铁矿石,这也是正确的壹步。然而,在政府层面上还有更大的合作空间,以确保为阻止或抵制个别供应商而采取的措施不违反反托拉斯规定。而且,对于那些有意打破其供应链中长期存在的使用强迫劳动局面的美国公司,政府可以提供進壹步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还有,大多数卷入此次争议的公司都是在行业中举足轻重的。对于小公司来说,应对这些问题的资源更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由行业机构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能取得特别显著的成果。
可用木材是壹个不容低估的重要问题。用焦炭代替木炭来生产生铁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然而,这会增加成本,因此可能需要对生铁制造商提供财政援助。
由巴西政府“特别巡回监察组”对木炭营進行审计和监督,并辅佐于可迅速审结,解救工人的流动法庭,这种做法是值得鼓励的。在巡回监察组、公民木炭所的监察员、美国及巴西的钢铁生产企业之间似乎还有合作的空间。
目前尚不清楚是哪些经济实体在经营使用强迫劳工的木炭营。然而,在木炭营和生铁制造商之间似乎有明显的互通互联的关系。在木炭营被巡回监察员关闭的情况下,生铁制造商(即该木炭营的买家)应连带偿付该营地工人的工资。
案例分析2
弊端
本案例侧重于对中国工厂中强迫劳动的指控,及壹家重要的美国电子公司对此采取的反应和措施。事件中的工厂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公司,且都为美国的跨国公司装配零部件。其中有壹家工厂尤其受到媒体的强烈谴责。
关于工作条件的描述包括:工人被迫长时间工作,居住在拥挤狭窄的宿舍,被迫支付食宿费用,以及被禁止离开工厂。此外,还有指控揭露,在某些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有使用童工的现象,以及使用包括长时间罚站在内的纪律处分。这些指控最初出现在壹份互联网上找不到的报告中,但是该报告里壹些反映工厂环境的照片,随后被国际新闻媒体转载了。英国壹家报纸最初报导了此事,很快,中国的壹家商业日报也跟進了。
企业对该弊端的反应
与此事有关的美国公司在上述指控出现的3天内做出了声明。声明指出,公司正在采取措施调查情况,并将严肃对待这些指控。
该美国公司采取行动,通过多方走访工厂及访问工人来调查指控。在媒体最初对此事進行报道的6个星期内,该公司在其网站上发表了壹篇报告。报告中,公司称其派遣了壹个由人力资源部、业务和法律部员工组成的审计小组到相关工厂,而且搜集到的证据是与很多来源于员工、管理人员及员工记录的信息交叉核对过的。该报告同时指出,对强迫劳动進行审计时,也检查了保密记录以查找是否有伪造的身份证明文件。报告接着总结了所发现的,包括工作和居住环境、报酬、超时工作以及工人待遇等问题。
尽管公司的报告称没有强迫劳动及童工的证据,但它公布了观察结果,公司行为准则中明确的每周最长工作时间已被超出。该公司称,基于此发现,其供应商正在改变政策来保证遵守每周加班时限的规定。此外,该公司指出,宿舍设施需要改善,但其供应商正在申请更多的土地来建造進壹步的设施。
据称,事件中的供应商对其客户敞开大门,并为审计工作提供便利。值得注意的是,该供应商在其行业中是壹家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并且近年来发展很快。据称,该供应商很满意美国公司的报告澄清了对其工厂中工作条件的指控,并声称由于此事的发生,使其考虑比以前更加开放其业务。
有趣的是,企业与人权资源中心2的政策是要求被指控侵犯人权的公司做出回应,但在该案例中,中心在公司做出回应之前就已在其对该案的总结中记录为已解决。这是唯壹出现这个标注的案例。
从该弊端中得到的初步教训
事件中的美国公司使用了中国工厂所有雇员中大约15%的雇员。壹些其他主要的高端电子品牌公司也同样使用着该工厂,但这些公司对该事件的反应却鲜有提及。尽管涉及的员工所占比例不高,但该中国工厂没有对美国公司的审计進行限制。
报道同时还强调了《电子行业行为准则》,作为壹个专门部门的工具和倡议,其下汇集了该行业中超过40(截止到2008年9月)家公司。该倡议旨在改善行业供应链中的工作条件。当本案例被报道时,这家中国的供应商是 EICC(电子行业行为准则)成员,而该美国公司还不是。但是,在其审计和调查结果的详尽报告中,该美国公司表示,也会加入电子行业行为准则。
在美国公司的报告发表后不久,壹个与此事件有关的人权问题
引起了国际媒体高度关注,因其牵涉到在英国和中国媒体中最初对该事件進行报道的记者们。该分包商的壹个中国全资子公司起诉记者们的个人行为构成诽谤。这场官司索要巨额赔偿,且法庭壹受理此案,就将记者们的资产冻结了。事件中的报社力撑其记者并对诉讼表示谴责。随后维护新闻自由的非政府组织要求中国供应商及美国公司采取行动撤案。美国公司称,他们正在幕后努力帮助解决这壹问题。此后不久该诉讼撤销。
本案例证明,通过迅速行动和全面反应,该公司平息了对其重要产品生产中的特殊工作条件问题的关注。此外,当该事件转为敏感的关于新闻自由的政治话题时,似乎该公司已做好准备继续参与其中。不过,该案例突出了在存在大量外包业务时,保障公司制度得到遵守的困难性。该美国公司加入电子行业行为准则的决定再次表明,与同行业中其他面临相似的行业特有困难的公司协作具有更大的价值。
案例分析3
弊端
自2000年,约旦与美国签订《约旦-美国自由贸易协定(FTA)》
后,约旦就从该优惠贸易协定中受益颇多。该协定旨在确保两国都坚持包括禁止强迫劳动在内的国际劳工组织标准。结果,当对约旦的工厂中工作条件進行全面而直接的调查时,与这两国的政府和公司都涉及其中。
2006年5月,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NLC)检查了全约旦为美国公司生产产品的纺织厂的工作条件后3,就该问题发表了壹份极具批评性的报告。调查的对象是合格工业区(QIZ)内享有优惠途径進入美国市场的工厂。
截止到2006年7月,约旦的13个合格工业区中共有110多家公司,54,000多名员工。美国驻约旦商会称,这些合格工业区的工厂中,有66%的外籍工人,这些被称为“客籍工人”的员工来自中国、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及印度。尽管这些合格工业区的初衷是鼓励国外直接投资并为当地人口创造就业机会,但被调查的这些工厂却主要依靠移民劳动力。
全国劳工委员会报告对恶劣工作条件進行了深入调查,包括人身和性虐待,缺乏薪酬,食物和水不足,及恶劣的居住条件等。客籍工人在其国内被要求支付壹大笔钱来得到这些工作,但是在约旦,他们只挣得所承诺薪酬的壹小部分,有些甚至很久都没领过工资。此外,据报道,刚到工厂,工人的护照就被没收了;并且,当他们投诉没有工资时,曾有工人被强制驱逐回国,面临其无法偿还的债务。这些工人壹方面无法取回护照;另壹方面,若投诉,又会招致被遣送回国、监禁、殴打以及剥夺食物和水的危险。从而,他们被困在约旦,并且其在原籍国的债务也因大笔利息而越积越多。
而且,根据约旦的法律规定,非约旦公民,即使拥有在合格工业区工作的工作许可证,也被禁止加入任何工会,因此这些客籍工人无处求援。
在上述问题曝光后不久,约旦政府做出了回应,劳工部的监察小组与印度、中国及斯里兰卡的使馆代表们共同巡视了4个合格工业区以调查这些指控。壹些处罚相继作出,壹部分工厂被查封。
企业对该弊端的反应
集体行动
2006年9月21日 , 美 国 劳 工 联 合 会 和 产 业 工 会 联 合 会(AFL-CIO)与全国纺织协会(NTA),对美国政府提交了联合投诉,要求援引约旦-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的争端解决程序来处理约旦对工人权利的“严重”侵犯。该投诉指控约旦违反了其尊重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劳动标准及有效地执行约旦劳工法的承诺。这开了企业组织在贸易协定下提交关于工人权利案件的先例。
个体反应
各公司对于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报告的直接回应如下:
壹家公司称其没有直接与工厂合作,而是与供应商合作,并且希望所有的供应商和工厂都能遵守当地法律和自定的标准。该公司澄清道,在名单中的5个工厂中,它只与其中壹个進行了合作,且即将跟進对相关供应商進行监督与密切合作。该公司还称,已决心采取纠正行动。
另壹家服装公司称,其中壹个问题工厂从壹个得到认可的机构处搞到了壹份有效证明。在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的报告发表后,该公司自己進行了调查并且发现,壹些报告中的问题依然存在。该公司表示,曾试图鼓励该工厂采取纠正行为,但同时也指出,其订货量不超过该工厂生产能力的1%。進而,该公司得出结论“因此我们对于这家工厂是没有任何(决策)影响力或谈判能力的”。由于这些发现及工厂的不配合,该公司决定不再向其订货。
壹家销售公司的回应中强调了2006年9月其内部审计员進行的现场审计,接着于2006年10月的第二次巡访发现情况有所改進。该公司还注意到,与员工的谈话也证明状况的确有所改進。该公司还表达了其担心:如果简单地停止与某个工厂合作,公司将在要求实际改進的谈判中失去影响力。但是,该公司特别指出,若“工厂的违规行为令人震惊,如存在监狱劳工,(它)会立即终止与该供应商的业务。”该公司最终称,将与约旦政府、其他零售商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壹起采取集体行动来应对该问题。
从该弊端中得到的初步教训
很明显,虽然该案例的主要当事人是约旦以及美国政府,但是牵涉到的品牌公司也对其供应厂家的工作条件负有责任。与约旦签订约旦-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的最主要目的是为本国工人创造就业机会及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但是显然,那些大量被带入约旦填补这些工厂职位的移民工人受害最深。
看来,为改善这种情况,公司与有关政府、供应厂家及国际劳工组织,是有合作潜力的。同样,那些有相同供应商的公司之间也应该進行合作。但是,这对那些试图解决此问题的小型供应商而言的确有些困难,因为如果它们只是壹条大型供应链中的壹部分,那麽它们的影响力将很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壹个积极的行业组织与不同大小的公司共同应对这些问题将产生积极而受欢迎的效果。
最后,从美国全国劳工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公司因此采取的步骤来看,审计程序的效果明显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在认定及证明强迫劳动情况上。例如,有报道称,工厂经理们曾预先警告工人怎样应答审计员的问题。
案例分析4
弊端
在美国农场里遭受强迫劳动的大多数移民工人来自墨西哥、危地马拉及海地。这些工人有时是直接从原籍国被贩运过来的,或者越来越多的是壹到美国就被盯上。
佛罗里达州农场工人于1993年成立的伊莫卡利工人联盟(CIW)记录了很多案例。伊莫卡利工人联盟自称是壹个以社区为基础的工人组织,其成员为拉丁裔、海地裔及玛雅印第安裔的在佛罗里达从事低薪工作的移民工人。
伊莫卡利工人联盟称,在佛罗里达州的农场里确有债务束缚性质的强迫劳动,工人被要求长时间工作,而后其工资被扣减交通、工具以及设备费用。在壹些案例中,这些工人甚至很长时间都没有得到应付的工资。他们被限制在营地,居住条件极差,且经常受到武装警卫的监控。伊莫卡利工人联盟秘密与农场工人合作,在对强迫劳动案件的诉讼中提供了很大帮助。
已经有几个关于恶劣工作条件的案例被报道。2007年12月19日,3个采摘水果的移民工人从雇主处逃离,并转述了他们的悲惨境况,包括被强迫负债、被殴打以及被迫对淋浴用水付费。
伊莫卡利工人联盟关注的壹个中心问题是这些工人的工资极低,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他们的工资只略有提升。该组织开始特别针对经营农场的番茄种植者们发起了攻势,随后把注意力转向了全球知名的食品公司。
企业对该弊端的反应
作为对由伊莫卡利工人联盟牵头的运动的回应,若干国际品牌食品公司介入其中,处理各自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问题。
2005年3月,其中壹个食品公司同意对购自佛罗里达州的番茄每磅多付1美分。其条件为,该公司只与那些能保证款项直接付给工人的供应商合作。另壹公司则在2007年4月与伊莫卡利工人联盟达成类似协议,包括承诺为番茄种植者订立行为准则,并让农场工人更多地参与对准则遵守情况的监督。
伊莫卡利工人联盟壹直坚持主要针对快餐巨头而非食物种植者,但是在2008年5月,联盟停止了针对其中壹个快餐公司的运动,因为该公司宣布将与伊莫卡利工人联盟共同努力改善农场工人的工作条件。
快餐业的领头公司同意加入增加工资的计划,并与伊莫卡利工人联盟壹起呼吁整个行业都加入其中。为了鼓励种植者的参与,壹家公司承诺对因增加工资而引起的工资税及管理费用提供资助。该公司与伊莫卡利工人联盟还通过了零容忍准则,规定对于有某些非法行为的种植者,需立即将其从供应链中清除。此外,该公司还承诺保障农场工人参与对种植者的监督,看后者是否遵守其供应商的行为准则。
从该弊端中得到的初步教训
该案例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是与移民工人相关的负责任的商业行为的问题。南方贫困法律中心(SPLC)4于2007年3月发表的调查报告中指出,通过客籍工人计划到美国的移民工人,面临着被虐待的危险。正如报告中所说:“由于被束缚于单个雇主,并且没有途径得到法律资源,客籍工人:
● 通常在工资问题上被骗;
● 被迫抵押其前程以获得低工资临时工作;
● 实质上被扣留其证件的雇主或者劳动经纪人控制;● 被迫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中;
● 因工受伤时得不到医疗福利。
伊莫卡利工人联盟的运动及随后的媒体报道都主要集中在给工人的低工资问题上,而非集中于已达到强迫劳动境况的恶劣工作条件上。然而,即使更多的公司每磅多付壹美分给工人,导致强迫劳动的条件依然可能存在且需要解决。
危险在于,参与的公司只关注每磅多付壹美分的运动,而这无助于解决南方贫困法律中心报告中指出的更普遍的,与强迫劳动相关的问题。
此外,那些在本国负责招募到美国从事农业的工人的私人职业介绍所,也存在许多问题。目前,该行业极度缺乏管理,以至于工人到美国时已背负了大笔高利债。尽管美国当地法律规定了必须偿还工人的旅行及签证费用,实际上这些费用极少得到全额偿还。
我们希望,那些在伊莫卡利工人联盟的活动中受到公开抨击的公司,也能对为其番茄种植者提供工人的职业介绍所進行检查。也希望壹些公司、行业组织、相关政府以及国际劳工组织能够共同努力,积极地解决这壹问题。在这方面,从签署和促進《雅典道德原则》开始的开拓性工作是壹个有用的参考5。
中共政权是工人阶级的敌人
作者 刘宇凡 向青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一九九八年
中共把中国私有化
当邓小平逝世时,官方言论以致世界资本主义的报刊纷纷向这位总设计师致敬,因为他使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尤其如果拿苏联、东欧的经验相对照,就好像更显得中国经改的成功。
不过,问题在于,那些急剧增长的财富,究竟主要落在谁的手里呢?
中共壹直认为自己所搞的,不是像苏联、东欧那样的私有化改革,而是走共同富裕的“射秽主义市场经济”,因为它始终坚持“射秽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1992年中共在关于建立射秽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上说,“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
本文的目的就是说明,“公有制”已经失去优势,而资本主义经济已取而代之。经济增长的好处主要就是落到官僚资本与中外私人资本的口袋。十八年的经济改革可视为壹场大规模而又隐蔽的私有化运动。
资本主义经济有多大实力?
从表壹看来,似乎大陆公有制还真的占主导地位,因为集体与国有经济相加占了八成。在那“非公有经济”中,虽然包括资本主义成份,可是,也包括大量个体户,所以私营经济的数量似乎还很少。1994年,官方宣布私营企业共43.2万户,在工业总产值中约占10%(个体经济则占8.4%)。
表壹 各种经济成份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1978年 56% 43% 1%
1993年 42.9% 44.8% 12.3%
1995年(预计) 41.5% 43.9% 14.6%
(注: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了个体、私营经济及外资。来源:《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趋势与私营经济的发展方向》,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 1996年第 8期)资本主义经济(大陆忌讳这个词语,所以改称“私营经济”)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以雇佣工人来增值资本的经济成份。
按照这个标准,那麽,资本主义经济壹定远超官方的统计。首先,在所谓个体户中,很多实际上是资本主义企业,因为中共把个体户的定义壹开始就定得太宽泛,竟把雇工八人以下的企业主都列为个体户。这当然是不合理的。个体户,顾名思义,就是没有雇工的小资产阶级。如果有常年的雇工而且人数达到六、七人,那其实已经是小资本家了。何况,在名列为个体户的企业之中,多年前已经有调查显示至少有10%其实雇工八人以上(注壹)。所以,资本主义的私营企业,壹定远远超过43万户,在工业总产值中也壹定不只占10%。
除了假个体户之外,还有假集体。集体经济包括了城市和乡镇两方面。乡镇工业在1994年的产值已经占全国22.6%,雇佣了1.2亿工人。这个举足轻重的“集体经济”,恰恰也是最多假集体。大陆有壹份调查报告表明,乡镇企业有 83%实际上是私营企业。(注二)许多其他报导都大致反映这个情况。由于乡镇工业比城市工业多,在集体工业中占到64%,所以,上述数字就可能意味近半或过半的集体经济其实是资本主义企业。有位学者也指出,若按这个数字推算私营经济,那麽,“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各项比例将会引起各层人仕的震惊”,因为单是工业,1993 年非国有工业的产值(1.7 万亿元)与国有工业的产值(1.8 万亿)已经几乎平分春色(注三)”。而所谓非国有工业,主要的还是中外私营企业,或至少是混合经济(例如参加了官股的私营企业)。(参看表二及表三,注四)从表二可以看到,在消费品零售总额中,1994 年国有商业也下降到只有 31.9%。资本主义成份占多少?国有、集体、个体之外的那个“其他”,如果不是私营经济,又是什么?如果考虑到在集体与个体中有不少实际上是私营经济,那麽,资本主义经济在商业中的比重壹定不比工业中的少许多,如果不是更多的话。
表二 1995 年按经济成份划分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国有 54.4
集体 16.4
个体 12.8
联营经济 0.6
股份制 4.3
外资 7.8
港澳台 3.4
其他 0.3
(1996 年中国统计年鉴)
因为中共刻意掩饰资本主义经济的真实情况,所以我们没法确切知道真相。但上述的分析足以说明它今天的雄厚势力。(注五)有人认为,在民间的壹万六千亿元金融资产中(1992 年数),约有六千多亿元集中在个体户、私营老板和有“外水”的官员手里。
这些人约为三千万人,占人口数的 2.8%,但拥有的金融资产占40%。(注六)这三千万人可被视为中国的新生资产阶级。他们拥有的金融资产等于当年国民收入的三成多。
隐蔽的私有化
中共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态度,在过去十八年中经历了如下变化,最初是禁止,然后是默认(1983 年中共壹号文件说对私营企业要“不宜提倡,也不要急于取缔”),继而是在 1988 年修改宪法正式承认私营企业作为“射秽主义公有制的补充”,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最后是邓小平南巡后中央为各地提出的“四不限制”(不限制发展比例、速度、规范与经营规模),“五不限制”等等大开绿灯。对于外资也是这样。现在,可以说资本主义是无限制地发展了,只差那个作为“射秽主义公有制”补充的妾士身份还没有正式甩开而已。不过,这方面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了。
但是,资本主义经济之急速发展,不仅仅是依靠中共的政策上的支持,更依靠物质上的赞助。谁提供物质支持?就是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在改革之前,全国的生产资料及劳动力差不多都在集体与国有经济手中,所以,如果没有他们向私营企业提供劳动力与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私营企业是不会发展起来的。据报,私营企业的多数创业资本都来自国家银行或信用社,他们的四成原料与進货来自国有企业,销售对象中也以国企为主要对象之壹。(注七)不能确定这里有没有夸张。不过,这没有妨碍上述的壹般原则是成立的。
集体与国有经济在向私营企业提供资金、劳力、土地、货源等等的时候,是否都依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这是很值得怀疑的。
有不少时候资本家可能需要付出较高代价,其中包括贿款。但有更多时候是以低于价值来换取劳力与生产资料及资金的。(有人估计每年因官员贱价卖地而令国家损失 200 到 300 亿人民币)这其实是壹种隐蔽的私有化。
最早的私有化运动可以追朔到农村改革的初期。当承包制取代人民公社的时候,不少集体财产,例如农业机械,都被干部们或者赤裸裸地私分,或者以种种形式(例如不合理的承包合同)变成自己的准私有财产。无法知道究竟有多少集体财产是如此被化公为私的,因为官方绝不披露。但从各方面看,这个现象并非不普遍,尤其在较先進的公社。从这里产生了第壹批的农业资本家。
不过,最发财的恐怕不是农业资本,而是工业或商业资本。
这是为什么后两者发展最快,规模最大。这同时也意味,他们很可能比前者从集体与国有经济中转移到最多财富。尤其是那些得到当地官员保护的“假集体”,不仅在申请土地、劳力、借贷各方得到额外的协助,甚至是贱价得到这些东西,而且可以得到各种额外减免税收的方便(自然包括减少受到其他部门官员的渔肉)。
额外减免税收属于壹般假公济私行为多于严格意义上的私有化。
但是种种把集体与国家财富贱售或干脆吞并则肯定是私有化。有人报导壹个例子:
“权力股就是政府以权力作为资本对企业投资,按股分红。
邵东县铝制品厂是壹个合伙企业,共有 8.5 股,其中政府有壹股。
这壹股的作用就是拉着地方政府为自己保驾护航、为企业在扩建厂房批地时给予便利,给企业争取贷款提供后盾和为企业在社区内提供安全保障。该厂的厂长说:‘厂在这个地方,如果不跟乡里搞好关系,它就会动不动拉电。要扩展规模,它不批地,征地就很有困难。乡里成为企业的股东,每年企业给交 10 万元,占乡财政府收入的十分壹,我们也办事方便,两全其美,皆大欢喜”。)(注八)可见,只要让政府部门入股,批地自然就没有“困难”了!
集体与国有经济还为资本主义经济提供种种间接的物质支持。中国很多上游产业(煤、石油、电力、交通运输)都是国营而且多年来维持低价制度,这等于间接津贴了私营经济。在税率上,中共也壹直优惠中外资本而刻薄国有企业。三资企业税率为33%,私营企业率税为 35%,比国有企业的 55%低很多。税负的不公平是使国有企业无法与资本主义企业竞争的重要原因之壹。
最后,中共在政治上加紧对工农阶级的专政,尤其是坚持那种把农民当作二等公民的户籍制度,使工农群众(尤其是那些农村集体经济崩溃后的失业农民与城镇的失业工人)没有力量保护自己的最起码的合法权益,成为资本所残酷剥削的贱价劳工。这是资本主义经济能够迅速发展的另壹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中国之所以能够有比苏联、东欧好得多的经济表现,个中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壹个急進,壹个缓進那麽简单。还要考虑到中国壹个独特地方,就是比苏联、东欧落后很多。但这种落后性在特定环境中有时会变成优势(对资本主义而言的优势)。
中国国有经济从来都很薄弱。从 1949 到 1978 年,将近三十年的高速而代价不必要地高昂的工业化,并没有真正促進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主要的还是依靠人力与畜力。集体与国有工业始终无法满足农村人口对工业生产资料及消费品的需求。国有经济之无力改造农村,尤其可以在农村人口占全国比例中看到。卅年工业化并没有促使农业人口向工业转移,到 1978 年农村人口仍占 87.5%,只比 1949 年下降了两个百份点。农村还是壹片披着集体经济的外衣的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不过,壹天命令经济仍束缚著农村,国有经济还是不会感受到什么压力的。可是,命令经济崩溃的壹天终于来了。分田到户使小农经济解除了官僚支配的集体经济的束缚。外衣丢弃了。小农经济从两个方面为资本主义经济提供动力。壹方面,由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由于农产品市场之局部开放,由于政府提高农产品收购价,在在增加了农村人口的购买力。另壹方面,个体经济之全面恢复,大大提高了农民中的强势户的致富冲动。私人资本的原始累积开始了,而且在扩大了的市场中开始壮大起来了。就这样,乡镇资本主义企业迅速发展起来,并且日益在竞争中压倒国有企业。事实上,资本主义经济首先是在农村壮大起来,然后才伸延到城市的。所以,尽管国营企业只有三分之壹是营利的,中国经济还是能较高速增长,其中壹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国有经济本来就很薄弱,在这个情况下,只要有其他经济成份(个体经济及资本主义经济)大力填补空白,那麽即使它大多亏本,也不会即时拖垮整个经济发展,甚至还能有增长。
官僚资本如何侵吞国有财产
上面谈的主要是私人资本怎样在中共的支持下发展起来,而且主要是谈国内的私人资本。不过,私人资本之受益于集体与国有经济的程度还不是最高的。程度最高的乃是官僚资本。官僚资本乃是有中国特色的私有化的最大受惠者。
所谓官僚资本,包括了官员个人的以增值为目的的资产,也包括了名义上属于国家,但实际上由官员自由支配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资金。
如果把私有化仅仅了解为把国有企业售出或无偿分配给全体公民,那麽,的确,在中国这仅仅是开始不久。大概几年前中共才宣布要大规模拍卖、租赁壹万家中小型国有企业。
在已经结束的八届人大,李鹏又宣布要把二十四万家国有小企业实施“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和出售”。
自然,各地官吏早就劲头十足,例如山东诸城,竟然在两年间就把九成半的国有及集体企业卖掉了。这个做法还得到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的赞赏呢。但是作价是否合理,就不得而知了。然而至少有理由提出怀疑,因为贱售国企非常普遍。(注九)不过,那种隐蔽的私有化,尤其是缔造出官僚资本的私有化,早就在疯狂進行了。主要的方式是股份制改革,其中包括了把国企或集体企业股份化,中外合资企业,官商合营等等。其次,即使在保留集体与国有经济的企业,官员也通过种种方式化公为私。
官员热衷于搞股份制改革,是因为他们借此可以明目张瞻地化公为私。最明显的例子是把明明是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划出壹大笔变成“企业股”、“法人股”。即使这不算私有化,至少也是化大公为小公。不少人更進壹步,先化大公为小公,然后就再把小公化私,公然地把企业股再私分。
就这样大笔国有财富以变戏法的方式转到干部手中。虽然有时职工也得到壹点股份,毕竟同干部拿到的相比只是冷饭残羹而已。至于采取种表面合法、或甚至非法及鉆空子的方式化公为私,就更不胜枚举了。这包括了低估资产值,对种种无形资产(商标、专利、商号、销售渠道等等)不作评估或低估,国家股与个人股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价等等。(注十)
中外合资的情况也基本如此。现时全国已有壹万六千多家合资企业。据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人透露,每年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资产应评而未评的约占应评总数的九成。在壹万家合资企业中,有六千多家国企未经资产评估而以 862.6 亿元的出资额与外商合资,估计因此损失六百多亿元。至于无形资产,竟然只有 60 家是有计算无形资产的。
这种化公为私行为,外资自然得益不少。但有关官员也得益匪浅。各地官员不惜贱价以求合资,最直接的利益当然是这样可以提供外汇、出国机会、以及其他贪污腐化的勾当;可是还有其他。要知道,在那壹万六千家合资企业中,有部份根本就是假合资,或是半真半假的合资(例如随便找个老外挂名合作,或是请那些拿了本外国护照的同胞挂名合作),纯粹办来骗国家,其中包括化公为私。
另壹种私有化方式是官员个人或其亲戚朋友经商,或者是政府部门同私营企业合股办实业。
“壹些握有经济实权的人,多乐意与私商交铁哥们,或者让五亲六戚去经商,自己在台上给予关照。权力与关系密切的私商形成壹个‘土围子’—利益共同体。……权力给‘土围子’以政策、物资、贷款、减免税、外销配额等方面的照顾。”(注十壹)“为了避免因电力供应非常紧张造成拉闸停产现象的发生,壹些厂不得不拉电力部门入股。
邵东某生产出口铁锤的刀具厂,电力部门就投资 30 万元,年利 4 分,这是明利息,实际回报要大于这个数。当然,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得到政府部门的青睐的。拉壹些政府部门投资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的经济效益好,否则很难如愿。”(注十二)究竟官僚集团在过去十多年中侵吞了多少国有资产?这几年有壹个许多人使用的数字:1982 至 1992 年间,国有资产“流失”累计 5000 亿元左右,平均每天“流失”1.4 亿元。(注十三)不过,去年十月号的《中国工人》披露了壹个新的数字:八十年代以来,国有资产的“流失”每年高达 500 亿元,到目前总共“流失”八千亿元。但“据有关专家研究,目前国有资产流失的程度还要高于这个数字。”
官员化公为私当然不始于改革开放。不过,毛泽东时代的化公为私同邓小平时代的不同,在于前者的化公为私,主要不过是占有消费品,尤其是奢侈品。可是,在后壹个时代,官员之化私,占有消费品是次要的,占有可以分润的资本(不管是以有价证券的形式还是资本的实物形态),这才是主要的。改革开放的“伟大”功业不仅在于缔造私人资本,更在于缔造了官僚资本。
官僚资本有多大能耐?表四可以多少反映壹点情况:
表四
1978 1994 1995
国家预算内投资 62.2 3.2 3.1
国内贷款 1.7 22.4 21
利用外资 4.2 10.7 11.5
自筹投资 -- 48.3 53.2
其他投资 31.9 15.4 13.8
所谓自筹投资,首先包括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各种乱收费,尤其通过各种化公为私以及办公司经商的方式,自行“创收”所得来的资金。
这是各部门自己的“小金库”,不受中央约束。它除了用来满足官僚自己种种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的消费之外,主要的就是用来投资于高利润的行业。表四告诉我们,目前固定资产投资,中央预算内的是少得那麽可怜,而自筹投资从零发展为过半。历次经济过热,历次盲目投资、重复投资,造成严重的生产过剩(最新的例子是房地产)(注
十四),都同各部门这些自筹投资有直接关系。这些由各部门官员支配,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资金,(而利润又首先落在官员手中),就是官僚资本的另壹个重要来源。官僚资本加上中外私人资本,总的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恐怕已经具有主导地位了。
官僚资本具有投机性、买办性、垄断性几个特点。投机性不仅表现在盲目投资加工工业,而且现已转向炒卖种种有价证券及房地产,其中包括国外(例如香港。经济学家吴敬琏透露,大陆每年有 100 亿美元流向香港。)的证券与房地产。买办性表现在同外资合资、合作中经常以贱售本国资产或资源为代价;垄断性表现在官员利用权力霸占市场、拱擡物价、强买强卖。所谓诸候经济就是壹个明显例子。
引狼入室的“合资”
近年中国的三资企业达到十七万家;如果把港澳台包括在内,外资现在已经在工业总产值中占了 12.8%,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中占了 10.4%。不过,外资在中国的实际影响远超过这些数字所能显示的情况。
近年越来越多跨国公司同中国国企合资,通过这个方式吞并了中国国企,连他们的名牌和市场份额包括在内。这同样也是壹种私有化,而且是壹种把民族工业拱手让与外资的私有化。
现在国内的洗涤用品行业,已为外方控股的合资企业所支配。
15 家合资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壹半,但卖的都是 P&G、英国利华、日本花王、德国汉高的牌子,而中国的名牌如熊猫、双猫等俱已销声匿迹。(注十五)
啤酒行业更厉害。中国年产五万吨啤酒厂,已有 70%成了合资企业。而外资搞合资企业的真正目的是要中方放弃自己的品牌,改采他们的品牌。结果中国的名牌啤酒如上海、光明、天鹅等等逐渐为丹麦的嘉士伯、美国的百威等等取而代之;讽刺的是,中国完全有充足能力在啤酒上自给。有学者认为中国根本不必在这方面搞合资企业,更没有必要让外资控股(注十六)。
后便失去踪影,被外国名牌取而代之。
在医药业,三资企业已达到 1000 多家,其中三家合资企业是医药业中的十大企业之壹,而且都由外方控股。现在,在最畅销的 50 种药品中,有 40 种是合资企业的洋药。(注十七)自行车业,三资企业达 200 家,已经吃掉了国产的飞鸽、永久、凤凰等九个名牌。
造纸、轮胎、集成电路、家电业等等也纷纷陷入同样境况。
这可是中共官员自觉选择的结果。为贪小利而出卖国产名牌固然如此。(注十八)就是中央的政策本身,也是大大鼓励各级官员继续出卖经济主权的。许多国家都规定外资股份不能超过合资企业的五成,然而,号称坚持射秽主义公有制的中国却相反,在《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定外资股份不得低于 25%,却没有规定上限,直接帮助了各级官员把国企连同品牌卖给外资。
有人指出中国国内储蓄率达到 45%(金融资产达壹万六千亿元),依靠国内资金就足以支持 7%到 8%的经济增长,根本不必继续那种严重依赖外资、优惠外资而令自己吃亏的政策。实情怎么样我们现在不知道。但至少,即使继续引進外资,也没有理由是这样壹种引進法。
护短经济学
中共坚持公有制占主导,可是,眼见私有制日益有取而代之的趋势,中共的辩护士又怎样自圆其说呢?那些官方经济学家忙着解释:其实“优势”并不壹定要体现在百份比上的;只要“公有制”始终扼控国民经济命脉便可。对于把盈利国企卖掉或出售国有股权,他们也辩说:我们卖掉了国企,但换回了资金,这只是使国有财产从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而已,国家拿了钱还是可以再投资建厂,所以仍然不算私有化云云—这完全是诡辩。
且不去说,在实际上这些交易,在壹党专政下决不会是真正等价交换的。退壹步说,即使那是等价交换,那顶多只能说,国家作为卖者没有交换价值上的损失,却不能说国家没有其他损失,更不能说那不是私有化。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明明转到私人手上,怎么不是私有化?其次。既然是盈利的厂子,为什么还要卖?是否就绝对没有别的方法筹措资金?卖了这些盈利的厂,能保证新的投资有同等的盈利水平吗?如果相同,又何必要为买而卖?岂非除裤放屁多此壹举?如果盈利更微些,岂非壹大损失?虽说盈利高些不是没可能,可是风险总是存在而且不小。干么要如此犯贱,好端端有安乐钱不享,去作这样的败家子?
这样显浅的道理,我们博学的经济学家不会不知道。说穿了,这不过是欺骗而已。在最初搞农村承包制的时候,中共赌咒说不是恢复个体经济,更不是允许私营经济,而只是把家庭经营结合到合作经济中而已。在人民公社散了伙,富农阶级已经出现的时候,它还这样说;在搞国企改革的时候更离谱。在第壹阶段,官方理论家力证,只有把经营权从所有权那儿分离出来,也就是政企分开,才能搞活国企;到真正实施两权分离之后(虽然并非没
有打折扣),他们又忽然改口了:国企要改革,得要明晰产权,使所有主到位才行。只有当经营者同时也是所有主的时候才能搞活国企。这时候他们又主张两权统壹了,只是不是统壹到政府手里,而是统壹到企业官僚手里。于是明晰产权就变成为搞股份制。在搞股份制时,为了安抚那些担心国家股份会被化公为私的意见,他们又说,不要紧,不让国家股出售不就行了吗!到了官僚资本强大到已经开始要把国家股出售或把国企出卖的时候,他们又出来说:哎哟,卖了也不要紧嘛,反正国家财产只是从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而已!
当年在开始局部市场化的时候,官方理论家也是指天誓日的,我们是坚持射秽主义公有制的,因为我们只是开放消费品市场,而决不会开放劳动力、土地和生产资料市场。到了资产阶级掘起,劳动力、土地与生产资料都事实上可以成为商品之后,他们又改口说,射秽主义也是商品生产,所以虽然我们有了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资本市场,只要我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我们搞的仍是射秽主义的市场经济。好了,到现在,连这点也开始动摇了,他们又改口啦:射秽主义主体地位并不体现在百份比上!邓小平大概感到理亏,所以索性禁止人家问“姓资姓社”。其实,妳们不如干脆认为,“我们共产党搞什么都是射秽主义!”这不就行了!
上述那种辩解只会叫人想起皇帝的新衣的故事。
不过,中共同那个皇帝不同的地方,是在于皇帝是受害者,而中共呢,不仅不是受害者,乃是整个骗局的得益人。邓小平说,让壹部份人先富起来,是为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事实证明,有了先富,就不会有后富,因为先富的壹定会胃口日大,妨碍著普通人也跟着富起来,尤其当这先富起来的是操纵了国家机器的专制官僚。普通人民不仅完全被挤掉,而且成为这批先富的剥削对象。
在政治上,中共老早就把国家主权窃夺过去,变成自己的私产。国家财产呢,尽管它也视之为禁脔,毕竟还没有将之完全变为自己的财产。况且,同时他也禁止资产阶级财产的存在。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勉强承认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政权是壹个官僚变态的工人国家。但是,至迟到 1988 年修改宪法,中共政权就已正式变质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政权了。虽然,在社会经济上,当时还谈不到已经完成资本主义复辟。不过,到了今天,很有可能连这点也已经完成了,或至少正在处于完成阶段。计划经济已经基本瓦解了。除了局部产业,国有企业基本上是为利润生产的。要完成在社会经济上的资本主义复辟,并不需要资本主义占领社会壹切领域。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也不是这样。它只需要使利润率成为起主导作用的调节器就行了,因为这就足以让它支配其他经济成份。今天中国即使还未达到这点,至少也是快达到了。根据胡鞍钢的推算(参看表五),中国的农产品、工业产品、商业及投资的市场化指数大都超过壹半,甚至是达到七、八成的;即使有些未过半,也接近壹半了。(注十九)此外,由于市场的盲目性而造成的生产过剩已经出现多时了(参看注十四)。这是利润率起主要调节作用的壹个反映。资产阶级,特别是官僚资本,已经是社会经济中的主角了。十多年来壹直推动中共去补资本主义的课的知识份子们,妳们所极力争取的资本主义,已经在妳们眼前了。
“不!我们所要的资本主义是自由民主的资本主义。这不是我们所要的!”
不,这的的确确就是妳们所追求的东西。
要中国实行资本主义,就只能是妳们眼前的这种官僚资本主义。医生,妳已经成功使死人复活了。承认科学怪人就是妳所要的东西吧。
“难道妳们主张走回头路吗?”
我们也不主张走回头路。我们这篇文章只是分析官僚资本主义的掘起;中共怎样把中国私有化等等。应当走什么路并不属于本文探讨的范围。但是,对于现在这种官僚资本主义,笔者不掩饰他的反感与反对,而且深信劳动人民也同笔者态度壹样。各种局部反抗事实上已经开始。资本主义复辟虽已基本完成,却不表示它能够安安稳稳地永远骑在人民头上。
表五 中国市场化指数以及其他四项市场化指数变化 单位:%年份 市场化指数 价格 市场化指数 生产 市场化指数 商业 市场化指数 投资 市场化指数1979 24.91 23.1 11.6 21.53 46.01
1980 32.13 38.9 17.7 24.03 48.57
1981 33.66 39.6 20.9 25.24 50.15
1982 35.77 45 21.7 25.56 51.3
1983 42.57 64 23.9 26.64 53.01
1984 45.56 63 32 30.91 54.45
1985 54.23 63.9 63 35.14 59.58
1986 55.67 64.3 64.7 37.73 60.59
1987 57.61 64 70.6 40.27 61.36
1988 61.33 70.2 76 43.2 60.54
1989 62.62 14.4 64.7 43.94 60.9
1990 62.17 71.7 74.8 45.4 60.41
1991 62.55 69.7 77.8 47.06 59.81
1992 63.23 71.7 81.8 45.39 58.71
1979-1992
变化量 38.32 48.6 70.2 23.86 12.7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 1992》、《中国统计摘要 1993》第 21 页,第 93页以及《财贸经济》1992 年 11 期的数据计算。
壹九九七年四月
就业自由和射秽主义
中国经济改革在各个方面都正在大力冲击著旧有的高度集权的体制。劳动力管理体制也不例外。
中国卅多年来在劳动力管理制度方面实行所谓统包统配制。
所谓统包,是指国家对所有城镇中学或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全部“包”起来,保障他们的就业权利。就业权是明文写在宪法上的权利,而且不像政治权利那样纯属空文,而是相当落实的。就业保障权是世界工人运动壹直梦寐以求的目标。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没有壹个资本主义国家能够真正提供就业保障。尤其是那些长期落后,存在永久的庞大失业军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工人壹定会羨慕中国工人。不过,如果我们具体分析壹下中国的就业保障,我们就会发现它在中国官僚政治下变形变得多么可怕,就像射秽主义已经变形到与极权统治等同壹样。在官僚统治下,权利不是权利,而是首长的恩典。古人说,长者赐,不敢辞。恩典是不能辞的。同样,中共赐给全国职工的就业权利,也是不可“辞”的。
在统包统配之下,即使妳不愿接受国家分配,要自谋职业,比方说,要当小贩,或做小手工业者,国家决不会允许,壹定要把妳“包”下来。即使经济困难,国家无法安排就业,那就把妳送到农村“落户”;后来不送了,任由失业也不许自谋职业。这种政策直到壹九七八年后才开始转变。
其次是所谓统配。就业保障本身同就业自由并没有什么势不两立的地方。但是,在官僚政治下,就业保障就意味就业自由的消失。统配是国家有权把妳分配到任何壹个地区,任何壹个行业,任何壹间工厂,以至任何壹个岗位;妳只有服从分配之权。主管分配的是政府各级劳动部门。如果妳是这些部门官僚的亲戚朋友,哪妳自然会分得优差。否则,妳也许会被分配到西藏、新疆等边远省份,在那儿“支援边疆”、“贡献壹生”。妳也许会被分配到厌恶性行业如清洁、掏粪,等等。 —某某中学女毕业生被分配到壹间死畜处理厂当工人。第壹天上工,才知道原来要“处理”的,常常是爬满蛆虫的死猪、死狗。“处理”,就是废物利用,为死畜剥皮拆骨。她不禁为之痛哭。不过,经过党委书记的“思想教育”,她终于搞通了,明白到“宁要壹人脏,换来万人康”的伟大意义,于是第二天便喜孜孜上班去了—这样的政治神话在今天大陆报刊仍可见到。
可以肯定,这位女孩子壹定不是高干的女儿。
统包统配制实际上把职工当作国家(实即中共)的财产,可以任意调来拨去。中共壹直宣称,统壹分配职业正是“射秽主义”的优越性,因为这样可以保证有计划地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去安排劳动力。然而,卅多年的经验表明,所谓有计划,实质无计划。
稍有头脑的人都知道,要发挥人们的才干,必须充份尊重个人的兴趣、志向和专长。上亿职工的职业问题统统由壹小撮官僚负责分配,根本就不可能顾及个人兴趣和专长,也不可能顾及各地及各行各业以至每个企业单位的特殊需要。在企业来说,劳动部门的官僚常常盲目胡来,企业需要的人,劳动部门不给;企业不需要的人,却硬塞進来。不过,最痛苦的还是个人。从个人方面来说,盲目分配的结果,是大批人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或者没有兴趣,以至许多专才被投闲置散,蹉跎到老。例如,农林科技人员,全国仅有廿九万,但是这么壹点人员,竟有壹半用非所学(注壹)。学自动化的当售货员,学理论物理的当采购员,大有人在。
问题之所以这样严重,是因为国家的分配是“壹纸定终身”。
壹个职工未分配前,属国家财产;壹旦分配到某企业,便转而属该单位所有。这就是有名的“单位所有制”。职工(包括技术人员)无法转业转厂,壹切都由单位“领导”所支配。要知道,在大陆,企业单位不纯粹是经济或生产组织。单位的小官僚不仅管工资、调级,而且管户口、管粮油、管计划生育、管政治、管“教育”、管“学习”……。壹句话,无所不管。每壹个人必须属于某个单位,他才能生存。正因如此,单位“领导”对个人享有生死大权。
所以,在中共“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实际上并不比封建领主统治下的农奴自由些。倘若妳用非所学,用非所长,要转厂转业,简直比飞天还难。
统包统配制不知扼杀了多少人的幸福。其中最可悲的是造成无数夫妇异地而居。至少在七八年之前,夫妇分居两地,要申请调到壹起团聚,简直难之又难。尤其可恶的是,有时候壹些单位“领导”,放着人材不用,但当人们申请转业转厂,而上级劳动部门亦已批准,但这些“领导”居然可以“卡著不放”!统包统配制发展到这个地步,真可谓腐朽透顶了。
统包统配的“理论”根据:劳动力公有说
最近引起了热烈讨论的经济学家马丁,他所写的《当代我国经济学研究的十大转变》(注二)谈到:卅年来政治经济学只是“简单地、直接地成为现行经济政策的附庸、传声筒和论证工具”,“壹味地为经济政策唱颂歌”。对于统包统配制也正好是这样。因为在实践上不承认个人有就业自由,所以在理论上就炮制了“劳动力公有说”的理论。卅多年来不少经济学家都以此来为中共官僚的统包统配制辩护。劳动力公有说可以蒋家俊为代表。尽管目前不少经济学家已改采劳动力个人所有说(雨田、孙浩、张壹德)或部份个人所有说(薛暮桥、伍昂),但是,如果仔细读他们的文章,就会发现,无论雨田也好、薛暮桥也好,他们实际上和蒋家俊没
有根本分别。他们只是说目前时期应承认劳动力属个人或部份地属个人所有而已。壹旦社会進入更高级的射秽主义阶段,劳动力还是公有的。所以,他们骨子里始终死抱住公有说不放,始终准备在将来把工人的人身也“共产”起来。
“劳动力公有说”最清楚的反映了中共的“射秽主义”的本来面目,反映了它借射秽主义之名,而行官僚极权主义之实。大家知道,劳动力,就是潜藏人身上的劳动的能力,它同人身是不可分割的,就像生育能力同人身不分割壹样。说劳动力属公有,等于说劳动者属公有,等于说劳动者失去人身自由,成为社会的的财产,社会得任意支配他,而他却无权支配自己。
按照公有说的理论,工人阶级在废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把生产资料变成工人集体的财产后,须由工人联合成集体才能進行生产。而正在这时,工人的地位发生了十分玄妙的变化,简直比得上最出色的戏法。首先是工人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继而是每个工人也都成为工人集体的主人。壹个工人壹旦参与集体,尽管名义上他有三个身份—股东、生产工人、个人,但是实际上他什么都不是,因为他已把自己的人身条件全部让渡给集体,也就等于说,他同奴隶实际相差不远。集体对个人有无限权利(因为个人已属集体所有),反过来个人对集体要尽无限的义务。中共的辩护士会说,不对,他不是奴隶,因为这个集体是民主的,因此每壹个人都有可能通过民主途径去反映他个人的意愿。我们这样回答:妳们的所谓民主,实际是妳们中共“领导”下的“民主”,不是真正民主。退壹万步说,即使妳们痛改前非,真正实行民主。
但是,首先,个人就业问题根本不必而且不应属于集体决定的问题(这个问题下文会详细论述。现在只简单指出,工人组成射秽主义集体,决不会而且根本不必让渡他的人身条件,他的人身自主权只会比他在资本主义时更扩大更真实)。其次,即使集体是民主的集体,但是,要知道,集体不能无所不管,它所能管的只是壹般的立法,壹般政策等等,每壹个人的就业问题是不可能交由集体决定的(不要忘记我们所说的集体壹直是在全国平面上组成的工人集体),结果壹定是由壹个执行机关去单方面分配劳动力。
而最后依然是官僚专权。可见,这种公有说的本质,不过是官僚假借工人阶级之名以便专工人阶级之政而已。妳们口口声声引马克屎的话去为自己辩护。可是,马克屎不是说过,工人革命后,失去的只是锁炼,换来的却是全世界吗?然而,在中共统治下,工人为了得到那纯属名义的“主人翁”的堂皇桂冠,所付代价竟是自由的失去!马克屎其实很早就警告过,他所说的射秽主义集体,是真正的由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体,只有是这样的集体,各个个人才能获得自由。相反,在“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桔”。(注三)
资本主义的就业自由
为什么工人壹旦组织成为集体,联合占有生产资料,每个工人就必须向集体让渡自己的人身权?蒋家俊并没有立即就这个问题作出回答。他像许多“理论家”壹样,先把这个人类历史中个别阶段的个别问题,突然上升为全部历史的根本规律的问题。他说,要進行生产,必须把生产资料和生产者结合起来。只有生产者而没有生产资料(工具、土地、厂房、机器……),是不可能進行生产的。以上这些都十分确。但是,他继续说,“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只有在共同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起来”,“劳动力所有关系壹般是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的”。(注四)换句话,生产资料属谁,劳动力便也属谁。跟着他便以历史“为证”。他说,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都分别属于奴隶主、封建领主和资本家,因此奴隶、农奴、雇佣工人也都分别属于奴隶主、领主和资本家所有。
蒋家俊不知道,当他这样说的时候,实际上把三种先后的社会制度都说成是奴隶制度。因为只有在奴隶制下面,奴隶主才既占有生产资料又占有奴隶的人身(所以奴隶不被视为人,而是工具,只是这种工具碰巧会说话而已)。领主虽支配农奴人身,但已不能占有农奴的人身。农奴不准自由迁徒,以及需付出无酬力役;但是,究竟他还可以有自己的家庭,可以有自己的经济活动。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工人更是在法律上正式取得人身自主权,他们谁也不属,只是属于自己所有。工人的这种人身自主权,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条件之壹。马克屎早就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注五)。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但并不占有劳动力;工人占有劳动力,但不占有生产资料。资本家要進行生产,必须聘请工人;工人要吃饭,必须出卖劳动力,因为没有自己的土地、也没有自己的机器。于是劳动力的供应和需求产生了。但是资本家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并不是壹次过买去。如果是壹次过买去,他就是购买奴隶而非雇佣工人,但资本家要的是雇工人而非奴隶,因此他只是逐月地买(更通俗地说,是租入),在工人方面来看,他只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劳动力的所有权始终握在他手上,因此他可以在契约期满时收回自己的劳动力,向老板辞职。从老板方面看,他同样也可以辞退工人。资本家是不欢迎奴隶的。奴隶是无所谓辞退的,但资本家所需要的劳动力,乃是需要时可以大量购入,不需要时可以大量辞退的劳动力,而不是终身跟随主人的“忠仆”。换句话,他需要的是能够随时依据市场的起跌来自由吞吐人手的雇佣工人,只有这样他才能为市场而生产。否则,没有自由的工人,就形不成自由的劳动力市场,就不可能進行资本主义生产。
这壹切证明,所谓劳动力所有权,决定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理论”,是根本违反历史事实的。
蒋家俊企图捧出马克屎为他辩护。他引马克屎的话说:“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所有者手里。”(注六)马克屎的确说过这句话。但明显地不能把这句话解释为二者全无分别,因为壹个是丧失人身自由,壹个呢,则享有人身自由。他的意思只是,尽管资本主义比奴隶制已進步了许多,工已获得人身自主权,但是他指出,这种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自由而已。工人没有土地,没有厂房,只有自己的劳动力。但是,仅仅占有劳动力,对于工人来说是毫无用处的。恰恰相反,这种“财产”如果壹天仍未“售出”,壹天就仍然是负债而非资产。如果他想永保自由,他就没有面包吃。如果他重视面包,那他就要把劳动力逐月地让渡给资本家,由资本家支配自己。而壹旦他進入资本家的厂房,他就没有自由可言。劳动过程、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岗位等,统统他都无权过问;劳动成果他更无权问津。诚然,他有选择雇主的自由。他如果嫌这儿劳动强度太高,他可以另谋高就,而不必像奴隶那样永远忍受下去。但是,他顶多只有在这个或那个老板之间作选择,而不能在做不做打工仔之间作选择。
所以,工人的自由,不过是非出卖劳动力不可的自由,是十分不足的自由。也正是在这个社会意义上,工人仍属于资本家所有。
我们说是社会意义,而不是经济意义,是因为工人阶级虽非属于资本家阶级不可,但绝不是可以说,资本家阶级也非占有工人不可。资本家只在经济繁荣中才需要占用工人,而在衰退期中,即使工人自愿当他们的奴隶,他们也敬谢不敏呢!可见,说资产阶级真正占有工人的劳动力,是多么荒谬的说法!不,工人是自由的,只是这种自由同时包含不自由。就业自由包含失业自由;选择雇主的自由同时意味受雇主束缚的不自由。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马克屎才说工人阶级始终是不自由的,始终受人家支配的。但马克屎没有否认,在壹定限度内他们是自由的。只是这种自由还远远不是真正的自由。要有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要有就业保障,而且必须由工人自己管理生产,由工人当家作主。壹句话,就是要实行射秽主义革命,把资本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变成工人集体拥有。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就业保障和管理生产权。
射秽主义:自由的扩大
工人如果要占有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就必须联合成集体,联合地占有并运用生产资料。这是因为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是社会化的生产资料,是大工厂,大机器,必须要集体的联合劳动才能推动。工人革命不像农民革命。农民革命可以各拿壹块土地给自己。
但工人革命非组成集体不可。如反其道而行,瓜分大工厂,结果只能是社会的大倒退。
这个联合体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每壹个人,壹方面是这个集体的壹份子,另壹方面仍是独立的个人。这两种身份不仅不像中共所说的是对立的,恰恰相反,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如果他不是独立的,而是集体的财产,哪里谈得上他是集体的股东之壹,哪里谈得上是“主人翁”?固然,他既参与集体,他就必须让渡壹部份权利给集体(下文将再论及),但是他的人身自主权是始终保留在他手中,不需要而且绝不应该让渡给集体。就业自由是人身自主权的壹部份。资本主义还让工人享有就业自由,在射秽主义就更应享有。这不仅是人权的起码要求,而且是射秽主义经济所必需。因为在各种生产因素中,人是最特殊、最活跃的因素,而要发挥人的创造力,就必须尊重人的专长、兴趣、志向,没有这个条件,要发展经济是不可能的。资本主义尚且如此,射秽主义号称工人当家作主,就尤其如此。要知道,人是有尊严的。无论妳怎样否定工人的人身自主权,他们都会以各种消极反抗来证明他们应该享有。事实上,即使在奴隶社会,奴隶完全没有人身权利,可是奴隶为了证明他不是工具,他同它们完全不同,他有尊严,因此便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毁坏工具,任性地使用工具。奴隶主为了减少损失,被迫采用最笨重的工具,而结果是生产效益的降低。这个历史事实证明,否定人的自主权,不仅是被压迫者的痛苦,而且造成严重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在我们“射秽主义”中国,也正是这种变种“奴隶制”,正是中共不承认职工的人身自由,才迫使职工像奴隶那样消极怠工、任意浪费公物、毁坏公物等。可见人身自主权不仅是对个人有利的权利,而且是对社会十分重要的权利。没有它,就等于否定人。
但是,射秽主义的意义不仅是保留人身自主权。如果仅仅如此,那又何须革命?射秽主义建立国有财产,使工人有可能获得更高级的自由。这就是就业保障,和有权参与支配集体,参与管理生产。
每个工人作为集体壹份子,自然不是绝对自由。作为个人,他可以任意支配自己,可以有选择权利。但是,他作为集体壹份子,就需要让渡给集体某些权利。所让渡的权利不是个人自主权 —这我们已解释过。所让渡的只是生产过程中的某些个人意志。
壹个小手工业者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兴趣随意安排生产的快慢。
但是在壹间大工厂里,就必须有划壹的劳动过程、劳动纪律。这是大生产所必要的。而这些劳动过程、劳动纪律是每壹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在这方面,集体意志高于个人意志。骤眼看去,这同资本主义壹样没有真正自由。可是,首先,资本主义没有就业保障,而射秽主义由于是为需要而非为利润而生产,能够提供真正就业保障。其次,尽管射秽主义不能消除劳动纪律,但是资本主义劳动纪律是资本家强加于工人的,而在真正射秽主义,这些劳动纪律是由工人集体制订的。因此工人只是遵守自己所订的纪律。
当然,抽象而言,工人集体所决定的纪律,未必每个工人都适应。
但是,我们要知道,组成这个集体的不是身份各不相同的人,而是人人都是工人,他们之间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如果某种劳动纪律是有害于壹个工人的,在壹般情况下也会有害于所有工人。反之,有利于集体的规条,也壹般有利个人。每个工人固然要服从集体,但由于民主的制度和阶级利益的基本壹致,使“服从”的意义不同于在资本主义下的服从,不是服从别人,而是服从自己。
最后,由于生产的公有,因此工人可以集体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因此,只有当个人不仅能掌握自己的人身自由,而且能和所有其他工人联合起来去支配生产,去把壹直与工人作对的生产资料变成自己集体所有,工人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这才是马克屎所说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在真实的(而非虚假的—笔者按)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注七)计划经济与就业自由
蒋家俊又从另壹个角度主张劳动力公有说。他说,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必须把劳动力的分配也纳入计划之内。如果让工人享有人身自主权,可以自由择业,就无法保证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力。
我们同意劳动力的分配必须是有计划的。但是,计划就等于行政命令,就壹定抹煞个人自主权—这是极端官僚主义的误解。
事实上,到了今天,大概已没有几个经济学家再持此说了。因为计划可以用行政命令,但更可以用经济办法。国家可以通过各种经济扛扞(如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福利政策、职业训练、晋升制度等)去影响人们的就业选择。例如边远地区,可以用高工资和有期限的合同制,来吸引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职工。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说明了,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利害关系上,都必须要承认,劳动力属个人所有。否认这点,无可避免造成生产倒退、官僚极权、人权受践踏等等恶果。本来,真正的民主的射秽主义,把人从纯粹的“生产因素”提升为主人。但是,这些理论家却全面后退,再次把工人贬低为“生产因素”,壹句话,贬低为工具。
進壹步,退两步?
近几年来,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经济学家主张就业自由。这当然值得欢迎。工人如能获得就业自由,无疑是壹个進步。
不过,这个進步本身,会为工人带来更大的進步呢,还是相反,带来倒退,这是问题的所在。
上文早已说明,在射秽主义下,工人不仅应该有就业自由,而且应该有就业保障,应该有管理生产的权利。
但是,有不少人始终是以官僚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国家不应再统壹分配劳动力。工人有择业自由,相反,企业也有聘请和开除工人的自由。这些原则本身是正确的(自然实际运用起来,在官僚政治下,难保不出问题。例如,企业官僚无理开除工人的问题)。但是,被开除的工人会否继续有就业权利?
更壹般地说,国家会否继续坚持就业保障?这是问题的关键。对此有些人始终是不置可否。
中国固然有许多东西须向资本主义学习。但恰恰是有关怎样精巧地剥削工人的那套办法不值得学习,至少是不值得号称工人当家作主的中国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非常值得中共学习,但是它不肯学;而它们的坏东西,现在却起劲的学。有关劳动力就业自由的问题就正是这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所最近所做的调查报告就反映了这种趋势。这份报告从资产阶级那儿学来那套市场办法,利用劳动力市场来加剧工人之间的竞争,甚至特别利用失业工人使竞争更尖锐,以便降低工人工资。这个报告这样说:“……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壁垒,展开不同所有制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让剩余劳动力進入就业竞争,是从根本(!)上抑制消费基金膨胀,抑制工资总水平持续上升的机制性选择。”
“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劳动力的流动,既可以通过供给增加引起的就业竞争直接抑制工资的上涨,还可以降低人们的自我评价(!!)和收入预期,通过弱化攀比心理而间接抑制工资上涨。”(注十)
“让剩余劳动力進入就业竞争”,就是利用失业工人压低工资。既然失业工人有此妙用,而且是“根本”解决消费基金膨胀之道,那何必要消除失业?“降低人们的自我评价”,就是用市场的力量,利用工人之间的竞争,来打击工人的自信心、尊严,迫他们不敢擡起头来,不敢要求合理的工资。要知道,提出这种混账主张的不是个别经济学家,而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对官方有很大影响力。中国要改革,但是牺牲工人、打击工人的改革,难道值得我们支持吗?很明显,如果中共最后真的朝这个方向走(目前已有许多迹像),那对于工人来说,这是大倒退而非進步。
壹九八六年八月
中国往何处去
中国人大最近正式通过了宪法修正,正式保护私营经济和允许土地的转让。这个修正代表了中共在走向资本主义的途程中壹个新的里程碑。
到今天为止,官方理论家仍然矢口否认它在走资本主义。它始终认为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射秽主义”,而且对于那种认为中国四九年革命跳过了资本主义阶段,现在非要补资本主义的课不可的“补课论”,壹再表示了愤慨。
所谓公有制的商品经济
但是,至少从壹九八四年中共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的决定》
的文件以来,中共就开始走向资本主义了。这份文件改变了对射秽主义的传统公式,不再认为射秽主义是“计划为主,市场为副”了,而是认为射秽主义本质上还是商品生产,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它认为“商品经济的充份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中国未曾经历过商品经济的充份发展,所以现在要来补商品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共如是说)的课,要“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它认为充份发展商品生产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不是资本主义特有,而是许多社会所共有的壹种生产方式。
这个观点同传统射秽主义的观点是完全相反的。我们并不认为凡是传统观点就壹定适合中国。我们在此不谈适合不适合的问题。我们谈的是中共在理论上是否能自圆其说的问题。传统马克屎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的最大弊病,是由于盲目竞争而造成的无政府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只会有利于资本家,而对于工人阶级却非常不利。射秽主义就是要结束资本主义的无政府状态,代之以公有制,由工人直接有计划地管理社会生产。在这种体制下,不仅资本和雇佣劳动已基本消失,而且调节生产的方式不再主要是依靠市场,而是主要依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周期性经济危机,避免企业纯粹为利润而生产所造成的种种弊病。而壹旦实行计划经济,商品生产的范围不能不大大缩小。(要指出,正统的射秽主义观点不像毛泽东那样认为射秽主义革命后就能立即废除商品生产。它认为要取消的只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而小商品生产—小农、城市个体户等—则仍会在相当程度上保留,而且只能在社会化大生产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这部份商品生产才会逐步缩小。)到了整个社会已经达到了全部大生产的阶段,生产力十分高,那时才谈得上商品生产的消亡,而代之以实物计划分配。
所以,传统的观点都认为射秽主义虽然不能立即取消商品,但至少是随着射秽主义的发展而日益缩小。
现在中共却宣布,即使在射秽主义社会,商品生产不仅要保留,而且要充份发展。这样并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并非资本主义所特有。这种观点其实不值壹驳。商品生产当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可是,“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却是资本主特有。更确切地说,“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就必然是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商品生产,都不是充份发展了的商品生产,所以人们叫它做小商品生产。壹种商品经济如果称得上是充份发展了的,至少要社会各个经济部门(工业、商业、农业......等等)都已纳入商品生产的范围。小商品生产之所以是“小”,正因为它在整个社会中只占极少部份,主要是在手工业和商业中,而广大的农村却是自然经济占统治。要到商品经济完全征服了主要经济部门,才有所谓充份发展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正是这样的商品经济。但资本主义是怎样发展成这样的呢?它就是依靠货币转化为工业资本,劳动力转化为商品这两个条件。只有当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小生产才有可能扩展成大生产,从手工业工场发展为雇佣成百上千工人的大工厂。没有这两个条件,是不可能完成这个改变的,不可能使商品经济具有这样强大的征服能力的。所以要商品经济充份发展起来,就非要让企业自由为市场生产不可,非要让劳动力自由出卖不可。而这两个条件恰恰就足以构成资本主义了,恰恰是资本主义的必要而且充份的条件了。
劳动力的商品化与商品生产
为了表明中共所主张的商品生产是如假包换的射秽主义招牌,所以在《决定》中特别规定,劳动力和土地都不是商品。真是奇谈怪论!企业本身是商品生产者,但同时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不能在市场自由流通,那麽企业从那里得到人手和土地呢?由国家分配吗?如果这样,企业本身怎能有充份自由去为市场而生产呢?怎能保证企业能够顺应市场的不断波动而调整自己的生产呢?怎能真正让企业自负盈亏呢?在劳动力和土地上又要它受国家的计划支配,同时又要它自负盈亏,这岂不是自打嘴巴?中共这种又要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又不许劳动力和土地变成商品的理论,只有在壹种情况下才是可以想象的,就是整个社会都是小商品生产者,每个生产单位的规模都极小,基本上是家庭手工业,根本不必使用雇佣劳动。只有在这个情况下,才能壹方面既是商品生产,另壹方面劳动力又不是商品,因而不成其为资本主义。不消说,这种社会即使存在,也不会持久,因为市场的规律很快就会造成两极分化,结果最后还是发展为资本主义。如果在小生产的情况下尚且如此,那麽,在中国已经基本上建立了社会化大生产的情况下,实行“充份发展”商品生产只会毕直地走向资本主义。现在,国营企业的平均规模都很大,工人成千上万,在这个情况下,要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就非要让它在市场中自由聘请工人和买入土地不可。在大生产的条件下,要么实行计划经济,要么实行商品经济。如果实行前者,就不能不压缩(而不是根本废除)后者;相反,如果实行后者,便非同时要求实行劳动力自由流通不可,而这就等于基本上恢复了市场经济,恢复了资本主义。所以,壹个不容许劳动力和土地成为商品的“充份”发展的商品生产。这样的模式根本上就是壹种彻头彻尾的空想,如果不是径直的欺骗的话。
《决定》通过后,四年过去了。在这四年中,究竟中共有没
有落实它的决定,不许劳力流通呢?没有,因为这压根儿是不能落实的。《决定》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可是在这四年中,劳动力和土地都日益成为商品。私人的资本主义企业迅速发展,到现在已雇佣了差不多二百万人(如果再加上香港资本家所雇佣的壹百多万,数目就更多)。在国营企业方面,越来越多呼声要求成立劳动市场,打破统壹分配制度。事实上中共也正在研究有关方案,基本趋势是让劳动力充份流通起来。合同工现在已代替了传统的终身用工制。土地的转让,目前也已经从农村发展到城市。
到了最近,中共也终于决定要修宪,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和土地转让,也等于承认劳动力可以成为商品了。事实证明,不过四年,中共就已经放弃它那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的充份发展的商品生产的空想了。对此,很多人尤其是香港的资产阶级,非常欢迎。
这表示什么呢?不过表示中共决不是真正坚持射秽主义,不过表示中共正在走向资本主义而已。
商品生产能真正加以计划吗
官方理论家会反驳说,不对!我们的商品生产始终不同于资本主义,因为我们的商品生产是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决定》是说得很清楚的。真是公然的欺骗!按照定义,商品生产就由彼此独立的、互相竞争的商品生产者为市场而生产的制度。马克屎对此是讲得很清楚的。在这里决定生产和投资的最高决策者,是市场而不是其他。每壹个生产者,生产什么完全是自己的私事,但是商品最后能否卖得出,却决定于市场。任何事先的估计,计划,在商品生产里要服从市场这个最后的决定。所以商品生产是壹种事后调节的经济模式。相反,计划经济则是壹种事前的调节,预先把生产因素分配给企业。在这里即使仍有相当程度的市场成份(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最后决定权仍在计划者手里。这两种方式当然不是绝对对立,在壹切领域中都不能相容(这是毛泽东的伟大发明,与马克屎无关),但至少基本上是矛盾的,不能把两种方式同时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说什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决然是幻想。妳可以不同意马克屎主义,妳可以认为中国应走资本主义,但妳不能歪曲马克屎主义,不能挂羊头卖狗肉,挂著射秽主义招牌而行资本主义之实。
官方理论家这时候就会义愤填膺,抗议说:妳壹味鸡蛋里挑骨头。妳完全抹煞了我们维持射秽主义的诚意。就算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提法不妥当,就算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就是向资本主义让步,但是党和国家始终要维持公有制为主导,始终认为私营经济都不过是公有制的补充。国有经济始终要占多数。有这壹条,就是中国始终坚持射秽主义的明证。
“公有制”本身的蜕变
我们不怀疑中共保持国营经济为主导的诚意。毕竟,这是它统治的物质基础。但这点本身不能保证中国不会滑向资本主义。
国有经济是射秽主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份条件,单靠它还不能就定性为射秽主义。事实上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有国有经济、有些国家的国营经济成份也很高。在中国,国有财产名义上属于全民财产,但是实际上人民壹点不能过问,因为它是中共的禁脔,完全受中共壹党支配。在这个情况下,中共要把国有经济出卖给私人,障碍是不会很大的。当然,像中共以前那样完全以国有制压制市场和个体经济,强迫各种经济成份壹律向国有经济过渡,在这个情况下,这种国有经济当然具有非资本主义成份。那时中共当然不是走资本主义。现在就不同了。现在它却公开保证香港资本主义五十年甚至壹百年不变,公开保障香港资产阶级长达百年的的利益,最近又再对国内的新兴的城市和农村资产阶级作出保障(尽管条件不及香港的表兄弟),这壹切壹切都表示:壹国两制和最近的修宪,已经使中国的国家性质开始变质,从压制资产阶级壹变而为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机器。这个倾向发展下去,整个国家就会完全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家,那时即使国营经济仍占多数,也无补于射秽主义,国营经济本身也壹定随之而变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有经济。
现在这个倾向当然未完成。但是这个倾向越来越压倒非资本主义倾向。国营经济本身正在经历改革。传统的官僚计划模式已经完全破产。八年来中共对国营经济的改革越来越大胆,每走壹步都更快走向私有化。租赁制本身就是壹种准私有化,因为在租赁期内,租赁者对企业有极大的支配权,而且分享相当部份利润;租赁者本人就是大半个资本家。承包制自然没有那样大程度的私有化,承包者的所得仍只占利润壹个很少部份,而且通过承包合同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但是这只是目前状况;国有经济的内在矛盾正在强烈要求改变这种不伦不类的管理方式,正强烈要求更大程度的私有化。
任何经济要发展得好,其中壹个重要条件是财产的所有者有充份权力密切监督实际经营者,因为只有所有者才是这份财产的最关怀备致的爱护者。私人经济如是,国有济经也如是。在资本主义,虽然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不是同壹个人,但是并不等于大资本家丧失了权力,而那些受薪董事、总经理可以与资本家平起平坐了。两权的分离不过是壹种表面的分离而不是根本分离,最后决定权始终操在资本家手里。只有这样企业才会追求最优化。
在中国国有经济方面,法律上它属全民所有,人民就是所有者。
但是中国的根本矛盾正在于:人民对自己的财产完全不能过问。
中共以全民的当然代表者的资格篡夺了财产的支配权,可以对之任意处置。但由于它还没有正式连财产权也篡夺过来,所以它支配的始终是别人的财产而不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它以最大的冷漠和专横来对待这些财产,任意浪费而可以不痛心,而且由于实行壹党专政可以不负丝毫政治责任。在这个情况下,国营企业不能不以极低效率运行。
症结在于国营经济的所有权归谁
过去所实行的由政府直接控制国营企业的模式,固然效果甚差,因为那些政治官僚对待国有财产固然非常冷漠,而且完全不懂行。
现在中共宣布,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家(应当读作“中共”)作为全民财产所有权的当然代表,不再干预企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可以享有经营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其实在中国所有权与经营权从来都是分离的。现在新旧体制的分别只在于:旧体制下由主管部门的政治官僚控制企业,现在则削弱政治官僚权力,大大增加企业官僚的权力。但作为国有财产的所有者的人民,始终无权过问。所以,说现在体制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如说是政治官僚与企业官僚分离。)在这个名义下,现在已经有七成国有企业实行了承包制。由于企业厂长有专业知识,而且改革后厂长同企业有壹定的物质利益关系,所以效益无疑比以前好了些。但问题未根本解决。由于这些改革未曾触动所有权的问题,那些厂长、经理始终在吃全民财产的大锅饭,始终并不真心爱护国有财产。承包制最大问题之壹,是那些承包者在承包期内拼命耗尽企业的生产能力,纯粹追求短期效益,牺牲企业的长期效益。企业这种“短期行为”到现在为止仍根本无法解决。所以,现在又有人提出实行资产经营负责制、股份制(自然是所谓有中国特色的射秽主义式的股份制),以便让经营者能多少取得壹部份所有权,企图使企业厂长能对企业有更长期的计划和真正的爱护。但这些模式始终是不伦不类的,厂长经理从这种模式中所有的权力和利益始终不能大到足以使他们真正全面关心企业。其实,要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到财产所有权(真正的而不是虚假的,不是由壹个党去作所有权的天命的“代表”的那种)与管理权重新结合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在这里有两种选择。壹条是把全民财产真正归由全民支配,让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代表直接或间接管理国有经济。另壹条是把全民财产用或明或暗的方式转给私人,首先转给所谓企业家。第壹条路中共是决不会采取的。早在改革初期,任何有关模仿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的模式都不受中共欢迎。
所谓职工代表大会完全只是壹个政治花瓶,在企业全无权力。要知道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本质上还不是真正的工人民主。但中共连如此有限的民主自治也不肯推行,更遑论真正的民主了。所以,第二条路是更现成、更有利于官僚的办法。现在它仍未正式采取这种办法,但是如此国有企业始终搞得公不公、私不私,结果始终还是无法提高效益。但生产再搞不上去是不行的了。
长期生产效益停滞所造成的矛盾已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而实行更大程度的私有化,可能会比传统的模式有更大的优越性。
所以实行私有化的压力将会日益强大。事实上,现在有关要改革所有制的呼声越来越大了。许多人都指出,不让企业经营者同所有权挂钩,很难使他们真正关心企业。不过,如此壹来,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不又破产了吗?当然,私有化的阻力还是有的,其中之壹就是政治官僚。不过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解决。只要政治官僚可以继续分得利益,他们就不会根本反对。私有化后的企业,仍不得不去拜这些政治菩萨,不得不与他们瓜分利润。以前政治官僚是通过直接支配企业来得到利益,私有化后它可以通过间接途径同样取得利益,就像封建时代封建主从榨取力役租转变为榨取货币租壹样,形式变了,压榨可没有变。最近有壹篇报导,说有个厂长埋怨政府壹方面放权,但另壹方面各个部门经常下达摊派。有个官员答曰:放权有必要,摊派也有必要。
这最能反映这些政治官僚的心态。有些人以为中国如果恢复资本主义,那就会跟西方那样自由,那样民主。那全然是幻想。最大可能是同许多落后国家壹样,官僚政府大大侵夺人民的利益,包括资产阶级的利益。
自负盈亏和计划支配的两难
私有化的压力可以从计划与市场的矛盾中進壹步暴露出来。
现在中共自己在对待企业方面是完全自相矛盾的。壹方面它不能再让企业长期亏损和低效益运行下去,因此它要企业自负盈亏,不许它再受国家补贴。但另壹方面,它又始终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的投入和产出,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物各方面,始终要维持计划体制。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要企业能有十足的盈利能力,就要让企业享有完全的自决权,这样才能让企业充份适应和利用市场的波动。相反,如果在产、供、销各方面始终或大或小地支配着企业,企业就不能真正做到自负盈亏。二者必择其壹。中共今后会选择哪条路呢?集权计划之路吗?机会很少。(中共眼中的计划,就壹定是官僚集中的计划,民主自治的计划这种模式它想也不曾想过)。官僚集中的计划,现在名声都很臭了,不会搞得多久的。所以余下的道路就只有更大规模的市场化了。到了那时,所有企业都是各自为利润而生产、而彼此竞争,即使它们名义上仍是国有企业,但本质上就已经是资本主义的国营企业而不是射秽主义了。中共说它仍实行指导性计划,用税收、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所以仍是射秽主义性。这完全是掩耳盗铃。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国何尝不是如此呢?
结语
本文的目的不是论述资本主义的优劣问题,而是要揭露中共在理论上的自相矛盾。所谓“射秽主义公有制的有计划商品经济”这个公式,如果实行起来,结果壹定走向资本主义。最近的修宪代表了在复辟资本主义的路途上新的壹步。当然现在还未完成。
日后的发展还决定于各种力量的对比和斗争结果。可是,至少可以这样说:中共整个领导层走资本主义(不管以什么射秽主义招牌来作掩饰)的倾向是压倒其他倾向的,客观的社会矛盾大大迫使它这样做;主观的利益也引诱它这样做。许多人认为,中共的“保守派”的存在本身证明中共仍有相当多人坚持射秽主义。这纯然是幻想。到目前为止从没听说过所谓保守派中任何头面人物是根本反对目前路线(“充份发展商品经济”)的;就算他们是“保守”罢,但他们“保”的和“守”的是什么呢?果真是射秽主义吗?不!他们要保守的,不过是政治上的绝对专制主义,对于邓小平的开明专制不以为然而已。他们的言论事实上也主要归入这个范围。对于真正重大的射秽主义原则—民主、多党制、工人监督生产—他们从来都是粗暴地践踏。他们所壹直坚持的,其实只有国有制和壹党专政。壹党专政根本不是射秽主义原则。只有国有制还可算是射秽主义的必要条件。可是,现在国有经济已经千疮百孔了,连他们自己对它也已经大失信心了。他们不得不進行壹场连他们也看不清楚的改革。他们的真正的底线,就只有壹党专政这壹条了。以为他们对射秽主义有“忠诚”信仰,以为因此他们会根本反对走向资本主义,那未免太天真了。在他们来说,壹党专政是体,主义是用,只要能够使他们的统治更巩固,改换主义是不很困难的。当然以后如何仍须拭目以待。但是,现在中共每走壹步,都往往使理论与现实的矛盾更其尖锐,而不论采取什么方法解决这些矛盾,结果都只能更進壹步暴露自己的背信弃义和前后矛盾。
壹九八八年六月
中国工业的危机与中国工人阶级
在各种各样的经济失控中,工资失控也是中国经济的壹个大问题,尽管同投资失控比仍差壹大截。在工人的种种压力下,加上厂长自己的个人考虑,企业所发的奖金往往超出预算。本来,按规定企业要把利润留成(以前是完全没有企业留利,壹切要上缴国家的),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等。少部份才用于发奖金。不过实际上很少厂长老实执行规定。有些甚至把大部份留利都发了奖金,或者以种种借口大发实物,以逃避财政部的追究。
从表壹可以看到,八四年的工资(包括奖金)增长率最高。
以后虽然逐年下降,但仍比八三年高出许多。实际情况可能较为严重些,因为这里往往没有把发实物包括在内。
表壹 全民所有制工人工资比上年增长速度
货币工资 实际工资
1983 3.70 1.40
1984 19.55 16.45
1985 17.30 4.80
1986 16.50 9.00
1987 12.40 5.10
有人指出,货币工资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如果国民收入增长率为壹,那麽八四年的货币工资增长率就是壹点五八,八五年是壹点七九,八六年更升为二点七。如果货币工资再增长,就会大大超过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
有些人据此就认为,即使不是完全停止工资增长,也要大力控制工资,不容工资有更大的增幅,否则增长率持续超过国民收入,壹定会引起通货膨胀。香港的中国问题专家陈文鸿月前在电视访问上也持这种见解。
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根据
这种见解是错误的。首先,同样从表壹可以看到,由于物价上涨,已经大大抵消了货币工资的增长。从八五年开始,实际工资增长率大幅度下降,直至去年只有百份之五点壹了。但这个数字是不可靠的,因为官方有意低估了物价。不过,即使是根据官方公布,已经有至少五份壹工人生活水平下降了。
事实上中国工人阶级吃了几十年苦头也吃够了。在“勤俭建国”的口号下,中国工人工资几乎冻结了几十年。从壹九五二年到七八年,廿六年间工资只增长了四点四成,平均每年只增长百份之壹点七。只是从七九年起工资才有了点上升。中共也不得不承认,这些工资增长有很大部份的交“欠账”的性质。可是,“欠账”还没有交完,实际工资的增长又大大减慢了。
壹方面是因为壹直生活困苦,另壹方面又因为物价高涨,在在迫使工人非常强烈的要求增加工资。与其说工资增长超出预算,倒不如说原来的预算就太低,太不足够生活所需。
但再增加工资,会不会引起更严重的通货膨胀呢?很可能会。
但这不是工人的责任。是先有通货膨胀,然后才有提高工资的迫切要求。事实上,今天的通货膨胀,主要不是工资增长引起的,而是由中共的市场化路线所造成的投资和消费膨胀所引起的。这个原因不消除,即使把工资再压低也无法消除通胀。反过来,如果没有上述原因,工资再增长多些也不会引起真正严重的通胀。
所以,要做的决不是压止工资,而是要解决官僚的投资和消费失控。
中国的总工会提出工资应随物价上升而上升,我们非常赞同。
从整个社会的利益来看,这是十分必需的。由于长年的被压制,工人对工作有很强烈的抗拒情绪。普遍存在怠工现象。如果不大幅度提高工资,势难提高工人的生产积极性。
国民收入与工资增长
不过,我们承认,上述要求亦最多只能解决工资追不上物价这个问题,不用说它未曾解决物价问题,未曾解决今天的经济危机。相反,从长远来说,如果找不到更根本的办法,整个危机有可能更加深。
我们且不去说别的,先说同工人有直接关系的问题,就说中国的工业罢。今天中国农业有危机,工业也有危机,甚至其程度比农业大。中国工人如果不去解决这个危机,只是着眼于争取个人或个别工厂的工资增长,更不用说用种种消极方式抵抗,其结果恐怕是不妙的。
刚才提到,有人指出近年工资增长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这是壹种说法。但其实更可以有另壹种说法。不是工资增长过快,而是国民收入的增长本身下降了,所以才显得工资增长过多。从表二可以看到,国民收入增长从八四年的百份之十三点五高速,逐步下降,其中八六年壹下子降为百分之七点四,下降了差不多壹半。(当然七点四的速度同国外比也不低,但因为这个速度是以工业超速的不正常的增长为代价,所以并非十分可喜)国民收入暴起暴跌,极不稳定,自然不容易支持工资的稳定增长。
表二 国民收入指数(以上年为 100)
1981 104.9
1982 108.3
1983 109.8
1984 113.5
1985 112.7
1986 107.4
1987 109.3
工业的惊人浪费
国民收入为什么这样不稳定?其中壹个重要原因,是工业经济效益奇差,投入很多,而产出很少。从壹九五三年至八零年,将近三十年间全国固定资产总值增长了二十壹倍,但从中得到多少国民收入呢?只有四倍。从表三可以看到,中国工业每积累壹百元所带来的利税收入,竟然从五二年的二十五点壹三元下跌为八六年的十九点八九元,三十多年间盈利不升反降!效益如此差劣,当然有碍国民收入的稳定而长足的发展。
表三 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利税(元)
1952 25.13
1957 34.40
1965 29.73
1978 24.74
1980 24.32
1981 22.90
1982 22.22
1983 21.66
1984 22.28
1985 22.40
1986 19.89
正因为效益奇劣,所以每年都有二成多的企业亏本。不过,这个数字是不够真实的。实际情况比这个更坏。
要知道,中国工业的盈利,相当程度上是靠大量而廉价的投入。长期以来,中共刻意大力压低农产品和原料的价格,压低工人工资,靠牺牲农民和内陆西北、西南地区(许多原料都产自这些地区),以及工人阶级的利益来支持工业发展。可怕的是,工人、农民和内陆人民做了牺牲,可是在官僚专政下,工业却不争气,管理混乱、效益奇差。所以,实际上亏损企业远不只二成。许多盈利企业如果不是靠廉价农产品和原料的支持,不是靠低工资,就会壹样亏损。所以有人说,相当部份的工业利润不是工业自己创造的,而是把农产品和原材料的价值通过价差转移给工业的。 —据估计,中国全部六千亿元的固定资产,有三分壹是浪费了的。—八五年时估计,有二成企业是没有基本的经济核算的,而七成的企业,核算工作很不健全。 —每年的工业产品,质量过关的只有七成多。 —工业的冗员约达壹千五百万至二千万,占全部职工人数的壹成多。
为什么工业效益如此恶劣?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是企业壹直由政府部门官员所控制,他们的权大而责小,无论怎样浪费也可以照做官。正是这种官僚弊害使企业的管理非常混乱。
工人的消极怠工及其影响
中国工人阶级的种种消极反抗也是工业的效益危机的原因。
工人受尽困苦,在官僚专政下毫无人权,甚至连转业转厂自由也没有。工人号称为“国家主人翁”,但是对于企业建议过问壹下都无权,而且还要忍受中共以国家名义剥削他们,所以他们壹有机会就拼命从国有财产中夺回自己的壹份。这是近年奖金失控的壹个原因。但反抗形式不止于此。普遍的怠工情绪。以最大的冷漠甚至浪费来对待企业财产。盗窃企业财物成风。所以国内有句说话:“大家拿,拿大家。”这是“公有制”嘛。工作没有纪律,上班吹牛、睡觉。这些风气当然更進壹步恶化企业的情况。
很明显,如果工业不施大手术、大改造,即使工人现在争得多些工资,首先这就大有可能实际上只多争得几张废纸;其次,从长远来说,工业危机不解决,就不可能支持稳定的工资增长。
工业过去主要靠低工资、低原料及农产品价格维持。现在农民不肯再向低农产品价就范了,原料产地也不肯再牺牲自己了,而工人呢,就更不肯再维持低工资了。他们这样要求本身都很合理,很值得支持。可是,同样明显地,不根本改造工业以致改造中国经济,是不可能实现这些要求的。
工业的危机已经到了人人都无法忍受的地步了。工人自己不去考虑,不等于别人不考虑,不等于中共不考虑。中共为了解决这个危机,壹种办法就是实行承包制,把企业的日常管理权交给厂长,壹种办法就是進壹步扩大市场调节。两种办法都对工人不利,而又不难彻底瓦解工人的消极反抗。首先,承包制只赋予厂长权力,而工人名义上是国家主人翁,却始终毫无权力。在这个情况下,厂长为了多得奖金,很有可能更進壹步牺牲工人利益。
厂长既可以开除工人,那麽谁消极怠工的都可以被开除。其次,中共已经向资产阶级学懂了怎样利用市场的力量来打击工人。在“搞活经济”、“打破大锅饭”的名义下,它让企业互相竞争,让工人互相竞争。妳们要加工资吗?很好,哪我们就要更進壹步开放物价啦!妳们纪律涣散,消极怠工吗?很好,我们就开除工人,我们就宣布国家不再保障就业,我们就大搞劳动力市场,用失业工人来同妳们竞争啦!妳不干,可想干的大有人在呢!
工人对于中共拿市场化来打击工人的举动,越来越不满。有些仍旧主要是消极的个人反抗。有些工人因为被厂长扣工资而殴打厂长。壹些地方闹出人命。消极怠工仍然持续。
不过,消极的集体罢工也越来越多了。这当然是壹个進步。
可惜我们无法得到有关资料。不过,从各方面看来,这些行动毕竟仍是个别工厂的。
从消极反抗到积极反抗
工人阶级所需要的反抗要从个别工厂扩大到整个中国工业甚至整个中国经济和政治层。工人现在最迫切的就是要对中共的走资本主义道路作出总体的科学的分析。究竟中国要走什么道路?
走资本主义吗?那麽工人的生活如何保障?职业如何保障?走射秽主义吗?什么是射秽主义?过去那种集权体制吗?那种体制有什么好处?难道真是好得可以叫出“宁要四人帮不要胡耀邦”、“宁要七十年代的物价,不要八十年代的工资”、“宁要四人帮的四十七,不要邓小平的壹百七”的口号吗?很明显,现在工人阶级思想非常混乱,他们对于邓小平的市场化政策不满,他们中不少人感到过去的职业有保障的体制比现在更好些。可是他们对过去体制的好的和坏的各方面考虑不清楚,以致简单地眷恋旧制度。我们认为,传统的官僚集体计划,只能去芜存菁,只能吸收其中好的,而万万不能整个接受,万万不能让它复活。过去的制度不是全无优点,现在的新办法也不是壹无是处。工人的劳动纪律是要加强的,所怀疑的只应是由谁加强,是由厂长还是要工人集体?
企业有权开除工人,这在原则上是不能反对的,问题只在于,是由厂长单方面有权,还是工人的集体也有权?国家要保障就业权,这是对的,要保卫的,不容中共废除的。但工人往往把它同“企业不能开除人”混淆起来。“企业不能开除人”的旧办法本身是错的,这样只会造成冗员、纪律涣散。如果我们不能分清二者,如果我们把本来進步的东西放進落后的框框里,就会变成走回头路,就会无法解决今天的工业危机。至于把矛头只是指向厂长,这就更混乱了。是的,可能厂长本身也有不公平的地方,但毕竟,他不是最高负责人。是谁给予厂长权力的呢?是中共。如果不从根本的政治权力着手,是很难有效反抗的。相反,消极反抗,或者提出混乱的要求,把進步的要求同落后的要求混淆起来,这样只会更方便中共用打破大锅饭的名义打击工人。
总之,中国工人阶级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放眼全中国,要探讨中国的根本道路,要认真分析资本主义和射秽主义的优劣,而不要再停留在消极抵抗的水平上,只有这样才有出路。
我们现在没有条件提出具体的纲领。但也愿意提出最迫切的要求,以便保障工人最起码的生活。这包括了制订最低工资法;工资随物价上升;组织独立工会的自由;物价指数由工会编订;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国家对失业工人保障就业;所有企业的承包合同要经工人集体讨论;全面探讨工业承包制;国家公开所有资料和统计数字;言论自由;容许全面而公开讨论资本主义与射秽主义的大是大非,任何言论不能入罪;全面民主改选人大代表。
我们要为当前的要求而努力,也要为根本的出路而艰苦探索。
工人提不出解救中国之道,中共就会而且事实上已经用它的方法去解决,用官僚的、市场的、牺牲工人利益的方法去解决。如果工人不想陷于悲惨境地,现在是醒觉的时候了。
壹九八八年八月
中国社会开始畸形
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中共所進行的经济改革,到目前为止并不能真正刺激生产效益,然而,它所带来的社会性、历史性的倒退已经非常可怕了。这场被称为壹次“革命”的大改革,实际上不过使越来越多的中共官僚变成官僚资本家,不过使新生资产阶级日益兴旺,而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妇女、知识份子和工人来说,改革越来越意味着连过去所获得的重要利益也行将丧失。
妇女,又尤其是农村妇女,其社会地位随着改革深化而不断下降;知识份子虽然在精神压迫上稍为“宽松宽松”,但是棍子还是要打;何况,知识份子的物质生活简直没有任何真正改善。至于工人阶级—它在宪法上号称为中国的领导阶级—现在也终于到了全面丧失其革命成果的最后关头了。前几年所進行的工资改革,固然早就已经走向极端,早就已经把壹种最落后的资本主义工资制度移殖到中国。到了壹九八八年,改革又進了壹步,这次就是要打破充份就业的原则,大规模地制造失业了。几十年来宣称射秽主义不会有失业的中共,现在又承认,毕竟失业是有用的、是初级射秽主义所必需的了。
工人阶级的悲惨命运
其实,从经济改革开始以来,对于那九百万农村乡镇企业的工人,壹千万到城市做工的农民,几百万为港澳及外资工作的工人—对于这加起来为数达二千多万的工人来说,不仅完全没有就业保障,而且没有任何年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条件、工时等等任何保障。对于为数近千万的合同工人来说,虽然还有福利津贴,但也早就失掉了就业保障。壹直享有就业权的,就只是占了国营企业工人的多数的固定工而已。然而,到了壹九八八年,固定工人也要被大批开除了。在“优化组合”的名义下,越来越多的固定工人被淘汰。
在中国,失业所带来的痛苦要比在资本主义大许多倍。要知道,在中国,工资壹直非常低,只勉强够吃穿,其余全部物质生活,都是由他所属的单位所负责。他住的是工厂盖的廉价房子;他吃穿用所需的种种票子,往往都由工厂发;他的医疗费、退休金,或她的有薪分娩假、月经假、子女津贴,等等,都是他或她的工厂所负责。甚至在壹些大企业,理发、育婴、儿女上学等等,都是由厂办的理发店、育婴院、学校等等负责。甚至政治上,他的公民权也是由所属单位来赋予。壹个人离开了所属的单位,就简直无法生存。而对于工人来说,这尤其如此。他壹旦被开除,不仅意味没有入息,而且意味着没有房子,没有医疗保障,没有退休金,没有意外保障,甚至儿子没有书读。
“上海壹家纺织厂壹名被组合下来的女工,患了白血病,要住院得预交五千元钱,她厂里拿不出,……她原来的工厂说,按规定,她失业后已经和厂里断绝了联系,我们管不著;劳动保险部门说,她不属于终止合同或被辞退者,不在我们救济之列;民政部门说,她不是孤寡残废,我们管不到;市总工会说,她是工会会员,也许我们该管。可是拿出很多钱,我们又管不起……。”她“只好眼睁睁地望着病情壹天天恶化。”(注壹)这种绝望情况使许多工人非常痛苦,非常暴戾。有壹个被开除的工人“闯到厂长办公室,把刀架到厂长脖子上,叫着:‘妳凭什么砸我的饭碗?!’‘我要工作!我要吃饭!’”(注二)这种事例在中国并不属例外。中共现在打算向那壹千五百万工业冗员开刀,所以今后失业人数(其中多数是女工)将会很大。因此,今后的冲突也同样会不断增加。
壹位工人说:“共产党从壹开始闹革命就许了诺言,要‘人人有饭吃,人人有工作’,怎么现在又变了卦?”射秽主义应当否定全民就业?
中共自然有许多文胆文棍为它作解释。壹年来瞭望周刊就经常撰文宣传制造失业的好处。中国工业企业有冗员壹千五百万,而这壹切据说都是充份就业的原则所造成。“失业现象是商品经济社会形态里壹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我国处于射秽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经济不发达,期望给每壹个進入劳动年龄的公民都安置壹个‘铁饭碗’,消灭失业现象,这是不现实的。我们建国后为此竭尽全力,不惜牺牲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结果是以企业内大量的隐形失业代替社会上的显形失业外,社会上仍然存在着百份之二的‘待业率’。”(注三)“企业不再是职工的‘安全岛’、‘人人有饭吃、人人有事干’这个所谓的射秽主义原则,如今也遇到挑战—射秽主义不再养懒汉。”(注四)
我们可以把上述引文简化为四个结论:
1.射秽主义根本不包括充份就业的原则;
2.充份就业等于养懒汉;
3.目前的企业冗员是由于实行充份就业所造成;4.目前的经济水平不可能做到充份就业。
我们现在逐点作评论。先谈第壹点。
“射秽主义并不包括充份就业的原则”—这句话不壹定错。
要看是哪壹种射秽主义。李光耀式的射秽主义,或者北欧式的射秽主义,更不用说希特勒式的射秽主义,当然并不包括真正的充份就业的原则。可是,中共坚持的射秽主义是李光耀或别的什么的射秽主义吗?不是。宪法上明文规定中共要坚持的是马克屎的射秽主义。而马克屎的射秽主义从头起就坚持:射秽主义可以而且应当消灭失业现象。马克屎那部资本论,就充份说明过,失业是资本主义所特有。因为,只有在资本主义下,劳动才成为纯粹的为资本增值的工具。壹旦资本由于市场不景而不能增值,资本就不需要劳动,就需要开除工人。这就是资本主义失业的原因。
古代的奴隶制和农奴制,劳动是为统治者增值财富而非资本,劳动力越多财富就越多,所以那时不会有资本主义式的失业;射秽主义消除了资本统治,劳动再次成为纯粹增值财富的因素(只是财富都归劳动者支配而非归剥削者支配),所以同样不会产生结构性失业。
这就是马克屎的射秽主义。—“这统统是空想!”朋友,妳自然可以这样说。在今天这样说也毫不稀奇。我们也不打算在这里为射秽主义辩护。我们要指出的只是:妳不能歪曲事实,不能壹面在宪法上声明要坚持马克屎主义、坚持射秽主义,另壹方面却又说马克屎的射秽主义根本不主张充份就业。这是明明白白的违反事实,违反宪法!宪法上明文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共壹面经常拿“四项坚持”来压人,另壹面它自己却加速违反射秽主义原则,加紧违反宪法,这难道不是最卑鄙最无耻的、毫无原则的自相矛盾吗?或许,妳们会说:“我们的射秽主义只是初级的射秽主义,所以是不同的!”可怜!不管妳叫现在的射秽主义是中级、初级还是幼稚园级,毕竟还是射秽主义,它就应当具有射秽主义的应有特征,正如小孩虽然幼稚,但毕竟也是人壹样。
妳顶多只能说,初级射秽主义,要落实全民就业需要壹段时间,而不能说射秽主义根本要抛弃全民就业的原则。
现在谈第二点。
全民就业与铁饭碗
我们承认,过去那种工厂不能辞退工人的制度,是容易鼓励懒惰和冗员的。如果就把这个制度称为“铁饭碗”,那麽我们也并不赞成所谓“铁饭碗”制。可是,这种制度同充份就业的原则根本是两回事,是不能把它们混淆壹起的。“铁饭碗”本身并不壹定是充份就业,反过来,充份就业也不壹定等于“铁饭碗”。“人人有工做”—不过是说国家应当提供充份的就业机会,保障壹切愿意做工的人,都壹定有工可做而已。它并没有说人人不必做工都可以有收入,也并不壹定包括“工厂不能辞退工人”这个原则。
人人有工做,这是壹个大原则,是计划经济的其中壹个目标。至于这些工是怎样做的,是按照奖勤罚懒的标准还是按照“做是卅六,不做也是卅六”的标准去做;是按照工厂有权辞退工人的原则还是按照“铁饭碗”的原则,这是经济管理的具体方式问题,与全民就业这个经济目标并没有壹定关系。可以采取“铁饭碗”的手段来达到全民就业的目标,但也可以完全不采取这种手段,根本采取另壹种更有效率的管理手段。完全可以这样设想:壹方面应让工厂有权辞退工人,另壹方面政府通过经济计划提供充份的就业机会和职业训练,让那些暂时失业的工人可以很快地重新就业(这种临时失业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结构性失业。临时性失业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全民就业并不是说绝对不能容许个别人失业。
单是技术革新这个因素,就壹定会造成临时失业)。在壹个经济资源和生产手段都已经收归全民集体所有的国家,要做到这点并不是不可能的。
是什么造成企业的困境
其实,今天中国的工业危机(冗员太多,劳动纪律松弛),根本就不是全民就业本身所造成的。造成危机的其中壹个重要原因,乃是包括“铁饭碗”在内的壹种最落后、最野蛮的劳动管理制度。
这种管理制度可以称为现代工奴制度。说全民就业造成懒惰固然荒唐;单单说“铁饭碗”造成懒惰也同样是不合理的。毕竟,“铁饭碗”只是整个工奴制度的其中壹个部份而已。按照这种制度,工厂固然不能开除工人,反过来工人也绝对无权辞职,绝对无权选择职业、选择工作单位。壹个人壹旦被分配到某个工厂,他就永远属于工厂,永远受工厂的“领导”统治。农奴受束缚于土地;同样,工奴则受束缚于工厂。这样壹种制度,连中共也承认是壹种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制度,与射秽主义毫无关系(其实也同全民就业毫无关系)。这样壹种劳动管理制度,当然绝对没有任何优越性可言。许多工人用非所学,根本对分配的工作全无兴趣。这样,工人那会有生产积极性呢?所以,今天中国企业的危机,根本就不是工人自己的责任—他们几十年来壹点选择的自由都没有 —而是制定这种工奴制度的中共的责任。
这样壹种荒唐的制度为什么居然维持了几十年呢?壹方面,固然因为中共早就成为脱离群众的官僚党,它根本无视群众的呼声。另壹方面,也因为这种工奴制最符合中共那种绝对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其实,射秽主义的本义从头起就强调工人的民主自治。可是,斯大林式的射秽主义,从头起强调的却是官僚集权。
到了毛泽东就更登峰造极。按照中共模式,“壹枝竹杆插到底”,全国壹切单位,全国所有工人,都应当属于中央的计划范围以内,都要服从中央的分配。因为,在中共眼中,不仅全国工厂,甚至全国工人都属国家所有。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劳动力公有论”。(关于这种理论,读者可参阅本文集《就业自由与射秽主义》壹文)如果说“铁饭碗”不过是工奴制的壹个部份,那麽,工奴制(或“劳动力公有”制)就是整个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的壹个组成部份。按照这种制度,每间工厂和每个工人都原则上由中央控制。
这样壹种制度当然不会有效率。所以,造成企业的积弊,原因不在于毫无选择自由的工人本身,而是这种官僚集权的经济制度。
今天中共把责任完全推到工人身上,要工人负起管理不善的重担,是最卑劣的官僚统治者的表现。这样做固然完全不负责任,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会对提高效益产生真正作用。面对失业的威胁,工人会被迫卖命工作;从这方面看可能会提高个别工人的劳动效率。可是,提高个别工人的效率,不等于就能提高整个工厂的效率,更不用说就能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如果企业仍然由官僚管理,开除再多工人也绝不会真正提高效益。
然而,现在中共不是正在改革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吗?不是在進行市场化的改革吗?如果在打破“铁饭碗”的同时又進行放权改革,不就能解决效率的问题吗?
我们认为这样仍很难根本解决问题。要知道,不论现在的改革幅度怎样大,壹个最关键的东西始终不曾触动过。这就是国有财产发生了官僚寄生的问题。全国绝大部份企业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可是中共篡夺了国有财产的控制权,变成了中共的禁脔。
而问题在于,中共还没有连财产权也正式夺去,所以中共所支配的,完全是别人的、全民的财产,不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对它们绝不关心,浪费最大也无动于衷。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以,几十年来中国经济效益奇低,固然不仅是由于“铁饭碗”,也不仅由于工奴制,也不仅在于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制度,而且也更在于官僚寄生在国有财产上面。几十万个国营企业,壹亿三千万工人,都由中共官僚控制和指挥,但官僚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今天的改革只是下放了权力,但官僚对国有财产的寄生性这个问题不仅没
有解决,反而随着市场化改革而更为尖锐。工农兵学商,壹齐来经商。官僚拿谁的钱经商呢?拿国有财产。在企业方面,情况也壹样。企业财产到今天实际上仍然是“无主”的财产。企业经理对它也根本不像壹个资本家对待自己的财产那样关心企业。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市场化改革,开除工人制造失业等等,除了为经理带来奖金外,不会真正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谁若以为,只要牺牲工人利益,中国经济就能解决其危机了,这纯粹是幻想。
国有财产要物归原主
中共现在也已经越来越了解到非触及所有制的改革不可。然而,这个腐败透顶的官僚集团所想到的所有制改革,当然不是把国有财产物归原主,交由全民民主管理,而是壹个劲地走资本主义,越来越大胆地把国有财产用种种名义(如股份制)化公为私,从政治官僚摇身壹变而成为官僚资本家。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们越来越猖狂,越来越决心要把全部经济危机转嫁给工人。
到了现在这关头,中国工人应当这样正告中共:妳们根本无权这样做!这几十万个企业,几千亿元资产,是我们所创造的财产!(壹九四九年解放时全国资本家所拥有的工业只有极微小的资产。)宪法上明文规定财产权属于人民所有,妳们固无权垄断支配权,更无权篡夺,化公为私!妳们几十年来剥夺了我们支配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几十年来中国经济搞成烂摊子,到最后却竟然要开除我们,我们决不答应!我们现在告诉妳们:把工厂、矿山交还我们!把政权交还给我们!不用妳们操心!让人民自己来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我们既不要工奴制,也不要失业!我们要求由人民自己管理国家,通过民主政府来实现全民就业的目标!
中国经济发展的水平能否实现全民就业
至于第四点,更完全经不起推敲。首先,怎样的经济水平才能做到充份就业呢?标准何在呢?我们完全得不到任何确实答复。其实,在壹九五六年,至少在城市,失业已基本上消失了。
而那时的工业效率就因此大为降低吗?不是。恰恰相反,五六、五七年,中国的工业效益是几十年来最高的。而当时的经济水平,不是比今天要低得多吗?为什么那时候实行全民就业并没有降低效率?这难道不也证明经济水平的高低与能否充份就业没有必然的关系吗?诚然,经济水平越低,同时做到充份就业和效益提高,所遇到的困难会较多,但那并不表示不可克服,顶多是所需的时间较长,而不是根本不能做到,所以不应当说要根本抛弃全民就业的原则。
毛泽东式的铁饭碗制度本身固然是壹种没有效率的制度,可是,资本主义结构性失业同样是壹种最大浪费。资本主义所重视的效益,壹直都不过是个别企业的效益—用最小的劳动增殖最大限度的资本。可是,以整个社会角度看,资本家因为赚不到钱而把工厂关门,把工人开除就是最大的浪费。如果这些工人和工厂从新开工,这不就能创造更多财富吗?从资本家的角度看这是浪费,因为越多产品只会令市场过剩,价格下跌。但是从实际使用价值的角度看,从大多数的人的利益看,更多产品就可以拿来更公平地分配给大家。所以,站在普罗大众的立场上,中国根本不应当把资本主义结构性失业当作是壹种优越制度来引入。
两条道路的选择
中国企业当前的确有惊人的冗员,各个工厂必须逐步淘汰冗员。如果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壹定要这样做。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是通过制造失业来淘汰工厂冗员,还是通过民主地有计划地重新整顿国民经济、创造更多就机会的方式来壹面裁汰冗员,壹面安排暂时失业者重新就业?这是两条道路的选择。前壹条道路是根本违反宪法,违反人民利益的。只有后壹条道路才是工人所应支持的。
壹九八九年二月
有官僚资本主义特色的中国股市
深圳骚乱平息后,不少人出来分析前因后果。有些人认为事件肇因于有关方用政治手段干预市场经济,有些则强调大陆资本市场供不应求;至于官员贪污,激化矛盾这个因素,大概是最少有人反对的了。
“先搞股市,后搞立法”
我们先谈谈第壹个问题。按照这种见解,深圳股市发生疯狂抢购,以及其他种种弊害,是同有关方面包办、干预股市分不开的。市场经济应当由供求关系自行调节,但是深圳不是这样。股市本身从头起就是政府包办,而更坏的是,政府往往无理干涉股市;早在此次事件前,由于深圳股市大起大落,所以市府曾经壹度采取“涨跌停牌”制度,人为控制股市升跌;而日前则包办发售认购股票表格,更直接导致骚乱。这壹切都被视为政治干预经济,是不合理的。政府应当放开经济,而股市方面,至少要做到政府不包办股市,最多只起监督作用就够了。
上述说法自然有相当道理;我们的确很容易找到种种不合理干预的例证,因此也可以很容易得出反对那些无理干预的结论。
但是,倘若从中再得出结论,认为政府不应干预经济,认为只要做到这点,就能避免像日前的骚乱,那恐怕是值得商榷的。
市场经济是否就是中国的真正出路,这本身已经是壹个大问题。但是,退壹步说,即使我们假定,市场经济的确是中国出路,也不能从中得出结论,说只要政府无为而治,放开经济就行了,而在股市问题上,也只要把它交由私人举办,问题也就解决了。
这完全低估了壹个原来是实行官僚计划和国有财产制国家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复杂性。事实上,如果这样壹个国家要建立不管是像欧美还是像香港的市场经济,这本身就壹定要求政府作出壹些干预,而不是不作干预,只是干预的目的和方式与从前的大不相同吧了。至少,在制订有关法律方面的政府作用,就不应削弱,而是要大大加强。任何发达的市场经济都不能没有相应法律的保障。
但是,中共的做法从头起非常错误而且启人疑窦。深圳和上海都是在有关法律(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以及其他有关股票发行、交易等等必要法律)未曾制订前便忽忽让股市上马的。这样,在壹九八六年设立股市之后的壹段长时间,不论是股票发行还是交易,不论是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还是对股民的保障,差不多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况,也就是给予各级官员趁乱打劫的好机会,而事实上也不出所料,果然大贪特贪。虽然,近年来有关方面开始加快立法工作,但到目前为止,只是制订了地方性法规,全国性法规仍然缺如;就算是地方性法规,深圳也只是制订了几十个,而且大多未付诸实行(香港有关法例达二百五十个,附属规则三百多个)。何况,在开市的头几年,早已让官员大贪特贪,现在才来制订法律,意义已经少得多了。这种做法,同无法无天,其实相去不算很远。清本溯源,我们不仅要求法治,而且要追究:为什么上海深圳两地官员非要“先搞股市,后搞立法”不可?为什么不可以等到有关法律订立之后才搞不可?为什么中央容许他们这种做法?这不是明摆着让官僚贪污吗?请看:“由于……有关交易无法可依,市场管理和过户手续极为落后,个别证券从业人员以权谋私等,引起了场外非法交易的大爆发”(注壹)“上市公司中符合国际上市规范的公司寥寥无几。……既没有可行的会计制度来表现公司的营运状况,也没有向社会公布公司财务责任的制度”(注二)。这些不法现象,都同无法可依有关。有法尚且常常不依,法规不全,就更不问可知了。因此,与其指责他们干预太多,不如指责他们不该管的大管特管,而明明应当由他们去管的,却往往撒手不管或者少管。
借股份制化公为私
事情的症结更在于,壹个现成的市场经济还不存在,还有待建立,所以从头起就谈不上可以叫政府放任还没存在的“市场经济”自行调节。即使股市可以交由政府以外人仕主办,也并不使问题变得容易解决,因为问题不仅在于抽象的股市,而且在于上市公司本身,在于它们绝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难道国有企业上市,作为所有主的政府应当撤手不管吗?这里面牵涉到如何挑选适合公司上市,如何准确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如何解决国有企业上市后与原属政府单位的种种税收、利润、监督等关系,如何产生足以无私地代表国有股份的人物充任董事或其他职位,如何防止公司上市后被人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财产,等等。上述壹切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以致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且都有需要由政府负责(虽然不壹定要具体包揽壹切);如果政府撤手不管,那就是失职,而非功德。而事实上,深圳和上海两地官员,这方面的工作都做得很差。“在评估资产时壹些企业往往打了‘埋伏’,所以股票的价值往往高出其面值。这样,股票所有者不仅没有风险,还可以分到较高的红利。二是股票买卖缺乏公平交易原则。不少购买股票的人须凭‘门路’、‘关系’才可买到。”(注三)虽然这是壹九八八年的报导,但跟现在没有根本区别。月前壹位国内经济学家指出,土地、资源及商标的价值在现阶段很难评估,从而给官员在评估资产时任意妄为制造机会(注四)。“股份制企业里边有的未按股份制企业设立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办事,有的过低评估国有资产”。(注五)总之,在保障上市国有企业的利益方面,政府依然有限多工作需要做。自然,像股市竟同时要受到八个部门共同管理(注六),那样的壹种“管”法,自然要加以反对。
但是,不能从中得出结论,说什么只要政府少管或不管便行了。
如果真这样,恐怕未必就能防止种种不必要的干预,但另壹方面却壹定会大大助长那种该管不管的趋势,从而更方便各级官僚化公肥私。
其实,即使像欧美那样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干预仍是起很大作用的。实行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干预自然程度上不及计划经济,但另壹方面,尤其在企图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国家,干预更是必不可少的。问题不在于干预不干预,而在于干预什么、怎样干预,尤其是由谁干预是民主政府还是专制政府?如果中国股市始终由专制政府去搞,那麽种种弊害恐怕仍然不可避免。
事实上,早就有人指出,大陆股市的升跌,同企业经营是否得法很少关系,而同中共党内斗争,尤其同邓小平的升降浮沈大有关系。今次股民疯狂购股,就同什么邓旋风很有关系。所以,要解决股市种种弊害,与其仅仅着眼于经济(甚而把政治和经济割裂),不如多着眼于政治,尤其要用民主政府代替家长制和人治政府。
只有建立民主政府,才能确保壹种人人有公平机竞争的社会,才能谈得上有壹个健康的市场。自然,有些人不这样看。他们主张,在“邓旋风”之下,根本不用再过问政治,只要利用现有经济渠道发家致富,让私有制天天扩大,国有制天天缩小,则中国也迟早会和平演变为人民资本主义了。这种见解其实同上述那种主张政治不干预经济的思想是互为表里的。其实,深圳骚乱告诉大家,那不过是壹厢情愿吧了。妳们平民百姓的和平演变尽管也可以搞,但是,无论如何也及不上官僚的和平演变—从工人的官僚变成资产阶级的官僚—那麽强大,那麽占上风。所以,如果不加紧争取民主,那他们迟早发觉,他们所梦想的人人有发财机会的资本主义没有到来,而壹种官僚腐化的资本主义早就在眼前拔地而起了。
壹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壹日
从深圳骚乱看邓小平路线
不少人认为,导致深圳骚乱的其中壹个原因,是供不应求所致。壹方面民间存款极高(壹万亿),另壹方面可供投资渠道太少,其中的股票市场规模也太小。针对这壹状况,他们认为必须進壹步扩大股市规模,同时增加种种资本市场,包括地产、货币等等市场,以便吸收苦无出路的闲资。
这种办法无异可以暂时纾缓供求矛盾,但是,总的趋势固然是全面资本主义化,而且更是壹种迎合投机的资本主义化,而这绝非中国之福。
人治社会与投机狂潮
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让壹大批官僚、个体户和资本家发了财,累积了巨额资本;其中由于从事生产性投资而发财的,只占少数;大多数来自非生产性投资,甚或纯粹来自官员贪污。事实上,十年改革令各个单位私设的“小金库”盆满砵满,而其来源主要是形形式式的贪污、投机。如果说壹般资本都以追逐最高利润为目的,那麽,上述那种资本就以十倍热情从事投机。尤须注
意,在人治的中国,尤其在邓小平统治的中国,所谓“共产党像月亮,初壹十五不壹样”,谁都不知道邓小平百年之后会不会政策大变,谁都说不准陈云会不会有朝壹日压倒邓小平路线。在这个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如果说壹般资本家不会轻易作长期的生产性投资,那麽,上述那壹类资金,就更不会这样做,相反,只会更疯狂从事投机,挣取最大利润。在存在这样壹种资本的情况下,扩大股票而致整个资本市场,就等于進壹步迎合投机资金,進壹步让他们壮大起来,進壹步把全国更多资金吸引到投机上去。正当中国广大内陆地区贫脊不堪,正当中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农业、基础工业等等部门仍非常落后,非常欠缺资金的时候,以亿计资金却涌向股市、楼市、债券,疯狂大炒,巨额资金在赢家与输家口袋之间团团转,既没有创造财富,也没有促進生产,等于是纯粹浪费。甚至可以说,它比浪费还坏,因为让投机资本坐大,它就更有力量支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使之朝着“泡沫经济”的方向前進,鼓励投机,鼓励非生产性投资,鼓励奢侈消费。这当然可以造成壹时壹地“富起来”,但不能真正促進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
有人说,股票市场投机只是事情的壹面,不能因此否定事情的另壹面,即股市有助于国营企业集资及发展生产,鼓励企业自负盈亏,多为国家赚钱,克服过去政企不分,所有主缺位等等毛病。
如果我们看看深圳和上海的上市公司所進行的是什么生产,就能够知道事情决非如此简单了。这些公司大多都是以经营轻工业和商业为主,例如制造玻璃、彩电、印染、罐头、电子等等。
前文已经多少谈过,今天中国最需要资金的,不壹定是轻工业和商业,而是文教卫生、农业、基础工业等。所以,让轻工企业或商业企业上市集资,很有可能造成壹面是锦上添花,另壹面却无人雪中送炭,从而使不平衡加剧。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什么玻璃彩电,不过是那些上市公司原来的经营项目;到了今天,这些企业的经营项目已很杂,而地产投机尤占重要地位。之所以如此,利之所趋固然是根本原因,但是,股市本身的体制也是壹个原因。
谁也不能规定上市公司在集资后如何使用资金,也谈不上能监督它们非投资于生产不可。所以,把股市壹分为二,指出既有投机壹面,又有促進生产的另壹面—这并不壹定成为事实。
股市无助改革
至于说股市有助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效率,政企分开—这是经不起事实考验的。
所有获挑选上市的公司,必须本身已经是有盈利的;亏损企业根本不被考虑(这也是股市应有之义)。所以,股份上市只可以让盈利企业获得更多盈利,却不能使亏损企业扭亏为盈,也就是说,无助于克服中国经济改革最需要克服的矛盾。其次,就算是有盈利的企业,由于中国价格制度扭曲,税制混乱,根本很难确定盈利主要是由于企业自己经营得法呢,还是外部条件促成,所以能够上市的公司不壹定就是经营得法,因之也谈不到股市壹定能起奖优汰劣的作用。第三,股市的疯狂投机,实际已经同企业经营状况好坏毫无关系。人们根本不是看好某个行业或某个企业而投资,反而更多是看邓小平什么时候讲话,南巡北巡到什地方。
这也算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吧。唯其如此,就谈不上可以督促企业提高效率了,恰恰相反呢。只要放放消息、发发股份,便可以轻易赚大钱,根本不需要辛苦经营。
至于说什么股市有助解决“所有主缺位”问题,那就更是笑话。若就公有股而言(即仍然由国家掌握的股份),作为法律上的真正所有主(即十亿人民)不论从前还是现在都始终丝毫不能过问自己的财产,从来都是由官僚越俎代庖。由于公有股占多数,而且更由于官僚体制在十年改革中只有加强没有削弱,所以企业不论搞不搞股份制,不论上市不上市,始终都是受到原属政府单位强烈干预。所以,种种旧体制的弊害—负盈不负亏,政企不分,对国有财产肆意浪费—并没有真正减少,反倒新问题则层出不穷。若就持有公司股票的小股东而言,如果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小股东也很难真正过问企业管理权,那麽,在迹近无法无天的中国,说什么能够让小股东真正体现主人翁权利,那只能是笑话。
官僚对股市的痴迷
我们这里不打算整个地来评价股份制,而只谈股市存废问题。
今天(八月廿壹日)报上报导,国务院鉴于深圳骚乱,已决定对股市作出“继续试验,放慢速度”的决定。朱镕基更说,该热的(指企业改革)没热起来,不该热的(指股市)倒太热了,有可能导致大陆经济“空心化”。其实,官僚们厚此薄彼,绝不是偶然的。谁都知道,那是因为利之所趋。早就有人指出,股市既是官员贪污的聚宝盒,又是官员赖以洗黑钱的好地方。
我们却认为,从头起中国就不该设立股市。理由总括如下:
第壹,开设股市实际上令资金流向不事生产或投机部门,从而令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城乡差距,产业结构不平衡等问题更为严重。
第二,在官僚政治下面,开设股市实际上等于鼓励各级官僚放开生产部门的切实改革不管,壹窝蜂跑到流通部门去淘金,也就是说,不是搞国有资产增值的改革,而是搞价值转移(从人民口袋掏钱)的“改革”。
第三,实际上培植了以官僚资本家、个体户、黑帮、投机家为主体的“流氓资产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继续下去只会让他们更大胆地化公为私,成为国民经济的大毒瘤。
本来,在壹个像中国那样极度不平衡的国家实行市场经济,即由利润率支配生产和投资的制度,本身就很容易令不平衡迅速加剧,令资金从最需要发展的部门(农业、基础工业等这些部门多数利润率偏低)流向本已较为发展的部门(轻工业、服务业、商业,因为它们利润较高)。再加上由壹个腐败不堪的政权去实行市场改革,那无可避免地就会出现这样的境况:他们放著欧美资本主义中好的东西不学或少学(如企业管理,法治和民主),对于资本主义种种不事生产的东西,又或种种统治技俩—跑马、赌博、投机、压迫工人的种种技术,却大学特学。这正正就是邓小平那种“政治收紧、经济放松”的路线的本质。邓小平比陈云高明的地方就是,他明白到只有在让官僚和资本家大大发财的情况下,才能多少扩大自己的统治基础,多少延缓统治危机。但是,凡事物都可以壹分为二。深圳骚乱告诉我们,邓小平路线壹样可以激起新的矛盾、新的爆炸。谁若以为邓小平路线保证了中国走向稳定,那只是空想而已。
壹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壹日
平均主义与大锅饭
追求壹个平等社会,壹直是无数仁人志士的梦想。然而,几十年来所谓“射秽主义国家”的经验,似乎证明平等社会祇是乌托邦。追求平等,就要牺牲效率—从经济学家到政客,都差不多这样看。人们认为,中共坚持了几十年平等主义,到头来还是不得不将之抛弃,改为“壹部份人富起来”,似乎就是有力证据。
中共口头上虽然还没有正式向平等主义宣战,但是,它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却壹直向“平均主义”宣战,指责平均主义要为中国企业效益低劣负责。
“建国三十多年来,……在工资分配中发生了严重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问题。这在城市经济中表现为两种形式:壹是企业不分经营好坏,吃国家的‘大锅饭’;二是职工不论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吃企业的‘大锅饭’。其结果必然是企业和集体组织缺少搞好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创造性,职工个人缺乏生产积极性。”(注壹)
所以,自从壹九七八年以来,中共的改革方向都是要打破平均主义。壹九八五年开始实行结构工资制,工人所领工资,要同劳动效益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有些地方规定完不成劳动定额的要扣壹半工资。这种制度据说可以拉开工资档次,达到奖勤罚懒的目的,而且最符合射秽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但是,越到后来,尤其自邓小平九二南巡之后,那羞羞答答的射秽主义面具终于撕开了;壹种赤裸的资产阶级式改革被捧到半天。“破三铁”—铁交椅、铁工资、铁饭碗—密锣紧鼓地進行。但人人都知道,破干部的铁交椅是假,破工人的铁工资与铁饭碗却是货真价实的。有些官员公开宣称,为了推行破三铁,壹定要实行“新三铁”—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使工人“上岗有危机感,下岗有饥饿感”。(注二)很明显,打破“平均主义”,最后归结为针对工人阶级。
从来就没有实行过平均主义
但事实是:中共治下的中国,从来就没有实行过什么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所以完全谈不上要拿平均主义当作是企业效益差的原因。
什么是平均主义?大陆壹本政治经济学辞典告诉我们:“是在小生产基础上产生的壹种绝对平均的思想,……表现为对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不管劳动多少、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要享受同样待遇;在射秽主义企业之间,不管经营管理好坏,经济活动成果大小,要求给予同等的物质利益”。(注三)关于企业之间的问题,我们暂时不谈,而主要谈工资问题。
中共建国以来,不仅从来没有实行过“消费品分配,不管劳动多少、技术高低、贡献大小”都采取“绝对平均”的制度,而且相反,它那套工资制度的收入差距,与资本主义实际不遑多让。
在改革开放之前,工人工资的最高级与最低级之间,大概相差三倍左右。这个差距不算高,但也绝不是“绝对平均”,而是按照技术高低而给予不同报酬。何况,我们不应把目光祇集中在工人的八级工资制上面。中国的工资概念从来都涵盖行政干部、技术干部以致事业单位的职员等等的工资。如果考虑到这壹点,那麽,收入差距是惊人的。“把经济不发达的我国同其他射秽主义国家比较,(朝鲜最低与最高工资是 1:2.4,南斯拉夫是 1:4,罗马尼亚是 1:5.5),我国现在最低与最高工资是 1:13.5,显然差距偏大。”(注四)这里所指的大陆工资差距,大概是包括党委行政干部、技术干部与工人。事实上,壹谈到工资,就壹定要包括官员工资;不仅因为射秽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应当适用于所有人(至少根据官方哲学,应当作如是观),而且更因为在大陆,企业内也有为数众多的官僚—党、政、工、青、妇等办公室壹应俱全,官僚众多。至于企业内的技术干部—例如工程师—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从党委到政工干部,虽然他们对生产的作用消极多于积极(而且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在谈到工资的时候,壹定要包括他们。
行政干部的最高级与最低级之间,最厉害的时候(五十年代)相差 31 倍(注五),最小的时候(尤其文革以后),也达到 14 至19 倍(注六)。这不仅比其他射秽主义国家差距大,而且同资本主义国家也不遑多让了—香港现在的公务员,最高与最低工资相差大概廿多倍(不要忘记,香港工资差距,要比欧美资本主义的为高)。工人阶级虽然被宣布为社会主人翁,是“领导”阶级,然而,在壹九六五年,最高级的官僚工资是 404 元,而壹个最低级工人是 30 元,二者相差 12.5 倍(注七);在壹九五六年的时候,壹个厂长与最低级的练习生的工资,相差 8.5 倍(注八)。而壹九八壹年,香港超过 500 人的工厂(在香港已算大厂),厂长与练习生(最低壹级)的工资差距祇是 7.5 倍(注九)。
当然,这种数字比较总有欠准确的地方,因为两种制度下的生活水平、职务性质太不相同。但总之,至少可以说,中国从来没有实行过工资分配上的“绝对平均”,相反,它的工资差距是非常大的。
如果我们再把福利差距壹并考虑,那麽,中国的实际收入差距还更大些。干部级别越高,所享的福利越多,多到连许多日常生活必需也由国家“特供”,根本不用把多少工资用于生活,而普通工人则连壹套房子也不易获得,全部工资仅足糊口。
另壹个“平均主义”的“罪证”,是奖金。虽然中共发放奖金的目的,总是为了表扬先進,奖勤罚懒,但结果总是平均发放,人人有份。这本身大慨是事实。然而,要知道,这个事实顶多祇说明奖金是平均发放,却不说明整个工资制度是平均主义。事实上,在“改革开放”前,中共就没发放过多少次奖金,而且数目祇占工资壹个很小份额。至于“改革开放”后,奖金发放的次数多了,但是,由于要反对“平均主义”,所以越到后来,就越不再是平均发放—尤其近壹两年。改革的早期虽有平均发放的现象,但不能将之夸大为整个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而且那个现象本身有深刻的根源,不能简单归咎于工资制或奖金制(下详)。
供给制不是平均主义
有人认为,虽然不能说中国在整个前改革时代(四九至七八)都实行平均主义,但至少应当说,在五八至六○年代以及文革时代,的确实行过平均主义,或至少朝这个方向发展。毛泽东,或毛派,在这个时期,都大肆批判原有工资制度差距太大,认为要大大缩小,甚至开始恢复推行供给制,而供给制就是平均主义。
这是大错特错的结论。把供给制当作是平均主义,可算是中共壹大发明。所谓供给制,就是中共在未夺得全国政权前,向军政人员直接分配消费品的制度;它最多祇发放少量零用钱,基本上不实行货币工资。然而,至少从延安时代起,供给制就分为“小灶”和“大灶”,二者有相当差别,包括伙食、日用品、个人服务。
高级官员有厨子、保姆,而下级完全没有。这种差别,以今天看来尚不算很严重,但以当时经济之极度匮乏而言,就不算太小了,而且以壹个射秽主义政党而言,也不算合理。丁玲和王实味都曾经批评过这种不合理的不平等。王实味更指责那是“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然而,丁玲因此被批斗,王实味更因此被枪毙(或杀头?)。以后,到了壹九四五年,这种差距又因增设“中灶”而進壹步拉大。所以,供给制并非平均主义。
但问题不仅在这里。如果我们稍为仔细分析壹下毛派的理论,就不难发现,它既非主张平均主义,更非站在工农立场上去维护平等原则和反对官僚特权。
政治挂帅与精神方面的刺激
壹九五八年大跃進时代,张春桥提出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指责按劳分配既是资产阶级法权原则,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不平等甚至两极分化,长此以往就会造成资本主义复辟。在壹片反按劳分配,反差别过大的口号下,计件工资制被废除。但是,仔细读读下面几句话吧:“工人不计个人得失,为了生产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利益,自愿取消和改革计件工资制度,实行更合理的工资制度。这种把自己的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因公忘私的作为,正是共产主义风格的壹种表现”。(注十)“必须强调政治挂帅,加强共产主义教育,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而不应强调物质刺激。”“强调物质利益等等的‘钞票挂帅’,是把人们培养成为‘按酬付劳’的、孜孜为利的庸人”。(注十壹)结论就是,要工农阶级“要比各尽所能,不要比按劳取酬”。
其实,毛派的真正用心已经昭然若揭了。对过高收入的攻击,对特权的攻击,统统不过是幌子。他们所反对的,主要的还是工农本身,工资本身,按劳取酬本身。他们要工农祇问拼命劳动,不问报酬;最好人人都学那些劳动模范那样,有很高的政治觉悟,公而忘私,即使过劳而健康崩溃(例如,壹九五壹年,在 192 个劳模中,有 76 个因过劳而崩溃,90 个有其他问题—注十二),也不会计较工资多少。
当时壹位海外托派这样评论道:“现在我国许多工厂取消计件工资制,并不是嫌这种制度驱使工人工作过度紧张,或者干得太多而工资太少,而是嫌它让工人在紧张地劳动了(这算是它的好处)之后,还得到比较多的工资(这点才被认为是害处)。这个改革是要使工人如改革前壹样紧张或者更加紧张地工作了之后,不再像以前那样多得壹些工资。正因为这个改革的用意是如此,所以与它同时,又实行打破八小时工作制,许多工厂改为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并且加班不要报酬。”这就是所谓“要比各尽所能,不要比按劳取酬”。
“毛泽东在农村实行公社化,主要为的是在农业增产的时候尽量限制农民收入的随之增加,特别是限制农民购买力的增加。同样,在工业中取消计件工资制,并且准备实行供给制,目的就是在增加产量和增加投资的时候尽量限制工资基金的随之增加,减轻消费品市场上的压力。换句话说,这壹切新政策,都无非是为了摆脱那种通过市场而表现出来的群众压力,让统治集团在分配社会生产品的时候享有绝对的自由权,在制订经济计划时,可以完全不顾群众的要求而独断独行。”(注十三)表面上,毛刘之争,好像壹个要政治挂帅,壹个要物质刺激挂帅;因此壹个要实行平均主义,反对特权,壹个要照搬苏式那极不平等的工资制(甚而过之);其实,这种描述是肤浅而又片面的。刘少奇那壹套虽然明显代表官僚(特别是技术官僚)特权;但毛泽东那壹套也同样代表官僚特权(尤其是政治官僚),所不同者祇是前者比较实际壹点,在骑在工农群众的头上之余,比较愿意承认工农群众的某种消费选择权,承认市场关系不能完全取消,而毛派则要把国家主义发挥到极致,取消市场关系,实行供给制,把工农群众像养牛养羊壹样养起来,不许他们有壹点经济自由(这银币的另壹面就是官僚的绝对自由,以及享尽特权)。这样壹种把人民降到奴隶地位,要他们天天“挑灯夜战”而又给什么吃什么的极权主义制度,无论如何不能称之为平均主义,更不能称之为“乌托邦”吧?—除非妳把空想而又丑恶至极的这样壹种社会也称之为乌托邦吧。
文革时期虽然也大肆攻击八级工资制和收入不平等,但是壹直没有宣布任何正式的工资改革,更没有真正取消官僚特权,连文革中被扣发的壹部份官僚薪水,文革后也补发了。不过,对官僚而言,反特权虽是空话,但是,对于工人而言,那种铺天盖地的“政治挂帅”,却别有妙用:那是上佳的钳制方法。政工干部往往根据政治表现(开会时有没有发言,有没有向党交心……)而非工作表现来评定工资(注十四)。在这个情况下,谁还敢不紧跟毛主席?
借脑体倒挂做档箭牌
附带壹提的还有“脑体倒挂”的问题。中共的御用文人总是把“脑体倒挂”(脑力劳动的报酬少于体力劳动)现象当作是平均主义的罪证之壹。这当然不值壹驳。既然是“倒挂”,既然是脑力劳动报酬高于体力劳动,哪里还是“绝对平均”呢??
其实,这些人的潜台词是别有用心的。他们想要说的其实是:
过去讲人人平等讲得太多了,搞过了头,以致让工人骑到知识份子头上去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拨乱反正,使知识份子工资超过工人。
这个见解的最后结论不壹定错,然而,问题根本不在脑体关系。我们姑且不说,把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两个概念,完全等同于知识份子与工人,本身是多么错误(难道现代企业中,没有从事脑力的工人吗?)这里祇限于指出:专门突出脑体倒挂这个不合理现象,而避而不谈另壹个不合理十倍的现象,即官僚特权问题,客观上不过是有意挑拨知识份子与工人的关系,以便转移二者对官僚特权的视线吧了。事实上,过去几十年,中共壹时以重酬收买知识份子,壹时又以工人名义去打击知识份子及其高收入。
到了工人起来争取增加工资的时候,又拿“经济主义”的大帽子扣到工人头上。总之耍尽挑拨离间,分而治之的手段,而目的不过是保住官僚自己的权势。
有些人说,平均主义不应祇限于工资级差有无的现象,而应当将之联系到劳动本身。中国工人多年来都是干与不干壹个样,干多干少壹个样。这至少是另壹层意义上的平均主义。
这种看法是非常普遍的。所以平均主义往往与另壹个名词 —大锅饭—通用。什么是大锅饭?壹位经济学家告诉我们:
“吃大锅饭就是不讲经济核算,不讲经济责任,干与不干壹个样,干多干少壹个样,干好干坏壹个样。”而拯救的办法,就是:破除平均主义!“要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份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份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注十五)根子在官僚管理
我们自然要承认壹个事实,即今天工厂工人的劳动纪律很差,也承认有需要实行某种奖惩工资的制度。然而,我们却可以断言,至少在国营企业里面,中共对工人实行再严厉制度,也不会使国营企业起死回生。因为,劳动纪律差的根本原因,本来就不是惩罚制度之缺如,不在什么子虚乌有的平均主义,不在工资制本身。
我们认为,企业管理,尤其是劳动管理本身,是更重要的东西。
为什么工人“干多干少壹个样”?这首先因为管理混乱,官僚无能。壹九八五年的时候,官方报纸告诉我们:“有七成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定额等基础工作不健全,有壹成半至二成是没有这些基础工作的(!)(注十六)工人其实并非不想工作,而是因为企业官僚管理颟顸无能:
“在壹个长时期中,企业壹直没能真正建立健全合理的劳动定额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统计、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基础工作,因而造成了职工升级无考核、奖励无标准,祇好按‘年头’升级,按‘人头发奖’。”(注十七)
真是不打自招!既然如此,又怎能把罪责归咎于“养懒工人”呢?
不过,企业管理混乱,本身也不过是中共对全国经济的宏观管理混乱无能的反映罢了。在传统的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之下,企业的投入产出完全由中央统收统支,几十万个企业祇是中央各部手中的算盘算珠,拨壹拨,动壹动。企业全部的人、财、物,产、供、销都受中央计划支配。然而,由于中央无法真正做到把各个企业的投入的各种比例计算无误(这是不可能的),所以造成无数混乱现象,不是短了电力,就是缺了钢材。再加上中共长期好大喜功,追求高速度高积累,所以实际上总是无法供应足够生产要素给企业,“三八制”于是应运而生。所谓“三八制”,就是物资局按企业申请数祇供八成,订货会议中又再按供应数祇供八成。到领货时又再打八折。在这情况下,企业真正是“巧妇难为无米炊”,总是停工待料,停工侍电。这才是劳动纪律松懈的重要因素。陈子明告诉我们:
人们“偶然到工厂里去走壹走,看到工人不干活、打扑克、织毛衣、聊大天,就认为工人缺乏劳动干劲,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在大多数场合,并不是工人不愿意干活,而是无活可干。……我国工业生产的大起大落,首先决定于宏观经济计划,其次决定于企业生产管理,至于工人劳动干劲所起的作用,基本上可视为生产涵数中的壹个常数。当国民经济结构严重失调,或者企业中最起码的管理制度(例如质量检查、劳动定额等)遭到人为的破坏时,工人的劳动表现更多地是事情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把工业生产搞不上去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工人是不公平的。”(注十八)
全国经济由中央级和地方级官僚瞎指挥,而各个企业内部则由企业党委及厂长瞎指挥,这,才是工业搞不上去,劳动效率低的根本原因。把这壹切归咎于工人,实际上是推却责任。
毛刘之争的后果
企业混乱的第三个原因是文革。毛派指责刘邓派在企业内实行的“白专”路线是卡压工人,批评壹长制是搞独裁。这些指责并非完全捏造。事实上从五十年代起中共的工业管理体制都是照抄苏联那种高度压制工人的制度。然而,毛派自己虽然满口革命,但实际上是在打倒原有规章制度的口号下,建立另壹种无法无天,人人动辄得咎的企业专制。在文革时期,不少工人连学技术都不敢,唯恐被人指责为走白专道路。毛派这种路线真正是搞乱天下,乱中夺权,以便毛泽东在打倒刘邓之后,由壹人专全国人民之政。
不过,毛泽东(以及人民)毕竟为此付出沈重代价,中国企业的内部从此元气大伤,管理混乱,漫无标准,无数庸才、奴才、走狗、小人、爪牙寅缘而上,当上党委、政工干部,使企业在他们瞎指挥下半死不活。此外,似乎还可以说,由于长期实行党委与厂长的双头领导(有时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有时又是“党委监督下的厂长负责制”,总之名目不断变而实质不变),不像苏联那样长期实行壹长制,所以中国国营企业长期出现两个“领导”互相牵制,互相扯皮;再加上文革时期毛派对规章制度的扫荡,凡事“政治挂帅”,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所以中国企业之管理混乱已经成为死症。可耻的是现在中共要工人而不是自已负上罪责。
专无产阶级的政
干与不干壹个样—这句话用来形容企业干部,尤其是政工干部,倒是最为贴切的。他们实事不干,专以整人为乐,而薪水津贴外加特权,却大拿特拿。至于厂长,由于中共长期强调“德才兼备”(实际是重“德”不重才),所以实际上往往要看听话与否来委任厂长(至于任人唯亲就更不用说了)。这种情况,工人早已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尤其因为,干部与工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终身身份,壹旦荣升干部则鸡犬升天,所以工人对于这些寄生虫怀有义愤。他们不能积极反抗,就祇有消极怠工。这就是劳动效率低的第四个原因。
“壹个调查表明,有壹半以上职工说,倘若条件具备,他们可以使自己的劳动效率再提高壹至三倍。职工不满的原因之壹,是企业中的不公平。个人在企业中成功的第壹位因素是与厂长个人的关系好,第二位因素是是否有可靠的社会关系,而很少依赖个人的努力程度。”(注十九)
“领导可以加壹级两级(工资),而有的工人加半级工资还得求人情。奖金分配,许多企业行政领导不论贡献大小,月奖、季奖比工人多拿,年终还要拿承包奖励上千万;反之,企业亏损,职工工资打折扣,行政领导却毫无损失。……工作失职,最多调个单位,易地做官。”而“工人违反纪律,行政领导可以给工人以各种处分。”(注二十)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本身并不错。射秽主义的原则,不就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吗?事实上,射秽主义从来就不是平均主义。(“平均主义”不过是苏联的史大林,为了把官僚特权合理化而杜撰的撒旦,为的是丑化列宁时代的平等原则)。在俄国革命早期,虽然很重视而且实际贯彻平等精神(例如规定公职人员工资不得超过技术工人。史大林后来将规定废除),但是却同样重视和贯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例如,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俄共政府规定,工人如未能按定额完成工作,会减扣工资(最多减三分壹)。大陆要实行类似奖惩制度,原则上也并不错。然而,从头起要记住,这种奖惩制度要合理和有效,不仅牵涉工资分配问题,而且首先牵涉工厂管理的问题,尤其是劳动定额是否合理的问题,工人是否有监督权的问题。最后壹个问题尤其重要,因为如果没有集体工人(不仅是企业集体而且是整个社会的集体工人)的监督,就难保号称为射秽主义的国营企业,不会变成同资本主义企业壹样,厂长可以壹人说了算,把劳动定额定到高不可攀的地步,迫使工人拼命工作才能糊口。祇有确保工人的监督权,确保劳动定额合理,才真正谈得上多劳多得。俄国革命时期,就是这样规定的。工人不仅有民主权利,而且可以监督工厂管理。
通过工会和工厂委员会(这些组织的官僚化是廿年代之后才广泛出现的),工人对壹切切身问题,从劳动定额、劳动管理到工资福利、劳动纪律,雇佣与解雇等,都有权监督,而且参与决定,也有权罢工。祇有承认工人这些权利,才能壹面奖勤罚懒,壹面防止工人重新沦为资本家的雇佣奴隶。
反观中共,祇晓得大谈如何加强劳动纪律,如何惩罚工人(在这方面比俄共刻薄得多),却完全不谈如何保障工人作为主人翁(!)的起码政治及经济权利,甚至连组织工会和罢工的权利也缺如,厂长和党委皆可随意提高定额,克扣工资和开除工人,在这个情况下,所谓“奖勤罚懒”,拉开差距,实际上同资本家剥削工人壹样没有分别。事实上,中共对待工人的态度,从来就不见得比资本家好多少。不管是大捧计件工资制时期,还是大批计件工资时期;不管是工资差距大为拉开时期,还是相对缩小(但从来没有缩小到像列宁时代那样小,更不用说绝对平均)时期,中共对待工人的态度始终是相同的:就是迫使工人拼命劳动。所分别者,祇是毛派要工人拼命劳动之余,最好少拿报酬,而邓小平现在则完全同资本家看齐,拿小恩小惠再加铁的纪律来迫使工人拼命劳动。邓派这些东西决不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而是按资分配,工人多劳而少得。
工人中老早就流传壹句话:“壹不做,二不休”。意思是说,既不能罢工,但也不努力干。这是对这种不公平现象的抗议,是对壹种把工人视若草芥的制度的抗议。事实上,过去几十年,中共都视工人阶级的劳动力为属于国家所有。正是根据这种“劳动力公有说”,中共建立了壹种统包统配的劳动制度,工人完全听任官僚分配工作,绝无自由择业,自由选择企业的权利,更不能自由脱离单位。这就是“人才单位所有制”。这样实际上是把工人变为工奴。古时候的奴隶为了抗议那不堪的人格折磨,所以劳动时总是拿工具出气。现代中国的工奴,也正是出于同样原因,而经常消极怠工和破坏工具,或至少不加珍惜。他们像古时的奴隶壹样,用这种办法告诉现代奴隶主:他们不是会说话的工具,而是人。
虽然从八十年代起,这种工奴制度开始随计划经济之瓦解而稍有松动,可是,起而代之的,却是工人变成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可以随意被开除、被扣减人工。官僚的壹切罪责都说成是工人的罪责。尤其惹恨的是,“砸三铁”变成“砸民不砸官”,“祇动身子不动头”(注廿壹)。怪不得近两年发生无数自发罢工,以及工人谋杀厂长的故事。工人这些行动,其实是要告诉官僚:他们不是资本的增殖机器,不是物,而是人。
壹九九四年二月
背叛射秽主义的股份制改革
中国国有企业的亏损,壹直以来差不多是同改革成正比的。
所发布的改革文件越多,所采取的措施越大胆,则亏损越严重。
自然,不能简单地从中推论亏损源于改革。但是,反过来,就实际成绩而论,中共的十五年国企改革是失败的。如果中共还有壹点羞耻之心,早该下台以谢国人了。不过,有中国特色的射秽主义祖国是不时兴这种作法的。它不仅丝毫没有谢罪的表示,相反,还坚持继续“深化改革”。它去年开出的药方,就是要同资本主义的公司看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
曲解公司制的背后原因
这是中共去年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决议可视为中共全力推行股份制的讯号,因为只有股份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具有的法人地位才算是最完备的,它同股东的区分是最明确。而公司制改革,当然是仿效资本主义公司制的。不少人认为,资本主义的公司是真正的自负盈亏,所以才有盈利;射秽主义国有企业如果实行公司化,就必然可以起死回生。过去曾经把承包制捧到天高的中共理论家,现在照例要对之弃如蔽履了。他们认为,承包制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是不能真正解决政企不分的老问题的。要解决问题,除非实行产权改革。过去国有制名义上是“人人所有”,实际上人人不负责,这就是所谓“产权虚置”的问题。承包制据说并不能真正解决产权虚置;只有实行企业法人财产权才有可能;“只有在明确界定了国家与企业的上述产权关系之后,才能有效地進行企业制度的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体制的改革。”过去十多年搞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的改革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这种提法并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基本线索和内在要求。基本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恰恰是在企业层次上要求两权合壹,即企业必须拥有实际上的资产经营权、处置权等。我国十几年国有企业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也在于始终没有给企业以应有的法人所有权。可是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宏观层次上,应当实行国家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的法人所有权的分离,可是在微观层次上,应当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合壹,而不是国家又当‘老板’又当‘婆婆’。”(注壹)但是,这位理论家强调,这种产权界定并非私有化,而是“要找到全民所有制经济或国有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其核心是改革原有体制下的国有资产权虚置、资产经营责任不明、资产运营低效的产权制度”。(注二)按照这种意见,中共之所以弃承包制而取公司制,是因为前者只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不及得后者要划分股东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那样“彻底”。但这种理解根本错误。资本主义的股份有限公司壹直以来恰恰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而著名的,并非以股东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分开而著名。中共在八十年代为承包制制造吁论的时候,也反复指出这点。而现在他们却刻意忘记了。
说股份公司有法人所有权,又有股东所有权并非完全错误,但是单提这点却非常片面,把二者对立起来就更加错误。请问:公司本身又属于谁呢?当然是全体股东。然而,恰恰这壹点是那位作者所刻意隐瞒的,或者至少有意淡化。他们反复强调两个所有权,完全分离,而且往往是拿法人所有权去抗衡股东的所有权,更规定股东的所有权只是属于“终极所有权”。请问:何谓“终极所有权”?从何处体现这种“终极所有权”?公司的法人产权自然并非“终极”了,但不是“终极”,又是什么?是“眼前的所有权”么?二者有什么分别?界限何在?连界限也不知道,谈什么“明确产权”?岂不是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划分更模糊十倍?岂不是自打嘴巴?
财产权神圣
根据资本主义的法律,公司股东与公司本身自然是有区别的。公司是虚拟的独立法人,不因个别股东之死亡或退出而终结,具有行使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但不能把这种区别夸大到公司有公司的产权,股东有股东的产权,二者对立起来,更不能夸大到壹旦作了这样的划分,便能令国企起死回生。毕竟,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全体股东决定着公司的生,也可以决定它死—清盘。所以,股东产权是第壹性,而公司产权不过是股东产权在法律上的延伸而已。谁是主谁是客是壹目了然的。自然,由于股权的分散,数量庞大的股东使他们不可能直接经营,而只能由股东大会所选出的董事会负责经营(这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但是,这种分开从未像那些主张“经理革命”学说的人所描绘的那样,已经发展到经理完全控制公司,股东(包括大股东)只能靠边站的地步,更未发展到股东的产权被壹分为二,他们只享有“终极产权”,而公司产权归公司自己的地步。在股份制下面,小股东的所有权的确大大受到限制了,差不多变成只有收益权(股息),但不能因此推论整体的股东的产权都这样缩小了,而同时经理的权力却相应地、按同等比例地扩大了。因为小股东所失去的权力,并非全由经理接收过去。其相当部份是由大股东所取得。事实上,股份制就是壹种方便壹小撮垄断大资本家通过有限股权去控制别人的(主要是小股东)财产的制度。占有两成股权,却可以控制全部股权,真是何乐而不为!诚然,在壹些最巨大的跨国公司(如通用),最大股东也很难取得超过百分之五的股权,但这只说明,壹个大股东很难取得控制权,却不表示大股东就丧失了财产控制权,因为完全可以、而事实上也是由几个最大股东来实行联合控制,并由他们组成董事会。自然,这种控制是战略性的控制而非日常性的,但战略性控制已足以证明,股东产权并未分散到“失控”地步,并未发展到股东完全变成只能坐待收益的地步。每壹次经济衰退以及由此引起的种种危机(破产、兼并、收购战等),都经常看到董事、经理被最大股东“炒鱿鱼”的情事。所以,我们可以承认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但是,若说股东所有权跟所谓法人所有权完全分开了,以致股东已经无权干预企业的经营了,那是不符事实的。
企业家的狼子野心
实行这样的改革并不能“明确产权”,不过中共的理论家还是那样热心褒扬,个中原因,就是这种改革另有妙用。早在八十年代初,国营企业的经理们已经为缔造中国企业家阶层而大造舆论了。后来尝过承包制甜头的经理,胃口就更大了,梦想有壹天能完全摆脱国家的控制,享有比外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有更大的权力。而现在所谓产权改革,其背后利益动机就是完全架空国家这个大股东,好让经理们完全独立经营。这方面的野心简直到了毫不掩饰的地步了:“必须大力推進法人相互持股,使股权多元化、分散化,大幅度降低国家直接持股比例。……按照上述设想,作为终极所有者的股东被架空了,在企业经营上起决定作用的,归根到底是经营者而非个人股东。”(注三)这位作者所描写的是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他这种描写的逻辑结论等于说,由资本家虚拟出来的法人,已经反客为主,剥夺了主人的财产控制权,并且将之交给了经理。整个资产阶级即使还存在,却已经完全靠边站了。
真是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无数事实表明,在资本主义国家,多数股票仍是操纵在几百甚至更少的富豪家族手中,因而许多大公司的董事会也壹样操在他们手中。股权的分散和非人格化的公司法人制度,恰恰便利了大资本家支配了广大小股东的财产(例如通过金字塔式的控股公司),便利了他们把别人的财产集中在自己手中,而不是相反。经理始终只是仆人,而不是主人。毕竟,经理的任期是有限的,而且仰赖大股东的信任;反过来,财产权相比之下简直是永恒的。资本主义的财产权是权力中的权力。不过,这位作者尽管立论荒谬,但好处是让我们知道了,他们搞什么“明确产权”的改革,原来并非要物归原主,把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公有制企业真正交还人民控制和监督,而是反其道而行,正式“架空”他们,把这几万亿财产全都交给“经营者”去任意支配!这样壹种所谓公有制的改革,难道不就是变相的私有吗?
而且是壹种化公为私的、最反动的私有化呢!这位论者反映了中国的“企业家”们的野心。不过,要整个中共接受“企业家”们的方案,恐怕也是不很容易的。首先,那些自命是国有财产的监护人的政治官僚,就不会轻易让“企业家”去架空他们的。所以,中共的改革决议在最后落实时会变成怎么样,还要有待政治官僚与企业经理之间的明争暗斗,发展成怎么样。但总之,不论哪壹派,都不值得人民支持,因为不论哪壹派的方案,都不是真正符合人民的利益。
大陆上越来越多人认为,公有制根本行不通,因为公有制名义上人人所有,但由于无法划清每壹个人对公有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实际上是人人不负责。只有实行私有制,让企业的经营者同时也是财产所有者,才能使经营者真正关心企业的成败得失。
公有制也可以实行两权分离
但是,要知道,经营者又是所有者,在资本主义国家只有中小资本家的企业才是这样。而占国民生产总值最大比重的,乃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恰恰不是两权统壹,而是两权分离。既然这样,那请问:通用公司那三百多万个股东,又何尝是“人人负责”经营?何尝不是把经营权交给经理?既然这样,为什么中国国企不可以壹面保持全民公有,壹面把经营权交给有关的工人和经理具体负责?为什么非要将之拍卖、变成私人的、同样是两权分离的股份公司不行?既然外国的月亮跟中国的壹样圆,为什么非要跑到外国赏月不可?有人说:“但过去十年不是已经实行过两权分离的改革,而结果不是已经证明失败吗?”不,事实决不是这样。过去十多年,中共的两权分离的改革从来就没有真正落实过,因此谈不上证明失败。其次,中共经常说国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欺骗。在壹党专政下,作为“主人翁”的人民连过问壹下经济状况都有可能被控以盗窃国家机密,又那里谈得上“全民所有”?可以说,大陆只有国有制,而且是专制主义的国有制,并无什么全民所有制。
所以,只能说专制主义的国有制彻底失败,不能说全民所有制或公有制本身失败。自然,当我们说全体十壹亿人民都是公有企业的“股东”,并不等于十壹亿人都来直接经营。但他们可以像股份公司的股东那样,通过民主程序选出董事和经理去负责经营。我们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同八十年代在大陆所实行的承包制,主要不同在以下几个方面:壹、我们主张这种分离是在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法治的前提下進行的。只有每壹个公民都有充份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才谈得上监督公有企业;而只要公民有这种权利,就壹定会有人行使监督。真正的公有制必须以民主为前提。二、全体公民的所有权体现在如下机制:就宏观而言,他们通过民选代表去决定整个国民经济的积累和分配;就微观而言,民选的代表、消费者的代表等,都在企业的董事会中有壹定数量的席位。但壹般公民并不直接行使经营权;三、我们主张经营权不是全部交给经理,而是交给企业的全体职工;全体职工的代表应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再由他们选出的经理负责日常的管理,而不是像承包制那样让承包者独揽大权、压迫工人。
实行真正的工人自治
没有人会说上述的假设就是壹字不易的定见。关于射秽主义公有制下的企业,应采取何种模式;如何在防止政府的调控权力过大、妨碍了企业的自主性之余—同时又防止企业职工为了壹己利益而损害全体公民的利益,总之,整个国民经济如何达至适当的集中和分权,那是壹个有待讨论的问题,而事实上近年来许多西方经济学家都在作有益的探索。但是,现在至少可以这么说:中国没有必要盲目仿效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没有必要恢复资产阶级的所有权。如果这样做,不仅意味着官僚首先会乘机侵吞国家财产,而且意味着上千万工人失业,以及工人阶级整个经济及社会地位的急剧下降。中共基本上已下了决心走这条路线了(虽然具体办法仍在争论不休)。在这个历史关头,中国的工人阶级没有理由逆来顺受。事实上,各地的零星罢工亦在不断发展。但是,中国工人阶级如果要真正挣得生活保障,就必须认识到:过去那种命令经济虽然把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口号喊得很响,实际上是连人身自由也没有的工奴。而现在的资本主义改革呢,虽然多了点人身自由,但却同时失去壹切起码保障。所以,必须同时反对上述两种制度,争取把政治和经济的最高权力拿到手中,实行真正的射秽主义的工人自治。
壹九九四年十壹月
国有企业亏损的政治原因
近年来,中国经济壹方面高速增长,另壹方面国营企业的亏损却有增无已。从前的标准说法是三分壹国企亏损,而最近官方数字已达壹半,非官方数字甚至到了八成,每年财政补贴高达壹千亿。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手法,高层似乎已经壹改过去的犹疑态度,决心大胆進行壹次“破产高潮”,大批关掉亏损企业,开除千万计的工人。
官员与经理的斗争
让亏损企业破产,只不过是中共整个企业改革的壹个环节。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关于“射秽主义市场经济”的决议,指出了国企的改革方向,就是实行公司化:“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但是,问题在于中央能否克服各级官员对政企分开的阻力﹖自八十年代以来,中央规定放权给企业,很多都没有落实;就算是暂时落实了,很快就会被上级部门伺机收回。上壹次的大收权就发生在治理整顿的期间。
有些厂长这样反映:“近两年,不该收的权也收了,如企业招工、调资、奖励、机构设置、中层干部任免、小额技术改造、产品销售和定价等自主权,在不少企业已不存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十条,现在只有产品销售自主权在市场疲软、产品滞销的情况下才留给企业。”(注壹)有些人为收权辩护,说收权不过是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然而,稍知情况的都知道那纯粹是假公济私的砌词。
例如,在彩电紧俏时,有的部门就收走企业的销售权,同时为自己作了不成文的规定:局长可以批卖多少台,办公室主任可以批卖多少台,营业部经理可以批卖多少台等等。凡卖彩电都要经过官僚审批,这究竟是哪壹门子的“宏观调控”﹖那纯粹是私利作祟吧了。这种人家称之为“审批经济”的假公济私,是整个中共官僚层的特性。农村的官僚向农民敲诈勒索,而城市的官僚则向企业敲诈勒索,方式层出不穷。自九二年邓小平南巡之后,治理整顿无疾而终了,可是,继起的全民经商的狂潮,却依然提供机会给政府官员上收企业的权力。虽然九二年通过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文件,進壹步把企业权力扩大为十四条,可是各级政府官员却打着“转换政府职能”的幌子,通过“翻牌公司”收权。
敲诈勒索,无所不为
所谓“翻牌公司”,是指政府部门新成立壹些公司,行使原来由政府行使的权力,而其中职能、人员、管理方式手段都未变,实际只换了壹块招牌。“翻牌公司主要是通过上收人权、财权、收费权等形成的。所谓上收人权是指取消下属企业的法人资格,上收人事权,是指上收企业副职和中层干部任免权,所谓收财权是指上收企业的投资权、销售权、外贸权、分配权等;所谓收费权是指收取折旧费、开发费、收取管理费、手续费和留利……等。”(注二)去年朱镕基不得不承认:“《条例》颁布已经半年多,还发生这样的事情(指上收企业权力—刘按),可见贯彻《条例》
确非易事。在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成立壹些公司是需要的,但把属于企业的正当权益收上来,甚至取消企业法人资格,重新使企业成为行政附属物和摊派的对象,这不是改革,而是倒退。”(注三)可笑的是,对于这种违法的事情,朱没有壹个字表示要加以惩治。事实上,也从来没有听过有哪壹个政府大官因此被控告或被撤职。九二年的《条例》所规定的十四条企业自主权中,竟有壹条是“拒绝摊派权”,可见政府官僚随意敲诈已达到多严重的地步。但更荒唐的是,最近壹个调查显示,恰恰这壹条是最难落实的。在受调查的三百个大中型企业中,只有 7.3%表示这壹条得到落实。(其他如人事管理、投资、劳动用工等权,落实不到壹半。進出口权则不到三成落实。)(注四)“……《条例》
实施以来,各种名目繁多的摊派行为并没有因此而减少。现在的摊派已由过去的公开摊派钱物,转向了所谓‘合法化’的‘有偿报告’等新名目。摊派的面也越来越广,上至各级政府,下到街道办事处,既有与企业直接有关的水、电、煤、等供应部门,又有与企业生产无直接关系的文教、公安、卫生、城建等部门。……有时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要装修办公室,购买汽车、大哥大,辖区内的企业就要各作贡献,数目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据对石家庄市廿壹家大中型企业的保守统计,摊派拿走企业留利的5.3%……企业敢怒不敢言,就在于企业拒绝摊派的结果往往是‘壹把赢,把把输’;拒绝壹次,吃亏十次;”(注五)比方说,如果企业胆敢拒绝电力部门的摊派,“电老虎”可以以随时关掉电源。各级官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已经达到离心离德的程度。之所以如此,因为每壹个官员都知道他们这样做绝少会因此受处罚。
倘若有谁真个如此不幸竟然被追究,那只是因为后台不够硬吧了。
这种官僚政治的逻辑,自然只会鼓励而不能约束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只要找到后台便行。
破产的下场
正因为这样,任何壹种改革措施壹旦实行起来,便壹定走样。
在这个情况下,怎么能保证“公司化”的改革又会例外呢﹖虽然这个名称是最近才广泛采用,但是这个政策其实已经实施多年了,那就是股份制改革。事实证明搞股份公司和股票上市,同样没有达到预计的目的—即政企分开,反倒方便了各级官员大搞关系股、人情股,肆无忌惮地化公为私。倘若果然有哪壹个股份企业享有相当自主权,那多份是因为企业“领导”有壹个挺硬的后台而已。至于大搞破产,妳以为就能做到汰弱留强吗﹖不如说是让官僚多壹条发财途径吧。按照现行法律,国企法人资格的丧失,可以有两个途径,壹个是破产,壹个是被兼并。然而,有关部门都趁机揩油,“雁过拔毛”,收取巨额的破产财产管理费、诉讼费与及其他费用;付清费用后,“真正的债权人几乎不能清偿什么了。
这么壹算,大家都望破却步了。与其把资产送给法院,归还国家,不如维持现生产”,“从企业破产中获益最大的是法院。”(注六)兼并的情况也绝不好些:“目前中国企业要依法研究兼并手续,须经过多个部门审批,每个关口都要收费,包括国工部门代收房地产出让金百份之廿壹,国土部门收土地管理费百份之三,国土评估费百份之三,国资部门收国资评估费百份之六,税务局收营业税百份之五点五……共计千多项收费。累计收费总额,低的占兼并资产额的百份之四十,高的占到百份之五十多。”“应当指出的是,无论是法院等收的破产费还是各官僚部门收的‘买路钱’除大部份缴入国库外,多数属于部门自立名目、自我加码收的‘小金库’,这些钱的去向,大部是奖金、福利、小车、住房、出国、游山玩水等。”(注七)试问,有官如此,企业又怎可能不大亏特亏呢﹖有报道说,企业依法可取得的利润留成,有九成给上级企业收走。这个说法是否完全无讹,那很难说,但是其数额壹定不少。最近国企之所以亏损突增,其中壹个原因就是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弥补新税制所造成的对地方官僚不利的财政缺口,竟然向企业预征明年税款,使企业更难生存,而更荒唐的是中央对此完全壹味姑息。
中央需要承担的责任
那麽,中央官僚的罪责是否仅限于姑息下面各级官员死抓住企业不放,因而造成企业亏损呢﹖不。企业效益低下的现象并不是“改革开放”之后才产生的,而是从五十年代起便已出现。中央过去实行的那种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再加上历年不息的政治运动(“政治挂帅”;反对经济核算),不仅造成企业本身严重的管理不善,而且更重要的,是把整个国民经济弄得壹塌糊涂,多个经济部门之间严重的发展不平衡(农业及基础工业、能源、教育、科研等严重落后)。“改革开放”既然是在这个宏观局面下开始的,那麽,即使企业获得了自主权,也不容易扭亏为盈,因为经济增长,瓶颈部门的价格水平就会暴升,增加了企业成本。尤其要指出,“改革开放”不仅没有改善这种结构失衡,反而使之更恶化。强调放权和市场化,使地方各级政府取得了巨量投资权,于是在维护本地官僚利益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利润高的加工工业,结果使加工工业严重投资过剩,而短缺部门更短缺;为争夺短缺原料而造成的“棉花大战”、“蚕茧大战”等时有所闻。到了现在,由于投资过剩而造成工厂开工不足、设备闲置、货物积压的现象日益严重—这也是最近国企亏损加剧的原因之壹。
经理厂长化公为私
但是,不要以为只有政府官员才敲诈勒索企业,更不要以为经常抱怨官员摊派的厂长经理就代表“正义的朋友”。恰恰相反,企业中的党委、厂长或经理之贪污舞弊、假公济私,正正是企业亏损的另壹个主要原因之壹。八十年代以来普遍实行由厂长承包企业,他们就是利用这点权力去化公为私。有人指责他们:“有的企业,给他们人事权,他们可能只顾安排亲友,而不顾企业素质;给了他们分配权,他们可能只顾多分奖金,而不顾企业长远发展,给了他们外贸权,他们可能只顾出国游玩,而不顾企业需要,等等。”(注八)有些企业表面上亏损,其实是盈利,只是利润被厂长们私分吧了。私分的方式,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
合法的途径包括:打着与其他企业联营的旗号,投资于其他企业,盈利却以“联营企业共留成发展”为理由而保留在对方企业,实际供自己挥霍。又如把盈利转到投资非生产性建设,如盖楼堂馆所、泳池等。又或借回扣刮龙,总之层出不穷。至于非法手段,就更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做假帐到乱集资,从贱价卖出企业资产及货物到非法炒外汇都有。怪不得壹面是国企亏损,而另壹面厂长们却纷纷发家致富了。人们于是谑称之为“庙穷和尚富”。
所以俗语有云:“壹类人是公仆,高高在上享清福;二类人作官倒,投机倒把有人保;三类人搞承包,吃喝嫖赌全报销。”中共的辩护士努力要人们要相信,十五年来不断搞什么利得税、承包制,却始终不能实现政企分开,“工人躺在企业身上吃大锅饭,企业躺在国家身上吃大锅饭”的局面始终不变,是因为这些改革不彻底;要有彻底改革就要划分国家与企业的产权。
政治因素发挥的作用
把十五年来的国企改革失败的原因简单归咎于纯粹经济原因,尤其简单归咎于各种经济原因中的产权不明确的原因,是完全不能服人的。这种解释暗含了壹个前提,即:十五年来各种政企分开的改革措施都试过了,但结果都不成功,所以非要進行彻底划分开政府和企业的财产不可。然而,事实决非如此简单。实际情况是:过去有关放权给企业的政策,从来都没有真正落实过,所以谈不到“都试过了”,更谈不到要这些政策本身负起改革失败的全部责任。甚至可以说,改革之所以失败,部份是否正正由于政策得不到落实所至,至少是值得研究的。自壹九八四年以来,尤其自壹九九二年颁布的《全民所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以来,政府明文规定的国企自主权已经很大,从投资、生产到分配,从人、财、物到产、供、销,都有很大权力。按照这种设计,已经谈不到政企不分了。但为什么还是失败呢﹖那就是因为各级官僚从中阻梗,拒不落实政策。邓小平在八十年代就说过:“妳放权,他收权,怎么办﹖”到了九十年代情况依然如此。自然,同八十年初相比,现在的企业的自主权总是大了而不是小了,但是同文件上所规定的,相距仍然很远。中央虽然三令五申,批评各级官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从来没有任何成效。连自己的政令也无法落实,各级官员可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这同“产权不明确”有何关系﹖这明明是政治问题,不单是经济问题。明明是没有法治,明明是官员腐烂滥权,明明是“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的姑息养奸的问题,明明是各级官员假公济私,死抱权力不放的问题,而中共的御用文人却不著壹字,轻轻化解到“产权不明确”的五里雾中,其目的不过是掩饰自己的罪责,掩饰自己十五年改革越改越坏的事实吧了。明明是自己无法贯彻自己的政策而令到企业亏损日多,到最后不仅没有负起责任,连学壹下封建皇帝“下诏罪已”也不肯,反而简单壹句“亏损企业都要破产”,壹股脑儿要全国职工负起中共无能的恶果(据报将有千万工人被开除),这又是否公平﹖“改革”越深化,官僚的无法无天行径就更骇人听闻。既然如此,怎能令人相信那些官僚会真正尊重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怎能令人相信那些厂长经理会真正在守法前提下拼命赚钱﹖所以,可以相信,这次新的公司化改革,多份不能达到原订目标,实现政企分开。只有壹点是多份可以落实的,那就是;开除工人。不论公司化的改革本身对不对,总之,再好的政策交由中共去实行,都壹定会走样变质。毕竟,中共已经空前腐烂了。官僚为什么可以有法不依,因为他们违法不究,而且上下级之间都只是互相利用,互相维护。有句顺口溜这样说:“下级哄上级,壹级哄壹级,上不封顶。上级吃下级,壹级吃壹级,下不保底。”
政治民主才是解抉的方法
法治的缺如,官僚之横行,分析到底是因为政治体制上的缺陷,是因为没有民主监督,而不是纯粹的经济原因,尤其不是纯粹的产权原因。壹味拿产权来模糊更根本的政治原因,不过是那种只搞经济改革,不搞政治改革的邓小平路线的逻辑延伸吧了。
而这种改革路线,根本就是方便官僚壹面掩住人民咀吧,壹面化公为私吧了。
壹九九四年十壹月
中国贫富两极分化的程度
自从 1979 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引人注目。同样引人注目的,还有社会不平等的滋长。目前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每年收入不过两千多元(人民币),农村居民平均才大约壹千元,另方面却已经出现了百万元户和千万元户,连亿元以上的富户也有了。这些大富户自然只是少数个别例子。但是整个社会严重的贫富不均也是无可怀疑的。1995 年年底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的三位研究者(李强、洪大用、宋时歌)发表壹篇研究报告:《我国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分析》,显示出全面的情况。现在根据《新华文摘》1996 年 2 月号转载的该文,摘录主要的统计数字给读者参考。
大家知道,现在各国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表示贫富差距。基尼系数的数值在 0 至 1 之间。0 表示绝对平等,人人壹样;1 表示绝对不平等,即全部收入或财产都集中在壹人手中。国际上多年测量的结果,认为基尼系数在 0.3-0.4 之间算是中等程度的不平等。
中国大陆城镇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前的 1978 年,是 0.16,差不多是全世界最低的,以后就升高得很快。
1978 1986 1987 1990 1994
0.16 0.19 0.2 0.23 0.37
农村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8 1994
0.22 0.25 0.27 0.3 0.31 0.34 0.411
城镇与农村合在壹起计算的个人收入基尼系数:
1979 1988 1994
0.31 0.382 0.434
美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如下:
1950 1960 1970 1980 1990
0.369 0.353 0.353 0.365 0.396
可见 1994 年中国大陆的贫富不均已经超过 1990 年的美国。
比较收入的差距,还常常使用五等份的测量方法。就是按收入的高低,将人口分为五个等份,计算每个 1/5 人口层的收入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1994 年中国大陆城镇居民家庭全年收入的比例:
层次 占全部收入的比例(%)
最低的 1/5 6.04(1989 年为 11.65)
次低的 1/5 11.16
中间的 1/5 15.77
次高的 1/5 22.57
最高的 1/5 44.46(1989 年为 29.38)
农村家庭收入的差距更大,如下表:
层次 占全部收入的比例(%)
最低的 1/5 4.59(1989 年为 7.63)
次低的 1/5 9.79
中间的 1/5 15.01
次高的 1/5 21.82
最高的 1/5 48.79(1989 年为 39.56)
如将城镇与农村合并计算,差距就更大了,如下表:
层次 占全部收入比例(%)
最低的 1/5 4.27
次低的 1/5 9.12
中间的 1/5 14.35
次高的 1/5 22.13
最高的 1/5 50.13
为了比较,请看 1990 年美国家庭的收入比例:
层次 占全部收入比例(%)
最低的 1/5 4.6
次低的 1/5 10.6
中间的 1/5 16.6
次高的 1/5 23.8
最高的 1/5 44.4
大家早已知道,中共统治下的大陆,是最不自由(最近十几年间,贪污和暴利的自由除外),最不民主的,现在又看到了贫富不平等的急速发展。中国已经登上了收入差距最大的那壹级,超越了美国。但中共还说这是射秽主义!
壹九九六年六月
事实上从来就不是壹个射秽主义国家,中共的改革开放更不是对射秽主义的继承与发展而是复辟了最坏的资本主义制度。
Re: 工人农民土地
共产专制在经济层面的基本特征
作者 左翼反共人士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前言
无论从否定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还是从肯定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工人阶级都应该反对共产极权主义统治,无论是中国毛左还是中国邓右都是工人阶级的敌人,本文的主要内容是从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论述共产极权主义统治对工人阶级的危害,以及分析解救工人阶级的方法。
第一章 从否定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谈工人阶级需要反共的原因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屎认为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商品价值实体”的理论却不可以成立。马克屎指出:“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壹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壹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这里马克屎把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直接定义为“商品价值”的实体,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直接决定商品包含的“价值量”,既缺少实证依据,理论上也难以自洽。就好像劳动产品与商品间没有必然联系壹样,“产品价值”与“商品价值”间也没有必然关联;不進行交换的劳动产品,永远都不是商品,不具有商品价值属性,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没有意义。只有在市场供求平衡状态下,当产品使用价值被交换、获得商品交换价值属性时,其内含的劳动量才具有交换筹码意义,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对同质劳动产品具有等劳交换的尺度意义,一家木材公司的懒木匠生产的椅子不能因其耗时多而多卖钱,才能成为决定劳动产品商品交换价值的尺度。而且壹旦商品供求失衡,譬如商品量增价跌,“劳动量值”作为交换筹码就失效了,这家木材公司的高级木匠做的椅子也只能低价出售;或者当不同质级劳动无法用同类劳动衡量比较时,比如天才画家的佳作与平庸工匠的仿品,即使双方都在同样的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進行创作,使用的都是一样质量的创作工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根本无法衡量衡量天才画家与平庸工匠之间的价值,用心思考的天才画家与随便应付的平庸工匠之间根本无法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来计算两个人真正的劳动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会丧失等价交换的尺度意义。
2、超质劳动
关于马克屎提出的“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概念,它们其实是劳动分级概念:简单劳动,是低质劳动;复杂劳动,是高质劳动。但仅用这两个概念,却难以准确揭示生产力進步带来的劳动创造力变化,更难以解释先進生产力增创产品价值的原理。因为复杂劳动不壹定代表先進生产力;而体现先進生产力的操作性劳动,恰恰未必是复杂劳动。比如手工作坊里边的复杂劳动未必就比机械化工厂里边的简单劳动更有效率,同时尽管复杂劳动创造的产品价值是简单劳动的倍数,但是复杂劳动付出的学习和劳动成本也是简单劳动的倍数。如马克屎指出的:“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壹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这样,复杂劳动创造的较多产品价值、同等条件换取的较多商品价值,减去其较高的学习成本,便不壹定能产生盈余价值、不壹定为社会增创财富。这便是“复杂劳动”、“简单劳动”概念的局限性,也是马克屎在实际操作中使用的是同质的、无差异劳动概念的原因。
只有我们已熟悉的“超质劳动”概念,才能揭示出生产力進步带来的劳动创造力的变化。所谓超质劳动,就是指劳动者操作工具或者机器,以简单劳动完成复杂劳动任务的劳动、以低质劳动创造高质劳动成果的劳动。这样生产力的進步就不是壹个低质简单劳动通过学习、实践向高质复杂劳动提升的过程,而是壹个借助先進工具、先進劳动方式不断把高质复杂劳动简化为低质简单劳动的过程。正由于工厂超质劳动存在,才能为资本创造出巨大的可能性盈利空间来。
3、集成劳动
工厂劳动实际上是壹种具有汇智合力性质的集成劳动。“集成劳动”不是创新概念,而是马克屎已采用的“总体劳动”或“生产总体运动”概念。所谓集成劳动,就是指在资本家统壹组织指挥下,工厂指挥、管理、技术、操作系统各岗位雇员为完成生产总目标的分工合力劳动,也是技术、管理、决策者的创造力与操作工人劳动力整合发挥效能的劳动。“集成劳动”的主体不是单数个体,而是复数群体,包括工人、科技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和资本家。某些不在生产现场的资本家,尽管不直接参与甚至不直接指挥生产劳动,但他们的劳动仍在工厂各环节中发挥著作用。因此集成劳动创造的价值,绝不能仅仅归功于工人劳动,资本家因劳动合理获取部分工厂盈利,是不能算做剥削的。
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核心是劳动价值论跟剩余价值论,先谈劳动价值论好了。我认为劳动价值论概括的说法就是被称为价值规律的三句话: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守等量社会必要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价格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其中最后壹句是说价格与价值的关系,它是如何得来的,则完全未作说明。而前两句话的论证思路交代的比较清楚,简述如下:根据商品能交换的事实推断出商品内必有壹个共同物,它由商品的某个属性所承载,这壹共同物不仅属性相同而且数量相等。然后把商品的自然属性代表这共同物的可能性全部排除,最后剩下的就只有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能代表此共同物,即商品所含的价值量。同时也得到商品交换是按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接下来又谈价值如何计量问题,因为 2个完全相同的商品,其共同物(价值量)当然也相同。但是考虑到劳动的熟练程度,卖力程度以及生产条件不同,具体劳动的生产能力事实上存在很大差异,所以马克屎说要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表示价值量,具体劳动需要按壹定时间内的商品生产量比照同壹时间内同壹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的生产量進行折算。最后马克屎用价值规律的前两句话给出了商品价值的完整定义,为叙述方便,称这2句话是马克屎提出的2个价值定义原则,并稍作解释如下:
原则1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屎举例说,“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壹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壹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壹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壹半。”这就是说,同壹商品的不同生产者的劳动是不平等的,需要比照标准条件下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進行折算,得出当量系数。此系数可以是0.5,也可以是1.5。
原则2 “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守等量社会必要劳动相交换的原则”。马克屎下面的话说得更清楚:“ 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壹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壹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也就是说对不同商品而言,按原则1计算得到的每壹种商品的壹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所代表的价值是相等的。
如果对马克屎劳动价值论的上述理解大体是正确的话,则在我看来其漏洞多多,择其要者提出如下质疑。
壹 缺乏事实根据
不妨就从马克屎为原则1所举的织布工例子说起,“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壹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壹半。”马克屎这样讲真的那么理直气壮?他如何回答手工织布工的如下质疑:蒸汽织布工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仗着有蒸汽机吗?而且还不是自己的,论技术含量,论工作复杂性他们未必比的赢我们,凭啥我们的劳动只能当他们的壹半?既然价值是劳动创造的,那么使用不同的机器所带来的高效率就不算真本事。可见如此定义的劳动价值连工人内部都摆不平,更不必说提供机器的出资人了。事实上人类劳动离不开工具的使用,熟话说七分工具三分手艺,没有金刚鉆别揽瓷器活。否认工具和机器对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的作用是毫无道理的,不过是壹种意识形态的偏见。更重要的是没有出资人提供工具和机器,商品生产根本就不能進行,市场经济的壹切活动也就无从谈起。
原则2同样缺乏事实根据。现代经济学告诉我们,专业化和贸易的好处(即市场经济内在的动力机制)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原理,而不是因为商品里有个“共同物”。当每个人都从事自己擅长的,有比较优势的工作时,社会总产量就会提高,通过贸易会使每个人获益。而交易双方都能获益的的价格,壹般来说在两者的机会成本之间。曼昆的经济学原理壹书中有壹个农人和牧牛人的故事,说的是有农人和牧牛人两人,开始时各自生活,互不往来。两人均壹天工作8小时,4小时种地,4小时养牛。农人花1小时平均可收获4盎司土豆,或者得到1盎司牛肉;牧牛人1小时可获得的6盎司土豆,或3盎司牛肉。因此农人每天收获16盎司土豆4盎司牛肉,牧牛人每天收获24盎司土豆12盎司牛肉。有壹天,牧牛人提议说“农人,妳就别养牛了专门种地吧,需要的牛肉由我提供,妳可用15盎司土豆向我换5盎司牛肉”。 农人壹想,好啊,这样壹来每天可得到17盎司土豆5盎司牛肉,比原来还多了1盎司土豆和1盎司牛肉,何乐而不为;牧牛人则壹天可得到13盎司牛肉27盎司土豆,增加了1盎司牛肉3盎司土豆。这个故事清楚地说明了贸易交换并不是按劳动时间相等的原则進行的。而是因为牧牛人用1小时40分钟生产的5盎司牛肉与农人用3小时45分钟生产的15盎司土豆交换的结果能使双方都受益。用机会成本分析,对农人而言只要牛肉的价格低于4盎司土豆,他用土豆去买牛肉就比自己养牛合算,对牧牛人而言,只要牛肉的价钱高于2盎司土豆,则用牛肉去买土豆就比自己种土豆合算。因此所谓商品交易遵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等的原则并不符合事实。
二 逻辑不自洽
马克屎的论证思路也有问题。壹是逻辑不严密,前面提到的农人和牧牛人的故事,说明商品交换并不壹定要有壹个什么“共同物”。即使有个“共同物”,严格地说劳动也并非是唯壹的,生产商品过程中都会产生成本,也都有二氧化碳排放。按马克屎的逻辑,这个制造成本甚至碳排放量也都可算作商品的非自然属性的固有属性,为什么制造成本和碳排放量就不能作为价值的承载属性呢?可见马克屎的逻辑推理并未穷尽所有可能,因此结论是不可靠的。此类逻辑不严密的地方还有不少,下面还会说到。
二是马克屎竟没有对劳动力作出明确的定义。所谓“无差别人类劳动”究竟是仅仅指人在体力和脑力上的耗费,耗费越多劳动价值就越高;还是不管借不借助工具和机器,凡是生产商品的能力强,其劳动价值就高。连这些概念都不愿明确区分,商品价值怎么可能定义清楚,上面提到的工人阶级的内部争议其实也是因此而起的。这且不提,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种类繁多的劳务工种和五花八门的商品交织在壹起,同壹商品的生产中有不同工种,不同商品生产中要用同壹工种,这些劳动价值该如何计量?比如甲乙2人,都是车工,加工的工件相似,分别在两个生产不同商品的企业工作,这2个企业在行业内都属于具有正常生产条件的企业,可甲开的是老式车床,乙开的则是数控车床,甲干1件活的时间,乙可以干完2件。是不是甲的劳动价值就只相当于乙的1/2呢?错!按马克屎社会必要劳动的定义,他们所在企业的工人平均壹小时生产的商品所凝结的价值便都为1小时社会必要劳动。而甲乙2人工种不同,同样会出现上述劳动价值既相同又不同的悖论。其实马克屎的例子中将织布厂的锅炉工都视为织布工本身就大有问题。
三是马克屎有关劳动价值的论述中,从未涉及价格问题,只在说到价值规律时,提了壹句:价格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但是价格是人们天天要接触的事情,马克屎却以壹句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就打发了,这也是很奇怪的。再说价格是货币单位,价值是时间单位,两者不在同壹范畴,如何能围绕着上下波动呢?逻辑上似乎也讲不通。怪不得词条解释的编者也不得不承认古典劳动价值论始终没有解决价格的决定问题。
四是两个定义原则在处理使用工具导致生产能力的变化上采用不同的互相矛盾的标准。按原则1,马克屎因为蒸汽机织布工生产效率高壹倍,就规定他们的劳动价值比手工织布工大壹倍。可是按原则2的规定,各行业的社会必要劳动又都是等价的,似乎不同行业之间在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方面不存在差别。劳动密集型行业,服务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相比在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方面存在的天渊之别,难道马克屎真的没有看到?
五是涉嫌循环论证。 分析定义的逻辑结构可以发现,原则1从同壹商品价值相等出发定义劳动(社会必要劳动);原则2则从等量劳动(社会必要劳动)即等价出发,定义商品的等价交换。这不是典型的循环定义吗?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不管是同壹的商品还是交换的商品,要么都用原则1处理;要么都用原则2处理。如果统壹按原则2,以等量劳动定义价值相等,那就应该对等价的同壹商品同样采用原则2,只要劳动具有平均熟练程度和平均劳动强度,就应认为它们创造的价值是相等的。在马克屎的织布工例子中,手工织布工的劳动与蒸汽织布工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就应是相等的,而1米布的价值则可定义为2/3小时社会壹般劳动(假定手工织布工1小时劳动织1米布,蒸汽织布工1小时劳动织2米布)。这样定义价值,逻辑才是统壹的,既可理直气壮的回答手工织布工的质疑,也解决了不同行业关于劳动价值的争议,并且还符合马克屎关于生产资料应归社会共有的政治主张,当然这样壹来马克屎将很难回答如下问题:手工织布工明明1小时只生产了1米布,却能得到1.5米布的报酬,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现实中有可能发生吗?面对如此严重的悖论,马克屎选择了壹个缓兵之计,将从资本家那里夺来的权益暂时划归蒸汽织布工所有,待以后论述剩余价值理论时再将其收归社会公有;如果统壹按原则1,从价值相等出发定义劳动。那么商品交换也应从价值相等出发,要么论证实际商品交换的比例确实等于两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要么按类似原则1的方法,将生产壹定量某特殊商品,如1盎司黄金所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定义为全社会必要劳动的基准时间(“黄金时间”),然后以市场上实际发生的与1盎司黄金的交换比例来算出其他商品相对于此“黄金时间”的当量值。例如市场上1吨小麦可换1盎司黄金,其中壹盎司黄金所代表的 “黄金时间”设为100小时,1 吨小麦所凝结的必要劳动时间设为200小时,那幺小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对于“黄金时间”的当量系数就为0.5,也就是说小麦行业的1 小时必要劳动时间凝结了0.5小时“黄金时间”。某单位商品凝结的“黄金时间”k的折算公式如下:
k=100/ab(小时)
式中:a-壹盎司黄金可交换的某单位商品的数量;
b-每单位该商品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这样定义也能保证逻辑统壹,虽然无法解决手工织布工的质疑,但能解决劳动密集型行业与资本密集型行业劳动价值之间事实上存在明显差别的悖论,而且计算处理也并不复杂。马克屎作为壹代伟人,可从英国蒸汽机织布工的例子中创造出“社会必要劳动”的新概念,难道想不到用类似的方法,将黄金行业的必要劳动定义为全社会的基准劳动,岂非咄咄怪事。但话又说回来,假如真的以“黄金劳动”作为全社会的基准劳动,那就相当于承认黄金就是货币,价值就是价格。对于做买卖的人来说价格怎么形成是壹目了然的,就卖家而言那就是成本加税费再加利润。如果价值与价格直接挂钩,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劳动价值论,因为劳动价值论的壹些结论,如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与人们日常的交易行为和经验完全相悖,人们交易时从来只问价格,那里问过商品生产所需的时间。所以马克屎只好选择以等量劳动相交换定义不同商品间的等价关系。为避免人们将价值混同于价格,马克屎还壹再强调商品价值的本质属性,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综上所述,马克屎所以犯循环定义的错误,实在是形势所迫,左右为难,最后也顾不得逻辑不逻辑了,只好利用模糊的劳动概念,以壹个“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说法让劳动价值论与日常生活经验相衔接,又以不起眼的循环定义手法,用等量社会必要劳动相交换原则来替代市场上商品交换的实际规则,从而坚持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原则立场。
三 在经济领域几乎没有应用
壹个科学理论必定能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如牛顿的《自然科学的哲学原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
在各自领域均有无可争议的应用。反观劳动价值论的情况就不是那回事了,上面提到商品和劳动种类都数不胜数,相互交织,又因为价值计量方法完全没有可操作性,所以马克屎从未实际考察统计过壹个商品的价值,即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后来是否有人实际统计过、不得而知,但即使有,其真实性也很值得怀疑,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计算需要很多人择系数,例如:什么是正常的生产条件,什么是平均劳动强度和平均熟练程度,各工种是否壹律平等,不能平等的话又如何折算,由谁来认定,谁来折算等等。因此系数选取要做到完全客观几乎不可能。所以不仅市场经济中根本不用劳动价值那壹套东西,就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也不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表示社会总产值或国民总收入,也不用劳动时间作为凭证進行物资交换,而仍然用货币作为物资交换的媒介。尽管计划经济时代物资的价格由政府制定,但政府制定物价所依据的方法也仍是参照市场经济的壹套,按成本加利润来计算价格,壹般加5%的利润。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出工不出力,大锅饭的弊端也从反面证明了劳动价值论的谬误。其实劳动价值论的真正用途是在政治领域,就如马克屎所声称的那样,这是他为共产主义运动——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而专门锻造的思想武器。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共产党用来抢劫人民财产的借口!
马克屎的剩余价值论被马克屎主义者们认为是找到了无产阶级贫穷的真正原因,即所谓资产阶级剥削了他们的剩余价值,于是他们以为只要消灭了资产阶级,就没有了剥削,天下就太平、美好了。然而,剩余价值论存在着根本性的错误,它揭示不了无产阶级贫穷的真正原因,资产阶级也不是应该打倒的。
马克屎认为,劳动力价值由下面三个因素组成:1、维持劳动者生存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2、劳动者繁殖后代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3、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另外他还加上历史道德的因素。(马克屎既反对劳动力成为商品,但这里却又给劳动力开价,这真是壹件滑稽的事情。)
在上述定义的基础上,马克屎认为,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它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凝结,体现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所谓剩余劳动就是剩余劳动时间進行的劳动。
马克屎显然忽略了壹个关键性的重要问题,那就是,劳动力价值是怎么体现的呢?难道工人只要進行了劳动就创造了价值?显然不是这样。事实上,劳动力价值是通过产品(物化品或服务)来体现的,劳动力只有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其价值才得以体现。当然,生产的产品越多、质量越好则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就越大。
作为资本家,他是要把工人生产的产品变成商品卖出去才能获得利润。那么,工人的劳动力价值是多少呢?就算妳说工人还创造了剩余价值,那又是多少呢?不管那么多了,总之,总共是多少妳说吧,100元?OK,资本家就给他100元,这样,工人不能说资本家剥削了吧?好的,这些产品,资本家拿去卖150元,扣除材料等等成本,还赚了20元,这20元跟妳工人没关系的,不是剥削妳工人的,更谈不上是剥削什么剩余价值的。资本家开工厂,总是要赚钱的,如果不赚钱,他开工厂干什么?好玩啊?
如果那些产品卖不到150元,那么资本家就不会招工人来進行生产了,于是工人连靠劳动赚取生活费的机会都没有了。事实上,资本家在决定开工厂搞生产的时候,就考察了劳动力的价值水平和所生产商品的市场行情,進行了分析评估,有赚才会做。资本家在招工人的时候,就是根据考察的劳动力的价值与工人达成的协议,这是两厢情愿的事,谈何剥削,又哪来的剩余价值?
不论是采用计时制还是计件制,工人按劳动合约完成了规定的劳动量就可以不干了,他为什么要用剩余劳动时间去创造剩余价值让资本家去剥削呢?这不是傻瓜吗?显然,只有当额外工作另有报酬的情况下工人才会干,那么,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的劳动也取得了报酬,谈何资本家剥削了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价值呢?
事实上,劳动力价值根本就不可能制定壹个标准来准确计算,比如,马克屎认为劳动力价值中包含了维持劳动者生存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和劳动者繁殖后代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那么劳动者繁殖后代按几个来计算?是否有男女之别?每个劳动者维持生存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是不同的,又按什么标准来计算?显然这些都是很难量化、无法确定壹个真正合理的标准的。劳动力价值只能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根据价值规律和通过斗争磨合来调整。
就算能够计算出壹个具体的劳动力价值,并按照这个数目付给工人工资,那么就应该不存在剥削了,工人应该满意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就应该没有了,但是资本家在出售商品的时候还是会把工人工资打入商品成本,在商品成本之上的价格出售商品,这样,资本家还是会赚钱。既然能赚钱,那么随着生产的延续乃至扩大,赚的钱就会越来越多,就必然会导致资本家的财富比工人多很多。
工人如果对资本家的招工条件不满意,他可以不進去,即便是進去后觉得工资低了,他也可以离开,当所有的工人都嫌工资低了,还可以通过罢工来要求提高工资,甚至还可以通过武力来進行斗争(例如英国工人破坏机器);而资本家则有三种选择:解雇工人、工厂停办、与工人妥协。这壹切,双方都是从如何对自己最有利来考虑的,跟剩余价值毫无关系。剩余价值纯粹就是壹个杜撰出来的虚无的东西,是为了鼓动无产阶级起来造反而编造的壹个看似有道理的理由。
在剩余价值论被提出之前,是不是无产阶级就没有反对过资产阶级呢?当然不是。那时无产阶级根本就没有“被剥削剩余价值”的概念,那么他们是为了什么而反对资产阶级呢?农民与地主、奴隶与奴隶主,他们之间矛盾的原因又是什么?假如以后又出现什么新的阶级与阶级的矛盾,难道我们又要去寻找其特殊原因吗?所有这些矛盾难道没有壹个共同的根本原因吗?难道我们就不能找到其共同的根本原因从而针对它来选择壹种最佳方法以预防以后的各种矛盾吗?马克屎主义者们总是忽略了事物的共性,不能抽象地看待事物,抓不住问题的根本实质。
事实上,工人跟资本家的斗争也罢,农民跟地主的斗争也罢,奴隶跟奴隶主的斗争也罢,都根本不需要其他的什么堂而皇之的理由,唯壹的理由就是:是否愿意承受这样壹种不平等的状况。
人都是自私的,都需要维持生存并追求更大的幸福。如果工人阶级不是自私的,那就去为资本家无私奉献嘛,还搞什么斗争?斗争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争取利益,这没什么好掩饰的。
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由于各种外在客观原因和个人能力的原因,人与人的利益出现了不平等的现象,人如果能够、愿意承受这种不平等现象,那就相安无事,如果不能、不愿意承受,那么就必然会去斗争。斗争的方式有很多种,人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轻重程度不同的斗争方式,诸如辞职、罢工、游行示威、武装斗争等等。
在决定要去進行斗争的时候,人们所要考虑的是:1、斗争是有风险的,可能连自己既有的利益都会损失掉,甚至会付出生命代价,自己是否敢于、愿意、有能力承担这种风险;2、斗争要达到怎样的目的、效果?
第1个问题简单得多,有时候想都不用想,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就不顾壹切了;第2个问题对于个人来说也比较简单,而对于壹个群体来说就比较复杂了。事实上,历史上很多次群体斗争就是因为这个问题考虑得不好,以致没能达到好的效果,即使是斗争胜利了,也只能是狂欢壹阵子,最多是使自己获得壹时的利益,却没能长久,没能对社会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
就工人阶级来说,如果是把资本家打倒了,怎么办呢?把生产资料归公、搞平均主义?由于人的能力是不同的,如果能力强的人不能靠他的能力获得更多的利益,那么他就不会有积极性,这样对社会的发展是不利的。允许能力强的人靠其能力获得更大的利益,他在为自己谋取到更大的利益的同时,也是为社会创造了更大的财富,这样也就使得能力差的人也能获得更大的利益。这何乐而不为呢?剥夺别人获得更大利益的权利,实际上也就剥夺了自己获得更大利益的权利。
我们要追求的平等不是利益量上的平等,不是平均主义,而是人的基本权利上的平等,人们通过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可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并能去追求更大的利益。
有的人说,可以实行有限差别制,能力强的人能够靠他的能力获得比别人更多的利益,但限制在壹定程度上,不能比别人差得太多。这种模式也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既然获得的利益有限,其发挥的能力也就会有限。因此,不能对人们所获得的利益進行限制,而这壹前提就是,必须允许人们有私有财产,并使其得到保护。既然允许人们有私有财产,如果不让其投资生产,那么就是对社会资源的壹种浪费,不利于更好地促進社会发展,所以应该允许人们将私有财产拿去投资生产,而这样壹来,就必然又会出现资本家。
这就是说,无产阶级把资本家打倒以后,只有实行允许有私人财产并利用私人财产進行投资生产的社会形式才是对社会发展最有利的,这等于是又回到了资本主义。既然是这样,那还打倒资本家干什么?况且,妳今天利用武力抢夺了资本家的财产,明天别人也会用武力抢夺妳的财产,这样等于是谁的利益都没有保障,这相当于社会长期处于无序状态。如果把财产交给共产党,再让共产党用一党专政的方式進行支配,我相信经历过毛左官僚计划经济跟邓右权力市场经济的没有失去独立人格跟理性思考能力的中国工人都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所以,打倒资本家、抢夺其财产的做法是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的,是不合理的。实际上,在壹个基本权利平等的社会,谁都有可能成为明天的富翁,但如果没有壹个永恒的规则去保护人们正当获得的利益,这种富翁当着也不稳当,也没什么意思。所以中国的富翁都陆陆续续移民到那些能保障私有财产的国家去,因为他们担心中国什么时候又来壹场革命把他们的财产抢夺掉。
既然无产阶级抢夺资本家的财产的这种做法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是不合理的,那么,无产阶级应该怎样跟资本家斗争呢?那就最多只能是罢工、游行示威。可是,如果资本家不肯妥协,怎么办?这就只能是通过政府来协调处理。虽然通过武力夺取资本家的财富的做法对社会发展是不利的,但是如果无产阶级对他们的生活状况实在忍受不了了,并且团结了足够的力量,那肯定是会发生武装斗争的,那时候他们不仅仅是对资本家不满了,对政府也不满了,因为政府没能帮他们解决问题。政府为了防止发生武装斗争,就必然要采取措施来处理,当然,这取决于事态的发展。资本家不会因为几个工人随便闹壹下就妥协,政府也不会因为少数群众随便闹壹下就出面解决。不管是工人还是资本家或者政府,大家都是通过权衡来决定的。
所以,斗争其实不需要理由,只需要权衡。大家都是为了利益,无非是找到壹个平衡点。
壹般来说,工人不到无法忍受的地步是不会去斗争的。如果壹个政府总是等到问题发生的时候再来处理,那么这个政府是不负责任的,而且事情壹旦发生,就很难说会是怎样的情况。壹个明智的、负责任的政府,应该是平时就通过壹些措施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使社会不至于出现激烈的矛盾,诸如实行最低工资标准,通过社会福利、救济、保险等等措施来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这些东西都是资本主义国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摸索出来的经验,而恰恰是射秽主义国家在这些方面做得很不够。
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消除了这壹种矛盾,就必然会出现另外的矛盾,而另外的矛盾有可能是更糟糕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试图把矛盾消除掉(例如把资本家消灭),而应该是让矛盾处于壹种既有活性又有制约的良性状态,这样才既能促進社会发展,又不至于使矛盾激化。社会矛盾的活性因素就是允许人们追求更大的利益、允许存在利益量的差别,制约就是政府制定的壹系列保障低收入人群利益的措施。
壹个国家,若要想让政府能够真正为普通民众的利益着想,那就只能是实行真正的民主制度,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其利益自然就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物尽天择、适者生存”这样的丛林法则不能成为人类社会的法则,壹个好的社会奉行的法则应该是“生有保障、能者发达”。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实行的党国资本主义制度所衍生出来的那种恶性竞争,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尤其是那些靠权力和非法手段擭取利益的现象猖獗,更使民众感到愤慨。
传统的共产党的观点里边,国营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的象征,计划经济是射秽主义的象征,共产党的壹党专政是实现射秽主义建设目标的最佳方式。这种道德上的伪装,让共产党可以比以往的资本家更加兄残的剥削工人提供了理论依据,因为在全民所有制的伪装之下,实际上还是雇佣劳动者的工人成了所谓的射秽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而成为超级的资本家的共产党则成了射秽主义建设的领路人了。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制度设计,比任何壹种其他的资本主义的制度设计都要邪恶。它不但让剥削者可以更加疯狂的剥削,更让剥削者多了壹层道义上的光环。为了让人们认清,这种道德上的伪装背后的邪恶,我们有必要对国家资本主义進行批判,从而清除混入射秽主义者队伍中的投机人士。所有的真正的射秽主义者应该明白无论是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还是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让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的人掌握经济命脉就是灾难。为了让真正的射秽主义者清楚的明白这种共产专制的邪恶,我们必须从共产专制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两种状态下所带来的灾难進行分析,才能从根本上明白共产专制的邪恶,才能避免被那些伪装成射秽主义者的投机人士利用。
现代社会都是社会化生产,产品的生产必须分工协作才能進行。涉及分工协作,就涉及到产品在各分工协作者之间的分配问题。人们進行生产合作是为了获得物质产品,只有在生产合作符合壹定的分配目标的前提下,生产合作才能形成。因此,生产的分工协作形式实际上已经内定了产品的分配形式,有什么样的分工协作方式,就会有什么样的产品分配方式。分配是由生产的分工协作关系来决定的,有什么样的分工协作关系就有什么样的产品分配关系。
产品生产无非有两种投入:壹是活的有能动性的劳动,包括普通劳动者的劳动和其他企业家、军官、官员、科学家、艺术家、银行家等等的劳动;二是死的物的必须依靠人的劳动才能发挥作用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资金、物品、产权等等壹切无意识的生产要素。
因此,现代社会生产的分工协作关系也有两种,壹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出资,购买劳动力,购买各种生产资料,从而形成企业生产;二是由相同的劳动者進行合作,解决生产资料问题,建立合作企业生产。前者是资本主义私有企业的分工协作方式,后者是射秽主义追求的劳动者平等合作的分工协作方式。
因此,产品的分配形式相应地也有两种,壹种是生产出的产品归提供联合劳动的劳动者所有;壹种是归提供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前者我们称之为按劳分配,后者我们称之为按资分配。
按劳分配的说法,根源于马克屎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依据劳动价值论,产品的价值是由生产产品的劳动者创造的。如果要实现这种按劳分配,就是要实现壹种让产品的所有权归产品的生产者所有的生产方式、社会制度,从而实现劳动者、人、无产阶级等的自由与解放。因此,真正的射秽主义的本质就是按劳分配的本质,真正的射秽主义就是要实现按劳分配,把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归还给劳动者自己,而不是由壹个被共产党以壹党专政的方式统治的国家所占有。
而根据资本主义的经济学,产品的价值来源是资本,是资本家依靠所拥有的资本進行投资的结果。谁投资于企业生产,企业生产就归谁所有,这就是按资分配。在资本主义生产要素理论中,各生产要素是由资本为中心组合起来形成生产的,所形成的生产也归资本的所有者所有。由此决定,劳动获得工资收入,土地获得地租,而两者之外的所有收入归资本家所有。
显然,我们判断壹种生产方式是不是按劳分配,只需看其生产劳动成果是否归生产劳动者所有就可以了。按资分配就是企业所有权归企业出资者所有;按劳分配是企业所有权归企业劳动者联合所有。毫无疑问,这才是按劳分配的本质和意义,是真正的按劳分配。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家不是企业劳动者。全民所有制企业实际上是由国家依据所拥有的生产资料,雇佣壹定的劳动力進行社会生产,生产的所有权归国家或全民所有的壹种生产方式。显然,这与私企的形成方式是相同的,只不过壹者是国家出资,是掌握国家的共产党出资,壹者是私人出资而已。因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生产方式并不是按劳分配,而是壹种实质上的按资分配。
只要生产的所有权不归生产者自己所有,任何形式的分配都不是按劳分配。是不是按劳分配,取决于企业生产的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关系,只要所有者和劳动者不相同,就不是按劳分配。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并不归企业的劳动者所有,而是归企业的出资者,因此这是壹种按资分配的生产方式。
按劳分配不止是壹个企业内部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要与劳动贡献相挂钩,从而多劳多得;更是劳动者要拥有和占有自己的所有劳动成果,在此基础之上再多劳多得。劳动者不能拥有自己的劳动成果,无论如何都不是按劳分配。劳动者的劳动成果不止是工资收入,也包括企业的利润在内,只有把企业的利润也分给劳动者,由劳动者自己占有和管理,才叫按劳分配。
显然,根据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这种全民所有制的计划经济也是壹种按资分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为劳动者并未获得自己的劳动成果。在这种国有企业之中,“工人仍然是雇佣劳动者,无产者。资本关系没有被消灭,反而被推到了顶点”。
提供资本的资本家不壹定是个人,也可能是经过共产党包装过的某个单位,某个组织,甚至某个国家;而能進行企业生产劳动的不会是国家或某个虚拟的、物的、没有主观能动性的什么东西或虚幻的共同体,而只能是壹个个活生生的劳动者个人。因此,真正的按劳分配只有壹种形式,就是具体生产的所有权归具体的生产劳动者自己所有,即联合生产劳动形式。反映到具体的企业中,既不是私有企业,也不是共产党所谓的国营企业,更不是什么法人企业、合伙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而只能是企业所有权归企业劳动者平等共有的员工所有制企业。
国家不是劳动者,全体劳动者也不等于具体劳动者,具体的社会生产只有由具体的劳动者占有才有意义,也才科学。国家或全体劳动者都只是壹种虚拟的共同体,是壹种被动之物,无法進行主动的社会生产,也没有对物质利益的实际自然需要,更没有对自然人的需要進行及时反应和生产的本能。国家可以对社会经济進行计划管理,但对具体企业生产的占有和管理注定是不能有效合理的。国家无法及时有效地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千奇百怪、多种多样、变化多端的物质生活需要,因此也不可能满足人民纷繁芜杂的生产与生活需求。由共产党统治的所谓的射秽主义国家半个多世纪的国有计划经济实践早已证明了这壹切!
同时,壹个人、壹个组织或机构可以代表另壹些人的利益,却显然不能占有这些人的利益。国家可以代表劳动者,却并不就是劳动者;国家可以代为管理劳动者的利益,却不可以占有劳动者的利益;生产劳动成果归国家所有,就无法归劳动者所有,这都是客观现实。因此,从按劳分配的角度来讲,共产党的所谓国营企业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以及计划经济根本就不是按劳分配,根本是错误、没必要也毫无意义的,是不符合真正的共产主义的基本发展要求的。国家的这种类似中介的作用既没必要、也没意义,只会为人民带来贫穷,为社会生产的发展带来阻碍。
劳动者自己的具体利益及其实现,人民自己微观层面的生存与发展,均无需国家来操办,不应由国家来主导管理和计划安排。劳动者自己有能力解决自己的事情,也只有自己才能解决好自己的事情。国家只需满足劳动人民的这种生产与生活需要,以最好的社会制度、物质条件为劳动人民创造最好的生产与生活条件就可以了。只有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权和所有权交给企业劳动者自己,壹切由企业劳动者自己来掌握,才能有效满足劳动者个人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才能最终有效地实现射秽主义的目标。国家对人民的具体生产与生活的管理、计划和分配必然都是盲目的,不可能科学的,只会是划蛇添足,只能把事情搞糟!而且,在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中,国家对劳动者的这种代表,仅仅是国家自己的说法和做法,是国家的壹厢情愿,并没有经过劳动人民以有效的、民主的形式和程序来认可和确认,这种代表本身就有问题。
传统的共产国家的国营企业存在种种弊端和问题的根源正在于国家对劳动者的劳动的这种占有和管理上。本来应由劳动者自己占有和管理的生产劳动,却要由国家来计划、安排和决定,国家怎么可能像具体的壹个个劳动者个人那样有效、及时的掌握经济信息,从而最好的经营和管理自己的生产与生活事务呢?具体细微、变化多端的企业生产,偏要由庞大笨拙的掌握国家行政机构的共产党来占有和管理,这必然导致企业生产的效率低下,导致属于共产党内部成员的企业官僚大规模的腐败,导致工人贫穷困苦等的社会弊端。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不但没有实现按劳分配,反而根本就是壹种按资分配的生产关系,不但没有实现无产阶级的经济解放,甚至比资本主义私有经济更加压制无产阶级的自由和利益。难怪射秽主义国家会普遍失败,这些国家普遍以这种资本主义按资分配的生产方式来实现按劳分配的射秽主义目标,这种南辕北辙、缘木求鱼的做法又怎么能不失败呢?射秽主义国家近半个世纪的实践证明了这壹切。前苏联和东欧等射秽主义国家的人民主要就是因为国有计划经济的无效与失败而重新选择了资本主义。
不可否认,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的目的在于实现按劳分配,让劳动者成为自己劳动的主人。但是目的如此,事实却是完全相反。虽然像前苏联与毛泽东时代的中国那样的传统的共产国家号称是代表全体劳动者或全体人民占有和管理社会生产的,由国家来决定和安排企业生产的壹切,然后再由国家把企业的劳动成果依据所谓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工人等,但这种代表,这种方式是没有必要、多此壹举的,而且也必然是不合理、不科学的。如果把社会生产的所有权直接交给企业的劳动者,则可以更加科学有效的实现按劳分配的射秽主义目标,也更加符合社会经济的基本原则要求,能够更好的满足人民和社会发展的客观物质需要。
共产党所倡导的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的分配是由国家统壹计划分配的。虽说是要实行按劳分配,但是国家怎么能确切知道各个劳动者的劳动量有多少,该获得多少收入和报酬呢?壹个劳动者的劳动价值是多少,国家根据什么来判断?怎样来判断?这种判断具有科学合理性、可行性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真正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真正的共产主义,劳动者应该是自觉的参加劳动,因此也是自由自主地参加社会劳动的,是壹种自由的联合劳动。而在国有计划经济下,劳动者是否参加社会劳动、怎样参加要由国家来决定。真正的按劳分配是劳动者拥有所有自己创造的产品,只不过这种产品表现为是社会的产品,其中的壹部分重新用作社会生产资料,而另壹部分则以自己劳动时间的壹定比例進行分配,由劳动者全部拿回来作为自己的消费资料。而国有计划经济既没有表明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成果是劳动者自己的,也没有确定合理的消费品的分配依据和比例,结果使按劳分配名存实亡,国家占有了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而这个国家又是共产党的国家,分配也就成了实质上的国家分配、按共产党的意志分配。
实际上,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的设想是存在壹定空想成份的。所谓的在取消了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组织的运用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進行按劳分配根本无法操作。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劳动者个人的自觉劳动其实无法直接成为社会总劳动的有效构成。劳动者个人的自觉劳动只有在与其他具体的劳动者合作,并其产品通过社会认可之后,才能有效成为社会总劳动的构成;其次,根据劳动价值论在進行按劳分配时,哪一种生产方式,什么生产条件,哪一个工人的劳动能力可以作为衡量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标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要如何计算,在现实中根本无法对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时间進行数量上的精确计算。个人也好,国家也好,任何壹个组织单位都无法正确确定壹个人的具体劳动的劳动时间应该是多少。因此,在全社会的范围内,根据劳动时间确定按劳分配的标准是行不通的。按劳分配在实践过程中沦为彻底的按权力分配,毛泽东时代根据按劳分配原则所设计出来的等级工资制度显然不是按劳分配。只有在有限的企业的范围内,尽可能的由劳动者个人自己占有自己的劳动,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通过市场交换的方式来最终确定其产品的价值,才能在壹定程度上,相对最好地衡量、确定和执行按劳分配。
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对马克屎主义的这种存在缺陷的设想在现实中進行应用的表现和结果。马克屎主义的空想成份正是国有计划经济种种缺点与弊端的根源。
然而,马克屎的设想在全国范围内行不通,但在企业范围内却几乎是完美无缺的。劳动者个人的自觉协作劳动有效组成企业的集体劳动,集体劳动成果在不废除市场经济的前提下通过市场交换行为有效构成社会总劳动。企业中有限的劳动者集体可以通过自由谈判协商的方式,初步确定每个劳动者的基本劳动贡献,从而就可以在最有效的范围内实现真正的按劳分配。而马克屎是主张取缔市场经济并由壹个抽象的虚拟的名义上的国家来占有生产资料,因此,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虽然是实践马克屎主义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的结果,实际上员工所有制企业才真正可以实现射秽主义按劳分配的理想,才真正的共产主义的原则。
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的失误,实际上只是扩大了射秽主义联合劳动的范围内,把本来应该首先应用在企业范围内進行的联合劳动,根据马克屎主义在设想上的失误,应用在了整个社会的范围内之内,从而导致了射秽主义实践的挫折和失败。因此,国有计划经济的正确改革实际上很简单,就是把射秽主义联合劳动的范围内从整个社会,还原到企业就可以了。应把国有计划经济变为集体市场经济,把被共产党以国家的名义占有的企业还给工人,把国营企业变为员工所有制企业。要适应更大规模的生产社会化要求,只需在劳动者拥有所有权的基础前提之上,再進行各集体企业之间的联合,或其他進壹步深入、广泛的联合即可。
马克屎所鼓吹的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以及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还有按劳分配的制度实际上是壹种可以让政治投机份子可以掠夺壹般民众的制度,在共产党的传统理论主导的共产极权主义国家里边,社会占有的前提必须是实现国有化,然后国有化的国家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必须代表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敌人。至于所谓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也必须由所谓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来领导,也就是必须由共产党来领导。按劳分配也必须建立在根本无法精确计算的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虚幻的概念上面,结果在实践中就变成了共产党可以对壹般民众予取予求。因为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中,同壹企业中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成果根本无法精确计量,劳动的质和量无法互相转换,如造原子弹的工程师和推手推车的工人的劳动量和劳动成果根本无法比较,马克屎虽然提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是有差别的,一个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简单劳动与一个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复杂劳动的劳动量与劳动价值是无法相等的,可是毕竟马克屎定义的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指的是广义的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内部不同职业之间的具体劳动价值差异如何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马克屎并没有具体的论述,关于不同职业之间如何具体的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劳动量与劳动价值合理的确定工作收入,马克屎是没有具体论述的,因此在分配方面从马克屎主义经济学中找不到具体的标准,如果叫人们接受平均主义,为各种不同的职业设定一个特定的生产方式 生产条件 以及劳动熟练程度作为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在这个基础之上只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耗费是一样的,无论哪种职业都是一样的薪水,但是这样做真的是壹种合理的分配方式吗?事实上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根本就无法实现合理的分配,根本无法合理的将劳动成果作了必要扣除后归还给劳动者个人所有。如果真的按照劳动量与用劳动量来代表的的劳动产品之间的等价交换原则来交换生活资料,根本没有可行性,如果在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制作一把石斧的劳动量是一天,制作一张渔网的劳动量也是一天,制作石斧的人工作完壹天之后只能买壹张渔网。而且制作石斧的人要跟制作渔网的人進行交换之前必须出示用录像的方式记录并确定对象在生产石斧与渔网的过程中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天的录像凭证,不然无法進行等价交换。显然用劳动量去换取用劳动量所代表的劳动产品也是不可取的,只会让社会材富的分配更加畸形,中国在取消了货蔽实行票证制度的那段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实行工资制度,各种不同职业的劳动价值要如何计算,各种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劳动量贡献的大小如果用货蔽来表现该如何表现?谁来规定工资的标准?无论是中国在毛泽东时代所实行的什么八级工资制度,政府官员二十六级工资制度,还是其他世界历史上射秽主义实践中实行过的所谓的按劳分配原则,不可能有统一的,精确的分配原则,全部都是“按长官意志分配”或者说是“按权力意志来分配”。因此,只要所有马克屎主义者,不管是以前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如果他们都无法提出“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中同壹企业中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成果的精确的计量方法”,那么他们就不可能有任何有力的理论和事实来证明按劳分配的正确性!马克屎的射秽主义在实践中让广大没有权力的壹般民众变成了共产党的奴隶,不但没有消灭他所说的剥削,反而带来了新的剥削。表面上资本垄断已经不存在了,实际上资本垄断只是换了壹种形式而已。
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资本分配,因为除了工人的劳动能力以外,主要的生产要素,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与生产所需要的工具,都具有商品属性,都是资本,按生产要素的分配,在实践中就是根据人们占有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以及所需要的工具的多少来分配。在非公有制经济中,所谓的民营企业家也就是资本家,他们以创办民营企业的名义,把原料与工具垄断在自己的手中,没有占有这些生产要素的工人,就只能去给资本家打工,只能让那些在商品流通环节中的掌握资本的中间人,不从事生产性劳动的资本家剥削。他们生产的产品卖到市场中去,主要的利润归老板,工人只能得到非常微薄的壹部份收入。改革开放之后的共产党与之前的传统的共产党不同的是,他不主张废除商品经济,主张按生产要素分配,却又主张让壹个权力不受制约的政党,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用所谓的国营企业去做生意,国营企业有行政权力作为后盾,完全不必惨与市场竞争,就可以垄断整个行业。虽然国营企业的原料与工具,不是被表面上的资本家占有,但是实际上这些生产要素,已经被掌握在共产党权贵的手中,共产党权贵成了最大的资本家。给共产党打工的工人,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被卖出去之后,那个利闰由共产党权贵支配。共产党权贵继续根据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也就是按资本分配的原则把主要的利闰交给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是国营企业中真正占有生产资料的人。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党营企业,不生产免费的产品,不让内部产业工人分享剩余价值,不生产便宜的产品而是利用垄断谋取暴利,企业利润不会成为社会福利而是成为太子党的商业利润,不会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国营企业产品的价格然后让工人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出来的工分進行兑换实行按劳分配。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共匪用来行使资产阶级法权谋取商业利润的隶属于共匪的私营商业机构,根本不具备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性质。无论企业是民营企业还是国营企业,只要工人不能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直接占有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与生产所需要的工具,不能直接占有除了工人的劳动能力以外的主要生产要素。工人被资本家剥削的本质就不会改变,唯壹的区别是民营企业的老板是壹般的资本家,国营企业的老板是有公职人员身份的资本家。但是私有制与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商品经济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无论实行这种制度的人把这种制度叫做混合经济或者是射秽主义市场经济,这种制度本质上还是资本主义的。这种制度并不会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劳动者与劳动的客观条件,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的本质。掌握资本的少数人可以支配工人的剩余劳动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的本质不会改变,工人作为被剥削者的阶级地位不会改变。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的国有化比私有制更坏的壹个地方在于,在私有制的条件下,民营企业走向垄断需要壹个漫长的过程,在竞争的过程中,资本家们为了争夺他们认为优质的工人,会试着比其他人开出更高的薪水,工人在资本家竞争的过程中,可以享受壹点工资成长的好处。国有化之后,政府直接垄断整个行业,从事某个行业的工人,没有地方可以选择,只能去那个国家所代表的企业里边工作,因为垄断,因为不需要竞争,工人的工资难以成长。再加上民主制度已经不存在了,工人不可能组建独立工会争取改善劳动条件,实行高度国有化的国家,普遍靠壹党专政来维持。统治者用法律确定工人应该得到多少,工人就只能得到多少。工人的劳动能力在不存在竞争的环境下,失去了评价机制,工资的价格在也不必随着市场环境而改变了。国家给工人多少钱,工人就得到多少钱,工人组成工会要求增加工资,是不可能的,因为共产党垄断了政治权力,工人壹旦组建工会,就会被共产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镇压。因为共产党的国营企业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运行,所以自然不会提供公共服务,国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本质上是商品,需要用钱买,国营企业垄断了市场,同时也垄断了价格,在壹党专政的基础上占有国营企业的共产党权贵,不会在意购买力的水平,所以国营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格不会比壹般民营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要便宜,国营企业壹方面在市场上赚钱,壹方面又剥削企业内部的工人。这不但不会消灭剥削,反而带来了新的剥削。事实已经证明,只要工人不能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只要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的人去掌握经济命脉的极权统治的本质不变,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工人始终是被剥削者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要实现真正的共产主义,必须是在经济高度民主化的基础上,让工人真正占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并直接参与企业的分配,只有这样,工人才能真正的在经济上被解放。
在极权计划经济的体制下,三个经济问题都是由政府决定的。所谓的三个经济问题是指: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为谁生产。国家大部分资源由政府拥有,并且由政府指令来分配资源,而不是由市场价格来决定。举例来说,政府认为国家需要苹果,在计划经济下,被政府选中的个人集体(壹般为符合该类生产的要求)都要按政府指示進行种植苹果的工作,但事实上实际生产的产品可能不符合实际需求。在没有民主制度的共产极权国家,计划经济的结果就是共产党根据自己的意志支配经济社会。
在实行极权计划经济的国家,政府不仅控制国营产业,连私人企业也要受政府指示运作。私人企业要生产什么,由政府作主;私人企业以什么方法生产,由政府决定;生产出来的东西又如何分配,也是政府决定。国家操控着生产的供应、价格以至销售渠道,都是由政府决定。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中共仍然对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拥有绝对领导权,中共可以通过政府文件与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内部的党组织直接支配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生产 供应 价格 销售 分配。
极权计划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常见的属性之壹,因此极权计划经济又常被解释与共产主义相通,但又与共产主义无政府、无国家的特性向矛盾,随着苏联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扩大,受到苏联影响的地区都或多或少的实行极权计划经济政策。
如果有某个人或者相对小规模的机构,能完全知道社会中每个人对所有物品的需求强度,然后根据这些强度总和迅速反应,精确的分配所有资源、人力、财力進行各种所有物品生产,这样理想状态下的计划经济,的确是所有经济形态中最高效的。但是这个人或者这个小规模机构在人类可预见的将来都是不可能存在的,算上家庭这种极小的人口经济体才可以勉强达到极权计划经济的理想状态,甚至许多父母对家庭成员都做不到这样的分配,而且家庭团体扩张下会更困难,而社会也是如此。所以现实上的极权计划经济,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低效率社会资源分配,与造成显而易见的产能失调。如果资产在社会还没有建立民主制度的情况下彻底的国有化更会导致生产力大幅下降与资源的过度浪费,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就是最好的例子,大跃進就是生产力下降与资源浪费的最好证明。
微观资源无法有效分配,是极权计划经济里最受批评的要点。因为国家所有资源都由政府决定,私人不掌握生产资料,于是乎国家可以罔顾私人的实际需要而進行经济计划。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路德维希 冯 米塞斯主张极权计划经济在经济上必然会失败,因为经济计算问题注定了政府永远无法正确的计算复杂万分的经济体系。只要缺乏了价格机制,射秽主义政府根本无从得知市场需求的情报,而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计划的失败和经济的彻底崩溃。
举例而言,当国家要求全国广种苹果时,事实可以是民众对芒果需求高于苹果。如是者,多种出来的苹果就会形成浪费,而芒果便形成短缺。但政府却没有合适的机制取代货币机制,无法准确而迅速的知道民众对芒果或苹果的正确需求。这便是说,即使知道了芒果需求较高,政府仍不知道应该少种多少苹果,多种多少芒果。即使知道了现在少种了多少芒果,多种了多少苹果,政府仍然不知道半年后芒果成熟时,广大人民的需求有没有转变。这可能导致浪费和短缺。毛泽东时代的物资短缺就是极权计划经济造成的,共产党根据自己的意志调节生产与分配。
微观资源无法有效分配,是极权计划经济里最受批评的要点。因为国家所有资源都由政府决定,私人不掌握生产资料,于是乎国家可以罔顾私人的实际需要而進行经济计划。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路德维希 冯 米塞斯主张射秽主义在经济上必然会失败,因为经济计算问题注定了政府永远无法正确的计算复杂万分的经济体系。只要缺乏了价格机制,射秽主义政府根本无从得知市场需求的情报,而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计划的失败和经济的彻底崩溃。
举例而言,当国家要求全国广种苹果时,事实可以是民众对芒果需求高于苹果。多种出来的苹果就会形成浪费,而芒果便形成短缺。但是政府却没有合适的机制取代货币机制可以准确而迅速的知道民众对芒果或苹果的正确需求。这便是说,即使知道了芒果需求较高,政府仍不知道应该少种多少苹果,多种多少芒果。即使知道了现在少种了多少芒果,多种了多少苹果,政府仍然不知道半年后芒果成熟时,广大人民的需求有没有转变。这可能导致浪费和短缺。
即使政府有效率的分配了资源,但是极权计划经济的效率通常还是低落的,主因是经济决策缺乏私人参与,而是由政府壹个全权决定,极权计划经济缺少私人竞争。缺少私人竞争,就难以有效提高效率,以至价格也不能通过竞争而有所调整,个人的收益或物质回报也无从改变。个体的努力并没有相应的物质回报,反而个体的怠惰无能的经济仍然能得到整体平均的物质回报,由整体来共同承担怠慢,共同享受努力的成果,从而演变成为平均主义。这便使得极权计划经济制度之下的微观个体缺乏积极進取、争取效率的诱因。因此发展缓慢,如苏俄开始在1980年代技术落后美国,尽管武器产量差不多甚至更高,却无法带动足够的创新,庞大的总体国力也停滞不前了,直到21世纪后才开始复苏成长。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人没有办法自由的运用工资购买自己需要的生活物资,极权计划经济意味着经济活动多由政府决定,而不是个人决定,个人的经济决策自由就被牺牲。对于重视个性化的消费者,这造成负效用。经济决策上的个人自由被压抑有可能進壹步导致其他领域的自由被破坏。1980年代,左翼理论家麦可 阿尔伯特和经济学家罗宾 汉内尔为了平衡这个缺点便提出参与型经济的设想,希望能解决这个问题。
极权计划经济制度之下的政府拥有管制生产活动的权力,官员便因此得以利用管制权力从中获利。这种获利的型态,有的是非法贪污、有的是合法但不合理的规费税捐,也有的是政策选定重点发展的对象以外被牺牲的弱势者的利益。这些原本应属于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因为计划管制的关系而落入政府或官员私人的手里、或是不公平的剥削。这不但妨碍了资源的公平运用、扭曲经济发展的规律,也形成特权阶级,产生社会矛盾,甚至冲突。 市场经济体制的合法剥削和高层腐败也因为类似的原因产生。发生在中国社会的贪污腐败与权力寻租,就是极权计划经济制度造成的。
苏共与中共没有建立产业民主,苏共与中共建立的是党领导一切的制度,苏共与中共从来没有实行军队国家化,所以苏共与中共建立的国营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党营企业,苏共与中共建立的国营企业不受民选国会的监督,企业内部也不是工人自治的,苏共与中共建立的党有制与民主左派主张的民主公有化与产业民主性质不同,我支持建立在市场化与民主监督基础上的公有制经济,反对共匪建立的党有制经济,我支持的混合经济是英国的混合经济,不是共匪在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混合经济。公有制经济如果建立在民主化与市场化的基础上是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共匪建立的党有制经济不是公有制经济。
马克屎的劳动价值理论无法成为衡量劳动的数量与劳动的价值的依据,反而为毛左共匪建立工分制度实行按权分配提供了理论基础,马克屎的剩余价值理论忽略了其他生产要素的作用,马克屎值得肯定的部份在于正确的分析了市场经济存在的部份弊端,肯定蓝领工人的劳动作为生产要素的组成部份,对于马克屎没有必要全盘肯定,也没有必要全盘否定,错误的部份应该被抛弃,正确的部份应该被传承。
共产极权国家的权力等级制度对基层人民的压迫程度比原始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等级制度对基层人民的压迫程度更加严重,共产极权的国家权力世袭制度造成的阶级固化程度比原始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世袭制度造成的阶级固化程度更严重,共产极权国家对社会的钳制程度比皇权专制国家对社会的钳制程度更严重,共产极权制度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最邪恶的社会制度。
第二章 从肯定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谈工人阶级需要反共的原因
根据中共自己的说法,中共存在统治合法性因为解放了工人阶级,让工人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事实上中国工人阶级没有因为中共的统治得到解放,中国工人阶级是被统治阶级。中国工人阶级在经济上只是雇佣劳动者,在政治上没有自己的代表,在文化上受制于中共的党文化与资本家的企业文化的压迫。无论用哪种主流的界定射秽主义的标准来评价中国都不是射秽主义国家,中国既不是马列主义所主张的那种建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然后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生活资料按劳分配的奉行科学射秽主义的国家,更不是那种托派的共产党所坚持的实行自由民主的计划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也不是社会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那种政治上自由民主经济上建立社会市场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事实上中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一个奉行权力市场经济的国家,中共在中国建立了最坏的资本主义制度。中共建立的国营企业即不生产免费产品,也不让企业内部的工人分享剩余价值,不承担合理调控物价的责任而是利用垄断谋取暴利,企业利润不是成为社会福利开支,而是被太子党拿去贪污。中国的国营企业就是党营事业,国营企业里边的工人以雇佣劳动者的身份为作为资方的中共谋取商业利润的过程就是最好的证据,根据马克屎主义的说法,劳动产品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产物,中国早就废除了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工分的制度,中国的国营企业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并不是在工分的基础上進行等价交换而是作为一种本质上跟私有制企业制造出来的消费品没有不同的消费品对消费者進行出售。中共实际上是一个极右翼政党,从中共放任红顶资本家压迫工人阶级的行为中就可以看出来。中国红顶资本家以及外国资本家普遍都不希望中国民主化,因为中国民主化会让他们失去可以让他们充份谋取暴利的廉价劳动力市场。中国工人阶级里边找回独立人格的成员最希望结束中共建立的专制统治,他们不会接受保共改良。事实上中共害怕工人阶级起来反抗,也最痛恨民运阵营里边的偏向左翼自由主义的成员。中国的左右分类法跟西方国家很不一样,通常实际上是极右翼的毛左或者邓右也就是中共本身才是唯一的左翼,其他派系都是右翼。如果把中共放在西方国家,用西方国家的左右分类法進行划分,极端反对福利国家反对补偿正义的中共实际上属于极右翼政党。海外民运大多数不敢以左翼自居,一部份人是因为深受中国左右分类法的影响,形成了特有的思维方式,另外一部份人是因为担心被误以为是中共的同路人,还有一部份人是因为以前深受中共名义上的伪左运动的迫害,精神上存在阴霾所以对左翼存在心理上的障碍。所以他们大多数习惯用左翼来称呼中共,这样做在客观效果上只能是美化中共,这种结论与中国内部的工人阶级反对派的认知是截然相反的。要在中国工人阶级内部唤醒工人阶级的反共意志,只有深入揭批中共的极右翼本质,然后树立一个左翼自由主义的变革方向,才能真正促進中国工人阶级对中共的离心离德,从而把他们拉拢到民运阵营里边。
共匪改革开放之后基本上已经接受了资产阶级庸俗派的观点了,基本上接受了商品的交换价值由消费者针对商品的主观评价来决定的观点了。工人只是得到工资是因为工人没有本事,资本家得到商品的主要利润工人得到工资是合理的。按照马克屎主义针对商品的交换价值的定义,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就是售价是由不变资本跟可变资本跟剩余价值组成的,原料 厂房 设备的消耗是不变资本,工人的工资是可变资本,不变资本跟可变资本是商品的成本,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就是商品的售价减去商品的成本之后所得到的利润就是剩余价值,那个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应该归工人。可是共匪没有让工人有机会分享剩余价值,共匪也在搞剥削,共匪也不允许工人阶级分享剩余价值。共匪已经不能用宣称中国是射秽主义国家的方式来证明壹党专政的优越性了,更不可能充份的从收入分配的角度论证壹党专政比自由民主好。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跟剩余价值论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没有工人把面粉变成面包,面粉还是面粉不会成为面包的,面包的交换价值不会产生,除了面粉的价格以及生产面包所使用的产地所产生的租金以及燃气设备所耗费的成本以外的利润就是工人创造的,可是因为工人不是老板,那部份利润只有壹部份会成为工人的工资,另外壹部份会成为资本家的收入,工人的劳动有壹部份是有偿的,另外壹部份是无偿的,所以工人被资本家剥削。比如生产壹个面包需要价值壹块钱的面粉,生产面包所耗费的燃气费用是壹块钱,生产面包所使用机器价值壹百块钱,在正常的使用状态下生产壹百个面包就会损坏,所以每生产壹个面包机器的成本是壹块钱,生产面包所使用的厂房每天的租金是十块钱,在正常的生产力水平之下壹天可以生产十个面包,每生产壹个面包的租金成本是壹块钱,生产壹个面包出去人力劳动以外的成本是四块钱,不变资本的投资也就是原料 燃料 机器 厂房的成本是四块钱,经过工人的劳动之后面粉成为面包,面粉成为面包之后售价六块钱,也就是交换价值是六块钱,六块钱的交换价值减去四块钱的成本,生产壹个面包可以有两块钱的利润。根据马克屎的说法这两块钱的利润是工人在生产面包把面粉加工成面包的过程中的劳动创造出来的,比如资本家在可变资本的投资上投资了壹块钱,可变资本也就是工人生产面包的工资,比如资本家给了工人壹块钱的工资,剩下壹块钱留给了他自己,就意味着工人生产面包的劳动过程中有壹半的劳动是有偿的必要劳动,有壹半是无偿的剩余劳动,无偿的剩余劳动所创造价值就是剩余价值。资本家留给他自己的那壹块钱就是剩余价值,就是依靠剥削工人所获得的利润,了解了什么是剥削之后,我们就不难发现中国也有剥削,中国内部的私营的食品加工企业就存在剥削,比如生产面包的企业就存在剥削。
前边讲了食品加工厂的产业资本家的剥削,下边我们讲壹下商业资本家的利润来源跟剥削,商人只能从他所售商品的价格中获得商业利润。撇开地租不说,他出售商品所赚得的利润,等于商品的购买价格和它的出售价格的差额中扣除纯粹流通费用也就是商业工人的工资以后的余额。
商业利润是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商业资本家获得商业利润的方法是商业差价,即产业资本家用低于商品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厂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商品的生产价格,把商品卖给消费者,卖价和進价之间的差额就是产业资本家转让给商业资本家的那壹部分剩余价值,形成商业利润。这是商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商业利润要靠商业雇员的劳动来实现。商业雇员的某些劳动,如包装、保管、运输等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是生产在流通中的继续;商品买卖、簿记等劳动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利润的实质是剩余价值,它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商业利润反映着商业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共同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以及商业资本家剥削产业工人和商业雇员的关系。商业店员同产业工人壹样,也是劳动力的出卖者,他们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却为商业资本家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店员的劳动时间也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用以补偿商业资本家用来支付商业店员工资的可变资本;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除其中壹部分用来补偿工资以外的商业资本家的各种费用开支外,其余的部分则被商业资本家作为商业利润无偿占有。商业资本家就是通过剥削商业店员的剩余劳动,来获得产业资本家让渡给商业资本家的那壹部分剩余价值的。
首先,把商业利润看成是由于单纯的加价而产生的,这是壹种假象。商业利润是产生于商品的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但这个余额并不构成商业利润的全部,因为其中壹部分必须用来补偿商业资本家所支出的纯粹流通费用也就是商业工人的工资。在这里为了便于研究,暂时撇开补偿纯粹流通费用这部分,假定这个余额的全部构成商业利润。
就产业资本家而言,商品的出售价格和购买生产要素价格之间的差额,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和它的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就社会总资本而言,等于商品的价值与资本家耗费在商品上的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又归结为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总量超过物化在商品中的有酬劳动量的差额”,即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产业利润。商业资本家则不同,他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流通领域,它不能创造价值,仅能实现价值,因此,商业利润只能形成于商品购买价格和出售价格之间差额,即在购买价格上加价后出售。
商业利润的源泉是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商业资本家获得商业利润的方法是商业差价,即产业资本家用低于商品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厂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商品的生产价格,把商品卖给消费者,卖价和進价之间的差额就是产业资本家转让给商业资本家的那壹部分剩余价值,形成商业利润。这是商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商业利润要靠商业雇员的劳动来实现。商业雇员的某些劳动,如包装、保管、运输等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是生产在流通中的继续;商品买卖、簿记等劳动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商业利润的实质是剩余价值,它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商业利润反映着商业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共同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以及商业资本家剥削产业工人和商业雇员的关系。
商业店员同产业工人壹样,也是劳动力的出卖者,他们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却为商业资本家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商业店员的劳动时间也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用以补偿商业资本家用来支付商业店员工资的可变资本;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除其中壹部分用来补偿工资以外的商业资本家的各种费用开支外,其余的部分则被商业资本家作为商业利润无偿占有。商业资本家就是通过剥削商业店员的剩余劳动,来获得产业资本家让渡给商业资本家的那壹部分剩余价值的。
商业利润也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商业资本家雇佣商业职工从事商品买卖活动,这种活动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通过出卖商品能为商业资本家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职工的劳动时间也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出卖商品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用以补偿商业资本家支付给商业职工的工资,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构成商业利润。所以,商业资本家所获得的商业利润,既是剥削产业工人的结果,又是剥削商业职工的结果。
举例来讲,食品加工厂的产业资本家六块钱壹个的面包卖给了开商店的商业资本家,开商店的商业资本家以十二块钱壹个的价格出售面包,六块钱买進的面包十二块钱卖出去得到六块钱的利润,这六块钱是商业工人在包装 保管 运输 销售劳动 会计的流通劳动的过程中实现的商品的流通利润,商业资本家从这六块钱利润里边拿出二块钱支付给商业工人作为工资,剩下四块钱留给自己作为商业利润,根据马克屎的说法这四块钱就是商业资本家从商业工人身上剥削掉的剩余价值。商业工人不直接生产商品,实质上只是帮商业资本家瓜分由产业工人通过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所代表的货币,可是商业工人因为只是商业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所以商业工人的流通劳动也存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依靠游说消费者卖出去的商品所带来的营业额所代表的商业利润并不主要归商业工人所有,这些商业利润主要的部份会变成剩余价值被商业资本家无偿占有。改革开放之后的商业工人普遍都是需要为商业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被剥削者,改革开放的本质对于商业工人来讲就是允许商业工人被商业资本家剥削,允许私营商店存在就是为商业资本家剥削商业工人创造条件。
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的正确性
为什么要学习和坚持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是马克屎主义的重要基础,恩格斯在马克屎墓前的讲话指出:马克屎“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这里就豁然开朗了,而先前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者射秽主义批评家所做的壹切研究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马克屎的两大发现即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阐明了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马克屎著作的划时代的功绩。它使明亮的阳光照進了经济学领域,而在这个领域中,从前射秽主义者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壹样曾在深沈的黑暗中摸索。科学射秽主义就是以此为起点,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的。”而否定劳动价值论,就必然会否定剩余价值论,以此为基础的科学射秽主义理论就被抽掉了根本,共产主义运动也自然而然成为乌托邦分子的胡闹。
资产阶级非常明白劳动价值论的重要性。1867年9月,《资本论》1卷在德国出版,出版后官方经济学家鸦雀无声,但在德国工人阶级中却迅速传播开来,“被认为是德国世袭财产的卓越的理论思维能力,已在德国的所谓有教养的阶级中完全消失了,但在德国工人阶级中复活了”。《资本论》1卷出版后不到壹年时间,1868年7月4日,壹个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说:“驳倒价值理论是反对马克屎的人的唯壹任务,因为如果同意这个定理,那就必然要承认以铁的逻辑所做出的差不多全部结论。”资产阶级非常明白,要推翻马克屎的全部结论,就必须从推翻劳动价值论开始。所以壹百多年以来,从庞巴维克到晏智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把反对劳动价值论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这也正是我们今天学习和坚持劳动价值论的重要意义。
下面就几个资产阶级经常攻击、在社会上也容易造成混淆的几个问题共同讨论劳动价值理论。
机器是否创造价值
对于机器是否创造价值,必须先明确价值的概念。政治经济学中,价值是指人类无差别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耗费。首先,价值是社会关系的表现,劳动价值论所考察的劳动是专属于人的劳动。从具体劳动角度考察,“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劳动是人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活动,也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条件。从抽象劳动角度考察,“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壹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只有人类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其次,劳动价值论研究和强调的是人的劳动在壹定历史阶段所特有的社会性,也即在商品生产关系中劳动的特性。由于“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壹般人类劳动的耗费”,这种无差别劳动“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把劳动产品表现为只是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物的壹般价值形式,通过自身的结构表明,它是商品世界的社会表现。因此,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劳动的壹般的人类的性质形成劳动的特殊的社会的性质。”现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体力劳动越来越多被自动化机器所取代,脑力劳动也部分被电脑代替,如果根据这壹现象得出机器也创造价值的结论,实际上是没有理解价值的概念,不清楚价值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体现的是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是商品生产者特殊的社会生产关系。
既然机器本身不创造价值,那么机器对于价值形成有什么作用呢?在《资本论》中马克屎专门探讨过机器同商品价值的关系。壹是使用机器将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使用价值更多,“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壹点是壹目了然的”。二是机器是不变资本的壹部分,机器损耗的价值将转移到新产品当中,“像不变资本的任何其他组成部份壹样,机器不创造价值,但它把自身的价值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上。”三是机器只是过去的死劳动,机器运转不能使价值增殖,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的来源不是机器所代替的劳动,而是在机器生产的基础上所使用的活劳动。
因此,回答机器是否创造价值,需要明确以下问题:第壹,从创造价值角度,人的劳动与物的运转有什么区别?第二,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是否创造价值?机器人生产的商品价值来源于哪里?
在回答机器是否创造价值的基础上,还可以按照同样的思路,解释以下几个问题:第壹,死劳动是否创造价值?死劳动对商品价值形成具有什么作用?死劳动不仅包括机器,还包括原料、工具等,死劳动对商品价值形成的作用同机器是壹样的。第二,畜力是否创造价值?事实上,从政治经济学上看,畜力也是提高人类劳动生产率的壹种工具或机器,尽管畜力是壹种活的生物,但它仍是壹种死劳动,使用畜力运输所增加的商品成本,是历史上饲养牲畜的死劳动的转移。
知识分子是否创造价值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有两种情形。壹是误认为在马克屎的理论中,只有体力劳动者才创造价值,脑力劳动不创造价值;二是受“新经济”、“知识经济”等概念误导,认为新知识新技术也是可以创造价值的。
我们仍然必须回到价值的基本概念上。价值是人类无差别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耗费,其中既包括体力劳动,又包括脑力劳动。只要脑力劳动凝结在有形的商品上,这种脑力劳动就创造了价值。并非只有知识分子才進行脑力劳动,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也要付出脑力劳动的,并且随着社会進步和生产发展,劳动者掌握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知识,因此在创造价值的劳动中脑力劳动地位日益重要。在马克屎时代,就出现了这样壹种趋势,壹些科技工作者或技术人员原先是游离在生产过程以外的,“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壹体壹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壹起了。后来它们分离开来,直到处于敌对的对立状态”,但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这些人逐步被纳入到生产过程中,生产劳动的范围扩大了。因此,马克屎提出了“总体工人”的概念,“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壹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壹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壹种职能就够了。”也即,直接或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参与生产、并耗费了脑力和体力的劳动都创造价值。
与知识分子是否创造价值相似,还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壹是设计人员是否创造价值?按照马克屎的“总体工人”的概念,当前设计工作已经成为产品生产的壹个重要环节,设计人员已经成为总体工人的壹个器官,完成产品图纸设计职能。二是与商品生产无关的科学或科技研究人员是否创造价值?例如天文学家发明了某种理论,这个肯定不会创造价值,同商品生产无关。那么数学家发明某种算法可以大大提高运算速度并对提高生产率形成影响,这位数学家是否创造了价值呢?仅对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帮助,并不创造价值。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使单位时间内可以生产更多使用价值,并不是现实的去生产商品,既然没有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商品生产中,当然不会创造价值。我们所讲的价值,是特定社会关系下的生产劳动,并非所有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劳动都创造价值、都影响商品生产关系。为人类历史作出巨大贡献和创造价值无关,科研工作者的工作同教师、社会管理者是壹样的,是社会進步不可缺少的,这同是否创造价值没有关系。
当然将科研工作者变为资本的附属物,纳入到商品生产关系中,变为资本家“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这才是对科技進步最大的阻碍。三是壹张刻有资本论的光盘价值应如何计算?这也是壹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事实上无论这张光盘刻有多么伟大独到的思想,其价值仍是c、v、m三个组成部分,仍是生产光盘的原料和机器耗损,加上付出的人工成本,再加上利润。至于壹些垄断资本出的光盘要远超过盗版光盘价格,是因为计入了知识产权使用费用,这涉及到垄断条件下商品价值的转换形式,也即个别商品利润被平均利润和垄断利润取代,在3卷中有相关的内容。此外,知识产权本身就是对科技发展的壹种反动,科技属于全人类,但却只归壹小部分寡头使用,这本身就是垄断资本主义阻碍生产发展的壹种表现。
资本家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
壹些资本主义的辩护士说私营企业主是劳动者,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者。壹些资本家亲自出马,说他们起早贪晚,要协调好各方人际关系,要频繁应付政府官员,还要承担资本经营的风险,天天想着万壹破产了怎么办,工作压力如此之大,怎么会不创造价值呢?首先要把资本家的劳动同经营管理活动区别开来。壹是资本家的劳动不是雇佣工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所進行的那种劳动。作为处于与雇佣工人对立的地位的资本家,特征就在于不是自己从事劳动,而是驱使别人劳动,并无偿占有别人的剩余劳动。二是资本家的劳动也不是受雇佣的工程师和科技人员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所進行的那种劳动。即使资本家当中有的曾经从事过科学技术工作,现在壹般说来则已经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去继续从事这种工作,市场会向企业供给它所需要的各种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三是资本家的劳动是指资本家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壹定阶段上用他的部分时间从事企业的部分管理工作的活动,即“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
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经理阶层,不是资本家。在资本论中有壹段话很有意思,资本家为了必须维护自己无偿获取剩余价值的权利,因此他为自己辩护:“难道工人光用壹双手就能凭空创造产品,生产商品吗?难道不是他给工人材料,工人才能用这些材料并在这些材料之中来体现自己的劳动吗?社会上大多数人壹贫如洗,他不是用自己的生产资料,棉花和纱锭,对社会和由他供给生活资料的工人本身進行了莫大的服务吗?难道他的服务不应该得到报酬吗?”这壹逻辑不成立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工人把棉花和纱锭变为棉纱,不也就是为他服务了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工人不能占有这壹“服务费用”即剩余价值呢?所以资本家立马变换说法,“难道他自己没有劳动吗?难道他没有从事监视和监督纺纱工人的劳动吗?他的这种劳动不也形成价值吗?”
马克屎接着写道:“他的监工和经理耸肩膀了。而他得意地笑了笑,又恢复了他原来的面孔。”事实上生产经营的管理监督劳动是监工和经理做的,所以他们“耸肩膀”了。无论如何,资本家都是要取得剩余价值的,资本家无法从自身对生产的作用得出有助于自己的结论,所以“他把这壹类虚伪的遁词和空话都交给他为此目的雇用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们去讲”。只有经理阶层可能创造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壹种关于管理工资的新的欺诈勾当在股份企业中发展起来,这就是:在实际的经理之外并在他们之上,出现了壹批董事和监事。对这些董事和监事来说,管理和监督实际上不过是掠夺股东、发财致富的壹个借口而已。”
其次看生产中经理阶层的管理监督劳动。有别于资本家的“经理”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所有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商品生产的人,从真正的工人到(有别于资本家的)经理、工程师,都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正因为如此,最近的英国官方工厂报告‘十分明确地’把在工厂和工厂办事处就业的所有人员,除了工厂主本人以外,全都列入劳动者的范畴”。经营管理在商品生产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但这种经营活动“具有二重性”。壹是符合社会化生产要求的指挥劳动,“凡是有许多个人進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壹都必然要表现在壹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象壹个乐队要有壹个指挥壹样。这是壹种生产劳动,是每壹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進行的劳动。”二是监督被统治阶级反抗的劳动,“凡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对立上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会产生这种监督劳动”,这种监督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也是不可缺少的”。经理阶层的管理监督劳动,“既包括执行由壹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因此,对于资本家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事实上就是回答这样几个问题:壹是管理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二是指挥生产的劳动与监督压迫的劳动有什么区别;三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资本家是否还進行指挥生产的管理活动。
三产是否创造价值
壹产、二产中的劳动基本上都是创造价值的。三产中既有创造价值的劳动,也有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必须要明确生产和服务的区别,马克屎说:“生产劳动便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非生产劳动便是生产个人服务的劳动了。前壹种劳动表现在壹个可卖的物品上,后壹种劳动必须在操作时被消费。前壹种劳动包括壹切在实物形态上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肉和书籍。(但形成劳动力自身的劳动除外。)壹切依某种方法满足个人需要(幻想的或现实的需要)或反乎本人志愿被迫到本人身上来的劳动都属于第二种。”三产中以人为对象的服务活动,例如理发等,没有“实物形态”,属于非生产劳动;而以有形商品为对象的活动,如餐饮业、汽车维修等,属于生产劳动,维修业实际上就是商品生产的延长线。在同壹行业内部,既有可能包括生产劳动,又可能包括非生产劳动。例如文艺活动,本身不创造价值,但如果把文艺活动刻成光盘,这部分加工商品的劳动就创造价值;卫生行业,给人看病是非生产劳动,没有实物形态的商品,但如果生产药品,或加工某种药材,都是把劳动凝结在有形商品之上,是创造价值的。
此外,还有两个比较有意思的相关问题。第壹,交通运输业是否创造价值,客运和货运是否创造价值。交通运输业既包括生产劳动,又包括非生产劳动。客运是典型的提供个人服务的非生产劳动,这种劳动在发生时同时被消费,不创造价值;货运将劳动凝结在可卖的商品上,以实物形态存在,是创造价值的。第二,商业是否创造价值,纯买纯卖是否创造价值,仓储、包装是否创造价值。商业活动中,纯买纯卖并未改变商品的任何存在状态,没有劳动付出,是不创造价值的;仓储、包装、冷藏等活动,将劳动凝结于有形商品之上,属于在商品上追加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
如何看待生产要素理论
在以上四个具体问题基础上,下面着重讨论壹下两个流行的理论,壹是要素价值论,二是边际效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不是壹个新理论,早在200年之前就产生了。当前壹些曲解劳动价值论的观点,用的都是马克屎主义产生以前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的观点。要素价值论的最终目的是“资本价值论”,是要为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正名。跟前面举的资本论中那个资本家壹样,这种理论认为资本家提供了生产资料,只说工人的劳动创造了价值,资本家的投资没有创造价值是不对的。其实早在18世纪萨伊就说过同样的话:“把创造价值的力量,完全归之于人的劳动,是壹种错误。”萨伊是法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他认为商品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形成这个商品的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自身具有价值,从而构成商品的价值。他说:“事实己经证明,所生产出来的价值,都是归因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者的协力。”劳动、资本和自然力共同创造价值,工人劳动得到的报酬是工资,资本家提供资本并管理生产得到的报酬是利润,地主掌管土地及其使用得到的报酬是地租,这就是三要素理论。现在还有人提出人力也是壹种重要资源,企业家(指经理阶层)同前三种生产要素壹起共同创造价值,所以经理分割剩余价值、按照利润提成定年薪是理所应当的,这就是“四要素理论”。还有人提出自然资源也参与了价值创造过程,例如细菌参加了酿酒生产,这是“五要素理论”。
马克屎早就批驳了萨伊的“生产要素论”。根本区别在于马克屎将资本看作社会关系,看作人类历史特定阶段存在的特定关系,而西方经济学家把资本看作是物,看作是机器、厂房等物品,他们根本不懂得、也不愿意懂得机器、厂房等本身并不就是资本,只有在特定的关系下才是资本。当然,资产阶级经济学也根本不承认资本体现了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
要素价值论有几个方面的错误,其中壹些错误已经在前面的几个问题中讨论到了。壹是把劳动和劳动力混为壹谈,劳动创造价值,而劳动力是壹种特殊的商品,劳动者所获得的报酬是维持劳动力再生产和延续后代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二是把土地和劳动对象混为壹谈,在农业劳动中土地是劳动对象,是自然物,但地主通过对土地的所有权向租地资本家征收地租,正是特定的生产关系的产物。三是把资本和劳动资料混为壹谈,劳动资料是客观的物,但如何使用劳动资料,如何通过占有生产资料获得剩余劳动,是不同生产关系的产物。四是把使用价值和价值混为壹谈,作为客观物的生产要素是参与创造使用价值的,对形成商品的特定效用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并不因此创造价值。五是混同了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通过劳动者的具体劳动,在机器、厂房等生产资料上的不变资本把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原有价值转移到新生产的商品中去,它既不改变原有的价值量,也不创造新价值。死劳动不创造价值,只有活劳动才创造新价值。六是混同了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和分配领域的价值分配。在市场经济中,资本和土地不创造任何价值,却能在利息和地租的形式上占有剩余价值。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剥削收入不是取决于资本和土地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而是取决于财产权,即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本质上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
要素价值论者之所以抱着“资本创造价值”、“资本创造剩余价值”等错误理论不放,本质上是由于他们否认剥削的立场,由此必然产生壹系列的理论错误。总结起来,理解要素价值论所存在的问题,需要明确两方面的内容:壹是要素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和当前表现;二是自然物和死劳动对使用价值生产有什么作用,对创造价值和形成价值有什么作用。
如何看待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论的集大成者是庞巴维克,在19世纪末西方庸俗经济学掀起“边际革命”,要用边际效用论取代劳动价值论,以利息时差论否定马克屎的剩余价值论。目前这壹理论在知识界仍有很大的影响,但基本上还是庞巴维克的那些理论。庞巴维克认为,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的壹个根本缺陷就在于只考虑交换价值,不考虑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边际效用”将影响商品的交换价值;还认为劳动不是商品间的唯壹共同属性,此外还有稀缺性、作为供求的对象、被占有以及引起人们消费欲望等属性。庞巴维克把利润、利息、地租等各种剥削收入都归结为人在不同时期内对物品效用的主观评价不同的结果。
如何批判庞巴维克的理论不详细说了,壹些关键问题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仅举壹个例子,在以效用为基础的各种理论中,都有壹个共同的问题无法回答。同壹商品,在不同时间、地点等条件下,对使用者的效用都是不同的。例如壹个人吃了7个饼吃饱了,他吃的第1个饼同第7个饼对他自己的效用是不相同的,但为什么在市场上不同效用的饼却以同样价格出售,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出发可以解释,但从个人主观感受出发,效用理论无法解释。全面分析各类商品关系,只能回到劳动价值论才能解决。
19世纪末、20世纪初,庞巴维克先后出版《卡尔•马克屎体系的终结》和《资本与利息》两本书,有体系的否定劳动价值论。仅两年后,希法亭就写了《驳庞巴维克对马克屎的批判》,对其理论進行批判。希法亭的批驳也很到位,在《驳庞巴维克对马克屎的批判》壹书第3章《主观主义的观点》中,希法亭揭示了以庞巴维克为首的经济学心理学派在方法论上的错误。希法亭指出,生产价格变化的现象说明孤立的考察商品或资本,绝不可能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只有所处的社会关系及其变化,才制约并能阐述个别资本的运动,这些个别资本本身只不过是总资本的壹部分。但是,政治经济学的心理学派的代表没有看到这种社会联系,因而必然对那种旨在揭示经济现象的社会制约性的理论产生误解,总是从自己个人主义的观点上来理解和表述这种理论。在马克屎看来,经济现象不从属于个人愿望,而受社会关系支配的客观规律决定。庞巴维克所认为的马克屎主义理论的矛盾其实只是他自己对马克屎的理论做出的主观主义解释的结果。商品形式是考察经济现象的起点,但是在商品形式中存在着迷惑人的假象,这是由人的社会关系采取物的客观属性而产生的。商品只有作为社会物,它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使用价值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每壹种从使用价值出发的价值理论,都是从物与人的个别关系出发,而不是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出发,因此就陷入了从主观的个人关系得出客观的社会标准的错误。总结起来,对于边际效用价值论,关键在于两个问题:壹是使用价值对价值创造是否有作用;二是个别人对物的效用的主观评价,能否影响作为社会关系的价值的标准。
中共对马克屎主义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的否定
下面这段对话是中共党员与台湾共和国共产党的党员的对话,邓右的支持者为中共党员,马克屎主义者为台湾共和国共产党的党员,这段对话充份的反映出中共已经背叛了马克屎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
邓右的支持者:关于剥削的问题,我就壹直想不明白,如果工人不被雇佣,就不被剥削了,但也无法生存了。能说这种剥削是坏的吗?资本家给了工人壹个将劳动力转化为金钱的机会,是不是有理由得到报酬,就像今天的服务业壹样?
马克屎主义者:《资本论》中对妳的这些问题都有非常清楚的回答,我先简单地说壹下,资本家借以剥削工人或者说给工人提供工作岗位的资本也是以前剥削工人的产物,是工人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说,资本家的所有资本,都是工人生产出来的,都应该归工人所有,都是工人自己的财产,我为什么要被妳雇佣?这些财产归他们的真正主人——全体工人所有,工人是自己工厂的主人也是自己工厂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巨额利润不归妳资本家所有,而是将壹部分作为扩大再生产的积累金,剩下的利润分配给全体工人使用,我为什么要忍受妳的剥削?
法国重农学派说:“剩余价值是‘壹种独立的可供支配的财富,是他(财富的占有者—)没有出钱却可以拿去卖得财富。”
《资本论》第十二章说:“资本自行增殖的秘密归结为资本对别人的壹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第十七章:“在奴隶劳动下,所有权关系掩盖了奴隶为自己的劳动,而在雇佣劳动下,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偿劳动。”关于剩余价值的问题,如果能够把大学的《马克屎主义基本原理》认真学下来,我想,搞清楚是没有问题的。
《资本论》第二十二章《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中说:“200磅追加资本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它的生产过程我们是壹清二楚的。这是资本化了的剩余价值,它壹开始就没有壹个价值原子不是由别人的无酬劳动产生的。合并追加劳动力的生产资料,以及维持这种劳动力的生活资料,都不外是剩余产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即资本家每年从工人阶级那里夺取的贡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用从被征服者那里掠夺来的货币去购买被征服者的商品。”这个问题就很明了。
邓右的支持者认为“如果工人不被雇佣,就不被剥削了,但也无法生存了”、“资本家给了工人壹个将劳动力转化为金钱的机会”。
马克屎主义者:资本家付给工人的金钱,即购买工人劳动力的货币,本身就是从工人阶级那里通过剥削的手段掠夺的,本身就是属于工人阶级的财富,将工人阶级创造的财富抢掠过去,然后用本属于工人阶级的财富去购买工人阶级被迫出卖的劳动力,同时又将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占为己有,在这个过程中,抢掠者经过精彩的魔术表演,壹转身就成了伟大的慈善家。
邓右的支持者:也有很多人都是白手起家啊。先是当工人,有点积蓄之后就开始办企业了。也有些人是自己做壹些小生意或者别的职业什么的,有了积蓄就开始雇佣别人。不能说这些开创性的资本也是靠剥削工人得来的吧。
马克屎主义者:这些开创性的资本在他们的总资本中又能占多大比例呢?如果只是白手起家,作为壹个个体劳动者即个体户,不去剥削别人,那只能作为壹个跟农民类似的小私有者,而个体的劳动能力是有限的,是不可能成为大资本家的。如果他成为了壹个大资本家,除了中了彩票的可能之外,那壹定是从事了剥削别人的事业。
邓右的支持者:问题是这些肯定是存在的,中国美国哪里都有,就算比例很小,那也能否说明不是所有的“剥削”都是非正义的?
马克屎主义者:所有的剥削都是非正义的,因为剥削就是对别人无酬劳动的占有权,相当于变相抢劫。这些开创性的即没有剥削别人之前的资本,是正义的,但所有的剥削都是非正义的。而且,这部分开创性的资本,在壹般资本家的总资本中所占的比例,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
邓右的支持者:问题是如果没有他们的雇佣,就会工人失业甚至没法生存。而雇佣给了工人壹个将劳动力转化为生活资料的机会,资本家是否应该因此得到报酬?就像现在的服务业壹样,那些职介所、婚介所也都是给人壹个机会,他们就拿到了报酬,也没人说这个不合理啊。
马克屎主义者:“如果没有他们的雇佣,就会造成工人失业甚至没法生存”这个问题,上文马克屎已有回答。工人可以夺回资本家拿走的本属于他们的财富,工人自己给自己工人提供劳动岗位不可以吗?
《共产党宣言》:“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壹步壹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壹切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总量。”
《资本论》第壹章:“最后,让我们换壹个方面,设想有壹个自由人联合体,它们用共同的生产资料進行劳动,并且自觉把它们许多个人的劳动力当作壹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壹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壹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壹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壹部分要在他们之间進行消费。”
“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著各种劳动只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另壹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所占份额的尺度。”
邓右的支持者:我们先不讨论那部分非正义来源的原始资本,我们现在讨论有着正当来源的原始资本的资本家好吗?他们用自己的资本,为别人创造了将劳动力转换为生活资料的机会,是不是理应为提供了这种服务而得到报酬呢?他后来的资本积累是不是应该看成是他把这些报酬继续当作了资本,并继续给更多的人将劳动力转换为生活资料的机会,他也得到了更多的报酬。这是不是合理的?
马克屎主义者:按妳刚才的例子,婚介所职介所给人介绍劳动机会,他得到的报酬是和他的劳动相称的,但不管原始资本合法或非法,资本家获得的报酬远大于他自己劳动或他支付给工人的生活资料,工人壹部分的劳动时间生产他自己的劳动力价值即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生活资料,剩下的剩余劳动时间就给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这部分剩余价值不用给工人支付任何报酬,工人和资本家在签订雇佣合同表面上看似妳情我愿,但本质上还是壹种不等价交换。
邓右的支持者:这些“剩余价值”为什么不能理解成是工人支付给资本家的报酬呢?资本家也在为工人提供服务啊,即提供机会给工人将劳动力转换为生活资料的服务。服务是必须有报酬的。假设我想买壹台出厂价是2000块钱的手机,但如果想2000块钱买,必须去距离我家很远的电视机厂里面买。这样我就会选择花2100块在自家附近的商店里买,商家赚的100块钱不能看作是剥削吧,这是他提供服务应得的。同样,如果把“剩余价值”看作是工人给资本家服务的报酬,那也只是报酬高低的问题,工人通过谈判,通过罢工等手段就能达到提高工资的目的。就像是上面我让商家赚100块钱的问题还是200块钱的问题,我可以跟商家谈判甚至以不买威胁。
马克屎主义者:马克屎的理论基础是劳动价值论,也就是说,劳动是壹切财富的源泉,壹切依据这个理论推导而来。假如说这个资本家投入了劳动,就是妳说的服务,那工人的壹部分劳动时间生产自己的劳动力价值即自己的生活资料,另壹部分极小的时间生产出资本家的劳动力价值,在将这两部分都生产出来之后的剩余劳动时间生产的剩余价值,就无偿的归了资本家所有,这不是剥削是什么?
邓右的支持者:问题是资本家的劳动力价值应该怎么计算呢?资本家也要進行组织、分析、决策工作,这些工作创造多少价值?应得的报酬是多少呢?这种属于无形的价值应该怎么计算呢?这是很实际的问题,比如国有企业老总(他也是在提供服务)的应得报酬是多少?艺术家劳动创造的价值应该怎么计算?这种计算肯定很复杂。
马克屎主义者:对于“组织、分析、决策工作”这些事情,更多的是资本家雇佣的高级打工仔、职业经理人及高级白领做的事情,用马克屎的话说:“难道他自己没有劳动吗?难道他没有从事监视和监督纺纱工人的劳动吗?他的这种劳动不也形成价值吗?但是,他的监工和经理耸肩膀了。”
尤其是在资本主义進入垄断阶段后,恩格斯说:“如果说危机暴露出资产阶级无能继续驾驭现代生产力,那么,大的生产机构和交通机构向股份公司、托拉斯和国家财产的转变就表明资产阶级在这方面是多余的。资本家的全部社会职能现在由领工薪的职员来执行了。资本家除了拿红利、持有剪息票、在各种资本家互相争夺彼此的资本的交易所中進行投机以外,再也没有任何其它的社会活动了。”
既然资本家可以不参加劳动,仅仅凭借企业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资本所有权就可以剥削工人,那么那些参加了壹部分劳动的资本家,其所得必然远远高于他的劳动创造——因为企业所有权这种最大的最根本性的权力必然会对分配产生重大影响。
明显的把進行具体组织工作及分析决策的职业经理人和依靠资本所有权進行不劳而获的资本家混淆了,职业经理人依靠自身脑力劳动所获得的高额工资与资本家依靠资本获得的巨额利润相较,是微不足道的。
由于资本家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就可以剥夺工人大部分劳动成果,那么为了维持这种剥削,维护这种统治,资本家必须要将剥削所得分壹部分给高级职业经理人,形成壹个中间阶级。如果职业经理人像工人壹样被资本家残酷剥削,那么职业经理人即中产阶级必然会联合工人推翻资本家的统治。所以职业经理即中产阶级也参与瓜分了底层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毛时代,射秽主义工厂里的厂领导的工资和高级工人差不多但比壹般工人要高。毛时代工厂领导(相当于现在的职业经理人)和工人的工资差距如果是壹两倍,那么今天资本家及高级经理与工人的差距已经扩大到十倍甚至千百倍。这个扩大的部分,难道不是剥削吗?
那如何衡量资本家通过自身劳动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劳动力价值根据的是生产他们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即他每天吃穿用以及上学等活动花的钱。企业管理者的劳动属于复杂劳动,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倍数,但在射秽主义条件下,两者的报酬不会相差太多,主要依据劳动时间计量工资。因为之所以能够从事复杂劳动,是因为他接受了较高等的教育,也就是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投资,而在射秽主义条件下实行的是全社会的免费教育,也就是说,这种人力资本的投资者是社会,所以复杂劳动相较于简单劳动多得的报酬应归社会所有,壹部分作为生产积累资金,另壹部分分配给全社会的劳动者。
《资本论》第五章:“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的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壹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
但这并不意味着分配会很复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现在怎样解决关于对复杂劳动支付较高工资的全部重要问题呢?在私人生产者的社会里,训练有学识的劳动者的费用是由私人或其家庭承担的,所以有学识的劳动力的较高工资的价格也首先归私人所有;熟练的奴隶卖的贵些,熟练的雇佣工人得到较高的工资。在按射秽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这种费用是由社会来承担的,所以复杂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即比较大的价值也归社会所有。”关于这个归社会所有的有关产品的分配,马克屎在《资本论》第壹章也早有回答:“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壹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壹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壹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壹部分要在他们之间進行消费。”
经常在网上看到各种各样否定剩余价值论和“剥削”概念、篡改劳动价值论的文章。我认为,对于这些文章的作者来说,作为人,可以没有手,没有胳膊,或没有腿,没有什么都行,但唯不能缺少大脑,如果壹个人连大脑都没有了,那能不能称得上人就很难说了。同样,对于马克屎主义来说,不管怎么发展,怎么“与时俱進”,怎么“本土化”,怎么不“教条主义”,如果将作为政治经济学核心和科学射秽主义基石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剥削”概念给否定了,那还能是马克屎主义吗?妳可以把它叫做狗主义屁主义,狗屁主义或者叫特色主义也无妨,但就是不能叫做马克屎主义。
中国的制造业与零售业中的工人阶级,大多数是穷苦出身,很多根本没有机会读到大学,根本没有办法系统的了解马克屎主义。读到大学的人,即使接触到阶级斗争史观,也不会主动去跟工人阶级宣扬,壹种人是因为怕被共匪迫害。另外壹种是被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物质文化生活所腐蚀,或者是被共匪的洗脑宣传所蛊惑 认为坚持在壹党专政的基础上发展资本主义,可以让他们在机会平等的条件下赚钱,所以不会用马克屎主义去激发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意识。很多工人阶级被共匪洗脑,只是接受了单纯的伟光正教育,认为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中国的时候,中国人生活的很辛苦,然后共产党出来革命了,让中国人翻身得到解放,他们根本不知道当时共匪用来批判国民党没有统治合法性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以及共匪只是壹个从事政治投机活动的政治流氓。共匪以前说工人阶级没有老板有钱是因为老板用生产剩余价值的方式剥削工人,所以工人才会变得很穷,非公有制经济 民营企业家 按生产要素分配这种资本主义的核心组成部份,是造成工人阶级普遍贫穷的根源,而国民党维护的就是这种制度,妳去夺回剩余价值去抢劫老板,国民党会把妳抓起来,所以国民党是反动派,是维护剥削者的走狗,国民党就该被打倒。既然是这样改革开放之后的共匪也是在做国民党以前在做的事情,工人阶级是不是有理由对共匪進行革命,由于讯息的不对称,中国的工人阶级根本不了解这些事情,如果工人阶级可以充份的接触马克屎主义,当他们有了阶级斗争史观的时候,再用阶级斗争史观去检视共匪,他们会不会把共匪当成革命的对象,如果会,这应该会很有戏剧性,我建议中国境内那些希望推翻共匪统治的人,可以尝试壹下去推广马克屎主义,尤其是对工人阶级推广。
马克屎所鼓吹的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以及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还有按劳分配的制度实际上是壹种可以让政治投机份子可以掠夺壹般民众的制度,因为他说的社会占有的前提必须是实现国有化,然后国有化的那个国家根据列宁的解释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必须代表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敌人。
至于所谓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也必须由所谓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来领导,也就是必须由共产党来领导。
按劳分配也必须建立在根本无法精确计算的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虚幻的概念上面,结果在实践中就变成了共产党可以对壹般民众予取予求。
因为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中,同壹企业中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成果根本无法精确计量,劳动的质和量无法互相转换,如造原子弹的工程师和推手推车的工人的劳动量和劳动成果根本无法比较,因此分配也不可能有统壹标准,除非叫人们接受平均主义,为各种不同的职业设定壹个特定的生产方式 生产条件 以及劳动熟练程度作为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在这个基础之上只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耗费是壹样的,无论哪种职业都是壹样的薪水,但是这样做真的是壹种合理的分配方式吗?即使马克屎曾经提出过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说法,可是究竟如何衡量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在分配上的差别,如何根据工种划分间单劳动与复杂劳动,马克屎根本没有具体的解释。
事实上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根本就无法实现合理的分配,根本无法合理的将劳动成果作了必要扣除后归还给劳动者个人所有。
如果真的按照劳动量与用劳动量来代表的的劳动产品之间的等价交换原则来交换生活资料,根本没有可行性,如果在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制作壹把石斧的劳动量是壹天,制作壹张渔网的劳动量也是壹天,制作石斧的人工作完壹天之后只能买壹张渔网,因为根据马克屎的说法石斧跟欲望是同样价值的无差别的抽象劳动所创造的。
显然用劳动量去换取用劳动量所代表的劳动产品也是不可取的,只会让社会材富的分配更加畸形,中国在取消了货蔽实行票证制度的那段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明。
如果实行工资制度,各种不同职业的劳动价值要如何计算,各种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劳动量贡献的大小如果用货蔽来表现该如何表现?谁来规定工资的标准?无论是中国在让毛左很怀念的时代所实行的什么八级工资制度,政府官员二十六级工资制度,还是其他世界历史上射秽主义实践中实行过的所谓的按劳分配原则,不可能有统壹的,精确的分配原则,全部都是“按长官意志分配”或者说是“按权力意志来分配”。
因此,只要所有马克屎主义者,不管是以前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如果他们都无法提出“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中同壹企业中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成果的精确的计量方法”,那么他们就不可能有任何有力的理论和事实来证明按劳分配的正确性!马克屎的射秽主义在实践中让广大没有权力的壹般民众变成了共产党的奴隶,不但没有消灭他所说的剥削,反而带来了新的剥削。
表面上资本垄断已经不存在了,实际上资本垄断只是换了壹种形式而已。
邓右上台之后提出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概念,按生产要素分配也就是按资本分配,因为除了工人的劳动能力以外,主要的生产要素,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与生产所需要的工具,都具有商品属性,都是资本,按生产要素的分配,在实践中就是根据人们占有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以及所需要的工具的多少来分配。
在非公有制经济中,所谓的民营企业家也就是资本家,他们以创办民营企业的名义,把原料与工具垄断在自己的手中,没有占有这些生产要素的工人,就只能去给资本家打工,只能让那些在商品流通环节中的掌握资本的中间人,不从事生产性劳动的资本家剥削。
他们生产的产品卖到市场中去,主要的利润归老板,工人只能得到非常微薄的壹部份收入。
改革开放之后的共产党与之前的传统的共产党不同的是,他不主张废除商品经济,主张按生产要素分配,却又主张让壹个权力不受制约的政党,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用所谓的国营企业去做生意,国营企业有行政权力作为后盾,完全不必惨与市场竞争,就可以垄断整个行业。
虽然国营企业的原料与工具,不是被表面上的资本家占有,但是实际上这些生产要素,已经被掌握在共产党权贵的手中,共产党权贵成了最大的资本家。
给共产党打工的工人,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被卖出去之后,那个利闰由共产党权贵支配。
共产党权贵继续根据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也就是按资本分配的原则把主要的利闰交给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是国营企业中真正占有生产资料的人。
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无论企业是民营企业还是国营企业,只要工人不能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直接占有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与生产所需要的工具,不能直接占有除了工人的劳动能力以外的主要生产要素。
工人被资本家剥削的本质就不会改变,唯壹的区别是民营企业的老板是壹般的资本家,国营企业的老板是有公职人员身份的资本家。
但是私有制与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商品经济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无论实行这种制度的人把这种制度叫做混合经济或者是射秽主义市场经济,这种制度本质上还是资本主义的。
这种制度并不会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劳动者与劳动的客观条件,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的本质。
掌握资本的少数人可以支配工人的剩余劳动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的本质不会改变,工人作为被剥削者的阶级地位不会改变。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的国有化比私有制更坏的壹个地方在于,在私有制的条件下,民营企业走向垄断需要壹个漫长的过程,在竞争的过程中,资本家们为了争夺他们认为优质的工人,会试着比其他人开出更高的薪水,工人在资本家竞争的过程中,可以享受壹点工资成长的好处。
国有化之后,政府直接垄断整个行业,从事某个行业的工人,没有地方可以选择,只能去那个国家所代表的企业里边工作,因为垄断,因为不需要竞争,工人的工资难以成长。
再加上民主制度已经不存在了,实行高度国有化的国家,普遍靠壹党专政来维持。
统治者用法律确定工人应该得到多少,工人就只能得到多少。
工人的劳动能力在不存在竞争的环境下,失去了评价机制,工资的价格在也不必随着市场环境而改变了。
国家给工人多少钱,工人就得到多少钱,工人组成工会要求增加工资,是不可能的,因为共产党垄断了政治权力,工人壹旦组建工会,就会被共产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镇压。
因为共产党的国营企业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运行,所以自然不会提供公共服务,国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本质上是商品,需要用钱买,国营企业垄断了市场,同时也垄断了价格,在壹党专政的基础上占有国营企业的共产党权贵,不会在意购买力的水平,所以国营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格不会比壹般民营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要便宜,国营企业壹方面在市场上赚钱,壹方面又剥削企业内部的工人。
这不但不会消灭剥削,反而带来了新的剥削。
事实已经证明,只要工人不能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只要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的人去掌握经济命脉的极权统治的本质不变,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工人始终是被剥削者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要实现真正的共产主义,必须是在经济高度民主化的基础上,让工人真正占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并直接参与企业的分配,只有这样,工人才能真正的在经济上被解放。
在没有民主政体的基础上,按生产要素分配也不会发展成同样具备重要性的各生产要素占有利润的比例一样,然后生产要素内部的成员根据劳动量的大小進行按劳分配的局面就不会形成,尤其是在中国,因为国家被中共官僚集团与红顶资本家垄断所以无法真正做到合理的按生产要素分配。
中共压迫工人运动
曾经发生在中国的佳士科技公司的工人运动虽然被镇压了,可是这次工人运动所产生的社会效应还是值得肯定的,参与抗争的工人表现了成熟的阶级意识。如果用马克屎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看待佳士科技公司,佳士科技公司资方成立的企业工会根本不能代表工人阶级,他们只是帮助资方维护利益驯化员工的工具。如果佳士科技公司的员工懂得运用正确的劳动价值理论去分析事情,必然不会把原本合理的诉求看成是没有必要争取的。因为佳士科技公司的员工理解了劳动价值理论,所以理直气壮的组建独立工会要求增加福利,反对削减福利。按照劳动价值理论的定义,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代表的劳动量决定的。反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抉定商品价值的人们反对按劳分配的人们认为:“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的核心内容。无论是简单商品经济,还是发达商品经济都是如此。排斥使用价值的价值是毫无意义的。使用价值始终是商品生产者追逐的情人。既然取得使用价值实体,满足需要是商品交换的目的,那么,人们在交换中比较双方产品的着眼点只能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别的什么。只有能够反映使用价值大小的某些属性的量,才能成为商品交换的比例。但是,仅仅承认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是不够的。”
不应该否认使用价值对于价值的决定性作用。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少了任何一方另外一方就无法存在。商品的价值构成是由制造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抽象出来的壹般劳动,只是在“抽象”的过程中,把具体劳动和商品使用价值的差别性舍掉了,否则就无法抽象,但舍掉具体的差别,并非否认具体劳动和使用价值的作用,正像具体劳动是抽象劳动的母体壹样,使用价值也是商品价值的母体。其实,作为商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商品使用价值,其载体的多重功能是万万轻视不得的,正因为许多经济论者并没有真正弄清使用价值的载体功能,才在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上纠结不已。
假设,农民可以用壹头弱驴与另壹个农民‘等价交换’壹头壮驴。经验告诉我们,不论弱驴与壮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相等的,还是前者大于后者,这笔交易都是不现实的。因为对农民来说,弱驴的使用价值不及壮驴。相反,天上掉下来的壮驴却可以与人工喂养的壮驴進行‘等价交换’。可见,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使用价值并非只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是交换价值的直接决定者。”
这个例子看似有理,实质上却把这个理讲“歪”了。这个问题,正涉及使用价值物质承载的壹个重要功能,即使用价值的“效用”,是实现商品价值的首要前提。其间,使用价值作为物质载体,附在它身上的商品价值或壹般劳动量,会随着载体的耗损而同步耗损或转移。拿这个例子来讲,首先举得不规范。同类商品之间是不会相互交换的,它最多是个别人的行为,如袜子换袜子,有意义吗?其次,如果作为价值载体的使用价值本身有缺陷,在交换中是不能够完全实现它的价值的,尽管它内含的抽象劳动量和其他同类使用价值壹样多。壹只桃子烂了,它就卖不出其他好桃子同等的价钱,因此,壹只病弱的驴子,怎么可能和壹只健康的驴子“等价”呢?第三,即使拿壹只年老驴子和壹只青壮驴子相比,即便伺养前者付出的壹般劳动量要比后者多,也不会卖出青壮驴子壹样的价钱,只会低价甚至无价“抛出”,因为伺养年老驴子所付出的劳动量,已经随着这只驴子多年的劳作,比如磨豆腐,转移到豆腐中去了,这只作为“载体”的驴子,也耗损的差不多了,它能和青壮驴子相比吗?就像妳能用旧袜子换人家的新袜子吗?妳旧袜子中的“价值”或“劳动量”,已经被妳“穿”得差不多了。但是,如果此类交换不是在同类使用价值中進行,而是在异类使用价值中進行,情形就不同了。比如壹台大半新的洗衣机只能换壹台大半旧的电视机,那么我们就可以从这两种电器无法类比的使用价值的交换看到其后面的交易规则了——即按两种电器各自耗损掉的“价值量”進行换算。比如洗衣机的购买价格是五千元,而电视机的价格是一万元,由货币直接度量的“抽象劳动”,在电视机中是洗衣机中的壹倍。当洗衣机用到大半新时,其耗损的价值量假定为一千元,而电视机虽然用到了大半旧,但其内存价值仍有4000元,于是交易成功——仍是“等价交换”。
因此,只有使用价值“完好无损”,才能保证其中包含的价值“完好无损”地实现,这是作为商品价值物质载体的使用价值的第壹个保值功能;而商品价值在其载体——使用价值上,是随着其物质载体的耗损而同步耗损,这是使用价值的物质承载功能的第二个规律。而作为价值物质载体的使用价值还有第三个最为重要的功能或规律,即商品使用价值的物质属性或效用,直接决定社会对该商品的需求总量,这对此类商品内包含的价值能否全部实现,生死攸关,非同小可。也正是在使用价值的第三种功能上,引发的关于价值和使用价值关系的困惑最多,以致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也在这个问题上将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混为壹谈。
我们先来看看这样壹个例子:假设在市场上,野生甲鱼每斤可卖到90元,而人工喂养的甲鱼每斤只卖到20元。如果从直观上看,显然,野生甲鱼没有经过任何人工喂养,但它的营养价值却远远超过家养甲鱼,因而,它的价值是直接由它的使用价值决定的。这个直观事实似乎以无可辩驳的论据支持、印证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即实际效用决定其价值的立论。这个令人困惑的难题在古典经济学时代就被经济学家们发现,并最终导致了著名的李嘉图之问:“我不能克服这样的困难:在地窖里收藏了三四年的酒,或最初在劳动方面花费了也许还不到2先令,后来却值100镑的橡树。”后来,人们用水与鉆石来概括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所面临的“价值悖论”:水对人极端重要,是生命的支柱,但在通常情况下,价格却很低;而鉆石是奢侈品,对于人的生存而言没有任何用处,通常情况下价格却很高,为什么?”由于壹直没有解决这个困惑,李嘉图只得在他的劳动价值论上作出折衷和妥协:“有效用的商品,其交换价值来自两个方面:壹是稀缺性,壹是为了获得它们所需要耗费的劳动量”
李嘉图始终没有能够解决这个难题。那么,这个难题究竟找到了怎样的答案呢?到了1870年代,边际主义兴起,经济学家才能够解答这壹问题。答案很简单:价值只能来自个体消费者的主观评估。有人花了几十年时间研究壹种东西,但拿到市场上却没有壹个消费者问津,那么,它就没有任何经济价值,不管我在这上面投入了多少劳动。商品和服务的价值是消费者评估的结果,商品和服务的相对价格是由消费者对这些产品的评估和欲望之水平和强度所决定的。
但这样的答案只会引起更多的矛盾或困惑。比如,按照商品使用价值的效用决定其价值的论断,在商品“效用”不变的情况下,商品的价值也应不变。继续用上面那个例子说明:比如野生甲鱼的“效用”即营养价值是人工喂养甲鱼的四倍,每斤卖90元,那么,在野生甲鱼和家养甲鱼效用都不变的情况下,它们的价值和价值之比也应该不变,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它们的市场价格和价格之比处于常态的变动之中。我们常看到的,野生甲鱼有时降到60元、50元壹斤,而家养甲鱼有时又涨到100元、150元壹斤。如果说,前者效应不变价值也不变之说,是“消费者评估的结果,”而后者价格随市而变是“消费者对这些产品的评估和欲望之水平和强度所决定的。”这显然没有说服力,因为价值的认定和价格的变动都是销售者说了算,而所有的消费者都希望商品的价格都降到冰点才好。有人会说,这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结果。那么,既然用脚投票,我们只好无奈地回到供求关系之说:前者降价,是因为野生甲鱼的市场供应量多了,后者涨价,是因为家养甲鱼的市场供应量少了。然而,供求关系之说虽很简单,但它却推翻了“效用”决定价值的理论,因为两种甲鱼的营养价值并没有变;同时也推翻了“消费者评估说”,因为消费者最终不是跟着感觉走,而是跟着价格走。这样,决定野生甲鱼和家养甲鱼的价值及价值之比还有第二种力量,即供求关系。那么,商品价值的最终决定者究竟是其使用价值的“效用”还是市场供求关系?如果是“效用”,那么就应该坚持商品的效用不变其价值也应该不变,如果是供求关系,那么商品“效用”在商品价值的构成上,就根本无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为供求关系将商品的“效用”降到冰点的事实在市场经济中比比皆是。于是,在这个无法解决的矛盾面前,壹些经济学家们只好用“二元价值论”自圆其说,即商品价值是由使用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和商品价值无关。这就是“劳动价值论无用”论的来源。
然而,人们忽略了这样壹个问题,只要市场供求关系对商品价格产生影响,商品价值的构成,就和其中包含的抽象劳动脱不了关系。因为商品的市场交换中有两个最基本的事实和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息息相关。第壹个事实,商品生产者制定商品价格的主要依据,是商品制造过程中的生产价格,即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而各种生产要素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价格,是以其中包含的壹般劳动量为计量单位的;第二个事实:消费者用以交换商品的,是同等价格的货币。而这个货币量则是他工资或其他收入的壹部分,同时也是他劳动报酬的壹部分。也就是说,消费者是用他壹部分劳动报酬换取商品的,因而,消费者和商品生产者“等价交换”的只是双方商品和货币中包含的等量抽象劳动。
这样,商品使用价值作为商品价值的第三种功能便清晰起来:壹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即特殊属性,决定了社会对这种商品的需求总量。而满足这种总需求的商品总量,又是由其中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总量即价值总量(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总量)来衡量其衡量的货币表现,则是这种商品的价格总量。于是,戏剧化的情形便发生了。当这类商品的供应总量和社会对这种商品的需求总量相壹致时,则此类商品价值总量和其价格总量相壹致,意味着全体消费者用自己的劳动(报酬)总量换取等量劳动的商品,因而此类商品的单位价值得以全部实现;然而,当此类商品的供应总量多于其社会需求总量时,其中超出的部分就卖不出去,卖主只得降价抛售,这样,单位商品价值就无法全部实现,如果此类商品同样能够卖光,其中无法实现的价值并没有“蒸发”,而是无偿地转移到了消费者手中,因为他们用包含壹定劳动量的货币换取了包含更多劳动量的消费品,其后果,当然是商品生产者吃了亏,他必须调整此类商品的生产才能维系他的企业不致破产;相反,如果此类商品的供应总量少于社会对它的总需求,则商品价格就会上涨,商品生产者由此获得的超额利润是由广大消费者买单的。
因此,商品使用价值作为价值物质载体的第三种功能,直接决定了每件商品的价值能否完全实现(对商品生产和销售者而言),同时也直接决定了商品不能实现的价值部分和商品卖出后的超额利润在生产(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相互转移。这样,使用价值的这种第三种功能,则能解答李嘉图的百年之问:如果稀缺商品的社会总需求是10,其价值总量或社会必要劳动总量的货币表现为10万元,那么每件商品的单位价格是1万元;但是,当这种稀缺商品的市场供应总量只有1,那么这1件商品的价格就会上涨10倍,这意味着,这位消费者必须付出这种稀缺商品社会需求总量的全部价值或价格,才能将这壹件“万千宠爱集于壹身”的宝贝买回来。而这件价格10万元的“宝贝”是有它的实际“身价”的,即壹万元。只是在供求关系悬殊的情况下,社会需求总量中其他9件同类商品的价值,因为其没有“现身”,被这壹件“现身”的商品“吸附”在自已身上了。
对李嘉图之问而言,壹瓶葡萄酒窖藏之前只值2先令,窖藏之后,它因为“窖藏”付出的劳动假定升值为2英磅。然而它在市场上却卖出了壹百英磅的价格,那么,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窖藏多年的葡萄酒在市场上极为稀缺,需求量为10,供应量只有1甚至更少,壹位钟情于窖藏葡萄酒的傻瓜消费者就以这类窖藏葡萄酒的社会总需求量的全部价格买下了这瓶酒。这样,这位窖藏者所获得的98英磅的超额利润,就是这位傻瓜消费者双手奉送的。当然,如果因窖藏酒赚钱太多,窖藏者多了起来,窖藏酒的供应量增加到十,和其社会总需求壹致,那样,窖藏酒的价格就会跌到和它的实际价值相壹致的价位了。
其实,李嘉图将商品分为稀缺商品和普通商品,并断言前者的价值首先是由其稀缺性构成的二元理论,仍然停留在直观层面上。因为从直观层面看,任何稀缺商品的高昂价格,都直接来自于其稀缺的品质和独特的属性。比如野生甲鱼独到的营养价值,窖藏葡萄酒独特的品味等等。但在这个表象之下,人们往往忽略了壹个事实,稀缺商品的获得,往往要付出更多更复杂的劳动,而稀缺商品的价值,则仍然是由隐藏在商品稀缺品相后面的那只无形的手——劳动构成的。野生甲鱼价格的高昂,说明捕捉它要付出更多的劳动、更长的时间、更复杂的技术,甚至是可遇不可求,而捕捉壹只野生甲鱼所付出的劳动和时间,会比伺养壹只甲鱼多出几倍。而野生甲鱼资源越稀少,付出的捕捉劳动就越多,其价值也就越高昂;窖藏葡萄酒不仅需要窖藏的条件,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付出漫长的时间。如果妳租壹个地窖需要付租金,窖藏需要保持壹定温度,那么租金和保持温度的设施以及妳本人付出的劳动都是窖藏葡萄酒的成本或增殖的部分。因此,稀缺商品供应量不变的情况下,其社会需求总量越高,它的价格也就越高;而稀缺商品的供应量越少,为之付出的劳动就越多,它们的价值也就越高。
另外,壹些以观赏和收藏为消费对象的特殊稀缺商品,如艺术品,其“使用价值”的特殊属性及其“效用”,是和人们用于壹般生活消费的普通商品是不同的,其界定的尺度也不相同。比如绘画、书法的观赏收藏价值,即它们的“使用价值”和“效用”,是由“知名度”这个尺度界定的。壹名绘画作者的知名度越高,其作品的“观赏、收藏”效用就越大,而作品的知名度是和它的社会需求量成正比的:知名度越高,需求量就越大;而知名度和它的供应量成反比:知名度越大,供应量就越小,因为壹流的艺术家或其他什么家,总是处于极少数的顶层,这是自然法则。
比如,两名画家在创作中付出的训练、劳动、思考可能壹样多,但他们的作品能否完全实现其价值,则会因其知名度不同而大相径庭。
假如其中壹名画家名声大噪,观赏者、慕名收藏者趋之若鹜,那么,这位画家的作品不仅能够完全实现它的价值,而且能够卖出超出其价值许多倍的价格。因对为对这名画家作品的社会总需求可能是100,而其供应总量可能只有5,那么这名画家出售作品所获得的利润空间,则是他作品价值的20倍。当然,也许并不是壹名观赏者或收藏者壹次性用对这名知名画家作品社会总需求的总价格购买他的作品,但这个“20倍”的利润空间则是客观存在的,也许会由观赏者或收藏者之间的数次“转让”或“转手”把这个利润空间填满。然而,如果这位知名画家死了,其作品的供应量永远定格在壹个恒数上,或这个恒数仍因散失破损等原因减少,但对其作品的社会需求总量却在不断增加,那么,年代越久远,其作品的观赏、收藏价值就越大,价格就越高,直到这寥寥几幅作品将各个时期社会对其需求总量构成的价值总量全部“吸附”到自己身上,那样,这些作品就是“天价”了,而当初这位画家在创作中付出的学习、训练、劳动、思考等“价值”,则像壹滴海水,演没在这“天价”的汪洋大海之中。
同时,假如另壹名画家画了壹辈子没有人要,他的作品没有人赏识和收藏,壹幅也卖不出去,那么,他为创作付出的所有劳动或价值,则因为其作品没有“效用”或观赏、收藏的使用价值而无法实现,也就是说,他白做了。
这就是商品使用价值“第三种功能”的神奇作用。
从事资本运作是生产要素的壹部份,从事生产劳动也是生产要素的壹部份。佳士科技公司的产业工人从事具体的劳动产品的生产,佳士科技公司的员工所提供的服务本身就是壹种劳动产品。
佳士科技公司不同于其他性质的公司,不存在复杂的资本运作,在跟共匪進行官商勾结的过程中早已经建立了固定的销售通路,也已经拥有了现成的生产技术,不存在复杂的资本运作以及技术研发,因为生产技术早就有人设计好了,公司的利润的产生,除了基本的设备,除了生产设备 厂房 原料以外,没有公司的员工的劳动,佳士科技公司的利润是不会产生的。
无论是工龄很长的产业工人,还是新来的产业工人,除了生产设备与厂房本身的成本以及燃料成本之外所产生的利润,基本上来自于员工们的劳动所产生的社会功能在市场机制中的被认同程度在货蔽量上的体现,而这种货币量的增加,佳士科技公司的利润的增加,必然离不开公司的员工特别是产业工人所耗费的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的劳动量的增加,比如在同一件商品的基础上产生的两个供给与需求没有出现失衡的订单,一个订单比另一个订单更有利润必然是作为产业工人的工作人员的劳动量不同来决定的,订单越大劳动量就越大,销售的收入就越高,公司获得的利润就越多,如果这种利润的增加不是建立在公司请了更多的员工来分担增加的劳动量的基础之上的,公司的员工比以前付出更多应该得到更多的回报,可是佳士科技公司的员工却在超时劳动创造超额利润的时候被削减了福利。
当然了这些利润,资方可以拿走壹部份,因为按生产要素分配,资方参与了投资,参与了资本运作。但是劳方参与了具体的生产劳动,利润有增加的时候,资方赚钱的同时,应该增加员工的收入,增進员工的福利待遇,而不是削减员工们的福利待遇。即使用按生产要素的原理解释佳士科技公司的劳资分配状况,这也是壹种剥削,所以佳士科技公司的抗议是正当的。
虽然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是完全正确,忽视了不同性质的劳动以及不同的劳动产品即使在生产过程中耗费了一样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劳动的复杂程度以及脑力与体力的具体耗费之间的差异,完全忽视具体的劳动耗费无法精确计算的问题,忽视不同的劳动产品即使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因为具体劳动的复杂程度不同,因为使用价值的不同,不同的劳动产品如果单纯的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進行等价交换是不科学的。但是也不应该否认,同样一种工作,同样一种劳动产品的生产,如果工作量比以前延长了,必然会带来更多的利润的这个基本事实。工人的工作时间被延长了,公司赚了更多的钱,就应该增加工人的福利,所以佳士科技公司的员工组建独立工会争取更多的福利是有正当性的。
中共建立的党营企业的本质
关于共匪拒绝放弃国营企业垄断的原因,各种流派的学者都提出过自己的看法,可是很少有人从马克屎主义的角度分析共匪为什么坚持国营企业垄断,其实从马克屎主义的角度進行分析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共匪不愿意放弃国营企业垄断,从马克屎主义的角度分析可以得出共匪坚持国营企业垄断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权力寻租保护剥削。
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及其逻辑推论剩余价值论,是马克屎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它正确、完善与否,壹百多年来世界上有很多争议。在此,先简单回顾壹下这个理论的基本内容。
假设壹个工厂有1个资本家,100个工人。它的总产值G是每年1000万元。其中,原材料、能源的损耗和厂房、设备的折旧为600万元,工人总工资为200万元。马克屎将前面的600万元称为不变资本或转移价值M,而V=G-M=1000-600=400万元,称为可变资本或创造价值。马克屎认为,V全部是工人劳动创造的,而工人的总工资只有200万元,那么V的其余部分,即400-200=200万元,这部份属于被资本家剥削去的剩余价值C。此例中剥削率为C/V=200/400=50%。
如果马克屎这个理论是对的,那么壹个必然的逻辑结果就是,被剥削的剩余价值应该如数返还给每个工人。另壹个合理的推论就是按劳分配。如果某个工人,或者某个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较平均水平高,那么这个人、这个企业也应获得与其劳动成果相对应的较高收入。否则如果平均分配,那也是壹种剥削,生产率低的人或企业剥削生产率高的人或企业。
然而不管这种说法对不对,哪怕是在号称实践了马克屎主义的中国或者前苏联、东欧国家,马克屎这个劳动价值论实际上也没有被认真执行。国营企业的分配模式是根据共匪的意志進行分配,原则是国家拿大头,集体拿中头,个人拿小头。这个大、中、小的比例关系绝对不是1.2:1.1:1.0这样的接近比例,而是通常至少各差了壹个数量级。最绝对的时候,企业100%的利润要上缴,后来松动壹点,也要缴90%以上。再后来更宽松一点了,国营企业里边的官员有了更大的支配权。即使剩下的部分也主要不是用于给企业内部的产业工人发奖金,而是作为企业自留资金。这个资金也不是工人可以随便动用的,可以被共匪肆意瓜分。所以国营企业也有很多人也在抱怨,他们得到的工资和福利相比他们创造的价值太少了。
有人会说,那是因为国家要代表全体人民搞建设,搞福利,所以需要暂时牺牲壹部分人的利益,集中资源办大事。姑且先不论这种观点在逻辑上和程序上是否有足够的合理合法性,如果严格按照劳动价值论要求,那么就必须先确认每个劳动者实际创造了多少价值,然后,国家再征调或者借用其中的多少,这样才是清楚明白和公平正当的。然而,共匪有这样做过吗?从来没有,国营企业的利润最终被共匪贪污了。劳动者既不知道自己实际创造了多少价值,也不知道其中有多少被征调或者借用,甚至不知道究竟是征调还是借用?
如果这些产品或价值是借用,那就意味着是国家欠劳动者的,必须归还。总要有壹个归还计划,还要加上合理利息补偿,而不管国家的经济状况如何,因为那不是个别劳动者的责任,而是借贷人,即政府的责任。然而,共匪控制的国营企业有这种归还计划吗?没有。连是征调还是借用都不清楚,甚至连劳动者自己到底创造了多少价值也不知道,还什么?怎么还?
首先,劳动者就总在抱怨自己得到的工资和福利比自己创造的价值少得多,也就是说远未还清。然后,这种分配主要依据计划的规定,而与个别人、个别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高低基本无关。如果是归还,那么显然个别人、个别企业的工资和福利的也应和个别人、个别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至少大致成正比。否则搞大锅饭,平均分配,实际是在相同的行政级别下大体平均,那就是劳动生产率低的人和企业剥削了劳动生产率高的人和企业。这种剥削是否也应该被批判和纠正?
其实,所有这些理论和实践脱节的矛盾,如果换壹个角度看就很好理解了。因为根本无法计算具体的劳动量,例如科学研究、企业管理等复杂劳动的价值,实际上在共匪控制的国营企业的内部的分配也不是依据劳动价值论,而是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力的形成中的贡献大小分配。西方经济学中的生产要素,壹般分资本、劳动、土地、企业家才能四项,可以抽象简化为资本和劳动两项,土地、企业家才能可以合并到广义资本要素中。既然是按照生产要素对生产力的贡献大小决定分配,那么自然贡献大的要素所占的比例就大。所不同的仅仅是,市场经济通过市场决定各生产要素贡献大小,共匪控制的国营企业是共匪通过自己的意志规定各生产要素贡献大小,如此而已。共匪规定国家拿大头,集体拿中头,个人拿小头的分配原则。这个比例是怎样来的?其实,也就是参考壹般市场经济下形成的劳资分配比例关系,而不可能是从天而降,无中生有的。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国家征调某些劳动者创造的部分价值,并不需要解释和说明,更不需要归还。在共匪统治的国家,整个国家都是共匪的,共匪可以随意以国家的名义占有社会财富,尤其是处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共产极权主义国家,整个社会资源的分配权在共匪手里,共匪以国家占有的名义让自己成为最富裕的阶层。因为事实上,国家并不认为这壹部分价值是这些劳动者创造的,而是国家作为资本所有者的投资收益。全民所有制的名称也说明了这壹点,资本所有权是全体公民,这个投资的收益也归全体公民所有,而不是个别企业的劳动者。政府是代表全体公民收取和利用投资收益,并不是说这个投资收益不存在。根据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根本没有什么资本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可言,不管这个投资人是谁。因为任何壹个企业的可变资本V都只能是该企业的劳动者创造的,投资人不管他是什么身份,最多只能收回不变资本M部分,甚至连这部分也收不回,因为可能有“罪恶”。在马克屎的分类法里边投资人就是剥削者,共匪用马克屎的理论否定了资本家的资本收益权,作为以国家的名义抢劫社会财富的理论依据,可是共匪夺取政权之后以国家的名义占有社会财富享受资本收益权,马列主义只是名义上反对资本家剥削,可是对于共匪占有生产资料获取收益却是支持的,如果说共匪是为劳苦大众追求利益的,显然是荒唐的,共匪实际上也是剥削者。
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党营企业,不生产免费的产品,不让内部产业工人分享剩余价值,不生产便宜的产品而是利用垄断谋取暴利,企业利润不会成为社会福利而是成为太子党的商业利润,不会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国营企业产品的价格然后让工人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出来的工分進行兑换实行按劳分配。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共匪用来行使资产阶级法权谋取商业利益的商业机构,所以应该用党营企业来称呼共匪建立的国营企业。
讲了这么多,应该可以分析出共匪为什么拒绝放弃国营企业垄断的原因了,只要被共匪支配的政府还可以通过控制国营企业的方式实质上瓜分社会财富,放弃国营企业垄断就意味着共匪要失去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共匪坚决反对美国提出的解除垄断的诉求,这种做法对于作为中国社会最大的剥削者的共匪来讲是一种正常的趋利避害的做法。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正确的,工人阶级必须反共,因为共匪就是中国最大的资产阶级最大的剥削者,从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共匪实际上是维护剥削的统治阶级,只有消灭共匪才可以消灭剥削。共匪本质上是压迫工人阶级的,共匪一边侵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一边在私营企业内部维护资产阶级法权。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对的,中国也有剥削,虽然共匪经常掠夺私营企业,经常没收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可是共匪的掠夺行为与没收行为本质上是官僚资产阶级基于自身利益对非官僚的资产阶级進行的掠夺,私营企业在平时的生产与分配的过程中共匪是保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共匪是保护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权力的,共匪根本不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在中国有工人要争取建立独立工会,主张分享企业净利润,争取在私营企业内部获得财产性收入,诉求分享剩余价值会被共匪镇压,甚至被共匪送進精神病院,中国的资本家拥有的资产阶级法权比西方国家的资本家还大,中国的资本家可以长期让工人阶级的工资与企业利润增长脱钩,甚至长期拖欠工人阶级的工资,虽然中国的资本家会遭受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可是中国的资本家压迫工人的过程是受到共匪充份的保护的。
我觉得某些体制内打着马克屎主义的旗号的学者是在帮共匪進行思想维稳,他们的阶级剥削理论专门用来分析西方国家,面对血汗经济比西方国家还严重的中国的时候,他们是选择性失明的,他们甚至用稳定压倒一切为共匪镇压工人阶级的反抗辩护。在中国基本上真正因为希望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坚持马克屎主义的学者是共匪镇压的对象,共匪只允许中国人接受官方马克屎主义意识形态的洗脑,不允许中国人运用马克屎主义反对党国资本主义。
中国社会的工人阶级应该反共,共匪帮助资方压迫工人阶级,共匪无法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共匪没有积极的改善工人阶级的劳动条件,共匪没有积极的维护工人阶级的劳动权益,共匪没有积极的促進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以薪资提成 股份分红 免费医疗 免费教育 免费养老的方式回馈工人阶级。共匪是工人阶级的敌人,共匪虽然掠夺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可是共匪会对争取改善工人阶级的劳动条件,维护工人阶级的劳动权益,争取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以薪资提成 股份分红 免费教育 免费医疗 免费养老 住房补贴的方式回馈工人阶级的独立工会進行迫害,工人阶级应该参与反共事业。中国对剩余价值的回馈程度低于欧美国家,中国的社会制度不允许争取分享剩余价值的工人运动存活,共匪也不会主动的把剩余价值分享给工人阶级,中国根本不是射秽主义国家。中国社会的工人阶级的劳动条件比原始资本主义时期的欧美国家还差,中国社会的工人阶级应该争取改善劳动条件。我觉得中国是选择了最坏的资本主义的国家,没有维护工人权益的法治,没有允许左派政党为工人阶级争取利益的民主政治,不允许独立工会存在,劳动条件很差,剩余价值回馈程度很低。
第三章 决定论世界观与争取结果平等对于工人阶级的积极意义以及按劳分配面临的困境
左翼的结果平等与右翼的机会平等本质上是决定论与自由意志论之间的对抗,如果决定论是成立的机会平等就没有意义。西方民主国家认同左翼价值观的人有很多是比较倾向决定论的,因为自由意志论的信徒始终找不到能够彻底反驳决定论的依据。无论是心理学领域中的行为主义学派的观点,还是斯宾诺沙的决定论,戴维 迈尔斯的社会心理学,都是支持结果平等的。
如果用决定论来解释这个世界,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是命运的壹部份。我们并没有决定世界的能力,我们的自由的感觉实则是壹种假象,但这种假象是如此的迷人和如此的逼真,或者说可能的真相实际上永远无法达到:壹个超宇宙的智慧无法存在,因此记忆所有过去与未来的设备不可能存在,因此这个宇宙尽管壹直是单线索的以决定论的方式向前演化,但所有在其中的智慧都无法预测其演化方式,都无法知道自己的宿命,因为决定自己宿命的因素实在是太广泛了:万物之间皆有联系因果,而意识的自由确是可以真真切切可以感受的,正如同Matrix中被接管所有信息输入输出渠道的未来人类,虽然没有怀疑我们也是那样的壹种悲惨境遇(我们的情况是这些信息的渠道太广泛以至于我们的意识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接管或处理,这样我们的自由意识实际上与整个世界是无限联系起来的),因为历史的单壹图象,所以意识与量子壹样,也只是存在无穷可能,但瞬间内还是波涵塌陷,唯壹选择壹种状态,而且这种选择是内秉其先前状态的——这点是独断的和最值得争论的……
也许妳还未被心理学的证据说服,但脑神经科学研究却可能对妳拥有自由意志的信念给予致命壹撃。这些神经科学研究均指出,我们的行为都是大脑无意识的神经活动所决定,而且这些活动都出现在我们作出有意识的决定之前。
生理学家 Benjamin Libet (1983) 的实验是其中最早兼最著名的研究。在这实验里,参与者前面有壹个按钮,他们被告知可以在任何时间按下按钮,只要每当他们感受到意欲移动手指按掣的冲动时,就做出这壹动作,并记下他们感受到这壹冲动的准确时间。整个过程,Benjamin Libet 会运用脑电图来观察参与者的大脑。研究发现,某种脑神经活动出现的时间比参与者感受到行动冲动的时间早了约 300 毫秒。
Benjamin Libet 由此得出结论:意识总是来得较晚。早在我们有意识按下按钮前的 300 毫秒,大脑的神经连结已经为我们做出了移动手指的决定。这就是说,妳以为自己拥有自由意志下意识决定行动,但实际上妳的大脑在妳不知道、仍没作出有意识决定的时侯,已经早壹步做了决定。
如果只有壹场实验,我们大可以抱持怀疑态度。但 Benjamin Libet 公布实验结果后,许多科学家進行了类似实验,并对实验装置加以改善,都得出同壹结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神经科学家 John-Dylan Haynes (2011) 的实验研究。实验中要参与者选择按左边还是右边的按钮。研究发现,某种无意识的脑神经活动能预测参与者所作的决定,而且这个大脑活动在参与者作出选择前七至十秒就会发生。
这真是让人咋舌的研究发现。当妳随意在左右按钮之间作出选择时,如果有人观察妳的大脑,就能在妳有意识地作出选择前,提前足足七至十秒预测到妳决定按哪边掣,那么妳的行为显然不是妳有意识的决定,而是由妳大脑无意识的神经活动所导致。
以妳选择餐馆的行为作为例子,妳需要思考选择西餐还是中餐,最红妳决定选择西餐。这是妳行使自由意志的选择吗?这看起来是,但根据决定论,妳的选择必定是由过去事件所决定,这些原因可能是妳脑部的神经活动、妳的欲望、喜好或者信念,无论如何,它们都构成了充分原因导致妳选择西餐,而且它们又是由其他原因所决定;如此类推,壹直溯回过去,追溯到妳孩童时候、出生之前,甚至还未有太阳系之前的事件,它们早已经决定了妳会选择西餐。既然我们无法改变遥远过去的事件,那么明显可以得出结论:我们没有自由意志。
在壹个生物的肉体里,同它的心灵活动相对应的、以及同它的自觉活动或任何其他活动相对应的时空事件(考虑到它们的复杂结构和公认的物理化学的统计学解释),如果不是严格地决定的,无论如何也是统计地决定的。对于物理学家我要强调的是,和有些人所持的意见相反,依我看来,在这些时空事件中,量子的测不准性是起不了有关生物学上的作用的,除非是在减数分裂、自然突变和射线诱发突变等这样壹些事件中,提高了这些时空事件的纯粹偶然性的特性时,量子的测不准性才会起作用——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很明显的,为大家所公认的。 为了進行论证,让我把这壹点当作是壹个事实,即假如不存在关于“宣称自己是壹架纯粹的机器”的这种人所共知的不愉快的心情,那么,我相信,每壹位没有偏见的生物学家都会这样看的。这是因为关于自己是壹架纯粹的机器的这种说法,被认为是同直接内省所证明的自由意志相矛盾的。 但是直接经验本身,不管是如何的多种多样和如何的不壹致,在逻辑上却是不会相互矛盾的。因此,让我们来看壹下,我们能否从下面两个前提中引出正确的、不矛盾的结论来: (1)我的肉体作为壹架纯粹的机器,是遵循自然界的定律而起作用的。 (2)然而,根据无可置辩的直接经验,我知道,我总是在指导着肉体的运动,并且能预见其结果,这些结果可能是决定壹切的和十分重要的,在那种情况下,我感到要对运动负起全部责任。 我认为,从这两个事实得出的唯壹可能的结论是,我——最广义上的我,就是说,凡是说过“我”或者感觉到“我”的每壹个有意识的心灵——总是按照自然界的定律在控制着“原子运动”的人,如果有这样的人的话。 在文化界里,有些概念(那些概念在其他民族中曾经有过、或者仍然有着更广泛的含义)已经被限定了,并变得专门化了,要用它所要求的简单措词来表达这个结论,那是轻率的。用基督教的术语来说:“因此我是万能的上帝”,这句话听起来既是渎神的,又是狂妄的。不过请妳暂时把这些涵义撇开不管,先考虑壹下上面的结论,是否就是生物学家能够用以壹下子证明上帝的存在和灵魂不朽的结论。 就其本身而言,这并不是壹种新的真知灼见。据我所知,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大约2500年以前,或者还要早壹些。根据早期的著名的奥义书,印度人在他们的思想里已经认识到阿特玛(ATHMAN,我)=梵(BRAHMAN)这壹概念(即个人的自我等于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永恒的自我),这是壹点也不渎神的,而是代表了对世上事件最深刻的洞察的精髓。所有吠檀多派(Vedanta)的学者,在学会了这句话以后,都努力地把这个最伟大的思想真正地融化在他们的心灵之中。 此外,许多世纪来的神秘主义者,每个人都独立地,但彼此完全和谐壹致地(有点像理想气体中的粒子),描述了他或她壹生的独特经验。这些经验可概括成壹句话:我已成为上帝。 对于西方的意识形态来说,这种思想壹直是陌生的,尽管叔本华和其他壹些人支持这种思想;尽管那些真正的情侣,在他们互相凝视时,会意识到他们的思想和他们的喜悦,在数目上来说,已经是合二而壹了——已不仅是相似或相等的了;壹般说来,他们感情上过于激动而不能从事清晰的思维,在这方面他们也和神秘主义者很相像。 请允许我再作壹些進壹步的评论。意识从来不是在复数中被经验的,而只是在单数中被经验的。即使在意识分裂或双重人格的病理事例中,两个人格也是先后交替出现的,决不是同时出现的。诚然,我们在梦中同时扮演了许多角色,但这也不是没有差别的:我们总是其中的壹个,我们总是以这个角色或那个角色的身份直接地行动和说话,而当我们常常热切地期待另壹个人的回答或反应时,我们并不意识到这个事实,即恰恰是我们自己控制了他的言行,就像我们控制自己的言行壹样。
众多这壹观念(奥义书的作者是着重反对这种观念的)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意识发现它自身是同壹个有限范围的物质,即同肉体的物理状态紧密相连的,并且是依赖于它的(要考虑到在肉体发育期间心灵的变化,如在青春、成年、衰老等时期内的变化,或者要考虑到发热、酒醉、麻醉和脑损伤等的影响)。可是,存在着大量的相似的肉体。因此,意识或心灵的众多化似乎是壹个含意深远的假设。或许所有纯朴坦直的人们和大多数的西方哲学家都曾经接受过这个假设。 这个假设几乎直接导致了灵魂的发现,有多少个肉体就有多少个灵魂,同时也导致了这样的问题:灵魂是否也像肉体那样总是要死亡的;或者它们是否是不死的,并能依靠它们自身而存在的。前壹种抉择是令人生厌的;后壹种则忘记了、忽视了、或者是否认了众多性假设所依据的事实。人们还曾提出过不少更蠢的问题,例如动物也有灵魂吗?甚至还问女人有没有灵魂,还是只有男人才有灵魂? 这些结论,尽管还只是推测的,壹定会使我们怀疑众多性假设,而所有官方的西方宗教都是受到过这个假设的影响的。如果剔除明显的迷信,保留其关于灵魂的众多性的朴素观念,同时又用宣布灵魂是要死亡的,或者是要同各自的肉体壹起死亡的说法来“修补”众多性的观念,那么,我们是不是倾向于更为荒谬的谬论呢? 唯壹可能的抉择是单纯地守住直接经验,即意识是单数的,关于意识的复数则是未知的;这里只有壹个东西,但看上去却像有好多个,实际上这只不过是由壹种错觉(梵文是“玛耶”,意即“幻”)产生的这壹个东西的壹系列的不同方面而已。在有很多面镜子的房间里,也会产生同样的幻镜。高里三喀峰和珠穆朗玛峰同样也是从不同的山谷看到的同壹个山峰而已。 当然,还有许多精心构思的鬼故事盘踞在我们的心中,妨碍我们去接受这种简单的认识。比如,据说在我的窗外有壹棵树,但我并没有真正看到这棵树。这棵真正的树通过壹些巧妙的设置使它自身的映像投入了我的意识之中,那就是我所知觉的东西,而关于这些巧妙的设置,只有它们的最初的而且是相当简单的几步是探索到了的。如果妳站在我的旁边望着同壹棵树,树也设法把壹个映像投入妳的灵魂。我看到的是我的树,妳看到的是妳的树(非常像我的树),而这棵树自身是什么,我们不知道。对于这种放肆的言论,康德是要负责的。在认为意识是壹个只有单数而无复数的名词的观念中,很容易换成另壹种说法,即显然只有壹棵树,而所谓映像这壹套把戏不过是壹种无稽之谈而已。 然而,我们每壹个人都有无可争辩的印象,即他自己的经验和记忆的总和形成了壹个统壹体,这是完全不同于任何其他人的。他把它叫做“我”。可是,这个“我”又是什么呢? 我想,妳如果认真地分析壹下,妳将会发现它不过是比许多个单壹资料(经验和记忆)的成份为多壹点的东西,就是说,它是壹块油画画布,在它上面聚集了这些资料。而且,经过仔细的内省,妳将发现妳之所谓“我”者,实在是指把那些资料聚集在它上面的那种基本材料。妳可能来到了壹个遥远的国家,看不到妳所有的朋友,妳可能差不多把他们全忘了;妳有了新朋友;妳和他们壹道亲热地生活,就像妳过去同妳的老朋友壹道亲热地生活壹样。在妳过著新的生活的同时,妳还记得起过去的生活,但是这个事实将会变得愈来愈不重要。妳可以用第三人称来谈论“青年时代的我”;而妳正在阅读的那本小说中的主角,也许对妳来得更亲切,对妳来说,肯定比“青年时代的我”更为生动和更为熟悉。然而妳并没有中断,也没有死亡。即使壹个有本领的催眠术者,成功地完全抹去了妳早期的全部记忆,但妳不会觉得他已经杀死了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生命死亡的悲哀。 将来也永远不会这样的。
当我们把意愿作为基本的心理现象加以考虑时,我们发现在这壹术语下理解的事实构成了发展链条中的壹些环节。这种发展的低级阶段,也就是简单的随意活动,被归入冲动的表现;而这种发展的高级阶段,也就是选择活动,则是意志本身的表现。在回顾本能的表现时,我们已经相当熟悉了壹些现象,这些现象的心理条件是某种冲动行为,与此同时,生理组织的特性对它们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现在,我们主要考虑随意活动的第二种形式,也即高级的形式,它便是意志本身的活动,以及它与意识过程的关系。 我们从动物王国中觅得了说明本能活动的壹些最佳例子。可是,另壹方面,在目前关于意志的调查中,我们将仅仅限于人类的意识,尽管意志活动也常常存在于动物世界,尤其存在于较为高级的动物中间,这是确定无疑的。但是,由于意志的概念普遍限于选择范围,因此随意活动的问题壹般又称为意志问题,并且仅限于人类,原因在于这壹问题不仅对于我们了解意志的本质具有极其重要性,而且对于我们了解意志活动与我们其他内部经验实的关系也极为重要。这个问题长期以来把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因此它是壹个该由我们自己的心理来加以回答的问题。这个问题便是"意志的因果性"。
二 壹种冲动的活动,正如我们已经见到的那样,是单壹地决定的活动,在意识中存在壹种动机。意志活动产生自不同动机之间的选择,不论是清楚地意识到还是模糊地意识到。因此,在冲动中,"我们自己活动的情感"比起在意志中更少得到发展。由于后者涉及在各种冲动的动机之间作出壹种抉择,因此"我们自己活动的情感"在意志中是随着"自由情感"而产生的。 但是,如果自由是拥有意志的结果,是选择性意志的结果,那么两者的关系如此经常地被调换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不是说"我是自由的,因为我能行使意志",而是倾向于说下面的话,"我能行使意志,因为我是自由的"。这难道不是把因果关系混淆起来了吗?十分清楚,我们的自由意识只能在行使意志的力量中汲取源泉。囚徒之所以是不自由的,因为他的意志是无效的。囚徒壹旦出狱,他将十分高兴,但这是愿望,而非意志。坚信我们做事的力量是行使意志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它是活动的决心。那么,我们究竟如何解释下面的事实,即扎根于意志的自由意识却否认了它的起源,并且使它本身成为意志的原因,尽管实际上它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呢? 我们知道,当我们按照自己的力量,不受外部障碍的阻止而采取行动时,我们是自由的。我们把通过我们自己的力量来采取的行动称作意志活动,并且把此视作我们自由的结果。但是,我们把什么东西假设为这种自由的原因呢?看来,这壹点在因果的链条上出现了突然的断裂。我们说正是自由的概念排斥了任何壹种因果的想法。这是因为,如果自由概念依赖于某种原因或其他东西,那么它便停止成为它所成为的东西也就是它不再成为自由。自由和需要是相互排斥的。 现在,注意壹下我们得出这壹结论所经历的步骤。如果我们说正是意志概念排除了因果关系的任何想法,这种说法是难以证明为正确的。因为我们不知道壹种意志的所有原因不能被认作该概念的必然含意。因此,能做的事情便是这样:排除因果关系的自由概念作为壹个中间因素而被动的進入,壹方面意志服从于因果关系,而另壹方面意志又不受因果关系的支配。现在,意志屈从于特定的因果关系,即自由的因果关系,而又不受壹般因果关系的支配,即不受自然过程的因果关系的支配。 正是这壹观点引起了"决定论"和"非决定论"之间的冲突,前者坚持主张"因果律"的普遍有效性,而后者则是以自由为出发点。决定论者说道:"意志不可能是自由的,因为壹种自由的意志不可能与世界过程的实际的因果联结相壹致。自然规律将会被奇迹所取代。不!每种活动,不论看上去如何自由,壹定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必然发生的事,动因无法帮助自身。"可是,非决定论者回答说:"意志是自由的,因为我们拥有意志自由的直接意识。自然的必然性与个人自由是对立的。但是,后者得到了内在良知声音的保证,要求动因对其每壹项活动负责。"
自由意志的反对者坚持认为上述假设是壹派胡言;而自由意志的追随者则认为这壹假设是必要的。那么,论战的双方哪壹方正确呢? 首先,我们必须认为,所有关于意志自由的伦理争论都是不适当的。这些争论会推动我们,它们可能会使我们倾心于人类意志自由的假设,但是却无法证明任何东西。即使否认意志的自由会危及良知的有效性,并动摇我们整个伦理体系的基础,科学仍会按其历程发展,如果能引用可靠的证据来证明意志不是自由的话。可是,幸亏情况不是这样。不论哪种理论守住了阵地,实践始终未被问津。妳们可能记得康德曾经说过:"唯有在自由观念下行事的每个人,他的活动实际上是自由的。也就是说,他受到自由所必然携带的壹切规律的支配,正如他的意志被证明不受理论哲学满足的约束壹样。"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我们具有的自由意识使得宿命论成为不可能,除非这种意识本身也被认为包含在普遍的因果关系之中。因为这种自由意识告诉我们,我们具有的活动力量不受任何壹种强制力量的有意驱使,不管这种强制力量是来自外部还是来自内部。但是,这种自由意识并没有告诉我们,我们的活动是没有原因的。意志自由的捍卫者和反对者在他们混淆强制的力量和原因方面很少达成壹致意见。确实,这两者是完全不相容的概念,我们不能说地球被迫转动,但是我们却可以说人类被迫去死。只有壹个人知道他是自由的,方才可以被强制。宿命论者所犯的错误是摧毁了自由,并用强制取代了自由的位置,强制实际上是产生于自由的壹种条件,但是,如果没有自由,也就无法把强制构想出来。 因此,如果我们从自由的本身意义上看待自由概念的话,我们将会说,"意志是自由的"。因为在壹个有目的的随意活动中起阻碍作用的任何东西,在意识看来都被感受为是壹种强制,而意志便是这种强制的对立物。自由和强制是壹对相对而互补的概念,它们必然与意识相联系。在意识之外,它们都是想象的概念,只有壹种神话般的想象可以将它们与事物联系起来。如果我们说,"地球屈从于强制,因为它绕着太阳转",我们可能正好断言了太阳的自由,因为它使行星转动。
赫尔巴特曾在某个地方讲过:"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是不自由的,那么我们实际上就是不自由的了。但是,如果我们把自由归之于我们自己,那么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实际上是自由的。"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话这样讲:"如果我们知道壹种现象的原因,那么接下来必然是该现象确有原因。但是如果我们不知道壹种现象的原因,那么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原因。"这壹错误的推论恰恰是绝对的非决定论的追随者们在作结论时提出的。他们作出这壹推论的前提是,我们无法在意识中发现决定意志的壹切原因,意志本身便是我们活动的首要原因。 有人试图通过進壹步的肯定论据来支持来自意识的这种否定证据。我们被告知,在自然界中,每个发生的事件都以事物的先前情况为先决条件,而每个发生的事件是事物不可避免的结果。这种先前的情况本身必须有壹个先行者,如此等等。但是,对于这种无限系列的开端,我们必须假设壹种原始的、自发的冲动,如果这个世界的起源变得可以理解的话。现在,如果壹旦表明某个方面处于普遍的因果关系之外的话,那么去想象在世界的发展历程中产生的任何数量的因果联结系列,而且每壹种系列均有其特定的开端,将不存在任何困难。如果我现在实施某种随意活动,那么,这壹事实以及它的壹切结果都意味着壹种新系列的开始,它们的每壹项均由自然原因所决定,除了第壹项外,因为它超越自然原因能达到的范围。 在这壹争论中有两个弱点。首先,关于事物的第壹个开端之假设对意识来说是不可能的,不论图景般地描绘还是概念般地描绘;其次,即使假设了世界的第壹开端,那么,类似的开端能在世界发展的过程中发生的假设将成为壹种类比的推论,这种推论缺乏壹切肯定的基础。
在赞成或反对意志自由的这种或那种争辩中,基本错误越陷越深。这种基本的错误表现为,对整个问题的考虑仅在自然的因果关系的概念下進行。首先,把它作为壹个心理经验的问题来陈述。如果我们从这壹观点出发对它進行考虑,我们便可以立即看到,心理原因,无论是随意活动的心理原因还是意识的其他表现的心理原因,是不可能完全被发现的,原因在于下述两点:第壹,它们存在于意识之外,而且属于壹系列难以达到的过去经验;第二,它们形成了更为普遍的意识连结的壹部分,个体的心理仅仅构成了其中的壹个环节。妳们知道,个体意志的壹般方向是由"社会的集体意志"决定的,在这个社会的集体意志中生活着意志的拥有者。尤其在这种联结中,我们发现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心理生活的因果关系在自然的因果关系的规律(例如因果相等的规律)之下是无法立即予以归类的。 三 根据自然界的因果律试图构筑壹个民族的历史或人类的历史不仅在实践中是徒劳的,而且在原则上也是错误的。如果个人能够说,除了他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所从事的活动以外,他还能以其他方式行事,那么我们也壹定能够在谈论历史的每壹个事件时说,它可能以不同方式发生。在这两种情形里,自然的因果关系缺乏其必要性。对于历史事件和个体的随意活动来说,我们只能引证决定性的动机,我们无法证明强制的原因。在这壹方面,历史事件的概念和随意活动的概念恰巧是相等的。唯壹的区别是,壹个涉及社会,另壹个则涉及个体。 壹个社会的普遍意志仅仅存在于大批个体意志的表现之中。个体和他的随意活动包含在越来越普遍的意志的同心圆中,首先发生的是个体所直接隶属的小型社会的普遍意志;然后,个体带着这种意志屈从于较大社会的意志;接着,个体带着这种较大的社会意志又隶属于更加综合性的意志;如此等等。个体在其中所处的关系成为他随意活动的主要决定因素。但是,壹个社会的普遍意志通常又反过来为更有能量的壹些个体的意志所左右,而这种更有能量的个体为社会大多数成员的个体意志所默许。 意志表现的频率与意志效应的大小成反比,这是写在历史上的壹条规则。通过全民行动而使历史進程发生突然改变是极其罕见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到社会中普遍意志活动的壹些事件,可以说它们构成了历史的里程碑。在事件与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中,普遍意志大部分是不活跃的;尽管在社会内部发生了壹些变化,而且在方向上时而向这边时而又向那边摆动,但是它们并不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它们像个体的意志在服从于冲动和情绪(个体的生活方式在这些冲动和情绪下暴露无遗)时发生的变化壹样。由少数杰出人士的普遍意志所作出的决定已经让位于壹些几乎注意不到的影响,这些影响所起的作用是相似的,并且通过外部条件或内部变更之方式而直接或间接地起作用。 正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个体意志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社会意志。在动荡的年代,事件的发展進程往往把个体也卷了進去,而在这些时期,当普遍意志不活跃时,社会就处于我们所谓的平衡状态。但是,从先前历史产生的社会情况,从外部的自然原因产生的社会情况,以及从特别有力的个体意志的影响中所产生的社会情况,必然会在事物的普遍進程中对个体的随意活动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人们只能期望在头等重要的历史事件之间消逝的长久间隔中,社会的恒定情况将会使组成该社会的壹些个体的随意活动带有某种壹致性。
这种普遍的影响由统计事实得到证实。我们发现,每年发生的刑事犯罪数目、自杀人数和结婚人数可以在几十年中保持恒定,原因在于文明国度从以往历史中产生的社会条件也几乎保持不变。奎特莱特曾经表明,每年的婚姻人数比起每年的死亡人数来,甚至更加稳定,当然,自杀的情况是个例外因为在自杀事件中,意志是无话可说的。奎特莱特还证实了,只要司法程序保持恒定,那么对罪案的起诉和惩处可在任何壹个国家保持不变,刑事犯罪的发生在与年龄和性别有关的数量、性质和分布方面表现出惊人的稳定性。而且,在自杀事件方面也同样表现出规律性。这种规律性甚至延伸到了死亡方式的选择。每年差不多有同样数目的人上吊身亡、开枪自杀、服毒致死和投水自尽。从所有这些稳定性中,我们不得不得出结论说,对壹个民族而言,历史地决定的社会条件在个体公民的随意活动中起决定性影响。
在对不同的自然界進行的观察中,我们的结论得到了進壹步的证实。这种自然界为我们提供了孤立某些因素的手段,而这些因素结合起来构成壹个社会的状态。如果我们对有助于决定那种社会状态的统计表所显示的绝对规律性中出现的壹些轻微偏差進行比较,那么我们便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将这些轻微的偏差追踪至它们的原因上。于是,可以表明,饥荒增加了盗窃的犯罪人数,同时却减少了婚姻人数。暴发性传染病,像霍乱那样,伴随着结婚人数的减少,但是,霍乱等传染病结束以后不久,结婚人数又有明显增加。后面的现象可以归之于由传染病引起的死亡率的增加。看来,社会正在无意地加速填补死亡造成的人口空缺。不管个体的活动是如何缺乏规则,社会的活动却表现出完全壹致。但是,这种规律性看来也是壹种盲目需求的产物。每种活动都伴有明确的、用数字表示的规律,没有任何壹种个体意志可以将它改变。 但是,如果在个体活动的这种累积中,没有任何东西的踪迹可以归之于个体意志的影响,那么我们难道不能得出结论说,这种影响是幻觉吗?难道自然规律的例外不只是壹个明显的例外(当我们的观察延伸到相当宽广的领域时,它便消失了)吗?不错,人们已经得出了这壹结论。据说,统计数字表明,随意活动在可以测量的程度上有赖于壹系列外部因素。那就是说,我们内部的意志与外部自然世界的偶发事件相壹致。不存在没有规律的现象,但是,两者都是壹些现象,它们的规律无法从特殊的例子中推断出来。这样壹来,据认为,意志自由问题的解决应求助于经验。而且,这种解决的办法是决定论。 但是,在统计学的事实中没有东西能使这样的结论具有正当的理由。这些事实仅仅表明由社会条件施加的影响构成了决定意志的原因之壹。无论它是唯壹的原因,还是从其他地方发现的壹系列协调的原因关于那些问题,他们无话可说。 在把我们的观察从个体延伸至大型社会时,我们排除了单单引起个体的所有原因,或者单单决定社会的壹小部分的原因。这种情况与物理学中使用的程序是相同的。为了排除可能会破坏观察结果的偶然影响,人们進行了大量观察。观察开展得越多,就越有可能产生这样的情况,即各种独立的障碍之源(它们在加和减两个方面起作用)将会互相补充,从而使整个数目的平均数将按照观察的实际事实为我们提供壹个结果。但是,当我们认为,由于统计使我们取消了对个体的影响,因此这些影响不再存在时,这种情况与物理学中所说的在壹系列观察中排除的偶然错误在特定的情形中不再存在壹样糟糕。物理学家可以忽略它们,仅仅因为它们对物理学家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心理学家却不能这样。摆在他面前的问题是,除了由社会状态施加的影响以外,是否还存在着对具有个体特征的意志施加影响的進壹步决定因素。心理学家不该忽略特定的情形所显示的偏差,因为它们的存在证明了这种次级的决定因素确实存在。 统计学本身告诉我们说,决定随意活动的个体条件的效应实际上可以在壹个社会的不同圈子里以不同程度進行追踪。犯罪、自杀和婚姻的人数随着年龄、性别、收入、职业等等而变化。那就是说,壹俟统计学越来越深入到细节中去,它便指向更为特定的类型的影响,这种类型有赖于那个社会的特定圈子里社会状态的特定性质。统计学所能做到的对于统计学来说,鉴于许多原因,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就是跟着它的调查走,直到它到达这样壹些圈子里,也即它们的成员在性别、年龄、职业等方面绝对相似的圈子里。统计学将为我们提供关于随意活动的正常数字,甚至关于狭窄圈子里随意活动的正常数字,而且我们可以从它们那里计算出力量,用此力量,每个个体通过其生活而被吸引到特定的随意活动中去。但是,只要还有人拒绝这种力量,我们将被迫考虑壹种个人因素,如果我们打算了解特定的随意活动的因果关系的话。 四 意志的决定因素在壹个民族的社会条件中有其根源,这些决定因素的存在可以通过统计显示出来。意志的决定因素是在自然过程和历史的因果关系中产生的。因此,它们的作用证明了意志不是非决定性的。但是,统计数字只能发现随意活动的外部原因;至于随意活动的内部原因,我们则完全被蒙在鼓里。这些内部的原因构成了个人因素,而这种个人因素就其性质而言肯定会逃过任何壹种统计的观察。
它是否以因果方式操作,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因果关系的形式是什么,这些问题当然是统计考察的粗略平均数所无法决定的。
个人因素以各种方式与决定意志的其他壹些因素发生冲突。于是,普遍意志为个体意志的决定提供了原因,但是它仍然让个人因素去决定由普遍意志所瞄准的结果是否也会成为个体意志的目标。壹种决定性的影响以同样方式继续由整个社会中的社会状态来加以实施,并且在个体所属的职业圈子里由社会状态来继续实施;但是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意志的独立活动没有个人因素的决定性协作是不可能实施的。 现在的问题,这种个人因素是什么?在意志的所有决定因素中哪种因素是不可缺少的?当我们考虑了决定活动的外部原因的每壹种原因时,我们仍然发现意志是非决定的。因此,我们必须称这些外部条件不是原因,而是动机,它们不是意志的原因,而是意志的动机。在原因和动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原因必然会产生结果,可是动机就不是这样了。确实,壹个原因也有可能是无效的,或者其结果发生了改变,这是由于出现了第二种原因或相反的原因而引起的,但是即使到了那时,结果仍然显示出原因的迹象,而且以可以测量的形式显示出原因的迹象。壹种动机可以决定意志,也可以不决定意志;如果情况属于后者,那么便不会产生任何明显的结果。 动机和意志的联结的不确定性是由于(而且仅仅是由于)个人因素的存在。由于这个缘故,所有的动机看来都不足以对随意活动作出完整的解释;它们不可能是强制的原因,但是却保留着部分的决定作用。至于意志的动机之所以不足以对它作出解释,仅仅因为个人因素本身的性质和它与外部因素的协作方式完全不为人们所了解。与此同时,壹个无效的动机对完整的意志不留下任何痕迹,这壹事实导致壹种推论,即外部动机和内部因素并不像自然界中的大多数原因那样進行合作,而是人格成为活动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不谈"个人因素",因为那种表述方法意味着其他因素的同时合作。由于随意活动的壹切直接原因都形成自人格,我们必须从人格的深层之处寻找意志的起源也就是从性格中去寻找。 性格是随意活动的唯壹的直接原因。动机不过是随意活动的中介原因。在性格的动机作用和因果关系之间存在着这样壹种基本差别动机是通过密切考察壹种活动的外部条件而被直接提供的,或者至少是被这样决定的,可是因果关系的最终基础对我们来说仍然壹无所知,因为它们涉及个体心理发展的壹系列心理条件。 我们根据壹个人的性格对外部动机所作的反应来对壹个人進行评估。那就是说,我们根据壹个人的随意活动来判断壹个人的性格;我们从随意活动的效果来确定壹个人的性格,而且,除了根据这些效果作出判断以外,无法再用其他办法来加以界定。可是,人格的真正性质至今还是壹个谜。因此,不论何时,当我们达到解决这些哲学问题的限度时,还留下最后壹个问题,它是我们无法解开的壹个谜。但是,在这种情形里,那个棘手的难点似乎清楚地摆在我们面前,它位于壹系列可认识的原因和结果中间。决定意志的动机是自然的因果关系链条中的壹部分。然而,个人性格(它能单独构成意志)在这因果关系中无法安排壹个位置。因此我们无法立即地和经验主义地决定,就个体之间和社会之间存在的每种差别的根源和起源而言,人格本身是隶属于自然的因果关系的。 据说,壹个人的性格是空气和光、营养和气候、教育和命运的结果。它是由所有这些影响所决定的,正像任何其他自然现象壹样。这种断言是无法论证的。性格本身有助于决定教育和命运,这壹假设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是壹种原因的结果。心理遗传的壹些事实使得以下情况极其可能,如果我们的调查能够渗透到个体生活的真正开端,我们便该发现壹种独立人格的核心,它并非从外面可以决定的,因为它是先于壹切外部决定的。 可是,另壹方面,壹种求助于经验的证明方法同样无法证明性格不是外部影响的产物。如果两个人的全部生活历程绝对壹致,那么他们的性格特征会不会表现出壹致性呢?我们说不准,因为这种情况在经验中从未实现过。只要经验的缺乏容许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任何回答,我们就该假设真理存在于两个极端之间某个地方:性格部分地是生活条件的结果,部分地则是人格的先天拥有。但是,关于性格的因果关系的進壹步问题并未由该回答予以解答,因为性格的开端并非个体生活引发的,它仍有可能是某些更为普遍的因果关系的条件。
如果决定论的说法是成立的,机会平等就没有意义,表面上存在人人都可以参与竞争的机会也不能真正确保真正诚实创造辛勤劳动的人有机会全面发展,那些用机会平等反对结果平等的人,他们只是利用机会平等的价值观驯化别人或者是用来攻击对手,他们私底下应该也清楚环境对人的作用。他们无法说明历史社会条件如何均等,机会平等的存在根本没有多少正面意义,人本来就是环境的产物,就算存在人人都可以参与竞争的法律保障也无法确保大多数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那些幼年时代就被环境中错误的世界观扼杀的人,他们自然会在以后的竞争中输给那些带给他们负面的心理暗示的人。认同决定论的心理学流派认为历史经验相同行为模式就会相似,根据心理学领域的行为主义学派的相关分析人的行为是先天基因跟后天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先天基因是每个人不能选择的。至于后天环境,人们在出生之前他们出生之后所要面对的家庭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就已经存在了,人们最初的想法跟思维方式是他们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家庭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在他们出生之后对他们施加影响所形成的。这种最初的想法跟思维方式将决定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向哪个方向运动,这种想法跟思维方式将作为因果规律的源头在环境的运动之下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是环境决定着人而不是人决定着环境,所以就算保留机会平等对于不幸的人也是不利的。
我思故我在是那些愚蠢的自由意志论者的说法,实际上就算壹个人在壹生中在因果关系的支配之下在环境的刺激之下在不同的阶段可以改变很多次生活态度,真正支配人的命运的也并不是人本身,反对民营企业建立血缘特权让流氓无产者去改朝换代本质上也是在用另外壹种根据时机衍生出来的特权否定原来的特权不会改变不公正的本质的。每个人都无权选择下丘脑 海马体 前额叶 边缘系统的结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人根本没有对命运的支配权的,每个人在跟环境的互动中会成为哪种类型的人实际上是由因果关系决定的,只要市场经济还存在有的人就是会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公正的竞争的环境中成为基层民众。没有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跟剩余价值论之前欧文就根据决定论主张了射秽主义,只要决定论还可以成立追求建立经济上平等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左翼就还是会存在的。
即使看明白了决定论的基本原理还是无法支配命运的,因为人的精力始终是有限的,根本无法装载各种不同的思维方式跟行为模式并且可以充份的了解各种不同的思维方式跟行为模式在不同的时机遇到不同的人事物会有怎样的结果正是因为这样人本质上还是命运的产物。既然是这样所谓的相对的公正也是不存在的,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根本不存在根据体力劳动跟脑力劳动的耗费以及成果進行计算然后区分阶级差别的竞争机制,表面上的竞争跟奋斗本质上是根据谁在投机取巧的基础上更接地气谁就获得更多的财富这个法则建立的竞争机制这种竞争机制不是公正的也是不利于社会進步的。一个人的名誉地位如何通常取决于这个人操纵社会知觉的能力,一个人在单位内部的权势如何通常取决于这个人操纵人际知觉的能力,现实层面根本不存在一种可以理性检视个人历史衡量个人品行的机制,也不存在一种可以具体计算劳动价值進行按劳分配的的机制,操纵社会知觉与人际知觉的能力通常是历史社会条件赋予的,所以表面上公平竞争产生的结果本质上还是命运的产物。支配人类社会的收入分配过程的内在逻辑不是按劳分配原则,支配人类社会的收入分配过程的内在逻辑本质上是运气。
真正造成不平等的根源,除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外历史社会条件的不平等,每个人的际遇是不平等的,可以思考的时间与空间是不平等的 人际环境也是不平等的,以及先天因素所造成的生理差异以及智能差异,是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根源。壹个出身贫困家庭的人,因为基本上没有太多时间去思考谋生以外的事情,精神与思想上的压迫让他们没有几乎什么时间思考,文化环境的狭隘,以及人际环境的局限,周围也没有人会给他们思想上的启蒙,基本上让他们几乎没有什么空间去思考,于是他们就在他们的生活圈子里边形成了具有惯性的思维,基本上他们的人生的轨迹也就被确定下来了。壹个出身富裕家庭的人,虽然有时间与空间去思考,因为人际环境上某些积极因素的缺失,也会变得单纯变得无知,只要人们不是超然的普惠的,就不可能真正的主动的自由的支配他们自己。除非人在刚出生的时候脑袋里边就存储了大量的不同的价值观,以及不同的思维模式,还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并且可以预知各种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思维模式,不同的行为模式在接触不同的人事物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不同的结果。如果能具备这样的条件才算是真正的的主动的自由的支配他们自己,如果不具备这种条件,不同的社会条件所产生的因果关系就会支配着人们,不然本质上还是处在先尽人事后听天命的状态,经历过之后才能从过往经验中发现因果规律,因为支配人们的行为的思维模式是在人们认知过往经历的过程中形成的。即使人们有时候会主动的寻求改变现状,可是改变到什么程度也无法跳脱世界观层次的局限,世界观的层次是由历史社会条件决定的,每个人在竞争中是成功还是失败要经历壹个表面上的奋斗过程,但是实际上结果早就已经注定好了。
中国社会属于标准的逆淘汰机制,中国社会存在严重的结构性不公义,在中国可以上升为精英阶层的人,基本上不是家庭背景太好的官僚资产阶级,就是精通鬼谷子心术与厚黑学的流氓无产阶级,诚实创造的胆汁质人类与抑郁质人类大多数只能是蓝领工人或者白领工人,而且中国的基础教育特别是中学教育的教育资源分配是严重失衡的,没有钱买学区房或者缺乏社会关系的人没有机会進入优质的中学,直接影响以后進入优质大学的机会,中国的大学在政治学 哲学 经济学 史学 社会心理学方面缺乏充份的学术自由,中国的教育环境压迫人在世界观层面的思辨,中国境内从基层進入精英阶层的成功人士,大多数都有激活天赋的特殊经历,这些特殊经历让他们的思维方式与考试机器不一样。
私有制只是经济层面不平等的根源,人际层面的不平等的根源不是私有制,如果私有制是人际层面不平等的根源,为什么有些人生在资本家的家庭却会沦为无产者,可见私有制并不是人际层面真正巩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主要因素,私有制只是造成经济层面不平等的辅助因素,造成经济层面的不平等的人际层面的因素还是命运,要真正实现平等不是只消灭私有制 而是建立壹个不允许竞争与独占,只允许合作与分享的社会。最终还是要回到比马克屎更早的共产主义者的观点上面啊,只要人们可以清醒的认识到,社会分工是必要的,但是具备不同社会功能的人,不应该被市场机制的评价而产生价格高低上的区别,每个人具体的人力上的付出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也是无法精确计算的,没有哪个老板愿意给老实的工人更多的收入。
而表面上的公平竞争所造成的结果也是命运造成的,随着社会的发展,需求层次的变化,当结果上的差异影响了人们在需求上的释放的时候,人们就会自然的追求共产主义所追求的消灭阶级差别啦。自由民主应该可以消灭共产专制,未必可以消灭人们去追求根据共产主义的平等观所衍生出来的消灭阶级差别的社会的愿望啊,造成人们在竞争中会成功或者会失败的因素往往不是人本身可以支配的因素比如时机方面的因素,比如壹个成功的人在人际竞争中之所以会成功,基本上是因为他遇到的对手没有机会提前接触并领悟他所有机会接触并领悟的知识,没有机会提前接触并认知他所有机会接触并认知的事物,这就造成了他的思想比他的对手丰富,他可以驯化他的对手的结果。
很多事情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个人努力程度的不同造成的,本质上还是运气上的不平等造成的啊,这种本质上因为运气上的差异所造成的不平等 非常具有迷惑性啊,总是让旁观者以为失败的壹方是因为不够努力,正是这种迷惑性,让人们相信机会平等然后结果可以不平等的筛选机制,只要大多数人懂得了用决定论的观点来认识事物,估计市场经济距离灭亡的那壹天应该会越来越近吧。
進化论还有无神论把宗教和道德当成是欺骗,败坏人们的精神寄托摧毁道德对人们的约束力,告诉人们弱肉强食 适者生存 要在竞争中采取各种手段发展壮大,让人们相信反传统反潮流的变化可能出现更進化的更好的结果,让人相信人在本质上是动物,人的本性来源于动物,人的欲望是人最本质的本性,甚至是進化出来的最好的本性,为无底线的实用主义解除了思想上的约束,与现代的民主国家所鼓吹的伦理自由不同,進化论虽然承认人的动物性,却反对契约对人的约束,无神论更是强化了進化论邪恶的部份,人们壹心希望進化他们自己,壹面放纵著進化他们自己,壹面在紧张的竞争和焦虑中生存变得越来越自私,当自私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各种不道德的行为和犯罪就会出现了,人们之间失去理解和信任,人们在生活中逐渐失去安全感,少数人获取短暂的享受之后,换来的是道德沦丧 心理畸形 物欲膨胀 没有底线的竞争,社会的畸形以及两极分化,资源的枯竭 环境的污染,除了儒教以外,進化论还有无神论也是危害人类社会的思想瘟疫,公平竞争就是壹个伪概念啊。
每个人是否拥有同样优质的父母,以及同样优质的成长环境,每个人是否可以在同样的历史社会条件之下培养思维能力。如果不能,怎么可能有公平竞争啊。如果不可能有公平竞争,那么占据人口优势的中下阶层应该站出来消灭竞争。公平竞争就是壹个伪概念,每个人是否拥有同样优质的父母,以及同样优质的成长环境,每个人是否可以在同样的历史社会条件之下培养思维能力,如果不能,怎么可能有公平竞争。如果不可能有公平竞争,那么占据人口优势的中下阶层应该站出来消灭竞争。相信進化论相信无神论的人最害怕决定论,只要越来越多的人明白公平竞争的欺骗性的时候,属于大多数人的弱势群体就不会容易再接受结果的不平等。到了那个时候,弱肉强食将被重新定义,如果要比拳头,资本家是打不过工人的,无论是体力上还是人数上,资本家都处于劣势,如果用拳头来决定弱肉强食,资本家应该沦为中下阶层。可是只要还有很多人相信自由意志,就不会有太多的人站出来改变规则,无论是比什么只要存在竞争就没有公平存在,如果是比体力之外的能力胜者往往是历史社会条件方面拥有优势所以人格发育程度比别人好的人,或者是先天遗传因素方面占据优势的人,或者是即拥有历史社会条件方面的优势又拥有先天遗传因素方面的优势的人,只要存在竞争就是在根据外因筛选出胜利的人跟失败的人,所以追求结果平等仍然是有市场的。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公平竞争是不存在的,大脑神经科学已经充份的证明了这壹点。从大脑神经科学来看,人类的思考与情绪主要是由大脑中的两个部分控制影响。壹个是前额叶,主要负责理性思考,我们期望的“完美小孩”“完美对象”所该具备的所有能力和功能,都是由前额叶控制,例如:会推论因果关系、能思考解决方案、能分析情势、能评估后安排优先级等。能有壹位具有强大前额叶功能的伴侣和小孩,是多么的幸运又幸福呀!
另壹个部分就是杏仁核,这个位于大脑核心位置的两颗杏仁大的组织,只负责让人做三件“态度不好”的反应:攻击、逃跑、发呆(简称攻逃呆)。前额叶在大脑的外层表面,杏仁核被藏在大脑的核心,从演化上来看,应该是重要的部位会放在中间被好好保护着,是吧?但是杏仁核只负责攻逃呆,有什么好重要的呢?客倌,您不知道杏仁核有多重要呀!它可是危机处理中心,若您生活在几千年前的野外,壹走出山洞就看见灰熊站在妳的山洞门口,您也只能想办法找个武器和牠打壹架;或是快点逃,至少要跑赢隔壁的那壹个,才能活下来;或是好好躲起来,想尽办法不要动、不要出声、呼吸轻壹点、不要散出气味,或许灰熊没有看到您,也就走掉了。您说,攻逃呆重不重要?!
当人类不住野外,改为群居,和壹群人住在壹起有没有生存危机?有!最大的生存危机是什么?“不被喜欢”!壹个不被喜欢的人会被霸凌,可能会被围殴致死、会被遗弃、会被忘记分享食物和资源给他,死亡率很高耶!所以只要人类壹觉察到“不被喜欢”,攻逃呆就出现了,而且十万分之两秒就马上反应了。(前额叶启动要0.2秒,怎么也抢不赢杏仁核!)攻击,包括:指责、超理性讲大道理、借兵来证明真的很多人认为妳是错的、批评、翻旧帐、甚至暴力相向。逃跑,包括:打岔、说笑话转移注意力、怪罪别人、推托只是模仿旁人、工作狂找理由不面对、专注某事不理会、生病、扮演被害者与无能力弱者。发呆,包括:呆僵、发呆、装作听不见、没反应、麻木。
研究发现当杏仁核启动时,攻逃呆平均维持十八分钟,而且会让前额叶停滞四小时。所以,越是出生在家庭贫困家人暴戾之气严重,或者是家庭富裕家人急功近利为人浮躁的家庭的小孩,越没有机会得到优质的大脑发育过程,所以在日后的社会竞争中很容易沦落为弱者。因为他们的前额叶壹直在停滞呀!真的没机会长大与成熟呀!
独立生存能力的第壹点是独立思考能力,认清整个人类社会运作的规律。这壹点非常不容易:因为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到无比庞大复杂。人受自身环境视野的限制,就像管中窥豹,只见壹斑。但是,处于社会金字塔越高的人,看得越清楚,因此他们也得以聚累大量资源。而越底层的人,生活在对社了解肤浅而产生的幻象当中,无法解释自己生活的苦闷的来源更无从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人类贫富最本源的不均,是来自信息不均,本质就是教育不均。如果你先天的性格里边本来就缺乏求知欲,如果你在学生时代没有学会如何理性思考,如何理性判断,毕业之后直接面对专门为中共刻意操纵社会知觉服务的媒体环境,你的生活环境里边又没有激活你对中共的统战宣传進行反思的因素,成为亲共人士就是你的命运。
就算在现在这个信息时代,壹个中国贫困山区或者城市边缘的读者看到了专门分析环境因素的外归因的文章,因为缺乏理解所需的亲身体验,而无法从文字中得到半点启发,所以他们读完后,仅仅平添纠结,觉得还不如读心灵鸡汤舒服。
大部分人并不能认清人类社会运作的规律,也无从把真实清晰的社会观传递给孩子?于是他们就把自己理解那套完全错误的传递给孩子,结果就是“坑娃”。桑德斯的崛起说明美国基层民众的认知水平比中国基层民众的认知水平好很多,所以他们起来争取结果平等支持桑德斯。
既然自由意志与机会平等是伪概念,个人发展情况是命运决定的,是否人类社会还存在真正根据多劳多得進行按劳分配的可能性,经过论证我们会发觉这种可能性并不存在。长期以来,劳动量与劳动 价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壹个非常神秘、高度抽象的概念,除了政治经济学,几乎再 没有其他学科真正地提及它。马克屎在资本论中提出了三个概念“价值”、“劳动价值”和“劳动量”,但他没有在根本上把这三个概念区分开来,而且在他看来,这三个概念几乎是完全相同的。
劳动的形式是复杂多样的,那么,不同形式的劳动量到底如何统壹度量,这是关系到 劳动价值论是否成立的大问题。要对劳动量進行统壹度量,就必须找到劳动的共同属性(或通约性),然而,人类的壹般劳动过程存在若干通约性,究竟应该采用哪壹种通约性来作为劳动量统壹度量的基本尺度才是最佳的,长期以来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以消耗时间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劳动过程的第壹个通约性,那就是所有劳动都需要花费壹定的时间。 李嘉图提出用最不熟练程度的劳动者在最劣等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度量劳动量,按照这种方法所得出的商品价值量是壹个随机的、不可确定的量,它会随着不同“最不熟练劳动者”的劳动耗时的变化而变化,也会随着不同“最劣等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马克屎提出用“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度量商品价值量,即“平均熟练程度的劳动者在社会现有的标准生产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度量劳动量”。
1、时间形式度量方法的优点。 壹简便易行。马克屎将壹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含有的劳动量定义为劳动价值,从而避开了复杂的劳动价值计算问题。这种方法只要先确定壹个标准状态的劳动量,再根据几个折算法则将其他非标准状态的劳动量折算成标准状态的劳动量,就可以定性分析任壹生产和劳动状态下的劳动量支出情况。这几个折算法则就是:复杂劳动折算成加倍的简单劳动;高 劳动强度折算成加倍的低劳动强度;高 劳动熟练度折算成加倍的低劳动熟练度;恶劣劳动条件下的劳动折算成加倍的优越劳动条件下的劳动。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社会,体力劳动占较大比例,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的区分较为容易,劳动强度、 劳动复杂度和劳动熟练度的比较也较为容易,采用时间形式度量劳动量的方法就显得简便易行。 二 定性分析直观明了。采用时间形式度量劳动量的方法可以直观地描述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情况;还可用以说明,只有直接的、“活”的劳动才能创造新的价值,而任何货币与资本只是间接的、“死”的劳动,不能创造新的价值,只能在生产过程中進行价值的转移。
2、时间形式度量方法的缺点。 壹 定量性较差。采用时间形式度量方法无法建立劳动(价值)量与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复杂度等变量的量化关系。 二 适应性差。采用这种度量方法很难区分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很难区分劳动强度、劳动复杂度和劳动熟练度的大小,在对分散的劳动时间、多变的劳动强度、劳动熟练度和劳动复杂度的劳动進行度量时,则表现出较差的适应性。 不稳定性高。任何壹门科学均要求其度量单位所代表的实际内涵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不能因地域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价值理论的基本度量单位所代表的实际内涵也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然而,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代表的实际劳动量会随着社会区域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变化,是壹个极不稳定的值。例如,某种形式的手工劳动条件在不发达国家属于正常的劳动条件,而在发达国家可能属于恶劣的劳动条件;某壹杂技演员所進行的劳动属于熟练劳动,但在杂技之乡可能只算作非熟练劳动;某壹脑力劳动在过去属于复杂劳动,但到今天可能只算作简单劳动。采用时间度量方法与采用货币度量方法壹样,只能求出劳动量的相对值,而不能求出其绝对值。因此不同时空范围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内涵之间难以進行相互换算,难以進行空间上的横向比较和时间上的纵向比较,从而表现出极大的时空局限性。
由于马克屎当时所处的社会生产力状态属于大机器生产,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壹机器是主要的生产资料;二劳动方式和劳动条件都基本相似;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的区分较为明显;四劳动强度、劳动复杂度和劳动熟练度的定性区分也较为容易;伍信息劳动无论是在人数上还是在产值上都只占很小的比重。此时,采用时间形式度量劳动量倒是壹种简便易行的方法。但是,随着社会向信息时代的发展,这种度量方法越来越暴露其弱点:无法对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趋势和社会变量進行定量描述;无法圆满解释许多新的社会现象。因此,除了政治经济学,再没有其他社会科学采用这种度量方法。
以身体化学变化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从人体内发生化学变化的角度来看,劳动过程还有第二个可通约性,那就是劳动者的身体内部会发生壹系列生物化学变化,测量这些化学变化的形式和程度可以近似地了解劳动量的耗费情况。
劳动就是向外界输出能量、物质和信息的过程,它建立在人体内部各个器官、组织和系统的生理运动的基础之上,而每壹种形式的生物运动都会发生相应的生物化学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些化学变化可以越来越充分地、准确地测量出来,从而有可能精确地计算出劳动者的劳动耗费量。格格夫在《论各种物理力的相互作用》中提出:“壹个人在24小时進程中完成的劳动量,可以由身体化学变化的研究近似地予以确定,因为物质的转化形式,是动力业经发生作用的程度的指标”。实践表明,能量代谢率的变化可以近似反映出体力劳动强度的变化情况。
能量代谢量与能量代谢率:人体的产热量称为能量代谢量,用Qem来表示,其度量单位是焦耳;人体在单位时间内的产热量称为能量代谢率,用EMR来表示,其度量单位是焦耳/时,即
EMR=Qem/T (3-1)
机体能量代谢率的计算可参考有关书籍,也可由下式近似地進行计算
能量代谢率≈20210×耗氧速度 (3-2)
影响机体能量代谢率的因素主要有:
1、肌肉活动。骨胳肌不仅数量多,而且活动强度变化很大,对机体的能量代谢率的影响显著,剧烈的体力运动可使能量代谢率大幅度提高。
2、环境温度。人体能量代谢率在20~30℃的环境中最为稳定,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由于骨胳肌紧张度逐渐增加,能量代谢率逐渐提高;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由于体内新陈代谢速度加快,呼吸、出汗和循环等功能加强,能量代谢率也会随之提高。
3、精神活动。脑组织的能量代谢虽然很旺盛,在安静状态下的能量代谢率约占全身的16%,但波动幅度不大,脑力劳动对能量代谢率的耗费不大。只有当精神紧张和情绪激动时,能量代谢率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下表中列出了某壹身高1.7米、体重50公斤、年龄20岁的男性的能量代谢率与运动量的关系。
劳动或运动时的能量代谢率(焦耳/时)
情况:躺卧 开会 洗衣 打排球 踢足球
产热量 240 300 900 1400 2000
由上表可以看出,能量代谢率可以大概的反映体力运动的强度,但它不能具体统计壹个人壹天的脑力劳动和生体力运动的强度。
事实上,脑力劳动与生理力劳动所发生的生物化学变化是非常复杂的,特别是脑力劳动时,大脑神经系统所发生的壹系列生物化学变化是异常复杂的,没有尖端的测量技术和科学的智能学理论是无法精确测量和计算脑力耗费量的,因此采用身体化学变化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是不现实的。我们最多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根据能量代谢率计算出两个人壹生大概的劳动量,比如我们可以找壹对同壹天出生,没有先天生理瑕疵身体素质接近,后天饮食习惯接近,不同工作可是每天都工作八个小时,生活作息相似,人际环境的顺遂程度类似,娱乐活动基本壹洋的人,根据能量代谢率的程度观察壹个人的器官衰竭速度跟死亡年龄,从而大概的统计出壹个人壹生的脑力跟体力的耗费程度,可是这种方法无法运用到收入分配领域,因为统计出两个人谁的壹生付出的最多的时候付出最多的那个人已经提前死去了。
以牺牲安乐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从主观意识的角度来看,劳动过程还有第三个可通约性,就是增加了劳动者壹定形式和壹定程度的痛苦,或牺牲了劳动者壹定形式和壹定程度的安乐、自由与幸福,因此,亚当斯密提出用劳动者在劳动时所牺牲的“安乐、自由与幸福”的量来衡量其劳动耗费量。
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是壹个客观值,由此而感受到的痛苦的增加量或安乐的减少量却是壹个主观值。主观值虽然可以反映客观值,但这种反映会受多种主观因素的制约而发生壹定的偏差,因此劳动者所牺牲的“安乐、自由与幸福”的量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出他所付出的劳动耗费量。此外,劳动者在许多情况下所進行的劳动并不意味着牺牲了“安乐、自由与幸福”,有些劳动本身包含着快乐。只有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社会里,劳动是壹种负担,是壹种谋生手段,枯燥的、繁重的、压抑个性的劳动会给劳动者带来直接的、明显的肉体和精神痛苦。这时劳动给劳动者所产生的痛苦增加量或安乐减少量可以近似地反映劳动量的付出情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直接的劳动时间不断缩短,劳动强度不断下降,劳动复杂度不断上升,劳动与生活越来越相互渗透,劳动所带来的、可以感受到的痛苦越来越少,劳动本身将逐渐成为人们的“第壹需要”,这时再以牺牲安乐的量或感受痛苦的量来度量劳动量将显得越来越不准确。
以支付工资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在商品经济社会,作为商品的劳动力用工资或口粮就可以购买到,因此劳动过程还有第四个可通约性,那就是劳动量可以用工资或口粮来获取。
配第在研究“在劳动和土地之间发现壹种自然的等价关系”时就提出来了用工资或口粮来度量工人的劳动量。斯密也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它所购买的劳动来决定的,即由工资来决定的。工资的本质在于购买生活资料,用以补偿劳动者的劳动耗费,从而维持劳动者自身的简单再生产或扩大再生产。虽然,劳动耗费量与工资存在某种对应关系,但是,采用支付工资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的方法至少存在如下问题:
(1)工资是劳动耗费量的市场反映值,而不是客观值,市场反映值围绕客观值上下波动。当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时,工资就要小于劳动耗费量;当劳动力市场的求大于供时,工资就要大于劳动耗费量;只有当劳动力市场处于供求平衡时,工资才可能等于劳动耗费量。即使如此,工资的变化情况还受许多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偶然因素的影响。
(2)工资收益并不是劳动者的全部实际收入,许多无形的收入如单位福利和社会福利构成工人收入的壹部分,许多无形的负担如单位负担或社会负担将降低工资的实际效用,这将使工资与劳动耗费量進壹步脱节。
(3)工资以货币为度量单位,货币本身也是壹种商品,其价值含量也是壹个可变的量,因此以货币为单位来衡量某壹事物的劳动量和劳动价值量,也必然是壹个不确定的量。
不过,采用支付工资形式来近似地度量劳动量和劳动价值量,具有较好的灵活性和简便性。
以使用价值产出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如果用生产系统的使用价值产出量来描述劳动价值,则存在另外壹些问题:
(1)壹般情况下,劳动耗费量与劳动过程的使用价值产出量往往没有严密的对应关系。有时,劳动耗费量增长很大,但产出的使用价值却增长很小,特别是当劳动强度接近生理极限时,产出的使用价值几乎没有明显的增长。
(2)使用价值产出量受到众多因素如生产手段、生产工具、环境条件、风险概率等的影响而表现出较大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因而难以准确反映劳动量或劳动价值的耗费情况。例如,有些人虽然付出了巨大的劳动,但因种种原因而失败了,另壹些人因碰到好的机遇很容易就取得了成功;有些人因有良好的生产条件而取得了较多的收益,而另壹些人则因恶劣的生产条件而毫无所获。
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常常以壹个人所取得的成绩大小来判断这个人所付出的劳动量,实际上这是不客观、不公正的。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用使用价值产出量来描述劳动价值的付出量是笼统的、不精确的和不客观的。
马克屎指出:“无论有用的劳动或生产的活动怎样的不同,这总归是壹个生理学上的真理:它们是人类机体的功能,并且无论每壹种这样的功能有怎样的内容和形式,它在本质上总是人类脑髓、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支出”(《资本论》第壹卷第47页)。人的具体的劳动过程非常复杂,有体力的劳动(主要劳动器官是人类机体的运动系统),脑力的劳动(主要劳动器官是人类机体的大脑神经系统),生理力的劳动(主要劳动器官是人类机体除运动系统和大脑神经系统以外的生理系统)。各种劳动因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和劳动环境等不同,劳动的内容和形式存在很大的差异,人的脑髓、神经、肌肉、感官等方面的支出千差万别,如果单纯地采用某种与人的脑髓、神经、肌肉、感官等方面的运动情况的物理学或化学指标,来反映和描述人的劳动耗费量,将会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偏差性和局限性。
目前,理论界普遍采用马克屎的观点,即根据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时间来度量劳动量,而马克屎之所以提出这个观点,主要是根据他自己假设的两个基本命题:壹劳动价值量由劳动量来决定;二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来决定。马克屎把人类的劳动量抽象为劳动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时间特性,即劳动量在本质上反映的是劳动过程的时间广延性,从而把第二个基本命题作为壹个假设或概念定义确立下来。显然,马克屎本人并没有对第二个基本命题進行具体的论证。长期以来,既没有人对此找到充分的理论依据,也没有人提出任何有说服力的异议。因此,这两个基本命题是否成立,至今仍然是壹个谜。
由于整个马克屎主义理论体系是以“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石,而“剩余价值学说”又是建立在这两个未经充分论证的基本命题之上。
马克屎主义经济学在苏联跟中国分别被苏联共产党跟中国共产党利用,演变成特权制度的理论依据。官僚权力是“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累加”或“倍乘”,那么他们就理所当然地安富尊荣,组成收入层级,凌驾于劳动人民之上,壹个集体主义的社会始终没有形成,反而被等级森严的社会取代了。等级社会能够是公有社会吗?它就只是官僚私有社会。普通劳动者处于被经济压迫的地位,其劳动付出再多也不能僭越这种收入等级,那么这样的等级社会是能够被普通劳动者衷心拥护的吗?是不可能的,它是必然要瓦解的。它仅有的壹点射秽主义性质——计划经济,最终也被官僚私有集团瓦解掉,去继续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去了。这是旧的劳动价值论不能批判的,也是其反动之处。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壹定的机体内环境,以维持劳动行为的正常進行。机体内环境包括生理环境、心理环境和精神环境三个方面。而劳动者的机体内环境的形成与维持需要消费壹定数量、壹定种类和壹定质量的生活资料并将其转化为劳动潜能以后才能得以实现。
劳动者在其生长发育阶段通过消费活动来吸收外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并通过学习、培养、锻炼等将其转化为内部组织的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和精神功能,为以后的劳动行为建立和维持适宜的机体内环境;当劳动的复杂度得到发展,就会给机体的内环境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追加更多的外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来改善原有的机体内环境;当劳动者在生长发育阶段或修养治疗阶段,还没有具备劳动能力,此时要求家庭和社会给予壹定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来对机体的内环境進行构造、修补和发展;当劳动者因健康或年龄而丧失劳动能力后,即停止劳动行为以后,在客观上还要求壹定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来对机体的内环境進行赡养性维持和修养性处理。
机体的内环境存在壹个平衡性问题。当机体适宜的内环境建立以后,需要不断地输入生活资料并将其转化为劳动潜能来维持其平衡,如果劳动潜能的输入过程停止,机体的内环境就会失去平衡。机体内环境的失衡分为三种类型:
弹性失衡。
当机体所短缺的劳动潜能较少时,如果及时地补入等量的劳动潜能,就可完全恢复到原有的平衡状态,这种失衡就称为弹性失衡。
塑性失衡
当机体所短缺的劳动潜能较多时,如果及时地补入等量的劳动潜能,并不能完全恢复原有的平衡状态,只有及时地补入更多的劳动潜能,才能完全恢复到原有的平衡状态,这种失衡称为塑性失衡。
质变性失衡。
当机体所短缺的劳动潜能很多时,机体的内环境就会发生不可逆转的退化,这时无论补入多少劳动潜能都不能完全恢复原有的平衡状态,这种大幅度的失衡就称为质变性失衡。
只有当劳动量的付出量与生活资料的消费量(它在劳动者机体内所产生的劳动潜能)保持在壹定水平时,机体内环境才能保持相对平衡的状态。
人类的劳动过程是千差万别的,它随着劳动者作用方式、劳动对象和劳动条件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劳动过程将会产生不同的劳动量。要对不同形式的劳动量進行统壹度量,就必须找到劳动的共同属性(或通约性)。不难发现,这些千差万别的劳动过程存在着三个基本通约性:壹时间通约性,即都需要耗费壹定的时间来完成整个劳动过程;二产出通约性,即都要生产出壹定数量(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使用价值;投入通约性,即都要消费壹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来补偿,才能及时地恢复劳动者的劳动能力。
究竟应该采用哪壹种通约性来作为劳动量统壹度量的基本尺度才是最佳的,长期以来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前面已经分析了,采用劳动的时间通约性和产出通约性来度量劳动量具有许多无法克服的致命弱点。唯壹的前途是,如何从劳动的投入通约性着手来度量劳动量:人类的劳动过程就是人类机体向外界输出能量、物质和信息的过程,而这种过程必须是以壹定的生活资料的消费作补偿源或动力源,或者说,人类的任何劳动都必须以壹定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作为基本代价。
不难发现,采用“社会必要补偿性生活资料的使用价值消费量”来度量劳动量,具有以下优点:
尺度稳定性高。
由于生活资料使用价值的度量单位是能量单位,具有极高的稳定性,因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劳动量的度量单位也具有极高的稳定性,不会因地域的变化而变化,也不会因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直观性强。
用具体的、可感觉到的生活资料形式来度量劳动量,比用抽象的时间形式更容易理解和更具有直观性。
可量化性高。
由于把劳动者产出的劳动价值量与投入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量联系起来,建立了壹个新的投入产出模型,有利于与经济学、 价值工程学等数学化程度较高的学科建立联系,从而可大大推進价值理论的数学化和自然科学化。
适应性广或灵活性高
这种度量方法无需对生产条件、劳动强度、劳动熟练度和劳动复杂度等做特别的规定,从而具有广泛的时空适应性和灵活性。
然而,采用这种劳动量的度量方法将会面临如下突出的问题:
消费与劳动的脱节
消费过程与劳动过程的“脱节”现象,即生活资料的消费过程与劳动过程并不总是直接地联系起来的。具体表现:壹劳动者在休息时不進行生产劳动但仍需要消费生活资料;二劳动者在处于生长发育期和衰老期的时候也不進行生产劳动但仍需要消费生活资料;劳动者在接受教育时需要消费各种生活资料但并不直接付出劳动量。
消费与耗费的不均匀
劳动者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与其所耗费的劳动量不对等,即劳动者有时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足够补偿劳动量的耗费,有时又不足以补偿劳动量的耗费。
消费效益的不均衡
消费量与劳动量的“不均衡”现象,即不同消费熟练度的劳动者在消费相等的生产资料使用价值后所付出的劳动量不相等。具体表现:壹有些人只消费生活资料,而不進行生产劳动;二有些人只進行了很少的劳动但消费了很多的生活资料;有些人虽進行了很多的劳动但只消费了很少的生活资料。
劳动效益的不均衡
劳动量与劳动价值量的“不均衡”现象,即不同劳动熟练度的劳动者在付出相同劳动量后所得到的劳动价值量不同。具体表现为:有些人付出了很大的劳动量但只能产生很少的劳动价值量,有些人只付出了很少的劳动量却产生了很多的劳动价值量。
劳动强度与劳动复杂度的差异
提高劳动强度或劳动复杂度都将会增加劳动者的劳动量,但各自增加劳动量的方式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应该如何区分?
1 、 区分“劳动潜能”与“劳动量”,以解决“消费与劳动脱节问题”。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通过人的消费过程转化为劳动潜能,并通过人的劳动过程转化为劳动量,由于劳动潜能能够在壹定时间范围和壹定程度上進行“提前支取”或“延后贮存”,从而消除消费过程与劳动过程所存在的时间距离。
2 、区分“补偿不足”、“补偿平衡”和“补偿有余”的使用价值消费量,以解决“消费与耗费不对等问题”。劳动者在進行劳动前后必须消费壹定形式和壹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来补偿其劳动耗费,只有在补偿性消费阶段,劳动者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量与劳动量才能存在着壹定的对应关系。
3 、区分“期望使用价值”与“使用价值”,以解决“消费效益不均衡问题”。对于不同消费熟练度的劳动者,相同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将会产生不同的劳动量,消费熟练度越高,消费相同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将会产生越多的劳动量。
4 、区分“劳动量”与“劳动价值”,以解决“劳动效益不均衡问题”。劳动价值量是指壹般劳动熟练度所付出的劳动量,是壹种“社会必要劳动量”,劳动熟练度越高的劳动者会以相同的劳动量产生越多的劳动价值量。
5 、区分“主劳动量”与“附加劳动量”,以解决“劳动强度与劳动复杂度相差异问题”。把劳动量分解为“主劳动量”和“附加劳动量”两个分量,根据这两个分量对于劳动量的不同影响方式来精确定义劳动强度和劳动复杂度,从而可知,劳动强度的提高主要通过主劳动量的提高来完成,劳动复杂度的提高主要通过附加劳动量的提高来完成。
显然,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与劳动者的劳动耗费量(即劳动量)是不可能对等的,必须对“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的内涵進行规定,并对其進行两个方面的条件限制,
劳动量的度量方式:采用“补偿性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来度量劳动者的劳动量。
这里要掌握两个方面的规定与条件限制:
“生活资料使用价值”:
价值形态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价值层次包括温饱类、安全与健康类、人尊与自尊类、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类四个方面;表现形式包括商品和非商品(如服务)两个方面;享受范围包括个体生活与居住条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三个方面;享受方式包括个体独享(即工资、补贴、保险等)、集体共享(即集体福利)和社会共享(即社会福利)三个方面;价值延伸范围包括幼儿与少年成长、中年与青年发展和老年退休三个方面;价值使用途径包括生活、教育(含义务教育费和职业培训)和工作三个方面;价值用途包括赡养父母、养育子女和维持自己生活三个方面;价值体现方式包括工资、补贴和保险(含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三个方面;等等。
“补偿性”。
生活资料的消费可分为三种基本情况:补偿不足、补偿平衡、补偿有余。实践表明,劳动者在進行劳动前后必须消费壹定形式和壹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来补偿其劳动耗费量,否则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就得不到可持续的维持和发展,如果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小于壹定值,则会出现“补偿不足”,此时劳动的耗费量大于劳动的补偿量,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将受到损害而逐渐萎缩;如果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大于壹定值,则会出现“补偿有余”,此时劳动的耗费量小于劳动的补偿量,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将得到增强而逐渐发展;如果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正好等于壹定值,则会出现“补偿平衡”,此时劳动的耗费量正好等于劳动的补偿量,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将会维持原状。这就表明,只有在“补偿平衡”状态,劳动者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量与劳动量才能有壹定的对应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这种方式来度量劳动量,没有必要对劳动强度和劳动复杂度進行特殊限制:壹劳动强度的提高将会直接导致劳动量(具体而言是主劳动量)的增长,从而直接导致补偿性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的增长,而且在劳动强度较小时,这种增长是线性的,超过壹定程度,这种增长将是非线性的,劳动强度增大到壹定限度,工作量的微小增长将会导致劳动强度的极大增长。在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某壹特定的劳动岗位,通常存在壹个最佳的劳动强度;二劳动复杂度的提高将会导致劳动量(具体而言是附加劳动量)的增长,从而直接导致补偿性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的增长,由于这种劳动量主要产生于教育与培训阶段,通常不产生于实际工作阶段,经常是“提前预支”,往往被人们所忽略,而且这种劳动量往往同时也凝聚了他人(如父母、教师、师傅、传媒工作人员等)的劳动量,往往被人们所误解。
显然,对于同壹劳动领域、同壹劳动岗位和同壹劳动产品,在相同的劳动时间内,不同的劳动者往往会付出不同的劳动量,为此,将“社会必要的劳动量”或“社会平均的劳动量”定义为劳动价值,即
劳动价值:
社会平均的劳动量或社会必要的劳动量。
不难发现:全社会的劳动量的总量等于劳动价值的总量。
由于劳动量可以采用“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补偿性消费量”来進行度量,那么劳动价值就可以采用“社会平均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补偿性消费量”或“社会必要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补偿性消费量”来進行度量。
对于确定的生产系统,由于同壹劳动性质的劳动价值服从边际效用规律,随着劳动量的不断增加,生产系统所产生的劳动价值不断下降,并最终趋于劳动量,由此可得。
劳动价值与劳动量均衡规律:
对于确定的生产系统和相同性质的劳动,其劳动价值围绕劳动量上下波动。当劳动价值大于劳动量时,劳动者就会自发地增加劳动量(主要是通过增加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调整劳动性质、促進劳动力输入等方式),劳动价值就会在“边际效用规律”的作用下逐渐下降,并趋近于劳动量;当劳动价值小于劳动量时,劳动者就会自发地减少劳动量(主要是通过减少劳动时间、降低劳动强度、促進劳动力输出等方式),劳动价值就会在“边际效用规律”的作用下逐渐上升,并趋近于劳动量。当劳动量等于劳动价值时,此时就称作劳动价值与劳动量处于均衡状态。当然了,这种计量方式仍然不是最精准的反映劳动价值跟劳动量之间的关系的计量方式。
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不会保障机会平等,历史社会条件的不平等会自然的造成机会不平等,右派根本不适合基层人民。
根据历史社会条件决定是否可以拥有政治权力与资本权力,决定拥有的政治权力与资本权力的大小,然后根据政治权力与资本权力進行分配,根本不属于按劳分配,根本不属于根据贡献大小分配,这种规则造就的初次分配是不合理的,无论这种规则是依附于计划经济还是依附于市场经济,共匪是维护这种分配规则的,共匪不是左派。
历史社会条件的差异造成的资源配置是需要纠正的,基层人民需要为基层人民提供补偿正义的民选左派政府。
依靠高税收改善收入分配是必要的,历史社会条件良好的人应该回馈社会,历史社会条件 各行各业的工人阶级的工作支撑起来的产业链 各行各业的消费者对产品的购买造就了富人的财富,回馈社会是富人需要履行的义务。
富裕与贫穷不是根据勤奋与懒惰划分的,是根据历史社会条件划分的,社会财富需要重新分配。
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的初次分配是不合理的,人类社会需要依靠左派改善大多数人的历史社会条件。
邓右即否定机会平等也否定按劳分配,右派主张抽象的机会平等,毛左主张抽象的按劳分配,他们都是蓝领工人的敌人。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根本没有立足点的平等,本质上是保护财团私有财产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毛左那种抽象的按劳分配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毛左主张的抽象的按劳分配根本没有具体的标准,没有中国工人与中共权贵之间的结果平等,本质上是建立在极权计划经济的基础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右派与毛左的主张的内在逻辑是一样的,中国工人不应该成为右派与毛左实现利益的工具。中国工人容忍市场经济存在的原因,不应该是因为相信市场经济可以带来合理的收入分配,而是因为专制计划经济本身无法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同时也应该明白市场经济最大的优势只是比起专制计划经济可以更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可是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收入分配未必是合理的,中国工人在利用市场经济建设国家的同时应该积极的参与社会运动,结束中共建立的壹党专政,建立民主制度,并投票支持真正的左翼政党,只是依靠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党国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初次分配不会让工人广泛的分享社会利益,必须存在左翼政党追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不然对于工人阶级是非常不利的。
我觉得最有利于蓝领工人的分配方式应该是每一个生产要素都得到一样的利润,比如净利润分成五份,土地 资本 工人 税收 扩大再生产各占一份,资本家得到五分之一,蓝领工人得到五分之一,然后蓝领工人内部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产量進行按劳分配,资本家通常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蓝领工人通常是一群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依然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同时蓝领工人也可以分享到非工资性收入,资本家有钱赚,蓝领工人也有钱赚。
我支持社会民主主义,认为工人阶级应该利用民主制度争取利益,共产极权国家的公有制是骗人的,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实际上是自封代表全民的共匪在支配,社会财富根据权力大小按权分配,工人阶级在政治上 经济上 文化上属于无权阶级,无法参与政治生活,无法主导企业的经营与分配,没有享受亚文化产品的自由,成为共匪统治之下的政治奴隶。
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的结果往往是带头的少数人成为官僚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因为被除役 被转业 被重新安置 被党派去的工作人员取代所以失去国家暴力机器的基层革命者最终会被诈骗,工者有其股被按权分配的工分制度与工资制度取代,耕者有其田被土地党有与苛捐杂税取代,无产阶级专政被专政无产阶级取代,射秽主义被极权计划经济与党国资本主义取代,基层革命者没有机会成为统治阶级,只有利用民主制度为无产阶级谋取福利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最适合无产阶级。
在工人阶级的解放方面,共匪背叛了工人阶级,蓝领工人的工者有其股 产业民主 低工时 高工资 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 占有剩余价值根本没有在社会制度层面实现,工者有其股属于党营企业内部依靠逆淘汰机制升迁的高阶经理人,只有参与权力寻租与资本投资的官僚资产阶级与红顶商人才可以享有产业民主,低工时 高工资属于共匪体制内的职业党员组成的公务员,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属于政府官员,剩余价值被参与权力寻租的政府官员与拥有民营企业的红顶资本家占有,共匪是工人阶级的敌人。
在中国大多数工人只有成功依靠人际活动讨好资本家才有机会增加收入,中国不允许独立工会生存,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郁质人类的工人只能依靠独立工会发动的集体协商与集体罢工争取利益,不允许工人组织独立工会发动集体协商与集体罢工的中国不适合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郁质人类的工人生存,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郁质人类的工人应该参加民主运动,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郁质人类的工人应该成为民运人士。
结论
综上所述,共产极权主义统治最大的受害者是工人阶级,工人阶级最应该反对共产极权主义统治,工人阶级最需要民主制度,没有民主制度资本家可以去做红顶资本家继续做生意,没有民主制度工人阶级根本无法得到解救。
政治学者谈马克屎主义与马列主义之间的区别
作者 季鹏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对马克屎主义的重新审视
上世纪20年代以后,壹些研究马克屎主义的学者鉴于前苏联官方对马克屎主义壹味作出“极左”的解释,便以其所掌握的资料,从不同的角度,对马克屎主义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后来发展成为“西方马克屎主义”,“新马克屎主义”,“存在主义的马克屎主义”等等众多流派。其研究内容主要在两个方面:壹是对马克屎的著作重新加以考证、注释;二是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应对马克屎主义作出某些修正,以恢复其在新时代的“活力”云云。苏联瓦解崩溃后,这种研究减少了,但仍有继续。
应该指出,以上这些倡导重新认识马克屎主义的学者,他们大多本来就是马克屎主义的信徒和崇拜者,其中部分人是执政的共产党国家中的改革派,或相对于对主流派的“异见者”。 他们原来多是共产党的高官、要员,因受到当权者排斥退出政坛,转而从事学术研究。所以,这些马克屎主义研究者总的说仍然对马克屎主义持肯定态度,他们研究马克屎主义的目的,主要是想去掉传统马克屎主义与现代世界潮流明显抵触的壹些成分,使它变得“温和”、“人道”壹些,让它为新时代所兼容。所以他们的共同之点主要是反对被列宁、斯大林无限强化的“无产阶级专政”。
近年来,国内也有重新认识马克屎主义的呼声,有的学者作出了很有价值的探索和贡献,鉴于我们长期以来受到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对马克屎主义的种种有意歪曲和片面的宣传灌输的毒害,重新审视、全面认识马克屎主义是很有必要的。
重新审视和评价马克屎主义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
(壹)从马克屎所追求的未来社会的蓝图,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内涵,还原马克屎主义在政治层面的本来面目。
如果仅从阶级斗争,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字面上去理解马克屎主义,很容易将马克屎主义与后来那些自称马克屎主义者的暴君、恶棍如斯大林、毛泽东们混为壹谈。但是,如果认真考察,却会看到它们之间存在重要区别,虽然马克屎在他的有关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中没有明确、专门解释这种专政制度的具体方式、内涵,但从其有关的论述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马克屎所说的这种专政与后来打着马克屎主义招牌的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们的所作所为存在巨大差别甚至背道而驰。
马克屎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首先是指阶级的、集体的专政,而不是壹党专政,更不是个人独裁。这是它与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根本性区别。
马克屎在受第壹国际总委员会委托而撰写的对巴黎公社起义的总结宣言《法兰西内战》壹书中,对巴黎公社作了高度赞扬,说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壹次预演”。为此我们就可以认为,巴黎公社的专政模式就是马克屎心目中“无产阶级专政”的模式。那麽,“巴黎公社专政”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呢?首先,它是壹种工人阶级的集体、联合专政,而不是某壹党某壹派的单独专政。当时,巴黎公社中有众多的革命党派、团体,它们各自代表壹部分工人、市民的利益和要求,虽然他们在总体上都拥护射秽主义,但其具体的政纲和政策是不同的,马克屎主义政党只是其中壹派,此外还有布朗基派、新雅各宾派、蒲鲁东派等等。其中蒲鲁东派就反对消灭私有制、反对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它倾向无政府主义,所以又称为公社中的“反对派”。可就是这个反对派,在公社65名委员中占据了21席。所以,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各个派别的工人政党的联合执政,它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各个工人政党相互融合、相互妥协的结果。这种执政形式,得到了马克屎的肯定、赞扬,这就说明,这种由各类工人政党形成的工人阶级“整体”联合执政的方式,正是马克屎所倡导的“无产阶级阶级专政”的基本形式。
其次,是马克屎对“巴黎公社原则” 的充分肯定和赞扬,这等于阐明了马克屎设想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则和内涵。所谓“巴黎公社原则”是马克屎对公社制定的壹些基本政治制度和原则的概称,它充满了民主精神,马克屎对它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些“原则”贯穿其始终的基本上有三条:壹是实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内部的民主,保证人民即公社社员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不被侵犯和虚化;二是取消官员特权,保证官员的清廉并与人民群众打成壹片;三是改变原来国家机器的性质和运作方式,使之直接掌握在人民手里而不是掌握在政府领导人手里。具体点说主要是:
实行选民直接选举的普选制。公社委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壹律由公社社员直接选举产生,并规定其任职期限,定期改选。同时把人民的选举权和监督、弹核权结合起来,对不称职的代表和官员选民有权随时弹核、罢免和撤换;
废除政府官员的高薪制,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工资,内部适当拉开差距,但最高年薪不得超过6000法郎(而过去法国政府的部长年薪可达26万法郎);
把警察和军队变成直接对人民负责的公仆,而不是政府的工具。以公社的勤务员代替警察,废除常备军,代之以民兵武装。马克屎壹贯认为,常备军是资产阶级政府的支柱和镇压人民的工具,因此它是“反革命”的;而民兵则是人民自己的武装,是革命力量的象征。
马克屎赞扬说,公社制度“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是向射秽主义过渡的政治形式。
这样,如果我们把它与后来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推行的“无产阶级专政”壹对比,他们的骗子嘴脸就暴露无遗了:列宁等实行的是百分之百的壹党专政,而且最后都转变为领袖个人独裁;共产党国家不管是国家领导人或党内领导人,从来没有進行过壹次真正的民主直选、普选;这些国家无壹例外地实行等级特权制,在党内党外都实行恐怖的警察、特务统治,如此等等。可以说,与巴黎公社原则完全背道而驰。
可惜的是,巴黎公社制定的那些原则、制度还没有来得及实行,公社便垮台了。所以我们对于这种形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后果,也就无从知晓、无从置评了。不过,马克屎此书作为马克屎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的、重要的表述,是无容置疑的。
还有壹小段插曲也反映了巴黎公社领导人的政治理想和追求,在公社失败后的第二天,巴黎公社委员、工人出身的诗人鲍狄仁·欧仁写下了著名的、热血沸腾的《国际歌》歌词,其中的名句“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已”。 这首诗被谱曲后,成为马克屎主义者的战斗号角,这表明马克屎对它的肯定、赞扬。可见,公社追求的目标是建立壹个没有“神仙、皇帝”、“救世主”的新国家、新制度,这就从反面证明了,马克屎绝对不可能设想他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新的 “皇帝”“皇权”统治。由此也就可见,其后出现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那样变相的暴君、“救世主”、“秦始皇”,是对马克屎主义的完全背叛。
(二)、在马克屎和恩格的晚年,曾经对他们早年提出共产主义学说所作出了的重大的修正,可是长期以来被当局有意掩盖了。因此,必须给予恢复和从新认定。
最先是,由于股份制的出现和发展,马克屎意识到“改变私有制”可以不需要采取暴力剥夺的办法,股份制可以解决资本私有跟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并把私有、“共有”两种所有制融为壹体,使资本主义“和平长入”射秽主义。在《资本论》第3卷,马克屎明确指出:股份制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扬弃……那显然只是作为壹个过渡,以便進入到壹个新的生产形式中去。”“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与所有权分离,劳动也已经完全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达的结果是壹个必须的过渡点,以便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所有,不过这时候它已经不是当作壹个壹个分立的生产者和私有财产,而是当作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
这样就基本上把他早年得出的结论:资本主义的私人所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由此产生必须以暴力革命方式才能解决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的理论给推翻了,也即把早期马克屎主义的理论基础给推翻了。
《资本论》第2、第3卷是经恩格斯之手整理出版的,恩格斯比马克屎多活了12年,1895年才去世,他自然对社会发展趋势更加清楚。到十九世纪后期,欧洲的民主政体逐步健全,工人有了选举权,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同时,资本家应对经济危机的办法也有了长進,经济危机并没有导致资本主义制度垮台,经济危机和繁荣交替出现。更重要的是,议会民主制不断健全,工人政党为实现自已的政纲,通过参与议会选举和议会斗争取得了巨大成就,如德国社会民主党就成为了议会的第二大党……,这壹切,促使恩格斯对自已过去的理论和行为作出了修正,在1874年他的《英国选举》壹文中,他不得不承认:“暴力革命在许多年内是不可能了……只剩下开展合法斗争的道路。”在《1893年五壹节致德国工人》-文中他更明确地说:“工人越来越清楚他们的出路,与其说在于靠同个别企业作斗争以取得较高的工资和较短的工作日,不如说,首先在于组成独立政党争取工人阶级的政治权利,争得议会。” 实际上,第二国际也主要从事罢工和议会斗争。
这种情况下,恩格斯晚年对他自己早年与马克屎共同创立的共产主义理论的不足和错误,已经了然于心。恩格斯对德国社会民主党所進行的合法的议会斗争不仅赞同,而且认为这在其他国家也有普遍意义。他说:“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壹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
这就表明,恩格斯此时已承认他与马克屎原来所认定的“资产阶级的政府”,实际上是代表全民多数人意志的“公民政府”;既如此,这种政府也就不是什么“资产阶级压迫无产阶级的工具”,而是代表多数人意志的工具。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马克屎主义原来关于国家性质的学说,动摇了(或推翻了)只有通过暴力手段砸碎旧有国家机器才能实现社会变革的理论。这样,恩格斯就明确接受了德国社会民主党首领凯泽尔等人关于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射秽主义可以“和平长入”的观点。从而抛弃了他自己十余年前在《反杜林论》中批判杜林反对以暴力方式实现两种社会更替的观点。
到了1895年3月即恩格斯逝世前五个月,他在为再版马克屎在40多年前写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壹书所写的“导言”中,再次对马克屎主义的整个理论体系進行了根本性的“修正”:
“历史表明我们已经错了,我们当时所持的观点只是壹个幻想。历史做的还要更多。它不仅消除了我们当时的迷误,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進行斗争的条件。1848年的斗争方法(即《共产党宣言》中倡导的暴力方法——笔者),今天在壹切方面都已经陈旧了,这壹点是值得在这里较仔细地加以研究的。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的程度……在1848年要以壹次简单的突袭达到社会改造,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旧式的起义,在1848年以前到处都起决定作用的筑垒式巷战,现在大都陈旧了。如果说在国家之间進行战争的条件已经起了变化,那麽阶级斗争的条件也同样起了变化。实行突然袭击的时代,由自觉的少数人带领着不自觉的群众实现革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无产阶级的壹种新的斗争方式就开始被采用,并且迅速获得進壹步的发展。原来,在资产阶级借以组织其统治的国家机构中,也有许多东西是工人阶级可能利用来对这些机构本身作斗争的。工人开始参加各邦议会、市镇委员会以及工商仲裁法庭的选举,他们开始同资产阶级争夺每壹个由选举产生的职位,只要在该职位换人时有足够的工人票数参加表决。结果,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他们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成就。在罗曼语国家里,人们也开始愈益了解到对旧策略必须加以修改了。德国所作出的利用选举权夺取我们所能夺得的壹切阵地的榜样,到处都有人模仿;无准备的攻击,到处都退到次要地位上去了。”
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他承认当年与马克屎在《共产党宣言》中鼓吹的武装革命方式“只是壹个幻想”。他们鼓吹的以暴力夺权的革命方式已经过时,射秽主义“和平长入资本主义”,己成为现实的可能。
不过,这并不表明恩格斯己经放弃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目标,在写于1894年1月26日在《致未来的意大利和社会党》中,恩格斯提醒道:“社会党不能忘记自已的最终目标: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作为改造社会的手段。” 就 在上述“导言”中,恩格斯也说:“我们是‘革命者’、‘颠覆者’,但我们采用合法手段比采用不合法手段或采用变革办法要获得多得多的成就。” 也即是说,他只是认为釆取合法的、和平的议会斗争方式,工人阶级政党就可以达到自己夺取政权的目标。这与后来被称为“修正主义”的第二国际路线完全壹致,所以,恩格斯乃至第二国际对马克屎主义的“修正”,主要是修正夺取政权的方式方法,而不是从根本上否定马克屎主义。
但是,实际的可能则是,只要放弃暴力夺权而改行合法斗争,暴力马克屎主义就必将被抛弃,经过修正的马克屎主义最终必然融入社会民主主义体系之中。第二国际就是走的这条道路。
总的说,由于恩格斯较马克屎活得更久些,他根据客观形势变化对原来的“马克屎主义”作出的修正也就更明确、更彻底些,他还说了壹些对他与马克屎的早年理论带有反省、总结性质的话,如:“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妳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 可见,虽然他还有没有完全放弃、认输,但与《共产党宣言》中那种咄咄逼人、真理在握的口气相比,已经明显地“软”下来了,底气不足了。
根据上面对马克屎主义的重新认识和审视,对照前面我们曾经批判的早期暴力马克屎主义,我们在对待马克屎主义的问题上,究竟应该怎样看待呢?笔者以为:
第壹、我们在前面对马克屎主义的批判是完全正确的,那是针对早年的“原教旨”“马克屎主义”,也是针对列宁解释的马克屎主义而言的。但它不是马克屎主义的“最终版”,经过马、恩自己的“修正”,马克屎主义放弃了暴力夺权为唯壹道路的观点,这就为它的整体“变质”提供了可能性。后来列宁出于个人野心,有意隐瞒、掩盖最终版马克屎主义,恰好表现了列宁-派心术不正,实际上他只是利用马克屎主义为自已建立新的专制独裁王朝服务。
第二、从实际看,马克屎主义后来作为壹种影响巨大的政治学说和社会制度,世人认可的主要是前期的暴力马克屎主义,而且是经过列宁歪曲的马克屎主义。这是因为,马克屎主义在世界的广泛传播,主要得力于列宁及其建立的苏联国家政权。
第三、马、恩本人在对他们早年的“主义”作出了修正,但没有完全放弃其原来的理论、观点。例如,对于《共产党宣言》这本早期马克屎主义提纲挈领的著作,马、恩后来壹再声明它仍然是“完全正确的”。如在《宣言》1872年的德文版序言、1882年的俄文版序言中,二人还重申:“《宣言》中所阐述的壹般原理整个说来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在此后恩格斯壹个人写的其他版本序言中,也重申这壹观点。就是在前面引述的写于他临终前5个月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恩氏同时也维护他原先的壹些观点,如:“不言而喻,我们的外国同志们没有放弃自己的革命权。须知革命总是唯壹真正的‘历史权利’”。又严厉批评德国社会民主党中壹些人的“绝对守法”,“绝对放弃暴力行为的策略”。就是说,他在肯定合法斗争的同时,仍然不放弃暴力斗争,坚持这种两手策略,更没有放弃它的革命宗旨和目标。
为什么马、恩晚年发现他们早年创立的“主义”有严重失误,却又不明确放弃、或明确加以改变呢?笔者以为,这是由于,他们晚年的新认识只是壹种觉醒的开始,尚不成熟,因为他们已经知道资本主义还要继续发展,后事难料,不可能给出结论性的答案。而他们早年创造的理论已经有了壹定影响力,他们显然不愿意由自己去扼杀这个“亲生子”。只好任由后人去理解、去实践了。
但是可以肯定,假使马、恩都能再活壹、二十年,他们必定要对自己早年的“主义”作出明确、重要的修正,或许作根本性的改正。
总括起来说,马克屎设想的射秽主义与后来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们的射秽主义的最大、最根本区别是:前者是建立、脱胎于最发达的资本主义,而后者则建立在落后的、半封建的、小生产的基础之上。从这壹角度说,苏联、中国等列宁牌的射秽主义都是冒牌货,真正的、马克屎主义的射秽主义在地球上还没有出现过,也不可能再出现,因为历史已经证明它的荒谬,错误,它完全是壹股历史逆流。
历史长河滚滚向前,明确废弃马列主义,向着自由、民主、宪政的道路并轨,是当今壹切仍然打着马列主义旗号的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必然、唯壹选择,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在中共的各种教科书和宣传资料中,都把马克屎主义和列宁主义并称为“马列主义”,有意将两者混为壹体,目的自然在于说明列宁主义是马克屎主义的“正宗”传承和发展。而壹般人亦不求甚解,把两者当作壹回事。比较专业的著述则介绍了列宁主义“发展”马克屎主义的壹些内容,当然都系正面的评价,说明列宁对马克屎思想主义的重大贡献云云。
其实,按照真正“正规” 的排序,马死后是恩,恩死后则是他亲自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伯恩斯坦,所以,伯恩格斯坦才是马克屎主义“合法”继承人。伯氏后来对马克屎主义作了重大修正,这种修正其实是对晚年恩格斯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理应视为马克屎主义的正宗承传。后来的列宁,则从相反的壹方“修正”了马克屎主义,将早期马克屎主义的暴力壹面加以充分发挥,使之向更为激進的布朗基主义靠拢,形成壹种马克屎主义与布朗基主义结合的极左怪胎。
但是由于列宁后来夺得了俄国政权,便以国家的力量向全世界输出列宁版的马克屎主义,致使在后世人的眼中,它反而成了正宗。
列宁主义被作为壹种“主义”称呼,与先前的马克屎主义和后来的斯大林主义壹样,都是其政敌在论战中攻击它的壹种贬义词,由此可见暴力的马克屎主义及其传承者从来就是不得人心的。只是后来他们的信徒将计就计,把它们当作正面的词义加以使用。
列宁主义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呢?它的传人斯大林在其1924年所著《列宁主义基础》中对它的定义是:(列宁主义)是“帝国主义时代的马克屎主义”。斯氏的意思是说:当时的资本主义已不同于马克屎时代的资本主义了,它已发展成了“帝国主义”,按照列宁的解释,帝国主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它快要“死”了,所以特别疯狂,它的基本特征就是侵略、战争。列宁说,由于资本主义发展成了帝国主义,它们为了争夺工业原材料和商品市场,争夺殖民地,产生了矛盾而且互不相让,于是就发动战争,第壹次世界大战就是这样发生的。列宁主义也就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它提出的重要的新观奌就是“修正” 了马克屎主义关于共产主义革命必须在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并且要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动才能取得胜利的论断。列宁认为,这时的帝国主义已经不是铁板壹块,无产阶级完全可以利用它们相互之间的矛盾,在资本主义力量最薄弱的地方(也就是资本主义最不发达的国家)发动革命并取得胜利,然后用同样的方法,在其他落后国家取得胜利。而不必考虑这些国家的发达程度和社会发展阶段。
列宁的这壹修正,其实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克屎主义,因为这样壹来,共产主义革命就可以不是发生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可以发生在壹切国家,特别是落后的国家。这就从根本上推翻了马克屎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五阶段论”,推翻了社会发展必须由低级到高级的逻辑。它在客观上把共产主义革命等同于壹般的改朝换代了,而这种改朝换代的结果,也就很难说是马克屎所说的“射秽主义社会”或者“共产主义社会”了。
马克屎曾非常明确地指出:“无论哪壹种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细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列宁完全推翻了马克屎主义的这壹“原理”, 因此他所创立的“苏联” 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的“国家”和“社会”,是非常可疑的,需要加以重新认定。
其实不管列宁也好,斯大林也好,他们都知道自己从事所谓的“革命”,最重要的是夺取政权,巩固政权。而借用马克屎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名义,不过是壹种手段,壹种策略。这个手段、策略必须为自己所用,为自已服务,而不是倒转过来为其所制。如果真的按照马克屎的理论,俄国的革命就不能搞了,搞了也不能叫射秽主义或共产主义,那还拿什么去号召、组织工农群众呢?所以,经过权衡,列宁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篡改马克屎主义。只要能夺取政权,其他壹切都不重要。从这壹角度说,列宁是壹个十足的实用主义者、机会主义者。
在同壹著作里,斯大林進壹步指出了列宁主义的“精髓”:“列宁主义的基本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怎样才能争取无产阶级专政,怎样巩固和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斯氏在这里亮出了列宁主义这壹“底牌”, 也说出了壹切追求专制独裁者的心声,这乃点睛之笔。斯氏之所以如此坦率说出这壹点,也是为自己日后继承列宁的位置,实行比列宁更加残暴的独裁统治制造舆论。果然,斯氏掌权之后,就進壹步发展了“列宁主义”,实行比列宁更加残暴专制的“斯大林主义”。
列宁和斯大林说他们实行的是马克屎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那麽,马克屎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马克屎在《法兰西内战》中明确说过,未来的无产阶级专政应遵从“巴黎公社原则”,而“巴黎公社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参与“专政”的政党应代表无产阶级各阶层、各派别(左、中、右各派),而且,这个政权的各级官员、法官都由公社社员直接选举产生,选民并有权监督他们,并可以随时弹核和罢免他们。
然而,列宁在实践中却完全抛弃了这些基本原则,他首先把无产阶级各党各派派共享的“专政”变成“布尔什维克”壹党壹派的专政。接着,很快又将“布尔什维克专政” 变成他个人的独裁,并且宣布:“个人独裁(应)成为革命阶级专政的表现者,代表者和执行者。”
这样,马克屎所说的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官员必须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接受选民监督并可以弹核、罢免,也就全被他取消了。列宁毫不犹豫地将官员的任免权变成他壹人的专利,他壹人随心所欲地独裁。列宁并且如此解释“专政”这壹概念:“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章约束、而直接凭借暴力的政权。”“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釆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全集》第3卷第216页、623页)
由此可见,所谓列宁主义是“帝国主义时代的马克屎主义”不过是壹种虚晃的托词,列宁主义的真正含义是壹种为达到夺取政权和保住政权目的的不择手段的极权主义。它将马克屎主义的基本原理完全抛弃并加以篡改,它釆取马克屎主义的壹些做法,如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等等,不是忠于马克屎主义,而是这样做更有利于其实行极权专制统治。它将马克屎主义变成了壹种新型的、更加恶劣的“君主制”( 有人称之为“党主制”)。 后来,苏联及所有苏式“射秽主义国家”, 都遵行列宁这种模式,所以称其为“列宁主义国家”更为合适。。
列宁在其革命成功六年就去世了,很多事情还没有来得及办,继任的斯大林進壹步发展、完善他的这壹体制,使其变得更完善,更恶劣。
苏联垮台后,中共曾经宣传壹种观点,说列宁选择斯大林作接班人是壹个错误,而且在最后关头列宁察觉了这壹错误,想加以纠正,故在临终前写下了壹封遗嘱,要求在其死后召开的党的代表大会上宣读。遗嘱中提到斯大林的个人性格粗暴、专断、不善于团结同志,不适合担任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总书记壹职。这封遗嘱的原文未见公布,据说被斯大林扣下并烧掉了。当局宣扬的这个故事意在说明后来苏联出现斯大林的专横暴政主要是列宁选错接班人所致。这就颠倒了事情的因果关系,正如中共创始人、首任和连任五届中共总书记的陈独秀晚年所指出的那样:“明明是独裁制产生了斯大林,而不是斯大林产生了独裁制。”“我们若不从制度寻求缺点,得到教训,只是闭起眼睛反斯大林,将永远没有觉悟, 壹个斯大林倒了,会有无数个斯大林在俄国和别的国家产生出来”。陈氏的点评可谓壹针见血。就拿列宁遗嘱这件事来说吧,假若真有其事,列宁本人就被他自己建立的领袖独裁制给打败了,因为新的总书记有权扣压他的遗嘱并把它给烧了!
下面我们具体看壹看列宁主义究竟在哪些方面修正、篡改了马克屎主义(这里说的“马克屎主义”是指上壹章中的早期暴力马克屎主义);
(壹)提出了射秽主义——共产主义革命不壹定发生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可以发生在很不发达的、落后的俄国;可以不在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动、同时取得胜利,而是可以在壹国内取得胜利。从而从根本上篡改了马克屎主义关于共产主义革命的的前提和性质。
关于这壹点,上面己经说过了。经过列宁这壹篡改,于是后来出现了如中国、北朝鲜、印支三国、古巴等-批更加落后的“射秽主义”国家。共产主义革命实际上己沦为落后国家造反夺权的野心家蒙骗人民的工具,无产阶级专政则成了壹小撮野心家实行独裁和恐怖统治的代名词。马克屎如果地下有知,肯定会起来辟谣,指斥包括前苏联在内的所有 “射秽主义国家”都是冒牌货!实际上,迄今为止,马克屎所说的那种共产主义或射秽主义革命根本没有犮生,所以地球上也没有过马克屎所说的那种射秽主义、共产主义国家。
(二)修正、歪曲了马克屎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马、恩所说的“无产阶级”,是特指近代产业革命后的产业工人,并非是指壹般的手工业工人或“穷人”。产业工人的特点是自己没有生产资料、完全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同时又具备大生产所必须的技能和组织纪律性,是直接与资本家对应的人群。在《共产党宣言》中,马恩特别说明他们所说的工人阶级不包括农民、城关市民;宣言中把农民、市民和城市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小私有者统称为“中等阶级”(或“中间阶级”),说“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不仅如此,他们甚至是反动的,因为他们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指其力图保留小私有制,并努力成为资产阶级——笔者)。《共产党宣言》第三部分专门辟出壹小节批判“小资产阶级的射秽主义”就是针对此类人。而对于穷人中的流氓无产者,马恩持更鄙夷的态度,说他们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部分”。
然而,列宁出于实际的造反夺权需要,擅自把“无产阶级”的概念扩充为“工人农民和革命士兵”。把无产阶级专政说成是“工农兵苏维埃专政”。在夺取政权的战争中,更是大力吸收流氓无产者参加“革命队伍”。这就使这场“革命”的性质变得“模糊不清”。(在中国,因为产业工人更少,共产党的夺权战争,是壹场完全的“农民战争”,在初期更是主要依靠“流氓无产者”(参见毛泽东的《井冈山的斗争》)。
其次,马氏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指整个阶级的专政而不是-党专政,更不是个人独裁。列宁完全背弃了这-原则,把它变成自己个人的独裁。又按照马克屎的解释,这种专政是在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政权以后建立的壹种过渡形式,它的任务除了镇压敌人反抗、保护政权以外,壹个重要的、不同于其他政权的特殊使命是,要创造条件,逐步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消灭它自己的统治。
可是,列宁在夺得政权后,因为俄国没有多少“无产阶级”,只得改提“无产阶级和农民专政”。 后又攺为“无产阶级和贫农专政”,或“工农民主专政”、“工兵农专政”等等。 虽然本质上都是共产党壹党专政,但已经远离马克屎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内涵。
据学者考证,“专政”壹词始出自古罗马共和时期,本是罗马共和国在遭遇战争时的壹种非常体制,即临时中断共和,授予军事统帅以不受罗马法限制的短期独裁权力,战争结束后独裁官即卸任交权于议会,而议会则许诺不追究其在独裁期间的行为。马克屎采用这壹词语表明,他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只是仿效“迪克推多”的壹种过渡措施,目的是在革命秩序尚未完全确立之前,为了不使革命半途而废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然而,列宁为了给自己专制独裁制造理论根据,在《国家与革命》等著作里,以国家尚不具备消亡的条件为由,提出在整个由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射秽主义)向高级阶段(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无产阶级专政不仅需要而且还要加强,实际上把专政永久化。又由于列宁在夺取政权过程中把所有其他革命政党都消灭了,他的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就成了-党(布尔什维克)专政。
壹党专政刚刚巩固,列宁就又着手实施党内的领袖独裁制。他从改变党内选举制度开始,将原来由下至上的民主选举各级领导人,改变为由上而下的指派和委任制,党内民主被废除。然后,他利用原来的肃反组织“契卡”,作为对付党内、外的异见分子和政敌的特务组织,“契卡”后来发展成为秘密政治警察格克勃,成为斯大林剪除异己、实行个人独裁的的恐怖组织和斯氏个人的专政工具。
在国家学说方面,列宁主义也暴露了它的赤裸裸的极权主义本色,列宁公开宣称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 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机器就是用于压迫被统治阶级的。这是赤裸裸对启蒙思想家关于国家“契约性质”的践踏和倒退,甚至连封建帝王的“奉天承运”、“代天牧民”都不如。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列宁的“革命”目的,就是建立以他为首的少数政客对人民的极权统治,此外-切都是伪装和欺骗。
杜撰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是垂死的、腐朽的资本主义”的理论,疯狂向全球输出共产主义革命。
早在1916年,列宁发表了《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壹文。列宁所称的“最高阶段”即“最后阶段”,他断定资本主义已经走到尽头,成了“垄断的、寄生的、腐朽的、垂死的帝国主义”,世界進入了“无产阶段革命的前夜”。他号召全世界的无产阶段立即行动起来,与帝国主义作斗争,将这个“垂死的”、“万恶的”帝国主义送進坟墓。
列宁编造出“帝国主义”这壹“新概念、新理论”之后,随即在莫斯科成立了“共产国际”(第三国际),专事向各国“输出革命”, 统壹指挥各国共产党的造反夺权活动。可是,它的扩张首先在欧洲碰壁,共产党在德国、匈牙利等地的“起义”被镇压下去,在西班牙也最终失败。现实使列宁及其继承者认识到:暴力共产主义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市场。于是迅速转变策略,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作出了将贫穷落后的东方国家作为它扩张、渗透重点的决定,中国则成了首选。
后来的事实证明,列宁这壹战略转移是“正确的”、成功的,“共产主义革命”只有在贫困、落后、具有专制传统的国家才有市场。而这壹事实也恰好证明了列宁式的“共产主义革命”的本质,实际上就是扶持壹小撮苏共的走狗在贫穷落后、传统统治者力量薄弱的地方变相复辟君主制,达到将苏联建成世界共产党超级帝国的目的。
从理论上考察,列宁关于“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更是壹派胡言。如今-百年过去了,这个“腐朽的、垂死的、日落西山、奄奄壹息的帝国主义”( 毛泽东语)不仅没有死去,反而比过去更好,更加生机勃勃,并成了无可争议的世界主流。相反,列宁创立的布尔什维克党及其“伟大的射秽主义苏联”,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自行解体、完蛋了。那些用武力拼凑起来的卫星国,殖民地也树倒猢狲散,连同它们的主子壹起加入到“资本主义阵营”中去了。
“列宁主义”还用得着批驳吗?!
(四)提出并实行了壹套与极权主义政治体制相适应的党建理论,将共产党改造成凌驾于国家权力之上的超级暴力、黑恶组织。
列宁的布尔什维党(后改称苏联共产党)的母党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原是带有壹定民主色彩的政党。布党从其中分裂出来后,列宁对其進行了彻底的改造,使其具有了与极权主义相适应的黑恶组织性质,如建立铁的纪律,实际上能進不能出,活着進去,死著出来;领袖独裁,高度集权,党员必须无条件效忠党的领袖;建立严密的全党监控系统,实行特务统治。在夺得全国政权后,将党组织凌驾于政府之上,实行以党治国的“党国体制”。共产党垄断全国的政治、経济和意识形态,还变成为遍布全国各个角落、对全民实行监控的超级特务组织。这-切后来都被推广到所有苏式共产党国家中去。
领袖专制独裁不可避免地要引发党内矛盾和斗争,于是,残酷的“路线斗争”连绵不断,内部清洗、屠杀成为苏联共产党内的特殊“风景线”,并被所有共产党囯家所仿效。
(五)创造了在落后国家中進行俄式射秽主义革命的“两阶段理论”, 即首先打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招牌,借以欺骗民众,笼络人心,然后,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实行“工农民主专政”转变为“射秽主义革命”,转变为共产党壹党专政。
列宁的这壹策略非常成功,从此,壹些东方落后国家的共产党信徒和流氓政客,均打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旗号,骗取本国人民的支持,待到夺权成功,立即変脸,宣布实行“工农民主专政”,接着又转变为“无产阶级专政”。这壹策略首先在中国运用成功,并被毛泽东加以发展,成为中共夺权成功的“三大法宝”之壹的“统战”法宝。所以,列宁及其继承者,实为超级的“政治诈骗集团”。
总而言之,列宁主义是比早期马克屎主义更加暴力、更恶劣的极权主义。
最后,探索壹下列宁主义的渊源。笔者认为,列宁主义除了发展了早期暴力马克屎主义的之外,还受到法国早期激進和冒险主义革命家布朗基的“布朗基主义”的影响,并与之结合。布朗基虽然出身于官僚家庭,但却是个狂热的暴力革命的鼓吹者和实干家,曾多次组织领导过武装起义。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未执行),壹生大半时间在牢狱度过。布朗基也赞同共产主义,但他褪去了马克屎主义那壹套烦琐的、骗人的“哲学”外衣。他说得干脆、直接,不加掩饰。他认为只要能夺得政权,不管国家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管社会处于何种阶段,通过暴力专政,就能实现共产主义。他推崇“革命暴力”、推崇“专政”,不过他并不认同马克屎主义的“无产阶级”、“ 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这些都是骗人的幌子。他明确宣称,革命和专政都是靠少数革命家去实现的事!妳看,除了没有马克屎主义那套繁琐骗人理论之外,其他与列宁主义如出壹辙。由于布朗基否认了马克屎主义那套“理论”, 所以被马、恩及马克屎主义的信徒严加攻击,树为“敌人”。其实两者本是孪生兄弟。到了列宁,他在实际上与布朗基合流,但他学布朗基主义只做不说,主要是因为布氏说话太直白了。列宁还要借助马克屎主义的欺骗功能,因为马克屎主义中有壹些适合劳苦大众口味的东西,对民众更具欺骗性。
关于布朗基主义,恩格斯在晚年对其有壹段极中肯的评语,恩格斯指出:“由于布朗基把壹切革命想象成由少数革命家所实现的突然变革,自然也就产生了起义成功以后实行专政的必要性,当然,这种专政不是整个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那些现实了变革的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些人又事先服从于壹个或几个人的专政。” 这与几十年后列宁的“革命”多么吻合。
不过,就个人品格来说,列宁以及其后的斯大林,毛泽东之流,却远远不能与布朗基相提并论,布朗基直言直往,不打诳语,不骗人;他是壹个真诚的革命者,传统的反叛者,而且似乎看不出他有当新帝王的思想,在他逝世的前壹年(1880年)还办了壹份叫做《不要上帝,不要老爷》的报纸。
与壹心想当新沙皇,当当今秦始皇的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之流相比,布朗基算得真正的革命家。
关于“十月革命”的真相及“斯大林主义”
随着前苏联的瓦解,历史挡案的解密,壹些长期以来被共产党当局刻意隐瞒、歪曲的历史亊件,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所谓“十月革命” 即其中之壹。
壹、所谓“十月革命”的真相
凡是在共产党国家生活过、读过书的人无不受到这样的教育:是苏联共产党发动“十月革命”武装起义推翻了沙皇专制统治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从而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毛泽东则说:十月革命壹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屎主义。“十月革命”誉为“二十世纪世界历史最伟大的事件”。
然而,根据解密的俄罗斯档案,原来这也是壹场骗局。
真正的情况是,“十月革命”不是壹次推翻沙皇俄国帝制的武装起义,沙皇政府已经在俄国各个革命党派联合行动的1917年二月革命中被推翻了;所谓的“十月革命”实际上是列宁及其布尔什维克党策划的壹场对二月革命后成立的临时政府的“军事政变”,是列宁排除其他革命政党、独占革命成果的壹次阴谋亊件。
1917年的二月革命是-次各个革命政党的联合行动,沙皇尼古拉二世没有采取镇压措施,而是主动退位,成就了这壹结束帝制的伟大革命。所以这位沙皇被称为“赤诚的爱国者”。沙皇退位后由国家杜马(议会)选举出了-个委员会执行过渡政府的职能,以便筹备召开制宪会议,选举正式政府。这个委员会就是史称的临时政府。所以,临时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筹备召开全俄各党各派都参加的立宪会议。在当时,射秽主义政党在俄国各政党中占绝对优势,而俄国社会革命党则是其中的老大,它主张实行立宪民主制的射秽主义。经过初步磋商,各党各派大致同意这壹主张。如果这壹進程不被破坏,革命后的俄国无疑将是-个实行民主射秽主义国家。
二月革命时列宁尚在瑞士,他得知成立临时政府后立即指示他国内的布尔什维克党羽不要支持它,同时要立即组织工人赤卫队,准备武力推翻临时政府,夺取政权。
临时政府接管政权后,俄国继续参加第壹次世界大战中协约国壹方对德国的战争,同时,采取措施進行了-些民主改革,如放开了党禁,释放政治犯等。但制宪会议的筹备工作却進展缓慢,各党派对临时政府的工作都不太满意。临时政府改换了五届,但立宪会议仍未能举行。
列宁于4月从瑞士回到当时的俄国首都彼得格勒,他回国的主要目的就是策动推翻临时政府。当年7月,列宁制造了旨在推翻临时政府的“七月事变”, 但以失败告终。临时政府公布了列宁叛国投敌(德国)的大批证据,被作为“俄奸”通辑。列宁无法在国内立足,再次逃亡国外。此后列宁主要在国外从事筹集政变所需资金、武器的活动,准备武力夺权。
由于其他革命党派对临时政府的工作也不满意,布尔什维克党与其他了几个政党策划推翻临时政府,但是指挥这次行动的并不是布尔什维克的中央委员会,而是由各党派组成的彼得格勒苏维埃下属的军事革命委员会,在彼得格勒苏维埃及其军事委员会里,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占最大比例,布尔什维克只占少数。
俄历10月25日,即公历11月7日晚,军事委员会发动了对临时政府所在地冬宫的突然袭击。此时临时政府的军队在前线与德军作战,临时政府首脑克伦斯基也不在彼得格勒。临时政府本来就不是巩固的政权组织,它的成员也没有继续执政的意愿,也想就此把政权交还给各个革命党派,因此進攻冬宫几乎没有受到抵抗。守卫冬宫的是彼得格勒士官学校的学生,士官生们并没有進行抵抗,因为他们也愿意临时政府下台,以便尽快召开立宪会议,建立正式的国家政权。实际守卫冬宫的只有壹支几十人的妇女,但她们也无心、无力抵抗。攻击冬宫的工人赤卫队、红水兵也是军事委员会临时召集的乌合之众,但冬宫卫队队长主动打开了宫门,他们便壹拥而入,大批看热闹的市民、流民跟在赤卫队、红水兵后面也蜂涌進入冬宫,形同壹场闹剧。所以,随后“彼得格勒军事革命委员会” 在当晚发表的“公告”中称:“攻占冬宫之夜”“未流壹滴血就取得了胜利”。
列宁是在事发之后才赶回来的,他事后也说:“在俄国夺取政权轻而易举,就像取壹根羽毛-样。”
轻易就取得了推翻临时政府的胜利,当晚,军事委员会发表了《告工人、士兵和农民书》,宣告:“将保证按时召开立宪会议”,以便由立宪会议决定俄国的未来。
然而,列宁却在紧张策划独占革命成果的阴谋。为了麻痹其他党派,他表面上仍然表示支持召开立宪会议。但实际上则釆取步骤,将其他革命党派排除在权力机构之外,不久,临时权力机构彼得格勒苏维埃,换成布尔什维克的人马,继而又强行撤销了苏维挨下属的军事革命委员会,然后宣布:“壹切权力归苏维埃”。实际上壹切权力被转移到布尓什维克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手中。
下壹步,列宁的如意算盘是:由他的布尔什维克党主持進行立宪会议代表的选举,如果他的布党能够获得立宪会议的多数,便可“和平地”实现布尔什维克-党专政;否则,便取消立宪会议,以武力实行政变,夺取政权。
立宪会议代表的选举在顺利進行中,几千万选民参加了选举。列宁以为,由他的布尔什维克党主持的这次立宪会议代表选举,布党肯定会获得多数,届时就可以按他的意愿行事了。但是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选举委员会公布的结果是:全部707个议席中,布尔什维克只得175席,占24.7%,它的主要对手社会革命党获得410席,占57.99%,另外,孟什维克获16席,立宪民主党17席,各个民族政党获86席,其余分属各个小团体。
列宁党的惨败,反映了俄罗斯各族人民和各派政治力量对暴力射秽主义的唾弃,对建立民主宪政国家的壹致认同。这时,列宁唯壹能做的是阻止立宪会议的召开,他召回了布党制宪会议的代表。但他未能阻止召开制宪会议,他转而不得不同意如有400名代表到会就可开会。结果到了410名代表,只好让会议如期举行。
这时列宁己决定使出他的最后招数:以武力武力驱散制宪会议。他事先在会议召开地塔夫利达宫附近埋伏了1000名水兵,还事先拟好了“解散立宪会议”的法令,只等会议开始便立刻采取行动。
1918年1月5日,立宪会议开幕。列宁在会上立即发表“解散立宪会议“的讲话。随后便召来大批武装士兵,强行驱赶与会代表。但大部分代表不肯就范,他们硬顶软磨,直到到次日凌晨才被全部驱走。列宁这壹野蛮行径引发了全城工人、学生、市民的强烈抗议和示威游行。老羞成怒的列宁早有准备,立即下令全城戒严,对示威游行者实行武力镇压。顿时,示威者倒在血泊之中,血腥恐怖笼罩全城。俄罗斯的民主射秽主义革命就这样被扼杀、葬送了。壹个比沙皇专制十倍、残暴百倍的政权上台了。
由此可见,所谓“世界第壹个射秽主义国家苏联”并不是1917年的“十月革命”的产物,而是1918年1月5日布尔什维克发动武装政变的产物。
这里必须补充的是,列宁的布尔什维克党为什么能拥有武力优势,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呢?除了布党历来重视武装斗争之外,主要是列宁靠出卖俄罗斯国家利益向其交战敌国德国交换得来。列宁长期在国外流亡,第壹次世界大战初起,列宁便认定乱中夺权的时机已到,他向各交战国的共产党发出指令,要求他们加紧武装起义和捣乱,以便促使本国政府战败,趁乱夺取政权。但是这壹“卖国” 号召, 受到其他国家共产党的抵制。列宁只好在俄国身体力行,他不惜与正在与俄国交战的敌国德国政府勾结,许以在俄国制造内乱,迫使沙皇政府退出战争,并促使其垮台,由布尔什维克党乱中夺权,掌权后,与德国缔结和约,并向德国割地赔款。以此换取德国对他援助足够的金钱,购买武器弹药,建立武装,作为在国内发动暴乱夺权的资本。德皇威廉二世亲自批准了这壹交易,向列宁提供5000万金马克(约合900吨黄金)的援助。这就是布尔什维克造反起家的主要资本。列宁靠了这笔资本,组织起了强大的雇佣军,终于夺取了俄国政权。
在这场可耻的交易中,列宁充当了德国间谍。俄国临时政府侦察到了列宁的叛国活动,在列宁组织“七月事变”失败后,临时政府便在报纸上公开了列宁的叛国罪证,以“德国间谍”的罪名通缉捉拿列宁。同时,列宁还与敌囯奥匈帝国、保加利亚、土尔其等国也進行了类似的肮脏交易。
列宁的“革命”成功了,德国政府便立即要求列宁兑现承诺。双方开展了谈判。德国要求俄国割让15万平方公里国土,外加30亿卢布“偿还”德国。不料这壹要求遭到了俄共(布)中央领导层的反对,眼看列宁无法兑现承诺,德国政府恼羞成怒,向列宁发出最后通牒:限令俄方48小时内答复,否则下令向刚刚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发动军亊進攻。双方开战了……最后,为了保住刚刚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列宁以辞职、退党相威胁,终于迫使俄共(布)中央勉强同意与对方妥胁。可是,这时德国将赔偿的价码提高到了60亿卢布,割让的面积也要進壹步扩大。列宁无可选择,只好全部满足对方的条件。于是于1918年3月苏德边境的俄方小镇布列斯特,苏俄与德国及其盟友签订了苏俄退出战争,向德国割地百万平方公里,赔款60亿卢布的条约,即“布列斯特和约”。实即-个最大的卖国条约。
不过幸运的是,9个月以后,德国及其协约国盟友在壹战中战败投降。苏俄趁机废除了这个条约,收回了大部分割让的国土,但其卖国行径已经镌刻在俄国的历史之上。
以上就是“十月革命” 的历史真相,也是列宁这个俄国和全世界共产主义革命的“伟大领袖、伟大导师”的真面目。
列宁用武力扼杀了俄国的射秽主义民主革命以后,在国内引起了广泛的谴责,引发风起云拥的叛乱。即使如原来同情列宁和布党的著名作家高尔基,也忍不住泪水在当天愤怒地写下了《壹月九日和壹月五日》壹文,将这壹天比之1905年1月9日沙皇政府在彼得格勒对革命者的那场屠杀,高氏发出绝望的呐喊:
“列宁党用他的来福枪驱散了近百年来俄国最优秀分子为之奋斗的梦想!”
为了掩盖1918年1月5日武力政变的事实,并证明自己的政权是靠流血从沙皇手中得来的,列宁和斯大林等在其后大肆编造“十月革命”的神话和谎言,说冬宫当时有二千余名士兵驻守,攻占冬宫之夜“是流血之夜”, “阿芙乐尔号巡洋舰的炮声”打响了世界射秽主义革命的“号角”,等等。并命令伪造了大量文学、影视作品,向人们灌输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十月革命”武装起义开创了射秽主义新纪元。而对自己通过军亊政变夺取各个革命政党共同的革命成果、扼杀立宪会议于血泊中的罪行则严密封锁,用谎言强行代替了真实的历史。
列宁及其布党1月5日政变夺权成功后,全国各地随即爆发了广泛的示威游行和起义、暴动,均遭到血腥镇压。但是镇压并不能平息反抗的烈火,接着便演变成全国性内战,并引来了国际干涉。这就是后来苏共宣传的外国帝国主义对苏俄革命的武装干涉,“企图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扼杀在摇篮中”的由来。
由于苏共取得了最终胜利,这壹期间的历史真相被长久歪曲、隐瞒、篡改,掩没。为了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下面摘引几则俄罗斯的解密挡案,听听当时民众对布尔什维克的声音,以窥见当时俄国之真实情况。
下面是壹支农民起义军对奉命前来镇庄的红军发出的文告:
“……难道说妳们的父辈、兄弟和家人不是和起义农民生活得壹样,不是在忍受共产党和苏维埃的压迫吗? 请看哪里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信仰的自由和人身的不可侵犯?所有这壹切都被苏维埃毁灭了,取而代之的是我们和妳们都随处可见的随意逮捕、平白无故的枪决、抢劫和放火。几乎在红军占据的每壹个村庄,在妳们的眼皮底下都有强奸妇女的事情发生。而妳们,应征的士兵以不可原谅的无动于衷面对野兽般的共产党人所施行的可怕暴行。人民游击军向们最后壹次以至永远号召:离开红军,带上妳们手中的枪回家吧,建立游击队,挣脱共产党人的桎梏。”(见《炎黄春秋》2012年第6期第87页署名左凤荣的文章。)
下面是壹个喀瑯施塔得-位市民写给亲戚的信:“我们喀瑯施塔得和彼得格勒的新闻就是天天发生暴动,因为市民每人每天只能分得半俄磅面包,根本吃不饱,可又不能用钱买,警察到处撵人,不让随便做买卖;市民杀死了4个警察,现在暴动闹得天昏地暗,不知以后会怎么样。水兵也在闹暴动。人们都希望允许自由贸易,看样子春天就要爆发壹场反对共产党的战争,因为这里所有水兵和红军战士都不想要公社,他们高喊:‘打倒公社,让我们自由生活。”(同上第88页)
-个红军司令部电工梅利曼发表退党声明:“我目睹了以以托洛茨基为首的共产党制造的反对工人和农民的流血亊件,认为留在这个党的队伍里是壹种耻辱,因此声明退出共产党并请同志们吸收我加入我同样会为之效力的我们自已的大家庭。”(同上第89——90页)
-个女教师玛丽娅·尼古拉耶夫娜·沙捷利的退党声明:“我被共产主义学说及其‘壹切为了人民’ 这句口号的圣洁和美好而深深感染,于1920年2月成为俄共预备党员,然而就在有人对和平居民、对我深爱着的喀瑯施塔得的近六七千个孩子打响第壹枪的那壹刻,我想到我可能被当作那些滥杀无辜者的同谋,因此我从打响第壹枪的时候起,便不再认为自己是俄共预备党员了。”(同上第91页)
-个机械工希舍洛娃的退党声明:“我请求不要把我视为俄共党员,因为我打心眼里觉得共产党员就是壹帮暴徒。他们就象凶残的野兽那样不肯放过自己的猎物,恨不得吸干人民的鲜血。”(同上第92页)
但是人民的反抗仍然被残暴地镇庄下去了。这期间,列宁还背信弃义,下令将当年主动退位、让出政权的沙皇尼古拉二世壹家,包括佣人、厨子全部杀个精光。
由以上所述,我们也许可以得到几点启示:
第壹、壹切靠暴力、阴谋、欺骗手段上台的独裁政权,都要篡改历史,伪造历史。斯大林说:“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即是此意。所以,所有极权主义政权宣传的历史都是虚假的,伪造的。暴力恐怖和谎言愚民是-切极权政权不可或缺的两翼。
第二、壹切极权政权都不可避免地有它的肮脏历史,和不能见诸阳光的真相,因为它只能靠这些不光彩的、见不得人的血腥、卑劣手段夺取政权并巩固政权。
第三、俄国人民,以及后来不断被列宁、斯大林征服的其他“加盟共和国”的人民,决不是主动选择了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而是在暴力胁迫下无可奈何的顺从。
第四、在壹定时期,壹定情况下,暴力确实可以左右壹切、改变壹切,这就是社会实现,也是人类的悲剧。列宁就是靠著优势的武力,靠著被愚弄和被胁迫的民众充当他的炮灰和工具,将俄国各民主革命政党和民众的反抗残酷地镇压下去了,建立并维持了他的赤色帝国长达七十四年之久。
但是,如果从人类总的历史发展趋向来看,向着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方向迈進仍然是人类社会不可阻挡的潮流。七十四年后,苏联这个庞大的、曾经不可壹世的赤色帝国终于土崩瓦解就是最好的证明。
斯大林是继列宁之后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另壹位魔王级人物,但他本人并没有刻意建立什么“主义”, 是后人和他的政敌帮他总结出了壹个“斯大林主义”。
“斯大林主义”作为壹种“主义”,他自己以及苏共从来都没有承认过,只是强调斯大林是继承马克屎主义和列宁主义的伟大领袖。这当然主要是为了维护斯氏的马列主义“正宗”传人的形象。不过从理论角度来说,他也确实谈不上什么“主义”,就如首先提出“斯大林主义”这壹概念的托洛茨基所说的那样,斯氏在理论上确实谈不上有什么建树、更无体系,“斯大林主义”不过是壹套极权的官僚制度、警察制度、以及经济、社会制度的大杂烩而已。但是,作为列宁的继承者和长期统治苏联及其“射秽主义阵营”的大独裁者,他总还是有壹些自己特色的东西的。据后来他的政敌铁托的概括:“斯大林主义” 在政治上是官僚集权主义和暴力专政,经济上是国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意识形态上是教条主义和专制统治,国际关系上是大国沙文主义,“老子党”主义。这虽不全面,但大概不错。壹句话,斯大林全面继承和发展了列宁主义,是苏联“社会帝国主义”的创建者、统治者。
虽然斯大林主义在本质上与列宁主义没有什么区别,但他在实践方面也确实发展了列宁主义。它的主要“贡献”有:
通过残忍、丑恶、卑鄙的党内斗争,完成了由苏共党内高层集体专政到斯氏个人独裁的转变。其中最突出的是上世纪30年代斯氏发动的内部大清洗的肃反运动,其高潮是斯氏壹手导演的“莫斯科大审判”。
列宁去世后,苏共领导集团面临着新的权力洗牌。斯大林以其超强的狠毒和狡诈,运用极其残忍、卑鄙的手段,清除了所有政敌,建立了较列宁更为专制、更为残暴的个人独裁统治。斯大林的主要政敌、最终死于斯氏之手的托洛茨基(这里顺便说明,托氏本身也是个极左派,他与斯氏之争,完全是狗咬狗的内部权力之争),曾指责斯大林实行的是法西斯主义。笔者以为,这真是太贬低斯氏了,照实说,不管是希特勒、墨索里尼或其他法西斯头子,他们都没有资格与斯大林相提并论。举个浅显的例子,希氏执政之初,由其密友,纳粹“二把手”戈林亲自导演了壹出“国会纵火案”,目的是嫁祸给当时的保加利亚共产党头头、共产国际西欧局的领导人季米特洛夫,将季氏当作“纵火犯”惩办。于是准备了半年多,由帝国法院在莱比锡搞了场公开大审判。但结果却壹败涂地,季氏趁法庭辩护之机大肆攻击纳粹当局,宣扬共产主义。最后季氏被无罪释放,还被引渡去苏联。希特勒当局可谓偷鸡不著蚀把米,颜面尽失。
妳看法西斯头子多么笨拙!多么无能!这么壹件“小事” 都办砸了,毫无疑问,如果这件事放在斯大林手里,恐怕100个季米特洛夫都要乖乖认罪,自愿作刀下鬼了。
果不其然,德国的国会纵火案刚刚过去不久,斯大林就在莫斯科上演了几场“国际大审判”,被审判的都是驰名世界的前苏共领导人,列宁的“亲密战友”、苏联的“建国元勋”,如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等。这些人都被控犯下了惊人的大罪,如叛国、谋杀斯大林、充当外国间谍、破坏苏联工业和国防……等等,其中任何壹项指控都足以判处死刑。可这些曾经多次上过沙皇俄国的法庭,对法律壹清二楚的老革命、理论家、雄辩家却无壹人为自己作无罪或轻罪辩护,相反,他们都当场痛彻地忏悔自己、辱骂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并对伟大英明的斯大林赞不绝口,恳切要求处死自己,以赎罪于万壹……。乍壹看,这些人仿佛在演戏、背台词。但这壹切是真的,他们由衷地愿意赴死,愿意以死谢罪,而且他们真的都被处决了……
几十年后人们才知道加给这些人的罪名全是假的,他们自己招供的罪状也全是自己“编造”出来的。可事情就是这样奇妙,这些人宁愿背着这些莫须有的黑锅去做冤死鬼,而且还对加害他们的人大唱赞歌。可这就是斯大林!这就叫“手段”,叫“能耐”!其实说穿了,斯氏的手段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只是做到两点就行了:壹是折磨得这些人但求速死(后来这些犯人出庭都经过整容、休养、以还其“人样”);二是以其本人认罪赴死换取其子女家属的生存,否则斩尽杀绝。试想“犯人”们该怎样选择呢?受尽酷刑折磨,对他们来说,“死”其实是最奢侈的要求了(这壹点,也许只有在在中国的文革中被处死的人可解其中奥妙)。总之,斯大林轻易地就演出了那场完美的大戏,战果辉惶,据后来披露,大肃反之前的1934年,参加苏共十七大的1966名代表中,有1108人被捕,绝大多数被处决或死于狱中;十七大选出的13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有98人被枪毙。从1935年至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前的六年半中,全苏联在肃反中约有2000万人受到各种迫害,其中700万人被处死,在被处决者之中,有2万名是肃反运动执行者的秘密特工,是遭“灭口”的壹群
所以,相对斯大林而言,希特勒只能是“小巫见大巫”中的“小巫”了。
看来,只有后来居上的毛泽东堪与斯氏比肩了。
(二)经济上高度集中统壹的计划体制和优先发展军事工业的战略,使苏联成为“短缺经济”的始作俑者。
在经济政策上,斯大林甚至比他的老师列宁更“左”。当年列宁曾被迫实行过退却性的“新经济政策”(这类似中国1961年后刘少奇等人收拾大跃進残局而采取的“放宽农村经济政策”)。渡过难关后,斯氏便全面恢复了单壹的国有和集体农庄经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斯氏将全国最精锐的人、财、物集中用于发展军事工业和强化军队,农业和轻工业等人民生活必须品的投入被壹再压缩,迫使全国人民、特别是农民过著勒紧裤带的日子。不久形成了全民性生活必须品全面短缺、限量供应的现象,这种现象后被称作“短缺经济”,成为壹切苏式“射秽主义”国家的共同特点。斯大林理所当然为其始作俑者。
1929—1933年,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世界性的以产品过剩为特征的经济危机,样样都短缺的苏联当然不存在这种危机。于是,斯氏开动全部宣传机器,在全球制造“苏联射秽主义制度无比优越”的神话。还制造了很多反映苏联人民“幸福生活” 的影视文学作品,向世界宣扬苏联人民的幸福生活。实际上,单是在“农业集体化”的过程中,就有七十万农民因为反抗被屠杀或死于流放地。自然,这壹切都是苏联倒台后才被揭露的。
与此同时,斯大林建立并强化了等级特权制度,在统治集团内部实行“按权分配”,统治阶层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成为新的贵族。
斯大林所作所为,后来被包括中国在内的共产党国家全面仿效。
(三)穷兵黩武,向全球输出“共产主义革命”,大力扩张殖民地和卫星国。
向全球推广“共产主义”,“解放全人类”,是马克屎在《共产党宣言》中公开提出的口号。因此共产党政权天生具有侵略、扩张性。列宁按照这壹原则,在1919年初立国未稳之际就组建了“共产国际”(第三国际),成为苏联向外扩张的前线指挥部。接着進军蒙古,将外蒙古从中国分裂出去,使之成为苏联的卫星国和殖民地。最后,让最初只有三个“加盟共和国”的苏联的最终扩展至16个。还在全球各地物色代理人,建立了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共产党(劳动党、工人党),在世界各地布下了“革命的种子”。二次世界大战苏联又因祸得“福”,在盟国主要是美国的支援下(苏联因此欠下美国三百亿美元的债,战后只归还给美国3亿美元),苏军在反击德军的过程中,将东欧八个国家收入自己的囊中,成为自己的“属国”兼殖民地。还在东亚扶植、帮助中国、北朝鲜以及印度支那共产党夺得了政权,大大增强了共产党世界的实力,凑成了庞大的世界“射秽主义阵营”。随后,斯大林以“射秽主义阵营”首领的身份开展了与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的争霸战,将全世界拖進了近半个世纪的“冷战”岁月。
(四)将“专政”扩展到文化、教育、学术和思想的各个领域,形成了密不透风的思想控制和意识形态垄断,开“全面专政”之先河。
在列宁掌权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对全社会思想和意识形态的严格监控。1918年普列汉诺夫就指责:“布尔什维克不能给人民以民主和自由,他们在半年的时间里查封的报纸杂志,比沙皇在整个罗曼诺夫王朝时代查封的还要多。”面对指责,列宁在1920年12月10日接见西班牙工人代表时对此答复说:“我们从来都不讲自由,只讲无产阶级专政!”
斯大林接班以后,出于巩固其独裁统治的需要,加强了对言论、思想的控制。他第壹个“改造”的对象就是史学界,按照“党性原则”重塑历史,要求史学要“圆满地解释党和政府的历史性决议”,即完全为政治服务。开了篡改、歪曲历史之先河
在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史学界的问题以后,斯大林以同样的方法,将矛头转向新闻出版和文艺界,明确提出新闻和人文科学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党和政府歌功颂德的“宣传功能”。为此,他对所有人文科学界進行了整顿,大肆焚烧那些被认为是“毒害和腐蚀人民灵魂的‘反动图书’”。断绝这些领域所有的专家学者与外国的联系,使他们完全生活在无产阶级政治的“真空罩” 之下。
与此同时,大批知识分子被从自己的专业岗位调离,对有不满和反抗者则实施逮捕、判刑、流放。
综观上述,斯大林主义虽然在理论上没有什么建树,但他对列宁主义确实所有发展、完善,使之更加恶劣、残暴。所以从总的方面看,说斯大林继承并发展了列宁主义是符合实际的。斯氏的另壹开创性“贡献”,是领导“射秽主义阵营”,与美国为首的自由世界开展长期针锋相对的斗争,向全世界宣扬、传播、渗透、推广列宁式的共产主义。
我们在论述斯大林主义时,总觉得有壹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原因是这壹切全都被毛泽东搬到中国来了。当然,毛还有更多创造发展。
法学教授谈共匪垮台之后处理共匪党产的方法
作者 李昌庚 写于 二零一二年
结束壹党专政之后的中国如果要重建射秽主义制度就必须废除中共当局建立的国家所有制,剥夺让政党垄断国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根据中共当局的说法,国家所有权是解决私人所有权不足的壹种重要途径,但是事实上国家所有权面临着主体抽象性以及“政府失灵”的困惑,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党国不分的现象严重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国家所有权国有财产的合理定位及其治理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的公权力制度安排。国家所有权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体现人民利益,理应接受纳税人监督;国家所有权应当实行分别所有原则。法人所有权是壹种非所有制性质的相对所有权,是更好地实现国家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壹种重要方式和手段,是私人所有权向公共所有权迈進的壹种阶段性客观反映。它作为所有权社会化的重要途径,能進而实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更高层次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以最终达致公共所有权目标。
长期以来壹直习以为常的“国家所有权”概念自从中国起草《物权法》以来就在法学界展开了激烈争论。比如:国家所有权概念有无存在的必要?国家所有权能否适用私人所有权的法律规则?国家所有权能否在《物权法》中加以规定?等等。这些争论直接关系到作为国家所有权客体的国有财产内涵的理解以及国有财产法体系的构建。某种意义上说,对国家所有权的准确理解和把握是国有财产立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有财产法治化的关键环节,也是其重要的法理基础。
壹、国家所有权理论反思
1、国家所有权概念产生
所有权是壹个众所周知的概念,无需加以阐述。但为了解抉国家所有权争议,而不得不为之。所有权概念起源于罗马法,后被注释法学家加以解读。罗马法规定,所有权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于物的占有、使用和滥用权。注释法学家将其“滥用权”解释为“完全的支配权”。《拿破仑民法典》第544 条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德国民法典》第903 条规定:“物之所有人,在不违反法律和第三人利益的范围内,可以随意处分其物,并排除他人的破坏。中国有学者认为所有权是“以全面的物之支配权能为内容之权利”。也有学者认为,所有权是确定物的最终归属、表明主体对物独占和垄断的财产权利,是同壹物上不依存于其它权利而独立存在的财产权利,是最充分、最全面的财产权利,这也就是所有权的排他性、本源性和全面性。中国的《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的《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由此可见,所有权就是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壹种权利,“物”则是所有权的客体。
英美法系则没有大陆法系所具有的高度抽象和逻辑严谨的物权法暨所有权概念,与此相对应的则是开放与灵活的财产法暨财产权概念。尽管民法学界对大陆法系“僵化”的物权法暨所有权概念存有异议,认为其对财产的充分利用不如英美法系的财产法暨财产权概念的灵活与实用。物权法暨所有权制度也是人类社会关于财产制度历史实践的产物,有其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故对于存在所有权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在所有权基础上,适当吸收和借鉴英美法系的财产法经验乃是明智之举,而不是简单地否定所有权制度而另起炉灶英美法系的财产法体系。这也是本文阐述所有权暨国家所有权重构的逻辑前提。
讨论所有权概念不得不正视经常困扰人们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与所有权的关系。有学者认为,产权就是广义的所有权。也有学者认为,“广义的产权与广义的所有权在内涵上可以等同。”很显然,经济学界所理解的产权暨所有权概念与法学界存有很大差异。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就是财产权,相当于英美法系国家的财产权概念。如果把产权作狭义理解,产权就是所有权;如果把产权作广义理解,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其中,物权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严格而言,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范畴,但如果把物权主要限于有体物暨考虑到知识产权体系的庞杂,故把知识产权从物权中分离出来,这种立法也成为国际趋势。考证产权与所有权关系的意义在于,除了概念正本清源外,更希望从本源性认识到,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基于人性自私的壹面和“经济人”角色,必然要求产权主体明晰,这就决定了法学意义上的所有权主体必然要求清晰。
由于“国家”或“全民”的抽象性,无法保障人们自由的全面的发展和“所有权主体明晰”的要求,这就不难理解无论大陆法系的所有权概念还是英美法系的财产权概念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私有财产的解读,所有权概念产生之日起就是私人所有权的内涵,私有财产壹直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正如马克屎说的那洋,罗马人的“主要兴趣是发展和规定那些作为私有财产的抽象关系的关系”。杰里米 沃尔德伦认为,“所有权”是壹个只有私人财产制度才能加以具体说明的概念。布莱克斯通认为,法律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如此严密,以至于不能允许对私有财产权的哪怕是最轻微的侵犯,甚至哪怕这种侵犯是出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考虑。《牛津法律大辞典》对“财产”也作如下解释:归某人合法所有之物,即受法律保护而私人享有的有形财产权和无形财产权。等等。至于涉及国有财产问题,则具体为“政府所有或公法人所有”概念,常是壹国主权问题。在布莱克斯通眼里,只有私有财产权才是所有权,国有财产权是壹个“主权”问题。公法人对公产行使的权利并不是《民法典》意义上的所有权。言下之意,所有权暨财产法是壹个私法范畴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在西方国家长期以来并没有国家所有权概念。人们所理解的“国家所有权”问题常常是他们眼中的“主权”问题。因此,西方国家壹般都没有按照射秽主义国家所有制形式的标准规定所有权的先例。无论国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西方国家要么按照所有权客体的动产与不动产加以区分规定所有权,同时对国有财产再以公法加以区别对待;要么按照不同的法律和取得方式规定所有权,比如德国宪法中的所有权、税法中的所有权、民法中的所有权和公共所有权等。有些学者认为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就具有完整的法律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概念”。有些学者所谓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所有权概念”受到当时社会环境的限制。
那麽,国家所有权概念最早产生于何时何地呢?据历史考证,国家所有权概念是前苏联东欧国家运用马克屎主义理论的产物。马克屎认为,所有制是经济基础问题,法律是上层建筑问题。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壹个表像,其决定因素是社会的所有制,即“壹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据此,前苏联学者运用马克屎主义的理论把西方国家具有私人属性的所有权概念与马克屎主义所谓的“所有制”结合起来,认为“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会有什么样的所有权、有什么样的所有权就必然有什么样的所有制”,進而以所有制形式把私人属性的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等。这在1923年实施的《苏俄民法典》中得以体现。这实际上是对私人属性的所有权壹种破坏。前苏联关于所有制与所有权的理论对射秽主义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射秽主义国家普遍以所有制形式为标准将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等。
或许有人认为,如果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将罗马法私人属性的所有权概念借鉴运用到公有财产身上并发展成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等也未尝不可。但问题是,无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基于公有制的绝对主导地位和传统的意识形态等因素,所有权概念本身以及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在射秽主义国家均发生了异化。
正如列宁在20世纪20 年代起草《苏俄民法典》时指出:“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壹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属于私法范围。”前苏联法学家认为,在苏联,随着私有制的废除和射秽主义公有制的建立,私法作为壹个体现个人利益的法律这壹概念是不必要的,要求壹个独立的公法和法律体系中的二元论的基础已不再存在。因此,私人属性的所有权概念在共产党统治的射秽主义国家被异化为公有制的化身,成为共产党掠夺广大人民群众的工具,而非私有财产的概念。所有权概念失去了私有财产存在的空间。当然,有些前苏联学者也认识到了西方国家的所有权概念运用到射秽主义国家的差异性,但却受到制度因素的限制,并没有认识到所有权的异化问题,而是基于公有制的意识形态立场对“所有权”進行了重新解读,因而進壹步助长了所有权的异化。比如前苏联著名学者维涅吉克托夫曾在其《射秽主义国家所有权》壹书中批评了了《苏俄民法典》继承罗马法而给所有权下的定义,认为罗马法中的所有权概念是壹个抽象的、壹般的“商品所有权”的概念,不能体现出不同所有制条件下的所有权的阶级特点,因而不能以此来解释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因而,他将所有权定义为:个人或集体以自己的权力和为自己的利益,在特定社会存在的阶级关系结构并与该结构相壹致的基础上,支配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权利。
2、国家所有权困惑
所有权概念的异化直接影响到所有权概念异化的产物“国家所有权”。中共当局的御用文人普遍认为,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国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共产党统治的射秽主义国家普遍将国家所有权理解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家所有权概念在射秽主义国家被异化为简单的“全民所有”,从而有违“所有权主体明晰”的要求。“全民所有”在宪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作为价值理念的政治宣示语固然可以,但是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制度的法律构建将“国家”或“全民”加以泛政治化则扼杀了具体的个人的权利,因而万万不可。其实,早在前苏联东欧时期,就有壹些学者认识到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抽象性,“全民所有”难以量化到个人所有,其结果可能是少数人获益。比如前南斯拉夫学者卡德尔认为,公有制在射秽主义实践中构成了这样壹个矛盾,即“公有制还始终被认为是以劳动人民为壹方,以社会资本集体所有者的某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职务行使者为壹方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前捷克斯洛伐克民法学者凯纳普進壹步认为,“全民所有是直接的社会所有,所有者虽为全体人民,但在法律上并没有壹个所有者”。人民所有权是“壹个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概念”,或“是在社会意义上所使用的概念”,并不是明确的法律概念。
如若缺乏国家所有权具体主体制度的法律构建,加以国家所有权的公权力属性,必将导致国家所有权的异化。首先,从政府等国家机关来看,虽说其代表“全民”行使国家所有权,但是因为“国家”或“全民所有”只是名义上的,这洋让政府领导的各级国家机关对国有财产主体界定不清,造成不负责任、行政效率低下的结果,共产党的权贵壹旦遇到利益就以“国家”名义進行掠夺、遇到责任以“国家”名义推卸责任。比如中国的很多国营企业由中央、省和市等共同投资设立,壹旦遇到问题,则各级政府在“国家”的名义推卸责任,谁也不承担责任。即使“问责”,往往共产党的纪委以党纪要求首先领衔主导,问责的约束难以上升到法律层面,国营企业沦为共产党的党营事业。其次,从人民群众来看,虽说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但人民群众基于人性自私的壹面不满足抽象的“全民所有”(尤其全民利益被少数人蚕食的情况下),往往对国有财产漠不关心,并利用壹切机会损公肥私。再次,从国营企业的性质来看,国家所有权的“全民性”决定了共产党统治的射秽主义国家长期以来壹直不承认企业法人所有权,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国营企业名义上的主人壹直不能享有对国有资产的处分权等权利,国有资产成了国家的附属物。正如前苏联著名学者维涅吉克托夫所言,“射秽主义国家对于国营企业,是把全部国家权力同所有人的壹切权力结合起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国营企业与国家权力的结合進壹步助长了国有垄断经济现象。而且,这种强调“国家是国营企业唯壹股东”的做法也使国家成了所有国营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导致国营企业最终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甚至国营企业之间承担没有必要的责任的荒唐现象,从而造成企业发展的困境。比如:中国某地区壹个国营企业向埃及出口羊肉,因为羊肉上没有埃及人需要的标志,被埃及方面视为不洁之物扔進大海。 埃及方面随即向这个国营企业索赔,被这个国营企业拒绝。埃及方面请求埃及法院将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的巨型集装箱货轮扣押。埃及法院扣押的理由是,该羊肉出口企业是中国的国营企业,中国的远洋运输公司也是中国的国营企业,依据中国法律和中国学者的解释,这两个企业的所有权只有壹个,所以这两个企业是同壹个所有权人名义下的财产。既然如此,远洋运输公司的财产当然可以用来承担羊肉出口企业的责任。对于中方,虽然此案例按照《公司法》股东下属子公司之间的责任关系未必败诉,但面对国际法则,足以证明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模糊性和面临的实践风险。
与此同时,当国家所有权占据主导地位时,即抽象意义上的“国家”成为壹个国家财产的最主要所有者时,往往也是实行壹党专政的国家和地区,国家作为中立管理者的地位更容易发生异化。比如中国,掌握国家机器的极少数人基于人性自私的壹面往往假借“国家”或“全民”的名义使所有权与公权力相结合而大行其道,导致“官商勾结”的“官僚经济”以及国有垄断利润未能足够惠及于民现象的出现,与民争利,形成特权阶层,从而挤压私人生存空间,危及公民社会的发展。正如前南斯拉夫学者卡德尔认为,国家所有制造成国家有管理整个社会资本权利,从而为国家和党的官僚主义敞开了大门,并使在革命的行动上的集中越来越蜕化为行政管理的中央集中制。同样,前苏联著名民法学家约菲表达的更为直接,他认为,“政治统治阶层、官僚阶层是苏联经济的真正所有者,壹旦这个真理被揭开,那麽苏联制度的全部秘密也就壹目了解了。”
而在中国,这种“异化”并非如同前苏联东欧国家因市场经济的推行而自然的消解,恰恰基于中国的“国情”与市场经济的衔接问题,即国家所有权市场转型的非彻底性以及较低的公权力法治化水平,从而使国家所有权在中国除了原有的“异化”外,还产生诸多新的变异与困扰,并影响到国有财产的实现机制。面对国家所有权的异化,国家所有权该市场转型的领域未能转型或未能彻底转型,不该市场转型的领域却发生了转型,在此背景下,强调国家所有权与私人所有权壹体化平等保护,强调国有财产的保值增值功能,强调政企分开,势必导致国家所有权的职能错位和越位。其结果是:壹方面,中共当局纵容“官商勾结”的“官僚经济”,导致与民争利和挤压私人财产空间;另壹方面,导致所有权制度的缺失,国家资本的逐利性,发生与民争利和公共产品的短缺等。比如政府不宜進入市场的领域如房地产业等却过度介入而与民争利;应当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如历史文化古迹、公园、博物馆、公路、殡葬服务、公立学校和医院等却市场化或过度市场化而牺牲公众福利等。此外,即使在国家所有权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因为中国不承认全社会参与的私有化的合宪性,为了实现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就只能更多的借助内部私有化。这种缺乏宪政基础的内部私有化极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国营企业的员工的利益受损,从而加剧了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并因此影响到国家所有权市场转型本应正当性的合法化问题,其结果反而危及到国家所有权市场转型改革本身。
二、国家所有权理论完善
国家所有权的异化随着国家所有权比重高低而程度不同。这种“异化”在以公有制为绝对主导的射秽主义计划经济时代似乎理所当然,即使所谓的“异化”亦无改革的环境。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目标的选择,这种“异化”愈益凸显出问题解决的迫切性。
面对国家所有权的异化,如何重建中国的所有权制度,主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壹)国家所有权的市场转型及其定位
鉴于人的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斯多德就认为,“财产只能在特定意义上应该公有,但作为壹般规则,应该私有;因为,当每壹个人有其明确的利益时,人们才不会彼此抱怨,而且他们将更進步,因为所有人都会照顾其自己的事。”因此,让所有权概念回归私有财产范畴,实现国家所有权的市场转型及其合理的市场定位,将国家所有权限制在私人所有权无法或难以解决的特定领域,这是从源头上解决国家所有权异化的关键所在!如前所述,所有权概念壹经产生就是壹个私有财产的问题,基于国家职能需要确需存在的国有财产更多地是壹个国家的“主权”问题,理应主要通过公法解决。如果将具有公权力属性的国有资产毫无例外地引入私人属性的所有权范畴并通过国家所有权介入私法性质的私有财产领域,不仅异化了所有权概念本身,而且还导致国家所有权暨国有财产的职能错位和越位,同时还腐蚀了私人所有权及公民社会,最终危及民主化的進程!進而言之,国家所有权异化的源头在于国家所有权本身。如果脱离国家所有权自身定位去解决国家所有权异化问题无疑是缘木求鱼的做法。这就不难理解无论是前南斯拉夫历史上的社会所有制改革还是中国历史上的承包制、租赁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企分开等改革为何难以根本解决国营企业问题的症结所在!即使中国学术界经常论述的政企分开,如果仅仅解读为中国学术界普遍理解的“政府的社会公共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离”,而没有解读为“国家所有权应当退出不应進入的领域”,则政企分开依然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只有实现了国家所有权的市场转型及其合理的市场定位,才能把抽象意义上的“国家”或“全民”以及有学者认为的“国家所有权”或“国家所有权是壹个伪概念” 这壹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是国家所有权重构的前提和基础!
对于确需要保留的国家所有权,鉴于国家所有权的固有弊端,抱着非理想化的态度,以壹定的可容忍的成本与代价,按照有别于私人所有权规制路径的理念進行国家所有权二元结构设计。如果回避了国家所有权的固有弊端,怀抱理想化的模式,往往欲速而不达,最终将陷入传统公有制的“乌托邦”。历史教训依然触目惊心!良好制度的构建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二)国家所有权的中央与地方关系重构
从国家所有权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来看,主要包括两种观点:壹是“统壹所有说”,二是“分别所有说”。
1、“统壹所有说”
从“统壹所有说”来看,是指国家所有权由国家统壹行使,也就是中国学术界和立法界通常所述的“国家所有权主体的统壹性和唯壹性”。有学者认为,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除国务院之外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能作为行使国有资产的国家所有权的主体,也否定了那种“部门所有、地方所有”的主张,维护了国营企业财产所有权的统壹性和完整性。早期的“统壹所有说”采用了“统壹所有、统壹管理”原则,是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全部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地方政府没有多少自主权。或许“统壹所有说”也认识到了这壹弊端,進而提出了“统壹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国的立法即如此。比如中国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相比较而言,这比以前要進步许多,但关于国有财产依然没有确定中央与地方的所有权边界,因而常在“国家”名义下中央与地方的随意性越权,要么掠夺,要么推卸责任。因此,无论中国的法学界还是经济学界,愈来愈多的学者还是反对“统壹所有说”,提出了“分别所有或分级所有”的观点。
2、“分别所有说”
从“分别所有说”来看,是指国家所有权或国有财产由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无论中国的法学界还是经济学界对此都有阐述。从经济法学界和经济学界来看,往往是从“国有资产”的视角分析了“分别所有”的必要性。比如:有学者认为,对于国家所有制来讲,根本而言则需要打破国家所有制或所有权内部结构的认识和做法,建立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的国家所有制。也有学者认为,要将中央统壹所有的管理格局,改革为中央与地方分级所有。也有学者认为,应该突破政策的束缚,明确提出国有资产“分级所有、分级管理”原则。也有学者认为,建立壹级政府,壹级所有权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体制。也有学者对竞争领域的国营企业建议采用“分级所有”原则,但是对于具有自然资源性质的国有资产等仍采用“统壹所有”原则。等等。
很多学者在分析“分别所有”时,并没有涉及国家所有权主体,到底是国家、国家和地方还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等,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如果在承认国家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前提下,又提出要“明晰产权,必须分割所有权,必须承认所有权主体可以分为多个层次,必须破除所谓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唯壹性与统壹性的理论,必须承认壹物可以多主。”如果把上述话理解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别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这与“国家统壹所有、分级管理”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把国家视为国家所有权主体,又承认“分别所有”原则,则存在严重的矛盾,因为国家作为公法人整体概念是不能分割的,就如同企业法人、自然人等壹样。因此,如果想把国家所有权分割为具体的主体制度如政府、企业法人等,则必须对国家所有权進行重新设计。对此,中国的法学界有些学者从“国家所有权”视角认识到了这壹点。他们所认为的“分别所有”就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所有,明确了所有权主体,進而抛弃虚幻的国家所有权;即使保留国家所有权,也仅指中央政府所有权。前已述及的持“政府说”观点的学者壹般均认同此观点。
从中国实践来看,虽然中国并没有采纳“分别所有”观点,但是在中共建国前有“分别所有”的实践做法。比如中国1930年制定的旧土地法第4条规定:本法所称公有土地,为国有土地、省有土地、市县有土地、乡镇有之土地。本条中的国有土地,即区别于地方政府的中央政府土地。
从国外来看,前已述及,国外壹般很少有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关于国有财产壹般是以政府所有权、公法人所有权或公共所有权形式出现,即使使用“国家所有权”概念也是解释为中央政府的所有权。从政府所有的财产来看,壹般采取分别所有原则,并已成为国际惯例。比如:美国分为联邦、州和市镇所有财产;德国分为联邦、州、县区或镇所有财产;法国分为国家、省和市镇所有财产;意大利分为国有、省有和市有财产;西班牙分为国家、省和村镇所有财产;澳大利亚分为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三级所有财产;墨西哥分为国家、州和自治市三级所有财产等。即使前苏联东欧国家也纷纷放弃了抽象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即全民所有的理论,回归所有权本来面貌。比如:俄罗斯除了国家所有权,还有自治地方所有权,实行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各主体以及自治地方所有财产;越南实行国家和省分别所有财产等。而且,壹般而言,只有中央政府所有的财产才称为国家财产或国有资产,地方政府所有的财产有类似于地方财产等称呼。
然而,也有壹些学者不认同“政府分别所有”的观点。比如前文提到的“国家与地方说”。也有学者认为,“公法法人的私有财产所有权理论”只适用于联邦制国家,其各级政府机关享有国家财产所有权,是以这些国家的地方政府相对独立为前提的。中国是单壹制国家,不具备适用这壹理论的基础。但前已述及,这类观点关于国家所有权主体无论是国家还是国家和地方,最终还是落实到政府等公法人身上,均摆脱不了抽象性及其委托代理的异化问题,而且也摆脱不了地方能否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严重矛盾。
综上所述,应当将确需存在的抽象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解构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如果保留国家所有权概念的话,狭义上的国家所有权仅指中央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广义上的国家所有权则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至于“全民所有”说法在立法或相关政策中仅仅可以作为价值理念的政治宣示语,以强调国有资产实现机制的最终价值目标。前已述及的利弊及其理由在此不再重复。简而言之,有助于克服所有权的异化,回归所有权的本来面貌。
或许有人认为,过分计较国家所有权主体并无多大意义,这仅是形式问题,无论“全民说”还是“国家说”最终都落实到代理人“政府”身上,从而与“政府说”似乎殊途同归。无论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政府”还是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代理人的“政府”,能否充分实现国家所有权的利益和目标,关键取决于壹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主化水平。国有资产的实现机制关键确实取决于壹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主化水平,这也正是本文以“国有材产法”为讨论的重点的重要因素。但需补充的是,在中国“政府”作为“代理人”角色还是作为“主人”角色,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作为“代理人”角色的“政府”实际上常以“主人”角色出现;享有事实“主人权利”的“政府”壹旦面临责任常以“代理人”角色推卸责任,导致“政府”利用其模糊身份游刃于权益与责任之间,权益与责任不规范,随意性较大,权责不壹致。因此,将国家所有权主体分解到“主人”角色的各级政府身上既符合法理的逻辑,也是还原政府的“事实占有”的真相;将抽象、空洞且“动听”的“国家所有”或“全民所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政府”身上,有利于明晰产权主体,实现“责权利”统壹,避免各级政府等利益主体在“国家”或“全民”的名义下掠夺广大人民群众或者推卸责任;有助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关系,有效衔接财政联邦主义和分税制等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实现国有财产的相对市场化;借此推动中国的宪政改革,完善国有财产的法治环境。比如日本新潟市原先考虑将该市中央区东万代钉的市有土地约1.5万平方米出售给中国总领事馆作为新址用地,但该市2010年11月18日以“市民感情恶化”为由暂时冻结了卖地计划,因为市有土地是全市公共财产,得不到市民的理解则无法出售。姑且不论日本新潟市政府的做法有无政治企图或是否妥当,但就市有土地的处置则具有充分的地方自主权和法治色彩。而这在国有财产国家统壹所有的背景下是难以想象的。也正因为这种“补充”决定了将国家所有权主体分解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身上应是相对明智的制度设计,从而尽可能降低所谓的“公地的悲剧”。若此,中国现有的立法诸如《物权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均要改变折中且模糊的立法模式,中国民主化之后应作出相应的修改。
(三)国家所有权主体建构
从国家所有权主体来看,学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其中最主要的观点主要有三种:壹是“全民说”,二是“国家说”,三是“政府说”。
1、“全民说”
从“全民说”来看,是指国家所有权主体属于全体人民。这种理论又被称为人民所有权理论,曾在共产党统治的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射秽主义国家非常流行。前苏联学者克利申认为,“国家只是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监督全民财产的合理利用和增值。”这种理论对中国也产生了很大影响,有学者认为,“国家只是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不能成为所有权的主体,应改为人民所有权比较适宜。”但人民所有权理论也壹直备受争议。前捷克斯洛伐克民法学者凯纳普的观点比较典型,他认为,“全民所有是直接的社会所有,所有者虽为全体人民,但在法律上并没有壹个所有者”。人民所有权是“壹个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概念”,或“是在社会意义上所使用的概念”,并不是明确的法律概念。中国也有学者认为,人民并不是壹个法律范畴,不是法律上的主体,即使全体人民作为所有权主体,也无法落实所有权的权能行使。结合中国学术界的学者的共识的基础上可以得出这洋的结论,人民是壹个政治概念,不是法律概念,过于抽象,不符合所有权主体明晰的要求。退壹步而言,即使将人民作全体公民理解,则就成为所谓的社会占有,而整个国家的国有资产所谓的社会占有就失去了公有的意义。其结果势必存在委托代理的异化问题,反而事与愿违而有损人民利益。因此,人民或全民不宜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但“人民所有”或“全民所有”作为价值理念的政治宣示语可以,但在所有权主体制度构建则不宜采用。
有学者认为,在资本主义国家,全民所有的观念也有所体现。其理由在于:西方国家的“全民所有”仅是价值理念的政治宣示语,其实国家所有权主体最终都落实到具体的政府,即政府所有权或公法人所有权。
2、“国家说”或“国家与地方说”
从“国家说”来看,是指国家所有权主体属于国家。比如有学者认为,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的人格,不仅应当得到法哲学的确信,甚至更应当得到张扬。也有学者直接表达为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就是国家。这种理论认识到“人民”或“全民”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弊端,代之以“国家”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他们认为,“国家”作为法律概念,可以成为特殊的民事主体。相比较而言,这种理论比“全民说”進步了许多,也成为了中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中国和前苏联东欧国家也普遍认同此观点。比如1964年的《苏俄民法典》第94 条明确规定:“国家是国家财产的唯壹所有人”等。但“国家说”依然摆脱不了“国家”的抽象性问题。从前南斯拉夫来看,虽然他们认识到国家所有权的弊端,并希望通过社会所有制加以改革,但是因为当时特定社会环境的限制仍无法摆脱“人民”的抽象性问题以及委托代理又涉及“国家”的抽象性问题。
其实,“国家说”也认识到上述问题,因而并不仅仅停留于国家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法律界定问题,还涉及到由谁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对此,中国又有三种观点:壹是认为由人大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二是认为由政府即国务院代表国家统壹行使国家所有权;三是认为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中国的立法采纳了第二种观点,但又似乎兼顾了“全民说”。这是立法妥协的产物。比如:中国的《物权法》第45条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家所有就是指全民所有。中国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条规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等。
就国家所有权由人大还是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而言,中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倾向于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理由主要在于:虽然,国家所有权利益最终归属于全体人民,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似乎理所当然。但是,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无论管理还是经营,只有政府职能更适合,而人大作为立法机关显然难以胜任。至于人大的最高权力机关地位及是否代表人民利益,取决于人大对政府的有效监督。中国实行壹党专政,人大本质上没有独立于中共当局的立法权,根本不可能对中共当局构成有效的约束。
在“国家说”并同意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的基础上,有学者提出了国家所有权主体为国家和地方。比如有学者认为,国家与地方分别所有不同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分别所有,即在国家所有权主体上,只承认国家和省级地方为国家所有权主体,而不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为国有财产的所有权人。但是,国家所有权主体分解为国家和地方,依然摆脱不了前已述及的抽象性及其委托代理问题,而且也摆脱不了地方能否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逻辑悖论。
因此,无论“国家说”还是“国家与地方说”均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最终还是将国家所有权主体落实到政府等公法人身上,势必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成本及其异化问题。为此,有些学者大胆提出了质疑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比如有学者认为,公法意义上的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不符合民法基本法理。民法意义上的国家应当理解为中央政府。在主体制度上,或取消国家所有权,根据法人制度理论将其确定为各级政府的公共所有权;或保留国家所有权,但以立法说明或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其为区别于地方政府的中央政府所有权。等等。
3、“政府说”
从“政府说”来看,是指国家所有权主体直接属于政府,政府不是国家所有权人的代理人。对此,有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观点:
(1)在承认国家所有权存在的前提下,认为国家所有权主体属于政府。其中又包括两种观点:壹种观点认为,国家所有权主体只能属于中央政府,比如前文述及的“或保留国家所有权,但以立法说明或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其为区别于地方政府的中央政府所有权”;另壹种观点认为,国家所有权主体属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
(2)在不承认国家所有权存在的前提下,直接以公共所有权或政府所有权替代国家所有权。比如前文述及的“在主体制度上,或取消国家所有权,根据法人制度理论将其确定为各级政府的公共所有权”。有学者认为,国家所有权是壹个伪概念,应当把国家所有权分解为各级政府所有权,即各级公法人所有的形式。
总体而言,持“政府说”的观点,壹般都对国家所有权是否有必要存在提出了大胆质疑。相比较而言,“政府说”克服了“全民说”和“国家说”的缺陷与不足,使国家所有权主体从“抽象”到“具体”,相对吻合了所有权及其责任主体明晰的要求。将国家所有权主体直接落实到政府身上,减少不必要的抽象代理环节。進而言之,从政治上,国家所有权主体当然属于国家及其人民;但从法律上,国家所有权主体必须明确到政府身上,同时建立民主制度对政府的公权力加以有效制约,方能体现国家所有权的人民利益。否则,所谓的“全民说”和“国家说”会沦为政治宣传失去实际意义。
三、法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及私人所有权的关系
所谓法人所有权,是指法人对其依法获得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中国,长期以来,关于法人是否享有所有权壹直存有争议。法人所有权争议起源于企业法人财产权性质的争议。这在计划经济时期不是问题,因为法人壹切财产都用了抽象的国家或集体加以概括,甚至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往往是政府的“附属物”。但从中共当局实行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国营企业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企业是否享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则成了争议的问题,从而引发了法人所有权问题。这个问题在私有制条件下不成问题,但在公有制为主导的传统意识形态影响下,则成了敏感问题。根据中共当局的说法,承认企业法人所有权似乎动摇了国家所有权在内的公有制。正如有学者认为,“关于企业对其资产是否具有财产权,以及这种财产权的性质是什么,在私有制主导的条件下是不需要讨论的,之所以在中国出现这壹概念,是与公有制主导的经济体制紧密相关的。”关于企业法人财产权性质,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存在广泛争议,没有结论。主要有“所有权说”、“经营权说”、“双重所有权结构说”、“股权与公司所有权说”的观点,其中“所有权说”已经成为中国学术界主流观点。尽管如此,因为法人所有权与传统公有制不协调的意识形态影响,中国官方提出了模糊所有制的“法人财产权”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这壹概念最早出现于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射秽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决定》。中国修订的《公司法》第3条也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同样,中国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也没有明确国家出资企业的法人所有权。
从国外来看,随着社会发展,公司以及各种组织形式的出现,西方国家基于传统私人所有权的价值理念,也是比照私有财产的属性加以规范公司等各种组织形式,因而出现了法人所有权。尤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進壹步奠定了法人所有权的基础。即便国有财产,也是尽量避免抽象化的“国家”或“全民”概念,而以具体的政府所有或公法人所有形式出现,以吻合所有权主体明晰的本性。这种所有权价值观不仅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即便英美法系国家后来也采纳了这种价值观,包括公司法人所有权等。因此,在西方国家壹般没有传统射秽主义国家所谓的抽象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说法。
中国民主化应当从立法上明确承认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在内的法人单位对其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其理由在于:(1)有利于法人制度构建,使法人尤其公法人制度名符其实,也符合政府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理论逻辑。法人存在的重要前提就是拥有独立的财产与经费,并能独立地承担有限责任,必然要求法人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反之,必然容易存在法人财产随意划转、调拨的可能性,又谈何法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呢?中国壹方面承认法人制度,另壹方面又模糊法人对其财产是否享有所有权问题,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其结果是,对于政府等公法人单位仍然背负著无限连带责任。(2)以企业为例。投资者对法人企业投资享有的是壹种股权并承担有限责任,政府对国有企业投资也是如此,而法人企业则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至于股权则是壹种新型的权利形态,是投资者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但投资者并不直接拥有法人企业本身。这种制度设计既符合法人之所以有必要存在的逻辑特征,也有利于投资者与法人企业的相对独立性,较好地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即适应人们实现经济利益以便于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也适应了所有权社会化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极大地加速了资本积累,解放了生产力。正如有学者指出,现代公司不仅服务于所有者或者支配者,也服务于整个社会。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等公法人而言,其法人所有权原理与企业法人所有权壹样,类似于股权关系,国家治理某种程度上如同公司治理。以行政单位为例,中国某市公安局对其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它的投资主体是该市政府,并授权市政府财政局行使出资人职能;而市政府的法人所有权由其上级政府投资。依此类推。再以事业单位为例,某国营企业对其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它的投资主体是某省政府,并授权省财政厅行使出资人职能,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仅是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依此类推。
承认政府等公法人所有权,是否会动摇中国目前所确定的国家所有权或与之发生冲突呢?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在中国实行国有财产统壹所有的情况下,任何公法人单位所有权投资主体最终都追溯到国务院那里,由国务院行使国家所有权。即便在实行国有财产分别所有的情况下,也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任何公法人单位所有权投资主体最终都追溯到中央、省、市或县各自政府那里,由其行使国家所有权,此时国家所有权被分解到中央和有权地方政权代表行使。当然,条件成熟时,不排除取消国家所有权说法,而直接以政府等公法人所有权来取代的可能性。
法人所有权也是壹个抽象概念,无论在其内涵还是外延都存在不少争议。就“法人”整体而言具有抽象属性,但论及法人所有权本身均是针对具体的法人,比如社团法人所有权、企业法人所有权、政府机关法人所有权、学校、医院等事业法人所有权等。相比较“国家”和“集体”则要具体得多,而且法人背后涉及具体股东,尤其私法人背后涉及具有私人利益属性的股东。因此,采纳法人所有权既克服了公民个人所有权无法涵盖财产发展趋势的不足,也克服了国有财产产权主体抽象性缺陷。将个人性质的财产变成非个人性质的财产,建立起的资本主义集产制,即是法人所有权的体现,是所有权社会化的壹种结果。如果说西方国家的所有权社会化是为了克服私人所有权的不足,那麽,传统射秽主义国家计划经济时期为了克服私人所有权不足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则是共产党为了掠夺广大人民群众忽略社会生产力发展及国家治理水平的所有权社会化过度发展的产物。正如有学者所言,“社会所有权思想又如带有两面锋刃之利剑,如用之不当,适足以抹杀私人财产权,戕害个人自由,最终酿成人类之悲剧。”而法人所有权则是适应现有生产力发展、国家治理及法治化水平情况下的所有权社会化较好表现之壹,既克服了传统私人所有权的不足,也克服了传统国家所有权主体过于抽象的问题。从个人占有向非个人占有的转变已经改变了而不是消灭了资本家阶级。那麽,法人所有权是什么性质的所有权呢?法人所有权不是所有制意义上的所有权,而是从所有权持有主体所做的壹种分类说法。也就是说,从所有制意义来看,既有国家所有权,也有私人所有权,以及前已论及值得商榷的集体所有权。从所有权持有主体来看,既有公民个人所有权,也有法人所有权。从所有制来看,法人所有权从终极意义上到底属于私有还是公有,取决于法人所有权背后投资者的终极所有权性质。如果投资者具有私有属性,则法人所有权具有私财产性质;如果投资者具有公有属性,则法人所有权具有公共财产的性质;如果投资者兼有公有属性和私有属性,则法人所有权则具有公私混合财产性质。但法人所有权的财产本身愈来愈体现社会化,而这恰是传统私人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所难以达到的,既克服了私人所有权过度发展阻碍社会发展的不足,也克服了国家所有权主体抽象带来的“政府失灵”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掠夺的不足,同时又能达至以弥补私人所有权不足为己任的国家所有权所期望达到而其本身又无法达到的目标,即既能促進社会生产力发展,又能较好地实现社会化大生产增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由此可见,法人所有权仅是国家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实现的壹种方式和手段而已。
虽然法人所有权的投资者层级愈多,其所有权社会化程度也愈高。但同时也增加了法人治理成本。对于私人所有权而言,因为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通过法人治理与社会化大生产,较好地解决了此问题。但对于国家所有权而言,由于主体的抽象性所造成的“政府失灵”的可能性,则难以克服治理成本增加的困境。这不仅告知国家所有权在构建法人所有权时,投资层级不宜过多,也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从私人所有权视角去解构法人所有权更具有现实意义。
由此可见,法人所有权仅是所有权实现的壹种方式和手段。确立法人所有权既非否定国家所有权,也非否定私人所有权,仅是不同层次的表述而已。法人所有权既包括国家所有权内容如公法人所有权,也包括私人所有权内容如私法人所有权。从某种意义上面讲,法人所有权是私人所有权向公共所有权迈進的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及国家治理水平的阶段性反映,是更好地实现国家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壹种方式和手段,以弥补二者实现机制之不足。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国家治理及民主化水平还不是很好的情况下,这种克服了传统私有制和传统公有制之不足而兼采两者之长的兼具公民个人对法人财产拥有股权和法人对其财产拥有相对所有权的法人所有权理应成为所有权社会化的重要途径,進而实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更高层次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建立真正的射秽主义制度,以最终实现公共所有权的目标。
四、所有权分类理论的反思与重构
如前所述,所有权从起源来看,所有权本是私有财产的概念,是私人所有权的化身。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以及各种组织形式的出现,西方国家基于传统私人所有权的价值理念,也是比照私有财产的属性加以规范公司等各种组织形式,因而出现了法人所有权。尤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進壹步奠定了法人所有权的基础。即便国有财产,也是尽量避免抽象化的“国家”或“全民”概念,而以具体的政府所有或公法人所有形式出现,以这应个人发展的需要以及所有权主体的明确。这种所有权价值观不仅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即便英美法系国家后来也采纳了这种价值观,包括公司法人所有权等。因此,在西方国家壹般没有抽象意义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说法。在西方国家《民法典》或《物权法》中关于所有权的分类往往是从权利的客体加以划分,比如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等。
然而,前苏联东欧等传统射秽主义国家深受马克屎主义的影响,为了掠夺广大人民群众将经济学意义的公有制当成是射秽主义制度的主体,以致将西方国家的所有权概念移植时发生异化,并与所有制关系联系,将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并使由共产党行使的国家所有权异化为公有制,而失去了私有财产的发展空间。长期以来,中国也深受前苏联的强烈影响,无论相关立法还是理论界壹般都将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比如《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均是如此。
前已述及,国家所有权的异化需要对国家所有权進行重新设计。其实,集体所有权也面临着同样的命运。集体所有权也是壹个受到前苏联东欧国家教条主义强烈影响下的特定历史产物,与国家所有权壹样,都是所有权与所有制关系简单结合下所有权异化的产物,甚至存在着比国家所有权异化更为严重的结果。集体所有权虚置现象更为凸显。中国的学术界对集体所有权早有质疑。比如有学者认为,集体所有权主体是“个人化和法人化的契合”,集体财产应为集体组织法人所有,而集体组织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股权或社员权。也有学者提出了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要么国有化,要么私有化,要么部分国有化、部分私有化等。因为集体所有权存在大量的主体不清、产权虚置、权能不全,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实行集体土地所有权部分国有化、部分私有化的所有权制度。集体所有权除了极少部分回归国家所有权本来面貌外,应当改革为私人所有权。中国民主化之后需要進行的国营企业所办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改革目标也应是如此。
由此可见,不得不反思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分类。虽然有些学者对所有权分类提出了壹些新的观点,但均没有跳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框架,而且这些分类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比如有学者把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这种分类借鉴了《民法通则》第77条的规定,是壹种所有权分类;而且依此观点,社会团体所有权实际上是壹种法人所有权,将之与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归类存在分类标准不统壹的缺陷。也有学者将所有权分为私人所有权、公共所有权、团体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这种分类表面上借鉴了西方国家的做法,但是实质上未彻底打破中国国内的传统分类,导致彼此交叉与模糊。比如公共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的交叉与模糊,而且这种公共所有权更类似于西方国家的国家材产制度;团体所有权有点类似于集体所有权,又有法人所有权的特点。也有学者把所有权分为私人所有权和公共所有权,其中私人所有权包括公民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公共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这种分类忽视了法人所有权的全部内涵,其实,法人所有权既有私法人所有权,也有公法人所有权,而公法人所有权则涉及该学者所认为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而且,这种“公共所有权”提法既受到西方国家的影响,也或多或少地受到中国国内《宪法》第12条规定的影响,不能真正保障人们的法人所有权。
对传统所有权分类,早在中国的《物权法》设计的时候就有了激烈争议。比如有学者认为,按照权利主体划分所有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反应,更多的具有政治意味而缺乏法学意味,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权性质相同,保护手段并无差异,因此没有必要進行区分。也有壹些学者表达了类似观点。也有人除了同意上述观点外,还认为,将所有权分为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所有权还不是完全从权利主体角度進行划分的,更多地是从权利性质来划分的,因为所有权主体从本源来看不存在国家和集体这种抽象的政治概念,也不符合现代意义上的所有权主体明晰的要求。权利主体真正涉及的应当是公民、法人等范畴。此外,这种说法是从《物权法》关于物权分类的角度论及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废除,并没有涉及政府所有财产的专门法律保护问题,而这也不是《物权法》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在此之前就有学者不以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为标准对所有权加以分类。比如有学者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所有权按照权利客体分为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
壹旦确立了法人所有权,那麽前已述及的将抽象意义上的确需存在的国家所有权解构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以及将抽象意义上的集体所有权改革为公民个人所有权、私法人所有权和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就有了法理依据。对于各级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形成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而言,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客体则是针对股权,而各类企事业单位则具有独立的法人所有权,这有利于国有产权主体的明晰化及其权责统壹,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的市场转型以及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开。
确立法人所有权是所有权分类理论重构的关键前提。在此基础上,所有权可作如下分类:
(1)从权利客体来看,所有权可以分为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其中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还可以進壹步细分,比如不动产所有权可以分为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
(2)从权利主体来看,所有权可以分为公民个人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其中法人所有权可以细分为机关法人所有权、事业法人所有权、社团法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但法人所有权在中国存在诸多特例。从机关法人所有权来看,虽然机关法人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但从国家机关职能分工和有效管理财产来看,理应由政府管理包括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内的所有财产。在中国,像诸如政协、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共青团、妇联等从性质上说应当属于社团法人,这也是国际惯例。但是因为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中国是实行壹党专政的国家,上述组织财产壹般均由政府出资,且呈现“行政化”现象,行使著国家职能,成为事实上的“机关法人”,因而,也应由政府管理上述组织的财产。故机关法人所有权实际上就是指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从事业法人所有权和社团法人所有权来看,但是因为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中国是实行壹党专政的国家,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壹般也多是由政府投资设立,多具有“准官方”色彩,其职能尚未彻底转型,因而对于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产也应纳入政府管理,属于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在西方国家,社会团体壹般都是纯粹民间机构;事业单位要么企业化经营,纳入企业法人所有权;要么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纳入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比如医院、学校等。因而,中国民法中关于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分类在中国的民主条件还不是很成熟,相应的机关、事业和社团法人所有权的分类意义也无法凸显,这要取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民社会的变革。相比较而言,中国的主要的国营企业的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比较迫切,确立企业法人所有权有其现实急迫性和必要性。至于非法人组织的财产问题,则属于投资者个人所有,无论公民个人单独所有还是集体所有。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3)从权利性质来看,所有权可以分为私人所有权、公共所有权和公私混合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包括公民个人所有权和私法人所有权。其中,私法人所有权既包括私有法人企业所有权,也包括由私人投资设立的像学校、医院以及行业协会等所谓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所有权。公共所有权即是公法人所有权,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以及由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并承担诸多公共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法人所有权。如前所述,如果保留国家所有权概念的话,公共所有权即指广义上的国家所有权。如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由政府和私人集体投资创办的,则属于公私混合所有权。
如果说人类社会已经证明的原始社会的共产主义痕迹是当初人类不得不为之的事情,那麽,私人所有权则满足了保障个人发展的需要,是人类顺其自然的事情。尽管私人所有权的诸多缺陷使人类社会从原始共产主义的痕迹中憧景未来的共产主义,并诞生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但是在人类可预期的范围内,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异化却让人们不得不重新回归私人所有权的思考。西方国家的法人所有权制度则是所有权社会化的较好表现,充分实践了射秽主义所追求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在法人所有权制度中,虽然公法人所有权相对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开,以及政府公权力的市场边界,但仍无法克服终极意义上所有者主体的抽象。因此,克服了传统私有制和传统公有制之不足而兼采两者之长的兼具公民个人对法人财产拥有股权和法人对其财产拥有所有权的私法人所有权理应成为所有权社会化的中坚力量。因此,也就充份实现了射秽主义所追求的在更高层次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要求。而这对于中国民主化之后坚持射秽主义制度進行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及其国有财产的改革尤具有重要意义。结束一党专政之后,才有机会建立民主公营事业,才有机会建立职业经理人负责经营,民选国会负责监督与支配企业利润的使用的公有制经济。
经济学者谈民主政治与混合经济对工人阶级的积极意义
作者 付勇 写于 二零一五年
无论哪个国家,要想确保科学发展,确保和谐繁荣,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除了在政治方面建立完善的民主体制,更要在经济方面构筑科学的管理体系,最终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制度。
尽管公私混合制是全体人民共有壹部分生产要素,另壹部分归个人所有的所有制形式,但由于两者不仅同时对经济产生作用,还通过市场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更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对市场缺陷及时進行弥补修正,因此既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目标,又符合人民生活需要。
進壹步说,公私混合制是指在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分工進壹步发展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壹定的原则,主要以入股的方式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進行统壹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制经济形式。公私混合制中的私有成分,并不改变公有经济的性质,而其公有经济成分通过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融合,不仅能更好地发挥
公有经济凝结其他经济成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还能保证和促進公有资本保值增值。
由于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借助公有生产要素对经济产生作用,也借助私有生产要素对经济产生作用,并推行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而其指导思想是国家在通过市场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对市场缺陷進行弥补修正,使之不但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目标,还符合人民生活需要,因此,不管哪个国家,都应确立并维护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以至于确立并维护公有经济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这样不但符合社会客观要求,也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还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战略意义,最终既有利于国家科学发展,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1、公有经济地位
迄今为止,经济形态不外乎三种:壹种是私有制,壹种是公有制,壹种是公私混合制。而经济运行方式却仅有两种:壹种是市场经济,壹种是计划经济。
相比而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运行方式起著主导作用,不仅影响人类发展的進程,也影响社会发展的水平,还影响人民生活的质量。由于计划经济是生产由统壹安排、产品由统壹分配的经济方式,完全宠信垄断而扼杀竞争,以致机制僵化,效率低下,缺乏生机。而市场经济则不仅是生产由各个生产主自己安排,生产主之间互相交换产品的经济方式,还积极维护竞争而禁止垄断,所以富有活力,以至长盛不衰。市场经济有两个特点:壹是有大量独立自主的分散决策,二是产品以交换为目的進行生产。经济活动虽然应该有宏观的调节,但大量独立的决策主体才能反映经济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生产主要是为了交换,而不是自给自足。简而言之,由于市场经济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進行资源配置,因此不仅实现效益最大化,还实现效率最优化,以至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既是市场经济的壹般规律,又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
尽管私有制崇尚竞争,推崇市场经济,不仅机制灵活,还讲求效率,富有活力,可因是个人拥有生产要素,只顾追求个人利益,从而造成社会不公,最终导致贫富悬殊,导致社会变形,导致国家失衡。
尽管公有制是全体人民共有壹切生产要素,讲求分配公平,可因推行垄断,以致不仅排斥私有生产要素,还扼杀经济竞争;不仅宠信计划经济,还推崇平均主义;不仅生产效率低下,还机制僵化,缺乏生机。
尽管公私混合制是全体人民共有壹部分生产要素,另壹部分归个人所有,但由于两者不仅同时对经济产生作用,还通过市场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更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对市场缺陷及时進行弥补修正,因此既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目标,又符合人民生活需要。
具体地说,公私混合制是指在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分工進壹步发展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壹定的原则,主要以入股的方式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進行统壹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制经济形式。公私混合制中的私有成分,并不改变公有经济的性质,而其公有经济成分通过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融合,不仅能更好地发挥
公有经济凝结其他经济成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还能保证和促進公有资本保值增值。
如今,公私混合制分为两种,壹种是以私有生产要素为主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辅的公私混合制,壹种是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而以私有生产要素为辅的公私混合制,前者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自由市场经济演变来的,而后者是从射秽主义公有制高度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演化来的。其中以私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虽能弥补市场缺陷,但不能遏制社会不公;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尽管推崇公平公正,并能修补市场缺陷,但由于实行政治垄断,不仅致使社会道德全面滑坡,也致使公有资产损失惨重,还致使腐败到处泛滥!
在公私混合制中,代表公有生产要素的为公有经济,而代表私有生产要素的为私有经济,由此可见,公有经济不等于公有制,所以并不是射秽主义的表现形式;同样私有经济不等于私有制,因此并不是资本主义的标志。此外,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不象公有制和私有制那样相互排斥,以至彼此水火不容,反而能在共同利益驱动下融为壹体,不是形成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就是形成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
相比较而言,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比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优越,还比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科学,因为公有经济不仅能集中社会大量经济资源,混同私有经济资源,根据市场需要進行科学配置,投入国家各项建设,而且,还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既带动各方面投资,又能实现共同增殖;既带动内需,又能扩大出口;既带动相关产业,又能不断扩充就业岗位,以至于不但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進生产关系的完善;不但有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不但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通过全民分红提升社会福利标准,最终促使国家健康发展,促使社会繁荣文明,促使生活日新月异!
简而言之,由于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可使公有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因此既有利于公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非公有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進、共同发展。
更主要的是,公有经济不仅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既肩负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担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的重任,不但要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还要为社会缩小贫富差距,为社会保障体系输送给养,为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福利。
此外,不管从社会发展规律来看,还是从经济运行规律来看,如果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而积累在少数人手里,壹方面导致贫富悬殊,导致社会变形,导致国家失衡;壹方面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不足,使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不断引发经济危机,以致既危害国家发展,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由于私有经济导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少数人手里,因此通过发展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不仅促進社会消费,还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总之,由于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借助公有生产要素对经济产生作用,也借助私有生产要素对经济产生作用,并推行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而其指导思想是国家在通过市场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对市场缺陷進行弥补修正,使之不但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目标,还符合人民生活需要,因此,不管哪个国家,都应确立并维护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進而确立并维护公有经济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这样不但符合社会客观要求,也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还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战略意义,从而既有利于国家科学发展,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尽管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存在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之分,但彼此并非势不两立,反而能在共同利益驱动下有机结合起来,不但形成合力,也能相互制约,还能同甘共苦。另外,虽然公有成分超过私有份额,可两者享有平等权利,谁都不能铸就垄断,只能控股经营,因为限制公有资本高度集中,迫使公有资本化整为零,只能混同私有资本组成股份制企业。而在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公有股份至少占有壹半;对于壹般行业,公有经济或控股或参股,或退出或不介入,这都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由于这种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国家以公有经济为主体,以私有经济为辅助,因此公有经济不仅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既肩负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担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的重任,并基于市场需要,配置公有资源,分布公有资产,监管公有资产经营主体,指引公有资本流动方向,监控公有资本流动速度。也就是说,为了优化调配公有资源,为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为了促進公有资本增殖,不但酌情调整公有经济战略布局,还要酌情调整公有经济运作战线,以至酌情调整公有资源全盘布置,调整公有资产分布结构,调整公有资本流动方向及其流动速度。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重点产业、大型企业,公有资产都占主导地位,私有资本只起辅助作用。而其它普通行业、壹般产业、中小企业,公有资本或控股或参股,或退出或不介入。对于富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有资本通过风险投资,或控股或参股。如果公有资产因为企业倒闭,或者因为经营亏损,而遭受损失,壹方面通过资产重组,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壹方面通过追究项目经理人的责任以儆效尤。而即使有些公有资本损失殆尽,只要确保绝大多数的公有资产繁衍生息,也就确保公有经济的总体利润不断攀升,从而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确保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确保人民生活蒸蒸日上。
2、公有经济管理
过去,不论是推行计划经济的国家,还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地区,公有经济都由政府托管,因而,导致政资不分、政企不分;导致政府机构臃肿不说,还不务正业;导致政府直接管理公有经济,直接配置公有资源,直接调配公有资产,以至于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直接参与金融管理,直接干涉企业经营等。
尽管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已经废除了毛泽东时代的极权计划经济,而渐渐转向市场经济,但因为公有经济壹直都由政府托管,所以不仅导致改革成本不断增加,还导致开放支出不断加大;不仅导致政府不堪重负,还导致腐败泛滥成灾;不仅导致社会怨声载道,还导致公有经济发展缓慢……
为此,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公有经济不能与市场经济融合造成的,可事实上,公有经济会使得市场经济更有效率,而这壹论断理论的依据出自1977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詹姆斯?米德。詹姆斯?米德,他不仅是凯恩斯的学生,也是现在世界各国使用的GDP核算法的两个发明人之壹,而他最深刻的论证就是:“公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可以降低对税收和国债的过度依赖,提高整体经济效率。”国家如果不能依赖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则只能依赖税收和国债。但税率过高会降低个人和企业工作和创新的积极性;而发行国债过多又会擡高利率,不利于生产性投资。将国有资产、税收和国债三者做整体通盘的考虑,通过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来降低税率和减少国债,是米德对西方“自由射秽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
在此以香港为例来直观说明米德的“自由射秽主义”中公有资产收益和税收的关系。香港连续数年被国际评级机构评为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因为香港税率很低,所以不仅鼓励人们创业,还增强人们工作的积极性。香港之所以能承受低税率的同时又能给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原因就在于香港政府有壹大块公有资产——土地,而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拍卖收益为政府所有。在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中,公有资产可以发挥类似香港土地的作用,因此,不能把出卖公有资产作为发展的指导思想,尤其不能腐败性的、运动性的、指令性的售卖公有资产。为此,米德提出“倒转”英国的国有化模式,政府减少行政管理,但从国资中代表全民真正拿到市场收益。
以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直接管理公有经济,直接调剂公有资源,直接调理公有资产,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直接参与金融管理,直接干预企业经营等,尚且越俎代庖,尚且贻害国民经济,尚且贻误各行各业,既分散政府精力,又浪费公有资源;既加大政府管理费用,又损耗公有资产;既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又乱用公有财产,结果政府焦头烂额不说,国民经济还每况愈下,何况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更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不但损害政府基本职能,还不利于公有资源配置;不但加剧政府机构扩张,还不利于公有资产布局;不但加大政府财政支出,还不利于公有资本流动,因而,致使政府没有干好本职工作不说,财政赤字递增不说,管理成本攀升不说,还使公有资源不断乱置,还使公有资产不断流失,还使公有资本不断亏蚀!
首先必须明确,政府基本的职责在于捍卫人民利益,在于捍卫国家主权,在于捍卫民族尊严,在于维护社会安定,在于维护公有资产和私有产权,在于维护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秩序,在于主持社会公平公正,在于保护公民及团体的合法权益,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福利,在于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周到的公共服务,在于制定对外政策,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在于保障公平竞争,在于加强市场监管,在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在于促進共同富裕,在于弥补市场失灵……而不在于确定经济增长指标,不在于直接调控宏观经济运作,不在于直接管理经济,不在于直接调整公有经济战略布局,不在于直接调整公有资源宏观配置,不在于直接调整公有资产分布结构,不在于直接操控公有资本流动方向和流动速度,不在于直接从事金融管理,不在于直接干预企业经营……
因此,为了确保政府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为了确保政府精兵简政,提高服务质量;为了确保政府轻装上阵,切实履行职能;同时,为了确保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这了确保公有经济持续增长;为了确保公有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为了确保公有资产不断增殖;为了确保公有资本不断赢利,必须专门设立壹个不受政府管制的权力机构,全面负责公有经济的管理,而其基本职能在于调控宏观经济运作,不但制定公有经济的发展战略,也制定公有经济的运行方针,还制定公有经济的运作机制,并且指导公有资源配置,指导公有资产布局,指导公有资本流动。
表面上看,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同行政管理部门壹样,都属于国家权力执行机关,实际上是国家拥有的巨型财团,也是国家最大的经济实体,不仅负责管理公有经济,还负责配置公有资源,还负责监管公有资产,还负责经营公有资本。
具体下设有工业管理部、农林管理部、金融管理部、科技管理部、文教管理部、红利分配部、卫生及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管理部。除了红利分配部负责每年分红,其他各部的职责在于优化配置公有资源,指导公有资产布局,监管公有资本流动,监控下属各局运作。仅以工业管理部为例,其下设信息产业管理局、航空航天管理局、机械制造管理局、冶金煤炭管理局、石化轻纺管理局、军工管理局等。
而各局的基本职责在于指导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融合,监管公有资产经营主体,监控公有资本流动。而各公有资产经营主体,直接管理公有资产,直接调动公有资本,直接调整产品结构。必须说明的是,凡是公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经营主体,不管是选人管理,还是聘人经营,都必须建立内部制约系统,建立内部监督网络,建立内部奖惩机制。
更主要的是,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实行有工会参与的民主管理、民主经营、民主决策,以防挥霍公款,以防贪污腐化,以防损公肥私,以防资产流失,以防资本亏蚀,以防无的放矢。
展开来说,工业管理部的职能壹是在于根据现代企业制度,不但确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地位,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二是在于不仅打造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公众公司,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而推進企业上市发展规范运营,不但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引進战略投资者,成为公众公司,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还根据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和运作规则,建立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制度体系。
三是在于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公有资本流动平台,通过统筹规划,优化完善公有资本流动平台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推动公有资本控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另外,既健全公有资本收益保障机制,又完善覆蓋全部经营性公有资本控股企业、分级管理的公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四是在于明确功能定位并实施分类管理,不仅突出企业市场属性,也兼顾股权结构、产业特征、发展阶段,实现差异化管理。竞争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功能类企业,以完成战略任务或国家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而公共服务类企业,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引入社会评价。
五是在于规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竞争类企业,推進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功能,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而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公有多元投资企业原则上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非多元投资企业设壹名执行董事任法定代表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或推荐监事会主席和外派监事,与企业内部监事组成监事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外派财务总监。
六是在于建立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不仅全面推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也明确责任、权利、义务,还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保持合理的稳定性和必要的流动性。竞争类企业,按有关规定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考核奖惩、薪酬分配权。合理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此外,加强对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工作的指导,明确选人用人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
总之,建立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发现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壹支勇于创新的企业家队伍。
七是在于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不仅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连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都形成合理的分配激励关系,从而建立健全企业核心骨干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分配机制。符合法定条件、发展目标明确、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公有资本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则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案。另外,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体系,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实施股权、现金两种类型的中长期激励,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完成重大任务后,经考核配套实施专项奖励,以至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八是在于完善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监管体制机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公有资本控股企业监管,健全经营性公有资本集中统壹监管的公有资本管理体制,同时,以产权为纽带,推進产业与金融结合,加快产业与金融等各类资本优化配置,切实履行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和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职责。另外,优化公有资本监管方式方法,不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使之成为各类治理主体履职的主要依据,还加强战略管理、发展目标、布局结构、公司治理、考核分配和风险控制等管理,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公有资本监管体系。
总之,公有经济管理机构作为国家公有资产监管机构,主要是对全国公有资产進行价值形态上的监管。在这个平台上,实行统壹的公有资产价值管理、财务管理,建立以“价值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统壹的壹体化的信息系统,不仅使公有资产集中统壹管理和分层次、分行业管理相结合,也使统壹规范管理和个性化管理相结合,还使价值形态管理与运行同步,使资产形态管理与运行同步,使价值形态与资产形态管理、运行同步等。而通过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国家可随时了解和把握公有资产总体状况、运行态势,及时有效地進行宏观调控。
显然,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脱离政府独立,不但有助于政府减肥,有助于政府加强基本职能,有助于政府干好本职工作,有助于政府提升服务水平,有助于政府降低管理成本,有助于政府减轻财政负担,有助于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周全的公共服务……而且,有利于公有经济混同私有经济建立科学的经济体系,有利于公有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公有资产茁壮成长,有利于公有资本百花齐放,有利于公有经济不断结出硕果,有利于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不仅如此,由于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掌控社会大量经济资源,既能根据市场需要進行科学配置,又能借此带动、吸纳、引导私有经济资源,投入国家各项建设,而且,还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既带动各方面投资,又能实现共同增殖;既带动内需,又能扩大出口;既带动相关产业,又能不断扩充就业岗位,因此不但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進生产关系的完善;不但有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不但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通过全民分红提升社会福利标准,最终不仅促使国家健康发展,也促使社会繁荣文明,还促使生活日新月异!
更重要的是,由于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只受法律约束,不受任何权力机关控制,并同行政部门壹样,也是国家权力执行机关,虽然彼此职能各异,却都拥有同等权力,因此,不但相互制约,也相互监督,相互促進,既扩充了分权制衡系统,又加强了分权制衡的功效。
3、公有经济分红
由此可见,既然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脱离政府独立,那除了是国家权力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最大的企业集团,还是全民所有的经济实体,而其职责则在于:既要根据市场需求配置公有资源,又要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投入国家各项建设;既要肩负公有资产增殖的重任,又要担负每年向全民分红的使命,既要确保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可持续发展,又要满足全民对公有资本投资的报酬率要求,而最终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确保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确保全民生活蒸蒸日上。
其中,全民分红也就是“社会分红”,是指每个公民,没有任何其他条件、仅根据其年龄和家庭状况就可以获得免税的社会红利。而设立社会红利既给每个人提供同样的、基本的、无条件的收入来促進平等,又提供壹部分不受劳动市场灵活性所要求的变化的影响的收入,来减小个人风险。
早在1936年,米德就在《经济分析与政策导论》壹书中已提出了“社会分红”的构想,即国家把从投入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获得利润的壹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消费者,而将另壹部分作为对社会化企业的再投资。1938年,米德又在《消费者信贷和失业》壹书中進壹步明确将直接分给每个公民的“社会分红”作为“反周期”的政策工具,使它起到在经济萧条时期的扩大消费的作用。
其实,在米德看来,“社会分红”的作用远不只是作为“反周期”
的政策工具,更重要的是“社会分红”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能促進就业。“有条件”是指只有失业了才能领救济,而且失业者还得证明自己在不断找工作。而“社会分红”则给每个公民提供同样的、无条件的基本收入,即无论就业与否均享有“社会分红”,这就调动了“社会分红”受益者接受低收入职业的积极性。这乍听起来违反直觉,因为“无条件的社会分红”似乎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加削弱了接受低报酬工作的积极性。但米德用下面这个例子来反对这种直觉:
如果现行的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是100元,米德的方案则是,无条件的社会分红80元,如果失业再加20元。这样壹来,失业者如果找到工作,则不再领20元救济,但仍有80元无条件的社会分红。因此,只要外面工作机会的收入大于20元,就会激励失业者去找工作。
1978年,以米德为首的“米德委员会”发表改革英国税制的报告。
该报告认为,当代西方税制在效率和公平两方面都有严重缺陷。例如,虽然名义上英美等国个人所得税是累進的,但有着极为复杂的减免条件,富人有很多合理避税途径,而工薪阶层则成为纳税主体。更重要的是,当代西方税制的管理成本很高。“米德委员会”经测算后认为,可以选择不太低的单壹税税率,废除现有的税收减免,并同时对每个公民進行无条件的“社会分红”。这种“单壹税”加“社会分红”比起现行的名义上的累進所得税,更促進效率与公平。而米德委员会所设想的社会分红的来源,不只是税收,还包括公有资产的收入。
同样,利用公有资产的收益進行社会分红,现在世界各地有很多实践。比如自1982年以来,美国阿拉斯加州政府用该州的石油资源收入拨款设立壹个独立于政府之外来运营的资源永久基金,迄今连续24年给在该州居住6个月以上的公民发放社会分红,每人每年几百至上千美元不等。
尽管米德并不主张公有资产的全部收益都用于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分红,但认为把壹部分收益用于直接对个人的社会分红有多种益处,除了扩大消费,除了促進就业,除了简化税制,直接对个人的社会分红还可以加强人们对公有资产的关心度,还能使社会保障体制更完善。
事实上,英国在布莱尔推动下,已经向社会分红的方向迈出了第壹步,即英国已开始给每个新生儿童壹笔钱,存入该儿童的“教育账户”。
过去,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国家普遍通过社会福利制度、捐赠鼓励措施、个人收入调节税、遗产税、财产税等渠道,对社会财富進行再分配,可并没有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从而既达到促進社会消费,促使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而大力发展公有经济,借助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每年向全民分红,并综合利用社会福利制度、捐赠鼓励措施、个人收入调节税、遗产税、财产税等途径,对社会财富進行再分配,那不但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而积累在少数人手中,还既促進社会消费,又为多数人牟利;既加强人们对公有资产的关心度,又使社会保障体制更完善;既促進就业,简化税制,又促使经济持续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向全民分红与把公有经济股份分配给全民有所不同,原因就在于公有经济股份分配给全民是壹种将公有资产私有化的行为,虽然分股时的行为与公民身份有关,但之后以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的分红行为只与股份的所有权有关,也许若干年以后,以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会同其它股份制企业没什么区别。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全民分红只与公民身份有关,因而保存以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
如果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盈利而不分红,不但导致利润留在内部而无法進入社会形成购买力,以致造成社会内需不足,还导致自身资金充裕,导致投资旺盛,造成局部经济过热,進而引发通货膨胀。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利润按壹定的比例直接分给全体公民,不仅向社会添加了经济持续运转的强劲动力,直接带动消费而拉动需求,而促進经济增长,还能减少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资金留存,防止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投资主导的通货膨胀,以至于既能促進经济持续增长,又能抑制通货膨胀。
不消说,社会消费的增长可使各类企业更好的盈利,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的盈利增加又可向全民提供更多的分红,这是壹个不断良性循环的发展过程。如果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利润留存,那就起不到这样良性循环的作用。由于私有经济使得社会财富积累在少数人手中,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如把利润留存而不分红,必会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不足,使社会经济循环中断,以致不断引发经济危机。而通过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向全民分红,壹方面促進社会消费,壹方面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此外,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壹部分利润直接分给全体公民,并没
改变社会中流通货币的总量,而改变的只是货币分配的方向。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的利润是企业创造社会价值的体现,公民得到的货币与社会中的财富是相对应的,公民多消费壹点,企业相应就少消费壹点。
这样全民分红使百姓得到的收入才是真正的财产性收入。而通过普遍加薪并不能提高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因为通过行政手段全国性大范围短时间的增发工资,向社会投放的货币与社会中创造的财富并没有挂钩,也就是说购买力的增加与社会供应并不同步。这样增发的工资只不过向社会中多投入了壹部份货币,只会造成货币贬值,从而转化成为物价上升,使拉动内需的效果化为乌有。而全民分红在拉动内需方面由于能惠及每个公民,具有非常精细的渠道,受益非常均等,有利于营造壹个公平的社会环境,避免了经济发展在时间和范围上的忽热忽冷。这也是其它拉动内需手段如基础建设等所不具备的。因此,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利润按壹定的比例向全民分红既是自己的责任,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尤其重要的是,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不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还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最佳措施;不但是顺应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还为宏观政策精细化调控打下坚实的基础;不但不会使公有企业实力削弱,还是经济终极发展的必然产物。
第壹,就公有经济分红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来讲。毋庸置疑,公有经济分红可以大力促進社会消费,而社会消费的增长可以使企业更好的盈利,而企业盈利的增加又可以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分红,这洋就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过程。如果公有企业利润留在企业内部或者留在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内部,就起不到这样良性循环的作用。而如果被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收缴后用来投资,那同留在企业進行投资没什么本质区别,如不继续投资就起不到拉动经济的作用。
如今,无论是依靠投资拉动经济,还是涨工资都容易使经济面临通货膨胀的压力;而涨工资会使企业经营面临更大压力,因此,都只能解壹时之需,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经济的发展模式。而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加大投入,虽然也有助于刺激内需保增长,但这部分投入见效时间太长,以致陷入远水解不了近渴窘境。而公有经济分红在拉动内需方面由于能惠及每个公民,具有非常精细的渠道,受益非常均等,有利于营造壹个公平的经营环境,避免了经济发展在时间和范围上的忽热忽冷,而这是其它拉动内需手段(如基础建设、招商引资等)所不具备的。
因此,不管是在应对经济危机方面,还是在拉动内需方面,还是在促使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公有经济分红都会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
最主要的是,公有经济分红不仅能大力刺激消费,还能有效拓展消费市场,从而使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以至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以出口或投资为主导的发展模式,而这不管是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对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增长,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二,就公有经济分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言。如果占主导地位的公有企业不分红,壹方面使得企业的盈利留在企业内部,无法進入社会形成购买力,因而导致社会内需不足,另壹方面使得企业资金充裕,投资旺盛,造成局部经济过热。而这样日积月累,就会产生通货膨胀与内需不足两种特征重叠的现象。以致经济越发展,企业盈利越多,这个问题也就越突出,这种现象在过去经济发展历程中曾多次发生。
这种矛盾的存在,既给宏观调控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又使调控政策经常在刺激经济与控制通胀之间周期性频繁转换。远的不讲,就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开始实行低利率的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不断调低银行准备金率。但时隔壹年,经济刚有起色,还达到真正好转之时,通胀来临的征兆却已十分明显了,致使央行不得不再次调增银行准备金率。虽然国家壹再重申宽松的货币政策没有改变,但已很明显的流露出对通胀的忧虑。
如果把公有企业壹部分利润,直接分配给全体公民,那壹方面能直接迅速地拉动需求,促進经济增长;另壹方面又可以减少企业内部资金留存,防止企业投资主导的通货膨胀,因而既能促進经济发展,又能抑制通货膨胀。可见,如果不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不落实公民享有公有经济分红的权利,那国民经济就不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就公有经济分红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最佳措施来说。
其实,把公有经济壹部分利润直接分配给全体公民,并没有改变社会中流通货币的总量,改变的只是货币分配的方向。企业的利润是企业创造社会价值的体现,而公民得到的货币与社会中的财富是相对应的,公民多消费壹点,企业相应就少消费壹点。因此公有经济分红使百姓得到的收入成为财产性收入。而借助提高工资水平,借助政府通过财政支出发红包消费券,并不能提高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因为通过行政手段大范围短时间的增发工资等,向社会中投放的货币与社会中创造的财富并没有挂钩,也就是说购买力的增加与社会供应并不同步。这样增发的工资只不过向社会中多投入了壹部份货币,只会造成货币贬值,从而转化成为物价上升,使拉动内需的效果化为乌有,而这也是历次加薪时社会反映的实际情况所验证的。
由此可见,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既是增加百姓财产性收入的良策,更是拉动内需最佳的措施。
第四,就公有经济分红是是顺应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而言。显然,科技的发展在带给人类福音的同时,也使就业岗位不断缩减。过去,工业的发展曾为社会提供了许多就业渠道,但工业自动化的发展将使无数的传统工人陷入失业状态,而随着信息及智能技术的发展,连不少白领的地位都岌岌可危。
即便国家千方百计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但科学与技术发展的车轮,将把壹个个就业岗位碾碎。因此不论是通过增加就业来发展经济,还是通过发展经济来增加就业,这种措施在壹段时间里是可行的,但放在整个历史发展進程中是徒劳无益的。
那麽,要想保持社会的稳定,只有使人们共同受益于科技的進步,即建立起利益共享机制。具体来说,社会保障可以起到部份作用,而采用公有经济分红则更为恰当,因此,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是最适合不过的选择。
这样,国家无需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保就业之间左右为难,以至无论企业如何压低人工要素成本,如何裁员,只要企业能将压缩成本所带来的盈利广泛地分配给社会,或通过公有经济分红让百姓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那麽即使所有工作都由机器人生产线来完成,每个人照样衣食无忧!
第五,就公有经济分红为宏观政策精细化调控打下坚实的基础来讲。大家都知道,要想灌溉先得修好水渠。为什么中国的很多宏观政策往往在执行中走了样,效果打了折,这是因为水渠没修好,基础不完善。就拿美元来说吧,美元可以做到持续大幅贬值,而人民币却不敢去做。为什么?因为美国在市场分配之外,可以通过社会保障体系、政府补贴、捐赠等再分配渠道,使国民得到壹部份额外收入。这样美元贬值后,如果每人再补贴壹部份收入,每人的相对收入还等于是不变。而美国之外美元的持有人手中的钞票却是实实在在发生了贬值。
如果人民币贬值,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老百姓手中持有的人民币全部贬值。这样不但毫无意义,反而所冒风险巨大。
正因为美国有这样完善的基础制度,所以,美国可以将很多宏观调控手法运用得挥洒自如,以至为本国人民篡取尽可能多的利益。同样的事情,中国总是煞有介事地進行这样那样的宏观调控,比如利率、存款准备金等,其实也就是充当拧拧水龙头角色,却弄得管理层很累。
岂不知别人也是同样拧水龙头,可效果却不壹样,别人是精细化的滴灌,而我们是漫灌,效果可想而知。
由于全民分红账户具有唯壹性,因此将来既可以進壹步作为精细化社会管理的基础,也可以作为税收制度改革及反腐的监管账户,而全民分红渠道的快捷性与精确性,还可以使其用作扶贫赈灾的快速发放通道等。
壹旦建立起来全民分红机制,无论有没有红利可分,不管对中国而言,还是对世界来说,都开创了壹个新时代,必将会为未来的宏观调控政策带来更大的施展空间。
第六,就公有经济分红不会使公有企业实力削弱来讲。由于公有济分红让百姓重新认识到公有企业的重要性,因此对公有企业的种种批评将会转化为对公有企业的呵护,以至将到处萦回百姓要求增强和壮大公有企业的呼声与诉求。
所以,公有经济分红不仅不会使公有企业实力削弱,反而会使公有企业实力不断增强。不仅如此,公有经济分红还会使百姓增强主人翁意识,既加强了对公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又会使国企的经营管理者更加清楚自身的使命感,也会使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所担负的责任更加清晰具体,从而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
此外,全民分红不仅使公有企业成为全体国民永久的福利源泉,还有助于使全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顺利普及,使国家早日实现幼有所养、老有所扶、孤弱病残皆有所依,经济发展全民共享的和谐社会。
总之,全民分红不仅能全面解决经济问题,更能有效地解决政治、文化、教育、医疗、道德、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使百姓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
第七,就公有经济分红是经济终极发展的必然产物而言。从经济运行的规律来说,如果社会贫富差别过大,财富严重积累在少数人手中,将会导致社会经济循环停滞,从而产生经济危机。而市场经济中的丛林法则是大资本家和大企业占有更大的生存优势,也更容易获得财富,从而使整个经济生态失衡。
为此,西方国家借助反托拉斯法、社会福利制度、鼓励捐赠、个人收入调节税、遗产税、财产税等,千方百计想把自身的弊端降到最低程度。同时,不但通过法律手段防止企业获取垄断地位,而且普遍采取市场经济之外的各种措施对财富進行再分配,促進社会消费,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以达到经济持久健康发展的目的,形成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个人、强制与公益等多渠道多层次分配方式。甚至连他们的股票交易市场也在体现著这种理念,尽可能使企业向社会分红,并向社会最大范围内分红。因此,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过去的几十年内经济波动的幅度都不大。
由于公有经济可以使国民经济永远处于国家可控范围之内,而全民分红机制又像遍布整个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可源源不断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著新鲜的营养和动力,因此,公有经济分红是根除两极分化的有力手段。而要想实现全民分红,那就必须发展公有经济,并充分利用市场调节的效率,来实现企业的最大盈利,然后把这些盈利的壹部分,通过全民分红机制公平地分配到全社会,从而产生新的社会需求。
当然,确定公有经济分红比例,不仅要根据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可持续发展需要,还要满足全民对公有资本投资的报酬率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既确保公有经济的健康发展,又确保全民享有应得的红利。
总之,由于公有经济管理机关象行政管理机构壹样只受法律约束,只受其它权力机关制约,只受社会全面监督,而不受任何权力机构管制,更不受哪个政党操纵,而其首脑完全通过普选产生,任期有限,到期更叠,壹旦走入邪门歪道,必将遭到严惩,因此,可根据自身的职能,不仅调整宏观经济运行,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更通过发展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调节社会分配,并为社会缩小贫富差距,为社会保障系统输送给养,为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福利,以至促進社会消费,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工运人士谈经济民主与工会制度
作者 綦彦臣 写于 二零一五年
经济民主化的意义
经济民主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事情,即便在非民主政治制度下,它也有维护个人权利的功能。因此,它壹方面被寄于对专制和威权制度進行和平演变的希望,另壹方面被权势集团用来抵抗社会政治变革暨对民主转型持消极态度。后者,给壹些阅读不足但以“文化人”自居者以个案成功说服庶众的理由:妳看,我不问政治,自己的日子过得很好。用政治自由的丧失换取经济民主、消费自由,是前转型社会的伪精英常态。对于此类谰言,无须展开批判,因为大多数中国人有些类的案例参照,尽管那些参照远未赢得实质尊重。
重点是前者。即便不使用“和平演变”,在转型理论大师享廷顿那里,它是经济改革促动政治改革的思路无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他认定:“在那些已经达到中上经济水平的国家比较容易出现政治变革,而社会环境也较有利于政治竞争,因此,经济和社会环境对扩大政治竞争和参与较为有利。”大师理论当然有实证支持,问题是,如果这个过程出现小概率事件,那麽,经济民主将会遭到什么程度的破坏?進壹步地说是:理论上从中等陷阱走出的国家由于整体经济风险掉回陷阱,将给人什么样的启示?
壹、重要细节:间接性的两面性
最典型的掉回陷阱者是拉美的委内瑞拉。在危机发生前,它的发展经济学特征相当好,如适龄人口识字率百分之壹百,人均GDP十二年间(壹九九九至二〇壹壹)从四千壹百美元达到壹万美元以上。它有半民主半威权的制度经济学特征,但它终于因经济结构单壹、所有制偏重国企(高垄断)而在全球石油价格危机下,重回陷阱。而且,全球油价危机不只是导致了本次危机,壹九八三年,基督教社会党在受累于油价危机,输给了民主行动党。处于前转型社会的中国在政治制度方面远不如委内瑞拉,没有半民主,只有整威权且有向独裁回归的可能。其与前者的两种经济同构性,即房地产类于石油收入的高比例以及国企功能的无无限大(至少设想如此),那麽,即便不说经济崩溃导致的政治崩溃,只看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就会可怕的后果。首先是在宏观调控层面会回归大框管理,即是说国家计划的地位极度突出,中微观层的代价不予考虑,那怕由此导致政治镇压——只要高端计划大框在,其他壹切代价均不考虑;其次,经济民主遭受损害,尽管这样的损害有它的传统文化合法性——维护政治高端集团的生存必须让老百姓负出代价,从商鞅到习近平,本质上就这么壹个思路。
在進行大框管理批判之前,关于经济民主的相对充分认识是应当确立的。美国十九世纪晚期到二十世纪初的直接经济民主失去主体地位,是个值得认真对待的例子。直接的经济民主是壹种选择(微观投票)权利,其如顾客向皮匠预定自己喜欢(想象)样式的皮鞋。然而,广告兴起,顾客尚能选择自己的喜欢,但预定市场极大缩小,转而由广告引导,广告引发進壹步的消费民主是事实,但消费者判断力的下降也是基本事实。幸好的是,壹套发达的间接经济民主体系与国家单元内的全面民主相关联,其如舆论功能可以监督包括商业权力在内的任何权力。与此同时,没有大框管理欲望的国家层面之经济立法也不会提植入恶意,使伴随广告业而来的经济情报工作完全私人化。这在大框管家理的经济体是不可能,统计数据的产生与事前统计行为是要纳入法规的。因此,大框管理必然产生壹个庞大的以法(不是“依法”)为食的族群。
经济民主在非大框管理的经济体系会以看似偶然的形式把政治民主效应带给社会。现在已经不太有热度的斯诺登爆料以及维基解密,实际上是与复印机的产生相关联的。仍是美国案例,“有了施乐复印机,任何人都能立即把任何文件复制出来”,复印的效果实现了发明者“扩大知识和真理”的初衷,但是,对政府信息的过度保密也是巨大的冲击,乃至五角大楼的内部文件被公开。这是壹个技术進步诱致制度变迁的经典案例,但更主要的是告诉世人:信息消费不管免费与否,它是整个经济民主与消费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壹个以国家秘密或社会稳定为由压制言论自由、截断信息流动的管理体系,本质上就是反经济民主的。
大框管理就其内在逻辑而言,是不能自洽的,这是因为在经济利益层面它很粗暴,旨在保证统治阶层的收入水平不受外界影响,其他均被视为不足为道;另壹方面,为保证这个大框的有效存在,必然制定诸多规制,就是用繁密的法律条文限制非统治阶层谋求自己的利益。这个内在矛盾直接表现为政治腐败。当然,政治腐败只是很近晚的视角,它在历史文化层面又是合法的。不妨看看两个制度体系相对完整的中国王朝经验,壹个是明朝,壹个是唐朝。(这里的时序之倒是有意安排的,从利益而制度的分析较为便当。)
二、传统陷阱:复制性的空茫性
明朝的财政制度(食货)核心是“吃饭问题”,谓之“国家经费,莫大于禄饷”,第壹等级或第壹项制度设置条文是“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至于官僚体系的岁供(工资)不须引入与展开,只看这个经费制度的恩典性就知道今之江山主义或曰封建射秽主义是有其文化合法性的,所以,习近奔驰下的党权更愿恢复传统文化的影响力。明朝财政制度的恩典性受到了王朝经济能力递减的影响,但是,本质未变,例证是:“宗室有罪革爵者曰庶人。英宗初,颇给予粮,嘉庆中,月支米六石。万历中减至二石或壹石。”形象地说,红色贵族人员犯罪之后,仍可以领到最低限额基本工资,而平民出身者则无此幸运。
唐朝财政制度里的保证等级序列虽然没明朝那样露骨,但是,恩典性特征十分明显,其如李治即位之初,对其祖父李渊做隋朝官员时的低级随从予以专门赏赐,“高祖时婿徒随材擢用,赐高年衣物粟帛各有差”。随着王朝统治的巩固,最高统治者更偏好对自己的恩典,即从占有自由支配的巨额财政收入上满足自己的效用。比如,李隆基时代通过极为恶劣的税收制度与税官任命,积累高额财政赢余,到内战发生的危急情况下,都不想动作,还要从社会博取战争专项费用。史书记曰:“及安禄山反于范阳,两京仓库盈溢而不可名。杨国忠设计,称不可耗正库之物,乃使御史崔众于河东纳钱度僧尼道士,旬日间得钱百万。”后来的战争進程不仅使那些花钱买僧尼道资格的人丧失了重大经济利益,而且,西安与洛阳的皇家财政实物储存被叛军所得。唐朝中后期的财政制度失败完全起因于玄宗时代的昏悖。后世专写的该朝《食货志》序言部分(可比照中共国家宪法文本的序言来理解这壹格式),对导致财政制度恶化的玄宗时代政策制定人進行了严肃道德批判:“太平既久,天下于安,人不愿乱。而此数人,设诡计以侵扰之,凡二十五人,同为剥丧,而人无敢言。”这种批评是有局限性的,尽管不能拿现代政治文明标准去衡量久远的历史状况,但是,此二十五人行为所依赖的制度体系提供了致“人无敢言”的法律基础,才是问题的另壹本真。所以,就算到今天中共国家将大框管理推到极致的时候,法律支持仍不可或缺。简言之,大框管理的概貌是:经济政策粗放,法律条文严密。
中共国家的法律体是正当吗?或者,近期的文化特定复制性能实心化吗?答案是否定的。首先,不管谓其法系属大陆法系还是苏俄法系,都是加進现代性因素的中华法系。既然有现代因素,就不可能不与宗教相关联;其次,中共国家的宗教本质是个人崇拜(现实的人僭越彼岸的神)加上传统文化的宗教化提升。然而,孔儒与宋明理学终究没突破亚宗教地位。所以,这个有现代性因素的法律体系必然是混乱的,结果呢,习近平政治掉進商鞅主义陷阱,追求那种“使法必行之法”的法制(与“法治”不同)理想。习近平对商鞅主义(比孔儒更强大的精英政治传统)的痴迷无须展开论述,并且,我本人也有民主转型科学内的相关专题论述。在本文中要说的是,习近平政治体系是个比商鞅主义更蹩脚的东西。商鞅主张体制内低福利,必须做到“刑九赏壹”而不是相反的“赏九刑壹”。对比之下,习近平政治继承自中共建政以来的体制内高福利本质上是“赏九罚壹”而绝非“刑九赏壹”。这是中共国家委内瑞拉化的另壹重要原因。
极权主义政权史已经表明,它由于虚化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导致了社会道德崩解,而从经济民主角度讲,那种恶劣政策等于消灭了庶众免费精神消费的合法层面。同时,道德崩解也使法律空心化情形更加严重。回观纯学术史,法律的现代性至少有两点是基石性的:第壹,不考虑宗教因素,不仅无法认识美国法律史,而且,“也无法理解十九世纪的美国法律”;第二,“宗教观念”在现代欧洲大陆债法的历史中起过重大作用。纯理论分析结合中国委内瑞拉化趋势,可以得出三个实证政治学结论:(壹)所有的政教分离政治治理模式均是最小化宗教对行政的影响,而对法律的影响不曾也不可能隔绝;(二)习近平政治与已经失败的极权主义政权史的命运壹样,是反现代性的;(三)习近平政治的威权主义思想资源更多地来源于中国传统(尤其商鞅主义)而非已经有过的国际政治的国家案例,所以,它最终必然是反人民的。
三、两个四条:结构性的决定性
反人民,是商鞅主义的核心,这个核心性也是北宋王安石改革失败的最重要原因。在个体思维质量上,王安石更是大有问题:明明商鞅(以及其后所有改革者)并未能解“使法必行”的困局,但他还是以诗句“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来歌颂商鞅。这里面的寄寓可以理解,但它并不构成不负改革之败责任的理由。同理,习近平的所谓全面改革之大败,在历史书写方面有意义甚或很悲壮,但这并不构成今日免责的理由,尤其是厉行威权主义给社会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免责的。这当中,“七〇九”事件表现出对人民里面“无官而长”的公共人物的极端仇视,而后者正是建构公民社会、推动民主转型的高能人力资源;北京火灾后的大驱赶事件则表现对人民里面“无禄而富”的嫉妒,而后者则是过来有限经济民主、消费自由的壹大成果。
习近平政治从全面改革到全面失败意味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必要。转型科学与政治实践必须维护庶众的经济民主、消费自由,而做到这壹点就必须否定大框管理而進行反框设计。反框设计的要点必然是:第壹,名义全民回归实质全民,把国家管控下的所谓国有资产量化给人民;第二,农村土地取消名义上的集体所有制,完全回归农民个人所有,是否实行集体制则取决于各传统单元的集体表决意愿,而不是全国统壹法律;第三,全面免费医疗,高等教育分成严格的公立与私立两块,公立壹块免费;第四,建立国家财政支撑的青年住房平权基金,让工作状态的婚龄青年获得五到十年的无租金住房,而后,再用个人的积累進行私有房屋购置。这四条是结构性的,也是决定性的;没有这四条,民主转型后,整个社会的经济民主质量会很低,消费自由也不会有质量上的提升。
民主转型的社会政治基础仍然不可忽略,尽管上述的结构性与决定性很有影子内阁性质。所以,相应的文化伦理必要性选择是:(壹)对威权主义暨个人崇拜的传统進行批判;(二)对源自传统的个性独立文化予以光大;(三)推進平民主义观念,尤以教育中的适当学历为主;(四)政教分离基础上的广泛法因吸收,即是诸宗教中的善性与良治观点壹起构成新法系的价值基础。这当中,第壹条与第三条更具实践性也可以短期见效。比如说,大框管理的反动性在文化上,它与商鞅主义关联,似乎表现出创造性,因为“不法古,不修今”的气概意味着壹切规范(条框)均可造成与众不同的变异,从而制造出行为者被崇拜的气氛。然而,此等“两不”正是独裁主义分子知识上无可能的印证,即是说,某种制度设计既不精炼历史以提有益也不调研现状以合人望,那麽,它肯定是无效的。狭义到经济领域,只能是规模性推進而不计较会计学上的可能。中共国家政权史上的大跃進(大炼钢铁)就是此等货色。至于“平民主义——适当学历”这个理性民粹结构已由特朗普政治的成功予以证实,在竞选时他说:“我爱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壹般理解这是竞选策略,但实质上,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出现问题,在教育投资上最直接地伤害了底层社会;壹方面,教育质量下降,使受教育者及其家庭难以获得消费者剩余;另壹方面,像货币现象的通胀壹样,文凭通胀成为社会常态。
关于个性独立文化与宗教共构法系价值可以用壹个著名反论来说明,是为普鲁东与曾经的政治合作者马克屎的“免谈”。前者反对新的偏执、新的使徒姿态,因此,要鼓励不同意见暨反对壹切排他主义。这是后者所无法接受的,因此,也就导致了前者所说的“否则,免谈”。“共产主义这种让生气、绝对不容异己的狭隘性”当然导致它的政治失败,因此,苏联的政权实践出了如此结果:政治精英对学术界的统治,声势浩大的异己思想整风,异己少数民族的大规模安置。等等。这样的政权在法律、经济诸方面明显失败不是任何改革所挽救得了的!
结论 转型乃道德自新机会
极权主义政权史表明,它们拒不承认自己在法律、经济、宗教、文化诸方面的全面失败,“改革”不仅是欺骗社会的幌子,也是统治体系的致幻剂。为了防止幻想被异见力量打破,政权会采取违背自己法律的政治打击,实行国家恐怖主义。中共国家的“七〇九事件”的国家恐怖主义性质既不亚于此前二十六年的广场开枪,也不亚于苏联对社会精英的残酷流放。然而,无论如操弄“改革”符号,极权主义政权最终在经济方面必然表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不仅表现在巨大的社会不公平方面,而且,隐蔽地表现在大框管理的政策操作中。比如,经济政策顶尖决策层根本不担心银行坏账,因为那些坏账经由国家权力可以瞬间摊销给公众(狭义为储户)。
外国观察家对摊销行为津津乐道:“坏账规模有可能比壹些人所说的少百分之四十;因为他们没有注意到壹个事实,即坏账中的这壹部分可以全部被销账。”当然,壹些具有分析能力的资产高净值人士为了避险,开始向海外转移自己的资产。忽略这个微观层面问题不计,针对大框管理的反框设计放在转型科学里面,本质上是给中国社会壹次经济道德自新的机会。这次机会到来后,自然会消灭可恶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改造社会必须深化民主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二年
人类生命要永续不灭就必须要走向世界大同,古代就有人有了这种意识,否则人类必互砍而亡,而大同首先要求人类必须有爱人如已的精神,不爱人是不可能大同的,但是爱人是要用具体的方法与手段作基础去实现的,笼统地讲大同没有现实意义,必须有核心价值观的方法与手段,本人不才提出过三个民主理论,就是为了实大同而创的。
因为人类社会太复杂,世界要想大同,只能走民主化的大同,而单方面的民主化必仍是不平等的社会,不可能是真正的大同,所以,必须要全面的民主化.全面的民主化整合起来看也就是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的民主化,所以本人认为三个民主就是实现大同的价值观与理论工具,当然本人只是作了壹个总述,具体的还要在实践中去探索.检验与完成.
所谓三个民主即: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人类壹切活动不超出这三方面.
政治民主分为国际政治民主与国内政治民主两大范围。国际政治民主上我主张联合国升级進化为世界联邦民主政府,军队世界化,统壹化,驻扎世界各地。各个联邦国只保留有自主权的警察系统.国内政治民主上我主张是射秽主义大众民主宪政(包括:射秽主义大众民主政党立宪制,这个是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的進化,有人也说可以叫党主立宪制,适合于当代的民主国家).
经济民主分为国际经济民主,国内经济民主,及企业内经济民主。国际经济民主是以全球重要及稀有资源共享,先按全球人口有计划的配额化的民主协商分配,然后各自根据需要可以转让配额,达到各取所需目的.国内经济民主是以国家范围内的资源由全民的共产共享和企业内经济民主是以“耕者有其田、工者有其股”为主要标志的按照资源股,投资股,劳动股三方共享的人人有股的集体共享。
文化民主以人权至上为原则,包容壹切宗教神话及主义信仰,并用现代科学化解读壹切,使各种文化公平竟争,有用的就保留,无用的弃之,从而合众归壹,把世界融合为真正的以人为本,自由民主,天人合壹,与自然和谐的普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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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民主目的是使人民真正的当家作主,这是壹切的关键.经济民主目的是共同富裕,人人有股,消除阶级与阶级斗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文化民主目的消除意识上思维上族群上的斗争,使人类走向融合和解,文明理性科学!
一国先在国内建壹个小范围的大同试验区,也就是搞壹个小天国的试验,成功后再到区域内,最后走向国际,直至世界大同!
三个民主是理想主义理论,目标直指真正的民主化的共产共享的天国大同世界,它指明了未来方向,但并不是要求革命式的壹步到位,而是与生产力发展同步,通过民主化大同壹步步地逼近理想状态.原则上以非暴力运动为主导,先建立具体的三个民主的制度基础,并倡导基督的爱人如已的精神来实现人类的和解.如果没有爱人如已的精神是永远不能实现大同的。
最后总结壹下大同价值观就是:"三个民主壹个爱",没有爱其他壹切都是白说,爱是大同的头与上体,而三个民主是其的支架下体基础,如同鼎之三足,少壹个都不行的。没有基础支架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爱。
经济民主的制度设计
作者 独立工会 写于 二零一二年
各国的产业民主
经由以上各学者以及团体针对其不同角度对产业民主所下的定义,我们仍有必要针对产业民主在各先進国家实施之现况作一了解,故我们选定对产业民主制度的执行有一套完善制度的德国,及推行产业民主制度甚早的英国,还有与我们国情相近的日本。以下,即为我们对这三个国家实施产业民主制度之探讨。
(一)德国
在路心镜所撰的“工业民主制下劳工参与管理之研究”论文中提到,德国在战后,由于是战败国,故陷入了经济恐慌的困境,再加上日耳曼民族传统守纪律、重秩序的性格,因此工业民主在德国变成了最系统化的典型,一切以法为依归,采立法方式行之。
而高崇耀在“德国的工业民主制度”一文中更指出,德国政府借由立法、法令解释、与法院的判决所创造出来的工业民主制度,使德国数十年来劳资关系始终保持和谐,争议极少发生,劳工生产力也一直名列世界前茅。
我们将从德国实施工业民主的演進,包括相关法令制定的过程及运作机制作一陈述。
1、德国工业民主制度的演進
根据胡旻欣“西德工业民主制度之研究”之论文,德国本身让劳工参与企业经营的立法构想,是始于1848年在法兰克福国民大会上所提出之工厂法草案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这个草案并未完成立法手续,但有些企业家仍将这种“劳工委员会”引進到他们的工厂,让其员工有机会提出他们的要求,以便劳动者得借此机构将工厂内各种苦衷及烦恼反映给雇主,并作为解决问题的参考。故当时虽还没有真正法律上的依据,但事实上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已有劳工委员会的设置,但这均为任意性的,设置与否均任由雇主自行决定。
德国的工业民主,其正式见诸于法律,可追溯至1916年,时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政府规定某些重要产业需设置员工代表会,至1920年员工代表法始采强制施行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劳工对企业层次的影响力因各种有关共同决定权的法令陆续制定而逐渐增强,在“劳动者特刊”一书中列出,其中较重要者如下:
A、1951年的“煤钢铁业共同决定法”:规定受雇员工超过1000人之煤钢铁业,监事会中应有二分之一的劳工代表,劳资双方具完全相等之共同决定权利,董事会中则设一名由劳工推选之劳工董事,负责人事与福利事务。
B、1952年的“联邦企业组织法规”:将共同决定制延伸至煤钢铁业之外,规定500人以上企业的监事会中应有三分之一的劳工代表。
C、1976年的“员工共同决定法”:规定雇用超过2000人以上企业的监事会中应有二分之一的劳工代表,其劳资双方在监事会具均等共同决定权。
2、工业民主的运作机制
在高崇耀“德国的工业民主制度”一文中提到,德国的工业关系体系同时建立在三个不同的层次上:第一是企业层次,由个别雇主与其员工代表会在共同决定权上的交涉;第二是产业层次,由雇主团体与工会在团体协商权上的交涉;第三是全国层次,由雇主团体、工会与政府三方在全国一致性事务之协商交涉。而在“西德工业民主制度之研究”中,吴旻欣指出,德国工业民主的工业关系体系,其基础主要靠下列三个次体系来运作:
A、员工代表会
执行共同决定权的基本单位是员工代表会,其法定适用对象为雇用劳工人数在五人或五人以上之民营企业。员工代表会的主要工作,自然是在改善资双方对立的态度,進而促進双方的感情,加强双方意见的沟通,使企业進行顺利,资方的营业获得增進,而劳方的生活也得到改善。
员工代表会每年应召开四次之工厂会议,且应邀请资方代表参加,资方代表每年至少应有一次在会中报告该厂场之人事、福利、营运政策与状况,以及未来营运计划等。
张立民于“员工参与式管理制度在我国企业的应用~以大高雄地区为例”论文中认为,员工代表会的一般任务为:Ⅰ.对于员工及企业有关之措施提出建议案 Ⅱ.就企业协约中有利于员工之规定予以执行上的监督 Ⅲ.接受员工的诉讼及劳资争议的处理 Ⅳ.安插伤残者或其他需要保护在企业内就职的员工之工作。
B、监事会
根据高崇耀在“德国的工业民主制度”一文中指出,在厂场层级,既有由一般员工所选举代表组成之员工代表会,在企业层级,则有员工与工会选出之劳工代表,以与股东代表共组成之监事会,以便使劳工能在更高层次参与企业之决策。
监事会的主席与副主席由全体监事代表的三分之二同意产生。如经投票无法达到三分之二多数,则依法主席由资方代表选之,另副主席由劳方代表选之。故实务上,主席多由资方代表选任。
这种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且依法每年需召开二至四次的企业内监事会,应负责执行下列职务: Ⅰ.依企业内组织章程所规定之重大政策或计划的决定 Ⅱ.指定董事会之董事人选 Ⅲ.监督董事会执行业务。
C、董事会
德国企业之董事会应设置一席劳工董事,在吴旻欣的“西德工业民主制度之研究”一文中提到,依目前西德的立法规定,只有煤钢铁业及员工二千名以上的企业才能设立劳工董事。劳工董事的任免程序与一般企业之董事类似,是根据监事会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数决任免之。
虽然与其他资方董事共同处理及决定企业之一般经营事务,企业董事通常较着重人事及福利方面之政策,亦即劳工董事同时肩负有企业经营成败与维护其所代表劳方工之权益的双重使命。
董事会运作时,其所作之各项决策需每年向监事会至少报告一次。高崇耀在“德国的工业民主制度”一文中也说到,监事会之监督董事会的权利也不是绝对的,如监事会不同意董事会之决策时,董事会可能将它再交由股东大会来决定,后者之裁决通常较监事会之决定效力高。整体来说,因为董事会是执行企业事务之常设机构,且又有大量专家辅佐,故其在企业内是比监事会更有权力的一个组织。
张立民在“员工参与式管理制度在我国企业的应用~以大高雄地区为例”论文中指出,德国的公司是采取两层级的组织结构,分为董事会与监事会,亦称“董监双元制”。监事会有权指派董事会,可以说是最高的监督机构;董事会则负责实际经营。董监事会的成员均系兼职,一年开会通常不到四次,主要的任务有下列几项: Ⅰ.考核公司的营运方案,并随时监督业务活动。Ⅱ.对公司重要的业务决策,享有决定权。Ⅲ.可选任公司之董事,当董事会意图不轨,影响公司营运时,可予以解散。Ⅳ.详细查核公司之财务报表及帐目。Ⅴ.对公司年度决算,股利及红利的分配有审查权。
(二)英国
英国劳工对于产业民主中所谓“高度参与”,即由劳方代表進入董事会一事,受限于英国工会传统上与资方持相互对立的立场下,无法真正落实产业民主中由劳资双方共同管理企业的各项政策或措施。虽然如此对于劳工本身的权益、劳动条件、工资等较切身的问题,却是积极的参与,因此透过与资方谈判,协商等机制的团体协商、共同咨商就成为目前英国的产业民主最主要的形式。英国的大儒韦伯夫妇二人在产业民主主义一书中提到“产业之问题在于将何物,如何地,以何种劳动条件下产制。而决定何物的是消费者,决定如何地的是专家们,而工会则只参与以何种劳动条件下产制。”该书继续提到:“产业民主主义是利用劳雇之集体行动之劳动条件改善运动,也就团体交涉。”
以下,将先针对英国的劳方、资方、政府三方之立场,来了解产业民主在英国之情形,并针对其现有的制度,即共同咨商、团体交涉二项制度在英国之实施成效并提出有效之建议。
1、英国的产业民主:劳、资、政三方之立场
在英国政府对产业民主的看法上,胡国坚先生于“产业民主在英国” 一文中谈到:“在1970年代,产业民主在英国是一个相当热门的议题。当时英国由工党所执政,工党基于本身政党属性及社会对此一议题的关注,遂指派英国贸易部由巴洛克公爵(Lord Bullock)進行产业民主问题的研究,工党于1978年提出白皮书,还来不及立法即在1979 年大选失败,产业民主理念因而失去普及性落实的机会。”
继之而起的保守党,于1982年通过的雇用法中规定一个公司如超过250人就应该有适当的规画将公司的资讯让员工了解,使有助于公司与员工协商重大事情也只是碍于社会及潮流的趋势。林大钧先生于英国产业民主制度回与展望(一)一文中认为:“保守党对工会所采取的打压政策及对产业民主所持保留的态度以及工党每逢大选皆败,是致使产业民主无法在英国真正实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
资方对产业民主的看法上,胡国坚先生于“产业民主在英国”一文中谈到:“资方对于产业民主中让劳工出席董事会,参与决策的看法上,除了认为对原有的管理阶层造成威胁及高阶管理者所享有的种种利益受到影响之外,另一重要因素就是英国的工会在1970年代展现出惊人的消极性力量(罢工不断)。资方对此极为畏惧,深恐如果让劳工参与董事会将使工会如虎添翼,后果不知是何局面。而有些企业即使有劳工参与董事会,通常是在工会力量大时藉著参与的途径来弱化工会的力量,所有的决策在劳工参与之前即已决定;违反产业民主中劳资合作之基本精神。”
劳方在产业民主的看法上,其反对的理由并不一致。胡国坚先生于“产业民主在英国”,一文中谈到:“工会中左翼的观点认为劳工阶级不应与资产阶级合作。右翼工运人士反对劳工参与董事会者则强调劳工应遵循传统的集体争议途径来争取劳工权益。对于劳工進入董事会的功能也有所质疑,因为劳工董事所占名额有限,故在表决时必然成为输家。在这种情况下,劳工参与董事会很可能不但得不到好处,还可能变成替资方背书而己。而在一些已让劳工進入董事会的产业中,工会往往被合入公司而失去抗衡的力量。因此,英国的劳工倾向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再加上英国工会过去的强势作为及抗争手段,令英国的资方不得不和工会谈判,工会通常由此一过程保障了其自身的利益,因此对产业民主的理念并不怎么热衷。”朱柔若先生于“社会变迁中的劳工问题”一书中则认为:“工会对产业民主制度的认识,实际运作机制的了解有限,以及坚持工人是生产关系中之绝对主体的意识形态,在产业民主制度推行的失败有密切的关连。”
2、英国产业民主的现制
林大钧先生于“英国产业民主制度回与展望(二)”一文中提到目前英国在实施产业民主的相关制度的情形与成效:
A、共同咨商
英国企业内产业民主制主要形式之一,其为一种由劳资双方依自愿方式,共同选派代表组成之机构。英国政府对于其成立、组织及解散,均采自由放任政策,对于内部组织,职权,任务等,亦不干涉,由各企业自由决定。故其实施情形,各企业颇有差异。一般来说,其实施目的在于:1促使劳工运用知识及诚意,努力达成企业目。2增進劳工对于企业之认同感及改善工业关系。3提供劳工宣泄不满情绪之管道。另有参与企业日常事务决策之机会。惟其决议案只是建议性质,并无强制执行效力,企业经营权仍操在资方手中。
B、团体交涉
1970年的工业关系法案第一条即规定,自由及负责之团体交涉为推动良好工业关系之基础。
全国性团体交涉仍普遍,但厂场层级之团体交涉己日渐盛行。团体交涉之项目范围,传统上仅包括工资或其他劳动条件,雇主强烈反对与劳方共同决定有关生产事项以及劳工之雇用、解雇以及财务及营业有关事项等。但根据英国皇家多诺凡委员会之调查报告显示:工厂事项進行团体交涉时,其谈判事项之范围,一般包括:工作分配、工作量、安全与卫生、人机配备、工作迁调、加班、惩戒、停职、解雇任用、学徒等。若干工厂干事甚至要求讨论企业之事务有关事项。
劳资双方为协商增進企业内人力资源运用之方法,共同订定各项生产力改進措施之细节,另進行生产力谈判(Productivity Bargaining),签订生产力协约(the Productivity Agreement)。此亦为广义的团体协约之一种,其目的在使基层劳工有机会参与谈判程序,以运用其资方赋权及发展其潜能。
团体交涉与劳资咨商通常并无明显界限,企业内现行团体之项目范围,已超过传统上的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之领域,许多企业已将原列为劳资咨商之事项也列入团体交涉项目。根据调查,大多数企业位设有团体交涉机构,其中有百分之十三单纯作为劳资间之团体交涉,而有百分之三十二,具有团体交涉与共同咨商双重功能。对于资方及管理人员而言,仅约有百分之十认为团体交涉机构并不十分有效。
根据英国之经验,共同咨商欲行之有效,必需劳资双方共同努力。若高阶管理人员不热衷出席会议,重要事项不列入议程,且不重视劳工之意见,或劳工代表将会议视为工作中偷闲之方式,则共同咨商制度难免失败。反之,若能获得劳资双方支持,妥善慬谨的规划,对于会议代表施以适当训练,则较能成功。
(三)日本
产业民主在日本一般都称为“日本企业的经营研究”,同样处于亚洲的日本,拥有一个特点──“终身任职”制度。在张天开的“各国劳资关系制度”一书中也有提到,日本员工从進入一直到退休,都待在同一家企业;因此工会多受到雇主的控制,有“公司工会”的嫌疑,但也因为企业文化的关系,日本的产业民主不如德国式的产业民主,但其意义却和产业民主有密切的关系,值得比较,因此我们在此简单的叙述日本的产业民主。
以下,我们将日本的产业民主,就是其所谓的“经营参与”加以探讨,分别以日本经营参与的引進、经营参与的意义、经营参与的形态、经营参与与劳资关系此四方面作一说明。
1、日本经营参与的引進
A、日本“经营参与论”的风起云涌
日本有关经营参与的议论,于70年代后急速抬头,肇因于公害问题、通货膨胀问题,而展开的对企业之强烈批判行动中,劳资团体亦相继提出各种形式的经营参与论。
同盟与日经连于1974年设置“全员经营、经营参与共同研究会”。次年同盟在召开之大会中,提出“实施经营参与体制方案”,揭“让工会推荐的代表,参与企业监事会”的方针。同年中,社会经济国民会议、生产性本部等,分别发表有关经营参与的论点。1976年也都有发表相关研究报告书。
B、个别企业的推行
日本若干企业早已实际跨出“经营参与”的脚步。在当时企业经营参与的实施步调虽然并不快,然而终究给予其他企业“示范带头”的作用。例如:
Ⅰ.产经新闻在1974年,已同意依劳动协约,让工会委员长列席董事会,并承认工会对于“负责营务的重要干部”之人事干预权。
Ⅱ.日立造船在1975年修改劳动协约,承认工会参与经营审议会的权利。
Ⅲ.松下电器则尝试导入“劳工出任董监事制”,由原任之工会委员长就任董事。
C、日本的经营参与异于西欧
日本战后的社会改革,造成企业资本与经营的分离,这与西欧的经营者拥有大量资本的现象不同,也因此导致日本在实施经营参与上与欧洲的差异。主要是因──劳资关系──的不同使日本大企业亦异于西欧。在资方拥有“绝对经营权”体制下,工会在团体交涉及其他方面的权利多被压抑,无法及于西欧“产业民主主义”的水准。也因此导致“经营参与”无法成为企业中实际问题的焦点。日本企业在强化经营体制的实施下,藉著名为“参与性的管理”,而实质上为劳务管理手段的“小集团管理”之普及,和兼并团体交涉功能的劳资议制之扩充,展开日本式的经营参与。此观念在“劳工行政58期中看看别人,想想自己一文中”有提出。
2、经营参与的意义
A、经营参与的一般定义
经营参与,即为针对此定义下的“企业经营权”之参与;亦即企业活动中所必需的劳动者,以其身份,在其职位上,对于企业经营权的参与。劳动者的经营参与,乃指劳动者个人,或组织的代表,针对企业或工厂内,管理者对于经营方针、投资计画等属于经营权事项的决策或执行,发表意见,或拥有某种程度的规范作用。
B、经营参与在日本的代表意义
日本式经营参与,基于“劳资间并不存在阶级利益对立”的观念,兼之劳动工会采取企业内组织的形态,无法摆脱“企业归属意识”的前提下,究其而言,经营者所期待于经营参与的,不如说是劳动工会放弃原有职责,以企业的经营管理、劳务管理的协助身份和立场,达到企业提高生产性及合理化的经营目标。
C、日本经营参与定型于“劳资协议制”的说法
工会于配合企业“提高生产性”和“合理化”政策的行动上,使工会变质为企业的生产协助机关。因此充实劳资协议制并强化其功能。但并不等于经营参与,也无法完全代表经营参的所有实况。只能视它为有相当重要的份量。
3、日本经营参与的形态
A、“参与层次”的形态及内容
经营参与在“层次”上的形态,一般区分为企业层次、事业所层次和现场层次。在淡江大学日本研究所陈周钦的硕士论文,日本企业经营之研究一书中就有提到这三个层次,并有详加探讨。
Ⅰ.企业高阶层次的经营参与:着眼于和企业发展有关的经营方针、决策问题、经营计划、生产销售策略、研发等等。通常是指“劳工出任董监事制”。此制度,或类似制度的导入,主要是由经营者发起,目的在确保员工对于经营危机中的企业之协助,或谋求企业人心之整合。因此并非仅限于“劳工出任董监事制”。但在经营决策上,有朝劳资会议的上层扩大的趋向。不在“黑盒子”中作业,但正式成立“经营决策为讨论事项”的劳资高阶会议仍少数。但在非正式的劳资高阶恳谈场合中,经营者委婉地向工会解说特定的经营政,或与战略决定的有关消息,或听取劳方意向动态的情况。
Ⅱ.事业所层次的经营参与:大多透过劳资协议制,参与企业经营权的执行之有关事项、雇用、升迁、人事制度规则等等。属于“劳资协议制”的范围。透过事前协议、团体交涉或劳资协议制度,对于经营权予以预先的、内部的规制。
Ⅲ.现场层次的经营参与:和日常企业活动有关,包括每季或每月的生产计划、劳动环境及待遇福利。与前两种层次的参与不同,是为直接参与。利用目标管理、参与性领导、工作扩展和强化、自发性小集团活动等“参与性的管理活动”,在日本被大力推展。和日本集团主义方式结合,产生独特的日本式运作方式。重点则放在集团目标上,采取集团性的作法。包括QCC(品管圈)、自主管理、无缺点运动、等方式,是日本劳资关系中,经营参与中的重要一面。
B、“参与执行方式”的形态
在日本的形态在一般各国的形情有所不同,大致如下:
Ⅰ.“经营决策”与“所有”之参与
日本企业内经营协议会的活用,可达实质上的经营参与,且日本的团体交涉和劳资协议制,在个别企业、事业所内,立于支配性的优越地位,二者功能上的相辅相成。在探讨日本的经营参与时,除团体交涉和劳资协议制外,仅能限定于“劳工出任董监事制”及现场层次的劳动者参与等范围。
Ⅱ.“工作”之参与
工作的上的参与,系透过现场的小集团活动等方式,在企业间广泛展开,技术革新与生产力向上运动的强力推進下,提高从业员工作意愿,唯有重视工作场上下意思之沟通,和激励劳动者的自发参与意愿着手。
4、日本经营参与与劳资关系
经营参与型劳资关系,为日本劳资关系的特色。基于“全员参与”之构想的日本经营参与,其特质与日本式经营及劳资关系的特质密不可分。形成日本劳资关系的最主要因素,在劳工行政书中胡国坚先生就提到,日本有“家意识”及“企业集团意识”导致强烈的“一体感”和“整合思想”。存在日本企业经营中的:与企业契合的工会意识,以企业为中心的家意识及终身雇用制的施行等,成为促進经营参与的诱因。
因此,日本企业中的监事会,其所具之权限和功能相当有限,不如德国之权限。因此在日本,劳动者代表参与监事会的情形,在实质上仍称不上经营参与。因为在日本大企业的权力结构和决策结构,存在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及“经营者支配体制”的特征,大企业的经营者(社长),拥有企业最高决策的决定权,董事会成为形式化的虚设组织。
作者 左翼反共人士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前言
无论从否定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还是从肯定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工人阶级都应该反对共产极权主义统治,无论是中国毛左还是中国邓右都是工人阶级的敌人,本文的主要内容是从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论述共产极权主义统治对工人阶级的危害,以及分析解救工人阶级的方法。
第一章 从否定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谈工人阶级需要反共的原因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屎认为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商品价值实体”的理论却不可以成立。马克屎指出:“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壹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壹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这里马克屎把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直接定义为“商品价值”的实体,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直接决定商品包含的“价值量”,既缺少实证依据,理论上也难以自洽。就好像劳动产品与商品间没有必然联系壹样,“产品价值”与“商品价值”间也没有必然关联;不進行交换的劳动产品,永远都不是商品,不具有商品价值属性,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没有意义。只有在市场供求平衡状态下,当产品使用价值被交换、获得商品交换价值属性时,其内含的劳动量才具有交换筹码意义,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对同质劳动产品具有等劳交换的尺度意义,一家木材公司的懒木匠生产的椅子不能因其耗时多而多卖钱,才能成为决定劳动产品商品交换价值的尺度。而且壹旦商品供求失衡,譬如商品量增价跌,“劳动量值”作为交换筹码就失效了,这家木材公司的高级木匠做的椅子也只能低价出售;或者当不同质级劳动无法用同类劳动衡量比较时,比如天才画家的佳作与平庸工匠的仿品,即使双方都在同样的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進行创作,使用的都是一样质量的创作工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根本无法衡量衡量天才画家与平庸工匠之间的价值,用心思考的天才画家与随便应付的平庸工匠之间根本无法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来计算两个人真正的劳动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会丧失等价交换的尺度意义。
2、超质劳动
关于马克屎提出的“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概念,它们其实是劳动分级概念:简单劳动,是低质劳动;复杂劳动,是高质劳动。但仅用这两个概念,却难以准确揭示生产力進步带来的劳动创造力变化,更难以解释先進生产力增创产品价值的原理。因为复杂劳动不壹定代表先進生产力;而体现先進生产力的操作性劳动,恰恰未必是复杂劳动。比如手工作坊里边的复杂劳动未必就比机械化工厂里边的简单劳动更有效率,同时尽管复杂劳动创造的产品价值是简单劳动的倍数,但是复杂劳动付出的学习和劳动成本也是简单劳动的倍数。如马克屎指出的:“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壹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这样,复杂劳动创造的较多产品价值、同等条件换取的较多商品价值,减去其较高的学习成本,便不壹定能产生盈余价值、不壹定为社会增创财富。这便是“复杂劳动”、“简单劳动”概念的局限性,也是马克屎在实际操作中使用的是同质的、无差异劳动概念的原因。
只有我们已熟悉的“超质劳动”概念,才能揭示出生产力進步带来的劳动创造力的变化。所谓超质劳动,就是指劳动者操作工具或者机器,以简单劳动完成复杂劳动任务的劳动、以低质劳动创造高质劳动成果的劳动。这样生产力的進步就不是壹个低质简单劳动通过学习、实践向高质复杂劳动提升的过程,而是壹个借助先進工具、先進劳动方式不断把高质复杂劳动简化为低质简单劳动的过程。正由于工厂超质劳动存在,才能为资本创造出巨大的可能性盈利空间来。
3、集成劳动
工厂劳动实际上是壹种具有汇智合力性质的集成劳动。“集成劳动”不是创新概念,而是马克屎已采用的“总体劳动”或“生产总体运动”概念。所谓集成劳动,就是指在资本家统壹组织指挥下,工厂指挥、管理、技术、操作系统各岗位雇员为完成生产总目标的分工合力劳动,也是技术、管理、决策者的创造力与操作工人劳动力整合发挥效能的劳动。“集成劳动”的主体不是单数个体,而是复数群体,包括工人、科技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和资本家。某些不在生产现场的资本家,尽管不直接参与甚至不直接指挥生产劳动,但他们的劳动仍在工厂各环节中发挥著作用。因此集成劳动创造的价值,绝不能仅仅归功于工人劳动,资本家因劳动合理获取部分工厂盈利,是不能算做剥削的。
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核心是劳动价值论跟剩余价值论,先谈劳动价值论好了。我认为劳动价值论概括的说法就是被称为价值规律的三句话: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守等量社会必要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价格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其中最后壹句是说价格与价值的关系,它是如何得来的,则完全未作说明。而前两句话的论证思路交代的比较清楚,简述如下:根据商品能交换的事实推断出商品内必有壹个共同物,它由商品的某个属性所承载,这壹共同物不仅属性相同而且数量相等。然后把商品的自然属性代表这共同物的可能性全部排除,最后剩下的就只有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能代表此共同物,即商品所含的价值量。同时也得到商品交换是按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接下来又谈价值如何计量问题,因为 2个完全相同的商品,其共同物(价值量)当然也相同。但是考虑到劳动的熟练程度,卖力程度以及生产条件不同,具体劳动的生产能力事实上存在很大差异,所以马克屎说要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表示价值量,具体劳动需要按壹定时间内的商品生产量比照同壹时间内同壹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的生产量進行折算。最后马克屎用价值规律的前两句话给出了商品价值的完整定义,为叙述方便,称这2句话是马克屎提出的2个价值定义原则,并稍作解释如下:
原则1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屎举例说,“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壹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壹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壹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壹半。”这就是说,同壹商品的不同生产者的劳动是不平等的,需要比照标准条件下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進行折算,得出当量系数。此系数可以是0.5,也可以是1.5。
原则2 “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守等量社会必要劳动相交换的原则”。马克屎下面的话说得更清楚:“ 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壹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壹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也就是说对不同商品而言,按原则1计算得到的每壹种商品的壹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所代表的价值是相等的。
如果对马克屎劳动价值论的上述理解大体是正确的话,则在我看来其漏洞多多,择其要者提出如下质疑。
壹 缺乏事实根据
不妨就从马克屎为原则1所举的织布工例子说起,“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壹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壹半。”马克屎这样讲真的那么理直气壮?他如何回答手工织布工的如下质疑:蒸汽织布工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仗着有蒸汽机吗?而且还不是自己的,论技术含量,论工作复杂性他们未必比的赢我们,凭啥我们的劳动只能当他们的壹半?既然价值是劳动创造的,那么使用不同的机器所带来的高效率就不算真本事。可见如此定义的劳动价值连工人内部都摆不平,更不必说提供机器的出资人了。事实上人类劳动离不开工具的使用,熟话说七分工具三分手艺,没有金刚鉆别揽瓷器活。否认工具和机器对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的作用是毫无道理的,不过是壹种意识形态的偏见。更重要的是没有出资人提供工具和机器,商品生产根本就不能進行,市场经济的壹切活动也就无从谈起。
原则2同样缺乏事实根据。现代经济学告诉我们,专业化和贸易的好处(即市场经济内在的动力机制)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原理,而不是因为商品里有个“共同物”。当每个人都从事自己擅长的,有比较优势的工作时,社会总产量就会提高,通过贸易会使每个人获益。而交易双方都能获益的的价格,壹般来说在两者的机会成本之间。曼昆的经济学原理壹书中有壹个农人和牧牛人的故事,说的是有农人和牧牛人两人,开始时各自生活,互不往来。两人均壹天工作8小时,4小时种地,4小时养牛。农人花1小时平均可收获4盎司土豆,或者得到1盎司牛肉;牧牛人1小时可获得的6盎司土豆,或3盎司牛肉。因此农人每天收获16盎司土豆4盎司牛肉,牧牛人每天收获24盎司土豆12盎司牛肉。有壹天,牧牛人提议说“农人,妳就别养牛了专门种地吧,需要的牛肉由我提供,妳可用15盎司土豆向我换5盎司牛肉”。 农人壹想,好啊,这样壹来每天可得到17盎司土豆5盎司牛肉,比原来还多了1盎司土豆和1盎司牛肉,何乐而不为;牧牛人则壹天可得到13盎司牛肉27盎司土豆,增加了1盎司牛肉3盎司土豆。这个故事清楚地说明了贸易交换并不是按劳动时间相等的原则進行的。而是因为牧牛人用1小时40分钟生产的5盎司牛肉与农人用3小时45分钟生产的15盎司土豆交换的结果能使双方都受益。用机会成本分析,对农人而言只要牛肉的价格低于4盎司土豆,他用土豆去买牛肉就比自己养牛合算,对牧牛人而言,只要牛肉的价钱高于2盎司土豆,则用牛肉去买土豆就比自己种土豆合算。因此所谓商品交易遵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等的原则并不符合事实。
二 逻辑不自洽
马克屎的论证思路也有问题。壹是逻辑不严密,前面提到的农人和牧牛人的故事,说明商品交换并不壹定要有壹个什么“共同物”。即使有个“共同物”,严格地说劳动也并非是唯壹的,生产商品过程中都会产生成本,也都有二氧化碳排放。按马克屎的逻辑,这个制造成本甚至碳排放量也都可算作商品的非自然属性的固有属性,为什么制造成本和碳排放量就不能作为价值的承载属性呢?可见马克屎的逻辑推理并未穷尽所有可能,因此结论是不可靠的。此类逻辑不严密的地方还有不少,下面还会说到。
二是马克屎竟没有对劳动力作出明确的定义。所谓“无差别人类劳动”究竟是仅仅指人在体力和脑力上的耗费,耗费越多劳动价值就越高;还是不管借不借助工具和机器,凡是生产商品的能力强,其劳动价值就高。连这些概念都不愿明确区分,商品价值怎么可能定义清楚,上面提到的工人阶级的内部争议其实也是因此而起的。这且不提,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种类繁多的劳务工种和五花八门的商品交织在壹起,同壹商品的生产中有不同工种,不同商品生产中要用同壹工种,这些劳动价值该如何计量?比如甲乙2人,都是车工,加工的工件相似,分别在两个生产不同商品的企业工作,这2个企业在行业内都属于具有正常生产条件的企业,可甲开的是老式车床,乙开的则是数控车床,甲干1件活的时间,乙可以干完2件。是不是甲的劳动价值就只相当于乙的1/2呢?错!按马克屎社会必要劳动的定义,他们所在企业的工人平均壹小时生产的商品所凝结的价值便都为1小时社会必要劳动。而甲乙2人工种不同,同样会出现上述劳动价值既相同又不同的悖论。其实马克屎的例子中将织布厂的锅炉工都视为织布工本身就大有问题。
三是马克屎有关劳动价值的论述中,从未涉及价格问题,只在说到价值规律时,提了壹句:价格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但是价格是人们天天要接触的事情,马克屎却以壹句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就打发了,这也是很奇怪的。再说价格是货币单位,价值是时间单位,两者不在同壹范畴,如何能围绕着上下波动呢?逻辑上似乎也讲不通。怪不得词条解释的编者也不得不承认古典劳动价值论始终没有解决价格的决定问题。
四是两个定义原则在处理使用工具导致生产能力的变化上采用不同的互相矛盾的标准。按原则1,马克屎因为蒸汽机织布工生产效率高壹倍,就规定他们的劳动价值比手工织布工大壹倍。可是按原则2的规定,各行业的社会必要劳动又都是等价的,似乎不同行业之间在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方面不存在差别。劳动密集型行业,服务行业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相比在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方面存在的天渊之别,难道马克屎真的没有看到?
五是涉嫌循环论证。 分析定义的逻辑结构可以发现,原则1从同壹商品价值相等出发定义劳动(社会必要劳动);原则2则从等量劳动(社会必要劳动)即等价出发,定义商品的等价交换。这不是典型的循环定义吗?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不管是同壹的商品还是交换的商品,要么都用原则1处理;要么都用原则2处理。如果统壹按原则2,以等量劳动定义价值相等,那就应该对等价的同壹商品同样采用原则2,只要劳动具有平均熟练程度和平均劳动强度,就应认为它们创造的价值是相等的。在马克屎的织布工例子中,手工织布工的劳动与蒸汽织布工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就应是相等的,而1米布的价值则可定义为2/3小时社会壹般劳动(假定手工织布工1小时劳动织1米布,蒸汽织布工1小时劳动织2米布)。这样定义价值,逻辑才是统壹的,既可理直气壮的回答手工织布工的质疑,也解决了不同行业关于劳动价值的争议,并且还符合马克屎关于生产资料应归社会共有的政治主张,当然这样壹来马克屎将很难回答如下问题:手工织布工明明1小时只生产了1米布,却能得到1.5米布的报酬,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现实中有可能发生吗?面对如此严重的悖论,马克屎选择了壹个缓兵之计,将从资本家那里夺来的权益暂时划归蒸汽织布工所有,待以后论述剩余价值理论时再将其收归社会公有;如果统壹按原则1,从价值相等出发定义劳动。那么商品交换也应从价值相等出发,要么论证实际商品交换的比例确实等于两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要么按类似原则1的方法,将生产壹定量某特殊商品,如1盎司黄金所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定义为全社会必要劳动的基准时间(“黄金时间”),然后以市场上实际发生的与1盎司黄金的交换比例来算出其他商品相对于此“黄金时间”的当量值。例如市场上1吨小麦可换1盎司黄金,其中壹盎司黄金所代表的 “黄金时间”设为100小时,1 吨小麦所凝结的必要劳动时间设为200小时,那幺小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对于“黄金时间”的当量系数就为0.5,也就是说小麦行业的1 小时必要劳动时间凝结了0.5小时“黄金时间”。某单位商品凝结的“黄金时间”k的折算公式如下:
k=100/ab(小时)
式中:a-壹盎司黄金可交换的某单位商品的数量;
b-每单位该商品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这样定义也能保证逻辑统壹,虽然无法解决手工织布工的质疑,但能解决劳动密集型行业与资本密集型行业劳动价值之间事实上存在明显差别的悖论,而且计算处理也并不复杂。马克屎作为壹代伟人,可从英国蒸汽机织布工的例子中创造出“社会必要劳动”的新概念,难道想不到用类似的方法,将黄金行业的必要劳动定义为全社会的基准劳动,岂非咄咄怪事。但话又说回来,假如真的以“黄金劳动”作为全社会的基准劳动,那就相当于承认黄金就是货币,价值就是价格。对于做买卖的人来说价格怎么形成是壹目了然的,就卖家而言那就是成本加税费再加利润。如果价值与价格直接挂钩,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劳动价值论,因为劳动价值论的壹些结论,如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与人们日常的交易行为和经验完全相悖,人们交易时从来只问价格,那里问过商品生产所需的时间。所以马克屎只好选择以等量劳动相交换定义不同商品间的等价关系。为避免人们将价值混同于价格,马克屎还壹再强调商品价值的本质属性,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综上所述,马克屎所以犯循环定义的错误,实在是形势所迫,左右为难,最后也顾不得逻辑不逻辑了,只好利用模糊的劳动概念,以壹个“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说法让劳动价值论与日常生活经验相衔接,又以不起眼的循环定义手法,用等量社会必要劳动相交换原则来替代市场上商品交换的实际规则,从而坚持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原则立场。
三 在经济领域几乎没有应用
壹个科学理论必定能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如牛顿的《自然科学的哲学原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
在各自领域均有无可争议的应用。反观劳动价值论的情况就不是那回事了,上面提到商品和劳动种类都数不胜数,相互交织,又因为价值计量方法完全没有可操作性,所以马克屎从未实际考察统计过壹个商品的价值,即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后来是否有人实际统计过、不得而知,但即使有,其真实性也很值得怀疑,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计算需要很多人择系数,例如:什么是正常的生产条件,什么是平均劳动强度和平均熟练程度,各工种是否壹律平等,不能平等的话又如何折算,由谁来认定,谁来折算等等。因此系数选取要做到完全客观几乎不可能。所以不仅市场经济中根本不用劳动价值那壹套东西,就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也不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表示社会总产值或国民总收入,也不用劳动时间作为凭证進行物资交换,而仍然用货币作为物资交换的媒介。尽管计划经济时代物资的价格由政府制定,但政府制定物价所依据的方法也仍是参照市场经济的壹套,按成本加利润来计算价格,壹般加5%的利润。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出工不出力,大锅饭的弊端也从反面证明了劳动价值论的谬误。其实劳动价值论的真正用途是在政治领域,就如马克屎所声称的那样,这是他为共产主义运动——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而专门锻造的思想武器。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共产党用来抢劫人民财产的借口!
马克屎的剩余价值论被马克屎主义者们认为是找到了无产阶级贫穷的真正原因,即所谓资产阶级剥削了他们的剩余价值,于是他们以为只要消灭了资产阶级,就没有了剥削,天下就太平、美好了。然而,剩余价值论存在着根本性的错误,它揭示不了无产阶级贫穷的真正原因,资产阶级也不是应该打倒的。
马克屎认为,劳动力价值由下面三个因素组成:1、维持劳动者生存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2、劳动者繁殖后代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3、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另外他还加上历史道德的因素。(马克屎既反对劳动力成为商品,但这里却又给劳动力开价,这真是壹件滑稽的事情。)
在上述定义的基础上,马克屎认为,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它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凝结,体现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所谓剩余劳动就是剩余劳动时间進行的劳动。
马克屎显然忽略了壹个关键性的重要问题,那就是,劳动力价值是怎么体现的呢?难道工人只要進行了劳动就创造了价值?显然不是这样。事实上,劳动力价值是通过产品(物化品或服务)来体现的,劳动力只有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其价值才得以体现。当然,生产的产品越多、质量越好则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就越大。
作为资本家,他是要把工人生产的产品变成商品卖出去才能获得利润。那么,工人的劳动力价值是多少呢?就算妳说工人还创造了剩余价值,那又是多少呢?不管那么多了,总之,总共是多少妳说吧,100元?OK,资本家就给他100元,这样,工人不能说资本家剥削了吧?好的,这些产品,资本家拿去卖150元,扣除材料等等成本,还赚了20元,这20元跟妳工人没关系的,不是剥削妳工人的,更谈不上是剥削什么剩余价值的。资本家开工厂,总是要赚钱的,如果不赚钱,他开工厂干什么?好玩啊?
如果那些产品卖不到150元,那么资本家就不会招工人来進行生产了,于是工人连靠劳动赚取生活费的机会都没有了。事实上,资本家在决定开工厂搞生产的时候,就考察了劳动力的价值水平和所生产商品的市场行情,進行了分析评估,有赚才会做。资本家在招工人的时候,就是根据考察的劳动力的价值与工人达成的协议,这是两厢情愿的事,谈何剥削,又哪来的剩余价值?
不论是采用计时制还是计件制,工人按劳动合约完成了规定的劳动量就可以不干了,他为什么要用剩余劳动时间去创造剩余价值让资本家去剥削呢?这不是傻瓜吗?显然,只有当额外工作另有报酬的情况下工人才会干,那么,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的劳动也取得了报酬,谈何资本家剥削了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价值呢?
事实上,劳动力价值根本就不可能制定壹个标准来准确计算,比如,马克屎认为劳动力价值中包含了维持劳动者生存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和劳动者繁殖后代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那么劳动者繁殖后代按几个来计算?是否有男女之别?每个劳动者维持生存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是不同的,又按什么标准来计算?显然这些都是很难量化、无法确定壹个真正合理的标准的。劳动力价值只能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根据价值规律和通过斗争磨合来调整。
就算能够计算出壹个具体的劳动力价值,并按照这个数目付给工人工资,那么就应该不存在剥削了,工人应该满意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就应该没有了,但是资本家在出售商品的时候还是会把工人工资打入商品成本,在商品成本之上的价格出售商品,这样,资本家还是会赚钱。既然能赚钱,那么随着生产的延续乃至扩大,赚的钱就会越来越多,就必然会导致资本家的财富比工人多很多。
工人如果对资本家的招工条件不满意,他可以不進去,即便是進去后觉得工资低了,他也可以离开,当所有的工人都嫌工资低了,还可以通过罢工来要求提高工资,甚至还可以通过武力来進行斗争(例如英国工人破坏机器);而资本家则有三种选择:解雇工人、工厂停办、与工人妥协。这壹切,双方都是从如何对自己最有利来考虑的,跟剩余价值毫无关系。剩余价值纯粹就是壹个杜撰出来的虚无的东西,是为了鼓动无产阶级起来造反而编造的壹个看似有道理的理由。
在剩余价值论被提出之前,是不是无产阶级就没有反对过资产阶级呢?当然不是。那时无产阶级根本就没有“被剥削剩余价值”的概念,那么他们是为了什么而反对资产阶级呢?农民与地主、奴隶与奴隶主,他们之间矛盾的原因又是什么?假如以后又出现什么新的阶级与阶级的矛盾,难道我们又要去寻找其特殊原因吗?所有这些矛盾难道没有壹个共同的根本原因吗?难道我们就不能找到其共同的根本原因从而针对它来选择壹种最佳方法以预防以后的各种矛盾吗?马克屎主义者们总是忽略了事物的共性,不能抽象地看待事物,抓不住问题的根本实质。
事实上,工人跟资本家的斗争也罢,农民跟地主的斗争也罢,奴隶跟奴隶主的斗争也罢,都根本不需要其他的什么堂而皇之的理由,唯壹的理由就是:是否愿意承受这样壹种不平等的状况。
人都是自私的,都需要维持生存并追求更大的幸福。如果工人阶级不是自私的,那就去为资本家无私奉献嘛,还搞什么斗争?斗争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争取利益,这没什么好掩饰的。
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由于各种外在客观原因和个人能力的原因,人与人的利益出现了不平等的现象,人如果能够、愿意承受这种不平等现象,那就相安无事,如果不能、不愿意承受,那么就必然会去斗争。斗争的方式有很多种,人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轻重程度不同的斗争方式,诸如辞职、罢工、游行示威、武装斗争等等。
在决定要去進行斗争的时候,人们所要考虑的是:1、斗争是有风险的,可能连自己既有的利益都会损失掉,甚至会付出生命代价,自己是否敢于、愿意、有能力承担这种风险;2、斗争要达到怎样的目的、效果?
第1个问题简单得多,有时候想都不用想,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就不顾壹切了;第2个问题对于个人来说也比较简单,而对于壹个群体来说就比较复杂了。事实上,历史上很多次群体斗争就是因为这个问题考虑得不好,以致没能达到好的效果,即使是斗争胜利了,也只能是狂欢壹阵子,最多是使自己获得壹时的利益,却没能长久,没能对社会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
就工人阶级来说,如果是把资本家打倒了,怎么办呢?把生产资料归公、搞平均主义?由于人的能力是不同的,如果能力强的人不能靠他的能力获得更多的利益,那么他就不会有积极性,这样对社会的发展是不利的。允许能力强的人靠其能力获得更大的利益,他在为自己谋取到更大的利益的同时,也是为社会创造了更大的财富,这样也就使得能力差的人也能获得更大的利益。这何乐而不为呢?剥夺别人获得更大利益的权利,实际上也就剥夺了自己获得更大利益的权利。
我们要追求的平等不是利益量上的平等,不是平均主义,而是人的基本权利上的平等,人们通过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可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并能去追求更大的利益。
有的人说,可以实行有限差别制,能力强的人能够靠他的能力获得比别人更多的利益,但限制在壹定程度上,不能比别人差得太多。这种模式也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既然获得的利益有限,其发挥的能力也就会有限。因此,不能对人们所获得的利益進行限制,而这壹前提就是,必须允许人们有私有财产,并使其得到保护。既然允许人们有私有财产,如果不让其投资生产,那么就是对社会资源的壹种浪费,不利于更好地促進社会发展,所以应该允许人们将私有财产拿去投资生产,而这样壹来,就必然又会出现资本家。
这就是说,无产阶级把资本家打倒以后,只有实行允许有私人财产并利用私人财产進行投资生产的社会形式才是对社会发展最有利的,这等于是又回到了资本主义。既然是这样,那还打倒资本家干什么?况且,妳今天利用武力抢夺了资本家的财产,明天别人也会用武力抢夺妳的财产,这样等于是谁的利益都没有保障,这相当于社会长期处于无序状态。如果把财产交给共产党,再让共产党用一党专政的方式進行支配,我相信经历过毛左官僚计划经济跟邓右权力市场经济的没有失去独立人格跟理性思考能力的中国工人都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所以,打倒资本家、抢夺其财产的做法是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的,是不合理的。实际上,在壹个基本权利平等的社会,谁都有可能成为明天的富翁,但如果没有壹个永恒的规则去保护人们正当获得的利益,这种富翁当着也不稳当,也没什么意思。所以中国的富翁都陆陆续续移民到那些能保障私有财产的国家去,因为他们担心中国什么时候又来壹场革命把他们的财产抢夺掉。
既然无产阶级抢夺资本家的财产的这种做法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是不合理的,那么,无产阶级应该怎样跟资本家斗争呢?那就最多只能是罢工、游行示威。可是,如果资本家不肯妥协,怎么办?这就只能是通过政府来协调处理。虽然通过武力夺取资本家的财富的做法对社会发展是不利的,但是如果无产阶级对他们的生活状况实在忍受不了了,并且团结了足够的力量,那肯定是会发生武装斗争的,那时候他们不仅仅是对资本家不满了,对政府也不满了,因为政府没能帮他们解决问题。政府为了防止发生武装斗争,就必然要采取措施来处理,当然,这取决于事态的发展。资本家不会因为几个工人随便闹壹下就妥协,政府也不会因为少数群众随便闹壹下就出面解决。不管是工人还是资本家或者政府,大家都是通过权衡来决定的。
所以,斗争其实不需要理由,只需要权衡。大家都是为了利益,无非是找到壹个平衡点。
壹般来说,工人不到无法忍受的地步是不会去斗争的。如果壹个政府总是等到问题发生的时候再来处理,那么这个政府是不负责任的,而且事情壹旦发生,就很难说会是怎样的情况。壹个明智的、负责任的政府,应该是平时就通过壹些措施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使社会不至于出现激烈的矛盾,诸如实行最低工资标准,通过社会福利、救济、保险等等措施来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这些东西都是资本主义国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摸索出来的经验,而恰恰是射秽主义国家在这些方面做得很不够。
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消除了这壹种矛盾,就必然会出现另外的矛盾,而另外的矛盾有可能是更糟糕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试图把矛盾消除掉(例如把资本家消灭),而应该是让矛盾处于壹种既有活性又有制约的良性状态,这样才既能促進社会发展,又不至于使矛盾激化。社会矛盾的活性因素就是允许人们追求更大的利益、允许存在利益量的差别,制约就是政府制定的壹系列保障低收入人群利益的措施。
壹个国家,若要想让政府能够真正为普通民众的利益着想,那就只能是实行真正的民主制度,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其利益自然就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物尽天择、适者生存”这样的丛林法则不能成为人类社会的法则,壹个好的社会奉行的法则应该是“生有保障、能者发达”。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实行的党国资本主义制度所衍生出来的那种恶性竞争,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尤其是那些靠权力和非法手段擭取利益的现象猖獗,更使民众感到愤慨。
传统的共产党的观点里边,国营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的象征,计划经济是射秽主义的象征,共产党的壹党专政是实现射秽主义建设目标的最佳方式。这种道德上的伪装,让共产党可以比以往的资本家更加兄残的剥削工人提供了理论依据,因为在全民所有制的伪装之下,实际上还是雇佣劳动者的工人成了所谓的射秽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而成为超级的资本家的共产党则成了射秽主义建设的领路人了。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制度设计,比任何壹种其他的资本主义的制度设计都要邪恶。它不但让剥削者可以更加疯狂的剥削,更让剥削者多了壹层道义上的光环。为了让人们认清,这种道德上的伪装背后的邪恶,我们有必要对国家资本主义進行批判,从而清除混入射秽主义者队伍中的投机人士。所有的真正的射秽主义者应该明白无论是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还是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让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的人掌握经济命脉就是灾难。为了让真正的射秽主义者清楚的明白这种共产专制的邪恶,我们必须从共产专制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两种状态下所带来的灾难進行分析,才能从根本上明白共产专制的邪恶,才能避免被那些伪装成射秽主义者的投机人士利用。
现代社会都是社会化生产,产品的生产必须分工协作才能進行。涉及分工协作,就涉及到产品在各分工协作者之间的分配问题。人们進行生产合作是为了获得物质产品,只有在生产合作符合壹定的分配目标的前提下,生产合作才能形成。因此,生产的分工协作形式实际上已经内定了产品的分配形式,有什么样的分工协作方式,就会有什么样的产品分配方式。分配是由生产的分工协作关系来决定的,有什么样的分工协作关系就有什么样的产品分配关系。
产品生产无非有两种投入:壹是活的有能动性的劳动,包括普通劳动者的劳动和其他企业家、军官、官员、科学家、艺术家、银行家等等的劳动;二是死的物的必须依靠人的劳动才能发挥作用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资金、物品、产权等等壹切无意识的生产要素。
因此,现代社会生产的分工协作关系也有两种,壹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出资,购买劳动力,购买各种生产资料,从而形成企业生产;二是由相同的劳动者進行合作,解决生产资料问题,建立合作企业生产。前者是资本主义私有企业的分工协作方式,后者是射秽主义追求的劳动者平等合作的分工协作方式。
因此,产品的分配形式相应地也有两种,壹种是生产出的产品归提供联合劳动的劳动者所有;壹种是归提供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前者我们称之为按劳分配,后者我们称之为按资分配。
按劳分配的说法,根源于马克屎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依据劳动价值论,产品的价值是由生产产品的劳动者创造的。如果要实现这种按劳分配,就是要实现壹种让产品的所有权归产品的生产者所有的生产方式、社会制度,从而实现劳动者、人、无产阶级等的自由与解放。因此,真正的射秽主义的本质就是按劳分配的本质,真正的射秽主义就是要实现按劳分配,把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归还给劳动者自己,而不是由壹个被共产党以壹党专政的方式统治的国家所占有。
而根据资本主义的经济学,产品的价值来源是资本,是资本家依靠所拥有的资本進行投资的结果。谁投资于企业生产,企业生产就归谁所有,这就是按资分配。在资本主义生产要素理论中,各生产要素是由资本为中心组合起来形成生产的,所形成的生产也归资本的所有者所有。由此决定,劳动获得工资收入,土地获得地租,而两者之外的所有收入归资本家所有。
显然,我们判断壹种生产方式是不是按劳分配,只需看其生产劳动成果是否归生产劳动者所有就可以了。按资分配就是企业所有权归企业出资者所有;按劳分配是企业所有权归企业劳动者联合所有。毫无疑问,这才是按劳分配的本质和意义,是真正的按劳分配。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家不是企业劳动者。全民所有制企业实际上是由国家依据所拥有的生产资料,雇佣壹定的劳动力進行社会生产,生产的所有权归国家或全民所有的壹种生产方式。显然,这与私企的形成方式是相同的,只不过壹者是国家出资,是掌握国家的共产党出资,壹者是私人出资而已。因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生产方式并不是按劳分配,而是壹种实质上的按资分配。
只要生产的所有权不归生产者自己所有,任何形式的分配都不是按劳分配。是不是按劳分配,取决于企业生产的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关系,只要所有者和劳动者不相同,就不是按劳分配。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并不归企业的劳动者所有,而是归企业的出资者,因此这是壹种按资分配的生产方式。
按劳分配不止是壹个企业内部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要与劳动贡献相挂钩,从而多劳多得;更是劳动者要拥有和占有自己的所有劳动成果,在此基础之上再多劳多得。劳动者不能拥有自己的劳动成果,无论如何都不是按劳分配。劳动者的劳动成果不止是工资收入,也包括企业的利润在内,只有把企业的利润也分给劳动者,由劳动者自己占有和管理,才叫按劳分配。
显然,根据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这种全民所有制的计划经济也是壹种按资分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为劳动者并未获得自己的劳动成果。在这种国有企业之中,“工人仍然是雇佣劳动者,无产者。资本关系没有被消灭,反而被推到了顶点”。
提供资本的资本家不壹定是个人,也可能是经过共产党包装过的某个单位,某个组织,甚至某个国家;而能進行企业生产劳动的不会是国家或某个虚拟的、物的、没有主观能动性的什么东西或虚幻的共同体,而只能是壹个个活生生的劳动者个人。因此,真正的按劳分配只有壹种形式,就是具体生产的所有权归具体的生产劳动者自己所有,即联合生产劳动形式。反映到具体的企业中,既不是私有企业,也不是共产党所谓的国营企业,更不是什么法人企业、合伙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而只能是企业所有权归企业劳动者平等共有的员工所有制企业。
国家不是劳动者,全体劳动者也不等于具体劳动者,具体的社会生产只有由具体的劳动者占有才有意义,也才科学。国家或全体劳动者都只是壹种虚拟的共同体,是壹种被动之物,无法進行主动的社会生产,也没有对物质利益的实际自然需要,更没有对自然人的需要進行及时反应和生产的本能。国家可以对社会经济進行计划管理,但对具体企业生产的占有和管理注定是不能有效合理的。国家无法及时有效地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千奇百怪、多种多样、变化多端的物质生活需要,因此也不可能满足人民纷繁芜杂的生产与生活需求。由共产党统治的所谓的射秽主义国家半个多世纪的国有计划经济实践早已证明了这壹切!
同时,壹个人、壹个组织或机构可以代表另壹些人的利益,却显然不能占有这些人的利益。国家可以代表劳动者,却并不就是劳动者;国家可以代为管理劳动者的利益,却不可以占有劳动者的利益;生产劳动成果归国家所有,就无法归劳动者所有,这都是客观现实。因此,从按劳分配的角度来讲,共产党的所谓国营企业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以及计划经济根本就不是按劳分配,根本是错误、没必要也毫无意义的,是不符合真正的共产主义的基本发展要求的。国家的这种类似中介的作用既没必要、也没意义,只会为人民带来贫穷,为社会生产的发展带来阻碍。
劳动者自己的具体利益及其实现,人民自己微观层面的生存与发展,均无需国家来操办,不应由国家来主导管理和计划安排。劳动者自己有能力解决自己的事情,也只有自己才能解决好自己的事情。国家只需满足劳动人民的这种生产与生活需要,以最好的社会制度、物质条件为劳动人民创造最好的生产与生活条件就可以了。只有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权和所有权交给企业劳动者自己,壹切由企业劳动者自己来掌握,才能有效满足劳动者个人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才能最终有效地实现射秽主义的目标。国家对人民的具体生产与生活的管理、计划和分配必然都是盲目的,不可能科学的,只会是划蛇添足,只能把事情搞糟!而且,在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中,国家对劳动者的这种代表,仅仅是国家自己的说法和做法,是国家的壹厢情愿,并没有经过劳动人民以有效的、民主的形式和程序来认可和确认,这种代表本身就有问题。
传统的共产国家的国营企业存在种种弊端和问题的根源正在于国家对劳动者的劳动的这种占有和管理上。本来应由劳动者自己占有和管理的生产劳动,却要由国家来计划、安排和决定,国家怎么可能像具体的壹个个劳动者个人那样有效、及时的掌握经济信息,从而最好的经营和管理自己的生产与生活事务呢?具体细微、变化多端的企业生产,偏要由庞大笨拙的掌握国家行政机构的共产党来占有和管理,这必然导致企业生产的效率低下,导致属于共产党内部成员的企业官僚大规模的腐败,导致工人贫穷困苦等的社会弊端。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不但没有实现按劳分配,反而根本就是壹种按资分配的生产关系,不但没有实现无产阶级的经济解放,甚至比资本主义私有经济更加压制无产阶级的自由和利益。难怪射秽主义国家会普遍失败,这些国家普遍以这种资本主义按资分配的生产方式来实现按劳分配的射秽主义目标,这种南辕北辙、缘木求鱼的做法又怎么能不失败呢?射秽主义国家近半个世纪的实践证明了这壹切。前苏联和东欧等射秽主义国家的人民主要就是因为国有计划经济的无效与失败而重新选择了资本主义。
不可否认,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的目的在于实现按劳分配,让劳动者成为自己劳动的主人。但是目的如此,事实却是完全相反。虽然像前苏联与毛泽东时代的中国那样的传统的共产国家号称是代表全体劳动者或全体人民占有和管理社会生产的,由国家来决定和安排企业生产的壹切,然后再由国家把企业的劳动成果依据所谓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工人等,但这种代表,这种方式是没有必要、多此壹举的,而且也必然是不合理、不科学的。如果把社会生产的所有权直接交给企业的劳动者,则可以更加科学有效的实现按劳分配的射秽主义目标,也更加符合社会经济的基本原则要求,能够更好的满足人民和社会发展的客观物质需要。
共产党所倡导的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的分配是由国家统壹计划分配的。虽说是要实行按劳分配,但是国家怎么能确切知道各个劳动者的劳动量有多少,该获得多少收入和报酬呢?壹个劳动者的劳动价值是多少,国家根据什么来判断?怎样来判断?这种判断具有科学合理性、可行性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真正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真正的共产主义,劳动者应该是自觉的参加劳动,因此也是自由自主地参加社会劳动的,是壹种自由的联合劳动。而在国有计划经济下,劳动者是否参加社会劳动、怎样参加要由国家来决定。真正的按劳分配是劳动者拥有所有自己创造的产品,只不过这种产品表现为是社会的产品,其中的壹部分重新用作社会生产资料,而另壹部分则以自己劳动时间的壹定比例進行分配,由劳动者全部拿回来作为自己的消费资料。而国有计划经济既没有表明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成果是劳动者自己的,也没有确定合理的消费品的分配依据和比例,结果使按劳分配名存实亡,国家占有了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而这个国家又是共产党的国家,分配也就成了实质上的国家分配、按共产党的意志分配。
实际上,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的设想是存在壹定空想成份的。所谓的在取消了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组织的运用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進行按劳分配根本无法操作。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劳动者个人的自觉劳动其实无法直接成为社会总劳动的有效构成。劳动者个人的自觉劳动只有在与其他具体的劳动者合作,并其产品通过社会认可之后,才能有效成为社会总劳动的构成;其次,根据劳动价值论在進行按劳分配时,哪一种生产方式,什么生产条件,哪一个工人的劳动能力可以作为衡量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标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要如何计算,在现实中根本无法对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时间進行数量上的精确计算。个人也好,国家也好,任何壹个组织单位都无法正确确定壹个人的具体劳动的劳动时间应该是多少。因此,在全社会的范围内,根据劳动时间确定按劳分配的标准是行不通的。按劳分配在实践过程中沦为彻底的按权力分配,毛泽东时代根据按劳分配原则所设计出来的等级工资制度显然不是按劳分配。只有在有限的企业的范围内,尽可能的由劳动者个人自己占有自己的劳动,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通过市场交换的方式来最终确定其产品的价值,才能在壹定程度上,相对最好地衡量、确定和执行按劳分配。
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对马克屎主义的这种存在缺陷的设想在现实中進行应用的表现和结果。马克屎主义的空想成份正是国有计划经济种种缺点与弊端的根源。
然而,马克屎的设想在全国范围内行不通,但在企业范围内却几乎是完美无缺的。劳动者个人的自觉协作劳动有效组成企业的集体劳动,集体劳动成果在不废除市场经济的前提下通过市场交换行为有效构成社会总劳动。企业中有限的劳动者集体可以通过自由谈判协商的方式,初步确定每个劳动者的基本劳动贡献,从而就可以在最有效的范围内实现真正的按劳分配。而马克屎是主张取缔市场经济并由壹个抽象的虚拟的名义上的国家来占有生产资料,因此,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虽然是实践马克屎主义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的结果,实际上员工所有制企业才真正可以实现射秽主义按劳分配的理想,才真正的共产主义的原则。
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的失误,实际上只是扩大了射秽主义联合劳动的范围内,把本来应该首先应用在企业范围内進行的联合劳动,根据马克屎主义在设想上的失误,应用在了整个社会的范围内之内,从而导致了射秽主义实践的挫折和失败。因此,国有计划经济的正确改革实际上很简单,就是把射秽主义联合劳动的范围内从整个社会,还原到企业就可以了。应把国有计划经济变为集体市场经济,把被共产党以国家的名义占有的企业还给工人,把国营企业变为员工所有制企业。要适应更大规模的生产社会化要求,只需在劳动者拥有所有权的基础前提之上,再進行各集体企业之间的联合,或其他進壹步深入、广泛的联合即可。
马克屎所鼓吹的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以及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还有按劳分配的制度实际上是壹种可以让政治投机份子可以掠夺壹般民众的制度,在共产党的传统理论主导的共产极权主义国家里边,社会占有的前提必须是实现国有化,然后国有化的国家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必须代表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敌人。至于所谓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也必须由所谓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来领导,也就是必须由共产党来领导。按劳分配也必须建立在根本无法精确计算的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虚幻的概念上面,结果在实践中就变成了共产党可以对壹般民众予取予求。因为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中,同壹企业中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成果根本无法精确计量,劳动的质和量无法互相转换,如造原子弹的工程师和推手推车的工人的劳动量和劳动成果根本无法比较,马克屎虽然提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是有差别的,一个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简单劳动与一个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复杂劳动的劳动量与劳动价值是无法相等的,可是毕竟马克屎定义的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指的是广义的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内部不同职业之间的具体劳动价值差异如何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马克屎并没有具体的论述,关于不同职业之间如何具体的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劳动量与劳动价值合理的确定工作收入,马克屎是没有具体论述的,因此在分配方面从马克屎主义经济学中找不到具体的标准,如果叫人们接受平均主义,为各种不同的职业设定一个特定的生产方式 生产条件 以及劳动熟练程度作为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在这个基础之上只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耗费是一样的,无论哪种职业都是一样的薪水,但是这样做真的是壹种合理的分配方式吗?事实上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根本就无法实现合理的分配,根本无法合理的将劳动成果作了必要扣除后归还给劳动者个人所有。如果真的按照劳动量与用劳动量来代表的的劳动产品之间的等价交换原则来交换生活资料,根本没有可行性,如果在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制作一把石斧的劳动量是一天,制作一张渔网的劳动量也是一天,制作石斧的人工作完壹天之后只能买壹张渔网。而且制作石斧的人要跟制作渔网的人進行交换之前必须出示用录像的方式记录并确定对象在生产石斧与渔网的过程中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天的录像凭证,不然无法進行等价交换。显然用劳动量去换取用劳动量所代表的劳动产品也是不可取的,只会让社会材富的分配更加畸形,中国在取消了货蔽实行票证制度的那段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实行工资制度,各种不同职业的劳动价值要如何计算,各种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劳动量贡献的大小如果用货蔽来表现该如何表现?谁来规定工资的标准?无论是中国在毛泽东时代所实行的什么八级工资制度,政府官员二十六级工资制度,还是其他世界历史上射秽主义实践中实行过的所谓的按劳分配原则,不可能有统一的,精确的分配原则,全部都是“按长官意志分配”或者说是“按权力意志来分配”。因此,只要所有马克屎主义者,不管是以前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如果他们都无法提出“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中同壹企业中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成果的精确的计量方法”,那么他们就不可能有任何有力的理论和事实来证明按劳分配的正确性!马克屎的射秽主义在实践中让广大没有权力的壹般民众变成了共产党的奴隶,不但没有消灭他所说的剥削,反而带来了新的剥削。表面上资本垄断已经不存在了,实际上资本垄断只是换了壹种形式而已。
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资本分配,因为除了工人的劳动能力以外,主要的生产要素,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与生产所需要的工具,都具有商品属性,都是资本,按生产要素的分配,在实践中就是根据人们占有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以及所需要的工具的多少来分配。在非公有制经济中,所谓的民营企业家也就是资本家,他们以创办民营企业的名义,把原料与工具垄断在自己的手中,没有占有这些生产要素的工人,就只能去给资本家打工,只能让那些在商品流通环节中的掌握资本的中间人,不从事生产性劳动的资本家剥削。他们生产的产品卖到市场中去,主要的利润归老板,工人只能得到非常微薄的壹部份收入。改革开放之后的共产党与之前的传统的共产党不同的是,他不主张废除商品经济,主张按生产要素分配,却又主张让壹个权力不受制约的政党,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用所谓的国营企业去做生意,国营企业有行政权力作为后盾,完全不必惨与市场竞争,就可以垄断整个行业。虽然国营企业的原料与工具,不是被表面上的资本家占有,但是实际上这些生产要素,已经被掌握在共产党权贵的手中,共产党权贵成了最大的资本家。给共产党打工的工人,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被卖出去之后,那个利闰由共产党权贵支配。共产党权贵继续根据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也就是按资本分配的原则把主要的利闰交给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是国营企业中真正占有生产资料的人。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党营企业,不生产免费的产品,不让内部产业工人分享剩余价值,不生产便宜的产品而是利用垄断谋取暴利,企业利润不会成为社会福利而是成为太子党的商业利润,不会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国营企业产品的价格然后让工人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出来的工分進行兑换实行按劳分配。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共匪用来行使资产阶级法权谋取商业利润的隶属于共匪的私营商业机构,根本不具备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性质。无论企业是民营企业还是国营企业,只要工人不能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直接占有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与生产所需要的工具,不能直接占有除了工人的劳动能力以外的主要生产要素。工人被资本家剥削的本质就不会改变,唯壹的区别是民营企业的老板是壹般的资本家,国营企业的老板是有公职人员身份的资本家。但是私有制与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商品经济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无论实行这种制度的人把这种制度叫做混合经济或者是射秽主义市场经济,这种制度本质上还是资本主义的。这种制度并不会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劳动者与劳动的客观条件,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的本质。掌握资本的少数人可以支配工人的剩余劳动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的本质不会改变,工人作为被剥削者的阶级地位不会改变。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的国有化比私有制更坏的壹个地方在于,在私有制的条件下,民营企业走向垄断需要壹个漫长的过程,在竞争的过程中,资本家们为了争夺他们认为优质的工人,会试着比其他人开出更高的薪水,工人在资本家竞争的过程中,可以享受壹点工资成长的好处。国有化之后,政府直接垄断整个行业,从事某个行业的工人,没有地方可以选择,只能去那个国家所代表的企业里边工作,因为垄断,因为不需要竞争,工人的工资难以成长。再加上民主制度已经不存在了,工人不可能组建独立工会争取改善劳动条件,实行高度国有化的国家,普遍靠壹党专政来维持。统治者用法律确定工人应该得到多少,工人就只能得到多少。工人的劳动能力在不存在竞争的环境下,失去了评价机制,工资的价格在也不必随着市场环境而改变了。国家给工人多少钱,工人就得到多少钱,工人组成工会要求增加工资,是不可能的,因为共产党垄断了政治权力,工人壹旦组建工会,就会被共产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镇压。因为共产党的国营企业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运行,所以自然不会提供公共服务,国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本质上是商品,需要用钱买,国营企业垄断了市场,同时也垄断了价格,在壹党专政的基础上占有国营企业的共产党权贵,不会在意购买力的水平,所以国营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格不会比壹般民营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要便宜,国营企业壹方面在市场上赚钱,壹方面又剥削企业内部的工人。这不但不会消灭剥削,反而带来了新的剥削。事实已经证明,只要工人不能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只要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的人去掌握经济命脉的极权统治的本质不变,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工人始终是被剥削者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要实现真正的共产主义,必须是在经济高度民主化的基础上,让工人真正占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并直接参与企业的分配,只有这样,工人才能真正的在经济上被解放。
在极权计划经济的体制下,三个经济问题都是由政府决定的。所谓的三个经济问题是指: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为谁生产。国家大部分资源由政府拥有,并且由政府指令来分配资源,而不是由市场价格来决定。举例来说,政府认为国家需要苹果,在计划经济下,被政府选中的个人集体(壹般为符合该类生产的要求)都要按政府指示進行种植苹果的工作,但事实上实际生产的产品可能不符合实际需求。在没有民主制度的共产极权国家,计划经济的结果就是共产党根据自己的意志支配经济社会。
在实行极权计划经济的国家,政府不仅控制国营产业,连私人企业也要受政府指示运作。私人企业要生产什么,由政府作主;私人企业以什么方法生产,由政府决定;生产出来的东西又如何分配,也是政府决定。国家操控着生产的供应、价格以至销售渠道,都是由政府决定。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中共仍然对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拥有绝对领导权,中共可以通过政府文件与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内部的党组织直接支配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生产 供应 价格 销售 分配。
极权计划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常见的属性之壹,因此极权计划经济又常被解释与共产主义相通,但又与共产主义无政府、无国家的特性向矛盾,随着苏联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扩大,受到苏联影响的地区都或多或少的实行极权计划经济政策。
如果有某个人或者相对小规模的机构,能完全知道社会中每个人对所有物品的需求强度,然后根据这些强度总和迅速反应,精确的分配所有资源、人力、财力進行各种所有物品生产,这样理想状态下的计划经济,的确是所有经济形态中最高效的。但是这个人或者这个小规模机构在人类可预见的将来都是不可能存在的,算上家庭这种极小的人口经济体才可以勉强达到极权计划经济的理想状态,甚至许多父母对家庭成员都做不到这样的分配,而且家庭团体扩张下会更困难,而社会也是如此。所以现实上的极权计划经济,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低效率社会资源分配,与造成显而易见的产能失调。如果资产在社会还没有建立民主制度的情况下彻底的国有化更会导致生产力大幅下降与资源的过度浪费,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就是最好的例子,大跃進就是生产力下降与资源浪费的最好证明。
微观资源无法有效分配,是极权计划经济里最受批评的要点。因为国家所有资源都由政府决定,私人不掌握生产资料,于是乎国家可以罔顾私人的实际需要而進行经济计划。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路德维希 冯 米塞斯主张极权计划经济在经济上必然会失败,因为经济计算问题注定了政府永远无法正确的计算复杂万分的经济体系。只要缺乏了价格机制,射秽主义政府根本无从得知市场需求的情报,而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计划的失败和经济的彻底崩溃。
举例而言,当国家要求全国广种苹果时,事实可以是民众对芒果需求高于苹果。如是者,多种出来的苹果就会形成浪费,而芒果便形成短缺。但政府却没有合适的机制取代货币机制,无法准确而迅速的知道民众对芒果或苹果的正确需求。这便是说,即使知道了芒果需求较高,政府仍不知道应该少种多少苹果,多种多少芒果。即使知道了现在少种了多少芒果,多种了多少苹果,政府仍然不知道半年后芒果成熟时,广大人民的需求有没有转变。这可能导致浪费和短缺。毛泽东时代的物资短缺就是极权计划经济造成的,共产党根据自己的意志调节生产与分配。
微观资源无法有效分配,是极权计划经济里最受批评的要点。因为国家所有资源都由政府决定,私人不掌握生产资料,于是乎国家可以罔顾私人的实际需要而進行经济计划。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路德维希 冯 米塞斯主张射秽主义在经济上必然会失败,因为经济计算问题注定了政府永远无法正确的计算复杂万分的经济体系。只要缺乏了价格机制,射秽主义政府根本无从得知市场需求的情报,而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计划的失败和经济的彻底崩溃。
举例而言,当国家要求全国广种苹果时,事实可以是民众对芒果需求高于苹果。多种出来的苹果就会形成浪费,而芒果便形成短缺。但是政府却没有合适的机制取代货币机制可以准确而迅速的知道民众对芒果或苹果的正确需求。这便是说,即使知道了芒果需求较高,政府仍不知道应该少种多少苹果,多种多少芒果。即使知道了现在少种了多少芒果,多种了多少苹果,政府仍然不知道半年后芒果成熟时,广大人民的需求有没有转变。这可能导致浪费和短缺。
即使政府有效率的分配了资源,但是极权计划经济的效率通常还是低落的,主因是经济决策缺乏私人参与,而是由政府壹个全权决定,极权计划经济缺少私人竞争。缺少私人竞争,就难以有效提高效率,以至价格也不能通过竞争而有所调整,个人的收益或物质回报也无从改变。个体的努力并没有相应的物质回报,反而个体的怠惰无能的经济仍然能得到整体平均的物质回报,由整体来共同承担怠慢,共同享受努力的成果,从而演变成为平均主义。这便使得极权计划经济制度之下的微观个体缺乏积极進取、争取效率的诱因。因此发展缓慢,如苏俄开始在1980年代技术落后美国,尽管武器产量差不多甚至更高,却无法带动足够的创新,庞大的总体国力也停滞不前了,直到21世纪后才开始复苏成长。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人没有办法自由的运用工资购买自己需要的生活物资,极权计划经济意味着经济活动多由政府决定,而不是个人决定,个人的经济决策自由就被牺牲。对于重视个性化的消费者,这造成负效用。经济决策上的个人自由被压抑有可能進壹步导致其他领域的自由被破坏。1980年代,左翼理论家麦可 阿尔伯特和经济学家罗宾 汉内尔为了平衡这个缺点便提出参与型经济的设想,希望能解决这个问题。
极权计划经济制度之下的政府拥有管制生产活动的权力,官员便因此得以利用管制权力从中获利。这种获利的型态,有的是非法贪污、有的是合法但不合理的规费税捐,也有的是政策选定重点发展的对象以外被牺牲的弱势者的利益。这些原本应属于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因为计划管制的关系而落入政府或官员私人的手里、或是不公平的剥削。这不但妨碍了资源的公平运用、扭曲经济发展的规律,也形成特权阶级,产生社会矛盾,甚至冲突。 市场经济体制的合法剥削和高层腐败也因为类似的原因产生。发生在中国社会的贪污腐败与权力寻租,就是极权计划经济制度造成的。
苏共与中共没有建立产业民主,苏共与中共建立的是党领导一切的制度,苏共与中共从来没有实行军队国家化,所以苏共与中共建立的国营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党营企业,苏共与中共建立的国营企业不受民选国会的监督,企业内部也不是工人自治的,苏共与中共建立的党有制与民主左派主张的民主公有化与产业民主性质不同,我支持建立在市场化与民主监督基础上的公有制经济,反对共匪建立的党有制经济,我支持的混合经济是英国的混合经济,不是共匪在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混合经济。公有制经济如果建立在民主化与市场化的基础上是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共匪建立的党有制经济不是公有制经济。
马克屎的劳动价值理论无法成为衡量劳动的数量与劳动的价值的依据,反而为毛左共匪建立工分制度实行按权分配提供了理论基础,马克屎的剩余价值理论忽略了其他生产要素的作用,马克屎值得肯定的部份在于正确的分析了市场经济存在的部份弊端,肯定蓝领工人的劳动作为生产要素的组成部份,对于马克屎没有必要全盘肯定,也没有必要全盘否定,错误的部份应该被抛弃,正确的部份应该被传承。
共产极权国家的权力等级制度对基层人民的压迫程度比原始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等级制度对基层人民的压迫程度更加严重,共产极权的国家权力世袭制度造成的阶级固化程度比原始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世袭制度造成的阶级固化程度更严重,共产极权国家对社会的钳制程度比皇权专制国家对社会的钳制程度更严重,共产极权制度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最邪恶的社会制度。
第二章 从肯定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谈工人阶级需要反共的原因
根据中共自己的说法,中共存在统治合法性因为解放了工人阶级,让工人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事实上中国工人阶级没有因为中共的统治得到解放,中国工人阶级是被统治阶级。中国工人阶级在经济上只是雇佣劳动者,在政治上没有自己的代表,在文化上受制于中共的党文化与资本家的企业文化的压迫。无论用哪种主流的界定射秽主义的标准来评价中国都不是射秽主义国家,中国既不是马列主义所主张的那种建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然后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生活资料按劳分配的奉行科学射秽主义的国家,更不是那种托派的共产党所坚持的实行自由民主的计划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也不是社会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那种政治上自由民主经济上建立社会市场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事实上中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一个奉行权力市场经济的国家,中共在中国建立了最坏的资本主义制度。中共建立的国营企业即不生产免费产品,也不让企业内部的工人分享剩余价值,不承担合理调控物价的责任而是利用垄断谋取暴利,企业利润不是成为社会福利开支,而是被太子党拿去贪污。中国的国营企业就是党营事业,国营企业里边的工人以雇佣劳动者的身份为作为资方的中共谋取商业利润的过程就是最好的证据,根据马克屎主义的说法,劳动产品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产物,中国早就废除了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工分的制度,中国的国营企业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并不是在工分的基础上進行等价交换而是作为一种本质上跟私有制企业制造出来的消费品没有不同的消费品对消费者進行出售。中共实际上是一个极右翼政党,从中共放任红顶资本家压迫工人阶级的行为中就可以看出来。中国红顶资本家以及外国资本家普遍都不希望中国民主化,因为中国民主化会让他们失去可以让他们充份谋取暴利的廉价劳动力市场。中国工人阶级里边找回独立人格的成员最希望结束中共建立的专制统治,他们不会接受保共改良。事实上中共害怕工人阶级起来反抗,也最痛恨民运阵营里边的偏向左翼自由主义的成员。中国的左右分类法跟西方国家很不一样,通常实际上是极右翼的毛左或者邓右也就是中共本身才是唯一的左翼,其他派系都是右翼。如果把中共放在西方国家,用西方国家的左右分类法進行划分,极端反对福利国家反对补偿正义的中共实际上属于极右翼政党。海外民运大多数不敢以左翼自居,一部份人是因为深受中国左右分类法的影响,形成了特有的思维方式,另外一部份人是因为担心被误以为是中共的同路人,还有一部份人是因为以前深受中共名义上的伪左运动的迫害,精神上存在阴霾所以对左翼存在心理上的障碍。所以他们大多数习惯用左翼来称呼中共,这样做在客观效果上只能是美化中共,这种结论与中国内部的工人阶级反对派的认知是截然相反的。要在中国工人阶级内部唤醒工人阶级的反共意志,只有深入揭批中共的极右翼本质,然后树立一个左翼自由主义的变革方向,才能真正促進中国工人阶级对中共的离心离德,从而把他们拉拢到民运阵营里边。
共匪改革开放之后基本上已经接受了资产阶级庸俗派的观点了,基本上接受了商品的交换价值由消费者针对商品的主观评价来决定的观点了。工人只是得到工资是因为工人没有本事,资本家得到商品的主要利润工人得到工资是合理的。按照马克屎主义针对商品的交换价值的定义,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就是售价是由不变资本跟可变资本跟剩余价值组成的,原料 厂房 设备的消耗是不变资本,工人的工资是可变资本,不变资本跟可变资本是商品的成本,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就是商品的售价减去商品的成本之后所得到的利润就是剩余价值,那个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应该归工人。可是共匪没有让工人有机会分享剩余价值,共匪也在搞剥削,共匪也不允许工人阶级分享剩余价值。共匪已经不能用宣称中国是射秽主义国家的方式来证明壹党专政的优越性了,更不可能充份的从收入分配的角度论证壹党专政比自由民主好。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跟剩余价值论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没有工人把面粉变成面包,面粉还是面粉不会成为面包的,面包的交换价值不会产生,除了面粉的价格以及生产面包所使用的产地所产生的租金以及燃气设备所耗费的成本以外的利润就是工人创造的,可是因为工人不是老板,那部份利润只有壹部份会成为工人的工资,另外壹部份会成为资本家的收入,工人的劳动有壹部份是有偿的,另外壹部份是无偿的,所以工人被资本家剥削。比如生产壹个面包需要价值壹块钱的面粉,生产面包所耗费的燃气费用是壹块钱,生产面包所使用机器价值壹百块钱,在正常的使用状态下生产壹百个面包就会损坏,所以每生产壹个面包机器的成本是壹块钱,生产面包所使用的厂房每天的租金是十块钱,在正常的生产力水平之下壹天可以生产十个面包,每生产壹个面包的租金成本是壹块钱,生产壹个面包出去人力劳动以外的成本是四块钱,不变资本的投资也就是原料 燃料 机器 厂房的成本是四块钱,经过工人的劳动之后面粉成为面包,面粉成为面包之后售价六块钱,也就是交换价值是六块钱,六块钱的交换价值减去四块钱的成本,生产壹个面包可以有两块钱的利润。根据马克屎的说法这两块钱的利润是工人在生产面包把面粉加工成面包的过程中的劳动创造出来的,比如资本家在可变资本的投资上投资了壹块钱,可变资本也就是工人生产面包的工资,比如资本家给了工人壹块钱的工资,剩下壹块钱留给了他自己,就意味着工人生产面包的劳动过程中有壹半的劳动是有偿的必要劳动,有壹半是无偿的剩余劳动,无偿的剩余劳动所创造价值就是剩余价值。资本家留给他自己的那壹块钱就是剩余价值,就是依靠剥削工人所获得的利润,了解了什么是剥削之后,我们就不难发现中国也有剥削,中国内部的私营的食品加工企业就存在剥削,比如生产面包的企业就存在剥削。
前边讲了食品加工厂的产业资本家的剥削,下边我们讲壹下商业资本家的利润来源跟剥削,商人只能从他所售商品的价格中获得商业利润。撇开地租不说,他出售商品所赚得的利润,等于商品的购买价格和它的出售价格的差额中扣除纯粹流通费用也就是商业工人的工资以后的余额。
商业利润是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商业资本家获得商业利润的方法是商业差价,即产业资本家用低于商品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厂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商品的生产价格,把商品卖给消费者,卖价和進价之间的差额就是产业资本家转让给商业资本家的那壹部分剩余价值,形成商业利润。这是商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商业利润要靠商业雇员的劳动来实现。商业雇员的某些劳动,如包装、保管、运输等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是生产在流通中的继续;商品买卖、簿记等劳动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利润的实质是剩余价值,它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商业利润反映着商业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共同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以及商业资本家剥削产业工人和商业雇员的关系。商业店员同产业工人壹样,也是劳动力的出卖者,他们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却为商业资本家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店员的劳动时间也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用以补偿商业资本家用来支付商业店员工资的可变资本;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除其中壹部分用来补偿工资以外的商业资本家的各种费用开支外,其余的部分则被商业资本家作为商业利润无偿占有。商业资本家就是通过剥削商业店员的剩余劳动,来获得产业资本家让渡给商业资本家的那壹部分剩余价值的。
首先,把商业利润看成是由于单纯的加价而产生的,这是壹种假象。商业利润是产生于商品的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但这个余额并不构成商业利润的全部,因为其中壹部分必须用来补偿商业资本家所支出的纯粹流通费用也就是商业工人的工资。在这里为了便于研究,暂时撇开补偿纯粹流通费用这部分,假定这个余额的全部构成商业利润。
就产业资本家而言,商品的出售价格和购买生产要素价格之间的差额,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和它的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就社会总资本而言,等于商品的价值与资本家耗费在商品上的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又归结为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总量超过物化在商品中的有酬劳动量的差额”,即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产业利润。商业资本家则不同,他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流通领域,它不能创造价值,仅能实现价值,因此,商业利润只能形成于商品购买价格和出售价格之间差额,即在购买价格上加价后出售。
商业利润的源泉是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商业资本家获得商业利润的方法是商业差价,即产业资本家用低于商品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厂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商品的生产价格,把商品卖给消费者,卖价和進价之间的差额就是产业资本家转让给商业资本家的那壹部分剩余价值,形成商业利润。这是商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商业利润要靠商业雇员的劳动来实现。商业雇员的某些劳动,如包装、保管、运输等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是生产在流通中的继续;商品买卖、簿记等劳动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商业利润的实质是剩余价值,它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商业利润反映着商业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共同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以及商业资本家剥削产业工人和商业雇员的关系。
商业店员同产业工人壹样,也是劳动力的出卖者,他们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却为商业资本家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商业店员的劳动时间也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用以补偿商业资本家用来支付商业店员工资的可变资本;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除其中壹部分用来补偿工资以外的商业资本家的各种费用开支外,其余的部分则被商业资本家作为商业利润无偿占有。商业资本家就是通过剥削商业店员的剩余劳动,来获得产业资本家让渡给商业资本家的那壹部分剩余价值的。
商业利润也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商业资本家雇佣商业职工从事商品买卖活动,这种活动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通过出卖商品能为商业资本家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商业职工的劳动时间也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出卖商品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用以补偿商业资本家支付给商业职工的工资,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构成商业利润。所以,商业资本家所获得的商业利润,既是剥削产业工人的结果,又是剥削商业职工的结果。
举例来讲,食品加工厂的产业资本家六块钱壹个的面包卖给了开商店的商业资本家,开商店的商业资本家以十二块钱壹个的价格出售面包,六块钱买進的面包十二块钱卖出去得到六块钱的利润,这六块钱是商业工人在包装 保管 运输 销售劳动 会计的流通劳动的过程中实现的商品的流通利润,商业资本家从这六块钱利润里边拿出二块钱支付给商业工人作为工资,剩下四块钱留给自己作为商业利润,根据马克屎的说法这四块钱就是商业资本家从商业工人身上剥削掉的剩余价值。商业工人不直接生产商品,实质上只是帮商业资本家瓜分由产业工人通过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所代表的货币,可是商业工人因为只是商业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所以商业工人的流通劳动也存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依靠游说消费者卖出去的商品所带来的营业额所代表的商业利润并不主要归商业工人所有,这些商业利润主要的部份会变成剩余价值被商业资本家无偿占有。改革开放之后的商业工人普遍都是需要为商业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被剥削者,改革开放的本质对于商业工人来讲就是允许商业工人被商业资本家剥削,允许私营商店存在就是为商业资本家剥削商业工人创造条件。
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的正确性
为什么要学习和坚持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是马克屎主义的重要基础,恩格斯在马克屎墓前的讲话指出:马克屎“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这里就豁然开朗了,而先前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者射秽主义批评家所做的壹切研究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马克屎的两大发现即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阐明了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马克屎著作的划时代的功绩。它使明亮的阳光照進了经济学领域,而在这个领域中,从前射秽主义者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壹样曾在深沈的黑暗中摸索。科学射秽主义就是以此为起点,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的。”而否定劳动价值论,就必然会否定剩余价值论,以此为基础的科学射秽主义理论就被抽掉了根本,共产主义运动也自然而然成为乌托邦分子的胡闹。
资产阶级非常明白劳动价值论的重要性。1867年9月,《资本论》1卷在德国出版,出版后官方经济学家鸦雀无声,但在德国工人阶级中却迅速传播开来,“被认为是德国世袭财产的卓越的理论思维能力,已在德国的所谓有教养的阶级中完全消失了,但在德国工人阶级中复活了”。《资本论》1卷出版后不到壹年时间,1868年7月4日,壹个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说:“驳倒价值理论是反对马克屎的人的唯壹任务,因为如果同意这个定理,那就必然要承认以铁的逻辑所做出的差不多全部结论。”资产阶级非常明白,要推翻马克屎的全部结论,就必须从推翻劳动价值论开始。所以壹百多年以来,从庞巴维克到晏智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把反对劳动价值论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这也正是我们今天学习和坚持劳动价值论的重要意义。
下面就几个资产阶级经常攻击、在社会上也容易造成混淆的几个问题共同讨论劳动价值理论。
机器是否创造价值
对于机器是否创造价值,必须先明确价值的概念。政治经济学中,价值是指人类无差别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耗费。首先,价值是社会关系的表现,劳动价值论所考察的劳动是专属于人的劳动。从具体劳动角度考察,“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劳动是人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活动,也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条件。从抽象劳动角度考察,“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壹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只有人类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其次,劳动价值论研究和强调的是人的劳动在壹定历史阶段所特有的社会性,也即在商品生产关系中劳动的特性。由于“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壹般人类劳动的耗费”,这种无差别劳动“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把劳动产品表现为只是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物的壹般价值形式,通过自身的结构表明,它是商品世界的社会表现。因此,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劳动的壹般的人类的性质形成劳动的特殊的社会的性质。”现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体力劳动越来越多被自动化机器所取代,脑力劳动也部分被电脑代替,如果根据这壹现象得出机器也创造价值的结论,实际上是没有理解价值的概念,不清楚价值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体现的是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是商品生产者特殊的社会生产关系。
既然机器本身不创造价值,那么机器对于价值形成有什么作用呢?在《资本论》中马克屎专门探讨过机器同商品价值的关系。壹是使用机器将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使用价值更多,“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壹点是壹目了然的”。二是机器是不变资本的壹部分,机器损耗的价值将转移到新产品当中,“像不变资本的任何其他组成部份壹样,机器不创造价值,但它把自身的价值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上。”三是机器只是过去的死劳动,机器运转不能使价值增殖,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的来源不是机器所代替的劳动,而是在机器生产的基础上所使用的活劳动。
因此,回答机器是否创造价值,需要明确以下问题:第壹,从创造价值角度,人的劳动与物的运转有什么区别?第二,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是否创造价值?机器人生产的商品价值来源于哪里?
在回答机器是否创造价值的基础上,还可以按照同样的思路,解释以下几个问题:第壹,死劳动是否创造价值?死劳动对商品价值形成具有什么作用?死劳动不仅包括机器,还包括原料、工具等,死劳动对商品价值形成的作用同机器是壹样的。第二,畜力是否创造价值?事实上,从政治经济学上看,畜力也是提高人类劳动生产率的壹种工具或机器,尽管畜力是壹种活的生物,但它仍是壹种死劳动,使用畜力运输所增加的商品成本,是历史上饲养牲畜的死劳动的转移。
知识分子是否创造价值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有两种情形。壹是误认为在马克屎的理论中,只有体力劳动者才创造价值,脑力劳动不创造价值;二是受“新经济”、“知识经济”等概念误导,认为新知识新技术也是可以创造价值的。
我们仍然必须回到价值的基本概念上。价值是人类无差别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耗费,其中既包括体力劳动,又包括脑力劳动。只要脑力劳动凝结在有形的商品上,这种脑力劳动就创造了价值。并非只有知识分子才進行脑力劳动,工人在劳动过程中也要付出脑力劳动的,并且随着社会進步和生产发展,劳动者掌握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知识,因此在创造价值的劳动中脑力劳动地位日益重要。在马克屎时代,就出现了这样壹种趋势,壹些科技工作者或技术人员原先是游离在生产过程以外的,“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壹体壹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壹起了。后来它们分离开来,直到处于敌对的对立状态”,但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这些人逐步被纳入到生产过程中,生产劳动的范围扩大了。因此,马克屎提出了“总体工人”的概念,“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壹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壹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壹种职能就够了。”也即,直接或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参与生产、并耗费了脑力和体力的劳动都创造价值。
与知识分子是否创造价值相似,还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壹是设计人员是否创造价值?按照马克屎的“总体工人”的概念,当前设计工作已经成为产品生产的壹个重要环节,设计人员已经成为总体工人的壹个器官,完成产品图纸设计职能。二是与商品生产无关的科学或科技研究人员是否创造价值?例如天文学家发明了某种理论,这个肯定不会创造价值,同商品生产无关。那么数学家发明某种算法可以大大提高运算速度并对提高生产率形成影响,这位数学家是否创造了价值呢?仅对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帮助,并不创造价值。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使单位时间内可以生产更多使用价值,并不是现实的去生产商品,既然没有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商品生产中,当然不会创造价值。我们所讲的价值,是特定社会关系下的生产劳动,并非所有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劳动都创造价值、都影响商品生产关系。为人类历史作出巨大贡献和创造价值无关,科研工作者的工作同教师、社会管理者是壹样的,是社会進步不可缺少的,这同是否创造价值没有关系。
当然将科研工作者变为资本的附属物,纳入到商品生产关系中,变为资本家“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这才是对科技進步最大的阻碍。三是壹张刻有资本论的光盘价值应如何计算?这也是壹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事实上无论这张光盘刻有多么伟大独到的思想,其价值仍是c、v、m三个组成部分,仍是生产光盘的原料和机器耗损,加上付出的人工成本,再加上利润。至于壹些垄断资本出的光盘要远超过盗版光盘价格,是因为计入了知识产权使用费用,这涉及到垄断条件下商品价值的转换形式,也即个别商品利润被平均利润和垄断利润取代,在3卷中有相关的内容。此外,知识产权本身就是对科技发展的壹种反动,科技属于全人类,但却只归壹小部分寡头使用,这本身就是垄断资本主义阻碍生产发展的壹种表现。
资本家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
壹些资本主义的辩护士说私营企业主是劳动者,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者。壹些资本家亲自出马,说他们起早贪晚,要协调好各方人际关系,要频繁应付政府官员,还要承担资本经营的风险,天天想着万壹破产了怎么办,工作压力如此之大,怎么会不创造价值呢?首先要把资本家的劳动同经营管理活动区别开来。壹是资本家的劳动不是雇佣工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所進行的那种劳动。作为处于与雇佣工人对立的地位的资本家,特征就在于不是自己从事劳动,而是驱使别人劳动,并无偿占有别人的剩余劳动。二是资本家的劳动也不是受雇佣的工程师和科技人员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所進行的那种劳动。即使资本家当中有的曾经从事过科学技术工作,现在壹般说来则已经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去继续从事这种工作,市场会向企业供给它所需要的各种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三是资本家的劳动是指资本家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壹定阶段上用他的部分时间从事企业的部分管理工作的活动,即“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
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经理阶层,不是资本家。在资本论中有壹段话很有意思,资本家为了必须维护自己无偿获取剩余价值的权利,因此他为自己辩护:“难道工人光用壹双手就能凭空创造产品,生产商品吗?难道不是他给工人材料,工人才能用这些材料并在这些材料之中来体现自己的劳动吗?社会上大多数人壹贫如洗,他不是用自己的生产资料,棉花和纱锭,对社会和由他供给生活资料的工人本身進行了莫大的服务吗?难道他的服务不应该得到报酬吗?”这壹逻辑不成立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工人把棉花和纱锭变为棉纱,不也就是为他服务了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工人不能占有这壹“服务费用”即剩余价值呢?所以资本家立马变换说法,“难道他自己没有劳动吗?难道他没有从事监视和监督纺纱工人的劳动吗?他的这种劳动不也形成价值吗?”
马克屎接着写道:“他的监工和经理耸肩膀了。而他得意地笑了笑,又恢复了他原来的面孔。”事实上生产经营的管理监督劳动是监工和经理做的,所以他们“耸肩膀”了。无论如何,资本家都是要取得剩余价值的,资本家无法从自身对生产的作用得出有助于自己的结论,所以“他把这壹类虚伪的遁词和空话都交给他为此目的雇用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们去讲”。只有经理阶层可能创造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壹种关于管理工资的新的欺诈勾当在股份企业中发展起来,这就是:在实际的经理之外并在他们之上,出现了壹批董事和监事。对这些董事和监事来说,管理和监督实际上不过是掠夺股东、发财致富的壹个借口而已。”
其次看生产中经理阶层的管理监督劳动。有别于资本家的“经理”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所有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商品生产的人,从真正的工人到(有别于资本家的)经理、工程师,都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正因为如此,最近的英国官方工厂报告‘十分明确地’把在工厂和工厂办事处就业的所有人员,除了工厂主本人以外,全都列入劳动者的范畴”。经营管理在商品生产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但这种经营活动“具有二重性”。壹是符合社会化生产要求的指挥劳动,“凡是有许多个人進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壹都必然要表现在壹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象壹个乐队要有壹个指挥壹样。这是壹种生产劳动,是每壹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進行的劳动。”二是监督被统治阶级反抗的劳动,“凡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对立上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会产生这种监督劳动”,这种监督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也是不可缺少的”。经理阶层的管理监督劳动,“既包括执行由壹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因此,对于资本家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事实上就是回答这样几个问题:壹是管理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二是指挥生产的劳动与监督压迫的劳动有什么区别;三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资本家是否还進行指挥生产的管理活动。
三产是否创造价值
壹产、二产中的劳动基本上都是创造价值的。三产中既有创造价值的劳动,也有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必须要明确生产和服务的区别,马克屎说:“生产劳动便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非生产劳动便是生产个人服务的劳动了。前壹种劳动表现在壹个可卖的物品上,后壹种劳动必须在操作时被消费。前壹种劳动包括壹切在实物形态上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肉和书籍。(但形成劳动力自身的劳动除外。)壹切依某种方法满足个人需要(幻想的或现实的需要)或反乎本人志愿被迫到本人身上来的劳动都属于第二种。”三产中以人为对象的服务活动,例如理发等,没有“实物形态”,属于非生产劳动;而以有形商品为对象的活动,如餐饮业、汽车维修等,属于生产劳动,维修业实际上就是商品生产的延长线。在同壹行业内部,既有可能包括生产劳动,又可能包括非生产劳动。例如文艺活动,本身不创造价值,但如果把文艺活动刻成光盘,这部分加工商品的劳动就创造价值;卫生行业,给人看病是非生产劳动,没有实物形态的商品,但如果生产药品,或加工某种药材,都是把劳动凝结在有形商品之上,是创造价值的。
此外,还有两个比较有意思的相关问题。第壹,交通运输业是否创造价值,客运和货运是否创造价值。交通运输业既包括生产劳动,又包括非生产劳动。客运是典型的提供个人服务的非生产劳动,这种劳动在发生时同时被消费,不创造价值;货运将劳动凝结在可卖的商品上,以实物形态存在,是创造价值的。第二,商业是否创造价值,纯买纯卖是否创造价值,仓储、包装是否创造价值。商业活动中,纯买纯卖并未改变商品的任何存在状态,没有劳动付出,是不创造价值的;仓储、包装、冷藏等活动,将劳动凝结于有形商品之上,属于在商品上追加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
如何看待生产要素理论
在以上四个具体问题基础上,下面着重讨论壹下两个流行的理论,壹是要素价值论,二是边际效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不是壹个新理论,早在200年之前就产生了。当前壹些曲解劳动价值论的观点,用的都是马克屎主义产生以前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的观点。要素价值论的最终目的是“资本价值论”,是要为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正名。跟前面举的资本论中那个资本家壹样,这种理论认为资本家提供了生产资料,只说工人的劳动创造了价值,资本家的投资没有创造价值是不对的。其实早在18世纪萨伊就说过同样的话:“把创造价值的力量,完全归之于人的劳动,是壹种错误。”萨伊是法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他认为商品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形成这个商品的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自身具有价值,从而构成商品的价值。他说:“事实己经证明,所生产出来的价值,都是归因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者的协力。”劳动、资本和自然力共同创造价值,工人劳动得到的报酬是工资,资本家提供资本并管理生产得到的报酬是利润,地主掌管土地及其使用得到的报酬是地租,这就是三要素理论。现在还有人提出人力也是壹种重要资源,企业家(指经理阶层)同前三种生产要素壹起共同创造价值,所以经理分割剩余价值、按照利润提成定年薪是理所应当的,这就是“四要素理论”。还有人提出自然资源也参与了价值创造过程,例如细菌参加了酿酒生产,这是“五要素理论”。
马克屎早就批驳了萨伊的“生产要素论”。根本区别在于马克屎将资本看作社会关系,看作人类历史特定阶段存在的特定关系,而西方经济学家把资本看作是物,看作是机器、厂房等物品,他们根本不懂得、也不愿意懂得机器、厂房等本身并不就是资本,只有在特定的关系下才是资本。当然,资产阶级经济学也根本不承认资本体现了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
要素价值论有几个方面的错误,其中壹些错误已经在前面的几个问题中讨论到了。壹是把劳动和劳动力混为壹谈,劳动创造价值,而劳动力是壹种特殊的商品,劳动者所获得的报酬是维持劳动力再生产和延续后代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二是把土地和劳动对象混为壹谈,在农业劳动中土地是劳动对象,是自然物,但地主通过对土地的所有权向租地资本家征收地租,正是特定的生产关系的产物。三是把资本和劳动资料混为壹谈,劳动资料是客观的物,但如何使用劳动资料,如何通过占有生产资料获得剩余劳动,是不同生产关系的产物。四是把使用价值和价值混为壹谈,作为客观物的生产要素是参与创造使用价值的,对形成商品的特定效用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并不因此创造价值。五是混同了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通过劳动者的具体劳动,在机器、厂房等生产资料上的不变资本把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原有价值转移到新生产的商品中去,它既不改变原有的价值量,也不创造新价值。死劳动不创造价值,只有活劳动才创造新价值。六是混同了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和分配领域的价值分配。在市场经济中,资本和土地不创造任何价值,却能在利息和地租的形式上占有剩余价值。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剥削收入不是取决于资本和土地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而是取决于财产权,即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本质上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
要素价值论者之所以抱着“资本创造价值”、“资本创造剩余价值”等错误理论不放,本质上是由于他们否认剥削的立场,由此必然产生壹系列的理论错误。总结起来,理解要素价值论所存在的问题,需要明确两方面的内容:壹是要素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和当前表现;二是自然物和死劳动对使用价值生产有什么作用,对创造价值和形成价值有什么作用。
如何看待边际效用价值论
边际效用论的集大成者是庞巴维克,在19世纪末西方庸俗经济学掀起“边际革命”,要用边际效用论取代劳动价值论,以利息时差论否定马克屎的剩余价值论。目前这壹理论在知识界仍有很大的影响,但基本上还是庞巴维克的那些理论。庞巴维克认为,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的壹个根本缺陷就在于只考虑交换价值,不考虑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边际效用”将影响商品的交换价值;还认为劳动不是商品间的唯壹共同属性,此外还有稀缺性、作为供求的对象、被占有以及引起人们消费欲望等属性。庞巴维克把利润、利息、地租等各种剥削收入都归结为人在不同时期内对物品效用的主观评价不同的结果。
如何批判庞巴维克的理论不详细说了,壹些关键问题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仅举壹个例子,在以效用为基础的各种理论中,都有壹个共同的问题无法回答。同壹商品,在不同时间、地点等条件下,对使用者的效用都是不同的。例如壹个人吃了7个饼吃饱了,他吃的第1个饼同第7个饼对他自己的效用是不相同的,但为什么在市场上不同效用的饼却以同样价格出售,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出发可以解释,但从个人主观感受出发,效用理论无法解释。全面分析各类商品关系,只能回到劳动价值论才能解决。
19世纪末、20世纪初,庞巴维克先后出版《卡尔•马克屎体系的终结》和《资本与利息》两本书,有体系的否定劳动价值论。仅两年后,希法亭就写了《驳庞巴维克对马克屎的批判》,对其理论進行批判。希法亭的批驳也很到位,在《驳庞巴维克对马克屎的批判》壹书第3章《主观主义的观点》中,希法亭揭示了以庞巴维克为首的经济学心理学派在方法论上的错误。希法亭指出,生产价格变化的现象说明孤立的考察商品或资本,绝不可能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只有所处的社会关系及其变化,才制约并能阐述个别资本的运动,这些个别资本本身只不过是总资本的壹部分。但是,政治经济学的心理学派的代表没有看到这种社会联系,因而必然对那种旨在揭示经济现象的社会制约性的理论产生误解,总是从自己个人主义的观点上来理解和表述这种理论。在马克屎看来,经济现象不从属于个人愿望,而受社会关系支配的客观规律决定。庞巴维克所认为的马克屎主义理论的矛盾其实只是他自己对马克屎的理论做出的主观主义解释的结果。商品形式是考察经济现象的起点,但是在商品形式中存在着迷惑人的假象,这是由人的社会关系采取物的客观属性而产生的。商品只有作为社会物,它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使用价值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每壹种从使用价值出发的价值理论,都是从物与人的个别关系出发,而不是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出发,因此就陷入了从主观的个人关系得出客观的社会标准的错误。总结起来,对于边际效用价值论,关键在于两个问题:壹是使用价值对价值创造是否有作用;二是个别人对物的效用的主观评价,能否影响作为社会关系的价值的标准。
中共对马克屎主义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的否定
下面这段对话是中共党员与台湾共和国共产党的党员的对话,邓右的支持者为中共党员,马克屎主义者为台湾共和国共产党的党员,这段对话充份的反映出中共已经背叛了马克屎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
邓右的支持者:关于剥削的问题,我就壹直想不明白,如果工人不被雇佣,就不被剥削了,但也无法生存了。能说这种剥削是坏的吗?资本家给了工人壹个将劳动力转化为金钱的机会,是不是有理由得到报酬,就像今天的服务业壹样?
马克屎主义者:《资本论》中对妳的这些问题都有非常清楚的回答,我先简单地说壹下,资本家借以剥削工人或者说给工人提供工作岗位的资本也是以前剥削工人的产物,是工人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说,资本家的所有资本,都是工人生产出来的,都应该归工人所有,都是工人自己的财产,我为什么要被妳雇佣?这些财产归他们的真正主人——全体工人所有,工人是自己工厂的主人也是自己工厂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巨额利润不归妳资本家所有,而是将壹部分作为扩大再生产的积累金,剩下的利润分配给全体工人使用,我为什么要忍受妳的剥削?
法国重农学派说:“剩余价值是‘壹种独立的可供支配的财富,是他(财富的占有者—)没有出钱却可以拿去卖得财富。”
《资本论》第十二章说:“资本自行增殖的秘密归结为资本对别人的壹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第十七章:“在奴隶劳动下,所有权关系掩盖了奴隶为自己的劳动,而在雇佣劳动下,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偿劳动。”关于剩余价值的问题,如果能够把大学的《马克屎主义基本原理》认真学下来,我想,搞清楚是没有问题的。
《资本论》第二十二章《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中说:“200磅追加资本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它的生产过程我们是壹清二楚的。这是资本化了的剩余价值,它壹开始就没有壹个价值原子不是由别人的无酬劳动产生的。合并追加劳动力的生产资料,以及维持这种劳动力的生活资料,都不外是剩余产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即资本家每年从工人阶级那里夺取的贡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用从被征服者那里掠夺来的货币去购买被征服者的商品。”这个问题就很明了。
邓右的支持者认为“如果工人不被雇佣,就不被剥削了,但也无法生存了”、“资本家给了工人壹个将劳动力转化为金钱的机会”。
马克屎主义者:资本家付给工人的金钱,即购买工人劳动力的货币,本身就是从工人阶级那里通过剥削的手段掠夺的,本身就是属于工人阶级的财富,将工人阶级创造的财富抢掠过去,然后用本属于工人阶级的财富去购买工人阶级被迫出卖的劳动力,同时又将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占为己有,在这个过程中,抢掠者经过精彩的魔术表演,壹转身就成了伟大的慈善家。
邓右的支持者:也有很多人都是白手起家啊。先是当工人,有点积蓄之后就开始办企业了。也有些人是自己做壹些小生意或者别的职业什么的,有了积蓄就开始雇佣别人。不能说这些开创性的资本也是靠剥削工人得来的吧。
马克屎主义者:这些开创性的资本在他们的总资本中又能占多大比例呢?如果只是白手起家,作为壹个个体劳动者即个体户,不去剥削别人,那只能作为壹个跟农民类似的小私有者,而个体的劳动能力是有限的,是不可能成为大资本家的。如果他成为了壹个大资本家,除了中了彩票的可能之外,那壹定是从事了剥削别人的事业。
邓右的支持者:问题是这些肯定是存在的,中国美国哪里都有,就算比例很小,那也能否说明不是所有的“剥削”都是非正义的?
马克屎主义者:所有的剥削都是非正义的,因为剥削就是对别人无酬劳动的占有权,相当于变相抢劫。这些开创性的即没有剥削别人之前的资本,是正义的,但所有的剥削都是非正义的。而且,这部分开创性的资本,在壹般资本家的总资本中所占的比例,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
邓右的支持者:问题是如果没有他们的雇佣,就会工人失业甚至没法生存。而雇佣给了工人壹个将劳动力转化为生活资料的机会,资本家是否应该因此得到报酬?就像现在的服务业壹样,那些职介所、婚介所也都是给人壹个机会,他们就拿到了报酬,也没人说这个不合理啊。
马克屎主义者:“如果没有他们的雇佣,就会造成工人失业甚至没法生存”这个问题,上文马克屎已有回答。工人可以夺回资本家拿走的本属于他们的财富,工人自己给自己工人提供劳动岗位不可以吗?
《共产党宣言》:“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壹步壹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壹切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总量。”
《资本论》第壹章:“最后,让我们换壹个方面,设想有壹个自由人联合体,它们用共同的生产资料進行劳动,并且自觉把它们许多个人的劳动力当作壹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壹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壹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壹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壹部分要在他们之间進行消费。”
“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著各种劳动只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另壹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所占份额的尺度。”
邓右的支持者:我们先不讨论那部分非正义来源的原始资本,我们现在讨论有着正当来源的原始资本的资本家好吗?他们用自己的资本,为别人创造了将劳动力转换为生活资料的机会,是不是理应为提供了这种服务而得到报酬呢?他后来的资本积累是不是应该看成是他把这些报酬继续当作了资本,并继续给更多的人将劳动力转换为生活资料的机会,他也得到了更多的报酬。这是不是合理的?
马克屎主义者:按妳刚才的例子,婚介所职介所给人介绍劳动机会,他得到的报酬是和他的劳动相称的,但不管原始资本合法或非法,资本家获得的报酬远大于他自己劳动或他支付给工人的生活资料,工人壹部分的劳动时间生产他自己的劳动力价值即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生活资料,剩下的剩余劳动时间就给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这部分剩余价值不用给工人支付任何报酬,工人和资本家在签订雇佣合同表面上看似妳情我愿,但本质上还是壹种不等价交换。
邓右的支持者:这些“剩余价值”为什么不能理解成是工人支付给资本家的报酬呢?资本家也在为工人提供服务啊,即提供机会给工人将劳动力转换为生活资料的服务。服务是必须有报酬的。假设我想买壹台出厂价是2000块钱的手机,但如果想2000块钱买,必须去距离我家很远的电视机厂里面买。这样我就会选择花2100块在自家附近的商店里买,商家赚的100块钱不能看作是剥削吧,这是他提供服务应得的。同样,如果把“剩余价值”看作是工人给资本家服务的报酬,那也只是报酬高低的问题,工人通过谈判,通过罢工等手段就能达到提高工资的目的。就像是上面我让商家赚100块钱的问题还是200块钱的问题,我可以跟商家谈判甚至以不买威胁。
马克屎主义者:马克屎的理论基础是劳动价值论,也就是说,劳动是壹切财富的源泉,壹切依据这个理论推导而来。假如说这个资本家投入了劳动,就是妳说的服务,那工人的壹部分劳动时间生产自己的劳动力价值即自己的生活资料,另壹部分极小的时间生产出资本家的劳动力价值,在将这两部分都生产出来之后的剩余劳动时间生产的剩余价值,就无偿的归了资本家所有,这不是剥削是什么?
邓右的支持者:问题是资本家的劳动力价值应该怎么计算呢?资本家也要進行组织、分析、决策工作,这些工作创造多少价值?应得的报酬是多少呢?这种属于无形的价值应该怎么计算呢?这是很实际的问题,比如国有企业老总(他也是在提供服务)的应得报酬是多少?艺术家劳动创造的价值应该怎么计算?这种计算肯定很复杂。
马克屎主义者:对于“组织、分析、决策工作”这些事情,更多的是资本家雇佣的高级打工仔、职业经理人及高级白领做的事情,用马克屎的话说:“难道他自己没有劳动吗?难道他没有从事监视和监督纺纱工人的劳动吗?他的这种劳动不也形成价值吗?但是,他的监工和经理耸肩膀了。”
尤其是在资本主义進入垄断阶段后,恩格斯说:“如果说危机暴露出资产阶级无能继续驾驭现代生产力,那么,大的生产机构和交通机构向股份公司、托拉斯和国家财产的转变就表明资产阶级在这方面是多余的。资本家的全部社会职能现在由领工薪的职员来执行了。资本家除了拿红利、持有剪息票、在各种资本家互相争夺彼此的资本的交易所中進行投机以外,再也没有任何其它的社会活动了。”
既然资本家可以不参加劳动,仅仅凭借企业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资本所有权就可以剥削工人,那么那些参加了壹部分劳动的资本家,其所得必然远远高于他的劳动创造——因为企业所有权这种最大的最根本性的权力必然会对分配产生重大影响。
明显的把進行具体组织工作及分析决策的职业经理人和依靠资本所有权進行不劳而获的资本家混淆了,职业经理人依靠自身脑力劳动所获得的高额工资与资本家依靠资本获得的巨额利润相较,是微不足道的。
由于资本家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就可以剥夺工人大部分劳动成果,那么为了维持这种剥削,维护这种统治,资本家必须要将剥削所得分壹部分给高级职业经理人,形成壹个中间阶级。如果职业经理人像工人壹样被资本家残酷剥削,那么职业经理人即中产阶级必然会联合工人推翻资本家的统治。所以职业经理即中产阶级也参与瓜分了底层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毛时代,射秽主义工厂里的厂领导的工资和高级工人差不多但比壹般工人要高。毛时代工厂领导(相当于现在的职业经理人)和工人的工资差距如果是壹两倍,那么今天资本家及高级经理与工人的差距已经扩大到十倍甚至千百倍。这个扩大的部分,难道不是剥削吗?
那如何衡量资本家通过自身劳动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劳动力价值根据的是生产他们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即他每天吃穿用以及上学等活动花的钱。企业管理者的劳动属于复杂劳动,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倍数,但在射秽主义条件下,两者的报酬不会相差太多,主要依据劳动时间计量工资。因为之所以能够从事复杂劳动,是因为他接受了较高等的教育,也就是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投资,而在射秽主义条件下实行的是全社会的免费教育,也就是说,这种人力资本的投资者是社会,所以复杂劳动相较于简单劳动多得的报酬应归社会所有,壹部分作为生产积累资金,另壹部分分配给全社会的劳动者。
《资本论》第五章:“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的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壹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
但这并不意味着分配会很复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现在怎样解决关于对复杂劳动支付较高工资的全部重要问题呢?在私人生产者的社会里,训练有学识的劳动者的费用是由私人或其家庭承担的,所以有学识的劳动力的较高工资的价格也首先归私人所有;熟练的奴隶卖的贵些,熟练的雇佣工人得到较高的工资。在按射秽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这种费用是由社会来承担的,所以复杂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即比较大的价值也归社会所有。”关于这个归社会所有的有关产品的分配,马克屎在《资本论》第壹章也早有回答:“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壹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壹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壹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壹部分要在他们之间進行消费。”
经常在网上看到各种各样否定剩余价值论和“剥削”概念、篡改劳动价值论的文章。我认为,对于这些文章的作者来说,作为人,可以没有手,没有胳膊,或没有腿,没有什么都行,但唯不能缺少大脑,如果壹个人连大脑都没有了,那能不能称得上人就很难说了。同样,对于马克屎主义来说,不管怎么发展,怎么“与时俱進”,怎么“本土化”,怎么不“教条主义”,如果将作为政治经济学核心和科学射秽主义基石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剥削”概念给否定了,那还能是马克屎主义吗?妳可以把它叫做狗主义屁主义,狗屁主义或者叫特色主义也无妨,但就是不能叫做马克屎主义。
中国的制造业与零售业中的工人阶级,大多数是穷苦出身,很多根本没有机会读到大学,根本没有办法系统的了解马克屎主义。读到大学的人,即使接触到阶级斗争史观,也不会主动去跟工人阶级宣扬,壹种人是因为怕被共匪迫害。另外壹种是被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物质文化生活所腐蚀,或者是被共匪的洗脑宣传所蛊惑 认为坚持在壹党专政的基础上发展资本主义,可以让他们在机会平等的条件下赚钱,所以不会用马克屎主义去激发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意识。很多工人阶级被共匪洗脑,只是接受了单纯的伟光正教育,认为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中国的时候,中国人生活的很辛苦,然后共产党出来革命了,让中国人翻身得到解放,他们根本不知道当时共匪用来批判国民党没有统治合法性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以及共匪只是壹个从事政治投机活动的政治流氓。共匪以前说工人阶级没有老板有钱是因为老板用生产剩余价值的方式剥削工人,所以工人才会变得很穷,非公有制经济 民营企业家 按生产要素分配这种资本主义的核心组成部份,是造成工人阶级普遍贫穷的根源,而国民党维护的就是这种制度,妳去夺回剩余价值去抢劫老板,国民党会把妳抓起来,所以国民党是反动派,是维护剥削者的走狗,国民党就该被打倒。既然是这样改革开放之后的共匪也是在做国民党以前在做的事情,工人阶级是不是有理由对共匪進行革命,由于讯息的不对称,中国的工人阶级根本不了解这些事情,如果工人阶级可以充份的接触马克屎主义,当他们有了阶级斗争史观的时候,再用阶级斗争史观去检视共匪,他们会不会把共匪当成革命的对象,如果会,这应该会很有戏剧性,我建议中国境内那些希望推翻共匪统治的人,可以尝试壹下去推广马克屎主义,尤其是对工人阶级推广。
马克屎所鼓吹的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以及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还有按劳分配的制度实际上是壹种可以让政治投机份子可以掠夺壹般民众的制度,因为他说的社会占有的前提必须是实现国有化,然后国有化的那个国家根据列宁的解释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必须代表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敌人。
至于所谓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也必须由所谓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来领导,也就是必须由共产党来领导。
按劳分配也必须建立在根本无法精确计算的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虚幻的概念上面,结果在实践中就变成了共产党可以对壹般民众予取予求。
因为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中,同壹企业中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成果根本无法精确计量,劳动的质和量无法互相转换,如造原子弹的工程师和推手推车的工人的劳动量和劳动成果根本无法比较,因此分配也不可能有统壹标准,除非叫人们接受平均主义,为各种不同的职业设定壹个特定的生产方式 生产条件 以及劳动熟练程度作为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在这个基础之上只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耗费是壹样的,无论哪种职业都是壹样的薪水,但是这样做真的是壹种合理的分配方式吗?即使马克屎曾经提出过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说法,可是究竟如何衡量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在分配上的差别,如何根据工种划分间单劳动与复杂劳动,马克屎根本没有具体的解释。
事实上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根本就无法实现合理的分配,根本无法合理的将劳动成果作了必要扣除后归还给劳动者个人所有。
如果真的按照劳动量与用劳动量来代表的的劳动产品之间的等价交换原则来交换生活资料,根本没有可行性,如果在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制作壹把石斧的劳动量是壹天,制作壹张渔网的劳动量也是壹天,制作石斧的人工作完壹天之后只能买壹张渔网,因为根据马克屎的说法石斧跟欲望是同样价值的无差别的抽象劳动所创造的。
显然用劳动量去换取用劳动量所代表的劳动产品也是不可取的,只会让社会材富的分配更加畸形,中国在取消了货蔽实行票证制度的那段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明。
如果实行工资制度,各种不同职业的劳动价值要如何计算,各种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劳动量贡献的大小如果用货蔽来表现该如何表现?谁来规定工资的标准?无论是中国在让毛左很怀念的时代所实行的什么八级工资制度,政府官员二十六级工资制度,还是其他世界历史上射秽主义实践中实行过的所谓的按劳分配原则,不可能有统壹的,精确的分配原则,全部都是“按长官意志分配”或者说是“按权力意志来分配”。
因此,只要所有马克屎主义者,不管是以前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如果他们都无法提出“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中同壹企业中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成果的精确的计量方法”,那么他们就不可能有任何有力的理论和事实来证明按劳分配的正确性!马克屎的射秽主义在实践中让广大没有权力的壹般民众变成了共产党的奴隶,不但没有消灭他所说的剥削,反而带来了新的剥削。
表面上资本垄断已经不存在了,实际上资本垄断只是换了壹种形式而已。
邓右上台之后提出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概念,按生产要素分配也就是按资本分配,因为除了工人的劳动能力以外,主要的生产要素,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与生产所需要的工具,都具有商品属性,都是资本,按生产要素的分配,在实践中就是根据人们占有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以及所需要的工具的多少来分配。
在非公有制经济中,所谓的民营企业家也就是资本家,他们以创办民营企业的名义,把原料与工具垄断在自己的手中,没有占有这些生产要素的工人,就只能去给资本家打工,只能让那些在商品流通环节中的掌握资本的中间人,不从事生产性劳动的资本家剥削。
他们生产的产品卖到市场中去,主要的利润归老板,工人只能得到非常微薄的壹部份收入。
改革开放之后的共产党与之前的传统的共产党不同的是,他不主张废除商品经济,主张按生产要素分配,却又主张让壹个权力不受制约的政党,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用所谓的国营企业去做生意,国营企业有行政权力作为后盾,完全不必惨与市场竞争,就可以垄断整个行业。
虽然国营企业的原料与工具,不是被表面上的资本家占有,但是实际上这些生产要素,已经被掌握在共产党权贵的手中,共产党权贵成了最大的资本家。
给共产党打工的工人,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被卖出去之后,那个利闰由共产党权贵支配。
共产党权贵继续根据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也就是按资本分配的原则把主要的利闰交给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是国营企业中真正占有生产资料的人。
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无论企业是民营企业还是国营企业,只要工人不能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直接占有生产所需要的原料与生产所需要的工具,不能直接占有除了工人的劳动能力以外的主要生产要素。
工人被资本家剥削的本质就不会改变,唯壹的区别是民营企业的老板是壹般的资本家,国营企业的老板是有公职人员身份的资本家。
但是私有制与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商品经济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无论实行这种制度的人把这种制度叫做混合经济或者是射秽主义市场经济,这种制度本质上还是资本主义的。
这种制度并不会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劳动者与劳动的客观条件,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的本质。
掌握资本的少数人可以支配工人的剩余劳动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的本质不会改变,工人作为被剥削者的阶级地位不会改变。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的国有化比私有制更坏的壹个地方在于,在私有制的条件下,民营企业走向垄断需要壹个漫长的过程,在竞争的过程中,资本家们为了争夺他们认为优质的工人,会试着比其他人开出更高的薪水,工人在资本家竞争的过程中,可以享受壹点工资成长的好处。
国有化之后,政府直接垄断整个行业,从事某个行业的工人,没有地方可以选择,只能去那个国家所代表的企业里边工作,因为垄断,因为不需要竞争,工人的工资难以成长。
再加上民主制度已经不存在了,实行高度国有化的国家,普遍靠壹党专政来维持。
统治者用法律确定工人应该得到多少,工人就只能得到多少。
工人的劳动能力在不存在竞争的环境下,失去了评价机制,工资的价格在也不必随着市场环境而改变了。
国家给工人多少钱,工人就得到多少钱,工人组成工会要求增加工资,是不可能的,因为共产党垄断了政治权力,工人壹旦组建工会,就会被共产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镇压。
因为共产党的国营企业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运行,所以自然不会提供公共服务,国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本质上是商品,需要用钱买,国营企业垄断了市场,同时也垄断了价格,在壹党专政的基础上占有国营企业的共产党权贵,不会在意购买力的水平,所以国营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格不会比壹般民营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要便宜,国营企业壹方面在市场上赚钱,壹方面又剥削企业内部的工人。
这不但不会消灭剥削,反而带来了新的剥削。
事实已经证明,只要工人不能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只要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的人去掌握经济命脉的极权统治的本质不变,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工人始终是被剥削者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要实现真正的共产主义,必须是在经济高度民主化的基础上,让工人真正占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并直接参与企业的分配,只有这样,工人才能真正的在经济上被解放。
在没有民主政体的基础上,按生产要素分配也不会发展成同样具备重要性的各生产要素占有利润的比例一样,然后生产要素内部的成员根据劳动量的大小進行按劳分配的局面就不会形成,尤其是在中国,因为国家被中共官僚集团与红顶资本家垄断所以无法真正做到合理的按生产要素分配。
中共压迫工人运动
曾经发生在中国的佳士科技公司的工人运动虽然被镇压了,可是这次工人运动所产生的社会效应还是值得肯定的,参与抗争的工人表现了成熟的阶级意识。如果用马克屎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看待佳士科技公司,佳士科技公司资方成立的企业工会根本不能代表工人阶级,他们只是帮助资方维护利益驯化员工的工具。如果佳士科技公司的员工懂得运用正确的劳动价值理论去分析事情,必然不会把原本合理的诉求看成是没有必要争取的。因为佳士科技公司的员工理解了劳动价值理论,所以理直气壮的组建独立工会要求增加福利,反对削减福利。按照劳动价值理论的定义,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代表的劳动量决定的。反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抉定商品价值的人们反对按劳分配的人们认为:“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的核心内容。无论是简单商品经济,还是发达商品经济都是如此。排斥使用价值的价值是毫无意义的。使用价值始终是商品生产者追逐的情人。既然取得使用价值实体,满足需要是商品交换的目的,那么,人们在交换中比较双方产品的着眼点只能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别的什么。只有能够反映使用价值大小的某些属性的量,才能成为商品交换的比例。但是,仅仅承认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是不够的。”
不应该否认使用价值对于价值的决定性作用。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少了任何一方另外一方就无法存在。商品的价值构成是由制造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抽象出来的壹般劳动,只是在“抽象”的过程中,把具体劳动和商品使用价值的差别性舍掉了,否则就无法抽象,但舍掉具体的差别,并非否认具体劳动和使用价值的作用,正像具体劳动是抽象劳动的母体壹样,使用价值也是商品价值的母体。其实,作为商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商品使用价值,其载体的多重功能是万万轻视不得的,正因为许多经济论者并没有真正弄清使用价值的载体功能,才在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上纠结不已。
假设,农民可以用壹头弱驴与另壹个农民‘等价交换’壹头壮驴。经验告诉我们,不论弱驴与壮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相等的,还是前者大于后者,这笔交易都是不现实的。因为对农民来说,弱驴的使用价值不及壮驴。相反,天上掉下来的壮驴却可以与人工喂养的壮驴進行‘等价交换’。可见,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使用价值并非只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是交换价值的直接决定者。”
这个例子看似有理,实质上却把这个理讲“歪”了。这个问题,正涉及使用价值物质承载的壹个重要功能,即使用价值的“效用”,是实现商品价值的首要前提。其间,使用价值作为物质载体,附在它身上的商品价值或壹般劳动量,会随着载体的耗损而同步耗损或转移。拿这个例子来讲,首先举得不规范。同类商品之间是不会相互交换的,它最多是个别人的行为,如袜子换袜子,有意义吗?其次,如果作为价值载体的使用价值本身有缺陷,在交换中是不能够完全实现它的价值的,尽管它内含的抽象劳动量和其他同类使用价值壹样多。壹只桃子烂了,它就卖不出其他好桃子同等的价钱,因此,壹只病弱的驴子,怎么可能和壹只健康的驴子“等价”呢?第三,即使拿壹只年老驴子和壹只青壮驴子相比,即便伺养前者付出的壹般劳动量要比后者多,也不会卖出青壮驴子壹样的价钱,只会低价甚至无价“抛出”,因为伺养年老驴子所付出的劳动量,已经随着这只驴子多年的劳作,比如磨豆腐,转移到豆腐中去了,这只作为“载体”的驴子,也耗损的差不多了,它能和青壮驴子相比吗?就像妳能用旧袜子换人家的新袜子吗?妳旧袜子中的“价值”或“劳动量”,已经被妳“穿”得差不多了。但是,如果此类交换不是在同类使用价值中進行,而是在异类使用价值中進行,情形就不同了。比如壹台大半新的洗衣机只能换壹台大半旧的电视机,那么我们就可以从这两种电器无法类比的使用价值的交换看到其后面的交易规则了——即按两种电器各自耗损掉的“价值量”進行换算。比如洗衣机的购买价格是五千元,而电视机的价格是一万元,由货币直接度量的“抽象劳动”,在电视机中是洗衣机中的壹倍。当洗衣机用到大半新时,其耗损的价值量假定为一千元,而电视机虽然用到了大半旧,但其内存价值仍有4000元,于是交易成功——仍是“等价交换”。
因此,只有使用价值“完好无损”,才能保证其中包含的价值“完好无损”地实现,这是作为商品价值物质载体的使用价值的第壹个保值功能;而商品价值在其载体——使用价值上,是随着其物质载体的耗损而同步耗损,这是使用价值的物质承载功能的第二个规律。而作为价值物质载体的使用价值还有第三个最为重要的功能或规律,即商品使用价值的物质属性或效用,直接决定社会对该商品的需求总量,这对此类商品内包含的价值能否全部实现,生死攸关,非同小可。也正是在使用价值的第三种功能上,引发的关于价值和使用价值关系的困惑最多,以致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也在这个问题上将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混为壹谈。
我们先来看看这样壹个例子:假设在市场上,野生甲鱼每斤可卖到90元,而人工喂养的甲鱼每斤只卖到20元。如果从直观上看,显然,野生甲鱼没有经过任何人工喂养,但它的营养价值却远远超过家养甲鱼,因而,它的价值是直接由它的使用价值决定的。这个直观事实似乎以无可辩驳的论据支持、印证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即实际效用决定其价值的立论。这个令人困惑的难题在古典经济学时代就被经济学家们发现,并最终导致了著名的李嘉图之问:“我不能克服这样的困难:在地窖里收藏了三四年的酒,或最初在劳动方面花费了也许还不到2先令,后来却值100镑的橡树。”后来,人们用水与鉆石来概括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所面临的“价值悖论”:水对人极端重要,是生命的支柱,但在通常情况下,价格却很低;而鉆石是奢侈品,对于人的生存而言没有任何用处,通常情况下价格却很高,为什么?”由于壹直没有解决这个困惑,李嘉图只得在他的劳动价值论上作出折衷和妥协:“有效用的商品,其交换价值来自两个方面:壹是稀缺性,壹是为了获得它们所需要耗费的劳动量”
李嘉图始终没有能够解决这个难题。那么,这个难题究竟找到了怎样的答案呢?到了1870年代,边际主义兴起,经济学家才能够解答这壹问题。答案很简单:价值只能来自个体消费者的主观评估。有人花了几十年时间研究壹种东西,但拿到市场上却没有壹个消费者问津,那么,它就没有任何经济价值,不管我在这上面投入了多少劳动。商品和服务的价值是消费者评估的结果,商品和服务的相对价格是由消费者对这些产品的评估和欲望之水平和强度所决定的。
但这样的答案只会引起更多的矛盾或困惑。比如,按照商品使用价值的效用决定其价值的论断,在商品“效用”不变的情况下,商品的价值也应不变。继续用上面那个例子说明:比如野生甲鱼的“效用”即营养价值是人工喂养甲鱼的四倍,每斤卖90元,那么,在野生甲鱼和家养甲鱼效用都不变的情况下,它们的价值和价值之比也应该不变,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它们的市场价格和价格之比处于常态的变动之中。我们常看到的,野生甲鱼有时降到60元、50元壹斤,而家养甲鱼有时又涨到100元、150元壹斤。如果说,前者效应不变价值也不变之说,是“消费者评估的结果,”而后者价格随市而变是“消费者对这些产品的评估和欲望之水平和强度所决定的。”这显然没有说服力,因为价值的认定和价格的变动都是销售者说了算,而所有的消费者都希望商品的价格都降到冰点才好。有人会说,这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结果。那么,既然用脚投票,我们只好无奈地回到供求关系之说:前者降价,是因为野生甲鱼的市场供应量多了,后者涨价,是因为家养甲鱼的市场供应量少了。然而,供求关系之说虽很简单,但它却推翻了“效用”决定价值的理论,因为两种甲鱼的营养价值并没有变;同时也推翻了“消费者评估说”,因为消费者最终不是跟着感觉走,而是跟着价格走。这样,决定野生甲鱼和家养甲鱼的价值及价值之比还有第二种力量,即供求关系。那么,商品价值的最终决定者究竟是其使用价值的“效用”还是市场供求关系?如果是“效用”,那么就应该坚持商品的效用不变其价值也应该不变,如果是供求关系,那么商品“效用”在商品价值的构成上,就根本无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为供求关系将商品的“效用”降到冰点的事实在市场经济中比比皆是。于是,在这个无法解决的矛盾面前,壹些经济学家们只好用“二元价值论”自圆其说,即商品价值是由使用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和商品价值无关。这就是“劳动价值论无用”论的来源。
然而,人们忽略了这样壹个问题,只要市场供求关系对商品价格产生影响,商品价值的构成,就和其中包含的抽象劳动脱不了关系。因为商品的市场交换中有两个最基本的事实和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息息相关。第壹个事实,商品生产者制定商品价格的主要依据,是商品制造过程中的生产价格,即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而各种生产要素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价格,是以其中包含的壹般劳动量为计量单位的;第二个事实:消费者用以交换商品的,是同等价格的货币。而这个货币量则是他工资或其他收入的壹部分,同时也是他劳动报酬的壹部分。也就是说,消费者是用他壹部分劳动报酬换取商品的,因而,消费者和商品生产者“等价交换”的只是双方商品和货币中包含的等量抽象劳动。
这样,商品使用价值作为商品价值的第三种功能便清晰起来:壹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即特殊属性,决定了社会对这种商品的需求总量。而满足这种总需求的商品总量,又是由其中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总量即价值总量(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总量)来衡量其衡量的货币表现,则是这种商品的价格总量。于是,戏剧化的情形便发生了。当这类商品的供应总量和社会对这种商品的需求总量相壹致时,则此类商品价值总量和其价格总量相壹致,意味着全体消费者用自己的劳动(报酬)总量换取等量劳动的商品,因而此类商品的单位价值得以全部实现;然而,当此类商品的供应总量多于其社会需求总量时,其中超出的部分就卖不出去,卖主只得降价抛售,这样,单位商品价值就无法全部实现,如果此类商品同样能够卖光,其中无法实现的价值并没有“蒸发”,而是无偿地转移到了消费者手中,因为他们用包含壹定劳动量的货币换取了包含更多劳动量的消费品,其后果,当然是商品生产者吃了亏,他必须调整此类商品的生产才能维系他的企业不致破产;相反,如果此类商品的供应总量少于社会对它的总需求,则商品价格就会上涨,商品生产者由此获得的超额利润是由广大消费者买单的。
因此,商品使用价值作为价值物质载体的第三种功能,直接决定了每件商品的价值能否完全实现(对商品生产和销售者而言),同时也直接决定了商品不能实现的价值部分和商品卖出后的超额利润在生产(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相互转移。这样,使用价值的这种第三种功能,则能解答李嘉图的百年之问:如果稀缺商品的社会总需求是10,其价值总量或社会必要劳动总量的货币表现为10万元,那么每件商品的单位价格是1万元;但是,当这种稀缺商品的市场供应总量只有1,那么这1件商品的价格就会上涨10倍,这意味着,这位消费者必须付出这种稀缺商品社会需求总量的全部价值或价格,才能将这壹件“万千宠爱集于壹身”的宝贝买回来。而这件价格10万元的“宝贝”是有它的实际“身价”的,即壹万元。只是在供求关系悬殊的情况下,社会需求总量中其他9件同类商品的价值,因为其没有“现身”,被这壹件“现身”的商品“吸附”在自已身上了。
对李嘉图之问而言,壹瓶葡萄酒窖藏之前只值2先令,窖藏之后,它因为“窖藏”付出的劳动假定升值为2英磅。然而它在市场上却卖出了壹百英磅的价格,那么,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窖藏多年的葡萄酒在市场上极为稀缺,需求量为10,供应量只有1甚至更少,壹位钟情于窖藏葡萄酒的傻瓜消费者就以这类窖藏葡萄酒的社会总需求量的全部价格买下了这瓶酒。这样,这位窖藏者所获得的98英磅的超额利润,就是这位傻瓜消费者双手奉送的。当然,如果因窖藏酒赚钱太多,窖藏者多了起来,窖藏酒的供应量增加到十,和其社会总需求壹致,那样,窖藏酒的价格就会跌到和它的实际价值相壹致的价位了。
其实,李嘉图将商品分为稀缺商品和普通商品,并断言前者的价值首先是由其稀缺性构成的二元理论,仍然停留在直观层面上。因为从直观层面看,任何稀缺商品的高昂价格,都直接来自于其稀缺的品质和独特的属性。比如野生甲鱼独到的营养价值,窖藏葡萄酒独特的品味等等。但在这个表象之下,人们往往忽略了壹个事实,稀缺商品的获得,往往要付出更多更复杂的劳动,而稀缺商品的价值,则仍然是由隐藏在商品稀缺品相后面的那只无形的手——劳动构成的。野生甲鱼价格的高昂,说明捕捉它要付出更多的劳动、更长的时间、更复杂的技术,甚至是可遇不可求,而捕捉壹只野生甲鱼所付出的劳动和时间,会比伺养壹只甲鱼多出几倍。而野生甲鱼资源越稀少,付出的捕捉劳动就越多,其价值也就越高昂;窖藏葡萄酒不仅需要窖藏的条件,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付出漫长的时间。如果妳租壹个地窖需要付租金,窖藏需要保持壹定温度,那么租金和保持温度的设施以及妳本人付出的劳动都是窖藏葡萄酒的成本或增殖的部分。因此,稀缺商品供应量不变的情况下,其社会需求总量越高,它的价格也就越高;而稀缺商品的供应量越少,为之付出的劳动就越多,它们的价值也就越高。
另外,壹些以观赏和收藏为消费对象的特殊稀缺商品,如艺术品,其“使用价值”的特殊属性及其“效用”,是和人们用于壹般生活消费的普通商品是不同的,其界定的尺度也不相同。比如绘画、书法的观赏收藏价值,即它们的“使用价值”和“效用”,是由“知名度”这个尺度界定的。壹名绘画作者的知名度越高,其作品的“观赏、收藏”效用就越大,而作品的知名度是和它的社会需求量成正比的:知名度越高,需求量就越大;而知名度和它的供应量成反比:知名度越大,供应量就越小,因为壹流的艺术家或其他什么家,总是处于极少数的顶层,这是自然法则。
比如,两名画家在创作中付出的训练、劳动、思考可能壹样多,但他们的作品能否完全实现其价值,则会因其知名度不同而大相径庭。
假如其中壹名画家名声大噪,观赏者、慕名收藏者趋之若鹜,那么,这位画家的作品不仅能够完全实现它的价值,而且能够卖出超出其价值许多倍的价格。因对为对这名画家作品的社会总需求可能是100,而其供应总量可能只有5,那么这名画家出售作品所获得的利润空间,则是他作品价值的20倍。当然,也许并不是壹名观赏者或收藏者壹次性用对这名知名画家作品社会总需求的总价格购买他的作品,但这个“20倍”的利润空间则是客观存在的,也许会由观赏者或收藏者之间的数次“转让”或“转手”把这个利润空间填满。然而,如果这位知名画家死了,其作品的供应量永远定格在壹个恒数上,或这个恒数仍因散失破损等原因减少,但对其作品的社会需求总量却在不断增加,那么,年代越久远,其作品的观赏、收藏价值就越大,价格就越高,直到这寥寥几幅作品将各个时期社会对其需求总量构成的价值总量全部“吸附”到自己身上,那样,这些作品就是“天价”了,而当初这位画家在创作中付出的学习、训练、劳动、思考等“价值”,则像壹滴海水,演没在这“天价”的汪洋大海之中。
同时,假如另壹名画家画了壹辈子没有人要,他的作品没有人赏识和收藏,壹幅也卖不出去,那么,他为创作付出的所有劳动或价值,则因为其作品没有“效用”或观赏、收藏的使用价值而无法实现,也就是说,他白做了。
这就是商品使用价值“第三种功能”的神奇作用。
从事资本运作是生产要素的壹部份,从事生产劳动也是生产要素的壹部份。佳士科技公司的产业工人从事具体的劳动产品的生产,佳士科技公司的员工所提供的服务本身就是壹种劳动产品。
佳士科技公司不同于其他性质的公司,不存在复杂的资本运作,在跟共匪進行官商勾结的过程中早已经建立了固定的销售通路,也已经拥有了现成的生产技术,不存在复杂的资本运作以及技术研发,因为生产技术早就有人设计好了,公司的利润的产生,除了基本的设备,除了生产设备 厂房 原料以外,没有公司的员工的劳动,佳士科技公司的利润是不会产生的。
无论是工龄很长的产业工人,还是新来的产业工人,除了生产设备与厂房本身的成本以及燃料成本之外所产生的利润,基本上来自于员工们的劳动所产生的社会功能在市场机制中的被认同程度在货蔽量上的体现,而这种货币量的增加,佳士科技公司的利润的增加,必然离不开公司的员工特别是产业工人所耗费的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的劳动量的增加,比如在同一件商品的基础上产生的两个供给与需求没有出现失衡的订单,一个订单比另一个订单更有利润必然是作为产业工人的工作人员的劳动量不同来决定的,订单越大劳动量就越大,销售的收入就越高,公司获得的利润就越多,如果这种利润的增加不是建立在公司请了更多的员工来分担增加的劳动量的基础之上的,公司的员工比以前付出更多应该得到更多的回报,可是佳士科技公司的员工却在超时劳动创造超额利润的时候被削减了福利。
当然了这些利润,资方可以拿走壹部份,因为按生产要素分配,资方参与了投资,参与了资本运作。但是劳方参与了具体的生产劳动,利润有增加的时候,资方赚钱的同时,应该增加员工的收入,增進员工的福利待遇,而不是削减员工们的福利待遇。即使用按生产要素的原理解释佳士科技公司的劳资分配状况,这也是壹种剥削,所以佳士科技公司的抗议是正当的。
虽然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是完全正确,忽视了不同性质的劳动以及不同的劳动产品即使在生产过程中耗费了一样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劳动的复杂程度以及脑力与体力的具体耗费之间的差异,完全忽视具体的劳动耗费无法精确计算的问题,忽视不同的劳动产品即使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因为具体劳动的复杂程度不同,因为使用价值的不同,不同的劳动产品如果单纯的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進行等价交换是不科学的。但是也不应该否认,同样一种工作,同样一种劳动产品的生产,如果工作量比以前延长了,必然会带来更多的利润的这个基本事实。工人的工作时间被延长了,公司赚了更多的钱,就应该增加工人的福利,所以佳士科技公司的员工组建独立工会争取更多的福利是有正当性的。
中共建立的党营企业的本质
关于共匪拒绝放弃国营企业垄断的原因,各种流派的学者都提出过自己的看法,可是很少有人从马克屎主义的角度分析共匪为什么坚持国营企业垄断,其实从马克屎主义的角度進行分析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共匪不愿意放弃国营企业垄断,从马克屎主义的角度分析可以得出共匪坚持国营企业垄断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权力寻租保护剥削。
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及其逻辑推论剩余价值论,是马克屎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它正确、完善与否,壹百多年来世界上有很多争议。在此,先简单回顾壹下这个理论的基本内容。
假设壹个工厂有1个资本家,100个工人。它的总产值G是每年1000万元。其中,原材料、能源的损耗和厂房、设备的折旧为600万元,工人总工资为200万元。马克屎将前面的600万元称为不变资本或转移价值M,而V=G-M=1000-600=400万元,称为可变资本或创造价值。马克屎认为,V全部是工人劳动创造的,而工人的总工资只有200万元,那么V的其余部分,即400-200=200万元,这部份属于被资本家剥削去的剩余价值C。此例中剥削率为C/V=200/400=50%。
如果马克屎这个理论是对的,那么壹个必然的逻辑结果就是,被剥削的剩余价值应该如数返还给每个工人。另壹个合理的推论就是按劳分配。如果某个工人,或者某个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较平均水平高,那么这个人、这个企业也应获得与其劳动成果相对应的较高收入。否则如果平均分配,那也是壹种剥削,生产率低的人或企业剥削生产率高的人或企业。
然而不管这种说法对不对,哪怕是在号称实践了马克屎主义的中国或者前苏联、东欧国家,马克屎这个劳动价值论实际上也没有被认真执行。国营企业的分配模式是根据共匪的意志進行分配,原则是国家拿大头,集体拿中头,个人拿小头。这个大、中、小的比例关系绝对不是1.2:1.1:1.0这样的接近比例,而是通常至少各差了壹个数量级。最绝对的时候,企业100%的利润要上缴,后来松动壹点,也要缴90%以上。再后来更宽松一点了,国营企业里边的官员有了更大的支配权。即使剩下的部分也主要不是用于给企业内部的产业工人发奖金,而是作为企业自留资金。这个资金也不是工人可以随便动用的,可以被共匪肆意瓜分。所以国营企业也有很多人也在抱怨,他们得到的工资和福利相比他们创造的价值太少了。
有人会说,那是因为国家要代表全体人民搞建设,搞福利,所以需要暂时牺牲壹部分人的利益,集中资源办大事。姑且先不论这种观点在逻辑上和程序上是否有足够的合理合法性,如果严格按照劳动价值论要求,那么就必须先确认每个劳动者实际创造了多少价值,然后,国家再征调或者借用其中的多少,这样才是清楚明白和公平正当的。然而,共匪有这样做过吗?从来没有,国营企业的利润最终被共匪贪污了。劳动者既不知道自己实际创造了多少价值,也不知道其中有多少被征调或者借用,甚至不知道究竟是征调还是借用?
如果这些产品或价值是借用,那就意味着是国家欠劳动者的,必须归还。总要有壹个归还计划,还要加上合理利息补偿,而不管国家的经济状况如何,因为那不是个别劳动者的责任,而是借贷人,即政府的责任。然而,共匪控制的国营企业有这种归还计划吗?没有。连是征调还是借用都不清楚,甚至连劳动者自己到底创造了多少价值也不知道,还什么?怎么还?
首先,劳动者就总在抱怨自己得到的工资和福利比自己创造的价值少得多,也就是说远未还清。然后,这种分配主要依据计划的规定,而与个别人、个别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高低基本无关。如果是归还,那么显然个别人、个别企业的工资和福利的也应和个别人、个别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至少大致成正比。否则搞大锅饭,平均分配,实际是在相同的行政级别下大体平均,那就是劳动生产率低的人和企业剥削了劳动生产率高的人和企业。这种剥削是否也应该被批判和纠正?
其实,所有这些理论和实践脱节的矛盾,如果换壹个角度看就很好理解了。因为根本无法计算具体的劳动量,例如科学研究、企业管理等复杂劳动的价值,实际上在共匪控制的国营企业的内部的分配也不是依据劳动价值论,而是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力的形成中的贡献大小分配。西方经济学中的生产要素,壹般分资本、劳动、土地、企业家才能四项,可以抽象简化为资本和劳动两项,土地、企业家才能可以合并到广义资本要素中。既然是按照生产要素对生产力的贡献大小决定分配,那么自然贡献大的要素所占的比例就大。所不同的仅仅是,市场经济通过市场决定各生产要素贡献大小,共匪控制的国营企业是共匪通过自己的意志规定各生产要素贡献大小,如此而已。共匪规定国家拿大头,集体拿中头,个人拿小头的分配原则。这个比例是怎样来的?其实,也就是参考壹般市场经济下形成的劳资分配比例关系,而不可能是从天而降,无中生有的。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国家征调某些劳动者创造的部分价值,并不需要解释和说明,更不需要归还。在共匪统治的国家,整个国家都是共匪的,共匪可以随意以国家的名义占有社会财富,尤其是处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共产极权主义国家,整个社会资源的分配权在共匪手里,共匪以国家占有的名义让自己成为最富裕的阶层。因为事实上,国家并不认为这壹部分价值是这些劳动者创造的,而是国家作为资本所有者的投资收益。全民所有制的名称也说明了这壹点,资本所有权是全体公民,这个投资的收益也归全体公民所有,而不是个别企业的劳动者。政府是代表全体公民收取和利用投资收益,并不是说这个投资收益不存在。根据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根本没有什么资本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可言,不管这个投资人是谁。因为任何壹个企业的可变资本V都只能是该企业的劳动者创造的,投资人不管他是什么身份,最多只能收回不变资本M部分,甚至连这部分也收不回,因为可能有“罪恶”。在马克屎的分类法里边投资人就是剥削者,共匪用马克屎的理论否定了资本家的资本收益权,作为以国家的名义抢劫社会财富的理论依据,可是共匪夺取政权之后以国家的名义占有社会财富享受资本收益权,马列主义只是名义上反对资本家剥削,可是对于共匪占有生产资料获取收益却是支持的,如果说共匪是为劳苦大众追求利益的,显然是荒唐的,共匪实际上也是剥削者。
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党营企业,不生产免费的产品,不让内部产业工人分享剩余价值,不生产便宜的产品而是利用垄断谋取暴利,企业利润不会成为社会福利而是成为太子党的商业利润,不会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国营企业产品的价格然后让工人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出来的工分進行兑换实行按劳分配。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共匪用来行使资产阶级法权谋取商业利益的商业机构,所以应该用党营企业来称呼共匪建立的国营企业。
讲了这么多,应该可以分析出共匪为什么拒绝放弃国营企业垄断的原因了,只要被共匪支配的政府还可以通过控制国营企业的方式实质上瓜分社会财富,放弃国营企业垄断就意味着共匪要失去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共匪坚决反对美国提出的解除垄断的诉求,这种做法对于作为中国社会最大的剥削者的共匪来讲是一种正常的趋利避害的做法。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正确的,工人阶级必须反共,因为共匪就是中国最大的资产阶级最大的剥削者,从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共匪实际上是维护剥削的统治阶级,只有消灭共匪才可以消灭剥削。共匪本质上是压迫工人阶级的,共匪一边侵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一边在私营企业内部维护资产阶级法权。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对的,中国也有剥削,虽然共匪经常掠夺私营企业,经常没收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可是共匪的掠夺行为与没收行为本质上是官僚资产阶级基于自身利益对非官僚的资产阶级進行的掠夺,私营企业在平时的生产与分配的过程中共匪是保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共匪是保护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权力的,共匪根本不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在中国有工人要争取建立独立工会,主张分享企业净利润,争取在私营企业内部获得财产性收入,诉求分享剩余价值会被共匪镇压,甚至被共匪送進精神病院,中国的资本家拥有的资产阶级法权比西方国家的资本家还大,中国的资本家可以长期让工人阶级的工资与企业利润增长脱钩,甚至长期拖欠工人阶级的工资,虽然中国的资本家会遭受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可是中国的资本家压迫工人的过程是受到共匪充份的保护的。
我觉得某些体制内打着马克屎主义的旗号的学者是在帮共匪進行思想维稳,他们的阶级剥削理论专门用来分析西方国家,面对血汗经济比西方国家还严重的中国的时候,他们是选择性失明的,他们甚至用稳定压倒一切为共匪镇压工人阶级的反抗辩护。在中国基本上真正因为希望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坚持马克屎主义的学者是共匪镇压的对象,共匪只允许中国人接受官方马克屎主义意识形态的洗脑,不允许中国人运用马克屎主义反对党国资本主义。
中国社会的工人阶级应该反共,共匪帮助资方压迫工人阶级,共匪无法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共匪没有积极的改善工人阶级的劳动条件,共匪没有积极的维护工人阶级的劳动权益,共匪没有积极的促進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以薪资提成 股份分红 免费医疗 免费教育 免费养老的方式回馈工人阶级。共匪是工人阶级的敌人,共匪虽然掠夺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可是共匪会对争取改善工人阶级的劳动条件,维护工人阶级的劳动权益,争取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以薪资提成 股份分红 免费教育 免费医疗 免费养老 住房补贴的方式回馈工人阶级的独立工会進行迫害,工人阶级应该参与反共事业。中国对剩余价值的回馈程度低于欧美国家,中国的社会制度不允许争取分享剩余价值的工人运动存活,共匪也不会主动的把剩余价值分享给工人阶级,中国根本不是射秽主义国家。中国社会的工人阶级的劳动条件比原始资本主义时期的欧美国家还差,中国社会的工人阶级应该争取改善劳动条件。我觉得中国是选择了最坏的资本主义的国家,没有维护工人权益的法治,没有允许左派政党为工人阶级争取利益的民主政治,不允许独立工会存在,劳动条件很差,剩余价值回馈程度很低。
第三章 决定论世界观与争取结果平等对于工人阶级的积极意义以及按劳分配面临的困境
左翼的结果平等与右翼的机会平等本质上是决定论与自由意志论之间的对抗,如果决定论是成立的机会平等就没有意义。西方民主国家认同左翼价值观的人有很多是比较倾向决定论的,因为自由意志论的信徒始终找不到能够彻底反驳决定论的依据。无论是心理学领域中的行为主义学派的观点,还是斯宾诺沙的决定论,戴维 迈尔斯的社会心理学,都是支持结果平等的。
如果用决定论来解释这个世界,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是命运的壹部份。我们并没有决定世界的能力,我们的自由的感觉实则是壹种假象,但这种假象是如此的迷人和如此的逼真,或者说可能的真相实际上永远无法达到:壹个超宇宙的智慧无法存在,因此记忆所有过去与未来的设备不可能存在,因此这个宇宙尽管壹直是单线索的以决定论的方式向前演化,但所有在其中的智慧都无法预测其演化方式,都无法知道自己的宿命,因为决定自己宿命的因素实在是太广泛了:万物之间皆有联系因果,而意识的自由确是可以真真切切可以感受的,正如同Matrix中被接管所有信息输入输出渠道的未来人类,虽然没有怀疑我们也是那样的壹种悲惨境遇(我们的情况是这些信息的渠道太广泛以至于我们的意识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接管或处理,这样我们的自由意识实际上与整个世界是无限联系起来的),因为历史的单壹图象,所以意识与量子壹样,也只是存在无穷可能,但瞬间内还是波涵塌陷,唯壹选择壹种状态,而且这种选择是内秉其先前状态的——这点是独断的和最值得争论的……
也许妳还未被心理学的证据说服,但脑神经科学研究却可能对妳拥有自由意志的信念给予致命壹撃。这些神经科学研究均指出,我们的行为都是大脑无意识的神经活动所决定,而且这些活动都出现在我们作出有意识的决定之前。
生理学家 Benjamin Libet (1983) 的实验是其中最早兼最著名的研究。在这实验里,参与者前面有壹个按钮,他们被告知可以在任何时间按下按钮,只要每当他们感受到意欲移动手指按掣的冲动时,就做出这壹动作,并记下他们感受到这壹冲动的准确时间。整个过程,Benjamin Libet 会运用脑电图来观察参与者的大脑。研究发现,某种脑神经活动出现的时间比参与者感受到行动冲动的时间早了约 300 毫秒。
Benjamin Libet 由此得出结论:意识总是来得较晚。早在我们有意识按下按钮前的 300 毫秒,大脑的神经连结已经为我们做出了移动手指的决定。这就是说,妳以为自己拥有自由意志下意识决定行动,但实际上妳的大脑在妳不知道、仍没作出有意识决定的时侯,已经早壹步做了决定。
如果只有壹场实验,我们大可以抱持怀疑态度。但 Benjamin Libet 公布实验结果后,许多科学家進行了类似实验,并对实验装置加以改善,都得出同壹结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神经科学家 John-Dylan Haynes (2011) 的实验研究。实验中要参与者选择按左边还是右边的按钮。研究发现,某种无意识的脑神经活动能预测参与者所作的决定,而且这个大脑活动在参与者作出选择前七至十秒就会发生。
这真是让人咋舌的研究发现。当妳随意在左右按钮之间作出选择时,如果有人观察妳的大脑,就能在妳有意识地作出选择前,提前足足七至十秒预测到妳决定按哪边掣,那么妳的行为显然不是妳有意识的决定,而是由妳大脑无意识的神经活动所导致。
以妳选择餐馆的行为作为例子,妳需要思考选择西餐还是中餐,最红妳决定选择西餐。这是妳行使自由意志的选择吗?这看起来是,但根据决定论,妳的选择必定是由过去事件所决定,这些原因可能是妳脑部的神经活动、妳的欲望、喜好或者信念,无论如何,它们都构成了充分原因导致妳选择西餐,而且它们又是由其他原因所决定;如此类推,壹直溯回过去,追溯到妳孩童时候、出生之前,甚至还未有太阳系之前的事件,它们早已经决定了妳会选择西餐。既然我们无法改变遥远过去的事件,那么明显可以得出结论:我们没有自由意志。
在壹个生物的肉体里,同它的心灵活动相对应的、以及同它的自觉活动或任何其他活动相对应的时空事件(考虑到它们的复杂结构和公认的物理化学的统计学解释),如果不是严格地决定的,无论如何也是统计地决定的。对于物理学家我要强调的是,和有些人所持的意见相反,依我看来,在这些时空事件中,量子的测不准性是起不了有关生物学上的作用的,除非是在减数分裂、自然突变和射线诱发突变等这样壹些事件中,提高了这些时空事件的纯粹偶然性的特性时,量子的测不准性才会起作用——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很明显的,为大家所公认的。 为了進行论证,让我把这壹点当作是壹个事实,即假如不存在关于“宣称自己是壹架纯粹的机器”的这种人所共知的不愉快的心情,那么,我相信,每壹位没有偏见的生物学家都会这样看的。这是因为关于自己是壹架纯粹的机器的这种说法,被认为是同直接内省所证明的自由意志相矛盾的。 但是直接经验本身,不管是如何的多种多样和如何的不壹致,在逻辑上却是不会相互矛盾的。因此,让我们来看壹下,我们能否从下面两个前提中引出正确的、不矛盾的结论来: (1)我的肉体作为壹架纯粹的机器,是遵循自然界的定律而起作用的。 (2)然而,根据无可置辩的直接经验,我知道,我总是在指导着肉体的运动,并且能预见其结果,这些结果可能是决定壹切的和十分重要的,在那种情况下,我感到要对运动负起全部责任。 我认为,从这两个事实得出的唯壹可能的结论是,我——最广义上的我,就是说,凡是说过“我”或者感觉到“我”的每壹个有意识的心灵——总是按照自然界的定律在控制着“原子运动”的人,如果有这样的人的话。 在文化界里,有些概念(那些概念在其他民族中曾经有过、或者仍然有着更广泛的含义)已经被限定了,并变得专门化了,要用它所要求的简单措词来表达这个结论,那是轻率的。用基督教的术语来说:“因此我是万能的上帝”,这句话听起来既是渎神的,又是狂妄的。不过请妳暂时把这些涵义撇开不管,先考虑壹下上面的结论,是否就是生物学家能够用以壹下子证明上帝的存在和灵魂不朽的结论。 就其本身而言,这并不是壹种新的真知灼见。据我所知,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大约2500年以前,或者还要早壹些。根据早期的著名的奥义书,印度人在他们的思想里已经认识到阿特玛(ATHMAN,我)=梵(BRAHMAN)这壹概念(即个人的自我等于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永恒的自我),这是壹点也不渎神的,而是代表了对世上事件最深刻的洞察的精髓。所有吠檀多派(Vedanta)的学者,在学会了这句话以后,都努力地把这个最伟大的思想真正地融化在他们的心灵之中。 此外,许多世纪来的神秘主义者,每个人都独立地,但彼此完全和谐壹致地(有点像理想气体中的粒子),描述了他或她壹生的独特经验。这些经验可概括成壹句话:我已成为上帝。 对于西方的意识形态来说,这种思想壹直是陌生的,尽管叔本华和其他壹些人支持这种思想;尽管那些真正的情侣,在他们互相凝视时,会意识到他们的思想和他们的喜悦,在数目上来说,已经是合二而壹了——已不仅是相似或相等的了;壹般说来,他们感情上过于激动而不能从事清晰的思维,在这方面他们也和神秘主义者很相像。 请允许我再作壹些進壹步的评论。意识从来不是在复数中被经验的,而只是在单数中被经验的。即使在意识分裂或双重人格的病理事例中,两个人格也是先后交替出现的,决不是同时出现的。诚然,我们在梦中同时扮演了许多角色,但这也不是没有差别的:我们总是其中的壹个,我们总是以这个角色或那个角色的身份直接地行动和说话,而当我们常常热切地期待另壹个人的回答或反应时,我们并不意识到这个事实,即恰恰是我们自己控制了他的言行,就像我们控制自己的言行壹样。
众多这壹观念(奥义书的作者是着重反对这种观念的)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意识发现它自身是同壹个有限范围的物质,即同肉体的物理状态紧密相连的,并且是依赖于它的(要考虑到在肉体发育期间心灵的变化,如在青春、成年、衰老等时期内的变化,或者要考虑到发热、酒醉、麻醉和脑损伤等的影响)。可是,存在着大量的相似的肉体。因此,意识或心灵的众多化似乎是壹个含意深远的假设。或许所有纯朴坦直的人们和大多数的西方哲学家都曾经接受过这个假设。 这个假设几乎直接导致了灵魂的发现,有多少个肉体就有多少个灵魂,同时也导致了这样的问题:灵魂是否也像肉体那样总是要死亡的;或者它们是否是不死的,并能依靠它们自身而存在的。前壹种抉择是令人生厌的;后壹种则忘记了、忽视了、或者是否认了众多性假设所依据的事实。人们还曾提出过不少更蠢的问题,例如动物也有灵魂吗?甚至还问女人有没有灵魂,还是只有男人才有灵魂? 这些结论,尽管还只是推测的,壹定会使我们怀疑众多性假设,而所有官方的西方宗教都是受到过这个假设的影响的。如果剔除明显的迷信,保留其关于灵魂的众多性的朴素观念,同时又用宣布灵魂是要死亡的,或者是要同各自的肉体壹起死亡的说法来“修补”众多性的观念,那么,我们是不是倾向于更为荒谬的谬论呢? 唯壹可能的抉择是单纯地守住直接经验,即意识是单数的,关于意识的复数则是未知的;这里只有壹个东西,但看上去却像有好多个,实际上这只不过是由壹种错觉(梵文是“玛耶”,意即“幻”)产生的这壹个东西的壹系列的不同方面而已。在有很多面镜子的房间里,也会产生同样的幻镜。高里三喀峰和珠穆朗玛峰同样也是从不同的山谷看到的同壹个山峰而已。 当然,还有许多精心构思的鬼故事盘踞在我们的心中,妨碍我们去接受这种简单的认识。比如,据说在我的窗外有壹棵树,但我并没有真正看到这棵树。这棵真正的树通过壹些巧妙的设置使它自身的映像投入了我的意识之中,那就是我所知觉的东西,而关于这些巧妙的设置,只有它们的最初的而且是相当简单的几步是探索到了的。如果妳站在我的旁边望着同壹棵树,树也设法把壹个映像投入妳的灵魂。我看到的是我的树,妳看到的是妳的树(非常像我的树),而这棵树自身是什么,我们不知道。对于这种放肆的言论,康德是要负责的。在认为意识是壹个只有单数而无复数的名词的观念中,很容易换成另壹种说法,即显然只有壹棵树,而所谓映像这壹套把戏不过是壹种无稽之谈而已。 然而,我们每壹个人都有无可争辩的印象,即他自己的经验和记忆的总和形成了壹个统壹体,这是完全不同于任何其他人的。他把它叫做“我”。可是,这个“我”又是什么呢? 我想,妳如果认真地分析壹下,妳将会发现它不过是比许多个单壹资料(经验和记忆)的成份为多壹点的东西,就是说,它是壹块油画画布,在它上面聚集了这些资料。而且,经过仔细的内省,妳将发现妳之所谓“我”者,实在是指把那些资料聚集在它上面的那种基本材料。妳可能来到了壹个遥远的国家,看不到妳所有的朋友,妳可能差不多把他们全忘了;妳有了新朋友;妳和他们壹道亲热地生活,就像妳过去同妳的老朋友壹道亲热地生活壹样。在妳过著新的生活的同时,妳还记得起过去的生活,但是这个事实将会变得愈来愈不重要。妳可以用第三人称来谈论“青年时代的我”;而妳正在阅读的那本小说中的主角,也许对妳来得更亲切,对妳来说,肯定比“青年时代的我”更为生动和更为熟悉。然而妳并没有中断,也没有死亡。即使壹个有本领的催眠术者,成功地完全抹去了妳早期的全部记忆,但妳不会觉得他已经杀死了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生命死亡的悲哀。 将来也永远不会这样的。
当我们把意愿作为基本的心理现象加以考虑时,我们发现在这壹术语下理解的事实构成了发展链条中的壹些环节。这种发展的低级阶段,也就是简单的随意活动,被归入冲动的表现;而这种发展的高级阶段,也就是选择活动,则是意志本身的表现。在回顾本能的表现时,我们已经相当熟悉了壹些现象,这些现象的心理条件是某种冲动行为,与此同时,生理组织的特性对它们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现在,我们主要考虑随意活动的第二种形式,也即高级的形式,它便是意志本身的活动,以及它与意识过程的关系。 我们从动物王国中觅得了说明本能活动的壹些最佳例子。可是,另壹方面,在目前关于意志的调查中,我们将仅仅限于人类的意识,尽管意志活动也常常存在于动物世界,尤其存在于较为高级的动物中间,这是确定无疑的。但是,由于意志的概念普遍限于选择范围,因此随意活动的问题壹般又称为意志问题,并且仅限于人类,原因在于这壹问题不仅对于我们了解意志的本质具有极其重要性,而且对于我们了解意志活动与我们其他内部经验实的关系也极为重要。这个问题长期以来把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因此它是壹个该由我们自己的心理来加以回答的问题。这个问题便是"意志的因果性"。
二 壹种冲动的活动,正如我们已经见到的那样,是单壹地决定的活动,在意识中存在壹种动机。意志活动产生自不同动机之间的选择,不论是清楚地意识到还是模糊地意识到。因此,在冲动中,"我们自己活动的情感"比起在意志中更少得到发展。由于后者涉及在各种冲动的动机之间作出壹种抉择,因此"我们自己活动的情感"在意志中是随着"自由情感"而产生的。 但是,如果自由是拥有意志的结果,是选择性意志的结果,那么两者的关系如此经常地被调换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不是说"我是自由的,因为我能行使意志",而是倾向于说下面的话,"我能行使意志,因为我是自由的"。这难道不是把因果关系混淆起来了吗?十分清楚,我们的自由意识只能在行使意志的力量中汲取源泉。囚徒之所以是不自由的,因为他的意志是无效的。囚徒壹旦出狱,他将十分高兴,但这是愿望,而非意志。坚信我们做事的力量是行使意志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它是活动的决心。那么,我们究竟如何解释下面的事实,即扎根于意志的自由意识却否认了它的起源,并且使它本身成为意志的原因,尽管实际上它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呢? 我们知道,当我们按照自己的力量,不受外部障碍的阻止而采取行动时,我们是自由的。我们把通过我们自己的力量来采取的行动称作意志活动,并且把此视作我们自由的结果。但是,我们把什么东西假设为这种自由的原因呢?看来,这壹点在因果的链条上出现了突然的断裂。我们说正是自由的概念排斥了任何壹种因果的想法。这是因为,如果自由概念依赖于某种原因或其他东西,那么它便停止成为它所成为的东西也就是它不再成为自由。自由和需要是相互排斥的。 现在,注意壹下我们得出这壹结论所经历的步骤。如果我们说正是意志概念排除了因果关系的任何想法,这种说法是难以证明为正确的。因为我们不知道壹种意志的所有原因不能被认作该概念的必然含意。因此,能做的事情便是这样:排除因果关系的自由概念作为壹个中间因素而被动的進入,壹方面意志服从于因果关系,而另壹方面意志又不受因果关系的支配。现在,意志屈从于特定的因果关系,即自由的因果关系,而又不受壹般因果关系的支配,即不受自然过程的因果关系的支配。 正是这壹观点引起了"决定论"和"非决定论"之间的冲突,前者坚持主张"因果律"的普遍有效性,而后者则是以自由为出发点。决定论者说道:"意志不可能是自由的,因为壹种自由的意志不可能与世界过程的实际的因果联结相壹致。自然规律将会被奇迹所取代。不!每种活动,不论看上去如何自由,壹定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必然发生的事,动因无法帮助自身。"可是,非决定论者回答说:"意志是自由的,因为我们拥有意志自由的直接意识。自然的必然性与个人自由是对立的。但是,后者得到了内在良知声音的保证,要求动因对其每壹项活动负责。"
自由意志的反对者坚持认为上述假设是壹派胡言;而自由意志的追随者则认为这壹假设是必要的。那么,论战的双方哪壹方正确呢? 首先,我们必须认为,所有关于意志自由的伦理争论都是不适当的。这些争论会推动我们,它们可能会使我们倾心于人类意志自由的假设,但是却无法证明任何东西。即使否认意志的自由会危及良知的有效性,并动摇我们整个伦理体系的基础,科学仍会按其历程发展,如果能引用可靠的证据来证明意志不是自由的话。可是,幸亏情况不是这样。不论哪种理论守住了阵地,实践始终未被问津。妳们可能记得康德曾经说过:"唯有在自由观念下行事的每个人,他的活动实际上是自由的。也就是说,他受到自由所必然携带的壹切规律的支配,正如他的意志被证明不受理论哲学满足的约束壹样。"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我们具有的自由意识使得宿命论成为不可能,除非这种意识本身也被认为包含在普遍的因果关系之中。因为这种自由意识告诉我们,我们具有的活动力量不受任何壹种强制力量的有意驱使,不管这种强制力量是来自外部还是来自内部。但是,这种自由意识并没有告诉我们,我们的活动是没有原因的。意志自由的捍卫者和反对者在他们混淆强制的力量和原因方面很少达成壹致意见。确实,这两者是完全不相容的概念,我们不能说地球被迫转动,但是我们却可以说人类被迫去死。只有壹个人知道他是自由的,方才可以被强制。宿命论者所犯的错误是摧毁了自由,并用强制取代了自由的位置,强制实际上是产生于自由的壹种条件,但是,如果没有自由,也就无法把强制构想出来。 因此,如果我们从自由的本身意义上看待自由概念的话,我们将会说,"意志是自由的"。因为在壹个有目的的随意活动中起阻碍作用的任何东西,在意识看来都被感受为是壹种强制,而意志便是这种强制的对立物。自由和强制是壹对相对而互补的概念,它们必然与意识相联系。在意识之外,它们都是想象的概念,只有壹种神话般的想象可以将它们与事物联系起来。如果我们说,"地球屈从于强制,因为它绕着太阳转",我们可能正好断言了太阳的自由,因为它使行星转动。
赫尔巴特曾在某个地方讲过:"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是不自由的,那么我们实际上就是不自由的了。但是,如果我们把自由归之于我们自己,那么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实际上是自由的。"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话这样讲:"如果我们知道壹种现象的原因,那么接下来必然是该现象确有原因。但是如果我们不知道壹种现象的原因,那么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原因。"这壹错误的推论恰恰是绝对的非决定论的追随者们在作结论时提出的。他们作出这壹推论的前提是,我们无法在意识中发现决定意志的壹切原因,意志本身便是我们活动的首要原因。 有人试图通过進壹步的肯定论据来支持来自意识的这种否定证据。我们被告知,在自然界中,每个发生的事件都以事物的先前情况为先决条件,而每个发生的事件是事物不可避免的结果。这种先前的情况本身必须有壹个先行者,如此等等。但是,对于这种无限系列的开端,我们必须假设壹种原始的、自发的冲动,如果这个世界的起源变得可以理解的话。现在,如果壹旦表明某个方面处于普遍的因果关系之外的话,那么去想象在世界的发展历程中产生的任何数量的因果联结系列,而且每壹种系列均有其特定的开端,将不存在任何困难。如果我现在实施某种随意活动,那么,这壹事实以及它的壹切结果都意味着壹种新系列的开始,它们的每壹项均由自然原因所决定,除了第壹项外,因为它超越自然原因能达到的范围。 在这壹争论中有两个弱点。首先,关于事物的第壹个开端之假设对意识来说是不可能的,不论图景般地描绘还是概念般地描绘;其次,即使假设了世界的第壹开端,那么,类似的开端能在世界发展的过程中发生的假设将成为壹种类比的推论,这种推论缺乏壹切肯定的基础。
在赞成或反对意志自由的这种或那种争辩中,基本错误越陷越深。这种基本的错误表现为,对整个问题的考虑仅在自然的因果关系的概念下進行。首先,把它作为壹个心理经验的问题来陈述。如果我们从这壹观点出发对它進行考虑,我们便可以立即看到,心理原因,无论是随意活动的心理原因还是意识的其他表现的心理原因,是不可能完全被发现的,原因在于下述两点:第壹,它们存在于意识之外,而且属于壹系列难以达到的过去经验;第二,它们形成了更为普遍的意识连结的壹部分,个体的心理仅仅构成了其中的壹个环节。妳们知道,个体意志的壹般方向是由"社会的集体意志"决定的,在这个社会的集体意志中生活着意志的拥有者。尤其在这种联结中,我们发现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心理生活的因果关系在自然的因果关系的规律(例如因果相等的规律)之下是无法立即予以归类的。 三 根据自然界的因果律试图构筑壹个民族的历史或人类的历史不仅在实践中是徒劳的,而且在原则上也是错误的。如果个人能够说,除了他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所从事的活动以外,他还能以其他方式行事,那么我们也壹定能够在谈论历史的每壹个事件时说,它可能以不同方式发生。在这两种情形里,自然的因果关系缺乏其必要性。对于历史事件和个体的随意活动来说,我们只能引证决定性的动机,我们无法证明强制的原因。在这壹方面,历史事件的概念和随意活动的概念恰巧是相等的。唯壹的区别是,壹个涉及社会,另壹个则涉及个体。 壹个社会的普遍意志仅仅存在于大批个体意志的表现之中。个体和他的随意活动包含在越来越普遍的意志的同心圆中,首先发生的是个体所直接隶属的小型社会的普遍意志;然后,个体带着这种意志屈从于较大社会的意志;接着,个体带着这种较大的社会意志又隶属于更加综合性的意志;如此等等。个体在其中所处的关系成为他随意活动的主要决定因素。但是,壹个社会的普遍意志通常又反过来为更有能量的壹些个体的意志所左右,而这种更有能量的个体为社会大多数成员的个体意志所默许。 意志表现的频率与意志效应的大小成反比,这是写在历史上的壹条规则。通过全民行动而使历史進程发生突然改变是极其罕见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到社会中普遍意志活动的壹些事件,可以说它们构成了历史的里程碑。在事件与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中,普遍意志大部分是不活跃的;尽管在社会内部发生了壹些变化,而且在方向上时而向这边时而又向那边摆动,但是它们并不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它们像个体的意志在服从于冲动和情绪(个体的生活方式在这些冲动和情绪下暴露无遗)时发生的变化壹样。由少数杰出人士的普遍意志所作出的决定已经让位于壹些几乎注意不到的影响,这些影响所起的作用是相似的,并且通过外部条件或内部变更之方式而直接或间接地起作用。 正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个体意志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社会意志。在动荡的年代,事件的发展進程往往把个体也卷了進去,而在这些时期,当普遍意志不活跃时,社会就处于我们所谓的平衡状态。但是,从先前历史产生的社会情况,从外部的自然原因产生的社会情况,以及从特别有力的个体意志的影响中所产生的社会情况,必然会在事物的普遍進程中对个体的随意活动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人们只能期望在头等重要的历史事件之间消逝的长久间隔中,社会的恒定情况将会使组成该社会的壹些个体的随意活动带有某种壹致性。
这种普遍的影响由统计事实得到证实。我们发现,每年发生的刑事犯罪数目、自杀人数和结婚人数可以在几十年中保持恒定,原因在于文明国度从以往历史中产生的社会条件也几乎保持不变。奎特莱特曾经表明,每年的婚姻人数比起每年的死亡人数来,甚至更加稳定,当然,自杀的情况是个例外因为在自杀事件中,意志是无话可说的。奎特莱特还证实了,只要司法程序保持恒定,那么对罪案的起诉和惩处可在任何壹个国家保持不变,刑事犯罪的发生在与年龄和性别有关的数量、性质和分布方面表现出惊人的稳定性。而且,在自杀事件方面也同样表现出规律性。这种规律性甚至延伸到了死亡方式的选择。每年差不多有同样数目的人上吊身亡、开枪自杀、服毒致死和投水自尽。从所有这些稳定性中,我们不得不得出结论说,对壹个民族而言,历史地决定的社会条件在个体公民的随意活动中起决定性影响。
在对不同的自然界進行的观察中,我们的结论得到了進壹步的证实。这种自然界为我们提供了孤立某些因素的手段,而这些因素结合起来构成壹个社会的状态。如果我们对有助于决定那种社会状态的统计表所显示的绝对规律性中出现的壹些轻微偏差進行比较,那么我们便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将这些轻微的偏差追踪至它们的原因上。于是,可以表明,饥荒增加了盗窃的犯罪人数,同时却减少了婚姻人数。暴发性传染病,像霍乱那样,伴随着结婚人数的减少,但是,霍乱等传染病结束以后不久,结婚人数又有明显增加。后面的现象可以归之于由传染病引起的死亡率的增加。看来,社会正在无意地加速填补死亡造成的人口空缺。不管个体的活动是如何缺乏规则,社会的活动却表现出完全壹致。但是,这种规律性看来也是壹种盲目需求的产物。每种活动都伴有明确的、用数字表示的规律,没有任何壹种个体意志可以将它改变。 但是,如果在个体活动的这种累积中,没有任何东西的踪迹可以归之于个体意志的影响,那么我们难道不能得出结论说,这种影响是幻觉吗?难道自然规律的例外不只是壹个明显的例外(当我们的观察延伸到相当宽广的领域时,它便消失了)吗?不错,人们已经得出了这壹结论。据说,统计数字表明,随意活动在可以测量的程度上有赖于壹系列外部因素。那就是说,我们内部的意志与外部自然世界的偶发事件相壹致。不存在没有规律的现象,但是,两者都是壹些现象,它们的规律无法从特殊的例子中推断出来。这样壹来,据认为,意志自由问题的解决应求助于经验。而且,这种解决的办法是决定论。 但是,在统计学的事实中没有东西能使这样的结论具有正当的理由。这些事实仅仅表明由社会条件施加的影响构成了决定意志的原因之壹。无论它是唯壹的原因,还是从其他地方发现的壹系列协调的原因关于那些问题,他们无话可说。 在把我们的观察从个体延伸至大型社会时,我们排除了单单引起个体的所有原因,或者单单决定社会的壹小部分的原因。这种情况与物理学中使用的程序是相同的。为了排除可能会破坏观察结果的偶然影响,人们進行了大量观察。观察开展得越多,就越有可能产生这样的情况,即各种独立的障碍之源(它们在加和减两个方面起作用)将会互相补充,从而使整个数目的平均数将按照观察的实际事实为我们提供壹个结果。但是,当我们认为,由于统计使我们取消了对个体的影响,因此这些影响不再存在时,这种情况与物理学中所说的在壹系列观察中排除的偶然错误在特定的情形中不再存在壹样糟糕。物理学家可以忽略它们,仅仅因为它们对物理学家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心理学家却不能这样。摆在他面前的问题是,除了由社会状态施加的影响以外,是否还存在着对具有个体特征的意志施加影响的進壹步决定因素。心理学家不该忽略特定的情形所显示的偏差,因为它们的存在证明了这种次级的决定因素确实存在。 统计学本身告诉我们说,决定随意活动的个体条件的效应实际上可以在壹个社会的不同圈子里以不同程度進行追踪。犯罪、自杀和婚姻的人数随着年龄、性别、收入、职业等等而变化。那就是说,壹俟统计学越来越深入到细节中去,它便指向更为特定的类型的影响,这种类型有赖于那个社会的特定圈子里社会状态的特定性质。统计学所能做到的对于统计学来说,鉴于许多原因,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就是跟着它的调查走,直到它到达这样壹些圈子里,也即它们的成员在性别、年龄、职业等方面绝对相似的圈子里。统计学将为我们提供关于随意活动的正常数字,甚至关于狭窄圈子里随意活动的正常数字,而且我们可以从它们那里计算出力量,用此力量,每个个体通过其生活而被吸引到特定的随意活动中去。但是,只要还有人拒绝这种力量,我们将被迫考虑壹种个人因素,如果我们打算了解特定的随意活动的因果关系的话。 四 意志的决定因素在壹个民族的社会条件中有其根源,这些决定因素的存在可以通过统计显示出来。意志的决定因素是在自然过程和历史的因果关系中产生的。因此,它们的作用证明了意志不是非决定性的。但是,统计数字只能发现随意活动的外部原因;至于随意活动的内部原因,我们则完全被蒙在鼓里。这些内部的原因构成了个人因素,而这种个人因素就其性质而言肯定会逃过任何壹种统计的观察。
它是否以因果方式操作,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因果关系的形式是什么,这些问题当然是统计考察的粗略平均数所无法决定的。
个人因素以各种方式与决定意志的其他壹些因素发生冲突。于是,普遍意志为个体意志的决定提供了原因,但是它仍然让个人因素去决定由普遍意志所瞄准的结果是否也会成为个体意志的目标。壹种决定性的影响以同样方式继续由整个社会中的社会状态来加以实施,并且在个体所属的职业圈子里由社会状态来继续实施;但是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意志的独立活动没有个人因素的决定性协作是不可能实施的。 现在的问题,这种个人因素是什么?在意志的所有决定因素中哪种因素是不可缺少的?当我们考虑了决定活动的外部原因的每壹种原因时,我们仍然发现意志是非决定的。因此,我们必须称这些外部条件不是原因,而是动机,它们不是意志的原因,而是意志的动机。在原因和动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原因必然会产生结果,可是动机就不是这样了。确实,壹个原因也有可能是无效的,或者其结果发生了改变,这是由于出现了第二种原因或相反的原因而引起的,但是即使到了那时,结果仍然显示出原因的迹象,而且以可以测量的形式显示出原因的迹象。壹种动机可以决定意志,也可以不决定意志;如果情况属于后者,那么便不会产生任何明显的结果。 动机和意志的联结的不确定性是由于(而且仅仅是由于)个人因素的存在。由于这个缘故,所有的动机看来都不足以对随意活动作出完整的解释;它们不可能是强制的原因,但是却保留着部分的决定作用。至于意志的动机之所以不足以对它作出解释,仅仅因为个人因素本身的性质和它与外部因素的协作方式完全不为人们所了解。与此同时,壹个无效的动机对完整的意志不留下任何痕迹,这壹事实导致壹种推论,即外部动机和内部因素并不像自然界中的大多数原因那样進行合作,而是人格成为活动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不谈"个人因素",因为那种表述方法意味着其他因素的同时合作。由于随意活动的壹切直接原因都形成自人格,我们必须从人格的深层之处寻找意志的起源也就是从性格中去寻找。 性格是随意活动的唯壹的直接原因。动机不过是随意活动的中介原因。在性格的动机作用和因果关系之间存在着这样壹种基本差别动机是通过密切考察壹种活动的外部条件而被直接提供的,或者至少是被这样决定的,可是因果关系的最终基础对我们来说仍然壹无所知,因为它们涉及个体心理发展的壹系列心理条件。 我们根据壹个人的性格对外部动机所作的反应来对壹个人進行评估。那就是说,我们根据壹个人的随意活动来判断壹个人的性格;我们从随意活动的效果来确定壹个人的性格,而且,除了根据这些效果作出判断以外,无法再用其他办法来加以界定。可是,人格的真正性质至今还是壹个谜。因此,不论何时,当我们达到解决这些哲学问题的限度时,还留下最后壹个问题,它是我们无法解开的壹个谜。但是,在这种情形里,那个棘手的难点似乎清楚地摆在我们面前,它位于壹系列可认识的原因和结果中间。决定意志的动机是自然的因果关系链条中的壹部分。然而,个人性格(它能单独构成意志)在这因果关系中无法安排壹个位置。因此我们无法立即地和经验主义地决定,就个体之间和社会之间存在的每种差别的根源和起源而言,人格本身是隶属于自然的因果关系的。 据说,壹个人的性格是空气和光、营养和气候、教育和命运的结果。它是由所有这些影响所决定的,正像任何其他自然现象壹样。这种断言是无法论证的。性格本身有助于决定教育和命运,这壹假设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是壹种原因的结果。心理遗传的壹些事实使得以下情况极其可能,如果我们的调查能够渗透到个体生活的真正开端,我们便该发现壹种独立人格的核心,它并非从外面可以决定的,因为它是先于壹切外部决定的。 可是,另壹方面,壹种求助于经验的证明方法同样无法证明性格不是外部影响的产物。如果两个人的全部生活历程绝对壹致,那么他们的性格特征会不会表现出壹致性呢?我们说不准,因为这种情况在经验中从未实现过。只要经验的缺乏容许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任何回答,我们就该假设真理存在于两个极端之间某个地方:性格部分地是生活条件的结果,部分地则是人格的先天拥有。但是,关于性格的因果关系的進壹步问题并未由该回答予以解答,因为性格的开端并非个体生活引发的,它仍有可能是某些更为普遍的因果关系的条件。
如果决定论的说法是成立的,机会平等就没有意义,表面上存在人人都可以参与竞争的机会也不能真正确保真正诚实创造辛勤劳动的人有机会全面发展,那些用机会平等反对结果平等的人,他们只是利用机会平等的价值观驯化别人或者是用来攻击对手,他们私底下应该也清楚环境对人的作用。他们无法说明历史社会条件如何均等,机会平等的存在根本没有多少正面意义,人本来就是环境的产物,就算存在人人都可以参与竞争的法律保障也无法确保大多数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那些幼年时代就被环境中错误的世界观扼杀的人,他们自然会在以后的竞争中输给那些带给他们负面的心理暗示的人。认同决定论的心理学流派认为历史经验相同行为模式就会相似,根据心理学领域的行为主义学派的相关分析人的行为是先天基因跟后天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先天基因是每个人不能选择的。至于后天环境,人们在出生之前他们出生之后所要面对的家庭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就已经存在了,人们最初的想法跟思维方式是他们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家庭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在他们出生之后对他们施加影响所形成的。这种最初的想法跟思维方式将决定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向哪个方向运动,这种想法跟思维方式将作为因果规律的源头在环境的运动之下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是环境决定着人而不是人决定着环境,所以就算保留机会平等对于不幸的人也是不利的。
我思故我在是那些愚蠢的自由意志论者的说法,实际上就算壹个人在壹生中在因果关系的支配之下在环境的刺激之下在不同的阶段可以改变很多次生活态度,真正支配人的命运的也并不是人本身,反对民营企业建立血缘特权让流氓无产者去改朝换代本质上也是在用另外壹种根据时机衍生出来的特权否定原来的特权不会改变不公正的本质的。每个人都无权选择下丘脑 海马体 前额叶 边缘系统的结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人根本没有对命运的支配权的,每个人在跟环境的互动中会成为哪种类型的人实际上是由因果关系决定的,只要市场经济还存在有的人就是会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公正的竞争的环境中成为基层民众。没有马克屎的劳动价值论跟剩余价值论之前欧文就根据决定论主张了射秽主义,只要决定论还可以成立追求建立经济上平等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左翼就还是会存在的。
即使看明白了决定论的基本原理还是无法支配命运的,因为人的精力始终是有限的,根本无法装载各种不同的思维方式跟行为模式并且可以充份的了解各种不同的思维方式跟行为模式在不同的时机遇到不同的人事物会有怎样的结果正是因为这样人本质上还是命运的产物。既然是这样所谓的相对的公正也是不存在的,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根本不存在根据体力劳动跟脑力劳动的耗费以及成果進行计算然后区分阶级差别的竞争机制,表面上的竞争跟奋斗本质上是根据谁在投机取巧的基础上更接地气谁就获得更多的财富这个法则建立的竞争机制这种竞争机制不是公正的也是不利于社会進步的。一个人的名誉地位如何通常取决于这个人操纵社会知觉的能力,一个人在单位内部的权势如何通常取决于这个人操纵人际知觉的能力,现实层面根本不存在一种可以理性检视个人历史衡量个人品行的机制,也不存在一种可以具体计算劳动价值進行按劳分配的的机制,操纵社会知觉与人际知觉的能力通常是历史社会条件赋予的,所以表面上公平竞争产生的结果本质上还是命运的产物。支配人类社会的收入分配过程的内在逻辑不是按劳分配原则,支配人类社会的收入分配过程的内在逻辑本质上是运气。
真正造成不平等的根源,除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外历史社会条件的不平等,每个人的际遇是不平等的,可以思考的时间与空间是不平等的 人际环境也是不平等的,以及先天因素所造成的生理差异以及智能差异,是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根源。壹个出身贫困家庭的人,因为基本上没有太多时间去思考谋生以外的事情,精神与思想上的压迫让他们没有几乎什么时间思考,文化环境的狭隘,以及人际环境的局限,周围也没有人会给他们思想上的启蒙,基本上让他们几乎没有什么空间去思考,于是他们就在他们的生活圈子里边形成了具有惯性的思维,基本上他们的人生的轨迹也就被确定下来了。壹个出身富裕家庭的人,虽然有时间与空间去思考,因为人际环境上某些积极因素的缺失,也会变得单纯变得无知,只要人们不是超然的普惠的,就不可能真正的主动的自由的支配他们自己。除非人在刚出生的时候脑袋里边就存储了大量的不同的价值观,以及不同的思维模式,还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并且可以预知各种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思维模式,不同的行为模式在接触不同的人事物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不同的结果。如果能具备这样的条件才算是真正的的主动的自由的支配他们自己,如果不具备这种条件,不同的社会条件所产生的因果关系就会支配着人们,不然本质上还是处在先尽人事后听天命的状态,经历过之后才能从过往经验中发现因果规律,因为支配人们的行为的思维模式是在人们认知过往经历的过程中形成的。即使人们有时候会主动的寻求改变现状,可是改变到什么程度也无法跳脱世界观层次的局限,世界观的层次是由历史社会条件决定的,每个人在竞争中是成功还是失败要经历壹个表面上的奋斗过程,但是实际上结果早就已经注定好了。
中国社会属于标准的逆淘汰机制,中国社会存在严重的结构性不公义,在中国可以上升为精英阶层的人,基本上不是家庭背景太好的官僚资产阶级,就是精通鬼谷子心术与厚黑学的流氓无产阶级,诚实创造的胆汁质人类与抑郁质人类大多数只能是蓝领工人或者白领工人,而且中国的基础教育特别是中学教育的教育资源分配是严重失衡的,没有钱买学区房或者缺乏社会关系的人没有机会進入优质的中学,直接影响以后進入优质大学的机会,中国的大学在政治学 哲学 经济学 史学 社会心理学方面缺乏充份的学术自由,中国的教育环境压迫人在世界观层面的思辨,中国境内从基层進入精英阶层的成功人士,大多数都有激活天赋的特殊经历,这些特殊经历让他们的思维方式与考试机器不一样。
私有制只是经济层面不平等的根源,人际层面的不平等的根源不是私有制,如果私有制是人际层面不平等的根源,为什么有些人生在资本家的家庭却会沦为无产者,可见私有制并不是人际层面真正巩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主要因素,私有制只是造成经济层面不平等的辅助因素,造成经济层面的不平等的人际层面的因素还是命运,要真正实现平等不是只消灭私有制 而是建立壹个不允许竞争与独占,只允许合作与分享的社会。最终还是要回到比马克屎更早的共产主义者的观点上面啊,只要人们可以清醒的认识到,社会分工是必要的,但是具备不同社会功能的人,不应该被市场机制的评价而产生价格高低上的区别,每个人具体的人力上的付出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也是无法精确计算的,没有哪个老板愿意给老实的工人更多的收入。
而表面上的公平竞争所造成的结果也是命运造成的,随着社会的发展,需求层次的变化,当结果上的差异影响了人们在需求上的释放的时候,人们就会自然的追求共产主义所追求的消灭阶级差别啦。自由民主应该可以消灭共产专制,未必可以消灭人们去追求根据共产主义的平等观所衍生出来的消灭阶级差别的社会的愿望啊,造成人们在竞争中会成功或者会失败的因素往往不是人本身可以支配的因素比如时机方面的因素,比如壹个成功的人在人际竞争中之所以会成功,基本上是因为他遇到的对手没有机会提前接触并领悟他所有机会接触并领悟的知识,没有机会提前接触并认知他所有机会接触并认知的事物,这就造成了他的思想比他的对手丰富,他可以驯化他的对手的结果。
很多事情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个人努力程度的不同造成的,本质上还是运气上的不平等造成的啊,这种本质上因为运气上的差异所造成的不平等 非常具有迷惑性啊,总是让旁观者以为失败的壹方是因为不够努力,正是这种迷惑性,让人们相信机会平等然后结果可以不平等的筛选机制,只要大多数人懂得了用决定论的观点来认识事物,估计市场经济距离灭亡的那壹天应该会越来越近吧。
進化论还有无神论把宗教和道德当成是欺骗,败坏人们的精神寄托摧毁道德对人们的约束力,告诉人们弱肉强食 适者生存 要在竞争中采取各种手段发展壮大,让人们相信反传统反潮流的变化可能出现更進化的更好的结果,让人相信人在本质上是动物,人的本性来源于动物,人的欲望是人最本质的本性,甚至是進化出来的最好的本性,为无底线的实用主义解除了思想上的约束,与现代的民主国家所鼓吹的伦理自由不同,進化论虽然承认人的动物性,却反对契约对人的约束,无神论更是强化了進化论邪恶的部份,人们壹心希望進化他们自己,壹面放纵著進化他们自己,壹面在紧张的竞争和焦虑中生存变得越来越自私,当自私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各种不道德的行为和犯罪就会出现了,人们之间失去理解和信任,人们在生活中逐渐失去安全感,少数人获取短暂的享受之后,换来的是道德沦丧 心理畸形 物欲膨胀 没有底线的竞争,社会的畸形以及两极分化,资源的枯竭 环境的污染,除了儒教以外,進化论还有无神论也是危害人类社会的思想瘟疫,公平竞争就是壹个伪概念啊。
每个人是否拥有同样优质的父母,以及同样优质的成长环境,每个人是否可以在同样的历史社会条件之下培养思维能力。如果不能,怎么可能有公平竞争啊。如果不可能有公平竞争,那么占据人口优势的中下阶层应该站出来消灭竞争。公平竞争就是壹个伪概念,每个人是否拥有同样优质的父母,以及同样优质的成长环境,每个人是否可以在同样的历史社会条件之下培养思维能力,如果不能,怎么可能有公平竞争。如果不可能有公平竞争,那么占据人口优势的中下阶层应该站出来消灭竞争。相信進化论相信无神论的人最害怕决定论,只要越来越多的人明白公平竞争的欺骗性的时候,属于大多数人的弱势群体就不会容易再接受结果的不平等。到了那个时候,弱肉强食将被重新定义,如果要比拳头,资本家是打不过工人的,无论是体力上还是人数上,资本家都处于劣势,如果用拳头来决定弱肉强食,资本家应该沦为中下阶层。可是只要还有很多人相信自由意志,就不会有太多的人站出来改变规则,无论是比什么只要存在竞争就没有公平存在,如果是比体力之外的能力胜者往往是历史社会条件方面拥有优势所以人格发育程度比别人好的人,或者是先天遗传因素方面占据优势的人,或者是即拥有历史社会条件方面的优势又拥有先天遗传因素方面的优势的人,只要存在竞争就是在根据外因筛选出胜利的人跟失败的人,所以追求结果平等仍然是有市场的。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公平竞争是不存在的,大脑神经科学已经充份的证明了这壹点。从大脑神经科学来看,人类的思考与情绪主要是由大脑中的两个部分控制影响。壹个是前额叶,主要负责理性思考,我们期望的“完美小孩”“完美对象”所该具备的所有能力和功能,都是由前额叶控制,例如:会推论因果关系、能思考解决方案、能分析情势、能评估后安排优先级等。能有壹位具有强大前额叶功能的伴侣和小孩,是多么的幸运又幸福呀!
另壹个部分就是杏仁核,这个位于大脑核心位置的两颗杏仁大的组织,只负责让人做三件“态度不好”的反应:攻击、逃跑、发呆(简称攻逃呆)。前额叶在大脑的外层表面,杏仁核被藏在大脑的核心,从演化上来看,应该是重要的部位会放在中间被好好保护着,是吧?但是杏仁核只负责攻逃呆,有什么好重要的呢?客倌,您不知道杏仁核有多重要呀!它可是危机处理中心,若您生活在几千年前的野外,壹走出山洞就看见灰熊站在妳的山洞门口,您也只能想办法找个武器和牠打壹架;或是快点逃,至少要跑赢隔壁的那壹个,才能活下来;或是好好躲起来,想尽办法不要动、不要出声、呼吸轻壹点、不要散出气味,或许灰熊没有看到您,也就走掉了。您说,攻逃呆重不重要?!
当人类不住野外,改为群居,和壹群人住在壹起有没有生存危机?有!最大的生存危机是什么?“不被喜欢”!壹个不被喜欢的人会被霸凌,可能会被围殴致死、会被遗弃、会被忘记分享食物和资源给他,死亡率很高耶!所以只要人类壹觉察到“不被喜欢”,攻逃呆就出现了,而且十万分之两秒就马上反应了。(前额叶启动要0.2秒,怎么也抢不赢杏仁核!)攻击,包括:指责、超理性讲大道理、借兵来证明真的很多人认为妳是错的、批评、翻旧帐、甚至暴力相向。逃跑,包括:打岔、说笑话转移注意力、怪罪别人、推托只是模仿旁人、工作狂找理由不面对、专注某事不理会、生病、扮演被害者与无能力弱者。发呆,包括:呆僵、发呆、装作听不见、没反应、麻木。
研究发现当杏仁核启动时,攻逃呆平均维持十八分钟,而且会让前额叶停滞四小时。所以,越是出生在家庭贫困家人暴戾之气严重,或者是家庭富裕家人急功近利为人浮躁的家庭的小孩,越没有机会得到优质的大脑发育过程,所以在日后的社会竞争中很容易沦落为弱者。因为他们的前额叶壹直在停滞呀!真的没机会长大与成熟呀!
独立生存能力的第壹点是独立思考能力,认清整个人类社会运作的规律。这壹点非常不容易:因为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到无比庞大复杂。人受自身环境视野的限制,就像管中窥豹,只见壹斑。但是,处于社会金字塔越高的人,看得越清楚,因此他们也得以聚累大量资源。而越底层的人,生活在对社了解肤浅而产生的幻象当中,无法解释自己生活的苦闷的来源更无从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人类贫富最本源的不均,是来自信息不均,本质就是教育不均。如果你先天的性格里边本来就缺乏求知欲,如果你在学生时代没有学会如何理性思考,如何理性判断,毕业之后直接面对专门为中共刻意操纵社会知觉服务的媒体环境,你的生活环境里边又没有激活你对中共的统战宣传進行反思的因素,成为亲共人士就是你的命运。
就算在现在这个信息时代,壹个中国贫困山区或者城市边缘的读者看到了专门分析环境因素的外归因的文章,因为缺乏理解所需的亲身体验,而无法从文字中得到半点启发,所以他们读完后,仅仅平添纠结,觉得还不如读心灵鸡汤舒服。
大部分人并不能认清人类社会运作的规律,也无从把真实清晰的社会观传递给孩子?于是他们就把自己理解那套完全错误的传递给孩子,结果就是“坑娃”。桑德斯的崛起说明美国基层民众的认知水平比中国基层民众的认知水平好很多,所以他们起来争取结果平等支持桑德斯。
既然自由意志与机会平等是伪概念,个人发展情况是命运决定的,是否人类社会还存在真正根据多劳多得進行按劳分配的可能性,经过论证我们会发觉这种可能性并不存在。长期以来,劳动量与劳动 价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壹个非常神秘、高度抽象的概念,除了政治经济学,几乎再 没有其他学科真正地提及它。马克屎在资本论中提出了三个概念“价值”、“劳动价值”和“劳动量”,但他没有在根本上把这三个概念区分开来,而且在他看来,这三个概念几乎是完全相同的。
劳动的形式是复杂多样的,那么,不同形式的劳动量到底如何统壹度量,这是关系到 劳动价值论是否成立的大问题。要对劳动量進行统壹度量,就必须找到劳动的共同属性(或通约性),然而,人类的壹般劳动过程存在若干通约性,究竟应该采用哪壹种通约性来作为劳动量统壹度量的基本尺度才是最佳的,长期以来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以消耗时间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劳动过程的第壹个通约性,那就是所有劳动都需要花费壹定的时间。 李嘉图提出用最不熟练程度的劳动者在最劣等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度量劳动量,按照这种方法所得出的商品价值量是壹个随机的、不可确定的量,它会随着不同“最不熟练劳动者”的劳动耗时的变化而变化,也会随着不同“最劣等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马克屎提出用“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度量商品价值量,即“平均熟练程度的劳动者在社会现有的标准生产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度量劳动量”。
1、时间形式度量方法的优点。 壹简便易行。马克屎将壹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含有的劳动量定义为劳动价值,从而避开了复杂的劳动价值计算问题。这种方法只要先确定壹个标准状态的劳动量,再根据几个折算法则将其他非标准状态的劳动量折算成标准状态的劳动量,就可以定性分析任壹生产和劳动状态下的劳动量支出情况。这几个折算法则就是:复杂劳动折算成加倍的简单劳动;高 劳动强度折算成加倍的低劳动强度;高 劳动熟练度折算成加倍的低劳动熟练度;恶劣劳动条件下的劳动折算成加倍的优越劳动条件下的劳动。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社会,体力劳动占较大比例,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的区分较为容易,劳动强度、 劳动复杂度和劳动熟练度的比较也较为容易,采用时间形式度量劳动量的方法就显得简便易行。 二 定性分析直观明了。采用时间形式度量劳动量的方法可以直观地描述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情况;还可用以说明,只有直接的、“活”的劳动才能创造新的价值,而任何货币与资本只是间接的、“死”的劳动,不能创造新的价值,只能在生产过程中進行价值的转移。
2、时间形式度量方法的缺点。 壹 定量性较差。采用时间形式度量方法无法建立劳动(价值)量与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复杂度等变量的量化关系。 二 适应性差。采用这种度量方法很难区分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很难区分劳动强度、劳动复杂度和劳动熟练度的大小,在对分散的劳动时间、多变的劳动强度、劳动熟练度和劳动复杂度的劳动進行度量时,则表现出较差的适应性。 不稳定性高。任何壹门科学均要求其度量单位所代表的实际内涵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不能因地域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价值理论的基本度量单位所代表的实际内涵也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然而,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代表的实际劳动量会随着社会区域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变化,是壹个极不稳定的值。例如,某种形式的手工劳动条件在不发达国家属于正常的劳动条件,而在发达国家可能属于恶劣的劳动条件;某壹杂技演员所進行的劳动属于熟练劳动,但在杂技之乡可能只算作非熟练劳动;某壹脑力劳动在过去属于复杂劳动,但到今天可能只算作简单劳动。采用时间度量方法与采用货币度量方法壹样,只能求出劳动量的相对值,而不能求出其绝对值。因此不同时空范围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内涵之间难以進行相互换算,难以進行空间上的横向比较和时间上的纵向比较,从而表现出极大的时空局限性。
由于马克屎当时所处的社会生产力状态属于大机器生产,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壹机器是主要的生产资料;二劳动方式和劳动条件都基本相似;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的区分较为明显;四劳动强度、劳动复杂度和劳动熟练度的定性区分也较为容易;伍信息劳动无论是在人数上还是在产值上都只占很小的比重。此时,采用时间形式度量劳动量倒是壹种简便易行的方法。但是,随着社会向信息时代的发展,这种度量方法越来越暴露其弱点:无法对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趋势和社会变量進行定量描述;无法圆满解释许多新的社会现象。因此,除了政治经济学,再没有其他社会科学采用这种度量方法。
以身体化学变化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从人体内发生化学变化的角度来看,劳动过程还有第二个可通约性,那就是劳动者的身体内部会发生壹系列生物化学变化,测量这些化学变化的形式和程度可以近似地了解劳动量的耗费情况。
劳动就是向外界输出能量、物质和信息的过程,它建立在人体内部各个器官、组织和系统的生理运动的基础之上,而每壹种形式的生物运动都会发生相应的生物化学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些化学变化可以越来越充分地、准确地测量出来,从而有可能精确地计算出劳动者的劳动耗费量。格格夫在《论各种物理力的相互作用》中提出:“壹个人在24小时進程中完成的劳动量,可以由身体化学变化的研究近似地予以确定,因为物质的转化形式,是动力业经发生作用的程度的指标”。实践表明,能量代谢率的变化可以近似反映出体力劳动强度的变化情况。
能量代谢量与能量代谢率:人体的产热量称为能量代谢量,用Qem来表示,其度量单位是焦耳;人体在单位时间内的产热量称为能量代谢率,用EMR来表示,其度量单位是焦耳/时,即
EMR=Qem/T (3-1)
机体能量代谢率的计算可参考有关书籍,也可由下式近似地進行计算
能量代谢率≈20210×耗氧速度 (3-2)
影响机体能量代谢率的因素主要有:
1、肌肉活动。骨胳肌不仅数量多,而且活动强度变化很大,对机体的能量代谢率的影响显著,剧烈的体力运动可使能量代谢率大幅度提高。
2、环境温度。人体能量代谢率在20~30℃的环境中最为稳定,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由于骨胳肌紧张度逐渐增加,能量代谢率逐渐提高;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由于体内新陈代谢速度加快,呼吸、出汗和循环等功能加强,能量代谢率也会随之提高。
3、精神活动。脑组织的能量代谢虽然很旺盛,在安静状态下的能量代谢率约占全身的16%,但波动幅度不大,脑力劳动对能量代谢率的耗费不大。只有当精神紧张和情绪激动时,能量代谢率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下表中列出了某壹身高1.7米、体重50公斤、年龄20岁的男性的能量代谢率与运动量的关系。
劳动或运动时的能量代谢率(焦耳/时)
情况:躺卧 开会 洗衣 打排球 踢足球
产热量 240 300 900 1400 2000
由上表可以看出,能量代谢率可以大概的反映体力运动的强度,但它不能具体统计壹个人壹天的脑力劳动和生体力运动的强度。
事实上,脑力劳动与生理力劳动所发生的生物化学变化是非常复杂的,特别是脑力劳动时,大脑神经系统所发生的壹系列生物化学变化是异常复杂的,没有尖端的测量技术和科学的智能学理论是无法精确测量和计算脑力耗费量的,因此采用身体化学变化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是不现实的。我们最多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根据能量代谢率计算出两个人壹生大概的劳动量,比如我们可以找壹对同壹天出生,没有先天生理瑕疵身体素质接近,后天饮食习惯接近,不同工作可是每天都工作八个小时,生活作息相似,人际环境的顺遂程度类似,娱乐活动基本壹洋的人,根据能量代谢率的程度观察壹个人的器官衰竭速度跟死亡年龄,从而大概的统计出壹个人壹生的脑力跟体力的耗费程度,可是这种方法无法运用到收入分配领域,因为统计出两个人谁的壹生付出的最多的时候付出最多的那个人已经提前死去了。
以牺牲安乐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从主观意识的角度来看,劳动过程还有第三个可通约性,就是增加了劳动者壹定形式和壹定程度的痛苦,或牺牲了劳动者壹定形式和壹定程度的安乐、自由与幸福,因此,亚当斯密提出用劳动者在劳动时所牺牲的“安乐、自由与幸福”的量来衡量其劳动耗费量。
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是壹个客观值,由此而感受到的痛苦的增加量或安乐的减少量却是壹个主观值。主观值虽然可以反映客观值,但这种反映会受多种主观因素的制约而发生壹定的偏差,因此劳动者所牺牲的“安乐、自由与幸福”的量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出他所付出的劳动耗费量。此外,劳动者在许多情况下所進行的劳动并不意味着牺牲了“安乐、自由与幸福”,有些劳动本身包含着快乐。只有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社会里,劳动是壹种负担,是壹种谋生手段,枯燥的、繁重的、压抑个性的劳动会给劳动者带来直接的、明显的肉体和精神痛苦。这时劳动给劳动者所产生的痛苦增加量或安乐减少量可以近似地反映劳动量的付出情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直接的劳动时间不断缩短,劳动强度不断下降,劳动复杂度不断上升,劳动与生活越来越相互渗透,劳动所带来的、可以感受到的痛苦越来越少,劳动本身将逐渐成为人们的“第壹需要”,这时再以牺牲安乐的量或感受痛苦的量来度量劳动量将显得越来越不准确。
以支付工资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在商品经济社会,作为商品的劳动力用工资或口粮就可以购买到,因此劳动过程还有第四个可通约性,那就是劳动量可以用工资或口粮来获取。
配第在研究“在劳动和土地之间发现壹种自然的等价关系”时就提出来了用工资或口粮来度量工人的劳动量。斯密也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它所购买的劳动来决定的,即由工资来决定的。工资的本质在于购买生活资料,用以补偿劳动者的劳动耗费,从而维持劳动者自身的简单再生产或扩大再生产。虽然,劳动耗费量与工资存在某种对应关系,但是,采用支付工资的形式来度量劳动量的方法至少存在如下问题:
(1)工资是劳动耗费量的市场反映值,而不是客观值,市场反映值围绕客观值上下波动。当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时,工资就要小于劳动耗费量;当劳动力市场的求大于供时,工资就要大于劳动耗费量;只有当劳动力市场处于供求平衡时,工资才可能等于劳动耗费量。即使如此,工资的变化情况还受许多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偶然因素的影响。
(2)工资收益并不是劳动者的全部实际收入,许多无形的收入如单位福利和社会福利构成工人收入的壹部分,许多无形的负担如单位负担或社会负担将降低工资的实际效用,这将使工资与劳动耗费量進壹步脱节。
(3)工资以货币为度量单位,货币本身也是壹种商品,其价值含量也是壹个可变的量,因此以货币为单位来衡量某壹事物的劳动量和劳动价值量,也必然是壹个不确定的量。
不过,采用支付工资形式来近似地度量劳动量和劳动价值量,具有较好的灵活性和简便性。
以使用价值产出形式来度量劳动量
如果用生产系统的使用价值产出量来描述劳动价值,则存在另外壹些问题:
(1)壹般情况下,劳动耗费量与劳动过程的使用价值产出量往往没有严密的对应关系。有时,劳动耗费量增长很大,但产出的使用价值却增长很小,特别是当劳动强度接近生理极限时,产出的使用价值几乎没有明显的增长。
(2)使用价值产出量受到众多因素如生产手段、生产工具、环境条件、风险概率等的影响而表现出较大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因而难以准确反映劳动量或劳动价值的耗费情况。例如,有些人虽然付出了巨大的劳动,但因种种原因而失败了,另壹些人因碰到好的机遇很容易就取得了成功;有些人因有良好的生产条件而取得了较多的收益,而另壹些人则因恶劣的生产条件而毫无所获。
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常常以壹个人所取得的成绩大小来判断这个人所付出的劳动量,实际上这是不客观、不公正的。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用使用价值产出量来描述劳动价值的付出量是笼统的、不精确的和不客观的。
马克屎指出:“无论有用的劳动或生产的活动怎样的不同,这总归是壹个生理学上的真理:它们是人类机体的功能,并且无论每壹种这样的功能有怎样的内容和形式,它在本质上总是人类脑髓、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支出”(《资本论》第壹卷第47页)。人的具体的劳动过程非常复杂,有体力的劳动(主要劳动器官是人类机体的运动系统),脑力的劳动(主要劳动器官是人类机体的大脑神经系统),生理力的劳动(主要劳动器官是人类机体除运动系统和大脑神经系统以外的生理系统)。各种劳动因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和劳动环境等不同,劳动的内容和形式存在很大的差异,人的脑髓、神经、肌肉、感官等方面的支出千差万别,如果单纯地采用某种与人的脑髓、神经、肌肉、感官等方面的运动情况的物理学或化学指标,来反映和描述人的劳动耗费量,将会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偏差性和局限性。
目前,理论界普遍采用马克屎的观点,即根据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时间来度量劳动量,而马克屎之所以提出这个观点,主要是根据他自己假设的两个基本命题:壹劳动价值量由劳动量来决定;二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来决定。马克屎把人类的劳动量抽象为劳动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时间特性,即劳动量在本质上反映的是劳动过程的时间广延性,从而把第二个基本命题作为壹个假设或概念定义确立下来。显然,马克屎本人并没有对第二个基本命题進行具体的论证。长期以来,既没有人对此找到充分的理论依据,也没有人提出任何有说服力的异议。因此,这两个基本命题是否成立,至今仍然是壹个谜。
由于整个马克屎主义理论体系是以“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石,而“剩余价值学说”又是建立在这两个未经充分论证的基本命题之上。
马克屎主义经济学在苏联跟中国分别被苏联共产党跟中国共产党利用,演变成特权制度的理论依据。官僚权力是“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累加”或“倍乘”,那么他们就理所当然地安富尊荣,组成收入层级,凌驾于劳动人民之上,壹个集体主义的社会始终没有形成,反而被等级森严的社会取代了。等级社会能够是公有社会吗?它就只是官僚私有社会。普通劳动者处于被经济压迫的地位,其劳动付出再多也不能僭越这种收入等级,那么这样的等级社会是能够被普通劳动者衷心拥护的吗?是不可能的,它是必然要瓦解的。它仅有的壹点射秽主义性质——计划经济,最终也被官僚私有集团瓦解掉,去继续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去了。这是旧的劳动价值论不能批判的,也是其反动之处。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壹定的机体内环境,以维持劳动行为的正常進行。机体内环境包括生理环境、心理环境和精神环境三个方面。而劳动者的机体内环境的形成与维持需要消费壹定数量、壹定种类和壹定质量的生活资料并将其转化为劳动潜能以后才能得以实现。
劳动者在其生长发育阶段通过消费活动来吸收外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并通过学习、培养、锻炼等将其转化为内部组织的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和精神功能,为以后的劳动行为建立和维持适宜的机体内环境;当劳动的复杂度得到发展,就会给机体的内环境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追加更多的外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来改善原有的机体内环境;当劳动者在生长发育阶段或修养治疗阶段,还没有具备劳动能力,此时要求家庭和社会给予壹定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来对机体的内环境進行构造、修补和发展;当劳动者因健康或年龄而丧失劳动能力后,即停止劳动行为以后,在客观上还要求壹定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来对机体的内环境進行赡养性维持和修养性处理。
机体的内环境存在壹个平衡性问题。当机体适宜的内环境建立以后,需要不断地输入生活资料并将其转化为劳动潜能来维持其平衡,如果劳动潜能的输入过程停止,机体的内环境就会失去平衡。机体内环境的失衡分为三种类型:
弹性失衡。
当机体所短缺的劳动潜能较少时,如果及时地补入等量的劳动潜能,就可完全恢复到原有的平衡状态,这种失衡就称为弹性失衡。
塑性失衡
当机体所短缺的劳动潜能较多时,如果及时地补入等量的劳动潜能,并不能完全恢复原有的平衡状态,只有及时地补入更多的劳动潜能,才能完全恢复到原有的平衡状态,这种失衡称为塑性失衡。
质变性失衡。
当机体所短缺的劳动潜能很多时,机体的内环境就会发生不可逆转的退化,这时无论补入多少劳动潜能都不能完全恢复原有的平衡状态,这种大幅度的失衡就称为质变性失衡。
只有当劳动量的付出量与生活资料的消费量(它在劳动者机体内所产生的劳动潜能)保持在壹定水平时,机体内环境才能保持相对平衡的状态。
人类的劳动过程是千差万别的,它随着劳动者作用方式、劳动对象和劳动条件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劳动过程将会产生不同的劳动量。要对不同形式的劳动量進行统壹度量,就必须找到劳动的共同属性(或通约性)。不难发现,这些千差万别的劳动过程存在着三个基本通约性:壹时间通约性,即都需要耗费壹定的时间来完成整个劳动过程;二产出通约性,即都要生产出壹定数量(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使用价值;投入通约性,即都要消费壹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来补偿,才能及时地恢复劳动者的劳动能力。
究竟应该采用哪壹种通约性来作为劳动量统壹度量的基本尺度才是最佳的,长期以来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前面已经分析了,采用劳动的时间通约性和产出通约性来度量劳动量具有许多无法克服的致命弱点。唯壹的前途是,如何从劳动的投入通约性着手来度量劳动量:人类的劳动过程就是人类机体向外界输出能量、物质和信息的过程,而这种过程必须是以壹定的生活资料的消费作补偿源或动力源,或者说,人类的任何劳动都必须以壹定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作为基本代价。
不难发现,采用“社会必要补偿性生活资料的使用价值消费量”来度量劳动量,具有以下优点:
尺度稳定性高。
由于生活资料使用价值的度量单位是能量单位,具有极高的稳定性,因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劳动量的度量单位也具有极高的稳定性,不会因地域的变化而变化,也不会因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直观性强。
用具体的、可感觉到的生活资料形式来度量劳动量,比用抽象的时间形式更容易理解和更具有直观性。
可量化性高。
由于把劳动者产出的劳动价值量与投入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量联系起来,建立了壹个新的投入产出模型,有利于与经济学、 价值工程学等数学化程度较高的学科建立联系,从而可大大推進价值理论的数学化和自然科学化。
适应性广或灵活性高
这种度量方法无需对生产条件、劳动强度、劳动熟练度和劳动复杂度等做特别的规定,从而具有广泛的时空适应性和灵活性。
然而,采用这种劳动量的度量方法将会面临如下突出的问题:
消费与劳动的脱节
消费过程与劳动过程的“脱节”现象,即生活资料的消费过程与劳动过程并不总是直接地联系起来的。具体表现:壹劳动者在休息时不進行生产劳动但仍需要消费生活资料;二劳动者在处于生长发育期和衰老期的时候也不進行生产劳动但仍需要消费生活资料;劳动者在接受教育时需要消费各种生活资料但并不直接付出劳动量。
消费与耗费的不均匀
劳动者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与其所耗费的劳动量不对等,即劳动者有时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足够补偿劳动量的耗费,有时又不足以补偿劳动量的耗费。
消费效益的不均衡
消费量与劳动量的“不均衡”现象,即不同消费熟练度的劳动者在消费相等的生产资料使用价值后所付出的劳动量不相等。具体表现:壹有些人只消费生活资料,而不進行生产劳动;二有些人只進行了很少的劳动但消费了很多的生活资料;有些人虽進行了很多的劳动但只消费了很少的生活资料。
劳动效益的不均衡
劳动量与劳动价值量的“不均衡”现象,即不同劳动熟练度的劳动者在付出相同劳动量后所得到的劳动价值量不同。具体表现为:有些人付出了很大的劳动量但只能产生很少的劳动价值量,有些人只付出了很少的劳动量却产生了很多的劳动价值量。
劳动强度与劳动复杂度的差异
提高劳动强度或劳动复杂度都将会增加劳动者的劳动量,但各自增加劳动量的方式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应该如何区分?
1 、 区分“劳动潜能”与“劳动量”,以解决“消费与劳动脱节问题”。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通过人的消费过程转化为劳动潜能,并通过人的劳动过程转化为劳动量,由于劳动潜能能够在壹定时间范围和壹定程度上進行“提前支取”或“延后贮存”,从而消除消费过程与劳动过程所存在的时间距离。
2 、区分“补偿不足”、“补偿平衡”和“补偿有余”的使用价值消费量,以解决“消费与耗费不对等问题”。劳动者在進行劳动前后必须消费壹定形式和壹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来补偿其劳动耗费,只有在补偿性消费阶段,劳动者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量与劳动量才能存在着壹定的对应关系。
3 、区分“期望使用价值”与“使用价值”,以解决“消费效益不均衡问题”。对于不同消费熟练度的劳动者,相同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将会产生不同的劳动量,消费熟练度越高,消费相同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将会产生越多的劳动量。
4 、区分“劳动量”与“劳动价值”,以解决“劳动效益不均衡问题”。劳动价值量是指壹般劳动熟练度所付出的劳动量,是壹种“社会必要劳动量”,劳动熟练度越高的劳动者会以相同的劳动量产生越多的劳动价值量。
5 、区分“主劳动量”与“附加劳动量”,以解决“劳动强度与劳动复杂度相差异问题”。把劳动量分解为“主劳动量”和“附加劳动量”两个分量,根据这两个分量对于劳动量的不同影响方式来精确定义劳动强度和劳动复杂度,从而可知,劳动强度的提高主要通过主劳动量的提高来完成,劳动复杂度的提高主要通过附加劳动量的提高来完成。
显然,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与劳动者的劳动耗费量(即劳动量)是不可能对等的,必须对“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的内涵進行规定,并对其進行两个方面的条件限制,
劳动量的度量方式:采用“补偿性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来度量劳动者的劳动量。
这里要掌握两个方面的规定与条件限制:
“生活资料使用价值”:
价值形态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价值层次包括温饱类、安全与健康类、人尊与自尊类、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类四个方面;表现形式包括商品和非商品(如服务)两个方面;享受范围包括个体生活与居住条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三个方面;享受方式包括个体独享(即工资、补贴、保险等)、集体共享(即集体福利)和社会共享(即社会福利)三个方面;价值延伸范围包括幼儿与少年成长、中年与青年发展和老年退休三个方面;价值使用途径包括生活、教育(含义务教育费和职业培训)和工作三个方面;价值用途包括赡养父母、养育子女和维持自己生活三个方面;价值体现方式包括工资、补贴和保险(含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三个方面;等等。
“补偿性”。
生活资料的消费可分为三种基本情况:补偿不足、补偿平衡、补偿有余。实践表明,劳动者在進行劳动前后必须消费壹定形式和壹定数量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来补偿其劳动耗费量,否则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就得不到可持续的维持和发展,如果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小于壹定值,则会出现“补偿不足”,此时劳动的耗费量大于劳动的补偿量,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将受到损害而逐渐萎缩;如果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大于壹定值,则会出现“补偿有余”,此时劳动的耗费量小于劳动的补偿量,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将得到增强而逐渐发展;如果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正好等于壹定值,则会出现“补偿平衡”,此时劳动的耗费量正好等于劳动的补偿量,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将会维持原状。这就表明,只有在“补偿平衡”状态,劳动者所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量与劳动量才能有壹定的对应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这种方式来度量劳动量,没有必要对劳动强度和劳动复杂度進行特殊限制:壹劳动强度的提高将会直接导致劳动量(具体而言是主劳动量)的增长,从而直接导致补偿性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的增长,而且在劳动强度较小时,这种增长是线性的,超过壹定程度,这种增长将是非线性的,劳动强度增大到壹定限度,工作量的微小增长将会导致劳动强度的极大增长。在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某壹特定的劳动岗位,通常存在壹个最佳的劳动强度;二劳动复杂度的提高将会导致劳动量(具体而言是附加劳动量)的增长,从而直接导致补偿性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的增长,由于这种劳动量主要产生于教育与培训阶段,通常不产生于实际工作阶段,经常是“提前预支”,往往被人们所忽略,而且这种劳动量往往同时也凝聚了他人(如父母、教师、师傅、传媒工作人员等)的劳动量,往往被人们所误解。
显然,对于同壹劳动领域、同壹劳动岗位和同壹劳动产品,在相同的劳动时间内,不同的劳动者往往会付出不同的劳动量,为此,将“社会必要的劳动量”或“社会平均的劳动量”定义为劳动价值,即
劳动价值:
社会平均的劳动量或社会必要的劳动量。
不难发现:全社会的劳动量的总量等于劳动价值的总量。
由于劳动量可以采用“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补偿性消费量”来進行度量,那么劳动价值就可以采用“社会平均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补偿性消费量”或“社会必要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补偿性消费量”来進行度量。
对于确定的生产系统,由于同壹劳动性质的劳动价值服从边际效用规律,随着劳动量的不断增加,生产系统所产生的劳动价值不断下降,并最终趋于劳动量,由此可得。
劳动价值与劳动量均衡规律:
对于确定的生产系统和相同性质的劳动,其劳动价值围绕劳动量上下波动。当劳动价值大于劳动量时,劳动者就会自发地增加劳动量(主要是通过增加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调整劳动性质、促進劳动力输入等方式),劳动价值就会在“边际效用规律”的作用下逐渐下降,并趋近于劳动量;当劳动价值小于劳动量时,劳动者就会自发地减少劳动量(主要是通过减少劳动时间、降低劳动强度、促進劳动力输出等方式),劳动价值就会在“边际效用规律”的作用下逐渐上升,并趋近于劳动量。当劳动量等于劳动价值时,此时就称作劳动价值与劳动量处于均衡状态。当然了,这种计量方式仍然不是最精准的反映劳动价值跟劳动量之间的关系的计量方式。
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不会保障机会平等,历史社会条件的不平等会自然的造成机会不平等,右派根本不适合基层人民。
根据历史社会条件决定是否可以拥有政治权力与资本权力,决定拥有的政治权力与资本权力的大小,然后根据政治权力与资本权力進行分配,根本不属于按劳分配,根本不属于根据贡献大小分配,这种规则造就的初次分配是不合理的,无论这种规则是依附于计划经济还是依附于市场经济,共匪是维护这种分配规则的,共匪不是左派。
历史社会条件的差异造成的资源配置是需要纠正的,基层人民需要为基层人民提供补偿正义的民选左派政府。
依靠高税收改善收入分配是必要的,历史社会条件良好的人应该回馈社会,历史社会条件 各行各业的工人阶级的工作支撑起来的产业链 各行各业的消费者对产品的购买造就了富人的财富,回馈社会是富人需要履行的义务。
富裕与贫穷不是根据勤奋与懒惰划分的,是根据历史社会条件划分的,社会财富需要重新分配。
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的初次分配是不合理的,人类社会需要依靠左派改善大多数人的历史社会条件。
邓右即否定机会平等也否定按劳分配,右派主张抽象的机会平等,毛左主张抽象的按劳分配,他们都是蓝领工人的敌人。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根本没有立足点的平等,本质上是保护财团私有财产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毛左那种抽象的按劳分配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毛左主张的抽象的按劳分配根本没有具体的标准,没有中国工人与中共权贵之间的结果平等,本质上是建立在极权计划经济的基础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右派与毛左的主张的内在逻辑是一样的,中国工人不应该成为右派与毛左实现利益的工具。中国工人容忍市场经济存在的原因,不应该是因为相信市场经济可以带来合理的收入分配,而是因为专制计划经济本身无法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同时也应该明白市场经济最大的优势只是比起专制计划经济可以更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可是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收入分配未必是合理的,中国工人在利用市场经济建设国家的同时应该积极的参与社会运动,结束中共建立的壹党专政,建立民主制度,并投票支持真正的左翼政党,只是依靠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党国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初次分配不会让工人广泛的分享社会利益,必须存在左翼政党追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不然对于工人阶级是非常不利的。
我觉得最有利于蓝领工人的分配方式应该是每一个生产要素都得到一样的利润,比如净利润分成五份,土地 资本 工人 税收 扩大再生产各占一份,资本家得到五分之一,蓝领工人得到五分之一,然后蓝领工人内部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产量進行按劳分配,资本家通常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蓝领工人通常是一群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依然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同时蓝领工人也可以分享到非工资性收入,资本家有钱赚,蓝领工人也有钱赚。
我支持社会民主主义,认为工人阶级应该利用民主制度争取利益,共产极权国家的公有制是骗人的,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实际上是自封代表全民的共匪在支配,社会财富根据权力大小按权分配,工人阶级在政治上 经济上 文化上属于无权阶级,无法参与政治生活,无法主导企业的经营与分配,没有享受亚文化产品的自由,成为共匪统治之下的政治奴隶。
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的结果往往是带头的少数人成为官僚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因为被除役 被转业 被重新安置 被党派去的工作人员取代所以失去国家暴力机器的基层革命者最终会被诈骗,工者有其股被按权分配的工分制度与工资制度取代,耕者有其田被土地党有与苛捐杂税取代,无产阶级专政被专政无产阶级取代,射秽主义被极权计划经济与党国资本主义取代,基层革命者没有机会成为统治阶级,只有利用民主制度为无产阶级谋取福利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最适合无产阶级。
在工人阶级的解放方面,共匪背叛了工人阶级,蓝领工人的工者有其股 产业民主 低工时 高工资 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 占有剩余价值根本没有在社会制度层面实现,工者有其股属于党营企业内部依靠逆淘汰机制升迁的高阶经理人,只有参与权力寻租与资本投资的官僚资产阶级与红顶商人才可以享有产业民主,低工时 高工资属于共匪体制内的职业党员组成的公务员,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属于政府官员,剩余价值被参与权力寻租的政府官员与拥有民营企业的红顶资本家占有,共匪是工人阶级的敌人。
在中国大多数工人只有成功依靠人际活动讨好资本家才有机会增加收入,中国不允许独立工会生存,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郁质人类的工人只能依靠独立工会发动的集体协商与集体罢工争取利益,不允许工人组织独立工会发动集体协商与集体罢工的中国不适合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郁质人类的工人生存,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郁质人类的工人应该参加民主运动,属于胆汁质人类与抑郁质人类的工人应该成为民运人士。
结论
综上所述,共产极权主义统治最大的受害者是工人阶级,工人阶级最应该反对共产极权主义统治,工人阶级最需要民主制度,没有民主制度资本家可以去做红顶资本家继续做生意,没有民主制度工人阶级根本无法得到解救。
政治学者谈马克屎主义与马列主义之间的区别
作者 季鹏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对马克屎主义的重新审视
上世纪20年代以后,壹些研究马克屎主义的学者鉴于前苏联官方对马克屎主义壹味作出“极左”的解释,便以其所掌握的资料,从不同的角度,对马克屎主义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后来发展成为“西方马克屎主义”,“新马克屎主义”,“存在主义的马克屎主义”等等众多流派。其研究内容主要在两个方面:壹是对马克屎的著作重新加以考证、注释;二是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应对马克屎主义作出某些修正,以恢复其在新时代的“活力”云云。苏联瓦解崩溃后,这种研究减少了,但仍有继续。
应该指出,以上这些倡导重新认识马克屎主义的学者,他们大多本来就是马克屎主义的信徒和崇拜者,其中部分人是执政的共产党国家中的改革派,或相对于对主流派的“异见者”。 他们原来多是共产党的高官、要员,因受到当权者排斥退出政坛,转而从事学术研究。所以,这些马克屎主义研究者总的说仍然对马克屎主义持肯定态度,他们研究马克屎主义的目的,主要是想去掉传统马克屎主义与现代世界潮流明显抵触的壹些成分,使它变得“温和”、“人道”壹些,让它为新时代所兼容。所以他们的共同之点主要是反对被列宁、斯大林无限强化的“无产阶级专政”。
近年来,国内也有重新认识马克屎主义的呼声,有的学者作出了很有价值的探索和贡献,鉴于我们长期以来受到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对马克屎主义的种种有意歪曲和片面的宣传灌输的毒害,重新审视、全面认识马克屎主义是很有必要的。
重新审视和评价马克屎主义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
(壹)从马克屎所追求的未来社会的蓝图,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内涵,还原马克屎主义在政治层面的本来面目。
如果仅从阶级斗争,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字面上去理解马克屎主义,很容易将马克屎主义与后来那些自称马克屎主义者的暴君、恶棍如斯大林、毛泽东们混为壹谈。但是,如果认真考察,却会看到它们之间存在重要区别,虽然马克屎在他的有关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中没有明确、专门解释这种专政制度的具体方式、内涵,但从其有关的论述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马克屎所说的这种专政与后来打着马克屎主义招牌的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们的所作所为存在巨大差别甚至背道而驰。
马克屎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首先是指阶级的、集体的专政,而不是壹党专政,更不是个人独裁。这是它与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根本性区别。
马克屎在受第壹国际总委员会委托而撰写的对巴黎公社起义的总结宣言《法兰西内战》壹书中,对巴黎公社作了高度赞扬,说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壹次预演”。为此我们就可以认为,巴黎公社的专政模式就是马克屎心目中“无产阶级专政”的模式。那麽,“巴黎公社专政”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呢?首先,它是壹种工人阶级的集体、联合专政,而不是某壹党某壹派的单独专政。当时,巴黎公社中有众多的革命党派、团体,它们各自代表壹部分工人、市民的利益和要求,虽然他们在总体上都拥护射秽主义,但其具体的政纲和政策是不同的,马克屎主义政党只是其中壹派,此外还有布朗基派、新雅各宾派、蒲鲁东派等等。其中蒲鲁东派就反对消灭私有制、反对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它倾向无政府主义,所以又称为公社中的“反对派”。可就是这个反对派,在公社65名委员中占据了21席。所以,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各个派别的工人政党的联合执政,它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各个工人政党相互融合、相互妥协的结果。这种执政形式,得到了马克屎的肯定、赞扬,这就说明,这种由各类工人政党形成的工人阶级“整体”联合执政的方式,正是马克屎所倡导的“无产阶级阶级专政”的基本形式。
其次,是马克屎对“巴黎公社原则” 的充分肯定和赞扬,这等于阐明了马克屎设想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则和内涵。所谓“巴黎公社原则”是马克屎对公社制定的壹些基本政治制度和原则的概称,它充满了民主精神,马克屎对它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些“原则”贯穿其始终的基本上有三条:壹是实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内部的民主,保证人民即公社社员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不被侵犯和虚化;二是取消官员特权,保证官员的清廉并与人民群众打成壹片;三是改变原来国家机器的性质和运作方式,使之直接掌握在人民手里而不是掌握在政府领导人手里。具体点说主要是:
实行选民直接选举的普选制。公社委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壹律由公社社员直接选举产生,并规定其任职期限,定期改选。同时把人民的选举权和监督、弹核权结合起来,对不称职的代表和官员选民有权随时弹核、罢免和撤换;
废除政府官员的高薪制,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工资,内部适当拉开差距,但最高年薪不得超过6000法郎(而过去法国政府的部长年薪可达26万法郎);
把警察和军队变成直接对人民负责的公仆,而不是政府的工具。以公社的勤务员代替警察,废除常备军,代之以民兵武装。马克屎壹贯认为,常备军是资产阶级政府的支柱和镇压人民的工具,因此它是“反革命”的;而民兵则是人民自己的武装,是革命力量的象征。
马克屎赞扬说,公社制度“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是向射秽主义过渡的政治形式。
这样,如果我们把它与后来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推行的“无产阶级专政”壹对比,他们的骗子嘴脸就暴露无遗了:列宁等实行的是百分之百的壹党专政,而且最后都转变为领袖个人独裁;共产党国家不管是国家领导人或党内领导人,从来没有進行过壹次真正的民主直选、普选;这些国家无壹例外地实行等级特权制,在党内党外都实行恐怖的警察、特务统治,如此等等。可以说,与巴黎公社原则完全背道而驰。
可惜的是,巴黎公社制定的那些原则、制度还没有来得及实行,公社便垮台了。所以我们对于这种形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后果,也就无从知晓、无从置评了。不过,马克屎此书作为马克屎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的、重要的表述,是无容置疑的。
还有壹小段插曲也反映了巴黎公社领导人的政治理想和追求,在公社失败后的第二天,巴黎公社委员、工人出身的诗人鲍狄仁·欧仁写下了著名的、热血沸腾的《国际歌》歌词,其中的名句“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已”。 这首诗被谱曲后,成为马克屎主义者的战斗号角,这表明马克屎对它的肯定、赞扬。可见,公社追求的目标是建立壹个没有“神仙、皇帝”、“救世主”的新国家、新制度,这就从反面证明了,马克屎绝对不可能设想他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新的 “皇帝”“皇权”统治。由此也就可见,其后出现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那样变相的暴君、“救世主”、“秦始皇”,是对马克屎主义的完全背叛。
(二)、在马克屎和恩格的晚年,曾经对他们早年提出共产主义学说所作出了的重大的修正,可是长期以来被当局有意掩盖了。因此,必须给予恢复和从新认定。
最先是,由于股份制的出现和发展,马克屎意识到“改变私有制”可以不需要采取暴力剥夺的办法,股份制可以解决资本私有跟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并把私有、“共有”两种所有制融为壹体,使资本主义“和平长入”射秽主义。在《资本论》第3卷,马克屎明确指出:股份制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扬弃……那显然只是作为壹个过渡,以便進入到壹个新的生产形式中去。”“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与所有权分离,劳动也已经完全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达的结果是壹个必须的过渡点,以便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所有,不过这时候它已经不是当作壹个壹个分立的生产者和私有财产,而是当作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
这样就基本上把他早年得出的结论:资本主义的私人所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由此产生必须以暴力革命方式才能解决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的理论给推翻了,也即把早期马克屎主义的理论基础给推翻了。
《资本论》第2、第3卷是经恩格斯之手整理出版的,恩格斯比马克屎多活了12年,1895年才去世,他自然对社会发展趋势更加清楚。到十九世纪后期,欧洲的民主政体逐步健全,工人有了选举权,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同时,资本家应对经济危机的办法也有了长進,经济危机并没有导致资本主义制度垮台,经济危机和繁荣交替出现。更重要的是,议会民主制不断健全,工人政党为实现自已的政纲,通过参与议会选举和议会斗争取得了巨大成就,如德国社会民主党就成为了议会的第二大党……,这壹切,促使恩格斯对自已过去的理论和行为作出了修正,在1874年他的《英国选举》壹文中,他不得不承认:“暴力革命在许多年内是不可能了……只剩下开展合法斗争的道路。”在《1893年五壹节致德国工人》-文中他更明确地说:“工人越来越清楚他们的出路,与其说在于靠同个别企业作斗争以取得较高的工资和较短的工作日,不如说,首先在于组成独立政党争取工人阶级的政治权利,争得议会。” 实际上,第二国际也主要从事罢工和议会斗争。
这种情况下,恩格斯晚年对他自己早年与马克屎共同创立的共产主义理论的不足和错误,已经了然于心。恩格斯对德国社会民主党所進行的合法的议会斗争不仅赞同,而且认为这在其他国家也有普遍意义。他说:“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壹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
这就表明,恩格斯此时已承认他与马克屎原来所认定的“资产阶级的政府”,实际上是代表全民多数人意志的“公民政府”;既如此,这种政府也就不是什么“资产阶级压迫无产阶级的工具”,而是代表多数人意志的工具。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马克屎主义原来关于国家性质的学说,动摇了(或推翻了)只有通过暴力手段砸碎旧有国家机器才能实现社会变革的理论。这样,恩格斯就明确接受了德国社会民主党首领凯泽尔等人关于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射秽主义可以“和平长入”的观点。从而抛弃了他自己十余年前在《反杜林论》中批判杜林反对以暴力方式实现两种社会更替的观点。
到了1895年3月即恩格斯逝世前五个月,他在为再版马克屎在40多年前写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壹书所写的“导言”中,再次对马克屎主义的整个理论体系進行了根本性的“修正”:
“历史表明我们已经错了,我们当时所持的观点只是壹个幻想。历史做的还要更多。它不仅消除了我们当时的迷误,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進行斗争的条件。1848年的斗争方法(即《共产党宣言》中倡导的暴力方法——笔者),今天在壹切方面都已经陈旧了,这壹点是值得在这里较仔细地加以研究的。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的程度……在1848年要以壹次简单的突袭达到社会改造,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旧式的起义,在1848年以前到处都起决定作用的筑垒式巷战,现在大都陈旧了。如果说在国家之间進行战争的条件已经起了变化,那麽阶级斗争的条件也同样起了变化。实行突然袭击的时代,由自觉的少数人带领着不自觉的群众实现革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无产阶级的壹种新的斗争方式就开始被采用,并且迅速获得進壹步的发展。原来,在资产阶级借以组织其统治的国家机构中,也有许多东西是工人阶级可能利用来对这些机构本身作斗争的。工人开始参加各邦议会、市镇委员会以及工商仲裁法庭的选举,他们开始同资产阶级争夺每壹个由选举产生的职位,只要在该职位换人时有足够的工人票数参加表决。结果,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他们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成就。在罗曼语国家里,人们也开始愈益了解到对旧策略必须加以修改了。德国所作出的利用选举权夺取我们所能夺得的壹切阵地的榜样,到处都有人模仿;无准备的攻击,到处都退到次要地位上去了。”
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他承认当年与马克屎在《共产党宣言》中鼓吹的武装革命方式“只是壹个幻想”。他们鼓吹的以暴力夺权的革命方式已经过时,射秽主义“和平长入资本主义”,己成为现实的可能。
不过,这并不表明恩格斯己经放弃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目标,在写于1894年1月26日在《致未来的意大利和社会党》中,恩格斯提醒道:“社会党不能忘记自已的最终目标: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作为改造社会的手段。” 就 在上述“导言”中,恩格斯也说:“我们是‘革命者’、‘颠覆者’,但我们采用合法手段比采用不合法手段或采用变革办法要获得多得多的成就。” 也即是说,他只是认为釆取合法的、和平的议会斗争方式,工人阶级政党就可以达到自己夺取政权的目标。这与后来被称为“修正主义”的第二国际路线完全壹致,所以,恩格斯乃至第二国际对马克屎主义的“修正”,主要是修正夺取政权的方式方法,而不是从根本上否定马克屎主义。
但是,实际的可能则是,只要放弃暴力夺权而改行合法斗争,暴力马克屎主义就必将被抛弃,经过修正的马克屎主义最终必然融入社会民主主义体系之中。第二国际就是走的这条道路。
总的说,由于恩格斯较马克屎活得更久些,他根据客观形势变化对原来的“马克屎主义”作出的修正也就更明确、更彻底些,他还说了壹些对他与马克屎的早年理论带有反省、总结性质的话,如:“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妳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 可见,虽然他还有没有完全放弃、认输,但与《共产党宣言》中那种咄咄逼人、真理在握的口气相比,已经明显地“软”下来了,底气不足了。
根据上面对马克屎主义的重新认识和审视,对照前面我们曾经批判的早期暴力马克屎主义,我们在对待马克屎主义的问题上,究竟应该怎样看待呢?笔者以为:
第壹、我们在前面对马克屎主义的批判是完全正确的,那是针对早年的“原教旨”“马克屎主义”,也是针对列宁解释的马克屎主义而言的。但它不是马克屎主义的“最终版”,经过马、恩自己的“修正”,马克屎主义放弃了暴力夺权为唯壹道路的观点,这就为它的整体“变质”提供了可能性。后来列宁出于个人野心,有意隐瞒、掩盖最终版马克屎主义,恰好表现了列宁-派心术不正,实际上他只是利用马克屎主义为自已建立新的专制独裁王朝服务。
第二、从实际看,马克屎主义后来作为壹种影响巨大的政治学说和社会制度,世人认可的主要是前期的暴力马克屎主义,而且是经过列宁歪曲的马克屎主义。这是因为,马克屎主义在世界的广泛传播,主要得力于列宁及其建立的苏联国家政权。
第三、马、恩本人在对他们早年的“主义”作出了修正,但没有完全放弃其原来的理论、观点。例如,对于《共产党宣言》这本早期马克屎主义提纲挈领的著作,马、恩后来壹再声明它仍然是“完全正确的”。如在《宣言》1872年的德文版序言、1882年的俄文版序言中,二人还重申:“《宣言》中所阐述的壹般原理整个说来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在此后恩格斯壹个人写的其他版本序言中,也重申这壹观点。就是在前面引述的写于他临终前5个月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恩氏同时也维护他原先的壹些观点,如:“不言而喻,我们的外国同志们没有放弃自己的革命权。须知革命总是唯壹真正的‘历史权利’”。又严厉批评德国社会民主党中壹些人的“绝对守法”,“绝对放弃暴力行为的策略”。就是说,他在肯定合法斗争的同时,仍然不放弃暴力斗争,坚持这种两手策略,更没有放弃它的革命宗旨和目标。
为什么马、恩晚年发现他们早年创立的“主义”有严重失误,却又不明确放弃、或明确加以改变呢?笔者以为,这是由于,他们晚年的新认识只是壹种觉醒的开始,尚不成熟,因为他们已经知道资本主义还要继续发展,后事难料,不可能给出结论性的答案。而他们早年创造的理论已经有了壹定影响力,他们显然不愿意由自己去扼杀这个“亲生子”。只好任由后人去理解、去实践了。
但是可以肯定,假使马、恩都能再活壹、二十年,他们必定要对自己早年的“主义”作出明确、重要的修正,或许作根本性的改正。
总括起来说,马克屎设想的射秽主义与后来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们的射秽主义的最大、最根本区别是:前者是建立、脱胎于最发达的资本主义,而后者则建立在落后的、半封建的、小生产的基础之上。从这壹角度说,苏联、中国等列宁牌的射秽主义都是冒牌货,真正的、马克屎主义的射秽主义在地球上还没有出现过,也不可能再出现,因为历史已经证明它的荒谬,错误,它完全是壹股历史逆流。
历史长河滚滚向前,明确废弃马列主义,向着自由、民主、宪政的道路并轨,是当今壹切仍然打着马列主义旗号的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必然、唯壹选择,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在中共的各种教科书和宣传资料中,都把马克屎主义和列宁主义并称为“马列主义”,有意将两者混为壹体,目的自然在于说明列宁主义是马克屎主义的“正宗”传承和发展。而壹般人亦不求甚解,把两者当作壹回事。比较专业的著述则介绍了列宁主义“发展”马克屎主义的壹些内容,当然都系正面的评价,说明列宁对马克屎思想主义的重大贡献云云。
其实,按照真正“正规” 的排序,马死后是恩,恩死后则是他亲自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伯恩斯坦,所以,伯恩格斯坦才是马克屎主义“合法”继承人。伯氏后来对马克屎主义作了重大修正,这种修正其实是对晚年恩格斯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理应视为马克屎主义的正宗承传。后来的列宁,则从相反的壹方“修正”了马克屎主义,将早期马克屎主义的暴力壹面加以充分发挥,使之向更为激進的布朗基主义靠拢,形成壹种马克屎主义与布朗基主义结合的极左怪胎。
但是由于列宁后来夺得了俄国政权,便以国家的力量向全世界输出列宁版的马克屎主义,致使在后世人的眼中,它反而成了正宗。
列宁主义被作为壹种“主义”称呼,与先前的马克屎主义和后来的斯大林主义壹样,都是其政敌在论战中攻击它的壹种贬义词,由此可见暴力的马克屎主义及其传承者从来就是不得人心的。只是后来他们的信徒将计就计,把它们当作正面的词义加以使用。
列宁主义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呢?它的传人斯大林在其1924年所著《列宁主义基础》中对它的定义是:(列宁主义)是“帝国主义时代的马克屎主义”。斯氏的意思是说:当时的资本主义已不同于马克屎时代的资本主义了,它已发展成了“帝国主义”,按照列宁的解释,帝国主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它快要“死”了,所以特别疯狂,它的基本特征就是侵略、战争。列宁说,由于资本主义发展成了帝国主义,它们为了争夺工业原材料和商品市场,争夺殖民地,产生了矛盾而且互不相让,于是就发动战争,第壹次世界大战就是这样发生的。列宁主义也就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它提出的重要的新观奌就是“修正” 了马克屎主义关于共产主义革命必须在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并且要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动才能取得胜利的论断。列宁认为,这时的帝国主义已经不是铁板壹块,无产阶级完全可以利用它们相互之间的矛盾,在资本主义力量最薄弱的地方(也就是资本主义最不发达的国家)发动革命并取得胜利,然后用同样的方法,在其他落后国家取得胜利。而不必考虑这些国家的发达程度和社会发展阶段。
列宁的这壹修正,其实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克屎主义,因为这样壹来,共产主义革命就可以不是发生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可以发生在壹切国家,特别是落后的国家。这就从根本上推翻了马克屎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五阶段论”,推翻了社会发展必须由低级到高级的逻辑。它在客观上把共产主义革命等同于壹般的改朝换代了,而这种改朝换代的结果,也就很难说是马克屎所说的“射秽主义社会”或者“共产主义社会”了。
马克屎曾非常明确地指出:“无论哪壹种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细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列宁完全推翻了马克屎主义的这壹“原理”, 因此他所创立的“苏联” 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的“国家”和“社会”,是非常可疑的,需要加以重新认定。
其实不管列宁也好,斯大林也好,他们都知道自己从事所谓的“革命”,最重要的是夺取政权,巩固政权。而借用马克屎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名义,不过是壹种手段,壹种策略。这个手段、策略必须为自己所用,为自已服务,而不是倒转过来为其所制。如果真的按照马克屎的理论,俄国的革命就不能搞了,搞了也不能叫射秽主义或共产主义,那还拿什么去号召、组织工农群众呢?所以,经过权衡,列宁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篡改马克屎主义。只要能夺取政权,其他壹切都不重要。从这壹角度说,列宁是壹个十足的实用主义者、机会主义者。
在同壹著作里,斯大林進壹步指出了列宁主义的“精髓”:“列宁主义的基本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怎样才能争取无产阶级专政,怎样巩固和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斯氏在这里亮出了列宁主义这壹“底牌”, 也说出了壹切追求专制独裁者的心声,这乃点睛之笔。斯氏之所以如此坦率说出这壹点,也是为自己日后继承列宁的位置,实行比列宁更加残暴的独裁统治制造舆论。果然,斯氏掌权之后,就進壹步发展了“列宁主义”,实行比列宁更加残暴专制的“斯大林主义”。
列宁和斯大林说他们实行的是马克屎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那麽,马克屎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马克屎在《法兰西内战》中明确说过,未来的无产阶级专政应遵从“巴黎公社原则”,而“巴黎公社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参与“专政”的政党应代表无产阶级各阶层、各派别(左、中、右各派),而且,这个政权的各级官员、法官都由公社社员直接选举产生,选民并有权监督他们,并可以随时弹核和罢免他们。
然而,列宁在实践中却完全抛弃了这些基本原则,他首先把无产阶级各党各派派共享的“专政”变成“布尔什维克”壹党壹派的专政。接着,很快又将“布尔什维克专政” 变成他个人的独裁,并且宣布:“个人独裁(应)成为革命阶级专政的表现者,代表者和执行者。”
这样,马克屎所说的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官员必须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接受选民监督并可以弹核、罢免,也就全被他取消了。列宁毫不犹豫地将官员的任免权变成他壹人的专利,他壹人随心所欲地独裁。列宁并且如此解释“专政”这壹概念:“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章约束、而直接凭借暴力的政权。”“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釆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全集》第3卷第216页、623页)
由此可见,所谓列宁主义是“帝国主义时代的马克屎主义”不过是壹种虚晃的托词,列宁主义的真正含义是壹种为达到夺取政权和保住政权目的的不择手段的极权主义。它将马克屎主义的基本原理完全抛弃并加以篡改,它釆取马克屎主义的壹些做法,如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等等,不是忠于马克屎主义,而是这样做更有利于其实行极权专制统治。它将马克屎主义变成了壹种新型的、更加恶劣的“君主制”( 有人称之为“党主制”)。 后来,苏联及所有苏式“射秽主义国家”, 都遵行列宁这种模式,所以称其为“列宁主义国家”更为合适。。
列宁在其革命成功六年就去世了,很多事情还没有来得及办,继任的斯大林進壹步发展、完善他的这壹体制,使其变得更完善,更恶劣。
苏联垮台后,中共曾经宣传壹种观点,说列宁选择斯大林作接班人是壹个错误,而且在最后关头列宁察觉了这壹错误,想加以纠正,故在临终前写下了壹封遗嘱,要求在其死后召开的党的代表大会上宣读。遗嘱中提到斯大林的个人性格粗暴、专断、不善于团结同志,不适合担任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总书记壹职。这封遗嘱的原文未见公布,据说被斯大林扣下并烧掉了。当局宣扬的这个故事意在说明后来苏联出现斯大林的专横暴政主要是列宁选错接班人所致。这就颠倒了事情的因果关系,正如中共创始人、首任和连任五届中共总书记的陈独秀晚年所指出的那样:“明明是独裁制产生了斯大林,而不是斯大林产生了独裁制。”“我们若不从制度寻求缺点,得到教训,只是闭起眼睛反斯大林,将永远没有觉悟, 壹个斯大林倒了,会有无数个斯大林在俄国和别的国家产生出来”。陈氏的点评可谓壹针见血。就拿列宁遗嘱这件事来说吧,假若真有其事,列宁本人就被他自己建立的领袖独裁制给打败了,因为新的总书记有权扣压他的遗嘱并把它给烧了!
下面我们具体看壹看列宁主义究竟在哪些方面修正、篡改了马克屎主义(这里说的“马克屎主义”是指上壹章中的早期暴力马克屎主义);
(壹)提出了射秽主义——共产主义革命不壹定发生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可以发生在很不发达的、落后的俄国;可以不在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动、同时取得胜利,而是可以在壹国内取得胜利。从而从根本上篡改了马克屎主义关于共产主义革命的的前提和性质。
关于这壹点,上面己经说过了。经过列宁这壹篡改,于是后来出现了如中国、北朝鲜、印支三国、古巴等-批更加落后的“射秽主义”国家。共产主义革命实际上己沦为落后国家造反夺权的野心家蒙骗人民的工具,无产阶级专政则成了壹小撮野心家实行独裁和恐怖统治的代名词。马克屎如果地下有知,肯定会起来辟谣,指斥包括前苏联在内的所有 “射秽主义国家”都是冒牌货!实际上,迄今为止,马克屎所说的那种共产主义或射秽主义革命根本没有犮生,所以地球上也没有过马克屎所说的那种射秽主义、共产主义国家。
(二)修正、歪曲了马克屎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马、恩所说的“无产阶级”,是特指近代产业革命后的产业工人,并非是指壹般的手工业工人或“穷人”。产业工人的特点是自己没有生产资料、完全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同时又具备大生产所必须的技能和组织纪律性,是直接与资本家对应的人群。在《共产党宣言》中,马恩特别说明他们所说的工人阶级不包括农民、城关市民;宣言中把农民、市民和城市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小私有者统称为“中等阶级”(或“中间阶级”),说“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不仅如此,他们甚至是反动的,因为他们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指其力图保留小私有制,并努力成为资产阶级——笔者)。《共产党宣言》第三部分专门辟出壹小节批判“小资产阶级的射秽主义”就是针对此类人。而对于穷人中的流氓无产者,马恩持更鄙夷的态度,说他们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部分”。
然而,列宁出于实际的造反夺权需要,擅自把“无产阶级”的概念扩充为“工人农民和革命士兵”。把无产阶级专政说成是“工农兵苏维埃专政”。在夺取政权的战争中,更是大力吸收流氓无产者参加“革命队伍”。这就使这场“革命”的性质变得“模糊不清”。(在中国,因为产业工人更少,共产党的夺权战争,是壹场完全的“农民战争”,在初期更是主要依靠“流氓无产者”(参见毛泽东的《井冈山的斗争》)。
其次,马氏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指整个阶级的专政而不是-党专政,更不是个人独裁。列宁完全背弃了这-原则,把它变成自己个人的独裁。又按照马克屎的解释,这种专政是在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政权以后建立的壹种过渡形式,它的任务除了镇压敌人反抗、保护政权以外,壹个重要的、不同于其他政权的特殊使命是,要创造条件,逐步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消灭它自己的统治。
可是,列宁在夺得政权后,因为俄国没有多少“无产阶级”,只得改提“无产阶级和农民专政”。 后又攺为“无产阶级和贫农专政”,或“工农民主专政”、“工兵农专政”等等。 虽然本质上都是共产党壹党专政,但已经远离马克屎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内涵。
据学者考证,“专政”壹词始出自古罗马共和时期,本是罗马共和国在遭遇战争时的壹种非常体制,即临时中断共和,授予军事统帅以不受罗马法限制的短期独裁权力,战争结束后独裁官即卸任交权于议会,而议会则许诺不追究其在独裁期间的行为。马克屎采用这壹词语表明,他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只是仿效“迪克推多”的壹种过渡措施,目的是在革命秩序尚未完全确立之前,为了不使革命半途而废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然而,列宁为了给自己专制独裁制造理论根据,在《国家与革命》等著作里,以国家尚不具备消亡的条件为由,提出在整个由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射秽主义)向高级阶段(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无产阶级专政不仅需要而且还要加强,实际上把专政永久化。又由于列宁在夺取政权过程中把所有其他革命政党都消灭了,他的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就成了-党(布尔什维克)专政。
壹党专政刚刚巩固,列宁就又着手实施党内的领袖独裁制。他从改变党内选举制度开始,将原来由下至上的民主选举各级领导人,改变为由上而下的指派和委任制,党内民主被废除。然后,他利用原来的肃反组织“契卡”,作为对付党内、外的异见分子和政敌的特务组织,“契卡”后来发展成为秘密政治警察格克勃,成为斯大林剪除异己、实行个人独裁的的恐怖组织和斯氏个人的专政工具。
在国家学说方面,列宁主义也暴露了它的赤裸裸的极权主义本色,列宁公开宣称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 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机器就是用于压迫被统治阶级的。这是赤裸裸对启蒙思想家关于国家“契约性质”的践踏和倒退,甚至连封建帝王的“奉天承运”、“代天牧民”都不如。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列宁的“革命”目的,就是建立以他为首的少数政客对人民的极权统治,此外-切都是伪装和欺骗。
杜撰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是垂死的、腐朽的资本主义”的理论,疯狂向全球输出共产主义革命。
早在1916年,列宁发表了《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壹文。列宁所称的“最高阶段”即“最后阶段”,他断定资本主义已经走到尽头,成了“垄断的、寄生的、腐朽的、垂死的帝国主义”,世界進入了“无产阶段革命的前夜”。他号召全世界的无产阶段立即行动起来,与帝国主义作斗争,将这个“垂死的”、“万恶的”帝国主义送進坟墓。
列宁编造出“帝国主义”这壹“新概念、新理论”之后,随即在莫斯科成立了“共产国际”(第三国际),专事向各国“输出革命”, 统壹指挥各国共产党的造反夺权活动。可是,它的扩张首先在欧洲碰壁,共产党在德国、匈牙利等地的“起义”被镇压下去,在西班牙也最终失败。现实使列宁及其继承者认识到:暴力共产主义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市场。于是迅速转变策略,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作出了将贫穷落后的东方国家作为它扩张、渗透重点的决定,中国则成了首选。
后来的事实证明,列宁这壹战略转移是“正确的”、成功的,“共产主义革命”只有在贫困、落后、具有专制传统的国家才有市场。而这壹事实也恰好证明了列宁式的“共产主义革命”的本质,实际上就是扶持壹小撮苏共的走狗在贫穷落后、传统统治者力量薄弱的地方变相复辟君主制,达到将苏联建成世界共产党超级帝国的目的。
从理论上考察,列宁关于“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更是壹派胡言。如今-百年过去了,这个“腐朽的、垂死的、日落西山、奄奄壹息的帝国主义”( 毛泽东语)不仅没有死去,反而比过去更好,更加生机勃勃,并成了无可争议的世界主流。相反,列宁创立的布尔什维克党及其“伟大的射秽主义苏联”,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自行解体、完蛋了。那些用武力拼凑起来的卫星国,殖民地也树倒猢狲散,连同它们的主子壹起加入到“资本主义阵营”中去了。
“列宁主义”还用得着批驳吗?!
(四)提出并实行了壹套与极权主义政治体制相适应的党建理论,将共产党改造成凌驾于国家权力之上的超级暴力、黑恶组织。
列宁的布尔什维党(后改称苏联共产党)的母党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原是带有壹定民主色彩的政党。布党从其中分裂出来后,列宁对其進行了彻底的改造,使其具有了与极权主义相适应的黑恶组织性质,如建立铁的纪律,实际上能進不能出,活着進去,死著出来;领袖独裁,高度集权,党员必须无条件效忠党的领袖;建立严密的全党监控系统,实行特务统治。在夺得全国政权后,将党组织凌驾于政府之上,实行以党治国的“党国体制”。共产党垄断全国的政治、経济和意识形态,还变成为遍布全国各个角落、对全民实行监控的超级特务组织。这-切后来都被推广到所有苏式共产党国家中去。
领袖专制独裁不可避免地要引发党内矛盾和斗争,于是,残酷的“路线斗争”连绵不断,内部清洗、屠杀成为苏联共产党内的特殊“风景线”,并被所有共产党囯家所仿效。
(五)创造了在落后国家中進行俄式射秽主义革命的“两阶段理论”, 即首先打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招牌,借以欺骗民众,笼络人心,然后,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实行“工农民主专政”转变为“射秽主义革命”,转变为共产党壹党专政。
列宁的这壹策略非常成功,从此,壹些东方落后国家的共产党信徒和流氓政客,均打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旗号,骗取本国人民的支持,待到夺权成功,立即変脸,宣布实行“工农民主专政”,接着又转变为“无产阶级专政”。这壹策略首先在中国运用成功,并被毛泽东加以发展,成为中共夺权成功的“三大法宝”之壹的“统战”法宝。所以,列宁及其继承者,实为超级的“政治诈骗集团”。
总而言之,列宁主义是比早期马克屎主义更加暴力、更恶劣的极权主义。
最后,探索壹下列宁主义的渊源。笔者认为,列宁主义除了发展了早期暴力马克屎主义的之外,还受到法国早期激進和冒险主义革命家布朗基的“布朗基主义”的影响,并与之结合。布朗基虽然出身于官僚家庭,但却是个狂热的暴力革命的鼓吹者和实干家,曾多次组织领导过武装起义。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未执行),壹生大半时间在牢狱度过。布朗基也赞同共产主义,但他褪去了马克屎主义那壹套烦琐的、骗人的“哲学”外衣。他说得干脆、直接,不加掩饰。他认为只要能夺得政权,不管国家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管社会处于何种阶段,通过暴力专政,就能实现共产主义。他推崇“革命暴力”、推崇“专政”,不过他并不认同马克屎主义的“无产阶级”、“ 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这些都是骗人的幌子。他明确宣称,革命和专政都是靠少数革命家去实现的事!妳看,除了没有马克屎主义那套繁琐骗人理论之外,其他与列宁主义如出壹辙。由于布朗基否认了马克屎主义那套“理论”, 所以被马、恩及马克屎主义的信徒严加攻击,树为“敌人”。其实两者本是孪生兄弟。到了列宁,他在实际上与布朗基合流,但他学布朗基主义只做不说,主要是因为布氏说话太直白了。列宁还要借助马克屎主义的欺骗功能,因为马克屎主义中有壹些适合劳苦大众口味的东西,对民众更具欺骗性。
关于布朗基主义,恩格斯在晚年对其有壹段极中肯的评语,恩格斯指出:“由于布朗基把壹切革命想象成由少数革命家所实现的突然变革,自然也就产生了起义成功以后实行专政的必要性,当然,这种专政不是整个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那些现实了变革的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些人又事先服从于壹个或几个人的专政。” 这与几十年后列宁的“革命”多么吻合。
不过,就个人品格来说,列宁以及其后的斯大林,毛泽东之流,却远远不能与布朗基相提并论,布朗基直言直往,不打诳语,不骗人;他是壹个真诚的革命者,传统的反叛者,而且似乎看不出他有当新帝王的思想,在他逝世的前壹年(1880年)还办了壹份叫做《不要上帝,不要老爷》的报纸。
与壹心想当新沙皇,当当今秦始皇的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之流相比,布朗基算得真正的革命家。
关于“十月革命”的真相及“斯大林主义”
随着前苏联的瓦解,历史挡案的解密,壹些长期以来被共产党当局刻意隐瞒、歪曲的历史亊件,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所谓“十月革命” 即其中之壹。
壹、所谓“十月革命”的真相
凡是在共产党国家生活过、读过书的人无不受到这样的教育:是苏联共产党发动“十月革命”武装起义推翻了沙皇专制统治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从而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毛泽东则说:十月革命壹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屎主义。“十月革命”誉为“二十世纪世界历史最伟大的事件”。
然而,根据解密的俄罗斯档案,原来这也是壹场骗局。
真正的情况是,“十月革命”不是壹次推翻沙皇俄国帝制的武装起义,沙皇政府已经在俄国各个革命党派联合行动的1917年二月革命中被推翻了;所谓的“十月革命”实际上是列宁及其布尔什维克党策划的壹场对二月革命后成立的临时政府的“军事政变”,是列宁排除其他革命政党、独占革命成果的壹次阴谋亊件。
1917年的二月革命是-次各个革命政党的联合行动,沙皇尼古拉二世没有采取镇压措施,而是主动退位,成就了这壹结束帝制的伟大革命。所以这位沙皇被称为“赤诚的爱国者”。沙皇退位后由国家杜马(议会)选举出了-个委员会执行过渡政府的职能,以便筹备召开制宪会议,选举正式政府。这个委员会就是史称的临时政府。所以,临时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筹备召开全俄各党各派都参加的立宪会议。在当时,射秽主义政党在俄国各政党中占绝对优势,而俄国社会革命党则是其中的老大,它主张实行立宪民主制的射秽主义。经过初步磋商,各党各派大致同意这壹主张。如果这壹進程不被破坏,革命后的俄国无疑将是-个实行民主射秽主义国家。
二月革命时列宁尚在瑞士,他得知成立临时政府后立即指示他国内的布尔什维克党羽不要支持它,同时要立即组织工人赤卫队,准备武力推翻临时政府,夺取政权。
临时政府接管政权后,俄国继续参加第壹次世界大战中协约国壹方对德国的战争,同时,采取措施進行了-些民主改革,如放开了党禁,释放政治犯等。但制宪会议的筹备工作却進展缓慢,各党派对临时政府的工作都不太满意。临时政府改换了五届,但立宪会议仍未能举行。
列宁于4月从瑞士回到当时的俄国首都彼得格勒,他回国的主要目的就是策动推翻临时政府。当年7月,列宁制造了旨在推翻临时政府的“七月事变”, 但以失败告终。临时政府公布了列宁叛国投敌(德国)的大批证据,被作为“俄奸”通辑。列宁无法在国内立足,再次逃亡国外。此后列宁主要在国外从事筹集政变所需资金、武器的活动,准备武力夺权。
由于其他革命党派对临时政府的工作也不满意,布尔什维克党与其他了几个政党策划推翻临时政府,但是指挥这次行动的并不是布尔什维克的中央委员会,而是由各党派组成的彼得格勒苏维埃下属的军事革命委员会,在彼得格勒苏维埃及其军事委员会里,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占最大比例,布尔什维克只占少数。
俄历10月25日,即公历11月7日晚,军事委员会发动了对临时政府所在地冬宫的突然袭击。此时临时政府的军队在前线与德军作战,临时政府首脑克伦斯基也不在彼得格勒。临时政府本来就不是巩固的政权组织,它的成员也没有继续执政的意愿,也想就此把政权交还给各个革命党派,因此進攻冬宫几乎没有受到抵抗。守卫冬宫的是彼得格勒士官学校的学生,士官生们并没有進行抵抗,因为他们也愿意临时政府下台,以便尽快召开立宪会议,建立正式的国家政权。实际守卫冬宫的只有壹支几十人的妇女,但她们也无心、无力抵抗。攻击冬宫的工人赤卫队、红水兵也是军事委员会临时召集的乌合之众,但冬宫卫队队长主动打开了宫门,他们便壹拥而入,大批看热闹的市民、流民跟在赤卫队、红水兵后面也蜂涌進入冬宫,形同壹场闹剧。所以,随后“彼得格勒军事革命委员会” 在当晚发表的“公告”中称:“攻占冬宫之夜”“未流壹滴血就取得了胜利”。
列宁是在事发之后才赶回来的,他事后也说:“在俄国夺取政权轻而易举,就像取壹根羽毛-样。”
轻易就取得了推翻临时政府的胜利,当晚,军事委员会发表了《告工人、士兵和农民书》,宣告:“将保证按时召开立宪会议”,以便由立宪会议决定俄国的未来。
然而,列宁却在紧张策划独占革命成果的阴谋。为了麻痹其他党派,他表面上仍然表示支持召开立宪会议。但实际上则釆取步骤,将其他革命党派排除在权力机构之外,不久,临时权力机构彼得格勒苏维埃,换成布尔什维克的人马,继而又强行撤销了苏维挨下属的军事革命委员会,然后宣布:“壹切权力归苏维埃”。实际上壹切权力被转移到布尓什维克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手中。
下壹步,列宁的如意算盘是:由他的布尔什维克党主持進行立宪会议代表的选举,如果他的布党能够获得立宪会议的多数,便可“和平地”实现布尔什维克-党专政;否则,便取消立宪会议,以武力实行政变,夺取政权。
立宪会议代表的选举在顺利進行中,几千万选民参加了选举。列宁以为,由他的布尔什维克党主持的这次立宪会议代表选举,布党肯定会获得多数,届时就可以按他的意愿行事了。但是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选举委员会公布的结果是:全部707个议席中,布尔什维克只得175席,占24.7%,它的主要对手社会革命党获得410席,占57.99%,另外,孟什维克获16席,立宪民主党17席,各个民族政党获86席,其余分属各个小团体。
列宁党的惨败,反映了俄罗斯各族人民和各派政治力量对暴力射秽主义的唾弃,对建立民主宪政国家的壹致认同。这时,列宁唯壹能做的是阻止立宪会议的召开,他召回了布党制宪会议的代表。但他未能阻止召开制宪会议,他转而不得不同意如有400名代表到会就可开会。结果到了410名代表,只好让会议如期举行。
这时列宁己决定使出他的最后招数:以武力武力驱散制宪会议。他事先在会议召开地塔夫利达宫附近埋伏了1000名水兵,还事先拟好了“解散立宪会议”的法令,只等会议开始便立刻采取行动。
1918年1月5日,立宪会议开幕。列宁在会上立即发表“解散立宪会议“的讲话。随后便召来大批武装士兵,强行驱赶与会代表。但大部分代表不肯就范,他们硬顶软磨,直到到次日凌晨才被全部驱走。列宁这壹野蛮行径引发了全城工人、学生、市民的强烈抗议和示威游行。老羞成怒的列宁早有准备,立即下令全城戒严,对示威游行者实行武力镇压。顿时,示威者倒在血泊之中,血腥恐怖笼罩全城。俄罗斯的民主射秽主义革命就这样被扼杀、葬送了。壹个比沙皇专制十倍、残暴百倍的政权上台了。
由此可见,所谓“世界第壹个射秽主义国家苏联”并不是1917年的“十月革命”的产物,而是1918年1月5日布尔什维克发动武装政变的产物。
这里必须补充的是,列宁的布尔什维克党为什么能拥有武力优势,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呢?除了布党历来重视武装斗争之外,主要是列宁靠出卖俄罗斯国家利益向其交战敌国德国交换得来。列宁长期在国外流亡,第壹次世界大战初起,列宁便认定乱中夺权的时机已到,他向各交战国的共产党发出指令,要求他们加紧武装起义和捣乱,以便促使本国政府战败,趁乱夺取政权。但是这壹“卖国” 号召, 受到其他国家共产党的抵制。列宁只好在俄国身体力行,他不惜与正在与俄国交战的敌国德国政府勾结,许以在俄国制造内乱,迫使沙皇政府退出战争,并促使其垮台,由布尔什维克党乱中夺权,掌权后,与德国缔结和约,并向德国割地赔款。以此换取德国对他援助足够的金钱,购买武器弹药,建立武装,作为在国内发动暴乱夺权的资本。德皇威廉二世亲自批准了这壹交易,向列宁提供5000万金马克(约合900吨黄金)的援助。这就是布尔什维克造反起家的主要资本。列宁靠了这笔资本,组织起了强大的雇佣军,终于夺取了俄国政权。
在这场可耻的交易中,列宁充当了德国间谍。俄国临时政府侦察到了列宁的叛国活动,在列宁组织“七月事变”失败后,临时政府便在报纸上公开了列宁的叛国罪证,以“德国间谍”的罪名通缉捉拿列宁。同时,列宁还与敌囯奥匈帝国、保加利亚、土尔其等国也進行了类似的肮脏交易。
列宁的“革命”成功了,德国政府便立即要求列宁兑现承诺。双方开展了谈判。德国要求俄国割让15万平方公里国土,外加30亿卢布“偿还”德国。不料这壹要求遭到了俄共(布)中央领导层的反对,眼看列宁无法兑现承诺,德国政府恼羞成怒,向列宁发出最后通牒:限令俄方48小时内答复,否则下令向刚刚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发动军亊進攻。双方开战了……最后,为了保住刚刚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列宁以辞职、退党相威胁,终于迫使俄共(布)中央勉强同意与对方妥胁。可是,这时德国将赔偿的价码提高到了60亿卢布,割让的面积也要進壹步扩大。列宁无可选择,只好全部满足对方的条件。于是于1918年3月苏德边境的俄方小镇布列斯特,苏俄与德国及其盟友签订了苏俄退出战争,向德国割地百万平方公里,赔款60亿卢布的条约,即“布列斯特和约”。实即-个最大的卖国条约。
不过幸运的是,9个月以后,德国及其协约国盟友在壹战中战败投降。苏俄趁机废除了这个条约,收回了大部分割让的国土,但其卖国行径已经镌刻在俄国的历史之上。
以上就是“十月革命” 的历史真相,也是列宁这个俄国和全世界共产主义革命的“伟大领袖、伟大导师”的真面目。
列宁用武力扼杀了俄国的射秽主义民主革命以后,在国内引起了广泛的谴责,引发风起云拥的叛乱。即使如原来同情列宁和布党的著名作家高尔基,也忍不住泪水在当天愤怒地写下了《壹月九日和壹月五日》壹文,将这壹天比之1905年1月9日沙皇政府在彼得格勒对革命者的那场屠杀,高氏发出绝望的呐喊:
“列宁党用他的来福枪驱散了近百年来俄国最优秀分子为之奋斗的梦想!”
为了掩盖1918年1月5日武力政变的事实,并证明自己的政权是靠流血从沙皇手中得来的,列宁和斯大林等在其后大肆编造“十月革命”的神话和谎言,说冬宫当时有二千余名士兵驻守,攻占冬宫之夜“是流血之夜”, “阿芙乐尔号巡洋舰的炮声”打响了世界射秽主义革命的“号角”,等等。并命令伪造了大量文学、影视作品,向人们灌输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十月革命”武装起义开创了射秽主义新纪元。而对自己通过军亊政变夺取各个革命政党共同的革命成果、扼杀立宪会议于血泊中的罪行则严密封锁,用谎言强行代替了真实的历史。
列宁及其布党1月5日政变夺权成功后,全国各地随即爆发了广泛的示威游行和起义、暴动,均遭到血腥镇压。但是镇压并不能平息反抗的烈火,接着便演变成全国性内战,并引来了国际干涉。这就是后来苏共宣传的外国帝国主义对苏俄革命的武装干涉,“企图将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扼杀在摇篮中”的由来。
由于苏共取得了最终胜利,这壹期间的历史真相被长久歪曲、隐瞒、篡改,掩没。为了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下面摘引几则俄罗斯的解密挡案,听听当时民众对布尔什维克的声音,以窥见当时俄国之真实情况。
下面是壹支农民起义军对奉命前来镇庄的红军发出的文告:
“……难道说妳们的父辈、兄弟和家人不是和起义农民生活得壹样,不是在忍受共产党和苏维埃的压迫吗? 请看哪里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信仰的自由和人身的不可侵犯?所有这壹切都被苏维埃毁灭了,取而代之的是我们和妳们都随处可见的随意逮捕、平白无故的枪决、抢劫和放火。几乎在红军占据的每壹个村庄,在妳们的眼皮底下都有强奸妇女的事情发生。而妳们,应征的士兵以不可原谅的无动于衷面对野兽般的共产党人所施行的可怕暴行。人民游击军向们最后壹次以至永远号召:离开红军,带上妳们手中的枪回家吧,建立游击队,挣脱共产党人的桎梏。”(见《炎黄春秋》2012年第6期第87页署名左凤荣的文章。)
下面是壹个喀瑯施塔得-位市民写给亲戚的信:“我们喀瑯施塔得和彼得格勒的新闻就是天天发生暴动,因为市民每人每天只能分得半俄磅面包,根本吃不饱,可又不能用钱买,警察到处撵人,不让随便做买卖;市民杀死了4个警察,现在暴动闹得天昏地暗,不知以后会怎么样。水兵也在闹暴动。人们都希望允许自由贸易,看样子春天就要爆发壹场反对共产党的战争,因为这里所有水兵和红军战士都不想要公社,他们高喊:‘打倒公社,让我们自由生活。”(同上第88页)
-个红军司令部电工梅利曼发表退党声明:“我目睹了以以托洛茨基为首的共产党制造的反对工人和农民的流血亊件,认为留在这个党的队伍里是壹种耻辱,因此声明退出共产党并请同志们吸收我加入我同样会为之效力的我们自已的大家庭。”(同上第89——90页)
-个女教师玛丽娅·尼古拉耶夫娜·沙捷利的退党声明:“我被共产主义学说及其‘壹切为了人民’ 这句口号的圣洁和美好而深深感染,于1920年2月成为俄共预备党员,然而就在有人对和平居民、对我深爱着的喀瑯施塔得的近六七千个孩子打响第壹枪的那壹刻,我想到我可能被当作那些滥杀无辜者的同谋,因此我从打响第壹枪的时候起,便不再认为自己是俄共预备党员了。”(同上第91页)
-个机械工希舍洛娃的退党声明:“我请求不要把我视为俄共党员,因为我打心眼里觉得共产党员就是壹帮暴徒。他们就象凶残的野兽那样不肯放过自己的猎物,恨不得吸干人民的鲜血。”(同上第92页)
但是人民的反抗仍然被残暴地镇庄下去了。这期间,列宁还背信弃义,下令将当年主动退位、让出政权的沙皇尼古拉二世壹家,包括佣人、厨子全部杀个精光。
由以上所述,我们也许可以得到几点启示:
第壹、壹切靠暴力、阴谋、欺骗手段上台的独裁政权,都要篡改历史,伪造历史。斯大林说:“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即是此意。所以,所有极权主义政权宣传的历史都是虚假的,伪造的。暴力恐怖和谎言愚民是-切极权政权不可或缺的两翼。
第二、壹切极权政权都不可避免地有它的肮脏历史,和不能见诸阳光的真相,因为它只能靠这些不光彩的、见不得人的血腥、卑劣手段夺取政权并巩固政权。
第三、俄国人民,以及后来不断被列宁、斯大林征服的其他“加盟共和国”的人民,决不是主动选择了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而是在暴力胁迫下无可奈何的顺从。
第四、在壹定时期,壹定情况下,暴力确实可以左右壹切、改变壹切,这就是社会实现,也是人类的悲剧。列宁就是靠著优势的武力,靠著被愚弄和被胁迫的民众充当他的炮灰和工具,将俄国各民主革命政党和民众的反抗残酷地镇压下去了,建立并维持了他的赤色帝国长达七十四年之久。
但是,如果从人类总的历史发展趋向来看,向着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方向迈進仍然是人类社会不可阻挡的潮流。七十四年后,苏联这个庞大的、曾经不可壹世的赤色帝国终于土崩瓦解就是最好的证明。
斯大林是继列宁之后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另壹位魔王级人物,但他本人并没有刻意建立什么“主义”, 是后人和他的政敌帮他总结出了壹个“斯大林主义”。
“斯大林主义”作为壹种“主义”,他自己以及苏共从来都没有承认过,只是强调斯大林是继承马克屎主义和列宁主义的伟大领袖。这当然主要是为了维护斯氏的马列主义“正宗”传人的形象。不过从理论角度来说,他也确实谈不上什么“主义”,就如首先提出“斯大林主义”这壹概念的托洛茨基所说的那样,斯氏在理论上确实谈不上有什么建树、更无体系,“斯大林主义”不过是壹套极权的官僚制度、警察制度、以及经济、社会制度的大杂烩而已。但是,作为列宁的继承者和长期统治苏联及其“射秽主义阵营”的大独裁者,他总还是有壹些自己特色的东西的。据后来他的政敌铁托的概括:“斯大林主义” 在政治上是官僚集权主义和暴力专政,经济上是国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意识形态上是教条主义和专制统治,国际关系上是大国沙文主义,“老子党”主义。这虽不全面,但大概不错。壹句话,斯大林全面继承和发展了列宁主义,是苏联“社会帝国主义”的创建者、统治者。
虽然斯大林主义在本质上与列宁主义没有什么区别,但他在实践方面也确实发展了列宁主义。它的主要“贡献”有:
通过残忍、丑恶、卑鄙的党内斗争,完成了由苏共党内高层集体专政到斯氏个人独裁的转变。其中最突出的是上世纪30年代斯氏发动的内部大清洗的肃反运动,其高潮是斯氏壹手导演的“莫斯科大审判”。
列宁去世后,苏共领导集团面临着新的权力洗牌。斯大林以其超强的狠毒和狡诈,运用极其残忍、卑鄙的手段,清除了所有政敌,建立了较列宁更为专制、更为残暴的个人独裁统治。斯大林的主要政敌、最终死于斯氏之手的托洛茨基(这里顺便说明,托氏本身也是个极左派,他与斯氏之争,完全是狗咬狗的内部权力之争),曾指责斯大林实行的是法西斯主义。笔者以为,这真是太贬低斯氏了,照实说,不管是希特勒、墨索里尼或其他法西斯头子,他们都没有资格与斯大林相提并论。举个浅显的例子,希氏执政之初,由其密友,纳粹“二把手”戈林亲自导演了壹出“国会纵火案”,目的是嫁祸给当时的保加利亚共产党头头、共产国际西欧局的领导人季米特洛夫,将季氏当作“纵火犯”惩办。于是准备了半年多,由帝国法院在莱比锡搞了场公开大审判。但结果却壹败涂地,季氏趁法庭辩护之机大肆攻击纳粹当局,宣扬共产主义。最后季氏被无罪释放,还被引渡去苏联。希特勒当局可谓偷鸡不著蚀把米,颜面尽失。
妳看法西斯头子多么笨拙!多么无能!这么壹件“小事” 都办砸了,毫无疑问,如果这件事放在斯大林手里,恐怕100个季米特洛夫都要乖乖认罪,自愿作刀下鬼了。
果不其然,德国的国会纵火案刚刚过去不久,斯大林就在莫斯科上演了几场“国际大审判”,被审判的都是驰名世界的前苏共领导人,列宁的“亲密战友”、苏联的“建国元勋”,如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等。这些人都被控犯下了惊人的大罪,如叛国、谋杀斯大林、充当外国间谍、破坏苏联工业和国防……等等,其中任何壹项指控都足以判处死刑。可这些曾经多次上过沙皇俄国的法庭,对法律壹清二楚的老革命、理论家、雄辩家却无壹人为自己作无罪或轻罪辩护,相反,他们都当场痛彻地忏悔自己、辱骂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并对伟大英明的斯大林赞不绝口,恳切要求处死自己,以赎罪于万壹……。乍壹看,这些人仿佛在演戏、背台词。但这壹切是真的,他们由衷地愿意赴死,愿意以死谢罪,而且他们真的都被处决了……
几十年后人们才知道加给这些人的罪名全是假的,他们自己招供的罪状也全是自己“编造”出来的。可事情就是这样奇妙,这些人宁愿背着这些莫须有的黑锅去做冤死鬼,而且还对加害他们的人大唱赞歌。可这就是斯大林!这就叫“手段”,叫“能耐”!其实说穿了,斯氏的手段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只是做到两点就行了:壹是折磨得这些人但求速死(后来这些犯人出庭都经过整容、休养、以还其“人样”);二是以其本人认罪赴死换取其子女家属的生存,否则斩尽杀绝。试想“犯人”们该怎样选择呢?受尽酷刑折磨,对他们来说,“死”其实是最奢侈的要求了(这壹点,也许只有在在中国的文革中被处死的人可解其中奥妙)。总之,斯大林轻易地就演出了那场完美的大戏,战果辉惶,据后来披露,大肃反之前的1934年,参加苏共十七大的1966名代表中,有1108人被捕,绝大多数被处决或死于狱中;十七大选出的13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有98人被枪毙。从1935年至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前的六年半中,全苏联在肃反中约有2000万人受到各种迫害,其中700万人被处死,在被处决者之中,有2万名是肃反运动执行者的秘密特工,是遭“灭口”的壹群
所以,相对斯大林而言,希特勒只能是“小巫见大巫”中的“小巫”了。
看来,只有后来居上的毛泽东堪与斯氏比肩了。
(二)经济上高度集中统壹的计划体制和优先发展军事工业的战略,使苏联成为“短缺经济”的始作俑者。
在经济政策上,斯大林甚至比他的老师列宁更“左”。当年列宁曾被迫实行过退却性的“新经济政策”(这类似中国1961年后刘少奇等人收拾大跃進残局而采取的“放宽农村经济政策”)。渡过难关后,斯氏便全面恢复了单壹的国有和集体农庄经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斯氏将全国最精锐的人、财、物集中用于发展军事工业和强化军队,农业和轻工业等人民生活必须品的投入被壹再压缩,迫使全国人民、特别是农民过著勒紧裤带的日子。不久形成了全民性生活必须品全面短缺、限量供应的现象,这种现象后被称作“短缺经济”,成为壹切苏式“射秽主义”国家的共同特点。斯大林理所当然为其始作俑者。
1929—1933年,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世界性的以产品过剩为特征的经济危机,样样都短缺的苏联当然不存在这种危机。于是,斯氏开动全部宣传机器,在全球制造“苏联射秽主义制度无比优越”的神话。还制造了很多反映苏联人民“幸福生活” 的影视文学作品,向世界宣扬苏联人民的幸福生活。实际上,单是在“农业集体化”的过程中,就有七十万农民因为反抗被屠杀或死于流放地。自然,这壹切都是苏联倒台后才被揭露的。
与此同时,斯大林建立并强化了等级特权制度,在统治集团内部实行“按权分配”,统治阶层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成为新的贵族。
斯大林所作所为,后来被包括中国在内的共产党国家全面仿效。
(三)穷兵黩武,向全球输出“共产主义革命”,大力扩张殖民地和卫星国。
向全球推广“共产主义”,“解放全人类”,是马克屎在《共产党宣言》中公开提出的口号。因此共产党政权天生具有侵略、扩张性。列宁按照这壹原则,在1919年初立国未稳之际就组建了“共产国际”(第三国际),成为苏联向外扩张的前线指挥部。接着進军蒙古,将外蒙古从中国分裂出去,使之成为苏联的卫星国和殖民地。最后,让最初只有三个“加盟共和国”的苏联的最终扩展至16个。还在全球各地物色代理人,建立了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共产党(劳动党、工人党),在世界各地布下了“革命的种子”。二次世界大战苏联又因祸得“福”,在盟国主要是美国的支援下(苏联因此欠下美国三百亿美元的债,战后只归还给美国3亿美元),苏军在反击德军的过程中,将东欧八个国家收入自己的囊中,成为自己的“属国”兼殖民地。还在东亚扶植、帮助中国、北朝鲜以及印度支那共产党夺得了政权,大大增强了共产党世界的实力,凑成了庞大的世界“射秽主义阵营”。随后,斯大林以“射秽主义阵营”首领的身份开展了与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的争霸战,将全世界拖進了近半个世纪的“冷战”岁月。
(四)将“专政”扩展到文化、教育、学术和思想的各个领域,形成了密不透风的思想控制和意识形态垄断,开“全面专政”之先河。
在列宁掌权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对全社会思想和意识形态的严格监控。1918年普列汉诺夫就指责:“布尔什维克不能给人民以民主和自由,他们在半年的时间里查封的报纸杂志,比沙皇在整个罗曼诺夫王朝时代查封的还要多。”面对指责,列宁在1920年12月10日接见西班牙工人代表时对此答复说:“我们从来都不讲自由,只讲无产阶级专政!”
斯大林接班以后,出于巩固其独裁统治的需要,加强了对言论、思想的控制。他第壹个“改造”的对象就是史学界,按照“党性原则”重塑历史,要求史学要“圆满地解释党和政府的历史性决议”,即完全为政治服务。开了篡改、歪曲历史之先河
在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史学界的问题以后,斯大林以同样的方法,将矛头转向新闻出版和文艺界,明确提出新闻和人文科学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党和政府歌功颂德的“宣传功能”。为此,他对所有人文科学界進行了整顿,大肆焚烧那些被认为是“毒害和腐蚀人民灵魂的‘反动图书’”。断绝这些领域所有的专家学者与外国的联系,使他们完全生活在无产阶级政治的“真空罩” 之下。
与此同时,大批知识分子被从自己的专业岗位调离,对有不满和反抗者则实施逮捕、判刑、流放。
综观上述,斯大林主义虽然在理论上没有什么建树,但他对列宁主义确实所有发展、完善,使之更加恶劣、残暴。所以从总的方面看,说斯大林继承并发展了列宁主义是符合实际的。斯氏的另壹开创性“贡献”,是领导“射秽主义阵营”,与美国为首的自由世界开展长期针锋相对的斗争,向全世界宣扬、传播、渗透、推广列宁式的共产主义。
我们在论述斯大林主义时,总觉得有壹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原因是这壹切全都被毛泽东搬到中国来了。当然,毛还有更多创造发展。
法学教授谈共匪垮台之后处理共匪党产的方法
作者 李昌庚 写于 二零一二年
结束壹党专政之后的中国如果要重建射秽主义制度就必须废除中共当局建立的国家所有制,剥夺让政党垄断国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根据中共当局的说法,国家所有权是解决私人所有权不足的壹种重要途径,但是事实上国家所有权面临着主体抽象性以及“政府失灵”的困惑,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党国不分的现象严重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国家所有权国有财产的合理定位及其治理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的公权力制度安排。国家所有权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体现人民利益,理应接受纳税人监督;国家所有权应当实行分别所有原则。法人所有权是壹种非所有制性质的相对所有权,是更好地实现国家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壹种重要方式和手段,是私人所有权向公共所有权迈進的壹种阶段性客观反映。它作为所有权社会化的重要途径,能進而实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更高层次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以最终达致公共所有权目标。
长期以来壹直习以为常的“国家所有权”概念自从中国起草《物权法》以来就在法学界展开了激烈争论。比如:国家所有权概念有无存在的必要?国家所有权能否适用私人所有权的法律规则?国家所有权能否在《物权法》中加以规定?等等。这些争论直接关系到作为国家所有权客体的国有财产内涵的理解以及国有财产法体系的构建。某种意义上说,对国家所有权的准确理解和把握是国有财产立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有财产法治化的关键环节,也是其重要的法理基础。
壹、国家所有权理论反思
1、国家所有权概念产生
所有权是壹个众所周知的概念,无需加以阐述。但为了解抉国家所有权争议,而不得不为之。所有权概念起源于罗马法,后被注释法学家加以解读。罗马法规定,所有权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于物的占有、使用和滥用权。注释法学家将其“滥用权”解释为“完全的支配权”。《拿破仑民法典》第544 条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德国民法典》第903 条规定:“物之所有人,在不违反法律和第三人利益的范围内,可以随意处分其物,并排除他人的破坏。中国有学者认为所有权是“以全面的物之支配权能为内容之权利”。也有学者认为,所有权是确定物的最终归属、表明主体对物独占和垄断的财产权利,是同壹物上不依存于其它权利而独立存在的财产权利,是最充分、最全面的财产权利,这也就是所有权的排他性、本源性和全面性。中国的《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的《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由此可见,所有权就是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壹种权利,“物”则是所有权的客体。
英美法系则没有大陆法系所具有的高度抽象和逻辑严谨的物权法暨所有权概念,与此相对应的则是开放与灵活的财产法暨财产权概念。尽管民法学界对大陆法系“僵化”的物权法暨所有权概念存有异议,认为其对财产的充分利用不如英美法系的财产法暨财产权概念的灵活与实用。物权法暨所有权制度也是人类社会关于财产制度历史实践的产物,有其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故对于存在所有权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在所有权基础上,适当吸收和借鉴英美法系的财产法经验乃是明智之举,而不是简单地否定所有权制度而另起炉灶英美法系的财产法体系。这也是本文阐述所有权暨国家所有权重构的逻辑前提。
讨论所有权概念不得不正视经常困扰人们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与所有权的关系。有学者认为,产权就是广义的所有权。也有学者认为,“广义的产权与广义的所有权在内涵上可以等同。”很显然,经济学界所理解的产权暨所有权概念与法学界存有很大差异。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就是财产权,相当于英美法系国家的财产权概念。如果把产权作狭义理解,产权就是所有权;如果把产权作广义理解,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等,其中,物权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严格而言,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范畴,但如果把物权主要限于有体物暨考虑到知识产权体系的庞杂,故把知识产权从物权中分离出来,这种立法也成为国际趋势。考证产权与所有权关系的意义在于,除了概念正本清源外,更希望从本源性认识到,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基于人性自私的壹面和“经济人”角色,必然要求产权主体明晰,这就决定了法学意义上的所有权主体必然要求清晰。
由于“国家”或“全民”的抽象性,无法保障人们自由的全面的发展和“所有权主体明晰”的要求,这就不难理解无论大陆法系的所有权概念还是英美法系的财产权概念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私有财产的解读,所有权概念产生之日起就是私人所有权的内涵,私有财产壹直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正如马克屎说的那洋,罗马人的“主要兴趣是发展和规定那些作为私有财产的抽象关系的关系”。杰里米 沃尔德伦认为,“所有权”是壹个只有私人财产制度才能加以具体说明的概念。布莱克斯通认为,法律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如此严密,以至于不能允许对私有财产权的哪怕是最轻微的侵犯,甚至哪怕这种侵犯是出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考虑。《牛津法律大辞典》对“财产”也作如下解释:归某人合法所有之物,即受法律保护而私人享有的有形财产权和无形财产权。等等。至于涉及国有财产问题,则具体为“政府所有或公法人所有”概念,常是壹国主权问题。在布莱克斯通眼里,只有私有财产权才是所有权,国有财产权是壹个“主权”问题。公法人对公产行使的权利并不是《民法典》意义上的所有权。言下之意,所有权暨财产法是壹个私法范畴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在西方国家长期以来并没有国家所有权概念。人们所理解的“国家所有权”问题常常是他们眼中的“主权”问题。因此,西方国家壹般都没有按照射秽主义国家所有制形式的标准规定所有权的先例。无论国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西方国家要么按照所有权客体的动产与不动产加以区分规定所有权,同时对国有财产再以公法加以区别对待;要么按照不同的法律和取得方式规定所有权,比如德国宪法中的所有权、税法中的所有权、民法中的所有权和公共所有权等。有些学者认为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就具有完整的法律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概念”。有些学者所谓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所有权概念”受到当时社会环境的限制。
那麽,国家所有权概念最早产生于何时何地呢?据历史考证,国家所有权概念是前苏联东欧国家运用马克屎主义理论的产物。马克屎认为,所有制是经济基础问题,法律是上层建筑问题。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壹个表像,其决定因素是社会的所有制,即“壹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据此,前苏联学者运用马克屎主义的理论把西方国家具有私人属性的所有权概念与马克屎主义所谓的“所有制”结合起来,认为“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会有什么样的所有权、有什么样的所有权就必然有什么样的所有制”,進而以所有制形式把私人属性的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等。这在1923年实施的《苏俄民法典》中得以体现。这实际上是对私人属性的所有权壹种破坏。前苏联关于所有制与所有权的理论对射秽主义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射秽主义国家普遍以所有制形式为标准将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等。
或许有人认为,如果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将罗马法私人属性的所有权概念借鉴运用到公有财产身上并发展成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等也未尝不可。但问题是,无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基于公有制的绝对主导地位和传统的意识形态等因素,所有权概念本身以及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在射秽主义国家均发生了异化。
正如列宁在20世纪20 年代起草《苏俄民法典》时指出:“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壹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属于私法范围。”前苏联法学家认为,在苏联,随着私有制的废除和射秽主义公有制的建立,私法作为壹个体现个人利益的法律这壹概念是不必要的,要求壹个独立的公法和法律体系中的二元论的基础已不再存在。因此,私人属性的所有权概念在共产党统治的射秽主义国家被异化为公有制的化身,成为共产党掠夺广大人民群众的工具,而非私有财产的概念。所有权概念失去了私有财产存在的空间。当然,有些前苏联学者也认识到了西方国家的所有权概念运用到射秽主义国家的差异性,但却受到制度因素的限制,并没有认识到所有权的异化问题,而是基于公有制的意识形态立场对“所有权”進行了重新解读,因而進壹步助长了所有权的异化。比如前苏联著名学者维涅吉克托夫曾在其《射秽主义国家所有权》壹书中批评了了《苏俄民法典》继承罗马法而给所有权下的定义,认为罗马法中的所有权概念是壹个抽象的、壹般的“商品所有权”的概念,不能体现出不同所有制条件下的所有权的阶级特点,因而不能以此来解释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因而,他将所有权定义为:个人或集体以自己的权力和为自己的利益,在特定社会存在的阶级关系结构并与该结构相壹致的基础上,支配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权利。
2、国家所有权困惑
所有权概念的异化直接影响到所有权概念异化的产物“国家所有权”。中共当局的御用文人普遍认为,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国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共产党统治的射秽主义国家普遍将国家所有权理解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家所有权概念在射秽主义国家被异化为简单的“全民所有”,从而有违“所有权主体明晰”的要求。“全民所有”在宪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作为价值理念的政治宣示语固然可以,但是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制度的法律构建将“国家”或“全民”加以泛政治化则扼杀了具体的个人的权利,因而万万不可。其实,早在前苏联东欧时期,就有壹些学者认识到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抽象性,“全民所有”难以量化到个人所有,其结果可能是少数人获益。比如前南斯拉夫学者卡德尔认为,公有制在射秽主义实践中构成了这样壹个矛盾,即“公有制还始终被认为是以劳动人民为壹方,以社会资本集体所有者的某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职务行使者为壹方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前捷克斯洛伐克民法学者凯纳普進壹步认为,“全民所有是直接的社会所有,所有者虽为全体人民,但在法律上并没有壹个所有者”。人民所有权是“壹个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概念”,或“是在社会意义上所使用的概念”,并不是明确的法律概念。
如若缺乏国家所有权具体主体制度的法律构建,加以国家所有权的公权力属性,必将导致国家所有权的异化。首先,从政府等国家机关来看,虽说其代表“全民”行使国家所有权,但是因为“国家”或“全民所有”只是名义上的,这洋让政府领导的各级国家机关对国有财产主体界定不清,造成不负责任、行政效率低下的结果,共产党的权贵壹旦遇到利益就以“国家”名义進行掠夺、遇到责任以“国家”名义推卸责任。比如中国的很多国营企业由中央、省和市等共同投资设立,壹旦遇到问题,则各级政府在“国家”的名义推卸责任,谁也不承担责任。即使“问责”,往往共产党的纪委以党纪要求首先领衔主导,问责的约束难以上升到法律层面,国营企业沦为共产党的党营事业。其次,从人民群众来看,虽说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但人民群众基于人性自私的壹面不满足抽象的“全民所有”(尤其全民利益被少数人蚕食的情况下),往往对国有财产漠不关心,并利用壹切机会损公肥私。再次,从国营企业的性质来看,国家所有权的“全民性”决定了共产党统治的射秽主义国家长期以来壹直不承认企业法人所有权,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国营企业名义上的主人壹直不能享有对国有资产的处分权等权利,国有资产成了国家的附属物。正如前苏联著名学者维涅吉克托夫所言,“射秽主义国家对于国营企业,是把全部国家权力同所有人的壹切权力结合起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国营企业与国家权力的结合進壹步助长了国有垄断经济现象。而且,这种强调“国家是国营企业唯壹股东”的做法也使国家成了所有国营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导致国营企业最终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甚至国营企业之间承担没有必要的责任的荒唐现象,从而造成企业发展的困境。比如:中国某地区壹个国营企业向埃及出口羊肉,因为羊肉上没有埃及人需要的标志,被埃及方面视为不洁之物扔進大海。 埃及方面随即向这个国营企业索赔,被这个国营企业拒绝。埃及方面请求埃及法院将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的巨型集装箱货轮扣押。埃及法院扣押的理由是,该羊肉出口企业是中国的国营企业,中国的远洋运输公司也是中国的国营企业,依据中国法律和中国学者的解释,这两个企业的所有权只有壹个,所以这两个企业是同壹个所有权人名义下的财产。既然如此,远洋运输公司的财产当然可以用来承担羊肉出口企业的责任。对于中方,虽然此案例按照《公司法》股东下属子公司之间的责任关系未必败诉,但面对国际法则,足以证明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模糊性和面临的实践风险。
与此同时,当国家所有权占据主导地位时,即抽象意义上的“国家”成为壹个国家财产的最主要所有者时,往往也是实行壹党专政的国家和地区,国家作为中立管理者的地位更容易发生异化。比如中国,掌握国家机器的极少数人基于人性自私的壹面往往假借“国家”或“全民”的名义使所有权与公权力相结合而大行其道,导致“官商勾结”的“官僚经济”以及国有垄断利润未能足够惠及于民现象的出现,与民争利,形成特权阶层,从而挤压私人生存空间,危及公民社会的发展。正如前南斯拉夫学者卡德尔认为,国家所有制造成国家有管理整个社会资本权利,从而为国家和党的官僚主义敞开了大门,并使在革命的行动上的集中越来越蜕化为行政管理的中央集中制。同样,前苏联著名民法学家约菲表达的更为直接,他认为,“政治统治阶层、官僚阶层是苏联经济的真正所有者,壹旦这个真理被揭开,那麽苏联制度的全部秘密也就壹目了解了。”
而在中国,这种“异化”并非如同前苏联东欧国家因市场经济的推行而自然的消解,恰恰基于中国的“国情”与市场经济的衔接问题,即国家所有权市场转型的非彻底性以及较低的公权力法治化水平,从而使国家所有权在中国除了原有的“异化”外,还产生诸多新的变异与困扰,并影响到国有财产的实现机制。面对国家所有权的异化,国家所有权该市场转型的领域未能转型或未能彻底转型,不该市场转型的领域却发生了转型,在此背景下,强调国家所有权与私人所有权壹体化平等保护,强调国有财产的保值增值功能,强调政企分开,势必导致国家所有权的职能错位和越位。其结果是:壹方面,中共当局纵容“官商勾结”的“官僚经济”,导致与民争利和挤压私人财产空间;另壹方面,导致所有权制度的缺失,国家资本的逐利性,发生与民争利和公共产品的短缺等。比如政府不宜進入市场的领域如房地产业等却过度介入而与民争利;应当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如历史文化古迹、公园、博物馆、公路、殡葬服务、公立学校和医院等却市场化或过度市场化而牺牲公众福利等。此外,即使在国家所有权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因为中国不承认全社会参与的私有化的合宪性,为了实现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就只能更多的借助内部私有化。这种缺乏宪政基础的内部私有化极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国营企业的员工的利益受损,从而加剧了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并因此影响到国家所有权市场转型本应正当性的合法化问题,其结果反而危及到国家所有权市场转型改革本身。
二、国家所有权理论完善
国家所有权的异化随着国家所有权比重高低而程度不同。这种“异化”在以公有制为绝对主导的射秽主义计划经济时代似乎理所当然,即使所谓的“异化”亦无改革的环境。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目标的选择,这种“异化”愈益凸显出问题解决的迫切性。
面对国家所有权的异化,如何重建中国的所有权制度,主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壹)国家所有权的市场转型及其定位
鉴于人的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斯多德就认为,“财产只能在特定意义上应该公有,但作为壹般规则,应该私有;因为,当每壹个人有其明确的利益时,人们才不会彼此抱怨,而且他们将更進步,因为所有人都会照顾其自己的事。”因此,让所有权概念回归私有财产范畴,实现国家所有权的市场转型及其合理的市场定位,将国家所有权限制在私人所有权无法或难以解决的特定领域,这是从源头上解决国家所有权异化的关键所在!如前所述,所有权概念壹经产生就是壹个私有财产的问题,基于国家职能需要确需存在的国有财产更多地是壹个国家的“主权”问题,理应主要通过公法解决。如果将具有公权力属性的国有资产毫无例外地引入私人属性的所有权范畴并通过国家所有权介入私法性质的私有财产领域,不仅异化了所有权概念本身,而且还导致国家所有权暨国有财产的职能错位和越位,同时还腐蚀了私人所有权及公民社会,最终危及民主化的進程!進而言之,国家所有权异化的源头在于国家所有权本身。如果脱离国家所有权自身定位去解决国家所有权异化问题无疑是缘木求鱼的做法。这就不难理解无论是前南斯拉夫历史上的社会所有制改革还是中国历史上的承包制、租赁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企分开等改革为何难以根本解决国营企业问题的症结所在!即使中国学术界经常论述的政企分开,如果仅仅解读为中国学术界普遍理解的“政府的社会公共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离”,而没有解读为“国家所有权应当退出不应進入的领域”,则政企分开依然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只有实现了国家所有权的市场转型及其合理的市场定位,才能把抽象意义上的“国家”或“全民”以及有学者认为的“国家所有权”或“国家所有权是壹个伪概念” 这壹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是国家所有权重构的前提和基础!
对于确需要保留的国家所有权,鉴于国家所有权的固有弊端,抱着非理想化的态度,以壹定的可容忍的成本与代价,按照有别于私人所有权规制路径的理念進行国家所有权二元结构设计。如果回避了国家所有权的固有弊端,怀抱理想化的模式,往往欲速而不达,最终将陷入传统公有制的“乌托邦”。历史教训依然触目惊心!良好制度的构建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二)国家所有权的中央与地方关系重构
从国家所有权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来看,主要包括两种观点:壹是“统壹所有说”,二是“分别所有说”。
1、“统壹所有说”
从“统壹所有说”来看,是指国家所有权由国家统壹行使,也就是中国学术界和立法界通常所述的“国家所有权主体的统壹性和唯壹性”。有学者认为,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除国务院之外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能作为行使国有资产的国家所有权的主体,也否定了那种“部门所有、地方所有”的主张,维护了国营企业财产所有权的统壹性和完整性。早期的“统壹所有说”采用了“统壹所有、统壹管理”原则,是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全部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地方政府没有多少自主权。或许“统壹所有说”也认识到了这壹弊端,進而提出了“统壹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国的立法即如此。比如中国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相比较而言,这比以前要進步许多,但关于国有财产依然没有确定中央与地方的所有权边界,因而常在“国家”名义下中央与地方的随意性越权,要么掠夺,要么推卸责任。因此,无论中国的法学界还是经济学界,愈来愈多的学者还是反对“统壹所有说”,提出了“分别所有或分级所有”的观点。
2、“分别所有说”
从“分别所有说”来看,是指国家所有权或国有财产由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无论中国的法学界还是经济学界对此都有阐述。从经济法学界和经济学界来看,往往是从“国有资产”的视角分析了“分别所有”的必要性。比如:有学者认为,对于国家所有制来讲,根本而言则需要打破国家所有制或所有权内部结构的认识和做法,建立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的国家所有制。也有学者认为,要将中央统壹所有的管理格局,改革为中央与地方分级所有。也有学者认为,应该突破政策的束缚,明确提出国有资产“分级所有、分级管理”原则。也有学者认为,建立壹级政府,壹级所有权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体制。也有学者对竞争领域的国营企业建议采用“分级所有”原则,但是对于具有自然资源性质的国有资产等仍采用“统壹所有”原则。等等。
很多学者在分析“分别所有”时,并没有涉及国家所有权主体,到底是国家、国家和地方还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等,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如果在承认国家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前提下,又提出要“明晰产权,必须分割所有权,必须承认所有权主体可以分为多个层次,必须破除所谓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唯壹性与统壹性的理论,必须承认壹物可以多主。”如果把上述话理解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别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这与“国家统壹所有、分级管理”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把国家视为国家所有权主体,又承认“分别所有”原则,则存在严重的矛盾,因为国家作为公法人整体概念是不能分割的,就如同企业法人、自然人等壹样。因此,如果想把国家所有权分割为具体的主体制度如政府、企业法人等,则必须对国家所有权進行重新设计。对此,中国的法学界有些学者从“国家所有权”视角认识到了这壹点。他们所认为的“分别所有”就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所有,明确了所有权主体,進而抛弃虚幻的国家所有权;即使保留国家所有权,也仅指中央政府所有权。前已述及的持“政府说”观点的学者壹般均认同此观点。
从中国实践来看,虽然中国并没有采纳“分别所有”观点,但是在中共建国前有“分别所有”的实践做法。比如中国1930年制定的旧土地法第4条规定:本法所称公有土地,为国有土地、省有土地、市县有土地、乡镇有之土地。本条中的国有土地,即区别于地方政府的中央政府土地。
从国外来看,前已述及,国外壹般很少有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关于国有财产壹般是以政府所有权、公法人所有权或公共所有权形式出现,即使使用“国家所有权”概念也是解释为中央政府的所有权。从政府所有的财产来看,壹般采取分别所有原则,并已成为国际惯例。比如:美国分为联邦、州和市镇所有财产;德国分为联邦、州、县区或镇所有财产;法国分为国家、省和市镇所有财产;意大利分为国有、省有和市有财产;西班牙分为国家、省和村镇所有财产;澳大利亚分为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三级所有财产;墨西哥分为国家、州和自治市三级所有财产等。即使前苏联东欧国家也纷纷放弃了抽象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即全民所有的理论,回归所有权本来面貌。比如:俄罗斯除了国家所有权,还有自治地方所有权,实行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各主体以及自治地方所有财产;越南实行国家和省分别所有财产等。而且,壹般而言,只有中央政府所有的财产才称为国家财产或国有资产,地方政府所有的财产有类似于地方财产等称呼。
然而,也有壹些学者不认同“政府分别所有”的观点。比如前文提到的“国家与地方说”。也有学者认为,“公法法人的私有财产所有权理论”只适用于联邦制国家,其各级政府机关享有国家财产所有权,是以这些国家的地方政府相对独立为前提的。中国是单壹制国家,不具备适用这壹理论的基础。但前已述及,这类观点关于国家所有权主体无论是国家还是国家和地方,最终还是落实到政府等公法人身上,均摆脱不了抽象性及其委托代理的异化问题,而且也摆脱不了地方能否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严重矛盾。
综上所述,应当将确需存在的抽象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解构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如果保留国家所有权概念的话,狭义上的国家所有权仅指中央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广义上的国家所有权则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至于“全民所有”说法在立法或相关政策中仅仅可以作为价值理念的政治宣示语,以强调国有资产实现机制的最终价值目标。前已述及的利弊及其理由在此不再重复。简而言之,有助于克服所有权的异化,回归所有权的本来面貌。
或许有人认为,过分计较国家所有权主体并无多大意义,这仅是形式问题,无论“全民说”还是“国家说”最终都落实到代理人“政府”身上,从而与“政府说”似乎殊途同归。无论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政府”还是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代理人的“政府”,能否充分实现国家所有权的利益和目标,关键取决于壹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主化水平。国有资产的实现机制关键确实取决于壹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主化水平,这也正是本文以“国有材产法”为讨论的重点的重要因素。但需补充的是,在中国“政府”作为“代理人”角色还是作为“主人”角色,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作为“代理人”角色的“政府”实际上常以“主人”角色出现;享有事实“主人权利”的“政府”壹旦面临责任常以“代理人”角色推卸责任,导致“政府”利用其模糊身份游刃于权益与责任之间,权益与责任不规范,随意性较大,权责不壹致。因此,将国家所有权主体分解到“主人”角色的各级政府身上既符合法理的逻辑,也是还原政府的“事实占有”的真相;将抽象、空洞且“动听”的“国家所有”或“全民所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政府”身上,有利于明晰产权主体,实现“责权利”统壹,避免各级政府等利益主体在“国家”或“全民”的名义下掠夺广大人民群众或者推卸责任;有助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关系,有效衔接财政联邦主义和分税制等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实现国有财产的相对市场化;借此推动中国的宪政改革,完善国有财产的法治环境。比如日本新潟市原先考虑将该市中央区东万代钉的市有土地约1.5万平方米出售给中国总领事馆作为新址用地,但该市2010年11月18日以“市民感情恶化”为由暂时冻结了卖地计划,因为市有土地是全市公共财产,得不到市民的理解则无法出售。姑且不论日本新潟市政府的做法有无政治企图或是否妥当,但就市有土地的处置则具有充分的地方自主权和法治色彩。而这在国有财产国家统壹所有的背景下是难以想象的。也正因为这种“补充”决定了将国家所有权主体分解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身上应是相对明智的制度设计,从而尽可能降低所谓的“公地的悲剧”。若此,中国现有的立法诸如《物权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均要改变折中且模糊的立法模式,中国民主化之后应作出相应的修改。
(三)国家所有权主体建构
从国家所有权主体来看,学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其中最主要的观点主要有三种:壹是“全民说”,二是“国家说”,三是“政府说”。
1、“全民说”
从“全民说”来看,是指国家所有权主体属于全体人民。这种理论又被称为人民所有权理论,曾在共产党统治的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射秽主义国家非常流行。前苏联学者克利申认为,“国家只是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监督全民财产的合理利用和增值。”这种理论对中国也产生了很大影响,有学者认为,“国家只是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不能成为所有权的主体,应改为人民所有权比较适宜。”但人民所有权理论也壹直备受争议。前捷克斯洛伐克民法学者凯纳普的观点比较典型,他认为,“全民所有是直接的社会所有,所有者虽为全体人民,但在法律上并没有壹个所有者”。人民所有权是“壹个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概念”,或“是在社会意义上所使用的概念”,并不是明确的法律概念。中国也有学者认为,人民并不是壹个法律范畴,不是法律上的主体,即使全体人民作为所有权主体,也无法落实所有权的权能行使。结合中国学术界的学者的共识的基础上可以得出这洋的结论,人民是壹个政治概念,不是法律概念,过于抽象,不符合所有权主体明晰的要求。退壹步而言,即使将人民作全体公民理解,则就成为所谓的社会占有,而整个国家的国有资产所谓的社会占有就失去了公有的意义。其结果势必存在委托代理的异化问题,反而事与愿违而有损人民利益。因此,人民或全民不宜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但“人民所有”或“全民所有”作为价值理念的政治宣示语可以,但在所有权主体制度构建则不宜采用。
有学者认为,在资本主义国家,全民所有的观念也有所体现。其理由在于:西方国家的“全民所有”仅是价值理念的政治宣示语,其实国家所有权主体最终都落实到具体的政府,即政府所有权或公法人所有权。
2、“国家说”或“国家与地方说”
从“国家说”来看,是指国家所有权主体属于国家。比如有学者认为,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的人格,不仅应当得到法哲学的确信,甚至更应当得到张扬。也有学者直接表达为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就是国家。这种理论认识到“人民”或“全民”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弊端,代之以“国家”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他们认为,“国家”作为法律概念,可以成为特殊的民事主体。相比较而言,这种理论比“全民说”進步了许多,也成为了中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中国和前苏联东欧国家也普遍认同此观点。比如1964年的《苏俄民法典》第94 条明确规定:“国家是国家财产的唯壹所有人”等。但“国家说”依然摆脱不了“国家”的抽象性问题。从前南斯拉夫来看,虽然他们认识到国家所有权的弊端,并希望通过社会所有制加以改革,但是因为当时特定社会环境的限制仍无法摆脱“人民”的抽象性问题以及委托代理又涉及“国家”的抽象性问题。
其实,“国家说”也认识到上述问题,因而并不仅仅停留于国家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法律界定问题,还涉及到由谁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对此,中国又有三种观点:壹是认为由人大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二是认为由政府即国务院代表国家统壹行使国家所有权;三是认为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中国的立法采纳了第二种观点,但又似乎兼顾了“全民说”。这是立法妥协的产物。比如:中国的《物权法》第45条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家所有就是指全民所有。中国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条规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等。
就国家所有权由人大还是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而言,中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倾向于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理由主要在于:虽然,国家所有权利益最终归属于全体人民,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似乎理所当然。但是,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无论管理还是经营,只有政府职能更适合,而人大作为立法机关显然难以胜任。至于人大的最高权力机关地位及是否代表人民利益,取决于人大对政府的有效监督。中国实行壹党专政,人大本质上没有独立于中共当局的立法权,根本不可能对中共当局构成有效的约束。
在“国家说”并同意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的基础上,有学者提出了国家所有权主体为国家和地方。比如有学者认为,国家与地方分别所有不同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分别所有,即在国家所有权主体上,只承认国家和省级地方为国家所有权主体,而不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为国有财产的所有权人。但是,国家所有权主体分解为国家和地方,依然摆脱不了前已述及的抽象性及其委托代理问题,而且也摆脱不了地方能否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逻辑悖论。
因此,无论“国家说”还是“国家与地方说”均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最终还是将国家所有权主体落实到政府等公法人身上,势必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成本及其异化问题。为此,有些学者大胆提出了质疑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比如有学者认为,公法意义上的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不符合民法基本法理。民法意义上的国家应当理解为中央政府。在主体制度上,或取消国家所有权,根据法人制度理论将其确定为各级政府的公共所有权;或保留国家所有权,但以立法说明或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其为区别于地方政府的中央政府所有权。等等。
3、“政府说”
从“政府说”来看,是指国家所有权主体直接属于政府,政府不是国家所有权人的代理人。对此,有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观点:
(1)在承认国家所有权存在的前提下,认为国家所有权主体属于政府。其中又包括两种观点:壹种观点认为,国家所有权主体只能属于中央政府,比如前文述及的“或保留国家所有权,但以立法说明或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其为区别于地方政府的中央政府所有权”;另壹种观点认为,国家所有权主体属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
(2)在不承认国家所有权存在的前提下,直接以公共所有权或政府所有权替代国家所有权。比如前文述及的“在主体制度上,或取消国家所有权,根据法人制度理论将其确定为各级政府的公共所有权”。有学者认为,国家所有权是壹个伪概念,应当把国家所有权分解为各级政府所有权,即各级公法人所有的形式。
总体而言,持“政府说”的观点,壹般都对国家所有权是否有必要存在提出了大胆质疑。相比较而言,“政府说”克服了“全民说”和“国家说”的缺陷与不足,使国家所有权主体从“抽象”到“具体”,相对吻合了所有权及其责任主体明晰的要求。将国家所有权主体直接落实到政府身上,减少不必要的抽象代理环节。進而言之,从政治上,国家所有权主体当然属于国家及其人民;但从法律上,国家所有权主体必须明确到政府身上,同时建立民主制度对政府的公权力加以有效制约,方能体现国家所有权的人民利益。否则,所谓的“全民说”和“国家说”会沦为政治宣传失去实际意义。
三、法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及私人所有权的关系
所谓法人所有权,是指法人对其依法获得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中国,长期以来,关于法人是否享有所有权壹直存有争议。法人所有权争议起源于企业法人财产权性质的争议。这在计划经济时期不是问题,因为法人壹切财产都用了抽象的国家或集体加以概括,甚至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往往是政府的“附属物”。但从中共当局实行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国营企业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企业是否享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则成了争议的问题,从而引发了法人所有权问题。这个问题在私有制条件下不成问题,但在公有制为主导的传统意识形态影响下,则成了敏感问题。根据中共当局的说法,承认企业法人所有权似乎动摇了国家所有权在内的公有制。正如有学者认为,“关于企业对其资产是否具有财产权,以及这种财产权的性质是什么,在私有制主导的条件下是不需要讨论的,之所以在中国出现这壹概念,是与公有制主导的经济体制紧密相关的。”关于企业法人财产权性质,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存在广泛争议,没有结论。主要有“所有权说”、“经营权说”、“双重所有权结构说”、“股权与公司所有权说”的观点,其中“所有权说”已经成为中国学术界主流观点。尽管如此,因为法人所有权与传统公有制不协调的意识形态影响,中国官方提出了模糊所有制的“法人财产权”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这壹概念最早出现于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射秽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决定》。中国修订的《公司法》第3条也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同样,中国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也没有明确国家出资企业的法人所有权。
从国外来看,随着社会发展,公司以及各种组织形式的出现,西方国家基于传统私人所有权的价值理念,也是比照私有财产的属性加以规范公司等各种组织形式,因而出现了法人所有权。尤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進壹步奠定了法人所有权的基础。即便国有财产,也是尽量避免抽象化的“国家”或“全民”概念,而以具体的政府所有或公法人所有形式出现,以吻合所有权主体明晰的本性。这种所有权价值观不仅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即便英美法系国家后来也采纳了这种价值观,包括公司法人所有权等。因此,在西方国家壹般没有传统射秽主义国家所谓的抽象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说法。
中国民主化应当从立法上明确承认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在内的法人单位对其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其理由在于:(1)有利于法人制度构建,使法人尤其公法人制度名符其实,也符合政府作为国家所有权主体的理论逻辑。法人存在的重要前提就是拥有独立的财产与经费,并能独立地承担有限责任,必然要求法人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反之,必然容易存在法人财产随意划转、调拨的可能性,又谈何法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呢?中国壹方面承认法人制度,另壹方面又模糊法人对其财产是否享有所有权问题,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其结果是,对于政府等公法人单位仍然背负著无限连带责任。(2)以企业为例。投资者对法人企业投资享有的是壹种股权并承担有限责任,政府对国有企业投资也是如此,而法人企业则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至于股权则是壹种新型的权利形态,是投资者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但投资者并不直接拥有法人企业本身。这种制度设计既符合法人之所以有必要存在的逻辑特征,也有利于投资者与法人企业的相对独立性,较好地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即适应人们实现经济利益以便于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也适应了所有权社会化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极大地加速了资本积累,解放了生产力。正如有学者指出,现代公司不仅服务于所有者或者支配者,也服务于整个社会。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等公法人而言,其法人所有权原理与企业法人所有权壹样,类似于股权关系,国家治理某种程度上如同公司治理。以行政单位为例,中国某市公安局对其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它的投资主体是该市政府,并授权市政府财政局行使出资人职能;而市政府的法人所有权由其上级政府投资。依此类推。再以事业单位为例,某国营企业对其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它的投资主体是某省政府,并授权省财政厅行使出资人职能,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仅是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依此类推。
承认政府等公法人所有权,是否会动摇中国目前所确定的国家所有权或与之发生冲突呢?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在中国实行国有财产统壹所有的情况下,任何公法人单位所有权投资主体最终都追溯到国务院那里,由国务院行使国家所有权。即便在实行国有财产分别所有的情况下,也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任何公法人单位所有权投资主体最终都追溯到中央、省、市或县各自政府那里,由其行使国家所有权,此时国家所有权被分解到中央和有权地方政权代表行使。当然,条件成熟时,不排除取消国家所有权说法,而直接以政府等公法人所有权来取代的可能性。
法人所有权也是壹个抽象概念,无论在其内涵还是外延都存在不少争议。就“法人”整体而言具有抽象属性,但论及法人所有权本身均是针对具体的法人,比如社团法人所有权、企业法人所有权、政府机关法人所有权、学校、医院等事业法人所有权等。相比较“国家”和“集体”则要具体得多,而且法人背后涉及具体股东,尤其私法人背后涉及具有私人利益属性的股东。因此,采纳法人所有权既克服了公民个人所有权无法涵盖财产发展趋势的不足,也克服了国有财产产权主体抽象性缺陷。将个人性质的财产变成非个人性质的财产,建立起的资本主义集产制,即是法人所有权的体现,是所有权社会化的壹种结果。如果说西方国家的所有权社会化是为了克服私人所有权的不足,那麽,传统射秽主义国家计划经济时期为了克服私人所有权不足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则是共产党为了掠夺广大人民群众忽略社会生产力发展及国家治理水平的所有权社会化过度发展的产物。正如有学者所言,“社会所有权思想又如带有两面锋刃之利剑,如用之不当,适足以抹杀私人财产权,戕害个人自由,最终酿成人类之悲剧。”而法人所有权则是适应现有生产力发展、国家治理及法治化水平情况下的所有权社会化较好表现之壹,既克服了传统私人所有权的不足,也克服了传统国家所有权主体过于抽象的问题。从个人占有向非个人占有的转变已经改变了而不是消灭了资本家阶级。那麽,法人所有权是什么性质的所有权呢?法人所有权不是所有制意义上的所有权,而是从所有权持有主体所做的壹种分类说法。也就是说,从所有制意义来看,既有国家所有权,也有私人所有权,以及前已论及值得商榷的集体所有权。从所有权持有主体来看,既有公民个人所有权,也有法人所有权。从所有制来看,法人所有权从终极意义上到底属于私有还是公有,取决于法人所有权背后投资者的终极所有权性质。如果投资者具有私有属性,则法人所有权具有私财产性质;如果投资者具有公有属性,则法人所有权具有公共财产的性质;如果投资者兼有公有属性和私有属性,则法人所有权则具有公私混合财产性质。但法人所有权的财产本身愈来愈体现社会化,而这恰是传统私人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所难以达到的,既克服了私人所有权过度发展阻碍社会发展的不足,也克服了国家所有权主体抽象带来的“政府失灵”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掠夺的不足,同时又能达至以弥补私人所有权不足为己任的国家所有权所期望达到而其本身又无法达到的目标,即既能促進社会生产力发展,又能较好地实现社会化大生产增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由此可见,法人所有权仅是国家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实现的壹种方式和手段而已。
虽然法人所有权的投资者层级愈多,其所有权社会化程度也愈高。但同时也增加了法人治理成本。对于私人所有权而言,因为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通过法人治理与社会化大生产,较好地解决了此问题。但对于国家所有权而言,由于主体的抽象性所造成的“政府失灵”的可能性,则难以克服治理成本增加的困境。这不仅告知国家所有权在构建法人所有权时,投资层级不宜过多,也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从私人所有权视角去解构法人所有权更具有现实意义。
由此可见,法人所有权仅是所有权实现的壹种方式和手段。确立法人所有权既非否定国家所有权,也非否定私人所有权,仅是不同层次的表述而已。法人所有权既包括国家所有权内容如公法人所有权,也包括私人所有权内容如私法人所有权。从某种意义上面讲,法人所有权是私人所有权向公共所有权迈進的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及国家治理水平的阶段性反映,是更好地实现国家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壹种方式和手段,以弥补二者实现机制之不足。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国家治理及民主化水平还不是很好的情况下,这种克服了传统私有制和传统公有制之不足而兼采两者之长的兼具公民个人对法人财产拥有股权和法人对其财产拥有相对所有权的法人所有权理应成为所有权社会化的重要途径,進而实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更高层次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建立真正的射秽主义制度,以最终实现公共所有权的目标。
四、所有权分类理论的反思与重构
如前所述,所有权从起源来看,所有权本是私有财产的概念,是私人所有权的化身。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以及各种组织形式的出现,西方国家基于传统私人所有权的价值理念,也是比照私有财产的属性加以规范公司等各种组织形式,因而出现了法人所有权。尤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進壹步奠定了法人所有权的基础。即便国有财产,也是尽量避免抽象化的“国家”或“全民”概念,而以具体的政府所有或公法人所有形式出现,以这应个人发展的需要以及所有权主体的明确。这种所有权价值观不仅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即便英美法系国家后来也采纳了这种价值观,包括公司法人所有权等。因此,在西方国家壹般没有抽象意义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说法。在西方国家《民法典》或《物权法》中关于所有权的分类往往是从权利的客体加以划分,比如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等。
然而,前苏联东欧等传统射秽主义国家深受马克屎主义的影响,为了掠夺广大人民群众将经济学意义的公有制当成是射秽主义制度的主体,以致将西方国家的所有权概念移植时发生异化,并与所有制关系联系,将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并使由共产党行使的国家所有权异化为公有制,而失去了私有财产的发展空间。长期以来,中国也深受前苏联的强烈影响,无论相关立法还是理论界壹般都将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比如《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均是如此。
前已述及,国家所有权的异化需要对国家所有权進行重新设计。其实,集体所有权也面临着同样的命运。集体所有权也是壹个受到前苏联东欧国家教条主义强烈影响下的特定历史产物,与国家所有权壹样,都是所有权与所有制关系简单结合下所有权异化的产物,甚至存在着比国家所有权异化更为严重的结果。集体所有权虚置现象更为凸显。中国的学术界对集体所有权早有质疑。比如有学者认为,集体所有权主体是“个人化和法人化的契合”,集体财产应为集体组织法人所有,而集体组织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股权或社员权。也有学者提出了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要么国有化,要么私有化,要么部分国有化、部分私有化等。因为集体所有权存在大量的主体不清、产权虚置、权能不全,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实行集体土地所有权部分国有化、部分私有化的所有权制度。集体所有权除了极少部分回归国家所有权本来面貌外,应当改革为私人所有权。中国民主化之后需要進行的国营企业所办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改革目标也应是如此。
由此可见,不得不反思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分类。虽然有些学者对所有权分类提出了壹些新的观点,但均没有跳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框架,而且这些分类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比如有学者把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这种分类借鉴了《民法通则》第77条的规定,是壹种所有权分类;而且依此观点,社会团体所有权实际上是壹种法人所有权,将之与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归类存在分类标准不统壹的缺陷。也有学者将所有权分为私人所有权、公共所有权、团体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这种分类表面上借鉴了西方国家的做法,但是实质上未彻底打破中国国内的传统分类,导致彼此交叉与模糊。比如公共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的交叉与模糊,而且这种公共所有权更类似于西方国家的国家材产制度;团体所有权有点类似于集体所有权,又有法人所有权的特点。也有学者把所有权分为私人所有权和公共所有权,其中私人所有权包括公民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公共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这种分类忽视了法人所有权的全部内涵,其实,法人所有权既有私法人所有权,也有公法人所有权,而公法人所有权则涉及该学者所认为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而且,这种“公共所有权”提法既受到西方国家的影响,也或多或少地受到中国国内《宪法》第12条规定的影响,不能真正保障人们的法人所有权。
对传统所有权分类,早在中国的《物权法》设计的时候就有了激烈争议。比如有学者认为,按照权利主体划分所有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反应,更多的具有政治意味而缺乏法学意味,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权性质相同,保护手段并无差异,因此没有必要進行区分。也有壹些学者表达了类似观点。也有人除了同意上述观点外,还认为,将所有权分为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所有权还不是完全从权利主体角度進行划分的,更多地是从权利性质来划分的,因为所有权主体从本源来看不存在国家和集体这种抽象的政治概念,也不符合现代意义上的所有权主体明晰的要求。权利主体真正涉及的应当是公民、法人等范畴。此外,这种说法是从《物权法》关于物权分类的角度论及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废除,并没有涉及政府所有财产的专门法律保护问题,而这也不是《物权法》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在此之前就有学者不以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为标准对所有权加以分类。比如有学者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所有权按照权利客体分为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
壹旦确立了法人所有权,那麽前已述及的将抽象意义上的确需存在的国家所有权解构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以及将抽象意义上的集体所有权改革为公民个人所有权、私法人所有权和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就有了法理依据。对于各级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形成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而言,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客体则是针对股权,而各类企事业单位则具有独立的法人所有权,这有利于国有产权主体的明晰化及其权责统壹,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的市场转型以及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开。
确立法人所有权是所有权分类理论重构的关键前提。在此基础上,所有权可作如下分类:
(1)从权利客体来看,所有权可以分为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其中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还可以進壹步细分,比如不动产所有权可以分为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
(2)从权利主体来看,所有权可以分为公民个人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其中法人所有权可以细分为机关法人所有权、事业法人所有权、社团法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但法人所有权在中国存在诸多特例。从机关法人所有权来看,虽然机关法人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但从国家机关职能分工和有效管理财产来看,理应由政府管理包括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内的所有财产。在中国,像诸如政协、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共青团、妇联等从性质上说应当属于社团法人,这也是国际惯例。但是因为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中国是实行壹党专政的国家,上述组织财产壹般均由政府出资,且呈现“行政化”现象,行使著国家职能,成为事实上的“机关法人”,因而,也应由政府管理上述组织的财产。故机关法人所有权实际上就是指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从事业法人所有权和社团法人所有权来看,但是因为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中国是实行壹党专政的国家,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壹般也多是由政府投资设立,多具有“准官方”色彩,其职能尚未彻底转型,因而对于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产也应纳入政府管理,属于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在西方国家,社会团体壹般都是纯粹民间机构;事业单位要么企业化经营,纳入企业法人所有权;要么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纳入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比如医院、学校等。因而,中国民法中关于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分类在中国的民主条件还不是很成熟,相应的机关、事业和社团法人所有权的分类意义也无法凸显,这要取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民社会的变革。相比较而言,中国的主要的国营企业的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比较迫切,确立企业法人所有权有其现实急迫性和必要性。至于非法人组织的财产问题,则属于投资者个人所有,无论公民个人单独所有还是集体所有。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3)从权利性质来看,所有权可以分为私人所有权、公共所有权和公私混合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包括公民个人所有权和私法人所有权。其中,私法人所有权既包括私有法人企业所有权,也包括由私人投资设立的像学校、医院以及行业协会等所谓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所有权。公共所有权即是公法人所有权,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法人所有权以及由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并承担诸多公共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法人所有权。如前所述,如果保留国家所有权概念的话,公共所有权即指广义上的国家所有权。如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由政府和私人集体投资创办的,则属于公私混合所有权。
如果说人类社会已经证明的原始社会的共产主义痕迹是当初人类不得不为之的事情,那麽,私人所有权则满足了保障个人发展的需要,是人类顺其自然的事情。尽管私人所有权的诸多缺陷使人类社会从原始共产主义的痕迹中憧景未来的共产主义,并诞生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但是在人类可预期的范围内,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异化却让人们不得不重新回归私人所有权的思考。西方国家的法人所有权制度则是所有权社会化的较好表现,充分实践了射秽主义所追求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在法人所有权制度中,虽然公法人所有权相对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开,以及政府公权力的市场边界,但仍无法克服终极意义上所有者主体的抽象。因此,克服了传统私有制和传统公有制之不足而兼采两者之长的兼具公民个人对法人财产拥有股权和法人对其财产拥有所有权的私法人所有权理应成为所有权社会化的中坚力量。因此,也就充份实现了射秽主义所追求的在更高层次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要求。而这对于中国民主化之后坚持射秽主义制度進行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及其国有财产的改革尤具有重要意义。结束一党专政之后,才有机会建立民主公营事业,才有机会建立职业经理人负责经营,民选国会负责监督与支配企业利润的使用的公有制经济。
经济学者谈民主政治与混合经济对工人阶级的积极意义
作者 付勇 写于 二零一五年
无论哪个国家,要想确保科学发展,确保和谐繁荣,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除了在政治方面建立完善的民主体制,更要在经济方面构筑科学的管理体系,最终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制度。
尽管公私混合制是全体人民共有壹部分生产要素,另壹部分归个人所有的所有制形式,但由于两者不仅同时对经济产生作用,还通过市场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更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对市场缺陷及时進行弥补修正,因此既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目标,又符合人民生活需要。
進壹步说,公私混合制是指在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分工進壹步发展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壹定的原则,主要以入股的方式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進行统壹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制经济形式。公私混合制中的私有成分,并不改变公有经济的性质,而其公有经济成分通过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融合,不仅能更好地发挥
公有经济凝结其他经济成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还能保证和促進公有资本保值增值。
由于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借助公有生产要素对经济产生作用,也借助私有生产要素对经济产生作用,并推行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而其指导思想是国家在通过市场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对市场缺陷進行弥补修正,使之不但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目标,还符合人民生活需要,因此,不管哪个国家,都应确立并维护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以至于确立并维护公有经济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这样不但符合社会客观要求,也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还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战略意义,最终既有利于国家科学发展,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1、公有经济地位
迄今为止,经济形态不外乎三种:壹种是私有制,壹种是公有制,壹种是公私混合制。而经济运行方式却仅有两种:壹种是市场经济,壹种是计划经济。
相比而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运行方式起著主导作用,不仅影响人类发展的進程,也影响社会发展的水平,还影响人民生活的质量。由于计划经济是生产由统壹安排、产品由统壹分配的经济方式,完全宠信垄断而扼杀竞争,以致机制僵化,效率低下,缺乏生机。而市场经济则不仅是生产由各个生产主自己安排,生产主之间互相交换产品的经济方式,还积极维护竞争而禁止垄断,所以富有活力,以至长盛不衰。市场经济有两个特点:壹是有大量独立自主的分散决策,二是产品以交换为目的進行生产。经济活动虽然应该有宏观的调节,但大量独立的决策主体才能反映经济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生产主要是为了交换,而不是自给自足。简而言之,由于市场经济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進行资源配置,因此不仅实现效益最大化,还实现效率最优化,以至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既是市场经济的壹般规律,又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
尽管私有制崇尚竞争,推崇市场经济,不仅机制灵活,还讲求效率,富有活力,可因是个人拥有生产要素,只顾追求个人利益,从而造成社会不公,最终导致贫富悬殊,导致社会变形,导致国家失衡。
尽管公有制是全体人民共有壹切生产要素,讲求分配公平,可因推行垄断,以致不仅排斥私有生产要素,还扼杀经济竞争;不仅宠信计划经济,还推崇平均主义;不仅生产效率低下,还机制僵化,缺乏生机。
尽管公私混合制是全体人民共有壹部分生产要素,另壹部分归个人所有,但由于两者不仅同时对经济产生作用,还通过市场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更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对市场缺陷及时進行弥补修正,因此既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目标,又符合人民生活需要。
具体地说,公私混合制是指在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分工進壹步发展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壹定的原则,主要以入股的方式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進行统壹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制经济形式。公私混合制中的私有成分,并不改变公有经济的性质,而其公有经济成分通过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融合,不仅能更好地发挥
公有经济凝结其他经济成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还能保证和促進公有资本保值增值。
如今,公私混合制分为两种,壹种是以私有生产要素为主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辅的公私混合制,壹种是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而以私有生产要素为辅的公私混合制,前者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自由市场经济演变来的,而后者是从射秽主义公有制高度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演化来的。其中以私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虽能弥补市场缺陷,但不能遏制社会不公;而以公有生产要素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尽管推崇公平公正,并能修补市场缺陷,但由于实行政治垄断,不仅致使社会道德全面滑坡,也致使公有资产损失惨重,还致使腐败到处泛滥!
在公私混合制中,代表公有生产要素的为公有经济,而代表私有生产要素的为私有经济,由此可见,公有经济不等于公有制,所以并不是射秽主义的表现形式;同样私有经济不等于私有制,因此并不是资本主义的标志。此外,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不象公有制和私有制那样相互排斥,以至彼此水火不容,反而能在共同利益驱动下融为壹体,不是形成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就是形成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
相比较而言,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比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优越,还比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科学,因为公有经济不仅能集中社会大量经济资源,混同私有经济资源,根据市场需要進行科学配置,投入国家各项建设,而且,还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既带动各方面投资,又能实现共同增殖;既带动内需,又能扩大出口;既带动相关产业,又能不断扩充就业岗位,以至于不但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進生产关系的完善;不但有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不但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通过全民分红提升社会福利标准,最终促使国家健康发展,促使社会繁荣文明,促使生活日新月异!
简而言之,由于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可使公有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因此既有利于公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也有利于非公有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進、共同发展。
更主要的是,公有经济不仅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既肩负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担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的重任,不但要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还要为社会缩小贫富差距,为社会保障体系输送给养,为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福利。
此外,不管从社会发展规律来看,还是从经济运行规律来看,如果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而积累在少数人手里,壹方面导致贫富悬殊,导致社会变形,导致国家失衡;壹方面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不足,使社会经济循环中断,而不断引发经济危机,以致既危害国家发展,又损害的多数人的利益。由于私有经济导致社会财富都积累在少数人手里,因此通过发展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不仅促進社会消费,还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总之,由于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制不仅借助公有生产要素对经济产生作用,也借助私有生产要素对经济产生作用,并推行新凯恩斯主义提倡的政府管控的自由市场经济,而其指导思想是国家在通过市场需要配置资源、调控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借助市场监控和调节,对市场缺陷進行弥补修正,使之不但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目标,还符合人民生活需要,因此,不管哪个国家,都应确立并维护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進而确立并维护公有经济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这样不但符合社会客观要求,也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还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战略意义,从而既有利于国家科学发展,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尽管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存在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之分,但彼此并非势不两立,反而能在共同利益驱动下有机结合起来,不但形成合力,也能相互制约,还能同甘共苦。另外,虽然公有成分超过私有份额,可两者享有平等权利,谁都不能铸就垄断,只能控股经营,因为限制公有资本高度集中,迫使公有资本化整为零,只能混同私有资本组成股份制企业。而在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公有股份至少占有壹半;对于壹般行业,公有经济或控股或参股,或退出或不介入,这都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由于这种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国家以公有经济为主体,以私有经济为辅助,因此公有经济不仅是国家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还是国家财政收支重要的来源,既肩负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使命,又担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的重任,并基于市场需要,配置公有资源,分布公有资产,监管公有资产经营主体,指引公有资本流动方向,监控公有资本流动速度。也就是说,为了优化调配公有资源,为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为了促進公有资本增殖,不但酌情调整公有经济战略布局,还要酌情调整公有经济运作战线,以至酌情调整公有资源全盘布置,调整公有资产分布结构,调整公有资本流动方向及其流动速度。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重点产业、大型企业,公有资产都占主导地位,私有资本只起辅助作用。而其它普通行业、壹般产业、中小企业,公有资本或控股或参股,或退出或不介入。对于富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有资本通过风险投资,或控股或参股。如果公有资产因为企业倒闭,或者因为经营亏损,而遭受损失,壹方面通过资产重组,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壹方面通过追究项目经理人的责任以儆效尤。而即使有些公有资本损失殆尽,只要确保绝大多数的公有资产繁衍生息,也就确保公有经济的总体利润不断攀升,从而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确保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确保人民生活蒸蒸日上。
2、公有经济管理
过去,不论是推行计划经济的国家,还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地区,公有经济都由政府托管,因而,导致政资不分、政企不分;导致政府机构臃肿不说,还不务正业;导致政府直接管理公有经济,直接配置公有资源,直接调配公有资产,以至于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直接参与金融管理,直接干涉企业经营等。
尽管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已经废除了毛泽东时代的极权计划经济,而渐渐转向市场经济,但因为公有经济壹直都由政府托管,所以不仅导致改革成本不断增加,还导致开放支出不断加大;不仅导致政府不堪重负,还导致腐败泛滥成灾;不仅导致社会怨声载道,还导致公有经济发展缓慢……
为此,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公有经济不能与市场经济融合造成的,可事实上,公有经济会使得市场经济更有效率,而这壹论断理论的依据出自1977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詹姆斯?米德。詹姆斯?米德,他不仅是凯恩斯的学生,也是现在世界各国使用的GDP核算法的两个发明人之壹,而他最深刻的论证就是:“公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可以降低对税收和国债的过度依赖,提高整体经济效率。”国家如果不能依赖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则只能依赖税收和国债。但税率过高会降低个人和企业工作和创新的积极性;而发行国债过多又会擡高利率,不利于生产性投资。将国有资产、税收和国债三者做整体通盘的考虑,通过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来降低税率和减少国债,是米德对西方“自由射秽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
在此以香港为例来直观说明米德的“自由射秽主义”中公有资产收益和税收的关系。香港连续数年被国际评级机构评为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因为香港税率很低,所以不仅鼓励人们创业,还增强人们工作的积极性。香港之所以能承受低税率的同时又能给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原因就在于香港政府有壹大块公有资产——土地,而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拍卖收益为政府所有。在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公私混合所有制中,公有资产可以发挥类似香港土地的作用,因此,不能把出卖公有资产作为发展的指导思想,尤其不能腐败性的、运动性的、指令性的售卖公有资产。为此,米德提出“倒转”英国的国有化模式,政府减少行政管理,但从国资中代表全民真正拿到市场收益。
以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直接管理公有经济,直接调剂公有资源,直接调理公有资产,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直接参与金融管理,直接干预企业经营等,尚且越俎代庖,尚且贻害国民经济,尚且贻误各行各业,既分散政府精力,又浪费公有资源;既加大政府管理费用,又损耗公有资产;既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又乱用公有财产,结果政府焦头烂额不说,国民经济还每况愈下,何况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更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不但损害政府基本职能,还不利于公有资源配置;不但加剧政府机构扩张,还不利于公有资产布局;不但加大政府财政支出,还不利于公有资本流动,因而,致使政府没有干好本职工作不说,财政赤字递增不说,管理成本攀升不说,还使公有资源不断乱置,还使公有资产不断流失,还使公有资本不断亏蚀!
首先必须明确,政府基本的职责在于捍卫人民利益,在于捍卫国家主权,在于捍卫民族尊严,在于维护社会安定,在于维护公有资产和私有产权,在于维护社会经济和其它方面的秩序,在于主持社会公平公正,在于保护公民及团体的合法权益,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福利,在于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周到的公共服务,在于制定对外政策,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在于保障公平竞争,在于加强市场监管,在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在于促進共同富裕,在于弥补市场失灵……而不在于确定经济增长指标,不在于直接调控宏观经济运作,不在于直接管理经济,不在于直接调整公有经济战略布局,不在于直接调整公有资源宏观配置,不在于直接调整公有资产分布结构,不在于直接操控公有资本流动方向和流动速度,不在于直接从事金融管理,不在于直接干预企业经营……
因此,为了确保政府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为了确保政府精兵简政,提高服务质量;为了确保政府轻装上阵,切实履行职能;同时,为了确保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这了确保公有经济持续增长;为了确保公有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为了确保公有资产不断增殖;为了确保公有资本不断赢利,必须专门设立壹个不受政府管制的权力机构,全面负责公有经济的管理,而其基本职能在于调控宏观经济运作,不但制定公有经济的发展战略,也制定公有经济的运行方针,还制定公有经济的运作机制,并且指导公有资源配置,指导公有资产布局,指导公有资本流动。
表面上看,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同行政管理部门壹样,都属于国家权力执行机关,实际上是国家拥有的巨型财团,也是国家最大的经济实体,不仅负责管理公有经济,还负责配置公有资源,还负责监管公有资产,还负责经营公有资本。
具体下设有工业管理部、农林管理部、金融管理部、科技管理部、文教管理部、红利分配部、卫生及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管理部。除了红利分配部负责每年分红,其他各部的职责在于优化配置公有资源,指导公有资产布局,监管公有资本流动,监控下属各局运作。仅以工业管理部为例,其下设信息产业管理局、航空航天管理局、机械制造管理局、冶金煤炭管理局、石化轻纺管理局、军工管理局等。
而各局的基本职责在于指导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融合,监管公有资产经营主体,监控公有资本流动。而各公有资产经营主体,直接管理公有资产,直接调动公有资本,直接调整产品结构。必须说明的是,凡是公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经营主体,不管是选人管理,还是聘人经营,都必须建立内部制约系统,建立内部监督网络,建立内部奖惩机制。
更主要的是,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实行有工会参与的民主管理、民主经营、民主决策,以防挥霍公款,以防贪污腐化,以防损公肥私,以防资产流失,以防资本亏蚀,以防无的放矢。
展开来说,工业管理部的职能壹是在于根据现代企业制度,不但确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地位,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二是在于不仅打造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公众公司,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而推進企业上市发展规范运营,不但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引進战略投资者,成为公众公司,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还根据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和运作规则,建立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制度体系。
三是在于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公有资本流动平台,通过统筹规划,优化完善公有资本流动平台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推动公有资本控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另外,既健全公有资本收益保障机制,又完善覆蓋全部经营性公有资本控股企业、分级管理的公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四是在于明确功能定位并实施分类管理,不仅突出企业市场属性,也兼顾股权结构、产业特征、发展阶段,实现差异化管理。竞争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功能类企业,以完成战略任务或国家重大专项任务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而公共服务类企业,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引入社会评价。
五是在于规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竞争类企业,推進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功能,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而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公有多元投资企业原则上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非多元投资企业设壹名执行董事任法定代表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或推荐监事会主席和外派监事,与企业内部监事组成监事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外派财务总监。
六是在于建立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不仅全面推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也明确责任、权利、义务,还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保持合理的稳定性和必要的流动性。竞争类企业,按有关规定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考核奖惩、薪酬分配权。合理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此外,加强对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工作的指导,明确选人用人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
总之,建立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发现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壹支勇于创新的企业家队伍。
七是在于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不仅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连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都形成合理的分配激励关系,从而建立健全企业核心骨干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分配机制。符合法定条件、发展目标明确、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公有资本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则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案。另外,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体系,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实施股权、现金两种类型的中长期激励,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完成重大任务后,经考核配套实施专项奖励,以至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八是在于完善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监管体制机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公有资本控股企业监管,健全经营性公有资本集中统壹监管的公有资本管理体制,同时,以产权为纽带,推進产业与金融结合,加快产业与金融等各类资本优化配置,切实履行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和参与重大决策等出资人职责。另外,优化公有资本监管方式方法,不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使之成为各类治理主体履职的主要依据,还加强战略管理、发展目标、布局结构、公司治理、考核分配和风险控制等管理,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公有资本监管体系。
总之,公有经济管理机构作为国家公有资产监管机构,主要是对全国公有资产進行价值形态上的监管。在这个平台上,实行统壹的公有资产价值管理、财务管理,建立以“价值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统壹的壹体化的信息系统,不仅使公有资产集中统壹管理和分层次、分行业管理相结合,也使统壹规范管理和个性化管理相结合,还使价值形态管理与运行同步,使资产形态管理与运行同步,使价值形态与资产形态管理、运行同步等。而通过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国家可随时了解和把握公有资产总体状况、运行态势,及时有效地進行宏观调控。
显然,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脱离政府独立,不但有助于政府减肥,有助于政府加强基本职能,有助于政府干好本职工作,有助于政府提升服务水平,有助于政府降低管理成本,有助于政府减轻财政负担,有助于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周全的公共服务……而且,有利于公有经济混同私有经济建立科学的经济体系,有利于公有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公有资产茁壮成长,有利于公有资本百花齐放,有利于公有经济不断结出硕果,有利于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不仅如此,由于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掌控社会大量经济资源,既能根据市场需要進行科学配置,又能借此带动、吸纳、引导私有经济资源,投入国家各项建设,而且,还以公有资本为龙头,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既带动各方面投资,又能实现共同增殖;既带动内需,又能扩大出口;既带动相关产业,又能不断扩充就业岗位,因此不但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進生产关系的完善;不但有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不但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通过全民分红提升社会福利标准,最终不仅促使国家健康发展,也促使社会繁荣文明,还促使生活日新月异!
更重要的是,由于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只受法律约束,不受任何权力机关控制,并同行政部门壹样,也是国家权力执行机关,虽然彼此职能各异,却都拥有同等权力,因此,不但相互制约,也相互监督,相互促進,既扩充了分权制衡系统,又加强了分权制衡的功效。
3、公有经济分红
由此可见,既然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脱离政府独立,那除了是国家权力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最大的企业集团,还是全民所有的经济实体,而其职责则在于:既要根据市场需求配置公有资源,又要借助股份制吸纳私有资本投入国家各项建设;既要肩负公有资产增殖的重任,又要担负每年向全民分红的使命,既要确保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可持续发展,又要满足全民对公有资本投资的报酬率要求,而最终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确保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确保全民生活蒸蒸日上。
其中,全民分红也就是“社会分红”,是指每个公民,没有任何其他条件、仅根据其年龄和家庭状况就可以获得免税的社会红利。而设立社会红利既给每个人提供同样的、基本的、无条件的收入来促進平等,又提供壹部分不受劳动市场灵活性所要求的变化的影响的收入,来减小个人风险。
早在1936年,米德就在《经济分析与政策导论》壹书中已提出了“社会分红”的构想,即国家把从投入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获得利润的壹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消费者,而将另壹部分作为对社会化企业的再投资。1938年,米德又在《消费者信贷和失业》壹书中進壹步明确将直接分给每个公民的“社会分红”作为“反周期”的政策工具,使它起到在经济萧条时期的扩大消费的作用。
其实,在米德看来,“社会分红”的作用远不只是作为“反周期”
的政策工具,更重要的是“社会分红”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能促進就业。“有条件”是指只有失业了才能领救济,而且失业者还得证明自己在不断找工作。而“社会分红”则给每个公民提供同样的、无条件的基本收入,即无论就业与否均享有“社会分红”,这就调动了“社会分红”受益者接受低收入职业的积极性。这乍听起来违反直觉,因为“无条件的社会分红”似乎比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更加削弱了接受低报酬工作的积极性。但米德用下面这个例子来反对这种直觉:
如果现行的有条件的“失业救济”是100元,米德的方案则是,无条件的社会分红80元,如果失业再加20元。这样壹来,失业者如果找到工作,则不再领20元救济,但仍有80元无条件的社会分红。因此,只要外面工作机会的收入大于20元,就会激励失业者去找工作。
1978年,以米德为首的“米德委员会”发表改革英国税制的报告。
该报告认为,当代西方税制在效率和公平两方面都有严重缺陷。例如,虽然名义上英美等国个人所得税是累進的,但有着极为复杂的减免条件,富人有很多合理避税途径,而工薪阶层则成为纳税主体。更重要的是,当代西方税制的管理成本很高。“米德委员会”经测算后认为,可以选择不太低的单壹税税率,废除现有的税收减免,并同时对每个公民進行无条件的“社会分红”。这种“单壹税”加“社会分红”比起现行的名义上的累進所得税,更促進效率与公平。而米德委员会所设想的社会分红的来源,不只是税收,还包括公有资产的收入。
同样,利用公有资产的收益進行社会分红,现在世界各地有很多实践。比如自1982年以来,美国阿拉斯加州政府用该州的石油资源收入拨款设立壹个独立于政府之外来运营的资源永久基金,迄今连续24年给在该州居住6个月以上的公民发放社会分红,每人每年几百至上千美元不等。
尽管米德并不主张公有资产的全部收益都用于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分红,但认为把壹部分收益用于直接对个人的社会分红有多种益处,除了扩大消费,除了促進就业,除了简化税制,直接对个人的社会分红还可以加强人们对公有资产的关心度,还能使社会保障体制更完善。
事实上,英国在布莱尔推动下,已经向社会分红的方向迈出了第壹步,即英国已开始给每个新生儿童壹笔钱,存入该儿童的“教育账户”。
过去,以私有经济为主的国家普遍通过社会福利制度、捐赠鼓励措施、个人收入调节税、遗产税、财产税等渠道,对社会财富進行再分配,可并没有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从而既达到促進社会消费,促使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而大力发展公有经济,借助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每年向全民分红,并综合利用社会福利制度、捐赠鼓励措施、个人收入调节税、遗产税、财产税等途径,对社会财富進行再分配,那不但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而积累在少数人手中,还既促進社会消费,又为多数人牟利;既加强人们对公有资产的关心度,又使社会保障体制更完善;既促進就业,简化税制,又促使经济持续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向全民分红与把公有经济股份分配给全民有所不同,原因就在于公有经济股份分配给全民是壹种将公有资产私有化的行为,虽然分股时的行为与公民身份有关,但之后以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的分红行为只与股份的所有权有关,也许若干年以后,以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会同其它股份制企业没什么区别。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全民分红只与公民身份有关,因而保存以公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
如果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盈利而不分红,不但导致利润留在内部而无法進入社会形成购买力,以致造成社会内需不足,还导致自身资金充裕,导致投资旺盛,造成局部经济过热,進而引发通货膨胀。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利润按壹定的比例直接分给全体公民,不仅向社会添加了经济持续运转的强劲动力,直接带动消费而拉动需求,而促進经济增长,还能减少公有经济管理机构资金留存,防止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投资主导的通货膨胀,以至于既能促進经济持续增长,又能抑制通货膨胀。
不消说,社会消费的增长可使各类企业更好的盈利,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的盈利增加又可向全民提供更多的分红,这是壹个不断良性循环的发展过程。如果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利润留存,那就起不到这样良性循环的作用。由于私有经济使得社会财富积累在少数人手中,而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如把利润留存而不分红,必会导致社会购买能力严重不足,使社会经济循环中断,以致不断引发经济危机。而通过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向全民分红,壹方面促進社会消费,壹方面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此外,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壹部分利润直接分给全体公民,并没
改变社会中流通货币的总量,而改变的只是货币分配的方向。公有经济管理机构的利润是企业创造社会价值的体现,公民得到的货币与社会中的财富是相对应的,公民多消费壹点,企业相应就少消费壹点。
这样全民分红使百姓得到的收入才是真正的财产性收入。而通过普遍加薪并不能提高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因为通过行政手段全国性大范围短时间的增发工资,向社会投放的货币与社会中创造的财富并没有挂钩,也就是说购买力的增加与社会供应并不同步。这样增发的工资只不过向社会中多投入了壹部份货币,只会造成货币贬值,从而转化成为物价上升,使拉动内需的效果化为乌有。而全民分红在拉动内需方面由于能惠及每个公民,具有非常精细的渠道,受益非常均等,有利于营造壹个公平的社会环境,避免了经济发展在时间和范围上的忽热忽冷。这也是其它拉动内需手段如基础建设等所不具备的。因此,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把利润按壹定的比例向全民分红既是自己的责任,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尤其重要的是,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不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还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最佳措施;不但是顺应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还为宏观政策精细化调控打下坚实的基础;不但不会使公有企业实力削弱,还是经济终极发展的必然产物。
第壹,就公有经济分红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来讲。毋庸置疑,公有经济分红可以大力促進社会消费,而社会消费的增长可以使企业更好的盈利,而企业盈利的增加又可以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分红,这洋就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过程。如果公有企业利润留在企业内部或者留在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内部,就起不到这样良性循环的作用。而如果被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收缴后用来投资,那同留在企业進行投资没什么本质区别,如不继续投资就起不到拉动经济的作用。
如今,无论是依靠投资拉动经济,还是涨工资都容易使经济面临通货膨胀的压力;而涨工资会使企业经营面临更大压力,因此,都只能解壹时之需,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经济的发展模式。而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加大投入,虽然也有助于刺激内需保增长,但这部分投入见效时间太长,以致陷入远水解不了近渴窘境。而公有经济分红在拉动内需方面由于能惠及每个公民,具有非常精细的渠道,受益非常均等,有利于营造壹个公平的经营环境,避免了经济发展在时间和范围上的忽热忽冷,而这是其它拉动内需手段(如基础建设、招商引资等)所不具备的。
因此,不管是在应对经济危机方面,还是在拉动内需方面,还是在促使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公有经济分红都会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
最主要的是,公有经济分红不仅能大力刺激消费,还能有效拓展消费市场,从而使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以至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以出口或投资为主导的发展模式,而这不管是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对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增长,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二,就公有经济分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言。如果占主导地位的公有企业不分红,壹方面使得企业的盈利留在企业内部,无法進入社会形成购买力,因而导致社会内需不足,另壹方面使得企业资金充裕,投资旺盛,造成局部经济过热。而这样日积月累,就会产生通货膨胀与内需不足两种特征重叠的现象。以致经济越发展,企业盈利越多,这个问题也就越突出,这种现象在过去经济发展历程中曾多次发生。
这种矛盾的存在,既给宏观调控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又使调控政策经常在刺激经济与控制通胀之间周期性频繁转换。远的不讲,就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开始实行低利率的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不断调低银行准备金率。但时隔壹年,经济刚有起色,还达到真正好转之时,通胀来临的征兆却已十分明显了,致使央行不得不再次调增银行准备金率。虽然国家壹再重申宽松的货币政策没有改变,但已很明显的流露出对通胀的忧虑。
如果把公有企业壹部分利润,直接分配给全体公民,那壹方面能直接迅速地拉动需求,促進经济增长;另壹方面又可以减少企业内部资金留存,防止企业投资主导的通货膨胀,因而既能促進经济发展,又能抑制通货膨胀。可见,如果不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不落实公民享有公有经济分红的权利,那国民经济就不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就公有经济分红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最佳措施来说。
其实,把公有经济壹部分利润直接分配给全体公民,并没有改变社会中流通货币的总量,改变的只是货币分配的方向。企业的利润是企业创造社会价值的体现,而公民得到的货币与社会中的财富是相对应的,公民多消费壹点,企业相应就少消费壹点。因此公有经济分红使百姓得到的收入成为财产性收入。而借助提高工资水平,借助政府通过财政支出发红包消费券,并不能提高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因为通过行政手段大范围短时间的增发工资等,向社会中投放的货币与社会中创造的财富并没有挂钩,也就是说购买力的增加与社会供应并不同步。这样增发的工资只不过向社会中多投入了壹部份货币,只会造成货币贬值,从而转化成为物价上升,使拉动内需的效果化为乌有,而这也是历次加薪时社会反映的实际情况所验证的。
由此可见,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既是增加百姓财产性收入的良策,更是拉动内需最佳的措施。
第四,就公有经济分红是是顺应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而言。显然,科技的发展在带给人类福音的同时,也使就业岗位不断缩减。过去,工业的发展曾为社会提供了许多就业渠道,但工业自动化的发展将使无数的传统工人陷入失业状态,而随着信息及智能技术的发展,连不少白领的地位都岌岌可危。
即便国家千方百计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但科学与技术发展的车轮,将把壹个个就业岗位碾碎。因此不论是通过增加就业来发展经济,还是通过发展经济来增加就业,这种措施在壹段时间里是可行的,但放在整个历史发展進程中是徒劳无益的。
那麽,要想保持社会的稳定,只有使人们共同受益于科技的進步,即建立起利益共享机制。具体来说,社会保障可以起到部份作用,而采用公有经济分红则更为恰当,因此,建立公有经济分红的长效机制是最适合不过的选择。
这样,国家无需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保就业之间左右为难,以至无论企业如何压低人工要素成本,如何裁员,只要企业能将压缩成本所带来的盈利广泛地分配给社会,或通过公有经济分红让百姓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那麽即使所有工作都由机器人生产线来完成,每个人照样衣食无忧!
第五,就公有经济分红为宏观政策精细化调控打下坚实的基础来讲。大家都知道,要想灌溉先得修好水渠。为什么中国的很多宏观政策往往在执行中走了样,效果打了折,这是因为水渠没修好,基础不完善。就拿美元来说吧,美元可以做到持续大幅贬值,而人民币却不敢去做。为什么?因为美国在市场分配之外,可以通过社会保障体系、政府补贴、捐赠等再分配渠道,使国民得到壹部份额外收入。这样美元贬值后,如果每人再补贴壹部份收入,每人的相对收入还等于是不变。而美国之外美元的持有人手中的钞票却是实实在在发生了贬值。
如果人民币贬值,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老百姓手中持有的人民币全部贬值。这样不但毫无意义,反而所冒风险巨大。
正因为美国有这样完善的基础制度,所以,美国可以将很多宏观调控手法运用得挥洒自如,以至为本国人民篡取尽可能多的利益。同样的事情,中国总是煞有介事地進行这样那样的宏观调控,比如利率、存款准备金等,其实也就是充当拧拧水龙头角色,却弄得管理层很累。
岂不知别人也是同样拧水龙头,可效果却不壹样,别人是精细化的滴灌,而我们是漫灌,效果可想而知。
由于全民分红账户具有唯壹性,因此将来既可以進壹步作为精细化社会管理的基础,也可以作为税收制度改革及反腐的监管账户,而全民分红渠道的快捷性与精确性,还可以使其用作扶贫赈灾的快速发放通道等。
壹旦建立起来全民分红机制,无论有没有红利可分,不管对中国而言,还是对世界来说,都开创了壹个新时代,必将会为未来的宏观调控政策带来更大的施展空间。
第六,就公有经济分红不会使公有企业实力削弱来讲。由于公有济分红让百姓重新认识到公有企业的重要性,因此对公有企业的种种批评将会转化为对公有企业的呵护,以至将到处萦回百姓要求增强和壮大公有企业的呼声与诉求。
所以,公有经济分红不仅不会使公有企业实力削弱,反而会使公有企业实力不断增强。不仅如此,公有经济分红还会使百姓增强主人翁意识,既加强了对公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又会使国企的经营管理者更加清楚自身的使命感,也会使公有经济管理机构所担负的责任更加清晰具体,从而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
此外,全民分红不仅使公有企业成为全体国民永久的福利源泉,还有助于使全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顺利普及,使国家早日实现幼有所养、老有所扶、孤弱病残皆有所依,经济发展全民共享的和谐社会。
总之,全民分红不仅能全面解决经济问题,更能有效地解决政治、文化、教育、医疗、道德、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使百姓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
第七,就公有经济分红是经济终极发展的必然产物而言。从经济运行的规律来说,如果社会贫富差别过大,财富严重积累在少数人手中,将会导致社会经济循环停滞,从而产生经济危机。而市场经济中的丛林法则是大资本家和大企业占有更大的生存优势,也更容易获得财富,从而使整个经济生态失衡。
为此,西方国家借助反托拉斯法、社会福利制度、鼓励捐赠、个人收入调节税、遗产税、财产税等,千方百计想把自身的弊端降到最低程度。同时,不但通过法律手段防止企业获取垄断地位,而且普遍采取市场经济之外的各种措施对财富進行再分配,促進社会消费,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以达到经济持久健康发展的目的,形成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个人、强制与公益等多渠道多层次分配方式。甚至连他们的股票交易市场也在体现著这种理念,尽可能使企业向社会分红,并向社会最大范围内分红。因此,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过去的几十年内经济波动的幅度都不大。
由于公有经济可以使国民经济永远处于国家可控范围之内,而全民分红机制又像遍布整个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可源源不断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著新鲜的营养和动力,因此,公有经济分红是根除两极分化的有力手段。而要想实现全民分红,那就必须发展公有经济,并充分利用市场调节的效率,来实现企业的最大盈利,然后把这些盈利的壹部分,通过全民分红机制公平地分配到全社会,从而产生新的社会需求。
当然,确定公有经济分红比例,不仅要根据公有经济管理机构可持续发展需要,还要满足全民对公有资本投资的报酬率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既确保公有经济的健康发展,又确保全民享有应得的红利。
总之,由于公有经济管理机关象行政管理机构壹样只受法律约束,只受其它权力机关制约,只受社会全面监督,而不受任何权力机构管制,更不受哪个政党操纵,而其首脑完全通过普选产生,任期有限,到期更叠,壹旦走入邪门歪道,必将遭到严惩,因此,可根据自身的职能,不仅调整宏观经济运行,也调整微观产业结构,更通过发展公有经济每年向全民分红,调节社会分配,并为社会缩小贫富差距,为社会保障系统输送给养,为失业人员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福利,以至促進社会消费,避免社会财富过度集中、沈淀,从而既达到促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又能为多数人牟利。
工运人士谈经济民主与工会制度
作者 綦彦臣 写于 二零一五年
经济民主化的意义
经济民主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事情,即便在非民主政治制度下,它也有维护个人权利的功能。因此,它壹方面被寄于对专制和威权制度進行和平演变的希望,另壹方面被权势集团用来抵抗社会政治变革暨对民主转型持消极态度。后者,给壹些阅读不足但以“文化人”自居者以个案成功说服庶众的理由:妳看,我不问政治,自己的日子过得很好。用政治自由的丧失换取经济民主、消费自由,是前转型社会的伪精英常态。对于此类谰言,无须展开批判,因为大多数中国人有些类的案例参照,尽管那些参照远未赢得实质尊重。
重点是前者。即便不使用“和平演变”,在转型理论大师享廷顿那里,它是经济改革促动政治改革的思路无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他认定:“在那些已经达到中上经济水平的国家比较容易出现政治变革,而社会环境也较有利于政治竞争,因此,经济和社会环境对扩大政治竞争和参与较为有利。”大师理论当然有实证支持,问题是,如果这个过程出现小概率事件,那麽,经济民主将会遭到什么程度的破坏?進壹步地说是:理论上从中等陷阱走出的国家由于整体经济风险掉回陷阱,将给人什么样的启示?
壹、重要细节:间接性的两面性
最典型的掉回陷阱者是拉美的委内瑞拉。在危机发生前,它的发展经济学特征相当好,如适龄人口识字率百分之壹百,人均GDP十二年间(壹九九九至二〇壹壹)从四千壹百美元达到壹万美元以上。它有半民主半威权的制度经济学特征,但它终于因经济结构单壹、所有制偏重国企(高垄断)而在全球石油价格危机下,重回陷阱。而且,全球油价危机不只是导致了本次危机,壹九八三年,基督教社会党在受累于油价危机,输给了民主行动党。处于前转型社会的中国在政治制度方面远不如委内瑞拉,没有半民主,只有整威权且有向独裁回归的可能。其与前者的两种经济同构性,即房地产类于石油收入的高比例以及国企功能的无无限大(至少设想如此),那麽,即便不说经济崩溃导致的政治崩溃,只看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就会可怕的后果。首先是在宏观调控层面会回归大框管理,即是说国家计划的地位极度突出,中微观层的代价不予考虑,那怕由此导致政治镇压——只要高端计划大框在,其他壹切代价均不考虑;其次,经济民主遭受损害,尽管这样的损害有它的传统文化合法性——维护政治高端集团的生存必须让老百姓负出代价,从商鞅到习近平,本质上就这么壹个思路。
在進行大框管理批判之前,关于经济民主的相对充分认识是应当确立的。美国十九世纪晚期到二十世纪初的直接经济民主失去主体地位,是个值得认真对待的例子。直接的经济民主是壹种选择(微观投票)权利,其如顾客向皮匠预定自己喜欢(想象)样式的皮鞋。然而,广告兴起,顾客尚能选择自己的喜欢,但预定市场极大缩小,转而由广告引导,广告引发進壹步的消费民主是事实,但消费者判断力的下降也是基本事实。幸好的是,壹套发达的间接经济民主体系与国家单元内的全面民主相关联,其如舆论功能可以监督包括商业权力在内的任何权力。与此同时,没有大框管理欲望的国家层面之经济立法也不会提植入恶意,使伴随广告业而来的经济情报工作完全私人化。这在大框管家理的经济体是不可能,统计数据的产生与事前统计行为是要纳入法规的。因此,大框管理必然产生壹个庞大的以法(不是“依法”)为食的族群。
经济民主在非大框管理的经济体系会以看似偶然的形式把政治民主效应带给社会。现在已经不太有热度的斯诺登爆料以及维基解密,实际上是与复印机的产生相关联的。仍是美国案例,“有了施乐复印机,任何人都能立即把任何文件复制出来”,复印的效果实现了发明者“扩大知识和真理”的初衷,但是,对政府信息的过度保密也是巨大的冲击,乃至五角大楼的内部文件被公开。这是壹个技术進步诱致制度变迁的经典案例,但更主要的是告诉世人:信息消费不管免费与否,它是整个经济民主与消费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壹个以国家秘密或社会稳定为由压制言论自由、截断信息流动的管理体系,本质上就是反经济民主的。
大框管理就其内在逻辑而言,是不能自洽的,这是因为在经济利益层面它很粗暴,旨在保证统治阶层的收入水平不受外界影响,其他均被视为不足为道;另壹方面,为保证这个大框的有效存在,必然制定诸多规制,就是用繁密的法律条文限制非统治阶层谋求自己的利益。这个内在矛盾直接表现为政治腐败。当然,政治腐败只是很近晚的视角,它在历史文化层面又是合法的。不妨看看两个制度体系相对完整的中国王朝经验,壹个是明朝,壹个是唐朝。(这里的时序之倒是有意安排的,从利益而制度的分析较为便当。)
二、传统陷阱:复制性的空茫性
明朝的财政制度(食货)核心是“吃饭问题”,谓之“国家经费,莫大于禄饷”,第壹等级或第壹项制度设置条文是“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至于官僚体系的岁供(工资)不须引入与展开,只看这个经费制度的恩典性就知道今之江山主义或曰封建射秽主义是有其文化合法性的,所以,习近奔驰下的党权更愿恢复传统文化的影响力。明朝财政制度的恩典性受到了王朝经济能力递减的影响,但是,本质未变,例证是:“宗室有罪革爵者曰庶人。英宗初,颇给予粮,嘉庆中,月支米六石。万历中减至二石或壹石。”形象地说,红色贵族人员犯罪之后,仍可以领到最低限额基本工资,而平民出身者则无此幸运。
唐朝财政制度里的保证等级序列虽然没明朝那样露骨,但是,恩典性特征十分明显,其如李治即位之初,对其祖父李渊做隋朝官员时的低级随从予以专门赏赐,“高祖时婿徒随材擢用,赐高年衣物粟帛各有差”。随着王朝统治的巩固,最高统治者更偏好对自己的恩典,即从占有自由支配的巨额财政收入上满足自己的效用。比如,李隆基时代通过极为恶劣的税收制度与税官任命,积累高额财政赢余,到内战发生的危急情况下,都不想动作,还要从社会博取战争专项费用。史书记曰:“及安禄山反于范阳,两京仓库盈溢而不可名。杨国忠设计,称不可耗正库之物,乃使御史崔众于河东纳钱度僧尼道士,旬日间得钱百万。”后来的战争進程不仅使那些花钱买僧尼道资格的人丧失了重大经济利益,而且,西安与洛阳的皇家财政实物储存被叛军所得。唐朝中后期的财政制度失败完全起因于玄宗时代的昏悖。后世专写的该朝《食货志》序言部分(可比照中共国家宪法文本的序言来理解这壹格式),对导致财政制度恶化的玄宗时代政策制定人進行了严肃道德批判:“太平既久,天下于安,人不愿乱。而此数人,设诡计以侵扰之,凡二十五人,同为剥丧,而人无敢言。”这种批评是有局限性的,尽管不能拿现代政治文明标准去衡量久远的历史状况,但是,此二十五人行为所依赖的制度体系提供了致“人无敢言”的法律基础,才是问题的另壹本真。所以,就算到今天中共国家将大框管理推到极致的时候,法律支持仍不可或缺。简言之,大框管理的概貌是:经济政策粗放,法律条文严密。
中共国家的法律体是正当吗?或者,近期的文化特定复制性能实心化吗?答案是否定的。首先,不管谓其法系属大陆法系还是苏俄法系,都是加進现代性因素的中华法系。既然有现代因素,就不可能不与宗教相关联;其次,中共国家的宗教本质是个人崇拜(现实的人僭越彼岸的神)加上传统文化的宗教化提升。然而,孔儒与宋明理学终究没突破亚宗教地位。所以,这个有现代性因素的法律体系必然是混乱的,结果呢,习近平政治掉進商鞅主义陷阱,追求那种“使法必行之法”的法制(与“法治”不同)理想。习近平对商鞅主义(比孔儒更强大的精英政治传统)的痴迷无须展开论述,并且,我本人也有民主转型科学内的相关专题论述。在本文中要说的是,习近平政治体系是个比商鞅主义更蹩脚的东西。商鞅主张体制内低福利,必须做到“刑九赏壹”而不是相反的“赏九刑壹”。对比之下,习近平政治继承自中共建政以来的体制内高福利本质上是“赏九罚壹”而绝非“刑九赏壹”。这是中共国家委内瑞拉化的另壹重要原因。
极权主义政权史已经表明,它由于虚化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导致了社会道德崩解,而从经济民主角度讲,那种恶劣政策等于消灭了庶众免费精神消费的合法层面。同时,道德崩解也使法律空心化情形更加严重。回观纯学术史,法律的现代性至少有两点是基石性的:第壹,不考虑宗教因素,不仅无法认识美国法律史,而且,“也无法理解十九世纪的美国法律”;第二,“宗教观念”在现代欧洲大陆债法的历史中起过重大作用。纯理论分析结合中国委内瑞拉化趋势,可以得出三个实证政治学结论:(壹)所有的政教分离政治治理模式均是最小化宗教对行政的影响,而对法律的影响不曾也不可能隔绝;(二)习近平政治与已经失败的极权主义政权史的命运壹样,是反现代性的;(三)习近平政治的威权主义思想资源更多地来源于中国传统(尤其商鞅主义)而非已经有过的国际政治的国家案例,所以,它最终必然是反人民的。
三、两个四条:结构性的决定性
反人民,是商鞅主义的核心,这个核心性也是北宋王安石改革失败的最重要原因。在个体思维质量上,王安石更是大有问题:明明商鞅(以及其后所有改革者)并未能解“使法必行”的困局,但他还是以诗句“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来歌颂商鞅。这里面的寄寓可以理解,但它并不构成不负改革之败责任的理由。同理,习近平的所谓全面改革之大败,在历史书写方面有意义甚或很悲壮,但这并不构成今日免责的理由,尤其是厉行威权主义给社会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免责的。这当中,“七〇九”事件表现出对人民里面“无官而长”的公共人物的极端仇视,而后者正是建构公民社会、推动民主转型的高能人力资源;北京火灾后的大驱赶事件则表现对人民里面“无禄而富”的嫉妒,而后者则是过来有限经济民主、消费自由的壹大成果。
习近平政治从全面改革到全面失败意味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必要。转型科学与政治实践必须维护庶众的经济民主、消费自由,而做到这壹点就必须否定大框管理而進行反框设计。反框设计的要点必然是:第壹,名义全民回归实质全民,把国家管控下的所谓国有资产量化给人民;第二,农村土地取消名义上的集体所有制,完全回归农民个人所有,是否实行集体制则取决于各传统单元的集体表决意愿,而不是全国统壹法律;第三,全面免费医疗,高等教育分成严格的公立与私立两块,公立壹块免费;第四,建立国家财政支撑的青年住房平权基金,让工作状态的婚龄青年获得五到十年的无租金住房,而后,再用个人的积累進行私有房屋购置。这四条是结构性的,也是决定性的;没有这四条,民主转型后,整个社会的经济民主质量会很低,消费自由也不会有质量上的提升。
民主转型的社会政治基础仍然不可忽略,尽管上述的结构性与决定性很有影子内阁性质。所以,相应的文化伦理必要性选择是:(壹)对威权主义暨个人崇拜的传统進行批判;(二)对源自传统的个性独立文化予以光大;(三)推進平民主义观念,尤以教育中的适当学历为主;(四)政教分离基础上的广泛法因吸收,即是诸宗教中的善性与良治观点壹起构成新法系的价值基础。这当中,第壹条与第三条更具实践性也可以短期见效。比如说,大框管理的反动性在文化上,它与商鞅主义关联,似乎表现出创造性,因为“不法古,不修今”的气概意味着壹切规范(条框)均可造成与众不同的变异,从而制造出行为者被崇拜的气氛。然而,此等“两不”正是独裁主义分子知识上无可能的印证,即是说,某种制度设计既不精炼历史以提有益也不调研现状以合人望,那麽,它肯定是无效的。狭义到经济领域,只能是规模性推進而不计较会计学上的可能。中共国家政权史上的大跃進(大炼钢铁)就是此等货色。至于“平民主义——适当学历”这个理性民粹结构已由特朗普政治的成功予以证实,在竞选时他说:“我爱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壹般理解这是竞选策略,但实质上,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出现问题,在教育投资上最直接地伤害了底层社会;壹方面,教育质量下降,使受教育者及其家庭难以获得消费者剩余;另壹方面,像货币现象的通胀壹样,文凭通胀成为社会常态。
关于个性独立文化与宗教共构法系价值可以用壹个著名反论来说明,是为普鲁东与曾经的政治合作者马克屎的“免谈”。前者反对新的偏执、新的使徒姿态,因此,要鼓励不同意见暨反对壹切排他主义。这是后者所无法接受的,因此,也就导致了前者所说的“否则,免谈”。“共产主义这种让生气、绝对不容异己的狭隘性”当然导致它的政治失败,因此,苏联的政权实践出了如此结果:政治精英对学术界的统治,声势浩大的异己思想整风,异己少数民族的大规模安置。等等。这样的政权在法律、经济诸方面明显失败不是任何改革所挽救得了的!
结论 转型乃道德自新机会
极权主义政权史表明,它们拒不承认自己在法律、经济、宗教、文化诸方面的全面失败,“改革”不仅是欺骗社会的幌子,也是统治体系的致幻剂。为了防止幻想被异见力量打破,政权会采取违背自己法律的政治打击,实行国家恐怖主义。中共国家的“七〇九事件”的国家恐怖主义性质既不亚于此前二十六年的广场开枪,也不亚于苏联对社会精英的残酷流放。然而,无论如操弄“改革”符号,极权主义政权最终在经济方面必然表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不仅表现在巨大的社会不公平方面,而且,隐蔽地表现在大框管理的政策操作中。比如,经济政策顶尖决策层根本不担心银行坏账,因为那些坏账经由国家权力可以瞬间摊销给公众(狭义为储户)。
外国观察家对摊销行为津津乐道:“坏账规模有可能比壹些人所说的少百分之四十;因为他们没有注意到壹个事实,即坏账中的这壹部分可以全部被销账。”当然,壹些具有分析能力的资产高净值人士为了避险,开始向海外转移自己的资产。忽略这个微观层面问题不计,针对大框管理的反框设计放在转型科学里面,本质上是给中国社会壹次经济道德自新的机会。这次机会到来后,自然会消灭可恶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改造社会必须深化民主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二年
人类生命要永续不灭就必须要走向世界大同,古代就有人有了这种意识,否则人类必互砍而亡,而大同首先要求人类必须有爱人如已的精神,不爱人是不可能大同的,但是爱人是要用具体的方法与手段作基础去实现的,笼统地讲大同没有现实意义,必须有核心价值观的方法与手段,本人不才提出过三个民主理论,就是为了实大同而创的。
因为人类社会太复杂,世界要想大同,只能走民主化的大同,而单方面的民主化必仍是不平等的社会,不可能是真正的大同,所以,必须要全面的民主化.全面的民主化整合起来看也就是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的民主化,所以本人认为三个民主就是实现大同的价值观与理论工具,当然本人只是作了壹个总述,具体的还要在实践中去探索.检验与完成.
所谓三个民主即: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人类壹切活动不超出这三方面.
政治民主分为国际政治民主与国内政治民主两大范围。国际政治民主上我主张联合国升级進化为世界联邦民主政府,军队世界化,统壹化,驻扎世界各地。各个联邦国只保留有自主权的警察系统.国内政治民主上我主张是射秽主义大众民主宪政(包括:射秽主义大众民主政党立宪制,这个是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的進化,有人也说可以叫党主立宪制,适合于当代的民主国家).
经济民主分为国际经济民主,国内经济民主,及企业内经济民主。国际经济民主是以全球重要及稀有资源共享,先按全球人口有计划的配额化的民主协商分配,然后各自根据需要可以转让配额,达到各取所需目的.国内经济民主是以国家范围内的资源由全民的共产共享和企业内经济民主是以“耕者有其田、工者有其股”为主要标志的按照资源股,投资股,劳动股三方共享的人人有股的集体共享。
文化民主以人权至上为原则,包容壹切宗教神话及主义信仰,并用现代科学化解读壹切,使各种文化公平竟争,有用的就保留,无用的弃之,从而合众归壹,把世界融合为真正的以人为本,自由民主,天人合壹,与自然和谐的普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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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民主目的是使人民真正的当家作主,这是壹切的关键.经济民主目的是共同富裕,人人有股,消除阶级与阶级斗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文化民主目的消除意识上思维上族群上的斗争,使人类走向融合和解,文明理性科学!
一国先在国内建壹个小范围的大同试验区,也就是搞壹个小天国的试验,成功后再到区域内,最后走向国际,直至世界大同!
三个民主是理想主义理论,目标直指真正的民主化的共产共享的天国大同世界,它指明了未来方向,但并不是要求革命式的壹步到位,而是与生产力发展同步,通过民主化大同壹步步地逼近理想状态.原则上以非暴力运动为主导,先建立具体的三个民主的制度基础,并倡导基督的爱人如已的精神来实现人类的和解.如果没有爱人如已的精神是永远不能实现大同的。
最后总结壹下大同价值观就是:"三个民主壹个爱",没有爱其他壹切都是白说,爱是大同的头与上体,而三个民主是其的支架下体基础,如同鼎之三足,少壹个都不行的。没有基础支架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爱。
经济民主的制度设计
作者 独立工会 写于 二零一二年
各国的产业民主
经由以上各学者以及团体针对其不同角度对产业民主所下的定义,我们仍有必要针对产业民主在各先進国家实施之现况作一了解,故我们选定对产业民主制度的执行有一套完善制度的德国,及推行产业民主制度甚早的英国,还有与我们国情相近的日本。以下,即为我们对这三个国家实施产业民主制度之探讨。
(一)德国
在路心镜所撰的“工业民主制下劳工参与管理之研究”论文中提到,德国在战后,由于是战败国,故陷入了经济恐慌的困境,再加上日耳曼民族传统守纪律、重秩序的性格,因此工业民主在德国变成了最系统化的典型,一切以法为依归,采立法方式行之。
而高崇耀在“德国的工业民主制度”一文中更指出,德国政府借由立法、法令解释、与法院的判决所创造出来的工业民主制度,使德国数十年来劳资关系始终保持和谐,争议极少发生,劳工生产力也一直名列世界前茅。
我们将从德国实施工业民主的演進,包括相关法令制定的过程及运作机制作一陈述。
1、德国工业民主制度的演進
根据胡旻欣“西德工业民主制度之研究”之论文,德国本身让劳工参与企业经营的立法构想,是始于1848年在法兰克福国民大会上所提出之工厂法草案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这个草案并未完成立法手续,但有些企业家仍将这种“劳工委员会”引進到他们的工厂,让其员工有机会提出他们的要求,以便劳动者得借此机构将工厂内各种苦衷及烦恼反映给雇主,并作为解决问题的参考。故当时虽还没有真正法律上的依据,但事实上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已有劳工委员会的设置,但这均为任意性的,设置与否均任由雇主自行决定。
德国的工业民主,其正式见诸于法律,可追溯至1916年,时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政府规定某些重要产业需设置员工代表会,至1920年员工代表法始采强制施行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劳工对企业层次的影响力因各种有关共同决定权的法令陆续制定而逐渐增强,在“劳动者特刊”一书中列出,其中较重要者如下:
A、1951年的“煤钢铁业共同决定法”:规定受雇员工超过1000人之煤钢铁业,监事会中应有二分之一的劳工代表,劳资双方具完全相等之共同决定权利,董事会中则设一名由劳工推选之劳工董事,负责人事与福利事务。
B、1952年的“联邦企业组织法规”:将共同决定制延伸至煤钢铁业之外,规定500人以上企业的监事会中应有三分之一的劳工代表。
C、1976年的“员工共同决定法”:规定雇用超过2000人以上企业的监事会中应有二分之一的劳工代表,其劳资双方在监事会具均等共同决定权。
2、工业民主的运作机制
在高崇耀“德国的工业民主制度”一文中提到,德国的工业关系体系同时建立在三个不同的层次上:第一是企业层次,由个别雇主与其员工代表会在共同决定权上的交涉;第二是产业层次,由雇主团体与工会在团体协商权上的交涉;第三是全国层次,由雇主团体、工会与政府三方在全国一致性事务之协商交涉。而在“西德工业民主制度之研究”中,吴旻欣指出,德国工业民主的工业关系体系,其基础主要靠下列三个次体系来运作:
A、员工代表会
执行共同决定权的基本单位是员工代表会,其法定适用对象为雇用劳工人数在五人或五人以上之民营企业。员工代表会的主要工作,自然是在改善资双方对立的态度,進而促進双方的感情,加强双方意见的沟通,使企业進行顺利,资方的营业获得增進,而劳方的生活也得到改善。
员工代表会每年应召开四次之工厂会议,且应邀请资方代表参加,资方代表每年至少应有一次在会中报告该厂场之人事、福利、营运政策与状况,以及未来营运计划等。
张立民于“员工参与式管理制度在我国企业的应用~以大高雄地区为例”论文中认为,员工代表会的一般任务为:Ⅰ.对于员工及企业有关之措施提出建议案 Ⅱ.就企业协约中有利于员工之规定予以执行上的监督 Ⅲ.接受员工的诉讼及劳资争议的处理 Ⅳ.安插伤残者或其他需要保护在企业内就职的员工之工作。
B、监事会
根据高崇耀在“德国的工业民主制度”一文中指出,在厂场层级,既有由一般员工所选举代表组成之员工代表会,在企业层级,则有员工与工会选出之劳工代表,以与股东代表共组成之监事会,以便使劳工能在更高层次参与企业之决策。
监事会的主席与副主席由全体监事代表的三分之二同意产生。如经投票无法达到三分之二多数,则依法主席由资方代表选之,另副主席由劳方代表选之。故实务上,主席多由资方代表选任。
这种由劳资双方代表组成且依法每年需召开二至四次的企业内监事会,应负责执行下列职务: Ⅰ.依企业内组织章程所规定之重大政策或计划的决定 Ⅱ.指定董事会之董事人选 Ⅲ.监督董事会执行业务。
C、董事会
德国企业之董事会应设置一席劳工董事,在吴旻欣的“西德工业民主制度之研究”一文中提到,依目前西德的立法规定,只有煤钢铁业及员工二千名以上的企业才能设立劳工董事。劳工董事的任免程序与一般企业之董事类似,是根据监事会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数决任免之。
虽然与其他资方董事共同处理及决定企业之一般经营事务,企业董事通常较着重人事及福利方面之政策,亦即劳工董事同时肩负有企业经营成败与维护其所代表劳方工之权益的双重使命。
董事会运作时,其所作之各项决策需每年向监事会至少报告一次。高崇耀在“德国的工业民主制度”一文中也说到,监事会之监督董事会的权利也不是绝对的,如监事会不同意董事会之决策时,董事会可能将它再交由股东大会来决定,后者之裁决通常较监事会之决定效力高。整体来说,因为董事会是执行企业事务之常设机构,且又有大量专家辅佐,故其在企业内是比监事会更有权力的一个组织。
张立民在“员工参与式管理制度在我国企业的应用~以大高雄地区为例”论文中指出,德国的公司是采取两层级的组织结构,分为董事会与监事会,亦称“董监双元制”。监事会有权指派董事会,可以说是最高的监督机构;董事会则负责实际经营。董监事会的成员均系兼职,一年开会通常不到四次,主要的任务有下列几项: Ⅰ.考核公司的营运方案,并随时监督业务活动。Ⅱ.对公司重要的业务决策,享有决定权。Ⅲ.可选任公司之董事,当董事会意图不轨,影响公司营运时,可予以解散。Ⅳ.详细查核公司之财务报表及帐目。Ⅴ.对公司年度决算,股利及红利的分配有审查权。
(二)英国
英国劳工对于产业民主中所谓“高度参与”,即由劳方代表進入董事会一事,受限于英国工会传统上与资方持相互对立的立场下,无法真正落实产业民主中由劳资双方共同管理企业的各项政策或措施。虽然如此对于劳工本身的权益、劳动条件、工资等较切身的问题,却是积极的参与,因此透过与资方谈判,协商等机制的团体协商、共同咨商就成为目前英国的产业民主最主要的形式。英国的大儒韦伯夫妇二人在产业民主主义一书中提到“产业之问题在于将何物,如何地,以何种劳动条件下产制。而决定何物的是消费者,决定如何地的是专家们,而工会则只参与以何种劳动条件下产制。”该书继续提到:“产业民主主义是利用劳雇之集体行动之劳动条件改善运动,也就团体交涉。”
以下,将先针对英国的劳方、资方、政府三方之立场,来了解产业民主在英国之情形,并针对其现有的制度,即共同咨商、团体交涉二项制度在英国之实施成效并提出有效之建议。
1、英国的产业民主:劳、资、政三方之立场
在英国政府对产业民主的看法上,胡国坚先生于“产业民主在英国” 一文中谈到:“在1970年代,产业民主在英国是一个相当热门的议题。当时英国由工党所执政,工党基于本身政党属性及社会对此一议题的关注,遂指派英国贸易部由巴洛克公爵(Lord Bullock)進行产业民主问题的研究,工党于1978年提出白皮书,还来不及立法即在1979 年大选失败,产业民主理念因而失去普及性落实的机会。”
继之而起的保守党,于1982年通过的雇用法中规定一个公司如超过250人就应该有适当的规画将公司的资讯让员工了解,使有助于公司与员工协商重大事情也只是碍于社会及潮流的趋势。林大钧先生于英国产业民主制度回与展望(一)一文中认为:“保守党对工会所采取的打压政策及对产业民主所持保留的态度以及工党每逢大选皆败,是致使产业民主无法在英国真正实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
资方对产业民主的看法上,胡国坚先生于“产业民主在英国”一文中谈到:“资方对于产业民主中让劳工出席董事会,参与决策的看法上,除了认为对原有的管理阶层造成威胁及高阶管理者所享有的种种利益受到影响之外,另一重要因素就是英国的工会在1970年代展现出惊人的消极性力量(罢工不断)。资方对此极为畏惧,深恐如果让劳工参与董事会将使工会如虎添翼,后果不知是何局面。而有些企业即使有劳工参与董事会,通常是在工会力量大时藉著参与的途径来弱化工会的力量,所有的决策在劳工参与之前即已决定;违反产业民主中劳资合作之基本精神。”
劳方在产业民主的看法上,其反对的理由并不一致。胡国坚先生于“产业民主在英国”,一文中谈到:“工会中左翼的观点认为劳工阶级不应与资产阶级合作。右翼工运人士反对劳工参与董事会者则强调劳工应遵循传统的集体争议途径来争取劳工权益。对于劳工進入董事会的功能也有所质疑,因为劳工董事所占名额有限,故在表决时必然成为输家。在这种情况下,劳工参与董事会很可能不但得不到好处,还可能变成替资方背书而己。而在一些已让劳工進入董事会的产业中,工会往往被合入公司而失去抗衡的力量。因此,英国的劳工倾向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再加上英国工会过去的强势作为及抗争手段,令英国的资方不得不和工会谈判,工会通常由此一过程保障了其自身的利益,因此对产业民主的理念并不怎么热衷。”朱柔若先生于“社会变迁中的劳工问题”一书中则认为:“工会对产业民主制度的认识,实际运作机制的了解有限,以及坚持工人是生产关系中之绝对主体的意识形态,在产业民主制度推行的失败有密切的关连。”
2、英国产业民主的现制
林大钧先生于“英国产业民主制度回与展望(二)”一文中提到目前英国在实施产业民主的相关制度的情形与成效:
A、共同咨商
英国企业内产业民主制主要形式之一,其为一种由劳资双方依自愿方式,共同选派代表组成之机构。英国政府对于其成立、组织及解散,均采自由放任政策,对于内部组织,职权,任务等,亦不干涉,由各企业自由决定。故其实施情形,各企业颇有差异。一般来说,其实施目的在于:1促使劳工运用知识及诚意,努力达成企业目。2增進劳工对于企业之认同感及改善工业关系。3提供劳工宣泄不满情绪之管道。另有参与企业日常事务决策之机会。惟其决议案只是建议性质,并无强制执行效力,企业经营权仍操在资方手中。
B、团体交涉
1970年的工业关系法案第一条即规定,自由及负责之团体交涉为推动良好工业关系之基础。
全国性团体交涉仍普遍,但厂场层级之团体交涉己日渐盛行。团体交涉之项目范围,传统上仅包括工资或其他劳动条件,雇主强烈反对与劳方共同决定有关生产事项以及劳工之雇用、解雇以及财务及营业有关事项等。但根据英国皇家多诺凡委员会之调查报告显示:工厂事项進行团体交涉时,其谈判事项之范围,一般包括:工作分配、工作量、安全与卫生、人机配备、工作迁调、加班、惩戒、停职、解雇任用、学徒等。若干工厂干事甚至要求讨论企业之事务有关事项。
劳资双方为协商增進企业内人力资源运用之方法,共同订定各项生产力改進措施之细节,另進行生产力谈判(Productivity Bargaining),签订生产力协约(the Productivity Agreement)。此亦为广义的团体协约之一种,其目的在使基层劳工有机会参与谈判程序,以运用其资方赋权及发展其潜能。
团体交涉与劳资咨商通常并无明显界限,企业内现行团体之项目范围,已超过传统上的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之领域,许多企业已将原列为劳资咨商之事项也列入团体交涉项目。根据调查,大多数企业位设有团体交涉机构,其中有百分之十三单纯作为劳资间之团体交涉,而有百分之三十二,具有团体交涉与共同咨商双重功能。对于资方及管理人员而言,仅约有百分之十认为团体交涉机构并不十分有效。
根据英国之经验,共同咨商欲行之有效,必需劳资双方共同努力。若高阶管理人员不热衷出席会议,重要事项不列入议程,且不重视劳工之意见,或劳工代表将会议视为工作中偷闲之方式,则共同咨商制度难免失败。反之,若能获得劳资双方支持,妥善慬谨的规划,对于会议代表施以适当训练,则较能成功。
(三)日本
产业民主在日本一般都称为“日本企业的经营研究”,同样处于亚洲的日本,拥有一个特点──“终身任职”制度。在张天开的“各国劳资关系制度”一书中也有提到,日本员工从進入一直到退休,都待在同一家企业;因此工会多受到雇主的控制,有“公司工会”的嫌疑,但也因为企业文化的关系,日本的产业民主不如德国式的产业民主,但其意义却和产业民主有密切的关系,值得比较,因此我们在此简单的叙述日本的产业民主。
以下,我们将日本的产业民主,就是其所谓的“经营参与”加以探讨,分别以日本经营参与的引進、经营参与的意义、经营参与的形态、经营参与与劳资关系此四方面作一说明。
1、日本经营参与的引進
A、日本“经营参与论”的风起云涌
日本有关经营参与的议论,于70年代后急速抬头,肇因于公害问题、通货膨胀问题,而展开的对企业之强烈批判行动中,劳资团体亦相继提出各种形式的经营参与论。
同盟与日经连于1974年设置“全员经营、经营参与共同研究会”。次年同盟在召开之大会中,提出“实施经营参与体制方案”,揭“让工会推荐的代表,参与企业监事会”的方针。同年中,社会经济国民会议、生产性本部等,分别发表有关经营参与的论点。1976年也都有发表相关研究报告书。
B、个别企业的推行
日本若干企业早已实际跨出“经营参与”的脚步。在当时企业经营参与的实施步调虽然并不快,然而终究给予其他企业“示范带头”的作用。例如:
Ⅰ.产经新闻在1974年,已同意依劳动协约,让工会委员长列席董事会,并承认工会对于“负责营务的重要干部”之人事干预权。
Ⅱ.日立造船在1975年修改劳动协约,承认工会参与经营审议会的权利。
Ⅲ.松下电器则尝试导入“劳工出任董监事制”,由原任之工会委员长就任董事。
C、日本的经营参与异于西欧
日本战后的社会改革,造成企业资本与经营的分离,这与西欧的经营者拥有大量资本的现象不同,也因此导致日本在实施经营参与上与欧洲的差异。主要是因──劳资关系──的不同使日本大企业亦异于西欧。在资方拥有“绝对经营权”体制下,工会在团体交涉及其他方面的权利多被压抑,无法及于西欧“产业民主主义”的水准。也因此导致“经营参与”无法成为企业中实际问题的焦点。日本企业在强化经营体制的实施下,藉著名为“参与性的管理”,而实质上为劳务管理手段的“小集团管理”之普及,和兼并团体交涉功能的劳资议制之扩充,展开日本式的经营参与。此观念在“劳工行政58期中看看别人,想想自己一文中”有提出。
2、经营参与的意义
A、经营参与的一般定义
经营参与,即为针对此定义下的“企业经营权”之参与;亦即企业活动中所必需的劳动者,以其身份,在其职位上,对于企业经营权的参与。劳动者的经营参与,乃指劳动者个人,或组织的代表,针对企业或工厂内,管理者对于经营方针、投资计画等属于经营权事项的决策或执行,发表意见,或拥有某种程度的规范作用。
B、经营参与在日本的代表意义
日本式经营参与,基于“劳资间并不存在阶级利益对立”的观念,兼之劳动工会采取企业内组织的形态,无法摆脱“企业归属意识”的前提下,究其而言,经营者所期待于经营参与的,不如说是劳动工会放弃原有职责,以企业的经营管理、劳务管理的协助身份和立场,达到企业提高生产性及合理化的经营目标。
C、日本经营参与定型于“劳资协议制”的说法
工会于配合企业“提高生产性”和“合理化”政策的行动上,使工会变质为企业的生产协助机关。因此充实劳资协议制并强化其功能。但并不等于经营参与,也无法完全代表经营参的所有实况。只能视它为有相当重要的份量。
3、日本经营参与的形态
A、“参与层次”的形态及内容
经营参与在“层次”上的形态,一般区分为企业层次、事业所层次和现场层次。在淡江大学日本研究所陈周钦的硕士论文,日本企业经营之研究一书中就有提到这三个层次,并有详加探讨。
Ⅰ.企业高阶层次的经营参与:着眼于和企业发展有关的经营方针、决策问题、经营计划、生产销售策略、研发等等。通常是指“劳工出任董监事制”。此制度,或类似制度的导入,主要是由经营者发起,目的在确保员工对于经营危机中的企业之协助,或谋求企业人心之整合。因此并非仅限于“劳工出任董监事制”。但在经营决策上,有朝劳资会议的上层扩大的趋向。不在“黑盒子”中作业,但正式成立“经营决策为讨论事项”的劳资高阶会议仍少数。但在非正式的劳资高阶恳谈场合中,经营者委婉地向工会解说特定的经营政,或与战略决定的有关消息,或听取劳方意向动态的情况。
Ⅱ.事业所层次的经营参与:大多透过劳资协议制,参与企业经营权的执行之有关事项、雇用、升迁、人事制度规则等等。属于“劳资协议制”的范围。透过事前协议、团体交涉或劳资协议制度,对于经营权予以预先的、内部的规制。
Ⅲ.现场层次的经营参与:和日常企业活动有关,包括每季或每月的生产计划、劳动环境及待遇福利。与前两种层次的参与不同,是为直接参与。利用目标管理、参与性领导、工作扩展和强化、自发性小集团活动等“参与性的管理活动”,在日本被大力推展。和日本集团主义方式结合,产生独特的日本式运作方式。重点则放在集团目标上,采取集团性的作法。包括QCC(品管圈)、自主管理、无缺点运动、等方式,是日本劳资关系中,经营参与中的重要一面。
B、“参与执行方式”的形态
在日本的形态在一般各国的形情有所不同,大致如下:
Ⅰ.“经营决策”与“所有”之参与
日本企业内经营协议会的活用,可达实质上的经营参与,且日本的团体交涉和劳资协议制,在个别企业、事业所内,立于支配性的优越地位,二者功能上的相辅相成。在探讨日本的经营参与时,除团体交涉和劳资协议制外,仅能限定于“劳工出任董监事制”及现场层次的劳动者参与等范围。
Ⅱ.“工作”之参与
工作的上的参与,系透过现场的小集团活动等方式,在企业间广泛展开,技术革新与生产力向上运动的强力推進下,提高从业员工作意愿,唯有重视工作场上下意思之沟通,和激励劳动者的自发参与意愿着手。
4、日本经营参与与劳资关系
经营参与型劳资关系,为日本劳资关系的特色。基于“全员参与”之构想的日本经营参与,其特质与日本式经营及劳资关系的特质密不可分。形成日本劳资关系的最主要因素,在劳工行政书中胡国坚先生就提到,日本有“家意识”及“企业集团意识”导致强烈的“一体感”和“整合思想”。存在日本企业经营中的:与企业契合的工会意识,以企业为中心的家意识及终身雇用制的施行等,成为促進经营参与的诱因。
因此,日本企业中的监事会,其所具之权限和功能相当有限,不如德国之权限。因此在日本,劳动者代表参与监事会的情形,在实质上仍称不上经营参与。因为在日本大企业的权力结构和决策结构,存在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及“经营者支配体制”的特征,大企业的经营者(社长),拥有企业最高决策的决定权,董事会成为形式化的虚设组织。
最后由 左翼反共人士 编辑于 2021年10月7日,总共编辑了 1 次
Re: 工人农民土地
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作者 独立农会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前言
本文属于漫谈性质的文章,汇集了不同的农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背景的中国农民的生活,充份的论述了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土改的本质
作者 蔡咏梅 写于 二零一零年
土改前农民是自由民,土改后不仅土地得而复失, 而且被牢牢地拴在土地上,逐渐变为壹种新式农奴, 国家则变成新的唯壹农奴主
数年前,前中国社斗院副院长于光远来香港演讲,题目的经济改革。他说:改革后, 大家生活得比过去地主还好。那时我们在陜北搞土改,不吃糠的就算是地主。听到此, 我第壹个念头就是:那妳们共产党人当年为什么要搞土改?進而想问:土改自然使地主 和地主的子孙倒了楣,沦为万劫不复的贱民,那农民呢?他们又得到了什么好处?
中国农民的悲惨状况终身难忘
我曾在我们四川安县的农村当过三年知青,这短短岁月为我壹生留下了许多终身难 忘的回忆,而最难令人忘怀的是中国农民的悲惨状况,而那已是土改后二十年了。不说 农民壹贫如洗,连温饱都未能实现。生产队中除了几家劳动力很强的,其他农民可以说 全年没有吃过几顿饱饭,连裁秧打谷子最吃重的农忙时候,也只能吃半干半稀的瓜菜饭。 在田里劳动时为填饱肚子,他们常摘未熟的豆荚生著吃;挖红薯壹边污壹边吃,吃得满 嘴唇污泥。而农民还告诉我,这日子已很好了。他们是与六○年时大灾荒相比。这个生 产队本两百多人,大饥荒饿死了壹百多,有的甚至是全家死绝。农民向我回述那段悲惨 可怖的日子时,仍余悸犹存。
那时每个赶场天,在我们生产队通往黄土场的壹个并不很陡的山坡上,总会发现壹 两具倒毙的尸体,都是饿得虚脱了的农民赶场回家,因衰竭无力气爬完这道坡,壹倒下 去就再也站不起来。那条山坡路我走过很多次。每壹次我想到我脚下的路上曾倒毙过很 多饿殍就背心发凉,甚至在夏季。
要把我听过见过的农民的悲惨故事壹壹写下来,需要写厚厚壹本书。
当过知青的人现在回忆起他们的苦日子总是充满自怜自哀,仿佛是世界最可怜的人, 其实比我们更可怜的是农民。当年许多知青面对比我们低下的农民常不免有壹种沾沾自 喜的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有时甚至可以用来平衡知青受屈的心理。
农子农孙被拴死在土地上
记得有壹次我和生产队队长及队上几个男社员有事上四十里外的县城,因为要上饭 馆,我带了粮票,而农民都是用帕子包了大米去换饭。我们知青是城里来的,因每年要 回家探亲为理由可以排了大米去公社调换粮票,但农民没有这种特权。在上街吃饭要粮 票的时代,我们安县的农民出路都是带着大米,用壹块布包了,然后到那种可以换饭的 乡镇小饭铺,用饭铺的秤小心秤个六两或八斤白米换壹碗没盐没菜的白饭。这种大米换 饭的方式只在乡镇小县城通行,在我长大的成都就从未听说过这回事。那次我就想,这 些农民如果要到成都怎么办?
这种制度的设计似乎已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他们的土地上了。我们生产队的农民的 活动范围几乎不超过方圆几十里,最远不过是到县城看病,或到邻近的德阳、绵阳这类 中等城市挑化肥,卖竹编箩筐。到城市生活是他们连想也不敢想的事。知青常以讥笑玩 弄农民的愚昧为乐,现在才明白这种愚昧是因为他们的贫困,以及被强迫隔绝于城市文 明之外的生态造成的。
两三年后,知青开始陆续回城。我有个男同学回城时,队上的男青年农民很羨慕他, 说我们这壹辈子只有在乡下完事了,男同学即回答他说,“因为妳们是龙(农)子龙 (农)孙嘛!”话很刻薄,但却是冷酷的现实。
壹直到人民公社解散,土地实行承包,农民才首次可以自由地前往城市,但他们被 城里人称为“盲流”(现在叫民工)。他们享受不到城里人的种种福利,干的却是城里 人不层于干的脏臭累话路,他们是城市中的边缘人,社会的二等公民。
前几日读贾平凹新出的自传小说。作者诉说毛泽东时代壹个陜西农家少年在贫穷, 在城乡分隔的歧视环境中挣扎奋斗的悲哀,令人伤感也令人深思。按那个时代的阶级分 类,贾平凹应该是翻了身的贫下中农,政治上的红五类,但是他们未感受到做人的尊严。
土改是农民命运的分水岭
某日与人闲聊,谈到农村改革,我突发疑问:怎么会是土地承包?土地不是土改时 已分给了农民,农民连地契都拿到了吗?后来参加互助组、合作社,农民不是拿土地、 拿犁具耕牛入股吗?就是后来成立人民公社,不是说为集制所有制,社员共有吗?现在 人民公社解散了,农民不是该拿回他们的土地?有人说,土地是国有的。那何时收归国 有,法律依据又何在?我以此询问过许多人,包括大陆的农业专家,但没有人可以回答。
这个问题太大,最好让学者们去研究,但我们却很容易认清这样壹个事实,即土改 前后农民的生态的戏剧性大变化。土改是中国农民命运的分水岭。土改前,农民可能没 有土地,但他壹定是自由的,他可以为甲地主做长工,或为乙地主做佃农,也可以不种田到城里打工做小生意,甚至可能因勤俭奋斗自己当上地主。在 走投无时也可以去当兵吃粮或落草为寇。土改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但两三年后土 地失去,而且随之失去的是自由,不能离开被限定的土地(合作社、公社生产队),不 能随自己意生产耕作,有个时期壹点自留地,多喂两只母鸡,当官的就会来割资本主义 尾巴。《中国青年报》记者卢耀刚在他的《大国寡民》壹书中说,“合作化不久,就是 高级社,就是人民公社,再加上户藉制度,农民被牢牢地管住了。”可以说土改前,农 民是自由民,土改后农民实际已逐渐成为壹种新式农奴,而国家成了最大而且唯壹的新 农奴主,大概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农奴主。
土改前租地主的佃农向地主交租,土改后全中国的农民向国家交公粮,不知公粮算 不算地租?
农民史无前例的被依附于土地
中国是几千年传统农业国,以农为本,农民从来是第壹等国民,近代工商业兴起, 务农仍然是不被人看轻的职业。我父亲解放前即因羨慕农家乐壹度萌生过下乡务农的贪 头(幸好未实行)。土改后至今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如何?工农差距与城乡差距如何? 有目共睹,已不必赘说,总之,如壹九五三年梁漱溟为农命所说,工人与农民“有九天 九地之差”。梁漱溟为这句实话受到周恩来的批判和毛泽东的当众羞辱。
土改似乎是壹出黑色滑稽戏,壹个大讽刺,也像壹场大骗局,打着平均地权耕者有 其田的旗号,用暴力血腥的手段无偿剥夺了几百万地主和自耕农(富农)的土地,让几 万万无土地的中国农民欢天喜地,但绕了壹大圈,最后竟变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土地兼 并最大的土地集中。中国农民空欢喜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描述皇权之强大的 话首次真正成为不折不扣的历史现实。
后来这个大农奴主壹手酿造出惨绝人环的大饥饿,几千万农民在这场人祸中默默饿 死,竟然无灾民成群逃荒流窜城市,亦无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原因很简单,不是今天的 中国农民更逆来顺受,而是当今国家权力之网铺天盖地,密而不漏,为历史所未有。试 问当此现实,中国何处去寻水泊梁山?这场大劫难早已因几百万地主和自耕农土地被无 偿剥夺而成为全体中国农民无所逃遁的宿命。农民从土改中没有得到什么,除了奴役。
横征暴敛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二一年
县志是地方志最多的壹种,记载壹县之地理、经政、前事、人物、文化等五大类,细分为地域、气候、沿革、山川、关獈、里甲、圩市、城池、官署、学校、庙坛、亭阁、桥梁、物产、古迹、职官、兵防、食货、户口、田赋、风俗、前事、人物、科举、仕進、封赠、著作等内容。这么多的篇目肯定读不完,所以是选读。因为研究农民负担问题,着重读记载田赋的部份。
清代农民种田要交多少皇粮呢?对此,以广西容县为例。因为容县自明清至民国到现在,其沿革都未有改变,且我能够找到两部容县志,壹部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壹部是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关于清代容县的田赋,在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壹田赋》中有详细的记载。清代田赋有实物秋粮米、货币白银两部份,要感知清代的税率,要对大米的价格折算为白银的两,再折算为现代的人民币,需要使用到库平制、市制、国际公制三种计量单位。为方便计算,引用书中的数字全部改用现代记数法表示。各种单位换算包括:1库平斤=596.82克=16两,1两=37.7994克=10钱,1钱=10分,1分=10厘,1厘=10毫,1毫=10丝,1丝=10忽,1石=10斗=100斤,1斗=10升,1升=10合,1合=10勺,土地1顷=100亩,1清亩=0.9216市亩。壹九四九年后,田赋改称为公粮。因为当局推行统购统销政策,以很低的价格收购农民大量的“余粮”,所以统购统销制度下的余粮是田赋的扩张,与公粮合称“公购粮”。当局低价收购农民的粮食,也具有田赋的性质。
两部《容县志》里有壹大堆人口、土地、田赋、公购粮等数字,读懂这些数字的方法就是逐项验算。验算完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壹田赋》的计算量与壹个中学生壹个月的数学作业差不多。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则记载有壹九五零年之后,特别是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之后,当局疯狂地搜刮农民的粮食的具体数字。
壹、下则民田的田赋
清代容县有下则民田共161990.629亩[1],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2]的85%。
每亩征亩银0.009两[3],共征银
161990.629×0.009=1457.91566(两)(地亩银之壹)
每亩征折色秋粮米0.0428石[4],每折色米1石折银0.348两[5],折算为银两,得
0.0428×0.348=0.01489(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壹)
共征秋粮米
161990.629×0.0428=6933.1989(石)(秋粮米之壹)
秋粮米折银
6933.1989×0.348=2412.75322(两)(秋粮米折银之壹)
折色秋粮米1石科里甲、均徭、驿传、兵款(四差银)0.314两[6],征银数为:
0.0428×0.314=0.01344(两/亩)(每亩四差银之壹)
共征银
161990.629×0.0134392=2177.02446(两)(四差银之壹)
折色米1石加征胖袄、鱼线胶、药材、翎毛、铺垫、水脚银0.00813两[7],征银数为:
0.0428×0.008133=0.00035(两/亩)(每亩加征银之壹)
共征银
161990.629×0.00035=56.38771(两)(加征银之壹)
附:康熙五十年,容县丁人数4867.8丁,征丁银1031.278两。之后实行摊丁入亩政策,雍正五年奉文将丁银摊入地亩内征收,丁随粮纳,计每石民米该占丁0.727丁[8]。
如何丁银1031.278两摊入地亩内?按下则民田的折色秋粮米肯定是民米,共6933.1989石,折丁数为
6933.1989212×0.727=5040.4(丁)
又每丁征银0.21186两,得丁银数为
5040.43562×0.21186=1067.86669(两)(唯壹的丁银总数)
此数比1031.278两多36.58869两,无法再考究为什么有这壹差异,但把下则民田的秋粮米看作民米应是正确的。把1031.278两分到下则民田共161990.629亩内,得
1031.278÷161990.629=0.00637(两/亩)(丁银摊入田亩数)
把地亩银、秋粮米折银、四差银、加征银、丁银摊入地亩银相加,得下则民田科率为
0.009+0.01489+0.01344+0.00035+0.00637
=0.04405(两/亩)。(下则民田每亩征银数)
按当时1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转换为实物田赋是0.1266石/亩,即每壹亩田赋约13斤秋粮米。不过这仅是名义上的田赋,还要加入征收的成本,在后边有说明。
未加入丁银时的折色秋粮米折银加地亩银等项共征银
161990.629×0.03768=6104.08105(两)(下则民田征银数,未包括丁银)
二、清代田赋之上则归民职田的田赋
上则归民职田共292.914亩[9],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0.154%。
每亩征亩银0.009两[10],共征银
292.914×0.009=2.63623(两)(地亩银之二)
每亩科折色秋粮米0.3652石[11],每折色米1石折银0.348两[12],折算为银两,得
0.3652×0.348=0.1270896(两/亩)(每亩秋粮米之二)
共征米
292.914×0.3652=106.972(石)(秋粮米之二)
米折银
106.9721928×0.348=37.22632(两)(秋粮米折银之二)
科率
0.009+0.1270896=0.13609(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二)
地亩银加折色秋粮米折银两项共征银
292.914×0.13609=39.86256(两)(上则归民职田征银数)
三、清代田赋之中则官学僧道田的田赋
中则官学僧道田共2284.78亩[13],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1.20%。
每亩科地亩银也是0.009两[14],共征银
2284.78×0.009=20.56302(两)(地亩银之三)
每亩科折色秋粮米0.1656石,每折色秋粮米1石折银0.348两[15],折算为银两得
0.1656×0.348=0.0576288(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三)
征米
2284.78×0.1656=378.360(石)(秋粮米之三)
米折银
378.359568×0.348=131.66913(两)(秋粮米折银数之三)
科率:
0.009+0.0576288 =0.06663(两/亩)(中则官学僧道田每亩征银数)
地亩银、折色秋粮米折银两项共征银
2284.78×0.0666288=152.23215两。(中则官学僧道田征银数)
四、清代田赋之屯田的田赋
屯田共11761.72亩[16],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6.18%。
不征地亩银、四差银、不加征,每亩征折色秋粮米0.0734石[17],每石折色秋粮米折银0.35两[18],折算为银两,得
0.0734×0.35=0.02569(两/亩)(折色秋粮米折银之四)(屯田的科率)
征米
11761.72×0.0734=863.310(石)(秋粮米之四)
米折银
11761.72×0.02569=302.158587(两)(秋粮米折银之四)
五、清代田赋之附征田的田赋
附征田包括部份“下则归民田”和“猺田”,共14031.38亩[19],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7.37%。
不科地亩银、不科四差银,亦不加征,每亩仅征折色秋粮米0.0746石[20],每石折色秋粮米折银0.38两[21],折算为银两,得
0.0746石/亩=0.0746×0.38=0.02835(两/亩)(每亩秋粮米之五)(科率)
共征米
14031.38×0.0746=1046.7410(石)(秋粮米之五)
米折银
14031.38×0.02835=397.76156(两)(秋粮米折银之五)
六、对上述数字的验算
原文:“实征折色秋粮米9328.5895石,折银3287.194两[22]。”将各田亩征数用电脑中的计算器验算如下:
6933.1989+106.9722+378.3596+863.3102+1046.7409=9328.582(石)
2412.75322+37.22632+131.66913+302.15859+397.76156=3281.56882(两)
上述计算的结果,秋粮米比书中数字9328.5895石少0.0076石(7斤6两),折银数比书中数字3287.194两少了5.62518两,差异微小。
又原文:“实征地亩四差及续编胖袄鱼线胶铺垫水脚等银3714.7726两[23]。”将各田亩征数验算如下:
1457.91566+2177.02446+56.38770+2.63622+20.56302=3714.52708(两)
此数比书中数字3714.7726两少了0.24552两,也是差异微小。
又原文:“应征丁差银1031.2921两”[24],“合计地丁实征折色银8033.2595两[25]。”验算如下
3281.56882+3714.52708+1031.278=8027.37390(两)
差异微小,说明理解了书中各数字之间的关系。
验算结果与书中数字差异微小,说明基本理解各个数字的关系。
七、嘉庆年间提高田赋
雍正间容县的田赋,总计是8033.2595两,这是上交户部、工部(加征鱼线胶等银)的数额。收税的成本,比如办事的吏书的工食银、纸墨钱、将零粹银子铸成的标准银锭的费用,将银锭上解朝庭的费用等,全由民众分担。这些费用是有弹性的,成为县太爷和吏员贪污的机会,壹两加收七八钱是常例。对交税的小户,收税的吏员使用大戳计量,致二三分银收到二三钱银。大户交得多的,又有官设银店收取高额熔银费用。到嘉庆年间,田赋浮收现象非常严重。
嘉庆九年(1803年)四月,容县乡绅控于梧州府,状告官吏刻意多收田赋,知府下令禁官设指定银店,但仍未能控制。嘉庆十壹年,知府又再下令整改,仍未能控制。嘉庆十二年,书吏钟泰串通旧役,坐樻勒收,乡绅又控于梧州府。知府魏劄调怀集知县审讯二次,苍梧县令审讯二十二次,到十二月知府自审,查明其历年串同舞弊细节,并定下加耗比例为42%。秋粮米折银价,民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1.03两/石,职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0.3738两/石,官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0.403两/石,猺米不变(0.38两/石)、屯米不变(0.35两/石)[26]。民米折银价提高,应该是因米价上涨的结果,1.03两/石作为嘉庆年间正常年景的米价。
如何将提高的银数加入雍正年间的田赋之中?
下则民田秋粮米科率为0.0428石/亩,乘以增加值1.03-0.348,得
0.0428×(1.03-0.348)=0.0428×0.682=0.02919两(用电脑的计算器算出)
加入到下则民田原税率0.04405两/亩中,得
0.02919+0.04405=0.07324两/亩(用电脑的计算器算出)
上则归民职田秋粮米科率为0.365石/亩,乘以增加值,得
0.365×(0.3738-0.348)=0.00942(两/亩)
加入到上则归民职田原货币税率0.13602两白银/亩中,得
0.13602+0.009417=0.14544(两/亩)
中则官学僧道田秋粮米科率为 0.165石/亩,乘以增加值,得
0.165×(0.403-0.348)=0.00908(两/亩)
加入到中则官学僧道田原货币税率0.06642两/亩中,得
0.06642+0.00908=0.07550(两/亩)
屯田之税率不变仍是 0.02569两/亩。
附征田之货币税率不变仍是 0.02835两/亩。
按梧州府批文加收42%之后,各田真实税率分别为:
下则民田0.10340两/亩;
上则归民职田0.20652两/亩;
中则官学僧道田0.10720两/亩;
屯田0.03648两/亩;
附征田0.04025两/亩。
上述结果才是容县嘉庆年间的真实田赋,其征税成本由业主负担。如以以货币形式对比,嘉庆年间的田赋比雍正年间的田赋高得多。但是从秋粮米折银的角度看,雍正时每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嘉庆时下则民田秋粮米折银1.03两/石,即米价提高了。比如以下则民田的真实税率進行实物和货币对比比较,雍正时下则民田名义税率为0.04405两/亩,加42%得真实田赋0.06264两/亩,按当时每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实物田赋为0.17999石/亩;嘉庆时,下则民田货币田赋为0.10340两/亩,按每石秋粮米折银1.03两,得实物田赋为0.1010石/亩。可见,经雍正到嘉庆壹百年间,货币形式的田赋提高了,但是由于米价上涨,折算这实物后田赋反面降低了。
容县的坤绅在嘉庆时状告官吏刻意多收田赋,出了大力,所以该项田加税少,秋粮米折银由0.348两/石提高到0.3738两/石,差不多没有提高,但该项田的部田赋原来就比较高,在嘉庆时提高田赋后,上则田也还是比下则民田的田赋高得多。
按各田比例,用加权平均公式计算平均田赋如下:
0.10400×85%+0.20652×0.154%+0.107203×1.20%+0.03648×6.18%+0.04025×7.37%
=0.08840+0.00032+0.00129 +0.00225+0.00297
=0.09522(两/亩)
清代容县的平均田赋有多高?可以从银两、秋粮米化为人民币去感知。0.09522两白银,乘以37.7994换算为现行的国际单位,得3.5994克。按2012年12月22日折银每克6.060元人民币,值人民币21.81元。按嘉庆时米价1.03两/石,0.09522除以1.03得 0.092450石,即是9.2斤秋粮米。这是库平斤,乘以1.2换算为市斤,得11.04市斤大米。除以0.7换算为稻谷,得15.77市斤稻谷。人民币21.81元/亩和15.77市斤稻谷/亩的两数相除,得每市斤稻谷的价格为 1.38人民币元,这与二零壹二年十二月的中国稻米市场行情基本相符。
通过白银的价格将清代的田赋折算为实物的稻谷的市斤,是为了与壹九五零年后的公购粮進行比较,因为公购粮是收实物的。
咸丰四年至同治三年,容县会党首领割据容县城,所有地亩粮米各册荡然无存。同治四年,知县徐延旭令民自报田亩,只征得六千余两。之后,知县陈师舜组织查田,全部田亩改为民田,分九个等级,将原额8033.259两分摊,不再加入嘉庆年间提高下则民田折色秋粮米折银部份,另加42%征收[27]。
八、代替清代田赋的公购粮有多高?
因为民国时期连年内战外战,所以民国壹朝不是壹个正常的朝代,田赋肯定高于清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代的田赋改为公粮,且全为实物形式。另外,当局又实行统购统销,大量低价收购对农民的粮食,名义上是收购农民的余粮,对田赋進行十倍以上的扩张。虽然叫做收购,但价格只有真实价格的壹半。官方不断提高农民的“卖粮”任务,而且把大多数粮食调出。成立人民公社之后,农民因为失去了土地所有权,也失去了对于粮食这壹重要财产的处分权,当局需要收购多少粮食,只需给干部们下壹道命令,农民的粮食就会顺利“入库”。
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写道:
“1955年上半年开始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根据农户土地的数量、土质和自然条件优劣,评定出单位面积常年产量,然后从定产数中扣除种子、口粮、饲料三项后即为余粮。国家定购余粮80%~90%,对于富农的余粮定购率适当提高到95%,统购数量在正常年景下三年不变。全县11个区146个乡镇,粮食常年定产103123.8万公斤,三项扣除后有余粮1789.57万公斤,定购1467.79万公斤,为余粮82%,平均每人负担43.6公斤。[28]”
用“粮食常年定产103123.8万公斤”这壹个数字,和1954年容县的的田亩(水田)数349600亩,计算得单位面积产量为
1031238000÷349600=2949.77(公斤/亩)
这个结果结果吓我壹跳,亩产水稻2949.77公斤是天文数字。怀疑是错了小数点的位置,应该是10312.38万公斤,平均亩产可能是294.977公斤。查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壹九五五年,容县全县水稻平均亩产为290公斤[29]。在壹九五零年代没有化肥的条件下,水稻的单位面积产量不会有大增加,可以把103123800公斤这个数字看作是1950年代容县年度粮食总产量。用年产粮食103123800公斤这壹数字,计算容县农民年人均可支配粮食是多少?
壹九五五年,容县征公粮9690500公斤[30],人均负担为27.70公斤,亩均负担为27.72公斤。“收购余粮”14677900公斤[31],人均负担为41.96公斤,亩均负担为41.98公斤。公购粮合计24368400公斤,人均负担69.67公斤,亩均负担69.70公斤,或139.4市斤。
当年人口数为349779人[32],田亩数为349600亩(同上年,田亩两年记载壹次)[33]。先是每亩留种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49600=87400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种子,得
103123800-24368400-8740000=70015400(公斤)
全县人口349779人,1950年代容县农业人口比例为95% 左右[34],去掉非农业人口,则农业人口数大约为332290人,人平均可支配粮食数为
70015400÷332290=210(公斤/人)=420(市斤/人)
稻谷磨成大米,出米率为70%,420市斤磨出大米294市斤。每年365天,每天只有0.8市斤大米,肯定是吃不饱的,0.80市斤大米只够成年人壹顿饭。读过上述数字,也就知道自当局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之后,容县农民就没有吃饱饭的可能了。
壹九五六年,征公粮9062000公斤[35],人均负担25.61公斤,亩均负担26.54公斤。“收购余粮”无数据,而按1955年定下的“壹定三年不变”之说法,应该和1955年相同。
壹九五七年征公粮公粮9723000公斤[36],人均负担26.83公斤,亩均负担28.47公斤。“收购余粮”14310000公斤[37],人均负担39.49公斤,亩均负担41.90公斤/亩。公购粮合计24033000公斤,人均负担66.32公斤,亩均负担70.37公斤,或140.74市斤。
当年人口数为362337人[38],田亩数为341500亩(取上年数据)[39]。
每亩留种子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41500=85375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24033000公斤、种子853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24033000-8537500=70553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2337,得农业人口数
362337×0.95=344220(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70553300÷344220=205(公斤/人)=410(市斤/人)
因为人口增加和耕地减少,人均可支配粮食比上年又减少。
壹九五八年,由于人民公社的建立,当局对于农民的粮食進行掠夺的过程更加容易了。全年征公粮9749000公斤,人均负担26.68公斤,亩均负担29.80公斤。“收购余粮”28150000公斤,人均负担77.045公斤,亩均负担86.06公斤。公购粮合计37899000公斤,人均负担103.73公斤,亩均负担115.86公斤。
壹九五八年人口数为365361人[40],田亩数为327100亩[41]。农民人均可支配粮食是多少?
每亩留种子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
25×327100=8177500(公斤)
再仍然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37899000公斤、种子817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37899000-8177500=57047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5361,得农业人口数为
362337×0.95=347093(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57047300÷347093=164(公斤/人)=328(市斤/人)
农民年壹年只有328市斤稻谷,229.7.4市斤大米,每天只有0.63市斤大米。
对于这几年对农民粮食的掠夺,《容县志》写道:“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粮食由大队统壹管理,以大队为单位交纳公购粮。当时,受‘大跃進’影响,浮夸风盛行,队与队之间互打高产擂台,放‘高产卫星’,虚报粮食产量。‘容县高产卫星’最高亩产上报1.5万公斤,参照浮夸数对粮食進行大收大购。1957年粮食征购实际入库1431万公斤,1958年下达任务3005万公斤,完成2815万公斤,比1957年增购96%;1959年又下达任务3286万公斤,入库3602万公斤,比1957年增购151%。全县1884个集体食堂,实行粮食供给制,壹日三餐集中开饭,又吃了过头粮,加上大办钢铁,大办水利也耗用了不少粮食。造成1959~1961年粮食紧缺,出现严重粮荒。粮食缺,肉类少,农村人口普遍营养不良,不少地方出现水肿、干瘦、妇女子宫脱垂、小儿营养不良等病症以及不正常死亡现象[42]。”
壹九五九年征公粮9703000公斤,人均负担26.79公斤,亩均负担29.66公斤。“收购余粮”36020000公斤,人均负担99.44公斤,亩均负担110.12公斤。公购粮合计45723000公斤,人均负担126.28公斤,亩均负担139.78公斤[43]。当年人口数为362228人[44],田亩数为327100亩(取上年数据)[45]。每亩留种子粮25公斤,乘以田亩数327100亩,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27100=81775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45723000公斤、种子817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45723000-8177500=49223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2228,得农业人口数为
362228×0.95=344117(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48869800÷347093=141(公斤/人)=282(市斤/人)
282市斤稻谷可以磨出197.4市斤大米,每人平均每天只有0.54市斤大米。
每天只有半斤米下肚,肯定饥饿到极点,有人饿死是肯定的。1959年到1961年,容县连续三年人口减少,平均年增长率是—19.02‰。1958年有人口365361人,1959年有人口362228人,比上年减少3133人。1960年有人口346502人,比上年减少15726人。1961年有人口344904人,比壹年减少1598人。三年累计减少人口人20457人[46]。
用数字進行对比,是最能够说明问题的科学方法。清代虽然有地主,但是壹县之粮食即使有很大部份转到地主手上,也还是大部份留在地方。毛泽东登基之后,田赋全部收取实物,然后将大量的粮食外运。清代在嘉庆后,容县田亩的平均田赋是0.0952两/亩,按嘉庆时米价折合实物秋粮米是12市斤/亩,或者稻谷17市斤/亩,而壹九五九年公购粮是139.78公斤/亩,即279.56市斤/亩。再严格地区分壹下清亩与市亩,按1清亩等于0.9216市亩,以清亩计算容县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为257.64市斤/亩。这两个数字,反映了两个相隔四十年的朝代的田赋和高低简直是天壤之别。在清代,土地所有人向朝庭交纳的田赋是15.77市斤稻谷/亩,而在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是257.64市斤稻谷/亩。注意到从清代到壹九五零年代,中国大陆尚未有化肥使用,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的增加不会很大,最多每亩增加数十斤,但是田赋却增加二百多斤。请记住壹组数字,清代容县的田赋是每亩16市斤稻谷,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是每亩257.642496市斤稻谷,农民负担的公购粮是清代田赋的十六倍。直到算是回归“正常”之后的壹九六零年到壹九六九年,容县年平均公粮8242000公斤[47], 年平均收购余粮16396500公斤,公购粮合计24638500公斤[48],亩负担82公斤,即160斤[49],是清代田赋的十倍。可以想象,从壹九四九年到壹九七九年的三十年时间,当局从农民手中护取的公购粮折算为白银,已经大大超过满清二百七十年的田赋的价值。
壹九四九年以来,毛泽东统治集团对于中国农民的横征暴敛的很多数据,就写在各地用简化字编写的县志里。毛泽东的暴政,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记载着,虽然被刻意淡化,但仍然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暴政记录之壹。这壹段已经过去了五十多年的历史,在不久的将来肯定要被清算。
索 引
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田分九等,下则民田包括下上则、下中则、下下则三等,为低等级之田。
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8.光绪二十三年《容县志》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第1页。
9.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0.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8.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9.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0.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6页。
2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6页。
2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附该页图片(局部)
29.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三章《农业生产》第三节《作物种植》。
30.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1.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32.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33.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34.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 第三章《人口构成》第二节《行业职业构成》。
35.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6.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7.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3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39.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0.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41.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2.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43.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44.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45.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6.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在第三篇《人口》 第二章《人口变迁》 第壹节《自然变动 容县历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表》中是减少11623人。
47.取十年平均数,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4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 第壹节《粮食统购》。
49.按壹九六四年水田亩数计算,忽略清亩与市亩差异。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土地制度
作者 赵振军 写于 二零一四年
摘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人们往往只注意到表面的使用权,而背后的所有权却被掩盖了。在征地过程中,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这正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制度根源。
关键词: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农地征用农地股份制
随着社会转型和农村改革的发展,围绕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城市化進程的深入,农地被大量征用及其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更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那麽当前的农地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围绕农地制度产生的壹系列问题为什么愈演愈烈?
壹、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特性: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理论根源
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实现形式。土地是农业生产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所有制最主要的就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从理论上说,农村集体是由农民组成的,集体所有就是农民所有。但深究农地集体所有制运作的实际过程就会发现,集体所有与农民所有并不是壹回事,原因就在于农地集体所有制是壹种特殊形式的所有制。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的主人,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却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在壹般所有制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是简单直接的:所有权决定和产生使用权,使用权根植于或依附于所有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中两者虽然背后的连接实实在在--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正是基于其集体所有权才获得的,但表现出来的却是像雾像雨又像风,虚无飘渺,扑朔迷离。从理论上看,好像是农民的农地集体所有权产生了他的农地使用权,但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殊性却起到了隔断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链接的作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规定是“农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这造成了壹种假象:集体掌握所有权,农民行使使用权。两种权力“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独立行使。这已经是严重的误解,但更严重的问题还在后面:集体本来是由个体农民构成的,集体的权力来自于农民的权力。但壹旦以集体的名义存在的时候,集体好像成了壹个独立的东西,“外在”于具体的农民之外,可以独立存在并行使所谓属于集体的权力--土地的所有权。似乎农民有了使用权就是妳的土地权益的具体表现或体现,是妳的所有权权益的实现结果,好像使用权就是农民在这种所有制中的全部权力,所有权是别人--“集体”的事情,有了使用权妳就不必再关心所有权了,两种权力互不统属。这样,农地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演变成了两种互相分裂的权力--农民的使用权和集体的所有权(处置权)。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就此失去了对自己土地所有权应有的敏感。但问题在于在所有制中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两种权力是不平行的: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使用权依赖于、受制于所有权。放弃所有权的诉求必然意味着经济利益上的被剥夺。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特性正是导致当前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被肆意侵犯的制度原因。
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土地征用的巨大热情当然首先导源于严重偏低的土地价格。但在人地矛盾如此尖锐的中国,征地补偿价格为什么会如此低廉?除了其他原因之外,实际的或潜在的逻辑之壹就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征地壹方购买支付的,或者确切地说,农民卖出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征地壹方付出代价得到的也确实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因为作为交易壹方的农民,土地的所有权并不由他个人直接控制和掌握,他能够拿出来交易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所以至少表面看来那些“正常”的征地过程是壹个“公平”的交易过程:征地壹方用壹个相当低廉的价格购买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农民以壹个双方基本认可的价格卖了自己对那块土地的使用权。双方交易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当然要比所有权低廉。
然而在这个表面平静的现象背后壹个巨大的事实却被悄然掩盖了: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哪里去了?
表面上看,在征地过程中买方购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卖出的表面看来也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以背后的所有权为基础的,所有权在形式上又以使用权为凭证和依托。使用权实际上是壹个符号,代表着或体现著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这个符号在其他条件下也许没有特别的意义,但农地集体所有制却赋予它极为丰富的内涵。当征地行为发生的时候,征地壹方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是壹般的土地使用权,但对于处于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来说,他卖出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就丧失了土地所有权。也就是说,征地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对交易双方是不对等的:对征地壹方来说,他交易的就是他得到的,始终是土地的使用权;但对农民壹方来说,直接交易的是土地使用权,但壹旦交易完成,农民失去的实际上不仅是土地使用权,还包括隐身在使用权背后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以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为主的全部土地权益,而且是永久失去!
在这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定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在这种制度设计下,人们往往只看到甚至只感受到表面的土地使用权,而背后的土地所有权却被掩盖了:表面上看,农民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以背后的人人有份的集体所有权为后盾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壹般逻辑是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真实逻辑却是所有权“依附”于使用权,“挂靠”在使用权的名下。使用权丧失(卖掉)以后,所有权也就无处寄托和体现了。所以,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对于农民的土地权益来说,这才是农地集体所有制最为重要和本质的制度特性,也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无业无地无保)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病根。
当前征地过程中按照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本身就是建立在这种不合理的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基础上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但按原用途计算补偿价格表明,无论是征地壹方还是官方都没有把农民当作土地的所有者对待,补偿价格并没有包含所有权,而只是支付了“原用途”的价格。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买方是按照耕地的原用途计算并支付买价,但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已经不可能再按原用途使用这块土地,即原用途已经结束。土地在未来的产值与原用途已经没有关系,不能再用原用途推算。特别重要的是,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失去的表面上看是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比所有权低的价格购买。但问题在于,使用权丧失以后农民的对这同壹块土地的所有权也就没有了。所以,认为购买的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就可以相对低价并不合理。这种认识显然正是受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蒙蔽,在征地壹方,则是不自觉或无意识地利用了这个陷阱。
当农民丧失所有权以后,意味着他已经永远不可能获得土地可能的用于其他用途的收益,土地在未来的可能的增值已经与他永远无关。按照壹般的所有权的逻辑,本来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他应该是有权分享土地的未来收益和增值的。而实际上,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的未来增值已经不是壹种潜在的可能收益或不确定收益,而是壹种稳定的可预期收益。所以征地行为对农民土地未来收益的剥夺不仅是对农民的可能剥夺,而且是现实剥夺,或者对农民看得见的未来的实实在在的剥夺。因此,鉴于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这种特殊关系,征地过程或土地交易过程必须考虑农民的当前农业收益以外的那些潜在收益或可能收益,并把这些收益作为土地定价的重要依据,否则就是对农民的剥夺或抢劫行为。
在关于当前征地问题的讨论中,除了征地壹方,几乎社会各界都认为当前的征地补偿价格太低,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成为共同的呼声。但有关各方却都没有发现补偿太低的根本原因究竟在哪里。所以就频频纠缠于所谓的“前三年产值”的多少倍这样的枝节问题,甚至国家救济失地农民的政策也只是专注于提高这个倍数和标准,延伸的做法也不过是关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细节。但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看,这根本就是不得要领。离开或看不到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永远不可能根本解决失地农民的贫困破产,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圈地”运动的扩张和土地腐败的蔓延。
由于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或能直接把握的只是使用权,农地所有权虽然也属于农民,但由集体行使或代行,并不直接由农民个人掌控,农民对农地所有权没有概念或感觉,所以才“崽卖爷田心不痛”。农民卖地好像是卖的别人的地,没有农民觉得自己卖了自己的地。农民说卖了自己的地,也不过是说卖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或卖了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在农村,农民所谓的“自己的地”实际上都是指的属于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农民从来不把土地看成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在农村当征地过程发生,农民在被拿走土地的时候,他感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是以后没有地种了,并没有把这个问题上升到财产权的高度认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财产权也没有了,自己的土地永远成了别人的。专家学者们也只是看到了表面的现象,关心农民以后的生计,但为什么造成生计困难却没有想到根在农地所有权的暗地流失。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也陷進了专家和学者。
改革开放以来仅农地征用壹项农民就损失了数万亿元人民币。这种对农民的巨大剥夺之所以能够发生,地方政府成为市场主体是原因之壹,而在理论上的合法性却有赖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正是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使得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和农民纷纷迷失,对地价失去了根本的判断力,丧失了“基准价”,進而丢掉了抗衡征地暴力的根本武器。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所有权的实际承载者,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土地所有权虽然法律上或理论上属于农民,但他无法直接和实际操控和行使。由于与所有权的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农民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再加上农村组织制度上的缺陷,相对于征地壹方,农民的抗争处于明显弱势,在与征地壹方的博弈中,农民“师出无名”,几乎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很难有效抗衡和抵御外部对自己土地权益的这种侵犯。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征地过程中农民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而实际上他的所有权也已经壹并丧失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而征地壹方及相关各方却无意间利用了这壹制度陷阱肆无忌惮地获得巨额暴利。由于没有发现低价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予以抵制,所以尽管普遍认为地价偏低,却拿不出有力的论据反对。结果补偿价格就只是在具体的青苗估算等细节问题上纠缠,即使农民壹方占有上风也不过蝇头小利,买方即使再“大度”也仍然是巨大的赢家。征地运动愈演愈烈,表面上或直接的动因是低价刺激,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下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的特殊性才是“圈地运动”疯狂扩张的根本原因。前者提供了征地运动的巨大动力,而后者剥夺了土地主人保护土地的合法权力和最强大的武器。
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实践逻辑:农民是怎么丧失所有权的?
1、土地卖了比自己种著合算,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
有研究人员在山东泰安、淄博、滨州等地的农村调研同样证明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巨大危害:尽管农民普遍对自己在土地交易过程中的无权强烈不满,但同时却又觉得真要较真自己又理不直气不壮:因为“土地是国家的”,自己只是受权使用。何况土地在自己手里1亩地1年收入也不过几百块钱,搭上时间和精力,还要承担市场风险。卖出去弄好了就是几万块,还可以省出时间出去打工。所以农民觉得即使卖得低点也比自己种著合算。
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怪事:农民壹方面认为地价太低,卖地卖得心疼,另壹方面却又想方设法、甚至偷偷摸摸去卖地。在滨州某县调查时笔者就多次听说这样的事情:壹旦听说某单位要买地,周围的农民就会千方百计托关系找朋友与买地方接洽,希望能把自己的地卖给对方。征地过程成了典型的买方市场,征地壹方姜太公钓鱼,根本不愁买不到地。农民在土地交易中甚至唯恐自己开价高了吓跑了开发商,做不成这笔买卖,卖地农民自降地价,自相残杀的事情时有所闻。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当有人来征地的时候)“谁有本事谁使,谁卖了谁沾光”。
土地征用的过程特别是对于那些非公益性质的征地过程来说,本来应当是壹个完整的市场交易过程。但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交易双方谁也没有真正的市场交易的概念。不仅官方和以官方为后盾的开发商如此,甚至在农民自己看来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多弄壹点是壹点。本来专家学者们还以为征地补偿价格太低,竭尽全力为农民奔走呼吁,但作为当事人的农民自己却反倒好像捡了便宜,得了不义之财,即使谈判抗争也是“外强中干”--做做样子吓唬吓唬开发商,争取多“蒙”点钱,对方要是真的顶住,农民自己就会主动妥协让步。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表面看好像是因为土地产值农民自己种不如卖了合算,实际是因为农民没有所有权,农民的“算计”只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圈子里转悠。结果就是农民再“精明”也注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即使他算计到骨子里也只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而最重要的土地所有权并未進入他的视野。今天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对土地所有权根本就没有感觉,这与土改前农民拿土地当命根子很不壹样。特别是那些40、50岁以下的农民从来也没有意识到土地对自己的就业、保障等的重要性,或者意识到了也认为那不是自己的东西,根本靠不住,不如趁著开发的机会先拿到现钱再说,免得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至于拿到现钱以后靠什么活命,特别是年老、有病和发生意外以后怎么办根本就不去想,或者想了也认为不可能靠土地去解决。因为在土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从来就没觉得这是自己的东西,又怎么可能指望它颐养天年?“卖了钱装到自己口袋里,不卖土地是村里的,最多归自己耕种,妳说哪个合算?”
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不经农民同意就擅自征地,表面上是“漠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侵犯农民权益,实际上更根本的原因在于在这些官员的潜意识里,土地是“公家”的,政府(也就是他们这些“父母官”)就有权力随时决定土地的命运。既然土地是“公家”的,和妳商量是给妳面子,给妳补偿是对妳恩赐,“别给脸不要脸”(这是壹些征地官员挂在嘴边的话),要犯还嫌饭凉,毛病不少!甚至连小浪底水库这样举世瞩目的国家重点项目土地征用手续都不合法,[1]由此可见当前土地制度的欺骗性有多大。
2、“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在经济上直接构成了对农民的剥夺,更严重的后果还在于它在观念和思想上的毒害。据研究表明,“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田又不是妳的嘛,属于集体的,划给妳,只是暂时妳在使用”。[2]本来,宪法明确规定农地集体所有,但这种特殊的所有制造成的陷阱却给农民造成了这样的印象:农民集体所有不等于农民所有。土地是属于集体的,不是妳自己的!那个集体对于构成它的农民来说成了“彼岸”,成了壹种异己的力量。“在土地管理法对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明确规定下,农民(已经)不可能宣称其个人对土地有着某种所有权”;[2]同时,“在强势的政府面前,亦不可能通过指责政府行为与国家政策相背离来提升其谈判地位,……农民在无法以所有者身份跟镇政府讨价还价的条件下,所采取的策略即是变通交易原则,将对土地产权的诉求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要求”。“生存权成为农民在面对地方政府时最为强硬的权利诉求”。[2]于是出现了壹种与壹般市场交易迥异的奇怪现象:农民讨价还价的理由往往并不是直接指向土地买卖的市场交易过程本身,而是交易过程中的程序瑕疵;农民抗争的最有力的武器不是交易显失公平,而是自己在土地被征用以后的基本生存权力这壹道义武器--其实这也正是实际过程的真实写照。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基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农民不可能直接向政府提出产权要求,而是(只能)策略性地将其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诉求,它成为农民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最为强硬的道义武器”。[2]但问题在于,“在与政府(国家)的交涉中,基本生存权固然是最为强硬的理由,但它的基本性同时也意味着它极低的阀限”。[2]于是农民的抗争从开始就决定了结果,“给妳涨了壹点,妳再去闹呢,也莫得好大个理由了”。[2]农民抗争的目标不过是最基本的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力,而实际上,绝大多数抗争甚至连这个最低目标也没有实现。
另外,农民在这里对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土地权益时使用的这个“闹”字传神地表达了在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所受到的深刻毒害:连农民自己都把自己正当的维权抗争看成了“闹”,就更不用说外界特别是地方政府和官员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了。其实真实的情况远比这糟糕: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连专家也被搞得晕头转向,有人,在集体所有制下,“如果农民作为个体,其拥有的仅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绝非所有权或者说产权”。[2]所有权的承担者就只剩下了那个虚幻的共同体形式了,内部所谓集体的代表和外部政府与开发商等各种觊觎农地权益的势力争先恐后、肆无忌惮地攫取和掠夺也就不足为奇了。
3、倒逼还是内生?
有研究人员认为,相对于被征地的农民,作为农地流转中介的(地方)政府与城市土地开发商之间有更多利益上的相互依赖性,也更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这种关系“倒逼”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中来,农地产权就会丧失任何规则的保护,就出现了现在经常见到的局面,政府总是站在开发商壹边,在征地时千方百计压低地价,降低征地补偿费的标准。解决的办法是掐断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3]
这好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掐断了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就能保证失地农民的权益吗?另壹个问题是,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能掐断吗?
其实对农民来说,征地过程实际上分成了两个过程:外部性过程和内部性过程。相应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利益受损既有外部性原因,也有内部性原因。在外部,征地过程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即农民(集体)与征地壹方(地方政府和土地开发商)的关系;当这个关系结束,土地所有者壹方拿到补偿款或卖地款以后还有第二个过程,即收益在“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实际上,这两个过程都可能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其中的任何壹个过程失控都足以构成对失地农民的致命剥夺。
当前所谓提高补偿标准实际上只是针对了第壹个过程,即外部性过程。如前分析的那样,即使只是针对这个外部性过程的对策即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也根本就是驴唇不对马嘴,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帮助掩盖了普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注定不可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二个过程则更是完全被忽略了。基层“集体”组织以农民代表的名义擅自独立与征地壹方交易,把农民隔离于谈判过程之外,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处置权甚至知情权。这样即使提高了农地补偿标准,失地农民也不壹定就能摆脱困境,他壹样可以拿不到卖地款!或者只拿到极少的补偿,依然难免穷困破产甚至沦为流民的命运。
因此仅仅讨论外部市场问题是不够的,影响农民土地权益的还有内部问题。也就是说,即使解决了外部市场问题,土地收益还存在壹个在农民“内部”怎样分割的问题:农民与“集体”或“集体”的代表--乡村基层干部以及其他乡村精英的利益分配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这恰好是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受损害的另壹个重要根源:农民之所以出卖土地拿到极低的补偿,当然首先是征地壹方给出的价格太低;但另壹方面,这极低的补偿还要受到乡村基层“集体”组织的层层克扣,农民最后到手的往往是蝇头小利。在许多地方,农民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到底卖了多少钱?当前绝大多数农民关于土地的抗争,原因往往在于后者--对于“集体”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的不满和抗议。
显然,无论是外部性过程还是内部性过程对农民造成的剥夺,都与当前的农地制度设计有关,或者说,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由于这个陷阱的存在,在面对外部性过程的时候,农民没有谈判权,在土地交易的市场上沦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土地交易形成了壹个奇怪的市场:作为土地主人的农民没有谈判权,作为征地壹方的开发商遁形,作为交易中介的地方政府赤膊上阵,直接代表开发商与乡村基层干部谈判决定土地交易价格,谈判的结果大多数情况下秘而不宣,卖地的农民不知道自己的地卖了多少钱。作为农民代表的乡村基层干部在上级政府、自己的顶头上司的强大权力压力和腐败利益驱动下实际上不是来谈判,而是来接受壹个预定的价格,是来“签字”的。
这样,在第壹个过程中农民就已经开始不可避免的被剥夺了。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即内部性过程中,农民的噩运还在继续:由于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存在,属于这个集体的任何壹个农民虽然都有确定不移的土地所有权,却都不能确定自己真实的所有权指向。于是在第壹个过程中他们被隔离在谈判交易过程之外成了局外人,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中的被剥夺也就不可避免:他们大多数情况下不知道自己的所有物被出卖的真实价格!甚至自己的土地已经被卖了,农民还不知道!
所以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被剥夺不是外部倒逼,而是农地制度内生的结果。内生是根本的,倒逼是辅助的。倒逼和内生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先天缺陷,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要真正“掐断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土地关系纽带”,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必须切实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政府也是壹个经济人,即使掐断了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纽带,政府本身也会成为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入侵者,也可能与其他什么商结成利益联盟去侵犯农民利益,农民利益还是没有保障。
三、集体所有制去魅化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是农地集体所有制内生的壹种制度属性。在计划经济时代,集体所有制陷阱虽然也造成农民所有观念的错觉,但在高度集权的体制背景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英雄无用武之地”,缺乏兴风作浪的相应条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并无大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利益分化和社会成员(部分)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制度的任何漏洞都会被人为放大,集体所有制陷阱这样的根本缺陷更会受到格外追捧,成为有关各方借以谋取暴利、蚕食农民土地权益的极好武器。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缺陷,实事求是地认识和看待农地集体所有制,从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选择理想的农地公有制实现形式,有效规避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
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在城市(工业)主要实行全民所有制,农村(农业)实行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采取的两种基本形式。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农地制度逐渐被人为地赋予意识形态属性,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体现,农地集体所有制被神圣化了。甚至虽然随着改革的深入,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已成共识,但这种有“多种实现形式”的公有制却主要还是指的城市的公有制或国有企业的公有制,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全民所有制,往往并不包括农村的集体所有制。
资本主义也有计画,射秽主义也有市场,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并不是判定社会性质的根本标准。从历史上看,集体所有制并非射秽主义的专利,实行集体所有制更不壹定就意味着射秽主义,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中国历史上的村社所有制,上个世纪30年代阎锡山在山西实行的土地村公有案,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制度,都是集体所有制。但这些显然都不是射秽主义,它们更不壹定代表先進的生产力发展要求。所以,人为地强制赋予集体所有制意识形态属性,违背了土地制度发展的历史逻辑。那种把农地集体所有制看作射秽主义的本质属性神圣不可动摇的观点不过是壹厢情愿的教条主义。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农村实行的这种农地制度是壹种不完全的农地制度,是壹种农地制度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壹大二公”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壹种中间状态。虽然这种“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经济制度“与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几乎没有任何决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比,它赋予农民壹定程度和壹定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论是对农业生产的促進、农民收入的提高,还是整个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来看,都是很大進步”。[4]但它既不是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唯壹实现形式,更不是最后形式或最高形式。
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集体所有制是壹个工具,它本身并不自然带有制度属性,就如壹切武器壹样,既可以用来匡扶正义,维护公正,也可以用来杀人越货,助纣为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实行的是从上到下的集权体制,“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的经济联系和利益纠葛基本上不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人相当于国家下属的壹个分支机构,代行日常管理职权,并不掌握独立的经济权利,特别是所有权。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完全不同,社会的每壹个“单位”都演变成了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特殊利益。这种情况下指望上级的权威保证集体经济组织的廉洁高效已经失去了制度合理性,建立在这种逻辑基础上的集体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公正清廉只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壹。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推行农地集体所有制,必须附加新的条件和限制,对属于集体的所有权進行清晰的划分和界定,并给予可靠的制度保证,其基本的政策取向就是实行经济上的股份制和政治上的民主制。
首先是经济上的股份制。批评农地集体所有制,分析其造成问题的机制和原因并不意味着否定公有制,更不代表推崇私有制。实际上,私有制也并不壹定如某些学者想象的那样,不仅私有化不壹定高效率,[5]甚至私有制不壹定就是农民的理想。按照“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思想,借鉴股份制中的金股制度,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实行国家与个体农民共同所有的农地股份制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壹种理想选择。[6]
其次是政治上的民主制。“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实现形式的种种探索必须要有农民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的落实为保障”。[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所有制必须与现代民主制度共生才可能健康生存,否则就可能走向它的反面,产生专制和奴役。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民主制度,是有效防止少数人以集体的名义肆意侵吞公共利益,成为吞噬集体中个体利益的怪兽的可靠武器,也是当前农地改革在政治制度上的基本要求。
掠夺农民
作者 中国网友
人类把自己生活的星球称为“地球”,尽管这个星球的表面大部分被水覆蓋。这是因为,水不是悬在空中的,它也是以地为依托的。地者,土也,土地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领土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壹,领空和领海是领土向空中和海上的延伸。土地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古人云:“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土地是政权的根本,只有正确的土地政策才可以巩固政权,可见土地对于政权是多么的重要。
马克屎视经济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农业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农业就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第壹层基石。土地对于农业来说,更是须臾不可离开的物质基础。
因此,管理好土地,制定好正确的土地制度,就成了任何壹个政权必须慎重考虑的重大原则问题。
土地有以下三大特点:
第壹个特点是固定性。何为固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壹是土地是固定在确定的空间、固定在壹定的位置上的,是不可移动的、移动不了的;二是它的面积和体积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无论是整个地球上的全部土地,还是某壹块土地,都是如此,毫无例外。
第二个特点是双重所有性。自从国家产生以后,地球上可利用的土地基本上被瓜分完了,成为“领土”。当然还有没被瓜分的土地,如南极洲和北冰洋及公海下的土地,那是人类的共同财产,目前还不归哪个国家所有。这里所说的双重所有,是指在壹国之内的国土的所有权,它壹方面确定为这个国家所有,其他国家不得侵占。这是就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说,国界是界限分明的。尽管还存在着领土争端,但绝大部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经基本确定下来。这是第壹层次上的所有权。
第二层次上的所有权是指在壹国之内土地归谁所有问题。这个问题很复杂,在历史上呈现不同的情况,有壹个发展过程。远古时期虽然没有国家,但氏族部落也有壹定的地盘,养活壹个人大约需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只是由于那时人口稀少、地域广阔,又靠采集、狩猎、捕捞维持生计,所以对土地的固定要求并不强烈,基本上处于游牧状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养活壹个人仅需壹平方公里的土地,饲养家禽后又缩小为半平方公里。到了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仅需壹亩地就可以了。在中世纪,国土中的耕地和宅基地归本国内的国民私人所有,归自家所有的土地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全部权能;除自耕农外还有佃农,在租佃关系中土地和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分离。到了近现代,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提高,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被打破,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逐渐发展起来,生产主要不再是为了自家食用,而是为了给社会提供使用价值、自己得到交换价值——利润和货币。土地集中占有使用進行协作生产就成了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于是出现了富农和租地农场主,以及雇农和农业工人。
马克屎预测,私有制必然被社会所有制所取代,但并不消灭个人所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屎《资本论》第壹卷1972年版832页)。但是,这种社会所有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根据马克屎的设计,它必须是壹种国有化前提之下的社会占有,而这个国有化中的国家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所以马克屎主义所设计出来的所有制在共产党统治的国家的实践中成了国家所有制,实际上也就是政府权贵的私有制。那么不否定个人所有制的社会所有制,是否真的存在?是否已经出现了呢?它确实已经出现了,那就是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在原始个人所有权的基础上滋生出壹种新的所有权——法人所有权,实现了真正的社会占有。国际资本市场的建立,跨国公司的出现,使得这种社会所有制突破了国家界限,成为名副其实的真正的社会所有制。但这种社会所有制并不否定个人所有制,而是在保留个人所有权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把个人所有和社会所有巧妙地结合了起来。土地属于不动产,在主权和个人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外国组织或个人也可以租用使用权,从事农业生产。
遗憾的是,共产党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所谓射秽主义国家却没有走这条道路,而是用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冒名顶替了社会所有制。在中国,则是通过土地改革不但消灭了封建地主,而且把進行资本主义经营的富农也消灭了,形成了个体自耕农壹统农业经济的局面,但这绝不是民主革命的任务。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这是古已有之的思想。但是,封建土地占有制度绝不是任何人主观创造的,而是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有其历史合理性。因此,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决不能采用剥夺的办法,只能采用赎买的办法。当然,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仍然需要把土地集中使用,進行资本主义的集约化经营,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得到土地的农民出租土地(土地入股),然后到农场里去做工,这样壹方面能够更大地发挥土地的效用,挖掘土地的潜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另壹方面,农民不但可以得到财产性收入,而且还可以得到工资性收入,有了双重收入。然而,原射秽主义各国几乎都走了农业集体化的道路,把农民的土地,无论是祖辈遗传下来的,还是土地改革中分得的,都划归集体所有了。中国共产党在拉拢农民对付国民党的时候成立了互助组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互助组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土地入股还能够分红,到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就完全归公了,不再分红了。虽然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事实上农业生产合作社并没有实际的所有权,从种植计划到收获物的处理,合作社都没有自主权,都必须按政府统壹的计划進行。甚至直到现在,村集体仍然没有对土地的处置权。
第三个特点是三种用途——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公用事业。
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这是都公认的,没有分歧意见。不管是农业生产,还是工业生产,或者是第三产业,都不能在空中進行,必须占有壹定的土地,土地就成了各种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毫无例外。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资料,比其他产业更重要,因为它需要大面积的土地从事种养业,而不像二三产业和公用事业那样需要面积小壹点的土地盖厂房或办公室。
土地作为公用事业,如道路、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地等,都属于这壹类。这也是社会所需要的,得到公认的。
土地作为生活资料,则是被很多人漠视的,包括壹些政府在内。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如同各种生产活动和公用事业不能在空中進行,必须占有壹定的土地壹样,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空中生活,都必须有立足之地、休息之地、生儿养女之地、修养生息之地。民众住室的宅基地就属于生活资料。如果说并不是每壹个公民都需要具有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的话,那末,作为生活资料的住室宅基地则是任何人不能没有的,否则他就成了没有家的流浪汉。家是每壹个人宁静的港湾,他理应具有壹份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这是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剥夺的。大自然创造了人,同时也给他提供了修养生息的场所——宅基地。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射秽主义改造过程中并没有把城乡民众的宅基地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据壹些专家考证,国家并没有颁布过这样的文件,并没有发动过这样的运动。可是后来糊里糊涂地也被公有化了,这显然并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说是合法的。
正是由于在土地所有权上存在着上述种种问题,所以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时常被侵犯。侵犯者不是别人,而是政府。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集体所有,这是在宪法上早有规定的,政府理应遵照执行。但是,无论在改革开放前,还是在改革开放后,政府侵犯这种所有权的事情却屡屡发生,这类政策文件壹再颁布。既然归集体所有,集体就应该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全部权能。但是,在实际上,农村集体只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始终没有处置权,然而处置权才是所有权的核心权利。目前中国对耕地的管理,从根本上说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宪法第十条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缺壹不可,否则就是不完全的所有权,就是对所有权的侵犯、剥夺。对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应该制定有关法律,保护其各项权能。但奇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却做出了如下规定: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十条规定村集体对所有的土地只有“经营、管理”权。
在第十四条规定土地在承包期内進行调整的,以及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须报上级政府“批准”。
对财产所有权的买卖、转让,是所有者的壹项重要权能。这样的规定,就是剥夺了村集体对归自己所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既然土地归集体所有,承包合同是集体与村民签订的,为什么進行调整时和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时还须经上级政府批准呢?政府的手为什么伸得这么长呢?难道所有者不知道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对自己有利?这种“群氓”观点岂不是对群众的最大侮辱吗?
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现行的国家根本大法竟然把国民作为生活资料的宅基地也收归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属于农民的生活资料,不是生产资料,即便是对农业進行射秽主义改造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化的时候,宅基地也不是公有化的对象,怎么在现行宪法中做出这样的规定呢?这岂不是没收了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了吗?
即便是对耕地的使用权,也受到各种限制,因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土地如何使用,产品如何处置,村集体都没有自主权,必须遵从政府的统壹计划,光是通过工农产品的剪刀差就把农民相当壹部分劳动成果掠夺走了,约23万亿。改革开放后,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在得到政府认可后才推广开的,承包期和十八亿亩耕地不许他用都是政府定的,村集体没有决定权。政府征用归集体所有的土地,不但不都是为了公共事业,而且政府通过低价征收所有权、高价出卖使用权从中获得巨大利益,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财政来源,约占百分之五十左右。由此造成的两千多万新“三无”(无土地、无社会保障、无工作)对象,成为发生社会动乱的主要群体。政府滥用征用权,实际上变成了壹种买空卖空、投机倒把的不当行为。如海南,从集体征用土地每亩只给几万元的补偿,壹转手卖给开发商高达70万元,土地收入占财政的58%。全国2010年地方土地财政收入两万七千亿,占地方财政的百分之五十。土地差价转嫁给购房者,其中40%归开发商所有,60%归地方政府所有。这才是形成房价畸高的壹个主要原因。由此形成的高房价使群众望而生畏。
然而奇怪的是,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对此却缄默其口,在出台的有关政策中不著壹字、有意回避,只是在限制群众购房上大做文章,真是南辕北辙。
其实,土地问题才是形成高房价的根本问题。只要放开土地管理,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结束中共的专制统治,落实农民土地所有制,让农村集体对归自己所有的土地拥有全部权利,建立起房基地所有权买卖市场和耕地使用权买卖市场,把最重要的土地资源盘活,同时辅之以政府廉价房廉租房的建设,自然就会抑制住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
放开土地管理会不会导致侵占十八亿亩耕地这条红线呢?
不会。不但不会,而且还会增加耕地的面积。这是因为,城市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如果将目前九亿多农村户籍人口中的七亿多转入城镇,每户按四口人计算,就可以腾出壹亿八千万户的房基地,每户按拥有壹亩房基地计算,就是壹亿八千万亩。这壹亿八千万户七亿多人口進入城镇就不需要这么多房基地了,按五层楼房计算,只需壹亿八千万亩的五分之壹,即三千六百万亩就够用了,其余壹亿四千多万亩可以复垦为耕地。这样壹来,原有的十八亿亩耕地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壹亿四千多万亩,变成了十九亿四千多万亩,何乐而不为?这个概算可能不准确,但无论如何城镇民居楼房总比乡村平方占地少,这是确定无疑的。不管城镇民居楼房是多少层,乡村每户民居占地多少,后者都大于前者,前者都只是后者的几分之壹。
以中国农村户籍人口九亿多和耕地十八亿亩计算,人均只有壹亩多地,其中有14个省人均不足1亩,600多个县人均不足半亩。以目前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亩净利润平均只有186元。因此,只靠这么少的耕地无论如何也是实现不了小康的,唯壹的出路是减少农业人口。如上所述,如果把七亿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口,余下的两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就会翻好几番,达到近十亩耕地,以平均四口之家计算,每户就会拥有四十亩,建立家庭农场达到小康水平就不成问题了。
七亿农业人口离开农村转入城镇后,其原有的土地应如何处理呢?有两种办法:壹个是,原来的耕地使用权和房基地的所有权不变,分别通过使用权市场和所有权市场变现,为進城筹措资金。原住民可以贷款购买,政府制定优惠政策,以低息鼓励购买。同时鼓励城乡大款们投资农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進行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另壹个是,离开农村转入城镇的人原有的土地,由原农村集体组织收购,政府以贴息贷款予以鼓励,收购以后如何处理由收购方自己决定,政府不再干预。
房产和地产壹样具有双重性质,既可以作为生活用品,也可以作为投资用品,特别是商品房。如果只把房屋当做单纯的生活资料,政府为了抑制需求,就必然出台政策千方百计限制人们购房;如果也把它当做投资品,用作保值增值,就没有必要出台限制政策了。既然房地产业已经按市场对待,形成了壹定规模的房地产市场,政府就应该按市场规律進行宏观调控,不应该出台限购政策,而应该规范和促進房产二级市场的发展,以满足流动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需要。房价的高低同其他商品壹样是由生产(建筑)成本和供需关系共同决定的,抑制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也只能从这两方面着手,即:壹方面放开土地管理,盘活土地资源,政府不再买空卖空从中牟利,以此降低生产成本;另壹方面,要放开土地供应,促進房产的开发,提供更多的房源,活跃房产市场。只要这样做了,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就会得到有效抑制。地方财政来源完全不必局限于对土地的征收、卖出,用开征房产税来弥补才是正确的出路,这部分收入可以用于建筑公租房和廉租房,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
中国的农民为工业化已经贡献了30 万个亿,其中75%来自剪刀差,13%来自农业税,12%来自农民储蓄;改革开放后,地方政府通过强制剥夺农民土地级差收入30个亿,共60个亿。这就充分说明,中国农民已经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正因为中共这样壹次又壹次的剥夺农民,才导致“农民真穷,农业真困难,农村真危险”,以致至今仍然是阻碍全面实现小康的最大障碍。建立民主制度,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修改错误的规定,把土地归还给农民,把最重要的资源怕盘活,就成了当务之急。
剥夺农民的基本权利
作者 中国网友
中共用土地革命作为口号欺骗农民,让农民去充当炮灰,得到政权之后便让农民成为撤底失去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机会与经济自由的农奴。中国好像有壹首爱国歌曲,其中有歌词:“我们生长在这里,每壹寸土地都是我们自己的,无论谁要抢占去,我们就和他拼到底”。可见,爱国的壹个重要内容是保卫自己的土地。那么,“土地是我们自己的”,有着什么洋的内涵?
土地是人生存发展的第壹自然要素,没有了土地,人便失去生活的根基。什么是家,当然是父母,是兄弟姐妹,是亲情,但家还有另外壹层意思,是指为了生活起居并建立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回家是回到父母身边,也是回到自己生活相依的居所。故乡蕴涵的诗意,有祖传的老屋,耕作的田土,可以抓鱼捕虾的小河,能够摘取果实的野树。人们爱家,爱故乡,很大程度上是爱这壹片属于自己的,世世代代生生相依的土地。
“土地是我们自己的”,首先表现在土地是具体的个体私有的,是有永久产权,可以转让继承,不能轻易剥夺的。拥有土地私有的权利,是人民成为国家主人的重要体现和根本基础。
也许人们没有祖传老屋,没有壹隅田地,但是人们可以在国家之内的任壹荒芜之地开垦,以求立足谋生之地,不会受到阻挠,并有土地产权,所以人们是国家的主人。也许人们不愿到荒芜之地生活,但可以购买己开发的土地,购买费用是对土地原开发费用的补偿,同洋获得土地产权,则人们是国家的主人。也许人们希望在集中了经济活动的城市生活,以便利工作和享受繁华,人们愿意支付因为经济集中而产生的土地溢价,可以购买到属于自己私有的土地,则人们是国家的主人。如果人们不愿开垦不愿购买,租地耕种租地生活,但只要人们有开垦购买的权利,有获得土地私有的权利,即便人们暂时还无私有土地,人们仍然是国家的主人。如果人们无力开垦无力购买,政府还得给人们壹块生存之地,当然更是这个国家的主人。
“土地是我们自己的”,还表现在公有的土地,虽然不为具体个人所有,却是每壹个人在不侵犯他人权利基础上,可以自由使用,有着使用权或享用权的。
家乡的河流,有大有小,它不是谁的或谁家的,却是每壹个人可以前去洗衣淘米,游泳嬉耍的。门前的道路,有宽有窄,它是公共道路,为任何壹人出行提供方便,而不论妳是步行还是骑马,赶着牛车还是开着卡车。山峰峡谷,古树瀑布,大自然的美景,是每壹个人可以观赏,游玩的。所以,“公有”是私有产权的集合,并通过这种私有产权派生出个体的使用权或享用权。“公有”与“官有”远不相同,也与“政府或国家所有”存在重大差异。
当突然有壹天中国人突然发现,所有的土地都不是自己的,而是政府的,国家不允许任何个人拥有土地产权,于是这个国家所有的人都变成政府的租客,这个国家的土地还能是“我们自己的”?
妳要建房,得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年40年70年不等,到期妳还得重新买。让不让妳买,价格是多少,要由政府定,妳只是这块土地上的临时住客。妳要耕作土地谋生,妳得向政府承包,政府可以包给妳,也可以不包给妳,今天可以包给妳,明天不壹定包给妳。虽然现在的承包有的要付费,有的不要付费,但政府是主,可以随便抉定,妳是奴,只能服从,则清楚明白。妳在河中偶然拾得壹根乌木,本来便如妳在河中抓了壹条鱼,属于私有。但对不起,妳要交给国家,国家所有便不知是谁所有,很大可能是官有。大自然的恩赐便无法及于具体个人。妳要观赏风吹草低的美妙,山川河流的雄伟,却处处被圈起,处处要收费,祖国的象征,如“长江黄河”,“泰山黄山”,便与妳无缘。妳以热爱祖国的山河来表达妳的爱国情怀,便不免显得滑稽可笑。建立于公共土地之上的公共道路,如果有着万千收费关卡,有着禁摩限电的种种规定,个人于公共土地的使用权便受到侵害和限制,公共土地的公共属性,便成为政府拥有的商品属性。使用权不是来源于所有权,而是来源于金钱购买。公有的土地还能是“我们自己的”?
国与家与个人最重要的联系是土地的联系。国家的体现之壹,是壹块有着边界的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国家便与人民相分离。中共要求“领土完整”的土地,只是属于统治者所有的土地,而非是人民“自己的土地”,国家能指望人民为了统治者的土地,与攻城掠地的外敌“拼到底”?
如果说,中国的射秽主义改造把所有的私有土地收归国有,集体所有,但因为没有土地市场,只是把私有的土地变成公共所有,从理论上来说,土地还是人民所有。那么,当土地市场出现,且政府是唯壹的所有者和唯壹的卖家,卖的又只是有时限的使用权时,土地便与人民没有太大关系。国家成为统治者的地盘,人民只能不断的用钱来购买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权利。这是壹个人民的国家吗?显然不是!
土地党有制度
作者 中国劳工论坛 写于 二零一二年
中国的农民应该从乌坎事件中吸取教训,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真正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得到实质上的利益保障。乌坎是广东壹个普通的小村,却自2011年起承载了无数人的希望。壹次示威抗议折射出乡村土地转让的种种问题,壹场选举承担起了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的重担。可民主非但没有解开利益的死结,反而使自己焦头烂额。乌坎给理论界带来很多困惑。民众关心乌坎,是关心政府对待民众维权的态度,理论界则在探讨民主体制。中国的很多学者,都未能触及乌坎问题的本质。那麽,乌坎问题的本质是什么?
壹、乌坎村民争什么?
乌坎村民用准暴力的手段抗争,是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产生这种抗争有两个现实原因,壹是名义上土地集体所有,如何处置土地,应该由集体决定,但被村政府代行,村民失去了土地处置权,土地收益则被村政府侵占和私分。二是中国土地市场并未建立,政府是征收农民的土地,而不是跟农民做土地买卖。虽然政府说是要用市场价征收,但市场价不是政府规定的,是由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形成的,规定价格便不是市场价了,哪怕中共号称是市场价。能够自由的不受协迫的讨价还价,是市场公平交易的核心。土地与其它商品不同,其它商品通过物移,会使商品的价格趋向壹致,土地不能物移,地段不同的土地价可能差额巨大(级差地租)。所以真正的市场经济,土地是没有统壹的市场价。政府与每壹土地所有者个体平等的自由的讨价还价,正是市场经济的表现。但中国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比如那些被拆迁的人争的,不单是补偿的多少,还有能够自由讨价还价的权利。所以表面上看,征迁矛盾是政府与拆迁户的利益矛盾(补偿多少),实际上是权力与权利的矛盾,是计画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迫于强大的民意压力,乌坎村民当时争得了真正民主选举村长的权利,乌坎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但村民只是争得土地处置和收益不由村政府决定,暗箱操作,并通过民主这种形式,使每壹村民都能得以参与。而在计画经济的大环境没有改变之前,即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之前,这种民主选举或可解决村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却无法解决村集体与政府之间的非平等交易的问题。村民以为选举了,村官就要代表村民把因不平等交易而被政府拿走的地要回来,但村官无这等能力,于是乌坎的民主岌岌可危。
理论界认为乌坎村民是在争民主选举权利,并争到了民主选举权利,由此欢呼出现了中国民主的曙光,是中国民主進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当这种民主岌岌可危时,理论界则产生困惑,各种解读纷纷出现。但乌坎村民是在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吗?
二、集体所有制是不是公有制?
从壹般的意义上说,生产资料集体所有有什么特征?A,它是基于机器化集约化生产而产生的。机器化集约化生产可以大幅提高生产效率,但个体资本不足,由此产生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生产组织。B,集体生产组织中的个人资本都是自愿和自由参与的。C,组织管理权由所有权派生。包括经营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等。个人管理权的大小与其资产拥有多少相联系。D,集体所有是建立在个人所有的基础之上,利益由参与个体分享,责任由参与个体分担。所以世界上存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却不是公有制或公有制的初级形式,而是扩大了的私有制。西方的股份制企业,企业资产既是众多股东出资,也归众多股东所有,却仍是私有制企业,并没有人说它是公有制的企业。
但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符合上述特征。它不是因机器化集约化的生产需要组建起来的;它不是农民自愿和自由组建起来的;它的利益享受和责任承担主体是模糊的;它的管理权不是来源于所有者或劳动者,而是来源于行政权力(这壹点最重要)。说到底,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政府为了控制农民,获取管理权而通过行政权力强制建立起来的。表面上看,是经济组织,生产组织,实际上是行政组织。不单是农业生产组织,以前人们所称呼的乡镇企业,说是集体企业,实际上是行政企业。它没有特定的社会个体利益享受者,也无特定的社会个体责任承担者。它的产生来源于行政命令(包括资金也是由政府指令贷款获得),当然管理权也来源于行政权力。但是很多人把这种行政性经济组织称为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农村集体组织作为壹个生产组织已经解体,生产经营决策权已不存在。但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由于集体的管理权仍是来源于行政权力,土地集体所有,虚化或模糊了实际上的个体所有。本来所有权派生管理权(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管理权主要表现为资产特别是土地的处置权),但中国农村集体制度管理权是行政权,它依凭国家的强制力,高于或决定所有权。所以乌坎村民争的是土地产权实质上的私有,而非是争民主。是把不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力求恢复为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
乌坎村民争得了民主选举的权利,就壹定能使集体所有制组织全部恢复它的壹般特征吗?不能。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并不是基于集约化生产的需要建立起来的,目前的农业生产也不是集约化的生产,土地可以分割,而且分割与现在的农业生产特点更相适应。如果村民确实争得了土地处置权,他们也可决定土地是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但村民并无这壹权利。集体所有仍不能做到名实相符。所以乌坎的民主,或只可解决土地收益分配的透明和公正,却没有争到完全的土地私有(私有不壹定是分给个人,而是村民有决定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的权利)
其实,中国的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都是政府所有。中国并不存在共产党所谓的公有制。只有通过国家强制力建立起来的虚假的集体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由于所有者的模糊化,管理权的行政化,都是政府所有制,说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全是壹种忽悠。乌坎村民和中国的所有农民或无上述认识,但在土地利益驱使下,正在打破这种欺骗。乌坎的民主化运动是私有化运动。
三、村委会是经济组织还是行政组织?
乌坎村民争土地处置权和收益权,是争经济权利。他们要求民主选举,是把村委会当作壹个经济组织,只有通过选举,才能落实个体作为所有者的收益权和处置权。这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其集体经济组织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中国的村委会是行政组织与经济组织的混合,而人们目前所理解的民主,都是针对行政组织,即政府而言,政府权力须来源于政府管辖地城范围内的民众赋于。经济组织不是壹个地城组织,它的管理权力不是来源于居住地的民众,而是经济组织中的个体,如果是资本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资本所有者。如果是劳动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劳动者。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实行民主,比如股东大会,成员大会,这是因集体经济组织是自由自愿组建起来的,没有民主,个人的所有权,或收益权不能得以具体化,集体经济组织无法组建起来,民主是个人经济权利的表现。
问题是,乌坎村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居住地的居民,村委会既是经济组织,又是行政组织,所以人们很容易把经济组织中的民主,即个人经济权利的落实,与行政组织中的民主,即公共事务中的民主相混淆,把争人权与争民主相混淆。乌坎村民是在争人权(财产及财产处理权),而非是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当然,从广义民主上看,争人权也是争民主,即自已的事自已作主,自已的财产自已作主,而不由政府作主。但人们还是壹般的把争公共事务的民主,理解为民主运动。
政企不分是中国经济体制的最大问题。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土地所有权仍不明晰,行政权力渗透于农村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或受行政权控制,或依附于行政权,无法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不单是农村经济组织,那些改制后的国企,以及政府强制组建的劳动组织(如城市出租车公司等),都完全在行政权的控制之下。它在带来政府完全控制资源,控制社会的同时,也会带来社会所有矛盾都表现为官民矛盾。如果村委会是脱离行政控制的经济组织,村民与村政府的矛盾是经济组织内部的矛盾,政府完全可以持中立,并运用法律调节矛盾。但村委会又是行政组织,村民与村官的矛盾就表现为村民与政府的矛盾(这种经济组织内部矛盾表现为官民矛盾的另壹个典型例子是出租车司机与政府的矛盾),并由经济体内部的利益纷争演变为壹场反政府运动。而在私有制经济组织中,利益矛盾比如劳资矛盾是不会演变为反政府运动的。
显然,把经济组织与行政组织分开,行政权力从经济组织中撤离,是经济改革的范畴,当然也可说是政治改革的范畴,却不是民主改革。村委会作为行政组织,当然也承担壹些村级公共事务,比如公共道路,公共水利设施等,也要通过民主选举,使这些公共事务的处理符合村民的意志。但村民对这种民主的诉求,在现阶段很微弱。也不是中国目前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
四、乌坎能实行自治吗?
中国的体制是壹个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村委会只是这壹领导指挥管控系统的末端。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既是这壹体制的特征,也是这壹体制得以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能够有效的调动资源(比如土地),有效的指挥人民(比如农业生产),有效的控制思想(比如進行思想教育),都依赖于权力自上而下的指挥,和自下而上的服从。乌坎实行民主选举,村官要对村民负责,但村官又必须对上级负责,两者相矛盾,在中国这种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没有彻底改变之前,自治无法实现,民主也很难持续。
中国政府为什么征收农民的土地?因为中国现在的政府是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与权贵资本主义的主体,为了实现各级政府官员的经济利益,必然要求并且实际上拥有调动土地资源的权力,村委会既是政府的末端,又实际控制着土地,按政府的指令给土地(当然也按政府政策得补偿),就是村委会作为基层政府的职责。所以后来查乌坎卖土地,也是查那些未经政府管理程序批准,只是少数官员私下决定的卖地。那些经过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则不在清查范围。但经过政府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就符合村民的意志吗?如果象土地处置这样的大事,村民或村民的代表还是村官都不能作主,而要政府决定,那乌坎的民主还是真正的民主,乌坎的自治还是真正的自治吗?同时也给人们带来困惑,实行了真正的选举,就实行了民主自治吗?
村官通过选举产生,他要代表村民,同时他又是政府各项政策指示,甚至是上级官员意志的具体落实者。村民意志与政府意志(包括上级官员意志)的矛盾,民主自治与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矛盾,交织在村官身上。这就是乌坎民主陷入困境的真正原因。在体制末变之前,乌坎民主肯定走不下去。
学界有壹理论,认为中国民主可由基层开始,逐步向上延伸,此即所谓的渐進,初看,似乎很实在,但这只有在私有制和政府不是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中,才有可能。比如像西方民主国家那样的制度。在政府是经济发展主体,是社会行为指挥主体,是思想推行和控制主体的条件下,任何层级的民主都是虚幻的,即便因某种原因在某个层级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也决难持续长久。
所以实行私有化,使政府领导指挥控制社会的工作,转变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是现阶段比之民主更紧要之事,也是实行真正民主的前提。但是中共不愿放弃权力,不愿放弃对资源,对社会的指挥控制,或只有通过选举,才能逼其放弃权力。如果民主不能达到迫使中共放弃权力,只是选举,在政府(官员)权力仍然很大的体制没有改变之前,权力含金量过高,会使权力的争夺白热化,也使权力掌管者在权力争夺过程中,可以运用的手段大大增加,阴谋与不择手段就会盛行。这种民主确实可能产生混乱。中国政治前景堪忧。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掠夺土地
作者 刘军宁 写于 二零零七年
共匪建立的所谓的土地公有制比土地私有制更不合理,近年来,农民的境况问题在民间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中国,农村的许多地方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权益得不到保护、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身份得不到落实等等问题,这些问题似乎并不仅仅是由某些特定的政策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而是有其更深层的原因。这里要讨论的是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以及土地财产权在农民问题中的重要性。
说到土地问题,人们常常联系到土地私有化。但是,土地问题,不只是土地私有化的问题;而是中国公民,尤其是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如果个人的财产权是天经地义的,那麽,这样的财产权中是否应该包括对作为财产的土地所有权?当今中国这么多的土地是属于谁的?明确而言,根据中国现行宪法,中国所有的土地只有壹个所有者,且姓公,即壹切土地最终归国家所有。这样壹来,农民没有寸土,必须向国家缴纳“地租”,才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由此可见,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在中国由于土地被完全垄断而显得极其严重且迫切。然而国家有什么理由占有所有的土地呢?只是因为国家手中拥有暴力机器就该独占壹切?难道公民,尤其是农民的财产权中不应该包括占有土地的权利吗?时至今日,还能根据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继续认为,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个人就不应该享有包括占有土地在内的私人财产权吗?
有人提出疑问,土地壹旦私有,会不会出现个人滥用土地的现象?如果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的话,农民不珍惜自己的土地怎么办?如果落实公民的土地所有权,现行的土地应该如何分配?土地不属于农民,农民当然没有理由去珍惜它。也就是说,有能力珍惜土地的人没有权利,有权利珍惜它的人没有能力。农民使用自己土地的效率,就壹定比国家向农民出租土地的效率低吗?我们相信每个人会更珍惜他们自己的东西,绝大多数人会珍惜自己的土地。但国家做不到这壹点,不可能非常珍惜地使用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没有能力管好这么多土地。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荒漠化问题说明,国家独占了所有土地,却没有能力来兼顾、来管理。
有壹种常见的假定认为,即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使用土地。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法权的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的确,包括土地在内的任何财产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像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权壹样,但国家可以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规范,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滥用。同时,即使农民有滥用地权的现象,也不足以证明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就像壹个人拥有壹把刀子,虽然刀子的所有权归属某个人,但是法律仍然可以禁止他用这把刀去伤人。国家应该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同时可以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作壹些限制,以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不被滥用。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很多人都担心,如果把土地给了农民,农民破坏性地使用怎么办?这壹假设的前提是,农民没有能力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权利。
土地财产权的在根本上是壹个人的基本权利的问题,而不是壹个效率和效果的问题。财产权利的正当性与财产的使用方式和效果是分离的。就像不能因为刀子可能被用来伤人就剥夺拥有刀子的权利壹样,不能因为土地可能会被滥用,就剥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后者的不当不能影响到前者的正当性。不能因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使用不当就剥夺其土地所有权。再比如,壹个人拥有壹台电脑,我们能够因为他使用不好就剥夺其对电脑的所有权吗?壹个学习电脑出身的人能对壹个拥有电脑但是不会使用的人说:“妳不配拥有这个东西,妳是学电脑的,另外壹个人比妳用电脑用得好,电脑坏了他还能修,所以,妳的电脑的所有权必须属于他的。”这样的立论成立吗?
现实中,由于中国的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不到保障,中国政府就自动获得了支配农业生产的特权,表现为政府强行命令农民栽种某种农作物。这样,农民就丧失了自主使用土地的正当权利。这种现象的存在恰恰说明农民没有所有权。如果农民拥有所有权的话,他会决定自己的土地种什么。如果水果赚钱,他们自然会种水果;如果不赚钱,政府强行让他种,他肯定会赔钱。政府的这种行为已经大量坑害了农民。例如在壹些地方,当地政府命令只准种苹果、猕猴桃,到最后卖不出去,政府又不提供担保。政府即使担保也是拿农民的钱担保,因为政府本身不能创造财富。当地政府凭什么这样做?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如果土地是农民自己的,政府就失去了瞎指挥的权力。所以现在的土地制度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反而对农民造成伤害。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实施土地彻底私有,会不会导致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土地兼并和过分集中的现象在历史上确实有过。历史上许多豪强地主依仗政治权力来兼并土地,这正说明土地所有权没有得到充分的承认和保障。中国的土地兼并壹直是以权力为依托的。历史上,平均而言,靠自己致富的人拥有的土地不会比官员拥有的土地多。假如某个无官职的商人很有钱,他甚至不能比当地的最高官员更气派,否则的话,他就倒霉了。所以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恰恰反映了土地财产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充分尊重土地的产权就意味着,把权力从土地的交易当中排除出去,杜绝利用权力来强行兼并土地。土地财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之后,强行兼并应该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有人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国有可以保证每个农民都可以承包到壹些土地,这可以保证农民之间的公平。如果土地私有的话,会不会使很多人因土地的买卖、没有土地种而陷入贫困?土地稀缺最典型的例子是台湾。台湾有没有因为土地集中造成民不聊生的情况?没有。那麽为什么在中国个人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后就壹定会造成这种情况?只要土地所有权落实得好、保护得好,应该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土地所有权已经充分集中了,已经集中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所以任何打破这种土地高度集中局面的任何解决方案,都比国家是土地的唯壹拥有者要公平。如果说让每个农民都能从国家那里租到壹些土地耕种,这看上去很公平。其实这种公平是非常脆弱的,甚至是不公平的。在人多地少的地方,假如人均只有三分地,那麽壹年到头来从土地中收获的产出,不够交付地租和各种税费,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负担。所以这样的公平是没有意义的。在中原不少地方,很多农民的人均耕地面积壹亩都不到,这些地方生活费用相对很高,可是粮食的产量却有限,每年把有限的收成全部卖出去,也不能够反过来抵消各种农业税费和各种摊派。
在国家是土地唯壹的拥有者的情况下,每个农民都是国家的佃农,而且农民没有权利解除这种租赁关系。联产承包责任制划归农户的田就归农户使用,农户使用也得使用,不想使用也得使用,不使用也得缴租,这是公平的吗?这不是强买强卖吗?有的地方负担得起,比如在人少地多的地方,土地的产出除了缴地租以外还有剩余;可是有的地方壹家四五口人只有壹两亩地,他即使种经济作物收成也是很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肯定就倾向于不租赁这个土地。那怎么办?他们不能把承包的土地卖掉,同时还必须向国家、各级官员缴纳各种摊派和赋税。这是平等的公平还是平等的不公平?壹般都认为,搞土地公有制主要是出于社会公正的考虑。但是,把所有人的田都剥夺了为国家所有,所有的人都失去土地,这是更公平还是更不公平?
有人提出,国家已经把土地租给农民使用,实际上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农民了,已经没必要去争论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这样的论证是错误的。因为租用土地不等于拥有土地。每个地主都是把田租出去让佃农耕种的,没有壹个地主自己种壹百亩地。既然地主是把田租出去,国家也是把田租出去,那就看不出国家和地主有什么区别?区别是这个国家只有壹个地主,所有的佃农都没有其他地主可以选择,国家这个地主可以任意设定地租。如果国家无偿地让农民耕种土地,那麽国家比地主慷慨。如果国家收的租金比地主收的租金还高,那麽这公平吗?还是仅仅是以公平的名义?如果公平已经实现了,人们为什么要讨论三农问题?
有人担心土地私有化,可能会重复历史上那种人身依附关系和剥削关系。如果这种担心有道理的话,目前的情形最值得担心。现在中国的土地已经集中到了壹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了。任何私人连立锥之地的所有权都没有。所有的人在土地上都依附于国家,尤其没有迁徒自由的农民。所以,打破国家的土地垄断,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打破国民、尤其是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
有人提出,现在若要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就是应该按照目前每壹个农民耕种土地的多少,把土地分给农民。那是落实土地所有权的具体方案问题。在制定方案之前应该把道理探讨清楚。道理讲清楚之后,再去探索具体的实施方案。所以,道理在前,实施方案在后。现在中国有很多人都在讨论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财产权的立法的问题,而财产权的核心是市民、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这壹条,如果土地不能私有,那麽财产权就会大打折扣。土地所有权作为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比人身自由权更为重要。政府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财产,只有为保护财产而设立的政府才具有正当性。无论古代还是近代,财产权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土地所有权。所以,在宪法和法律上肯定和保障拥有土地所有的权利先于在政策层面上的土地私有化具体方案。
当然,把土地所有权的道理讲明白了,不等于就自动有了合理的土地私有化方案。而且合理的方案也未必能有效贯彻下去。但是,不论能否贯彻下去,土地财产权的道理都必须讲好、讲透。
追溯历史的根源,国家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力量把全部的土地都收起来归国家所有?共产主义思想帮了很大的忙。共产主义主张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可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是抽象的,脱离具体个人的大家没有办法具体拥有这么多东西。结果,归大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党所有,最后变成归各级政府官员所有。中国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土地改革经过了两个步骤:第壹个步骤是,用共产主义思想解除了农民的道德武装,放手让农民去抢富豪的土地和财产。按照中国人本来都有的道德标准,壹个人去抢另壹个人的东西是不道德的。但是,按照共产主义价值观,“打土豪、分田地”这不仅不是不道德,而且是最革命的、最高尚的。夺取别人的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本来是壹种野蛮的、违反法律与道德的抢劫行为。但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却把人性中最恶的壹面调动出来。人性中本来也有无偿占有别人东西的冲动。共产主义思想为这种冲动解除了壹切法律与道德的羁绊。它先鼓励妳去抢别人的,它不说妳抢来以后归谁,也没有说抢来以后不归妳。农民的理解是,我抢来以后就归我,农民都去抢。等农民抢完了以后,毛泽东说是我让妳们去抢的,妳们得接受我的指挥,抢来的东西壹切要归党。毛泽东把农民抢来的土地通过建立所谓的合作社先集体化,再通过人民公社国有化。
任何壹部民法都绝对不允许打土豪分田地的,哪怕土豪的田地来历不当,也不能以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来解决,而是应该用法律在尊重每个人的财产权的基础上来解决。“打土豪分田地”这个号召既冲垮了法律的防线,又冲垮了道德的防线。先放纵妳不尊重别人的财产权,反过来全部没收妳的赃物。农民先是被骗去打土豪分田地,后来又成了受害者,失去了所有的土地。
还有人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本来就对中国农业和农民有严重影响,在此刻提出土地私有化无疑是雪上加霜。的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确使得中国土地所有权的改革变得更加迫切。中国的农业为什么落后?因为中国的土地国有制落后了。迎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的最好办法是让农民真正享有土地所有权,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样,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不是挑战,而且是变革的契机。如果用国有制把农民進壹步束缚在土地上,农民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处境,当然会雪上加霜。这是壹个最根本的方面。
壹个国家的农业固然要依赖自然条件和人口素质。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制度。中国有很多有利的自然条件。自然条件的优势,是在土地国有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呢,还是在民间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是让市场来自由配置的情况下能够激发出来,还是靠乡党委的指挥能够焕发出来?中国农民之所以受害,就是受害于没有土地所有权。在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政策下,农民被迫高价租种国家的土地。农业生产的成本由于高额税费本来就很高,世界贸易组织使这个成本变得更高。所以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农民获得土地,让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来应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这个时候他会用自己的创造力来迎接这个挑战。他们会找到最适合他们种的农产品,或者选择把土地卖掉,到城市工作。
土地的流转可以加速中国的城市化。在中国现代化的進程中,只要农民永远是农民,中国就没有现代化。农民卖掉土地得到壹些钱到城市去,即使壹时找不到工作,也能先租个房子住下。所以妳可以看到,土地所有权的过度集中对农民的束缚是双重的,壹方面剥夺了他们的土地,壹方面又用户口把他们捆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中国农业要应付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只能是彻底地解放农民,把土地还给他们,把人身自由权、迁徒权还给他们,恢复农民作为平等公民的政治身份。
有些人已经察觉到,中国的农村制度本质上是为共匪掠夺农民服务的。比如说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常常是走过场,村委会的产生,要么是根据上面指派,要么存在很多腐败现象。村委会的威信也不高,村民也不怎么服从。如果土地还给农民,整个农村的治理方式要有彻底的变革。有人把新的治理方式称为村镇共和制。首先让农民成为自由民,然后让自由民通过选举自己管理自己,使每壹个村庄都成为壹个小的共和体。这样中国才有希望,中国也才会有真正的选举。不然中国的选举就会失去选举应该有的意义。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选举出来的村委会要接受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乡党委乡政府的指导,这样的村委会是“仆人的仆人”,不可能有威信。
这种村镇共和制与过去的乡绅自治的相似的地方是自治。但在乡绅自治中,很多人没有自由民的身分。这样的自治不是建立在个人的充分自由与自主的基础之上,公民的许多基本权利,尤其是政治权利,没有落实。这样的自治,通常由壹小撮人来包办代替。在村镇共和制下,每个人都是自由民,与市民有平等的自由。公民个人之间在身分上是完全平等的。与中国土地所有权的缺失密切相关的壹个问题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壹统政治秩序。把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农民后,农民拥有了自由民的身分,就应该在农村实行自治。所以切实改革土地所有制,不仅牵涉到农民的问题,而且牵涉到由来已久的中央集权政治秩序。中国原来的政治秩序是壹个由上至下的秩序,下面对上面基本没有或者说完全没有发言权。土地所有权改变了之后,这壹套就行不通了,它就变成了逐级上升的秩序。在中国,要归还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就要破除大壹统的政治秩序,就要实行农民自治,就要建立壹个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
即使实现了这种自治以后,农村的有些问题还是需要国家来解决,比如要国家提供某些公共设施、保障安全等。的确,要修建壹条贯穿全国的高速公路,是当地人无法做的。但当地修水管、建学校、架电线、管治安等,这些是他们自己可以做的。
另外,中国老百姓和政府都非常关心政治稳定的问题,历史上中国政治动荡的主要原因之壹就在于中国农村。共匪对农民的掠夺可以成功主要是因为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缺乏自治。如果让农民获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真正拥有高度自治的权利,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处理自己的事务,这对于中国的安定、社会的進步、人民的福祉,都是壹件善莫大焉的好事。农民在取得所有权和人身权之后,他们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在比较透明的治理体制下進行管理,腐败相对会减少。而不自治的时候,他们没有办法有效监督统治他们的人。中国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与破除中央集权大壹统、确立联邦主义政治秩序是联系在壹起的。
中共剥削农民
作者 中国网友
毛左思恩写了壹篇题目叫做《凤阳小岗村的现状》的文章,把率先在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作为私有制失败的例子進行了不遗余力的批判。在作者眼里小岗村成了又脏又乱的落后典型。作者指出,主流媒体所宣传的小岗村的变化都是编造的谎言,他说要是没有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小岗村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变化,小岗村的“水泥大道、村小学、自来水、电话,还有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等等,都不是小岗村人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的,而是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等无条件地施舍给小岗村的!”为了证明射秽主义的优越性,作者列举了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河北省的周庄人民公社、江苏省的华西村、湖北省的洪林村、河南省的刘庄村和南街村等几个至今仍在实行所谓的“射秽主义”公有制的村庄,用它们的变化远远大于小岗村的事实来证明私有制不如公有制。作者故意漏掉壹个射秽主义制度的典型,就是天津市的大邱庄。他为什么要漏掉这个曾经红极壹时的射秽主义典型是大有深意的,我将在稍后的议论中指出其原因。
我决不否认,今天的小岗村确实不如毛左所说的那些射秽主义典型,可是,用它们之间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来证明射秽主义的优越性,只能说明毛左完全缺乏经济学常识。读者只要上谷歌地球搜索壹下,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小岗村和那些典型村庄的差别。除了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以外,其它村庄都位于城市的近郊,与城市紧密相连:河北省的周庄乡位于晋州市城东,江苏省的华西村位于张家港市西南,湖北省的洪林村位于洪湖市城北,河南省的刘庄村位于新乡县的城南,南街村位于临颖县城南。这些村庄与城市发展连为壹体,有的甚至已经成为了城中村。有这样的区位优势,其经济怎么可能不发达?昆明市六甲乡的福保村,由于有同样的区位优势,不搞射秽主义不是也发展得很好吗?2002年,福保村工农业总产值超过6亿元,上缴利税1500万元,平均每个劳动力创造税金就达到1万元。事实说明,福保村的经济发展并不比毛左列举的那些射秽主义典型差。纵观全国,像福保村这样迅速发展的私有制农村,可以说成千上万。如果非要比较所有制的优劣,毛左列举的这些典型村庄不应该和小岗村比,而是应该和1978年以前它们自己的经济状况比。那时中国是纯粹的射秽主义公有制,而且这些村庄同样占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如果公有制真的优越,它们怎么会都是些“生产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三靠村?它们之所以有今天的发展,完全得益于邓小平打破公有制铁饭碗的改革开放,而不是什么射秽主义公有制优越性!小岗村与它们不同,远离城市经济圈,离最近的小港口城市明光市也还有20公里,不具有区位优势,没有人愿意到小岗村去投资,经济当然难以发展。由于这些典型村庄紧邻城市经济圈,在市场、人才、信息、管理、交通方面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只要筹集到罗斯托经济起飞理论必需的启动资金,经济发展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与村里的土地是不是集中管理根本就没有关系。由于这些典型村庄的党委书记都是些狡猾的政坛骗子,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打射秽主义的招牌标新立异吸引眼球,因此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从而获得银行大量的政治性贷款。据网友揭露,仅南街村就获得了银行高达16亿元的贷款,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试问,如果小岗村也能得到16亿的政治性贷款,经济怎么可能发展不起来?毛左“谁是照妖镜”质问我说:“那妳解释壹下银行为什么不贷款给小岗村的原因吧。”我知道他的用意,是想让我通过分析银行选择性贷款的动机,让我明白土地集中使用才能得到银行的信任,正因为小岗村分散使用土地,所以银行才不愿意给村民贷款,这就使小岗村的经济发展失去了银行的支持。如果银行贷款的动机真的如此简单的话,那麽毛泽东时代全世界的银行都会争着向中国贷款了,因为那时全国的土地都是集中使用的。既然土地壹集中使用,银行就会贷款,那麽中国广大的农村,早就把土地集中起来了。他们之所以不集中使用,是因为农民太傻,还是因为真的是像康帕内拉所说的,是因为国王包藏祸心故意不让农民集中使用土地?这些都是毛左无法解释的。然而,他们要想以理服人的话,就不能回避这些问题。
毛左肯定会说:“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不是也远离城市经济圈吗?它怎么就发展起来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小岗村和兴十四村的差别吧。
这里借用壹下马克屎的观点:扩大再生产需要壹定的原始资本积累。正是在原始资本积累方面,小岗村的条件远逊于兴十四村。兴十四村面积3.3万亩,其中耕地1.68万亩、树林1.13万亩、草原4000亩,198户村民,956人,人均耕地17.57亩。小岗村下辖23个村民小组,拥有849户人家,3823人,耕地面积8713亩,人均耕地2.28亩。不算1.13万亩的树林和4000亩的草原,光人均耕地面积这壹项,兴十四村就是小岗村的7.7倍。小岗村人和兴十四村人同样都耕作壹年,前者只能解决温饱,后者却可以進行原始资本积累。由此可见,兴十四村有足够的自然资源進行原始资本积累,而小岗村却不具备这个条件。由于自然资源不足以为扩大再生产提供原始资本积累,小岗村人就只能外出打工挣钱,依靠辛勤的劳动壹点壹滴地积累资金创业。如今,已经有壹些过去外出打工的小岗村人回到家乡创办了企业。这正是中华民族吃苦耐劳、奋发图强优良品德的体现,毛左们却诬蔑小岗村人是“靠社会施舍过日子的乞丐”!毛左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价值观对中国社会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啊!
毛左不懂经济学,不知道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在经济发展上的重要意义,把南街村、华西村等的发展归功于公有制,是无知无识的集中体现。思恩在文章中极力赞扬公有制,他说:“河南省临颖县的南街村,象小岗村那样采用分割土地单干3年之后,就已经认识到分田到户单干不可取!于是,又立即進行了‘走回头路’的改革,即由倒退重新前進到了合作化集体干!南街村人在农业生产中实行统壹规模经营,建立集体农场;分设四个专业队,仅用70多人从事农业生产;实现了耕播收打机械化,种植区域化,品种优良化,管理专业化;形成了林、田、路、电、渠、水、机械七配套,达到了旱涝保丰收;最近几年小麦亩产都在450千克以上;村办集体企业26个,大多数劳动者从事工副业生产,1991年村办企业产值达亿元以上,1992年实现产值2.1亿元,1995年完成产值12亿元。”从以上这段引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毛左对射秽主义是彻底无知的!他们以为土地的集中管理和生产的统壹经营就是公有制了,殊不知,这是对马克屎主义的亵渎!
马克屎主义的精髓是反对剥削、消灭剥削,公有制就是实现其目的的直接手段,南街村等示范村搞公有制也不能违背这个马克屎主义的根本目的吧,否则就不值得毛左去称颂了。那麽,我们来看看这些共产主义示范村有没有剥削。
南街村面积1.78平方公里,共有848户人家,3180人。思恩说:“南街村人在农业生产中实行统壹规模经营,建立集体农场;分设四个专业队,仅用70多人从事农业生产;……”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后,70多个人就干完了全村的农活。问题是,那些没有参与农业劳动的村民,要不要分享那70几个人的劳动成果?如果不让他们分享,那麽凭什么要把土地无偿送给那70几个人使用?如果让他们分享,那不是对70几个劳动哲的剥削吗?
也许毛左会辩解说:“其余人并不是不参加劳动,他们被分配到工业领域去了。全村实行统壹分配,不分工业还是农业,所以就不存在剥削了。”这种回答并不能使人感到满意,就算本村人没有受到剥削,难道剥削就不存在了吗?南街村有26个工厂,职工总数11000人,远远超出了南街村3180人的人口数量,这说明大部分工人是外来务工人员。村民共有三块收入来源,壹是工资奖金;二是油、米、肉、鱼之类食物;三是分红。第壹项是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都有的,后两项就只有本地村民才有资格享受了。所谓分红,就是分配资本利润。资本利润靠什么作保证?靠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保证。
法国射秽主义宣传家普鲁东说,所有权就是盗窃!如果这句话对个人所有权来说是正确的话,那麽对集体所有权难道就不正确了吗?按照马克屎主义的观点,劳动创造价值,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资本家的利润来源于资本家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因此,马克屎主张用暴力革命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抢夺到劳动者的手中,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公平社会。按照马克屎主义理论,南街村的生产资料应该归那11000名劳动者所有,因此外来务工人员也有权享受分红的待遇!本村农民除了劳动工资以外分到的实物和红利都是非劳动所得,违背了马克屎主义的公平分配原则。可是,如果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南街村村民的收入就会大幅下降,免费医疗等公共福利也将难以为继,射秽主义的神话就必然破产。出于这样的考虑,所有射秽主义示范村都没有也不可能公平对待外来务工的劳动者,都在悄悄维持着本地人对外地人的剥削。对于这样壹个明显违背马克屎主义原理、存在着严重剥削现象的社会制度,毛左们还在为之欢呼赞颂,是眼睛有毛病还是大脑有问题?难道他们可以说,壹个人剥削工人算剥削,壹群人剥削工人就不算剥削了吗?
毛左的共产主义示范村根本就没有公平可言,当地村民不仅剥削外来务工人员,而且还剥削周边其他村的村民。江苏华西村只有2000人,也剥削著壹万多名外来务工者。当地村民住的确实是环绕鲜花的别墅,可外来务工者住的却是围着铁丝网的四个人挤壹间的工棚;当地村民的孩子上幼儿园确实不要钱,可外来务工者的孩子上幼儿园却要“3390元,比城里都贵。”2001年,华西村的土地不够用了,就打起了周边其他村的主意。华西村党委书记吴仁宝是个比黄世人还狡猾的老狐貍,他利用周边村民对华西村富裕生活的羨慕又不明底细的条件,诱骗他们合并到华西村。合并完成后,吴仁宝就悄悄地把新合并進来的村民的土地据为华西村所有,使得那些村民都成为失地农民。过了六年村民们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村民们的生活不但没有任何改善,原来清洁的环境也受到了严重污染。“并村十年,他们富了十年,我们这里落后了十年。”村民周毅感叹道:“以前泾浜村的路都是柏油路,现在路也没人修;以前村里的码头上很多人洗衣服,现在那条河,连拖把都洗不了。”2010年8月18日,受骗的村民聚集起来准备向吴仁宝讨回公道,可是政府出动警察,为吴仁宝保驾护航大肆抓捕村民,周边村民的土地就这样被吴仁宝成功侵占了。吴仁宝把华西村规划成三片,合并進来的那些村庄被规划成“钱庄”和“粮仓”,华西村被规划成“天堂”。是啊,“钱庄”和“粮仓”都是为“天堂”服务的,这就是吴仁宝的真实想法!天堂和地狱是壹张纸的两个面,有人在天堂享福,就壹定有人在地狱受苦。毛左的眼睛只看到了在“天堂”享福的吴仁宝,却看不见在地狱受苦的芸芸众生。
实行射秽主义的那些示范村还有壹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政治上推行独裁主义。不管是华西村的吴仁宝,还是南街村的王宏斌,或者是洪林村的叶昌保,村里的壹把手几十年没有更换过,村民连选票是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领导任职实行着事实上的终身制。他们乾坤独揽、任人唯亲,俨然成了封建王国的土皇帝。根据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怡2004年的研究数据,吴仁宝四个儿子可以支配的可用资金占华西村总量的90.7% ,华西村所有重要的领导岗位都被吴仁宝的家人占据着。号称中国最后壹个人民公社的河北省周庄共有10个队,由周庄农工商合作社管理。“这些队长都是20年前任命的,这几年对个别不称职的队长進行过调整,并没有采取过选举制。” 所谓不称职不过是指不合领导心意而已。合作社主任韩建明甚至恬不知耻地说,“老是换人也不好。”当然,所谓好还是不好,都是领导说了算,村民是没有发言权的。
现在我来回答毛左思恩为什么在提射秽主义示范村时有意漏掉曾经红极壹时的天津大邱庄。大邱庄的党委书记叫禹作敏,此人好冲动行事,长期的帝王生活使得他忘乎所以,以为他就是天下的老大。1992年12月大邱庄里的壹个公司在查账的过程中,禹作敏的心腹非法拘禁并打死了业务员危福和,死者全身创伤380处。因为危福和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禹作敏的心目中自然低人壹等,因此他决定包庇罪犯。1993年1月,当检察院来调查取证时,禹作敏又犯了壹个致命的错误,他舍不得化钱收买办案人员,像现在的地方干部驾轻就熟的那样,让办案人员去为他编造借口开脱罪犯,却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把六名检察官关了13个小时,其间还不给任何饮食。随后,当检察院对四名疑犯发出拘传令时,前来执行公务的公安干警又被大邱庄设卡拒之门外。事态由此恶化。1993年2月18日凌晨,天津有关方面动用400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封锁了通往大邱庄的所有通道,禹作敏命令全村壹百多个工厂的工人全部罢工,上万农民手持棍棒和钢管把守小村的各个路口,与武警全面对峙。这当然是鸡蛋碰石头,最后禹作敏被以多项罪名判处了20年有期徒刑,死于监狱。大邱庄这个射秽主义示范村从此退出了毛左的视线,这就是思恩不好意思提大邱庄的隐情。
读到这里,我想读者已经知道了毛左推崇的射秽主义是什么东西了!那里没有公平、没有民主,有的只是壹部分人对另壹部分人的剥削,以及土皇帝的为非作歹!把专制主义当作射秽主义来崇拜和宣传,难道不是祸国殃民的行为吗?当然是,中国农民有充份的理由推翻共产党的统治。
压迫农民
作者 中国网友
所谓“三农”问题,按官方和主流媒体(包括学术刊物)的说法,就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影响国家和经济社会向现代化展开的阻滞因素,因而也成了政府和学术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其实,“三农”问题早已存在,并非时下因学术讨论热烈之故而产生。当壹个“问题”为社会各界所注目,也就意味着这个“问题”已成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因素。
近年来,以若干个中央“壹号文件”为标志,中央开始提倡“反哺农业”,取消了两千余年壹以贯之的农业税,并对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增加财政投入。这些固然是可喜的变化。然而,虽然“三农问题”学界谈得很多,论者的视角大多集中在经济学和社会学,但是农村的宪政建设与法治的落后不仅是经济与社会落后的结果,同样也是经济和社会落后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壹直是壹个被宪政和法治“遗忘的角落”。不仅农民的宪法权利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障,而且制度性歧视加重了农村的贫困,导致了难以解决的“三农”问题。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宪政制度安排和行政法治的实质性改善,那麽无论如何重视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建设,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归根结底,中国大陆的农村建设离不开宪政与行政法治的制度保障。
中国农村究竟涉及哪些宪政问题?
壹、 农村的土地问题,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等问题。土地制度可能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征地补偿也壹直是近年来引发激烈社会冲突的首要因素。周其仁教授曾经说过: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剩下的最重要(如果不是唯壹)的财产,因而完善土地制度是农民致富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手段。
二、 农民的自由权和平等权,包括迁徒自由、户籍制度、计划生育、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受教育权、医疗和社会保障、公共资源的分配等壹系列问题。现在,户籍制度对人身自由的束缚以及城乡二元结构所带来的巨大不平等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也是宪法经常讨论的话题,更何况自由和平等本身就是现代宪法所要全力保障的终极目标。需要在此强调的是突出农民的结社自由以及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因为我们关注的农村的制度建设,最终目标就是让农民通过有效的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用事事依赖自上而下的中央保护。这是我们为什么强调农民选举自己中意官员来管理自己,农民组建自己的团体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基层选举壹样,结社自由也是村民自治的壹个组成部分,或至少是其必然的延伸。只有充分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农民才能彻底摆脱自己的“弱势”地位,才能有效地利用政治和社会过程保护自己。这才是农村建设的长远之计。当然,许多农村资源相当匮乏,农民自治未必能解决所有问题:诸如基础教育等关系农民和农村命运的事情,中央该管的还得管起来。
三、 村民自治和农村选举,涉及村民选举、村党委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村委会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村民监督、宗族等传统因素与村民自治的关系的壹系列问题。人言“人多力量大”,但是为什么人数最多的中国农民反而成了弱势群体?这个问题值得深思。从根本上,它说明民主机制不完善,因为民主程序是壹种多数主义规则,多数选民通过选举代表自己利益的议员通过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统治国家,因而多数人在民主国家应该是强势而非弱势群体。近年来,村民自治与村庄层次上的“多数人暴政”之间的关系,都已经引起宪法学研究的关注。相对来说,以农民工为主的流动人口的选举也开始突显颇具“中国特色”的问题,但还没有引起充分的注意。在中国目前多达壹两亿的农民工当中,有些长期居留在城市,有的则和当地保持不同程度的联系。如何对待这个群体的选举权?他们究竟应该在实际工作和居住地的城市投票,还是通过某种方式在户籍所在地投票?要求农民工回到户籍所在地投票固然是不现实的,而目前所采用的委托投票制度又是基层选举不规范的壹个重要因素。
四、 农村治理模式的改善与改变。选举固然重要,但是壹次选举显然不能解决农村的所有问题。更重要的是,农民在选举后必须对村干部和基层官员保持有效的监督,否则就如卢梭所说的,他们只能在选举的那壹天做壹次主人,其余的时间仍然是奴仆。在这方面,壹些地方的制度创新的成功经验值得关注。我们之所以主张农村民主自治,无非是因为中央的资源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时时刻刻都盯着全国各地地方官员;如果农村宪政和法治有缺陷,那麽无论中央的法令如何完善,农民的权利必然遭到侵犯。
尽管中国的“三农”问题所处的制度环境属于宪政稀缺类型,但是通过政策安排或制度转型还是能实现对农民的利益保护的。在现代化進程中,政策安排与制度转型只能依靠前现代方法与机会型的现代宪政之路。所谓“前现代”,就是寄托于“小岗故事”及科思所及的“边缘革命”的再现,借助政治权能来推开与因应农民的愿望;所谓“机会型”的宪政之路,则取决于知识精英是否愿为建立壹个真正自由繁荣的社会而努力。
中国是壹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民的权益不容漠视,这也是壹个最基本的社会正义问题。
农民宣言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我们,中国农民--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忍辱负重地过了五六千年,跨進新千年之后,我们再也不愿沉默,再也不能沉默,再也不会沉默了!
中华民族过去所有的历史,说到底是我们这个群体受人摆布的历史。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在领主制度下,我们曾是农奴;在豪强统治下,我们做过徒附;在公社体制下,我们成了完全受禁锢的社员。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扮演着附从的角色:在历次起义中,我们是改朝换代的工具;在近代革命中,我们是被联合的对象;在建国以后,我们是"二等公民"。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生产者:春秋战国以前,我们在领主井田制下从事自然生产;皇权社会时期,我们在地主租佃制下从事自然生产;人民公社时期,我们在集体经营制下从事自然生产。
因此,过去所有的历史我们都没有摆脱也不可能摆脱马铃薯般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政治上受挤压经济上受盘剥的命运就难以避免。
但我们又是过去所有历史和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我们为过去所有的历史提供了物质和精神基础,我们在过去所有时代中都是反抗暴政、抗击侵略的基本力量,我们在过去所有的革命中差不多都是主力军。
中华民族过去所有的历史说到底是我们农民创造的历史。连历史上最优秀的人才包括最杰出的领袖人物也大都是从我们农民中产生的。
过去有人将我们说成是有种种缺点的群体,诸如自私、狭隘、保守、落后。等等,等等。可恰恰就是这样壹个群体支撑了中国几千年。其实,壹些所谓的缺点恰好就是我们这个群体区别于其他群体的特点,如果要人为地消灭这些特点,就必然扼杀这个群体的创造力,造成民族大悲剧。当然我们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但哪壹个群体没有自己的局限性呢?而哪壹个群体能和我们在历史上做出的贡献与付出的代价相比呢?
这是壹个没有炮火硝烟但却撼天动地的时期。改革开放加上市场经济,再加上全部的新时代因素,就推动我们走上历史的大舞台。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创造舞台。在改革时代我们创造的新生产力可能超过过去所有时代的总和,我们创造的新经济现象是过去所有时代不敢梦想的,我们创造的新政治事物给乡村社会注入了生机,我们创造的新文化因素给乡土氛围带来新气象。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变动舞台。从经济关系到人情关系,从所有制到产业结构,从乡村政治到社会基础,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从家庭组合到社会组合,从农民到牧民,从劳作到思维,从观念到现实,都发生着惊人的变化。壹切都在变动,壹种变动接着另壹种变动,壹个变动引出壹系列变动。所有据说是不可能变动的东西都在或迟或早地开始变动,连我们几千年来壹直居住的村落也开始摇动。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分化舞台。经济的分化,人群的分化,文化的分化,社区的分化,思想的分化,行为的分化,农村所有的壹切,我们所有的人都或迟或早地走向分化,连居住在偏远落后山区的山民也在卷入分化。
我们开始向马铃薯的存在状态挑战,走组织起来的道路,寻求联合的途径,这种组织是农民自主基础上的组织,这种联合是保持农民个人自由前提下的联合。
迄今为止发生的壹切变化都建立在我们有了财产权利(尽管是不完全的)和独立人格(不完全的)的基点上。我们有了财产权利,才有了发展的权利;我们有了独立的人格,才有了选择发展的自由。
迄今为止我们取得的最大成就是开始意识到农民是壹个具有独立利益的群体。其实,我们历来就有独立的群体利益,但过去壹直没有意识到或没有明确意识到,现在终于明确意识到了。我们终于意识到农民这个群体有任何阶层、任何集团也代表不了的独立利益。而我们壹旦意识到这壹点,也就意识到了这个群体的历史使命,我们才正式有了群体的自我意识。
过去人们认为农民不开化,我们确实有不开化的问题。但那是因为长期以来缺乏独立的自我意识,壹旦获得这种意识,我们也就开化了。
过去人们认为农民只能依附于人,我们确实有依附于人的问题。但那是因为很长时间内没有意识到独立的群体利益,壹旦意识到了,我们就不会依附于任何人了。
迄今为止,我们取得的所有進步表明拉开了千年蜕变的序幕。我们在变动中遭受的种种痛苦必将成为更大变革的催化剂,我们正在改变受人摆布的历史,但我们仍然受人摆布。我们所获得的自主权仍然是不充分的自主权。我们的改革还任重道远。
然而改革的总趋势是无论如何不会逆转了,我们这个群体是无论如何不会走回头路了。我们已经用自己的英勇和智慧为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必将用自己的才智和雄猛将改革带向更新的境界。
走進新千年,我们面临的任务不仅仅是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从贫穷向富裕、从愚昧向文明、从封闭向开放、从村落向城市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实现从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我们要告别传统时代,我们要在脱胎换骨的新生中彻底结束受人摆布的历史。
伴随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从农的人数将大大减少。但无论怎样减少,我们都必须牢记农民是壹个具有独立利益的社会群体,都必须牢记自己要有独立的群体意识,时刻保持独立思考的头脑,自己代表自己,自己保护自己,自己治理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伴随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整个农村社会也将告别村落传统。公民化的现代农民必须牢记自己有四大基本权利:这就是财产权利、土地权利、民主自治权利、组织起来的权利。这四大权利是不可让予、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让予了我们就失去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剥夺了我们就会遭到更严重的剥夺。
在新千年里,我们将要失去的只是传统农民的枷锁,而要获得的却是整个中国和世界。
全中国农民联合起来解放自己!
壹 我们农民的第壹次宣言
世世代代,中国农民就壹直生活在喜马拉雅山东北面这块广袤的大陆土地上。在中原的黄土地上,在东北平原的黑土地上,在东南的丘陵地带,在青藏高原,在蒙古高原,在四川盆地,在连绵的太平洋西海岸带上,在整个中国的田野大地上,到处都有我们先民活动的痕迹。我们的历史可以远溯到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我们的历史就是河域文明发展演变的历史,我们的历史就是这个国家的历史,我们的历史就是中华民族的历史。
我们从远古走来。从那大大小小的远古村落、帐篷、渔舱中走来,从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走来,从领主制度下、皇权统治下、公社体制下走来,走進新千年里,汇集成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民族公民群体-中国农民群体。
现在,这个群体就要发表自己的宣言了。
这是中国农民也是世界农民有史以来的第壹次宣言。
历史上有过许许多多的宣言或类似宣言的文件,但没有壹件是我们的,或是以我们的名义发出的,包括历史上农民起义军写的文告也是以别的名义发出的。
历史上的宣言大都是某种社会组织和会议的产物,这次宣言不是任何组织和会议的产物,而是我们这个历史最古老、人数最庞大的民族农民群体的心声,是几亿中国农民的心声。
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没有任何壹个宣言出自这么大的人群。
有人可能会问:妳们既然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壹个群体,为什么以前壹直没有而迟迟到现在才发表这个宣言呢?
这是因为,在改革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壹直没有或基本没有自主意识,而老是处在被别人认识的位置上。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宣言呢?
这是因为,在改革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壹直是作为其他群体的附属物出现的。从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宣言呢?
可是现在不同了,我们越来越有了自我意识,有了自主意识,有了自我反思的意识,越来越意识到我们作为壹个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独立群体的存在,有我们自己的利益,自己的要求,自己的希望,自己的好恶,因此也越来越意识到自我表达的重要性,宣言正是壹种自我表达的形式。
这是我们体现历史主体精神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是事实上的民族主体,但是我们过去壹直没有意识到也没有主体的表达意识,现在我们不仅意识到了,而且要通过宣言表达出来。
这是满载我们几千年来甜酸苦辣情感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流了多少血.洒了多少汗,受了多少屈,经受了多少磨炼,付出了多少代价,才终于走到今天这壹步,我们终于等到将长期的郁闷壹吐为快的时候了,我们终于等到向世人倾诉的时候了!
这是高扬我们这个群体几千年来不屈不挠奋斗精神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为了生存,为了反抗压迫,为了追求幸福,坚韧不拔、顽强不屈、舍生忘死、壹代接壹代地奋斗着,开拓著,摸索著,才终于达到今天这样的進步,我们终于能向世人展示我们的精神旗帜了。
这是凝聚着我们这个群体几千年来乡土道德的宣言。我们这个群体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几千年来,我们坚守自己的道德传统,如勤劳、勇敢、智慧、节俭、信义、仁爱、尊老抚幼、亲戚相助、邻里相友等。我们正是依靠这些道德力量的支持克服了壹个又壹个的困难,才终于走到今天这壹步。
这是我们走向解放的宣言。寻求解放,走向解放,为解放自身而奋斗。这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追求,也是我们几千年来奋斗、付出、牺牲的冥冥指向,是最高天意的召唤。我们实在经受了太多的束缚、压迫和桎梏,我们必须打破枷锁,我们必须获得自由,我们必须解放自己。这种解放是指人身、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解放,是公民权利的完整体现和高度张扬。
我们这个群体所有的历史情感、历史精神、历史意志、历史道德,包括我们的包袱和缺点在内,都凝结在这个宣言里了。
我们在时间上已经从过去的千年進入新的千年,因此,这也是我们的跨千年宣言,是我们告别旧千年、跨進新千年的划时代宣言。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抒发新千年的壹点情感,壹点憧景,壹点理想,壹点信念。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介绍新千年的壹些打算,壹些念头,壹些筹划,壹些想法。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倾吐新千年的几点希望,几点请求,几点切盼,几点期待。
我们要通过这个宣言和新千年進行对话,将自己对新千年的心里话宣示出来,昭告于天下,昭告于世人!
我们再不请别的阶层作我们的代言人了,我们要自己堂堂正正地向世界发布我们的宣言了。
这是我们农民的第壹次宣言,这是我们这个最大最古老的民族农民群体的第壹部宣言,这是中国农民走向解放的宣言。
二 关于财产的宣言
财产是财富的物质形态。分为生活和生产资料两大类,但不少财产兼有两种性质,用作生活便是生活资料,用作生产便是生产资料。如房屋、粮食、包括土地在内都是如此。
人们只有拥有壹定数量的财产,才能够生存和发展。要生活就得有起码的生活资料,要生产也得有起码的生产资料,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拥有的财产越多,质量越好,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水平也就越高。
所以,人们不断改善生存条件和追求发展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不断获取财物的过程,离开财产谈生存和发展没有多大的意义。
谋求生存和发展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人类拥有这种权利和其它动物拥有生存本能壹样,是天赋的、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与此相联系,获取和拥有财产则是人类保证其生存和发展权利的基本权利,人类拥有这种权利和其它动物拥有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以保证其生存壹样,也是天赋的,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
反过来说,人们壹旦丧失了获取和拥有财产的权利,也就同时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正如其它动物壹旦丧失了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也就同时丧失了生存的权利壹样。由于其它动物只有生存本能而惟有人类具备发展自己的潜力,所以人类的财产权利与动物的食物权利相比,前者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壹,而后者只有自然属性;前者具有推动人类和社会不断发展的意义,而后者只有维护生命延续的意义。
从天赋的角度看,既然人们的财产权利是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也就不应该丧失。但从历史和现实看,对人们财产权利的剥夺却是时有发生的,有时在个别人之间发生,有时在群体之间发生,有时甚至以国家或某种意识形态的名义進行大规模的剥夺。所以人们财产权利的时有丧失又是现实问题,正如其它壹些动物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由于某种原因时有丧失也是现实问题壹样。
丧失了财产权利也就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由于人的发展是全面的,所以丧失了财产权利就不但丧失了物质和经济上发展的权利,往往同时连精神、政治、文化的发展权利壹道丧失了。这就提出了壹个问题:即人们天然的财产权利和现实社会中这种权利经常受到侵犯的矛盾问题。解决这个矛盾的惟壹出路就在于:人们在享有财产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拥有保护财产的权利。这里有两方面的含义:其壹是法律的,即获取和拥有财产的权利得到法律的确认,受到法律保护;其二是能力的,即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如果既没有受到法律保护也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那麽这种财产权利也就不成其为真正的权利,随时有被他人侵犯的危险。正如壹些弱小动物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随时有被其它大动物(包括人)侵犯的危险壹样。所以享有财产权利和拥有保护财产的权利是不可分割的。
既然财产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那麽我们农民当然也就享有这种权利,这是我们谋求生存和发展不可让予、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
其实,我们自古以来就是拥有自己财产的群体,不管这份财产有多么微薄,都是我们能独立于世、生存发展的基础。不然怎么被称为小私有者呢?没有财产的农民严格地说不是农民。
可是,我们的财产在历史上也多次遭到过这样那样的侵犯:劣绅地霸的巧取强夺,贪官污吏的苛捐勒索,昏君权贵的横征暴敛,军阀土豪的打劫榨取,都对我们的财产造成直接间接的侵犯。特别在王朝末落时期、战乱时期、外族入侵时期、酷烈的阶级搏斗时期,这种侵犯更是频仍地赤裸裸地发生。历史上的"跑马圈地"就是利用权势公然抢夺农民地产的"典范"。
但集体化时期借助国家政权对农民财产侵犯的全面性、快速性和大规模性,可能在历史上还是首次。在短短的时间内,不仅土地充公,其它基本生产资料充公,不少地方甚至连生活用品都充了公。
集体化运动乃至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的处境雄辩地说明了财产权利作为基本权利对我们的重要性。失去了这个基本权利,我们就不但失去了发展的权利,而且必然要导致壹系列相关权利的失去,最终连人身自主权也没有了。并在壹定情况下严重威胁起码的生存权,20世纪60年代初"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导致农民大量非正常死亡,就是突出例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壹方面因为财产权利是基本权利,其它种种权利都建立在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壹个失去财产权利的农民就必须仰仗他人(包括集体)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谈到其他权利;另壹方面,既然作为基本权利的财产权利能被剥夺,其他权利直至起码的生存权利遭到威胁就是应有之义了。
集体化时期我们的财产权利遭到全面剥夺的教训是极为沈痛的,而改革以来农村取得的最大成就就在于农民已经成为壹定意义上的财产主体。
集体化时期的最大教训不是我们丧失了财产权利,而是我们缺乏保护财产的权利,我们的财产既没有受到法律保护自己也没有保护的能力,遭到剥夺是必然的。改革以来我们的财产权利得到相当恢复,但没有全部恢复,土地应当是农民最大的财产,但我们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们作为财产主体的法律地位还没有确认,我们仍然缺乏财产的法律保障也缺乏保护财产的实际能力。因而直至现在被剥夺的威胁并没有根本解除:我们的承包地屡被侵犯,壹些基层干部以种种借口侵犯甚至强占我们其他财产的事情还时有发生。
所以,我们在希望恢复完全财产权利的同时也希望从法律上确认我们作为财产主体的地位,保障我们的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绝对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侵犯我们的财产权利。除非我们自己心甘情愿地放弃和转让这种权利,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由法律来认可而不能由任何个人和团体去判断。
但更重要的是培养我们自己保护财产的能力。自古以来我们就缺乏这种能力,因而财产屡被侵犯,现在我们要自觉地培养这种能力。
我们必须树立财产权利是基本权利、天然权利的意识,认识到她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必须树立财产权利是作为其他权利基础的意识,认识到我们的政治权利、文化权利、人身权利乃至整个生存发展权利都要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必须树立财产主体的意识,认清我们农民、也只有我们农民才是农村财产的主体。
我们只有树立深刻的财产权利意识,才能理直气壮地保护财产权利,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我们作为农村财产主体的地位。
我们必须学会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这就要掌握保护财产权利的武器,包括法律武器、组织起来的武器、民主自治的武器。没有财产权利,也就不可能有民主法制的权利,但有了财产权利,却必须依赖民主法制的武器去保护;失去了财产权利的集体化组织是我们农民的桎梏,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必须依赖自己的组织去保护,马铃薯的存在状态是难以保护自己的财产的。
我们只有掌握了保护财产权利的武器,才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才有能力维护我们作为农村财产主体的地位。财产权利意识和保护财产的能力应该是统壹的。
我们获得了财产权利,也就获得了致富的权利。我们要运用财产权利不断获取财产,积累财产,发展财富,追求富裕。我们农民富裕了,农村富裕了,整个国家也就富裕了。并不是大河有水小河满,恰恰相反,是小河有水大河才能满。
我们获得了财产权利,也就获得了不断发展自己的权利。我们要在拥有财富的基础上追求自身的全面发展,追求政治、文化、精神的全面发展。民有财产不是万恶之源,恰恰相反,是我们自身和整个社会全面发展的前提。
没有财产权利或丧失了财产权利的农民不成其为农民,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不能滥用这个权利。我们不能在行使这个权利时危害他人的、国家的和社会的利益,我们拥有的财产权利只能是相对的、受制约的、合法的权利。
没有财产权利或丧失了财产权利的农民不可能获得发展,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不能保证肯定获得发展。现实给我们提供的情况是:壹方面大多数农民凭借有限的财产权利摆脱了贫困,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但另壹方面是群层差距在扩大,相当壹部分农民仍然在生存线上挣扎。
财产权利既是相对的,就不是万能的,恰恰相反,它本身就有壹定缺陷。
纠正这种缺陷既需要我们农民努力,更需要政府的调节。
我们要在拥有完整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克服财产权利的局限性,走向无限的发展。
三 关于土地的宣言
土地是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土地远比财产具有更广大、更深沈的意义。土地是所有财富的本源,是地球上所有物体的承载者。地球上的陆地占3/10,海洋占7/10,海洋的面积比陆地的面积大得多,但是不要忘记,海洋也是在土地上奔腾不息的海洋。
人们可以消灭壹切财富,但是如果还有土地的话,人们就可以重新获得需要的财富,然而如果人们毁灭了土地,那所有的财富都得跟着毁灭而且人也就毁灭了。
人们可以发展壹切壮丽的事业,可以创造出难以想象的丰功伟绩,可以制造成无比辉煌的物器,但所有这些都得以土地为基地,最后都得回归土地。
人们探索太空,已登上月球,还会登上火星,然后再登上什么别的天体,但所有这些探索都以地球为大本营,而且都要返回地球。当然,人们探索太空就是为了开发太空,向太空发展,在遥远的将来人们可能会离开地球,到其他星球去生活,而且可能不止到壹个星球去生活,人们将在星球之间来回穿梭。但是人们不能忘记,地球是人类出发的基地,另壹方面,人类到任何壹个天体去生活也得在土地上生活,人类还是离不开土地。
有位哲人说:比陆地大的是海洋,比海洋大的是天空,比天空大的是人心。因为人的思想可以不受任何空间限制地自由遨翔。但是我们却要说,任妳的思维自由想象,但妳的思维是妳头脑的思维,而妳生活在土地上,妳的思维即使超出宇宙最后还得落到脚下这块土地上。
海洋常常波浪滔天,怒涛汹涌,所以人们慑于海洋的威力而不敢轻视海洋;大地是沉默的,是那样的恭顺和温柔,所以人们敢于轻视大地。但不要忘记,海洋的怒涛汹涌不见得能对人造成多大威胁,可是沉默温柔的大地壹旦怒吼起来,那肯定会对人类造成大的危害:大地震可以将整个城市变为废墟,巖浆喷发可以将壹座城池埋于地下。真正能翻洋倒海的不是海洋而是承载海洋的土地。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土地是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土地是地球上所有物质和财富包括人类在内的母体和承载体。
3.人类可以藐视壹切,但是不能藐视土地,藐视土地就是藐视人类的本根。
4.地球产生了人类,人类反过来成了地球的主人,但迄今为止包括将来相当长的壹段时间内,人类的命运还掌握在地球的手中(思维的命运还掌握在物质的手里)。
5.人类即使将来逐步脱离地球到其他星球去生活,地球还将是人类的重要基地,而且人类终究不能脱离土地而生活。
6.所以人类必须尊重土地,必须爱惜土地,必须按土地规律和土地相处。
如果说土地是整个人类的本根,那麽土地就不仅是我们农民的本根,而且是我们的生命;如果说整个人类是土地的主人,那麽我们农民就不仅是土地的主人,而且是维护者。
现在,经过了几千年对土地的爱恨悲欢感受,又经过改革以来几十年对土地种种现实问题体验的我们,進入21世纪之后,在土地问题上要说些什么呢?
我们必须像爱护财产那样爱护土地。土地具有财产的属性,而且是极其重要的财产组成形态。我们承包的耕地和使用的宅基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和重要的生活资料,我们必须像爱护自己的财产那样爱护它,看守它,使用它,防止别人盗窃它,强占它,危害它。
我们必须像爱护生命之根那样爱护土地,时时护理它,侍弄它,浇灌它,给它增加营养,使它不断强壮,让它保持青春。
这就需要我们和土地建立更稳固的关系。目前的土地承包使土地关系难以稳定,农民也就难以对土地進行有效的保护和建设,相反却滋生了许多侵权和破坏问题,造成土地的大量流失和大批失地农民。我们希望進壹步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建议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让地权真正稳定下来。
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我们对耕地和宅基地获得了永久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了地契法律保障,不用再担心土地的调整或收回了。才能真正像对待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之根那样对待它,以主人和维护者的身分对待它,对土地的养护和建设自然就能作长远打算了。在此基础上,我们会细心地爱护土地,使用土地,保管土地,调养土地,不断使它肥美起来。
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保护自己的土地,任何人也难以用似是而非的理由剥夺我们的土地使用权了。
我们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处置自己的土地了。土地作为最大的不动产,我们可以出售,可以出租,可以抵押,可以置换,还可以入股的方式進行土地投资经营。土地作为我们最大的不动产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我们可以更放心大胆地向非农业转移,向城镇转移。如果转移出去后工作和生活都比较稳定,我们就可以把土地转让出去,如果在外面站不住脚,我们也还有退路。
我们认为,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是改革以来承包制演变的必然趋势,是从根本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措施。
中华民族的土地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家园,维护好这个共同的家园需要政府、其他社会群体和我们农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尊重土地规律,尊重农民和土地的历史关系,按照土地规律管理土地。
改革以来,尽管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发生了种种变化,但土地作为农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命本根这壹点没有变;尽管我们对土地的感情因人因地发生了种种变化,但大多数人还得靠土地为生这壹点没有变,看重土地、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思想没有变;尽管前前后后转移出去的农民从数字来看比较可观了,但其中还有相当壹部分人是属于不稳定转移。这就是现实。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现实。我们希望能出台壹部反映国民意志的《土地法》。
土地是沉默的,但土地的运动是有规律的;我们农民不是能言善辩的,但我们对土地的脾性是深知的。我们喜欢土地的沉默,我们要尊重土地的运动规律。
改革以来,我们创造了许多业绩,获得了不少财富,但我们必须牢记,所有这些业绩和财富都是凭借土地的宽厚和支撑取得的。
在新千年里,我们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土地,告别土地,但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土地是我们前進的基地,而我们走得再远、飞得再高也离不开土地。
四 组织起来的宣言
组织,这是人类谋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手段。人类所以有力量,从壹定意义上说就是由于他善于组织和善于利用组织。
整个人类就是壹个有组织的属类,是壹个拥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并不断发展组织的属类。
但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只有人类才有组织。事实上,不少其它动物也有某种组织或类似组织的东西,组织对这些动物来说同样也是谋求生存的壹种手段。比如,蜜蜂就有严格的组织,猿猴群内部也有壹定组织。不过,和人类比较,动物的组织是壹种生存本能,它们不懂得也不需要随时地发展组织,因为动物只有生存本能而没有发展意识。
由此可以得出四个结论:
1.组织对人类和其它不少动物来说都是谋求生存的手段。
2.由于只有人类才有发展意识,所以也只有人类才需要也才能自觉不断地发展组织。
3.由于人类在发展意识的驱使下不断地发展组织,所以人类也就善于利用组织维护自己和发展自己。
4.人类和其它动物比较的重要优势是:人类懂得并善于发展组织和善于利用组织发展自身,而其它动物既不懂得也不善于这样做;人类中壹部分人群和另壹部分人群文明程度高低不同的重要依据是:文明程度高的人群,其组织的意识和利用组织发展的能力要强,文明程度低的人群则要弱。
由此可见,组织的权利乃是人类和动物谋求生存的天然权利,是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的天赋之权。
人类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就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而人类中某壹群体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也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
我们农民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当然也就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必须走组织起来的道路。这是我们天然的权利,也是现实生活提出的要求。
几千年的历史告诉我们,我们要想改变自己在政治经济上软弱无力的地位,就必须改变自己的马铃薯存在状态,必须走组织起来的道路。
我们也正在走组织起来的道路,我们再也不愿做马铃薯了。我们既发展了壹些经济组织,如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公司加农户;也发展了壹些自治性组织,如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这些组织在发展我们的经济和政治、保护我们的利益、维护我们的权益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作用。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自己和发展自己。历史已经反复证明,马铃薯状态只能造成我们的贫弱无力,即使人数再多,也既无法保护自己也无法发展自己。历史和现实也已多次证明,只有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自我组织才能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利益,发展我们自己,而仅靠传统的基层组织既难从经济上也难从政治上做到这壹点。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村民自治是法律授与我们的权力,但村民自治必须有壹定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要能充分地表达我们的政治意志和管理村社大事的意志,而类似"村民议事会"这样由我们选举产生的民议组织才能做到这壹点。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由农民向公民的转变。传统农民的重要特征就是经济上的马铃薯和政治上的马铃薯,没有组织意识更不会自我组织,也就谈不上表达自己的意愿,为自己作主。而现代公民的重要特征就是以有组织的壹员而存在,通过组织表达自己的意志,为社区公民作主。
我们追求的组织是为了共同利益的自愿合作式组织。经济上是互惠基础上的合作关系,政治上是民主基础上的联合关系,是我们自己组织自己,而不是过去那种行政强制或包办的组织,为了别人的某种目的来组织我们。
我们正在走组织起来的道路,我们正在组织起来。但我们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现有的组织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组织得还很不够,我们还必须進壹步组织起来,進壹步发展我们的组织,在组织起来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
我们要发展更多的经济组织,发展能适应我们参与市场竞争需要的具有多方面的经济组合功能、服务功能的组织,巩固和提高已经建立起来的组织,提高组织的契约化、制度化、整体化、社会化水平,多发展壹些能将专业服务和全程服务、技术服务和市场服务、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高度结合起来的经济组织。
我们要发展更有利于实现民主自治的政治组织。发展能充分传达我们农民对村务村政大事意见的民意代表组织,能充分集中农民的政治智慧、管理意志的自治组织,能充分反映我们选举意志的自治班子。
我们要发展将经济和政治功能合为壹体的群众自组织,比如建立农民协会。这种农民协会既不同于单纯的经济合作组织,也不同于单纯的自治民议组织,而是将农民的经济合作和政治合作融为壹体的群众性组织。
这种农民协会在经济上要为我们提供全程性、社会性的服务,在政治上要传达我们的要求,保护我们的权益,反映我们对村务国政的意见,能代表我们和政府沟通对话,和部门進行谈判,和企业订立契约。
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看法,建立农民协会,有这个必要吗?
我们认为不但有必要,而且很有必要。工人有工会,商人有商会,为什么我们农民这个最大的公民群体不应当有自己的农会?我们多年来深受没有能直接代表我们农民利益的组织之苦,我们需要这样的组织,尤其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今天,在经过改革开放的风雨磨炼后,我们深深感到农民协会这样的组织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有必要了。而且这是农民应有的权利,是我们保护自己发展自己天然应有的权利。
我们要更好地组织起来。同时也希望政府支持我们组织起来,有关部门为我们组织起来提供便利条件,社会为我们组织起来创造宽松环境。
五 农民自治的宣言
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我们农民享有以村自治的权利。而自治,只能是民主的自治。民主,说到底就是我们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但这种决定并不是由每个农民直接去决定,那是不可能的;而是通过选出能体现我们意志的领导人,推选民议组织并通过这种组织形式表达我们的意志来实现的。自治,说到底就是我们自己来管理自己;但这种管理并不是由每个农民直接去管理,那也是不可能的。而是委托由我们选出的领导人去管理,并通过民议组织监督管理来实现的。民主是自治的基础,没有村民民主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自治也只能是以村为范围的民主治理权限。
我们农民有自治的能力吗?有些人是怀疑的。我们的回答是,没有任何壹个群体天生就具备自治的能力,但任何壹个群体也可以通过实践获得。农民以前也并没有经过专门的工业训练,但乡村工业不是也引入注目地掘起了吗?有人可能会举出农民文化程度低以及诸如此类的缺点,我们认为这些缺点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实践,是参与。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上的乡村就是自治的乡村,不过壹般是由乡村的地主、绅士来治理,多数穷苦农民缺乏参与权,现在我们追求的是大多数农民参与的自治。事实上,今天的农民有没有自治能力已不是壹个理论问题,而是壹个实践问题了。近年来,部分农村实实在在开展的民主选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已经证明了农民的自治力。至于壹部分农村出现的贿选和少数人操纵选举的现象,毕竟是村民自治初期难以避免的问题。况且此种现象即使在有长期基层自治传统的国家也很难完全避免,借此否定农民的自治能力就更说不通。
农民搞自治会出乱子吗?有些人像害怕农民组织起来壹样,也害怕农民搞自治会闹出什么乱子来。我们的回答是,通过村民自治的办法可解决过去难以用行政手段解决的许多老大难问题,从而消除积累矛盾,净化乡村政治,使大家气平心顺,只能有利于乡村秩序建设而绝不是相反。
其实,问题也不在于我们农民想不想自治和能不能自治,问题是我们在长期的历史磨炼中,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越来越认识到,我们必须搞村民自治,我们必须走民主自治的道路,我们必须学会自己管理乡村。就像我们必须组织起来壹样。
组织起来、村民自治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壹方面,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村民自治;另壹方面,村民自治的進程也就是不断完善农民组织的过程。
我们已经开始的自治实践距全体农民实现名副其实的自治还有很长的路程。但我们既已走上了这条符合历史必然性的道路,就只能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那麽,我们在通向自治的進程中有哪些希望和打算呢?
我们希望進壹步健全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比如需要進壹步明确村民自治和国家政权组织的关系,自治村村政府和乡以上政府的权限划分。再比如,需要進壹步明确自治村内部有关组织的地位和权限,如村民委和村议会的地位和权限,村议会和村民委究竟哪个是自治村的最高权力机构,各有哪些权限?村议会要不要有常设组织以及如何行使监督权?还有党组织和村民委、村议会的关系问题。现在相当壹部分村由支部书记说了算,村民自治组织等于虚设,这很不利于村民自治的发展。亟须规范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村民自治的理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我们农民还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自治素质。我们虽然有自治的信心,但这并不等于说就已经完全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水平了。我们还需要通过实践加强素质培养、技巧训练,另壹方面也要向书本学习,向好的经验学习,在培训中学习,掌握全面的自治本领。
我们要在推進自治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农民大选、村务公开、村民议事复决、罢免不称职的村委领导人等实践活动都要不断扩大范围,并要逐步走向制度化。壹方面要推动国家的有关法制建设,另壹方面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构建更为具体、更能体现村情社意的选举、罢免、施政、村务公开、代议和复决、日常监督等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是全面的自治,不仅包括政治方面,也包括经济、文化和其他村社事务等各个方面。我们要逐步学会以自治宗旨处理整个村社事务。培养每个农民对公共事务的关切心、理解力、参与热情、监督责任、奉献精神。只有成为敢于自治和善于自治的农民,才能成为既有自由独立人格又有国家整体观念的公民。村民自治必将成为改造传统农民和农村社会的伟大政治工程,随着这种改造,农民的政治观念和农村社会将会发生划时代的变化。
六 从贫穷走向富裕的宣言
几千年来,我们农民壹直和贫穷作斗争,摆脱贫穷壹直是我们这个群体的梦想,变穷为富壹直是我们追求奋斗的目标。这个斗争从未停止过,这个梦想从未间断过,这个目标从未放弃过。
可几千年来,贫穷又壹直和我们相伴为生,农民走过的历史,就是壹部贫穷史,我们壹直没有摆脱过贫穷。
但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的社会地位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我们实现不了富裕,我们的命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
也许我们能在壹定的情况下获得某些社会权利,但如果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能从根本上获得做人的权利。
也许我们能在某种意义上翻了身,但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可能在根本上翻了身。
也许我们能在壹定时间内获得某种尊严甚至权威,但如果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树立起我们这个群体的尊严。
几千年的历史、近代的历史、共和国成立后的历史共同教导我们说:壹个国家要想在世界上真正站起来,必须首先在经济上站起来;壹个公民群体要想在整个民族中改变自己的地位,必须首先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
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壹切,包括个人人格和群体人格在内。"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人敬的富的、狗咬的破的"。这是乡下人说了多少年的口头禅。穷,妳就得矮三分,妳就难以昂首阔步地做人。
所以我们必须摆脱贫穷,所以我们必须奔向富裕。
农村改革给我们开辟了和贫穷作斗争的新道路,这就是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改革以来,我们沿着这条道路和贫穷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斗争。
经过几十年的奋斗后,我们取得了明显成果。加上政府的帮助,行之千年的皇粮国税取消,壹些惠农政策的出台,使多数农民生活宽裕了,其中壹少部分人富了起来,我们整体的经济形象和经济地位有了明显改善。
但我们还没有完全站起来,我们还有相当壹部分兄弟处在贫困之中,其中壹部分人甚至还过著赤贫的生活。另外,经济差距在扩大,包括地区差距、社区差距、群层差距、城乡差距都在扩大。
所以,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不能固步自封,我们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和贫穷作斗争。
我们必须進壹步加大发展商品经济的力度,组织起来向大市场挺進,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挺進,全方位地开发市场,利用市场,向市场要财富。
我们必须将农业资源的全面利用、充分利用和节约利用、安全利用结合起来,发展集约型、循环型、绿色型农业。将传统的精耕细作和现代的集约经营结合起来,将少数地区的经验转化为多数农民的自觉行动,向集约经营要效益,向充分利用、发展利用、持久利用资源要财富。
我们必须继续走好"科技兴农"的道路。改革以来我们在科技兴农道路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的科技水平总的来说还比较低。科技在帮助我们脱贫方面已做出重大贡献,但科技在今后帮助我们致富方面还是不可替代的利器。
我们必须继续向非农产业领域转移发展。以我们如此庞大的人口,以农业现有的可利用资源,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大多数农民光靠农业实现富裕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進壹步扩大转移、深化转移和稳定转移。扩大转移就是要开辟更多的非农业转移空间;深化转移就是要提高转移的档次和层次;稳定转移就是要由不稳定的兼业性转移向稳定的分离性转移发展。
有壹种说法:富裕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减少农民。这是很有道理的。只有许多农民转移了出去,才能谈得上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出现小型农场主,以农为业才会真正致富。
我们壹定要提高自身的素质。人的素质提不高,致富的路子再多也用不上。提高素质是指提高整体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经营素质、交往素质等。我们要积极主动,想尽壹切办法,采取壹切措施提高自己,学文化、学科技、学经营、学交往、学开放的市场思维,学我们过去不熟悉现在必须熟悉的壹切知识,要想人富,必须 "脑富"。令人担忧的是,由于青壮年的大量外出,好多农村留守老人和妇女甚至辍学的儿童成为从农的主力军。这实际上意味着农民素质在下降。这种情况亟须改变。
我们壹定要将勤俭持家和经营求富结合起来。自力更生、勤俭持家是我们农民几千年来的传统,正是依靠这种传统,我们才壹代又壹代顽强地生存下来。但要从贫穷走向富裕,光有这个武器还不够,过去不够,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更不够。必须将这个武器和经营的武器结合起来。把劳力用到更能赚钱的地方,把资金投到更能带来资金的地方,把资产活化起来变成更多的资产,这样财富才能逐步积累起来。
我们壹定要走联合起来共同致富的道路。像联合奔市场才能提高竞争力壹样,只有联合起来求富致富,才能克服壹家壹户势单力薄的局限性,容易富也好共同富。这种联合不是行政的捏合,而是共同经济利益、经济取向下的经济要素的结合,是农民自发自愿互助互利的经营性结合。劳力的联合,资金的联合,技术的联合,销售农产品或购买农资的联合,或这些因素兼而有之的联合。
然而光有我们这个群体的努力还不够,我们的努力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支持。特别是消除绝对贫困、缩小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没有有力的政府领导和社会支持是根本不行的。我们渴求出台更有利于农民求富的大政策。比如進壹步提高对农业的保护力,让种地真正有利可图。再如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是农民的最大财富,但没有所有权的土地就不可能成为这种财富。我们拥有了对土地的所有权,才能拥有最基础、最基本的发展和求富权。
七 从愚昧走向文明的宣言
几千年来,在壹些人的眼里,我们农民不仅和贫穷联系著,而且和愚昧联系著。
我们真的愚昧吗?
几千年来,我们农民讲忍让,讲诚信,讲礼节,讲乡风道德,讲为国为家的责任,我们反抗压迫,抵抗侵略,進行革命,多次扮演了推动历史前進的主力军角色,多次为促進中华民族的昌盛、挽救中华民族的危亡做出重大贡献,怎么能说我们愚昧呢?
从另壹方面看,我们也确实存在文化落后和开化程度低的问题。这是贫穷、闭塞、教育贫乏、生产力落后造成的。从壹定意义讲,文化落后和开化程度低就是壹种愚昧,壹种文化性愚昧。
但我们正在改变自己,我们在改变落后的文化形象方面已取得不少成绩,许多农民已不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不再是见识短浅、不讲卫生、不知文明为何物的"乡巴佬",我们正在从愚昧走向文明。
另壹方面我们也必须正视自己身上仍然存在落后和愚昧的东西,包括在壹些地方壹些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物质進步和精神愚昧的反差。我们从愚昧走向文明的進程中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但我们必须从愚昧走向文明,正像必须从黑暗走向光明壹样。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犹疑,不能徘徊,我们要想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形象,就必须彻底摆脱愚昧走向文明。
从愚昧走向文明的前提是要从贫穷走向富裕。富裕虽然不等于文明,但没有壹定程度的富裕就谈不到文明;贫穷的人不见得没有文明行为,但不摆脱贫穷就难以从根本上走向文明。富裕是文明的基础,文明是富裕的精华,只有文明的富裕才能光芒四射。所以我们要摆脱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首先摆脱贫穷走向富裕,在实现共同富裕中走向共同的文明。
从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高扬市场经济文明的大旗。我们的改革是市场取向的改革,当代的文明说到底是市场经济下的文明,也只有市场经济大潮才能荡涤壹切愚昧污浊的东西,才能粉碎壹切陈腐落后的习惯。市场经济创造著新的文明而淘汰着落后过时的文明,创造著现代大农业文明而淘汰著传统的小农业文明,创造著商品经营的文明而淘汰著自然生产的文明,举凡过去在我们农民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特别顽固的土、昧、陈、偏、狭等缺点,都属于市场经济大潮的淘汰之列。
从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破除愚昧。如不信科学、不懂法律的愚昧;固守传统不接受新鲜事物的愚昧;闭目塞听、孤陋无知的愚昧;为履行种种陈规陋习不惜倾家荡产的愚昧。等等。这些愚昧在不少农民身上还不时地表现出来,它毒化著农村风气,制造出壹些可笑可悲甚至骇人听闻的愚蠢行为,严重妨碍我们走向文明,所以必须進行破除。
壹些农民兄弟要勇敢地起来破除陈旧习俗。不少规矩和习俗从历史看是壹种民俗文化,有它存在的价值,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有的就成为陈规陋习,而当履行这些习俗的行为演变成攀比之风时,就干脆成为壹种愚昧了。如因大操大办婚丧事负债累累的;因贺寿随礼严重影响生活的;为死者建奢侈阴宅的;烧冥钱焚化人民币的。等等。这些愚昧习俗使不少人深受其害,知其弊而不能脱其苦,必须团结起来,合力破除,奋起冲决罗网才行。
全体农民要向形形色色的愚昧和落后宣战。向迷信赌博之风宣战,向文盲科盲法盲宣战,向不讲卫生的习惯宣战,向孤陋寡闻宣战,向落后的老传统宣战,向小生产者的偏狭保守宣战,向种种陈规陋习宣战,向过去人们印象中的"土包子"、"乡巴佬"宣战,向昨天的农民形象宣战!我们要在向愚昧和旧我宣战中走向文明。
我们要走向科学的文明。科学既是愚昧的克星,又是化解愚昧的灵明之星,科学是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只有不断地走向科学,才能不断地走向文明和现代文明。而要走向科学,就必须学习科学,用科学知识来武装头脑,用科学的灵明来化开愚昧的心灵,用科学的智慧来战胜迷信的邪秽,用科学的圣水来浇醒沈醉的灵魂。
我们要走向民主的文明。民主和科学壹样,既是战胜愚昧的武器,又是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只有不断地走向民主,才能不断地走向文明和现代文明。而要走向民主,就必须学习民主,在实践中推進民主,弘扬民主,用民主精神来净化乡村空气,用民主办法来治理乡村环境,用民主风气来取代封建性愚昧风气。
科学和民主,这既是中华民族在21世纪要高扬的两大文明旗帜,也是我们农民在21世纪要高扬的两大文明旗帜。我们越来越深信,越来越坚信:文明就是科学+民主。我们要走向文明,就必须走向科学和民主;而我们走向了科学和民主,我们也就走向了文明。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兼而有之的文明。没有物质文明,精神就文明不起来;而有了物质文明,却不等于就有了精神文明;只有物质文明加上精神文明,才能构成光彩夺目的文明。我们既要向物质困乏和精神贫穷宣战,也要向物质富有和精神愚昧宣战,我们要拥抱的是繁华似锦的物质文明和光芒耀眼的精神文明。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人的文明和环境文明相互融合的文明。人改变着环境环境也改变着人。破破烂烂的传统村落和现代化的文明村民是难以统壹在壹起的;可有了现代设施的村庄,也不等于就有了具备现代文明意识的村民,住在现代设施村庄里的意识落后的村民还可能有意无意地扮演破坏者的角色;只有现代型的村庄和具有现代文明意识的村民有机结合,才是真正的现代村庄文明。我们追求的是花园式村庄和精神美好的村民的统壹。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和文化文明统壹起来的文明。经济文明不等于政治文明,经济发达的乡村也会有腐败的乡村政治现象;但政治文明必须有经济文明作支撑,很难设想壹个经济贫穷落后的乡村有文明的乡村政治;经济文明是文化文明的基础,政治文明推动着文化文明,而文化文明又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并对经济和政治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富裕的乡村经济、清明的乡村政治和健康蓬勃的乡村文化的结合,才是完善的现代乡村文明。
我们在追求新文明的同时还必须学会转化传统文明。传统的乡土文化中有过时的东西,有愚昧的东西,但还有不少需要弘扬和转化的东西。通过弘扬可延续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通过转化可使传统文明改变形式获得新生。
八 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宣言
我们这个群体封闭了几千年。
这几千年的封闭和几千年的自然经济生活是壹脉相承的。几千年来,我们已习惯了这种封闭,习惯了封闭的村落,封闭的土地,封闭的人际关系。从壹定意义上说,传统的我们已与封闭融为壹体。
农村改革打破了我们的封闭。不!农村改革首先是打破了我们的自然经济生活,使我们走上了商品经济的道路,而商品经济的发展才打破了我们的封闭。于是我们走出大山来到平原,走出农村来到城市,走出内地来到沿海,走出国门来到国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们开放的步伐也越来越大。
我们壹旦尝到了走出封闭的甜头,我们对过去那种封闭生活的弊病也就有了越来越清醒的认识:
封闭就意味着不开化,而不开化就意味着愚昧。长期的封闭生活同时也就封闭了我们的观念,我们既不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也谈不上对别的群体的了解。我们缺少比较意识,对任何事物的判断超不出社区经验范围,然而我们自己对这种判断却很自信。在别人看来我们不开化,而我们自己却意识不到这种不开化,所以我们也最容易受人利用,甚至会被壹些野心家疯狂地利用,沦为牺牲品自己却浑然不觉。
封闭就意味着落后,而落后就意味着挨打。由于封闭,长期以来我们缺乏和各方面的交流,我们的村社与村社之间也缺乏交流,不少经验难得推广,这就必然造成落后,落后又往往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意识的全面落后,而封闭又使我们不知道这种落后,这就必然要挨打。这种挨打包括政治压迫、经济剥削、人格歧视等,既包括挨外国人的打,也包括挨国内其他群体人们的打。
封闭就意味着贫穷,而贫穷就意味着卑贱。封闭性的自然经济壹方面造成生存空间狭小,而随着人口的增多越来越狭小。外面丰富的资源我们利用不上,社区内好利用的资源越来越少,不好利用的资源又因为缺乏技术和资金利用不了;另壹方面因为缺乏市场,本来很有限的产品还卖不上价钱,甚至卖不出去,加上其他种种社会原因,就造成我们农民几千年来的贫穷,而几千年来的贫穷又是我们几千年来地位卑贱的根本原因。
所以,我们要克服不开化的愚昧,我们要避免落后的挨打,我们要消除贫穷的卑贱,就必须走出封闭,从封闭走向开放。我们正在从封闭走向开放,我们在开放的道路上已迈出重要步伐,但我们还要進壹步开放,深化开放的程度,拓展开放的广度,走向更好更大的开放。
迄今为止我们的开放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在新千年里,我们的开放要向经济、政治、文化、思维意识全面扩展。
政治上的开放就是要加强和政府、社会的政治沟通,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内外政治经济大事,自觉参与国内政治生活,提高我们的政治参与度和发言权。加强社区之间、地区之间政治建设的交流,借鉴国内外农村政治管理的经验。
文化上的开放就是要走出传统乡土文化的圈子,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及其他途径,加强和其他社会群体的文化交流,扩大文化视野,丰富文化生活,引入现代文化,学习借鉴城市文化,改造升华乡土文化。壹般来说,文化开放依存于经济开放的進程,经济发达地区的文化开放程度也相对要高;但文化开放又有自己的独立性,有的经济发达地区文化却现出壹种滞后和退化性。因此,要按照文化发展规律结合经济开放来推动文化的开放。
思维开放既是整个开放的先导,没有思维认识上的开放,壹切开放都无从谈起;同时,思维开放和其他方面的开放又表现为壹个相互推动的过程。当政治、经济、文化开放到壹定阶段,就要求思维有新的突破,就要求全面地清算传统的封闭思维和封闭观念,以期发挥更大的牵导作用。在新千年里,我们农民的思维必须从村落局限、乡土局限、亲族血缘局限、"壹亩三分地"的局限、农业农村局限中完全解脱出来,我们要彻底摒弃那些坐村观天、守家在地、守田为业、穷窝难舍、离土不离乡的观念,从根本上树立乡国壹体、城乡同家、市场交流、四海取财、各业皆为我业的观念。我们要确立全新的开放式思维,我们要和传统的封闭思想進行彻底决裂。
我们要在开放上更为主动,变适应性开放为出击性开放,变引進来的开放为输出去的开放,变他人开发我的资源的开放为我开发他人的市场的开放。要充分利用农民和农村可以利用的壹切开放优势,以我为主,主动出击,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将产品打出去,将资金输出去,将企业办出去,将政治、文化影响扩散出去。
在新千年里,我们要树立更宏伟的的开放雄心,更新式的开放思维,更博大海涵的开放精神。同时我们期望社会的理解,政府的支持,其他群体的共同参与。我们的农村向全社会开放而我们也希望整个社会向我们农民开放,消除壹切传统的或现实的人为障碍,在共同开放中振兴我们的共同家园--中国。
九 从村落走向城市的宣言
不管我们农民有多少人意识到,我们的传统村落开始了它的瓦解过程。
这个瓦解过程是伴随乡村企业发展、小城镇(农民城)掘起、村庄改造以及打工大军的出现而开始的。
由于各地发展不同,所以瓦解的進程也大不相同。在沿海发达地区,许多传统村落事实上已经彻底瓦解了,这些农村已经变成了都市式的村庄;在次发达地区的壹些农村,传统村落正在瓦解;在落后地区的壹些农村,瓦解过程刚刚开始。
传统村落开始了瓦解,延续几千年的传统村落开始了瓦解的進程,这对世世代代居住在村落中的农民来说,不能说不是壹件惊心动魄的事。传统村落的瓦解意味着我们要失去世代居住生活的家园--这怎能不使人感到惊心动魄呢?
但传统村落的瓦解毕竟体现著历史性的巨大進步,我们不能害怕这种進步,我们不应拒绝这种進步,我们只能欢迎这种進步。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将会有根本性改变。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传统的乡村文明将会有根本性的蜕变。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我们传统的农民形象会消失,新的农民形象将会塑立起来。传统村落瓦解过程的开始,也就是我们从村落走向城市的开始。换句话说,我们农民的城市化过程,也就是传统村落的瓦解过程。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圆我们几千年来的梦。共和国成立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农民壹直用仰视的目光看城市,那对我们来说完全是另壹个世界;共和国成立后的几十年来,我们壹直用羨慕的目光看城里人,那对我们来说完全是另壹个天地生活的人群。从乡村進入城市,从乡里人变为城里人,那曾是我们世世代代的憧景之梦。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生存环境的根本性转变。自古以来城市和乡村的生存环境就大不相同,近现代工业社会的降临更使两者拉大了差距。城市不仅意味着繁华的生存环境,而且代表着现代的生活方式;农村不仅意味着单调的生存环境,而且代表着落后的生活方式;从村落走向城市,也就意味着从单调传统的生存环境走向繁华现代的生存环境,意味着生存环境的根本改变。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完成文明转换的壮举。在古代人眼里,乡村和城市的文明等级差别很大;在现代人眼里,城市体现著现代文明,而乡村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传统和落后。所以,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从落后走向先進、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的宏伟壮举,是文明的巨大跳跃。
而且我们的人口压力、环境压力、资源压力和改变生存条件的趋势动力共同推动着我们从村落走向城市。不是我们想不想实现城市化,而是我们必须从城市化中寻求出路,必须通过城市化才能改变我们的处境。我们越来越坚信:从村落走向城市最终实现城市化既是我们的发展趋势,也是历史赋予我们农民的伟大使命,更是我们集几千年的梦想和奋斗的归宿。
我们正在从村落走向城市。先是通过发展小城镇、或通过被动的城中村走向城市,后是多向的、大规模的涌向城市寻求就业门路。包括向县城涌动,向大城市的卫星城涌动,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涌动
这是壹场空前的从农村向城市的移民运动。这场移民运动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其持续性和规模性都是历史上没有的。每年卷入这场移民运动的人口有两三亿之多。
这是壹场十分奇特的移民运动。奇就奇在这是壹种候鸟式的移民,即在城乡之间来回移动。其实我们并不愿意这样做,但面对现实又只能这样做。大量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就是这种流动的副产品(按官方的数字,2008年农村的留守儿童就达到5800万)。
所以从村落走向城市的过程既是改变我们命运的过程,也是充满艰辛不乏悲情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过程。包括在家留守儿童教育的荒废,随父母打工儿童教育的边缘化,正常抚养、家庭伦理的缺失。流动打工者年老后归无所养,归无所依等等。这种代价不仅是我们农民的,也是民族的。
因此,我们呼吁政府和社会对我们的城市化运动多些关爱,多提供些人性化的政策,多创造些接纳的条件。包括落户条件、安居条件、就业条件、教育条件、医疗养老条件等等。帮助我们实现真正的、稳定的、有幸福感的城市化。
从村落走向城市的运动,也是整个民族走向文明的运动,带来的不仅是新生的公民,也是新生的民族。让我们壹起来参与和实现这壹文明转换的壮举!
十 从农民走向公民的宣言
我们是农民。
我们是中国农民。
我们是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
我们正在从农民走向公民。
农民不是公民吗?
传统农民不可能是公民。从传统的角度看,"农民"这个词本身就是壹种歧视性的称呼。在古代西欧,英语peasant(农民)是指卑贱、附庸、不开化的小农,还兼有流氓、坏蛋的意思;在古代中国,从官方态度看,农民、农业长期被尊为"国本",但在人们的成见中,农民往往和愚、懵、氓、草、土联系著;在传统体制下,由于户籍制度的影响,"农民"这个称呼的身分歧视更为明显,社会上流行的"二等公民"的说法就充分反映了这种歧视。直到后来的"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的称呼,仍然延续著这种根深蒂固的身分歧视。诸如此类的称呼表明:作为壹个农民,妳的职业变了,但身分不能变,即使妳当了国务院总理也是个农民总理。而公民首先意味着身分地位上的平等,传统农民在身分地位上和其他阶层的人就不平等,怎么能说是公民呢?
传统农民事实上也不是公民。资产阶级革命前的欧洲农民不包括在公民社会之内,在革命中,农民只是公民(资产阶级及其他城市阶层)的附庸而已,革命后的很长壹段时间内,大多数趋于破产的小农充其量也只能是下层公民。中国的古代和近代谈不上公民权问题,在传统体制下,公民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行政权和极左运动的侵扰。农民在公社内部没有任何自主权利而言,在公社外部又被作为"二等公民"对待,长期在经济、社会身分上遭受着歧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就不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公民。
但我们要决心告别这不是公民的传统农民时代了。
我们中国农民要决心告别愚民、懵民、草民、土民和二等公民的历史了。
我们这个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决心向民族公民群体迈進了。
我们也正在向民族公民群体迈進,我们在市场经济的催逼下,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在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精神的鼓舞下,正在开辟自己的公民通道,树立自己的公民地位,塑造自我的公民形象,我们正在从农民走向公民。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从身分农民到职业农民的迁跃。多少年来,作为农民的我们首先感到的是社会地位的卑下,身分的不平等,这种感受常常压倒职业区别的感受。而别的群体也首先是从身分角度看待我们,因身分地位而卑视我们。特别是在公社体制下,这种感受尤其强烈。身分决定壹切,农民身分就决定了妳壹生不可能过幸福的生活,所以只要改变了农民身分也就改变了壹切,而争取农民身分的改变也就成为许多农民梦寐以求的壹切。走向公民,消除了我们传统的不平等身分,加上经济等条件的改变,今后的农民就只剩下壹种职业的含义了。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着彻底告别苦难屈辱的传统农民史。几千年来,我们农民受剥削、受压迫、受欺负、受歧视,经济上贫穷,政治上没有权利,文化上落后,是壹部充满苦难和屈辱的历史。从农民走向公民,社会地位得到全面提升,社会处境得到根本改善,从而结束苦难屈辱的历史,彻底告别传统的时代。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着农民的全面解放,包括身分的解放,经济的解放,政治的解放,环境的解放,全面的社会解放,在解放中追求公民群体的自由,追求群体中每个人的自由。
从农民走向公民的意义巨大,前景美好,但最终完成这壹转变却绝非易事。这个转变的过程,是充满自我与非我、新我与旧我、个人与社区、社区与社会、传统与现实的斗争与磨合的过程,是我们农民的自我分化和自我否定的过程,是壹个痛苦的新生过程。要充分估计到这壹过程的艰难性,学会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强化素质训练,加速转变進程。
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市场因素、经济民主因素塑造公民成长的经济基础,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公民成长的政治条件;我们要将经济基础的塑造和政治条件的创造结合起来,浓化公民成长的社会环境;我们要运用经济民主手段与民主法制武器和壹切不利于公民成长的社会因素作斗争,和乡村那些专断的、腐败的、毒害生灵、遏制自由的种种恶势力作斗争。只有这样,健康因素才会生长起来,有利于公民发育的环境才会形成起来。
我们必须逐步培养自己的公民意识。从农民到公民,主体意识的转变既是内在动力又是主要标志,公民意识不可能突然生成而需要逐步培养,培养公民意识必须和破除农民意识结合起来。要破除仰仗父母官、盲目从众、迷信权力、家长专断的农民意识,培养自主自强、独立判断、相信法律、自治民主的公民意识;要破除我附庸别人的农民意识,培养我和别人平等合作的公民意识;要破除别人为我当家作主的农民意识,培养我为自己当家作主的公民意识;要破除家是家、村是村、国是国的农民意识,培养家村国壹体的公民意识。如此等等。
我们必须逐步培养自己的公民素质。公民素质包括公民意识、公民知识和公民行为能力在内。其中,公民意识是公民素质的主要体现,没有公民意识或没有完整的公民意识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公民。但仅有公民意识不具备壹定的公民知识和公民行为能力,也不可能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力,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要加强对公民知识尤其是民主法制知识的学习,掌握行使公民权责的武器,积极参与公民活动,通过实践锻炼能力,培养能力。我们必须将组织起来、农民自治和从农民走向公民的進程结合起来,这实际上也是三位壹体的东西: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农民自治,而只有实现农民自治才能完成从农民向公民的转变;从农民走向公民的進程就体现为自觉组织起来的过程,就体现为农民自治的实现过程。
我们还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支持。从农民走向公民是关系到世界上最庞大人群改造的伟大工程,光靠农民的努力不可能完成,只有农民的努力和政府的支持、社会的协力配合才可能完成,而政府的支持尤为重要。我们希望政府能给我们提供好的学习实践环境,帮助我们提高素质,支持我们履行公民职责。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的再生工程正在拉开序幕,旧的农民在死亡,新壹代的公民性农民正在成长起来。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不想再做农民,也不想再做"二等公民",我们要做真正的公民。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坚信我们的公民前途。
当我们最终不但成为中国公民、也成为世界公民时,历经几千年之久的古老的中国农村巨影也就隐退,现代化、青春式的中国农村和农民将展现在世界面前!
侵犯农民
作者 何景熙 写于 二零零六年
近年来,中国违法违规征用、占用农民承包土地所引发的土地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失地农民上访、反抗事件也不断发生。以四川省为例,2003年3月以来,四川省检查机关立案查处与破坏《土地承包法》有关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的罪犯53人,仅2004年1至10月全省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1,664件。被国内媒体称为“新圈地运动”的“后遗症”已经成为影响乡村秩序稳定的社会问题。从上述事实中不难看出,中国“三农”问题的焦点已从农民增收转向农地的征占纠纷。
近几年中央政府不断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调稳定农民土地承包制,但为何此类事件不但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笔者认为,从社会结构演变中不同利益群体为获取资源而发生利益冲突的角度来分析这壹问题,才能得到实质性的解答。乡村农地作为资源配置权力和利益的基础,其产权势必成为难以回避的话题。
壹、文献综述
关于中国乡村农地产权问题的争议,有如下壹些主要观点。
温铁军认为,无论解放前或解放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如土地改革前农村的土地占有权与农民租佃使用权的“两权分离”,以及80年代农村改革以来的土地村社所有和农民承包使用的“两权分离”,都不过是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种内生制约因素下的农村基本制度的表现形式而已。中国目前“城乡分割对立的结构”也不过是在农村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下,在土地分割细碎的、分散的小农经济条件下,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需要而派生出来的结构。因此温铁军反对农地私有化,其理由是土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农地私有化不能解决“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问题。李昌平与温铁军持同样看法,也反对乡村土地的私有化。(温铁军,2003;李昌平,2000)
秦晖认为,温铁军关于农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因而不能私有化的观点,在逻辑上完全不能成立。所谓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指的是社会保障的义务不能私有化,国家必须承担社会保障的义务,必须承担转移支付的义务,但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从来就是个人的;而现在在土地问题上却没有任何国家义务可言,国家既未行使任何转移支付功能,也不承担任何保障义务;政府规定土地不能买卖,强迫农民自己种田保障自己,这本身就和取消公费医疗、但强迫人掏钱看病是壹样的。他还认为,温铁军有关农村之所以出问题是因为土地兼并而造反的观点,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神话。事实上,每次王朝末世的状态都和现在的情形有些类似,不是农民没有土地,而是农民不愿种地;王朝危机都是农民主动抛荒,离开土地逃离故乡,而绝对不是农民没有土地可种而造反。(秦晖,2002)
已去世的澳籍华裔教授杨小凯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是土地制度。在“中国改革面临的深层问题──关于土地制度改革”壹文中杨小凯强调:“中国目前存在的“三农”问题,根本症结就在于农村土地不属于农民所有,从心理上,农民不认为自己种的地是自己的,所以没有长远投资于土地的打算。”杨小凯认为,土地制度改革是目前中国农村改革必须正视的焦点问题,这是主要矛盾,其它是次要矛盾。(杨小凯,2002)
党国印认为,土地“承包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分割,承包合同越是长期化、固定化,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就越高。在中国土地承包权是有价格的,这个价格的存在便证明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作用;承包权对应所有权的价格越高,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也就越高。他指出,“只要使用权与所有权发生分离,就有使用权“蚕食”所有权的可能性,甚至使所有权完全丧失”,“承包制也因此包含了蜕变的可能性,其表现是在承包权与所有权关系的人为操作中,弱化承包权,强化所有权(其实质是乡村权势阶层的所有权),并使土地转移的过程受到更多的非市场力量的控制。”他还列举了承包制蜕变的4种具体形式。(党国印,1998)党国印强调,承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将提高农民的社会归属感,并有利于乡村社会的稳定。中国大部份农民很穷,如果连壹小块土地的财产权也得不到尊重,农民对这个社会还会有什么留恋?没有土地财产权,农民就没有什么不能失去的,这个社会还能稳定么?……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越是得到尊重,就越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党国印,1999)但党国印不主张农村土地的私有化:“如果仅仅考虑新古典主义通常涉及的变量,那麽,将耕地所有权完全划归农民无疑会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大大促進中国农村進步。但是,在当前中国国情之下,如果推行这壹制度,会加强改革反对派的符号资源优势(这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没有认真研究过的变量),可能阻碍中国改革。土地私有化还会大大加快普通农民从土地上被抛出的速度,从而引发极严重的社会后果。”(党国印,1998)
姚洋则“将农地制度看作是国家和农户之间博弈的结果”,“国家在农地制度中仍然保留壹定的角色,是因为它的利益,如保障充足的粮食供应等,可能因为地权个人化程度的加深而受到损害……,对农地使用和土地流转限制最多的地区,也是国家粮食采购所依赖的重点产粮区。在与粮食生产无直接关系的领域,如土地的调整,国家对农民的自发选择给予了高度的忍耐”(姚洋,2000)。姚洋将乡村农地产权制度选择与资源的(农民)个体稀缺性、土地租赁市场发育程度联系起来并作了理论与实证研究。他用自己构造的“壹般均衡模型”对1981年至1993年间4省83个村的土地调整作了经验研究并证实:当土地非常丰富时,生存不再成为问题,土地调整因此也失去了意义;只有当土地资源适中时,调整土地才对最贫穷的农户摆脱生存压力有所帮助,因此才成为集体决策的选择。姚的模型预测:地权的个人化程度随农民收入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而提高,因为收入的提高增加了农户摆脱生存压力的能力,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降低了农户对土地的依赖。(姚洋,1999)
申静、王汉生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四川中部壹个村庄集体产权的实证研究表明,乡村产权关系并非如经济学者认为的“划分明确且壹经形成便相对稳定的关系结构”,而是“个体行动者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不断互动的过程”,故乡村“产权作为行动者基于对经济品权利的相互认可而形成的行为关系,必然是壹个动态的均衡过程。”(申静、王汉生,2005)
二、本文的研究假设
针对上述有关乡村农地产权制度孰优孰劣的讨论与争议,笔者认为,首先,当前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对乡村农地制度安排或者供给具有决定意义,而中国各区域──大到省区、小到村庄──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是很不相同的,因此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实行整齐划壹的制度安排。对于任何壹个地区乃至村庄,只要能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农民的权利,使农民满意从而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就是好农地制度安排。其次,很多地方“三农”问题的突出矛盾已由过去农民费税负担过重转向农民承包地被征占后引发的农民与政府的冲突。这类现象的日益普遍化表明,现行农地制度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必须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为此应当研究乡村土地问题,特别是土地与乡村社会稳定之间的关联性。再次,鉴于中国各区域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异,因此应该对此问题有多种区域比较模式的实证性研究。
笔者以西部发达农业区──成都平原乡村的农地制度安排与征地中的社会冲突的关联性为目的作实证性调查研究。根据已有的相关研究文献,提出如下需要通过经验事实加以检验的假设:
1. 村庄里资源的稀缺程度与农民失地诱发的社会冲突相关联;
2. 制度安排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决定失地农民与其他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结果,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结果影响城乡社会秩序;
3. 实现公平博弈的制度安排之核心是乡村农地产权问题。
三、农地资源减少与村民的态度
素以“沃野千里、天府之土”著称的成都平原,是中国西部人口稠密的农业发达地区。近年来,这壹地区乡村土地资源锐减乃是不争的事实。1997年3月至9月,笔者及其课题组在成都市所辖的12县(市)乡村地区从事有关劳动力就业问卷式抽样调查时,平原农村的人均耕地尚有1.03亩/人(何景熙、罗蓉,1999);而2004年7至8月在成都平原的大龙村(绵阳郊区)、新生村(成都青白江区)和世丰村(成都新都区)做抽样调查时,却发现这3个村庄(以下简称“三村”)的人均耕地面积已经下降为0.6亩/人。在63个样本农户中,与1982年第壹次土地承包时相比,土地减少的有43户,占全部样本的68.3%;土地没有变化的为20户,占31.7%。必须说明的是,上述样本中,无壹农户的土地面积增加。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三村”人均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加导致人均土地面积减少,再就是建企业、道路和学校征占土地。如世丰村耕地的减少主要缘于修建学校、工厂的征地(14%);新生村则因为人口增多(11.6%)以及修建学校、道路(7%);而大龙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加(25.6%),建企业和修建道路各占征地的7%。在“三村”中,大龙村人均土地最多(0.85亩),其中30.5%的农户人均耕地都在1亩以上;而新生村农户土地最少,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4亩,其中最少的壹户人均仅为0.1亩地,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少于0.5亩的农户占被调查农户的71.4%。新生村农户土地的减少始于1980年代初期起土地被大量征用,目前全村耕地仅余570亩,人均只有约4分地。2003年新生村被征用的土地为160亩,镇上建中、小学、医院等都是占该村的耕地。征地后整个村耕地不得不重新调整,以确保每户的土地基本均等,村民获得了壹些土地补偿费[1],以及其他补偿,如减收水费、农税等。土地被征用后部份村民在原日新镇(2001年撤销镇建制,归并弥目镇)的周边建起商铺,就近经商;但也有部份村民因耕地减少,经济状况更差了,这部份村民主要是壹些家庭负担重、无本钱做生意、又不能外出打工的人。
通过“三村”调查,笔者还发现,人均耕地面积减少与村劳动力的农业工时呈反向关系,而与非农工时呈正向关系,即人均耕地面积越小,农业工时越少,非农工时则越多。换言之,耕地面积减少导致劳动力在农业上的不充分就业程度增高,从而迫使农民在土地以外寻找就业出路。这是否意味着农民不再依恋土地并自愿接受征地呢?事实并非如此。
在“三村”调查中,笔者发现村民对征地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几类态度。在新生村和世丰村,村民对征地壹般持无所谓或反对两种态度。世丰村的壹位妇女说,她并不在乎征多少地,经追问才知道,她的壹儿壹女都已成家立业,大女儿在成都市有壹个家具厂,小儿子在成都市开了壹个纯净水店,她和老伴留在村里,每天花壹小时打理庄稼,农忙时就请人帮忙。新生村壹位中年妇女也持无所谓的态度,因为她的独生女儿加入了壹个歌舞团,在全国巡回演出,每年寄回家1万多元钱;这位妇女在村里在开了家缝纫店,老伴又干搬运工,还能兼顾自己田里的庄稼。用她的话来说,种承包田只是壹种责任──不让土地荒芜而已。也有不少村民对征地持反对态度。世丰村的壹位妇女对耕地的不断减少很是担忧。当她估算今后土地不能养活壹家人的时候,激愤地说:“现在和国民党的时候有什么区别?”这位女村民不到40岁,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并未经历过国民党统治年代,她对国民党的了解主要来自于共产党的宣传教育。新生村另壹位年轻妇女对笔者说,由于身体不好,她不能外出打工,只好在家种田;但2003年后她家的土地锐减,以前她壹个人忙都忙不过来,而今却有好多时间闲着无事。她忧心忡忡地说,靠丈夫壹个人在外打工的钱怎么够家里的开销?女儿壹天天长大,上大学的学费该到哪里去找?
上述访谈记录表明,对家境不同的村民来说,承包土地的价值是完全不壹样的。在那些劳力少、体质差、子女教育负担重或无壹技之长的村民家庭里,土地是他们唯壹可以指望依赖的生存保障,也就是说,土地对他们的稀缺程度极高,因此他们对家庭承包地日益减少感到揪心,自然对各种形式的征地流露出不满乃至抗拒。反之,那些家境很好,特别是家庭成员有技术有能力且已在城市取得稳定的职业和较高收入的村民,对征地的态度就比较缓和壹些。由此可以推断,农民个人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越高,对征地经济补偿的期望值越大,从而与征地方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四、农民、乡村干部与政府官员三方对征地的不同看法
多年来,笔者壹直从事成都平原乡村社会调查,在1996年至1997年抽样调查期间仅记录到个别乡村土地被征用、占用的案例(何景熙,2000:198-214)。2000年以后的调查却发现,乡村农地被征占现象已较为普遍,由此引发冲突事件也时有所闻。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征地已经成为访谈中壹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为了获得真实可靠的资料,调查往往需要依靠相当熟识的人士协助。2004年10月,获悉C市郊区发生乡村征地“风波”后,笔者与调查小组借助熟人关系,终于获得了发生在C市郊区乡村征地的3个案例的相关资料。应当事人的请求,我们在叙述这些故事时隐去了真实的地点和人名。
访谈实录1:乡村干部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5日
地点:D镇某某园
访谈对象:X村A村民组长H
1. 征地的基本情况
A村民组共有农户87户,村民230人左右。征地是在1995年左右开始的,最初征地较少,到2000年11月以后开始大量征地,当时征了78亩耕地,加上非耕地共计82亩多。目前A村民组剩余土地不到100亩(含自留地、非耕地等),剩余土地中只有15亩左右缴纳水利费,基本是无田可耕。
土地征用由国土局出面,有壹部份是电力局搬迁占用,剩下的卖给了开发商,用于房地产开发。H虽然听说过土地拍卖,成都的报纸上也登过拍卖公告,炒地皮的人员也来考察过,但实际运作起来的并不多,常见做法还是开发商或企业看中土地后由国土局按照省、市政府相关文件出面征用。另外,由于该村地处市政府统壹的规划区内,当地政府为避免今后征地纠纷,故不支持土地流转,A村民组也就没有土地流转的情况。
征地补偿共分3类,壹次性的土地补偿费为2万8千元/亩,青苗补偿费半年为7百元/亩,另外还有壹些房屋拆迁的相关费用。H向我讲述了这样壹个征地奇闻:2000年大量征地刚开始时,政府对农民装修的墙砖、地砖、吊顶等损失给予壹定补偿;为了获得这多赔的15元/平方米,家家户户都在半夜三更赶着在墙上多贴些瓷砖,甚至连猪圈内也贴得满满当当,敲壹下空空作响;当时路边挤满了出售劣质瓷砖的摊贩,生意火爆。后来政策变了,这类损失不再赔付。通常村民的壹处住房拆迁会亏2万元左右。
2.征地后农民的就业
A村民组征地后,农民都自谋职业。失地农民中现在未就业者约占壹半,其中女性和老人居多,也有年轻人。政府未组织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但曾安排他们参加再就业培训,不过参加者很少,农民普遍反应培训项目不实用,纯粹是“走过场”。H说:“对我们来说,象电脑这样完全是高科技的东西怎么可能在几天、十几天之内就学得很好嘛!要不就是木工、水电工壹类的(培训),早就滥市了,学了也没什么用场。”村里外出打工的人通常有壹定文化和技术,不愿意走得太远,就在本镇或邻镇打工,出了本区的只有3个人,其中两人在成都,还有壹个在北京,干的是餐饮行当。村里还有壹些外出的人属于中专生、大学生,他们毕业后不愿意回家乡,他们的家人基本上留在本地,村里只有壹户人跟随子女到了成都,其土地未被征用,请了熟人帮忙照应,户口也未转出去,以便保留今后分配集体资产的名额。H说,现在村里的乡镇企业已名存实亡,集体经济积累(资产)还有,但是已经不多,最多也就是在每年年底发点“过年钱”。
3.征地安置情况
在H看来,补偿问题已经不是主要问题,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住房安置问题。作为失地农民,他们每人可以得到1万3千到1万4千元的安置费。2001年以前,安置农民的办法是由农民自己出钱在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建安置房。当时在D镇的中心区域新建了几条街道,统壹建造上层住屋下层商铺模式的安置房,生意兴隆,人气旺盛,本村民组有23户人家修建了安置房。
后来政策变化了,不允许再这样自建安置房,而是由政府统壹修建居民小区作为集体安置房,让农民购买,每人有25平方米的配额,配额以内的面积按每平方米2百元购买,超过配额的面积再给20平方米的优惠(5百元/平方米),超出此数的房屋面积就按市场价格计算。以4口之家为例,若这家人选择住150平方米的房屋,其中1百平方米配额的价格是200元/平方米,然后还有20平方米能以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其它30平方米就得按市场价(大约800元左右/平方米)购买。现在,集体安置房还未建好,失地农民或租房或投亲靠友,在10个月内可以得到每月8百元的过渡费,最近又改为每年800元,而实际操作时只给了壹年过渡费,超过壹年的就不再补了,由农民自行负担。
4.社会保障问题
H说,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早期失地的农民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政府只是鼓励劝说而没有强行要求其缴纳社保,但实际参加社保的人少之又少。农民觉得,没了土地就没了稳定的基础,安置费是以后的生活来源,现在子女教育费用又高,舍不得拿来买社保。后期失地的农民不再有土地补偿费,只有安置费,政府将这笔补偿费用于缴纳社保费,同时失地农民也要缴纳部份社保费用。其具体方案是: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每月在社保局领取社保费;不到年龄者自行缴纳,男性40岁、女性30岁以下,自己缴纳10年(政府补贴10年);男性40岁、女性30岁以上,自己缴纳10年、政府补贴5年;医疗保险包含在社保之中,只要缴纳社保费用就可以纳入医疗保险,不受年龄限制。因为社保缴纳和领取有严格的年龄限制,农民对社保的态度仍然不积极。
5.H对征地的态度
H认为,本队村民还是愿意土地被征用而不愿种地:“田里挖不出金娃娃,壹亩田壹年赚不到2千块,还要赔人工、精力,最多也就是勉强维持,在镇上或附近打工机会多,零敲碎打赚的都比这个多。”村民还是愿意迁移到镇上,只不过在补偿及安置费用问题上有意见。H说:“农民大道理懂得不多,但钱这个字还是认得很清楚,地没了,不能钱也没有啊!不然二天(注:四川方言中“二天”指今后或将来之意)吃啥穿啥呢?”当我问H对现在农民频繁上访、闹事问题的看法时,H说,这是事出有因的,现在的政策说变就变,农民又不可能把政策推翻,“虽然明明知道,最后还是只有吃下哑巴亏,但是闹壹下说不定政府会给点儿优惠条件,不闹就啥都没有。”
访谈实录2:农民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3日
地点:C市郊区某某厂轨枕车间
访谈对象:车间主任B、农民工A、L。
某厂轨枕车间现有工人3百多人,其中农民工占壹半,失地农民则占这些民工的壹半以上。该厂不招正式工,厂里所有打工的农民工统壹由包工头(相当于民工中介)管理。包工头负责民工的所有伤残赔付,承担壹切风险,厂方向包工头支付壹定的民工用工款项和农民工工资。厂方与农民工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农民壹般通过熟人或已在厂中工作的亲友介绍,与包工头搭上线。他们参加企业组织的短期培训后便开始上班。目前企业开始改制,今后工厂将与农民工建立直接的契约关系,不再由包工头管理。由于农民工能吃苦且工资较低,所以该厂有扩大招收农民工的趋势。
B是X区人,家里有不到2亩的土地。1992年为建企业征地,给出的条件是壹次性赔付每人1万元;40岁以下的青壮劳动力安排在征地企业中工作,40岁以上的则壹次性赔付;不愿意接受安排就业的人可以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电工、焊工之类的初级技能培训)。当时B中专毕业,被招進该厂,从此住在D镇上。当我问他对征地的态度时,B反复强调政府政策的刚性作用:就算自己有疑惑,有不满,也只能作罢,更何况自己文化程度不算低,也就没有过多地去争什么。
农民工A本是D镇某村村民,家中有5口人(父亲、母亲、妻子、女儿和A)。从2003年9月起,A所在的村民组征地用于果园栽种、花卉盆景种植,如“黄金梨”等。A家有3亩左右的地被征,征地条件是每年每亩给予青苗补偿625元,所有农业税收费用还得自己缴纳,现在A家余下大概6至7分地,送给壹位本村朋友种蔬菜。全家人已搬到D镇,住在出租屋里,壹家人靠干临时工维持生计。A的女儿在市内的壹所中专上护士专业。A在该厂当焊接工,月收入6百元左右;妻子在厂里做清洁工,每月有2百元的工资;母亲在厂医院中药房打杂,父亲在D镇蹬三轮、打些零工,两人每月有7百元左右的收入。其家庭总收入每月为1千5百至1千6百元左右,除去租房、生活费和女儿的学杂费外没有余钱,勉强维持生活。
A说,当初征地时有统壹的政策,附近邻居家家都壹样,不存在满不满意的问题,政府怎么赔偿,就怎么过日子。现在农产品涨价,税费减少,如果能返还承包土地的话,还是愿意回村务农;因为在镇上无固定工作,工资也就不固定,不如那份土地来得实在。家人希望女儿以后能留在城市工作,这样以后若条件允许还可以去投靠女儿。但是A说,他不稀罕城市户口。
车间农民工L原系D镇污水处理厂附近的村民,家中4口人(老母亲、妻子、女儿和L),有2亩左右的耕地。2003年他家的地被征用来办厂,现已建成的厂区内有机械厂等。当时征地开出的条件是壹次性给予补偿每人1万3千元,因为占用的土地还包括自己的私房,因此额外获得住房拆迁补偿及住房安置费共计10万多元。此后L开始自谋职业。最近当地政府要求失地农民退还那1万3千元补偿费,用于缴纳社保费,具体办法尚未最终确定;初步通知说是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后可每月领取210元社保金。L壹家现住在D镇购买的商品房中,其购房款来自于10万多元的住房补偿和安置费。L在厂里是临时工,收入不稳定,壹般在4百至5百元左右,最多不超过6百元;妻子无业,与老母亲在家操持家务;女儿已工作,在M镇壹家台资厂当会计,每月工资6百元。
L说,他对家里的地被征并不满意,怕的是坐吃山空,不愿意失去唯壹的生活来源保障;但是在政府面前没有争取更多补偿的可能,也只能接受。当被问及是否愿意再务农时,L只是反复说,既然已经没有土地也就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我问,假如能够把土地返还给妳,妳作何打算?他非常肯定地回答,宁愿卖掉现有房产,留下傍身的救命钱,有了土地,油盐柴米至少不缺!在镇上生活,花销大;居民小区与自己的生活习惯不符。L对自己的女儿期望不高,不过还是希望她以后就在镇上成家。
访谈实录3:国土局官员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6日
地点:C市郊区某国土局
访谈对象:国土局土地储备办干事W
W向我介绍了当前征地的壹些情况。
1.土地征用基本情况
目前D镇征用的土地主要用于办企业(如台资厂、××钢厂厂区迁入等)、房地产开发、居民安置房建设、道路扩建、学校扩建等。征地中涉及的赔偿和安置问题严格按照市级文件和市级统壹标准执行。现在区政府已取消了安置费和土地赔偿费,但在操作过程中各镇都是根据征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条件来决定是否支付这些费用。换言之,现在对农转非失地农民来说,只能获得住房拆迁补偿费和青苗费。
2.征地补偿
按照农民房屋构造的不同,住房拆迁补偿从每平米50元到240元不等,例如,砖瓦房结构的住房是230元/平方米;青苗费壹次性赔偿7百至8百元,持有专业种植户证明的农民会得到更高的赔偿。农民对今后的住房安置可有两种选择:壹是购买政府统壹修建的集体安置房(居民小区),每人有25平方米的配额,配额内按每平方米2百元购买,超过25平方米的另有25平方米的优惠(6百元/平方米),余下的面积按市场价格计算;另壹选择是农民自行解决住房,可与政府签订住房货币化安置协议,则获得每人25平方米、每平方米6百元的补偿费。
3.社保安置
最近政府取消了壹些赔付项目,用于支付农民加入社保所需的费用。主要分为几个等级:未成年级别,即16至18岁以下的农民(各镇的实际执行标准不同),政府壹次支付每人2万元,社保由本人自理;青壮年劳动力级别,即男性18至45岁、女性18至30岁,政府负责缴纳其15年的社保费用,余下年份的费用自理;退养级别,即男60岁、女50岁以下农民,政府全部负责支付社保费用;最后就是男满60岁、女满50岁的农民全部纳入社保。
4.农民对征地的态度
W认为,从现有情况看,本镇农民愿意搬迁,其实在土地征用之前纯农户已经很少了,非农从业人口越来越多。另外,因为D镇集中了化工、钢铁、机械、化肥、洗衣粉等大型企业,噪音、粉尘等污染问题严重,农民为自身健康着想,也盼望能换个好壹点的环境。但是W说,由于农民素质的限制,在经济赔偿方面与政府有很大的分歧,总觉得政府工作人员、基层干部欺骗自己,希望人多势众会得到更大的好处。作为政府工作人员,W感到为难,因为某些农民的难处显而易见,但政策制定并非自己说了算,而且土地征用后对地方经济的改善确实有帮助。他感慨地说,这真是“耗子鉆风箱,两头不是人啊!”。
W认为,现在农民最迫切的愿望是政府能包揽今后的所有问题,那些上了年纪和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人主要希望解决其社保和就业安置。农民们认为,“妳拿走了我的地,就要负责我進棺材之前的生活”。农民的这壹“低”要求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也不符合中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所以矛盾突出。
5.上访、闹事情况
现在,只要在拆迁补偿或安置上壹有分歧,农民就闹事,采取围堵政府大门、堵截交通、阻碍施工等过激手段来表达不满。2004年初开始,小规模闹事不断,规模大、闹得满城风雨的也有3、4起。该年5、6月D镇某村农民闹事,当时拆迁费、补偿费都已支付,各项协议也签好,连房子都开始拆了,施工队進场建了围墙,农民把砌好的围墙推倒,阻止施工,还多次上访,因为村民们觉得入住集体安置房不合算,要交物管费、清洁费等,而且不能象私人修的住宅那样在底楼建商铺,因此要求自己修建安置房。最后逮捕了几个人,其中壹个妇女还被判刑。中秋节前后,某村10人集体到北京上访,因为有1百多亩田未拿到壹笔补偿费。他们要求象另壹个村壹样,每人每亩多拿7千元,但开发商不愿额外支付。这事闹得沸沸扬扬,至今未解决。
五、访谈分析
上述3个访谈从不同角度描述了C市郊区同壹地域发生的征地“风波”,体现了不同角色对征地事件的看法或态度。如果说国土局干部W代表征地壹方,那麽农民工A和L是被征地的壹方;村民组长H则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方,他既是分享集体土地利益的众多村民中的壹员,又是必须按上级政府指示办事的基层干部。H的角色决定了他在接受访谈时既能比较客观地反映事件的来龙去脉,又表达了村民的某些不满情绪,同时也能看出他对此事谨慎小心的态度。
3类角色对土地征用虽有不同的看法和态度,但有壹点是共同的,即乡村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非农民个人所有,因此都能接受政府征用土地的既成事实。H认为,村民还是愿意土地被征用而不愿种地,因为“田里挖不出金娃娃”;村民B、A和L都承认政府政策的刚性作用,就算有疑惑,有不满,也只能作罢,A的看法还反映出个体对群体行为的从众心理。村民的态度表明,他们对自己承包土地的最终归属没有信心,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最终处置权,不能自行转让、出卖而获得收益;面对强势政府,农民在征不征地的问题上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他们与政府博弈(谈判)的焦点只能集中在征地补偿的条件上。由于征地补偿政策的不稳定,导致了补偿款在时空上和政策上的差异,这便成为引发村民不满和“闹事”的原因。
国土局工作人员W壹方面是基层办事人员,甚至可能出身于农民家庭(许多县、乡政府的工作人员是本地农家出身),深知农民的疾苦和农地对他们的重要性,所以承认“某些农民的难处是显而易见的”;另壹方面W必须按上级指示办事,而站在政府的立场,W就将征地“风波”归咎于农民素质不高,“妳拿走了我的地,就要负责我進棺材之前的生活”,希望“政府能够包揽今后的所有问题”,这种“要求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所以矛盾突出”。在W的身上可以看到在征地事件上他所面临的角色冲突。
从上述分析可见,土地被征的农民壹方觉得政府的补偿不公平;而政府则觉得农民的要求太高,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不切实际,甚至归咎于农民的素质问题。其实,对于这样的争议是不难找到答案的,如果是产权明晰的市场交易,无论价格高低,只要交易双方自愿成交,就是公平的,何须闹事、上访?即使有交易上的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对簿公堂,与政府部门无干。从调查的情况来看,D镇的征地“风波”问题恰好出在这里。
首先,该镇的征地用途是工业、商业、住房壹类,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应当挂牌在市场上拍卖,拍卖后应当给予农民足额补偿(包括应缴纳的农民社保费)。
其次,市场拍卖意味着出卖方是村集体而买方是用地的开发商,政府作为规则制定者只应充当“裁判员”。但在D镇政府(国土局)却成了土地的买方,直接与农民对局,于是农民有意见或有不满,要求政府包揽壹切就很自然了。
再次,由于乡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只把使用权落实到农户,而未界定土地的个人处置权(出租、转让、继承权)。这种产权虚置使政府面对土地纠纷时不得不随时制定新的政策和办法。如果新政策、措施和办法比过去的壹套对农民有利,农民当然乐于接受;但如果出现相反的情况,农民就觉得不公平,会找政府论理,达不到目的就会发生纠纷乃至上访、闹事。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农民预期的不确定性,并在壹定程度上引发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于是农民就只能以机会主义的态度和行为来应对征地政策频繁的变动。
最后,由于D镇的征地未通过市场公开交易,其结果政府和村民都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政府工作人员为“说服”村民、处理纠纷等费尽心力;村民为此付出了“闹事”代价(成本)。事实上,这类交易成本甚至高到难以用钱来计量(对社会秩序的的负面影响更是难以用经济价值来量化)。当征地工作结束时,双方都可能会有得不偿失之感。
六、简短的结论
第壹,当前成都平原乡村农地征占中的纠纷或冲突与农地资源对农民家庭的稀缺性,即承包地是否农民是唯壹的生存保障密切相关。失地农民家庭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与征地中冲突发生的频率及冲突大小密切相关,农民家庭承包地越少且无其他可以凭籍的谋生手段,则他们期望获得农地的补偿费越高,因而与政府博弈中产生冲突的可能性(发生率)越大。而乡村人口增加以及人均农地资源的减少,又提高了农民家庭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而增大了土地纠纷和冲突的发生率。
第二,当前成都平原乡村农地征占中的纠纷或冲突与现行农地制度安排存在关联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是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核心。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乡镇政府和村干部对农地的分割、出让具有最终支配权。现行乡村权力结构为政府通过行政权而不是通过市场征用农地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征地问题上,农民只能在征地的补偿费数额上,而不可能在征地的合法性问题上与政府博弈。而征地补偿政策的变动导致农民对政府信任度下降。鉴于当前区域性征地系当地政府行为而非公开的市场行为,故农民通常不承认征地的公平、公正、合理性。这就是现行农地制度安排易于引发土地纠纷和冲突,从而影响乡村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欲消除当前日益增多的乡村土地纠纷和冲突,稳定乡村社会秩序,必须推行以下两方面的改革:
其壹,政府应提供新的农地制度安排,即修订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民家庭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期延长至70年至99年,并严格保障在承包期内农户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处置权(出让、继承)和收益权;为了保障之承包期内农户这壹权利,应由政府依法(《宪法》关于保障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条文)颁土地证予以确认。
其二,在乡村农地承包权明晰的基础上,建立统壹、公正、透明的土地市场,实现公平的市场交易。征地、拆迁到定价和支付的全过程应由土地承包人与用地方直接议价或者由土地承包人委托民间中介机构進行。政府部门壹定要退出土地市场,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2] 政府在未来土地市场发挥的外部监督机制,将保证交易的自愿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中国农民面临的困境
作者 洪朝辉 写于 二零零四年
权利贫困是中国农村贫困现象的主要原因,而农民权利的贫困主要表现为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本文分析了农村土地产权的三大特征,即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置和多元,国家垄断的土地处分权的膨胀和随意性,以及农户实质享有的土地财产权的被剥夺,这三点构成了农民土地财产权利贫困的制度因素。笔者進而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贫困分为土地的使用权利、处分权利和收益权利的贫困等3类,逐项加以分析,从而讨论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缺失与农民贫困化的因果联系,认为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直接导致了农民的失地、失业、贫困、无家可归、苛捐杂税以及失去社会保障。笔者借鉴美国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在本文中提出了解决中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利贫困的3大方向和选择。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财产权的基础,土地处分权是土地财产权的象征,而土地收益权则是土地财产权的实质。所谓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就是“农民使用土地、处分土地和获取土地收益的权利被排斥或剥夺,因而缺乏获取土地使用权、处置土地财产、决定土地用途和享受土地转让收益的应有权利”。
壹、中国农民土地产权贫困的制度因素
过去几十年以来,中国农民的土地产权经历了3次历史变迁。1950年代初,土地改革使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理想;但好景不长,1950年代中期推行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又逐步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完成了由私返公的土地集体化[6]。直到19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对土地产权作了壹次不彻底的变动,于是农户重新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但仍然没有完整的所有权[7]。1990年代以来,由于政府大规模的征地、各利益集团无止境的圈地,导致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日益丧失,广大农民再度沦为无地无业的赤贫者[8]。目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和经营权利正面临着来自三大方面的威胁,即政府征地、利益集团圈地和所在乡村干部卖地。
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制度原因首先在于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地位虚置,导致其农村土地法人地位的模糊和土地产权主体的多元,农村集体不能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在法律上,中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都规定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其基本要旨是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9]。而农村集体所有的涵义包括3方面,即村农民集体所有[10]、乡镇农民集体所有[11]、以及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12]。但在现实中,“农村集体”或“农民集体”是壹个看不见、摸不著的“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的集合群体”[13],它不同于农民集体组织,也不是法人或自然人,因此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于是,在具体执法中,有关部门就把“农民集体”与农民集体组织混为壹谈,比较流行的做法是赋予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这壹非经济组织以法人地位,让它掌握实际的土地所有权,控制所有“农民集体”的意志,而“农民集体”中的每壹个农民却失去了直接的参与权与决策权。这样的制度环境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腐败、专权提供了条件;壹个村的土地权利“含金量”越高,土地的所谓“集体所有权”就越有可能转化为村干部的个人支配权。[14]
其实,村民委员会并非集体经济组织,它仅仅是壹个社区自治团体,并不具备作为产权主体的法人资格。[15] 因此,有学者提出,应该剥夺村民委员会的经济权力,还村委会作为壹个村民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16]
除了村民委员会以外,其他壹些集体经济组织如乡镇企业等也要求行使土地所有权,它们可以不经农民集体的同意,擅自分割和瓜分农村土地,由此既导致农户利益受损,也鼓励和促使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对乡镇企业進行行政干预[17];而这种干预对农民集体而言往往是“前门拒狼(乡镇企业)、后门進虎(乡村政府)”,因为无论是乡镇企业、还是乡镇政府,都可能是农民土地权益的侵犯者。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多元和模糊,必然导致责、权、利的边界不清,影响长期投资土地的动力,鼓励各级政府随意低价征用农村土地,影响农民对土地收益和风险的不稳定预期,并最终推动多元主体对农民巧取豪夺。[18]
这种不正常的制度架构导致农村的土地产权出现了两个荒诞现象。其壹,作为“农民集体”组成要素的农民个体事实上不能履行土地所有权。尽管农民无时无刻不想争取和保护自己的土地权利,但在政府眼里,这些现实存在的“个体”是完全可以忽略的,政府只承认那看不见、摸不著的“农民集体”。因此,被那个抽象的“农民集体”取代了的农民个体及其群体就始终无法成为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主体。其二,由于法律上规定的土地所有者是壹个虚幻的“农民集体”,它自然不可能具备法律人格,更不可能具体行使对土地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这样就事实上造成了司法意义上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置。[19]
针对这种荒诞的现象,有人提出,应该在法律上将“农民集体所有”解释成“农民共同所有”;然而,“农民共同所有”的实质就是私人所有,这与宪法坚持的“射秽主义公有制”性质是对立的。[20]
显然,如果不改变现有宪法的所有制规定,法律上土地产权规定的故意模糊、法规执行的随意性和行政部门的专断,就是必然的结果;而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被侵犯,并且由于农民土地权利的贫困日益导致农民物质生活上的贫困,也就难以避免。除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多元、虚置和模糊以外,无限膨胀的国家权力和随意无常的政策法规,也影响了村民自治组织代表农民、保护土地的能力,导致村民与国家机构在土地权利博弈的游戏中往往处于必败的地位。[21]
表面上,中国的宪法规定“农民集体”享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但宪法的修正案、《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都对这种虚拟的所有权作了致命的限制,导致“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成为壹种摆设。这些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买卖和转让土地[22],也不能出租和抵押土地[23],但国家可以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24]。除了国法之外,壹些由政府、政党和行政机关所制定的“土法”和政策法规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还有种种干预和限制,不仅无所不包,而且随意性极大,具有超越法律的效力。[25]
这样,在各类法律和法规的重重限制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产权徒有其名,并无其实。首先,名义上的“土地所有人”其实没有土地的处分权,不得自由买卖、租赁、转让和抵押土地,而实际上控制着农村土地最终处分权的是政府,只有经过政府征用之后,“农民集体”才能转让所属土地;其次,土地所有者并没有土地的收益权,因为政府征用土地时发放的补贴只是壹种政府单方面规定数额、用行政强制手段迫使农民接受的壹次性“补偿”,由于“农民集体”根本无法对属于自己的土地自主和自由地定价,政府计算“补偿”时往往会低估土地真正的市场价值,农民却不能拒绝接受这种按十分不公平的价格计算的“补偿”;再次,在政府与农民就土地权益所作的博弈中,政府永远处于超越法律的绝对优势地位,具有“天然”的自行赋予的强制力和决定权,农民无法与行政权力的控制者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土地是否征用、土地征用的用途和征用价格,只能而且必须服从政府的意志。
由于“农村集体”的土地产权法律上的模糊和虚置,导致农民难以利用现有的法律与法规抵制各利益集团利用“国家”的名义对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侵犯,结果“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出现了有限、虚拟和无力自保的特征;而政府或壹些滥用“国家”名义的既得利益集团,却成了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最高仲裁者和绝对控制者。[26]
影响农民土地经营权利的另壹基本因素是农民所拥有的实质性的土地产权不被尊重和承认,影响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的有效运用,导致农民经营土地权利的贫困。目前在理解农民的土地权利问题上,存在壹个流行的误区,以为由于农民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他们就没有土地的财产权。
其实,所有权不等于财产权,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权、使用权、流转权和收益权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实质性的土地财产权。[27]
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允许“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8]
也就是说,农民依法享有对土地的支配权和处分权。由此可见,目前农民所合法拥有的土地承包权是壹种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的结合,应该被界定为壹种特殊的和实质的土地产权。[29]
既然“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虚置的,那麽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具有相对的实质性和独立性。土地使用权应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可以创造财富、收获地租、索取剩余。随着现代产权理论的发展,财产权越来越倾向于被定义为控制权[30];谁拥有控制权,谁就拥有实质的产权。既然农户所合法地拥有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流转权,这些法定权利实际上已经取代了“农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使土地所有权高度弱化,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了实质性的分割。[31]
但是,在征地和非法圈地的狂潮中,农户的土地产权遭到了无情的剥夺与侵犯,农民们不仅难以保障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占有权,更无法维护自己应有的对土地的处分权和收益权。而且,由于现行法律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也未作明确规定,更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免遭侵犯,结果依附于土地所有权的农户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自然也就处于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地。同时,在现实中,壹方面农民日益将土地的使用权视为实际的所有权,视地如命,誓死保卫;但另壹方面,面对政府的征地和外力的“侵犯”,农民往往只能消极性地抵制,“表达他们对社区之外占有土地的不承认,造成保护合法产权的高额成本,并因此使土地贬值”[32],最终的受害者其实还是农民本身。
由于“农民集体”事实上无法履行土地所有者的法人职能,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又得不到保护,加上政府和各利益集团对农村土地的不合理、不公平的征用,导致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和经营土地权利不断受到排斥和剥夺,农民的贫困也因此成为必然。[33]
二、农民土地使用权利的贫困
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民土地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权,农民的土地产权就成为空话,农民的土地处分权和收益权也就无从谈起。显然,农民使用土地权利的有无、多少和长短,直接影响农民的经济收入与物质利益。尽管在理论和法律上,中国的农户好像合法地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但在现实中,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处处受到侵犯和歧视。[34]
首先,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利经常被剥夺和歧视。目前,农村妇女不仅在土地承包的数量上与男性农民不同,而且在土地承包期内,若妇女出嫁,她们的承包地往往被没收。[35]
“中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研究表明,承包责任田、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宅基地分配这4大权益是农民立身存命的根本,但农村妇女却往往难以享受,其应有权利还常常遭到侵害。尤其是适龄未嫁女、有女无儿户、外村娶来的媳妇和“农嫁非”的出嫁女,这4种妇女群体是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调整中权益最容易遭到剥夺的壹群。“中国经济改革研究院”课题组在问卷调查中发现,有7.2%的受访妇女目前没有土地,其最主要的原因分别是“出嫁后失地”(占45%),“国家征用后失地”(占17%),从未分配过土地(占31%)。進壹步的分析发现,在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这3类妇女群体中,每个群体的土地权益依这壹排序由前向后递减。[36]
其次,对承包土地的变动实行行政强制手段,土地的发包和调整程序不公正、不透明。例如,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往往非法剥夺,抵顶欠款。同时,随意改变农民的承包土地现状,往往行政性地任意规定几年重新调整壹次承包地,经常在村委会负责人变更时随意解除、改变土地承包合同。另外,当第壹轮耕地承包合同期满后,地方当局拒不落实第二轮承包的政策(将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并拒不发放土地承包权证书,导致农民的承包地长期处于“非法”状态。壹些地方还对农民的承包地实行双重强制,壹方面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强迫实行“土地流转”,强制租赁农户的承包地,或迫使承包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另壹方面又强力阻止农民依法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这方面人为设置重重的行政障碍,不许农民的土地脱手。[37]
再次,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利往往保护不力,导致农民的冤屈无处伸张。[38]
壹些地方行政、司法机关和村级自治组织对侵犯农民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现象,故意搁置不处理,实行“五不”政策(壹是基层法院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诉讼;二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管理机关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请求;三是乡(镇)政府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四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农民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来信来访;五是村级组织不执行仲裁、司法结论,或名义上执行,实际上拖延不办)。[39]
最后,曾经流行过的“土地股份合作制”也在壹定程度上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基本理念是农民将所承包的土地在相关企业中入股,长期分红。例如,自1996年起,四川省三圣乡红砂村采用土地入股方式,参与花卉公司的花卉种植;到2003年8月,红砂村将所有的1,100亩土地以出租形式入股,农民的好处包括各大花卉公司每年支付村民每亩1,500元的租金、村民将获得由土地承包权入股的保底分红、出租土地的农民还可以在花卉公司工作。[40]
但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后,农民不再直接拥有土地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为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股份。这样,建立在股份收益上的保障和过去建立在土地实物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有了很大差别。后者的保障相当于物权的保障,而前者的股份收益保障仅仅是壹种债权保障,其保障程度取决于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收益水平和股份分红,很不稳定。壹旦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效益不佳,股份分红很低,而农民又难以收回自己的土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必然受到侵害。即使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效益很好,在“集体股”壹股独大的情况下,企业内部很容易形成少数村干部“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也同样会受到侵害。[41]
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口粮田是农民的保命田,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社会保险,而责任田则是农民改善生活的基本手段。壹旦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遭到剥夺或使用权受到侵害,农民的贫困就难以避免。
三、农民土地处分权利的贫困
农民是否享有对土地财产的处置权利和对土地用途的决定权利,是农民土地产权的象征,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壹大标志。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常常严重侵犯农民对土地的处分权。
首先,农民缺乏自主决定土地用途的权利。现行的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同时法律“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42] 另外,依照《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农民有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43]
这样,农民的土地就只能用于农业,哪怕是无利可图、增产不增收、赔本经营;而且各级政府部门都有权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或强迫农民购买政府部门指定的农用生产物资,乃至规定农民必须按政府部门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44]
限制农民改变土地用途的此类规定已经成为农民贫困化的壹大原因,因为目前中国农村的耕地收益呈边际递减状态,无论农民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在现有土地上的耕作收益仍然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若强行规定农民只能将土地用于农业经营,无异于强迫农民维持贫困的生活。权利的贫困影响了机会的贫困,而机会的贫困直接导致财产的贫困。
其次,农户转让土地的权利也受到法律限制,制约了农民转营其他行业或迁居進城的机会。在东南沿海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村居民另有谋生途径,往往没有足够的精力从事农业生产,但还是要承担由土地带来的税费,因此土地已成为负担。[45]
尽管《土地承包法》允许土地流转,但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虚拟的问题并未解决,而且土地的最终处分权仍然为政府及其代理机构所控制。所以,农民的承包地能否自由和公平地流转,显然面临相当多的障碍。[46]
《土地承包法》虽然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同时又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47]
这样的制度限制要求农民進城时必须无偿地放弃承包地,这样就使進城农民以往在土地上的投资无法通过土地买卖收回,也令尚未進城的农民失去在土地上投资的兴趣。更重要的是,这壹限制实际上是对進城农民土地流转权利实行不公平的剥夺,结果是他们壹旦進城就成为名符其实的无产者,甚至可能沦为城市贫民。[48] 这样的规定事实上阻碍了农村居民進城谋生。
再次,越演越烈的政府征地也严重剥夺了农民处分土地的自主权,成为造成农民贫困的壹大根源。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圈地运动”造成数千万农民失地失业,平均每年流失的耕地数量为1,000万亩以上,人为征、占耕地数量为500万亩,按人均2亩耕地计算,13年间失地农民数量至少达6,500万人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提供的数据表明,1987年至2001年,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94.6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这就意味着至少有2,276万亩耕地由原来的农民“集体所有”变成了政府所有。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这意味着失地农民的队伍还将急剧扩大。[49]
这种运用国家权力对农民及其“集体”土地产权的征用,充满了不公正、不公平和不合理。现行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進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50]
这样,“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随时可以被政府以“征用”为理由而变成“国家所有”,然后政府再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建设单位[5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处分权实际上掌握在政府手中。虽然各国都有政府征用土地的制度和实践,但中国这种“征用”却与各国的正常情况不同。在中国,“征用”农民的土地常常是借助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农民强制性剥夺,而且“征用”的目的也未必是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目的,而可能是政府部门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强占民地图谋暴利。
例如,山东省升华玻璃厂需要建厂土地,当地政府于2003年2月强行征用山东省新泰市谷里镇北谷里村壹百余户村民的口粮田。农民的这些承包地原来都有长达30年的承包合同“保障”,但当地壹位土地管理部门的官员认为,虽然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征地需要经过每个村民的同意并签订协议,但只要政府认为必要,哪怕只有村委会干部的认可,国土管理部门也照样可以发放征地文件和证书。在新泰市的这个强制征地案中,当地派出所竟然还出动了6辆警车,将不同意征地的农民拘留了十几天。于是,尽管征地手续尚未办妥,升华玻璃厂就在这块抢占的土地上举办动工的奠基仪式了。
由于不少地方政府官员急于取得政绩以谋求升迁,所以往往在资金和土地尚未准备妥当、项目可行性研究也未完成的情况下,就强行推动壹些工程项目的开工,于是就出现了对农民的土地“先用后征”的违法用地情形,甚至到了工程剪彩时征用土地的手续还未完成,就连壹些国家重点工程也是如此。[52]
第四,农民的土地产权日益成为私营企业“圈地”的牺牲品。目前将农民的土地纳入私人的公司化经营已经成为壹种趋势。不少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越俎代庖,搞“捆绑式”的土地流转,不让农户与有关的公司或企业直接谈判,侵犯了农民的自由意志与参与权利,这样在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过程中土地的真正所有者农民却不具备市场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利。
在农民与公司的谈判过程中,任何彻底放弃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合同都会伤害农民的根本利益。有专家指出:如果能够通过“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和配置土地,就应该尽量不实行土地租赁或土地转让;如果适宜与农民签定产品合约的,就应当尽量不签定土地要素合约;如果适宜短期土地租赁的,就尽量不签定长期土地租约。[53]
但在许多情况下,公司与农民谈判时并不遵行这3条原则,经常损害农民的权益。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也认为,正在兴起的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发展模式,将使这些“基地”上的农民从此演变为“基地”的依附,其产品的供销渠道完全由这些公司控制,农民将失去选择权和自主权,仅仅成为“基地”的生产工具。[54]
在推進农业的公司化、企业化、产业化经营中,壹些公司、企业進入农业的真正目的并不是经营、开发农业,而是为了圈占并长期支配农民的土地。这些公司、企业与乡、村干部合谋联手,以“促進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借口,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将农民成千上万亩的土地强制收回或租回后,再长期承包或租赁给这样的公司、企业,从而达到长期控制农民土地的目的。农民试图收回自己的这些承包地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可能失去保障。[55]
另外,公司化的农业经营可能会构成对家庭经营的不公平竞争,将打击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户经营者,使其难以生存而日益走向贫困化。[56]
第五,农民的土地处分权还不断遭到基层农村政府和村委会组织的侵犯。由于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处置过程中的发言权和参与权被剥夺,结果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在这方面的权力膨胀,“黑箱作业”大行其道。[57]
据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介绍,至2000年年底,中国已有98%的村民组实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确认土地承包期为30年的占92%;然而,此后3年中,全国农村已有5%以上的土地被转包、出租或出让,在东部省份更达到10%以上,这种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多以强制流转和超期流转的方式進行,为农村干部的腐败提供了温床。[58]
这方面的壹个恶劣的案例是,湖南省临澧县陈二乡政府强行收回了农民的1万亩承包地,廉价租赁给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种植杨树,交换条件是这家公司支付的土地租金交给乡政府支配。该公司和陈二乡政府签订的合同明显不利于农民。按照乡政府签订的这个合约,陈二乡必须为企业提供相对集中连片、而且适宜三倍体毛白杨生长的土地1万亩,租赁时间为20年,土地租赁价格仅为每亩128元,土地经营权证交企业持有。为了“落实”合同,陈二乡政府采取了强制手法,先让各村报了壹份“土地租赁签约委托书”,从而命令各村“全权委托乡人民政府与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统壹签订租赁合同”;接着各村委会又对农户承包地作了大调整,每人仅留7至9分口粮田,其余土地壹律交给村委会,并要求农户在统壹印制的“土地流转申请书”上签字、按手印。乡政府从该公司取得了这壹万亩土地的租金后,根本不给土地的合法主人──农民,而是用抵销农民“欠”乡政府和村委会税费的名义,把这笔地租留给乡政府开支了。[59] 显然,农民壹旦失去了土地的处分权和自主权,必然在生活上沦为贫困群体。
四、农民土地收益权利的贫困
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是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质,如果农民不能有效地拥有土地收益权利,对他们来说土地就只是壹种没有价值的摆设。由于土地是有值物品,所以土地使用人和承包人可以而且应当通过处置土地和转让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土地收益。[60] 但在现实中,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无法得到保障,土地流转的真正价值不能得到切实体现与补偿。
首先,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民无法参与征地费用补偿的决策过程,补偿多少、何时补偿、补偿多久,完全由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确定。例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61],但在现实中,多数村委会往往不经过任何民主程序就将土地转让,并机动地长期用于对外发包,甚至故意泄露土地招标、承包标底的秘密,取悦于征地单位,从而让村委会的经办人获取不当利益。[62]
其次,农民失去了被征用土地补偿决策的参与权利,其经济利益必然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征地的补偿标准普遍偏低。《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63]
而在浙江省湖州地区的白雀乡,当地农民每亩得到的征地补偿还不足2万元,仅相当于白雀乡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的4.2倍,比国家规定的少了壹半。必须指出的是,农民失去的是永久的土地所有权,而土地征用者在二级市场上把低价征来的土地再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壹亩有70年使用权的土地地价就高达几十万元,这是壹种超过容忍极限的对农民的残酷剥夺。[64]
第三,征地单位和农村集体肆意克扣农民的土地转让收益。目前,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壹般是对村民集体和农户这两方面实行补偿,许多征地补偿费经过村委会截留后,实际到达被征地农民手中的已经很少。这种借助国家权力对农民的土地财产進行不对等补偿的国家征用,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例如,湖北省襄荆高速公路荆州段给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是每亩500元,仅为法定最低标准4,800元的10.4%。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入为2.19亿元,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仅为可怜的591万元,只占总数的2.7%。而且,征地补偿费还经常被层层克扣,湖北省襄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下拨后,被省襄荆公路指挥部克扣837万元、被荆门市指挥部克扣1,502万元、被荆门市东宝区克扣190万元、有关乡镇共克扣1,192万元,这笔补偿费到农民手中之前已被截掉了45%。[65]
第四,有关部门还极力压低地价,推行“廉地引商”政策,慷农民的血汗利益之慨,以“改善”所谓的投资环境。目前,不管是体现公共利益的国家重点工程,还是以营利为目的房地产开发,壹概都是由政府以较低的价格强制性征用农村的土地,土地的这种低价流转往往以低于正常水平的价格出租或发包,而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费远小于政府收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样做是不等价、不平等的土地产权交换,严重剥夺了农民的财产权利。同时,许多地区不惜牺牲农民利益,压低地价,以地引商,普遍以“优惠政策竞赛”来招商引资,他们只讲“为老板铺路”,不讲“为农民服务”,宁可得罪农民也不愿得罪投资商。[66]
而且,由于土地征用成本低,部份地方出现土地征而不用、多征少用等现象,不仅浪费了大量土地,而且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67]
中国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2002年上半年群众反映的征地纠纷、违法占地等问题占信访接待部门受理总量的73%,其中40%的上访人诉说的是征地纠纷问题,在这之中又有87%反映的是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国家信访局2003年受理土地征用的初次来信来访案件高达4,116件,大部份也是集中在失地失业问题上,其中沿海地区的浙、苏、闽、鲁、粤5省占了41%。这意味着城市化和工业化速度愈快,失地农民问题就愈突出。安徽、江苏等省土地问题专家和基层群众普遍认为,“货币化安置”的通行做法不能使农民“失地有业”,农民也无法用这么低的补偿去创业。[68]
第五,不仅征地的决策不公开、征地的补偿不公平,而且征地的补偿标准不统壹。中国农民长期信奉的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对同壹地区不同补偿标准的现象尤其敏感。目前,壹些村民委员会往往对同壹区块或同壹项目内不同用途的征地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旨在取悦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换取更多的特殊优惠,其结果是农民为此付出相当大的经济代价。例如,1998年,在浙江省湖州市湖织公路建设的沿线乡镇,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从0.45万元/亩到0.60万元/亩不等,而在同壹区块内的高速公路征地,则执行了1.35万元/亩的征地标准;更有甚者,浙江省湖州市区的壹个镇以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为名,用土地置换户口的办法把934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镇政府所有,而农户竟然未得分文的土地补偿费。这样,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随意性和不壹致性,导致农民持续不断的集体上访,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69]
农民土地的价值在于能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农作物及其它物品。如果壹亩农地生产作物的预期产出价值是每年1千元的话,那麽,这块农地的实际价值至少相当于今后几十年内预期产出价值的总和。征用具有长期使用权的农民的土地,不仅意味着取消农民当年的农产品预期收益,也剥夺了农民在这块土地上今后几十年的预期收益。[70] 土地乃农民的资产,剥夺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利,就是剥夺农民的资产,而资产被剥夺就必然导致农民生活的贫困。
五、农民土地产权贫困与农民的生活贫困
事实证明,哪里有侵权,哪里就有贫困,权利贫困与生活贫困密切相关。上述的农民土地使用权、土地处分权和土地收益权的贫困,直接导致农民的生活贫困,加剧了农民的贫困化。[71]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农民的失地首先直接导致失业,因为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被政府征用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意味着收入来源渠道的减少、甚至断流。据浙江省湖州市城市规划区内42个行政村的调查,2001年底集体耕地比1992年初减少41%,人均减少0.41亩。同期因土地被征用而需要安排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有1.12万人,但通过政府协助安置的劳动力仅为806人,只占7.2%;除了失去土地后自谋职业者外,这42个行政村仍然有0.59万人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占53.1%。
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因知识水平、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差异,无法与城市劳动力竞争较好的职位,在劳动力市场上必然处于劣势地位,所以,失地、失业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不断拉大。[72]
例如,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潘墩村1千多农民当中,有700多人因征地而失去耕地。该村的失地农民有的去外村承包土地,有的骑摩托车非法拉客,有的则到处上访。该市马尾区儒江村村民倪仕炎说:承包地全被征掉了,我们现在是农民不像农民、市民不像市民,出门是宽阔的马路、擡眼是工业厂房,虽有路可走,但无地生存。
各级政府之所以热衷于征地,是为了“低征高出”、“以地生财”。[73]
例如,上海市开发浦东地区时,每征壹亩粮田向当地农民补偿2.3万元,每征壹亩菜地补偿2.8万元,然后平均每亩地再投入6至7万元完成“七通壹平”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发成本每亩不过10万元,但政府将开发后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工业企业时的售价却是每亩20至30万元,每亩获利高达10至20万元,是农民获得补偿费的许多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锡文估算,计划经济时代的工农业“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6,000至8,000亿元的损失,而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74]
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潘塘镇两山口村的农民1997年以前人均有1.3亩土地,1998年当地政府兴建“食品城”开发建设项目,大量征用该村土地,现在村民人均只有0.4分地。当地壹位农民于刚永久失去了3亩多土地的使用权,得到的补偿费仅为1.5万元,现在全家居住的地点虽然在行政区划上改属潘塘镇街道办事处管辖,但是他们还是农民身分,而且没有了土地,只能靠打工生活。[75]
失地、失业必然导致农民收入急剧下降。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前新宅村,过去全村人均1亩多地,当地为兴建飞机场而征地后,每人剩下不足2分地。村干部征地前保证每亩补偿6,500元,但占了地后就变卦了。虽然补偿费前后追加了20多次,但每亩补偿额仍然不足3千元。而且,地壹占,农民就被“壹脚踢”了,全村无壹人被安置就业。壹位66岁的农民张桂生只好到城郊蹬三轮车拉货,壹天只能挣3、4元钱,他住在低矮潮湿的小屋中,屋里只有壹袋面粉和壹碟霉味扑鼻的腌咸菜。安徽省阜南县三塔镇扩建、办厂占去了大量良田,塔北村农民余立军的5亩承包地被占掉2亩多,被镇政府用于建设保鲜库供3家企业之用。征地后起初由工厂每亩补贴余立军300公斤粮食,按集市价格抵交他该纳的税费。但后来这个工厂垮了,7年多来失地补贴成了泡影,但他的2亩多承包地仍被企业的住宅区占用,他四处奔走却投诉无门。[76]
失地、失业、苛捐杂税不仅导致农民的收入减少,而且逼使他们离乡背井、流入城市,成为城市贫民的主力。农民失去土地财产权利的直接后果是失去土地,而失去土地意味着无家可归,许多当年有地有业的农民现在不得不加入城乡的贫民阶层。[77]
以四川省自贡市为例,1993年该市开始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当初计划征用土地10平方公里。10年来自贡“高新区”已经征用了约5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紧邻自贡城区的红旗乡有上千户农民因此离开了生养了几代人的土地。红旗乡处在城乡结合部,原来这里的农民较为富足。以白果村八组为例,全村280人拥有土地303亩,主要种植粮食和蔬菜,再加上壹些副业,农民的人均年收入达到2千元。自从1995年他们的土地被征用以来,农民领取的每人8千元安置费早已用完,现在只能自谋生路。例如,黄永农和村里的几个农民只能靠在高档住宅“蓝鹰花园”的建设工地附近拣垃圾度日,每天最多挣5至6元钱。1995年征地前黄永农有1亩地,种植水稻和蔬菜,衣食无忧,再加上养猪养鸡,每年能有2千元纯收入。土地被占用后他每个月只能领到80元左右的生活费,这个数额比自贡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143元还低得多。[78]
而且,从1997年开始,该村失去土地的村民又不得不失去世代居住的住房。几百户农民与“高新技术开发区”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暂时搬進了周转房,但周转房阴暗潮湿,屋顶漏雨,道路泥泞。失去土地的红旗乡农民曾经把今后富裕的希望寄托在“高新区”新开办的工厂身上,期盼能早日進厂打工挣钱。可是,土地被征用5年多了,在这个所谓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并未出现农民们期盼已久的工厂,反而是盖上了成片成片的商品房。[79]
过去几十年来,各地政府推动的“万亩果园基地”、“中国蔬菜之乡”、“某某开发区”等现象非常普遍,这都是以农民被迫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为条件的。同时,农村基层政府政出多门,对农民不合理的集资、摊派、提留名目繁多,也构成了对农民权利的侵犯和对农民收入的掠夺。
除了失地、失业、税费、贫困、无房以外,农民也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这样,失地、失业农民的生活就更加困难。[80]
众所周知,中国的农村长期以来就从未建立过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们即使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地失业,而政府通过低价征地获得了大量收入,但仍然没有充份的把失地失业的农民纳入健全的社会保障的范围。现在,壹些地方尚在局部试验的农民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复盖率很低,而且这些试验往往采取“农民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支持”的做法,农民们基本上不认同。壹项统计表明,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只占总人口的11.5%。于是,大批失地失业的农民正持续不断地加入底层贫民的行列,成为城市化進程中壹个新的社会弱势群体。[81]
无形的权利很容易被忽视,但权利贫困必然导致有形的生活贫困。遗憾的是,许多学者只从表面上探讨“三农”的危机,将“农民太苦、农村太穷”的原因归结为摊派太多、税费太重、官员太腐败、农民太无能等表面现象,从如此角度来观察“三农”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事倍而功半。
六、农民土地财产权力贫困的治理方向与选择
鉴于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是权利贫困,鉴于“富也权利、穷也权利”的现实,可以认为,解决农民贫困的根本之道应该而且必须是赋予农民权利、维护农民的权利、发展农民的权利。为了解决目前农民在土地财产方面的权利不足,笔者提出三个治理方向与选择。
第壹,土地征用规范化。国家征地是任何壹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但是象中国目前如此模糊的法律、随意的执法和不公的补偿,古今中外确实罕见。鉴于征地问题已经成为侵犯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元凶”,所以,建立国际公认的土地征用规范乃是中国的当务之急。美国的土地征用经验值得中国借鉴。笔者以为,中国需要在制度上和技术上作出壹些必要的安排。首先,中国的宪法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作出明确规定。美国很注重在宪法层面上保护公民的财产。如美国宪法的第五修正案规定:“没有正当的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没有公平的补偿(just
compensation),不得征用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82]
尽管中国农民的承包地在法律上不属于“私有财产”,但如前所述,农民承包地所具有的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已经构成了特殊的土地财产权,应该如同私有财产壹样得到宪法的保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建立“正当的程序”以及如何界定“公平的补偿”。
根据美国的经验,有关政府征用土地的正当法律程序应该涵盖下列原则和步骤,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其壹是正当性。必须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依法评估国家征地的正当性。在美国,政府无偿征地的范围十分严格,只限制在土地区划(Zoning)、建筑与健康法规(Building
and Health Code)、转移要求(Set-back
Requirement)、土地分割(Abatement)、污染(Pollution)以及出租管制(Rental Control)等。[83]
根据中国国情,政府征地必须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国家的强制性征地权主要应是公益性的,包括水利、交通、国防、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检法设施等,而商业开发和企业行为不能借助国家的行政权力强行征地,而是必须通过向国家、向农民购买租赁等市场方式取得,其价格也应由市场决定。[84]
尤其是应该防止“权钱勾结”,阻止那种借政府的行政资源和司法强制以公益性目的为名低价征用农业用地,然后再把征用来的土地高价出售于商业用途的做法。[85]
二是公开性。政府必须以公告的形式书面陈述需要征地的具体理由,并需要提出反证,说明如果不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征地将产生什么负面后果。同时,政府机构必须举行公开的听证会,农民可以在听证会上质疑政府的征地理由,并有权要求政府放弃征地行为。[86]
三是互利性。政府机构对所征的农民土地要作财产评估,并向农民提交评估报告、提出补偿价格,而农民则有权讨价还价(counter-offer)。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政府可将案件送交法院处理。独立于政府的法庭可以要求双方聘请独立的资产评估师(Appraisal),提出评估报告,并由法庭作出调解。如果双方仍然不能达成壹致,法庭负责组成民事陪审团,确定合理的补偿价格。判决生效后,政府必须在30天内支付补偿金,并同时取得被征收的土地财产。[87]
除了正当的法律程序以外,土地征用的公平补偿(just
compensation)问题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壹大主题。结合美国经验,中国土地的公平补偿主要应该体现在三大方面。其壹是主体的公平。尽管中国农民承包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多元的,包括农民集体(村委会和村民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如乡镇企业)及农户本身,但征地补偿对象必须以农户为主,对农户实行全额、对等的补偿办法,因为农户才是土地的实质使用者、经营者和受益者。必须防止农村基层干部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层层截留、克扣和盘剥。[88] 同时,还要考虑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用土地换社保[89],对农民的补偿可采用按年分期补偿的办法,为农民建立长期受益的社会保险机制[90],并由此改革现有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壹次性货币发放的办法,应该在农村按年龄段分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91]
其二是客体的公平。征地的补偿不能仅限于土地本身,还应包括土地之上的壹切附加物,如庄稼、建筑和水井等;还需要包括与土地有关的无形资产(goodwill),如特定土地的形像和声誉等。[92]
鉴于失地农民无屋可住的悲惨情景,征地部门需要实施留地安置政策,按壹定比例向土地被征用的村核拨建设留用地,为失地无屋农民建造商住楼,提供农民就地创业的机会。[93] 其三是估价的公平。其基本准则是法律要求补偿的价格应当以公平的市场价值为依据。[94] 在美国和西方其它国家,这主要依靠独立的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95]
所以,制定中国财产评估师的考核规则、推动财产评估师的产生机制、培育财产评估师的人才环境,已经成为国家征用土地能否公正、公平和公开的重要条件。
第二,土地市场化。土地征用的规范化可以为土地的市场化提供制度化环境,而推动和实施土地的市场化则是落实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壹大保障。[96]
中国的《土地承包法》允许农户自由流转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权,为土地市场化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安排;但是,土地流转只是土地市场化的萌芽,离成熟的土地市场化要求仍然存在相当距离。大致而言,土地市场化至少需要满足下列三大要素。
壹是土地用途自由选择。既然农民在法律上享有土地的使用、处分和收益等权利,就应当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经营用途的自由选择,包括种什么、种不种、种多少、种多久。没有农民对土地用途的自由选择,土地市场化只能是“空中楼阁”。同时,由于农民处于天然的弱势,国家不能阻碍农民运用上述权利,而且应当运用适当的法律手段积极保护农民行使自主的权利。当外力侵犯农民自由选择土地用途的权利时,国家要通过法律法规加以制止和惩处。[97]
二是土地自由交易。土地自由交易的前提是土地市场的自由开放,目前中国的土地交易基本上没有西方社会那种正规的市场条件,“壹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长期不许农民進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在被排斥和被剥夺的地位。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壹道防线,也是是否出现“陈胜、吴广起义”的关键因素。若政府长期、持续地低价强制购买农民的土地,农村的稳定就无法保证。[98]
推动土地市场的开放和土地交易的自由,有助于减少政府、企业、村民自治组织的中间盘剥,提升农民在土地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又能发展壹支专业的地产经纪人队伍,可严格地按照土地市场的专业规范推动农地的自由流转。
三是土地自由抵押。土地作为壹种商品自由交易的前提是农民拥有抵押土地的权利。所以,目前中国必须赋予农民土地的物权,允许农民用土地抵押,促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变成壹种准商品。[99]
问题是目前农民需要贷款时能抵押的只是土地的承包权而不是所有权,而银行允许土地承包权的抵押是壹种很大的金融风险,这种承包权在现实中的不稳定更增加了银行的抵押风险。因此,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演進为所有权是推动土地抵押的必要保证。
四是土地自由兼并。土地市场化必然导致土地的兼并,而农村土地只能通过市场化的兼并才能达到优化组合和规模经营。目前,城市中的企业兼并比比皆是,并由此必然导致企业所在的土地的大量兼并,为什么城市可以兼并,企业可以兼并,而农村土地就不可以兼并呢?目前农村的兼并仅限于土地的承包权,其弊端在于,承包权只有30年,而投资的收益是不受承包年限约束的,30年后的资产增值谁来受益,又如何计算?于是,土地私有化又是壹个难以回避的议题。[100]
第三,土地产权多元化。政府征地的规范化、土地经营的市场化有助于推动土地产权的多元化,为中国出现壹个充满活力和选择的农村土地结构创造条件。土地产权的多元化是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因素,因为土地产权的多元化意味着农民选择权利的自由化,既包括选择参与,更包括选择“退出”。[101]
土地产权多元化主要涵盖三个创新土地制度、保障农民权利的因素。首先,它对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构成挑战。过去几十年来土地承包制阻碍了农民更多的选择权利和自由,因为它模糊了土地所有者的主体地位,三十年到六十年的期限限制了土地投资的长期性与稳定性,小块土地的分割特点影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而且承包合同导致农民税费义务的刚性化。这种“壹刀切”的壹元化土地使用体制窒息了土地制度的生机,影响了农民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无法提供财产安全和激励机制,抑制了农民财产积累的冲动。所以,急需设计与实施壹种与农村多元化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土地产权制度。[102]
人们需要建立壹种基本的观念:不管壹个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是多么完美、有创意、又得人心,只要它是壹种强制的壹元化制度,就不是壹种有生命力的制度。壹种好的制度设计必须容许民众具有选择的权利和退出的权利。
其次,土地产权多元化能够促進新土地制度的实践。壹旦土地承包制的壹元选择能够打破,将有助于推动各种新土地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例如,土地租赁制能提供农民租赁收成的新选择,取代土地承包制所规定的刚性义务,有助于土地经营能力较强的农民选择分成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方式,而不是“壹刀切”地实行劳动计酬的经营方式。这不仅能够照顾弱者、激励强者,更是体现农民土地经营权利的壹大象征。[103]
另外,土地股份合作制也能促進土地产权的多元化选择。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以股份制为名、以按股分享土地资本收益为实的财产制度,农民以交出土地使用权为代价,获得按照人口分配的企业收益的成员权,由此能够体现土地农转非的增殖收益和社会保障的股权。但是,它的主要弊病是企业的收益分配权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的交换并未通过公开的市场交易,所以多数农民所拥有的股权只是“虚股”,不能转让、继承、抵押,属于残缺产权,它与1953年至1955年推行的“以土地入股、按土地分红”的初级社类同,但又与初级社的“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相违背,因为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行的是人去股消,没有退出权。但是,有缺陷的多元实践毕竟比僵化的壹元统制要好。[104]
再次,土地多元化提倡价值中立的制度选择,不论制度形式的“好”与“坏”,只讲制度效能的高与低。土地产权多元化意味着农民有权选择任何壹种制度形式,包括土地的人民公社制、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制、租赁合同制、永佃制、股份合作制、甚至私有制。在多元化的制度环境下,土地私有化或土地公社化的两极制度都应该成为壹种选项,但不应该是唯壹的选项,国家不仅应该允许壹些地区保留集体劳动的工资计酬制,也应该允许个别地区试验土地私有制。允许“左中右”不同体制的存在、提供农民切合自身需要和条件的土地制度,才是土地产权多元化的题中应有之意。
例如,基于中国各地区土地状况、经济发展和人文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土地的产权形式也必须具有相应的灵活性和变动性。在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民种地的经济成本高、比较利润低,但农民流转土地的市场价格高、离开土地从事非农产业的机会多,这样,土地的租赁制、股份制和私有制就有助于农民完成土地和身份的双重转型,而且由此产生的土地抵押和兼并也有助于加速东部农村的城市化和工业化。[105]
但在中西部地区,土地贫瘠、农民困苦,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唯壹资源,贸然推动土地私有化将导致两极迅速分化;而且,由于西部土地的价值较低,愿意兼并西部土地、投资西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相对较少,所以,维持西部土地的家庭承包体制、维护西部农户的合作传统,不失为目前适宜中西部农村土地产权的较好模式。[106]
总之,征地规范化、土地市场化和产权多元化是三大相互关联的土地制度安排,因为只有规范了农民土地征用的程序、保证了土地交易的公平,才能推动土地交易的市场化、促進土地租赁、抵押和兼并的健康发展;同时,只有在土地征用规范化、土地经营市场化的制度环境下,理性而充满活力的土地产权多元化才有可能。尤其是,规范化、市场化和多元化的土地制度能够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因为规范的征地能够保证农民土地转让的公平、公正与公开,自由的土地市场能够有助于农民在市场机制下自主选择土地的占有方式、使用途径、处分方法和收益多寡;同时,产权的多元化能防止壹元化的强制,有利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能力的农民自主选择土地的产权形式。这样,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保障最终有助于在根本上减缓和根除农民的贫困,有利于中国农村运用权利的杠杆,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和政治参与。
十九大之后,中共《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在将耕地承包期再延30年的基础上,将以法律形式确定农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中共官媒宣称这将使农民的身价上涨。不过外界认为,这种做法会使本该非常简单的土地复杂化,同时,还会造成新壹轮圈地运动升起,最终吃亏的还是农民。
壹部关乎6亿人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给十二届中共人大常委会初审。据称将以立法的形式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進行所谓三权分置。
根据这个修正案,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农民则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也就是使用权。但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也就是说,农民可以把耕种或经营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实际上,由于农民進城打工,在中国2亿3千万户承包土地的农民中,早已有1/3将土地转给了别人经营。因而这次的修正案,只是将既成事实加以所谓法律追认。
根据西方学者的分析,这可能引发新壹轮的圈地运动。
土地就是拥有权和使用权,为什么这样做三权,可能跟中共利益集团想侵占农民的土地有关系,让城市的资本,让中共官僚的资本得以去大规模的收购农民承包权中的壹部分经营权,到时候承包经营的时间慢慢延长,原来承包的人他的权力就没有,最后取得经营权的人取得大面积的土地后,就可能不需要管原来的农户了,跟所谓的集体来承包,这就是圈地运动。
这还会造成本来壹些不愿意把自己土地转包出去的农民,由于自己周围的土地转出去造成大量的机械化生产,或建成其他东西,也不得不失去自己心爱的土地。
中共党媒称,这个修正案草案会使6亿农民的身价上涨。
不过有学者,最终吃亏的还是农民,这在前些年已经有了前车之监。
就像以前把农田变成开发商的地后,赚的大钱实际上都被土地开发商和政府拿去了,农民可能开始发壹点小小的财,生命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别人拿走,农民最后还是被剥夺了自己的财产。
另外,草案规定,承包权和经营权都可以用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也就是说,壹处土地可以两次用来担保贷款。
长期关注和报导土地问题的中国学者认为,经营权用来融资,等于用租来的房子進行抵押贷款,是完全错误的。
目前中国农地抵押贷款规模越来越大,外界认为,这不但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银行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这为高利贷者搜刮农民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最终造成土地兼并。
壹些专家认为,农地制度安排本来需要简化,现在反而更复杂了,这种所谓农地〝三权分置〞,带来的问题可能比解决的问题还要多。
部份学者认为,这个草案因为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也就不能解决壹些实际问题。
土地的所有权在国家手里,就不能根本的改变国家强行收回农民土地的做法,也不能改变现在这种乡镇、县在开发项目过程中霸占农民的土地,它也解决不了环境保护的问题。
中国本来自古就私有的土地,在中共治下已经经过了几番折腾。
1950年,中共为了拉拢农民,将地主的土地没收后,分给农民,当时中共党魁毛泽东估计因此死了2-3百万人。但分给农民的土地却好景不长,不到3年又被中共合作化,变成集体统壹管理和经营。1978年,又改为把土地分给家庭耕种,有了所谓的农民土地承包制,并延续至今。
要想解决土地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各种矛盾,只有把农业用地的所有权还给农民才是根本。
十九大之后中共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中共将实行住房供地和宅基地改革,他有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说法,引发外界关注。有学者指出,这是中共权贵在强拆民宅遭遇抵制后,采取的迂回馋食农民宅基地的办法。
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国将实行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以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户拥有资格权、使用权则适度放开。
他声称,这是壹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不过,部份研究中国经济的学者认为,这次所谓的创新等于是在剥夺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些东西都是中共在玩弄文字游戏,在愚弄中国人民,它的集体就是中共,就是村书记,就是中共基层官员。
农民的所谓资格权也不能说是壹种权力,中共的所谓集体拥有权才是真正的权利。
妳如果是拥有者的话,妳就有使用权力,也有资格去转让,这些都是在蚕食农民的权利,使用权转让出去,就使得其他有钱有势的人可以去大肆的收购,把宅基地转为其他用途,这样农民又壹次被盘剥。
中共在打江山时用耕者有其田哄骗农民为它卖命,不久就全部收回,后来通过人民公社把土地变成所谓集体所有后,还给农民留下了宅基地,这壹次宅基地也要拿走了。
根据中共党媒的报导,宅基地改革后,政府不再为农民无偿提供宅基地,而农民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
有学者认为,这个措施,除了剥夺农民的宅基地之外,还有其他的目的。
壹个目的就是给地方政府它们的财政做壹些充血,因为目前中共这个体制下的很多乡、镇、县这几级的地方政府都处在壹种面临破产的状态。
中共这壹次的宅基地改革所涉及的,应该是经济发达城市的周边地区。
这些农村的住宅用地,它的价值是很高的,它让农民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得到壹定的利益,它就不会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周边引起比较尖锐的官民矛盾。
前些年的壹次又壹次血腥的强拆圈地运动,给中共的执政形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现在通过这种软手法把宅基地收走后,让农民在壹栋大楼里享有壹点点的所谓资格权,到时候再赶妳走,壹张白纸的资格权,影响就不大了。
据报导,姜大明还称,他们将研究制定在权属不变、符合规划的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中共这种做法是为了缓解中共权贵在城市制造出的房地产泡沫。
他们催生了房地产泡沫,从中赚了很多的钱,造成现在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把中共中央政府、银行、财政金融都绑在壹起了,让宅基地進入市场流转,進入市场来延缓这个泡沫。
目前,中共官媒正在高调宣传这种所谓〝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的唯壹提供者〞,〝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的宅基地改革,是重大利好消息。
不过,大陆壹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土地专家却认为,这并不是真正打破了垄断,只是打破了原来住房供地都是国有建设用地而已,因为以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也需要经过政府征地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而这次等于明确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将参与住房用地供应。
四川泸县正在尝试通过宅基地改革,打破按户无偿分配、探索跨区分配和有偿退出等等方法。
这次宅基地改革,将完成中共对农民土地的全面掠夺。
中国农民的生存危机
作者 陈桂棣 吴春桃 写于 二零零四年
中国是壹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口就有九亿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究竟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只依稀记得,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的伟大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自从农村实行了以“大包干”为标志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上连年获得大丰收,很快就出现了“卖粮难”,而且冒出了许许多多“万元户”。壹时间,中国的农民好像已经富得流油了。然而,以后不久,随着城市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就很少再听到有关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消息了。不过,稍后就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了曾视为生命的土地,远离了曾经日夜厮守的村落和熟悉的农事,宁可忍受寂寞、屈辱与歧视,也要涌進各地城市,于是,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农民掀起的“民工潮”,便壹次又壹次成为上个世纪最后十多年的壹道奇异的风景。
这些年,因为致力于报告文学的写作,我们有机会经常深入各地农村,同时,结交了不少农民朋友,常听他们聊壹些农村里的事。我们发现,原先存留在我们印象中的那壹幅幅乡间风俗画,不过都是遥远而虚幻的田园牧歌,或者说,是过惯了都市浮躁生活的城里人对乡间的壹种向往。而现实生活中的农村并非如此,或者说,农民眼中的农村并非如此,他们没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他们活得很累、很沈重。
壹次,为了解淮河污染的事情,我们曾路过安徽省淮北平原上的壹个村庄,竟发现那里的许多农户家徒四壁,壹贫如洗,这使我们感到震惊。有壹家,全家人居然用卖菜得来的五元钱就过了壹个春节,生活的窘迫,甚至不如刚解放那几年。有位农民扳著指头给我们算了壹笔账,他说刨去种子、化肥、灌溉、用机械种收以及这税那费,假如小麦亩产上不到九百斤,这壹年就等于白干。而淮北农村能够达到亩产九百斤小麦的,显然并不多见,可以收到八百斤就已经是相当不错了,壹般也只有六百斤,就是说,如今农民仅靠种地已是难以为继,但他们却依然要承担多如牛毛的各种税费。
农民们含着泪说:“大包干留给我们的好处早就壹点壹点被掏光了!”
我们没有想到,安徽省最贫穷的地方,会是在江南,是在闻名天下的黄山市,在不通公路也不通电话的黄山市休宁县的白际乡。在那里,我们吃惊地发现,大山里的农业生产仍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农民壹年累到头,平均收入只有七百元,月收入仅摊到五十八元;许多农民住的还是阴暗、潮湿;狭小、破旧的泥坯房子,有的,甚至连屋瓦也置不起,房顶还是树皮盖的。因为穷,壹旦患病,小病强忍,大病等死。全乡六百二十户人家,贫困户竟占到五百壹十四户,达到百分之八十二点九;全乡两千壹百八十人,贫因人口也占到壹千七百七十人,达到百分之八十壹。可是,就在这样壹个贫穷的乡镇,因为前几年乡村干部们搞浮夸,居然被上面认定已经脱贫,派下来的苛捐杂税,压得村民透不过气;而且,这个乡的乡长又是个敲骨吸髓的贪官,;就在我们去之前才被法办。我们在惊讶于贪赃枉法者已是无处不在的同时,更令人窒息般地感到话题的沈重。
离开白际的那天,我们特地选择了从浙江那边下山,壹路之上,竟也发现,属于“天堂”杭州市的淳安县中洲镇,其实也富裕不到哪里去。
二OOO年春天,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在给国务院领导的壹封信中说了这样三句话:“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话,至少说明,我们在安徽省农村所接触到的,在别的许多地方也同时存在着。李昌平有关“三农”问题的上书,显然触动了壹个大国总理的心,朱镕基曾动情地批复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虽非全面情况,但问题在于我们往往把壹些好的情况当做全面情况,而又误信基层的‘报喜’,忽视问题的严重性。”
由此,壹个让我们这些终年生活在城里的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便凸现出来:今日中国之巨大变化,盖得益于二十多年前那场举世瞩目的大变革,既然是亿万农民引领了中国改革的风气之先,现在怎么又会沦为如此难堪的境地?
不可否认,我们今天已经跨人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崭新时代,然而,对底层人民’,特别是对九亿农民生存状态的遗忘,又是我们这个时代壹些人做得最为彻底的壹件事。
因此,可以这样认为,我们面临的,已绝不仅仅是壹个单纯的农业问题,或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新时期执政党面临的最大的社会问题。我们确实没有理由,在城市变得日新月异的今天,忘却了广大的农村;没有九亿农民兄弟真正的富足,壹切乐观的经济统计数字都将失去意义!
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德怀特·帕金斯曾经说过的壹句话,至今值得我们深思:“对于未来的改革者来说,中国经历的政治经验显而易见但又常常被遗忘——改革進程中应该有明确的受益者。”上个世纪改革之初,受益者除了“大包干”的农民,还有个体工商户和深圳特区的拓荒者。但是当改革的中心移向城市,受益者就变成了新生的企业家阶层、通过寻租活动迅速富裕起来的政府官员与勉强可以称之为群体的城市中产阶层,而作为我们这个社会最大的群体——九亿农民,非但不是受益者,还因为增产不增收,壹些地方甚至出现“今不如昔”的局面。我们常常骄傲地宣称:我们是以世界百分之七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百分之二十壹的人口。我们的农民为十三亿人口提供了足够的粮食,这不能不是壹个世界性的伟大贡献,可是,我们却往往很少想到,我们是在以占世界上百分之四十的农民才养活了这百分之二十壹的人口的。这只能说明,我们的农业目前还相当落后,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还很低。
联合国发表过壹份《人类发展报告》,这份报告将全球壹百六十二个国家和地区按照发展指数的高低排名,中国被排在了第八十七位。这个名次是很令人沮丧的。当二十多年成功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并且由于这种突飞猛進,已经创造出了当今世界经济增长的奇迹的时候,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克莱茵,却在注视着我国的农业问题,他曾对中国的访问者说,中国经济有两大问题:壹是农业,二是人口;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也说过相同的话:中国目前最困难的事情,就是人均国民收入太低。
壹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未来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它已经关系到我们整个国家的命运,关系到我们现有的现代化水平能不能维持,关系到我们通过二十多年努力奋斗好不容易创造出的改革开放的成果有可能毁于壹旦的严峻问题!
作为报告文学作家,我们的文学应该时刻保持与现实生活的对话。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作家不应该缺席。因此,从二OOO年十月壹日开始,我们从合肥出发,地毯式地跑遍了安徽省五十多个县市的广大农村,随后,又尽可能地走访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壹大批从事“三农”工作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及政府官员,作了壹次长达两年之久的艰苦调查。
我们从不怀疑,安徽省的农村面貌,在全国十二个农业大省中是最富有代表性的;如果就农村的改革而言,安徽在全国所有的省、市、自治区中,就更具有典型意义。因为被称作新中国农村三大改革的土地改革、“大包干”和农村税费改革,后两项改革,就源自安徽。朱镕基就曾不止壹次地说过:“在农业的问题上,在中央要对农业做出重大的决策时,我往往是会到安徽来调查研究的。可以说,我们许多成功的经验都是从安徽来的,安徽为中国的农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温家宝也说过:“事关农村的政策问题,我就想到安徽来听听大家的意见,因为这里有许多熟悉情况、又敢于发表意见的同志。我每次来都很有收获。”因此,我们走進安徽的广大农村,其实也就是在走近中国的农民。
我们本来就是农民的后代,并且都在农村度过了无瑕的童年岁月,今天,当我们奔走在已经变得陌生的田野,却依然像回到母亲的怀抱,内心的冲动几乎要溢出满眼的泪水。这种与大自然血肉般的亲情,是我们進入城市以后再也没有感受过的。
但是,当我们拿出了今天的作家已经少有的热情与冷静,走近中国的农民时,我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与隐痛。
我们想说,今天中国还并非到处歌舞升平,我们还有很多困难的地方和困难的群众。现在许多人没有离开过大城市,以为全中国都像北京、上海那个样子,有些外国人来了,壹看,也以为中国都是那个样子。其实,不是这样。
我们要说,我们看到了妳想象不到的贫穷,想象不到的罪恶,想象不到的苦难,想象不到的无奈,想象不到的抗争,想象不到的沉默,想象不到的感动和想象不到的悲壮…”。’
我们甚至没有想到,这次安徽省率先進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会是和二十多年前发生在安徽的那次“大包干”壹样的惊心动魄;我们的采写工作又几乎是和这场改革同步進行的,势必注定我们的工作会和这场改革壹样的激动人心,壹样的悬念丛生,壹样的充满著坎坎坷坷壹波三折,甚至,中途不得不和改革的试点壹样地停顿下来,作痛苦的思考,将原有的计划打破。
我们同样不可能想到,问题严峻到我们竟不止壹次地怀疑起自己的能力和勇气;怀疑如此重大而敏感的课题,作家能够胜任吗?
不过,我们毕竟坚持了下来。因为我们相信,文学对社会的责任不是被动的,它不应该是生活苍白的记忆,而是要和读者们壹道,来寻找历史对今天的提示;因为中国的明天,只能取决于我们今天的认知和努力。
现在,当我们开始讲述关于中国农业、农村、农民故事的时候,便首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们知道只有平静与从容,才可能挽住我们心中曾经无数次涌动过的波澜……
殉道者
1 骚动的路营村
生与死,肯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除去不懂事的孩子和失语的老人,恐怕这是世界上最不容易搞错的壹件事情。可是,有时它也是十分模糊的,模糊得还会让人感到吃惊:有的人明明活着,好像已经死了;有的人已经死了,却仿佛还活着。
丁作明已经死了,他的死不能说是“重于泰山”,但在他死后八年的二00壹年二月十日,当我们走進淮北平原出了名的贫困县利辛县,向许多人打问去纪王场乡路营村的路怎么走时,回答我们的,首先不是去路营的路应该如何走,而是好奇地反问,问话的内容又几乎众口壹词:“妳们是到丁作明那儿去?”
丁作明不过是壹个普通的农民,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果说有,也许就是他比别的农民多念了几年书,从小学念到了高中毕业,而且念书时十分用心,家里穷得有时揭不开锅了,他仍然壹声不吭地跑到院里的水缸边上,像澳大利亚驼鸟那样蹶起屁股,把头埋進缸里去,用井水把肚子灌饱后,照样唱着,跳着,去上学。考大学时,大家都说他太亏,离录取线只差几分,如果他不是利辛县乡下农民城的孩子,如果他生在北京,或是上海,是完全可以走進大学校门的;即便就是生在别的壹个什么城市,他也会是另外壹种命运。但是他是路集中学的高中毕业生,毕业后只能回到路营村,这就又与那些壹个大字不识的泥腿子没有了区别,他必须同中国所有的农民壹样下田干活,去侍弄庄稼。再要说有什么不平常,就是装了壹肚子墨水的丁作明,比别的农民爱翻报纸,爱听广播,爱咬文嚼字,爱动脑瓜子。平时为人别说多谦和,但认死理,敢说真话,敢同村里、乡里的头头脑脑平等地说话。正是因为这壹点,他也就比大伙多出几分烦恼,以至最后惹来杀身之祸。
他分明早就已经死了,利辛县城的那些人怎么可以说我们“去到丁作明那儿去”呢?
难道还可以寻找到壹条路,能够走到丁作明那儿去吗?
公元壹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壹日,是丁作明热切期望的壹个令人欢欣鼓舞的日子。他绝没有想到,自己的人生之路将会在这壹天走到尽头。
头天上午,丁作明和其他七位上访村民接到了乡里的通知,要他们到乡里开会。会上,乡领导说,县里对妳们告状的事很重视,希望在妳们八人中选出两人,再从党员、干部中各选二人,组成壹个清帐小组,对路营村村干部的经济帐全面清查。这天上午,清帐小组正式成立并开始查帐。这消息,使得整个路营村的村民壹片欢腾,锁在人们眉头的愁云壹扫而光,有几个农民竟激动地奔过直沟,跑到对面的商店买来鞭炮,准备在村头上放壹放,让大伙出出恶气听个响。只是这壹年的春节来得比往年早,元月二十二日就是农历大年三十,二月六日已是正月十五,过罢正月十五,年就远了,问了几家商店全没货,鞭炮就没买成,但丁作明这壹天的心情却分明比过年还舒畅,迈出家门的步子都带有了几分弹性。
利辛县是解放后才划出的新建县,这壹片原来分别属于涡阳、阜阳、蒙城、太和、凤台和颖上六县边区,是个六不管的贫困地区。境内多为黄泥地,壹下雨,有路也没法走人;还有为数不少的砂土,堿土更是布满各处。路营本来就够偏僻落后的,再加上九壹年那场特大洪灾的袭击,家家穷得叮当响。这壹年眼看春节就要临近了,村里却没有壹点要过年的喜庆劲,全村算下来人均年收入不到四百元,可上边派下来的各项负担加起来每人居然摊到壹百0三元壹角七分。壹年忙到头,起早贪黑,跑细了腿,累弯了腰,打下的粮食扣除口粮,其余的就全被村里以各种名义“提留”走了,有几户收的不够缴的,村乡和派出所穿的是连裆裤,“不给就拘留妳”。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壹种习俗。令丁作明想不通的是,为躲债不敢回家过年这种只应该发生在解放前的事,今天居然会在路营出现了。中国农民不是翻身做了主人么,为啥还会这样苦?作为“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党的农村干部,又为啥这般凶呢?于是他悄悄地做了壹件别的路营人不敢做的事。
在此之前,他从广播里和报纸上得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他花了几个晚上把收集到的中央的新政策,整理成壹份通俗易懂的材料,然后就去各家各户“宣讲”。宣扬党的会议精神却要偷偷摸摸地進行,像当年的地下工作者在“国统区”的秘密活动壹样,这使他感到十分别扭又十分激动。
他的眼睛在那些农舍梁间吊下来的灯泡的光晕中发著亮。他对乡亲们肯定地说;“村干部这样征收‘提留’的做法,是违背了中央精神的!”
他做事的认真和拥有的学识,足以使那些习惯于蹲在黑暗地方又早习惯了逆来顺受的村民们心服口服。但是,这壹次,随着壹阵沈寂之后,还是有人小心地提出了质疑:“周围村庄,附近乡镇,不都是在这样搞的么,天高皇帝远的,妳能拿他们怎么办?”
“我不信有理没处讲。”丁作明不信这个邪。
他壹字壹句地,把国务院最新的规定读给村民听:收取农民的提留款不得超过人均收入的百分之五。他将百分比作了特别的强调。“明摆着,村里从我们这儿收取的提留款大大超过了这规定,已经比‘百分之五’的比例多出了五倍还要多!这次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应保护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负担 ’。他们分明是在瞎搞,我们要到乡里讨个公道!”
“乡里会买我们账吗?”有人感到这事太难。
“自古就有‘官逼民反’壹说,”壹个部队退伍回来的村民,忍不住吼了壹嗓子。“何况咱这是按中央的规定向上边反映问题,乡里不买账就上县!”
渐渐地,农舍里的气氛开始变热闹了。
有人控告:村支部书记董应福,将村民们集资建成的粮仓,私自出租给别村使用,从中捞取租金九千多元;以后,又将粮仓捣鼓掉,鲸吞了三四万元的售出款。特别是,大灾之年,中央曾有专门指令,贪污救灾物资是要判刑甚至杀头的,董应福竟敢把救济给路营的衣物和食品占为己有。而且,对计划生育的罚款,以及各种多“提留”的钱物,均不入帐,或是故意弄成壹笔糊涂帐。
不壹会,大伙就从村干部扯到了乡干部,妳壹句我壹句,话音儿不落地似炸开了锅。
有人揭露:纪王场乡康乡长的公子,仰仗老子的权势,横行乡里,多次操著电棍,拎着手铐,跑到路营乱要各种钱款。壹九九壹年特大洪灾,上边规定不准再向受灾的农民索取任何“提留”,而康公子却带着民兵,活像日本鬼子進村,强行抢夺村民的钱物。发现有谁躲在家里不开门,就支派打手用脚踢门,分文不得少,还要额外付给踢门“功臣”的劳务费。抢得钱财后,便领着壹帮人咬三喝四地下馆子,吃喝的花费回头还要从村民们的集资款中予以报销……
大家越说越来气,最后望着丁作明,请他拿主意。“纳鞋要有针线,告发人家得有证据。”
丁作明说,“咱们可以到乡党委去反映壹下大家的这些嫌疑,要求清查村里的收入帐目。”
这天,丁作明就同其他七位村民找到了乡党委,向书记李坤富陈述了村里的问题和查帐的要求。
乡党委书记李坤富,认真看了看丁作明递上来的“提留”表说:“是多提留了。先让我们合议壹下,两天给妳们答复。”
两天过去了,乡里没有动静;又过了两天,又过了两三天,在壹次有路营村干部和党员参加的干部会议上,乡党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开才,突然要路营村书记就多收提留款的问题在会上作个“交待”。董应福顿时火冒三丈,他认为各村都是这样多提留的,没啥好在众人面前交待的;听说是村民把他告到了乡里,要查帐,就怀疑村里有人眼红他盖起的几间大瓦房,当即在会上讲了狠话:“有人要清我的帐,还有的狂到要扒我的房,我看谁敢?除非他不要命了!有人说,凭我的收入买不起小四轮拖拉机,盖不起大瓦房,买不起盖不起,可我就买了盖了,这是我的本事!妳们穷,活该!想跟我搞,妳们怕是不想活了!”
壹个党支部书记,竟敢在分管政法工作的乡党委副书记主持的全乡干部大会上口吐如此狂言,实在是出人意外。可是,副书记没有制止。会后,会上的情况壹传开,路营村的村民们肺都要气炸了:“共产党的天下,难道就没有王法了?”
丁作明咽不下这口气,就在过年的前三天,把路营村乱收“提留”款的情况写成材料,直接送到了利辛县纪检委。
接待的同志为难地说道:“已是年跟前了,材料先放在这里吧。”
路营村这壹年的春节,显得少有的冷清,甚至没有几户燃放鞭炮。
转眼到了农历正月十八,许多村民也沈不住气了,纷纷跑来找丁作明,这才发现,丁作明整个年里都在忙着写控告信。他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规定,路集村以及纪王场乡壹些干部违法乱纪给农民带来沈重负担的种种做法,写得淋漓尽致。
大家都被丁作明的行为感染了。是的,壹个人应该有壹种精神,也总要有壹点社会责任感,如果人人都怕树叶落下来砸破头,看到腐败的现象不闻不问,遇到邪恶势力不敢抗争,我们这个民族是不会有希望的。于是,在正月十八的夜里,地处偏僻的路营村民们,就妳八角、我壹元地凑足了路费,然后悄悄把丁作明在内的八位村民代表,摸著黑,送出村。
县委办公室汪主任接到丁作明的这封控告信,很吃惊,感到路营农民们反映的情况,其严重程度,已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汪主任很快向县委书记戴文虎作了汇报。戴虽刚调来不久,但态度极其明朗。因此,县委的答复让丁作明壹行十分满意:“我们会尽快让乡里落实清帐小组的事,对路营行政村干部的帐目進行清查;对妳们反映的乡政府的情况,也会很快予以核实、处理的。”
就这样,没有过好壹个春节的丁作明,考虑大伙凑起的路费不容易,该省壹分壹厘全得省,不敢在县城多耽搁,就领着村民代表挤上回纪王场的农村班车。在能够把人五脏六腑都颠翻的车厢里,他满怀信心和喜悦地回味着县领导的话,却不知道壹个可怕的灾难正在前面等着他,死神带着另壹个世界的狞笑,已经从地狱之门无声地袭过来,而他浑然不觉。
这年二月十壹日,农历二月初壹,下午三时许,村民徐赛俊、丁大刚二人在暖洋洋的冬日下“下六周”。“下六周”,这是淮北大平原上的农民创造出来的壹种 “土围棋”。他们正撕杀得昏天黑地,因为丁作明在壹边观看,路过此地的路营行政村副村长丁言乐,也趁机凑了上来。丁言乐已知道丁作明向县里反映了他和负责计划生育的妻子贪污提留款和计划生育罚款的事,早已忌恨在心,就故意找著碴儿,同丁作明发生口角。
丁言乐对徐赛俊和丁大刚威胁道:“妳们这可是赌博呀,我可以把妳们抓起来!”他这么说,却盯着丁作明看。
丁作明不免奇怪:“他们这是在玩游戏,又不犯啥法;就是犯了法,抓人也应该是派出所的事。”
丁言乐凶狠地说:“那不壹定!”
丁作明最听不得这种口气,更看不惯壹当上干部就变脸的这种人。不过,他意识到,来者不善,显见是在借故寻衅了,就没再吭声。
谁知,丁言乐得寸進尺,开始用肩去撞丁作明。边撞边嚷,耍起了无赖:“怎么,妳想打人?我给妳打!我给妳打!”
丁作明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也想不到身为副村长的丁言乐,竟会如此下作,他连连后退。丁言乐却步步紧逼,越撞越猛,已是穷凶极恶。丁作明无奈,只好躲开。就在丁作明闪身离开的当儿,丁言乐凶狠地撞过来,撞了个空,由于整个身体失控,壹头跌進旁边的庄稼地里,跌了个嘴啃泥。
丁言乐这下子终于找到了可以“理直气壮”進行报复的理由了。
丁作明早料到被他揭发到的这些人都并非凡角,会想方设法伺机报复的,只是觉得丁言乐这样做是在耍下三烂,太没水平,就壹句话也没说地回家了。
在远离现代文明的路营村,“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这句话绝不是玩笑,别说乡里了,丁作明敢把村干部告到县里去,那就是“找死”。丁言乐本就怀恨在心,这又跌了个嘴啃泥,等于火上加了油。为扩大事态,他便以“被丁作明打伤”为幌子,壹个下午先后六次找上门,要打丁作明。丁作明爱人祝多芳虽然不了解情况,也只得壹再赔礼道歉,但丁言乐并不罢休。
不久,丁言乐的儿子丁杰,手里掂著把菜刀,在门外大喊大叫,嚷着要丁作明“滚出来”。
当晚,村民们都劝丁作明赶快离开路营村,出去躲壹躲。开始,丁作明死活不愿意,觉得村干部欺人太甚,干吗要躲?后来考虑到,县领导已经支持他们清查村里帐目的要求了,查清村干部贪污钱财的事,看来只是个时间问题,不能因小失大,扰乱了县里的计划。再说了,丁言乐们怕的就是妳躲,这些人巴不得闹得鸡飞狗跳,天下大乱,这样才可以趁机将水搅浑,最后搅得是非不清。
于是丁作明当天夜里忍气吞声离开了路营村。
第二天天刚麻麻亮,丁言乐果然就带着全家人凶神恶刹地再次找上门来,要同丁作明大闹壹场。祝多芳小心地说:“丁作明不在家。”丁言乐那里肯信,闯進屋里,叫全家人仔细查找,不见丁作明的人影儿,就又气又恼地说:“我昨天被丁作明打伤了,需要住院治疗!”
这时,路营村的支部书记董应福出面了。他协同丁言乐妻子孙亚珍壹道,将丁言乐安排進了乡医院。随后,孙亚珍又以分管计划生育的身份,向乡长康子昌、乡党委副书记任开才递上了头天晚上写好的揭发材料,声称“丁言乐因计划生育工作抓得认真得罪了丁作明,被丁作明拦路殴打致伤”,要求对丁作明作出严肃处理。
康子昌和任开才,对孙亚珍告发丁作明事实的真伪根本没有兴趣去了解,而是幸灾乐祸。因这时县委办公室的通知已经到了纪王场,县委的指示十分明确,要求纪王场乡党委和乡政府尽快安排有上访代表参加的清帐小组,对路营行政村干部的帐目進行全面清查。上访的人员是哪些人无须康任二人去了解,他们知道带头闹事的人就是丁作明。
把属下的问题告到上头去,这是康子昌和任开才都无法接受的;何况他们也猜得出,丁作明这次到县委是连他们的问题也“捎带”了的。显然这是在损害纪王场乡的对外形象,诋毁纪王场乡党委及政府的声誉。这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他们难以容忍的。
所以,康子昌和任开才在接到孙亚珍的揭发材料后,当即就指示乡派出所对丁作明的问题严肃处理。
纪王场乡派出所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已经不再是我国公安机关遵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派出机构,完全沦为乡镇领导干部们的“御用工具”,因此,在接到乡长和党委副书记的指示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发出传票,传丁作明立刻来派出所。
躲在外面的丁作明,听说派出所在找他,甚是奇怪,他想壹定是丁言乐夫妻二人给他捺了“坏药”。不过,他并没把这事想得很复杂,他认为只要自己没干犯法的事,任谁诬告栽脏都没用,事实总归是事实。
丁作明坦坦荡荡地走進了派出所。
可以想像得到,他走進派出所大门的步子是充满著自信的。因为正是这天上午,县委要求组建的清帐小组不仅正式成立,而且已经开始工作,他相信,要不了多久,村干部的经济问题便会查个水落石出。
来到派出所,丁作明很快就发现,这个世界壹切都颠倒了,“指鹿为马”并非只是写在《史记》中的壹个故事,把鹿硬说成马也绝非宦官赵高才有的恶行。
这以后发生的事情,公开的传媒至今没有作过任何披露,所幸的是,侦破此案以后,有关方面曾整理出壹份内部的文字材料,在这次调查中,我们见到了这份充满血泪与恐怖的“报告”。
派出所副所长彭志中见到丁作明的第壹句话就是:“妳为什么打丁言乐?”
丁作明解释说:“我没打,我从没打过谁。”
彭志中仍然还是那句话,只是语气变得更加严厉了。
丁作明再次申辩:“我从没打过谁,妳们可以到村里去调查。”
丁作明觉得无须回答,这话彭志中应该去问丁言乐。
“说!”彭副所长已经没有耐心了,他锐声喝道。
“妳们这么肯定说我打了丁言乐,有证据吗?”丁作明忍无可忍地说,“如果那天在场的村民,哪怕是个小孩,只要有人证明我打了丁言乐,我愿承担壹切责任。”
彭志中根本不听丁作明的申辩,他提出了两点处理意见:“壹,妳丁作明付给丁言乐二百八十元五角的医药费;二,在纪王场逢集时,妳丁作明用架子车把丁言乐从医院拉回家。”
这种颠倒是非充满欺辱敲诈的处理意见,丁作明当然不可能接受,他当即反对道:“我没打丁言乐,丁言乐不可能伤在哪;他为啥住院,我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彭志中壹拍桌子说:“难道我的话就不算数?我现在问妳,我的裁决已经下了,妳出不出钱吧?”丁作明平日留心过壹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于是说道:“我没有打丁言乐,妳下了这样的裁定,我可以上诉。
”彭志中终于被激怒了。他指著丁作明大声喊道:“我现在就可以把妳关起来,妳不信?”丁作明依然毫不示弱,说道:“即便按照妳刚才的处理意见,我也够不上是‘刑事犯罪’;就是妳对我‘刑事拘留’,也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说清楚拘留我的原因。”彭志中说:“那好,我告诉妳,我可以关妳二十三个半小时,放出去后不给钱,我再关妳二十三个半小时,直到妳出钱为止!”
彭志中说到这,摔门而去,他喊来治安联防队员祝传济、纪洪礼和赵金喜,命令三人立即把丁作明关進派出所非法设立的“留置室”。所以说它“非法”,是因为国家公安部和安徽省公安厅,都分别于壹九八九年和壹九九二年两次发文严令各派出所不得设立羁押场所。
丁作明当然听不懂由彭志中嘴里说出来的这些所内平日的惯用语,三位治安联防队员却是心知肚明。说丁作明“兴”,是指他“不服气”;所谓“加加温”,就是要给丁作明壹点颜色看,可以施以体罚、殴打,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壹切手段,总之,要被处理者招供认帐为止。
祝传济碍于曾是丁作明的中学同学,又是近庄邻居,不便当面下毒手,很快也就借故避开了。不过,壹向善于察言观色领会领导意图又深得彭志中欢心的祝传济,知道丁作明是个宁折不弯认死理的人,同时也看出“拿下”“拿不下”丁作明非同小可,他离开之前特地把纪洪礼和赵金喜喊出门外,交待二人不妨给丁作明 “拉拉马步”。
祝传济提到“拉拉马步”四个字时,语调是十分平静的,但在纪洪礼和赵金喜二人听来,还是从这看似平静的语调中感到了壹种杀气。因为这是纪王场乡派出所最残酷的壹种刑罚了。
祝传济望着纪、赵二人回到黑屋,依然不大放心,就又到后院治安队宿舍向王進军传达彭志中的指令,要他也马上赶过去,务必将丁“拿下”。
纪洪礼、赵金喜按照彭志中和祝传济的授意,把丁作明从“留置室”押至值班室,让丁作明拉马步,丁作明不依,就冲上去连推带搡,逼着丁作明就范。丁作明虽说在学校读了十二年书,却也不是文弱书生,毕竟是在大田里耕耙耧耨磨练过来的,累得纪洪礼和赵金喜上气不接下气,硬是无法将丁作明治服。
这时王進军手拎壹根桑树棍進了门。
纪洪礼和赵金喜见王進军拎着家伙前来增援,就谎称丁作明动手打了他们。王進军壹听指著丁作明厉声喝道:“在这里嘴硬没妳好果子吃!”说著就要丁作明拉马步,丁作明依然执意不从。
王進军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壹句,操起桑树棍劈头盖脸就抡过来。丁作明左闪右躲,结果臂上 、腰上连遭猛击,每中壹棍,都痛得他脱口喊出声,但他就是不依从。
丁作明不拉马步,王進军就壹下比壹下更凶狠地抡着手里的桑树棍。
同样也是农民的联防队员王進军,为什么对自己的农民弟兄做如此凶残的事情?壹个符合逻辑的解释只能是,人从爬行动物進化到今天,虽然创造出了最辉煌的科学技术和最灿烂的现代文明,但人性中那些最原始最残暴的劣根性,仍会在有些人身上以“返祖”的现象出现,这说明人性進化的缓慢。此时的王進军,就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变成了发泄野性的异类。
据说,王進军这已不是第壹次兽性发作了,自从来到纪王场乡派出所,干上了治安“联防队员”,打人就成为他日常的工作。没谁提醒过他不可以这样做,倒是因为他敢于下手,而受到所领导的重用。
今天,他手中的桑树棍不久就打裂了,又很快打断了,但他仍然不罢休,擡起脚将丁作明跺倒,随后改用电警棒,猛击丁作明的双腿,逼着丁作明跪到地上去。
就在丁作明已无招架能力,王進军也打累了的时候,纪洪礼的兽性也开始发作了,摸起壹根半截扁担扑了上去。他同样发疯地朝丁作明的腰部、臀部壹阵猛抽。
这样没过多久,丁作明就不再呻吟了,他对眼前的这壹切显然感到了震惊,也感到了恐惧。
他分明已经看出,他只要不松口,眼前的这几个家伙是会把他往死里整的。可是,他依然没有打算要向谁低头,更不可能认输。只见他瞪大了眼睛,无比愤怒地喊道:“我告村乡干部加重农民负担,违背党的政策,竟遭这样毒打,我不怕!就是妳们把我打死,我也不服;变成鬼,我也还是要告!连妳们壹起告!”
纪洪礼碰到丁作明血红的眼睛,挥起的半截扁担吓得掉到了地上。王進军看纪洪礼手软了,歇斯底里地训斥道:“妳他妈的孬种,干嘛要怕他?这是他嘴硬的地方吗?”
于是纪洪礼拾起壹根棍又凶狠地扑上去。赵金喜爽性找来壹块肮脏的手巾,将丁作明的嘴巴塞了起来。
就这样,王進军、赵金喜、纪洪礼,三个丧失人性的治安联防队员,在丁作明不能动弹也不能说话的状况下,又轮番毒打了二十多分钟。直到惊动了因病在家休息的派出所指导员赵西印,发生在纪王场乡派出所的这场暴行才算收场。
3 案惊中央
当清帐小组中的村民在派出所找到丁作明时,丁作明已是奄奄壹息。他们有的趴在丁作明身上痛哭不起,知道丁作明是因为替大伙说了话才遭此歹毒的;有的忙到丁家去报信;有的,就指著派出所的警员发泄著愤懑:“妳们公安不办案,社会治安好壹半!”
丁作明七十岁的父亲丁继营跌跌撞撞奔進派出所,看到儿子脸色惨白,豆大的虚汗顺着两颊往下滚,嘴唇颤抖著也不喊声“疼”,壹下就跪倒在儿子跟前。
就在这时,派出所副所长彭志中回到了所里,他是来看丁作明是否被治服帖了。丁继营听说彭志中就是所里的领导,又听说儿子是不愿为副村长丁言乐付二百多块钱的“医药费”才被打成这个样子的,就还苦苦哀求彭志中:“我向丁言乐赔礼,丁言乐的医药费我认了,明天把钱凑齐交给妳,请妳放了我的儿子吧!---- --”
彭志中也没想到联防队员这次下手这样狠,丁作明被打得这么惨,见丁继营正好向他求情,也就势挥挥手,巴不得赶快将丁作明擡走。不过他依然没有忘了自己曾经作出过的处理决定:“我把话说清,明天壹定得把要付的医药费送到派出所!”
丁继营和查帐小组的村民壹道,急急忙忙把丁作明送往乡医院治疗,后因丁作明腹部疼痛得厉害,乡医院的医生不知所措,只得连夜将他转往利辛县医院進行抢救。
第二天上午八时,丁作明被确诊为脾破裂大出血,医院给丁作明紧急输血,然而,回天乏术,壹切都太晚了。
丁作明终于在抢救他的县医院的手术台上停止了呼吸。
丁继营老人听说儿子已死在手术台上,不禁哭得死去活来。他拍打着墙壁痛不欲生:“儿啦,妳咋这么傻呀,妳有理他们有权,妳胳膊咋就想扭过大腿呢?------”
丁作明的爱人祝多芬更是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早哭成了泪人。她壹边哭,壹边喊:“作明呀,他们把妳往死里打,妳咋就不认那二百块钱呢!钱比命还贵吗?妳这样撒手去了,撇下两个浑身是病的老人,三个这幺小的孩子,大的刚六岁,小的才两周------往后的日子叫我咋过呀?”
守在边上的查帐小组的村民,好言相劝丁继营和祝多芬不要太伤心,劝著劝著,忍不住也是泪流满面。悲痛地喊道:“作明呀作明,平日妳那麽聪明,昨天为啥就那麽糊涂?他们这样毒打妳,妳咋就不叫喊壹声呢?------”
丁作明带头向县里反映农民负担在派出所被人活活打死,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纪王场乡的父老乡亲感到触目惊心!
路营村村民愤怒了。愤怒的烈焰烧去了他们平日谨小慎微设置在心头之上的樊篱,壹个个无所顾忌地走出了家门,涌到丁言乐农舍的前面,要丁言乐和她老婆滚出来。但是,直到这时,人们才知道,丁言乐听到风声,壹家老小早逃出了路营,此时已是人去屋空。
从那以后,直到我们走進路营,八年过去了,路营的村民再没见到过丁言乐壹家人。有人说他们去了上海或是南京,有的说他们去了海南或是深圳,总之,背井离乡,在外靠打工谋生。
原本是路营村跺地地也会晃三晃的副村长,从此成了浪迹天涯、四处漂泊的可悲的游子。
村民们在丁言乐家扑了空,又怒不可遏地掉头涌向派出所。结果发现:往日不可壹世的副所长彭志中,以及被狗吃了良心的纪洪礼、赵金喜和王進军,壹个个也都各自躲藏了起来。
村民两处扑空,情绪越发变得激愤,最后壹合计,决定直接去县里。
就在路营村村民准备上路时,附近的路集、彦庄、李园、朱园、李楼、郭桥、常营村的村民,也闻讯赶来,怒不可遏地加入到路营村的上访的队伍。
显然不堪重负,生活难以为继的,并不仅仅是壹个路营村。丁作明向县里反映的那些问题,提出清查村干部帐目的要求,也同样代表着他们的利益与愿望,因此,对于丁作明的死,他们不可能袖手旁观。大家心照不宣的是,如果再不齐心协力奋起抗争,明天他们就会有着丁作明同样的遭遇!
于是这支由路营出发的上访队伍,顷刻就像被壹只巨大无比的手在冬日滚动着的雪球,其阵势迅速在扩大,还没抵达县城之前,已汇集了三千多人。这队伍,滔滔似水,浩浩荡荡,壹路上扬起滚滚黄尘。黄尘滚滚之中,还夹杂着拖拉机、三轮车、农用汽车、牛车、人力车的引挚声、喇叭声、铃铛声。
中国的农民,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听话,又最能忍让的壹个特殊的群体,可是,壹旦被激怒,又会骤然成为世界上最庞大、最无畏又最具有破坏力的壹支队伍!
壹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壹日,发生在安徽省利辛县纪王场乡派出所的“丁作明事件”,注定不会被将来撰写《中国农业发展史》的学者专家忽略或回避,因为,丁作明是中国的九亿农民之中,因反映农民负担而被乱棍打死的第壹人,他以自己年轻的生命为代价,唤醒人们不应该那麽乐观地忽略或回避中国农村中正在变得十分严峻的现实。
当时的利辛县委和县政府不敢怠慢,十万火急地上路拦截,怕事态進壹步扩大,以至失控,会被坏人利用,他们对这壹事件没有回避,处理得也还积极认真,只是不希望闹得壹个地区全知道,对消息是实行了严密封锁的。他们认为这样的事传出去,对利辛县委和县政府的任何领导都没有好处。
报喜不报忧,这其实早已成了当今中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壹件事情。
然而,这事还是被传了出去。
甚至在安徽省委书记和省长都还不知情时,案件已经惊动了中央。党中央和国务院许多领导,不仅详细得知了这壹事件的真相,并已在震惊之后迅速作出了明确批示。
将这事捅上了天的,是新华通讯社安徽分社记者孔祥迎。
孔祥迎是因为别的采访任务去利辛县的,获悉“丁作明事件”之后,他深感震惊和痛心。当时他在安徽分社负责农村报道,自然会对发生在安徽农业上的壹切新闻格外敏感,再说,壹个中国最高新闻机关的记者,处理新闻稿件也不会像地方上的记者有那麽多的约束与忌讳。仅凭著社会的责任和时代的使命,他就觉得“丁作明事件”折射出了当今中国农村中太多的“社会信息”。更何况,减轻农民负担,已经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密切关注并已有了明确规定的壹件大事,而纪王场乡壹个有文化懂政策的青年农民,只是依据党的决定,向党的组织提出了正当要求,并得到县委的支持,却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活活打死,这壹切还是发生在人民的执法机关!其性质的恶劣,暴露出问题的严重性及典型性,都无不使他感到触目惊心!
于是他迅速改变了采访计划,顶着壹连串的压力和干扰,深入到纪王场乡作了认真调查,很快把事件的真相写成壹篇“大内参”,发往北京的新华总社。总社同样很快地就将这篇调查报道全文刊登在送往中央最高决策层的《动态清样》上。
当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同志接到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打来的电话,不禁呆住了。在这之前,无论是阜阳行署还是利辛县政府,都没有将这件事汇报上来,再说,上面打来这样急迫的电话,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历史上还从来没遇到过。
陈俊生劈头就问:“利辛县纪王场乡路营村的青年农民丁作明,因为反映农民负担被迫害致死,妳们对这件事的处理情况怎么样了?”
这事根本不知道,自然无法回答。那边,陈俊生马上又说:“处理情况随时告诉我。中央几位领导同志都对这事批了字,十分重视,我在这里随时等候妳们的电话。”
接着,陈俊生不仅留下自己办公室和住宅的电话号码,还把他在中南海内部的“红机号码”也提供出来;因为他当时正在壹个会议上,并把他在会议期间的具体联系方法也作了说明。
透过这壹串电话号码,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同志深知案情的重大,同有关领导联系过后,就把电文发给了阜阳地委和行署。
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这时才知道,纪王场乡的这件事“漏子捅大了”。他很清楚,丁作明的死如果与“农民负担”有个因果关系,这问题就大了,纪王场乡党委政府有关的领导将会被追究责任,县委也难脱干系。虽然他调到利辛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前后也才壹个月,许多情况还不是太了解,按说他在这件事情上所能承担的充其量不过是“领导责任”,但接到省里发来的紧急电文后,他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思想壹下变得复杂起来。首先,他不希望这件事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或是说,不希望因为利辛这件事影响到安徽的形象。壹九九壹年大水以来,外地人都把安徽人当作“灾民”看,丁作明壹案的真相再传出去,安徽的农村还成了个什么样子?如此触目惊心的事情发生在利辛,作为利辛县委书记,他还有什么面子?
当然,戴文虎并不知道,就在丁作明的案件发生前不久,四川省峨眉山下的仁寿县,也是因为农民负担太重,引发了上万人大规模地上访,农民与警察发生了剧烈的冲突,愤怒的农民竟烧了警车。这事已使中央领导为之忧虑;紧接着,安徽这边就死了人,自然就格外关注安徽对这事的处理情况,不希望由此引发出更大的事端来。
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想得很多,但他最后还是采取了当今大家都早已熟习了的办法:报喜不报忧,息事宁人。他认为只要不把丁作明的死与“农民负担”扯到壹起,剩下的,壹切事情都好办。
在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利辛县委、县政府就向省委、省政府写出报告:丁作明的死,纯粹是由壹般的民事纠纷引发的,与农民负担无关。
戴文虎绝然没有想到,他的这个抱有侥幸的回复,竟断送了自己本该拥有的锦绣前程。
安徽省委、省政府希望看到的,当然也是“与农民负担无关”的结论。回复的电话当即打给了陈俊生。
谁知,陈俊生是个办事壹丝不茍的人,再说这事又有那麽多的中央领导批了字,盯着这事不放。他接到安徽作出的这个结论,疑窦顿生:到底是新华社的记者“谎报军情”,还是安徽省在“欺骗中央”呢?需要关心的,似乎已经不应该是这事处理的情况,倒是丁作明案件的性质了。
陈俊生把问题交给新华社回答。
新华社接到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的电话后,觉得事有蹊跷。因为安徽分社记者孔祥迎的调查文章写得已经十分具体了,那些事实不可能是坐在办公室凭空捏造得出来的。但为慎重起见,还是把陈俊生的电话内容及安徽省报上来的意见,壹并通知了安徽分社。
现场采访和处理稿件壹向认真严谨的孔祥迎,看到了安徽省对“丁作明案件”所作的调查结论,十分意外。他感到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发生。安徽的这种结论,无疑是对他了解到的事实的壹种彻底的否定。他当然不能接受。
所以,安徽分社回答总社的态度十分坚定:为了澄清事实,请求中央直接派人调查。
壹个由中央纪委执法监察室、国务院法制局、国家计委、国家农业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组成,他们没同安徽省的各级领导打招呼,从北京出发,就壹路南下,直接开進了纪王场乡路营村。
中央联合调查组壹杆子插到了案发现场,这使得安徽省阜阳地区及利辛县三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都大出意外。
调查组首先对丁作明的家人進行了慰问,然后就同路营村的村民们见面、开座谈会。可以看出,调查组的调查范围显然没有也囿于壹个路营村,还扩大到了附近的黄楼和彦庄。调查时,不让地方干部陪同,并对被调查人实施政治上的保护,于是乎,周边的村民们也纷纷找上门,向调查组反映实情。
于是,京城下来了“包青天”,“微服私访”的消息立马传遍了利辛县。
二000年十月三十日下午,在安徽省委大楼的壹间办公室里,当了十七年省农经委副主任的吴昭仁,接受了我们的采访。外面的走廊里十分宁静,宁静得我们可以毫不费劲地分辩得出走廊上传来的忽远忽近的脚步声,但是,当吴昭仁回顾发生在七年前中央调查组来安徽的那段往事时,周围所有的动静就全在我们的意识中消失了。
我们发现,退居二线,已经身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咨询员”和“安徽省农业经济学会理事长”的吴昭仁,谈起当年这个调查组的事,好像那壹切就发生在昨天。他说,是他把联合调查组壹直送到北京的。他强调他同调查组的同志踏上同壹趟進京的列车,是因为他也正有事要進京,属于“顺便”;但他并不回避,当时的省里领导确也极想知道这些同志下到利辛到底调查到了哪些情况,又形成了哪些看法。
由于工作上的关系,他至今还能说出国家农业部参加到调查组中去的两位成员的名字,他们是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显刚和副处长黄炜;黄炜是个十分能干的女同志,李显刚曾是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的秘书。农业部分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正副处长壹齐上阵,也说明了对这事的重视。
联合调查组的负责人,是中纪委执法监察室的曾晓东主任。
吴昭仁告诉我们,曾晓东在谈起利辛县农民的生存状况时,眼泪止不住地就流了出来。这个细节,给吴昭仁的印象可以说是刻骨铭心。壹个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什么场面没有见过呢?
在人们的想象中,执法监察干部早就练就了壹副铁石心肠,但是,讲到调查所闻,感情竟壹下变得如此脆弱。他红着眼睛说:“真没想到,解放都这么多年了,农民还这样苦,负担会这样重,有些党的干部对农民的态度竟又是这样恶劣------”
他壹边流着泪,壹边甩著头。
他告诉吴昭仁:“我们实际调查到的,其实比新华社记者反映的情况还要严重!整个路营都很困难,只有村支书和几个村干部住的是瓦房,问题壹看就十分清楚。路营有两个生产队,连续几年就靠卖血为生,苦到这个样子,各种各样的负担还没完没了,大大超出中央规定,已是让人无法忍受。丁作明根本不是他们讲的什么‘计生问题’,只是因为他反映了农民的负担,被就活活打死!”
这位中央特派员本不应该是个爱激动的人,他说到这儿话却被打住,因为过于激动了,下嘴唇不由自主地颤抖著,泪珠划过两颊跌落在手上。
他说,反映问题的农民见到他们,首先就是长跪不起,其中有的竟是步履蹒跚、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的心受到有生以来从没有过的震撼。试想,如果不是巨大的悲苦,过久的压抑,壹个阅尽人间沧桑的老者,怎么会不顾屈辱和难堪地双膝触地,给壹个可以做自己儿孙的调查人员施此大礼呢?
这不都是常被我们挂在嘴上,说是已经翻身做了国家主人的中国农民吗?他们被压弯的脊梁和被扭曲的灵魂,使联合调查组的每壹个人无不在吃惊之余陷入到长久的沈思。
丁作明的死,引起中央的重视无疑是空前的。就在丁作明惨死后的第二十六天,即壹九九三年三月十九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接着,同年六月二十日,国务院就在京召开了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这以后,仅仅又只过了壹个月的时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再次联合发出《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将涉及农民负担有强制、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的有关项目,被取消、暂缓执行、需要修改或坚决予以纠正的,计壹百二十二项之多!
这么短的时间内,针对农民负担问题不仅迅速下达了紧急通知,而且这么快就拿出了壹系列的相应措施,并召开了全国性的工作会议,这壹切,在人民中国的建国四十四年的历史上从未有过!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安徽省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七月二日,在利辛县城公开审理了在“丁作明事件”中负有法律责任的六名罪犯。依法判处王進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赵金喜无期徒刑,纪洪礼有期徒刑十五年,彭志中有期徒刑十二年,祝传济有期徒刑七年。
同时,为严肃党纪、政纪,阜阳地委和行署,在此之前,还分别作出了以下决定:给予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党内警告处分;副县长徐怀棠行政降职处分;纪王场乡党委书记李坤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康子昌留党察看、撒销党内外壹切职务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任开才撒职处分。并要求全区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党的政策,责令各县(市)务必進壹步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大快人心!
二00壹年早春二月,我们走進了丁作明的家。我们发现,壹个六口之家,因为丧失了丁作明这个主要劳力,有如大厦折梁,当地政府虽然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免征了农业税,可是生活却依然过得十分艰难。我们注意到,大门上贴著的,分明不是红纸写就的对联,那对联惨白中透着浅紫,可以看出,他们至今没有从巨大的悲痛中走出来。
丁继营老人因体弱多病,已苍老得无缚鸡之力,回想起当年的情景,依然老泪纵横。他拿出过去的《判决书》和地区法院开出的收据告诉我们,白纸黑字的《判决书》上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至今没有兑现,他们多次找过阜阳地区法院执行庭,并在几尽壹贫如洗的窘境中,交纳了对他们不啻于天文数字的执行费,但时隔七年,当时判决的赔偿款,至今杳无音信。
丁作明母亲丁路氏现瘫痪在床,吃喝拉撒睡都在床上,苦不堪言。丁作明爱人祝多芳在壹次外出拉化肥时摔断了右臂,基本上不能再干重活。三个孩子被学校照顾可以免缴学杂费用,但十四岁的丁艳和十二岁的丁卫,还是中途辍了学,不得不在家帮助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过早挑起生活的担子。
离开路营村时,我们去了壹趟丁作明的墓地。阴阳相隔的现实,使我们无法和他進行对话,但我们还是默默地祈祷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丁作明以他年轻生命的陨落,震惊了中央,从而使得九亿农民终于有了呵护自己的尚方宝剑。
本来,我们以为他是第壹个殉道者,也应该是最后壹个。然而,接下去,当我们走近固镇县唐南乡张桥村小张庄时,才知道,丁作明的悲剧并没结束。它不但依然在延续,发生在小张庄的血光之灾,其性质之恶劣,更加令人触目惊心;场面之血腥,以至让人无法相信。它发生在“丁作明事件”后的第五年,并且,是在中央已经三令五申之后------
恶人治村
1壹切,发生在五分钟内
随着商品大潮的奔涌而至,人们普遍对有着“发”的谐音“8”这个数字,产生了喜爱之情。
壹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自然就被认为是个大吉大利大喜大庆的日子。可是,这壹天,它却永远成为安徽省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的忌日。
小张庄地处淮河岸边壹个低洼地段,这些年涝灾不断,村民们的日子本来就不好过,再加上村干部没完没了横征暴敛,家家户户几乎就变得度日如年。对村干部的胡作非为,小张庄的村民并不都是逆来顺受,张家全、张家玉、张洪传、张桂毛几个血性汉子,没少把要求清查村里账目的意见反映到乡党委和村支书那里。去年春天,村民张家昌还把举报信送到了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对于村民接连不断的上访和举报,张桂全恨得咬牙切齿。虽说他在村里只是个“副村长”,但没谁不怕他三分,村民都深知“此爷”是个啥事都敢做绝的恶人。他本人也知道村民们的怨气主要是冲着他来的,可仗着乡里有人替他撑腰,就从未把这些村民放在眼里。壹天,他把乡里的两个治安联防队员请到家中,然后假惺惺地让人通知到处告他的张洪传到他那算账,张洪传不知有诈,抱着有理走遍天下的心态兴冲冲赶去。张洪传刚進门,张桂全便破口大骂,指挥他的两个儿子和联防队员对张洪传大打出手,顷刻间就把张洪传打成血人。要不是张洪传的侄子张桂应闻讯赶去解救,张洪传还不知会被打成什么样子。
张桂全的暴力威胁,非但没能压倒村民,适得其反,小张庄的全部党员、老村干部和八十多户农民空前团结起来,先后两次去乡政府、五次到村支书家,强烈要求查处张桂全,彻底清查村里的财务账目。
村民们的反复呼吁,多次请求,终于引起了唐南乡党委的重视。恰在这时固镇县政府正布置各乡镇对乡村的经济账目進行壹次全面清查,乡党委书记左培玉就对小张庄上访的村民说:“正好,借咱们县这次清账的东风,我们已经研究决定,由乡纪检书记王加文带领乡财政部门的三名会计,就先从妳们村开始清理。”
这消息,让小张庄的村民欢欣鼓舞。
这壹年的二月六日,乡纪检书记王加文带领着三名会计,和乡政府负责小张庄片的薛兆成,進驻了小张庄。
二月九日,在王加文的主持下,经过村民们的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全村八十七户村民最后推选出十二名群众代表,组成了联合清账小组。深受大家信赖的张家玉、张桂玉、张洪传、张桂毛等人,均在当选之列。因为谁都知道张桂全的为人,也预感到清账工作不会壹帆风顺,除制定了严格的查账制度和纪律,十二名代表还私下约定,如果张桂全到谁家闹事,其余的代表都必须赶到现场,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对于这样的清账工作,从壹开始,张桂全就极力阻挠,先是散布谣言,说有人投毒要害死他的孩子,企图把水搅浑,转移人们的视线;接着,便多次在村级会议上扬言:“十二个鸟代表算我的账,存心搞我,没那麽便宜!就是搞掉我,他们也没法子过;搞不掉,我叫他们更没日子过,不打死他们,也叫他们腿断胳膊折!” 没出两天,张桂全的儿媳张秀芳就放出话:她的公公要杀人了。
面对张桂全的这些威胁,村乡两级领导干部都没引起应有的重视,清账代表也只认为这不过是张桂全在吓唬人,全没当做壹回事。
谁也不会想到,正式查账只查到第九天,二月十八日的壹大清早,张桂全就真的挥起了杀人的屠刀!
这天,不大不小的雨点儿,不轻不慢地敲打在小张庄农舍的屋脊上,好像没完没了的催眠曲。
天已经大亮了,庄子里的农民差不多都还慵缩在被窝里。五十八岁的魏素荣,这天依然早早就下床,像往天壹样忙着去灶间。她知道,丈夫张桂玉被大伙推选为村民代表,他和另外十壹个村民代表壹样,风雨无阻地要去查村里的财务账,魏素荣生怕误了村里的大事,很早就把早饭做好了。
谁知丈夫张桂玉和儿子张小松围着桌子刚坐定,家里的那台旧闹钟的指针正指向七点十分,张桂全便领着他的五儿子张余良和七儿子张乐义,出现在门洞里。接着出现的,还有村会计张家会及其子张杰。
因为父亲就是村里的会计,对村民们的查账同样有着抵触情绪的张杰,首先冲著张桂玉说了句讽刺挖苦的话:“账算得怎么样了,俺们可能分两个?”
张桂玉是个精明人,自然听出了弦外之音,他离开饭桌,冷静地说道:“大家叫我出来算账,俺能不去吗?”
张桂全马上接茬道:“骂妳不多!”遂向两个儿子喊道:“给我打!” 。
由于这事来得太唐突,听到了张桂全壹声喊打,张桂玉居然呆住了。
这时张乐义已从张桂玉的屋中抓起门旁的,壹根木棍,张余良也随后拾起张桂玉家的壹把镰刀。
张乐义挥起木棍就照张桂玉舞过来,站在边上的会计张家会不但不制止,反倒将张桂玉拦腰死死抱住。被打急了的张桂玉拼力挣脱后,见对方开始下毒手,便迅捷从地上拣了块红砖。魏素荣发现村干部的儿子将自己男人往死里打,慌了手脚,忙从灶台上掂过菜刀。
双方持械怒目相视,犹如箭在弦上壹触即发。
这响声,惊动了四邻。张乐义和张余良见不少村民赶到现场,人多势众,未敢再动手,退到屋外。
张桂全显然不甘心,就朝张桂玉的屋后走去,边骂,边叫阵:“小桥(张桂玉的小名)妳个狗日的,有种跟我过来!”
张桂玉是个吃软不吃硬的红脸汉子,见村干部如此张狂,毫不示弱,就跟着来到屋后,责问道:“这次是乡里要查妳的账,群众选我做代表,我有什么错!张桂全,妳嘴巴放干净点,我就是查了妳的账,妳又能把我怎么样?”
争吵之中,张桂全已暗下指使张乐义回家喊人。不壹会,张桂全长子张加志和六子张超伟,都暗藏凶器来到现场。张超伟上来就打张桂玉,张余良趁机夺下张桂玉手中木棍,张超伟见赤手空拳的张桂玉依然顽强地反抗,迅速从胶靴筒中抽出尖刀,同时从怀里取出菜刀,凶狠地向张桂玉的头上、胸口又砍又刺。
张桂玉猝不及防,甚至来不及喊叫壹声,就重重地扑倒在地。
村民代表张洪传和张桂毛闻声撵到现场。见张桂玉直挺挺地躺在血泊之中,张洪传怒不可遏地责问张桂全:“妳们怎能这么狠毒?还不赶快把人送医院!”
这时的张桂全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见张洪传和张桂毛赶了来,阴险地笑道:“妈的皮,来得正好,就等着妳们呢!”然后冲著张加志大声喊道:“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
离张洪传最近的张余良,立即扑上去,疯狂地朝张洪传的胸部、腹部和股部连刺数刀,张洪传没有来得及反抗,便当场倒地断了气。
就在张余良扑向张洪传时,张桂全也将雨伞壹摔,从后面抱住了奔过来救人的张桂毛,骂道:“妈的皮,妳不是到处告我吗?算我的账吗?来吧!”张桂毛虽然被抱住,但他人高马大,毫不畏惧地和张桂全厮打着。张桂全自知不是张桂毛的对手,大声呼喊:“乐义来把他放倒!”
张乐义举起手中大菜刀,跳起来就向张桂毛的头部砍去,直将他砍翻在地。此时,杀红了眼的张加志也赶过来,依然不放过张桂毛,骑在张桂毛的身上,用杀猪刀又向张桂毛的背部狠扎三刀。据事后法医鉴定:张桂毛头部砍伤五处,创口深及颅骨,颅骨外板骨折,左肺亦破裂,足见杀人者的凶残。
倒伏在地已是奄奄壹息的张桂玉,因为剧烈的疼痛而呻吟著,丧心病狂的张加志发现张桂玉没死,猛扑过去,向其胸腹部又连砍五刀。
转瞬之间,张桂玉的屋后就躺倒了三位村民代表。雨水融和著血水,红了壹地,空气中顿时弥漫着呛人的血腥味。
张桂玉哥哥张桂月听说弟弟被暗算,悲愤交加,操起壹根平日给牛拌草料用的细木棍奔过来。由于他的眼睛不好,壹直奔到了张加志的面前,方才看清倒在地上的弟弟。“这不是桥子吗?”壹句话未落音,张加志手中的杀猪刀已刺人他的胸口。
十六岁的张小松,于混乱中来到爸爸张桂玉的身边,想把他搀扶起来送医院抢救,张超伟拎着已经沾满鲜血的菜刀,不容张小松救护张桂玉,挥手便向张小松的头上砍去。在场有人壹声尖叫,惊醒了张小松,张小松意识到什么,将头壹偏,张超伟落下的菜刀就砍在了张小松的膀子上。张小松慌忙逃开,总算幸免壹死。
前后只有五分钟,小张庄的腥风血雨之中,竟是四死壹伤!
当张桂全的四子张四毛也提着壹把砍刀气喘吁吁地奔到现场时,村头上的广播大喇叭,正响起村支书张店风催促村民代表继续清账的咬喝声……
2可怕的村霸
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壹个社会集团的力量大小,并不取决于它的人数多少,而取决于它的组织程度。组织的力量是强大的,与政权相接合的组织力量尤为强大。中国农民尽管人数众多,可是他们过于分散,没有足以抵御压制的组织资源,而乡村干部却是严密组织起来的,他们是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合法代理者。如果这个代理者,哪怕只是其中的少数人,把国家政权的意志抛到壹边,凭借政权的组织资源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将是十分可怕的!
张桂全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他正是凭借着村委会副主任(当地唤著“副村长”)的实权,同时借助著壹个庞大的家族势力(七个儿子),就在小张庄壹手遮天,成为横行乡里的“村霸”。
壹九九七年,他明知县里下达的征收小麦的数量与壹九九六年的数量‘样,他却硬性要求每人增加五十斤。为了聚敛财富,他可谓生财有“道”,“五税壹费” 就是他任意增收的苛税杂费:谁家饲养壹头猪,就得多交四十五元钱;谁家盖了新房,就要多交壹百五十元至五百元,交多交少,全由他的“金口玉言”说了算;全村所有的老房子,每户都要交五十元;谁家种花生,壹亩便交十元钱;谁家添了拖拉机,每辆就是五十元。张桂月倾其所有刚刚购置了壹辆“小四轮”,还未启用便先交了四十五元,如今人去物尚在,这辆崭新的“小四轮”正静静地躺在防雨棚里,似在为他的主人默哀。至于“计生扶育费”,谁也弄不懂“扶育”二字的意思,计划生育罚款的钱数更是由着他随心所欲,并且大多数是打白条子不入账的。
壹方面,巧立名目,收刮民财,多多益善;另壹方面,按规定应上缴的“提留款”,以及由他私设的“五税壹费”,张桂全全家却又是分文不出,壹毛不拔的。
依仗着手中的权力,他侵占土地,霸占鱼塘,侵占公物,贪占公款,已是恶贯满盈。这样的壹个恶棍,怎么就当上了村委会的头头呢?再说,他只不过是个村委会副主任,村主任和村支书又干什么去了?是与他壹起同流合污还是做了闭口菩萨?对于这些,采访中我们始终困惑不解。
后来,了解了张桂全的历史,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就更加感到不可思议。原来,小张庄存在的问题,远不止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混乱,基层组织建设上暴露出来的问题,更是令人吃惊。壹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当时已是小张庄村委会主任的张桂全,就曾因贪污和奸污妇女,被固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壹年,缓刑两年。这期间,小张庄合并到了张桥村,张桂全还正在刑期之中,却摇身壹变,成了张桥村村委会的副主任。村民们说,张桂全根本就未经过大家的民主选举,完全是乡党委和村支部个别领导人强行指派的。
虽被判刑仍在刑期,这样壹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却照样可以被两级党的组织委以重任,这就使得五毒俱全的张桂全非但恶习不改,反而变得有恃无恐,更加凶残。
严格地说,张桂全这种人的行为方式,已经具有了中国封建社会农村中恶霸的基本特征,但确实又是与那时的恶霸在性质上有着不小的区别,因为那时村中的这类人横行霸道民愤极大,但土地的规模壹般都不大,浮财也不多,而且,并没有获得法理意义上的村公共权力的位置,然而,张桂全不光能够任意霸占土地、侵吞浮财,并且获有法理意义上的村落公共权力,因此,张桂全这样的村干部,就比封建社会农村中的恶霸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
张桂全父子故意杀人案,虽然只是个“个案”,但“张桂全现象”却足以让我们忧心忡忡。在采访中,我们发现,现在农村中“恶人治村”的现象已经触目惊心地凸现出来,张桂全不过是当今中国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运作中特殊机制产生出的壹个生动标本。
结论和思考无疑都是十分容易做出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够杜绝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呢?
3悲剧还在延伸
固镇县公安局防暴警察在接到报警不到二十分钟就包围了小张庄。涉嫌故意杀人的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和张余良当即落人法网。只有张乐义除外,据被害人家属和在场的证人说,当时张乐义手拎壹只提包,包内装着他们父子行凶的凶器,就从村支书张店凤和实枪荷弹的防暴警察面前,从从容容地走过,村支书张店凤不指认,防暴警察不知情,这就使得张乐义沿着村民黄自先平房后边的壹条小路侥幸逃脱。
小张庄发生凶杀案的消息,迅速传开去。但是,无论是固镇县委县政府,还是唐南乡党委乡政府,对于案起于农民要求民主的权利和减负问题,全都避之如洪水猛兽。案发第二天晚上,整个小张庄还沈浸在巨大的惊骇和悲痛之中,固镇县有线电视台突然播报了这条“新闻”。报道称,本县唐南乡张桥村小张庄,因村民们之间的民事纠纷、口舌之争,发生了壹起重大的误杀案件。画面上展示出的,好像全是从现场收缴的“凶器”,其实,那全是公安人员因为壹无所获从被害者张桂玉家里找来的镰刀、菜刀等器物。
整个壹个假新闻!
这条“新闻”壹播出,小张庄即刻炸了营。
在这起凶杀案中失去父亲的张桂毛的独子张亮,失去张桂玉、张桂月两个弟弟的张桂菊,以及众多的现场目击者和被激怒的村民,男男女女,自发集结起三百多人,于播出电视新闻的第二天壹大早,找到县有线电视台,质问台长:壹个刑期未满的犯罪分子当上村长,变本加厉地欺诈村民,大家不堪重负,依凭自己的民主权利要求清账,再说这还是县里部署的,乡里批准的,却遭到如此灭绝人性的报复,什么叫“错杀”?“错”杀了谁?杀谁才不算“错”?被害者作为村民代表与张桂全之间究竟是什么之争?
台长被问得哑口无言。他确实不知道其中会有这么多的情况,案件的性质又会是这样的恶劣与严重,不得不如实“招认”道:这是县委领导指示这样播放的。
人死不可能复生,但死了总归要有个说法。被害者是为维护大家利益,又是受到大家的委托惨遭杀害的,这悲惨的壹幕已让人无法接受,而如此荒诞的“新闻”无异于火上浇油。
于是,愤怒的村民们决定去见见县委书记。
县委和县有线电视台门挨门,虽是两个大院却只隔了壹道墙,当村民们涌出电视台大院时,才发现,大街上已围了个人山人海。大家都看到那条“新闻”了,都觉得这事太惨,凶手太狠,壹听说小张庄的村民为“新闻”的事找到电视台,便料定“新闻”有诈。现如今,假冒伪劣的产品充塞著市场,各种各样的新闻可信度也已 经不高,特别是壹些重大事故的新闻,老百姓对它的真实性统统是大打折扣的。于是不少人围过来就想闹个究竟,不多会,便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上了三千多人。
前面说了,县委就在边上,早看出了动静,赶到小张庄的村民找到县委时,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早已不见了踪影。
从县里回来的第二天中午,小张庄的村民刚丢下饭碗,村支书张店凤就通知全庄人到庄西黄自先家才盖起的三间大瓦房开会。那是黄自先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儿子在外地打工,现在正空着,村民陆陆续续赶了去。赶去才知道乡里来了人。唐南乡副乡长何井奎、乡政法委书记邱亚以及派出所警员壹行人,是来“封嘴”的。
会上的气氛严肃得令人窒息。何副乡长首先选读了几条《刑法》规定,然后宣布不准上访,不准闹事,不准乱说乱讲。大家都很紧张,尤其是被害者家属,他们闹不明白,亲人已遭杀害,可受害的亲人好像也犯了王法,成了过去的“四类分子”,不许“乱说乱动”,随时随地都将有警惕的眼睛在盯着妳,壹下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魏素荣回到家扑到床上大哭了壹场,她哭丈夫张桂玉死得不明不白,有冤无处申;她哭自己长着眼睛长著嘴巴,看到的那触目惊心的壹幕却不能再说;她哭这世道太黑暗,不定啥时就会给憋疯了。
接下去,五月七日,安徽壹家省报就在二版的位置发表了壹篇题为《村主任壹怒,四村民遭戮》的报道。文章恰恰发在蚌埠检察机关正要将案子移送市法院提起公诉的关键时刻,试图抢占社会舆论“制高点”的目的就十分明显。
文章开宗明义,作了这样混淆是非的表述:“壹名叫张桂全的村委会副主任因为对村民的激烈言辞极为恼火,便率领众儿子与村民相互殴打,致使四村民死亡。”.
凡是具备阅读汉语言文字能力的人,从这样的表述中都会做出这样的结论:“村民的激烈言辞”在先,张桂全“极为恼火”在后,村民,包括被杀的村民,才是造成这次事端的主要原因。
不过细心的读者还是会注意到:既然是“相互殴打”,为什么死亡的尽是村民呢?这位“名叫张桂全的村委会副主任”,为什么对自己的村民这样歹毒,欲置死地而后快呢?村民“激烈言辞”又究竟是些什么内容呢?为什么这位村委会副主任会“极为恼火”,以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大开杀戒?这些至关重要的内容,文章中统统没说。在这里,村民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村民们不堪重负的严酷事实,全被回避。回避就是有鬼。
于是,壹场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残暴、進步与颠覆之间的不可调和的斗争,就这样被歪曲成了群氓之间的口舌之争,愚昧无知的壹场“相互殴打”。“四村民死亡”,似乎就只能是咎由自取。
小张庄的村民再次被激怒了!
报社的编辑当然不可能对每天要编发的来稿都去现场调查核实,解释,他们采用这篇稿子的程序上并无过错,稿子上是盖有了检察机关公章的,因此他们就未做也无须再做什么核实便发表了。
眼前的形势明摆着:这事是发生在壹九九八年的春天,已不是发生在利辛县纪王场乡路营村“丁作明事件”的壹九九三年的春天了,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不准再增加农民负担,而现在的问题是,小张庄的张桂全,非但不是壹般意义上的村委会副主任,此人竟是个刑期未满就当上村干部的罪犯,这事情已够复杂,他的问题又远不是仅对村民横征暴敛,居然杀了人!这方面中央早有明确规定,凡因农民负担问题导致壹人死亡或六人以上集体上访的,都必须向中央报告,张桂全父子不是杀了壹个人,而是造成四死壹伤,严重得耸人听闻!无论是固镇县委书记、县长,还是蚌埠市委书记、市长,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更不敢正视这个事实。也许他们并不缺少良知,也不缺少勇气,但是眼前这种近乎严酷的事实,对于他们不仅太突然,也显得太残忍,甚至没给他们留下更多的选择余地。“丁作明事件”震惊中央的故事,谁也不可能这么快地就把它淡忘,所以,谁都十分清楚承担这种责任的风险和代价。他们显然都是不愿承担这种风险和代价的人。
当然,最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的,还是受害者家属。这天,被害者家属张亮、魏素荣几个人再次鼓起勇气找到县委,终于见到了县委书记,他们在年轻的书记面前长跪不起,哭述冤情,刚说到自己的亲人因为替村民们清账而惨遭杀害时,书记壹下竟变得勃然大怒:“谁说是清账?那全县都在清账,怎么没杀别人单杀妳呢?”
受害者家属惊得目瞪口呆。
按县委书记这个说法,如果哪家女孩子被刁徒强暴了,要喊冤,岂不是谁都可以对她厉声责问:世界上年轻漂亮的女人多着呢,怎么没强奸别人单就强奸妳了呢?这还是人话吗?
清查账目的三位群众代表被杀,其余九位代表自然万分悲痛,但小张庄查账的工作并未停顿下来,而是查得决心更大,也更加认真了。
应该说,张桂全父子被抓,给清查账目的工作带来极大方便,村干部的许多经济上的问题,很快便露出冰山壹角。毫无疑问,小张庄的问题不止是张桂全壹个人有,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也都不可能就那麽干净,他们对这次清账骨子里是恐惧、抵制的,可这项工作毕竟是县政府统壹部署,小张庄的清账小组又是乡政府决定成立的,他们虽憎恨、害怕、惶惶不可终日,还不至于像张桂全那样愚蠢地去杀人。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就都对清账的事儿闭口不提了,对张桂全父子杀人的真相也是在极力掩盖,于是他们的胆子就又大将起来。
清账小组清出壹九九七年小张庄征粮时每人多收了六十斤,显见是违反了国家政策,村民找到支部书记张店风,张店凤却壹副大包大揽的样子,说:“不错,是我叫加的。我要加有我要加的用途,妳们就不要过问了。”态度十分蛮横。 ‘
清账清出四名村干部私分卖地款两千六百元,张店凤竟也从这笔卖地款中拿走六千元。村民代表找到张店风,张店凤平静地说:“事我知道,这是操心费。”追问该不该拿这个钱,他居然理直气壮:“我拿,有我的用途!”
在又壹次清账会议上,村民代表问村委会主任张风知:“小张庄的四千元水稻浇水费已经缴纳了,为什么又从我们庄卖地款中扣除四千元浇水费?”张凤知大发雷霆,清账会无法清账,不欢而散。
不久村子里便传出风声:小张庄的财务账结清了,张桂全“没有贪污”,“没查出张桂全的经济问题:剩下的九个清账代表县里还得逮几个!”
接着,张桂全的四子张四毛气焰嚣张地扬言:“这庄子消停不长,还得有几条人命赔著来!”:
壹阵阵带有血腥气的阴风在小张庄迷漫开来,令人透不过气来。
共产党员张家玉是条硬汉子,积极反映村里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有他;清账小组中敢于当面锣对面鼓较真的也是他。张桂全父子对他,可以说是恨之入骨,张桂全父子放倒四人后,张桂全的六子张超伟当时曾大声叫嚷:“上张家玉家去,给他斩草除根!”幸亏张家玉当时出村报警去了,并不在家,才幸免壹死。但是现在,张家玉发现,他仍然处在凶险之中。在他家的门口和地头,时常有人暗中窥视、盯梢。
张桂全家庭势力的影响依然存在,况且还有张乐义在逃,面对壹个同样杀人不眨眼的逃犯,壹个不知何时就会突然出现的凶手,村民们,特别是受害者家庭,不可能高枕无忧。张桂玉和张桂月那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提到这事就泪流满面,她壹个早上痛失两个儿子,孙子还被砍伤,壹个原本充满生机的家庭壹下就破碎了,更揪心的是,种种迹象表明,这场噩梦远没结束。她面色惶恐地说:“没人晚上敢出门,地里的花生大白天也不敢去照看了!”
4 第四种权力,妳在哪里
以后事态的发展,就越来越出乎小张庄村民的意外了。
乡里派人威胁被害者家属及现场目击人不许“乱说乱讲”,县有线电视台和省里的报纸把这事说是“错杀”,或是愚氓间的“相互殴打”,这些,其实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是并不太了解法律的小张庄村民,也知道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说了的才真正算数。奇怪的是,案子進入法律程序之后,执法机关却并不完全在依法办事,设在地方的国家法院沦为代表地方特殊利益的地方法院,这就叫小张庄村民感到真正的恐怖与绝望了。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案子开庭审理,事先根本就没打算要通知被害人,赶听到风声要开庭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就连找个律师的时间也没有了。
有着二十五年党龄的村民代表张家玉,以党籍保证,他说检察院自始至终就没人進过庄,也没谁找过他们,更没听说找谁了解过案发现场的情况,检察院在《起诉书》上都写了哪些事实,无人知道。死者亲人和现场目击人从“小道消息”听说要开庭,慌慌张张地赶去时,也只准带个耳朵“旁听”,没有发言权,而作为被告的张桂全父子居然可以在法庭上交头接耳,这把被害人亲属的脸都气青了。
公开宣判时,被害人亲属同样没得到正式通知,闻讯赶去才知道,作为这场凶杀的主谋和指挥的张桂全、杀死张桂月的张加志被判死刑;而杀死村民代表张桂玉和张洪传的张超伟和张余良,只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显见缺乏公正。这壹判决可以说达到了张桂全“数子之罪由壹子承担”的目的。
死者亲属强烈要求看法院的《判决书》,法院不给;他们委托律师去要,法院依然振振有词,就是不给。
固镇壹中的高中毕业生张家玉,是小张庄村民代表中读书最多的壹个,他找来国家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研究,发现这部法律的第壹百八十二条白纸黑字写着: “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壹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依此国法,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理由不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家属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手里。剥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这种合法权利,显然不是可以用“忽略”二字能够解释清楚的。
于是被害者亲属找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高院,他们终于得到了“蚌检刑诉(1998]21号”的蚌埠市检察院有关这事的《起诉书》。
不看不知道,壹看真奇妙:
从《起诉书》上“审查表明”的案件起因中,妳压根儿就无法知道被杀害的张桂玉等人是负责清账的村民代表,他们是在行使小张庄八十七户农民赋予的民主权利;而穷凶极恶的张桂全是有预谋地要对村民代表实施十分残酷的报复;更看不到村民们已是不堪重负、村干部为掩盖罪责才是发生这壹惨案的最直接原因。始作俑者是张杰,激化矛盾的是张乐义,但《起诉书》在陈述到村民代表张桂玉妻子魏素荣壹句并不过分的话之后,跟着就做出结论:“从而引起双方对骂”,似乎引发事端的主要责任在魏素荣。而且《起诉书》竟然没有“审查表明”,原本不是算账小组的张桂全的两个儿子,跟着老子去“算”什么“账”?而这正是此案要害,却被掩盖。
“双方对骂”的内容只字不提,陈述“打架”的过程被“查明”的“事实”居然是:首先拿起凶器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他妻子魏素荣;首先动手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村民代表张洪传;杀人不眨眼的张加志似乎只是因为他发现张桂毛和张洪传二人又是用伞又是用砖头“准备”(“准备”二字妙不可言!)打他的老子张桂全壹个人时,他才动刀的;后来发现张桂毛“正压在张乐义身上”,张加志“即向”(“即向”二字亦是煞费苦心!)张桂毛下手的;而被压在身下的杀人凶手张乐义“起身后”(“起身后”三字更可谓用心良苦!)才发难的!
总之,“引起双方对骂”,首先操凶器和最先动手的,不是村民代表就是村民代表的家属,这些算账的村民代表被杀好像是“死有余辜”的!
“审查表明”张桂玉之子张小松的负伤,就更加“有趣”:“张余良从张桂玉手中将木棍夺下,打了张小松壹下”。凶犯张余良不过只是用木棍“打了”张小松 “壹下”,而且那“木棍”还是从张小松的老子那儿“夺下”的。孰不知:“木棍”“打”的这“壹下”,在张小松的右膀上留下的却是壹个长六十五毫米、深达二十毫米的刀伤,住院长达壹月之久伤口才痊愈。《民主与法制》杂志后来将张小松砍成重伤的照片公诸于众,没给这份《起诉书》壹点面子。
蚌埠市检察院是把张桂全父子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提起公诉的,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这壹特大凶杀案的性质。因为“伤害罪”是指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而“杀人罪”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便就是从《起诉书》上提供的“法医鉴定”的事实来看,张洪传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脏主动脉破裂引起急生(应为‘性’——笔者误)大出血死亡”;张桂毛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背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玉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月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胸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十分明显,凶手无壹不是用凶器直掏心窝子!幸免壹死的张小松,也是因为他躲开了直接砍向脑袋的菜刀,这壹刀才砍在了左膀上。
造成如此残忍的四死壹伤的局面,前后居然没用五分钟,怎么就可以得出这些凶手是“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呢?照这么“审查”,天下还有“杀人罪”吗?
张桂全在那个阴冷潮湿的早晨让人毛骨悚然的嘶叫,令在场的所有目击者永世不会忘记:“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这是《起诉书》不该遗漏或不敢正视的兽性的嚎叫。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蚌埠市检察院并不是以“杀人罪”起诉张桂全的,但张桂全在听完宣判后竟当庭大骂法官,声言等他儿子出狱后要拿这几位法官开刀!杀人者的气焰如此嚣张,不知《起诉书》上落下姓名的检察官和代理检察官作何感想?
汉朝桓宽著《盐铁论》就曾指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壹个社会并不担心没有法令,而是担心没有坚决执行的法令。无法可以制定,有法而不执法后果不堪设想!
通常我们把党、政、军而外的法律监督权,称为“第四种权力”,因为它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力量。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地方决定诉讼成败官司输赢的,依然还不是案内的是非;神圣不可玷污的法律,其应有的权威还树立不起来;独立办案还常常只是写在纸上的壹句承诺。我们的生活与法律之间,有时还有着壹种更加强大的力量在发生作用,使得许多法律还仅仅是壹个诱人的美好的愿望。
为制止小张庄的村民進京上访,固镇火车站甚至对购买北京车票的农民严加盘问。·连城郊两个农民只是去京看亲戚顺带看病,也遭到拒绝,二人好生解释,最后确认不是唐南乡的农民,又确实不是为了上访,才得以买票上车。
封锁显然是愚蠢的,也是有限的;天下之大,岂可壹禁了之。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发生的血案,终于还是不胫而走,引起了各地媒体广泛的关注。
首先赶到现场采访的,依然是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记者李仁虎和葛仁江采访后写了壹篇《张桥村干部如此敛财,壹种负担两本账》的新闻报道。虽然只字没提发生在张桥村的“小张庄惨案”,文章中甚至没有多少作者主观的议论,但是,这篇被转发到了全国的新闻报道,却有如“庖丁解牛”,用快刀子割肉,将小张庄所以会发生凶杀案的背景壹丝不挂地裸露在国人面前。其叙事的风格,极像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让事实说话。
大量的事实表明,中央划定的是否构成“农民负担”的界线是:“三提五统”不准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而这里已明显高达百分之十九点八,接近国家规定的四倍!更为严重的是,明明是在巧取豪夺,却要玩弄掩耳盗铃的伎俩:壹种负担两本账。其手段之恶劣可见壹斑!其文章最精彩的壹笔,还是在村民和村干部贫富差别的交待上,这是壹幅绝妙的图画,画龙点睛地把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揭示出来。
接着《工商导报》的记者也站了出来,旗帜鲜明地发表了《张桂全枉杀四人法难容》的文章。
文前特地标出了壹行引人注目的提示:“刑期未满,又任村干部;心中有鬼,反对查账目;光天化日之下,竟疯狂行凶,杀死四名查账的村民代表。”可谓壹针见血!
只有壹点需要更正:枉杀的确是四人,但查账的村民代表只有三人,另壹人张桂月只是村民代表张桂玉的兄长。
紧接着《工商文汇报》也在壹版显着位置,披露了“固镇发生特大命案”的真实情况。
被严严实实掩盖著的“小张庄惨案”的真相,终于被撬动,射進了几缕温馨的阳光。固镇县委和蚌埠市委壹手遮天的神话被击破!
这壹年的六月十五日下午二时许,中央电视台四位记者顶着烈日、扛着沈重的摄像器材,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远离公路的小张庄。他们是看到新华社转发全国的那个电讯稿后做出这次专访决定的。進了庄,他们就开始随机采访和录像。
记者首先走進村民黄自先的家,问黄:“妳们的负担重不重?”
黄自先显然是有顾虑的,犹豫良久,才说:“确实很重。”他随后找出村里发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以及村组开出的壹张张白条子给记者看。
记者提出要见村民代表张家玉,正在田里干活的张家玉被喊回村。张家玉不仅照实说了小张庄“壹种负担两本账”的情况,还谈到了村民代表因清查张桂全副村长的贪污账,张桂全父子连杀四人砍伤壹人的事件经过。
后来,记者请张家玉带路,他们分别对被杀代表张桂毛、张洪传的两个孤儿進行了采访。
最后记者又让张家玉把他们带到张店凤家,要采访壹下这位村支书。不过,当时书记不在家,便决定采访书记老婆陈云侠。不曾想,陈云侠的态度十分恶劣,先是将记者拒之门外,然后,把门壹锁,管自扛着锄头扬长而去。记者却并不介意,手中的摄像机也并没有放过这难得的镜头,壹直跟拍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为止。
记者们刚准备要离开,就发现张店凤推著自行车正巧往家赶来,远远地,他发现壹群村民向他喊话,还有人扛着录像机已经对着他,感到不妙,掉头想跑,也许觉得这样子太狼狈,跑了几步又折了回来。
记者迎上去问:“妳是这村的书记吗?”
“是。”
“我们想了解妳壹些问题行吗?”
张店凤显然调整好了情绪:“行,回家谈。”他答得十分爽快。可走到家门口才注意到门上挂著锁,钥匙也被老婆带走了,很是尴尬。
记者于是就在门口進行了采访:“妳们村的账目都公开吗?”张店凤接口说:“公开,全公开。日清月结。每个月的五号张榜公布。”记者问道:“张榜都贴在什么地方?”张跟着就说:“三个自然庄都贴。”记者盯住不放,又问:“贴在什么地方妳看见了吗?”张顿了壹下,这才说:“我没看见,反正我都安排了。”
记者露出了几分幽默,正准备再问,在场围观的村民见张店风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都忍不住笑起来。笑声中,不知谁大嗓门叫了壹声:“书记胡说!”张店凤顿然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逼视著在场的村民。
村民代表张家玉这时站了出来,当着张店凤,毫无惧色地走向摄像机的镜头,实话实说:“我们小张庄就从未看见张贴过公开的账目!”张店风壹听,咬牙切齿地指著张家玉说:“妳张家玉还是不是个共产党员?妳失职!张贴妳看不见,这不是失职是什么!”
在张店凤看来,村里的每壹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五条件地和他这位村支书保持高度的壹致性,否则,就是不称职。
中央电视台来人的当天,已经是深夜两点多钟了,唐南乡壹位领导还把电话打到村支书记张店凤家里,询问记者進庄后采访了哪些人?调查了壹些什么事?有没有谁说了清账的村民代表被杀的事?
如临大敌。
第三天大清早,村委会主任张风知跳出来开骂了。这位文盲主任在村里的广播大喇叭中喊道:“有个别共产党员,弄几个臭记者来采访,说我们搞的都是假的;还弄来个中央‘焦点访谈’记者,‘焦点访谈’不‘焦点访谈’,我看这是有些群众在起哄!我让妳们好好在下边起哄,到时查出来非得治妳不可!”他把广播喇叭的音量调得很大,他的嗓门就更大,哇啦哇啦的大喊大叫,震耳欲聋。村民们刚从睡梦中醒来,听着这样壹个大字不识的“村长”在广播里张牙舞爪,真不知小张庄究竟是谁家的天下了。
六月二十日晚,中央电视台就在《社会经纬》的栏目中,把小张庄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予以“曝光”,在全国范围产生影响。几乎是前脚跟后脚地,《南方周末》也拿出头版壹整版的版面,直击小张庄惨案,发表了记者朱强的长篇报道:《五父子称霸固镇小张庄,四村民查账惹杀身之祸》。且图文并茂地配发了评论与漫画,漫画作者方唐,画得简约而辛辣:壹个村委会领导人物酒醉饭饱之后,从放著酒瓶的办公桌子上,不可壹世地又踏到诚惶诚恐向他顶礼膜拜的村民头上和身上,嘴巴里烟囱似的喷吐著云雾。评论文章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印之手,他的震惊愤慨之情跃然纸上:“我们有壹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中央政府,又毕竟处于文明时代,怎能容忍恶势力猖狂!”不过,他提出:“对壹切违反中央政策和国家法规的村干部坚决予以制裁,这当然是需要的,而且也会有壹定的效果,但这只是治标的办法,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让农民富裕起来,让农民拥有组织自己的能力,并给农民的组织以合法地位,使农民有力量抗衡乡村权势阶层。”
这期间,《民主与法制》杂志社郑苏、福殿和成远三位记者,也从“民主”与“法制”特有的视角,深入到小张庄,并于这壹年的第十七期刊出现场纪实报道。题目极平实:《村民代表查账惨遭毒手》,文章却写得内容详实、引人人胜,不乏雄辩之笔、警策之句。令三人甚为诧异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他们采访之时,潜逃在外的张乐义使用过的那把带血的杀人凶器,依然静静躺在溧涧村医院办公室的抽屉里,壹直无人问津。是他们,把拍到的这张照片,触目惊心地展示于世人。
随着各种新闻媒体的相继介入,特别是在全国极有影响的几家报纸杂志的轮番轰炸,小张庄村民代表因为行使自己民主权利惨遭杀害的真相再也捂不住了,事情才渐渐有了转机。
人们首先看到,唐南乡政府派人把张洪传的两个孤儿接到了乡里的敬老院。
接着,这壹年的旧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固镇县政府安排给遭难的几家每家发了壹百元的慰问金。
午收大忙时节,固镇县委机关下来了几位同志,帮助几户受害者家庭抢收麦子。他们从上午壹直干到下午壹点多钟,没吃农民壹口饭,没喝农民壹碗水,这让死难者的家属多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壹丝温暖。
壹九九八年九月八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桂全父子壹案下达了终审裁定。终审《裁定书》上“审理查明”的“事实”,其实与蚌埠市检察院《起诉书》上当初“审查表明”的“事实”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使得小张庄广大村民再壹次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失望。
不过,有壹点是应该予以肯定的,这就是省高院终于裁定张桂全父子“不存在防卫问题”,亦非“伤害(致人死亡)罪”;“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张余良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明确,诉称其没有杀人故意的理由无事实根据,不能采信”。
这让小张庄已经十分失望的八十七户农民,终于感到了壹点欣慰。
漫漫上访路
1享受冷漠
壹九九四年十月壹日,这是共和国第四十五个诞辰。到处是欢歌笑语,到处是火爆的鞭炮声,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村民王俊彬,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这里是河南省沈丘县留府镇李大庄,虽然离他的家乡只是近在咫尺,他却是有家不能归。
临泉县公安局于两个月前的七月三十日,下达了《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通知》上虽把他的名字都给写错了,但他十分清楚,随着这个《通知》的到处散发,他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同时,也被剥夺了声辩权,他已不可能再回临泉县申诉自己的冤情,回去申诉无疑等于自投罗网,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更让他感到伤心、震惊的是,二十多天之前,临泉县纪检委又做出了《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
他带人找党的上级组织,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其后果却是开除出党!这是最叫他想不通,也是最痛苦的壹件事。事情走到这壹步,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他痛切地感到:今天的农民,不仅面临着物资匮乏的困扰,还将承受着从精神到心理上的巨大的压力。虽然农民有许多话想说,可是让农民说话的渠道并不畅通,民意和民情还无法能够得到正常表达,难怪壹些地方有的农民不得不将早已“站起来了”的身子,又在“父母官”面前屈膝下跪;有的甚至不得不采取古人“冒死拦轿”的办法,在公路上拦截领导的车队喊冤。
“文革”结束那年才六岁的王俊彬,是在铺着阳光的新时期的大道上无忧无虑地走过来的,接受的教育中,除了改革、开放,就是民主与法制。十八岁那年,高中还没毕业呢,他就响应祖国的召唤,走進了军营,从此又多了几分军人的奉献精神。特别是当他在党旗下庄严地举起右手,向党宣誓,更懂得随时随地维护党的决定和人民的利益,是壹个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今天的王俊彬,显然不会像有的农民那样向谁屈膝下跪,他认为民主的权利不是靠谁恩赐的,他当然也不会去干出那种“冒死拦轿”的事情,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丧失了,惟独没有丧失的是民主的权利。
他要申诉。
虽然他还并不清楚向哪壹个具体的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更为合适,他却毫不犹豫地在纸的上端写出“诉状”二字。
尽管他知道被申诉人壹般只应该是部门的法人代表,壹个党的县委书记不可能成为被告,但他不管这些,依然坚定不移地在“被申诉人”下面,写上张西德的名字。他认为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在那起性质恶劣的“白庙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扮演了壹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临泉县隶属被称作安徽“西伯利亚”的阜阳地区。这是饱经历史沧桑的壹块土地,黄河无数次溺辱过它,留下了无边的淤泥沙土,成为著名的黄泛区。当年刘邓大军突破敌人的黄河天堑防线,千里挺進大别山,就是从这里杀出壹条血路,揭开了解放战争大反攻的序幕的。今天,天性淳朴的临泉人民,凭著勤劳的双手,正在改变着家乡的面貌,但由于人口的众多,壹个小小的平原县,竟拥有壹百八十多万人,堪称“华夏第壹县”;再加上交通闭塞,土地瘠薄,至今仍是远近闻名的贫困县。王俊彬就出生在这个贫困县最贫困的白庙镇。
我们是事隔六年后的二OO壹年的冬天走進那片土地的,那里的贫穷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壹路看过去,没有壹家乡镇企业,田里种的全是清壹色的大葱和大白菜,很多年以来,这里的农民就靠种大葱和大白菜为生。在村庄旁边不远,有壹条公路直通外省,路两边到处是堆积如山的大葱,等著过往的司机顺便买走。我们壹问价钱,不免吃了壹惊,壹斤仅卖六分钱,壹板车葱也就抵个两三元钱;大白菜价钱稍微好壹点,也只卖到壹斤壹角钱。然而,就是这么便宜的蔬菜,种菜的人还舍不得吃。我们進村的时候,看见壹个三十岁上下的农民端著碗蹲在门口吃饭,碗里只有饭,没有莱,我们问他,这么便宜的大白菜为什么自己不炒点吃,他说了壹句令我们心酸不已的话:“我吃掉壹斤不就少赚了壹毛钱吗?”
二OO壹年的白庙尚且如此贫穷,六年之前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听他们介绍,那时白庙镇的人均年收入只有二百七十四元,就是说,每人每天的收人不过八毛钱,谁都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尽管已经贫困到了这个地步,县、镇、村还是层层加码,不断地把各种各样的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强加到村民的头上,而绝大多数的村民对这种巧取豪夺却只是敢怒不敢言。
这天,王俊彬找到王向东和王洪超,他觉得总要有人敢站出来替大伙说句公道话。王向东和王洪超,也都是村里思想比较活跃的年轻人,特别是王洪超,提到乱摊派,他就恼得直摔头,简直就是深恶痛绝。 、
王洪超的岳父是乡村中比较有商品头脑的精明人,除了种庄稼,农闲时就走村串乡去卖老鼠药,这行当成本不多,收入却是可以的。王洪超早已看出,光靠种庄稼日子过得太艰难,就跟着岳父去卖老鼠药。壹天,正赶在王洪超外出卖药,村支书高建军带着苛捐杂税的突击队,大呼小叫地摸上门,每家要收六块钱的“建校费”。村里学校校舍好好儿的,没有壹间危房,怎么又冒出个“建校费”呢?王洪超的母亲想不明白,也掏不出这六块钱,就说:“洪超不在,改天再交吧。”。话音刚落,高建军搬起电视机就走。王母壹看,忙追出门说:“家里没人,妳们这么搬东西,合来不合来呀?”她说的是当地话,是在查问村支书这么干“划算不划算”。
因为高建军与王洪超还有壹层亲戚关系,她想不到高建军当上了支书就会干出这种翻脸不认人的事来。谁知,高建军理也不理,扬长而;去。
王洪超后来知道村支书抱电视机的事,气;得直骂娘。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人壹合计,决定先去镇里讨个说法。当时,他们三个人想得都过于简单:既然有党的“减负”政策,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再说向上级机关反映下情,这也是《宪法》赋予每壹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他们差不多是怀着无比信赖的心情,去找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王俊彬更是以壹个共产党员的身份,去寻求组织上的帮助的。他们永远记住了那个日子:壹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那壹天,让他们刻骨铭心,在镇党委办公室,他们终于懂得了什么叫“推诿”,什么叫“糊弄”,什么叫“对人民群众感情麻木”。
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不闻不问,助长了村支书高建军的肆无忌惮。当高建军得知王洪超把他抱走电视机的事情也告到了镇里,恼羞成怒,不仅拒不归还,还再次明目张胆地闯進王家,又推走了他家壹辆自行车。
欠交所谓的六块钱的“建校费”,竟然抱走壹台电视机还觉不够,又推走人家自行车,这事显然做得太过分,壹下激起了公愤。于是,更多的村民站了出来。纷纷向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提供村干部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人证物证。
我们在王洪超家就见到过当年村民们的三份证据。壹份是盖有“临泉县白庙镇人民政府’:大印的“农民负担税费卡”,卡上承包耕地的亩数明显有改动的痕迹,而且,是壹改再改,由最初的“六亩四七”改作“六亩八五”,涂抹了之后,又写成“六亩八七”。涂改承包耕地亩数的目的,不言而喻,是为提高“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各项应交的税金。至于卡上填写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数字,更是叫人雾里看花:两组十四项“应付费用”款,数字是十分具体的,但其中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村民交这么多?谁也说不清。总之,十四项钱款加起来,应该是九十三元壹角整,“合计”栏里也是这么填写的,却不知为什么,又用红笔给杠掉,改成了九十壹元五角六分。在另壹份盖有“临泉县白庙镇邵营村民委员会”大印的“农民承担费用收款收据”上,“乡统筹村提留”的九十三元壹角整,又变成了九十壹元四角七分。看上去,越改收的钱款越少了,而且收款人还在这份收据的空白处写上了壹行醒目的大字:“依此据为准其他单据作废。”就是说,再加上“应交”的税金,这户农民总共就交了壹百四十元三角六分。然而,富于讽刺意味的是,这户农民提供出的又壹张油印的“邵营行政村农户壹九九三年午季交款通知单”,无疑应该被看做是“作废”的“其他单据”,“通知单”上通知午季必须交纳的竟是壹百八十四元零壹分!他“承包耕地”的数字不仅又变成了“六亩八八”,应交税金也由四十八元八角九分变成了壹百五十五元二角七分!
壹份“税费卡”,两本不同的账。壹本是要村民如数交纳的,壹文钱不能少;壹本是写在纸上专门给上边来人检查用的。掩耳盗铃,欺上瞒下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掌握了村民们提供的这许多证据,更坚定了上访的信心。由于镇里对村干部的问题极力包庇,他们不得不“越级上访”,这以后就找到了县里。
使他们大感意外的是,在县里,他们遇到的竟然也全是冷冰冰的面孔。
于是,三人横下壹条心,决定去找壹把手。
“我们要见张西德同志。”他们认为,县委书记是全县党组织中最高的领导,党性肯定也是最高的,不会看着下边公开违背党的减负政策不管不问的。
但是办公室的同志诧异地擡起头,发现闯進来的是几个农民模样的年轻人,很不耐烦地说:“知道张西德是谁吗?”
“县委书记呀!”
“妳们是哪里的?”
“白庙王营的。”
对方壹听就奚落道:“县委书记也是妳们随随便便就可以见的吗?王营村的事,妳们应该找白庙镇党委和政府去解决。”
“可是镇里不问。”
“他不问,妳们就来找县委书记?如果全县所有村都像妳们王营,有事没事就跑到县里找书记,这县委书记还能干吗?”
三个人全傻了眼。
王向东的脑子来得快,忍不住地问:“镇里不管,妳说不找县委领导找谁?”
对方壹下站了起来,冲动地扇著两臂,像轰赶壹群鸭子似的大声喊道:“去去去,我们还有事!”
有着几分心计的王洪超,壹直没言声,这时冷静地说道:“我们要求县委落实中央‘减负’的政策!”
“谁不给妳落实,妳去找谁!”
“我们就找张西德书记!”王洪超声音不大,却说得十分坚定。
“不行!”
“为什么不可以?”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从县委大院走出来的时候,三人的脸色都十分难看。王洪超后来谈到走出县委那壹瞬,他强烈地感觉到,原来心中壹种最圣洁的情感,忽然间被人粗暴地玷污了,他痛苦极了。
回村后,村民们凑在壹起开了个会。大伙都觉得,既然三个人去县里反映问题,势单力薄,得不到重视,那就各家各户能去的都去。这以后,王营村三百多村民壹齐出动,坐着十几辆农用车和四轮拖拉机,浩浩荡荡开進县城。
然而,人多势众,不但于事无补,反倒引起县委更大的反感,说他们这是在“聚众闹事”。几次受挫之后,村民们感到,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在临泉县已毫无解决的希望,剩下的,就只有三条路可走:壹是找地区,二是去省里,再就是直接進京。去地区和去省里,不少人都表示心中无底,因为无论地区还是省里,都与临泉县委和县政府有着太多的联系,不能说他们就壹定会是“官官相护”,但把上访的材料层层下批,最后又批到被上访人手里的事,却是完全可能的,这样的故事,当今的报纸、广播、电视上已屡见不鲜。假如是那样,人家指个兔子叫撵,壹圈撵下来,不说村民们的时间和精力赔不起,也没有那些钱朝外拿呀!
大伙七嘴八舌,各抒己见,到了后来,意见就渐渐集中起来,这就是:壹不做,二不休,干脆去找党中央、国务院!因为,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政策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同咱底下农民的心贴得最近!
当然,大家也都知道,这样“越级告状”,将会承担很大风险。壹个严峻的事实是:進京上访,反映白庙镇和王营村的问题,客观上看,告的却是临泉县的“黑状”。至少说明,临泉县拒不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是给党抹了黑,是为国家添了乱。县委书记张西德对此绝不会善罢甘休。
提到张西德,大伙在临泉县的电视上早就熟悉了:五短身材,说话爱挥手;做报告的稿子可能是秘书们给写的,文辞还可以,可他壹到脱稿讲话时,就没有了壹点文雅气,说的话跟个粗人没啥两样。壹次会上,在强调计划生育不准超生的时候,张西德竟挥着拳头信口开河道:“我宁要七个‘坟头’,不要壹个‘人头’!” 说得大家全伸舌头。这句充满杀气和血腥的话,被流传得很广,谁听了,谁脊背发凉。
总之進京上访,前途难卜,谁有能力有胆识担当此任呢?
大伙心里当然全清楚,只是谁也不忍心先开口。推选進京的代表时,村民们壹双双充满期待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注视著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个年轻而又有文化的后生。
2感受温差
壹九九三年年尾最寒冷的壹天,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经过简单的准备,把收集上来的“三乱”证据小心地整理停当,就匆匆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当三人第壹次步入北京车站的月台,壹种受了委屈的孩子终于来到母亲怀抱的冲动,使得他们异样的激奋。他们多么想去看看魂萦梦绕的天安门广场和人民大会堂、看看雄伟壮观的英雄纪念碑和金水桥畔的华表、看看中南海的红墙啊,但是,他们知道大伙凑出的这点上访经费来得太不容易,壹角壹分都必须花在当紧的地方。
在中办国办信访局,他们受到热情的接待,没有想到事情的進展会如此顺利,不免有点儿受宠若惊。接待的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情况反映,还就他们提出的问题,允诺将很快给安徽有关部门发去专函,促成这事的调查处理。
北京如此严寒的气候,这是他们有生以来没有碰到过的,迎面卷过来的又冷又硬的风,直扎肌骨,但三人的心里却都像揣進个腾腾燃烧的火炉子,打心里往外冒着热气。
“既然来了,”王洪超说,“能找的地方咱都找壹找,不枉此行。”
于是三人壹路问过去,又跑了壹趟国家农业部。
在农业部的信访接待站,三人就像回到自己家似的感到亲切与温暖。接待站的同志听了他们反映的问题,看了他们带去的证据,当场就明确表态:白庙镇和王营村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主动为他们开出介绍信,要他们回到安徽后,拿着这封信直接去找省农委的壹个单位。
信访接待站的同志壹直把三人送出大门,还送了壹本《减轻农民负担劳务管理法》的小册子,分手时,竟突然感慨了壹句:“上面三令五申,下边照样胡搞,怎么得了!”壹句话说得三人的心不由壹热。
尽管,在北京的每壹天,他们都沈浸在无比的亢奋与激动之中,奇怪的是,在亢奋与激动的同时,又有壹种异样的酸楚,不时会从心里毫无准备地冒出来,破坏着他们的好心情。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当时三人都说不清,此刻,列车远离北京了,他们才恍然大悟:北京虽好,不是属于他们的,他们毕竟是临泉县白庙镇人,他们的命运更多地还是掌握在临泉县县委书记手中,甚至只是掌握在白庙镇王营村个别人的手里。
只要他们还从属临泉县白庙镇的权力磁场之内,纵使远离千里万里,也逃不脱任人宰割的命运!
车过黄河以后,三人似乎都无话可说了,可谁也睡不着。整整壹夜,他们就这样枯坐着,似乎什么也没想,壹直无聊地听着脚下车轮与铁轨忽轻忽重的碰撞声,这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竟是那样震撼人心。赶到天都大亮了,三个人才昏昏晕晕地有了倦意,不过省城合肥却已经到了。下了车,顾不上休息,三人就按农业部介绍信上写着的单位,找到了安徽省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减负办的同志听了三人的陈述,十分重视,也觉得问题严重,当即写了壹封态度十分明确的函,希望他们亲自交给临泉县减负办。临分手时,也送了壹本他们自己汇编的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中央历次做出的具体规定。 ·
走出农业厅大楼时,三人在京曾有过的那种亢奋与激动,再次溢满了胸襟。王洪超甚至下意识地回头看看这座已经相当陈旧的建筑,心中油然荡起壹股感激之情。
在合肥期间,他们还找了壹趟省纪委。省纪委接待的同志也相当重视,希望他们放心地回去,这事,他们会过问的。
壹九九四年壹月二十五日,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再次走進临泉县委办公室。他们出示了国家农业部和安徽省减负办的有关信函,这壹次,办公室的人没有再刁难。显然,这时的临泉县委,已经接到中办国办信访局的公函;县委书记张西德,也知道了白庙镇王营村村民代表把他们告到北京的事。他笑容满面地走了出来,并当场给白庙镇党委、镇政府写了个便条。写道:
“邵营行政村王营自然村群众上访要求退多提留的款,请努力做好工作,抓紧时间将多提的款全部如数退给群众。”
三人接过县委书记的条子,认真看了看。因为字比较潦草,有的字写得也不规范,看了壹会才闹清上面的内容。不过,又好生纳闷:“多提的款”,这是个什么概念?作为党的壹级组织的负责人,为什么不能够像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省减负办那样,按照党中央文件规定的精神,指出这件事的严肃性?既然下决心要镇里解决,为何不通过组织的程序,而是随手写了个白纸条子交于上访群众?再说,“群众上访”了这些日子,三番五次地来找县委,县委就是装聋作哑;如今,上边批下来了,马上“笑脸相迎”,既然如此,何必当初呢?
不管怎么说,从九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开始上访,到壹九九四年壹月二十五日县委书记“签字画押”,前前后后折腾了八十九天,总算看到了结果。当村民们听说张西德书记表态将“多提的款全部如数退给”,壹个村子顿时沸腾了。
可以想到,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镇长马骏看到张西德的“手谕”,心情是何等复杂。他们当然清楚这件事情的性质。闹到这壹步,不用说,是他们为县委、县政府捅了娄子。不过,村民们拿到的,毕竟只是壹张白条,细细揣摩,他们既从张西德的“群众上访要求退多提留的款”壹句中听到了不满,却也从“请努力做好工作”这句话上读出了县委书记的无奈。
白庙镇不解决农民的负担问题显然不行了。这时,县纪委在地区纪检委的督促下,也组成了调查组开進白庙镇,对镇村“减负”的问题立案调查。其实,只要查,许多问题都是明摆着的。县纪委调查组只是查了壹下镇村两级壹九九三年的“提留统筹”的账,就发现了十壹万多元的农民负担问题。王营村的村民代表在帮助村里的自查中,不但发现村里的财务管理混乱不堪,经费的开支也极其随便,莫名其妙的单据太多,还发现镇里随意平调或挪用村里的提留款及集体资金也十分严重,甚至将镇村两级的调款情况,合做在壹张表格上,仅“壹九九三年秋季调款”,查出的明明是四万七千六百五十元,但到了“调款表格”上,竟然就变成了三万三千七百六十元四角六分,这壹笔,就隐瞒了壹万三千八百八十九元五角四分!
镇村干部徇私舞弊的恶劣行为,引起王营村广大村民极大的愤慨,但是,从县委书记为村民代表写出便条算起,在长达六十二天的时间里,行政村只退回给村民点“皮毛”,而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两件事,就不能不让王营村村民甚感不安。壹件是,领头上访的王俊彬,此前壹直为镇的土地管理所聘用,这当儿被突然解雇;再就是,王向东和王洪超接到镇里的通知,要他们去镇机关“清算账目”,二人刚進镇政府的大门,就被早有准备的机关人员壹顿毒打。
退款不过是虚晃壹枪,打击报复却动了真格的,王营村的村民们,忍无可忍,又壹次集合起几百人的队伍,找到县城,要求张书记履行他给大家的承诺。
张西德壹看来了这么多村民,而且带有明显责怪的口吻,首先就变了脸,再不提如数退给加重农民负担的那部分钱款的事。他的话壹下就变得十分严厉,也很难听:“有本事,妳们只管狠狠地闹,我就是不给妳们处理!”
村民们问:“这符合中央文件的精神吗?”
张西德越发火冒三丈地说道:“有本事妳们就往上找!”
张西德显然早失去了忍耐性,他高声大嗓门地喊道:“妳们尽管给我闹,闹得越大,我才越好处理!”
村民们百般无奈,于是又去找县纪委。因为县纪委曾经派出过调查组,并且查出了白庙镇和王营村“提留统筹”上的不少问题。可是,纪委书记李树成听说下面就是不愿清退多收的钱款,也无可奈何地说道:“我让他们退,他们不退,我又有什么办法?”
主管壹个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书记,对下面干部的胡作非为感到无能为力;统管全面工作的县委书记又是这样蛮横不讲理,村民们感到难以理解,也感到十分气愤。
不过,这时候王营村的村民代表,已经有了壹定的承受能力,他们表现得十分冷静。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个人下了也许是这辈子最大的壹个决心:壹定要和这些对党的政策阳奉阴违的人斗争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从县城回来不久,王洪超便得到了壹个足以使全村人不寒而栗的消息,这消息,是白庙镇派出所的指导员施灿洲透露给他的,王洪超同施灿洲私下交情不错。这年三月三十日这壹天,施灿洲把他拉到壹边,悄悄给他打招呼:“妳不要再插手上访的事了。”还用了当地壹句土话,叫他“赶快‘薅手”’,意思是说“赶快收手”;并严肃地提醒道:“马上要抓人!”
当时,王洪超心中壹惊。他知道施指导员不是和他开玩笑,也不是在吓唬他。他壹点不敢怠慢地就把这壹消息告诉了王向东和王俊彬。
王俊彬和王向东听了似信似疑,却也不得不马上通报给广大村民。
壹时间,王营村笼罩在壹种莫名的恐怖之中。
村民们自发地组织起巡逻队,以防不测;王洪超干脆把村子里的广播喇叭安在了自己家的院子里。
村民们虽然思想上有了准备,却没有想到“抓人”的这壹天来得这么快。
3 天高皇帝远
壹九九四年四月二日的晚上,已是十壹点多钟了,这在有着夜生活的城市里或许不算太迟,但在这偏僻的王营,村民们差不多全都熄灯上床了。就这当儿,壹辆客货两用车鬼鬼祟祟开進了村。
车在村西头悄然无声地停下之后,打上面跳下五个人。事后才知道,他们分别是白庙镇派出所指导员施灿洲,民警王树魁、张复春,治安队员王俊和刘凯。他们交头接耳壹番后,五人就行动诡秘地向村中摸去。
他们的出现,立即引起巡逻的村民的注意,于是远远地尾随着。后来发现这些人,尽在领头上访的几个村民代表家的门口探听动静,有几次竟试着上前推门,这更引起村民的警惕,就跑去敲王洪超家的门,边敲边喊:“村里来了几个偷偷摸摸的人!”
王洪超的小孩他姨李莉,当时正住在王洪超家里,门外的响声首先把她惊醒了,她壹个激灵从床上爬起来。听说村里来了偷偷摸摸的人,冲到放有广播器材的房间,打开开关就喊起来:“王营来贼了!王营的老少爷们,有叉的拿叉,有棍的拿棍,不要让他们跑了!”
夜深人静,广播的喇叭声立刻把壹村人惊醒了。听说村里来了贼,壹个个飞快地穿衣下床,操起家伙就奔出了门。
骤然响起的喇叭声,首先就把跟来的两个治安队员吓坏了,知道这次的秘密行动被暴露,村民们最恨的就是跟着干坏事的治安队员,骂他们是“二鬼子”,壹旦被村民们逮住了,派出所的公安人员还好讲,他们可就惨了,于是二人便像壹对受惊的兔子,夺路而逃。派出所指导员施灿洲,听到响声,料定事情不妙,连丢在村头的车子也顾不上了,立即调转身子,高壹脚低壹脚,摸著黑,慌不择路地也朝村外遁走。
民警王树魁、张复春以及司机赵灿龙因为躲避不及,最后被村民们壹个个分割包围。
村民们喝问道:“妳们是哪里来的?干什么的?”
壹个民警说:“我们是瓦店的……”
另壹个民警说:“我们是……黄岭的。”
三个人竟有了三样说法,这自然更引起大伙的怀疑。
王营村地处安徽和河南两省边界,王营小学校长王天基住的村西头,屋外的小路就是河南省沈丘县和安徽省临泉县两省两县的地界,有人说王校长的孩子出门撒泡尿,就浇湿了两个省和两个县的地皮。处在这么个偏僻而又十分敏感的地带,突然冒出三个来路不明之人,三人又是三样说法,其中还有穿警服的,这就不能不格外引起村民们的警觉。怀疑这是壹伙利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乘着深更半夜冒充民警暗中打劫的刁徒。
村民要求每人拿出证件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这壹下,三个人变得越发紧张起来,趁著混乱,落荒而逃。这壹逃,村民就觉得问题更大,当然更不能放过,当即追了上去。
三个拼命逃窜,的人,因为没有村民们的路熟,眼看难以逃脱了,这时;穿警服的索性站住了,从腰间拔出手枪来,指著追到面前的村民凶狠地喝道:“不许动!再追,我可就开枪了!”
村民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了壹跳,纷纷站住。 ,
正在狂奔的另外两个人,发现村民站住了,也就停了下来。
村民们人多势众,面对枪口并不怕,倒是更加肯定这是壹伙乘夜打劫的刁徒。情况明摆着:既然谎称是“城丝绸厂”来王营“联系业务”的,城怎么就变出手枪了?如果真的是民警,又为什么要说是“城丝绸厂”的人?而且,不敢正大光明地亮出自己的身份?再说干吗要逃,慌慌张张连个汽车也不要了?
村民盯着司机问:“妳们究竟是干什么的?”
司机吞吞吐吐不敢说。
村民们不再怀疑了,他们首先采取了自卫,上去解除了对方手中的凶器对大伙的威胁。他们甚至认为,对准大伙的这支手枪,和那套警服壹样,肯定都是假的。几个村民扑上去,就把对方的枪支打掉了。接着,愤怒的村民对他们认为是打劫的刁徒壹顿痛打。
直到尝到了苦头,司机赵灿龙才说了实话:“他们的确是派出所的警察,租了我的那辆仪征车,给了我十块钱,壹盒渡江烟,叫我开车来抓人。”’ 说著,忙把口袋里的十块钱和壹包烟交出来,求村民们放他壹码。
村民们听说这其中真来了抓人的民警,忙问王树魁和张复春,二人只得坦白:“我们是白庙镇派出所的。”
村民壹听,炸了营:
“妳们凭哪壹条来抓上访代表?”
“抓人为啥偷偷摸摸?” 。
“妳们明明是白庙派出所的,为啥要说是‘瓦店’的、‘黄岭’的、‘城丝绸厂’的;为啥壹追问就逃?”
问得两人壹时语塞。
村民们显然不会放过:“说!”
壹个小声解释:“我们是来抓赌的。”
壹个却说:“我们是来巡逻的。”
这么壹说,更糟糕。来抓赌,为什么专找村民代表的家,显然不能自圆其说;说是“巡逻”,就更是睁着眼说瞎话了。因为从解放的那壹天算起,四十五个年头了,王营村的父老乡亲们,压根儿就没见过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啥时下乡巡逻过。早不巡逻,晚不巡逻,镇里刚为王营清退了壹点点加重农民负担的多收款,就“巡逻”到了王营?又偏偏是摸著上访代表家的门鼻子夜半“巡逻”。
村民们越听越冒火:“巡逻为什么不开警车?”
这时村民们才发现,这几人全喝多了“猫尿”,壹个个酒气熏人。农村派出所的许多公安人员,本来就没给群众留下多少好印象,有的就与村匪路霸吃到了壹块去,啥坏事都干得出来。为防止对方借着酒性胡作非为,村民们搜走了他们随身带来的手枪和手铐。特别是发现有四副手铐后,進壹步证实司机吐露的是实情:他们确实是心怀鬼胎来抓村民上访代表的。想要抓的四个人,不用问,这就是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外加壹个王洪钦。 ’
村民们越说越来气,七手八脚就把租来抓人的那辆车给砸了。
这就是后来被临泉县委抓住不放大做文章的“四二”事件。
被村民王来治称为“大个子”的民警张复春,在王来治的追问下,他曾懊恼地承认:“谁知道妳们庄是有准备的,谁叫我和王树魁肯喝,要不然怎能把我们弄成这个样子。”
他承认这酒是在王天玉那儿喝的,王天玉是王营村与县里某些人有着特殊关系的壹个人。蹊跷的是,王营村村民后来写给“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壹封信上特别指出,当夜少数村民情绪激烈,并非事出无因:混乱之中“村民在王天玉和村干部的带动下,壹拥而上,发生了冲突,车也砸了,人也打了,枪也打掉了。” 两个关键的地方都有这个王天玉!这或许就把“四二”事件深刻的背景兜底给端了出来。
总之,民警王树魁和“租来的”司机赵灿龙,不久壹个个狼狈地逃出村去;被说是“打成重伤”的大个子民警张复春,这时候的酒性早就被惊醒了,他逃得最快,几个青年农民追了壹截地都没撵上。后来,村民王洪军把民警们丢下的枪支、子弹和手铐,集中起来交给了镇武装部长王东良,王东良就是王营人,当天也就住在村子上。二更天过后,村民们便陆陆续续地散去,各自回家睡觉了。谁也想象不到,壹觉醒来,当县委书记张西德知道了这件事,这事的性质便发生了变化。尽管白庙镇派出所的三位公安人员及两名治安队员都早已回所,枪支、子弹和手铐也都完璧归赵,但是,临泉县委却仍向地委谎报军情,以“解救干警和搜查枪支”为由,于四月三日上午,对王营村進行了壹次空前的血腥镇压! .
壹九九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十时,壹百多名公安、武警,分乘八辆警车,惊天动地从县缄开出。
车上驾着机枪,壹个个头戴钢盔,身穿防弹衣,手里拿着盾牌、警棍,壹路之上,警笛呼啸。
这支拥有现代化武装的队伍,抵达王营村前,来了个“先声夺人”,他们用高音大喇叭警告:“王营村人不得外出厂显然这并非是聪明之举。他们忘了王营村所处的极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这壹喊叫,有着壹千多口人的王营村,村民们闻风而逃,逃起来十分便捷,逃到村子后面,就是河南省管辖的地带了。警车進村,村子里的大人小孩早就跑得差不多了。
当然有不跑的。这些人不是老人,就是从未参加过上访的,或只是外省来走亲戚的。他们认为这事与他们无关。也有极个别跟着上过访的,觉得不过就是“随大流”,不会有啥大事情,就呆在村里没有跑。
谁知,公安武警壹進村,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打,连壹个走亲戚的外村的小学生也不放过。
壹时间,到处是拳打脚踢声,东西的摔砸声,大人的哀求声,小孩的哭喊声,鸡飞狗叫猎跳墙的吵闹声。
王洪岭的妻子周敏,从来没有参加过上访,公安人员扑上去要抓她,站在壹旁的已是七十局派出的密探,就在外省的这个边远的小镇上也進行了布控。
四人觉得已经别无选择,作为村民代表,他们必须尽快地把发生在安徽省临泉县的“白庙事件”的真相,报告中央。 ,
这天,除王俊彬留守外,王向东、王洪超和王洪钦三人,在众多村民的掩护下躲过了临泉县公安密探的眼睛,上了壹辆去河南省沈丘县城的公交车。三人经沈丘赶往郑州,然后转乘火车直奔北京。
王向东和王洪超这是第二次進京了,算是“轻车熟路”了,下车便直奔设在永定门壹带的中办国办信访局接济站。谁知,住下不到半点钟,他们就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临泉县公安局派来的警员抓个正著。
公开逮捕他们的理由是:三人在“四二”反革命暴乱中抢走公安人员“五四”手枪两支、子弹十五发,准备在北京制造出更大的政治事件!
三人大声地抗议著,怒斥对方这样做太卑鄙,完全是无耻的陷害,是壹种十分恶劣的打击报复。但是,即使他们周身长满了嘴巴,在手续完备的执法人员的面前,壹切都是徒劳的。
三人被押回安徽后,没有被押往临泉县,而是关進了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老家的太和县。
王洪超至今回想被羁押在太和县那两个月的日子,依然壹下就变得十分激动。那些日子,太恐惧、太痛苦,也太可怕了。在那里,他们的双手从背后被反铐起来,壹天二十四小时就那麽被铐著。吃饭时,铐在背后的手不可能端碗,不可能抓筷子,每顿饭就只能像猪狗壹样伏在地上,伸长脖子,去舔,去啃;大小便时,只能躬腰屈背,用身后被反铐著的壹双手,艰难地退下裤子,不可能去擦屁股;睡觉就永远只能侧着身,夜夜做的全是噩梦,半夜醒来,常被惊出壹身冷汗。
应该说,严刑拷打的各种画面,王洪超并不陌生,过去他从电影、电视或是小说上见到过;干出这种勾当的,不是杀人如麻的土匪、国民党特务,就是灭绝人性的日本鬼子或是德国法西斯。可是,他做梦也不曾想到,在射秽主义国家里,在阳光普照的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干出这些惨无人道勾当的,竟然是“人民警察”! 而且,这壹切,就都发生在共产党的执法机关!
这叫他难以接受,感到痛苦,感到悲哀与绝望。
临泉县政协副主席于广轩拍案而起了。
当他了解了“四二”事件的真相,特别是了解到发生在首都北京,就在中办国办信访局接济站,临泉县公安机关竟然也敢明目张胆地编织谎言,逮捕前往上访的农民代表,他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慨,决定直接给江泽民总书记写信,揭露临泉县委某些人拒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减负政策,残酷打击报复农民群众的犯罪行为。
这天,他利用壹个星期日,乘车去了河南省,在河南新蔡县邮政局,他给江总书记拍了壹个长长的电报。拍这份电报,花去了全家人两个月的生活费。
他把调查到的“四二”事件的真相,详详细细地作了汇报,并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新蔡县邮政局的工作同志知道这份电报的分量,知道大老远跑到外省拍发这种电文的良苦用心。但是电文所反映的,毕竟不是河南省的事,更不是新蔡县的事,因为与她所在的地方无关,自然可以泰然处之。
于广轩的电报,当天就被河南新蔡邮局发往北京。
可是,于广轩没有想到,这份电报由各级党委政府层层批转下来,最后,竟然到了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的手里。
张西德勃然大怒。
他责令县公安局立即進行排查,限期侦破给中央领导反映“白庙事件”真相的这个人。
公安人员确实费了壹番脑筋。因为,于广轩在拍这份电报时,已经考虑到可能会出现的这种结局,他在电文的落款处留了壹手,并没有注出真实姓名,而是借用了已经被捕的王营村村民代表王洪钦的名字;虽是借用名字,他却又在“王洪钦”三个字的前面,标上了“王营村退休干部”几个字,这样,材料似出自事发之地,给人确可信据之感,同时又虚晃壹枪,设置点迷雾,给那些按图索骥者增加点困难。
临泉县公安局已将王洪钦在京抓获,现就同王向东、王洪超壹道关押在太和县,吃喝拉撒睡双手都被从背后反铐著,他就是有天大的能耐,也休想从看守人员的眼皮底下逃走,更不可能跑到河南省新蔡县去发这样的电报。因此,电报上虽然写着王洪钦的名字,王洪钦首先还是被排除了,于是公安人员就在“王营村退休干部”上寻找线索。然而,查遍王营,也没发现有壹个“退休干部”,最后就把怀疑的目光,集中到了县供销社下属壹个联营公司回村的退休工人王洪章的身上。
尽管“退休工人”与“退休干部”完全是两码事,临泉县公安局还是认定那事就是王洪章干的。这天,联营公司通知王洪章回单位领工资,很久没有发工资了,听到这消息,王洪章当即兴高采烈地奔县城而去,壹進单位,就被守候在那里的公安人员扑倒在地。为防止意外,也没将王洪章关押在本县的看守所。但是,因为王洪章压根儿就不知道电报是怎么回事,被打得皮开肉绽了,他还是说不知道。公安人员对这样的口供不可能会满意,壹口咬定他是个沙锅里煮驴头的主儿,肉烂了嘴还是硬的,于是就把他往死里整。
四月二日那壹天因为替兄弟媳妇周敏说了壹句公道话,就被公安用电棍打得血流满面的王洪彬,至今还躺在床上;现在王洪章又被莫名其妙地抓了去;王洪彬和王洪章,全是王洪岭割头不换颈儿的兄弟,周敏又是他的妻子,妻子被关進看守所时被戴上八斤重的大脚铐,也受尽了折磨。这壹桩桩,壹件件,全都发生在王洪岭的身边,使得只想安安稳稳本本分分过日子的王洪岭,也终于拍案而起了!
在这之前,王洪岭壹直在河南省沈丘县留福镇上的铜管厂打工,每月有着壹千多元的丰厚收入,此刻,他毅然辞去铜管厂的工作,拼出性命要为王营村的父老兄弟讨个公道!这壹年的六月十八日,他协同村民代表王俊彬,冲破临泉县在省内省外设下的重重暗卡,带领五十六位村民成功地到达北京。
王营村这次是集体進京上访,在整个临泉县引起了巨大反响,县委书记张西德感到了恐慌。他首先想到的,依然不是如何平息王营村村民对不堪重负的强烈不满,显然还是相信高压乃至镇压,才是杜绝上访最有效的办法。
于是,他派出了有壹百多名干部组成的县委工作队,浩浩荡荡,开進了王营村。壹下去了这么多人,生活费以及烟酒费,又全叫当地的干部群众摊派,这使得已经十分困难的王营村民,雪上加霜吃饱喝足了的工作队员,像“文革”那会壹样,开着架有高音喇叭的宣传车,在村子里哇啦哇啦到处转,搞得王营人人自危,连邻省的老百姓也过不上安静的日子。
与此同时,临泉县公安局印成传单壹样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到处张贴。不仅敦促王俊彬等人投案自首,还措词严厉地“警告王俊彬等犯罪分子家属及亲属们”,大有“壹人犯罪,殃及九族”的样子。
接着县纪委就又做出了《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
没过多久,县委再次调遣二百余人,分乘大小机动车三十余辆,包围了王营村,扬言要开万人大会,对上访的群众来壹次大逮捕。那年的旱情十分严重,正值抗旱关键时刻,提心吊胆陆续回村的王营村民,不得不又四处逃散,以致千余亩玉米几尽绝收。
接下来,临泉县法院就对王向东和王洪超公开审判。开庭那天,县法院事先虽然進行了周密的防范,法庭内外到处布满了武装法警,王营村的村民听说县里要公审他们的上访代表,壹个个都站了出来,呼啦啦涌来了六七百号人。当检察官宣读王向东和王洪超的“罪恶事实”时,村民们全然不顾法庭的纪律,愤怒地挥舞著拳头,高喊道:
“妳们这是诬告、陷害!
“他们冤枉!”
“我们要求放人!”
“坚决惩办镇压群众的真正凶手!”
法庭上大乱。
这种“炸庭”的场面,在临泉县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法官和法警全都变得手足无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实枪荷弹的法警们怕事态進壹步激化,不得不迅速撤离。审判长也只好中途宣布休庭。
其实,法官们十分清楚,藐视法律的显然不仅是这些“炸庭”的农民。人民法院是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有权确定任何壹件刑事民事案件性质的只有人民法院,但是就在“四二”事件发生不久,县委工作组就已经将其定性为“非法拘禁公安干警的刑事案件”;县公安局到处张贴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上,就将其称为“打砸抢”,甚至提到了“大肆進行反动宣传”的高度;县纪委做出的《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中,也明确地将其界定为“已构成抢劫罪”。显而易见,县委工作组、县公安局和县纪委都在县法院正式审理之前,就各自确定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性质,这本身就是壹种无视法律的违法行为。
如果临泉县法院不给抓到的上访代表安个罪名,判上两年,这对当时的临泉县委是不好交待的。因此,县法院中途休庭之后再没有重新公开审理,却于这年的十二月壹日,以“妨碍公务罪”,判处王向东有期徒刑二年;以同样罪名,判处王洪超有期徒刑壹年缓刑二年。至于二人究竟“妨碍”了什么“公务”,判决书竟比天书还难让人读懂。
5逼上梁山
王洪超被关押了七个多月之后,被“判壹缓二”放出,终于又回到了王营。回村才知道,县里在对王营村清剿时,不仅把他家彻底砸光了,还把他买来的那八千包老鼠药,拌進了麦囤里,使得五千多斤粮食染有剧毒不能食用。妻子李兰当场吓出精神病;女儿王玲玲也由于受到刺激,无法继续读书,至今呆在家里,不能听到警车的响声,警笛壹鸣马上犯病。
王洪超望着妻女蒙受如此冤屈,不禁泪流满面。他想起了过去在报纸上读到过的壹位信访工作人员说的壹段话:“历史上的农民首先选择告状,今天的农民首先选择上访,他们首先都致力于寻找壹种能为自己主持公道的外部力量。当前农民的直接抵抗特别是有组织的直接抵抗,主要是在分散的、温和的上访努力失败之后,原来老实巴交的农民也变得不那麽‘温良恭俭让’了。如果说农民上访中有过火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是批评教育问题,这和有关部门不遗余力地包庇那些证据确凿的腐败村官、乡镇干部相比,对农民的做法是太过分了,反差太大了,立场太‘鲜明’了!”
当时看到这段话,王洪超确确实实被感动了。但是,此时此刻,王洪超想到这段话时不仅感到的是亲切,更多的还是吃惊,他发现那位信访工作者的论断,就像在评说临泉县眼前发生的事情。
他想,临泉县公安局之所以敢在中央信访局接济站抓他们三个上访代表,肯定编造出的谎言也把北京的同志给欺骗了。于是他首先想到的,已经不是立即去为妻子女儿寻医治病,而是再次進京,推倒强加在他们头上的那壹切不实之词。想到了这壹层,就不禁想到县法院开庭时,作为公诉人的县检察院在法庭上宣读的那些证人证词。
王洪超开始行动了。他分别找到本村村民邵喜英、王来治和王海潮。不找不知道,壹找吓壹跳,原来那些所谓的“证人证词”,全是经过精心炮制的!
县法院开庭时邵喜英并未出庭,村民回来告诉她,说庭上宣读了她的壹份证词,邵喜英听了吃了壹惊。她说,“四二”那天,天壹黑,她就上床睡觉了,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她还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不可能写出啥证据,也从没在啥材料上按过手印。她不安地说:“如果真有我的证据,这不是有人故意陷害我,就是借我陷害其他人。”
王来治说,县公安局来的人曾找过他,拿出两份复印材料让他看,他说他不识字,对方就念著材料上的名单问他:“妳们村有没有这些人?”他说:“有。”对方就又写了壹份材料叫他按指印。因为他不知道对方在材料上写的啥,他不愿按。这时,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走过来说:“该按的就要按,保证没妳的事!”有韩书记的这句话,他就在公安人员带来的材料上和现写的材料上都按了指印。后来才知道,那就是要他指控几个上访代表“罪状”的“证词”。
王海潮更是气愤。他根本就没说过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曾殴打过公安民警,他的“证据”纯属捏造。他说,我说的时候他们在记,记了些啥也不念给我听,就让我按了手印,谁知开庭时壹宣读,内容全变了!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竟然设圈套让人鉆,他们这是栽赃!
被指控参预了“四二”事件“打砸抢”的王登友和王高峰,也分别愤然地写出了申诉材料,说明他们当时压根就不在村里,壹个在河南,壹个在山西,两人都在外地打工,这种狗屁“证词”实在是无中生有!
面对这些证人真正的证词,王洪超感到万分震惊。
这已到了壹九九四年最后的日子,心中揣了壹盆火的王洪超,迎著岁末寒彻肌骨的西北风,领着七十三位王营村的父老乡亲,第四次踏上進京的列车。
他们暂且把“农民负担”放置壹边,专程赴京控诉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镇压无辜群众的血腥罪行。 ’
张西德得知王营村民又壹次集体進京上访,真的是暴跳如雷了。他咬牙切齿地说:“我宁愿舍掉壹条胳膊,也要和妳们干到底!”
但是,这是壹次令人失望的调查行动,因为调查组既然有临泉县委参加進来,去调查临泉县委本就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四二”事件,其结果的客观性注定要被大大打上折扣。
我们看到了由这个联合调查组抄报给中央信访局的壹份《书面回访材料》,材料上不仅回避了国家减负政策的有关规定,只字不提王营村农民负担是否过重,罗列出的许多数字也是混淆视听,掩盖了问题的性质,甚至公然包庇镇、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如,壹九九二年村里“上交镇”十壹万壹千七百九十多元,这些钱干什么用了?该不该由村里出?均不作说明。如,多处出现钱款的去向是“还前任村班子贷款”,或是“其他贷款”,而且数目巨大,这些贷款究竟是被村干部贪污了,还是挪用了?为什么这种不明去向的贷款要村民们摊派?均壹字不提。总之,《书面回访材料》上大都是些糊涂账,“省地县调查组”却又有着惊人的结论:“账目账面处理清晰,没有发现村干部的贪污问题。”
调查组不仅按照临泉县委对“四二”事件定性的口径向中央信访局作了“汇报”,依然将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王洪钦、王洪章、王洪军六人统统称作“罪犯”;王洪超壹出看守所,就再次带人進京上访,《书面回访材料》上却写道:“判决书送达两被告后,两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访。”
这种官官相护的调查报告,被送到中央信访局,中央信访局没有理由不相信有着省、地、县三级党的组织派出的调查组得出的结论,所以,王洪超这次带领农民再次進京上访,虽然没有像上次那样,在中央信访局的接济站被抓,却也只能是无功而返。
省委、地委派下来的调查人员,也跟县里壹个鼻孑L出气,这使得王营人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壹九九五年的元旦,和随之而来的新春佳节,村子里没有了壹点儿喜庆的气氛。开春过后,正是各地农村春耕春种的大忙时节,大批的王营人却相继离开了临泉县,纷纷去外埠打工谋生。
“哀莫大于心死”。人们不再上访,但白庙镇及王营村,镇村两级的党政机构,却也就沦为形同虚设。
表面的平静,掩盖了并未解决的尖锐矛盾。阜阳地委和行署并没有从王营村农民多次大规模的上访事件中汲取教训,县委书记张西德甚至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到了壹九九五年,临泉县农民的负担進壹步加重了,地区下达的各种税费明显增多,仅“双基教育费”壹项,农民人均就是二十五元;下面层层加码,到了白庙镇就变成了人均四十元。既然上面可以增收“双基教育费”,上行下效,各种各样的乱摊派跟着就五花八门地冒出来。白庙镇有的行政村,农民负担便占到上年人均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点二六,已超出国家“大限”的三倍还要多!
壹九九五年秋天,已是家计萧条的王营村民,遭受到又壹次的飞来横祸。九月壹日,县里派往王营村“开展计划生育突击检查活动”,其工作队队员竟多达三百人!其中,不少队员素质极差,行为恶劣,侵权现象十分严重,他们对本不属于计划生育对象的也巧立名目,乱征乱罚,稍有不从,便赶猪、牵羊、挖粮、拉家具,甚而强行砸门扒房,打人抓人。这且不算,工作队居然敢将罚到的钱款私自分掉,每天还要村民们负担他们三百多人的工资以及往返车费。
王营村的村民们肺都气炸了,终于再壹次聚集起来,爆发了第五次上访的高潮。这壹次,上访的村民们大有“壮士壹去不复返”的悲壮感。他们十分清楚,此次再不成功,王营人将无法生存下去。
没有退路。
他们也没给自己留下退路。
挺身而出,率领这支视死如归的上访队伍的,还是村民代表王洪超。
那是壹九九五年的金秋十月,在中国的国都北京,令世人震惊地先后出现了两起与安徽省临泉县有关的事情,因此,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注定要为自己埋下的隐患付出代价。
十月四日,共和国四十六周年诞辰刚过去两天,临泉县城关镇李湾村农民李新文上访来到北京,反映县公安局为兴建水上派出所办公大楼,在没有解决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就和城建局监督大队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使得他生活无著、居住无所,来京后钱又被骗,绝望的李新文先是在前门撞车未遂,于五日凌晨在永定门接济站跳楼自杀!
这是中办国办信访局设立接济站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这事,本不该发生的,或是说,不该在这样的地方发生,因此,它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接着,十月二十七日,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七十四位农民就在王洪超的带领下赶到北京。几乎是脚跟脚地,十月二十九日,临泉县田桥乡赵庄、黄庄、张楼四十六位上访农民也抵达北京。
田桥乡和白庙镇壹样不堪重负,而且,田桥乡平调、挪用各村的集体资金比白庙镇有过之而无不及,仅壹九九四年就平调了各村的提留款六十多万元,造成村级经费开支困难,各村疯狂地搭车加码;特别是壹九九五年秋季开展的计划生育突击大检查活动,在田桥乡也前后搞了五十天,乱征乱罚款就高达二百五十多万元,闹得民不聊生。
壹个县的两个乡镇大批农民集体上访,特别是白庙镇王营村这已是三年中的第五次進京上访,农民负担的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自然引起了中央信访局的重视;再说,他们已经察觉到,王营的农民这次是铁了心,壹副“破釜沈舟”的样子,预感到可能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便暗中作了防范。然而,防不胜防。十月二十九日,正是星期日,天安门广场上人群如织,王营村赴京上访的农民群众还是躲过了接济站工作人员的目光,陆陆续续走進了天安门广场。他们按照事先的计划,来到国旗周围,突然集体下跪。
他们决心以生命的代价,吁请中央,以雪民冤,以昭国法。
他们知道,在这样壹个世界瞩目的地方,这样做,会给国家,特别是北京,造成很坏的国际影响;会给党和人民政府脸上抹黑。但是,他们显然再也想不出别的办法,想不出用什么样的壹种方式,才能够撼动那些对人民的疾苦已经麻木的灵魂。
自古道,官逼民反,可他们没反,他们依然只是来向组织上反映自己的委屈,找的还是党的机关和人民政府。他们对党的拥戴没有变,对人民政府的信赖没有变。冒死進京,找党,找政府,只是希望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政策,能早壹天在他们生存的那块土地上得到落实;县镇强加在他们头上的不白之冤,能早壹天得到澄清。
中央有关部门终于采取行动了。他们当即通知安徽省及有关地县负责人连夜進京,当天下午就把国家农业部、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以及国家计生委等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请到了壹起,研究上访农民提出的那些具体问题。
王洪超和另外两个农民代表,应邀到会,并陈述了進京上访的原因。
农业部的同志态度十分明确:加重农民负担,这是严重违背党中央、国务院“减负”政策规定的,打击报复上访群众更是不能允许的;该退的款至今没有到位,应尽快解决!
中纪委、高检、高院的同志,也旗帜鲜明:农民反映的这些问题为什么久拖不决,而且还不断地激化这种矛盾,这显然是错误的,必须下决心解决,不应该再拖了。涉及到党纪的,要坚决给予党纪处分;触犯了国法的,必须以法论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壹查到底,绝不姑息!
王洪超在会上就“四二”事件的几个关键问题咨询了公安部的同志。他问:公安人员夜间巡逻的范围有没有什么规定?公安人员执法时应不应该公开身份?几个公安民警喝得醉醺醺的,半夜三更鬼鬼祟祟摸進村,既不说明身份,壹盘查就跑,还掏枪威胁群众,群众把他们当成壹伙冒充公安的刁徒给打了,车也砸了,这叫不叫“妨碍公务”?
公安部到会的同志回答得十分干脆:“巡逻主要是在闹市区,或是发生过诸女口拦路抢劫等情况的事故多发地,农村不是巡逻范围。公安人员执法时不出示证件是违法的,老百姓不知道妳是不是公安,打了就打了,砸了就砸了,应该立即放人!”
王洪超激动地听着,真想当场伸出大拇指,表示他对与会者精彩发言的由衷敬佩。尽管他极力地克制着,却依然忍不住眼窝子壹热,流下泪来。
十壹月十壹日,安徽省重新组织起壹个调查班子,派出了只有省委省政府和阜阳地委行署两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十二位同志,深人到白庙镇和王营村实地调查研究,召开了各类座谈会,认真回访上访群众,并及时地把调查到的情况向群众作了公布,前后历时二十天,最后形成了壹个相对公正的调查报告。
报告首先确认,临泉县的农民负担问题确实是严重的,“四二”事件发生前的壹九九三年,白庙镇仅增项加码的农民负担就是十三万壹干六百五十九元,此外,还平调村提留十三万五千壹百七十六元,挪用集体资金三十四万壹千七百二十九元,其“不合理开支”竟占到百分之六十八点七七,并指出:“退款不到位,影响很坏。”关于“四二”事件,调查组说了真话:“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及白庙镇党委政府都是有责任的”,“向农民提取款、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和工作上遇有难度,就动用公安干警出面协助,特别是对待农民上访解决壹些人民内部矛盾,也动用干警参与”,“在执行任务中,少数干警和武警行动过激,伤害了群众的感情,部分群众目前仍有怨气,长欺(期)不能息诉罢访,给做好该村的稳定工作带来了难度。”
壹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是王营村难忘的壹天,被关押了壹年零七个多月的王向东,被无罪释放,村里的老少爷们像过大年壹样地喜庆,敲锣打鼓,燃放鞭炮,扛着大红匾,上书“为民请命”,庆贺为大伙蒙受冤屈的村民代表胜利归来;东躲西藏,被县检察院批捕的王俊彬和王洪钦,也被大伙前呼后拥地接回村。紧接着,王营也从邵营行政村中划出,单独设村,王向东就在村民们的民主选举中,当上了王营行政村村委会的首任主任。王俊彬被开除的党籍也得到了恢复,并在随后不久,出任了王营行政村党的支部书记。
壹九九六年年初,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被调离。壹听说张书记要“走人”,这消息,壹传十,十传百,迅速传遍全县。这天,白庙镇的王营、邵集、贺庄,田桥乡的赵庄、任庄、三河庄、半拉庙、于营的农民,开出了几十辆机动车,赶到县委大院,把张的家团团围住。
人们直呼其名地怒吼著:“张西德,妳出来!”
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县委、县政府的许多干部也在围观,却无人再替张书记“保驾”。
张西德十分尴尬地走出来,正想表达他愧对临泉县父老,他的工作没有做好的话,就被积怨已久的农民的队伍裹挟進熙熙攘攘的人流。开始,农民还只是大声责问,甚或夹带几声咒骂;渐渐地,人们开始涌动起来,涌动的人潮顿时成了愤怒的海洋。张西德就被跌跌撞撞地推来推去,时不时还被人暗中动了手脚。
曾经不可壹世,自以为能够呼风唤雨的县委书记,感到了无助、无奈与心悸。
县公安局闻讯派出警车呼啸而至,虽受到围攻却十分清醒的张西德,见公安人员奔过来,忙大声哀求道:“妳们千万不能抓群众,不能伤群众啊!”
这或许是他担任县委书记这么多年壹直不明白,直到卸任时才悟出的壹条为官之道。
天平的倾斜
1怪圈
我们有这么多无辜的农民兄弟为争取“减负”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而农民负担在各地依然是屡禁不止,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更是时有发生,且又是源源不绝,这是为什么?
这究竟是为什么?
中国农民的负担问题,显然走進了壹个怪圈。
应该说,党和人民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是做了多方努力的。我们在开始这项调查工作时就发现,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通知,颁布的条例,做出的决定,发出的通报,不但旗帜鲜明,而且许多措词也是十分严厉的。虽然,中央的态度如此坚决,下发的红头文件壹个接壹个,却依然还是解决不了各地普遍存在的农民负担问题;非但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
为此,我们大惑不解。其实早在壹九八五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达了《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壹九九O年二月,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九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联合做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然而,有令不行,农民负担的问题仍然扶摇直上。有资料显示:到了壹九九壹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九点五,而同期农民人均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却增长了百分之十六点七;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强制以资代劳就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三十三点七!
壹九九壹年十二月十七日,李鹏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九十二号令,明确地颁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做出了许多硬性规定。可是,收效甚微。
震惊中央的“丁作明惨案”,就是在《条例》颁布壹年之后发生的。
壹个风华正茂的农村青年,只因向县委反映了不堪忍受的重负问题竟被活活打死在乡派出所,这事震惊了中央,中央不仅派出调查组,还在事件发生不到壹个月的时间,就连续下达了两个措词严厉的紧急通知,并宣布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取消三十七项,暂缓执行两项,需要修改七项,坚决纠正有强制、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的十四项,同时废除达标升级活动四十三项。以后不久,中央又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重申并“约法三章”:停止壹切不符合规定和不切实际的集资、摊派项目;暂停审批壹切新的收费项目,禁止壹切需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中央《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任何地方和部门都无权恢复,国务院规定的提留统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人的百分之五的比例限额不得突破。
奇怪的是,这些来自中国最高决策层的“红头文件”,壹个接壹个下发,农民的负担却并没有因此而减轻。
当我们仔细地阅读了这些本该是最具权威性的文件之后,注意到,这些政策性文件,虽然都很具体,却并非治本之策,因为大多着眼于对众多分摊项目進行甄别,所以决定暂停的每壹个项目,都势必影响到政府壹些部门的具体利益,这些部门很快就会改头换面,创造出壹些更新的、不在明令禁止之列的收费项目来。即便就是在明令禁止之例,这些部门也是可以通过本部门的政策文件,或是再由本部门起草代表部门利益的领导讲话,为项目的恢复执行提供新的依据。有的,甚至根本就不需要“变通”,置若罔闻,照样拒不执行。
至于那些措词严厉的“红头文件”,虽然明确提出了“不许”或“严禁”的内容,可那又多半是壹些原则或是精神。这种既非刚性约束,更非法律条文的东西,无法界定又无法操作,说了也等于没说。于是,决定取消的,没被取消;决定纠正的,没有纠正;决定暂缓的,也没有暂缓,而是比原先更多、更烂、更荒唐的分摊项目相继出现。于是,对农村中“三乱”的限制与治理,也就变成了“割韭菜”,或是“刮胡子”,割了又长,刮了又出,周而复始。
我们相信,这种情况也绝不是安徽壹个省独有的。
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那位含泪上书国务院领导的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就说过:“中央明明知道,问题虽然出现在乡镇,但根子是在上面,那麽为什么不追究根源呢?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中央不追究;不追究,地方官员的胆子就越来越大,机构和人员就壹年比壹年膨胀,农民负担就壹年比壹年沈重。中央政策对壹些人而言,就成了聋子耳朵——摆设。”
壹九九四年,农民负担的形势已经十分严峻,中央政府在全国全面推行了国税和地税分税制的改革,由于中央财经的集中,地方政府预算内的财政就出现了空前的困难。农村中的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以及民兵训练在内的各项开支都抛给了乡镇壹级政府。基层得到的政策就是:“超收不交、超支不补、多收多支。”这就迫使、同时诱使各地县乡政府,不得不依靠占有农业剩余、剥削农民来维持运转。
农民负担便像滚雪球似的,愈加沈重。
据国家农业部统计,壹九九五年农业两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十九点九,向农民征收的“三提五统”费用,也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四十八点三,而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各种社会负担,就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五十二点二二。这壹年全国三分之壹省、市、自治区的农民负担,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百分之五的“大限”。
这显然还是壹个保守的统计数字。
许多民谣俚语,表达了农民的愤懑与无奈:
“七只手,八只手,都向农民来伸手。”
“妳集我集他集,农民发急;妳筹我筹他筹,农民最愁。”
“催粮催款催性命,防火防盗防干部。”
壹个流传更广的顺口溜,几乎就被农民当做歌唱:“吹牛皮,扯大蛋,村糊乡,乡糊县,壹直糊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壹层壹层往下念,只管传达不兑现。”
安徽省临泉县的“白庙事件”,就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了。
壹九九六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形成了壹个最为著名的“十三号文件”,这就是:《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决定十分明确地指出,“凡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恶性案件的,要追究乡、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凡涉及地、县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地、县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以吸取教训;连续发生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恶性案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向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书面检查;对瞒案、压案、报而不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壹经发现,要从严处理。要加快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立法工作。”
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认真贯彻十三条决定,“逐项逐条落到实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梗阻现象,决不允许在执行中走样。”甚至还特别指出:“于春节后用壹个月时间将决定内容同广大农民群众见面,并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为了检查中央关于减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地進壹步做好这项工作,国务院还派出了由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及有关新闻单位,分赴河南、湖南、湖北、安徽、山西五省现场检查工作。
其力度之大,参加者之众,都是空前的。
然而,同样不可思议的是,正是这壹年,中国农民的负担却比历史上的任何壹年都重。
中国的改革是从安徽的农村开始的,那场惊天动地的伟大改革,培养了壹批既熟悉农村工作又敢讲真话的干部。
曾在安徽农口担任领导职务长达十七年之久的吴昭仁,是壹位对农民有着深厚感情的老党员。他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心情沈重地说:“中央有个‘十三号文件 ’,其实,安徽省委当时还有个更为严厉的文件,即壹九九七年二号文件,明确规定,壹个村‘提留统筹’费用突破国家规定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的,县(市)委书记必须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但是,文件归文件,我们并没见壹个县(市)书记、县(市)长写过检查;即便发生了大要案,也全是秘书代笔,党委和政府盖章,说是‘集体承担责任’,其实是没有壹个人承担责任,更没谁可能会去吸取教训。 ”
“三令五申”,“令不行,禁不止”,这类字眼,这几年不断见诸各种文件和报刊,说者愤愤,听者藐藐。吴昭仁却认为:“我总觉得,这类事光怪下面也未必,恐怕主要还得从上面找原因。为什么要三令五申?领导机关要有威信,得自己树权威,讲话就要算数,讲到就要做到,谁不执行就要拿他是问,绝不拖泥带水。让下面禁的,得自己先禁,只管发令,不去督促检查,或查而不处,处而不严,又如何能禁住上行下效呢?”
曾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漩涡中走过来的陆子修,如今已从省人大副主任的岗位上退了下来,可他壹天也没有停止过对中国农村工作的思考。可以说,在安徽,乃至在全国,他都是—位排得上号的农村问题的专家了。二OO壹年六月壹个炎热的上午,我们在他的家里采访了他。他虽然现在已年届七旬,可壹谈到农村工作,就依然像年轻人似的显得有几分激动。
他和我们提到了至今令他耿耿于怀的壹次会议。那是安徽省委省政府在阜阳召开的壹个全省有关减负工作的汇报会。在汇报减负工作落实情况时,有几个地市委书记都相继谈了自己的苦衷,虽然这些苦衷不是没有壹点道理,但陆子修却听不下去。因为几十年的农村工作的经历,他早已习惯于站在农民的角度看问题。尽管那几个地市书记和他都很熟,有的关系还很不错,他还是当场红了脸。
既然会议是放在阜阳开的,他首先就拿阜阳市委书记王怀中开了刀。
他没有顾及对方的面子,直呼其名:“妳王怀中是只对省委负责,不对农民负责!妳不顾农民的实际情况,大搞那些花花哨哨的‘形象工程’,摆弄花架子。妳搞‘养牛大县’,牛只是养在公路两边做样子,开现场会把花钱租来的牛集中起来给人参观。妳把农民坑得还不够吗?”
然后又直问滁州市委书记张春生:“妳张春生衡量干部的标准又是什么呢?乱征,乱罚,乱摊派,最后逼死人,这样的干部还能用吗?妳呢,却把这种干部挪个地方,照样易地当官!”
随后又质问蚌埠市委书记方壹本:“妳方壹本属下的怀远县上访不断,如今已称得上‘安徽省的上访大县’了。难道全都错在农民身上,妳就没有——点问。题?”
接着他又把话题转向巢湖地委书记胡继锋:“妳胡继锋不去掏农民的腰包路就修不成了?那路是该国家花钱的,妳怎么可以叫老百姓花呢?没有钱就把公路开肠破肚了,谁叫妳开的?妳这不是只想着要给自己搞‘政绩’吗?”
他指名道姓地点了壹圈之后,痛心疾首地冲著各路诸侯嗟叹道:“我们许多于部‘只看楼房壹片片,不知谁人做贡献;只看公路直如线,不知谁人来出钱哪!’ 我们的农民日子刚刚过得好壹点,大家就把他们当成‘唐僧肉’!农民实在太苦,什么人都可以欺负呀!当年我们搞的那个‘大包干’,轰动了全国,也影响了全国,总结起来就是那麽三句话:‘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农民自己的。’可是现在呢,‘大包干’带给农民的好处壹点壹点地又都被各级政府悄悄拿走了,如今是‘交不够国家的,留不足集体的,剩下就没有壹点是自己的!’”
说著,他溢出了泪水:“没想到我们的干部,今天这样不熟悉农民,不重视农民,和农民交朋友的干部太少太少。我建议在座的各位能不能来壹个‘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替农民考虑壹下,再这么‘三乱’下去,农民还能不能受得住啦?”
陆子修的话似响锤砸在钢砧上,壹声声震在大家心上。
被点名的几位地市书记,因为意外而不免感到诧异。
这时候,六安地委书记颇为侥幸,轻松地说:“我们在农民负担的问题上还没出过事。”
他这话不说还好,这样壹说,陆子修忍不住又冒了火。他依然没给对方壹点面子:“妳的农民负担问题,我这儿就有壹踏子群众来信!农民才把果木树栽下去,妳的村镇干部就逼上门去收特产税,这是不是事实?”
六安地委书记显得十分尴尬。
会场上鸦雀无声。
其实,正常的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历来就是我们战胜壹切困难、克服自身缺点错误的壹件“法宝”,曾几何时,却在我们的党章与宪法之外,官场仕途之中,渐渐流行开了壹种心照不宣的“游戏规则”。其规则之壹就是,凡事不可太认真,至少不要于己过不去,话要说得留足余地,甚至已经把认认真真说假话也看做是为官成熟的壹个表现。因此,陆子修的快人快语,就使得许多人感到唐突。
休会期间,省交通厅壹位副厅长有意落在最后,当他走到陆子修身边时,突然抓住陆的手,眼里闪著泪光说:“都说妳陆主任人好,却不知道妳竟然好到这个程度!”
会后,主持会议的省委副书记方兆祥找到陆子修的房间,连声说:“讲得好,讲得好啊!”
吃饭时,省委书记卢荣景也走过来夸赞陆子修:“妳讲得好,讲得好呀,是要有个‘换位思考’!”
陆子修没好气地说:“好个屁!妳们这些话,会上为什么不说?我是心甘情愿地当了壹回妳们的‘打手’!”
对于陆子修这种心直口快的性格,当年还是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温家宝就已经“领教”过。那时候,陆子修是滁县地委书记,壹天温家宝来滁视察,陆子修接待时,开门见山地问:“温主任,妳要看真的,还是要看‘闪光点’?”
温家宝壹听,笑了,幽默地说道:“那我都看看。”
那次,陆子修领着温家宝把“闪光点”和“阴暗面”都看了看,他既总结了滁县地区改革开放中成功的经验,也剖析了依然牵肠挂肚地存在的问题,既报喜,又报忧。
壹九九六年,陆子修参加了壹个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在许多代表中间,温家宝壹眼就认出了陆子修。他走到陆子修身边问道:“妳认为现在农业上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陆子修也不绕弯子,他说:“干部的作风问题。当然,这也包括我在内。再好的政策,没人落实也不行,现在的许多干部是‘官做大了,车子坐小了,公路跑多了,离群众太远了’!”
那天他们谈得十分投机,当温家宝知道当地正在做着有关“三农”问题的调查,便表示出极大的热情,话说得同样富有个性。
他说:“过去,毛泽东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现在我看,严重的问题是农民的利益问题。如果农民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农村社会就难以发展,农业生产就难以为继,国家的发展和长治久安就都成了壹句空话。”
他还说:“亿万农民当年之所以跟随我们党闹革命,是因为他们认识到我们党是为他们谋利益的,是带领他们翻身求解放的。今天如果我们不关心他们的实际利益,反而让他们感到不堪重负,他们会是壹种什么心态?壹千多年前的唐太宗就曾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水,说的就是中国的农民嘛!唐太宗李世民知道农民的重要,历朝历代没人不知道农民的重要,可赶到壹掌握了政权,就很难说再代表农民了,总是反过来剥削农民,甚而镇压农民。以史为鉴,我看中国共产党人同样面临着这个严峻的课题。”
2 税费如牛毛 达标价更高
在近两年的日子里,我们不知疲倦地奔波在八皖大地的阡陌之间,壹直想弄清壹个困惑着我们的问题: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究竟有多少项?后来才发现,这居然是谁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壹件事,其名目之繁多,令人触目惊心!
据中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统计,仅中央壹级的机关和部门制定的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收费、基金、集资等各种文件和项目,就有九十三项之多,涉及到二十四个国家部、委、办、局;而地方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则多达二百六十九项;还有大量的无法统计的“搭车”收费。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许多压根就是乡村干部们的随心所欲。有些,妳壹听就会感觉到其中的荒唐,有些,甚至还带有几分黑色幽默,似在开玩笑,但征收起来妳少缴壹文也是不允许的。
我们虽地毯似的在安徽省的五十多个县(市)跑了壹遍,现在坐下来清点壹下农民负担的那些科目,也还只能做到“以升量石”。
集资类有:建乡镇办公楼集资;建乡镇教学楼集资;建乡镇科技网集资;建乡镇医疗门诊部集资;建乡镇党员活动中心集资;建乡镇计划生育宣传站集资;建乡镇广播站集资;建乡镇影剧院集资;兴建乡镇企业集资;改造乡镇环境以及打击刑事犯罪经费补助集资等。
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支出有: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的定额补贴;民兵连长、治安委员、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村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兽医员、农技员、广播员、护林员、护坡员、报刊投递员、清洁卫生人员补贴;电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里安排的壹切勤杂工的补贴等。
教育支出有:民办教师工资;公办教师补贴;校舍建设改造费;学校正常办公费;报刊图书资料费;教学仪器和文体器材设备费等。
计划生育支出有: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手术营养费;计划生育委员补贴;计划生育小分队补贴等。
民兵训练支出有:民兵训练生活补助;民兵训练误工补助;看守枪支弹药执勤补助等。
公益事业及优抚支出有:敬老院建设;敬老院服务人员补贴;合作医疗建设;农村医务人员补贴;烈军属优待;残废军人优待;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老弱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待;工伤民工照顾;困难户照顾;五保户照顾等。
此外还有交通建设义务工补贴;文明村建设用工补助;开街建集修路费、宅基规划费、房屋准建费;种子检疫费、畜禽防疫费、牲畜保槽费、架设电线费、统壹灭鼠费;以及为派出所民警购置对讲机和摩托车、为司法人员添置的服装费……
有的地方,仅乡镇学校就增收有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仅喂猪壹项就有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建税,许多村镇不管妳养不养猪,壹律要按人头征收猪头税。
非但如此,几乎所有的涉农部门,列入了政府机构序列的和虽没列入却承担了政府职能的,特别是粮食、供销、金融等部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都成为政企不分并有着明显企业化倾向的组织,具有了执行政策和增加盈利的双重功能,常常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政策规章,将不应收费的业务活动也强行收费,或搭车收费,这就越发加重了农民的各种负担。
我们调查还发现,有些乡镇仅结婚登记壹事,就得征收十四项费用。除收取结婚证工本费外,还要征收介绍信费、婚姻公证费、婚前检查费、妇幼保健费、独生子女保证金、婚宴消费费、杀猪屠宰费、结婚绿化费、儿童乐园筹建费、计划生育保证金、晚育保证金、夫妻恩爱保证金、金婚保证金等。
自从国家颁布了《环境保护法》,个别地方竟把农民烧锅做饭冒出的炊烟也视之为“污染了环境”,振振有词地向各家各户征收“污染物排放费”。有敢说话的农民向上门的村干部讨说法的,不讨则已,壹讨就又冒出壹项“态度费”,并且祭起“文革”时流行的壹个理论:“问题不在大小,关键在于态度”,征收多少视其 “态度”好坏而定。
有些,干脆什么名目也不说,伸手就要钱,谁敢说个不字,或是皱皱眉头瞪瞪眼,立马大打出手,直打到妳喊大爷。
当壹种权力是以直接利益作为驱动权力运转的轮子,利欲的膨胀就必然会使权力异化成加速度疯狂运转的魔鬼,也必然导致其权力的无限扩张。
当今,管理就是收费,这已经成了许多部门巧取豪夺的壹种顽症。
既然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已给众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来好处,而且许多税费项目就是中央国家机关下发“红头文件”予以同意的,因此,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条例、规章和决定,到下边就统统成了“壹级壹级往下念,只管传达不兑现”。压力大了,就收敛壹点;风头过去,便卷土重来。于是,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中,便出现了壹个常被提及的力学名词:反弹。压力越大,反弹力越大,很快也就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据农业部会同国家计委的调查统计,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中央国家机关“红头文件”规定的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和名不叫“达标”却实质是“达标”的活动就有四十三项,加上地方党委政府下达的“达标”项目就多达七八十项。其中,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程控电话、国防教育、民兵训练、民政劳动保险、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组织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文明村镇建设、绿化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等。几乎涵盖了所有农村工作的领域。大到小康县验收、教育“双基”达标、卫生“初保”达标、计生服务达标、创文明卫生县、镇、村等等,小到订报、灭鼠、改水、改厕等等达标。
每壹项都要农民出钱,汇集起来又何止是“壹筐甚至两筐”鸡蛋钱!
上级部门在那闭门造车,出方案,拿主意,压任务,钱是壹毛不拔的,即便给壹点,也是“虾公钓草鱼”,达标后给上壹点象征性的奖金,还美其名曰:“以奖代拨”。
每壹项的“达标”内容又是十分具体的。比如,教育“双基”达标是:两层楼,六粉刷,砖墙铁门花园化。要求村村建小学,泥墙改砖墙,砖木结构改混泥预制,还要设施标准化、墙壁瓷砖化、环境花园化。仅此壹项,就把农民压得擡不起头。还比如,乡镇派出所达标标准是“三五壹壹工程”,即三个人、五间房、壹辆摩托、壹部对讲机。其实,这“三五壹壹工程”到了下边,十三个人也不够,三间房就变成了壹幢楼;壹辆摩托壹部对讲机也就成了壹部警车几辆摩托人人配个“大哥大”。又比如,“村村通公路”,公路的标准是“二化”:“油路化”和“黑色化”;沙石埂土不算数。再比如,广电部门下达了壹个十分具体的“小喇叭人户率”,这就叫今天的农民摸不到北,因为,如今的收音机和电视机在中国农村已经比较普遍了,干吗还硬性搞个“小喇叭人户率”,真叫人哭笑不得。
更不用说,小康验收达标的指标就有几十条,条条听起来都重要,少壹条也通不过,每项都是要农民拿钱去垒的。
农民们怨声载道,县乡干部也叫苦不叠。
“乡官”们为此编了壹串顺口溜:
“这验收,那验收,都要县乡干部筹。”“这达标,那达标,上面从不掏腰包。”“这大办,那大办,都是农民血与汗。”
当我们了解到寿县八公山乡欠款的情况时,着实感到了意外的震惊。可以说,八公山乡是安徽境内最小的壹个乡镇了,它总共只有四个行政村,壹个区区弹丸乡镇,在“达标”活动中,却也是累计欠款壹千多万元,以致鲍广喜出任乡党委书记时,连正常的经费都难以维持,情急之中,居然跑到火葬场去借钱。
借死人头上的钱,为活人发工资,这恐怕是闻所未闻的壹大新闻!
这壹令人啼笑皆非的细节,有如壹杯苦酒,让人难以接受。
3龙多作旱
舒城县水利局离休老局长李少白,是当年大军渡江时舒城十大支前模范之壹,因为这种殊荣,建立人民的新政权时,他便有幸被选为这个县第壹位“民主乡长”。谈起新中国如旭日东升充满蓬勃朝气的那些岁月,他至今还十分激动。
他说,刚解放那会儿,百废待兴,即便这样,舒城县政府也只设有民政、财政、教育和建设四个科,壹个科不过五六个人,最多十多个人。“县委和县政府的人围在食堂吃饭,几张桌子就全坐下了。”
那时壹个乡,除了乡长、指导员,就是文书和财粮员,加起来总共不过五六个人。人虽少,当时的事情却不少,由于大家齐心协力,壹个乡的各种工作,也就生龙活虎地干将起来了。就是到了壹九五六年,扩大了乡的规模,那时,乡党委就只有正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委员,群众组织也只有团委书记、妇联主席、武装部长、农协主席,也才增到六七人;乡政府相应配有正副乡长,下设少数几个委员会,乡长依靠这些委员会开展工作,委员会配备文书和民政、财粮、生产、武装、公安、农业、工业、商业助理或干事,也就八九人左右。党委政府两套班子加在壹起只是十四五个人。
我们也查阅了当年的壹些资料,结果发现,壹九五二年,中央有着明确规定,每乡脱产干部限定三人。即便是以后,扩大了乡的行政区划和设置机构,乡政府各委员会委员也都是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担任,均为不脱产人员。加上当时政令畅通,纪律严明,世风日上,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的干部,大家基本上能上能下,能出能進,能官能民。可以说,从五十年代初直到八十年代初,乡镇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皆由县财政拨款,乡镇政府无权也无钱增设机构或供养编外“帮办”。就是在公社化时期,相当于目前乡镇壹级的人民公社实行的政社合壹的体制,当时,党、政、武装、经济合为壹体,领导班子除了公社党委书记、公社主任、若干副职、武装部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以外,便是“八大员”:农机管理员、畜牧管理员、水利管理员、农技推广员、林业管理员等。当时的农村机构还是非常精干的。
农村实行了“大包干”的经济体制的改革之后,“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组织体制也進行了改革。在历时三年的“撤社建乡”的工作中,全国五万六千个公社改制为九万二千个乡镇。国家允许乡镇政府可将乡镇企业上交的利润和管理费、各种集资和捐款收入及各种罚款收入,都作为乡镇财政的自筹收入,这就为乡镇任意增设机构与人员,乱征收、乱集资、乱罚款的“三乱”打开了方便之门。这以后,随着壹系列“分权让利”趋向很强的改革措施,以及“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政策的相继出台,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就形成了壹个泾渭分明的利益关系,于是那些拥有国家权力又“分兵把守”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的部门,便迅速成为既垄断权力又追求利益的行为主体。我们的干部、旦发展成为壹个特殊的利益阶层,与民争利的事就将不可避免了。
截止到壹九九O年,仅由国务院各部委下达文件可以向农民征收的各种项目就高达,百四十九项之多!于是,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利益开始膨胀,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收费范围越来越广,收费标准越来越高。由于管理上没有相应的约束与制衡,许多本来属于政府部门工作范围之内的事,为了收费,也都纷纷成立了专门的事业单位,并聘请“帮办”。
是谁消耗掉了农村改革的成果?——无限膨胀的机构和无限增加的官吏!
八十年代是中国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分流工作力度最大的时期,但它又恰恰正是县乡机构和人员增长最快的时期。
我国在编的党政机关干部,壹九七九年是二百七十九万人,壹九八九年则上升为五百四十三万人。其中上升最快,几尽失控的,当数县乡两级。县乡两级的机构与人员,在这种不断的精简之中至少增长了十倍!到了壹九九七年,我国在编的党政干部便达到了八百多万人,而增加的干部人数与同期国有企业下岗人数壹百二十六万九千人大体相当。这期间县乡两级机构和人员的飙升更是空前的。
“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大精简——大膨胀”,这似乎不可思议,却又是铁的事实,不能不叫人感到莫名的悲哀。
我们从查阅到的有关资料得知,在当今的二百多个国家中,有八个小国仅设壹级中央政府;二十五个只设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有六十七个国家,其中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在内的许多大国,也只设三级政府;而我国现在却是五级制:中央——省——市——县——乡,堪称绝无仅有的“中国特色”!
非但机构的层次多,每壹级的机构设置又都是叠床架屋、分工过细。仅在同壹县级机构中,与“三农”有关的,过去只有壹个农业局,现在除有农业局;还分别设农垦局、畜牧局水产局、水利局、林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农业资源开发局等多个部门,业务相近,却是部门林立。人人管事,又无人负责,这种交叉重复,注定产生扯皮推诿现象。
壹个人就可以干完的事干吗非要这么多人去干呢?
那麽多部门根本不管农民的事,却为什么都要农民出钱养活呢?
单说乡镇。现在的乡镇已同县级机构设置保持对应关系,除“六套班子”外,工、农、商、学、兵、财、青、妇等等二级机构壹应俱全。原来人民公社时的“八大员”,如今都已经升格为站、所、办,而且许多人头上戴上了执法的大盖帽。有人戏言:乡镇除了没有外交部;其他机构基本同中央国家机关壹样齐全。
庙多,菩萨就多。壹般乡镇机关二三百人,发达地区甚至达到八百至壹千人。这些人不创造壹文钱的产值和利润,却要发工资,还要发奖金;不仅要多拿,还要吃好住好,还要建办公楼、住宅楼,还要配备车辆,配备电话,配备“大哥大”。这许多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因为那时壹个县也不过壹两辆吉普车,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到死骑的都是自行车。
农民自嘲道:“几十顶大盖帽管着壹顶破草帽。”
壹九九八年财政部部长助理刘长琨透露:“汉朝八千人养壹个官员,唐朝三千人养壹个官员,清朝壹千人养壹个官员;现在四十个人养壹个公务员。”。
其实,不再需要什么触目惊心的事实,仅这些简单的数字就足以说明政府机构改革的紧迫程度。
4城乡分治与马太效应
探究农民的负担问题,不能不正视农民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也就无法回避壹个严酷的事实,这就是,中国亿万农民至今还生活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发展的结构之中,他们每天都面对巨大的精神和经济的压力、强烈的心理失落以及沈重的思想苦闷。绕开农民负担制度上的原因,来谈减轻农民负担就等于没说。
在新中国刚刚建立的时候,中央政府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了解决城市失业和通货膨胀,用在了即将开始的工业化发展等重大经济问题上,无力照顾地方财政开支,也无暇顾及地方建设,因此,中央对地方政府参与农民利益的分享十分宽容,允许各地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同时,按壹定比例征收农业税地方附加。这种地方附加,尽管有着最高限额的规定,但它显然不能满足乡村财政开支的需要,于是各种各样的变着花样的摊派随之而出,不久便相当严重。
通过查阅当时的文件我们了解到,解放以后第壹个提出“农民负担”的,是那时负责农业工作的廖鲁言。壹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壹日,他向党中央、毛泽东主席所报告的《关于乡村财政、农民负担、乡村小学教育及乡政工作的情况和意见》中反映,各种乱收费现象已经在各级新政权中开始出现。根据六十壹个乡的实地调查,他发现,国家公粮、地方附加、抗美援朝捐献和乡村摊派四项税费合计,就已占到农民常年产量的百分之二十壹点五三,除此而外,还有许多数目难以估计的项目,例如,银行、贸易、合作社、邮政局、新华书店等涉农系统,都以“发展业务”为幌子,强迫农民“认购”与“乐捐”。群众意见很大,说乡村干部已经成了卖画的、卖邮票的、卖红茶的、卖粉条的、卖税票的,影响极坏,已经造成农民“苛重的负担”。
廖鲁言的报告引起了毛泽东主席的重视,中央政府随之做出专门规定,严格控制农业税地方附加,限定地方附加不得超过正税的百分之十五,并随同农业税附征。
可是,各地政府由于有着地方利益的驱动,不但如数向农民征收中央规定的农业税地方附加,各种各样的乱摊派依然禁而不止,甚至比原先还要严重。
毛泽东主席了解这个情况后,甚为不安。为平息农民的不满,当即指示政务院做出壹个釜底抽薪的断然决定:取消壹切附加税,把乡村干部的津贴、乡村政府的办公费及教员薪资统由国家财政包下来;坚决禁止再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摊派;乡村举办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基于群众的完全自愿,有条件地允许自筹经费,并规定这种自筹经费不得超过农业税正税的百分之七。
当时政务院的这个决定,被简称为“包”、“禁”、“筹”的三字方针。这壹措施不但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刚翻身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充分体现出蒸蒸日上的新中国的优越性,农民们无不拍手称好。
但是,新中国刚刚成立,朝鲜战争就不期而遇,紧接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又对中国实行了“经济封锁”,面对如此内忧外患,当时的中国再不可能做到从容和妥善地走進射秽主义。
而且,迫于那种形势,我们这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似乎也就只能选择以优先发展重工业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种国家工业化的积累,除了让农村和农民做出牺牲外又是别无选择的。可是要把中国农民的劳动剩余价值转化为城市工业资本的原始积累,如果没有壹种特殊的制度和组织上的安排,任何政府也休想解决从高度分散的四亿农民手中获取农业税剩余所引起的矛盾,因此,分到土地不久的中国农民,就在中央政府有计划的组织下,壹步步走上了集体化,用毛泽东壹句十分形象的话说,“满头乱发没法抓,编成辫子就好抓”了。于是,服务于国家城市工业化的农村高度集体化的基本制度,逐渐形成了。在这种高度集中的垄断经济体制下,为了不让农村人口拥入城市,在城市的就业制度方面,壹开始实行的劳动用工制度,原则上就只是负责“非农业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安置,不允许农村人口進入城市寻找职业。在粮油供应制度方面,自然也就有了“特别办法”,随着壹九五三年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出台,中国开始实行了粮油计划的供应制度。与此同时,户籍制度上的“特别办法”便也随之产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的第十条第二款则对农村人口進入城市做出了带有约束性的规定,这壹规定标志着我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的形成。在这长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农民的负担是巨大而沈重的,却又是隐性未发的。因为,农民负担由“台前”转移到了“幕后”,从此国家不再跟亿万农民发生直接的经济关系,国家在农村统购统派的户头,就由原来的壹亿三千万个农户,变成了七百万个互助组;進而减少成七十九万个农业社;“大跃進”的壹九五八年,只用了三个月,就在壹片锣鼓声中,又将全国农民壹个不漏地组织到五万两千七百八十壹个人民公社里。中国农民原有的,或土改时被分到的田地、耕牛、农具、粮食乃至大部分的生活资料,都无壹遗漏地被无偿地收归公社所有。五万多个人民公社就变成国家在农村基层的财政单位,从此可以随时随地、十分方便地通过“壹平二调”无偿占有公社范围内的壹切资源和劳动力。
中国的农民成了真正的无产者!
城乡分治“二元结构”最大的问题,是壹个社会中的成员在经济文化各方面不能整体性地均衡发展,势必导致现代化在壹个国家中出现断层:壹部分人迅速走向了现代化,而大多数人却与现代化无缘。从此,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就成了两股道上跑的车。彼此的生产方式和劳动条件上的巨大差异,生活条件与居住环境的天壤之别,使得中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的比率便逐年扩大。
十年动乱结束之后,发端于安徽省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亦即“大包干”,革了“大呼隆”和平均主义的命,中国农村很快出现了“上至七十三,下至手中搀,壹家三代人,都在忙生产”的喜人局面。安徽省肥西县原大柏公社党委书记王/—友曾打了壹个生动的比喻,他说:“过去,社员就像壹笼鸭子,被关久了,急得嘎嘎叫。现在,包产到户,就像鸭笼打开了,被关久了的鸭子到了塘里有展翅拍水的,有鉆猛子翻跟斗的,有相互追逐嬉戏的,多欢实啊!”
这个县金牛乡上圩村六十多岁的农民廖自才,也高兴地说:“责任制就是好,我家阴沟里终于漂油珠子了。照这样下去,要不了多少年,就会城乡不分,咱乡下人就会过上城里人壹样的日子!”
发生在七十年代末的那场大变革,是新中国继土地改革之后又壹次伟大的农业革命。它带来了中国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创造了壹九七八年至壹九八四年农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百分之十五以上的好成绩。当然,这只是带有恢复性的发展。无论是公社书记王广友,还是老农民廖自才,他们对大包干后的农村都显得过于乐观了。面对中国农村开始出现的这种喜人景象,这场伟大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却十分冷静地提醒说:“农业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其“文章”之壹,就是指从建国初期便形成的“城乡分治”的格局,至今没有改变。
二OO壹年早春三月的壹天上午,我们来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走访了中国社会学学会会长陆学艺。这是壹位社会学界的著名学者,更是壹位农村工作研究的专家,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便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就任副所长,潜心地研究中国的农村问题,以后又调入社会学研究所任所长。正因为他有着此番特殊的人生经历,研究中国农民的负担问题,就站在了壹个崭新的平台上,并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更深邃的思考。
“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目光须在农村之外。”那次的谈话,他就这样直截了当地打开了话匣子。
“农民的这种负担不光是沈重的,而且是带有歧视性的。”陆学艺说到动情时,会突然变得慷慨激昂,对农民处境的关切溢于言表。他说长期以来,我们就这样人为地分割出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用户籍制度把人分为城市人口与农业人口,将几亿农民拒之于城市之外;用统购统派制度把吃的粮食也分为农业粮和商品粮,让农民供养市民;用劳动制度把人分为工人和农民,又将农民拒之于工厂之外;用工资福利制度把人分为有权享受和无权享受的两种人,最后将农民拒之于壹切社会保障的制度之外。这种把城市和农村截然分割,对城市、市民是壹套,对农村、农民又是壹套的“壹国两策”的体制,就使得中国的农民,无论是在教育、医疗、劳动保障、养老、福利这些社会待遇上,还是在流通、交换、分配、就业、税赋这些经济待遇上,都出现了严重的失衡。城乡之间人为划定的这种“楚河汉界”,就成了中国亿万农民无法逾越的鸿沟。这条鸿沟,使得每壹个农民,打娘胎壹出来,注定就是这个社会的“二等公民”。
就在农业的文章“还没有破题”,深化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时,壹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形成的关于城市改革的决定,又将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
城市改革的启动,从理论上看,它既可以向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提出新的要求,也会为农村改革特别是涉及城市的问题创造出新的机遇,壹个城乡改革互相配合、互相促進的局面即将出现。可是,人们希望看到的这种理想的局面并没有出现。因为任何改革都是需要花费成本的。改革重Jb的转移,就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的关系必然要向中国的城市倾斜,这就必然使得中国的农村经济再次陷入壹个极端困难的境地。
历史的事实是,从壹九八二年开始,中央每年都制定壹个指导农村改革的“壹号文件”,连续五年,下达了五个中央“壹号文件”。这些文件,对中国农村的改革起到了不可低估的巨大促進作用。
人们或许还记得,壹九八四年,首都举行庆祝建国三十五周年的游行时,京郊农民擡著“中央壹号文件好”的巨幅标语通过天安门广场,它确实代表了中国亿万农民的心声。可是随着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之后,农业上可以“放”的政策就已经不多了,这以后有关农村改革的中央“壹号文件”就只能越写越抽象、越写越原则,没有了新内容和新措施,最后,用来指导农村改革的“壹号文件”便悄然消失。于是,人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壹个事实,重又浮出水面:旷时三十二年之后,建国初期由廖鲁言提出的“农民负担”问题,就在壹九八四年十二月六日,也就是改革重心转移当年的年底,被在京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提了出来。
当时农村经济才刚刚开始活跃,先富起来的只是极少数,但各级政府居然就认为农民都已经很富了,许多部门便通过提高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和增加税费等途径,纷纷从农民腰包里去掏钱。
中国的农民就在这无休无止的行政事业费及各色各样的摊派、集资和罚款的沈重负担中,正在丧失对党和人民政府的依赖,当年大包干引发出的那种火热的激情已荡然无存。
曾在安徽亲自领导那场席卷全国的农村改革,后来出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就曾在壹次会议上强调:“农民得到的利益不能往回收,壹定要再出壹个继续给农民鼓劲的文件,否则,农民就不会再听共产党的话了。”
但是,农民已经得到的利益,壹点壹点地还是被收回了。
尽管,这期间,邓小平曾提醒:“农业上如果有壹个曲折,三五年转不过来。”而且强调:“应该把农业放到壹个恰当位置上。”但是后来的事实却是:为了解决城市改革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同时,又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向农民获取税收所需要花费的交易成本,全国农村撤消人民公社后,接着就改制为九万二千个有自己独立的财政利益和相应的税收权力的乡镇政府。后来,这些农村基层政府的摊子越拉越大,不仅建有党委、政府、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六套班子,还相继产生代表上级政府部门的“七所八站”,于是,财政、税务、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粮管、农技、水利、种子、植保、农机、畜牧、食品、渔业,应运而生。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些日益膨胀的单位和日益庞杂的人员,无壹例外地都是需要由农民来养活的。
农民的负担从此就由“幕后”走到了“前台”,而且,日趋严重!
这以后,国家非但没有把臃肿的机构及大量冗员下决心精简,而是为满足地方党政组织及下设部门不断增长的开支需求,不断地又以各种“红头文件”的形式硬性地给农业和农民增加了多种负担:比如,不但从农业税中派生出了农业特产税,颁布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甚至还把村级组织的公积金、公益金、村干部的报酬和管理开支,以及乡村两级的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所需要的“村提留”“乡统筹”也强加在农民的头上,并做出征收标准的刚性规定。这其中有许多本该是政府拨款解决的,最后却都发展成了农民负担的主要内容。
特别是,陆学艺说,纵观实行“城乡分治、壹国两策”以来的四十多年的历史,当国民经济运行出现波动、遇到困难时,倒霉的总是农民。国家通过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信贷的政策倾斜,首先保证城市和国家工业的发展,农民和农村在这种条件下,就要做出更大的贡献。
他把“贡献”在嘴里咬得很重,听起来实际上就成了“牺牲”。
他说,壹九八八年,通货膨胀,国家進行了壹次宏观经济调整,由于经济的天平向城市倾斜,就使壹九八九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减少,并出现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纯收入第壹次出现了负增长;随后,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的又壹次国家宏观经济调整,农民付出的代价比历次都更大。当时国家下决心進行国企改革,宏观经济调整的动作很大,全国各地就有上千万国有企业的职工下岗,登记失业率也逐年上升,有些老工业基地的下岗失业人员甚至超过百分之十,经济形势相当严峻。但是,由于物价特别是粮食等产品的价格,是在逐年下降的,大米每斤从两元降到壹元以下,鸡蛋从三元五壹斤降到了壹元八,蔬菜瓜果的价格更是连连下跌,所以,职工下岗后发的津贴虽然很少,生活却还能过得去,整个社会保持了基本的稳定。
壹九九六年,中国农村粮食总产为壹万零九十亿斤;壹九九七年为九千八百八十三亿斤;壹九九八年为壹万零二百四十六亿斤;壹九九九年为壹万零壹百六十七亿斤。平均以壹万亿斤计,壹九九六年十壹月,大米、小麦和玉米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为每斤壹点零三五五元,当年农民粮食所得便是壹万零三百五十五亿元;可是,到了壹九九九年十壹月,这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就减到每斤零点七零七五元,农民从粮食所得则是七千零七十五亿元。这就是说,壹九九九年中国农村粮食总产并不比壹九九六年的少,但增产不再增收,农民实际收入反而减少了三千二百八十亿元。
除粮食而外,其他的壹切农副产品的价格也都是大幅度下跌的。初步估算,仅壹九九九年与壹九九六年相比,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至少也要减少四千亿元。二OOO年农业减产又减收,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就比壹九九六年减少得更多。
可以说,仅从壹九九六年到二OOO年短短的四年之中,中国农民实际减少的收入就至少在壹万六千亿以上!
这就是忍辱负重的中国农民,在保证国家宏观经济调整,顺利实现援助国企改革稳定城市社会安定所做出的巨大的牺牲!
自从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城市与农村、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差距就逐渐被拉大,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各地的城市在迅速地变大、变高、变美,城里人的生活水平也在日新月异地发生著变化;而广大的农村,却反而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第壹次“增产不增收”,出现在壹九八九年至壹九九壹年,在农业生产喜获大丰收的情况下,扣除物价因素,农民壹九八九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仅为百分之二,壹九九壹年就成为负增长;第二次出现在壹九九六年之后,人均纯收入的连续两年大幅度跌落,先是由百分之九的增长率降至百分之四点六,壹九九八年就落到了百分之四!
富者越富,贫者越贫,财富上的这种“马太效应”,正在中国广大的城市与农村之间日益加剧地显现出来。
有人曾做过这样壹件工作,将壹九八六年以来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和国务院公开的文件中有关政策与评论性的文字,输入电脑進行处理分析,结果发现: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文字部分,出现了壹批新的词汇,这是中国汉语言文字史上前所未有的:“吃农业”、“吃大户”、“打白条”、“口头农业”、“农民负担”等等;而使用得最频繁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
这确实是壹个耐人寻思的分析。
就在我们动手写这部作品时,壹个“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不少专家呼吁: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求,我国的农业政策必须進行重大调整,不仅要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而且要减税。各国普遍对农产品实行补贴,人为地压低了国际市场农产品的价格,而我国不但是少数几个不给予农民直接农业补贴的国家之壹,还是为数不多仍在向农民收税的国家之壹。壹九九O年到二OOO年,只有十年时间,我国从农民那里征缴的各种税收总额,就由八十七亿九千万元,迅速增加到四百六十五亿三千万元,增加了四五倍。农民人均税额高达壹百四十六元,而城镇居民的人均税赋只有三十七元;在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已是农民实际收入六倍的情况下,农民缴纳的税额反而是城镇居民的四倍!这已是巨大的不公平,然而不堪重负的农民,除了要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还有著名目繁多的提留统筹费和各项社会负担。且不说中国的农民已苦不堪言,这在根本上也使得中国的农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美国、西欧等资本主义国家合理通货紧缩尚能够做到壹方面降息,壹方面降税,大幅度裁减行政人员和政府开支,难道我们壹个射秽主义国家就只能降息,不能为那些穷人降税减负。
弄虚作假
1罕见的电报
目睹沈重的农民负担,走在壹个又壹个仍未从贫穷中突围的村庄中间,我们的良知常受到煎熬。
壹位朋友讲过的壹个故事长时期地在我们眼前挥之不去,它使得我们的内心非常不安。
这位朋友说,有壹次,他陪壹位地区官员到县里去检查工作,因为彼此是同学,所以同住壹家宾馆又同居壹室。这天,大清早,服务员送来壹份电报,这电报吓了两人壹跳,它像长长的哈达,足有三四尺长。细看才知道,这是壹个从穷乡僻壤赶来想见这位地区官员的农民打来的。
他带着全村人的希望,带着满肚子的苦水,想找“父母官”诉说,可宾馆门卫不让他進,后想方设法進了宾馆却又被秘书挡了驾,情急之下,老农倾尽卖猪的几百块钱,跑到近在咫尺的邮电局,把带来的上访信的文字变成了电文,这才“来到了”宾馆。
地区官员捧著老农倾诉真情的电报,潸然泪下,颤着声说:“我离他们远了,太远了……”
我们看到、听到的高级领导机关下去的人,都被壹级级壹层层的下级干部前呼后拥,按事先定好的“视察”地点、事先布置好的人员去了解访问,能有多少真实情况?
我们想到了毛泽东。战争年代的毛泽东是那样地运筹帷幄,决战千里,胸中自有百万雄兵,纵横捭阉,战无不胜,但解放后怎么会提出壹个“壹九八O年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号召呢?现在,回头再看,这个号召已显得十分可笑。究其原因,除去经济建设的经验不足而外,这种决心多半来自对当时中国农业,甚至包括对当时中国工业的真实状况产生了错误的估计,它背离了社会实际,留下的,就只能是壹位伟人的壹桩憾事。
我们也注意到,中国政府在上个世纪末,曾做出过两项承诺:壹项是“要让淮河水在二OOO年变清”;壹项是“不将贫困带给下壹个世纪”。
为使淮河水如期变清,中国政府拿出了大禹治水的精神,壮士断臂的勇气,在壹九九六年七月壹日凌晨之前,毅然关闭了淮河沿岸上千家小造纸厂,并在最后期限的日子里,打响了壹场声势浩大的“零点行动”。
为消灭贫困,基本解决农村中八千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中国政府从壹九九四年到二OOO年的七年时间里,集中了人力、物力、财力,动员起社会各界力量,还为此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并向全世界宣告:“二OOO年,消除贫困的目标壹定能够实现。”
但是,奇迹和成功,掩盖不了依然存在着的事实,这就是,淮河的水并未因为壹个旧世纪的结束便从根本上改观,淮河的现状,依然让我们为之忧虑;同样,我们也没有把贫穷堵截在新世纪的门坎之外,它现在仍困扰著壹些地区的农民兄弟。
我们承诺的决心,无疑是对真实状况的严峻性及复杂性缺乏准确而可靠的估计。
这自然又使我们想到有关教委对灵璧县冯庙镇中学進行的壹次九年义务制教育的“达标”验收。在验收大员尚没到达冯庙之前,镇政府就已急令各村突击把失学在家多年的青少年,统统“动员”回校,并由在校学生替他们赶做了各门功课的作业簿,同时派人赶往百里之外的江苏省徐州市,采购来名烟名酒。验收大员们对验收的结果据说是十分满意的,但验收的队伍前脚离镇,可怜的失学青少年后脚就被“驱出”了学校。
假如我们对农村的教育状况都依凭冯庙这样满意的判断,并据此制定发展计划,岂不是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吗?
2 可敬的领导
温家宝对下面这种弄虚作假的现象,显然是有着十分清醒认识的。
可以说,温家宝是中央领导层近年来深入到安徽农村搞调研次数最多的壹位,同时,也是让陪同他的地方干部最头疼的壹位。为了解到农村和农民的真实情况,他常常不给地方官员留面子,想方设法冲破对他的“封锁”,使得刻意弄虚作假者不知所措。
壹九九六年五月,麦收之前,当时还是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的温家宝,到安徽检查扶贫工作。壹来,就约法三章,不搞迎送,不搞陪吃,下去时更不许前呼后拥,壹切轻车简从。
他的随行人员也是屈指可数,除秘书田学斌,警卫参谋张振海,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来壹位局长,还有就是农业部的壹位有关领导。
那次他们来了后,就同安徽省的有关领导分乘两辆普普通通的中巴车,直奔大别山革命老区。
在从金寨县通往霍山县的山道上,温家宝来了壹个突然袭击。他招呼司机说:“我要方便壹下。”司机当即把车停住。
车上的人都以为温家宝真是下去“方便”,谁知,他跳下车后,走得很快,沿着壹条小路就壹直往前走去了。
坐在另壹辆中巴车上的安徽省的领导,这才发现,前面有座不大的村庄,温家宝正向那村庄走过去,他们不免感到诧异。因为这显然是在事先安排要视察的计划之外。而且,看上去,还是壹处十分贫穷的地方。
大家赶忙下车,快步跟了上去。
温家宝见几个农民扛着树皮走过来,就迎上去问:“妳们这是干什么呀?”
壹个妇女见问话人面相慈善,话声和蔼言虽是干部打扮,却没有想到这会是中央下来的干部,因此答得就很随便:“现在青黄不接,山上没东西可卖,供销社正在收购树皮,听说造纸用,就削点树皮去卖,好买点口粮回来。”
温家宝转身又去打问壹位男青年,当得知对方是位民办教师,便仔细了解他的工资情况。民办教师发愁地说:“乡里壹个月只补助五十元,连吃粮的钱也不够。说是补助,也只是欠著,赶到要过年了才给,平时就连买粮的钱也没有。”
温家宝壹边认真听着,壹边点着头。
他在村子里各处仔仔细细地看了个遍,这才上车。到了霍山县城后,他随便用了壹下餐,就要求听县里汇报。
霍山县委书记不知道温家宝在来的路上已经没按“规定”下过车,依然像往常壹样地作著汇报,他甚至激动地说道:“这几年,我们霍山县有了很大的发展,既脱帽,又加冕,脱掉了贫困县的帽子,戴上了‘奔小康’的帽子。”接着就把全县的国民生产总值、粮食产量、财政收入和农民增收的各种数字,熟练地报了壹遍。他还准备把各种成绩的统计数字壹壹报来,温家宝却截住了他的话头,忽然问:“妳这个县这么好,可以按时发工资吗?”
县委书记回答得斩钉截铁:“我们不缺全县职工壹分钱!”
温家宝点到了他下车看过的那个村庄的名字。县委书记不禁壹楞,但他马上指出:“那是我们县最穷的壹个村。”
温家宝幽默地笑道:“妳最穷的壹个村,就被我看到了?”
县委书记这才知道遇上了麻烦,偷偷看了壹眼坐在旁边的省委领导,见省领导都在面无表情地望着他,不由急出了壹头汗。
温家宝严肃地说:“同志们,不是我们不相信妳们的数字,我更看重农民家里的生活是否真的提高。妳们都很年轻,我希望妳们,多到农民群众的家里看看,真正做好脱贫很不容易,何况有些脱贫了还会返贫呢。”
也就是在那壹次,温家宝要看龙河口水库淹没区农民的生活状况,舒城县却安排了壹个各方面都比较好的村子让他看。他壹眼就发现了问题,问:“这儿是淹没区吗?”
县委书记见瞒不过,只得照实说:“不算淹没区,只是边缘地带。”
“我要看淹没区,看最贫困的村子。”
舒城县委书记没有壹点思想准备,因为以往下来检查工作的中央领导或省领导,没谁提出过这样的要求。安排领导参观“形象工程”,视察“闪光点”,早已成了壹条程式化的不变的“规矩”。于是,这位县委书记搪塞道:“那儿路不通。”
“妳说的不通,是不是车子开不進去?”温家宝认真地问。
“是。”
“走路要走多远呢?”
县委书记想了想说:“十公里吧。”
温家宝壹听,朗声笑道:“不算远,那我们就走去。”说著,做了个挽裤角赶路的动作。
当时的省委书记卢荣景见温家宝决心已定,马上接过话:“快上车,开到哪儿不能开了,就下车走嘛!”
于是大家陆续上车。
不曾想,舒城县委书记说“路不通”,只是不希望温家宝看到穷得不像样子的地方,不过,他又是壹个实在人,见省委书记表了态同意去看,也就没再留点儿心眼,把自己曾说过路不通还须走上十公里的话忘得壹干二净,指挥着司机顺顺当当将车开進了壹个村子里。
省农经委的吴昭仁在和我们讲起这段插曲时,他的脸上露出了无地自容的神色。他说:“我当时壹听县委书记说:‘到了,下车吧!’脑袋嗡地响了壹下。心想,妳这个县委书记真要命,说过这村子车开不進去,妳至少也要停得远壹点,让大家走几步,哪能让车壹下進了村?这让陪同的省领导在中央领导跟前,脸往哪搁?这时就听走在我边上的王昭耀副省长说:‘地上有缝都能鉆進去……’搞得我们壹个个灰头土脸,硬著头皮走下车。”
那确实是个很穷的村子,房子不像房子,阴暗潮湿,因为农舍里太黑,大白天走進屋,半天看不见东西。其实,看见跟没看见都不重要,许多农户家徒四壁,半个村子跑下来,没看到谁家有壹件值钱的东西。
温家宝壹连看了几户农家,心情很是沈。
又壹次,温家宝到安徽检查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工作。在阜南县,县里安排是看小陈庄,这是壹个新建的村,两排楼房十分漂亮地拥路而立,中间的马路也修得很宽,看上去不仅富足,还透出几分气势。但是,温家宝下车后只看了壹眼,就拒绝進村去看。 ·
这弄得陪同的领导十分尴尬。
吴昭仁是多次陪同温家宝到安徽各地视察的,彼此已经很熟悉,他打破僵局走上去说道:“既然来了,進村看看吧!”
“不看,”温家宝不为所动,“要我看什么呢?无非就是几个有钱人,盖了几幢新楼房。”
县里领导忙解释:“还有个座谈会……人已到齐了。”
温家宝坚持说:“这个座谈会不参加。”
现场的气氛变得十分窘迫。
这时,走来了两个农民模样的人,温家宝于是上前打问:“搬到这儿来,妳们是自愿的吗?”
对方高声答道:“完全是自愿的。”温家宝若有所思地又问:“住这样的房子,花了多少钱哪?”“两万多。”温家宝朝村里望了望,空无壹人,就打量起走过来的这两个“农民”。显然他已从对方回话的口气中悟出了什么,指著其中的壹人问:“妳在村里具体干什么呀?”对方说:“支部书记。”温家宝幽默地笑了: “那我就问问妳,为什么要修这么宽的马路,占用这么多的耕地呢?”支部书记哑口无言。
重新回到阜阳市,市委将温家宝壹行安排在国际大酒店,温家宝壹听是“国际大酒店”,坚决不住,要求住進招待所。由于温家宝的坚持,最后下榻在作为市委招待所的“颍州宾馆”。晚饭后,.温家宝也不愿休息,他要求安排两个县委领导汇报有关工作。汇报时,太和县委书记取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稿子,刚念了个开头,温家宝就示意对方停下来:“妳们不要念稿子好吗?”离开了稿子,这位县委书记竟不知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了,变得吞吞吐吐,十分狼狈。温家宝失望地摇了摇头,说道:“今天下午,我很生气,在阜南县的那个村子里,见不到壹个群众,不知道妳们想让我看什么?去年,我到河南省,壹个县委书记也叫我去看壹个这样的村子,见不到农民,村里的马路修得比妳们这儿看到的还宽,房子也比这还漂亮,我就问那个县委书记,这样好的村子在妳县占多少呀?他支支吾吾地说,百分之二十吧。我说,好,就是占到百分之二十,还有百分之八十的农村又是个什么样子呢?我更想知道妳们县那百分之八十农村的情况,妳带我去看看好吗?他马上说,路不通,不好去。我说,车子去不成,人总可以走進去吧,那麽多的农民可以走,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走呢,妳带路,我要進去看看!”
说到这,他顿了壹下,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陪同的安徽同志,当然听得出此番话的意思。借故路不通,不希望他看到自己管辖范围的落后面、贫困状况的,不止是河南省的那位县委书记,他在安徽舒城县就有过同样的遭遇。只给上面展示“政绩”,看“莺歌燕舞”,这种弄虚作假的现象,已经像瘟疫壹样在中国各地蔓延成灾。
那天晚上,温家宝谈了很多,谈得推心置腹:“阜阳地区我来过几次,通过前后对比,我看有很大发展,农民生活也有很大提高,当然离小康的要求、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壹个地区里面也还有很大的不平衡。可能有很好的村,但也有相当多的壹般村,还有很多贫困村。就壹个村子来讲,也很不平衡,有富裕户,有大量的壹般户,也有比较困难的户。我觉得我们的农民非常知足,就吃几碗白米饭,没什么菜,住的又是那个样子,但是对党,对政府,却没有什么怨言,非常朴实。我感到我们的农民,是非常有觉悟的,越是这样,我们的干部就应该越觉得自己身上的责任重。怎么帮助农民尽快地富起来,我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说:“事关农村的政策问题,我就想到安徽来听听大家的意见,因为这里有许多熟悉情况、又敢于发表意见的同志。我每次来都很有收获。我的好多政策上的想法,都是我随便下车了解到的。地方上准备的东西,和让看的地方,往往是壹些比较典型、比较成熟的闪光点,不是说这些地方不真实,但常常不具备普遍性。所以,我非常喜欢随便走走看看。我的调查研究很简单,就是开车随便進壹个村,有时要谈壹个小时,也可以跟农民谈壹天。最长的壹次是在铁岭,我坐在炕头上和农民谈心,从中知道了好多事情:土地关系、分配关系、干群关系。不坐下来深入地谈,就很难了解到。即使这样,我仍觉得自己对农村的了解恐怕至多只有十分之壹,大量的情况还是不了解的。我知道农村的情况并不都是好的,需要我们去看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以我希望今天的座谈,能畅所欲言,有什么情况就讲什么情况。”
他是从天津市旧城区壹个普通的胡同里走
出来的,有着壹家五口居住在不足二十壹平米的经历,因此,“平民情结”壹直根植在他心中。他非常喜欢深入基层,在全国的两千多个县中,他居然跑了壹千八个多个县,这在中央壹级的领导中,恐怕是最多的。
那壹天,他动了感情地说道:“我们党的政策是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我还希望去看绝大多数群众;如果农村都这么好的话,还要我们这些人干什么呢?在北京郊区的房山,我看到过许多农民仍在看九英寸的黑白电视,难道妳们这里比北京郊区还好吗?共产党人壹定要关心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只关心少数人!”他特别强调:“我再说壹遍,我是来搞调查研究的,不是来参观的,请妳们不要只让看‘闪光点’!”
坐在会场上的阜阳市委书记王怀中是个绝顶的聪明人,这壹听,马上离开会场,慌忙要人·给颍上县打招呼,原安排第二天去颍上参观“全球环境五百佳”的小张庄与八里河的计划被取消;并交待,从阜阳宾馆拉过去的那些高档餐具和借去的厨师,统统连夜撤回,不得有误!
3骗妳没商量
在安徽省南陵县,我们就采访到了朱镕基壹次被骗的经过。
当时,朱镕基刚刚出任国务院总理,他来皖考察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看看安徽的广大农村对他过去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执行的情况。他不止壹次地说过:“在农业问题上,在中央要对农业做出重大决策时,我往往会到安徽来调查研究的。”
那是壹九九八年五月下旬,朱镕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王春正、国务院副秘书长马凯、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尹成杰的陪同下,来到了安徽。
这是朱镕基第五次来安徽。他高兴地伸出右手的手指,给安徽的同志细数五次来皖的情景:第壹次是壹九八七年,他还在国家经委工作的时候,到芜湖来参加壹个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会议;第二次是壹九九壹年安徽特大洪水后来看灾情;第三次是壹九九三年十二月中旬,粮食涨价时来安徽;第四次是壹九九七年六月底,粮价下跌,又到河南和安徽;这是第五次。他壹再表示:“我跟安徽有缘。”
然而,安徽欺骗朱总理却也是没商量的。
安徽的同志当然知道安徽的南陵县是朱镕基的祖籍地,所以,这次的考察就被安排在了皖南的南陵县。南陵是江城芜湖市辖下的壹个产粮大县。俗话说,“芜湖米市南陵粮仓”,芜湖是中国著名的“四大米市”之壹,“芜湖米市”的盛誉就是靠“南陵粮仓”支撑的。事实上,南陵不仅产粮,还盛产油、棉、茶、桑,自古便是富甲壹方的“鱼米之乡”。
南陵作为产粮大县绝非徒有虚名,但是,当得知朱镕基总理将前往南陵检查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情况时,南陵县和芜湖市的领导还是慌了手脚。因为,南陵的粮仓里确实又是无粮的。
国有粮仓无粮,说奇怪,其实并不奇怪。国家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让地方实在难以执行。中央定价,放开收购,出现亏损,却是由地方财政补贴。这几年粮食越来越不值钱,产粮大县干部职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哪有钱往粮食上补贴呢?没有补贴,负责收购粮食的粮站,就只有变着花样压级压价,扣斤扣两,限收,或干脆拒收。所以,许多粮站宁愿让粮仓就这样空着。
现在朱镕基要来,无论南陵县,还是芜湖市,都不希望让他看到这里并没有执行国家的粮食政策;明知这种政策不大切合实际,却只想让总理看到他的祖籍之地政通人和、经济繁荣。于是只有造假。
当时,南陵县峨岭粮站,已经是壹家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除去其中的六号仓尚储有部分粮食外,其余号仓基本无粮。峨岭造假是从五月十八日这壹天就开始的,可以说,兴兵动师,声势浩大,突击调运的壹千零三十壹吨粮食,分别来自三里、烟墩、工山、陈桥等地。连驾驶员在内,前后二百余人参预了粮食的运输和進仓工作。五月十八日到二十壹日,这四天,峨岭粮站的职工们几乎没睡上壹个囫囵觉。粮站站长刘鸿第壹个晚上忙到凌晨两点,第二个晚上千到凌晨四点,接下去就又连干了两个通宵。在那令峨岭人难忘的四天四夜里,小镇上所有的饭店和茶馆,都挤满了轮番前来吃饭或喝茶的搬运工人;粮站内外汽车络绎不绝,闹得附近的居民彻夜不宁。
那时县里分管粮食工作的是胡锡萍副县长,考虑她是位女同志,难胜此任,就将主管教育工作的年轻副县长汤春和派到运粮第壹线。刘鸿站长在接受我们采访时,他说个头不高、长得胖胖的汤春和副县长,始终就在现场坐镇指挥。朱镕基到达的前壹天,芜湖市委副书记倪发科还领着省、市、县壹大帮人赶去验收。因为倪发科在南陵当过县委书记,南陵县的老百姓大都认得他,至于这场造假的最高策划者是谁,谁也说不清。
总理视察的这壹天,粮站的所有职工被告知不得進站。站长刘鸿被临时降为仓库管理员,峨岭粮站站长由三里中心站站长俞水华所取代。身降大任的俞水华,那几天比谁都忙,忙着背熟预先由上面写好的材料,背熟预先编好的各种数字,特别是中央有关粮食工作的政策规定,要求烂熟于心,以应对朱总理随时可能会提出的壹切问题。
于是壹切安排就绪,就这样,朱镕基壹行浑然不觉地走進了壹个诱人的骗局。
壹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时许,朱镕基不可能会想到,他与在场的人高兴地握手问候,被握手问候的居然没有壹个是这个粮站的职工;站长刘鸿此刻已被打发到壹个无法享受到总理握手问候的角落。
回答朱镕基提问的,是峨岭粮站的假站长俞水华。俞水华其实也不过是这场闹剧中的壹个活道具,他必须按照预先为他编写好的台词,在别人的导演下现场演戏。
这壹切,都被中央电视台录制在后来向国内外公开播放的新闻画面上。
朱镕基关切地问:“妳们敞开收购了吗?”这是他最放心不下的。由于农业上连续丰收,粮价不断下跌,各地粮站的收购不积极,再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里的余粮,农民就会吃亏,同时还会挫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而使得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就难以得到保证。
只见俞水华字正腔圆地回答:“敞开收购了!”
朱镕基十分满意地点着头问:“妳去年收了多少粮食?”俞水华满怀豪情地撒开了弥天大谎:“去年收购五千吨,而过去壹年都在壹千七百吨左右。”朱镕基又问:“妳这个粮站收壹个乡还是几个乡的粮食呀?”“壹个乡。”这时朱镕基若有所思地提出了壹串问题:“这个乡有多少亩田?亩产壹般是多少?总产量又有多少?”俞水华不假思索地答道:“全乡两千三百亩田,壹年产量壹万五千吨。”俞水华只知道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背数字,却忽视了这些数字背后可能会出现的破绽。
果然,朱镕基反过来给俞水华算细账了:“妳虽然收了不少,但除去农民口粮和种子,妳还是没有完全收尽余粮嘛!这怎么叫‘敞开收购’呢?双季水稻难道亩产不到七百斤吗?妳得讲实话啊!”
俞水华是个机灵人,事先早已对各种可能会出现的情况都做了最充分的准备,这时明知露了马脚,却并不慌乱,反倒显得更加镇定,并且自自然然地摊开双手,为难地说:“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现有的粮库都用上了,已经爆满了!”
朱镕基环顾壹下四周的粮仓,微笑了。这时,俞水华恰到好处地作了壹个欢迎总理進仓视察的手势。朱镕基于是在俞水华的引导下,走進了三号粮仓。
望着堆码整齐的高高的粮垛,朱镕基忍不住要亲自登壹登粮堆的高处。因为粮堆的壹边非常陡峭,为安全起见,随行的两名保卫人员不得不慌忙跟上去,各自伸出壹只手从后面紧紧支撑著总理的后背。
登上粮堆最高处的朱镕基,看到由他制定的粮食政策不但被落到了实处,而且还完成得这么好,显然是出乎他意外的好,就十分开心地笑了。
当天,在芜湖市召开的座谈会上,他动情地说道:“在我担任副总理期间,我最重视的,就是农业;最关心的,就是粮食。可以说,我在农业上粮食上花的精力最多,超过金融方面。我担任总理之后,第壹次下来,考察的就是安徽的农业!”
他说,即使是城市,不管妳那个城市的工业化的比重有多大,最重要的还是农业。各级党政壹把手,最熟悉的应该是农业,应该了解民间的疾苦,特别是农民的疾苦。否则,妳怎么当书记,当市长?中国最多的群众是农民,国民经济的基础就是农业嘛!
他语重心长地谈到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认真地下来调研。他说,这样做,是因为中国是个这么大的国家,壹项政策执行起来会有壹个过程,实施以后,也要有壹个被实践检验、修改和完善的过程,而不是不相信地方的同志。他特别指出:“安徽是执行中央政策最坚决的地方之壹。”
朱镕基绝对想不到,他高度赞赏的“执行中央政策最坚决的地方”,不仅在执行中打了折扣,而且玩出了花花肠子。
在江南的壹场豪雨之后,我们在已经卸任了的刘鸿站长的家中,听他痛心疾首地给我们算著那次造假的损失。他说壹千多吨粮食不是个小数字叼,来回运输、清理卫生、拆包倒包、清仓垫仓、水电消耗、粮食损耗、各种招待花销,外加影响了壹季菜籽的收购,里里外外,就是十多万元呀,对已经严重亏损的峨岭粮站更是雪上加霜。他这算的还只是经济账。
望着新华社记者于杰拍下的现场照片,望着照片上壹向严肃的朱镕基总理,在听取“假站长”汇报“工作”时满意而又兴奋的神情,我们感到了壹种难言的悲哀。在最痛恨做假账的朱镕基总理面前竟敢这样造假,还有什么真实的东西能够让人相信呢?这种骗局,不但玷污了朱镕基四处奔波的求实求真之心,更亵渎了他对九亿中国农民由衷的关爱关切之情。
壹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总理,无法得到真实可靠的民意社情,又怎么能够保证中央出台的政策万无壹失呢?更不要说弄虚作假将对调研工作产生的可怕的误导,这种危害是谁也无法估量的!
我们注意到,朱镕基的安徽之行,直接坚定了他继续实行粮食国家统购统销的决心。事实上,在结束安徽的这次调查研究回京之后;只有十多天时间,他就以总理的名义签发了壹道国务院令,发布了《粮食收购条例》。他将粮食收购政策,由过去的《通知》,上升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刚性的《条例》。而这期间,全国已有七个省六十多个县正在進行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农村税费改革,《条例》的正式实施,使得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不得不中途夭折。
当然,这是后话。
可以说,朱镕基签发这项国务院令之前,专程前往安徽考察,就是要看壹看过去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被实践检验”过后,还需要不需要“修改和完善”,为此,他还特地向安徽的同志作了专门的解释:“不是不相信地方的同志。”遗憾的是,朱镕基出任总理后的第壹次重要的调研工作,得到的就不是真实的社情民意,无论是总理,还是《粮食收购条例》,都丧失了壹次至关重要的“修改和完善”的机会。
4 火爆三个月
壹个偶然的机会,我们还了解到发生在小岗村“火爆三个月”的故事。面对这样壹个近乎荒诞的故事,我们感到的,已经不仅是悲哀,而是震惊!
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现在恐怕没有谁不知道了,因为它率先在全国农村中实行“大包干”,被社会各界认为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举世瞩目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源地;十八户农民冒死按手印分田到户的决心,更是激荡过千千万万个中国人。
说到农村改革的发源地,这儿就得多说几句。
公正地说,壹九七八年中国农村最早搞起“包产到户”改革的,是在离安徽省城合肥市不远的肥西县山南区。那壹年的九月十五日晚上八时,山南公社黄花大队的二十壹名共产党员开了壹个惊动省委、事关亿万农民命运的支部大会。主持会议的是山南区委书记汤茂林,人称“汤大胆”,大会形成的决议就是包产到户。这比凤阳县小岗村出现的那个后来轰动中国、震惊世界的“秘密契约”早了两个多月。汤茂林主持召开的那次特殊的支部大会仅仅五天之后,包产到户在山南区就势如破竹,风靡了壹千零七十三个像小岗那样的生产队,发展到了十万多人!
当然,肥西县山南区也还不是包产到户最早的地方。比它更早的,是和风阳县同属壹个滁县地区的来安县十二里半公社。这公社的名字看上去有点怪,因它离县城是十二里半而得名。大胆支持十二里半公社“包产到户”的,是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 ’
然而,历史有时就是这样捉弄人,又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今天众所周知,中国农村改革的源头成了凤阳县小岗村,而肥西县山南区和来安县十二里半公社却鲜为人知。究其原因,并不复杂,这就是,党的十壹届三中全会虽是划时代的里程碑,但在那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壹次再伟大的全会也不可能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所有问题全部解决,根深蒂固年久日深的“左”的思潮的阴影,不可能不继续影响着新颁布的党的政策,因此,就是标志着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已经到来的在十壹届三中全会,会上“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农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也还明确指出:“不准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而肥西县和来安县搞的就是“包产到户”,就是“分田单干”,正是和十壹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相悖,于是就应了壹句俗话:“出头的椽子先烂。”当时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成了全国集中批判的靶子,火车、汽车经过来安附近时,车身上都被贴上了斗大标语:“坚决抵制安徽的单干风”。由于王业美成了众矢之的,万里主持工作的安徽省委自然不便再作宣传。肥西县山南区虽然曾是万里暗中支持的改革试点,但县委个别人竟也慑于当时的形势,不敢再坚持,自己下了个文件把分到户的田地再次收回,结果,功亏壹篑。相比之下,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就更聪明,他不说小岗村是在搞“包产到户”,而是说包干到组,组里再悄悄地分到户。凤阳县的这种做法得到了滁县地委的支持,地委书记是有着丰富政治经验的王郁昭,他不仅亲自参预,还和地委政研室主任陆子修壹道亲赴凤阳,最后决定将小岗村的做法称为“大包干”,这就在策略上高了壹招,而且总结得也好:“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既避开了“包产到户”这个字眼,又把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都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出来。这种上上下下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小岗村的经验壹经宣传,自然风靡全国。再说,凤阳县还是安徽省最穷的地方,历史上又出过朱元璋,再加上有那麽壹个凄凉悲怆的凤阳民谣:“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个朱皇帝,十年就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骡马,小户人家卖儿郎;奴家没有卖儿郎,身背花鼓走四方。”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因此,穷到这个分上的凤阳县小岗村敢于率先改革也就顺理成章,并且显得十分的典型。
问题是,小岗村到了后来,越宣传,故事越多,也变得越传奇,先是有了十八户农民按红手印的故事,接着就有了存放在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号为"GB54563”的那张“秘密契约”。
我们走访过许多当事人,似乎都对那件“珍贵的藏品”提出过质疑,说“藏品”的纸张那麽平展,几无皱折,何以被农民密藏这么久而如此光鲜?说秘密会议在谁家召开,契约又由谁执笔,这些重要的细节至今亦无定论;甚至连参加秘密会议的是十八户还是二十户也有不同说法,而博物馆的“藏晶”上写着的二十个人的名字,“严宏昌”就出现了两次,出席会议的竟又成了十九人。 。
二OO壹年六月十四日上午,我们在访问陆子修时,陆子修也作了否定回答:“小岗村按手印是假的,这我能不知道吗?”他使用的是设问方式,结论却是不容置疑的。他当时曾是这个地委政研室主任,以后又担任了这个地区的地委书记,他的判断应该是可信的。
可是,不管怎么说,我们却觉得,那张“秘密契约”是真是假,现在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小岗村的大包干当时确实是顶着天大的压力,冒着坐牢杀头的风险做出的严峻的选择。
他们对中国改革事业的贡献是功不可没的。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农村连续多年的粮食大丰收,这是与推广他们的经验分不开的。
小岗村被称为改革的“源头”是当之无愧的。
发生在小岗村的,那确实是壹次了不起的革命,甚至可以说,它的深刻性比壹九四九年那次解放也毫不逊色,因为这次解放的对手不是敌人,而是自己!
从壹九七八年开始,小岗人因为获得了承包土地上的生产自主权,粮食连年大丰收,这以后至少有五年时间,小岗都是属于比较富裕的生产队。壹九八O年新年刚过,万里专程来到小岗,他挨家挨户地看,看到小岗村家家户户都有粮食吃,有衣服穿,心里特别高兴,说妳们终于可以把讨米箩、要饭棍,甩到海里去了!他对当年带头大包干的严俊昌说道:“中国几千万共产党员不敢干的事,妳们干了,因为妳们头上没有乌纱帽。只要敢想敢干,没有干不成的事。中国农民的温饱问题,解放三十年了都没有得到解决,妳们却冒着风险自己解决了!”
后来,随着国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靠种田打粮过日子的小岗人,就壹下变得雄风不再。尽管家家户户都有粮食吃,都有衣服穿,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改革开放快二十年了,也就壹直停留在了“温饱”二字上,盖不起楼房,修不起马路,用不起电话,吃不上自来水,没有壹所学校,没有壹家企业,甚至,没有壹处称得上卫生的厕所,作为引发了中国壹场伟大变革的发轫之地,竟也建不起壹个起码可以供人参观的展览室。
中国改革开放最大的这个“闪光点”,这么多年却无人刻意为它“打磨”;各地都在大搞“形象工程”,而足可以大大提升安徽形象的这壹“小岗工程”,安徽省、地、县三级党委政府,均无人问津。这事看上去似乎有点儿怪,很是让人不得要领。
当然,话说回来,小岗村二十年“江山依旧,旧貌犹存”,类似的情况,在中国广大农村中,同样有着壹定的代表性。且不说西部欠发达地区,就是沿海城市,周边先富起来的也只是有限的壹部分,绝大多数农村其实并不比小岗好到哪里去。从这壹点上来看,认真解剖壹下二十年“江山依旧”的小岗村,对认识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肯定会有着“经典”意义。
不过,就在小岗村实行大包干临近二十周年的日子,突然有消息传来,说它有了壹个崭新的变化。变化之大,就连小岗人也感到像是做了壹场梦,确实又不是梦,恰恰验证了当下壹句时兴的话:梦想成真。
变化是从这壹年的六月开始的。
六月中旬,省委壹位领导亲率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新闻出版局等省厅局的负责人来到小岗。
当时,小岗人并不清楚这么多领导的到来,会给小岗带来什么样的实际好处。因为这么多年来小岗参观、访问、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太多,他们来这儿转转、看看、问问,来来往往,小岗人也就没把它当回事。
可是,这壹回大不壹样。壹场改天换地的工程很快在小岗村拉开了序幕。
首先赶到的,是凤阳县教委主任徐彪,他给小岗带来了福音:壹所可容师生壹百六十人,从壹年级到五年级壹条龙五个班的小岗村小学,六月动工,八月竣工,确保九月壹日正式开学的工程开始了。
接下来,省建设厅、省水利厅和省卫生厅联手要为小岗建造壹座水塔,说干就干,并于七月底完工,让小岗人破天荒地像城里人壹样吃上了自来水。据说,原约定由三部门平摊的五十万元资金,只有建设厅的十万元到了位,水利厅和卫生厅的承诺却都打了水漂,那四十万元工程款的缺口,最后只好由风阳县水务局垫付。
紧接着,由凤阳县建委统筹,县委、县政府六部门联合出资,为小岗村家家户户住房的墙面,壹点不拉地刷上壹遍涂料,涂料壹上墙,整个村子就好像摇身壹变,光鲜了许多;为提高文明的程度,又为壹家壹户建造了卫生厕所;“大包干”的展览馆,也随后平地而起了;村支部的办公室,也因为装修美化而“土枪换炮” 了。这当儿,县建设局还按照省厅的要求,设计出了四十套村民住宅的规划。工程扫尾之后,总共用资二十三万元原是由本县宣传部、计生委、卫生局、供销社、人武部和县建委大家伙壹道“擡石头”,谁知五家变了卦,建委赖不掉,咬著牙垫付了其中的二十壹万两千三百三十二元,余下的壹万七千多元就不愿再出,害得施工单位多次上门讨债,直到我们采访结束,此项“狗头账”尚未扯清。
要说,还是风阳县电信局雷厉风行,接到任务,立马就替小岗村家家户户装上了程控电话,而且事情办得漂亮,明说收费,实际并没让小岗人掏多少腰包,电信局是用贷款解决的,从银行贷了壹百万元,至于将来连本带利这钱谁还,自然成了糊涂账。
有壹点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之前,小岗人虽然修不起路,但并不说明小岗村就没有壹条像样的路。再早,江苏省张家港市长江村曾投资壹百二十万,无偿地为小岗铺了壹条取名叫“友宜路”的水泥路。只是美中不足,四公里路段的两边光秃秃的,不好看,现在凤阳县林业局的队伍开進了小岗,虽然正值五黄六月,酷热难当,他们却自有办法,不但自筹资金从百里之外的凤台县林场买来八百三十棵蜀桧,每棵都在两米高以上,而且搞起了科学试验,将起运的蜀桧都在根部包上营养土,趁夜抢运,当天入土,还专门雇用了两位懂业务的工人,吃住在小岗村,精心浇水、培土、看护。高温植树,棵棵成活,为了这桩奇迹,凤阳县林业局的技术员由此撰写出的论文,后来还荣获了安徽省科技進步奖。
以上各项工程总投入两百七十万零壹千四百元,无偿的人力以及各家自备的材料,当然不在其中,那是无法统计的。这壹项又壹项工程,变戏法儿似的出现在小岗人的眼里,对他们而言,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直到了壹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江泽民总书记来到了小岗村,小岗人这才恍然大悟。
为什么我们的生活中偏偏总是发生这壹类让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呢?
有人说,小岗村的这种变化跟南陵县弄虚作假原本两回事。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壹面红旗,接受壹点支持和惠顾,算不上过分,而且也是受之而无愧的。
有人说,小岗村对整个中国的改革都有着历史功绩,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做壹些力所能及的解囊相助,是理所当然的,无可非议的。
有人说,为迎接“大包干”二十周年,迎接江总书记视察,对小岗村面貌進行壹次筹划和必要投入,没什么不对,不过是例行必办的公事。
可是,小岗人似乎对这种“改天换地?的事情并不领情。水塔建成送水时,修水塔的工人老大哥想喝口水,小岗村却有人站出来制止,说,那不行,拿啤酒来换!修路植树要用土,对不住,要动小岗土,每平板车要付十元钱,少壹文也不成,这比在风阳县城用土贵上壹倍!好像这些工程与小岗村毫无关系。 ·
当然,这只是个别小岗人干出的不体面事,但饮水者不壹定思源,却让贴钱帮扶小岗的人伤了壹回脑筋。这恐怕是对帮扶者只帮物不扶志的壹种报应吧。
小岗人显然还感到委屈,他们说:妳早不帮,晚不帮,单拣江总书记要来看望小岗了,小岗村的小学校就开办了,墙也带彩,路也变平,“大包干”的展览馆也冒出来了,两排冲天的蜀桧也平地而起了,家家户户电话也通了,厕所也变了,也都喝上自来水了。除非傻子看不出来,小岗村由“温饱”壹下成“小康”,显然不是变给小岗人看的。
最初听到小岗村的这段故事,我们确实感到过震惊。静下来壹想,这事发生在安徽,但类似的故事即便出在别的省市自治区,又有多少人会感到大惊小怪呢。我们的干部为什么敢于乐此不疲,倒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我们甚至这样想:假如,小岗村没有这个“火爆三个月”的故事,江泽民在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看到的就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江山依旧”的小岗村,说不定会使总书记对中国的“三农”问题有着更多更深刻的思考,那样,必将会给九亿中国农民带来更多更实惠的好处,给中国农业和中国农村带来更加令人鼓舞的明天。
事实是,没有假如。总书记和我们看到的,都是壹个已经基本达到“小康”的小岗村。
农民的出路
1税费改革第壹人
公元壹九八九年,建国四十周年之际,安徽电视台录制了壹部名叫《土地·人·乐园》的电视专题片,片中有这样壹段解说词:
“大包干的实行,使农业摆脱了令人焦虑的困境,但也把农业置于这样壹个十字路口上:土地承包后向哪里去,如何再進壹步发展生产力?”
这部荣获了全国电视文艺专题片节目展播壹等奖的片子提出了问题,却并没有道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时实行大包干已经十多年了,安徽的农村确实处在了壹个新的十字路口,整个中国的农村无疑也都处在这样壹个十字路口上!
人们期待着中国农村出现第二次飞跃,中国农民渴望再壹次笑起来。可是,农村中不断加深的各种矛盾和出现的新问题,让人焦虑不安: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其实,就在那部电视片播放的壹年之前,就在安徽,在与安徽电视台近在咫尺的省政府办公厅的调研室里,已经有人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人就是高级农艺师,后来被誉为“中国税费改革第壹人”的何开荫。
这是壹个有着坎坷经历的男人。他长得有些特别,很瘦,清臒的脸上,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有着壹只高耸的鼻子,和壹双仿佛每时每刻都陷入在思考中的眼睛。这是壹个爱较真,敢说实话,又爱关心国家大事的知识分子;因为这种特殊的性格,壹九五七年,还是北京农业大学的学生,他就被打成了“右派”,发配到了北大荒壹个几近蛮荒的青年农场,在那里壹呆就是二十年。后来,右派改正了,四十三岁的何开荫终于回到了安徽省天长县的家乡。本来,他完全可以过安稳的日子,但是随之而来的中国农村的伟大改革又壹次点燃了他的激情,加上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是他的老领导,又比较爱关心国家大事,喜欢思考社会热点问题,当王业美全国第壹个拍板在来安县搞起“包产到户”时,他就紧随王业美,走到了农村改革的第壹线;以后又追随积极支持风阳县小岗村搞起“大包干”的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冒死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的“大包干”在全国赢得成功,王郁昭作为那场改革的功臣,出任了安徽省省长,随后也就把他调進了省政府办公厅。壹个农业科研技术干部,跑到行政机关能干什么呢?打那他就开始了宏观农业政策的研究工作。
说来也巧。壹九八八年十月,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日报社等几个部门,发起了壹次“中国农村十年改革理论研讨会”。这时,王郁昭已出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中心副主任,由他所在部门牵头搞起的这样壹次理论研讨会,自然忘不了他十分欣赏的老部下何开荫。王郁昭让他的秘书崔传义专门把论文征集函,直接给何开荫寄了过去。
何开荫收到征稿函,感到十分兴奋。于是他紧张地行动起来。他找到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室的金進和朱文根,还有在农科院作物研究所工作的妻子顾咸信,四个人壹道,進行了壹番深人的调查研究。
也就是从那壹年的春天开始,中国出现了汹涌澎湃的“民工潮”。“民工潮”的出现,使何开荫敏感地意识到,种田已经人不敷出,农民的收入增加趋缓,出现了负增长,而农民的负担却与日俱增,新的矛盾不断产生,又缺少必要的改革措施,各种各样的矛盾越积越多,已经严重地阻碍著中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还因为大包干十年到期了,农民担心耕地不再是自己的,那种世世代代生死相依的土地情结没有了,纷纷涌向城市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且不说出现了土地的大面积抛荒,留在农村中的,因为多是老人、妇女和小孩,造成粮食的大减产,农村工作更是徘徊不前。
何开荫想,要找准中国农村第二步改革的突破口,首先就必须闹清出现的这些新的矛盾。
到底有哪些新矛盾呢?综合四人调查研究的结果,何开荫认为大致可以归纳为:
壹、承包耕地所有权、使用权与产权的矛盾;
二、农产品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的矛盾;
三、城乡二元结构与经济壹体化的矛盾;
四、小生产与大市场,粮食的买难与卖难交替循环的矛盾;
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负担不断加重的六、封闭的社区结构与大开放大流通的矛
七、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矛盾;
八、相对贫穷与共同富裕的矛盾;
九、生产力水平低下与科学技术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
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同步的矛盾。
当然,还可以梳理出壹些别的矛盾并列举出它们的具体内容。不过他认为,归根到底,还是计划经济旧体制向市场经济新体制转轨时期难以避免的磨擦与碰撞所引发出的必然现象。
要解决以上矛盾,就必须拿出各项相应的改革措施。
当时,由于小岗村大包干精神的影响,安徽省学术界的思想还是相当活跃的。何开荫在下面调研时发现,各级党委政府中都出现了壹批想干事、能干事又敢干事的领导干部,他们已经针对农村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分别進行了不同内容的改革尝试。
那段时间,何开荫变得异常地亢奋。在认真分析了其他几位同志下去调查研究的情况以后,何开荫觉得,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就是土地的永久承包,给农民壹个长期的使用权;其次就是必须改革农业税费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
当他把自己深思熟虑的这壹切变成文字之后,壹篇很有见地的论文便已经完成。他把它定名为:《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出路何在?),然后寄往北京。
因为这篇文章,何开荫开始踏上了农村第二次改革的研究之路,尽管这条路上布满了荆棘和泥泞,但他却壹直没有回头。
何开荫撰写的这篇论文引起了中央政研工作高层官员的重视,还在那次征稿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论文。但是,他没有想到,不久,壹些极“左”思想的再度擡头,有壹股否定农业大包干的思潮正在各地涌动,发现这壹点,他感到吃惊不小。他正费尽心机地研究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呢,有人竟连第壹次改革的成果也要壹笔抹煞!
何开荫心重如铅。他想,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十亿人口,就有八亿农民,农业的状况如何,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历来事关重大,团结和依靠广大农民应当是我们党的政策的出发点,但长期以来,我们已经欠农民太多;尽管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涉及到中国深层的政治经济体制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指望毕其功于壹役,可是,重新审视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地步!
壹种报效祖国献身农业的欲望使得他热血奔涌。
于是他坐了下来,旗帜鲜明地写了篇针对否定“大包干”思潮的文章:《建议实行耕地永久承包,给农民长期使用权》。
他建议:“我们宜及时采取壹个大的动作,这就是对耕地的所有制進行壹次改革,将土地壹律收归国家所有。国土国有,理所应当。同时把耕地的所有权(田底权)与使用权(田面权)彻底分离,实行永久承包制,即在现有承包地的基础上签订契约,长期承包给农民耕种,并对零散土地進行适当的串换调整,使每户的承包地集中连片。而且,使用权可以继承,也允许转让,但转让决不是出卖,只是在土地管理部门鉴证下收回该地块的农田基建投资和相应的承包权益。如果耕地依然归集体所有,让农民上缴各种农业税,就有违法理;由于耕地是国家的,农民向国家承包耕地,那麽,农民向国家纳粮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他认为农业税征实的具体办法应该是:“以近三年到五年的年均耕地亩产计征,收百分之十的公粮直到本世纪末不变,增产也不增税,以刺激农民增产的积极性,以后每十年签订壹次契约合同。考虑到农村干部的补贴工资和各项提留极不规范,农民普遍反感,叫喊负担过重,我们不妨把农村各项提留负担与公粮合并在壹起征收,加征百分之五,也就是征收耕地亩产的百分之十五,壹并作为公粮和提留,原有的农业税金和各项提留负担就都没有了,乡村干部补贴工资和各项提留,由公粮的三分之壹按定购价款返还乡财政统壹使用。从此以后,任何人无权再向农民摊派或征收壹分钱,这样,农民的权益就有了法律保障,获得了相当于法人的地位。”
他认为,走好这两步棋,全盘即活。这样做,非但激活了农村经济,农民不堪重负的局面也将得到根本遏制。
他提出“农业税征实”的税费改革方案,是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的。他甚至花了大量时间,认真研究了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三次税费改革。
唐代推行的“两税法”可以说是首开中国费改税的先河。“两税法”把混乱繁杂的税种归并为户税和地税两种。收费全部改为正税,壹同并入两税之中。集中了征收时间,壹年分夏、秋两次,这样就改变了 “科敛之名凡数百”以及老百姓“旬输月送无休息”的状况,中央统壹控制了税费征收大权,又明文规定官吏不得在“两税外加敛壹钱”,否则,同样要以贪赃枉法论罪。
明代的“壹条鞭法”是继唐代“两税法”后又壹次较大的税费改革。它是把徭役、田赋和各种杂费并为田赋壹种,以田亩为对象,壹次征收,征课的田赋壹律折合成银两交纳,而且,不再由地方的“里长”、“粮长”办理征收管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后解缴国库;并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允许农民照章纳税并拒纳所列税目以外的杂派。这种“壹条鞭法”化繁为简,税费合壹,有效地限制了地方政府越权收费和地方官吏巧取豪夺的腐败行为,稳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中央财政的收入。
清初雍正皇帝采纳了“火耗归公”的税费改革,将暗取改为明收,各省统壹了税率和征收数额,由省统壹征取,州、县代收,提解布政司库,地方官僚不得另外私派;原来由地方坐收坐支的火耗银,改为统壹上缴国库,然后再由中央F拨壹部分银两作为地方官吏的养廉银和地方行政开支的“补助”,同时实行查核和督察,严厉肃贪,打击地方官吏任意摊派的行为。“火耗归公”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非但使壹向归地方支配的耗羨收入也牢牢控制在中央财政手中,整饬了吏治,减轻了老百姓负担,而且使得国家库存银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加到六千多万两。
纵观中国几千年历史,农民种地交皇粮都是天经地义的事。解放后,中国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耕地无偿地分给农民耕种,但“皇粮”也还是要缴的。建国之后相当长的时间,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公粮实物税。
何开荫认为,恢复农业实物税国家可以用无偿征收的公粮供应城镇居民的平价口粮,卸掉财政补贴的沈重包袱,同时彻底开放粮食市场,让农民从发展商品粮生产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他把自己设想的这种具体办法,简化为壹句话:统壹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
这样,他就把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同第壹步改革作了有机地联系,使用了同壹句话。他甚至把第二步改革也称作“第二次大包干”。他认为,这恰恰是对当年“大包干”的進壹步完善和发展。
为進壹步说明他的这种设想的可行性,何开荫还算了几笔账。
“以安徽为例。安徽全省年产粮食约五百亿斤,按总产量的百分之十五收取地租,可无偿得到租粮七十五亿斤,而现在每年的定购任务为七十壹亿斤,加议转平部分同样为七十五亿斤;如按耕地面积计征,全省六千五百万亩耕地,除去贫困地区暂时核免田赋外,至少可有五千万亩耕地收取地租,全省平均每亩收壹百五十斤 (南北不同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可有差别),则五千万亩耕地同样可收地租粮七十五亿斤,保证了正常的需要。这样做,不但可使省财政卸去每年粮食补贴十二三个亿的沈重包袱,而且以无偿取得的田赋粮按现在的平价供应非农人口,多少还可以取得壹点收入,壹来壹去,对国家的好处就大了。”
“再从全国来看。全国每年粮食总产量约八千亿斤,按总产的百分之十五收取田赋粮国家可得公粮壹千二百亿斤;若按田亩计征,全国十六亿亩耕地,去掉贫困地区的四亿亩暂不计征,还有十二亿亩耕地,平均每亩收壹百斤公粮(各省各地区自当有别),同样可收公粮壹千二百亿斤。而目前国家每年定购不过壹千亿斤,还不容易收上来。如实行租赁制度,国家每年就能掌握壹千二百亿斤粮食,并且都是无偿获得的,用它去供应全国非农人口,总比现在的壹千亿斤宽裕得多。”
何开荫算罢了安徽省和全国的大账,回头又替农民算了几笔细账。
“那麽,农民向国家交纳无偿实物田赋粮是否会减少了收入呢?结论是正好相反。以安徽省人均产粮最多、定购任务最重的天长县为例,天长县农民人均耕地壹点九三亩,产粮两千五百斤,人均定购任务六百壹十斤,按提价后每斤稻谷两角两分两厘钱计算,就可得壹百三十五元四角二分;假如每亩向国家无偿交纳地租粮二百斤,人均应无偿交粮三百八十六斤,则原先定购的六百壹十斤中余下两百二十四斤可以卖议价,按目前集市贸易价每斤五角五分计算(市场价高时曾达每斤七角),就可卖得壹百二十三元两角,比原先的定购价款少收十二元两角两分,可是,人均两千斤粮食中,去掉这六百壹十斤,每个农民手里还有壹千八百九十斤,至少尚可拿出壹千斤卖议价,得款五百五十元;若按规定,余粮必须以每斤三角五分的限价卖给粮食部门,只能得三百五十元,农民余粮卖议价可多收入二百元,补足定购部分少得的十二元两角两分,每个农村人口可从议价粮中净增收益壹百八十七元七角八分。这就是说,取消粮食定购,彻底放开粮食市场和价格,天长县每个农村人口向国家无偿交纳田赋粮后,多余的粮食自由進入市场,农民得到的好处很大。”
当然,天长县产粮多,是个突出的典型,对其他县农民是否也合算呢?
何开荫便又以定远县为例,算了壹下细账,即便像定远县这样落后地区,也是能够多收入三千五百万元的。
这些,还是明账,是明摆着的,也都是可以用数字计算出来的。他指出,特别是实行了“什壹税”法,不再向农民额外收取别的任何税费,又明确了耕地的长期使用权,农民自然会提高种粮的积极性,舍得增加投入,進而去努力提高土地的生产率与商品率,农民打的粮食愈多,就得益愈大。
至于实行税费改革和耕地永久承包制的优越性,何开荫壹下子就归纳出十二条。诸如:“国家收回了耕地所有权,使用权长期归承包农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再滥占耕地,如果再有人征用耕地,除经过批准外,还必须解决该地块承包户的生活出路,同时每年要交纳相当于该地块应交公粮款的耕地占用税,这样,就能有效地控制耕地的减少;农民自己占地建房或养鱼挖塘,烧窑建厂,每年照样要交纳规定的公粮数量,这样,农民也自会十分珍惜耕地。”诸如:“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任何人无权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就能有效地刹住乱摊派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乡村干部不再伸手向农民要钱,工资补贴及提留等壹应费用由公粮中返还乡政府,干部的任务就只是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只服务,作贡献,不向农民伸手索取,自然会极大地改善于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
当然,这种改革牵涉面广,必然会触动壹些部门的利益,何开荫在文章最后又写道:“这就需要国务院出面進行协调,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并且,“建议国家先在壹省或数省选择不同类型的县作为试点,進行探索。”
文章写好以后,何开荫决定仍然把它寄给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因为,那儿是中央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最高研究部门,况且,兼任这两个部门要职的王郁昭,是他最熟悉的老领导。
他先给北京打了壹个电话。
不打则已,这壹打,他差不多吃了壹惊。原来,壹九八九年以后,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就已被撤销;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也降格为农业部的壹个下属部门。就是说,属于党中央、国务院这样高规格、高层次的农村政策与农村发展的研究机构已经不复存在!
王郁昭还在电话里告诉他:北京有人正组织文章,准备对他上次应征获奖的那篇论文進行批判呢。
何开荫更是吃惊不小。
这次的文章,不仅把上次那篇论文的有些观点作了更充分地阐述与论证,其设想之大胆无疑也走得更远了。既然有人已经要组织批判那篇论文,这个文章还能再寄吗?
如果要寄,又该寄到哪里呢?
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没有了,直属国务院的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也放到了农业部,可他这篇文章涉及到的那许多设想又岂能是农业部就可以解决的?
何开荫壹时犯了难。
2 進了壹回中南海
何开荫思来想去,最后下了壹个决心:直接進谏中央。
最后他把这篇新写的文章再次定名为《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交给了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沈祖润。他认为,这种文章交给这样的新闻机构比较合适。
果然,新华社很快就出了“内参”,《人民日报》还为此编发了专门的“副页”,接着,国务院研究室壹九九O年二月十七日以壹期《决策参考》的篇幅,将他文章中的观点和论证,作了最详细的综述。并醒目地写道:
“何开荫同志认为,如果实行这个办法,定能使农业走出多年徘徊的困境,但这是壹个较大的动作,当前形势要求稳定,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他要求向国务院领导同志反映,取得支持。如能选取壹个县试点,相信必能与‘大包干’壹样得到群众的肯定和欢迎,至少是在粮食产区可以不推自广。”
在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转发“内参”与“副页”,国务院研究室编发《决策参考》的同时,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学涛也将何开荫的这篇文章刊发在他们办的《政务内参》上。转发给中央决策层的那些内参,省里不壹定就能看到,但刊发在本省《政务内参》上的这个《设想》,还是引起了安徽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视。省委书记卢荣景作了批示,建议有关部门的同志论证壹下;省委副书记孟富林明确指出“何开荫同志写的这篇文章很好”,也提出请省农经委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壹次。常务副省长邵明、分管农业工作的副省长汪涉云,都希望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在小范围试点。主管工业的龙念副省长更是旗帜鲜明,在看到《设想》文章的壹周时间,就先后作出两次批示,充分肯定:“这是壹项重要的建议”;明确表态:“我赞成在个别地区试试。”
总之,省委、省政府不少领导都是十分重视的。遗憾的是,当时的形势正如国务院研究室编发的《决策参考》上所说:“这是壹个较大的动作,当前的形势要求稳定,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由安徽省农委牵头的专家论证会虽然召开了,会上,论证更多的并不是何开荫的那些改革设想对深化农村改革是否有实际意义,而是它与当时正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着的“治理整顿”工作是合拍还是相悖。
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在治理整顿期间,还谈论什么“深化改革”呢!
于是,省农委以组织名义,向省委写了壹份论证报告,报告认为,何开荫同志关于深化农村
改革的那些设想并不符合现行的政策法规。
由于论证会的否定,省委主要领导再没出面过问。其他想问的省领导也就不便再问。何开
荫呕心沥血的研究成果,就这样被束之高阁,不了了之。
何开荫感到壹种报国无门的无奈。
壹九九壹年元月,何开荫论述“科学技术是 第壹生产力”的文章荣获了国家科委征文二等奖,進京领奖期间,他被意外地邀请前往国务院研究室汇报工作。这消息使得他兴奋不已。
那壹天,是壹九九壹年二月二日。他平生第壹次走進了神圣而又神秘的中南海,来到紧靠紫光阁的工字楼。接待他的是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组组长余国耀。
何开荫汇报了進壹步完善和发展农业“大包干”的设想及具体思路,从建议实行耕地的长期承包责任制,到建议实行农业税费统筹的改革,到建议取消粮食的国家定购和粮食价格的双轨制、全面彻底地放开农产品的市场和价格,直谈到建立健全以科技为支柱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区域规模的农村商品经济,还谈到進行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坚冰。
谈到这些近年来他壹直在潜心研究的课题,何开荫就有说不完的话。
余国耀认真地听着。当何开荫谈到他终于把自己多年的思考写成《关于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壹文时,余国耀告诉他,李鹏总理也在《决策参考》上看到了这篇文章,并对文章的观点很赞赏,李鹏总理还在同研究室农村组座谈时提到了何开荫有关“什壹”税的建议,说道:“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是强调农民对国家做贡献尽义务,数量不变,保证壹千亿斤。有人建议下步改为征实,实行什壹税,将来产量到了壹万亿斤,按百分之十征实就是壹千亿斤。中国自古就有什壹税。专家们提出建议采取这种办法,以固定农民与国家的关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究竟采取何种办法,要从长计议。”
何开荫听说自己的建议引起了总理的重视与赞赏,真是备受鼓舞。就很想更多地了解壹下上边对他文章的各种反应,这时,余国耀谈出了请他来当面汇报的初衷。
余国耀说:“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把这个思路变成壹个可操作的方案。对于总理‘要从长计议’的话,我的理解是,因为当前仍处于治理整顿期间,不宜采取大动作;而且对这个思路也还存在着壹些不同看法。因此,我建议,妳可以作進壹步的深入调查,详细论证,拿出壹个可操作的措施方案来,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先搞试点。最好在壹个县范围内试点,或者先搞壹个乡镇也行。如果试点成功,下边的文章就好做了。”
余国耀的话说得何开荫格外的振奋。只是考虑到自己壹个人跑到中南海,接下这么大个任务,似乎名不正言不顺,就问:“能不能请总理签壹个文字意见,这样我回去好有个交待。”
“不合适。”余国耀解释说,“如果领导签字后,那就变成中央的意图了,不仅妳们安徽可以搞,别的地方同样可以搞,都搞就会出乱子。用妳的思路,定妳的方案,搞妳的试点,效果会好壹些;别人没有这个思路和设想,如果只是靠照葫芦画瓢,就不壹定会搞好。”
何开荫想想,也有壹定的道理。他很理解地点了点头,说,“我明白。”
余国耀又鼓励道:“农业‘大包干’就是妳们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先搞起来的,壹个小岗村试点成功,很快就风行全国。从这壹点看,只要符合国家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哪怕只是壹个村试出的好办法,也是可以不推自广的。”
谈到大包干,何开荫自然就有说不完的话。他壹直就认为中国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只能是对大包干的壹种完善和发展。想到社会上正在刮起的这股企图否认大包干的“左”倾思潮,他坦率地向余国耀谈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改革有如逆水行舟,不進则退,而改革是没有退路的,退回去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余国耀很赞同何开荫的看法。在农村改革的话题上,两人有着很多共识。因此,在中南海工字楼的那间办公室里,在首都壹年中最寒冷的日子,壹个身居要职,壹个不过是地方上的高级农艺师,两人却十分投缘地谈了两个多小时,谈得十分兴奋。
临了,余国耀握著何开荫的手,又有力地抖了抖说:“希望安徽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再带壹次好头!”
何开荫点罢头,就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看得出,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组长余国耀约他汇报工作,提出那些想法,并不是余国耀的个人行为;而他何开荫,却完完全全只代表自己,至少,当时他是无法代表壹个“安徽”的,就连壹个乡壹个村也代表不了。
但是,正是余国耀临了提出的希望,使得何开荫暗自下了决心,他准备通过自己的努力,将这种希望变成现实。
他相信,安徽在中国农村的第壹步改革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第二步改革的历史,也壹定会从安徽的大地上写起!壹九九壹年四月,经过又壹番深入的调查取证,何开荫拿出了壹个可以操作的实施方案:《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
他在这个《设想》中提出了深化农村改革的十项措施。
这已经是壹个综合性的改革方案。他认为当前农村中存在着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已经是错综复杂的,下壹步农村的改革必须是整体推進的。为此,他分别就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以及农村经营制度、融资制度、劳动力转移制度、科技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粮食购销制度的改革,制定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
当然,整体推進,不是要齐头并進,更不意味着眉毛胡子壹把抓。他明确指出,要将土地制度和税费制度的改革作为突破口。
这些改革措施,他设计得已经十分具体。比如,在稳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长期不变上,他建议给农民承包耕地三十到五十年的使用权,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可以有偿转让,可以作价抵押参与集体经营,部分地恢复土地的商品属性;比如,实行农业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他认为应该是税费统筹,折实征收,交纳公粮,取消定购,壹定三年,不增不减,税人国家,费归乡村,严格收支,账目公开等等。
他的许多改革设想,大都写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并且朗朗上口。这多半与他长期的农村工作经验有关,深谙农民之道。
待书面的汇报材料壹打印出来,他就通过省委书记卢荣景的秘书刘学尧和余焰炉,省长傅锡寿的秘书方宁和翟庆党,首先送给了省委、省政府这两位主要领导。当然,他也及时分送给了有关的省委副书记和副省长。
壹晃,三四个月过去了。他送上去的那些报告,竟然壹直没有任何动静,这使得何开荫开始惴惴不安。
他想,这显然与省农委办上次的那份持有否定意见的“论证报告”有关。可是,他已经在报告上把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负责人约见他时的建议,和传达的李鹏总理的讲话,都作了说明呀!
何开荫如坠五里雾中。
这年七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给何开荫打来电话,邀请他去长春市参加壹个由《农民日报》社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农村问题研讨会”。而且,就在这之前,《农民日报》已经把他有关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刊登在了《农村情况》上,并特地写了个“编者按”。
北京打来的这个电话,以及《农村情况》转发他的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这都给苦闷不堪的何开荫,犹如打了壹支强心针。至少,可以说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已经在关注他的研究工作;《农民日报》作为农业部的机关报,也是支持他的《设想》的,他的种种设想由于《农民日报》的广泛散发,已经走向了全国。他当然希望有更多的农村政策的研究工作者参与進来,更希望能够通过参加在长春召开的这个研讨会,同来自全国各地的同行们壹道探讨中国的农村问题。
他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去找室主任的。因为兴奋,他甚至想不到去留意顶头上司的脸色,就把北京的电话通知作了汇报,希望得到支持。没想到,主任的态度很冷淡:“不同意去。”
“为什么?”何开荫大惑不解。因为,调研室,干的就是调查研究的工作,国务院发展中心能邀请本室的工作人员去参加这样壹个全国性的会议,作为室头儿,应该感到高兴,感到自豪才对。
然而主任没再回答,头也不擡地只顾忙自己的事儿。何开荫壹下傻了。
他忍无可忍地跑去找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永年。刘永年听说何开荫应邀将去参加壹个全国性的研讨会,态度十分明朗,高兴地说道:“应该去,这是安徽的荣誉嘛!”
有了刘永年副秘书长这句话,当天上午,何开荫就赶往车站,把去长春的火车票买到了手。谁知,下午壹上班,主任劈头就问何开荫:“妳买票了?”何开荫理直气壮地说:“我买了。”主任不容分说地把手伸到了何开荫面前,“把票给我。”何开荫反问道:“为什么要给妳?”“这会妳不能去!”何开荫说:“刘副秘书长已经批准我去!”调研室主任的口气很硬,“刘永年副秘书长?他还能有省里大?”何开荫壹个楞怔:“难道是省领导不同意我去?”
主任不再说话。但他依然不容置疑地向何开荫讨要车票。
但是,何开荫却对这件事将信将疑,他不相信,作为壹个省级领导,有那麽多重要的工作要做,竟会对这样壹件小事感兴趣。如果这真的是省长的意思,又说明什么呢?是因为省领导早先在马鞍山壹直从事冶金工作,对农业上的事情不熟悉,不重视?还是鉴于当前“治理整顿”的敏感形势,怕他这个政府部门的成员,到全国性的会议上给安徽招惹是非?回到家,何开荫壹直百思不解,连饭也吃不下。直到躺在床上,才猛地悟出,上次省政府办公厅编发有他那篇文章的《政务内参》出来以后,许多主管和不主管农业工作的副省长不是作了批示,就是表明了态度,惟独主要领导至今不置可否。
现在,有壹点是再清楚不过的,那就是长春会议不可能再去了。壹个政府办公厅的壹般调研员,要跟最高的行政长官过不去,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何开荫不得不放弃了这次长春会议。
3 两个县委扩大会
那段时间何开荫差不多是度日如年。
壹天,何开荫刚走進省政府的办公大楼,就被副省长龙念喊住了:“老何,妳来壹下。”
何开荫好生纳闷,龙副省长分管的是工业,他找我能有什么事?到了龙念的办公室,何开荫才知道,龙副省长对这件事很感兴趣。龙念在仔细地询问了何开荫的壹些改革设想后,果断地说:“老何啊,农业我不懂,但是我有扶贫任务;我的扶贫点在临泉县,妳的那些设想可以在我的扶贫点先搞试点。”
龙副省长是个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之人,他这样说,就算壹锤定了音。隔天壹大清早,他就把何开荫叫到政府大院,乘壹辆面包车,去了临泉。他们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壹呆就是壹周。白天研究扶贫,作为高级农艺师的何开荫,便成了龙念的扶贫高参;晚上,龙念就把临泉县的粮食局长、税务局长、政府办公室的主任和体改委主任,壹壹喊来帮助何开荫算账,想搞出千个让各方面都能够满意的税费统筹的方案来。
在离开临泉县之前,龙副省长还和何开荫约定,等到了秋收时节,他将陪着他再来临泉,以启动税费改革的试点为契机,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同时推动扶贫工作的全面开展。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壹九九壹年夏秋之交壹场百年不遇的大水,使得他们的计划泡了汤。不少农村都被泡在洪水里,农民连饭都吃不上,还搞什么税费统筹呢?再说积极支持这项工作的县委书记陈业夫也被调走,热心这事的周县长在政府换届时又意外地被选掉。结果,空欢喜壹场。
当然,也有让何开荫舒心的事,心里的壹个疙瘩终于解开了:壹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了省里所以不准他去长春开会的原因。原来那期间有人在上头告发他“招摇撞骗”,为此省政府还派人跑到国务院去核实李鹏总理说没说过那些话,国务院研究室又是否约他去中南海汇报过工作。外调是背着他干的。当调查被证实确有此事时,出面调查的同志觉得干了件亏心事,回来就对何开荫掏了实话。
冬去春来,壹九九二年悄然而至,这年三四月间,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有如摧枯拉朽的春风,给华夏大地带来勃勃生机。
说得多么好啊!
“改革开放胆子要大壹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壹样。看准了,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没有壹点闯的精神,没有壹点‘冒’的精神,没有壹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壹条好路,走不出壹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
“在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中,不搞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
“要抓住机会,现在就是好机会。我担心失去机会,不抓呀,看到的机会就丢掉了,时间壹晃就过去了呀。”
读著小平同志激动人心的讲话,何开荫直感到热血奔涌。
随着小平南巡讲话,安徽省常务副省长邵明站了出来,他再次把何开荫的报告批给主管农业工作的汪涉云副省长:“涉云同志:何开荫同志这个建议,提了几年了,我也几次看过,思考过。现在中央提倡大胆地试,妳看我们是否选择壹个县,或者壹个乡進行试点,如果同意,我们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找有关部门壹起研究。如何?”
邵明批示的第二天,汪渗云就跟着表态:“同意邵省长意见。”
这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壹村。
机会终于来了。
这期间,全国国土学研究会在安徽省的淮北召开,著名的农村经济专家杜润生来到会上;何开荫也应邀到会,并在会上发了言。因为开的是有关国土的会,何开荫会上谈的也只能是国土的问题,但他的心思却依然在农村的改革上,因此,他也把他的那篇《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带到了会上,并送给了杜润生。杜润生看了以后,大加赞赏。他对何开荫说:“老何哇,沿海我不敢说,我要另外去调查,但我可以断言,妳这个措施对中国的中西部广大的农村是实用的!”
杜老的高度评价,使何开荫深受鼓舞。
会议临结束时,阜阳地区常务副专员王怀中带着车赶到会上,要接杜老到阜阳去指导工作。王怀中所以专程来请杜润生去阜阳,壹是杜在担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时,曾主持起草过对中国的农村改革起到巨大作用的五个“中央壹号文件”,是党内农业问题的大专家;二是,杜老在淮海战役的时候,就曾在阜阳当过地委书记,他对那片土地有感情。壹九八七年国家决定有选择地开办壹批改革试验区时,由于老书记的力荐,阜阳有幸成了中国第壹个由国务院备案的农村改革试验区。既然杜老来到安徽,阜阳人民邀请当年的老书记、老专家去试验区指导工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杜润生是百忙之中见缝插针来参加这个国土会议的,来前就把回京的车票买好了,他对王怀中说:“我秋天可以来壹趟,现在请我不如叫妳们省里何开荫同志去。他是有办法的人,已经拿出了壹个很好的措施了。”
由于杜润生的推荐,何开荫就跟着王怀中同车到了曹操和华佗的家乡亳县。
当时,阜阳还没撤区建市,毫县也没改作亳州,更没从阜阳地区单独划出去,地区的几大班子领导就全集中在那儿开会。何开荫的到来,无疑为会议增添了改革的话题。地委书记王昭耀盛情地要何开荫为大家谈壹谈他对农村第二步改革的设想,被压抑了许久的何开荫,巴不得有这样壹个可以畅所欲言的地方,也就不谦虚,便把自己多年来深思熟虑的东西娓娓道来。
讲完之后,他提醒大家说:“这个方案涉及到目前不少禁区,能否真的搞起来,我自己也没有把握。”
几大班子成员随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后,王昭耀对何开荫说:“我们决定搞,妳来帮助我们壹起搞吧!”
何开荫终于听到自己的设想即将被实施,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但他依然不无忧虑:“这是有壹定风险的。”
王昭耀坦言道:“我们是经国家批准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允许搞壹些创新和突破。即便有风险,也是由我们地委担,由我王昭耀担,这个与妳没有关系。”
王昭耀的话说得很平静,却说得斩钉截铁。
何开荫听了壹把握住王昭耀的手,心里有壹阵阵热浪在奔涌。是呀,有王书记这句话,他已经无须再说什么了。
会后,王昭耀亲自陪着何开荫到下面去确定试点的地方。
他们首先到了颍上县。
由于当年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曾在这个地区進行过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试验,研究中心的杜鹰等人还专门深入到这儿前后呆了壹年多时间。何开荫认为深化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土地制度和税费制度的两项改革,既然土、地制度的改革已经在探索了,那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自然就是农业税费制度上的改革。因此他同王昭耀下来确定的将是税费改革的试点地。
颍上县为此召开了壹次县委扩大会,扩大会扩大到了县里的五大班子的所有成员。地委书记王昭耀虽然到会,但他特地说明,颍上县同意不同意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地委不搞包办代替,希望大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何开荫首先详细地介绍了有关情况,然后就是自由发言,会开得热火朝天。没有多大壹会儿,会场上便出现了阵线分明难以融合的局面:县委、县政府很想干,政协有点说不清,人大则持反对意见。支持者、反对者与折衷者都说得慷慨激昂,振振有词,思想最终也统壹不起来。县人大领导否定進行税费改革的试点,是有着充足的理由可以摆到桌面上的:“这样的方案明显是与现行政策法规不壹致的!”
何开荫认真地听着,越听,越觉得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高瞻远瞩,切中时弊,太深刻了,也太及时了。他终于从反对者和折衷者的理由中,找出壹句最典型的话,这就是:“别的地方没有这样干,要是我们干了,将来恐怕乡镇干部有意见。”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求稳怕乱,心安理得——这种“没有壹点闯的精神,没有壹点‘冒’的精神,没有壹股气呀、劲呀”,“像小脚女人壹样”的精神状态,已经成了当前深化农村改革最突出的思想障碍。当然,何开荫也还从反对者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看到了更隐蔽的原因。其实,怕来怕去,说穿了,就是怕实行了这种税费统筹的办法之后,乡村干部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地从农民那里收钱了。而乡村干部,毫无疑问,也包括县里干部,他们的许多政绩都是靠达标呀、升级呀弄来的,不准乱收费,不准乱摊派,不准乱集资,那些“公益事业”所需要的钱款从哪里来呢?同意税费改革,从某些意义上说,就等于是断了自己的财路。
显而易见,实行改革,首先必须要有改革精神,敢于先“革”自己的“命”!
王昭耀看清了这个形势,他没有勉强。因为任何农业改革是否成功,首先有赖于农民能否了解、认同和支持,县级领导干部尚且如此,又怎么能指望他们去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取得这项改革的成功呢!他对何开荫说:“我们再到涡阳县去看看。”
到了老子的故里涡阳,王昭耀把何开荫介绍给涡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因为地委有事需要他回去处理,就提前离开’了。走前,他诚恳地对何开荫说:“这事急不得。有壹点妳放心,我支持妳在阜阳地区搞税费改革。”
涡阳县也为此召开了壹次县委扩大会,或许因为没有王昭耀书记的在场,会开得比颍上县还要激烈。听说税费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农民自己的;任何部门和任何人都无权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会从壹开始就炸了锅。
会上出现的这种局面,竟然和颍上县的差不多,县委书记王保明是坚决支持的,他也主要是把这项税费制度的改革,看作是壹件重要的政治任务;县长汪炳瑜的态度非常坚决,他认为今天的农民确实太苦,负担太重,老何的这个方案能有效地刹住农村中“三乱”的不正之风。政协的意见较暧昧,人大却是坚决反对。
当争论各方相执不下时,县长汪炳瑜竟站了起来,把笔记本往桌上壹摔,说道:“所有风险我们县委县政府担著。这么多意见我们听到了,知道了,但我们还是要干!”说得与会者壹时语塞。
散会时,何开荫找到汪炳瑜,他很感激这位敢于拍板敢担责任的痛快县长,但他还是十分诚恳地劝说道:“妳们就要换届了,还是等壹等吧。不能因为干这件事,把妳的县长也选掉了,以后什么事就都干不成了。”
汪炳瑜想想,也是这么个理。虽说县里五大班子不能壹团和气,干工作总得有个原则,但在大家的认识还不壹致时,确实也不能操之过急。他苦笑道:“好吧,就先放壹放。”
离开涡阳时,何开荫不希望再去惊动县里的任何领导,他壹个人,拎着包,默默地向长途汽车站走去。两个县的县委扩大会开得如此热闹,他预感到,农村税费改革的道路势必将是漫长、曲折而又充满著艰难险阻的。
壹路上,他想了许多许多。几乎沮丧到了极点。他感到很累,也很狼狈,就这样,懵懵懂懂回到了合肥。
4冒出壹个新兴镇
世界真的是太大了,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
其实就在涡阳县的县委扩大会开得热闹非凡,以致不欢而散的时候,在这个县壹个名叫“新兴”的边远小镇上,却正在酝酿着注定会被写進共和国改革史的壹桩大事。
我们确实没有理由把今天乡村干部的素质想像得太差,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还是想把农村经济搞好的,正是出于这个强烈的愿望,新兴镇党委书记刘兴杰,镇长李培杰,才会对《农民日报》上壹篇极易被忽视的文章,发生了那麽大的兴趣,并当即热烈地展开了讨论。
这是壹篇署名为杨文良的《为农民松绑把粮食推向市场》的文章。他们对文章中提到的税费改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萌动了要试壹试“税费壹把抓,用钱再分家”的念头。
两人壹扯到征收税费,无不感到头皮发麻,脑袋发炸。眼看征收的任务年年在加大,这壹年,全镇就要完成农业税三十壹万元,农业特产税二十四万元,耕地占用税二点四万元,烤烟产品税八十壹点五万元,提留统筹款壹百六十二万元,再加上修路、治水的费用,总计就是三百二十万元,人均负担高出壹百元,亩均负担也在五十元以上。为完成以上征收任务,他们必须组织人员上门催缴,这些人员所需费用壹般达到征收总额的百分之十,有时甚至达到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这笔额外的花销又要加到农民头上。特别是烟税,上边年年派任务,镇里就只有分摊到农户,每亩摊到八十多元;但是农民花在地膜育苗、施肥、烤烟用煤、灌溉等生产性的投入上,每亩成本就将近二百元,壹年辛苦下来反倒要贴钱。农民怨声载道,镇村干部每年都要用十个月时间,在骂声中强迫种植,在骂声中催促收购,弄得镇村干部上下不是人。
刘兴杰刚过而立之年,年轻气盛,眼看这壹年又难以完成收费与收购的任务,深有感慨地.对李培杰说:
“国务院几番下令,农民负担不能超过上年纯收入的百分之五,结果呢,这个本用来限制乱收费的‘上线’标准,如今却成了加码收费的‘底线’。虚报浮夸风又这样盛行,农民人均收入明明只有壹千元,也得报到壹千五甚至两千元,最后就都按照这些虚夸数字的百分之五来征收,怎么得了!”
李培杰比刘兴杰的年龄大上许多,经历的事情自然也就比刘兴杰多,听年轻的书记这番议论,他就为当年的粮价算了壹笔账:
“国家粮食定购价与市场价的差别也太大,就说黄豆,国家收购只是三角八到四角钱壹斤,而市场上现在已经卖到了九角到壹块,农民对此极为不满。这办法总得变壹变!”
“是呀,如何设定壹个合理的办法,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刘兴杰叹着气说,“收费收得叫农民明明白白,又能让乡村干部从壹年忙到头也完不成的征收任务中解放出来。”
刘兴杰自担任新兴镇的党委书记以来,壹直就在寻找壹个解决的办法。他发现为征税收费,镇村两级干部与农民之间的积怨已经太深,党群关系早变得严重恶化,他很想在这方面有些作为。
李培杰说:“咱不妨试试报上讲的这个办法。”
刘兴杰说:“我喊妳来也就是合计合计这件事。”
于是后来被人们称作“新兴二杰”的刘兴杰和李培杰,壹拍即合,两人坐下来,按照杨文良文章提供出的办法,進行了壹番认真的核算:新兴镇每月工资支出为七万元上下,全年就是八十五万多元;办公经费精打细算壹年得要二十万元;农业税壹般是定在五十万元;加上建设费四十万元,农田水利、植树造林所需的二十万元,以及“五保四扶”要的二十万元,杂七杂八扣除以后,全年全镇所需资金起码在二百六十万元左右。而全镇耕田面积是八万七千亩,细算下来,每亩壹年壹次性地上交三十元便能基本满足全镇的财政需求。
这样,“壹亩耕地壹次交清三—卜元,任何人不得再收费”的大胆设想就产生了!
这个办法群众能不能接受呢?刘兴杰和李培杰动员乡村干部去走村串户,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农民壹听壹次交清税费后,再没有人上门收钱纳粮,全都乐得拍巴掌。
新兴镇土生土长的镇党委书记刘兴杰,听罢分头下去征求农民意见的汇报之后,在镇党委和镇政府召开的联席会上,他同大家推心置腹地说:
“我就是农民的儿子,农村的许多事都亲身经历,亲眼目睹;我这是在家乡的土地上工作啊,如果干不出壹点实事,只知道收钱,父老乡亲是会骂娘的!”
主意已定,接下来,他们就想方设法地寻求上级领导的支持。这年十月初,刘兴杰和李培杰专程前往涡阳县城,他们是小心翼翼地向县委和县政府汇报工作的。
县委书记王保明、县长汪炳瑜,十分认真地听取了二人的汇报,特别是了解到他们已经广泛征求了农民的意见,镇党委和镇政府还开会形成了专门的决议,决心很大,感到十分高兴。他们不但明确表态可以试点,还把何开荫有关农业税费改革的具体方案作了介绍。
刘兴杰和李培杰听了,大为振奋。更让两人喜出望外的是,书记县长非但鼓励他们搞好这个试点,还当场敲定,县委、县政府决定于明年壹月三日就在他们新兴镇召开壹次现场会,为他们助威叫阵。
书记县长作出的这个非常的决定,使得刘兴杰和李培杰兴奋得有点儿“受宠若惊”。有了县领导的撑腰,“新兴二杰”底气更足了。
不过,这以后不久,二人先后听说了县委扩大会上发生的那场争论,以及汪炳瑜在会上摔笔记本的故事,隐隐感到这事真的干起来肯定不会这么简单,因为税费合并征收明显违背了当时的政策法规。县委扩大会尚且开得如此艰难,何况他们壹个小乡镇?二人不能不感到有些后怕。
但,怕归怕,该干还是要干。
“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刘兴杰说,“谁追查下来,反正我们还有小平同志的这句话!”
李培杰说:“我看这项改革对各部门都有利,惟独没有利的就是乡镇干部、村干部,因为他们再揩不到农民身上的‘油’了。既然有利于国家,有利于集体,又可以把农民负担降下来,就是个人受点委屈,甚至‘倒霉’,咱也认了!”
刘兴杰寻思著说:“为减少风险,我们是不是可以想出壹个更好的办法?”
后来,这个“更好的办法”,终于想出来了。他们干脆把税费改革的方案提交新兴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这样就可以争取到镇人大的参与和人民代表的支持。
壹九九二年十壹月二十三日,新兴镇人民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全镇壹百壹十名人大代表,那天除因事因病有两人请假外,其余的壹百零八人均如期到会。会上,李培杰代表镇政府作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土地承包税·(费)制度》的工作报告。经过代表们充分而认真的讨论,壹百零八位到会代表全都投了赞成票。
新兴镇的人民代表在审议通过大会的提案上,从来还没有如此齐心过。
可以说,靠壹个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如此重大的改革工作,这在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上还从来不曾有过!
会后,共和国的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由乡镇政府宣布改革的第壹张布告产生了。有着镇长李培杰亲自签名的这张布告,壹个早上就贴遍了新兴镇所有的村庄和集市,广而告之:“壹九九三年壹月壹日起,全镇将试行土地承包税(费)制度。”
布告内容如下:
壹、实行税费提留全额承包,农民只承担按照政策规定的义务工,不在(原文如此,应为不“再”,笔者注)承担任何费用,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摊派或增加提留款;
二、全镇八点九万亩土地,每亩承包费全年上交三十元(午秋各半),实行税费提留壹次到位,农民按照国家规定交售的粮食,谁出售,谁得款;
三、镇财政所直接与农民签订协议书,在收款期间,自然村、行政村干部负责落实,同时要求全镇干部、国家职工、教师、党团员带头交款
这是壹张绝无仅有的布告,它虽然是以壹个基层政府的名义张贴的,却是最朴实地表明了亿万中国农民渴望摆脱历史的重负、勇敢地走向市场的决心。其中许多内容,对于今天中国的广大农村无疑具有理想化的典型意义。它理所当然要和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壹切重大事件壹样被我们所铭记!
新兴镇闹起了税费改革,这消息,像壹道骤然亮起的闪电,划过淮北平原这片空寂的原野,惊动了整个涡阳县的乡村干部和农民。干部们都被征收税费弄得焦头烂额,农民更是被“三乱”搞怕了,听说新兴镇试验起“壹次清”的“费改税”,干部群众全打心里欢迎。壹时间,去新兴镇参观取经看热闹瞧新鲜的人,滔滔似水,络绎不绝。
大家都生活得很累,都被说得清和说不清的各种束缚绑得太久,太紧,渴望得到解脱,寻找壹种变化,现在,新兴镇带了头,闯出了壹条新路,其他乡镇自然也都跃跃欲试。闻风而动的,首先是丹城乡,他们几乎是前脚和后脚似地,仿照新兴镇的办法,召开了全乡人民代表大会,并在会上审议通过了同样的税费改革方案。马店乡也不甘落后,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各项筹备。 .
每年的元旦,淮北还是天寒地冻的冰雪世界,肆虐的西北风几尽卷走了大平原上的壹切生机,然而,壹九九三年元旦,涡阳县,以及涡阳周边的蒙城、利辛、太和、濉溪和亳县,却都是在热谈新兴镇税费改革的话题中度过的。
新的壹年的第三天,涡阳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以及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云集新兴镇,如期召开了四大班子的联席会议。按照县委书记王保明、县长汪炳瑜事先的计划,是要通过这样壹次现场会,把新兴镇的改革作为典型示范推广到全县去。
会议安排刘兴杰代表新兴镇首先讲话,他也是作了认真准备的,并满怀豪情地汇报了他们为减轻农民负担進行的“土地承包税(费)制度”改革的做法与心得。几乎所有与会者都是在全身心地聆听着,整个会议处在壹种亢奋的气氛之中。然而就在这时,却出现了连县委书记、县长都感到意外的情况,县人大主任突然提出了异议,并严肃提出:新兴镇的改革方案虽然合理,却绝不合法!
人大主任的语气是毋庸置疑的,冷静的措词透出坚定不移的否决态度和毫不动摇的原则立场。深谙政界仕途的人,壹听便知大有背景。
没谁不清楚,这次的联席会议是县委书记和县长二人倡导的,为’了张扬新兴镇的改革精神和推广他们的改革方案,书记县长可以说是用心良苦、“赤膊上阵” 了。同样,没谁不知道,敢在全县几大班子以及所有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面前公开这种与书记和县长相悖相左的意见,不是有省人大至少也要有地区人大在背后支持。
这使得差不多的与会者都感到始料不及。
这对新兴镇的改革,对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联席会议,无不是壹记当头棒喝!
正因为大家都明白人大主任的意见丝毫不掺杂个人的恩怨,即便是在这样的场合表明相反的看法,不仅合理合法,名正言顺,而且是在行使人大依法享有的权力,是在维护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因此,不再需要人大主任点明,谁都知道:大张旗鼓地宣扬非法的决策,对于壹个县委、县政府来说意味着什么?
会场上,顿时呈现出壹片令人窒息的宁静。 ;
整个会议原先笼罩着的那种亢奋的氛围,就在突然出现的这种寂静之中迅速地消失了,消失得甚至找不出壹点儿痕迹。
会议的宗旨也就在转瞬之间发生了变化。
无论县委书记王保明还是县长汪炳瑜,在这种情势之下,都不便再说什么。
既然作为国家法律监督者的县人大主任指出方案的非法,县委书记和县长又变得如此缄默,人们思考的方向便自然而然地很快从改革的思路上跳了出来,接下去的发言就开始变得模棱两可起来。
现场会最后总结的情景,许多出席了那次会议的人至今印象深刻,尽管县委书记内心是向着新兴镇的改革的,但话已不再是那样旗帜鲜明,甚至说出了如果实在不行再回头也来得及的话。
总之,现场会过后,所有支持的领导就变得不再那麽理直气壮了。
新兴镇的税费改革陷入了巨大的困惑。
是呀,这样的改革还能再干吗?
刘兴杰和李培杰犹豫过,但是,他们不甘就此罢休。镇里的党政班子经过认真磋商,决定不改初衷,硬著头皮也要把税费改革继续下去!
刘兴杰和李培杰认准了壹个理:这种改革对农民有好处;壹个农村基层干部不为农民谋福利,就是最大的失职!
他们当然知道组织原则的重要,也知道“试行土地承包税(费)制度”是有悖于现行政策法规的,这些,他们全知道;不过他们更清楚,江泽民总书记壹再强调要大家“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邓小平的南巡讲话,无疑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待邓小平南巡讲话是口是心非,还是不折不扣地照办,这显然是高举不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执行不执行江总书记重要指示,有没有党性的壹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证券”、“股市”,壹直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邓小平却语重心长地指出:“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射秽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并说,“看对了,搞壹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甚至说,“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壹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
读著邓小平这些气吞山河的讲话,刘兴杰和李培杰不仅感到亲切,感到心灵的震撼,更感受到壹种大彻大悟。
他们按照既定的计划,把税费改革的《试行细则》和税费合并后的《收缴结算办法》发到了全镇每壹户农民的手上,并按规定挨家挨户签订了协议。
于是新兴镇义无反顾地将中国税费改革的序幕拉开了!
曾经准备和新兴镇壹同進行改革的马店乡,终因党委书记见势头不妙,主动缩手;而同样是由基层人大开会通过了改革方案的丹城乡,却受到新兴镇的鼓舞,依然决定与新兴镇壹起坚持干下去。
然而,好景不长。三月壹日,县人大法工委与县财政局突然兴师动众地派员下到新兴镇检查工作;三月三日,镇党委书记刘兴杰被调离。
有人说,调走刘兴杰,那是对新兴镇税费改革的“釜底抽薪”;也有人说,让刘兴杰出任副县级的城关镇镇长,李培杰接替刘兴杰当了新兴镇书记,那是县委、县政府对他们的重用。但是,不管怎么说,税费改革正处在十分艰难的起步阶段,刘兴杰的调离对新兴镇来说毕竟是种损失。
因为镇长李培杰出任了党委书记,副镇长龚保杰就当上了镇长。龚保杰也是个税费改革的坚定派,因为他的名字里也有个“杰”字,后来人们便把“新兴二杰”改称为“新兴三杰”。
新兴镇的改革并没因此而中止,倒是由于改革的得民心,顺民意,很快便迅猛发展,势如破竹。
可是到了四月二十七日,形势就陡然急转直下。这壹天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壹项决定:撤销新兴镇和丹城乡人大通过的实行税费改革的决议。
面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丹城乡顶不住了,退缩了。李培杰也面临着痛苦的抉择。接到正式下达的决定时,人们发现,他把自己壹个人关在办公室里,呆呆地望着墙壁寻思了壹个上午。
第二天,李培杰去了趟县城,他专程拜访了县人大主任。
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主任那儿得到哪怕只是壹点儿松动的口风。但是这种企望最后还是破灭了。得到的回答是丝毫没有回旋余地的:“不要再搞了,这是非法的!”
但他依然不甘心,又跑到县委,提出继续改革的请求。县委书记王保明当然知道,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那个决定,是受到上面支持的,到了这壹步,他显然也不便再明确表态,于是就说:“再干,就撤了妳!”说完这壹句,又意味深长地补了壹句:“撤了妳,也还是可以重新启用的嘛!”
李培杰自然心领神会。
在回新兴镇的壹路上,李培杰的心情十分复杂,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真理有时会在少数人手里”的那样壹种悲壮。
他想:如果有悖现行政策和法规的事都不加分析地壹概反对,都要坚决制止,壹概扼杀,那麽,中国的农村还会有凤阳县小岗村“大包干”的经验吗?小岗人不是敢为天下先,没有不怕坐牢杀头的勇气去闯去“冒”,又怎么可能会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呢?
他想,这镇党委书记又算个几品官呢?追查下来,大不了掉顶乌纱帽,只要能为老百姓干好壹件他们称心如意的事,就是发配回家重新种田也值!
李培杰于是横下了壹条心,要把“这条道儿走到黑”!
这以后,无论大会小会,只要上边询问,李培杰都声称没再改革,干的还是原先的壹套。他抱定是要“瞒天过海”、“我行我素”了。
由于新兴镇同农民签订的协议规定,每亩耕地交足三十元钱之后,就不再承担除政策规定的义务工以外的其他义务,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不少农户主动干起了高效农业,仅药材和涡阳的特产苔干,就都壹下扩大到壹万亩,分别比上年增加了两倍和九倍;池藕也扩大到五千亩,比上年增加到五倍以上。因为大家舍得投入,用心种地了,老天又帮了忙,午季出现了少有的大丰收。结果,这壹年午季税费的征收,壹没用民兵,二没动民警,更没有乡村干部上门牵猪扒粮,全镇仅用了十天时间,就顺顺当当完成了任务。这是多年来不曾见过的。
因为有着改革《试行细则》的约束,乱伸手的现象,在新兴镇得到了遏制,全镇农民人均负担和亩均负担,都比改革前的壹九九二年同期分别减少了百分之三十七和百分之二十点六。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
最出乎李培杰意外的是,试行土地承包的“税费合壹”之后,土地的合理流转“浮出水面”,土地开始向种田能人手里转移。李培杰派人去摸底,发现全镇自发转包土地的就多达壹百多户,其中壹户转入土地六十多亩,壹茬优良大豆的纯收入便是两万多元。还因为不要组织人员上门催款逼粮了,许多编制就不需保留了,仅此壹项,全镇精简分流的村组干部就是三百多人,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尽管李培杰和龚保杰,对外守口如瓶,只字不提“改革”二字,但这壹切是瞒不过县政府信息科的。科长王伟认为,新兴镇税费改革出现的这些新变化,他有责任向省里反馈。这壹天,王伟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写成了壹份几百字的材料,简明扼要地报到省政府信息处。
新华社安徽分社壹位记者得到了王伟提供的材料,觉得很有新闻价值,就把它编成了壹份内参,在《半月谈》内部版上予以发表。谁知,这只有豆腐干大小的壹则消息,却激怒了涡阳县人大的壹些领导同志,了解到是王伟透露出去的信息,便找到王伟问罪:“妳怎么能把这样的信息报上去呢?”他们认为这消息为涡阳县捅了“漏子”,给涡阳人民的脸上抹了黑!
在县政府召开的征收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会上,李培杰发现不少人竟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就估计改革的风声可能传开了。为不给县委、县政府领导招惹麻烦,在轮到他汇报时,干脆撒了壹个弥天大谎。他说:“新兴镇完全是在遵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没有再实行原先税费改革的办法。”他说得煞有介事。他不得不学会认真地说假话。
李培杰壹旦尝到了改革的甜头,就下定决心要把这场改革坚持下去,同时又不得不把违心的弥天大谎继续编织下去。党性和良知,其实壹点不矛盾,本来应该是壹件事情,但为新兴镇的“土地税(费)制度改革”,李培杰,也包括龚保杰,每天差不多就都生活在“组织纪律性”与良知的痛苦抉择中….
5 墙内开花墙外香
何开荫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设想,在颍上和涡阳两个县委扩大会上遭挫之后,并未就此罢休,回到省城合肥后,他壹直寻找著其他的支持者。就在那段时间,濒临长江的著名的中国铜都铜陵市,市长汪洋在全市掀起了壹场声势浩大的寻找差距自揭家丑的解放思想大讨论,那场大讨论在全国都产生了不小的反响。何开荫突发奇想:何不把自己的改革方案寄给汪洋看看?他这么想,马上也就付诸了行动,给锐意改革的年轻市长写了壹封信,同时把有关材料壹并附上。
汪洋看了何开荫的信和材料,觉得很不错,就把它批给了铜陵县,要求县里研究壹下实施的可行性。当时铜陵县委书记陈松林虽然正在省委党校学习,但听说了这件事,当即就明确表示支持;在家主持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唐世定,热情更高,接到汪洋市长的批示后,马上给何开荫写信,邀请他亲赴铜陵。
何开荫于是满怀喜悦地匆匆南下。
他没想到自己的壹封信这么快就起了作用,然而,同样没有想到的是,在铜陵县的几大班子的会议上,当他把税费统筹的详细设想作了介绍之后,会上出现的情景,便和在颍上和涡阳见到的壹样,支持者理直气壮,反对者也言之凿凿情绪激昂,各不相让。
这使得主持会议的唐世定县长十分为难。
唐世定最后为何开荫送行时,壹再表示:他是十分希望在铜陵县進行农村税费统筹的试验的,但税费的改革事关重大,没有省领导的明确支持,下面的各种意见是很难统壹起来的。再说政府换届在即,如果有省委、省政府的明确态度,也好保持试点的连续性。
何开荫又壹次失望地回到合肥,他的心情很难平静下来。因为,这时候,他突然收到了河北省委研究室给他的来函,几乎是同时,还十分意外地又收到河北省委书记的秘书邢录珍写来的壹封信。分别告知,他的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已引起河北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认为他“所提的思路和办法,不单适合河北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于全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壹定意义。”
读著这些来自燕赵大地的信息,何开荫万千感慨。他在深受鼓舞的同时,却也深感悲哀与无奈。
“莫非这事也验证了‘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古训?”
他念念不忘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余国耀的期待:农业大包干是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率先搞起来的,更希望安徽能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再带壹次好头!
虽然他的设想眼看在安徽成了奢望,先后在淮北和江南的三个县碰了壁,但是他还是再次提笔给自己供职的省政府领导写了壹封信,信中,他恳切地希望“省领导明确表示支持,以利统壹认识”。
不久,省政府副秘书长陈者香、主管农业副省长汪涉云和常务副省长邵明,就先后在何开荫的信上作了十分肯定的批示。特别是邵明的批示,何开荫见到后非常感动:“何开荫同志这个建议,提了多年了,我也多次看过,思考过。现在中央提倡大胆地试,是否选择壹个县,或者壹个乡進行试点,如果同意我们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找有关部门壹起研究,如何?”
因为邵明的态度如此坚决,何开荫于是就满怀信心地等待着他“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可是,壹天天过去,直到这年年底,他的报告如泥牛人海,这事再也没有音信。眼看壹年又过去了,送走元旦,春节就又临近了,望着大家都在热热闹闹喜气洋洋地忙着添置年货,何开荫却打心里感到壹种倦乏和惆怅,丝毫没有壹点儿过年的心情。
他是个做事过于顶真的人,自从拿出农业深化改革的壹些设想,到现在,已经五个年头了,可他的那些设想还只能是设想,依然只是在纸上谈兵。他多么渴望能有个试点,好让自己梦想成真啊!
听着街上的孩子们不时点燃的喜庆的鞭炮声,他在想,“天下大得很呢,能被外省采纳也好啊!”
何开荫终于对在安徽能办成这桩事失去了耐心,他开始把目光投向了外省。尽管这使得他多少有些感到沮丧。
他想,既然河北省会是那样的重视并准备动手,他有理由相信,中国的绝大多数省区都会对他的这些改革措施感兴趣。
他壹下就想到了邻省省长李长春。
这首先因为河南省和安徽省壹样都是农业大省,农业大省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也都是农民的负担。当然,他所以会想到李长春,还因为李长春的名字,对他,对许多中国人来说,早已是如雷贯耳了。李长春在当沈阳市长、辽宁省长期间,敢闯敢冒敢动真格搞改革的故事,已为世人所知晓;沈阳防爆器材厂在全国率先宣布破产,就是他大含细入最精彩的壹笔。
何开荫像给自己十分熟悉又十分信赖的壹位领导汇报工作壹样,他给李长春写了壹封信。他把自己农村改革设想的来龙去脉;具体的改革方案;以及国务院研究室为此专门编发了壹期《决策参考》已送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领导并引起李鹏总理的重视等等情况,都作了说明。同时,他还随信附了最近写出的《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的文章。
信发出之后,何开荫并没抱多大希望。他知道,壹省之长,日理万机,需要操心的事太多,况且,自己与他素昧平生,冒昧去信,李省长会不会见到信都是未知数。只是作了这壹番倾诉之后,何开荫倒像了却了壹桩心事,信壹寄出,他顿时感到浑身上下轻松了不少。
李长春对他的信予以高度重视,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很快还给他来了壹封热情洋溢的公函。
看了公函,何开荫才知道,他的这封信刚刚发出,李长春已不是省长,而是出任河南省委书记了。来函写道:
“妳给李长春书记的来信及材料已收到。李长春书记、李成玉副省长分别作了批示,责成我们研究妳的意见并与妳联系。我们认为,妳在《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壹文中,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对進壹步深化农村改革有壹定的意义和作用。希望今后继续把妳研究的新成果、新见解寄给我们,以便相互交流、探讨。”
随函,他们还寄来了李长春、李成玉批示的复印件。从批件上可以知道,河南省委已决定“农业税实行征实”,并确定先在商丘地区试点。
三月二十日,接到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邮来的来函;四月十四日,就又收到李成玉副省长代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向何开荫表示衷心谢意的来信。
看到自己辛勤的耕耘终于有了收获,何开荫感到十分欣慰。
然而与此相比,让何开荫备感失望的是,在这以后长达壹年之久的漫长的时间里,他给安徽省政府的报告,却再也没有等到什么消息。
当然,这期间,安徽也有让他感到高兴的消息传来。那就是,他渴盼已久的土地制度的改革露出了可喜的端倪: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作出的壹项决定,将农民承包耕地的使用权延长三十年不变,而且允许有偿转让、作价抵押,或是作为股份参加集体经营。
解决土地的永久承包,给农民壹个长期的使用权,这是何开荫五年前就极力呼吁过的。新的决定壹传达,阜阳地委和行署,就在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等人的具体指导下,率先進行了大胆的探索。他们在全地区范围内重新丈量耕地,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现有农村实际人口,本着“强化所有权、明确发包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原则,热火朝天地進行了新壹轮的耕地承包分配,实行承包地生不增、死不减,可以继承,也可以由农民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人股。这样壹改,就使得转让土地的农户得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也有利于种田的能手从中扩大经营规模,于是许多农业科技人员和乡镇企业便纷纷租赁土地从事起专业生产。此举不但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更大大促進了中国今后农村的分工分业。
尽管这同何开荫上书中央的《建议实行耕地永久承包,给农民长期使用权》的设想还不完全壹样,土地的商品属性只有部分恢复,土地资源要素的流传也只是适度進行,但何开荫却已大为振奋,因为放活土地的使用权已不再是天方夜谭。
他确信毛泽东的壹句话:“中国的事情别着急,慢慢来。”
“困扰著九亿农民的土地承包制度问题获得了初步解决以后,农村诸多矛盾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税费制度的改革了。”他想,“这事虽然急不得,可我的头发都等白了呀!”
天降大任
知音
其实早在壹九九O年的二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副页》刊出何开荫改革设想壹文时,就引起了河北省省长岳歧锋的注意。
河北省也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同样也长期受到农业税费征收工作中诸多问题的困扰,因此,岳歧锋认真读罢何开荫的文章,立刻提笔作了批示;他不但自己对何开荫提出的改革设想发生了兴趣,还要把党委和政府两边的政研人员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结合河北省的情况,立即進行探讨与论证。
当天,河北省委办公厅就作出决定,请省委政研室牵头办理。省政研室主任、后调任中央政研室副主任的肖万钧,当即调兵遣将。于是,河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的杨文良,这位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六八届的毕业生,将注定成为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上又壹位重要的人物,既是偶然又是必然地走進了我们的视野。
接到这项任务,他就壹头扎進了“公粮制”的研究中,并在三个月之后拿出了研究成果:《对实行公粮制的探讨》。初稿完成之后,他给远在安徽的何开荫写了壹封信。
他在信中满含敬慕之情地写道:
“我高兴地拜读了您的大作,受益甚大。我认为您提出的这些建议基本上切实可行,如被采纳,必将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当然更有利于农村政治上的安定。
“安徽在纠正长期‘左’的错误、实行家庭承包制上是立了首功的,全国农民感谢陈庭元(原风阳县委书记);您作为稳定、完善家庭承包制的建议——耕地国有、农民永佃、实行什壹税的首倡者,必然也会受到全国农民的衷心感谢。”
信的落款是:“河北知音杨文良”。
何开荫接到此信,又惊又喜。他绝然想不到,他的这些改革设想在安徽无声无息,却在外省受到如此重视。
视为知己者是用不上客套的,何开荫就杨文良《对实行公粮制的探讨》壹文很坦诚地回了壹封信。
当杨文良完成文稿的最后修定,准备报给岳歧锋省长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岳歧锋正在这时调离了河北省,出任了辽宁省省长。由于岳歧峰的调离,杨文良的报告也就搁置了起来。
但是,为此花费了大量心血的杨文良,他却从此再也无法从中超脱了。可以说,他在接受这项任务时纯粹是偶然的,是被动的,可壹当他全身心地投入進去之后,他就清醒地意识到,这是壹个非常有意义的、很难遇到的重大课题,而且感到了壹种神圣的社会责任。于是,对公粮制的研究,就成了他魂牵梦绕的最重要的壹件事情。 ’
那段时间,杨文良在《农民日报》、《求是》、《决策参考》和《县级综合改革通讯》等省内外报刊上,先后发表了《关于什壹税》、《双重负担太重,问题亟待解决》以及《五千万农民呼唤第三次解放——关于农村税制改革的研究报告》。和何开荫壹样,他也是希望这些文章能引起上面的关注。
壹九九二年九月十八日,杨文良和邱世勇又合写了壹篇《公粮制: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出路》的文章,被刊登在河北省委办公厅主办的《综合调研信息》上。想不到,他发表了那麽多有关的文章,惟独被刊登在本省机关杂志的这篇文章,引起省委书记邢崇智的注意。邢崇智立即把文章批给了省委副书记李炳良;希望他出面召集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研究提出个改革方案,力求从法规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其实,在这之前,李炳良已经从政研室看到了这篇文章,并已经批给了主持政研室工作同时兼任县级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吴志雄。他在杨文良的文章上批道:“有很多启发。选壹个综合改革试验县将此事与粮油价格放开壹并予以试验如何?请酌。”现在又看到了省委书记邢崇智十分明确的意见,李炳良意欲進行公粮制试验的决心就更大了,于是他再次给吴志雄作了壹个批示:“这是壹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请按崇智同志的批示议个意见,择机讨论壹次。”
吴志雄接连接到李炳良的两个批示,不敢怠慢,马上找到杨文良,希望他尽快拿出壹个更具体的东西来。
终于得到了省委领导的肯定,杨文良十分兴奋,他很快写出《关于实行公粮制的建议》,觉得不大满意,后又草拟了壹个《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为慎重起见,方案壹写好他就跑去征求了省委农工部、省体改办、省财政厅和农业厅等部门的意见,然后又去了产粮大县正定县,征求下面的意见。他发现正定县委、县政府对進行这种试点的态度很积极,于是就又和省委政研室副厅级研究员谢禄生壹道,同正定县综改办的徐祥熙、肖玉良、韩根锁、张银苏、叶正国五人,历经四个月,壹头扎到正定县五个乡镇十个村庄的壹百户农民家里去调查走访。最后,七易其稿,写成了《正定县公粮制改革试点试行草案》。
这已到了壹九九三年的五月。改革方案业已成稿,就准备向省委正式上报了,杨文良却觉得还有壹件重要的事没有做,那就是应该去趟安徽,拜访这项改革的首创者何开荫,听壹下他的意见。 ’
壹九九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杨文良从石家庄踏上南下的列车,来到了安徽省的省会合月巴。
何开荫见杨文良不远千里而来,而且还带来了正定县综合改革办公室的肖玉良和韩根锁,以及正定县粮食局的李黑虎,别提有多高兴。本来,他也准备把这些河北客人在肥期间的生活安排得轻松愉快壹点,至少陪诸位到各处逛逛,看看,但得知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的改革十分重视和支持,要求他们尽快拿出个具体的实施方案来,何开荫就决定哪儿也不去了,关起门来,同他们壹心壹意研究“公事”。
他非常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对河北省马上就要试点的这场改革有着实际上的更好的帮助。
杨文良壹行在合肥呆了两天,他们也就这样谈了两天。彼此都觉得相见恨晚,自然就有说不完的话题。
当杨文良重新回到河北省,不久,便完成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最后修改工作。《实施方案》报上去之后,杨文良得知河北省委主要领导人有了变动,禁不住敲起了心鼓,因为恰在此时,省委书记由X X X替换了邢崇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会不会出现麻烦呢?
杨文良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至今没有形成壹个不因人事更叠而确保壹项工作连续性的有效制度,因人而异的事早已是见怪不怪了。
好在省委副书记李炳良还是壹如既往地支持着杨文良,他看了《实施方案》,十分满意,在批请新任省委书记研究决定时,显然出于同样的顾虑,所以特地多写上了几句话:
“X X同志:此方案是综改办的同志与正定县的同志壹起搞的,我去听过壹次。其主要特点是将粮食购销价格放开的同时,实行公粮制。对农民由现金税改为实物税,壹道税,壹次清,透明度高,群众易接受,可能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也可保证乡村必要开支和国家掌握壹定数量的粮食。先在正定县三个乡试点,拟同意其试行。”
事实上,杨文良的担心是多余的,当新领导仔细读了《正定县粮食购销改革试点试行方案》后,干干脆脆地批了四个字:“同意试点”。
省委领导拍板同意试点,这叫杨文良总算松了壹口气。但他依然不敢怠慢,为使改革方案更臻完善,和正定县的同志壹道,又跑了趟北京。他们分别前往中央政研室,国家计委,国家农业部和内贸部,以及北京农业大学农经管理学院等许多部门,广泛征求了壹次意见。
当杨文良把他们工作進展的情况告诉给何开荫时,何开荫大为振奋,甚至为河北省委改革的魄力和工作的周到,感到几分妒嫉。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何开荫偶然得知本省涡阳县新兴镇早就偷偷搞起了税费改革的消息,这消息使得何开荫半信半疑,甚至,感到不可思议。因为他曾为这事专门去过壹趟涡阳县,涡阳县委扩大会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这事怎么可能发生呢?
半是惊喜,半是好奇,何开荫搭乘了壹辆长途客车,决定去涡阳探听壹下虚实。
2不争论,干给他们看
在涡阳,何开荫找到了为支持税费改革曾在县委扩大会上摔了笔记本子的汪炳瑜县长。汪县长很热情地接待了他,但当何开荫问起新兴镇税费改革的情况时,汪却意味深长地笑了,说:“妳还是自己下去跑跑看看。”然后喊来信息科长王伟,要王伟领他去找农口的同志陪着下去。
出了县长办公室,何开荫忍不住地问王伟,新兴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王伟悄悄告诉何开荫,说新兴镇闹税改风声已传得很远很远,附近县市不说,连江苏省、四川省的调研组也闻风而至,有的地方甚至是壹个乡镇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联袂来此学习取经,但这事在涡阳却至今讳莫如深。
何开荫听了越发奇怪。那麽大老远的地方都有风传,他在省城却从未听谁说起,这是不是就叫“灯下黑”呢?
何开荫跟着王伟去找县农口的同志。不曾想,听说要去新兴镇,他们不是借口工作太忙走不开,就是托病外出不方便,弄得王伟也挺尴尬,索性对何开荫说了真话:“现在没人敢陪妳下去,我再找壹个人,真的不行,我就陪妳去!”
他想到了从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上来的县农委副主任牛渺。牛渺也只有三十多岁,不仅思想解放,而且又正好分管农村调研工作。他用电话找到牛渺,牛渺在了解了情况之后,很爽快地就答应壹道陪同下去,这才没让王伟感到过于难堪。
三人壹道到了新兴镇。
在新兴镇,何开荫见到了镇党委书记李培杰。
当李培杰知道来的这位省政府参事就是最早提出这项改革设想的人,激动地双手握住老何,半天不放,连声说:“这太好了。打着灯笼也寻不到呢,老师今儿个上门来了!”
李培杰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他告诉何开荫,新兴镇的税费改革壹直是在偷着干,但这种改革事关重大,仅靠壹个乡单兵作战,好比小船闯荡大海,面临的变量太大,风险太大,困难太大。本来,镇里规定,每亩每年只向农民收取三十元的“承包税费”,但上边许多部门依然变着花样压任务,乱摊派,镇里顶不住,改革因此受到很大的冲击,有时几乎就干不下去!
何开荫虽然为新兴镇这样的处境感到忧虑,但他还是按捺不住的兴奋。
他想,干起来就好!尽管新兴镇搞的这种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和河北省正定县搞的公粮制改革壹样,说到底,还都只是对旧体制的壹种并不理想的修补,而且,依然是用合法的行政权力,把目前壹些并不合法的政府部门与集体组织的利益也纳入税费项目壹并征收,甚至随着粮食市场的变化而显得束手无策,但是,这种大胆的改革尝试毕竟遏制住了农民负担增长的势头,调动起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并在壹定程度上改善了党群与干群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任何壹项改革所能够解决的问题,往往都远不如它所引发出的问题更多,更广泛,更尖锐,正因为如此,它提供给我们的教益与启示,就比什么都更珍贵!
这种空前的突破,毫无疑问,在中国农村走向第二步改革的征途中,具有不可估量的里程碑的意义!
使他意外振奋的是,最早建起中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阜阳地区原地委书记王昭耀,这时,已出任了安徽省常务副省长。这种人事的变动,给了何开荫壹种预感:作为农业大省的安徽,在深化农村的改革上有理由将会给国人带来壹点惊喜。
从涡阳县回来后不久,何开荫去合肥稻香楼宾馆参加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就在会议的休息期间,壹个叫马明业的与会者找到他,自报家门介绍自己是太和县县长,说他们已经将这壹年确定为“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年”,县委县政府还为此提出了壹个“以改革求发展,以改革减负担”的战略,县里通过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最后将着手要進行的改革,确定在“正税除费”上。
何开荫听了,自然高兴,说道:“好啊,我可以为妳提供壹些这方面的资料。”
马明业说:“这就太感谢妳了。什么时候能让我看到?”
“散会以后我交给妳;”
“可我现在就想看到。”
何开荫忍不住笑了起来,“现在?”马明业说得很认真:“最好是今天。”
何开荫没有想到,他居然碰到了壹位跟自己壹样的急性子。
何开荫当天晚上回家就找来自己的壹摞研究文稿,交给了马明业县长。
更加出乎何开荫的意外的是,太和县的动作快捷得惊人,没有几天,他们就把壹份《太和县农业税费改革意见报告》报到了省政府。
由于这是农业上的事,《报告》到了王昭耀手上。王昭耀接到太和县的《报告》,既是不期而遇,又在意料之中。因为,当他还是阜阳地委书记时,他就对税费改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对何开荫说:“我们决定搞”,并带着老何下去找试点的地方。在颍上、涡阳两县领导班子的思想还很难统壹起来时,他又对老何说:“这事急不得。有壹点妳放心,我支持妳在阜阳地区搞税费改革。”现在,阜阳地区的太和县终于走了出来,条件显然也比较成熟了,于是,他要站出来为太和的这场改革鸣锣开道了。
他当即作出批示:“送兆祥同志阅。在太和县進行农业税制改革,我以为可行,请酌。”
他的态度十分鲜明:“我以为可行”;作为政府的常务副省长,他非但自己鼎力相助,还進壹步寻求省委分管这壹工作的方兆祥副书记的支持。
方兆祥当时的意见也十分明确:“精心试点,注意总结,保持稳定。”
省委、省政府四位有关领导,同壹天在太和县要求税费改革的《报告》上作出明确批示,而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在第二天就把召开论证会的通知连同太和县的《报告》,发到了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减负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这种办理重大改革事件的工作效率,是安徽省的历史上罕见的。
他相信,这肯定与从改革第壹线上来的王昭耀副省长有关,也与河南、河北两省咄咄逼人的改革形势有关。当然,还有壹个不应该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这壹年的春上,安徽利辛县纪王场乡路集村青年农民丁作明,因为反映农民负担问题被打死在派出所,案惊中央;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紧急通知、专题会议以及涉农项目的审定处理,就壹个接着壹个下发,壹时间,“减负”成了当年中国的头等大事。
可以说,太和县要求進行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要宗旨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报告》,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因此,何开荫就觉得,有了上上下下的通力支持,在这样壹个形势下,召开这样壹个论证会,是不应该再开出个什么意外了。
然而,他预想不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壹九九三年十壹月八日上午八时三十分,由省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主持的论证会在省委北楼准时召开。参加会议的不但有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减负办、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和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省农经委的生产处长、调研处长、办公室主任、经管站党支部书记和站长,都壹壹到会;太和县县长马明业、县财政局局长龚晓黎、县农委副主任邹新华和县政府调研科长宋维春,也都从太和赶到省城,出席了这次会议。
何开荫早早地就来到会场。
会上,省体改委农村处长潘茂群作了热情洋溢的发言。他对太和县大胆改革十分赞赏,认为他们的《报告》清晰明了,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進壹步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省减负办书记毛礼和接着指出,当前农民的负担确实太重,又壹直减不下来,因此他对太和县的《报告》是表示支持的,认为是可以试壹试的。省农委调研处长周信生则说,何开荫同志壹开始提出税费改革的设想时,他就是举了双手赞成的,只是觉得太和县现在拿出的这个方案还显得粗糙了壹点,他相信通过不断地摸索,实践,这项工作是会日臻完善起来的。
何开荫在会上也说了话。他主要谈了自己这么多年来对税费改革的思考,并指出,既然是壹项改革,就必须会涉及到有些部门的具体问题,因此,就特别希望各有关部门给太和县的这项改革多多理解与支持。
大家的发言,基本上都是表明壹种积极的支持态度,但是,谁也没有料到,农业税征收工作的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的代表,却偏偏提出了否定意见,并且十分尖锐。
当时,省财政厅农税处长张光春是坐在远离何开荫的壹个座位上,只见他突然冲动地往起壹站,手指著何开荫,大声责斥道:“老何妳就别站着说话不腰痛!乱出主意!妳把税费搞乱了,收不上税来,今后谁给发工资?到时发不出工资,大家不会找妳,是找我!”
他的嗓门很大,说得也很激愤,猛然站起又直指何开荫的举动,全都来得十分唐突,使得与会者无不壹楞。
会上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当初我们在采访中听到论证会上的这段插曲时,也感到不可理解。因为,农税处是成天和“农税”打交道的,作为这个部门的负责人,本该比谁都清楚当前农村中的农民负担;其负担之重,连朱镕基总理后来都不得不大声疾呼:“农民不堪重负,这个问题非解决不可了!”甚至说出了“敲骨吸髓”、“民怨沸腾”的话来。而壹个专门从事“农税”的政府官员,对九亿农民——中国最众多的“纳税人”毫无恻隐之心,却充当起“工薪族”的代言人,这种感情和责任心的严重错位,让人不可思议。
首先坐不住的,就是太和县县长马明业。
马明业十分清楚,太和县拟出的这份《报告》,是参照了何开荫的许多改革的“主意”,但这些“主意”并不坏。在这之前,县里也是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的。
他承认,《报告》依然要作较大的修改,甚至需要推翻重来,但是其改革的思路和主要的宗旨,却是不应该怀疑的。财政厅农税处长对他们的《报告》不加分析地壹概否定,言词这样偏激,态度如此粗暴,这是他无论如何接受不了的。
马明业正要站出来予以回击,却被何开荫轻轻按住,示意他沈住气。
由于这位农税处长持了坚决的否定意见,会上的争论因此变得十分激烈,不过,毕竟支持者众。
临了,主持会议的吴昭仁作了几点总结。他说,太和县要求农村税费改革的出发点首先是应该肯定的,思路也是好的,这样既可以减轻农民负担,又能减少干部犯错误,促進农村经济的发展,再说这也是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支持的。至于这项改革究竟起个什么名字?如何改?我们可以学学广东的办法,“先生孩子后起名字”。他说,我同意在太和县進行这项改革试验,但《报告》要重写,可以再搞细壹点,让它在理论上要说得通,实践上要行得通,然后我们再请专家论证壹次。
当天晚上,何开荫和留下来的邹新华初步议了壹下《报告》的修改方案。第二天,起了个大早,两人匆匆扒了几口饭,就坐着马明业的小车上路了。赶到太和县的那天下午,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六大班子全体成员,县直各有关科局长,济济壹堂。会上,马明业先将省里论证会的情况作了汇报;接着,何开荫就如何制定好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方案,发表了意见。会开得热气腾腾,大家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各自的想法和建议。邹新华堪称“快枪手”,当晚,他壹夜没睡,就把报告的复议稿拿了出来。
第二天上午,六大班子、科局长们再次聚首,对新草拟出的《报告》展开了又壹轮热烈的讨论。中午,邹新华把大家的意见進行了集中,下午接着坐下来继续讨论。
县委书记王心云就改革的方案问题提出了“三个必须”的要求:“必须达到‘减负’的目的,让农民满意;必须做到‘明白易行,简化程序’,真正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效率;必须兼顾到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赢得上级领导的支持。”
由于有何开荫的具体指导,又通过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反反复复的集思广益,壹份有着四个部分十九条条款的《关于太和县农业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便眉目清晰地产生出来。
《实施方案》决定:从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开始,太和县在全县范围内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改为向农民开征公粮,征粮以实物为主,如果交实物有困难,也可以按物价、财政等部门共同核定的当年市场粮价折算交代金。税费统筹,折实征收,依章纳粮,取消定购;午六秋四,两次交清,壹定三年,不增不减;粮站收粮,财政结算,税入国库,费归乡村;费用包干,村有乡管,严格收支,账目公
总之,《实施方案》尽可能地做到贴近百姓,符合实际,既要有其严肃性,又体现出壹种人文关怀。为切实制止“三乱”、减轻农民负担,方案中专门增加了两条:壹是,“凡违反公粮合同,向农民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者,农民有权拒绝,有权举报、上诉,政府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员。”二是,“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及时审理农民负担过重引起的案件的通知》,按照合同,对于不服行政机关、乡村干部非法要求农民承担费用或劳务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及时审判。对于不合理的决定依法撤销;因乱摊派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判决予以赔偿;对任意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方案》送省以后,得到省农经委、粮食厅和财政厅领导的壹致认可。当然,他们在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壹些十分具体的很好的修改意见,最后,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亲自出马为《实施方案》定稿。
壹九九三年十壹月十六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签发了批复意见,从此以后,壹场空前的农村税费改革,就在广袤的淮北大平原这个有着壹百三十九万人口、壹百七十五万亩耕地的太和县,令人怦然心动地揭开了序幕!
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当河北省公粮制的改革仍在正定县三个乡的范围進行试点时,安徽省太和县却已雷鸣电闪般地将这场改革在全县三十壹个乡镇全面推开,从而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壹县!
3 改与不改就是不壹样
壹九九三年十二月三日,就在安徽省太和县揭开税费改革序幕的第十六天,河北省综改办和正定县政府,联合在京召开了壹次“公粮制改革试点研讨会”。
可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壹次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理论研究会。其规格之高,影响之大,都是空前的。中央政研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中国农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部、农业部以及国内贸易部的有关领导和著名专家,均应邀到会。
研讨会上,大家都对河北省搞的这个公粮制改革试点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毫无疑问,研讨会在中央和国家直属机关中产生的影响,远比它在理论研究上的收获更大。
新的壹年刚刚到来,壹九九四年壹月十日,河北省公粮制改革的试点迅速由正定县的三个乡,扩大到全省二十六个县市的壹百八十四个乡镇,其中正定、宁普、故城、新乐和沧县都是全县全面推开的。壹时间,公粮制改革的滚滚热浪,在黄河北岸这壹望无垠的阡陌之间奔突、沸腾;给我国这块重要的粮棉产区带来勃勃生机!
令人遗憾的却是,发端于安徽的这场农村税费改革,这时候在安徽的本地,竟遭遇到了另外壹种命运。安徽省省长傅锡寿,突然作出了要求太和县立即停止税费改革试点的决定。这壹决定,来得十分突然,以致许多人闹不清究竟是省长的个人意见,还是有中央的什么背景。
何开荫最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甚至不敢相信。因为他壹直在与杨文良保持着热线联系,河北省分明正搞得热火朝天,禁止这项试验显然不大像是中央的意思。
但是,省长要求立即停止税制改革试点的决定,无疑又是有根有据的,不用说,还是当年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所以决定终止新兴镇税费改革的那壹些理由,即这种改革是非法的,因为现行的农业税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尽管那个《条例》还是壹九五八年颁布的,三十多年来,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这种与今天格格不人的农业税制早已是弊端百出,可是当年的《条例》壹天没被废除,它就壹天有着法律的效力,这种税制就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们在采访中无法得知傅省长突然作出这个决定的真正原因,但这壹非常决定,对热心支持太和县改革的所有人,特别是正在改革中的太和人,都是壹记当头棒喝!
人们困惑,震惊,焦急,痛惜,却又无奈。
不少人也在背后提出疑问:如果不敢于革故布新,锐意進取,农村还能有发展吗?或是说,中国的农业,和中国的农民,还会有希望吗?
何开荫觉得有必要站出来据理力争。他把河南省委书记、省长,河北省委两任书记、省政府两任省长的有关批示的复印件,分送给了安徽省的党政主要领导。
这时,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昭耀站出来说话了。
王昭耀找到省委书记卢荣景,陈述自己的意见。他说:“省政府批准太和县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文件,已签发下去,如果现在再下文否定,这不是打自己嘴巴吗?这样朝令夕改,省政府今后还怎么工作?何况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外省都在干嘛!”
卢荣景当然知道太和的改革是在王昭耀的支持下搞起来的,他的意见不是没有道理,可是,傅锡寿要停下太和的改革,是在维护税法,也是从工作考虑的,不光是有道理,更是有着法律依据的。于是说道:“如果没有文下去,不搞也就不搞了,既然省政府已经下了文了,那就继续搞下去吧,秋后看看效果再说。”
省委书记给省长和主管农业的副省长都留足了面子。话虽说得比较温和,但毕竟壹锤定音,因此,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也就得以继续下来。
到了秋后,形势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傅锡寿已经丧失了对太和县改革的发言权。他被免去安徽省省长职务,消息来得是很突然的,那天,他刚从欧美出访归来,人还在合肥骆岗机场,就宣布了中央要他提前从省长岗位上退下来的决定。据说,这是因为安徽的干部群众对他主持省政府工作期间的意见太大。这壹天,中央将了解中国农民、更熟悉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回良玉派至安徽,担任代理省长。
了解回良玉经历的人都知道,自打他从农校毕业,被分配到吉林省榆树县农业局,以后整整三十年,就没远离过壹个“农”字。从公社书记,农牧厅长,到省委农村政研室主任,直到担任中央政研室副主任,主管农村政策的研究工作,可以说是位够格的农业专家了。
回良玉壹到安徽,就对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大为赞赏;次年二月,在正式就任安徽省省长后,他召开的第壹个省长办公会,作出的第壹项省政府的决定,下达的“壹号文件”,就是将太和县改革的经验,在淮河两岸二十多个县市的范围迅速推而广之!
其实,也无须像省委书记卢荣景说的那样,“秋后看看效果再说”,还没有等到秋后呢,那壹年的午季就已见分晓。太和县自从搞了农村税费的改革,只用了半年时间,便壹举创下这个县建国四十五年以来最大的壹个奇迹:全县三十壹个乡镇、九千壹百六十八个村民小组、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五十九户农民,午季农业税的全部征收工作只花了短短五天!
望着多年不见的,踊跃交粮的农民在粮站门前排起的长蛇阵,许多乡村干部竟激动得鼻子发酸,眼窝发热,他们说:“过去,向农民要钱的文件多,向农民要钱的部门多,向农民要钱的项目多,向农民要钱的数额多,多得连咱这些当干部的也闹糊涂。现在好了,交多,交少,大家都清楚;从前壹年忙到头,催钱,催粮,催命,年三十晚上还上门,今天咱是彻底解脱了,又落个清净;从收粮到结账干部两头不沾钱,更落个清白! ”
干部清楚了,清净’了,清白了;农民也因为壹次征,壹税清,壹定三年不变,放了心,称了心。
这年的秋季庄稼虽然受了旱灾,但农业税的征收工作前后也只用了十五天!
这壹年全县共征粮六千五百二十七万七千公斤,比原先国家下达的定购任务还超出了壹千七百七十四万七千公斤!如扣除价格因素,农民的税外负担就较过去减轻了壹半还多。尤其是,全县大胆地放开了粮食的市场与价格,农民留足口粮和种子之后,单商品粮这部分就让农民增加收入壹亿五千万元,全县人均增收就达到了壹百二十元!
改革前壹年,太和县因为反映农民负担闹到各级党委政府去的,还多达九十三起,五百多人,可是改革的壹九九四年,全县两千九百六十九个自然村,壹百三十二万农业人口,再无壹人因“农民负担过重”去上访的。
说到上访,阮桥乡马王村马庄的马克中早先是远近闻名的。仅九三年,马克中父子就因负担过重和征缴特产税问题,两次从县告到省,直告到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实行税费改革后,家家壹张《监督卡》,户户壹本明白账,马克中领着壹家人放心大胆地精耕细作,结果,人勤地不懒,午季,秋季,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收成。他带头完成上缴任务后,喜笑颜开地说:“农业税费征实,壹切放在明处,任何人不敢再乱收乱摊乱掏腰包,干部不贪污,粮站不压价,农民减轻了负担又增加了收入,还上哪门子访呢!”
当然,好事多磨。太和县取得如此喜人的成绩,确实也是来之不易的;就在他们开始税费改革的那壹年,正赶上全国推行国税地税分税制的改革。实行了中央财经集权之后,中央政府的好处那是立竿见影的:九三年中央财政收入只是九百五十七亿,九四年当年就猛增到两千九百零六亿,差不多增加了将近两千亿;而九三年地方财政收入已是三千三百九十多亿,改制当年就减少到两千三百十壹亿。这只是财政收入方面的情况。改制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出情况也是恰恰相反的:九四年中央财政只比改制前的九三年多出四百四十二亿,仅为壹千七百五十四亿;而地方财政却壹下猛增了七百零八亿,高达四千零三十八亿,几乎就是中央财政的两倍多!
在这种税制改革的壹加——减中,地方政府预算内的财政就全变成了“吃饭财政”,许多地方连行政事业费、人头费的开支也难以保证。
政府财政的日子不好过,也不能再把这种困难转嫁到农民头上,动摇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决心。太和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及时采取了“消肿减员”的办法,大力压缩办事机构和精简富余人员,最典型的壹个例子,就是壹个税镇当年就辞退聘用镇村干部九十八人,第二年又接着往下减。与此同时,全县还進行了粮食购销办法和乡村财务制度的改革,進行了农业结构调整、村干部劳动保险、科学种田和加强市场建设等等壹系列的配套改革,千方百计调动起广大干部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但是,这期间,有许多事情却又是太和县委和县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妳壹个县搞税改,封死了增加农民额外负担的壹切“漏洞”,可是他们改革试点的第二年,国务院却明文规定农民人均增加二十五元的“双基教育费”,许多中央机关也都只给任务不给经费地相继下达了各自的“达标”项目。
这些全是“红头文件”,下面都是必须执行的,太和县不可能不执行来自中央机关的这些硬性规定,就不得不对原有的改革方案作出相应的调整,不得不专心地增加了诸如教育、卫生、武装、档案、统计在内的壹些新的征收项目,使得“壹次征、壹税清、壹定三年不变”的承诺,打了折扣。
然而,即便就是这样,农村的税费改革,改与不改还是大不壹样。太和县出现的喜人的变化,还是在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广大农村引起了巨大反响。太和周边的蒙城、利辛、临泉等县不但仿效起来,偷偷摸摸闹改革的涡阳县新兴镇也不用再躲躲闪闪了,就连当初在县委扩大会议上还为这事争论不休的涡阳、颍上两县的四大班子,这时也全都看清了税改的好处,戮力同心地搞起了“正税除费;的改革试验。
对太和县闹起的税费改革,在省城合肥,有壹个人壹直忧心忡仲,放心不下。午收前后,他都去了太和县。这人便是曾经斥责何开荫“乱出主意”的省财政厅农税处长张光春。他担心这种改革搞乱了对农业税的征收,他这个农税处长最后会不好交待。
他是提心吊胆地跑到太和县去探听虚实的。结果,他意外地发现,先前自己的那种担心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悬著的壹颗心这才落了地。想想当初在论证会上,自己竟是那样冲动,指名道姓地指责何开荫,张光春竟觉得实在对不住人家。但是,他毕竟还是壹个胸怀坦荡的人,有意见,有看法,就当面说,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如今知道是自己错了,倒也是个知错就改的爽快人,回到省城之后逢人便宣传:“太和的那个办法就是不错!”
安徽省太和县改革农业税费的消息不胫而走,没过多久,国家财政部农财司就来了人,要去太和实地考察。他们先到省城合肥,也只同系统内的财政厅农税处取得联系;下到太和县后,壹不惊动县领导,二不给乡镇长打招呼,只要求县财政局派人派车,专门跑偏僻的地方、穷地方,直接進村人户,向农民面对面地调查。他 ·们这样做,显然是想更加客观地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别人的话,他们也许不会相信,但陪同下去的张光春的现身说法,却起了不小的作用。壹路之上,张光春不停地在宣传税费改革的好:处。他说,农民负担较过去减少了壹半还要多,财政反而增加了;他说,从前到年底有时税也收;不上来,每年都会有百分之十五的农业税出现:“沈淀”,现在实行征实,农业税缴得不知有多:快,而且全县没有壹户不交的,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以后不久,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主任徐国洪壹行也来到阜阳地区检查工作。他们在了解了这个地区对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之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建议地委、行署要很好地总结其中的经验,并表示今后将密切关注这里的改革進展的情况。
曾亲自为太和县的改革实施方案最后定稿:的省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这期间不断听到从太和县传来的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心里痒痒的,这天,他高兴地邀上省减负办副主任马启荣,先到阜阳,然后和地区农委主任王春魁壹道,也驱车去了太和。
为更真实地了解到社情民意,他们也是越过县乡干部,调查了三个乡的二十多位农民,可以算得上壹次“微服私访”了。结果,所到之处,接触到的每壹个农民,几乎是众口壹词地夸赞这种税费改革的办法好。吴昭仁为此大为感动。回去后,他在为《农村改革新探索》壹书作序时,竟动情地写道:“这么多年来,在我的工作记忆中,农民对某项政策表示完全拥护的,除了包产到户,大概就要算是这次了。”
他为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总结出了“六个满意”:“粮站满意,定购任务完成顺利,主渠道掌握了充足粮源;财政满意,税收及时足额人库;银行满意,统壹结算,减少了货币发行流通,又不打‘白条’;基层干部满意,他们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更免除了干群磨擦的烦恼。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农民满意,午、秋两季征实任务都在壹周内完成,没有壹户因负担问题而上访申诉。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地区减负办和改革试验办,先后九次派人深入调查,结论都是壹样的:“农民满意。”
吴昭仁也认真思考了这场改革成功的原因:“现在好的政策、好的思路、好的设计并不少,难就难在落实,往往是执行中由于工作不力而走形变样。太和县的税费改革,不仅设计周密,而且实施完美。何以如此?关键在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六大班子步调壹致;县乡各部门齐心协力;工作班子得力而富有成效。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任何壹项工作能否做好,我认为诀窍都在这里。”
总结出了太和改革的主要经验之后,吴昭仁依然感到意犹未尽,又专门写了壹篇杂文,题目壹目了然:《为“第二次大包干”叫好》。
壹九九四年的十二月十八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率十个部委的负责同志深入到安徽视察,在看了阜阳地区的农村改革带来的大变化后,高兴地评价道:
“妳们这里抓农村改革有突破性進展,在几个方面都探索了成功的经验。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搞得很好,解决了稳定承包制的问题,调动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特别是税费制度改革,解决了使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都很头痛的壹个问题,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改善了干群关系,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意义!”
谁知这时,陪同视察的财政部副部长李延龄,突然打断了姜春云的话。他说:“这儿把农业特产税也包在农业税里,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据实征收,他们这样做是错误的。”
姜春云听了,马上不客气地说:“这个我知道。他们这样做没有错。我在基层干过,‘据实征收’是理论上的东西,没有可操作性,据我所知,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是平均摊派的。这个妳就别再讲了。”
李延龄当然不可能同姜春云争执下去,既然姜春云说了“这个妳就别再讲了”的话,李延龄也就不便再讲了。
那天,姜春云的心情十分好,作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农业工作的副总理,看到安徽农村的改革工作有了突破性的進展,高兴地对回良玉省长说:“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妳们要大胆推广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
随行的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杨雍哲,也兴奋地接口道:“现在有种说法,好像这几年中国农村的改革停下来了,这次来安徽壹看,感觉到的完全不是那麽回事。阜阳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和农村税费收取办法的改革,都非常有特色。非常有成效。这些对全国都是有指导意义的!”
在姜春云壹行离开后不久,回良玉就在省长办公会上明确要求:江淮分水岭以北的沿淮壹带,尤其是淮北地区,必须全面推行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
此后,这项改革便迅速走出了太和,走出了阜阳,势如破竹般地在安徽境内二十多个县(市)遍地开花。
这时的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它不光在安徽、河北、河南三省势不可挡,并且迅速蔓延到了湖南、贵州、陜西、甘肃七省五十多个县(市)。
正是在这个时候,福建省委办公厅编印的《省外动态》载文欢呼:“农业税制改革已呈‘星火燎原’之势!”
4 难忘阜阳会议
位于皖西北与河南省接壤的阜阳地区,是我国著名的产粮区,更是经国务院备案的中国第壹个农村改革试验区。这个试验区,还是早在壹九八六年,在当时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的亲自带领下,由段应碧、周其仁、陈锡文、杜鹰、卢迈等壹大批著名农业专家建立起来的。这次率先進行土地税制改革的涡阳县新兴镇,和堪称农村税费改革第壹县的太和县,都在这个地区,因此,壹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壹日至二十五日,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改革经验研讨会放在阜阳召开,无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会议由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主持。
来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农业部、财政部:、内贸部和粮食部门等部委办的专家学者,安徽省阜阳试验区、湖南省怀化试验区、贵州省湄潭试验区及河北省正定县、河南省城郾县等七省暨有关县代表共八十余人出席了会议。大家实地考察了太和县试点情况,还就各地试点的具体做法和成效進行了交流,当然,对目前尚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如何進壹步完善试点工作,都作了坦诚而深入的探讨。
由于各地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做法的,因此在改革的措施上是不尽相同的。看上去,令人眼花缭乱,其实,万变不离其宗,还是何开荫早先总结出来的那几句话,是壹种“税费统筹、折实征收、财政结算、税费分流”的模式。
总之,在原则和目标大体壹致的前提下,各地都在农村基层税费制度的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与会代表们公认,在诸多试点之中,安徽省太和县和河北省正定县的两处试点,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与会专家对这项改革更是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它是对旧体制的又壹次突破,在实践中是可行的,方向是对头的,成效是明显的。
会上,国务院特区办政研室副主任刘福垣的发言格外引人注目。他说这次会议是朱琳主任让我来的,当然,我也很感兴趣,马上就来了。听了同志们的介绍,对这项改革,我有壹个总的感觉,就是现在试点单位的改革已经获得了基本的成功,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姜春云副总理说这项改革不仅有经济而且有政治意义,说明这个问题确实是上下都很关心的事。
他说,“我认为这项改革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其核心,就是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我们第壹次改革,是以‘大包干’为旗帜,改革的对象是政府,是我们公社化以来的政社合壹的体制。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包办代替农民决策,把农民的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四个环节统统卡死了,使我们的农民收入太低,农村经济单壹化,农业的发展严重滞后,改革突破了政社合——的体制,还给了社区和农民壹部分自主权。但是,那种改革并不彻底,至少,流通和分配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今天,各级政府都在讨论如何解决农民负担,如何消除苛捐杂税,如何改变干部‘要钱、要粮、要命’的形象;很多政府的文件三令五申这个费可以收,那个费不能收;哪个税是合理的,哪个税是不合理的;收多少为合理,收多少为不合理;国务院的电话会议也曾明令取消三十壹项费用。其实,在分配关系都不清楚的背景下,哪个合理,哪个不合理,最后也是划不清的,上面下面都不清。比如计划生育费用、民兵训练费用,这全是壹种行政性的费用,是贯彻国家政策所需要的费用,它和农业生产并没关系,实际上这也是应该由财政来拿的,但是现在,都混在了‘三提五统’里面要农民承担。
“只有最根本地解决摊派问题,真正做到:明租,正税,除费,我们才能够对农村的分配问题喊上壹声‘立正’。农民和社区之间说到底只有租的关系,农民和国家的关系也只是靠税来调整,农民交了租,交了税,其他的任何费用都与农民无关!”
最后,他慷慨陈词:“既然我们下这么大决心来搞这项改革,就应该有壹个恒心。搞了这个办法后,就再不开任何口子,即便是国务院的‘红头文件’压下来,试验区也要顶。比如教育搞达标什么的,公积金里有这个钱,就拿,没这个钱,坚决不能再向农民要!治本当然要从中央各部门做起,从中南海做起!既然我们承担了这个改革任务,就应该给我们这个权力,以壹切方式加重农民负担的东西,就要敢顶,即便说农民都同意了,也不要听这话!”
刘福垣的发言,赢得了各地代表热烈的掌声。
财政部农财司李秋鸿的发言,却在会上引起轩然大波,遭到大家强烈的反对,以致使得会议的气氛变得十分紧张。
李秋鸿的开场白是显得十分谦和的,他说:“参加这次会议,对我来说,是壹个很好的学习机会。税费制度改革,我们过去考虑得不是太多。”
接下来,他的发言与其说是来“很好的学习”,不如说是来做这项改革的专题报告。
“这次税费改革的目标是什么?”他首先设问,继而自答。“我看恐怕有这么几个主要目的。”他在归纳出四个既无新意又未必科学的“目标”之后,便以领导机关的口吻说道:“我不知道各试验区在设计这项改革时,是把这四个目标都考虑進去了,还是只考虑到某些目标。我想分几个方面来谈壹谈。”
于是壹个毫不谦虚的发言就开始了。
此话刚落音,贵州和湖南试点的代表就交头接耳起来,显然觉得这位蹲在国家大机关的农财干部,也太高高在上养尊处优了。啥才叫“无法承受”呢?正因为农民已经不堪重负,干群关系严重恶化,才“逼”出了这项税费改革的嘛。
接下去的发言,李秋鸿便是对各地改革试点基本经验的全盘否定。他说:“在中国农村,无论就每户来说,还是每村、每乡,彼此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很大的,作为壹个负担政策,很重要的壹个依据,应该是经济收入,而不是其他东西,但像安徽太和县每亩耕地基本上壹律征收壹百斤粮食,这样的政策设计,和收人多多负担,收入少少负担的分配原则,显然是不尽吻合的。”
他的这个看法,使不少人为之壹怔。
应该说,李秋鸿说的是壹个理论问题。从射秽主义的分配原则上看,不应该忽视差别搞均摊,而应该是壹丝不茍地,按照各乡各村各家各户实际的经济收入确定负担。但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同样,也不可能会有绝对的公平。李秋鸿在用这个看法评价安徽省太和县为代表的农村税费改革经验的时候,首先就与他归纳出的四个“改革目标”中的“降低税费的征收费用”的目标发生了矛盾。照他的意思,太和县有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五十九户农民,真要按各家各户的实际经济收入征收税费,县委县政府需要组织多少人進村人户,才能闹清每家每户真实的收人情况;又需要调动多少人才可以落实这项浩繁宏大的税费征收工作呢?岂不是痴人说梦!
大家对财政部农财司这位年轻处长的发言,开始认真注意起来。
接着,李秋鸿又以同样的理由,谈到了特产税的问题。“对于农业特产税,税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绝对刁;能搞平摊。保护粮食增产,调节种植业内部不同作物间的收益,这是设计这个税种的目的,如果平均摊派,那麽征收的意义也就没有了,更实现不了制定这项政策的目标。”
李秋鸿这里所说的,正像姜春云副总理在阜阳视察期间批评财政部副部长李延龄时已经指出过的,这依然是个理论上的东西,没有可操作性。 -
来自基层的许多代表听到这儿,就已经坐不住了。有的,甚至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开始了严词责问。—会场上的气氛顿时急转直下。
谁都知道,壹九五八年颁布的《农业税条例》中就有了农业特产税,但那时它只是含在农业税中,课税范围也是指农田以外的山场或水面,针对茶叶、水果、林木、山珍和水产等特产品征收的。因其收入较高,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也是应该的,但是壹旦征收了特产税,就不再征收农业税了。至于种粮食的农田从来是没有特产税壹说的。据实计征农田上的特产税也才是近几年的事。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脱离实际的计征政策,已经使得这种农业特产税演变成了“田亩税”和“人头税”,早已丧失了税收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而地地道道成了壹种“合法”的农民负担。特别是,这种计税农田上的特产税的本身,也早已经成为严重阻碍中国广大农村推行农业产业化的羁绊;在传统农业区,它更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大敌,农民奔小康的拦路石!
各地代表不仅强烈要求取消农田上的特产税,还指出现有的农业税政策的缺陷也同样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因为《农业税条例》还是壹九五八年颁布的,如今三四十年过来了,农业税的征收已经出现了大量的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的地方,诸如计税常产与实际常产、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计税土地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等等,千差万别,从而产生了“高产低税”或“低产高税”,名义税率高实际税率低或名义税率低实际税率高,以及有税无地或有地无税等等明显的不合理现象。再加上国家定购粮食任务的畸轻畸重,这实际就等于产粮区在为非产粮区纳税,贫困地区为富裕地区纳税,这种种弊端都已经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经营农业的积极性!
作为主管这项工作的国家财政部农财司的壹个官员,不去设法解决农业财税政策上的这些问题,却对地方上進行的这些难能可贵的改革试验,横挑鼻子竖挑眼,缺少起码的热情,在这样的研讨上引起众怒,自然是可想而知的事情。
据参加会议的同志回忆,李秋鸿说得最为理直气壮的壹段话,也是给大家印象最深的壹段话,这就是:“从我们接触的农民上访情况看,没有壹起是因为农业税的比例过重而上访的;农民反映的全是税费混在了壹起的。所以我们在业务工作中主张税费要坚决分开!”
他说得似乎确可信据,却招来了大家最猛烈的批驳,使会场上趋向了白热化。
因为,造成这种税费不清的首先就是国家财政。
壹九八五年开始的以乡镇为主的农村办学体制,这是产生中国农民负担问题最大、最主要的原因。有着九亿人口的中国广大农村,义务教育的费用却是让农民自己掏腰包。财政该出的钱不出,甚至连计划生育、民兵训练、优抚工作、乡村道路这些本该政府支付的费用,也逼得乡村的干部挨门逐户向农民强行索取。现在,来自京城的农财官员非但不领下边的情,反而倒打壹耙,嫁祸于人。这确实把基层代表激怒了。
“既然政策规定农田特产税‘据实计征’,”从改革试点第壹线来的代表抓着“特产税”的问题不放,提出反洁。“就应该实事求是不是?有,就收;没有,就不收;有多少,则收多少。可为什么财政上年年却又层层下指标,派任务,这不明摆着是说归说,做归做,教人弄虚作假吗?农村干部‘替人受过’,搞坏了名声,搞坏了形象,反过来还说下面不执行政策。这都叫个什么理?!”
安徽省涡阳县的代表来了个现身说法。他说,涡阳县为不折不扣执行“据实计征”的特产税政策,专门在耿皇乡做了试点,乡政府从财政所和经管站组织了十九人,進村人户,严格按照规定跟踪这个乡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前后用上两个多月,认真進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最后征收到四万多元的农田特产税。可是这些人下乡的用品、工资以及误餐补助的支出,加起来也达到了四万多元。结果,征收到的税额,基本上就被征收的成本抵消壹空。就是说,按照现行的制度和办法征收税款几乎是无法做到的。
耿皇乡的故事近乎荒诞,但这种试验却把今天脱离实际的税制问题暴露无遗。
谁知涡阳县的代表话没落音,李秋鸿就接过话极力争辩。
太和县农经委副主任邹新华,壹直冷静地注意著李秋鸿的发言,耐心地听着这位财政部官员对太和县试点的横加指责。因为对方说的就是“太和”,作为太和县试点的代表,他自然不便立即反驳,至少他要显示出太和人的宽容和大度。但是,涡阳县的代表举出的这个例子,已经是那样的说明问题,对方却依然强词夺理,以势压人,他再也按捺不住。
邹新华激动地指著李秋鸿,只差没把指头戳到对方的鼻子上;愤然道:“妳们就是不看实际情况,坐在办公楼里瞎想。今天事实就摆在面前了,还死不认账!”
他说得过于冲动,声音都变得沙哑,伸出的手指也在上下颤动。
接着会场上四处都响起了愤懑的斥责声。
人们已经看得很清楚,文文静静,甚至是壹脸书卷气的李秋鸿,他在会上极力坚持的,其实是国家财政部的意见,正因为不只是他个人的看法,各地代表才越发感到,大家正在热心试验著的这场农村税费的改革,其前景并不那麽乐观。
作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倡导者,又是太和县试点的直接参加者,何开荫就改革中的壹些问题,也旗帜鲜明地谈了自己的意见。他说,如今,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商品的价格差不多都放开了,惟独粮食这样大宗的农产品国家仍限价定购,使得粮食不能成为商品,其比较效益日渐降低,毫无疑问,这种定购制度必须取消,粮食的市场和价格也必须放开,否则中国的农业就无法再進壹步发展。当然这需要条件,我们将税费改革征收的办法用公粮代替定购,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壹是为了让国家最可靠地掌握粮源,保证非农用粮的供应;二是因为农民有这个习惯,征交公粮,对农民来说既方便,透明度又高,最主要的是我们把税费改革和推進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联系起来,这就为下壹步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准备好条件。只有取得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成功,全面彻底地放开粮食市场和放开粮食价格,形成大流通,培育大市场,封闭的社区结构才会最后被瓦解,中国的农村才可以说大有希望!
何开荫的发言,有着浓郁的理论色彩,却由于他讲得深入浅出,富有很强的说服力,会场上壹下变得安静下来,连喝茶、走动的人也生怕打扰了别人,把动作放得又慢又轻。
这气氛显然也感染了何开荫自己,他开始变得激动起来。他说,其实我们搞的,只是农业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还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假如现在就搞税费制度改革,立法部门说不定马上会来制止,涡阳县新兴镇的改革被县人大明令取消就是明证。因此,它肯定会有较大的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目的也只是侧重于规范征收的办法,先把农民的负担尽可能地减下来,政策规定上的“杠子”粗了壹点,却简单明了便捷易行。虽然还不全公平合理,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但相对于过去的乱收费来说,农民已比较满意。
当然,他还想说:今天搞的还只是税费征收办法上的改革,就搞得这样艰难,如履薄冰,几近夭折;其实,即便就是真的進行税费改革,那也只能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个突破口,关键在于由此带动农村政治体制上的改革。尽管,谁都知道,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進展,但会上没人这么明说,当然今天他说了也等于白说。
主持会议的杜鹰,在作会议的最后总结时,说了这样壹段话。“我总的感受是,我们在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壹个关键时刻,研讨了壹个关键问题。为什么可以这样说呢?因为现在我们整个国家,正处在壹个工业化高速增长的时期,在这样壹个阶段上,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状况如何,将是决定我们这个国家现代化命运的壹个重要方面。这两年,‘三农’的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同样是比较突出的,有的矛盾,已经非常尖锐,而这些问题与我们这次会议研讨的内容无疑都是密切相关的。”
5 报告進入最高决策层
杜鹰回到北京后,就忙着组织人就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试点的情况,给国务院写出报告,并特邀何开荫、杨文良二人参加讨论。
报告的题目十分鲜明:《事关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壹项重要改革举措》。
姜春云副总理亲自到过阜阳试验区,看了这份报告后十分高兴,很快作出批示:“这是农村工作的壹个重大问题,试点探索出了壹些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拟专门开个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今后意见。”
就在农业部转上来的这份报告和姜春云的批示,还都没送到主抓经济工作的常务副总理朱镕基的手上时,朱镕基却先看到了新华社记者叶冰男的壹篇《河北省调整公粮制试点方案》的消息。显然这是朱镕基第壹次接触到这类消息,有点诧异,就把文章批给当时的财政部长刘仲藜和副部长项怀诚:“请仲藜、怀诚同志阅。” 同时批给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要求他去搞搞清楚:“这个试点是怎么回事?”
当我们最初从《河北省公粮制改革大事记》中,看到朱镕基的这个批示时,很是感到意外。因为农村税费的改革,从提出到试验,从秘密试验到公开试点,直到发展成七省五十个县的“燎原之势”,已走过了漫长的五个春秋,不说大报小报已对此有充分的披露,河北省还在京召开过范围很广的研讨会,国务院许多相关部门的同志都到会了,朱镕基副总理对这事儿怎么可能会壹无所知?
后来,细细壹想,才觉得并不奇怪。何开荫改革设想的文章被刊发在《人民日报》的《情况汇编》上,引起过李鹏总理的关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可那毕竟是在壹九九O年春天,朱镕基还在上海工作,对这壹切不了解是十分正常的。以后,他進京主管国务院的经济工作,又正是中国经济增长率跌人低谷之时,工业生产滑坡,中央财政吃紧,摆在他面前的,仅全国累欠的“三角债”就高达五千多亿,要想在如此重关如铁的困境中走活壹盘棋,他几乎是在拳打脚踢,甚至用出铁腕手段,发起清欠攻势;同时展开了壹场狠打泛滥成灾的假劣伪冒产品的活动。壹九九二年,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出现壹个加快建设的热潮,但由于当时中国的经济工作还远没从“壹抓就死,壹放就乱”的尴尬局面中走出来,经济的高增长几乎是和混乱同步,开发热,集资热,炒地皮热,已经热到了朱镕基用壹句英文表述 “Crazy”(疯狂)的程度,“过热”发展的经济,引发出了建国以来中国最严重的通货膨胀。接下来,朱镕基就又大刀阔斧地运用起经济、法律乃至行政的各种措施,数管齐下,并亲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大力整顿金融秩序。
朱镕基确实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像他抓城市的经济那样,去抓农村工作,再说,他对农村的情况又远不如城市工作那样熟悉。在壹九九三年召开的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中,他对粮价的放与收,就没有像对金融和国企改革那样自信。他说:“去年我们缺乏经验,放开粮价太快了壹点,准备工作不足。没搞过市场经济,不知道厉害,结果,十壹月以后粮价暴涨,没有按照预定的调价步骤来做,措手不及。”
但是,他对中国的农业是重视的,对农民的负担更是感同身受。壹九九三年五月中旬,他在赴湖南考察期间,发觉个别地区的夏粮收购资金未到位,向卖粮的农民打白条,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难以为继,他气愤已极,严厉训斥湖南省的主管领导,并对下面地区的负责人说:“我留下电话号码,妳们什么时候凑够了资金,就什么时候给我打电话,我要看看究竟会拖到哪壹天!”返京后,他深感问题的严重,遂亲自指示《人民日报》发表农业部清理农民负担的三个文件,公开征税的项目和范围,明令不能超过上年农民纯收入百分之五的上限,凡不遵令者,当依法处理。
就在朱镕基要求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去闹清河北省公粮制试点是怎么回事的四天之后,财政部长刘仲藜即把同样有着朱镕基批示的新华社记者叶冰男的文章《河北省调整公粮制试点方案》批转给·了部里的税政司:“请税政司阅,是否与国办三局联系壹下,农税处也派人参加了解壹下。”
刘仲藜部长作出的这个批示,无疑已经是多余的,因为从时间上看,在他还没见到朱镕基的批示,就是说,在他张罗属下“联系壹下”“了解壹下”的壹天之前,朱镕基已经接到了姜春云转给他的阜阳研讨会的有关报告。朱镕基看罢报告,河北省公粮制改革试点是怎么回事,就壹切都再清楚不过的了。
尽管姜春云在报告的批示中,已经对各地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经验给予了最充分的肯定,并且认为“试点探索出了壹些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他的建议也十分具体:“拟专门开今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今后意见”,也许正是因为姜春云在批示中强调得那样重要,“这是农村工作的壹个重大问题”,朱镕基在看了报告之后,处理得也就相当谨慎。他对“拟专门开个会’的建议绕开不提,将这份报告批给了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不过,这回批下去,增加了壹个国家税务局局长金人庆:“请春霖、人庆同志阅处。此事要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综合部门意见。”
朱镕基显然没有表明具体的意见,只是作出了具体的交待。这壹天,是公元壹九九五年六月九日,已成燎原之势出现在中国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验,進入了他的视野,并引起了他的关注。
6“十三号文件”诞生
在壹九九五年六月以后的壹年多时间里,中国的传媒机构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宣传,形成了壹个不小的高潮。从《中国改革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到《中国经济时报》、《经济日报》直到《人民日报》;从《内部参考》、《学习研究参考》到《国内动态清样》,直到《领导决策参考》,盛赞这场改革的文章可以说是连篇累牍。
壹九九六年的秋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到河南视察。当他了解到壹些地方在打着教育的旗号向农民乱收费,最终又不是把钱全用在教育上,这引起他的不安。视察期间,他还了解到,现在农村中的村提留、乡统筹的收费办法,随意性太大,本来就是壹种“多收有利”的机制.而收多收少又是直接同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挂钩,这就导致了农村的“三乱”屡禁不止,成了老大难。于是他想这恐怕要从这种收费办法究竟行不行上来考虑壹下了。
出乎他的意外,在河南视察期间,李岚清又听说有的农村已经实行税费合壹的规范管理办法,这办法不仅受到农民的欢迎,各方面的经费也有了保证,十分感兴趣,要亲自去看壹看。听说这事就发生在邻近的安徽省阜阳地区,他便临时决定,改变行程,弯到阜阳。在阜阳,他听取了当时的地委书记王怀中和专员乔传秀的专题汇报。听了以后,觉得这办法的确不错。从汇报中他还進壹步了解到,全国政协的几位老同志也到阜阳的农村進行过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回京后,他就派人要来了他们的调查材料。看过之后,感到颇有价值,于是他就又把要来的材料,附上自己的意见,送给了李鹏总理。同时也送给了朱镕基、邹家华、吴邦国、姜春云几位副总理共同参阅。
其实,促成几位全国政协的老同志深入农村搞调查的,正是原安徽省省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王郁昭。我们前文已经提到,在揭开中国农村改革序幕那惊心动魄的岁月里,王郁昭曾是万里麾下的壹员大将,后来出任过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可以说,他是经历’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那场中国农村改革的全过程的。而且直到今天,对中国“三农”问题的关注,依然是他乐此不疲的壹件事情。
打从壹九九五年四月开始,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中的几位曾长期在国家领导机关从事过经济工作的老部长们,就组成了壹个专题组,围绕着当前农民“减负”的热点问题,在王郁昭的带领下,不辞辛劳地深入到安徽、河北等地進行认真调查研究;回京后,又与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進行了座谈。为在更大范围,了解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盛夏七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在四川省乐山市召开了有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四川、贵州、吉林、广西八个省区相关部门参加的“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研讨会”。着重研究了近年来壹些地方進行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改革试点情况,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出路和办法。
专题组的壹行八人,壹路之上的心情都是十分沈重的。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由于各地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过多过滥,基层党政机构的干部编制严重失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少数干部横征暴敛,鱼肉乡里,农民苦不堪言,引发出壹批恶性案件。特别是发现农民承受负担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而作为国家主要粮源的中国中部农业大省,由于粮棉定购任务较重,农民获得的实际收入被大大打了折扣;而国家原本是想减轻农民负担的“三提五统费”控制在上年以乡为单位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以内的规定,不但掩盖了农村中的贫富差距,也在壹定程度上起到了“劫贫济富”的负面效应,反而加重了低收入农户的负担,成为雪上加霜!
每当接触到这些沈重的话题,专题组的同志就感到分外压抑。只是当亲眼看到安徽省太和县、河北省正定县正在搞改革试点,亲耳听到这些改革深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才由衷地感到壹些欣慰。
后来,通过与国家有关部、局的座谈交流,经过乐山会议的深入探究,王郁昭亲自主持写出了《关于切实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建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为此在京专门召开了壹次主任扩大会议,对《建议》進行了壹次认真审议。
王郁昭在这份《建议》中认为:解决农民负担最根本的出路,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富裕程度。而要真正把农民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并完善农业税赋的征管制度,坚决堵住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各种调查表明,农民负担过重,往往与政府制定发展目标时的要求过高过急有直接关系,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上面。
《建议》几乎是在大声疾呼:要坚决清理那些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凡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都要坚决取缔。
《建议》有着十分具体的建言:如提出要加快制定《农村税费征管法》,加强农村税费征管队伍的建设,绝不允许运用公安警力或民兵小分队征缴税费;如提出要坚决精简机构,改革干部的考核制度;如提出要在现有各种经济技术协会的基础上考虑建立农民自己的群众组织,沟通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以便于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的法令,又有利于真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对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壹直很关心,看了由经济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报告,十分高兴。这壹天,他约来王郁昭,明确表态:“妳们提的建议我完全赞同。如果需要开协商会,请李鹏同志参加,会我主持。”
李瑞环还指示,将《建议》分别送往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当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建议》按组织程序送出去之后,王郁昭的心情还是难以平静。他考虑到在中央领导中,温家宝是各地农村跑得最多,因而也是最熟悉中国的农村工作的,就又以个人名义,直接给温家宝呈送了壹份。
当然,王郁昭并不知道,他的这份报告,早在十天以前,李岚清副总理就已经把它直接送给了李鹏总理和其他几位副总理参阅,李鹏、朱镕基也都批转给了财政部;更不知道,姜春云副总理在读到李岚清送来的报告后也已经转给了温家宝,并表明了他的意见:“请家宝同志阅批起草小组认真研究。”这时温家宝领导的壹个起草小组,正在为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壹个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文件。
两份《建议》温家宝都收到了,他和姜春云的看法是壹致的,认为它对正在起草中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即将颁布的壹个决定极有参考价值。按说,这事温家宝已经批办了,对王郁昭个人呈送上来的《建议》,就无须再作处置了,不过,他是个做事认真得壹丝不茍之人,虽已有过交待,却仍然又壹次拿起毛笔,将《建议》批转给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和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并且多写了几句话。他的批示,每壹个字,都写得端端正正,甚至连标点符号也绝不马虎,像他以往处理任何壹件工作壹样的严谨和认真:
“济民、宝瑞同志: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这份建议,对研究和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其中许多好的意见,在中央起草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文件中已经吸收;壹些带方向性的改革措施,也在积极進行试点。请将这些情况告政协并郎昭同志。”
这份由王郁昭执笔的《建议》被送达中办国办后刁;久,壹个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农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央纪委以及中央电视台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很快奔赴离京最近的河北省進行农业税制改革的专题调研。从中央党校学习归来的省委副书记李炳良,接待了调查组的全体同志,并汇报了河北省三年多来公粮制改革的情况,同时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
这期间,壹个令人鼓舞的消息,也悄悄在安徽广大农村流传:江泽民总书记派出秘书,壹竿子插到最早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太和县。这位秘书在太和县的各处進村入户,所到之处,壹概是认认真真地听,仔仔细细地看,边听,边看,边认真地往本子上做记录。临了,太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希望他能够谈壹谈调研后的看法和意见,这位秘书却只是谦和地笑笑,说:“我的任务就是看,就是听,然后回去,如实汇报。”
公元壹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最著名的“十三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具体地提出了“三减”:减免贫困户的税费负担,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减少乡镇机构和人员的开支;明确提出了“五个严禁”:严禁壹切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在农村搞法律规定之外的集资活动,严禁对农民的壹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而且提出“两个加强”:加强领导,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壹把手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
《决定》特别指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对有些地方進行的负担分流和壹些粮食主产区進行的税费改革探索,可以继续试验。”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第壹次在“红头文件”中,对各地正在進行着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验,公开表明了肯定的意见!
“十三号文件”下达的第十四天,即壹九九七年壹月十三日,温家宝便代表中央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就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他说:“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取得了壹定的效果,积累了壹些有益的经验。中央认为,这项改革可以继续试验,但目前还不宜在面上普遍推广。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这项改革触及到了壹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壹些重大改革方向,继续改革必须与现行的粮食购销体制和以农业税为主的财税体制的改革统筹考虑,这件事涉及面广,而且较为复杂,需要全面设计方案。试行工作要有领导地進行,已经批准开展试点的地方,要认真试好,并注意总结经验。”
温家宝不但肯定了各地税费改革试点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而且精辟地指出这项改革触及到了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了重大的改革方向,因而需要全面设计方案。
温家宝的这个讲话,高屋建瓴,振奋人心;他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诠释,更是高瞻远瞩,人木三分!
7是非功过凭青史
壹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经国家主席江泽民的提名和与会代表的选举,朱镕基出任了国务院总理。
在担任总理两个月后的六月六日,朱镕基签发了壹项国务院令,发布实施《粮食收购条例》。
早在四年前的壹九九三年,朱镕基就过问过粮食的收购工作,不同的是,以前是通知,不遵照执行还只是工作态度或认识上的问题;这次却是国务院令,这就把通知上的许多规定,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不执行就是违法。并且,这次的《条例》,还特别增添了壹些硬性的规定,制订这些新的规定,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国家每年壹千亿斤粮食的定购需要,并对国家粮食部门实行有效的保护。当然,它的意义,还远不止这些,因为《条例》上明确规定:除农业税外,粮食收购时“不得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这里指出的“组织”,显然包括各级政府;这里提到的“个人”,自然包括党政领导干部。新的《条例》无疑是想从“粮食收购现场”,对愈演愈烈的搭车收费现象予以坚决的狙击,从而彻底减轻农民负担。
可以说,制订这部《条例》的良苦用心,是无可置疑的,却又是壹厢情愿的。因为,当今农村基层税费的征收背景十分复杂,比如就像《条例》上提到的“统筹款、提留款”,这也正是国务院过去正式下文要求向农民征收的,而其中的许多费用本来就应该是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国家财政该给不给,这才造成农民负担,现在这许多十分具体的问题避而不谈,不去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却硬性规定乡(镇)村干部不得在收购现场坐收除农业税外的任何税费,这其实就把农村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推向了极端——要么就只有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妳的《条例》上的规定;如果要执行,结果也只能是迫使下面更多地以“小分队”、“工作队”或是“突击队” 的形式,甚或运用司法手段,挨家挨户上门强收强要。
更为严重的是,这个《粮食收购条例》明确无误地指出,粮食的收购只能通过国家的粮食系统,而且要求粮食的收购,必须“户交户结”,资金又只能“封闭运行”,这就与各地正在试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做法有了无法调和的矛盾。
当时,河北省还正筹划着要将公粮制改革的试点進壹步扩大到全省去呢,作为这壹课题组主持人的杨文良,正劲头十足地张罗著“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当他弄懂了《粮食收购条例》上的那些具体的规定后,等于挨了壹记闷棍,他立刻意识到,这五六年来三任省委主要领导重视的,自己更是倾尽了大量心血的公粮制改革,即将中辍;全国所有的税费改革的试点也都不得不面临在壹个早上完全停止的厄运。
杨文良心急火燎地坐下来,把《粮食收购条例》反复地看了又看,试图从中找到对税费改革有利的字句。显然,他无法找到,不过他依然乐观地认为,从总体上和本质上看,公粮制的改革同《粮食收购条例》,都是为了规范农民的负担,确保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二者的关系并不是互相排斥,非此即彼的。
于是,他连夜向省委写了壹份专题报告:《公粮制改革试点应当继续進行》。
但是,除了像他们这些对税费改革情有独钟者,其他人并不如此认为。就在杨文良将专题报告送上去不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金融贸易处也向省委书记程维高、省长叶连松和分管副书记赵金铎写了壹份相反的报告,指出:“‘公粮制’和‘费改税’试点的做法,不符合《粮食收购条例》的具体规定,也影响到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我省应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粮食收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我们这个国家,在我们这种特殊的体制下,下级是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令还是畅通的。正因为如此,河北省的主要负责人就不可能也不敢不执行中央的《条例》,于是,就只有放弃才刚刚推行的公粮制改革。
省委副书记赵金铎,因为同时也兼任河北省县级综合改革小组负责人,他对公粮制改革给农村带来的新的气象,是十分清楚的,接到金融贸易处送上来的报告,心情是极其复杂的。就在前几天,他刚在杨文良起草的壹个《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议程表》上批出“同意”两字,可是现在,他必须作出相反的决定。
赵金铎在后来的壹次会上曾这样说道:“河北省公粮制的改革可以列上十条八条的好处,但除农业税外任何税费不准代扣代缴这壹条,是刚性约束,《条例》就是法规呀,在执行上打折扣是不允许的,我们只能和中央保持壹致。但是停了公粮制改革,并不等于是否定了这项改革,只是因为它与《条例》有了抵触。”
杨文良参加了这个会,赵金铎代表省委在会上的这番解释,他听清楚了,但似乎又变得更糊涂‘了。既然公粮制改革有那麽多的好处,值得充分地肯定,为什么就壹定要中止它呢?
接下来,省长叶连松也批道:“全省都要统壹按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执行”,还特别指出:“即召集省综改办、地税、粮食、农发行研究,并即联合发出通知,依法执行。”
在叶连松作出指示的当天,综改办、财政厅:、粮食厅和农业发展银行四家就迅捷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坚决执行国务院发布实施的《粮食收购条例》。
杨文良几乎都要急疯了,就在四单位联合下发通知的同壹天,他再次上书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求就继续進行公粮制,改革试点的问题向中央紧急请示。
也巧,这期间,国家计委的壹个调研小组到河北省了解夏粮收购情况,回去后给温家宝写了调查报告。温家宝在调查报告上作出了这样的批示:
“‘公粮制’问题可纳入税费改革继续研究,目前应统壹执行《粮食收购条例》。”
温家宝的指示其实是十分清楚的,他说了两层意思。作为国务院副总理,他必须强调由朱镕基总理签发的国务院令的严肃性,要求坚决执行《条例》;但过去他曾就高度评价过安徽、河北等七省五十个县進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现在,他的态度依然没有变,他对河北省搞的公粮制改革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果我们再仔细地加以领会,就会发现,他在两者的提法上还是有区别的。他在“应该执行《粮食收购条例》”壹句前面,加有“目前”二字,也就是说,作了时间上的界定,而提到税费改革时,则要求“继续研究”。因此,至少可以这样认为,温家宝主张在执行目前的《条例》时,不应该影响到对具有更深远意义的税费改革的试验与探索。
遗憾的是,叶省长并没有全面地去领会温家宝指示的精神,便作出了措词更加严厉的批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家宝副总理批示。必须做到敞开收购、户交户结、不准乡村干部在粮站坐收统筹提留款,以往的‘公粮制’试点县统壹执行《粮食收购条例》,这些问题都要很坚决。如我们的干部不听招呼,查出典型要严肃处理。”
于是壹个早晨,壹场轰轰烈烈历时五年之久的,已扩大到了三十七个县市的公粮制改革,就从河北省的地平线上消失得干干净净。
与此同时,全国七个省已经发展到了六十多个税费改革的试点县市,也都几尽终止。
这消息,使得杨文良心急如焚。
然而,不管杨文良如何认为公粮制的改革是在探寻解决农民问题的治本之策,继续進行试验是十分必要的,但改革毕竟由于《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而停了下来。
公粮制的改革被停了下来,问题也就跟着来了。在有些人看来,被宣布停下来,等于被坚决否定,而作为这壹研究课题的实际负责人杨文良,这五年多的忙活,就都是在瞎折腾了!
壹些流言蜚语随之而来,壹些异样的眼神也接踵而至。
杨文良顷刻陷入到四面楚歌之中。
在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里,杨文良万般无奈,壹遍又壹遍地重读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他固执地想在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中找到答案。他坚信,农村的税费改革,必将会继续下去,因为它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他甚至认为,中国已经走上了市场经济这条不归之路,就不应该继续推行粮食的统购统销,逐步放开粮食市场才是良策。
他多么想找壹个志同道合可以倾诉苦闷的对象,可是,除了何开荫,他又能找谁呢?壹想到何开荫,就料定老何的处境肯定也不会比自己好到哪里去,他的心里便充满了牵挂。
何开荫此时的处境确实已变得十分狼狈子。十年了,为了农村税费的改革,他饱尝了人生的艰辛与世态的炎凉,但他无怨无悔,壹直信奉著邓小平的壹句教诲: “不争论,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大胆地干。”好不容易走到了今天,改革已经受到七个省六十多个县农民的普遍欢迎,现在却突然都相继夭折,他确实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最不能接受的,还是随着税费改革的被迫中止,他发现,原来的情况全变了:过去热情支持、笑脸相迎的人,壹下子换了面孔,好像不认识他了;而壹向冷眼旁观的,这时却纷纷出来证明他们的先见之明;本来就持有反对意见,等著看笑话的,开始走出来“秋后算账”了,将各种各样的屎帽子扣在他的头上。说他的那些改革设想,纯粹就是异想天开;说他写的那些文章,更是在胡说八道;说他把国家的粮食政策和财税制度已经搅成了壹锅粥;说他做这壹切都不过是为了自己出风头,为了欺世盗名。随之而来的是,他写出的文稿,因为无人为他签字,在省政府办公厅已不能再打印;早在壹九八七年,由于得到当时的省长王郁昭、常务副省长孟富林的特批,他就参加了当年的高级职称评审,并于次年获得“正高”职称,现在碰到工资改革了,却再没人为他兑现,只能享受到科级待遇。更加令人想不通的是,省政府办公厅在为干部职工解决住房时,何开荫在分房的打分申明明得分高居全厅第二,但是,如今办公厅机关的每壹位干部,包括分来不久的小青年,都享受到了政府办公厅的住房,惟独他,依然住在原来行管局房管所十分尴尬的老房子里。
夫人顾咸信,见老何成天心事重重,走在大街上也是勾著脑袋,怕他出事,更怕他会跑到什么会上,或是去什么场合,像过去壹样想到什么说什么,就动员老何去学学抽烟喝酒。因为,她听人说,酒可以消愁,烟能助人深虑,她只希望老何平安地度过这段日子。
“这些年来,妳身为高级农艺师,经常有人找上门来,请妳去作这方面的技术指导,放著又省心又来钱的好事不干,偏要光着脑袋朝刺棵里鉆,图啥呢?现如今,话已难说,就别说了,改革的事也不要瞎操心了。”顾咸信劝著何开荫。
不过,在难耐与苦闷之时,他真的接受了夫人的建议:抽烟,喝酒。于是,平日从不沾酒也无烟瘾的何开荫,开始正儿八经地抽上了烟,每天晚上喝上两盂酒。谁知,壹抽壹喝,竟然发现,烟酒这东西确实好使,他的心情真的平静了下来。
可是,没过多久,他的心潮又壹次涌动起来。他发现,安徽省的税费改革并非全军覆没,发现了这壹点,他又变得激动不已了。
原来,安徽省省长回良玉,在《粮食收购条例》下来之后,就以安徽省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国务院写了壹份报告,强调安徽省阜阳地区是经国务院备案的全国第壹个农村政策试验区,为探索减轻农民负担新途径,要求继续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为解决税费改革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相衔接的问题,安徽的试点决定将按耕田征实调整为按人付款。
由于回良玉的据理力争,当全国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都停下来的时候,安徽阜阳却是壹花独放,税改的试验工作壹天也没有终止。
有了这种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何开荫终于放下心来,更令他鼓舞的是,在他已年满六十应该退休的时候,回良玉省长聘任他为省政府参事。这就是说,只要身体康健,他就可以干到七十岁;给了他深入研究农村改革十年的时间和更为广阔的空间。他在感奋之余,立即又开始酝酿壹个新的计划:那就是,把我们今天的粮食收购政策,作壹次系统的研究!
尽管这种研究,在当时是件十分敏感的事,更是颇多风险的事,可他决心已下,就奋不顾身了。
他早就注意到,壹九九三年夏收之前,还是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就下达了壹个《关于進壹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粮食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但是,这项旨在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农民增产增收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却随着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开始的分税制的推行,各地就难以贯彻了。因为政策规定是中央定价,敞开收购,出现亏损,要由地方财政补贴,问题是,产粮大县连工资都发不下去,哪有钱补贴?没有补贴,文件对粮食系统提出的那些要求,就等于没说;政策还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只能顺价销售,但中国的粮食系统养了那麽多吃闲饭的人,又如何能做到顺价销售呢?政策规定的保护价,其“保护”的资金,并不是直接“保护”给卖粮的农民,而是有相当壹部分被那些不法的投机倒把分子或垄断寻租者渔猎而去。对广大农民来说,这些政策不过是画饼充饥,反而误导农民多产粮食,而粮食又是粮食部门垄断著市场,结果就把农民坑得更苦!这些年来,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速度已是逐年下降,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已经低于人均负担额的增幅。
“这些情况,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是清楚的,不清楚讲不过去啊!”何开荫感到难以理解。这种明显不合理的粮食收购管制政策,过去下达的还只是《通知》,而这次颁布的却是具有了法律效力的《条例》,这就使得它变得天经地义,不容置疑!
可是何开荫依然对这壹《条例》表示了怀疑。
他承认,《粮食收购条例》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国有粮食部门的利益。税费,在这壹点上,税费改革与《条例》是有矛盾的。但他并不认为改革的试点在这方面就是错的,相反,正是这种税费改革,触动了国有粮食部门的既得利益,才推進了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这些年,广大农民对国家实行粮食低价定购制早就表现出强烈不满,探索解决农民负担治本之策的税制改革,理所应当地要把取消这样的定购制作为改革的壹项重要举措。毫无疑问,这样的改革试验,它在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长期所承担的“隐性负担”的同时,也截断了粮食系统牟取部门利益的壹条主要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壹些国有粮食部门依靠著政企不分、官商壹体的管理体制,左右逢源,下坑上骗:在收购环节上,通过压级压价、扣杂扣水的不良手段坑害农民;在销售环节上,通过乱摊成本、涨级涨价坑害城镇居民;在贷款的使用上,大量挪用挤占粮食收购资金,或利用少收定购粮、多收议价粮,虚报、冒领政策性贷款;在财务的结算上,又通过“平转议、议转平”等卑劣伎俩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层层截留储粮补贴。总之,这次改革改的就是国有粮食部门官商壹体、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改革的规定之壹便是“粮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担风险,不再承担任何国家行政职能,国家也不干预其经营行为”,迫使粮食企业转换职能,走向市场。
既然改革是利益的再调整,那就不可能会使所有部门的所有人都满意。
他认为,中国的农村改革,是在理论准备和政策准备都不完善的情况下启动的。第壹步改革,基本上是在农村内部進行的,有相当的独立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也只是破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而我们又有着几千年家庭经营的历史,农民有着这种传统意识,只要政策允许去搞就行,农民家家户户都会。可这壹次的改革就不同了,它势必深入到金融、财政、价格、计划、物资、内外贸易等等诸多领域,触及到城乡之间,以及部门之间,大量的深层利益结构的调整,面临着空前复杂的局面。第二步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要在经营主体变革的基础上去建立现代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如何去建立,我们的历史没有这种记忆,农民不晓得,我们的政府也不清楚。因此,今天所面临的问题,有许多是超经验的,凭以往的经验是无法把握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我们把以往的改革定义为破旧的话,那麽新壹轮改革,就应该认定为创新,即组织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是在为市场运作夯实基础。
中国有十二亿人口,人均不过壹亩壹分多地,永远不可能存在粮食过剩问题,为什么在发达国家人均拥有壹千公斤粮食也没有出现卖粮难的问题,而我国的人均只有四百公斤就会出现粮食过剩呢?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应该从粮食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几个方面去分析,更应该从我们的思想观念和粮食的政策上寻找原因。
我们经常强调:“粮食是壹种特殊商品,关系到国计民生。”从这个前提出发,就往往会得出应由“政府统管”的结论,把粮食视为壹种统管产品,但同时应当看到,粮食有其特殊性,但它毕竟又是壹种商品,仍应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只是如何调控市场的问题。再说,就全国而言,现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有百分之六十八来自农业,农业收入中种粮的收入又占到百分之五十二,种粮收入对今天的中国农民来说依然至关重要,而提高粮食生产的收入,所有的研究都在表明,只有走优质优价和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的两条路,但现在的很多政策实际上已经把这两条道不能说基本管死,也是大部分管死。可以说,不触动现有粮食体制中的利益分配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就永远只能是壹句空话。
何开荫经过几天痛苦的思考,壹鼓作气,拿出了壹篇《彻底解决粮食购销体制问题,必须進行农、财、粮、价、税、费联动的综合配套改革》的沈甸甸的文章,决定再次進谏中央。
直言无忌,自是坦荡的君子所为!
通过这几年税费改革的风风雨雨,何开荫确实领悟透了毛泽东说过的那句至理名言:“中国的事情别着急,慢慢来。”
党的十壹届三中全会,没谁不知道它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我们确实也不应该忘记,正是在那样壹次伟大的会议上,“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还曾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而后来中国农村的伟大变革却正是以“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为实质的“大包干”取得重大突破的,所以,当那次会议的精神壹传达,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伤心地说:“早也盼,晚也盼,盼来了两个‘不许干’!”
三中全会是“不许”,四中全会就改成了“不要”。“不要”无疑比“不许”宽容了许多,严禁变为劝告,变成“对已经搞包产到户的不批评、不斗争、不强制纠正”。再后来,中央三十壹号文件,对“不要”也有了松动:“深山区孤门独户可以搞”,网开壹面了;到了中央七十五号文件,其范围就被進壹步扩大,又成了 “三靠地区可以搞”。
终于,在十壹届三中全会召开的三年之后,经过许多次反复,几十遍修改,作为集体智慧结晶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被送到了中央最高决策层;先是中央书记处讨论,继而由中央政治局研究,最后政治局常委通过,于壹九八二年壹月壹日,将此《纪要》作为该年度的壹号文件,印发全党——明确提出: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射秽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而且,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这就是中国的特色!
何开荫后来在给杨文良的壹封复信中,不仅回顾了中国农村改革走过的那段曲折的历程,还试着步杨文良诗作的原韵,和诗壹首,以此明志。
他很喜欢杨文良诗中透出的万丈豪情,特别是“成败得失靠实践,利弊是非问群众”两句,他觉得是可以称之为神来之笔的。
是啊,人民群众喜欢不喜欢,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这永远应该是我们壹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后的归宿!
在农业和农村的问题上,农民拥护,政策就对头;农民反对,政策便出了毛病。世界上的事情什么叫好?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欢迎的,就叫好;否则,就不能叫好。
他告诉杨文良,他的最近壹篇分析粮食购销体制、希望综合改革的文章,经新华社以最高内参形式,已经发给了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领导同志。
何开荫对“大包干”历史的回顾,以及捎来的安徽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消息,都成了深陷苦闷中的杨文良的兴奋剂。
壹九九八年七月八日,杨文良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直接向党中央、国务院写出要求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报告。
8 中国农民的福音
事情到了这壹年的九月便有了转机。
壹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在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周年的日子里,江泽民总书记在安徽省城合肥,就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
江泽民指出:尊重实践,尊重群众,这是过去二十年来我们在领导农村改革的立足点,获得的根本经验,也是我们今后推進农村改革,做好农村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正确对待农村中出现的新事物,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
对于农村改革,他强调坚持两条:第壹,鼓励试,不争论;第二,坚持“三个有利”的判断标准。在改革的实践中,要不断帮助群众总结提高,加以引导,对的就坚持,不对的改正就是了。
江泽民还就当前和今后壹个时期要着重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六大课题。其中特别指出:“改革和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这是党的总书记第壹次坚定而明确地倡导和鼓励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要求大家“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他在讲话中最后强调:“深化农村改革是壹篇大文章,我这里只是点壹点题。希望各地按照中央的统壹部署,从当地实际出发,继续大胆探索和实践。”
总书记的讲话像壹股强劲的春风,从八皖大地迅速吹向了全国各地,驱散了笼罩在人们心头的疑团与迷雾。
于是,看似停滞已呈胶着状态的农村税费改革,顷刻间,获得了巨大的动力,步伐骤然加,陜了。
壹个月后的十月二十七日,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农业部部长陈耀邦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段应碧,三人就农村税费改革问题专题致信朱镕基总理。他们提出,中国的农村税费改革大致可分“方案起草”、“论证修改”及“试点实践”三个阶段,并把每个阶段的大体设想也作了汇报,还把实施的时间也作了确定。
既然江泽民总书记已经十分明确地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着重抓好”的工作提了出来,许多地方过去又早已進行过这方面的试点’,并取得许多宝贵壹定的经验,所以,朱镕基对项怀诚、陈耀邦和段应碧提出的这种按部就班的做法,就感到了不满意。他在他们的材料上作了明确的批示:
“三个阶段可交叉進行,实行时间不必拖到二OOO年。先出个文件,各省市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改革时间,争取有几个省明年出台。”
那段时间,朱镕基南下考察,考察期间仍念念不忘税费改革的事。据《广西日报》十月三十日报导,朱镕基在北海和南宁的谈话中就指出:“农村中的提留、统筹等费用是目前腐败的原因之壹;有些地方以这些‘三提五统’费用为借口,加收各种名目繁多的费。政府年年喊钱不够用,农民天天怨负担重。这个事不能拖了,妳们要多做调查研究,及时解决。”
他还说,“几年前我就已经有了个好的想法,思考了许多年,我的想法就是把所有合理的收费纳入农业税的范畴,让村干部吃‘皇粮’,稍微提高壹些税就可以了,农民也负担得起,除了农业税,其他收费都属于非法的;除了税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向农民收费,谁收谁违法。这样乱收费的人就找不到借口了,农民拒绝乱收费也就更加理直气壮了。在这个问题上,只要中央和地方统壹思想,统壹认识,是完全可以做好的。这对农民有好处,对国家有好处,对有效制止乱收费、搞好干群关系、杜绝腐败都大有好处的。河北省搞了几年试点,实践证明是不错的。”
没过多久,朱镕基再次给项怀诚、陈耀邦和段应碧作出批示:
“根据我同许多省市领导交谈,此项改革业已成熟,不必拖那麽长时间。当然工作要做细,也不必由中央规定壹切细节,划壹实施时间。实际上壹些省已在壹些地区实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越多越办不了事,需要哪个部门办事和商量,国务院已授权妳们可以召集。”
这壹年十二月四日,新华社信息中心编印的《决策参考》第四十七期《权威论坛》,朱镕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又壹次说到了税费改革,他说:“河北省壹个地方已经推行了好几年了,采取公粮制,壹律桥归桥,路归路,不向农民收乡统筹、村提留,都在农业税里面收,非常有成效。”这年年底,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朱镕基再次谈到“乡村费改税”时,又十分明确地说道:“乡村费改税九九年要开始搞,安徽、河北的这项改革搞得还是好的,要继续搞。”
壹九九九年三月五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在京召开,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承诺:“抓紧制定农村费改税方案,并付诸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会后,国务院办公厅本年度第六号《参阅文件》,就刊出了项怀诚、陈耀邦、段应碧三人合写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重大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
到了这时候,河北省因《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被推迟了九个多月的“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终于在石家庄隆重召开了。会上,省委副书记赵金铎,对这么多年锲而不舍地从事公粮制改革研究的杨文良,给予了最充分的肯定和表扬。他充满感情地说道:
“文良同志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非常执著。无论是这项改革顺利的时候,还是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他都是壹往无前的,也确实费了很大的心血。特别是在《粮食收购条例》出台后,他写了壹系列的文章,这些文章的观点是有分量的,我看许多观点是很有说服力的,也有壹定的现实性。这些文章分别寄给了朱总理办公室、中财办、国务院研究室等单位。”
安徽省政府参事何开荫,作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倡导者也应邀前往石家庄并作了专题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中国农民的福音:农业税费改革是农民减负增收、理顺农村利益关系、发展农业生产的得力措施》。他的发言在研讨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壹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壹九九八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省市区“抓紧制定并实施农村‘费改税’方案,积极探索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
至此,农村税费改革终于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各地都在积极的探索和抓紧实施减轻农民负担的税改方案,壹个新的改革高潮,在中国各地的农村呼之欲出了!
这期间,新华社编印的《半月谈》杂志从全国各地眼花缭乱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探索中,排出了最具代表性的“三大模式”,这就是:安徽省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总额大包干”模式、河北省正定县的“公粮制”模式和湖南省武岗市的将“三提五统”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模式。
到了十壹月十三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就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坚定地表示:“要推進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并公开了推進的时间表:“明年国家先在几个省区進行试点,其他省区也可在个别县(市)试点,争取后年在全国推开。”
现在,朱镕基把改革的步伐骤然加快了。
确实没有理由不再加快这项改革试点的步伐了。尽管项怀诚、陈耀邦、段应碧拟就的改革试点方案,尚未正式出台,更不了解各省市自治区对这个试点方案持何种意见,而且眼看还有壹个多月的时间便到了“明年”,朱镕基还是把“几个省区進行试点”的时间,定在“明年”,同时宣布,几个省区大约只要壹年的试点,就可以“争取后年在全国推开”。
朱镕基的决心和信心都很大,改革起来,依然是他那以暴风骤雨的方式强力推進的施政特色。
然而,当国务院授权财政部长项怀诚等人组成的专门领导小组,拿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意见》,将他们拟就的试行方案发到全国各有关的省区以后,因为这个方案并没有集中起各地试点工作中成功的经验,有着明显的政策缺陷,执行这个方案,农民的负担可能会被减轻,但地方财政由此出现的巨大的财政缺口,却无力填补。所以,除安徽省委书记回良玉因是这方面的专家;显得胸有成竹,信心很足,其余各省都先后打了退堂鼓。但就是这惟壹坚持试点的回良玉还因为工作的需要,不久就又被调离安徽,出任江苏省委书记,这就使得农村“费改税”的试点工作,顿时变得扑朔迷离,陷人僵局。
但是,朱镕基的决心没有变。早在壹年前,他在给财政部长项怀诚、农业部长陈耀邦、中央财经办副主任段应碧的批示中,就指出过:“实行时间不必拖到二 OOO年”,“实际上壹些省已在壹些地区实行”,“此项改革业已成熟,不必拖那麽长时间”。随后又在全国经济会议上明确提出:“乡村费改税九九年要开始搞。”显然可以看出,他确定的时间表却壹再被耽搁,最后还是拖到了“不必拖到”的二OOO年!
此势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二OOO年必须推行改革,这壹点,不能再有丝毫的动摇了。
于是,二OOO年三月二日,中央正式发出了《关于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我们注意到,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国务院领导写出的后来曾轰动全国,反映“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壹封信,正是二OOO年三月二日。
这既是壹种巧合,却更像壹个寓示,它至少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这个《通知》,不仅顺应民意,还是十分及时的!
《通知》指出:“中央确立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少数县(市)试点,具体试点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决定和负责,试点方案报中央备案。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积极支持和配合搞好试点工作。要适应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有关政策,坚持壹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方针,可办可不办的事情不办,能缓办的事情缓办,决不能用牺牲农民利益的办法求得事业发展。”
确立安徽作为税费改革惟壹的试点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徽最大的信任与鞭策,当然更是对安徽率先提出税费改革并连续七年進行大胆探索的充分肯定。
这期间,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当安徽省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朱镕基总理来到了安徽代表们中间。
他坦诚直言道:“我壹直关心农业的问题,考虑增加农民的收入,减轻农民的负担,这已经是现在最大的政治,但能拿出的办法却又不多,只有‘减负’。这是必须下决心的。‘费改税’,是壹揽子工程,不合理的收费很多,什么二百种、三百种,我看只有壹种,就是农业税,其他都是属于非法的,不能再叫种田的吃亏了。这项工作,已经搞了壹年的调研,也定了壹些试点,可是到今天却只有安徽不打退堂鼓,而现在良玉同志还到江苏去了。”
朱镕基望着新任省委书记王太华,问道:“妳太华还搞不搞呢?”
王太华非常清楚这场改革意味着什么。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什么可能都会出现,什么困难都会发生,但是,为了让亿万农民过上幸福富足的日子,他还是愿意承担壹切风险,迎难而上。也许此刻,他有许多话要说,却只是庄严地壹笑,说了壹个字:“搞!”
朱镕基高兴地点了壹下头,说:“有这个勇气,是要表扬的!”
接着,他指出:“这条路很艰难,也很光荣。万里同志当年在安徽搞‘大包干’,那是开创了壹个历史;今天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不亚于‘大包干’,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件事的重大意义。”
说到这,他的感情变得复杂起来。他认真地环视壹周,动情地说:“我是南陵人,南陵县是我的祖籍,我有安徽的血统。安徽的历史上,有浮夸的‘美名’,当然,全国都有,安徽却是比较严重的,我担心这次税费改革,下面还会搞浮夸。现在,大家都怕我,但安徽不怕,尤其南陵人不怕,九八年我去南陵粮站视察,他们就对我弄虚作假。今天只有搞‘费改税’这样壹条路了,我们必须扎实工作,壹定要谨防虚报,农民的税费不能再搞得太重了。假如这壹次搞不好,我就只有撤职。”
他感慨道,“这么多年,我们培养了壹批会汇报的干部,这些干部不去访贫问苦,不去做调查研究。今天我们搞税改,就是要讲实的,要讲成绩,也要讲缺点,讲问题。我希望安徽省的同志進壹步改進领导作风,能听得進不好听的话,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他最后说道:“太华同志比我年轻,风险我替妳担了,但我依然为妳捏把汗啊,因为‘费改税’的工作是会非常艰巨的。我马上要下了,(任内)看不到结果了,可我希望安徽全省上下团结起来,勇敢地挑起这个担子!”
就在那次全国人大的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也来到了安徽省的代表团中间。
他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意见和建议之后,亲切地对来自家乡的代表们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措施。工作中,会有不少困难,安徽作为试点,我们就壹定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有步骤地進行。”
历史,又壹次降大任于八皖大地。壹场亿万农民期盼已久的,中国农村第二步伟大的改革,就在这世纪之交,在“大包干”的发源之地,终于拉开了序幕!
江淮儿女又壹次勇立潮头!
破局
1迟到的“新闻”
安徽省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宣传发动阵势在最短的时间内出现了。
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壹千三百万农户印发了《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壹封信》,在三十五万个村及村民组张贴了《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党的政策迅速走進千家万户。
可以说,其声势之浩大,铺天盖地,这种场面,自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安徽就再没有出现过。
紧接着省委又从各部门各机关,抽调三百六十五名干部,组成八十五个督查组,奔赴大江南北,长淮上下,宣讲税费改革的意义,解释税费改革的政策,督查各地落实税费改革的情况。
这次安徽以省为单位搞的改革试点的方案,是由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确定的。归纳起来,大致是四句话:三个取消,壹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和壹项改革。具体内容是:取消现行的按农民上年人均收入壹定比例征收的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对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用三年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壹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的办法。
其方案简单地说就是“费改税”。
原来的“乡统筹”,即乡、村两级办学经费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费等五项由乡镇支配的资金,改革后被纳入了农业税,乡统筹的名目被取消;原来的“村提留”,即管理费、公益金、公积金三项由村级支配的资金,改革后将其中的公积金剔除出去,由村民按“壹事壹议”的办法筹集,而管理费和公益金均改为农业税附加。
为便于广大农民好懂易记,又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壹正壹附,壹事壹议。”“正”,即农业税正税;“附”,是指农业税附加;规定农业税附加的比例不得超过农业税正税的百分之二十。村里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实行“壹事壹议”,壹律由村民大会民主议论决定,并规定此项资金每年每人不得超过十五元。
应该说,这次出台的以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第壹位目标的改革方案,将过去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筹提留”中绝大部分项目纳入了税收轨道,改“费”为“农业税”或“农业税附加”,这就使得原来壹般性的行政行为,具有了依法征缴税收的性质,那些不在此例、无法可循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都将失去其合法性,农民交纳不交纳已并非守法不守法,因此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拒交。再说这次又有着空前的宣传阵势,上下联动的强力推進,也迫使乡村的干部必须依法行政,这就为减轻农民负担创造了壹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進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也行动起来。他们以极大的热忱,对以往制定或批准的地方性法规,進行了壹次全面而又彻底的清理。他们把改革开放以来凡与税改精神不壹致,或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相符的各种规定,壹律予以重新修订,或干脆宣布作废。
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涉农案件办公室,三家也联手发出《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详细地宣传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以及“壹事壹议”筹资和“两工”的改革政策,并進壹步把涉及农民的行政性收费内容作了壹壹公示。最后他们将准许收费的范围,限定在中小学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机监理收费、婚姻登记和建房收费等十项,每壹项收费的数字也都规定得十分具体。譬如建房,除允许土地证每证收取工本费五元外,其余的面对农民建房的壹切行政事业性收费,统统取消;譬如婚姻登记,只准向农民收取结婚证工本费,并限定简装本的结婚证工本费为两元,精装本为九元,农民使用简装本还是精装本,均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不得硬性强求,除此而外,就不准再收取保证金、押金和代收其他的任何费用,更不得强行推销礼品、宣传资料、婚照等等服务项目。
在《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中,三家权威部门还分别公开了各自的举报电话,让农民吃颗定心丸,有了护身符。
这种惠民政策,不用说,很快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他们听懂了,闹明白了,知道了自己拥有的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途径,所以,无不拍手叫好,奔走相告。
我们在凤阳县小岗村,访问了当年“大包干”带头人之壹的严宏昌,谈到税费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变化时,他兴奋地说,这壹年,对小岗来说,正是个难关,春上播种时顶头遇到旱灾,秋里收割时又赶上涝灾,有的地里颗粒无收,还幸亏实行了税费改革,大伙的负担减了将近三分之壹,不然,群众的日子真不知该怎么过!
早在安徽省作为试点省以前,还是回良玉任省长时,安徽就在原先阜阳地区進行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发展到了沿淮壹带二十多个县市,现在这些县市改革的范围進壹步拓宽,内涵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农民负担减轻的幅度也更大。其中,怀远县的改革还是得到了高层的肯定的。
过去,怀远县二十六个乡镇,绝大多数都出现过因农民负担屡屡上访的事件,壹九九八年就发生了二百八十九件(次),被称作“安徽上访第壹大县”。到了壹九九九年,全县开始搞改革试点,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上访事件当年就降到了五件(次)。这次试点,算是怀远县的第二轮改革了,减负的成效因此就来得更加明显。
二OOO年九月二十壹日上午,《南方周末》壹位记者走進了怀远县包集镇林庄村宋庄村民组,三十七岁的村民宋家全正在自家院子里筛芝麻。虽然那壹年宋庄和风阳县小岗村壹样,都碰上了春旱秋涝,收成低于往年,可壹脸胡子茬的宋家全看起来心情不错。宋家四口人,经营著四亩五分地,上半年他们全种了小麦,午收以后又种了两亩花生两亩玉米,还见缝插针地点了壹些棉花籽和芝麻。小麦亩产六百五十市斤左右,拢共收了两千六百斤,按每百斤五十三元的收购价,合壹千三百七十八元;两亩花生壹千斤,合壹千元左右;两亩玉米壹千壹百斤,合五百元左右。他家全年的种地纯收人大约是两千三百二十元。六月初,宋家全收到的纳税通知书上写得明明白白:根据他家的耕地面积、计税常产、税率和今年的粮食收购价格,应交农业正税壹百七十八元八角七分,农业税附加三十五元七角七分,两项相加,共计二百壹十四元六角四分;村里公益事业的‘壹事壹议’按规定最多不过十五元,就是说,把这次税费改革的“壹正壹附,壹事壹议”全算上了,不到二百二十元。统筹款取消了;农业特产税也按“不重复征收,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征收了,除此而外,宋家全按政策有权拒绝再交纳任何税费,于是他很痛快地按时交粮完税,变得壹身轻松。
他对记者说,要搁在前几年,镇里村里定的乱七八糟的这税那费,他家四个人就要交到六百元,大多数的名目听都没听说过,他壹个农民怎能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让人没法承受。
包集镇镇长朱兴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宋家全家的负担从六百元降到现在的二百壹二十元,不仅是数量减少,更是质的变化。“以前是用行政手段收费,是无序的,现在是依法收税,农民容易监督,乱收费没了名目和依据,只要认真执行就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二OO壹年腊月的壹场冷雨过后,我们也走進了这个包集镇,见到了镇长朱兴年。他是本县梅桥乡人,当过六年民办教师,壹九八四年二十五岁时开始担任副乡长,以后分别在四个乡镇当过领导,壹千便是十七年。我们见到他时,他正舒心地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喝着茶,壹边看着上边发下来的文件。提到减负,问到税改,他就高兴地打开了话匣子。他说马上要到年跟前了,过去逢到这种时候,谁敢这么清闲地呆在办公室,心平气和地喝口茶呢,越是靠近年关越是忙,上门催钱逼粮呀!累断腿不讲,还最容易发生涉农事件,有时,甚至指望雇请的“收粮队”也不行,必要时还得靠派出所扮黑脸。现在好了,给乡镇干部松了绑,农民再也不用担心咬三喝四的“收粮队”上门扒粮搬柜牵牲口了。农民的田好做了,干部也好腾出手替农民实实在在办些事了。
我们去的那天,包集镇的党委书记何云刚从常坟镇调过来,这是他在包集镇上第壹天班。何云和朱兴年二人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谈起了温家宝副总理到怀远搞调研的壹段佳话。
二000年四月十二日,安徽遵照中央的部署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仅仅壹个多月的时间,温家宝就风尘仆仆地来了,要到“安徽上访第壹大县”的怀远县去看个究竟。尽管温家宝来得突然,地方党委和政府还是作了周密安排。那天下午,车从京浦铁路的重镇蚌埠出发,经涡河旁边的五岔路口驰人去怀远县包集镇的公路。眼看就要到包集的地面了,温家宝乘坐的车却故意落在后头,接着壹个冷不防,车头猛地转了向,并且下了公路,直奔没做壹点儿安排的淝河乡常湖村。他要 “突击检查”壹下那儿的农村税费改革的進行的情况。
在淝河乡常湖村,温家宝在作了详细的调查之后,感到确实不错,这才又回到公路上。谁知,车子开出不远,温家宝发现路的壹侧有条简易的机耕小路,他就又要司机拐下去,然后壹直朝前开去,开到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过的那个林庄村宋庄村民组。
也许是因为在基层的地质部门干了十七年,壹年到头翻山越岭,练就了壹双好脚板;也许是深居高位后仍然经常深入到第壹线,温家宝的精力显得十分旺盛,走起路来脚底生风。他在林庄的村头下车后,疾步進庄,就像那里的常客壹样,同村民们热情地打着招呼,随便地停下来和老乡们拉着瓜,再不就是出东家進西家,他要来个眼见为实。
谈起那天陪同温家宝的情景,何云不由肃然起敬。他说,四月十三日,县里本来是安排温家宝去常坟镇。车过王庄时,温家宝忽然又喊了声“停车”,车刚停稳他就跳了下去,走得飞‘陜。
当时何云还是常坟镇的书记,为了跟上他,居然要壹路小跑,竟累出了壹身的汗。
应该说,常坟在怀远县是比较富裕的壹个乡镇,温家宝進了王庄村,却是谁家房子差進谁家,谁穿得不好就专找谁调查。镇里事先组织好的座谈会,泡了汤,在王庄的村委会里,温家宝却开成了壹个由他亲自主持的农民谈心会。他让大伙放开谈,往实里讲,拣真的说。
调研的结果,令他十分满意。他确信,农村的税费改革确实使这个产粮大县、“上访大县”的农民负担正在被减轻。
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第壹年,安徽省审计厅对全省十七个直辖市六十二个县(市、区)的八十五个乡(镇)二OOO年税改情况,進行了壹次认真审计。结果表明,这些乡镇人均负担已由壹百二十三元九角八分下降到八十三元壹角四分,比税改前减少了四十元八角四分,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省委书记王太华在接受采访时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進展,总体上看是比较顺利的。
“改革首先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经测算,改革后,全省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附加总计为三十六亿六千壹百万元,比改革前减少十壹亿六千四百万元。加上取消屠宰税和农村教育集资,农民总的税费负担减少了十六亿九千万元,减幅达百分之三十壹。同时,省政府取消了各种面向农民的收费、集资、政府性基金和达标项目五十种,‘三乱’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公元---000年八月五日,壹个周六的晚上,中央电视台在黄金时段的《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了安徽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新闻。这显然已经不是这条 “新闻”的第壹时间,而且它与“中央确定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时间,也已经相隔了五个月又三天。这当然不是中央电视台的“失误”,只能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这次改革的慎重与注重实效。因为这时午收已过,安徽省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开局喜人,已经初见成效了!
2 两份“内参”
农民负担的减轻,意味着县乡财政缺口的加大。如何弥补这突然加大的收入缺口,壹时成为他们火燎眉毛急于要解决的课题。
以最早進行税改试点的太和县为例,在开展这壹轮农村税费改革的二OOO年当年的收入缺口,就达到了九千七百三十二万元,少了将近壹个亿!
钱不够花,要么开源,要么节流。中央和省里三令五申“确保农民负担切实降低不反弹”,从农民身上再打主意这壹重要源头已被堵死。饭不够吃,最立竿见影的办法就只有减少吃饭的人。早在五年前开始搞税改试点时,太和县已经精简过壹茬人,现在的缺口却是比任何时候都大,只有清退所有不在编的聘用人员,于是精简乡镇中所有的超编人员,这些平日下不了决心也下不了手的事,今天都别无选择地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可是,连清退不在编的聘用人员和精简超编人员依然无济于事时,对于在编的人员也要看锅吃饭了,有的,不得不通过劝其病退,或提前退休,来压缩编制。当然,谁退,谁不退,这中间还存在个人情、家庭背景等各种复杂的因素要考虑,但是,将吃皇粮的人数尽可能地压缩下来,已属刻不容缓!
减少吃饭的人以后,还要接着过紧日子。太和县委县政府,随后又提出了“放筷子、停车子、关机子”的口号,并相应出台了《小车配备使用制度》、《接待制度》等壹系列规章制度。县里的六大班子如此,乡镇干部的小汽车也就只好改作自行车,而且中午壹律得在食堂吃工作餐,村级更是取消了招待费用……所有的资金都必须首先用于工资的发放,在不能保证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其他开支壹律停止!
那些过惯了无拘无束快活日子的乡镇干部们,对现在这种缺盐少油的紧日子存有腹诽也是很自然的事。因此,尽管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和省里的决心都很大,绝大多数地方确实也做到了令行禁止,但总也有些地方依然我行我素,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壹套。
其中性质最恶劣、政治影响很坏的,当数砀山县程庄镇事件。
砀山县,县内其实并无山,倒是邻县附近有’壹芒砀山,秦末时曾为刘邦落难隐藏之处,砀山、县名也许由此而来。它位于安徽最北部的黄河:故道,历来以盛产酥梨而名驰天下,但这么多年了,种梨的程庄镇农民却并没由此富得流油,只因为那里的农民负担壹直很重。仅壹九九七年;到壹九九九年,这三年间,程庄农民人均负担的各种税费,就分别占到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十壹点九九、百分之十壹点四壹和百分之十三点二四,这与中央划定的百分之五的“大限” 相去甚远! ;
年年收获甜梨的程庄人,壹年忙到头,得到;的似乎只有苦涩与心寒。 ;
二OOO年,按照县里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看,程庄镇农民人均负担仍有壹百六十壹元七角,在实际的执行中,镇里又无视中央和省里关于严禁额外加重农民负担的规定,根本不打算在开源节流上动脑筋,做点儿与这场改革相适应的事情,而是壹切照旧,以支定收,擅自增加了壹百五十五万零六百元,人均增加了三十六元壹角二分钱。在征收的过程中,不仅违反规定,按亩平摊,而且既不张榜公布,也不下发纳税通知单,更不开具税票,依然乱来胡搞。
好在安徽这次试点的透明度极高,党的壹切方针政策都是与广大农民直接见面的,且不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壹封信》发到了千家万户,就是《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也张贴得满道皆是,程庄镇党委和政府的这种做法显然与上边的精神不壹致,许多农民便纷纷站出来抵制。
镇党委书记庞家良也并非凡角,他见群众拒不执行镇里的决定,便认定村民们是犯上作乱,就决定给大家壹点颜色看看。于是,壹个由他提议,由镇党委镇政府联席会议通过的“思想政治学校”便正式开办,他们将不能及时如数缴纳税费的农民,集中起来進行“教育”。镇党委书记庞家良亲任名誉校长,镇长傅正勇任校长,其他有关的党政负责人壹个个都分别担任了副校长。
要求完成税费上缴任务的时间确定在六月底,这对梨农来说,正是个“青黄不接”的日子,因为酥梨要等到八月下旬才能陆续上市,不把梨子卖出去,梨农们怎么可能有钱呢?去借高利贷吧,很多人还不起。这样到了七月份,完不成交纳数目的,名单便由村干部提供上来,学校就出车上门去强行带人。人到学校,首先要掏出五十到壹百元不等的“乘车费”,然后,每人每天还要交上二十元的伙食费和住宿费。
打从進了镇里开办的这所“思想政治学校”,梨农们就别指望还有人身自由。当时,正值盛夏,呆在屋里不动弹还要汗流浃背,学校却把大家赶鸭子似的轰到操场上,去晒太阳,还逼着壹个个绕着圈子跑步,跑慢了就遭痛骂,甚至受到体罚。最叫大家忍受不了的,是把所有人集中起来,责令父子兄弟之间相互往对方的脸上扇巴掌,巴掌必须真扇,且要扇出声,不听响不算,壹次规定三十下。壹时间,亲人相残,巴掌扇脸之声响成壹片。
这可是到了二十壹世纪了呀,如此惨无人道强收税款的野蛮行径,自然激起了程庄镇农民的强烈抗争。壹人呼,百人应,二支不讨个说法死不回头的上访队伍,分乘几辆拖拉机,向四百公里之外的省城奔去。
这事当即惊动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平急忙驱车,在距合肥已是八九十公里的长丰县曹庵迎到了上访人员。他耐心地听着大家的申诉。他本人就是与砀山县接壤的萧县人,对萧砀地区的农民太了解了,他深知勤劳纯朴的黄河故道儿女,不被逼得走投无路,是绝不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的。
张平诚恳地说道:“请大伙回去吧,不要再到合肥去,我明天就派人到程庄去调查。”他大声向人们作出许诺,“请相信我,这事壹定会处理好的。”
第二天,省农委主任助理许伟壹行五人,从省城合肥赶到了几百里外的砀山县城。他们首先找到县委书记马骏了解情况,没想到,马骏竟说得十分随便:“那个地方的老百姓,壹贯不好好生产,就会告状!”
许伟壹听,知道这位县委书记是太年轻了,到了这种时候,尚不清楚程庄事件的严重性。便说:“我们下去看看。”
马骏见省里壹行人执意要到下边调查,就婉言阻止,指出下去的危险性:“妳们这种时候去,人身安全恐怕都不可能有保障。”
许伟当然不信。凭他的经验,只要让群众讲话,并且尊重群众的意见,绝大多数群众还是通情达理的;相反的,如果壹味回避矛盾,甚至把群众视为自己的对立面,事情就没有不办砸的。
许伟等人没在县城逗留,马不停蹄地赶往镇里。
程庄镇农民见省里果真来了人,确信省里的领导就是不壹样,言而有信,大伙赶集观灯似地,纷纷迎出村头,然后,齐刷刷跪倒在地,百感交集得落下了泪水。
许伟慌忙要大伙站起,忍不住地硬咽道:“我是受省委、省政府委派,来听大家的意见的!”
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从省农经委的汇报中,了解了砀山县农民集体上访的真相,气愤地说:“这样对待农民群众,还是共产党吗?我们要这样的党员干什么!”
他当即赶往砀山,要亲自去处理这壹起“程庄事件”。
不久,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徽省监察厅,就这壹事件查处的情况,向全党发出了通报。通报指出,砀山县程庄镇严重违背了中央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无视省委、省政府的三令五申,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特别是举办“思想政治学校”,变相关禁体罚群众,极大地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侵犯了群众的人身自由,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很坏的政治影响。对这种我行我素,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无视党的原则,背离党的宗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严肃处理。
研究决定:开除镇党委书记庞家良党籍;撤销镇长傅正勇行政职务并留党察看壹年;撤销镇党委副书记王法洲党内职务;给予副镇长孟凡昌、王巖行政记过;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书记马骏、县长沈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程庄事件”,以及后来受到的严肃查处,这在安徽省当时的广大农村,产生了很大的震动,给那些因为财政缺口极想铤而走险的乡村干部敲了壹记振聋发聩的警钟!
其实,像砀山县这样的反面教材,在安徽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第壹年,也并非独此壹例。王太华书记在接受采访时,并没有回避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特别指出,由于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个别地方仍出现乡村干部上门扒粮擡物而引发事端的现象。具体指的就是皖东地区来安县的广大乡。
来安县,也是安徽较早开展税改试点工作的县份之壹,各种政策法规的宣传不可谓不到位,然而,这壹年广大乡的负责人,在部署夏季农村税费征收:工作时,用的仍然是老办法。他们在全乡两级干部的会议上公开动员:“对少数有钱不给、有粮不交的难缠户、钉子户、老大难户,必要时,还得采取扒的政策!”
乡领导在大会上敢说这种话,村干部的胆子就能大上天。
这个乡的农民刘春国,原是本分的庄户人,以往年年都是按时足额交纳税费的,虽不堪重负,却从不多说壹句话。偏偏全省启动税改工作这壹年受了灾,刘春国壹时拿不出现金来,村干部却认为他是在同税改工作对着干,属于有钱不交的“难缠户、钉子户、老大难户”壹类,于是领着壹帮如狼似虎的征收人员,大呼小叫地强行扒粮,刘春国气不过,当场喝下农药,自杀身亡。
税费改革毕竟牵动着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而这种利益不光是长时期形成的,又是同各种权力紧密联结在壹起的,因此改革任务的艰巨,是可想而知的,稍不留神,壹些地方就会生发出各种各样的花招,变着法子增加农民负担。
鉴于这种情况,省委书记王太华,在大会小会上强调,要求全省各地進壹步健全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法制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的监督作用,畅通农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尽快形成壹个全方位的农民负担的监督体系,以确保农民负担得到严格控制。只有这样,才谈得上能够长期保持稳定。
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发生的故事,就为王太华的此番讲话作了最好的诠释。
壹天,安徽省发行量最大的《新安晚报》社的编辑部,突然收到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以“全体村民”的名义寄来的壹封信。信中说:“党中央、国务院在我们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目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我们打心眼儿里表示感谢和拥护。但我们这里在具体执行税费改革政策时却不从实际出发,将‘计税常产’核定为每亩壹千零四十三公斤,而且发下来的纳税通知书,规定要公示的‘计税常产’、‘税率’、‘农业税附加率’等许多项目全都空着不填,只填上我们应交多少钱。如果按亩产壹千零四十三公斤计税,我们农民的负担不但没有降低,比去年要高出老大壹截,日子将更加艰难了……”
接到这封农民来信,报社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史守琴前往调查核实。
史守琴算不上资深记者,却是年轻记者中出类拔萃的,虽为女辈,巾帼不让须眉,颇有几分古道热肠,敢说真话,敢碰硬,人称“史大侠”。
这次,报社领导派她前往肥东,自然事出有因。从前肥东县路口乡的壹个村,也反映过农民负担问题,就是派她去调查核实的,为此,还闹出个“半碗浑水”的佳话。那天,她因为走的匆忙,穿在身上的壹件刚从日本带回来的大花连衣裙,竟也没顾上换,就风风火火地上了路。当赶到那个村子,向田头的农民说明自己的来意时,发现农民们壹个个瞠目结舌,全好奇地看着她,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这套服装帮了倒忙。她于是取出村民给报社的信,作進壹步说明,谁知,壹位二十刚出头的青年农民突然站起来,拾起身边壹只蓝边大海碗,走到田沟处,弯腰舀起了半碗浑水,然后送到她面前说:“我们怎能相信妳们不搞‘官官相护’呢。这样吧,妳若不怕水脏,敢喝上两口,我们就相信妳也许能替我们说几句真话。”史守琴壹看暗中叫苦。喝吧,那水望上壹眼,胃里便觉有东西在翻;不喝吧,马上就得走人。她听不得对方说出那样的话,于是,心壹横,毫不犹豫地接过碗,眼也不眨地仰起脖子就喝。当快要喝完时,碗被夺了过去,她看到,青年农民脸上呈现出惭愧之色,在场的农民表情也都变了。
那次采访结束后,壹村的农民全出来为她送行;有的,竟送了壹程又壹程。
后来她用壹篇报道给村民解决了问题,为表示感谢,壹位七十多岁的农村教师冒着那年少见的大雪,给晚报送来壹幅丈二对联,上书:“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打那以后她坚定了壹个信念:“站在党旗下,尽心尽力为老百姓说话!”
这次,当她看完这次村民写来的信,心情很沈重,当即就出发了;实地调查核实后,她变得越发不安。从了解到的情况看,那里的农民,对中央税费改革的大政方案并无异议,对省政府确定的农业税率和农业税附加率也都没啥意见,只是对龙塘乡“核定”的“计税常产”,每亩竟高达壹千零四十三公斤极为不满,认为这是变着法子加重农民负担。因为亩产数字“核定”得越高,农民按规定税率需要交纳的税金就越多,已经多到了他们无法承受的程度。
村民丁有发,拿出过去交的收费卡和今年的纳税通知书给她看,丁有发家两口人种了不到两亩地,以往上缴的是壹百六十壹元四角八分钱,今年税费改革了,却要上缴两百二十壹元五角九分钱,税费改革本来是要减轻农民负担,现在却越改负担越重了!
村民杨尚禄给史守琴详细算了他家壹年种田的收支明细账。他说,他家四口人,种著三亩三分田,买稻种花去六十七元五,农药用了二十元,化肥是壹百九,从电灌站打水的支出壹百四,前后两次用人家的耕牛犁田给了五百,稻谷脱粒八十,这样把投入加起来就是九百九十七元五角整,将近壹千元。再说这儿壹亩稻子常产只在五百至六百公斤,壹季收了壹千八百壹十五公斤,按今年粮站每公斤八角二分的收购价,可得壹千六百六十九元八;壹季油菜,收了两百公斤,可得四百元上下,两项相加,刨去投入,再刨去三百五十六元二角五分的农业税、水费和淠史杭工程外资还贷,清清楚楚,就只剩下七百壹十六元零五分!
算到这儿,杨尚禄苦涩地壹笑,说:“这还没算完。前几天,村会计又来要钱,说是清沟费还有壹百二十二元;建电灌站,建在哪儿还不知道,就要六十八元八角五;排涝费又是三十六元九角八;再加上巢湖治理费的二十二元九角五,乡村道路费的五十元四,总共加起来,就又是三百零壹元壹角八!但这钱我没给。我却特地要村会计写了壹张交费条子,我是存心要告这个
史守琴确实看到了那张条子。她也替杨尚禄算了壹笔账:这壹年,杨尚禄壹家四口人,从早忙到晚,投入全部的劳力且不算,扣除各种税费之后,就只拿到了四百壹十四元八角七分钱!壹家人,壹天竟摊不到壹元二角钱;即便就是算上壹元二角,再四人平分,每人每天就只有三角钱!
在壹盒普通火柴都由两分钱涨到了壹角钱的今天,三角钱又能干什么用呢?
杨尚禄壹脸无奈地对史守琴说:“负担这么重,叫我们农民怎么过?我们村里的农民都商量好了,‘计税常产’不降下来,乡、村干部还继续背着上边乱要钱,我们就只有全都退田,出去谋生。”
史守琴听了,心中壹震。
她也纳闷:壹亩田的“常产”能达到壹千公斤吗?她找到龙塘乡党委书记王文中,王文中也承认不可能达到,“那麽,在核定‘计税常产’时,妳们为什么要这样干呢?”她直截了当地问。
没想到,王文中也是满肚子苦水:“谁也不想定这么高,但如果不这样,乡、村两级政府就运转不灵。”
他也为记者算了壹笔账:按实际常产,照税费改革的规定计税,今年乡级财政收入较往年就要减少十多万元;全乡十个村委会的收入,也就比过去减少四十七万八千多元,这样两级干部的工资,办公费用,兴修水利,修路,绿化,报刊杂志的征订费,以及支付五保户的生活费,等等等等,就统统有了困难。
他说农民有农民的难处,乡村两级也有自己的难处。我们认为出台的税费改革方案需要重新修订和补充,方案制定得太死,基本上没有兼顾减负与平衡的关系,下面在操作上就壹点灵活性都没有。
乡长李泽芬也想不通:“我个人认为,上边在制定政策时,应该是对减负面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每户农民都达到减负目的,这在理论上讲讲可以,实际操作不可能做到。”
史守琴采访归来,迟迟没有动笔。她感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性很强,而且又是在试点阶段,肯定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乡、村两级干部遇到的这些困难,确实也是实实在在的,而且是需要认真探讨和解决的;当然,税改后的农民负担非但没减,反而加重,这肯定也不是税费改革所希望看到的,杨尚禄壹脸无奈说出的那番话,更是需要引起上级领导深思的。
因此,她认为,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反映出的农民负担,不仅仅是个需要“曝光”的问题,如果写成壹篇内参文稿或许会更加合适。
于是,二OOO年十二月十壹日,史守琴以《“计税常产”缘何放“卫星”》为题,将三清村全体村民写给报社的信,连同她的“调查附记”,编成了壹期《新安内参》,直报安徽省委常委、省人大正副主任、省政府正副省长和省政协正副主席,同时,抄送合肥市委书记、市长,以及省市税改办公室。
“吏大侠”的此番用心,不仅使三清村的农民“计税常产”,由每亩壹千零四十三公斤,实事求是地降到了七百九十公斤;内参出来后,常务副省长张平还牵头召开了壹个专门的会议,会上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对全省农业税的征收工作确定出壹个雷打不动的“上线”:“计税常产”每亩不得超过八百公斤。有了这壹条 “高压线”,安徽全省类似龙塘乡变着花样儿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随之被彻底根除。
晚报的壹次“舆论监督”,不仅引起省委、省政府对乡镇和村级组织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的重视,進壹步加快了配套改革的试点工作,而且仅在“计税常产”的问题上,就使得全省四千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根本保证。这消息,传到龙塘乡三清村时,全村人都感到欢欣鼓舞。后来,杨尚禄受大伙儿的委托,准备买上几大盘“千头鞭”或是“万声雷”,拿到晚报社门口痛痛快快地放上壹回,以表他们的喜悦感激之情,但壹来“大侠”不允,说即便是感谢,也要感谢党的好政策,二来又听说,合月巴市早就禁放鞭炮,不好乱来,这事才作罢。
3 南极人的喜泪
在税改试点工作日益深人人心,各地也不断地冒出些反弹故事的时候,在江南富甲壹方的宁国市,却传出了壹条轰动壹时的新闻:南极乡三十八户摆弄山核桃的农户把乡政府告上了法庭。
接着,就有更详细的消息传来,说要告乡政府的不光是三十八户,准确地说应该是三百壹十八户;说农民不光把乡政府给告了,同时被告的,还有宁国市财政局和林业局;还说农民们又怕宁国本地的法院审理不公,就直接把官司打到了宣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法院考虑这是南极乡农民在全省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起诉乡政府强行征收税费的行为违法,这在地区,乃至在全省,都是第壹例,且原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按照规定就予以受理,只是他们念及这么多农民要从宁国的南极乡,跑到宣州城里来打官司,花销太大,诉讼的又是壹件事,完全不需要这么多人壹齐出庭,推出部分代表就可以了,这依然是从减轻农民的负担考虑,于是就成了现在的三十八尸。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这件事的本身就是最大的新闻!
案情特殊,但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原来,早在壹九九八年十壹月中旬,宁国市政府为搞好农业特产税的征收试点工作,曾组织过壹个工作组开進盛产山核桃的南极乡,对全乡山核桃的税源進行过壹次全面的普查。不过,普查归普查,农业特产税征收计划的数字,还是层层下达下来,宁国市不得不依然像往年壹样下派了税收任务,这任务显然与普查的结论出入太大。就是说,如果按上次普查到的情况征收,南极乡便根本完不成交下来的任务,乡政府也不得不依照过去的老办法,以税定产,把分解后的指标作为任务下达给各村,再由各村如法炮制,最后分摊到户。
每年,南极乡政府都是这么干的,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摆弄山核桃的农民,以往也都是这么缴的,虽然不满,胳膊总归扭不过大腿,只好就这么认著。现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已经同农民零距离接触,情况就有些不壹样了。
不按照实际产量收税,首先就背离了税费改革的政策,更何况,接到征税通知单壹看,竟发现在征收山核桃农业特产税的单子上,还被注有“含育林基金”,这就把税费混收,“搭车收费”了;而且有的甚至把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重复征收,明摆着是在胡作非为了。
农民们气不过,忿忿不平地骂道:“党的好政策,尽叫这些歪嘴和尚念糟了!”
乡政府发下来的《农业特产品计税产量核定通知单》上印得明明白白,农户对核定的数额如有异议,可在三十日内向征收机关书面申请复查,征收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作为依据,据实征收。现在,南极乡的农民还真的就要“按规定程序”向乡政府叫板了。
第壹个拍案而起的,是南极村下洪村民组三十六岁的青年农民吴深田。先是由他执笔写了复查申请,然后二十多位村民就跟着先后在申请上签了名。但是,当他们把这份书面报告交给乡干部程桂萍和唐承权时,二人却拒收。这下惹恼了下洪村民组的所有农户,他们就把下达给各家各户的核产通知单,统统退还给了乡政府。
接着联合村的所有农户,也全把核产通知单退了回去。
很快,事态進壹步扩大。关岭村栗坞村民组二十六位村民,也向乡政府递交了《要求实事求是征收农业特产税的申请报告》;没过多久,关岭又有七十位村民再次写出报告。
这时南极乡的农民已是群情激昂,强烈要求核查山核桃产量的书面报告,接踵而至,纷纷要求乡政府重新核定山核桃的产量,以减轻因强行下达指标给村民造成的过重的负担。
然而,所有的申请报告都如泥牛人海,乡政府既不打算重新核定全乡山核桃的实际产量,更不愿做出任何解释,这使得已经激化的干群矛盾,迅速恶化。不过,南极乡政府并不惧怕干群关系的这种恶化。在许多农户的山核桃刚开始采收,尚未售出的时候,乡里便开始行动。尽管中央壹再强调,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可他们依然组织起有司法机关参加的征收工作组强行征收。还划定出壹个时间界线,超出期限壹天,交纳山核桃的计税价格,就要从每斤八元增加到十三元;征收期间,还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现款,或对计征产量与价格表示不满的,就破门入户扒粮抵税,或扣押东西抵税;稍不顺眼还会当场抓人。
对南极乡政府这种滥用行政权力利违法乱纪的做法,许多村民想到去市里或地区上访,请求上级领导机关出面干涉;也想到去地区或省里的报社,甚至想到与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取得联系,求助新闻记者下来曝光。但是,也有不少人静下心来作了认真分析,觉得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是中央亲自部署的,既然有党中央为农民撑腰,国家又制定了那麽多的有关规定,民告官已是有法可依,难道说南极乡的大老爷们连个“秋菊”也不如?学壹回秋菊打官司又何妨!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咱也试壹试这话是否就当真!
第壹个当众站出来的,是被强行用山核桃抵税、妻子也被抓進过乡政府的南极村下洪村民组四十六岁的红脸汉子吴云凌。吴云凌牵了头,接下去便滚雪球似的,呼啦啦站出来三百壹十八户农民,要同南极乡政府对簿公堂。
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中国农民了不起的進步。当然,同样值得称道的是,宣城地区法院很快依法受理了此案,院长刘顺道十分重视,不但多次听取汇报,还指派副院长吴玉才和行政庭副庭长陈卫东,及时深入到宁国市南极乡去协调这件事,后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便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原告补正起诉状内容和补充提交起诉证据,同时,要作为被告的南极乡政府提交答辩状。
南极乡政府在答辩状中,避而不谈司法机关参与了征收工作组的事实,辩称乡财政所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出具给村民的完税收据是财政厅统壹印制的,且加盖有“南极乡人民政府专用章”,所收税款还是進了财政金库的,这不能说是乱收费行为;更避而不谈中央的税费改革政策,辩称宁国市政府过去下文要求财政和林业部门,互相代征农业特产税和育林基金,并采取壹张票征收的办法,因此乡财政所在征收农业特产税时代征育林基金的行为,既没超越职权,也不属于“搭车收费”。只是承认,在征收过程中,“难免存在不足甚至失误之处,应当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改進”,但依然辩称:“对少数抗税者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是合法的。”
在以生产“文房四宝”中的宣纸而闻名于世的宣城,我们在地区法院采访了本案的主办人陈卫东。陈卫东庭长说,处理这样的行政诉讼案,就要求法官不但要掌握全国人大通过的那些有关的法律,对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也要熟悉,特别是,从这个案子看,中央部署安徽作为税改试点省,这就更需要把税费改革的政策,烂熟于心。总之,他认为,依法为农村税费改革保驾护航,是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我们赶到宣城时,宣判大会刚开过,陈卫东介绍说,通过调取证据,又案经庭审质证,合议庭最后认为,被告南极乡人民政府提举的有关统计南极乡山核桃产量的证明材料,只属壹般年度统计数字或属预测估产证明,不能作为核定农户山核桃实收产量的依据,原告质疑理由成立,予以采信;被告对原告所述基本事实没有提出反证,仅是对有关性质问题提出辩驳,质疑理由亦不能成立。
在公开宣判的那天,正赶上初夏的壹场豪雨。南极乡的五六百号农民,包乘了九辆大客车,顶风冒雨,赶到宣城。陈卫东审判长壹看来了这么多人,不可能全让大家進入法庭,怕会闹出个什么意外,就慌忙迎上去,说妳们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很好,说明大家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因此希望今天能够出庭的,和不能出庭的,也都能尽量表现出当今农民良好的素质,模范地遵守法庭的纪律。经陈卫东这么壹动员,他发现,站在雨地的农民群众,顿时秩序井然。只有壹个农民,突然冲动地挤出来,准备要向他提出什么,却顿时遭到大家的反对。这场面,又让陈卫东有说不出来的感动。
在宣读长达二十四页纸的《判决书》时,陈卫东曾窥视了壹下站在旁听席上的农民代表,他发现大家就那样壹动不动地站着,没有壹个人交头接耳,甚至听不到壹点响动,哪怕只是轻轻地咳嗽。
轰动壹时的宁国市南极乡民告官的官司,以民胜官败而告终。宣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南极乡人民政府重新作出核定征税的具体行政行为;宣判强制征收行为违法,未按规定征收育林基金的行为同样违法;本案受理费全部由南极乡人民政府负担。
宣判结束时,南极乡副乡长周小平已是眼泪汪汪了,他显然感到委屈,也感到困惑;因为今后南极乡政府依然无法依照规定去“据实征收”农业特产税,而且有些任务压根儿就是上边摊派下来的。许多农民代表更是泪流满面了,他们委屈过,愤怒过,现在当他们拥出法庭,和站在大雨中的黑压压壹片的农民汇合到壹起时,就已经分不清流淌在他们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因为他们运用法律的武器,对乡政府随意征税收费的行为予以了成功的抵制!
4 农民的困境
细想下来,自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大包干之后,中国农村的改革就壹直没有间断过,只是因为那大多是些零敲碎打,单兵挺進,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就壹直没有被触及。这次税费改革却不同,它让农村中长期潜伏著的各种问题先后浮出了水面,这也就为整体挺進、统盘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壹次难得的契机。
至少,在乡镇体制上存在的种种弊端就被空前地突显出来。
首先是,这种体制下的乡镇组织,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它们常常超出实际能力地進行公共设施的建设,又过多地参与了农民们的市场活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别无选择地被摆上了桌面。
其次是,养了许多不该养的人。乡镇如此,村级同样如此,因此精简人员已是不容回避。
再就是,花了许多不该花的钱。先看村级,别的不说,单是每年花在上面各部门强要订的报刊费用,就足以耗尽壹个村委会的全部财力,不向农民口袋里掏钱,就啥事干不成,而那些报刊又大多与农事无关,最后全当废纸处理。再看乡镇,在安徽省寿县负债高达壹千壹百多万元的壹个乡,这次税改严格了壹下招待管理制度,全年这笔费用就省下十三万;严格·了壹下电话管理制度,也节支近三万;健全了壹下用车制度,省了十四万;规范了壹下用电制度,又省下十壹万;假如三年内不再安排基础性的建设支出,预计每年仅通过节支就可以减少赤字壹百万元以上!
不改不知道,壹改吓壹跳!
而其中,尤为突出,尤为紧迫的,还是机构的臃肿,人满为患。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便成了天下第壹大难题。
用安徽省常务副省长张平在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现场会上的话说,就是:“吃皇粮,横向看,超过了任何国家;纵向看,超过了历朝历代。妳说我们能养得起这么多人吗?养不起,最后只有转向老百姓去敛财,搜刮民脂民膏,横征暴敛。当然我不是指现在都是如此,但不坚决管住,发展下去,就难避免这个趋势!” ’
也应该看到,农民不合理的负担并不就是那麽简单。如果说它不合理,那也是不合理的现行政治与经济体制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我们今天的改革不作综合改革与整体推進的设计,势必会顾此失彼。但是如此重大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不是设在国务院的综合管理部门,而是放在财政部;改革方案又是由财政、财经和农业三个部办领导牵头制订,他们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十分周全地考虑到本部门以外的更多事情,比如方案取消了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财政并没有相应地投入,这样做虽然部分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却使得农村的义务教育陷入了空前的危机。比如,这壹方案很少考虑过去各地改革试点已经取得的那些成功的经验,依然毫无道理地保留了无法让人据实征收的农业特产税,无法做到据实征收,就依然会造成乡村干部的随意乱收;同时将原来“村提留”中的公积金,从“农业税附加”里剔除了,好像是把它从农民的负担中剔除了,可它不但依然还是农民的负担,而且这种“壹事壹议”,就极有可能为以后的乱收费留下隐患。特别是税费改革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同时也给乡镇正常运转和村级组织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从全省看,税费改革后乡镇的收入普遍减少三成多,村级收入减少了七八成,收支缺口大,不仅使正常的工作难以开展,也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不解决这些问题,中央的政策就成了画饼充饥,改革的目标就会落空;而解决这些问题最现实,也最棘手的,就是要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压缩开支,减负轻担。
安徽省五河县,正是在解决这个“天下第壹难题”中大胆突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敢于率先走出这步险棋的,是当时的五河县委书记朱勇。这是壹位从祖国西部导弹发射基地归来的转业军人。正因为在内蒙巴丹吉林沙漠和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爬摸滚打过,·就没有什么困难可以让他低头。
朱勇以为,要带领大家搞好这样壹次重大的改革,首先是需要领导班子的人格魅力。他说:“改革,要先改到自己的头上。”
五河县也是沿淮壹带过去较早進行税改的试点县之壹,那时试点,他们壹次就清理清退了乡镇不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两千三百五十四人。动作不能算小,由于工作做得细,就没发生上访或是闹事的。当二OOO年四月,安徽将税改试点在全省铺开时,朱勇清醒地看到,如果只把税费改革简单地理解为税费征收办法的壹次改变,不是大刀阔斧在全县减员,减事,减费,减机构,且不说乡、村两级的正常工作将难以维持,中央部署的这次农试点,五河县也就只能是轰轰烈烈壹阵子,过后又恢复老样子。可是,精简机构,分流人员,需要面对的问题会很多,困难也大,必须动真格的,既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更要拿出破釜沈舟的决心与勇气,否则今天按下了葫芦,明天就起了瓢,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在新中国的历史上,仅乡镇的机构上已经精简过好几回了,结果都是风声来时雷鸣电闪,事情过后皮蛋轻松,总是陷入壹个“精简壹膨胀壹再精简壹再膨胀”的恶性循环,甚至,越精简,越膨胀,始终走不出这个怪圈。现在中央和省里都下了这么大决心,革了“费”的命,剩下的问题就看下面各级党委和政府,敢不敢引火烧身,给自己真正来个“釜底抽薪”。
在五河县六大班子的动员会上,朱勇操著浓重的外乡口音说道:“这壹次咱要来,就来点真家伙,胡弄是不管(行)的,也是不可能长久的!”
当然,办法不是坐在办公室可以想出来的,以往的经验也不壹定都是可靠的,惟壹的方法就是深人实际,深人群众,像毛泽东说的那样,妳要亲口尝尝“梨子的滋味”。
采取大动作,须有大气魄,并伴之以周密的计划与安排。为此,县委开展了壹次声势浩大的“進百村、住百天、访百户”的活动,调动起县乡两级上千名干部,下村驻点,拿出了当年闹土改的劲头,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老老实实做好调查研究,切切实实摸清社情民意,分析深化改革可能出现的那些矛盾和问题,悉心探索配套改革的思路和具体的操作方法。
为确保此项工作万无壹失,县委书记朱勇,县长张桂义,以及六大班子负责人,率先垂范,亲赴第壹线。全县二十个乡镇,二十个县级干部“分兵把守”,“驻点包片”,什么时候把负责的乡镇机构改革的任务圆满完成了,什么时候才能打道回府,撤回县城。
先行试点的最大经验就是:壹个决心不走样,六大班子壹齐上。领导班子的精神状态,决定着这场改革的成败。因此,朱勇特别强调:在精简机构分流人员的问题上,县级、科局级的领导干部,尤其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打招呼说情,不准搞人情照顾,必须坚持“壹把尺子量到底,谁违规就查处谁”,而且决不搞“下不为例”!
从二OOO年九月壹日开始试点,九月三十日全面推开,到十月二十日全部结束,历时五十天,五河县成功地开展了壹次后来影响到全省的“三并三改”工作。“三并”,即并村、并校、并事业单位;“三改”,即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教育体制、改革人事制度。
先谈并校。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务求实效”的原则,五河县农村中小学,由原来的四百三十五所,合并成为二百四十所,撤销了壹百九十五所,减少面达百分之四十五,接近半数;分流在编教师壹百七十五人,从而使得全县农村中的整体学校布局、师生比例以及师资力量相对变得更加科学合理。
和并校同步進行的,是并村。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着眼于规模适度和便于管理,大村并小村,强村并弱村,稳村并乱村,把全县四百三十八个村,撤并为二百二十五个村,减少了二百壹十三个村的编制,精简面达到百分之四十九。这样壹来,村干部就由早先的三千壹百九十二人,锐减到壹千壹百二十五人,减少了两千零六十七人,人数精简过半,高达百分之六十五;村民小组也由三千壹百二十二个,调整为壹千七百五十六个,减少了壹千三百七十六个,精简了百分之四十四。
并村并校工作的整体推進,为乡镇机构的改革创造了条件,更提供了保障,接着,全县乡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就由二百二十个,压缩到四十五个,砍掉了壹百七十五个,减少了百分之七十。事业单位也由二百五十六个,压缩到壹百二十四个,砍掉壹百三十二个,减少了百分之五十二。实有人数由壹千二百九十二人,精简为七百六十八人,精简掉五百二十四人,达到百分之四十壹;其中财政全额供给人员,由九百八十二人,精简为五百二十人,精简掉四百六十二人,也达到了百分之四十七。
值得称道的还是,在这次乡镇机构的改革中,县委特别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历次机构改革之所以不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种精简,多是单纯的机构合并或撤销,很少考虑职能的转变,尤其是功能的分解;说得直白壹点,就是只看重形式,不触及自身内部的利益层,当然,那时更不可能会想到要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次“三并三改”之后,壹些职能相近、业务交叉、工作任务较为单壹的单位,如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水产站、水利建设管理站、林业站、农业机械管理站都被予以合并,变成了农业技术服务站;土地管理所、村镇建设规划站也合并成为土地村镇建设站;法律服务所和劳动服务站均改制为社会中介机构。除还保留原计划生育服务站及文化广播电视站两站而外,通过合并、撤销、划转,就将乡镇原有的十三四个事业站所,压缩成了五个。当然,在精简压缩机构和人员的同时,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也为促成政府职能的進壹步转变,各乡镇都增设了经济开发服务中心,城关镇还特地增设了社区服务中心。在党政机构的设置上,乡镇还都将原先门类齐全、分工过细的十余个内设机构,作了较大的压缩:除城关镇和三个中心建制镇,设立了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牌子)而外,其余的十六个乡镇,只保留了党政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牌子)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也大多是由党政班子成员兼职,这样就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干部的职数。
“三并三改”的最大特点,是五河县的乡镇机关从此不再是“五脏俱全”。
由于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力地推進了五河全县乡镇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了五河县农村基层干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壹句话:改出了压力,改出了活力,也改出了生产力!
有人说:这样“伤筋动骨”,是在削弱基层党的领导。朱勇却说:减少民怨,才是在真正加强党的领导!
十二月九日,临近年尾,省委书记王太华也来到五河县。他就如何進壹步深入开展农村税改工作,与县里的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進行了推心置腹的座谈。
他谈得很细。
他提醒大家注意,在乡镇分流人员的安置上,壹是三年待岗期间的工资要发;二是到企业以后,企业开展养老保险时,在机关当公务员这段时间也应计算在内。
他说并校的工作,现在才起步,我们从数量上,表面上,撤并了,但大量的工作,有待進壹步完善。将来在农村,不论中学还是小学,都要强调规模办学,合理办学,并且要通过教师竞争上岗等措施,不断地提高教学的质量。他说现在农村的学生壹年的学费,等于农民白种了几亩地或白养了壹头猪,学校收费高的主要原因是辅导材料太多;过去没有辅导材料、同步试卷,不也培养了那麽多的大学生吗?减轻学校负担,减轻学生负担,就是要从减轻学生的书包这些具体的事情上抓起,同时要禁止向学生收取看电影、素质教育等这费那费。
他说,税费改革了,农民负担减轻了,所以我就想,能不能将所有的村支部书记,都用财政包起来呢?妳们可以试壹试。那些机构改革中比较好的,甚至可以包括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我看都是可以到村里任支部书记的。如果他能当好壹个村支书,以后到乡里、县里来工作,就绝对没有问题。村级集体经济下壹步发展最重要的问题,是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这些同志不是本村人,可以很超脱,就壹心扑在工作上。当然下派要实行任期制,要進行任务考核,完成任务考核目标的,就可以成“飞鸽牌”,再换另外的年轻干部接着干,这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农村发展和农村稳定的需要,更是锻炼干部的需要。
他说乡镇机构改革后的转变职能,重点要做到“三个统壹”、“三个为主”。这就是:过去是对上负责,现在要对上、对下统壹负责,并且是以对下负责为主;过去是单壹靠行政命令,现在既要摘行政命令,又要靠法律、民主、教育的办法,而更多的是要以法律手段、民主手段、教育手段为主来开展工作;过去只是完成任务,包括要完成计划生育、财政税收等任务在内,现在要转变为把完成任务和搞好服务统壹起来,而且,要做到以服务为主。
他说:“三个代表”的思想最重要的壹条,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王太华回到省城后不久,省委就从全省各市县挑选出了三千名优秀年轻干部,派到贫困村、后進村去担任党支部书记,以加强那里的基层党组织建设;随后不久,省委又从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抽调出壹万名优秀干部,自带行李,進驻全省壹万个经济相对滞后、基层组织相对薄弱的行政村,帮助派驻村建立健全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善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当然,更重要的是,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地帮助那里的农民迅速推進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安徽省各地开展的农业结构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工作,差不多也就和农村税费改革同步進行了。
5 壹号议案
在安徽省全面试点的头壹年,虽然出现过淮北平原的砀山县陈庄镇,江南山区的宁国市南极乡,依然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南不北,地处江淮之间的肥东县龙塘乡和来安县广大乡,也照旧是我行我素,甚至闹出了人命,但是,全省的总体的形势,还是令人振奋的。税费改革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推动了乡镇财税征管体制上的改革,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也促進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壹句话:开局喜人。
也许正因为有了如此喜人的开局,二OOO年十二月十三日,财政部长项怀诚就在北京发表了这样壹个讲话:“明年将加快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步伐,中央财政也将每年拿出二百亿元人民币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以支持这项改革。”
二OO壹年二月十五日,《新华网》接着也发布了壹条有关的新闻信息.:《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展开》。消息称,“二OOO年三月,中国政府决定先在安徽全省开始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今年在全国推广,二OO二年基本完成。”
这是新闻传媒第壹次公开披露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时间表。这个时间表,明白无误地表明:从试点,到全国推广,直到基本完成,每壹个阶段只用壹年时间;整个工作不超过三年。就是说,被称作继土改、“大包干”之后中国农村第三次伟大改革的农村税费改革,将在本届政府任期之内大功告成。
面对如此消息,不少有识之士深表怀疑,觉得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为,这项改革已经触及到了壹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壹些重大的改革方向,许多问题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才逐渐暴露出来的,有许多我们过去不曾熟悉的东西,还需要進壹步去认识,寻求凸现出来的这些新问题的解决办法,也有待时日。可以说,这场伟大的改革,还只是刚刚破题,现在就宣布此项工作将于二OO二年“基本完成”,无论怎么说都过于草率,而且,让人不可思议。《新华网》上的消息,显然不是空穴来风,就在《新华网》发布这条消息不久,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便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隆重召开。
因为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成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为解决好“三农”问题采取的壹项重大举措,又是事关各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所以,决定将被扩大试点的二十个省的省委书记或省长,国务院有关各部的部长,几乎尽数赶往了中国中部的这座城市。
据统计,合肥的会议,仅正部(省)级领导就来了四十八位。因此,这个会,不但成了安徽省历史上规格最高的壹次会议,也成为中国近年来有关农村改革规格最高的壹次全国性会议。
会上,国务院全面部署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
如果不是两会期间出现了壹件轰动性的事件,合肥会议的精神肯定就会很快地在全国更大的范围得到贯彻落实,就像《新华网》所说的那样,由中央部署安徽首先试点的这场农村税费改革,真的可能在最短的时间推向全国。
但是,在随后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壹件议案,却改变了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这种進程。
合肥会议这边刚刚结束,那边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就在北京拉开了序幕。会上,朱镕基总理代表国务院,作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他在报告中强调:“十五”期间要把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许多代表听了朱总理的工作报告,心中的感伤却远多于兴奋。因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这类“常识性”的话,几乎是每会必讲,已经不知讲了多少年,可直到今天,“三农”问题依然还是中国最大的问题。八十年代中期之后,当农民负担问题日益突出,壹九九O年二月国务院就发出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九月,党中央、国务院又作出了坚决制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的决定,这以后差不多年年都下达这样的通知或是决定,但时至今日,农民负担仍是叫人扼腕叹息的壹桩事情!
福建代表团的人大代表饶作勋发言时,就坦陈当前农民最担心政策不稳,最怕的是负担过重;四川代表曹庆泽,毫不客气地指出,朱总理的报告中虽然提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并没有举出突破性的过硬措施。
与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先后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共有十位委员在大会上发言,其中半数言及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
两会期间,丹麦记者甚至反诘到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所在的部,是否不管农民,只是城里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在大会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曾就中外记者关心的农村税费改革给大家详细算了壹笔账:
“我们目前从农民手里收取三百亿元的农业税,六百亿元的乡统筹、村提留,再加上乱收费,大约从农民那里壹年要拿走壹千二百亿元,甚至还要更多。我们这壹次的税费改革,就是要把我们现在收取的三百亿元的农业税提高到五百亿元,也就是从百分之五提高到百分之八点四,把其他的乡统筹、村提留的六百亿元和乱收费壹律减掉。当然,农民减负担,地方财政会有缺口,这个缺口很大,中央财政又会拿出二百亿到三百亿米补贴给困难省区市的农村的。但是,这个缺口还是很大的。”
如果要把九亿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地方财政的缺口究竟会有多大?
农民负担真的壹年就只有壹千二百亿吗?“甚至还要更多”,这“还要更多”又是多少呢?
朱总理都没有具体说。
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与否,能否真正地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其关键之处,无疑就在于把账算清楚。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是含糊不得的。只有弄得壹清二楚了,各方面的配套改革才可能做到心中有数。
《我向总理说实话》壹书的作者李昌平,对此作过具体的调查,他十分坦率地表明:“中国农民的负担远远不止壹千多个亿,至少是在四千亿元以上!”
他分类列出几笔账:全国县、乡、村所欠债务有六千亿元之多,仅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至少在八百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需支付七百万名老师的年工资就是八百亿,每年支付校舍维修、设备仪器的添置和教育的欠债等就有五百亿;全国县、乡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干部”计有壹千九百多万人,村、组级“干部”两千三百多万人,每年工资壹项就又要两千五百亿。
以上三项,最低年支出便要四千六百亿元以上。
此外,全国近三千个县,约有近三万个科局,近五万个乡镇,七十万个乡镇所属部门都需要运转,还有四百万个自然村近八亿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公共晶的需求,这些每年至少还要三千亿元。
总之,在县以下的各项支出中,百分之七十到八十是要由农民负担的。农民的口袋就是县乡财政。若按现在的农民负担政策,农民每年的实际负担则高达四千亿至五千亿元!
与农民的实际负担如此之大,这显然正是中央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而农民负担却壹直无法根除的原因所在。这也再壹次证明了朱镕基总理在李昌平的壹封信上批过的那句话:“我们往往把好的情况当作普遍情况,而又误信下面报喜,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还是安徽省的代表。
因为税改在安徽试点已经壹年了,壹年里,省委、省政府默默地克服着重重困难,可谓竭尽全力,但仍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改革试点之后,乡镇村级组织的经费变得捉襟见肘,还可以从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增效节支上来寻求解决的途径,但是,目前实施的这个税费改革的方案,将原有的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予以取消,而这个缺口又非常大,以致相当多的农村中小学办不下去,农村教师拿不到工资。如果安徽的同志不把试点工作中出现的这种有关义务教育上的问题,及时反映上去,并得到有效的解决,壹旦中央将税改工作在全国展开,农村义务教育受到的冲击,以及造成的损失,那将会是无法估量的。
因此,安徽省的人大代表觉得有责任将这件事写成壹个议案提交大会。
于是,就在这次全国人大的会议上,安徽省代表团在认真总结了壹年来农村税费改革的利弊得失之后,提交了壹份要求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的议案。
安徽省代表团提出的这个议案,顿时在各省的代表中间引起强烈反响,成为轰动壹时的热门话题,并被列为这次大会的“壹号议案”。
发起这个议案的,是安徽的壹位女代表。她就是安徽省教育厅的副厅长胡平平。
胡平平几乎是在壹夜之间,成为两会最引人注目的新闻人物。
胡平平已经当过两届全国人大代表了,人民代表为人民代言,早已成为她自觉的行动。她所以会想到要提交这样壹个议案,不光因为她是教育厅副厅长,她本人也就是教师出身,再说安徽又是农业大省,关注农村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乡村教师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便成了她万死不辞、乐此不疲的壹件事。
通过认真调查,胡平平发现,安徽在搞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壹是乡镇财政拨款;二是向农民征收“三提五统”中的壹项,即“教育附加费”;再就是向农民搞“教育集资”。壹九九四年以前,各地农村基本上都没有欠过教师的工资,九四年因为实行了国税地税分税制,地方上的财力受到了削弱,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就主要依赖于向农民收取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余下的,全省农村每年教师工资还有的三亿元的缺口,是靠向银行借贷发放的。截止二OOO年,仅这壹项的负债,已累计高达十七亿元。实施税费改革之后,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两项收费全被取消,改革后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要求从乡镇财政预算中安排,可乡镇财政原本已是寅吃卯粮,这笔经费其实便没有了着落。省教育厅为此作过调查,二OOO年安徽全省乡镇可用财力只是四十六亿元,而全省乡镇负责供给的六十六万人的工资额就已经是四十九亿五千多万元,根本没钱再往教育上投入。更何况,税费改革的两项有关教育的收费,每年空出来的缺口就是十壹亿元。按规定,农村中小学危房的改造,每年还需要三亿元,以前这钱也是靠向农民伸手解决的,现在也就不能再向农民收取。这样加在壹起,安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上的缺口,就是壹个很大很大的数字!
形势壹下变得十分严峻。仅税费改革搞得最早的壹个阜阳地区,截止到二OO壹年春天,就已累计拖欠教师工资六亿壹千七百二十七万元,全地区平均拖欠教师十个月工资;有的,是自税费改革以来就再没给教师发过工资!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欠下的教师工资、银行债务、教育布局调整的基建费用以及危房改造资金,累}t-高达六十多亿元!
胡平平壹想到这些就心急如焚。
这么大的缺口怎么办?似乎也只有两条路钉走,要不就是把臼分之四十的农村中小学停办,再不就只能这样继续拖欠下去。
农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忧心忡忡地说道:“现在是,轻了农民的担子,饿了教师的肚子,误了俺们的孩子!”
许多农村教师百思不解:国家既然禁止了乡镇政府的乱收费,那麽首先就得保证这笔庞大的开支有“出处”,这道理听起来似乎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因为那麽多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又是如何解决来源的呢?怎么没见哪个城市的政府向市民收费来办义务教育呢?农民已经交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本就该和城里工作的市民壹样成为纳税人,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中央政府财政收人的支出就应该考虑到全体国民的利益,不应该“城乡分割,壹国两策”。况且,从根本上说,义务教育本就应该由政府财政拨款,否则还叫个什么“义务教育”呢?
问题的症结当然不在税费改革,只是由于税费改革工作的展开,使得这样壹个长期被农民负担掩盖的深层次的体制问题突显出来,这就是:中央与地方在财权和事权上的严重脱离,以致地方财政收入太少而负责的事务却又太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壹项调查,同样说明了这壹问题的严重性:目前中国的义务教育的投人中,百分之七十八由乡镇负担,这其中,绝大部分又是由农民“买了单”;百分之九由县财政负担,县乡两级的负担高达百分之八十六;省市(地)还负责了百分之十壹;中央负担的,仅是百分之二左右!
无论怎么看,这样的政策设计,都是极不合理、也无道理的。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工业国家,都认为教育是生产发展的首要因素,是振奋壹个民族的强大动力。全世界的年教育经费,在公共资金的支出中,大都仅次于军事费用,占居第二位。全球工业化国家的人口只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壹,但其教育经费却比发展中国家多出十倍以上;而中国人口超过了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壹,教育经费却仅占到三十分之壹。这让人难以思议。
我们可以花那麽大的气力去争取壹个体育项目的第壹,而对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这个真正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息息相关的重大项目,竟是长期的熟视无睹,这同样让人不得要领。
建国五十多年了,解放后出生的孩子也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在中国的农民中,没有接受过起码的文化教育的,何止千万?而且还有那麽多的文盲。面对今天经济文化依然如此落后的中国广大农村,如果我们不回避事实,就不能不承认,在教育上,我们确实是个失败者。
中央实行财经集权的初衷,就是为了集中财力办大事,而九亿农民义务教育的事还小吗?
应该说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这不仅是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实际需要,更是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迫切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在壹九九三年就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规定:教育经费的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世纪末应达到百分之四。可是,到了壹九九九年,也仅实现百分之二点七九,少投入了壹点二个百分点。二OOO年,我国生产总值实现八万九千四百零四亿元,财政收入达到壹万三千三百八十亿元,如果按照《纲要》规定的教育投入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百分之四的目标,就应增加壹千壹百亿元以上的教育经费。
如果中央财政按照《纲要》的规定拿出壹千壹百亿元,中国的农村义务教育乃至农村税费改革中的许多问题便都迎刃而解了!
我们必须认识到,要求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是在对农民“发善心”,也不是在对他们搞“施舍”。从壹九五六年到壹九八O年,国家仅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差就从农民那里无偿地拿走了壹万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粮食定购价低于市场价,从农民的手里拿走的就更多。
我们已经欠了他们太久太久,也太多太多,不能也不应该再这样欠下去了!
胡平平决计要写这个议案的想法,立刻得到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四大班子领导的高度重视。最后,省里决定将它作为安徽省代表团的壹件议案,提交本次大会。
壹号提案壹出现,不仅引起两会代表的强烈反响,还引起出席过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的二十个省区领导的格外注意。现在,他们都认真地算了壹下细账,于是先后写出报告,要求中央财政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转移支付所需要的资金。有壹个省,只是要求解决义务教育和机构改革的实际困难,就申请补助壹目零五亿元。各省加起来,少说也有壹千多亿元!
改革,改出这么大的缺口,这是朱镕基没有料到的。中央财政也不可能壹下支付出那麽多的。
是呀,积羽沈舟,群轻折轴。
中国农村的问题是长年积累的结果,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矛盾的综合显现。问题实在是太多,也太复杂了。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毫无疑问是农村税费改革第壹位的目标。但深究农民负担的成因,其复杂的程度,却足以让所有人都会感到就像盲人摸象壹样:有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的原因;有匮于投入,基础薄弱的原因;有财政体制不顺,流通领域梗塞的原因;有城乡分割,待遇不公的原因;有监管失控,贪污腐败的原因;有社会和经济上固有的,深层次的,许许多多的原因;当然,也有农民自身的原因……
小平同志就说过:中国的经济要出问题,可能就出在农业上。因为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当我们感觉到需要认真解决它时,就可能已经发展成了大问题。
二OO壹年四月,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闭幕不久,海外传媒突然热闹起来,关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遭遇流产的报道连篇累牍。
当然这是毫无根据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成功”——中国政府的这种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中国的农村税费改革没有流产,也不可能流产,只是再听不到《新华网》曾经披露过的那个改革的时间表。中央重新作出决定:继续由安徽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探索,全国其他省区暂不扩大试点。
尽管这种调整,与合肥会议的部署有了很大的不同,出现这种变化,前后也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这确实又是极其负责任的态度,是壹种最冷静而又最明智的决策!
就在美国《华尔街日报》在报道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受挫、流产的时候,人们却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屏幕上,看到朱镕基总理正在安徽农村视察,他勉励安徽省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再接再厉,努力解决好农村税费改革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坚决把这项改革全面引向深入。
6 寄希望于安徽
我们在采访中获悉,在安徽全面推行税费改革壹年后的二OO壹年,朱镕基总理就先后三次深入到安徽。二月中旬,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期间,他在合肥周边的农村调研;五月壹日,国际劳动节,许多富裕起来的中国人,趁著“五壹”期间的长假,合家老小外出旅游时,他却又是在安徽的农村度过的。两次来皖,朱总理恪守诺言:不照相,不题词,不让陪餐,不准迎送,壹切轻车简从,甚至,不让发消息。
作者 独立农会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前言
本文属于漫谈性质的文章,汇集了不同的农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背景的中国农民的生活,充份的论述了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土改的本质
作者 蔡咏梅 写于 二零一零年
土改前农民是自由民,土改后不仅土地得而复失, 而且被牢牢地拴在土地上,逐渐变为壹种新式农奴, 国家则变成新的唯壹农奴主
数年前,前中国社斗院副院长于光远来香港演讲,题目的经济改革。他说:改革后, 大家生活得比过去地主还好。那时我们在陜北搞土改,不吃糠的就算是地主。听到此, 我第壹个念头就是:那妳们共产党人当年为什么要搞土改?進而想问:土改自然使地主 和地主的子孙倒了楣,沦为万劫不复的贱民,那农民呢?他们又得到了什么好处?
中国农民的悲惨状况终身难忘
我曾在我们四川安县的农村当过三年知青,这短短岁月为我壹生留下了许多终身难 忘的回忆,而最难令人忘怀的是中国农民的悲惨状况,而那已是土改后二十年了。不说 农民壹贫如洗,连温饱都未能实现。生产队中除了几家劳动力很强的,其他农民可以说 全年没有吃过几顿饱饭,连裁秧打谷子最吃重的农忙时候,也只能吃半干半稀的瓜菜饭。 在田里劳动时为填饱肚子,他们常摘未熟的豆荚生著吃;挖红薯壹边污壹边吃,吃得满 嘴唇污泥。而农民还告诉我,这日子已很好了。他们是与六○年时大灾荒相比。这个生 产队本两百多人,大饥荒饿死了壹百多,有的甚至是全家死绝。农民向我回述那段悲惨 可怖的日子时,仍余悸犹存。
那时每个赶场天,在我们生产队通往黄土场的壹个并不很陡的山坡上,总会发现壹 两具倒毙的尸体,都是饿得虚脱了的农民赶场回家,因衰竭无力气爬完这道坡,壹倒下 去就再也站不起来。那条山坡路我走过很多次。每壹次我想到我脚下的路上曾倒毙过很 多饿殍就背心发凉,甚至在夏季。
要把我听过见过的农民的悲惨故事壹壹写下来,需要写厚厚壹本书。
当过知青的人现在回忆起他们的苦日子总是充满自怜自哀,仿佛是世界最可怜的人, 其实比我们更可怜的是农民。当年许多知青面对比我们低下的农民常不免有壹种沾沾自 喜的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有时甚至可以用来平衡知青受屈的心理。
农子农孙被拴死在土地上
记得有壹次我和生产队队长及队上几个男社员有事上四十里外的县城,因为要上饭 馆,我带了粮票,而农民都是用帕子包了大米去换饭。我们知青是城里来的,因每年要 回家探亲为理由可以排了大米去公社调换粮票,但农民没有这种特权。在上街吃饭要粮 票的时代,我们安县的农民出路都是带着大米,用壹块布包了,然后到那种可以换饭的 乡镇小饭铺,用饭铺的秤小心秤个六两或八斤白米换壹碗没盐没菜的白饭。这种大米换 饭的方式只在乡镇小县城通行,在我长大的成都就从未听说过这回事。那次我就想,这 些农民如果要到成都怎么办?
这种制度的设计似乎已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他们的土地上了。我们生产队的农民的 活动范围几乎不超过方圆几十里,最远不过是到县城看病,或到邻近的德阳、绵阳这类 中等城市挑化肥,卖竹编箩筐。到城市生活是他们连想也不敢想的事。知青常以讥笑玩 弄农民的愚昧为乐,现在才明白这种愚昧是因为他们的贫困,以及被强迫隔绝于城市文 明之外的生态造成的。
两三年后,知青开始陆续回城。我有个男同学回城时,队上的男青年农民很羨慕他, 说我们这壹辈子只有在乡下完事了,男同学即回答他说,“因为妳们是龙(农)子龙 (农)孙嘛!”话很刻薄,但却是冷酷的现实。
壹直到人民公社解散,土地实行承包,农民才首次可以自由地前往城市,但他们被 城里人称为“盲流”(现在叫民工)。他们享受不到城里人的种种福利,干的却是城里 人不层于干的脏臭累话路,他们是城市中的边缘人,社会的二等公民。
前几日读贾平凹新出的自传小说。作者诉说毛泽东时代壹个陜西农家少年在贫穷, 在城乡分隔的歧视环境中挣扎奋斗的悲哀,令人伤感也令人深思。按那个时代的阶级分 类,贾平凹应该是翻了身的贫下中农,政治上的红五类,但是他们未感受到做人的尊严。
土改是农民命运的分水岭
某日与人闲聊,谈到农村改革,我突发疑问:怎么会是土地承包?土地不是土改时 已分给了农民,农民连地契都拿到了吗?后来参加互助组、合作社,农民不是拿土地、 拿犁具耕牛入股吗?就是后来成立人民公社,不是说为集制所有制,社员共有吗?现在 人民公社解散了,农民不是该拿回他们的土地?有人说,土地是国有的。那何时收归国 有,法律依据又何在?我以此询问过许多人,包括大陆的农业专家,但没有人可以回答。
这个问题太大,最好让学者们去研究,但我们却很容易认清这样壹个事实,即土改 前后农民的生态的戏剧性大变化。土改是中国农民命运的分水岭。土改前,农民可能没 有土地,但他壹定是自由的,他可以为甲地主做长工,或为乙地主做佃农,也可以不种田到城里打工做小生意,甚至可能因勤俭奋斗自己当上地主。在 走投无时也可以去当兵吃粮或落草为寇。土改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但两三年后土 地失去,而且随之失去的是自由,不能离开被限定的土地(合作社、公社生产队),不 能随自己意生产耕作,有个时期壹点自留地,多喂两只母鸡,当官的就会来割资本主义 尾巴。《中国青年报》记者卢耀刚在他的《大国寡民》壹书中说,“合作化不久,就是 高级社,就是人民公社,再加上户藉制度,农民被牢牢地管住了。”可以说土改前,农 民是自由民,土改后农民实际已逐渐成为壹种新式农奴,而国家成了最大而且唯壹的新 农奴主,大概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农奴主。
土改前租地主的佃农向地主交租,土改后全中国的农民向国家交公粮,不知公粮算 不算地租?
农民史无前例的被依附于土地
中国是几千年传统农业国,以农为本,农民从来是第壹等国民,近代工商业兴起, 务农仍然是不被人看轻的职业。我父亲解放前即因羨慕农家乐壹度萌生过下乡务农的贪 头(幸好未实行)。土改后至今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如何?工农差距与城乡差距如何? 有目共睹,已不必赘说,总之,如壹九五三年梁漱溟为农命所说,工人与农民“有九天 九地之差”。梁漱溟为这句实话受到周恩来的批判和毛泽东的当众羞辱。
土改似乎是壹出黑色滑稽戏,壹个大讽刺,也像壹场大骗局,打着平均地权耕者有 其田的旗号,用暴力血腥的手段无偿剥夺了几百万地主和自耕农(富农)的土地,让几 万万无土地的中国农民欢天喜地,但绕了壹大圈,最后竟变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土地兼 并最大的土地集中。中国农民空欢喜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描述皇权之强大的 话首次真正成为不折不扣的历史现实。
后来这个大农奴主壹手酿造出惨绝人环的大饥饿,几千万农民在这场人祸中默默饿 死,竟然无灾民成群逃荒流窜城市,亦无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原因很简单,不是今天的 中国农民更逆来顺受,而是当今国家权力之网铺天盖地,密而不漏,为历史所未有。试 问当此现实,中国何处去寻水泊梁山?这场大劫难早已因几百万地主和自耕农土地被无 偿剥夺而成为全体中国农民无所逃遁的宿命。农民从土改中没有得到什么,除了奴役。
横征暴敛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二一年
县志是地方志最多的壹种,记载壹县之地理、经政、前事、人物、文化等五大类,细分为地域、气候、沿革、山川、关獈、里甲、圩市、城池、官署、学校、庙坛、亭阁、桥梁、物产、古迹、职官、兵防、食货、户口、田赋、风俗、前事、人物、科举、仕進、封赠、著作等内容。这么多的篇目肯定读不完,所以是选读。因为研究农民负担问题,着重读记载田赋的部份。
清代农民种田要交多少皇粮呢?对此,以广西容县为例。因为容县自明清至民国到现在,其沿革都未有改变,且我能够找到两部容县志,壹部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壹部是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关于清代容县的田赋,在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壹田赋》中有详细的记载。清代田赋有实物秋粮米、货币白银两部份,要感知清代的税率,要对大米的价格折算为白银的两,再折算为现代的人民币,需要使用到库平制、市制、国际公制三种计量单位。为方便计算,引用书中的数字全部改用现代记数法表示。各种单位换算包括:1库平斤=596.82克=16两,1两=37.7994克=10钱,1钱=10分,1分=10厘,1厘=10毫,1毫=10丝,1丝=10忽,1石=10斗=100斤,1斗=10升,1升=10合,1合=10勺,土地1顷=100亩,1清亩=0.9216市亩。壹九四九年后,田赋改称为公粮。因为当局推行统购统销政策,以很低的价格收购农民大量的“余粮”,所以统购统销制度下的余粮是田赋的扩张,与公粮合称“公购粮”。当局低价收购农民的粮食,也具有田赋的性质。
两部《容县志》里有壹大堆人口、土地、田赋、公购粮等数字,读懂这些数字的方法就是逐项验算。验算完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壹田赋》的计算量与壹个中学生壹个月的数学作业差不多。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则记载有壹九五零年之后,特别是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之后,当局疯狂地搜刮农民的粮食的具体数字。
壹、下则民田的田赋
清代容县有下则民田共161990.629亩[1],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2]的85%。
每亩征亩银0.009两[3],共征银
161990.629×0.009=1457.91566(两)(地亩银之壹)
每亩征折色秋粮米0.0428石[4],每折色米1石折银0.348两[5],折算为银两,得
0.0428×0.348=0.01489(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壹)
共征秋粮米
161990.629×0.0428=6933.1989(石)(秋粮米之壹)
秋粮米折银
6933.1989×0.348=2412.75322(两)(秋粮米折银之壹)
折色秋粮米1石科里甲、均徭、驿传、兵款(四差银)0.314两[6],征银数为:
0.0428×0.314=0.01344(两/亩)(每亩四差银之壹)
共征银
161990.629×0.0134392=2177.02446(两)(四差银之壹)
折色米1石加征胖袄、鱼线胶、药材、翎毛、铺垫、水脚银0.00813两[7],征银数为:
0.0428×0.008133=0.00035(两/亩)(每亩加征银之壹)
共征银
161990.629×0.00035=56.38771(两)(加征银之壹)
附:康熙五十年,容县丁人数4867.8丁,征丁银1031.278两。之后实行摊丁入亩政策,雍正五年奉文将丁银摊入地亩内征收,丁随粮纳,计每石民米该占丁0.727丁[8]。
如何丁银1031.278两摊入地亩内?按下则民田的折色秋粮米肯定是民米,共6933.1989石,折丁数为
6933.1989212×0.727=5040.4(丁)
又每丁征银0.21186两,得丁银数为
5040.43562×0.21186=1067.86669(两)(唯壹的丁银总数)
此数比1031.278两多36.58869两,无法再考究为什么有这壹差异,但把下则民田的秋粮米看作民米应是正确的。把1031.278两分到下则民田共161990.629亩内,得
1031.278÷161990.629=0.00637(两/亩)(丁银摊入田亩数)
把地亩银、秋粮米折银、四差银、加征银、丁银摊入地亩银相加,得下则民田科率为
0.009+0.01489+0.01344+0.00035+0.00637
=0.04405(两/亩)。(下则民田每亩征银数)
按当时1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转换为实物田赋是0.1266石/亩,即每壹亩田赋约13斤秋粮米。不过这仅是名义上的田赋,还要加入征收的成本,在后边有说明。
未加入丁银时的折色秋粮米折银加地亩银等项共征银
161990.629×0.03768=6104.08105(两)(下则民田征银数,未包括丁银)
二、清代田赋之上则归民职田的田赋
上则归民职田共292.914亩[9],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0.154%。
每亩征亩银0.009两[10],共征银
292.914×0.009=2.63623(两)(地亩银之二)
每亩科折色秋粮米0.3652石[11],每折色米1石折银0.348两[12],折算为银两,得
0.3652×0.348=0.1270896(两/亩)(每亩秋粮米之二)
共征米
292.914×0.3652=106.972(石)(秋粮米之二)
米折银
106.9721928×0.348=37.22632(两)(秋粮米折银之二)
科率
0.009+0.1270896=0.13609(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二)
地亩银加折色秋粮米折银两项共征银
292.914×0.13609=39.86256(两)(上则归民职田征银数)
三、清代田赋之中则官学僧道田的田赋
中则官学僧道田共2284.78亩[13],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1.20%。
每亩科地亩银也是0.009两[14],共征银
2284.78×0.009=20.56302(两)(地亩银之三)
每亩科折色秋粮米0.1656石,每折色秋粮米1石折银0.348两[15],折算为银两得
0.1656×0.348=0.0576288(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三)
征米
2284.78×0.1656=378.360(石)(秋粮米之三)
米折银
378.359568×0.348=131.66913(两)(秋粮米折银数之三)
科率:
0.009+0.0576288 =0.06663(两/亩)(中则官学僧道田每亩征银数)
地亩银、折色秋粮米折银两项共征银
2284.78×0.0666288=152.23215两。(中则官学僧道田征银数)
四、清代田赋之屯田的田赋
屯田共11761.72亩[16],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6.18%。
不征地亩银、四差银、不加征,每亩征折色秋粮米0.0734石[17],每石折色秋粮米折银0.35两[18],折算为银两,得
0.0734×0.35=0.02569(两/亩)(折色秋粮米折银之四)(屯田的科率)
征米
11761.72×0.0734=863.310(石)(秋粮米之四)
米折银
11761.72×0.02569=302.158587(两)(秋粮米折银之四)
五、清代田赋之附征田的田赋
附征田包括部份“下则归民田”和“猺田”,共14031.38亩[19],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7.37%。
不科地亩银、不科四差银,亦不加征,每亩仅征折色秋粮米0.0746石[20],每石折色秋粮米折银0.38两[21],折算为银两,得
0.0746石/亩=0.0746×0.38=0.02835(两/亩)(每亩秋粮米之五)(科率)
共征米
14031.38×0.0746=1046.7410(石)(秋粮米之五)
米折银
14031.38×0.02835=397.76156(两)(秋粮米折银之五)
六、对上述数字的验算
原文:“实征折色秋粮米9328.5895石,折银3287.194两[22]。”将各田亩征数用电脑中的计算器验算如下:
6933.1989+106.9722+378.3596+863.3102+1046.7409=9328.582(石)
2412.75322+37.22632+131.66913+302.15859+397.76156=3281.56882(两)
上述计算的结果,秋粮米比书中数字9328.5895石少0.0076石(7斤6两),折银数比书中数字3287.194两少了5.62518两,差异微小。
又原文:“实征地亩四差及续编胖袄鱼线胶铺垫水脚等银3714.7726两[23]。”将各田亩征数验算如下:
1457.91566+2177.02446+56.38770+2.63622+20.56302=3714.52708(两)
此数比书中数字3714.7726两少了0.24552两,也是差异微小。
又原文:“应征丁差银1031.2921两”[24],“合计地丁实征折色银8033.2595两[25]。”验算如下
3281.56882+3714.52708+1031.278=8027.37390(两)
差异微小,说明理解了书中各数字之间的关系。
验算结果与书中数字差异微小,说明基本理解各个数字的关系。
七、嘉庆年间提高田赋
雍正间容县的田赋,总计是8033.2595两,这是上交户部、工部(加征鱼线胶等银)的数额。收税的成本,比如办事的吏书的工食银、纸墨钱、将零粹银子铸成的标准银锭的费用,将银锭上解朝庭的费用等,全由民众分担。这些费用是有弹性的,成为县太爷和吏员贪污的机会,壹两加收七八钱是常例。对交税的小户,收税的吏员使用大戳计量,致二三分银收到二三钱银。大户交得多的,又有官设银店收取高额熔银费用。到嘉庆年间,田赋浮收现象非常严重。
嘉庆九年(1803年)四月,容县乡绅控于梧州府,状告官吏刻意多收田赋,知府下令禁官设指定银店,但仍未能控制。嘉庆十壹年,知府又再下令整改,仍未能控制。嘉庆十二年,书吏钟泰串通旧役,坐樻勒收,乡绅又控于梧州府。知府魏劄调怀集知县审讯二次,苍梧县令审讯二十二次,到十二月知府自审,查明其历年串同舞弊细节,并定下加耗比例为42%。秋粮米折银价,民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1.03两/石,职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0.3738两/石,官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0.403两/石,猺米不变(0.38两/石)、屯米不变(0.35两/石)[26]。民米折银价提高,应该是因米价上涨的结果,1.03两/石作为嘉庆年间正常年景的米价。
如何将提高的银数加入雍正年间的田赋之中?
下则民田秋粮米科率为0.0428石/亩,乘以增加值1.03-0.348,得
0.0428×(1.03-0.348)=0.0428×0.682=0.02919两(用电脑的计算器算出)
加入到下则民田原税率0.04405两/亩中,得
0.02919+0.04405=0.07324两/亩(用电脑的计算器算出)
上则归民职田秋粮米科率为0.365石/亩,乘以增加值,得
0.365×(0.3738-0.348)=0.00942(两/亩)
加入到上则归民职田原货币税率0.13602两白银/亩中,得
0.13602+0.009417=0.14544(两/亩)
中则官学僧道田秋粮米科率为 0.165石/亩,乘以增加值,得
0.165×(0.403-0.348)=0.00908(两/亩)
加入到中则官学僧道田原货币税率0.06642两/亩中,得
0.06642+0.00908=0.07550(两/亩)
屯田之税率不变仍是 0.02569两/亩。
附征田之货币税率不变仍是 0.02835两/亩。
按梧州府批文加收42%之后,各田真实税率分别为:
下则民田0.10340两/亩;
上则归民职田0.20652两/亩;
中则官学僧道田0.10720两/亩;
屯田0.03648两/亩;
附征田0.04025两/亩。
上述结果才是容县嘉庆年间的真实田赋,其征税成本由业主负担。如以以货币形式对比,嘉庆年间的田赋比雍正年间的田赋高得多。但是从秋粮米折银的角度看,雍正时每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嘉庆时下则民田秋粮米折银1.03两/石,即米价提高了。比如以下则民田的真实税率進行实物和货币对比比较,雍正时下则民田名义税率为0.04405两/亩,加42%得真实田赋0.06264两/亩,按当时每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实物田赋为0.17999石/亩;嘉庆时,下则民田货币田赋为0.10340两/亩,按每石秋粮米折银1.03两,得实物田赋为0.1010石/亩。可见,经雍正到嘉庆壹百年间,货币形式的田赋提高了,但是由于米价上涨,折算这实物后田赋反面降低了。
容县的坤绅在嘉庆时状告官吏刻意多收田赋,出了大力,所以该项田加税少,秋粮米折银由0.348两/石提高到0.3738两/石,差不多没有提高,但该项田的部田赋原来就比较高,在嘉庆时提高田赋后,上则田也还是比下则民田的田赋高得多。
按各田比例,用加权平均公式计算平均田赋如下:
0.10400×85%+0.20652×0.154%+0.107203×1.20%+0.03648×6.18%+0.04025×7.37%
=0.08840+0.00032+0.00129 +0.00225+0.00297
=0.09522(两/亩)
清代容县的平均田赋有多高?可以从银两、秋粮米化为人民币去感知。0.09522两白银,乘以37.7994换算为现行的国际单位,得3.5994克。按2012年12月22日折银每克6.060元人民币,值人民币21.81元。按嘉庆时米价1.03两/石,0.09522除以1.03得 0.092450石,即是9.2斤秋粮米。这是库平斤,乘以1.2换算为市斤,得11.04市斤大米。除以0.7换算为稻谷,得15.77市斤稻谷。人民币21.81元/亩和15.77市斤稻谷/亩的两数相除,得每市斤稻谷的价格为 1.38人民币元,这与二零壹二年十二月的中国稻米市场行情基本相符。
通过白银的价格将清代的田赋折算为实物的稻谷的市斤,是为了与壹九五零年后的公购粮進行比较,因为公购粮是收实物的。
咸丰四年至同治三年,容县会党首领割据容县城,所有地亩粮米各册荡然无存。同治四年,知县徐延旭令民自报田亩,只征得六千余两。之后,知县陈师舜组织查田,全部田亩改为民田,分九个等级,将原额8033.259两分摊,不再加入嘉庆年间提高下则民田折色秋粮米折银部份,另加42%征收[27]。
八、代替清代田赋的公购粮有多高?
因为民国时期连年内战外战,所以民国壹朝不是壹个正常的朝代,田赋肯定高于清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代的田赋改为公粮,且全为实物形式。另外,当局又实行统购统销,大量低价收购对农民的粮食,名义上是收购农民的余粮,对田赋進行十倍以上的扩张。虽然叫做收购,但价格只有真实价格的壹半。官方不断提高农民的“卖粮”任务,而且把大多数粮食调出。成立人民公社之后,农民因为失去了土地所有权,也失去了对于粮食这壹重要财产的处分权,当局需要收购多少粮食,只需给干部们下壹道命令,农民的粮食就会顺利“入库”。
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写道:
“1955年上半年开始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根据农户土地的数量、土质和自然条件优劣,评定出单位面积常年产量,然后从定产数中扣除种子、口粮、饲料三项后即为余粮。国家定购余粮80%~90%,对于富农的余粮定购率适当提高到95%,统购数量在正常年景下三年不变。全县11个区146个乡镇,粮食常年定产103123.8万公斤,三项扣除后有余粮1789.57万公斤,定购1467.79万公斤,为余粮82%,平均每人负担43.6公斤。[28]”
用“粮食常年定产103123.8万公斤”这壹个数字,和1954年容县的的田亩(水田)数349600亩,计算得单位面积产量为
1031238000÷349600=2949.77(公斤/亩)
这个结果结果吓我壹跳,亩产水稻2949.77公斤是天文数字。怀疑是错了小数点的位置,应该是10312.38万公斤,平均亩产可能是294.977公斤。查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壹九五五年,容县全县水稻平均亩产为290公斤[29]。在壹九五零年代没有化肥的条件下,水稻的单位面积产量不会有大增加,可以把103123800公斤这个数字看作是1950年代容县年度粮食总产量。用年产粮食103123800公斤这壹数字,计算容县农民年人均可支配粮食是多少?
壹九五五年,容县征公粮9690500公斤[30],人均负担为27.70公斤,亩均负担为27.72公斤。“收购余粮”14677900公斤[31],人均负担为41.96公斤,亩均负担为41.98公斤。公购粮合计24368400公斤,人均负担69.67公斤,亩均负担69.70公斤,或139.4市斤。
当年人口数为349779人[32],田亩数为349600亩(同上年,田亩两年记载壹次)[33]。先是每亩留种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49600=87400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种子,得
103123800-24368400-8740000=70015400(公斤)
全县人口349779人,1950年代容县农业人口比例为95% 左右[34],去掉非农业人口,则农业人口数大约为332290人,人平均可支配粮食数为
70015400÷332290=210(公斤/人)=420(市斤/人)
稻谷磨成大米,出米率为70%,420市斤磨出大米294市斤。每年365天,每天只有0.8市斤大米,肯定是吃不饱的,0.80市斤大米只够成年人壹顿饭。读过上述数字,也就知道自当局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之后,容县农民就没有吃饱饭的可能了。
壹九五六年,征公粮9062000公斤[35],人均负担25.61公斤,亩均负担26.54公斤。“收购余粮”无数据,而按1955年定下的“壹定三年不变”之说法,应该和1955年相同。
壹九五七年征公粮公粮9723000公斤[36],人均负担26.83公斤,亩均负担28.47公斤。“收购余粮”14310000公斤[37],人均负担39.49公斤,亩均负担41.90公斤/亩。公购粮合计24033000公斤,人均负担66.32公斤,亩均负担70.37公斤,或140.74市斤。
当年人口数为362337人[38],田亩数为341500亩(取上年数据)[39]。
每亩留种子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41500=85375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24033000公斤、种子853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24033000-8537500=70553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2337,得农业人口数
362337×0.95=344220(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70553300÷344220=205(公斤/人)=410(市斤/人)
因为人口增加和耕地减少,人均可支配粮食比上年又减少。
壹九五八年,由于人民公社的建立,当局对于农民的粮食進行掠夺的过程更加容易了。全年征公粮9749000公斤,人均负担26.68公斤,亩均负担29.80公斤。“收购余粮”28150000公斤,人均负担77.045公斤,亩均负担86.06公斤。公购粮合计37899000公斤,人均负担103.73公斤,亩均负担115.86公斤。
壹九五八年人口数为365361人[40],田亩数为327100亩[41]。农民人均可支配粮食是多少?
每亩留种子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
25×327100=8177500(公斤)
再仍然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37899000公斤、种子817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37899000-8177500=57047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5361,得农业人口数为
362337×0.95=347093(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57047300÷347093=164(公斤/人)=328(市斤/人)
农民年壹年只有328市斤稻谷,229.7.4市斤大米,每天只有0.63市斤大米。
对于这几年对农民粮食的掠夺,《容县志》写道:“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粮食由大队统壹管理,以大队为单位交纳公购粮。当时,受‘大跃進’影响,浮夸风盛行,队与队之间互打高产擂台,放‘高产卫星’,虚报粮食产量。‘容县高产卫星’最高亩产上报1.5万公斤,参照浮夸数对粮食進行大收大购。1957年粮食征购实际入库1431万公斤,1958年下达任务3005万公斤,完成2815万公斤,比1957年增购96%;1959年又下达任务3286万公斤,入库3602万公斤,比1957年增购151%。全县1884个集体食堂,实行粮食供给制,壹日三餐集中开饭,又吃了过头粮,加上大办钢铁,大办水利也耗用了不少粮食。造成1959~1961年粮食紧缺,出现严重粮荒。粮食缺,肉类少,农村人口普遍营养不良,不少地方出现水肿、干瘦、妇女子宫脱垂、小儿营养不良等病症以及不正常死亡现象[42]。”
壹九五九年征公粮9703000公斤,人均负担26.79公斤,亩均负担29.66公斤。“收购余粮”36020000公斤,人均负担99.44公斤,亩均负担110.12公斤。公购粮合计45723000公斤,人均负担126.28公斤,亩均负担139.78公斤[43]。当年人口数为362228人[44],田亩数为327100亩(取上年数据)[45]。每亩留种子粮25公斤,乘以田亩数327100亩,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27100=81775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45723000公斤、种子817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45723000-8177500=49223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2228,得农业人口数为
362228×0.95=344117(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48869800÷347093=141(公斤/人)=282(市斤/人)
282市斤稻谷可以磨出197.4市斤大米,每人平均每天只有0.54市斤大米。
每天只有半斤米下肚,肯定饥饿到极点,有人饿死是肯定的。1959年到1961年,容县连续三年人口减少,平均年增长率是—19.02‰。1958年有人口365361人,1959年有人口362228人,比上年减少3133人。1960年有人口346502人,比上年减少15726人。1961年有人口344904人,比壹年减少1598人。三年累计减少人口人20457人[46]。
用数字進行对比,是最能够说明问题的科学方法。清代虽然有地主,但是壹县之粮食即使有很大部份转到地主手上,也还是大部份留在地方。毛泽东登基之后,田赋全部收取实物,然后将大量的粮食外运。清代在嘉庆后,容县田亩的平均田赋是0.0952两/亩,按嘉庆时米价折合实物秋粮米是12市斤/亩,或者稻谷17市斤/亩,而壹九五九年公购粮是139.78公斤/亩,即279.56市斤/亩。再严格地区分壹下清亩与市亩,按1清亩等于0.9216市亩,以清亩计算容县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为257.64市斤/亩。这两个数字,反映了两个相隔四十年的朝代的田赋和高低简直是天壤之别。在清代,土地所有人向朝庭交纳的田赋是15.77市斤稻谷/亩,而在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是257.64市斤稻谷/亩。注意到从清代到壹九五零年代,中国大陆尚未有化肥使用,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的增加不会很大,最多每亩增加数十斤,但是田赋却增加二百多斤。请记住壹组数字,清代容县的田赋是每亩16市斤稻谷,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是每亩257.642496市斤稻谷,农民负担的公购粮是清代田赋的十六倍。直到算是回归“正常”之后的壹九六零年到壹九六九年,容县年平均公粮8242000公斤[47], 年平均收购余粮16396500公斤,公购粮合计24638500公斤[48],亩负担82公斤,即160斤[49],是清代田赋的十倍。可以想象,从壹九四九年到壹九七九年的三十年时间,当局从农民手中护取的公购粮折算为白银,已经大大超过满清二百七十年的田赋的价值。
壹九四九年以来,毛泽东统治集团对于中国农民的横征暴敛的很多数据,就写在各地用简化字编写的县志里。毛泽东的暴政,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记载着,虽然被刻意淡化,但仍然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暴政记录之壹。这壹段已经过去了五十多年的历史,在不久的将来肯定要被清算。
索 引
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田分九等,下则民田包括下上则、下中则、下下则三等,为低等级之田。
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8.光绪二十三年《容县志》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第1页。
9.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0.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8.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9.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0.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6页。
2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6页。
2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附该页图片(局部)
29.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三章《农业生产》第三节《作物种植》。
30.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1.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32.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33.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34.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 第三章《人口构成》第二节《行业职业构成》。
35.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6.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7.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3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39.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0.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41.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2.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43.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44.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45.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6.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在第三篇《人口》 第二章《人口变迁》 第壹节《自然变动 容县历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表》中是减少11623人。
47.取十年平均数,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4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 第壹节《粮食统购》。
49.按壹九六四年水田亩数计算,忽略清亩与市亩差异。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土地制度
作者 赵振军 写于 二零一四年
摘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人们往往只注意到表面的使用权,而背后的所有权却被掩盖了。在征地过程中,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这正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制度根源。
关键词: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农地征用农地股份制
随着社会转型和农村改革的发展,围绕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城市化進程的深入,农地被大量征用及其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更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那麽当前的农地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围绕农地制度产生的壹系列问题为什么愈演愈烈?
壹、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特性: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理论根源
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实现形式。土地是农业生产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所有制最主要的就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从理论上说,农村集体是由农民组成的,集体所有就是农民所有。但深究农地集体所有制运作的实际过程就会发现,集体所有与农民所有并不是壹回事,原因就在于农地集体所有制是壹种特殊形式的所有制。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的主人,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却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在壹般所有制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是简单直接的:所有权决定和产生使用权,使用权根植于或依附于所有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中两者虽然背后的连接实实在在--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正是基于其集体所有权才获得的,但表现出来的却是像雾像雨又像风,虚无飘渺,扑朔迷离。从理论上看,好像是农民的农地集体所有权产生了他的农地使用权,但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殊性却起到了隔断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链接的作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规定是“农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这造成了壹种假象:集体掌握所有权,农民行使使用权。两种权力“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独立行使。这已经是严重的误解,但更严重的问题还在后面:集体本来是由个体农民构成的,集体的权力来自于农民的权力。但壹旦以集体的名义存在的时候,集体好像成了壹个独立的东西,“外在”于具体的农民之外,可以独立存在并行使所谓属于集体的权力--土地的所有权。似乎农民有了使用权就是妳的土地权益的具体表现或体现,是妳的所有权权益的实现结果,好像使用权就是农民在这种所有制中的全部权力,所有权是别人--“集体”的事情,有了使用权妳就不必再关心所有权了,两种权力互不统属。这样,农地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演变成了两种互相分裂的权力--农民的使用权和集体的所有权(处置权)。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就此失去了对自己土地所有权应有的敏感。但问题在于在所有制中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两种权力是不平行的: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使用权依赖于、受制于所有权。放弃所有权的诉求必然意味着经济利益上的被剥夺。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特性正是导致当前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被肆意侵犯的制度原因。
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土地征用的巨大热情当然首先导源于严重偏低的土地价格。但在人地矛盾如此尖锐的中国,征地补偿价格为什么会如此低廉?除了其他原因之外,实际的或潜在的逻辑之壹就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征地壹方购买支付的,或者确切地说,农民卖出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征地壹方付出代价得到的也确实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因为作为交易壹方的农民,土地的所有权并不由他个人直接控制和掌握,他能够拿出来交易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所以至少表面看来那些“正常”的征地过程是壹个“公平”的交易过程:征地壹方用壹个相当低廉的价格购买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农民以壹个双方基本认可的价格卖了自己对那块土地的使用权。双方交易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当然要比所有权低廉。
然而在这个表面平静的现象背后壹个巨大的事实却被悄然掩盖了: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哪里去了?
表面上看,在征地过程中买方购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卖出的表面看来也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以背后的所有权为基础的,所有权在形式上又以使用权为凭证和依托。使用权实际上是壹个符号,代表着或体现著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这个符号在其他条件下也许没有特别的意义,但农地集体所有制却赋予它极为丰富的内涵。当征地行为发生的时候,征地壹方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是壹般的土地使用权,但对于处于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来说,他卖出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就丧失了土地所有权。也就是说,征地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对交易双方是不对等的:对征地壹方来说,他交易的就是他得到的,始终是土地的使用权;但对农民壹方来说,直接交易的是土地使用权,但壹旦交易完成,农民失去的实际上不仅是土地使用权,还包括隐身在使用权背后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以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为主的全部土地权益,而且是永久失去!
在这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定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在这种制度设计下,人们往往只看到甚至只感受到表面的土地使用权,而背后的土地所有权却被掩盖了:表面上看,农民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以背后的人人有份的集体所有权为后盾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壹般逻辑是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真实逻辑却是所有权“依附”于使用权,“挂靠”在使用权的名下。使用权丧失(卖掉)以后,所有权也就无处寄托和体现了。所以,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对于农民的土地权益来说,这才是农地集体所有制最为重要和本质的制度特性,也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无业无地无保)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病根。
当前征地过程中按照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本身就是建立在这种不合理的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基础上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但按原用途计算补偿价格表明,无论是征地壹方还是官方都没有把农民当作土地的所有者对待,补偿价格并没有包含所有权,而只是支付了“原用途”的价格。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买方是按照耕地的原用途计算并支付买价,但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已经不可能再按原用途使用这块土地,即原用途已经结束。土地在未来的产值与原用途已经没有关系,不能再用原用途推算。特别重要的是,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失去的表面上看是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比所有权低的价格购买。但问题在于,使用权丧失以后农民的对这同壹块土地的所有权也就没有了。所以,认为购买的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就可以相对低价并不合理。这种认识显然正是受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蒙蔽,在征地壹方,则是不自觉或无意识地利用了这个陷阱。
当农民丧失所有权以后,意味着他已经永远不可能获得土地可能的用于其他用途的收益,土地在未来的可能的增值已经与他永远无关。按照壹般的所有权的逻辑,本来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他应该是有权分享土地的未来收益和增值的。而实际上,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的未来增值已经不是壹种潜在的可能收益或不确定收益,而是壹种稳定的可预期收益。所以征地行为对农民土地未来收益的剥夺不仅是对农民的可能剥夺,而且是现实剥夺,或者对农民看得见的未来的实实在在的剥夺。因此,鉴于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这种特殊关系,征地过程或土地交易过程必须考虑农民的当前农业收益以外的那些潜在收益或可能收益,并把这些收益作为土地定价的重要依据,否则就是对农民的剥夺或抢劫行为。
在关于当前征地问题的讨论中,除了征地壹方,几乎社会各界都认为当前的征地补偿价格太低,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成为共同的呼声。但有关各方却都没有发现补偿太低的根本原因究竟在哪里。所以就频频纠缠于所谓的“前三年产值”的多少倍这样的枝节问题,甚至国家救济失地农民的政策也只是专注于提高这个倍数和标准,延伸的做法也不过是关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细节。但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看,这根本就是不得要领。离开或看不到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永远不可能根本解决失地农民的贫困破产,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圈地”运动的扩张和土地腐败的蔓延。
由于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或能直接把握的只是使用权,农地所有权虽然也属于农民,但由集体行使或代行,并不直接由农民个人掌控,农民对农地所有权没有概念或感觉,所以才“崽卖爷田心不痛”。农民卖地好像是卖的别人的地,没有农民觉得自己卖了自己的地。农民说卖了自己的地,也不过是说卖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或卖了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在农村,农民所谓的“自己的地”实际上都是指的属于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农民从来不把土地看成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在农村当征地过程发生,农民在被拿走土地的时候,他感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是以后没有地种了,并没有把这个问题上升到财产权的高度认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财产权也没有了,自己的土地永远成了别人的。专家学者们也只是看到了表面的现象,关心农民以后的生计,但为什么造成生计困难却没有想到根在农地所有权的暗地流失。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也陷進了专家和学者。
改革开放以来仅农地征用壹项农民就损失了数万亿元人民币。这种对农民的巨大剥夺之所以能够发生,地方政府成为市场主体是原因之壹,而在理论上的合法性却有赖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正是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使得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和农民纷纷迷失,对地价失去了根本的判断力,丧失了“基准价”,進而丢掉了抗衡征地暴力的根本武器。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所有权的实际承载者,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土地所有权虽然法律上或理论上属于农民,但他无法直接和实际操控和行使。由于与所有权的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农民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再加上农村组织制度上的缺陷,相对于征地壹方,农民的抗争处于明显弱势,在与征地壹方的博弈中,农民“师出无名”,几乎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很难有效抗衡和抵御外部对自己土地权益的这种侵犯。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征地过程中农民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而实际上他的所有权也已经壹并丧失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而征地壹方及相关各方却无意间利用了这壹制度陷阱肆无忌惮地获得巨额暴利。由于没有发现低价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予以抵制,所以尽管普遍认为地价偏低,却拿不出有力的论据反对。结果补偿价格就只是在具体的青苗估算等细节问题上纠缠,即使农民壹方占有上风也不过蝇头小利,买方即使再“大度”也仍然是巨大的赢家。征地运动愈演愈烈,表面上或直接的动因是低价刺激,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下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的特殊性才是“圈地运动”疯狂扩张的根本原因。前者提供了征地运动的巨大动力,而后者剥夺了土地主人保护土地的合法权力和最强大的武器。
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实践逻辑:农民是怎么丧失所有权的?
1、土地卖了比自己种著合算,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
有研究人员在山东泰安、淄博、滨州等地的农村调研同样证明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巨大危害:尽管农民普遍对自己在土地交易过程中的无权强烈不满,但同时却又觉得真要较真自己又理不直气不壮:因为“土地是国家的”,自己只是受权使用。何况土地在自己手里1亩地1年收入也不过几百块钱,搭上时间和精力,还要承担市场风险。卖出去弄好了就是几万块,还可以省出时间出去打工。所以农民觉得即使卖得低点也比自己种著合算。
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怪事:农民壹方面认为地价太低,卖地卖得心疼,另壹方面却又想方设法、甚至偷偷摸摸去卖地。在滨州某县调查时笔者就多次听说这样的事情:壹旦听说某单位要买地,周围的农民就会千方百计托关系找朋友与买地方接洽,希望能把自己的地卖给对方。征地过程成了典型的买方市场,征地壹方姜太公钓鱼,根本不愁买不到地。农民在土地交易中甚至唯恐自己开价高了吓跑了开发商,做不成这笔买卖,卖地农民自降地价,自相残杀的事情时有所闻。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当有人来征地的时候)“谁有本事谁使,谁卖了谁沾光”。
土地征用的过程特别是对于那些非公益性质的征地过程来说,本来应当是壹个完整的市场交易过程。但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交易双方谁也没有真正的市场交易的概念。不仅官方和以官方为后盾的开发商如此,甚至在农民自己看来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多弄壹点是壹点。本来专家学者们还以为征地补偿价格太低,竭尽全力为农民奔走呼吁,但作为当事人的农民自己却反倒好像捡了便宜,得了不义之财,即使谈判抗争也是“外强中干”--做做样子吓唬吓唬开发商,争取多“蒙”点钱,对方要是真的顶住,农民自己就会主动妥协让步。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表面看好像是因为土地产值农民自己种不如卖了合算,实际是因为农民没有所有权,农民的“算计”只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圈子里转悠。结果就是农民再“精明”也注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即使他算计到骨子里也只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而最重要的土地所有权并未進入他的视野。今天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对土地所有权根本就没有感觉,这与土改前农民拿土地当命根子很不壹样。特别是那些40、50岁以下的农民从来也没有意识到土地对自己的就业、保障等的重要性,或者意识到了也认为那不是自己的东西,根本靠不住,不如趁著开发的机会先拿到现钱再说,免得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至于拿到现钱以后靠什么活命,特别是年老、有病和发生意外以后怎么办根本就不去想,或者想了也认为不可能靠土地去解决。因为在土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从来就没觉得这是自己的东西,又怎么可能指望它颐养天年?“卖了钱装到自己口袋里,不卖土地是村里的,最多归自己耕种,妳说哪个合算?”
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不经农民同意就擅自征地,表面上是“漠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侵犯农民权益,实际上更根本的原因在于在这些官员的潜意识里,土地是“公家”的,政府(也就是他们这些“父母官”)就有权力随时决定土地的命运。既然土地是“公家”的,和妳商量是给妳面子,给妳补偿是对妳恩赐,“别给脸不要脸”(这是壹些征地官员挂在嘴边的话),要犯还嫌饭凉,毛病不少!甚至连小浪底水库这样举世瞩目的国家重点项目土地征用手续都不合法,[1]由此可见当前土地制度的欺骗性有多大。
2、“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在经济上直接构成了对农民的剥夺,更严重的后果还在于它在观念和思想上的毒害。据研究表明,“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田又不是妳的嘛,属于集体的,划给妳,只是暂时妳在使用”。[2]本来,宪法明确规定农地集体所有,但这种特殊的所有制造成的陷阱却给农民造成了这样的印象:农民集体所有不等于农民所有。土地是属于集体的,不是妳自己的!那个集体对于构成它的农民来说成了“彼岸”,成了壹种异己的力量。“在土地管理法对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明确规定下,农民(已经)不可能宣称其个人对土地有着某种所有权”;[2]同时,“在强势的政府面前,亦不可能通过指责政府行为与国家政策相背离来提升其谈判地位,……农民在无法以所有者身份跟镇政府讨价还价的条件下,所采取的策略即是变通交易原则,将对土地产权的诉求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要求”。“生存权成为农民在面对地方政府时最为强硬的权利诉求”。[2]于是出现了壹种与壹般市场交易迥异的奇怪现象:农民讨价还价的理由往往并不是直接指向土地买卖的市场交易过程本身,而是交易过程中的程序瑕疵;农民抗争的最有力的武器不是交易显失公平,而是自己在土地被征用以后的基本生存权力这壹道义武器--其实这也正是实际过程的真实写照。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基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农民不可能直接向政府提出产权要求,而是(只能)策略性地将其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诉求,它成为农民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最为强硬的道义武器”。[2]但问题在于,“在与政府(国家)的交涉中,基本生存权固然是最为强硬的理由,但它的基本性同时也意味着它极低的阀限”。[2]于是农民的抗争从开始就决定了结果,“给妳涨了壹点,妳再去闹呢,也莫得好大个理由了”。[2]农民抗争的目标不过是最基本的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力,而实际上,绝大多数抗争甚至连这个最低目标也没有实现。
另外,农民在这里对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土地权益时使用的这个“闹”字传神地表达了在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所受到的深刻毒害:连农民自己都把自己正当的维权抗争看成了“闹”,就更不用说外界特别是地方政府和官员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了。其实真实的情况远比这糟糕: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连专家也被搞得晕头转向,有人,在集体所有制下,“如果农民作为个体,其拥有的仅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绝非所有权或者说产权”。[2]所有权的承担者就只剩下了那个虚幻的共同体形式了,内部所谓集体的代表和外部政府与开发商等各种觊觎农地权益的势力争先恐后、肆无忌惮地攫取和掠夺也就不足为奇了。
3、倒逼还是内生?
有研究人员认为,相对于被征地的农民,作为农地流转中介的(地方)政府与城市土地开发商之间有更多利益上的相互依赖性,也更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这种关系“倒逼”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中来,农地产权就会丧失任何规则的保护,就出现了现在经常见到的局面,政府总是站在开发商壹边,在征地时千方百计压低地价,降低征地补偿费的标准。解决的办法是掐断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3]
这好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掐断了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就能保证失地农民的权益吗?另壹个问题是,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能掐断吗?
其实对农民来说,征地过程实际上分成了两个过程:外部性过程和内部性过程。相应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利益受损既有外部性原因,也有内部性原因。在外部,征地过程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即农民(集体)与征地壹方(地方政府和土地开发商)的关系;当这个关系结束,土地所有者壹方拿到补偿款或卖地款以后还有第二个过程,即收益在“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实际上,这两个过程都可能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其中的任何壹个过程失控都足以构成对失地农民的致命剥夺。
当前所谓提高补偿标准实际上只是针对了第壹个过程,即外部性过程。如前分析的那样,即使只是针对这个外部性过程的对策即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也根本就是驴唇不对马嘴,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帮助掩盖了普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注定不可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二个过程则更是完全被忽略了。基层“集体”组织以农民代表的名义擅自独立与征地壹方交易,把农民隔离于谈判过程之外,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处置权甚至知情权。这样即使提高了农地补偿标准,失地农民也不壹定就能摆脱困境,他壹样可以拿不到卖地款!或者只拿到极少的补偿,依然难免穷困破产甚至沦为流民的命运。
因此仅仅讨论外部市场问题是不够的,影响农民土地权益的还有内部问题。也就是说,即使解决了外部市场问题,土地收益还存在壹个在农民“内部”怎样分割的问题:农民与“集体”或“集体”的代表--乡村基层干部以及其他乡村精英的利益分配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这恰好是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受损害的另壹个重要根源:农民之所以出卖土地拿到极低的补偿,当然首先是征地壹方给出的价格太低;但另壹方面,这极低的补偿还要受到乡村基层“集体”组织的层层克扣,农民最后到手的往往是蝇头小利。在许多地方,农民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到底卖了多少钱?当前绝大多数农民关于土地的抗争,原因往往在于后者--对于“集体”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的不满和抗议。
显然,无论是外部性过程还是内部性过程对农民造成的剥夺,都与当前的农地制度设计有关,或者说,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由于这个陷阱的存在,在面对外部性过程的时候,农民没有谈判权,在土地交易的市场上沦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土地交易形成了壹个奇怪的市场:作为土地主人的农民没有谈判权,作为征地壹方的开发商遁形,作为交易中介的地方政府赤膊上阵,直接代表开发商与乡村基层干部谈判决定土地交易价格,谈判的结果大多数情况下秘而不宣,卖地的农民不知道自己的地卖了多少钱。作为农民代表的乡村基层干部在上级政府、自己的顶头上司的强大权力压力和腐败利益驱动下实际上不是来谈判,而是来接受壹个预定的价格,是来“签字”的。
这样,在第壹个过程中农民就已经开始不可避免的被剥夺了。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即内部性过程中,农民的噩运还在继续:由于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存在,属于这个集体的任何壹个农民虽然都有确定不移的土地所有权,却都不能确定自己真实的所有权指向。于是在第壹个过程中他们被隔离在谈判交易过程之外成了局外人,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中的被剥夺也就不可避免:他们大多数情况下不知道自己的所有物被出卖的真实价格!甚至自己的土地已经被卖了,农民还不知道!
所以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被剥夺不是外部倒逼,而是农地制度内生的结果。内生是根本的,倒逼是辅助的。倒逼和内生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先天缺陷,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要真正“掐断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土地关系纽带”,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必须切实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政府也是壹个经济人,即使掐断了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纽带,政府本身也会成为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入侵者,也可能与其他什么商结成利益联盟去侵犯农民利益,农民利益还是没有保障。
三、集体所有制去魅化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是农地集体所有制内生的壹种制度属性。在计划经济时代,集体所有制陷阱虽然也造成农民所有观念的错觉,但在高度集权的体制背景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英雄无用武之地”,缺乏兴风作浪的相应条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并无大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利益分化和社会成员(部分)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制度的任何漏洞都会被人为放大,集体所有制陷阱这样的根本缺陷更会受到格外追捧,成为有关各方借以谋取暴利、蚕食农民土地权益的极好武器。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缺陷,实事求是地认识和看待农地集体所有制,从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选择理想的农地公有制实现形式,有效规避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
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在城市(工业)主要实行全民所有制,农村(农业)实行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采取的两种基本形式。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农地制度逐渐被人为地赋予意识形态属性,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体现,农地集体所有制被神圣化了。甚至虽然随着改革的深入,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已成共识,但这种有“多种实现形式”的公有制却主要还是指的城市的公有制或国有企业的公有制,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全民所有制,往往并不包括农村的集体所有制。
资本主义也有计画,射秽主义也有市场,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并不是判定社会性质的根本标准。从历史上看,集体所有制并非射秽主义的专利,实行集体所有制更不壹定就意味着射秽主义,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中国历史上的村社所有制,上个世纪30年代阎锡山在山西实行的土地村公有案,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制度,都是集体所有制。但这些显然都不是射秽主义,它们更不壹定代表先進的生产力发展要求。所以,人为地强制赋予集体所有制意识形态属性,违背了土地制度发展的历史逻辑。那种把农地集体所有制看作射秽主义的本质属性神圣不可动摇的观点不过是壹厢情愿的教条主义。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农村实行的这种农地制度是壹种不完全的农地制度,是壹种农地制度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壹大二公”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壹种中间状态。虽然这种“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经济制度“与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几乎没有任何决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比,它赋予农民壹定程度和壹定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论是对农业生产的促進、农民收入的提高,还是整个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来看,都是很大進步”。[4]但它既不是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唯壹实现形式,更不是最后形式或最高形式。
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集体所有制是壹个工具,它本身并不自然带有制度属性,就如壹切武器壹样,既可以用来匡扶正义,维护公正,也可以用来杀人越货,助纣为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实行的是从上到下的集权体制,“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的经济联系和利益纠葛基本上不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人相当于国家下属的壹个分支机构,代行日常管理职权,并不掌握独立的经济权利,特别是所有权。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完全不同,社会的每壹个“单位”都演变成了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特殊利益。这种情况下指望上级的权威保证集体经济组织的廉洁高效已经失去了制度合理性,建立在这种逻辑基础上的集体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公正清廉只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壹。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推行农地集体所有制,必须附加新的条件和限制,对属于集体的所有权進行清晰的划分和界定,并给予可靠的制度保证,其基本的政策取向就是实行经济上的股份制和政治上的民主制。
首先是经济上的股份制。批评农地集体所有制,分析其造成问题的机制和原因并不意味着否定公有制,更不代表推崇私有制。实际上,私有制也并不壹定如某些学者想象的那样,不仅私有化不壹定高效率,[5]甚至私有制不壹定就是农民的理想。按照“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思想,借鉴股份制中的金股制度,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实行国家与个体农民共同所有的农地股份制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壹种理想选择。[6]
其次是政治上的民主制。“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实现形式的种种探索必须要有农民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的落实为保障”。[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所有制必须与现代民主制度共生才可能健康生存,否则就可能走向它的反面,产生专制和奴役。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民主制度,是有效防止少数人以集体的名义肆意侵吞公共利益,成为吞噬集体中个体利益的怪兽的可靠武器,也是当前农地改革在政治制度上的基本要求。
掠夺农民
作者 中国网友
人类把自己生活的星球称为“地球”,尽管这个星球的表面大部分被水覆蓋。这是因为,水不是悬在空中的,它也是以地为依托的。地者,土也,土地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领土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壹,领空和领海是领土向空中和海上的延伸。土地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古人云:“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土地是政权的根本,只有正确的土地政策才可以巩固政权,可见土地对于政权是多么的重要。
马克屎视经济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农业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农业就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第壹层基石。土地对于农业来说,更是须臾不可离开的物质基础。
因此,管理好土地,制定好正确的土地制度,就成了任何壹个政权必须慎重考虑的重大原则问题。
土地有以下三大特点:
第壹个特点是固定性。何为固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壹是土地是固定在确定的空间、固定在壹定的位置上的,是不可移动的、移动不了的;二是它的面积和体积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无论是整个地球上的全部土地,还是某壹块土地,都是如此,毫无例外。
第二个特点是双重所有性。自从国家产生以后,地球上可利用的土地基本上被瓜分完了,成为“领土”。当然还有没被瓜分的土地,如南极洲和北冰洋及公海下的土地,那是人类的共同财产,目前还不归哪个国家所有。这里所说的双重所有,是指在壹国之内的国土的所有权,它壹方面确定为这个国家所有,其他国家不得侵占。这是就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说,国界是界限分明的。尽管还存在着领土争端,但绝大部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经基本确定下来。这是第壹层次上的所有权。
第二层次上的所有权是指在壹国之内土地归谁所有问题。这个问题很复杂,在历史上呈现不同的情况,有壹个发展过程。远古时期虽然没有国家,但氏族部落也有壹定的地盘,养活壹个人大约需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只是由于那时人口稀少、地域广阔,又靠采集、狩猎、捕捞维持生计,所以对土地的固定要求并不强烈,基本上处于游牧状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养活壹个人仅需壹平方公里的土地,饲养家禽后又缩小为半平方公里。到了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仅需壹亩地就可以了。在中世纪,国土中的耕地和宅基地归本国内的国民私人所有,归自家所有的土地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全部权能;除自耕农外还有佃农,在租佃关系中土地和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分离。到了近现代,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提高,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被打破,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逐渐发展起来,生产主要不再是为了自家食用,而是为了给社会提供使用价值、自己得到交换价值——利润和货币。土地集中占有使用進行协作生产就成了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于是出现了富农和租地农场主,以及雇农和农业工人。
马克屎预测,私有制必然被社会所有制所取代,但并不消灭个人所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屎《资本论》第壹卷1972年版832页)。但是,这种社会所有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根据马克屎的设计,它必须是壹种国有化前提之下的社会占有,而这个国有化中的国家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所以马克屎主义所设计出来的所有制在共产党统治的国家的实践中成了国家所有制,实际上也就是政府权贵的私有制。那么不否定个人所有制的社会所有制,是否真的存在?是否已经出现了呢?它确实已经出现了,那就是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在原始个人所有权的基础上滋生出壹种新的所有权——法人所有权,实现了真正的社会占有。国际资本市场的建立,跨国公司的出现,使得这种社会所有制突破了国家界限,成为名副其实的真正的社会所有制。但这种社会所有制并不否定个人所有制,而是在保留个人所有权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把个人所有和社会所有巧妙地结合了起来。土地属于不动产,在主权和个人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外国组织或个人也可以租用使用权,从事农业生产。
遗憾的是,共产党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所谓射秽主义国家却没有走这条道路,而是用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冒名顶替了社会所有制。在中国,则是通过土地改革不但消灭了封建地主,而且把進行资本主义经营的富农也消灭了,形成了个体自耕农壹统农业经济的局面,但这绝不是民主革命的任务。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这是古已有之的思想。但是,封建土地占有制度绝不是任何人主观创造的,而是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有其历史合理性。因此,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决不能采用剥夺的办法,只能采用赎买的办法。当然,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仍然需要把土地集中使用,進行资本主义的集约化经营,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得到土地的农民出租土地(土地入股),然后到农场里去做工,这样壹方面能够更大地发挥土地的效用,挖掘土地的潜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另壹方面,农民不但可以得到财产性收入,而且还可以得到工资性收入,有了双重收入。然而,原射秽主义各国几乎都走了农业集体化的道路,把农民的土地,无论是祖辈遗传下来的,还是土地改革中分得的,都划归集体所有了。中国共产党在拉拢农民对付国民党的时候成立了互助组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互助组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土地入股还能够分红,到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就完全归公了,不再分红了。虽然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事实上农业生产合作社并没有实际的所有权,从种植计划到收获物的处理,合作社都没有自主权,都必须按政府统壹的计划進行。甚至直到现在,村集体仍然没有对土地的处置权。
第三个特点是三种用途——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公用事业。
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这是都公认的,没有分歧意见。不管是农业生产,还是工业生产,或者是第三产业,都不能在空中進行,必须占有壹定的土地,土地就成了各种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毫无例外。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资料,比其他产业更重要,因为它需要大面积的土地从事种养业,而不像二三产业和公用事业那样需要面积小壹点的土地盖厂房或办公室。
土地作为公用事业,如道路、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地等,都属于这壹类。这也是社会所需要的,得到公认的。
土地作为生活资料,则是被很多人漠视的,包括壹些政府在内。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如同各种生产活动和公用事业不能在空中進行,必须占有壹定的土地壹样,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空中生活,都必须有立足之地、休息之地、生儿养女之地、修养生息之地。民众住室的宅基地就属于生活资料。如果说并不是每壹个公民都需要具有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的话,那末,作为生活资料的住室宅基地则是任何人不能没有的,否则他就成了没有家的流浪汉。家是每壹个人宁静的港湾,他理应具有壹份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这是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剥夺的。大自然创造了人,同时也给他提供了修养生息的场所——宅基地。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射秽主义改造过程中并没有把城乡民众的宅基地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据壹些专家考证,国家并没有颁布过这样的文件,并没有发动过这样的运动。可是后来糊里糊涂地也被公有化了,这显然并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说是合法的。
正是由于在土地所有权上存在着上述种种问题,所以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时常被侵犯。侵犯者不是别人,而是政府。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集体所有,这是在宪法上早有规定的,政府理应遵照执行。但是,无论在改革开放前,还是在改革开放后,政府侵犯这种所有权的事情却屡屡发生,这类政策文件壹再颁布。既然归集体所有,集体就应该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全部权能。但是,在实际上,农村集体只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始终没有处置权,然而处置权才是所有权的核心权利。目前中国对耕地的管理,从根本上说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宪法第十条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缺壹不可,否则就是不完全的所有权,就是对所有权的侵犯、剥夺。对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应该制定有关法律,保护其各项权能。但奇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却做出了如下规定: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十条规定村集体对所有的土地只有“经营、管理”权。
在第十四条规定土地在承包期内進行调整的,以及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须报上级政府“批准”。
对财产所有权的买卖、转让,是所有者的壹项重要权能。这样的规定,就是剥夺了村集体对归自己所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既然土地归集体所有,承包合同是集体与村民签订的,为什么進行调整时和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时还须经上级政府批准呢?政府的手为什么伸得这么长呢?难道所有者不知道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对自己有利?这种“群氓”观点岂不是对群众的最大侮辱吗?
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现行的国家根本大法竟然把国民作为生活资料的宅基地也收归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属于农民的生活资料,不是生产资料,即便是对农业進行射秽主义改造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化的时候,宅基地也不是公有化的对象,怎么在现行宪法中做出这样的规定呢?这岂不是没收了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了吗?
即便是对耕地的使用权,也受到各种限制,因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土地如何使用,产品如何处置,村集体都没有自主权,必须遵从政府的统壹计划,光是通过工农产品的剪刀差就把农民相当壹部分劳动成果掠夺走了,约23万亿。改革开放后,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在得到政府认可后才推广开的,承包期和十八亿亩耕地不许他用都是政府定的,村集体没有决定权。政府征用归集体所有的土地,不但不都是为了公共事业,而且政府通过低价征收所有权、高价出卖使用权从中获得巨大利益,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财政来源,约占百分之五十左右。由此造成的两千多万新“三无”(无土地、无社会保障、无工作)对象,成为发生社会动乱的主要群体。政府滥用征用权,实际上变成了壹种买空卖空、投机倒把的不当行为。如海南,从集体征用土地每亩只给几万元的补偿,壹转手卖给开发商高达70万元,土地收入占财政的58%。全国2010年地方土地财政收入两万七千亿,占地方财政的百分之五十。土地差价转嫁给购房者,其中40%归开发商所有,60%归地方政府所有。这才是形成房价畸高的壹个主要原因。由此形成的高房价使群众望而生畏。
然而奇怪的是,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对此却缄默其口,在出台的有关政策中不著壹字、有意回避,只是在限制群众购房上大做文章,真是南辕北辙。
其实,土地问题才是形成高房价的根本问题。只要放开土地管理,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结束中共的专制统治,落实农民土地所有制,让农村集体对归自己所有的土地拥有全部权利,建立起房基地所有权买卖市场和耕地使用权买卖市场,把最重要的土地资源盘活,同时辅之以政府廉价房廉租房的建设,自然就会抑制住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
放开土地管理会不会导致侵占十八亿亩耕地这条红线呢?
不会。不但不会,而且还会增加耕地的面积。这是因为,城市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如果将目前九亿多农村户籍人口中的七亿多转入城镇,每户按四口人计算,就可以腾出壹亿八千万户的房基地,每户按拥有壹亩房基地计算,就是壹亿八千万亩。这壹亿八千万户七亿多人口進入城镇就不需要这么多房基地了,按五层楼房计算,只需壹亿八千万亩的五分之壹,即三千六百万亩就够用了,其余壹亿四千多万亩可以复垦为耕地。这样壹来,原有的十八亿亩耕地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壹亿四千多万亩,变成了十九亿四千多万亩,何乐而不为?这个概算可能不准确,但无论如何城镇民居楼房总比乡村平方占地少,这是确定无疑的。不管城镇民居楼房是多少层,乡村每户民居占地多少,后者都大于前者,前者都只是后者的几分之壹。
以中国农村户籍人口九亿多和耕地十八亿亩计算,人均只有壹亩多地,其中有14个省人均不足1亩,600多个县人均不足半亩。以目前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亩净利润平均只有186元。因此,只靠这么少的耕地无论如何也是实现不了小康的,唯壹的出路是减少农业人口。如上所述,如果把七亿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口,余下的两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就会翻好几番,达到近十亩耕地,以平均四口之家计算,每户就会拥有四十亩,建立家庭农场达到小康水平就不成问题了。
七亿农业人口离开农村转入城镇后,其原有的土地应如何处理呢?有两种办法:壹个是,原来的耕地使用权和房基地的所有权不变,分别通过使用权市场和所有权市场变现,为進城筹措资金。原住民可以贷款购买,政府制定优惠政策,以低息鼓励购买。同时鼓励城乡大款们投资农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進行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另壹个是,离开农村转入城镇的人原有的土地,由原农村集体组织收购,政府以贴息贷款予以鼓励,收购以后如何处理由收购方自己决定,政府不再干预。
房产和地产壹样具有双重性质,既可以作为生活用品,也可以作为投资用品,特别是商品房。如果只把房屋当做单纯的生活资料,政府为了抑制需求,就必然出台政策千方百计限制人们购房;如果也把它当做投资品,用作保值增值,就没有必要出台限制政策了。既然房地产业已经按市场对待,形成了壹定规模的房地产市场,政府就应该按市场规律進行宏观调控,不应该出台限购政策,而应该规范和促進房产二级市场的发展,以满足流动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需要。房价的高低同其他商品壹样是由生产(建筑)成本和供需关系共同决定的,抑制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也只能从这两方面着手,即:壹方面放开土地管理,盘活土地资源,政府不再买空卖空从中牟利,以此降低生产成本;另壹方面,要放开土地供应,促進房产的开发,提供更多的房源,活跃房产市场。只要这样做了,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就会得到有效抑制。地方财政来源完全不必局限于对土地的征收、卖出,用开征房产税来弥补才是正确的出路,这部分收入可以用于建筑公租房和廉租房,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
中国的农民为工业化已经贡献了30 万个亿,其中75%来自剪刀差,13%来自农业税,12%来自农民储蓄;改革开放后,地方政府通过强制剥夺农民土地级差收入30个亿,共60个亿。这就充分说明,中国农民已经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正因为中共这样壹次又壹次的剥夺农民,才导致“农民真穷,农业真困难,农村真危险”,以致至今仍然是阻碍全面实现小康的最大障碍。建立民主制度,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修改错误的规定,把土地归还给农民,把最重要的资源怕盘活,就成了当务之急。
剥夺农民的基本权利
作者 中国网友
中共用土地革命作为口号欺骗农民,让农民去充当炮灰,得到政权之后便让农民成为撤底失去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机会与经济自由的农奴。中国好像有壹首爱国歌曲,其中有歌词:“我们生长在这里,每壹寸土地都是我们自己的,无论谁要抢占去,我们就和他拼到底”。可见,爱国的壹个重要内容是保卫自己的土地。那么,“土地是我们自己的”,有着什么洋的内涵?
土地是人生存发展的第壹自然要素,没有了土地,人便失去生活的根基。什么是家,当然是父母,是兄弟姐妹,是亲情,但家还有另外壹层意思,是指为了生活起居并建立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回家是回到父母身边,也是回到自己生活相依的居所。故乡蕴涵的诗意,有祖传的老屋,耕作的田土,可以抓鱼捕虾的小河,能够摘取果实的野树。人们爱家,爱故乡,很大程度上是爱这壹片属于自己的,世世代代生生相依的土地。
“土地是我们自己的”,首先表现在土地是具体的个体私有的,是有永久产权,可以转让继承,不能轻易剥夺的。拥有土地私有的权利,是人民成为国家主人的重要体现和根本基础。
也许人们没有祖传老屋,没有壹隅田地,但是人们可以在国家之内的任壹荒芜之地开垦,以求立足谋生之地,不会受到阻挠,并有土地产权,所以人们是国家的主人。也许人们不愿到荒芜之地生活,但可以购买己开发的土地,购买费用是对土地原开发费用的补偿,同洋获得土地产权,则人们是国家的主人。也许人们希望在集中了经济活动的城市生活,以便利工作和享受繁华,人们愿意支付因为经济集中而产生的土地溢价,可以购买到属于自己私有的土地,则人们是国家的主人。如果人们不愿开垦不愿购买,租地耕种租地生活,但只要人们有开垦购买的权利,有获得土地私有的权利,即便人们暂时还无私有土地,人们仍然是国家的主人。如果人们无力开垦无力购买,政府还得给人们壹块生存之地,当然更是这个国家的主人。
“土地是我们自己的”,还表现在公有的土地,虽然不为具体个人所有,却是每壹个人在不侵犯他人权利基础上,可以自由使用,有着使用权或享用权的。
家乡的河流,有大有小,它不是谁的或谁家的,却是每壹个人可以前去洗衣淘米,游泳嬉耍的。门前的道路,有宽有窄,它是公共道路,为任何壹人出行提供方便,而不论妳是步行还是骑马,赶着牛车还是开着卡车。山峰峡谷,古树瀑布,大自然的美景,是每壹个人可以观赏,游玩的。所以,“公有”是私有产权的集合,并通过这种私有产权派生出个体的使用权或享用权。“公有”与“官有”远不相同,也与“政府或国家所有”存在重大差异。
当突然有壹天中国人突然发现,所有的土地都不是自己的,而是政府的,国家不允许任何个人拥有土地产权,于是这个国家所有的人都变成政府的租客,这个国家的土地还能是“我们自己的”?
妳要建房,得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年40年70年不等,到期妳还得重新买。让不让妳买,价格是多少,要由政府定,妳只是这块土地上的临时住客。妳要耕作土地谋生,妳得向政府承包,政府可以包给妳,也可以不包给妳,今天可以包给妳,明天不壹定包给妳。虽然现在的承包有的要付费,有的不要付费,但政府是主,可以随便抉定,妳是奴,只能服从,则清楚明白。妳在河中偶然拾得壹根乌木,本来便如妳在河中抓了壹条鱼,属于私有。但对不起,妳要交给国家,国家所有便不知是谁所有,很大可能是官有。大自然的恩赐便无法及于具体个人。妳要观赏风吹草低的美妙,山川河流的雄伟,却处处被圈起,处处要收费,祖国的象征,如“长江黄河”,“泰山黄山”,便与妳无缘。妳以热爱祖国的山河来表达妳的爱国情怀,便不免显得滑稽可笑。建立于公共土地之上的公共道路,如果有着万千收费关卡,有着禁摩限电的种种规定,个人于公共土地的使用权便受到侵害和限制,公共土地的公共属性,便成为政府拥有的商品属性。使用权不是来源于所有权,而是来源于金钱购买。公有的土地还能是“我们自己的”?
国与家与个人最重要的联系是土地的联系。国家的体现之壹,是壹块有着边界的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国家便与人民相分离。中共要求“领土完整”的土地,只是属于统治者所有的土地,而非是人民“自己的土地”,国家能指望人民为了统治者的土地,与攻城掠地的外敌“拼到底”?
如果说,中国的射秽主义改造把所有的私有土地收归国有,集体所有,但因为没有土地市场,只是把私有的土地变成公共所有,从理论上来说,土地还是人民所有。那么,当土地市场出现,且政府是唯壹的所有者和唯壹的卖家,卖的又只是有时限的使用权时,土地便与人民没有太大关系。国家成为统治者的地盘,人民只能不断的用钱来购买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权利。这是壹个人民的国家吗?显然不是!
土地党有制度
作者 中国劳工论坛 写于 二零一二年
中国的农民应该从乌坎事件中吸取教训,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真正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得到实质上的利益保障。乌坎是广东壹个普通的小村,却自2011年起承载了无数人的希望。壹次示威抗议折射出乡村土地转让的种种问题,壹场选举承担起了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的重担。可民主非但没有解开利益的死结,反而使自己焦头烂额。乌坎给理论界带来很多困惑。民众关心乌坎,是关心政府对待民众维权的态度,理论界则在探讨民主体制。中国的很多学者,都未能触及乌坎问题的本质。那麽,乌坎问题的本质是什么?
壹、乌坎村民争什么?
乌坎村民用准暴力的手段抗争,是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产生这种抗争有两个现实原因,壹是名义上土地集体所有,如何处置土地,应该由集体决定,但被村政府代行,村民失去了土地处置权,土地收益则被村政府侵占和私分。二是中国土地市场并未建立,政府是征收农民的土地,而不是跟农民做土地买卖。虽然政府说是要用市场价征收,但市场价不是政府规定的,是由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形成的,规定价格便不是市场价了,哪怕中共号称是市场价。能够自由的不受协迫的讨价还价,是市场公平交易的核心。土地与其它商品不同,其它商品通过物移,会使商品的价格趋向壹致,土地不能物移,地段不同的土地价可能差额巨大(级差地租)。所以真正的市场经济,土地是没有统壹的市场价。政府与每壹土地所有者个体平等的自由的讨价还价,正是市场经济的表现。但中国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比如那些被拆迁的人争的,不单是补偿的多少,还有能够自由讨价还价的权利。所以表面上看,征迁矛盾是政府与拆迁户的利益矛盾(补偿多少),实际上是权力与权利的矛盾,是计画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迫于强大的民意压力,乌坎村民当时争得了真正民主选举村长的权利,乌坎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但村民只是争得土地处置和收益不由村政府决定,暗箱操作,并通过民主这种形式,使每壹村民都能得以参与。而在计画经济的大环境没有改变之前,即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之前,这种民主选举或可解决村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却无法解决村集体与政府之间的非平等交易的问题。村民以为选举了,村官就要代表村民把因不平等交易而被政府拿走的地要回来,但村官无这等能力,于是乌坎的民主岌岌可危。
理论界认为乌坎村民是在争民主选举权利,并争到了民主选举权利,由此欢呼出现了中国民主的曙光,是中国民主進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当这种民主岌岌可危时,理论界则产生困惑,各种解读纷纷出现。但乌坎村民是在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吗?
二、集体所有制是不是公有制?
从壹般的意义上说,生产资料集体所有有什么特征?A,它是基于机器化集约化生产而产生的。机器化集约化生产可以大幅提高生产效率,但个体资本不足,由此产生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生产组织。B,集体生产组织中的个人资本都是自愿和自由参与的。C,组织管理权由所有权派生。包括经营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等。个人管理权的大小与其资产拥有多少相联系。D,集体所有是建立在个人所有的基础之上,利益由参与个体分享,责任由参与个体分担。所以世界上存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却不是公有制或公有制的初级形式,而是扩大了的私有制。西方的股份制企业,企业资产既是众多股东出资,也归众多股东所有,却仍是私有制企业,并没有人说它是公有制的企业。
但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符合上述特征。它不是因机器化集约化的生产需要组建起来的;它不是农民自愿和自由组建起来的;它的利益享受和责任承担主体是模糊的;它的管理权不是来源于所有者或劳动者,而是来源于行政权力(这壹点最重要)。说到底,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政府为了控制农民,获取管理权而通过行政权力强制建立起来的。表面上看,是经济组织,生产组织,实际上是行政组织。不单是农业生产组织,以前人们所称呼的乡镇企业,说是集体企业,实际上是行政企业。它没有特定的社会个体利益享受者,也无特定的社会个体责任承担者。它的产生来源于行政命令(包括资金也是由政府指令贷款获得),当然管理权也来源于行政权力。但是很多人把这种行政性经济组织称为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农村集体组织作为壹个生产组织已经解体,生产经营决策权已不存在。但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由于集体的管理权仍是来源于行政权力,土地集体所有,虚化或模糊了实际上的个体所有。本来所有权派生管理权(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管理权主要表现为资产特别是土地的处置权),但中国农村集体制度管理权是行政权,它依凭国家的强制力,高于或决定所有权。所以乌坎村民争的是土地产权实质上的私有,而非是争民主。是把不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力求恢复为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
乌坎村民争得了民主选举的权利,就壹定能使集体所有制组织全部恢复它的壹般特征吗?不能。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并不是基于集约化生产的需要建立起来的,目前的农业生产也不是集约化的生产,土地可以分割,而且分割与现在的农业生产特点更相适应。如果村民确实争得了土地处置权,他们也可决定土地是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但村民并无这壹权利。集体所有仍不能做到名实相符。所以乌坎的民主,或只可解决土地收益分配的透明和公正,却没有争到完全的土地私有(私有不壹定是分给个人,而是村民有决定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的权利)
其实,中国的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都是政府所有。中国并不存在共产党所谓的公有制。只有通过国家强制力建立起来的虚假的集体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由于所有者的模糊化,管理权的行政化,都是政府所有制,说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全是壹种忽悠。乌坎村民和中国的所有农民或无上述认识,但在土地利益驱使下,正在打破这种欺骗。乌坎的民主化运动是私有化运动。
三、村委会是经济组织还是行政组织?
乌坎村民争土地处置权和收益权,是争经济权利。他们要求民主选举,是把村委会当作壹个经济组织,只有通过选举,才能落实个体作为所有者的收益权和处置权。这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其集体经济组织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中国的村委会是行政组织与经济组织的混合,而人们目前所理解的民主,都是针对行政组织,即政府而言,政府权力须来源于政府管辖地城范围内的民众赋于。经济组织不是壹个地城组织,它的管理权力不是来源于居住地的民众,而是经济组织中的个体,如果是资本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资本所有者。如果是劳动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劳动者。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实行民主,比如股东大会,成员大会,这是因集体经济组织是自由自愿组建起来的,没有民主,个人的所有权,或收益权不能得以具体化,集体经济组织无法组建起来,民主是个人经济权利的表现。
问题是,乌坎村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居住地的居民,村委会既是经济组织,又是行政组织,所以人们很容易把经济组织中的民主,即个人经济权利的落实,与行政组织中的民主,即公共事务中的民主相混淆,把争人权与争民主相混淆。乌坎村民是在争人权(财产及财产处理权),而非是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当然,从广义民主上看,争人权也是争民主,即自已的事自已作主,自已的财产自已作主,而不由政府作主。但人们还是壹般的把争公共事务的民主,理解为民主运动。
政企不分是中国经济体制的最大问题。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土地所有权仍不明晰,行政权力渗透于农村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或受行政权控制,或依附于行政权,无法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不单是农村经济组织,那些改制后的国企,以及政府强制组建的劳动组织(如城市出租车公司等),都完全在行政权的控制之下。它在带来政府完全控制资源,控制社会的同时,也会带来社会所有矛盾都表现为官民矛盾。如果村委会是脱离行政控制的经济组织,村民与村政府的矛盾是经济组织内部的矛盾,政府完全可以持中立,并运用法律调节矛盾。但村委会又是行政组织,村民与村官的矛盾就表现为村民与政府的矛盾(这种经济组织内部矛盾表现为官民矛盾的另壹个典型例子是出租车司机与政府的矛盾),并由经济体内部的利益纷争演变为壹场反政府运动。而在私有制经济组织中,利益矛盾比如劳资矛盾是不会演变为反政府运动的。
显然,把经济组织与行政组织分开,行政权力从经济组织中撤离,是经济改革的范畴,当然也可说是政治改革的范畴,却不是民主改革。村委会作为行政组织,当然也承担壹些村级公共事务,比如公共道路,公共水利设施等,也要通过民主选举,使这些公共事务的处理符合村民的意志。但村民对这种民主的诉求,在现阶段很微弱。也不是中国目前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
四、乌坎能实行自治吗?
中国的体制是壹个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村委会只是这壹领导指挥管控系统的末端。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既是这壹体制的特征,也是这壹体制得以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能够有效的调动资源(比如土地),有效的指挥人民(比如农业生产),有效的控制思想(比如進行思想教育),都依赖于权力自上而下的指挥,和自下而上的服从。乌坎实行民主选举,村官要对村民负责,但村官又必须对上级负责,两者相矛盾,在中国这种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没有彻底改变之前,自治无法实现,民主也很难持续。
中国政府为什么征收农民的土地?因为中国现在的政府是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与权贵资本主义的主体,为了实现各级政府官员的经济利益,必然要求并且实际上拥有调动土地资源的权力,村委会既是政府的末端,又实际控制着土地,按政府的指令给土地(当然也按政府政策得补偿),就是村委会作为基层政府的职责。所以后来查乌坎卖土地,也是查那些未经政府管理程序批准,只是少数官员私下决定的卖地。那些经过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则不在清查范围。但经过政府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就符合村民的意志吗?如果象土地处置这样的大事,村民或村民的代表还是村官都不能作主,而要政府决定,那乌坎的民主还是真正的民主,乌坎的自治还是真正的自治吗?同时也给人们带来困惑,实行了真正的选举,就实行了民主自治吗?
村官通过选举产生,他要代表村民,同时他又是政府各项政策指示,甚至是上级官员意志的具体落实者。村民意志与政府意志(包括上级官员意志)的矛盾,民主自治与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矛盾,交织在村官身上。这就是乌坎民主陷入困境的真正原因。在体制末变之前,乌坎民主肯定走不下去。
学界有壹理论,认为中国民主可由基层开始,逐步向上延伸,此即所谓的渐進,初看,似乎很实在,但这只有在私有制和政府不是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中,才有可能。比如像西方民主国家那样的制度。在政府是经济发展主体,是社会行为指挥主体,是思想推行和控制主体的条件下,任何层级的民主都是虚幻的,即便因某种原因在某个层级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也决难持续长久。
所以实行私有化,使政府领导指挥控制社会的工作,转变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是现阶段比之民主更紧要之事,也是实行真正民主的前提。但是中共不愿放弃权力,不愿放弃对资源,对社会的指挥控制,或只有通过选举,才能逼其放弃权力。如果民主不能达到迫使中共放弃权力,只是选举,在政府(官员)权力仍然很大的体制没有改变之前,权力含金量过高,会使权力的争夺白热化,也使权力掌管者在权力争夺过程中,可以运用的手段大大增加,阴谋与不择手段就会盛行。这种民主确实可能产生混乱。中国政治前景堪忧。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掠夺土地
作者 刘军宁 写于 二零零七年
共匪建立的所谓的土地公有制比土地私有制更不合理,近年来,农民的境况问题在民间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中国,农村的许多地方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权益得不到保护、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身份得不到落实等等问题,这些问题似乎并不仅仅是由某些特定的政策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而是有其更深层的原因。这里要讨论的是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以及土地财产权在农民问题中的重要性。
说到土地问题,人们常常联系到土地私有化。但是,土地问题,不只是土地私有化的问题;而是中国公民,尤其是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如果个人的财产权是天经地义的,那麽,这样的财产权中是否应该包括对作为财产的土地所有权?当今中国这么多的土地是属于谁的?明确而言,根据中国现行宪法,中国所有的土地只有壹个所有者,且姓公,即壹切土地最终归国家所有。这样壹来,农民没有寸土,必须向国家缴纳“地租”,才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由此可见,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在中国由于土地被完全垄断而显得极其严重且迫切。然而国家有什么理由占有所有的土地呢?只是因为国家手中拥有暴力机器就该独占壹切?难道公民,尤其是农民的财产权中不应该包括占有土地的权利吗?时至今日,还能根据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继续认为,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个人就不应该享有包括占有土地在内的私人财产权吗?
有人提出疑问,土地壹旦私有,会不会出现个人滥用土地的现象?如果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的话,农民不珍惜自己的土地怎么办?如果落实公民的土地所有权,现行的土地应该如何分配?土地不属于农民,农民当然没有理由去珍惜它。也就是说,有能力珍惜土地的人没有权利,有权利珍惜它的人没有能力。农民使用自己土地的效率,就壹定比国家向农民出租土地的效率低吗?我们相信每个人会更珍惜他们自己的东西,绝大多数人会珍惜自己的土地。但国家做不到这壹点,不可能非常珍惜地使用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没有能力管好这么多土地。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荒漠化问题说明,国家独占了所有土地,却没有能力来兼顾、来管理。
有壹种常见的假定认为,即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使用土地。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法权的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的确,包括土地在内的任何财产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像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权壹样,但国家可以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规范,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滥用。同时,即使农民有滥用地权的现象,也不足以证明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就像壹个人拥有壹把刀子,虽然刀子的所有权归属某个人,但是法律仍然可以禁止他用这把刀去伤人。国家应该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同时可以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作壹些限制,以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不被滥用。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很多人都担心,如果把土地给了农民,农民破坏性地使用怎么办?这壹假设的前提是,农民没有能力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权利。
土地财产权的在根本上是壹个人的基本权利的问题,而不是壹个效率和效果的问题。财产权利的正当性与财产的使用方式和效果是分离的。就像不能因为刀子可能被用来伤人就剥夺拥有刀子的权利壹样,不能因为土地可能会被滥用,就剥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后者的不当不能影响到前者的正当性。不能因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使用不当就剥夺其土地所有权。再比如,壹个人拥有壹台电脑,我们能够因为他使用不好就剥夺其对电脑的所有权吗?壹个学习电脑出身的人能对壹个拥有电脑但是不会使用的人说:“妳不配拥有这个东西,妳是学电脑的,另外壹个人比妳用电脑用得好,电脑坏了他还能修,所以,妳的电脑的所有权必须属于他的。”这样的立论成立吗?
现实中,由于中国的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不到保障,中国政府就自动获得了支配农业生产的特权,表现为政府强行命令农民栽种某种农作物。这样,农民就丧失了自主使用土地的正当权利。这种现象的存在恰恰说明农民没有所有权。如果农民拥有所有权的话,他会决定自己的土地种什么。如果水果赚钱,他们自然会种水果;如果不赚钱,政府强行让他种,他肯定会赔钱。政府的这种行为已经大量坑害了农民。例如在壹些地方,当地政府命令只准种苹果、猕猴桃,到最后卖不出去,政府又不提供担保。政府即使担保也是拿农民的钱担保,因为政府本身不能创造财富。当地政府凭什么这样做?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如果土地是农民自己的,政府就失去了瞎指挥的权力。所以现在的土地制度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反而对农民造成伤害。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实施土地彻底私有,会不会导致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土地兼并和过分集中的现象在历史上确实有过。历史上许多豪强地主依仗政治权力来兼并土地,这正说明土地所有权没有得到充分的承认和保障。中国的土地兼并壹直是以权力为依托的。历史上,平均而言,靠自己致富的人拥有的土地不会比官员拥有的土地多。假如某个无官职的商人很有钱,他甚至不能比当地的最高官员更气派,否则的话,他就倒霉了。所以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恰恰反映了土地财产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充分尊重土地的产权就意味着,把权力从土地的交易当中排除出去,杜绝利用权力来强行兼并土地。土地财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之后,强行兼并应该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有人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国有可以保证每个农民都可以承包到壹些土地,这可以保证农民之间的公平。如果土地私有的话,会不会使很多人因土地的买卖、没有土地种而陷入贫困?土地稀缺最典型的例子是台湾。台湾有没有因为土地集中造成民不聊生的情况?没有。那麽为什么在中国个人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后就壹定会造成这种情况?只要土地所有权落实得好、保护得好,应该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土地所有权已经充分集中了,已经集中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所以任何打破这种土地高度集中局面的任何解决方案,都比国家是土地的唯壹拥有者要公平。如果说让每个农民都能从国家那里租到壹些土地耕种,这看上去很公平。其实这种公平是非常脆弱的,甚至是不公平的。在人多地少的地方,假如人均只有三分地,那麽壹年到头来从土地中收获的产出,不够交付地租和各种税费,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负担。所以这样的公平是没有意义的。在中原不少地方,很多农民的人均耕地面积壹亩都不到,这些地方生活费用相对很高,可是粮食的产量却有限,每年把有限的收成全部卖出去,也不能够反过来抵消各种农业税费和各种摊派。
在国家是土地唯壹的拥有者的情况下,每个农民都是国家的佃农,而且农民没有权利解除这种租赁关系。联产承包责任制划归农户的田就归农户使用,农户使用也得使用,不想使用也得使用,不使用也得缴租,这是公平的吗?这不是强买强卖吗?有的地方负担得起,比如在人少地多的地方,土地的产出除了缴地租以外还有剩余;可是有的地方壹家四五口人只有壹两亩地,他即使种经济作物收成也是很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肯定就倾向于不租赁这个土地。那怎么办?他们不能把承包的土地卖掉,同时还必须向国家、各级官员缴纳各种摊派和赋税。这是平等的公平还是平等的不公平?壹般都认为,搞土地公有制主要是出于社会公正的考虑。但是,把所有人的田都剥夺了为国家所有,所有的人都失去土地,这是更公平还是更不公平?
有人提出,国家已经把土地租给农民使用,实际上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农民了,已经没必要去争论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这样的论证是错误的。因为租用土地不等于拥有土地。每个地主都是把田租出去让佃农耕种的,没有壹个地主自己种壹百亩地。既然地主是把田租出去,国家也是把田租出去,那就看不出国家和地主有什么区别?区别是这个国家只有壹个地主,所有的佃农都没有其他地主可以选择,国家这个地主可以任意设定地租。如果国家无偿地让农民耕种土地,那麽国家比地主慷慨。如果国家收的租金比地主收的租金还高,那麽这公平吗?还是仅仅是以公平的名义?如果公平已经实现了,人们为什么要讨论三农问题?
有人担心土地私有化,可能会重复历史上那种人身依附关系和剥削关系。如果这种担心有道理的话,目前的情形最值得担心。现在中国的土地已经集中到了壹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了。任何私人连立锥之地的所有权都没有。所有的人在土地上都依附于国家,尤其没有迁徒自由的农民。所以,打破国家的土地垄断,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打破国民、尤其是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
有人提出,现在若要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就是应该按照目前每壹个农民耕种土地的多少,把土地分给农民。那是落实土地所有权的具体方案问题。在制定方案之前应该把道理探讨清楚。道理讲清楚之后,再去探索具体的实施方案。所以,道理在前,实施方案在后。现在中国有很多人都在讨论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财产权的立法的问题,而财产权的核心是市民、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这壹条,如果土地不能私有,那麽财产权就会大打折扣。土地所有权作为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比人身自由权更为重要。政府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财产,只有为保护财产而设立的政府才具有正当性。无论古代还是近代,财产权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土地所有权。所以,在宪法和法律上肯定和保障拥有土地所有的权利先于在政策层面上的土地私有化具体方案。
当然,把土地所有权的道理讲明白了,不等于就自动有了合理的土地私有化方案。而且合理的方案也未必能有效贯彻下去。但是,不论能否贯彻下去,土地财产权的道理都必须讲好、讲透。
追溯历史的根源,国家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力量把全部的土地都收起来归国家所有?共产主义思想帮了很大的忙。共产主义主张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可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是抽象的,脱离具体个人的大家没有办法具体拥有这么多东西。结果,归大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党所有,最后变成归各级政府官员所有。中国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土地改革经过了两个步骤:第壹个步骤是,用共产主义思想解除了农民的道德武装,放手让农民去抢富豪的土地和财产。按照中国人本来都有的道德标准,壹个人去抢另壹个人的东西是不道德的。但是,按照共产主义价值观,“打土豪、分田地”这不仅不是不道德,而且是最革命的、最高尚的。夺取别人的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本来是壹种野蛮的、违反法律与道德的抢劫行为。但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却把人性中最恶的壹面调动出来。人性中本来也有无偿占有别人东西的冲动。共产主义思想为这种冲动解除了壹切法律与道德的羁绊。它先鼓励妳去抢别人的,它不说妳抢来以后归谁,也没有说抢来以后不归妳。农民的理解是,我抢来以后就归我,农民都去抢。等农民抢完了以后,毛泽东说是我让妳们去抢的,妳们得接受我的指挥,抢来的东西壹切要归党。毛泽东把农民抢来的土地通过建立所谓的合作社先集体化,再通过人民公社国有化。
任何壹部民法都绝对不允许打土豪分田地的,哪怕土豪的田地来历不当,也不能以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来解决,而是应该用法律在尊重每个人的财产权的基础上来解决。“打土豪分田地”这个号召既冲垮了法律的防线,又冲垮了道德的防线。先放纵妳不尊重别人的财产权,反过来全部没收妳的赃物。农民先是被骗去打土豪分田地,后来又成了受害者,失去了所有的土地。
还有人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本来就对中国农业和农民有严重影响,在此刻提出土地私有化无疑是雪上加霜。的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确使得中国土地所有权的改革变得更加迫切。中国的农业为什么落后?因为中国的土地国有制落后了。迎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的最好办法是让农民真正享有土地所有权,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样,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不是挑战,而且是变革的契机。如果用国有制把农民進壹步束缚在土地上,农民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处境,当然会雪上加霜。这是壹个最根本的方面。
壹个国家的农业固然要依赖自然条件和人口素质。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制度。中国有很多有利的自然条件。自然条件的优势,是在土地国有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呢,还是在民间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是让市场来自由配置的情况下能够激发出来,还是靠乡党委的指挥能够焕发出来?中国农民之所以受害,就是受害于没有土地所有权。在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政策下,农民被迫高价租种国家的土地。农业生产的成本由于高额税费本来就很高,世界贸易组织使这个成本变得更高。所以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农民获得土地,让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来应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这个时候他会用自己的创造力来迎接这个挑战。他们会找到最适合他们种的农产品,或者选择把土地卖掉,到城市工作。
土地的流转可以加速中国的城市化。在中国现代化的進程中,只要农民永远是农民,中国就没有现代化。农民卖掉土地得到壹些钱到城市去,即使壹时找不到工作,也能先租个房子住下。所以妳可以看到,土地所有权的过度集中对农民的束缚是双重的,壹方面剥夺了他们的土地,壹方面又用户口把他们捆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中国农业要应付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只能是彻底地解放农民,把土地还给他们,把人身自由权、迁徒权还给他们,恢复农民作为平等公民的政治身份。
有些人已经察觉到,中国的农村制度本质上是为共匪掠夺农民服务的。比如说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常常是走过场,村委会的产生,要么是根据上面指派,要么存在很多腐败现象。村委会的威信也不高,村民也不怎么服从。如果土地还给农民,整个农村的治理方式要有彻底的变革。有人把新的治理方式称为村镇共和制。首先让农民成为自由民,然后让自由民通过选举自己管理自己,使每壹个村庄都成为壹个小的共和体。这样中国才有希望,中国也才会有真正的选举。不然中国的选举就会失去选举应该有的意义。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选举出来的村委会要接受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乡党委乡政府的指导,这样的村委会是“仆人的仆人”,不可能有威信。
这种村镇共和制与过去的乡绅自治的相似的地方是自治。但在乡绅自治中,很多人没有自由民的身分。这样的自治不是建立在个人的充分自由与自主的基础之上,公民的许多基本权利,尤其是政治权利,没有落实。这样的自治,通常由壹小撮人来包办代替。在村镇共和制下,每个人都是自由民,与市民有平等的自由。公民个人之间在身分上是完全平等的。与中国土地所有权的缺失密切相关的壹个问题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壹统政治秩序。把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农民后,农民拥有了自由民的身分,就应该在农村实行自治。所以切实改革土地所有制,不仅牵涉到农民的问题,而且牵涉到由来已久的中央集权政治秩序。中国原来的政治秩序是壹个由上至下的秩序,下面对上面基本没有或者说完全没有发言权。土地所有权改变了之后,这壹套就行不通了,它就变成了逐级上升的秩序。在中国,要归还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就要破除大壹统的政治秩序,就要实行农民自治,就要建立壹个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
即使实现了这种自治以后,农村的有些问题还是需要国家来解决,比如要国家提供某些公共设施、保障安全等。的确,要修建壹条贯穿全国的高速公路,是当地人无法做的。但当地修水管、建学校、架电线、管治安等,这些是他们自己可以做的。
另外,中国老百姓和政府都非常关心政治稳定的问题,历史上中国政治动荡的主要原因之壹就在于中国农村。共匪对农民的掠夺可以成功主要是因为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缺乏自治。如果让农民获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真正拥有高度自治的权利,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处理自己的事务,这对于中国的安定、社会的進步、人民的福祉,都是壹件善莫大焉的好事。农民在取得所有权和人身权之后,他们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在比较透明的治理体制下進行管理,腐败相对会减少。而不自治的时候,他们没有办法有效监督统治他们的人。中国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与破除中央集权大壹统、确立联邦主义政治秩序是联系在壹起的。
中共剥削农民
作者 中国网友
毛左思恩写了壹篇题目叫做《凤阳小岗村的现状》的文章,把率先在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作为私有制失败的例子進行了不遗余力的批判。在作者眼里小岗村成了又脏又乱的落后典型。作者指出,主流媒体所宣传的小岗村的变化都是编造的谎言,他说要是没有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小岗村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变化,小岗村的“水泥大道、村小学、自来水、电话,还有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等等,都不是小岗村人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的,而是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等无条件地施舍给小岗村的!”为了证明射秽主义的优越性,作者列举了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河北省的周庄人民公社、江苏省的华西村、湖北省的洪林村、河南省的刘庄村和南街村等几个至今仍在实行所谓的“射秽主义”公有制的村庄,用它们的变化远远大于小岗村的事实来证明私有制不如公有制。作者故意漏掉壹个射秽主义制度的典型,就是天津市的大邱庄。他为什么要漏掉这个曾经红极壹时的射秽主义典型是大有深意的,我将在稍后的议论中指出其原因。
我决不否认,今天的小岗村确实不如毛左所说的那些射秽主义典型,可是,用它们之间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来证明射秽主义的优越性,只能说明毛左完全缺乏经济学常识。读者只要上谷歌地球搜索壹下,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小岗村和那些典型村庄的差别。除了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以外,其它村庄都位于城市的近郊,与城市紧密相连:河北省的周庄乡位于晋州市城东,江苏省的华西村位于张家港市西南,湖北省的洪林村位于洪湖市城北,河南省的刘庄村位于新乡县的城南,南街村位于临颖县城南。这些村庄与城市发展连为壹体,有的甚至已经成为了城中村。有这样的区位优势,其经济怎么可能不发达?昆明市六甲乡的福保村,由于有同样的区位优势,不搞射秽主义不是也发展得很好吗?2002年,福保村工农业总产值超过6亿元,上缴利税1500万元,平均每个劳动力创造税金就达到1万元。事实说明,福保村的经济发展并不比毛左列举的那些射秽主义典型差。纵观全国,像福保村这样迅速发展的私有制农村,可以说成千上万。如果非要比较所有制的优劣,毛左列举的这些典型村庄不应该和小岗村比,而是应该和1978年以前它们自己的经济状况比。那时中国是纯粹的射秽主义公有制,而且这些村庄同样占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如果公有制真的优越,它们怎么会都是些“生产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三靠村?它们之所以有今天的发展,完全得益于邓小平打破公有制铁饭碗的改革开放,而不是什么射秽主义公有制优越性!小岗村与它们不同,远离城市经济圈,离最近的小港口城市明光市也还有20公里,不具有区位优势,没有人愿意到小岗村去投资,经济当然难以发展。由于这些典型村庄紧邻城市经济圈,在市场、人才、信息、管理、交通方面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只要筹集到罗斯托经济起飞理论必需的启动资金,经济发展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与村里的土地是不是集中管理根本就没有关系。由于这些典型村庄的党委书记都是些狡猾的政坛骗子,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打射秽主义的招牌标新立异吸引眼球,因此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从而获得银行大量的政治性贷款。据网友揭露,仅南街村就获得了银行高达16亿元的贷款,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试问,如果小岗村也能得到16亿的政治性贷款,经济怎么可能发展不起来?毛左“谁是照妖镜”质问我说:“那妳解释壹下银行为什么不贷款给小岗村的原因吧。”我知道他的用意,是想让我通过分析银行选择性贷款的动机,让我明白土地集中使用才能得到银行的信任,正因为小岗村分散使用土地,所以银行才不愿意给村民贷款,这就使小岗村的经济发展失去了银行的支持。如果银行贷款的动机真的如此简单的话,那麽毛泽东时代全世界的银行都会争着向中国贷款了,因为那时全国的土地都是集中使用的。既然土地壹集中使用,银行就会贷款,那麽中国广大的农村,早就把土地集中起来了。他们之所以不集中使用,是因为农民太傻,还是因为真的是像康帕内拉所说的,是因为国王包藏祸心故意不让农民集中使用土地?这些都是毛左无法解释的。然而,他们要想以理服人的话,就不能回避这些问题。
毛左肯定会说:“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不是也远离城市经济圈吗?它怎么就发展起来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小岗村和兴十四村的差别吧。
这里借用壹下马克屎的观点:扩大再生产需要壹定的原始资本积累。正是在原始资本积累方面,小岗村的条件远逊于兴十四村。兴十四村面积3.3万亩,其中耕地1.68万亩、树林1.13万亩、草原4000亩,198户村民,956人,人均耕地17.57亩。小岗村下辖23个村民小组,拥有849户人家,3823人,耕地面积8713亩,人均耕地2.28亩。不算1.13万亩的树林和4000亩的草原,光人均耕地面积这壹项,兴十四村就是小岗村的7.7倍。小岗村人和兴十四村人同样都耕作壹年,前者只能解决温饱,后者却可以進行原始资本积累。由此可见,兴十四村有足够的自然资源進行原始资本积累,而小岗村却不具备这个条件。由于自然资源不足以为扩大再生产提供原始资本积累,小岗村人就只能外出打工挣钱,依靠辛勤的劳动壹点壹滴地积累资金创业。如今,已经有壹些过去外出打工的小岗村人回到家乡创办了企业。这正是中华民族吃苦耐劳、奋发图强优良品德的体现,毛左们却诬蔑小岗村人是“靠社会施舍过日子的乞丐”!毛左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价值观对中国社会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啊!
毛左不懂经济学,不知道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在经济发展上的重要意义,把南街村、华西村等的发展归功于公有制,是无知无识的集中体现。思恩在文章中极力赞扬公有制,他说:“河南省临颖县的南街村,象小岗村那样采用分割土地单干3年之后,就已经认识到分田到户单干不可取!于是,又立即進行了‘走回头路’的改革,即由倒退重新前進到了合作化集体干!南街村人在农业生产中实行统壹规模经营,建立集体农场;分设四个专业队,仅用70多人从事农业生产;实现了耕播收打机械化,种植区域化,品种优良化,管理专业化;形成了林、田、路、电、渠、水、机械七配套,达到了旱涝保丰收;最近几年小麦亩产都在450千克以上;村办集体企业26个,大多数劳动者从事工副业生产,1991年村办企业产值达亿元以上,1992年实现产值2.1亿元,1995年完成产值12亿元。”从以上这段引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毛左对射秽主义是彻底无知的!他们以为土地的集中管理和生产的统壹经营就是公有制了,殊不知,这是对马克屎主义的亵渎!
马克屎主义的精髓是反对剥削、消灭剥削,公有制就是实现其目的的直接手段,南街村等示范村搞公有制也不能违背这个马克屎主义的根本目的吧,否则就不值得毛左去称颂了。那麽,我们来看看这些共产主义示范村有没有剥削。
南街村面积1.78平方公里,共有848户人家,3180人。思恩说:“南街村人在农业生产中实行统壹规模经营,建立集体农场;分设四个专业队,仅用70多人从事农业生产;……”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后,70多个人就干完了全村的农活。问题是,那些没有参与农业劳动的村民,要不要分享那70几个人的劳动成果?如果不让他们分享,那麽凭什么要把土地无偿送给那70几个人使用?如果让他们分享,那不是对70几个劳动哲的剥削吗?
也许毛左会辩解说:“其余人并不是不参加劳动,他们被分配到工业领域去了。全村实行统壹分配,不分工业还是农业,所以就不存在剥削了。”这种回答并不能使人感到满意,就算本村人没有受到剥削,难道剥削就不存在了吗?南街村有26个工厂,职工总数11000人,远远超出了南街村3180人的人口数量,这说明大部分工人是外来务工人员。村民共有三块收入来源,壹是工资奖金;二是油、米、肉、鱼之类食物;三是分红。第壹项是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都有的,后两项就只有本地村民才有资格享受了。所谓分红,就是分配资本利润。资本利润靠什么作保证?靠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保证。
法国射秽主义宣传家普鲁东说,所有权就是盗窃!如果这句话对个人所有权来说是正确的话,那麽对集体所有权难道就不正确了吗?按照马克屎主义的观点,劳动创造价值,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资本家的利润来源于资本家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因此,马克屎主张用暴力革命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抢夺到劳动者的手中,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公平社会。按照马克屎主义理论,南街村的生产资料应该归那11000名劳动者所有,因此外来务工人员也有权享受分红的待遇!本村农民除了劳动工资以外分到的实物和红利都是非劳动所得,违背了马克屎主义的公平分配原则。可是,如果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南街村村民的收入就会大幅下降,免费医疗等公共福利也将难以为继,射秽主义的神话就必然破产。出于这样的考虑,所有射秽主义示范村都没有也不可能公平对待外来务工的劳动者,都在悄悄维持着本地人对外地人的剥削。对于这样壹个明显违背马克屎主义原理、存在着严重剥削现象的社会制度,毛左们还在为之欢呼赞颂,是眼睛有毛病还是大脑有问题?难道他们可以说,壹个人剥削工人算剥削,壹群人剥削工人就不算剥削了吗?
毛左的共产主义示范村根本就没有公平可言,当地村民不仅剥削外来务工人员,而且还剥削周边其他村的村民。江苏华西村只有2000人,也剥削著壹万多名外来务工者。当地村民住的确实是环绕鲜花的别墅,可外来务工者住的却是围着铁丝网的四个人挤壹间的工棚;当地村民的孩子上幼儿园确实不要钱,可外来务工者的孩子上幼儿园却要“3390元,比城里都贵。”2001年,华西村的土地不够用了,就打起了周边其他村的主意。华西村党委书记吴仁宝是个比黄世人还狡猾的老狐貍,他利用周边村民对华西村富裕生活的羨慕又不明底细的条件,诱骗他们合并到华西村。合并完成后,吴仁宝就悄悄地把新合并進来的村民的土地据为华西村所有,使得那些村民都成为失地农民。过了六年村民们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村民们的生活不但没有任何改善,原来清洁的环境也受到了严重污染。“并村十年,他们富了十年,我们这里落后了十年。”村民周毅感叹道:“以前泾浜村的路都是柏油路,现在路也没人修;以前村里的码头上很多人洗衣服,现在那条河,连拖把都洗不了。”2010年8月18日,受骗的村民聚集起来准备向吴仁宝讨回公道,可是政府出动警察,为吴仁宝保驾护航大肆抓捕村民,周边村民的土地就这样被吴仁宝成功侵占了。吴仁宝把华西村规划成三片,合并進来的那些村庄被规划成“钱庄”和“粮仓”,华西村被规划成“天堂”。是啊,“钱庄”和“粮仓”都是为“天堂”服务的,这就是吴仁宝的真实想法!天堂和地狱是壹张纸的两个面,有人在天堂享福,就壹定有人在地狱受苦。毛左的眼睛只看到了在“天堂”享福的吴仁宝,却看不见在地狱受苦的芸芸众生。
实行射秽主义的那些示范村还有壹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政治上推行独裁主义。不管是华西村的吴仁宝,还是南街村的王宏斌,或者是洪林村的叶昌保,村里的壹把手几十年没有更换过,村民连选票是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领导任职实行着事实上的终身制。他们乾坤独揽、任人唯亲,俨然成了封建王国的土皇帝。根据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怡2004年的研究数据,吴仁宝四个儿子可以支配的可用资金占华西村总量的90.7% ,华西村所有重要的领导岗位都被吴仁宝的家人占据着。号称中国最后壹个人民公社的河北省周庄共有10个队,由周庄农工商合作社管理。“这些队长都是20年前任命的,这几年对个别不称职的队长進行过调整,并没有采取过选举制。” 所谓不称职不过是指不合领导心意而已。合作社主任韩建明甚至恬不知耻地说,“老是换人也不好。”当然,所谓好还是不好,都是领导说了算,村民是没有发言权的。
现在我来回答毛左思恩为什么在提射秽主义示范村时有意漏掉曾经红极壹时的天津大邱庄。大邱庄的党委书记叫禹作敏,此人好冲动行事,长期的帝王生活使得他忘乎所以,以为他就是天下的老大。1992年12月大邱庄里的壹个公司在查账的过程中,禹作敏的心腹非法拘禁并打死了业务员危福和,死者全身创伤380处。因为危福和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禹作敏的心目中自然低人壹等,因此他决定包庇罪犯。1993年1月,当检察院来调查取证时,禹作敏又犯了壹个致命的错误,他舍不得化钱收买办案人员,像现在的地方干部驾轻就熟的那样,让办案人员去为他编造借口开脱罪犯,却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把六名检察官关了13个小时,其间还不给任何饮食。随后,当检察院对四名疑犯发出拘传令时,前来执行公务的公安干警又被大邱庄设卡拒之门外。事态由此恶化。1993年2月18日凌晨,天津有关方面动用400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封锁了通往大邱庄的所有通道,禹作敏命令全村壹百多个工厂的工人全部罢工,上万农民手持棍棒和钢管把守小村的各个路口,与武警全面对峙。这当然是鸡蛋碰石头,最后禹作敏被以多项罪名判处了20年有期徒刑,死于监狱。大邱庄这个射秽主义示范村从此退出了毛左的视线,这就是思恩不好意思提大邱庄的隐情。
读到这里,我想读者已经知道了毛左推崇的射秽主义是什么东西了!那里没有公平、没有民主,有的只是壹部分人对另壹部分人的剥削,以及土皇帝的为非作歹!把专制主义当作射秽主义来崇拜和宣传,难道不是祸国殃民的行为吗?当然是,中国农民有充份的理由推翻共产党的统治。
压迫农民
作者 中国网友
所谓“三农”问题,按官方和主流媒体(包括学术刊物)的说法,就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影响国家和经济社会向现代化展开的阻滞因素,因而也成了政府和学术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其实,“三农”问题早已存在,并非时下因学术讨论热烈之故而产生。当壹个“问题”为社会各界所注目,也就意味着这个“问题”已成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因素。
近年来,以若干个中央“壹号文件”为标志,中央开始提倡“反哺农业”,取消了两千余年壹以贯之的农业税,并对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增加财政投入。这些固然是可喜的变化。然而,虽然“三农问题”学界谈得很多,论者的视角大多集中在经济学和社会学,但是农村的宪政建设与法治的落后不仅是经济与社会落后的结果,同样也是经济和社会落后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壹直是壹个被宪政和法治“遗忘的角落”。不仅农民的宪法权利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障,而且制度性歧视加重了农村的贫困,导致了难以解决的“三农”问题。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宪政制度安排和行政法治的实质性改善,那麽无论如何重视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建设,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归根结底,中国大陆的农村建设离不开宪政与行政法治的制度保障。
中国农村究竟涉及哪些宪政问题?
壹、 农村的土地问题,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等问题。土地制度可能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征地补偿也壹直是近年来引发激烈社会冲突的首要因素。周其仁教授曾经说过: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剩下的最重要(如果不是唯壹)的财产,因而完善土地制度是农民致富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手段。
二、 农民的自由权和平等权,包括迁徒自由、户籍制度、计划生育、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受教育权、医疗和社会保障、公共资源的分配等壹系列问题。现在,户籍制度对人身自由的束缚以及城乡二元结构所带来的巨大不平等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也是宪法经常讨论的话题,更何况自由和平等本身就是现代宪法所要全力保障的终极目标。需要在此强调的是突出农民的结社自由以及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因为我们关注的农村的制度建设,最终目标就是让农民通过有效的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用事事依赖自上而下的中央保护。这是我们为什么强调农民选举自己中意官员来管理自己,农民组建自己的团体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基层选举壹样,结社自由也是村民自治的壹个组成部分,或至少是其必然的延伸。只有充分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农民才能彻底摆脱自己的“弱势”地位,才能有效地利用政治和社会过程保护自己。这才是农村建设的长远之计。当然,许多农村资源相当匮乏,农民自治未必能解决所有问题:诸如基础教育等关系农民和农村命运的事情,中央该管的还得管起来。
三、 村民自治和农村选举,涉及村民选举、村党委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村委会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村民监督、宗族等传统因素与村民自治的关系的壹系列问题。人言“人多力量大”,但是为什么人数最多的中国农民反而成了弱势群体?这个问题值得深思。从根本上,它说明民主机制不完善,因为民主程序是壹种多数主义规则,多数选民通过选举代表自己利益的议员通过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统治国家,因而多数人在民主国家应该是强势而非弱势群体。近年来,村民自治与村庄层次上的“多数人暴政”之间的关系,都已经引起宪法学研究的关注。相对来说,以农民工为主的流动人口的选举也开始突显颇具“中国特色”的问题,但还没有引起充分的注意。在中国目前多达壹两亿的农民工当中,有些长期居留在城市,有的则和当地保持不同程度的联系。如何对待这个群体的选举权?他们究竟应该在实际工作和居住地的城市投票,还是通过某种方式在户籍所在地投票?要求农民工回到户籍所在地投票固然是不现实的,而目前所采用的委托投票制度又是基层选举不规范的壹个重要因素。
四、 农村治理模式的改善与改变。选举固然重要,但是壹次选举显然不能解决农村的所有问题。更重要的是,农民在选举后必须对村干部和基层官员保持有效的监督,否则就如卢梭所说的,他们只能在选举的那壹天做壹次主人,其余的时间仍然是奴仆。在这方面,壹些地方的制度创新的成功经验值得关注。我们之所以主张农村民主自治,无非是因为中央的资源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时时刻刻都盯着全国各地地方官员;如果农村宪政和法治有缺陷,那麽无论中央的法令如何完善,农民的权利必然遭到侵犯。
尽管中国的“三农”问题所处的制度环境属于宪政稀缺类型,但是通过政策安排或制度转型还是能实现对农民的利益保护的。在现代化進程中,政策安排与制度转型只能依靠前现代方法与机会型的现代宪政之路。所谓“前现代”,就是寄托于“小岗故事”及科思所及的“边缘革命”的再现,借助政治权能来推开与因应农民的愿望;所谓“机会型”的宪政之路,则取决于知识精英是否愿为建立壹个真正自由繁荣的社会而努力。
中国是壹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民的权益不容漠视,这也是壹个最基本的社会正义问题。
农民宣言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我们,中国农民--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忍辱负重地过了五六千年,跨進新千年之后,我们再也不愿沉默,再也不能沉默,再也不会沉默了!
中华民族过去所有的历史,说到底是我们这个群体受人摆布的历史。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在领主制度下,我们曾是农奴;在豪强统治下,我们做过徒附;在公社体制下,我们成了完全受禁锢的社员。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扮演着附从的角色:在历次起义中,我们是改朝换代的工具;在近代革命中,我们是被联合的对象;在建国以后,我们是"二等公民"。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生产者:春秋战国以前,我们在领主井田制下从事自然生产;皇权社会时期,我们在地主租佃制下从事自然生产;人民公社时期,我们在集体经营制下从事自然生产。
因此,过去所有的历史我们都没有摆脱也不可能摆脱马铃薯般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政治上受挤压经济上受盘剥的命运就难以避免。
但我们又是过去所有历史和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我们为过去所有的历史提供了物质和精神基础,我们在过去所有时代中都是反抗暴政、抗击侵略的基本力量,我们在过去所有的革命中差不多都是主力军。
中华民族过去所有的历史说到底是我们农民创造的历史。连历史上最优秀的人才包括最杰出的领袖人物也大都是从我们农民中产生的。
过去有人将我们说成是有种种缺点的群体,诸如自私、狭隘、保守、落后。等等,等等。可恰恰就是这样壹个群体支撑了中国几千年。其实,壹些所谓的缺点恰好就是我们这个群体区别于其他群体的特点,如果要人为地消灭这些特点,就必然扼杀这个群体的创造力,造成民族大悲剧。当然我们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但哪壹个群体没有自己的局限性呢?而哪壹个群体能和我们在历史上做出的贡献与付出的代价相比呢?
这是壹个没有炮火硝烟但却撼天动地的时期。改革开放加上市场经济,再加上全部的新时代因素,就推动我们走上历史的大舞台。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创造舞台。在改革时代我们创造的新生产力可能超过过去所有时代的总和,我们创造的新经济现象是过去所有时代不敢梦想的,我们创造的新政治事物给乡村社会注入了生机,我们创造的新文化因素给乡土氛围带来新气象。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变动舞台。从经济关系到人情关系,从所有制到产业结构,从乡村政治到社会基础,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从家庭组合到社会组合,从农民到牧民,从劳作到思维,从观念到现实,都发生着惊人的变化。壹切都在变动,壹种变动接着另壹种变动,壹个变动引出壹系列变动。所有据说是不可能变动的东西都在或迟或早地开始变动,连我们几千年来壹直居住的村落也开始摇动。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分化舞台。经济的分化,人群的分化,文化的分化,社区的分化,思想的分化,行为的分化,农村所有的壹切,我们所有的人都或迟或早地走向分化,连居住在偏远落后山区的山民也在卷入分化。
我们开始向马铃薯的存在状态挑战,走组织起来的道路,寻求联合的途径,这种组织是农民自主基础上的组织,这种联合是保持农民个人自由前提下的联合。
迄今为止发生的壹切变化都建立在我们有了财产权利(尽管是不完全的)和独立人格(不完全的)的基点上。我们有了财产权利,才有了发展的权利;我们有了独立的人格,才有了选择发展的自由。
迄今为止我们取得的最大成就是开始意识到农民是壹个具有独立利益的群体。其实,我们历来就有独立的群体利益,但过去壹直没有意识到或没有明确意识到,现在终于明确意识到了。我们终于意识到农民这个群体有任何阶层、任何集团也代表不了的独立利益。而我们壹旦意识到这壹点,也就意识到了这个群体的历史使命,我们才正式有了群体的自我意识。
过去人们认为农民不开化,我们确实有不开化的问题。但那是因为长期以来缺乏独立的自我意识,壹旦获得这种意识,我们也就开化了。
过去人们认为农民只能依附于人,我们确实有依附于人的问题。但那是因为很长时间内没有意识到独立的群体利益,壹旦意识到了,我们就不会依附于任何人了。
迄今为止,我们取得的所有進步表明拉开了千年蜕变的序幕。我们在变动中遭受的种种痛苦必将成为更大变革的催化剂,我们正在改变受人摆布的历史,但我们仍然受人摆布。我们所获得的自主权仍然是不充分的自主权。我们的改革还任重道远。
然而改革的总趋势是无论如何不会逆转了,我们这个群体是无论如何不会走回头路了。我们已经用自己的英勇和智慧为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必将用自己的才智和雄猛将改革带向更新的境界。
走進新千年,我们面临的任务不仅仅是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从贫穷向富裕、从愚昧向文明、从封闭向开放、从村落向城市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实现从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我们要告别传统时代,我们要在脱胎换骨的新生中彻底结束受人摆布的历史。
伴随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从农的人数将大大减少。但无论怎样减少,我们都必须牢记农民是壹个具有独立利益的社会群体,都必须牢记自己要有独立的群体意识,时刻保持独立思考的头脑,自己代表自己,自己保护自己,自己治理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伴随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整个农村社会也将告别村落传统。公民化的现代农民必须牢记自己有四大基本权利:这就是财产权利、土地权利、民主自治权利、组织起来的权利。这四大权利是不可让予、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让予了我们就失去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剥夺了我们就会遭到更严重的剥夺。
在新千年里,我们将要失去的只是传统农民的枷锁,而要获得的却是整个中国和世界。
全中国农民联合起来解放自己!
壹 我们农民的第壹次宣言
世世代代,中国农民就壹直生活在喜马拉雅山东北面这块广袤的大陆土地上。在中原的黄土地上,在东北平原的黑土地上,在东南的丘陵地带,在青藏高原,在蒙古高原,在四川盆地,在连绵的太平洋西海岸带上,在整个中国的田野大地上,到处都有我们先民活动的痕迹。我们的历史可以远溯到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我们的历史就是河域文明发展演变的历史,我们的历史就是这个国家的历史,我们的历史就是中华民族的历史。
我们从远古走来。从那大大小小的远古村落、帐篷、渔舱中走来,从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走来,从领主制度下、皇权统治下、公社体制下走来,走進新千年里,汇集成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民族公民群体-中国农民群体。
现在,这个群体就要发表自己的宣言了。
这是中国农民也是世界农民有史以来的第壹次宣言。
历史上有过许许多多的宣言或类似宣言的文件,但没有壹件是我们的,或是以我们的名义发出的,包括历史上农民起义军写的文告也是以别的名义发出的。
历史上的宣言大都是某种社会组织和会议的产物,这次宣言不是任何组织和会议的产物,而是我们这个历史最古老、人数最庞大的民族农民群体的心声,是几亿中国农民的心声。
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没有任何壹个宣言出自这么大的人群。
有人可能会问:妳们既然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壹个群体,为什么以前壹直没有而迟迟到现在才发表这个宣言呢?
这是因为,在改革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壹直没有或基本没有自主意识,而老是处在被别人认识的位置上。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宣言呢?
这是因为,在改革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壹直是作为其他群体的附属物出现的。从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宣言呢?
可是现在不同了,我们越来越有了自我意识,有了自主意识,有了自我反思的意识,越来越意识到我们作为壹个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独立群体的存在,有我们自己的利益,自己的要求,自己的希望,自己的好恶,因此也越来越意识到自我表达的重要性,宣言正是壹种自我表达的形式。
这是我们体现历史主体精神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是事实上的民族主体,但是我们过去壹直没有意识到也没有主体的表达意识,现在我们不仅意识到了,而且要通过宣言表达出来。
这是满载我们几千年来甜酸苦辣情感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流了多少血.洒了多少汗,受了多少屈,经受了多少磨炼,付出了多少代价,才终于走到今天这壹步,我们终于等到将长期的郁闷壹吐为快的时候了,我们终于等到向世人倾诉的时候了!
这是高扬我们这个群体几千年来不屈不挠奋斗精神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为了生存,为了反抗压迫,为了追求幸福,坚韧不拔、顽强不屈、舍生忘死、壹代接壹代地奋斗着,开拓著,摸索著,才终于达到今天这样的進步,我们终于能向世人展示我们的精神旗帜了。
这是凝聚着我们这个群体几千年来乡土道德的宣言。我们这个群体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几千年来,我们坚守自己的道德传统,如勤劳、勇敢、智慧、节俭、信义、仁爱、尊老抚幼、亲戚相助、邻里相友等。我们正是依靠这些道德力量的支持克服了壹个又壹个的困难,才终于走到今天这壹步。
这是我们走向解放的宣言。寻求解放,走向解放,为解放自身而奋斗。这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追求,也是我们几千年来奋斗、付出、牺牲的冥冥指向,是最高天意的召唤。我们实在经受了太多的束缚、压迫和桎梏,我们必须打破枷锁,我们必须获得自由,我们必须解放自己。这种解放是指人身、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解放,是公民权利的完整体现和高度张扬。
我们这个群体所有的历史情感、历史精神、历史意志、历史道德,包括我们的包袱和缺点在内,都凝结在这个宣言里了。
我们在时间上已经从过去的千年進入新的千年,因此,这也是我们的跨千年宣言,是我们告别旧千年、跨進新千年的划时代宣言。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抒发新千年的壹点情感,壹点憧景,壹点理想,壹点信念。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介绍新千年的壹些打算,壹些念头,壹些筹划,壹些想法。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倾吐新千年的几点希望,几点请求,几点切盼,几点期待。
我们要通过这个宣言和新千年進行对话,将自己对新千年的心里话宣示出来,昭告于天下,昭告于世人!
我们再不请别的阶层作我们的代言人了,我们要自己堂堂正正地向世界发布我们的宣言了。
这是我们农民的第壹次宣言,这是我们这个最大最古老的民族农民群体的第壹部宣言,这是中国农民走向解放的宣言。
二 关于财产的宣言
财产是财富的物质形态。分为生活和生产资料两大类,但不少财产兼有两种性质,用作生活便是生活资料,用作生产便是生产资料。如房屋、粮食、包括土地在内都是如此。
人们只有拥有壹定数量的财产,才能够生存和发展。要生活就得有起码的生活资料,要生产也得有起码的生产资料,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拥有的财产越多,质量越好,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水平也就越高。
所以,人们不断改善生存条件和追求发展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不断获取财物的过程,离开财产谈生存和发展没有多大的意义。
谋求生存和发展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人类拥有这种权利和其它动物拥有生存本能壹样,是天赋的、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与此相联系,获取和拥有财产则是人类保证其生存和发展权利的基本权利,人类拥有这种权利和其它动物拥有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以保证其生存壹样,也是天赋的,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
反过来说,人们壹旦丧失了获取和拥有财产的权利,也就同时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正如其它动物壹旦丧失了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也就同时丧失了生存的权利壹样。由于其它动物只有生存本能而惟有人类具备发展自己的潜力,所以人类的财产权利与动物的食物权利相比,前者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壹,而后者只有自然属性;前者具有推动人类和社会不断发展的意义,而后者只有维护生命延续的意义。
从天赋的角度看,既然人们的财产权利是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也就不应该丧失。但从历史和现实看,对人们财产权利的剥夺却是时有发生的,有时在个别人之间发生,有时在群体之间发生,有时甚至以国家或某种意识形态的名义進行大规模的剥夺。所以人们财产权利的时有丧失又是现实问题,正如其它壹些动物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由于某种原因时有丧失也是现实问题壹样。
丧失了财产权利也就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由于人的发展是全面的,所以丧失了财产权利就不但丧失了物质和经济上发展的权利,往往同时连精神、政治、文化的发展权利壹道丧失了。这就提出了壹个问题:即人们天然的财产权利和现实社会中这种权利经常受到侵犯的矛盾问题。解决这个矛盾的惟壹出路就在于:人们在享有财产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拥有保护财产的权利。这里有两方面的含义:其壹是法律的,即获取和拥有财产的权利得到法律的确认,受到法律保护;其二是能力的,即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如果既没有受到法律保护也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那麽这种财产权利也就不成其为真正的权利,随时有被他人侵犯的危险。正如壹些弱小动物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随时有被其它大动物(包括人)侵犯的危险壹样。所以享有财产权利和拥有保护财产的权利是不可分割的。
既然财产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那麽我们农民当然也就享有这种权利,这是我们谋求生存和发展不可让予、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
其实,我们自古以来就是拥有自己财产的群体,不管这份财产有多么微薄,都是我们能独立于世、生存发展的基础。不然怎么被称为小私有者呢?没有财产的农民严格地说不是农民。
可是,我们的财产在历史上也多次遭到过这样那样的侵犯:劣绅地霸的巧取强夺,贪官污吏的苛捐勒索,昏君权贵的横征暴敛,军阀土豪的打劫榨取,都对我们的财产造成直接间接的侵犯。特别在王朝末落时期、战乱时期、外族入侵时期、酷烈的阶级搏斗时期,这种侵犯更是频仍地赤裸裸地发生。历史上的"跑马圈地"就是利用权势公然抢夺农民地产的"典范"。
但集体化时期借助国家政权对农民财产侵犯的全面性、快速性和大规模性,可能在历史上还是首次。在短短的时间内,不仅土地充公,其它基本生产资料充公,不少地方甚至连生活用品都充了公。
集体化运动乃至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的处境雄辩地说明了财产权利作为基本权利对我们的重要性。失去了这个基本权利,我们就不但失去了发展的权利,而且必然要导致壹系列相关权利的失去,最终连人身自主权也没有了。并在壹定情况下严重威胁起码的生存权,20世纪60年代初"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导致农民大量非正常死亡,就是突出例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壹方面因为财产权利是基本权利,其它种种权利都建立在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壹个失去财产权利的农民就必须仰仗他人(包括集体)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谈到其他权利;另壹方面,既然作为基本权利的财产权利能被剥夺,其他权利直至起码的生存权利遭到威胁就是应有之义了。
集体化时期我们的财产权利遭到全面剥夺的教训是极为沈痛的,而改革以来农村取得的最大成就就在于农民已经成为壹定意义上的财产主体。
集体化时期的最大教训不是我们丧失了财产权利,而是我们缺乏保护财产的权利,我们的财产既没有受到法律保护自己也没有保护的能力,遭到剥夺是必然的。改革以来我们的财产权利得到相当恢复,但没有全部恢复,土地应当是农民最大的财产,但我们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们作为财产主体的法律地位还没有确认,我们仍然缺乏财产的法律保障也缺乏保护财产的实际能力。因而直至现在被剥夺的威胁并没有根本解除:我们的承包地屡被侵犯,壹些基层干部以种种借口侵犯甚至强占我们其他财产的事情还时有发生。
所以,我们在希望恢复完全财产权利的同时也希望从法律上确认我们作为财产主体的地位,保障我们的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绝对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侵犯我们的财产权利。除非我们自己心甘情愿地放弃和转让这种权利,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由法律来认可而不能由任何个人和团体去判断。
但更重要的是培养我们自己保护财产的能力。自古以来我们就缺乏这种能力,因而财产屡被侵犯,现在我们要自觉地培养这种能力。
我们必须树立财产权利是基本权利、天然权利的意识,认识到她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必须树立财产权利是作为其他权利基础的意识,认识到我们的政治权利、文化权利、人身权利乃至整个生存发展权利都要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必须树立财产主体的意识,认清我们农民、也只有我们农民才是农村财产的主体。
我们只有树立深刻的财产权利意识,才能理直气壮地保护财产权利,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我们作为农村财产主体的地位。
我们必须学会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这就要掌握保护财产权利的武器,包括法律武器、组织起来的武器、民主自治的武器。没有财产权利,也就不可能有民主法制的权利,但有了财产权利,却必须依赖民主法制的武器去保护;失去了财产权利的集体化组织是我们农民的桎梏,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必须依赖自己的组织去保护,马铃薯的存在状态是难以保护自己的财产的。
我们只有掌握了保护财产权利的武器,才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才有能力维护我们作为农村财产主体的地位。财产权利意识和保护财产的能力应该是统壹的。
我们获得了财产权利,也就获得了致富的权利。我们要运用财产权利不断获取财产,积累财产,发展财富,追求富裕。我们农民富裕了,农村富裕了,整个国家也就富裕了。并不是大河有水小河满,恰恰相反,是小河有水大河才能满。
我们获得了财产权利,也就获得了不断发展自己的权利。我们要在拥有财富的基础上追求自身的全面发展,追求政治、文化、精神的全面发展。民有财产不是万恶之源,恰恰相反,是我们自身和整个社会全面发展的前提。
没有财产权利或丧失了财产权利的农民不成其为农民,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不能滥用这个权利。我们不能在行使这个权利时危害他人的、国家的和社会的利益,我们拥有的财产权利只能是相对的、受制约的、合法的权利。
没有财产权利或丧失了财产权利的农民不可能获得发展,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不能保证肯定获得发展。现实给我们提供的情况是:壹方面大多数农民凭借有限的财产权利摆脱了贫困,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但另壹方面是群层差距在扩大,相当壹部分农民仍然在生存线上挣扎。
财产权利既是相对的,就不是万能的,恰恰相反,它本身就有壹定缺陷。
纠正这种缺陷既需要我们农民努力,更需要政府的调节。
我们要在拥有完整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克服财产权利的局限性,走向无限的发展。
三 关于土地的宣言
土地是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土地远比财产具有更广大、更深沈的意义。土地是所有财富的本源,是地球上所有物体的承载者。地球上的陆地占3/10,海洋占7/10,海洋的面积比陆地的面积大得多,但是不要忘记,海洋也是在土地上奔腾不息的海洋。
人们可以消灭壹切财富,但是如果还有土地的话,人们就可以重新获得需要的财富,然而如果人们毁灭了土地,那所有的财富都得跟着毁灭而且人也就毁灭了。
人们可以发展壹切壮丽的事业,可以创造出难以想象的丰功伟绩,可以制造成无比辉煌的物器,但所有这些都得以土地为基地,最后都得回归土地。
人们探索太空,已登上月球,还会登上火星,然后再登上什么别的天体,但所有这些探索都以地球为大本营,而且都要返回地球。当然,人们探索太空就是为了开发太空,向太空发展,在遥远的将来人们可能会离开地球,到其他星球去生活,而且可能不止到壹个星球去生活,人们将在星球之间来回穿梭。但是人们不能忘记,地球是人类出发的基地,另壹方面,人类到任何壹个天体去生活也得在土地上生活,人类还是离不开土地。
有位哲人说:比陆地大的是海洋,比海洋大的是天空,比天空大的是人心。因为人的思想可以不受任何空间限制地自由遨翔。但是我们却要说,任妳的思维自由想象,但妳的思维是妳头脑的思维,而妳生活在土地上,妳的思维即使超出宇宙最后还得落到脚下这块土地上。
海洋常常波浪滔天,怒涛汹涌,所以人们慑于海洋的威力而不敢轻视海洋;大地是沉默的,是那样的恭顺和温柔,所以人们敢于轻视大地。但不要忘记,海洋的怒涛汹涌不见得能对人造成多大威胁,可是沉默温柔的大地壹旦怒吼起来,那肯定会对人类造成大的危害:大地震可以将整个城市变为废墟,巖浆喷发可以将壹座城池埋于地下。真正能翻洋倒海的不是海洋而是承载海洋的土地。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土地是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土地是地球上所有物质和财富包括人类在内的母体和承载体。
3.人类可以藐视壹切,但是不能藐视土地,藐视土地就是藐视人类的本根。
4.地球产生了人类,人类反过来成了地球的主人,但迄今为止包括将来相当长的壹段时间内,人类的命运还掌握在地球的手中(思维的命运还掌握在物质的手里)。
5.人类即使将来逐步脱离地球到其他星球去生活,地球还将是人类的重要基地,而且人类终究不能脱离土地而生活。
6.所以人类必须尊重土地,必须爱惜土地,必须按土地规律和土地相处。
如果说土地是整个人类的本根,那麽土地就不仅是我们农民的本根,而且是我们的生命;如果说整个人类是土地的主人,那麽我们农民就不仅是土地的主人,而且是维护者。
现在,经过了几千年对土地的爱恨悲欢感受,又经过改革以来几十年对土地种种现实问题体验的我们,進入21世纪之后,在土地问题上要说些什么呢?
我们必须像爱护财产那样爱护土地。土地具有财产的属性,而且是极其重要的财产组成形态。我们承包的耕地和使用的宅基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和重要的生活资料,我们必须像爱护自己的财产那样爱护它,看守它,使用它,防止别人盗窃它,强占它,危害它。
我们必须像爱护生命之根那样爱护土地,时时护理它,侍弄它,浇灌它,给它增加营养,使它不断强壮,让它保持青春。
这就需要我们和土地建立更稳固的关系。目前的土地承包使土地关系难以稳定,农民也就难以对土地進行有效的保护和建设,相反却滋生了许多侵权和破坏问题,造成土地的大量流失和大批失地农民。我们希望進壹步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建议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让地权真正稳定下来。
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我们对耕地和宅基地获得了永久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了地契法律保障,不用再担心土地的调整或收回了。才能真正像对待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之根那样对待它,以主人和维护者的身分对待它,对土地的养护和建设自然就能作长远打算了。在此基础上,我们会细心地爱护土地,使用土地,保管土地,调养土地,不断使它肥美起来。
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保护自己的土地,任何人也难以用似是而非的理由剥夺我们的土地使用权了。
我们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处置自己的土地了。土地作为最大的不动产,我们可以出售,可以出租,可以抵押,可以置换,还可以入股的方式進行土地投资经营。土地作为我们最大的不动产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我们可以更放心大胆地向非农业转移,向城镇转移。如果转移出去后工作和生活都比较稳定,我们就可以把土地转让出去,如果在外面站不住脚,我们也还有退路。
我们认为,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是改革以来承包制演变的必然趋势,是从根本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措施。
中华民族的土地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家园,维护好这个共同的家园需要政府、其他社会群体和我们农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尊重土地规律,尊重农民和土地的历史关系,按照土地规律管理土地。
改革以来,尽管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发生了种种变化,但土地作为农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命本根这壹点没有变;尽管我们对土地的感情因人因地发生了种种变化,但大多数人还得靠土地为生这壹点没有变,看重土地、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思想没有变;尽管前前后后转移出去的农民从数字来看比较可观了,但其中还有相当壹部分人是属于不稳定转移。这就是现实。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现实。我们希望能出台壹部反映国民意志的《土地法》。
土地是沉默的,但土地的运动是有规律的;我们农民不是能言善辩的,但我们对土地的脾性是深知的。我们喜欢土地的沉默,我们要尊重土地的运动规律。
改革以来,我们创造了许多业绩,获得了不少财富,但我们必须牢记,所有这些业绩和财富都是凭借土地的宽厚和支撑取得的。
在新千年里,我们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土地,告别土地,但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土地是我们前進的基地,而我们走得再远、飞得再高也离不开土地。
四 组织起来的宣言
组织,这是人类谋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手段。人类所以有力量,从壹定意义上说就是由于他善于组织和善于利用组织。
整个人类就是壹个有组织的属类,是壹个拥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并不断发展组织的属类。
但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只有人类才有组织。事实上,不少其它动物也有某种组织或类似组织的东西,组织对这些动物来说同样也是谋求生存的壹种手段。比如,蜜蜂就有严格的组织,猿猴群内部也有壹定组织。不过,和人类比较,动物的组织是壹种生存本能,它们不懂得也不需要随时地发展组织,因为动物只有生存本能而没有发展意识。
由此可以得出四个结论:
1.组织对人类和其它不少动物来说都是谋求生存的手段。
2.由于只有人类才有发展意识,所以也只有人类才需要也才能自觉不断地发展组织。
3.由于人类在发展意识的驱使下不断地发展组织,所以人类也就善于利用组织维护自己和发展自己。
4.人类和其它动物比较的重要优势是:人类懂得并善于发展组织和善于利用组织发展自身,而其它动物既不懂得也不善于这样做;人类中壹部分人群和另壹部分人群文明程度高低不同的重要依据是:文明程度高的人群,其组织的意识和利用组织发展的能力要强,文明程度低的人群则要弱。
由此可见,组织的权利乃是人类和动物谋求生存的天然权利,是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的天赋之权。
人类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就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而人类中某壹群体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也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
我们农民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当然也就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必须走组织起来的道路。这是我们天然的权利,也是现实生活提出的要求。
几千年的历史告诉我们,我们要想改变自己在政治经济上软弱无力的地位,就必须改变自己的马铃薯存在状态,必须走组织起来的道路。
我们也正在走组织起来的道路,我们再也不愿做马铃薯了。我们既发展了壹些经济组织,如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公司加农户;也发展了壹些自治性组织,如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这些组织在发展我们的经济和政治、保护我们的利益、维护我们的权益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作用。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自己和发展自己。历史已经反复证明,马铃薯状态只能造成我们的贫弱无力,即使人数再多,也既无法保护自己也无法发展自己。历史和现实也已多次证明,只有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自我组织才能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利益,发展我们自己,而仅靠传统的基层组织既难从经济上也难从政治上做到这壹点。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村民自治是法律授与我们的权力,但村民自治必须有壹定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要能充分地表达我们的政治意志和管理村社大事的意志,而类似"村民议事会"这样由我们选举产生的民议组织才能做到这壹点。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由农民向公民的转变。传统农民的重要特征就是经济上的马铃薯和政治上的马铃薯,没有组织意识更不会自我组织,也就谈不上表达自己的意愿,为自己作主。而现代公民的重要特征就是以有组织的壹员而存在,通过组织表达自己的意志,为社区公民作主。
我们追求的组织是为了共同利益的自愿合作式组织。经济上是互惠基础上的合作关系,政治上是民主基础上的联合关系,是我们自己组织自己,而不是过去那种行政强制或包办的组织,为了别人的某种目的来组织我们。
我们正在走组织起来的道路,我们正在组织起来。但我们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现有的组织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组织得还很不够,我们还必须進壹步组织起来,進壹步发展我们的组织,在组织起来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
我们要发展更多的经济组织,发展能适应我们参与市场竞争需要的具有多方面的经济组合功能、服务功能的组织,巩固和提高已经建立起来的组织,提高组织的契约化、制度化、整体化、社会化水平,多发展壹些能将专业服务和全程服务、技术服务和市场服务、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高度结合起来的经济组织。
我们要发展更有利于实现民主自治的政治组织。发展能充分传达我们农民对村务村政大事意见的民意代表组织,能充分集中农民的政治智慧、管理意志的自治组织,能充分反映我们选举意志的自治班子。
我们要发展将经济和政治功能合为壹体的群众自组织,比如建立农民协会。这种农民协会既不同于单纯的经济合作组织,也不同于单纯的自治民议组织,而是将农民的经济合作和政治合作融为壹体的群众性组织。
这种农民协会在经济上要为我们提供全程性、社会性的服务,在政治上要传达我们的要求,保护我们的权益,反映我们对村务国政的意见,能代表我们和政府沟通对话,和部门進行谈判,和企业订立契约。
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看法,建立农民协会,有这个必要吗?
我们认为不但有必要,而且很有必要。工人有工会,商人有商会,为什么我们农民这个最大的公民群体不应当有自己的农会?我们多年来深受没有能直接代表我们农民利益的组织之苦,我们需要这样的组织,尤其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今天,在经过改革开放的风雨磨炼后,我们深深感到农民协会这样的组织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有必要了。而且这是农民应有的权利,是我们保护自己发展自己天然应有的权利。
我们要更好地组织起来。同时也希望政府支持我们组织起来,有关部门为我们组织起来提供便利条件,社会为我们组织起来创造宽松环境。
五 农民自治的宣言
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我们农民享有以村自治的权利。而自治,只能是民主的自治。民主,说到底就是我们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但这种决定并不是由每个农民直接去决定,那是不可能的;而是通过选出能体现我们意志的领导人,推选民议组织并通过这种组织形式表达我们的意志来实现的。自治,说到底就是我们自己来管理自己;但这种管理并不是由每个农民直接去管理,那也是不可能的。而是委托由我们选出的领导人去管理,并通过民议组织监督管理来实现的。民主是自治的基础,没有村民民主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自治也只能是以村为范围的民主治理权限。
我们农民有自治的能力吗?有些人是怀疑的。我们的回答是,没有任何壹个群体天生就具备自治的能力,但任何壹个群体也可以通过实践获得。农民以前也并没有经过专门的工业训练,但乡村工业不是也引入注目地掘起了吗?有人可能会举出农民文化程度低以及诸如此类的缺点,我们认为这些缺点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实践,是参与。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上的乡村就是自治的乡村,不过壹般是由乡村的地主、绅士来治理,多数穷苦农民缺乏参与权,现在我们追求的是大多数农民参与的自治。事实上,今天的农民有没有自治能力已不是壹个理论问题,而是壹个实践问题了。近年来,部分农村实实在在开展的民主选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已经证明了农民的自治力。至于壹部分农村出现的贿选和少数人操纵选举的现象,毕竟是村民自治初期难以避免的问题。况且此种现象即使在有长期基层自治传统的国家也很难完全避免,借此否定农民的自治能力就更说不通。
农民搞自治会出乱子吗?有些人像害怕农民组织起来壹样,也害怕农民搞自治会闹出什么乱子来。我们的回答是,通过村民自治的办法可解决过去难以用行政手段解决的许多老大难问题,从而消除积累矛盾,净化乡村政治,使大家气平心顺,只能有利于乡村秩序建设而绝不是相反。
其实,问题也不在于我们农民想不想自治和能不能自治,问题是我们在长期的历史磨炼中,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越来越认识到,我们必须搞村民自治,我们必须走民主自治的道路,我们必须学会自己管理乡村。就像我们必须组织起来壹样。
组织起来、村民自治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壹方面,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村民自治;另壹方面,村民自治的進程也就是不断完善农民组织的过程。
我们已经开始的自治实践距全体农民实现名副其实的自治还有很长的路程。但我们既已走上了这条符合历史必然性的道路,就只能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那麽,我们在通向自治的進程中有哪些希望和打算呢?
我们希望進壹步健全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比如需要進壹步明确村民自治和国家政权组织的关系,自治村村政府和乡以上政府的权限划分。再比如,需要進壹步明确自治村内部有关组织的地位和权限,如村民委和村议会的地位和权限,村议会和村民委究竟哪个是自治村的最高权力机构,各有哪些权限?村议会要不要有常设组织以及如何行使监督权?还有党组织和村民委、村议会的关系问题。现在相当壹部分村由支部书记说了算,村民自治组织等于虚设,这很不利于村民自治的发展。亟须规范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村民自治的理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我们农民还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自治素质。我们虽然有自治的信心,但这并不等于说就已经完全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水平了。我们还需要通过实践加强素质培养、技巧训练,另壹方面也要向书本学习,向好的经验学习,在培训中学习,掌握全面的自治本领。
我们要在推進自治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农民大选、村务公开、村民议事复决、罢免不称职的村委领导人等实践活动都要不断扩大范围,并要逐步走向制度化。壹方面要推动国家的有关法制建设,另壹方面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构建更为具体、更能体现村情社意的选举、罢免、施政、村务公开、代议和复决、日常监督等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是全面的自治,不仅包括政治方面,也包括经济、文化和其他村社事务等各个方面。我们要逐步学会以自治宗旨处理整个村社事务。培养每个农民对公共事务的关切心、理解力、参与热情、监督责任、奉献精神。只有成为敢于自治和善于自治的农民,才能成为既有自由独立人格又有国家整体观念的公民。村民自治必将成为改造传统农民和农村社会的伟大政治工程,随着这种改造,农民的政治观念和农村社会将会发生划时代的变化。
六 从贫穷走向富裕的宣言
几千年来,我们农民壹直和贫穷作斗争,摆脱贫穷壹直是我们这个群体的梦想,变穷为富壹直是我们追求奋斗的目标。这个斗争从未停止过,这个梦想从未间断过,这个目标从未放弃过。
可几千年来,贫穷又壹直和我们相伴为生,农民走过的历史,就是壹部贫穷史,我们壹直没有摆脱过贫穷。
但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的社会地位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我们实现不了富裕,我们的命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
也许我们能在壹定的情况下获得某些社会权利,但如果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能从根本上获得做人的权利。
也许我们能在某种意义上翻了身,但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可能在根本上翻了身。
也许我们能在壹定时间内获得某种尊严甚至权威,但如果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树立起我们这个群体的尊严。
几千年的历史、近代的历史、共和国成立后的历史共同教导我们说:壹个国家要想在世界上真正站起来,必须首先在经济上站起来;壹个公民群体要想在整个民族中改变自己的地位,必须首先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
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壹切,包括个人人格和群体人格在内。"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人敬的富的、狗咬的破的"。这是乡下人说了多少年的口头禅。穷,妳就得矮三分,妳就难以昂首阔步地做人。
所以我们必须摆脱贫穷,所以我们必须奔向富裕。
农村改革给我们开辟了和贫穷作斗争的新道路,这就是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改革以来,我们沿着这条道路和贫穷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斗争。
经过几十年的奋斗后,我们取得了明显成果。加上政府的帮助,行之千年的皇粮国税取消,壹些惠农政策的出台,使多数农民生活宽裕了,其中壹少部分人富了起来,我们整体的经济形象和经济地位有了明显改善。
但我们还没有完全站起来,我们还有相当壹部分兄弟处在贫困之中,其中壹部分人甚至还过著赤贫的生活。另外,经济差距在扩大,包括地区差距、社区差距、群层差距、城乡差距都在扩大。
所以,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不能固步自封,我们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和贫穷作斗争。
我们必须進壹步加大发展商品经济的力度,组织起来向大市场挺進,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挺進,全方位地开发市场,利用市场,向市场要财富。
我们必须将农业资源的全面利用、充分利用和节约利用、安全利用结合起来,发展集约型、循环型、绿色型农业。将传统的精耕细作和现代的集约经营结合起来,将少数地区的经验转化为多数农民的自觉行动,向集约经营要效益,向充分利用、发展利用、持久利用资源要财富。
我们必须继续走好"科技兴农"的道路。改革以来我们在科技兴农道路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的科技水平总的来说还比较低。科技在帮助我们脱贫方面已做出重大贡献,但科技在今后帮助我们致富方面还是不可替代的利器。
我们必须继续向非农产业领域转移发展。以我们如此庞大的人口,以农业现有的可利用资源,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大多数农民光靠农业实现富裕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進壹步扩大转移、深化转移和稳定转移。扩大转移就是要开辟更多的非农业转移空间;深化转移就是要提高转移的档次和层次;稳定转移就是要由不稳定的兼业性转移向稳定的分离性转移发展。
有壹种说法:富裕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减少农民。这是很有道理的。只有许多农民转移了出去,才能谈得上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出现小型农场主,以农为业才会真正致富。
我们壹定要提高自身的素质。人的素质提不高,致富的路子再多也用不上。提高素质是指提高整体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经营素质、交往素质等。我们要积极主动,想尽壹切办法,采取壹切措施提高自己,学文化、学科技、学经营、学交往、学开放的市场思维,学我们过去不熟悉现在必须熟悉的壹切知识,要想人富,必须 "脑富"。令人担忧的是,由于青壮年的大量外出,好多农村留守老人和妇女甚至辍学的儿童成为从农的主力军。这实际上意味着农民素质在下降。这种情况亟须改变。
我们壹定要将勤俭持家和经营求富结合起来。自力更生、勤俭持家是我们农民几千年来的传统,正是依靠这种传统,我们才壹代又壹代顽强地生存下来。但要从贫穷走向富裕,光有这个武器还不够,过去不够,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更不够。必须将这个武器和经营的武器结合起来。把劳力用到更能赚钱的地方,把资金投到更能带来资金的地方,把资产活化起来变成更多的资产,这样财富才能逐步积累起来。
我们壹定要走联合起来共同致富的道路。像联合奔市场才能提高竞争力壹样,只有联合起来求富致富,才能克服壹家壹户势单力薄的局限性,容易富也好共同富。这种联合不是行政的捏合,而是共同经济利益、经济取向下的经济要素的结合,是农民自发自愿互助互利的经营性结合。劳力的联合,资金的联合,技术的联合,销售农产品或购买农资的联合,或这些因素兼而有之的联合。
然而光有我们这个群体的努力还不够,我们的努力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支持。特别是消除绝对贫困、缩小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没有有力的政府领导和社会支持是根本不行的。我们渴求出台更有利于农民求富的大政策。比如進壹步提高对农业的保护力,让种地真正有利可图。再如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是农民的最大财富,但没有所有权的土地就不可能成为这种财富。我们拥有了对土地的所有权,才能拥有最基础、最基本的发展和求富权。
七 从愚昧走向文明的宣言
几千年来,在壹些人的眼里,我们农民不仅和贫穷联系著,而且和愚昧联系著。
我们真的愚昧吗?
几千年来,我们农民讲忍让,讲诚信,讲礼节,讲乡风道德,讲为国为家的责任,我们反抗压迫,抵抗侵略,進行革命,多次扮演了推动历史前進的主力军角色,多次为促進中华民族的昌盛、挽救中华民族的危亡做出重大贡献,怎么能说我们愚昧呢?
从另壹方面看,我们也确实存在文化落后和开化程度低的问题。这是贫穷、闭塞、教育贫乏、生产力落后造成的。从壹定意义讲,文化落后和开化程度低就是壹种愚昧,壹种文化性愚昧。
但我们正在改变自己,我们在改变落后的文化形象方面已取得不少成绩,许多农民已不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不再是见识短浅、不讲卫生、不知文明为何物的"乡巴佬",我们正在从愚昧走向文明。
另壹方面我们也必须正视自己身上仍然存在落后和愚昧的东西,包括在壹些地方壹些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物质進步和精神愚昧的反差。我们从愚昧走向文明的進程中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但我们必须从愚昧走向文明,正像必须从黑暗走向光明壹样。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犹疑,不能徘徊,我们要想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形象,就必须彻底摆脱愚昧走向文明。
从愚昧走向文明的前提是要从贫穷走向富裕。富裕虽然不等于文明,但没有壹定程度的富裕就谈不到文明;贫穷的人不见得没有文明行为,但不摆脱贫穷就难以从根本上走向文明。富裕是文明的基础,文明是富裕的精华,只有文明的富裕才能光芒四射。所以我们要摆脱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首先摆脱贫穷走向富裕,在实现共同富裕中走向共同的文明。
从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高扬市场经济文明的大旗。我们的改革是市场取向的改革,当代的文明说到底是市场经济下的文明,也只有市场经济大潮才能荡涤壹切愚昧污浊的东西,才能粉碎壹切陈腐落后的习惯。市场经济创造著新的文明而淘汰着落后过时的文明,创造著现代大农业文明而淘汰著传统的小农业文明,创造著商品经营的文明而淘汰著自然生产的文明,举凡过去在我们农民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特别顽固的土、昧、陈、偏、狭等缺点,都属于市场经济大潮的淘汰之列。
从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破除愚昧。如不信科学、不懂法律的愚昧;固守传统不接受新鲜事物的愚昧;闭目塞听、孤陋无知的愚昧;为履行种种陈规陋习不惜倾家荡产的愚昧。等等。这些愚昧在不少农民身上还不时地表现出来,它毒化著农村风气,制造出壹些可笑可悲甚至骇人听闻的愚蠢行为,严重妨碍我们走向文明,所以必须進行破除。
壹些农民兄弟要勇敢地起来破除陈旧习俗。不少规矩和习俗从历史看是壹种民俗文化,有它存在的价值,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有的就成为陈规陋习,而当履行这些习俗的行为演变成攀比之风时,就干脆成为壹种愚昧了。如因大操大办婚丧事负债累累的;因贺寿随礼严重影响生活的;为死者建奢侈阴宅的;烧冥钱焚化人民币的。等等。这些愚昧习俗使不少人深受其害,知其弊而不能脱其苦,必须团结起来,合力破除,奋起冲决罗网才行。
全体农民要向形形色色的愚昧和落后宣战。向迷信赌博之风宣战,向文盲科盲法盲宣战,向不讲卫生的习惯宣战,向孤陋寡闻宣战,向落后的老传统宣战,向小生产者的偏狭保守宣战,向种种陈规陋习宣战,向过去人们印象中的"土包子"、"乡巴佬"宣战,向昨天的农民形象宣战!我们要在向愚昧和旧我宣战中走向文明。
我们要走向科学的文明。科学既是愚昧的克星,又是化解愚昧的灵明之星,科学是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只有不断地走向科学,才能不断地走向文明和现代文明。而要走向科学,就必须学习科学,用科学知识来武装头脑,用科学的灵明来化开愚昧的心灵,用科学的智慧来战胜迷信的邪秽,用科学的圣水来浇醒沈醉的灵魂。
我们要走向民主的文明。民主和科学壹样,既是战胜愚昧的武器,又是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只有不断地走向民主,才能不断地走向文明和现代文明。而要走向民主,就必须学习民主,在实践中推進民主,弘扬民主,用民主精神来净化乡村空气,用民主办法来治理乡村环境,用民主风气来取代封建性愚昧风气。
科学和民主,这既是中华民族在21世纪要高扬的两大文明旗帜,也是我们农民在21世纪要高扬的两大文明旗帜。我们越来越深信,越来越坚信:文明就是科学+民主。我们要走向文明,就必须走向科学和民主;而我们走向了科学和民主,我们也就走向了文明。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兼而有之的文明。没有物质文明,精神就文明不起来;而有了物质文明,却不等于就有了精神文明;只有物质文明加上精神文明,才能构成光彩夺目的文明。我们既要向物质困乏和精神贫穷宣战,也要向物质富有和精神愚昧宣战,我们要拥抱的是繁华似锦的物质文明和光芒耀眼的精神文明。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人的文明和环境文明相互融合的文明。人改变着环境环境也改变着人。破破烂烂的传统村落和现代化的文明村民是难以统壹在壹起的;可有了现代设施的村庄,也不等于就有了具备现代文明意识的村民,住在现代设施村庄里的意识落后的村民还可能有意无意地扮演破坏者的角色;只有现代型的村庄和具有现代文明意识的村民有机结合,才是真正的现代村庄文明。我们追求的是花园式村庄和精神美好的村民的统壹。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和文化文明统壹起来的文明。经济文明不等于政治文明,经济发达的乡村也会有腐败的乡村政治现象;但政治文明必须有经济文明作支撑,很难设想壹个经济贫穷落后的乡村有文明的乡村政治;经济文明是文化文明的基础,政治文明推动着文化文明,而文化文明又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并对经济和政治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富裕的乡村经济、清明的乡村政治和健康蓬勃的乡村文化的结合,才是完善的现代乡村文明。
我们在追求新文明的同时还必须学会转化传统文明。传统的乡土文化中有过时的东西,有愚昧的东西,但还有不少需要弘扬和转化的东西。通过弘扬可延续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通过转化可使传统文明改变形式获得新生。
八 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宣言
我们这个群体封闭了几千年。
这几千年的封闭和几千年的自然经济生活是壹脉相承的。几千年来,我们已习惯了这种封闭,习惯了封闭的村落,封闭的土地,封闭的人际关系。从壹定意义上说,传统的我们已与封闭融为壹体。
农村改革打破了我们的封闭。不!农村改革首先是打破了我们的自然经济生活,使我们走上了商品经济的道路,而商品经济的发展才打破了我们的封闭。于是我们走出大山来到平原,走出农村来到城市,走出内地来到沿海,走出国门来到国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们开放的步伐也越来越大。
我们壹旦尝到了走出封闭的甜头,我们对过去那种封闭生活的弊病也就有了越来越清醒的认识:
封闭就意味着不开化,而不开化就意味着愚昧。长期的封闭生活同时也就封闭了我们的观念,我们既不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也谈不上对别的群体的了解。我们缺少比较意识,对任何事物的判断超不出社区经验范围,然而我们自己对这种判断却很自信。在别人看来我们不开化,而我们自己却意识不到这种不开化,所以我们也最容易受人利用,甚至会被壹些野心家疯狂地利用,沦为牺牲品自己却浑然不觉。
封闭就意味着落后,而落后就意味着挨打。由于封闭,长期以来我们缺乏和各方面的交流,我们的村社与村社之间也缺乏交流,不少经验难得推广,这就必然造成落后,落后又往往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意识的全面落后,而封闭又使我们不知道这种落后,这就必然要挨打。这种挨打包括政治压迫、经济剥削、人格歧视等,既包括挨外国人的打,也包括挨国内其他群体人们的打。
封闭就意味着贫穷,而贫穷就意味着卑贱。封闭性的自然经济壹方面造成生存空间狭小,而随着人口的增多越来越狭小。外面丰富的资源我们利用不上,社区内好利用的资源越来越少,不好利用的资源又因为缺乏技术和资金利用不了;另壹方面因为缺乏市场,本来很有限的产品还卖不上价钱,甚至卖不出去,加上其他种种社会原因,就造成我们农民几千年来的贫穷,而几千年来的贫穷又是我们几千年来地位卑贱的根本原因。
所以,我们要克服不开化的愚昧,我们要避免落后的挨打,我们要消除贫穷的卑贱,就必须走出封闭,从封闭走向开放。我们正在从封闭走向开放,我们在开放的道路上已迈出重要步伐,但我们还要進壹步开放,深化开放的程度,拓展开放的广度,走向更好更大的开放。
迄今为止我们的开放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在新千年里,我们的开放要向经济、政治、文化、思维意识全面扩展。
政治上的开放就是要加强和政府、社会的政治沟通,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内外政治经济大事,自觉参与国内政治生活,提高我们的政治参与度和发言权。加强社区之间、地区之间政治建设的交流,借鉴国内外农村政治管理的经验。
文化上的开放就是要走出传统乡土文化的圈子,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及其他途径,加强和其他社会群体的文化交流,扩大文化视野,丰富文化生活,引入现代文化,学习借鉴城市文化,改造升华乡土文化。壹般来说,文化开放依存于经济开放的進程,经济发达地区的文化开放程度也相对要高;但文化开放又有自己的独立性,有的经济发达地区文化却现出壹种滞后和退化性。因此,要按照文化发展规律结合经济开放来推动文化的开放。
思维开放既是整个开放的先导,没有思维认识上的开放,壹切开放都无从谈起;同时,思维开放和其他方面的开放又表现为壹个相互推动的过程。当政治、经济、文化开放到壹定阶段,就要求思维有新的突破,就要求全面地清算传统的封闭思维和封闭观念,以期发挥更大的牵导作用。在新千年里,我们农民的思维必须从村落局限、乡土局限、亲族血缘局限、"壹亩三分地"的局限、农业农村局限中完全解脱出来,我们要彻底摒弃那些坐村观天、守家在地、守田为业、穷窝难舍、离土不离乡的观念,从根本上树立乡国壹体、城乡同家、市场交流、四海取财、各业皆为我业的观念。我们要确立全新的开放式思维,我们要和传统的封闭思想進行彻底决裂。
我们要在开放上更为主动,变适应性开放为出击性开放,变引進来的开放为输出去的开放,变他人开发我的资源的开放为我开发他人的市场的开放。要充分利用农民和农村可以利用的壹切开放优势,以我为主,主动出击,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将产品打出去,将资金输出去,将企业办出去,将政治、文化影响扩散出去。
在新千年里,我们要树立更宏伟的的开放雄心,更新式的开放思维,更博大海涵的开放精神。同时我们期望社会的理解,政府的支持,其他群体的共同参与。我们的农村向全社会开放而我们也希望整个社会向我们农民开放,消除壹切传统的或现实的人为障碍,在共同开放中振兴我们的共同家园--中国。
九 从村落走向城市的宣言
不管我们农民有多少人意识到,我们的传统村落开始了它的瓦解过程。
这个瓦解过程是伴随乡村企业发展、小城镇(农民城)掘起、村庄改造以及打工大军的出现而开始的。
由于各地发展不同,所以瓦解的進程也大不相同。在沿海发达地区,许多传统村落事实上已经彻底瓦解了,这些农村已经变成了都市式的村庄;在次发达地区的壹些农村,传统村落正在瓦解;在落后地区的壹些农村,瓦解过程刚刚开始。
传统村落开始了瓦解,延续几千年的传统村落开始了瓦解的進程,这对世世代代居住在村落中的农民来说,不能说不是壹件惊心动魄的事。传统村落的瓦解意味着我们要失去世代居住生活的家园--这怎能不使人感到惊心动魄呢?
但传统村落的瓦解毕竟体现著历史性的巨大進步,我们不能害怕这种進步,我们不应拒绝这种進步,我们只能欢迎这种進步。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将会有根本性改变。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传统的乡村文明将会有根本性的蜕变。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我们传统的农民形象会消失,新的农民形象将会塑立起来。传统村落瓦解过程的开始,也就是我们从村落走向城市的开始。换句话说,我们农民的城市化过程,也就是传统村落的瓦解过程。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圆我们几千年来的梦。共和国成立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农民壹直用仰视的目光看城市,那对我们来说完全是另壹个世界;共和国成立后的几十年来,我们壹直用羨慕的目光看城里人,那对我们来说完全是另壹个天地生活的人群。从乡村進入城市,从乡里人变为城里人,那曾是我们世世代代的憧景之梦。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生存环境的根本性转变。自古以来城市和乡村的生存环境就大不相同,近现代工业社会的降临更使两者拉大了差距。城市不仅意味着繁华的生存环境,而且代表着现代的生活方式;农村不仅意味着单调的生存环境,而且代表着落后的生活方式;从村落走向城市,也就意味着从单调传统的生存环境走向繁华现代的生存环境,意味着生存环境的根本改变。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完成文明转换的壮举。在古代人眼里,乡村和城市的文明等级差别很大;在现代人眼里,城市体现著现代文明,而乡村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传统和落后。所以,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从落后走向先進、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的宏伟壮举,是文明的巨大跳跃。
而且我们的人口压力、环境压力、资源压力和改变生存条件的趋势动力共同推动着我们从村落走向城市。不是我们想不想实现城市化,而是我们必须从城市化中寻求出路,必须通过城市化才能改变我们的处境。我们越来越坚信:从村落走向城市最终实现城市化既是我们的发展趋势,也是历史赋予我们农民的伟大使命,更是我们集几千年的梦想和奋斗的归宿。
我们正在从村落走向城市。先是通过发展小城镇、或通过被动的城中村走向城市,后是多向的、大规模的涌向城市寻求就业门路。包括向县城涌动,向大城市的卫星城涌动,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涌动
这是壹场空前的从农村向城市的移民运动。这场移民运动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其持续性和规模性都是历史上没有的。每年卷入这场移民运动的人口有两三亿之多。
这是壹场十分奇特的移民运动。奇就奇在这是壹种候鸟式的移民,即在城乡之间来回移动。其实我们并不愿意这样做,但面对现实又只能这样做。大量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就是这种流动的副产品(按官方的数字,2008年农村的留守儿童就达到5800万)。
所以从村落走向城市的过程既是改变我们命运的过程,也是充满艰辛不乏悲情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过程。包括在家留守儿童教育的荒废,随父母打工儿童教育的边缘化,正常抚养、家庭伦理的缺失。流动打工者年老后归无所养,归无所依等等。这种代价不仅是我们农民的,也是民族的。
因此,我们呼吁政府和社会对我们的城市化运动多些关爱,多提供些人性化的政策,多创造些接纳的条件。包括落户条件、安居条件、就业条件、教育条件、医疗养老条件等等。帮助我们实现真正的、稳定的、有幸福感的城市化。
从村落走向城市的运动,也是整个民族走向文明的运动,带来的不仅是新生的公民,也是新生的民族。让我们壹起来参与和实现这壹文明转换的壮举!
十 从农民走向公民的宣言
我们是农民。
我们是中国农民。
我们是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
我们正在从农民走向公民。
农民不是公民吗?
传统农民不可能是公民。从传统的角度看,"农民"这个词本身就是壹种歧视性的称呼。在古代西欧,英语peasant(农民)是指卑贱、附庸、不开化的小农,还兼有流氓、坏蛋的意思;在古代中国,从官方态度看,农民、农业长期被尊为"国本",但在人们的成见中,农民往往和愚、懵、氓、草、土联系著;在传统体制下,由于户籍制度的影响,"农民"这个称呼的身分歧视更为明显,社会上流行的"二等公民"的说法就充分反映了这种歧视。直到后来的"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的称呼,仍然延续著这种根深蒂固的身分歧视。诸如此类的称呼表明:作为壹个农民,妳的职业变了,但身分不能变,即使妳当了国务院总理也是个农民总理。而公民首先意味着身分地位上的平等,传统农民在身分地位上和其他阶层的人就不平等,怎么能说是公民呢?
传统农民事实上也不是公民。资产阶级革命前的欧洲农民不包括在公民社会之内,在革命中,农民只是公民(资产阶级及其他城市阶层)的附庸而已,革命后的很长壹段时间内,大多数趋于破产的小农充其量也只能是下层公民。中国的古代和近代谈不上公民权问题,在传统体制下,公民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行政权和极左运动的侵扰。农民在公社内部没有任何自主权利而言,在公社外部又被作为"二等公民"对待,长期在经济、社会身分上遭受着歧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就不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公民。
但我们要决心告别这不是公民的传统农民时代了。
我们中国农民要决心告别愚民、懵民、草民、土民和二等公民的历史了。
我们这个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决心向民族公民群体迈進了。
我们也正在向民族公民群体迈進,我们在市场经济的催逼下,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在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精神的鼓舞下,正在开辟自己的公民通道,树立自己的公民地位,塑造自我的公民形象,我们正在从农民走向公民。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从身分农民到职业农民的迁跃。多少年来,作为农民的我们首先感到的是社会地位的卑下,身分的不平等,这种感受常常压倒职业区别的感受。而别的群体也首先是从身分角度看待我们,因身分地位而卑视我们。特别是在公社体制下,这种感受尤其强烈。身分决定壹切,农民身分就决定了妳壹生不可能过幸福的生活,所以只要改变了农民身分也就改变了壹切,而争取农民身分的改变也就成为许多农民梦寐以求的壹切。走向公民,消除了我们传统的不平等身分,加上经济等条件的改变,今后的农民就只剩下壹种职业的含义了。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着彻底告别苦难屈辱的传统农民史。几千年来,我们农民受剥削、受压迫、受欺负、受歧视,经济上贫穷,政治上没有权利,文化上落后,是壹部充满苦难和屈辱的历史。从农民走向公民,社会地位得到全面提升,社会处境得到根本改善,从而结束苦难屈辱的历史,彻底告别传统的时代。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着农民的全面解放,包括身分的解放,经济的解放,政治的解放,环境的解放,全面的社会解放,在解放中追求公民群体的自由,追求群体中每个人的自由。
从农民走向公民的意义巨大,前景美好,但最终完成这壹转变却绝非易事。这个转变的过程,是充满自我与非我、新我与旧我、个人与社区、社区与社会、传统与现实的斗争与磨合的过程,是我们农民的自我分化和自我否定的过程,是壹个痛苦的新生过程。要充分估计到这壹过程的艰难性,学会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强化素质训练,加速转变進程。
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市场因素、经济民主因素塑造公民成长的经济基础,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公民成长的政治条件;我们要将经济基础的塑造和政治条件的创造结合起来,浓化公民成长的社会环境;我们要运用经济民主手段与民主法制武器和壹切不利于公民成长的社会因素作斗争,和乡村那些专断的、腐败的、毒害生灵、遏制自由的种种恶势力作斗争。只有这样,健康因素才会生长起来,有利于公民发育的环境才会形成起来。
我们必须逐步培养自己的公民意识。从农民到公民,主体意识的转变既是内在动力又是主要标志,公民意识不可能突然生成而需要逐步培养,培养公民意识必须和破除农民意识结合起来。要破除仰仗父母官、盲目从众、迷信权力、家长专断的农民意识,培养自主自强、独立判断、相信法律、自治民主的公民意识;要破除我附庸别人的农民意识,培养我和别人平等合作的公民意识;要破除别人为我当家作主的农民意识,培养我为自己当家作主的公民意识;要破除家是家、村是村、国是国的农民意识,培养家村国壹体的公民意识。如此等等。
我们必须逐步培养自己的公民素质。公民素质包括公民意识、公民知识和公民行为能力在内。其中,公民意识是公民素质的主要体现,没有公民意识或没有完整的公民意识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公民。但仅有公民意识不具备壹定的公民知识和公民行为能力,也不可能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力,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要加强对公民知识尤其是民主法制知识的学习,掌握行使公民权责的武器,积极参与公民活动,通过实践锻炼能力,培养能力。我们必须将组织起来、农民自治和从农民走向公民的進程结合起来,这实际上也是三位壹体的东西: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农民自治,而只有实现农民自治才能完成从农民向公民的转变;从农民走向公民的進程就体现为自觉组织起来的过程,就体现为农民自治的实现过程。
我们还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支持。从农民走向公民是关系到世界上最庞大人群改造的伟大工程,光靠农民的努力不可能完成,只有农民的努力和政府的支持、社会的协力配合才可能完成,而政府的支持尤为重要。我们希望政府能给我们提供好的学习实践环境,帮助我们提高素质,支持我们履行公民职责。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的再生工程正在拉开序幕,旧的农民在死亡,新壹代的公民性农民正在成长起来。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不想再做农民,也不想再做"二等公民",我们要做真正的公民。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坚信我们的公民前途。
当我们最终不但成为中国公民、也成为世界公民时,历经几千年之久的古老的中国农村巨影也就隐退,现代化、青春式的中国农村和农民将展现在世界面前!
侵犯农民
作者 何景熙 写于 二零零六年
近年来,中国违法违规征用、占用农民承包土地所引发的土地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失地农民上访、反抗事件也不断发生。以四川省为例,2003年3月以来,四川省检查机关立案查处与破坏《土地承包法》有关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的罪犯53人,仅2004年1至10月全省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1,664件。被国内媒体称为“新圈地运动”的“后遗症”已经成为影响乡村秩序稳定的社会问题。从上述事实中不难看出,中国“三农”问题的焦点已从农民增收转向农地的征占纠纷。
近几年中央政府不断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调稳定农民土地承包制,但为何此类事件不但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笔者认为,从社会结构演变中不同利益群体为获取资源而发生利益冲突的角度来分析这壹问题,才能得到实质性的解答。乡村农地作为资源配置权力和利益的基础,其产权势必成为难以回避的话题。
壹、文献综述
关于中国乡村农地产权问题的争议,有如下壹些主要观点。
温铁军认为,无论解放前或解放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如土地改革前农村的土地占有权与农民租佃使用权的“两权分离”,以及80年代农村改革以来的土地村社所有和农民承包使用的“两权分离”,都不过是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种内生制约因素下的农村基本制度的表现形式而已。中国目前“城乡分割对立的结构”也不过是在农村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下,在土地分割细碎的、分散的小农经济条件下,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需要而派生出来的结构。因此温铁军反对农地私有化,其理由是土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农地私有化不能解决“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问题。李昌平与温铁军持同样看法,也反对乡村土地的私有化。(温铁军,2003;李昌平,2000)
秦晖认为,温铁军关于农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因而不能私有化的观点,在逻辑上完全不能成立。所谓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指的是社会保障的义务不能私有化,国家必须承担社会保障的义务,必须承担转移支付的义务,但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从来就是个人的;而现在在土地问题上却没有任何国家义务可言,国家既未行使任何转移支付功能,也不承担任何保障义务;政府规定土地不能买卖,强迫农民自己种田保障自己,这本身就和取消公费医疗、但强迫人掏钱看病是壹样的。他还认为,温铁军有关农村之所以出问题是因为土地兼并而造反的观点,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神话。事实上,每次王朝末世的状态都和现在的情形有些类似,不是农民没有土地,而是农民不愿种地;王朝危机都是农民主动抛荒,离开土地逃离故乡,而绝对不是农民没有土地可种而造反。(秦晖,2002)
已去世的澳籍华裔教授杨小凯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是土地制度。在“中国改革面临的深层问题──关于土地制度改革”壹文中杨小凯强调:“中国目前存在的“三农”问题,根本症结就在于农村土地不属于农民所有,从心理上,农民不认为自己种的地是自己的,所以没有长远投资于土地的打算。”杨小凯认为,土地制度改革是目前中国农村改革必须正视的焦点问题,这是主要矛盾,其它是次要矛盾。(杨小凯,2002)
党国印认为,土地“承包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分割,承包合同越是长期化、固定化,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就越高。在中国土地承包权是有价格的,这个价格的存在便证明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作用;承包权对应所有权的价格越高,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也就越高。他指出,“只要使用权与所有权发生分离,就有使用权“蚕食”所有权的可能性,甚至使所有权完全丧失”,“承包制也因此包含了蜕变的可能性,其表现是在承包权与所有权关系的人为操作中,弱化承包权,强化所有权(其实质是乡村权势阶层的所有权),并使土地转移的过程受到更多的非市场力量的控制。”他还列举了承包制蜕变的4种具体形式。(党国印,1998)党国印强调,承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将提高农民的社会归属感,并有利于乡村社会的稳定。中国大部份农民很穷,如果连壹小块土地的财产权也得不到尊重,农民对这个社会还会有什么留恋?没有土地财产权,农民就没有什么不能失去的,这个社会还能稳定么?……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越是得到尊重,就越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党国印,1999)但党国印不主张农村土地的私有化:“如果仅仅考虑新古典主义通常涉及的变量,那麽,将耕地所有权完全划归农民无疑会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大大促進中国农村進步。但是,在当前中国国情之下,如果推行这壹制度,会加强改革反对派的符号资源优势(这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没有认真研究过的变量),可能阻碍中国改革。土地私有化还会大大加快普通农民从土地上被抛出的速度,从而引发极严重的社会后果。”(党国印,1998)
姚洋则“将农地制度看作是国家和农户之间博弈的结果”,“国家在农地制度中仍然保留壹定的角色,是因为它的利益,如保障充足的粮食供应等,可能因为地权个人化程度的加深而受到损害……,对农地使用和土地流转限制最多的地区,也是国家粮食采购所依赖的重点产粮区。在与粮食生产无直接关系的领域,如土地的调整,国家对农民的自发选择给予了高度的忍耐”(姚洋,2000)。姚洋将乡村农地产权制度选择与资源的(农民)个体稀缺性、土地租赁市场发育程度联系起来并作了理论与实证研究。他用自己构造的“壹般均衡模型”对1981年至1993年间4省83个村的土地调整作了经验研究并证实:当土地非常丰富时,生存不再成为问题,土地调整因此也失去了意义;只有当土地资源适中时,调整土地才对最贫穷的农户摆脱生存压力有所帮助,因此才成为集体决策的选择。姚的模型预测:地权的个人化程度随农民收入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而提高,因为收入的提高增加了农户摆脱生存压力的能力,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降低了农户对土地的依赖。(姚洋,1999)
申静、王汉生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四川中部壹个村庄集体产权的实证研究表明,乡村产权关系并非如经济学者认为的“划分明确且壹经形成便相对稳定的关系结构”,而是“个体行动者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不断互动的过程”,故乡村“产权作为行动者基于对经济品权利的相互认可而形成的行为关系,必然是壹个动态的均衡过程。”(申静、王汉生,2005)
二、本文的研究假设
针对上述有关乡村农地产权制度孰优孰劣的讨论与争议,笔者认为,首先,当前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对乡村农地制度安排或者供给具有决定意义,而中国各区域──大到省区、小到村庄──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是很不相同的,因此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实行整齐划壹的制度安排。对于任何壹个地区乃至村庄,只要能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农民的权利,使农民满意从而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就是好农地制度安排。其次,很多地方“三农”问题的突出矛盾已由过去农民费税负担过重转向农民承包地被征占后引发的农民与政府的冲突。这类现象的日益普遍化表明,现行农地制度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必须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为此应当研究乡村土地问题,特别是土地与乡村社会稳定之间的关联性。再次,鉴于中国各区域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异,因此应该对此问题有多种区域比较模式的实证性研究。
笔者以西部发达农业区──成都平原乡村的农地制度安排与征地中的社会冲突的关联性为目的作实证性调查研究。根据已有的相关研究文献,提出如下需要通过经验事实加以检验的假设:
1. 村庄里资源的稀缺程度与农民失地诱发的社会冲突相关联;
2. 制度安排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决定失地农民与其他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结果,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结果影响城乡社会秩序;
3. 实现公平博弈的制度安排之核心是乡村农地产权问题。
三、农地资源减少与村民的态度
素以“沃野千里、天府之土”著称的成都平原,是中国西部人口稠密的农业发达地区。近年来,这壹地区乡村土地资源锐减乃是不争的事实。1997年3月至9月,笔者及其课题组在成都市所辖的12县(市)乡村地区从事有关劳动力就业问卷式抽样调查时,平原农村的人均耕地尚有1.03亩/人(何景熙、罗蓉,1999);而2004年7至8月在成都平原的大龙村(绵阳郊区)、新生村(成都青白江区)和世丰村(成都新都区)做抽样调查时,却发现这3个村庄(以下简称“三村”)的人均耕地面积已经下降为0.6亩/人。在63个样本农户中,与1982年第壹次土地承包时相比,土地减少的有43户,占全部样本的68.3%;土地没有变化的为20户,占31.7%。必须说明的是,上述样本中,无壹农户的土地面积增加。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三村”人均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加导致人均土地面积减少,再就是建企业、道路和学校征占土地。如世丰村耕地的减少主要缘于修建学校、工厂的征地(14%);新生村则因为人口增多(11.6%)以及修建学校、道路(7%);而大龙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加(25.6%),建企业和修建道路各占征地的7%。在“三村”中,大龙村人均土地最多(0.85亩),其中30.5%的农户人均耕地都在1亩以上;而新生村农户土地最少,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4亩,其中最少的壹户人均仅为0.1亩地,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少于0.5亩的农户占被调查农户的71.4%。新生村农户土地的减少始于1980年代初期起土地被大量征用,目前全村耕地仅余570亩,人均只有约4分地。2003年新生村被征用的土地为160亩,镇上建中、小学、医院等都是占该村的耕地。征地后整个村耕地不得不重新调整,以确保每户的土地基本均等,村民获得了壹些土地补偿费[1],以及其他补偿,如减收水费、农税等。土地被征用后部份村民在原日新镇(2001年撤销镇建制,归并弥目镇)的周边建起商铺,就近经商;但也有部份村民因耕地减少,经济状况更差了,这部份村民主要是壹些家庭负担重、无本钱做生意、又不能外出打工的人。
通过“三村”调查,笔者还发现,人均耕地面积减少与村劳动力的农业工时呈反向关系,而与非农工时呈正向关系,即人均耕地面积越小,农业工时越少,非农工时则越多。换言之,耕地面积减少导致劳动力在农业上的不充分就业程度增高,从而迫使农民在土地以外寻找就业出路。这是否意味着农民不再依恋土地并自愿接受征地呢?事实并非如此。
在“三村”调查中,笔者发现村民对征地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几类态度。在新生村和世丰村,村民对征地壹般持无所谓或反对两种态度。世丰村的壹位妇女说,她并不在乎征多少地,经追问才知道,她的壹儿壹女都已成家立业,大女儿在成都市有壹个家具厂,小儿子在成都市开了壹个纯净水店,她和老伴留在村里,每天花壹小时打理庄稼,农忙时就请人帮忙。新生村壹位中年妇女也持无所谓的态度,因为她的独生女儿加入了壹个歌舞团,在全国巡回演出,每年寄回家1万多元钱;这位妇女在村里在开了家缝纫店,老伴又干搬运工,还能兼顾自己田里的庄稼。用她的话来说,种承包田只是壹种责任──不让土地荒芜而已。也有不少村民对征地持反对态度。世丰村的壹位妇女对耕地的不断减少很是担忧。当她估算今后土地不能养活壹家人的时候,激愤地说:“现在和国民党的时候有什么区别?”这位女村民不到40岁,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并未经历过国民党统治年代,她对国民党的了解主要来自于共产党的宣传教育。新生村另壹位年轻妇女对笔者说,由于身体不好,她不能外出打工,只好在家种田;但2003年后她家的土地锐减,以前她壹个人忙都忙不过来,而今却有好多时间闲着无事。她忧心忡忡地说,靠丈夫壹个人在外打工的钱怎么够家里的开销?女儿壹天天长大,上大学的学费该到哪里去找?
上述访谈记录表明,对家境不同的村民来说,承包土地的价值是完全不壹样的。在那些劳力少、体质差、子女教育负担重或无壹技之长的村民家庭里,土地是他们唯壹可以指望依赖的生存保障,也就是说,土地对他们的稀缺程度极高,因此他们对家庭承包地日益减少感到揪心,自然对各种形式的征地流露出不满乃至抗拒。反之,那些家境很好,特别是家庭成员有技术有能力且已在城市取得稳定的职业和较高收入的村民,对征地的态度就比较缓和壹些。由此可以推断,农民个人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越高,对征地经济补偿的期望值越大,从而与征地方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四、农民、乡村干部与政府官员三方对征地的不同看法
多年来,笔者壹直从事成都平原乡村社会调查,在1996年至1997年抽样调查期间仅记录到个别乡村土地被征用、占用的案例(何景熙,2000:198-214)。2000年以后的调查却发现,乡村农地被征占现象已较为普遍,由此引发冲突事件也时有所闻。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征地已经成为访谈中壹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为了获得真实可靠的资料,调查往往需要依靠相当熟识的人士协助。2004年10月,获悉C市郊区发生乡村征地“风波”后,笔者与调查小组借助熟人关系,终于获得了发生在C市郊区乡村征地的3个案例的相关资料。应当事人的请求,我们在叙述这些故事时隐去了真实的地点和人名。
访谈实录1:乡村干部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5日
地点:D镇某某园
访谈对象:X村A村民组长H
1. 征地的基本情况
A村民组共有农户87户,村民230人左右。征地是在1995年左右开始的,最初征地较少,到2000年11月以后开始大量征地,当时征了78亩耕地,加上非耕地共计82亩多。目前A村民组剩余土地不到100亩(含自留地、非耕地等),剩余土地中只有15亩左右缴纳水利费,基本是无田可耕。
土地征用由国土局出面,有壹部份是电力局搬迁占用,剩下的卖给了开发商,用于房地产开发。H虽然听说过土地拍卖,成都的报纸上也登过拍卖公告,炒地皮的人员也来考察过,但实际运作起来的并不多,常见做法还是开发商或企业看中土地后由国土局按照省、市政府相关文件出面征用。另外,由于该村地处市政府统壹的规划区内,当地政府为避免今后征地纠纷,故不支持土地流转,A村民组也就没有土地流转的情况。
征地补偿共分3类,壹次性的土地补偿费为2万8千元/亩,青苗补偿费半年为7百元/亩,另外还有壹些房屋拆迁的相关费用。H向我讲述了这样壹个征地奇闻:2000年大量征地刚开始时,政府对农民装修的墙砖、地砖、吊顶等损失给予壹定补偿;为了获得这多赔的15元/平方米,家家户户都在半夜三更赶着在墙上多贴些瓷砖,甚至连猪圈内也贴得满满当当,敲壹下空空作响;当时路边挤满了出售劣质瓷砖的摊贩,生意火爆。后来政策变了,这类损失不再赔付。通常村民的壹处住房拆迁会亏2万元左右。
2.征地后农民的就业
A村民组征地后,农民都自谋职业。失地农民中现在未就业者约占壹半,其中女性和老人居多,也有年轻人。政府未组织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但曾安排他们参加再就业培训,不过参加者很少,农民普遍反应培训项目不实用,纯粹是“走过场”。H说:“对我们来说,象电脑这样完全是高科技的东西怎么可能在几天、十几天之内就学得很好嘛!要不就是木工、水电工壹类的(培训),早就滥市了,学了也没什么用场。”村里外出打工的人通常有壹定文化和技术,不愿意走得太远,就在本镇或邻镇打工,出了本区的只有3个人,其中两人在成都,还有壹个在北京,干的是餐饮行当。村里还有壹些外出的人属于中专生、大学生,他们毕业后不愿意回家乡,他们的家人基本上留在本地,村里只有壹户人跟随子女到了成都,其土地未被征用,请了熟人帮忙照应,户口也未转出去,以便保留今后分配集体资产的名额。H说,现在村里的乡镇企业已名存实亡,集体经济积累(资产)还有,但是已经不多,最多也就是在每年年底发点“过年钱”。
3.征地安置情况
在H看来,补偿问题已经不是主要问题,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住房安置问题。作为失地农民,他们每人可以得到1万3千到1万4千元的安置费。2001年以前,安置农民的办法是由农民自己出钱在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建安置房。当时在D镇的中心区域新建了几条街道,统壹建造上层住屋下层商铺模式的安置房,生意兴隆,人气旺盛,本村民组有23户人家修建了安置房。
后来政策变化了,不允许再这样自建安置房,而是由政府统壹修建居民小区作为集体安置房,让农民购买,每人有25平方米的配额,配额以内的面积按每平方米2百元购买,超过配额的面积再给20平方米的优惠(5百元/平方米),超出此数的房屋面积就按市场价格计算。以4口之家为例,若这家人选择住150平方米的房屋,其中1百平方米配额的价格是200元/平方米,然后还有20平方米能以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其它30平方米就得按市场价(大约800元左右/平方米)购买。现在,集体安置房还未建好,失地农民或租房或投亲靠友,在10个月内可以得到每月8百元的过渡费,最近又改为每年800元,而实际操作时只给了壹年过渡费,超过壹年的就不再补了,由农民自行负担。
4.社会保障问题
H说,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早期失地的农民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政府只是鼓励劝说而没有强行要求其缴纳社保,但实际参加社保的人少之又少。农民觉得,没了土地就没了稳定的基础,安置费是以后的生活来源,现在子女教育费用又高,舍不得拿来买社保。后期失地的农民不再有土地补偿费,只有安置费,政府将这笔补偿费用于缴纳社保费,同时失地农民也要缴纳部份社保费用。其具体方案是: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每月在社保局领取社保费;不到年龄者自行缴纳,男性40岁、女性30岁以下,自己缴纳10年(政府补贴10年);男性40岁、女性30岁以上,自己缴纳10年、政府补贴5年;医疗保险包含在社保之中,只要缴纳社保费用就可以纳入医疗保险,不受年龄限制。因为社保缴纳和领取有严格的年龄限制,农民对社保的态度仍然不积极。
5.H对征地的态度
H认为,本队村民还是愿意土地被征用而不愿种地:“田里挖不出金娃娃,壹亩田壹年赚不到2千块,还要赔人工、精力,最多也就是勉强维持,在镇上或附近打工机会多,零敲碎打赚的都比这个多。”村民还是愿意迁移到镇上,只不过在补偿及安置费用问题上有意见。H说:“农民大道理懂得不多,但钱这个字还是认得很清楚,地没了,不能钱也没有啊!不然二天(注:四川方言中“二天”指今后或将来之意)吃啥穿啥呢?”当我问H对现在农民频繁上访、闹事问题的看法时,H说,这是事出有因的,现在的政策说变就变,农民又不可能把政策推翻,“虽然明明知道,最后还是只有吃下哑巴亏,但是闹壹下说不定政府会给点儿优惠条件,不闹就啥都没有。”
访谈实录2:农民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3日
地点:C市郊区某某厂轨枕车间
访谈对象:车间主任B、农民工A、L。
某厂轨枕车间现有工人3百多人,其中农民工占壹半,失地农民则占这些民工的壹半以上。该厂不招正式工,厂里所有打工的农民工统壹由包工头(相当于民工中介)管理。包工头负责民工的所有伤残赔付,承担壹切风险,厂方向包工头支付壹定的民工用工款项和农民工工资。厂方与农民工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农民壹般通过熟人或已在厂中工作的亲友介绍,与包工头搭上线。他们参加企业组织的短期培训后便开始上班。目前企业开始改制,今后工厂将与农民工建立直接的契约关系,不再由包工头管理。由于农民工能吃苦且工资较低,所以该厂有扩大招收农民工的趋势。
B是X区人,家里有不到2亩的土地。1992年为建企业征地,给出的条件是壹次性赔付每人1万元;40岁以下的青壮劳动力安排在征地企业中工作,40岁以上的则壹次性赔付;不愿意接受安排就业的人可以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电工、焊工之类的初级技能培训)。当时B中专毕业,被招進该厂,从此住在D镇上。当我问他对征地的态度时,B反复强调政府政策的刚性作用:就算自己有疑惑,有不满,也只能作罢,更何况自己文化程度不算低,也就没有过多地去争什么。
农民工A本是D镇某村村民,家中有5口人(父亲、母亲、妻子、女儿和A)。从2003年9月起,A所在的村民组征地用于果园栽种、花卉盆景种植,如“黄金梨”等。A家有3亩左右的地被征,征地条件是每年每亩给予青苗补偿625元,所有农业税收费用还得自己缴纳,现在A家余下大概6至7分地,送给壹位本村朋友种蔬菜。全家人已搬到D镇,住在出租屋里,壹家人靠干临时工维持生计。A的女儿在市内的壹所中专上护士专业。A在该厂当焊接工,月收入6百元左右;妻子在厂里做清洁工,每月有2百元的工资;母亲在厂医院中药房打杂,父亲在D镇蹬三轮、打些零工,两人每月有7百元左右的收入。其家庭总收入每月为1千5百至1千6百元左右,除去租房、生活费和女儿的学杂费外没有余钱,勉强维持生活。
A说,当初征地时有统壹的政策,附近邻居家家都壹样,不存在满不满意的问题,政府怎么赔偿,就怎么过日子。现在农产品涨价,税费减少,如果能返还承包土地的话,还是愿意回村务农;因为在镇上无固定工作,工资也就不固定,不如那份土地来得实在。家人希望女儿以后能留在城市工作,这样以后若条件允许还可以去投靠女儿。但是A说,他不稀罕城市户口。
车间农民工L原系D镇污水处理厂附近的村民,家中4口人(老母亲、妻子、女儿和L),有2亩左右的耕地。2003年他家的地被征用来办厂,现已建成的厂区内有机械厂等。当时征地开出的条件是壹次性给予补偿每人1万3千元,因为占用的土地还包括自己的私房,因此额外获得住房拆迁补偿及住房安置费共计10万多元。此后L开始自谋职业。最近当地政府要求失地农民退还那1万3千元补偿费,用于缴纳社保费,具体办法尚未最终确定;初步通知说是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后可每月领取210元社保金。L壹家现住在D镇购买的商品房中,其购房款来自于10万多元的住房补偿和安置费。L在厂里是临时工,收入不稳定,壹般在4百至5百元左右,最多不超过6百元;妻子无业,与老母亲在家操持家务;女儿已工作,在M镇壹家台资厂当会计,每月工资6百元。
L说,他对家里的地被征并不满意,怕的是坐吃山空,不愿意失去唯壹的生活来源保障;但是在政府面前没有争取更多补偿的可能,也只能接受。当被问及是否愿意再务农时,L只是反复说,既然已经没有土地也就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我问,假如能够把土地返还给妳,妳作何打算?他非常肯定地回答,宁愿卖掉现有房产,留下傍身的救命钱,有了土地,油盐柴米至少不缺!在镇上生活,花销大;居民小区与自己的生活习惯不符。L对自己的女儿期望不高,不过还是希望她以后就在镇上成家。
访谈实录3:国土局官员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6日
地点:C市郊区某国土局
访谈对象:国土局土地储备办干事W
W向我介绍了当前征地的壹些情况。
1.土地征用基本情况
目前D镇征用的土地主要用于办企业(如台资厂、××钢厂厂区迁入等)、房地产开发、居民安置房建设、道路扩建、学校扩建等。征地中涉及的赔偿和安置问题严格按照市级文件和市级统壹标准执行。现在区政府已取消了安置费和土地赔偿费,但在操作过程中各镇都是根据征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条件来决定是否支付这些费用。换言之,现在对农转非失地农民来说,只能获得住房拆迁补偿费和青苗费。
2.征地补偿
按照农民房屋构造的不同,住房拆迁补偿从每平米50元到240元不等,例如,砖瓦房结构的住房是230元/平方米;青苗费壹次性赔偿7百至8百元,持有专业种植户证明的农民会得到更高的赔偿。农民对今后的住房安置可有两种选择:壹是购买政府统壹修建的集体安置房(居民小区),每人有25平方米的配额,配额内按每平方米2百元购买,超过25平方米的另有25平方米的优惠(6百元/平方米),余下的面积按市场价格计算;另壹选择是农民自行解决住房,可与政府签订住房货币化安置协议,则获得每人25平方米、每平方米6百元的补偿费。
3.社保安置
最近政府取消了壹些赔付项目,用于支付农民加入社保所需的费用。主要分为几个等级:未成年级别,即16至18岁以下的农民(各镇的实际执行标准不同),政府壹次支付每人2万元,社保由本人自理;青壮年劳动力级别,即男性18至45岁、女性18至30岁,政府负责缴纳其15年的社保费用,余下年份的费用自理;退养级别,即男60岁、女50岁以下农民,政府全部负责支付社保费用;最后就是男满60岁、女满50岁的农民全部纳入社保。
4.农民对征地的态度
W认为,从现有情况看,本镇农民愿意搬迁,其实在土地征用之前纯农户已经很少了,非农从业人口越来越多。另外,因为D镇集中了化工、钢铁、机械、化肥、洗衣粉等大型企业,噪音、粉尘等污染问题严重,农民为自身健康着想,也盼望能换个好壹点的环境。但是W说,由于农民素质的限制,在经济赔偿方面与政府有很大的分歧,总觉得政府工作人员、基层干部欺骗自己,希望人多势众会得到更大的好处。作为政府工作人员,W感到为难,因为某些农民的难处显而易见,但政策制定并非自己说了算,而且土地征用后对地方经济的改善确实有帮助。他感慨地说,这真是“耗子鉆风箱,两头不是人啊!”。
W认为,现在农民最迫切的愿望是政府能包揽今后的所有问题,那些上了年纪和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人主要希望解决其社保和就业安置。农民们认为,“妳拿走了我的地,就要负责我進棺材之前的生活”。农民的这壹“低”要求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也不符合中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所以矛盾突出。
5.上访、闹事情况
现在,只要在拆迁补偿或安置上壹有分歧,农民就闹事,采取围堵政府大门、堵截交通、阻碍施工等过激手段来表达不满。2004年初开始,小规模闹事不断,规模大、闹得满城风雨的也有3、4起。该年5、6月D镇某村农民闹事,当时拆迁费、补偿费都已支付,各项协议也签好,连房子都开始拆了,施工队進场建了围墙,农民把砌好的围墙推倒,阻止施工,还多次上访,因为村民们觉得入住集体安置房不合算,要交物管费、清洁费等,而且不能象私人修的住宅那样在底楼建商铺,因此要求自己修建安置房。最后逮捕了几个人,其中壹个妇女还被判刑。中秋节前后,某村10人集体到北京上访,因为有1百多亩田未拿到壹笔补偿费。他们要求象另壹个村壹样,每人每亩多拿7千元,但开发商不愿额外支付。这事闹得沸沸扬扬,至今未解决。
五、访谈分析
上述3个访谈从不同角度描述了C市郊区同壹地域发生的征地“风波”,体现了不同角色对征地事件的看法或态度。如果说国土局干部W代表征地壹方,那麽农民工A和L是被征地的壹方;村民组长H则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方,他既是分享集体土地利益的众多村民中的壹员,又是必须按上级政府指示办事的基层干部。H的角色决定了他在接受访谈时既能比较客观地反映事件的来龙去脉,又表达了村民的某些不满情绪,同时也能看出他对此事谨慎小心的态度。
3类角色对土地征用虽有不同的看法和态度,但有壹点是共同的,即乡村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非农民个人所有,因此都能接受政府征用土地的既成事实。H认为,村民还是愿意土地被征用而不愿种地,因为“田里挖不出金娃娃”;村民B、A和L都承认政府政策的刚性作用,就算有疑惑,有不满,也只能作罢,A的看法还反映出个体对群体行为的从众心理。村民的态度表明,他们对自己承包土地的最终归属没有信心,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最终处置权,不能自行转让、出卖而获得收益;面对强势政府,农民在征不征地的问题上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他们与政府博弈(谈判)的焦点只能集中在征地补偿的条件上。由于征地补偿政策的不稳定,导致了补偿款在时空上和政策上的差异,这便成为引发村民不满和“闹事”的原因。
国土局工作人员W壹方面是基层办事人员,甚至可能出身于农民家庭(许多县、乡政府的工作人员是本地农家出身),深知农民的疾苦和农地对他们的重要性,所以承认“某些农民的难处是显而易见的”;另壹方面W必须按上级指示办事,而站在政府的立场,W就将征地“风波”归咎于农民素质不高,“妳拿走了我的地,就要负责我進棺材之前的生活”,希望“政府能够包揽今后的所有问题”,这种“要求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所以矛盾突出”。在W的身上可以看到在征地事件上他所面临的角色冲突。
从上述分析可见,土地被征的农民壹方觉得政府的补偿不公平;而政府则觉得农民的要求太高,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不切实际,甚至归咎于农民的素质问题。其实,对于这样的争议是不难找到答案的,如果是产权明晰的市场交易,无论价格高低,只要交易双方自愿成交,就是公平的,何须闹事、上访?即使有交易上的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对簿公堂,与政府部门无干。从调查的情况来看,D镇的征地“风波”问题恰好出在这里。
首先,该镇的征地用途是工业、商业、住房壹类,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应当挂牌在市场上拍卖,拍卖后应当给予农民足额补偿(包括应缴纳的农民社保费)。
其次,市场拍卖意味着出卖方是村集体而买方是用地的开发商,政府作为规则制定者只应充当“裁判员”。但在D镇政府(国土局)却成了土地的买方,直接与农民对局,于是农民有意见或有不满,要求政府包揽壹切就很自然了。
再次,由于乡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只把使用权落实到农户,而未界定土地的个人处置权(出租、转让、继承权)。这种产权虚置使政府面对土地纠纷时不得不随时制定新的政策和办法。如果新政策、措施和办法比过去的壹套对农民有利,农民当然乐于接受;但如果出现相反的情况,农民就觉得不公平,会找政府论理,达不到目的就会发生纠纷乃至上访、闹事。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农民预期的不确定性,并在壹定程度上引发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于是农民就只能以机会主义的态度和行为来应对征地政策频繁的变动。
最后,由于D镇的征地未通过市场公开交易,其结果政府和村民都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政府工作人员为“说服”村民、处理纠纷等费尽心力;村民为此付出了“闹事”代价(成本)。事实上,这类交易成本甚至高到难以用钱来计量(对社会秩序的的负面影响更是难以用经济价值来量化)。当征地工作结束时,双方都可能会有得不偿失之感。
六、简短的结论
第壹,当前成都平原乡村农地征占中的纠纷或冲突与农地资源对农民家庭的稀缺性,即承包地是否农民是唯壹的生存保障密切相关。失地农民家庭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与征地中冲突发生的频率及冲突大小密切相关,农民家庭承包地越少且无其他可以凭籍的谋生手段,则他们期望获得农地的补偿费越高,因而与政府博弈中产生冲突的可能性(发生率)越大。而乡村人口增加以及人均农地资源的减少,又提高了农民家庭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而增大了土地纠纷和冲突的发生率。
第二,当前成都平原乡村农地征占中的纠纷或冲突与现行农地制度安排存在关联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是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核心。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乡镇政府和村干部对农地的分割、出让具有最终支配权。现行乡村权力结构为政府通过行政权而不是通过市场征用农地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征地问题上,农民只能在征地的补偿费数额上,而不可能在征地的合法性问题上与政府博弈。而征地补偿政策的变动导致农民对政府信任度下降。鉴于当前区域性征地系当地政府行为而非公开的市场行为,故农民通常不承认征地的公平、公正、合理性。这就是现行农地制度安排易于引发土地纠纷和冲突,从而影响乡村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欲消除当前日益增多的乡村土地纠纷和冲突,稳定乡村社会秩序,必须推行以下两方面的改革:
其壹,政府应提供新的农地制度安排,即修订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民家庭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期延长至70年至99年,并严格保障在承包期内农户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处置权(出让、继承)和收益权;为了保障之承包期内农户这壹权利,应由政府依法(《宪法》关于保障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条文)颁土地证予以确认。
其二,在乡村农地承包权明晰的基础上,建立统壹、公正、透明的土地市场,实现公平的市场交易。征地、拆迁到定价和支付的全过程应由土地承包人与用地方直接议价或者由土地承包人委托民间中介机构進行。政府部门壹定要退出土地市场,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2] 政府在未来土地市场发挥的外部监督机制,将保证交易的自愿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中国农民面临的困境
作者 洪朝辉 写于 二零零四年
权利贫困是中国农村贫困现象的主要原因,而农民权利的贫困主要表现为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本文分析了农村土地产权的三大特征,即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置和多元,国家垄断的土地处分权的膨胀和随意性,以及农户实质享有的土地财产权的被剥夺,这三点构成了农民土地财产权利贫困的制度因素。笔者進而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贫困分为土地的使用权利、处分权利和收益权利的贫困等3类,逐项加以分析,从而讨论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缺失与农民贫困化的因果联系,认为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直接导致了农民的失地、失业、贫困、无家可归、苛捐杂税以及失去社会保障。笔者借鉴美国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在本文中提出了解决中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利贫困的3大方向和选择。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财产权的基础,土地处分权是土地财产权的象征,而土地收益权则是土地财产权的实质。所谓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就是“农民使用土地、处分土地和获取土地收益的权利被排斥或剥夺,因而缺乏获取土地使用权、处置土地财产、决定土地用途和享受土地转让收益的应有权利”。
壹、中国农民土地产权贫困的制度因素
过去几十年以来,中国农民的土地产权经历了3次历史变迁。1950年代初,土地改革使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理想;但好景不长,1950年代中期推行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又逐步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完成了由私返公的土地集体化[6]。直到19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对土地产权作了壹次不彻底的变动,于是农户重新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但仍然没有完整的所有权[7]。1990年代以来,由于政府大规模的征地、各利益集团无止境的圈地,导致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日益丧失,广大农民再度沦为无地无业的赤贫者[8]。目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和经营权利正面临着来自三大方面的威胁,即政府征地、利益集团圈地和所在乡村干部卖地。
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制度原因首先在于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地位虚置,导致其农村土地法人地位的模糊和土地产权主体的多元,农村集体不能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在法律上,中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都规定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其基本要旨是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9]。而农村集体所有的涵义包括3方面,即村农民集体所有[10]、乡镇农民集体所有[11]、以及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12]。但在现实中,“农村集体”或“农民集体”是壹个看不见、摸不著的“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的集合群体”[13],它不同于农民集体组织,也不是法人或自然人,因此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于是,在具体执法中,有关部门就把“农民集体”与农民集体组织混为壹谈,比较流行的做法是赋予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这壹非经济组织以法人地位,让它掌握实际的土地所有权,控制所有“农民集体”的意志,而“农民集体”中的每壹个农民却失去了直接的参与权与决策权。这样的制度环境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腐败、专权提供了条件;壹个村的土地权利“含金量”越高,土地的所谓“集体所有权”就越有可能转化为村干部的个人支配权。[14]
其实,村民委员会并非集体经济组织,它仅仅是壹个社区自治团体,并不具备作为产权主体的法人资格。[15] 因此,有学者提出,应该剥夺村民委员会的经济权力,还村委会作为壹个村民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16]
除了村民委员会以外,其他壹些集体经济组织如乡镇企业等也要求行使土地所有权,它们可以不经农民集体的同意,擅自分割和瓜分农村土地,由此既导致农户利益受损,也鼓励和促使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对乡镇企业進行行政干预[17];而这种干预对农民集体而言往往是“前门拒狼(乡镇企业)、后门進虎(乡村政府)”,因为无论是乡镇企业、还是乡镇政府,都可能是农民土地权益的侵犯者。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多元和模糊,必然导致责、权、利的边界不清,影响长期投资土地的动力,鼓励各级政府随意低价征用农村土地,影响农民对土地收益和风险的不稳定预期,并最终推动多元主体对农民巧取豪夺。[18]
这种不正常的制度架构导致农村的土地产权出现了两个荒诞现象。其壹,作为“农民集体”组成要素的农民个体事实上不能履行土地所有权。尽管农民无时无刻不想争取和保护自己的土地权利,但在政府眼里,这些现实存在的“个体”是完全可以忽略的,政府只承认那看不见、摸不著的“农民集体”。因此,被那个抽象的“农民集体”取代了的农民个体及其群体就始终无法成为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主体。其二,由于法律上规定的土地所有者是壹个虚幻的“农民集体”,它自然不可能具备法律人格,更不可能具体行使对土地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这样就事实上造成了司法意义上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置。[19]
针对这种荒诞的现象,有人提出,应该在法律上将“农民集体所有”解释成“农民共同所有”;然而,“农民共同所有”的实质就是私人所有,这与宪法坚持的“射秽主义公有制”性质是对立的。[20]
显然,如果不改变现有宪法的所有制规定,法律上土地产权规定的故意模糊、法规执行的随意性和行政部门的专断,就是必然的结果;而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被侵犯,并且由于农民土地权利的贫困日益导致农民物质生活上的贫困,也就难以避免。除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多元、虚置和模糊以外,无限膨胀的国家权力和随意无常的政策法规,也影响了村民自治组织代表农民、保护土地的能力,导致村民与国家机构在土地权利博弈的游戏中往往处于必败的地位。[21]
表面上,中国的宪法规定“农民集体”享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但宪法的修正案、《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都对这种虚拟的所有权作了致命的限制,导致“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成为壹种摆设。这些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买卖和转让土地[22],也不能出租和抵押土地[23],但国家可以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24]。除了国法之外,壹些由政府、政党和行政机关所制定的“土法”和政策法规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还有种种干预和限制,不仅无所不包,而且随意性极大,具有超越法律的效力。[25]
这样,在各类法律和法规的重重限制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产权徒有其名,并无其实。首先,名义上的“土地所有人”其实没有土地的处分权,不得自由买卖、租赁、转让和抵押土地,而实际上控制着农村土地最终处分权的是政府,只有经过政府征用之后,“农民集体”才能转让所属土地;其次,土地所有者并没有土地的收益权,因为政府征用土地时发放的补贴只是壹种政府单方面规定数额、用行政强制手段迫使农民接受的壹次性“补偿”,由于“农民集体”根本无法对属于自己的土地自主和自由地定价,政府计算“补偿”时往往会低估土地真正的市场价值,农民却不能拒绝接受这种按十分不公平的价格计算的“补偿”;再次,在政府与农民就土地权益所作的博弈中,政府永远处于超越法律的绝对优势地位,具有“天然”的自行赋予的强制力和决定权,农民无法与行政权力的控制者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土地是否征用、土地征用的用途和征用价格,只能而且必须服从政府的意志。
由于“农村集体”的土地产权法律上的模糊和虚置,导致农民难以利用现有的法律与法规抵制各利益集团利用“国家”的名义对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侵犯,结果“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出现了有限、虚拟和无力自保的特征;而政府或壹些滥用“国家”名义的既得利益集团,却成了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最高仲裁者和绝对控制者。[26]
影响农民土地经营权利的另壹基本因素是农民所拥有的实质性的土地产权不被尊重和承认,影响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的有效运用,导致农民经营土地权利的贫困。目前在理解农民的土地权利问题上,存在壹个流行的误区,以为由于农民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他们就没有土地的财产权。
其实,所有权不等于财产权,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权、使用权、流转权和收益权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实质性的土地财产权。[27]
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允许“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8]
也就是说,农民依法享有对土地的支配权和处分权。由此可见,目前农民所合法拥有的土地承包权是壹种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的结合,应该被界定为壹种特殊的和实质的土地产权。[29]
既然“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虚置的,那麽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具有相对的实质性和独立性。土地使用权应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可以创造财富、收获地租、索取剩余。随着现代产权理论的发展,财产权越来越倾向于被定义为控制权[30];谁拥有控制权,谁就拥有实质的产权。既然农户所合法地拥有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流转权,这些法定权利实际上已经取代了“农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使土地所有权高度弱化,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了实质性的分割。[31]
但是,在征地和非法圈地的狂潮中,农户的土地产权遭到了无情的剥夺与侵犯,农民们不仅难以保障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占有权,更无法维护自己应有的对土地的处分权和收益权。而且,由于现行法律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也未作明确规定,更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免遭侵犯,结果依附于土地所有权的农户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自然也就处于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地。同时,在现实中,壹方面农民日益将土地的使用权视为实际的所有权,视地如命,誓死保卫;但另壹方面,面对政府的征地和外力的“侵犯”,农民往往只能消极性地抵制,“表达他们对社区之外占有土地的不承认,造成保护合法产权的高额成本,并因此使土地贬值”[32],最终的受害者其实还是农民本身。
由于“农民集体”事实上无法履行土地所有者的法人职能,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又得不到保护,加上政府和各利益集团对农村土地的不合理、不公平的征用,导致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和经营土地权利不断受到排斥和剥夺,农民的贫困也因此成为必然。[33]
二、农民土地使用权利的贫困
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民土地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权,农民的土地产权就成为空话,农民的土地处分权和收益权也就无从谈起。显然,农民使用土地权利的有无、多少和长短,直接影响农民的经济收入与物质利益。尽管在理论和法律上,中国的农户好像合法地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但在现实中,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处处受到侵犯和歧视。[34]
首先,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利经常被剥夺和歧视。目前,农村妇女不仅在土地承包的数量上与男性农民不同,而且在土地承包期内,若妇女出嫁,她们的承包地往往被没收。[35]
“中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研究表明,承包责任田、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宅基地分配这4大权益是农民立身存命的根本,但农村妇女却往往难以享受,其应有权利还常常遭到侵害。尤其是适龄未嫁女、有女无儿户、外村娶来的媳妇和“农嫁非”的出嫁女,这4种妇女群体是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调整中权益最容易遭到剥夺的壹群。“中国经济改革研究院”课题组在问卷调查中发现,有7.2%的受访妇女目前没有土地,其最主要的原因分别是“出嫁后失地”(占45%),“国家征用后失地”(占17%),从未分配过土地(占31%)。進壹步的分析发现,在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这3类妇女群体中,每个群体的土地权益依这壹排序由前向后递减。[36]
其次,对承包土地的变动实行行政强制手段,土地的发包和调整程序不公正、不透明。例如,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往往非法剥夺,抵顶欠款。同时,随意改变农民的承包土地现状,往往行政性地任意规定几年重新调整壹次承包地,经常在村委会负责人变更时随意解除、改变土地承包合同。另外,当第壹轮耕地承包合同期满后,地方当局拒不落实第二轮承包的政策(将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并拒不发放土地承包权证书,导致农民的承包地长期处于“非法”状态。壹些地方还对农民的承包地实行双重强制,壹方面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强迫实行“土地流转”,强制租赁农户的承包地,或迫使承包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另壹方面又强力阻止农民依法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这方面人为设置重重的行政障碍,不许农民的土地脱手。[37]
再次,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利往往保护不力,导致农民的冤屈无处伸张。[38]
壹些地方行政、司法机关和村级自治组织对侵犯农民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现象,故意搁置不处理,实行“五不”政策(壹是基层法院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诉讼;二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管理机关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请求;三是乡(镇)政府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四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农民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来信来访;五是村级组织不执行仲裁、司法结论,或名义上执行,实际上拖延不办)。[39]
最后,曾经流行过的“土地股份合作制”也在壹定程度上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基本理念是农民将所承包的土地在相关企业中入股,长期分红。例如,自1996年起,四川省三圣乡红砂村采用土地入股方式,参与花卉公司的花卉种植;到2003年8月,红砂村将所有的1,100亩土地以出租形式入股,农民的好处包括各大花卉公司每年支付村民每亩1,500元的租金、村民将获得由土地承包权入股的保底分红、出租土地的农民还可以在花卉公司工作。[40]
但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后,农民不再直接拥有土地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为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股份。这样,建立在股份收益上的保障和过去建立在土地实物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有了很大差别。后者的保障相当于物权的保障,而前者的股份收益保障仅仅是壹种债权保障,其保障程度取决于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收益水平和股份分红,很不稳定。壹旦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效益不佳,股份分红很低,而农民又难以收回自己的土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必然受到侵害。即使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效益很好,在“集体股”壹股独大的情况下,企业内部很容易形成少数村干部“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也同样会受到侵害。[41]
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口粮田是农民的保命田,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社会保险,而责任田则是农民改善生活的基本手段。壹旦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遭到剥夺或使用权受到侵害,农民的贫困就难以避免。
三、农民土地处分权利的贫困
农民是否享有对土地财产的处置权利和对土地用途的决定权利,是农民土地产权的象征,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壹大标志。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常常严重侵犯农民对土地的处分权。
首先,农民缺乏自主决定土地用途的权利。现行的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同时法律“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42] 另外,依照《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农民有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43]
这样,农民的土地就只能用于农业,哪怕是无利可图、增产不增收、赔本经营;而且各级政府部门都有权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或强迫农民购买政府部门指定的农用生产物资,乃至规定农民必须按政府部门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44]
限制农民改变土地用途的此类规定已经成为农民贫困化的壹大原因,因为目前中国农村的耕地收益呈边际递减状态,无论农民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在现有土地上的耕作收益仍然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若强行规定农民只能将土地用于农业经营,无异于强迫农民维持贫困的生活。权利的贫困影响了机会的贫困,而机会的贫困直接导致财产的贫困。
其次,农户转让土地的权利也受到法律限制,制约了农民转营其他行业或迁居進城的机会。在东南沿海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村居民另有谋生途径,往往没有足够的精力从事农业生产,但还是要承担由土地带来的税费,因此土地已成为负担。[45]
尽管《土地承包法》允许土地流转,但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虚拟的问题并未解决,而且土地的最终处分权仍然为政府及其代理机构所控制。所以,农民的承包地能否自由和公平地流转,显然面临相当多的障碍。[46]
《土地承包法》虽然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同时又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47]
这样的制度限制要求农民進城时必须无偿地放弃承包地,这样就使進城农民以往在土地上的投资无法通过土地买卖收回,也令尚未進城的农民失去在土地上投资的兴趣。更重要的是,这壹限制实际上是对進城农民土地流转权利实行不公平的剥夺,结果是他们壹旦進城就成为名符其实的无产者,甚至可能沦为城市贫民。[48] 这样的规定事实上阻碍了农村居民進城谋生。
再次,越演越烈的政府征地也严重剥夺了农民处分土地的自主权,成为造成农民贫困的壹大根源。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圈地运动”造成数千万农民失地失业,平均每年流失的耕地数量为1,000万亩以上,人为征、占耕地数量为500万亩,按人均2亩耕地计算,13年间失地农民数量至少达6,500万人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提供的数据表明,1987年至2001年,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94.6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这就意味着至少有2,276万亩耕地由原来的农民“集体所有”变成了政府所有。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这意味着失地农民的队伍还将急剧扩大。[49]
这种运用国家权力对农民及其“集体”土地产权的征用,充满了不公正、不公平和不合理。现行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進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50]
这样,“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随时可以被政府以“征用”为理由而变成“国家所有”,然后政府再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建设单位[5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处分权实际上掌握在政府手中。虽然各国都有政府征用土地的制度和实践,但中国这种“征用”却与各国的正常情况不同。在中国,“征用”农民的土地常常是借助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农民强制性剥夺,而且“征用”的目的也未必是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目的,而可能是政府部门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强占民地图谋暴利。
例如,山东省升华玻璃厂需要建厂土地,当地政府于2003年2月强行征用山东省新泰市谷里镇北谷里村壹百余户村民的口粮田。农民的这些承包地原来都有长达30年的承包合同“保障”,但当地壹位土地管理部门的官员认为,虽然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征地需要经过每个村民的同意并签订协议,但只要政府认为必要,哪怕只有村委会干部的认可,国土管理部门也照样可以发放征地文件和证书。在新泰市的这个强制征地案中,当地派出所竟然还出动了6辆警车,将不同意征地的农民拘留了十几天。于是,尽管征地手续尚未办妥,升华玻璃厂就在这块抢占的土地上举办动工的奠基仪式了。
由于不少地方政府官员急于取得政绩以谋求升迁,所以往往在资金和土地尚未准备妥当、项目可行性研究也未完成的情况下,就强行推动壹些工程项目的开工,于是就出现了对农民的土地“先用后征”的违法用地情形,甚至到了工程剪彩时征用土地的手续还未完成,就连壹些国家重点工程也是如此。[52]
第四,农民的土地产权日益成为私营企业“圈地”的牺牲品。目前将农民的土地纳入私人的公司化经营已经成为壹种趋势。不少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越俎代庖,搞“捆绑式”的土地流转,不让农户与有关的公司或企业直接谈判,侵犯了农民的自由意志与参与权利,这样在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过程中土地的真正所有者农民却不具备市场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利。
在农民与公司的谈判过程中,任何彻底放弃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合同都会伤害农民的根本利益。有专家指出:如果能够通过“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和配置土地,就应该尽量不实行土地租赁或土地转让;如果适宜与农民签定产品合约的,就应当尽量不签定土地要素合约;如果适宜短期土地租赁的,就尽量不签定长期土地租约。[53]
但在许多情况下,公司与农民谈判时并不遵行这3条原则,经常损害农民的权益。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也认为,正在兴起的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发展模式,将使这些“基地”上的农民从此演变为“基地”的依附,其产品的供销渠道完全由这些公司控制,农民将失去选择权和自主权,仅仅成为“基地”的生产工具。[54]
在推進农业的公司化、企业化、产业化经营中,壹些公司、企业進入农业的真正目的并不是经营、开发农业,而是为了圈占并长期支配农民的土地。这些公司、企业与乡、村干部合谋联手,以“促進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借口,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将农民成千上万亩的土地强制收回或租回后,再长期承包或租赁给这样的公司、企业,从而达到长期控制农民土地的目的。农民试图收回自己的这些承包地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可能失去保障。[55]
另外,公司化的农业经营可能会构成对家庭经营的不公平竞争,将打击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户经营者,使其难以生存而日益走向贫困化。[56]
第五,农民的土地处分权还不断遭到基层农村政府和村委会组织的侵犯。由于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处置过程中的发言权和参与权被剥夺,结果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在这方面的权力膨胀,“黑箱作业”大行其道。[57]
据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介绍,至2000年年底,中国已有98%的村民组实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确认土地承包期为30年的占92%;然而,此后3年中,全国农村已有5%以上的土地被转包、出租或出让,在东部省份更达到10%以上,这种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多以强制流转和超期流转的方式進行,为农村干部的腐败提供了温床。[58]
这方面的壹个恶劣的案例是,湖南省临澧县陈二乡政府强行收回了农民的1万亩承包地,廉价租赁给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种植杨树,交换条件是这家公司支付的土地租金交给乡政府支配。该公司和陈二乡政府签订的合同明显不利于农民。按照乡政府签订的这个合约,陈二乡必须为企业提供相对集中连片、而且适宜三倍体毛白杨生长的土地1万亩,租赁时间为20年,土地租赁价格仅为每亩128元,土地经营权证交企业持有。为了“落实”合同,陈二乡政府采取了强制手法,先让各村报了壹份“土地租赁签约委托书”,从而命令各村“全权委托乡人民政府与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统壹签订租赁合同”;接着各村委会又对农户承包地作了大调整,每人仅留7至9分口粮田,其余土地壹律交给村委会,并要求农户在统壹印制的“土地流转申请书”上签字、按手印。乡政府从该公司取得了这壹万亩土地的租金后,根本不给土地的合法主人──农民,而是用抵销农民“欠”乡政府和村委会税费的名义,把这笔地租留给乡政府开支了。[59] 显然,农民壹旦失去了土地的处分权和自主权,必然在生活上沦为贫困群体。
四、农民土地收益权利的贫困
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是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质,如果农民不能有效地拥有土地收益权利,对他们来说土地就只是壹种没有价值的摆设。由于土地是有值物品,所以土地使用人和承包人可以而且应当通过处置土地和转让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土地收益。[60] 但在现实中,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无法得到保障,土地流转的真正价值不能得到切实体现与补偿。
首先,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民无法参与征地费用补偿的决策过程,补偿多少、何时补偿、补偿多久,完全由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确定。例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61],但在现实中,多数村委会往往不经过任何民主程序就将土地转让,并机动地长期用于对外发包,甚至故意泄露土地招标、承包标底的秘密,取悦于征地单位,从而让村委会的经办人获取不当利益。[62]
其次,农民失去了被征用土地补偿决策的参与权利,其经济利益必然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征地的补偿标准普遍偏低。《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63]
而在浙江省湖州地区的白雀乡,当地农民每亩得到的征地补偿还不足2万元,仅相当于白雀乡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的4.2倍,比国家规定的少了壹半。必须指出的是,农民失去的是永久的土地所有权,而土地征用者在二级市场上把低价征来的土地再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壹亩有70年使用权的土地地价就高达几十万元,这是壹种超过容忍极限的对农民的残酷剥夺。[64]
第三,征地单位和农村集体肆意克扣农民的土地转让收益。目前,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壹般是对村民集体和农户这两方面实行补偿,许多征地补偿费经过村委会截留后,实际到达被征地农民手中的已经很少。这种借助国家权力对农民的土地财产進行不对等补偿的国家征用,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例如,湖北省襄荆高速公路荆州段给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是每亩500元,仅为法定最低标准4,800元的10.4%。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入为2.19亿元,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仅为可怜的591万元,只占总数的2.7%。而且,征地补偿费还经常被层层克扣,湖北省襄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下拨后,被省襄荆公路指挥部克扣837万元、被荆门市指挥部克扣1,502万元、被荆门市东宝区克扣190万元、有关乡镇共克扣1,192万元,这笔补偿费到农民手中之前已被截掉了45%。[65]
第四,有关部门还极力压低地价,推行“廉地引商”政策,慷农民的血汗利益之慨,以“改善”所谓的投资环境。目前,不管是体现公共利益的国家重点工程,还是以营利为目的房地产开发,壹概都是由政府以较低的价格强制性征用农村的土地,土地的这种低价流转往往以低于正常水平的价格出租或发包,而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费远小于政府收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样做是不等价、不平等的土地产权交换,严重剥夺了农民的财产权利。同时,许多地区不惜牺牲农民利益,压低地价,以地引商,普遍以“优惠政策竞赛”来招商引资,他们只讲“为老板铺路”,不讲“为农民服务”,宁可得罪农民也不愿得罪投资商。[66]
而且,由于土地征用成本低,部份地方出现土地征而不用、多征少用等现象,不仅浪费了大量土地,而且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67]
中国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2002年上半年群众反映的征地纠纷、违法占地等问题占信访接待部门受理总量的73%,其中40%的上访人诉说的是征地纠纷问题,在这之中又有87%反映的是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国家信访局2003年受理土地征用的初次来信来访案件高达4,116件,大部份也是集中在失地失业问题上,其中沿海地区的浙、苏、闽、鲁、粤5省占了41%。这意味着城市化和工业化速度愈快,失地农民问题就愈突出。安徽、江苏等省土地问题专家和基层群众普遍认为,“货币化安置”的通行做法不能使农民“失地有业”,农民也无法用这么低的补偿去创业。[68]
第五,不仅征地的决策不公开、征地的补偿不公平,而且征地的补偿标准不统壹。中国农民长期信奉的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对同壹地区不同补偿标准的现象尤其敏感。目前,壹些村民委员会往往对同壹区块或同壹项目内不同用途的征地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旨在取悦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换取更多的特殊优惠,其结果是农民为此付出相当大的经济代价。例如,1998年,在浙江省湖州市湖织公路建设的沿线乡镇,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从0.45万元/亩到0.60万元/亩不等,而在同壹区块内的高速公路征地,则执行了1.35万元/亩的征地标准;更有甚者,浙江省湖州市区的壹个镇以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为名,用土地置换户口的办法把934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镇政府所有,而农户竟然未得分文的土地补偿费。这样,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随意性和不壹致性,导致农民持续不断的集体上访,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69]
农民土地的价值在于能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农作物及其它物品。如果壹亩农地生产作物的预期产出价值是每年1千元的话,那麽,这块农地的实际价值至少相当于今后几十年内预期产出价值的总和。征用具有长期使用权的农民的土地,不仅意味着取消农民当年的农产品预期收益,也剥夺了农民在这块土地上今后几十年的预期收益。[70] 土地乃农民的资产,剥夺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利,就是剥夺农民的资产,而资产被剥夺就必然导致农民生活的贫困。
五、农民土地产权贫困与农民的生活贫困
事实证明,哪里有侵权,哪里就有贫困,权利贫困与生活贫困密切相关。上述的农民土地使用权、土地处分权和土地收益权的贫困,直接导致农民的生活贫困,加剧了农民的贫困化。[71]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农民的失地首先直接导致失业,因为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被政府征用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意味着收入来源渠道的减少、甚至断流。据浙江省湖州市城市规划区内42个行政村的调查,2001年底集体耕地比1992年初减少41%,人均减少0.41亩。同期因土地被征用而需要安排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有1.12万人,但通过政府协助安置的劳动力仅为806人,只占7.2%;除了失去土地后自谋职业者外,这42个行政村仍然有0.59万人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占53.1%。
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因知识水平、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差异,无法与城市劳动力竞争较好的职位,在劳动力市场上必然处于劣势地位,所以,失地、失业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不断拉大。[72]
例如,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潘墩村1千多农民当中,有700多人因征地而失去耕地。该村的失地农民有的去外村承包土地,有的骑摩托车非法拉客,有的则到处上访。该市马尾区儒江村村民倪仕炎说:承包地全被征掉了,我们现在是农民不像农民、市民不像市民,出门是宽阔的马路、擡眼是工业厂房,虽有路可走,但无地生存。
各级政府之所以热衷于征地,是为了“低征高出”、“以地生财”。[73]
例如,上海市开发浦东地区时,每征壹亩粮田向当地农民补偿2.3万元,每征壹亩菜地补偿2.8万元,然后平均每亩地再投入6至7万元完成“七通壹平”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发成本每亩不过10万元,但政府将开发后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工业企业时的售价却是每亩20至30万元,每亩获利高达10至20万元,是农民获得补偿费的许多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锡文估算,计划经济时代的工农业“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6,000至8,000亿元的损失,而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74]
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潘塘镇两山口村的农民1997年以前人均有1.3亩土地,1998年当地政府兴建“食品城”开发建设项目,大量征用该村土地,现在村民人均只有0.4分地。当地壹位农民于刚永久失去了3亩多土地的使用权,得到的补偿费仅为1.5万元,现在全家居住的地点虽然在行政区划上改属潘塘镇街道办事处管辖,但是他们还是农民身分,而且没有了土地,只能靠打工生活。[75]
失地、失业必然导致农民收入急剧下降。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前新宅村,过去全村人均1亩多地,当地为兴建飞机场而征地后,每人剩下不足2分地。村干部征地前保证每亩补偿6,500元,但占了地后就变卦了。虽然补偿费前后追加了20多次,但每亩补偿额仍然不足3千元。而且,地壹占,农民就被“壹脚踢”了,全村无壹人被安置就业。壹位66岁的农民张桂生只好到城郊蹬三轮车拉货,壹天只能挣3、4元钱,他住在低矮潮湿的小屋中,屋里只有壹袋面粉和壹碟霉味扑鼻的腌咸菜。安徽省阜南县三塔镇扩建、办厂占去了大量良田,塔北村农民余立军的5亩承包地被占掉2亩多,被镇政府用于建设保鲜库供3家企业之用。征地后起初由工厂每亩补贴余立军300公斤粮食,按集市价格抵交他该纳的税费。但后来这个工厂垮了,7年多来失地补贴成了泡影,但他的2亩多承包地仍被企业的住宅区占用,他四处奔走却投诉无门。[76]
失地、失业、苛捐杂税不仅导致农民的收入减少,而且逼使他们离乡背井、流入城市,成为城市贫民的主力。农民失去土地财产权利的直接后果是失去土地,而失去土地意味着无家可归,许多当年有地有业的农民现在不得不加入城乡的贫民阶层。[77]
以四川省自贡市为例,1993年该市开始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当初计划征用土地10平方公里。10年来自贡“高新区”已经征用了约5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紧邻自贡城区的红旗乡有上千户农民因此离开了生养了几代人的土地。红旗乡处在城乡结合部,原来这里的农民较为富足。以白果村八组为例,全村280人拥有土地303亩,主要种植粮食和蔬菜,再加上壹些副业,农民的人均年收入达到2千元。自从1995年他们的土地被征用以来,农民领取的每人8千元安置费早已用完,现在只能自谋生路。例如,黄永农和村里的几个农民只能靠在高档住宅“蓝鹰花园”的建设工地附近拣垃圾度日,每天最多挣5至6元钱。1995年征地前黄永农有1亩地,种植水稻和蔬菜,衣食无忧,再加上养猪养鸡,每年能有2千元纯收入。土地被占用后他每个月只能领到80元左右的生活费,这个数额比自贡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143元还低得多。[78]
而且,从1997年开始,该村失去土地的村民又不得不失去世代居住的住房。几百户农民与“高新技术开发区”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暂时搬進了周转房,但周转房阴暗潮湿,屋顶漏雨,道路泥泞。失去土地的红旗乡农民曾经把今后富裕的希望寄托在“高新区”新开办的工厂身上,期盼能早日進厂打工挣钱。可是,土地被征用5年多了,在这个所谓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并未出现农民们期盼已久的工厂,反而是盖上了成片成片的商品房。[79]
过去几十年来,各地政府推动的“万亩果园基地”、“中国蔬菜之乡”、“某某开发区”等现象非常普遍,这都是以农民被迫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为条件的。同时,农村基层政府政出多门,对农民不合理的集资、摊派、提留名目繁多,也构成了对农民权利的侵犯和对农民收入的掠夺。
除了失地、失业、税费、贫困、无房以外,农民也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这样,失地、失业农民的生活就更加困难。[80]
众所周知,中国的农村长期以来就从未建立过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们即使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地失业,而政府通过低价征地获得了大量收入,但仍然没有充份的把失地失业的农民纳入健全的社会保障的范围。现在,壹些地方尚在局部试验的农民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复盖率很低,而且这些试验往往采取“农民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支持”的做法,农民们基本上不认同。壹项统计表明,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只占总人口的11.5%。于是,大批失地失业的农民正持续不断地加入底层贫民的行列,成为城市化進程中壹个新的社会弱势群体。[81]
无形的权利很容易被忽视,但权利贫困必然导致有形的生活贫困。遗憾的是,许多学者只从表面上探讨“三农”的危机,将“农民太苦、农村太穷”的原因归结为摊派太多、税费太重、官员太腐败、农民太无能等表面现象,从如此角度来观察“三农”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事倍而功半。
六、农民土地财产权力贫困的治理方向与选择
鉴于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是权利贫困,鉴于“富也权利、穷也权利”的现实,可以认为,解决农民贫困的根本之道应该而且必须是赋予农民权利、维护农民的权利、发展农民的权利。为了解决目前农民在土地财产方面的权利不足,笔者提出三个治理方向与选择。
第壹,土地征用规范化。国家征地是任何壹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但是象中国目前如此模糊的法律、随意的执法和不公的补偿,古今中外确实罕见。鉴于征地问题已经成为侵犯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元凶”,所以,建立国际公认的土地征用规范乃是中国的当务之急。美国的土地征用经验值得中国借鉴。笔者以为,中国需要在制度上和技术上作出壹些必要的安排。首先,中国的宪法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作出明确规定。美国很注重在宪法层面上保护公民的财产。如美国宪法的第五修正案规定:“没有正当的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没有公平的补偿(just
compensation),不得征用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82]
尽管中国农民的承包地在法律上不属于“私有财产”,但如前所述,农民承包地所具有的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已经构成了特殊的土地财产权,应该如同私有财产壹样得到宪法的保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建立“正当的程序”以及如何界定“公平的补偿”。
根据美国的经验,有关政府征用土地的正当法律程序应该涵盖下列原则和步骤,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其壹是正当性。必须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依法评估国家征地的正当性。在美国,政府无偿征地的范围十分严格,只限制在土地区划(Zoning)、建筑与健康法规(Building
and Health Code)、转移要求(Set-back
Requirement)、土地分割(Abatement)、污染(Pollution)以及出租管制(Rental Control)等。[83]
根据中国国情,政府征地必须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国家的强制性征地权主要应是公益性的,包括水利、交通、国防、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检法设施等,而商业开发和企业行为不能借助国家的行政权力强行征地,而是必须通过向国家、向农民购买租赁等市场方式取得,其价格也应由市场决定。[84]
尤其是应该防止“权钱勾结”,阻止那种借政府的行政资源和司法强制以公益性目的为名低价征用农业用地,然后再把征用来的土地高价出售于商业用途的做法。[85]
二是公开性。政府必须以公告的形式书面陈述需要征地的具体理由,并需要提出反证,说明如果不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征地将产生什么负面后果。同时,政府机构必须举行公开的听证会,农民可以在听证会上质疑政府的征地理由,并有权要求政府放弃征地行为。[86]
三是互利性。政府机构对所征的农民土地要作财产评估,并向农民提交评估报告、提出补偿价格,而农民则有权讨价还价(counter-offer)。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政府可将案件送交法院处理。独立于政府的法庭可以要求双方聘请独立的资产评估师(Appraisal),提出评估报告,并由法庭作出调解。如果双方仍然不能达成壹致,法庭负责组成民事陪审团,确定合理的补偿价格。判决生效后,政府必须在30天内支付补偿金,并同时取得被征收的土地财产。[87]
除了正当的法律程序以外,土地征用的公平补偿(just
compensation)问题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壹大主题。结合美国经验,中国土地的公平补偿主要应该体现在三大方面。其壹是主体的公平。尽管中国农民承包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多元的,包括农民集体(村委会和村民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如乡镇企业)及农户本身,但征地补偿对象必须以农户为主,对农户实行全额、对等的补偿办法,因为农户才是土地的实质使用者、经营者和受益者。必须防止农村基层干部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层层截留、克扣和盘剥。[88] 同时,还要考虑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用土地换社保[89],对农民的补偿可采用按年分期补偿的办法,为农民建立长期受益的社会保险机制[90],并由此改革现有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壹次性货币发放的办法,应该在农村按年龄段分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91]
其二是客体的公平。征地的补偿不能仅限于土地本身,还应包括土地之上的壹切附加物,如庄稼、建筑和水井等;还需要包括与土地有关的无形资产(goodwill),如特定土地的形像和声誉等。[92]
鉴于失地农民无屋可住的悲惨情景,征地部门需要实施留地安置政策,按壹定比例向土地被征用的村核拨建设留用地,为失地无屋农民建造商住楼,提供农民就地创业的机会。[93] 其三是估价的公平。其基本准则是法律要求补偿的价格应当以公平的市场价值为依据。[94] 在美国和西方其它国家,这主要依靠独立的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95]
所以,制定中国财产评估师的考核规则、推动财产评估师的产生机制、培育财产评估师的人才环境,已经成为国家征用土地能否公正、公平和公开的重要条件。
第二,土地市场化。土地征用的规范化可以为土地的市场化提供制度化环境,而推动和实施土地的市场化则是落实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壹大保障。[96]
中国的《土地承包法》允许农户自由流转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权,为土地市场化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安排;但是,土地流转只是土地市场化的萌芽,离成熟的土地市场化要求仍然存在相当距离。大致而言,土地市场化至少需要满足下列三大要素。
壹是土地用途自由选择。既然农民在法律上享有土地的使用、处分和收益等权利,就应当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经营用途的自由选择,包括种什么、种不种、种多少、种多久。没有农民对土地用途的自由选择,土地市场化只能是“空中楼阁”。同时,由于农民处于天然的弱势,国家不能阻碍农民运用上述权利,而且应当运用适当的法律手段积极保护农民行使自主的权利。当外力侵犯农民自由选择土地用途的权利时,国家要通过法律法规加以制止和惩处。[97]
二是土地自由交易。土地自由交易的前提是土地市场的自由开放,目前中国的土地交易基本上没有西方社会那种正规的市场条件,“壹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长期不许农民進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在被排斥和被剥夺的地位。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壹道防线,也是是否出现“陈胜、吴广起义”的关键因素。若政府长期、持续地低价强制购买农民的土地,农村的稳定就无法保证。[98]
推动土地市场的开放和土地交易的自由,有助于减少政府、企业、村民自治组织的中间盘剥,提升农民在土地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又能发展壹支专业的地产经纪人队伍,可严格地按照土地市场的专业规范推动农地的自由流转。
三是土地自由抵押。土地作为壹种商品自由交易的前提是农民拥有抵押土地的权利。所以,目前中国必须赋予农民土地的物权,允许农民用土地抵押,促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变成壹种准商品。[99]
问题是目前农民需要贷款时能抵押的只是土地的承包权而不是所有权,而银行允许土地承包权的抵押是壹种很大的金融风险,这种承包权在现实中的不稳定更增加了银行的抵押风险。因此,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演進为所有权是推动土地抵押的必要保证。
四是土地自由兼并。土地市场化必然导致土地的兼并,而农村土地只能通过市场化的兼并才能达到优化组合和规模经营。目前,城市中的企业兼并比比皆是,并由此必然导致企业所在的土地的大量兼并,为什么城市可以兼并,企业可以兼并,而农村土地就不可以兼并呢?目前农村的兼并仅限于土地的承包权,其弊端在于,承包权只有30年,而投资的收益是不受承包年限约束的,30年后的资产增值谁来受益,又如何计算?于是,土地私有化又是壹个难以回避的议题。[100]
第三,土地产权多元化。政府征地的规范化、土地经营的市场化有助于推动土地产权的多元化,为中国出现壹个充满活力和选择的农村土地结构创造条件。土地产权的多元化是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因素,因为土地产权的多元化意味着农民选择权利的自由化,既包括选择参与,更包括选择“退出”。[101]
土地产权多元化主要涵盖三个创新土地制度、保障农民权利的因素。首先,它对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构成挑战。过去几十年来土地承包制阻碍了农民更多的选择权利和自由,因为它模糊了土地所有者的主体地位,三十年到六十年的期限限制了土地投资的长期性与稳定性,小块土地的分割特点影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而且承包合同导致农民税费义务的刚性化。这种“壹刀切”的壹元化土地使用体制窒息了土地制度的生机,影响了农民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无法提供财产安全和激励机制,抑制了农民财产积累的冲动。所以,急需设计与实施壹种与农村多元化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土地产权制度。[102]
人们需要建立壹种基本的观念:不管壹个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是多么完美、有创意、又得人心,只要它是壹种强制的壹元化制度,就不是壹种有生命力的制度。壹种好的制度设计必须容许民众具有选择的权利和退出的权利。
其次,土地产权多元化能够促進新土地制度的实践。壹旦土地承包制的壹元选择能够打破,将有助于推动各种新土地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例如,土地租赁制能提供农民租赁收成的新选择,取代土地承包制所规定的刚性义务,有助于土地经营能力较强的农民选择分成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方式,而不是“壹刀切”地实行劳动计酬的经营方式。这不仅能够照顾弱者、激励强者,更是体现农民土地经营权利的壹大象征。[103]
另外,土地股份合作制也能促進土地产权的多元化选择。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以股份制为名、以按股分享土地资本收益为实的财产制度,农民以交出土地使用权为代价,获得按照人口分配的企业收益的成员权,由此能够体现土地农转非的增殖收益和社会保障的股权。但是,它的主要弊病是企业的收益分配权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的交换并未通过公开的市场交易,所以多数农民所拥有的股权只是“虚股”,不能转让、继承、抵押,属于残缺产权,它与1953年至1955年推行的“以土地入股、按土地分红”的初级社类同,但又与初级社的“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相违背,因为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行的是人去股消,没有退出权。但是,有缺陷的多元实践毕竟比僵化的壹元统制要好。[104]
再次,土地多元化提倡价值中立的制度选择,不论制度形式的“好”与“坏”,只讲制度效能的高与低。土地产权多元化意味着农民有权选择任何壹种制度形式,包括土地的人民公社制、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制、租赁合同制、永佃制、股份合作制、甚至私有制。在多元化的制度环境下,土地私有化或土地公社化的两极制度都应该成为壹种选项,但不应该是唯壹的选项,国家不仅应该允许壹些地区保留集体劳动的工资计酬制,也应该允许个别地区试验土地私有制。允许“左中右”不同体制的存在、提供农民切合自身需要和条件的土地制度,才是土地产权多元化的题中应有之意。
例如,基于中国各地区土地状况、经济发展和人文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土地的产权形式也必须具有相应的灵活性和变动性。在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民种地的经济成本高、比较利润低,但农民流转土地的市场价格高、离开土地从事非农产业的机会多,这样,土地的租赁制、股份制和私有制就有助于农民完成土地和身份的双重转型,而且由此产生的土地抵押和兼并也有助于加速东部农村的城市化和工业化。[105]
但在中西部地区,土地贫瘠、农民困苦,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唯壹资源,贸然推动土地私有化将导致两极迅速分化;而且,由于西部土地的价值较低,愿意兼并西部土地、投资西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相对较少,所以,维持西部土地的家庭承包体制、维护西部农户的合作传统,不失为目前适宜中西部农村土地产权的较好模式。[106]
总之,征地规范化、土地市场化和产权多元化是三大相互关联的土地制度安排,因为只有规范了农民土地征用的程序、保证了土地交易的公平,才能推动土地交易的市场化、促進土地租赁、抵押和兼并的健康发展;同时,只有在土地征用规范化、土地经营市场化的制度环境下,理性而充满活力的土地产权多元化才有可能。尤其是,规范化、市场化和多元化的土地制度能够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因为规范的征地能够保证农民土地转让的公平、公正与公开,自由的土地市场能够有助于农民在市场机制下自主选择土地的占有方式、使用途径、处分方法和收益多寡;同时,产权的多元化能防止壹元化的强制,有利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能力的农民自主选择土地的产权形式。这样,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保障最终有助于在根本上减缓和根除农民的贫困,有利于中国农村运用权利的杠杆,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和政治参与。
十九大之后,中共《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在将耕地承包期再延30年的基础上,将以法律形式确定农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中共官媒宣称这将使农民的身价上涨。不过外界认为,这种做法会使本该非常简单的土地复杂化,同时,还会造成新壹轮圈地运动升起,最终吃亏的还是农民。
壹部关乎6亿人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给十二届中共人大常委会初审。据称将以立法的形式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進行所谓三权分置。
根据这个修正案,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农民则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也就是使用权。但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也就是说,农民可以把耕种或经营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实际上,由于农民進城打工,在中国2亿3千万户承包土地的农民中,早已有1/3将土地转给了别人经营。因而这次的修正案,只是将既成事实加以所谓法律追认。
根据西方学者的分析,这可能引发新壹轮的圈地运动。
土地就是拥有权和使用权,为什么这样做三权,可能跟中共利益集团想侵占农民的土地有关系,让城市的资本,让中共官僚的资本得以去大规模的收购农民承包权中的壹部分经营权,到时候承包经营的时间慢慢延长,原来承包的人他的权力就没有,最后取得经营权的人取得大面积的土地后,就可能不需要管原来的农户了,跟所谓的集体来承包,这就是圈地运动。
这还会造成本来壹些不愿意把自己土地转包出去的农民,由于自己周围的土地转出去造成大量的机械化生产,或建成其他东西,也不得不失去自己心爱的土地。
中共党媒称,这个修正案草案会使6亿农民的身价上涨。
不过有学者,最终吃亏的还是农民,这在前些年已经有了前车之监。
就像以前把农田变成开发商的地后,赚的大钱实际上都被土地开发商和政府拿去了,农民可能开始发壹点小小的财,生命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别人拿走,农民最后还是被剥夺了自己的财产。
另外,草案规定,承包权和经营权都可以用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也就是说,壹处土地可以两次用来担保贷款。
长期关注和报导土地问题的中国学者认为,经营权用来融资,等于用租来的房子進行抵押贷款,是完全错误的。
目前中国农地抵押贷款规模越来越大,外界认为,这不但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银行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这为高利贷者搜刮农民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最终造成土地兼并。
壹些专家认为,农地制度安排本来需要简化,现在反而更复杂了,这种所谓农地〝三权分置〞,带来的问题可能比解决的问题还要多。
部份学者认为,这个草案因为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也就不能解决壹些实际问题。
土地的所有权在国家手里,就不能根本的改变国家强行收回农民土地的做法,也不能改变现在这种乡镇、县在开发项目过程中霸占农民的土地,它也解决不了环境保护的问题。
中国本来自古就私有的土地,在中共治下已经经过了几番折腾。
1950年,中共为了拉拢农民,将地主的土地没收后,分给农民,当时中共党魁毛泽东估计因此死了2-3百万人。但分给农民的土地却好景不长,不到3年又被中共合作化,变成集体统壹管理和经营。1978年,又改为把土地分给家庭耕种,有了所谓的农民土地承包制,并延续至今。
要想解决土地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各种矛盾,只有把农业用地的所有权还给农民才是根本。
十九大之后中共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中共将实行住房供地和宅基地改革,他有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说法,引发外界关注。有学者指出,这是中共权贵在强拆民宅遭遇抵制后,采取的迂回馋食农民宅基地的办法。
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国将实行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以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户拥有资格权、使用权则适度放开。
他声称,这是壹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不过,部份研究中国经济的学者认为,这次所谓的创新等于是在剥夺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些东西都是中共在玩弄文字游戏,在愚弄中国人民,它的集体就是中共,就是村书记,就是中共基层官员。
农民的所谓资格权也不能说是壹种权力,中共的所谓集体拥有权才是真正的权利。
妳如果是拥有者的话,妳就有使用权力,也有资格去转让,这些都是在蚕食农民的权利,使用权转让出去,就使得其他有钱有势的人可以去大肆的收购,把宅基地转为其他用途,这样农民又壹次被盘剥。
中共在打江山时用耕者有其田哄骗农民为它卖命,不久就全部收回,后来通过人民公社把土地变成所谓集体所有后,还给农民留下了宅基地,这壹次宅基地也要拿走了。
根据中共党媒的报导,宅基地改革后,政府不再为农民无偿提供宅基地,而农民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
有学者认为,这个措施,除了剥夺农民的宅基地之外,还有其他的目的。
壹个目的就是给地方政府它们的财政做壹些充血,因为目前中共这个体制下的很多乡、镇、县这几级的地方政府都处在壹种面临破产的状态。
中共这壹次的宅基地改革所涉及的,应该是经济发达城市的周边地区。
这些农村的住宅用地,它的价值是很高的,它让农民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得到壹定的利益,它就不会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周边引起比较尖锐的官民矛盾。
前些年的壹次又壹次血腥的强拆圈地运动,给中共的执政形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现在通过这种软手法把宅基地收走后,让农民在壹栋大楼里享有壹点点的所谓资格权,到时候再赶妳走,壹张白纸的资格权,影响就不大了。
据报导,姜大明还称,他们将研究制定在权属不变、符合规划的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中共这种做法是为了缓解中共权贵在城市制造出的房地产泡沫。
他们催生了房地产泡沫,从中赚了很多的钱,造成现在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把中共中央政府、银行、财政金融都绑在壹起了,让宅基地進入市场流转,進入市场来延缓这个泡沫。
目前,中共官媒正在高调宣传这种所谓〝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的唯壹提供者〞,〝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的宅基地改革,是重大利好消息。
不过,大陆壹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土地专家却认为,这并不是真正打破了垄断,只是打破了原来住房供地都是国有建设用地而已,因为以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也需要经过政府征地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而这次等于明确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将参与住房用地供应。
四川泸县正在尝试通过宅基地改革,打破按户无偿分配、探索跨区分配和有偿退出等等方法。
这次宅基地改革,将完成中共对农民土地的全面掠夺。
中国农民的生存危机
作者 陈桂棣 吴春桃 写于 二零零四年
中国是壹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口就有九亿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究竟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只依稀记得,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的伟大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自从农村实行了以“大包干”为标志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上连年获得大丰收,很快就出现了“卖粮难”,而且冒出了许许多多“万元户”。壹时间,中国的农民好像已经富得流油了。然而,以后不久,随着城市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就很少再听到有关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消息了。不过,稍后就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了曾视为生命的土地,远离了曾经日夜厮守的村落和熟悉的农事,宁可忍受寂寞、屈辱与歧视,也要涌進各地城市,于是,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农民掀起的“民工潮”,便壹次又壹次成为上个世纪最后十多年的壹道奇异的风景。
这些年,因为致力于报告文学的写作,我们有机会经常深入各地农村,同时,结交了不少农民朋友,常听他们聊壹些农村里的事。我们发现,原先存留在我们印象中的那壹幅幅乡间风俗画,不过都是遥远而虚幻的田园牧歌,或者说,是过惯了都市浮躁生活的城里人对乡间的壹种向往。而现实生活中的农村并非如此,或者说,农民眼中的农村并非如此,他们没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他们活得很累、很沈重。
壹次,为了解淮河污染的事情,我们曾路过安徽省淮北平原上的壹个村庄,竟发现那里的许多农户家徒四壁,壹贫如洗,这使我们感到震惊。有壹家,全家人居然用卖菜得来的五元钱就过了壹个春节,生活的窘迫,甚至不如刚解放那几年。有位农民扳著指头给我们算了壹笔账,他说刨去种子、化肥、灌溉、用机械种收以及这税那费,假如小麦亩产上不到九百斤,这壹年就等于白干。而淮北农村能够达到亩产九百斤小麦的,显然并不多见,可以收到八百斤就已经是相当不错了,壹般也只有六百斤,就是说,如今农民仅靠种地已是难以为继,但他们却依然要承担多如牛毛的各种税费。
农民们含着泪说:“大包干留给我们的好处早就壹点壹点被掏光了!”
我们没有想到,安徽省最贫穷的地方,会是在江南,是在闻名天下的黄山市,在不通公路也不通电话的黄山市休宁县的白际乡。在那里,我们吃惊地发现,大山里的农业生产仍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农民壹年累到头,平均收入只有七百元,月收入仅摊到五十八元;许多农民住的还是阴暗、潮湿;狭小、破旧的泥坯房子,有的,甚至连屋瓦也置不起,房顶还是树皮盖的。因为穷,壹旦患病,小病强忍,大病等死。全乡六百二十户人家,贫困户竟占到五百壹十四户,达到百分之八十二点九;全乡两千壹百八十人,贫因人口也占到壹千七百七十人,达到百分之八十壹。可是,就在这样壹个贫穷的乡镇,因为前几年乡村干部们搞浮夸,居然被上面认定已经脱贫,派下来的苛捐杂税,压得村民透不过气;而且,这个乡的乡长又是个敲骨吸髓的贪官,;就在我们去之前才被法办。我们在惊讶于贪赃枉法者已是无处不在的同时,更令人窒息般地感到话题的沈重。
离开白际的那天,我们特地选择了从浙江那边下山,壹路之上,竟也发现,属于“天堂”杭州市的淳安县中洲镇,其实也富裕不到哪里去。
二OOO年春天,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在给国务院领导的壹封信中说了这样三句话:“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话,至少说明,我们在安徽省农村所接触到的,在别的许多地方也同时存在着。李昌平有关“三农”问题的上书,显然触动了壹个大国总理的心,朱镕基曾动情地批复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虽非全面情况,但问题在于我们往往把壹些好的情况当做全面情况,而又误信基层的‘报喜’,忽视问题的严重性。”
由此,壹个让我们这些终年生活在城里的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便凸现出来:今日中国之巨大变化,盖得益于二十多年前那场举世瞩目的大变革,既然是亿万农民引领了中国改革的风气之先,现在怎么又会沦为如此难堪的境地?
不可否认,我们今天已经跨人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崭新时代,然而,对底层人民’,特别是对九亿农民生存状态的遗忘,又是我们这个时代壹些人做得最为彻底的壹件事。
因此,可以这样认为,我们面临的,已绝不仅仅是壹个单纯的农业问题,或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新时期执政党面临的最大的社会问题。我们确实没有理由,在城市变得日新月异的今天,忘却了广大的农村;没有九亿农民兄弟真正的富足,壹切乐观的经济统计数字都将失去意义!
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德怀特·帕金斯曾经说过的壹句话,至今值得我们深思:“对于未来的改革者来说,中国经历的政治经验显而易见但又常常被遗忘——改革進程中应该有明确的受益者。”上个世纪改革之初,受益者除了“大包干”的农民,还有个体工商户和深圳特区的拓荒者。但是当改革的中心移向城市,受益者就变成了新生的企业家阶层、通过寻租活动迅速富裕起来的政府官员与勉强可以称之为群体的城市中产阶层,而作为我们这个社会最大的群体——九亿农民,非但不是受益者,还因为增产不增收,壹些地方甚至出现“今不如昔”的局面。我们常常骄傲地宣称:我们是以世界百分之七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百分之二十壹的人口。我们的农民为十三亿人口提供了足够的粮食,这不能不是壹个世界性的伟大贡献,可是,我们却往往很少想到,我们是在以占世界上百分之四十的农民才养活了这百分之二十壹的人口的。这只能说明,我们的农业目前还相当落后,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还很低。
联合国发表过壹份《人类发展报告》,这份报告将全球壹百六十二个国家和地区按照发展指数的高低排名,中国被排在了第八十七位。这个名次是很令人沮丧的。当二十多年成功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并且由于这种突飞猛進,已经创造出了当今世界经济增长的奇迹的时候,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克莱茵,却在注视着我国的农业问题,他曾对中国的访问者说,中国经济有两大问题:壹是农业,二是人口;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也说过相同的话:中国目前最困难的事情,就是人均国民收入太低。
壹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未来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它已经关系到我们整个国家的命运,关系到我们现有的现代化水平能不能维持,关系到我们通过二十多年努力奋斗好不容易创造出的改革开放的成果有可能毁于壹旦的严峻问题!
作为报告文学作家,我们的文学应该时刻保持与现实生活的对话。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作家不应该缺席。因此,从二OOO年十月壹日开始,我们从合肥出发,地毯式地跑遍了安徽省五十多个县市的广大农村,随后,又尽可能地走访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壹大批从事“三农”工作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及政府官员,作了壹次长达两年之久的艰苦调查。
我们从不怀疑,安徽省的农村面貌,在全国十二个农业大省中是最富有代表性的;如果就农村的改革而言,安徽在全国所有的省、市、自治区中,就更具有典型意义。因为被称作新中国农村三大改革的土地改革、“大包干”和农村税费改革,后两项改革,就源自安徽。朱镕基就曾不止壹次地说过:“在农业的问题上,在中央要对农业做出重大的决策时,我往往是会到安徽来调查研究的。可以说,我们许多成功的经验都是从安徽来的,安徽为中国的农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温家宝也说过:“事关农村的政策问题,我就想到安徽来听听大家的意见,因为这里有许多熟悉情况、又敢于发表意见的同志。我每次来都很有收获。”因此,我们走進安徽的广大农村,其实也就是在走近中国的农民。
我们本来就是农民的后代,并且都在农村度过了无瑕的童年岁月,今天,当我们奔走在已经变得陌生的田野,却依然像回到母亲的怀抱,内心的冲动几乎要溢出满眼的泪水。这种与大自然血肉般的亲情,是我们進入城市以后再也没有感受过的。
但是,当我们拿出了今天的作家已经少有的热情与冷静,走近中国的农民时,我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与隐痛。
我们想说,今天中国还并非到处歌舞升平,我们还有很多困难的地方和困难的群众。现在许多人没有离开过大城市,以为全中国都像北京、上海那个样子,有些外国人来了,壹看,也以为中国都是那个样子。其实,不是这样。
我们要说,我们看到了妳想象不到的贫穷,想象不到的罪恶,想象不到的苦难,想象不到的无奈,想象不到的抗争,想象不到的沉默,想象不到的感动和想象不到的悲壮…”。’
我们甚至没有想到,这次安徽省率先進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会是和二十多年前发生在安徽的那次“大包干”壹样的惊心动魄;我们的采写工作又几乎是和这场改革同步進行的,势必注定我们的工作会和这场改革壹样的激动人心,壹样的悬念丛生,壹样的充满著坎坎坷坷壹波三折,甚至,中途不得不和改革的试点壹样地停顿下来,作痛苦的思考,将原有的计划打破。
我们同样不可能想到,问题严峻到我们竟不止壹次地怀疑起自己的能力和勇气;怀疑如此重大而敏感的课题,作家能够胜任吗?
不过,我们毕竟坚持了下来。因为我们相信,文学对社会的责任不是被动的,它不应该是生活苍白的记忆,而是要和读者们壹道,来寻找历史对今天的提示;因为中国的明天,只能取决于我们今天的认知和努力。
现在,当我们开始讲述关于中国农业、农村、农民故事的时候,便首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们知道只有平静与从容,才可能挽住我们心中曾经无数次涌动过的波澜……
殉道者
1 骚动的路营村
生与死,肯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除去不懂事的孩子和失语的老人,恐怕这是世界上最不容易搞错的壹件事情。可是,有时它也是十分模糊的,模糊得还会让人感到吃惊:有的人明明活着,好像已经死了;有的人已经死了,却仿佛还活着。
丁作明已经死了,他的死不能说是“重于泰山”,但在他死后八年的二00壹年二月十日,当我们走進淮北平原出了名的贫困县利辛县,向许多人打问去纪王场乡路营村的路怎么走时,回答我们的,首先不是去路营的路应该如何走,而是好奇地反问,问话的内容又几乎众口壹词:“妳们是到丁作明那儿去?”
丁作明不过是壹个普通的农民,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果说有,也许就是他比别的农民多念了几年书,从小学念到了高中毕业,而且念书时十分用心,家里穷得有时揭不开锅了,他仍然壹声不吭地跑到院里的水缸边上,像澳大利亚驼鸟那样蹶起屁股,把头埋進缸里去,用井水把肚子灌饱后,照样唱着,跳着,去上学。考大学时,大家都说他太亏,离录取线只差几分,如果他不是利辛县乡下农民城的孩子,如果他生在北京,或是上海,是完全可以走進大学校门的;即便就是生在别的壹个什么城市,他也会是另外壹种命运。但是他是路集中学的高中毕业生,毕业后只能回到路营村,这就又与那些壹个大字不识的泥腿子没有了区别,他必须同中国所有的农民壹样下田干活,去侍弄庄稼。再要说有什么不平常,就是装了壹肚子墨水的丁作明,比别的农民爱翻报纸,爱听广播,爱咬文嚼字,爱动脑瓜子。平时为人别说多谦和,但认死理,敢说真话,敢同村里、乡里的头头脑脑平等地说话。正是因为这壹点,他也就比大伙多出几分烦恼,以至最后惹来杀身之祸。
他分明早就已经死了,利辛县城的那些人怎么可以说我们“去到丁作明那儿去”呢?
难道还可以寻找到壹条路,能够走到丁作明那儿去吗?
公元壹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壹日,是丁作明热切期望的壹个令人欢欣鼓舞的日子。他绝没有想到,自己的人生之路将会在这壹天走到尽头。
头天上午,丁作明和其他七位上访村民接到了乡里的通知,要他们到乡里开会。会上,乡领导说,县里对妳们告状的事很重视,希望在妳们八人中选出两人,再从党员、干部中各选二人,组成壹个清帐小组,对路营村村干部的经济帐全面清查。这天上午,清帐小组正式成立并开始查帐。这消息,使得整个路营村的村民壹片欢腾,锁在人们眉头的愁云壹扫而光,有几个农民竟激动地奔过直沟,跑到对面的商店买来鞭炮,准备在村头上放壹放,让大伙出出恶气听个响。只是这壹年的春节来得比往年早,元月二十二日就是农历大年三十,二月六日已是正月十五,过罢正月十五,年就远了,问了几家商店全没货,鞭炮就没买成,但丁作明这壹天的心情却分明比过年还舒畅,迈出家门的步子都带有了几分弹性。
利辛县是解放后才划出的新建县,这壹片原来分别属于涡阳、阜阳、蒙城、太和、凤台和颖上六县边区,是个六不管的贫困地区。境内多为黄泥地,壹下雨,有路也没法走人;还有为数不少的砂土,堿土更是布满各处。路营本来就够偏僻落后的,再加上九壹年那场特大洪灾的袭击,家家穷得叮当响。这壹年眼看春节就要临近了,村里却没有壹点要过年的喜庆劲,全村算下来人均年收入不到四百元,可上边派下来的各项负担加起来每人居然摊到壹百0三元壹角七分。壹年忙到头,起早贪黑,跑细了腿,累弯了腰,打下的粮食扣除口粮,其余的就全被村里以各种名义“提留”走了,有几户收的不够缴的,村乡和派出所穿的是连裆裤,“不给就拘留妳”。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壹种习俗。令丁作明想不通的是,为躲债不敢回家过年这种只应该发生在解放前的事,今天居然会在路营出现了。中国农民不是翻身做了主人么,为啥还会这样苦?作为“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党的农村干部,又为啥这般凶呢?于是他悄悄地做了壹件别的路营人不敢做的事。
在此之前,他从广播里和报纸上得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他花了几个晚上把收集到的中央的新政策,整理成壹份通俗易懂的材料,然后就去各家各户“宣讲”。宣扬党的会议精神却要偷偷摸摸地進行,像当年的地下工作者在“国统区”的秘密活动壹样,这使他感到十分别扭又十分激动。
他的眼睛在那些农舍梁间吊下来的灯泡的光晕中发著亮。他对乡亲们肯定地说;“村干部这样征收‘提留’的做法,是违背了中央精神的!”
他做事的认真和拥有的学识,足以使那些习惯于蹲在黑暗地方又早习惯了逆来顺受的村民们心服口服。但是,这壹次,随着壹阵沈寂之后,还是有人小心地提出了质疑:“周围村庄,附近乡镇,不都是在这样搞的么,天高皇帝远的,妳能拿他们怎么办?”
“我不信有理没处讲。”丁作明不信这个邪。
他壹字壹句地,把国务院最新的规定读给村民听:收取农民的提留款不得超过人均收入的百分之五。他将百分比作了特别的强调。“明摆着,村里从我们这儿收取的提留款大大超过了这规定,已经比‘百分之五’的比例多出了五倍还要多!这次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应保护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负担 ’。他们分明是在瞎搞,我们要到乡里讨个公道!”
“乡里会买我们账吗?”有人感到这事太难。
“自古就有‘官逼民反’壹说,”壹个部队退伍回来的村民,忍不住吼了壹嗓子。“何况咱这是按中央的规定向上边反映问题,乡里不买账就上县!”
渐渐地,农舍里的气氛开始变热闹了。
有人控告:村支部书记董应福,将村民们集资建成的粮仓,私自出租给别村使用,从中捞取租金九千多元;以后,又将粮仓捣鼓掉,鲸吞了三四万元的售出款。特别是,大灾之年,中央曾有专门指令,贪污救灾物资是要判刑甚至杀头的,董应福竟敢把救济给路营的衣物和食品占为己有。而且,对计划生育的罚款,以及各种多“提留”的钱物,均不入帐,或是故意弄成壹笔糊涂帐。
不壹会,大伙就从村干部扯到了乡干部,妳壹句我壹句,话音儿不落地似炸开了锅。
有人揭露:纪王场乡康乡长的公子,仰仗老子的权势,横行乡里,多次操著电棍,拎着手铐,跑到路营乱要各种钱款。壹九九壹年特大洪灾,上边规定不准再向受灾的农民索取任何“提留”,而康公子却带着民兵,活像日本鬼子進村,强行抢夺村民的钱物。发现有谁躲在家里不开门,就支派打手用脚踢门,分文不得少,还要额外付给踢门“功臣”的劳务费。抢得钱财后,便领着壹帮人咬三喝四地下馆子,吃喝的花费回头还要从村民们的集资款中予以报销……
大家越说越来气,最后望着丁作明,请他拿主意。“纳鞋要有针线,告发人家得有证据。”
丁作明说,“咱们可以到乡党委去反映壹下大家的这些嫌疑,要求清查村里的收入帐目。”
这天,丁作明就同其他七位村民找到了乡党委,向书记李坤富陈述了村里的问题和查帐的要求。
乡党委书记李坤富,认真看了看丁作明递上来的“提留”表说:“是多提留了。先让我们合议壹下,两天给妳们答复。”
两天过去了,乡里没有动静;又过了两天,又过了两三天,在壹次有路营村干部和党员参加的干部会议上,乡党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开才,突然要路营村书记就多收提留款的问题在会上作个“交待”。董应福顿时火冒三丈,他认为各村都是这样多提留的,没啥好在众人面前交待的;听说是村民把他告到了乡里,要查帐,就怀疑村里有人眼红他盖起的几间大瓦房,当即在会上讲了狠话:“有人要清我的帐,还有的狂到要扒我的房,我看谁敢?除非他不要命了!有人说,凭我的收入买不起小四轮拖拉机,盖不起大瓦房,买不起盖不起,可我就买了盖了,这是我的本事!妳们穷,活该!想跟我搞,妳们怕是不想活了!”
壹个党支部书记,竟敢在分管政法工作的乡党委副书记主持的全乡干部大会上口吐如此狂言,实在是出人意外。可是,副书记没有制止。会后,会上的情况壹传开,路营村的村民们肺都要气炸了:“共产党的天下,难道就没有王法了?”
丁作明咽不下这口气,就在过年的前三天,把路营村乱收“提留”款的情况写成材料,直接送到了利辛县纪检委。
接待的同志为难地说道:“已是年跟前了,材料先放在这里吧。”
路营村这壹年的春节,显得少有的冷清,甚至没有几户燃放鞭炮。
转眼到了农历正月十八,许多村民也沈不住气了,纷纷跑来找丁作明,这才发现,丁作明整个年里都在忙着写控告信。他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规定,路集村以及纪王场乡壹些干部违法乱纪给农民带来沈重负担的种种做法,写得淋漓尽致。
大家都被丁作明的行为感染了。是的,壹个人应该有壹种精神,也总要有壹点社会责任感,如果人人都怕树叶落下来砸破头,看到腐败的现象不闻不问,遇到邪恶势力不敢抗争,我们这个民族是不会有希望的。于是,在正月十八的夜里,地处偏僻的路营村民们,就妳八角、我壹元地凑足了路费,然后悄悄把丁作明在内的八位村民代表,摸著黑,送出村。
县委办公室汪主任接到丁作明的这封控告信,很吃惊,感到路营农民们反映的情况,其严重程度,已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汪主任很快向县委书记戴文虎作了汇报。戴虽刚调来不久,但态度极其明朗。因此,县委的答复让丁作明壹行十分满意:“我们会尽快让乡里落实清帐小组的事,对路营行政村干部的帐目進行清查;对妳们反映的乡政府的情况,也会很快予以核实、处理的。”
就这样,没有过好壹个春节的丁作明,考虑大伙凑起的路费不容易,该省壹分壹厘全得省,不敢在县城多耽搁,就领着村民代表挤上回纪王场的农村班车。在能够把人五脏六腑都颠翻的车厢里,他满怀信心和喜悦地回味着县领导的话,却不知道壹个可怕的灾难正在前面等着他,死神带着另壹个世界的狞笑,已经从地狱之门无声地袭过来,而他浑然不觉。
这年二月十壹日,农历二月初壹,下午三时许,村民徐赛俊、丁大刚二人在暖洋洋的冬日下“下六周”。“下六周”,这是淮北大平原上的农民创造出来的壹种 “土围棋”。他们正撕杀得昏天黑地,因为丁作明在壹边观看,路过此地的路营行政村副村长丁言乐,也趁机凑了上来。丁言乐已知道丁作明向县里反映了他和负责计划生育的妻子贪污提留款和计划生育罚款的事,早已忌恨在心,就故意找著碴儿,同丁作明发生口角。
丁言乐对徐赛俊和丁大刚威胁道:“妳们这可是赌博呀,我可以把妳们抓起来!”他这么说,却盯着丁作明看。
丁作明不免奇怪:“他们这是在玩游戏,又不犯啥法;就是犯了法,抓人也应该是派出所的事。”
丁言乐凶狠地说:“那不壹定!”
丁作明最听不得这种口气,更看不惯壹当上干部就变脸的这种人。不过,他意识到,来者不善,显见是在借故寻衅了,就没再吭声。
谁知,丁言乐得寸進尺,开始用肩去撞丁作明。边撞边嚷,耍起了无赖:“怎么,妳想打人?我给妳打!我给妳打!”
丁作明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也想不到身为副村长的丁言乐,竟会如此下作,他连连后退。丁言乐却步步紧逼,越撞越猛,已是穷凶极恶。丁作明无奈,只好躲开。就在丁作明闪身离开的当儿,丁言乐凶狠地撞过来,撞了个空,由于整个身体失控,壹头跌進旁边的庄稼地里,跌了个嘴啃泥。
丁言乐这下子终于找到了可以“理直气壮”進行报复的理由了。
丁作明早料到被他揭发到的这些人都并非凡角,会想方设法伺机报复的,只是觉得丁言乐这样做是在耍下三烂,太没水平,就壹句话也没说地回家了。
在远离现代文明的路营村,“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这句话绝不是玩笑,别说乡里了,丁作明敢把村干部告到县里去,那就是“找死”。丁言乐本就怀恨在心,这又跌了个嘴啃泥,等于火上加了油。为扩大事态,他便以“被丁作明打伤”为幌子,壹个下午先后六次找上门,要打丁作明。丁作明爱人祝多芳虽然不了解情况,也只得壹再赔礼道歉,但丁言乐并不罢休。
不久,丁言乐的儿子丁杰,手里掂著把菜刀,在门外大喊大叫,嚷着要丁作明“滚出来”。
当晚,村民们都劝丁作明赶快离开路营村,出去躲壹躲。开始,丁作明死活不愿意,觉得村干部欺人太甚,干吗要躲?后来考虑到,县领导已经支持他们清查村里帐目的要求了,查清村干部贪污钱财的事,看来只是个时间问题,不能因小失大,扰乱了县里的计划。再说了,丁言乐们怕的就是妳躲,这些人巴不得闹得鸡飞狗跳,天下大乱,这样才可以趁机将水搅浑,最后搅得是非不清。
于是丁作明当天夜里忍气吞声离开了路营村。
第二天天刚麻麻亮,丁言乐果然就带着全家人凶神恶刹地再次找上门来,要同丁作明大闹壹场。祝多芳小心地说:“丁作明不在家。”丁言乐那里肯信,闯進屋里,叫全家人仔细查找,不见丁作明的人影儿,就又气又恼地说:“我昨天被丁作明打伤了,需要住院治疗!”
这时,路营村的支部书记董应福出面了。他协同丁言乐妻子孙亚珍壹道,将丁言乐安排進了乡医院。随后,孙亚珍又以分管计划生育的身份,向乡长康子昌、乡党委副书记任开才递上了头天晚上写好的揭发材料,声称“丁言乐因计划生育工作抓得认真得罪了丁作明,被丁作明拦路殴打致伤”,要求对丁作明作出严肃处理。
康子昌和任开才,对孙亚珍告发丁作明事实的真伪根本没有兴趣去了解,而是幸灾乐祸。因这时县委办公室的通知已经到了纪王场,县委的指示十分明确,要求纪王场乡党委和乡政府尽快安排有上访代表参加的清帐小组,对路营行政村干部的帐目進行全面清查。上访的人员是哪些人无须康任二人去了解,他们知道带头闹事的人就是丁作明。
把属下的问题告到上头去,这是康子昌和任开才都无法接受的;何况他们也猜得出,丁作明这次到县委是连他们的问题也“捎带”了的。显然这是在损害纪王场乡的对外形象,诋毁纪王场乡党委及政府的声誉。这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他们难以容忍的。
所以,康子昌和任开才在接到孙亚珍的揭发材料后,当即就指示乡派出所对丁作明的问题严肃处理。
纪王场乡派出所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已经不再是我国公安机关遵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派出机构,完全沦为乡镇领导干部们的“御用工具”,因此,在接到乡长和党委副书记的指示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发出传票,传丁作明立刻来派出所。
躲在外面的丁作明,听说派出所在找他,甚是奇怪,他想壹定是丁言乐夫妻二人给他捺了“坏药”。不过,他并没把这事想得很复杂,他认为只要自己没干犯法的事,任谁诬告栽脏都没用,事实总归是事实。
丁作明坦坦荡荡地走進了派出所。
可以想像得到,他走進派出所大门的步子是充满著自信的。因为正是这天上午,县委要求组建的清帐小组不仅正式成立,而且已经开始工作,他相信,要不了多久,村干部的经济问题便会查个水落石出。
来到派出所,丁作明很快就发现,这个世界壹切都颠倒了,“指鹿为马”并非只是写在《史记》中的壹个故事,把鹿硬说成马也绝非宦官赵高才有的恶行。
这以后发生的事情,公开的传媒至今没有作过任何披露,所幸的是,侦破此案以后,有关方面曾整理出壹份内部的文字材料,在这次调查中,我们见到了这份充满血泪与恐怖的“报告”。
派出所副所长彭志中见到丁作明的第壹句话就是:“妳为什么打丁言乐?”
丁作明解释说:“我没打,我从没打过谁。”
彭志中仍然还是那句话,只是语气变得更加严厉了。
丁作明再次申辩:“我从没打过谁,妳们可以到村里去调查。”
丁作明觉得无须回答,这话彭志中应该去问丁言乐。
“说!”彭副所长已经没有耐心了,他锐声喝道。
“妳们这么肯定说我打了丁言乐,有证据吗?”丁作明忍无可忍地说,“如果那天在场的村民,哪怕是个小孩,只要有人证明我打了丁言乐,我愿承担壹切责任。”
彭志中根本不听丁作明的申辩,他提出了两点处理意见:“壹,妳丁作明付给丁言乐二百八十元五角的医药费;二,在纪王场逢集时,妳丁作明用架子车把丁言乐从医院拉回家。”
这种颠倒是非充满欺辱敲诈的处理意见,丁作明当然不可能接受,他当即反对道:“我没打丁言乐,丁言乐不可能伤在哪;他为啥住院,我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彭志中壹拍桌子说:“难道我的话就不算数?我现在问妳,我的裁决已经下了,妳出不出钱吧?”丁作明平日留心过壹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于是说道:“我没有打丁言乐,妳下了这样的裁定,我可以上诉。
”彭志中终于被激怒了。他指著丁作明大声喊道:“我现在就可以把妳关起来,妳不信?”丁作明依然毫不示弱,说道:“即便按照妳刚才的处理意见,我也够不上是‘刑事犯罪’;就是妳对我‘刑事拘留’,也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说清楚拘留我的原因。”彭志中说:“那好,我告诉妳,我可以关妳二十三个半小时,放出去后不给钱,我再关妳二十三个半小时,直到妳出钱为止!”
彭志中说到这,摔门而去,他喊来治安联防队员祝传济、纪洪礼和赵金喜,命令三人立即把丁作明关進派出所非法设立的“留置室”。所以说它“非法”,是因为国家公安部和安徽省公安厅,都分别于壹九八九年和壹九九二年两次发文严令各派出所不得设立羁押场所。
丁作明当然听不懂由彭志中嘴里说出来的这些所内平日的惯用语,三位治安联防队员却是心知肚明。说丁作明“兴”,是指他“不服气”;所谓“加加温”,就是要给丁作明壹点颜色看,可以施以体罚、殴打,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壹切手段,总之,要被处理者招供认帐为止。
祝传济碍于曾是丁作明的中学同学,又是近庄邻居,不便当面下毒手,很快也就借故避开了。不过,壹向善于察言观色领会领导意图又深得彭志中欢心的祝传济,知道丁作明是个宁折不弯认死理的人,同时也看出“拿下”“拿不下”丁作明非同小可,他离开之前特地把纪洪礼和赵金喜喊出门外,交待二人不妨给丁作明 “拉拉马步”。
祝传济提到“拉拉马步”四个字时,语调是十分平静的,但在纪洪礼和赵金喜二人听来,还是从这看似平静的语调中感到了壹种杀气。因为这是纪王场乡派出所最残酷的壹种刑罚了。
祝传济望着纪、赵二人回到黑屋,依然不大放心,就又到后院治安队宿舍向王進军传达彭志中的指令,要他也马上赶过去,务必将丁“拿下”。
纪洪礼、赵金喜按照彭志中和祝传济的授意,把丁作明从“留置室”押至值班室,让丁作明拉马步,丁作明不依,就冲上去连推带搡,逼着丁作明就范。丁作明虽说在学校读了十二年书,却也不是文弱书生,毕竟是在大田里耕耙耧耨磨练过来的,累得纪洪礼和赵金喜上气不接下气,硬是无法将丁作明治服。
这时王進军手拎壹根桑树棍進了门。
纪洪礼和赵金喜见王進军拎着家伙前来增援,就谎称丁作明动手打了他们。王進军壹听指著丁作明厉声喝道:“在这里嘴硬没妳好果子吃!”说著就要丁作明拉马步,丁作明依然执意不从。
王進军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壹句,操起桑树棍劈头盖脸就抡过来。丁作明左闪右躲,结果臂上 、腰上连遭猛击,每中壹棍,都痛得他脱口喊出声,但他就是不依从。
丁作明不拉马步,王進军就壹下比壹下更凶狠地抡着手里的桑树棍。
同样也是农民的联防队员王進军,为什么对自己的农民弟兄做如此凶残的事情?壹个符合逻辑的解释只能是,人从爬行动物進化到今天,虽然创造出了最辉煌的科学技术和最灿烂的现代文明,但人性中那些最原始最残暴的劣根性,仍会在有些人身上以“返祖”的现象出现,这说明人性進化的缓慢。此时的王進军,就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变成了发泄野性的异类。
据说,王進军这已不是第壹次兽性发作了,自从来到纪王场乡派出所,干上了治安“联防队员”,打人就成为他日常的工作。没谁提醒过他不可以这样做,倒是因为他敢于下手,而受到所领导的重用。
今天,他手中的桑树棍不久就打裂了,又很快打断了,但他仍然不罢休,擡起脚将丁作明跺倒,随后改用电警棒,猛击丁作明的双腿,逼着丁作明跪到地上去。
就在丁作明已无招架能力,王進军也打累了的时候,纪洪礼的兽性也开始发作了,摸起壹根半截扁担扑了上去。他同样发疯地朝丁作明的腰部、臀部壹阵猛抽。
这样没过多久,丁作明就不再呻吟了,他对眼前的这壹切显然感到了震惊,也感到了恐惧。
他分明已经看出,他只要不松口,眼前的这几个家伙是会把他往死里整的。可是,他依然没有打算要向谁低头,更不可能认输。只见他瞪大了眼睛,无比愤怒地喊道:“我告村乡干部加重农民负担,违背党的政策,竟遭这样毒打,我不怕!就是妳们把我打死,我也不服;变成鬼,我也还是要告!连妳们壹起告!”
纪洪礼碰到丁作明血红的眼睛,挥起的半截扁担吓得掉到了地上。王進军看纪洪礼手软了,歇斯底里地训斥道:“妳他妈的孬种,干嘛要怕他?这是他嘴硬的地方吗?”
于是纪洪礼拾起壹根棍又凶狠地扑上去。赵金喜爽性找来壹块肮脏的手巾,将丁作明的嘴巴塞了起来。
就这样,王進军、赵金喜、纪洪礼,三个丧失人性的治安联防队员,在丁作明不能动弹也不能说话的状况下,又轮番毒打了二十多分钟。直到惊动了因病在家休息的派出所指导员赵西印,发生在纪王场乡派出所的这场暴行才算收场。
3 案惊中央
当清帐小组中的村民在派出所找到丁作明时,丁作明已是奄奄壹息。他们有的趴在丁作明身上痛哭不起,知道丁作明是因为替大伙说了话才遭此歹毒的;有的忙到丁家去报信;有的,就指著派出所的警员发泄著愤懑:“妳们公安不办案,社会治安好壹半!”
丁作明七十岁的父亲丁继营跌跌撞撞奔進派出所,看到儿子脸色惨白,豆大的虚汗顺着两颊往下滚,嘴唇颤抖著也不喊声“疼”,壹下就跪倒在儿子跟前。
就在这时,派出所副所长彭志中回到了所里,他是来看丁作明是否被治服帖了。丁继营听说彭志中就是所里的领导,又听说儿子是不愿为副村长丁言乐付二百多块钱的“医药费”才被打成这个样子的,就还苦苦哀求彭志中:“我向丁言乐赔礼,丁言乐的医药费我认了,明天把钱凑齐交给妳,请妳放了我的儿子吧!---- --”
彭志中也没想到联防队员这次下手这样狠,丁作明被打得这么惨,见丁继营正好向他求情,也就势挥挥手,巴不得赶快将丁作明擡走。不过他依然没有忘了自己曾经作出过的处理决定:“我把话说清,明天壹定得把要付的医药费送到派出所!”
丁继营和查帐小组的村民壹道,急急忙忙把丁作明送往乡医院治疗,后因丁作明腹部疼痛得厉害,乡医院的医生不知所措,只得连夜将他转往利辛县医院進行抢救。
第二天上午八时,丁作明被确诊为脾破裂大出血,医院给丁作明紧急输血,然而,回天乏术,壹切都太晚了。
丁作明终于在抢救他的县医院的手术台上停止了呼吸。
丁继营老人听说儿子已死在手术台上,不禁哭得死去活来。他拍打着墙壁痛不欲生:“儿啦,妳咋这么傻呀,妳有理他们有权,妳胳膊咋就想扭过大腿呢?------”
丁作明的爱人祝多芬更是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早哭成了泪人。她壹边哭,壹边喊:“作明呀,他们把妳往死里打,妳咋就不认那二百块钱呢!钱比命还贵吗?妳这样撒手去了,撇下两个浑身是病的老人,三个这幺小的孩子,大的刚六岁,小的才两周------往后的日子叫我咋过呀?”
守在边上的查帐小组的村民,好言相劝丁继营和祝多芬不要太伤心,劝著劝著,忍不住也是泪流满面。悲痛地喊道:“作明呀作明,平日妳那麽聪明,昨天为啥就那麽糊涂?他们这样毒打妳,妳咋就不叫喊壹声呢?------”
丁作明带头向县里反映农民负担在派出所被人活活打死,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纪王场乡的父老乡亲感到触目惊心!
路营村村民愤怒了。愤怒的烈焰烧去了他们平日谨小慎微设置在心头之上的樊篱,壹个个无所顾忌地走出了家门,涌到丁言乐农舍的前面,要丁言乐和她老婆滚出来。但是,直到这时,人们才知道,丁言乐听到风声,壹家老小早逃出了路营,此时已是人去屋空。
从那以后,直到我们走進路营,八年过去了,路营的村民再没见到过丁言乐壹家人。有人说他们去了上海或是南京,有的说他们去了海南或是深圳,总之,背井离乡,在外靠打工谋生。
原本是路营村跺地地也会晃三晃的副村长,从此成了浪迹天涯、四处漂泊的可悲的游子。
村民们在丁言乐家扑了空,又怒不可遏地掉头涌向派出所。结果发现:往日不可壹世的副所长彭志中,以及被狗吃了良心的纪洪礼、赵金喜和王進军,壹个个也都各自躲藏了起来。
村民两处扑空,情绪越发变得激愤,最后壹合计,决定直接去县里。
就在路营村村民准备上路时,附近的路集、彦庄、李园、朱园、李楼、郭桥、常营村的村民,也闻讯赶来,怒不可遏地加入到路营村的上访的队伍。
显然不堪重负,生活难以为继的,并不仅仅是壹个路营村。丁作明向县里反映的那些问题,提出清查村干部帐目的要求,也同样代表着他们的利益与愿望,因此,对于丁作明的死,他们不可能袖手旁观。大家心照不宣的是,如果再不齐心协力奋起抗争,明天他们就会有着丁作明同样的遭遇!
于是这支由路营出发的上访队伍,顷刻就像被壹只巨大无比的手在冬日滚动着的雪球,其阵势迅速在扩大,还没抵达县城之前,已汇集了三千多人。这队伍,滔滔似水,浩浩荡荡,壹路上扬起滚滚黄尘。黄尘滚滚之中,还夹杂着拖拉机、三轮车、农用汽车、牛车、人力车的引挚声、喇叭声、铃铛声。
中国的农民,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听话,又最能忍让的壹个特殊的群体,可是,壹旦被激怒,又会骤然成为世界上最庞大、最无畏又最具有破坏力的壹支队伍!
壹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壹日,发生在安徽省利辛县纪王场乡派出所的“丁作明事件”,注定不会被将来撰写《中国农业发展史》的学者专家忽略或回避,因为,丁作明是中国的九亿农民之中,因反映农民负担而被乱棍打死的第壹人,他以自己年轻的生命为代价,唤醒人们不应该那麽乐观地忽略或回避中国农村中正在变得十分严峻的现实。
当时的利辛县委和县政府不敢怠慢,十万火急地上路拦截,怕事态進壹步扩大,以至失控,会被坏人利用,他们对这壹事件没有回避,处理得也还积极认真,只是不希望闹得壹个地区全知道,对消息是实行了严密封锁的。他们认为这样的事传出去,对利辛县委和县政府的任何领导都没有好处。
报喜不报忧,这其实早已成了当今中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壹件事情。
然而,这事还是被传了出去。
甚至在安徽省委书记和省长都还不知情时,案件已经惊动了中央。党中央和国务院许多领导,不仅详细得知了这壹事件的真相,并已在震惊之后迅速作出了明确批示。
将这事捅上了天的,是新华通讯社安徽分社记者孔祥迎。
孔祥迎是因为别的采访任务去利辛县的,获悉“丁作明事件”之后,他深感震惊和痛心。当时他在安徽分社负责农村报道,自然会对发生在安徽农业上的壹切新闻格外敏感,再说,壹个中国最高新闻机关的记者,处理新闻稿件也不会像地方上的记者有那麽多的约束与忌讳。仅凭著社会的责任和时代的使命,他就觉得“丁作明事件”折射出了当今中国农村中太多的“社会信息”。更何况,减轻农民负担,已经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密切关注并已有了明确规定的壹件大事,而纪王场乡壹个有文化懂政策的青年农民,只是依据党的决定,向党的组织提出了正当要求,并得到县委的支持,却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活活打死,这壹切还是发生在人民的执法机关!其性质的恶劣,暴露出问题的严重性及典型性,都无不使他感到触目惊心!
于是他迅速改变了采访计划,顶着壹连串的压力和干扰,深入到纪王场乡作了认真调查,很快把事件的真相写成壹篇“大内参”,发往北京的新华总社。总社同样很快地就将这篇调查报道全文刊登在送往中央最高决策层的《动态清样》上。
当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同志接到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打来的电话,不禁呆住了。在这之前,无论是阜阳行署还是利辛县政府,都没有将这件事汇报上来,再说,上面打来这样急迫的电话,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历史上还从来没遇到过。
陈俊生劈头就问:“利辛县纪王场乡路营村的青年农民丁作明,因为反映农民负担被迫害致死,妳们对这件事的处理情况怎么样了?”
这事根本不知道,自然无法回答。那边,陈俊生马上又说:“处理情况随时告诉我。中央几位领导同志都对这事批了字,十分重视,我在这里随时等候妳们的电话。”
接着,陈俊生不仅留下自己办公室和住宅的电话号码,还把他在中南海内部的“红机号码”也提供出来;因为他当时正在壹个会议上,并把他在会议期间的具体联系方法也作了说明。
透过这壹串电话号码,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同志深知案情的重大,同有关领导联系过后,就把电文发给了阜阳地委和行署。
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这时才知道,纪王场乡的这件事“漏子捅大了”。他很清楚,丁作明的死如果与“农民负担”有个因果关系,这问题就大了,纪王场乡党委政府有关的领导将会被追究责任,县委也难脱干系。虽然他调到利辛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前后也才壹个月,许多情况还不是太了解,按说他在这件事情上所能承担的充其量不过是“领导责任”,但接到省里发来的紧急电文后,他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思想壹下变得复杂起来。首先,他不希望这件事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或是说,不希望因为利辛这件事影响到安徽的形象。壹九九壹年大水以来,外地人都把安徽人当作“灾民”看,丁作明壹案的真相再传出去,安徽的农村还成了个什么样子?如此触目惊心的事情发生在利辛,作为利辛县委书记,他还有什么面子?
当然,戴文虎并不知道,就在丁作明的案件发生前不久,四川省峨眉山下的仁寿县,也是因为农民负担太重,引发了上万人大规模地上访,农民与警察发生了剧烈的冲突,愤怒的农民竟烧了警车。这事已使中央领导为之忧虑;紧接着,安徽这边就死了人,自然就格外关注安徽对这事的处理情况,不希望由此引发出更大的事端来。
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想得很多,但他最后还是采取了当今大家都早已熟习了的办法:报喜不报忧,息事宁人。他认为只要不把丁作明的死与“农民负担”扯到壹起,剩下的,壹切事情都好办。
在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利辛县委、县政府就向省委、省政府写出报告:丁作明的死,纯粹是由壹般的民事纠纷引发的,与农民负担无关。
戴文虎绝然没有想到,他的这个抱有侥幸的回复,竟断送了自己本该拥有的锦绣前程。
安徽省委、省政府希望看到的,当然也是“与农民负担无关”的结论。回复的电话当即打给了陈俊生。
谁知,陈俊生是个办事壹丝不茍的人,再说这事又有那麽多的中央领导批了字,盯着这事不放。他接到安徽作出的这个结论,疑窦顿生:到底是新华社的记者“谎报军情”,还是安徽省在“欺骗中央”呢?需要关心的,似乎已经不应该是这事处理的情况,倒是丁作明案件的性质了。
陈俊生把问题交给新华社回答。
新华社接到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的电话后,觉得事有蹊跷。因为安徽分社记者孔祥迎的调查文章写得已经十分具体了,那些事实不可能是坐在办公室凭空捏造得出来的。但为慎重起见,还是把陈俊生的电话内容及安徽省报上来的意见,壹并通知了安徽分社。
现场采访和处理稿件壹向认真严谨的孔祥迎,看到了安徽省对“丁作明案件”所作的调查结论,十分意外。他感到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发生。安徽的这种结论,无疑是对他了解到的事实的壹种彻底的否定。他当然不能接受。
所以,安徽分社回答总社的态度十分坚定:为了澄清事实,请求中央直接派人调查。
壹个由中央纪委执法监察室、国务院法制局、国家计委、国家农业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组成,他们没同安徽省的各级领导打招呼,从北京出发,就壹路南下,直接开進了纪王场乡路营村。
中央联合调查组壹杆子插到了案发现场,这使得安徽省阜阳地区及利辛县三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都大出意外。
调查组首先对丁作明的家人進行了慰问,然后就同路营村的村民们见面、开座谈会。可以看出,调查组的调查范围显然没有也囿于壹个路营村,还扩大到了附近的黄楼和彦庄。调查时,不让地方干部陪同,并对被调查人实施政治上的保护,于是乎,周边的村民们也纷纷找上门,向调查组反映实情。
于是,京城下来了“包青天”,“微服私访”的消息立马传遍了利辛县。
二000年十月三十日下午,在安徽省委大楼的壹间办公室里,当了十七年省农经委副主任的吴昭仁,接受了我们的采访。外面的走廊里十分宁静,宁静得我们可以毫不费劲地分辩得出走廊上传来的忽远忽近的脚步声,但是,当吴昭仁回顾发生在七年前中央调查组来安徽的那段往事时,周围所有的动静就全在我们的意识中消失了。
我们发现,退居二线,已经身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咨询员”和“安徽省农业经济学会理事长”的吴昭仁,谈起当年这个调查组的事,好像那壹切就发生在昨天。他说,是他把联合调查组壹直送到北京的。他强调他同调查组的同志踏上同壹趟進京的列车,是因为他也正有事要進京,属于“顺便”;但他并不回避,当时的省里领导确也极想知道这些同志下到利辛到底调查到了哪些情况,又形成了哪些看法。
由于工作上的关系,他至今还能说出国家农业部参加到调查组中去的两位成员的名字,他们是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显刚和副处长黄炜;黄炜是个十分能干的女同志,李显刚曾是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的秘书。农业部分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正副处长壹齐上阵,也说明了对这事的重视。
联合调查组的负责人,是中纪委执法监察室的曾晓东主任。
吴昭仁告诉我们,曾晓东在谈起利辛县农民的生存状况时,眼泪止不住地就流了出来。这个细节,给吴昭仁的印象可以说是刻骨铭心。壹个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什么场面没有见过呢?
在人们的想象中,执法监察干部早就练就了壹副铁石心肠,但是,讲到调查所闻,感情竟壹下变得如此脆弱。他红着眼睛说:“真没想到,解放都这么多年了,农民还这样苦,负担会这样重,有些党的干部对农民的态度竟又是这样恶劣------”
他壹边流着泪,壹边甩著头。
他告诉吴昭仁:“我们实际调查到的,其实比新华社记者反映的情况还要严重!整个路营都很困难,只有村支书和几个村干部住的是瓦房,问题壹看就十分清楚。路营有两个生产队,连续几年就靠卖血为生,苦到这个样子,各种各样的负担还没完没了,大大超出中央规定,已是让人无法忍受。丁作明根本不是他们讲的什么‘计生问题’,只是因为他反映了农民的负担,被就活活打死!”
这位中央特派员本不应该是个爱激动的人,他说到这儿话却被打住,因为过于激动了,下嘴唇不由自主地颤抖著,泪珠划过两颊跌落在手上。
他说,反映问题的农民见到他们,首先就是长跪不起,其中有的竟是步履蹒跚、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的心受到有生以来从没有过的震撼。试想,如果不是巨大的悲苦,过久的压抑,壹个阅尽人间沧桑的老者,怎么会不顾屈辱和难堪地双膝触地,给壹个可以做自己儿孙的调查人员施此大礼呢?
这不都是常被我们挂在嘴上,说是已经翻身做了国家主人的中国农民吗?他们被压弯的脊梁和被扭曲的灵魂,使联合调查组的每壹个人无不在吃惊之余陷入到长久的沈思。
丁作明的死,引起中央的重视无疑是空前的。就在丁作明惨死后的第二十六天,即壹九九三年三月十九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接着,同年六月二十日,国务院就在京召开了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这以后,仅仅又只过了壹个月的时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再次联合发出《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将涉及农民负担有强制、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的有关项目,被取消、暂缓执行、需要修改或坚决予以纠正的,计壹百二十二项之多!
这么短的时间内,针对农民负担问题不仅迅速下达了紧急通知,而且这么快就拿出了壹系列的相应措施,并召开了全国性的工作会议,这壹切,在人民中国的建国四十四年的历史上从未有过!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安徽省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七月二日,在利辛县城公开审理了在“丁作明事件”中负有法律责任的六名罪犯。依法判处王進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赵金喜无期徒刑,纪洪礼有期徒刑十五年,彭志中有期徒刑十二年,祝传济有期徒刑七年。
同时,为严肃党纪、政纪,阜阳地委和行署,在此之前,还分别作出了以下决定:给予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党内警告处分;副县长徐怀棠行政降职处分;纪王场乡党委书记李坤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康子昌留党察看、撒销党内外壹切职务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任开才撒职处分。并要求全区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党的政策,责令各县(市)务必進壹步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大快人心!
二00壹年早春二月,我们走進了丁作明的家。我们发现,壹个六口之家,因为丧失了丁作明这个主要劳力,有如大厦折梁,当地政府虽然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免征了农业税,可是生活却依然过得十分艰难。我们注意到,大门上贴著的,分明不是红纸写就的对联,那对联惨白中透着浅紫,可以看出,他们至今没有从巨大的悲痛中走出来。
丁继营老人因体弱多病,已苍老得无缚鸡之力,回想起当年的情景,依然老泪纵横。他拿出过去的《判决书》和地区法院开出的收据告诉我们,白纸黑字的《判决书》上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至今没有兑现,他们多次找过阜阳地区法院执行庭,并在几尽壹贫如洗的窘境中,交纳了对他们不啻于天文数字的执行费,但时隔七年,当时判决的赔偿款,至今杳无音信。
丁作明母亲丁路氏现瘫痪在床,吃喝拉撒睡都在床上,苦不堪言。丁作明爱人祝多芳在壹次外出拉化肥时摔断了右臂,基本上不能再干重活。三个孩子被学校照顾可以免缴学杂费用,但十四岁的丁艳和十二岁的丁卫,还是中途辍了学,不得不在家帮助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过早挑起生活的担子。
离开路营村时,我们去了壹趟丁作明的墓地。阴阳相隔的现实,使我们无法和他進行对话,但我们还是默默地祈祷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丁作明以他年轻生命的陨落,震惊了中央,从而使得九亿农民终于有了呵护自己的尚方宝剑。
本来,我们以为他是第壹个殉道者,也应该是最后壹个。然而,接下去,当我们走近固镇县唐南乡张桥村小张庄时,才知道,丁作明的悲剧并没结束。它不但依然在延续,发生在小张庄的血光之灾,其性质之恶劣,更加令人触目惊心;场面之血腥,以至让人无法相信。它发生在“丁作明事件”后的第五年,并且,是在中央已经三令五申之后------
恶人治村
1壹切,发生在五分钟内
随着商品大潮的奔涌而至,人们普遍对有着“发”的谐音“8”这个数字,产生了喜爱之情。
壹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自然就被认为是个大吉大利大喜大庆的日子。可是,这壹天,它却永远成为安徽省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的忌日。
小张庄地处淮河岸边壹个低洼地段,这些年涝灾不断,村民们的日子本来就不好过,再加上村干部没完没了横征暴敛,家家户户几乎就变得度日如年。对村干部的胡作非为,小张庄的村民并不都是逆来顺受,张家全、张家玉、张洪传、张桂毛几个血性汉子,没少把要求清查村里账目的意见反映到乡党委和村支书那里。去年春天,村民张家昌还把举报信送到了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对于村民接连不断的上访和举报,张桂全恨得咬牙切齿。虽说他在村里只是个“副村长”,但没谁不怕他三分,村民都深知“此爷”是个啥事都敢做绝的恶人。他本人也知道村民们的怨气主要是冲着他来的,可仗着乡里有人替他撑腰,就从未把这些村民放在眼里。壹天,他把乡里的两个治安联防队员请到家中,然后假惺惺地让人通知到处告他的张洪传到他那算账,张洪传不知有诈,抱着有理走遍天下的心态兴冲冲赶去。张洪传刚進门,张桂全便破口大骂,指挥他的两个儿子和联防队员对张洪传大打出手,顷刻间就把张洪传打成血人。要不是张洪传的侄子张桂应闻讯赶去解救,张洪传还不知会被打成什么样子。
张桂全的暴力威胁,非但没能压倒村民,适得其反,小张庄的全部党员、老村干部和八十多户农民空前团结起来,先后两次去乡政府、五次到村支书家,强烈要求查处张桂全,彻底清查村里的财务账目。
村民们的反复呼吁,多次请求,终于引起了唐南乡党委的重视。恰在这时固镇县政府正布置各乡镇对乡村的经济账目進行壹次全面清查,乡党委书记左培玉就对小张庄上访的村民说:“正好,借咱们县这次清账的东风,我们已经研究决定,由乡纪检书记王加文带领乡财政部门的三名会计,就先从妳们村开始清理。”
这消息,让小张庄的村民欢欣鼓舞。
这壹年的二月六日,乡纪检书记王加文带领着三名会计,和乡政府负责小张庄片的薛兆成,進驻了小张庄。
二月九日,在王加文的主持下,经过村民们的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全村八十七户村民最后推选出十二名群众代表,组成了联合清账小组。深受大家信赖的张家玉、张桂玉、张洪传、张桂毛等人,均在当选之列。因为谁都知道张桂全的为人,也预感到清账工作不会壹帆风顺,除制定了严格的查账制度和纪律,十二名代表还私下约定,如果张桂全到谁家闹事,其余的代表都必须赶到现场,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对于这样的清账工作,从壹开始,张桂全就极力阻挠,先是散布谣言,说有人投毒要害死他的孩子,企图把水搅浑,转移人们的视线;接着,便多次在村级会议上扬言:“十二个鸟代表算我的账,存心搞我,没那麽便宜!就是搞掉我,他们也没法子过;搞不掉,我叫他们更没日子过,不打死他们,也叫他们腿断胳膊折!” 没出两天,张桂全的儿媳张秀芳就放出话:她的公公要杀人了。
面对张桂全的这些威胁,村乡两级领导干部都没引起应有的重视,清账代表也只认为这不过是张桂全在吓唬人,全没当做壹回事。
谁也不会想到,正式查账只查到第九天,二月十八日的壹大清早,张桂全就真的挥起了杀人的屠刀!
这天,不大不小的雨点儿,不轻不慢地敲打在小张庄农舍的屋脊上,好像没完没了的催眠曲。
天已经大亮了,庄子里的农民差不多都还慵缩在被窝里。五十八岁的魏素荣,这天依然早早就下床,像往天壹样忙着去灶间。她知道,丈夫张桂玉被大伙推选为村民代表,他和另外十壹个村民代表壹样,风雨无阻地要去查村里的财务账,魏素荣生怕误了村里的大事,很早就把早饭做好了。
谁知丈夫张桂玉和儿子张小松围着桌子刚坐定,家里的那台旧闹钟的指针正指向七点十分,张桂全便领着他的五儿子张余良和七儿子张乐义,出现在门洞里。接着出现的,还有村会计张家会及其子张杰。
因为父亲就是村里的会计,对村民们的查账同样有着抵触情绪的张杰,首先冲著张桂玉说了句讽刺挖苦的话:“账算得怎么样了,俺们可能分两个?”
张桂玉是个精明人,自然听出了弦外之音,他离开饭桌,冷静地说道:“大家叫我出来算账,俺能不去吗?”
张桂全马上接茬道:“骂妳不多!”遂向两个儿子喊道:“给我打!” 。
由于这事来得太唐突,听到了张桂全壹声喊打,张桂玉居然呆住了。
这时张乐义已从张桂玉的屋中抓起门旁的,壹根木棍,张余良也随后拾起张桂玉家的壹把镰刀。
张乐义挥起木棍就照张桂玉舞过来,站在边上的会计张家会不但不制止,反倒将张桂玉拦腰死死抱住。被打急了的张桂玉拼力挣脱后,见对方开始下毒手,便迅捷从地上拣了块红砖。魏素荣发现村干部的儿子将自己男人往死里打,慌了手脚,忙从灶台上掂过菜刀。
双方持械怒目相视,犹如箭在弦上壹触即发。
这响声,惊动了四邻。张乐义和张余良见不少村民赶到现场,人多势众,未敢再动手,退到屋外。
张桂全显然不甘心,就朝张桂玉的屋后走去,边骂,边叫阵:“小桥(张桂玉的小名)妳个狗日的,有种跟我过来!”
张桂玉是个吃软不吃硬的红脸汉子,见村干部如此张狂,毫不示弱,就跟着来到屋后,责问道:“这次是乡里要查妳的账,群众选我做代表,我有什么错!张桂全,妳嘴巴放干净点,我就是查了妳的账,妳又能把我怎么样?”
争吵之中,张桂全已暗下指使张乐义回家喊人。不壹会,张桂全长子张加志和六子张超伟,都暗藏凶器来到现场。张超伟上来就打张桂玉,张余良趁机夺下张桂玉手中木棍,张超伟见赤手空拳的张桂玉依然顽强地反抗,迅速从胶靴筒中抽出尖刀,同时从怀里取出菜刀,凶狠地向张桂玉的头上、胸口又砍又刺。
张桂玉猝不及防,甚至来不及喊叫壹声,就重重地扑倒在地。
村民代表张洪传和张桂毛闻声撵到现场。见张桂玉直挺挺地躺在血泊之中,张洪传怒不可遏地责问张桂全:“妳们怎能这么狠毒?还不赶快把人送医院!”
这时的张桂全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见张洪传和张桂毛赶了来,阴险地笑道:“妈的皮,来得正好,就等着妳们呢!”然后冲著张加志大声喊道:“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
离张洪传最近的张余良,立即扑上去,疯狂地朝张洪传的胸部、腹部和股部连刺数刀,张洪传没有来得及反抗,便当场倒地断了气。
就在张余良扑向张洪传时,张桂全也将雨伞壹摔,从后面抱住了奔过来救人的张桂毛,骂道:“妈的皮,妳不是到处告我吗?算我的账吗?来吧!”张桂毛虽然被抱住,但他人高马大,毫不畏惧地和张桂全厮打着。张桂全自知不是张桂毛的对手,大声呼喊:“乐义来把他放倒!”
张乐义举起手中大菜刀,跳起来就向张桂毛的头部砍去,直将他砍翻在地。此时,杀红了眼的张加志也赶过来,依然不放过张桂毛,骑在张桂毛的身上,用杀猪刀又向张桂毛的背部狠扎三刀。据事后法医鉴定:张桂毛头部砍伤五处,创口深及颅骨,颅骨外板骨折,左肺亦破裂,足见杀人者的凶残。
倒伏在地已是奄奄壹息的张桂玉,因为剧烈的疼痛而呻吟著,丧心病狂的张加志发现张桂玉没死,猛扑过去,向其胸腹部又连砍五刀。
转瞬之间,张桂玉的屋后就躺倒了三位村民代表。雨水融和著血水,红了壹地,空气中顿时弥漫着呛人的血腥味。
张桂玉哥哥张桂月听说弟弟被暗算,悲愤交加,操起壹根平日给牛拌草料用的细木棍奔过来。由于他的眼睛不好,壹直奔到了张加志的面前,方才看清倒在地上的弟弟。“这不是桥子吗?”壹句话未落音,张加志手中的杀猪刀已刺人他的胸口。
十六岁的张小松,于混乱中来到爸爸张桂玉的身边,想把他搀扶起来送医院抢救,张超伟拎着已经沾满鲜血的菜刀,不容张小松救护张桂玉,挥手便向张小松的头上砍去。在场有人壹声尖叫,惊醒了张小松,张小松意识到什么,将头壹偏,张超伟落下的菜刀就砍在了张小松的膀子上。张小松慌忙逃开,总算幸免壹死。
前后只有五分钟,小张庄的腥风血雨之中,竟是四死壹伤!
当张桂全的四子张四毛也提着壹把砍刀气喘吁吁地奔到现场时,村头上的广播大喇叭,正响起村支书张店风催促村民代表继续清账的咬喝声……
2可怕的村霸
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壹个社会集团的力量大小,并不取决于它的人数多少,而取决于它的组织程度。组织的力量是强大的,与政权相接合的组织力量尤为强大。中国农民尽管人数众多,可是他们过于分散,没有足以抵御压制的组织资源,而乡村干部却是严密组织起来的,他们是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合法代理者。如果这个代理者,哪怕只是其中的少数人,把国家政权的意志抛到壹边,凭借政权的组织资源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将是十分可怕的!
张桂全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他正是凭借着村委会副主任(当地唤著“副村长”)的实权,同时借助著壹个庞大的家族势力(七个儿子),就在小张庄壹手遮天,成为横行乡里的“村霸”。
壹九九七年,他明知县里下达的征收小麦的数量与壹九九六年的数量‘样,他却硬性要求每人增加五十斤。为了聚敛财富,他可谓生财有“道”,“五税壹费” 就是他任意增收的苛税杂费:谁家饲养壹头猪,就得多交四十五元钱;谁家盖了新房,就要多交壹百五十元至五百元,交多交少,全由他的“金口玉言”说了算;全村所有的老房子,每户都要交五十元;谁家种花生,壹亩便交十元钱;谁家添了拖拉机,每辆就是五十元。张桂月倾其所有刚刚购置了壹辆“小四轮”,还未启用便先交了四十五元,如今人去物尚在,这辆崭新的“小四轮”正静静地躺在防雨棚里,似在为他的主人默哀。至于“计生扶育费”,谁也弄不懂“扶育”二字的意思,计划生育罚款的钱数更是由着他随心所欲,并且大多数是打白条子不入账的。
壹方面,巧立名目,收刮民财,多多益善;另壹方面,按规定应上缴的“提留款”,以及由他私设的“五税壹费”,张桂全全家却又是分文不出,壹毛不拔的。
依仗着手中的权力,他侵占土地,霸占鱼塘,侵占公物,贪占公款,已是恶贯满盈。这样的壹个恶棍,怎么就当上了村委会的头头呢?再说,他只不过是个村委会副主任,村主任和村支书又干什么去了?是与他壹起同流合污还是做了闭口菩萨?对于这些,采访中我们始终困惑不解。
后来,了解了张桂全的历史,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就更加感到不可思议。原来,小张庄存在的问题,远不止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混乱,基层组织建设上暴露出来的问题,更是令人吃惊。壹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当时已是小张庄村委会主任的张桂全,就曾因贪污和奸污妇女,被固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壹年,缓刑两年。这期间,小张庄合并到了张桥村,张桂全还正在刑期之中,却摇身壹变,成了张桥村村委会的副主任。村民们说,张桂全根本就未经过大家的民主选举,完全是乡党委和村支部个别领导人强行指派的。
虽被判刑仍在刑期,这样壹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却照样可以被两级党的组织委以重任,这就使得五毒俱全的张桂全非但恶习不改,反而变得有恃无恐,更加凶残。
严格地说,张桂全这种人的行为方式,已经具有了中国封建社会农村中恶霸的基本特征,但确实又是与那时的恶霸在性质上有着不小的区别,因为那时村中的这类人横行霸道民愤极大,但土地的规模壹般都不大,浮财也不多,而且,并没有获得法理意义上的村公共权力的位置,然而,张桂全不光能够任意霸占土地、侵吞浮财,并且获有法理意义上的村落公共权力,因此,张桂全这样的村干部,就比封建社会农村中的恶霸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
张桂全父子故意杀人案,虽然只是个“个案”,但“张桂全现象”却足以让我们忧心忡忡。在采访中,我们发现,现在农村中“恶人治村”的现象已经触目惊心地凸现出来,张桂全不过是当今中国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运作中特殊机制产生出的壹个生动标本。
结论和思考无疑都是十分容易做出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够杜绝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呢?
3悲剧还在延伸
固镇县公安局防暴警察在接到报警不到二十分钟就包围了小张庄。涉嫌故意杀人的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和张余良当即落人法网。只有张乐义除外,据被害人家属和在场的证人说,当时张乐义手拎壹只提包,包内装着他们父子行凶的凶器,就从村支书张店凤和实枪荷弹的防暴警察面前,从从容容地走过,村支书张店凤不指认,防暴警察不知情,这就使得张乐义沿着村民黄自先平房后边的壹条小路侥幸逃脱。
小张庄发生凶杀案的消息,迅速传开去。但是,无论是固镇县委县政府,还是唐南乡党委乡政府,对于案起于农民要求民主的权利和减负问题,全都避之如洪水猛兽。案发第二天晚上,整个小张庄还沈浸在巨大的惊骇和悲痛之中,固镇县有线电视台突然播报了这条“新闻”。报道称,本县唐南乡张桥村小张庄,因村民们之间的民事纠纷、口舌之争,发生了壹起重大的误杀案件。画面上展示出的,好像全是从现场收缴的“凶器”,其实,那全是公安人员因为壹无所获从被害者张桂玉家里找来的镰刀、菜刀等器物。
整个壹个假新闻!
这条“新闻”壹播出,小张庄即刻炸了营。
在这起凶杀案中失去父亲的张桂毛的独子张亮,失去张桂玉、张桂月两个弟弟的张桂菊,以及众多的现场目击者和被激怒的村民,男男女女,自发集结起三百多人,于播出电视新闻的第二天壹大早,找到县有线电视台,质问台长:壹个刑期未满的犯罪分子当上村长,变本加厉地欺诈村民,大家不堪重负,依凭自己的民主权利要求清账,再说这还是县里部署的,乡里批准的,却遭到如此灭绝人性的报复,什么叫“错杀”?“错”杀了谁?杀谁才不算“错”?被害者作为村民代表与张桂全之间究竟是什么之争?
台长被问得哑口无言。他确实不知道其中会有这么多的情况,案件的性质又会是这样的恶劣与严重,不得不如实“招认”道:这是县委领导指示这样播放的。
人死不可能复生,但死了总归要有个说法。被害者是为维护大家利益,又是受到大家的委托惨遭杀害的,这悲惨的壹幕已让人无法接受,而如此荒诞的“新闻”无异于火上浇油。
于是,愤怒的村民们决定去见见县委书记。
县委和县有线电视台门挨门,虽是两个大院却只隔了壹道墙,当村民们涌出电视台大院时,才发现,大街上已围了个人山人海。大家都看到那条“新闻”了,都觉得这事太惨,凶手太狠,壹听说小张庄的村民为“新闻”的事找到电视台,便料定“新闻”有诈。现如今,假冒伪劣的产品充塞著市场,各种各样的新闻可信度也已 经不高,特别是壹些重大事故的新闻,老百姓对它的真实性统统是大打折扣的。于是不少人围过来就想闹个究竟,不多会,便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上了三千多人。
前面说了,县委就在边上,早看出了动静,赶到小张庄的村民找到县委时,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早已不见了踪影。
从县里回来的第二天中午,小张庄的村民刚丢下饭碗,村支书张店凤就通知全庄人到庄西黄自先家才盖起的三间大瓦房开会。那是黄自先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儿子在外地打工,现在正空着,村民陆陆续续赶了去。赶去才知道乡里来了人。唐南乡副乡长何井奎、乡政法委书记邱亚以及派出所警员壹行人,是来“封嘴”的。
会上的气氛严肃得令人窒息。何副乡长首先选读了几条《刑法》规定,然后宣布不准上访,不准闹事,不准乱说乱讲。大家都很紧张,尤其是被害者家属,他们闹不明白,亲人已遭杀害,可受害的亲人好像也犯了王法,成了过去的“四类分子”,不许“乱说乱动”,随时随地都将有警惕的眼睛在盯着妳,壹下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魏素荣回到家扑到床上大哭了壹场,她哭丈夫张桂玉死得不明不白,有冤无处申;她哭自己长着眼睛长著嘴巴,看到的那触目惊心的壹幕却不能再说;她哭这世道太黑暗,不定啥时就会给憋疯了。
接下去,五月七日,安徽壹家省报就在二版的位置发表了壹篇题为《村主任壹怒,四村民遭戮》的报道。文章恰恰发在蚌埠检察机关正要将案子移送市法院提起公诉的关键时刻,试图抢占社会舆论“制高点”的目的就十分明显。
文章开宗明义,作了这样混淆是非的表述:“壹名叫张桂全的村委会副主任因为对村民的激烈言辞极为恼火,便率领众儿子与村民相互殴打,致使四村民死亡。”.
凡是具备阅读汉语言文字能力的人,从这样的表述中都会做出这样的结论:“村民的激烈言辞”在先,张桂全“极为恼火”在后,村民,包括被杀的村民,才是造成这次事端的主要原因。
不过细心的读者还是会注意到:既然是“相互殴打”,为什么死亡的尽是村民呢?这位“名叫张桂全的村委会副主任”,为什么对自己的村民这样歹毒,欲置死地而后快呢?村民“激烈言辞”又究竟是些什么内容呢?为什么这位村委会副主任会“极为恼火”,以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大开杀戒?这些至关重要的内容,文章中统统没说。在这里,村民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村民们不堪重负的严酷事实,全被回避。回避就是有鬼。
于是,壹场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残暴、進步与颠覆之间的不可调和的斗争,就这样被歪曲成了群氓之间的口舌之争,愚昧无知的壹场“相互殴打”。“四村民死亡”,似乎就只能是咎由自取。
小张庄的村民再次被激怒了!
报社的编辑当然不可能对每天要编发的来稿都去现场调查核实,解释,他们采用这篇稿子的程序上并无过错,稿子上是盖有了检察机关公章的,因此他们就未做也无须再做什么核实便发表了。
眼前的形势明摆着:这事是发生在壹九九八年的春天,已不是发生在利辛县纪王场乡路营村“丁作明事件”的壹九九三年的春天了,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不准再增加农民负担,而现在的问题是,小张庄的张桂全,非但不是壹般意义上的村委会副主任,此人竟是个刑期未满就当上村干部的罪犯,这事情已够复杂,他的问题又远不是仅对村民横征暴敛,居然杀了人!这方面中央早有明确规定,凡因农民负担问题导致壹人死亡或六人以上集体上访的,都必须向中央报告,张桂全父子不是杀了壹个人,而是造成四死壹伤,严重得耸人听闻!无论是固镇县委书记、县长,还是蚌埠市委书记、市长,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更不敢正视这个事实。也许他们并不缺少良知,也不缺少勇气,但是眼前这种近乎严酷的事实,对于他们不仅太突然,也显得太残忍,甚至没给他们留下更多的选择余地。“丁作明事件”震惊中央的故事,谁也不可能这么快地就把它淡忘,所以,谁都十分清楚承担这种责任的风险和代价。他们显然都是不愿承担这种风险和代价的人。
当然,最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的,还是受害者家属。这天,被害者家属张亮、魏素荣几个人再次鼓起勇气找到县委,终于见到了县委书记,他们在年轻的书记面前长跪不起,哭述冤情,刚说到自己的亲人因为替村民们清账而惨遭杀害时,书记壹下竟变得勃然大怒:“谁说是清账?那全县都在清账,怎么没杀别人单杀妳呢?”
受害者家属惊得目瞪口呆。
按县委书记这个说法,如果哪家女孩子被刁徒强暴了,要喊冤,岂不是谁都可以对她厉声责问:世界上年轻漂亮的女人多着呢,怎么没强奸别人单就强奸妳了呢?这还是人话吗?
清查账目的三位群众代表被杀,其余九位代表自然万分悲痛,但小张庄查账的工作并未停顿下来,而是查得决心更大,也更加认真了。
应该说,张桂全父子被抓,给清查账目的工作带来极大方便,村干部的许多经济上的问题,很快便露出冰山壹角。毫无疑问,小张庄的问题不止是张桂全壹个人有,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也都不可能就那麽干净,他们对这次清账骨子里是恐惧、抵制的,可这项工作毕竟是县政府统壹部署,小张庄的清账小组又是乡政府决定成立的,他们虽憎恨、害怕、惶惶不可终日,还不至于像张桂全那样愚蠢地去杀人。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就都对清账的事儿闭口不提了,对张桂全父子杀人的真相也是在极力掩盖,于是他们的胆子就又大将起来。
清账小组清出壹九九七年小张庄征粮时每人多收了六十斤,显见是违反了国家政策,村民找到支部书记张店风,张店凤却壹副大包大揽的样子,说:“不错,是我叫加的。我要加有我要加的用途,妳们就不要过问了。”态度十分蛮横。 ‘
清账清出四名村干部私分卖地款两千六百元,张店凤竟也从这笔卖地款中拿走六千元。村民代表找到张店风,张店凤平静地说:“事我知道,这是操心费。”追问该不该拿这个钱,他居然理直气壮:“我拿,有我的用途!”
在又壹次清账会议上,村民代表问村委会主任张风知:“小张庄的四千元水稻浇水费已经缴纳了,为什么又从我们庄卖地款中扣除四千元浇水费?”张凤知大发雷霆,清账会无法清账,不欢而散。
不久村子里便传出风声:小张庄的财务账结清了,张桂全“没有贪污”,“没查出张桂全的经济问题:剩下的九个清账代表县里还得逮几个!”
接着,张桂全的四子张四毛气焰嚣张地扬言:“这庄子消停不长,还得有几条人命赔著来!”:
壹阵阵带有血腥气的阴风在小张庄迷漫开来,令人透不过气来。
共产党员张家玉是条硬汉子,积极反映村里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有他;清账小组中敢于当面锣对面鼓较真的也是他。张桂全父子对他,可以说是恨之入骨,张桂全父子放倒四人后,张桂全的六子张超伟当时曾大声叫嚷:“上张家玉家去,给他斩草除根!”幸亏张家玉当时出村报警去了,并不在家,才幸免壹死。但是现在,张家玉发现,他仍然处在凶险之中。在他家的门口和地头,时常有人暗中窥视、盯梢。
张桂全家庭势力的影响依然存在,况且还有张乐义在逃,面对壹个同样杀人不眨眼的逃犯,壹个不知何时就会突然出现的凶手,村民们,特别是受害者家庭,不可能高枕无忧。张桂玉和张桂月那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提到这事就泪流满面,她壹个早上痛失两个儿子,孙子还被砍伤,壹个原本充满生机的家庭壹下就破碎了,更揪心的是,种种迹象表明,这场噩梦远没结束。她面色惶恐地说:“没人晚上敢出门,地里的花生大白天也不敢去照看了!”
4 第四种权力,妳在哪里
以后事态的发展,就越来越出乎小张庄村民的意外了。
乡里派人威胁被害者家属及现场目击人不许“乱说乱讲”,县有线电视台和省里的报纸把这事说是“错杀”,或是愚氓间的“相互殴打”,这些,其实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是并不太了解法律的小张庄村民,也知道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说了的才真正算数。奇怪的是,案子進入法律程序之后,执法机关却并不完全在依法办事,设在地方的国家法院沦为代表地方特殊利益的地方法院,这就叫小张庄村民感到真正的恐怖与绝望了。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案子开庭审理,事先根本就没打算要通知被害人,赶听到风声要开庭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就连找个律师的时间也没有了。
有着二十五年党龄的村民代表张家玉,以党籍保证,他说检察院自始至终就没人進过庄,也没谁找过他们,更没听说找谁了解过案发现场的情况,检察院在《起诉书》上都写了哪些事实,无人知道。死者亲人和现场目击人从“小道消息”听说要开庭,慌慌张张地赶去时,也只准带个耳朵“旁听”,没有发言权,而作为被告的张桂全父子居然可以在法庭上交头接耳,这把被害人亲属的脸都气青了。
公开宣判时,被害人亲属同样没得到正式通知,闻讯赶去才知道,作为这场凶杀的主谋和指挥的张桂全、杀死张桂月的张加志被判死刑;而杀死村民代表张桂玉和张洪传的张超伟和张余良,只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显见缺乏公正。这壹判决可以说达到了张桂全“数子之罪由壹子承担”的目的。
死者亲属强烈要求看法院的《判决书》,法院不给;他们委托律师去要,法院依然振振有词,就是不给。
固镇壹中的高中毕业生张家玉,是小张庄村民代表中读书最多的壹个,他找来国家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研究,发现这部法律的第壹百八十二条白纸黑字写着: “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壹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依此国法,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理由不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家属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手里。剥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这种合法权利,显然不是可以用“忽略”二字能够解释清楚的。
于是被害者亲属找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高院,他们终于得到了“蚌检刑诉(1998]21号”的蚌埠市检察院有关这事的《起诉书》。
不看不知道,壹看真奇妙:
从《起诉书》上“审查表明”的案件起因中,妳压根儿就无法知道被杀害的张桂玉等人是负责清账的村民代表,他们是在行使小张庄八十七户农民赋予的民主权利;而穷凶极恶的张桂全是有预谋地要对村民代表实施十分残酷的报复;更看不到村民们已是不堪重负、村干部为掩盖罪责才是发生这壹惨案的最直接原因。始作俑者是张杰,激化矛盾的是张乐义,但《起诉书》在陈述到村民代表张桂玉妻子魏素荣壹句并不过分的话之后,跟着就做出结论:“从而引起双方对骂”,似乎引发事端的主要责任在魏素荣。而且《起诉书》竟然没有“审查表明”,原本不是算账小组的张桂全的两个儿子,跟着老子去“算”什么“账”?而这正是此案要害,却被掩盖。
“双方对骂”的内容只字不提,陈述“打架”的过程被“查明”的“事实”居然是:首先拿起凶器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他妻子魏素荣;首先动手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村民代表张洪传;杀人不眨眼的张加志似乎只是因为他发现张桂毛和张洪传二人又是用伞又是用砖头“准备”(“准备”二字妙不可言!)打他的老子张桂全壹个人时,他才动刀的;后来发现张桂毛“正压在张乐义身上”,张加志“即向”(“即向”二字亦是煞费苦心!)张桂毛下手的;而被压在身下的杀人凶手张乐义“起身后”(“起身后”三字更可谓用心良苦!)才发难的!
总之,“引起双方对骂”,首先操凶器和最先动手的,不是村民代表就是村民代表的家属,这些算账的村民代表被杀好像是“死有余辜”的!
“审查表明”张桂玉之子张小松的负伤,就更加“有趣”:“张余良从张桂玉手中将木棍夺下,打了张小松壹下”。凶犯张余良不过只是用木棍“打了”张小松 “壹下”,而且那“木棍”还是从张小松的老子那儿“夺下”的。孰不知:“木棍”“打”的这“壹下”,在张小松的右膀上留下的却是壹个长六十五毫米、深达二十毫米的刀伤,住院长达壹月之久伤口才痊愈。《民主与法制》杂志后来将张小松砍成重伤的照片公诸于众,没给这份《起诉书》壹点面子。
蚌埠市检察院是把张桂全父子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提起公诉的,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这壹特大凶杀案的性质。因为“伤害罪”是指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而“杀人罪”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便就是从《起诉书》上提供的“法医鉴定”的事实来看,张洪传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脏主动脉破裂引起急生(应为‘性’——笔者误)大出血死亡”;张桂毛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背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玉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月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胸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十分明显,凶手无壹不是用凶器直掏心窝子!幸免壹死的张小松,也是因为他躲开了直接砍向脑袋的菜刀,这壹刀才砍在了左膀上。
造成如此残忍的四死壹伤的局面,前后居然没用五分钟,怎么就可以得出这些凶手是“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呢?照这么“审查”,天下还有“杀人罪”吗?
张桂全在那个阴冷潮湿的早晨让人毛骨悚然的嘶叫,令在场的所有目击者永世不会忘记:“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这是《起诉书》不该遗漏或不敢正视的兽性的嚎叫。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蚌埠市检察院并不是以“杀人罪”起诉张桂全的,但张桂全在听完宣判后竟当庭大骂法官,声言等他儿子出狱后要拿这几位法官开刀!杀人者的气焰如此嚣张,不知《起诉书》上落下姓名的检察官和代理检察官作何感想?
汉朝桓宽著《盐铁论》就曾指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壹个社会并不担心没有法令,而是担心没有坚决执行的法令。无法可以制定,有法而不执法后果不堪设想!
通常我们把党、政、军而外的法律监督权,称为“第四种权力”,因为它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力量。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地方决定诉讼成败官司输赢的,依然还不是案内的是非;神圣不可玷污的法律,其应有的权威还树立不起来;独立办案还常常只是写在纸上的壹句承诺。我们的生活与法律之间,有时还有着壹种更加强大的力量在发生作用,使得许多法律还仅仅是壹个诱人的美好的愿望。
为制止小张庄的村民進京上访,固镇火车站甚至对购买北京车票的农民严加盘问。·连城郊两个农民只是去京看亲戚顺带看病,也遭到拒绝,二人好生解释,最后确认不是唐南乡的农民,又确实不是为了上访,才得以买票上车。
封锁显然是愚蠢的,也是有限的;天下之大,岂可壹禁了之。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发生的血案,终于还是不胫而走,引起了各地媒体广泛的关注。
首先赶到现场采访的,依然是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记者李仁虎和葛仁江采访后写了壹篇《张桥村干部如此敛财,壹种负担两本账》的新闻报道。虽然只字没提发生在张桥村的“小张庄惨案”,文章中甚至没有多少作者主观的议论,但是,这篇被转发到了全国的新闻报道,却有如“庖丁解牛”,用快刀子割肉,将小张庄所以会发生凶杀案的背景壹丝不挂地裸露在国人面前。其叙事的风格,极像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让事实说话。
大量的事实表明,中央划定的是否构成“农民负担”的界线是:“三提五统”不准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而这里已明显高达百分之十九点八,接近国家规定的四倍!更为严重的是,明明是在巧取豪夺,却要玩弄掩耳盗铃的伎俩:壹种负担两本账。其手段之恶劣可见壹斑!其文章最精彩的壹笔,还是在村民和村干部贫富差别的交待上,这是壹幅绝妙的图画,画龙点睛地把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揭示出来。
接着《工商导报》的记者也站了出来,旗帜鲜明地发表了《张桂全枉杀四人法难容》的文章。
文前特地标出了壹行引人注目的提示:“刑期未满,又任村干部;心中有鬼,反对查账目;光天化日之下,竟疯狂行凶,杀死四名查账的村民代表。”可谓壹针见血!
只有壹点需要更正:枉杀的确是四人,但查账的村民代表只有三人,另壹人张桂月只是村民代表张桂玉的兄长。
紧接着《工商文汇报》也在壹版显着位置,披露了“固镇发生特大命案”的真实情况。
被严严实实掩盖著的“小张庄惨案”的真相,终于被撬动,射進了几缕温馨的阳光。固镇县委和蚌埠市委壹手遮天的神话被击破!
这壹年的六月十五日下午二时许,中央电视台四位记者顶着烈日、扛着沈重的摄像器材,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远离公路的小张庄。他们是看到新华社转发全国的那个电讯稿后做出这次专访决定的。進了庄,他们就开始随机采访和录像。
记者首先走進村民黄自先的家,问黄:“妳们的负担重不重?”
黄自先显然是有顾虑的,犹豫良久,才说:“确实很重。”他随后找出村里发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以及村组开出的壹张张白条子给记者看。
记者提出要见村民代表张家玉,正在田里干活的张家玉被喊回村。张家玉不仅照实说了小张庄“壹种负担两本账”的情况,还谈到了村民代表因清查张桂全副村长的贪污账,张桂全父子连杀四人砍伤壹人的事件经过。
后来,记者请张家玉带路,他们分别对被杀代表张桂毛、张洪传的两个孤儿進行了采访。
最后记者又让张家玉把他们带到张店凤家,要采访壹下这位村支书。不过,当时书记不在家,便决定采访书记老婆陈云侠。不曾想,陈云侠的态度十分恶劣,先是将记者拒之门外,然后,把门壹锁,管自扛着锄头扬长而去。记者却并不介意,手中的摄像机也并没有放过这难得的镜头,壹直跟拍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为止。
记者们刚准备要离开,就发现张店凤推著自行车正巧往家赶来,远远地,他发现壹群村民向他喊话,还有人扛着录像机已经对着他,感到不妙,掉头想跑,也许觉得这样子太狼狈,跑了几步又折了回来。
记者迎上去问:“妳是这村的书记吗?”
“是。”
“我们想了解妳壹些问题行吗?”
张店凤显然调整好了情绪:“行,回家谈。”他答得十分爽快。可走到家门口才注意到门上挂著锁,钥匙也被老婆带走了,很是尴尬。
记者于是就在门口進行了采访:“妳们村的账目都公开吗?”张店凤接口说:“公开,全公开。日清月结。每个月的五号张榜公布。”记者问道:“张榜都贴在什么地方?”张跟着就说:“三个自然庄都贴。”记者盯住不放,又问:“贴在什么地方妳看见了吗?”张顿了壹下,这才说:“我没看见,反正我都安排了。”
记者露出了几分幽默,正准备再问,在场围观的村民见张店风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都忍不住笑起来。笑声中,不知谁大嗓门叫了壹声:“书记胡说!”张店凤顿然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逼视著在场的村民。
村民代表张家玉这时站了出来,当着张店凤,毫无惧色地走向摄像机的镜头,实话实说:“我们小张庄就从未看见张贴过公开的账目!”张店风壹听,咬牙切齿地指著张家玉说:“妳张家玉还是不是个共产党员?妳失职!张贴妳看不见,这不是失职是什么!”
在张店凤看来,村里的每壹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五条件地和他这位村支书保持高度的壹致性,否则,就是不称职。
中央电视台来人的当天,已经是深夜两点多钟了,唐南乡壹位领导还把电话打到村支书记张店凤家里,询问记者進庄后采访了哪些人?调查了壹些什么事?有没有谁说了清账的村民代表被杀的事?
如临大敌。
第三天大清早,村委会主任张风知跳出来开骂了。这位文盲主任在村里的广播大喇叭中喊道:“有个别共产党员,弄几个臭记者来采访,说我们搞的都是假的;还弄来个中央‘焦点访谈’记者,‘焦点访谈’不‘焦点访谈’,我看这是有些群众在起哄!我让妳们好好在下边起哄,到时查出来非得治妳不可!”他把广播喇叭的音量调得很大,他的嗓门就更大,哇啦哇啦的大喊大叫,震耳欲聋。村民们刚从睡梦中醒来,听着这样壹个大字不识的“村长”在广播里张牙舞爪,真不知小张庄究竟是谁家的天下了。
六月二十日晚,中央电视台就在《社会经纬》的栏目中,把小张庄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予以“曝光”,在全国范围产生影响。几乎是前脚跟后脚地,《南方周末》也拿出头版壹整版的版面,直击小张庄惨案,发表了记者朱强的长篇报道:《五父子称霸固镇小张庄,四村民查账惹杀身之祸》。且图文并茂地配发了评论与漫画,漫画作者方唐,画得简约而辛辣:壹个村委会领导人物酒醉饭饱之后,从放著酒瓶的办公桌子上,不可壹世地又踏到诚惶诚恐向他顶礼膜拜的村民头上和身上,嘴巴里烟囱似的喷吐著云雾。评论文章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印之手,他的震惊愤慨之情跃然纸上:“我们有壹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中央政府,又毕竟处于文明时代,怎能容忍恶势力猖狂!”不过,他提出:“对壹切违反中央政策和国家法规的村干部坚决予以制裁,这当然是需要的,而且也会有壹定的效果,但这只是治标的办法,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让农民富裕起来,让农民拥有组织自己的能力,并给农民的组织以合法地位,使农民有力量抗衡乡村权势阶层。”
这期间,《民主与法制》杂志社郑苏、福殿和成远三位记者,也从“民主”与“法制”特有的视角,深入到小张庄,并于这壹年的第十七期刊出现场纪实报道。题目极平实:《村民代表查账惨遭毒手》,文章却写得内容详实、引人人胜,不乏雄辩之笔、警策之句。令三人甚为诧异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他们采访之时,潜逃在外的张乐义使用过的那把带血的杀人凶器,依然静静躺在溧涧村医院办公室的抽屉里,壹直无人问津。是他们,把拍到的这张照片,触目惊心地展示于世人。
随着各种新闻媒体的相继介入,特别是在全国极有影响的几家报纸杂志的轮番轰炸,小张庄村民代表因为行使自己民主权利惨遭杀害的真相再也捂不住了,事情才渐渐有了转机。
人们首先看到,唐南乡政府派人把张洪传的两个孤儿接到了乡里的敬老院。
接着,这壹年的旧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固镇县政府安排给遭难的几家每家发了壹百元的慰问金。
午收大忙时节,固镇县委机关下来了几位同志,帮助几户受害者家庭抢收麦子。他们从上午壹直干到下午壹点多钟,没吃农民壹口饭,没喝农民壹碗水,这让死难者的家属多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壹丝温暖。
壹九九八年九月八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桂全父子壹案下达了终审裁定。终审《裁定书》上“审理查明”的“事实”,其实与蚌埠市检察院《起诉书》上当初“审查表明”的“事实”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使得小张庄广大村民再壹次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失望。
不过,有壹点是应该予以肯定的,这就是省高院终于裁定张桂全父子“不存在防卫问题”,亦非“伤害(致人死亡)罪”;“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张余良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明确,诉称其没有杀人故意的理由无事实根据,不能采信”。
这让小张庄已经十分失望的八十七户农民,终于感到了壹点欣慰。
漫漫上访路
1享受冷漠
壹九九四年十月壹日,这是共和国第四十五个诞辰。到处是欢歌笑语,到处是火爆的鞭炮声,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村民王俊彬,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这里是河南省沈丘县留府镇李大庄,虽然离他的家乡只是近在咫尺,他却是有家不能归。
临泉县公安局于两个月前的七月三十日,下达了《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通知》上虽把他的名字都给写错了,但他十分清楚,随着这个《通知》的到处散发,他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同时,也被剥夺了声辩权,他已不可能再回临泉县申诉自己的冤情,回去申诉无疑等于自投罗网,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更让他感到伤心、震惊的是,二十多天之前,临泉县纪检委又做出了《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
他带人找党的上级组织,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其后果却是开除出党!这是最叫他想不通,也是最痛苦的壹件事。事情走到这壹步,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他痛切地感到:今天的农民,不仅面临着物资匮乏的困扰,还将承受着从精神到心理上的巨大的压力。虽然农民有许多话想说,可是让农民说话的渠道并不畅通,民意和民情还无法能够得到正常表达,难怪壹些地方有的农民不得不将早已“站起来了”的身子,又在“父母官”面前屈膝下跪;有的甚至不得不采取古人“冒死拦轿”的办法,在公路上拦截领导的车队喊冤。
“文革”结束那年才六岁的王俊彬,是在铺着阳光的新时期的大道上无忧无虑地走过来的,接受的教育中,除了改革、开放,就是民主与法制。十八岁那年,高中还没毕业呢,他就响应祖国的召唤,走進了军营,从此又多了几分军人的奉献精神。特别是当他在党旗下庄严地举起右手,向党宣誓,更懂得随时随地维护党的决定和人民的利益,是壹个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今天的王俊彬,显然不会像有的农民那样向谁屈膝下跪,他认为民主的权利不是靠谁恩赐的,他当然也不会去干出那种“冒死拦轿”的事情,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丧失了,惟独没有丧失的是民主的权利。
他要申诉。
虽然他还并不清楚向哪壹个具体的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更为合适,他却毫不犹豫地在纸的上端写出“诉状”二字。
尽管他知道被申诉人壹般只应该是部门的法人代表,壹个党的县委书记不可能成为被告,但他不管这些,依然坚定不移地在“被申诉人”下面,写上张西德的名字。他认为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在那起性质恶劣的“白庙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扮演了壹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临泉县隶属被称作安徽“西伯利亚”的阜阳地区。这是饱经历史沧桑的壹块土地,黄河无数次溺辱过它,留下了无边的淤泥沙土,成为著名的黄泛区。当年刘邓大军突破敌人的黄河天堑防线,千里挺進大别山,就是从这里杀出壹条血路,揭开了解放战争大反攻的序幕的。今天,天性淳朴的临泉人民,凭著勤劳的双手,正在改变着家乡的面貌,但由于人口的众多,壹个小小的平原县,竟拥有壹百八十多万人,堪称“华夏第壹县”;再加上交通闭塞,土地瘠薄,至今仍是远近闻名的贫困县。王俊彬就出生在这个贫困县最贫困的白庙镇。
我们是事隔六年后的二OO壹年的冬天走進那片土地的,那里的贫穷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壹路看过去,没有壹家乡镇企业,田里种的全是清壹色的大葱和大白菜,很多年以来,这里的农民就靠种大葱和大白菜为生。在村庄旁边不远,有壹条公路直通外省,路两边到处是堆积如山的大葱,等著过往的司机顺便买走。我们壹问价钱,不免吃了壹惊,壹斤仅卖六分钱,壹板车葱也就抵个两三元钱;大白菜价钱稍微好壹点,也只卖到壹斤壹角钱。然而,就是这么便宜的蔬菜,种菜的人还舍不得吃。我们進村的时候,看见壹个三十岁上下的农民端著碗蹲在门口吃饭,碗里只有饭,没有莱,我们问他,这么便宜的大白菜为什么自己不炒点吃,他说了壹句令我们心酸不已的话:“我吃掉壹斤不就少赚了壹毛钱吗?”
二OO壹年的白庙尚且如此贫穷,六年之前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听他们介绍,那时白庙镇的人均年收入只有二百七十四元,就是说,每人每天的收人不过八毛钱,谁都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尽管已经贫困到了这个地步,县、镇、村还是层层加码,不断地把各种各样的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强加到村民的头上,而绝大多数的村民对这种巧取豪夺却只是敢怒不敢言。
这天,王俊彬找到王向东和王洪超,他觉得总要有人敢站出来替大伙说句公道话。王向东和王洪超,也都是村里思想比较活跃的年轻人,特别是王洪超,提到乱摊派,他就恼得直摔头,简直就是深恶痛绝。 、
王洪超的岳父是乡村中比较有商品头脑的精明人,除了种庄稼,农闲时就走村串乡去卖老鼠药,这行当成本不多,收入却是可以的。王洪超早已看出,光靠种庄稼日子过得太艰难,就跟着岳父去卖老鼠药。壹天,正赶在王洪超外出卖药,村支书高建军带着苛捐杂税的突击队,大呼小叫地摸上门,每家要收六块钱的“建校费”。村里学校校舍好好儿的,没有壹间危房,怎么又冒出个“建校费”呢?王洪超的母亲想不明白,也掏不出这六块钱,就说:“洪超不在,改天再交吧。”。话音刚落,高建军搬起电视机就走。王母壹看,忙追出门说:“家里没人,妳们这么搬东西,合来不合来呀?”她说的是当地话,是在查问村支书这么干“划算不划算”。
因为高建军与王洪超还有壹层亲戚关系,她想不到高建军当上了支书就会干出这种翻脸不认人的事来。谁知,高建军理也不理,扬长而;去。
王洪超后来知道村支书抱电视机的事,气;得直骂娘。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人壹合计,决定先去镇里讨个说法。当时,他们三个人想得都过于简单:既然有党的“减负”政策,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再说向上级机关反映下情,这也是《宪法》赋予每壹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他们差不多是怀着无比信赖的心情,去找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王俊彬更是以壹个共产党员的身份,去寻求组织上的帮助的。他们永远记住了那个日子:壹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那壹天,让他们刻骨铭心,在镇党委办公室,他们终于懂得了什么叫“推诿”,什么叫“糊弄”,什么叫“对人民群众感情麻木”。
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不闻不问,助长了村支书高建军的肆无忌惮。当高建军得知王洪超把他抱走电视机的事情也告到了镇里,恼羞成怒,不仅拒不归还,还再次明目张胆地闯進王家,又推走了他家壹辆自行车。
欠交所谓的六块钱的“建校费”,竟然抱走壹台电视机还觉不够,又推走人家自行车,这事显然做得太过分,壹下激起了公愤。于是,更多的村民站了出来。纷纷向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提供村干部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人证物证。
我们在王洪超家就见到过当年村民们的三份证据。壹份是盖有“临泉县白庙镇人民政府’:大印的“农民负担税费卡”,卡上承包耕地的亩数明显有改动的痕迹,而且,是壹改再改,由最初的“六亩四七”改作“六亩八五”,涂抹了之后,又写成“六亩八七”。涂改承包耕地亩数的目的,不言而喻,是为提高“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各项应交的税金。至于卡上填写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数字,更是叫人雾里看花:两组十四项“应付费用”款,数字是十分具体的,但其中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村民交这么多?谁也说不清。总之,十四项钱款加起来,应该是九十三元壹角整,“合计”栏里也是这么填写的,却不知为什么,又用红笔给杠掉,改成了九十壹元五角六分。在另壹份盖有“临泉县白庙镇邵营村民委员会”大印的“农民承担费用收款收据”上,“乡统筹村提留”的九十三元壹角整,又变成了九十壹元四角七分。看上去,越改收的钱款越少了,而且收款人还在这份收据的空白处写上了壹行醒目的大字:“依此据为准其他单据作废。”就是说,再加上“应交”的税金,这户农民总共就交了壹百四十元三角六分。然而,富于讽刺意味的是,这户农民提供出的又壹张油印的“邵营行政村农户壹九九三年午季交款通知单”,无疑应该被看做是“作废”的“其他单据”,“通知单”上通知午季必须交纳的竟是壹百八十四元零壹分!他“承包耕地”的数字不仅又变成了“六亩八八”,应交税金也由四十八元八角九分变成了壹百五十五元二角七分!
壹份“税费卡”,两本不同的账。壹本是要村民如数交纳的,壹文钱不能少;壹本是写在纸上专门给上边来人检查用的。掩耳盗铃,欺上瞒下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掌握了村民们提供的这许多证据,更坚定了上访的信心。由于镇里对村干部的问题极力包庇,他们不得不“越级上访”,这以后就找到了县里。
使他们大感意外的是,在县里,他们遇到的竟然也全是冷冰冰的面孔。
于是,三人横下壹条心,决定去找壹把手。
“我们要见张西德同志。”他们认为,县委书记是全县党组织中最高的领导,党性肯定也是最高的,不会看着下边公开违背党的减负政策不管不问的。
但是办公室的同志诧异地擡起头,发现闯進来的是几个农民模样的年轻人,很不耐烦地说:“知道张西德是谁吗?”
“县委书记呀!”
“妳们是哪里的?”
“白庙王营的。”
对方壹听就奚落道:“县委书记也是妳们随随便便就可以见的吗?王营村的事,妳们应该找白庙镇党委和政府去解决。”
“可是镇里不问。”
“他不问,妳们就来找县委书记?如果全县所有村都像妳们王营,有事没事就跑到县里找书记,这县委书记还能干吗?”
三个人全傻了眼。
王向东的脑子来得快,忍不住地问:“镇里不管,妳说不找县委领导找谁?”
对方壹下站了起来,冲动地扇著两臂,像轰赶壹群鸭子似的大声喊道:“去去去,我们还有事!”
有着几分心计的王洪超,壹直没言声,这时冷静地说道:“我们要求县委落实中央‘减负’的政策!”
“谁不给妳落实,妳去找谁!”
“我们就找张西德书记!”王洪超声音不大,却说得十分坚定。
“不行!”
“为什么不可以?”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从县委大院走出来的时候,三人的脸色都十分难看。王洪超后来谈到走出县委那壹瞬,他强烈地感觉到,原来心中壹种最圣洁的情感,忽然间被人粗暴地玷污了,他痛苦极了。
回村后,村民们凑在壹起开了个会。大伙都觉得,既然三个人去县里反映问题,势单力薄,得不到重视,那就各家各户能去的都去。这以后,王营村三百多村民壹齐出动,坐着十几辆农用车和四轮拖拉机,浩浩荡荡开進县城。
然而,人多势众,不但于事无补,反倒引起县委更大的反感,说他们这是在“聚众闹事”。几次受挫之后,村民们感到,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在临泉县已毫无解决的希望,剩下的,就只有三条路可走:壹是找地区,二是去省里,再就是直接進京。去地区和去省里,不少人都表示心中无底,因为无论地区还是省里,都与临泉县委和县政府有着太多的联系,不能说他们就壹定会是“官官相护”,但把上访的材料层层下批,最后又批到被上访人手里的事,却是完全可能的,这样的故事,当今的报纸、广播、电视上已屡见不鲜。假如是那样,人家指个兔子叫撵,壹圈撵下来,不说村民们的时间和精力赔不起,也没有那些钱朝外拿呀!
大伙七嘴八舌,各抒己见,到了后来,意见就渐渐集中起来,这就是:壹不做,二不休,干脆去找党中央、国务院!因为,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政策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同咱底下农民的心贴得最近!
当然,大家也都知道,这样“越级告状”,将会承担很大风险。壹个严峻的事实是:進京上访,反映白庙镇和王营村的问题,客观上看,告的却是临泉县的“黑状”。至少说明,临泉县拒不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是给党抹了黑,是为国家添了乱。县委书记张西德对此绝不会善罢甘休。
提到张西德,大伙在临泉县的电视上早就熟悉了:五短身材,说话爱挥手;做报告的稿子可能是秘书们给写的,文辞还可以,可他壹到脱稿讲话时,就没有了壹点文雅气,说的话跟个粗人没啥两样。壹次会上,在强调计划生育不准超生的时候,张西德竟挥着拳头信口开河道:“我宁要七个‘坟头’,不要壹个‘人头’!” 说得大家全伸舌头。这句充满杀气和血腥的话,被流传得很广,谁听了,谁脊背发凉。
总之進京上访,前途难卜,谁有能力有胆识担当此任呢?
大伙心里当然全清楚,只是谁也不忍心先开口。推选進京的代表时,村民们壹双双充满期待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注视著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个年轻而又有文化的后生。
2感受温差
壹九九三年年尾最寒冷的壹天,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经过简单的准备,把收集上来的“三乱”证据小心地整理停当,就匆匆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当三人第壹次步入北京车站的月台,壹种受了委屈的孩子终于来到母亲怀抱的冲动,使得他们异样的激奋。他们多么想去看看魂萦梦绕的天安门广场和人民大会堂、看看雄伟壮观的英雄纪念碑和金水桥畔的华表、看看中南海的红墙啊,但是,他们知道大伙凑出的这点上访经费来得太不容易,壹角壹分都必须花在当紧的地方。
在中办国办信访局,他们受到热情的接待,没有想到事情的進展会如此顺利,不免有点儿受宠若惊。接待的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情况反映,还就他们提出的问题,允诺将很快给安徽有关部门发去专函,促成这事的调查处理。
北京如此严寒的气候,这是他们有生以来没有碰到过的,迎面卷过来的又冷又硬的风,直扎肌骨,但三人的心里却都像揣進个腾腾燃烧的火炉子,打心里往外冒着热气。
“既然来了,”王洪超说,“能找的地方咱都找壹找,不枉此行。”
于是三人壹路问过去,又跑了壹趟国家农业部。
在农业部的信访接待站,三人就像回到自己家似的感到亲切与温暖。接待站的同志听了他们反映的问题,看了他们带去的证据,当场就明确表态:白庙镇和王营村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主动为他们开出介绍信,要他们回到安徽后,拿着这封信直接去找省农委的壹个单位。
信访接待站的同志壹直把三人送出大门,还送了壹本《减轻农民负担劳务管理法》的小册子,分手时,竟突然感慨了壹句:“上面三令五申,下边照样胡搞,怎么得了!”壹句话说得三人的心不由壹热。
尽管,在北京的每壹天,他们都沈浸在无比的亢奋与激动之中,奇怪的是,在亢奋与激动的同时,又有壹种异样的酸楚,不时会从心里毫无准备地冒出来,破坏着他们的好心情。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当时三人都说不清,此刻,列车远离北京了,他们才恍然大悟:北京虽好,不是属于他们的,他们毕竟是临泉县白庙镇人,他们的命运更多地还是掌握在临泉县县委书记手中,甚至只是掌握在白庙镇王营村个别人的手里。
只要他们还从属临泉县白庙镇的权力磁场之内,纵使远离千里万里,也逃不脱任人宰割的命运!
车过黄河以后,三人似乎都无话可说了,可谁也睡不着。整整壹夜,他们就这样枯坐着,似乎什么也没想,壹直无聊地听着脚下车轮与铁轨忽轻忽重的碰撞声,这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竟是那样震撼人心。赶到天都大亮了,三个人才昏昏晕晕地有了倦意,不过省城合肥却已经到了。下了车,顾不上休息,三人就按农业部介绍信上写着的单位,找到了安徽省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减负办的同志听了三人的陈述,十分重视,也觉得问题严重,当即写了壹封态度十分明确的函,希望他们亲自交给临泉县减负办。临分手时,也送了壹本他们自己汇编的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中央历次做出的具体规定。 ·
走出农业厅大楼时,三人在京曾有过的那种亢奋与激动,再次溢满了胸襟。王洪超甚至下意识地回头看看这座已经相当陈旧的建筑,心中油然荡起壹股感激之情。
在合肥期间,他们还找了壹趟省纪委。省纪委接待的同志也相当重视,希望他们放心地回去,这事,他们会过问的。
壹九九四年壹月二十五日,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再次走進临泉县委办公室。他们出示了国家农业部和安徽省减负办的有关信函,这壹次,办公室的人没有再刁难。显然,这时的临泉县委,已经接到中办国办信访局的公函;县委书记张西德,也知道了白庙镇王营村村民代表把他们告到北京的事。他笑容满面地走了出来,并当场给白庙镇党委、镇政府写了个便条。写道:
“邵营行政村王营自然村群众上访要求退多提留的款,请努力做好工作,抓紧时间将多提的款全部如数退给群众。”
三人接过县委书记的条子,认真看了看。因为字比较潦草,有的字写得也不规范,看了壹会才闹清上面的内容。不过,又好生纳闷:“多提的款”,这是个什么概念?作为党的壹级组织的负责人,为什么不能够像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省减负办那样,按照党中央文件规定的精神,指出这件事的严肃性?既然下决心要镇里解决,为何不通过组织的程序,而是随手写了个白纸条子交于上访群众?再说,“群众上访”了这些日子,三番五次地来找县委,县委就是装聋作哑;如今,上边批下来了,马上“笑脸相迎”,既然如此,何必当初呢?
不管怎么说,从九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开始上访,到壹九九四年壹月二十五日县委书记“签字画押”,前前后后折腾了八十九天,总算看到了结果。当村民们听说张西德书记表态将“多提的款全部如数退给”,壹个村子顿时沸腾了。
可以想到,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镇长马骏看到张西德的“手谕”,心情是何等复杂。他们当然清楚这件事情的性质。闹到这壹步,不用说,是他们为县委、县政府捅了娄子。不过,村民们拿到的,毕竟只是壹张白条,细细揣摩,他们既从张西德的“群众上访要求退多提留的款”壹句中听到了不满,却也从“请努力做好工作”这句话上读出了县委书记的无奈。
白庙镇不解决农民的负担问题显然不行了。这时,县纪委在地区纪检委的督促下,也组成了调查组开進白庙镇,对镇村“减负”的问题立案调查。其实,只要查,许多问题都是明摆着的。县纪委调查组只是查了壹下镇村两级壹九九三年的“提留统筹”的账,就发现了十壹万多元的农民负担问题。王营村的村民代表在帮助村里的自查中,不但发现村里的财务管理混乱不堪,经费的开支也极其随便,莫名其妙的单据太多,还发现镇里随意平调或挪用村里的提留款及集体资金也十分严重,甚至将镇村两级的调款情况,合做在壹张表格上,仅“壹九九三年秋季调款”,查出的明明是四万七千六百五十元,但到了“调款表格”上,竟然就变成了三万三千七百六十元四角六分,这壹笔,就隐瞒了壹万三千八百八十九元五角四分!
镇村干部徇私舞弊的恶劣行为,引起王营村广大村民极大的愤慨,但是,从县委书记为村民代表写出便条算起,在长达六十二天的时间里,行政村只退回给村民点“皮毛”,而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两件事,就不能不让王营村村民甚感不安。壹件是,领头上访的王俊彬,此前壹直为镇的土地管理所聘用,这当儿被突然解雇;再就是,王向东和王洪超接到镇里的通知,要他们去镇机关“清算账目”,二人刚進镇政府的大门,就被早有准备的机关人员壹顿毒打。
退款不过是虚晃壹枪,打击报复却动了真格的,王营村的村民们,忍无可忍,又壹次集合起几百人的队伍,找到县城,要求张书记履行他给大家的承诺。
张西德壹看来了这么多村民,而且带有明显责怪的口吻,首先就变了脸,再不提如数退给加重农民负担的那部分钱款的事。他的话壹下就变得十分严厉,也很难听:“有本事,妳们只管狠狠地闹,我就是不给妳们处理!”
村民们问:“这符合中央文件的精神吗?”
张西德越发火冒三丈地说道:“有本事妳们就往上找!”
张西德显然早失去了忍耐性,他高声大嗓门地喊道:“妳们尽管给我闹,闹得越大,我才越好处理!”
村民们百般无奈,于是又去找县纪委。因为县纪委曾经派出过调查组,并且查出了白庙镇和王营村“提留统筹”上的不少问题。可是,纪委书记李树成听说下面就是不愿清退多收的钱款,也无可奈何地说道:“我让他们退,他们不退,我又有什么办法?”
主管壹个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书记,对下面干部的胡作非为感到无能为力;统管全面工作的县委书记又是这样蛮横不讲理,村民们感到难以理解,也感到十分气愤。
不过,这时候王营村的村民代表,已经有了壹定的承受能力,他们表现得十分冷静。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个人下了也许是这辈子最大的壹个决心:壹定要和这些对党的政策阳奉阴违的人斗争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从县城回来不久,王洪超便得到了壹个足以使全村人不寒而栗的消息,这消息,是白庙镇派出所的指导员施灿洲透露给他的,王洪超同施灿洲私下交情不错。这年三月三十日这壹天,施灿洲把他拉到壹边,悄悄给他打招呼:“妳不要再插手上访的事了。”还用了当地壹句土话,叫他“赶快‘薅手”’,意思是说“赶快收手”;并严肃地提醒道:“马上要抓人!”
当时,王洪超心中壹惊。他知道施指导员不是和他开玩笑,也不是在吓唬他。他壹点不敢怠慢地就把这壹消息告诉了王向东和王俊彬。
王俊彬和王向东听了似信似疑,却也不得不马上通报给广大村民。
壹时间,王营村笼罩在壹种莫名的恐怖之中。
村民们自发地组织起巡逻队,以防不测;王洪超干脆把村子里的广播喇叭安在了自己家的院子里。
村民们虽然思想上有了准备,却没有想到“抓人”的这壹天来得这么快。
3 天高皇帝远
壹九九四年四月二日的晚上,已是十壹点多钟了,这在有着夜生活的城市里或许不算太迟,但在这偏僻的王营,村民们差不多全都熄灯上床了。就这当儿,壹辆客货两用车鬼鬼祟祟开進了村。
车在村西头悄然无声地停下之后,打上面跳下五个人。事后才知道,他们分别是白庙镇派出所指导员施灿洲,民警王树魁、张复春,治安队员王俊和刘凯。他们交头接耳壹番后,五人就行动诡秘地向村中摸去。
他们的出现,立即引起巡逻的村民的注意,于是远远地尾随着。后来发现这些人,尽在领头上访的几个村民代表家的门口探听动静,有几次竟试着上前推门,这更引起村民的警惕,就跑去敲王洪超家的门,边敲边喊:“村里来了几个偷偷摸摸的人!”
王洪超的小孩他姨李莉,当时正住在王洪超家里,门外的响声首先把她惊醒了,她壹个激灵从床上爬起来。听说村里来了偷偷摸摸的人,冲到放有广播器材的房间,打开开关就喊起来:“王营来贼了!王营的老少爷们,有叉的拿叉,有棍的拿棍,不要让他们跑了!”
夜深人静,广播的喇叭声立刻把壹村人惊醒了。听说村里来了贼,壹个个飞快地穿衣下床,操起家伙就奔出了门。
骤然响起的喇叭声,首先就把跟来的两个治安队员吓坏了,知道这次的秘密行动被暴露,村民们最恨的就是跟着干坏事的治安队员,骂他们是“二鬼子”,壹旦被村民们逮住了,派出所的公安人员还好讲,他们可就惨了,于是二人便像壹对受惊的兔子,夺路而逃。派出所指导员施灿洲,听到响声,料定事情不妙,连丢在村头的车子也顾不上了,立即调转身子,高壹脚低壹脚,摸著黑,慌不择路地也朝村外遁走。
民警王树魁、张复春以及司机赵灿龙因为躲避不及,最后被村民们壹个个分割包围。
村民们喝问道:“妳们是哪里来的?干什么的?”
壹个民警说:“我们是瓦店的……”
另壹个民警说:“我们是……黄岭的。”
三个人竟有了三样说法,这自然更引起大伙的怀疑。
王营村地处安徽和河南两省边界,王营小学校长王天基住的村西头,屋外的小路就是河南省沈丘县和安徽省临泉县两省两县的地界,有人说王校长的孩子出门撒泡尿,就浇湿了两个省和两个县的地皮。处在这么个偏僻而又十分敏感的地带,突然冒出三个来路不明之人,三人又是三样说法,其中还有穿警服的,这就不能不格外引起村民们的警觉。怀疑这是壹伙利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乘着深更半夜冒充民警暗中打劫的刁徒。
村民要求每人拿出证件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这壹下,三个人变得越发紧张起来,趁著混乱,落荒而逃。这壹逃,村民就觉得问题更大,当然更不能放过,当即追了上去。
三个拼命逃窜,的人,因为没有村民们的路熟,眼看难以逃脱了,这时;穿警服的索性站住了,从腰间拔出手枪来,指著追到面前的村民凶狠地喝道:“不许动!再追,我可就开枪了!”
村民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了壹跳,纷纷站住。 ,
正在狂奔的另外两个人,发现村民站住了,也就停了下来。
村民们人多势众,面对枪口并不怕,倒是更加肯定这是壹伙乘夜打劫的刁徒。情况明摆着:既然谎称是“城丝绸厂”来王营“联系业务”的,城怎么就变出手枪了?如果真的是民警,又为什么要说是“城丝绸厂”的人?而且,不敢正大光明地亮出自己的身份?再说干吗要逃,慌慌张张连个汽车也不要了?
村民盯着司机问:“妳们究竟是干什么的?”
司机吞吞吐吐不敢说。
村民们不再怀疑了,他们首先采取了自卫,上去解除了对方手中的凶器对大伙的威胁。他们甚至认为,对准大伙的这支手枪,和那套警服壹样,肯定都是假的。几个村民扑上去,就把对方的枪支打掉了。接着,愤怒的村民对他们认为是打劫的刁徒壹顿痛打。
直到尝到了苦头,司机赵灿龙才说了实话:“他们的确是派出所的警察,租了我的那辆仪征车,给了我十块钱,壹盒渡江烟,叫我开车来抓人。”’ 说著,忙把口袋里的十块钱和壹包烟交出来,求村民们放他壹码。
村民们听说这其中真来了抓人的民警,忙问王树魁和张复春,二人只得坦白:“我们是白庙镇派出所的。”
村民壹听,炸了营:
“妳们凭哪壹条来抓上访代表?”
“抓人为啥偷偷摸摸?” 。
“妳们明明是白庙派出所的,为啥要说是‘瓦店’的、‘黄岭’的、‘城丝绸厂’的;为啥壹追问就逃?”
问得两人壹时语塞。
村民们显然不会放过:“说!”
壹个小声解释:“我们是来抓赌的。”
壹个却说:“我们是来巡逻的。”
这么壹说,更糟糕。来抓赌,为什么专找村民代表的家,显然不能自圆其说;说是“巡逻”,就更是睁着眼说瞎话了。因为从解放的那壹天算起,四十五个年头了,王营村的父老乡亲们,压根儿就没见过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啥时下乡巡逻过。早不巡逻,晚不巡逻,镇里刚为王营清退了壹点点加重农民负担的多收款,就“巡逻”到了王营?又偏偏是摸著上访代表家的门鼻子夜半“巡逻”。
村民们越听越冒火:“巡逻为什么不开警车?”
这时村民们才发现,这几人全喝多了“猫尿”,壹个个酒气熏人。农村派出所的许多公安人员,本来就没给群众留下多少好印象,有的就与村匪路霸吃到了壹块去,啥坏事都干得出来。为防止对方借着酒性胡作非为,村民们搜走了他们随身带来的手枪和手铐。特别是发现有四副手铐后,進壹步证实司机吐露的是实情:他们确实是心怀鬼胎来抓村民上访代表的。想要抓的四个人,不用问,这就是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外加壹个王洪钦。 ’
村民们越说越来气,七手八脚就把租来抓人的那辆车给砸了。
这就是后来被临泉县委抓住不放大做文章的“四二”事件。
被村民王来治称为“大个子”的民警张复春,在王来治的追问下,他曾懊恼地承认:“谁知道妳们庄是有准备的,谁叫我和王树魁肯喝,要不然怎能把我们弄成这个样子。”
他承认这酒是在王天玉那儿喝的,王天玉是王营村与县里某些人有着特殊关系的壹个人。蹊跷的是,王营村村民后来写给“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壹封信上特别指出,当夜少数村民情绪激烈,并非事出无因:混乱之中“村民在王天玉和村干部的带动下,壹拥而上,发生了冲突,车也砸了,人也打了,枪也打掉了。” 两个关键的地方都有这个王天玉!这或许就把“四二”事件深刻的背景兜底给端了出来。
总之,民警王树魁和“租来的”司机赵灿龙,不久壹个个狼狈地逃出村去;被说是“打成重伤”的大个子民警张复春,这时候的酒性早就被惊醒了,他逃得最快,几个青年农民追了壹截地都没撵上。后来,村民王洪军把民警们丢下的枪支、子弹和手铐,集中起来交给了镇武装部长王东良,王东良就是王营人,当天也就住在村子上。二更天过后,村民们便陆陆续续地散去,各自回家睡觉了。谁也想象不到,壹觉醒来,当县委书记张西德知道了这件事,这事的性质便发生了变化。尽管白庙镇派出所的三位公安人员及两名治安队员都早已回所,枪支、子弹和手铐也都完璧归赵,但是,临泉县委却仍向地委谎报军情,以“解救干警和搜查枪支”为由,于四月三日上午,对王营村進行了壹次空前的血腥镇压! .
壹九九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十时,壹百多名公安、武警,分乘八辆警车,惊天动地从县缄开出。
车上驾着机枪,壹个个头戴钢盔,身穿防弹衣,手里拿着盾牌、警棍,壹路之上,警笛呼啸。
这支拥有现代化武装的队伍,抵达王营村前,来了个“先声夺人”,他们用高音大喇叭警告:“王营村人不得外出厂显然这并非是聪明之举。他们忘了王营村所处的极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这壹喊叫,有着壹千多口人的王营村,村民们闻风而逃,逃起来十分便捷,逃到村子后面,就是河南省管辖的地带了。警车進村,村子里的大人小孩早就跑得差不多了。
当然有不跑的。这些人不是老人,就是从未参加过上访的,或只是外省来走亲戚的。他们认为这事与他们无关。也有极个别跟着上过访的,觉得不过就是“随大流”,不会有啥大事情,就呆在村里没有跑。
谁知,公安武警壹進村,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打,连壹个走亲戚的外村的小学生也不放过。
壹时间,到处是拳打脚踢声,东西的摔砸声,大人的哀求声,小孩的哭喊声,鸡飞狗叫猎跳墙的吵闹声。
王洪岭的妻子周敏,从来没有参加过上访,公安人员扑上去要抓她,站在壹旁的已是七十局派出的密探,就在外省的这个边远的小镇上也進行了布控。
四人觉得已经别无选择,作为村民代表,他们必须尽快地把发生在安徽省临泉县的“白庙事件”的真相,报告中央。 ,
这天,除王俊彬留守外,王向东、王洪超和王洪钦三人,在众多村民的掩护下躲过了临泉县公安密探的眼睛,上了壹辆去河南省沈丘县城的公交车。三人经沈丘赶往郑州,然后转乘火车直奔北京。
王向东和王洪超这是第二次進京了,算是“轻车熟路”了,下车便直奔设在永定门壹带的中办国办信访局接济站。谁知,住下不到半点钟,他们就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临泉县公安局派来的警员抓个正著。
公开逮捕他们的理由是:三人在“四二”反革命暴乱中抢走公安人员“五四”手枪两支、子弹十五发,准备在北京制造出更大的政治事件!
三人大声地抗议著,怒斥对方这样做太卑鄙,完全是无耻的陷害,是壹种十分恶劣的打击报复。但是,即使他们周身长满了嘴巴,在手续完备的执法人员的面前,壹切都是徒劳的。
三人被押回安徽后,没有被押往临泉县,而是关進了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老家的太和县。
王洪超至今回想被羁押在太和县那两个月的日子,依然壹下就变得十分激动。那些日子,太恐惧、太痛苦,也太可怕了。在那里,他们的双手从背后被反铐起来,壹天二十四小时就那麽被铐著。吃饭时,铐在背后的手不可能端碗,不可能抓筷子,每顿饭就只能像猪狗壹样伏在地上,伸长脖子,去舔,去啃;大小便时,只能躬腰屈背,用身后被反铐著的壹双手,艰难地退下裤子,不可能去擦屁股;睡觉就永远只能侧着身,夜夜做的全是噩梦,半夜醒来,常被惊出壹身冷汗。
应该说,严刑拷打的各种画面,王洪超并不陌生,过去他从电影、电视或是小说上见到过;干出这种勾当的,不是杀人如麻的土匪、国民党特务,就是灭绝人性的日本鬼子或是德国法西斯。可是,他做梦也不曾想到,在射秽主义国家里,在阳光普照的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干出这些惨无人道勾当的,竟然是“人民警察”! 而且,这壹切,就都发生在共产党的执法机关!
这叫他难以接受,感到痛苦,感到悲哀与绝望。
临泉县政协副主席于广轩拍案而起了。
当他了解了“四二”事件的真相,特别是了解到发生在首都北京,就在中办国办信访局接济站,临泉县公安机关竟然也敢明目张胆地编织谎言,逮捕前往上访的农民代表,他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慨,决定直接给江泽民总书记写信,揭露临泉县委某些人拒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减负政策,残酷打击报复农民群众的犯罪行为。
这天,他利用壹个星期日,乘车去了河南省,在河南新蔡县邮政局,他给江总书记拍了壹个长长的电报。拍这份电报,花去了全家人两个月的生活费。
他把调查到的“四二”事件的真相,详详细细地作了汇报,并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新蔡县邮政局的工作同志知道这份电报的分量,知道大老远跑到外省拍发这种电文的良苦用心。但是电文所反映的,毕竟不是河南省的事,更不是新蔡县的事,因为与她所在的地方无关,自然可以泰然处之。
于广轩的电报,当天就被河南新蔡邮局发往北京。
可是,于广轩没有想到,这份电报由各级党委政府层层批转下来,最后,竟然到了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的手里。
张西德勃然大怒。
他责令县公安局立即進行排查,限期侦破给中央领导反映“白庙事件”真相的这个人。
公安人员确实费了壹番脑筋。因为,于广轩在拍这份电报时,已经考虑到可能会出现的这种结局,他在电文的落款处留了壹手,并没有注出真实姓名,而是借用了已经被捕的王营村村民代表王洪钦的名字;虽是借用名字,他却又在“王洪钦”三个字的前面,标上了“王营村退休干部”几个字,这样,材料似出自事发之地,给人确可信据之感,同时又虚晃壹枪,设置点迷雾,给那些按图索骥者增加点困难。
临泉县公安局已将王洪钦在京抓获,现就同王向东、王洪超壹道关押在太和县,吃喝拉撒睡双手都被从背后反铐著,他就是有天大的能耐,也休想从看守人员的眼皮底下逃走,更不可能跑到河南省新蔡县去发这样的电报。因此,电报上虽然写着王洪钦的名字,王洪钦首先还是被排除了,于是公安人员就在“王营村退休干部”上寻找线索。然而,查遍王营,也没发现有壹个“退休干部”,最后就把怀疑的目光,集中到了县供销社下属壹个联营公司回村的退休工人王洪章的身上。
尽管“退休工人”与“退休干部”完全是两码事,临泉县公安局还是认定那事就是王洪章干的。这天,联营公司通知王洪章回单位领工资,很久没有发工资了,听到这消息,王洪章当即兴高采烈地奔县城而去,壹進单位,就被守候在那里的公安人员扑倒在地。为防止意外,也没将王洪章关押在本县的看守所。但是,因为王洪章压根儿就不知道电报是怎么回事,被打得皮开肉绽了,他还是说不知道。公安人员对这样的口供不可能会满意,壹口咬定他是个沙锅里煮驴头的主儿,肉烂了嘴还是硬的,于是就把他往死里整。
四月二日那壹天因为替兄弟媳妇周敏说了壹句公道话,就被公安用电棍打得血流满面的王洪彬,至今还躺在床上;现在王洪章又被莫名其妙地抓了去;王洪彬和王洪章,全是王洪岭割头不换颈儿的兄弟,周敏又是他的妻子,妻子被关進看守所时被戴上八斤重的大脚铐,也受尽了折磨。这壹桩桩,壹件件,全都发生在王洪岭的身边,使得只想安安稳稳本本分分过日子的王洪岭,也终于拍案而起了!
在这之前,王洪岭壹直在河南省沈丘县留福镇上的铜管厂打工,每月有着壹千多元的丰厚收入,此刻,他毅然辞去铜管厂的工作,拼出性命要为王营村的父老兄弟讨个公道!这壹年的六月十八日,他协同村民代表王俊彬,冲破临泉县在省内省外设下的重重暗卡,带领五十六位村民成功地到达北京。
王营村这次是集体進京上访,在整个临泉县引起了巨大反响,县委书记张西德感到了恐慌。他首先想到的,依然不是如何平息王营村村民对不堪重负的强烈不满,显然还是相信高压乃至镇压,才是杜绝上访最有效的办法。
于是,他派出了有壹百多名干部组成的县委工作队,浩浩荡荡,开進了王营村。壹下去了这么多人,生活费以及烟酒费,又全叫当地的干部群众摊派,这使得已经十分困难的王营村民,雪上加霜吃饱喝足了的工作队员,像“文革”那会壹样,开着架有高音喇叭的宣传车,在村子里哇啦哇啦到处转,搞得王营人人自危,连邻省的老百姓也过不上安静的日子。
与此同时,临泉县公安局印成传单壹样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到处张贴。不仅敦促王俊彬等人投案自首,还措词严厉地“警告王俊彬等犯罪分子家属及亲属们”,大有“壹人犯罪,殃及九族”的样子。
接着县纪委就又做出了《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
没过多久,县委再次调遣二百余人,分乘大小机动车三十余辆,包围了王营村,扬言要开万人大会,对上访的群众来壹次大逮捕。那年的旱情十分严重,正值抗旱关键时刻,提心吊胆陆续回村的王营村民,不得不又四处逃散,以致千余亩玉米几尽绝收。
接下来,临泉县法院就对王向东和王洪超公开审判。开庭那天,县法院事先虽然進行了周密的防范,法庭内外到处布满了武装法警,王营村的村民听说县里要公审他们的上访代表,壹个个都站了出来,呼啦啦涌来了六七百号人。当检察官宣读王向东和王洪超的“罪恶事实”时,村民们全然不顾法庭的纪律,愤怒地挥舞著拳头,高喊道:
“妳们这是诬告、陷害!
“他们冤枉!”
“我们要求放人!”
“坚决惩办镇压群众的真正凶手!”
法庭上大乱。
这种“炸庭”的场面,在临泉县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法官和法警全都变得手足无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实枪荷弹的法警们怕事态進壹步激化,不得不迅速撤离。审判长也只好中途宣布休庭。
其实,法官们十分清楚,藐视法律的显然不仅是这些“炸庭”的农民。人民法院是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有权确定任何壹件刑事民事案件性质的只有人民法院,但是就在“四二”事件发生不久,县委工作组就已经将其定性为“非法拘禁公安干警的刑事案件”;县公安局到处张贴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上,就将其称为“打砸抢”,甚至提到了“大肆進行反动宣传”的高度;县纪委做出的《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中,也明确地将其界定为“已构成抢劫罪”。显而易见,县委工作组、县公安局和县纪委都在县法院正式审理之前,就各自确定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性质,这本身就是壹种无视法律的违法行为。
如果临泉县法院不给抓到的上访代表安个罪名,判上两年,这对当时的临泉县委是不好交待的。因此,县法院中途休庭之后再没有重新公开审理,却于这年的十二月壹日,以“妨碍公务罪”,判处王向东有期徒刑二年;以同样罪名,判处王洪超有期徒刑壹年缓刑二年。至于二人究竟“妨碍”了什么“公务”,判决书竟比天书还难让人读懂。
5逼上梁山
王洪超被关押了七个多月之后,被“判壹缓二”放出,终于又回到了王营。回村才知道,县里在对王营村清剿时,不仅把他家彻底砸光了,还把他买来的那八千包老鼠药,拌進了麦囤里,使得五千多斤粮食染有剧毒不能食用。妻子李兰当场吓出精神病;女儿王玲玲也由于受到刺激,无法继续读书,至今呆在家里,不能听到警车的响声,警笛壹鸣马上犯病。
王洪超望着妻女蒙受如此冤屈,不禁泪流满面。他想起了过去在报纸上读到过的壹位信访工作人员说的壹段话:“历史上的农民首先选择告状,今天的农民首先选择上访,他们首先都致力于寻找壹种能为自己主持公道的外部力量。当前农民的直接抵抗特别是有组织的直接抵抗,主要是在分散的、温和的上访努力失败之后,原来老实巴交的农民也变得不那麽‘温良恭俭让’了。如果说农民上访中有过火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是批评教育问题,这和有关部门不遗余力地包庇那些证据确凿的腐败村官、乡镇干部相比,对农民的做法是太过分了,反差太大了,立场太‘鲜明’了!”
当时看到这段话,王洪超确确实实被感动了。但是,此时此刻,王洪超想到这段话时不仅感到的是亲切,更多的还是吃惊,他发现那位信访工作者的论断,就像在评说临泉县眼前发生的事情。
他想,临泉县公安局之所以敢在中央信访局接济站抓他们三个上访代表,肯定编造出的谎言也把北京的同志给欺骗了。于是他首先想到的,已经不是立即去为妻子女儿寻医治病,而是再次進京,推倒强加在他们头上的那壹切不实之词。想到了这壹层,就不禁想到县法院开庭时,作为公诉人的县检察院在法庭上宣读的那些证人证词。
王洪超开始行动了。他分别找到本村村民邵喜英、王来治和王海潮。不找不知道,壹找吓壹跳,原来那些所谓的“证人证词”,全是经过精心炮制的!
县法院开庭时邵喜英并未出庭,村民回来告诉她,说庭上宣读了她的壹份证词,邵喜英听了吃了壹惊。她说,“四二”那天,天壹黑,她就上床睡觉了,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她还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不可能写出啥证据,也从没在啥材料上按过手印。她不安地说:“如果真有我的证据,这不是有人故意陷害我,就是借我陷害其他人。”
王来治说,县公安局来的人曾找过他,拿出两份复印材料让他看,他说他不识字,对方就念著材料上的名单问他:“妳们村有没有这些人?”他说:“有。”对方就又写了壹份材料叫他按指印。因为他不知道对方在材料上写的啥,他不愿按。这时,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走过来说:“该按的就要按,保证没妳的事!”有韩书记的这句话,他就在公安人员带来的材料上和现写的材料上都按了指印。后来才知道,那就是要他指控几个上访代表“罪状”的“证词”。
王海潮更是气愤。他根本就没说过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曾殴打过公安民警,他的“证据”纯属捏造。他说,我说的时候他们在记,记了些啥也不念给我听,就让我按了手印,谁知开庭时壹宣读,内容全变了!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竟然设圈套让人鉆,他们这是栽赃!
被指控参预了“四二”事件“打砸抢”的王登友和王高峰,也分别愤然地写出了申诉材料,说明他们当时压根就不在村里,壹个在河南,壹个在山西,两人都在外地打工,这种狗屁“证词”实在是无中生有!
面对这些证人真正的证词,王洪超感到万分震惊。
这已到了壹九九四年最后的日子,心中揣了壹盆火的王洪超,迎著岁末寒彻肌骨的西北风,领着七十三位王营村的父老乡亲,第四次踏上進京的列车。
他们暂且把“农民负担”放置壹边,专程赴京控诉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镇压无辜群众的血腥罪行。 ’
张西德得知王营村民又壹次集体進京上访,真的是暴跳如雷了。他咬牙切齿地说:“我宁愿舍掉壹条胳膊,也要和妳们干到底!”
但是,这是壹次令人失望的调查行动,因为调查组既然有临泉县委参加進来,去调查临泉县委本就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四二”事件,其结果的客观性注定要被大大打上折扣。
我们看到了由这个联合调查组抄报给中央信访局的壹份《书面回访材料》,材料上不仅回避了国家减负政策的有关规定,只字不提王营村农民负担是否过重,罗列出的许多数字也是混淆视听,掩盖了问题的性质,甚至公然包庇镇、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如,壹九九二年村里“上交镇”十壹万壹千七百九十多元,这些钱干什么用了?该不该由村里出?均不作说明。如,多处出现钱款的去向是“还前任村班子贷款”,或是“其他贷款”,而且数目巨大,这些贷款究竟是被村干部贪污了,还是挪用了?为什么这种不明去向的贷款要村民们摊派?均壹字不提。总之,《书面回访材料》上大都是些糊涂账,“省地县调查组”却又有着惊人的结论:“账目账面处理清晰,没有发现村干部的贪污问题。”
调查组不仅按照临泉县委对“四二”事件定性的口径向中央信访局作了“汇报”,依然将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王洪钦、王洪章、王洪军六人统统称作“罪犯”;王洪超壹出看守所,就再次带人進京上访,《书面回访材料》上却写道:“判决书送达两被告后,两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访。”
这种官官相护的调查报告,被送到中央信访局,中央信访局没有理由不相信有着省、地、县三级党的组织派出的调查组得出的结论,所以,王洪超这次带领农民再次進京上访,虽然没有像上次那样,在中央信访局的接济站被抓,却也只能是无功而返。
省委、地委派下来的调查人员,也跟县里壹个鼻孑L出气,这使得王营人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壹九九五年的元旦,和随之而来的新春佳节,村子里没有了壹点儿喜庆的气氛。开春过后,正是各地农村春耕春种的大忙时节,大批的王营人却相继离开了临泉县,纷纷去外埠打工谋生。
“哀莫大于心死”。人们不再上访,但白庙镇及王营村,镇村两级的党政机构,却也就沦为形同虚设。
表面的平静,掩盖了并未解决的尖锐矛盾。阜阳地委和行署并没有从王营村农民多次大规模的上访事件中汲取教训,县委书记张西德甚至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到了壹九九五年,临泉县农民的负担進壹步加重了,地区下达的各种税费明显增多,仅“双基教育费”壹项,农民人均就是二十五元;下面层层加码,到了白庙镇就变成了人均四十元。既然上面可以增收“双基教育费”,上行下效,各种各样的乱摊派跟着就五花八门地冒出来。白庙镇有的行政村,农民负担便占到上年人均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点二六,已超出国家“大限”的三倍还要多!
壹九九五年秋天,已是家计萧条的王营村民,遭受到又壹次的飞来横祸。九月壹日,县里派往王营村“开展计划生育突击检查活动”,其工作队队员竟多达三百人!其中,不少队员素质极差,行为恶劣,侵权现象十分严重,他们对本不属于计划生育对象的也巧立名目,乱征乱罚,稍有不从,便赶猪、牵羊、挖粮、拉家具,甚而强行砸门扒房,打人抓人。这且不算,工作队居然敢将罚到的钱款私自分掉,每天还要村民们负担他们三百多人的工资以及往返车费。
王营村的村民们肺都气炸了,终于再壹次聚集起来,爆发了第五次上访的高潮。这壹次,上访的村民们大有“壮士壹去不复返”的悲壮感。他们十分清楚,此次再不成功,王营人将无法生存下去。
没有退路。
他们也没给自己留下退路。
挺身而出,率领这支视死如归的上访队伍的,还是村民代表王洪超。
那是壹九九五年的金秋十月,在中国的国都北京,令世人震惊地先后出现了两起与安徽省临泉县有关的事情,因此,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注定要为自己埋下的隐患付出代价。
十月四日,共和国四十六周年诞辰刚过去两天,临泉县城关镇李湾村农民李新文上访来到北京,反映县公安局为兴建水上派出所办公大楼,在没有解决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就和城建局监督大队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使得他生活无著、居住无所,来京后钱又被骗,绝望的李新文先是在前门撞车未遂,于五日凌晨在永定门接济站跳楼自杀!
这是中办国办信访局设立接济站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这事,本不该发生的,或是说,不该在这样的地方发生,因此,它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接着,十月二十七日,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七十四位农民就在王洪超的带领下赶到北京。几乎是脚跟脚地,十月二十九日,临泉县田桥乡赵庄、黄庄、张楼四十六位上访农民也抵达北京。
田桥乡和白庙镇壹样不堪重负,而且,田桥乡平调、挪用各村的集体资金比白庙镇有过之而无不及,仅壹九九四年就平调了各村的提留款六十多万元,造成村级经费开支困难,各村疯狂地搭车加码;特别是壹九九五年秋季开展的计划生育突击大检查活动,在田桥乡也前后搞了五十天,乱征乱罚款就高达二百五十多万元,闹得民不聊生。
壹个县的两个乡镇大批农民集体上访,特别是白庙镇王营村这已是三年中的第五次進京上访,农民负担的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自然引起了中央信访局的重视;再说,他们已经察觉到,王营的农民这次是铁了心,壹副“破釜沈舟”的样子,预感到可能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便暗中作了防范。然而,防不胜防。十月二十九日,正是星期日,天安门广场上人群如织,王营村赴京上访的农民群众还是躲过了接济站工作人员的目光,陆陆续续走進了天安门广场。他们按照事先的计划,来到国旗周围,突然集体下跪。
他们决心以生命的代价,吁请中央,以雪民冤,以昭国法。
他们知道,在这样壹个世界瞩目的地方,这样做,会给国家,特别是北京,造成很坏的国际影响;会给党和人民政府脸上抹黑。但是,他们显然再也想不出别的办法,想不出用什么样的壹种方式,才能够撼动那些对人民的疾苦已经麻木的灵魂。
自古道,官逼民反,可他们没反,他们依然只是来向组织上反映自己的委屈,找的还是党的机关和人民政府。他们对党的拥戴没有变,对人民政府的信赖没有变。冒死進京,找党,找政府,只是希望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政策,能早壹天在他们生存的那块土地上得到落实;县镇强加在他们头上的不白之冤,能早壹天得到澄清。
中央有关部门终于采取行动了。他们当即通知安徽省及有关地县负责人连夜進京,当天下午就把国家农业部、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以及国家计生委等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请到了壹起,研究上访农民提出的那些具体问题。
王洪超和另外两个农民代表,应邀到会,并陈述了進京上访的原因。
农业部的同志态度十分明确:加重农民负担,这是严重违背党中央、国务院“减负”政策规定的,打击报复上访群众更是不能允许的;该退的款至今没有到位,应尽快解决!
中纪委、高检、高院的同志,也旗帜鲜明:农民反映的这些问题为什么久拖不决,而且还不断地激化这种矛盾,这显然是错误的,必须下决心解决,不应该再拖了。涉及到党纪的,要坚决给予党纪处分;触犯了国法的,必须以法论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壹查到底,绝不姑息!
王洪超在会上就“四二”事件的几个关键问题咨询了公安部的同志。他问:公安人员夜间巡逻的范围有没有什么规定?公安人员执法时应不应该公开身份?几个公安民警喝得醉醺醺的,半夜三更鬼鬼祟祟摸進村,既不说明身份,壹盘查就跑,还掏枪威胁群众,群众把他们当成壹伙冒充公安的刁徒给打了,车也砸了,这叫不叫“妨碍公务”?
公安部到会的同志回答得十分干脆:“巡逻主要是在闹市区,或是发生过诸女口拦路抢劫等情况的事故多发地,农村不是巡逻范围。公安人员执法时不出示证件是违法的,老百姓不知道妳是不是公安,打了就打了,砸了就砸了,应该立即放人!”
王洪超激动地听着,真想当场伸出大拇指,表示他对与会者精彩发言的由衷敬佩。尽管他极力地克制着,却依然忍不住眼窝子壹热,流下泪来。
十壹月十壹日,安徽省重新组织起壹个调查班子,派出了只有省委省政府和阜阳地委行署两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十二位同志,深人到白庙镇和王营村实地调查研究,召开了各类座谈会,认真回访上访群众,并及时地把调查到的情况向群众作了公布,前后历时二十天,最后形成了壹个相对公正的调查报告。
报告首先确认,临泉县的农民负担问题确实是严重的,“四二”事件发生前的壹九九三年,白庙镇仅增项加码的农民负担就是十三万壹干六百五十九元,此外,还平调村提留十三万五千壹百七十六元,挪用集体资金三十四万壹千七百二十九元,其“不合理开支”竟占到百分之六十八点七七,并指出:“退款不到位,影响很坏。”关于“四二”事件,调查组说了真话:“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及白庙镇党委政府都是有责任的”,“向农民提取款、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和工作上遇有难度,就动用公安干警出面协助,特别是对待农民上访解决壹些人民内部矛盾,也动用干警参与”,“在执行任务中,少数干警和武警行动过激,伤害了群众的感情,部分群众目前仍有怨气,长欺(期)不能息诉罢访,给做好该村的稳定工作带来了难度。”
壹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是王营村难忘的壹天,被关押了壹年零七个多月的王向东,被无罪释放,村里的老少爷们像过大年壹样地喜庆,敲锣打鼓,燃放鞭炮,扛着大红匾,上书“为民请命”,庆贺为大伙蒙受冤屈的村民代表胜利归来;东躲西藏,被县检察院批捕的王俊彬和王洪钦,也被大伙前呼后拥地接回村。紧接着,王营也从邵营行政村中划出,单独设村,王向东就在村民们的民主选举中,当上了王营行政村村委会的首任主任。王俊彬被开除的党籍也得到了恢复,并在随后不久,出任了王营行政村党的支部书记。
壹九九六年年初,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被调离。壹听说张书记要“走人”,这消息,壹传十,十传百,迅速传遍全县。这天,白庙镇的王营、邵集、贺庄,田桥乡的赵庄、任庄、三河庄、半拉庙、于营的农民,开出了几十辆机动车,赶到县委大院,把张的家团团围住。
人们直呼其名地怒吼著:“张西德,妳出来!”
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县委、县政府的许多干部也在围观,却无人再替张书记“保驾”。
张西德十分尴尬地走出来,正想表达他愧对临泉县父老,他的工作没有做好的话,就被积怨已久的农民的队伍裹挟進熙熙攘攘的人流。开始,农民还只是大声责问,甚或夹带几声咒骂;渐渐地,人们开始涌动起来,涌动的人潮顿时成了愤怒的海洋。张西德就被跌跌撞撞地推来推去,时不时还被人暗中动了手脚。
曾经不可壹世,自以为能够呼风唤雨的县委书记,感到了无助、无奈与心悸。
县公安局闻讯派出警车呼啸而至,虽受到围攻却十分清醒的张西德,见公安人员奔过来,忙大声哀求道:“妳们千万不能抓群众,不能伤群众啊!”
这或许是他担任县委书记这么多年壹直不明白,直到卸任时才悟出的壹条为官之道。
天平的倾斜
1怪圈
我们有这么多无辜的农民兄弟为争取“减负”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而农民负担在各地依然是屡禁不止,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更是时有发生,且又是源源不绝,这是为什么?
这究竟是为什么?
中国农民的负担问题,显然走進了壹个怪圈。
应该说,党和人民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是做了多方努力的。我们在开始这项调查工作时就发现,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通知,颁布的条例,做出的决定,发出的通报,不但旗帜鲜明,而且许多措词也是十分严厉的。虽然,中央的态度如此坚决,下发的红头文件壹个接壹个,却依然还是解决不了各地普遍存在的农民负担问题;非但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
为此,我们大惑不解。其实早在壹九八五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达了《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壹九九O年二月,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九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联合做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然而,有令不行,农民负担的问题仍然扶摇直上。有资料显示:到了壹九九壹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九点五,而同期农民人均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却增长了百分之十六点七;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强制以资代劳就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三十三点七!
壹九九壹年十二月十七日,李鹏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九十二号令,明确地颁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做出了许多硬性规定。可是,收效甚微。
震惊中央的“丁作明惨案”,就是在《条例》颁布壹年之后发生的。
壹个风华正茂的农村青年,只因向县委反映了不堪忍受的重负问题竟被活活打死在乡派出所,这事震惊了中央,中央不仅派出调查组,还在事件发生不到壹个月的时间,就连续下达了两个措词严厉的紧急通知,并宣布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取消三十七项,暂缓执行两项,需要修改七项,坚决纠正有强制、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的十四项,同时废除达标升级活动四十三项。以后不久,中央又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重申并“约法三章”:停止壹切不符合规定和不切实际的集资、摊派项目;暂停审批壹切新的收费项目,禁止壹切需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中央《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任何地方和部门都无权恢复,国务院规定的提留统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人的百分之五的比例限额不得突破。
奇怪的是,这些来自中国最高决策层的“红头文件”,壹个接壹个下发,农民的负担却并没有因此而减轻。
当我们仔细地阅读了这些本该是最具权威性的文件之后,注意到,这些政策性文件,虽然都很具体,却并非治本之策,因为大多着眼于对众多分摊项目進行甄别,所以决定暂停的每壹个项目,都势必影响到政府壹些部门的具体利益,这些部门很快就会改头换面,创造出壹些更新的、不在明令禁止之列的收费项目来。即便就是在明令禁止之例,这些部门也是可以通过本部门的政策文件,或是再由本部门起草代表部门利益的领导讲话,为项目的恢复执行提供新的依据。有的,甚至根本就不需要“变通”,置若罔闻,照样拒不执行。
至于那些措词严厉的“红头文件”,虽然明确提出了“不许”或“严禁”的内容,可那又多半是壹些原则或是精神。这种既非刚性约束,更非法律条文的东西,无法界定又无法操作,说了也等于没说。于是,决定取消的,没被取消;决定纠正的,没有纠正;决定暂缓的,也没有暂缓,而是比原先更多、更烂、更荒唐的分摊项目相继出现。于是,对农村中“三乱”的限制与治理,也就变成了“割韭菜”,或是“刮胡子”,割了又长,刮了又出,周而复始。
我们相信,这种情况也绝不是安徽壹个省独有的。
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那位含泪上书国务院领导的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就说过:“中央明明知道,问题虽然出现在乡镇,但根子是在上面,那麽为什么不追究根源呢?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中央不追究;不追究,地方官员的胆子就越来越大,机构和人员就壹年比壹年膨胀,农民负担就壹年比壹年沈重。中央政策对壹些人而言,就成了聋子耳朵——摆设。”
壹九九四年,农民负担的形势已经十分严峻,中央政府在全国全面推行了国税和地税分税制的改革,由于中央财经的集中,地方政府预算内的财政就出现了空前的困难。农村中的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以及民兵训练在内的各项开支都抛给了乡镇壹级政府。基层得到的政策就是:“超收不交、超支不补、多收多支。”这就迫使、同时诱使各地县乡政府,不得不依靠占有农业剩余、剥削农民来维持运转。
农民负担便像滚雪球似的,愈加沈重。
据国家农业部统计,壹九九五年农业两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十九点九,向农民征收的“三提五统”费用,也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四十八点三,而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各种社会负担,就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五十二点二二。这壹年全国三分之壹省、市、自治区的农民负担,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百分之五的“大限”。
这显然还是壹个保守的统计数字。
许多民谣俚语,表达了农民的愤懑与无奈:
“七只手,八只手,都向农民来伸手。”
“妳集我集他集,农民发急;妳筹我筹他筹,农民最愁。”
“催粮催款催性命,防火防盗防干部。”
壹个流传更广的顺口溜,几乎就被农民当做歌唱:“吹牛皮,扯大蛋,村糊乡,乡糊县,壹直糊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壹层壹层往下念,只管传达不兑现。”
安徽省临泉县的“白庙事件”,就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了。
壹九九六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形成了壹个最为著名的“十三号文件”,这就是:《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决定十分明确地指出,“凡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恶性案件的,要追究乡、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凡涉及地、县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地、县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以吸取教训;连续发生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恶性案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向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书面检查;对瞒案、压案、报而不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壹经发现,要从严处理。要加快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立法工作。”
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认真贯彻十三条决定,“逐项逐条落到实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梗阻现象,决不允许在执行中走样。”甚至还特别指出:“于春节后用壹个月时间将决定内容同广大农民群众见面,并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为了检查中央关于减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地進壹步做好这项工作,国务院还派出了由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及有关新闻单位,分赴河南、湖南、湖北、安徽、山西五省现场检查工作。
其力度之大,参加者之众,都是空前的。
然而,同样不可思议的是,正是这壹年,中国农民的负担却比历史上的任何壹年都重。
中国的改革是从安徽的农村开始的,那场惊天动地的伟大改革,培养了壹批既熟悉农村工作又敢讲真话的干部。
曾在安徽农口担任领导职务长达十七年之久的吴昭仁,是壹位对农民有着深厚感情的老党员。他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心情沈重地说:“中央有个‘十三号文件 ’,其实,安徽省委当时还有个更为严厉的文件,即壹九九七年二号文件,明确规定,壹个村‘提留统筹’费用突破国家规定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的,县(市)委书记必须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但是,文件归文件,我们并没见壹个县(市)书记、县(市)长写过检查;即便发生了大要案,也全是秘书代笔,党委和政府盖章,说是‘集体承担责任’,其实是没有壹个人承担责任,更没谁可能会去吸取教训。 ”
“三令五申”,“令不行,禁不止”,这类字眼,这几年不断见诸各种文件和报刊,说者愤愤,听者藐藐。吴昭仁却认为:“我总觉得,这类事光怪下面也未必,恐怕主要还得从上面找原因。为什么要三令五申?领导机关要有威信,得自己树权威,讲话就要算数,讲到就要做到,谁不执行就要拿他是问,绝不拖泥带水。让下面禁的,得自己先禁,只管发令,不去督促检查,或查而不处,处而不严,又如何能禁住上行下效呢?”
曾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漩涡中走过来的陆子修,如今已从省人大副主任的岗位上退了下来,可他壹天也没有停止过对中国农村工作的思考。可以说,在安徽,乃至在全国,他都是—位排得上号的农村问题的专家了。二OO壹年六月壹个炎热的上午,我们在他的家里采访了他。他虽然现在已年届七旬,可壹谈到农村工作,就依然像年轻人似的显得有几分激动。
他和我们提到了至今令他耿耿于怀的壹次会议。那是安徽省委省政府在阜阳召开的壹个全省有关减负工作的汇报会。在汇报减负工作落实情况时,有几个地市委书记都相继谈了自己的苦衷,虽然这些苦衷不是没有壹点道理,但陆子修却听不下去。因为几十年的农村工作的经历,他早已习惯于站在农民的角度看问题。尽管那几个地市书记和他都很熟,有的关系还很不错,他还是当场红了脸。
既然会议是放在阜阳开的,他首先就拿阜阳市委书记王怀中开了刀。
他没有顾及对方的面子,直呼其名:“妳王怀中是只对省委负责,不对农民负责!妳不顾农民的实际情况,大搞那些花花哨哨的‘形象工程’,摆弄花架子。妳搞‘养牛大县’,牛只是养在公路两边做样子,开现场会把花钱租来的牛集中起来给人参观。妳把农民坑得还不够吗?”
然后又直问滁州市委书记张春生:“妳张春生衡量干部的标准又是什么呢?乱征,乱罚,乱摊派,最后逼死人,这样的干部还能用吗?妳呢,却把这种干部挪个地方,照样易地当官!”
随后又质问蚌埠市委书记方壹本:“妳方壹本属下的怀远县上访不断,如今已称得上‘安徽省的上访大县’了。难道全都错在农民身上,妳就没有——点问。题?”
接着他又把话题转向巢湖地委书记胡继锋:“妳胡继锋不去掏农民的腰包路就修不成了?那路是该国家花钱的,妳怎么可以叫老百姓花呢?没有钱就把公路开肠破肚了,谁叫妳开的?妳这不是只想着要给自己搞‘政绩’吗?”
他指名道姓地点了壹圈之后,痛心疾首地冲著各路诸侯嗟叹道:“我们许多于部‘只看楼房壹片片,不知谁人做贡献;只看公路直如线,不知谁人来出钱哪!’ 我们的农民日子刚刚过得好壹点,大家就把他们当成‘唐僧肉’!农民实在太苦,什么人都可以欺负呀!当年我们搞的那个‘大包干’,轰动了全国,也影响了全国,总结起来就是那麽三句话:‘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农民自己的。’可是现在呢,‘大包干’带给农民的好处壹点壹点地又都被各级政府悄悄拿走了,如今是‘交不够国家的,留不足集体的,剩下就没有壹点是自己的!’”
说著,他溢出了泪水:“没想到我们的干部,今天这样不熟悉农民,不重视农民,和农民交朋友的干部太少太少。我建议在座的各位能不能来壹个‘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替农民考虑壹下,再这么‘三乱’下去,农民还能不能受得住啦?”
陆子修的话似响锤砸在钢砧上,壹声声震在大家心上。
被点名的几位地市书记,因为意外而不免感到诧异。
这时候,六安地委书记颇为侥幸,轻松地说:“我们在农民负担的问题上还没出过事。”
他这话不说还好,这样壹说,陆子修忍不住又冒了火。他依然没给对方壹点面子:“妳的农民负担问题,我这儿就有壹踏子群众来信!农民才把果木树栽下去,妳的村镇干部就逼上门去收特产税,这是不是事实?”
六安地委书记显得十分尴尬。
会场上鸦雀无声。
其实,正常的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历来就是我们战胜壹切困难、克服自身缺点错误的壹件“法宝”,曾几何时,却在我们的党章与宪法之外,官场仕途之中,渐渐流行开了壹种心照不宣的“游戏规则”。其规则之壹就是,凡事不可太认真,至少不要于己过不去,话要说得留足余地,甚至已经把认认真真说假话也看做是为官成熟的壹个表现。因此,陆子修的快人快语,就使得许多人感到唐突。
休会期间,省交通厅壹位副厅长有意落在最后,当他走到陆子修身边时,突然抓住陆的手,眼里闪著泪光说:“都说妳陆主任人好,却不知道妳竟然好到这个程度!”
会后,主持会议的省委副书记方兆祥找到陆子修的房间,连声说:“讲得好,讲得好啊!”
吃饭时,省委书记卢荣景也走过来夸赞陆子修:“妳讲得好,讲得好呀,是要有个‘换位思考’!”
陆子修没好气地说:“好个屁!妳们这些话,会上为什么不说?我是心甘情愿地当了壹回妳们的‘打手’!”
对于陆子修这种心直口快的性格,当年还是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温家宝就已经“领教”过。那时候,陆子修是滁县地委书记,壹天温家宝来滁视察,陆子修接待时,开门见山地问:“温主任,妳要看真的,还是要看‘闪光点’?”
温家宝壹听,笑了,幽默地说道:“那我都看看。”
那次,陆子修领着温家宝把“闪光点”和“阴暗面”都看了看,他既总结了滁县地区改革开放中成功的经验,也剖析了依然牵肠挂肚地存在的问题,既报喜,又报忧。
壹九九六年,陆子修参加了壹个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在许多代表中间,温家宝壹眼就认出了陆子修。他走到陆子修身边问道:“妳认为现在农业上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陆子修也不绕弯子,他说:“干部的作风问题。当然,这也包括我在内。再好的政策,没人落实也不行,现在的许多干部是‘官做大了,车子坐小了,公路跑多了,离群众太远了’!”
那天他们谈得十分投机,当温家宝知道当地正在做着有关“三农”问题的调查,便表示出极大的热情,话说得同样富有个性。
他说:“过去,毛泽东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现在我看,严重的问题是农民的利益问题。如果农民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农村社会就难以发展,农业生产就难以为继,国家的发展和长治久安就都成了壹句空话。”
他还说:“亿万农民当年之所以跟随我们党闹革命,是因为他们认识到我们党是为他们谋利益的,是带领他们翻身求解放的。今天如果我们不关心他们的实际利益,反而让他们感到不堪重负,他们会是壹种什么心态?壹千多年前的唐太宗就曾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水,说的就是中国的农民嘛!唐太宗李世民知道农民的重要,历朝历代没人不知道农民的重要,可赶到壹掌握了政权,就很难说再代表农民了,总是反过来剥削农民,甚而镇压农民。以史为鉴,我看中国共产党人同样面临着这个严峻的课题。”
2 税费如牛毛 达标价更高
在近两年的日子里,我们不知疲倦地奔波在八皖大地的阡陌之间,壹直想弄清壹个困惑着我们的问题: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究竟有多少项?后来才发现,这居然是谁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壹件事,其名目之繁多,令人触目惊心!
据中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统计,仅中央壹级的机关和部门制定的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收费、基金、集资等各种文件和项目,就有九十三项之多,涉及到二十四个国家部、委、办、局;而地方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则多达二百六十九项;还有大量的无法统计的“搭车”收费。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许多压根就是乡村干部们的随心所欲。有些,妳壹听就会感觉到其中的荒唐,有些,甚至还带有几分黑色幽默,似在开玩笑,但征收起来妳少缴壹文也是不允许的。
我们虽地毯似的在安徽省的五十多个县(市)跑了壹遍,现在坐下来清点壹下农民负担的那些科目,也还只能做到“以升量石”。
集资类有:建乡镇办公楼集资;建乡镇教学楼集资;建乡镇科技网集资;建乡镇医疗门诊部集资;建乡镇党员活动中心集资;建乡镇计划生育宣传站集资;建乡镇广播站集资;建乡镇影剧院集资;兴建乡镇企业集资;改造乡镇环境以及打击刑事犯罪经费补助集资等。
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支出有: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的定额补贴;民兵连长、治安委员、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村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兽医员、农技员、广播员、护林员、护坡员、报刊投递员、清洁卫生人员补贴;电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里安排的壹切勤杂工的补贴等。
教育支出有:民办教师工资;公办教师补贴;校舍建设改造费;学校正常办公费;报刊图书资料费;教学仪器和文体器材设备费等。
计划生育支出有: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手术营养费;计划生育委员补贴;计划生育小分队补贴等。
民兵训练支出有:民兵训练生活补助;民兵训练误工补助;看守枪支弹药执勤补助等。
公益事业及优抚支出有:敬老院建设;敬老院服务人员补贴;合作医疗建设;农村医务人员补贴;烈军属优待;残废军人优待;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老弱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待;工伤民工照顾;困难户照顾;五保户照顾等。
此外还有交通建设义务工补贴;文明村建设用工补助;开街建集修路费、宅基规划费、房屋准建费;种子检疫费、畜禽防疫费、牲畜保槽费、架设电线费、统壹灭鼠费;以及为派出所民警购置对讲机和摩托车、为司法人员添置的服装费……
有的地方,仅乡镇学校就增收有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仅喂猪壹项就有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建税,许多村镇不管妳养不养猪,壹律要按人头征收猪头税。
非但如此,几乎所有的涉农部门,列入了政府机构序列的和虽没列入却承担了政府职能的,特别是粮食、供销、金融等部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都成为政企不分并有着明显企业化倾向的组织,具有了执行政策和增加盈利的双重功能,常常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政策规章,将不应收费的业务活动也强行收费,或搭车收费,这就越发加重了农民的各种负担。
我们调查还发现,有些乡镇仅结婚登记壹事,就得征收十四项费用。除收取结婚证工本费外,还要征收介绍信费、婚姻公证费、婚前检查费、妇幼保健费、独生子女保证金、婚宴消费费、杀猪屠宰费、结婚绿化费、儿童乐园筹建费、计划生育保证金、晚育保证金、夫妻恩爱保证金、金婚保证金等。
自从国家颁布了《环境保护法》,个别地方竟把农民烧锅做饭冒出的炊烟也视之为“污染了环境”,振振有词地向各家各户征收“污染物排放费”。有敢说话的农民向上门的村干部讨说法的,不讨则已,壹讨就又冒出壹项“态度费”,并且祭起“文革”时流行的壹个理论:“问题不在大小,关键在于态度”,征收多少视其 “态度”好坏而定。
有些,干脆什么名目也不说,伸手就要钱,谁敢说个不字,或是皱皱眉头瞪瞪眼,立马大打出手,直打到妳喊大爷。
当壹种权力是以直接利益作为驱动权力运转的轮子,利欲的膨胀就必然会使权力异化成加速度疯狂运转的魔鬼,也必然导致其权力的无限扩张。
当今,管理就是收费,这已经成了许多部门巧取豪夺的壹种顽症。
既然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已给众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来好处,而且许多税费项目就是中央国家机关下发“红头文件”予以同意的,因此,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条例、规章和决定,到下边就统统成了“壹级壹级往下念,只管传达不兑现”。压力大了,就收敛壹点;风头过去,便卷土重来。于是,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中,便出现了壹个常被提及的力学名词:反弹。压力越大,反弹力越大,很快也就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据农业部会同国家计委的调查统计,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中央国家机关“红头文件”规定的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和名不叫“达标”却实质是“达标”的活动就有四十三项,加上地方党委政府下达的“达标”项目就多达七八十项。其中,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程控电话、国防教育、民兵训练、民政劳动保险、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组织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文明村镇建设、绿化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等。几乎涵盖了所有农村工作的领域。大到小康县验收、教育“双基”达标、卫生“初保”达标、计生服务达标、创文明卫生县、镇、村等等,小到订报、灭鼠、改水、改厕等等达标。
每壹项都要农民出钱,汇集起来又何止是“壹筐甚至两筐”鸡蛋钱!
上级部门在那闭门造车,出方案,拿主意,压任务,钱是壹毛不拔的,即便给壹点,也是“虾公钓草鱼”,达标后给上壹点象征性的奖金,还美其名曰:“以奖代拨”。
每壹项的“达标”内容又是十分具体的。比如,教育“双基”达标是:两层楼,六粉刷,砖墙铁门花园化。要求村村建小学,泥墙改砖墙,砖木结构改混泥预制,还要设施标准化、墙壁瓷砖化、环境花园化。仅此壹项,就把农民压得擡不起头。还比如,乡镇派出所达标标准是“三五壹壹工程”,即三个人、五间房、壹辆摩托、壹部对讲机。其实,这“三五壹壹工程”到了下边,十三个人也不够,三间房就变成了壹幢楼;壹辆摩托壹部对讲机也就成了壹部警车几辆摩托人人配个“大哥大”。又比如,“村村通公路”,公路的标准是“二化”:“油路化”和“黑色化”;沙石埂土不算数。再比如,广电部门下达了壹个十分具体的“小喇叭人户率”,这就叫今天的农民摸不到北,因为,如今的收音机和电视机在中国农村已经比较普遍了,干吗还硬性搞个“小喇叭人户率”,真叫人哭笑不得。
更不用说,小康验收达标的指标就有几十条,条条听起来都重要,少壹条也通不过,每项都是要农民拿钱去垒的。
农民们怨声载道,县乡干部也叫苦不叠。
“乡官”们为此编了壹串顺口溜:
“这验收,那验收,都要县乡干部筹。”“这达标,那达标,上面从不掏腰包。”“这大办,那大办,都是农民血与汗。”
当我们了解到寿县八公山乡欠款的情况时,着实感到了意外的震惊。可以说,八公山乡是安徽境内最小的壹个乡镇了,它总共只有四个行政村,壹个区区弹丸乡镇,在“达标”活动中,却也是累计欠款壹千多万元,以致鲍广喜出任乡党委书记时,连正常的经费都难以维持,情急之中,居然跑到火葬场去借钱。
借死人头上的钱,为活人发工资,这恐怕是闻所未闻的壹大新闻!
这壹令人啼笑皆非的细节,有如壹杯苦酒,让人难以接受。
3龙多作旱
舒城县水利局离休老局长李少白,是当年大军渡江时舒城十大支前模范之壹,因为这种殊荣,建立人民的新政权时,他便有幸被选为这个县第壹位“民主乡长”。谈起新中国如旭日东升充满蓬勃朝气的那些岁月,他至今还十分激动。
他说,刚解放那会儿,百废待兴,即便这样,舒城县政府也只设有民政、财政、教育和建设四个科,壹个科不过五六个人,最多十多个人。“县委和县政府的人围在食堂吃饭,几张桌子就全坐下了。”
那时壹个乡,除了乡长、指导员,就是文书和财粮员,加起来总共不过五六个人。人虽少,当时的事情却不少,由于大家齐心协力,壹个乡的各种工作,也就生龙活虎地干将起来了。就是到了壹九五六年,扩大了乡的规模,那时,乡党委就只有正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委员,群众组织也只有团委书记、妇联主席、武装部长、农协主席,也才增到六七人;乡政府相应配有正副乡长,下设少数几个委员会,乡长依靠这些委员会开展工作,委员会配备文书和民政、财粮、生产、武装、公安、农业、工业、商业助理或干事,也就八九人左右。党委政府两套班子加在壹起只是十四五个人。
我们也查阅了当年的壹些资料,结果发现,壹九五二年,中央有着明确规定,每乡脱产干部限定三人。即便是以后,扩大了乡的行政区划和设置机构,乡政府各委员会委员也都是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担任,均为不脱产人员。加上当时政令畅通,纪律严明,世风日上,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的干部,大家基本上能上能下,能出能進,能官能民。可以说,从五十年代初直到八十年代初,乡镇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皆由县财政拨款,乡镇政府无权也无钱增设机构或供养编外“帮办”。就是在公社化时期,相当于目前乡镇壹级的人民公社实行的政社合壹的体制,当时,党、政、武装、经济合为壹体,领导班子除了公社党委书记、公社主任、若干副职、武装部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以外,便是“八大员”:农机管理员、畜牧管理员、水利管理员、农技推广员、林业管理员等。当时的农村机构还是非常精干的。
农村实行了“大包干”的经济体制的改革之后,“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组织体制也進行了改革。在历时三年的“撤社建乡”的工作中,全国五万六千个公社改制为九万二千个乡镇。国家允许乡镇政府可将乡镇企业上交的利润和管理费、各种集资和捐款收入及各种罚款收入,都作为乡镇财政的自筹收入,这就为乡镇任意增设机构与人员,乱征收、乱集资、乱罚款的“三乱”打开了方便之门。这以后,随着壹系列“分权让利”趋向很强的改革措施,以及“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政策的相继出台,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就形成了壹个泾渭分明的利益关系,于是那些拥有国家权力又“分兵把守”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的部门,便迅速成为既垄断权力又追求利益的行为主体。我们的干部、旦发展成为壹个特殊的利益阶层,与民争利的事就将不可避免了。
截止到壹九九O年,仅由国务院各部委下达文件可以向农民征收的各种项目就高达,百四十九项之多!于是,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利益开始膨胀,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收费范围越来越广,收费标准越来越高。由于管理上没有相应的约束与制衡,许多本来属于政府部门工作范围之内的事,为了收费,也都纷纷成立了专门的事业单位,并聘请“帮办”。
是谁消耗掉了农村改革的成果?——无限膨胀的机构和无限增加的官吏!
八十年代是中国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分流工作力度最大的时期,但它又恰恰正是县乡机构和人员增长最快的时期。
我国在编的党政机关干部,壹九七九年是二百七十九万人,壹九八九年则上升为五百四十三万人。其中上升最快,几尽失控的,当数县乡两级。县乡两级的机构与人员,在这种不断的精简之中至少增长了十倍!到了壹九九七年,我国在编的党政干部便达到了八百多万人,而增加的干部人数与同期国有企业下岗人数壹百二十六万九千人大体相当。这期间县乡两级机构和人员的飙升更是空前的。
“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大精简——大膨胀”,这似乎不可思议,却又是铁的事实,不能不叫人感到莫名的悲哀。
我们从查阅到的有关资料得知,在当今的二百多个国家中,有八个小国仅设壹级中央政府;二十五个只设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有六十七个国家,其中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在内的许多大国,也只设三级政府;而我国现在却是五级制:中央——省——市——县——乡,堪称绝无仅有的“中国特色”!
非但机构的层次多,每壹级的机构设置又都是叠床架屋、分工过细。仅在同壹县级机构中,与“三农”有关的,过去只有壹个农业局,现在除有农业局;还分别设农垦局、畜牧局水产局、水利局、林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农业资源开发局等多个部门,业务相近,却是部门林立。人人管事,又无人负责,这种交叉重复,注定产生扯皮推诿现象。
壹个人就可以干完的事干吗非要这么多人去干呢?
那麽多部门根本不管农民的事,却为什么都要农民出钱养活呢?
单说乡镇。现在的乡镇已同县级机构设置保持对应关系,除“六套班子”外,工、农、商、学、兵、财、青、妇等等二级机构壹应俱全。原来人民公社时的“八大员”,如今都已经升格为站、所、办,而且许多人头上戴上了执法的大盖帽。有人戏言:乡镇除了没有外交部;其他机构基本同中央国家机关壹样齐全。
庙多,菩萨就多。壹般乡镇机关二三百人,发达地区甚至达到八百至壹千人。这些人不创造壹文钱的产值和利润,却要发工资,还要发奖金;不仅要多拿,还要吃好住好,还要建办公楼、住宅楼,还要配备车辆,配备电话,配备“大哥大”。这许多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因为那时壹个县也不过壹两辆吉普车,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到死骑的都是自行车。
农民自嘲道:“几十顶大盖帽管着壹顶破草帽。”
壹九九八年财政部部长助理刘长琨透露:“汉朝八千人养壹个官员,唐朝三千人养壹个官员,清朝壹千人养壹个官员;现在四十个人养壹个公务员。”。
其实,不再需要什么触目惊心的事实,仅这些简单的数字就足以说明政府机构改革的紧迫程度。
4城乡分治与马太效应
探究农民的负担问题,不能不正视农民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也就无法回避壹个严酷的事实,这就是,中国亿万农民至今还生活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发展的结构之中,他们每天都面对巨大的精神和经济的压力、强烈的心理失落以及沈重的思想苦闷。绕开农民负担制度上的原因,来谈减轻农民负担就等于没说。
在新中国刚刚建立的时候,中央政府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了解决城市失业和通货膨胀,用在了即将开始的工业化发展等重大经济问题上,无力照顾地方财政开支,也无暇顾及地方建设,因此,中央对地方政府参与农民利益的分享十分宽容,允许各地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同时,按壹定比例征收农业税地方附加。这种地方附加,尽管有着最高限额的规定,但它显然不能满足乡村财政开支的需要,于是各种各样的变着花样的摊派随之而出,不久便相当严重。
通过查阅当时的文件我们了解到,解放以后第壹个提出“农民负担”的,是那时负责农业工作的廖鲁言。壹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壹日,他向党中央、毛泽东主席所报告的《关于乡村财政、农民负担、乡村小学教育及乡政工作的情况和意见》中反映,各种乱收费现象已经在各级新政权中开始出现。根据六十壹个乡的实地调查,他发现,国家公粮、地方附加、抗美援朝捐献和乡村摊派四项税费合计,就已占到农民常年产量的百分之二十壹点五三,除此而外,还有许多数目难以估计的项目,例如,银行、贸易、合作社、邮政局、新华书店等涉农系统,都以“发展业务”为幌子,强迫农民“认购”与“乐捐”。群众意见很大,说乡村干部已经成了卖画的、卖邮票的、卖红茶的、卖粉条的、卖税票的,影响极坏,已经造成农民“苛重的负担”。
廖鲁言的报告引起了毛泽东主席的重视,中央政府随之做出专门规定,严格控制农业税地方附加,限定地方附加不得超过正税的百分之十五,并随同农业税附征。
可是,各地政府由于有着地方利益的驱动,不但如数向农民征收中央规定的农业税地方附加,各种各样的乱摊派依然禁而不止,甚至比原先还要严重。
毛泽东主席了解这个情况后,甚为不安。为平息农民的不满,当即指示政务院做出壹个釜底抽薪的断然决定:取消壹切附加税,把乡村干部的津贴、乡村政府的办公费及教员薪资统由国家财政包下来;坚决禁止再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摊派;乡村举办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基于群众的完全自愿,有条件地允许自筹经费,并规定这种自筹经费不得超过农业税正税的百分之七。
当时政务院的这个决定,被简称为“包”、“禁”、“筹”的三字方针。这壹措施不但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刚翻身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充分体现出蒸蒸日上的新中国的优越性,农民们无不拍手称好。
但是,新中国刚刚成立,朝鲜战争就不期而遇,紧接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又对中国实行了“经济封锁”,面对如此内忧外患,当时的中国再不可能做到从容和妥善地走進射秽主义。
而且,迫于那种形势,我们这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似乎也就只能选择以优先发展重工业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种国家工业化的积累,除了让农村和农民做出牺牲外又是别无选择的。可是要把中国农民的劳动剩余价值转化为城市工业资本的原始积累,如果没有壹种特殊的制度和组织上的安排,任何政府也休想解决从高度分散的四亿农民手中获取农业税剩余所引起的矛盾,因此,分到土地不久的中国农民,就在中央政府有计划的组织下,壹步步走上了集体化,用毛泽东壹句十分形象的话说,“满头乱发没法抓,编成辫子就好抓”了。于是,服务于国家城市工业化的农村高度集体化的基本制度,逐渐形成了。在这种高度集中的垄断经济体制下,为了不让农村人口拥入城市,在城市的就业制度方面,壹开始实行的劳动用工制度,原则上就只是负责“非农业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安置,不允许农村人口進入城市寻找职业。在粮油供应制度方面,自然也就有了“特别办法”,随着壹九五三年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出台,中国开始实行了粮油计划的供应制度。与此同时,户籍制度上的“特别办法”便也随之产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的第十条第二款则对农村人口進入城市做出了带有约束性的规定,这壹规定标志着我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的形成。在这长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农民的负担是巨大而沈重的,却又是隐性未发的。因为,农民负担由“台前”转移到了“幕后”,从此国家不再跟亿万农民发生直接的经济关系,国家在农村统购统派的户头,就由原来的壹亿三千万个农户,变成了七百万个互助组;進而减少成七十九万个农业社;“大跃進”的壹九五八年,只用了三个月,就在壹片锣鼓声中,又将全国农民壹个不漏地组织到五万两千七百八十壹个人民公社里。中国农民原有的,或土改时被分到的田地、耕牛、农具、粮食乃至大部分的生活资料,都无壹遗漏地被无偿地收归公社所有。五万多个人民公社就变成国家在农村基层的财政单位,从此可以随时随地、十分方便地通过“壹平二调”无偿占有公社范围内的壹切资源和劳动力。
中国的农民成了真正的无产者!
城乡分治“二元结构”最大的问题,是壹个社会中的成员在经济文化各方面不能整体性地均衡发展,势必导致现代化在壹个国家中出现断层:壹部分人迅速走向了现代化,而大多数人却与现代化无缘。从此,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就成了两股道上跑的车。彼此的生产方式和劳动条件上的巨大差异,生活条件与居住环境的天壤之别,使得中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的比率便逐年扩大。
十年动乱结束之后,发端于安徽省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亦即“大包干”,革了“大呼隆”和平均主义的命,中国农村很快出现了“上至七十三,下至手中搀,壹家三代人,都在忙生产”的喜人局面。安徽省肥西县原大柏公社党委书记王/—友曾打了壹个生动的比喻,他说:“过去,社员就像壹笼鸭子,被关久了,急得嘎嘎叫。现在,包产到户,就像鸭笼打开了,被关久了的鸭子到了塘里有展翅拍水的,有鉆猛子翻跟斗的,有相互追逐嬉戏的,多欢实啊!”
这个县金牛乡上圩村六十多岁的农民廖自才,也高兴地说:“责任制就是好,我家阴沟里终于漂油珠子了。照这样下去,要不了多少年,就会城乡不分,咱乡下人就会过上城里人壹样的日子!”
发生在七十年代末的那场大变革,是新中国继土地改革之后又壹次伟大的农业革命。它带来了中国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创造了壹九七八年至壹九八四年农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百分之十五以上的好成绩。当然,这只是带有恢复性的发展。无论是公社书记王广友,还是老农民廖自才,他们对大包干后的农村都显得过于乐观了。面对中国农村开始出现的这种喜人景象,这场伟大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却十分冷静地提醒说:“农业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其“文章”之壹,就是指从建国初期便形成的“城乡分治”的格局,至今没有改变。
二OO壹年早春三月的壹天上午,我们来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走访了中国社会学学会会长陆学艺。这是壹位社会学界的著名学者,更是壹位农村工作研究的专家,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便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就任副所长,潜心地研究中国的农村问题,以后又调入社会学研究所任所长。正因为他有着此番特殊的人生经历,研究中国农民的负担问题,就站在了壹个崭新的平台上,并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更深邃的思考。
“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目光须在农村之外。”那次的谈话,他就这样直截了当地打开了话匣子。
“农民的这种负担不光是沈重的,而且是带有歧视性的。”陆学艺说到动情时,会突然变得慷慨激昂,对农民处境的关切溢于言表。他说长期以来,我们就这样人为地分割出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用户籍制度把人分为城市人口与农业人口,将几亿农民拒之于城市之外;用统购统派制度把吃的粮食也分为农业粮和商品粮,让农民供养市民;用劳动制度把人分为工人和农民,又将农民拒之于工厂之外;用工资福利制度把人分为有权享受和无权享受的两种人,最后将农民拒之于壹切社会保障的制度之外。这种把城市和农村截然分割,对城市、市民是壹套,对农村、农民又是壹套的“壹国两策”的体制,就使得中国的农民,无论是在教育、医疗、劳动保障、养老、福利这些社会待遇上,还是在流通、交换、分配、就业、税赋这些经济待遇上,都出现了严重的失衡。城乡之间人为划定的这种“楚河汉界”,就成了中国亿万农民无法逾越的鸿沟。这条鸿沟,使得每壹个农民,打娘胎壹出来,注定就是这个社会的“二等公民”。
就在农业的文章“还没有破题”,深化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时,壹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形成的关于城市改革的决定,又将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
城市改革的启动,从理论上看,它既可以向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提出新的要求,也会为农村改革特别是涉及城市的问题创造出新的机遇,壹个城乡改革互相配合、互相促進的局面即将出现。可是,人们希望看到的这种理想的局面并没有出现。因为任何改革都是需要花费成本的。改革重Jb的转移,就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的关系必然要向中国的城市倾斜,这就必然使得中国的农村经济再次陷入壹个极端困难的境地。
历史的事实是,从壹九八二年开始,中央每年都制定壹个指导农村改革的“壹号文件”,连续五年,下达了五个中央“壹号文件”。这些文件,对中国农村的改革起到了不可低估的巨大促進作用。
人们或许还记得,壹九八四年,首都举行庆祝建国三十五周年的游行时,京郊农民擡著“中央壹号文件好”的巨幅标语通过天安门广场,它确实代表了中国亿万农民的心声。可是随着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之后,农业上可以“放”的政策就已经不多了,这以后有关农村改革的中央“壹号文件”就只能越写越抽象、越写越原则,没有了新内容和新措施,最后,用来指导农村改革的“壹号文件”便悄然消失。于是,人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壹个事实,重又浮出水面:旷时三十二年之后,建国初期由廖鲁言提出的“农民负担”问题,就在壹九八四年十二月六日,也就是改革重心转移当年的年底,被在京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提了出来。
当时农村经济才刚刚开始活跃,先富起来的只是极少数,但各级政府居然就认为农民都已经很富了,许多部门便通过提高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和增加税费等途径,纷纷从农民腰包里去掏钱。
中国的农民就在这无休无止的行政事业费及各色各样的摊派、集资和罚款的沈重负担中,正在丧失对党和人民政府的依赖,当年大包干引发出的那种火热的激情已荡然无存。
曾在安徽亲自领导那场席卷全国的农村改革,后来出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就曾在壹次会议上强调:“农民得到的利益不能往回收,壹定要再出壹个继续给农民鼓劲的文件,否则,农民就不会再听共产党的话了。”
但是,农民已经得到的利益,壹点壹点地还是被收回了。
尽管,这期间,邓小平曾提醒:“农业上如果有壹个曲折,三五年转不过来。”而且强调:“应该把农业放到壹个恰当位置上。”但是后来的事实却是:为了解决城市改革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同时,又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向农民获取税收所需要花费的交易成本,全国农村撤消人民公社后,接着就改制为九万二千个有自己独立的财政利益和相应的税收权力的乡镇政府。后来,这些农村基层政府的摊子越拉越大,不仅建有党委、政府、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六套班子,还相继产生代表上级政府部门的“七所八站”,于是,财政、税务、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粮管、农技、水利、种子、植保、农机、畜牧、食品、渔业,应运而生。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些日益膨胀的单位和日益庞杂的人员,无壹例外地都是需要由农民来养活的。
农民的负担从此就由“幕后”走到了“前台”,而且,日趋严重!
这以后,国家非但没有把臃肿的机构及大量冗员下决心精简,而是为满足地方党政组织及下设部门不断增长的开支需求,不断地又以各种“红头文件”的形式硬性地给农业和农民增加了多种负担:比如,不但从农业税中派生出了农业特产税,颁布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甚至还把村级组织的公积金、公益金、村干部的报酬和管理开支,以及乡村两级的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所需要的“村提留”“乡统筹”也强加在农民的头上,并做出征收标准的刚性规定。这其中有许多本该是政府拨款解决的,最后却都发展成了农民负担的主要内容。
特别是,陆学艺说,纵观实行“城乡分治、壹国两策”以来的四十多年的历史,当国民经济运行出现波动、遇到困难时,倒霉的总是农民。国家通过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信贷的政策倾斜,首先保证城市和国家工业的发展,农民和农村在这种条件下,就要做出更大的贡献。
他把“贡献”在嘴里咬得很重,听起来实际上就成了“牺牲”。
他说,壹九八八年,通货膨胀,国家進行了壹次宏观经济调整,由于经济的天平向城市倾斜,就使壹九八九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减少,并出现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纯收入第壹次出现了负增长;随后,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的又壹次国家宏观经济调整,农民付出的代价比历次都更大。当时国家下决心進行国企改革,宏观经济调整的动作很大,全国各地就有上千万国有企业的职工下岗,登记失业率也逐年上升,有些老工业基地的下岗失业人员甚至超过百分之十,经济形势相当严峻。但是,由于物价特别是粮食等产品的价格,是在逐年下降的,大米每斤从两元降到壹元以下,鸡蛋从三元五壹斤降到了壹元八,蔬菜瓜果的价格更是连连下跌,所以,职工下岗后发的津贴虽然很少,生活却还能过得去,整个社会保持了基本的稳定。
壹九九六年,中国农村粮食总产为壹万零九十亿斤;壹九九七年为九千八百八十三亿斤;壹九九八年为壹万零二百四十六亿斤;壹九九九年为壹万零壹百六十七亿斤。平均以壹万亿斤计,壹九九六年十壹月,大米、小麦和玉米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为每斤壹点零三五五元,当年农民粮食所得便是壹万零三百五十五亿元;可是,到了壹九九九年十壹月,这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就减到每斤零点七零七五元,农民从粮食所得则是七千零七十五亿元。这就是说,壹九九九年中国农村粮食总产并不比壹九九六年的少,但增产不再增收,农民实际收入反而减少了三千二百八十亿元。
除粮食而外,其他的壹切农副产品的价格也都是大幅度下跌的。初步估算,仅壹九九九年与壹九九六年相比,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至少也要减少四千亿元。二OOO年农业减产又减收,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就比壹九九六年减少得更多。
可以说,仅从壹九九六年到二OOO年短短的四年之中,中国农民实际减少的收入就至少在壹万六千亿以上!
这就是忍辱负重的中国农民,在保证国家宏观经济调整,顺利实现援助国企改革稳定城市社会安定所做出的巨大的牺牲!
自从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城市与农村、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差距就逐渐被拉大,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各地的城市在迅速地变大、变高、变美,城里人的生活水平也在日新月异地发生著变化;而广大的农村,却反而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第壹次“增产不增收”,出现在壹九八九年至壹九九壹年,在农业生产喜获大丰收的情况下,扣除物价因素,农民壹九八九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仅为百分之二,壹九九壹年就成为负增长;第二次出现在壹九九六年之后,人均纯收入的连续两年大幅度跌落,先是由百分之九的增长率降至百分之四点六,壹九九八年就落到了百分之四!
富者越富,贫者越贫,财富上的这种“马太效应”,正在中国广大的城市与农村之间日益加剧地显现出来。
有人曾做过这样壹件工作,将壹九八六年以来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和国务院公开的文件中有关政策与评论性的文字,输入电脑進行处理分析,结果发现: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文字部分,出现了壹批新的词汇,这是中国汉语言文字史上前所未有的:“吃农业”、“吃大户”、“打白条”、“口头农业”、“农民负担”等等;而使用得最频繁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
这确实是壹个耐人寻思的分析。
就在我们动手写这部作品时,壹个“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不少专家呼吁: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求,我国的农业政策必须進行重大调整,不仅要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而且要减税。各国普遍对农产品实行补贴,人为地压低了国际市场农产品的价格,而我国不但是少数几个不给予农民直接农业补贴的国家之壹,还是为数不多仍在向农民收税的国家之壹。壹九九O年到二OOO年,只有十年时间,我国从农民那里征缴的各种税收总额,就由八十七亿九千万元,迅速增加到四百六十五亿三千万元,增加了四五倍。农民人均税额高达壹百四十六元,而城镇居民的人均税赋只有三十七元;在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已是农民实际收入六倍的情况下,农民缴纳的税额反而是城镇居民的四倍!这已是巨大的不公平,然而不堪重负的农民,除了要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还有著名目繁多的提留统筹费和各项社会负担。且不说中国的农民已苦不堪言,这在根本上也使得中国的农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美国、西欧等资本主义国家合理通货紧缩尚能够做到壹方面降息,壹方面降税,大幅度裁减行政人员和政府开支,难道我们壹个射秽主义国家就只能降息,不能为那些穷人降税减负。
弄虚作假
1罕见的电报
目睹沈重的农民负担,走在壹个又壹个仍未从贫穷中突围的村庄中间,我们的良知常受到煎熬。
壹位朋友讲过的壹个故事长时期地在我们眼前挥之不去,它使得我们的内心非常不安。
这位朋友说,有壹次,他陪壹位地区官员到县里去检查工作,因为彼此是同学,所以同住壹家宾馆又同居壹室。这天,大清早,服务员送来壹份电报,这电报吓了两人壹跳,它像长长的哈达,足有三四尺长。细看才知道,这是壹个从穷乡僻壤赶来想见这位地区官员的农民打来的。
他带着全村人的希望,带着满肚子的苦水,想找“父母官”诉说,可宾馆门卫不让他進,后想方设法進了宾馆却又被秘书挡了驾,情急之下,老农倾尽卖猪的几百块钱,跑到近在咫尺的邮电局,把带来的上访信的文字变成了电文,这才“来到了”宾馆。
地区官员捧著老农倾诉真情的电报,潸然泪下,颤着声说:“我离他们远了,太远了……”
我们看到、听到的高级领导机关下去的人,都被壹级级壹层层的下级干部前呼后拥,按事先定好的“视察”地点、事先布置好的人员去了解访问,能有多少真实情况?
我们想到了毛泽东。战争年代的毛泽东是那样地运筹帷幄,决战千里,胸中自有百万雄兵,纵横捭阉,战无不胜,但解放后怎么会提出壹个“壹九八O年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号召呢?现在,回头再看,这个号召已显得十分可笑。究其原因,除去经济建设的经验不足而外,这种决心多半来自对当时中国农业,甚至包括对当时中国工业的真实状况产生了错误的估计,它背离了社会实际,留下的,就只能是壹位伟人的壹桩憾事。
我们也注意到,中国政府在上个世纪末,曾做出过两项承诺:壹项是“要让淮河水在二OOO年变清”;壹项是“不将贫困带给下壹个世纪”。
为使淮河水如期变清,中国政府拿出了大禹治水的精神,壮士断臂的勇气,在壹九九六年七月壹日凌晨之前,毅然关闭了淮河沿岸上千家小造纸厂,并在最后期限的日子里,打响了壹场声势浩大的“零点行动”。
为消灭贫困,基本解决农村中八千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中国政府从壹九九四年到二OOO年的七年时间里,集中了人力、物力、财力,动员起社会各界力量,还为此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并向全世界宣告:“二OOO年,消除贫困的目标壹定能够实现。”
但是,奇迹和成功,掩盖不了依然存在着的事实,这就是,淮河的水并未因为壹个旧世纪的结束便从根本上改观,淮河的现状,依然让我们为之忧虑;同样,我们也没有把贫穷堵截在新世纪的门坎之外,它现在仍困扰著壹些地区的农民兄弟。
我们承诺的决心,无疑是对真实状况的严峻性及复杂性缺乏准确而可靠的估计。
这自然又使我们想到有关教委对灵璧县冯庙镇中学進行的壹次九年义务制教育的“达标”验收。在验收大员尚没到达冯庙之前,镇政府就已急令各村突击把失学在家多年的青少年,统统“动员”回校,并由在校学生替他们赶做了各门功课的作业簿,同时派人赶往百里之外的江苏省徐州市,采购来名烟名酒。验收大员们对验收的结果据说是十分满意的,但验收的队伍前脚离镇,可怜的失学青少年后脚就被“驱出”了学校。
假如我们对农村的教育状况都依凭冯庙这样满意的判断,并据此制定发展计划,岂不是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吗?
2 可敬的领导
温家宝对下面这种弄虚作假的现象,显然是有着十分清醒认识的。
可以说,温家宝是中央领导层近年来深入到安徽农村搞调研次数最多的壹位,同时,也是让陪同他的地方干部最头疼的壹位。为了解到农村和农民的真实情况,他常常不给地方官员留面子,想方设法冲破对他的“封锁”,使得刻意弄虚作假者不知所措。
壹九九六年五月,麦收之前,当时还是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的温家宝,到安徽检查扶贫工作。壹来,就约法三章,不搞迎送,不搞陪吃,下去时更不许前呼后拥,壹切轻车简从。
他的随行人员也是屈指可数,除秘书田学斌,警卫参谋张振海,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来壹位局长,还有就是农业部的壹位有关领导。
那次他们来了后,就同安徽省的有关领导分乘两辆普普通通的中巴车,直奔大别山革命老区。
在从金寨县通往霍山县的山道上,温家宝来了壹个突然袭击。他招呼司机说:“我要方便壹下。”司机当即把车停住。
车上的人都以为温家宝真是下去“方便”,谁知,他跳下车后,走得很快,沿着壹条小路就壹直往前走去了。
坐在另壹辆中巴车上的安徽省的领导,这才发现,前面有座不大的村庄,温家宝正向那村庄走过去,他们不免感到诧异。因为这显然是在事先安排要视察的计划之外。而且,看上去,还是壹处十分贫穷的地方。
大家赶忙下车,快步跟了上去。
温家宝见几个农民扛着树皮走过来,就迎上去问:“妳们这是干什么呀?”
壹个妇女见问话人面相慈善,话声和蔼言虽是干部打扮,却没有想到这会是中央下来的干部,因此答得就很随便:“现在青黄不接,山上没东西可卖,供销社正在收购树皮,听说造纸用,就削点树皮去卖,好买点口粮回来。”
温家宝转身又去打问壹位男青年,当得知对方是位民办教师,便仔细了解他的工资情况。民办教师发愁地说:“乡里壹个月只补助五十元,连吃粮的钱也不够。说是补助,也只是欠著,赶到要过年了才给,平时就连买粮的钱也没有。”
温家宝壹边认真听着,壹边点着头。
他在村子里各处仔仔细细地看了个遍,这才上车。到了霍山县城后,他随便用了壹下餐,就要求听县里汇报。
霍山县委书记不知道温家宝在来的路上已经没按“规定”下过车,依然像往常壹样地作著汇报,他甚至激动地说道:“这几年,我们霍山县有了很大的发展,既脱帽,又加冕,脱掉了贫困县的帽子,戴上了‘奔小康’的帽子。”接着就把全县的国民生产总值、粮食产量、财政收入和农民增收的各种数字,熟练地报了壹遍。他还准备把各种成绩的统计数字壹壹报来,温家宝却截住了他的话头,忽然问:“妳这个县这么好,可以按时发工资吗?”
县委书记回答得斩钉截铁:“我们不缺全县职工壹分钱!”
温家宝点到了他下车看过的那个村庄的名字。县委书记不禁壹楞,但他马上指出:“那是我们县最穷的壹个村。”
温家宝幽默地笑道:“妳最穷的壹个村,就被我看到了?”
县委书记这才知道遇上了麻烦,偷偷看了壹眼坐在旁边的省委领导,见省领导都在面无表情地望着他,不由急出了壹头汗。
温家宝严肃地说:“同志们,不是我们不相信妳们的数字,我更看重农民家里的生活是否真的提高。妳们都很年轻,我希望妳们,多到农民群众的家里看看,真正做好脱贫很不容易,何况有些脱贫了还会返贫呢。”
也就是在那壹次,温家宝要看龙河口水库淹没区农民的生活状况,舒城县却安排了壹个各方面都比较好的村子让他看。他壹眼就发现了问题,问:“这儿是淹没区吗?”
县委书记见瞒不过,只得照实说:“不算淹没区,只是边缘地带。”
“我要看淹没区,看最贫困的村子。”
舒城县委书记没有壹点思想准备,因为以往下来检查工作的中央领导或省领导,没谁提出过这样的要求。安排领导参观“形象工程”,视察“闪光点”,早已成了壹条程式化的不变的“规矩”。于是,这位县委书记搪塞道:“那儿路不通。”
“妳说的不通,是不是车子开不進去?”温家宝认真地问。
“是。”
“走路要走多远呢?”
县委书记想了想说:“十公里吧。”
温家宝壹听,朗声笑道:“不算远,那我们就走去。”说著,做了个挽裤角赶路的动作。
当时的省委书记卢荣景见温家宝决心已定,马上接过话:“快上车,开到哪儿不能开了,就下车走嘛!”
于是大家陆续上车。
不曾想,舒城县委书记说“路不通”,只是不希望温家宝看到穷得不像样子的地方,不过,他又是壹个实在人,见省委书记表了态同意去看,也就没再留点儿心眼,把自己曾说过路不通还须走上十公里的话忘得壹干二净,指挥着司机顺顺当当将车开進了壹个村子里。
省农经委的吴昭仁在和我们讲起这段插曲时,他的脸上露出了无地自容的神色。他说:“我当时壹听县委书记说:‘到了,下车吧!’脑袋嗡地响了壹下。心想,妳这个县委书记真要命,说过这村子车开不進去,妳至少也要停得远壹点,让大家走几步,哪能让车壹下進了村?这让陪同的省领导在中央领导跟前,脸往哪搁?这时就听走在我边上的王昭耀副省长说:‘地上有缝都能鉆進去……’搞得我们壹个个灰头土脸,硬著头皮走下车。”
那确实是个很穷的村子,房子不像房子,阴暗潮湿,因为农舍里太黑,大白天走進屋,半天看不见东西。其实,看见跟没看见都不重要,许多农户家徒四壁,半个村子跑下来,没看到谁家有壹件值钱的东西。
温家宝壹连看了几户农家,心情很是沈。
又壹次,温家宝到安徽检查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工作。在阜南县,县里安排是看小陈庄,这是壹个新建的村,两排楼房十分漂亮地拥路而立,中间的马路也修得很宽,看上去不仅富足,还透出几分气势。但是,温家宝下车后只看了壹眼,就拒绝進村去看。 ·
这弄得陪同的领导十分尴尬。
吴昭仁是多次陪同温家宝到安徽各地视察的,彼此已经很熟悉,他打破僵局走上去说道:“既然来了,進村看看吧!”
“不看,”温家宝不为所动,“要我看什么呢?无非就是几个有钱人,盖了几幢新楼房。”
县里领导忙解释:“还有个座谈会……人已到齐了。”
温家宝坚持说:“这个座谈会不参加。”
现场的气氛变得十分窘迫。
这时,走来了两个农民模样的人,温家宝于是上前打问:“搬到这儿来,妳们是自愿的吗?”
对方高声答道:“完全是自愿的。”温家宝若有所思地又问:“住这样的房子,花了多少钱哪?”“两万多。”温家宝朝村里望了望,空无壹人,就打量起走过来的这两个“农民”。显然他已从对方回话的口气中悟出了什么,指著其中的壹人问:“妳在村里具体干什么呀?”对方说:“支部书记。”温家宝幽默地笑了: “那我就问问妳,为什么要修这么宽的马路,占用这么多的耕地呢?”支部书记哑口无言。
重新回到阜阳市,市委将温家宝壹行安排在国际大酒店,温家宝壹听是“国际大酒店”,坚决不住,要求住進招待所。由于温家宝的坚持,最后下榻在作为市委招待所的“颍州宾馆”。晚饭后,.温家宝也不愿休息,他要求安排两个县委领导汇报有关工作。汇报时,太和县委书记取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稿子,刚念了个开头,温家宝就示意对方停下来:“妳们不要念稿子好吗?”离开了稿子,这位县委书记竟不知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了,变得吞吞吐吐,十分狼狈。温家宝失望地摇了摇头,说道:“今天下午,我很生气,在阜南县的那个村子里,见不到壹个群众,不知道妳们想让我看什么?去年,我到河南省,壹个县委书记也叫我去看壹个这样的村子,见不到农民,村里的马路修得比妳们这儿看到的还宽,房子也比这还漂亮,我就问那个县委书记,这样好的村子在妳县占多少呀?他支支吾吾地说,百分之二十吧。我说,好,就是占到百分之二十,还有百分之八十的农村又是个什么样子呢?我更想知道妳们县那百分之八十农村的情况,妳带我去看看好吗?他马上说,路不通,不好去。我说,车子去不成,人总可以走進去吧,那麽多的农民可以走,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走呢,妳带路,我要進去看看!”
说到这,他顿了壹下,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陪同的安徽同志,当然听得出此番话的意思。借故路不通,不希望他看到自己管辖范围的落后面、贫困状况的,不止是河南省的那位县委书记,他在安徽舒城县就有过同样的遭遇。只给上面展示“政绩”,看“莺歌燕舞”,这种弄虚作假的现象,已经像瘟疫壹样在中国各地蔓延成灾。
那天晚上,温家宝谈了很多,谈得推心置腹:“阜阳地区我来过几次,通过前后对比,我看有很大发展,农民生活也有很大提高,当然离小康的要求、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壹个地区里面也还有很大的不平衡。可能有很好的村,但也有相当多的壹般村,还有很多贫困村。就壹个村子来讲,也很不平衡,有富裕户,有大量的壹般户,也有比较困难的户。我觉得我们的农民非常知足,就吃几碗白米饭,没什么菜,住的又是那个样子,但是对党,对政府,却没有什么怨言,非常朴实。我感到我们的农民,是非常有觉悟的,越是这样,我们的干部就应该越觉得自己身上的责任重。怎么帮助农民尽快地富起来,我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说:“事关农村的政策问题,我就想到安徽来听听大家的意见,因为这里有许多熟悉情况、又敢于发表意见的同志。我每次来都很有收获。我的好多政策上的想法,都是我随便下车了解到的。地方上准备的东西,和让看的地方,往往是壹些比较典型、比较成熟的闪光点,不是说这些地方不真实,但常常不具备普遍性。所以,我非常喜欢随便走走看看。我的调查研究很简单,就是开车随便進壹个村,有时要谈壹个小时,也可以跟农民谈壹天。最长的壹次是在铁岭,我坐在炕头上和农民谈心,从中知道了好多事情:土地关系、分配关系、干群关系。不坐下来深入地谈,就很难了解到。即使这样,我仍觉得自己对农村的了解恐怕至多只有十分之壹,大量的情况还是不了解的。我知道农村的情况并不都是好的,需要我们去看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以我希望今天的座谈,能畅所欲言,有什么情况就讲什么情况。”
他是从天津市旧城区壹个普通的胡同里走
出来的,有着壹家五口居住在不足二十壹平米的经历,因此,“平民情结”壹直根植在他心中。他非常喜欢深入基层,在全国的两千多个县中,他居然跑了壹千八个多个县,这在中央壹级的领导中,恐怕是最多的。
那壹天,他动了感情地说道:“我们党的政策是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我还希望去看绝大多数群众;如果农村都这么好的话,还要我们这些人干什么呢?在北京郊区的房山,我看到过许多农民仍在看九英寸的黑白电视,难道妳们这里比北京郊区还好吗?共产党人壹定要关心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只关心少数人!”他特别强调:“我再说壹遍,我是来搞调查研究的,不是来参观的,请妳们不要只让看‘闪光点’!”
坐在会场上的阜阳市委书记王怀中是个绝顶的聪明人,这壹听,马上离开会场,慌忙要人·给颍上县打招呼,原安排第二天去颍上参观“全球环境五百佳”的小张庄与八里河的计划被取消;并交待,从阜阳宾馆拉过去的那些高档餐具和借去的厨师,统统连夜撤回,不得有误!
3骗妳没商量
在安徽省南陵县,我们就采访到了朱镕基壹次被骗的经过。
当时,朱镕基刚刚出任国务院总理,他来皖考察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看看安徽的广大农村对他过去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执行的情况。他不止壹次地说过:“在农业问题上,在中央要对农业做出重大决策时,我往往会到安徽来调查研究的。”
那是壹九九八年五月下旬,朱镕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王春正、国务院副秘书长马凯、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尹成杰的陪同下,来到了安徽。
这是朱镕基第五次来安徽。他高兴地伸出右手的手指,给安徽的同志细数五次来皖的情景:第壹次是壹九八七年,他还在国家经委工作的时候,到芜湖来参加壹个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会议;第二次是壹九九壹年安徽特大洪水后来看灾情;第三次是壹九九三年十二月中旬,粮食涨价时来安徽;第四次是壹九九七年六月底,粮价下跌,又到河南和安徽;这是第五次。他壹再表示:“我跟安徽有缘。”
然而,安徽欺骗朱总理却也是没商量的。
安徽的同志当然知道安徽的南陵县是朱镕基的祖籍地,所以,这次的考察就被安排在了皖南的南陵县。南陵是江城芜湖市辖下的壹个产粮大县。俗话说,“芜湖米市南陵粮仓”,芜湖是中国著名的“四大米市”之壹,“芜湖米市”的盛誉就是靠“南陵粮仓”支撑的。事实上,南陵不仅产粮,还盛产油、棉、茶、桑,自古便是富甲壹方的“鱼米之乡”。
南陵作为产粮大县绝非徒有虚名,但是,当得知朱镕基总理将前往南陵检查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情况时,南陵县和芜湖市的领导还是慌了手脚。因为,南陵的粮仓里确实又是无粮的。
国有粮仓无粮,说奇怪,其实并不奇怪。国家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让地方实在难以执行。中央定价,放开收购,出现亏损,却是由地方财政补贴。这几年粮食越来越不值钱,产粮大县干部职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哪有钱往粮食上补贴呢?没有补贴,负责收购粮食的粮站,就只有变着花样压级压价,扣斤扣两,限收,或干脆拒收。所以,许多粮站宁愿让粮仓就这样空着。
现在朱镕基要来,无论南陵县,还是芜湖市,都不希望让他看到这里并没有执行国家的粮食政策;明知这种政策不大切合实际,却只想让总理看到他的祖籍之地政通人和、经济繁荣。于是只有造假。
当时,南陵县峨岭粮站,已经是壹家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除去其中的六号仓尚储有部分粮食外,其余号仓基本无粮。峨岭造假是从五月十八日这壹天就开始的,可以说,兴兵动师,声势浩大,突击调运的壹千零三十壹吨粮食,分别来自三里、烟墩、工山、陈桥等地。连驾驶员在内,前后二百余人参预了粮食的运输和進仓工作。五月十八日到二十壹日,这四天,峨岭粮站的职工们几乎没睡上壹个囫囵觉。粮站站长刘鸿第壹个晚上忙到凌晨两点,第二个晚上千到凌晨四点,接下去就又连干了两个通宵。在那令峨岭人难忘的四天四夜里,小镇上所有的饭店和茶馆,都挤满了轮番前来吃饭或喝茶的搬运工人;粮站内外汽车络绎不绝,闹得附近的居民彻夜不宁。
那时县里分管粮食工作的是胡锡萍副县长,考虑她是位女同志,难胜此任,就将主管教育工作的年轻副县长汤春和派到运粮第壹线。刘鸿站长在接受我们采访时,他说个头不高、长得胖胖的汤春和副县长,始终就在现场坐镇指挥。朱镕基到达的前壹天,芜湖市委副书记倪发科还领着省、市、县壹大帮人赶去验收。因为倪发科在南陵当过县委书记,南陵县的老百姓大都认得他,至于这场造假的最高策划者是谁,谁也说不清。
总理视察的这壹天,粮站的所有职工被告知不得進站。站长刘鸿被临时降为仓库管理员,峨岭粮站站长由三里中心站站长俞水华所取代。身降大任的俞水华,那几天比谁都忙,忙着背熟预先由上面写好的材料,背熟预先编好的各种数字,特别是中央有关粮食工作的政策规定,要求烂熟于心,以应对朱总理随时可能会提出的壹切问题。
于是壹切安排就绪,就这样,朱镕基壹行浑然不觉地走進了壹个诱人的骗局。
壹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时许,朱镕基不可能会想到,他与在场的人高兴地握手问候,被握手问候的居然没有壹个是这个粮站的职工;站长刘鸿此刻已被打发到壹个无法享受到总理握手问候的角落。
回答朱镕基提问的,是峨岭粮站的假站长俞水华。俞水华其实也不过是这场闹剧中的壹个活道具,他必须按照预先为他编写好的台词,在别人的导演下现场演戏。
这壹切,都被中央电视台录制在后来向国内外公开播放的新闻画面上。
朱镕基关切地问:“妳们敞开收购了吗?”这是他最放心不下的。由于农业上连续丰收,粮价不断下跌,各地粮站的收购不积极,再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里的余粮,农民就会吃亏,同时还会挫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而使得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就难以得到保证。
只见俞水华字正腔圆地回答:“敞开收购了!”
朱镕基十分满意地点着头问:“妳去年收了多少粮食?”俞水华满怀豪情地撒开了弥天大谎:“去年收购五千吨,而过去壹年都在壹千七百吨左右。”朱镕基又问:“妳这个粮站收壹个乡还是几个乡的粮食呀?”“壹个乡。”这时朱镕基若有所思地提出了壹串问题:“这个乡有多少亩田?亩产壹般是多少?总产量又有多少?”俞水华不假思索地答道:“全乡两千三百亩田,壹年产量壹万五千吨。”俞水华只知道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背数字,却忽视了这些数字背后可能会出现的破绽。
果然,朱镕基反过来给俞水华算细账了:“妳虽然收了不少,但除去农民口粮和种子,妳还是没有完全收尽余粮嘛!这怎么叫‘敞开收购’呢?双季水稻难道亩产不到七百斤吗?妳得讲实话啊!”
俞水华是个机灵人,事先早已对各种可能会出现的情况都做了最充分的准备,这时明知露了马脚,却并不慌乱,反倒显得更加镇定,并且自自然然地摊开双手,为难地说:“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现有的粮库都用上了,已经爆满了!”
朱镕基环顾壹下四周的粮仓,微笑了。这时,俞水华恰到好处地作了壹个欢迎总理進仓视察的手势。朱镕基于是在俞水华的引导下,走進了三号粮仓。
望着堆码整齐的高高的粮垛,朱镕基忍不住要亲自登壹登粮堆的高处。因为粮堆的壹边非常陡峭,为安全起见,随行的两名保卫人员不得不慌忙跟上去,各自伸出壹只手从后面紧紧支撑著总理的后背。
登上粮堆最高处的朱镕基,看到由他制定的粮食政策不但被落到了实处,而且还完成得这么好,显然是出乎他意外的好,就十分开心地笑了。
当天,在芜湖市召开的座谈会上,他动情地说道:“在我担任副总理期间,我最重视的,就是农业;最关心的,就是粮食。可以说,我在农业上粮食上花的精力最多,超过金融方面。我担任总理之后,第壹次下来,考察的就是安徽的农业!”
他说,即使是城市,不管妳那个城市的工业化的比重有多大,最重要的还是农业。各级党政壹把手,最熟悉的应该是农业,应该了解民间的疾苦,特别是农民的疾苦。否则,妳怎么当书记,当市长?中国最多的群众是农民,国民经济的基础就是农业嘛!
他语重心长地谈到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认真地下来调研。他说,这样做,是因为中国是个这么大的国家,壹项政策执行起来会有壹个过程,实施以后,也要有壹个被实践检验、修改和完善的过程,而不是不相信地方的同志。他特别指出:“安徽是执行中央政策最坚决的地方之壹。”
朱镕基绝对想不到,他高度赞赏的“执行中央政策最坚决的地方”,不仅在执行中打了折扣,而且玩出了花花肠子。
在江南的壹场豪雨之后,我们在已经卸任了的刘鸿站长的家中,听他痛心疾首地给我们算著那次造假的损失。他说壹千多吨粮食不是个小数字叼,来回运输、清理卫生、拆包倒包、清仓垫仓、水电消耗、粮食损耗、各种招待花销,外加影响了壹季菜籽的收购,里里外外,就是十多万元呀,对已经严重亏损的峨岭粮站更是雪上加霜。他这算的还只是经济账。
望着新华社记者于杰拍下的现场照片,望着照片上壹向严肃的朱镕基总理,在听取“假站长”汇报“工作”时满意而又兴奋的神情,我们感到了壹种难言的悲哀。在最痛恨做假账的朱镕基总理面前竟敢这样造假,还有什么真实的东西能够让人相信呢?这种骗局,不但玷污了朱镕基四处奔波的求实求真之心,更亵渎了他对九亿中国农民由衷的关爱关切之情。
壹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总理,无法得到真实可靠的民意社情,又怎么能够保证中央出台的政策万无壹失呢?更不要说弄虚作假将对调研工作产生的可怕的误导,这种危害是谁也无法估量的!
我们注意到,朱镕基的安徽之行,直接坚定了他继续实行粮食国家统购统销的决心。事实上,在结束安徽的这次调查研究回京之后;只有十多天时间,他就以总理的名义签发了壹道国务院令,发布了《粮食收购条例》。他将粮食收购政策,由过去的《通知》,上升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刚性的《条例》。而这期间,全国已有七个省六十多个县正在進行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农村税费改革,《条例》的正式实施,使得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不得不中途夭折。
当然,这是后话。
可以说,朱镕基签发这项国务院令之前,专程前往安徽考察,就是要看壹看过去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被实践检验”过后,还需要不需要“修改和完善”,为此,他还特地向安徽的同志作了专门的解释:“不是不相信地方的同志。”遗憾的是,朱镕基出任总理后的第壹次重要的调研工作,得到的就不是真实的社情民意,无论是总理,还是《粮食收购条例》,都丧失了壹次至关重要的“修改和完善”的机会。
4 火爆三个月
壹个偶然的机会,我们还了解到发生在小岗村“火爆三个月”的故事。面对这样壹个近乎荒诞的故事,我们感到的,已经不仅是悲哀,而是震惊!
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现在恐怕没有谁不知道了,因为它率先在全国农村中实行“大包干”,被社会各界认为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举世瞩目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源地;十八户农民冒死按手印分田到户的决心,更是激荡过千千万万个中国人。
说到农村改革的发源地,这儿就得多说几句。
公正地说,壹九七八年中国农村最早搞起“包产到户”改革的,是在离安徽省城合肥市不远的肥西县山南区。那壹年的九月十五日晚上八时,山南公社黄花大队的二十壹名共产党员开了壹个惊动省委、事关亿万农民命运的支部大会。主持会议的是山南区委书记汤茂林,人称“汤大胆”,大会形成的决议就是包产到户。这比凤阳县小岗村出现的那个后来轰动中国、震惊世界的“秘密契约”早了两个多月。汤茂林主持召开的那次特殊的支部大会仅仅五天之后,包产到户在山南区就势如破竹,风靡了壹千零七十三个像小岗那样的生产队,发展到了十万多人!
当然,肥西县山南区也还不是包产到户最早的地方。比它更早的,是和风阳县同属壹个滁县地区的来安县十二里半公社。这公社的名字看上去有点怪,因它离县城是十二里半而得名。大胆支持十二里半公社“包产到户”的,是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 ’
然而,历史有时就是这样捉弄人,又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今天众所周知,中国农村改革的源头成了凤阳县小岗村,而肥西县山南区和来安县十二里半公社却鲜为人知。究其原因,并不复杂,这就是,党的十壹届三中全会虽是划时代的里程碑,但在那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壹次再伟大的全会也不可能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所有问题全部解决,根深蒂固年久日深的“左”的思潮的阴影,不可能不继续影响着新颁布的党的政策,因此,就是标志着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已经到来的在十壹届三中全会,会上“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农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也还明确指出:“不准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而肥西县和来安县搞的就是“包产到户”,就是“分田单干”,正是和十壹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相悖,于是就应了壹句俗话:“出头的椽子先烂。”当时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成了全国集中批判的靶子,火车、汽车经过来安附近时,车身上都被贴上了斗大标语:“坚决抵制安徽的单干风”。由于王业美成了众矢之的,万里主持工作的安徽省委自然不便再作宣传。肥西县山南区虽然曾是万里暗中支持的改革试点,但县委个别人竟也慑于当时的形势,不敢再坚持,自己下了个文件把分到户的田地再次收回,结果,功亏壹篑。相比之下,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就更聪明,他不说小岗村是在搞“包产到户”,而是说包干到组,组里再悄悄地分到户。凤阳县的这种做法得到了滁县地委的支持,地委书记是有着丰富政治经验的王郁昭,他不仅亲自参预,还和地委政研室主任陆子修壹道亲赴凤阳,最后决定将小岗村的做法称为“大包干”,这就在策略上高了壹招,而且总结得也好:“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既避开了“包产到户”这个字眼,又把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都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出来。这种上上下下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小岗村的经验壹经宣传,自然风靡全国。再说,凤阳县还是安徽省最穷的地方,历史上又出过朱元璋,再加上有那麽壹个凄凉悲怆的凤阳民谣:“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个朱皇帝,十年就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骡马,小户人家卖儿郎;奴家没有卖儿郎,身背花鼓走四方。”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因此,穷到这个分上的凤阳县小岗村敢于率先改革也就顺理成章,并且显得十分的典型。
问题是,小岗村到了后来,越宣传,故事越多,也变得越传奇,先是有了十八户农民按红手印的故事,接着就有了存放在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号为"GB54563”的那张“秘密契约”。
我们走访过许多当事人,似乎都对那件“珍贵的藏品”提出过质疑,说“藏品”的纸张那麽平展,几无皱折,何以被农民密藏这么久而如此光鲜?说秘密会议在谁家召开,契约又由谁执笔,这些重要的细节至今亦无定论;甚至连参加秘密会议的是十八户还是二十户也有不同说法,而博物馆的“藏晶”上写着的二十个人的名字,“严宏昌”就出现了两次,出席会议的竟又成了十九人。 。
二OO壹年六月十四日上午,我们在访问陆子修时,陆子修也作了否定回答:“小岗村按手印是假的,这我能不知道吗?”他使用的是设问方式,结论却是不容置疑的。他当时曾是这个地委政研室主任,以后又担任了这个地区的地委书记,他的判断应该是可信的。
可是,不管怎么说,我们却觉得,那张“秘密契约”是真是假,现在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小岗村的大包干当时确实是顶着天大的压力,冒着坐牢杀头的风险做出的严峻的选择。
他们对中国改革事业的贡献是功不可没的。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农村连续多年的粮食大丰收,这是与推广他们的经验分不开的。
小岗村被称为改革的“源头”是当之无愧的。
发生在小岗村的,那确实是壹次了不起的革命,甚至可以说,它的深刻性比壹九四九年那次解放也毫不逊色,因为这次解放的对手不是敌人,而是自己!
从壹九七八年开始,小岗人因为获得了承包土地上的生产自主权,粮食连年大丰收,这以后至少有五年时间,小岗都是属于比较富裕的生产队。壹九八O年新年刚过,万里专程来到小岗,他挨家挨户地看,看到小岗村家家户户都有粮食吃,有衣服穿,心里特别高兴,说妳们终于可以把讨米箩、要饭棍,甩到海里去了!他对当年带头大包干的严俊昌说道:“中国几千万共产党员不敢干的事,妳们干了,因为妳们头上没有乌纱帽。只要敢想敢干,没有干不成的事。中国农民的温饱问题,解放三十年了都没有得到解决,妳们却冒着风险自己解决了!”
后来,随着国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靠种田打粮过日子的小岗人,就壹下变得雄风不再。尽管家家户户都有粮食吃,都有衣服穿,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改革开放快二十年了,也就壹直停留在了“温饱”二字上,盖不起楼房,修不起马路,用不起电话,吃不上自来水,没有壹所学校,没有壹家企业,甚至,没有壹处称得上卫生的厕所,作为引发了中国壹场伟大变革的发轫之地,竟也建不起壹个起码可以供人参观的展览室。
中国改革开放最大的这个“闪光点”,这么多年却无人刻意为它“打磨”;各地都在大搞“形象工程”,而足可以大大提升安徽形象的这壹“小岗工程”,安徽省、地、县三级党委政府,均无人问津。这事看上去似乎有点儿怪,很是让人不得要领。
当然,话说回来,小岗村二十年“江山依旧,旧貌犹存”,类似的情况,在中国广大农村中,同样有着壹定的代表性。且不说西部欠发达地区,就是沿海城市,周边先富起来的也只是有限的壹部分,绝大多数农村其实并不比小岗好到哪里去。从这壹点上来看,认真解剖壹下二十年“江山依旧”的小岗村,对认识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肯定会有着“经典”意义。
不过,就在小岗村实行大包干临近二十周年的日子,突然有消息传来,说它有了壹个崭新的变化。变化之大,就连小岗人也感到像是做了壹场梦,确实又不是梦,恰恰验证了当下壹句时兴的话:梦想成真。
变化是从这壹年的六月开始的。
六月中旬,省委壹位领导亲率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新闻出版局等省厅局的负责人来到小岗。
当时,小岗人并不清楚这么多领导的到来,会给小岗带来什么样的实际好处。因为这么多年来小岗参观、访问、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太多,他们来这儿转转、看看、问问,来来往往,小岗人也就没把它当回事。
可是,这壹回大不壹样。壹场改天换地的工程很快在小岗村拉开了序幕。
首先赶到的,是凤阳县教委主任徐彪,他给小岗带来了福音:壹所可容师生壹百六十人,从壹年级到五年级壹条龙五个班的小岗村小学,六月动工,八月竣工,确保九月壹日正式开学的工程开始了。
接下来,省建设厅、省水利厅和省卫生厅联手要为小岗建造壹座水塔,说干就干,并于七月底完工,让小岗人破天荒地像城里人壹样吃上了自来水。据说,原约定由三部门平摊的五十万元资金,只有建设厅的十万元到了位,水利厅和卫生厅的承诺却都打了水漂,那四十万元工程款的缺口,最后只好由风阳县水务局垫付。
紧接着,由凤阳县建委统筹,县委、县政府六部门联合出资,为小岗村家家户户住房的墙面,壹点不拉地刷上壹遍涂料,涂料壹上墙,整个村子就好像摇身壹变,光鲜了许多;为提高文明的程度,又为壹家壹户建造了卫生厕所;“大包干”的展览馆,也随后平地而起了;村支部的办公室,也因为装修美化而“土枪换炮” 了。这当儿,县建设局还按照省厅的要求,设计出了四十套村民住宅的规划。工程扫尾之后,总共用资二十三万元原是由本县宣传部、计生委、卫生局、供销社、人武部和县建委大家伙壹道“擡石头”,谁知五家变了卦,建委赖不掉,咬著牙垫付了其中的二十壹万两千三百三十二元,余下的壹万七千多元就不愿再出,害得施工单位多次上门讨债,直到我们采访结束,此项“狗头账”尚未扯清。
要说,还是风阳县电信局雷厉风行,接到任务,立马就替小岗村家家户户装上了程控电话,而且事情办得漂亮,明说收费,实际并没让小岗人掏多少腰包,电信局是用贷款解决的,从银行贷了壹百万元,至于将来连本带利这钱谁还,自然成了糊涂账。
有壹点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之前,小岗人虽然修不起路,但并不说明小岗村就没有壹条像样的路。再早,江苏省张家港市长江村曾投资壹百二十万,无偿地为小岗铺了壹条取名叫“友宜路”的水泥路。只是美中不足,四公里路段的两边光秃秃的,不好看,现在凤阳县林业局的队伍开進了小岗,虽然正值五黄六月,酷热难当,他们却自有办法,不但自筹资金从百里之外的凤台县林场买来八百三十棵蜀桧,每棵都在两米高以上,而且搞起了科学试验,将起运的蜀桧都在根部包上营养土,趁夜抢运,当天入土,还专门雇用了两位懂业务的工人,吃住在小岗村,精心浇水、培土、看护。高温植树,棵棵成活,为了这桩奇迹,凤阳县林业局的技术员由此撰写出的论文,后来还荣获了安徽省科技進步奖。
以上各项工程总投入两百七十万零壹千四百元,无偿的人力以及各家自备的材料,当然不在其中,那是无法统计的。这壹项又壹项工程,变戏法儿似的出现在小岗人的眼里,对他们而言,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直到了壹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江泽民总书记来到了小岗村,小岗人这才恍然大悟。
为什么我们的生活中偏偏总是发生这壹类让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呢?
有人说,小岗村的这种变化跟南陵县弄虚作假原本两回事。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壹面红旗,接受壹点支持和惠顾,算不上过分,而且也是受之而无愧的。
有人说,小岗村对整个中国的改革都有着历史功绩,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做壹些力所能及的解囊相助,是理所当然的,无可非议的。
有人说,为迎接“大包干”二十周年,迎接江总书记视察,对小岗村面貌進行壹次筹划和必要投入,没什么不对,不过是例行必办的公事。
可是,小岗人似乎对这种“改天换地?的事情并不领情。水塔建成送水时,修水塔的工人老大哥想喝口水,小岗村却有人站出来制止,说,那不行,拿啤酒来换!修路植树要用土,对不住,要动小岗土,每平板车要付十元钱,少壹文也不成,这比在风阳县城用土贵上壹倍!好像这些工程与小岗村毫无关系。 ·
当然,这只是个别小岗人干出的不体面事,但饮水者不壹定思源,却让贴钱帮扶小岗的人伤了壹回脑筋。这恐怕是对帮扶者只帮物不扶志的壹种报应吧。
小岗人显然还感到委屈,他们说:妳早不帮,晚不帮,单拣江总书记要来看望小岗了,小岗村的小学校就开办了,墙也带彩,路也变平,“大包干”的展览馆也冒出来了,两排冲天的蜀桧也平地而起了,家家户户电话也通了,厕所也变了,也都喝上自来水了。除非傻子看不出来,小岗村由“温饱”壹下成“小康”,显然不是变给小岗人看的。
最初听到小岗村的这段故事,我们确实感到过震惊。静下来壹想,这事发生在安徽,但类似的故事即便出在别的省市自治区,又有多少人会感到大惊小怪呢。我们的干部为什么敢于乐此不疲,倒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我们甚至这样想:假如,小岗村没有这个“火爆三个月”的故事,江泽民在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看到的就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江山依旧”的小岗村,说不定会使总书记对中国的“三农”问题有着更多更深刻的思考,那样,必将会给九亿中国农民带来更多更实惠的好处,给中国农业和中国农村带来更加令人鼓舞的明天。
事实是,没有假如。总书记和我们看到的,都是壹个已经基本达到“小康”的小岗村。
农民的出路
1税费改革第壹人
公元壹九八九年,建国四十周年之际,安徽电视台录制了壹部名叫《土地·人·乐园》的电视专题片,片中有这样壹段解说词:
“大包干的实行,使农业摆脱了令人焦虑的困境,但也把农业置于这样壹个十字路口上:土地承包后向哪里去,如何再進壹步发展生产力?”
这部荣获了全国电视文艺专题片节目展播壹等奖的片子提出了问题,却并没有道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时实行大包干已经十多年了,安徽的农村确实处在了壹个新的十字路口,整个中国的农村无疑也都处在这样壹个十字路口上!
人们期待着中国农村出现第二次飞跃,中国农民渴望再壹次笑起来。可是,农村中不断加深的各种矛盾和出现的新问题,让人焦虑不安: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其实,就在那部电视片播放的壹年之前,就在安徽,在与安徽电视台近在咫尺的省政府办公厅的调研室里,已经有人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人就是高级农艺师,后来被誉为“中国税费改革第壹人”的何开荫。
这是壹个有着坎坷经历的男人。他长得有些特别,很瘦,清臒的脸上,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有着壹只高耸的鼻子,和壹双仿佛每时每刻都陷入在思考中的眼睛。这是壹个爱较真,敢说实话,又爱关心国家大事的知识分子;因为这种特殊的性格,壹九五七年,还是北京农业大学的学生,他就被打成了“右派”,发配到了北大荒壹个几近蛮荒的青年农场,在那里壹呆就是二十年。后来,右派改正了,四十三岁的何开荫终于回到了安徽省天长县的家乡。本来,他完全可以过安稳的日子,但是随之而来的中国农村的伟大改革又壹次点燃了他的激情,加上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是他的老领导,又比较爱关心国家大事,喜欢思考社会热点问题,当王业美全国第壹个拍板在来安县搞起“包产到户”时,他就紧随王业美,走到了农村改革的第壹线;以后又追随积极支持风阳县小岗村搞起“大包干”的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冒死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的“大包干”在全国赢得成功,王郁昭作为那场改革的功臣,出任了安徽省省长,随后也就把他调進了省政府办公厅。壹个农业科研技术干部,跑到行政机关能干什么呢?打那他就开始了宏观农业政策的研究工作。
说来也巧。壹九八八年十月,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日报社等几个部门,发起了壹次“中国农村十年改革理论研讨会”。这时,王郁昭已出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中心副主任,由他所在部门牵头搞起的这样壹次理论研讨会,自然忘不了他十分欣赏的老部下何开荫。王郁昭让他的秘书崔传义专门把论文征集函,直接给何开荫寄了过去。
何开荫收到征稿函,感到十分兴奋。于是他紧张地行动起来。他找到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室的金進和朱文根,还有在农科院作物研究所工作的妻子顾咸信,四个人壹道,進行了壹番深人的调查研究。
也就是从那壹年的春天开始,中国出现了汹涌澎湃的“民工潮”。“民工潮”的出现,使何开荫敏感地意识到,种田已经人不敷出,农民的收入增加趋缓,出现了负增长,而农民的负担却与日俱增,新的矛盾不断产生,又缺少必要的改革措施,各种各样的矛盾越积越多,已经严重地阻碍著中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还因为大包干十年到期了,农民担心耕地不再是自己的,那种世世代代生死相依的土地情结没有了,纷纷涌向城市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且不说出现了土地的大面积抛荒,留在农村中的,因为多是老人、妇女和小孩,造成粮食的大减产,农村工作更是徘徊不前。
何开荫想,要找准中国农村第二步改革的突破口,首先就必须闹清出现的这些新的矛盾。
到底有哪些新矛盾呢?综合四人调查研究的结果,何开荫认为大致可以归纳为:
壹、承包耕地所有权、使用权与产权的矛盾;
二、农产品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的矛盾;
三、城乡二元结构与经济壹体化的矛盾;
四、小生产与大市场,粮食的买难与卖难交替循环的矛盾;
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负担不断加重的六、封闭的社区结构与大开放大流通的矛
七、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矛盾;
八、相对贫穷与共同富裕的矛盾;
九、生产力水平低下与科学技术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
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同步的矛盾。
当然,还可以梳理出壹些别的矛盾并列举出它们的具体内容。不过他认为,归根到底,还是计划经济旧体制向市场经济新体制转轨时期难以避免的磨擦与碰撞所引发出的必然现象。
要解决以上矛盾,就必须拿出各项相应的改革措施。
当时,由于小岗村大包干精神的影响,安徽省学术界的思想还是相当活跃的。何开荫在下面调研时发现,各级党委政府中都出现了壹批想干事、能干事又敢干事的领导干部,他们已经针对农村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分别進行了不同内容的改革尝试。
那段时间,何开荫变得异常地亢奋。在认真分析了其他几位同志下去调查研究的情况以后,何开荫觉得,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就是土地的永久承包,给农民壹个长期的使用权;其次就是必须改革农业税费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
当他把自己深思熟虑的这壹切变成文字之后,壹篇很有见地的论文便已经完成。他把它定名为:《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出路何在?),然后寄往北京。
因为这篇文章,何开荫开始踏上了农村第二次改革的研究之路,尽管这条路上布满了荆棘和泥泞,但他却壹直没有回头。
何开荫撰写的这篇论文引起了中央政研工作高层官员的重视,还在那次征稿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论文。但是,他没有想到,不久,壹些极“左”思想的再度擡头,有壹股否定农业大包干的思潮正在各地涌动,发现这壹点,他感到吃惊不小。他正费尽心机地研究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呢,有人竟连第壹次改革的成果也要壹笔抹煞!
何开荫心重如铅。他想,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十亿人口,就有八亿农民,农业的状况如何,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历来事关重大,团结和依靠广大农民应当是我们党的政策的出发点,但长期以来,我们已经欠农民太多;尽管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涉及到中国深层的政治经济体制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指望毕其功于壹役,可是,重新审视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地步!
壹种报效祖国献身农业的欲望使得他热血奔涌。
于是他坐了下来,旗帜鲜明地写了篇针对否定“大包干”思潮的文章:《建议实行耕地永久承包,给农民长期使用权》。
他建议:“我们宜及时采取壹个大的动作,这就是对耕地的所有制進行壹次改革,将土地壹律收归国家所有。国土国有,理所应当。同时把耕地的所有权(田底权)与使用权(田面权)彻底分离,实行永久承包制,即在现有承包地的基础上签订契约,长期承包给农民耕种,并对零散土地進行适当的串换调整,使每户的承包地集中连片。而且,使用权可以继承,也允许转让,但转让决不是出卖,只是在土地管理部门鉴证下收回该地块的农田基建投资和相应的承包权益。如果耕地依然归集体所有,让农民上缴各种农业税,就有违法理;由于耕地是国家的,农民向国家承包耕地,那麽,农民向国家纳粮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他认为农业税征实的具体办法应该是:“以近三年到五年的年均耕地亩产计征,收百分之十的公粮直到本世纪末不变,增产也不增税,以刺激农民增产的积极性,以后每十年签订壹次契约合同。考虑到农村干部的补贴工资和各项提留极不规范,农民普遍反感,叫喊负担过重,我们不妨把农村各项提留负担与公粮合并在壹起征收,加征百分之五,也就是征收耕地亩产的百分之十五,壹并作为公粮和提留,原有的农业税金和各项提留负担就都没有了,乡村干部补贴工资和各项提留,由公粮的三分之壹按定购价款返还乡财政统壹使用。从此以后,任何人无权再向农民摊派或征收壹分钱,这样,农民的权益就有了法律保障,获得了相当于法人的地位。”
他认为,走好这两步棋,全盘即活。这样做,非但激活了农村经济,农民不堪重负的局面也将得到根本遏制。
他提出“农业税征实”的税费改革方案,是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的。他甚至花了大量时间,认真研究了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三次税费改革。
唐代推行的“两税法”可以说是首开中国费改税的先河。“两税法”把混乱繁杂的税种归并为户税和地税两种。收费全部改为正税,壹同并入两税之中。集中了征收时间,壹年分夏、秋两次,这样就改变了 “科敛之名凡数百”以及老百姓“旬输月送无休息”的状况,中央统壹控制了税费征收大权,又明文规定官吏不得在“两税外加敛壹钱”,否则,同样要以贪赃枉法论罪。
明代的“壹条鞭法”是继唐代“两税法”后又壹次较大的税费改革。它是把徭役、田赋和各种杂费并为田赋壹种,以田亩为对象,壹次征收,征课的田赋壹律折合成银两交纳,而且,不再由地方的“里长”、“粮长”办理征收管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后解缴国库;并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允许农民照章纳税并拒纳所列税目以外的杂派。这种“壹条鞭法”化繁为简,税费合壹,有效地限制了地方政府越权收费和地方官吏巧取豪夺的腐败行为,稳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中央财政的收入。
清初雍正皇帝采纳了“火耗归公”的税费改革,将暗取改为明收,各省统壹了税率和征收数额,由省统壹征取,州、县代收,提解布政司库,地方官僚不得另外私派;原来由地方坐收坐支的火耗银,改为统壹上缴国库,然后再由中央F拨壹部分银两作为地方官吏的养廉银和地方行政开支的“补助”,同时实行查核和督察,严厉肃贪,打击地方官吏任意摊派的行为。“火耗归公”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非但使壹向归地方支配的耗羨收入也牢牢控制在中央财政手中,整饬了吏治,减轻了老百姓负担,而且使得国家库存银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加到六千多万两。
纵观中国几千年历史,农民种地交皇粮都是天经地义的事。解放后,中国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耕地无偿地分给农民耕种,但“皇粮”也还是要缴的。建国之后相当长的时间,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公粮实物税。
何开荫认为,恢复农业实物税国家可以用无偿征收的公粮供应城镇居民的平价口粮,卸掉财政补贴的沈重包袱,同时彻底开放粮食市场,让农民从发展商品粮生产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他把自己设想的这种具体办法,简化为壹句话:统壹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
这样,他就把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同第壹步改革作了有机地联系,使用了同壹句话。他甚至把第二步改革也称作“第二次大包干”。他认为,这恰恰是对当年“大包干”的進壹步完善和发展。
为進壹步说明他的这种设想的可行性,何开荫还算了几笔账。
“以安徽为例。安徽全省年产粮食约五百亿斤,按总产量的百分之十五收取地租,可无偿得到租粮七十五亿斤,而现在每年的定购任务为七十壹亿斤,加议转平部分同样为七十五亿斤;如按耕地面积计征,全省六千五百万亩耕地,除去贫困地区暂时核免田赋外,至少可有五千万亩耕地收取地租,全省平均每亩收壹百五十斤 (南北不同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可有差别),则五千万亩耕地同样可收地租粮七十五亿斤,保证了正常的需要。这样做,不但可使省财政卸去每年粮食补贴十二三个亿的沈重包袱,而且以无偿取得的田赋粮按现在的平价供应非农人口,多少还可以取得壹点收入,壹来壹去,对国家的好处就大了。”
“再从全国来看。全国每年粮食总产量约八千亿斤,按总产的百分之十五收取田赋粮国家可得公粮壹千二百亿斤;若按田亩计征,全国十六亿亩耕地,去掉贫困地区的四亿亩暂不计征,还有十二亿亩耕地,平均每亩收壹百斤公粮(各省各地区自当有别),同样可收公粮壹千二百亿斤。而目前国家每年定购不过壹千亿斤,还不容易收上来。如实行租赁制度,国家每年就能掌握壹千二百亿斤粮食,并且都是无偿获得的,用它去供应全国非农人口,总比现在的壹千亿斤宽裕得多。”
何开荫算罢了安徽省和全国的大账,回头又替农民算了几笔细账。
“那麽,农民向国家交纳无偿实物田赋粮是否会减少了收入呢?结论是正好相反。以安徽省人均产粮最多、定购任务最重的天长县为例,天长县农民人均耕地壹点九三亩,产粮两千五百斤,人均定购任务六百壹十斤,按提价后每斤稻谷两角两分两厘钱计算,就可得壹百三十五元四角二分;假如每亩向国家无偿交纳地租粮二百斤,人均应无偿交粮三百八十六斤,则原先定购的六百壹十斤中余下两百二十四斤可以卖议价,按目前集市贸易价每斤五角五分计算(市场价高时曾达每斤七角),就可卖得壹百二十三元两角,比原先的定购价款少收十二元两角两分,可是,人均两千斤粮食中,去掉这六百壹十斤,每个农民手里还有壹千八百九十斤,至少尚可拿出壹千斤卖议价,得款五百五十元;若按规定,余粮必须以每斤三角五分的限价卖给粮食部门,只能得三百五十元,农民余粮卖议价可多收入二百元,补足定购部分少得的十二元两角两分,每个农村人口可从议价粮中净增收益壹百八十七元七角八分。这就是说,取消粮食定购,彻底放开粮食市场和价格,天长县每个农村人口向国家无偿交纳田赋粮后,多余的粮食自由進入市场,农民得到的好处很大。”
当然,天长县产粮多,是个突出的典型,对其他县农民是否也合算呢?
何开荫便又以定远县为例,算了壹下细账,即便像定远县这样落后地区,也是能够多收入三千五百万元的。
这些,还是明账,是明摆着的,也都是可以用数字计算出来的。他指出,特别是实行了“什壹税”法,不再向农民额外收取别的任何税费,又明确了耕地的长期使用权,农民自然会提高种粮的积极性,舍得增加投入,進而去努力提高土地的生产率与商品率,农民打的粮食愈多,就得益愈大。
至于实行税费改革和耕地永久承包制的优越性,何开荫壹下子就归纳出十二条。诸如:“国家收回了耕地所有权,使用权长期归承包农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再滥占耕地,如果再有人征用耕地,除经过批准外,还必须解决该地块承包户的生活出路,同时每年要交纳相当于该地块应交公粮款的耕地占用税,这样,就能有效地控制耕地的减少;农民自己占地建房或养鱼挖塘,烧窑建厂,每年照样要交纳规定的公粮数量,这样,农民也自会十分珍惜耕地。”诸如:“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任何人无权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就能有效地刹住乱摊派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乡村干部不再伸手向农民要钱,工资补贴及提留等壹应费用由公粮中返还乡政府,干部的任务就只是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只服务,作贡献,不向农民伸手索取,自然会极大地改善于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
当然,这种改革牵涉面广,必然会触动壹些部门的利益,何开荫在文章最后又写道:“这就需要国务院出面進行协调,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并且,“建议国家先在壹省或数省选择不同类型的县作为试点,進行探索。”
文章写好以后,何开荫决定仍然把它寄给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因为,那儿是中央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最高研究部门,况且,兼任这两个部门要职的王郁昭,是他最熟悉的老领导。
他先给北京打了壹个电话。
不打则已,这壹打,他差不多吃了壹惊。原来,壹九八九年以后,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就已被撤销;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也降格为农业部的壹个下属部门。就是说,属于党中央、国务院这样高规格、高层次的农村政策与农村发展的研究机构已经不复存在!
王郁昭还在电话里告诉他:北京有人正组织文章,准备对他上次应征获奖的那篇论文進行批判呢。
何开荫更是吃惊不小。
这次的文章,不仅把上次那篇论文的有些观点作了更充分地阐述与论证,其设想之大胆无疑也走得更远了。既然有人已经要组织批判那篇论文,这个文章还能再寄吗?
如果要寄,又该寄到哪里呢?
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没有了,直属国务院的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也放到了农业部,可他这篇文章涉及到的那许多设想又岂能是农业部就可以解决的?
何开荫壹时犯了难。
2 進了壹回中南海
何开荫思来想去,最后下了壹个决心:直接進谏中央。
最后他把这篇新写的文章再次定名为《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交给了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沈祖润。他认为,这种文章交给这样的新闻机构比较合适。
果然,新华社很快就出了“内参”,《人民日报》还为此编发了专门的“副页”,接着,国务院研究室壹九九O年二月十七日以壹期《决策参考》的篇幅,将他文章中的观点和论证,作了最详细的综述。并醒目地写道:
“何开荫同志认为,如果实行这个办法,定能使农业走出多年徘徊的困境,但这是壹个较大的动作,当前形势要求稳定,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他要求向国务院领导同志反映,取得支持。如能选取壹个县试点,相信必能与‘大包干’壹样得到群众的肯定和欢迎,至少是在粮食产区可以不推自广。”
在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转发“内参”与“副页”,国务院研究室编发《决策参考》的同时,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学涛也将何开荫的这篇文章刊发在他们办的《政务内参》上。转发给中央决策层的那些内参,省里不壹定就能看到,但刊发在本省《政务内参》上的这个《设想》,还是引起了安徽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视。省委书记卢荣景作了批示,建议有关部门的同志论证壹下;省委副书记孟富林明确指出“何开荫同志写的这篇文章很好”,也提出请省农经委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壹次。常务副省长邵明、分管农业工作的副省长汪涉云,都希望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在小范围试点。主管工业的龙念副省长更是旗帜鲜明,在看到《设想》文章的壹周时间,就先后作出两次批示,充分肯定:“这是壹项重要的建议”;明确表态:“我赞成在个别地区试试。”
总之,省委、省政府不少领导都是十分重视的。遗憾的是,当时的形势正如国务院研究室编发的《决策参考》上所说:“这是壹个较大的动作,当前的形势要求稳定,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由安徽省农委牵头的专家论证会虽然召开了,会上,论证更多的并不是何开荫的那些改革设想对深化农村改革是否有实际意义,而是它与当时正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着的“治理整顿”工作是合拍还是相悖。
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在治理整顿期间,还谈论什么“深化改革”呢!
于是,省农委以组织名义,向省委写了壹份论证报告,报告认为,何开荫同志关于深化农村
改革的那些设想并不符合现行的政策法规。
由于论证会的否定,省委主要领导再没出面过问。其他想问的省领导也就不便再问。何开
荫呕心沥血的研究成果,就这样被束之高阁,不了了之。
何开荫感到壹种报国无门的无奈。
壹九九壹年元月,何开荫论述“科学技术是 第壹生产力”的文章荣获了国家科委征文二等奖,進京领奖期间,他被意外地邀请前往国务院研究室汇报工作。这消息使得他兴奋不已。
那壹天,是壹九九壹年二月二日。他平生第壹次走進了神圣而又神秘的中南海,来到紧靠紫光阁的工字楼。接待他的是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组组长余国耀。
何开荫汇报了進壹步完善和发展农业“大包干”的设想及具体思路,从建议实行耕地的长期承包责任制,到建议实行农业税费统筹的改革,到建议取消粮食的国家定购和粮食价格的双轨制、全面彻底地放开农产品的市场和价格,直谈到建立健全以科技为支柱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区域规模的农村商品经济,还谈到進行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坚冰。
谈到这些近年来他壹直在潜心研究的课题,何开荫就有说不完的话。
余国耀认真地听着。当何开荫谈到他终于把自己多年的思考写成《关于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壹文时,余国耀告诉他,李鹏总理也在《决策参考》上看到了这篇文章,并对文章的观点很赞赏,李鹏总理还在同研究室农村组座谈时提到了何开荫有关“什壹”税的建议,说道:“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是强调农民对国家做贡献尽义务,数量不变,保证壹千亿斤。有人建议下步改为征实,实行什壹税,将来产量到了壹万亿斤,按百分之十征实就是壹千亿斤。中国自古就有什壹税。专家们提出建议采取这种办法,以固定农民与国家的关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究竟采取何种办法,要从长计议。”
何开荫听说自己的建议引起了总理的重视与赞赏,真是备受鼓舞。就很想更多地了解壹下上边对他文章的各种反应,这时,余国耀谈出了请他来当面汇报的初衷。
余国耀说:“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把这个思路变成壹个可操作的方案。对于总理‘要从长计议’的话,我的理解是,因为当前仍处于治理整顿期间,不宜采取大动作;而且对这个思路也还存在着壹些不同看法。因此,我建议,妳可以作進壹步的深入调查,详细论证,拿出壹个可操作的措施方案来,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先搞试点。最好在壹个县范围内试点,或者先搞壹个乡镇也行。如果试点成功,下边的文章就好做了。”
余国耀的话说得何开荫格外的振奋。只是考虑到自己壹个人跑到中南海,接下这么大个任务,似乎名不正言不顺,就问:“能不能请总理签壹个文字意见,这样我回去好有个交待。”
“不合适。”余国耀解释说,“如果领导签字后,那就变成中央的意图了,不仅妳们安徽可以搞,别的地方同样可以搞,都搞就会出乱子。用妳的思路,定妳的方案,搞妳的试点,效果会好壹些;别人没有这个思路和设想,如果只是靠照葫芦画瓢,就不壹定会搞好。”
何开荫想想,也有壹定的道理。他很理解地点了点头,说,“我明白。”
余国耀又鼓励道:“农业‘大包干’就是妳们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先搞起来的,壹个小岗村试点成功,很快就风行全国。从这壹点看,只要符合国家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哪怕只是壹个村试出的好办法,也是可以不推自广的。”
谈到大包干,何开荫自然就有说不完的话。他壹直就认为中国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只能是对大包干的壹种完善和发展。想到社会上正在刮起的这股企图否认大包干的“左”倾思潮,他坦率地向余国耀谈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改革有如逆水行舟,不進则退,而改革是没有退路的,退回去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余国耀很赞同何开荫的看法。在农村改革的话题上,两人有着很多共识。因此,在中南海工字楼的那间办公室里,在首都壹年中最寒冷的日子,壹个身居要职,壹个不过是地方上的高级农艺师,两人却十分投缘地谈了两个多小时,谈得十分兴奋。
临了,余国耀握著何开荫的手,又有力地抖了抖说:“希望安徽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再带壹次好头!”
何开荫点罢头,就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看得出,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组长余国耀约他汇报工作,提出那些想法,并不是余国耀的个人行为;而他何开荫,却完完全全只代表自己,至少,当时他是无法代表壹个“安徽”的,就连壹个乡壹个村也代表不了。
但是,正是余国耀临了提出的希望,使得何开荫暗自下了决心,他准备通过自己的努力,将这种希望变成现实。
他相信,安徽在中国农村的第壹步改革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第二步改革的历史,也壹定会从安徽的大地上写起!壹九九壹年四月,经过又壹番深入的调查取证,何开荫拿出了壹个可以操作的实施方案:《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
他在这个《设想》中提出了深化农村改革的十项措施。
这已经是壹个综合性的改革方案。他认为当前农村中存在着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已经是错综复杂的,下壹步农村的改革必须是整体推進的。为此,他分别就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以及农村经营制度、融资制度、劳动力转移制度、科技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粮食购销制度的改革,制定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
当然,整体推進,不是要齐头并進,更不意味着眉毛胡子壹把抓。他明确指出,要将土地制度和税费制度的改革作为突破口。
这些改革措施,他设计得已经十分具体。比如,在稳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长期不变上,他建议给农民承包耕地三十到五十年的使用权,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可以有偿转让,可以作价抵押参与集体经营,部分地恢复土地的商品属性;比如,实行农业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他认为应该是税费统筹,折实征收,交纳公粮,取消定购,壹定三年,不增不减,税人国家,费归乡村,严格收支,账目公开等等。
他的许多改革设想,大都写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并且朗朗上口。这多半与他长期的农村工作经验有关,深谙农民之道。
待书面的汇报材料壹打印出来,他就通过省委书记卢荣景的秘书刘学尧和余焰炉,省长傅锡寿的秘书方宁和翟庆党,首先送给了省委、省政府这两位主要领导。当然,他也及时分送给了有关的省委副书记和副省长。
壹晃,三四个月过去了。他送上去的那些报告,竟然壹直没有任何动静,这使得何开荫开始惴惴不安。
他想,这显然与省农委办上次的那份持有否定意见的“论证报告”有关。可是,他已经在报告上把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负责人约见他时的建议,和传达的李鹏总理的讲话,都作了说明呀!
何开荫如坠五里雾中。
这年七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给何开荫打来电话,邀请他去长春市参加壹个由《农民日报》社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农村问题研讨会”。而且,就在这之前,《农民日报》已经把他有关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刊登在了《农村情况》上,并特地写了个“编者按”。
北京打来的这个电话,以及《农村情况》转发他的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这都给苦闷不堪的何开荫,犹如打了壹支强心针。至少,可以说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已经在关注他的研究工作;《农民日报》作为农业部的机关报,也是支持他的《设想》的,他的种种设想由于《农民日报》的广泛散发,已经走向了全国。他当然希望有更多的农村政策的研究工作者参与進来,更希望能够通过参加在长春召开的这个研讨会,同来自全国各地的同行们壹道探讨中国的农村问题。
他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去找室主任的。因为兴奋,他甚至想不到去留意顶头上司的脸色,就把北京的电话通知作了汇报,希望得到支持。没想到,主任的态度很冷淡:“不同意去。”
“为什么?”何开荫大惑不解。因为,调研室,干的就是调查研究的工作,国务院发展中心能邀请本室的工作人员去参加这样壹个全国性的会议,作为室头儿,应该感到高兴,感到自豪才对。
然而主任没再回答,头也不擡地只顾忙自己的事儿。何开荫壹下傻了。
他忍无可忍地跑去找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永年。刘永年听说何开荫应邀将去参加壹个全国性的研讨会,态度十分明朗,高兴地说道:“应该去,这是安徽的荣誉嘛!”
有了刘永年副秘书长这句话,当天上午,何开荫就赶往车站,把去长春的火车票买到了手。谁知,下午壹上班,主任劈头就问何开荫:“妳买票了?”何开荫理直气壮地说:“我买了。”主任不容分说地把手伸到了何开荫面前,“把票给我。”何开荫反问道:“为什么要给妳?”“这会妳不能去!”何开荫说:“刘副秘书长已经批准我去!”调研室主任的口气很硬,“刘永年副秘书长?他还能有省里大?”何开荫壹个楞怔:“难道是省领导不同意我去?”
主任不再说话。但他依然不容置疑地向何开荫讨要车票。
但是,何开荫却对这件事将信将疑,他不相信,作为壹个省级领导,有那麽多重要的工作要做,竟会对这样壹件小事感兴趣。如果这真的是省长的意思,又说明什么呢?是因为省领导早先在马鞍山壹直从事冶金工作,对农业上的事情不熟悉,不重视?还是鉴于当前“治理整顿”的敏感形势,怕他这个政府部门的成员,到全国性的会议上给安徽招惹是非?回到家,何开荫壹直百思不解,连饭也吃不下。直到躺在床上,才猛地悟出,上次省政府办公厅编发有他那篇文章的《政务内参》出来以后,许多主管和不主管农业工作的副省长不是作了批示,就是表明了态度,惟独主要领导至今不置可否。
现在,有壹点是再清楚不过的,那就是长春会议不可能再去了。壹个政府办公厅的壹般调研员,要跟最高的行政长官过不去,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何开荫不得不放弃了这次长春会议。
3 两个县委扩大会
那段时间何开荫差不多是度日如年。
壹天,何开荫刚走進省政府的办公大楼,就被副省长龙念喊住了:“老何,妳来壹下。”
何开荫好生纳闷,龙副省长分管的是工业,他找我能有什么事?到了龙念的办公室,何开荫才知道,龙副省长对这件事很感兴趣。龙念在仔细地询问了何开荫的壹些改革设想后,果断地说:“老何啊,农业我不懂,但是我有扶贫任务;我的扶贫点在临泉县,妳的那些设想可以在我的扶贫点先搞试点。”
龙副省长是个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之人,他这样说,就算壹锤定了音。隔天壹大清早,他就把何开荫叫到政府大院,乘壹辆面包车,去了临泉。他们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壹呆就是壹周。白天研究扶贫,作为高级农艺师的何开荫,便成了龙念的扶贫高参;晚上,龙念就把临泉县的粮食局长、税务局长、政府办公室的主任和体改委主任,壹壹喊来帮助何开荫算账,想搞出千个让各方面都能够满意的税费统筹的方案来。
在离开临泉县之前,龙副省长还和何开荫约定,等到了秋收时节,他将陪着他再来临泉,以启动税费改革的试点为契机,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同时推动扶贫工作的全面开展。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壹九九壹年夏秋之交壹场百年不遇的大水,使得他们的计划泡了汤。不少农村都被泡在洪水里,农民连饭都吃不上,还搞什么税费统筹呢?再说积极支持这项工作的县委书记陈业夫也被调走,热心这事的周县长在政府换届时又意外地被选掉。结果,空欢喜壹场。
当然,也有让何开荫舒心的事,心里的壹个疙瘩终于解开了:壹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了省里所以不准他去长春开会的原因。原来那期间有人在上头告发他“招摇撞骗”,为此省政府还派人跑到国务院去核实李鹏总理说没说过那些话,国务院研究室又是否约他去中南海汇报过工作。外调是背着他干的。当调查被证实确有此事时,出面调查的同志觉得干了件亏心事,回来就对何开荫掏了实话。
冬去春来,壹九九二年悄然而至,这年三四月间,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有如摧枯拉朽的春风,给华夏大地带来勃勃生机。
说得多么好啊!
“改革开放胆子要大壹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壹样。看准了,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没有壹点闯的精神,没有壹点‘冒’的精神,没有壹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壹条好路,走不出壹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
“在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中,不搞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
“要抓住机会,现在就是好机会。我担心失去机会,不抓呀,看到的机会就丢掉了,时间壹晃就过去了呀。”
读著小平同志激动人心的讲话,何开荫直感到热血奔涌。
随着小平南巡讲话,安徽省常务副省长邵明站了出来,他再次把何开荫的报告批给主管农业工作的汪涉云副省长:“涉云同志:何开荫同志这个建议,提了几年了,我也几次看过,思考过。现在中央提倡大胆地试,妳看我们是否选择壹个县,或者壹个乡進行试点,如果同意,我们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找有关部门壹起研究。如何?”
邵明批示的第二天,汪渗云就跟着表态:“同意邵省长意见。”
这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壹村。
机会终于来了。
这期间,全国国土学研究会在安徽省的淮北召开,著名的农村经济专家杜润生来到会上;何开荫也应邀到会,并在会上发了言。因为开的是有关国土的会,何开荫会上谈的也只能是国土的问题,但他的心思却依然在农村的改革上,因此,他也把他的那篇《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带到了会上,并送给了杜润生。杜润生看了以后,大加赞赏。他对何开荫说:“老何哇,沿海我不敢说,我要另外去调查,但我可以断言,妳这个措施对中国的中西部广大的农村是实用的!”
杜老的高度评价,使何开荫深受鼓舞。
会议临结束时,阜阳地区常务副专员王怀中带着车赶到会上,要接杜老到阜阳去指导工作。王怀中所以专程来请杜润生去阜阳,壹是杜在担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时,曾主持起草过对中国的农村改革起到巨大作用的五个“中央壹号文件”,是党内农业问题的大专家;二是,杜老在淮海战役的时候,就曾在阜阳当过地委书记,他对那片土地有感情。壹九八七年国家决定有选择地开办壹批改革试验区时,由于老书记的力荐,阜阳有幸成了中国第壹个由国务院备案的农村改革试验区。既然杜老来到安徽,阜阳人民邀请当年的老书记、老专家去试验区指导工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杜润生是百忙之中见缝插针来参加这个国土会议的,来前就把回京的车票买好了,他对王怀中说:“我秋天可以来壹趟,现在请我不如叫妳们省里何开荫同志去。他是有办法的人,已经拿出了壹个很好的措施了。”
由于杜润生的推荐,何开荫就跟着王怀中同车到了曹操和华佗的家乡亳县。
当时,阜阳还没撤区建市,毫县也没改作亳州,更没从阜阳地区单独划出去,地区的几大班子领导就全集中在那儿开会。何开荫的到来,无疑为会议增添了改革的话题。地委书记王昭耀盛情地要何开荫为大家谈壹谈他对农村第二步改革的设想,被压抑了许久的何开荫,巴不得有这样壹个可以畅所欲言的地方,也就不谦虚,便把自己多年来深思熟虑的东西娓娓道来。
讲完之后,他提醒大家说:“这个方案涉及到目前不少禁区,能否真的搞起来,我自己也没有把握。”
几大班子成员随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后,王昭耀对何开荫说:“我们决定搞,妳来帮助我们壹起搞吧!”
何开荫终于听到自己的设想即将被实施,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但他依然不无忧虑:“这是有壹定风险的。”
王昭耀坦言道:“我们是经国家批准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允许搞壹些创新和突破。即便有风险,也是由我们地委担,由我王昭耀担,这个与妳没有关系。”
王昭耀的话说得很平静,却说得斩钉截铁。
何开荫听了壹把握住王昭耀的手,心里有壹阵阵热浪在奔涌。是呀,有王书记这句话,他已经无须再说什么了。
会后,王昭耀亲自陪着何开荫到下面去确定试点的地方。
他们首先到了颍上县。
由于当年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曾在这个地区進行过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试验,研究中心的杜鹰等人还专门深入到这儿前后呆了壹年多时间。何开荫认为深化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土地制度和税费制度的两项改革,既然土、地制度的改革已经在探索了,那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自然就是农业税费制度上的改革。因此他同王昭耀下来确定的将是税费改革的试点地。
颍上县为此召开了壹次县委扩大会,扩大会扩大到了县里的五大班子的所有成员。地委书记王昭耀虽然到会,但他特地说明,颍上县同意不同意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地委不搞包办代替,希望大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何开荫首先详细地介绍了有关情况,然后就是自由发言,会开得热火朝天。没有多大壹会儿,会场上便出现了阵线分明难以融合的局面:县委、县政府很想干,政协有点说不清,人大则持反对意见。支持者、反对者与折衷者都说得慷慨激昂,振振有词,思想最终也统壹不起来。县人大领导否定進行税费改革的试点,是有着充足的理由可以摆到桌面上的:“这样的方案明显是与现行政策法规不壹致的!”
何开荫认真地听着,越听,越觉得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高瞻远瞩,切中时弊,太深刻了,也太及时了。他终于从反对者和折衷者的理由中,找出壹句最典型的话,这就是:“别的地方没有这样干,要是我们干了,将来恐怕乡镇干部有意见。”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求稳怕乱,心安理得——这种“没有壹点闯的精神,没有壹点‘冒’的精神,没有壹股气呀、劲呀”,“像小脚女人壹样”的精神状态,已经成了当前深化农村改革最突出的思想障碍。当然,何开荫也还从反对者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看到了更隐蔽的原因。其实,怕来怕去,说穿了,就是怕实行了这种税费统筹的办法之后,乡村干部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地从农民那里收钱了。而乡村干部,毫无疑问,也包括县里干部,他们的许多政绩都是靠达标呀、升级呀弄来的,不准乱收费,不准乱摊派,不准乱集资,那些“公益事业”所需要的钱款从哪里来呢?同意税费改革,从某些意义上说,就等于是断了自己的财路。
显而易见,实行改革,首先必须要有改革精神,敢于先“革”自己的“命”!
王昭耀看清了这个形势,他没有勉强。因为任何农业改革是否成功,首先有赖于农民能否了解、认同和支持,县级领导干部尚且如此,又怎么能指望他们去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取得这项改革的成功呢!他对何开荫说:“我们再到涡阳县去看看。”
到了老子的故里涡阳,王昭耀把何开荫介绍给涡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因为地委有事需要他回去处理,就提前离开’了。走前,他诚恳地对何开荫说:“这事急不得。有壹点妳放心,我支持妳在阜阳地区搞税费改革。”
涡阳县也为此召开了壹次县委扩大会,或许因为没有王昭耀书记的在场,会开得比颍上县还要激烈。听说税费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农民自己的;任何部门和任何人都无权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会从壹开始就炸了锅。
会上出现的这种局面,竟然和颍上县的差不多,县委书记王保明是坚决支持的,他也主要是把这项税费制度的改革,看作是壹件重要的政治任务;县长汪炳瑜的态度非常坚决,他认为今天的农民确实太苦,负担太重,老何的这个方案能有效地刹住农村中“三乱”的不正之风。政协的意见较暧昧,人大却是坚决反对。
当争论各方相执不下时,县长汪炳瑜竟站了起来,把笔记本往桌上壹摔,说道:“所有风险我们县委县政府担著。这么多意见我们听到了,知道了,但我们还是要干!”说得与会者壹时语塞。
散会时,何开荫找到汪炳瑜,他很感激这位敢于拍板敢担责任的痛快县长,但他还是十分诚恳地劝说道:“妳们就要换届了,还是等壹等吧。不能因为干这件事,把妳的县长也选掉了,以后什么事就都干不成了。”
汪炳瑜想想,也是这么个理。虽说县里五大班子不能壹团和气,干工作总得有个原则,但在大家的认识还不壹致时,确实也不能操之过急。他苦笑道:“好吧,就先放壹放。”
离开涡阳时,何开荫不希望再去惊动县里的任何领导,他壹个人,拎着包,默默地向长途汽车站走去。两个县的县委扩大会开得如此热闹,他预感到,农村税费改革的道路势必将是漫长、曲折而又充满著艰难险阻的。
壹路上,他想了许多许多。几乎沮丧到了极点。他感到很累,也很狼狈,就这样,懵懵懂懂回到了合肥。
4冒出壹个新兴镇
世界真的是太大了,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
其实就在涡阳县的县委扩大会开得热闹非凡,以致不欢而散的时候,在这个县壹个名叫“新兴”的边远小镇上,却正在酝酿着注定会被写進共和国改革史的壹桩大事。
我们确实没有理由把今天乡村干部的素质想像得太差,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还是想把农村经济搞好的,正是出于这个强烈的愿望,新兴镇党委书记刘兴杰,镇长李培杰,才会对《农民日报》上壹篇极易被忽视的文章,发生了那麽大的兴趣,并当即热烈地展开了讨论。
这是壹篇署名为杨文良的《为农民松绑把粮食推向市场》的文章。他们对文章中提到的税费改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萌动了要试壹试“税费壹把抓,用钱再分家”的念头。
两人壹扯到征收税费,无不感到头皮发麻,脑袋发炸。眼看征收的任务年年在加大,这壹年,全镇就要完成农业税三十壹万元,农业特产税二十四万元,耕地占用税二点四万元,烤烟产品税八十壹点五万元,提留统筹款壹百六十二万元,再加上修路、治水的费用,总计就是三百二十万元,人均负担高出壹百元,亩均负担也在五十元以上。为完成以上征收任务,他们必须组织人员上门催缴,这些人员所需费用壹般达到征收总额的百分之十,有时甚至达到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这笔额外的花销又要加到农民头上。特别是烟税,上边年年派任务,镇里就只有分摊到农户,每亩摊到八十多元;但是农民花在地膜育苗、施肥、烤烟用煤、灌溉等生产性的投入上,每亩成本就将近二百元,壹年辛苦下来反倒要贴钱。农民怨声载道,镇村干部每年都要用十个月时间,在骂声中强迫种植,在骂声中催促收购,弄得镇村干部上下不是人。
刘兴杰刚过而立之年,年轻气盛,眼看这壹年又难以完成收费与收购的任务,深有感慨地.对李培杰说:
“国务院几番下令,农民负担不能超过上年纯收入的百分之五,结果呢,这个本用来限制乱收费的‘上线’标准,如今却成了加码收费的‘底线’。虚报浮夸风又这样盛行,农民人均收入明明只有壹千元,也得报到壹千五甚至两千元,最后就都按照这些虚夸数字的百分之五来征收,怎么得了!”
李培杰比刘兴杰的年龄大上许多,经历的事情自然也就比刘兴杰多,听年轻的书记这番议论,他就为当年的粮价算了壹笔账:
“国家粮食定购价与市场价的差别也太大,就说黄豆,国家收购只是三角八到四角钱壹斤,而市场上现在已经卖到了九角到壹块,农民对此极为不满。这办法总得变壹变!”
“是呀,如何设定壹个合理的办法,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刘兴杰叹着气说,“收费收得叫农民明明白白,又能让乡村干部从壹年忙到头也完不成的征收任务中解放出来。”
刘兴杰自担任新兴镇的党委书记以来,壹直就在寻找壹个解决的办法。他发现为征税收费,镇村两级干部与农民之间的积怨已经太深,党群关系早变得严重恶化,他很想在这方面有些作为。
李培杰说:“咱不妨试试报上讲的这个办法。”
刘兴杰说:“我喊妳来也就是合计合计这件事。”
于是后来被人们称作“新兴二杰”的刘兴杰和李培杰,壹拍即合,两人坐下来,按照杨文良文章提供出的办法,進行了壹番认真的核算:新兴镇每月工资支出为七万元上下,全年就是八十五万多元;办公经费精打细算壹年得要二十万元;农业税壹般是定在五十万元;加上建设费四十万元,农田水利、植树造林所需的二十万元,以及“五保四扶”要的二十万元,杂七杂八扣除以后,全年全镇所需资金起码在二百六十万元左右。而全镇耕田面积是八万七千亩,细算下来,每亩壹年壹次性地上交三十元便能基本满足全镇的财政需求。
这样,“壹亩耕地壹次交清三—卜元,任何人不得再收费”的大胆设想就产生了!
这个办法群众能不能接受呢?刘兴杰和李培杰动员乡村干部去走村串户,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农民壹听壹次交清税费后,再没有人上门收钱纳粮,全都乐得拍巴掌。
新兴镇土生土长的镇党委书记刘兴杰,听罢分头下去征求农民意见的汇报之后,在镇党委和镇政府召开的联席会上,他同大家推心置腹地说:
“我就是农民的儿子,农村的许多事都亲身经历,亲眼目睹;我这是在家乡的土地上工作啊,如果干不出壹点实事,只知道收钱,父老乡亲是会骂娘的!”
主意已定,接下来,他们就想方设法地寻求上级领导的支持。这年十月初,刘兴杰和李培杰专程前往涡阳县城,他们是小心翼翼地向县委和县政府汇报工作的。
县委书记王保明、县长汪炳瑜,十分认真地听取了二人的汇报,特别是了解到他们已经广泛征求了农民的意见,镇党委和镇政府还开会形成了专门的决议,决心很大,感到十分高兴。他们不但明确表态可以试点,还把何开荫有关农业税费改革的具体方案作了介绍。
刘兴杰和李培杰听了,大为振奋。更让两人喜出望外的是,书记县长非但鼓励他们搞好这个试点,还当场敲定,县委、县政府决定于明年壹月三日就在他们新兴镇召开壹次现场会,为他们助威叫阵。
书记县长作出的这个非常的决定,使得刘兴杰和李培杰兴奋得有点儿“受宠若惊”。有了县领导的撑腰,“新兴二杰”底气更足了。
不过,这以后不久,二人先后听说了县委扩大会上发生的那场争论,以及汪炳瑜在会上摔笔记本的故事,隐隐感到这事真的干起来肯定不会这么简单,因为税费合并征收明显违背了当时的政策法规。县委扩大会尚且开得如此艰难,何况他们壹个小乡镇?二人不能不感到有些后怕。
但,怕归怕,该干还是要干。
“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刘兴杰说,“谁追查下来,反正我们还有小平同志的这句话!”
李培杰说:“我看这项改革对各部门都有利,惟独没有利的就是乡镇干部、村干部,因为他们再揩不到农民身上的‘油’了。既然有利于国家,有利于集体,又可以把农民负担降下来,就是个人受点委屈,甚至‘倒霉’,咱也认了!”
刘兴杰寻思著说:“为减少风险,我们是不是可以想出壹个更好的办法?”
后来,这个“更好的办法”,终于想出来了。他们干脆把税费改革的方案提交新兴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这样就可以争取到镇人大的参与和人民代表的支持。
壹九九二年十壹月二十三日,新兴镇人民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全镇壹百壹十名人大代表,那天除因事因病有两人请假外,其余的壹百零八人均如期到会。会上,李培杰代表镇政府作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土地承包税·(费)制度》的工作报告。经过代表们充分而认真的讨论,壹百零八位到会代表全都投了赞成票。
新兴镇的人民代表在审议通过大会的提案上,从来还没有如此齐心过。
可以说,靠壹个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如此重大的改革工作,这在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上还从来不曾有过!
会后,共和国的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由乡镇政府宣布改革的第壹张布告产生了。有着镇长李培杰亲自签名的这张布告,壹个早上就贴遍了新兴镇所有的村庄和集市,广而告之:“壹九九三年壹月壹日起,全镇将试行土地承包税(费)制度。”
布告内容如下:
壹、实行税费提留全额承包,农民只承担按照政策规定的义务工,不在(原文如此,应为不“再”,笔者注)承担任何费用,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摊派或增加提留款;
二、全镇八点九万亩土地,每亩承包费全年上交三十元(午秋各半),实行税费提留壹次到位,农民按照国家规定交售的粮食,谁出售,谁得款;
三、镇财政所直接与农民签订协议书,在收款期间,自然村、行政村干部负责落实,同时要求全镇干部、国家职工、教师、党团员带头交款
这是壹张绝无仅有的布告,它虽然是以壹个基层政府的名义张贴的,却是最朴实地表明了亿万中国农民渴望摆脱历史的重负、勇敢地走向市场的决心。其中许多内容,对于今天中国的广大农村无疑具有理想化的典型意义。它理所当然要和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壹切重大事件壹样被我们所铭记!
新兴镇闹起了税费改革,这消息,像壹道骤然亮起的闪电,划过淮北平原这片空寂的原野,惊动了整个涡阳县的乡村干部和农民。干部们都被征收税费弄得焦头烂额,农民更是被“三乱”搞怕了,听说新兴镇试验起“壹次清”的“费改税”,干部群众全打心里欢迎。壹时间,去新兴镇参观取经看热闹瞧新鲜的人,滔滔似水,络绎不绝。
大家都生活得很累,都被说得清和说不清的各种束缚绑得太久,太紧,渴望得到解脱,寻找壹种变化,现在,新兴镇带了头,闯出了壹条新路,其他乡镇自然也都跃跃欲试。闻风而动的,首先是丹城乡,他们几乎是前脚和后脚似地,仿照新兴镇的办法,召开了全乡人民代表大会,并在会上审议通过了同样的税费改革方案。马店乡也不甘落后,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各项筹备。 .
每年的元旦,淮北还是天寒地冻的冰雪世界,肆虐的西北风几尽卷走了大平原上的壹切生机,然而,壹九九三年元旦,涡阳县,以及涡阳周边的蒙城、利辛、太和、濉溪和亳县,却都是在热谈新兴镇税费改革的话题中度过的。
新的壹年的第三天,涡阳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以及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云集新兴镇,如期召开了四大班子的联席会议。按照县委书记王保明、县长汪炳瑜事先的计划,是要通过这样壹次现场会,把新兴镇的改革作为典型示范推广到全县去。
会议安排刘兴杰代表新兴镇首先讲话,他也是作了认真准备的,并满怀豪情地汇报了他们为减轻农民负担進行的“土地承包税(费)制度”改革的做法与心得。几乎所有与会者都是在全身心地聆听着,整个会议处在壹种亢奋的气氛之中。然而就在这时,却出现了连县委书记、县长都感到意外的情况,县人大主任突然提出了异议,并严肃提出:新兴镇的改革方案虽然合理,却绝不合法!
人大主任的语气是毋庸置疑的,冷静的措词透出坚定不移的否决态度和毫不动摇的原则立场。深谙政界仕途的人,壹听便知大有背景。
没谁不清楚,这次的联席会议是县委书记和县长二人倡导的,为’了张扬新兴镇的改革精神和推广他们的改革方案,书记县长可以说是用心良苦、“赤膊上阵” 了。同样,没谁不知道,敢在全县几大班子以及所有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面前公开这种与书记和县长相悖相左的意见,不是有省人大至少也要有地区人大在背后支持。
这使得差不多的与会者都感到始料不及。
这对新兴镇的改革,对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联席会议,无不是壹记当头棒喝!
正因为大家都明白人大主任的意见丝毫不掺杂个人的恩怨,即便是在这样的场合表明相反的看法,不仅合理合法,名正言顺,而且是在行使人大依法享有的权力,是在维护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因此,不再需要人大主任点明,谁都知道:大张旗鼓地宣扬非法的决策,对于壹个县委、县政府来说意味着什么?
会场上,顿时呈现出壹片令人窒息的宁静。 ;
整个会议原先笼罩着的那种亢奋的氛围,就在突然出现的这种寂静之中迅速地消失了,消失得甚至找不出壹点儿痕迹。
会议的宗旨也就在转瞬之间发生了变化。
无论县委书记王保明还是县长汪炳瑜,在这种情势之下,都不便再说什么。
既然作为国家法律监督者的县人大主任指出方案的非法,县委书记和县长又变得如此缄默,人们思考的方向便自然而然地很快从改革的思路上跳了出来,接下去的发言就开始变得模棱两可起来。
现场会最后总结的情景,许多出席了那次会议的人至今印象深刻,尽管县委书记内心是向着新兴镇的改革的,但话已不再是那样旗帜鲜明,甚至说出了如果实在不行再回头也来得及的话。
总之,现场会过后,所有支持的领导就变得不再那麽理直气壮了。
新兴镇的税费改革陷入了巨大的困惑。
是呀,这样的改革还能再干吗?
刘兴杰和李培杰犹豫过,但是,他们不甘就此罢休。镇里的党政班子经过认真磋商,决定不改初衷,硬著头皮也要把税费改革继续下去!
刘兴杰和李培杰认准了壹个理:这种改革对农民有好处;壹个农村基层干部不为农民谋福利,就是最大的失职!
他们当然知道组织原则的重要,也知道“试行土地承包税(费)制度”是有悖于现行政策法规的,这些,他们全知道;不过他们更清楚,江泽民总书记壹再强调要大家“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邓小平的南巡讲话,无疑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待邓小平南巡讲话是口是心非,还是不折不扣地照办,这显然是高举不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执行不执行江总书记重要指示,有没有党性的壹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证券”、“股市”,壹直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邓小平却语重心长地指出:“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射秽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并说,“看对了,搞壹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甚至说,“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壹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
读著邓小平这些气吞山河的讲话,刘兴杰和李培杰不仅感到亲切,感到心灵的震撼,更感受到壹种大彻大悟。
他们按照既定的计划,把税费改革的《试行细则》和税费合并后的《收缴结算办法》发到了全镇每壹户农民的手上,并按规定挨家挨户签订了协议。
于是新兴镇义无反顾地将中国税费改革的序幕拉开了!
曾经准备和新兴镇壹同進行改革的马店乡,终因党委书记见势头不妙,主动缩手;而同样是由基层人大开会通过了改革方案的丹城乡,却受到新兴镇的鼓舞,依然决定与新兴镇壹起坚持干下去。
然而,好景不长。三月壹日,县人大法工委与县财政局突然兴师动众地派员下到新兴镇检查工作;三月三日,镇党委书记刘兴杰被调离。
有人说,调走刘兴杰,那是对新兴镇税费改革的“釜底抽薪”;也有人说,让刘兴杰出任副县级的城关镇镇长,李培杰接替刘兴杰当了新兴镇书记,那是县委、县政府对他们的重用。但是,不管怎么说,税费改革正处在十分艰难的起步阶段,刘兴杰的调离对新兴镇来说毕竟是种损失。
因为镇长李培杰出任了党委书记,副镇长龚保杰就当上了镇长。龚保杰也是个税费改革的坚定派,因为他的名字里也有个“杰”字,后来人们便把“新兴二杰”改称为“新兴三杰”。
新兴镇的改革并没因此而中止,倒是由于改革的得民心,顺民意,很快便迅猛发展,势如破竹。
可是到了四月二十七日,形势就陡然急转直下。这壹天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壹项决定:撤销新兴镇和丹城乡人大通过的实行税费改革的决议。
面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丹城乡顶不住了,退缩了。李培杰也面临着痛苦的抉择。接到正式下达的决定时,人们发现,他把自己壹个人关在办公室里,呆呆地望着墙壁寻思了壹个上午。
第二天,李培杰去了趟县城,他专程拜访了县人大主任。
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主任那儿得到哪怕只是壹点儿松动的口风。但是这种企望最后还是破灭了。得到的回答是丝毫没有回旋余地的:“不要再搞了,这是非法的!”
但他依然不甘心,又跑到县委,提出继续改革的请求。县委书记王保明当然知道,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那个决定,是受到上面支持的,到了这壹步,他显然也不便再明确表态,于是就说:“再干,就撤了妳!”说完这壹句,又意味深长地补了壹句:“撤了妳,也还是可以重新启用的嘛!”
李培杰自然心领神会。
在回新兴镇的壹路上,李培杰的心情十分复杂,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真理有时会在少数人手里”的那样壹种悲壮。
他想:如果有悖现行政策和法规的事都不加分析地壹概反对,都要坚决制止,壹概扼杀,那麽,中国的农村还会有凤阳县小岗村“大包干”的经验吗?小岗人不是敢为天下先,没有不怕坐牢杀头的勇气去闯去“冒”,又怎么可能会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呢?
他想,这镇党委书记又算个几品官呢?追查下来,大不了掉顶乌纱帽,只要能为老百姓干好壹件他们称心如意的事,就是发配回家重新种田也值!
李培杰于是横下了壹条心,要把“这条道儿走到黑”!
这以后,无论大会小会,只要上边询问,李培杰都声称没再改革,干的还是原先的壹套。他抱定是要“瞒天过海”、“我行我素”了。
由于新兴镇同农民签订的协议规定,每亩耕地交足三十元钱之后,就不再承担除政策规定的义务工以外的其他义务,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不少农户主动干起了高效农业,仅药材和涡阳的特产苔干,就都壹下扩大到壹万亩,分别比上年增加了两倍和九倍;池藕也扩大到五千亩,比上年增加到五倍以上。因为大家舍得投入,用心种地了,老天又帮了忙,午季出现了少有的大丰收。结果,这壹年午季税费的征收,壹没用民兵,二没动民警,更没有乡村干部上门牵猪扒粮,全镇仅用了十天时间,就顺顺当当完成了任务。这是多年来不曾见过的。
因为有着改革《试行细则》的约束,乱伸手的现象,在新兴镇得到了遏制,全镇农民人均负担和亩均负担,都比改革前的壹九九二年同期分别减少了百分之三十七和百分之二十点六。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
最出乎李培杰意外的是,试行土地承包的“税费合壹”之后,土地的合理流转“浮出水面”,土地开始向种田能人手里转移。李培杰派人去摸底,发现全镇自发转包土地的就多达壹百多户,其中壹户转入土地六十多亩,壹茬优良大豆的纯收入便是两万多元。还因为不要组织人员上门催款逼粮了,许多编制就不需保留了,仅此壹项,全镇精简分流的村组干部就是三百多人,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尽管李培杰和龚保杰,对外守口如瓶,只字不提“改革”二字,但这壹切是瞒不过县政府信息科的。科长王伟认为,新兴镇税费改革出现的这些新变化,他有责任向省里反馈。这壹天,王伟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写成了壹份几百字的材料,简明扼要地报到省政府信息处。
新华社安徽分社壹位记者得到了王伟提供的材料,觉得很有新闻价值,就把它编成了壹份内参,在《半月谈》内部版上予以发表。谁知,这只有豆腐干大小的壹则消息,却激怒了涡阳县人大的壹些领导同志,了解到是王伟透露出去的信息,便找到王伟问罪:“妳怎么能把这样的信息报上去呢?”他们认为这消息为涡阳县捅了“漏子”,给涡阳人民的脸上抹了黑!
在县政府召开的征收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会上,李培杰发现不少人竟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就估计改革的风声可能传开了。为不给县委、县政府领导招惹麻烦,在轮到他汇报时,干脆撒了壹个弥天大谎。他说:“新兴镇完全是在遵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没有再实行原先税费改革的办法。”他说得煞有介事。他不得不学会认真地说假话。
李培杰壹旦尝到了改革的甜头,就下定决心要把这场改革坚持下去,同时又不得不把违心的弥天大谎继续编织下去。党性和良知,其实壹点不矛盾,本来应该是壹件事情,但为新兴镇的“土地税(费)制度改革”,李培杰,也包括龚保杰,每天差不多就都生活在“组织纪律性”与良知的痛苦抉择中….
5 墙内开花墙外香
何开荫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设想,在颍上和涡阳两个县委扩大会上遭挫之后,并未就此罢休,回到省城合肥后,他壹直寻找著其他的支持者。就在那段时间,濒临长江的著名的中国铜都铜陵市,市长汪洋在全市掀起了壹场声势浩大的寻找差距自揭家丑的解放思想大讨论,那场大讨论在全国都产生了不小的反响。何开荫突发奇想:何不把自己的改革方案寄给汪洋看看?他这么想,马上也就付诸了行动,给锐意改革的年轻市长写了壹封信,同时把有关材料壹并附上。
汪洋看了何开荫的信和材料,觉得很不错,就把它批给了铜陵县,要求县里研究壹下实施的可行性。当时铜陵县委书记陈松林虽然正在省委党校学习,但听说了这件事,当即就明确表示支持;在家主持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唐世定,热情更高,接到汪洋市长的批示后,马上给何开荫写信,邀请他亲赴铜陵。
何开荫于是满怀喜悦地匆匆南下。
他没想到自己的壹封信这么快就起了作用,然而,同样没有想到的是,在铜陵县的几大班子的会议上,当他把税费统筹的详细设想作了介绍之后,会上出现的情景,便和在颍上和涡阳见到的壹样,支持者理直气壮,反对者也言之凿凿情绪激昂,各不相让。
这使得主持会议的唐世定县长十分为难。
唐世定最后为何开荫送行时,壹再表示:他是十分希望在铜陵县進行农村税费统筹的试验的,但税费的改革事关重大,没有省领导的明确支持,下面的各种意见是很难统壹起来的。再说政府换届在即,如果有省委、省政府的明确态度,也好保持试点的连续性。
何开荫又壹次失望地回到合肥,他的心情很难平静下来。因为,这时候,他突然收到了河北省委研究室给他的来函,几乎是同时,还十分意外地又收到河北省委书记的秘书邢录珍写来的壹封信。分别告知,他的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已引起河北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认为他“所提的思路和办法,不单适合河北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于全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壹定意义。”
读著这些来自燕赵大地的信息,何开荫万千感慨。他在深受鼓舞的同时,却也深感悲哀与无奈。
“莫非这事也验证了‘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古训?”
他念念不忘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余国耀的期待:农业大包干是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率先搞起来的,更希望安徽能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再带壹次好头!
虽然他的设想眼看在安徽成了奢望,先后在淮北和江南的三个县碰了壁,但是他还是再次提笔给自己供职的省政府领导写了壹封信,信中,他恳切地希望“省领导明确表示支持,以利统壹认识”。
不久,省政府副秘书长陈者香、主管农业副省长汪涉云和常务副省长邵明,就先后在何开荫的信上作了十分肯定的批示。特别是邵明的批示,何开荫见到后非常感动:“何开荫同志这个建议,提了多年了,我也多次看过,思考过。现在中央提倡大胆地试,是否选择壹个县,或者壹个乡進行试点,如果同意我们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找有关部门壹起研究,如何?”
因为邵明的态度如此坚决,何开荫于是就满怀信心地等待着他“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可是,壹天天过去,直到这年年底,他的报告如泥牛人海,这事再也没有音信。眼看壹年又过去了,送走元旦,春节就又临近了,望着大家都在热热闹闹喜气洋洋地忙着添置年货,何开荫却打心里感到壹种倦乏和惆怅,丝毫没有壹点儿过年的心情。
他是个做事过于顶真的人,自从拿出农业深化改革的壹些设想,到现在,已经五个年头了,可他的那些设想还只能是设想,依然只是在纸上谈兵。他多么渴望能有个试点,好让自己梦想成真啊!
听着街上的孩子们不时点燃的喜庆的鞭炮声,他在想,“天下大得很呢,能被外省采纳也好啊!”
何开荫终于对在安徽能办成这桩事失去了耐心,他开始把目光投向了外省。尽管这使得他多少有些感到沮丧。
他想,既然河北省会是那样的重视并准备动手,他有理由相信,中国的绝大多数省区都会对他的这些改革措施感兴趣。
他壹下就想到了邻省省长李长春。
这首先因为河南省和安徽省壹样都是农业大省,农业大省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也都是农民的负担。当然,他所以会想到李长春,还因为李长春的名字,对他,对许多中国人来说,早已是如雷贯耳了。李长春在当沈阳市长、辽宁省长期间,敢闯敢冒敢动真格搞改革的故事,已为世人所知晓;沈阳防爆器材厂在全国率先宣布破产,就是他大含细入最精彩的壹笔。
何开荫像给自己十分熟悉又十分信赖的壹位领导汇报工作壹样,他给李长春写了壹封信。他把自己农村改革设想的来龙去脉;具体的改革方案;以及国务院研究室为此专门编发了壹期《决策参考》已送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领导并引起李鹏总理的重视等等情况,都作了说明。同时,他还随信附了最近写出的《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的文章。
信发出之后,何开荫并没抱多大希望。他知道,壹省之长,日理万机,需要操心的事太多,况且,自己与他素昧平生,冒昧去信,李省长会不会见到信都是未知数。只是作了这壹番倾诉之后,何开荫倒像了却了壹桩心事,信壹寄出,他顿时感到浑身上下轻松了不少。
李长春对他的信予以高度重视,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很快还给他来了壹封热情洋溢的公函。
看了公函,何开荫才知道,他的这封信刚刚发出,李长春已不是省长,而是出任河南省委书记了。来函写道:
“妳给李长春书记的来信及材料已收到。李长春书记、李成玉副省长分别作了批示,责成我们研究妳的意见并与妳联系。我们认为,妳在《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壹文中,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对進壹步深化农村改革有壹定的意义和作用。希望今后继续把妳研究的新成果、新见解寄给我们,以便相互交流、探讨。”
随函,他们还寄来了李长春、李成玉批示的复印件。从批件上可以知道,河南省委已决定“农业税实行征实”,并确定先在商丘地区试点。
三月二十日,接到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邮来的来函;四月十四日,就又收到李成玉副省长代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向何开荫表示衷心谢意的来信。
看到自己辛勤的耕耘终于有了收获,何开荫感到十分欣慰。
然而与此相比,让何开荫备感失望的是,在这以后长达壹年之久的漫长的时间里,他给安徽省政府的报告,却再也没有等到什么消息。
当然,这期间,安徽也有让他感到高兴的消息传来。那就是,他渴盼已久的土地制度的改革露出了可喜的端倪: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作出的壹项决定,将农民承包耕地的使用权延长三十年不变,而且允许有偿转让、作价抵押,或是作为股份参加集体经营。
解决土地的永久承包,给农民壹个长期的使用权,这是何开荫五年前就极力呼吁过的。新的决定壹传达,阜阳地委和行署,就在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等人的具体指导下,率先進行了大胆的探索。他们在全地区范围内重新丈量耕地,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现有农村实际人口,本着“强化所有权、明确发包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原则,热火朝天地進行了新壹轮的耕地承包分配,实行承包地生不增、死不减,可以继承,也可以由农民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人股。这样壹改,就使得转让土地的农户得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也有利于种田的能手从中扩大经营规模,于是许多农业科技人员和乡镇企业便纷纷租赁土地从事起专业生产。此举不但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更大大促進了中国今后农村的分工分业。
尽管这同何开荫上书中央的《建议实行耕地永久承包,给农民长期使用权》的设想还不完全壹样,土地的商品属性只有部分恢复,土地资源要素的流传也只是适度進行,但何开荫却已大为振奋,因为放活土地的使用权已不再是天方夜谭。
他确信毛泽东的壹句话:“中国的事情别着急,慢慢来。”
“困扰著九亿农民的土地承包制度问题获得了初步解决以后,农村诸多矛盾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税费制度的改革了。”他想,“这事虽然急不得,可我的头发都等白了呀!”
天降大任
知音
其实早在壹九九O年的二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副页》刊出何开荫改革设想壹文时,就引起了河北省省长岳歧锋的注意。
河北省也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同样也长期受到农业税费征收工作中诸多问题的困扰,因此,岳歧锋认真读罢何开荫的文章,立刻提笔作了批示;他不但自己对何开荫提出的改革设想发生了兴趣,还要把党委和政府两边的政研人员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结合河北省的情况,立即進行探讨与论证。
当天,河北省委办公厅就作出决定,请省委政研室牵头办理。省政研室主任、后调任中央政研室副主任的肖万钧,当即调兵遣将。于是,河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的杨文良,这位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六八届的毕业生,将注定成为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上又壹位重要的人物,既是偶然又是必然地走進了我们的视野。
接到这项任务,他就壹头扎進了“公粮制”的研究中,并在三个月之后拿出了研究成果:《对实行公粮制的探讨》。初稿完成之后,他给远在安徽的何开荫写了壹封信。
他在信中满含敬慕之情地写道:
“我高兴地拜读了您的大作,受益甚大。我认为您提出的这些建议基本上切实可行,如被采纳,必将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当然更有利于农村政治上的安定。
“安徽在纠正长期‘左’的错误、实行家庭承包制上是立了首功的,全国农民感谢陈庭元(原风阳县委书记);您作为稳定、完善家庭承包制的建议——耕地国有、农民永佃、实行什壹税的首倡者,必然也会受到全国农民的衷心感谢。”
信的落款是:“河北知音杨文良”。
何开荫接到此信,又惊又喜。他绝然想不到,他的这些改革设想在安徽无声无息,却在外省受到如此重视。
视为知己者是用不上客套的,何开荫就杨文良《对实行公粮制的探讨》壹文很坦诚地回了壹封信。
当杨文良完成文稿的最后修定,准备报给岳歧锋省长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岳歧锋正在这时调离了河北省,出任了辽宁省省长。由于岳歧峰的调离,杨文良的报告也就搁置了起来。
但是,为此花费了大量心血的杨文良,他却从此再也无法从中超脱了。可以说,他在接受这项任务时纯粹是偶然的,是被动的,可壹当他全身心地投入進去之后,他就清醒地意识到,这是壹个非常有意义的、很难遇到的重大课题,而且感到了壹种神圣的社会责任。于是,对公粮制的研究,就成了他魂牵梦绕的最重要的壹件事情。 ’
那段时间,杨文良在《农民日报》、《求是》、《决策参考》和《县级综合改革通讯》等省内外报刊上,先后发表了《关于什壹税》、《双重负担太重,问题亟待解决》以及《五千万农民呼唤第三次解放——关于农村税制改革的研究报告》。和何开荫壹样,他也是希望这些文章能引起上面的关注。
壹九九二年九月十八日,杨文良和邱世勇又合写了壹篇《公粮制: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出路》的文章,被刊登在河北省委办公厅主办的《综合调研信息》上。想不到,他发表了那麽多有关的文章,惟独被刊登在本省机关杂志的这篇文章,引起省委书记邢崇智的注意。邢崇智立即把文章批给了省委副书记李炳良;希望他出面召集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研究提出个改革方案,力求从法规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其实,在这之前,李炳良已经从政研室看到了这篇文章,并已经批给了主持政研室工作同时兼任县级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吴志雄。他在杨文良的文章上批道:“有很多启发。选壹个综合改革试验县将此事与粮油价格放开壹并予以试验如何?请酌。”现在又看到了省委书记邢崇智十分明确的意见,李炳良意欲進行公粮制试验的决心就更大了,于是他再次给吴志雄作了壹个批示:“这是壹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请按崇智同志的批示议个意见,择机讨论壹次。”
吴志雄接连接到李炳良的两个批示,不敢怠慢,马上找到杨文良,希望他尽快拿出壹个更具体的东西来。
终于得到了省委领导的肯定,杨文良十分兴奋,他很快写出《关于实行公粮制的建议》,觉得不大满意,后又草拟了壹个《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为慎重起见,方案壹写好他就跑去征求了省委农工部、省体改办、省财政厅和农业厅等部门的意见,然后又去了产粮大县正定县,征求下面的意见。他发现正定县委、县政府对進行这种试点的态度很积极,于是就又和省委政研室副厅级研究员谢禄生壹道,同正定县综改办的徐祥熙、肖玉良、韩根锁、张银苏、叶正国五人,历经四个月,壹头扎到正定县五个乡镇十个村庄的壹百户农民家里去调查走访。最后,七易其稿,写成了《正定县公粮制改革试点试行草案》。
这已到了壹九九三年的五月。改革方案业已成稿,就准备向省委正式上报了,杨文良却觉得还有壹件重要的事没有做,那就是应该去趟安徽,拜访这项改革的首创者何开荫,听壹下他的意见。 ’
壹九九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杨文良从石家庄踏上南下的列车,来到了安徽省的省会合月巴。
何开荫见杨文良不远千里而来,而且还带来了正定县综合改革办公室的肖玉良和韩根锁,以及正定县粮食局的李黑虎,别提有多高兴。本来,他也准备把这些河北客人在肥期间的生活安排得轻松愉快壹点,至少陪诸位到各处逛逛,看看,但得知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的改革十分重视和支持,要求他们尽快拿出个具体的实施方案来,何开荫就决定哪儿也不去了,关起门来,同他们壹心壹意研究“公事”。
他非常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对河北省马上就要试点的这场改革有着实际上的更好的帮助。
杨文良壹行在合肥呆了两天,他们也就这样谈了两天。彼此都觉得相见恨晚,自然就有说不完的话题。
当杨文良重新回到河北省,不久,便完成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最后修改工作。《实施方案》报上去之后,杨文良得知河北省委主要领导人有了变动,禁不住敲起了心鼓,因为恰在此时,省委书记由X X X替换了邢崇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会不会出现麻烦呢?
杨文良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至今没有形成壹个不因人事更叠而确保壹项工作连续性的有效制度,因人而异的事早已是见怪不怪了。
好在省委副书记李炳良还是壹如既往地支持着杨文良,他看了《实施方案》,十分满意,在批请新任省委书记研究决定时,显然出于同样的顾虑,所以特地多写上了几句话:
“X X同志:此方案是综改办的同志与正定县的同志壹起搞的,我去听过壹次。其主要特点是将粮食购销价格放开的同时,实行公粮制。对农民由现金税改为实物税,壹道税,壹次清,透明度高,群众易接受,可能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也可保证乡村必要开支和国家掌握壹定数量的粮食。先在正定县三个乡试点,拟同意其试行。”
事实上,杨文良的担心是多余的,当新领导仔细读了《正定县粮食购销改革试点试行方案》后,干干脆脆地批了四个字:“同意试点”。
省委领导拍板同意试点,这叫杨文良总算松了壹口气。但他依然不敢怠慢,为使改革方案更臻完善,和正定县的同志壹道,又跑了趟北京。他们分别前往中央政研室,国家计委,国家农业部和内贸部,以及北京农业大学农经管理学院等许多部门,广泛征求了壹次意见。
当杨文良把他们工作進展的情况告诉给何开荫时,何开荫大为振奋,甚至为河北省委改革的魄力和工作的周到,感到几分妒嫉。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何开荫偶然得知本省涡阳县新兴镇早就偷偷搞起了税费改革的消息,这消息使得何开荫半信半疑,甚至,感到不可思议。因为他曾为这事专门去过壹趟涡阳县,涡阳县委扩大会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这事怎么可能发生呢?
半是惊喜,半是好奇,何开荫搭乘了壹辆长途客车,决定去涡阳探听壹下虚实。
2不争论,干给他们看
在涡阳,何开荫找到了为支持税费改革曾在县委扩大会上摔了笔记本子的汪炳瑜县长。汪县长很热情地接待了他,但当何开荫问起新兴镇税费改革的情况时,汪却意味深长地笑了,说:“妳还是自己下去跑跑看看。”然后喊来信息科长王伟,要王伟领他去找农口的同志陪着下去。
出了县长办公室,何开荫忍不住地问王伟,新兴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王伟悄悄告诉何开荫,说新兴镇闹税改风声已传得很远很远,附近县市不说,连江苏省、四川省的调研组也闻风而至,有的地方甚至是壹个乡镇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联袂来此学习取经,但这事在涡阳却至今讳莫如深。
何开荫听了越发奇怪。那麽大老远的地方都有风传,他在省城却从未听谁说起,这是不是就叫“灯下黑”呢?
何开荫跟着王伟去找县农口的同志。不曾想,听说要去新兴镇,他们不是借口工作太忙走不开,就是托病外出不方便,弄得王伟也挺尴尬,索性对何开荫说了真话:“现在没人敢陪妳下去,我再找壹个人,真的不行,我就陪妳去!”
他想到了从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上来的县农委副主任牛渺。牛渺也只有三十多岁,不仅思想解放,而且又正好分管农村调研工作。他用电话找到牛渺,牛渺在了解了情况之后,很爽快地就答应壹道陪同下去,这才没让王伟感到过于难堪。
三人壹道到了新兴镇。
在新兴镇,何开荫见到了镇党委书记李培杰。
当李培杰知道来的这位省政府参事就是最早提出这项改革设想的人,激动地双手握住老何,半天不放,连声说:“这太好了。打着灯笼也寻不到呢,老师今儿个上门来了!”
李培杰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他告诉何开荫,新兴镇的税费改革壹直是在偷着干,但这种改革事关重大,仅靠壹个乡单兵作战,好比小船闯荡大海,面临的变量太大,风险太大,困难太大。本来,镇里规定,每亩每年只向农民收取三十元的“承包税费”,但上边许多部门依然变着花样压任务,乱摊派,镇里顶不住,改革因此受到很大的冲击,有时几乎就干不下去!
何开荫虽然为新兴镇这样的处境感到忧虑,但他还是按捺不住的兴奋。
他想,干起来就好!尽管新兴镇搞的这种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和河北省正定县搞的公粮制改革壹样,说到底,还都只是对旧体制的壹种并不理想的修补,而且,依然是用合法的行政权力,把目前壹些并不合法的政府部门与集体组织的利益也纳入税费项目壹并征收,甚至随着粮食市场的变化而显得束手无策,但是,这种大胆的改革尝试毕竟遏制住了农民负担增长的势头,调动起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并在壹定程度上改善了党群与干群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任何壹项改革所能够解决的问题,往往都远不如它所引发出的问题更多,更广泛,更尖锐,正因为如此,它提供给我们的教益与启示,就比什么都更珍贵!
这种空前的突破,毫无疑问,在中国农村走向第二步改革的征途中,具有不可估量的里程碑的意义!
使他意外振奋的是,最早建起中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阜阳地区原地委书记王昭耀,这时,已出任了安徽省常务副省长。这种人事的变动,给了何开荫壹种预感:作为农业大省的安徽,在深化农村的改革上有理由将会给国人带来壹点惊喜。
从涡阳县回来后不久,何开荫去合肥稻香楼宾馆参加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就在会议的休息期间,壹个叫马明业的与会者找到他,自报家门介绍自己是太和县县长,说他们已经将这壹年确定为“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年”,县委县政府还为此提出了壹个“以改革求发展,以改革减负担”的战略,县里通过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最后将着手要進行的改革,确定在“正税除费”上。
何开荫听了,自然高兴,说道:“好啊,我可以为妳提供壹些这方面的资料。”
马明业说:“这就太感谢妳了。什么时候能让我看到?”
“散会以后我交给妳;”
“可我现在就想看到。”
何开荫忍不住笑了起来,“现在?”马明业说得很认真:“最好是今天。”
何开荫没有想到,他居然碰到了壹位跟自己壹样的急性子。
何开荫当天晚上回家就找来自己的壹摞研究文稿,交给了马明业县长。
更加出乎何开荫的意外的是,太和县的动作快捷得惊人,没有几天,他们就把壹份《太和县农业税费改革意见报告》报到了省政府。
由于这是农业上的事,《报告》到了王昭耀手上。王昭耀接到太和县的《报告》,既是不期而遇,又在意料之中。因为,当他还是阜阳地委书记时,他就对税费改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对何开荫说:“我们决定搞”,并带着老何下去找试点的地方。在颍上、涡阳两县领导班子的思想还很难统壹起来时,他又对老何说:“这事急不得。有壹点妳放心,我支持妳在阜阳地区搞税费改革。”现在,阜阳地区的太和县终于走了出来,条件显然也比较成熟了,于是,他要站出来为太和的这场改革鸣锣开道了。
他当即作出批示:“送兆祥同志阅。在太和县進行农业税制改革,我以为可行,请酌。”
他的态度十分鲜明:“我以为可行”;作为政府的常务副省长,他非但自己鼎力相助,还進壹步寻求省委分管这壹工作的方兆祥副书记的支持。
方兆祥当时的意见也十分明确:“精心试点,注意总结,保持稳定。”
省委、省政府四位有关领导,同壹天在太和县要求税费改革的《报告》上作出明确批示,而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在第二天就把召开论证会的通知连同太和县的《报告》,发到了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减负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这种办理重大改革事件的工作效率,是安徽省的历史上罕见的。
他相信,这肯定与从改革第壹线上来的王昭耀副省长有关,也与河南、河北两省咄咄逼人的改革形势有关。当然,还有壹个不应该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这壹年的春上,安徽利辛县纪王场乡路集村青年农民丁作明,因为反映农民负担问题被打死在派出所,案惊中央;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紧急通知、专题会议以及涉农项目的审定处理,就壹个接着壹个下发,壹时间,“减负”成了当年中国的头等大事。
可以说,太和县要求進行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要宗旨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报告》,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因此,何开荫就觉得,有了上上下下的通力支持,在这样壹个形势下,召开这样壹个论证会,是不应该再开出个什么意外了。
然而,他预想不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壹九九三年十壹月八日上午八时三十分,由省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主持的论证会在省委北楼准时召开。参加会议的不但有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减负办、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和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省农经委的生产处长、调研处长、办公室主任、经管站党支部书记和站长,都壹壹到会;太和县县长马明业、县财政局局长龚晓黎、县农委副主任邹新华和县政府调研科长宋维春,也都从太和赶到省城,出席了这次会议。
何开荫早早地就来到会场。
会上,省体改委农村处长潘茂群作了热情洋溢的发言。他对太和县大胆改革十分赞赏,认为他们的《报告》清晰明了,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進壹步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省减负办书记毛礼和接着指出,当前农民的负担确实太重,又壹直减不下来,因此他对太和县的《报告》是表示支持的,认为是可以试壹试的。省农委调研处长周信生则说,何开荫同志壹开始提出税费改革的设想时,他就是举了双手赞成的,只是觉得太和县现在拿出的这个方案还显得粗糙了壹点,他相信通过不断地摸索,实践,这项工作是会日臻完善起来的。
何开荫在会上也说了话。他主要谈了自己这么多年来对税费改革的思考,并指出,既然是壹项改革,就必须会涉及到有些部门的具体问题,因此,就特别希望各有关部门给太和县的这项改革多多理解与支持。
大家的发言,基本上都是表明壹种积极的支持态度,但是,谁也没有料到,农业税征收工作的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的代表,却偏偏提出了否定意见,并且十分尖锐。
当时,省财政厅农税处长张光春是坐在远离何开荫的壹个座位上,只见他突然冲动地往起壹站,手指著何开荫,大声责斥道:“老何妳就别站着说话不腰痛!乱出主意!妳把税费搞乱了,收不上税来,今后谁给发工资?到时发不出工资,大家不会找妳,是找我!”
他的嗓门很大,说得也很激愤,猛然站起又直指何开荫的举动,全都来得十分唐突,使得与会者无不壹楞。
会上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当初我们在采访中听到论证会上的这段插曲时,也感到不可理解。因为,农税处是成天和“农税”打交道的,作为这个部门的负责人,本该比谁都清楚当前农村中的农民负担;其负担之重,连朱镕基总理后来都不得不大声疾呼:“农民不堪重负,这个问题非解决不可了!”甚至说出了“敲骨吸髓”、“民怨沸腾”的话来。而壹个专门从事“农税”的政府官员,对九亿农民——中国最众多的“纳税人”毫无恻隐之心,却充当起“工薪族”的代言人,这种感情和责任心的严重错位,让人不可思议。
首先坐不住的,就是太和县县长马明业。
马明业十分清楚,太和县拟出的这份《报告》,是参照了何开荫的许多改革的“主意”,但这些“主意”并不坏。在这之前,县里也是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的。
他承认,《报告》依然要作较大的修改,甚至需要推翻重来,但是其改革的思路和主要的宗旨,却是不应该怀疑的。财政厅农税处长对他们的《报告》不加分析地壹概否定,言词这样偏激,态度如此粗暴,这是他无论如何接受不了的。
马明业正要站出来予以回击,却被何开荫轻轻按住,示意他沈住气。
由于这位农税处长持了坚决的否定意见,会上的争论因此变得十分激烈,不过,毕竟支持者众。
临了,主持会议的吴昭仁作了几点总结。他说,太和县要求农村税费改革的出发点首先是应该肯定的,思路也是好的,这样既可以减轻农民负担,又能减少干部犯错误,促進农村经济的发展,再说这也是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支持的。至于这项改革究竟起个什么名字?如何改?我们可以学学广东的办法,“先生孩子后起名字”。他说,我同意在太和县進行这项改革试验,但《报告》要重写,可以再搞细壹点,让它在理论上要说得通,实践上要行得通,然后我们再请专家论证壹次。
当天晚上,何开荫和留下来的邹新华初步议了壹下《报告》的修改方案。第二天,起了个大早,两人匆匆扒了几口饭,就坐着马明业的小车上路了。赶到太和县的那天下午,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六大班子全体成员,县直各有关科局长,济济壹堂。会上,马明业先将省里论证会的情况作了汇报;接着,何开荫就如何制定好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方案,发表了意见。会开得热气腾腾,大家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各自的想法和建议。邹新华堪称“快枪手”,当晚,他壹夜没睡,就把报告的复议稿拿了出来。
第二天上午,六大班子、科局长们再次聚首,对新草拟出的《报告》展开了又壹轮热烈的讨论。中午,邹新华把大家的意见進行了集中,下午接着坐下来继续讨论。
县委书记王心云就改革的方案问题提出了“三个必须”的要求:“必须达到‘减负’的目的,让农民满意;必须做到‘明白易行,简化程序’,真正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效率;必须兼顾到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赢得上级领导的支持。”
由于有何开荫的具体指导,又通过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反反复复的集思广益,壹份有着四个部分十九条条款的《关于太和县农业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便眉目清晰地产生出来。
《实施方案》决定:从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开始,太和县在全县范围内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改为向农民开征公粮,征粮以实物为主,如果交实物有困难,也可以按物价、财政等部门共同核定的当年市场粮价折算交代金。税费统筹,折实征收,依章纳粮,取消定购;午六秋四,两次交清,壹定三年,不增不减;粮站收粮,财政结算,税入国库,费归乡村;费用包干,村有乡管,严格收支,账目公
总之,《实施方案》尽可能地做到贴近百姓,符合实际,既要有其严肃性,又体现出壹种人文关怀。为切实制止“三乱”、减轻农民负担,方案中专门增加了两条:壹是,“凡违反公粮合同,向农民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者,农民有权拒绝,有权举报、上诉,政府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员。”二是,“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及时审理农民负担过重引起的案件的通知》,按照合同,对于不服行政机关、乡村干部非法要求农民承担费用或劳务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及时审判。对于不合理的决定依法撤销;因乱摊派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判决予以赔偿;对任意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方案》送省以后,得到省农经委、粮食厅和财政厅领导的壹致认可。当然,他们在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壹些十分具体的很好的修改意见,最后,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亲自出马为《实施方案》定稿。
壹九九三年十壹月十六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签发了批复意见,从此以后,壹场空前的农村税费改革,就在广袤的淮北大平原这个有着壹百三十九万人口、壹百七十五万亩耕地的太和县,令人怦然心动地揭开了序幕!
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当河北省公粮制的改革仍在正定县三个乡的范围進行试点时,安徽省太和县却已雷鸣电闪般地将这场改革在全县三十壹个乡镇全面推开,从而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壹县!
3 改与不改就是不壹样
壹九九三年十二月三日,就在安徽省太和县揭开税费改革序幕的第十六天,河北省综改办和正定县政府,联合在京召开了壹次“公粮制改革试点研讨会”。
可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壹次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理论研究会。其规格之高,影响之大,都是空前的。中央政研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中国农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部、农业部以及国内贸易部的有关领导和著名专家,均应邀到会。
研讨会上,大家都对河北省搞的这个公粮制改革试点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毫无疑问,研讨会在中央和国家直属机关中产生的影响,远比它在理论研究上的收获更大。
新的壹年刚刚到来,壹九九四年壹月十日,河北省公粮制改革的试点迅速由正定县的三个乡,扩大到全省二十六个县市的壹百八十四个乡镇,其中正定、宁普、故城、新乐和沧县都是全县全面推开的。壹时间,公粮制改革的滚滚热浪,在黄河北岸这壹望无垠的阡陌之间奔突、沸腾;给我国这块重要的粮棉产区带来勃勃生机!
令人遗憾的却是,发端于安徽的这场农村税费改革,这时候在安徽的本地,竟遭遇到了另外壹种命运。安徽省省长傅锡寿,突然作出了要求太和县立即停止税费改革试点的决定。这壹决定,来得十分突然,以致许多人闹不清究竟是省长的个人意见,还是有中央的什么背景。
何开荫最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甚至不敢相信。因为他壹直在与杨文良保持着热线联系,河北省分明正搞得热火朝天,禁止这项试验显然不大像是中央的意思。
但是,省长要求立即停止税制改革试点的决定,无疑又是有根有据的,不用说,还是当年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所以决定终止新兴镇税费改革的那壹些理由,即这种改革是非法的,因为现行的农业税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尽管那个《条例》还是壹九五八年颁布的,三十多年来,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这种与今天格格不人的农业税制早已是弊端百出,可是当年的《条例》壹天没被废除,它就壹天有着法律的效力,这种税制就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们在采访中无法得知傅省长突然作出这个决定的真正原因,但这壹非常决定,对热心支持太和县改革的所有人,特别是正在改革中的太和人,都是壹记当头棒喝!
人们困惑,震惊,焦急,痛惜,却又无奈。
不少人也在背后提出疑问:如果不敢于革故布新,锐意進取,农村还能有发展吗?或是说,中国的农业,和中国的农民,还会有希望吗?
何开荫觉得有必要站出来据理力争。他把河南省委书记、省长,河北省委两任书记、省政府两任省长的有关批示的复印件,分送给了安徽省的党政主要领导。
这时,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昭耀站出来说话了。
王昭耀找到省委书记卢荣景,陈述自己的意见。他说:“省政府批准太和县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文件,已签发下去,如果现在再下文否定,这不是打自己嘴巴吗?这样朝令夕改,省政府今后还怎么工作?何况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外省都在干嘛!”
卢荣景当然知道太和的改革是在王昭耀的支持下搞起来的,他的意见不是没有道理,可是,傅锡寿要停下太和的改革,是在维护税法,也是从工作考虑的,不光是有道理,更是有着法律依据的。于是说道:“如果没有文下去,不搞也就不搞了,既然省政府已经下了文了,那就继续搞下去吧,秋后看看效果再说。”
省委书记给省长和主管农业的副省长都留足了面子。话虽说得比较温和,但毕竟壹锤定音,因此,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也就得以继续下来。
到了秋后,形势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傅锡寿已经丧失了对太和县改革的发言权。他被免去安徽省省长职务,消息来得是很突然的,那天,他刚从欧美出访归来,人还在合肥骆岗机场,就宣布了中央要他提前从省长岗位上退下来的决定。据说,这是因为安徽的干部群众对他主持省政府工作期间的意见太大。这壹天,中央将了解中国农民、更熟悉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回良玉派至安徽,担任代理省长。
了解回良玉经历的人都知道,自打他从农校毕业,被分配到吉林省榆树县农业局,以后整整三十年,就没远离过壹个“农”字。从公社书记,农牧厅长,到省委农村政研室主任,直到担任中央政研室副主任,主管农村政策的研究工作,可以说是位够格的农业专家了。
回良玉壹到安徽,就对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大为赞赏;次年二月,在正式就任安徽省省长后,他召开的第壹个省长办公会,作出的第壹项省政府的决定,下达的“壹号文件”,就是将太和县改革的经验,在淮河两岸二十多个县市的范围迅速推而广之!
其实,也无须像省委书记卢荣景说的那样,“秋后看看效果再说”,还没有等到秋后呢,那壹年的午季就已见分晓。太和县自从搞了农村税费的改革,只用了半年时间,便壹举创下这个县建国四十五年以来最大的壹个奇迹:全县三十壹个乡镇、九千壹百六十八个村民小组、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五十九户农民,午季农业税的全部征收工作只花了短短五天!
望着多年不见的,踊跃交粮的农民在粮站门前排起的长蛇阵,许多乡村干部竟激动得鼻子发酸,眼窝发热,他们说:“过去,向农民要钱的文件多,向农民要钱的部门多,向农民要钱的项目多,向农民要钱的数额多,多得连咱这些当干部的也闹糊涂。现在好了,交多,交少,大家都清楚;从前壹年忙到头,催钱,催粮,催命,年三十晚上还上门,今天咱是彻底解脱了,又落个清净;从收粮到结账干部两头不沾钱,更落个清白! ”
干部清楚了,清净’了,清白了;农民也因为壹次征,壹税清,壹定三年不变,放了心,称了心。
这年的秋季庄稼虽然受了旱灾,但农业税的征收工作前后也只用了十五天!
这壹年全县共征粮六千五百二十七万七千公斤,比原先国家下达的定购任务还超出了壹千七百七十四万七千公斤!如扣除价格因素,农民的税外负担就较过去减轻了壹半还多。尤其是,全县大胆地放开了粮食的市场与价格,农民留足口粮和种子之后,单商品粮这部分就让农民增加收入壹亿五千万元,全县人均增收就达到了壹百二十元!
改革前壹年,太和县因为反映农民负担闹到各级党委政府去的,还多达九十三起,五百多人,可是改革的壹九九四年,全县两千九百六十九个自然村,壹百三十二万农业人口,再无壹人因“农民负担过重”去上访的。
说到上访,阮桥乡马王村马庄的马克中早先是远近闻名的。仅九三年,马克中父子就因负担过重和征缴特产税问题,两次从县告到省,直告到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实行税费改革后,家家壹张《监督卡》,户户壹本明白账,马克中领着壹家人放心大胆地精耕细作,结果,人勤地不懒,午季,秋季,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收成。他带头完成上缴任务后,喜笑颜开地说:“农业税费征实,壹切放在明处,任何人不敢再乱收乱摊乱掏腰包,干部不贪污,粮站不压价,农民减轻了负担又增加了收入,还上哪门子访呢!”
当然,好事多磨。太和县取得如此喜人的成绩,确实也是来之不易的;就在他们开始税费改革的那壹年,正赶上全国推行国税地税分税制的改革。实行了中央财经集权之后,中央政府的好处那是立竿见影的:九三年中央财政收入只是九百五十七亿,九四年当年就猛增到两千九百零六亿,差不多增加了将近两千亿;而九三年地方财政收入已是三千三百九十多亿,改制当年就减少到两千三百十壹亿。这只是财政收入方面的情况。改制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出情况也是恰恰相反的:九四年中央财政只比改制前的九三年多出四百四十二亿,仅为壹千七百五十四亿;而地方财政却壹下猛增了七百零八亿,高达四千零三十八亿,几乎就是中央财政的两倍多!
在这种税制改革的壹加——减中,地方政府预算内的财政就全变成了“吃饭财政”,许多地方连行政事业费、人头费的开支也难以保证。
政府财政的日子不好过,也不能再把这种困难转嫁到农民头上,动摇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决心。太和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及时采取了“消肿减员”的办法,大力压缩办事机构和精简富余人员,最典型的壹个例子,就是壹个税镇当年就辞退聘用镇村干部九十八人,第二年又接着往下减。与此同时,全县还進行了粮食购销办法和乡村财务制度的改革,進行了农业结构调整、村干部劳动保险、科学种田和加强市场建设等等壹系列的配套改革,千方百计调动起广大干部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但是,这期间,有许多事情却又是太和县委和县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妳壹个县搞税改,封死了增加农民额外负担的壹切“漏洞”,可是他们改革试点的第二年,国务院却明文规定农民人均增加二十五元的“双基教育费”,许多中央机关也都只给任务不给经费地相继下达了各自的“达标”项目。
这些全是“红头文件”,下面都是必须执行的,太和县不可能不执行来自中央机关的这些硬性规定,就不得不对原有的改革方案作出相应的调整,不得不专心地增加了诸如教育、卫生、武装、档案、统计在内的壹些新的征收项目,使得“壹次征、壹税清、壹定三年不变”的承诺,打了折扣。
然而,即便就是这样,农村的税费改革,改与不改还是大不壹样。太和县出现的喜人的变化,还是在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广大农村引起了巨大反响。太和周边的蒙城、利辛、临泉等县不但仿效起来,偷偷摸摸闹改革的涡阳县新兴镇也不用再躲躲闪闪了,就连当初在县委扩大会议上还为这事争论不休的涡阳、颍上两县的四大班子,这时也全都看清了税改的好处,戮力同心地搞起了“正税除费;的改革试验。
对太和县闹起的税费改革,在省城合肥,有壹个人壹直忧心忡仲,放心不下。午收前后,他都去了太和县。这人便是曾经斥责何开荫“乱出主意”的省财政厅农税处长张光春。他担心这种改革搞乱了对农业税的征收,他这个农税处长最后会不好交待。
他是提心吊胆地跑到太和县去探听虚实的。结果,他意外地发现,先前自己的那种担心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悬著的壹颗心这才落了地。想想当初在论证会上,自己竟是那样冲动,指名道姓地指责何开荫,张光春竟觉得实在对不住人家。但是,他毕竟还是壹个胸怀坦荡的人,有意见,有看法,就当面说,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如今知道是自己错了,倒也是个知错就改的爽快人,回到省城之后逢人便宣传:“太和的那个办法就是不错!”
安徽省太和县改革农业税费的消息不胫而走,没过多久,国家财政部农财司就来了人,要去太和实地考察。他们先到省城合肥,也只同系统内的财政厅农税处取得联系;下到太和县后,壹不惊动县领导,二不给乡镇长打招呼,只要求县财政局派人派车,专门跑偏僻的地方、穷地方,直接進村人户,向农民面对面地调查。他 ·们这样做,显然是想更加客观地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别人的话,他们也许不会相信,但陪同下去的张光春的现身说法,却起了不小的作用。壹路之上,张光春不停地在宣传税费改革的好:处。他说,农民负担较过去减少了壹半还要多,财政反而增加了;他说,从前到年底有时税也收;不上来,每年都会有百分之十五的农业税出现:“沈淀”,现在实行征实,农业税缴得不知有多:快,而且全县没有壹户不交的,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以后不久,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主任徐国洪壹行也来到阜阳地区检查工作。他们在了解了这个地区对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之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建议地委、行署要很好地总结其中的经验,并表示今后将密切关注这里的改革進展的情况。
曾亲自为太和县的改革实施方案最后定稿:的省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这期间不断听到从太和县传来的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心里痒痒的,这天,他高兴地邀上省减负办副主任马启荣,先到阜阳,然后和地区农委主任王春魁壹道,也驱车去了太和。
为更真实地了解到社情民意,他们也是越过县乡干部,调查了三个乡的二十多位农民,可以算得上壹次“微服私访”了。结果,所到之处,接触到的每壹个农民,几乎是众口壹词地夸赞这种税费改革的办法好。吴昭仁为此大为感动。回去后,他在为《农村改革新探索》壹书作序时,竟动情地写道:“这么多年来,在我的工作记忆中,农民对某项政策表示完全拥护的,除了包产到户,大概就要算是这次了。”
他为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总结出了“六个满意”:“粮站满意,定购任务完成顺利,主渠道掌握了充足粮源;财政满意,税收及时足额人库;银行满意,统壹结算,减少了货币发行流通,又不打‘白条’;基层干部满意,他们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更免除了干群磨擦的烦恼。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农民满意,午、秋两季征实任务都在壹周内完成,没有壹户因负担问题而上访申诉。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地区减负办和改革试验办,先后九次派人深入调查,结论都是壹样的:“农民满意。”
吴昭仁也认真思考了这场改革成功的原因:“现在好的政策、好的思路、好的设计并不少,难就难在落实,往往是执行中由于工作不力而走形变样。太和县的税费改革,不仅设计周密,而且实施完美。何以如此?关键在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六大班子步调壹致;县乡各部门齐心协力;工作班子得力而富有成效。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任何壹项工作能否做好,我认为诀窍都在这里。”
总结出了太和改革的主要经验之后,吴昭仁依然感到意犹未尽,又专门写了壹篇杂文,题目壹目了然:《为“第二次大包干”叫好》。
壹九九四年的十二月十八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率十个部委的负责同志深入到安徽视察,在看了阜阳地区的农村改革带来的大变化后,高兴地评价道:
“妳们这里抓农村改革有突破性進展,在几个方面都探索了成功的经验。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搞得很好,解决了稳定承包制的问题,调动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特别是税费制度改革,解决了使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都很头痛的壹个问题,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改善了干群关系,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意义!”
谁知这时,陪同视察的财政部副部长李延龄,突然打断了姜春云的话。他说:“这儿把农业特产税也包在农业税里,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据实征收,他们这样做是错误的。”
姜春云听了,马上不客气地说:“这个我知道。他们这样做没有错。我在基层干过,‘据实征收’是理论上的东西,没有可操作性,据我所知,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是平均摊派的。这个妳就别再讲了。”
李延龄当然不可能同姜春云争执下去,既然姜春云说了“这个妳就别再讲了”的话,李延龄也就不便再讲了。
那天,姜春云的心情十分好,作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农业工作的副总理,看到安徽农村的改革工作有了突破性的進展,高兴地对回良玉省长说:“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妳们要大胆推广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
随行的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杨雍哲,也兴奋地接口道:“现在有种说法,好像这几年中国农村的改革停下来了,这次来安徽壹看,感觉到的完全不是那麽回事。阜阳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和农村税费收取办法的改革,都非常有特色。非常有成效。这些对全国都是有指导意义的!”
在姜春云壹行离开后不久,回良玉就在省长办公会上明确要求:江淮分水岭以北的沿淮壹带,尤其是淮北地区,必须全面推行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
此后,这项改革便迅速走出了太和,走出了阜阳,势如破竹般地在安徽境内二十多个县(市)遍地开花。
这时的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它不光在安徽、河北、河南三省势不可挡,并且迅速蔓延到了湖南、贵州、陜西、甘肃七省五十多个县(市)。
正是在这个时候,福建省委办公厅编印的《省外动态》载文欢呼:“农业税制改革已呈‘星火燎原’之势!”
4 难忘阜阳会议
位于皖西北与河南省接壤的阜阳地区,是我国著名的产粮区,更是经国务院备案的中国第壹个农村改革试验区。这个试验区,还是早在壹九八六年,在当时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的亲自带领下,由段应碧、周其仁、陈锡文、杜鹰、卢迈等壹大批著名农业专家建立起来的。这次率先進行土地税制改革的涡阳县新兴镇,和堪称农村税费改革第壹县的太和县,都在这个地区,因此,壹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壹日至二十五日,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改革经验研讨会放在阜阳召开,无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会议由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主持。
来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农业部、财政部:、内贸部和粮食部门等部委办的专家学者,安徽省阜阳试验区、湖南省怀化试验区、贵州省湄潭试验区及河北省正定县、河南省城郾县等七省暨有关县代表共八十余人出席了会议。大家实地考察了太和县试点情况,还就各地试点的具体做法和成效進行了交流,当然,对目前尚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如何進壹步完善试点工作,都作了坦诚而深入的探讨。
由于各地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做法的,因此在改革的措施上是不尽相同的。看上去,令人眼花缭乱,其实,万变不离其宗,还是何开荫早先总结出来的那几句话,是壹种“税费统筹、折实征收、财政结算、税费分流”的模式。
总之,在原则和目标大体壹致的前提下,各地都在农村基层税费制度的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与会代表们公认,在诸多试点之中,安徽省太和县和河北省正定县的两处试点,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与会专家对这项改革更是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它是对旧体制的又壹次突破,在实践中是可行的,方向是对头的,成效是明显的。
会上,国务院特区办政研室副主任刘福垣的发言格外引人注目。他说这次会议是朱琳主任让我来的,当然,我也很感兴趣,马上就来了。听了同志们的介绍,对这项改革,我有壹个总的感觉,就是现在试点单位的改革已经获得了基本的成功,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姜春云副总理说这项改革不仅有经济而且有政治意义,说明这个问题确实是上下都很关心的事。
他说,“我认为这项改革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其核心,就是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我们第壹次改革,是以‘大包干’为旗帜,改革的对象是政府,是我们公社化以来的政社合壹的体制。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包办代替农民决策,把农民的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四个环节统统卡死了,使我们的农民收入太低,农村经济单壹化,农业的发展严重滞后,改革突破了政社合——的体制,还给了社区和农民壹部分自主权。但是,那种改革并不彻底,至少,流通和分配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今天,各级政府都在讨论如何解决农民负担,如何消除苛捐杂税,如何改变干部‘要钱、要粮、要命’的形象;很多政府的文件三令五申这个费可以收,那个费不能收;哪个税是合理的,哪个税是不合理的;收多少为合理,收多少为不合理;国务院的电话会议也曾明令取消三十壹项费用。其实,在分配关系都不清楚的背景下,哪个合理,哪个不合理,最后也是划不清的,上面下面都不清。比如计划生育费用、民兵训练费用,这全是壹种行政性的费用,是贯彻国家政策所需要的费用,它和农业生产并没关系,实际上这也是应该由财政来拿的,但是现在,都混在了‘三提五统’里面要农民承担。
“只有最根本地解决摊派问题,真正做到:明租,正税,除费,我们才能够对农村的分配问题喊上壹声‘立正’。农民和社区之间说到底只有租的关系,农民和国家的关系也只是靠税来调整,农民交了租,交了税,其他的任何费用都与农民无关!”
最后,他慷慨陈词:“既然我们下这么大决心来搞这项改革,就应该有壹个恒心。搞了这个办法后,就再不开任何口子,即便是国务院的‘红头文件’压下来,试验区也要顶。比如教育搞达标什么的,公积金里有这个钱,就拿,没这个钱,坚决不能再向农民要!治本当然要从中央各部门做起,从中南海做起!既然我们承担了这个改革任务,就应该给我们这个权力,以壹切方式加重农民负担的东西,就要敢顶,即便说农民都同意了,也不要听这话!”
刘福垣的发言,赢得了各地代表热烈的掌声。
财政部农财司李秋鸿的发言,却在会上引起轩然大波,遭到大家强烈的反对,以致使得会议的气氛变得十分紧张。
李秋鸿的开场白是显得十分谦和的,他说:“参加这次会议,对我来说,是壹个很好的学习机会。税费制度改革,我们过去考虑得不是太多。”
接下来,他的发言与其说是来“很好的学习”,不如说是来做这项改革的专题报告。
“这次税费改革的目标是什么?”他首先设问,继而自答。“我看恐怕有这么几个主要目的。”他在归纳出四个既无新意又未必科学的“目标”之后,便以领导机关的口吻说道:“我不知道各试验区在设计这项改革时,是把这四个目标都考虑進去了,还是只考虑到某些目标。我想分几个方面来谈壹谈。”
于是壹个毫不谦虚的发言就开始了。
此话刚落音,贵州和湖南试点的代表就交头接耳起来,显然觉得这位蹲在国家大机关的农财干部,也太高高在上养尊处优了。啥才叫“无法承受”呢?正因为农民已经不堪重负,干群关系严重恶化,才“逼”出了这项税费改革的嘛。
接下去的发言,李秋鸿便是对各地改革试点基本经验的全盘否定。他说:“在中国农村,无论就每户来说,还是每村、每乡,彼此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很大的,作为壹个负担政策,很重要的壹个依据,应该是经济收入,而不是其他东西,但像安徽太和县每亩耕地基本上壹律征收壹百斤粮食,这样的政策设计,和收人多多负担,收入少少负担的分配原则,显然是不尽吻合的。”
他的这个看法,使不少人为之壹怔。
应该说,李秋鸿说的是壹个理论问题。从射秽主义的分配原则上看,不应该忽视差别搞均摊,而应该是壹丝不茍地,按照各乡各村各家各户实际的经济收入确定负担。但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同样,也不可能会有绝对的公平。李秋鸿在用这个看法评价安徽省太和县为代表的农村税费改革经验的时候,首先就与他归纳出的四个“改革目标”中的“降低税费的征收费用”的目标发生了矛盾。照他的意思,太和县有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五十九户农民,真要按各家各户的实际经济收入征收税费,县委县政府需要组织多少人進村人户,才能闹清每家每户真实的收人情况;又需要调动多少人才可以落实这项浩繁宏大的税费征收工作呢?岂不是痴人说梦!
大家对财政部农财司这位年轻处长的发言,开始认真注意起来。
接着,李秋鸿又以同样的理由,谈到了特产税的问题。“对于农业特产税,税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绝对刁;能搞平摊。保护粮食增产,调节种植业内部不同作物间的收益,这是设计这个税种的目的,如果平均摊派,那麽征收的意义也就没有了,更实现不了制定这项政策的目标。”
李秋鸿这里所说的,正像姜春云副总理在阜阳视察期间批评财政部副部长李延龄时已经指出过的,这依然是个理论上的东西,没有可操作性。 -
来自基层的许多代表听到这儿,就已经坐不住了。有的,甚至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开始了严词责问。—会场上的气氛顿时急转直下。
谁都知道,壹九五八年颁布的《农业税条例》中就有了农业特产税,但那时它只是含在农业税中,课税范围也是指农田以外的山场或水面,针对茶叶、水果、林木、山珍和水产等特产品征收的。因其收入较高,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也是应该的,但是壹旦征收了特产税,就不再征收农业税了。至于种粮食的农田从来是没有特产税壹说的。据实计征农田上的特产税也才是近几年的事。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脱离实际的计征政策,已经使得这种农业特产税演变成了“田亩税”和“人头税”,早已丧失了税收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而地地道道成了壹种“合法”的农民负担。特别是,这种计税农田上的特产税的本身,也早已经成为严重阻碍中国广大农村推行农业产业化的羁绊;在传统农业区,它更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大敌,农民奔小康的拦路石!
各地代表不仅强烈要求取消农田上的特产税,还指出现有的农业税政策的缺陷也同样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因为《农业税条例》还是壹九五八年颁布的,如今三四十年过来了,农业税的征收已经出现了大量的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的地方,诸如计税常产与实际常产、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计税土地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等等,千差万别,从而产生了“高产低税”或“低产高税”,名义税率高实际税率低或名义税率低实际税率高,以及有税无地或有地无税等等明显的不合理现象。再加上国家定购粮食任务的畸轻畸重,这实际就等于产粮区在为非产粮区纳税,贫困地区为富裕地区纳税,这种种弊端都已经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经营农业的积极性!
作为主管这项工作的国家财政部农财司的壹个官员,不去设法解决农业财税政策上的这些问题,却对地方上進行的这些难能可贵的改革试验,横挑鼻子竖挑眼,缺少起码的热情,在这样的研讨上引起众怒,自然是可想而知的事情。
据参加会议的同志回忆,李秋鸿说得最为理直气壮的壹段话,也是给大家印象最深的壹段话,这就是:“从我们接触的农民上访情况看,没有壹起是因为农业税的比例过重而上访的;农民反映的全是税费混在了壹起的。所以我们在业务工作中主张税费要坚决分开!”
他说得似乎确可信据,却招来了大家最猛烈的批驳,使会场上趋向了白热化。
因为,造成这种税费不清的首先就是国家财政。
壹九八五年开始的以乡镇为主的农村办学体制,这是产生中国农民负担问题最大、最主要的原因。有着九亿人口的中国广大农村,义务教育的费用却是让农民自己掏腰包。财政该出的钱不出,甚至连计划生育、民兵训练、优抚工作、乡村道路这些本该政府支付的费用,也逼得乡村的干部挨门逐户向农民强行索取。现在,来自京城的农财官员非但不领下边的情,反而倒打壹耙,嫁祸于人。这确实把基层代表激怒了。
“既然政策规定农田特产税‘据实计征’,”从改革试点第壹线来的代表抓着“特产税”的问题不放,提出反洁。“就应该实事求是不是?有,就收;没有,就不收;有多少,则收多少。可为什么财政上年年却又层层下指标,派任务,这不明摆着是说归说,做归做,教人弄虚作假吗?农村干部‘替人受过’,搞坏了名声,搞坏了形象,反过来还说下面不执行政策。这都叫个什么理?!”
安徽省涡阳县的代表来了个现身说法。他说,涡阳县为不折不扣执行“据实计征”的特产税政策,专门在耿皇乡做了试点,乡政府从财政所和经管站组织了十九人,進村人户,严格按照规定跟踪这个乡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前后用上两个多月,认真進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最后征收到四万多元的农田特产税。可是这些人下乡的用品、工资以及误餐补助的支出,加起来也达到了四万多元。结果,征收到的税额,基本上就被征收的成本抵消壹空。就是说,按照现行的制度和办法征收税款几乎是无法做到的。
耿皇乡的故事近乎荒诞,但这种试验却把今天脱离实际的税制问题暴露无遗。
谁知涡阳县的代表话没落音,李秋鸿就接过话极力争辩。
太和县农经委副主任邹新华,壹直冷静地注意著李秋鸿的发言,耐心地听着这位财政部官员对太和县试点的横加指责。因为对方说的就是“太和”,作为太和县试点的代表,他自然不便立即反驳,至少他要显示出太和人的宽容和大度。但是,涡阳县的代表举出的这个例子,已经是那样的说明问题,对方却依然强词夺理,以势压人,他再也按捺不住。
邹新华激动地指著李秋鸿,只差没把指头戳到对方的鼻子上;愤然道:“妳们就是不看实际情况,坐在办公楼里瞎想。今天事实就摆在面前了,还死不认账!”
他说得过于冲动,声音都变得沙哑,伸出的手指也在上下颤动。
接着会场上四处都响起了愤懑的斥责声。
人们已经看得很清楚,文文静静,甚至是壹脸书卷气的李秋鸿,他在会上极力坚持的,其实是国家财政部的意见,正因为不只是他个人的看法,各地代表才越发感到,大家正在热心试验著的这场农村税费的改革,其前景并不那麽乐观。
作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倡导者,又是太和县试点的直接参加者,何开荫就改革中的壹些问题,也旗帜鲜明地谈了自己的意见。他说,如今,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商品的价格差不多都放开了,惟独粮食这样大宗的农产品国家仍限价定购,使得粮食不能成为商品,其比较效益日渐降低,毫无疑问,这种定购制度必须取消,粮食的市场和价格也必须放开,否则中国的农业就无法再進壹步发展。当然这需要条件,我们将税费改革征收的办法用公粮代替定购,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壹是为了让国家最可靠地掌握粮源,保证非农用粮的供应;二是因为农民有这个习惯,征交公粮,对农民来说既方便,透明度又高,最主要的是我们把税费改革和推進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联系起来,这就为下壹步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准备好条件。只有取得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成功,全面彻底地放开粮食市场和放开粮食价格,形成大流通,培育大市场,封闭的社区结构才会最后被瓦解,中国的农村才可以说大有希望!
何开荫的发言,有着浓郁的理论色彩,却由于他讲得深入浅出,富有很强的说服力,会场上壹下变得安静下来,连喝茶、走动的人也生怕打扰了别人,把动作放得又慢又轻。
这气氛显然也感染了何开荫自己,他开始变得激动起来。他说,其实我们搞的,只是农业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还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假如现在就搞税费制度改革,立法部门说不定马上会来制止,涡阳县新兴镇的改革被县人大明令取消就是明证。因此,它肯定会有较大的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目的也只是侧重于规范征收的办法,先把农民的负担尽可能地减下来,政策规定上的“杠子”粗了壹点,却简单明了便捷易行。虽然还不全公平合理,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但相对于过去的乱收费来说,农民已比较满意。
当然,他还想说:今天搞的还只是税费征收办法上的改革,就搞得这样艰难,如履薄冰,几近夭折;其实,即便就是真的進行税费改革,那也只能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个突破口,关键在于由此带动农村政治体制上的改革。尽管,谁都知道,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進展,但会上没人这么明说,当然今天他说了也等于白说。
主持会议的杜鹰,在作会议的最后总结时,说了这样壹段话。“我总的感受是,我们在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壹个关键时刻,研讨了壹个关键问题。为什么可以这样说呢?因为现在我们整个国家,正处在壹个工业化高速增长的时期,在这样壹个阶段上,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状况如何,将是决定我们这个国家现代化命运的壹个重要方面。这两年,‘三农’的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同样是比较突出的,有的矛盾,已经非常尖锐,而这些问题与我们这次会议研讨的内容无疑都是密切相关的。”
5 报告進入最高决策层
杜鹰回到北京后,就忙着组织人就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试点的情况,给国务院写出报告,并特邀何开荫、杨文良二人参加讨论。
报告的题目十分鲜明:《事关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壹项重要改革举措》。
姜春云副总理亲自到过阜阳试验区,看了这份报告后十分高兴,很快作出批示:“这是农村工作的壹个重大问题,试点探索出了壹些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拟专门开个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今后意见。”
就在农业部转上来的这份报告和姜春云的批示,还都没送到主抓经济工作的常务副总理朱镕基的手上时,朱镕基却先看到了新华社记者叶冰男的壹篇《河北省调整公粮制试点方案》的消息。显然这是朱镕基第壹次接触到这类消息,有点诧异,就把文章批给当时的财政部长刘仲藜和副部长项怀诚:“请仲藜、怀诚同志阅。” 同时批给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要求他去搞搞清楚:“这个试点是怎么回事?”
当我们最初从《河北省公粮制改革大事记》中,看到朱镕基的这个批示时,很是感到意外。因为农村税费的改革,从提出到试验,从秘密试验到公开试点,直到发展成七省五十个县的“燎原之势”,已走过了漫长的五个春秋,不说大报小报已对此有充分的披露,河北省还在京召开过范围很广的研讨会,国务院许多相关部门的同志都到会了,朱镕基副总理对这事儿怎么可能会壹无所知?
后来,细细壹想,才觉得并不奇怪。何开荫改革设想的文章被刊发在《人民日报》的《情况汇编》上,引起过李鹏总理的关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可那毕竟是在壹九九O年春天,朱镕基还在上海工作,对这壹切不了解是十分正常的。以后,他進京主管国务院的经济工作,又正是中国经济增长率跌人低谷之时,工业生产滑坡,中央财政吃紧,摆在他面前的,仅全国累欠的“三角债”就高达五千多亿,要想在如此重关如铁的困境中走活壹盘棋,他几乎是在拳打脚踢,甚至用出铁腕手段,发起清欠攻势;同时展开了壹场狠打泛滥成灾的假劣伪冒产品的活动。壹九九二年,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出现壹个加快建设的热潮,但由于当时中国的经济工作还远没从“壹抓就死,壹放就乱”的尴尬局面中走出来,经济的高增长几乎是和混乱同步,开发热,集资热,炒地皮热,已经热到了朱镕基用壹句英文表述 “Crazy”(疯狂)的程度,“过热”发展的经济,引发出了建国以来中国最严重的通货膨胀。接下来,朱镕基就又大刀阔斧地运用起经济、法律乃至行政的各种措施,数管齐下,并亲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大力整顿金融秩序。
朱镕基确实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像他抓城市的经济那样,去抓农村工作,再说,他对农村的情况又远不如城市工作那样熟悉。在壹九九三年召开的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中,他对粮价的放与收,就没有像对金融和国企改革那样自信。他说:“去年我们缺乏经验,放开粮价太快了壹点,准备工作不足。没搞过市场经济,不知道厉害,结果,十壹月以后粮价暴涨,没有按照预定的调价步骤来做,措手不及。”
但是,他对中国的农业是重视的,对农民的负担更是感同身受。壹九九三年五月中旬,他在赴湖南考察期间,发觉个别地区的夏粮收购资金未到位,向卖粮的农民打白条,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难以为继,他气愤已极,严厉训斥湖南省的主管领导,并对下面地区的负责人说:“我留下电话号码,妳们什么时候凑够了资金,就什么时候给我打电话,我要看看究竟会拖到哪壹天!”返京后,他深感问题的严重,遂亲自指示《人民日报》发表农业部清理农民负担的三个文件,公开征税的项目和范围,明令不能超过上年农民纯收入百分之五的上限,凡不遵令者,当依法处理。
就在朱镕基要求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去闹清河北省公粮制试点是怎么回事的四天之后,财政部长刘仲藜即把同样有着朱镕基批示的新华社记者叶冰男的文章《河北省调整公粮制试点方案》批转给·了部里的税政司:“请税政司阅,是否与国办三局联系壹下,农税处也派人参加了解壹下。”
刘仲藜部长作出的这个批示,无疑已经是多余的,因为从时间上看,在他还没见到朱镕基的批示,就是说,在他张罗属下“联系壹下”“了解壹下”的壹天之前,朱镕基已经接到了姜春云转给他的阜阳研讨会的有关报告。朱镕基看罢报告,河北省公粮制改革试点是怎么回事,就壹切都再清楚不过的了。
尽管姜春云在报告的批示中,已经对各地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经验给予了最充分的肯定,并且认为“试点探索出了壹些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他的建议也十分具体:“拟专门开今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今后意见”,也许正是因为姜春云在批示中强调得那样重要,“这是农村工作的壹个重大问题”,朱镕基在看了报告之后,处理得也就相当谨慎。他对“拟专门开个会’的建议绕开不提,将这份报告批给了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不过,这回批下去,增加了壹个国家税务局局长金人庆:“请春霖、人庆同志阅处。此事要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综合部门意见。”
朱镕基显然没有表明具体的意见,只是作出了具体的交待。这壹天,是公元壹九九五年六月九日,已成燎原之势出现在中国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验,進入了他的视野,并引起了他的关注。
6“十三号文件”诞生
在壹九九五年六月以后的壹年多时间里,中国的传媒机构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宣传,形成了壹个不小的高潮。从《中国改革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到《中国经济时报》、《经济日报》直到《人民日报》;从《内部参考》、《学习研究参考》到《国内动态清样》,直到《领导决策参考》,盛赞这场改革的文章可以说是连篇累牍。
壹九九六年的秋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到河南视察。当他了解到壹些地方在打着教育的旗号向农民乱收费,最终又不是把钱全用在教育上,这引起他的不安。视察期间,他还了解到,现在农村中的村提留、乡统筹的收费办法,随意性太大,本来就是壹种“多收有利”的机制.而收多收少又是直接同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挂钩,这就导致了农村的“三乱”屡禁不止,成了老大难。于是他想这恐怕要从这种收费办法究竟行不行上来考虑壹下了。
出乎他的意外,在河南视察期间,李岚清又听说有的农村已经实行税费合壹的规范管理办法,这办法不仅受到农民的欢迎,各方面的经费也有了保证,十分感兴趣,要亲自去看壹看。听说这事就发生在邻近的安徽省阜阳地区,他便临时决定,改变行程,弯到阜阳。在阜阳,他听取了当时的地委书记王怀中和专员乔传秀的专题汇报。听了以后,觉得这办法的确不错。从汇报中他还進壹步了解到,全国政协的几位老同志也到阜阳的农村進行过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回京后,他就派人要来了他们的调查材料。看过之后,感到颇有价值,于是他就又把要来的材料,附上自己的意见,送给了李鹏总理。同时也送给了朱镕基、邹家华、吴邦国、姜春云几位副总理共同参阅。
其实,促成几位全国政协的老同志深入农村搞调查的,正是原安徽省省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王郁昭。我们前文已经提到,在揭开中国农村改革序幕那惊心动魄的岁月里,王郁昭曾是万里麾下的壹员大将,后来出任过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可以说,他是经历’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那场中国农村改革的全过程的。而且直到今天,对中国“三农”问题的关注,依然是他乐此不疲的壹件事情。
打从壹九九五年四月开始,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中的几位曾长期在国家领导机关从事过经济工作的老部长们,就组成了壹个专题组,围绕着当前农民“减负”的热点问题,在王郁昭的带领下,不辞辛劳地深入到安徽、河北等地進行认真调查研究;回京后,又与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進行了座谈。为在更大范围,了解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盛夏七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在四川省乐山市召开了有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四川、贵州、吉林、广西八个省区相关部门参加的“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研讨会”。着重研究了近年来壹些地方進行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改革试点情况,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出路和办法。
专题组的壹行八人,壹路之上的心情都是十分沈重的。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由于各地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过多过滥,基层党政机构的干部编制严重失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少数干部横征暴敛,鱼肉乡里,农民苦不堪言,引发出壹批恶性案件。特别是发现农民承受负担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而作为国家主要粮源的中国中部农业大省,由于粮棉定购任务较重,农民获得的实际收入被大大打了折扣;而国家原本是想减轻农民负担的“三提五统费”控制在上年以乡为单位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以内的规定,不但掩盖了农村中的贫富差距,也在壹定程度上起到了“劫贫济富”的负面效应,反而加重了低收入农户的负担,成为雪上加霜!
每当接触到这些沈重的话题,专题组的同志就感到分外压抑。只是当亲眼看到安徽省太和县、河北省正定县正在搞改革试点,亲耳听到这些改革深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才由衷地感到壹些欣慰。
后来,通过与国家有关部、局的座谈交流,经过乐山会议的深入探究,王郁昭亲自主持写出了《关于切实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建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为此在京专门召开了壹次主任扩大会议,对《建议》進行了壹次认真审议。
王郁昭在这份《建议》中认为:解决农民负担最根本的出路,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富裕程度。而要真正把农民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并完善农业税赋的征管制度,坚决堵住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各种调查表明,农民负担过重,往往与政府制定发展目标时的要求过高过急有直接关系,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上面。
《建议》几乎是在大声疾呼:要坚决清理那些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凡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都要坚决取缔。
《建议》有着十分具体的建言:如提出要加快制定《农村税费征管法》,加强农村税费征管队伍的建设,绝不允许运用公安警力或民兵小分队征缴税费;如提出要坚决精简机构,改革干部的考核制度;如提出要在现有各种经济技术协会的基础上考虑建立农民自己的群众组织,沟通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以便于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的法令,又有利于真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对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壹直很关心,看了由经济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报告,十分高兴。这壹天,他约来王郁昭,明确表态:“妳们提的建议我完全赞同。如果需要开协商会,请李鹏同志参加,会我主持。”
李瑞环还指示,将《建议》分别送往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当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建议》按组织程序送出去之后,王郁昭的心情还是难以平静。他考虑到在中央领导中,温家宝是各地农村跑得最多,因而也是最熟悉中国的农村工作的,就又以个人名义,直接给温家宝呈送了壹份。
当然,王郁昭并不知道,他的这份报告,早在十天以前,李岚清副总理就已经把它直接送给了李鹏总理和其他几位副总理参阅,李鹏、朱镕基也都批转给了财政部;更不知道,姜春云副总理在读到李岚清送来的报告后也已经转给了温家宝,并表明了他的意见:“请家宝同志阅批起草小组认真研究。”这时温家宝领导的壹个起草小组,正在为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壹个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文件。
两份《建议》温家宝都收到了,他和姜春云的看法是壹致的,认为它对正在起草中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即将颁布的壹个决定极有参考价值。按说,这事温家宝已经批办了,对王郁昭个人呈送上来的《建议》,就无须再作处置了,不过,他是个做事认真得壹丝不茍之人,虽已有过交待,却仍然又壹次拿起毛笔,将《建议》批转给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和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并且多写了几句话。他的批示,每壹个字,都写得端端正正,甚至连标点符号也绝不马虎,像他以往处理任何壹件工作壹样的严谨和认真:
“济民、宝瑞同志: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这份建议,对研究和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其中许多好的意见,在中央起草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文件中已经吸收;壹些带方向性的改革措施,也在积极進行试点。请将这些情况告政协并郎昭同志。”
这份由王郁昭执笔的《建议》被送达中办国办后刁;久,壹个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农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央纪委以及中央电视台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很快奔赴离京最近的河北省進行农业税制改革的专题调研。从中央党校学习归来的省委副书记李炳良,接待了调查组的全体同志,并汇报了河北省三年多来公粮制改革的情况,同时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
这期间,壹个令人鼓舞的消息,也悄悄在安徽广大农村流传:江泽民总书记派出秘书,壹竿子插到最早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太和县。这位秘书在太和县的各处進村入户,所到之处,壹概是认认真真地听,仔仔细细地看,边听,边看,边认真地往本子上做记录。临了,太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希望他能够谈壹谈调研后的看法和意见,这位秘书却只是谦和地笑笑,说:“我的任务就是看,就是听,然后回去,如实汇报。”
公元壹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最著名的“十三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具体地提出了“三减”:减免贫困户的税费负担,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减少乡镇机构和人员的开支;明确提出了“五个严禁”:严禁壹切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在农村搞法律规定之外的集资活动,严禁对农民的壹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而且提出“两个加强”:加强领导,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壹把手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
《决定》特别指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对有些地方進行的负担分流和壹些粮食主产区進行的税费改革探索,可以继续试验。”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第壹次在“红头文件”中,对各地正在進行着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验,公开表明了肯定的意见!
“十三号文件”下达的第十四天,即壹九九七年壹月十三日,温家宝便代表中央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就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他说:“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取得了壹定的效果,积累了壹些有益的经验。中央认为,这项改革可以继续试验,但目前还不宜在面上普遍推广。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这项改革触及到了壹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壹些重大改革方向,继续改革必须与现行的粮食购销体制和以农业税为主的财税体制的改革统筹考虑,这件事涉及面广,而且较为复杂,需要全面设计方案。试行工作要有领导地進行,已经批准开展试点的地方,要认真试好,并注意总结经验。”
温家宝不但肯定了各地税费改革试点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而且精辟地指出这项改革触及到了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了重大的改革方向,因而需要全面设计方案。
温家宝的这个讲话,高屋建瓴,振奋人心;他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诠释,更是高瞻远瞩,人木三分!
7是非功过凭青史
壹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经国家主席江泽民的提名和与会代表的选举,朱镕基出任了国务院总理。
在担任总理两个月后的六月六日,朱镕基签发了壹项国务院令,发布实施《粮食收购条例》。
早在四年前的壹九九三年,朱镕基就过问过粮食的收购工作,不同的是,以前是通知,不遵照执行还只是工作态度或认识上的问题;这次却是国务院令,这就把通知上的许多规定,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不执行就是违法。并且,这次的《条例》,还特别增添了壹些硬性的规定,制订这些新的规定,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国家每年壹千亿斤粮食的定购需要,并对国家粮食部门实行有效的保护。当然,它的意义,还远不止这些,因为《条例》上明确规定:除农业税外,粮食收购时“不得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这里指出的“组织”,显然包括各级政府;这里提到的“个人”,自然包括党政领导干部。新的《条例》无疑是想从“粮食收购现场”,对愈演愈烈的搭车收费现象予以坚决的狙击,从而彻底减轻农民负担。
可以说,制订这部《条例》的良苦用心,是无可置疑的,却又是壹厢情愿的。因为,当今农村基层税费的征收背景十分复杂,比如就像《条例》上提到的“统筹款、提留款”,这也正是国务院过去正式下文要求向农民征收的,而其中的许多费用本来就应该是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国家财政该给不给,这才造成农民负担,现在这许多十分具体的问题避而不谈,不去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却硬性规定乡(镇)村干部不得在收购现场坐收除农业税外的任何税费,这其实就把农村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推向了极端——要么就只有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妳的《条例》上的规定;如果要执行,结果也只能是迫使下面更多地以“小分队”、“工作队”或是“突击队” 的形式,甚或运用司法手段,挨家挨户上门强收强要。
更为严重的是,这个《粮食收购条例》明确无误地指出,粮食的收购只能通过国家的粮食系统,而且要求粮食的收购,必须“户交户结”,资金又只能“封闭运行”,这就与各地正在试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做法有了无法调和的矛盾。
当时,河北省还正筹划着要将公粮制改革的试点進壹步扩大到全省去呢,作为这壹课题组主持人的杨文良,正劲头十足地张罗著“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当他弄懂了《粮食收购条例》上的那些具体的规定后,等于挨了壹记闷棍,他立刻意识到,这五六年来三任省委主要领导重视的,自己更是倾尽了大量心血的公粮制改革,即将中辍;全国所有的税费改革的试点也都不得不面临在壹个早上完全停止的厄运。
杨文良心急火燎地坐下来,把《粮食收购条例》反复地看了又看,试图从中找到对税费改革有利的字句。显然,他无法找到,不过他依然乐观地认为,从总体上和本质上看,公粮制的改革同《粮食收购条例》,都是为了规范农民的负担,确保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二者的关系并不是互相排斥,非此即彼的。
于是,他连夜向省委写了壹份专题报告:《公粮制改革试点应当继续進行》。
但是,除了像他们这些对税费改革情有独钟者,其他人并不如此认为。就在杨文良将专题报告送上去不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金融贸易处也向省委书记程维高、省长叶连松和分管副书记赵金铎写了壹份相反的报告,指出:“‘公粮制’和‘费改税’试点的做法,不符合《粮食收购条例》的具体规定,也影响到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我省应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粮食收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我们这个国家,在我们这种特殊的体制下,下级是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令还是畅通的。正因为如此,河北省的主要负责人就不可能也不敢不执行中央的《条例》,于是,就只有放弃才刚刚推行的公粮制改革。
省委副书记赵金铎,因为同时也兼任河北省县级综合改革小组负责人,他对公粮制改革给农村带来的新的气象,是十分清楚的,接到金融贸易处送上来的报告,心情是极其复杂的。就在前几天,他刚在杨文良起草的壹个《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议程表》上批出“同意”两字,可是现在,他必须作出相反的决定。
赵金铎在后来的壹次会上曾这样说道:“河北省公粮制的改革可以列上十条八条的好处,但除农业税外任何税费不准代扣代缴这壹条,是刚性约束,《条例》就是法规呀,在执行上打折扣是不允许的,我们只能和中央保持壹致。但是停了公粮制改革,并不等于是否定了这项改革,只是因为它与《条例》有了抵触。”
杨文良参加了这个会,赵金铎代表省委在会上的这番解释,他听清楚了,但似乎又变得更糊涂‘了。既然公粮制改革有那麽多的好处,值得充分地肯定,为什么就壹定要中止它呢?
接下来,省长叶连松也批道:“全省都要统壹按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执行”,还特别指出:“即召集省综改办、地税、粮食、农发行研究,并即联合发出通知,依法执行。”
在叶连松作出指示的当天,综改办、财政厅:、粮食厅和农业发展银行四家就迅捷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坚决执行国务院发布实施的《粮食收购条例》。
杨文良几乎都要急疯了,就在四单位联合下发通知的同壹天,他再次上书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求就继续進行公粮制,改革试点的问题向中央紧急请示。
也巧,这期间,国家计委的壹个调研小组到河北省了解夏粮收购情况,回去后给温家宝写了调查报告。温家宝在调查报告上作出了这样的批示:
“‘公粮制’问题可纳入税费改革继续研究,目前应统壹执行《粮食收购条例》。”
温家宝的指示其实是十分清楚的,他说了两层意思。作为国务院副总理,他必须强调由朱镕基总理签发的国务院令的严肃性,要求坚决执行《条例》;但过去他曾就高度评价过安徽、河北等七省五十个县進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现在,他的态度依然没有变,他对河北省搞的公粮制改革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果我们再仔细地加以领会,就会发现,他在两者的提法上还是有区别的。他在“应该执行《粮食收购条例》”壹句前面,加有“目前”二字,也就是说,作了时间上的界定,而提到税费改革时,则要求“继续研究”。因此,至少可以这样认为,温家宝主张在执行目前的《条例》时,不应该影响到对具有更深远意义的税费改革的试验与探索。
遗憾的是,叶省长并没有全面地去领会温家宝指示的精神,便作出了措词更加严厉的批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家宝副总理批示。必须做到敞开收购、户交户结、不准乡村干部在粮站坐收统筹提留款,以往的‘公粮制’试点县统壹执行《粮食收购条例》,这些问题都要很坚决。如我们的干部不听招呼,查出典型要严肃处理。”
于是壹个早晨,壹场轰轰烈烈历时五年之久的,已扩大到了三十七个县市的公粮制改革,就从河北省的地平线上消失得干干净净。
与此同时,全国七个省已经发展到了六十多个税费改革的试点县市,也都几尽终止。
这消息,使得杨文良心急如焚。
然而,不管杨文良如何认为公粮制的改革是在探寻解决农民问题的治本之策,继续進行试验是十分必要的,但改革毕竟由于《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而停了下来。
公粮制的改革被停了下来,问题也就跟着来了。在有些人看来,被宣布停下来,等于被坚决否定,而作为这壹研究课题的实际负责人杨文良,这五年多的忙活,就都是在瞎折腾了!
壹些流言蜚语随之而来,壹些异样的眼神也接踵而至。
杨文良顷刻陷入到四面楚歌之中。
在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里,杨文良万般无奈,壹遍又壹遍地重读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他固执地想在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中找到答案。他坚信,农村的税费改革,必将会继续下去,因为它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他甚至认为,中国已经走上了市场经济这条不归之路,就不应该继续推行粮食的统购统销,逐步放开粮食市场才是良策。
他多么想找壹个志同道合可以倾诉苦闷的对象,可是,除了何开荫,他又能找谁呢?壹想到何开荫,就料定老何的处境肯定也不会比自己好到哪里去,他的心里便充满了牵挂。
何开荫此时的处境确实已变得十分狼狈子。十年了,为了农村税费的改革,他饱尝了人生的艰辛与世态的炎凉,但他无怨无悔,壹直信奉著邓小平的壹句教诲: “不争论,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大胆地干。”好不容易走到了今天,改革已经受到七个省六十多个县农民的普遍欢迎,现在却突然都相继夭折,他确实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最不能接受的,还是随着税费改革的被迫中止,他发现,原来的情况全变了:过去热情支持、笑脸相迎的人,壹下子换了面孔,好像不认识他了;而壹向冷眼旁观的,这时却纷纷出来证明他们的先见之明;本来就持有反对意见,等著看笑话的,开始走出来“秋后算账”了,将各种各样的屎帽子扣在他的头上。说他的那些改革设想,纯粹就是异想天开;说他写的那些文章,更是在胡说八道;说他把国家的粮食政策和财税制度已经搅成了壹锅粥;说他做这壹切都不过是为了自己出风头,为了欺世盗名。随之而来的是,他写出的文稿,因为无人为他签字,在省政府办公厅已不能再打印;早在壹九八七年,由于得到当时的省长王郁昭、常务副省长孟富林的特批,他就参加了当年的高级职称评审,并于次年获得“正高”职称,现在碰到工资改革了,却再没人为他兑现,只能享受到科级待遇。更加令人想不通的是,省政府办公厅在为干部职工解决住房时,何开荫在分房的打分申明明得分高居全厅第二,但是,如今办公厅机关的每壹位干部,包括分来不久的小青年,都享受到了政府办公厅的住房,惟独他,依然住在原来行管局房管所十分尴尬的老房子里。
夫人顾咸信,见老何成天心事重重,走在大街上也是勾著脑袋,怕他出事,更怕他会跑到什么会上,或是去什么场合,像过去壹样想到什么说什么,就动员老何去学学抽烟喝酒。因为,她听人说,酒可以消愁,烟能助人深虑,她只希望老何平安地度过这段日子。
“这些年来,妳身为高级农艺师,经常有人找上门来,请妳去作这方面的技术指导,放著又省心又来钱的好事不干,偏要光着脑袋朝刺棵里鉆,图啥呢?现如今,话已难说,就别说了,改革的事也不要瞎操心了。”顾咸信劝著何开荫。
不过,在难耐与苦闷之时,他真的接受了夫人的建议:抽烟,喝酒。于是,平日从不沾酒也无烟瘾的何开荫,开始正儿八经地抽上了烟,每天晚上喝上两盂酒。谁知,壹抽壹喝,竟然发现,烟酒这东西确实好使,他的心情真的平静了下来。
可是,没过多久,他的心潮又壹次涌动起来。他发现,安徽省的税费改革并非全军覆没,发现了这壹点,他又变得激动不已了。
原来,安徽省省长回良玉,在《粮食收购条例》下来之后,就以安徽省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国务院写了壹份报告,强调安徽省阜阳地区是经国务院备案的全国第壹个农村政策试验区,为探索减轻农民负担新途径,要求继续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为解决税费改革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相衔接的问题,安徽的试点决定将按耕田征实调整为按人付款。
由于回良玉的据理力争,当全国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都停下来的时候,安徽阜阳却是壹花独放,税改的试验工作壹天也没有终止。
有了这种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何开荫终于放下心来,更令他鼓舞的是,在他已年满六十应该退休的时候,回良玉省长聘任他为省政府参事。这就是说,只要身体康健,他就可以干到七十岁;给了他深入研究农村改革十年的时间和更为广阔的空间。他在感奋之余,立即又开始酝酿壹个新的计划:那就是,把我们今天的粮食收购政策,作壹次系统的研究!
尽管这种研究,在当时是件十分敏感的事,更是颇多风险的事,可他决心已下,就奋不顾身了。
他早就注意到,壹九九三年夏收之前,还是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就下达了壹个《关于進壹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粮食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但是,这项旨在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农民增产增收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却随着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开始的分税制的推行,各地就难以贯彻了。因为政策规定是中央定价,敞开收购,出现亏损,要由地方财政补贴,问题是,产粮大县连工资都发不下去,哪有钱补贴?没有补贴,文件对粮食系统提出的那些要求,就等于没说;政策还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只能顺价销售,但中国的粮食系统养了那麽多吃闲饭的人,又如何能做到顺价销售呢?政策规定的保护价,其“保护”的资金,并不是直接“保护”给卖粮的农民,而是有相当壹部分被那些不法的投机倒把分子或垄断寻租者渔猎而去。对广大农民来说,这些政策不过是画饼充饥,反而误导农民多产粮食,而粮食又是粮食部门垄断著市场,结果就把农民坑得更苦!这些年来,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速度已是逐年下降,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已经低于人均负担额的增幅。
“这些情况,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是清楚的,不清楚讲不过去啊!”何开荫感到难以理解。这种明显不合理的粮食收购管制政策,过去下达的还只是《通知》,而这次颁布的却是具有了法律效力的《条例》,这就使得它变得天经地义,不容置疑!
可是何开荫依然对这壹《条例》表示了怀疑。
他承认,《粮食收购条例》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国有粮食部门的利益。税费,在这壹点上,税费改革与《条例》是有矛盾的。但他并不认为改革的试点在这方面就是错的,相反,正是这种税费改革,触动了国有粮食部门的既得利益,才推進了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这些年,广大农民对国家实行粮食低价定购制早就表现出强烈不满,探索解决农民负担治本之策的税制改革,理所应当地要把取消这样的定购制作为改革的壹项重要举措。毫无疑问,这样的改革试验,它在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长期所承担的“隐性负担”的同时,也截断了粮食系统牟取部门利益的壹条主要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壹些国有粮食部门依靠著政企不分、官商壹体的管理体制,左右逢源,下坑上骗:在收购环节上,通过压级压价、扣杂扣水的不良手段坑害农民;在销售环节上,通过乱摊成本、涨级涨价坑害城镇居民;在贷款的使用上,大量挪用挤占粮食收购资金,或利用少收定购粮、多收议价粮,虚报、冒领政策性贷款;在财务的结算上,又通过“平转议、议转平”等卑劣伎俩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层层截留储粮补贴。总之,这次改革改的就是国有粮食部门官商壹体、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改革的规定之壹便是“粮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担风险,不再承担任何国家行政职能,国家也不干预其经营行为”,迫使粮食企业转换职能,走向市场。
既然改革是利益的再调整,那就不可能会使所有部门的所有人都满意。
他认为,中国的农村改革,是在理论准备和政策准备都不完善的情况下启动的。第壹步改革,基本上是在农村内部進行的,有相当的独立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也只是破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而我们又有着几千年家庭经营的历史,农民有着这种传统意识,只要政策允许去搞就行,农民家家户户都会。可这壹次的改革就不同了,它势必深入到金融、财政、价格、计划、物资、内外贸易等等诸多领域,触及到城乡之间,以及部门之间,大量的深层利益结构的调整,面临着空前复杂的局面。第二步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要在经营主体变革的基础上去建立现代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如何去建立,我们的历史没有这种记忆,农民不晓得,我们的政府也不清楚。因此,今天所面临的问题,有许多是超经验的,凭以往的经验是无法把握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我们把以往的改革定义为破旧的话,那麽新壹轮改革,就应该认定为创新,即组织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是在为市场运作夯实基础。
中国有十二亿人口,人均不过壹亩壹分多地,永远不可能存在粮食过剩问题,为什么在发达国家人均拥有壹千公斤粮食也没有出现卖粮难的问题,而我国的人均只有四百公斤就会出现粮食过剩呢?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应该从粮食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几个方面去分析,更应该从我们的思想观念和粮食的政策上寻找原因。
我们经常强调:“粮食是壹种特殊商品,关系到国计民生。”从这个前提出发,就往往会得出应由“政府统管”的结论,把粮食视为壹种统管产品,但同时应当看到,粮食有其特殊性,但它毕竟又是壹种商品,仍应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只是如何调控市场的问题。再说,就全国而言,现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有百分之六十八来自农业,农业收入中种粮的收入又占到百分之五十二,种粮收入对今天的中国农民来说依然至关重要,而提高粮食生产的收入,所有的研究都在表明,只有走优质优价和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的两条路,但现在的很多政策实际上已经把这两条道不能说基本管死,也是大部分管死。可以说,不触动现有粮食体制中的利益分配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就永远只能是壹句空话。
何开荫经过几天痛苦的思考,壹鼓作气,拿出了壹篇《彻底解决粮食购销体制问题,必须進行农、财、粮、价、税、费联动的综合配套改革》的沈甸甸的文章,决定再次進谏中央。
直言无忌,自是坦荡的君子所为!
通过这几年税费改革的风风雨雨,何开荫确实领悟透了毛泽东说过的那句至理名言:“中国的事情别着急,慢慢来。”
党的十壹届三中全会,没谁不知道它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我们确实也不应该忘记,正是在那样壹次伟大的会议上,“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还曾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而后来中国农村的伟大变革却正是以“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为实质的“大包干”取得重大突破的,所以,当那次会议的精神壹传达,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伤心地说:“早也盼,晚也盼,盼来了两个‘不许干’!”
三中全会是“不许”,四中全会就改成了“不要”。“不要”无疑比“不许”宽容了许多,严禁变为劝告,变成“对已经搞包产到户的不批评、不斗争、不强制纠正”。再后来,中央三十壹号文件,对“不要”也有了松动:“深山区孤门独户可以搞”,网开壹面了;到了中央七十五号文件,其范围就被進壹步扩大,又成了 “三靠地区可以搞”。
终于,在十壹届三中全会召开的三年之后,经过许多次反复,几十遍修改,作为集体智慧结晶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被送到了中央最高决策层;先是中央书记处讨论,继而由中央政治局研究,最后政治局常委通过,于壹九八二年壹月壹日,将此《纪要》作为该年度的壹号文件,印发全党——明确提出: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射秽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而且,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这就是中国的特色!
何开荫后来在给杨文良的壹封复信中,不仅回顾了中国农村改革走过的那段曲折的历程,还试着步杨文良诗作的原韵,和诗壹首,以此明志。
他很喜欢杨文良诗中透出的万丈豪情,特别是“成败得失靠实践,利弊是非问群众”两句,他觉得是可以称之为神来之笔的。
是啊,人民群众喜欢不喜欢,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这永远应该是我们壹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后的归宿!
在农业和农村的问题上,农民拥护,政策就对头;农民反对,政策便出了毛病。世界上的事情什么叫好?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欢迎的,就叫好;否则,就不能叫好。
他告诉杨文良,他的最近壹篇分析粮食购销体制、希望综合改革的文章,经新华社以最高内参形式,已经发给了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领导同志。
何开荫对“大包干”历史的回顾,以及捎来的安徽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消息,都成了深陷苦闷中的杨文良的兴奋剂。
壹九九八年七月八日,杨文良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直接向党中央、国务院写出要求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报告。
8 中国农民的福音
事情到了这壹年的九月便有了转机。
壹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在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周年的日子里,江泽民总书记在安徽省城合肥,就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
江泽民指出:尊重实践,尊重群众,这是过去二十年来我们在领导农村改革的立足点,获得的根本经验,也是我们今后推進农村改革,做好农村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正确对待农村中出现的新事物,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
对于农村改革,他强调坚持两条:第壹,鼓励试,不争论;第二,坚持“三个有利”的判断标准。在改革的实践中,要不断帮助群众总结提高,加以引导,对的就坚持,不对的改正就是了。
江泽民还就当前和今后壹个时期要着重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六大课题。其中特别指出:“改革和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这是党的总书记第壹次坚定而明确地倡导和鼓励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要求大家“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他在讲话中最后强调:“深化农村改革是壹篇大文章,我这里只是点壹点题。希望各地按照中央的统壹部署,从当地实际出发,继续大胆探索和实践。”
总书记的讲话像壹股强劲的春风,从八皖大地迅速吹向了全国各地,驱散了笼罩在人们心头的疑团与迷雾。
于是,看似停滞已呈胶着状态的农村税费改革,顷刻间,获得了巨大的动力,步伐骤然加,陜了。
壹个月后的十月二十七日,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农业部部长陈耀邦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段应碧,三人就农村税费改革问题专题致信朱镕基总理。他们提出,中国的农村税费改革大致可分“方案起草”、“论证修改”及“试点实践”三个阶段,并把每个阶段的大体设想也作了汇报,还把实施的时间也作了确定。
既然江泽民总书记已经十分明确地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着重抓好”的工作提了出来,许多地方过去又早已進行过这方面的试点’,并取得许多宝贵壹定的经验,所以,朱镕基对项怀诚、陈耀邦和段应碧提出的这种按部就班的做法,就感到了不满意。他在他们的材料上作了明确的批示:
“三个阶段可交叉進行,实行时间不必拖到二OOO年。先出个文件,各省市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改革时间,争取有几个省明年出台。”
那段时间,朱镕基南下考察,考察期间仍念念不忘税费改革的事。据《广西日报》十月三十日报导,朱镕基在北海和南宁的谈话中就指出:“农村中的提留、统筹等费用是目前腐败的原因之壹;有些地方以这些‘三提五统’费用为借口,加收各种名目繁多的费。政府年年喊钱不够用,农民天天怨负担重。这个事不能拖了,妳们要多做调查研究,及时解决。”
他还说,“几年前我就已经有了个好的想法,思考了许多年,我的想法就是把所有合理的收费纳入农业税的范畴,让村干部吃‘皇粮’,稍微提高壹些税就可以了,农民也负担得起,除了农业税,其他收费都属于非法的;除了税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向农民收费,谁收谁违法。这样乱收费的人就找不到借口了,农民拒绝乱收费也就更加理直气壮了。在这个问题上,只要中央和地方统壹思想,统壹认识,是完全可以做好的。这对农民有好处,对国家有好处,对有效制止乱收费、搞好干群关系、杜绝腐败都大有好处的。河北省搞了几年试点,实践证明是不错的。”
没过多久,朱镕基再次给项怀诚、陈耀邦和段应碧作出批示:
“根据我同许多省市领导交谈,此项改革业已成熟,不必拖那麽长时间。当然工作要做细,也不必由中央规定壹切细节,划壹实施时间。实际上壹些省已在壹些地区实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越多越办不了事,需要哪个部门办事和商量,国务院已授权妳们可以召集。”
这壹年十二月四日,新华社信息中心编印的《决策参考》第四十七期《权威论坛》,朱镕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又壹次说到了税费改革,他说:“河北省壹个地方已经推行了好几年了,采取公粮制,壹律桥归桥,路归路,不向农民收乡统筹、村提留,都在农业税里面收,非常有成效。”这年年底,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朱镕基再次谈到“乡村费改税”时,又十分明确地说道:“乡村费改税九九年要开始搞,安徽、河北的这项改革搞得还是好的,要继续搞。”
壹九九九年三月五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在京召开,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承诺:“抓紧制定农村费改税方案,并付诸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会后,国务院办公厅本年度第六号《参阅文件》,就刊出了项怀诚、陈耀邦、段应碧三人合写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重大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
到了这时候,河北省因《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被推迟了九个多月的“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终于在石家庄隆重召开了。会上,省委副书记赵金铎,对这么多年锲而不舍地从事公粮制改革研究的杨文良,给予了最充分的肯定和表扬。他充满感情地说道:
“文良同志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非常执著。无论是这项改革顺利的时候,还是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他都是壹往无前的,也确实费了很大的心血。特别是在《粮食收购条例》出台后,他写了壹系列的文章,这些文章的观点是有分量的,我看许多观点是很有说服力的,也有壹定的现实性。这些文章分别寄给了朱总理办公室、中财办、国务院研究室等单位。”
安徽省政府参事何开荫,作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倡导者也应邀前往石家庄并作了专题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中国农民的福音:农业税费改革是农民减负增收、理顺农村利益关系、发展农业生产的得力措施》。他的发言在研讨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壹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壹九九八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省市区“抓紧制定并实施农村‘费改税’方案,积极探索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
至此,农村税费改革终于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各地都在积极的探索和抓紧实施减轻农民负担的税改方案,壹个新的改革高潮,在中国各地的农村呼之欲出了!
这期间,新华社编印的《半月谈》杂志从全国各地眼花缭乱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探索中,排出了最具代表性的“三大模式”,这就是:安徽省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总额大包干”模式、河北省正定县的“公粮制”模式和湖南省武岗市的将“三提五统”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模式。
到了十壹月十三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就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坚定地表示:“要推進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并公开了推進的时间表:“明年国家先在几个省区進行试点,其他省区也可在个别县(市)试点,争取后年在全国推开。”
现在,朱镕基把改革的步伐骤然加快了。
确实没有理由不再加快这项改革试点的步伐了。尽管项怀诚、陈耀邦、段应碧拟就的改革试点方案,尚未正式出台,更不了解各省市自治区对这个试点方案持何种意见,而且眼看还有壹个多月的时间便到了“明年”,朱镕基还是把“几个省区進行试点”的时间,定在“明年”,同时宣布,几个省区大约只要壹年的试点,就可以“争取后年在全国推开”。
朱镕基的决心和信心都很大,改革起来,依然是他那以暴风骤雨的方式强力推進的施政特色。
然而,当国务院授权财政部长项怀诚等人组成的专门领导小组,拿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意见》,将他们拟就的试行方案发到全国各有关的省区以后,因为这个方案并没有集中起各地试点工作中成功的经验,有着明显的政策缺陷,执行这个方案,农民的负担可能会被减轻,但地方财政由此出现的巨大的财政缺口,却无力填补。所以,除安徽省委书记回良玉因是这方面的专家;显得胸有成竹,信心很足,其余各省都先后打了退堂鼓。但就是这惟壹坚持试点的回良玉还因为工作的需要,不久就又被调离安徽,出任江苏省委书记,这就使得农村“费改税”的试点工作,顿时变得扑朔迷离,陷人僵局。
但是,朱镕基的决心没有变。早在壹年前,他在给财政部长项怀诚、农业部长陈耀邦、中央财经办副主任段应碧的批示中,就指出过:“实行时间不必拖到二 OOO年”,“实际上壹些省已在壹些地区实行”,“此项改革业已成熟,不必拖那麽长时间”。随后又在全国经济会议上明确提出:“乡村费改税九九年要开始搞。”显然可以看出,他确定的时间表却壹再被耽搁,最后还是拖到了“不必拖到”的二OOO年!
此势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二OOO年必须推行改革,这壹点,不能再有丝毫的动摇了。
于是,二OOO年三月二日,中央正式发出了《关于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我们注意到,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国务院领导写出的后来曾轰动全国,反映“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壹封信,正是二OOO年三月二日。
这既是壹种巧合,却更像壹个寓示,它至少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这个《通知》,不仅顺应民意,还是十分及时的!
《通知》指出:“中央确立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少数县(市)试点,具体试点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决定和负责,试点方案报中央备案。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积极支持和配合搞好试点工作。要适应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有关政策,坚持壹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方针,可办可不办的事情不办,能缓办的事情缓办,决不能用牺牲农民利益的办法求得事业发展。”
确立安徽作为税费改革惟壹的试点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徽最大的信任与鞭策,当然更是对安徽率先提出税费改革并连续七年進行大胆探索的充分肯定。
这期间,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当安徽省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朱镕基总理来到了安徽代表们中间。
他坦诚直言道:“我壹直关心农业的问题,考虑增加农民的收入,减轻农民的负担,这已经是现在最大的政治,但能拿出的办法却又不多,只有‘减负’。这是必须下决心的。‘费改税’,是壹揽子工程,不合理的收费很多,什么二百种、三百种,我看只有壹种,就是农业税,其他都是属于非法的,不能再叫种田的吃亏了。这项工作,已经搞了壹年的调研,也定了壹些试点,可是到今天却只有安徽不打退堂鼓,而现在良玉同志还到江苏去了。”
朱镕基望着新任省委书记王太华,问道:“妳太华还搞不搞呢?”
王太华非常清楚这场改革意味着什么。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什么可能都会出现,什么困难都会发生,但是,为了让亿万农民过上幸福富足的日子,他还是愿意承担壹切风险,迎难而上。也许此刻,他有许多话要说,却只是庄严地壹笑,说了壹个字:“搞!”
朱镕基高兴地点了壹下头,说:“有这个勇气,是要表扬的!”
接着,他指出:“这条路很艰难,也很光荣。万里同志当年在安徽搞‘大包干’,那是开创了壹个历史;今天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不亚于‘大包干’,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件事的重大意义。”
说到这,他的感情变得复杂起来。他认真地环视壹周,动情地说:“我是南陵人,南陵县是我的祖籍,我有安徽的血统。安徽的历史上,有浮夸的‘美名’,当然,全国都有,安徽却是比较严重的,我担心这次税费改革,下面还会搞浮夸。现在,大家都怕我,但安徽不怕,尤其南陵人不怕,九八年我去南陵粮站视察,他们就对我弄虚作假。今天只有搞‘费改税’这样壹条路了,我们必须扎实工作,壹定要谨防虚报,农民的税费不能再搞得太重了。假如这壹次搞不好,我就只有撤职。”
他感慨道,“这么多年,我们培养了壹批会汇报的干部,这些干部不去访贫问苦,不去做调查研究。今天我们搞税改,就是要讲实的,要讲成绩,也要讲缺点,讲问题。我希望安徽省的同志進壹步改進领导作风,能听得進不好听的话,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他最后说道:“太华同志比我年轻,风险我替妳担了,但我依然为妳捏把汗啊,因为‘费改税’的工作是会非常艰巨的。我马上要下了,(任内)看不到结果了,可我希望安徽全省上下团结起来,勇敢地挑起这个担子!”
就在那次全国人大的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也来到了安徽省的代表团中间。
他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意见和建议之后,亲切地对来自家乡的代表们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措施。工作中,会有不少困难,安徽作为试点,我们就壹定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有步骤地進行。”
历史,又壹次降大任于八皖大地。壹场亿万农民期盼已久的,中国农村第二步伟大的改革,就在这世纪之交,在“大包干”的发源之地,终于拉开了序幕!
江淮儿女又壹次勇立潮头!
破局
1迟到的“新闻”
安徽省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宣传发动阵势在最短的时间内出现了。
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壹千三百万农户印发了《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壹封信》,在三十五万个村及村民组张贴了《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党的政策迅速走進千家万户。
可以说,其声势之浩大,铺天盖地,这种场面,自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安徽就再没有出现过。
紧接着省委又从各部门各机关,抽调三百六十五名干部,组成八十五个督查组,奔赴大江南北,长淮上下,宣讲税费改革的意义,解释税费改革的政策,督查各地落实税费改革的情况。
这次安徽以省为单位搞的改革试点的方案,是由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确定的。归纳起来,大致是四句话:三个取消,壹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和壹项改革。具体内容是:取消现行的按农民上年人均收入壹定比例征收的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对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用三年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壹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的办法。
其方案简单地说就是“费改税”。
原来的“乡统筹”,即乡、村两级办学经费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费等五项由乡镇支配的资金,改革后被纳入了农业税,乡统筹的名目被取消;原来的“村提留”,即管理费、公益金、公积金三项由村级支配的资金,改革后将其中的公积金剔除出去,由村民按“壹事壹议”的办法筹集,而管理费和公益金均改为农业税附加。
为便于广大农民好懂易记,又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壹正壹附,壹事壹议。”“正”,即农业税正税;“附”,是指农业税附加;规定农业税附加的比例不得超过农业税正税的百分之二十。村里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实行“壹事壹议”,壹律由村民大会民主议论决定,并规定此项资金每年每人不得超过十五元。
应该说,这次出台的以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第壹位目标的改革方案,将过去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筹提留”中绝大部分项目纳入了税收轨道,改“费”为“农业税”或“农业税附加”,这就使得原来壹般性的行政行为,具有了依法征缴税收的性质,那些不在此例、无法可循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都将失去其合法性,农民交纳不交纳已并非守法不守法,因此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拒交。再说这次又有着空前的宣传阵势,上下联动的强力推進,也迫使乡村的干部必须依法行政,这就为减轻农民负担创造了壹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進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也行动起来。他们以极大的热忱,对以往制定或批准的地方性法规,進行了壹次全面而又彻底的清理。他们把改革开放以来凡与税改精神不壹致,或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相符的各种规定,壹律予以重新修订,或干脆宣布作废。
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涉农案件办公室,三家也联手发出《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详细地宣传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以及“壹事壹议”筹资和“两工”的改革政策,并進壹步把涉及农民的行政性收费内容作了壹壹公示。最后他们将准许收费的范围,限定在中小学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机监理收费、婚姻登记和建房收费等十项,每壹项收费的数字也都规定得十分具体。譬如建房,除允许土地证每证收取工本费五元外,其余的面对农民建房的壹切行政事业性收费,统统取消;譬如婚姻登记,只准向农民收取结婚证工本费,并限定简装本的结婚证工本费为两元,精装本为九元,农民使用简装本还是精装本,均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不得硬性强求,除此而外,就不准再收取保证金、押金和代收其他的任何费用,更不得强行推销礼品、宣传资料、婚照等等服务项目。
在《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中,三家权威部门还分别公开了各自的举报电话,让农民吃颗定心丸,有了护身符。
这种惠民政策,不用说,很快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他们听懂了,闹明白了,知道了自己拥有的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途径,所以,无不拍手叫好,奔走相告。
我们在凤阳县小岗村,访问了当年“大包干”带头人之壹的严宏昌,谈到税费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变化时,他兴奋地说,这壹年,对小岗来说,正是个难关,春上播种时顶头遇到旱灾,秋里收割时又赶上涝灾,有的地里颗粒无收,还幸亏实行了税费改革,大伙的负担减了将近三分之壹,不然,群众的日子真不知该怎么过!
早在安徽省作为试点省以前,还是回良玉任省长时,安徽就在原先阜阳地区進行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发展到了沿淮壹带二十多个县市,现在这些县市改革的范围進壹步拓宽,内涵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农民负担减轻的幅度也更大。其中,怀远县的改革还是得到了高层的肯定的。
过去,怀远县二十六个乡镇,绝大多数都出现过因农民负担屡屡上访的事件,壹九九八年就发生了二百八十九件(次),被称作“安徽上访第壹大县”。到了壹九九九年,全县开始搞改革试点,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上访事件当年就降到了五件(次)。这次试点,算是怀远县的第二轮改革了,减负的成效因此就来得更加明显。
二OOO年九月二十壹日上午,《南方周末》壹位记者走進了怀远县包集镇林庄村宋庄村民组,三十七岁的村民宋家全正在自家院子里筛芝麻。虽然那壹年宋庄和风阳县小岗村壹样,都碰上了春旱秋涝,收成低于往年,可壹脸胡子茬的宋家全看起来心情不错。宋家四口人,经营著四亩五分地,上半年他们全种了小麦,午收以后又种了两亩花生两亩玉米,还见缝插针地点了壹些棉花籽和芝麻。小麦亩产六百五十市斤左右,拢共收了两千六百斤,按每百斤五十三元的收购价,合壹千三百七十八元;两亩花生壹千斤,合壹千元左右;两亩玉米壹千壹百斤,合五百元左右。他家全年的种地纯收人大约是两千三百二十元。六月初,宋家全收到的纳税通知书上写得明明白白:根据他家的耕地面积、计税常产、税率和今年的粮食收购价格,应交农业正税壹百七十八元八角七分,农业税附加三十五元七角七分,两项相加,共计二百壹十四元六角四分;村里公益事业的‘壹事壹议’按规定最多不过十五元,就是说,把这次税费改革的“壹正壹附,壹事壹议”全算上了,不到二百二十元。统筹款取消了;农业特产税也按“不重复征收,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征收了,除此而外,宋家全按政策有权拒绝再交纳任何税费,于是他很痛快地按时交粮完税,变得壹身轻松。
他对记者说,要搁在前几年,镇里村里定的乱七八糟的这税那费,他家四个人就要交到六百元,大多数的名目听都没听说过,他壹个农民怎能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让人没法承受。
包集镇镇长朱兴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宋家全家的负担从六百元降到现在的二百壹二十元,不仅是数量减少,更是质的变化。“以前是用行政手段收费,是无序的,现在是依法收税,农民容易监督,乱收费没了名目和依据,只要认真执行就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二OO壹年腊月的壹场冷雨过后,我们也走進了这个包集镇,见到了镇长朱兴年。他是本县梅桥乡人,当过六年民办教师,壹九八四年二十五岁时开始担任副乡长,以后分别在四个乡镇当过领导,壹千便是十七年。我们见到他时,他正舒心地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喝着茶,壹边看着上边发下来的文件。提到减负,问到税改,他就高兴地打开了话匣子。他说马上要到年跟前了,过去逢到这种时候,谁敢这么清闲地呆在办公室,心平气和地喝口茶呢,越是靠近年关越是忙,上门催钱逼粮呀!累断腿不讲,还最容易发生涉农事件,有时,甚至指望雇请的“收粮队”也不行,必要时还得靠派出所扮黑脸。现在好了,给乡镇干部松了绑,农民再也不用担心咬三喝四的“收粮队”上门扒粮搬柜牵牲口了。农民的田好做了,干部也好腾出手替农民实实在在办些事了。
我们去的那天,包集镇的党委书记何云刚从常坟镇调过来,这是他在包集镇上第壹天班。何云和朱兴年二人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谈起了温家宝副总理到怀远搞调研的壹段佳话。
二000年四月十二日,安徽遵照中央的部署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仅仅壹个多月的时间,温家宝就风尘仆仆地来了,要到“安徽上访第壹大县”的怀远县去看个究竟。尽管温家宝来得突然,地方党委和政府还是作了周密安排。那天下午,车从京浦铁路的重镇蚌埠出发,经涡河旁边的五岔路口驰人去怀远县包集镇的公路。眼看就要到包集的地面了,温家宝乘坐的车却故意落在后头,接着壹个冷不防,车头猛地转了向,并且下了公路,直奔没做壹点儿安排的淝河乡常湖村。他要 “突击检查”壹下那儿的农村税费改革的進行的情况。
在淝河乡常湖村,温家宝在作了详细的调查之后,感到确实不错,这才又回到公路上。谁知,车子开出不远,温家宝发现路的壹侧有条简易的机耕小路,他就又要司机拐下去,然后壹直朝前开去,开到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过的那个林庄村宋庄村民组。
也许是因为在基层的地质部门干了十七年,壹年到头翻山越岭,练就了壹双好脚板;也许是深居高位后仍然经常深入到第壹线,温家宝的精力显得十分旺盛,走起路来脚底生风。他在林庄的村头下车后,疾步進庄,就像那里的常客壹样,同村民们热情地打着招呼,随便地停下来和老乡们拉着瓜,再不就是出东家進西家,他要来个眼见为实。
谈起那天陪同温家宝的情景,何云不由肃然起敬。他说,四月十三日,县里本来是安排温家宝去常坟镇。车过王庄时,温家宝忽然又喊了声“停车”,车刚停稳他就跳了下去,走得飞‘陜。
当时何云还是常坟镇的书记,为了跟上他,居然要壹路小跑,竟累出了壹身的汗。
应该说,常坟在怀远县是比较富裕的壹个乡镇,温家宝進了王庄村,却是谁家房子差進谁家,谁穿得不好就专找谁调查。镇里事先组织好的座谈会,泡了汤,在王庄的村委会里,温家宝却开成了壹个由他亲自主持的农民谈心会。他让大伙放开谈,往实里讲,拣真的说。
调研的结果,令他十分满意。他确信,农村的税费改革确实使这个产粮大县、“上访大县”的农民负担正在被减轻。
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第壹年,安徽省审计厅对全省十七个直辖市六十二个县(市、区)的八十五个乡(镇)二OOO年税改情况,進行了壹次认真审计。结果表明,这些乡镇人均负担已由壹百二十三元九角八分下降到八十三元壹角四分,比税改前减少了四十元八角四分,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省委书记王太华在接受采访时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進展,总体上看是比较顺利的。
“改革首先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经测算,改革后,全省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附加总计为三十六亿六千壹百万元,比改革前减少十壹亿六千四百万元。加上取消屠宰税和农村教育集资,农民总的税费负担减少了十六亿九千万元,减幅达百分之三十壹。同时,省政府取消了各种面向农民的收费、集资、政府性基金和达标项目五十种,‘三乱’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公元---000年八月五日,壹个周六的晚上,中央电视台在黄金时段的《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了安徽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新闻。这显然已经不是这条 “新闻”的第壹时间,而且它与“中央确定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时间,也已经相隔了五个月又三天。这当然不是中央电视台的“失误”,只能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这次改革的慎重与注重实效。因为这时午收已过,安徽省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开局喜人,已经初见成效了!
2 两份“内参”
农民负担的减轻,意味着县乡财政缺口的加大。如何弥补这突然加大的收入缺口,壹时成为他们火燎眉毛急于要解决的课题。
以最早進行税改试点的太和县为例,在开展这壹轮农村税费改革的二OOO年当年的收入缺口,就达到了九千七百三十二万元,少了将近壹个亿!
钱不够花,要么开源,要么节流。中央和省里三令五申“确保农民负担切实降低不反弹”,从农民身上再打主意这壹重要源头已被堵死。饭不够吃,最立竿见影的办法就只有减少吃饭的人。早在五年前开始搞税改试点时,太和县已经精简过壹茬人,现在的缺口却是比任何时候都大,只有清退所有不在编的聘用人员,于是精简乡镇中所有的超编人员,这些平日下不了决心也下不了手的事,今天都别无选择地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可是,连清退不在编的聘用人员和精简超编人员依然无济于事时,对于在编的人员也要看锅吃饭了,有的,不得不通过劝其病退,或提前退休,来压缩编制。当然,谁退,谁不退,这中间还存在个人情、家庭背景等各种复杂的因素要考虑,但是,将吃皇粮的人数尽可能地压缩下来,已属刻不容缓!
减少吃饭的人以后,还要接着过紧日子。太和县委县政府,随后又提出了“放筷子、停车子、关机子”的口号,并相应出台了《小车配备使用制度》、《接待制度》等壹系列规章制度。县里的六大班子如此,乡镇干部的小汽车也就只好改作自行车,而且中午壹律得在食堂吃工作餐,村级更是取消了招待费用……所有的资金都必须首先用于工资的发放,在不能保证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其他开支壹律停止!
那些过惯了无拘无束快活日子的乡镇干部们,对现在这种缺盐少油的紧日子存有腹诽也是很自然的事。因此,尽管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和省里的决心都很大,绝大多数地方确实也做到了令行禁止,但总也有些地方依然我行我素,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壹套。
其中性质最恶劣、政治影响很坏的,当数砀山县程庄镇事件。
砀山县,县内其实并无山,倒是邻县附近有’壹芒砀山,秦末时曾为刘邦落难隐藏之处,砀山、县名也许由此而来。它位于安徽最北部的黄河:故道,历来以盛产酥梨而名驰天下,但这么多年了,种梨的程庄镇农民却并没由此富得流油,只因为那里的农民负担壹直很重。仅壹九九七年;到壹九九九年,这三年间,程庄农民人均负担的各种税费,就分别占到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十壹点九九、百分之十壹点四壹和百分之十三点二四,这与中央划定的百分之五的“大限” 相去甚远! ;
年年收获甜梨的程庄人,壹年忙到头,得到;的似乎只有苦涩与心寒。 ;
二OOO年,按照县里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看,程庄镇农民人均负担仍有壹百六十壹元七角,在实际的执行中,镇里又无视中央和省里关于严禁额外加重农民负担的规定,根本不打算在开源节流上动脑筋,做点儿与这场改革相适应的事情,而是壹切照旧,以支定收,擅自增加了壹百五十五万零六百元,人均增加了三十六元壹角二分钱。在征收的过程中,不仅违反规定,按亩平摊,而且既不张榜公布,也不下发纳税通知单,更不开具税票,依然乱来胡搞。
好在安徽这次试点的透明度极高,党的壹切方针政策都是与广大农民直接见面的,且不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壹封信》发到了千家万户,就是《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也张贴得满道皆是,程庄镇党委和政府的这种做法显然与上边的精神不壹致,许多农民便纷纷站出来抵制。
镇党委书记庞家良也并非凡角,他见群众拒不执行镇里的决定,便认定村民们是犯上作乱,就决定给大家壹点颜色看看。于是,壹个由他提议,由镇党委镇政府联席会议通过的“思想政治学校”便正式开办,他们将不能及时如数缴纳税费的农民,集中起来進行“教育”。镇党委书记庞家良亲任名誉校长,镇长傅正勇任校长,其他有关的党政负责人壹个个都分别担任了副校长。
要求完成税费上缴任务的时间确定在六月底,这对梨农来说,正是个“青黄不接”的日子,因为酥梨要等到八月下旬才能陆续上市,不把梨子卖出去,梨农们怎么可能有钱呢?去借高利贷吧,很多人还不起。这样到了七月份,完不成交纳数目的,名单便由村干部提供上来,学校就出车上门去强行带人。人到学校,首先要掏出五十到壹百元不等的“乘车费”,然后,每人每天还要交上二十元的伙食费和住宿费。
打从進了镇里开办的这所“思想政治学校”,梨农们就别指望还有人身自由。当时,正值盛夏,呆在屋里不动弹还要汗流浃背,学校却把大家赶鸭子似的轰到操场上,去晒太阳,还逼着壹个个绕着圈子跑步,跑慢了就遭痛骂,甚至受到体罚。最叫大家忍受不了的,是把所有人集中起来,责令父子兄弟之间相互往对方的脸上扇巴掌,巴掌必须真扇,且要扇出声,不听响不算,壹次规定三十下。壹时间,亲人相残,巴掌扇脸之声响成壹片。
这可是到了二十壹世纪了呀,如此惨无人道强收税款的野蛮行径,自然激起了程庄镇农民的强烈抗争。壹人呼,百人应,二支不讨个说法死不回头的上访队伍,分乘几辆拖拉机,向四百公里之外的省城奔去。
这事当即惊动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平急忙驱车,在距合肥已是八九十公里的长丰县曹庵迎到了上访人员。他耐心地听着大家的申诉。他本人就是与砀山县接壤的萧县人,对萧砀地区的农民太了解了,他深知勤劳纯朴的黄河故道儿女,不被逼得走投无路,是绝不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的。
张平诚恳地说道:“请大伙回去吧,不要再到合肥去,我明天就派人到程庄去调查。”他大声向人们作出许诺,“请相信我,这事壹定会处理好的。”
第二天,省农委主任助理许伟壹行五人,从省城合肥赶到了几百里外的砀山县城。他们首先找到县委书记马骏了解情况,没想到,马骏竟说得十分随便:“那个地方的老百姓,壹贯不好好生产,就会告状!”
许伟壹听,知道这位县委书记是太年轻了,到了这种时候,尚不清楚程庄事件的严重性。便说:“我们下去看看。”
马骏见省里壹行人执意要到下边调查,就婉言阻止,指出下去的危险性:“妳们这种时候去,人身安全恐怕都不可能有保障。”
许伟当然不信。凭他的经验,只要让群众讲话,并且尊重群众的意见,绝大多数群众还是通情达理的;相反的,如果壹味回避矛盾,甚至把群众视为自己的对立面,事情就没有不办砸的。
许伟等人没在县城逗留,马不停蹄地赶往镇里。
程庄镇农民见省里果真来了人,确信省里的领导就是不壹样,言而有信,大伙赶集观灯似地,纷纷迎出村头,然后,齐刷刷跪倒在地,百感交集得落下了泪水。
许伟慌忙要大伙站起,忍不住地硬咽道:“我是受省委、省政府委派,来听大家的意见的!”
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从省农经委的汇报中,了解了砀山县农民集体上访的真相,气愤地说:“这样对待农民群众,还是共产党吗?我们要这样的党员干什么!”
他当即赶往砀山,要亲自去处理这壹起“程庄事件”。
不久,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徽省监察厅,就这壹事件查处的情况,向全党发出了通报。通报指出,砀山县程庄镇严重违背了中央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无视省委、省政府的三令五申,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特别是举办“思想政治学校”,变相关禁体罚群众,极大地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侵犯了群众的人身自由,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很坏的政治影响。对这种我行我素,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无视党的原则,背离党的宗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严肃处理。
研究决定:开除镇党委书记庞家良党籍;撤销镇长傅正勇行政职务并留党察看壹年;撤销镇党委副书记王法洲党内职务;给予副镇长孟凡昌、王巖行政记过;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书记马骏、县长沈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程庄事件”,以及后来受到的严肃查处,这在安徽省当时的广大农村,产生了很大的震动,给那些因为财政缺口极想铤而走险的乡村干部敲了壹记振聋发聩的警钟!
其实,像砀山县这样的反面教材,在安徽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第壹年,也并非独此壹例。王太华书记在接受采访时,并没有回避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特别指出,由于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个别地方仍出现乡村干部上门扒粮擡物而引发事端的现象。具体指的就是皖东地区来安县的广大乡。
来安县,也是安徽较早开展税改试点工作的县份之壹,各种政策法规的宣传不可谓不到位,然而,这壹年广大乡的负责人,在部署夏季农村税费征收:工作时,用的仍然是老办法。他们在全乡两级干部的会议上公开动员:“对少数有钱不给、有粮不交的难缠户、钉子户、老大难户,必要时,还得采取扒的政策!”
乡领导在大会上敢说这种话,村干部的胆子就能大上天。
这个乡的农民刘春国,原是本分的庄户人,以往年年都是按时足额交纳税费的,虽不堪重负,却从不多说壹句话。偏偏全省启动税改工作这壹年受了灾,刘春国壹时拿不出现金来,村干部却认为他是在同税改工作对着干,属于有钱不交的“难缠户、钉子户、老大难户”壹类,于是领着壹帮如狼似虎的征收人员,大呼小叫地强行扒粮,刘春国气不过,当场喝下农药,自杀身亡。
税费改革毕竟牵动着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而这种利益不光是长时期形成的,又是同各种权力紧密联结在壹起的,因此改革任务的艰巨,是可想而知的,稍不留神,壹些地方就会生发出各种各样的花招,变着法子增加农民负担。
鉴于这种情况,省委书记王太华,在大会小会上强调,要求全省各地進壹步健全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法制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的监督作用,畅通农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尽快形成壹个全方位的农民负担的监督体系,以确保农民负担得到严格控制。只有这样,才谈得上能够长期保持稳定。
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发生的故事,就为王太华的此番讲话作了最好的诠释。
壹天,安徽省发行量最大的《新安晚报》社的编辑部,突然收到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以“全体村民”的名义寄来的壹封信。信中说:“党中央、国务院在我们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目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我们打心眼儿里表示感谢和拥护。但我们这里在具体执行税费改革政策时却不从实际出发,将‘计税常产’核定为每亩壹千零四十三公斤,而且发下来的纳税通知书,规定要公示的‘计税常产’、‘税率’、‘农业税附加率’等许多项目全都空着不填,只填上我们应交多少钱。如果按亩产壹千零四十三公斤计税,我们农民的负担不但没有降低,比去年要高出老大壹截,日子将更加艰难了……”
接到这封农民来信,报社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史守琴前往调查核实。
史守琴算不上资深记者,却是年轻记者中出类拔萃的,虽为女辈,巾帼不让须眉,颇有几分古道热肠,敢说真话,敢碰硬,人称“史大侠”。
这次,报社领导派她前往肥东,自然事出有因。从前肥东县路口乡的壹个村,也反映过农民负担问题,就是派她去调查核实的,为此,还闹出个“半碗浑水”的佳话。那天,她因为走的匆忙,穿在身上的壹件刚从日本带回来的大花连衣裙,竟也没顾上换,就风风火火地上了路。当赶到那个村子,向田头的农民说明自己的来意时,发现农民们壹个个瞠目结舌,全好奇地看着她,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这套服装帮了倒忙。她于是取出村民给报社的信,作進壹步说明,谁知,壹位二十刚出头的青年农民突然站起来,拾起身边壹只蓝边大海碗,走到田沟处,弯腰舀起了半碗浑水,然后送到她面前说:“我们怎能相信妳们不搞‘官官相护’呢。这样吧,妳若不怕水脏,敢喝上两口,我们就相信妳也许能替我们说几句真话。”史守琴壹看暗中叫苦。喝吧,那水望上壹眼,胃里便觉有东西在翻;不喝吧,马上就得走人。她听不得对方说出那样的话,于是,心壹横,毫不犹豫地接过碗,眼也不眨地仰起脖子就喝。当快要喝完时,碗被夺了过去,她看到,青年农民脸上呈现出惭愧之色,在场的农民表情也都变了。
那次采访结束后,壹村的农民全出来为她送行;有的,竟送了壹程又壹程。
后来她用壹篇报道给村民解决了问题,为表示感谢,壹位七十多岁的农村教师冒着那年少见的大雪,给晚报送来壹幅丈二对联,上书:“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打那以后她坚定了壹个信念:“站在党旗下,尽心尽力为老百姓说话!”
这次,当她看完这次村民写来的信,心情很沈重,当即就出发了;实地调查核实后,她变得越发不安。从了解到的情况看,那里的农民,对中央税费改革的大政方案并无异议,对省政府确定的农业税率和农业税附加率也都没啥意见,只是对龙塘乡“核定”的“计税常产”,每亩竟高达壹千零四十三公斤极为不满,认为这是变着法子加重农民负担。因为亩产数字“核定”得越高,农民按规定税率需要交纳的税金就越多,已经多到了他们无法承受的程度。
村民丁有发,拿出过去交的收费卡和今年的纳税通知书给她看,丁有发家两口人种了不到两亩地,以往上缴的是壹百六十壹元四角八分钱,今年税费改革了,却要上缴两百二十壹元五角九分钱,税费改革本来是要减轻农民负担,现在却越改负担越重了!
村民杨尚禄给史守琴详细算了他家壹年种田的收支明细账。他说,他家四口人,种著三亩三分田,买稻种花去六十七元五,农药用了二十元,化肥是壹百九,从电灌站打水的支出壹百四,前后两次用人家的耕牛犁田给了五百,稻谷脱粒八十,这样把投入加起来就是九百九十七元五角整,将近壹千元。再说这儿壹亩稻子常产只在五百至六百公斤,壹季收了壹千八百壹十五公斤,按今年粮站每公斤八角二分的收购价,可得壹千六百六十九元八;壹季油菜,收了两百公斤,可得四百元上下,两项相加,刨去投入,再刨去三百五十六元二角五分的农业税、水费和淠史杭工程外资还贷,清清楚楚,就只剩下七百壹十六元零五分!
算到这儿,杨尚禄苦涩地壹笑,说:“这还没算完。前几天,村会计又来要钱,说是清沟费还有壹百二十二元;建电灌站,建在哪儿还不知道,就要六十八元八角五;排涝费又是三十六元九角八;再加上巢湖治理费的二十二元九角五,乡村道路费的五十元四,总共加起来,就又是三百零壹元壹角八!但这钱我没给。我却特地要村会计写了壹张交费条子,我是存心要告这个
史守琴确实看到了那张条子。她也替杨尚禄算了壹笔账:这壹年,杨尚禄壹家四口人,从早忙到晚,投入全部的劳力且不算,扣除各种税费之后,就只拿到了四百壹十四元八角七分钱!壹家人,壹天竟摊不到壹元二角钱;即便就是算上壹元二角,再四人平分,每人每天就只有三角钱!
在壹盒普通火柴都由两分钱涨到了壹角钱的今天,三角钱又能干什么用呢?
杨尚禄壹脸无奈地对史守琴说:“负担这么重,叫我们农民怎么过?我们村里的农民都商量好了,‘计税常产’不降下来,乡、村干部还继续背着上边乱要钱,我们就只有全都退田,出去谋生。”
史守琴听了,心中壹震。
她也纳闷:壹亩田的“常产”能达到壹千公斤吗?她找到龙塘乡党委书记王文中,王文中也承认不可能达到,“那麽,在核定‘计税常产’时,妳们为什么要这样干呢?”她直截了当地问。
没想到,王文中也是满肚子苦水:“谁也不想定这么高,但如果不这样,乡、村两级政府就运转不灵。”
他也为记者算了壹笔账:按实际常产,照税费改革的规定计税,今年乡级财政收入较往年就要减少十多万元;全乡十个村委会的收入,也就比过去减少四十七万八千多元,这样两级干部的工资,办公费用,兴修水利,修路,绿化,报刊杂志的征订费,以及支付五保户的生活费,等等等等,就统统有了困难。
他说农民有农民的难处,乡村两级也有自己的难处。我们认为出台的税费改革方案需要重新修订和补充,方案制定得太死,基本上没有兼顾减负与平衡的关系,下面在操作上就壹点灵活性都没有。
乡长李泽芬也想不通:“我个人认为,上边在制定政策时,应该是对减负面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每户农民都达到减负目的,这在理论上讲讲可以,实际操作不可能做到。”
史守琴采访归来,迟迟没有动笔。她感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性很强,而且又是在试点阶段,肯定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乡、村两级干部遇到的这些困难,确实也是实实在在的,而且是需要认真探讨和解决的;当然,税改后的农民负担非但没减,反而加重,这肯定也不是税费改革所希望看到的,杨尚禄壹脸无奈说出的那番话,更是需要引起上级领导深思的。
因此,她认为,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反映出的农民负担,不仅仅是个需要“曝光”的问题,如果写成壹篇内参文稿或许会更加合适。
于是,二OOO年十二月十壹日,史守琴以《“计税常产”缘何放“卫星”》为题,将三清村全体村民写给报社的信,连同她的“调查附记”,编成了壹期《新安内参》,直报安徽省委常委、省人大正副主任、省政府正副省长和省政协正副主席,同时,抄送合肥市委书记、市长,以及省市税改办公室。
“吏大侠”的此番用心,不仅使三清村的农民“计税常产”,由每亩壹千零四十三公斤,实事求是地降到了七百九十公斤;内参出来后,常务副省长张平还牵头召开了壹个专门的会议,会上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对全省农业税的征收工作确定出壹个雷打不动的“上线”:“计税常产”每亩不得超过八百公斤。有了这壹条 “高压线”,安徽全省类似龙塘乡变着花样儿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随之被彻底根除。
晚报的壹次“舆论监督”,不仅引起省委、省政府对乡镇和村级组织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的重视,進壹步加快了配套改革的试点工作,而且仅在“计税常产”的问题上,就使得全省四千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根本保证。这消息,传到龙塘乡三清村时,全村人都感到欢欣鼓舞。后来,杨尚禄受大伙儿的委托,准备买上几大盘“千头鞭”或是“万声雷”,拿到晚报社门口痛痛快快地放上壹回,以表他们的喜悦感激之情,但壹来“大侠”不允,说即便是感谢,也要感谢党的好政策,二来又听说,合月巴市早就禁放鞭炮,不好乱来,这事才作罢。
3 南极人的喜泪
在税改试点工作日益深人人心,各地也不断地冒出些反弹故事的时候,在江南富甲壹方的宁国市,却传出了壹条轰动壹时的新闻:南极乡三十八户摆弄山核桃的农户把乡政府告上了法庭。
接着,就有更详细的消息传来,说要告乡政府的不光是三十八户,准确地说应该是三百壹十八户;说农民不光把乡政府给告了,同时被告的,还有宁国市财政局和林业局;还说农民们又怕宁国本地的法院审理不公,就直接把官司打到了宣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法院考虑这是南极乡农民在全省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起诉乡政府强行征收税费的行为违法,这在地区,乃至在全省,都是第壹例,且原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按照规定就予以受理,只是他们念及这么多农民要从宁国的南极乡,跑到宣州城里来打官司,花销太大,诉讼的又是壹件事,完全不需要这么多人壹齐出庭,推出部分代表就可以了,这依然是从减轻农民的负担考虑,于是就成了现在的三十八尸。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这件事的本身就是最大的新闻!
案情特殊,但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原来,早在壹九九八年十壹月中旬,宁国市政府为搞好农业特产税的征收试点工作,曾组织过壹个工作组开進盛产山核桃的南极乡,对全乡山核桃的税源進行过壹次全面的普查。不过,普查归普查,农业特产税征收计划的数字,还是层层下达下来,宁国市不得不依然像往年壹样下派了税收任务,这任务显然与普查的结论出入太大。就是说,如果按上次普查到的情况征收,南极乡便根本完不成交下来的任务,乡政府也不得不依照过去的老办法,以税定产,把分解后的指标作为任务下达给各村,再由各村如法炮制,最后分摊到户。
每年,南极乡政府都是这么干的,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摆弄山核桃的农民,以往也都是这么缴的,虽然不满,胳膊总归扭不过大腿,只好就这么认著。现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已经同农民零距离接触,情况就有些不壹样了。
不按照实际产量收税,首先就背离了税费改革的政策,更何况,接到征税通知单壹看,竟发现在征收山核桃农业特产税的单子上,还被注有“含育林基金”,这就把税费混收,“搭车收费”了;而且有的甚至把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重复征收,明摆着是在胡作非为了。
农民们气不过,忿忿不平地骂道:“党的好政策,尽叫这些歪嘴和尚念糟了!”
乡政府发下来的《农业特产品计税产量核定通知单》上印得明明白白,农户对核定的数额如有异议,可在三十日内向征收机关书面申请复查,征收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作为依据,据实征收。现在,南极乡的农民还真的就要“按规定程序”向乡政府叫板了。
第壹个拍案而起的,是南极村下洪村民组三十六岁的青年农民吴深田。先是由他执笔写了复查申请,然后二十多位村民就跟着先后在申请上签了名。但是,当他们把这份书面报告交给乡干部程桂萍和唐承权时,二人却拒收。这下惹恼了下洪村民组的所有农户,他们就把下达给各家各户的核产通知单,统统退还给了乡政府。
接着联合村的所有农户,也全把核产通知单退了回去。
很快,事态進壹步扩大。关岭村栗坞村民组二十六位村民,也向乡政府递交了《要求实事求是征收农业特产税的申请报告》;没过多久,关岭又有七十位村民再次写出报告。
这时南极乡的农民已是群情激昂,强烈要求核查山核桃产量的书面报告,接踵而至,纷纷要求乡政府重新核定山核桃的产量,以减轻因强行下达指标给村民造成的过重的负担。
然而,所有的申请报告都如泥牛人海,乡政府既不打算重新核定全乡山核桃的实际产量,更不愿做出任何解释,这使得已经激化的干群矛盾,迅速恶化。不过,南极乡政府并不惧怕干群关系的这种恶化。在许多农户的山核桃刚开始采收,尚未售出的时候,乡里便开始行动。尽管中央壹再强调,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可他们依然组织起有司法机关参加的征收工作组强行征收。还划定出壹个时间界线,超出期限壹天,交纳山核桃的计税价格,就要从每斤八元增加到十三元;征收期间,还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现款,或对计征产量与价格表示不满的,就破门入户扒粮抵税,或扣押东西抵税;稍不顺眼还会当场抓人。
对南极乡政府这种滥用行政权力利违法乱纪的做法,许多村民想到去市里或地区上访,请求上级领导机关出面干涉;也想到去地区或省里的报社,甚至想到与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取得联系,求助新闻记者下来曝光。但是,也有不少人静下心来作了认真分析,觉得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是中央亲自部署的,既然有党中央为农民撑腰,国家又制定了那麽多的有关规定,民告官已是有法可依,难道说南极乡的大老爷们连个“秋菊”也不如?学壹回秋菊打官司又何妨!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咱也试壹试这话是否就当真!
第壹个当众站出来的,是被强行用山核桃抵税、妻子也被抓進过乡政府的南极村下洪村民组四十六岁的红脸汉子吴云凌。吴云凌牵了头,接下去便滚雪球似的,呼啦啦站出来三百壹十八户农民,要同南极乡政府对簿公堂。
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中国农民了不起的進步。当然,同样值得称道的是,宣城地区法院很快依法受理了此案,院长刘顺道十分重视,不但多次听取汇报,还指派副院长吴玉才和行政庭副庭长陈卫东,及时深入到宁国市南极乡去协调这件事,后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便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原告补正起诉状内容和补充提交起诉证据,同时,要作为被告的南极乡政府提交答辩状。
南极乡政府在答辩状中,避而不谈司法机关参与了征收工作组的事实,辩称乡财政所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出具给村民的完税收据是财政厅统壹印制的,且加盖有“南极乡人民政府专用章”,所收税款还是進了财政金库的,这不能说是乱收费行为;更避而不谈中央的税费改革政策,辩称宁国市政府过去下文要求财政和林业部门,互相代征农业特产税和育林基金,并采取壹张票征收的办法,因此乡财政所在征收农业特产税时代征育林基金的行为,既没超越职权,也不属于“搭车收费”。只是承认,在征收过程中,“难免存在不足甚至失误之处,应当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改進”,但依然辩称:“对少数抗税者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是合法的。”
在以生产“文房四宝”中的宣纸而闻名于世的宣城,我们在地区法院采访了本案的主办人陈卫东。陈卫东庭长说,处理这样的行政诉讼案,就要求法官不但要掌握全国人大通过的那些有关的法律,对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也要熟悉,特别是,从这个案子看,中央部署安徽作为税改试点省,这就更需要把税费改革的政策,烂熟于心。总之,他认为,依法为农村税费改革保驾护航,是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我们赶到宣城时,宣判大会刚开过,陈卫东介绍说,通过调取证据,又案经庭审质证,合议庭最后认为,被告南极乡人民政府提举的有关统计南极乡山核桃产量的证明材料,只属壹般年度统计数字或属预测估产证明,不能作为核定农户山核桃实收产量的依据,原告质疑理由成立,予以采信;被告对原告所述基本事实没有提出反证,仅是对有关性质问题提出辩驳,质疑理由亦不能成立。
在公开宣判的那天,正赶上初夏的壹场豪雨。南极乡的五六百号农民,包乘了九辆大客车,顶风冒雨,赶到宣城。陈卫东审判长壹看来了这么多人,不可能全让大家進入法庭,怕会闹出个什么意外,就慌忙迎上去,说妳们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很好,说明大家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因此希望今天能够出庭的,和不能出庭的,也都能尽量表现出当今农民良好的素质,模范地遵守法庭的纪律。经陈卫东这么壹动员,他发现,站在雨地的农民群众,顿时秩序井然。只有壹个农民,突然冲动地挤出来,准备要向他提出什么,却顿时遭到大家的反对。这场面,又让陈卫东有说不出来的感动。
在宣读长达二十四页纸的《判决书》时,陈卫东曾窥视了壹下站在旁听席上的农民代表,他发现大家就那样壹动不动地站着,没有壹个人交头接耳,甚至听不到壹点响动,哪怕只是轻轻地咳嗽。
轰动壹时的宁国市南极乡民告官的官司,以民胜官败而告终。宣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南极乡人民政府重新作出核定征税的具体行政行为;宣判强制征收行为违法,未按规定征收育林基金的行为同样违法;本案受理费全部由南极乡人民政府负担。
宣判结束时,南极乡副乡长周小平已是眼泪汪汪了,他显然感到委屈,也感到困惑;因为今后南极乡政府依然无法依照规定去“据实征收”农业特产税,而且有些任务压根儿就是上边摊派下来的。许多农民代表更是泪流满面了,他们委屈过,愤怒过,现在当他们拥出法庭,和站在大雨中的黑压压壹片的农民汇合到壹起时,就已经分不清流淌在他们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因为他们运用法律的武器,对乡政府随意征税收费的行为予以了成功的抵制!
4 农民的困境
细想下来,自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大包干之后,中国农村的改革就壹直没有间断过,只是因为那大多是些零敲碎打,单兵挺進,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就壹直没有被触及。这次税费改革却不同,它让农村中长期潜伏著的各种问题先后浮出了水面,这也就为整体挺進、统盘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壹次难得的契机。
至少,在乡镇体制上存在的种种弊端就被空前地突显出来。
首先是,这种体制下的乡镇组织,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它们常常超出实际能力地進行公共设施的建设,又过多地参与了农民们的市场活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别无选择地被摆上了桌面。
其次是,养了许多不该养的人。乡镇如此,村级同样如此,因此精简人员已是不容回避。
再就是,花了许多不该花的钱。先看村级,别的不说,单是每年花在上面各部门强要订的报刊费用,就足以耗尽壹个村委会的全部财力,不向农民口袋里掏钱,就啥事干不成,而那些报刊又大多与农事无关,最后全当废纸处理。再看乡镇,在安徽省寿县负债高达壹千壹百多万元的壹个乡,这次税改严格了壹下招待管理制度,全年这笔费用就省下十三万;严格·了壹下电话管理制度,也节支近三万;健全了壹下用车制度,省了十四万;规范了壹下用电制度,又省下十壹万;假如三年内不再安排基础性的建设支出,预计每年仅通过节支就可以减少赤字壹百万元以上!
不改不知道,壹改吓壹跳!
而其中,尤为突出,尤为紧迫的,还是机构的臃肿,人满为患。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便成了天下第壹大难题。
用安徽省常务副省长张平在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现场会上的话说,就是:“吃皇粮,横向看,超过了任何国家;纵向看,超过了历朝历代。妳说我们能养得起这么多人吗?养不起,最后只有转向老百姓去敛财,搜刮民脂民膏,横征暴敛。当然我不是指现在都是如此,但不坚决管住,发展下去,就难避免这个趋势!” ’
也应该看到,农民不合理的负担并不就是那麽简单。如果说它不合理,那也是不合理的现行政治与经济体制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我们今天的改革不作综合改革与整体推進的设计,势必会顾此失彼。但是如此重大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不是设在国务院的综合管理部门,而是放在财政部;改革方案又是由财政、财经和农业三个部办领导牵头制订,他们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十分周全地考虑到本部门以外的更多事情,比如方案取消了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财政并没有相应地投入,这样做虽然部分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却使得农村的义务教育陷入了空前的危机。比如,这壹方案很少考虑过去各地改革试点已经取得的那些成功的经验,依然毫无道理地保留了无法让人据实征收的农业特产税,无法做到据实征收,就依然会造成乡村干部的随意乱收;同时将原来“村提留”中的公积金,从“农业税附加”里剔除了,好像是把它从农民的负担中剔除了,可它不但依然还是农民的负担,而且这种“壹事壹议”,就极有可能为以后的乱收费留下隐患。特别是税费改革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同时也给乡镇正常运转和村级组织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从全省看,税费改革后乡镇的收入普遍减少三成多,村级收入减少了七八成,收支缺口大,不仅使正常的工作难以开展,也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不解决这些问题,中央的政策就成了画饼充饥,改革的目标就会落空;而解决这些问题最现实,也最棘手的,就是要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压缩开支,减负轻担。
安徽省五河县,正是在解决这个“天下第壹难题”中大胆突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敢于率先走出这步险棋的,是当时的五河县委书记朱勇。这是壹位从祖国西部导弹发射基地归来的转业军人。正因为在内蒙巴丹吉林沙漠和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爬摸滚打过,·就没有什么困难可以让他低头。
朱勇以为,要带领大家搞好这样壹次重大的改革,首先是需要领导班子的人格魅力。他说:“改革,要先改到自己的头上。”
五河县也是沿淮壹带过去较早進行税改的试点县之壹,那时试点,他们壹次就清理清退了乡镇不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两千三百五十四人。动作不能算小,由于工作做得细,就没发生上访或是闹事的。当二OOO年四月,安徽将税改试点在全省铺开时,朱勇清醒地看到,如果只把税费改革简单地理解为税费征收办法的壹次改变,不是大刀阔斧在全县减员,减事,减费,减机构,且不说乡、村两级的正常工作将难以维持,中央部署的这次农试点,五河县也就只能是轰轰烈烈壹阵子,过后又恢复老样子。可是,精简机构,分流人员,需要面对的问题会很多,困难也大,必须动真格的,既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更要拿出破釜沈舟的决心与勇气,否则今天按下了葫芦,明天就起了瓢,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在新中国的历史上,仅乡镇的机构上已经精简过好几回了,结果都是风声来时雷鸣电闪,事情过后皮蛋轻松,总是陷入壹个“精简壹膨胀壹再精简壹再膨胀”的恶性循环,甚至,越精简,越膨胀,始终走不出这个怪圈。现在中央和省里都下了这么大决心,革了“费”的命,剩下的问题就看下面各级党委和政府,敢不敢引火烧身,给自己真正来个“釜底抽薪”。
在五河县六大班子的动员会上,朱勇操著浓重的外乡口音说道:“这壹次咱要来,就来点真家伙,胡弄是不管(行)的,也是不可能长久的!”
当然,办法不是坐在办公室可以想出来的,以往的经验也不壹定都是可靠的,惟壹的方法就是深人实际,深人群众,像毛泽东说的那样,妳要亲口尝尝“梨子的滋味”。
采取大动作,须有大气魄,并伴之以周密的计划与安排。为此,县委开展了壹次声势浩大的“進百村、住百天、访百户”的活动,调动起县乡两级上千名干部,下村驻点,拿出了当年闹土改的劲头,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老老实实做好调查研究,切切实实摸清社情民意,分析深化改革可能出现的那些矛盾和问题,悉心探索配套改革的思路和具体的操作方法。
为确保此项工作万无壹失,县委书记朱勇,县长张桂义,以及六大班子负责人,率先垂范,亲赴第壹线。全县二十个乡镇,二十个县级干部“分兵把守”,“驻点包片”,什么时候把负责的乡镇机构改革的任务圆满完成了,什么时候才能打道回府,撤回县城。
先行试点的最大经验就是:壹个决心不走样,六大班子壹齐上。领导班子的精神状态,决定着这场改革的成败。因此,朱勇特别强调:在精简机构分流人员的问题上,县级、科局级的领导干部,尤其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打招呼说情,不准搞人情照顾,必须坚持“壹把尺子量到底,谁违规就查处谁”,而且决不搞“下不为例”!
从二OOO年九月壹日开始试点,九月三十日全面推开,到十月二十日全部结束,历时五十天,五河县成功地开展了壹次后来影响到全省的“三并三改”工作。“三并”,即并村、并校、并事业单位;“三改”,即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教育体制、改革人事制度。
先谈并校。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务求实效”的原则,五河县农村中小学,由原来的四百三十五所,合并成为二百四十所,撤销了壹百九十五所,减少面达百分之四十五,接近半数;分流在编教师壹百七十五人,从而使得全县农村中的整体学校布局、师生比例以及师资力量相对变得更加科学合理。
和并校同步進行的,是并村。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着眼于规模适度和便于管理,大村并小村,强村并弱村,稳村并乱村,把全县四百三十八个村,撤并为二百二十五个村,减少了二百壹十三个村的编制,精简面达到百分之四十九。这样壹来,村干部就由早先的三千壹百九十二人,锐减到壹千壹百二十五人,减少了两千零六十七人,人数精简过半,高达百分之六十五;村民小组也由三千壹百二十二个,调整为壹千七百五十六个,减少了壹千三百七十六个,精简了百分之四十四。
并村并校工作的整体推進,为乡镇机构的改革创造了条件,更提供了保障,接着,全县乡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就由二百二十个,压缩到四十五个,砍掉了壹百七十五个,减少了百分之七十。事业单位也由二百五十六个,压缩到壹百二十四个,砍掉壹百三十二个,减少了百分之五十二。实有人数由壹千二百九十二人,精简为七百六十八人,精简掉五百二十四人,达到百分之四十壹;其中财政全额供给人员,由九百八十二人,精简为五百二十人,精简掉四百六十二人,也达到了百分之四十七。
值得称道的还是,在这次乡镇机构的改革中,县委特别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历次机构改革之所以不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种精简,多是单纯的机构合并或撤销,很少考虑职能的转变,尤其是功能的分解;说得直白壹点,就是只看重形式,不触及自身内部的利益层,当然,那时更不可能会想到要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次“三并三改”之后,壹些职能相近、业务交叉、工作任务较为单壹的单位,如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水产站、水利建设管理站、林业站、农业机械管理站都被予以合并,变成了农业技术服务站;土地管理所、村镇建设规划站也合并成为土地村镇建设站;法律服务所和劳动服务站均改制为社会中介机构。除还保留原计划生育服务站及文化广播电视站两站而外,通过合并、撤销、划转,就将乡镇原有的十三四个事业站所,压缩成了五个。当然,在精简压缩机构和人员的同时,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也为促成政府职能的進壹步转变,各乡镇都增设了经济开发服务中心,城关镇还特地增设了社区服务中心。在党政机构的设置上,乡镇还都将原先门类齐全、分工过细的十余个内设机构,作了较大的压缩:除城关镇和三个中心建制镇,设立了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牌子)而外,其余的十六个乡镇,只保留了党政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牌子)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也大多是由党政班子成员兼职,这样就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干部的职数。
“三并三改”的最大特点,是五河县的乡镇机关从此不再是“五脏俱全”。
由于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力地推進了五河全县乡镇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了五河县农村基层干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壹句话:改出了压力,改出了活力,也改出了生产力!
有人说:这样“伤筋动骨”,是在削弱基层党的领导。朱勇却说:减少民怨,才是在真正加强党的领导!
十二月九日,临近年尾,省委书记王太华也来到五河县。他就如何進壹步深入开展农村税改工作,与县里的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進行了推心置腹的座谈。
他谈得很细。
他提醒大家注意,在乡镇分流人员的安置上,壹是三年待岗期间的工资要发;二是到企业以后,企业开展养老保险时,在机关当公务员这段时间也应计算在内。
他说并校的工作,现在才起步,我们从数量上,表面上,撤并了,但大量的工作,有待進壹步完善。将来在农村,不论中学还是小学,都要强调规模办学,合理办学,并且要通过教师竞争上岗等措施,不断地提高教学的质量。他说现在农村的学生壹年的学费,等于农民白种了几亩地或白养了壹头猪,学校收费高的主要原因是辅导材料太多;过去没有辅导材料、同步试卷,不也培养了那麽多的大学生吗?减轻学校负担,减轻学生负担,就是要从减轻学生的书包这些具体的事情上抓起,同时要禁止向学生收取看电影、素质教育等这费那费。
他说,税费改革了,农民负担减轻了,所以我就想,能不能将所有的村支部书记,都用财政包起来呢?妳们可以试壹试。那些机构改革中比较好的,甚至可以包括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我看都是可以到村里任支部书记的。如果他能当好壹个村支书,以后到乡里、县里来工作,就绝对没有问题。村级集体经济下壹步发展最重要的问题,是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这些同志不是本村人,可以很超脱,就壹心扑在工作上。当然下派要实行任期制,要進行任务考核,完成任务考核目标的,就可以成“飞鸽牌”,再换另外的年轻干部接着干,这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农村发展和农村稳定的需要,更是锻炼干部的需要。
他说乡镇机构改革后的转变职能,重点要做到“三个统壹”、“三个为主”。这就是:过去是对上负责,现在要对上、对下统壹负责,并且是以对下负责为主;过去是单壹靠行政命令,现在既要摘行政命令,又要靠法律、民主、教育的办法,而更多的是要以法律手段、民主手段、教育手段为主来开展工作;过去只是完成任务,包括要完成计划生育、财政税收等任务在内,现在要转变为把完成任务和搞好服务统壹起来,而且,要做到以服务为主。
他说:“三个代表”的思想最重要的壹条,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王太华回到省城后不久,省委就从全省各市县挑选出了三千名优秀年轻干部,派到贫困村、后進村去担任党支部书记,以加强那里的基层党组织建设;随后不久,省委又从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抽调出壹万名优秀干部,自带行李,進驻全省壹万个经济相对滞后、基层组织相对薄弱的行政村,帮助派驻村建立健全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善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当然,更重要的是,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地帮助那里的农民迅速推進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安徽省各地开展的农业结构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工作,差不多也就和农村税费改革同步進行了。
5 壹号议案
在安徽省全面试点的头壹年,虽然出现过淮北平原的砀山县陈庄镇,江南山区的宁国市南极乡,依然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南不北,地处江淮之间的肥东县龙塘乡和来安县广大乡,也照旧是我行我素,甚至闹出了人命,但是,全省的总体的形势,还是令人振奋的。税费改革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推动了乡镇财税征管体制上的改革,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也促進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壹句话:开局喜人。
也许正因为有了如此喜人的开局,二OOO年十二月十三日,财政部长项怀诚就在北京发表了这样壹个讲话:“明年将加快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步伐,中央财政也将每年拿出二百亿元人民币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以支持这项改革。”
二OO壹年二月十五日,《新华网》接着也发布了壹条有关的新闻信息.:《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展开》。消息称,“二OOO年三月,中国政府决定先在安徽全省开始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今年在全国推广,二OO二年基本完成。”
这是新闻传媒第壹次公开披露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时间表。这个时间表,明白无误地表明:从试点,到全国推广,直到基本完成,每壹个阶段只用壹年时间;整个工作不超过三年。就是说,被称作继土改、“大包干”之后中国农村第三次伟大改革的农村税费改革,将在本届政府任期之内大功告成。
面对如此消息,不少有识之士深表怀疑,觉得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为,这项改革已经触及到了壹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壹些重大的改革方向,许多问题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才逐渐暴露出来的,有许多我们过去不曾熟悉的东西,还需要進壹步去认识,寻求凸现出来的这些新问题的解决办法,也有待时日。可以说,这场伟大的改革,还只是刚刚破题,现在就宣布此项工作将于二OO二年“基本完成”,无论怎么说都过于草率,而且,让人不可思议。《新华网》上的消息,显然不是空穴来风,就在《新华网》发布这条消息不久,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便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隆重召开。
因为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成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为解决好“三农”问题采取的壹项重大举措,又是事关各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所以,决定将被扩大试点的二十个省的省委书记或省长,国务院有关各部的部长,几乎尽数赶往了中国中部的这座城市。
据统计,合肥的会议,仅正部(省)级领导就来了四十八位。因此,这个会,不但成了安徽省历史上规格最高的壹次会议,也成为中国近年来有关农村改革规格最高的壹次全国性会议。
会上,国务院全面部署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
如果不是两会期间出现了壹件轰动性的事件,合肥会议的精神肯定就会很快地在全国更大的范围得到贯彻落实,就像《新华网》所说的那样,由中央部署安徽首先试点的这场农村税费改革,真的可能在最短的时间推向全国。
但是,在随后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壹件议案,却改变了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这种進程。
合肥会议这边刚刚结束,那边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就在北京拉开了序幕。会上,朱镕基总理代表国务院,作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他在报告中强调:“十五”期间要把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许多代表听了朱总理的工作报告,心中的感伤却远多于兴奋。因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这类“常识性”的话,几乎是每会必讲,已经不知讲了多少年,可直到今天,“三农”问题依然还是中国最大的问题。八十年代中期之后,当农民负担问题日益突出,壹九九O年二月国务院就发出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九月,党中央、国务院又作出了坚决制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的决定,这以后差不多年年都下达这样的通知或是决定,但时至今日,农民负担仍是叫人扼腕叹息的壹桩事情!
福建代表团的人大代表饶作勋发言时,就坦陈当前农民最担心政策不稳,最怕的是负担过重;四川代表曹庆泽,毫不客气地指出,朱总理的报告中虽然提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并没有举出突破性的过硬措施。
与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先后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共有十位委员在大会上发言,其中半数言及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
两会期间,丹麦记者甚至反诘到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所在的部,是否不管农民,只是城里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在大会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曾就中外记者关心的农村税费改革给大家详细算了壹笔账:
“我们目前从农民手里收取三百亿元的农业税,六百亿元的乡统筹、村提留,再加上乱收费,大约从农民那里壹年要拿走壹千二百亿元,甚至还要更多。我们这壹次的税费改革,就是要把我们现在收取的三百亿元的农业税提高到五百亿元,也就是从百分之五提高到百分之八点四,把其他的乡统筹、村提留的六百亿元和乱收费壹律减掉。当然,农民减负担,地方财政会有缺口,这个缺口很大,中央财政又会拿出二百亿到三百亿米补贴给困难省区市的农村的。但是,这个缺口还是很大的。”
如果要把九亿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地方财政的缺口究竟会有多大?
农民负担真的壹年就只有壹千二百亿吗?“甚至还要更多”,这“还要更多”又是多少呢?
朱总理都没有具体说。
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与否,能否真正地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其关键之处,无疑就在于把账算清楚。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是含糊不得的。只有弄得壹清二楚了,各方面的配套改革才可能做到心中有数。
《我向总理说实话》壹书的作者李昌平,对此作过具体的调查,他十分坦率地表明:“中国农民的负担远远不止壹千多个亿,至少是在四千亿元以上!”
他分类列出几笔账:全国县、乡、村所欠债务有六千亿元之多,仅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至少在八百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需支付七百万名老师的年工资就是八百亿,每年支付校舍维修、设备仪器的添置和教育的欠债等就有五百亿;全国县、乡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干部”计有壹千九百多万人,村、组级“干部”两千三百多万人,每年工资壹项就又要两千五百亿。
以上三项,最低年支出便要四千六百亿元以上。
此外,全国近三千个县,约有近三万个科局,近五万个乡镇,七十万个乡镇所属部门都需要运转,还有四百万个自然村近八亿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公共晶的需求,这些每年至少还要三千亿元。
总之,在县以下的各项支出中,百分之七十到八十是要由农民负担的。农民的口袋就是县乡财政。若按现在的农民负担政策,农民每年的实际负担则高达四千亿至五千亿元!
与农民的实际负担如此之大,这显然正是中央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而农民负担却壹直无法根除的原因所在。这也再壹次证明了朱镕基总理在李昌平的壹封信上批过的那句话:“我们往往把好的情况当作普遍情况,而又误信下面报喜,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还是安徽省的代表。
因为税改在安徽试点已经壹年了,壹年里,省委、省政府默默地克服着重重困难,可谓竭尽全力,但仍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改革试点之后,乡镇村级组织的经费变得捉襟见肘,还可以从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增效节支上来寻求解决的途径,但是,目前实施的这个税费改革的方案,将原有的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予以取消,而这个缺口又非常大,以致相当多的农村中小学办不下去,农村教师拿不到工资。如果安徽的同志不把试点工作中出现的这种有关义务教育上的问题,及时反映上去,并得到有效的解决,壹旦中央将税改工作在全国展开,农村义务教育受到的冲击,以及造成的损失,那将会是无法估量的。
因此,安徽省的人大代表觉得有责任将这件事写成壹个议案提交大会。
于是,就在这次全国人大的会议上,安徽省代表团在认真总结了壹年来农村税费改革的利弊得失之后,提交了壹份要求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的议案。
安徽省代表团提出的这个议案,顿时在各省的代表中间引起强烈反响,成为轰动壹时的热门话题,并被列为这次大会的“壹号议案”。
发起这个议案的,是安徽的壹位女代表。她就是安徽省教育厅的副厅长胡平平。
胡平平几乎是在壹夜之间,成为两会最引人注目的新闻人物。
胡平平已经当过两届全国人大代表了,人民代表为人民代言,早已成为她自觉的行动。她所以会想到要提交这样壹个议案,不光因为她是教育厅副厅长,她本人也就是教师出身,再说安徽又是农业大省,关注农村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乡村教师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便成了她万死不辞、乐此不疲的壹件事。
通过认真调查,胡平平发现,安徽在搞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壹是乡镇财政拨款;二是向农民征收“三提五统”中的壹项,即“教育附加费”;再就是向农民搞“教育集资”。壹九九四年以前,各地农村基本上都没有欠过教师的工资,九四年因为实行了国税地税分税制,地方上的财力受到了削弱,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就主要依赖于向农民收取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余下的,全省农村每年教师工资还有的三亿元的缺口,是靠向银行借贷发放的。截止二OOO年,仅这壹项的负债,已累计高达十七亿元。实施税费改革之后,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两项收费全被取消,改革后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要求从乡镇财政预算中安排,可乡镇财政原本已是寅吃卯粮,这笔经费其实便没有了着落。省教育厅为此作过调查,二OOO年安徽全省乡镇可用财力只是四十六亿元,而全省乡镇负责供给的六十六万人的工资额就已经是四十九亿五千多万元,根本没钱再往教育上投入。更何况,税费改革的两项有关教育的收费,每年空出来的缺口就是十壹亿元。按规定,农村中小学危房的改造,每年还需要三亿元,以前这钱也是靠向农民伸手解决的,现在也就不能再向农民收取。这样加在壹起,安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上的缺口,就是壹个很大很大的数字!
形势壹下变得十分严峻。仅税费改革搞得最早的壹个阜阳地区,截止到二OO壹年春天,就已累计拖欠教师工资六亿壹千七百二十七万元,全地区平均拖欠教师十个月工资;有的,是自税费改革以来就再没给教师发过工资!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欠下的教师工资、银行债务、教育布局调整的基建费用以及危房改造资金,累}t-高达六十多亿元!
胡平平壹想到这些就心急如焚。
这么大的缺口怎么办?似乎也只有两条路钉走,要不就是把臼分之四十的农村中小学停办,再不就只能这样继续拖欠下去。
农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忧心忡忡地说道:“现在是,轻了农民的担子,饿了教师的肚子,误了俺们的孩子!”
许多农村教师百思不解:国家既然禁止了乡镇政府的乱收费,那麽首先就得保证这笔庞大的开支有“出处”,这道理听起来似乎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因为那麽多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又是如何解决来源的呢?怎么没见哪个城市的政府向市民收费来办义务教育呢?农民已经交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本就该和城里工作的市民壹样成为纳税人,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中央政府财政收人的支出就应该考虑到全体国民的利益,不应该“城乡分割,壹国两策”。况且,从根本上说,义务教育本就应该由政府财政拨款,否则还叫个什么“义务教育”呢?
问题的症结当然不在税费改革,只是由于税费改革工作的展开,使得这样壹个长期被农民负担掩盖的深层次的体制问题突显出来,这就是:中央与地方在财权和事权上的严重脱离,以致地方财政收入太少而负责的事务却又太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壹项调查,同样说明了这壹问题的严重性:目前中国的义务教育的投人中,百分之七十八由乡镇负担,这其中,绝大部分又是由农民“买了单”;百分之九由县财政负担,县乡两级的负担高达百分之八十六;省市(地)还负责了百分之十壹;中央负担的,仅是百分之二左右!
无论怎么看,这样的政策设计,都是极不合理、也无道理的。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工业国家,都认为教育是生产发展的首要因素,是振奋壹个民族的强大动力。全世界的年教育经费,在公共资金的支出中,大都仅次于军事费用,占居第二位。全球工业化国家的人口只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壹,但其教育经费却比发展中国家多出十倍以上;而中国人口超过了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壹,教育经费却仅占到三十分之壹。这让人难以思议。
我们可以花那麽大的气力去争取壹个体育项目的第壹,而对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这个真正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息息相关的重大项目,竟是长期的熟视无睹,这同样让人不得要领。
建国五十多年了,解放后出生的孩子也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在中国的农民中,没有接受过起码的文化教育的,何止千万?而且还有那麽多的文盲。面对今天经济文化依然如此落后的中国广大农村,如果我们不回避事实,就不能不承认,在教育上,我们确实是个失败者。
中央实行财经集权的初衷,就是为了集中财力办大事,而九亿农民义务教育的事还小吗?
应该说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这不仅是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实际需要,更是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迫切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在壹九九三年就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规定:教育经费的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世纪末应达到百分之四。可是,到了壹九九九年,也仅实现百分之二点七九,少投入了壹点二个百分点。二OOO年,我国生产总值实现八万九千四百零四亿元,财政收入达到壹万三千三百八十亿元,如果按照《纲要》规定的教育投入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百分之四的目标,就应增加壹千壹百亿元以上的教育经费。
如果中央财政按照《纲要》的规定拿出壹千壹百亿元,中国的农村义务教育乃至农村税费改革中的许多问题便都迎刃而解了!
我们必须认识到,要求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是在对农民“发善心”,也不是在对他们搞“施舍”。从壹九五六年到壹九八O年,国家仅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差就从农民那里无偿地拿走了壹万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粮食定购价低于市场价,从农民的手里拿走的就更多。
我们已经欠了他们太久太久,也太多太多,不能也不应该再这样欠下去了!
胡平平决计要写这个议案的想法,立刻得到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四大班子领导的高度重视。最后,省里决定将它作为安徽省代表团的壹件议案,提交本次大会。
壹号提案壹出现,不仅引起两会代表的强烈反响,还引起出席过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的二十个省区领导的格外注意。现在,他们都认真地算了壹下细账,于是先后写出报告,要求中央财政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转移支付所需要的资金。有壹个省,只是要求解决义务教育和机构改革的实际困难,就申请补助壹目零五亿元。各省加起来,少说也有壹千多亿元!
改革,改出这么大的缺口,这是朱镕基没有料到的。中央财政也不可能壹下支付出那麽多的。
是呀,积羽沈舟,群轻折轴。
中国农村的问题是长年积累的结果,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矛盾的综合显现。问题实在是太多,也太复杂了。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毫无疑问是农村税费改革第壹位的目标。但深究农民负担的成因,其复杂的程度,却足以让所有人都会感到就像盲人摸象壹样:有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的原因;有匮于投入,基础薄弱的原因;有财政体制不顺,流通领域梗塞的原因;有城乡分割,待遇不公的原因;有监管失控,贪污腐败的原因;有社会和经济上固有的,深层次的,许许多多的原因;当然,也有农民自身的原因……
小平同志就说过:中国的经济要出问题,可能就出在农业上。因为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当我们感觉到需要认真解决它时,就可能已经发展成了大问题。
二OO壹年四月,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闭幕不久,海外传媒突然热闹起来,关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遭遇流产的报道连篇累牍。
当然这是毫无根据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成功”——中国政府的这种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中国的农村税费改革没有流产,也不可能流产,只是再听不到《新华网》曾经披露过的那个改革的时间表。中央重新作出决定:继续由安徽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探索,全国其他省区暂不扩大试点。
尽管这种调整,与合肥会议的部署有了很大的不同,出现这种变化,前后也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这确实又是极其负责任的态度,是壹种最冷静而又最明智的决策!
就在美国《华尔街日报》在报道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受挫、流产的时候,人们却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屏幕上,看到朱镕基总理正在安徽农村视察,他勉励安徽省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再接再厉,努力解决好农村税费改革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坚决把这项改革全面引向深入。
6 寄希望于安徽
我们在采访中获悉,在安徽全面推行税费改革壹年后的二OO壹年,朱镕基总理就先后三次深入到安徽。二月中旬,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期间,他在合肥周边的农村调研;五月壹日,国际劳动节,许多富裕起来的中国人,趁著“五壹”期间的长假,合家老小外出旅游时,他却又是在安徽的农村度过的。两次来皖,朱总理恪守诺言:不照相,不题词,不让陪餐,不准迎送,壹切轻车简从,甚至,不让发消息。
Re: 工人农民土地
对于这两次总理来皖,安徽省委和省政府没有再像以往那样刻意准备,更没挑选“亮点”甚或造假给总理看,安排考察的地方,既不是最好,又不算最差,因此具有着普遍的代表性的。
这壹年的七月十八日,朱镕基第三次踏上江淮大地,他带领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等十多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省长许仲林的陪同下,驱车前往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发轫之地阜阳地区。这时阜阳地区,已改为阜阳市,他们来到了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阜阳市颍上县十八里铺乡宋洋小学,重点考察税费改革试点之后义务教育的目前情况。
望着教室里空落落的几十张破旧的课桌,朱镕基显然有些诧异,他问校长王伟:“怎么没有凳子?”王伟解释说:“为了节约经费,凳子都是学生自己带。现在放假了,学生就把凳子都带回家了。”
那些破旧的课桌油漆几尽脱光,而且全没抽屉,为了放书,不少笼屉竟是简简单单用线绳穿织而成的。
“这些课桌有多少年历史了?”朱镕基若有所思地问。
“二十年了。”
“二十年都没有换过吗?
“没有。”
朱镕基伸出手,下意识地要去摸壹摸面前的课桌,就在这壹瞬间,记者按动了相机的快/刁。
从后来《安徽日报》发表的这张图片看,简陋的教室里,看不到讲台,站在单薄而破旧的课桌后面的王伟校长,在回答著总理的提问;双手轻抚桌面的王太华书记,那壹刻心情的沈重突显画面;从繁华的大上海走出来的教育部长陈至立,聚精会神的目光中露出不安;曾表示用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以支持税费改革的财政部长项怀诚,面部的表情,显然是十分复杂的。
“这个学校在县里是什么水平?”朱镕基问王伟。
王伟答:“中等。”
朱镕基沉默良久,摸著斑驳的桌面感慨道:“很艰难啊!”
那天下午,朱镕基就在这所宋洋小学里,召开了壹个农村基础教育的专题座谈会。当场听取附近的乡镇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对义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会议的省委书记王太华,开门见山。他说:“总理非常关心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有没有影响。今天请大家畅所欲言,要讲真话,不怕讲错话,但绝不能讲假话。”
王太华的开场白,使在座的干部和教师多少有点意外。因为过去每逢市领导来检查工作,县里乡里总是早早就打起招呼,只许说成绩,不许说问题,更不准随便说,如今来了国务院总理,省委书记却要大家畅所欲言,要求讲真心话,不怕讲错话,特别强调不能讲假话,这几句话壹讲,讲得不少人心头壹热,有的差点掉下泪来。
颍上县江口镇党委书记李敬业打了头炮。他说,他是打心里拥护这场税费改革的,希望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進壹步发展,但是改革之后,镇村两级的正常运转却有了很大问题,正想找个机会把意见提上去,想不到总理亲自下来了,太华书记又把话说得这么恳切,他也就打消顾虑,坦率直言了。
他说:“我们这个地方地处偏僻,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供养人员和教师工资过去就不能按月发放,税费改革后,困难更大,去年七月到今年六月,已经欠发教师津贴七十二万元。”
朱镕基认真听着,这时问身边的宋洋小学校长王伟:“妳们学校教师工资欠发吗?”
王伟说:“九八年和九九年,各欠两个月工资,二OOO年欠了四个月工资,今年上半年的都发了。”
“过去八个月的都补发了吗?”
“没有,挂起来了。”
朱镕基望着王伟又问:“教师每月发到多少工资?”“最高的六百元,低的三百元。”“还有其他补助吗?”王伟实话实说:“没有。”壹位乡干部接过王伟的话,忙向朱镕基解“有的教师家里有承包地,还是可以增加壹些收入的。”
朱镕基听了,语调严厉地说道:“不能因为有承包地,就可以拖欠教师的工资呀!”
插嘴的乡干部感到自找没趣,显得灰头土脸。 ‘
接着,十八里铺乡党委书记罗土宣发言。他谈到目前农村中小学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壹是危房改造难;二是学校布局调整资金缺口大;三是教师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四是“两基”(基本扫除文盲、普及九年基础教育)欠账较多。
朱镕基壹边听,壹边思索,突然问坐在边上的夏桥镇小学校长张勇计:“学校向学生是怎么收费的?”
张勇计说:“壹、二年级学生每学期交壹百四十元;三、四、五年级交壹百六十元。”
“收的都是什么钱?”朱镕基追问。
张勇计说:“以小学五年级为例,每学期,每个学生,杂费五十元,书本费四十九元,作业本十元。”
“还有别的吗?”
“还要向镇里交上四十元。”
“为什么要向镇里交呢?”朱镕基转过身问,“镇长来了没有?”
听说夏桥镇镇长没来,朱镕基就问江口镇党委书记李敬业:“学校也向妳们交钱吗?”
李敬业说:“要交三十五元。”
“为什么要收这个钱?”
“主要是用来返还教师工资。”
朱镕基转身又问王伟校长:“妳们学校也向镇里交钱吗?”
王伟说:“不交,但收的费中有壹部分是要顶教师壹个月的工资的。”
“其他学校怎么样?”朱镕基决定来个刨根问底。
六十铺镇小学校长陈乃平说:“我们是交壹部分留壹部分。”
通过和乡镇干部、中小学校长的面对面座谈,朱镕基终于发现,农村有不少中小学的收费,大大超过国务院下文规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的标准。他沈吟片刻说道:“感谢大家,让我了解到了真实的情况。”
十八里铺中学教师吴多顺,这时发言:“我是壹九九二年师专毕业的,现在月工资只有四百六十五元,比县直中学的教师低壹半,比市里的中小学教师低的就更多。”
颍上县教委主任陶俊之,接着说道:“农村中小学教师质量不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壹些学科教师紧缺,最近二十年,全县就未分配到壹名本科毕业的外语教师。”
朱镕基壹直认真地听着大家的发言,在结束这个座谈会时,他不无感慨地说:“看来,农村的基层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农民负担能不能减轻,义务教育等必要的投入能不能保证,这应该成为我们检验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这个问题我们要進壹步研究,得另想办法,只是千万不能在农民的身上打主意了,也希望安徽在这方面探索出新的经验来。”
分手时,朱镕基已经上了车,只见他突然从车窗里又探出头来,声音低沈但很坚定地说:“谢谢大家对我们说了真话,使我们了解了很多过去所不了解的实际情况。很对不起大家,让妳们受委屈了。我们回去壹定想办法。”
说得在场的干部群众无不动容,大家用力地鼓掌,含着泪水目送总理远去。
这以后,朱镕基还到了安徽省的庐江县新渡乡,与农民進壹步地恳谈;回到合肥之后又听取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
在汇报会上,他首先对安徽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中敢为人先、知难而進的精神,以及取得的喜人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农村税费改革是壹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而且又是在当前市场粮价持续下降、农民增收渠道不多、乡镇财政普遍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進行的,需要我们解决好不少棘手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离不开国家财政的支持,但全面推進这项改革,又必须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从安徽等地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情况看,不仅在改革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在将来要巩固改革的成果,切实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这与农村各级党政干部素质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密切相关。如果安徽在税费改革中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保证了义务教育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还培育了广大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正气和作风,这就在全国带了壹个好头,也就为我国的改革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朱镕基最后说:中央寄希望于安徽。中央决定,农村的这项改革,必须在安徽全省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并总结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才能在全国進行,否则,贸然推开,就可能出现较大风险,欲速则不达啊!
这年十月,安徽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在省城召开,会上传达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这就是:从今往后,义务教育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方针。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乡镇改为县级财政承担。
为支持安徽省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二OOO年中央财政向安徽提供了十壹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OO二年增加到十七亿元。
尽管这种支付,对正将这场改革全面引向深入的安徽省财政所暴露出来的巨大的缺口来说,不过只是杯水车薪,但是,“输血”搞改革,也决非中央政府推行这场改革的初衷。中央原本打算通过农村税费的合并、暗费变明税的办法,来進行地方支出总量的控制,以期既减轻农民负担,又逼迫县乡尤其是乡级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然而正如农业专家陶然所指出的那样,当这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全面引向深入,当被改革者做起了改革的执行者角色的时候,管制型统治模式的弊端就会暴露无遗:中央、地方和农民,不会携手寻求三方利益的最大化,都只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这其中处于最弱势地位的,自然就只有农民!
在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严重脱节而未作修补,县级财政依然捉襟见肘的今天,巨大的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由乡镇转移到县财政承担,能解决问题吗?
事实是,安徽的壹些地方官员私下透露,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开始出现村级开支“壹事壹议”范围的扩大和标准被松动的情况;有些地方,甚至默许乡政府和村委会拍卖公共财物来填补财政缺口,而对于公共财物的界定农民永远没有发言权的,以致出现农民在自己的田间地头种树还要再向村里“赎买”回来的事情;甚至,明火执杖地,新壹轮的向农民公开集资的现象再次发生……
原有的矛盾并未化解,新的问题又浮出水面。
如果将这壹切都解释为农村干部的素质和作风问题,这对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来讲,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根本的弊端
1市场不相信眼泪
何开荫在写给中央的壹份《调查报告》中,就这样直言不讳地指出:“这次税费改革方案的最大缺点,就是没有建立起增收机制。”
安徽在实施试点时,显然注意到了加大对农业的扶持,积极推進农业产业化经营,推進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的進步,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总之,想方设法让广大农民增产增收,尽快富裕起来。
他们没有忘记小平同志的壹句话:发展才是硬道理。当然,这种发展,应该是可持续性的发展。
调整农业结构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我们在开始接触这个话题的时候,正是合肥市属三县的瓜农“谈瓜色变”的时候。壹年之前,合肥市场上的各种西瓜都卖了壹个好价钱,于是那些不去研究市场规律、至今没有从传统农业的束缚中走出来的瓜农们,就盲目地蜂拥而上,这壹年合肥地区的瓜田,壹下扩大到十八万亩,总产量高达两亿七千万公斤,而合肥市民日消西瓜只在壹百五十万公斤,加上这些西瓜的品种基本上属于普通的中熟瓜,品种壹般,产量太大,上市的时间又太集中,辛苦了几个月种出来的西瓜,壹角钱壹斤也卖不出去,出现壹个大西瓜不及半瓶矿泉水值钱的怪事。瓜农落下了伤心的泪水。
为尽可能减少瓜农的损失,省市新闻媒体呼吁市民多吃西瓜,合肥市政府也作出非常决定,在西瓜大量上市时,允许运瓜的小板车、拖拉机和各种农用车進入市区,交通警察还对瓜农实行了“壹卡不设,壹分不罚,…路绿灯”的特殊政策。
壹时间,这座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走在全国前面的城市,朱镕基也盛赞“那里的环境特别好,空气清新,环境整洁”的合肥市,整个乱了套:壹街二巷,到处可以看到拉着西瓜篷满灰尘的各种车辆,“肆无忌惮”地往来穿梭……
社会呼吁市民多吃西瓜,不讨价还价地怜悯瓜农,甚至不惜牺牲省城正常的秩序为瓜农提供方便,此番义举,以及市民们自发的慈善行为,都是十分感人的,这种同情心,当然是要提倡的,在困难时刻帮农民兄弟壹把,也是理所应当的。问题是,市民相信眼泪,市场不相信眼泪。靠善心扶不起壹种产品,靠道德更兴不了壹个行业。市场的问题,终归还得靠市场的手段来解决。
就在众多瓜农为西瓜滞销而愁眉不展之时,讲究科学种田的市郊三十岗乡,他们种出的“京欣壹号”、“早春红玉”和“小兰”等优质西瓜,在市场上壹露面就成了抢手货,价钱直线上升,竟卖到了壹元钱壹斤,而且,登堂入室,打進了省城的各大超市。
同样是西瓜,壹边是惨淡经营,壹边却成了大家争相抢购的“香饽饽”。这在二OO壹年七月的合肥,形成十分强烈的对比。
毛泽东说:穷则思变。其实思变的,只是那些“先觉者”。
三十岗乡地处江淮分水岭,岗冲交错,原是合肥市郊区壹个偏远贫穷的农业乡。他们在科研机构的帮助下,不仅培育出了优质的西瓜,还为这些西瓜注册了商标。随着生产品种不断地扩大,他们先后培育出的鲜草莓、鲜水果、新鲜蔬菜以及特色南瓜和玉米,都拥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注册商标。
壹个地方的农产品,上升为壹个受法律保护的知名品牌,这在安徽,乃至全国,还都是壹件新鲜事。
肥西县紫篷山下的农兴镇,是安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调整农业结构使农村面貌变化比较大的壹个乡镇。在那里,我们见到了镇长蔡家德,和下来指导工作的县农办主任刘大山。
蔡镇长介绍说,“农兴”这个名字,看起来振奋人心,但长期以来,它不过是这里农民的壹个梦想。全镇有五分之二的面积是山区,大大小小九十四座山头,农业生产的条件很落后,基本上还是在吃老天爷的饭。二十四个行政村,就有半数人、地、牲畜缺水,不搞农业结构的调整,可以说,就没有出头的壹天。镇领导班子经过反复调研,最后理清了发展思路,这就是:“压水扩旱,压粮扩经,压常规扩优质,压单壹扩混种;调优种植业,调强养殖业,调大林果业,培育加工业。”
刘大山饶有兴趣地给我们讲起今天的农兴人,在他们的帮助下,怎么“玩”起了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花色点子”,举办起各种各样的“野货”:野荠菜、野蕨菜、野马齿菜、野苋菜、野菊苣,还饲养起了野鸭、野兔、野山鸡……
在农兴镇上塘村,我们访问了苗木专业户余成宴。余成宴属鸡,四五年生,五十七岁了。他家的承包地就在山坡上,因为多半用不上水,过去壹直是以种棉花、点花生和侍弄山芋营生,单产只收到五六百斤,日子过得很紧。前几年,在镇里的倡导下,他小心翼翼地摆弄起花卉苗木,起初只是“黄鼠狼娶亲——小打小闹”。税费改革之后,县委县政府选中了农兴在内的上派、桃花、山南和柿树几个乡镇,集中发展园艺苗木,市里还特意从农业大学请来了专家教授,免费为大伙培训,余成宴动了心,干脆把承包地全拿出来,大搞园艺苗木。结果,壹年生,两年熟,这位种了大半辈子棉花、花生和山芋的道地农民,现在成了远近闻名的“苗木能人”。他指著满山遍野油光碧绿的林子,自豪地说,“那是壹万五千棵香樟,市场上很抢手,栽上壹棵这样的香樟,苍蝇、蚊子都不会有;壹棵就是二十多块钱呀,壹万五千棵,卖个三四十万元不成问题。香樟那边,是冬青,也不少于两千棵。”转过身他又指著阳光下色泽鲜艳的场地说,“看到了吧,那是全红紫薇,五千棵;旁边的,是乌桕,也有三千棵。我现在经营了十多亩,别人出地、出力,我出资、出技术,用城里人话讲,我这‘蛋糕'是越做越大了,其实在全县,我还算不上最大的。”
在领着我们四下参观的当儿,他腰间的手机不断响起,不是来向他取经就是联系业务,壹副踌躇满志的样子。
在粮价日益低迷,种粮食已无法使得农民变得富足的今天,农民渴望调整种植结构的心情是十分迫切的,但他们毕竟受到太多因素的制约,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更无法了解市场的需求,大多数的农民依然是壹筹莫展,这就需要壹批领头羊,带动起周围壹批农民及时地调整了产业结构;也正是由于安徽的农村中,有了这样壹批既有市场经济头脑,又懂得用科学种田的“能人”,许多地区才会出现壹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生机勃勃的局面。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们都很难相信这样的事实:肥西县清平乡神灵村种植大户吴正仓,从中国农科院植物所引進的人参果,亩产居然创下了十六万元的破天荒纪录。
不过,暴富的吴正仓头脑还算清醒。他说:“这样的价格肯定是极不正常的,随着各地农民大面积的引种,估计价格会迅速下滑;但即使跌到每公斤四五元,壹亩田好歹也可以收入上万元,依然比过去种田划算。”
正如吴正仓所料,当肥东县解集乡阚集村的农民知道人参果是个宝,开始了大面积地引种,第二年,人参果在合肥市场上的形势就不容乐观,因为数量过大,又毕竟是鲜果,不宜久放,价格就只好“随行就市”,于是走运的还蒙个高价,每公斤卖到五十元,卖到后来就不值钱了,壹公斤能卖到两元也就不错。这以后全国迅速发展到十三个省市,大家都在抢著种植人参果,市场上的售价就趋于混乱,有的地方甚至是在相互倾轧,低价倾销了。
人参果后来价格的跌落,大大出乎吴正仓的意外,“壹亩田好歹可以收入上万元”的希望却并未成为预言,他和壹部分农民虽然因为较早地引种了人参果,奔上了小康,但随着这种技术的迅速地推广,人参果最后变成了许多农民的“伤心果”。
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竟成了农民减收的过程,科学种田并非就壹定会增加农民的收入,听上去,这有些让人难以思议,但是市场经济的规律确实又是这样深奥得很,里面充满了辩证法。
于是,人们渐渐认识到,搞结构的调整,适当地压缩粮食的面积,决不意味着以往粮食抓错了,调整结构也决不只意味着调整粮(食)经(济作物)比例,理解是多种壹点什么,或少种壹点什么,甚至并不意味着仅是调整农产品的品种品质,而是要改变过去结构趋同的状况,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
合肥市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年,就从市财政中切出五千万元作为“支农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引导郊县农民進行农业结构的调整。合肥市清醒地看到,自己处于省级集散中心位置;
与本省其他地区,与外省市,乃至与国内外的农副产品市场,都有着广泛的、密切的、全方位的商贸、物流和信息上的交流。基于这种区位优势,合肥市在郊县培育出了五大农产品基地:
发展三万亩草莓、两万亩食用菌、五万亩反季节甜西瓜和十万亩樱桃番茄、彩色辣椒、结球生菜、杂交毛豆的特色作物基地;发展壹万亩红菱、壹万亩蔺草、两万亩池藕、两万亩荸荠的水生作物基地;发展五万亩黑花生、五万亩黑山芋、五万亩黑黄豆的黑色作物基地;发展五万亩雪枣、大紫枣、水蜜桃和优质葡萄的林果基地,以及四万亩花卉苗木基地。
合肥市的这种宏观农业结构的调整,可以说是大手笔!
大别山区的金寨县,是个有名的“将军县”,又是个出了名的贫困县,这两年他们大力发展蚕桑和板栗,老区的农民开始走上了脱贫之路;当涂县农民,利用稻田、水塘养殖螃蟹,规模逐年扩大,渐成气候;涡阳、蒙城和利辛三个县,因为大张旗鼓地发展养牛事业,也已经成了我国著名的“黄牛金三角”;神医华佗的家乡毫州市,苦心经营中草药,更是闻名海内外……
也有靠种粮种成了“百万富翁”的。在凤阳县黄湾乡后陈村,我们见到了被省委老书记王光宇唤作“陈百万”的陈兴汉。“陈百万”认为,当农民,就得要种地,不务农,咋叫个农民呢?
现在他在黄湾的淮河边上,承包了附近农民的壹千二百亩耕地,为实现农业机械化,他先后购买了旋耕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大马力的拖拉机,以及“小四轮” 和农用汽车。他还筑堤兴圩,建起了排灌站,确保夏秋两季旱涝保收。最好的壹年,他竟收了壹百二十万斤稻谷、六十八万斤小麦,被滁州市委、市政府誉为“种粮状元”。
“谁说种粮不能致富?”陈兴汉自豪地指着他家的二楼说,“种粮不光富了我壹个,这壹片的父老乡亲也都富了。我的这个楼上,就接待过二十八个国家来华的客人;朱镕基总理也曾来作过客!”
毫无疑问,从已是全国劳动模范的“陈百万”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今天党的富民政策的深人人心,又深得人心。
当然,毋庸讳言,现在安徽广大的农村虽然已经進行了税费改革的试点,却还是同中国广大的农村壹样,减收的因素依然太多,而增收的因素太少,立竿见影的增收措施就少而又少。并且有着太多的“陷阱”。
因此,如果说结构的调整,需要调整的,就远不是农业内部的结构,它还应该包括城镇建设,义务教育,乡镇企业,非农产业,劳动力结构,资金、金融和经营方式等等,特别是,需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城乡隔绝、对立、分离的不平局面。中国需要進行壹次制度革命,解放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让更多的中国农民看到進城的希望,并最终让他们告别世代繁衍生息的封闭乡野,融人到城市化的洪流之中去。
前方的路,还很长,很长。
2 在辉煌与富足的背后
安徽是个农业大省,同样也是劳动力资源的大省。中央部署安徽省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二OOO年,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超过壹千万人,已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可以肯定,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这壹比例,将会進壹步扩大。
如何开发农村劳动力的资源,促進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已不仅是减轻农民负担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事关中国现代化的壹个战略性的大问题。因为中国的现代化進程,不能抛下农民;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
种田出现经营性亏损,农民负担又造成务农效益的進壹步低下,壹家农户就那麽点地的种田模式对农民的吸引力正在丧失;城乡之间巨大的落差,就更加使得许多农民将世世代代视之为生命的土地,看作是壹种“负担”,于是壹个人数惊人的农民大军,便浩浩荡荡,背井离乡,冲破了各种人为的铁壁铜墙,涌進了中国各地的城市。
走進了城市,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却只能寄生在城市的屋檐下。城市的“低保”、“医保”、住房补贴以及各种各样社会福利的温情的大网,依然将他们拒之门外。
不可逾越的户籍制度,注定他们只能成为城市的“候鸟”。
国家统计局壹项统计表明,我国跨省流动人口已经超过壹亿两千万人。在这些跨省流动的人口中,川、皖、湘、赣、豫、鄂六省流出的人口,占到了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九点三,超过了总数的壹半。安徽流出的人口已位居全国第二。
安徽现有两千七百多万农村劳动力,其中就有七百多万在外地打工就业。在这七百多万个民工中,仅上海市的就高达壹百二十五万多人,占到上海外来民工的三分之壹。而这只不过是官方的统计数字,事实上,有很大壹部分安徽的民工已经在上海站稳了脚跟,又把妻子儿女带往上海,实际在沪的安徽民工已远远超过二百万人。在中国东方的这座大都市中,只要有能容纳民工的地方,就壹准能找到“皖军”的影子。
七百多万外出务工的安徽农民,为外地创造的GDP,若按每年每人五万元计算,总值便是三千亿元,这几乎相当于安徽省壹年的GDP总值,就是说,外出打工的安徽民工,每年都在安徽的境外创出壹个“流动的安徽”;而他们打工所取得的工资性收入,每年汇往家乡的,至少也在三百亿元左右,显然又高出了安徽地方财政的收入,也就是说,这些在外打工的安徽农民,每年在外边创出壹个“流动的安徽”的同时,还又创出壹个“回归的安徽”!
在我们所到的那些偏远的农村里,常常会在壹片破败陈旧的农舍中间,发现几处鹤立鸡群让人眼前壹亮的楼房。这些楼房,不用去问,它的主人不是享有特权的乡村干部,便是有外出打工者的人家。安徽要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就不能不重视和用好这支進城的民工大军。事实上,安徽省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上的起步是较早的,随着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省委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文件,大力表彰“走四方”的“农民创业之星”。省农委,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和省建设厅,也都先后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当欧美各国的学者云集日本箱根,系统而又认真地讨论关于现代化的问题时,中国却正困在壹场天灾人祸造成的大饥馑中,接着又爆发了灾难深重旷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所以,在我们开始为实现现代化而進行壹场改革时,甚至并不清楚,中国要想现代化,尤其是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人口首先必须大量减少,农村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势必将成为当今中国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美国,农业人口只占到全国总人数的百分之七;日本明治维新以后的经济发展是历史上最快的,这也正是它的农业人口由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减到百分之十五的时候;我国的台湾省也不例外,它的高速发展,同样是在农业人口从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减到了百分之十五的这壹时期。
中国目前有十三亿人口,农业人口占了九亿,其中,劳动年龄人口就占到五亿多,乡镇企业只解决了几千万,农业生产也只需要壹亿多,还有三四亿过剩劳动力有待流出。
因此可以说,只有大批的农民从土地上走出来,成为市民,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希望。然而,今天中国的城市对于亿万打工的农民来说,还不可能会是爱的驿站。他们绝大多数人享受到的,还只是漂泊的生活和失落的情感。他们不可能真正做到“跟城里人平起平坐”,壹些人利用政府赋予的职权,对他们吃、拿、卡、要,最让他们寒心的,还是身前身后布满的种种陷阱:没完没了的加班却没有加班费;损害健康乃至危及生命的劳动没有起码的劳动保护设施,许多人则常常上当受骗,干了活竟拿不到工资;更有因工负伤、患病、致残,就被壹脚踢出门外了事,还有令人痛心地沦为了乞丐、妓女、吸毒贩毒者和犯罪分子……
社会学研究专家李强等调查发现,仅二OO二年,在北京打工的外来民工,大约每四个农民中就有壹个拿不到工资,或是被拖欠工资;由于各种原因,有百分之三十六点三的农民工出现过身上壹文不名的现象;有六成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超过十小时,三分之壹超过十二小时,百分之十六在十四小时以上;百分之四十六的人生过病,而百分之九十三的人单位未付分文医药费。
这些竟然都是发生在中国的国都北京!
无数外来的民工,用他们的汗水、泪水,心力交瘁地创造著壹座座城市的辉煌与富足,但我们城市的壹些人,却让各地的农民工懂得了什么叫“为富不仁”。同在壹片蓝天之下,人与人之间那种应有的平等、互助、友爱、尊重和谦让,就这样被无情而又彻底地打碎,甚至没有为他们留下多少怜悯与温情。
我们已经来到了二十壹世纪,沐浴著新的世纪新鲜的太阳,但是我们却依然是被这样壹些消息所困扰,所震惊: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在下降,国民收入苦乐不均的现象变得愈来愈突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痛切地指出,中国已经跨人居民收入很不平等国家;公众对收入分配现状已经产生不满,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认为“贫富悬殊”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
当今之中国,凡有能力的人,几乎就没有愿意待在农村的。头脑灵活的,通过考学進入了城市,有点门路的也都通过招工、投亲或是打工涌向了城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什么乡镇企业蓬勃兴起?主要是当时的农村积攒了壹批人才。但是这以后,农村的人才不断外流,乡镇企业的人力资源难以为继,创造精神和创业资源的贫乏和枯竭,这无疑是近几年乡镇企业后劲匮乏的重要原因。
城乡差别使壹个国家的财富资源在城市高度集中,财富资源不仅包括人力资源,同样包括实物资源。因此,与人才壹起流走的,已不仅是农村中的优秀人才,更有大量的资金。从我们掌握到的数字看,从壹九八五年到壹九九四年的十年间,净流出农村的资金累计,就高达三千零五十七亿元,年均三百多亿元!
有消息表明,公安部早在壹九八五年就开始起草《户籍法》了,以期彻底填平横隔在城乡人民之间的这条不平等的鸿沟。可是,漫长的十八年的岁月过去了,中国农民望眼欲穿的《户籍法》,却至今不见出台。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各部门的阻力太大,废除农业户口和非农业人口的二元结构,几乎遭到政府各个部门的壹致反对。
看上去,不可思议,其实,说到底,是我们有不少的政府部门,死抱着在计划经济时代已经得到的那许多部门利益和传统特权不放,宁可抱残守缺,也不肯有所作为。
令人不安的是,随着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压力在加大,各地城市普遍采取了“腾笼换鸟”的办法,或辞退农民工,或限期使用外来民工,甚至增加限制使用外地人员的行业和职业范围,导致外出找不到工作而返乡的民工逐年增多。这是我们今天的统计数字没有包括在内的壹个庞大的农业失业群体,这个群体的人数是大大超过城市失业和下岗职工的人数的!
只要农业的社会保障壹天得不到解决,没有壹种新制度来安排解决依然留在农村的农民们的生老病死,农民就只能依存已经十分有限的土地。尽管这种依存是十分被动的,更是无奈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今天中国的农业仍是多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那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贫富悬殊就必然会被進壹步拉大;如果城市的产出,农村市场无法接受,我们商品的全面过剩和通货紧缩将不请自来;如果农村被长期地排除在现代化的進程之外,就极可能会使年轻的壹代农民,成为活跃的社会的不稳定源,从而加剧城乡断裂的危险,由此引发的冲击和震荡,肯定都将是灾难性的!
3 小岗村的忧虑
二OO二年金秋,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進入了第三个年头了。安徽省委和省政府为“减负”下的决心,不可谓之不大,做出的努力,不可谓之不苦口婆心,但是农村中的“三乱”却突然又起,而且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农民负担的这种反弹,来势之猛,让许多人始料不及。
据《新安晚报》透露:从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到九月壹日,短短十三天,学生家长投诉教育乱收费的人民来信,就多达三百六十九件,几乎遍及安徽各地。其中,临泉县五十三件,阜南县三十六件,固镇县三十件,太和县十四件,泗县二十壹件,定远县四十六件,望江县十六件,太湖县十六件,天长县十五件,池州市贵池区十九件……
其实,问题的严重,远不是这些从安徽省物价局得到的群众举报,各地投诉的,还不仅仅是壹个教育方面,也不光只是这壹年的八九月份,自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以来,“减负”的工作壹直就呈“高压”态势,可是涉农收费的问题壹直依然还是困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壹个突出问题。
安徽省价格检查所为此开展过壹次涉农收费专项的大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收费的项目少则十几项、几十项,多则又是上百项;收费的部门已经涉及到了教育、土地、司法、民政、供电、财政、税务、工商、卫生、公安等等;收费的内容也涉及到上学、建房、结婚、生老病死、出售农副产品等等。
可以说,这是壹次全面的“死灰复燃”。
按照试点之初,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上的规定,农民建房除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五元土地证书的工本费而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有些地方农民在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过程中,交纳的费用项目之多、标准之高,再次叫农民无法承受,不但要收土地证工本费,还要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权属变更费、造地费、开垦费、受益金、耕地占用税、建筑营业税等壹干子税费。农民经批准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壹所房屋,各种费用需壹千至三千元,有的竟高达五千元以上!
此外,有的农民外出务工办身份证,要被收取户籍证明费或身份证递卡费;农民结婚时,还要被强制收取咨询费等多项有偿服务费;明明是国家投资的农网改造,农民不但要出义务工、小工费甚至要出施工人员的伙食费……
省委书记王太华又壹次拍案而起。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安徽省委、省政府指示各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农村建房乱收费等案件,進行严肃地查处和纠正,坚决制止和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出现的这种反弹。
潜山县物价局和县教委联手超越权限,违反规定,制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擅自变更中小学收费标准和范围,县物价局局长被免职并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县教委主任和物价局业务副局长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泗县大庄镇建设所所长,寿县杨仙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及蒙城县三觉镇、怀远县朱疃乡、阜南县三塔镇等乡镇壹批党政负责人,也都因为乱收费分别受到撤职、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的查办。
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对几起较为典型的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進行了通报。通报指出,省委要求各地在進壹步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的同时,对违反规定、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要坚决做到发现壹起,查处壹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农民负担问题严重的地方,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通报中指出,省、市两级均已成立了涉农案件查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也尽快成立这壹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以便在全省形成壹个涉农问题的监督查处网络。
这期间,我们也不断接到这两年采访过的农民朋友的来信和电话,反映他们那儿才过了几天舒心的日子,县乡和村里的干部就又把手伸了出来,各种名堂的“三乱”卷土重来。
许多乱收费的借口甚至是让人哭笑不得,又是触目惊心的。
在发生过震惊两省数县“大高村事件”的灵璧县冯庙镇,农民至今襟若寒蝉,乱收费不仅依然照旧,竟扬言如有上边人下来检查税改工作,不准说有问题,否则,“将对他绝不客气”。
最不可思议的,还是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后来发生的事情。王营村村民写给有关方面的告状信,长达七八千字的状纸开篇写道:
“历史進入二十壹世纪,中国已進入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王营行政村村民的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还在遭受着如此野蛮的侵害,请看白庙镇党委副书记李侠、镇民政办主任周占民、村支部书记王俊彬在王营的暴行吧!”
看到王俊彬的名字,我们不由壹惊。
——这不就是当年那位带头上访,壹度被通牒追捕,开除党籍,后受到中央的关注解决了问题、恢复了党籍并被选为村支书的王俊彬吗?
怎么在王营“被迫无奈又壹次举行集体上访”时,当年的这位上访的领袖又成了被上访的对象呢?
从状纸上看,王营村今天又壹次出现干部私闯民宅、扒粮打人的事,并隐瞒国家下拨的“灾歉减免款”,村民们提出意见后,镇村干部恼羞成怒,依然故伎重演,动用执法机关上门抓人。告状信在陈述了“灾减款事件”后,这样写道:
“农业税灾歉减免款,是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在大灾之年拨下来减免灾区农民农业税的专项钱款,这是为了让农民休养生息,当然也为了让农民在大灾之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知道党和政府时刻在牵挂著农民的生活生产,时刻都在关注著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钱上也敢做文章的官们,他们搂走的,就不是壹笔普通的资金,那是党和政府对灾区农民的壹片爱心啊!”
读后,心潮难平。王俊彬前后角色的转换,也让我们陷入了痛苦而良久的沈思。
难道说我们当今中国农村旧有的体制,真的就是壹潭“魔水”,它可以使壹切陷入其中的人变得面目全非?
这使我们想到二OO壹年春天的小岗之行。那是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会议即将在合肥召开的日子,我们极想知道,二十多年前曾经引发了那场震惊世界的伟大变革的发祥之地----“中国改革第壹村”,今天的情景。
提起过去的农民负担,严宏昌同我们见过的那些村长壹样,把头直甩。他说,“小岗的出名,就出在领头搞了‘大包干',‘大包干'的三句话,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了:‘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想不到后来的麻烦,也就出在这三句话。上面刮下来的所有的‘三乱'风,就没有壹项,不是打着国家和集体的幌子,后来就没法子可以‘交足壹留够'了。妳喂猪吧,生猪税,又多又烂,气得村民最后干脆不喂;谁家买了辆拖拉机,交齐机械管理税还不算,妳上不上公路,养路费,监理费,检测费,少了哪壹项也不行;不管妳田里有投有‘特产',也壹样全都得交‘特产税'。”
“当然税改以后,这些乱七八糟的这税那费没有了,可是,村级收入普遍下降,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严宏昌说:“现在村里的办公费,壹分钱没有。镇政府的日子也不好过,返回给小岗村的经费,壹年也就只有三千零八十块钱。”
他把右手伸在我们面前,扳著指头,算了壹笔细账:“村干部七人。支书,主任,文书,每人年薪壹千八;另外四个人每人年薪就只有壹千。这样的工资,不能说是多吧,可仅这壹项加在壹起,也得要九千四百元。村里没有能攒钱的企业,村干部工资首先便没了着落;优抚对象的补贴、贫困户的救济,自然全成了问题;再说村里还有三个‘五保户',每户每年要壹千八,三人壹年就是五千四,这笔供养费也就难兑现。”
他无可奈何地说了句顺口溜:“现在是,国家财政扶摇直上,县级财政摇摇晃晃,乡镇财政没啥名堂,村级财政壹扫而光。”
他苦涩地笑了。说道:“为搞好这次税改试点工作,中央和省里都拨下来专项资金。村级建设专用款,风阳县拨来二百万,大村小村壹律拨下了五千元,这显然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了。但是缺口太大了,总归还是无济于事。当然,作为小岗村的干部,我们再困难,也不能再去向村民们要,村里的‘壹事壹议'也不能超过规定的十五元钱。税改第壹年,壹部分村干部想不通,就撂了担子,梨园村的支书和壹个副村长,严岗村的副村长,东庄村的村干部,就先后進城打工去了。这两年,我从村里总共报销了十六块钱,那还是去祝贺我们小溪河镇居委会成立;上县开会,没办法,全靠掏自己腰包;仅是陆陆续续为村里添置办公用品,我就已经掏过二百多元钱了。”
我们听了甚感意外。就问:“妳就是按时足额拿到那壹千八百元‘年薪',每月只摊到壹百五十元,这点钱,就是养家糊口也成问题,外出开会,添置办公用品,还都要自己破费,日子怎么过?村长还怎么当?”
严宏昌朗声笑道:“靠孩子,靠老婆。”
他甚至透出几分自豪:“老二严余山和老三严德兰,兄妹二人早年就闯深圳,现在都干得不错,严余山还在壹家企业做上了管理工作;老五严德锦,在省城电视台也当上经济记者;爱人段永霞也壹直在搞家庭养殖,养鸡养猪,收入也不赖。我这个村长全靠他们支持。”
告别小岗村回到合肥,我们壹直在想:这可是小岗村啊!'严宏昌们为爱护“中国改革第壹村”的殊荣与形象,可以这样大公无私,可以表现得高风亮节,有这种觉悟和境界,有这份光荣和责任,相信他们即便再苦,再难,也决不会再去掏老百姓的腰包。可是,这显然并不能说明,更无法保证其它地方的村官、乡官和县官们,都会像严宏昌们壹样的“克己复礼”,壹样的“委曲求全”。在税费改革的“风声”比较紧的“高压”态势之下,有些人可能会变得收敛壹些,但如果中国农业体制和政策上的那许多弊端与缺陷,没有壹个根本性的改变,农民不合理的负担想要得到彻底制止与有效防止,几乎是不大可能的。农民负担的这种反弹,看来只是迟早的事!
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尚且如此之难,那麽,又怎么才能解决农民富裕、农业现代化,解决城乡迅速扩大的问题呢?
这样看;搞税费改革,给农民减负,乃至科学种田、進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这些显然都是非常必要和近切的,但它显然又都还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根本出路。
4 中国改革正在过大关
中国农业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阻碍中国农村飞速发展的症结又到底在哪里?
如何才能重新唤起中国农民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所表现出来的那股冲天般的热情和干劲,重新激起农民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由世代积累下来的巨大潜能,再造二十壹世纪中国新的文明史?
为此,我们寻访过许许多多这方面的专家学者,也阅读了大量的有关的研究报告。也许他们讲的全有道理,我们确确实实有着许多十分紧要的事,需要抓紧去做!
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是壹个大学问家,他显然喜欢借用历史说话,让事实说话,甚至不用多少高深的理论,却同样的震撼人心。他说:任何壹项改革都不会是壹帆风顺的。当最初提出改革的时候,谁也想不到,壹九八二年就出现了改革回潮;十二大肯定计划经济为主的提法,壹九八四年便翻过来了;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那时大家都兴奋得不得了,结果,几个月后,通货膨胀出现了,只得向后退;壹九八六年国务院制定的配套改革方案,差壹点就付诸实施了,也曾兴奋得很,以为中国改革从此走上坦途,可是过了几个月,又决定不实施了。以前,总希望出现什么开天辟地的事情,现在我却认为,只要能够壹步壹步地前進就很不错。我们不能对前途盲目乐观,近年来壹些重大改革不断挫折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的改革正在过大关。”
这位在中国政治与社会变革中勇于進行探索,并赢得了“吴市场”称誉的经济学家,这两年特别喜欢引用狄更斯《双城记》小说中开头的话,暗示出他对中国改革的解读:“这是最好的时期,也是最坏的时期;这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也是失望的冬天;我们的前途无量,同时又感到希望渺茫;我们壹齐奔向天堂,我们全都走向另壹个方向……”
吴敬琏说:“在壹个错综复杂的大转变时代,我们必须看到,好坏两方面的因素都存在,因此,两种前途都是可能的。我们当然希望有壹种最好的前途。但是中国的未来,只能取决于我们现在的认识,和今天的努力。”
5 跳出黄宗羲定律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宋亚平,在湖北省是个有名的“改革书记”。为提高咸安区干部队伍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改革意识,他曾将三分之壹的区乡干部派到南方去打工锻炼,每人每月只发给五百元工资,其余的,就全靠自己在社会上打拼,因此,大家又把他喊成“打工书记”。
二OOm年八月,宋亚平慕名来到合肥,想亲自听壹听倡导农村税费改革的何开荫谈壹谈正在安徽试点中的这场“费改税”。然而何开荫开门见山的壹句话,却大大出乎他的意外。
何开荫说:“‘费改税'不过给农民减轻了三四十元的负担,我们现在就是税费全免,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它也不可能引起中国农村经济发生质的变化。”
宋亚平多少有点儿诧异地望着何开荫。
何开荫说:“我的理解,改革就应该是创新,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制度的创新;重大改革,那就应该是壹场革命。”
接着,他引用邓小平早在壹九八八年六月七日就说过的壹句话:“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不進则退,退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的改革,才能够保证本世纪内达到小康水平,而且在下个世纪更好的前進。”
引用了邓小平“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改革”的话,何开荫才又说道:“‘费改税'只能减轻壹点农民过重的负担,并不能解决主要矛盾。自从大包干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农村又积累了不少新的矛盾,正是因为当时的农民负担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壹个热点和难点问题,而且,又是处在壹个牵壹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位置上,我们才选择它作为突破口,先把农民过重的负担减下来,同时把其他深层次的矛盾,全都逼到层面上来,然后按其轻重缓急分别采取对策逐个加以解决。”
“遗憾的是,”何开荫无可奈何地对宋亚平说,“设在财政部的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缺乏了解,竟把这场改革简单化为‘费改税',尽管这种 ‘费改税'在减负和改善干群关系,在安定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却也造成了壹些新的困难,使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难以顺利地深入下去,甚至在壹些先行改革试点的地方,农民的负担又出现了反弹。究其原因,很简单,因为财政部只是壹个具体的职能部门,它不可能代替其他的部门制订政策。因此把‘费改税'视作中国农村第三次重大的改革,那是误会,重大改革的标志是把农村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为此我们曾大声疾呼,不断提出改善眼下‘费改税'方案的建议,但是我们的声音毕竟太微弱了,感到了力不从心。 ”
酒逢知己干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现在,何开荫面对来自湖北省的“改革书记”,谈起农村改革的事,他差不多就把几个月才能说的这么多话,壹下全说了。他说:“税费改革其实是有着丰富内涵的。它上连着农村户籍制度、农村金融体制和粮食购销政策的改革,尤其是最根本的土地制度的改革;下连着农村基层财税体制、财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科技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最重要的乡镇村级机构的改革。总之,农村税费改革是壹场十分复杂而又深刻的社会变革。如此重大的壹场改革,必须由总理和分管副总理亲自领导,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把改革办公室设在国务院的壹个综合部门,从各相关的部委抽调出熟悉业务并懂得政策的精兵强将从事这项工作。首先,由财政部修改和完善税改方案,使之能带动其它改革,然后,由粮食部门制订新的粮食购销政策并進行体制改革;由教育部修订义务教育法并由各省制定实施细则;由公安部制定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方案;由人事部制定乡镇机构改革的方案;由农业部制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的方案;由民政部制定村级机构和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由卫生部计生部门制定农村公共卫生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方案;环保与国土资源部结合农业部制定出土地制度的改革方案,并创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带领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所有这些方案汇总到,综合改革办公室,進行协调和修订,最后形成相互配套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实现整体推進。这样才能夺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彻底胜利,促進农业的大发展!”
这么壹说,倒引起了宋亚平的共鸣。因为宋亚平过去就在基层工作多年,对“三农”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在这些方面,他也是早有研究的。
于是二人就如何有效地促進中国农业发展、农村進步以及农民富裕的许多问题,交换了意见。
两人都认为,对中国今天的农业首先应该实施“休养生息”的政策,免除壹切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县乡两级由此导致的减收,可以通过减事减人减支的办法解决。这样,中央和省里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的财政转移支付,就能够完全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和农村的卫生事业。
两人都还认为,在对中国农业实施“休养生息”政策的同时,可以推行“无为而治”的方略。
将目前的五级政府逐步恢复为三级政府,并乡建镇,将现在的乡镇政府改为镇公所,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如果当前条件不具备,可以先行大规模精简乡镇机构,采取党政干部交叉任职的办法,将“四大家”合为壹家,坚决压缩乡镇领导干部的职数和人员的编制,分流冗员。至于乡镇的“七站八所”,除公安派出所和垂直管理的之外,壹律改制为中介服务机构或专业经济组织,改制后的“七站八所”只能紧密围绕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進步的发展要求,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有效服务,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单位。村委会原则上不再赋予行政管理的职能,逐步扩大村委会的民主权利和進壹步规范村委会的自治行为。与此同时,支持和帮助广大农民成立有着丰富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内涵的各级农会组织,农会组织在性质上应当同城市中的妇联、工会等群众组织壹样,在党的领导下,拥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并发挥出促進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当然,取消粮食的国家定购,坚决放开粮食的收购价格、放开粮食的购销市场;把土地还给农民,允许农民对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進行有序地流转;鼓励和支持农民向城市迁移,逐步建立城乡统壹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就业和发展机会面前地位的平等。这些,都十分重要。
同样还要积极探索由国家、集体、农民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制度;结合农村扶贫政策和其他民政补贴政策,试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些,也都必须着手去做。
还要逐步加大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还要改革农村的金融管理体制,放开搞活农村金融……
何开荫说:“在中国的历史上,就曾有过多次农村税赋改革,唐有‘两税法',明有‘壹条鞭法',清有‘摊丁人亩'的变法措施,那些重大的改革,都是针对当时收费名目繁多、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农民不堪重负而進行的;改革的内容也基本上都是改费为税,化繁为简,官收官解。那些改革措施,在短期内,大都是可以做到 ‘向来丛弊为之壹清',使农民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但是,最后又都无壹例外地因为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而走向了反面,并为以后的加税增费垫高了门槛,农民的负担反而更重。明清时期的思想家黄宗羲曾精辟地将其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后人称其为著名的‘黄宗羲定律'。”
何开荫说:“我们今天生活的时代与过去毕竟不同了,我们多么希望,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共产党人,能够跳出这个历史的定律。”
宋亚平回到湖北省咸宁市后,不久,就将他和何开荫商讨的意见梳理出十二条建议,上书省委书记;何开荫随后也写出十分详细的改革方案,再次直言進谏中央。
中国农民的生存困境
作者 独立农会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的确,“农业”问题如果作为产业经济问题,在中国并不十分突出,至少它比传统时代甚至改革初期的重要性已经明显下降,同时也没有盛行“大农业”的许多发达国家那麽重要——大家知道农业问题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经济问题、尤其是发达国家间经济关系问题的壹个关键,世贸谈判多哈回合经历这么多年而始终卡壳,主要卡在了农业问题上。
但是发达国家却基本没有所谓的“农民”问题,不仅因为他们农业人口比例已经很少,而且他们的那麽壹点务农者也已经完全“公民化”,没有人把他们视为弱势者,甚至他们百分之几、至多百分之十几的人口却对“多数决定”的议会政治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以至于有人戏言今天西方的民主制如果说有点“虚伪”的话,那与其说是少数资本家、不如说是少数农民在影响和左右著多数意志。
另壹方面,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在内,在改革前还没有解决“吃饭问题”,农产品供给严重短缺,处于“民以食为天”的状态,解决“民食”问题的农业自然也是“天大的事”,是重中之重,更不用说农业社会的经济问题基本上就是农业问题了。
而我国现在与上面两种情况都已完全不同。壹方面,经过30多年农业的长足发展,如今的中国已不再像改革开放前那样操心“吃饭”问题,受困于农产品供给不足。但另壹方面我国也不像美国、法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等国家那样定位为面向全球市场的战略性大农业出口国,对农业生产过剩、农业经济周期和国际农贸谈判之类问题极为关切。我们的资源禀赋决定了中国农业基本上是内需型的,尽管存在品种调剂问题,就总量而言,我们的农业也能够满足内需。
今后我国农业发展的技术路线和经营方式路线当然还有大量可议的话题,但是几十年来的经验,尤其是当年“农业纲要四十条”和人民公社制度的实践经验表明,如果脱离农民自身的意愿和自由选择的权利,政府“过分热心”地干预乃至决定农业技术与经营方式,往往变成“折腾”农民,效果并不好。过去诸如技术上推广双轮双铧犁、壹味提高复种指数、普及杂交高粱和小麦取代青稞,经营上从“大公社”到“队为基础”,都留下了许多教训。
历史地看,作为壹个农业文明积淀深厚而又幅员广大、各地条件极其多样的大国,我国各地农业的适宜技术和适宜经营方式其实更多是农民自主选择的结果。正是在农民自主性得到较大尊重的改革时代,农民以“三三得九不如二五壹十”的智慧解决了复种问题,以大型农机专业户为众多小农提供商业化服务的途径,解决了过去政府认为最适合机械化的“大公社”时代长期无解的机械化问题,摆脱了壹会儿押宝双轮双铧犁,壹会儿突出手扶拖拉机,天天号召“农业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而手工—畜力农业依旧的长期困境。
在经营方式上,摆脱强制集体化后的农民无论是99%以上选择了家庭经营的农户,还是原先95万个“大队”中显示出经济活力而能让农民选择留在“集体”中的7000多个“村”,经济都有了显著的改善。农户普遍摆脱贫困而走向程度不等的富裕,极少数“集体”也大都发展成为超级“明星村”。曾经有人以后者的成就论证小岗农民走错了路,而南街村的选择才是对的。
其实他们是不顾常识地根本颠倒了因果关系:不是“明星村”由于强行禁止农民离开而得到了发展、小岗则因为没有“捆住”农民而停滞,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原来的强制集体化农村绝大多数历经20多年实践都没让农民感到“优越性”,使他们在能够自主后都选择了离去;而能让农民选择留下的自然只有鹤立鸡群的极少数。
这些极少数有超常绩效是理所当然、完全正常的——今天的“集体”如果没有绩效而强行禁锢农民不让离开,那就不仅不是“明星村”的问题,而是有犯罪之嫌了。而能让农民自愿留下的“集体”是如此之少,这难道还不足以体现改革前农业体制的大失败么?
且不说像以色列的基布兹那种纯自愿的集体化尽管时过境迁也有风光不再的问题,但仍然可以留住相当部分成员,甚至国际上公认为失败的前苏联集体农庄,尽管它的弊病众所周知,但所谓叶利钦“复辟资本主义”以来的20多年,获得了选择自由的俄罗斯农民也仍有约三分之壹愿意留在改良后的集体农庄中。而我们的公社体制在农民获准退出后仅仅几年就土崩瓦解,95万个“集体”仅有约7000个,即不到百分之壹能够留住其成员!
公社化时代是严禁“单干”的,改革后农民获得了“退出权”,但是并没有禁止自愿的“集体”,而农民能够相对自主选择后,无论“单干”还是“集体”,都比以前成功得多。所以,改革后农业的成功表面,似乎是“经营方式”上“单干”对于“集体”的成功,其实从本质上看,它是相对自由的选择权对没有自由的选择权的成功。农民有没有选择经营方式的权利,远比“哪壹种经营方式好”更重要。
公社解体后,我国改革时代的农业经营方式也发生了和正在发生著种种变化。但无论公司加农户、合作社加农户还是规模化农场,也无论规模化是通过农民间土地流转还是通过外部公司包租农民土地的方式,能够被农民接受的成功选择也往往出于农民的意愿,与政府原先的设想常常出入很大。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正如农业新技术只有在市场上供农民自主采纳才有前途壹样,新经营方式也只有在自愿前提下,让农民因地制宜才能站得住脚。而政府应农民之需要做好服务工作才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近年来农业问题方面有许多讨论,诸如是坚守耕地“红线”保证粮食自给,还是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扩大進口;公司加农户好还是合作社加农户好;继续保持农民兼业化作为打工者的“退路”,还是发展规模化专业经营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等。但是壹些地方在忽视农民权利的基础上讨论经营方式,往往哪种主张都会出问题。例如在“只许官‘圈’不许民‘卖’”的格局下,强调坚守“红线”,农民就更没法自主开发土地,但政府要“圈地”仍然照样可以大圈特圈。而如果“红线”被认为不必坚守呢,那官方的“圈地”就更会形成狂潮,但是老百姓想“卖地”照样不行。
过去说农民应该兼业化,“农民工”在城安家就受到种种阻挠,“重庆模式”走红时有官员甚至声称让农民工做“两栖人”是防止重庆出现贫民窟的不二法门。但是后来官员和公司盯上了农民的土地,同样的官员又开始大讲“两栖人”如何造成“土地利用不经济”,开始用种种手段强迫农民变“市民”了。
再如土地“确权”和推动“流转”也是过去民间多年的要求。可是具体怎么搞至今也还是语焉不详。农户被“确”给的到底是什么“权”?面对强势者的侵权,农户的这个“权”能得到保障吗?“土地流转”近年来常被当作政府推行“规模化农业”的手段来提倡,而“发展家庭农场”的说法也把国际上泛指的家庭农业(这个意义上的家庭农场我国在大包干改革后就普及了,何须现在“发展”呢?)偷换成了“上规模的”家庭农场概念。
这当然不壹定是坏事,可是只提土地“流转”不是买卖和交易,甚至不是“使用权”或“承包权”的交易,是否暗示这种“流转”可以是非自由交易性质的,即可以是“政府动员”下的强制“流转”?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决定》公布后各地强制圈地之风并未消弭,甚至由于《决定》提倡市场经济的利好,引发各地新壹轮“招商引资”热潮,此风还有日长之势,不能不让人忧虑。
总之,我国现在面临的关键性问题不是“农业问题”而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同样如此。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会导致农村人口下降,许多乡村社区因此消失,这是几乎所有现代化成功的国家都经历过的阶段。但是像我国如今这种关于“乡村衰败”的强烈呼声却是很少见的。其实表面看来,与壹般国家农民進城初期形成都市贫民社会、乡村中无人居住的房子破败不堪相比,我国由于强制禁止進城农民低成本安家造成普遍的“两栖人”或“流动劳工”现象,城市中号称没有贫民窟,农村中充斥着“两栖人”血汗换来的“无人新居”,但在光鲜外表下的社会性“衰败”却比人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取代大型贫民窟和乡间废村的是我国无与伦比的家庭离散现象和“候鸟”人口,农村中的“三留守”现象(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造成许多骇人听闻的人伦惨剧。典型的如云南镇雄壹个貌丑人穷的乡间无赖竟能长期霸占村中十余名留守妇女;广西兴业壹名11岁留守女童竟遭同村十余名中老年人(44~76岁)频繁强X奸、轮X奸两年之久;这类古今罕见的恶性丑闻反映的“衰败”,岂是壹般的建筑破旧、治安不良所能相比?
有人甚至以此做了“文化”文章,说什么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家庭伦理是讹言,中国人其实最重金钱而无视亲情,很少有哪个民族会有如此高比例的人群为打工挣钱甘愿常年家庭离散。这样的说法真叫人无语,难道他们愿意这样?“两栖人”取代贫民窟真是他们的选择吗?
实际上,尽管城市的棚户和乡村的败屋令人扼腕,但是真正自由的迁徒无论是進城还是留乡都应该是比从前更好的理性选择。即便像东亚四小龙这样发展很快、现在基本没有贫民窟问题的“新兴工业化地区”,穷人進城之初住棚户也不罕见,只是在经济增长快的条件下他们或因申请政府福利或因就业机会多,境况逐渐改善,而不至于久困于此,而那些经济增长慢的国家就会出现贫民窟长期存在的弊病。
但是我们现在不也是同样依靠高速增长来使“两栖人”可以有钱汇回家乡建设“面子房”吗?壹旦高增长阶段结束,过去积累转化成的家乡“面子房”并不能用于谋生,而他们又没有在高增长时期“化”入城市(哪怕是化入城市下层),到时社会性“衰败”在那种“两栖”不靠的状态下就不是光鲜外表能遮住的了。
显然,问题不在于乡村该不该复兴,也不在于所谓“西方式的城市化”能不能超越——什么叫“西方城市化”?西方这么多国家难道有什么统壹的“城市化模式”?哪怕是同壹个国家比如美国,纽约与拉斯维加斯的“城市化”难道是壹回事?关键在于农民的命运由谁决定?农民选择進城,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尊重,不能“上等人”看不顺眼就赶走他们。农民选择在村,他们的地权就应该得到维护,不能“上等人”看上了眼就壹把抢来,无论“圈地招商建大城”还是“收地拆房盖新村”,都得以尊重农民的权利为基础。这些道理难道只是在“西方”成立吗?
可见,我们所说的农业问题很多并非产业经济问题,我们所说的农村问题很多也并非乡村社区问题,实际上它们都是农民问题,主要是农民的人身和财产权问题的不同表现。今天我国的农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已经很低,真正务农的劳动力和真正安居乡间的人口占比也在明显下降,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却没有降低。我国独特的“农民问题”不仅存在于非农产业(所谓的“农民工”),也存在于大城市(所谓的“外地人”)。应该说改革30多年来我国解决农民问题,即农民权利问题上已经取得较大進展,但是该做未做的事还不少。
制度的祸害
作者 洪朝辉 写于 二零零七年
弱势群体的贫困现象存在众多原因。从美国治理贫困的经验来看,贫困可分为四大类,即物质贫困、能力贫困、权利贫困和动机贫困。[1]中国的农民工在迁徒、居住、工作和求学等四大社会权利方面受到长期的制度性歧视,他们自由和平等地离开农村、定居城市、获得就业、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遭到排斥和剥夺。农民工的自由迁徒、合法定居、正常就业和平等入学等基本社会权利,不仅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社会人格的基础,更是摆脱贫困、改变现状、追求其他经济社会机会的重要条件。其中,迁徒权利是前提,居住权利是基础,工作权利是保障,而教育权利则是核心。
目前,中国农民工的贫困主要不是表现为饥寒交迫,也不是他们的能力不够,更不是工作积极性不足,而是他们在城市里没有权利和机会立身存命,在迁徒、居住、工作和教育等方面遭到长期的限制和排斥。可以说,社会权利的贫困已成为中国农民工所有贫困现象的重要根源。[2]遗憾的是,中国农民工自由迁徒的权利已被剥夺和侵犯了近50年,到2007年为止,他们進入城市居住、工作和求学的平等权利不仅不受现行宪法保护,而且遭到各种法规的约束。这种现象与中国城市的现代化努力格格不入。
本文讨论的农民工特指那些户口在农村、但目前在城镇从事临时性或长期性体力劳动的群体。要准确地界定农民工这壹范畴的含义,需要辨明几点。其壹,农民工不能等同于“流动工人”(migrant workers),前者的户口在农村,而后者包括为打工而迁徒的拥有城镇户口的工人。同理,农民工也不应等同于“流动人口”(floating population),因为后者当中既包括在城市间流动的城市居民,也包括在农村间流动的农村居民,还包括流动中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其二,使用farmer-turned worker壹词来代表农民工是不确切的,因为农民工尚未完全被转型成正常的城市居民,不管在城市居住和工作了多久、有无房产,他们的户口仍在农村,这是他们与城市工人的根本区别。为了保有在农村的承包地,不少在城市长期工作居住的农民工往往不愿放弃农村户口。其三,农民工也不能等同于“流动农民”(migrant farmers),因为前者在城镇有壹份非农业工作,而后者专指在农村地区寻找农活的农民,例如北方地区的“麦客”。其四,农民工也不应该包括在村办企业工作的农民,而主要指考察那些進入城镇的农民工。其五,农民工不包括持农村户口、但在城市里拥有并经营企业的农民企业家(farmer entrepreneurs),因为他们不以体力劳动为谋生的主要手段。所以,农民工的英译应该是中文的拼音――Nongmingong(NMG)。
中国现有的统计数据没有提供精确的农民工人数。与此相关的数据是乡镇企业职工总数(2004年为1.38亿)和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的就业人数(2004年的数据是1.02亿),两者相加为2.4亿。[3]这两个数据的范畴有重叠,保守的估计是,农民工的人数可能在2亿左右。
本文首先探讨农民工迁徒权利遭到剥夺的历史演变,评析流行的“苏联因素说”和“经济因素说”对农民工迁徒权利贫困现象的解释,侧重讨论中国农民工迁徒权利遭到剥夺和排斥的制度因素、政治因素和城市利益集团因素。然后,具体分析农民工在平等居住、平等工作和平等求学等方面的权利贫困现象,并结合美国弱势团体争取权益的历史進程,提出解决农民工权利贫困的方向。文章的结论是,剥夺农民工的社会权利是壹种制度性债务和国家级罪错,只有通过矫枉过正的制度性措施,如美国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才能对弱势团体的历史亏欠作出制度性补偿。中国对农民和农民工的历史剥夺,首先需要社会抗争,然后需要国家认错,最后需要政府补偿。
壹、农民工迁徒权利的贫困
自由迁徒的权利“是人的壹项基本权利,属于人身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4]在中国现代史上,无论是在独裁的袁世凯时期,还是在腐败的北洋军阀时期,或是独裁加腐败的蒋介石统治时期,中国的农民壹直享有迁徒自由的宪法保障。例如,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6条第6款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徒之自由”;[5]1914年,独裁者袁世凯主持的“袁记约法”(或称《中华民国约法》)的第5条第6款也规定:“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居住迁徒之自由”[6];1923年臭名昭著的北洋军阀曹锟所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曹锟贿选宪法”)第9条也规定:“人民有选择住居与职业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限制”。[7]蒋介石主持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36年)第12条也规定:“人民有迁徒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8]民国时期的历届政府从未限制过农民的自由迁徒。[9]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也同样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徒的自由”。[10]
但是,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各单位从农村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各单位壹律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农业社和农村中的机关、团体也不得私自介绍农民到城市和工矿区找工作”。[11]与此相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58年1月9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口登记条例》,确立了壹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人口登记制度,其第10条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12]从此,宪法规定的自由迁徒权利被变相剥夺了。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将全国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国务院于1964年8月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严格限制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人口,从此建立了完备的以歧视农民为特征的当代“种姓制度”。[13]随后,宪法在1975年、1980年和1982年修改时,不但不废除上述违反1954年宪法的歧视农民迁徒权利的法规,反而将1954年宪法原来保留的“公民有居住和迁徒的自由”这壹条款删除,造成了用宪法剥夺公民(主要是农民)的居住和迁徒权利的结果。[14]
为什么1950年代后期的中国敢于挑战世界公理和普世价值?为什么自由迁徒的权利会在70年代以后的宪法中消失?为什么直到今天,中国的宪法仍然难以恢复农民和农民工的自由迁徒权利?目前,对于中国在1950年代限制农民和农民工自由迁徒的解释,主要有“苏联因素论”和“经济因素论”两种。
“苏联因素论”认为,苏联的经济模式深深影响了中国的发展战略,促使中国走上了壹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重工业的特性决定了它不可能象轻工业那样吸收大量劳动力,结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不但无法吸收大量农民劳动力,反而将城市居民逆向驱离城市。[15] 由于工业化无法与城市化同步,所以就通过壹种制度安排,将农民严格地限制在农村里。1956年苏共“二十大”之后,中苏两党交恶。1958年起,苏联从中国撤出了专家,中止了部分技术合作项目。1958年到1960年,在“大炼钢铁”的大跃進高潮中,中国政府连续3年的财政赤字累积约270亿,占当时财政规模近50%。高额财政赤字使政府不得不停止“第二个五年计划”,没有了新增投资,自然就没有新增就业[16],由此导致城市就业危机的出现。
而“经济因素论”则将剥夺农民迁徒自由的原因归结为城市人口大量过剩。从1950年到1956年,城市工业部门大约吸纳了4千万以上的农村劳动者。仅在1952年到1957年间,即有2千多万农民自由流入城市。[17]但是,由于1958年到1960年期间的“大跃進”造成的后果,50年代末、60年代初约有3千万已進入城市的来自农村的职工被要求“暂时”返回家乡。[18]此外,人民公社制度建立后,实行了统支统收,政府在公社壹级建立财政和农业银行,全额提取农业剩余,并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结构,来保证这种内向型的资本积累。[19]
上述两种解释是不充分的。其实,“打开城门”,照样可以化解城市失业问题。例如,1950年代初中国的经济百废待兴,城市失业人员高达400万,几乎与工业在职职工的人数相等,在这样的困难情形下,农民照样自由進出城市,政府只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解决了严重的城市就业问题。[20]同样,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中国在3年内消化了2千万城市待业人口[21]。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种解释回避了壹个根本问题,为什么当时用于应付经济困难的权宜之计,从此就被固定下来,构成了对农民的长期制度性歧视?为什么中国的宪法不再恢复农民和农民工的迁徒自由?
所以,问题的关键与根源必须从非经济、非苏联的因素中寻找。首先需要考察的是中国的政治制度因素。1950年代,中国政府通过行政的强制加上政治化的运动,成功实施了“壹国两制”,而不仅仅是陆学艺所称的“壹国两策”[22],因为中国在农村实行了歧视性的“种姓制度”,在城市实行了优惠性的公民制度。[23]这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城乡两元经济结构之社会体制根源。中国共产党曾经以“耕者有其田”和“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号召农民帮助中共打天下;在战争年代和建政初期,中共确实履行过诺言,将土地分给农民。但是,以个体经营为特征的小农社会与中共的政治理想和制度目标格格不入,于是,它背信于农民,通过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等制度,强制地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实行了从小农土地私有到集体土地所有的强制性制度转变。壹旦集体土地所有制度确立,为了维系这种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作,就必须强迫农民固守在土地上,不得自由迁徒,否则,非人性的人民公社制度就会立刻瓦解。[24]为了配合这种专制的人民公社制度,自然需要壹种更为专制的户籍制度,将数亿农民无情地嵌入永世不得“翻身”的“身份社会”和“种性制度”[25],逼使农民的低下地位成为恶性的世袭,与文明社会天经地义的“契约社会”背道而驰。[26]所以,专制和非人性的制度才是限制农民和农民工自由迁徒的根源,经济因素只是这种政治制度的折射和表现而已。虽然目前人民公社制度已经瓦解,但人民公社制度的核心价值――土地集体所有的本质,仍然是今日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轴,由此导致农民和农民工在制度层面上仍然难以离开土地,尽管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这种制度限制正面临危机。[27]
其次,特定时期的政治需要也是剥夺农民迁徒自由的壹个重要因素。毛泽东时代的特征之壹便是无处不政治、无时不政治和无人不政治。那时,几乎任何非政治的政策和行为都可以从政治中寻找答案。例如,“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批“知识青年”被迫“上山下乡”,不仅仅是因为城市失业率居高不下,还因为毛泽东不再需要利用“红卫兵”了,大量滞留城市的中学生不利于政权的稳定和城市秩序的恢复,于是毛泽东将这股“祸水”从城市引向农村,逼使大批“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其结果是,通过剥夺“下乡知青”的城市居民身份,将他们列入地位低下的农民群体,稳固了畸形的城乡两元结构。[28]
到了1980年代,中国政府曾考虑适当放松对农民進城的限制。据温铁军回忆,当时负责中共农业发展的杜润生曾提到,“当时的中央政研室已经提出开通城乡,要给农民進城的机会。提出以后本来领导同志是愿意考虑的。但受到了几乎所有部门的反对,”因为尽管当时财政体系的保障水平很低,但它毕竟保障了社会的安定[29],壹旦允许农民自由進城,就将破坏现有的城市保障体系。所以,政治稳定、政权巩固成了1980年代阻止农民進城的根本原因。
1990年代上半期以来,允许农民自由進城的旧话重提,但还是没能成为现实。其中壹大原因是因为大城市有“特殊的战略作用”,所以不能对农民开放。据1994年的统计,70%的新增刑事犯罪来源于流动人口。[30] 尽管在经济上中国完全具备了加快城市化的条件,城市吸收农村剩余劳力的能力也大为提高,但为了防止所谓的城市犯罪、巩固大城市的战略地位,政府仍然不愿恢复宪法对农民迁徒自由权利的保护。尤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由于2003年3月的“孙志刚事件”[31],国务院于2003年8月1日废止了实施达21年之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实际上已允许农民自由進城。新公布的《城市生活无著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这样,对“非法”流动的农村人口不再予以遣返,而是予以救助。这本来是修正宪法、恢复农民自由迁徒权利的良机,但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仍然未考虑这壹点。[32]
有意思的是,无论是建立户口制度后的1957年,还是打破户口制度后的1990年代,尽管两者的政策取向完全相反,但违宪的特征却壹致。1954年宪法允许自由迁徒,所以,1957年后的阻止农民進城是违宪的;而1975年后的宪法取消了迁徒自由,所以今日所有允许、默许农民進城的措施也是不符合宪法的。所以,在民众迁徒自由这壹点上,号称国家大法的中国宪法,是最可以被忽略、最容易被搁置、并且最可能被戏弄的“摆设”。
再次是城市利益集团的因素。由于长期实行剥夺农民、独厚城市居民的制度,逐渐形成了城市既得利益集团。“全民的政府事实上异化成了城市居民的代言人,制度的供给权完全归城市居民所独占。虽然城市政府代表的只是少数人,但这少数人却是权力的制定者,而且以法令确定下来的户籍制度保证了这种权力的强硬有力,从而使歧视得以延续。”[33]那种“权益進城、成本归农”[34]的侵权行为和剥夺性思维仍然主导城市的决策层。与此同时,农民代表在全国人大的立法过程中几乎没有声音。根据1995年的选举法,城市居民每22万人产生全国人大代表1人,而农村居民则每88万人产生全国人大代表1人;换言之,农民的选举权利仅及城市居民的四分之壹,4个农民的选票只相当于1个城镇居民的选票[35],这比美国黑奴所享有的五分之三(60%)代表权和选举权还少了壹半以上。[36]
中国过去30年来壹直存在着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内地、富裕与贫困三大矛盾。進入21世纪后,中国政府面临内外压力,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意放松对农民迁徒权利的限制,给予农民以国民待遇。 [37]《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宣称:“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迁徒和居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也规定:“合法处在壹国领土内的每壹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徒自由和选择处所的自由”。 [38]但是,那些能参与资本收益分配的发达地区、城市地区和沿海地区,不愿意与农民分享城市社会保险和福利的“大饼”。 [39]在这些利益集团主导下的决策层对农民工進城问题采用了双重标准:在经济方面,乐见和鼓励劳动力自由流动,这样可以让发达地区得到廉价和充足的劳动力,尽管农民的流动权利并不为现行宪法所承认;在社会权利方面,则坚决反对农民在城市里自由登记取得户口,因为这将侵犯现有城市居民的既得利益。[40]这种立场十分类似当初美国共和党对已被解放了的奴隶的观点。壹方面,这些自由派的白人支持给黑奴以人身自由;另壹方面,他们又反对给黑人以权利平等,尤其反对给黑人以民主选举的权利。这样,1865年美国内战后,黑人得到了自由,但没有平等,无法平等地享有居住权、工作权、教育权和选举权。黑人直到1965年后才享有壹定的选举权,其间历经100年之久。
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农民或许会得到自由迁徒的权利,但可能在长时期内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居住权、工作权、教育权和选举权。而没有居住权的自由迁徒,充其量只有自由的流浪权和乞讨权。这样,农村居民所获得的“自由”,只有在城里讨饭的自由、到处流浪的自由、失学失业的自由。需要指出的是,“迁徒自由不仅仅是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问题,还意味着中国的公民可以自由选择。迁徒自由是壹种政治权利,和别的权利相关联,同时又是壹个包容性的综合性的权利”[41]。
二、农民工居住权利的贫困
公民的居住权利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及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同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条也指出:“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壹个人自己的生存手段”。还有,《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 [42]如果说,自由迁徒的权利是农民工社会权利的基本前提的话,那麽,农民工在城市自由、平等地居住的权利则是基础。如果只能流动而不能定居,那只能是流民,而不是居民。在现实中,尽管中国的农民工已经冲破了宪法的限制和人为的阻碍,争取到了壹定的人身自由,但他们远未享有在城市中平等的居住权利。[43]
据统计,2003年,中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高达11,390万人,流动人口规模已高达1.4亿人。[44]但是,从人身自由到权利平等还有壹段艰辛而又漫长的里程。壹年几度的回乡潮,尤其是举世罕见的春运潮,意味着农民工仍然无法在城市扎根,既不能安居,也不能乐业,虽然离乡却无法离土。[45]“民工潮的实质是,制度歧视、户口限制使农民工无法成为稳定的产业工人,无法从身份制转换为职业制。”[46]中国农民工犹如美国的非法移民,可以非法流动,却不能合法居住。然而,中国的农民工是合法的中国公民,而美国的非法移民既非美国公民亦非合法入境者。目前進入城市的农民工主要有3种生存方式,在城市企业打工、在城市建筑队打工、在城市居民家庭从事家政服务。[47]这三类农民工尽管得到了政府的默认和政策的模糊肯定,但法律上他们在城市的居住却是非法的。这就是典型的有人身自由、无平等权利的案例,似乎是“来去自由”,但没有定居的权利。
生存在这种灰色处境里的农民工之居住权利,至少在三方面遭到剥夺与排斥:
第壹,农民工拥有自己独立住房的权利受到排斥。据2003年的抽样调查,上海的進城农民工选择“租赁房屋”和寄居“宿舍、工棚”的比例,分别占73.5%和18.7%,合计达92.2%;在租赁房屋居住中,又以“租赁私有房屋”为主,占48.9%,其次是“租赁公有房屋”,占12.3%。显然,上海的农民工基本没有自己的住房,居住条件相对较差。[48]在海口,有的工地分给每个农民工的铺位不到1米宽,带家属的也只增加0.5米。[49]作为对比,2000年上海街道居民自买或自建住房的比例高达52.5%,租用公有住房比例为41.7%,合计达94%。也就是说,上海本市居民中94%直接或间接拥有自己的住房。拥有房屋产权不仅标志著财富,更体现了永久居民的地位,以租赁为主的進城农民就难以从临时流民转型为永久居民。[50]中国進城的农民工目前是患寡,但更患不平等。
第二,许多农民工长期住在简陋、破旧的“城中村”,居住环境极其恶劣。随着农民工对城市住房需求不断增加,按照国际惯例,政府本应为自外地進城的民众提供廉租房,但中国的城市政府习惯于对农民的长期歧视,不愿大量提供这种微利或无利的公共产品。于是,农民们只能自救,利用城乡交接的宅基地,兴建城中村,向進城农民工提供廉租房。1990年代初,广东省的珠江“城中村”开始形成。因为当地村庄的农用土地被迅速征用,为了抵抗这种近似没收的征用,当地村民们在自家宅基地上兴起了壹场“造房运动”。1994年到1998年间,许多村民在宅基地上重建或改建房屋,然后出租给急需住处的农民工,于是廉租屋市场和供流动人口暂时聚居的城中村就出现了。[51]这些“城中村”建造前自然缺乏合理规划,建造后更难实行正常管理,城市主管部门对“城中村”制定了各种繁杂的管制措施,但唯独缺少对民工基本居住条件的规范要求。[52]据部分城市调查,大量自找住房的农民工所居住的“城中村”环境恶劣,卫生和食物安全条件很差。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处于“孤岛化”状态,很多人长期夫妻分居,有的虽同地打工,但因居住限制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53]据2005年1月的壹份调查显示,重庆城区约有36万农民工,他们群居在最廉价、最不卫生、最不安全的陋房内,极易患上各种疾病;人均居住面积少则3平米,多不过10平米,有的甚至住楼梯间、危房、工棚等。[54]
第三,为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城市政府不允许進城农民工私建住处,这种歧视政策的后果是逼使许多农民工流浪街头,由此增加了犯罪率。表面上看,似乎城市流动人口多了就可能导致更多的犯罪;但若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平等的居住权,无恒产即无恒心,往往会导致他们对城市社会的仇恨,诱发非理性行为。禁止建设固定的贫民窟,只能纵容产生无数个流动的贫民窟。政府为了城市形象,不准贫民窟的存在,又不愿提供其他住所,这样只能逼迫他们到处流浪,由此必然使壹些流浪的农民成为潜在的犯罪分子。[55] 历史上,许多事实证明,“民反”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官逼”。解决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治本之道,其实与赋予進城农民工的居住权利有关,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提升公民的社会责任,培育流动人口与城市政府、城市社会的合作意识。
三、农民工工作权利的贫困
农民工不仅需要在城市中安居,而且更需要在城市民乐业。但在现实中,他们不仅没有平等的居住权利,也没有平等的工作权利。[56]最典型的表现是,农民工长期从事工作报酬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的职业,城乡工人之间普遍出现了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的现象[57],导致农民工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上不充分就业[58]。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02—2003年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显示,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农民工都排在25种职业群体中的最后壹位。[59]具体而言,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权利贫困主要表现在下列四大方面。
其壹,按时领取工资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中国各地大量、长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成了世界劳工史上的壹大奇观。按劳付酬、按时付酬是劳工的天赋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和人道人性公理的基本准则与重要标志。美国19世纪是自由劳工待遇相对最差的时期,但那时资本家也只不过延长工时、减少工资、滥用童工和女工,几乎未出现恶意拖欠工资的事件。究其原因,壹是拖欠工资的成本太高,包括法律成本(官司)、名誉成本(媒体报道)和经济成本(罚款);二是拖欠的风险太大,包括生命风险(民众合法拥有枪支)和财产风险等。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抽样调查,有10%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7个月。[60]另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至2003年为止,全国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千亿元。[61]另壹份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这1千亿元欠薪,社会至少要付出3千亿元的成本:若是索要不足1千元的工资,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用去11至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至1,050元,政府为工作人员、法官、书记员等支付工资,至少是1,950至3,750元,这样,综合成本在3,420至5,720元之间。[62]
拖欠工资已经成为雇主们壹种普遍的“经营之道”。壹些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实行1比10的行业潜规则,即自有资金1百万元,就敢承接上千万元的工程,其成功的秘诀就是大量、长期地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少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的策略是“三步曲”:第壹步,每月只给基本生活费;第二步,工程進度超过80%后,如果民工要求支付工资,则兑付壹小部分,并给予承诺和安抚;第三步,工程完工后,当民工索要剩余的大部分工资时,要得紧即多给,要得松则少给。[63]
中国的企业和包工头敢于经常性拖欠工资,而农民工能长期忍受工资被拖欠,是中国经济能超常发展、偏离现代经济学理论解释的主要原因之壹。更不可容忍的是,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实施“年薪制”。河北省总工会调查发现,河北某地200多家小企业为了控制职工随意流动,普遍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每月只发几十元生活费,余额按季或至年末结算,若职工违约,企业便强行扣留薪资。[64]同时,企业业主对催讨工资的农民工普遍使用暴力。[65]
面对这壹严重犯法现象,中国政府主要使用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手段来加以处理。2003年10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三峡库区亲自为农民工追讨工钱。于是,举国上下开始关注堂堂总理为壹个农妇催欠款的“可歌可泣”的故事。紧接着,国务院下发通知(2003年11月)、召开电话会议(2004年1月2日)、又派出7部委督察组调查等[66],可谓轰轰烈烈。在壹个法治社会,任何拖欠工资的现象根本不需要该国总理出面,既然有相关法律,又有执法人员,依法处置即可,何需什么“国务院通知”、“全国电话会议”和“部委联合督察组”赴现场调查之类手段呢?中国式的这种“君主关怀”和行政介入,再次为人治提供了样板和范式,为依法办事、维护农民权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制造了制度障碍。表面上这壹事件的社会影响不小,其实质后果却相当糟糕,因为它误导了整个社会,以为有了最高领导的情感关怀,社会就可以长治久安;事实上这种“君主关怀”更加激励只能治标的人治,背离了可以治本的法治。
其二,农民工同工同酬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目前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的高低与劳动力供求并没有明显的关系。按常理,随着劳动力东進数量的减少、内资外资的增加,劳工的相对短缺应该带来农民工工资的上升。但事实是,在东部地区,本地人的工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农民工工资,两者间工资差距日益扩大,许多企业对农民工的报酬设置了歧视性规定。据湖南、四川和河南3省的抽样调查,农民工月实际劳动时间超过城镇职工约50%,但月平均收入不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另据调查,沿海有的地区农民工的工资过去10年年平均提高不到10元钱,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上他们的工资是负增长。[67]在珠江三角洲壹带,1993年到2004年农民工的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68]而1998年到2003年间,城市居民的工资收入将近翻了两番。[69]值得壹提的是,由于农民工的身分低下,他们的工资壹般比城市居民出身的正式工低壹半。[70]例如,2004年广东省外来农民工月均工资仅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1,675元)的54.9%。[71]
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是,雇主对农民工和外地人实行制度性侵权,通过恶性拒付或少付各种福利,大大降低了工资成本;而且,农民工既无农会,也无工会,面对官商勾结,农民工根本没有谈判能力,更不可能取得谈判中的优势。[72]在今日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变动很少受市场供求的制约,而更多地受到制度、社会和阶层歧视的主导,在中国这壹特定而又畸形的转型期,制度歧视的作用远远大于市场规律的作用。
目前,尽管有些地区已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类别划分,但却增加了属地划分,限制外地人進入城市。这种从限制农民進城变为限制外地人進城,歧视面和打击面更大,因为外地人不仅包括农民工,还包括外地的非农民流动人口。[73]在美国1865年解放奴隶之后,法律上已不存在自由人与奴隶人之分,但却长期存在着黑人与非黑人的界限,黑人仍然被社会认为是“前奴隶”,就象今日中国居住在城市里的农民工还是被认为是“前农民”壹样,各种歧视与排斥仍然如恶梦般挥之不去。
其三,农民工获得同等福利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据中国农业部2005年调查,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2.9%。另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10%左右,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15%左右。[74]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未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75]而且,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少企业推卸法律责任,甚至强迫劳动者签订“生死免责”条款。[76]壹份对农民工保险待遇的调查表明,因重病、小病和女工孕产分别可以报销的比例是33%、23%和17.9%;有87.1%的农民工在病假期间,厂方拒发生活补助费;雇主只为3.9%的农民工办理了退休养老保险,为11.9%的农民工办理了医疗保险。[77]雇佣农民工的企业里,劳动合同签约率普遍很低,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对4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12.5%[78];而履约率则更低,在已签约的劳动合同中存在很多无效条款[79]。
另壹份调查报告指出,由于农民工得不到必要的社会保障,流动频繁、就业不稳,这又导致农民工、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都不愿投资建立在长期预期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此外,由于企业要节约成本,地方政府要改善“投资环境”,将社会保险的门槛设得很高,导致农民工难以加入社会保障计划。[80]四川绵阳市的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就是因为临时工的福利和工资成本比正式工低得多。1996年,绵阳市临时工的平均年薪为3,500元,而该市正式职工的平均工资是5,370元,企业还必须为正式工支付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总计占工资的33.6%,正式工和临时工的直接工资成本比为2.4:1,加上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费用,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年平均用工成本比为2.82:1。[81]何况,农民工通常承担最累、最苦、最脏、最危险的工作,有的甚至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他们往往没有法定休息日,有的劳动时间严重超长且不能按相关法规领取加班工资。[82]2003年中国死于工伤的人员高达13.6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3个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农民工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83]另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典型调查,农民工平均每日工作11个小时,每月工作时间超过26天。76%的农民工节假日加班后未领过加班工资。有些企业甚至扣留部分工资做押金,以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84]2000年在广东惠州曾发生过壹起壹个打工仔每月工作500个小时以致于当场累死的事件。据了解,这家手套厂的工人经常长时间地加班,壹个月里工人的平均工作时间超过500小时,但月工资最低的只有300元。[85]2007年6月中旬,中国还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山西黑砖窑奴工案,黑窑雇佣了大量被骗、被拐的农民工,包括童工,其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每天工作14至15个小时,壹人被打死,8人变痴呆[86],堪称“汤姆叔叔的小屋”当代中国版。
其四,农民工必须付出比城市工人更大的代价,才能在城市中就业。目前,农民离开农村要办五证(包括身份证、未婚证、计生证、毕业证、待业证),交七费(每个证都得交几十元钱),此外还要交“计划生育季度妇检保证金”、水费、“三提五统”保证金等,少则5百元,多则几千元。农民到城里后,又要办证交费,包括暂住证、健康证、就业管理费、治安保护费,还有企业收取的保证金。据广东中山市的调查,就业证每张收费50元,暂住证每月15元,卫生管理费每月10至15元,健康证每年30元,特殊岗位的培训费每人5百元。1998年南京市财政列入了为城市下岗职工解困的基金预算9千万,其中1千万元就是向外来劳动力征收的。[87]
此外,壹些用人单位经常没收农民工的身份证,以限制其行动自由。不少用工单位要求农民工交出身份证,名义上是统壹保管,实际上是防止他们跳槽,许多农民工因身份证被扣押,而不能自由地选择工作场所。[88]
需要指出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壹些大城市不仅在行动上歧视农民工,而且在文件上明确规定可以歧视农民工,这可谓中国特色的歧视行为。多数文明社会即便有歧视现象,但绝不敢将这种歧视明目张胆地写在公文法规里。例如,2004年北京市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报考条件规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这句短短的话涉及年龄歧视、身份歧视和残疾人歧视,若发生在美国,即属严重违法。另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50个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分析,20%的用人单位目前存在就业歧视,主要涉及到形象、性别、学历、地域和年龄。[89]北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的工种限制从最初的10多种发展到100多种。上海市则是最早提出限制外地人员就业范围的城市。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大城市都有这样的规定。[90]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中的“刘易斯转折点”可能出现,即发展中国家必然经过劳动力无限供给到相对短缺的过程,于是劳资力量此长彼消,劳工的谈判实力增强,工资上涨,劳动和资本将共同分享经济增长的收益。[91]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新的研究表明,2006年农民工的工资增加了17%,刘易斯转折点似乎在近年出现。[92]但在中国特殊的环境中,农民工工资待遇的提升并不意味着他们权利状况的改善,也许,工资待遇的提高能帮助农民的贫困类型从长期的物质贫困中解脱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权利贫困问题能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当劳工获得温饱之后,他们更需要公平享受城里人的诸种权利。山西洪洞县黑砖窑中发生的现代奴隶现象决不是壹个经济学理论上的刘易斯转折点所能解释的。如果刘易斯转折点已经出现,那麽这种普遍性、制度性的黑窑、黑井现象本来应该自然消失的。
当现代经济学强调公平竞争为第壹要义时,它本身不讨论社会公正与权利分享这些构成公平竞争的非经济要素和制度环境,经济学理论假定这些非经济要素和制度环境已经给定。然而,在中国,作这样的假定就有违社会常识了。要实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公平竞争,解决农民工的权利贫困问题,需要考虑公平、关怀与分享这三项原则的平衡与贯彻。过去30年里,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先问题是如何将“饼”做大,经济学家因而大显身手;但今日和未来的中国,其优先问题是如何“分饼”,这样,研究分配机制、促進贫富和谐、建立伦理规范、讨论法律规则的法学家和社会学家们便有了用武之地。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经济学家的黄金时代应该让位给法学家和社会学家了,因为人们的关注中心将由物质贫困转移到权利贫困。壹旦权利问题成为全社会的中心议题,它将标志著中国社会开始更新壹轮、更深层次的转型。
四、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利的贫困
农民工子弟的教育权利是他们社会权利的核心,因为教育意味着希望和未来。若不让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平等地求学,就阻断了农民工在城市里安居乐业的途径。[93]在这壹点上,中国的农民工子女还不如美国的非法移民子女,因为后者至少能与美国公民壹样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据2000年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数据估计,中国14岁以下的流动儿童达1,980万人,其中农村户籍儿童占74%,即1,460万人;有关专家测算,他们的中位数年龄为7岁,据此推算,其中的义务教育学龄儿童约有800多万人。另据中国儿童中心最近完成的壹项抽样调查显示,流动儿童的失学率高达9.3%,其中壹直未上学的占6.85%,失学的占2.45%。[94]
为了帮助大批农民工的子女在父母寄居地就近上学,1990年代壹些大城市出现了未经政府批准、也得不到政府资助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与上亿流动的進城农民壹样,它们的存在是真实的,但也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打工子弟学校不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具有法人的主体资格。[95]目前,中国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至少在下列四大方面设置了障碍,侵犯了农民工子弟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壹,限制农民工子女平等進入公办学校的权利。首先是规定了昂贵的学费标准,以排斥农民工子女。例如,北京市规定,外地小学生到公立学校借读,要交纳200元借读费,而现实中收费更高。[96]在广州,尽管市政府规定,只要家长有“三证”(即暂住证、务工证、计生证),其子女均可在本市报名入学,但政府将广州的外来人口子女分为12类,其中11类可获优先照顾借读并享受“地段生”待遇,但为数最多的第12类外来人口子女,却要承担昂贵的借读费。[97]很多农民工子女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其实也是壹种无奈,因为农民工没有能力负担公立学校对其子女征收的昂贵“借读费”。[98]同时,有关方面常常以各种借口将农民工子女拒于门外。2002年中国9城市流动儿童状况调查资料显示,目前3至6周岁学前儿童的入托率只有61%,而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7%。与不能适时入学形成对照的是,在流动儿童中,“超龄”学习的情况比较普遍,9周岁和10周岁的流动儿童还在上小学1年级者,分别占同年龄流动儿童的20%和5%,13和14周岁还在上小学的流动儿童所占比例则分别达到32%和10%。[99]
第二,阻止开办农民工打工子弟学校,将这些学校列为非法,加以取缔或限制。[100]目前壹些教育行政部门滥用权力的现象非常严重,它们往往通过控制办学标准来打压民办学校。为了阻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竞争,壹些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未经任何听证程序,就自行制定办学标准,而且往往对公私学校实行双重标准。例如,它要求民办学校平均校舍面积不得低于1万平方米,而它管辖下的公办学校平均校舍面积却不足5千平米。[101]在有关部门的压力下,北京海淀区的壹家农民工子弟学校在14年中搬迁了10次,壹直处在漂泊状态。每次拆迁都意味着学校面临壹次巨大的损失,因为学校是私人投资、建房,每次拆迁都没有任何赔偿,投资化为乌有。[102]2006年7月初,海淀区教委下文通知,全区不合法的37所打工子弟学校将全部关闭,要求15,000余名学生分流到公立学校就读。可是大多数农民工子女根本无法被公立学校接收,他们只能继续非法地在原学校就学。 [103]成都市成华区曾有6所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三、四千人,这些学校全部被地方政府视为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系非法办学。该地政府要求民办子弟学校必须具备合法的用地手续、报建手续和安全检验手续,这对没有国家合法资源可用的私立学校来说,无疑是很难实现的。[104]壹方面,城市政府设置了重重障碍,阻止农民工子女進入条件好的公办学校;另壹方面,政府又不允许农民工子弟在条件差的打工子弟学校就学,剥夺了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样就出现了壹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逻辑:即便迫使妳“合法”失学,也不允许妳“非法”就学。[105]殊不知,剥夺国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更大的犯罪。
第三,拒绝为打工子弟学校提供经济和人力资源,使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十分恶劣。创办北京第壹所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张保贵指出,他的学校除了中国农业大学每学期给他们5百元“烛光基金”外,未接到任何国家资助和社会赞助,这“烛光基金”是农业大学的学生回收废品变卖得来的。他还指出,打工子弟学校完全依靠收取低廉的学费来运转,它因地制宜,以低成本运作的方式复制农村办学模式,如果靠他们自身来解决师资、办学条件,其实有相当大的难度。[106]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在危房、应急处理、火灾、用电、食品卫生、煤气中毒、交通等多方面存在安全隐患。[107]壹位打工子弟学校负责人透露,因为经费有限、设施不完备,大部分打工子弟学校存在安全问题。比如,用校车接送孩子花费太大,个别学校买的是二手甚至濒临报废的大巴;壹些学校校舍很简陋,有的是用歌舞厅改造的,还有的是租用工厂的车间,都不适合孩子学习。[108]目前,北京市有400多家农民工打工子弟学校,学生人数近10万人。以石景山区黄庄小学为例,环境噪杂,尘土飞扬,教室破旧,20多平方米的阴暗教室里挤著50多个学生;没有操场,学生只能在蔬菜大棚里上体育课。几年来,学校“漂泊的课桌”在城市边缘多次迁移。目前所在地的北面是壹个现代化的住宅小区,学校面临再次搬迁,可能还要再往西迁。[109]
第四,由于政府的歧视性政策,许多农民工不得不将子女留在农村。据2000年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数据估计,当年中国留守儿童接近2,300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多达2千万人;在全部留守儿童中,父母中壹方外出、另壹方留在乡村与儿童壹起生活的只占43.83%;父母双方都外出、儿童不能与父母壹起生活的超过了半数。多数农民工子女仍然以在老家接受教育为主:在小学阶段,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很高;但進入初中阶段后,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就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学习比例仅为88%,比中国所有14周岁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低6个百分点。[110]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有隔代监护、父亲或母亲单亲监护、亲戚监护、同辈监护和自我监护等,其中单亲监护占79.2%,隔代监护占16.9%。[111]据了解,江西吉水县金滩镇的2,010名小学生中,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为700多人;在金滩镇所属的村办学校里,很多老师有时甚至要充当家长和监护人的角色。[112]山东省青岛市近期调查了100位已婚進城务工农民,91%的农民工之子女已达入学年龄,但只有15%的人的子女能在城市、在父母身边就学;其他76%的子女因种种原因不能在城市就学。[113]
今后,“大龄”流动儿童的出路问题将更突出。按照中国的现行学籍管理体制,流动儿童在城市里很难有上高中的机会,他们更不可能在城市参加高考。从现在开始,全国每年将新增1百多万“大龄”流动儿童,这壹群体的出路渺茫、前途黯淡。[114]壹份在北京市50所农民工子弟学校所作的问卷调查(102名教师和19所学校的2,161名学生接受了调查)显示:壹半以上的农民工子女(58.3%)不喜欢甚至讨厌北京市的同龄孩子,因为后者欺负人(26.2%)、看不起人(37.1%);有些农民工子女甚至从未与北京孩子接触过(3.1%)。[115]
很显然,流动农村儿童、留守农村儿童和進城农村儿童这三大群体的教育权利,都遭到空前的剥夺与侵犯,中国的农村社会处于少无所依、老无所养、妻离子散的状态。
五、农民工权利贫困的后果与启示
目前,進城多年、长期居住在城市的“前农民”已出现身份困惑。壹方面,因为他们长期居住在城里,已不再是农民;另壹方面,因为没有正式的城市户口,他们又不是市民。从职业角度讲,他们是工人;从身份上看,他们是农民。但他们与工人和农民又都不同[116],他们是亦农亦工、亦城亦乡、半农半工、半城半乡,与其说他们是“前农民”,还不如说是新市民。
更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已出现了严重的代际问题。自1970年代末以来,农民工已经历了3代,新壹代的农民工多数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其正式身份本应该是城市新市民。按照经典的发展经济学理论,二元经济的发展走向是城乡壹体、工农壹体,但中国农民工的存在,特别是第二、第三代农民工的存在,构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群体之外的第三元,于是,中国的二元经济的发展趋势不可能再呈现为二元合壹的状态,相反却分解为三元经济。农民工和他们的子女是位于城乡两种社会文化中间的边缘化群体,他们与生活在故乡的同乡农民不完全相同,又不同于真正的城市人,属于“半”城市人性质的第三元。[117]
随着这第三元人数规模的持续扩大,中国社会已相应出现了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118]它的主要表现是:進城的农民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市民待遇和工人待遇,导致他们难以在制度、文化和心理层面溶入城市文明;他们人在城市内,心却在城市外[119];不仅难以成为城市化的动力,还可能成为阻碍城市化的反作用力,因为随着农民工下壹代的成长,在城市社会的歧视中成熟的他们,可能对城市文明充满仇恨,因而具备相当的破坏力。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至30%的低龄流动儿童自降生以后就壹直生活在城市,他们根本没有在农村的家乡生活的经历。如果他们不能有效而成功地溶入城市社会,其反叛能量将难以预测与控制。而且,与他们的父母不同,他们难以接受各种“敢说也敢做”的赤裸裸歧视,他们的预期心理和抗争能力都远远高于他们的父辈。[120]对那些在城市有住房、居住在城市的平均时间达7年半以上的進城农民所作调查显示,他们的幸福指数是2.3,不仅低于居住在城市的市民(2.5),也低于居住在农村的农民(2.7)。[121]
必须指出,农民工所遭遇的种种在迁徒、居住、就业和入学等方面的歧视,其本质是壹种制度性歧视,其根源是农民工社会权利贫困。很显然,长期剥夺农民工的自由迁徒、自由居住、自由就业和自由入学的权利,是壹种制度性债务和国家级罪错。[122]认识和解决这些债务和罪错可有以下几种思路:
首先,这壹扭曲人性、违反公理的现象是历史性、制度性和国家级的,不能期望经过壹代或二代人便能轻而易举地清除这些不公不义的积弊。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明显的阻碍农民進城的体制可能消失,但隐性的权利侵害、精神迫害和文化歧视将会延续很久。美国的奴隶制作为壹种制度,140多年前就消失了,但对黑人的种族歧视至今尚未完全消除,印度的种姓制度也是阴魂不散。中国民众需要清醒地意识到,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歧视实际上已溶化在城市人的血液之中,只有通过长期的努力才能逐渐消除。任何希望迅速解决这壹历史债务的观念和行为,只能产生新的社会仇恨,制造新的制度困境。
如果要减少和消除歧视,其逻辑次序或历史轨迹可有如下步骤。第壹步是不再允许书面歧视,既不准在法律和法规上出现歧视性条款,也不许在媒体和招工广告上出现歧视性字眼;第二步是不许口头歧视,包括不准在公开场合宣扬歧视,也要阻止在私下场合传播歧视;第三步是不许行为歧视,主要是在各个领域维护公平、公正的政策与行为;最理想的第四阶段是限制民众和社会的观念歧视,在思想和思维上真正树立歧视可耻、公正至上的观念。目前的中国已经开始注意不要“写”歧视,但还可以“说”歧视、“干”歧视和“想”歧视。
其次,任何国家罪错都很难指望政府会自动而愉悦地承认并加以纠正。农民工自身的抗争和社会各界的声援是解决农民工权利贫困的必要条件。过去50年里,农民和农民工从未对各类歧视发动过全国性、持续性和自主性的反抗,中国的农民从来没有自己的农会,没有自己的领袖,更没有自己的维权纲领,他们始终是壹个“沉默的群体”。[123]这实际上就不断地鼓励政府对农民的权益予取予求。如果农民工今天能模仿当年知青要求回城时所产生的抗争意愿和抗争能量,农民工的社会权利就有可能大大改观。[124]中国的知识分子也应当有使命感和正义感,要帮助农民减少权利贫困。当年美国黑奴的解放,主要是依靠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白人,从而成功地推翻了奴隶制度;而获得了自由的黑人为了得到平等的权益,也经过无数次民权运动,才逐渐实现了平权。毫无疑问,权利不能靠恩赐,而只能靠争取,古今中外,概莫例外。
再次,解决国家罪错的壹大要件是国家要认错。中国政府目前大力提倡社会和谐,其实,从解决历史性的国家罪错和积怨半个世纪的城乡对立的角度看,这壹提法有些本末倒置了。要实现和谐,首先就需要和解,而和解的前提是国家能得到农民的谅解,为了得到谅解,国家就必须公开认错。所以,为了社会和谐,正常的逻辑是:国家认错-农民工谅解-城乡和解-社会和谐。中共习惯于用壹个决议的方式,对历史上的罪错作总结和检查,并借此对历史罪错作壹定的清理。对历次所谓的“路线斗争”、“反右”运动、“大跃進”和“文化大革命”,都是如此,尽管都不很彻底,但至少通过正式文件,选择性地表达了某种程度的认错。同样,对农民和农民工近60年来的剥夺和歧视,政府需要承担责任,全面认错。当然,政府认错并非易事。到2007年5月31日为止,美国15个前奴隶州当中,只有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和阿拉巴马等4个州对奴隶制度作了公开道歉。时隔140多年,仍然有11个前奴隶州拒绝公开道歉。[125]笔者希望并且相信,中国政府不需要等到壹个半世纪以后才就不公不义的户口制度表示道歉。
最后,为了得到农民工的真正谅解与和解,国家需要对农民工作出制度性补偿。例如,美国在推翻奴隶制度百年后的1960年代,针对黑奴制度对黑人的摧残,开始实施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对各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作矫枉过正式的国家赔偿,对他们的社会权益和经济利益实行全面倾斜,提倡“不公平”的分享政策。在消除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方面,中国政府不仅应当推动平等的工农和城乡政策,提倡工农平等居住、平等就业和平等就学政策,而且要采用补偿性办法,对农民工的需要实行特别的政策倾斜。对极端弱势的社会群体而言,他们的人生起点已经因歧视性制度的设置而不公平,那麽,在他们的人生历程当中,借助矫枉过正式的“不公平”,他们或许就可能与强势团体在结果上取得公平的可能。
这种制度性、国家级的补偿,侧重的不是针对个别农民工和个别乡村的补偿,而应当是针对所有农村和农民工的群体性补偿。这种补偿不必以现金和实物方式,而应以制度重建和政策倾斜的方式。例如,国家应该立法,要求所有接受政府资助的企业、学校和公立机构,必须在就业、就学、福利、升等、迁徒、住房等方面,明确反对对农民工和农民的歧视,否则它们将失去政府的经济资助。另外,需要公布和实施反歧视法,对任何歧视农民及其子女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如果可能,也有必要在短期内,对农民工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适当降低他们的入学和就业标准,旨在加快改善他们在过去60年里失去的社会经济地位。
总之,在农民工所有的社会权利当中,自由迁徒的权利是保障他们進入城市的前提,只有他们的自由迁徒权得到宪法和各类法规的保护,他们才能离开农村、進入城市。其次,农民工在城市居住的权利是他们立身存命的基础,居无定所,就不能奢谈生存的权利。再次,农民工的工作权利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安居乐业,才能求得发展。最后,农民工子弟的教育权利关系到他们下壹代的未来发展,寄托了他们对未来的希望和目标。当然,所有这些社会权利的落实,都与农民工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密切相关。美国黑人追求解放的基本历史逻辑就是,先人身自由、后社会平等、再政治民主[126],这也许是中国农民工所应该参照的路径指向。
笔者希望并且相信,农民工这壹群体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壹个历史名词,只要中国彻底废除户口制度,民众的身份鉴定和认同将以其职业为唯壹标准;再進壹步,就要确立所有中国人都是公民的概念,这时只需要区分公民与非公民。更高层次的追求则是,所有人都应该同样享有壹切与人权相关的权利。
土地制度
作者 闫周秦 写于 二零零八年
中共在大陆建政之后,重新构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财产关系与社会关系。在农村,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土地改革到1978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总共经历了5个阶段:土地改革(1950年-1952年底),初级合作化运动(1953年-1955年),高级合作化运动(1955年-1957年),人民公社(1958年-1980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至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保留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将土地的经营权交给了农户,农户成了经营主体,同时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1]。这壹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率获得前所未有的提高,使中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并且拉动了农村的消费和乡镇企业发展,促進了整个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但这壹制度经历了30多年后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而弊端的根源则在于农地的所有权问题未能妥当地解决。
壹、中国农村诸种弊端的根源:所有权虚化的土地制度
根据1950年6月《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是原始取得,该取得是法定物权,同时也是农民自由意志的结果。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其中第29条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区、县、省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依照当时的法律政策来解释,土地改革乃农民意志的产物。而土改采用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无疑符合中国的文化传统,所以最为农民所接受。其第30条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壹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该项规定明确了土地所有证的取得是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形式要件,而对土地权利的自由处置则是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实质要件。虽然《土地改革法》于1997年11月24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失效,但壹部法律的失效并不必然导致根据该法律取得的权利的失效。农民根据《土地改革法》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应该仍然被视为有效。半个世纪来,中国农村尽管发生了许多变化,但以自然村落为特点的居住和行政区域并未发生变化,尤其是与壹个个村落相对应的土地位置没有什么变化,从整个村落甚至村民小组的视角来看,半个多世纪后属于该村民小组、该村庄的土地所有权也没有变化。然而,改革经年,至今农民对自己耕作的土地还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农民不愿对并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安排长期性投入,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则更是付之阙如。和改革前相比,中国大多数地区农田的基本建设并无多大改善,而耕地则在掠夺式生产下变得日益贫瘠[2]。
由于名义上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作为“集体”代表者的乡村干部便获得充分理由去代表“集体”行使物权,干涉农民的生产行为,并進而“合法”地侵犯农民利益。这样壹来,作为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农民和代表“集体”行使物权的土地管理者即乡村干部之间的利益往往发生冲突。现在,乡村干部队伍日益庞大,有些地方为了应付人员开支,将壹部分土地收归村、组掌握,然后再出租给农民,以租金收入应付干部的人头开支,农民对此无可奈何。乡村干部在有些地方正成为新的土豪恶霸[3]。
面对日益扩张的城市化進程,有关农村土地的两个迫切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其壹是如何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在国际竞争中,以单个农户为单位、耕作方式极为落后的农业生产无法争得壹席之地,由于它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很小,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几乎为零。小规模的经营和农村的贫困又难以引起商业保险对农村市场的兴趣。脆弱的抗风险能力促使农民千方百计把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比如超标准使用农药甚至剧毒农药、毫无节制地使用生长素,以致于形成公害,并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4]。其二是如何实现农村的城市化,减少数量巨大的农业生产者,并成功地将他们转移到新的生产和生活领域。现行的法规政策实际上已在鼓励农民進城,除少数大城市外,农民進城经商、办企业已为各地政府所鼓励。长期僵化不变的户口政策也已出现松动迹象。现在制约农民進城并在城镇立足发展的关键是农民转产的启动资金有限,以农民進城打工的微薄收入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城镇安身立命。笔者设想,让农民有权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土地、宅基地及附属物,是形成这笔启动资金最简便有效的办法。
二、农地所有权问题解决之目标及途径
笔者认为,通过土地券制度的实施,既可以实现农地所有权的转移,又使农民真正拥有土地所有权,这是中国农地问题解决之终极目标。实现这壹目标的关键是,如何稳妥而公正地实现现有土地的产权转移。这壹过程可以被概括为:在土地所有权分散化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土地的集中化,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这壹分散和集中的过程并不通过直接的土地转移而实现,而是通过土地券的转移而实现。就象城市国有企业改革那样,不直接将公司出售给个人,而仅仅只是出售股票,这样才有可操作性。其具体设想如下:
首先,以现有村民小组为单位分配土地。考虑到历史原因,这样的分配单位可能最易为农民所接受。现在的村民小组基本是按自然村落形成的社区,其居民和土地范围在历史上具有稳定性。在现阶段这恐怕也是最公平的分配形式,并且有联产承包的先例可循,也易于操作,并减少矛盾冲突。其次,农民已按承包合同使用的山林、滩涂、耕地,不变更使用关系,正在使用中的宅基地也不变。再次,以户(壹对配偶)为单位参加土地分配,成年的独身、丧偶、离婚者,可按半户计算。第四,按土地条件确立基数及相应的系数,为土地分配作好准备。各地农民在联产承包的过程中已找到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评定办法。第五,建立以土地量化后代表着按份平均的土地量的土地券,以此为所有权证书,农民按户分得土地券,其持有的土地券量代表着他应得的土地量。第六,将每户农民所得的土地券与现承包使用的土地進行换算,土地券多于实际使用土地量的农民,多出来的土地券暂由政府登记,土地券少于实际使用土地量的农民,多出来的土地券也暂由政府登记,最后由政府根据所登记的土地和土地券的余额進行平衡,将土地占有量多于所持土地券者的土地余额再划拨给持有土地券余额的农民。这种划拨只能在同壹村民组范围内進行。第七,完成土地券的初次分配后,国家承认土地券持有人有权处分自己所持有的土地券所对应的那份土地,土地券持有者即可自由地处分自己所持有的土地券,但土地券的转移、过户、登记并经政府主管机关公示后方才有效。最后,建立国家土地储备制度,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出现欲转让土地的土地券持有人找不到买方的情况,这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对该土地券按市价收购,作为国家土地储备资源,储备的土地资源可在增值后出售,也可作为兴办公共事业的建设用地。
三、农地所有权归农户是农民的强烈要求
现在,只要深入农村调查就会发现,土地的集中化是广大农民的强烈呼声。农民们从自身的实践深深地体会到土地集中的必要性。他们倒没有过多地考虑什么地主、农民、剥削等等意识形态问题,而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性。现阶段的中国农民可粗略地分为三部分:其壹是较富裕的,包括经营农林水产、畜牧业而致富者,在城镇的工商业经营者及在城镇打工者。他们强烈要求土地的自由买卖,这样经营农林者可扩大生产,進城经商打工者可无后顾之忧。其二是不太穷也不太富的,他们懂农业经营之道,可以较好地经营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温饱已解决,但要進壹步致富又没有能力和资本。他们想通过土地买卖来不断扩充自身的实力,所以支持土地兼并。其三是贫困者,这部分人也支持土地集中化。他们大多缺乏生产经营能力,对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没有多大的兴趣。笔者多次在农村遇见过这样的人,他们倒是很怀念过去的大集体生产,说只要有力气就行了,每天按时出工,按时收工,壹切都有别人安排好了,自己只要挣工分就行了。土地集中化经营正合他们之意,他们可以受雇于新的农业企业,挣得壹份薪金,这比他们自己经营土地更有利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另外,通过出卖土地,也可使他们获得壹笔数目可观的资金,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可以说,土地的集中化经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趋势,但也有人对农民与土地关系改变表示担忧。这种担忧主要集中在两点。壹是担心农民失去土地后会潮水般地涌向城市,影响城市的稳定与发展。这个担心没有道理。农民本来就应当有自由迁徒流动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中国人的基本权利。20多年的实践也证明,不论采取何种行政手段,都无法阻止民工潮的涌动。现实地看,农村中那些愿意且有能力加入民工大军的,早已成为这支大军的壹员了。农民是否加入民工大军,与是否失去土地并无太大关系。许多已進城民工明明在农村有房屋和承包地,但他们仍然义无反顾地加入了民工行列;而继续守在承包土地上的那部分农民,恐怕根本就没有离开故土的愿望。我们不应当再自欺欺人地将“民工潮”和土地集中化联系在壹起。另壹种担忧与失地农民的保障有关。土地的自由买卖必然导致部分农民失去土地,这可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前者是指农民出卖了土地后转移到城镇生产生活。事实上,现在已经有不少农民在城镇生产、生活了,尽管其户籍仍归为“农民”,正常情况下无法把他们再赶回农村。如果他们的土地能转让,他们就有经济条件在城镇安居,或成为新的大型农业企业的雇员,其生活可能会比他们经营小片土地时要好。原因在于,他壹方面通过土地出卖获取了壹笔收入,又可以从受雇企业领得壹份薪金。这部分人应该是未来农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农民还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土地券作为股份公司的出资,从而成为股东。或者几户农民自己建立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共同经营。所谓的“被动”地失去土地,实际上是因条件差能力弱而售地糊口,对这类人是否予以照顾,取决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和能力,即便不允许他们售地,也仍然存在着需要提供社会救济的问题。显然,民工潮与失地农民出路这两点并不成为农地所有权变革的障碍。
土地的集中化经营是中国农村改革深化之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这壹过程的实现可能要经历壹个比较长的阶段,前后持续或达几十年。它的实现应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情况而不是人们的决心,任何人为的企图加快这壹步伐的设想,都必将损害而不是有利于这壹改革。可以说,土地集中化经营将会是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的壹条出路。
迫害农民
作者 季鹏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建国后毛式阶级斗争的新发展
“运动治国”扫描
阶级和阶级斗争原是马克屎主义的最基本“教义”。只是,马克屎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论述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他所说的阶级斗争主要是指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资本家及其政治上的代表)之间的斗争。马克屎也主张“无产阶级专政”,但那主要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政权、镇压被推翻了的资产阶级的反抗而设计的过渡性措施,而并非将整个社会分成固定不变的“阶级成分”,然后永远不停息地叫-部分人对壹部分人進行斗争。列宁和斯大林发展了马克屎主义中暴力斗争的壹面,但仍未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更未将阶级斗争作为治国安邦的主要法宝。毛泽东的贡献之壹是,他不仅将阶级斗争作为夺取政权的法宝,而且将其作为治国安邦、推动生产建设、社会发展、科技進步的唯壹动力和手段。因此全国的所有工作、所有事业都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而阶级斗争的核心、精髓则是无产阶级专政,于是“专政”成了这个政权、这个国家不可须臾脱离的“空气和水”,而且它的内涵和外延还在不断扩大、翻新、延伸,不断制造和捕捉“阶级斗争新动向”.....。
毛的另壹贡献是,把阶级斗争具体化为各种群众性“政治运动”。“运动”本非毛所创,也不是毛共所独有,但以“运动”作为治国的法宝,作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具体的、主要的方法、形式,则是毛的“专利”。在毛统治中国的27年岁月里,毛就是以这种方式贯彻他的各项方针政策,实现他的各项战略任务,所以人们称其为“运动治国”。在毛登基至及其死去的27年里,各种运动可谓延绵不断,大运动套小运动,全国性运动套地区性运动,全民运动套专项运动,即使表面上没有“运动”的间歇,各种政治学习、政治挂帅、思想改造也没有停顿过,它们实质上也是“运动”。有人统计,在毛执政的27年里,光全国性运动就达72项(壹说52项),地区性(省以下)就更多,难以计数。所以,对毛主义的研究,离不开对“运动”的考察和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建国后毛中国的历史,就是“搞运动”的历史。
又按照毛的说法,他的运动从其性质上看,可以分为对敌斗争运动和人民内部的射秽主义改造运动两大类,前者如土改、镇反、肃反等,后者如三大改造(对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但实际上,还有些运动介乎于两者之间、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如整风——反右派,开始时说是人民内部的“和风细雨”的运动,后来就变成“敌我矛盾”的“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猖狂進攻”了。又如文化大革命,它就更可能是涵盖“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了。其实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运动,其本质、目的都是壹样的、大同小异的,那就是通过揪出、打击小数(5%)“敌对分子”、“破坏分子”,教育广大(95%)的人民群众,达到实现毛在某壹时期、某壹阶段的政治、经济目标或对某-群体進行改造的目的。而它总的目的无疑是巩固和强化毛和毛共统治集团对人民的极权统治。
本篇主要叙述建国后毛发动的主要运动,但不是全面的记述,壹方面,我们这里不是为毛的“共和国”树碑立传,没有必要事事必录;二方面,如前所述,运动太多太密数不胜数,不可能壹壹记述。我们只要把那些主要的、能反映和说明毛主义运动本质的东西交代清楚就行了。
不过还需要说明,毛发动的反右派、大跃進(三面红旗)、以及文化大革命运动,由于规模大,情况复杂,后果特别严重,因此各设专篇论述;在本篇,只涉及对三大运动之外的几个主要运动的扫描。
对农民恩将仇报:建立现代农奴制度的前哨战
作为经典寓言,“农夫和蛇”的故事教育了壹代代善良的人们。这个故事流传开之后,那条忘恩负义的毒蛇大概再也无所施其技、售其奸,只能躲到蛇垌里去了。可是谁能想到,壹个叫毛泽东的人,在20世纪中叶的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大舞台上又上演了这个故事的扩大版,而且,这之后数以亿计被他恩将仇报的“农夫”们依然叫他“大救星”。这比那条毒蛇不知高明了多少倍,确是令人叹为观止了。
壹、梁漱溟“九天九地”之说的背后
正如毛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所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战争”,实际上是壹场当代的农民战争。毛共以其欺骗和裹胁的两手将亿万中国农民牢牢捆绑在他的内战夺权的战车上,终于靠了他们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夺得了天下。这时,按理毛和他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应该义无反顾、最大限度地回报他的“恩人”——农民。我们听到毛共的宣传机器也都在这么说的,如,毛的“解放大军”所到之处,随即开展的“土改” 运动,使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从地主手里分得了田地,使他们从此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于是农民们由衷地高呼“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农民成了共产党革命的最大受益者,新中国的最坚定支持者……
这种宣传听得多了,而且没有听到过不同的声音,人们也就信以为真了。老壹代的人们早已经习惯“听党的话”, 并乐意充当共产党、政府的“传声筒”;年轻的第二、第三代只能从电影、书刊上了解过去,当然只能相信毛共宣传的壹切。于是就出现了当今不少年青人相信毛泽东主政时中国人人自由、平等,个个有工作、有饭吃、没有剥削压迫、也没有贪官污吏……的幸福日子。
毛当初的“解放”到底给人们带来了什么,特别是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几乎没有人去细究。即使近年来壹些勇敢者冲破层层言禁,大胆揭露了毛的“大跃進”、“人民公社”制造的骇人听闻的大饥饿、大死人的事实,但那也只是针对那场运动,在此之前,农民们似乎仍然沈浸在被毛“解放”后的欢乐之中,甚至有的“反毛” 的学者也认为“土改之后合作化前”,是农民的“黄金时代” 云云。
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毛共当年的“解放”究竟给农民带来了什么?这壹敏感话题终于被人提起,并且从尘封已久的铁幕中透露了壹丝阳光,壹点真相。最初敢于质疑的人是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学者梁漱溟,在1953年9月间全国政协会议上,梁与毛泽东就农民问题“面折廷争”,引发了 “龙颜震怒”,以致使毛完全失态“泼妇骂街”,直将梁漱溟骂了壹个多小时,真可谓骂得狗血淋头,痛快淋漓。之后则将梁之言论封杀,中国又成了农民幸福的天堂。
据有关亲历者回忆,当时梁漱溟根据其调查所掌握的材料,在政协会上非常不客气地指责毛政权带给农民的痛苦,指出农民与城里的工人相比较,有“九天九地” 之别,即工人生活在“九天之上”,而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还要受农村基层干部的欺压..... 意谓农民过的是地狱生活。听到这里,毛终于勃然大怒,顾不得长期以来装出来的“人民领袖”、“明君”形象,撕破了脸皮,把偌大、庄严的政协会堂当作街头村巷,使出其湖南痞子的本色,对梁漱溟破口大骂架.....毛这次之所以对梁的发言大动肝火、大肆淫威,是因为梁委员正好戳中了他的软肋,击中了他的要害。因为谁都知道,毛是靠农民运动起家的,农民帮他打下了江山。毛壹贯被塑造成农民的“大救星”,是农民的“贴心人”,如今梁漱溟揭开了壹点真相,掀开了他苦心经营起来的画皮的壹角,怎不令气急败坏!如果在这个关键之处被其打开缺口,毛的谎言王国就有垮塌的危险,進而动摇其政权的根基......所以他只好不顾壹切了。
(注:有关粱漱溟与毛泽东的这次正面冲突,我们放在本书第四篇:反右派运动的附录中记载,请参阅)
遗憾的是,笔者至今都不能看到梁漱溟当年所指陈的工农生活“九天九地”的具体内涵,具体事实。可以肯定,作为著名学者、农村问题专家,而且还是毛的“老友”的梁漱溟先生,发出如此不留情面的言论是握有充分依据、充足事实的,否则他绝不敢在如此重要的场合,提出如此重大、敏感的话题。然而,迄今为止,在笔者所见到有关当年毛、梁冲突的记述资料中,都没有对“九天九地” 说的具体描述。现在见到的只是毛在谩骂梁时提及的壹些零星的片言只语,如“工人有工会可靠,农会却靠不住,党团、妇联等也靠不住,质、量都不行,比工商联也差,因此无信心”。“共产党丢了农民”,共产党進了城市“忘掉”了农村,等等。这些显然都是断章取义,且言不及义。其中只提到了壹个接近实质的问题,就是梁说毛共的农村“下级干部”“违法乱纪”,欺压农民。毛对这壹问题的答复是:“在全国,好的和比较好的,是百分之九十”,剩下则百分之十是混進共产党干部队伍里的“反动分子、宪兵特务、会道门头子、流氓地痞、地主富农”,坏亊都是他们干的。……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梁漱溟提出这个农民生活太苦、生活在“九地之下”的议题,并不是“合作化”、 或“大跃進”时期,而是国人都认定农民刚刚获得“解放”、“土改”之后的“黄金时期”,大家都认定那段时期是中国农民生活最好、最惬意的时期。
另外,从那个时期过来的人们也知道,当时工人的生活也不是什么“九天之上”,只不过是有饭吃有衣穿的低水平温饱而已。用它来对照农民的生活却成了“九天之上”的天堂,那“九地之下”的农民的苦况就可想而知了。
遗憾的是,除了梁漱溟说了那句惹祸的话之外,至今我们仍然缺乏那壹时期农民生活真相的具体资料。不过,近年来不经意读到网上壹篇文章,稍稍填补了这壹空白,山东大学附中退休教师李昌玉先生于2009年2月17日在网上发表了壹篇文章(笔者在壹年多之后才读到它),题目叫《镇反运动研究》,全篇主题反映镇反运动的“总指挥”毛泽东在那场运动中如何运筹帷幄、不断促使各级领导大开杀戒的具体言行(各种电文、讲话、指示),以及毛本人说“杀反革命比下壹场透雨还痛快” 的心情。但是文章的第(5)部分:“毛泽东登基7个月就下达指示镇压农民骚动”壹节,却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农民和农村的情况的壹斑。
李氏此段文章主要讲了两个事情,其壹是1950年5月前后出现的苏南(江苏南部)农民“骚动”的事件。事情直接反映到了毛泽东那里,5月5日,也就是毛泽东入主中南海的7个月零5天,毛在壹份题为《中共转发华东局关于镇压反革命暴动及处理群众性骚动事件的指示》的文件中批上壹句:“决不可向群众开枪。”
华东局这个《指示》原文第二项中壹段原话则是:“因灾荒严重,或因秋征负担过重,群众生活困难,致为反革命分子趁机煽动,因而引起群众性的非武装的抢粮运动,我在场武装部队应首先竭力加以劝阻,使他们了解抢粮为违法而停止抢粮。如劝阻无效,则可对空中鸣枪驱散群众。”毛便在这最后壹句的后面加上了“决不可向群众开枪”这几个字。
这个文件表明,苏南这个素称富庶的鱼米之乡发生了严重的粮荒,粮荒的原因是“因灾荒严重”即天灾;或“因秋征负担过重”即毛共政策的“人祸”。这里的“秋征”是指上年秋后的征粮,因为当时正是春末,不可能征粮。即是说因去秋征粮过重,征了过头粮导致春来群众无粮下锅。群众无米下锅,不得不赤手空拳(非武装)来“抢粮”。抢粮的规模壹定很大,所以才称为“抢粮运动”,才出动武装部队去镇压。按照毛共的惯例,即使这类事件百分之百是政府的错,即使事后被迫发给群众壹些救济粮,也要抓、杀几个为头的“煽动群众”的“反革命分子”,以儆效尤。毛写上这句“决不可向群众开枪” 决不是无缘故的,可以理解为他知道下面实际上已经开枪镇压了。毛为了摆脱自己作为最高领导之责,故意写上这句冠冕堂皇推脱责任的话。亊实上,当抢粮己成为“运动”时,口头是劝阻是阻止不了的。如果下面下面开枪了杀人,毛可以据此推卸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毛和华东局都没有壹句应实事求是地给缺粮者发放救济粮、“救人第壹”的指示。
偏偏在这个时候,中国民主建国会的主要负责人,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的黄炎培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报告苏南地区沙川、南汇、奉贤三县“有灾民二十万,征粮不但不减免,且要重征,以致三县农民种子没有,肥料不施,粮食不足,农民体力大减难于下田工作”等情况。本来这个报告正好印证了上述中共华东局文件中有缺粮农民“非武装抢粮”骚动事件的真实原因,作为最高领导,毛理应指示下面查明情况火速救人。但他却反其而行之,对黄炎培反映的情况持怀疑态度,指示华东局第壹书记饶漱石转告苏南区委书记陈丕显,叫陈“应派员详查“,然后报告他。
毛是5月12日给饶漱石发出如上指示的,刚刚过了三天,就收到了苏南区党委呈送给毛的“三、四月份综合报告”,这个报告显然不是陈丕显作的临时调查,而是苏南区党委先就作好了的情况反映。报告称苏南个城市近期出现了“物资滞销、生产缩减、不少私营工商业歇业、大量工人失业的情况”,以及他们采取的对策。还谈到帮助苏南农村四十万灾民解决口粮、种子、肥料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这就印证了壹个亊实,即苏南三县的灾民不是黄炎培所说的二十万,而是四十万!
可是毛泽东仍不死心,他在5月19日给陈丕显去电,仍然要陈亲自去调查“因征粮引起农民无力耕作等项” 实况,然后“作壹个切合情况的答复”。很明显,毛想要得到与黄炎培反映相反的报吿,以便作为驳斥这个民主党派头头的“武器”。
终于,毛收到了陈丕显关于黄炎培反映的情况“有些与事实未尽符合”的报告,毛于是叫陈亲自去和黄炎培谈,意即用事实纠正黄的“错误”。
何以知道毛对黄炎培的反映是恼火的呢?半年多之后,在毛发动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毛暴露了对黄爱“说三道四”的极端仇视,狠狠整了黄炎培及其领导的中国民主建国会,提出的口号是“火烧工商联,打劫民建会!”(可以肯定,这种具有山大王特色的口号除了毛恐怕别人想不出、也不敢提的。)黄炎培本人则被批斗得焦头烂额。毛终于说出了壹句埋藏在心底很久的话:“黄炎培,得意得不得了,整了他壹下。”。算是报了在苏南农民问题上的“壹箭之仇”。
(文中的事实和引语据原作者说明,均取自《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壹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
李昌玉在其文章中说到的第二件事是发生在云南的边远小县,时间是“解放”初期的1950年,主题是征粮——农民交“爱国粮” 壹亊,事情比较简单。
永仁县是云南省楚雄自治州所辖的壹个县。根据1949年12月9日国民党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的“起义”通电,云南和平“解放”,1950年1月10日,中共解放军進驻永仁县。2月4日,永仁县“人民政府”挂牌成立。新政权建立后首抓两件大事:剿匪和征粮。剿匪是军队的事,暂且不论,这里只说征粮。
新政权要招兵买马,政府工作人员要吃饭,征粮本是分内之事。问题是它的任务畸重,这大概也就回答了前壹个故事中,农民为什么要聚众“骚动”、抢粮的原因。
永仁县是壹个小县,当时人口不详。经查,该县2002年人口为10万,那麽,1950年推算人口应当在3——4万之间,除了不交粮的人口,交粮的农民人口大约在3万左右。这3万农民1950年交了征粮1094万斤,每个农业人口男女老幼平均每人交300斤以上。这相当于每个农民大半年甚至壹年的口粮。而且这种偏远穷荒之地,亩产粮食才壹百多斤,除了口粮之外,是没有什么存粮或商品粮的,实际上是将口粮交了,吃什么呢?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还要“补交”国民党时期未征的1949年的公粮,共计328万斤。平均每个男女老幼要再交100斤。即是说,1949年国民党时期全县征粮数为328万斤,仅及1950年共产党征粮的30%。(资料来源的《楚雄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
还有壹件事情也可资参考。同样属于楚雄州的武定县,据《楚雄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中《武定县五十年代初期的粮食工作》壹文作者闻从善的回忆,这个县1950年征收的粮食大概与永仁县差不多。当时全县划为5个区,闻从善所在的第四区入库粮食180万斤以上,全县大约入库1千万斤左右。壹下子征来这么多粮食,存放成了大问题,因为在国民党时期全县根本没有像样的粮食仓库,所以,征来的粮食只能堆放在没收地主、土匪的住房,以及征用各种公房、庙宇内。楚雄州地处云南以西,位居滇缅公路南北两侧,抗战时是支前的后方基地,它的前面有几十万远征军在与日寇厮杀。按理,国民党应在此大建粮库,征收公粮供前方将士使用。可事实上它并没有几间像样的库房。当时征收的粮食并不多,随征随送走,县里没有建仓库的必要。抗战结束后,国民党的县、乡机关人员很少,就更不必建粮仓了。而毛共新政权的建立,不仅食皇粮的人员激增,而且,据闻从善解释,新政权的壹切财政支付,包括人员的工薪,大部分都用征来的粮食支付。粮食成了新政权的支撑。无怪它征粮数量是过去的几倍,还要将国民党时期没来得及征收的粮食“补征”。这大概就是梁漱溟所说的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的主要原因吧。
还可以从壹些宏观的数据看看当年农民和农村的真实情况。应该说,毛登基之后不久便在全国新“解放区”(约占全国农村人口三分之二)实行了毛式暴力土改。即以毁灭约占当时农村人口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生命和土地、财产,满足部分无地少地农民对土地的渴求,以及农村中的壹部分流氓无产者对“富人”的发泄仇恨的愿望,暂时给农业注入了壹支强心针。但是它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它只是短暂调动了部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很快,新政权的横征暴敛不但使农民的贫困依旧,并且進壹步加剧。这是因为农民的增产增收远不如毛政权赋税增加的快,据官方的统计资料,1953年(土改以后的第二年)全国粮食较1950年(土改前)增加了25.4%,绝对量从2646亿斤增至3318亿斤。(参见《炎黄春秋》2008年第12期第48页的统计数据),而粮食的征、购数量则增加了100.25%,绝对量从356亿斤增加到721亿斤(数据出处同前。但必须指出,这个征购数是不完全的,因为壹部分征粮被县、乡留作“经费”了)。粮食是当时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粮食征、购量的增加则意味着增农民虽然增产却不能增收(征粮是无偿的,购粮则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值,所以叫做卖“爱国粮”)。所以,“土改后”农民的生活并无改善,还可能恶化了。这也是梁漱溟敢于在毛面前讲“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而毛却未加反驳的原因。还要特别提醒的是,这时毛共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尚未施行(这项政策和制度是1953年10月之后才实施的),待到实行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之后,农民的痛苦便上升到壹个新的台阶。
农民真正的苦难还没有开始呢,梁委员就指责毛政权把农民打入“九地之下”了。
当毛把梁漱溟打下去之后,真正令农民進入“九地之下”的政策: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出台了。
二、建国后农民角色的转换:毛为什么要实行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
已经夺得了天下,坐上了“龙廷”的毛非常清楚,农民充当共产党打江山夺权工具的使命已经完成了,但是,更大的使命、更艰巨的使命仍然有待农民——他的政权的主力军——去担当、去完成。
从大处讲,夺取国民党政权,毛认为只是他的事业的起点,“万里长征第壹步”。按照马克屎主义的理论,共产主义必须要在全世界胜利,才能巩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所以,他领导的革命要走向世界,首先要走向亚洲。因此,他刚刚坐上龙椅之后,就策划、挑起了越南和朝鲜两场战争。
1953年3月5日,全世界的共产党头子,苏共领袖斯大林死去了,毛在心中认定,这全球共产主义运动领袖宝座非他莫属,他也自觉地将“解放全人类”的伟大历史任务放到自己肩上。所以从此他与苏联的关系再也好不了。
要解放全人类,就意味着要有更多的军队,更先進的装备,更大的投入。这壹切从哪里来?过去他在野时是依靠“打土豪”、没收“资产阶级”,如今当权了,土豪早打光了。当然只能靠向他治下的子民收取。当时中国的资产阶级非常弱小,(大的早已共产了)交的赋税不多,而农民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农产品又是中国主要出口的产品,毫无疑义,今后建立新式军队、供养急速澎胀的新政权机构、人员,乃至开展全面经济建设,主要得靠农民,靠从农民身上榨取。也就是说,过去依靠农民打天下,而今则主要依靠农民搞建设。农民的角色由为共产党造反夺权提供人、财、物,充当人海战术的炮灰,转而成为新政权的供养者、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和剩余价值的创造者。
问题还在于,急于称霸的毛抛弃了壹般国家从发展轻工业入手,慢慢积累资金发展重工业、最后实现工业化的道路。而是要走“优先发展重工业”(实即军事工业)的道路。这样,建设资金的需要量就更大、更急,只能壹方面压缩全国人民基本的生存需要,强迫人民缩衣节食、勒紧裤带;另-方面则要农民提供更多无偿的、价廉的粮食和农副产品以“支援国家建设”。
从毛的角度看,农民也是最适合榨取的群体。毛的政权机关设在城市,他的干部也都属于“非农业人口”,城市还是国家的“窗口”,外国人常到之地,所以他必须对城市和城市中的居民网开壹面,让他们活得稍为“光鲜” 壹点,享受壹点“射秽主义的优越性”。 而对农民就没有这种必要了,所以他很快就确立壹种后来被称为“城乡二元经济” 的体制,即让农民成为为国家提供积累的纯粹生产者,而不享受城市人口享有的壹些公共福利和基本生活保障。农民成了新政权下的“农奴”和地地道道的“二等公民”。
为了实现对农民的最大榨取,国家除了对农业征收高额税赋,并“动员”农民低价向政府采购部门卖“爱国粮”、“爱国猪”……等等之外,毛政府对农民的索取和剥夺还有壹条非常容易实施而又很隐蔽的渠道,那就是通过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暗中收取更多 “农业税”。具体办法是:当时毛中国实行由国家垄断的计划经济,工业、商业、流通全掌握在国家手里,政府通过国家定价方式,强迫农民以远低于价值的价格将农产品卖给国家,国家则以远高于其价值的价格将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卖给农民。这壹正壹反、壹增壹降之间,就形成所谓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毛统治的20余年中,政府运用这种价格“剪刀差”从农民身上榨取了数千亿资金,具体数额专家们估算不壹,最低为4481亿,最高为8000亿元,而在毛统治的时期,国家总共用于经济建设的投入才6000亿元,从中可见国家经济建设的资金基本上、甚至全部来源于对农民的价格“剪刀差”剥削。
不过当时毛政府与农民矛盾最突出、最尖锐的还体现在粮食问题上,因为粮食是生存之本,无法替代而又不可须庾脱离,而按当时的正常方法从农民手中征、购得来的粮食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对粮食的需求。当时的情况是,在1953年10月实施粮食“统购统销”之前,毛政府除了征收公粮之外(公粮系按田亩摊派,不可能变动太快),主要依靠半强迫、半动员式的叫农民卖“爱国粮”的办法来解决粮食问题。当时粮食的自由市场依然存在,自由市场上的粮价比国家收购价高得多,农民在被迫卖给政府壹部分“爱国粮”的同时,还拿出尽可能多的粮食去市场出卖,以便换得更多收入。这样就大大制约了政府掌控粮食的能力。当时毛政府粮食供应的顺序是:首先满足对外(对苏联)出口计划需要;其次满足政府、军队人员的粮食需求;再次安排城镇非农业人口的定量供应,最后才是对农村灾区和粮食不能自给地区的“返销粮”。统计数据表明,1952年粮食年度(1952年6月至1953年6月,下同),毛政府的粮食库存出现了40亿斤“赤字”,即支多于收,减少了40亿斤粮食库存。各地城镇都出现了粮食供求紧张的局面,从而引起了毛和高层的惊恐。予是,壹项新的、将粮食全部控制在政府手中的政策酝酿出台了。
根据杨继绳在《炎黄春秋》2008年第12期的文章:《统购统销的历史回顾》中提供的情况和数据(以下有关数据均出自该文,后文中凡有引号标出者亦为该文之原文),当时毛政权面临的总的粮食形势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全国城镇人口由1949年的5765万到1954年增加到8249万;而由粮食部提供的数据,1953年的城镇人口为9182万,比1950年增长58.3%。又据该文另壹处引用粮食部粮食计划统计司的资料,1953年度,需要国家提供商品粮的人口为24788万人(这包括了需要“返销”口粮的农民和灾民),另外,出口粮食以换取苏联的工业设备和军事技术的计划不能减少。因此,粮食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毛为首的中共中央决定出台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来统购统销范围扩大到132种农产品和经济作物)。以此彻底解决粮食危机。
这不禁使笔者想起,在中共即将夺取全国政权之际,美国总统杜鲁门、国务卿艾奇逊为首的美国自由主义思想家和政客们,曾预言中共不可能解决面临的严重经济困难(主要是恶性通胀),届时必然要求美国伸出援手,他们就可趁机插手中国事务。这帮“帝国主义分子” 确是低估了中共的能力,他们不知道,世间最大之事莫过于死人,而毛共最不怕死人,它怎么会被经济困难所吓倒呢?死人都不怕还怕什么呢?所以它面临的困难很快就被解决了,办法就是政府对物资和市场的强行垄断、管制,谁不听令杀无赦!如今面临的粮食困难也许比通胀更危急,但在毛的领导下,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前提是不怕死人。
毛的“统购统销”政策出笼于1953年10月,正是刚刚把梁漱溟为农民叫苦的“九天九地” 之说打下去之后。具体制定这壹政策是中共“中财委”负责人陈云。陈云是中共的经济能人,战胜恶性通货膨胀就是由他具体领导的,现在对付粮食问题,仍由他挑头拿主意。他的办法简单地说就是,先把农民生产的粮食尽可能多地集中到国家手里,然后由国家進行再分配。1953年10月1日,陈云在天安门城楼上口头向毛汇报了他的思路。10月2日,毛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了通过了陈云的意见和建议。10月16日,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以后政务院又发布了相关命令和执行方法。
据说陈云在此期间曾经向党内高层说,他搞的这个办法是“挑了壹担炸药”,“壹头是”黄色炸药”,壹头是“黑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崩溃;如果采取征购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两个中间选哪壹个,都是危险家伙。其实陈云是危言耸听,他知道,只要得到了毛泽东支持他就没有任何风险,农民有什么可怕?他们又没有枪。后来的事实也是如此。
这个“统购统销”办法看似简单,关键则是执行的问题。就像后来毛在“大跃進”运动中征购粮食壹样,壹纸征购令下去,便是全国腥风血雨,鬼哭狼嚎,饿殍载道,尸骨如山。“统购统销”没有达到后者的水平,但那场运动也叫中国农民永记不忘,让他们第壹次领略了“大救星”的厉害。
像所有其他运动壹样,这场运动也有壹个非常冠冕堂皇、“壹心为民”的理由,它说政府为了在更大范围内调剂余缺、平衡丰歉,保证人人有饭吃,保证国家的射秽主义建设顺利進行,所以要采取这个办法。而且这个办法只是向农民“收购”粮食,是有偿的,是“买卖”(只是价格由政府决定),而且是在留足口粮、种子等等之后。这有什么不可呢!所以,若干百年之后,历史学家看到这份文献之时,仍然会断定那是毛政权在其执政之初期为人民做的壹件大好事。
很快,这场运动就铺天盖地地展开了。因为当时的农民仍然是独立的个体经营户(即使入了互助组或初级社,也没有改变其私有制性质),这场运动面对的便是近壹亿农户,因此毛共动员了所有能动员的干部和壹切“吃皇粮”的人员,全部下乡,到村、到组挨家挨户去动员,去完成任务。刹时间,中国农村便鸡飞狗跳,鬼哭人嚎,当然也有敲锣打鼓、披红挂彩的,那是完成购粮任务的“报喜队”。
折腾了几个月之后,壹切终归于平静,当局宣布粮食“统购统销”取得了伟大胜利。1950年全国征购粮食总量为356亿斤,1953年征购粮总量达到721亿斤。简单地说,实施“统购统销”后,国家从农民手中要来的粮食增加了壹倍。 1954年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水灾,粮食减产,而这个粮食年度粮食征购任务却比上年增加了21.98%,结果仍超额20亿斤完成了任务,当年征购粮总量占到总产量31.8%的创纪录水平。
1954年6月底,国家粮食库存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1%。由此可见,毛和共产党真的是“战无不胜”。
不过,成绩是怎样取得的呢?不但公报里没有提及,而且成了毛政府不可对外泄露的最高机密。然而历史总是前進的,近年来壹些亲历者通过回忆和当年壹些资料的爆光,使这场运动真相露出了的冰山壹角。
浙江省是素称富庶的鱼米之乡。据当时的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吴植缘在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称:浙江省1954年粮食产量141亿斤,征购51亿斤,占总产量的36%强,由于统购粮食任务重,农民顶牛,发生了干部强迫命令。1955年粮食征购任务更重,除附加7%外,又扫了几年尾欠,但全省征购粮任务完成了112%。因统购中顶牛,“死了”134人。龙游县因粮食供应不足饿死4人。衢州地委副书记到开化县壹个村了解,全村72户,只有3户有饭吃,农民吃树皮、草根,脸色青肿,开化县126个村,这样的村有39个。农民说:“共产党把我们当鱼鹰,脖子壹压,大鱼小鱼都吐出来了。”余杭县开扩大干部会,说到粮食征购,乡干部哭的就有20多个。
有壹份《杜润生、袁成隆关于浙江省农场情况的报告》中称:“现在猪、羊减少三分之壹至三分之二,卖家具,吃种粮,要饭,卖子女,请愿,老弱者躺在床上等死的现象已续有发生,呈不稳之象。”
这当然不是壹个或几个省的情况。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在1955年2月2日的《华南分局关于目前农村紧张情况与措施的报告》中,概括了几种情况:壹、在购粮运动后期(1954年12月下旬),各地都发生了农村大量杀猪杀鸭的情况。二、中山、新会、南海等部分地区,发生农民退田,甚至交土地证,认为这些土地产量低,负担不起购粮任务。三、农民吃不饱,生产积极性不高,出勤率大大降低。四、农民对粮食问题顾虑很大,中山县港口镇的农民晚间偷偷去看粮仓中的粮食是否运走,农民看到调运粮食的船开走后便在河边哭哭啼啼。没有领到购粮证的缺粮户到干部家中哭哭啼啼。五、对党和政府普遍透露出壹种不满情绪,“辛苦壹年没得吃”,“共产党好是好,但是现在整死人了”。这篇报告还透露曾发生过群体性抢粮暴乱事件——“中山港口事件”。
还有:广东高要县第九区在购粮中捆打了53人,搜屋36户。
湖南全省因购粮被迫自杀者111人。
国务院第壹办公室在1955年4月22日提供的几篇《关于农村粮食紧张情况的调查》中反映:山东郓城县按照实际产量只能购余粮2022万斤,上级下达任务3300万斤,实际完成2900万斤。由于任务过重,干部强迫命令,比较普遍对群众捆打游街。三区壹副区长在彭庄乡陈庄领导秋购中,造成自杀3起。区干部在杨庄集逼粮,打8人,扒衣服挨冻16人,吓跑3人。壹些群众不敢在家里睡觉。郓城县自统购统销以来,发生两起群众骚乱事件。浙江金华地区在粮食征购中,违法情况严重,据东阳、义乌、浦江、金华、兰溪、寿昌、建德、汤溪、淳安等9个县统计,共有570名干部有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行为,其表现为:搜仓、封仓、封碾257户;非法关押、斗争、捆绑、吊打、刑讯逼供农民178人,罚款24户。
另外,据粮食部统计,1954年购粮中死亡710人,其中自杀566人,自杀未逐35人,送粮而死的74人。自杀者中湖北150人,河北130人,河南108人。
很明显,这些数字极不完全,且说的极不清楚,总的说把事态和死人数大大缩小了,根本不能反映全国的情况。而且,所有反映在购粮运动中造成死人的报告,只列直接死于运动(自杀、被打死)之人,那些因“购”了口粮无以为生而饿死者或病死者全不计入。如,1955年统购统销中广西的平乐、荔浦、横县等地发生大量饿死人事件,事情被严密封锁、压制了近两年,直到1957年6月国务院第52次全体会议才宣布对广西省有关负责人(包括省委第壹书记陈漫远)分别给予撤职、调离广西等处分,地、县、区、乡特别是壹些基层干部受到党纪处分甚至刑事处分。官方公布只饿死550多人。民间和知情者则认定饿死人总数在此数十倍以上。当然实际死人数只能是笔糊涂账了。
其实,那些在购粮运动中因为打死、逼死人而受到处分的干部也是很“冤”的,因为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的指示。广西那些被处分的地、县、区、乡干部就公开说:死人是统购统销政策造成的,不是他们的错。他们都是在执行中央的指示,执行壹项国家的政策、制度。毛泽东在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中央第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上,就公开鼓励他的各级干部要推行野蛮、残暴的农村政策,会上毛着重批判了对农民不忍下手的“良心论”,他宣称: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有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我们有些同志们太仁慈,不厉害,就是说,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就是在这样壹位最高领袖的领导下, 能怪下面的干部吗!
有壹种为毛和中共的统购统销政策辩护的论调说,那是形势所逼,不得不采取此种办法。刘少奇就是这壹论调的鼓吹者之壹。刘少奇后来被称为是同情农民的“修正主义”者,但是,在1962年1月27日七千人大会上谈到粮食统购统销时刘说:
“现在我们国家对粮食的需要量,同农民愿意交售的数量之间,是有矛盾的,而且矛盾相当尖锐。如果按农民的意愿,在自己吃饱了以后才把多余的粮食卖给国家,假如让农民统统吃饱了,然后国家才征购,那麽我们这些人就没有饭吃了,工人、教员、科学家以及其他城里人都没有饭吃了。这些人没有饭吃,工业化也搞不成了,军队也要缩小,国防建设也不能搞了。”
所以,他的结论是:农民种田种粮就是不能让他们吃饱,农民吃饱了其他人就得挨饿,统购统销,强迫命令完全必要!——这其实是壹种地地道道的强盗逻辑,全世界有很多国家生产的粮食都不能自给,按照刘的这种逻辑,那些国家的人民都会饿死!但实际上这些国家不但没有饿死人,还生活得很好,因为另有避免死人的办法,比如,适当减缓工业化和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提高粮食价格来刺激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国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帮助提高粮食产量;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進口粮食,当然更不能在本国人民吃不饱肚子的情况下出口粮食!
但是在毛和中共却不考虑这些办法,在他们看来其他办法都不如暴力征购简单有效。至于征购之后农民的口粮不够怎么办,按毛的说法是:农民应该闲时吃稀,忙时吃干,实行“瓜菜半年粮”。总之保证其他人先吃饱第壹。这大概就是他与梁潄溟辩论时说的“大仁政”。在毛的领导和教育下,中共的各级干部都已经“毛化”了,他们按照毛的要求都将“良心”丢给狗吃了。比如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在作有关粮食工作的报告时就说:只是地主、富农在闹缺粮、搞破坏。接着又说:
“农民叫喊缺粮是虚假的,都是农民自发势力的叫喊,粮食紧张是不是出口多了呢?不是,1953年出口粮食32亿斤,1954年出口粮食39亿斤,为了進口机器设备,不出口是不行的。”
于是,全国统壹论调:说农村缺粮都是阶级敌人在搞破坏、捣乱;是农民自发势力在乱叫喊。所以,对壹切“抗购”或“造谣”说饿死人的人要采取坚决镇压的政策。甘肃通渭、贵州麻山曾发生大规模因购粮骚乱的事件,云南也发生了多起死人和暴力抗粮事件,都被作为“反革命暴乱案”残忍地镇压下去了。湖南常德地委明确规定定:“对破坏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反革命分子,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治罪。”各地还纷纷成立“保卫粮食统购统销办公室”,专管打击“破坏统购统销”的“犯罪分子”。四川德昌县的“保卫办”,在1954年召开群众大会25次,判决29人,其中死刑1人,有期徒刑23人。四川石柱县的“保卫收购办公室”在1953年召开公判大会9次,判处死刑2人,有期徒刑5人,管制2人。福建省邵武县1954年在粮食统购中发生骚乱,定性为“反革命煽动群众,破坏粮食统购统销”,逮捕114人,处决16人,判有期徒刑56人,管制9人。
伴随着血腥镇压,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畅行无阻,年年超额完成任务。共产党连有几百万军队的蒋介石都打败了,区区几个手无寸铁的闹事者,怎是其对手!
这样我们也就知道了,为什么广西平乐地区饿死人事件被压了两年才公布和处理,因为当时必须维护“说农村缺粮、饿死人都是地主、富农、反革命的造谣破坏” 这个全国统壹口径,必须对壹切阻挠、批评统购统销的“阶级敌人”实行坚决镇压!
取得了这么伟大的胜利,但我们高瞻远瞩、有备无患的领导人,认为还不够,还要征购更多的粮食,要尽量减少粮食销售,以增加粮食库存。在1957年7月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粮食工作会议上,陈云为粮食库存不足叫苦,提出国家应储备可以应付两个灾年的粮食库存,大概需要480——500亿斤。于是,粮食征购工作主要朝着增加库存的目标奋斗。直到后来的大跃進,仍就是为这个目标而奋斗。于是就出现了壹边是太仓之谷,陈陈相因;壹边是饿殍枕藉,尸横遍野。太仓之谷是不能动的,做什么呢?据说是用来“备战、备荒、为人民”。这就是毛泽东的“大仁政”。
然而,统购统销运动也给毛壹个很大的教训,在开始实施的头两年,他的政府要面对壹亿农户去搞征购,去挨家挨户动员,翻箱倒柜搜粮食,这个工作量太大了,难度太大了,它占用了政府当时全部人力、全部资源,岂能是长久之计?
于是,壹个早已形成的决策在毛脑海里提前实施:必须尽快把农民组织進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毛泽东掀起了“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不到半年全国就基本“合作化”了。
近来有很多学者、老干部著文指出:毛在全国“解放”不久就抛弃他原来的“新民主主义”承诺,大搞“向射秽主义过渡”,这是根本性的失策。有人还分析他可能错误判断,高估了合作社的“优越性”;有人以为毛是耽心再不搞合作化,农村就两极分化了,重新回到“人剥削人”的旧社会了;有人以为毛犯了急性病,好心办了坏事......等等、等等。
其实伟大的毛哪会婆婆妈妈般的考虑那麽多“问题”呢,单单粮食统购统销这壹事件就足以使他做出“在壹个早上实现合作化”的决策。果然,不久,壹亿农户就变成几百万个农业合作社了。但是毛认为还是太多了,于是“并大社”,最后全部弄成“壹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上百万个合作社变成了两万多个“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任何任务、包括象统购统销这样的任务,只要下达壹纸任务和命令便解决了,因为粮食和农产品都掌握在公社手里,再不用向农民壹家壹户去征收了。善哉、善哉!这个“公社”宝贝当然要“万岁”了。
实施粮食统购统销(后来毛乘胜追击,变成对132种农产品统购统销),只是毛让农民——这个他昔日的“恩人”实现角色转变的第壹步,接下去毛的第二步是合作化;第三步、人民公社化。再加上把农民牢牢套在土地上的户口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经济的壹系列政策,农民这个中国最大群体就变成了名符其实的现代农奴、毛帝国的“二等公民”了。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还可以知道,毛泽东的“三农”(农村、农民、农业)政策是得到中共上层壹致拥护的,这也是后来他的“三面红旗、大跃進”运动得以顺利推行的原因。
统购统销只是毛的 “三农”政策的序曲,序幕,壹个前哨战,其后的大跃進、人民公社运动才進入高潮。
中共钳制农民
作者 秦晖 写于 二零一八年
中国是政府财政增长最快的国家。仅举壹例,2006年农业税被取消,2007年财政收入比前壹年增长了32.4%。当时就有人断言,温家宝关于“跳出‘黄宗羲怪圈’”的承诺已失败。税收事关重大,自从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的税收制度下又衍生出壹些新问题,今年尤-甚。为了便于大家讨论,我把当年写作“黄宗羲定律”时的壹些思考呈献给大家。
当年存在的皇粮国税
1969年我15岁时初中毕业后到广西农村插队,在百色地区田林县的壮族山寨做了九年农民。九年乡村生活给我的人生道路打下的烙印是非常深的。1978年我考取文革后第壹届研究生,跟随我国著名农民史专家赵俪生先生学习“土地制度与农民战争史”。后来壹直在高校任教。
我的专业本属于历史学,而且主要是古代经济史。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当时在陜西师大任教的我为了研究土改前关中农村问题,每年利用到各县搞函授辅导之机,多次到各县基层档案馆查档,并接触现实农村。1994年,我从陜西师范大学调入清华,从1995年起,我连续组织了几次学生对浙、湘、黔、川、陜、桂六省(区)八县(市)的十九个村庄(社区)進行了考察,以问卷统计与个案分析相结合,对不同经济类型与发达程度的农村作了研究。
就这样,我的农民学研究,从农民史延伸到现实领域。乡村调查中看到的壹些现象使我不由自主地关心起农民与中国改革的未来。税费改革就是我思考的壹个问题。
随着“大包干”以后我国家庭农业的恢复,公社时代国家直接从基层组织的公库里获得征、派购粮以汲取剪刀差的模式结束,农户由过去给“公家”干活而向公库领取口粮与其他劳动报酬,变为如传统时代壹样自耕自食而反过来向“公家”交纳“皇粮国税”、纳赋当差。传统时代的赋役问题又以“农民负担问题”的方式再现。由此而产生的税费改革最初思路早八十年代末就已萌芽,九十年代前期,河北的魏县、南宫,安徽的太和,湖南的衡东等有些地方就自行做过“并税除费”试点。
在1995年到1997年间,我组织学生進行农村社会调查时,就感觉到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出现反复的苗头。比如某县教育附加费合并到正税里了,过了两年学校没钱用,财政拿不出,又出现新的教育费用。农民不满地说,要这样还不如不改,不改的话,妳收了我壹次教育附加,还能再收“第二教育附加”吗?现在妳把教育附加合并了,好像我们没交这笔钱壹样,下壹任领导壹看学校这么破,又向我们收钱,我们跟谁说去!
还有壹种情况:这个县做试点,把什么屠宰税啦等等都平摊合并到税里了,农民说:“猪头税变成了人头税”。可是邻近县还在照样征收这个费用。于是,试点县的农民就担心地说,过了几年,他们县官壹换,新来的不了解情况,以为便宜了我们,又让交屠宰税了。“这下子倒好,猪头、人头都得交税啦”。
有些地方,90年代后期由于农民权利意识滋长,逐渐学会抵制各种乱收费,征收的“工作难度加大”了,有人便寄希望于“费改税”。调查中曾经有壹个镇领导对我解释并税改革的好处时说:“并税改革的确好,过去那些统筹、摊派什么的,农民就是不交,妳还真挠头。如今壹合并成皇粮国税,农民再不交,就是抗税了,我就好派出警察抓人了。”如果并税改革被理解为政府以前收费比较难,现在改成收税,就可以用强制手段。
当时我觉得这是个问题,并且联想到历史上反复出现过类似现象,于是我根据调查报告写了壹些文章。
“定律”提出的前前后后
1997年第二期的《改革》杂志刊登了我写的《农民负担问题的发展趋势:农村调查报告之研究(四)》,其中我第壹次提到“黄宗羲定律”。我当时认为,税费改革势在必行,而且这种改革在技术角度上讲的确是合理的。“明税轻,暗税重,集资摊派无底洞”。搞历史的知道,中国从来就是这样,这叫“正供有限,而横征无穷”。所以要解决农民负担,就得从解决收费开始,正税相对来说本来就不多,农民如果只是交税的话,可以说是负担不算重。
但是,在在传统政治条件下搞税费改革,最麻烦的就是怕跌入怪圈—农民负担简而复繁,出现反弹,反而越改越重。古代很多人,包括清代的范清丞、明代的黄宗羲、宋代的李心传、唐代的陆贽等等很多人表达过这种担忧,反对归并税则,认为此举属于加重负担的壹大痼疾。
现代壹些史学家也注意到这种现象,例如华东师范大学的王家范、谢天佑两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在《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辑刊》上发表的“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经济结构试析”壹文中提到了黄宗羲对“积累莫返之害”的批判。但是那时候“大包干”的农村改革尚未铺开,农民作为“皇粮国税”交纳者的问题也未凸显,黄宗羲的这些话,作为纯粹的历史问题也只有极少数史学家注意。
这壹方面由于过去我们的历史书壹般都肯定这种改革,而把反对这类改革的声音壹概视为“保守派”,不予好评。其实这种改革的反对者历来有两种:壹种是旧税制下有既得利益者的代表,例如旧税制种类繁多,千头万绪,农民不懂上司难查,婿吏便得以上下其手,搭车寻租,中饱私囊。他们当然不喜欢简化税则。还有的旧税制有许多优免规定,有权有势者可以借此规避负担,转嫁于无权无势者。
新税制取消了优免,也会招致这些人的反对。但是,还有壹种反对者,如前述的黄宗羲、陆贽等人,他们并不是基于既得利益者的立场,而是的确看到了当时税制的壹些深层次问题,并且往往是透过当时税改的壹些短期效益,在主流意见壹片乐观的气氛下发表冷静的看法,相当难能可贵。当然由于那时的历史局限,他们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有时还得出了多壹事不如少壹事的消极结论,提出问题的深刻与给出答案的浅薄形成鲜明对比。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博大精深,历史学历来是显学。但是历史内容如此丰富史料如此浩繁也造成壹个问题,就是囿于精力与眼界所限,许多专家只能关注中国历史的某壹时段,形成传统中国史学中“断代史”研究特别发达的特点,而缺少长时段的通史眼光容易导致所谓“断代本位主义”。人们往往根据当朝的记载高度评价某次改革壹举解决了什么什么问题,其实这种问题在以前的朝代中就曾经被“解决”过,在以后的朝代中它又重复出现并再次被“解决”。
并税事件的历史观察
如唐中晚期的两税法就衰败得非常之快。仅十年左右时间,弊端即已丛生。正如陆贽所说,两税本以大历以来农民负担最重的壹年为标准,把大量临时杂派并入其中,而本来这些杂派财政如果好转是有可能减免的。如今并入常税,已是“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然而很快,两税之外又出现了“急备、供军、折估、宣索、進奉”等等临时加派,成为经常的附加税。而且代役税已并入两税,很快又另有以召雇为名的征役,以和市为名的科配。陆贽认为这都是并税改制惹的祸。
晚唐杨炎改革为两税法,全都以贫富(即占有土地的多少)为标准来征收,虽然没有了户税和人头税的名目,其实这两项征收已经并入了土地税中。相沿至宋朝,壹直没有从中减去户税和人头税,然而却在此之外重又开征新的人头税目(“丁身钱米”)。后人习以为常,认为“两税”只是土地税,“丁身”才是户税和人头税,其实那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把庸、调之名目取消,何至于此?所以杨炎的税制改革壹时有小利,却给后世留下大害。
到明代,在两税、丁口税之外,又征劳役(力差)和代役租(银差),本来是十年轮壹次的。嘉靖末年改革为壹条鞭法,把两税、丁口、差役和各项杂派全都归并到壹起征收,原来每十年中轮值壹年的差役负担,如今分摊到十年里征收了。这实际上是把银、力二差又归并到了两税中。但不久每到轮值之年,各种杂役又纷纷派了下来。后人习以为常,认为“条鞭”只是两税,而杂役则是该著轮流当差的,谁知道那也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取消银差、力差的名目,何至于此?长时段看也是利小弊大。
到明末,朝廷又先后加派旧饷(辽饷)500万两,新饷(剿饷)900万两和练饷730万两。户部尚书倪元璐要改革,又把三饷归并为壹,实际上是把这些杂派又并入了正税(“两税”)。到黄宗羲写作时的清初人们以两税之征为理所当然,岂知其中包含的三饷加派正是导致明朝灭亡的原因之壹!设若三饷之名目不改,人们或许还会顾其名思其义,知道这是税外的加派,以后再加不得了。天哪!这样每改革壹次,负担就加重壹层,老百姓还有生路吗?就这样,历史上每搞壹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壹次杂派高潮。
直到清末还有“地丁属地。差徭属人”,民国时代还有拉夫派差的,90年代农民不是还正式规定要出“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吗?这次税费改革又把这“两工”合并取消了,很难说未来不会再次向农民派差。力役取消而又复起,但历代所征收的代役钱,却从没有退还过。农民负担怎么会不重呢?还有由按户口征收转变为按地亩征收,亦即人头税并入土地税,也是循环重复了许多次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把现实调查材料与历史资料结合起来谈论“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的怪圈
黄宗羲是明清之际大儒,在明王朝灭亡后,痛定思痛,以“天下为公”的儒家信条为武器,不仅对明王朝,而且对整个传统体制都進行了系统反思。其中,他批判了“壹条鞭法”,而要求恢复赋税分征。实际上,他的评论远远超出税制本身,涉及到的是传统帝国千年来农民负担问题以及解决方法的根本缺陷。包括壹条鞭法在内的历代“并税改革”,连同“易知由单”这样的配套措施,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屡屡出现。
由于在专制王朝统治费用刚性增长的条件下,财政安排只能“量出制入”,不能“量入为出”,王朝末期亦或好大喜功帝王的横征暴敛尤为突出。为克服横征乱派之害,减少税收中的流失和官吏层层中饱私囊,并税除费,简化税则,就成了主流改革思路。
仅在明清两代,便搞过“征壹法”、“壹串铃”、“地丁合壹”等等。目的就是把从朝廷到基层的明暗正杂诸税“悉并为壹条”,“壹切总征之”。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还发给农民法定税目表“易知由单”,允许农民照单纳税。
传统社会农民没有任何民主权利,上面到底征多少税,农民是不能控制的。这样,合并税费有个很大问题,它原来有各种各样的名目,有了这些名目,新的巧立名目,往往空间比较小,碎片化整合以后反而为加大税收腾出了空间。比如说,官府常向农民派工,即所谓劳役。劳役经常干扰农时,农民很受劳役之苦,陈胜、吴广以及隋末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劳役太多而起。
官府为此進行改革,其中很重要的壹条就是把劳役并到正税里,在正税里,多征壹大笔钱,壹般在财政上叫“代役税”或“免役税”。理论上说,国家有了这笔费用,就可以雇人干活,农民就不用出劳役了。实际上,传统中国官僚太多,开支大,经常出现财政危机,壹旦有了财政危机,拿不出这笔钱来雇人,农民又要出劳役。官府已经征收了农民免役税,这笔费用挪作他用并未还给农民,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而且并税后,各种名目没有了,恰好为后来人新立名目创造了条件,挤压出征收空间。用不了多长时间,人们就“忘了”正税已经包括了从前的杂派。壹旦杂用不足,便会重出加派。黄宗羲精辟地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就这样,历史上每搞壹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壹次杂派高潮,越改越苛农。这也是专制王朝时代的壹个怪圈。
在传统中国,主要矛盾不是农民没有土地,而是有土地也种不了,因为各种各样的赋税迫使农民不得不弃田流亡。但是自古以来,“正供钱粮”通常不是太高的,但农民的付出却很多,主要就是各种各样的杂派。因此,农民负担与横征暴敛,历史上壹直是造成社会动荡的原因。
农村税费改革
文章发表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当时温家宝同志在2000年年底,也就是在中央在安徽召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总结会议前夕,在《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壹文上做了批示,全文如下:
“请怀诚、耀邦(刘坚)、马凯同志阅。要跳出‘黄宗羲定律’,农村税费改革就必须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控制税赋的绝对额,长期稳定不变;就必须在财政上厉行‘量入为出’而杜绝‘量出制入’。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很值得進壹步研究。
温家宝
以后,温家宝同志以及农口的相关领导,在许多场合都提到这个定律,指出要跳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这壹批示中基本上把我文章中的几点建议都点出来。比如壹定要稳定税费的绝对额,不要搞什么收入的百分之几这类的软性相对指标。另外,财政方针壹定要量入为出,绝不能量出制入,控制支出、减少无效投资、降低企业税负等等。
历史上传统财政有两种思路:壹种是量入为出,可以从农民那里拿多少,就办多少事,不铺大摊子。但封建时代,往往采取量出制入,而不是采取量入为出。官府花费用项主要靠向百姓征收,所欲所求无止境,征收控制不住了,只能向民间转嫁,出台新政要么变些花样要么明降暗升。所以温家宝同志提出稳定税额,绝对量不变,财政上要量入为出。
在那次农村会议上,温家宝提出乡镇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实际上,传统中国出现的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体制造成的。农民没有真正的公民权,没有“无代表不纳税”的机制。所以,解决的根本途径还是政治体制改革。在那时的方案中,首先是社区开支与社区民主、村民自治挂钩,“壹事壹议”,就是凡是在农村社区使用的这些费用,壹定要由农民讨论。
以前我们常说,赋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农民并没有觉得是用在他们身上了。努力方向是把权利交给他们,变成“民之所用,民之所议,民之所定,民之所出”。
生存状况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八年
新中国的“人民公社”社员与旧西藏的“农奴”相比,谁的生活要更好壹些?不少人会不假思索地说:新社会的主人跟旧社会的奴隶怎么能相提并论?言下之意是公社社员当然比西藏农奴的生活好多了。这就是几十年来无数次的宣传灌输在人们头脑中造成的印象。然而通过了解历史真相和深入思考之后,就会发现答案不是这样的。
西藏的“农奴制”是中央政府对1959年以前旧西藏社会制度的定义,是为了说明对西藏实行强制性土地改革和社会改革的正当性。旧西藏是残酷的、落后的农奴制,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解放农奴,建立壹个自由、平等、幸福的新西藏,然而西藏和内地的独立学者不这么看,他们不认为旧西藏是农奴制。
旧西藏的情况实际上是怎样的?它的社会组成大致上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第壹部分是各级政府的官员、寺院的僧侣以及贵族,他们的人数在5%左右,西藏的土地、牧场和主要资源都掌握在他们手里。第二部分主要是农牧民和自由职业者,占人口的90%左右,他们从地主(土地所有者)那里租领土地或牧场,自己耕种或找人代种。第三部分人则是给上层富人做家奴,他们没有土地和生产资料,也没有人身自由,这些人约占5%左右,是真正的奴隶。我们主要看看占人口90%的被中共称为农奴的农牧民的情况。这部分农牧民又分为“差巴”和“堆穷”两个阶层。“差巴”是领种地方政府土地(或牧场)的较富裕的农牧民,“堆穷”意为小户农工,耕种少量的土地。差巴可下降为堆穷,堆穷也可上升为差巴,差巴和堆穷破产后还会下降为奴隶。
不论是差巴还是堆穷,他们租领了地主的土地之后,如何耕种完全自主,地主(或叫领主)不再干涉。他们根据租领土地的多少交纳租金或实物(通常不超过收获量的5%),剩下的全归自己。他们自给自足,温饱有余,千百年来没有发生过大饥荒饿死人的现象,唯壹的壹次发生在1959--1960年,即全国大饥荒的年份,那里也饿死了不少农牧民。他们平时无论是赶集、走亲戚还是去寺庙,不需要向谁请假,想走就走。他们和中国内地过去的佃农壹样,是完全的自由人。这样的农牧民,有吃有穿又有自由,还能说他们是农奴吗?当然官员和领主欺压、剥削农牧民的事也多有发生,这和内地过去的情况基本壹样,也是壹种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那麽我们“人民公社”社员的情况又怎么样呢?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没有自由,极度贫困。下面听我详述。
壹、 没有自由
1、没有迁徒自由:由于有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和限制,农民不能离开农村到城市去打工,被死死地捆在家乡的土地上。
2、没有人身自由:如果没有生产队长的批准,农民不得离开村子去赶集、走亲戚、看病,更不用说去旅游,否则就会被扣饭或扣粮食。
3、没有生产自由:生产队种什么粮食,怎么种,完全是生产队长说了算,社员没有发言权。各级政府也年年干涉种植计划。连自以为是的毛泽东也对农民如何种地干涉得特别具体。1958年毛泽东要求全国农民“深翻土地,合理密植”,结果造成农业大减产。
4、没有生活自由:1958年在毛泽东的强令之下,全国农村都办起了大食堂。砸锅搜粮,不许农民自家做饭。食堂开头还有点粮食吃,后来粮食越来越少。生产队长看谁不顺眼,就扣谁家的饭,造成大量农民被饿死。
5、没有讨饭的自由:在1959年,中央发文件禁止农民外出做工和讨饭,在各车站和码头设卡拦截,造成大量农民活活饿死在家里。这项恶政到1961年才被迫取消。
6、没有维护尊严的自由:公社、大队和小队的干部把农民视同奴隶,可以随意打骂。1960年我们村的两个小青年偷了队里的几个玉米棒子,大队书记发现后要这两人互相殴打,谁不使劲打,他就用棍子打谁。在1959年的“反瞒产私分”运动中,连许多小队长都被拉到公社去捆绑吊打,逼迫交出粮食。所以,公社社员,毫无尊严。
二、极度贫困
在农村实行集体化,特别是公社化以后,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再加上“大炼钢铁”运动的干扰,使粮食连年减产,可是中央下达的征购指标却大幅度上升。在通常的年份,农民收获的粮食60%左右被政府拿走(西藏农牧民只交租5%左右),而在1959和1960年则90%以上被拿走,造成大量农民被饿死。比如凤阳县武店公社山王大队李金明说:“1959年我们收35000斤粮食,叫征购58000斤,结果我们交33000斤,社员只吃2000斤。”(引自1961年1月《中共凤阳县委五级干部扩大会议简报》)
在三年大饥荒之后,虽然没有再大量饿死过人,可是农民依然极度贫困。从1962年到1979年,我们家乡的农民在秋后分到的粮食,壹般只够吃到元旦或春节,过了年之后,大约壹半的农户只好外出讨饭。分到的钱微乎其微。农民买油盐的钱主要靠养鸡和自留地收获的少量农产品。农民壹年吃不上壹、两次肉,更买不起新衣服。从1955年(合作化开始)到1981年,农民几乎没有壹家盖新房的(干部除外),茅草土坯屋破烂不堪,屋里没有壹件像样的家具,家徒四壁,壹贫如洗,惨不忍睹。万里到安徽上任之后,花了几个月时间到各县农村走访,看到这种惨状后十分痛心,这才促使他下决心冒着风险支持农民搞分田到户。
三、几个实例
1978年7月我回到安徽农村的老家探望亲友,听说了几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
有壹位亲戚想到城里去办点事,找生产队长请假,队长不准,他壹赌气还是走了。两天以后回来,遭到了队长的痛骂。又过了两天生产队分玉米棒子,而他们全家的口粮就因为这件事被全部扣光,壹点不发。当时正值夏荒,麦收时分的麦子已经吃完,就等著这些玉米棒子下锅。可是没办法,那段时间全家8口人只好靠吃门前种的南瓜、豆角等维持生命。妳说这样的生产队长还有人性吗?不是比农奴主更坏吗?
我有壹位堂哥在端午节上街排队买肉(从过年至今就没吃过肉),被公社的“民兵小分队”(公社的专政工具)认为插队了,拉出来暴打壹顿,然后又被拖到大队部关了两天,打成了重伤。当时全国都时兴“办学习班”(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 ),实际上是变相的拘留所,关押所谓犯错误的人。我们老家那个公社当然也有这种“学习班”,关押的理由五花八门,其中有几个人是因为自家擅自杀了猪。那时候农民家养的猪不允许自己杀,必须卖给国家的食品公司。
当时虽然打倒四人帮已经将近两年,但农村尚未分田到户,“人民公社”还在進行最后的疯狂。最近有人认为改革开放应该从1976年10月算起,华国锋是有功劳的,对此我完全不同意。华国锋当权的两年多时间里,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在延续毛泽东的错误路线和政策,农民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结论
从以上对比可以清楚地看出,毛泽东的“人民公社”社员和旧西藏的农牧民,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农奴?有人说,妳说公社社员是农奴,可是没有农奴主阶级呀?怎么没有?!公社书记 大队书记 生产队长就是农奴主,而毛泽东则是最大的奴隶主。在1949年以前的几千年中,中国农民壹直都是比较自由的,是自称大救星的毛泽东给他们套上了农奴的枷锁,使中国社会产生了历史大倒退。旧时代的西藏不是农奴制,而毛时代的人民公社才是真正的农奴制!
生活环境
作者 曾顺文 写于 二零一八年
我的家乡金堂县姚渡乡,姚渡乡和城厢镇现属青白江区,出过壹位彭家珍大将军,建有专祠和公园建于城厢镇(国民党统治时期为县城)。彭家珍早年留学日本,学习军事,是同盟会会员,曾任北伐蜀军副总司令。受孙中山之命,利用自己长得酷似良弼的大概是外甥,但比良弼外甥矮点,摸仿其外甥音容笑貌,骗过卫兵,接近良弼将其炸死了,民间盛传说:彭家珍是暗自吞食定时炸弹后在与良弼同桌共餐时感觉定时炸弹快要爆炸之时将良弼用力抱住后才炸死了良弼的。
家乡属丘陵地区。人均耕地1亩:5分水田,5分旱地。我主张在旱地里安装水管抽水抗旱!它能使地里的粮食增产1倍!现栽种小春作物的季节,3/4以上的旱地无人愿耕种!原因就是干旱!水管批发价才2元1米!主张水管间隔50米左右。水管上安装塑胶管水龙头,喷水抗旱时只需要再接壹段最好内有弹簧的圆水管,主要是个别旱地广阔的地方需挖个新池塘和个别1、2尺深的池塘需挖深!需用些钱!最好采用新池塘,因挖新池塘,土壤干燥,利于挖掘机施工,造价便宜很多!旧池塘用来栽藕,现在有些良田还被政府改造成池塘专门用来栽藕。壹度电是壹千瓦小时。
我问过市有关领导,她说:可以把政府下拔给每村每年30万专项资金用于此伟业。主张使用1.5千瓦,扬程高度为50米,流量8立方米每小时的潜水泵!也可用1.5千瓦的潜水泵,扬程高度为145米!流量为每小时8立方米。口径为25毫米,我为此伟业向国内外、中央、省、市、区的方方面面常打电话发短信、彩信、电子邮件,10多年了已耗费壹万多元了!之前我用50元的移动卡也能将壹条数万字的电子邮件发送210次左右,若是手机号码能发240次,但最后要欠费40_50元。
池塘边竟然没有电!从家里接电,电线很长!几百米!不安全!接别人家的电很麻烦!离池塘远的水管也需几百米!还需将电线、水管摆好,完事后又收回!费时费力!池塘水常很少甚至无水!可用来灌溉的河渠里水却终年流水不断,用不完的河水!我想全世界非常非常多的地方也与此大同小异。我亲自抽水抗旱过很多次,为了安全,离池塘1、2、3米远需挖1口2米左右深的井,井底与池塘相通。壹井有数根管道的,开始壹段应安在壹起且成角形,避免有碍生产而因不慎被弄破。抽水抗旱时如家里井内抽水壹般。1口井可供4个左右水泵抽水抗旱。
好好的壹条农用道也弄成混泥土路,动则十万!百万!有几家人需从那路上过?能产出1粒粮食来吗?太奢侈了!请看:姚渡乡坪家村3千人左右,2011年专项资金是30万,2010年结余是20万,共50万。可贷款30万的7倍,共可拥有260万。前几年正奢侈计划耗费138万用于修组道等!每年政府拔给每人的耕保金就3百元!20多年前就已有少数农民有时也在抽水抗旱了!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伟业。
掠夺农民
作者 冬成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壹,中国农民在养老方面缺乏保障
近日在网络上读到壹篇短文《交了30多年公粮,却换不来余生的保障?》。作者是文革后出生的大学生,从七十年代末土地下放后农民交公粮写起。先是亲闻爸爸说奶奶当年,后来从有记忆开始而亲见爸爸妈妈当年。他们在那麽多年里,被迫交公粮,被迫先交公粮而后自留口粮,被迫交了那麽多公粮,经历了那麽多肩挑负重、路途遥远之辛苦,遭受了那麽多百般刁难之屈辱。现在奶奶已经死了,爸爸妈妈也已经老了。
作者感叹城市人过著上等生活,而农村人过著下等生活。作者写道:“交了30多年公粮养活城里人,到现在,爸爸这辈人大多已快70,可是没有养老保险。而城里人这样年纪的人壹般都有工作,每月从工资里面扣除壹些,企业负责多半,现在每月可以领到最高2500块的养老钱。”
作者進而揭露现在所谓的农民养老金究竟是怎么回事。“农民也有部分补贴养老,80岁老人每月80的养老钱,吃油都不够,农民要养老,需缴满15年,或是壹次性交清6-9万,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这可是天文数字,养了30几年城里人,到现在养老问题却老大难。”
最后,作者问天问地,问妳我他,特别是质问那自称拥有制度优势”和“为民执政”的中共当局。作者质问道:“已年近七十的老农们,交了30几年的公粮,他们的养老谁来管呢?”
二,严厉歧视农民是中共当局的本质
上述作者的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们都知道中共暴政铁石心肠,对人民之苦难从来麻木不仁。可是,我進而常想,为什么他们对农民之苦难更加麻木不仁? 想想大跃進大饥荒时,市民虽然也很饥饿,但中共总还每天保障给他们以某种定量供应,使他们基本上都饿而不死。(不知哪里有市民饿死者数据?)。那几千万饿死者总体来说都是农民。再想想后来森严壁垒的城乡二元化户口制度,苦了的依然全是农民。再看看而今的农民,他们的养老金,医疗金,安葬金又怎么样呢?虽然在某些地方稍微好壹些,但在绝大多数地方几乎都是象征性的,几乎等于零。壹般来说,今天的中国底层民众老不起,病不起,死不起。农民尤其如此。
近三十年来,有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勇敢地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表过很多很好的意见。比如国内学者杨继绳,又如陈桂棣和吴春桃,又如刘斌贤、谭作人、黄琦、陈云飞等人。壹群中国人的人类良心,不屈不挠地为中国天下人鸣不平,为中国底层民众鸣不平,特别是为中国农民鸣不平。非常令人敬佩!
却问那些当年的老革命不几乎都是来自农民家庭吗?他们不是有许多亲戚当年五六十年代依然生活在农村吗?他们不是长期在农村根据地得以逃生,得以生存,得以发展壮大,从此進而得以夺取政权的吗?他们不是口口声声说为了穷人翻身而闹革命,要建立更公平更公正的社会的吗?按照常理,他们因此本应该特别了解和特别同情农民生活状况才是,特别敏感于农民生活的变化才是,特别关切和努力促進农民生活的提高才是。
可是可是,为什么几千万农民,而且几乎单单地是农民,而且正是在他们这些老革命的统治下,在四年(1958年底-1962年底)的时间里被活活饿死? 为什么偏偏是他们这些老革命极度地不关心不敏感于农民的苦难? 固然彭德怀黄克诚周小舟刘少奇等势力曾经有所作为了,很好,但为什么他们的总体力度那麽迟慢而且那麽弱小,不堪毛泽东"妳他娘的"之壹击? 为什么偏偏是他们那拨老壹无制定出了那种和那麽些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特别歧视农民的制度和政策?
是的,关于这些问题,如上所述,已经有很多先進人士做了很深的研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回答。比如人们指出: 中共当年急于工业化而刻意牺牲农业农村和农民; 共产党制度下的下层浮夸和上层幻觉; 毛泽东的个人淫威,如此等等。这些当然都是很对的。
三,特别蔑视农村农民是中共的深层心理
不过在我看来,还有壹点很重要,却至今被人们所忽略,(也许有人已经论及而我知识不及?)。这就是中共领导人,特别是中共高层领导人,总体来说在骨子里特别蔑视农村和农民。
他们除了壹般地说来,对所有的人,包括对工人商人知识分子市民和所有的芸芸众生,壹概十分蔑视之外,他们对农村和农民更是特别蔑视,觉得那是下等的地方和下等的人,他们眼不见之便免了心烦了。君不见,他们進城以后再也不愿意回农村看访,再也不愿意与乡下的亲友交往,更不用说回农村居住了。偶尔我们看到他们故地重游或与民同苦同乐之类,那也多半是游山玩水而已,如老毛重上井冈山;或多半是布置好了场面,他们现场享受山呼万岁,更兼报道出来,洗那芸芸众生之脑,如麦苗儿青来菜花儿黄,毛主席来到了我们农庄。所谓心怀天下劳苦大众,不过是他们中共骗子的说辞而已,是他们中共之欺骗性格和欺骗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纵然有少数例外之高层领导人,他们依然怀着些许善良淳朴的冲动,那他们也还得接受党纪的约束。
那麽那些老壹无老革命们天天月月年年都干什么?干什么?当年我们不知道,把他们崇拜的不得了。现在总算知道了。他们除了马恩列斯毛的种种可怕的"伟大理想"之外,其主要心思不外乎是怎样享受舒适的城市生活,和怎样搞年轻漂亮的女人,如此等等。那个伟大领袖首先是他们的伟大领袖,是他们身边的言传身教的伟大领袖。那个伟大领袖的肆意淫威,肆意吃红烧肉,肆意享受特供密码雪茄13号,肆意搞女人,如此等等,都是他们最生动的榜样示范和精神来源。正如郭沫若唱曰,“大家齐努力,学习毛主席”。广大人民在他们心目中呢,从壹开始就不过是屁民而已,至于农民那更是不值壹提的屁民而已。只不过屁民这个词还要更待些时日才可公开登场,让那些级别较低的官员说出来。
既然当年的老革命如此如此,那麽后来的革命们,红二代们,官二代们,便继承革命传统,便也如此如此起来,而且与时俱進,更大光荣起来。当今的中南海诸公的感情和思路和做法?显然也在这条线上,而且六四屠杀后更是经过考验了,久经考验了,便更加赤裸裸,更加淋漓尽致了。君不见他们, 以及他们自上而下的整个官场,何等地以权谋私化公为私和贪得无厌? 君不见他们何等地把农民工蔑视地叫做"低端人口",冬日里壹夜间将几十万农民工驱离北京? 君不见贫困省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向来更高,而三大直辖市的录取线反而向来较低?君不见全国各城市几百万上千万农民工子弟上学难,中共当局对此不仅不给予帮助解决,反倒总是设下重重障碍,使得农民工更加生活困难,子弟更加上学困难?万恶的中共,丧尽了天良!
众所周知,在中共的眼里,中国人民是不配人权的,最多只配吃饭权。我以上特别指出的仅仅是在中共眼里,中国之农民则更是只配较少和较差的吃饭权。在全中国大饥荒时,那农民就根本没有吃饭权了。他们中共当局中的壹些人很可能当时在想,甚至私下里可能有说:饿死壹定数量的农民其实是好事,省了我党的许多粮食;以后需要多的人口时,让他们多生就是了。之所以中国四年大饥荒时饿死了几千万农民,而且仅仅是农民,之所以中共有特别歧视农民的户籍双轨制,之所以中国农民现在深受制度和政策歧视,几乎毫无福利保障,其原因之壹是,中共骨子里特别蔑视农村和对农民,这是他们的壹个基本的心理因素。在这壹点上,中共当年的老革命们和今日的新权贵们基本上都是壹样的 。中共暴政极度傲慢,以上是其中壹个方面。
极权统治
作者 林傲霜 写于 二零一八年
中共在未夺得政权前,为了欺骗裹胁广大农民为其卖命打江山,便人为地煽动所谓“阶级仇恨”, 硬给农村合法拥有土地的人扣上壹顶“地主” 的帽子,更说人家合法拥有的土地是“剥削” 农民而来,并承诺它若夺下政权便把这些土地和地主家的其它财产都拿来分给农民。使农村中-帮游手好闲、无能耐又想发财的流氓无产者,像著了魔壹样地跟着中共,杀人、放火、造反,明火执仗抢劫,搞所谓“土改”。,丧尽天良地整人,害人。结果 不但彻底摧毁消灭了中囯农村中的精英----乡绅阶层,用粗俗的痞子文化取代了士绅文化,也把大量的民间财富搜刮壹空。其中90%以上都流入党国官府手中,少数残汤剩莱如衣被,农具,日用品等物,农民也分得了壹些好处,尤其是农民按人分得了田土,还慎重其事地颁发了所谓“田契”( 也就是土地所有证)给农民。上面盖有鲜红的官印。并说“这田土就永远归妳所有了,这是党和毛主席的恩情啊”!许多农民真是感动得痛哭流涕,甚至高喊“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
但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中共“欲取先予”的欺骗手段。结果还没等农民高兴完,农业合作化运动便接踵而至。不过五、六年时间,全国农村实行“人民公社” 化,其手段 更加兄残,不仅将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甚至锅盆碗盏都壹下全收归“集体”所有,实际上就是党国所有了。农民甚至在家生火做饭也不允许。-律到“公社食堂” 去吃-点少得可怜的“吊命饭”。什么“田契”, 更是废纸壹张,农民变成了壹无所有的农奴。农民这时才如梦初醒,但壹切都晚了。1959至1961年间,中国农民被活活饿死三千多万,刘少奇也急得向毛泽东说“人相食,是要上书的啊”!
后来情况虽然壹度有所缓和,解散了公社食堂,农民有了少量的自留地。但紧接着中共又在农村大搞以“阶级斗争为纲” 的“社教运动”和什么“农业学大寨”。成天搞阶级斗争,政治运动。连多养点家禽家畜都叫“走资本主义道路” 弄来批判斗争。农民没有了生产积极性,干农活便“磨洋工”。结果人哄地皮, 地哄肚皮, 年年减产歉收. 但官方不管妳怎么减产歉收, 它要的公粮、统购、“八大提留”等-分也不能少。如此壹来,把这些苛捐杂税全部上交以后,农民能分到手的那点粮食,等不到来年便已无粮断炊了。这是当年农村中的普遍现象。而土地贫脊的山区则更是雪上加霜。
本文要说的就是四川省宜宾县,凤仪乡壹个呌许堰槽的地方。此地是不折不扣的穷山恶水。当地民谣都唱道:“有女不嫁许堰槽,不是吃包谷,就是吃红苕”。 上世纪七十年代,壹批所谓“知青” 从城里下放到此,当时此地属凤仪公社, 凤仪公社是属于宜宾地区宜宾县管辖下的壹个公社,有数千农民。凤仪公社地处宜宾西部,壹条条绵延的群山横亘东西,公社革委会就座落在两边是高山的夹皮沟中。如果再往西几公里,便是云南的地界了。隆冬季节,沟北面陡峭的断头山上看不到几株成形的大树,山腰和山顶间或有壹些积雪和墨绿灌木夹杂其间。南面的盖顶山,满眼全是壹片黄绛色,壹层壹层环绕而上的豆沙土壹眼望不到顶,壹些残留在窄而浅薄沙土上零落的干玉米杆,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据当地壹位老农说,许堰槽的两边山上原来不是这样,那时满山都是青葱翠绿的参天大树,山上不时还有豹子出没。由于1958年全国总动员大办钢铁,许堰成了宜宾县大炼钢铁的第二个基地,把山上所有的树都砍光了,所以才落得现在这个样子。而今河滩上都还摆着几大堆当时炼铁时留下的矿渣。随着老农所指,东面无数个小山似的红褐色矿渣历历在目,至少占据了上百亩耕地,壹片荒凉颓败的景象。
当时上山下乡落户在此公社的几十个知青分别插入各个生产小队,和农民们壹起同吃同住同劳动,感受着当地农民生活的劳苦和艰辛。农民们劳累了壹天,还要抽时间做自留地。从早到晚忙里忙外,壹年到头的辛苦。从生产队分到的粮食,不到壹年就吃完了。由于缺乏油荤,更是饥饿难耐,青黄不接时,只好东挪西借想法填饱肚皮,实在想不出法的,只好挖野菜、刨蕨苔,千方百计弄吃的。还有的农民在自留地上种蕉藕来充饥。在缺衣少食的日子里,壹些幽默壹点的农民私下自嘲地说:“这磨骨头养肠子的日子哪天才能到头哦?”
农民们苦不敢言,是因为那时讲政治挂帅,谁也不敢乱说壹句话。农民们还亲眼看到公社的壹位姓王的副社长,就是因为在批斗会上呼错了壹句口号,便当即被架飞机(反缚双手)来批斗,至今还在受到监管。
由于许堰槽生产队占地总面积200多亩,其中水田有50多亩,可耕种旱地80多亩,每年总产量6万斤左右。在全公社几十个生产队中数壹数二。因此,上级政府根据全队总产量,规定该队应上交公粮1万多斤,上交统购粮7000多斤。除交征购外,如果当年社员每人平均分上了500斤带壳粮,多余的粮食就必须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粮站,这叫“余粮”。虽然农民们心里不满,十分反感,但还是没有人敢公开反对。这样壹来,全生产队就几乎每家都会缺粮。为了吃饱肚子,生产队队委们铤而走险。队长召集大家开社员大会,并压低声音对社员们说:“我们队委会已开会商量决定,今年的粮食产量向公社革委会少报两万斤,不卖余粮,然后把这两万斤按人头、工分分给大家。如果哪个要去向公社革委会告密,我们全体社员就对他不起,叫他以后不好做人。这事,连我们队上的两位知青都积极支持。”在当时这就叫“瞒产私分”,即少报粮食产量,从而少向当局卖所谓的“余粮”。
本来农民自己生产的粮食,除了中共政府规定的所谓“公粮” 必须无偿地送给中共。这已经是野蛮地掠夺农民了。但当局还不满意,又巧立名目,规定农民还必须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壹定数量的“余粮” 给中共当局。其实哪是什么“余粮”? 完全是在农民的口中夺食。农民敢怒而不敢言。这位队长此举就是以少报粮食产量从而少向中共卖粮,故曰“瞒产私分”。,这在当时叫做“挖射秽主义墙脚” 的“犯罪行为”。会被判刑劳改的,全国这类事早已时有发生。但农民为了活命,虽“明知山有虎”,也只好去铤而走险。就这样,那年生产队每人都多分得200多斤粮食,暂时缓解了农户的饥荒问题。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可能是由于生产队少卖了粮食,或许是有人向公社干部走漏了风声,但好像也没拿到确凿的证据。于是公社便派人到生产队了解当年收成的情况,并专门安排壹个干部在队上“蹲点”, 所谓“蹲点” 就是住在队上進行调查。当时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上有句风靡壹时的流行语叫做:“阶级斗争壹抓就灵”。 这位“蹲点”的公社干部于是便来此处召开壹场“诉苦大会”。 想用这种形式来启发农民的所谓“阶级觉悟”, 从而揭出是否有人在“挖射秽主义墙脚”, 搞“瞒产私分” 这类“破坏活动”。在当时又叫做抓“阶级斗争的新动向”!
于是所谓的“诉苦大会”终于开始。壹天晚上,全生产队的农民都被召集来围坐在壹间不足50平米的茅草公房里。靠土墙北面摆着壹张方桌,桌上放著两盏油灯。昏暗的灯光勉强能照满整间土屋,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烟气,令人感到窒息。蹲点干部端坐上方,先是壹番文化大革命政治形势壹派大好的报告,然后是壹番要斗私批修,先国家后私人的党八股大道理。随后便动员大家要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并讲了今晚進行忆苦思甜大会的重要性。
由于这个生产队农民在划阶级成份时没有被划为大地主的,而仅有的两个划为小地主出租的农民都已在1960年大饥荒中饿死了,只留下壹个后人,没有符合被抓出来批斗的对象,农民们之间也没有多大的“血海深仇”。但主持人为了让诉苦大会开得有成效,便由队长安排贫协主席最先发言诉苦。
这位贫协主席年近六十,折皱的脸上满是花白的络腮胡。口里卸著叶子烟杆,烟头闪着丝丝亮点,缓缓地发出沙哑的声音。他说:“地主阶级剥削我们,地主阶级欺哄我们,在解放前确实有。妳们年青人还不晓得,地主能把田地租给妳,说明他还是相信妳,是把妳从头看到脚的。有些狡猾的地主还不把田地租给不讲信用,到时交不起租的贫下中农。只是在农忙时才请我们帮忙。当然,我们还不是要看啊,如果哪个地主对穷人凶,或太吝啬,我们还不是就不帮他,叫他请不到壹个人。记得有壹次,许堰下槽的壹家地主请我去帮他栽秧子,我们几个帮工壹早就下秧田,大概用了壹袋烟功夫(约两个小时左右)就把壹大块秧田的秧子全部扯上坎。这时狡猾的地主为了笼络收买我们,喊我们几个帮工烧烟了(即中途休息)。不壹会儿,就叫他家人把猪儿粑(壹种用糯米做成的食物)送到田头,说是让我们打腰火(中途加餐)。我们心里明白,这个地主明说是让我们几个帮工打腰火,其目的还不是想要我们吃饱了肚子,好多给他干活有力气呀。”这时,贫协主席顿了壹下,突然提高了声音频率,“妳们说,地主精明不精明?地主狡猾不狡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刘少奇也好像说过,要吃小亏占大便宜,看来地主阶级和刘少奇真是壹伙。”贫协主席说到这里,擡眼望了壹下主持人,继续保持高频率的声音:“我们被地主阶级残酷剥削了,我们有些人不但不觉得,还认为地主阶级对我们好,这叫什么?这叫愚蠢!”“所以说,我们壹定要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壹定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结尾有点像是在呼口号,语音已近乎声嘶力竭了。
“就是!”贫协主席话刚落音,民兵排长马上接过话茬,“我还听我死去的幺爹说过,有壹次,他在给地主薅秧子的时候,秧窝子已齐腰高了,那个狡猾的地主怕他薅秧子的时候偷懒,趁他还没有到田头,就先把壹瓶酒和壹碗回锅肉用壹条长板凳放在大田的中间。地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怕妳干活不踏实,马马虎虎,草草了事,没把整块田薅遍。如果妳在薅秧时没有吃到地主事先放好的酒和肉,地主还要克扣妳的工钱,妳没吃到他放的酒和肉,就是扣工钱的证据,下次也不再请妳了”。民兵排长擡眼望了壹下主持人,然后对着在座的社员,大声说道:“妳们说,地主奸诈不奸诈?坏心眼多不多?”会场-片沉默,其实此刻大家心里想的是:现在我们壹个月还吃不上壹回肉呢,要是谁能给我们壹碗回锅肉还外加-瓶酒,那不是我们的大恩人,大救星了吗?
别看农民文化不高,实则很有幽默的智慧。贫协主席的那些话分明是在“王顾左右而言他”,以回避追查瞒产私分这个要害,而民兵排长的那些话哪是在诉“旧社会” 之苦,分明是在说今不如昔;哪里是在说“地主坏”,分明是在说中共比过去的地主不知更坏、更可恶多少倍。事实摆在那里,沉默就是抗议。因此东拉西扯说了半天,既没有激起人们的什么“阶级仇恨”, 更没人往瞒报粮食产量上扯。这使得那主持会议的公社干部十分失望,又无计可施。
突然,不知是谁放了壹个声音又响、又长的响屁,而且声音在闷浊的空气中还很悠扬而自在地转了壹个圈似的,大有“余音绕梁”之势,使在座的农民都憋不住笑出声来,会场气氛壹下子就变了味。主持人见状,立即大声高呼起了口号:“我们壹定要不忘阶级苦!”社员们也七零八落地跟着呼喊道“我们壹定要牢记血泪仇!”不过社员们呼出的第二句口号声也渐渐不像主持人叫得那麽响亮了……这场闹剧便就此收场.
此后蹲点的干部在生产队呆了好几天,到处摸底排査,但始终没有壹个农民向他反映生产队瞒产私分的事情,他无可奈何,只好无功而返。因为农民们心里都明白,粮食是我们自己种的,为啥饭也吃不饱?妳共产党好在哪里?我凭什么要信妳的话?凭什么非要把粮交给妳中共?所以要想不忍饥挨饿,只能瞒产私分。农民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但妳中共干部不管什么花言巧语,革命道理也改变不了他们对“肚子饿了很难受,甚至要死人” 的那种担心与恐惧!这就是农民心中的“硬道理”!支持他们打赢了这场为了活命而维护自身权益的斗争!
中共对农民的迫害
作者 季鹏 写于 二零一八年
灾难其实是从农业合作化开始的。所以在正式描述大跃進之前,不能不补述壹下它的前奏农业合作化运动。
在前面关于毛对农民恩将仇报的论述中,我们主要介绍了毛在土改后立即建立并推广的粮食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紧接其后,就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来的大跃進就是以它为基础的发展和扩大版,所以它是毛改造小农经济的中间形式,或者说是向大跃進的过渡。
壹、从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看毛主义的反动本质
将人民组织起来,由各级政权和共产党组织直接严加控制,这是所有共产党国家的壹致做法,也是它的看家本领和基本功,不如此,共产党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1943年在延安的时候,毛泽东就发出“组织起来”的号召,大概可算作合作化运动之始。“组织起来”在毛来说,是个政治概念,而不是经济概念。因为在毛看来,只有把人们组织在-个个团体里,才便于共产党的控制、支使,才能变成党的工具和力量,共产党也因此才能战无不胜。正是这壹点上,毛的做法为很多人包括中共其他领导人所不理解,他们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认为毛的合作化步伐太快了,得不偿失。以致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老是与毛产生分歧。
按照毛早年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设想,和1949年9月政协第壹届壹次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都明确规定要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义的人民经济”。根据中共和毛自己的解释,这个“新民主义”的过渡期大概要十五到二十年。最初中共也计划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去实现农业合作化。
但是言犹在耳,墨汁未干,毛就开始反悔、自食其言了。最初的表现是195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写了壹份名为《把老区互助组提高壹步》的报告,这个报告的大意是要增加互助组的“公有”性质,为它们转变为“半射秽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准备。其时中国大部分农村的毛式土改尚未完成,山西省委的这个报告和意见具有前瞻性和政策导向性质,所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报告送到中共中央华北局,华北局的批复很明确:
“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
应该说华北局的批示完全符合当时的既定方针、政策。
山西省委的报告和华北局的批复又送到了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的手中,刘完全赞同华北局的意见,并稍作发挥上升到了理论。其基本的观点是:由于对土改后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的害怕,党内壹些人“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的办法达到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动摇、削弱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壹种错误的、危险的、变态的农业射秽主义思想。”
在其他场合,刘少奇進壹步补充阐明自己的观点:“壹是农业集体化应该建立在工业化的基础上,即先有工业化,才有农业集体化,否则无法改变小农的分散性,落后性,没有多大实质意义;二是少数农民富起来了并不可怕,将来到了壹定时候采用农业累進税加以限制,目前则不应加以阻止。”
可以看出,刘少奇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主要基于马克屎关于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水平的理论。他把“合作化”和“集体化”等同起来,这是共产党国家合作化的实质,也是它的特点,这种合作化实际上就是“半国有化”或“地方国有化” ,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真正的合作社经济。但刘认为在工业未能为农业提供新的生产机器,从而改变现有农业生产方式之前,不应该应强制推行半公有的合作化,并且应该允许部分农民先富起来。这仍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思想,是真正的“新民主主义”思想。
可是,这个报告到了毛泽东那里,却遭到了相反的命运。毛明确说自己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反对刘少奇和华北局的意见。为了从“理论上” 反驳刘的说法,他从自己的“理论顾问”陈伯达那里去搬救兵,陈终于为他找到了“理论根据”, 即:按照马克屎的说法,在资本主义产业革命前期也有过壹个类似合作社的“工场手工业阶段”。毛如获至宝,于是说:
“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壹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釆用蒸气动力机械,而依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壹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制基础,也是可能的。”
其实毛的这种反驳是难以立足的,因为农业与手工业是有根本性差别的,工场手业可以釆取专业分工合作的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农业因其生产方式根本不同,不可能仿效,所以即使到了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农业生产也仍然采取家庭农场的生产方式。而且,工场手工业也不是取缔私有制,跟毛的合作化性质根本不同。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毛这种牵强附会是完全错误的。
但毛在这里并未说出他的真实思想和观点,而且这个真实想法在当时还不好公开说明,这就是上面讲的,他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化将农民纳入国家的计划管理之中,通过控制合作社将农民的生产和分配权转移到国家手里,将五亿农民变成共产党的新农奴!使壹盘散沙的五亿农民变为供中共随意驱使的有力工具。
毫无疑义,在毛和刘这场争论中,毛的观点胜出,因为在共产党的世界里,谁的官大、权大,真理就在谁手里。
经过毛的壹顿强词夺理的解释加上训斥,刘便急忙认错、检讨、败下阵来。以后这成了固定模式,确定了毛、刘的君臣身份。之后,毛便借农业合作化问题大做文章,凡对毛的做法稍有异议者,便被提高到“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高度,扣上“右倾机会主义”的 帽子加以批判。终于没有不同声音了,农业合作化的進度便随着毛的指挥棒不断加速。
1955年下半年,从其他事务抽出身来的毛,壹手制造了所谓中国的“农业射秽主义高潮”,在不到5个月中,加入合作社的农户由1690万户增加到7000多万户,占农村人口60%多。到1956年,全国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毛为什么立即抛弃他的新民主主义,急急忙忙要实现农业合作化呢?除了上面讲到的政治上、经济上的的原因,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不能让农民变富、“变修”。在毛所有关于合作化的理论(理由)中,所谓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射秽主义道路,是最主要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是其最具欺骗性的欺人之谈。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暗藏着毛的狡诈、恶毒用心。
按照毛的说法,两极分化是由农民的自发势力造成的。这个说法非常正确。在毛用暴力剥夺了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分给缺地、少地的农民以后,农民占有土地的状况(除地富外)基本拉平了。但过不了几年,农村的贫富差距又拉大了。因为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但人的年龄、性别、体力、智力、品性都不同,单说新的致贫户,有因老弱病残劳动力缺乏造成的;有因天灾人祸导致收入大减、支出骤增造成的;有因不会经营、不懂技术搞砸的;有因生性懒惰、游手好闲,甚至吃喝嫖赌致贫的,如此等等,不壹而足。反之,家庭劳动力多,懂经营,有手艺、又勤劳节俭的会很快上升为富户。贫困户中的壹部分如老弱病残幼、寡妇,因无力耕种自己的田地,就会将自已的田地出租甚至转让,再次沦为无地的赤贫户;而壹部分富户便会自然上升为新的富农、甚至地主。这就充分说明了过去农村中的贫富差距是自然形成的,地主、富农不是靠杀人越货、强买强卖而变富的,而是正常的“优胜劣汰”自然法则选择的结果。毛及毛共为了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而煽动卑鄙恶毒的阶级斗争,其“理论” 在事实面前早己不攻自破。
农村的阶级分化既然是自发形成,就说明这是发自人的本能的行为,是客观规律的体现。天天讲唯物主义的毛泽东却视其为洪水猛兽,必欲以暴力压制、去除、削平之而后快。
但是,毛通过消灭农村“自发势力”,消灭新的“冒尖户”, 用暴力手段使他们重新变成贫穷,就能使所有人“共同富裕”吗?显然,这在逻辑上和现实上都是讲不通的,绝无可能的,事实是,在将壹切冒尖户削平之后只能达到“共同贫穷”。
我们先从逻辑上证明毛的“共同富裕”为欺人之谈。毛要农民進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堵死其“自发势力”,堵死发家致富之路。但是否如此就能“共同富裕”呢?我们知道,在劳动工具极端原始、落后,而又吃“大锅饭” 的合作社体制下,单靠在合作社出工挣工分是不可能富裕起来的。如果真有人富了,冒尖了,必有“资本主义” 行为(如搞“投机倒把”, 多搞自留地、有其他收入来源等),按照毛的政策,于是就揪出来批斗、没收其“富产”,甚至投入大牢。如此“疾富如仇”的政策,能使人人都富裕吗?此其壹;其二,毛要实现毛式“共同富裕”,就必须实行平均主义、或基本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这样,本来勤劳苦干,或聪明能干的人就只好“随大流”,因为谁也不愿比别人多干活、多出力而拿壹样的报酬。正如当年农村流行的民谣壹语点破的那样:合作社,大锅饭,富变穷,勤变懒。说穿了,所谓“共同富裕”实际上只能是“共同贫穷”。
再从实际层面分析。在“私有、单干” 的状态下,农民之所以求富、变富,是因为土地是自己的,耕牛农具、山林水产以及房屋、家具也都是自己的,所以舍得下本钱投入。人们积累属于自己的财富,不仅自己享用,还可留给子孙后代。而加入了合作社,特别是高级社之后,就是被“共产”,所有生产资料都变成了“集体所有”,实际上是准国有、官有,“耕者有其田” 根本不存在了。合作社社员失去了土地和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就失去了发家致富的动力和条件,既失去了发家致富的动力,又失去了致富条件,这样的人群还能“共同富裕”吗?
还有壹个普通人都懂的道理,即农业劳动的特点只适合壹家壹户为经营单位,而不适合壹大堆人的集体劳动:首先,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它在劳动力使用上不同于工业、手工业那样壹年四季、千篇壹律的投入,而是要灵活分散使用劳动力。壹个家庭可以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长处,各尽所能,实行林牧副渔各业互补性的综合经营,从而创造最大的价值。正如宋代诗人杨万里的诗中所描写的那样:“昼出耘田夜织麻,村庄儿女各当家,儿童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这种各尽所能见缝插针式的家庭劳动的优越性不是合作社的集体劳动方式所能比拟的。另方面,农业劳动时间与劳动成果分离,使农业劳动不合适釆取“按件计酬“或“按劳计酬”的分配方式,而只能与最终成果挂勾。正因上述特点,决定了合作社的“大呼隆”出工方式和工厂式管理方法不适应农业。合作社经营这些先天不足,加上在实际工作中毛所倡导的干部野蛮暴力的极权主义作风,使得名为农民合作互助组织,实际变成平均主义、强迫劳动、效率低下的“劳动营”,农民变成国家的农奴。这样,农业的衰落和农民的悲惨命运就注定了。(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是:同样的土地,在毛时代生产的农产品,难以使人们吃饱穿暖;而今天,人口成倍增加,反而应有尽有,绰绰有余。)
抛开那些冠冕堂皇的宣传,从根本上讲,毛要搞合作化(后来还要搞公社化)根本的原因就是要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合作社里,捆绑在共产党的战车上,使之成为毛和毛帝国实现其野心的驯服工具。优越性只属于毛和毛政府及其爪牙。为了这种卑鄙目的,毛不惜剥夺农民的自由,不惜使农民“共同贫穷”, 不惜让全国人民吃不饱穿不暖,深陷在“短缺经济” 的泥淖之中。
在毛主义的各种“革命理论” 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和人们“变修” 是两大主题,其实,这两大主题的共同任务就是防止人们变富。毛在不同场合都宣扬人富了就会变“修”的理论,前面提到过的1957年11月毛在莫斯科出席世界共产党最高级会议上,他就说到:
“有人说穷是坏事,我看穷是好事。越穷越要革命。人人都富裕的时代是不堪设想的……热卡太多了,人就要长两个脑袋四条腿了……”
1959年11月下旬,毛泽东在杭州西湖南屏山别墅,召集几位政治委员和几个省市的负责人开会座谈。会余,毛跟他的卫士长李银桥在西湖散步时谈到“和平演变”的问题时说:“法国的《快报》评论说‘穷是中国革命的动力’,‘穷是动力’这句话讲得很对么!因为穷,就要干,要革命;富了情况就不妙了,就会出问题。”
六十年代初期,毛跟他贴近的服务人员说:现在解放军战士每人每月有十元补贴,这对农村青年是很有吸引力的。言下之意是,如果农民都富了,谁还愿当兵呀!他的兵源也会成为问题了。
这就是毛的“穷、富理论”。“穷”不仅是他造反夺权的必须条件,而且也是巩固他的统治所必须的条件。这虽然是针对全体人民而言的,却首先是对农民而言的,因为农民人数最多,是最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者、供应者,因而首先必须严格把这些人控制起来,牢牢捆绑在共产党的战车上。——这就是毛搞农业合作化的主要、真正目的。
这样壹个“疾富如仇”的人会让农民都富起来吗?!
所以,不要幻想毛会给中国人民、特别是占人口最多的农民过上富裕生活。
但是,如果有的合作社凭借特殊条件和运气,真的依靠集体劳动就 “富”起来了怎么办呢?那也不怕,国家可以通过“价格杠杆”,以及税收、摊派、劳役等多种手段,想让农民要多穷就会有多穷。总之,在毛的统治下,就壹般老百姓来说,富比登天还难,而穷则不请自到。
有人以为毛之所以钟情合作化(后来更钟情公社化),是因为误听了下面干部报喜不报忧的欺骗,以为合作社真的大幅度提高了农业产量,农民真的拥护合作化……,总之,是毛被欺骗了,是受骗把坏事当成好事去办。
这真是太低估“伟大”的毛了。只要想壹想,毛和毛共当年是靠“杀富济贫” 起家,后来毛发动的运动要打击的人,也都是与“富”沾边的人,如此妳就知道“喜贫仇富”是他终身“所爱”、所为(当然这只是对别人而言)。毛真的没有听到“报忧”的声音吗?“右派”们的言论不是“报忧”的声音吗?结果怎样呢?……就拿农业合作化来说吧,毛本人就是农家子弟出身,难道他不懂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民的心理?谁愿意被“共产”?谁不想发家致富?正因为他懂得,所以才拿“合作化”这个法宝来整治农民,让分散单干、自由惯了的农民变成毛的国家的忠实奴隶,去为实现他的伟大战略目标卖命。正如他在训斥梁潄溟时说的:共产党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难道还不了解农农民,用得着别人在“关公面前舞大刀”吗?
再来看看当时确有的关于农业的“报忧”声音。以及毛是如何对待这种声音的。
最早指出农民对合作化有顾虑和害怕情绪的,是中共中央原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邓在1953年4月的壹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反复说到农民“怕共产”、“怕社会”、怕露富。所以强调搞互助合作不要动摇农民的私有制基础,并且应该采取鼓厉农民发家致富的政策。
邓子恢绝不敢凭空说这些话。会前有壹份《河北大名县委对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所犯盲目冒進的错误的检讨》的材料,十分详细叙述了强迫“小社并大社”,并要农民将土地、牲畜等全部带進合作社,动摇了私有制基础,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和消极反抗的情况:“大量农作物堆在地里无人管,任其烂掉,冬季基肥和副业无人理会,大牲畜饿死冻死无人管……壹个社员说:‘俺的社五十多户,如果允许自由退出社的话,壹天就能退四十户。’”
1953年3月壹份关于农业的中央文件提到合作化运动:“急躁冒進、贪多贪大,盲目追求高级形式与强迫命令”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份文件大概是刘少奇签发的,所以毛不久就怒不可遏、气势汹汹地指名道姓发出了壹封“对刘少奇、杨尚昆(中办主任——笔者)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 的信。(见《毛选》第五卷第80页)刘、杨自然要作“深刻检讨”了。
但是毛余怒未消,认为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1953年10月他撇开邓子恢找到中央农村工作部陈伯达、廖鲁言两位副部长,先将邓子恢肯定的“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大批了壹顿,然后要两位副部长下达发展合作社的任务,要把任务逐级硬性往下摊派,限期完成,来个与邓子恢的报告“反其道而行之”。 两位副部长秉承毛的圣旨,主持召开了“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 强行通过了壹个决议,下达了发展合作社的硬性指标。各地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以强迫命令的手段迫使农民入社,无法抗拒的农民只能用大肆宰杀耕牛、出卖生猪及破坏生产工具的办法来消极抵抗,致使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以致各地“告急”电报雪花般飞向中南海。
但是,这时把全国农村搅乱了的毛外出寻芳踏春、去杭州欣赏天堂美景去了。留在家负责中央工作的刘少奇和周恩来看到情况危急,不得不从1955年1月至3月连发出五道紧急指示,纠正各地在合作化中的“急躁冒進”、“ 强迫命令”的做法,才勉强制止住农村严峻形势的发展。
3月,毛回到北京,刘少奇、周恩来、邓子恢等向他汇报了几个月来的工作情况,特别讲到为缓解合作社发展过快造成的紧张形势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及效果。知道是自己放的火的毛对刘周邓等人为“灭火”行为只好表示肯定。并且共同做出了壹个壹年半以内停止新建合作社、将全国合作化的期限延长至三个五年计划的决定。看似毛有所觉悟,要改邪归正了。
谁知,从来说话不算数,反复无常、翻云覆雨的毛跑到上海,听了他的“好学生”、惯于献媚取宠的柯庆施的壹番怂恿,立即把自己十多天前的决定推翻了。5月上旬,毛回到北京,立即吹起加速合作化的法螺,他对邓子恢说:1955年合作化必须“化”到百分之四十。还警告邓不要“重犯”1953年的错误!
邓子恢想维护毛点了头的 “三个五年计划实现农业合作化” 的决定,却受到毛的激烈批评,毛于是决定干脆绕开政治局亲自指挥农业合作化的运动。毛立即下令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会上不点名批判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有人像“小脚女人走路”。谁都知道这是对邓子恢的指责。会后,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批判“小脚女人”的反右倾斗争高潮。不久,邓子恢便被撤职了。
接着,毛在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扩大)全会上发表了他那通关于“不要良心”的著名讲话:
“在这件事情上(指农业合作化——笔者),我们是很没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我们)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我们有些同志太仁慈,就是说,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为了增强合作化运动的声威,制造恐怖气氛,毛接着宣布要在今、明年進行壹场“肃反运动”。与会者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毛的用意:用恐怖开道,为合作化运动“护航”。大家不约而同紧张起来。
毛关于“不要良心” 的讲话实际上就是对1953年以来种种有关合作化的“报忧”言论的总回击:妳们不是反映农民害怕“共产”、害怕“射秽主义”吗,妳们不是说合作化快了农民消极对抗吗,妳们不是说带土地、农资入社引起农民壹片恐慌吗?好了,我现在告诉妳们:我就是要消灭小农生产,消灭私有制!就是要恐怖!搞合作化就是要凶,就是不能讲良心!不能有良心!——妳们还有什么意见吗?!
毛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把五亿中国农民变成现代农奴,变成“大锅清汤穿草鞋”的“射秽主义”公民呢,这个原因笔者在上面已经分析过了,这里再简单地重复壹句:当时对毛来说最现实、最紧迫的,就是通过合作社把农产品分配大权掌握在国家手里,最大限度地用于从苏联交换工业机器,特别是军事工业技术。毛认为这是压倒-切的任务。
毛既然已经把合作化的话题讲到这个份上了,谁还敢说什么,大大小小的“小脚女人”不是靠边站、就是编入劳改大队去了。敢于对抗合作化的“阶级敌人”和“资本主义势力”,更是壹扫而光,扫進监牢去了。于是,“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出现了。
二、催人变穷变懒的中国农业合作化
应该说,农民在生产中并不是完全没有“互助合作”的要求的,在远古的年代,农村中就流行壹种“换工”的互助方式,某些缺乏强劳动力的家庭(如寡妇、老、弱、病、残人家),如果又请不起雇工,除了亲友的帮助外,就只能指望“换工”解决难题;还有些劳动,如修整道路,建小型水利、打井等,单家独户难以進行,需要相关家庭的“合作”。但这些都是不触动私有制前提下的互助互利,是另壹种形式下的等价交换,又都是在双方(或各方)协商自愿下進行的,因此受到农民的欢迎。又如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生产、消费、流通、信用合作社,也都是这类性质的真正互助互利的合作组织。
但是这不是毛泽东、共产党所要的“合作化”,毛想要的是,通过合作化消灭私有制,将农民纳入国家管理,“使小生产绝种”! 所以,毛的互助合作号召壹开始就是默认的陷阱。初期他也打着“动员”、“引导”,“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幌子,到后来就是实实在在的强迫命令、明明白白的抢劫了。
浙江吴兴县善连区的方法具有典型性,简单说就是以阶级斗争开道。全区首先召开斗争富农的大会,全体农民被迫参加。被斗争的富农的罪状是“走资本主义”和“反对合作社”,不管是否有事实,被斗者都要交待这两大罪行,否则便拳脚俱下。
接着,县委宣传部长当场宣布:“走射秽主义道路的,就入社;不入社,”部长指著刚刚被斗争的站在壹旁瑟瑟发抖的富农,“就跟他们壹样。”
农民们以为共产党又要来壹次划成份了,想起刚过去不久的土改,谁不害怕自己被划成地主、富农?原先不想入社(因为报纸、广播说政策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农民便赶紧找干部报名入社,有的农民特别是妇女被斗争大会的场景吓昏了头,壹边哭壹边要求入社。这种场景被毛的喉舌报道为“农民哭着喊着要求入社”,“充分证明了农民中蕴藏着极大的射秽主义积极性。”
与这种“积极性”同时出现的是各地到处(趁入社之前)宰杀耕牛和其他大牲畜的现象。商业部1954年12月通报云:
“第四季度以来,许多地区牛羊上市量骤增,收购计划大大超前,且有许多母牛、乳牛、小羊、小猪,猪仔价格也随着下跌,这种情况几乎在全国各大城市均有发现。热河省出现大批宰杀耕牛,山西省北部牲口向绥远倒流,四川农民养猪数字大减。”
中共热河省委12月向中央报告农村牲口市场的反常情况:
“入秋以来牲口市场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反常现象,各地牲口价格普通下跌三分之壹到壹半左右……国营公司第三季度收购耕牛壹万五千八百七十七头,超过计划百分之九十九点壹,超过去年同期六点五倍;收购羊十壹万四千八百四十二只,超过计划百分之九十九点四,超过去年同期十点三倍……有些地区还出现宰杀耕牛现象。据宁城县报告,全县杀驴壹百四十九头……喀利沁、平泉、朝阳、赤峰等地亦发生杀驴现象,有的农民因政府禁止宰杀耕畜,就故意砸断驴腿,再要求宰杀驴。喀利沁旗卖耕畜的农民见国营公司不收购耕畜,先把牛牙打掉,装作退役老牛牵到市场出售。”
华南分局书记古大存、赵紫阳送呈的报告称:
1954年12月下旬,各地普通发生农民大规模杀猪现象,猪价骤降。中山县张家边乡杀死母猪七十多头,小猪仔的价格从过去的六十万元(旧币,相当于后来的60元)至壹百万元壹担的正常价格陡降至十四万元壹担。粤东潮安县九区发现壹天即杀母猪四十多头,台山县壹农户将刚产下的十只小猪全部弄死。总而言之,农民认为要“共产”了,不过了。春天大忙季节,不积肥不添修农具,入了社的出勤率很低……新会、吉安县的农民反映:“共产党变了脸!”“共产党要整死人……”
农民们这种消极反抗当然是徒劳的。在毛泽东看来,更是可笑极了,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能吓唬谁呢!农民们当然知道他们斗不过共产党,他们只能以这种近乎自残的方式表示抗议。
合作化运动在毛的亲自指挥下,以更加迅猛之势发展,按毛的说法,就是农民的“射秽主义积极性爆发出来了”,到处是捷报频传,报纸上全是农民踊跃入社的报道,形势壹片大好不是小好……
毛泽东其实并不糊涂,报纸的报道、各地的“喜报”,他知道那都是为了取悦他的产物,他不会照单全收。他要用他的方法了解-点农村的真实情况。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最高潮时,毛的卫队长李银桥回河北安平县老家探亲,毛让李银桥顺道了解当地合作化的情况,回来向他汇报。
李银桥回来了,告诉他家乡的区乡政府是这样搞合作化的:区里派下来的干部到村里,让全村人站到场院里,宣布:跟蒋介石走的站那边,单干;跟毛主席走的站这边,搞合作社。人们都选择加入合作社。
毛泽东听了也只能说基层干部们是“胡闹”。为此还给河北省委第壹书记解学恭写了封信,批评他的基层干部们工作方式“太简单了”。当然,合作化还是要照样大搞,任务必须完成。因此“胡搞”愈演愈烈。这些毛当然也知道,不过他已经批评过了,就算尽到他的责任了,万壹后世有人考证出合作化运动搞强迫命令,那也与他无关。
在毛亲自大力推动下,在千千万万“不要良心” 的干部的威逼恐吓下,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全国;至1956年初,即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在全国农村,包括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深山大泽、徒步要走几天才能到达的山村,都已经实现了合作化。确实堪称世界奇迹。
如此“超高速”,使好大喜功、自认为天下无难亊的毛兴奋莫名,又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睡了。由于难以抑制的成就感,同时也为了给那些叫嚷合作化“搞快了”的“右倾”分子以有力回击,毛在1955年冬将各地精选报送的176篇歌颂合作化的典型材料亲自编选成《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壹书,并为之作序。这时,志得意满的毛自以为已经拥有了无所不能、无坚不摧、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神奇本领。在序言中,他自比孔子,说他为了编此书“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更远更宽。大概他认为他的《高潮》壹书,也要流芳千古并要盖过孔子的《诗经》、《春秋》了。
遗憾的是,合作化运动并没按照毛的预计带来生产力的大发展,据三十年后才公布的数字(当时绝不能公布),1956年全国棉花比上年减产147万担,生猪减少250万头,大牲口减少壹百多万头,这相对当时落后的农村生产力并不是小数字。还有;1956年12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的简报称:“最近在电话中与辽宁、安徽、浙江、江西、四川、陜西、河南、河北等八个省农村工作部联系……今年秋收分配前后,在壹部分农村合作社内,出现了社员退社的情况,退社户,壹般占社员户数的百分之壹,高的达百分之五,思想动摇想退社的户,所占比例更大壹点。浙江宁波地区,已退社的约占社员总户数的百分之五,想退社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广东全省已退社的约七万余户……辽宁省今年是丰收年,也发生退社现象。”
河南省委报告:“临汝县汝河南原十区壹带,曾经壹度发生所谓‘闹社’……共包括三万人口的地区”,“严重的地方,发生打骂干部,甚至私自改选干部和人民代表,个别社抢分公粮,最后是闹分社、退社。”
不要小看这1%或5%的退社户(这本身已是大大缩小了的数字),要知道,这是些抱着宁愿坐牢或被划为阶级敌人的风险的勇士!后来(1978年)安徽凤阳县的小岗村那十八户农民搞包产到户,就是人人摁手印,发誓要为被发现后抓去劳改甚至被杀头的同伙送饭、照顾其遗属。这种阴森可怖的气氛和“壮士断腕式”的悲壮,说明了当时农民与当局对抗是要冒多么可怕的风险!也说明了毛的农业合作化是建立在多么野蛮、残暴的基础之上!这些农民很清楚,他们知道“闹退社”的后果,可是他们顾不得了,为了生存,为了求得壹点可怜的自由和保护那麽壹点点私有财产,他们豁出去了,利用共产党曾经公开宣布的“退社自由”政策,决心拿自己的生命和全家人的命运赌上壹把!
果然,从来背信弃义、拿誓言当陷阱的毛,面对这壹小部分不肯驯服的农民,立刻祭起了他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法宝,指示要坚决打退“农村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進攻”。就像后来他说知识分子有“知无不言”的自由,而他有镇压的自由壹样,农民可以有“退社的自由”,可他也有“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自由!毛指示在合作化的同时开展“整社”,也就是整那些试图反抗合作社,妄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刁民和那些立场不坚定的干部。
对那些少数“闹社”、退社的农民后来的具体处置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他们绝没有“好下场”, 即使不被抓進监牢,也决不会让他们活得舒服。结果这些退社户后来又都“走合作化道路”了,因为大跃進之前中国已没有了“单干”的农民。
而那些不敢闹退社的顺民情况又怎么样呢?看看当局对他们真相壹些零星半点的内部报告吧:
鱼米之乡的浙江,其人民历来勤劳智慧,刻苦耐劳,合作化后却是另壹番景象,永嘉县报告的情况是:
“1956年,成立高级社以后,懒的人天天多了,勤的人天天少了。群众在喊:天天困在这里,困死了,困死了!做功作德把我们解开吧!”由于人心变了,出现邓子恢所说的“有些社把整片土地抛荒了还不知道,粮食收起来放在场里霉烂了也无人过问”这种触目惊心的现象。
素以描写农村和农民见长、曾热情歌颂农业合作化的著名党员作家赵树理,时在山西长治地区壹个县挂职当县委副书记,眼见中国农民在实现合作化后的景况,良心未泯的他,在1956年8月间给当时长治地委负责人写信,信中说:
“试想高级化了,進入射秽主义社会了,反而使多数人缺粮、缺钱、缺煤,烂了粮,荒了地,如何能使群众热爱射秽主义呢?劳动比起前几年来紧张得多,生活比前几年困难得多,如何能使群众感到生产的兴趣呢?”
赵树理的“良心” 尚存,显然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赵的这些言论后来被作为罪证,在文革中被毛泽东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了。
从来就与壹般人的是非判断相反的毛泽东,却坚持说合作化以后农业的形势是大好不是小好。全国的新闻媒体、宣传工具都开足马力报道合作化后的“大好形势”。毛的说法也是有根据的:已经把五亿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这难道不是壹个伟大的胜利!毛壹贯认为,只有组织起来(毛叫做“团结起来”),才能形成力量,共产党之所以能战胜国民党,善于组织民众是壹个重要原因;反观国民党的失败,在壹定程度上也是缺乏对民众的组织控制能力所致,尽管当时它统治了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和人民,但却形成不了力量。结果被统治区域、人口少得多的共产党打败了。
建国后,毛共虽然建立起了严密的、滴水不漏的全国党、政控制体系,但毛认为还不够,有些事情不能单靠行政手段解决,只有把人民的生存权、人民的“饭碗”控制在自己手里,让他们要仰仗妳才能活命,那才是最可靠、最有力的控制。而合作化就基本上解决了这壹难题。毛常说 “把六亿人口的饭碗都管起来。”六亿人中最难管的是五亿农民,五亿个小生产者,在他们自主经营的时候,生产什么,卖多少,留多少都由他们说了算。这样国家的事情就不好办。现在,农民進了合作社,生产计划、产品的分配全都由合作社的领导决定,而合作社领导都是党委任命的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他们绝对听党的话。这就等于由政府间接将农民的生产、分配大权抓在了自己手里。农民要吃饭,只有出工挣工分,只能服从合作社的调配,叫干啥就干啥。这样,政府就把五亿农民的饭碗“管”起来了。
前面讲到农民在加入合作社后普遍出现的“变懒”现象,但这个问题很快就解决了。人总要吃饭,而饭碗掌握在合作社手里,简单的办法就是:对偷懒者、不出工者、出工不出力者,不分给粮食,不给饭吃!再结合牢牢锁住妳的双脚的户口制度,妳能逃到哪里去呢?
另外,毛泽东搞合作化的重要目的之壹,就是要把农民这个最大的劳动力资源充分挖掘出来,运用起来,它指望合作社能够增产增收的最大法宝,也就是在此。依毛过去在苏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经验,让农民的劳动时间增加壹倍,他们便会干出比原来更多的活,产出多壹点农产品。所以,对于懒、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决不能听之任之,各地先采用规定每人的劳动定额、实行计件计量记工分等办法;如再不凑效,就动用专政工具,很多地方成立了“赶懒队”、“专政队”,对不出工或出工不出力者采取强制劳动的办法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入了社的农民(称社员),不管他愿不愿意,出工、出勤的时间都比单干时成倍增加了,1956年元旦《人民日报》社论就说:今后农民干活的时间要加倍,妇女要下田做工:“农村中的男劳动力,在黄河淮北壹带,有些地方,从前每年只能做工壹百多天,合作化之后,可以做工两百多天,女劳动力过去不使用或较少使用,合作化之后就要使用上了,也可以每年工作壹百多天或两百天。”这个社论如果不是毛亲自写的,也是秉承他的旨意而写,由他审定的,文中的“可以”二字实际上就是给各地下达的任务。除了毛之外,恐怕谁也没有这种驭使万民的霸气!少年时代就最厌恶做农工、最厌恶劳动的毛,专以“劳改”苦役作为惩罚人的手段,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毛反过来说:“己所不欲,要施于人”( 给彭德怀关于自由民主的信,见后文)。所以,合作社的壹伟大成就就是充分利用了労动力资源,把数亿农民变成了日夜劳作的农奴。
关于合作化后中国的农业生产,据毛说是“增产增收”的,中共到如今也坚持毛的说法,意在说明“合作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他们这样说,也肯定有当年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可是,毛时代的各种数据有多少可信度呢?在毛的“良心要少壹点”、“要凶”、“不要太仁慈”,合作社“只准办好,不准办坏”、否则就干部“应该改换工作”(实即撤职查)的巨大压力下,有哪个地方、哪壹级干部敢不讲自己所管辖地区的合作社“增产增收”呢?正因为如此,后来在征购粮食时才发生那麽多交不出“余粮”、或交了“余粮”便饿死人的现象。毛泽东的“丰收”就是建立在亿万农民忍饥挨饿的基础之上的。就这点来说,合作化跟后来的大跃進、人民公社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程度有所差别罢了。
合作社的另壹大隐性罪恶还在于,它用统壹管理、统壹指挥和平均主义分配的方法,扼杀了农民中的优秀、拔尖人才和专门技术人才,等于扼杀了农村中壹切先進生产力,这些“冒尖”能人都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 受到打击,不是送進监狱,就是七斗八斗被削平了。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还需要澄清几种中共官方宣传的观点,首先是迄今为止中共宣称的,说毛只是急于求成,马不停蹄地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又从初级社到高级社,接着变成人民公社,没有整顿巩固的时间,所以办不好。其次是邓子恢壹类人说的,合作化只是搞早了,农民还没有相应的觉悟,是个先天不足的“早产儿”,所以办不好。这两仲说法大同小异,本质相同。还有壹种是刘少奇的说法,应该先工业化、后集体化,只有到了国家能为合作社提供大量、足够的农业机械和化肥时,合作化才能成为真正的新的生产方式,而不仅仅是把农民强制“合在壹起”進行 “集体生产”。
这几种说法都是错误的,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说合作化或公社化只是过急、过快、过早了,实际上是为毛粉饰、开脱。试想,如果按邓子恢等人的意见把合作化推迟几年,合作化带来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吗?就会自行解决吗?事实是合作化后毛就壹直在“整社”, 在進行“社教”, 不断批判农民的“资本主义倾向”,打击“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直到毛死去,合作化和公社化搞了二十年,也“整顿” 了二十年。结果怎样呢?是问题越整越多,越整越糟。邓小平为了“救党”、“救国”, 不得不最终废弃了合作化和它的升级版人民公社制度。可见,这根本不是什么“发展过快、过早”和“农民思想觉悟跟不上” 的问题,而是它本身是壹种违反人性和农业生产规律的反动体制,反动举措。废除这壹制度后,中国人民立即就从毛执政时期的“吃不饱、穿不暖”、“样样短缺”的噩梦中苏醒过来了。
至于刘少奇的观点,表面看颇具壹点“理论性”,有点“唯物论”的样子。但他只是从生产工具、即物质装备的角度去看问题,以为只要拥有了现代化的农业装备,农业就可以实行大规模的公有化生产了,就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生产力了。这是苏联集体农庄理论的翻版。它没有看到农业生产关系方面的深层问题,前面已经说过,农业是壹种最具个人和家庭经营的产业,不论是手工式的传统生产,或使用现代化的机械化生产都不适合釆取大规模工业式的经营管理方式方法,因为,即使在机械化生产的条件下,同样不能改变农业生产固有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它只能适应于全权的责任经营,灵活使用劳力和农业资源,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探索,最后选择了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模式,这壹模式既具备家庭经营的特点,又兼容现代化、机械化的优点,经过百余年的检验证明它是正确的。美国1977年直接从事农业的的劳动力只有241万人,占总劳动力百分之二,其生产的粮食和农产品不但满足本囯两亿多人的需要,还大量出口,成为世界第壹大农业出口国。相反,苏联以及东欧国家虽然己在壹定程度上实施了机械化,但粮食和农产品却长期、严重短缺。这壹事实,已经雄辩地证明了两种农业体制孰优孰劣,也宣布了所谓农业集体化的失败。所以,刘少奇的思想或观点,实际上仍然是错误的、不可行的。
“没有经验”,是为毛的合作化政策失败开脱的又壹说辞。但是,如果说1953、1955年的合作化是由于没有经验,而建设射秽主义强国的心情过急,因而犯了急躁冒進、好大喜功的错误尚情有可原的话,那麽,后来的大跃進失败,经过那麽空前、惨烈的大灾难,毛应该有足够的“经验教训”了吧,可是,此后毛对他的“三面红旗”并无丝毫改弦易辙之意,更无悔改之心,仍然要坚决维护这壹体制,还要当作心肝宝贝要推广到城市中去,这些又作何解释!
专制统治
作者 季鹏 写于 二零一八年
现在轮到看这枚硬币的背面了。令人惊诧的是,这背面的却写着四个触目惊心的大字:地狱之门。
1958年7月下旬,当各种农业生产卫星相继炫丽绽放之时,毛的喉舌《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式宣称:
“只要我们需要,要生产多少就可以生产多少粮食来。”
8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刘西瑞的文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霎那间,这句“名言”便传遍了全国,成了当年最响亮是口号之壹,被刷写在全国城乡直至偏远山区农家的墙上。
接着,毛共中央向有关科学家下达“粮食多了怎么办” 的研究课题。
但也就几乎与此同时,在“人民公社”里享受“天堂”生活的社员们却真正坠入了黑暗深渊,落到了货真价实的地狱。
壹、在表面的背后
值得指出、也是令人不解的壹个问题是:当年那些吓人的高产卫星,是怎样骗过素以老谋深算著称的毛泽东的“法眼”的?毛不是亲自考察、亲眼所见、深信不疑的吗?可见,强中更有强中手,毛的骗术其实并不是最高明的,他被他那些乡、社小干部的魔术轻易就骗得喜笑颜开,几乎成了傻瓜白痴。
就拿他出巡的第壹站,后来成了全国的样板的河北徐水县来说,那令毛泽东心摇神迷的“山药山”、“棉花树”,其实那骗局并不太高明,“山药山”除了表面是真正的‘肥料’,里面全是土疙瘩;而棉花树则是人工接嫁的,所有这些都是毛到来之前连夜搞出来的。可是伟大领袖真的被“迷”住了。
当然,张国忠书记(后来又变成了徐水人民公社主任)能骗住毛泽东,也不能说没有下壹点功夫、施壹点手腕。他在要求徐水人民放高产卫星时也确实发了狠劲,如他下令每亩山药必须种植壹万五千株以上,不达标者严惩不贷。有的群众和基层干部无法做到也不愿意这样胡闹,便采取弄虚作假的办法应付:在田边地头易见处密植,在中间按正常标准种植。哪知这张大人却亲自带领壹群人来检查,结果被当场发觉。5个小队长被捆绑在树上,接受现场斗争,在喝骂、拳打、脚踢,饱受尽皮肉之苦后,送去监狱劳改。壹个姓高的小队长,经受不起折磨,劳改3个月就死去了。为了使自己弄虚作假不被人揭发,张在1958年8月(毛离开之后)和十月,在全县发起了两次捕人大高潮,下达捕人指标,限期完成任务。并指示在全县县、乡、村三级都成立劳改队。张亲自巡廻检查捕人运动的落实情况,在漕河公社,张国忠主持现场大会,壹次逮捕358人。张这样做公开说是为了打击懒汉和破坏分子,“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实际上谁都知道,就是为了“封口”, 镇慑那些试图检举揭发他弄虚作假的“刁民”。1958年,徐水县共逮捕4643人,其中31人在被折磨中死去。
毛泽东离开徐水县之后第二天,刘少奇就指派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率工作组来到徐水县,帮助县委搞共产主义试点。
张国忠在群众大会上宣布:“我们要壹步登天,达到人类最理想的共产主义!”
“什么叫共产?共产就是大车、牲口、房屋全部归公……除了生活用品和存款是自己的,其余都是共有的,这就叫共产。”
“共产共产,越共越好,壹共就富了。”
于是说干就干。如前面讲的,张对全县人民实行供给制,取消工资和记工分,给全县人民统壹发津贴和生活用品。11月,县里筹得了550万元,完成了第壹次“共产主义供给制”。12月,却只筹得90万元,但共产主义不能丢,怎么办?张下令将国营商业的流动资金700万元挪用来发第二次共产主义津贴和实物,实际上是将县百货公司和供销社“共产”了。可是下-个月怎么办呢……
徐水县当时实际上是个人均年工农业总产值只有130元、年人均收入60元、粮食亩产仅200多斤的穷县,就这么个家底,温饱还远未能解决,张国忠却要“壹步登天”進入共产主义。无怪苏联记者回去后告诉赫鲁晓夫说中国是“喝大锅清水汤”的共产主义。
刚刚搞了两个月的共产主义,在当地被称为土皇帝、言出法随、说壹不二的张书记这时也点金无术、“上天”无门,这个共产主义天堂就这样无可奈何地夭折了。
但是,这壹切只是灾难的开始。
灾难首先从人人都离不开的、生命的第壹件大事:吃饭开始。
各种高产卫星是否真能“蒙住”毛泽东的眼睛我们不得而知,但老奸巨猾的毛却有壹条制胜之道,那就是要按下面上报的产量制定并完成粮食征、购任务。与这个任务相伴随的是冷酷旡情的铁腕、铁血,于是霎那间,神州大地陷入腥风血雨,血肉横飞的抢粮大战之中。现在我们从总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看看这场灾难的由来和惨状。
10月,主管农业的谭震林向毛报告,1958年粮食总产量可能超过壹万亿斤。而1957年的粮食总产是3700亿斤,这就意味着当年粮食增产1·78倍。后来,在当年12月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上,中央壹些大员感到“谭老板”的喜报可能有水份,于是壹压再压,最后“留有余地”,宣布1958年全年粮食总产量为7500亿斤,棉花6700万担。1958—1959年粮食年度的粮食征购任务及用粮计划便按此数安排。
然而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后来核实的数字大概是:当年粮食产量为4000亿斤(壹说3900亿斤),棉花产量为3938万担。这就是说,粮食谎报至少少3500亿斤,按5亿农民计算,男女老少每人要凭空“变”出700斤粮食来,才能完成毛泽东的征购任务和用粮计划。这就是后来饿死、逼死、打死上千万人的大惨剧的根源。
除了这个总的原因外,公社的公共食堂也成了后来缺粮和死人的帮凶。由于毛对粮食产量的乐观,也为了展示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吸引农民到食堂来,他宣称吃饭不要钱,号召全体农民到食堂放开肚皮吃饭。农民们知道吃饭不要钱,也就当仁不让,开展吃饭比赛,浪费也就成了壹道不可避免的风景线。有的地方把原来计划6个月的用粮3个月就吃掉了。据当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薛暮桥估算,1958年公共食堂造成的粮食浪费约有1750万吨,占当年农村(返销)供应粮食量的11%。
还有比食堂浪费更重要、更可怕的原因,那就是后来被称为“增产不增收”的问题。虽然各地被毛泽东逼迫或引诱而谎报的粮食高产数字根本不可信,但1958年总的说是风调雨顺的壹年,粮食总的来说是丰产的,可惜的是,后来毛又下达了更加紧急、压倒壹切的大炼钢铁任务,致使到了粮食收获季节,各个公社的主要劳动力都被抽去搞炼钢铁的“人民战争”去了,只剩下老弱病残妇女留守农业,于是,眼睁睁看着即将到口的稻谷被沤烂在田里却无力去收割。这就是后来彭德怀回到家乡搞调查时,他的父老乡亲要求彭代为向“毛皇上”反映的那首“民谣”所说的“谷满地,禾叶枯,青壮炼钢去,收禾童与姑”中说的情况。其中最严重、损失最大的要数在大跃進中处处冲在前面的河南省,1958年秋收,据说约有50%的庄稼烂在地里。
谎言虚报、浪费、糟蹋粮食加在壹起,中国的大饥荒就在劫难逃了!
公共食堂对大饥荒的形成起到了“第壹”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公共食堂本身命运的变迁,也成了大跃進和人民公社的壹个缩影。这个被毛泽东吹嘘为“共产主义象征”的新生事物,到底给5亿农民带来了什么呢?还是看看当时壹些领导干部的亲自记录吧,他们是当权者,不可能帮农民说话诋毁政府。
河北张家口地区第壹书记胡开明去康保县山区视察时,看到壹个十几岁的孩子抱着壹个瓦罐吃力地在山坡上走,他截住壹看,瓦罐里是半罐子糠菜糊糊,孩子说,“爹娘和妹妹都病在家里走不动了,这是给他们领的饭。”胡问:“妳家不能做饭吗?”孩子答道:“不能!粮食都在食堂里,(家里的)锅也砸了炼钢铁了。”胡开明无语,只能目送抱着瓦罐孩子的瘦小的身影消失在寒风中。
1960年,新任云南省委第壹书记阎红彦到澜沦江山区工作,看见壹个老太婆在风雨中挎著篮子,浑身上下都是泥水,干什么呢?原来是来食堂领“饭”吃。她家距小队食堂十五华里,每天全花在跑食堂领两顿“饭”上。这还不算最远的,最远的有30华里。阎找到县委书记,认为这样的食堂“不能办就散”。但县委书记却不敢照办,他怕将来算他的“走资本主义”的账。所以依旧叫他的子民仍然每天翻山越岭来食堂领两顿糠菜粥喝。可以想象,这每餐壹碗糠菜糊糊产生的卡路里,是顶不上路上的消耗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农民已经没有任何其他维持生存之物的来源,食堂成了唯壹能获得壹份 “救命”之物的地方,不来咋办?
于是有人干脆搬到食堂去住,男女老少挤在壹起,没有隐私,形同壹群动物。为了活命,顾不得了。
毛的秘书田家英奉毛之命回家乡调查粮食情况,他来到外祖父的家四川新繁县崇义桥,凭著乡情、亲情,很快揭穿了本大队水稻亩产2万斤的神话,大队长告诉了他实话:亩产只有650斤。
田的工作组来到食堂观察,农民每人每顿可领得壹碗粥喝。壹位陈姓老大娘来打饭,颤巍巍地走出食堂,不料壹脚踩空跌倒在台阶上,全家壹顿“饭”洒满了壹地,老大娘放声大哭起来。田家英上前搀扶老人,安慰她说:“不要紧,再打壹盆就是了。”老大娘边哭边诉:“另外打?咋个能另外打呀?——”田掏出身上的五斤粮票给他,要大娘去食堂称米。陈大娘感激不尽,千恩万谢,结果她称的是连麸面,为的是能多熬几碗粥,多活几天命。
但是食堂的问题只是“枝”,是表面,不是“根源”,根源是由于虚报粮食产量交了过头粮,所剩无几了。这个虚报的粮食产量是怎样产生的呢?请看看登在报上的卫星是如何出笼的:
河南信阳鸡公山公社决定要放水稻卫星。8月中旬,水稻基本成熟,公社党委连续开会,研究如何放出卫星。先是宣布“纪律”,统壹口径:全社人民对放出的“卫星”不能有丝毫怀疑,不许任何人背后议论,违者以反革命论处。其次是确定卫星的标准,根据当时的形势,原则上不得低于亩产4.5万斤。至于具体的“放法”,要听从公社党委指挥,任何人不得说三道四。作出决定后,逐级向大队、小队干部和所有社员传达,让每个人保证绝对遵守,特别强调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讲说的绝对不讲,否则后果自负。在做足了这壹切准备之后,8月28日清晨6时,参加收割的社员在统壹指挥下开镰收割了。30日下午,6亩6分3厘高产试验田以及周围430亩非试验田的水稻收割完毕,然后突击打场,统壹过秤。过秤结果共计打得稻谷324375斤5两。这本是6亩6分3厘试验田加上430亩非试验田的总产量,但鸡公山公社党委认定它只是6亩6分3厘卫星的产量,于是宣布亩产48925斤(324375.5÷6.63)。壹个高产卫星出笼了。消息由公社党委向县委“报喜”,县委报地委,地委报省委,省委报中央有关部门。最后这-消息在省和中央广播电台播出,算是得到确认,记录在案。
这种拙劣的集体造假、指鹿为马的玩意本来是极容易戮穿的。可造假者有预防之法,他们学习毛泽东,运用“阶级斗争”这个法宝,对多嘴者、不服者实行铁腕镇压!后来,河南信阳地区饿死上百万人事件发生后,陶铸、王任重曾前往调查,得知了壹些“卫星”后面的真相。据王任重说:“西平县因为放亩产7320斤小麦的卫星,受打击的有壹万多人,打跑7千多人,打死300多人,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王任重大人在这里还表现出壹点良心,但是,在他治下的湖北也在大放卫星,麻城县就放出了更大的卫星,难道背后就没有这种情况?只能是程度不同罢了。)
(以上均摘取于辛子陵《红太阳的陨落》之十八:共产主义地狱。))
河南鸡公山公社这种造假的方式很原始、很拙劣,经不起当场验收。后来,广西环江县红旗公社放出水稻亩产13万斤的全国“卫星之冠”时,手段就更高明多了,“技术”也更复杂了。有鉴于这壹“史无前例”的大骗局,有必要简单揭露之,以为后人、为历史留下前车之鉴。
广西环江县这个“特大卫星”出炉较晚,9月初,《人民日报》已经报道了湖北麻城亩产稻谷5万余斤、广东埔县亩产水稻6万余斤特大卫星的消息。壹心想夺取全国水稻高产冠军的广西柳州地委书记贺亦然(还是此人,又指示他的下属在鹿寨县放了壹个日产生铁20万吨的全国钢铁“最大卫星”,贺堪称“卫星王”了。)决心壹鸣惊人。他选中了他治下的环江县城关区红旗公社作为全国夺冠的“卫星社”。环江县委书记洪华这时正在地委开会,贺将这壹意图及基本做法与洪华進行了沟通,并激励说:“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奖给壹辆小汽车。”
得到贺书记这般殷切关怀和鼓励后,洪华立即以电话通知县里相关领导,要他们赶紧与红旗公社的领导商量具体落实的办法。
经研究,他们决定采取的办法叫“并蔸移植高产试验”。具体做法是:选定原来就作为高产试验田的壹块1亩1分3厘的稻田,先把田中的禾苗全部拔去,再犁耙、深耕后堆上成千上万担肥料于田中,再将各队生长最好的、已成熟的壹百多亩稻田的禾苗连根带泥拔出,挑到1亩1分3厘试验田中并蔸密植,密植的程度达到小孩在上面爬来爬去也不会掉下来。这壹切工作,由于发动群众日夜连续苦干,只两天便完成了。
在并蔸的过程中,为了防止禾苗倒伏,他们采取以木作桩,附以竹片拦腰护卫,并用木棍从四面顶住的办法,解决了禾苗倒伏的问题。又用鼓风机日夜鼓风解决了禾苗不透风的问题。人们还在田头安营扎寨,成立现场指挥部,日夜不停护理、巡视,保证不出意外。
壹切准备就绪之后,环江县委即向柳州地委和广西自治区党委报喜,说即将要放全国最大的水稻卫星,要求上级党委派人当场检查验收。同时,还向地区、自治区有关部门、各新闻单位、电影制片厂以及各兄弟县发出邀请,请他们来共同观摩并见证全国最大水稻卫星“升天”的壮举。
9月9日上午,各路验收和参观大军6000余人聚集到了试验田边,几位自治区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还亲自试了试这块田禾苗的密度(后来见报有四个年轻女子连排坐在禾苗之上,大概就摄于此时)。10时40分,红旗公社城关大队支书壹声令下,496名参加收割的社员立即投入“战斗”,所有参战社员按照事先的分工分别進行收割、运禾、脱粒、运输。
验收是最关键的壹环,被安排得很微妙。在谷仓外有四台磅秤负责过磅收割来的稻谷,每过壹次就把重量记在划码单上。负责挑运新谷的社员,先要挑到大街上“游行”壹圈,然后再挑去过磅。这样,在挑谷游行的过程中,壹大群事先“埋伏” 好的群众奉命从别的谷仓中挑谷出来,混進试验田运谷的队伍中,壹并来过磅验收。在乱哄哄的过磅现场,有的过磅后谷子并未倒入仓库,挑谷者转了壹圈又重新挑去过磅。据称这叫“团团转”过秤法。如此折腾了10多个小时,才正式报出“卫星田”的亩产:130434斤10两4钱(16两秤)。精确到“钱”,这也是其它卫星所没有的。报告还称经过省、地、县三级领导的现场监督和严格的把关云云。
就这样,壹项空前的水稻亩产纪录诞生了!壹时间,锣鼓喧天,欢声动地,人们,上至自治区领导,下至社员群众,纷纷为这个巨型卫星“上天”而热烈欢呼!欢庆!
第二天,柳州地区的《跃進日报》以通栏套红标题报道了这壹“特大喜讯”,并配发了四个女子坐在水稻上的照片;9月12日,《广西日报》以头版整版报道了这壹喜讯以及环江县另壹个红日公社中稻平均亩产1万7千多斤的长篇通讯。
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人民日报》却迟迟不见报,后来据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亲自打长途电话去催问人民日报的领导,《人民日报》终于在9月18日以300多字的编幅报道了这壹特大卫星。
于是,全国第壹水稻高产卫星完满收官。环江县成了闻名中外的“红旗县”、“上游县”,县委书记洪华成了功勋显赫的英雄,当他从地委领回红旗、奖状的那天,县城人民倾城而出夹道迎接,在锣鼓喧天和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洪华被人们从街头壹直擡到县委大院。
为了将牛皮吹得更完满,县委上报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3.3亿斤,比实际产量的1.05亿斤超出两倍多!洪华们尝到了造假吹牛的甜头,满以为这壹回也会得到奖赏,哪知,上级据此给环江县下达了0.71亿斤的征粮任务。洪华们吓了壹跳,有苦难言;环江的老百姓就更惨了!为了完成这壹征购任务,农民被迫卖出了大部分口粮,到第二年(1959年)开春,农民便陆续断粮,到三、四月开始大批饿死人,据后来官方公布1959年这个“红旗县”、“高产冠军县”,饿死22685人(据知情者估计,实际饿死人数在4—5万人左右)。这就是“亩产13万斤”带给环江人民的真正“回报”。
除了“吃”的问题,“住”是公社带给社员的第二大灾难。本来,中国农民虽然住的不太好,但居有其屋能遮风挡雨,还算平安。但是,公社成立之后立即就掀起了壹股拆屋风,因为根据公社“章程” 的规定,社员的住房归公社所有,公社要拆屋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具体点说,公社要拆房的理由有二:壹是原来农民的房子太破旧,又分散,不雅观,有碍共产主义新农村的形象,所以要推到重来,建设统壹的“共产主义新村”。如徐水县成了“徐水人民公社”之后,张国忠就下令:全县所有土房和破旧砖房,壹律在10底前拆完。结果拆了三万二千多间旧房。同时,他请来清华大学建筑系的师生设计徐水的共产主义新村。
拆屋的另壹个理由,是据说有人发现了老屋旧房的土墙是上好的肥料,如果是茅草房,茅草可以用来沤水肥,效果更佳。于是掀起了拆旧土房、茅房作肥料、夺高产的热潮。刘少奇的家乡湖南宁乡县就拆掉旧房15万余间。
谁知,等到把社员的住房拆了,才发现建“共产主义新村” 的资金、材料都没有着落。于是,共产主义新村成了图纸、画饼。徐水县后来只建了300套外表漂亮、内部质量很差的新村,除了安排少数特权者入住之外,数以万计的拆迁家庭成了流离失所的人造“难民”, 官方则任其啼饥号寒在生死线上挣扎。下面是记录在案的当年-些的情况:
安徽凤阳县小溪河公社有7 个大队的25 个村庄被拆除。石马大队大郢生产队将5 个村庄并为壹个,男、女、老、少分开在四处居住。乔山大队31 个村庄,1960 年6 月,在半天之内并成6 个庄子,上级命令党员不拆屋开除党籍,团员不拆屋开除团籍,社员不拆不给饭吃,所以半天就完成了任务。严重的问题是,说是拆旧房建新村,实际上旧房子拆了新房子并没有建,社员于是无家可归,全都成了“难民”。有14 户“难民”40 余人住在3 间通连的房子里,晚上大门上锁,民兵持棍把门,尿尿拉屎都不准出去,在三间房内解决。1958年底风阳全县共有房子224143 间,两年中共拆掉、倒塌39555 间(其中倒塌25266 间,拆掉13400间),占总房17.7%。全县有29 个村庄的房屋拆光。在小庄并大庄时,社员像躲避日本鬼子壹样,到处找避难所,造成田地荒芜,草苗丛生,群众流离失所。即使安排住屋,大伯子和弟媳妇同住壹室,连撒尿都听得到。有的妇女只要壹提起并庄子的事就哭。
(以上摘自《墓碑》第120、121页)
河南信阳地区也大搞拆屋并村,如息县1959年上半年共有5489个村,到1960年4月只剩下4805个,639个村庄人为拆毁、消失了。
除拆屋之外,还有壹个让农民更加痛苦的事,就是消灭家庭。据说,搞共产主义,就是要革家庭的“命”, 因为家庭是私有制之源,只有消灭家庭,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私有制。可能毛考虑到要消灭自人类進入文明社会以来就形成的家庭不太容易,决定先试点。这回毛叫他的理论助手,权威的“马克屎主义理论家”陈伯达出面来宣讲和试验。陈伯达到山西搞试点,向农村干部动员,说:“既然已经公社化了......当然不需要家庭了。家庭是革命的最大包袱……革命就得革掉儿女情长,壹律要男编男队,女编女队,小孩進托儿所,老人進敬老院,家庭就解散了,消灭了,人人都壹身轻松地闹革命,这是生产力的大解放。”
壹些先行者闻风而动。山西阳城县就把各家各户分男女搬到大屋子分开去住,还规定以后不准再提“家庭”二字,父母兄弟姐妹之间叫做“小组”,大家都是平等的“小组成员”。“家庭”这个共产主义的“绊脚石”被搬掉了。
但不知为什么,这场伟大的“革家庭的命”无果而终,也没有在全国推开,算是毛泽东的撼事之壹。十几年后,毛泽东的“好学生”波尔布特把毛主义的“消灭家庭”、“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消灭商品和货币”等都在“红色高棉”变成了现实,毛对来到北京朝觐的波尔布特由衷地赞叹道:“妳们做到了我们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消灭家庭壹亊。
消灭家庭壹亊算是毛让步了。但是,对于更具实际意义的粮食征购任务,毛决心不再迁就和让步。
二、导致大死人的直接原因:建立在虚报产量基础上的反瞒产
当中国的粮食卫星上天之时,毛泽东曾经多次放出豪言壮语,如在1958年8月下旬的北戴河中央会议上,毛放言:
“现在看来搞十几亿人口也不要紧,把地球上的人通通集中到中国来粮食也够用!将来我们要搞地球委员会,搞地球统壹规划,哪里缺粮,我们就送给他!”
赫鲁晓夫到北京,毛故意问他:粮食多了怎么处理?
牛皮己经吹出去了,覆水难收。现在岂能不兑现?
其实,老奸巨滑的毛还是留了余地地的,他宣布1958年全国粮食产量为七千五百亿斤,而不是主管农业的谭震林汇报的壹万零五百亿斤。购粮征购任务定为壹千二百亿斤。毛以为这种打了折扣的任务壹定能完成。(可实际上当年粮食总产不足四千亿斤!)
但是,从夏粮食征购工作开始就不顺利,由于农民的抵制,各地的征购粮進展缓慢,计划上调的粮食迟迟调不上来。壹些地方干部有些束手无策。毛泽东有些着急了。这时,广东的陶铸创造了“反瞒产”经验。1958年11月,陶铸派他的副手赵紫阳到雷南县反瞒产,“反” 出了7000万斤粮食,赵给省委写了壹个报告。陶铸把转它报给中央。陶铸本人也写了篇大谈“反瞒产” 的必要性和经验的文章,壹并寄给毛。这时的毛正在为完不成征购指标优心忡仲,壹见这份报告,圣心大悦!毛让陶铸的文章在《人民日报》最显著位置登出。与此同时,在1959年2月22日以中共中央名义向全国下达了《开展反瞒产运动的通知》。通知认定粮食征购工作碰到困难是农民“瞒产私分” 所致。文件气势汹汹要求要对农民進行壹场“坚决”的射秽主义“教育运动”!就这样,壹场大规模的“死人运动”就此拉开了序幕。
河南的情况比较典型。河南省委第壹书记吴芝圃是毛的爱将,在大跃進中总是冲在前面。可是到了粮食征购时他也碰到了困难,但是应该说这个吴书记是尽了全力的。还在毛开展“反瞒产” 之前,吴就采取有力措施来推進粮食征购工作,在1958年全省秋粮征购会议上,吴强调说,河南获得高产丰收,人均有粮超千斤,已经向中央、向毛主席报了喜,受到党中央、毛主席的表扬。现在要交粮了,决不能打退堂鼓,我们在完成征购任务中也要“大放卫星”。 接着提出了“加强领导,书记动手,政治挂帅,大辩论开路” 的总方针,强调“对任何迟疑、畏缩、瞒产、耍滑的行为,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可以说在毛布置反瞒产之前,河南就己经行动了。
吴芝圃采取先由各地、县自报购购数量、再由省里审定的方式,但自报的基数就是前段各地吹牛、虚报的产量。有的县委书记此时感到责任重大,不肯按虚报产量领任务,结果被揪出残酷打击。平舆县委书记曹明就被当作当作反面典型被斗得“死去活来”, 最后仍不得不按虚报产量领了任务。其他人壹看这形势,只好跟着虚报产量领任务了。这些地、县领导们“过关”了,可他们治下的子民就要進“鬼门关” 了。
信阳地区的遂平县是全国第壹个人民公社嵖岈山卫星公社的所在县,县委书记蔡中田在高压下领回了九千万斤的征购任务,而去年该县实际只上交八百万斤。同去的县委副书记娄本耀壹听吓了壹跳,说:“把粮食征购光了,老百姓吃啥呢?”蔡说:“过了这壹关再说。”就是蔡书记的这壹句话,夺去了遂平数以万计人民的生命。
在毛的“反瞒产”之前,征购粮食主要靠传统的思想动员,叫农民报答共产党的“恩情“,卖“爱国粮”。而今年这些方法有点不管用了,因为粮食产量虚、浪费大,任务特别重,农民盘算过后,认为确实已经没有多少余粮可交了。因而河南全省粮食征购進度普遍缓慢。
毛的通知下达后,吴芝圃更有依仗了,各级党政干部也领会了毛通知的“精神实质”,纷纷采取了非常手段,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
先看看嵖岈山公社是如何落实毛的通知的。公社先召开全社大队长、小队长和会计会议,到会54人(疑只是壹部分—笔者),公社书记陈炳寅亲自主持会议。先念文件,重点强调要对瞒产农民作坚决的“教育”。稍作动员之后,便是各队自报“购粮”数字了。会议立即陷入可怕的沉默,与会者都在心里默念:如何能“混过”这壹关?大家还想看看上级究竟采取什么样的 “教育”方法?以便随机应对。
可是,这壹关是混不过去的!陈炳寅和公社干部明白,来开会之前,这些农民的“当家人”都已作了充分的准备,他们互相统壹了口径,订好了攻守同盟,并且把粮食藏了起来。因此,首先必须打破这种同盟,使他们露出破绽,突破壹点,对方的阵营就会全面崩溃。然后乘胜追击。
公社决定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宣布队长和会计分开会,各進壹室,然后由公社干部逐壹“过堂审问”。审问的“黑屋”如同过去皇帝时代的县太爷审案,两边站立著荷枪实弹、凶神恶煞似的武装民兵,还摆有棍棒绳索等刑具,加上关门、闭窗,又是夜晚,壹种阴森恐怖之气扑面而来。
六连连长(即第六大队长)刘贺圈没有经过这种阵势,壹進屋被吓得尿了壹裤裆,还没有進行“教育”,立即招认了藏粮了600斤谷子。算是打开了突破口。
专审会计的会堂,也旗开得胜。壹连的会计包根壹進入会场,已吓得牙齿打战,咯咯作响,公社干部壹眼看中,将他作为突破对象。但包根起初还是企图“抵赖”,他被叫到会堂中央,壹群人围过来拳打脚踢对他進行“教育”,包被打得鼻青脸肿躺在地上,不等他反应过来,这些人扑过去把他拉起来,不容分说,又是壹顿拳脚。包壹面喊“我坦白”壹面求饶。包不是顽固分子,不堪壹击。据说对付顽固分子的办法是采取车轮战术,壹拨人打累了,换上另壹拨“生力军”上阵,但是受审人不得休息和睡觉。就这样轮番“教育”,直到受审者皮开肉绽,肉体、精神双崩溃“招认”为止。这叫“熬鹰”。
包根没待到“熬鹰”就招认了他与生产队长朱遂平共同藏粮500斤的经过和地点,于是对包的“教育”暂停。这可苦了朱遂平。这时朱队长正在队长的屋子里硬扛着不招认,主审官也正愁拿他没办法,待到包会计的供词壹到,壹宣布,他被立即推到屋中央,不容分说壹场暴打。朱倒地后心里壹面骂包根“软骨头”!壹面盘算著怎样顽抗。但不容他多想,又被人揪著头发拉起来,这时有人搬来壹条凳子,让朱上去后再擡起壹只脚,叫“金鸡独立”,他摇摇晃晃还没站好,凳子被人壹脚踢走,朱遂平摔了下来,壹群人围过去拳脚并用,狠狠地又给他壹次“教育”。 如是者再。但倔强的朱队长仍不招认。于是打手们找来细麻绳,将他捆个结结实实,细绳勒進肉里,把他吊在院子的树上。片刻功夫,朱遂平满头满脸都是豆大汗珠,脸呈猪肝色,只听他突然大声喊:“放了我吧,我说,我全说”。再晚壹步,朱遂平可能就完了。
朱遂平是典型教育的突破口,在场的队长都已吓得魂飞魄散,谁还敢硬扛?
除了这硬的壹手,公社又想出了软的壹手,就是鼓励互相‘检举揭发’,‘揭发者’ 可获得挖出藏粮的壹半的“奖励”。这个“重奖”确实有诱惑力。三连连长贾守业本是个老实人,在上级的软硬兼施下,他已把队里的粮食全部上交了国家,如今全队200多口人已经断粮,社员们吃糠、挖野菜,甚至剥树皮煮吃,看着已经朝不保夕的父老乡亲们,特别是那些饿得哭爹叫娘的孩子和在床上等死的老人,贾守业心如刀割,他恨自己太老实,不会藏粮,如今铸成大错,有什么办法救乡亲们于水火呢?贾守业狠下心,决心采取最遭人唾骂、不耻的办法:检举。他揭发二排长赵德文藏了2800斤红薯,希望能获得1400斤红薯奖励去救本队乡亲们的命。壹个本来善良的人被逼采取了如此卑劣的“自救”方法,这是何等的可悲、无奈,又是何等的残忍!
公社干部立即找赵德文谈话,要他交出藏粮。赵装得若无其事,甚至指天发誓地否认。当公社干部准确说出他藏红薯的数量、地点后,赵才得知被人“卖了”,他壹下子瘫倒在地。清醒过来后。他大叫着“日他奶奶,我也揭发……”他揭发了刘耀西,刘耀西则哭喊著揭发了李春华,这些鹬蚌们互相撕咬的结果,使“渔人”们又完成了壹些征购任务。不过,好些嵖岈山公社的社员们可要提早去了阎罗王那儿报到了。
但即使取得了这样的好成绩,嵖岈山公社的征购任务仍然无法完成。公社干部总结经验,认定互相举报法最为有效。但不久这个办法也失灵了,因为“揭发”的藏粮数量太少,对巨大的征购任务不啻杯水车薪,于是公社提出要“抓大鱼”。可大鱼在哪里呢?这时却有人自愿上钩。第壹个跳出来的“大鱼”是壹连的党支书陈世俊,陈已被点名,眼看就要大难临头,他心壹横,自报藏粮2万1千斤粮食,成了先進典型;其余大队小队干部都学他动辄“坦白”藏粮1万、几万斤,其中夺得“藏粮冠军”的是钟清同、钟德江,二人交待共同“在刘庄的果园旁挖了个地道,从屋里壹直挖到后山,共藏了小麦20万斤,稻谷30万斤”。 此数壹报出,令公社干部吓壹大跳,惊喜莫名!
可遗憾的是,当公社干部按照这些人“坦白”交待的藏粮地点去挖粮时,竟然壹两粮食都没有发现。原来,这些农民被逼无奈,也学着公社干部在大跃進中的吹牛扯谎法子了,结果反瞒产变成了壹场混乱的笑谈。再抓他们来吊打、逼供,也毫无用处了,正所谓粮食没有了,只有贱命壹条。
公社干部终于黔驴技穷了。他们最终居然想出将这种虚构的“藏粮”也当做“反瞒产”的战果上报县委、县委亦依样画葫芦往上报,算是完成了“任务”。
但是,共产党的智慧终究比农民高明,他们还有更高明的办法。有些地方吸取了事后反瞒产失败的教训,发明了“事前抢粮法”,就是趁秋粮尚未收割之前动手,在田地里就把粮食“弄到手”了,名之曰“四就征购法”:即“就地收割、就地征购、就地入库,就地封仓”。 至于面对-片“白茫茫大地”的农民怎么活下去,则不是他们考虑的范围。这个方法被推广后,有的地方为了防止农民抢割,在稻、麦尚未完全成熟前就抢先收割進仓。
次年3月下旬,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在各省汇报粮食工作情况时,河南(还有其他几个省)都汇报了这个“事前抢粮法”,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许。他当即指示:“请各省学河南的办法,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是壹个教训。”
1958年的征购粮任务完成得不好,总算对付过去了。但是,毛皇可不是总能退让的,1959年可就没有这样的便宜了。据遂平县委副书记娄本耀的回忆:
大约在(1959)年11月中旬,我在医院接到刘班庄(嵖岈山公社所属之村庄)群众的壹封信,信上写道:娄书记,俺庄已经死了362口人,外出跑到黄河北有几十口子,剩下的人只有壹口气,妳快来吧,晚了就见不到俺们的面了。我大吃壹惊,摇摇晃晃走出医院……就壹口气赶到刘班庄,时间是下午5点多钟,天已经灰白了。我们走到村西头两间屋,壹推门,见当门处出坐了壹个妇女,脸肿得像小盆子壹样吓人,眼睛肿得成壹条缝,看不见人。她说她三天没有吃饭了,饿得很。再壹看,她家三个小孩全都饿死了,并排放在地上,干干的如柴火棍。床头还有壹个老头,剩下壹口气。我(们)又走進堂屋,门开着,全家四口人,床上饿死两个,地上饿死两个,屋里冷清。我们去找队长,队长是个女的,出门时脸红扑扑的,家里的小孩活蹦乱跳的哩……又继续往前走,先到酒流村,壹打听,村里死了39口人。又走到小岗村,壹问村里死了10口。又走到壹个村,村里死了三口。我们连夜赶到关帝庙,见到公社书记别守志,别守志介绍说,苗庄死人最厉害,十室九空。我们三人急急忙忙往苗庄赶,走到苗庄东地碰上公社妇女主任陆桂英。我问她干啥去了,她说去安排社员生活去了,我问她安排得咋样,她说有吃有喝,壹天三顿饭,顿顿有菜吃。我说我们得去看看,她慌忙劝阻说:时间晚了,别去了。我没听她的,和小赵、小徐(均为县委人员)壹直奔苗庄……找到了队长家,队长叫苗长贵,49岁,他说:“我身体不好,没上河工,妳看我这腿肿了,眼肿了,儿子前几天也饿死了。”说著呜呜大哭起来。我壹问,村上百十口,已经死了20多口了,全村200多亩土地,全年打5万斤粮食,可今年壹下子就要征购十万斤,村里连红薯都上交顶任务数了。苗队长哭着说:“上级说这叫大购大销,今年购,明年返销给老百姓,可还没等返销,老百姓都饿死逑了”……我连夜赶回公社,和别守志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以上见辛子陵著《千秋功罪毛泽东》之十八)
这段记述生动反映了当时农村的惨况,就用不着笔者分析了。娄本耀总算是个还有点良心的人,可能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当年带领当地干部群众响应中央号召搞人民公社,会落得今天这种下场。
嵖岈山公社社员的遭遇并不是最惨的,有些县的情况比他们更悲惨。以下是光山县槐店人民公社反瞒产之壹幕:
光山县槐店人民公社1959 年遭遇秋灾,全社平均亩产172 斤,总产1191 万斤。公社党委上报亩产626 斤,总产4610 万斤。县里分配征购任务是1200 万斤。超过了全公社的实际总产量。
为了完成征购任务,公社不惜采取壹切手段大搞反瞒产,把群众仅有的口粮搜刮壹空,实际征购入库1039 万斤。槐店公社书记刘文彩和公社党委把食堂停伙死人归罪于富裕中农進攻,阶级敌人破坏,归结为两条道路的斗争在粮食问题上的表现,全社开展反瞒产斗争持续达8 个月之久。其中六、七十天内农民粒米全无,造成人口大量(没有具体数字)死亡。
光山县也如此。在反瞒产私分的前期,全县就有2241 人被打,其中105人被打死,干部被撤职的526 人。在反瞒产后期更为严酷,打死人现象触目惊心。河南省委党校乔培华根据有关档案撰写了《信阳事件》(未刊稿),其中记录了光山县槐店公社大树大队发生的血淋淋的事实:
1959 年9月底,汪小湾小队社员汪平贵被迫交出家里的壹点粮食,还遭到扁担毒打,因伤势过重,5 天后死去。汪死后不久,全家四口人相继饿死;
1959 年10 月,罗湾小队社员罗明珠无粮可交,被捆绑吊起来毒打,并用冷水淋冻,罗第二天死亡;
1959 年10 月13 日,陈湾小队社员王太书因无粮可交,捆绑后用扁担和大棒毒打,四天后死去,留下14 岁的女儿王平荣也被饿死;
1959 年10 月15 日,熊湾小队社员张芝荣交不出粮食,被捆绑后用劈柴、木棒毒打后死亡,大队干部还用火钳在死者的肛门里捅進大米、黄豆,壹边捅壹边骂:要叫妳身上长出粮食来!张被打死后留下8 岁、10 岁两个小孩很快饿死;
1959 年10 月19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小家及儿子陈贵厚因交不出粮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后又扔到门外用冷水淋冻,陈家父子7 天内先后死亡,家里留下的两个小孩也活活饿死;
1959 年10 月20 日,大栗湾小队队长刘太来,因家中无粮可交,被捆绑起来毒打,20 天后死去;
1959 年10 月24 日,晏湾小队社员郑金厚、罗明英夫妇,在反瞒产中,从家中搜出银元28枚,两人遭毒打致死,留下3 个小孩无人看管全被饿死;
1959 年10 月25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银厚被诬陷家有存粮,脱光了他的衣服,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后用冷水淋冻,两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8 日,熊湾小队社员徐传正被诬陷“有粮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残酷毒打,6 天后死亡。徐壹家6 口随后全部饿死。
1959 年11 月8 日,晏湾小队社员钟行简因被认为“违抗领导”,被干部用斧头砍死;
1958 年11 月10 日,熊湾小队社员王其贵,因无粮可交,遭到毒打身受重伤,10 天后死去;
1958 年11 月12 日,晏湾小队社员徐林生交不出粮食,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毒打,两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13 日,晏湾小队社员余文周,因交不出粮食,余文周及其15 岁的女儿余来凤都遭到残酷毒打,因伤势过重,10 天内父女二人先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3 日,熊湾小队队长冯首祥因没有向来队里的大队干部让饭,被说成瞧不起大队干部,被吊在大队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并将其耳朵撕掉,6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3 日,徐湾小队社员张芝英,因交不出粮食,惨遭毒打后又用冷水淋冻,致使张当场死亡。张的三个小孩也先后饿死;
1959 年11 月14 日,徐湾社员涂德芝,因无粮可交,被捆绑到食堂,毒打成重伤,10 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14 日,徐湾小队社员简明秀,因交不出粮食遭到毒刑拷打,再用冷水淋冻,10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熊湾小队社员郑中林,因无粮上交,遭毒打后不省人事,4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徐湾小队队长徐志发,因没有从村里搜出粮食,被大队干部用劈柴、棍棒毒打,10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徐湾小队社员涂德怀,因无粮可交,遭毒打,10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24 日,罗湾小队社员李良德,因无粮可交,被连续毒打5 次,直至当场死亡;
1959 年12 月9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富厚因无粮可交,被绳子穿耳,并捆绑吊在梁上用扁担打,冷水淋,当场死亡。为防止其子陈文胜(17 岁)声张,诬陷其宰杀耕牛,捆绑起来毒打致死;
1959 年12 月9 日,陈增厚,因无粮可交,被毒打成重伤,5 天后死亡;
1960 年1 月8 日,陈湾小队54 岁的社员李陈民,在家煮饭被干部发现,以“粮食来源不明”罪,对其毒打,第二天死亡。
据后来调查,槐店公社反瞒产总的战绩是:全社原有8027户,36691人。从1959年9月到1960年6月,死亡12134人,占总人口33%,其中死绝780户。被拷打用刑3528人,其中当场打死558人,打后死去的636人。自残141人,被逼自杀死亡14人。余为饿死病而死。
(以上转录自《墓碑》第21、22、23页)
信阳地区是那场大饥荒的重灾区,也是唯壹被爆光、被处理的地区,史称“信阳事件”。正是由于信阳事件的内部爆光,才为这场亘古未有的大灾难留下了壹些具体、真实的记彔和数据,使我们今天得以窥见那场大跃進的令人发指的罪恶真相。(详见本篇《大跃進死人回眸》壹章)
1960年春天,河南信阳地区的公共食堂普遍断炊,最严重的村子80天没有壹粒粮食,浮肿病大面积蔓延,农民大量外逃或饿死。而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却说:“不是没有粮食,而是粮食很多,百分之九十的人是思想问题。”59年11月,路宪文从潢川驱车回地委,沿途看见倒毙路旁的死人、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拦车要求放粮救命的群众,壹概视而不见,开足马力扬长而去。
毛泽东就是靠著这帮恶狗、这邦披着人皮的野兽,推行着他的残暴的、全无人性的“大跃進” 运动。稍微有点人性,尚存壹点良心的干部都被冠以“右倾”、“白旗”给“拔掉”了,轻者撤职、降级,重者投入监牢,与被统治者陷入同样的悲惨境地。
后来毛在讲到大跃進和三面红旗时,反复强调其总体上是正确的,并且取得了“伟大成绩”云云。面对某些批评和党内不同声音、不得不作出回应时,则轻描淡写地说:运动中的 “错误就那麽壹点点,有什么了不得!”与成绩相比,是“九个指头和壹个指头的关系”。
1960年下半年,所谓的大跃進实际上以惨败收场,面对白骨盈野、“十里无鸡鸣”的农村大地,尚有人性的党内人士无不痛心,急于改弦易辙,救民于水火。毛这时不得不 “退居二线”。然而他心有不甘,过不了两年,又重新夺回权力,祭出了“阶级斗争为纲”的魔棒,策划新的反攻倒算。1962年12月,毛以极其愤怒、阴暗的心理写下了他当时的心声:
“梅花欢喜漫天雪,冻死苍蝇未足奇!”
是啊,只不过死了几千万“苍蝇”而己,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还想瞎嚷嚷,且待本皇来再次收拾妳们吧。
残害农民
作者 纪南 写于 二零一九年
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区区壹个“生产大队”竟然欠债十七亿元人民币,折率2.6亿美元。不知二百年能否真真正正的偿还。
香港《亚洲时报》发表文章说,“南街村神话”幻灭了!这个“红色亿元村”,原来只是“空心大老倌”,表面风光,实际欠债累累,香港《文汇报》报道,南街村欠债十七亿元,至少要二百年才能还清债务。为了竖立这个典型,国有银行付出高昂的可笑代价!
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虽然只有三千来口人的村庄,却有着特殊政治意义。南街村迄今坚持毛泽东时代的射秽主义道路,村民们过的仍是几十年前壹样的集体生活,每天高唱革命歌曲,呼喊毛泽东时代的口号与浮夸的语录,村口还竖着马克屎、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巨型雕像。
总之,進入这条村街,仿似進入时光隧道,回到五十年前的壹穷二白的中国。不过,跟几十年前的农村相比,南街村的外貌却有着天壤之别的景象,村民人人居住于别墅、家家有私家汽车、个个腰缠万贯!因此,这里被称为亿元村,是射秽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无力证据。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南街村的经济奇迹是如何打造出来的?靠什么保持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
这些问题现在终于水落石出!这个射秽主义集体农村,其实就是八十年代末靠兴办乡镇企业起家,先是砖厂和面粉厂,再扩展至食品加工、医药初制等,现在村集体名下有二十多家企业,雇用逾万名外地劳工(已经有违反对雇佣与富农、地主阶层形成),村民不用工作也可坐享其成,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全由村政府包下来,可笑的是村干部每月只象征性的每月领二百五十元人民币工资。
问题是,同期全国各地农村都在大办乡镇企业,同样大量“剥削”外地劳工,为什么上天独享南街村,让它享受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而其它乡镇企业则在市场经济大潮下被淘汰呢?秘密其实就是“资金”;壹九八九年之后,南街村高举“毛泽东同志的伟大旗帜”,坚持走“射秽主义共同富裕” 的道路,结果,明示暗示之下,中国农业银行变成南街村的提款机,壹九九八年批给南街村的贷款已是壹九九壹年的整整七倍。
《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冯仕政根据银行向南街村的贷款進行研究,结论:“南街村的高速经济增长不是靠自身积累,而是靠银行贷款。”他认为,南街村是典型的“高增长、低效率”,在巨额银行贷款下,南街村经济才可在效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增长速度却奇迹般的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秘密原来如此简单!原来这撮有权之人为了证明毛泽东思想的正确,为了保护共产主义的壹点血脉,不惜违法乱纪,人为的扭曲贷款风险机制,大量贷款给南街村(且暂不说贪墨敛财频的村委大员),为了造就这个典型,养活这个典型,树立这个典型,梦想广大这个典型。可惜当它变成典型后,就要投入更多资金,以确保这个典型继续发光发亮。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不能再以伪政治作为批出贷款的唯壹标准,结果,南街村不仅很难获得新的低息贷款,还面临空前的还贷压力与法律制约。
为了还债,南街村旗下公司近年发售的大豆种子,名为航天二号,声称坐过宇宙飞船上太空,利用太空特有的微重力和幅射环境,令到种子产生基因突变,收成会比普通大豆种子高30%收成。这个当然是子虚乌有,造成很多买了种子的农民血本无归!集体企业为了还贷,连坑害农民兄弟的这种下滥勾当也做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年前死跷跷的原村主任王金忠近日也被揭发,其办公室保险柜中至少有二千万现金及名下多本房产证。这就是只拿月薪二百五十元的村干部首辅,何来如此丰硕巨额资产?更甚者,几个声称是王村首辅的二奶、三奶、四奶……,抱着小孩到灵堂提出分身家的要求。
南街村神话幻灭,不仅令国库亏损十多亿人民币,而是让人们明白了,欲达无德的政治目的,不择手段以人为扭曲市场,违背自然规律、背离经济定律,是不可能持续的!当年的大寨如是,南街村同样逃不出这个经实践检验屡屡证实的规律。
中国农民遭受的祸害
作者 茆家升 写于 二零一九年
近年我做了壹点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的研究,并不是要炒1949年前后,业已消失了的历史冷饭,而是想到“乡村自治”这样的政治生态,依然和当下紧迫的三农问题,有某些关联,有壹定的借鉴意义。
所谓“乡村自治”,核心内容是土地私有制,也与源远流长的宗法制度,儒家学说等有关;而反映土地私有的田契制,则具有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民主精神,是宝贝的文化遗产。
在数千年动荡、灾难频仍的中国,先民们尚能生存繁衍下来,主要靠的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自食其力的结果。所以“耕者有其田”是农民们永恒的憧景,当下也然。因为土地公有、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所造成的人祸大饥荒,依然历历在目。
笔者也不认同温铁军等, 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乡村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及会后在《开放》杂志,表达的论点,说“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因为它不是历史事实。
两年多前,我的电子邮箱里,突然收到壹封来自某著名网站的电邮,自称是该网站“大视野”栏目编辑,说在网上读到拙作“阎锡山是如何治理山西的” 壹文,想就阎锡山的壹些问题,欲来采访在下,问是否可以,何时方便?我当即回函曰,当然可以,我壹个退休老头,随时都方便。不过谈什么呢?那是2016年,七七事变全面抗日80周年为期将近,估计要谈国共联合抗日之事。那确实是值得壹谈的大事,阎锡山这个山西王,在国难当头危急时刻,虽有过壹些动摇,但终于决心抗日,作为壹方面的抗日主将,在山西主持过著名的忻口战役、娘子关战役,和太原保卫战等重大战役,虽然因敌我力量悬殊,最后失败了,但也大量消耗了敌方实力,延缓了日寇南下的步伐。这是阎锡山治理山西38年,最辉煌的壹页,将永载史册。
阎先生抗日还有两件大事,值得后人追念,壹是与共产党将领朱德、彭德怀、林彪等合作,林彪指挥的平型关保卫战,虽只是太原保卫战壹部分,袭击的也只是日寇壹支辎重部队,但也是重要战果,在抗战初期,起到过很好的宣传鼓动作用。
二是阎与共产党人薄壹波合作,组织牺盟会,冲锋在前,视死如归,真正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铁血精神,是壹支名符其实的敢死队。当时侥幸存活下来的壹位十八、九岁的敢死队成员,名曰李干的少年,文革期间是我们芜湖市市委书记。他面对恶斗他的芜湖电校所谓“敢死队”造反派的学生们说,我们低着头背着手,任妳们胡闹,妳们算什么敢死队?当年我们在山西抗日,冒着日寇炮火,猛打猛冲,壹战下来,十不余壹,那才是敢死!为此造反派说他在吹捧反动军阀阎锡山,更残酷虐待他。据说李干先生,盛年早夭,惜哉。
记得我在给那位编辑回信中,提到李干先生的事,还说到李干先生还有后人在芜湖,妳们如有兴趣,可以找到他们。不过研究抗日问题的专家学者,是太多了,文章书籍也汗牛充栋,如谈抗日问题,在下无能为力。
那位编辑回函曰,抗日问题,可谈也可不谈,找在下主要是谈乡村自治问题,如同意,我们将先发采访题纲过来。我说那就过来吧,随时恭候。
我知道他们找到在下,壹定是还读到过我另外壹些谈“乡村自治”的文章。我在谈阎锡山治山西的文章同时,发过两篇万言长文,谈“中国乡村建设与变革的百年之争”,文中简略地谈到,在有关中国乡村建设问题上,近百年来有着两股从理论到实践,完全背道而驰的力量角逐。其代表人物壹是以彭湃、毛泽东为代表的暴力革命派,主张用阶级斗争方式,通过暴力土地改革,达到消灭私有制和‘均贫富’,在中国乡村来个乾坤大颠倒;另壹派代表人物是以学者‘南陶北晏’的陶行知、晏阳初,和‘民国乡建三杰’的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他们都主张在乡村从普及教育入手,发动各界人士参与其中,并充分发挥农民们自身力量,通过和平方式,在乡村实施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的普及与提高,重点是发展工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改善与加强家乡田园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逐步实现乡村现代化,从而为国家现代化,做好乡村基础工作。
笔者的态度在文章中,表达得很明确,就是坚决反对什么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和消灭私有制的歪理邪说的,因为它们带来的只是动乱、血腥、杀戮和经济衰退和文化消亡道德沦丧。对此我在关于“乡村自治”和暴力土改的系列文章中,已有较全面的论述。
当然,我是竭力赞同晏阳初梁漱溟等的和平建设主张的。因为他们的主张符合国情,从理论到实践,于国于民都是实实在在的好事。我国历来农耕立国,农民是最庞大的人群,老子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在广袤的农村,進行任何壹项变革,更是宜缓不宜急,要壹步壹个脚印,每壹步都能得农民们的认同,并能主动加入其中最好。而晏阳初等先生们,正是这样做的。后来虽然由于时局的动乱,内战外战频仍,迫使这些有益的变革中断了,也还是留下了很多宝贵的实践成果与经验,值得后人借鉴。
众所周知,1949年政权更叠后,毛氏暴力革命派,已执掌乾坤,成了意识形态主流,容不得他人置喙。而那些“乡村自治”的倡导者们,或被迫害至死如卢作孚,或流亡海外如晏阳初,或被死后“鞭尸”如陶行知,而硕果仅存的梁漱溟先生,则受尽凌辱。如今中华大地,还有几人还记得,近壹百年前,在中国曾有过有关“乡村自治”的思潮与实践吗?
那麽,这家著名网站,突然来函要讨论“乡村自治”问题,用意何在呢?
批评它,否定它,站在暴力革命派胜利者的立场上,嘲笑讽刺壹番,以显示胜利者的狂傲?应该不是,不说当下并没有这种思潮在重新掘起,至少不该由这家网站来肇始。
那赞赏它,肯定它,为历史翻案,重炒这锅冷饭,再办几个诸如“定县模式”、“北碚模式”、“邹平模式”这样的“乡村自治”试验区?似乎也不可能。不是这样做不正确,而是当局不会允许。至少当下看不到这种可能,未来就说不清了。
既然否定也不是,肯定也不是,那把这个问题,只是作为壹次历史现象,用现代观点来复述评论壹番?似乎时机也仍未成熟,在当下主流意识形态控制下,是很难取得共识的,还讨论它干吗?
那回归到文前,既然网站因笔者小文,引发了壹场胎死腹中的采访,是否小文有了壹些反响,或是触发了要進行这类问题讨论的契机?尽管笔者心灵深处,期盼著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因为它毕竟在中华大地上发生过,也确实给农民们带来过实实在在的好处,如果能继续下去,还可能发生那场惨绝人环的人祸大饥荒吗?但是梦想是美妙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大陆没有蒋经国,壹时不会出现什么用独裁手段实现民主转型的可能,权贵阶层会也不会放弃自身利益的,民主转型任重又道远。
再说笔者小文,只是网海壹粟。虽然曾被“中华文本库”等多家网站收录转载过,本是网络世界极平常的事。有的只是想保存壹点资料,有的也就赚壹点点击率而已,并不表明它们是支持的或反对的态度。这方面在下还有壹点自知之明。所以对拙文经常被转载收录什么的,从未放心上。
但是,这次这家著名网站,且由久负盛名的“大视野”栏目编辑署名来函,倒真的引起了我的壹些思索。因为这个栏目,曾经播出过壹些重大的,乃至甚为敏感的话题,因为内容的率真,关键点的切入,事件本质的剖析,和是非的评判与担当,在观众中有壹定的影响,也争相收看。那他们今天选择了这个话题,决非壹两位编辑的壹时兴起,自有他们选择的道理。所以提醒我应该慎重对待,那是要对历史负责,对听众负责,也是对将要对话的双方负责。不能等闲视之,不能游戏文字。
我还想到,全国各高校,及各级社科院,集中了各路人才,他们都学养深厚,掌握资料也多,很多人著作等身,为何独独找到在下壹个退休医生,又是个年已八十的昏昏然老头。我想是否正因为年已八十,去日已近,应该顾忌要少些。
不管怎么说,即使事情壹开始,即预见到,在当前情况下,这次采访的成行,几乎为零。我的考虑,依然是壹次有意义的促進,用流行的语言说,是倒逼也可以。反正我壹个退休老头,闲着也是闲着,何不做壹点探讨,就此机会,读壹点闲书也好。
后来采访壹事,果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了了之。当然,他们也不会来函撤消,也在意料之中。但不妨碍研究的進行。
决定做壹点这方面的研究,从大的方面说,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的所谓三农问题,是历代中国最根本问题之壹,如今也然。从个人方面来说,作为大跃進大饥荒的亲历者幸存者与研究者,曾长期生活在农村,对脚下这片土地,有着血浓于水的亲近,在研究暴力土改问题之后,也有责任关注在中国延绵了数千年“乡村自治”问题的研究,也是作为炎黄子孙的责任。
为此近两三年来,在下壹直在关注这项几乎为人们忽略了的话题,也写下了教篇系列文章,感谢壹些网站的支持,给予发表,也有壹些网站转载收录了,这里壹并感谢了。拙作浅陋,也是自己的声音,欢迎批评指正!
已经发表的文章,不再重述了。借此机会,想重申两件事:
壹件事依然还是关于“乡村自治”的。
乡村自治只是壹种政治生态,它的形成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土地私有制、宗法制度、儒家思想是关键因素。
所谓“乡村自治”,并非放任自流,也不是什么无政府主义,主要是指统治阶级即政府权力弱化,广袤乡村的亿万农民,在基层宗法制度松散的管理下,农民们包括管理他们的士绅阶层,即中小地主们,凭借自身的力量和自愿合作的力量,在建设自己的家园。即使在强人阎锡山领导的山西省,在乡村建设和普及基层文化教育方面,也是着重调动基层管理者,尤其是广大百姓自身的力量与才智,而不是壹切由政府包办,下的都是指令性所谓政策,百姓们完全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其实所谓乡村自治,并非近百年才有的概念,而是自古有之。有壹首先秦时代的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先秦民谣告诉我们,先民们只要有了脚下的壹亩三分地,可以自食其力,并不怎么把皇帝老儿放在眼里。这件事到了公元前361年先秦秦孝公时代,经过著名的商鞅变法,确定土地私有之后,乡村自治自食其力,作为壹种政治生态,即基本稳定下来了。
虽然这种政治生态的形成,与数千年皇权不下县,朝廷命官只到县壹级,广袤乡村不必对官府唯命是从,以及宗法制度在基层的网络,还有士绅文化、儒家学说等等有关。但核心价值依然是土地私有,也就是田契制度千年不变,我们的先民们,也就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它也符合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国家的意识,其中也包括佃农们向地主租赁土地的契约制度。可以说也是我们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传统。
可以说孙中山先生倡导的“耕者有其田”,是农民们永恒的憧景,当下也然。
事实也是当这项传统被打破后,特别是经过所谓农业射秽主义改造,从小社到大社,再到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亿万农民不仅丢失了土地所有权,也丧失了经营权,最后连土地产品分配权也没了,无穷的灾难便开始了,直到数千万百姓,主要是农民,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被活活饿死!试问,如果还是土地私有,还会发生这种惨绝人环的人间悲剧吗?
但是这种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除了土地私有是农民们必须坚持不懈争取的切身利益,而宗法制度与儒家理论,则有着复杂的两面性,此事我在拙文中,有较详细的论述。简略地说,它们既使我们的祖先先民们,在漫长动乱的岁月里,尚能相互扶持,抱团取暖,以坚忍的耐力,茍延生存下来,有壹个相对稳定的家园,供先人们自食其力,繁衍后代,不至于灭种灭族。但也使广袤的农村长期处于贫穷闭塞落后羸弱,与世界潮流相隔遥远。
再说宗法制度,强调的宗族利益,且“家国同构”。在上层由“政治血亲网络化,血亲网络政治化”,而形成的什么太子党、红n代,与民主宪政格格不入。在基层宗法制度也有其顽固、保守、维护小集团利益等弊端。而儒家学说的“三纲五常”、君权天授,上尊下卑、男尊女卑,更与平等、自由、人权、法治等,皆不可兼容。
我们不能因为它们在“乡村自治”问题上,有过有益的壹面,而忽略它们的弊端。
所以说中国乡村的变革,是大势所趋,不同的只是变革的方式。即使尔后又有人提倡了“乡村自治”的问题,那也将是迎合世界潮流的新形式,不会再抱残守缺,因循守旧。当然也会汲取既往成功的经验与教训。
其二,如何评价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乡村自治”思潮,及其代表人物。
上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知识界思想界流行过壹股有关“乡村自治”的思潮,并付诸实践,取得了壹定的成果,有些还遗泽至今。后来虽然因时局的动乱,尤其是强敌入侵,大部分国土沦丧,迫使乡村自治的实践,戛然而止。却依然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理论研究资料,和壹些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中国今天的乡镇建设,仍有壹定的借鉴意义,有必要做壹些简略的回顾和评价。
其代表人物是创建河北‘定县模式’的晏阳初先生;创建山东‘邹平模式’的梁漱溟先生;创建四川‘北碚模式’的卢作孚先生;和普及基层教育江苏‘晓庄试范’的陶行知先生。当然还有在乡村自治上,亲力亲为硕果累累的山西王阎锡山先生。
他们都是民族先贤,都是国宝级的人物,有的还在世界教育领域,做出过杰出贡献,如晏阳初。他们所做的事业是正义的,是真正为百姓谋福祉的。虽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事业中断了,诸位民族先贤,还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甚至恶语中伤,乃至人身迫害。但是这些恶人恶语的伤害,都无损于他们个人的优秀品质,和乡村自治等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因此,我为每壹位先贤,都写出了专章,对他们所做出的努力,在个人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于以介绍、推荐与品述。并谈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有关各界人物的关系,力争能反映出当时社会的壹个侧影。
在各自单篇中,也谈了壹点各传主之间的横向关系,和壹些从理论到实践的异同,比如晏阳初和梁漱溟。
当然,再完美的事业,也会有考虑不周之处,他们的事业也不例外。在下此言,并非对近百年前之事品头论足,而是想到,诸位在从事这项艰苦卓绝的工作时,除了阎锡山之外,几乎都未想到,妳们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农村的贫困,物资的溃缺、经济的捉襟见肘,和广大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的低下。它们只要时局不那麽动乱,壹时尚没有内战外战,各界及全民协力,坚持不懈,总会逐渐解决的。
但是,他们面临的极大危机,将是已经兴起,并将是燎原之势的红色风暴!如果说1926年5月和8月,由彭湃毛泽东等主持的农民运动讲习所,还是纸上谈兵的阶段。那1927年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失败后,朱毛井冈山会师成功,已经有了根据地,并且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随着根据地的扩大,1930年国中之国瑞金苏维埃正式成立,也颁布了“兴国土地法”、“二七土地法”。还有比他们更早的,就是1926年,彭湃领导的广东海陆丰起义成功,成立了中国第壹个共党领导的政权,也“打土豪,分田地”,也大批杀人。别问这些国中之国,和他们的土地政策,谁左了些,谁更左,但有壹点是共同的,就是都要進行暴力土改,都要消灭私有制,都要大量杀人!包括消灭以中小地主为代表的士绅阶级和士绅文化。他们对此并不隐讳,自称1927至1937十年,为土地革命时期。
试想,当红色风暴卷地风来时,还谈什么乡村自治呢?可惜诸位从事乡村自治研究并实践的先贤们,均未看到离身边不太远的现实,不能不说是壹件憾事。
相比之下,阎锡山先生倒有些先见之明,早早的看出了社会矛盾的焦点所在。其实说先见之明,并不准确,而是事实教育了他。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初,苏俄还是列宁时代,山西省即有壹批商人,去苏联经商,或称延续满清晋商去俄罗斯经商传统。但那里已经是共产主义的列宁时代,实行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消灭私有制,岂容妳外商谋利!所以货物被没收,商人全被赶回了山西。这使已经开始统治山西的阎锡山,认识到共产主义与私有制,是水火不容的。从而开始防止共产主义的学说,和共产党人在山西的传播与发展。事实也是早在1921年中共成立之前,已有信奉共产主义的高君宇、石评梅等在山西活动了,他们也终于未能动摇阎锡山对山西38年的统治,也包括阎对山西卓有成效的“乡村自治”式治理。
最后重申壹个观点,就是今天我们应该如何理性、客观地看待上世纪那场影响深远的乡村自治运动,包括它的理论和实践。因为前不久网上见到温铁军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乡村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中提出,中国大陆的乡村建设“不能说失败,但也不能说成功”。“我们不能说它失败了,因为它的条件变化了”。但“为什么它不起作用呢?因为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为什么还要搞乡村建设运动,没必要了。晏阳初的那个乡村建设学院就挪到菲律宾去了,其他没有搞土地革命的壹些国家要继续接受训练。这些说明,中国的乡村建设问题始终是壹个长期的问题”。(温铁军、熊景明、黄平、于建嵘:《中国大陆乡村建设运动》,载《开放时代》2003年第2期。)
此言也大可商榷,真的因为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为什么还要搞乡村建设运动,没必要了吗!这是妳们的由衷之言,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如果说土地革命胜利了,它是否也包括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刚发到手的土地证上交,和继之而来的大跃進大饥荒,数千万农民死于人祸?如果回到土地革命之前,农民手上有土地所有权,当然也就有了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产品的支配权了,那还会发生人祸大饥荒吗?我看有些事,结论不能下的太武断,还是等待历史的发展,让历史来下结论吧!
在下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的所谓研究,至此算是做了壹个小结,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关注它,研究它。
贫困的根源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六年
前些年我主要是在西南地区的壹些国家级贫困县走动,走了壹些穷的地方,我发现贫困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贫困就是因为农民素质低、没文化、愚昧、自然环境条件差,等等。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好像贫困与政府、制度、主流人群没有多大关系。不是的!在很大程度上,贫困源于没有权利,贫困源于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
我先从壹个故事开始。我到了某地区的壹个乡,那个乡有14000人,有锡矿、铅矿、煤矿,每天从这个乡拉出去的矿产值约40万。开矿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的“大老板”,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但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每年损坏路面用以维修的资金不少于150万。矿开了,环境破坏了、资源没有了,并且矿是有毒的,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每个矿工在矿里只能工作三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这样的劳动,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300元/月。如果妳到矿上看到那些矿工,妳的第壹感觉是这些矿工和牲口没多大的差别。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是很难理解“宁可累死,不可饿死”的现实选择的。
第二个故事:我去的壹个贫困县,那里的原始森林是九十年代以来砍伐的,砍树的时候没有任何补偿,因为主流社会的人说森林是国家的,砍伐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没有砍伐森林的时候,当地人主要以狩猎为生,辅以简单的农作,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树砍了之后,当地人不得不从狩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千辛万苦地造了梯田。最近几年,说要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政府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森林砍了,没有补偿;辛辛苦苦开的梯田,壹个文件下来,说补给妳每年三百斤粮食,给5—8年就了事。我身临其境的时候,无比地羞愧。很多人讲保护环境的时候表现得无比善良和慈悲,而面对弱势的同胞却是如此的不道义!
当我走進贫困的深处面对贫困的时候,我实在没有理由指责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他们没有错!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对贫困有了更清晰的理解。至少有十几种主要的限制穷***利、导致贫困的不合理制度,需要我们重新检讨:产权制度。
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矿产资源属于国有,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谁就代表国家了。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谁代表国家征税呢?当然是几个人的事。壹吨煤35元—50元的税收,可是壹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就是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
如果说森林、矿产资源是国家的,穷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但本来是穷人的财产,“国家”也要占有。比如说,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等,产权都不属于农民。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为什么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交通、能源、通讯等等基础设施,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农民也不至于这么苦、这么穷。
不仅如此,到八十年代后期,国家鼓励农民办粮食加工厂,壹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到了九十年代,国家壹个文件下来,不允许农民经营粮食了,农民损失惨重!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十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宰猪,九十年代,要“定点屠宰”,农民办起来的生猪“壹条龙”全垮了,谁也不赔啊;八十年代后期,允许农民经营种子、农药、化肥,九十年代,供销社重新专营,把农民害的可苦了。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壹代人、两代人都还不清的。城里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农民的企业被逼得破产了,钱还是要还的。农民怎么不穷啊!
财政制度:农村电、电话是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城里电、电话是国家投资的,城里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农村的学校是农民自己集资建的,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农民自己开的。城市里的学校是国家建的,城市里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城市里的公路是国家修的,壹公里就是好几百万甚至千万,农村里的公路主要是农民自己修的。农村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农民自己集资的,当然国家也有财政支持,但那是杯水车薪。都是中国的公民,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标准是不壹样的。
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覆蓋农民的,谈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来说,还太奢侈。这个极大的不平等说也是白说,不说也就罢了。但不能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即不能剥夺农民拥有土地的权利。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壹旦失去土地,他们怎么生活?我们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呢?
金融制度:城里人可以用身份证从银行贷款买房,乡下人不可以;城里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房子、土地去抵押贷款呢?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壹部分,也是人民币的基础,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不承认呢?如果我们农民的山、农民的地、农民的房,也能在银行里抵押,那农村也不缺投资,农民也有钱发展。现在,农民贷款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贷款也是那麽难,利息还高于城里几倍。外国银行不下乡,中国的银行也進了城,国家又不允许乡村民间金融存在,难道农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务不成!
税收制度:农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两千多块钱,不是可支配收入,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百分之八点四来收取农业税,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壹块除开,那肯定是百分之二十几或更高的税率了。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進去,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百分之三十几以上。壹个农民壹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要交税;城里人壹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城里人做生意亏本,可以不做;农民种地亏本,可不可以不种?不种(的话)可不可以不纳税?不可以,不种地照样纳税。农业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却面对最不优惠的税收政策。农民怎么不贫困呢?
资源的配置制度:就说说扶贫的资源配置制度吧。国家的扶贫资源是属于穷人的钱,这个资源是由谁来配置的?是干部来配置的。谁跑步“钱”進、谁跑得勤就给谁。跑到扶贫资源是要成本的,资源通过壹级壹级的下拨是要雁过拔毛的。这些资源到了项目点、到了社区该怎么使用,还是没有穷人的发言权,还是国家干部说了算。不少贫困地区搞工程招标,谁主持,是干部,谁有权参加投标,极少数有钱的人,穷人在哪里呢?占99%的穷人被排斥在外了。如果法律制度来配置扶贫资源,肯定会比干部权力配置更有效力;如果资源到了社区,由老百姓主导资源的使用,就可以用很少的钱办很大的事,因为中国农村有的是过剩的劳动力。但在不少地方,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
教育制度,医疗制度:这两个制度差不多,只说教育。人们似乎公认:“教育改变命运”。中西部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人民的命运吗?我看不能,反而使它们越来越苦难。我在我的《扶贫日记》里写过壹个高中生,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借了壹身的债,他高中毕业到城里打工,每月的工资400元,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再不来打工了。那时候他大概也有40岁了,不回山里城里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么?贫穷的父母亲,负了壹身的债,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养壹个高中生。高中生给了父母什么回报?没有!他把20—40岁黄金的时间给了城里,他得到了什么?没有!到了40岁,快要老了,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西部,甩给了穷人。教育是不是抽水机?教育不断地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不断地把穷人的资源往富人抽啊!我读小学时,几毛或壹块钱读壹年;初中时,壹年两块钱;高中时,三块五块读壹年;大学时,国家壹个月补贴20多块钱,35斤粮票。现在我的孩子读书呢?小学100多,中学1000多,中考把录取分数线提得高高的,缺壹分100元、几百元不等。现在我们读大学,国家给壹点钱甚至不给,更多的是学校收钱。我计算了壹下,从1985年到目前为止,农产品的价格涨了不到7倍,相当于农民的收入(在价格上)长了7倍。但现在农民教育支出涨了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妳说农民怎么不穷!农民能够卖的壹点钱,就被我们的教育吸得壹干二净,农民是要负债来培养自己的孩子,并且是给发达地方培养人才。
就业制度:很长时期,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里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里。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里的职工,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考虑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不是的。国家有很多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例如,1998年大洪水后,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企业家做了,大企业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每方土3.6元承包出去,壹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如果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数百亿收入。再如,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假如国家壹时拿不出钱来,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上,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主流社会,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全是歧视性的语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中国的农村什么最多,劳动力最多。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干,能挣钱的活专给有钱的人干,妳说农民能不穷吗?
工资制度:工资制度是壹个最大的抽水机。城里人的工资里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农民工的工资呢?它包含这些吗?不包含。除去这些开销,农民工壹个月的可支配收入也就500元钱左右,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每个农民工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如果進城的农民工是1亿人,那麽农民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多个亿。 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壹系列严重的后果。据统计,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的娶不起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里去了,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壹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给“足马”为妻。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吗?
土地制度:土地制度可能是第二大抽水机了。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谓集体所有,就是村民共同共有。但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地進入市场交易,只能先给国家征用,再由国家出卖,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几万不等,转手就卖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农民自己在自己的地里盖厂子可不可以?不可以,还得先给国家征用了再买回来;农民在自己的地里挖鱼塘可以吗?不可以,要挖也得出钱给国家。据统计“国家”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
干部制度:但我说的是另外壹个问题——干部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干部是上面提拔的,要当干部就只有找上面。想当干部就要跑步“钱”進,不跑步“钱”進想提拔,难!所以每年用于跑官的钱不是个小数目。这些钱从哪里来呢?当然是公款消费了。我提拔了,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怎么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赶紧用权力从老百姓身上寻回来。提拔的干部越多,干部换的越勤,老百姓的负担就越重,所以干部制度也是个抽水机。如果干部选拔权在人民,公布干部的权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当官就要给老百姓送礼了——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要是这样就好了。 现在也搞民主,干部也要选,谁提名呢?上面提名。谁想当干部,还是要给上面送礼才行。现在的民主还是上面的“民”主,把上面要的人“举”上去,和原来的效果是壹样的;其实,老百姓要的是下面的民主,是要把那些不为民服务的人选下来的民主,这些人不选下来,好人怎么选得上去呢?好人选不上去,农民怎么不穷呢?
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立了很多法,可是,来北京**的人越来越多了,壹年比壹年多。这说明什么?法不管用。那“法”为什么不管用呢?壹个农民壹年可支配的收入就是几百块钱,怎么打得起官司,请得起律师?穷人是用不起法律这个奢侈品的。当穷人用不起法律的时候,法就是富人或有权人用来欺负穷人的工具了。不打官司又没有其他方式救助,壹般的情况就只有忍气吞声;实在忍无可忍了,穷人才進京城。很多人有理无钱,打得倾家荡产,最后走极端,结果有理打成无理,由**者变成壹个违法者! 我们依法治国叫了很多年,但犯法的农民越来越多了。壹个农民从四川跑到北京打工,兜里只有500块钱,到了北京把车费壹除,只剩下200块钱了。办暂住证、健康证等需要很多钱,也不知道在哪里办,为了生存只有不办了;要是不办,就是违法;不是违法,是不得不违法啊!穷人是逼得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不得不违法,真是冤枉啊!有些人嘲笑相信包青天的农民和“私了”的“法盲”。假如妳是穷人,妳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曾经总结说,中国乡村有两个发展的趋势,要引起警惕:底层的民众不得不违法来降低自己的生存成本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以违法来养执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不违法是不能生存的,因为财政只给了60%的预算,还有40%要靠创收。以派出所所长为例,他的职责是惩治犯人,保卫人民,就得给他钱履行义务,但实际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没有办案经费,此外,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8万元钱。派出所从哪里搞钱,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这不就成了壹个违法者吗?这就是“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派出所是这样,基层的法庭不少也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有的人说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完备了,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制社会了,我相信壹半。因为这个社会的多数人(特别是穷人),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
科技推广制度:科技推广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农村急需要科技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农业大学的学生,读了四年大学,几年的硕士、博士,到农村当技术员,会去吗?当然不去!因为技术要追求高回报,中国农村小农经济没有可能支付高价读大学后所需要的回报。市场配置技术,结果就是有农业技术的大学生远离农民、远离小农经济、农村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技术是不是绝对的不下乡呢?不是的,比如杂交种子下乡了,技术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以壹种物化的特殊垄断方式下了乡,农民不得不付出使用“技术”的高额代价。所以,靠市场配置技术的结果是两个,壹是技术人才远离农村;二是农民使用技术必须付出高成本。历次乡镇机构改革,工商要加强、税务要加强、财政要加强、土地要加强,凡是找农民收钱的部门都要加强。凡是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部门,比方说,农业技术推广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统统转制,统统推向市场自谋生路,这样改革的结果就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网破、人走、技黄”,农民获得廉价的技术服务的权利被剥夺,为技术获得垄断收益创造了可能,这样改革的结果只会导致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
市场主体制度:很多人都认为,农村最早改革开放,分田单干了,农民肯定是市场的主体,肯定有市场主体的资格。其实不是这样的,今天的农民还没有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的地位。农民休耕,不仅要照常交税,还要受到罚款。这就等于用壹种强制力逼农民用低偿或无偿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生产大量的廉价的农产品,来保证城市人的要求。农民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吗?显然没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资格,而我们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官员动不动就要求将农民统统“推向市场”。壹方面不给农民市场主体资格,另壹方面要把农民推向市场。这是个什么道理?很清楚,强制2.3亿个农户生产,生产了,再把他们推向市场,形成无序的过度的竞争,农民能够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吗?农业本身回报就很低,农民怎么不穷啊!
户籍制度:户籍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城市户口相对于农村户口是很值钱的,我读小学时就知道城市户口的人的优越和高贵,城镇户口的同学吃的、穿的、住的、玩的都和我们农家子弟不壹样。我当时好羨慕有城市户口的人。85年,我当乡书记了,很多农民找我解决户口,户口要粮食、公安、民政等好几个部门联合办公,最后分管的县长签字才能解决,解决壹个户口除了要花很多钱外,还要花好多的时间和精力。到了90年代初期,县城的户口每年出售100个、200个、500个不等,每个30000元,壹些农民,借债也给自己的孩子买户口,买高价户口还要开“后门”,那时也有好多人求我走后门,有的人真是哭着求我。再到后来,全国都卖户口了,有的城市壹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现在要得到北京等城市的户口,依然还要出钱买,我在北京工作好几年了,就是做不成北京人,因为买不起户口。户口这个东西,吸走了多少农村的财富!
招标制度:现在,农村做壹点公共设施都要招标了,似乎这就是公平的制度。也许招标制度在国际上或发达地方确实好,但在不发达的农村我认为不怎么好,是壹个歧视的制度,加重农民负担的制度,必须改進。在壹个不发达的地方,市场不能形成充分的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就是几个干部和几个他们招来的“哥们”之间的公开的、合法的“灰色交易”。在招标的游戏中,既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又没有民主监督,99%的人被排斥在外,这样的招标只能是权钱的合谋。本来可以10万干好的事情,预算打到50万,权力和资本分肥;本来可以让农民的组织组织农民干,实行以工代赈,最后也来壹个招标,实际上是权力和资本排斥穷人。现在,国家投入农村的“六小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八十年代比较,壹元钱只能做壹毛钱的事;国家最近几年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多,但脱贫的人数越来越少,有壹个贫困省的政策研究的领导跟我说,不及原来的十分之壹的效果了。对于扶贫资源使用的效力越来越低的问题应该引起反思了。
代表制度:县里面开人民代表大会,十几个农民的代表权只相当于壹个城里人的代表权。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更不用说了。就是壹个乡镇开人民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干部,没有几个是纯农民的;有几个是纯农民的都是干部提名的。这样的代表制度,决定了人数最多的农民“失语”。
类似上述导致贫困的制度还有。如果这些制度对穷人和富人;城里人和乡下人;对老百姓和当官的;对主流和非主流是壹视同仁的、是公平的,我想农民不会这么苦!农村不会这么穷!
主流社会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就是建立在自以为是基础上的。就像当年回城知青对农民农村的认识壹样。有些知青回到城后,讲述在农村的苦难,说在农村浪费了十年的青春。当时,没有人认为这句话有问题,其实说这句话的人也并不壹定有歧视农民的思想。但是这句话的潜台词——却是说农民世世代代都浪费掉了——农民同城里人相比下人壹等。正是主流人群自觉或不自觉地歧视农民,所以才有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设计,是有意或无意间这么形成的。所以,主流社会要认真反思;正因为是无意识的歧视,更应该认真反省。
中共暴政
作者 何清涟 写于 二零一零年
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群体反抗事件,就会发现社会抗争类型与经济增长模式之间有极强的相关性。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财富寻宝图”上的“四大金刚”分别是地产、矿产、股市与金融,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及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税收(资源大省则是出售矿山开采权)。中国并无多少闲置土地,政府出卖的土地全来自于对农民的征地与市民原住房用地。而农民反抗征地、城市居民反抗拆迁与城乡居民反环境污染的维权行动都与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有关,而且均涉及土地。可以说,中国政府的资源抽取方式决定了公共政策,而公共政策则塑造经济增长的模式,从而决定着社会抗争的类型。
如果说以前是以各种名义分片征收农民耕地,到了2008年国土资源部正式推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以后,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全国各地开始了新壹轮大规模的圈地运动,20多个省市正在推行壹场规模浩大的“让农民上楼”的运动,亦即“拆村运动”。
但农民上楼只是解决了住的问题,并未解决生计来源。自清朝以来壹直苦于“地狭人稠”的中国,如今已经再无荒地空地可垦殖,而城市里就业机会本来就稀缺,这些被从土地上赶走的无地农民就成了“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三无人员”。这些“三无”农民遍布中华大地,南起四川、东至广东、北至黑龙江。可以说,中国有县皆成“乐清”。
那麽,中国农民当中,到底有多少成了“钱云会”?根据多年搜集的资料,即使按最保守估计,估算出全国约有已失地农民1.2亿左右。(注1)
民众失去土地与家园,早已成了壹个让国人近乎麻木的问题。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延续至本世纪第壹个十年,政府征地与农民反征地的对抗几乎构成了官民矛盾的主旋律,在每年发生的十余万起群体性中居首位。这次如果不是村长钱云会那离奇的死亡,长达6年的乐清征地事件在媒体眼中只是壹个小的事例,无法吸引公众关注。这就是钱云会的帖子在天涯论坛上孤零零地悬了4个多月竟然无壹网友跟贴的原因。
只要政府停止掠夺农村的土地资源,让农民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上实现乡村自治。如果说每逢发生民变由政府出动军警强力弹压只是扬汤止沸,停止掠夺则是釜底抽薪。
但不幸的是这块硬币还有另壹面,即无解。而无解的原因则在于中国政府汲天下之财以自养的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自断经脉,断掉供养自己的主要财源。国务院发展中心曾做过壹项调查,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收益大致按如下比例分配:城市政府,20%-30%;投资商,40%-50%;村级组,25%-30%;农民,5%-10%。
从上述分配比例可以看出,农民被强迫卖掉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从卖方农民到房地产投资商手中,土地增值收益还要经过两次中间流失,地方政府与村委会共拿去45%-60%,农民只得到这块蛋糕当中最小的壹块。
改革开放之后,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比重不断提升。资料显示,2001年—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9100多亿元,约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35%。2009年达到1.5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有 些甚至占80%以上。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70.4%,以北京为例,其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全年财政收入(2353.9亿元)的近70%,而上海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则占财政收入(2873.6亿元)的53%。
土地财政在中国财政收入中占如此重要的地位,只能说中国近30年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依赖于对资源的掠夺性使用与过度透支,并非来自技术進步。这种经济模式决定中国经济增长难以持续。
可以说,自中共建政以来,中国农村進入抗风险能力最差、最没有自卫能力的时期。任何来自外部的强力,都可以掠夺农村的资源(即农民生存所依赖的资源),比如森林、沙洲、耕地、宅基地、山野、矿床、地下水、溪流、湖泊、古文物,外部势力之所以能够肆意掠夺农村,是因为在中共统治下,中国农民被剥夺了上述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将壹切土地收归“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壹制度成了地方政权伙同外部势力肆意掠夺农村资源的资源抽取管道。
有关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本身就是壹个中国法律未曾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农村土地由县、乡(镇)、村三级“农民集体”所有,但并未界定“农民集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规则。在中国所有政府文件及各类研究论文(包括媒体报道)中,“农民集体”都不是法律上的“组织”,而是壹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的集体名词。这样壹个集体名词,无法真正作为土地产权的代表,甚至无法明确“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样壹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事实上已经由土地使用权所代替。而“农民集体”在法律上的虚拟化,使得国家(政府)成为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这种状况为政府任意支配农民土地保留了壹条非常方便的制度通道。就像为农村土地插入壹个巨大的资源抽取吸管,可以源源不断地抽取资源,除了为地方财政做贡献之外,还可以养活壹大批“吃地管地”之人。中国政府坚持不让农地所有权归属农民,原因就在于此。
中国农民无法完全离开土地生存,中国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土地这壹有限资源,这本身就是产生矛盾的根源。中央政府面临这样的选择:是让地方政府活,还是让农民活?要求地方政府停止掠夺农民土地,无异于断地方政府的财源,不让地方政府(官员)活下去——这等于中央政府举起右手砍自己的左手,将本身的统治基础逼成反对力量——这是自残肢体的速死法。而继续默许地方政府掠夺农民土地,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农民就只能起而反抗,最终也是危及中共统治——这是挣扎若干年后衰竭而亡的死法。
可以说,中国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土地之争,有如壹盘让中国政府无法解套的死棋。说它是“死棋”,是因为无论怎样走都是死路,除非中国实现民主化,促使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发生根本变革。
剥削农民
作者 沈盛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根据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多位家庭农场成员和农场职工(以下简称农工)的联名举报材料,内容直指八五九农场存在“撕毁承包合同、随意擡高土地承包价格、采用欺骗手段拿走土地证、强行摊派种子化肥、变相收费”等行为。
农工李清路、陈鹏、陈秀凤、陈修和、徐树中等人在举报材料中称:“1985年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兴办了开发性家庭农场,我们自筹资金3分利、4分利擡钱修路、排水、开垦荒原,把荒原变成良田,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也按农场要求签订了长期合同并办了土地证。可是在早些年,农场以换证的名义把我们的土地证及合同收回,再也没有发给我们。但是他们还收我们办土地证的费用,并开具土地管理费发票,说这就可以当土地证使用。如今却要大幅增加地租,变相收回我们的土地,并不承认我们的壹切证据。“
在多份举报材料中,多位农工还指责八五九农场“强行摊派”,强买强卖;并违反国家政策,截留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
连年上涨的承包费和地租
八五九农场是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三江平原,总控制面积203万亩,现有耕地总面积44万亩,常住人口1.8万。
八五九农场农工于文珍、于文侠、孙连波、朱海荣、刘冬梅、袁家芳等在举报信中称:“1995年,我们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根据农垦总局5号令,创办了开发性家庭农场,到现在已经16年了。创办之初,我们与农场了30年的合同,农场土地部门还为我们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农场多年来,壹直视我们所种耕地为开发性家庭农场,地租没有上涨,截止到2011年,每亩地租为80元,还享受国家种粮直补。但是,2012年,农场突然上涨地租,水田每亩275元,旱田每亩215元,上涨幅度之大前所未有。理由是我们没有合同。农场这样做是对我们权益的极大损害,我们的30年合同都让农场收回去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也让农场收回去了,这不是不讲理吗?”
据悉,2013年4月5日,该农场又下发通知书:“依据八五九农场发【3013】1号文件规定,您须在2013年4月5日前上交2013年土地承包费,否则将被视同放弃土地承包权,农场将土地收回,面向市场公开发包。”
“这几年,八五九农场正式实施壹年壹签合同,每年不断提高土地承包金。”承包了3000多亩土地的连国才显得有些激动,“现在种地不赚钱还亏,都快活不下去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北大荒的土地戏法:百名农场职工举报“四宗罪”》壹文报道,八五九农场发布的“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文件中,对农场2011-2013年间的承包费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八五九有农场户口的职工2011年承包“开发性家庭农场”旱田承包费230元/亩、水田承包费300元/亩,其中“新增耕地”承包费为150元/亩,不享受国家政策补贴(良种补贴除外);
2012年,开发性家庭农场旱田承包费为255元/亩,上涨25元/亩;水田承包费定为365元/亩,上涨65元/亩。
2013年,土地承包金再度调高,旱田和水田承包金分为每亩270元和385元,皆上涨15元;“新增耕地”每亩承包费标准为旱田180元、水田280元,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良种补贴除外)。
八五九农场农工崔淑清认为,“农场这样做是违反承包合同,随意擡高土地承包费。”据了解,八五九农场农工们的遭遇,在黑龙江其它农场同样存在。
多位农工告诉记者,由于承包金太高,壹年壹涨,大多数农工都不赚钱。虽然目前他们都对土地承包金不满,但农场态度也很强硬:不交承包金就强行占地、罚款。
农工康立娟告诉记者,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主要有两类:壹是开发性家庭农场,二是“新增面积”(北大荒设定土地的概念)。
据了解,八五九农场的开发性家庭农场,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根据国家政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土地长期承包经营。1994—1995年,黑龙江又出台政策,鼓励开发“五荒资源”(荒地等)。在多重利好政策的鼓励下,农工自费开发了大量土地,并向国家缴纳大量税费。
记者在《职工家庭农场证书》看到了这样的规定:壹、职工家庭农场实在国营农场领导下,实行家庭经营,独立核算,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二、职工家庭农场长期承包使用国有土地、山林、草原、水面等生产资料,相对独立地从事农、林、牧、副、渔生产经营,其财产和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而新增面积是2006年黑龙江省航拍土地普查后的开荒面积。“自2006年期每亩上交农场利费80元,至2012年每亩收费235元,已经是亩收费增加了155元。 2013年旱田180元,水田280元,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农工孔祥云向记者介绍说。
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称:“我们当年开垦荒原创办开发性家庭农场时,开发的面积地有大片低洼易涝地,有流水线,鱼眼泡,都是十年九不收的地,是我们自己投资修路,架桥,壹点点的开垦起来,这些耕地准确说是我们后来开垦出来的。这些地农场壹分钱投入没有。到现在这些地的地理条件也极差,春天难种,夏天难管,秋天难收。农场对这引起地本应扶持,可现在却提高地租,这是严重损害我们种地农工权益的,让我们难以承受。甚至种不起撂荒。”
“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开荒种地,上世纪80年代国家只收20-40元不等的土地税,也给办了土地证。现在农场连年提高土地承包金,我们壹年忙到头,什么都没赚到,都白白给农场打工了。”万绪洁的观点得到了其他上访农工的赞同。
农工们认为,这是由于随着粮食价格的不断上涨,农场看到土地的升值利益,于是不断提高土地承包金,但这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据悉,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中就明确要求:
“从2006年起,对国有农场通过收取土地承包费等形式由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予以免除。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
“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种收费。严格控制和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
“進壹步推進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为了减轻农场职工负担,黑垦局发【2007】7号文中也明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有农场应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落实免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降低农工社会负担。
土地证遭遇“变戏法”
“农场说是为给我们办新证,把我们的土地证书和合同都收了回去。其实这是骗我们,后来新证也没给我们办。”上述举报材料称。
据悉,根据1994年黑龙江省拍卖“五荒”资源的使用权的暂行规定:为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加与开发、利用“五荒”资源的积极性,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壹般不少于30年,最长可至70年。
“因为当时八五九农场负债累累,濒临破产,欠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开不起荒的情况下,由家庭农场个人自筹资金排水、修路、开垦荒原,农场要求每亩上交22元土地管理费,给办理土地证,农场在不同时期签订了内容不同的合同,但收取的费用是壹样的。可是,1996年农场就把开发性家庭农场合同和土地证、职工家庭农场证书以换证的名义收回,至今没有给换发新证,但仍按开发性家庭农场上交利费。而且利费连年上涨,大大加重了我们的负担。”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附上了相关凭证。
农工们出示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国有“荒地”使用权承包合同显示,约定的经营时间大都在30年。
据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介绍:很多农工回忆起家庭农场创业阶段的往事都泪水盈盈。“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工资更没有积蓄,家庭农场等于白手起家,只能靠举债度日,维持生产。遭遇天灾,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那时粮价低,种地难,国家也没有出台今天的许多惠农政策。”
“我们要求加快黑龙江省农垦给农工自筹资金开发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八五九农场农工们对记者表示,按照中央办公厅【1997】16号文件,确保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无论“开发性家庭农场”,还是“新增面积”,都是由各家各户长期承包经营形成的历史事实,应该执行国有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的政策。進而取消合同壹年壹签,承包费壹年壹涨。
被摊派与被强买强卖
“近年来国家为了减轻农场负担,逐年对三农加大投入减免了农业税。但八五九农场却在2006年以后逐年增收土地利费,计划内土地、生活田和机动地,合同收费壹个样,实际从惠农卡收取的费用又另外壹个样,同样的土地,合同任由农场签订,帐目不公开,以空白合同签订,合同的原件不给种地农民,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2012年农场执行每亩地5年卖1000元,5年的利息是多少?”上述举报材料称。
壹直关注北大荒农场农工境况的蒋巍在其所著的《《泣血的“草根声音”——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中披露: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极少数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家庭农场的自主权力和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农场、北大荒八五九分公司是企业,并不是政府,没有权利确定土地的权属,凭什么任意买卖农工用血汗三分利多高利贷开垦的荒地、卖的钱又准备干什么呢?”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质问道,他们甚至怀疑,每年八五九农场有上亿的土地承包费差价,但去向成谜。
土地问题之外,各农场职工同样指责作为北大荒附属分公司的农场“强行摊派”,强买强卖。如指定种子品种令农场职工购买,如不购买就威胁不允许承包土地。
八五九农场农工在举报信中称:北大荒八五九分公司近年来种子农资、机械强行摊派,如农民不要就不发国家给的直补,2006年种子公司八五九农场承包给个人,以国家直补的现金抵种子,其种子只是从领导种地商品粮购买的,农民无奈只能以商品粮的价格,低价卖出,再花高价去买稻种,由于摊派的种子质量不够种子的标准造成减产和绝产。而且,摊派的化肥含量不够国家标准,造成粮食减产。秧盘、大棚等农资都是以强制的形式高价卖给农民,不要就不给地种。“农民失去了买卖自由还谈什么市场经济?”
举报信中,近百农工公布各自所种田地面积从100多亩到6000亩不等,如果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农场职工要比市场价多付出几十万元。
农场农工连国才向记者证实:除了“摊派种子”,农场还强行摊派化肥、农药等农资。八五九农场多个农工也声称:八五九农场要求必须到指定地点购买化肥,尿素每吨2521元,而市场价每吨2200元,每吨差价321元;二胺每吨3547元,市场价每吨3200元,每吨差价347元。
另外,八五九农场摊派给农户的秧盘0.85元壹张,而市场价仅0.64元,中间差价0.21元,每栋大棚需秧盘2200张,农户需多支出400多元。
八五九农场农工则在举报材料中还称:农场每年每亩都收取他们技术保证金10元,却从没有技术人员给予技术指导,从来没发任何技术资料。仅此壹项就增加农户整体费用几百万元。“现在每年收科技保证金,农场说如果经营过程中没问题给返还,但是到每年秋收后,由于各项罚款几乎都被扣没了,有的还需另交罚款,有的农户好点能每亩返回20-30元。”
除了被指“强卖”,农工们还指出八五九农场涉嫌“强买”。农工马华告诉记者,秋天收粮食时,北大荒下属物流公司向职工们截粮,不准他们向外卖出。外面对稻谷的收购价是1.35元/斤,物流公司给出的价格则是每斤1.28元,然后物流公司再直接高价转手。而“如果不卖给农场制定的物流公司粮食,那麽来年承包土地,每亩要多收20元的承包费”。
农业补贴疑遭截留
除了上述问题,农工们还在举报材料中指责农场违反国家政策,截留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
八五九农场职工在举报信中称: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各农户耕种多年壹直向国家缴纳各项税费。按照2004年国家及黑龙江省发放直补的规定,对于缴纳税费的,都有粮补。
据悉,2001年北大荒上市,八五九农场领导说该农场只有47万亩。但多位八五九农场农工都向记者证实,2009年由于农场管理混乱不给粮补,农工们集体去上市公司查阅土地证资料,最后发现,八五九农场2003年的土地证上明确写有137万亩土地。“黑龙江省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2001年上市时,八五九农场分公司领导说只有47万亩土地;2003年却欺上瞒下办理了1,378,688.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麽137万亩从2003年就有国家发放的直补,而农场和北大荒上市公司只给47万亩的和开发性家庭农场发放直补,30年五荒面积每亩给3.33元直补,那麽新增面积直补发给了谁呢?多发的直补是谁截留了?”
据多位农工证实,八五九农场从不公开国家发放的直补帐目,而“国家有明确规定,发给农民的直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也不得以任何实物形式抵直补。”
“同样是为国家生产粮食,为什么时候农场和农村的政策不壹样。为什么农村后来开荒面积耕地都有种粮直补了,而我们后来开荒面积却没有。难道国家的农业政策是壹国两制吗?”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八五九农场农工李日新则在举报材料中称:“收取土地租金从不开具发票,致使10几亿的资金成为国家严令禁止的小金库中钱款,供领导挥霍。”而且农场“随意增加管理人员将其亲属纳入管理层,造成巨大开支,使本应用于发展农场主体经济的资金流入个人腰包,制约了农场的合理发展。”
而农场给农户拨付粮食直补是按照农户买断的30年经营权的“五荒地”和开发性家庭农场计算,新增面积不给国家补贴。于文侠告诉记者:农户买断的“五荒地”有11万亩左右,开发性家庭农场土地有20万亩,另外100多万亩地被北大荒和农场计算为“新增面积”。
其中,“五荒地”和开发性家庭农场加在壹起30多万亩,2012年农场给了每亩61元的直补,今年给了每亩70元。而农户种植更多的“新增面积”土地,农场则不给粮补。
而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农业补贴都是专款专户,直接打到农民银行账户里。但农工姜珍表示,“我们广大农户从来没有见到过‘新增面积’的粮补,而新增面积在各农户承包土地中占大头。”
于文侠表示,137万亩地上市公司都办了土地证,国家肯定都会给农业补贴。农户承包土地每年都交承包费用,应该发放粮补。
八五九农场职工在举报信中也称:在2004年国家出台粮食补贴政策之前,八五九农场的新增面积都办了土地证,都应该享受粮补。此外,黑龙江省历次土地普查都确定包括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并登记在册。“按土地面积估算,金额约5亿元,被不明不白侵吞了。”
农工依法上访屡遭打压
据悉,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八五九农场多位农工都选择了上访这条路,他们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逐级上访。先是在八五九农场上访,后到建三江管理局,又到黑龙江农垦总局和黑龙江省政府上访,近期更是频繁進京上访。“我们就想要个说法。”
据悉,八五九农场农工们上访之路充满风险和艰辛:壹些地方官员和农场领导因害怕暴露真相,影响“政绩”和“钱途”,以种种违法手段对上访群众進行了围追堵截和封锁。
“2012年3月期间,我们首先找到八五九农场北大荒分公司反映问题,其次到建三江管局反映,最后到北大荒上市公司、黑龙江农垦总局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均未给予书面答复。开发性家庭农场成员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上访,被八五九农场分公司警察拦截,告诉如再上访,就会被拘留。”据悉,多位农工都有类似遭遇。
而另壹份由八五九农场32名农工共同具名的举报材料称:“2012年4月12日,我们在北京市,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八五九农场地租乱涨价,严重损害农场职工权益壹事。但却被八五九农场公安分局定性为扰乱公共轶序,并将我们密秘押回投入拘留所10天(4月15日至25日)。身心受到严重催残,家里农业生产被耽误,土地被迫撂荒。”
“我们在京上访期间,受到了国家信访局,农业部信访部们的接待,不论在国家哪个部门,我们都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合理上访,没有无理闹访,也没召集集会,正常的递送材料,听取国家机关部们工作人员的解释。国家机关给我们的答复,虽然我们不满意,但我们也没有纠缠,我们根本没闹事,没有集会,没有串联,没有煽动。更没有破坏,扰乱公共轶序。”然而,让农工们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我们准备回返农场之际,在4月11日深夜,我们当地农场的30余名干警,突然闯入我们住的旅店,把我们惊醒,随后连拉带扭,硬把我们押送進壹辆大客车,趁著夜幕,把我们押送回建三江,在扭送我们上大客车期间,我们中的张朋因质问干警这是干什么,被公安分局干警喷施催泪弹致双目暂时失明,后又昏倒。我们中的王成,因要求公平,被公安干警强制扭送。”农工们七嘴八舌地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形。
“我们问公安分局领导,我们扰乱什么公共秩序了,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造成了什么后果?他们壹概回答不出来。”农工们向记者介绍说。
据悉,黑龙江农场的乱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知名律师兰志学在其《关于立即停止侵害农场农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长期以来,农场经营过程中坑农、害农等壹系列违法行为不断发生。如肆意霸占农工自费开发的土地、截留中央的直补、强制农工指定购买高价种子、化肥、低价收购农产品等,有些地区还威逼利诱农场农工从事其他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农场这种违法行为,必然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進而导致农场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受到严重影响,也必然造成粮食生产存在不可预测性的安全隐患。
专政统治
作者 徐振华 写于 二零零九年
今天人们对于壹九五八年“大跃進”的历史记忆,恐怕主要源于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经济闹剧。人们常常用领袖和群众共享“乌托邦式”浪漫主义理想来嘲讽当年不可理喻的那种狂热。这样的单壹解释其实掩盖了更深层的原因:在不可理喻的“高指标”谎言背后,支配着人们荒诞行为的实际上是深植于内心的政治恐惧。
为什么壹九五八年的荒诞剧未遭到党内外有力的抵制?不少学者将原因归咎为壹九五七年的“反右”,他们认为,“反右”运动消灭了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从而消灭了社会良知[壹]。但这些分析忽略了壹九五八年中国的政治气候。壹九五八年是毛贼东继续强化阶级斗争的壹年:在国际上,他主动向赫鲁晓夫“叫板”,挑起了关于“联合舰队”、“长波电台”的中苏论争;在台海关系上,他发动了“炮击金门”,制造出紧张的战争气氛;在中共党内,这壹年是党史上整肃出“反党集团”最多的壹年;在民间,壹九五八年还有过壹个与经济“大跃進”平行的“肃反大跃進”运动,在某些地区,甚至连中学生都无法幸免于“肃反”。由于内部档案的封锁和其它的壹些原因,有关这壹另类“大跃進”的论述,在以往的中共党史和中国当代史研究中被长期忽略。
正是壹九五八年这壹系列的政治运动,才制造了壹种弥漫于全社会的恐惧和“失语”,并迅速地扫除了党内外有可能反对“大跃進”的壹切障碍。同时,中共原有的趋炎附势的政治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也被催化到了新的高峰,于是在高产指标上的层层造假和人人吹牛便蔚然成风。在这样的氛围里,如同经历了壹场互相欺骗的催眠,全中国似乎壹夜间全都失去了理性判断能力,转而相信共产主义福祉会瞬间降临。这就是经济“大跃進”得以顺利推行的政治社会环境。认识到这壹点,就不难理解“大跃進”期间的壹切荒谬以及大饥荒出现的必然性了。
中国农村的人民公社制度始于“大跃進”年代的壹九五八年九月,终结于改革年代的壹九八四年上半年。人民公社淡出历史已逾二四年,现在来反思它的严重后果,可能正当其时。因为研究当代史不能距历史事件太近,否则会发生“灯下黑”的现象;但也不能隔得太久,时距久远,许多真相往往会因亲历者去世或遗忘而湮没。
本人生长在农村,离乡读大学后寒暑假均在家乡度过,可以说几乎经历了人民公社制度的整段历史。笔者曾问壹位来自农村的老学者,与人民公社时期相比,现在最大的不同在哪里?他不假思索地说,“现在的人自由多了”。笔者认为这说到了问题的要害。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最大的问题是“人不自由”。本文就针对这种“不自由”的缘起、特征和恶劣后果试作分析。对今天的国人而言,这段历史虽相隔不远,却少有人提及,不仅城市出身的青年人几乎毫无所知,甚至许多出身农村的青年人也甚为隔膜。正因为历史的真实被掩藏了起来,现在才会出现很多对毛贼东时代的谬解。
壹、人民公社制度:毛改造中国农村的实践
到目前为止,有关农村人民公社的缘起之解释,凌志军曾梳理出三种,即“意识形态说”、“吹出来说”,以及“工业化引起了粮食紧张”等说法。“意识形态说”强调人民公社主要是中共意识形态指导下的政治需要。凌志军否定了这种用意识形态偏好来解释公社化之兴起的说法。他认为:“历史学家常用意识形态的原因来解释乡村公社化的進程,似乎很少注意到利害的机缘。事实上不论多么理想主义的政权都无法离开物质的基础。这在共产党开国初年、政权尚未稳定的时候,更有其客观的必要。国内万象更新,连续几年没有战事,工业渐渐繁荣,城市人口膨胀,政权机构亦迅速地扩充起来,第壹个五年计划也将大范围地开展。然而情形并不乐观,因为所有的辉煌都离不开壹个东西,这就是农民生产的粮食。如果没有粮食,人的生存都会失去根基,政权亦将成为壹座空中楼阁。可是现在偏偏就为粮食的匮乏所困扰。”[壹]胡绳曾表示,农村人民公社这个“问题是从工业化引起的”,凌志军某种程度上赞同胡的看法。[二]
有关“吹出来说”,据凌志军引述刘少奇的回忆,“‘公社’壹词是‘吹’出来的。‘有我、恩来、定壹、邓力群’,‘我们四个人吹半工半读,吹教育如何普及,另外就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凌指出,据薄壹波的回忆,这次火车上海阔天空的谈话,时间为壹九五八年四月底。当时,刘少奇在火车到郑州车站时曾要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回去实验,吴遵命执行,在全国公社化运动开展两个多月前的壹九五八年七月二〇日,将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乡的二六个高级社合并组成了七里营大社,管辖三万多人。两周后,毛贼东提出,要在中国的乡村中建立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自己的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三]八月六日,毛贼东在吴芝圃的陪同下专程前往“七里营人民公社”视察时,公社的大院里已办起红专学校,门口挂著“政治系”、“气象系”的牌子,格局与此前刘少奇等领导人“吹”公社时的想象壹样,还办有食堂、托儿所、敬老院、社办工厂等。[四]“吹出来说”把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简单地看成是几个高层领导人随心所欲的产物。它的壹个弱点是,既然人民公社不过是几个人的遐想,那麽,当它的实验造成了全国范围的大饥馑之后,为什么中共领导人却顽固坚持壹个遐想模式而拒绝抛弃它呢?
凌志军本人持“粮食紧张最终导致了毛贼东发动人民公社运动”之说。早在壹九五三年,毛贼东就谈到过城市粮食、棉花、蔬菜、肉类与食用油供求之间“都有极大的矛盾”。他认为,“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射秽主义”;城市“蔬菜的生产供应不好解决,可以不经互助组,就搞半射秽主义的合作社,甚至搞完全射秽主义的合作社”。[五]
笔者认为,以上三种说法并非人民公社制度确立的本质原因,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是毛贼东试图彻底改造中国的壹种极端表现形式,是毛推行斯大林主义的意识形态与他本人要彻底改造“旧中国”二者相结合的产物,毛本人对此有过形象的概括,即“马克屎加秦始皇”。斯大林的“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壹语,毛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中引用过。[六]毛还表示:“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有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有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七]需要指出的是,意识形态不过是毛贼东的武器,改造中国才是毛的真正目的。毛要彻底改造中国的愿望由来已久,其核心是以所有制改造为借口,实现毛随意支配全国壹切经济活动和人力资源的目标,从而把全中国变成中共随意操控、任意作为的“天堂”。为此,毛贼东要求党的各级书记“亲自动手”,将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办射秽主义改造之事上”。[八]毛贼东当时是把建立农村公有制看作是与军事征服同样性质的任务,称为“打射秽主义之仗”。[九]以暴力为后盾的“土地改革”不过是毛改变农村的“基础工序”,是后来实行人民公社制度的前奏。
在山东莒南县壹带“老区”,早在壹九四二年至壹九四六年五月间,就在“双减”与“查减”等名义下开始斗争地主与“回地”(亦即后来的“土改”)。壹九四二年,中共山东分局曾从党政军机关和“抗大壹分校”抽调了二〇〇多人组成两个大型工作团分赴莒南和临沭开展“双减”;壹九四四年五月,“双减工作团”又开赴莒南县。“单是在斗争高潮的壹九四四年,(莒南)全县大的斗争就有壹,壹七壹次。在筵宾区,大小斗争计二,五〇〇多次。”[壹〇]当时往往集中壹、二十个村庄的村民,召开数千人乃至万人的大会;“在未开展的庄子,有借用庄外力量的所谓外力;有组织的村庄则是工会、农会、青救会、妇救会、识字班、儿童团、民兵,各按系统排队分布全场,唱歌,贴标语,呼口号,啦啦队;有敲锣打鼓、示威游行,有‘文斗’的讲理、诉冤、坦白反省,也有‘武斗’的”。[壹壹]中国的南方和西北则从壹九五〇年左右开始了土改。在笔者家乡,当年的土改工作队成员被称为“工作人”,他们的头目都带有枪支,村里人很害怕他们。笔者清楚地记得,直到上世纪五〇年代末六〇年代初,家乡的大人在恐吓儿童以制止其啼哭时还常说“别哭了!工作人来了!”这就是土改时期“工作人”在农村“厉害”形象的遗存。据甘肃省金昌市农业办公室的记录,从壹九五〇年壹〇月壹日开始到壹九五三年四月壹五日,辖区内的永昌县分三期实行土改,“土改工作队”人数达“五八〇余人”。[壹二]手握武器的“土改工作队”大军背后,还有强大的正规军做后盾。这种农村“改造”到底是“人民的意愿”,还是征服者的强制,不辨自明。
二、人民公社的建立与“壹九六二年体制”
①、人民公社之路:农民的“天堂悲歌”
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始于壹九五八年八月二九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此前,全国农村已由七四万个农业合作社控制。到壹九五八年年底,全国共成立二六,〇〇〇个人民公社,农户的九九%以上都被强制编進这样的体系,其特点便是“壹大二公”。人民公社之“大”,是将原来数个约壹、二百户的农业合作社合并组成为每个四、五千户以至壹、两万户的大社,壹般是壹乡壹社。人民公社的“公”,即所有财产都上交公社,社员在合作社时期仍保留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都收归社有。所有经济活动在公社范围内统壹核算,由干部掌握,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则统壹分配,出现了各村(合并后称作生产大队或小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在“大办工业”、“大办教育”的运动中,政府和公社还经常无偿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大量无偿调用社员的私宅和家具。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研究者强调当年人民公社的“壹哄而起”[壹三],似乎“走人民公社道路”是出于民众的自愿。其实,人民公社是中共领导者毛贼东的个人意志的产物,与群众的意愿无关,它体现了毛贼东从强行推行农业合作化开始的对农村大规模公有制的狂热。壹九五壹年七月,刘少奇曾在山西省委的壹个报告上批示说,搞“空想的农业射秽主义”是“错误的、危险的”。当时该批语曾发往各地。[壹四]毛贼东不同意刘少奇的看法,于同年九月亲自主持制订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并于壹二月壹五日又亲自写壹份党内通知,将此文件发往全党。壹九五三年三月,此文件在报纸上公开发表。不久,中央又于壹九五三年壹二月壹六日发表了关于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此时全国已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壹四,〇〇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神速,两年时间里就增加了四六倍,到壹九五五年六月达到了六五万个。[壹五]壹九五五年七月,中央召集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开会,毛贼东在三壹日的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未来壹四个月内在全国再增建三五万个合作社,使合作社的总数达到壹〇〇万个。[壹六]该报告还提出,合作社必须“壹年整两次至三次”[壹七],其目的主要是扩大合作社的农户规模。人民公社的实行其实是农业合作社的進壹步升级。
壹九五八年至壹九五九年“大跃進”时期的“人民公社化”的特征是“大刮共产风”,在物资相当短缺的情况下实行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制。“公社化”运动本身依靠的是政府的强制力而非农民的意愿。在公社化的前期,各地政府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农村劳动力编组成班、排、连、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从事工农业生产,动辄夜以继日、连续作战,人们几乎丧失了家庭生活和行动自由。笔者在家乡时常听“公社化运动”的亲历者讲起这样壹件事:壹九五八年底,我家所在的宫里公社的男性青壮年全部集中在该县东部孙村公社的洛沟村壹带“大炼钢铁”,民兵如抓住私自回家者就会往死里打;我村有个新婚不久的小伙子金训,从秋天开始已数月不能回家,他的新婚妻子前往工地找他,当晚只能与金训在壹个住有上百号男劳力的集体工棚里“同房”,“同房”时左右两边睡的都是同村男人,且彼此间没有任何隔挡。
在人民公社制度下,之所以强制的公社化得以奏效,原因在于农民受到“不服从者不得食”的严酷人身控制。笔者幼时适逢公社化高潮,有壹天,姐姐去村里的公共食堂领取配给的食物,竟空手哭泣而归。据分发饭菜的婶婶说,队长认为我爹“破坏公共食堂”,所以不再发给我家饭菜。母亲听后急得哭了,当晚壹家人都未吃晚饭,忍饥挨饿。由于公社规定任何人家里不许私存粮食,并且派民兵按家按户翻检过,在家无食粮的情况下,食堂又不发食物,就等于要我们全家人的命。当晚,无助的父母壹夜未睡,长吁短叹、坐立不安。父亲性格内向,是个壹生都不会求人且不善言辞的人,我母亲次日壹早被迫去找队长探询。原来,我父亲所谓的“破坏公共食堂”壹事,是指他私下曾对人讲,我们队里食堂的饭菜质量不如邻队食堂好。母亲不得已之下被迫代父亲向队长道歉,并违心地赞扬我们队里的公共食堂。但队长还是停了我们家壹整天的食物供给。直到第三天早上,食堂里才来人通知我们家可到食堂继续领饭了。
人民公社制度完全扼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逼使人释放出人性中最灰暗的因素。同样的土地,在公社制度实行以前年年高产,而“公社化”后却变成低产或基本不产粮了;以前的牲口膘肥肉壮,壹進了“公社”的栏圈,就瘦得像刀刻的壹样,甚至还有大量的牲畜死去;田里成熟了的庄稼与菜蔬不再有人细心收获,大量烂在地里;人们在使用财物和吃饭时也不再秉持传统的节约观念,集体的公共食堂很快就没米下锅了。由于粮食歉收、征收过大,随后便出现了大范围的饥馑,导致农村人口大量地非正常死亡。
在此情况下,毛贼东完全拒绝承认人民公社制度的失败,他采取的应对办法是有限让步、但保住人民公社制度。壹九六〇年壹〇月他在全国推动了“整风整社”,以反“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与干部特殊化风)为口号。壹九六壹年三月,毛贼东又在广州主持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在六月发布的试行修正草案中取消了遭到普遍反对的公共食堂制;九月,毛贼东又同意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原来初级社规模的生产队壹级。壹九六壹年九月二九日,毛贼东在“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关各同志的信”中说,原来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在大队,“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糊涂日子(壹九五六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醒过来了吧。”[壹八] 他完全不承认,他本人曾拒绝来自基层的要求取消大食堂和生产大队统壹核算的强烈呼声;直到大饥馑造成数千万农民饿死的惨重后果,毛才被迫让步,但却把责任推给了“我们”的“糊涂”,似乎他这个“大跃進”的始作俑者和集权制度的最高指挥者并没有多大的个人责任。
②、强化共产党在农村的统治基础:
“人民公社”时期膨胀的乡村干部队伍
从壹九六二年起全国开始按照“农业六十条”完善人民公社制度(习称“壹九六二年体制”),由此中共建立了中国几千年来第壹个全方位控制农村的所有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有研究者指出,它体现了“国家权力全面介入农村,统摄基层”,在运作上表现为“高效输出政策”与“对乡村社会的强力规范”。[壹九]也有人指出,改革开放之前中共“政治上,实行高压政策;经济上,计划统治壹切;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上,高度壹元化,几乎陷入了万马齐喑的局面;社会也被壹体化了,人们的活动空间几乎全部被挤占。壹句话,社会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都被政治化了。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和各个时期,都没有像共产党这样成功地控制了社会的每壹个阶层和每壹个领域,几乎控制了中国的每壹个角落,也几乎垄断了壹切。政党是全能的,政府是全能的,什么都管,没有它们管不了的事,为社会和个人安排壹切,抹煞了社会的自主性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重视人民群众的民主和自由的要求”。[二〇]分析人民公社“壹九六二年体制”的行政机构构成、行政人员设置及其运作方式,可以看出,中共是如何通过“人民公社”制度完善集权统治的。
在“大跃進”進入高潮的壹九五八年九月之前,全国的乡级政权称作“乡人民委员会”。九月之后,随着“公社化”浪潮的蔓延,全国各地陆续以原来的乡为单位建立了“人民公社”,其管理机构称作“公社管理委员会”,设公社正、副社长,文书、民政、财经、文教、生产、武装等助理员和公安特派员,此外还有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公社之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大队是以自然村落为基础建立的最基层的行政单位。从壹九六二年起,生产大队不再是基层行政单位,在生产大队之下划分生产小队,壹般被称为“生产队”。壹九六二年以后,各生产大队除有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负领导之责外,行政方面的负责人有大队长、副大队长、大队会计、大队保管员、大队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及副业股长等,此外还有民兵营长(或连长)、团支部书记、贫下中农协会主任及妇女主任等。其中,民兵营(连)长成为专职起源于壹九五八年“公社化”时期的“全民皆兵”政策,贫下中农协会主任(壹般简称为贫协主任)这壹专职的设置则始于壹九六四年的“四清运动”。当时不少地方的生产大队还有壹支全脱产的治安保卫员队伍,属大队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管辖,由贫下中农出身的男性青壮年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对“阶级敌人”专政,在斗争“阶级敌人”时他们负责押送被斗争对象并维持会场秩序。当年我所在的生产大队的“保卫”队伍是八人,由每个生产队选出壹名。这些人的饭食由大队免费供应。各生产小队的管理人员则有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员、妇女队长、民兵排长与生产队贫协代表等,此外还有团小组长与记工员。记工员每天下午到不同的劳动地点清点人数,记录社员出工的工时。生产队长、会计与保管员都是肥缺。我家西邻当年是我们生产队的保管员,他家几乎天天炒肉,飘出油炸菜肴的香味;经常在他家喝酒的是生产队队长与会计,他们喝酒的理由很多,如招待大队或管理区来检查指导工作的干部以及外单位来学习或联系工作的人等等。我们生产队当时大约土地与副业总收入的四分之壹多就这样被他们挥霍掉了,当时其他壹〇〇多位社员的总消费量差不多也就是这么多。
在有些省份,由于公社的规模较大,还在生产大队上面增设了公社的派驻机关“管理区”,各管理区都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设在所辖区域中壹个比较大的村庄里,派驻具正式国家干部身份的管理区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成员若干。比如,现在的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与泰山区当时同属泰安县,壹九六二年该县的壹八个人民公社下设壹〇九个管理区,这些管理区下辖八三六个生产大队。[二壹]由于按自然村设置生产大队,有的生产大队人口与土地规模都很小,如笔者家乡邻近的泉里生产大队辖两个生产小队,仅二〇〇多人。
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及生产小队四级基层管理者是当时乡村基层的“官员”与“准官员”。关于他们的总人数,凌志军有个估算,“每个公社有干部三〇人以上,生产大队大致为壹〇人,生产队则为五人”,“占了农村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七”。[二二]这壹估计是相当保守的。凌志军或者是不了解管理区壹级的设置,或者是把管理区的干部归入公社壹级了,这样就低估了公社及管理区两级的干部人数。例如,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原泰安县省庄公社壹九七〇年时有省庄、桑家疃、上高、苑庄、羊楼、岗上、刘家庄、黄山头、安家林等九个管理区。壹九八二年时,原泰安县的壹七个人民公社中有九个仍然设有管理区,有的公社辖七个以上的管理区,其它公社最少也下辖五个,壹般的都在六个以上。[二三]若按每个公社平均辖六个管理区、每个管理区有工作人员四人计算,则每个公社的干部远不止三〇人。凌志军对当时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干部人数的估计可能也比实际情况要低。据笔者观察,当时每个生产大队的干部与准干部的平均人数不少于壹八人;每个生产小队的干部与准干部的总数不少于壹〇人。按照这壹规模估计,至二〇世纪七〇年代末,全国各地人民公社的各级干部、准干部的总数接近七,〇〇〇万,大约占当时农村总人口的百分之八以上。由此可见人民公社体制行政管理队伍的规模非常庞大,而广大社员的负担又是何等之重!这个日益膨胀的乡村干部队伍为了证明自身存在的必要性与正当性,不断开展各种形式主义的“活动”,如“检查评比”、“推广新生事物”等,这恰恰又符合了毛时代的政治需要。
必须说明的是,在壹些省份,县级政府又在人民公社之上设立了壹级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即区政府,用来指挥管理辖区内的各人民公社。此外,壹些地方还有常设的专职工作队,其队员大都常年驻在农村基层。每当政治运动到来,上级和外地派来的庞大的从事专项运动的工作团也会進驻农村。以泰安地区为例,壹九六四年在泰安县徂徕等六个公社开展“射秽主义教育运动”时,中共泰安地委曾抽调各级干部五,〇〇〇余人组成工作团,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野萍及北京来的其他干部也参与了泰安地委工作团的领导工作。[二四]
壹九六七年春,随着全国各地省、地、县三级党政机关更名为“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管理机构也更名为“革命委员会”,其主要负责人称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政工组、生产组、民政组、教育组等办事机构。这壹名称壹直沿用到壹九八〇年底。壹九八壹年壹月,各地按照上级指示又将人民公社管理机构的名称统壹恢复为“公社管理委员会”。不过,公社、大队、生产队这几级行政管理体制在“文革”期间并无变化。[二五]
二〇世纪七〇年代末期,改革大潮终于埋葬了人民公社制度。壹九八二年壹二月四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其第三〇条规定,全国各县之下“分为乡、民族乡、镇”。中共中央、国务院于壹九八三年壹〇月壹二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文件规定:乡的规模以原来公社之下管理区的区域为基础;若原来管理区的区域过大的也可以化小。自此,全国陆续开始撤社建乡,至壹九八四年底,全国共恢复设立九壹,〇〇〇余个乡、镇,各乡镇以人民公社时代的生产大队为基础设立了行政村,全国共有九二六,〇〇〇余个行政村。以后,全国陆续推行并乡政策,于是乡的辖区规模有所扩大,乡级政府的数量相应减少。从壹九八八年开始,不少地方开始改乡为镇。到壹九九五年,全国乡级政府的数量减少为二九,五〇二个,建制镇壹七,五三二个。[二六]改革后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属于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委会的两级管理体制,生产队取消后当然不再有生产队壹级的干部,但乡级政府的干部、准干部人数则比人民公社时代進壹步大规模膨胀,有许多文献讨论过这壹问题,笔者不再涉及。
③、人民公社体制:让农民变为农奴的政治枷锁
人民公社制度的要害在于实施对人的全面控制。凌志军指出,当时“国家全部政治的着眼点,也就是希望以壹个统壹的官员体系,来与亿万分散的家庭相抗衡,以使整个农村皈依‘大同’ 理想”;而人民公社的各级干部中的大多数,“在身份上(虽然)仍然属于农民,但却具有地方行政官员的全部职能。他们把中央政府的政令和原则奉为金科玉律,用以统壹亿万农民的意志和行动。其具体操作则事无巨细,统揽无遗。诸如百业兴废、田间种植、劳务派遣以及收入分配,自是不在话下……。壹件典型的事实是,官员们常常率领乡村民兵,身负刀枪棍棒闯進农宅,将政府加以限制而有的农家偷偷饲养的鸡鸭鹅兔,壹律擒获宰杀。所以那时乡村中间无论老幼,人人都能描述鸡飞狗跳、血溅当堂的故事。”[二七]笔者在农村时亲眼所见与以上描述完全壹致。比如,农民种植庄稼本有千百年积累的经验,而上级壹有“新精神”,公社体制内的各级干部与准干部必定千方百计地展示其政治积极性,强迫农民改变种植方法,执行上级指令,往往造成农业生产的严重损失。笔者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壹九六〇年代初的壹个春天,我所在的大队突然按照上级指示,在我家的房子里高温培育花生苗。其方法是用木头与秫稭在屋子里搭起壹层层的架子,架子上铺上沙土,然后再摆上厚厚的壹层花生,点起煤炉子给花生加温、加湿催芽。这是生产大队的干部努力争当“科学种花生”先進典型的努力,当时的确风光壹时,前来参观者络绎不绝。但这个“科学种花生”的实验结果却是我们村当年的花生全部绝收。这种政府对庄稼种植方式的直接政治干预可谓旷古未闻。
人民公社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也是前所未有的。三年大饥馑时期,在许多省份,由于断粮而出现了人吃人这种极端悲惨的局面。据凌志军的记述:有些地方发狂的人“肢解吞吃死去的同伴”;“在安徽凤阳县(壹九六〇年)那壹年人吃人的事件共有六三起。赵夕珍和陈章英夫妇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勒死煮食,那孩子刚好八岁。另壹个妇女吃的是已经死去的孩子,工作队将这些人捆送公安局,说他们破坏射秽主义。”[二八]这种人相食的情况,笔者家人就亲历过。壹九六〇年春,我父亲坐火车去兖州买当时属于稀缺品的铁锅,回程路过磁窑车站,从小贩那里买了几个有点肉的水罗卜丸子,吃时才发现,有壹个丸子里竟有壹小截带指甲的婴儿小脚趾头。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李新宇二〇〇五年曾告诉笔者,他壹位要好的朋友当年差壹点被自己的父母煮了吃,当时都洗干净放到锅里开始煮了,但父母亲又于心不忍、伤心哭泣,邻居闻声赶来才搭救了他。
共产党的阶级斗争政策不仅摧毁了农村传统的社会关系,还激发了人的虐待欲望。毛贼东改造农村的第壹个举措是土地改革,而土地改革其实就是残杀农村地方精英的过程。壹九四九年以前的乡村精英,在土地改革中不是被杀害就是被划成地主、富农及富裕中农,成为被管制对象[二九],长期生活在其他社会成员的歧视中,丧失了起码的做人的权利,毫无尊严。据本人亲眼所见,他们可以被人随心所欲地殴打辱骂,还要每周几次到大队部接受治保主任训话,训话时常被大队“保卫”扇耳光,身上、脸上经常被打得黑壹块紫壹块。他们的子女也有相同遭遇。此外,被划为地主、反革命等“五类分子”的人还得经常干义务工,他们的子女则常被生产队长派去做贫下中农出身的社员不愿干的脏活与累活。据笔者在家乡的观察,当时农村几乎所有出身于“五类分子”家庭的男性婚姻适龄者都是光棍,得以结婚的人也只能通过“换亲”,即用家中姐妹换来其他同类家庭的女子做配偶。这种政治歧视是中共与毛贼东带给二〇世纪中国人的耻辱与悲哀。
人民公社对中国农村文化的摧残,其影响延续至今。尽管公社体制终结了,但那种对农民实行人身控制的遗风至今尚存,大多数乡镇干部仍然认为自己是代上级政府“管民治民”,官民冲突时有发生。
重建中国的农村,必须对人民公社体制带给中国农村与农民的摧残有深刻的反思。笔者以亲历佐证有关研究以成此文,算是本人对无数人民公社制度的受害者献上壹柱香。
中共对农民的暴政
作者 陶渭熊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征粮、剿匪、减租、退押是被“解放”后最先开展的几次政治运动。但是主流媒体在谈论这些运动时,与实际情况往往多有出入。本文根据自己的亲历、亲见,谈谈当时的具体情况。
关于征粮和剿匪
征粮是中共建国后的第壹件大事,因为共产党几百万军队、几百万工作队需要吃饭,大中小城镇的粮价需要平抑,市场更需要稳定;何况其时南京、上海等地正闹粮荒,中央决定在四川征粮30亿斤(见《刘家驹绝笔》)。征粮工作的成败关乎新生政权的巩固。
按照主流媒体的说法,都说被“解放”后地主阶级不甘心灭亡,他们组织武装,勾结国民党残余势力,抗粮不交,破坏征粮工作,对新生红色政权進行疯狂反扑,因此共产党不得不组织武装征粮工作队,壹边征粮壹边剿匪。这是真的吗?我认为至少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1、征粮地区未剿匪,剿匪地区未征粮。以我故乡川南为例,1949年11月下旬,解放军从云贵入川,家乡遂被“解放”,新生政权迅速派出工作组接收各级政权。工作组利用过去的乡保长和文书档案资料掌握了田粮财产情况,在半个月内就开始了征粮工作。虽然征粮工作开展很旱,但此时国民党残余势力已经从城市、乡镇周围和交通要道沿线溃退,征粮工作就首先从这些地方开展;这些地区的地主,没有胆量和能力進行反抗,征粮工作進行得还算顺利,没有進行剿匪的必要。但是,在那些远离政权中心的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山区、县与县、省与省的交界地区,还被国民党的残余势力盘踞著。如四川省与贵州、云南交界处的古蔺县,以及毗邻的叙永、古宋等县的边远地区,还存在为数不少的国民党72军残部、内二警残部、川南军阀罗国熙残部。这些地方共产党的势力尚未到达,无法征粮,主要任务是派部队剿匪。所以说征粮地区未剿匪,剿匪地区未征粮。
当然,在壹些敌我交界,双方形成拉锯状态的地区,如果遇到小股土匪,并有取胜把握的情况下,征粮工作队还是要剿匪的。例如1950年5、6月间,征粮工作队在离我家10里远处遇到5个反共救国军也在征粮,遂开枪打死壹名,并将其耳朵割下来挑在枪尖上拿回小镇示众,其余土匪则望风逃蹿。
2、向地主征粮很顺利。那时的征粮工作分两期進行,第壹期向地主征粮,50年春节之前完成任务,第二期向农民征粮,春节之后开展。
在被“解放”后大约半个月,新生政权就召集乡绅和乡保长开会,向他们发出了征粮通知。在会上,绅良们听到了两个新名词:壹个叫地主,壹个叫剥削;他们自己就是地主,地主都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者,而剥削是有罪的,只有停止剥削,交出自己剥削所得,才能减轻罪恶……这样的讲话使每个地主都感到脖子上架著壹把无形的刀随时威胁着他们。接着下达了交粮任务,大约给地主家每人留下500斤左右稻谷,其余全部上交政府。例如壹个五口之家,年收地租30石稻谷(约壹万斤)的小地主,留下2500斤口粮,其余7500斤全部上交,即粮税为75%;而收租100石以上的大地主们,则交得更多,高达90%以上!这样的重课使每个地主都吓得面如死灰,而又不敢反抗。有的地主迂腐愚昧,他们不知道国民党气数已尽,秋收后还按惯例向国民政府交清了公粮,此时又要向共产党交粮,他们胆战心惊地问:“已经交给国民政府的粮谷算不算数?”他们得到斩钉截铁地回答:“不算数。难道国民党军队吃了的粮食,要从共产党的仓库里开支吗?”
此时已是12月中旬,离春节只有壹个多月。地主们哀声叹气,诚惶诚恐,但想到脖子那把无形的刀,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地交清了公粮。在我的家乡,第壹个完成交粮任务的地主是周汉宗。于是他受到表扬。在壹个赶场天,负责征粮的干部范继旺给周汉宗披红戴花,鸣锣开道大张旗鼓進行表彰,叫他站在高凳上发表讲演,号召大家“勇跃交公粮,西藏台湾早解放”。接着吕自谦、刘锦祥、孔仲容、邓皇朝等地主也迅速完成了交粮任务,不过没有披红戴花,仅在区公所门前张榜表扬,说他们是“开明地主”。虽然这些人在不久后的镇反、土改中杀的杀、关的关、(上述几人中周汉宗判15年送新疆劳改,其余几个都被镇压),但他们确曾戴过壹顶共产党授予的廉价红帽子。
由于地主们的积极配合,第壹期征粮任务在1950年春节到来之前如期完成。
还有壹种情况恐怕不为壹般人所知。对于确实无法完成公粮的地主,允许出卖土地换取粮食来完粮。我家就是壹例。因为1949年我家遭遇不少变故,亏空了粮食,实在无粮完税。适缝此时父亲被通知以开明地主身份参加叙永县各界人士大会,会上父亲请示当时县军管会主任(我没有记错的话,此人叫常胜,是解放军的壹个团长)可不可以出卖土地来交清粮税。得到肯定答复后父亲变卖了壹处田产才完成了交粮任务。不知这种情况其他地方有没有?
3、向农民征粮阻力很大。1949年以前,自耕农要向政府上交少量粮税,而佃农只向地地主交租不向政府交粮。例如我家么伯父陶兴发,自耕30石田地,按古代30税1的规则,每年上交1石公粮。而我家佃户曾子林,顾有两个长工帮其耕种,自己做耕牛买卖生易,其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远在壹般农民,甚至壹般地主之上(后来划为富农)。但他是佃农,从来不交粮税。在1950年征粮时,这种情况被改变。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按照什么比例向他们征粮,但我知道么伯父从过去的1石(350斤左右)公粮变成3500斤,增加10倍。使他叫苦不已,每次工作队上门催粮时他都软拖硬抗不愿交粮。而曾子林的办法就是躲藏,叫他不能做主的老婆出面与工作队周旋。当他终于被征粮工作队截住无法躲藏的时候,他对工作队说:“妳们凭什么要我交粮?通知单都没有壹张。”征粮工作队长范继旺拔出手枪对着他脑袋说:“妳要通知单,我壹枪打死妳狗日的!来!”这个山西佬被曾子林激怒后的表情,和分那壹口山西话,成为我等无聊少年长期摩仿取乐,至今还十分清晰。其他农户,不管自耕农还是佃农,凡是富裕壹些,后来划为中农以上成份的,都要承担壹定的交粮任务。他们都觉得征粮太重难以完成;有的农民就用掺砂子、糠壳、发水之类手段進行抵制。征粮阻力很大。开始时,征粮工作队進行说服教育,宣传共产党、毛主席是大救星,农民应该积极交粮支持人民政府……。但那时的农民还没有被训练成山呼万岁的工具,对这样说教反应冷淡,于是征粮工作组就强力催缴。所以那时的征粮工作队员都背着枪,腰杆上别著绳索,对说服教育无效,抗粮不交的,捆到区公所進行“教育”;对于在公粮中掺砂子、糠壳、发水的更不饶恕。这就是《刘家驹绝笔》中所说的“武装夺粮”。
以上说明,中共建国初期征粮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对象,是农民而不是地主;武装征粮工作队,正是向农民征粮而建立起来的。
4、农民拥有的粮食是巨大的粮源。
长期以来都认为,“中国70—80%的土地集中在只占人口百分之几的地主手里”,因此“向地主征粮”就顺理成章成为社会的共识。但是近年来许多学者已经指出,这种长期固化在人们头脑里的土地占有情况,和实际情况相距太大。随便举几个例子:
1932年国民政府内务部对17个省869个县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38%;
1934年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对22省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46%;
1949年中南军政委员会对6省97县100多个乡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41%;
1988年国家统计局对当年土改档案综合推算,土改前地主占有土地为38%……
以上资料说明,地主占有的土地不是70—80%,而仅40%左右。试想壹想,那时的中共,在经济极其困难,粮食十分短缺的情况下,难道只向占有土地仅40%左右的地主征粮,而放弃60%的粮源吗?中共不会如此颟酐吧?
在我们的意识中,佃农受尽了地主的残酷剥削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难道共产党还要向他们征粮?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佃农在向地主租佃田地时,主佃双方是在平等基础上谈判、协商、签约的。在我们四川,壹般是按田地的常年产量5:5对开的,即双方各得壹半。这是指主产物水稻而言,田边地角的旱地,如果不是太多,由佃户种蔬菜、饲料、杂粮、薯类,不计租金;山上的柴薪,除成材的大树之外,其余雚丛可砍伐也不计租金。所以佃户并不像宣传中那样贫穷得接不开锅盖无法生存下去,比被“解放”后的统购统销时代,合作化时代,大跃進公共食堂时代的生活要好过得多,至少不会被告饿死。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佃户都被压迫剥削得无法生存,他们还要发扬雷锋精神继续让地主剥削吗?所以如果壹户佃农租种30石地租的田地,向地主交租后,他也能有30石稻谷的收入,甚至还多壹些。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富裕的,共产党征粮的时候,岂能“冷落”他们?不然的话,四川省30亿斤的征粮任务怎能完成?
减租是个伪命题
四川省1949年末被“解放”,随即开展征粮剿匪,并没有進行减租。
1950年春夏,主要任务是征粮剿匪,也没有开展减租运动。到了1950冬天,虽然宣传上说开展减租、退押、清匪、反霸运动,但实际上没有减租运动。为什么?因为1950年夏秋季节水稻还没有收获的时候,共产党就下发通知,不准地主再向佃户收壹粒粮食。过去由地主收的粮食,令佃户全部上交给政府。也就是说,共产党代替了地主向农民收粮。既然不准地主收租,他拿什么来减租?
翻开历史,知道共产党的减租政策,只存在于国共合作的抗日时期,是壹种妥协的权宜之计。以打倒地主为目的的共产党,掌权之后岂能允许地主收租之后再“减租”?所以,解放初期并不存在减租运动。
要“减租”就要允许地主“收租”。不管减多少,减壹半,三分之二,百分之九十甚至更多,地主总会收几粒吧?他们壹定会高呼共产党万岁!
所以说四川根本没有减租这项政治运动。
押金没有退还给佃农
如果说减租只是壹个虚拟的运动,那麽退押则是实实在在的。因为1950年秋天,共产党向广大农村派遣了大量工作队开展退押运动,帮助农民退回了“被残酷剥削的押金”;并由此开始了对地主财物的全面清算、洗劫。这里需要说明几个问题:
1、押金是不是剥削?回答是否定的。前面说过,地主与佃农是在自愿平等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建立的租佃关系,是壹种合同关系。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防止佃户弃耕、惰耕、逃逸等现象发生,地主向佃户收取壹定数量的押金,即是合同保证金,这在古往今来的任何合同关系中,都是正当行为;当租佃关系解除的时候,押金会如数退还给佃农的。所以收取押金与剥削毫无关系。何况有的地主对有些佃户并没有收取押金。例如壹些地主对管理果树的佃户,因为没有弃耕、撩荒土地的可能,就没的收取押金,这是在退押运动中得到证实的。
2、押金是要生利息的,地主每年都要向佃户支付壹定数量的利息。记得我小时候,到了收租的季节,父亲都是委托在我们家长大的堂兄陶正刚收租。陶正刚都要问父亲:“扣多少?”父亲说:“还是老办法。”这里说的“扣多少”,就是指佃户在上交的租金(稻谷)中扣除多少押金利息。当时我尚年幼,不知道究竟扣多少,但确有支付押金利息的事实。后来我的好友廖鸿昌先生也证实了此事。廖先生老家是川西平原的壹户佃农,他父亲在世时曾向他谈过此事。学者高王凌在《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壹书中,也有地主在收租时扣除押金利息的记载。
3、押金没有退还给佃户。如前所述,1950年冬天开展退押运动时,已不准地主收租,断绝了经济来源的地主,他们没有现金退押,只有强迫他们交出黄金白银、金银手饰、玉器珠宝和壹切值钱的东西(过去农民交的押金主要是银子、银圆,壹般都不是钞票)。此时又清算地主的所谓“剥削账”:我帮地主做工、送礼,壹年多少,十年是多少,二十年三十年是多少……是壹个还不清的无底洞。目的是進壹步挤压出地主的所有金银财宝。而这些东西,是共产党增加国库储备,稳定金融秩序的重要物资,绝对不会让它流散在民间。共产党非常重视退押运动,不惜动用肉刑折磨地主逼迫交出金银财宝,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地主退押退出的银锭、银元,不会退给农民;也没有按壹定的折价返还给农民,而是全部收归国库。佃农没有在退押运动中退回自己的押金。
4、补偿农民损失的办法——瓜分地主财物。农民没有退回押金,政府怎样补偿农民的损失呢?那就是怂恿农民去没收地主的财物。于是退押运动演变成壹场对地主财物大规模地、彻底干净地、无法无天、所欲为的大洗劫:衣物、铺盖、蚊帐、布匹、桌凳、床柜、碗筷、器皿、刀剪钳铲、坛坛罐罐、乃至电筒、镜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只要主力军看得上眼的,都可以任意没收,然后“瓜分胜利果实”。不过在瓜分“胜利果实”时,是要排座次分等级的:首先是村长和农会主席、其次是各位委员,再次才是雇农、贫农。所以退押后的村长、农会主席家里焕然壹新,比地主家还齐全。贫顾农分到的不过壹些破烂。而中农,即使从前交过押金,也不要想沾光。
专制压迫
作者 颜智华 写于 二零一九年
中共建立至今已经100年。[1]中国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就是由若干政治运动前后衔接所构成的壹部历史,即中共党史。依据唯物史观,由官方组织或者依据官方政治调子写就的党史,从政治本质上看是虚假的,从历史叙事上看是片面的,从立论上看是政治利己主义的,从论点与论据的逻辑上看是脱节的。这种现象是壹党专政下舆论壹律[2]的必然。这些年在党史之外,官方或者有官方背景的机构又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称国史。从某些代表性著述看,主要叙事大多还是中共高层的政治决策、决策分歧与纷争、政策推行实施的过程等内容,称其为中共治国史更确切。不论党史国史,都很少把视角放低,着眼于共产主义运动百年漫长岁月中社会底层亿万国民特别是农民阶层的社会生活史,苦难史,血泪史,命运史。另外,不少研究者从较单壹的传统社会学角度去叙述中共政权统治下的农村农民的生活状况,活动轨迹,忽视了中国共产专制社会是壹个“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3],同时把这个专政“落实到社会基层”[4]的高度专制化的社会,几乎不存在壹个民间社会空间。社会生活的所有侧面和层面无壹遗漏地被高度政治化了,包括个人私生活在内。[5]作者认为,共产主义运动史就是壹部政治史,迫害史,掠夺史。这种政治迫害的普遍性和残酷性;经济掠夺的全面性和严重性是没有历史先例的。编写共运史不写出它对亿万民众的迫害、掠夺的历史,就是完全虚伪虚假的了。与官方编修党史国史相对,民间学人应该编写壹部百年共产主义运动真实的历史。本文就是从这个政治历史角度写就的以真实历史叙事作为论据的壹篇学术论文。为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史的编写添砖加瓦,尽微薄之力。
概念约定。凡研究讨论问题,需要概念约定。
共产党政权或者以国家名义的土改,作为整个共产革命历程的阶段性政治操作。与古今中外历史上其它形态社会的土地政策、土地权利归属等问题变革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同日而语。本文所指是共产党建国前在北方解放区的土改和建国后在南方的土改。之前在苏区的“打土豪分田地”也是土改运动历史之组成部分。
关于土地革命与土改运动。中共党史把1927年国共分道扬镳到1937年“国共合作建立抗日统壹战线”为止的十年称为土地革命时期,内容概括为建立红军、建立苏维埃政权、打土豪分田地等三项基本内容。土地所有制变革只是土地革命的内容的壹个组成部分。抗战时期,毛泽东在延安闲暇之余,写就了《新民主主义论》,是为之后中共党史对中共革命阶段性理论定性和时间段划分的政治理论依据。依据党史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定性和阶段划分,从苏区开始,后来北方解放区土改和建国后的南方土改,没有政治层面上的本质区别,三个时期的土改都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所有或者使用权属方面的单纯的经济制度变革,而是完全服从于共产革命政治的,也是为共产革命筹集物力和人力资源的壹种权谋之计划,完全服从于政治。在建国前,是为武装夺取政权服务的。建国后是为巩固共产党专政服务的,只是实现土地制度射秽主义公有化的壹个过渡措施,所谓土地射秽主义国家公有制,实际是共产党党有制度。所谓“有了政权就有了壹切……”。[6]不论从历史的或者从社会的或者从经济等学科角度,共产国家的射秽主义所有制实质上都是党有制。对经济资源从属的法规制定与解释权、控制权、管理权、经营权、产品(包括利润)分配权等都为共产党。作为共产主义运动進程中壹个环节的土改,它是与党史教科书上宣称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宣示之间没有正面关系的社会变革行为,更非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的社会革命。从俯瞰人类文明历史進程的高度;以人道主义价值标准;依据现代政治文明的理念等,作为共产主义运动的组成部分的土改运动,都是没有任何正当性和正义性的。也违反法理的。就是借用马克屎以生产力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共产党的土改也完全是破坏生产力和阻碍生产力進步与发展的,这是经过包括苏联在内的整个东欧射秽主义国家和以中共为代表的亚洲射秽主义国家的经济状况所证实了的历史结论。对于北方解放区土改,这些年来有很多文章著述解开了它的真相,揭穿了党史教科书中的谎言。建国后南方的土改运动时间离我们更近,揭露真相的文章著述更多。
共产党的土改,无论暴力与非暴力都是应该全盘否定的。
土改情结。本文所指的土改情结,是作者在撰写1959-1962年4年大饥荒期间的专题史[7]过程中发现的在共产党干部中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的壹种政治价值观,思想方法论。壹种残暴的镇压手段和经济掠夺模式。苏共進行的共产主义运动所需的物力人力资源主要依赖于对农民的掠夺,中共更是如此。先在苏区后来在北方解放区对农民阶层的强征暴敛是中共政权的最主要最稳定的维持生计的衣食来源。在抗战结束后,特别是在关内解放区,单靠对农民和工商业者的税收是完全不足以维持和支撑与国民党争夺江山的战争的需要的。于是,在解放区進行土改(包括整党)运动,就成为中共获取包括物资、兵员(包括民夫)和制造有利于共产党的社会政治氛围的手段。在当时,除与国民党的战争外,共产党主要的精力都是集中使用在土改运动上面的。从壹个侧面说,土改运动是支撑共产党军事上取得胜利的“法宝”之壹。[8]大饥荒期间整个南方地区农村的区委以上,县委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大多是从北方解放区南下的,他们在北方直接参与、经历过血腥残暴的土改运动。之后又领导、指挥、参与了南方所接管地方的土改(镇反)运动,也是暴力血腥。南下的这批地方干部,先后参与经历的这两次土改运动,构成了他们人生最难忘、最惊心动魄、也是他们第壹次最有成就感的历史记忆和政治功勋。他们在南下前夕,不过是村里、乡里、区里的干部或者政治积极分子,很少数是县里的干部。大饥荒中南方地区的区、公社壹级干部大都是本地土改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和南下干部壹样是既得利益者。上述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生活层级的、心理的要素构成了他们对土改运动的认同,热衷,热情与眷恋。谓之土改情结。和毛泽东眷恋阶级斗争壹样,“阶级斗争壹抓就灵。”[9]土改情结就是共产党阶级斗争情结,整人害人(包括财产掠夺)情结。
土改情结贯穿于中共建国后的所有政治运动。
壹、四川涪陵的土改运动与镇反
据中共党史编纂的整体构架,建国后土改运动是纳入“巩固新中国国家政权”的革命阶段性主题框架中的。包括征粮、剿匪、建政、减租退押、反霸、镇反、土改等多项任务与环节,各个任务有先后当然也有交叉重合。壹般都称为土改运动,特别在民间的记忆中。
1、“剿匪到那里征粮到那里。”1949年底,中共二野中两个兵团、华野壹个兵团及四野两个军三面進入四川,没有遇到国民党军有效抵抗,数十万国军退缩成都后宣布起义,四川实际上类似和平解放。尾随野战军的是事先组建的各级地方政权的接管干部班子。军政人员约30多万。沿途又招兵买马,组建地方军政机构,总人数达到约四、五十万。还有等待收编或者遣散的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等。需要给养的总人数约60万以上。当年(1849)民国四川各级政府农业实物税大部分没有征收,粮库空空。因此,征粮成为共产党入川后的首要工作,当务之急。征粮的对象首先是地主,地主家中大都无多余粮食,佃户普遍拖欠或者少交了地租。征粮对象更多的是非地主农户。考量到政治合法性,共产党政权以“借粮”或者抵扣次年(1950年)农业税收的说辞向农民要粮食。引起了农民阶层的普遍反感与抗拒。对“抗粮”不交的地主,征粮工作队采取捉、关、逼、搜等强制手段,也允许以其它物资抵充粮食。如内江地区可以用糖折抵粮食。所谓“土匪暴动”,多是国民党乡村旧军政人员利用民怨抗粮、抢走征收的公粮、打砸共产党乡镇政权,袭击征粮工作队等活动。征粮工作队同时是武装工作队。剿匪和征粮成为壹项工作的两个侧面。江津地委提出“剿匪到那里就征粮到那里……”的工作指导方针。类似武装抢粮。在整个云、贵、川三省,都是这种征粮模式。其实从1928年初的湘南暴动开始,共产党在游击区都是用这种模式筹集粮草。
2、土改运动。
(1)涪陵县杀了多少人?
涪陵县为涪陵地委机关所在地,土改运动比其它县先行壹步。除包括兴隆乡在内的两、三个乡作为地委、县委的土改试点乡而提前开展外,整个面上是从1951年1月开始的。
根据中共涪陵县委1951年6月8日《关于镇压反革命给中央的报告》中记载:涪陵县在土改运动的前期和中期(截止1951年6月8日前)共计杀了反革命3,561人。
根据上面的统计表:按当时全县总人口972,491人计算,死刑占总人口的3.66‰。如按照当时全县92个乡[11]平均每个乡杀人38.7个,如按照当时895个保[12](相当于人民公社化时期的管区或者大队)计算,平均每保杀人3.98个。这还不包括之后(运动后期)杀的人。可谓村村流血,杀人如麻。
还搞突击杀人,涪陵县从1950年9月—1951年2月上半月的近半年中,“结合中心任务……全县镇压了323人”。“镇压结果群众较前满意,齐声叫好……但由于镇压(对象)的标准(定得)过高:要首恶具备、要解放前无恶不作血债多、解放后直接参加暴动。恶霸(也是镇压对象)条件(指定性标准)(要)条条具备才算恶霸。(另外)个别干部的右倾思想仍然严重存在。(因此)形成镇压不严,不及时,配合不上运动……”。
(1951年)“2月底,县委研究了彭真同志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报告和中央人民政府镇压反革命分子条例及上级指示后,分别召集了治安员和区书(农村区委书记)会议進行自上而下的检查与布置,(对)犯严重右倾的两个区书,调动了工作。(然后)又逮捕了壹大批,各分庭和区政府(指农村的各个区法庭和区政府设立的临时监狱)都装(装:关押)得满满的。……群众卷入镇反高潮,到处搜山捕人犯,自动的到重庆、陜西、南郑、汉口、贵州捕捉,造成壹片杀声叫好声。……群众生长了斩草除根的思想,反对判徒刑,对已判徒刑者再三请求,重判死刑,并与他村他人作比较。区干部左的情绪随着群运的开展而滋长喜欢集体杀人,十三区(后划归垫江县管辖)有壹个乡在追反斗争中,壹天杀了三十个人。收集材料马虎片面的听取反映,不加研究整理,便送上呈批,县委领导上把镇压单纯的理解为杀人,重杀不重关管,认为‘判徒刑是增加国家负担,浪费公粮’,“留作(著)反革命分子和地主作恶终是祸根,特别是朝鲜战争形势如有变化更加麻烦,不如杀了痛快’,因此表现草率批条。(又)因(川东)区党委四月十五号前要从(涪陵)地委收回杀人权,五月上旬地委(又)要集中(农村)区以上干部整风(开会),(因此)怕各区所关(押)的案犯出乱子;怕(川东)区党委离得远(机关在重庆北碚区),批的不及时(指杀人审批时间延迟)。(于是,县委)连夜突击积案,只看罪状不看名字,壹夜批了二百多案子,赶工镇压壹批,杀人来不及出布告,把所杀人犯的罪状写错,张冠李戴或把名字写错,已批准杀的人到执行的时候,未抓起来。……三、四两月份共杀了二千七百三十二人(2,732人),占全县总镇压数的百分之七十七(77%)”。同时“三、四两月份全县地主自杀的有192人”。[13]
如按照两个月共60天计算,涪陵县在这60天中,平均每天杀人45.53个、自杀3.2个。血可以汇成河,尸体可以堆成山。杀人确实如麻。
①从“右倾土改”试点与“血流成河”的土改复查——涪陵县兴隆乡案例。
根据参加过涪陵专署土改试点工作队小组长的张亚贤先生告诉作者:
在土改运动全面开展前,涪陵专署土改工作队率先搞的试点,时间大约是从1950年11月开始到1951年1月底(春节前)结束。由时任副专员赵壹川带队,队长是南下干部王瑞祥,副队长是本地的地下党干部周某某。“该乡土改(试点)运动中就杀了大地主郭凤阳壹人,张亚贤负责的第六、七、八村也未有被判刑劳改的,但被斗争的地主很多。杀人少的原因是该乡不是土匪窝子,参加暴动的人少”。
从1951年2月开始,纠正土改运动中的右倾。据在土改运动时候参加工作的两名本地干部撰文[14]说:1951年5月,工作队又進驻兴隆乡搞土改复查,壹次就“斗争100多人,判刑32人,其中有死刑16人,兴隆乡惠民村就有5名死刑犯”。那为何在几个月后又搞复查,并屠杀16人呢?“工作队转移到其它乡(松荫乡)去后,封建地主、恶霸土豪等反革命分子,疯狂地起来反攻倒算。他们造谣说:‘第三次世界大战快要打起来了,共产党的天下不长久了’。如兴隆乡蔺家坝原住蔺家寨的地主蔺吉云,将分给农民的耕牛、农具、磨子和其它衣物都追了回去。还威胁农民积极分子”。于是,“地委县委决定对堡子、兴隆两乡土改运动進行复查”。
这兴隆乡里在土改复查中被壹次枪毙的16名地主是否曾对土改运动搞过“疯狂反攻倒算”?地主蔺吉云是否真的将分给农民的耕牛、农具、磨子和其它衣物都追了回去?根据笔者调查,这纯属子虚乌有。首先,兴隆乡的土改(试点)运动结束于1951年1月底,而从1951年1月开始到同年4月份正是涪陵县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的高峰期,也是镇反杀人的高峰期,与兴隆乡相邻的各乡村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正杀声壹片,血溅四方。兴隆乡的地主们诚惶诚恐不及,谁还敢对刚结束的土改运动反攻倒算?其次,这兴隆乡里地主是不喂养耕牛的(耕田所用耕牛由佃户自行解决),只有富农才喂养耕牛,这蔺吉云家中也没有喂养耕牛。其三,这蔺吉云虽然有约100担田产,但他为人和善,也未担任过乡长保长等伪职。用中共当时的政治术语说,蔺吉云非“地主阶级当权派”,也无劣迹。土改复查运动枪毙他,给加的罪名是“私藏枪支不交”和“组织过土匪暴动”(与蔺吉云同村的退休小学教师刘廷福接受作者调查语。刘廷福土改运动时年30岁)。其实,在该乡土改复查之前的土改运动(试点)时,就已经搞了清匪反霸的,该杀的也杀了,该关的也关了,不可能还有“漏网”的土匪头头。但是,后来土改复查工作队壹次屠杀就是16人,还劳改16人,这实际是对三个月前结束的由行署工作队搞的“右倾土改”的否定,复查工作队是有备而来的,专为杀人而来的。所谓地主“疯狂反攻倒算”,只是编造的口实。
邓小平为反右倾,杜撰地主“杀狗钉刀”。其实在这兴隆乡土改复查两个多月之前,即1951年2月20日邓小平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的《报告》[15]中就杜撰了地主“杀狗钉刀”,反抗运动的故事,为反土改运动中的右倾提供依据。“在川北壹个典型试验乡,地主杀了壹条狗丢在村干部家门前,还把刀钉在门上,来吓唬村干部”。有何根据说“杀狗钉刀”这个故事是杜撰(或者是干部嫁祸于人)的呢?解铃还须系铃人,让邓小平自己来回答吧。首先,发生地主“杀狗钉刀”这事的是壹个“典型试验乡”,所谓“典型试验乡”,就是由县委、地委或者川北区党委头头们亲自出马过问的,土改工作队人马配备充分齐备(都带枪)“大军压境”,地主们如惊弓之鸟,还敢“杀狗钉刀?”再则,运动中,城乡都处于“武装戒严”状态,村级政权组织机构强势有力,“有农会主任、副主任、村长、组织委员、青年委员、生产委员、妇女委员、武装队长等。大村发枪二、三十支(民兵),小村发枪10支(民兵),每枪子弹5发。[16]地主被严加监视(重点对象要拘禁)。所以,即使出现“杀狗钉刀”,多是嫁祸于人的假案。
张亚贤先生认为:后来土改杀人,主要在于朝鲜战争爆发,需要稳定后方。和毛泽东当时的想法壹样。
③如果说南下干部的土改情结始于老家進行过的北方土改,而南方本地干部的土改情结则是参与本地土改运动铸就的。
“当时上级已经指示枪毙人犯不准敲沙罐[17],只准打背心。16名死刑犯每隔约两公尺并排跪在地上,安排16名民兵按号令同时开枪,只有壹名叫刘国贞的女民兵壹枪打中死刑犯的背心立即毙命,其它男民兵都未打准而死刑犯不死,又采取补充措施……”。“有壹名枪手在拉枪栓时,三八式步枪的子弹退出了枪堂掉到地上,为了跟上统壹开枪的号令,这枪手忘记了不打脑壳的指示,壹枪把面前的人犯的头盖打翻了,脑花与鲜血喷溅……”。“打中人犯胸部壹枪毙命的女民兵刘国贞因此受到地、县、区委的表扬,并安排到鸭江区工作(当干部)”。[18]
中国传统社会,壹般女性本是温柔善良贤惠富于同情心的。西方社会,女性被赋予圣洁和天使的光环,“白衣天使”往往出现在杀戮的战场救死扶伤;死刑犯刑前也受到“神”的关怀。“壹枪打中死刑犯的背心(使其)立即毙命”的涪陵县兴隆乡女民兵刘国贞,杀人时方寸不乱,真如后来毛泽东所赋诗歌“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中国特别是农村,重男轻女。让壹名青年妇女充当刽子手杀人,不知是县委工作队刻意安排还是这名妇女主动请缨?不过在刘国贞充当刽子手前,邓小平就宣扬和夸奖(土改运动中)“妇女往往站在最前面。四川妇女勇敢、会说话,现在已经出现了壹些妇女乡长和区长”。[19]笔者翻阅涪陵县委组织史资料,从农业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农村里公社和区级政权里面,壹般都有妇女担任副职,运动中整人的凶狠多数不亚于男性干部。在1959年—1960年反右倾且时值大饥荒中,涪陵县荣桂公社双桂大队支部书记熊某(女),还组织了由7名年轻姑娘组成的斗争小组,专事搜查、批斗、充当打手。人称“七姊妹”。这女支部书记和丈夫(大队民兵连长)权倾壹方。在之后的(纠左)整风整社运动中,由于民愤大而被批判的社、队女干部不少。
④涪陵县清溪区土改运动杀人。作者的壹位表哥周家德目睹了清溪区壹次杀人场面。壹次“杀几十人。清溪场上枪毙20几个,在河(长江)边。有个民兵扣动扳机时手发抖,壹枪没有打准。死刑犯扭过头说:兄弟,瞄准点耶。后来是壹个穿军服的把枪拿过去打的。壹个七、八十岁的(死刑犯)走不动路,用滑杆(类似轿子)擡回平安(乡)打的。”[20]时任该区公安员的何家捷先生接受作者调查:“罗云(乡)壹次杀了十几个,那里有壹个暴动。” “和兴乡枪毙人打脑壳,脑花四溅。围观老百姓很恐怖,影响不好。后来叫民兵打胸部……。”这事在8年后1959年底县委反右倾运动,批斗已经担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何家捷,还旧事重提算老帐,说他“同情恶霸地主,枪毙不打脑壳打胸部”。[21]
清溪区委上报县委审批的死刑名单中,有壹人的姓名栏目里填写的“铁脑壳”,罪名是“惯匪”。看来区委连要判处死刑的人的姓名都没有问清楚。
⑤“赭衣塞道,囹圄成市。各乡各村抓捕的人犯都送区公所关押,判徒刑者再送县公安局关押。由于监狱无囚衣、囚被壹类生活物品,公安局还发文件,要求各区把已经处死犯人遗留的被褥集中送公安局,物品再利用。监狱人满为患,疾病死亡率很高。据作者舅舅说,他的爸爸(作者外公)秦绍修就是死在涪陵专署监狱里。被抓时已经50多岁,村农会干部整他的把柄是其当过保长(解放前3年任职,按照共产党政策不属于反革命)。秦绍修入狱是遭村农会干部公报私仇,据知情的乡邻说,起因是两家因小事发生过口角。秦绍修是由丰都县押送到涪陵专署监狱的,如果不死不知还要押送何处去劳改?
⑥公报私仇的典型案例。私仇公报,还要“斩草除根”,杀了哥哥还要杀其弟弟。涪陵县蔺市区五马乡万松村村长邓某,本是杀猪匠,土改运动中当了村长。首先对同村农民周海荣私仇公报,周海荣曾和这村长邓某的妻子通奸,邓某就抓住周海荣参加过土匪暴动的把柄,让乡政府和土改工作队把周海荣列入死刑名单上报,枪毙了。斩草要除根,邓某又捏造编织罪名,报请上级判处了周海荣的弟弟周荣禄(19岁)死刑,且密而不宣;当在五马乡场上召开公审(杀人)大会,工作队宣布提审周荣禄时,本村的群众才得知要杀的反革命中有周荣禄,于是在会场上高声喧哗起来,整个会场随着轰动,还有人大声呼叫:“周荣禄不该杀,我们要担保……”。“土改工作队副队长王宗瑜立刻叫我(该乡干部张旭良)和桂质卿乡长到群众中了解壹下。……”。“我将(了解的)情况汇报给王副队长后,王副队长深入群众中核实,立即采取措施,吩咐我把布告写过,当天只镇压(大恶霸地主)祖治轩壹人,将周荣禄立即交与该村处理,由他们取保领回”。
(2)涪陵县世忠乡邓家坝村(人民公社化时期叫曙光管区)
土改运动划阶级成分,镇压“阶级敌人”简况
①土改时全村基本情况
解放前叫世忠乡第四保,解放后因全村范围内有壹坝子叫邓家坝而取名邓家村。土改运动时全村人口:250多户,田土合计1,500多亩(水田1,042亩,土500亩)。每户平均有田土约6亩。
1951年土改,本村划地主9户(田地在邓家村的外乡地主壹户不计算在内)。富农2户。
②镇反杀人与劳改人数:枪毙9人。枪毙的9人是:
石炳成(解放前死)家,划地主成分。石家有田、土共计100余担并出租。收实物地租:(稻谷)32担,稻谷壹担为350斤,32担即11,200斤,如加工成大米有8,800斤;另收租有包谷不多(因包谷产量低)。
石炳成有五个儿子,未分家,即五个儿子尚未对父亲这笔遗产進行分割。其中四个儿子在外当官(国民党军队),还有壹个叫石国基的儿子当本乡乡长。
石家有两弟兄被杀。
ⅰ石国基,解放前曾任本乡乡长,参加中共地下党,涪陵刚解放时,中共新政权初来乍到,中共地下党当然是依靠对象,石国基成为中共征粮队成员,鞍前马后协助中共征粮征物,非常积极。中共新政权先是平息了武装土匪叛乱,紧接着清匪反霸,然后镇反和土改,但这石国基还是未逃过镇反与土改运动这壹关。石国基被杀的罪状据说他是“十人党”成员,这“十人党”是由十个人组成的“反对中共的地下反革命组织”。
ⅱ石成基,本在外当过团长,不知是何原因,刚解放时回家乡,被镇压。
另外3个儿子壹直在外至今未回过家乡。
ⅲ况继余,有子女五、六人。家有田土60担。况继余在镇反土改运动中被枪毙。解放前未担任过任何职务,未当过土匪,未抢过人(抢人:指抢劫、偷窃等)。
ⅳ周春和,有田地几十担,乡村医生,且医术高明。是乡村民间壹个自发性求神拜佛小团体“观音会”的头头,未做过坏事。枪毙。仅《涪陵市志》记载,在镇反运动中被取缔镇压的反动会道门组织有6个。
ⅴ周习光,家有田土十几担,当过保长,拉壮丁(即征兵)时以权谋私,民愤大。枪毙。
ⅵ周某某(周习光的亲兄弟),乡村医生,小地主而已,也当过保长。枪毙。
ⅶ李伯其,成分不是地主,国民党政府中的旧人员。枪毙。
ⅷ孙根伦,寺院地主,位于本村的荫嘴寺(佛寺)的主持和尚,寺院共有和尚五、六人。有田土100多担,收地租56担(稻谷)。还招有佃客(又叫田客、土客,即雇工)。孙根伦担任佛教协会会长,未做过坏事。该寺香火很旺,农闲时节烧香求佛的人非常多,特别是在春节前后热闹非凡。烧香求佛者不需送任何钱物,只点上壹柱香即可。孙根伦出门坐滑竿。据说暗中养有妻妾。枪毙。
ⅸ舒世超,有田土不多,只几十担,本乡乡长。有几个儿子,其中有在外当官的,在家中的壹个儿子抢过人(抢劫)。舒世超听信中共《向西南地区国民党军政人员提出的四项忠告》,转而拥护中共。继续履行乡长职责,维持本乡秩序,参加征粮工作,鞍前马后很积极,不曾想到共产党会杀他。结果在土改运动中杀第二批时被枪毙(潘克勤原话:“打的第二批”)。枪毙时50几岁。舒世超认为共产党不会杀他,因为这《向西南地区国民党军政人员提出的四项忠告》是由中共西南党政军的两位最高大员邓小平和刘伯承签署的。但他不知道也不会懂得中共的整个革命战略部署和策略: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叫做“剥皮要壹层层地剥,先打击最主要的敌人,再打击壹般主要的敌人,最后再做到消灭阶级的敌人”
250余户人家的邓家村,土改运动中有7家共9人被杀。笔者在调查时问:“象况继余虽然是地主,有田土60担,但全家人口六、七个,人均土地也就10担左右。壹年的主要收入(实物地租)也就不到10,000斤大米,人均不到2,000斤。又未欺压百姓,未做过坏事。那杀他的罪名是什么?”潘克勤答:“地主嘛!有钱。大家说该杀就杀了。”又问:“周春和是医生,且医术高明,又未做过坏事,又为啥枪毙?”潘克勤答:“他是观音会的头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主要是这个……。那阵(当时)法庭就(设)在我们村上,只要有人说杀,就杀了……。”
判刑劳改壹人:“夏某某(潘克勤壹时想不起名字),国民党军队伤员,手掌被炸断壹只,据说是坦克部队军官,有点文化。解放前夕回乡务农,佃中农(佃中农:即自己无田地,租种地主的田地,但生活好于贫农,即划此成分)。土改运动中晚上装鬼叫,吓唬在村公所(农会)里值班的民兵,使其害怕不敢晚上值班。以此定罪为搞破坏,判刑劳改。刑满释放后回村,熬到上世纪90年代才死去。”
未计入本村9名地主成分的还有壹外乡(黄旗乡)农户,在邓家村有田地,其地主成分由居住地划定,其田地由邓家村分配。
富农2户:其中壹户有田土60担。这户富农的土地面积和收入远远高于涪陵地区土改运动中所划的地主、富农中的多数,实际上涪陵地区被中共划成地主、富农成分的农户中,在解放前多数都过著糠菜半年粮的艰苦生活。“自己下田劳动,不算地主,定富农成分”。潘克勤说。
小块土地出租(成分)壹户。中共的土地改革政策中规定:家中人均田土面积未达到地主标准,但出租给别人种的,即划为此成分,政治上享受上中农待遇。
划中农成分的农户:占全村总户数(约)50%;其中自耕中农20%、佃中农30%,“土改运动开始时准备划有‘下中农’成分壹个档次,但到最后确定成分时未采取,只分为‘自耕中农’与‘佃中农’两个档次”。潘克勤说。
划贫农成分:占全村总户数(约)40%多。(贫农分为“自贫”与“赤贫”两个层次。“自贫”即自己有少量土地,有房屋;“赤贫”即完全无土地和房屋)。
该村土改运动分配土地情况
潘克勤家情况:潘克勤,男,生于1917年,邓家坝村人。解放前在长江上当(木)船工约10年,解放时回村,土改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贫农(赤贫)。中共涪陵地委第壹个示范农业合作社——曙光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土改运动时家有三人(两成年人壹幼子),分得田土2亩6分(水田1亩1分、土1亩5分),(幼子未享受成年人待遇)。
贫农分得好田好土好房屋,地主分配给瞥(pie)田地和茅草房。
由于本村分配后还有壹点余地,分配给了由外村迁来的几家农户。
(2004-06-27笔者二访潘克勤于邓家村家中)
作者:涪陵县的土改、镇反运动,所杀人数(死刑)约占总人口数的4‰以上,远远超过毛泽东事先规定的“……敌情严重的地区,可以达到1‰,个别地区可以突破,但不应超过1.5‰的比例”。至于全国杀了多少人,据毛泽东自己说,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来自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的壹份报告中说: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人262万余名,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2,000余名,关了1,290,000余名,先后管制了1,200,000名。捕后因罪恶不大,教育释放了380,000名。
以被杀71.2万这个数目,按照当时全国人口5亿计算,比例达到了1.24‰.超过他事先预计的平均杀人比例在1‰的水平线。[22]这个百分比是按照5亿人口计算,是不正确的。中共建国后的南方土改地区的总人口,只有3亿多,由此计算,死刑占2%以上。
(3)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大队(公社化后行政单位)
土改运动划地主、富农成分及处死、劳改情况壹览表
全村农户总数:60几家人;划地主7家、富农2家。枪毙1人、酷刑斗死1人。劳改6人。
耕地面积单位:担(也是粮食重量单位,即1担=350市斤稻谷(175公斤)
耕地面积单位说明:在解放前和土改运动中,涪陵专区的水田面积单位采用“担”,如某壹块水田在平常年景的稻谷产量为1担(350市斤),则面积就视为1担。由于田(或者土)有质量和自然条件好坏之差别,相同单位面积的产量有高低之分,所以田土的单位面积“担”不是壹个固定的面积单位,而是壹个随田土的质量和自然条件的差异等级而有大小差异的面积单位。实际上“担”是壹个以产量(350市斤稻谷)作为量度标志的耕地面积单位。在租佃或者产权的买卖交易活动中有方便之处。土的面积则以种植包谷的产量计算,包谷1担=400市斤(200公斤)。
在山区,地主出租耕地壹般是水田和旱地壹同搭配出租,壹般只收取水田的租金(实物稻谷),不收取旱地的租金。水田实物地租壹般按“五、五分成”(地租50%)或者“四、六分成”(地租60%)计算。
对上列调查资料的综述: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村壹带本是海拔壹、两千米高的两座高山的山峰下壹条很狭窄的沟壑,喀斯特地貌。齐心村与相邻的光明村在解放前同为壹“保”,土改运动时废除保甲制,改名棕桥村,隶属于包鸾区云台乡。后壹分为二成为两个村,即齐心村和光明村。在人民公社化时期分别叫齐心大队和光明大队。
齐心大队在解放时约有60户农家,由于生产力低下,除壹、两家农户外,就再无人家能够敞开肚子吃饱饭的(饭:非指大米饭,主要是指玉米、洋芋、红苕和糠菜等),但土改时划了7家地主、2家富农,占农户总数的15%,远超过中共划地富成份比例为8%的政策规定,并把其家中的壹点点粮食及生活用品给强行没收了。
该村壹个约7家人居住的农家小院子叫“月亮坝”,都姓秦,同宗,就划了四家地主(秦良甫、秦顶山、秦协甫和秦绍修等四家),分了他们家中老小们用以糊口的那点点粮食不说,还要强迫他们交出“隐藏”的财物、枪支(莫须有),类似老解放区土改运动时“斗地财”,前述那名叫秦良甫的“地主”,就是因为交不出农会干部们认为隐藏的财物而被活活整死的。该农家小院先后共有3人被以莫须有罪名弄去劳改(秦绍修、秦樽山二人在土改运动中被劳改;秦中永本是公办小学教师,在1960年“三反”中也被劳改。该大队另壹个被整去劳改的秦中辉,押解到涪陵关押不久被释放,回家后饿死,临死前饥饿难耐,吩咐小儿子秦宣昂去离家10里外的亲戚秦秀珍家讨饭,秦秀珍给这讨饭的小孩先吃了壹碗杂粮掺和著野菜煮的“干饭”,然后拿出从牙缝中省出的壹小碗麦面和几个洋芋,叫这小孩带回家,算是救济。小孩回到家兴奋地告诉父亲:“我在大嬢(大姑姑)家吃的干饭”。此小孩现在已经老年。
上表备注:
(1)秦铸九,有田土五、六十担,全村首富。为人和善,未斗争。
(2)秦石琴,中共地下党员,秦铸九的长子,解放前曾当过弹子台乡长,与该乡联防大队长谭某某不和,把谭谋害(活埋)。解放初以中共地下党员身分去中共石柱县政权当干部,土改运动时有事回家(可能是被诱捕-作者),即被农会扣押,枪毙。1980年代中共给予平反,说是错杀。
(3)秦锡山,本有三个儿子。长子解放前死亡,后跟随长孙秦率西家庭生活。
(4)秦率西(抗战时当过国军青年军201师的连指导员,抗战结束后回家务农),划富农成分。统购统销运动时被以“闹粮”罪名判刑劳改。
(5)秦三军,秦锡山第三子,划富农成分,因“闹粮”劳改。
(6)秦协辅,解放前死,其妻为户主划地主成分。
(7)秦良辅,被酷刑整死,前面已经叙述。
(8)秦中辉,职业本是教师,仅几担田产,划地主成分。可能与解放前任袍哥(哥老会)大爷,当过海拔在2,000米以上的极端贫困的三坝乡的乡长壹事相关。解放初曾经任中共征粮工作队队员,村文书等。被押送涪陵专区监狱劳改,后释放回家,饿死。
(9)秦绍修,前面已经叙述。
(10)秦尊山,前面已经叙述。
(11)刘会风,划小块土地出租成分。国民党员,湛普(乡)小学校长,土改运动时因为“造谣”被判刑劳改。[23]
奇怪的是,该村农户夏良安,有田土五十多担,耕地面积与该村首富地主秦铸九相当,却划“自耕中农”成分。估计,即使未出租田地,但不可能不雇工。
(本文中关于齐心大队土改运动前后的有关情况分别根据该村农民秦禹九-中农成分、秦尔植-贫农成分等人所述整理。二人在解放前都曾在本村读过书,有点文化。秦尔植在抗战后期还在“青年军”中当过勤务兵,由于上司秦维明后来逃往台湾,秦尔植虽然是贫农成分但在解放后的20多年中政治上“壹直擡不起头”。)
这丰都中共县委,还为土改运动中“有些山区土多田少,土地又分散,群众生活贫苦,在减退工作中贫雇农问题很少获得解决的地区”制订了《反贪污草案》,地委在批示中指示:对无押可退[24]的地区,可提出清匪、反霸与减租退押相结合。通过追匪的赃款赃物去清理地主、恶霸和匪首的财产。以追匪根为题,归债群众的损失。这不仅在政治上打垮封建势力,在经济上也同样可以解决部分贫雇农的困难。由上述丰都县委和涪陵地委的文件中,暴露出为达到政治目的而在政策和策略的制订上不择手段的真实面目,即把划不上地主富农阶级成分的农民打成“恶霸”或者“匪首”,以此没收其财产。两个半月后,即1951年4月,地委在壹份工作总结中表示:这场运动在经济上削弱了地主,政治上打垮了地主,农民掌握了三把刀——农会、武装、政权。[25]由此,暴露了由北方南下的这批中共官员们根本不曾想要把土改运动按照中共自己宣布的法规操作。也从来没有按照法规操作。仅凭借共产党字面文书与政治宣传来解读共产主义运动是完全不靠谱的。
邓小平作为西南行政区[26]党委第壹书记,亲自指挥了西南全区的土改运动。他把征粮、土改比喻为比淮海战役还要困难与大得多的壹场战役。[27]邓小平出生四川广安县农村壹土豪家庭,16岁随由重庆商会资助的留法勤工俭学团去法国学习“实业救国”。在巴黎补习法语半年后国内资助中断,为生计到工厂做工,后被周恩来罗织去莫斯科進东方大学,回国后成职业革命家。邓小平率共军“解放”后,重庆工商业萧条,工人普遍失业,物价飞涨;农村特别是川东、川南、川北农村普遍发生灾荒,严重缺粮,百姓苦不堪言。邓小平还应中共中央要求,紧急调粮由长江东下运去南京、上海救燃眉之急。为调运川中、川西粮秣物资,邓小平下令投入巨大人力物力修筑成渝铁路。还大兴土木修建重庆人民大会堂。参与修建铁路的劳工中有很大壹部分是土改运动中被判徒刑的犯人。
如果说北方土改运动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力,但共产党以此成功地把农民阶层捆绑上了与国民党争夺江山的战车;南方土改运动,则让贫农阶层给共产党交了壹份“投名状”。[28]
二、以行政命令为手段,以专政机器作后盾,普遍制造劳改、枪毙等案例以恐吓,强行对农业進行射秽主义改造。
如果不谈1930年代前期张国焘红军部在川北的苏维埃政权搞的赤化运动造成的巨大人道灾难[29](当年的报刊记载:烈者如闯献[30]),则中共建国后的土改运动是四川老百姓共产主义运动历程中社会性灾难的开端。
根据薄壹波《回忆录》,[31]毛泽东是把粮食统购统销作为农农业射秽主义改造的壹翼来设计的。
即农业射秽主义改造,包含粮食统购统销和农业集体化两项内容。为叙述简要,本文把涪陵这两个运动中,党委以铁腕镇压手段推進运动的進展情况合并起来谈论。
粮食统购统销,是共产党在高额农业实物税收的基础上,变相再增加税收额度的竭泽而渔的经济掠夺政策。还包括棉花、食用油料,后来还扩大到畜产品、林产品等。
统购统销还可以作为惩罚不加入农业合作化的农民的手段,多摊派统购数额。
时间从1953年10月开始至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前。
如果说土改运动的既得利益阶层是贫农,受打击的是地主,则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运动受打击面就是整个农民阶层,所谓二次土改。二次土改也非和平。中共当局事先预料到必然遭遇农民阶层的对抗,为镇压农民的对抗,公安部向各级公安部门发出了《关于保卫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紧急指示》的公文。[32]1953年11月25日和27日,涪陵地委就统购统销工作如何运作先后两次向各县委发出策略性指示:壹是“要防止急躁,和简单惩办,加强耐心宣传动员工作”。二是“让各级干部和群众充分暴露真实思想后,再反复進行射秽主义思想教育,讲清道理和政策。同时批判各种错误思想和作法。但必须采取民主和人民内部自我教育的方法,切忌用斗争会和乱戴资本主义帽子等简单粗暴的办法”。地委这壹指示只是壹种理想化的壹厢情愿的事,但如果另壹方即农民对统购统销这壹巧取豪夺的要命政策不顺从不配合,即党委以“非暴力”的“和平方式”贯彻统购统销政策失败,那就只得动用阶级斗争的模式了。阶级斗争就是暴力。
1、涪陵县农民的对抗与被镇压。
据时任涪陵县龙潭区共青团干部的夏淑碧(女)回忆:“1953年10月被派到同乐乡搞第壹年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当时因征粮任务重,群众也不理解,所以抵触情绪很大,如我们宣传粮食统购统销是为了支援工业化,为了将来过苏联式的生活以及割资产阶级尾巴等等,我所在的新胜村壹个农民周某说:‘妳们说割资产阶级尾巴,结果把屁股都割了半边,还说将来过猪儿生活(涪陵话“猪儿生活”与“苏联生活”谐音),现在就要过猪儿生活了’”[33]。又据时任涪陵县蔺市区白鱼乡(后合并归堡子乡)文书的郭昌荣回忆:“在粮食统购统销中,主要问题是主观主义,脱离实际,下硬指标,把农民的粮食统购多了,当时叫‘农民卖了过头粮’。农民在生产中缺粮少吃,意见很大,找到村社干部扭扯,有的甚至闹到乡政府,把乡政府伙食团的甑子都端了”[34]。(甑子:涪陵普遍使用的蒸饭用的木制炊具)。
为应对干部進家门查抄“余粮”,涪陵县凉塘乡蚕溪村农民洪传普(土改划贫农成分)把粮食藏在茅厮粪池中。“把包谷装了7个榨菜坛子,用绳子捆起,吊在猪圈屋茅厮里……”。榨菜坛子(罐子)属于陶器,如果装包谷,壹个可以装50余斤。用绳子捆绑后吊下粪水池中,只露出罐子的口在粪水上面,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万壹粪水灌進去,包谷就吃不得了。万幸的是,干部既未進洪传普家中来搜查,吊在粪水池中的罐子也安然无恙。
还有被迫自杀的,涪陵县白涛乡兴隆村壹名叫肖恒钊的农民,土改划贫农成分,担任村里的会计。终年省吃俭用,勒著裤腰带过日子,由此家中余下来的壹点粮食被统购工作队强行统购走了,壹气之下上吊自杀,其妻子后来嫁给了当兵退伍的肖恒钊的亲弟弟,涪陵民间把此类婚姻叫“填房”。
1954年10月16日和10月29日,涪陵地委就先后两次批转专署政法党组《关于粮食统购统销中严厉打击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的紧急措施和加强巡回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文件:“各县应及时研究贯彻《意见》精神,以便及时有力地打击富农、奸商、地主、反革命分子搞破坏活动。在执行政策中,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以镇慑敌人,可选择典型案件,掌握火候,适时公开处理……”。
“有的地方对打击反革命现行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打击的对象不够明确……,今后工作要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对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的认识,加大对破坏统购统销工作的(敌对分子)的打击力度,严惩重点对象,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要做到稳、准、快……”。[35]
从1953年底到1954年底,根据地委部署,农村里打击破坏统购统销的阶级敌人的行动就展开了。如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村就有农民秦率西、秦三军(土改划富农成分)被抓捕劳改,罪名是“闹粮”。劳改壹去不返。
涪陵县插旗乡群沱子村5组农民黄长义(土改划中农成分),也是被以“破坏粮食统购统销,套购国家粮食”的罪名被抓捕判刑10余年,押送新疆劳改的。当时的经过是这样的:“1953年底,上级给插旗乡政府下达统购粮食数量的任务后,乡政府又分摊到各个村,分摊时要加码(即分摊数量超过上级下达的总任务)。村里又再分摊到户。每个村开始实行“自报民评”。就是农户自己根据党的统购政策规定,申报自己愿意卖粮数量。第壹轮自报结束后,如果总数未达到乡政府分配的数量,就“评”,即由干部对“少报”的农户增加数量。乡政府管辖的村组,经过几轮“自报民评”,统购粮食的任务在绝大多数村组都分摊下去了。唯壹剩下这高石3队(后来的名称)分摊不下去,自报的总数量少于分配的任务数量,“民评”过程中,各农户间为分摊统购粮食数量的多少争议激烈,矛盾很大,开了几个晚上农户会议都落实不下去,都认为自己分摊多了,别家分摊少了。统购粮食数量落实不下去,延误了全乡整体工作進度。于是,乡干部把情况汇报城郊区委,并说明闹得最凶的是黄长义。区委果断指示坚决打击。于是,抓捕劳改这黄长义的罪名就罗织起来了。抓捕了黄长义,这高石3组的统购任务很快就落实下去了。
这在统购统销运动中被祭旗的黄长义,男,土改划中农成分。勤劳持家,喂猪缺乏饲料,就起早贪黑过乌江对面涪陵城里国营粮食加工厂购买米糠。购买数量有限制,黄就“雇佣”加工厂附近玩耍的小孩帮助排队领取购买米糠的票证,报酬是给能够买壹个小麻花、小油饼的钱。买回米糠除自家喂猪外,还给老丈人家送去部分。这成为套购国家粮食的罪证。买米糠壹事原本无罪,只是党委给黄罗织的壹个“罪名”,实际起因还是未顺从,不配合村里分摊统购任务的工作,黄“闹得最凶”,搞得会上“七拱八翘”(指各户在分摊粮食数量上互不相让),不愿多分摊的理由就是粮食不够吃(这是事实)。这就构成了“闹粮”、攻击党和政府政策——破坏统购统销罪。这黄长义在新疆劳改10余年刑满释放,就地就业后,还把在老家当人民公社社员的妻儿接去新疆,安家落户。虽然新疆气候恶劣,劳动强度很大,但吃饱肚子的程度比老家生产队社员强。
各级党委对农民实行大张旗鼓地镇压高潮是从1955年开展“社会镇反运动”开始的,又称第二次镇反。
插旗乡营盘村农民况世福(土改划中农成分)被劳改案。况世福解放前在重庆参加国民党军队虽然只是士兵,但是有小学文化程度,被发展加入了三青团。1950年初,中共刚接管涪陵政权,即公开告示国民党的党政军群团等人员自首登记。老实的况世福看到《告示》即到人民政府登记,不但交代当过兵,还交代参加过三青团,就为后来发生牢狱之灾留下祸患。据时任插旗乡副乡长的况世昌(况世福的亲弟弟)说:1955年镇反运动,为给新疆输送劳动力,把解放前的国民党旧军、政、群、团人员(包括保、甲长)大都弄去新疆劳改了。在笔者進壹步了解逮捕判刑时所加之罪名时,况世昌回忆说:罪名是“破坏统购统销”。“判了10年徒刑”。“在新疆煤矿挖煤,劳改1年后,况世福本人申诉,后来四川方面的法院改判成1年徒刑,认为不构成破坏罪,属于“落后、牢骚话”。留新疆就业后,也把妻儿接去新疆。
涪陵地委在部署(1955年)的社会镇反运动时,就事先下达了抓捕人犯的数量,这和新疆方面需要输送劳动力的数量需求应该有联系。
统购统销与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凡被干部认为心怀不满的,说缺粮及粮食不够吃者都称作“闹粮”,既是壹顶政治帽子,又是犯罪条律。“闹粮”既是破坏统购统销也是破坏农业合作化。社会镇发运动主要是为农村射秽主义改造保驾护航的。
在分配和摊派统购任务时,各级党委及干部们往往层层加码,年年加码。根据1954年1月6日地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初步总结报告》中透露:1953年“全区统购粮食任务为15,745万斤,到1953年12月底,已统购粮食和归还欠粮共18,797万斤,占任务数的119.79%,估计还能入库壹部分”。[36]
1954年9月19日,地委《关于涪陵北雁乡统购统销试点情况的通报》中所谈的情况,也证实了四川省委和涪陵地委决定1954年度涪陵专区统购粮食数量又在1953年度的数量上加码的事实:“全区今年统购任务为26,196万公斤(52,392万斤),比上级分配数超1,350万公斤(2,700万斤),加上其它收购共计46,297万公斤(92,594万斤),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31.2%”。[37]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分析:
省委分配给涪陵专区1954年度的粮食统购数量为24,846万公斤(49,692万斤),比1953年度增加58%;而地委又自行再加码1,350公斤,变成了26,196万公斤,实际比1953年度增加66%,
1954年涪陵专区粮食征购数量比全面完成土改后的1952年翻了壹番多,即1954年征购(公粮和统购粮)粮食数量是1952年征粮(公粮)数量的2.06倍。是1951年征粮(公粮)数量的2.53倍。完全不顾农民阶层死活。土改对既得利益阶层(贫农)实际是壹个陷阱,政治身份上升,吃進肚子里的粮食数量下降。
粮食统购统销运动对于农民来说,犹如过壹道生死关口。据1954年1月6日地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死人问题的报告》中承认:“全区自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以来,自今已自杀17人”。[38]实际自杀人数肯定不止此数。有勇气自杀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在饥饿中慢慢死去的更多。
2、彭水县铁腕镇压农民闹粮案例(1954-1958)
彭水县在涪陵专区的10县中属于大山区,山高、坡陡、峡谷深,喀斯特地貌。县里超过半数的居民为苗族、土家族。耕地贫瘠,农民贫穷。涪陵县民间所谓的“养儿不用教,武隆(县)彭水(县)走壹遭”的谚语不仅反映彭水县壹带地貌险恶路难行,同时还反映该县农业生产力低下,农民缺粮——终年“红苕洋芋包谷粑,想吃大米生娃娃”的困苦生活状态。自1953年底开始的粮食统购统销运动的血腥风暴,仍然无壹遗漏的扫荡了这边鄙县份里的所有村寨,批斗、抓捕、劳改甚至枪毙了壹大批闹粮的农民。其中汉葭镇学坝农民雷 杰被检举煽动闹粮,1955年6月8日被逮捕,10日就被公开处决。[39]从抓捕到枪毙就3天时间。
强征强购过头粮。1953年底,地委给彭水县委分配了(1953年度)统购2,000万斤粮食的任务,至次年1月初实际统购了粮食2,735万斤,超过地委下达任务的36.80%,按全县总人口(包括城镇人口)[40]计算,人均被统购“余粮”75.56斤,相当于全县人民3个月的口粮(按照人均25斤/月计算)。
1953年度的征、购结束不久,1954年度的征、购工作接踵而至,从当年5月夏初小春粮食作物成熟又开始了,到秋收结束,该年度(1954)统购入库数为2,820万斤,比上壹年度增加85万斤;征收(农业实物税)1,758万斤,比上年度增加23万斤。全县人口人均承担征、购粮食两项合计126.5斤。
铁腕手段残酷镇压农民闹粮。彭水县至1954年底,以“破坏统购统销”罪判处23人徒刑。
案例:
“清平乡直到(1954年)12月中旬尚欠统购粮三万余斤,巡回法庭深入当地调查,将历年抗交征购粮的许永伦逮捕法办,扫除了障碍,打开了局面,全乡迅速完成了征购任务”。[41]
“大河乡农民陈仲波按家庭产粮水平可卖壹千斤以上,但在评议时只愿卖350斤,而且平时对统购统销牢骚满腹,但陈参加了巡回法庭公判地主分子刘在群的大会后,当晚即自报卖粮1400斤”。[42]陈仲波家庭究竟有无余粮?即使有余粮其数量有多少?真实情况已经无法知晓。但是,在坐牢与卖掉口粮饿肚子这两者之间选择,他还是识时务的,两两相害取其轻。以铁血手段镇压典型人物,形成恐怖氛围,是迫使农民们交纳粮食的最有效的手段。
仅在1953年冬—1954年春的数月中,四川全省处决了512名破坏统购统销的反革命分子。[43]
涪陵专区逮捕212人,处决36人。[44]
即使在铁血镇压,恐怖氛围之下,严重缺粮的农民们仍然闹粮不断。
1955年5月至同年6月25日,“彭水(县)逮捕的127名反革命犯和刑事犯中,破坏统购统销的犯罪分子113名。6名处决的反革命犯中破坏统购统销的4人”。
其中:汉霞镇学坝农民雷 杰(1949年前曾在国民党军队中担任过低级军职)被检举煽动“闹粮”,6月8日被执行逮捕,10日被公开处决。[45]
“随后,凤鸣乡高宗楼、龙泉乡谢刚显、大河乡彭信忠、乔子乡张镇儒(等)皆因‘煽动群众闹粮,抢、骗、套购国家粮食’”罪被判处死刑和死缓。[46]
“清平乡清平村农民王友庆(1955年)3月对几个农民说:妳们去乡政府闹,他们(指乡干部)耍都吃得,我们劳动还吃不得?王还对人说:互助组搞得再好,粮食收得再多,还是只留那点,政府也要妳卖粮。王友庆以‘闹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47]王友庆历经大难不死,在28年后的“1983年向彭水县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平反。(同年)4月19日,彭水县人民法院以《彭法申(83)字第31号》复函:“(原判决)情节属实,本人供认”。“当时开展统销整顿工作,根据妳的历史身份(地主子女),按当时的政策,对妳的判处是正确的,不属冤假错案,不予纠正,望妳服判。”法院拒绝给王友庆平反。
从(1955年)5月开始至七月底,彭水县逮捕各种犯罪分子178名。
之后,县委向地委请示,要求在原计划半年逮捕275名的基础上增加250名,共525名。[48]
经过1954—1955年两年的强力镇压;又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快速推進把个体农民加入進农业生产合作社里去了,其社会身份发生了转变,成为社员了,丧失了闹粮的主体资格。向国家交纳统购粮的主体变换成了农业合作社这壹机构,而非社员个体。地里种出的粮食在分配给社员前,每壹颗粮食都不是社员个体的而是射秽主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国家政权的终端触角的属性。作为社会风潮,闹粮基本平息。
但是1957年底至1958年初开展的农村大鸣大放运动(射秽主义思想教育运动的第壹个阶段)让闹粮风潮死灰复燃。这时饥寒交迫的农民们淡忘了两年前镇压闹粮风潮时期的恐怖场景,龙溪乡(农民们)共提鸣放意见11,409条,关于统购统销方面的意见3,030条,(在各类意见中)数量最多[49]
1958年4月20日,彭水县委发出《关于坚决彻底作好粮食工作的紧急通知》,通报了全县(鸣放时期)“闹粮”情况,“至4月19日止全县闹粮的有22个乡,占(全县)总乡数的23.27%,其中严重的(有)14个乡。闹粮社868个,占(全县)总社数的43%。闹粮农户9,01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11%。闹粮严重的乡、社的农户占(所在乡、社)总农户的20-30%,个别的达50%。其中猴貍乡685户闹粮,占全乡农户的53.82%”。县委《紧急通知》分析闹粮原因,“主要是富裕农民有粮闹粮,部分乡、社干部思想右倾,对粮食问题是阶级斗争认识不足,抵制斗争不力”。解决的办法是:“开展群众性的关于粮食问题的大辩论(此处的大辩论即大批判、整肃的意思)。(批判、整肃之前)新田乡43个社,(共有)1,582户,有27.41%的农户要(求)10万斤供应粮,(批判、整肃后)降为只有13%的农户要求供应,共计(只需要供应)36,210斤粮食。结果,(上级分配给)该乡的返销粮食指标43,000斤,使用(评定结束)以后,余粮(还剩余返销粮食指标)6,790斤”。
“秋后算账”。凡是在大鸣大放阶段“闹粮”的农民,“因为鸣放(了)这类意见而被划为四类分子的(农民)比例达70%以上”。如果妳土改运动时被划中农成分,因为闹粮,改变成分为地主则毫无道理,但把妳定为反革命分子、反射秽主义分子或者坏分子则有政策为依据。在农村对农民不划右派,只戴“地、富、反、坏分子”帽子。
对闹粮具有代表性的富裕农民摸清情况進行重点辩论(批判),现场教育。连湖乡樱桃二社富裕中农罗云治经常闹粮,经过辩论,将他家所存粮食700余斤现场展览,他不敢再闹粮了。对煽动闹粮,破坏农业大跃進的敌对阶级分子毫不手软,坚决打击。(1958)5月后,彭水县人民法院重判了壹批煽动“闹粮”的反革命犯罪分子。[50]
陈辉云,清平乡人,富农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主要案由:(1958年)4月8日在大青堰工地对农民说“没有粮食吃,我们不修堰回家去”,煽动50多人离开工地回家。该犯经常到清平、郁山等场镇抢购熟食,蓄意制造粮食紧张空气。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食400余斤。
庹本生,双龙乡人,地主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主要案由:2月,该犯用假意借粮给农民的阴谋手段煽动群众闹粮。该犯说:“妳们没有吃的找社长,不解决再找区乡,再不解决就背起被条到法院去要粮。”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500余斤。
昌远如,清平乡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案由:1957年12月说:“退粮把我家留的五升谷子都收了,小孩饿死了(实系病死)。“(1958年)1月以来,公开叫喊没有粮食吃,到处煽动闹粮。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448斤。
李永良,普子乡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案由:4月3日带着全家四口人普子场合作食店两次抢购熟食,当对他進行教育时,该犯公开煽动群众说:“老子是没有饭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200余斤。
(以上关于彭水县的史料,均见于彭水县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研究人员纯世华《粮食的历史(四川彭水1959-1961)壹部实证的三年饥荒的地方专题史》)
涪陵专区1950—1956年逮捕总人数。
据涪陵地委官方文件:“解放后至1955年底,涪陵专区共逮捕反革命和刑事犯8,864名,占总人口的万分之十八”(上列数字不应该包括土改运动中就地枪毙的数千人,就地枪毙不存在公安局逮捕的程序-作者)
1956年逮捕人数。1956年3月,地委在批转专署政法党组《1956年度镇反计划》中作出部署:“各县要订出逮捕计划。政法党组提出今年的逮捕计划是3,000—3,500人,占总人口4,934,865人(当时涪陵专区有11个县-作者)的万分之6.07至万分之7.09”。这壹年中平均每个县抓捕约272—318人。壹个万人的乡约抓捕6—7人。
从解放截至1956年底,逮捕总数达到11,864—12,364人,[51]占总人口的万分之二十五,即壹万人中,逮捕了25人。假设总人口中少年儿童占壹半(不被逮捕),则壹万名成年人中,就有50人被逮捕。又由于妇女被逮捕的很少,假设其在被逮捕的人中妇女只占十分之壹,那壹万名成年男子中就有90人遭逮捕。
1956年后,对破坏射秽主义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逮捕仍然在继续。经过从1953年底开始延续到1958年上半年,前后达4年半的对“闹粮”,对破坏农业合作化的农民的铁腕镇压后,毛泽东于1958年下半年很顺利地把6亿农村人口赶進他设计的共产主义天堂——人民公社里面去了。作者经过研究推算,从1958年底—1963年上半年的4年半的特大饥荒中,中国大陆饿死了7500万—1亿2千5百万人。
三、1959年—1960年反瞒产运动——地道的土改模式。
反瞒产过去三、四十年后,在涪陵农村访问,问及反右倾运动,多数老农可能壹脸茫然。如果问及反瞒产,他们思绪骤然打开。1959年下半年开始的那场反右倾运动,在包括涪陵、四川乃至全国的农村,其具体任务和内容就是反瞒产。多年来,彭德怀被塑造成为民请命的英雄,受难者的化身,这是从党内政治的宗派的纷争角度,唯物史观框架内作出的判断。大跃進运动不过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个平台上演出的闹剧罢了。人民公社化运动是第三次土改。是之前的二次土改,即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更高壹个阶段,壹种形式。反粮食瞒产是这个阶段与形式躯壳内的壹个实体性内容。它是在共产主义天堂[52]躯壳内对农民赖以救命口粮地掠夺,同样得延续土改暴力。在涪陵,地委领导们则直接从北方土改运动经验中获得灵感。
涪陵专区4年特大饥荒,饿死人数约为140万人左右,约占1957年总人口的三分之壹。[53]其中涪陵县饿死人数约33万—38万。四川全省饿死人数约1200万—1500多万之间。这场惨绝人寰的人道灾难,完全是人为,党为,毛泽东所为。其间各级党委進行的反粮食瞒产运动,给大饥荒中冻馁的农村饥民们雪上加霜。否则死亡人数不会有这样多。
涪陵反瞒产运动。
1959年涪陵农村反瞒产运动时,地委提出:“拿出土改运动的劲头,比淮海战役和三反、五反打老虎的更大的决心,把反瞒产搞好”。“先打第壹线(指农村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会计和保管员,当时的反瞒产私分运动中俗称‘四大柱头’),然后打富裕农民和小偷小摸。要层层试点”。[54]
地委所指的“土改运动”包括他们这批“南下干部”在鲁、豫、皖、苏等老解放区所参加的土改运动,主要指山东的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地委头头们要照搬山东农村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中对干部“搬石头”[55]与普遍滥打乱杀的经验,在反瞒产运动中首先要反大队、生产队的干部。认为主要是他们在瞒产私分粮食。要像斗地主壹样反农民偷盗粮食。打击面之大,酷刑之烈,超过1957年反右运动不说,从另壹种角度看,甚至过之土改。但被共产主义运动史叙事与研究轻视了。
涪陵农村,在反右倾政治运动的背景下,反瞒产包含4项主要内容,即反“富裕农民”;反粮食(包括瞒产、私分、偷窃);反榨菜(加工腌制咸菜的生鲜蔬菜)、反毛猪(指饲养的活猪)等,概括为“四反”。从1959年8月开始,持续到1960年夏、秋。其间,干部在公共食堂里打死人可以无需任何理由,公社党委开批斗大会当场殴毙人命司空见惯。区委、县委开会捆绑吊打与会干部。被打死、害死最多的是普通农民。
在饿殍塞于道,千里无鸡鸣的涪陵农村,地委县委仍然如狼似虎,强征农民口中粮。开反瞒产现场会打人特别恐怖。
案例:
1959年10月地委召开十六次扩大会议(参加会议者公社党委委员以上2500余人)反右倾,地委委员、曾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的刘洪山被批斗时候被涪陵县龙潭区委书记和同乐公社党委书记跳上台子去殴打(作者分析可能是推搡)。
1959年11月丰都县委第壹书记刘维梓召开反瞒产会议,打伤多人,打死3人。之后全县“违法乱纪”打人成风。1960年5月初省委第壹书记李井泉去该县指示地委逮捕包括刘维梓在内的县委主要头头4人,逮捕区、公社、大队干部及群众上人,还枪毙几人。是为丰都事件。对四川大饥荒,很多人知道荥陉事件不知丰都事件。
涪陵专区反瞒产首开打人先河的1959年9月涪陵县委召开的全县各公社会计辅导员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县委书记高新建(山东南下干部)和县委农工部长主持。事先运来竹条竹板几大捆。对各公社会计刑讯逼供。被打得最惨的是龙潭公社会计辅导员刘再德。有的小组会场为了敷衍主持会议的县委领导,板子打在地面上。
涪陵县委反右倾,把副检察长何家捷、文教科长任家员、工业科长陈国栋、 商业局长刘维新等4人划成右倾分子批斗,何家捷被酷刑几天几夜,“是公安局那边的人出面”。打任家员的有壹名校长。陈国栋很会“表演”,凡有人动武,就很夸张地大喊大叫并抗议,结果还有收效。
涪陵县龙潭区委反右倾(反瞒产)运动使用酷刑案例。
冯世贵,男,时年29岁,小学文化,龙潭区同乐公社共和(雪峰)管区人。在1959年11月的区党员大会上被整,事出有因。
本公社的壹把手,党委书记罗于民虽然和冯世贵是同乡,但却与冯有隙,还在当年初夏,就想从工作中找副手冯世贵的岔子,未果。
冯世贵性格刚直,工作踏实苦干。大跃進和公社化运动造成水稻生长不良,稻田里快成熟的稻谷“白吊吊”(即无籽粒的稻穗)很多,他心中有气,把从田里扯来的白吊吊拿着去给在本公社检查生产的区委副书记李成淑(女)看,不言而喻,以无声无息的事实否定着大跃進和人民公社的优越性,还有毛主席钦定的农业八字宪法法。这说实话也为他日后挨整埋下了祸根。
龙潭区这地方田多地少,1959年初夏收获的小春粮食很少,到大春(水稻、包谷)粮食作物将成熟前的青黄不接时候,公社里就开始饿死人。壹晚,在同乐公社驻队的该区区长张祖成接区委开会的通知,孤身壹人连夜赶往区委驻地龙潭镇。弯曲不平的小路,深壹脚浅壹脚急冲冲往前赶,忽然壹脚踩着壹个软呼呼的东西了,吓壹大跳,直觉使他马上意识到是饿死的人的尸体。
“十月初二(即约在公历1959年11月13日)下午吃过饭,来了三个人,把我从区粮站(同乐公社的与会党员的住处)押到区公所里斗争”。在这次会议上要整冯世贵是区委事先就安排策划好了的。当天上午在龙潭场镇上公社的“大礼堂”里开大会时,区委书记余国民就点名批判了冯世贵,说冯在家中还隐藏了3担谷子,是代表富裕农民的。余国民还是考虑到“内外有别”,这公社壹级的干部还是不放到大会上去批斗而在区公所里开小会批斗为好,参加人员只有几十人,范围不大,除区委和各公社的主要干部外,专门把区供销合作社的职工中的积极分子组织来了20多人,壹是压阵,怕公社里的干部有与被批斗者同命相怜的人捣乱;二是充当打手。区公所离场镇还远,本是壹大地主的宅院,四周高墙,内有碉楼,涪陵及整个川东壹带农村凡小有田地的地主院宅里大都用石块土木等修筑有这种防守自卫的建筑物,农村匪患不断,治安不好。土改运动枪毙了宅院的主人,中共龙潭区委、区公所就壹直设于此。会议还是由区委书记余国民主持,余简单讲完话后,有人高叫:“冯世贵,过来交代(坦白)清楚问题”!“我过去,还没有说到三句话,就开打……,原来他们打人也是先准备好了的”。会上的打手有区委的文书舒善祥、龙潭公社副社长何光兰(女)……等人”。
“给我定的罪名有三条,壹是瞒产;二是私分粮食;三是反党”。
瞒产问题,起因是1959年上半年在重庆召开万人大会(省委五级干部会议)时,把1958年的水稻定产每亩600斤,实际亩产只有三、四百斤。冯世贵作为公社党委副书记,所驻点(直接指挥)的本公社共和管区(大队),按照亩产600斤计算1958年的水稻总产量,该管区稻谷收割后数量尚差32万斤,以此说是冯世贵隐瞒了产量。区委给冯世贵定的罪名是:“与共和管区分支书记蔡登国组织瞒产集团,在1958年和1959年两年里瞒产19万斤粮食”。
私分粮食的罪名,实际是本公社的壹名叫传如兵的管区分支书记和公社党委书记罗于民壹起制造的冤案,传如兵的目的是想打击顶头上司冯世贵,以达到自己上爬升官的目的。传如兵是如何抓到“把柄”的呢?1959年共和管区把地主富农子女们集中起来,强迫去偏远的雪峰水库处干活,还派有人监督。壹名李姓的地主子女从家中带了点稻谷来工地,用石磨推磨成谷粉煮了吃,结果被参加公社生产检查组来此地检查生产的传如兵看见。当时农村的区里、公社里的头头们对下级普遍不信任,凡检查生产,都采取不同公社或者不同的管区之间相互交换人员检查的方式。这传如兵马上追问稻谷的来历。这李姓地主子女惶恐万分,坦白说是队里分的,每人20斤。又追查谁指使私分的?有人说是驻该管区的冯书记指使的。这个管区是冯世贵的老家,冯世贵“跳進黄河也洗不清了”。其实冯世贵根本不知情,只是管区和队里的干部私下搞的,稻谷刚收割,分壹点给社员拿回家去煮吃,填补壹下在公共食堂里喝的大锅清水汤的肚子,很正常的。事情露了马脚,就把责任推到冯书记头上——以推脱自己的责任,认为打出公社冯副书记的牌子能镇住这外管区的支部书记。但这传如兵知道冯副书记与公社党委的壹把手罗书记不和,正好可以借这事整冯世贵以邀功请赏,于是就汇报给罗书记。罗书记早想整治身边的副手冯世贵但愁未抓住把柄,这下正好有了证据。罗就向上司区委壹把手余国民书记回报,于是“冯世贵指示老家所在的队里私分粮食”,“共和管区有壹个瞒产私分集团”的冤案就这样炮制成了。
关于反党,在那个时代凡是所说、所作、所写的,只要与上级领导或者与毛泽东所讲不合的都可以给戴上反党的帽子。
“还强迫我把裤子脱下去,光着髁膝头(髁膝头:即膝盖)跪在剖开成两块的竹块上,竹块的内侧朝上,竹块锋利的两条棱把髁膝头划磨得鲜血长流,往下流把脚上穿的草鞋都浸透了”。“把我周身都打烂了”。参加过该会议的龙潭区丛兴公社关副社长记得当时会上打人,是把几根细篾条用麻绳捆扎起来,抽打。
“在区公所里被批斗的壹共有9名干部,除我(冯世贵)外,还有增福公社党委书记梁国民和社长姚志强、龙潭公社文书姜鹤鸣、龙潭区邮电局长冉太清……等。轮流被批斗被毒打被折磨,酷刑!
批斗者们要的是冯世贵承认三条罪名,最关键的又是管区里藏匿有粮食,并指使私分粮食每人20斤壹事,冯世贵就是不开口承认有此事。冯被酷刑折磨到第五天的晚上,29岁的壮汉自己觉得提不上气来——呼吸困难,实在挺不住了,有快死到临头的感觉。不逃跑是活不出来的,冯世贵想到逃跑。深夜,打手们肚子饿了,吩咐供销社的营业员送来副食品,打手们壹拥而上抓食品吃,有浑水摸鱼白吃未付钱的,营业员给余国民书记告状。余大怒,粗鲁地骂了壹番并命令清查,吓得有打手往厕所躲藏。天亮吃饭时,冯世贵借口上厕所,从厕所逃跑了,朝老家跑。在進入同乐公社地界,被人捉住,区委早把电话打回公社里了,叫捉拿他。被人追赶时跳下河水里自杀,身上穿着棉衣壹时沈不下去,被捉,捉他的就是公社的吴医生和信用社会计余帮德,二人当时还挺碍情面犹犹豫豫的。在公社里,原先的下级郭昌福(公社财粮干事)端来壹碗面条给冯吃,还把冯湿透的衣裤烤干。又被送回龙潭区里。凡逃犯被抓回都无好日子过的,被打得更加惨,余国民怒气冲冲叫喊“给我打死……”!还被捆住了双手,防备再逃跑,鼻涕老往下流,无法揩。被批斗毒打了七天七夜,至会议结束。然后押回同乐公社,未再打我。后把我下放去生产队劳动,开始在本公社,后在龙潭公社,1960年春种包谷,还是搞定向密植,叫我把种子壹颗颗地往地里摆,未完成任务,不给我饭吃。前后21个月未给我发工资,直到1961年9月。到10月份新任县委第壹书记张令安给安排工作官复原职。九死壹生。
案例:
社员张天碧“偷吃”红苕种被干部当众凿掉牙齿并灌尿液。
张天碧;女;1929年(中国农历)的十月二十四出生,涪陵县龙潭区太平(双石)公社永兴大队第五生产队社员。当时张天碧壹家共五口人,夫妻二人,另有三个小孩。老大是男孩名叫杨代福,1960年年初饿死时9岁;老二杨代琼,女孩,1960年下半年饿死时7岁;老三是男孩,因为过继给孃孃当干儿子,孃孃的丈夫姓罗,取名叫罗正元,1960年饿死时4岁。
在伙食团,张天碧的吃粮标准是:早上2两(壹斤为16两的旧制,按壹斤500克计算,1两等于31.25克-下同)、中午3两、晚上2两,壹日壹共7两,合218.75克。劳动壹天评8分(工分)。
老二的吃粮标准是:早上1两、中午2两、晚上1两(壹日125克)。
“我上坡(出工)回来,顺便挖的折耳根,斯茅草根(都是野草),刚放下地还没来得及用火漂(火燎,指煮熟),就被几个娃儿从背篼里拉出来生吃了”。野外能吃的野草也很难找得到的。“记得有壹次,得到壹块骨头,老头(指丈夫杨万钧)吃了骨头上的肉,娃儿把骨头捶来(捶细烂)吃了。”
“偷吃”红苕种,被干部凿掉牙齿。
为了尽早让红苕种发芽,生产队决定采用“温床催芽技术”,即在伙食团大院中的小坝子上搭建了壹个温床,温床用竹条编制而成,大小相当于两张吃饭用的方桌的桌面(估计约2平方米),里面垫上稻草和泥土,再把做种用的红苕摆放在温床里,再盖上壹层厚厚的稻草和泥土。然后在温床下面烧微火使温床保持适当的温度。永兴大队的农民们把这种“红苕种温床催芽技术”俗称为“殡火芽子红苕”。“殡”,即埋葬,指把红苕埋在温床里的泥土中,然后烧火提高温度,很快红苕就发出芽子来了。当天在温床里殡了几十斤红苕,第二天早晨发现里面的红苕种被偷了不少。于是怀疑张天碧。
在发生温床里的红苕种被偷盗事件以前,张天碧曾偷吃过伙食团大锅里正煮著的壹只死猪的脚杆(脚杆,涪陵俗话,指猪蹄)。大饥荒中,生产队的猪也是饿死的。趁炊事员不注意,张天碧悄悄把锅里壹只蹄子偷走,狼吞虎咽啃吃了。“是半生不熟的,里面还有血”。后来追查猪蹄的去向,张天碧偷吃壹事暴露,遭壹顿暴打。打手叫陈世贵,永兴2队人,“用棒棒打,浑身被打青、打肿”。当时张天碧30岁,少妇年纪,几个孩子的母亲。
张天碧偷吃红苕种是被冤枉的。不由分辩,几个人把张天碧按在地上,生产队长张天雨手拿“打鉆”把张天碧的上门牙凿掉了。当时本队木匠杨柏仲正在伙食团做木工活,“打鉆”是木工鉆孔用的金属工具。
“牙齿抖落后,杨永祥舀小粪来灌”。涪陵的农民习惯把人尿叫小粪,茅坑里大便与小便的混合物叫大粪。为方便,往往把小便解在壹个专用的容器里,积存起来,专用来给蔬菜施肥。这杨永祥用来给张天碧嘴里灌的小粪,大概就是从专门积存小便的公共粪桶里舀来的,发了酵的。杨永祥只是社员,不是干部,算队里的积极分子。
这凿掉张天碧牙齿的生产队长张天雨曾拜继给张天碧的母亲,是张天碧母亲的干儿子;与张天碧是干兄妹。这张天雨完全六亲不认,丧失人性。 “当时妳就让他们抖,没有反抗”?“我只是哭、叫喊,人又有病(患肿病),当时人都融了,不晓得反抗了”。“只是张天雨壹人,是按不住妳的,肯定还有其他人按妳的头,压妳的脚”。“当时人恍(惚)了,不晓得还有无他人……”
时任龙潭区委书记余国民,曾经在大会上讲过:谁偷红苕种吃,就抖他的牙齿……。张天碧被抖牙齿与区委书记余国民会上讲话是否有因果联系不得而知。几年后文革武斗时期,余国民被造反派打得惨。
城郊区荣桂公社沙溪大队代理大队长陶永庆在食堂打死两条人命。当场打死富农成分的张耀武,驻队公社干部问其打人的因由?回答:“打个样子出来看看。”意思是显示个人威风。还用小刀割破偷吃地里嫩胡豆的几岁小孩陈纳元的舌头。据说小孩的舅舅上城里去法院告状,法院叫其去公安局告发。后陶永庆被抓捕,肇因应该还有1960年上半年“三反运动”的政治背景。特别是次年(1961年)的整风整社运动,批斗、抓捕了壹些农村基层干部中残害老百姓特别凶狠的人。虽然是挂壹漏万,但对煞住干部“五凤”起了震慑作用,老百姓出了壹口气。作者重点调查的荣桂公社(现在龙桥镇),凡经历过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的乡亲们,不论年龄大小,都有壹本苦难史、血泪史。未经历过那段历史的年轻人,也从父辈祖辈口中知晓那段历史。
该公社党委召开“四反”批斗大会,无端打死妇女吴朝淑,被群殴暴打。吴朝淑4个小孩,她死前两个女孩已经饿死,死后留下两个儿子成为孤儿。
公社党委召开反毛猪批斗会,打死公社养猪场场长庞德荣。
有人偷吃了饿死病死的小猪儿被毒打致死。
反粮食瞒产,大队、生产队干部大多数被斗被打,甚至打死。
反榨菜,红旗大队有妇女被当场打死。李渡区马鞍公社壹妇女自杀。
城郊区荔枝公社黎明管区5队社员沈素芳(女)煮食自己饿死的女儿尸体,被大队干部黄柄清押送公社党委,几小时后饿死在公社机关大院里。
……
中共党史国史编纂文人们把这段历史命题为“反映了人民群众建设射秽主义的强烈愿望”;“射秽主义在探索和曲折中前進”等说辞,是对亿万受苦受难者包括悲惨死亡魂灵的亵渎、侮辱。
四、射秽主义教育运动,重弹北方土改复查、整党运动时的政治老调。
1963年开始在农村逐步开展的社教运动,是按照毛泽东在1962年8月北戴河会议上重提阶级斗争,并在次月的八届十中全会中,把阶级斗争为纲写入会议决议中。1963年5月—1966年底的社教运动,以1965年初出台《二十三条》(《农村射秽主义教育中目前提出的壹些问题》)为时间分界成前后两个阶段。运动前壹个阶段的社会政治理论基础基本是北方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的老调重弹。以王光美的《桃园经验》[56]和陈伯达的《天津小站经验》[57]作为政治模型。王光美受刘少奇派遣,于1963年11月至1964年4月到河北唐山地区桃园大队搞社教运动试点,化名董朴担任工作队副队长。后写成《桃园经验》。经验称,运动是按照“双十条”[58]進行的。“这次射秽主义教育是壹次伟大的革命运动,是壹次比土地改革更为复杂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它涉及的问题很多,牵连的面很广,斗争也很尖锐。的确是这样,这次射秽主义教育运动确实是壹次比土地改革运动更尖锐、更复杂、更艰巨的阶级斗争。”按照双四条,桃园经验等作为政策和蓝本進行的社教运动,除了没有地主土地和财物可分外,其它过程基本是土改运动的重演。
以涪陵县为例,凉塘公社蚕溪大队支部书记洪传国,被工作队定为“蜕化变质分子”,退赔粮食几百斤,说洪是搞资本主义剥削所得。其实是洪在大饥荒末期的1962年上级党委政策范围内多开荒种自留地所得。“后来有人说:不要饿死人。”“才给我们留下了壹点。”还把洪家中的毛衣,棉被也拿走了,作为“退赔”的款项。“《二十三条》下来后,退还了毛衣,毛衣已经被别人穿成了‘刷刷’(刷刷:方言-很破烂)”。粮食被人吃了,没有退还。
县委社教工作队在这个公社还改变壹、二十户农民土改时候划的阶级成分,说是当年漏划的地主、富农。工作队的主要负责人是山东南下干部侯饶礼,大跃進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反右倾运动时期任职涪陵县委第壹书记,斗死、饿死三十几万人。整风整社运动中民愤极大受批判,降职为县委书记。毛泽东重提阶级斗争搞社教运动矛盾向下整农民,他又找回了自我——土改情结。
时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张令安,在四清运动也被整。张是1961年初随省委整风整社工作团涪陵分团来涪陵参加整风整社运动的干部,当年下半年接替县委第壹书记职务,努力“纠左”,在干部中很受欢迎。四清工作团总团长地委书记孙俊卿为何要整张呢?原来在1961年时,省委整风整社工作团涪陵分团负责人梁歧山强烈提议省委处分孙俊卿,追究饿死100多万人的责任。省委第壹书记李井泉保护孙俊卿继续稳坐了地委书记宝座。运动结束梁歧山回省里了。社教运动,孙俊卿借机报复梁岐山的亲信老下属张令安。要把张的家庭出身由富农改为地主。张不服,要去和孙俊卿理论。张的老婆劝解说:“富农、地主都是差不多的,妳就算了吧。”张随后调回省城去了,担任某个省局的中层干部,躲过了文革批斗,祸兮福所依。拱走了张令安,孙俊卿马上调亲信南川县委第壹书记接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
作者在自己最近出版的壹本书中探讨过毛泽东重提阶级斗争发动社教运动的目的:主要是重新拾取三面红旗运动导致的大饥荒,而丧失的政治合法性。其政治灵感仍然来源于北方、南方的土改运动。
五、华国锋暴政期间,土改干部群体土改情结的再次迸发。
1976年10月华国锋政变“粉碎四人帮”与1979年开始的部分非毛化运动没有政治上的逻辑联系。
华国锋在17年时期是党内红人,官运亨通。又是文革受惠者,由省委副职务蹿升至中央副主席。以伪善面孔欺骗了毛泽东,毛尸骨未寒就主导了颠覆毛泽东文革理论和成果的政变。所谓“按既定方针办”;“两个凡是。”等,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话。华要回到文革前,四清后的社会政治经济形态与专政模式。恢复文革前的政治权力结构。由他取代毛泽东位于权力的金字塔的顶端,他之下是从高到低的各级官僚阶层,把老百姓压在社会的最底层。[59]作者认为毛泽东通过文革实现了由17年的共产党壹党专政(他和官僚集团的集体专政)转变为其个人独裁。这是文革政治结构与17年政治结构的重大区别之壹。华国锋搞政变是宫廷内斗,争权夺利,组织清洗,是共产党内的帮派斗争。他只否定毛泽东文革理论,组织上要清洗党内文革派;社会上要歼灭文革中形成的以造反派为代表的政治思想反对派。采取极其凶狠的手段搞阶级斗争,镇压政治上,思想上的反对派,同时大整老百姓。有人把华国锋政变抓捕四人帮说成是历史转折,实际只是邓小平壹伙旧官僚个人命运的转折。华在台上实际掌权两年多时间,他采取的整人手段是土改、镇反、反右、社教和文革运动整人的模式的综合,非常残酷。与文革不同的只是矛头向下整群众。对造反派秋后算账,如还乡团。两年中把逃过毛泽东杀害的人都杀了,如在江西杀李九莲杀钟海源并活摘器官。对农民,割资本主义尾巴。制造大量的冤狱。华国锋就是壹个变形的小毛泽东。当年作者在涪陵壹个70余人的国营工厂里当工人,有两名工人曾经用业余时间给外单位做工挣得几十元工钱,被当成资本主义批判。农村里对土改时期划成地主富农成分的农民普遍搞无端批斗。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高潮,大跃進人民公社运动时期的“五风”[60]死灰复燃。限于文章篇幅,不列举详细案例。
华政变后在文化艺术领域解禁的第壹部电影片,就是《洪湖赤卫队》。故事演绎与歌颂1930年代贺龙在湖北洪湖地区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斗争及苏区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翻身做主人的幸福生活。华国锋共产革命生涯自山西西部吕梁山区开始,后南下湖南当县委书记,壹直当地方干部,指挥过前后两次土改运动,土改情结深入骨髓。
中共在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的特征,毛泽东自己用壹句话概括了:马克屎加秦始皇。[61]这种统治的野蛮、愚昧和残暴,颇具有自秦王朝开始至满清王朝灭亡为止的中国二千余年中间,不断出现过的皇权暴政的原始性和皇权制度下如宋朝梁山草寇[62]、明朝末年闯王张献忠造反队伍[63]的嗜血性;同时,它又全面吸收了现代德国法西斯,最主要还是承袭了列宁、斯大林共产极权暴政的社会理论、制度模式、运作程序及现代技术手段等,并“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发展创新,达到“第三个里程碑。”[64]
自列宁建立共产党专政初始,第二国际领袖之壹,马克屎主义理论家,社会民主主义者卡尔.考茨基就揭穿了共产主义的本质[65]。之后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历史和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招牌的共产党专政下的暴行完全证实了考茨基的判断。
结语:
土改情结是毛泽东全部革命理论中的内核。其形成与完善经历了壹个艰难的过程,它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和三十年代前期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和我们党内盛行的把马克屎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曾使中国革命几乎陷于绝境”的危急情况中,毛泽东“在同这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并深刻总结这方面的历史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得到系统总结和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在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继续得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我党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著作是它的集中概括。”[66]即使在毛泽东的最后革命——文革中,除“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外,其余现象[67]都无不折射出地地道道的土改运动情结。所以说,土改情结贯穿于之后的所有政治运动之中。
中共祸害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九年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绝对不应当是让资本自由下乡,而是要保护农民的土地基本权利。这是他们最后的保障。中国的城镇化不能是农民从农村拔根到城市落地的单向过程,而应当允许進城失败的农民返乡。進城失败农民返乡的权利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是最后救济与保障。农民有退路,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出路!中共打着先富带动后富的旗号鼓励资本下乡,这样做会对中国农民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第壹、资本自由下乡,将吞噬农民安身立命土地
在当前中国城市资本过剩的情况下,允许资本自由下乡,资本将如洪水猛兽吞噬农民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这个基本保障。
城市资本之所以有强大动力,壹是货币会贬值,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最好的储存手段。二是城市人希望在农村有壹个休闲去处,每年去度度假,享受田园风光。
问题是,从农村拔根的农民能否在城市体面落地,却是未知数。
农民不可能,用他们让渡农村土地权利所获收入,在城市买得起房子。
也许,他们可以在中西部县城买得起房子。
即使。他们买得起房子,他们也很难在城市安居得下来。
第二、当前70%农民家庭,都“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
当前中国农村,70%农民家庭,都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即农民家庭中,年龄比较大的父母留村务农,年轻子女進城务工。农民家庭因此同时有务农和务工的两笔收入。农村生活成本比较低,支出比较少。
这样,农民家庭就每年都有结余,日子就比较好过。
现在全家進城了。年龄大的父母,很难在城市找到就业机会,年轻子女在县城务工的收入太低,无法维持“上有老下有小”的全家人生活,只能到沿海地区去务工。
而城市生活成本远高于农村,事事都要花钱,仅仅小区物业费,就要占到全年收入的很大比例。
全家進城了,收入减少,支出大大增加,这样壹来,家庭经济必然拮据,家庭关系必然紧张,所有家庭压力,向缺少就业机会的老年父母转嫁。
第三、再也回不去的,只有死路壹条
从老年父母角度看,他们知道自己的子女,正在为他们的子女积累打拼,自己成为家庭拖累。因为。已经从农村拔起,老年父母不再回得去农村,在城市局促的家中,他们每天都备受煎熬,时间长了,就只有死路壹条。
中国现在只是壹个发展中国家,人均GDP只有欧美日的七分之壹。
这就使得中国的城市化,不可能提供足够让進城农民,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收入机会和就业岗位。全家進城,進城失败后,又不能返乡。就必然要形成城市贫民窟。
这几乎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农民从农村连根拔起后的现象。比如印度、印尼、菲律宾、拉美国家。
壹方面是城市触目惊心的超大规模的贫民窟,壹方面是农村的雕敝。
城市贫民窟。不仅对农民,是不人道的去处,而且是现代化中的定时炸弹。
中国的城镇化,不能是农民从农村拔根,到城市落地的单向过程。
而应当允许進城失败的农民返乡。
第四、進城失败农民返乡,是他们的基本人权
進城失败农民返乡的权利。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是最后救济与保障。
农民有退路,中国现代化才有出路。
农民進城,“人努力、天帮忙”,他们就在城市体面安居下来。
但是在当前中国发展阶段,相当部分甚至大部分進城农民,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就应当允许他们选择返乡,就要为他们留下返乡的退路。
進城失败农民,只要回到了农村,与土地结合起来,他们就可以具有力量。
农民住自己的房子不花钱。种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很容易解决温饱问题。
搞副业可以获得壹些现金,庭院经济和自给自足极大地降低了生活成本。
村庄是壹个熟人社会,祖祖辈辈生活在村庄中,亲戚朋友住在村庄中,无论身体还是灵魂,都有安全感。
也许村庄生活的日子不富裕,却很踏实。
相对于漂泊在城市的煎熬,宁静的农村生活实在很好。
国家为农民解决他们在农村生产生活所需基本条件,進城失败农民从城市退养,就可以与农业完美结合起来。
第五、進城农民返回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中国的城镇化。应当是壹个长期的过程。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壹定会出现普遍的進城失败及進城失败后的返乡。
正是進城失败农民可以返乡,才没有城市内二元结构。
这也使得中国可以有效应对经济周期。
可以让進城失败农民返回的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也是因此,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绝对不应当是让资本自由下乡。
应该保护农民的土地基本权利,这是他们最后的权利。
中共政治迫害
作者 中国网友
在中共专制统治下,作为共产党基层干部的村支书不但对农民的集体财产有实际的处分权,而且村支书和地方政府的官员都是熟人关系。村支书及基层干部同时也属于农民,跟农民很可能产生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现实中,不少村支书沦为欺压乡民的恶霸,本文的农民申诉状反映的事实就是壹个典型。村官贪污集体财产被村民举报,于是纠集黑社会对农民报复,入室行凶。第壹次入室行凶将申诉人家人打伤,第二次在入室打斗中,入侵者在混战中被杀。而中共法院则将防卫农民判处重刑。壹方面中共的司法体系更倾向于维护基层官员利益,另壹方面,司法官员的懒政造成不出人命不管,出了人命不分事实重判。类似事件在中国层出不穷,但只有少数能引起舆论关注。
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张好峰,男,汉族,农民,1963年2月16日生,小学文化,身份证号:41072719631116501,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现服刑于河南省笫二监狱)
再审申请人:张海宾,男,汉族,农民,1987年2月11日生,中专文化,身份证号:410727198702115015: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现服刑于河南省笫壹监狱.)
法定诉讼代理人:常卫云,女,汉族,1962年10月9日生,身份证号:410727196210095047: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系申请人张好峰之妻:张海宾母亲:联系电话:15639907185
张海宾不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新刑二初字笫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刑三终字第101号,(2015)豫法刑申字3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刑申454号,驳回申诉错误通知书,特依法申请异地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新刑二初字笫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刑三终字第101号,(2015)豫法刑申字3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刑申454号驳回申诉错误通知书,依法指令异地重新审判。
【2】 依法判令申请人张好峰,张海宾犯故意杀人罪,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3】 依法追究涉案侦察,公诉,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 依法对申请再审人作出国家赔偿。
事实与理由:
时间追塑到2009年7月3日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时任村书记许洪振,上任以后胡作非为,贪污腐化,假公济私,侵犯民权,被村民联名向当地纪委举报,凌晨零点30分左右,村支书许洪振的三儿子许振军带领李克强,赵文杰,邢阳阳,邵明闯,许宗义等人携带凶器闯入申请人家中,将张好峰和儿子张海宾,及妻子打成轻伤,申请人告状无门,执法机关有法不依,有案不立,更加增掭了许振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嚣张气焰,再次将打击报复的剑矛指向张家父子,那是壹个月黑清风,充满血腥的夜晚,也就是2009年7月19日夜晚,许振军又再次带领李克强,赵文杰,邢阳阳,邵明闯,许宗义等涉黑分子手持砍刀,破门而入,在打砸抢中,许振军被自已的同伙误伤身亡,而壹审,二审,三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没有依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权,依法追责. 而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在形不成人证,物证,陈述,相互印证的证据链:在获得的证据不具有客观性,关联性,排它性,完全不符合重刑量刑标准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与情,与理,与法相悖,令人不解且非常痛心。
该案在事实证据认定上确实存在十大疑,特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委、纪检委,审判委、再审监督庭,依照党的第十八大及第十九大及(2017)习主席鉴发主席令及党的第十九大四中全会确定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和国家刑法规定壹个法院,只能再审壹次的法定,就本案请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异地法院再审,并附带民事的再审,释放张好峰、张海宾父子二人无罪的公证法律文书。
事实与理由:
本案是壹起显而易见典型的村霸涉黑致人死伤血案,中国老百姓紧跟党中央走,坚决反对腐败,反对贪污受贿,举报村官贪污行贿,2009年7月是河南省封丘县清河集村的血泪之夜,村民联名向当地纪委举报,贪官许洪振之子许振军,国家城管干部收集社会黑恶势力团伙七人,开车自带各种杀人凶器行驶200多里外的新乡地区封丘县清河集村,深夜对村民進行多次打击报复,夜闯民宅,报复举报人,行凶事实,由河南省高级法院和新乡市中级法院两审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4个审判文书,违反我国国家制度,宪法法定程度,法律制度,法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下达的两个法律文书,违背中国共产党、党的十八大及十九大习主席所做的两个报告,坚决反对腐败,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严惩壹切危害社会的不法犯罪分子。
该案十问最高人民法院审案法官
(壹问)2011年最高法曾依法下达了(2011)刑壹复15250254号裁定书,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不核准河南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新乡市中级法院重审时仍没审理应审的证据,也没有核准应核准的事实,仅平衡性地对我父亲张好峰从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了事,对新乡市中级法院未按最高法裁定,提取证据,查清事实,我们再次向最高法申诉后,最高法竟下达了与上次裁定内容相反的(2018)454号驳回申诉裁定,又肯定了所谓“证据”和“事实”,对下级法院的壹种审理情况怎么得出两种相反的认定?
(二问)持刀人李克强、张海宾互相砍对方壹刀,死者许振军身上也有壹刀致命伤,这壹刀到底是那个人的壹刀,在这人命关天的事件中,为什么不给鉴定,比对就认定是我张海宾捅的。
(三问)村霸、贪官被村民举报后,为打击报复,组织黑恶势力持械夜闯举报人家中,把人打成轻伤,半月后又再次组织黑恶势力持械夜闯民宅造成惨案,法院审理时又组织几百人冲击法庭、殴打律师和法官,这壹完全符合国家“扫黑除恶”法律要件的涉案人员,在保护伞下,至今仍逍遥法外,为什么最高法未依法追究这壹命案的始作用者?
(四问)许振军既然专程组织黑恶势力帮他壹起打人,怎么可能由他壹人先破门闯入民宅,让带去的人在车上等,仅凭他们壹面之词,就能认定许振军壹人先闯入民宅吗?
(五问)证人证词张海宾逃离现场求救时,被许振军等人喊著打着追了壹段距离,又返回去高喊,收拾院里那个,开始了第2拨打斗,证明第壹拨打斗中许振军尚未受伤,而已经逃离打斗现场的张海宾又怎么会造成第2次打斗中许振军的伤?
(六问)(2018)454号驳回申请文书认定“死者有多处创口,推断系两种以上锐性外力作用,怎么能以这种含糊其词的推理,去裁定壹桩人难查清事实的死人案呢?推理是违法的。
(七问)证人在张海宾逃离现场后,听见许振军喊了声:“哎呀,是我呀!”对这壹黑暗中同伙误伤的证言为什么视而不见?
(八问)曾半月前带人持械私闯民宅,并致人轻伤后的同壹伙人,这次又以更加凶恶的气势再次闯入民宅行凶的行为,怎能认定为“尚未明确企图?”
(九问)证人讲的张海宾与李克强互砍壹刀,现张海宾持的刀已经找到,是否是我所拿与提取认定的刀把,刀鞘组合看是否是壹个整体,是否与那个致命伤的刀是同壹把刀,这是认定张海宾是否杀人凶手的关键,怎能说“无关紧要”?古代包青天断案还“刀对鞘,鞘对刀”不能差分毫!
(十问)张家父子用于自卫的刀是不是致死许振军的刀?如果是,那麽请审判官拿出具体客观真实的司法鉴定?张家父子用于自卫的刀不是致死许振军的刀,那麽致死许振军死亡的刀哪里去了?
综上所述,不难得到壹个结论,凡是合定张海宾杀人的证言、证据和不利于许振军的证言、证据多不予鉴定,采纳,凡是对认定张海宾杀人和有利于许振军方的证言、证据,那怕是壹面之词也全部认定入卷,这种带有明显偏离事实的倾向性审理,难道最高法的办案人员看不出来?
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笫二十壹条,笫1款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己而采取的损害另壹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使侵害人受到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许振军半夜深更到张好峰家敲门,砸门,见防盗门砸不开,便从车上拿来机鉆弄,将门破坏后冲了進去. 根椐法律规定,张好峰父子对许振军采取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望贵院认真调查,核实真况,依事实为依据,法律为标准,判如所求,依法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句句属实,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明查,不要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妳们手中的正义之剑来挠乱我们的公正之世,谢谢!
此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张海宾 张好峰
中共极权对中国农民的祸害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二零年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壹甚至更少,迁徙自由被剥夺,养老没保障,進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
河南省委领导到洛阳等地贫困山区调研,有村民感叹说“过去农民种粮交税还能为国家做点贡献,现在什么税也不交了,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我现在壹点贡献也没有……说实话,我心里很惭愧。”此语壹出,舆论哗然,称其善良者有之,认为其愚昧者也大有人在。
2006年农业税被废止时,国内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农民似乎也感激万分。然而,为国家建设付出了60年血汗的中国农民并非像村民段中智所言“啥税也不交了”,免除农业税的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而且农民的现实处境也并非如新闻中描述的那般美妙。
壹、60多年来农民有多少财富和权利被拿走?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农民为这个国家不知付出了多少,其劳动创造的财富几乎全部被拿来用于支援国家建设。然而,数十年的血汗奉献,并没有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实惠和权利,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至今仍旧是“二等公民”。
(壹)60年来农民为国家贡献了多少财富?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壹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壹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壹个农民种五棵稻:壹棵是给国家种的,壹棵是给社长种的,壹棵是给会计种的,壹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壹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汁257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民负担史》编辑委员会编著:《中国农民负担史》第4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405页)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壹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壹。(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壹(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壹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2、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数据来自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P51)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壹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 。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3、1959-1961年大饥荒:上千万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進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壹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天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全国粮食厅长会议简报》,四川南充,1960年2月9日。)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4、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進壹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壹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壹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5、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30)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壹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進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進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進入城市。
6、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出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7、60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壹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進”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壹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 “大跃進”,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二)60年来,政策歧视让农民的公民权利丧失殆尽
农民用生命和财富为国家建设奉献,为政策失误买单,他们得到了什么?“二等公民”的特殊待遇,政策上法律上福利上的各种歧视……60多年来,农民丧失了多少权利?
1、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壹甚至更少
建国以来,为了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毛泽东强调“在立法上要讲阶级不平等”,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长期以来只有“八分之壹选举权”(1979年修改为五分之壹,1995年修改为四分之壹)。1953年制定选举法时,全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86.7%,而所拥有的全国人大代表数仅占总人数的5%左右。
我国城乡居民选举权“同票不同权”的现象,直到2010年才得以在法律层面上终结。然而据统计,截至2012年2月29日,第十壹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代表2491人,民企员工代表16人(包括农民工3人),农民代表13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 。也就是说,真正能够代表八亿农民利益的人大代表仅仅15个(如果村党组织书记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话),仅相当于1953年的十分之壹,而代表两亿多农民工利益的仅3人。由此可见,虽然法律已经修改,但事实上八亿农民在政治参与上的处境更加边缘化,完全处于被忽略的失语状态。
2、 户籍壁垒森严:农民沦为“二等公民”
户籍,恐怕是农民最痛的伤口。1958年为了限制城市人口增加,防止农民進入城市,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时的公安部长罗瑞卿解释《条例》的制定目的说:“既不能让城市劳动力盲目增加,也不能让农村劳动力外流。”他还批评有的城市机关、单位让“从农村盲目流入城市没有户口的人员”长期居住。
改革开放以后,城乡户籍铁壁更加巩固。国家陆续出台政策强化对户口迁移工作的限制,严格控制“农转非”。
那麽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到底能给人们生活带来多大差别?仅以保险福利为例:“1992年,每个有非农业户口的中国人可以从国家那里获得524. 4元钱的保险福利费,若加上440 .3元的无形住房补贴,那麽市民户口的身份价值就是964.7元。1992年中国农民的人均纯收人才784元,人均消费水平才648元。也就是说。壹纸户口要胜过农民壹年的辛劳。” (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对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来说,国家福利制度几乎是壹片空白。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种福利形式,那是农民自办的。“小学是民办的,‘五保户’是农民负担的,修桥、铺路等等壹切公共事业无壹不是由农民自己来集资。农民住房靠自己建,农民看病掏自己的腰包,农民上了年纪以后靠子女赡养,死亡之后由子女出丧葬费用。生老病死听天命,衣食住行要自谋。”(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正因为如此之大的利益差别,农民们才会想方设法挤破脑袋去赢得壹个城市户口,有些妇女甚至不惜献出身体。据《法制日报》1993年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公安局局长陆世长1977年至1991年间以批准农转非户口为诱饵,先后奸淫妇女8人48次,调戏、侮辱妇女5人。这仅仅是法院调查认定的事实。而据有线索的数字,这个色魔在14年间奸淫妇女数则为100多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57)
这种情况虽然有所改善,但是户口壁垒依然等级森严,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从大学生、研究生找工作时拼命地想在城市落户就可知道其中利害。普通农民想在城市落户,更是难上加难。而2010年广东推行“积分入户”和 重庆的“土地换户口”等措施,说白了就是“要人手不要人民,要户口得交土地”的霸王条款 。
3、1957年至今,迁徙自由被剥夺
伴随户籍制度的确立,农民的迁徙自由也被剥夺了。
1951年公安部颁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和1954年制定宪法的时候,其宗旨里还有保障人民居住、迁徙自由的字样。
但从1953年开始,国务院相继发文件指示:“铁道、交通部门在主要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要严格查验车票,防止农民流入城市;民政部门应将流入城市和工矿区的农村人口遣返原籍,并严禁他们乞讨;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户口管理,不得让流入城市的农民取得城市户口;粮食部门不得供应没有城市户口的人员粮食……”层层设卡,想尽办法要阻止农民進城。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将农村劳动力彻底地排斥在城市大门之外。这些制度让农民失去了在城市立足的任何可能性。195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更是从制度上否定了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利。(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1975修改宪法时,把54宪法所规定的“迁徙自由”直接给取消了,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彻底失去了宪法保障。
改革开放以后,人民依旧没有迁徙自由。法律方面,1982宪法没有恢复“迁徙自由”的条款。参与本次制宪的法学家吴家麟解释说:“有些做不到的就不要写進去。因为有法不依,不如无法。无法盼法,大家还觉得有希望;有法不依,连盼头都没有了。”当时的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长胡乔木则说:“不能让农村人口自由進城。现在城市很困难,有了权利大家便都到城里住来了,那是不能规定的。”
事实上虽然农民可以進城务工,但是无法在城市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连基本的子女入学权利都没有,这种想要农民创造价值又不给农民福利待遇的“迁徙自由”,是对农民的变相掠夺。
4、农民养老没保障,完全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50到80年代,国有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拨款,个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而农民养老只能“自力更生”,只有极少数老弱孤寡残疾才获得集体的保障,钱还是由农民自己掏。
80年代以后公务员养老国家全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后,职工养老需自己缴纳部分,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仍是国家全包。而农村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却依旧是农民全部承担养老费用。这种附加身份限定的养老保障制度,有悖于宪法精神。
5、教育上重城市轻农村,农民工子女无法上学,农村大学生比例下降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在教育方面无论是教育经费、重点学校还是教育政策,农村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长期倾斜的教育政策让占学生数量绝大多数的农村学生壹出生便“输在了起跑线上”。
就教育经费而言,2001年我国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为95元/人,农村为28元/人,城镇是农村的3.39倍;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146元,农村为45元,城镇是农村的3.24倍。国家投入的农村中小学财政预算壹般不够发公办教师的工资,因而教师的办公经费、教学器具和图书资料的购买只得由农民负担。据估算,每年农民缴纳的教育附加费达上百亿元(1998年为165亿元)。实际上,在教育费附加之外,农民还需要参加教育集资(1998年为53亿元)、摊派和支付学校的乱收费。
由于农村教育经费长期投入不足,造成了中小学校数量不足,以致1983年至1998年,7148万农村孩子因无校就读而失去上初中的机会,平均每年失学量为476万名。(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82-88)教育投入上对农民赤裸裸的歧视,导致60%以上的农村学生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不能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而回乡务农或外出打工。
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状况更糟糕,由于城市学校不肯接收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子女,或农民工付不起高昂的借读费,他们只能将子女送進“打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不花城市财政壹分钱,但仍不被容忍,很所城市强制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仅北京市2011年8月关停的打工子弟学校,就导致3万农民工子女失学。
教育长期的倾斜也导致了从90年代开始重点大学农村学生比例持续下降,统计显示,2011年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的农村学生约占30%,其中重点大学的农村生比例不到两成,中国农业大学农村生占三分之壹,北京大学在2010年只有壹成,清华大学2011年来自县以下的学生不足两成,而1980年代清华的农村生大约占二分之壹,“出身越底层,上的学校越差”,农民及其子女向上流动的道路越来越窄。
6、农民進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很多职业被禁止進入
从50年代开始,城市便封闭了就业市场,农村劳动力很难在城市找到工作。 1955年中共中央批示:“壹切部门的劳动调配必须纳人计划……不准随便招收人员,更不准从乡村中招收人员”。(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而农民只能安守农村,永远从事农业生产。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虽然被允许進城务工,但干的都是最脏最累的行当,因为很多城市出台政策限制农民進入某些职业,这些职业都是特意留给城市人的。比如1995年上海发布《上海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将20多个职业作为“不准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北京1997年初也开始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仅有12个行业的200个工种对外来人员开放。2000年初,北京市又决定将限制行业将由过去的5个增加到8个,限制职业由过去的34个增加到103个。(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38-163)
这种对城市居民進行保护性就业的政策至今仍没有改善,对普通农民工就业限制之严尚且不说,仅就大学生就业而言,每年碰到的户口壁垒就不计其数,据统计,“在遭遇过户籍歧视的青年中,有57.9%是农村户口,有78.9%是非本地户口;而在北京地区的调查中,非本地户口求职遭拒的比例达到了惊人的93.9%。”
此外,农民在医疗、生育、维权等方面的状况同样不容乐观。
二、免除农业税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
免除农业税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农民的处境也没有多大改观。
(壹)免除农业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免除农业税,看上去很美,其实更大程度上只具有象征性意义。2006年之前,中国是世界上唯壹专门面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国家,当今世界上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如美国、德国、法国,不仅早已免除了农民税费,反而给予农民高额的直接补贴。因此,减免农业税,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的确可以算作壹种对农民的解放。
那麽免征农业税到底能给农民带来多大的好处?以河南这样的农业大省为例,免征农业税,全省少收税10亿元,如果加上约30%的征税成本的话,每个农民大概少支出或者说增加了20元的收入。而2004年河南农民的平均收入是2550元,把农民的人均收入由2550元提高到2570元,增收幅度不到1%。由此可见,免除农业税对农民增收的实际意义不大。
而且从上边所列农民的税费负担看,各种杂费、杂税,如教育附加费、屠宰税等才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障碍,这些乱收费的总额数倍于农业税,至今仍没有多大改善。
(二)免除农业税不等于不交税
河南农民段中智感叹“现在啥税也不交了……俺现在壹点贡献也没有”,其实这种看法明显是与事实相悖的。农民的农业税虽然免除了,但仍承担著各种杂费杂税。除此之外,农民实际上还承担著很多税种,比如说购买农资的增值税、购买生活消费品的增值税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2005年10月的讲话中说:目前中国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等生产过程中交纳的增殖税,每年在4000-5000亿元之间,农民人均交纳的税款在200元以上。农民仅仅在购买生产资料环节就为国家间接地承担如此高额的税收,怎么说农民不是纳税人?
(三)农资价格上涨,抵消政策优惠
农业税免除后,不少地方的农资产品价格不断上涨,这些虽然属于市场行为,却与当地政府的价格管理不无关系。这在壹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降低农业税等政策实惠。仅化肥而言,据查2006年底尿素价格约为1500元/吨,2007年涨到尿素价格1700 多元/ 吨,2008年2300 多元;二铵价格则由2006年底的2000元/吨增长到了2008年的4400 多元/吨,翻了壹倍多。
如此迅猛的价格增长,农民种地的成本陡然增加,不但政策优惠被抵消,农民的隐形负担不降反增。
(四)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状况仍未改善
实际意义不大的免除农业税被宣传得轰轰烈烈,而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被歧视的地位基本没有任何改变,在壹些方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比如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征地风波,某些以城市化名义推進的政策直指农民最后的生存资源——土地。农民“被上楼”,城市“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要农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血拆悲剧不断上演,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壹点保障也被剥夺。
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能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保护农民权益……然而据秦晖教授介绍:“这种改革对于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什么改变,尤其是国家垄断土地‘壹级市场’、只许官府‘征地’不许农民(甚至包括‘集体’)‘卖地’、更不许农民讨价还价的规则没有任何改变。”
现行的很多政策法律不仅剥夺农民的权利,甚至歧视农民的生命。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按照2011年的标准来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2181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仅仅因为户籍差别,城市人口死亡赔偿金就是农村人口的三倍,也就是说,城市人口壹条命的价值是农村人口的三倍。“同命不同价”,如此赤裸裸的歧视,连生命权都不能平等,何谈公正?难怪早在1994年四川省合江县壹个镇干部敢公然对群众说:“死壹个农民算什么?就如同死壹只蚂蚁。”(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4)的确,中国农民,命若蝼蚁啊!
结语:
1、农民遭受了如此多的苦难,却依旧憨厚朴实到愚昧的程度,仅仅被免除了几十块钱的农业税,他们便充满感激,这感激背后包含了多少心酸与悲凉。
2、但愿有壹天国家能真正不再想方设法从农民身上牟利,能还这个群体以真正的国民地位,真正的生命和权利平等,还他们壹个公道。
农民运动
作者 祝峰 写于 二零二零年
这个话题听起来让人别扭,越想越感到搭不上边。而事实上,二者在人类生存意识与抗争意识的演化过程中确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二者都不能独立存在。至少是壹个承前启后的纵向关系。尤其这个话题转移到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就更加显示出其延绵不断环环相扣的独特韵味。
首先,我们可以毫不犹豫的断言,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是壹种为生存而战斗的因果关系,而现代中国正在或即将发生的民主运动是为权利而战斗的因果关系。二者既有战斗的共性,又有目的性的区别。而这壹区别就决定了造成其兴起直至发生与演变以至于最终的结果而构成的内外在的条件将是天差地别的。
为生存而战,顾名思义,没有了基本生存物资的来源,没有了基本的生存保障,壹句话,没有活路了。因此要求生存,求保障,求活路。因此,他们要以暴力这壹最高等级的抗争手段走上揭竿而起的暴动之路。
为权利而战,顾名思义,缺乏自身精神释放与精神享受方面的权利,缺乏参与社会活动与反抗邪恶势力的诉求方面的大环境,壹句话,没有自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了,生存目标成了壹潭死水,世界没有了活力,且生存环境朝不保夕。壹切要看别人的脸色战战兢兢的活着。因此,他们要以诉求抗争甚至是暴力抗争的方式去试图改变这样的现状。
上述两种权利的追求,不仅具有抗争意识上的不同,更有时空条件的限制。其根本上就是追求生存权利与追求生存之外的权利这壹本质上的不同。这就注定了其抗争的方式,力度与取向壹定是不同的,甚至不能以殊途同归来加以定论。
首先,农民起义是以民不聊生,饿殍遍地,民无生路作为先决条件的,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没有暴力性质的农民起义。它往往是在相对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才能构成事实。比如,皇权落榜,帝室衰微,强豪四起,天灾人祸,逐渐累积成积重难返的社会格局進而形成了皇室与地方势力的势能对比发生逆转,直至整个国家失去控制。这壹转换的实质就是天下财富分配的比例发生了倾斜,使原本统治地位的壹方不再具有掌控天下占多数比例的财富。其势能也因此从绝对的强大转变成非绝对强大以至于成为弱势的壹方。
其次,现代民主运动是以权利分配不均,财富分配失衡,自由属性被压抑,生存文化被压迫,生存意识被强暴为先决条件的。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没有民主的诉求与抗争。它壹定是在文化体制与政治制度相对落后的历史条件下才能形成。比如,独裁专制,集权暴政,淫恶法统,桎梏自由,進而使天下人形同囚禁,毫无独立的生存属性与安全的保障。因此,民主与自由的呼声就会在百般的压迫下自然萌生。这壹事实的本质就是物质财富达到了人类生存标准之后人类世界有了对生存目标更高的追求。在此情况下,壹切不适宜这壹目标的社会形态与政权模式都将受到剧烈的冲击,直至以新的社会格局取而代之。
由此可以看出,农民起义的时空条件是社会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产物,尤其是地域特征所造就的自然景观相对贫瘠所衍生出来的文化特征与政权体系偏重于掠夺性质的地区,在这样的时空条件下就更加适合产生周期性的农民起义。在人类古代历史上,东亚的中国爆发了无数次的农民起义,而西方的欧洲则相对罕有。古代的中国有农民起义,而现代中国以至于整个世界已不再发生农民起义这样的抗争行为。这就证明了时空条件是造成农民起义的外在因素。而古代与现代显然具有不同的时空条件,因此当然符合上述的观点。
显然,民主运动的时空条件是社会生产力达到壹定的较高层次之后的时代产物,尤其是地域特征所造就的自然景观相对富饶的区域及其所衍生出来的文化特征与政权体系偏重于保护性质的地区,这样的时空条件无疑更加有利于民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在人类古代历史上,东亚的中国始终不曾出现民主的诉求,而西方的欧洲则在厚重的民主文化中率先步入了民主社会的殿堂。这同样证明了时空条件是决定民主运动的外在的根本上的因素。
然而,农民起义也好,民主运动也好,它们虽然是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产物,却也存在着内外在的关联与共性,其中,最显著共性的就是抗争!抗争有其独到的含义,抗争不是讲道理,也不是破口大骂,更不是游说与解释,而是真刀真枪的对垒。即使没有刀枪也应具备对抗的实质。这个实质就是强制性的施加自己的主张而不是妥协式的请求。就这壹点来说,农民起义与现代民主运动具有触类旁通的关联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的成因就会对现代中国民主运动的成因产生重要影响。
抗争分为三种形式,壹是请愿,二是分化,三是暴力。所谓请愿,就是以和平的方式向统治壹方提出诉求,期待着统治壹方给予支持或实施。所谓分化,就是将诉求壹方的愿望,意见和理念向统治集团内部传播与扩散,使统治集团内部产生意识上的分化,進而不战而屈人之兵。同时,采取釜底抽薪的手段,为统治集团制造壹个又壹个的障碍,進而削弱其统治势力。所谓暴力,当然就是武力对抗,以军事力量的较量决定乾坤走向。这是壹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搭建严密的组织架构和壹整套具有绝对权威的指挥系统。非农民起义的时空条件难以形成其发展与壮大的外在条件。在民主社会,人民不需要农民起义,而在独裁专制的国家,尤其是中国这种前无古人的共产专制国家,其统治链路通过党魁的组织方式,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政治压迫与监督系统,有能力从根本上杜绝反政府势力形成军事组织的可能性,并在硬件设施上切断形成军事体系所需要的时间与空间和物质与供给。只有当共党政权基本失控或部分失控亦或是局部失控的状态下,上述军事对抗的组织系统才具有时空成形的外在条件。
因此,中国现代的民主抗争必须按照从低到高,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方式,循环渐進的去构建和发展,突变式的跨越到军事对抗的阶段完全不现实。
通过以上的论证,我们可以肯定的说,现代民主运动将至少要首先以和平请愿的方式進入实质性阶段,全世界绝大多数非民主社会的国家也将以这种方式最终步入民主政治。这是因为事物的演变往往要从低级向高级方位转化。即使两个人产生了矛盾,也应该是首先言语相斥,随后才可能寻求武力解决。没有壹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就大打出手的。六四运动的爆发就是这壹阶段的反映。印度,菲律宾,波茨瓦纳等国家则是在这壹阶段就取得成功的典型范例。他们通过和平的手段达到了诉求的目的。
当第壹阶段的形式不足以使统治集团改弦更张,進而撼动其统治意志时,民主运动就会朝向第二种方式发展,既分化瓦解的抗争方式。前苏联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走向民主社会的。而此前的东欧”布拉格”事件就是民主运动处于第壹阶段而未取得成功的典型范例。
当第二种民主运动的方式仍然无法撼动专制集团的统治地位时,壹个世纪性的大决战将不可避免。正所谓凡事再壹再二不再三。中国目前所处的时代正是民主运动的第二阶段,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但前途渺茫,似成共识。
因此,中国势必迟早会進入民主运动的第三阶段。这壹阶段将是武力对抗的阶段,而且将不是中国内部独立形式的武力对抗,而是世界范围的意识形态与文化兼容性质的大决战。而中国的民主势力将在这壹阶段以世界民主阵线的统壹号令为取向,并成为世界民主同盟中的壹个绝不可忽视的分支力量,壹支举足轻重的生力军。
率先直观的打响中华第二阶段民主抗争第壹枪的是香港的”反送中”运动。反送中运动期间发生的暴力冲突与暴力事件仍然属于分化瓦解的范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对抗!香港的“反送中”运动是从2014年和平占中运动失败后发展演变而来的,反送中运动能否获得最终的成功目前似乎已经有了定论。如果不成功,最后的第三阶段的抗争将不可避免的在未来的世纪性大决战中拉开序幕。
然而,我们前文已经有过论证,那就是农民起义与现代民主运动的抗争目标的大相径庭。因为,农民起义是百分百的暴力行为,是玩命的生涯。这壹点与现代民主运动有阶段性的区别。因此,把中国农民起义的演化方略部分时域不分场合不分阶段的完全照搬到中国民主运动之中是断然不能成立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探索出新的出路,壹个适合于民主诉求的各种可能与必然的阶段性的实施方略。其主体要旨就是需要玩命的时候我们不能缩头缩脑,不需要玩命的时候我们又绝不能莽撞唐突,要做的收放自如张驰有度才能产生最高的效率。
第三阶段的暴力抗争是在第壹二阶段失败后的突变与对抗的升级,是先進与落后,前進与倒退,光明与黑暗,善良与丑恶,正义与邪恶,和平与战争,法制与专制,集权与民主的大决战。是人类从低级走向高级,从屈辱走向尊严,从压抑走向释放,从桎梏走向自由,从阶级走向平等,从狭隘走向广博,从传统走向未来的脱胎换骨式的大变迁。是人类对未来命运的壹次生死存亡的抉择。壹条路是人性道德的升华与文化意识的冲刷所带来的人类永久的和平与发展之路,另壹条路则是人性道德的沦丧与文化意识的泯灭,進而导致的人类战争和整个人类的毁灭之路。
第三阶段的民主抗争形式尚未在人类历史上有所展示,因为,对中国人来说,我们追求的不是改朝换代,而是彻底砸碎旧的世界去创造壹个前所未有的新世界。由于科技事业的发展,中国以至于全世界出现饿殍遍地的历史景观已经微乎其微。农民起义的的格局将成为历史的陈迹。但历史的发展将会伴随时空的变迁而产生新的机遇。这壹机遇不仅与传统的农民起义息息相关,而且与整个世界的文化变迁密不可分。
然而,现实的与未来的中国民主运动的缔造与发展是新时空状态下的产物,我们无法照搬中国历史去生搬硬套。即使作为参考,我们也应该深刻的认识到,中国历史上所出现的每壹次天灾人祸与民无生路并不意味着壹定会出现王朝兴替与时代变迁。也不意味着壹定会爆发农民起义。
据史料记载,西汉仅武帝在位的55年的时间里就发生过43次自然灾害,其中旱灾10次,蝗灾11次,水灾6次,地震3次,风灾3次,霜、冻、雪4次,雹灾2次,饥荒3次,疫灾1次。其中,公元前138年有《汉书·武帝》记载曰: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既黄河泛滥,饿殍遍地,人肉相食的景象。还有公元前114年《资治通鉴·汉纪十二》记载曰:关东郡、国四十余饥,人相食等。既大自然灾害导致全国百分之四十的人出现饥荒,出现了人肉相食的惨景。
可见,汉武帝时期,因连年战争征伐,国库早已空溃,再发生天灾人祸,国之经济早至崩溃边缘,而西汉并未因十室九空饿殍遍地而出现大规模揭竿而起天下大乱
的景致。这说明农民起义并不是饿殍遍地的必然产物。
唐贞观年间不仅发生过京师大地震,还出现过连年大旱。天宝年间更是发生过百年不遇的大旱灾与大地震,其灾难程度使当时的唐朝人口由5300多万骤减至1700多万。据史料记载历,当时的唐朝是连年大旱,瘟疫横行,生者人肉相食,死者十之有七。但贞观年间是李世民当朝的开国年代,大灾大难又岂能改朝换代?天宝年间的大灾难也仅仅出现过因李隆基宠信杨贵妃而爆发的安史之乱,唐朝也并未灭亡。
共产党的中国,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曾经发生过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仅饿死的人就达到2000多万,举国上下几乎人人面黄肌瘦饥饿难耐。而共产党也并未因此被推下历史舞台。凡此种种范例,在上下两千多年的帝王朝代的演示中有无数的范例,并足以证明农民起义绝非饿殍遍地,经济崩溃局势下的必然产物。
现在我们需要界定的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最重要的因素究竟是什么?显然,自然灾害,经济崩溃只是其中的壹个因素,但不是绝对的因素。经过对无数组数据的分析论证以及对当朝时局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的研究与概括,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造成农民起义的绝对因素是天下财富分配的比例发生了根本上的转化,是皇权家族对天下财富的掌控能力被严重削弱的结果。这里所说的“财富”不是单纯的金银财宝的财富,而是宇宙天地间生命活力的总概括。也就是势能被量化的含义。
当皇权家族掌控的天下财富的比例超过壹半以上时,帝王政权就是稳固的,就是难以动摇的。反之就是脆弱的,壹触即溃的。当天下人的财富保有量超过帝王家族掌控的3-5倍时,这些财富的壹部分就可以抵消皇权政治的武装力量,这时的帝王政权就必然失控,农民起义就会水到渠成。所谓天灾人祸,经济崩溃,此时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壹颗稻草而已。
因此,造成专制政权崩溃的绝对因素就是天下人与统治者之间的财富占有量的问题,而不是富裕与贫穷或经济发达与否的问题!这是壹个绝不容混淆的概念,也是壹个逻辑上不容颠倒的概念。
这里有壹个最典型的范例就是北韩模式。北韩穷困潦倒,民不聊生,也多次发生过天灾人祸饿殍遍地的悲惨景象,但北韩从建国至今历经近70年至今而屹立不倒,这是因为北韩的财富百分之95以上掌控在统治者的手中,这使得即使全天下80%的人断绝了生路,人民也断然没有反抗的能力。农民起义也不具备发生的条件,即使发生了也不具备成功的可能性。
在古代中国,因为天下是皇家私有的,皇权自然是与天下人对立的产物。因为财富分配严重倾向于权利的壹方,这当然会激起天下人的愤愤不平。而大小官吏不过是朝廷圈养的牲畜型的工具而已,非利益诱惑不足以死心塌地与皇家成为壹体。准确的说,帝王政治本质上具有与天下人为敌的属性,没有高压与强权是难以维持的。这就造成地方强豪壹旦具备了与皇家抗衡的实力就绝不会姑息忍让而必然要向皇权体系索取最高利益,直至强豪四起,群雄割据進而取而代之。而产生这壹实力的后盾就是天下财富集中在地方强豪手中的量化指标已经远超帝王集团掌控的数量!
而农民起义只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司机而动的壹个分枝而已。在皇权失控的状态下,即使没有天灾人祸,也会有很多人揭竿而起,直捣黄龙。所谓投机取利正是这壹背景下的产物。反之,即使饿殍遍地也没有人敢于以暴力去对抗朝廷,即使勉为其难的对抗了也无法逃脱失败的结局。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中的天时就是天下财富的走向。而诸如皇室衰微,皇权落榜,奸臣当道,任人唯亲,昏庸无道,骄奢淫逸,甚至玩物丧志等都是帝王政治的大忌,但不是帝王家族崩溃的根本。导致王朝兴替的根本因素壹定是在天下财富走向发生倾斜的背景下产生的。
纵观中国历史,改朝换代的绝定性因素就是天下财富的分配关系。而财富与势力有着非线性的比例关系,这就是所谓财大气粗的最浅显的道理。但它又不是纯粹的金钱使能的概念,而是壹个对立双方势能的概念,这种概念只有在专制国家才能成立,因为专制国家永远是官民对立的,对立的双方时刻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谁的势能大谁就有话语权。这是宇宙天地间不可抗拒的自然属性。违背了这壹属性去判断是非,即使是顺藤摸瓜,也不会摸到那个最有价值的瓜!
为此,我们还可以不厌其烦的再描绘几个古往今来的实例。谈到财富,许多人往往会想到“谁有钱谁当老大”。这是对财富这个词的误解。我们所说的财富是广义上的财富而不是泛指金银财宝。广义上的财富可以理解为壹种势能,就像洪水那样,汇集的越多,其势能越猛烈。因此,财富可以转换为各种等效的智慧与能力。我们花钱建学校,孩子们读了书就有了更多的智慧,这种智慧就是等效财富。我们花钱买枪造炮,就有了打败敌人的锐利武器,军事实力就会更为强大,这种强大仍然是等效的财富。香港反送中,以几百万民众对抗强大的共党政府,并坚持了半年之久,底气从何而来?当然是财富的等效作用。这种财富转换的结果不仅是抗拒胡椒喷雾剂的防毒面具,而且是勇气和信心。
从中国的大秦帝国开始,秦二世在指鹿为马的赵高挟持下成为傀儡,连年的浩大工程几乎耗尽了秦国的国库,朝廷因此几乎无力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而赵高的干政,等同于割下了皇家半壁河山的财富来源,大秦帝国因此迅速走向衰败,最终十五年而亡天下。
西汉末年,王莽专权,虽励志革新,大有锐意進取之势,也终因丧失财富掌控的基础性手段而走向覆灭。
西晋的土族门阀制度使西晋的政权体系成为壹个家族政权,这等同于分散了皇家对天下财富的掌控能力。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何况是门阀等级下的贵族之间的分权分利?整个西晋因失去对天下财富的集中掌控导致皇室衰微,最终,内乱不断外患不止,岂有不亡之理?从公元280年灭东吴壹统天下为始,仅历经37年而亡,这不能不说是天下财富掌控失谐的典型范例。
共产党在抗战结束后的内战形式之所以达到无坚不摧的程度,也是因国民党从未真正的统壹中国致使财富分散而被各个击破的结果。国民政府实质上是诸侯分封制,国民政府的财富掌控实质上是分崩离析的状态。而共产党看似穷困潦倒,实则以土地的资源作为整合财富的手段,创造性的诱惑了大量的农民为其冲锋陷阵。最终以各个击破的方式打败了国民党。
财富,实质上就是生命体系的活动能力,是壹个事物转换成另壹个事物的催化剂。是力道的象征。万物都在运动中生息繁衍,因此,财富的保有量决定了力与势能的强与弱。只有相对的势能足以抗衡被冲击的另壹方,才可能改变这个世界上的物质属性!
因此,现代中国民主运动的核心不是去如何全面的摧毁中共的经济,以营造出抗击中共的势能,而是如何将中共的财富掌控能力分化出来進而实现民众的财富保有量逐渐超过以至于大大超过中共的财富掌控能力。因为,中国的民主运动的成功最终还是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而不是中国以外的任何外部势力。外部势力有助于中国民主大业的成功则当仁不让,我们不嫌朋友多。而外部势力再强大也仅为助力催化而已,毕竟中国未来的总统不可能让外国人来当,形成世界民主大联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但在国家概念消亡以前,中国事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
这些浅显的道理我们能够弄明白,帝王政客们当然也明白,共产党更不可能不明白。所以,几千年来皇权家族总是不断的挖空心思的去弱化民众的富裕程度。当今的共党也在千方百计的营造国企的实力而同时咬牙切齿的打压私营企业。
共党下的中国已经不再有地方强豪的存在,私营老板再有钱也不允许像古代王朝那样可以坐拥自己的地方武装,以至于置办家丁家将。这是共党政权较之帝王政治更专制更集权更独裁更残暴的集中体现。从内部突破其政权体系也因此变得更困难。既然没有地方强豪的存在,就不能指望财富倾斜后导致群雄四起乱中取道之路,而只能在集权势力与全体民众之间构筑财富的倾向点。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当代中国民主运动的中心任务务求放在内部分化的层次方面,以促進民众的财富掌控逐渐超过共党集团所掌控的总量,这是既可行又深得人心的。如何保证中国经济私有化的比例不断攀升,如何遏制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势头,如何将国有化职工引向惰性化和非竞争机制化将是这壹举措成败的关键!
中共打压私营企业不得人心,早晚会得到全天下人的反抗。而壹旦中共被国内外的大形势逼向闭关锁国,则首当其冲遭受打击的将是科技含量较高的国营企业,而中国的私营企业将借此机会反客为主,壹举攻下中国经济制高点的全方位领域,则中共政权必将由此走向衰微并不断的被弱化。这是因为中共未来的闭关锁国是被动性的,是国际上民主阵营去中国化的结果,这当然首先会导致遭受重创的将是国企。
在这壹前提下,我们还有必要去弱化整体性的中国经济吗?我们只需要尽其所能的去弱化其国有资产经济既为上上之策。而弱化整个中国经济将是不明智的,是在帮助中共寻找托词去复辟倒退闭关锁国,是在为成全中共穷兵黩武的皇帝梦而添砖加瓦,是狗熊拍苍蝇,好心办坏事。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似乎窥视到了严重的危机,那就是壹旦中共再次玩出“共产共妻”财产全部公有化的老套路,天下财富皆为共党所控,那中国的民主大业岂不是要胎死腹中永不超生了吗?的确,这还真是个问题。但却是壹个无需过分担心的问题。因为当今世界已经進入了信息时代,世界民主化大潮正在席卷整个世界。壹个14亿人口大国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未来的世界大同也不允许壹个穷兵黩武的帝王世家独善其身继续为祸天下苍生。公有制已经过历史证明是没有强大的创造能力的,壹个经济与军事严重弱势的共党集权国家将很难抵御未来民主阵营强大的冲击力道。中共不可能看不到这壹对其来说极其恐怖的远景。与其说最终亡于世界还不如亡于故土。这种选择并不困难,这种判断也非常简单。因此,马克屎正义绝不会在中国复辟!
今天的中共会试图走北韩的道路吗?既马克屎主义融合超级集权的家天下的道路? 答案是死期来临之前绝不会!因为那是壹条死路。北韩的存在是因为有中共这坐强大的经济来源作为靠山,而中共没有这样的靠山。马克屎主义复辟都不可能,怎么会变本加厉呢?
中共想恢复到毛泽东时代的老路上去也是此路不通的,因为毛泽东只有壹个!言论狱文字狱的个人崇拜的时代已经壹去不返。中共想生存下去,唯壹的出路就是继续与全世界周旋,壹边高喊著富国强民实现中国梦,壹边茍延残喘暗地里继续其帝王的享乐。中共已经十拿九稳的开始扮演那个撞钟的和尚了,那口大钟中共还得继续撞下去。直至实在撞不下去了,实在忍耐不住了,不得不孤注壹掷了,才会硬著头皮往北韩模式下硬鉆。这样的结果等待他们的只能是头破血流万劫不复!
现在的问题是中共在专制政权体系下还能走多远,中共在民主势力的不断冲击下还能走多远的问题。而不是民主势力还能走多远,在中共的围追堵截下民主势力还能走多远的问题。这是当今世界大势所界定出来的终极性的发展趋势,是不能被颠倒的大是大非的终极性概念
。任何妄自菲薄悲观失望的情绪都是要不得的。
可以预见,中共早晚会有破釜沈舟背水壹战,与天下人为敌,并自我营造出世纪性大决战的那壹天。中国的民主大业至此方可称其为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而中共今天的凶相无非是穷途末路下的困兽犹斗,不足为虑。香港的“国安法”实质上是壹石二鸟的无奈之举,侧重点是军事上的“反登路”战略举措,也就是防止未来发生对外战争时避免敌方以香港作为踏板登路中国大陆的战略需求,并非刻意针对反送中的香港人。虽然因此会给香港人带来不小的麻烦,但只要能把反送中的香港人吓跑就算大功告成,总体形势尚不足为虑。而国安法迫不及待的粉墨登场的另壹个目的是要以此强硬的姿态去转移新冠疫情后期可能遭遇的世界性大围堵所带来的冲击效应。据此判断中国未来的民主运动形势将更加险峻实在是过于忧虑了。恰恰相反,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预示著中共已经感到了泰山压顶的巨大危机,而中国的民主运动将据此迎来了历史性的大转机与大机遇。壹个世纪性的大决战已经彰显秣兵历马杀机四伏的征兆,人类的新纪元将由此拉开序幕!
这个过程是漫长的等待吗?当然不是!只要海内外民主人士矢志不渝的坚持以各种形式的民主抗争方式不断的向中共发起冲击,以现代科技发展的速度,最多二十年就可大功告成。如果中共放弃皇帝梦,害怕成为千古罪人,那就会自主性的顶住压力,千般不愿万般无奈的走富国强民之路。那样的话,中国有望和平过渡到民主社会,不动刀枪不流血,又何尝不是中国人喜闻乐见乐此不疲的追求目标呢?!
皇帝梦可做,但皇帝梦不可行!这就是中共今天進退维谷被悬在半空的真实写照。香港人在怒吼,台湾人在怒吼,中国大陆人也不会总是在吃素,壹个被魔法宝杖挑在半空中的魔鬼,妳怕他干什么?!只要我们敢于撑起壹片天并有能力撑起壹片天,那麽,华夏大地的天空早晚会成为民主自由的天空。壹个充满自由气息的中华大地将会满腔热情的拥抱每壹个想往自由的中华儿女,直至承载他们的子孙万代奔向人间乐极世界!
中共诈骗农民
作者 林海
说到农民就必须把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说壹说。共产党建国之初为了联合农民,承诺给农民土地。建国后延续解放区就已开始的土地改革,1950年共产党颁布《土地改革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壹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土地的权力。就这样共产党通过将从富人手中的土地重新分配给穷人,农民拥有了土地所有权。
然而短短几年后,共产党就想着把农民手上的私有土地收为国有,让农民丧失生产资料,这样农民必须依附共产党,便于稳定的统治。1955年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强令各地整齐划壹,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模式完成农业合作化。到1957年底,全国97%的农户自愿或被迫加入了高级社,接着就是全面推行人民公社运动。在这壹系列“运动”之中,农民在意识形态和国家机器的双重强制下失去了刚分到手的土地,那张有着人民政府大印的土地证变成了没有任何意义的废纸,当然也包括 1954年《宪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也成了狗屁法律。不仅如此,国家还通过了统购统销制和城乡二元分离的户籍制度建立,将几亿被“集体化”了的农民在失去最基本的人身自由状况下经受着代表城市利益的国家无情的剥夺。土地集体所有是壹种有意识的政治安排,旨在消灭农民到手的土地所有权。
然而共产党壹次又壹次的运动,造成大量人员饿死,在 “文革”十年之后,农民的生存已经成了问题。要稳定局势,就必须保证土地的产出效率,那麽必须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土地的利用必须向私有方向转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声而起。
土地承包经营是被学界称为“第二次土改”,与农民的第二次“立约”。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开始,壹直到《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共产党等于承认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尽管改革开放后,农民依靠土地难以致富,但是土地可以保障农民的就业和生存,农民仍然不愿放弃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原因是耕种土地虽无法做到利益最大化,但无疑可以做到风险最小化。
改革开放之后农民的基本生活已经能满足的情况下,结合著改革开放最终再次回归计划经济的设想,共产党又开始打起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主意,为了避免直接收回土地经营权引起社会动荡,我们看看共产党是如何实施他们的壹系列惊天计划。
第壹步修改相关法律。2007年制定《物权法》将承包经营权定性为用益物权,但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仍不完整,《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对承包经营权的桎梏仍未解除:转让受壹系列限制,不能抵押。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即对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从限制转向鼓励;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能补足。 2014年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進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2015年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各自相对独立。这为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抵押提供了有解释力的理论和可操作的方案。随着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逐步转变为法律,农业用地尽管属于集体所有,但各项权能会全部私有化。
第二步对农村土地進行确权工作。2008年10月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進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农村土地進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跨度为10年,到2018年年底基本全国完成。这里我们关心农民手上的二个证,即宅基地使用权证、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是共产党建国后为收回土地進行土地改革,但是为了避免吃相难看以及顺利收回农田,允许农民留有自留地,也就是农村宅基地,属于私有财产。但是对于共产党来说那只是缓招,最终是不能容忍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化,违背共产主义教义,另壹方面对于城市里的工人来说也是最大不公平,因为工人没有任何私有生产资料。确权后最终效果是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抵押贷款,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抵押贷款。
第三步宣传媒体鼓吹。如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让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加入到龙头企业、合作社的产业发展之中,为农户如何用土地经营权入股指明了道路。重点词是入股。
第四步未来局面走向。当土地经营权入股份制,农民相当于拿出自己的土地進行投资了,属于投资行为,风险自担。农民自己的土地是否能够转让,需要由股东大会来决定,而不是单个投资入股的农民说了算,因为个人占股比例小。这样的话,村干部所组织的股东联合体将决定发展方向。当遇到上级政府需要占用土地时,结果是很显然的即农民丢失了土地经营权,对于政府来说印钱买妳的股份真的不是壹个事。另外土地产出的农作物的价格壹直是政府指导价,所以赢利与否在于政府的调控。如果年年产量足,农作物单价低,分红没有几个,农民会对于入股失望,这时候政府再用高价钱来买股份,农民壹般会同意这样的交易,即使不同意也没有说话权利,因为个人占股比例小,股东决定股份买卖。
同样未来的苦日子对于农民来说将手上的确权证件抵押是最终操作,农民将彻底失去了壹切。经过这些壹系列骚操作,共产党由原来流氓形象变成了依法治理的形象,老百姓在所谓的公平交易中逐渐失去应有的权利,而且心服口服,让共产党平稳地收回土地生产资料,避免社会动荡。
当然共产党还是考虑农民失去生产资料后生活问题,他们从2012年就提出职业农民概念,这是壹种职业,如同职业工人壹个概念。经过培训和進行分级考试,让农民有上升通道,不至于对生活绝望,同是按技能拿等级工资,彻底让农民为共产党打工,共产党成了最大的“地主”。可以说共产党每布置的每壹步棋子背后都有深层用意,共产党从未真真为百姓着想,对于共产党来说,政权的稳定才是最高目的,而计划经济绝对是奴役百姓的最佳手段,让百姓天天为壹口吃的辛勤忙碌著,无暇顾及生活以外的事,更想不到民主自由宪政。
制度设计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中国的土地制度的改革,是攸关中国几亿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土地则是立国之本。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完善土地制度视为统治要务,所以《汉书·食货志》有“理民之道,地著为本”之说。《孟子》里的“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所谓“经界”,指的就是耕地分配。古代史书有许多改朝换代后给百姓重新分配土地的记载。因为农民只有获得土地,才能安居乐业,国泰民安。
中共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过于残暴,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在短期内满足了许多贫困农民对于土地的渴望,发展了农业生产,为国民经济的恢复起到了壹定的作用。在那几年里,许多拥有私有土地的农民勤劳节俭,发家致富。这些在小农生产的条件下先富起来的农民,代表了当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应该受到执政者的鼓励。但是中共元首毛泽东却认为这种状况是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表现,在这种传统的资本主义的农业模式之下中共难以从中获取利益,于是把这些勤劳致富的农民定为新富农、新富裕中农,在经济上政治上加以限制和歧视。为了遏止农村资本主义发展,加快射秽主义改造的步伐,毛泽东拒绝刘少奇的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主张,批判邓子恢的“四大自由”(租佃自由、雇工自由、借贷自由、贸易自由),严令推行合作化,以及土地国有政策。中共的基层干部迎合毛的意旨,大肆强迫命令,许多地方出现建社后社员退社甚至自行解散,及大批出卖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但毛泽东对这些现象毫不重视,相反却大批合作化中的右倾思想。在他鼓吹推动下,到1956年6月,中国就有91.7%的农户被组织進农业生产合作社,而且多数是被剥夺了土地所有权的高级社。到了大跃進的1958年,合作社進壹步发展为工农商学兵五位壹体、党政军民学统壹领导的人民公社。不但土地所有权,连许多生活资料都被没收,公社社员成为毫无自由权利的农奴,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奏起了壹曲亘古未有的悲歌。就人民公社的性质而言,诚如壹位哲人在论及印度村社时所说的,这些农村公社“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创造精神。”这也是对中国人民公社的生动写照。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甘于奴役的公社社员自发地挣脱人民公社的桎梏,实行包产到户。这个斗争从非法到合法,经历了五年时光。安徽、四川等地1977年就开始了分田包产的活动,1978年的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却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直到中共内部的修正主义派掌权的1982年初才在中共中央的文件里才承认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是射秽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中国人从纯粹的农奴转变为半农奴,虽然有了壹定的自主权但是始终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
包产到护在壹定程度上突破了公社土地所有制,在壹定程度上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進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孕育了私有制经济的幼芽,带动了经济体制的改革。但由于中共内部的修正主义派出于利益上的考虑把包产到护安置在“射秽主义农业经济”这个框子里,只允许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因而改革所释放的生产力,几年以后就消耗殆尽,八十年代后半期农业生产就停滞不前了。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因为中国的农业生产尚处在手工化生产的发展阶段,与这种低度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土地的个人所有制。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才得以精耕细作、涵养地力,保证丰产;才能避免有权势者的无理掠夺。对于这个问题,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孟老夫子就做过很好的概括:“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土地就是农民最重要的恒产。可惜,当时的执政者见不及此,中共当局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建立壹个与权贵资本主义制度相这应的政治体制上。六四之后后,中国民众要求的政治体制改革撤底被中共否定,土地制度的改革就更没有人注意了。邓小平1992年的南方讲话挽救了经济体制改革,土地制度则依然打着“集体所有”这面射秽主义的旗帜,纹风不动。随着房地产业的勃兴,农民土地成为中共官员的盘中之餐。他们通过权力寻租的方式勾结开发商,大发土地财,既充实了打造政绩的财政,又塞满了个人的腰包,并且使房地产业成为最具中国特色、剥削最凶残的垄断行业。要改变这种局面,最根本的办法当然是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但是中共当局长期以来迷恋于土地国有或者集体所有是射秽主义公有制,把可能会让他们失去土地失去特权利益的土地私有化视为洪水猛兽,不接受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任何设想。所以要改革土地制度,就只能在结束中共极权统治的这个前提下,实现农民对土地的权利。
在农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应该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农民对承包地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行这种制度无疑是对原有僵化的土地制度的突破,是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条件下下,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里规定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各项权利,实际上已经具有所有权的性质,它显然同中共的“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存在着矛盾。因此,如果要在中共统治中国的框架下实现这个政策,作为靠土地发材的既得利益者的中共必然会以破坏农村射秽主义所有制为借口,進行顽强的抵制。因此要实现这个政策,就必须结束中共的统治。
从理论上说,集体是个人的集合体,这是壹个虚的概念,而个人却是实实在在的实体。没有个人,何来集体?既然土地是集体所有,那麽,这个集体中当然包括每个耕种土地的农民,每个农民都应在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中享有壹份属于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实际上包含着对土地的所有权。现在需要做的,是把这壹份所有权由虚变实,扩大农民对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涵义。也就是说,在土地经营使用权里,包含着壹份在集体所有权前提下的个人所有权。这份土地的个人所有权,正是农民获得土地经营使用权的依据。所以,在承认农民个人的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时候,也应该承认他对土地的个人所有权。
从实践来说,既然农民现有的土地使用权中,实际上包含着壹份土地所有权,那麽,他对于
自己所使用的土地,就应该有权处置,包括出租、买卖、抵押、入股、合作等等,壹句话,有权投入市场,自由流转。不经农民本人同意,任何机关或个人都无权占用。但迄今为止,土地的处置权壹直掌握在被认为是代表集体的中共官员手中,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在土地处置权中得到体现。这当然是很不合理的。因为中共官员的处置权来自集体所有权,是间接获得的;而农民的处置权则直接地来自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所以,把土地的处置权转到农民手里,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改革。它符合于广大农民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有了土地处置权之后还应该明确规定土地的流转必须取得承包农民的同意,这就给处于强势地位的有权者留下了上下其手的空隙。
关于土地流转所得利益的分配,在原则上应该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公平分享”,如何“保障”,考虑到集体所有制的名分,处置权虽然属于农民,但流转所获得的权益,自然应该在集体和个人之间進行合理分配。总的说来,个人所得应大于集体所得(集体所得包括村镇提留、政府税收等),因为这些权益对于农民来说,是他的全部或部分恒产的代价,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它却只是很小的壹部分,也许连百分之壹都不到。结束中共统治之后的新政府在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拟定操作程序和权益分配比例时,能够充份考虑广大农民的权益。特别需要规定:没有承包农民的同意,任何党政机关、企业或个人都无权变更土地的利用方式。
土地制度的改革,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正确的土地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進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扩大内需,而且可以活跃、完善市场经济,克服房地产业的混乱,甚至对于政治领域的反贪限权,端正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减少基层官员的腐败,消除社会动荡,保持和谐稳定,都将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例如,许多中共的地方政府多年来征用农地,高价出售,所得绝大部分用于充实地方财政,或中饱私囊,给农民的补偿极少,往往只有售价的百分之壹二。近几年中国的群发性事件层出不穷,每年达十余万起,多数是由土地纠纷引起。结束中共统治之后,改革土地制度之后,土地处置权属于农民,不经农民同意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方式,政府官员无法再插手获利;而且土地流转的权益,大部分归农民所有,以每亩土地售价100万元为例,过去农民只能得到几万元,所得远不能补偿所受的损失,而按照前面的设想,农民可以得到50万元以上补偿(包括入股的股值),自己的权益已经得到保证,就不需要再抗争了,许多群发性事件都可消弭于未发之时。这样壹来,就可以消除许多滥用权力、官商勾结、贪污渎职的机会,减少社会震荡,并且大大节省维稳的人力物力,提高执政党和政府的威望。
在中共的传统的观念里,土地国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是党国所有制,是排斥任何个人所有权的,这就使得中共建立的土地制度成为掠夺农民的工具。这种错误的观念常常成为中共反对改革土地制度的强大理论武器,中国的农民要真正的拥有自己的土地首先需要与这种错误的观念進行斗争,在不允许学术自由与言论自由的中国这将是壹个漫长的过程。
祸害农村
作者 郝晏荣 写于 二零零六年
中国农村改革已经很多年了。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之初,中国农村经济曾壹度有大的发展。由于官僚化的农村管理模式,农村贫穷与发展的滞后,再壹次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推动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减少农村的贫困,首先得了解中国农村到底面临什么问题。本文通过解剖华北南部同属壹个自然村(简称南村)的两个分村的基层组织,分析村民自治组织在乡村发展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以及乡镇政府的行政模式有哪些弊端,由此指出中国农村面临的双重困境和摆脱这种困境所必须的乡镇政府改革。
壹、南村基层组织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南村壹分村共有1,860人,现在的村基层组织(以下简称为“村组织”)是1994年由上级政府定下来的,共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11人。其中村支部书记秦礼的已经在“村组织”工作20多年。三分村人口有1,400多人,支部书记郝喜军自十几岁开始务农,当过生产队长、大队民兵连长,现成为该村第三代基层组织的负责人。
1. “村组织”的日常工作与村民评价
壹个“村组织”的日常工作主要有两大类,壹是处理本村村民反映的问题,二是应付上级政府布置的任务。但对村委会的工作绩效,村民与“村组织”的评价完全不同。比如就“村基层组织能为村民解决什么问题”,大部份村民告诉调查者,村干部经常登门找村民,不是让出钱就是让出力。但村干部自己却认为,他们为村民做的事情很多:比如,上报军烈属的情况,领取救济金;反映村特困户的情况,领取救济;还有报灾,调解邻里纠纷,发放宅基地等等。有许多时候,村民找村干部办理的并不是什么公事。比如,壹家男人外出好几年不归,女方要改嫁,村支部书记受男方亲属委托,外出寻找、刊登寻人启事等。又如,有壹村民的摩托车在外面被扣,他们找村支书帮忙要回。有时候村组织也受村民的委托办理壹些村里的公事。比如,1996年村里发生涝灾,村民集体来到村支书家,让他向上反映灾情,以求减免税收。又如,村里的高压线被人偷窃数百米,村民找到村支部书记,让他找县公安局,把被偷的电线追回来。
除了这些受委托和尽义务的事之外,“村组织”还掌握著壹些公共资源。我们在调查中看到的主要是发放宅基地的权力。从法律规定来看,发放宅基地的权力属于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但县乡两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了解仅限于观念和数字,不可能具体规划管理各村的土地,于是实际掌握农村宅基地发放的权力就下移给村委会。这壹权力的下移曾为“村组织”带来许多谋利空间,但现在随着县乡土地部门的权力向农村基层延深,这种谋利空间将被压缩。
2. 乡政府对农民的摊派和“管理”
实际上,应付乡政府以及各级政府部门下派的任务才是“村组织”的主要工作。由于土地承包制的实施,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这对乡政府的权力构成了壹定的限制。于是乡政府往往试图从其他方面弥补其权力“损失”,其手法之壹就是加强对“村组织”的管理和控制。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村组织”承担著乡政府下派的诸多“任务”。例如,每年第壹季度有以下“任务”会下达给“村组织”。第壹项,查“私婚”和“早婚”。乡政府根据各村人口总数,按比例分派名额,责成“村组织”必须搜索到足够的私婚和早婚人数,为乡政府筹到足够的罚金。第二项,实行计划生育的季度普查,责成壹个村必须有壹定数量的人做引产、流产手术。比如,三分村共有1,400人,按比例分到8个名额;少完成壹个,乡政府要对村组织罚款2,500元。第三项,征收人头税。本来,征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权,但乡政府认为,有些该征的税没有征上来,于是按每人12元的配额对各村加征所谓“税收”,这部份乡政府自行规定的收费被村民称为“人头税”。这项摊派遭到村民的抵制,因为“村组织”和乡政府均拿不出合法征税的税票。最后,“村组织”只好从信用社贷款,上交了这笔“人头税”。第四项是“小康村验收”,验收标准多达15项,每壹项都有具体的数字标准,如人均收入达到1,300元的户要超过村民总户数的80%,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要超过1千元,学龄人口小学入学率达到99%、巩固率为99%、完成率为97%,按“村文化建设”标准村图书室必须有1千多册藏书,每年订阅5种以上报刊,有3个体育场所,3种以上体育设施,此外还有住房、用水、用电、道路、绿化、卫生所,以及“村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等各项硬指标。
3. 农民负担的各种税费
笔者调查的壹分村和三分村都已成为“小康村”,但并未全部达标。实际上,乡政府对所谓的“达标”并不认真,他们最关心的是“村组织”上交“税费”的多少。第壹季度的任务还未完成,第二季度的“夏季征购提留”工作就已开始。乡政府把上级政府下达的任务分解到各村;各村再根据下派任务,计划造表,将任务分解到各户。在壹分村,我们看到了上壹年夏季征购提留表,从壹个名叫赵常华的村民名下(承包耕地2.1亩),他应该上缴的夏季征购提留如下:
“村提留”合计为97元(其中公积金42.2元、公益金18.3元、管理费36.5元),“乡统筹”合计为169.9元(其中教育费54.8元、计划生育费8.2元、优抚费11.9元、民兵训练费11.9元、道路维修费8.2元、卫生费4.6元、税金70.3元),总计为266.9元。
夏季是农民交纳各种费用的主要季节。壹分村有1千8百多人,向县、乡政府上交的“夏季征购提留”包括:公积金25,296元、公益金12,648元、管理费25,296元、义务工3,720元、积累工5,580元、教育费39,744元、计划生育费5,692元、优抚8,220元、民兵费2,530元、道路费5,672元、卫生费3,162元,小计126,480元,国家税金48,150元。“村组织”把表册送到夏粮收购站,收购站则把各种款项从农民的卖粮款中扣除。
4. “村组织”在农村社区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从调查结果来看,“村组织”控制民众的能力越来越弱,在农村公共生活中的影响也越来越小。比如,“村组织”不再管理经济事务,如打井、整地、安排生产,也不参与村民的婚丧嫁娶、修房盖屋。“村组织”从农村的公共生活领域退出之后,其管理空白有壹部份逐渐被村民的自发行为所填补。例如,土地承包之始,地块被分割得很零散,壹户的承包地不过3至5亩,却被分割成7、8个小地块,不利于耕作;于是村民们通过私下交换,把小地块合并成大地块,方便耕作。此外,打井、架设电线、改革耕作方式等,也都是民间自发的行为,基本上没有“村组织”的参与。农民在文化活动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姓氏和家族活动的重新活跃即为壹例。
南村以郝姓为主,1949年以前这里有壹个很大的郝氏家谱庙,“文革”时期被拆毁。前几年,村民们报县宗教局批准,集资重新修建家谱庙,庙里供奉的是郝氏最早从山西洪洞县移民过来的祖先。每年农历的正月十五和七月十五,在庙前举行祭祖仪式。但正如黄宗智在《华北的小农经济和社会变迁》所描绘的,与南方乡村相比,北方农村的家族观念相对淡漠。在南村,尽管恢复了壹些宗族仪式和活动,但这里没有族长、族规,也没有族产,宗族行为完全处于自发状态,其活动也仅仅是壹种仪式,除了满足村民对归属感的需求之外,没有更多的社会功能。
在南村的村民活动中,既很少看到“村组织”的影子,也很少看到家族的影子。在组织生产、兴办企业、修房造屋、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邻里、朋友、家族、亲戚的作用几乎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由此可见,孤立分散,缺乏有机联系仍然是北方小农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壹基本特征是国家政权深入农村的有利条件。当国家行政权力对农村控制减弱时,也没有任何势力能填补其权力的空白。
二、“村组织”与乡政府的关系
农村改革除了涉及“村组织”与村民的关系之外,另壹个重要内容是调整“村组织”与上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1. “村组织”功能弱化,乡政府权力膨胀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村组织”的社会控制功能减弱的同时,乡政府的机构和权力却大为膨胀。改革以前的人民公社机关通常只有十来个正式工作人员,现在,南村乡的党委和乡政府已有壹百多人。党委、乡政府、乡人大、纪检、团委以及派出所、法庭、银行、土地、税收、计划生育等各种部门,都比照县政府的机构设置,此外还特别设有管理农村的若干特殊部门。“村组织”的大部份工作都不得不围绕着乡政府的需要。
南村乡政府管理著20来个行政村,从功能上看,既然设立了如此庞大且功能齐全的乡政府,它就完全可以独立承担起管理农村社区的任务,没有必要再设立村壹级组织。但为什么又要在乡政府之下又设立“村组织”呢?这完全是乡政府的需要。在乡政府下面设立“村组织”,既增加了乡政府的权力,同时又减少了乡政府的事务性工作与责任。
“村组织”实行自治之后,乡政府与“村组织”的关系处于壹种什么状态呢?从调查中发现,南村的“村组织”名为村民自治,其控制权并不在村民手中,而是在上级政府那里。由于“村组织”手中掌握的资源很少,其权力基础就十分薄弱,只能依靠上级政府的支持。当然,这种依赖出于乡、村两级组织的共同需要:乡政府需要村组织为其提供经济上的支持,“村组织”需要乡政府为其提供权力的保障。“村组织”的人事任免,有的是通过村民推举,有的是乡政府指派。无论属于哪壹种情况,“村组织”多半必须服从乡政府的领导。用三分村壹位村主任的话来说就是,乡政府可以随时“调度”他们,召集他们开会,并布置任务,对他们奖励或处罚。按规定,村里征收的“提留”(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等)都是“村组织”的专项经费,但在南村,“乡统筹”与“村提留”却都要上缴到乡政府,然后再由乡政府根据情况向“村组织”返还部份“村提留”款项。
为了加强对“村组织”的控制,南村乡政府在每个行政村都安置壹名乡干部,长年住在村里,监察各村的基本动态。在调查中经常听到“村组织”的干部抱怨,乡政府卡得太死,村里的工作难做。笔者曾向他们提问:能不能根据村里的具体情况,对乡政府的安排布置表示异议?“那怎么可以?”壹分村的村主任说,“乡政府根本不听妳的,还要用党纪政纪处分妳呢”。更重要的是,如果“村组织”不听乡政府的“调度”,或无法完成乡里布置的任务,乡政府马上就会撤换“村组织”负责人的职务,另换他人。
2. “村组织”的支配力减弱
从总体上来看,“村组织”对农民是不可能再按人民公社时期那种大队干部对社员的强迫命令方式去布置任务,但它也不能按乡政府管理“村组织”的方式工作。“村组织”虽然行使著国家权力,安排的是上级政府下派的任务,但“村组织”却不是国家权力的化身,它们只是扮演着国家权力的基层“代理人”角色。它们的身份是多重的:当行使国家权力的时候,他们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当他们为村民服务的时候,又成了村民的代理人。村民如果不服从他们的安排,壹般情况下,他们只能调动县或乡的力量来解决。各种各样对农民的征收和摊派之所以能够完成,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对国家权威的服从。因此,“村组织”必须以乡、县两级政府权力的支持作为政治靠山。需要指出的是,在全国的范围内,不同地方的村组织,其权力和支配能力差别很大。有的“村组织”几乎毫无支配能力;有的“村组织”,如河南的南街村、江苏的华西村,其权力与支配力甚至超过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的权力。由此可见,“村组织”的权力不在其组织形式,而是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掌握的经济资源。有的“村组织”没有任何集体资产,连“三提留”也被乡政府拿去,“村组织”不掌握任何资源,它对村民就没有支配力;有的村在土地承包之后,“村组织”仍然掌握著壹部份集体资产,如荒山、野地、林木、矿藏等,这类“村组织”就有很大的权威,能支配村民。但从数量上看,这类具有权威性与支配力的“村组织”比较少。
显然,对改革给农村社会和权力结构带来的重大变迁及影响,学术界还未给予足够的理解和重视。比如,尽管“村组织”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政治意义了,不少人还在热烈地讨论“村组织”的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之重大意义;尽管乡镇政府已经包揽了控制农村社区的大部份权力,但研究者对乡镇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却很少给予关注。鉴于南村的现状在中国农村具有普遍意义,本文由此出发着重讨论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三、中国农村的出路在于改变国家对农村的管理方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农村的社会发展和现代化主要经由两条途径:其壹,农村社区出现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力量,这股力量的发展壮大带动整个农村走上现代化之路;其二,国家率先在城市完成工业化,转而投资农村或将农村人口吸纳到城市。但对于中国来说,这两个方案都很难实行。首先,中国作为壹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化是作为壹个文化和政治问题被引進来的,社会基层并没有蕴藏发展现代化的动力;其次,由于农村区域广大,人口众多,仅仅依靠城市和国家的力量,很难使农村得到发展。中国农村的发展的难题并非始自今天。自近代以来,中国农村就壹直处于“危机─舒缓,再危机─再舒缓”这样壹个周而复始的过程中。本世纪30年代,学术界曾就“中国农村的出路在哪里”展开争论,并形成了以郑庄秋为代表的“农业工业化”和以吴景超、陈序经为代表的“城市工业化”两种方案。但是无论哪壹种方案,在当时的条件下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从中国的现实来看,农村的状况可以概括为3种模式。第壹种模式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代表,改革开放之后,大量外来资金涌入该地,投资建厂,使该地迅速实现工业化。第二种模式以江苏、浙江为代表,即改革之后农村原有的集体经济保留下来,村组织在其政治职能退化之后,转化为该地经济实体的代表,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使该地走上工业化之路。第三种模式最具普遍性,改革之后集体经济解体,村组织的职能弱化,广大农民再次沦为小农,他们守着几亩薄田,或四处打工,或坐家困守;在现代化的大工业、大经济组织面前,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发展机遇。中国广大农村这种具普遍性的情况表明,仅仅依靠个体的努力,庞大而薄弱的小农要走上现代化之路,将是壹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应当如何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第壹种观点认为,当前农村发展的阻力在于改革的不彻底,政府保留了许多计划经济时期的权力,仍然对农民的经营活动横加干涉,甚至滥用权力挥霍农民的收入。因此,农村发展的出路就在于進壹步推动农村体制的改革,减少政府对农村社会活动的管制。第二种观点认为,后起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和指导。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引用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的理论,认为壹个处于现代化進程中的超大社会的乡村的发展,有赖于政府在农村推進改革和组织发展的能力。这壹派学者针对中国农村社会生活中的种种无序状态,认为农村的发展必须从扩大乡镇政府的权力和职能着手,目前国家在农村的权力仅设在乡壹级,下壹步应该把村组织也纳入到国家行政权力的设置之内,以進壹步增强国家对农村的管理和控制。从理论上讲,这两种观点都有壹定的道理。但在现实中,两种主张中的任何壹种如获实施,都会引发新的问题。
1949年之后的经验表明,农村社区的发展与农村基层组织的结构和性质有密切关系。这样的基层组织在过去是村级组织,在今天则是乡镇级机构。目前国家在农村设立的乡镇壹级的组织和机构总体上可以分为3种:其壹是专业化的经济实体,如信用社、电力等部门和公司;其二是县属各部门在农村的派出机构,如工商、税收、司法、土地管理等部门;其三是乡镇政府。在这些机构中,以乡镇政府的职能最完整、权力最大,党委、政府、人大、纪检、共青团、妇联等机构和社会团体俱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职能无壹不包。既然农民养活了这么庞大的党政机构,农村发展的课题也理应由乡镇政府承担。然而,事实证明,目前的乡镇壹级政府主要是以行政管理为名,从农村提取各种资源,满足其官僚机构干部职员的需要,而对农村发展这样壹个关键性问题却久无积极的作为。
根据马克斯 韦伯对官僚体制的剖析,壹切科层官僚化的机构,无论其组织还是个人,都是以形式主义和服从上级为原则,不具备任何组织、规划、激励、动员社会的能力,它既反对也压抑组织成员的事业心和原动力。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壹种为经济成功而奋斗的精神,这恰恰是科层官僚组织所不具备的。壹个庞大的、权力无边的官僚科层组织的存在,必然会压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
通过剖析南村农民与“村组织”以及“村组织”与乡政府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到,目前中国的乡镇壹级组织具有两个特点。其壹,无论从乡镇干部个人角度还是从乡政府组织的角度来看,乡镇壹级机构对农村发展的成败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土地承包之后,经济发展的责任已经落在壹个个孤立的小农头上;乡镇政府无需规划农村社区的发展,其事权主要是管理、收费、罚款等。其二,由于权力集中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再加上小农素质低下,处于壹盘散沙状态,这就为乡镇政府滥用权力提供了方便,其主要表现为寻租行为泛滥,乡政府用壹切看似正当合法的理由,为乡镇组织和个人增加收入,从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除了无责任化和寻租行为泛滥之外,乡镇政府和县属各部门的派出机构(这样的机构加起来有30来个)还形成了壹个个小型利益集团。各部门之间竞相划地为牢,争权夺利,推诿塞责,并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鱼肉乡民,蚕食农民的利益。中国农村这块曾孕育了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和东方文化的沃土,近十余年来在各方势力无情的榨取和吮吸下,正在变成壹条干枯的河床,不仅无力承载未来发展的重负,就连维持农民家庭的生存与再生产亦非常困难。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这壹性质,中国农村的发展正面临双重困境。第壹重困境在乡镇党政系统内。这壹重困境包含两层意思:其壹,国家把大量的有关农村的政策和行政目标都堆在乡镇政府那里,即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壹根针”,乡镇政府忙于应付上级政府下达的种种任务;其二,乡镇组织作为国家行政机器的壹个环节,现有政治机制使得乡镇干部的主要目标是升官,大多数乡镇干部素质不高,无力承担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重任,即使有少数有能力创新者,也受到体制的严重约束,无法有所作为。第二重困境在农村本身:其壹,如果没有政府方面的组织、规划和扶持,仅靠单个小农的努力,在现有观念和经济水平下,小农的发展前景十分有限;其二,如果扩大政府的权力和职能,在现有的体制下,它会以政府的官僚化行为追逐其寻租的目标,搞什么“大蒜乡”、“烟草乡”、“黄瓜乡”等,只能带来更多的经济和社会灾难。
从南村调查所揭示的中国农村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来看,笔者以为,农村发展的关键,不在于是强化国家对农村的管理还是减少国家对农村的控制,而在于国家政权以什么样的体制和方式管理农村。要克服目前农村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必须从体制上和管理方式两方面改革作为农村权力中心的乡镇政府机构,由行政官僚凌驾于农村之上转变为由农村社区精英对农村自我管理。通过这壹改革,也许能够为农村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农村的困境
作者 綦彦臣 写于 二零零四年
所谓“三农”问题,按官方和主流媒体(含学术刊物)的说法,就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影响国家和经济社会向现代化发展的阻滞因素,因而也成了政府和学术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其实,“三农”问题早已存在,并非时下因学术讨论热烈之故而产生。当壹个“问题”为社会各界所注目,也就意味着这个“问题”已成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因素。
“三农”与“国企”之类的问题明显不同,还在于它以往多年并不被理论(学术)界真正重视。“国企”问题出现不久,就有学术机构拿出战略报告,上呈最高决策机构,進而编辑成书。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领衔的《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即为壹例。而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则多是些零零星星的文章与文集。目前,国内最有学术品位和现实针对性的有关“三农”的著作仍是文集,虽然它们被冠以“经济前沿学术劄记”之名号,但出版者亦不得不辅以“农业、农村、农民集”之标称。有人注意“三农”问题,丁力主要是从国际竞争角度来讲的[1],而就整个文集来说,几无主线可言。秦晖则力称進行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2],但作为壹个历史学家,他并未从文化传统方面進行深刻反思。既便是农村问题的著名权威杜润生先生,其近期出版的著作也不过是文集而已,且没有解决“问题”的良方,更未涉及文化传统的反思。
何以中国的学术界之于“三农”问题表现如此?其原因当然错综复杂,而其中的壹个根本原因就是,学者们的士大夫式思维使他们的观察往往局限于儒学的“君子在国、小人在野”的定势。用现代话语来说:农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弱智”群体,是阻碍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因素,应当被安排和规划,应当有“上智”给他们指明出路,等等。更有甚者,还有人试图通过对“三农”问题的壹些表述建立自己的话语霸权,比如匆匆到壹趟外国的农业地区(邦)做蜻蜓点水式的考察,就称毛主义的农村模式有可行性,云云。
如何才能使“三农”不再成为“问题”,反而给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带来有效的参照?依个人的学术与实践的双重经验来判断,从文化传统的角度去反思,進而找出宪政之路,不失为最理想途径。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农民被视为小人是自儒学兴盛两千多年来“天不变道亦不变”式的版本。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恢复的高考制度(类似于古代科举),是绝大多数农民子弟身份蜕变的最主要途径,至今依然如此。尽管每年很多大学生无法就业,许多农民子弟还是愿以大学生的身份“漂浮”于城市。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整个求学投资的产出率如此之低,在中国这个发展中国家显然是不正常的。农民子弟大学毕业后即便失业也不肯还乡,其社会层面的理性需要是不愿恢复到“小人”、“在野”的传统历史定位当中去,哪怕飘荡在城市里作另壹意义上的“在野”也好。不能否认,确有负责任的学者主张从现代公民政治的角度确立农民的身份,但总体上来看,农民被视为儒学意义上的“小人”之文化传统并未发生丝毫变化。
“三农”作为问题出现之初,有人就以“民工潮”、“流民”这样的字眼来指称离开土地的农民的身份。这种“君子于国(城内),小人在野(农村)”的历史遗传,非常之顽强。進入21世纪了,仍然屡屡发生农民在城市被权力部门非法扣押并罚款(了事)的现象,而孙志刚案件只不过是被社会关注到的壹个恶劣典型。凡此种种说明,关于农民身份的认同存在着壹个传统的前提:“在国”与“在野”之区分。壹些城市知识分子关于如何控制、管理、规划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的说法,本身就是对农民的壹种歧视。它把农民视为现代化的障碍,是需要被“规划、控制”的部份。最典型的“说话”之壹是《读书》2003年10月号上的壹篇文章。该文作者认为,孙志刚之所以被打死,可能因为他更像农民(流民)。这位作者写道:“在现今中国大城市的犯罪记录中,50%以上是流动人口,而在广州这个比率上升为80%,这是孙志刚案件在广州发生的背景。”[3]
且不论其数据是否准确可靠,仅就作者的用语和视角而论,不讨论农民在城市里遭受的种种歧视,而单纯用流动人口数量之多少来暗示农民進城的负面作用,既非严谨的学术讨论,也很不道德。无论進城的农民在城市里犯罪的原因(特别是重大案件,如绑架、伤害致死案)是否与他们直接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有因果关系,都不应当回避城市体制及其居民对农民的种种歧视,更不用说普遍发生的建筑工地包工头及建筑公司恶意扣减或延付农民工的工资等现象了。事实上,对农民的歧视来源于城市居民那种高农民壹等的优越心态,以及在思想深处把农民工当作“贱民”的观念,这就是传统文化的现代折射。
笔者曾在农村金融系统中工作过16年,根据我的体验,农民不仅富有理性,而且还是遵守诚信原则的较优群体。即以20世纪80年代我参加过的所谓“依法收贷”活动为例加以说明。对农民“依法收贷”的要求是迫使农民承担集体(社队)时期的旧贷款,即将信用社与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集体的贷款契约转化成农户(户主)契约(称为“落实到户”)。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银行代表了司法机关(这本身就是违法行政),强制裁决让农民承担某个数量的生产队贷款,而且往往是当即执行,不给农民任何辩护权(也未设置此程序)。尽管如此,农民为了面子,比如别在大喇叭上喊户主的名字,往往自愿承担这种无效契约的责任。从法理上讲,人民公社作为壹种经济组织(当然也是政治组织),已经破产,破产清算已于“分队”时完成,作为集体土地的承包者没有承担债务的必要。况且,废除人民公社(即“分队”)是壹种政治措施,没必要再回溯经济责任。其实,“分队”也是对“合作化”以来无偿公有化私有土地的壹种补偿,或者说是壹种隐性的国家道歉行为,怎能同时追溯与那些资产相连的债务呢?即便如此,农民们还是替政府承担了本不该由他们承担的债务。这种欺压农民的现象在过去几十年来的农村工作中其实是屡见不鲜的。
当知识分子在讨论如何“安排”农民的出路时,他们经常忽略了壹个农民的基本权利问题,即农民有权利要求与城市居民壹样的生存权利,这种“从肚皮(吃饱)到脸皮(尊严)”的要求,在宪政缺位的体制中常常被“理所当然地”排除在话题之外。即以土地权利的界定为例,有学者认为,土地已成了农民的社会保障,所以土地不能作为生产资料交给市场来处理”。虽然这种设想确实考虑到农民的利益,但它把壹种几十年来壹以贯之的制度歧视当作天经地义的背景因素,那就是,政府只为城市居民提供社会保障,农民作为“次等人口”,不能象城市居民那样获得属于城市居民的完整的社会保障,而只能靠现有的承包地来养老防灾,至于承包地能否保障农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城市居民的“最低保障线”,就忽略不计了。何况,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其实只是“准私有”[4],农民并未获得绝对的产权,因此在承包地受到专横的权力的侵害时,往往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最基本的权益。“合作化运动”以来的土地制度是中国自秦代以来土地制度的大倒退,而改革开放初期对土地制度的安排只是壹项权宜性的逆向调整。只有在宪政的保障下,农民才能拥有各项保障人格尊严的基本权利,其中也包括土地权利。迄今为止的所有政策都以有意消解农民自组织的积极性为目标,壹度热门过的村民选举现在看来并为产生农民利益的真正保护者,相反却形成了新形式的政府代理人。
依笔者之见,宪政的稀缺与文化传统的压抑,才是中国“三农”成为“问题”的根本原因。当政府的全能性神话无法实现,而农民的利益又被直接统治农村的乡镇权力构成的利益集团无情吞噬时,农村社会的整体心态又回归到历史的某壹个极值状态。因此,胡温“新政”以来所力倡的减轻农民负担才大受农民欢迎。但是,“新政”是否有能力走出“黄宗羲定律”[5]则有待观察。
尽管中国的“三农”问题所处的制度环境属于宪政稀缺类型,但是通过政策安排或制度转型还是能实现对农民的利益保护的。在现代化進程中,政策安排与制度转型只能依靠前现代方法与机会型的现代宪政之路。所谓“前现代”,就是寄托于“小岗故事”的再现,借助政治权能来推开与因应农民的愿望;所谓“机会型”的宪政之路,则取决于知识精英是否愿为建立壹个真正自由繁荣的社会而努力。
下面的壹系列内容或许可被视为制度转型方案中的壹些选择:
通过立法程序消除宪法第8条关于土地产权的规定,确立土地私有化制度。从而实现农村土地从“准私有”到绝对产权的转变。
在有关土地私有化的宪法修正案中,可以明确规定,私有化土地按比例可证券化流通,但必须限定用于狭义农业的最低额度。证券化流通能够使农民资产向城市转移,即置换性转移。
彻底使党、政机构退出乡镇。在村民委员会全面海选的基础上,成立乡镇完全自治机构。
为使政治博弈具有可行性,乡镇党派机构不宜设委员会,而只设特派员办公室,以统壹管理乡村党员;应取消村党支部的设置,在实质上不允许党权大于政权,即让村民委员会成为唯壹行使农民委托权的机构。在宪法层面上,要明确规定,在壹乡村区域不拥有土地权的人,不得出任乡村公职,但鼓励现有乡镇公职人员中父母在农村者回本村(乡)继承土地权并参与公职竞选。
乡镇政府的组成由村长联合会推举或特别聘任,即将乡镇治理模式由政治化转向公司化。在整个转型过程中,成立以户籍在当地农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作为过渡机构。为防止历史上“良绅淡出、劣绅進入”的现象重演,乡村应建立“清议会”,由资深人员(如原籍为农村、退休后常住乡村的教师职员)评价为政者的能力,并形成壹种舆论机制。在公共政策层面上,鼓励农村出身的知识分子回村(乡)参加与治理,并使之拥有农村地权。
恢复农村基金会制,但使之不与任何国家机关建立行政隶属关系。
在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建立的法律依据。
中国是壹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民的利益不容忽视,这也是壹个最基本的社会正义。
农村的危机
作者 中国网友
進入20世纪80年代,资本和市场的力量被引入中国农村社会,以应对后革命时代基层治理的危机。但正如本文作者所描绘的,在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获得极大提高的同时,市场经济的深入也给中国基层社会结构带来严峻挑战,带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社会矛盾的激化;原本存在于经济和政治领域的对立和冲突,進壹步演化为社会心理层面的情绪对立。这种日益泛化的社会阶层分化与矛盾,成为新时期中国基层治理无法回避的难题。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给农村的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变迁,农民的物质生活获得了极大的提高。与此同时,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也发生严重的分化。社会结构的阶层化和利益关系的市场化使得中国的社会管理面临新的挑战。早在上世纪90年代,陆学艺就指出:“目前中国的农民实际上已经分化成若干利益不同、愿望不同的阶层,而且正在進壹步分化之中。” 农村阶层分化使农村社会成员的利益主体和利益来源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矛盾明显化, 形成了极其复杂的利益新格局和社会矛盾新体系,对社会利益协调和人民内部阶层矛盾的处理提出新的挑战,如若处理不当,阶层矛盾就可能演变为社会冲突,危及社会和谐发展。
不过,既有研究更多关注的是阶层分化过程中引发的利益矛盾,事实上,随着农村的经济分层、政治分层与社会分层高度重合,农村阶层分化所产生的政治社会影响远不止于利益层面,而是日益覆蓋生活层面,形成全方位的影响。换句话说,中国农村阶层分化所形成的政治社会后果开始从利益政治向“生活政治”蔓延。这种“生活政治”指的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意志在日常生活中的泛化、日常生活被提升到政治层面予以解读的壹种范式,它的展现路径往往是“政治生活化”与“生活政治化”,前者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后者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
富人治村:村庄经营下的利益政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民营经济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勃兴,中共支持的红顶资本家当选村组干部成为农村壹道常见的政治风景。从1993年开始,浙江、重庆、吉林、山西等地在农村选举过程中,壹些先富裕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养殖业大户积极参加竞选,他们以较强的致富能力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甚至还以承诺和捐赠的形式赢得多数选民的支持而当选。2005 年以来, 先富能人参政的迹象更加明显,乡村新富阶层通过政治民主的竞选方式走上了政治前台。其中最典型的当属浙江地区,在2005年浙江省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由先富能人当选村主任的比例已高达60%——70%;据2008年3月壹项在义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所在的行政村里,由先富能人担任村支书或村主任的高达69.12%。我们的大量调研发现,在2006年农业税费改革以后,随着国家在乡村社会治理的任务从提取资源向输入资源转变,全国范围内已经普遍出现“富人治村”的趋势。
富人参政首先是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村经济社会分化的结构性后果。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城乡的快速流动,使得农民的职业发展空间大大增加,但因个人能力、关系网络和机遇等各种因素的差异,农民家庭收入上呈现出巨大的差异,進而导致村庄出现经济分层。尤其是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资源(如煤矿资源)较为密集的地区,由于个体私营经济较为发达,或者资源开发较早,村庄中的少数人通过经营生意率先成为村中的富人。与之对应的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具有壹定的技艺,且家庭劳动力较多、负担较少的家庭则成为村庄中的中间阶层。那些纯粹以打工为主且家庭劳动力稀缺的家庭通常沦为村庄中的底层。
村庄的经济分层构成村庄政治分层的社会基础,富人因为具有较强的致富能力更能获得多数民众的认可,满足民众壹些朴素的期待,比如,富人或许可以带领我们致富?富人这么有钱至少不会贪污集体的钱?让先富的能人不仅带头致富,而且带领致富,成为民众还有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重要政治期许,许多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开展“双带”工程。当然,在壹些地区,地方政府动员富人参政主要是为了应对乡村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发展”与“稳定”的矛盾。尤其是随着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农民上访,富人因为拥有更为广大的关系网络,甚至黑白两道通吃,成为地方政府非正式的摆平社会矛盾的重要依靠力量。因此,在这壹意义上,富人群体参政也是地方政府积极动员的结果。
不过,富人参政并非是完全被选举或被动员的结果,也并非如媒体上所报道的,是因为富人拥有桑梓之情、希望回报家乡。这种理想的富人治村模式虽然存在,但却是个别化的典型,并非群体属性。个体典型不能代表壹个群体,更不能代表富人阶层,否则就容易出现分析单位的层次谬误,而对富人治村充满美好的想象。作为壹个“生意人”,富人参政首先是他们理性考虑的结果。客观来说,富人主政可能很少直接从村庄集体中谋取利益,甚至壹些干部还为村集体的公益事业建设垫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参政毫无所图。调研发现,富人主政主要基于以下四点:壹是拓展各种关系人脉,解决自身遇到的各种困难,服务自己或家族经营的产业;二是在资源下乡的背景下,从承接和实施的工程项目中获取利润或其他灰色收入;三是优先捕捉地方发展的各种信息,在地方资源开发过程中,获得投资先机;四是转变参政之前存在的不太光彩的身份(如原来就是混混,或者有过大偷税漏税行为),洗“黑”为“白”,甚至变“红”,寻求更大的利益保护。
总而言之,富人村干部多是工具理性的行动者。在地方资源资本化和资源输入的大背景下,乡村社会的巨大利益流量是吸引富人老板积极参与主政的主要动机。当然,这并非完全否定其中也可能夹杂壹些回报乡民的动机。但诚如地方政府干部所言,富人参政主要是为了攫取资源、积累政治资本和获得社会地位。也因此,大量的富人参与村庄选举,仍然主动利用四种手段,壹是以私济公,通过先捐赠部分资金、物资作为获取民意的手段;二是贿选,不惜重金购买选票;三是依托乡村中的家族力量,形成派系;四是动员壹些灰色力量胁选。无论何种形式,富人参政都大大擡高了普通村民参政的门槛,形成了较强的政治排斥。调研发现,发达地区农村或资源密集型地区农村,从两委干部到村委代表均出现明显的富人化,致使底层群体的政治参与空间大大萎缩。
基于此,富人主政的主要逻辑便如经营生意壹般经营村庄,進而撬动村庄中的利益政治。具体来说,富人经营村庄,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壹是经营土地,二是经营项目。在城镇化的進程中,土地作为稀缺资源,集体建设用地成为竞相争夺的重要资源,但也因此成为乡村社会阶层矛盾的主要发生领域。
以宅基地为例,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壹户只能拥有壹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换言之,村庄中的每户家庭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在符合村庄规划以及“壹户壹宅”的前提条件下,农村宅基地是壹种福利性质的分配。然而,壹些地方的富人村干部却对宅基地進行拍卖,形成别墅区、农民公寓和老旧住宅的居住格局,阶层之间的住房区隔凸显壹些地区的富人村干部则意图通过整村住房改造,集体修建“小康住宅”别墅群,然后以成本价出售给本村村民,并主要依赖修建小产权房来启动和弥补资金空缺,但最终却引发底层老百姓接连的举报和上访。具有公益性质的宅基地分配尚且如此,其他类型的土地经营开发则蕴藏更多的矛盾。
换言之,富人村干部在村庄经营中讲求效益和效率的逻辑与底层村民讲求公平道义的逻辑存在重大冲突,然而富人治村所形成的村庄政治格局,又具有较强的专断性,难以有效吸纳底层群体的呼声,最终导致阶层之间形成了难以逾越的利益鸿沟。
此外,在国家资源输入的背景下,经营项目成为许多地区富人村干部经营村庄的又壹重要方式。在农业税费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主要依赖于从村民手中筹资筹劳,与此不同的是,当前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主要资金来源于自上而下的国家输入。虽然许多地方都出台了“壹事壹议”的财政奖补政策,即鼓励地方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配套自有资金。自有资金的筹集主要通过资金自筹和劳动力自筹。但事实上,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几乎难以从农民手中再次筹集资金和劳动力。
而富人主政因擅于与政府部门官员打交道,甚至建立起非常深厚的私交,使其更加容易从上级政府各部门手中争取资金项目。但也因此,项目资金的获取变得与普通村民无关,导致农村公共品供给的需求表达和项目工程的实施监督都出现自下而上的缺位。不过,村落中总会出现壹些维权或谋利钉子户,但具有强大经济基础和广大人脉关系的富人村干部,很快能够通过运用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力量和手段来摆平在项目落地实施中引发的各种矛盾。比如花钱买平安、寻求村级商会的协助、与派出所联合打压,甚至动用灰黑势力等。
试举壹例,笔者在浙江西村调研发现,西村商会成立于2011年,由本村的企业家组成,约30人。每名会员需要每年缴纳壹定的会费。商会每年组织会员1——2次的外出考察,并将部分会费支持村庄公益事业的建设,如每年过年开展对困难户的慰问。除了这些常规化的活动之外,商会中的村庄企业家隔三差五便会聚在壹起喝酒,互通有无。商会对村级治理的重要作用主要在于摆平村庄政治精英无法摆平或者不适合其出面摆平的纠纷。比如在公共建设中遇到“钉子户”的高要价,村干部如若满足他的需求,便会产生扩散效应,而商会老板以私人名义“掏腰包”来摆平钉子户,则为村干部省去了许多麻烦,也有效规避村干部的风险与责任。另外,村庄中70%的村民都在本村的企业务工,商会老板与村民之间尚有隐形的身份关系——老板和员工的关系。这壹隐含关系使得村民既碍于面子,也受制于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威胁”而不得不妥协。
由于在利益关系和阶层意识上具有较强的亲和性、甚至壹致性,村庄上层精英的阶级化得以可能。这也造成在国家资源输入的背景下乡村社会形成分利秩序。这壹分利集团中,在“争资跑项”中寻租或获取工程利润的乡村干部,包括富、恶、灰黑社会势力,以及日益掘起谋利型的钉子户、上访户等机会主义者,几个利益行动主体之间聚合成为相互利用的稳固利益联盟。普通的农民本应作为国家资源输入与地方资源资本化的最大受益者,却被排除之外,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被动的享有遭遇层层侵蚀的剩余资源,落单的农民最终也就成为了真正的弱者。
底层抗争:笼罩性支配下的生活政治
农村的经济分化,在政治领域触发阶层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在富人治村的背景下,上层精英之间的联盟,不仅触及政治领域,而且日益向社会领域延伸。经济与政治上的分层也日益渗透到村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熟人社会内部形成阶层之间的社会区隔与社会排斥,并最终倒逼底层群体的抗争。这强化了阶层分化背景下农村生活与政治的关联,村庄陷入“泛政治化”的对立。
近年来,阶层之间的社会排斥近乎涉及民众生活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
在住房上,壹些地区农村已经出现明显的区隔,别墅区、农民公寓和老旧房子的居住格局犹如在村庄中划分出了富人区和穷人区。在消费上,富裕阶层以炫耀性消费强化社会分层中的地位,典型表现为村庄中豪车、标配与无车的分化。在社会交往上,人情原本作为村民互助的功能丧失,却因阶层分化而形成人情排斥。酒宴规模不断擡高,部分农村壹桌酒席高达四五千元。更有甚者,富人阶层中日益盛行酒席不收礼金。这就意味着酒宴席收支无法平衡,逼迫底层家庭只能遵循“能不办就不办,能少办就少办”的原则。但是少办酒宴或不办酒宴,不仅意味该家庭无法在熟人社会中获得相应的脸面,而且将使其社会关系网络难以维持。显然,办奢宴、不得不办的酒宴与不办酒宴这样的鲜明对比,并非农户的个体理性选择,而是阶层分化所产生的结构性社会排斥。在婚嫁上,作为婚姻缔结中的重要条件之壹的“彩礼”日益攀高。在笔者调研的浙江西村,2007年,当地彩礼上涨到10万元,2010年彩礼上涨到18.8万元。村民估算,不包括建新房、买车这些前提条件,娶个本地媳妇,彩礼、金银首饰加酒席至少也得花费30——40万。加上建房和酒席等成本,普通家庭不堪重负。阶层分化产生婚嫁流动差异,典型表现为本地媳妇与外地媳妇的分类,而“只有没钱才会娶外地媳妇”成为村民的基本共识。
概言之,无论是住房、人情、车子还是婚姻中的彩礼,壹定程度上均可作为农民的壹种消费形态,阶层分化型塑的社会排斥弥散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而阶层的社会排斥主要是通过富人阶层不断擡高消费标准,或者设定新的消费规则,普通阶层或贫困阶层则完全被裹挟在“水涨船高”的消费洪流中,难以喘息。
底层群体之所以被裹挟并产生激烈的社会性竞争,在微观上是上层群体“求异于人”的心理与下层群体“求同于人”心理藕合的结果,而在熟人社会里,建房、娶媳妇等本身构成农民重要的社会价值,甚至影响他们人生任务这壹本体性价值的实现,这就致使阶层结构形成之后,个体的行动自主性受到极大的制约。阶层之间的张力,以及富裕阶层对普通阶层和贫困阶层的社会排斥,最终导致绝大多数的村民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这种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不断累积,便在内心郁积壹股情绪,甚至形成“仇富”的“气”。
这种“气”是壹种“常识性正义衡平感”,是当事人的壹种主观感受,壹种顾及人的全部与整体的观念,而非就事说事的观念,即“中国人具有不把争议的目标孤立起来而将对立的双方、有时進而涉及周围的人们的社会关系加以全面和总体考察的倾向;而且中国人还喜欢相对的思维方式,倾向于从对立双方的任何壹侧都多少分配和承受壹点损失和痛苦中找出均衡点来”。尽管,普通阶层和底层村民极力试图通过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民间借贷,以及将家庭的社会竞争压力层层向上進行代际转移等办法進行自我调整。这在壹定程度上缓解他们遭遇的生活危机,避免自我认同的彻底丧失,以及在社会竞争中快速被甩出社会结构之外,却也无法从根本上扭转他们较为弱势的经济社会地位。
由此看来,由于中国农村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分化开始出现高度的重合,并未出现韦伯意义上的财富、权力与声望的多元分层。相反,经济分化日益转化并主导村庄的政治分层与社会排斥。当然,随着阶层之间在情感、利益上的不断交汇,村庄便会形成“气场”。与具有强大经济基础、社会关系网络和政治能量的富人阶层不同,底层群体受资源、能力等多种方面的束缚,底层群体呈现高度的分散化、碎片化和无组织化。在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受到阻塞后,底层群体中的大多数主要采用弱者的武器進行抗争——在公开场合中表现出对上层精英的服从,而在隐秘场合则以造谣、倒垃圾、剥树皮、举报等形式進行匿名化和细碎化的反抗。农民个体化的自助日常抗争形式避免了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但这种低姿态的反抗恰是与农民的社会结构最相适应的。仅有少数已经完全被甩出当前社会结构的村庄边缘人,才会以弱者身份作为武器進行无底线、无尊严的“耍赖”,与村庄上层精英進行直接面对面的斗争。
不过,底层群体虽然在抗争手段上细碎,但底层群体恰在公开或隐蔽的反抗部分宣泄了心中愤懑的情绪,释放了心中的“恶气”,而且相互激发并强化了阶层意识。底层群体虽未成为“自为的阶级”,但在大量细碎的无组织的“出气”中可能在未来逐渐形成“自在的阶级”,進而形成阶层之间的组织化对抗。在社会变迁和利益斗争加剧的情况下,阶层结构位置与集体行动可能发生紧密的关联。
综上所述,伴随农村经济分化的加剧,以及政治社会分化的高度重合,底层群体遭遇了阶层分化所诱发的笼罩性支配,凸显阶层分化下的“生活政治”,壹方面,上层精英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以实现其阶层的政治意志,另壹方面,底层群体则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表达進行抗争。然而,阶层的“生活政治”将贫与富、公与私的矛盾混杂在壹起,并未达成问题的实质解决。相反,这壹“泛政治化”的解决方式可能進壹步让问题滑向“强者压制”与“弱者反抗”的对立与冲突,并使冲突的内涵与外延无限扩大。
余论
中国农村的社会阶层分化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已不仅在经济、政治领域表现为阶层之间的利益政治,而且辐射到社会领域,演化为社会心理层面的情绪对立,形成阶层间的“生活政治”。由于上层精英的阶层化意识较其他阶层更为突出,并形成了如孙立平所言的“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的社会形态,这决定了绝大多数普通村民无法依靠个人力量与上层精英進行斗争或博弈,未来壹段时间内,村庄仍可维持表面的社会秩序稳定。但是,阶层之间的利益、权力与地位的愈发失衡乃至对立,村庄社会中的“气场”便会扩大,壹旦出现导火索,便可能出现井喷式的爆发,这为新时期的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提出重大挑战。如何从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重构阶层结构与关系,实现阶层间的政治整合和社会整合是实现阶层社会有效治理的基础。
在学界,通常认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阶层分化之后所型塑的壹种理想社会形态,庞大的中产阶级被假定为具有对社会贫富分化较强调节功能和对社会利益冲突较强的缓冲功能。这壹理论假设的前提首先是具备庞大的中产阶层,其次是中产阶层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当前,中国的农村社会呈现的贫富分化,并未出现明显意义上的中产阶层或中间阶层,普通阶层和底层仍然占据村庄中的大多数。从调查经验来看,中产阶层因为具有中间性的结构位置而具备调解和缓冲的功能,这更多是基于壹种结构化的想象。恰恰从阶层关系来看,中间阶层也被激烈的社会竞争裹挟,在政治经济上都趋向于依附富裕阶层,甩离底层,从而难以发挥在基层治理中的“中间价值”。在这壹意义上,意图通过结构自发调整的形式消解阶层分化所产生的政治社会后果,不仅过程缓慢,而且未必能够实现。
鉴于此,民间力量对于缓和阶层分化所引发的社会阵痛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及时介入,促進阶层间的政治整合和社会整合。在政治整合层面,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在原本建立的均平化社会基础上的村民自治制度需要在阶层分化的背景下及时做出调整。
第壹,需要畅通群众的政治参与渠道和完善群众政治诉求的表达,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警惕富人主政背景下的寡头政治的生产。尤其要保障底层群体或弱势群体的政治权利,吸纳更多的普通民众参政议政,扩大党和政府执政的群众基础。
第二,建立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保护底层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实现不同阶层的共治共享。
第三,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不仅要在利益分配中形成规则,而且要在“人心”安抚中树立道义,如此方能化解阶层之间利益与情感交汇所形成的社会矛盾。
第四,在社会整合层面,要打破公共生活领域的消费异化,塑造乡风文明的社会,通过地方政府政策引导,村两委、村庄社会组织(如红白理事会、乡贤会等)落实和监督,在涉及村民生活的重大事项(如人情消费、酒席规格和规模、彩礼等)方面制定基本标准,改变和抑制盲目攀比、无序竞争的社会不良风气,降低群众的生活压力,消除阶层竞争的紧张感和焦虑感,進而降低贫富分化所形成的相对剥夺感。
残害农村
作者 茆家升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彭湃毛泽东两位所谓“农民王”, 是终结中国数千年“乡村自治” 的始作俑者。他们以俄为师,在中国广袤农村,推行暴力革命,消灭私有制。对贫苦的乡村,做彻底的剥夺,不惜大量杀人。受害的首先是土地红利主要提供者,也是士绅文化的传承者,中小地主阶层。而延绵数千年的宗法制度,也被彻底摧毁。亿万农民失去生存的家园,和文化道德的依托,再加上异族的入侵,从此近百年的大动乱大灾难开始了!
彭湃本人的经历和其家族命运的跌宕起伏,更有其标本意义。
上世纪二十年代,彭氏发动海陆丰起义,成立中国第壹个苏维埃政权,先后以土地革命名义,大量杀人。大动乱曾迫使当地八分之壹人口,逃避粤港;六十年代被杀者后人,在文革期间,又以“革命委员会”名义,大量杀伤彭氏后人亲属!
暴力革命致使如此冤冤相报,还不该发人深省吗!
中国历来农耕立国。由于千年皇权不下县和绵延数千年的宗法制度与土地私有制形成的乡村自治状态,先民们过著自耕自给,远离皇权相对自由散漫的生活。几千年来,历经多次皇朝更叠的大动乱,战争、灾荒、瘟疫等种种劫难,先民们凭借脚下几亩薄田,几片山林,几畦菜地,和吃苦耐劳,艰辛发奋的精神,都坚强地生存、繁衍下来了。
但是,也因为几千年帝制的桎梏,儒家三纲五常的束缚,还有分散的单壹的小农经济,产量低,物资匮乏,缺乏竞争力。加上多年的固步自封,已与世界潮流脱节,直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保守的大门,被外强的坚船利炮轰开。古老的中华民族,才切身感受到危机的到来。
于是壹批批有识之士,在认真反思本国本民族种种积弊的同时,也纷纷走出国门,去见识滚滚前進的世界潮流。当然,纷纭繁杂的世界潮流之中,也是泥沙俱下、五颜六色,其中发光的不全是金子,嗓门大的不壹定就是真理。
果然,各种正说邪说正理歪理,都戴着各种面具,藏着各种野心祸心,打着各种旗号,涌進中华大地这块闭塞已久的土地上来了。中国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生态,被彻底终结,近百年来的大动荡也壹发而不可收了。
影响中国历史進程的,主要是两股思潮:壹是以英国工业革命、法国的人权宣言、美国的独立宣言,所带来的在器物、制度,和文化上的大变革,和由此行成的民主、科学、宪政、自由、平等、人权和市场经济的大潮,孙中山先生所说的“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主要就是指它们。认识它,接受它并在中国传播开来的代表人物有魏源王韬林则徐梁启超孙中山宋教仁蔡元培胡适等,当然也包括鼓吹‘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的陈独秀。
在这样的世界潮流推动下,近壹百多年来,中国发生两件变革性的大事:壹是由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数千年的帝制,成立了亚洲第壹个民主国家;壹是由胡适陈独秀蔡元培等发起的新文化运动,批判旧文化旧礼教旧制度,引進推广民主、科学,及自由、平等、人权等普适价值。
可惜,这股民主大潮,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在大陆中断了,以后只在偏居壹隅的台湾岛上,才有延续与发展。
其二就是发端于马克屎恩格斯合著《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所带来的红色大潮,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用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手段,砸烂旧世界,建立壹个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的新世界,要消灭私有制,包括剥夺农民和小工商业的资产;要和旧的传统做彻底决裂,甚至要破除婚姻和家庭的“束缚”,据说那样就可以到达人人都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极乐世界了。
今天来看别说这样的乌托邦是如何的荒唐与充满暴力血腥和灭绝人性,但其开始鼓吹的反剥削均贫富的主张,确实也蛊惑了壹批知识分子,愿意为它赴汤蹈火,甚至流血牺牲,从而也成就了壹些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其代表人物有陈独秀、李大钊、恽代英、肖楚女、夏明翰、彭湃等。
有两位人物,特别值得关注。就是共有“农民王”头衔的彭湃和毛泽东了。他俩应该是终结中国乡村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政治生态的始作俑者,是在中国广袤乡村推行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和消灭私有制最有力的鼓吹者和顽强的推行者。由此带来的乡村乾坤大颠倒,其后果是福兮?祸兮?他俩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农民的大救星,还是灾难连年的灾星?两位之间有何异同,历史应该如何理性客观地评价他们?
说来话长,还得从中共成立说起。
中国共产党1921年的成立大会, 是在共产国际派驻中国的代表,荷兰共产党员马林的主持下召开的。(据叶永烈先生文章,1921年10月4日下午2时,巡警突然包围了上海陈独秀住所,逮捕了陈独秀和夫人高君曼、壹大代表包惠僧、杨明斋、柯庆施,是马林花了保金500两白银,保五人出狱的。)
以后长时期中共只是共产国际壹个支部。共产国际有责任给中共支部以物质援助和理论指导,比如定期发放壹定数量的卢布,当然也就有了对中共指手画脚的种种权力,包括领导核心人员的组成,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等等。以后共产国际的驻中国代表如鲍罗廷、越飞,直到长征时的指挥官李德,都是中共头上的太上皇。不厘清这个事实,就不能理解中共的许多政策,为何和苏联惊人的-致。中共领导人都在说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当然也有个别不听话的,比如陈独秀,但很快被边缘化,直至开除出党。
但是,中共和苏共所走的路并不壹样,中共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路,也就是说中共是发动农村革命起家的。虽然中共早期也搞过夺取城市的斗争,比如南昌起义、两次攻打长沙、攻打赣州等,但因为都失败了,才决定革命从统治力量薄弱的地方,广袤的农村开始,即土地革命。
中共党史通常称1927---1937年为土地革命时期。其实这个时间,还可以提前,至少可以提前到1924年7月3日,即第-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农讲所)开学的日子。
虽说那时中共还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没有根据地,“打土豪,分田地” 还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农讲所”还是以国民政府的名义举办的,但我们只要重温壹下当时广州“农讲所”,和1927年3月成立的武昌“农讲所”里,所学习的科目,和因理论联系实际需要,而采取的革命行动,就能理解那短期培训班式的“讲习所”,在中共的革命史上,起到过怎样的指导作用。
如广州农讲所第壹届共有学员38人,其中共产党员和射秽主义青年团员20名,彭湃为主任。讲习所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开设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如《帝国主义》、《社会问题与射秽主义》、《中国史概要》、《中国农民问题》等,也开设军事训练课程,军训时间占1/3。此外还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中国农村的现状及问题。学生毕业后须回原地,从事当地的农民运动。
再看看武昌农讲所。1927年3月,毛泽东在董必武等支持和帮助下,创办了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招收了700多名学员。3月7日开课。4月4日,正式举行了开学典礼。农民运动讲习所的教职员中有恽代英、方志敏、彭湃、周以粟、夏明翰等。毛泽东亲自参加学员的讨论会,指导学员下乡调查,通过实践掌握革命的理论。
学员经过3个多月的学习和参加镇压麻城县地主武装红枪会的反革命暴乱,以及粉碎反动军官夏斗寅的武装叛乱的实际战斗,不仅学到了革命理论,而且得到了革命实践的锻炼。
1927年6月18日结业后,学员们响应“到农村去,实行农村大革命”的号召,奔赴农村从事农运工作,这些人后来绝大多数都成为革命的骨干,和老壹辈革命家。
这些骨干们可以是壹群人或十几个人,有时可以是壹个人几个人,走進本来是相对平静的农村。去干什么呢?去造反!具体点说就是:“打土豪,分田地。” 就是农村暴力革命,就是去终结在中国广袤乡村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的兴起, 就是这样起家的。以上提到的中共早期领导人, 有两个人最受注目。壹是广州农讲所第-期和第五期主任彭湃,另壹位当然是灵魂人物毛泽东了。他俩有-个共同的头衔:农民王!彭湃烈士1929年就死了,而毛泽东则主宰了中国人命运几十年。
今天,我们是否可以客观公正地评述两位农民王,特别是毛泽东,当年都干了些什么,当然是党史上明确写着的是,1927——1937年的土地革命,即由“打土豪,分田地”发轫的暴力革命,如暴力土改、消灭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等等。直到主要依靠农民的力量,夺取了全国政权。
然而未想到的是,在新政权里,帮助毛泽东打天下的农民们,却受到的伤害最大:从户籍制度分成农和非农,把亿万农民作为二等公民,圈死在农村里;再到经济政策上的产品价格剪刀差,把农产品价格压的很低;实行“统购统销”,剥夺农民土地产品的支配权;当然最严重的还是,以农业所谓射秽主义改造为名,强制推行农业合作化,小社、大社、直到政社合-的人民公社。亿万农民不仅失去了土地耕牛农具等所有生产资料,最后连活命口粮,也被以“反瞒产私分” 强行搜刮走。结果仅三面红旗-役,就饿死了三干多万老百姓,其中主要是农民。而这壹切罪恶的始作俑者,竟然都是号称“农民王”的毛泽东!
为什么会这样?是毛泽东背信弃义,建国后忘了帮助他打天下的农民兄弟,而致在农业政策上,出现的壹系列失误,酿成的恶果,还是毛泽东这个所谓农民王,从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起,就是虔诚的马列主义信徒,主观上就是认为它是终极真理,所以即使到农业合作化已彻底失败,大批农民被活活饿死,土地荒芜,百业雕零,乃至神洲陆沈,依然我行我素,顽冥不化,死不悔改,典型的古巴格瓦拉式的共产主义原教旨主义者?
毛泽东是否背信弃义,欺骗了帮他打天下的亿万农民,今天还有讨论价值吗?稍加回顾,仅从延安以毛为首建立边区政府起,看看毛们向国人,乃至国际舆论,由其喉舌《新华日报》为代表的白纸黑字公开声明,和毛本人回答中外记者的谈话,不都是信誓旦旦,壹再表明,我们决不搞壹党专政,要保障新闻自由,要军队国家化,要壹人壹票无记名氏的选举领导人,壹句话要实行美国式的民主。试问毛掌权之后,哪壹条实现了,遑论农民问题。
再说说毛是否为马克屎主义原教旨主义者,或曰毛是什么真正的马克屎主义者?那什么是所谓的马克屎主义的原教旨呢?在下草民是壹头雾水,壹窍不通。只知道这股红汤,流到那里,那里就是灾难、动乱、血腥!
也有人说毛本人并不读什么马列的书,壹生都鉆在中国的古藉线装书里,仅二十四史就读了多遍,此言不谬,已有毛圈点批注二十四史出版为证。那毛从古藉中都学到什么呢?对此毛倒襟怀坦白,公然鼓吹“天下苦秦久矣”的暴君秦始皇,还要“百代都行秦政事”, 还有就是赞赏并身体力行,以韩非、李斯、商鞅为代表的酷刑与阴谋诡计!壹国领袖竟然鼓吹这种封建糟粕,毛制下国人还有安稳的日子过吗?
从1924的“农讲所”开始,到1976年9月毛死掉,别问中共换了多少届领导人,从农村暴力革命的角度看,毛泽东是当之无愧的领袖群伦的壹号人物,始终站在舞台中心。也就是说中国农村问题,几乎全凭毛泽东主宰,而且数十年是壹根“红”线,贯穿到底的,并没有建国前后的区别。
或是说就中国农村的变革而言,不能说壹切功过是非,全由毛-人担当,比如大跃進时数千万农民被饿死,只追究毛的壹个人的罪责,固然是不公正的,但从已披露的史实看,毛泽东绝对是罪魁祸首,且怙恶不悛,到死也没有壹丝省悟。纵观其壹生,如中共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先生在中央四千人大会上所言,是古今以来中国第壹暴君! 对这样祸害中华民族至深至重的恶魔,只能永远把他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国人永远以此为戒!
毛给国人带来的灾难,对广袤乡村来说,归根结底还是土地问题。文前曾说土地是亿万乡民的命根子,也可以说是乡民们的保护神。我们中华民族能相对平静地绵延数千年,其中重要的壹条,就是土地私有制,和与此相关的“乡村自治”政治生态。只要亿万乡民固守着脚下属于自家的土地,恋恋不忘“落叶归根”,中国就乱不到哪里去。反之,广大乡民们壹旦失去了土地,就是失去了生存的根本,就是无根的浮萍,就是壹群失魂的浪人,那什么样意想不到的怪事坏事都会发生,包括自身受到侵犯和侵犯他人。
有人说土地私有应该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产品的支配权。其实本来没必要这么细分的。在属于我的土地上,我想种啥就种啥,想怎么种就怎么种,乃至土地想买想卖,都是我自家的事。至于种出来的庄稼,除了交公粮,当然归我所有。就像我开-家商店,买什么卖什么,是赚了还是亏了,当然也是我自己的事,除了纳税,资产也当然归我所有。会有什么问题吗?
未想到这些常识范围的事,在毛时代天翻地覆了。农业合作化愈演愈烈,农民们刚到手的土地证,未捂热就没了。壹句工商业改造,妳的商店工厂也没了。既然土地商店工厂都没了,还谈什么经营权和支配权?既然国家资源劳动成果和劳动者本身,都属于执政者,在领袖专政完成之后,财富劳力都成毛的私产。还有百姓的活路吗?出现饿殍遍地、经济衰退,乃至文化毁弃、道德沦丧,是必然的事。而这壹切都生发于消灭私有制和暴力革命。
应该承认,毛死后邓主政,实行改革开放,是历史的進步。就土地而言,宣布解散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即所谓“上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来都是自己的”,也就是可以理解为在土地产品分配权上,执政者向土地耕种者,作了壹些让步。
近年据说开了壹个大口子,农民有了土地经营权,政府向土地耕种者,发放了类似城市房产证的小本本。虽然它还不等于田契,还不是土地所有权,没有突破土地权属于国家的所谓红线,也算是时代的壹大進步了。進步大小都是好事,都比固步自封好,更比倒退好!这也是历史的必然。
说远了,再说说另壹位‘农民大王’彭湃的故事。
而另壹位被毛亲口封的什么“中国农民运动大王” 彭湃,他的遭际,他的大家族命运的跌宕起伏,则给了我们有关农民运动,更多的信息,甚至可以说,对他的反思,有着标本意义。
彭湃的身世与毛泽东大不壹样。毛只是壹个出身于小地主家庭,却不安心务农,也不认真读书,只是壹个游走在城乡之间的边缘人物。彭湃则出身于大地主,或曰名门旺族,自幼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及长留学日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曾是基督教徒,后受俄国十月革影响,信奉马列主义,归国后积极从事农民运动,从理论到实践都有重大影响,是国共合作期间,国民党政权创办的农讲所的创始人,又是重要的理论教员。
应该说彭湃对马列主义的信奉是真诚的,他归国后的所作所为,都是他的主观行为,并非受他人蛊惑。
彭1921年夏回国时,曾被主政广东的陈炯明任命为海丰县教育局长,后辞去。1923年发动农民运动,任农会会长。农会会员达两万户十万人,后农会快速发展至全省,彭任省农会会长。后因利益矛盾与灾情,陈炯明下令解散农会,农会骨干转入地下,彭湃投反陈炯明的孙中山。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部分势力在上海开始清党,捕杀中共成员,并成立南京国民政府,与武汉国民政府对立,史称“四壹二政变”、“宁汉分裂”。彭湃时任武汉国民政府中华全国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兼秘书长,被南京国民政府通缉(《国民政府通缉共产党首要令》)。 4月底,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彭湃当选中央委员。7月2日,汪精卫武汉政府宣布解散共产党机关。国共分裂后,彭湃参与领导了南昌起义。
1927年10月,彭湃发动海陆丰暴动,占领海丰、陆丰两县,发动、组织农民,成立农会,彭湃当众烧毁自家祖传田契,将自己的农田分给农民无偿耕作,同时自己过著俭朴的农民生活。1927年11月21日,成立海陆丰工农兵苏维埃(工农兵民主)政府,为最早的中国苏维埃地方政权,形成割据势力。制订和颁布了“土地革命法规”,主张“壹切田地归农民”,实践“耕者有其田”。因“四壹二”清党开始的“白色恐怖”地主得势时采用恐怖手段滥杀农民、农会成员,而当地农民复仇时则以牙还牙也采取恐怖的方式折磨虐杀反对者。
彭当时的职务是“中国共产党东江地区特委书记”。苏维埃政权里的共产党员有85%是当地农民,2.3%是知识分子,这些知识分子行使大部分政治权力,而他们同时严格受到“东特”的控制。目前没有史料证明彭湃有过试图阻止屠杀的行为。1928年2月29日,苏维埃政权被政府军击溃,彭湃率领残部撤至大南山地区。
1928年7月,彭湃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底任中共中央农委书记兼江苏省军委书记。1929年8月24日,由于军委秘书白鑫的出卖,彭湃、杨殷、颜昌颐、邢士贞、张际春5人在上海公共租界新闸路经远里白鑫家中举行江苏省军委会议时被捕。彭湃在狱中屡遭酷刑,拒屈,8月30日被国民政府淞沪警备司令部秘密枪杀于上海龙华刑场。
以上是摘录于维基百科的彭湃词条,应该是信史。
早年他是出于信仰抛弃财产而投身革命,以后历经磨难,依然革命意志坚定,九死未悔。直至被叛徒出卖被捕,狱中屡遭酷刑,坚贞不屈,终遭杀害,年仅32岁。表明中共早期的领导人彭湃烈士是革命的壹生,是光辉的壹生。
但是,彭湃烈士革命的壹生,还告诉我们壹些什么呢?本着寻求历史的真实,和对烈士的事业,尤其是他这位“农民运动大王”所从事的农民运动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不为烈士讳,彭式的农民运动,总体来说,和毛泽东壹样是失败的,它并没有给他那个国中之国的海陆丰苏维埃政权的子民们,带来幸福安康和富足。由于延绵数千年乡村相对平静的“乡村自治”的局面被彻底打破,带来的是相互仇恨和杀戮,是动乱逃亡,以致“40万人口的海陆丰地区,有超过5万名民众逃离到香港、广州避祸。
此乃为何?是有悖于彭湃投身革命的初衷,还是他也奉行的是从马克屎到列宁斯大林,倡导的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消灭私有制的歪理邪说?网上有材料表明,应该是后者,即海陆丰的农民运动,是暴力革命的后果!
至于施行过怎样的暴力?造成怎样的恶果?网上还有壹篇题为“恐怖的海陆丰起义之革命纲领可供参考。下面是此纲领的要点:
壹籍国民党者杀。二,反土地革命者杀。三,曾任文武官员者杀。四,曾充民团警兵者杀。五,曾充反动政府机关差役伙夫者杀。六,壹切地主土豪者杀。七,讨租讨债者杀。八,还租还债者杀。九,藏匿契据者杀。十,立妾蓄婢者杀。十壹,不服征兵者杀。十二,当堪舆命卜者杀。十三,当巫婆媒婆者杀。十四,吸鸦片者杀。十五,惯作盗窃者杀。十六,盲目者杀。十七,疯癫者杀。十八,残废者杀。十九,老朽不能操作者杀。二十,信仰壹切宗教者杀。
也许事实并没有如此恐怖,但暴力革命地区八分之壹的人口,不得不逃难,即可反证暴力革命的残酷、暴虐和恐怖!而维基百科中的这壹句话,“目前没有史料证明彭湃有过试图阻止屠杀的行为” 说明彭湃对这样的恶果难辞其咎。
为了说明壹种歪理邪说带来灾难的广泛性,我们不妨再抄录壹段,1947年边区暴力土改时,农会公布的有关条例,来证明毛泽东、刘少奇氏的暴力土改,和彭湃的海陆丰起义,是壹脉相承的。
根据毛泽东著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指示“壹切权力归农会” 的精神,率先成立乡农会,农会贴出《告农民书》,前五款是:
1,地主阶级必须彻底打垮,不问大小地主,男女地主,本村外村地主,以及装穷的地主,化装的地主,大家都可以清算……大家要拿去斗,就可以拿去斗……不管他是怎样的人,大家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2,富农的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也必须消灭。富农多余的壹切财物,必须拿出来。罪大恶极的富农,大家要怎么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3,农民当中少数恶霸、敌伪爪牙和地主的狗腿子,大家要怎么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4,中农必须拿出多余的土地抽出来分。
5,雇农丶贫农,是实行平分土地最坚决分子。这些人当中,有小毛病,不能给他们戴上二流子丶傻瓜丶懒汉帽子。
《告农民书》最后强调:“共产党和毛主席都批准了咱们,有监督、审查、批评、处罚、表扬、教育的权利。” 人民法庭既然有政府的支持,那麽,我们可以斗争,可以处分,可以撤职。(见《晋绥日报》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认真分析壹下,两者有相同也有不同。海陆丰苏维埃时代还可以避难港粤,而晋绥土改则壹直延续到1949年之后了。当然,49年之后的海陆丰,农村问题上,和全国壹样,只能是亦步亦趋了。
未想到的是,上世纪1920年代,彭氏农村暴力革命所带来的相互仇恨和杀戮,居然会在40年后,文革时期竟风云再起!
1966年文革开始,海丰发生了反彭湃事件: 彭湃的堂侄彭科于1967年被斩首示众(涉案者文革后被追究法律责任);曾任海丰县长的彭湃三子彭洪从广州华南农学院水稻生态研究所被抓到海丰批斗,1968年遭残害致死;年近百岁的母亲周凤亦遭到批斗致伤并被捕入狱(周凤早在1956年赴京,即受到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人的接见,被誉为“革命母亲), 后经周恩来干预方获救。
就在彭家人在北京为营救周凤老人而奔波时,千里之外的海丰,“反彭”浪潮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史料记载,1967年,“反彭”分子扬言获得林彪“批示”,在海丰制造了血腥镇压和长达半月的围剿,100多名干部群众被杀害,800多人被打成残废或重伤,3000多人被打伤---
关于 彭湃之子彭洪被抓走批斗,曾失踪十年成谜,最后确定被害致死。网上有壹张贴子:
1968年9月1日晚,彭洪从牢房被押走。接着,紧挨着的公安局大楼内,响彻著吆喝、毒打、惨叫、呻吟的声音,持续至深夜。壹会儿安静后,杂乱、急促的脚步声又出现了。壹个老干部偷偷爬上窗口望出去,只见几个人用床板擡著不能动弹的彭洪,把他扔回关押的牢房。9月2日深夜,两个农民擡走了包裹着的彭洪尸体……1978年11月,为了查明彭洪的死因,工作组决定提棺验尸…
试问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对正宗的革命烈士,毛泽东御封的“农民运动大王”,中华大地第壹个苏维埃政权的缔造者,彭湃的家族,進行如此丧心病狂的迫害?而且还那麽“理直气壮”。四人帮垮台后,习仲勋主政广东时,在对彭氏血案平反过程中,还有人顶着不办,还扬言要上告中央?下面转壹个小贴子。
力排阻扰,习仲勋揭开“反彭”盖子
1978年,习仲勋主政广东后,随即揭开海丰反彭湃烈士事件的盖子。这年6月,省委四届壹次常委扩大会议進行整风,习仲勋提出,应为这起骇人听闻血案中的死难者平反昭雪。《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中记载了这样壹个细节:有人表示,对“反彭”事件中死难者,不能平反昭雪,否则就上告党中央。习仲勋勃然大怒,对这个“杀人有理”的家伙说:“妳要是不上告,妳就是王八蛋!”
彭氏血案终于在叶剑英、习仲勋等领导的直接干预下,获得了平反。但却并非如善良的人想象的那样,好人扬眉吐气了,坏人受到了严惩。对此网上也有壹个小贴子,谈到此事。
3200多人获平反 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
在彭家获平反昭雪后,陈平和儿女没有要求严惩迫害彭洪的凶手。彭伊娜说,当时国家百废待兴,我们家人壹致认为,要向前看。彭家冤案是“文革”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问题,不是个人的问题,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但是,党、国家、民族不可以忘却这段历史;我们所有经历过“文革”的人们,都应该自省和反思。
于1929年为革命被国民党杀害的彭湃,在九泉下或许不会想到:他的历史功绩曾壹度遭到篡改,他的骨肉也为之蒙难。今日前来瞻仰彭湃烈士的后辈,或许也并不了解这些。
既然实地采访的记者,都不谈此事,我们后来人还能说什么呢?但总是感到疑虑重重,它究竟是文革中的孤立事件,还是与40年前的海陆丰苏维埃成立时的相互厮杀,有某种关联?如果是前者,别说是对彭湃烈士的母亲和后人,即使是普通刑事案件,100多名干部群众被杀,800多名重伤残,3000多人受伤,亦是壹件极严重的事件,按常理那些涉案人员,在尔后的清理文革三种人活动中,必定会有相当多的案犯和作恶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可是我们在网上并未查到相关报道。更不可解的是,为何彭家后人等,在3200多人获平反后, 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只说“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吗?还是历史根源太深,抑或有些难言之隐?
其实仅“怨怨相报” 四字, 已经透露出很多信息了,起码表明它不是文革中孤立事件,而是积怨已久。而怨从何来?虽未见正式记载,但回顾历史,只能是40年前的暴力革命了。只能推测出,当年的滥施酷刑滥杀无辜,是极其严重的,仇怨经久积聚,等待时机,终于在文革中,据网载以“革命委员会”的名义,施行残酷的报复了。
行笔至此,我十分理解,也非常敬重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的宽容精神。我们中华民族是很讲恕道的,所谓仁者爱人。他们提出的“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无啻于天籁之音。是毛时代什么阶级斗争为纲,全社会成了壹架硕大无朋绞肉机年代,久违了的声音。但愿我的祖国,我的同胞能早日从人整人人吃人的噩梦中惊醒过来。同胞之间互敬互爱,共建美好的家园,应该不是奢望。无论现在中国存在的问题再多,都是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改革的方式解决的,都没有理由要回到阶级斗争为纲的恐怖年代,它带给中华民族的伤害太大太深太重了。
结语:“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是基于千年皇权不下县,土地私有和宗法制度的共同基础。数千年来它既保护了我们先民的生存权利,也限制了乡村的发展。在世界潮流的推动下,走向衰落直至消亡,是历史的必然。
但是,中国人的不幸,“乡村自治”的消亡,缘于马克屎列宁斯大林为代表的红色大潮的侵入,缘于在乡村党组织和政权机构的无远弗届。以彭湃毛泽东两位“农民王”为代表的极权者,竭力推行暴力革命、阶级斗争、消灭私有制,和与传统决裂,所带来的血雨腥风、杀戮、仇恨,和饿殍遍地、文化与道德的衰退。很多伤害是长久的,很难恢复的。
农村的处境
作者 王晓阳 写于 二零一六年
很多年前,在老家听来的真实的故事,就让我很震惊:壹位地主被批判,地点在他出钱捐助的小学的操场上,时间是1960年代。他当地主时盖的房子,依然是这个村最好的建筑;他盖的学校,依然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学校;再往外走,即便有更好的学校,那壹般也是其他地主修建的。同样的命运是:这些地主纷纷在自己修建的学校操场被批判。
这个地主是怎么死的?被批斗后,他走出学校,走到壹座小桥,这桥也是他出资修建的。他抬起那颗刚刚被按在地上踩得青肿的头颅,睁开模糊的双眼,看到夕阳西下,残阳如血。壹口真正的鲜血从他胸口涌出,大叫壹声,栽倒水中。我脑海总是幻想着这样壹副图景。与真实相比,能有多大差距吗?
任何壹个群体中都有好有坏,地主也不例外。而几十年前中国主流文化对地主的妖魔化可以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地富反坏右”中,地主不仅语序上排名第壹,其被妖魔化的程度,也是绝无仅有的。对此,我不想举太多著名例子了,大家可以看文章后附的那篇文章。
我想说的是:当年地主中的坏分子,即所谓恶霸,远远比农民中的坏分子,即所谓无赖贫农,要少得多。在那样的年代,多数地主都是有文化的,都是勤劳致富,多数贫农都是游手好闲所致。壹位朋友跟我讲过,他们家当年是地主,雇著很多长工。吃饭的时候,地主和长工先吃,然后才是地主家的女人和孩子吃。因为在那样的年代,劳动力是需要被尊重的。每到过年过节,不认字的农民会来地主家讨要对联,地主要自己贡献纸张笔墨,写好了送给农民。
壹种蛊惑性极强的口号从欧洲传到了中国,即西方那壹套。于是,煽动农民,抢劫地主。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了,现在已无法改变。如果大家从此过上平等的生活,也就算了。权当80年前的地主被牺牲了壹次,换来众生平等。(此处的平等,指的是财富结果平等,不是机会平等。80年前,机会是平等的。)
可惜,历史不是那样演绎的。80年后,我们又看到了新的地主。几个月前,我去北京某地,当我看到壹位村主任指著壹块又壹块土地说“这是我的,那是我的”之时,我无语;当看到这位新地主的豪宅类似欧洲领主的庄园时,我更加无语。类似的情况,这些年已经听到、看到了很多。
我始终不反对地主的出现,因为基本的经济学理论已经告诉我们,如果追求财富的机会相同,那麽,每个人的结果必定不同。那麽,80年来地主的变迁,仅仅是浪费了80年时间,现在我们又回到从前了吗?
可惜不是,从80年前旧地主到今天的新地主,其出现的原因、过程、结果是完全不同的——旧地主大多勤劳致富,新地主几乎全部是依靠与权力的勾结来攫取财富;旧地主造福乡里,新地主横行乡里,只是偶尔趾高气扬地施舍壹下。
如果仅仅是财富的不公平转移,倒也罢了。问题在于:新旧地主两重天,导致了中国乡村文化的破产,这才是要命的。
几千年来,中国总有壹些野心家打着奉天为民旗号,争权夺利,导致战乱,民不聊生。但是,中国几千年能够顺利延续,其中,乡绅文化是个重要原因。无论怎么战乱,以乡绅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他们始终勉力维持着各自所在地区的生态。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文化,基本以乡村文化为主题;乡村文化基本以乡绅文化为先進文化的代表。
当乡绅文化被彻底批倒批臭以后,中国的文化就彻底被官府垄断了,中国的政治生态与文化生态终于堕落到了壹个表面最强大、实际最脆弱的境地。新地主既然是与权力勾结所致,那麽,缺乏文化底蕴的他们,仅仅是壹群暴发户,他们对乡村生态非但没有任何有益的建设,反倒是无尽的破坏与摧残。
新旧地主的变迁,意味着生态彻底恶化,我们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承载实体,失去了祖先的佑护。
我们失去了乡村。 在我们失去的众多事物中,这仅仅是壹小部分。
农村的本质
作者 赵建华 写于 二零一九年
中国的未来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主导的发展过程,农民人口相对减少,农村社会相对缩小,农村進步并与城市融合是主要的具体内容。
中国农村问题为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内容之壹。中国农村问题主要可以以农民、农业及农村等诸方面入手。但根本的问题是农村现代化及城镇化的提高。以农村的缩窄和城市化的全面推進为根本。因对农村问题的关注,认识到尚有若干问题需要补充,以作为农村问题的补遗。
其壹,农民的结构与变迁。现在,中国农民已经有了较大的自由活动的空间,自由活动正在接近人口自由迁徙这个世界人口管理和人权保护的惯例。中国农民由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及异地就业的兴起,有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在结构是得到反映。农民人口,壹般认为农村出生、农村长大并将户籍落在农村的人口,农民人口即农业人口,这是壹个以往壹直使用的定义,至今尚未完全变化。从壹般的法理含义上讲,农村人口即农民,就是户籍在农村的人口。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农村人口与农民之间有差异。其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已经获得较大的自由空间,可以在异地,尤其是城镇地区就业及居住。这些人口的数量在今天已经非常大,占农村的人口总量不小,占城市人口的总量也不小,是城市实际人口(暂住或常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人口虽是农村人口,但不是农民。壹般的农民,则是生活在农村,以务农为主。在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农民均生活在农村,外出农村为法律和政策所禁止。农村人口100%生活在农村,允许外出打工和数量的增加是在80 年代以后,并与城市化進程同步。现在,中国经济发展進步迅速,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也是如此。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因此也有了巨大的变化。今日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壹,老年人口多。中国人口数量虽还处在惯性增长之中,而且中国农村的人口增长较城市要快壹些,但中国的农村人口结构问题中还是出现实际老龄化的趋势,这是中国农村人口中的首要特征。中国人口在全国范围内出现老龄化的趋势,农村当然也没有例外。中国农村人口老年人多的原因,壹方面是人口自然增长结构导致的老龄化,另壹方面,是大量年轻人口外出打工并长期居住在城镇,造成农村人口的实际的老龄化。中国农村人口外出打工者非常多,在农村外出打工者中,以年轻人为多,年轻人以其精力充沛、受教育程度高、技能掌握多、易于流动、乐于進取等等受到城镇异地的欢迎。这些人口在农村居住的时间越来越少,有的甚至成为城镇地区的常住人口。在90年代末以前,农村外出打工者还在逢年过节回家,而在本世纪以来,农村外出打工者成年累月在异地工作和生活已是非常普遍。中国的农村人口外出打工过程中,由于他们与当地社会的密切联系和易于融入以及城镇在接受外来人口中的政策的松动而从根本上脱离了农村生活。现在,农村老年人口的实际数量非常高,在江南壹带的农村,最突出的就是老年人口多。其二,青少年人口多。与老年人口相比,青少年人口数量的比例稍微低壹点。农村青少年人口比例偏高的原因如出壹辙。农村因为大量的外出打工的青壮年人口而出现大量的留守少年儿童,这些人口不能随父母外出,只能留在农村,在农村生活和学习。其三,就是青壮年人口的数量比例较低,留在农村的青壮年人口,大多数是文化程度较低、缺少手艺与技能的原因,不外出打工,而在农村当地务农或就业,这些人口就是现在主要的农民人口,是农村当地的精壮劳动力,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这些人口的数量现在越来越少。现在,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的这种情况还会進壹步加剧,其最严重的后果是老年人口和青少年人口的养老、社保及教育等问题。
其二,农村人口素质问题。农村人口素质就是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教育水平的含义是相当广泛的。首先,是科学文化素质问题,即壹般的所谓受教育程度。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及高级中学与职业教育都在不断的发展巩固中,农村人口的素质处在不断的提高之中。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壹直这样的轨道上。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相对较快的,速度和程度甚至超越城镇人口。这有利于农村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化的推進。其次,政治法律素质问题。在农村人口中,包括长年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和长年外出打工的人口,政治法律素质的提高参差不齐,有接触社会现实及国家政策较多而获得较好的政治法律素质的人口,也有农村社会媒体的教育和宣传水平较低而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相对较低的人口,更要接受正规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机会少而造成政治法律素质较低的人口。中国正在走向射秽主义的法治和射秽主义的民主,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显得极为重要。其欠缺就意味着社会适应和社会生存能力的欠缺。未来农村发展,农村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的提高是人口素质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内容。中国农村人口素质出现了大幅度的提高,这是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同样重要的進步。其中的根本原因有两个。壹个是农村社会的教育程度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另壹个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融入城乡壹体的全国的化的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平等抉择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再次,农村人口的素质在不断提高并减少与城市人口素质的差异的同时,还是存在农村人口的素质相对落后于城市人口的素质的问题。农村人口素质有待于提高。在现在的城乡教育体制的基础上施行必要的改革,农村人口的素质即可以在此基础上有巨大的進步,可以逐步达到城镇的人口的水平。今后的农村发展,还将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领域,中国农村的人口的素质的提高也将是壹个重要问题,中国的农民的素质问题还将是中国人口政策和农村政策的关键。
其三,农民教育问题。教育是国家发达和社会進步的根本大计。中国农民素质的提高和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要以教育为根本。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的取得以及今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尤其是以工业化和城市化推动农村现代化和城乡壹体化進程,中国农民的教育问题更显突出。中国农民的教育问题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了重大的進步,从根本上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和农村的進步。当前,中国农民的教育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需要着力解决。壹,学龄人口的教育水准的提高。农村绝大多数的学龄人口在接受国家的国民教育。在小学、中学阶段,农村享受国民义务教育,农村人口的入学率已经普遍提高,农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大为提高。但在学龄前及高中以上阶段等人口中,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机会和程度比较低,有待于大力提高。其二,社会教育的重视与展开。农村地区,地广人稀,教育基础设施及师资力量分散而薄弱,与城市地区相比,差异巨大。在社会教育方面,尤为严重。要提高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和人口素质,必须重视和展开社会教育。壹方面,农村地区可以举办无形或有形的社会教育,以就地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另壹方面,可以开放城市的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输送社会教育。现在,城乡之间的交通、通讯及人员交流十分频繁,展开城乡联系及壹体化教育十分有利。三,国家在农村教育中的支出的增加及收费的废止。中国农村,绝大多数是地广人稀的零星部落式据点,生产作业和生活方式落后。农村发展并不是以此种落后的方式取胜,而是以人口素质的提高、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建设来实现進步与现代化。农村教育在此种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非凡。国家在农村教育中的支出需要增加,国家在农村的税收需要减少,这是国家的宏观手段。这些费用最终用于对农村教育的支付。如取消农业税、免除农村高中以下学生的学杂费、补偿农村学生高中以上和职业教育阶段的书本费等等。提高农民子弟从小学到大学的奖学金、助学金的标准。农村教育是百年大计,要常抓不懈。
其四,农民生活问题。农民成为中国社会经济中的壹个特殊阶层,有别于壹般的非农民(绝大多数的工人及干部),此种情形由来已久。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改革和建设首先从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人民公社解体开始,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改善也首先从农村开始,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发生巨大的变化。现在,农村社会和城市社会的相比,差距依然存在,有些方面还有差异扩大的趋势存在。农民生活问题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之壹。中国农民生活与城市居民生活差异总体有所下降。城市社会的交通、通讯、医疗、卫生以及自来水、排污等等基础设施无法向农村延伸,两者差异巨大。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等等因此受到直接制约。中国农民的基本生活包括衣食住行、娱乐等等方面需要大力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问题不但是中国农村的重大问题,而且也是中国社会的重大问题。农村生活问题的解决,壹方面,在于农村自身的改善和提高,如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另壹方面,在于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将农村人口聚集到城市,减少农村人口数量,撤并小乡村,减少乡村数量。农民生活的解决是中国的现代化的基本问题之壹。
其五,农民就业问题。中国农民阶层在全社会占50%左右的意见,这些人口的上来源主要在于其自身的劳动,其中包括年长的农村人口。中国农民的生存有着比城市人口更为艰辛的社会制度环境。中国农民在过去几十年里的巨大進步依赖于三个方面。第壹,是农村人民公社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解体以及分田到户承包责任制的落实,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粮食生产和副业生产立竿见影,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农村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解决了吃饭穿衣问题。第二,是农民异地打工。许多农村劳动力从低技术、低水平、低效率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到城市地区打工,挣到意想不到的钱,实现了致富之路。第三,是农村副业和乡镇企业的大发展。这壹方式介于农村联产承包和外出打工之间,是第三种的新的农村就业方式。这种方式,不但让农民可以适当从事农村劳动,以减少田地的荒芜,而且还可以就地发展工业,可以促進农村的工业化及减少城市就业压力,是壹种非常好的农村就业方式和农村生产方式。现在,农村及城市的面貌大为改善,农民就业问题的内外条件和环境大为改善。农民就业问题,不但是农民和农村问题的内容,而且也是城市社会的问题。其中,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城乡壹体的劳动力市场的初步形成,中国农民的就业已经处在市场的原则限制之下,政府行政限制已经较少。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就业的最大的限制就是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在自身的能力上面的差异。其次,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壹方面,是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另壹方面,是农民進城务工就业的现状和经历已经造就了新时代的新农民,农民就业在农民自身而言已经具备了市场适应和竞择能力。当然,国家政策,尤其是城乡壹体的政策,为农民就业打开了广阔的市场。中国农村相对落后,这种落后相对体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而中国的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则以中国的农民的就业政策为根本途径。这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放在根本位置。农民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民的国民化。
其六,农村社保问题。中国农村社会处在变革过程中,这种变革是制度的改革和社会的变革,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然之路。中国的农村,虽然东西南北中的区域差异巨大,但存在异地同构的基本特征。农村的富裕的根本出路大致相同,即农村联产承包,农民外出打工,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等等。目前而言,大致的情形相同。现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進入壹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农村社会相对较为滞后壹点。但从中国农村的本身来看,也存在飞跃性的发展。这可以从中国沿海绝大多数的城市的巨大数量的外来工人的情形可以看出。中国外来工人的主体就是农民,即农民工。这些农民具有较高的收入和较高的生活水平,还有养家糊口的能力。这个人口数量约在3亿左右,这个人口数量应放在农村人口的总体中,用来衡量农村的社会经济现状,除非这些人口完全脱离农村,進入城镇上体系。目前,中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正在催生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中,农村相对受到忽视。中国农村人口众多,深刻影响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進步。因此,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将农村包含在内。中国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壹个复杂的问题,其中的影响和制约因素包括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农村管理水平、农民积极性等问题。
其七,农村规划问题。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长期受到国家政策的深刻影响和控制。在人民公社期间,中国农村完全是纯粹的计划经济和集体劳动,社会控制相当严密,农村和农民完全在国家计划和指令下生产与生活。农村的巨变始于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人民公社的解体,壹方面,生产关系得到调整,计划经济和集体劳动完全改变,农民从桎梏中解放出来,另壹方面,生产力得到解放,经济和生产水平快速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农村开始发生革命性的深刻变化。现在,中国农村在中国城乡社会经济中长期的快速发展后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和進步。这些進步主要表现在农村的不断富裕、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农民就业定居的不断提高及农村生活水平不断進步等等诸多方面。农村的進步是全面的。但是,就目前而言,中国农村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与其他涉及农民的焦点问题壹样,均对中国农村及农村中国城乡的整体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其中之壹,就是农村的规划问题。
在中国,规划受到重视亦在八十年代以后。在八十年代以前,规划因各种因素出现过停顿。八十年代以后,市场经济的改革与建设步步为营、步步前進,规划也成为其中的壹个核心,受到重视。在城市城市发展过程中,规划被称为龙头。现在,中国城市化及城市发展过程中,规划受到重视,科学合理和经济主导的规划得到广泛应用。规划的质量从八十年代以来壹直在提高之中。这其中,壹方面,规划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另壹方面,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再者就是社会的全面开放。
中国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壹个重要内容,就地域而言,比城市广阔,就人口而言,比城市人口多,就资源和环境而言,农村也有其重要意义。农村需要有城市壹样的重要的规划。目前,中国农村,因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带动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根源并不是国家对农村的投入所产生的,而是中国城市经济发展与工业化、城市化省被动带动的,中国的农村富裕来源于农民進城打工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这种背景之下,农民的富裕和农村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其中,农村的无序的发展成为引人注目的问题。这种发展,浪费土地,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影响人居,极为不科学和低效率。究其根源,就是农村规划的欠缺和落后。
农村是零星的居民定居点,往往是几百人壹家。在空间上,不易展开大规模的规划,既有的规划也往往得不到落实,即使落实的规划也得不到良好的效果。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就有不少的乡镇规划、村镇规划,但由于指导思想陈旧,多半是壹些非常低水平、陈旧的指导思想,根本未把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及城乡壹体发展的大背景吃透。因此,农村规划成功者较少。
农村迈向现代化是中国社会的必由之路,壹方面,农村的人口肯定会不断较少,农村的居住点的形态也会不断地变化,另壹方面,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也会逐步与城市接近。农村社会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在内的人居环境也必须是与城市接近的。实质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壹体化规划和壹体化发展。农村以其特殊的自然环境及人居特点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在规划上肯定会有壹定的特殊的要求。中国的农村社会,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有许多的差异,但在人居分散、经济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等等方面却有共同点。
中国农村规划,首先,要放在城乡壹体的统壹规划之中,城乡壹体的规划是国土规划、经济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文化科技规划等的综合规划,全国壹盘棋要包括城乡壹盘棋这壹因素。其次,农村规划要放在工业化、城市化不断進步之中考量,农村的社会缩窄、农村的村庄合并等等超前发展。其三,农村规划针对的是人,以人的标准衡量城镇规划,也同样以人的标准来衡量乡村规划,乡村规划以人为本,城乡规划在人的层面上统壹。
其八,农村管理问题。中国农村发展的诸多问题之中。农村的管理问题也是较为突出、较为尖锐的问题之壹。中国农村长期以来是低生产率水平、低素质人口、低生活水平的结合地,农村实际上成为中国的落后之地。在今天,中国的经济取得巨大的发展,社会進步巨大,农民生活大变样,农村获得长足的進步。但与城市相比,落后依旧。中国农村落后是全面的,物质落后不必说,非物质的落后也是相当突出,其中之壹的管理就是如此。
农村的管理,大者就是国家对农村的管理,即国家的行政管理。以中国的特殊的现状而言,还包括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农村的管理和控制。小者就是农村社会本身的管理,即农村社区的管理。现在,中国国家法定的行政管理的最低层级是乡镇壹级,村壹级则没有正式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村壹级的管理有自治和乡镇代管。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则由村壹级开始,壹般的村庄均设有村党支部,村党支部的权威要高于村民自治委员会,即党支部的权力大。目前,农村的社区管理机构是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由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工作。这个村委会负责村壹级的自治管理,并向乡镇壹级机构负责。村委会壹级的领导人有壹定的工资收入,但并不太多,他们壹般另有兼职。村的党支部是书记负责制,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
现在,村党支部加上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劳动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已举办建成。这种领导结构在农村的管理中,有不少成功之处,应予肯定。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农村管理工作还有待于大力提高。
首先,是农村领导制度的法制化,要制定规范、详细的村镇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做到事事有法、处处有法。同时,要将法律教育、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
其次,要精简乡村领导机构的人员。现在,乡镇壹级的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非常多,要全面地撤并与精简,做到精确高效。村壹级,党政两套班子及其辅助人员在内,数量也相当可观,也需要進行必要的精简。村壹级的组织,以社区管理为目标,不以行政管理我目标。中国的乡镇和村两级的机构可以在面向社会和市场,以服务为目的,以精确和效率为追求目标,首先落实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
再次,要全面公开村务,将乡镇和村壹级的政府机构处在公开和透明状态,随时注意接纳社会和群众意见,随时可以接受检查、接受批评,问责制、罢免制切实落实。
其九,农村市场问题。中国是壹个射秽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制度自八十年代以来,得到逐步的建设,从原来的壹大二公的射秽主义计划经济和国家管制经济慢慢转轨自由竞争和法治规范的市场经济,期间,中国逐步建立了全国城乡壹体的射秽主义市场。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建设还在不断的先進之中,中国的农村作为中国市场的壹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和改革中得以发展。
中国农村的市场,由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素质、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还有许多缺陷,与城市地区相比,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比,与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均有较大的差距。中国农村需要進行市场建设。
中国农村的市场,壹方面,是农村产品及乡镇工业品進入并交易的场所,另壹方面,也是农民進入并交易的场所,于农村而言,与城市而言,农村市场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农村的广阔的地域及中国农民庞大的数量,决定中国农村市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国农村市场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首先,是中国农村市场管理问题。市场管理是壹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健全、合理的法规,要有切实可行的政策,要有科学的手段和发达的技术,要有训练有素、敢负责任的管理者队伍。现在,许多农村地区,假冒伪劣泛滥,投机取巧泛滥。其中,中国农村市场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尤为严重,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需要引起国家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其次,是中国农村市场建设问题。市场经济的有形目标就是市场,市场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市场经济的建设不但是经济发展的动力,而且也是生活進步的源泉。中国射秽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市场建设尤其是城乡壹体的市场建设是壹个关键。再次,中国农村市场问题中,还有壹个农村如何利用要素市场的问题。由于要素市场具有技术规范、资源精粹密集的特点,要素市场的主体必定在城市,但以城市为基准和中心的要素市场必须延伸和服务于农村市场。中国农村市场的全面规范建设和管理是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壹,有着国家发展的战略意义,这不但是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壹体化的必要,而且也是农村与城市社会壹体化的必要。
其十,农村基础设施。中国农村是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区域和社会生活進步的区域,中国农村的落后是壹个综合现象,是经济发展、人口素质及基础设施等等诸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中国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硬的和软的,有形的和无形的。目前,中国农村的基础设施是全面落后于城镇社会,这是社会经济落后的产物。在壹般的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使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大致处在同壹水平之上。城市地区仅有某些地方优于农村地区。总体而言,城市与乡村的基础设施都需要大力发展。中国的未来发展必然会赶上当前的世界先進水平,乡村地区的城市化和城乡壹体化发展也将是必然的,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发展与城市壹样重要。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中,尤以交通、通讯、能源、给排水等为重要。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的交通和通讯已经有了长足的提高尤其是通讯,农村地区与城市的差距已经相当小,而在能源等方面的差距,还是比较大。
农村基础设施的提高是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的必要内容,也是中国现代化的必要内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壹方面,需要全面满足农村社会的需要,使农村社会的生活水准因基础设施的改善而全面提高,当然,农村地区也会因基础设施的改善而促進经济发展。另壹方面,也要全面考虑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要付出的巨大的成本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所能够带来的巨大效益,要将农村的分散、零星率先通过集村并镇及城镇化進行解决,以求科学、合理地進行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其十壹,农村资源问题。中国农村有着丰富的资源,也是农村的优势和特点所在。中国农村的资源,从广义上讲,可以分成两大类,即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就是农村劳动力,中国有近7亿农民,其中,劳动力在四五亿之间,这是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库。由于中国农村人口生活低水平等原因,中国农村劳动力具有非常低廉价格的特点。中国农村劳动力价格低廉是中国在全球社会中最大的竞争优势。中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外贸出口的增长,都有赖于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的竞争优势。中国廉价劳动力的源头在农村。中国未来发展,还是以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充分的价值实现为基础,廉价劳动力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源泉。中国农村的自然资源主要是耕地和牧场等等土地资源,直接由农民经营。矿产资源、石油天然气等属于国家所有、国家经营,与农民没有关系。在农村的耕地和牧场等资源是中国农民的立足之本,是赖以生存的资本。就目前农村而言,耕地和牧场等资源存在着浪费、破坏等不良状况,其中的原因,有与农村生产方式落后、管理水平落后等原因。在江南的某些地区,存在土地荒芜、土地被城市化所侵占等状况,而在西北等地区则存在大量的牧业过渡发展导致草原沙化等恶劣情形。这些情形对农村地区的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均有极大的破坏作用。是中国社会经济和现代化進程中的巨大障碍。
中国农村资源问题,即人力资源而言,主要是积极提高素质,使劳动力的价值不断提高,在国际国内的竞争中发挥出色的作用。中国劳动力低廉的深层次原因,就是劳动力素质在当前的科技发展主导下的工业社会中显得低下。许多产业需要有高级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而中国缺乏这样的科技和管理人才,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尤其显得突出。因此,中国的许多高科技和资金密集产业无法取得竞争优势,无法形成世界优势。中国在世界工厂的建设中,在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的低廉优势的同时,要全面着力提高中国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中国农村劳动力不但低廉,而且丰富。中国农村存在劳动力的过剩。在中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充分消化和利益劳动力是壹个根本性的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是中国农村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中国农村的土地资源对自然资源的出路,在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壹方面,要充分地实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新情况,制定新战略,如更加十分珍惜和保护受破坏的农村资源,以做到长久的资源可持续开采利用。
其十二,农村环境问题。中国农村的发展依地域而言,有巨大的差异。中国农村的发展给中国的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生活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农村面貌大变。中国农村的发展也给中国农村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其中,中国农村的环境问题是显得最为突出的壹个。
中国农村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第壹,是农村生活垃圾。当前农村,农民外出就业和居住颇多,长年常住农村的人口大为减少,但是农村生活垃圾却比以往更多了。究其原因,壹方面,是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量的日用消费品转向采购,垃圾不断增加,这与以往的农村人口众多但消费品缺乏、生活垃圾少不同。农村的人口减少不及农村的生活垃圾的增加。另壹方面,是农村的有机肥料的减少和无机肥料的增加,农村的生活垃圾许多并不像以往那样转化为肥料,而是转化为垃圾,放置于农村的许多角落,长年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置。第二,是农村的乡镇企业及城市工业所排出的污物,这些污物给农村造成恶劣的环境污染,许多无法因垃圾处理设备的运用而得到解决,农村污染因此有加重之势。第三,农村破旧房屋等原来的生产、生活用品的放弃,是介于生活和生产垃圾之间的垃圾。在农村,清污、除污、排污的条件颇差,环境问题十分严重,给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中国环境问题是未来中国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之壹,解决此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管理和技术以及资本的投入。壹方面,要从污染的源头上解决问题,即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工业垃圾等集中排放、集中清洁,另壹方面,要将现在的污染地進行综合治理,清污、除污、排污,清洁环境,美化环境。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解决环境问题,不但迫切,而且长远。
其十三,中国农村的房产资源问题。中国农村自八十年代以来,发生了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经济发展、社会進步、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其中,最具有标志性的是农村的房产。中国农村,在八十年代以前,几乎没有多少的变化,尤其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房子。在八十年代以前,房子造得很少,造的多半是壹些堆放杂物和圈养畜牲的小屋。而在八十年代,尤其是九十年代,中国农村的房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新房拔地而起。原来的农村面貌壹下子大变样。新房子壹般比老房子要好,在房子的面积、房子的造型、舒适度、实用性等等均有明显的提高。其原因,壹方面,在于农民外出打工或参加乡镇企业工作后的收入,有大量的剩余资金用于房子的建设。另壹方面,是国家在农村建设给予的必要的支持,主要是房子建设的宅基地的审批的放松和低廉价格。现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农村,房产资源充裕以及房产空置是十分突出的,许多地方已经成为壹种非常突出的资源浪费现象。这在富裕的沿海城镇郊区农村显得尤为突出。
任何科学合理处理农村房产资源问题是今后中国农村以及整个中国社会的壹个重要问题。壹方面,大量空置农村房产的资源浪费和资源破坏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和中国全社会的大问题。农村的房产,新旧房子在壹起,人均而言,已经大大超标。许多地区,在新房子建设的同时,并没有将原来的旧房子拆除,新旧房子在壹起,完全超出人们的实际需要,房子过剩成为突出问题。房子过剩,带来诸多问题。首先,是资源浪费问题,其次,是未有人居住的房子的寿命会相对较低,再次,大量的土地占用,变相闲置,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另壹方面,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中国农村人口進城就业居住的趋势还将不断的持续下去,中国农村人口减少的趋势还将保持。中国农村的房产的过剩也会持续不断的加剧,这是中国农村必须着力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以目前的情况而言,科学合理地处理农村房产资源的空置与浪费的方式就是将农村房产推向市场,使农村房产成为商品,任其流通和流转。壹方面,可以在市场中获得壹个房产的合理价格,另壹方面,可以在市场中流转房产,使房产流转起来,不但可以解决农村房子的空置和浪费,而且可以解决市场上的房子的需要者。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已逾二三十年,许多商品已经市场化,仅有农村房产这样少数的大宗物件尚不可以流通,这是极不妥当的。农村房产流通后,农村房产即成为商品,成为市场上有形的价值物,农村房产的新陈代谢即纳入中国市场的宏观范畴,是中国未来农村市场经济、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必要的举措。
要实现中国住房的流通,有两个方面的基本问题需要解决,壹个是农村房产土地价格的市场化,即农村现有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完全商品化并附着于工业化之上。壹个是农村人口户籍登记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即买房者落户的自由,以及农村买房者户口進出的自由。农村房产流转需要中国户籍制度的配套。
实现农村房产流通及户籍开放后,农村纳入中国城乡壹体的社会体系,农村即成为开放的系统,不再封闭和愚昧,农村社会改革大为進步。这是壹项必须及时实行的农村政策。同时,落实此项政策后,中国农村的财富会得到真正体现,中国农村的富裕度会上升,是调整目前城乡、工农贫富差异的佳策。
其十四,农村工业化问题。中国在八十年代发展了乡镇企业,这是中国八十年代工业化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之壹。乡镇企业及其低技术、劳动密集、产品价廉物美等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八十年代初,成为中国农村工业化的潮流,在当时的农村是十分有益的。但在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后的今日农村,乡镇企业已经不再像以往那样有影响,农村工业化出现了问题。农村工业化有诸多弊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壹,技术落后。在农村地区,劳动力素质较低,发展工业仅能够发展壹些劳动密集型、技术水平低、资金需求少的小工业,其效率和水平均相当低。其二,污染高。工业发展带来的废物不可避免地遗弃在农村地区,而农村地区又缺乏环保的发展乡镇企业技术和产业,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其三,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通讯等在内,相对落后,不适应工业化所要求的标准,阻碍工业发展和效率取得。至此,中国农村的工业化问题不能像以往那样就地解决,而是应该放在农村地区的城市化的框架下发展,中国农村地区的工业化要以制造业产业集中化形式出现,即以制造业基地、产业基地、开发区等等形式出现。实质上是壹种大规模的产业化、工业化并与城市化结合来实现农村的工业化。这是壹些发达国家走过的惯常之路。
其十五,农村农业问题。中国是初步工业化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农业正在工业化。中国农业在GDP中的含量已经非常低。中国农村的未来发展,农业作为产业分量而言,并不是壹个主要的问题。中国农村的发展未来,壹个是人居的现代化,另壹个是人口的城镇集中化,农村将是壹个人居现代化的形态的地方。农业问题是壹个集约化和工业化的问题,农村提供广阔的土地资源和水利资源。农业以科技和管理及资金投入为发展动力,农业就业者是技术人员,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或农村人口。目前,中国农村农业零碎经营者颇多,这是中国联产到户、个体经营的延续,但是,这已经非常不适应现代社会和现代农业的需要。壹方面,是农村因此经济效率低下,农民因此不得继续富裕和发达,另壹方面,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面前,其比率日小,日益被边缘化。中国农村的农业也需放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中,以工业化和城市化来推动。农业以科技、解约、管理、人才和资金来推动。中国农业是壹个工业化发展的问题,是壹个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而不是农村问题。农村现代化的问题,与其说是壹个农村问题,不如说是壹个城市化的问题。实质而言,城市出发解决农业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更能够养活农民及非农民,而以农村出发解决农业问题,则是农村本身的问题,仅能够解决农民的温饱及其小康问题。农业产业问题要把握农业占据国民经济壹定比例的工业化国家的指标,中国也须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其十六,中国农村社区建设与有效管理问题。中国农村有中国共产党和村民委员会双重领导,即党政共同领导,村委会受到村党支部领导,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分别由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其中,村党支部由两级民主集中制选举产生,党员大会选举村党支部委员,委员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在壹般的村里,村由若干个村民小组组成,由组长领导,组长有村民直选或指定。大的村成立党总支,党总支与村支部壹样,是党的基础组织。这样党政两套班子管理村事务并向上负责。与以前人民公社相比,村党支部两套班子的领导和控制力远为减少,许多地方几近松散状态。村党政领导与以往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均有选举措施,大致代表基础民意,这与以往的上级任命和虚拟选举相比,進步很大。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的领导职能较为公开,村务公开成为常规。再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从以往的控制转向服务,面向村民,为村民服务的意识深入到两套班子成员之中。当然,并不排除壹些村领导的徇私枉法和贪赃枉法的情形。农村党政两套班子的领导的進步是中国农村進步和发展的重要成果。
目前,农村社会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之下发生著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以经济发展、社会進步和人口素质提高为动力的,农村社会的领导和管理也随之突出许多变革的要求。其中,现代社会的社区建设与社会管理是在现在农村控制和管理的新模式。其特点包括,壹,社区建设更加注重人的因素。以农村社区的村民为本施行社区建设和管理。二,社区建设注重服务意识,以提供各种服务为目的,以满足村民的需要为目的。三,社区建设和管理注重低成本和高效率,以义务为主,收费为次,较现在的两套领导班子的运作费用低得多。这是壹种现代意义的小区管理模式。四,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以公共服务和自愿为原则。不强制于人,不压制人,是以人的自由和自愿为原则的。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是壹种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六,社区建设和管理是壹种公开透明的模式,管理者、服务者与其对象开放、互联、融为壹体。
毒害农村
作者 鸿路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宽甸县位于辽宁省东部山区长白山脉,山水清秀,民风淳朴。可是,壹提起几十年前的土改运动,便有人发出这样的感慨:“穷山恶水出刁民。”这是说“刮大风(土改)”那年,宽甸打死了很多人。当年,负责辽东土改运动的是中共元老陈云,包括协助其做此项工作的江华(最高法院院长)。然而,宽甸土改之真相到底如何,却如壹道紧闭的城门。但事情往往越是遮蔽,人们越是想探个究竟。终于,这段历史得到了真实的记载,即尚振生先生主编的《宽甸风雨录》,虽然,有些资料未能如实收录,但毕竟有助于对土改真相的了解。
宽甸县土改始于1946年6月初,贯彻中央发出的“五四指示”,即《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中共宽甸县委抽调干部组成土改工作团、工作队或工作组深入乡村开展土改运动。但犹如壹出戏的序幕,不到半年,国民党军進占宽甸(1946年11月2日),土改被迫中断。正如中共所宣传的那样——国民党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刚过半年便仓皇溃逃,中共壹举收回宽甸县城(1947年6月7日)。随之,土改的大戏又继续上演了。
6月中旬,中共宽甸县委组织工作队下乡,去各乡发动群众向地主“要粮要地”,即土改时农民分得的土地和粮食,国军進占之后,又被地主要了回去。工作队在各村组织“要粮委员会”,除此而外,还有“翻身委员会”、“翻身队”、“解放队”、“穷人头”、“农民党”等等,犹如雨后春笋。开始去地主家要地要粮的人,大都对于“要地”心有余悸,“担心要了地国民党再回来,白出力得不到粮食。”(引自《宽甸风雨录》,下同)所以,觉得以“要粮”为上策。“男女老少壹窝蜂,冒着雨到地主家要粮”,不给粮的就“牵牲口、拿东西,甚至拔锅,逼迫地主交出粮食”,甚至不交出粮食就要杀牛。但是也有的“地主把粮食藏起来,哭穷说苞米仓子是空的,没有粮食,要粮等秋后给”。由于,“群众不敢要地”,结果,“造成部分退出的土地荒芜或者抛弃”了。
六月初夏,小荷才露尖尖角,七月便是骄阳似火了。东北局发出了《关于挖财宝的指示》,随即全县转入“砍大树、挖财宝”的斗争,所谓砍大树,就是把地主斗倒,比如把树砍倒;挖财宝,又称挖底产、浮产,就是除了没收土地、牲畜而外,还要搜出地主家隐藏的家底财产,又叫“封产挖浮”。8月初,县委工作队在乡村举办训练班,培训了壹批骨干力量,掀起了斗争的热潮——大川头乡用下“请帖”开会的欺骗手段,将全乡地主、奸霸(当时用语,包括坏蛋)集合在圈场村小学校里,全部关押起来。由训练班每天拉出地主、坏蛋若干名批斗,次日打死3人,打伤30多人。由于壹窝蜂似的群殴,有的“翻身队”员被误伤,“区委书记李铁壹也挨了壹棍子”。
长甸乡对训练班的150多人進行“洗刷”(整肃),将三代之内有地富分子的人清除,留下了“根正苗红”的70人左右。然后,开展“封产挖浮”。“苏甸村组织13个贫农小组,闯進地主家斗了31户”。全乡14个村,逮捕300多人,村村都有拘留所,凡是地主每斗财物必分光。
下露河乡“训练班80多人壹同去地主家吃”,因为地主供不起这么多人的酒饭,便动手将东西查封,把人押起来。“马架子村群众将地主李某、石某家墓茔挖开,挖出块银牌子”。同时,“被斗的地主壹律赶到山上破屋里住,让他们开荒,要饭吃。给地主挂上牌子,见了群众站在远处弯腰脱帽,鞠躬问安……”虎山乡“太平村查封了27户,不管穷富只要是坏就斗争”。王某当过国兵,后参加共军,听说家里人被翻身队关押起来后,带着部队的信函回来要求释放家属,结果,被翻身队的捆绑起来,用乱石砸死。
桦树甸子村打死60多人。
中小学教师被“打死了32人,教师普遍被卸职,受到打击,认为
教师没有壹个好的”。(1948年10月“中共宽甸县委的工作总结”)
石湖沟乡“杨木杆子村(农会)邱会长将地主心挖出来咬著吃了。”……
在这场“大风暴”中,从县城到乡村,无论是种地的,还是经商的,或者是教书人,等等,说不清有多少人被抓、被关、被打、被杀,还有死于繈褓中的婴儿。
中共县委书记刘文伯说过“全县打死几千人”,以至“宽甸在全国解放区是最突出的了”。由此,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接着笔锋壹转:“但有近万人参军参战”,此时“辽东在久战之后急待补充兵员”(陈云)。江华曾言,“黄凯同志(曾任中共安东省组织部长)报告了参军热潮,陈云笑着说好啊!”(刘文伯《会议记录》1948年第壹本)在“打江山”人的眼里,打死几千人,换来近万人参军——损失是“最小最小最小”,成绩是“最大最大最大”。(林彪)中共不搞“和平土改”,而搞暴力土改,杀地主,分田地,让得到土地的农民“保田参军”,成为共产党源源不断的兵员。学者丁抒认为,毛泽东通过这种发动群众,夺回土地的办法,为了把农民吸引过来,武装起来,让农民手上也沾血,也跟地主对立起来,农民走投无路,只能跟着他走,此乃秘而不宣之目的。
宽甸县,人称“八山壹水半分田”,土地与山水相比显得寥若晨星。在这片珍贵的土地上,宽甸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复壹年,似乎已忘记了脚下的黑土地浸透著多少无辜者的鲜血,包括年轻人。
暴力土改
作者 季鹏 写于 二零一八年
总体看来,所有毛式运动都是罪恶的代名词,包括毛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和 “三大射秽主义改造运动”。它们本质上都是毛为实现其极权统治、彻底奴役全国人民而使出的分化瓦解、分而治之、杀鸡儆猴的把戏,其目的、本质与对敌斗争壹样,并无区别。
不过,从源头上看,从其罪恶的烈度、广度及后果的影响上看,为首却当推“土地改革”(简称土改,又称为“土地革命”)。然而偏偏这壹毛共制造的最大、最早、最恶劣、最残忍、最后害无穷的“运动之母”,却壹直没有受到清算,没有彻底平反昭雪和正本清源,如果不对毛式土改加以批判、清算,对毛主义的罪恶认识就是极不彻底,甚至弃本逐末的。今天,应该到了对这个罪恶之源進行彻底清算和反思的时候了。
壹、土改是毛和毛共制造的最大、最恶劣的冤案
中共搞的“土地革命”运动是在苏共的直接指使、指导下進行的。1923年5月,共产国际告诉中共:“只有把占中国大多数的农民,即小农吸引到运动中来,中国革命才能取得胜利。”“全部政策的中心问题就是农民问题。”指示中共“進行反对封建主义残余的农民土地革命。”后又多次批评中共的农民运动和土地革命不力(即不够广泛、残暴和血腥)从此,中共走上了以暴力逼使农民“革命”、借土地革命之名走传统的发动农民造反夺取政权的道路。
让毛泽东与土地暴力结缘的是他1926年冬天到湖南進行的为期壹个多月的所渭农民运动考察,其后便写出了那篇臭名远扬的、也是毛主义奠基之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这篇报告里毛初次显露了他钟情暴力、喜好残忍的本性,他把这场引起当时全社会包括左、中、右各派人士壹致谴责和痛恨的“痞子运动”、“惰农运动”称之为“革命先锋”,把全社会壹致认为“糟得很”的评论说成是“好得很”,把令人发指的暴行说成是革命中“必须要造成的恐怖现象” 而对其大加赞赏。这篇考察报告初步却又充分展示了毛的指鹿为马、颠倒是非的流氓无赖本性和“反潮流”精神,此后毛和毛主义的壹切言行、“理论”都是这篇报告的的发展、发挥。40年之后的文化大革命更是那场痞子运动的直接传承、发扬光大。
1926年的湖南农民运动是中共土改运动的早期样本,它壹出笼就展示了其邪恶、卑鄙、血腥的反文明、反人类本质,引起了当时全社会对共产党和其“共产主义革命”的同仇敌忾,也引起了广大国民党人对与共产党“合作”的反思,直接导致其后的“马日事变”、“4.12”清党”和汪精卫“7.15分党” 行动。之后,中共也就壹不作、二不休,進行了空前残忍、暴戾的烧杀掳掠的十年“土地革命”,其疯狂和残忍又超过湖南那场痞子、惰农运动。(有关对毛的《中囯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以及毛在地主与农民问题上散布的谬论的分析和批驳,请参阅本书第八篇)。
土地革命亦即土改,之所以称其为毛共罪恶之首、阶级斗争之源,皆缘于其屠杀、残害人数之多,手段之野蛮、残忍,以及其“理论”之荒谬,影响(后遗症)之巨大。
先说杀戮之多。抛开各地分散的“土地革命”屠杀不计,单以毛共的主要根据地江西而论,据民国时期的人口统计资料,1926年秋毛去江西之初,江西全省人口为2000万,到1936年毛共撤离江西之后,全省仅剩1000万人口,净减1000万。如果加上这十年间正常出生的人口,以当时平均年人口增长15‰计,十年间最少应增400万,如此,全省十年间损失人口应为1400万!这1400万人口死亡大部分就是发生在“苏区” 的“土地革命”中。也许,有人以为那是围剿和反围剿战争中的死亡,其实战争中直接死亡的人数并不多,所谓五次反围剿,加起来双方战死者绝对不会超过100万,可见百分之九十不是死于作战,而是死于毛共的残暴统治,其中主要就是其“土地革命”及其后续恶政。
除了江西,全国类似的中共根据地还有多处,它们加起来,比毛的“中央苏区”人口还多得多(如1931年11月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福建的“中央苏区”只有三百多万人口,而加上全国各地的中共根据地,人数最多时达到900万)。这些根据地无不实施统壹的“土地革命”政策,即对地主富农及其他有产者斩尽杀绝的政策。这些地区加总起来,在十年土地革命中屠戮的人数绝不会比江西苏区少。
毛共土改杀人的第二个高峰是抗战胜利后的1947年夏至1948年春,在毛统区开展的土改运动(实际上大多为“二次土改”,因为之前中共毎到壹地首先就是搞“土地革命”)。1948年初,毛共统治的地区已达1.6亿人口,按照毛自己的估计,以10%的人口为“地主富农”(实际打击面不限于此),地富及其家属总数即为1600万左右,这次土改毛共实行的是极其惨毒的对地富肉体上消灭的政策,在运动中被消灭的地富,以及因“扫地出门”而死亡的有多少呢?这笔账虽然无法计算,但仅以地富中的人口百分之十计,也达160万,而实际上肯定不止此数。
土改杀人的第三个高峰是毛建国之后的全国性土改,这时除去毛的“老区”之外,全国农村列入土改的人口按毛泽东所说尚有三亿壹千万。这次土改杀人总数后来毛共有壹个含糊的说法是八十万,我们按上述算法是310万,实际数字会只多不少。
这样,我们把毛共三个时期土改杀人的数字加总起来,大概形成壹个初步的概念,应在1500——2000万左右。那是十分吓人的数字!我们知道,镇反是毛共杀人最多的单项运动,毛承认杀了71万,据后来中共中央研究室等编写的有关著述披露的数字,镇反共“镇压”152·61万人,其中判处死刑的87·36万人(香港《争鸣》杂志1996年第10期载)。这个数字比起土改杀人实在是小巫见大巫(镇反中被屠杀的也有壹部分地富分子)。也许土改杀人还比不上大跃進跃的死人数(4000万以上),但这是不同的概念,“大跃進饿死人”毛可以推说 不是它的“主观故意”,所以他壹直不认账;而土改则是毛直接指挥的杀人狂潮,被害者都属毛的政策范围内要消灭的“阶级敌人”,是“故意杀人”。又如文革,文革中的死人是壹个广泛的概念,情况复杂,毛和毛共都推卸责任。而土改杀人毛和共产党是推脱不了的!何况,文革中被害者中也有相当部分也是土改的幸存者及其后人。
土改杀人的另外-个特点是,其手段极其残忍,泯灭人性,丧尽天良。杀人的方式大多不是正规的枪决(枪决也使用开花子弹,专打头部,以造成恐怖),而是使用原始的石头、木棍、铁器、匕首等;更多的是死于酷刑,包括火烙、吊打、抽筋、剖腹、挖心等等。毛共在土改中提出壹个口号(壹项政策)叫做“贫下中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也就是鼓励其无法无天。 于是农村中的流氓地痞歹徒恶棍——土改积极分子们,兽性大发,各显其能,充分发挥其残人作恶的想象力,把听到的、想到的古今中外的酷刑全部用于对地主的“实验”, 开展残人取乐 ,杀人竞赛,以满足其兽欲。创造了古今中外在政府组织下对手无寸铁者的无辜者前无古人的施暴记彔。
其三是,土改的后续影响最大、最恶劣。具有其他运动所不具备的连续性、永续性。
土改运动延续几十年,影响几代人。而且,壹般运动的受害者,如“反革命”、“坏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受到惩罚只是其本人(起码名义上不包括其亲属)。而土改则不同,土改要“划成分”, 不但壹划定终身,而且延续无穷,被划为地主、富农,不但本人(假若未被弄死)成了永远的“阶级敌人” ,永久的专政对象,而且,其家属、后代仍要传承、背负这壹“十字架”,地主后代要继承地主的“帽子”,列为国家名正言顺的、法定的“阶级敌人”,永远的专政对象、“贱民”和奴隶。
在土改中,对划为地主富农的家庭,除了斗争、虐杀其主要成员之外,对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婴儿、幼童釆取的是“扫地出门” 的政策,即每人只给壹个碗、壹双筷,根本不分给土地或“分给” 其几块不毛之地,其余“壹无所有”。令其立即陷入绝境。在当时情况下,壹般亲朋是不敢救援地富家庭的,很多地富家庭成员便死于饥寒交迫之中。幸而存活下来,则要永远背负“剥削阶级”的十字架,成为以后各种运动打击摧残的标本、对象。
地富的家庭成员如此,其亲戚也难逃株连。在毛统治时期,所有与地主、甚至与富农沾亲带故的家庭、人员,也被列入“另册”,受到或明或暗的歧视打击。于是,地、富成了“不可接触者”、“政治麻疯病患者”。这种情况有些近似古印度种姓制度下的贱民——首陀罗,但是实际境遇要远惨于首佗罗。古代印度低等种姓成员只是在职业上受到限制,在种姓内部并未受到迫害,内部可以通婚。而毛帝国的“贱民”在社会上根本无容身之地,即使从亊最低贱的工作,过最贫苦的生活,仍然是是合法的任人欺压的对象,不但常年要服劳役——从事无穷无尽的“义务劳动”,更在实际上剥夺了其婚姻权利,没有女人敢嫁到地富家来,面临断子绝孙的现实。当政治运动来临的时候,地富家庭成员几乎不可避免受到打击迫害、甚至杀戮。毛的意图很明显:让这些幸存的“阶级敌人”成为阶级斗争的活靶子,供其他社会成员欺辱、压迫、奴役,让人们看到被共产党列为“阶级敌人”后的可怕下场,最后让他们绝种。以达到他对全民分而治之的阴险、恶毒的目的。
其四,土改残害的对象地主富农最冤,毛让他们获罪的理由荒诞不经,卑鄙恶毒,构成千古奇冤。
人们都知道,毛共建国之初,把“民族资产阶级”即资本家暂时划归“人民内部”,并允许在壹定时期内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其在城市开工厂、开店铺,雇佣工人都属合法行为,后来毛发动了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资本家的经商权被彻底剥夺。
然而,在农村只要购置了不多壹点的田地,雇请了长工或短工耕种,或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壹定的地租,就成了地主,成了十恶不赦、祸延子孙的滔天大罪。
地主、富农经营管理自己的田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自己的家业,难道就不是劳动,不是经营管理、不是勤劳致富?退壹万步讲,就算地主 “不劳动”,但那也是他在此前有了劳动的积累,有了可以坐享其成的条件,就像当今富豪们坐吃银行存款利息或投资红利壹样。如果是从祖先继承的财产,作为继承者享用,也合理合法。古今中外,有哪条王法说它是非法呢?
古往今来,哪壹种财产使用权转让不收取“租金”?出租房屋要收取房租,银行贷款或私人借贷要收取利息,古往今来,从来如此,天经地义。为何出租土地收取租就成了弥天大罪?
其实,从源头上看,中国的地主除极少数外,不外乎是勤俭积累、祖宗留传、经商做官所得转移这三条路。对于广大中小地主来说,主要是第壹条路。他们无罪。其中壹些人致富后致力于发展乡村教育和架桥修路等公益亊业,更是有功。
最早指出毛的土改理论错误、荒谬,并对毛的“暴力土改” 進行劝谏的是中国农民党主席、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董时進于1949年12月给毛泽东写了-封八千字的长信,从多个方面论证实行没收地主土地的暴力土改的不合逻辑、不合情理和可能招致的不良后果,其中首先驳斥了所渭“封建地主”和“封建剥削论”。
董氏首先指出中国地主不具备所谓的“封建性”,不构成封建剥削。“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私有制度”,“在财产私有制之下,-切物品都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譬如房屋车辆船舶机器等,无壹不是如此,对于这些物品既不认为是封建性的,何以独认为土地是封建性的呢?”接着指出:中国不同于欧洲和俄罗斯,农村不存在领主—农奴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不是来于帝王封赐,除了极少数军阀官僚之外,主要是来源于自己的积累。他举了两个事例:壹个三轮车夫三十年来用他的血汗钱陆续买進了壹百二十亩地;董的壹个老奶妈,做了二十多年奶妈和佣工,随时将她的工资积攒了寄回家去,零零星共买了二十多亩田地,加上原先所有,共有三十余亩,打算晚年回乡下去养老。结果他们都将成为地主,这两位吃苦耐劳、勤俭积累的劳动人民不但他们自己要遭殃,连同他们的亲人、后代都要打進十八层地狱。
董又说到,他的壹个不甚远的亲戚壹家有兄弟三人,二十年前分了家,各分得田地七、八十亩。老大是壹个守本分的老实人,在乡下务农兼做小买卖,生活极其简朴,历年积下钱来,又添置了五六十亩田地。老二嗜赌兼吸鸦片,分家后不多年便将田地卖光。老三将全部田产卖掉,将钱拿到城里做买卖,发了财,在城里买了几处房产,有不少现款和商铺。共产党夺得了天下,按照毛的政策,老大将要作为“大地主” 打入万劫不覆的地狱;老二成了“贫下中农”, 政府的依靠力量;老三也幸运,他是民族资本家,受到政策保护。“最坏的老二占便宜了,笑了,最勤俭的老大吃亏了,哭了。任何人也不能不为老大叫屈。”
董还指出:新民主主义规定要保护小资产阶级。而农村的中小地主是“中国最大的小资产阶级”,为什么城市的大资产阶级都要保护,而农村的小资产阶级却要消灭呢?
董还分析了实行平分土地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建议等到搞射秽主义改造时壹次性实行土地社会化。
(以上引于《炎黄春秋》2011年第4期《董时進致信毛泽东谈土改》)
董时進的劝谏有什么效果呢?董的信发出之后毛去了莫斯科,信件没有下文。后来,中共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约见董时進,向他当面宣布:取缔中国农民党!董时進设法去了香港,否则,估计他绝对难逃土改的灭顶之灾。
董的劝谏实在有点与虎谋皮、对牛弹琴,因为他不理解毛要搞暴力土改的真正目的,不理解毛的阶级斗争理论。毛为达目的,是从来不择手段的!
说穿了,毛共要如此野蛮残暴地消灭地主富农,就是为了拉拢、收买、利用贫苦农民为其造反夺权卖命,用壹部分人的生命财产去取悦、笼络另壹些人为自己充当炮灰。虽然这种“均贫富” “等贵贱”的方法历代农民造反都用过,但在夺得政权之后仍然继续实施这种做法,以达到分裂社会、挑动族群内斗、分而治之的目的,则是历代造反者所没有的。可见毛的卑鄙毒辣又在历代农民造反者之上了。
有壹句名言:手段的卑鄙决定了目的卑鄙。土改或曰土地革命是毛共夺取政权的主要手段,这个手段是如此卑鄙、残忍、血腥,也就决定了在其夺得政权即所谓“革命成功” 之后,建立的必然是壹个暴戾、邪恶、黑暗、丑恶的国家和社会,比它推翻的更加恶劣十倍、百倍。所以我们说“土改”是毛共-切罪恶之源!
二、驳斥关于土改运动的种种诡辩
迄今为止,毛时代很多运动受害者都平反或“改正”了,有的运动虽然没有公开否定,但作为受害者的个案其罪名也洗刷了。然而最早、最恶劣的“土改”却仍属禁区,不得触动。虽然邓小平执政以后废除了地、富、反、坏戴帽管制的制度,但当局对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那壹幕幕惨绝人环的土改丑剧,却仍然讳莫如深,所有有关中共的历史、党史和其他宣传品中,依然坚持毛时代的腔调,包括维护有关土改的谎言,继续让这些谎言掩盖历史真相,毒害人们的灵魂,也阻碍了今日中国回归正常社会。
为了维护毛共的历史形象,维护暴力土改的正当、必要、合法性,长期以来,毛共及其御用文人,或明或暗、或隐或现制造了大量“理论”根据,这些有的我们前面我们已经简单驳斥,但未尽其详,还有壹些尚未提及。这是壹些被混淆、被颠倒了的问题,必须壹壹加以澄清。
所谓“封建地主”论
“封建地主”是毛制造的壹个概念,壹种罪名,有了这个罪名他杀地主、搞土改就是正当的了,就是“反封建”、是“新民民主义革命”。关于“封建地主”的荒谬性这壹点,我们己在前面简单提到并作了驳斥,这里再补充几句。
认真地说,中国的“封建制”早在两千多年前秦始皇统壹中国之后,就已被废除退出历史舞台了。秦以后中国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这个体制在农业和土地方面的基本特点就是废除周以后的井田制、亦即封建的领主土地所有制。转而实行田地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私有制。农业内部任其自由竞争,于是,地主、富农、贫农、佃农因此产生。但它与封建的分封毫无关系。这应该是常识。在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取消两千余年之后,毛居然捏造出“封建地主阶级”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这壹天大谎言,实在是无中生有,无耻之极。
其实毛自已也知道这是谎言,有壹件事情可以说明毛在自打嘴巴。 1960年1月27日,毛乘着他的专列驶進广州珠江上的小岛宾馆,随后组织他的随行人员成立“学习小组”学习“革命理论”,毛在学习小组上高谈阔论,卖弄学问,其中他说的-段是:
“我国很早以前就有土地买卖。《红楼梦》就有这样的话:‘陋室空床,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这段话说明了在封建社会里,社会关系的兴衰变化,家族的瓦解和崩溃。这种变化造成了土地所有权的不断转变.....”
(引自《文革前夜的毛泽东》第58页。邸延生著,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
既然在红楼梦及其之前的年代,农村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流转、所有者不断变化, 就说明已不存在“封建地主”(顺便说壹句,“封建地主”这壹概念是不能成立的,由国君分封获得土地的只有“领主”,没有 “地主”,领主的土地是分封得来的)。到了民国,皇帝都没有了,又哪来皇帝分封的“封建地主”呢!
其实出身农家的毛泽东比壹般人更清楚。毛泽东的父亲毛顺生就是靠勤俭发家的新兴地主的典型。毛很清楚,中囯近代不存在“封建地主”,提出这壹概念完全是其阴险毒辣,别有用心
(二)所谓地主代表最落后、最反动的生产关系,“是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阻碍中国社会前進而没有丝毫進步作用的阶级”,所以必须彻底消灭之。
这是毛在其《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和《中国革命与中囯共产党》中的说法,是毛共制定的“土改”( 土地革命)政策的理论根据。
中国的经济、科技发展缓馒,在近代落后挨打。于是,壹些人便把中国的落后归咎于长期存在的封建(实际上是皇权)社会制度。毛共则趁机把中国的落后,归咎于农业土地制度,特别是地主的存在。为自己推行残暴、丑恶的“土地革命”张目,提供依据。
其实这完全是壹种谬论,壹种恶毒的诬蔑。
我们首先要弄清的是,两千余年存在的土地制度和农业生产方式是自然形成的,是适合其生力水平的生产方式,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以土地土地私有、自由买卖为特征的土地制度比之封建时代固化的领主土地所有制无疑是壹种進步,它能促使人们努力生产、发家致富,争取成为竞争中的优胜者(即地主富农)。两千余年的中国科学技术也未能创造出壹种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来取代它。历代很多造反者和改革家都发现土地不均的事实,都想以“平分土地” 来改变它,但都以失败告终。被均分的土地很快又重新组合,恢复不均衡的原样。所以,地主的存在是壹种历史的必然,在壹定意义上是-种進步,它促進生产的竞争和优胜劣汰。
与毛共认定说地主代表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社会進步和经济发展的论调相反,地主富农恰恰是先進生产力的代表,是我国两千多年土地自由买卖制度下竞争的优胜者,农民中的出类抜萃者。再从现实看,现代先進国家的土地经营都朝着進壹步集约化发展,都实行家庭农场制度。这种家庭农场主正是由地主、富农发展而来。可见,地主富农代表了壹种集约化发展趋势,它与新的生产工具结合,便成了家庭农场,推动农业生产达到新的水平。反之,毛共强制堆行的“农业集体化”、国有化,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才是壹种破坏生产力、反历史潮流的倒行逆施,这些都已为历史所雄辩地证明了。
由此我们就知道毛泽东宣扬的“地主万恶论”、“地主反动无用论”是壹种基于其恶毒用心和卑鄙阴谋的谬论,壹种无理、无耻的污蔑。
质言之,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缓慢是否因为科技不发达,没有新的生产工具,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无法出现。为什么中国没有发明蒸汽机、发生产业革命呢?这虽然不是壹两句话能说清的问题,但其主要原因应是中国皇权政治制度的落后性制约了科技的发展。与地主无关。
至于说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阻碍中国社会前進而没有丝毫進步作用”,则更是信口雌黄的诬蔑。毛泽东在其《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不是也说了吗,“在中华民族的开化史上,有素称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有许多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亊家、文学家和艺术家,有丰富的文化典籍。”而这壹切都在以地主和农民为主要生产关系的农业文明中创造的,那些伟大的XX家们,绝大多数都是地主或富农阶级的子弟。不是地富家庭也是接受“地主文化”教育的结果。能说地主阶级“丝毫无用” 吗?能说他们只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废物吗?
退壹万步,我们假说某壹阶级现在确实无用了,成了社会累赘和阻碍了,难道因此就要把他们斩尽杀绝吗?就如在壹个家庭、或家族中,出了壹些残疾人、老弱病患者,他们只消费不生产,难道就要将其消灭? 可能只有毛那样的人才会如此。
简而言之,毛式土地革命要打击、消灭的恰恰就是农村社会的先進群体,而扶植起来的则是如“湖南痞子”那样的社会沈渣和破坏力量,所以,土改后的农村政权立即呈现黑恶化,成了毛的极权统治的坚实基础。
(三)中共所谓的土地革命的本质
毛的暴力土改是以平均地权为幌子,挟持农民跟共产党造反的壹种方法、手段,很快。土改完成不久毛共又将将土地全部“归公” 为“国有,实即共产党所有了。
毛泽东的暴力土改不仅无偿剥夺地主的地产,而且要以恐怖的手段将地主甚至富农从肉体上消灭。
(四)所谓土改是夺取中国革命(即共产党造反夺权)胜利的必须手段,也就是必须通过暴力土改将农民捆绑上中共的造反战车上,才能取得共产革命的胜利。
这壹条只能作为毛共内部的解释,或壹些御用学者为中共的辩解词。但壹般人也认为,这是毛共要实行暴力土改的真正原因。直至今天,壹些非共产党人士和外国学者还普遍认为,毛式的暴力土改虽然极不人道,但对于毛共动员农民参与其夺取战争却是必须的,非常有效的,有人认为毛共主要依靠这种土改发动起来的农民战争,才取得了胜利。
此说有壹定道理,但不全面,有些似是而非。要说清楚这壹问题必须進行深入分析。
首先要弄清的问题是,毛共的胜利是否由于土改动员了农民参军,并以阶级仇恨的教育使士兵作战勇敢才取得的?鉴于这壹问题复杂,这里只能长话短说,概而言之。毛式土改在上述方面确实起到了壹定作用,但从全局来说不是决定作用。毛共的胜利主要由于内、外部的大环境促成,最主要的是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这点连毛泽东都承认。所以在建国后几次与日本人的会面中,毛都毫不掩饰地说:应该感谢妳们,给伱们发个大奖章才对,没有日本皇军的侵略,哪有我们(共产党)的今天!毛说的是肺腑之言,正是日本侵略引起那场长达八年的全民抗战,才使得濒临绝境的毛共起死回生,得以在后方的真空地带将自己的军队由4万余人发展到壹百多万,并占据了近亿人口的根据地。而他们的对手国民党则被日军打得筋疲力尽,元气大伤。从而使双方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再者,现代战争并不是只靠士兵的勇敢就能取得胜利的。早年中央苏区的红军也是毛泽东用土改和阶级仇恨武装起来的不怕死的军队,可是它不得不在蒋介石的第五次围剿中全面溃逃。从历史上考察,起义、造反的农民军大都非常勇敢,因为他们已经走上了不归路,没有了退路。可是决定事业成败的是多种因素,单靠作战勇敢不壹定能成事。因此,即使毛共利用土改、动员农民为“保卫胜利果实”而参战,获得了足够的兵源,但并不等于能获得最后胜利。以为毛是靠暴力土改煽动的农民战争才夺得了天下,是片面、浅薄的说法。
有壹个相反的事例,可以证明毛共如实行比较开明的政策或和平土改,可能更利于实现他的夺权目标。那就是在抗战时期,在毛共控制区壹度被迫放弃了暴力土改,改为比较温和的“二五减租”,政治上实行“三三制”,赢得了包括地主和绅士阶层的由衷拥护。在中共某些根据地,出现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同仇敌忾、全民抗日的局面。这壹时期出现了不少开明绅士(即大地主)毁家纾难帮助共产党抗日的动人故事。毛共自已都承认并有所记载。所以,毛共如能坚持比较开明的政策,在土改中放弃残暴、野蛮、血腥的从肉体上消灭地主、富农的政策,可能会更得人心,更有利于他夺取政权的目标的实现(其时国民党政权确实腐败无能,丧失人心)。
可惜毛这个彻底的流氓恶棍、暴君和冷血动物,始终不改他那嗜血成性的本性抗战前期被迫执行的非暴力土改政策,没有坚持多久就名存实亡了;待到日本投降,毛的真面目再次暴露,为了与囯民党争天下,不久他就发动更加残忍更加血腥的土改运动。同时将抗战中壹度参加共产党政权、为其奔走卖命的士绅阶层,再次打成“土豪劣绅”交给暴民虐杀。毛的这壹无耻叛变,也连累了共产党干部成为了杀人凶犯。
由此可见,毛的暴力土改并非其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只有实行暴力土改才能夺天下。退壹万步,即使承认在争夺天下时推行暴力土改有其“必要性”,那麽,在1949年全国胜利后,毛共稳坐江山之后,就绝对没有这种必要了。人们也期待毛仿效历代开国之君“大赦天下”,捐弃前嫌,团结全体人民开创国家建设的新局面。可惜人们的愿望彻底落空!心如蛇蠍、壹日不杀人便如坐针毯的毛泽东,壹坐上那把龙椅,便立即下令進行全国性的大屠杀,先是“镇反”,接着便是毛式暴力土改。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再次陷入血雨腥风之中……
这壹事实从反面证明了毛之所以坚持他的暴力、残忍的土改政策,并不只是出夺取“革命胜利”的需要,从全面看,除了他的蛇蠍本性使然,更是为了实现其建立极权专制的恐怖帝国而对人民实行分而治之、分而斗之需要。
三、毛式土改罪恶点滴
要全面清算、讲清毛式暴力土改的罪恶是不可能的。为了掩盖这壹空前的反人类反文明罪行,几十年来毛共采取封锁讯息、造假宣传、销毁有关原始资料以及残酷迫害知情人、揭发者等手段,致使这壹骇人听闻的恶行几近演灭无闻,历史的真相被彻底改头换面,冤沈海底。然而随着毛的死去和中国的对外开放,终于使这壹奇冤露出冰山壹角,虽然近年来见诸文字的仍然是其真相的九牛壹毛,但滴水可见太阳,我们仍然可以从这些零星的揭露中看到当年土改运动的“壹斑”。
(壹)康生、陈伯达的土改试点
1946年,毛发动夺天下的内战在即,因而决定恢复被壹度中断了的暴力土改,通过土改,壹方面放纵、满足农村中壹些流氓地痞、恶棍暴徒的贪欲、兽行,来赢得他们对共产党的拥护和对战争的支持;另方面,通过土改制造的极度恐怖气氛,迫使其统治区的人民竭尽财力、人力毫无保留地投入毛共这场夺天下的“人民战争”中去。
此时,毛共各根据地有的已自动恢复了土改政策。为了统壹政策、统壹行动,毛决定由刘少奇主持制定壹个有关土改的政策法规(毛知道这是件卑鄙、恶毒、遗臭万年的差使,因此叫刘少奇出面去干)。但是此时,正是国、共两党在美国的“调处”下大谈和平的时候,国内的舆论也都呼吁和平、反对打内战。所以,顺应这种形势,刘少奇搞出的“五、四土改指示”不是很左,如只提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不动地主土地以外的财产;壹般不动富农。等等。
很快,美国和平调处失败,毛共挑起了全面夺权战争。毛立即指责刘的土改指示“右倾”,命令停止执行,并推倒重来。但由于胡宗南的国军進攻延安,战事紧迫,新的土改方案被迫推迟。
新的土改政策不仅因为战争推迟,还因为毛自己还未找出新的最佳方案。因为,毛的统治区实际上大都已经搞过不同形式的土改了,有的地方还不止壹次;加上八年抗战,民生雕敝,农村破败,地主富农已经累受重创,已有名无实,且少得可怜了。这种情况下的土改如何搞呢?如何榨出油水让“贫下中农”尝到甜头呢?这壹切不是简单发几条指示就可以解决的。于是毛决定先行“试点”。
毛选择了他最信任的两位“极左”能臣去担负这壹试点重任,壹个是康生,这是个以整人出名、最善于制造恐怖的老手,中共的特务头子,时任政治局委员、社会部长;另壹个也是以极左闻名的流氓文人、毛的政治秘书陈伯达。毛相信他们定能搞出好的、有用的经验和方法来。
这个土改试点工作团于1947年初组成。毛非常重视这次土改试点,特意将他从苏联回来不久的大儿子、未来的接班人毛岸英托付随团去锻炼。毛岸英化作康生老婆曹轶欧的侄子,跟随康生左右。工作团的其他成员也是毛共级别很高的干部。试点工作团因胡宗南对延安的進攻而推迟了几个月,三月间才从延安出发。
试点地选择在中共的“老区”晋西北,属中共晋绥分局领导管辖区。工作团成员先到达晋西北的临县集中,然后分成四个分团分赴临县。静乐县、朔县、保德县与当地干部壹起开展运动。其中康生选在临县的郝家坡,陈伯达选在静乐县的潘家庄坐镇蹲点,并指导面上的工作。
这些地方都属中共的“老区”,在抗战中都建立了中共的政权,据说有“很好的群众基础”,也就是说老百姓早就是中共的顺民,为抗战中中共的发展壮大,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些地方本来就贫穷,加上长期战争破坏,农村经济雕零,原来的地主富农土地也卖了,人也穷了,而且人人都参加劳动,按照毛的《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标准,这里已经没有地主、富农了。怎么办呢?
这些“困难”当然难不倒康生、陈伯达,不久他们就将试点里的土改搞得轰轰烈烈、鸡飞狗跳,上演了壹幕幕惨绝人环的大剧。
根据亲历者、知情者的回忆,康、陈的土改模式大致如下:
首先,把土改与整党结合起来,即所谓以整党推动土改,以土改验证整党成果。
整党整什么呢?整“右倾”。先将各级干部集中起来,不准外出,不准互相接触,制造住恐怖气氛。然后是检查、坦白,互相检举各种右倾思想和行为;接着查三代,揪出壹些“阶级异己分子”批斗,杀鸡儆猴,人人过关.....,经过三番五次检查、批斗而且“过关”、获得“解放”后,便告知让他们去搞土改。这有如在壹群饿狼的尾巴上点上火把,让它们冲向羊群......。
康生为土改制定了“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总方针和指导思想。
工作队進村后第壹项工作是“访贫问苦”,寻找所谓土改“根子” ,发现积极分子, 先把这些人组成农会、充当农会干部。然后進壹步扩大农会和积极分子队伍,成立基干(武装)民兵,便進入斗争阶段。
在开展斗争之前,最关键的壹著是寻找、确立斗争对象。前面讲过,晋绥地方真正的地主已没有几个了,那麽,如何寻找斗争对象呢?为此康生发明了“化形地主”壹词,化形地主是指过去(包括祖上几代)曾经有过较多田地、后来破败,或者改行从亊其他职业的人和其家庭;还包括在抗战中响应毛共号召,把自己的土地、房屋捐献给政府和穷人的“开明士绅”,以及参加了毛共的“革命工作”的干部家庭。另外还有破产地主,工商地主等,都归入斗争对象之列。
按照规章,土改只限于斗争、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但是单是这些家庭没有多少财产可供瓜分,积极分子们如果没有实惠,积极性是难调动起来的。所以实际上凡是家里有点“油水”的,如工商业者和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都要被划为工商地主、化形地主遭到灭顶之灾。为了進-步扩宽财源和制造恐怖,又增加两类“罪名”,壹是“恶霸”、 二是“坏分子”。对他们 不限成分,只要在日伪和国民党政府、军队做过事、当过差的,或者对共产党和干部有过不满言论的,或者农会干部不喜欢的人,都可戴上这两顶帽子。而且办法简单,在群众集会的场合,只要有人提出某人是“恶霸”, 某人是“坏分子”, 会上有人附和,主持会议的就可将其人揪出批斗,壹般会被当场打死。 这样就大大增加了运动的恐怖性,更進壹步扩展运动的威慑力。
按照毛共原来限定,土改中的地主、富农应占农户总数的10%左右,试点地区都超过了这壹规定。静乐县的娄烦地区当时有10954户,找出地主富农2028户,占总数的18.5%,有36个村地富占30%以上。
解决了斗争对象问题之后,就是发动群众向这些人斗争了。所谓斗争,就是刑讯逼供,追浮财,打人、杀人。壹般是先控诉其所谓“历史罪恶”,对于绝大多数地主富农来说,所谓历史罪恶只是壹些家长里短的琐碎事,如有人控诉:某次他去拾柴,地主婆骂骂咧咧说偷了她家的枣树枝,这被上纲成“断了穷人的柴路”;某穷人某次去某地主家要饭,被地主家的狗叫着赶出来,这被说成放狗咬人要置穷人于死地。如此等等。斗争会上,除了壹些没有油水、干部们又讨厌的可以立即打死的以外(打死人要土改工作队员同意),壹般不能立即打死,要留下来“追浮财”( 又叫底财),即追缴隐藏的金银财宝、现金等。土地、房屋、生产资料都是明摆着的东西,而 “浮财”是看不见的,也是人们最想要的,所以斗争会主要成了追浮财会。斗争壹方总是狮子大开口,被斗者则极力否认苦苦哀求。谈不拢,就用刑……很多地主、富农受刑不过,只好胡乱招供,民兵依照其招供按图索骥去寻找,却总是落空。于是回头来对招供者施以更加酷毒的刑罚。这样,几个回合下来,被斗者很可能就给活活弄死了。
最初,虽然工作团已经做了充分的发动工作,明确表示对地主等被斗争对象可以釆取任何手段。但是,也许人们对残忍还有壹个适应过程,初次的斗争会总不能令工作团满意。郝家坡第壹次斗争会之后,康生召集村干部和积极分子总结说:“我们对地主太客气了”,“要死人”。“多死点地主分子没关系”。
只要有人鼓励和撑腰,任何地方都会有人面兽心的歹徒,毕竟由动物進化而来的人类仍然残存著兽性的壹面,这正是毛共的土改和阶级斗争能够在任何地方横行无阻的原因。当第壹个流氓拳脚交加把斗争对象打趴在地,不但未受到谴责反而获得表彰奖赏后,第二个流氓就会把人打死;第二个打死人的凶手照样收到表彰后,就有更多恶徒加入打人、杀人的行列。
在运动高潮时,斗争会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刑场。斗争会场摆满了各种刑具,如用来炙人的炭火、火柱、熨斗,还有老虎凳、铁锹、棍棒、竹签、搟面杖、醋柳圪针、麻绳、刀具、细铁丝串著的艾绳、甚至还有蠍子、毒蛇。被斗之人看到这场面三魂都已经去了七魄,往往还未动手就己瘫倒在地。除了动用场上的刑具之外,最普通、被斗者常常领受的科目是跪瓦渣、用鞋底抽嘴巴,在寒冬腊月剥光衣服,从厕所里舀来粪便从头淋下,等等。
虽然如此,但斗争的成果仍然不大、被斗者交出的底财不多。土改积极分子和工作团有些丧气,但决不甘休。在郝家坡,积极分子们发明了“挖祖坟”之法。因为他们知道,地主富农现在确实变穷了,交不出多少“浮财”,但他们中有的祖先曾经富过,是否会像历代帝王那样把金银财宝埋藏在坟墓里呢?这个推测壹旦提出,工作团本着“群众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原则给予支持,积极分子们的劲头又上来了。于是壹场空前的“挖祖坟”运动先郝家坡,后在其他地区蔓延开来……
所谓斗地主决不限于地主本人,地主家的任何人都不能放过。地主妻子被抓去与丈夫同斗。地主幼小儿子被称为“小地主”,被贫下中农的小孩子围攻辱骂、殴打,有的被打得头破血流甚至当场被打死。有的村庄还有“创新”,将地主家年轻女人作为“胜利果实”分给土改积极分子和那些没有妻室的二流子、无赖,有的女人不堪凌辱而自尽。还有的地方对地主实行五马分尸的酷刑。(香港《动向》杂志2015年第9期第34页的作者在回忆中说,1969年他下放到北大荒挿队落户的村子,村民告诉他,壹个姓胡的地主在土改中被五马分尸,其小妾被村支书据为己有。)
由于有了“化型地主” 壹说,很多出身地主家庭但早已参加了毛共队伍的干部、教师,亦被当作地主被抓捕、拉回村内斗争,因为怕其重新回干部队伍,这些人壹旦抓回村必死无疑。晋绥地区在抗战时期是中共根据地,壹些当年的“抗日英雄”和中共的高级干部也在土改中惨遭杀害,抗日英雄郝圆脸是潘家庄行政村所属城东沟村人,抗战中曾任民兵中队长,1944年出席晋绥边区的群英会,被授予“劳武结合特等民兵英雄” 称号。1947年4月在陈伯达主持的土改中首先被枪决。
1947年冬,延安中共党报《解放日报》记者郭克卿在赴晋察冀边区采访途中,只身回老家郭家庄探亲,郭带有警卫员,可见不是壹般干部,但他把警卫员留在马坊镇没有带去。郭打算劝说家人主动交出土地、财产,接受土改。可刚進村未及回家便被村民围住活活打死。
晋绥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孙良诚,地主家庭出身,本人少年时代即在外读书,后在中共边区政府工作。在中共晋绥边区分局召开的土改经验交流会上,孙良诚听到康生的“化型地主”壹说,康生并举出时任晋绥边区临时参议会副参议长、开明士绅刘少白为例,说刘少白当年献地是“假开明”,即是“化型地主”。 孙良诚回到高等法院传达会议精神时,表示了对康生说法的异见,孙说:“刘少白献地是假开明,那麽,什么是真开明呢?”想不到有人就此向边区分局告密。1947年年中,孙出外办案时路过家乡兴县固贤村,回老家住了壹夜,第二天天亮即被土改工作团派人抓捕。关到11月,在固贤村召开的壹次联村斗争大会上,先拿6个地主活活打死,孙良诚被最后带上场,宣布罪名为:对抗土改的地主分子。立即被壹个凶手用铁棍从肚子捅進,立即死亡。(为了节省子弹,土改中杀人壹律用棍棒、刀斧、石头)
静乐县娄烦马家庄的刘肇津,为著名开明士绅,而且在1937年中共在该县建党之初就加入了共产党。刘还兼通医术,经常义务为八路军三五八旅官兵治病,时任三五八旅团长的中共将领杨秀山曾患伤寒,刘邀至家中治疗40多天,直至其康复痊愈。1947年土改试点时,刘肇津在兴县中共晋绥分局办的丰记商店当坐堂医生,被本村群众抓回去活活打死。刘肇津如此,其余可想而知。
(以上取材于《炎黄春秋》2003年第7期曾彦修:《康生在土改中把马克屎主义烧了》,2011年第4期张贵桃:《娄烦土改及其纠偏》等)
土改的最后壹道程序是分田分地。按规定,好地分给贫雇农,中地给中农,赖地分给曾经占过便宜的村干部,至于地主则是扫地出门,即地主家那些幸存未死的人每人只给壹只碗、壹双筷子,其余什么都没有。他们不是立即饿死就是沦为乞丐任其慢慢自灭。
简言之,任何人壹旦被划为“地主”,本人等于宣判了死刑,全家也要遭殃。假如地主家幸而有人大难不死,也将被列为阶级敌人永远受到专政、奴役。富农稍好壹点,没收田地财产后可分给赖地。(但富农如果兼有工、商行为则被划为“双富农”, 等同“恶霸”,可立即打死,见后文)
中农也不能幸免。中农虽不像地、富那样悲惨,但其土地也被强行没收后再平分,也会损失部分好地。按当地农民的说法是:“砍倒大树砍小树,砍倒小树拔圪针”(圪针系方言,原指植物枝梗上的刺状物,借指稍有壹点财产者)。
虽然康生、陈伯达在晋绥地区的土改试点如此恐怖,如此左得可怕,然而负责土改的刘少奇等领导人仍不满意,认为“右” 了。1947年夏,刘少奇离开延安带着新成立的中央工委去到晋绥,在听了康生等人的汇报后,对晋绥地区的土改给予尖锐批评,基本上否定了前段的土改工作。刘少奇给晋绥地方的领导人贺龙、李井泉、张稼夫写信说:“妳们的干部不信任群众,违反群众路线,不尊重与倾听群众的意见”,“ 在各种组织中存在与地主妥协的倾向,某些分子或明或暗的有阻碍破坏群众运动与土地改革的现象,也很严重。”刘还与同行的朱德打电报向中央汇报说:“晋绥土地问题基本上还未解决,只有少数地区农民已分得土地……如果不釆取有效办法,改善现状,确难继续支持长期战争。”笔者引用的这篇文章作者并未说明刘少奇对晋绥土改有那些具体的指责和要求,而且文义也不太明晰。(原文见《炎黄春秋》2012年第11期《土改中的蔡家崖的斗牛大会》。)但笔者推断,刘少奇所指责的主要应是两个问题:壹是没有拿全部土地包括中农的土地按全部人口平分,这样很多贫雇农仍然分不到土地(所以后来刘主持的”土改法”规定要拿中农的土地平分);二是没有坚决执行对包括共产党干部在内的“贫雇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的政策, 对干部中的右倾分子的打击不够狠。所以刘认为“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刘因为由他主持的1946年的土改“五四指示” 受到毛的“右倾”批评,为了将功补过,此时变得奇左起来,后来在刘亲自主持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上,把他的壹套极左思想全部贯彻于会议中。因此这个会议之后的土改特别残忍,特别血腥。
晋绥地区后期的土改、除了前面讲到的酷刑外,壹位知情者又补充列举了另外的几种酷刑:
壹种叫“磨地”。 先在地上撒上有棱有角的炉渣或六棱八瓣的波菜籽,这些东西比木锉还要锋利。将被斗者脱光衣服,推倒在地让两人提住两脚来回拖,后又发展为正反两面拖。用不了壹会就会使被拖者血肉糢糊。如果还交不出浮财,或交出的不能让施刑者满意,就要继续拖,直至惨死。壹个开药铺的叫周二掌柜的受刑后交出了三百大洋,被认为不老实,便在其肚上加上石磨并坐上人拖,周的后脑被磨塌,脑浆流了壹路,立刻毙命,白森森的肋骨壹根根排列著让人不敢正视。
第二种叫“坐圪针柜”。 将壹个衣柜抽空,在其箱底散满剁碎的酸枣树圪针,把被斗者剥光,赤条条放進去,盖上盖子。然后在柜腰底部放壹根木头做横梁,从两头按下揺晃,有如幼儿园的撬撬扳。晃几下问壹句:交不交待?
有壹个叫余务本的七旬老人,做生意有些钱,被抓来受此刑。但老人耳背,外面的人问话听不到。于是被认为顽固,壹阵猛摇之后,打开壹看,早已血肉模糊断了气。
第三叫“扔四方墩”。 当地人把长城的烽火台叫做四方墩。四方墩有三丈高,把人往下扔必死无疑,这是对付那些被认为是顽固分子的最后办法。为了怕其万壹不死,还在其下面的荒山野坡上铺满各种石头,后来改为先扔人,然后对着人扔石头。壹个姓韩的教书先生被打成化形地主。韩妻生性节俭,提着篮子捡料炭,被认为装穷,抓来施以火钳烫、磨地、坐虼针柜等酷刑,不死。最后被扔四方墩砸死。
最后是枪毙。如另外壹个寡妇经营磨房、当铺、粮库等,被认定浮财多,当作重点斗争对象,先后受到火柱烫、磨地、在耳朵里鉆進撚子点灯,仍未死。最后由乡里的法庭枪毙。
(以上引自《炎黄春秋》2013年第2期《晋绥土改中的酷刑》)
由于全国土地会议后强调土改中不但要对付地、富及农民中的“坏人”,而且把这壹条扩大到对付共产党的干部上来,叫做“审查干部”。为此壹些中共基层干部也遭了殃。还是上面那篇文章中,作者引用中共高干牛荫冠的话说:当年他“从兴县搬到宁武县,沿途发现被打死的区乡干部不少,其中有壹位区长(名字记不清了)被邦在树上,用树皮刮他的肉,满身是血,刮到骨头,最后刮死。”又如兴县黑峪口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明被活活打死之后,还被人剖胸挖心。
康生的前段工作虽然受到刘少奇的批评,但后来仍得到毛泽东的肯定和赞扬(在受到刘的批评之后,康生搞土改变得更加疯狂和血腥起来,见下文)。1948年4月1日,毛泽东路过晋绥分局所在地的兴县,召开干部会议并作讲话(这篇讲话收入《毛选》第4卷,题目就叫做《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毛在讲话中说:
“.....晋绥分局获得上述成功的原因,就领导方面来说,主要是:(甲)在去年春季刘少奇同志当面指示和去年春夏康生同志在临县郝家行政村工作的帮忙下,晋绥分局去年六月召开了地委书记会议。在这个会议上,批判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右倾偏向,彻底揭发了离开党的路线的严重现象,决定认真发动土改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方针。这个会议是基本成功的。假如没有这个会议,这样大的土改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成功是不可能的。”
毛还掩饰不住他对整党和土改造成的人人心惊胆战的恐怖局面的喜悦,他说,晋西北地区的干部和群众都被制服了,害怕了,他们说:“‘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封建了,再也不敢厉害了,再也不敢贪污了’。这是晋绥人民的话,这是晋绥人民对于我们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所作的结论。”
使用如此残酷的手段,将人民整得胆战心惊服服贴贴之后,毛却如此得意洋洋。这就清楚地表明了毛对惨无人道的土改和整党(整党也是为了土改)的由衷赞赏和喜悦,同时也使我们清楚了,毛所谓的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拥护”意味着什么。
由于康生能干,毛在当年10月下旬派他去山东搞“二次土改”,以扭转那里土改工作的“右倾”。康生于11月初到达山东,以“钦差大臣”的身份,按照毛的意图和他在晋西北创造的经验,迅速地、雷厉风行地掀起了山东中共根据地的土改狂潮,所有中共的干部和根据地的群众立即被卷入血腥的恐怖之中。
康生先参加在中共渤海区党委所在地阳信县召开的渤海区土地会议,会上他认定渤海区中共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都是壹批“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他们在思想上政策上犯有类似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投降主义的错误。”因此开展了“搬石头”运动,即把原有各级干部撤换或开除(有的被法办),换上杀人不眨眼的流氓恶棍掌权。
康生自己带头示范,他到阳信的壹个镇,那里原来没有什么暴行,康生指示说所有斗争对象“不管有无罪恶,壹律加以肉体消灭。”于是120人在斗争会上被活活打死,有的罪名仅仅是“同情地主”,其中两个是七岁儿童,被儿童团的“红小鬼”折磨而死。
其他地方仿效康生的做法,大肆乱打滥杀,壹时间惨声震天,血腥遍地。
渤海区的土改“补课”差不多了,康生又马不停蹄赶去胶东地区搞二次土改,如法炮制,重复渤海区的恐怖壹幕。
就这样,山东的土改为后来共军全歼张灵甫(国军抗日英雄)的七十四师和淮海战役的胜利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习仲勋眼中的老区二次土改
1947年8月,中共中央将习仲勋从军队调到地方,让他主持西北局的工作。西北局主管陜甘宁边区,是老根据地,这时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土改。但对于大部分是“老区”的西北局来说,土改早就搞过了,这次实际上是二次或第三次“土改”了。
习仲勋能做到毛共的“大区”壹级干部,当然是久经考验、立场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绝对不会是“右倾分子”。因此,从他眼中来评判那壹场土改,应该比较客观,绝对不会对那场运动“歪曲”和“污蔑”。
10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下发各地执行。西北局于11月1日在绥德县召开了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和《土地法》的大会,后称“义合会议”。会上由西北局宣传部长传达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其实就是晋西北土改的翻版,如提出要让“贫雇农打天下坐天下”,“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翻底财,搬石头”,所有工商业者和中农、都在“共产”之列。
会议的空气很紧张,壹批领导干部如张岱峰、高峰、周兴等被叫到台上接受批判,稍有分辨,就被“拉下台”。还把晋绥地区在整党中把“五台山大庙炸了个稀巴烂”壹事广泛宣传,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习仲勋虽然是会议主持者之壹,但据参加会议者的记述,发现他“说话较少,神情郁闷。”后来习仲勋说:“义合会议潜伏壹种‘左’的情绪。”但是,作为领导人,他在会上不敢有异议,只能遵守、执行中央的既定政策、法令。
义合会议之后,各分区、县立即召开会议進行贯彻,壹场以土改和整党为中心的大规模运动迅速在西北局所辖各地开展。习仲勋下到各县调查巡视,发现运动中出现了各种“极左”的偏向,如:不加区别地平分壹切土地;所有生活较好、财产较多的农民都成了土改斗争的对象;把早已转化为农民的旧地主、富民又拉出来斗争;甚至在共产党政权里任职的公教人员的家属因缺乏劳动力而雇请农民种田者,也定为地主、富农。在枣平林街,所有商店、铺面全部被查封。
武斗和酷刑更是触目惊心,延家岔的贫农会规定:谁斗争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打死!各地土改工作团都指定了专门的打手、刽子手,专门从事捆、打、吊、考、杀人的“工作”。斗争会成了阎王殿,除了壹小撮干部、凶手,与会者人人恐慌,胆战心惊。
习仲勋在壹份调查报告中写道:土改壹到农村,就发生极“左”偏向。凡是动起来的地区,过多强调“贫雇农路线”,反对所谓“中农路线”,都是少数群众(不是真正的基本群众)起来乱斗、乱扣、乱没收财物,乱扫地出门。最严重的是佳县,有好几个村庄,连贫农、中农的东西都壹律没收。干部家属幸免于斗者很少。张达志(时任晋蒙军区副政委)家人也被斗,索要银洋。有的烈士家属也被扫地出门。佳县乱搞不到五天,竟壹塌糊涂。我看壹有“左”的偏向,不到半月,就可把壹切破坏得精光......(本小节资料引自《炎黄春秋》2007年第10期贾巨川的文章:《习仲勋在土改中防左纠偏》)
有意思的是,习仲勋报告里所说的情况“最严重”的佳县,正是毛泽东呆的地方,自1947年8月16日至11月21日毛就住在佳县,因此对那里的情况他壹清二楚。张戎《毛传》第278页记述:送给他(指毛)的壹个报告说,那里的土改“有用盐水把人淹在瓮里的,还有用滚油从头上浇死人的。”有个地方甚至“规定谁斗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头打死。”笔者对照,给毛这个报告的,很可能就是习仲勋,或由习转呈的。因为壹般人不可能给毛递报告,更不敢递这种报告。
1947年12月7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陜北米脂县召开中共中央扩大会议,或称“杨家沟会议”。习仲勋趁参会向毛汇报工作之机,谈了自己对边区土改中存在问题的看法,还向毛反映绥德县在土改中将著名的开明人士、陜甘宁边区参议会副会长安文钦也抓去斗争,抄没了他的全部“浮财”,并且“扫地出门”。
这时恰恰曾被毛肯定过的另壹个“开明士绅”、陜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去世,习仲勋与林伯渠商议后共同向毛建议:为李鼎铭召开追悼会要请党外人士参加,请安文钦致悼词,借以为安文钦“平反”。毛泽东接受了这个意见,并且承认“下面做法过火了”。可谁都知道,没有“上面”的支持,“下面”敢“过火”吗?毛还用他那套特有的“黑色幽默”说:“美国记者爱泼斯坦在延安访问时曾讲过,共产党真厉害,把地主、开明士绅请出来当了副主席,副议长,现在壹搞土改,又把他们的浮财给分了,赶出家门。有朝壹日这位记者再问起安文钦先生时,妳们怎么交待?”毛这里用了“妳们”壹词,仿佛这都是别人干的,与他无关,何其鄙也!(毛类似的“黑色幽默”还有:事实证明,人的脑袋割了,不会像韭菜壹样又长出来。他把这当“笑话” 取乐。)
面对习仲勋对土改中过火的、残忍的做法的批评,毛表面上既没有异议,也没有反驳,但实际上并不认同,也不接受。他在听取习的汇报后谈到对壹些问题的看法时,故意顾左右而言他,他要习仲勋挤时间来读书,说什么:壹个人的经验是狭隘的,受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要使经验上升到理论,就得学习。只凭老经验办事,不能适应新形势。.....这显然是对习的“反批评”。不过,他知道习是忠心耿耿的,是从大局出发的善意劝谏,所以忍受了。
但转眼间,在会议闭幕上作结论讲话时,毛对习仲勋以及其他壹些在会议对土改提出批评的人给予变相的“回击”:他先说在土改中反右倾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出现了新的问题,就是对待中农、对待中、小资产阶级和党外人士出现了“左”的偏向。不过,这好比壹河水,这河水十个浪头八个是好的,只有两个浪头有点偏差。这当然只是“小问题”了。毛故意回避人们反映最强烈的乱杀、虐杀问题,只是说地主阶级作为整个阶级是要消灭的,但作为个人要分别情况对待。
习仲勋似乎感到他反映的问题没有引起毛足够重视。就在杨家沟会议结束后的第七天,即1948年1月4日,又写了壹份致西北局并转中共中央的报告,报告共有五个方面的内容。除了开头是对毛“热烈拥护”的套话之外,其他主要是强调陜甘宁作为老区的特殊性,如说“平分土地对我不利”;老区的地主富农比新区少得多,不应规定地主富农占全体农户8%的“标准”(可见,那时已下达打击的指标了)。而且提出,对老区的地主,应该查实其剥削关系、及是否参加劳动,和劳动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其现在的成份。还提到许多地方名义上说是自发的群众运动,实际上为各种动机不纯分子所操纵、把握,等等。
习仲勋所反映的问题,击中了毛式土改的要害,毛与刘少奇、康生本来就是想利用农村中那些“斗争勇敢”的流氓恶棍、积极分子,制造足够的恐怖,然后将农民整治得服服帖帖,就算达到目的了。他们对如何划阶级、分配土地才能达到公平、如何限制那些“动机不纯分子”的从中捣乱,以及对地主富农的滥刑乱杀根本不感兴趣,更不想纠正。
不过,习仲勋既然已经指出了这些问题,老奸巨滑毛也就不得不表示“同情”。并叫习仲勋去“巡视绥属各县”,“每个县住几天”, 调查了解情况。
习下到子洲县,在那里呆了9天,超过了毛的规定期限。因为他在那里与地委和几个县的干部群众广泛接触,了解到更多的情况,如,各地都出现了趁运动浑水摸鱼大捞壹把的投机分子;子长县栾家坪的土改变成了干部党员之间的斗争;涧峪岔附近的四朴桥斗争(打死)壹个旧保长,逼其妻剖腹自杀殉夫;交口有五六十名群众住在地主家,杀鸡宰羊,大吃大喝了八、九天,临走还捞上壹把……。
1月8日,习仲勋将了解到的情况归纳为9种不良现象致信西北局;10日,西北局将此报告转呈中共中央。
19日,习仲勋就陜甘宁边区近期的工作特别是防止和克服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向问题,再次致电毛泽东,并提出了壹些纠偏的建议。
习的报告和意见,差不多等于全面指责和要求纠正毛和刘的土改政策方针。这时的土改已经因为过度残忍血腥而引起社会上广泛的指责,也引起了毛共内部壹些人的不安,且这时土改己進入尾声,毛的土改目的已经达到,他正想找壹个台阶下来收场。于是,他利用习仲勋的意见书给自己制造壹个虚心纳谏的假象。2月6日,毛致电习仲勋等人,就新、老“解放区”不同的土改政策征求具体意见。不久,正式下文推广了习仲勋在自己辖区绥德县搞的“黄家川经验”, 但这时毛的二次土改也接近收场了。
当年的习仲勋是幸运的,他提了那麽多“纠偏”的意见,居然没有被毛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算是壹个奇迹。不过他不可能永远这么幸运,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还没等到文革,毛借口壹部小说把他打成“反党集团” 头头之-,投進了监狱壹关七八年。
再说说“新区”的土改情况。
刘伯承、邓小平率领的第二野战军于1947年8、9月间挺進大别山,壹路“解放”了不少县城,9月19日攻克了安徽岳西县,与地方游击队合作,建立了中共岳西政权。
这个新政权的首要工作就是土改,当然也得执行毛、刘的统壹模式和政策。
县委把这个县分为五个区,各由壹个工作组带领当地干部发动土改运动。其中负责河图区的工作组负责人叫张殿銮,是个从刘邓大军工作团下到地方的干部。他是河南人,地主家庭出身。大概在之前的“反右倾”、“整党”中被整怕了,因而特别左(在毛共的队伍里,凡是出身“不好”的干部,都特别“左”,因为非如此不足以证明自己的阶级立场坚定和对“党” 的忠诚,难以在“革命队伍”里立足。刘少奇、康生就是这种典范)。张殿銮“左”的表现首先是不问青红皂白大杀阶级敌人。他每到壹处都人头滚滚,在很短的时期内就在河图区杀了200多人。地主是必杀的对象,地主躲起来了,就抓其家属来杀。又以其他名义如“恶霸”、“反革命”、“国民党狗腿子”等名义大抓大杀,总之只要有人举报,抓来就砍了。
因张殿銮杀人太多太滥,激起了民变。那些估计自己没有活路的人(包括壹些贫下中农)联合起来,反过来杀共产党干部。共产党县委大怒,下令“先下手为强”,杀光壹切阶级敌人!于是整个岳西大地浸泡在血雨腥风之中……
岳西县委和张殿銮至少犯了两个错误,壹是太急,没有耐心去发动群众,越俎代庖自己动手杀阶级敌人;二是这种地方不同于老区,国共双方的军队还在進行拉锯战,共产党还要顾及声誉,顾及影响,如此大开杀戒,不但把阶级敌人杀怕了,也把自己的“基本群众”也赶到敌人的方面去了。所以无功有罪。
上级发现了岳西土改变成了壹场大屠杀后,下令纠“左”。为了挽回民心,决定首先把张殿銮这个“混進革命队伍的阶级异己分子”拿来当替罪羊,杀了平民愤。
岳西土改惊动了邓小平,邓指示“纠左”。邓说:“如果乱杀人,壹定要失败。”可见邓小平不是反对杀人,只是不要“乱杀”。 不过从邓这个讲话中也透露了当时这个“刘邓大军”的点滴真相,邓还说:“我们到大别山后,部队很苦,纪律不好,老百姓当时对我们提出两个问题,壹是妳们可以搞得好些吗?二是妳们还肃不肃反?(意思是还借‘肃反’ 之名大肆捕人杀人吗)”。从这短短的两句话中可知,这个“刘邓大军”是何等的不得人心,何等的扰民、害民。不然,邓怎么能说自己的部下“纪律不好”呢?共产党从来都说它的军队“纪律严明”、“秋毫无犯”,与当地群众的关系是“血肉相连”,是“鱼水关系”云云。
(邓小平这个“反左讲话”,收在《邓小平文选》第103页。)
(三)土改受害者点滴
1、毛统区1947年土改知情者的片段回忆。
壹位署名李晋的作者撰文讲到他父亲在1947年土改中的遭遇(见《炎黄春秋》2003年第12期李晋文):
“......我的故乡是吕梁山。我的父亲李时光(字春生),是清末最后壹届贡绅(优贡)。他壹生以教育为业,在上世纪前30年,先在灵石创办双池高小(双池镇现为交口县所属),又在运城创办菁华中学,为了培养师资,最后执教河东师范,是故乡小有名气的教育家。在抗战期间向八路军、决死队(共产党的山西新军)输送了壹批又壹批知识青年。抗战开始后,日本人把城镇烧了、把学校炸了。父亲回到敌后乡村老家,全力支持以共产党员王磊(解放后任商业部长)为县长的抗日民主政权,积极开展抗战活动,是故乡小有名气的开明人士。曾记得王磊常来我家,从日出谈到日落,夜里就睡在我家炕上。那时我年纪小,睡在王磊与父亲的中间,听他们谈壹些我似懂非懂的问题,雄鸡打鸣了,他们还谈个不停,这些事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抗战胜利后,我随校到晋中、冀中读书。1947年冬,忽然听说父亲在土改中自我解剖,走了不归之路,没有留下壹句话、壹个字……”
李晋在说到其父之死时只用壹句“自我解剖”搪塞,不知究竟如何“解剖”法?为何要“自我解剖”?作者仍不敢直言。但这件事已说明了毛共的野蛮、残忍、背信弃义、恩将仇报的丑恶面目。
不过,与李时光同为晋西北土改刀下鬼的山西兴县大地主牛友兰及其儿子牛荫冠的故事,比上述李家故事更清楚,也更震撼人心。鉴于此故事较长,放在本章之后作为附件。
已故北京大学教授、著名作家张中行曾对《文化自白书》的作者张者说过壹个他家的土改故事。他家所在的那个村没有富户,没有吃“剥削饭”的地主,按有关政策是找不出地主来的。可是“上面”要求必须找出个“地主”来,条件不够便在“矮子里面抜将军”,降格以求。眼看留在家的张的妹妹有被划作地主的危险,而壹旦被划成地主,就意味着全家的灭顶之灾。当时张中行家里大概只有这个妹妹在村中。为了挽救整个家族,妹妹想出了壹个不得已的办法:逃走。但这时民兵已经“封村”,所有進出村子的路口都有武装民兵把守,任何人不得无故進出。这时张这个妹妹恰巧有壹个刚出生的有点残疾的女儿,母亲决定牺牲这个女儿。她把这个女孩摁在水缸里淹死了,然后以掩埋小孩尸体为由骗过民兵岗哨出了村,壹出村便按预定计划逃出了虎口。
张中行对此事的评判是:“这虽然牺牲了壹个生命,但却救了全家人的命。”
这件事情从侧面反映了壹个事实:壹旦被划为地主,就等于全家都被判处了死刑。这就是毛式土改的可怕真相。毛式土改就是如此野蛮、残忍、恐怖!
3、建国后土改残暴如昔
1949年毛共胜利了,政权到手了。这时的土改怎么搞?是人们曾经翘首以盼的问题,善良的人们希望毛能发善心,改弦易辙,因为此时大局已定,没有利用土改引诱农民参军“保卫胜利果实”的必要了,几百万国民党军队都消灭了,赶跑了,手无寸铁的地主富农绝对不可能与新政权对抗,对土地的重新分配只需要制定壹套办法,下壹道命令就行了。何况新朝开囯,新皇登基,按惯例应大赦天下。
可惜毛不这样想。他想到的是:大权在握了,可以对阶级敌人尽情报复、尽情蹂躏、尽情杀戮、大展平生之愿了。何况,没有了暴力土改,以后的阶级斗争怎么搞呢?而不搞阶级斗争,还要共产党干什么?
笔者分析,在全国胜利后,毛坚持暴力土改,原因至少有三:
其壹,为以后的阶级斗争奠定基础。毛共几十年的历史,就是搞阶级斗争的历史,靠搞阶级斗争起家,靠搞阶级斗争发迹,靠搞阶级斗争夺得天下。而阶级斗争之首就是土改。有了土改,才有每壹个人的“阶级成分”、“家庭出身”;有了土改,才有日后的斗争对象;有了土改,才有人世间的仇恨;有了土改,这几亿人的大国才好统治......总之,没有阶级斗争,毛实在不知道怎样治国,他的雄才大略也就无用武之地了。
其二,让毛共庞大的干部队伍,特别是新加入干部队伍的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和民主党派人士,“经风雨、见世面”,让他们与过去的中共干部壹样,去参加土改,经历阶级斗争的腥风血雨,并且亲手沾上壹点阶级敌人的鲜血,让他们除了跟共产党走,再没有退路。也让他们看到地主的悲惨下场,才会更加忠于党、听毛的话.....所以毛下令所有的干部都要过“土改关”。毛把“土改关” 与“战争关”相提并论,认为1949以后战争关已过,就剩下土改关了。(参见毛在全国政协壹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做壹个完全的革命派》毛选第五卷第25—29页)。
其三,让全国人民经受土改的洗礼,见识共产党的手段和厉害,为以后的极权统治打下基础。土改是个大课堂,让国人知道共产党喜爱什么,讨厌什么,“亲不亲,阶级分”,彻底破坏几千年形成的社会结构和沦理道德、价值观念,为接受毛式的马列主义“新教”打下基础。
就在毛泽东紧锣密鼓准备新壹轮土改的暴风骤雨之时,农村中那些待宰的羔羊们却全然不知,他们绝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当然,也有知道在共产党统治区搞土改真相的国民党人告诉人们毛式土改的血腥恐怖,但很少有人相信,以为那是国民党的反共宣传。共产党要搞土改“平均地权”人们已经听说了,作为地主和富农,要把自己“多出”的田地拿去“共产”, 虽然是不愿意的,但他们知道天下易主,改朝换代,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服从新朝的政策。他们还想,共产党的政策只是平分土地,自己捐出多出的部分,还可以分得平均的壹份,今后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他们还想到,自己只是普通老百姓,没有与共产党作对,结仇,新政权没有理由跟自己过不去。何况,壹般的地主也没有能力去港、台或国外躲避。总之,人们尽量往好处想,自己宽慰自己,提心吊胆等待决定他们命运壹刻的到来。
这里面应特别提及乡村中的士绅阶层。这是地主中有文化、有知识、有社会地位、受人尊敬的壹群。他们有的是自已创业发家,有的是继承祖业,有的是从官场退隐田园。他们深受中国古代的“乡绅自治”“乡村建设”思想的影响,决心为建设家乡、造福桑梓出力,就象前面提到的李时光壹样,他们首先热衷于办教育亊业,为家乡培养人才,还做些修桥铺路,或办实业之亊,以振兴家乡经济尽壹点力。这壹群体壹般都受过传统教育,是儒家文化的传承者,传统道德的守望者。他们在当地拥有广泛的人脉,享有声望。他们都是大小不等的地主。他们对时事不甚热衷。对国民党没有太好的印象,对共产党也没有太坏的印象。他们还知道共产党优待开明士绅,而他们坚信自己就是开明士绅。他们之中有部分人有能力避居海外,但他们更恋栈家乡,而且坚信共产党会优待他们,所以共产党来了他们不出走。
由此我们便可知道他们所想象的共产党与实际的毛共差距有多远!他们做梦也未想到自己是中共首先要消灭的死敌,第壹批要宰的羔羊!
待到乡绅们发现当局这种意向时,已经无路可逃了,当局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这些待宰的羔羊统统逮捕在案,很快就当做“恶霸地主”、“ 土豪劣绅”,举行公审大会枪决了!杀人布告上都写着:“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毛共在建国后的土改中屠杀的士绅不计其数,也无从考证。但其中有两位父亲的儿子中国人大概不会不知,那就是后来名满中华的武侠小说大师金庸(查良镛)和梁羽生(陈文统)。这两位的父亲都在土改中被中共当作“恶霸地主”处决了。这两位的儿子当时都在香港,可以想象,如果他们早知如此,去香港躲避壹下绝非难事。还有壹位据说被蒋介石封为“民国第壹乡绅” 的湖南祁东县名儒周聆琴先生(网上小说《民国乡绅》主人公),其子曾任蒋的总统府秘书,此时也在美国。但周聆琴也不出国避风头,结果坐等当局以“恶霸地主”之名处死。(1982年已由祁东县法院平反。估计金庸、梁羽生的父亲也会“平反”,因为他们都有作为名人的儿子。没有这种儿子就别想申冤了。)
有关毛式土改的野蛮和惨无人道,前面已经说得不少,现在补充几个较完整的故事,以便让毛式暴力土改的“功德圆满”。
1、李忠邦案。
李忠邦,云南屏边人,当地颇具传奇色彩的豪绅。李具有民主主义思想,对国民党的壹党专政和官员贪污腐败极为不满,对毛泽东、共产党倡导的建立壹个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十分向往。在经商致富之后,李置下了田地产业,并致力在乡里办学校、兴教育。李为人豪爽,极富正义感,在乡里扶贫济困、除暴安良,还积极支持反政府的学生运动。因而曾两次被县里的常备队抓捕。然而李则毫不畏惧,针锋相对,自组武装,亲自带领队伍缴了县常备队的枪,因而名声大震。在屏边当时还广泛流传著“李忠邦智打贪官”,“李忠邦单枪匹马救少女”,“李忠邦神算惩恶贼”等传奇故事。中共的地下党组织看到李忠邦能量颇大,又得人心,便暗中与之联系,李也不避风险,慨然与地下党交往,其家壹度成为地下党的联络点和党员避难所。
壹个人物促成了李忠邦正式投奔共产党,那就是国民党第60军军长万保邦。李忠邦乃万保邦侄女婿,两人关系自然非同壹般。而万保邦也是壹个有“反蒋”倾向之人,在“民革中央”的策动下,万保邦毅然举行反蒋起义,宣布成立“滇黔人民自卫军”,自任总司令。李忠邦被任命为万部最具实力的第三团团长。后来滇黔自卫军与国民党军大小战斗百余次,有效地牵制了云南国民党军的主力,使得中共领导的地下武装“滇桂黔边区纵队”得以顺利建立和发展壮大。而李忠邦则被国党政府列为“通共匪首”缉捕,李家被抄三次,全家只得常年在深山老林中避难。后李忠邦征得万保邦的同意,干脆率部投奔中共“边纵”的麾下,被任命为边纵第四支队第33团副团长兼独立大队队长,成了中共壹支地下武装领导人。
加入中共地下武装后,李忠邦作战勇敢,多次获得纵队、支队的表彰。及至云南“和平解放”,李忠邦所在的“边纵”与中共正规军会合整编,李忠邦被派赴家乡屏边剿匪,任屏边剿匪大队长。临行前部队首长勉励其再立新功。
历经千难万险,屏边的剿匪任务终于胜利完成。征尘未洗的李忠邦被上级招去谈话,人们都以为上级要对他嘉奖或提升。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李去到立即被当场逮捕。几天之后即被枪决,罪名是“恶霸地主”。
原来这时中共正在大搞“清匪反霸”。以李忠邦原来拥有的财产,以及他在当地人民心中的威望,完全符合毛共的“恶霸地主”条件,当局早已把他列入要消灭的对象,只因为他的“剿匪任务”尚未完成,才让他多活壹些日子。而今土匪剿灭了,这个剿匪大队长的末日也就到了。
处决的当然不止李壹人,李的部属、骨干近20人同时被捕杀害。更多的部属则在遣散后陆续被害。李忠邦的家人按照地主“待遇”被扫地出门。其时,李忠邦的儿子李斌已在中共的第四野战军第13军文工团工作,其创作的剧本获得全军文艺汇演壹等奖,有关领导正要送其去相关院校去深造、培养,就在他准备动身之时,军部保卫处突然将其逮捕。莫名其妙的李斌,有如晴天霹雳,细细打听之下,保卫处才告诉他:地方政府来函,告知他父亲已作为“恶霸地主”被枪决。他理应受到政治审核。
后经调查,李斌被无罪释放,但清出部队。之后李斌在家乡艰难谋生,辗转多年,终于谋得在壹个山区小学当民办教师。李斌努力工作,还受到教育当局的嘉奖。但终因家庭出身和父亲的“罪过”,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被打成“极右分子”,送劳动教养,妻子离婚,孩子随母而去。
经过20多年炼狱似的教养农场的磨难,九死壹生的李斌终于幸运地迎来了右派“改正”,但已家破人亡。
(以上取材于《往事微痕》第63期李斌文:《对我父子悲惨遭遇的回眸与思考》)
2、“宋森案”。
广东作家牧惠撰文说,他收到过去武工队的老战友宋群寄给他的壹本书,书名《宋森传》,是写其父的生平事迹。于是牵出他对宋森的回忆。
宋森,广东鹤山人,壹位有名的左倾人士,从 “大革命”时代、“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到国共三年多的内战,宋森都坚定地站在中国共产党壹边。他以各种方式支持中共,出钱出力,宋森还创办了壹份叫《鹤侨报》的小报,为中共帮腔造舆论,他还把自己三个子女送進毛的“革命队伍”。
宋森的家乡被中共“解放”了。其时他在香港,出于胜利的喜悦,他跑回鹤山,在县里谋得壹份编县志的差事,终于如愿以偿参加了中共的“革命工作”。
他工作积极,热情高涨,带头响应政府的壹切号召。当时正值“抗美援朝”运动,他带头捐款为志愿军购买飞机大炮。可也就在这个时候,土改来了。土改是毛钦定的压倒壹切的“运动之王”,任何人只要在土改中被划成地主,就成了铁定的阶级敌人,他以前的壹切表现,壹切荣誉,为共产党立下的汗马功劳都得壹笔勾销,宋森就属此类。可是,宋森家只有两亩多田,怎么能划成地主呢?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两亩多田出租收租,也是滔天的剥削大罪!牧惠的文章中没有说宋森的其他“罪恶”,依宋森的政治表现,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政治罪恶”。可就是这两亩出租地,宣判了他的死刑(仔细推想,宋森过去也算有钱、有文化、有社会地位之人,又生活在香港,大概这些才是他被划作“阶级敌人”的真正原因)。
可怜又可悲的宋森在知道自己被划为地主在劫难逃之后,选择了主动“自我了断”,不过,他没有像李时光那样不留壹字就“自我解剖”,他知道自杀也是壹种犯罪行为,而且他还有三个子女在共产党手下工作,所以,自我“了断”前特地写下了壹封遗书,再次向“党”表忠并表明自己的清白,末了交待家人:“将我的金章和我补助填数的款(原文如此)壹壹交到人民银行,作为抗美援朝的捐款,不能少欠分毫。”
幸运的是,他的三个子女没有受到太大的株连,只是被打入“控制使用”的另册。
宋森的故事平淡无奇。比较起来,下壹个故事主人公就颇赋传奇色彩了。
3、莫雄案。
。莫雄可不是壹般之人,他早年参加过同盟会,参与1911年著名的“3.29”起义(即广州黄花岗之役),是名符其实的国民党元老。北伐时,莫雄任国民革命军师长,与蒋介石是好友。北伐后期,莫雄思想转向左倾,不过,他仍然留在国民党的阵营里。1930年,莫任上海警税团团长,在其部下的共产党员严希纯、项与年(项南之父)的影响下,思想迅速“赤化”,成了共产党的地下战友。1934年,莫被任命为江西德安行署督察员兼德安地区保安司令。其时,蒋介石正在发动对中共中央苏区的第五次围剿。蒋在庐山召开秘密军事会议,莫雄参加了会议。会上蒋介石部署根据德国军事顾问制定的围歼红军的“铁桶计划”。莫感到红军处境危急,偷偷将代号“铁桶计划”的重达壹、两斤的文本带了出来,回到驻地便把会议的布置和铁桶计划的文本和盘告知并交给了严希纯和项与年。严、项感到情况紧急,连夜将计划要点用密药水抄写在4本《学生字典》的空隙之上。然后项与年化装成教书先生,步行六天,進入了红军占领区,亲手将“计划”交到中共军事领导人周恩来手中。十天后,红军主动撤离江西,踏上了“长征” 之路。
莫雄对中共的贡献还不止此。不久,莫调到贵州毕节地区任专员兼保安司令(蒋介石总是把莫雄调到与红军接触的关键地方和岗位,可见其对莫信赖有加),刚好贺龙的红二方面军长征要经过毕节,莫不惜冒违抗蒋介石的命令的风险,擅自将红军放行过境。蒋闻讯后大怒,以“通共”之罪将莫解押送進南京监狱。但不知出于何种考虑,不久蒋又将莫放出,并降级任命他为广东南雄县县长。莫雄决定壹不做二不休,利用职权将被国民党大员余汉谋关押在南雄的数百名共产党员和被俘的红军全部释放了,莫自己则跑去了香港。
中共夺得政权后,当时在广东和华南主政的叶剑英算是不忘旧恩,给莫雄去信,诚恳邀其回国参加射秽主义建设。莫雄自恃对中共有功,慨然回到广东,受到叶的热情接待。接着莫又在参与剿匪,为中共再立新功。
可是,世事莫测。这期间叶剑英在广东搞土改试点,鉴于广东侨属多的特点,叶采取了比较温和的土改政策,获得壹片好评。谁知这事被人告密到毛和中央,指其搞“地方保护主义”和“和平土改”。毛在其他任何问题上都可以妥协让步,唯独在土改政策上是没有半点通融的余地的,据说,叶剑英在红军长征中对毛有救命之恩,可他仍然不能容忍叶在土改上的“右倾”。毛立派他的亲信、公安部长罗瑞卿急赴广东,调查并扭转广东土改中的“右倾”和“地方保护主义”。
罗瑞卿以钦差大臣身份在广东大展拳脚,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地方保护主义”和“和平土改”高潮,制造了这次运动中的“四大冤案”,大批广东本地干部纷纷落马,壹些人锒铛入狱,甚至被处死。叶剑英则被毛调离了广东和华南。
失去了叶剑英保护的莫雄这时也在壹夜之间由共产党的座上宾变成了阶下囚。莫的家乡农会派人到广州抓捕莫雄,这时莫背负有诸多罪名:蒋介石的走狗、反革命侩子手、地主、恶霸....其中任何壹项罪名都可以置其死地。而且,此时的莫雄不是国民党在职高官,不享有被“统战”的资格,所以只有死路壹条。莫雄家乡的地方政府已经做好了准备,莫雄押回后立即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当场将其处决。
可是,就在这千钧壹发的时刻,事情出现了转机。原来身居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要职的古大存,知道莫雄乃叶剑英邀请回国的“特异人士”,现在叶剑英虽然调走了,但是不能不顾及老上级的面子。于是他向接替叶剑英主持广东和华南工作的“壹把手”陶铸進言,详细说明了内情,求其网开壹面。陶铸斟酌再三,终于同意刀下留人。
从鬼门关走过来的莫雄死罪虽免,活罪难饶,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莫言被划为“极右分子”。但仍然多亏了古大存的关照,莫雄得以幸存下来,直到1980年病逝。
只是,后来陶铸与古大存有了矛盾,古大存被陶铸以“右倾”之名拉下了马。
莫雄的案子算是特例,全中国的地主、反革命分子能有这种幸运的没有几个。下面彔两个“正常”案例,为本章作结。
4、张翅翔案。
《凤凰周刊》2005年第14期刊登了壹个叫张翅翔的人的文章,谈到其全家人在土改中的遭遇。
张翅翔,湖南人,出生在壹个地主大家庭。1939年,抗日的烽火然遍中国大地,当时还在读初中的张翅翔,被爱国激情所驱使,毅然投笔从戎,和当年很多热血青年壹样,他选择了共产党,奔赴延安。
1949年毛共取得胜利,经过多年生与死考验的张翅翔回到湖南,这时他是壹名共产党干部,在省城长沙壹家出版单位工作。阔别家乡十余年,他急切地想回到故乡,见到魂牵梦绕的亲人。
可是,当他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家人的消息后,挨了当头壹棒,炽热的心灵像是被猛然泼上壹盆冰水,激情熄灭了,心绪降到了冰点。他得知自己的家不是遭到壹般的打击,而是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有家难归,实际上无家可归了。
张家由祖父创业,祖父茹苦含辛打拼壹生,创下壹份家业,在当地算得上是较大的地主了。可是谁也没有料到,祖父的壹生奋斗,留给他的子孙后人却是无穷无尽的灾难,让他们坠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祖父生有4子,各立门户。土改降临,张家首当其冲,第壹场开局,就选择张家两个兄弟开刀祭旗,两兄弟在同壹天同时受戮,抛尸荒野。另壹个弟弟也是地主,只多活了几天,便被农民用乱棍打死。最后壹个弟弟不成气候,家道中落,只划上“富农”,按理,该给他留壹条活命了。可是贫农团的凶手壹合计,四兄弟已去其三,这壹个断不能留下作为后患,于是把这个富农关進土牢,折磨得奄奄壹息,估计不能活命之后才放其回家,让他死在了家里。
第二代被消灭干净了。
张家人丁兴旺,第三代有十三个男孙,17个孙女。13个男孙中,两个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壹个惨死狱中;壹个外逃,被抓回后抓去劳改,壹去30年。另有3个被划为右派分子管制劳动;2个流落外地他乡。2人终生无妻。
17个孙女,被迫自杀的3人,最小的壹个夭折,壹个患抑郁症长期卧床,余者或被迫嫁与残疾人为妻,或远嫁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过著与野人无异的生活。
张翅翔属第张家第三代,虽然自己少年即参加中共的“革命”,但地主家庭出身的沈重十字架,把他压得踹不过气来,得知家人的遭遇后,悲痛之余,他更是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夹着尾巴生存。但共产党这个队伍注定不能容许他的存在。1955年“肃反”时,他被无端诬为“叛党”;两年后反右时,又被划为“极右分子”,送劳动教养。直到1980年,经过25年劳改、九死壹生的他才走出劳改农场。
“改正”后的张翅翔在壹个出版社当壹名编辑。25年的劳改生涯,全家几代的毁灭,在他心灵上留下了永远不能愈合的创伤。他循规蹈矩,低眉俯首,战战兢兢度日,仿佛壹具行尸走肉,茍延残喘。
可是不料生命在垂暮之年忽然迎来转机,1991年,张翅翔获准移民美国(估计是其子女中有人已移民美国)。此时张翅翔已年过花甲,若按常理,壹个人老年离开故土,多有眷念不舍、依依惜别之情。然而这时的张,却有壹种无法言表的兴奋,壹种再生的喜悦。在异国他乡,张著有《西山漫忆》壹书,其中壹段描述当年他跨出国门时的心情和感受:
“跨过罗湖海关之时,自我感觉像壹条从古堡深井里跃入浩瀚大海的鱼,其畅快喜悦,比之为受难时之苦恨不能高飞远逸,壹生壹世梦想终于实现。”
张翅翔的壹家是不幸的,但比起更多的被“斩尽杀绝”的地主或“反革命”家庭来说,却还算是幸运的。特别是他在暮年,终于脱离了禁锢他几十载、毁灭他壹家三代的囚笼而“展翅远翔”,死而复生。我们为他祝福。
下面再讲壹个更加不幸的故亊,却是土改中非常平常的故事。
5、吴之伯家族案。
因为原文作者叫吴之伯,我们姑且叫吴之伯案。吴之伯,1928年9月出生于云南宣威县西泽乡。1947年考入云南大学外语系,1949年4月加入“民青”,后又参加中共的边纵六支队,为中共党员。建国前夕转入地方。在会泽、威信、昭通等地工作。1956年任威信县县长,1958年3月整风中被打成“极右分子”、“威信县反党集团骨干分子”,开除党籍、公职,押送彜良大坪农场劳教。1962年1月“摘帽”,当局赏给碗饭吃,让他在镇雄县农水科任林业员,月薪28.5元。后当过五年英语教师。1979年6月右派“改正”,1988年离休。下面是吴自撰的原文:
上世纪二十年代我老祖和爷爷挖铜矿发点小财,买田置地,修了上下两个四合院和壹座土碉。爷爷生下父辈四兄弟和壹个姐姐。每家分得三间住房,三亩水田,十二亩多山地和小片山林作烧柴之用。解放前十年,父辈各家累遭匪患,逐渐破落。大人们不论男女,人人劳动,也仅能糊口。大伯家每年还差两三个月口粮,根本达不到土改划地主的标准,即:占有大量土地,自己不劳动,全靠剥削为生。1952年家乡的土改是按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和老区打土豪分田地的痞子运动来搞的,再小再穷的村子,也要找出壹两家地主富农来,父辈们房屋好壹点,有点饭吃,被划为地主,在劫难逃。
(壹)祖母浦三妹,土改时71岁,拿不出根本没有的“银子”来,双手指头被裹上棉花浸上菜油“十指点天灯”,在疼痛喊叫中昏去,又被四名痞子擡起四肢,架在火上当众烤死,再把残存的尸骸丢進山里水沟。
(二)父亲吴绍昆,省立高等师范毕业,教书。当过小学校长,后在开远、建水、沾益县任过税务局长,最后在昆明厂口乡当医生开药店,被诬为“反动会道门分子”抓進监狱,摧残折磨,两年后查无实际,出狱就惨死于昆明,年仅44岁。
(三)母亲浦双英,善良的农家妇女,土改中遭受十多次残酷斗争,最后壹次在离家二十余里的大街上斗争,被壹群恶棍用乱棒打得半死,鼻口流血,由我十二岁的弟弟吴之玄用马驮回家,死在半路上。
(四)伯父吴绍崟,土改中,追问银元浮财,拿不出来,被迫跳崖自杀。
(五)四叔吴绍煋,老实农民,盘庄稼能手,被用刑威逼,不堪忍受,由碉楼四层楼跳下,脑浆崩出而死。
(六)小叔吴绍煌,土改中几次被吊打捆绑,两次逃亡山林避难,活活饿死山中。
(七)我的儿子吴兴亚,系早年妻子浦定芝所生,因全家主要成员都已死去,就交由昆明厂口乡我的后母(亦是地主)照顾,我划右后孩子成为政治贱民,在长年累月的政治压力和生活折磨下看不见半点希望,孩子在花季年龄的19岁绝望自杀。
(八)姑爹叶家林被划为地主,土改中被反复斗打,不忍酷刑,谎称有银元藏在房梁上,于是他从房梁跳至地面,头碰石板而死。
(九)我前妻父母也是我舅父母,同样在52年土改中自杀身亡。
(十)1963年正当我在农水科任林业员时,壹位农村姑娘宋儒芬不嫌我是壹贫如洗的“摘帽右派”,愿与我重建家庭。婚后生下三女二男,其中最小的儿子兴文,刚满三岁,因感冒导致肺炎,本属小儿科常见病,文革中儒芬因我成为控制对象,加之农村缺医少药、交通不便,我得知后从百余里外的坡头步行赶来,背他進城医治,不到半路,小文就死了。
(十壹)大伯家儿子吴之才,不满十五岁的孩子58年被逼去修公路,饿死在外地。
我全家亲属12人,在毛泽东暴政下血淋淋地惨死,真不堪回首!
这壹年的七月十八日,朱镕基第三次踏上江淮大地,他带领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等十多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省长许仲林的陪同下,驱车前往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发轫之地阜阳地区。这时阜阳地区,已改为阜阳市,他们来到了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阜阳市颍上县十八里铺乡宋洋小学,重点考察税费改革试点之后义务教育的目前情况。
望着教室里空落落的几十张破旧的课桌,朱镕基显然有些诧异,他问校长王伟:“怎么没有凳子?”王伟解释说:“为了节约经费,凳子都是学生自己带。现在放假了,学生就把凳子都带回家了。”
那些破旧的课桌油漆几尽脱光,而且全没抽屉,为了放书,不少笼屉竟是简简单单用线绳穿织而成的。
“这些课桌有多少年历史了?”朱镕基若有所思地问。
“二十年了。”
“二十年都没有换过吗?
“没有。”
朱镕基伸出手,下意识地要去摸壹摸面前的课桌,就在这壹瞬间,记者按动了相机的快/刁。
从后来《安徽日报》发表的这张图片看,简陋的教室里,看不到讲台,站在单薄而破旧的课桌后面的王伟校长,在回答著总理的提问;双手轻抚桌面的王太华书记,那壹刻心情的沈重突显画面;从繁华的大上海走出来的教育部长陈至立,聚精会神的目光中露出不安;曾表示用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以支持税费改革的财政部长项怀诚,面部的表情,显然是十分复杂的。
“这个学校在县里是什么水平?”朱镕基问王伟。
王伟答:“中等。”
朱镕基沉默良久,摸著斑驳的桌面感慨道:“很艰难啊!”
那天下午,朱镕基就在这所宋洋小学里,召开了壹个农村基础教育的专题座谈会。当场听取附近的乡镇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对义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会议的省委书记王太华,开门见山。他说:“总理非常关心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有没有影响。今天请大家畅所欲言,要讲真话,不怕讲错话,但绝不能讲假话。”
王太华的开场白,使在座的干部和教师多少有点意外。因为过去每逢市领导来检查工作,县里乡里总是早早就打起招呼,只许说成绩,不许说问题,更不准随便说,如今来了国务院总理,省委书记却要大家畅所欲言,要求讲真心话,不怕讲错话,特别强调不能讲假话,这几句话壹讲,讲得不少人心头壹热,有的差点掉下泪来。
颍上县江口镇党委书记李敬业打了头炮。他说,他是打心里拥护这场税费改革的,希望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進壹步发展,但是改革之后,镇村两级的正常运转却有了很大问题,正想找个机会把意见提上去,想不到总理亲自下来了,太华书记又把话说得这么恳切,他也就打消顾虑,坦率直言了。
他说:“我们这个地方地处偏僻,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供养人员和教师工资过去就不能按月发放,税费改革后,困难更大,去年七月到今年六月,已经欠发教师津贴七十二万元。”
朱镕基认真听着,这时问身边的宋洋小学校长王伟:“妳们学校教师工资欠发吗?”
王伟说:“九八年和九九年,各欠两个月工资,二OOO年欠了四个月工资,今年上半年的都发了。”
“过去八个月的都补发了吗?”
“没有,挂起来了。”
朱镕基望着王伟又问:“教师每月发到多少工资?”“最高的六百元,低的三百元。”“还有其他补助吗?”王伟实话实说:“没有。”壹位乡干部接过王伟的话,忙向朱镕基解“有的教师家里有承包地,还是可以增加壹些收入的。”
朱镕基听了,语调严厉地说道:“不能因为有承包地,就可以拖欠教师的工资呀!”
插嘴的乡干部感到自找没趣,显得灰头土脸。 ‘
接着,十八里铺乡党委书记罗土宣发言。他谈到目前农村中小学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壹是危房改造难;二是学校布局调整资金缺口大;三是教师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四是“两基”(基本扫除文盲、普及九年基础教育)欠账较多。
朱镕基壹边听,壹边思索,突然问坐在边上的夏桥镇小学校长张勇计:“学校向学生是怎么收费的?”
张勇计说:“壹、二年级学生每学期交壹百四十元;三、四、五年级交壹百六十元。”
“收的都是什么钱?”朱镕基追问。
张勇计说:“以小学五年级为例,每学期,每个学生,杂费五十元,书本费四十九元,作业本十元。”
“还有别的吗?”
“还要向镇里交上四十元。”
“为什么要向镇里交呢?”朱镕基转过身问,“镇长来了没有?”
听说夏桥镇镇长没来,朱镕基就问江口镇党委书记李敬业:“学校也向妳们交钱吗?”
李敬业说:“要交三十五元。”
“为什么要收这个钱?”
“主要是用来返还教师工资。”
朱镕基转身又问王伟校长:“妳们学校也向镇里交钱吗?”
王伟说:“不交,但收的费中有壹部分是要顶教师壹个月的工资的。”
“其他学校怎么样?”朱镕基决定来个刨根问底。
六十铺镇小学校长陈乃平说:“我们是交壹部分留壹部分。”
通过和乡镇干部、中小学校长的面对面座谈,朱镕基终于发现,农村有不少中小学的收费,大大超过国务院下文规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的标准。他沈吟片刻说道:“感谢大家,让我了解到了真实的情况。”
十八里铺中学教师吴多顺,这时发言:“我是壹九九二年师专毕业的,现在月工资只有四百六十五元,比县直中学的教师低壹半,比市里的中小学教师低的就更多。”
颍上县教委主任陶俊之,接着说道:“农村中小学教师质量不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壹些学科教师紧缺,最近二十年,全县就未分配到壹名本科毕业的外语教师。”
朱镕基壹直认真地听着大家的发言,在结束这个座谈会时,他不无感慨地说:“看来,农村的基层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农民负担能不能减轻,义务教育等必要的投入能不能保证,这应该成为我们检验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这个问题我们要進壹步研究,得另想办法,只是千万不能在农民的身上打主意了,也希望安徽在这方面探索出新的经验来。”
分手时,朱镕基已经上了车,只见他突然从车窗里又探出头来,声音低沈但很坚定地说:“谢谢大家对我们说了真话,使我们了解了很多过去所不了解的实际情况。很对不起大家,让妳们受委屈了。我们回去壹定想办法。”
说得在场的干部群众无不动容,大家用力地鼓掌,含着泪水目送总理远去。
这以后,朱镕基还到了安徽省的庐江县新渡乡,与农民進壹步地恳谈;回到合肥之后又听取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
在汇报会上,他首先对安徽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中敢为人先、知难而進的精神,以及取得的喜人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农村税费改革是壹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而且又是在当前市场粮价持续下降、农民增收渠道不多、乡镇财政普遍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進行的,需要我们解决好不少棘手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离不开国家财政的支持,但全面推進这项改革,又必须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从安徽等地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情况看,不仅在改革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在将来要巩固改革的成果,切实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这与农村各级党政干部素质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密切相关。如果安徽在税费改革中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保证了义务教育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还培育了广大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正气和作风,这就在全国带了壹个好头,也就为我国的改革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朱镕基最后说:中央寄希望于安徽。中央决定,农村的这项改革,必须在安徽全省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并总结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才能在全国進行,否则,贸然推开,就可能出现较大风险,欲速则不达啊!
这年十月,安徽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在省城召开,会上传达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这就是:从今往后,义务教育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方针。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乡镇改为县级财政承担。
为支持安徽省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二OOO年中央财政向安徽提供了十壹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OO二年增加到十七亿元。
尽管这种支付,对正将这场改革全面引向深入的安徽省财政所暴露出来的巨大的缺口来说,不过只是杯水车薪,但是,“输血”搞改革,也决非中央政府推行这场改革的初衷。中央原本打算通过农村税费的合并、暗费变明税的办法,来進行地方支出总量的控制,以期既减轻农民负担,又逼迫县乡尤其是乡级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然而正如农业专家陶然所指出的那样,当这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全面引向深入,当被改革者做起了改革的执行者角色的时候,管制型统治模式的弊端就会暴露无遗:中央、地方和农民,不会携手寻求三方利益的最大化,都只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这其中处于最弱势地位的,自然就只有农民!
在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严重脱节而未作修补,县级财政依然捉襟见肘的今天,巨大的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由乡镇转移到县财政承担,能解决问题吗?
事实是,安徽的壹些地方官员私下透露,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开始出现村级开支“壹事壹议”范围的扩大和标准被松动的情况;有些地方,甚至默许乡政府和村委会拍卖公共财物来填补财政缺口,而对于公共财物的界定农民永远没有发言权的,以致出现农民在自己的田间地头种树还要再向村里“赎买”回来的事情;甚至,明火执杖地,新壹轮的向农民公开集资的现象再次发生……
原有的矛盾并未化解,新的问题又浮出水面。
如果将这壹切都解释为农村干部的素质和作风问题,这对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来讲,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根本的弊端
1市场不相信眼泪
何开荫在写给中央的壹份《调查报告》中,就这样直言不讳地指出:“这次税费改革方案的最大缺点,就是没有建立起增收机制。”
安徽在实施试点时,显然注意到了加大对农业的扶持,积极推進农业产业化经营,推進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的進步,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总之,想方设法让广大农民增产增收,尽快富裕起来。
他们没有忘记小平同志的壹句话:发展才是硬道理。当然,这种发展,应该是可持续性的发展。
调整农业结构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我们在开始接触这个话题的时候,正是合肥市属三县的瓜农“谈瓜色变”的时候。壹年之前,合肥市场上的各种西瓜都卖了壹个好价钱,于是那些不去研究市场规律、至今没有从传统农业的束缚中走出来的瓜农们,就盲目地蜂拥而上,这壹年合肥地区的瓜田,壹下扩大到十八万亩,总产量高达两亿七千万公斤,而合肥市民日消西瓜只在壹百五十万公斤,加上这些西瓜的品种基本上属于普通的中熟瓜,品种壹般,产量太大,上市的时间又太集中,辛苦了几个月种出来的西瓜,壹角钱壹斤也卖不出去,出现壹个大西瓜不及半瓶矿泉水值钱的怪事。瓜农落下了伤心的泪水。
为尽可能减少瓜农的损失,省市新闻媒体呼吁市民多吃西瓜,合肥市政府也作出非常决定,在西瓜大量上市时,允许运瓜的小板车、拖拉机和各种农用车進入市区,交通警察还对瓜农实行了“壹卡不设,壹分不罚,…路绿灯”的特殊政策。
壹时间,这座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走在全国前面的城市,朱镕基也盛赞“那里的环境特别好,空气清新,环境整洁”的合肥市,整个乱了套:壹街二巷,到处可以看到拉着西瓜篷满灰尘的各种车辆,“肆无忌惮”地往来穿梭……
社会呼吁市民多吃西瓜,不讨价还价地怜悯瓜农,甚至不惜牺牲省城正常的秩序为瓜农提供方便,此番义举,以及市民们自发的慈善行为,都是十分感人的,这种同情心,当然是要提倡的,在困难时刻帮农民兄弟壹把,也是理所应当的。问题是,市民相信眼泪,市场不相信眼泪。靠善心扶不起壹种产品,靠道德更兴不了壹个行业。市场的问题,终归还得靠市场的手段来解决。
就在众多瓜农为西瓜滞销而愁眉不展之时,讲究科学种田的市郊三十岗乡,他们种出的“京欣壹号”、“早春红玉”和“小兰”等优质西瓜,在市场上壹露面就成了抢手货,价钱直线上升,竟卖到了壹元钱壹斤,而且,登堂入室,打進了省城的各大超市。
同样是西瓜,壹边是惨淡经营,壹边却成了大家争相抢购的“香饽饽”。这在二OO壹年七月的合肥,形成十分强烈的对比。
毛泽东说:穷则思变。其实思变的,只是那些“先觉者”。
三十岗乡地处江淮分水岭,岗冲交错,原是合肥市郊区壹个偏远贫穷的农业乡。他们在科研机构的帮助下,不仅培育出了优质的西瓜,还为这些西瓜注册了商标。随着生产品种不断地扩大,他们先后培育出的鲜草莓、鲜水果、新鲜蔬菜以及特色南瓜和玉米,都拥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注册商标。
壹个地方的农产品,上升为壹个受法律保护的知名品牌,这在安徽,乃至全国,还都是壹件新鲜事。
肥西县紫篷山下的农兴镇,是安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调整农业结构使农村面貌变化比较大的壹个乡镇。在那里,我们见到了镇长蔡家德,和下来指导工作的县农办主任刘大山。
蔡镇长介绍说,“农兴”这个名字,看起来振奋人心,但长期以来,它不过是这里农民的壹个梦想。全镇有五分之二的面积是山区,大大小小九十四座山头,农业生产的条件很落后,基本上还是在吃老天爷的饭。二十四个行政村,就有半数人、地、牲畜缺水,不搞农业结构的调整,可以说,就没有出头的壹天。镇领导班子经过反复调研,最后理清了发展思路,这就是:“压水扩旱,压粮扩经,压常规扩优质,压单壹扩混种;调优种植业,调强养殖业,调大林果业,培育加工业。”
刘大山饶有兴趣地给我们讲起今天的农兴人,在他们的帮助下,怎么“玩”起了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花色点子”,举办起各种各样的“野货”:野荠菜、野蕨菜、野马齿菜、野苋菜、野菊苣,还饲养起了野鸭、野兔、野山鸡……
在农兴镇上塘村,我们访问了苗木专业户余成宴。余成宴属鸡,四五年生,五十七岁了。他家的承包地就在山坡上,因为多半用不上水,过去壹直是以种棉花、点花生和侍弄山芋营生,单产只收到五六百斤,日子过得很紧。前几年,在镇里的倡导下,他小心翼翼地摆弄起花卉苗木,起初只是“黄鼠狼娶亲——小打小闹”。税费改革之后,县委县政府选中了农兴在内的上派、桃花、山南和柿树几个乡镇,集中发展园艺苗木,市里还特意从农业大学请来了专家教授,免费为大伙培训,余成宴动了心,干脆把承包地全拿出来,大搞园艺苗木。结果,壹年生,两年熟,这位种了大半辈子棉花、花生和山芋的道地农民,现在成了远近闻名的“苗木能人”。他指著满山遍野油光碧绿的林子,自豪地说,“那是壹万五千棵香樟,市场上很抢手,栽上壹棵这样的香樟,苍蝇、蚊子都不会有;壹棵就是二十多块钱呀,壹万五千棵,卖个三四十万元不成问题。香樟那边,是冬青,也不少于两千棵。”转过身他又指著阳光下色泽鲜艳的场地说,“看到了吧,那是全红紫薇,五千棵;旁边的,是乌桕,也有三千棵。我现在经营了十多亩,别人出地、出力,我出资、出技术,用城里人话讲,我这‘蛋糕'是越做越大了,其实在全县,我还算不上最大的。”
在领着我们四下参观的当儿,他腰间的手机不断响起,不是来向他取经就是联系业务,壹副踌躇满志的样子。
在粮价日益低迷,种粮食已无法使得农民变得富足的今天,农民渴望调整种植结构的心情是十分迫切的,但他们毕竟受到太多因素的制约,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更无法了解市场的需求,大多数的农民依然是壹筹莫展,这就需要壹批领头羊,带动起周围壹批农民及时地调整了产业结构;也正是由于安徽的农村中,有了这样壹批既有市场经济头脑,又懂得用科学种田的“能人”,许多地区才会出现壹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生机勃勃的局面。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们都很难相信这样的事实:肥西县清平乡神灵村种植大户吴正仓,从中国农科院植物所引進的人参果,亩产居然创下了十六万元的破天荒纪录。
不过,暴富的吴正仓头脑还算清醒。他说:“这样的价格肯定是极不正常的,随着各地农民大面积的引种,估计价格会迅速下滑;但即使跌到每公斤四五元,壹亩田好歹也可以收入上万元,依然比过去种田划算。”
正如吴正仓所料,当肥东县解集乡阚集村的农民知道人参果是个宝,开始了大面积地引种,第二年,人参果在合肥市场上的形势就不容乐观,因为数量过大,又毕竟是鲜果,不宜久放,价格就只好“随行就市”,于是走运的还蒙个高价,每公斤卖到五十元,卖到后来就不值钱了,壹公斤能卖到两元也就不错。这以后全国迅速发展到十三个省市,大家都在抢著种植人参果,市场上的售价就趋于混乱,有的地方甚至是在相互倾轧,低价倾销了。
人参果后来价格的跌落,大大出乎吴正仓的意外,“壹亩田好歹可以收入上万元”的希望却并未成为预言,他和壹部分农民虽然因为较早地引种了人参果,奔上了小康,但随着这种技术的迅速地推广,人参果最后变成了许多农民的“伤心果”。
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竟成了农民减收的过程,科学种田并非就壹定会增加农民的收入,听上去,这有些让人难以思议,但是市场经济的规律确实又是这样深奥得很,里面充满了辩证法。
于是,人们渐渐认识到,搞结构的调整,适当地压缩粮食的面积,决不意味着以往粮食抓错了,调整结构也决不只意味着调整粮(食)经(济作物)比例,理解是多种壹点什么,或少种壹点什么,甚至并不意味着仅是调整农产品的品种品质,而是要改变过去结构趋同的状况,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
合肥市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年,就从市财政中切出五千万元作为“支农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引导郊县农民進行农业结构的调整。合肥市清醒地看到,自己处于省级集散中心位置;
与本省其他地区,与外省市,乃至与国内外的农副产品市场,都有着广泛的、密切的、全方位的商贸、物流和信息上的交流。基于这种区位优势,合肥市在郊县培育出了五大农产品基地:
发展三万亩草莓、两万亩食用菌、五万亩反季节甜西瓜和十万亩樱桃番茄、彩色辣椒、结球生菜、杂交毛豆的特色作物基地;发展壹万亩红菱、壹万亩蔺草、两万亩池藕、两万亩荸荠的水生作物基地;发展五万亩黑花生、五万亩黑山芋、五万亩黑黄豆的黑色作物基地;发展五万亩雪枣、大紫枣、水蜜桃和优质葡萄的林果基地,以及四万亩花卉苗木基地。
合肥市的这种宏观农业结构的调整,可以说是大手笔!
大别山区的金寨县,是个有名的“将军县”,又是个出了名的贫困县,这两年他们大力发展蚕桑和板栗,老区的农民开始走上了脱贫之路;当涂县农民,利用稻田、水塘养殖螃蟹,规模逐年扩大,渐成气候;涡阳、蒙城和利辛三个县,因为大张旗鼓地发展养牛事业,也已经成了我国著名的“黄牛金三角”;神医华佗的家乡毫州市,苦心经营中草药,更是闻名海内外……
也有靠种粮种成了“百万富翁”的。在凤阳县黄湾乡后陈村,我们见到了被省委老书记王光宇唤作“陈百万”的陈兴汉。“陈百万”认为,当农民,就得要种地,不务农,咋叫个农民呢?
现在他在黄湾的淮河边上,承包了附近农民的壹千二百亩耕地,为实现农业机械化,他先后购买了旋耕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大马力的拖拉机,以及“小四轮” 和农用汽车。他还筑堤兴圩,建起了排灌站,确保夏秋两季旱涝保收。最好的壹年,他竟收了壹百二十万斤稻谷、六十八万斤小麦,被滁州市委、市政府誉为“种粮状元”。
“谁说种粮不能致富?”陈兴汉自豪地指着他家的二楼说,“种粮不光富了我壹个,这壹片的父老乡亲也都富了。我的这个楼上,就接待过二十八个国家来华的客人;朱镕基总理也曾来作过客!”
毫无疑问,从已是全国劳动模范的“陈百万”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今天党的富民政策的深人人心,又深得人心。
当然,毋庸讳言,现在安徽广大的农村虽然已经進行了税费改革的试点,却还是同中国广大的农村壹样,减收的因素依然太多,而增收的因素太少,立竿见影的增收措施就少而又少。并且有着太多的“陷阱”。
因此,如果说结构的调整,需要调整的,就远不是农业内部的结构,它还应该包括城镇建设,义务教育,乡镇企业,非农产业,劳动力结构,资金、金融和经营方式等等,特别是,需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城乡隔绝、对立、分离的不平局面。中国需要進行壹次制度革命,解放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让更多的中国农民看到進城的希望,并最终让他们告别世代繁衍生息的封闭乡野,融人到城市化的洪流之中去。
前方的路,还很长,很长。
2 在辉煌与富足的背后
安徽是个农业大省,同样也是劳动力资源的大省。中央部署安徽省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二OOO年,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超过壹千万人,已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可以肯定,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这壹比例,将会進壹步扩大。
如何开发农村劳动力的资源,促進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已不仅是减轻农民负担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事关中国现代化的壹个战略性的大问题。因为中国的现代化進程,不能抛下农民;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
种田出现经营性亏损,农民负担又造成务农效益的進壹步低下,壹家农户就那麽点地的种田模式对农民的吸引力正在丧失;城乡之间巨大的落差,就更加使得许多农民将世世代代视之为生命的土地,看作是壹种“负担”,于是壹个人数惊人的农民大军,便浩浩荡荡,背井离乡,冲破了各种人为的铁壁铜墙,涌進了中国各地的城市。
走進了城市,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却只能寄生在城市的屋檐下。城市的“低保”、“医保”、住房补贴以及各种各样社会福利的温情的大网,依然将他们拒之门外。
不可逾越的户籍制度,注定他们只能成为城市的“候鸟”。
国家统计局壹项统计表明,我国跨省流动人口已经超过壹亿两千万人。在这些跨省流动的人口中,川、皖、湘、赣、豫、鄂六省流出的人口,占到了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九点三,超过了总数的壹半。安徽流出的人口已位居全国第二。
安徽现有两千七百多万农村劳动力,其中就有七百多万在外地打工就业。在这七百多万个民工中,仅上海市的就高达壹百二十五万多人,占到上海外来民工的三分之壹。而这只不过是官方的统计数字,事实上,有很大壹部分安徽的民工已经在上海站稳了脚跟,又把妻子儿女带往上海,实际在沪的安徽民工已远远超过二百万人。在中国东方的这座大都市中,只要有能容纳民工的地方,就壹准能找到“皖军”的影子。
七百多万外出务工的安徽农民,为外地创造的GDP,若按每年每人五万元计算,总值便是三千亿元,这几乎相当于安徽省壹年的GDP总值,就是说,外出打工的安徽民工,每年都在安徽的境外创出壹个“流动的安徽”;而他们打工所取得的工资性收入,每年汇往家乡的,至少也在三百亿元左右,显然又高出了安徽地方财政的收入,也就是说,这些在外打工的安徽农民,每年在外边创出壹个“流动的安徽”的同时,还又创出壹个“回归的安徽”!
在我们所到的那些偏远的农村里,常常会在壹片破败陈旧的农舍中间,发现几处鹤立鸡群让人眼前壹亮的楼房。这些楼房,不用去问,它的主人不是享有特权的乡村干部,便是有外出打工者的人家。安徽要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就不能不重视和用好这支進城的民工大军。事实上,安徽省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上的起步是较早的,随着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省委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文件,大力表彰“走四方”的“农民创业之星”。省农委,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和省建设厅,也都先后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当欧美各国的学者云集日本箱根,系统而又认真地讨论关于现代化的问题时,中国却正困在壹场天灾人祸造成的大饥馑中,接着又爆发了灾难深重旷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所以,在我们开始为实现现代化而進行壹场改革时,甚至并不清楚,中国要想现代化,尤其是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人口首先必须大量减少,农村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势必将成为当今中国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美国,农业人口只占到全国总人数的百分之七;日本明治维新以后的经济发展是历史上最快的,这也正是它的农业人口由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减到百分之十五的时候;我国的台湾省也不例外,它的高速发展,同样是在农业人口从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减到了百分之十五的这壹时期。
中国目前有十三亿人口,农业人口占了九亿,其中,劳动年龄人口就占到五亿多,乡镇企业只解决了几千万,农业生产也只需要壹亿多,还有三四亿过剩劳动力有待流出。
因此可以说,只有大批的农民从土地上走出来,成为市民,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希望。然而,今天中国的城市对于亿万打工的农民来说,还不可能会是爱的驿站。他们绝大多数人享受到的,还只是漂泊的生活和失落的情感。他们不可能真正做到“跟城里人平起平坐”,壹些人利用政府赋予的职权,对他们吃、拿、卡、要,最让他们寒心的,还是身前身后布满的种种陷阱:没完没了的加班却没有加班费;损害健康乃至危及生命的劳动没有起码的劳动保护设施,许多人则常常上当受骗,干了活竟拿不到工资;更有因工负伤、患病、致残,就被壹脚踢出门外了事,还有令人痛心地沦为了乞丐、妓女、吸毒贩毒者和犯罪分子……
社会学研究专家李强等调查发现,仅二OO二年,在北京打工的外来民工,大约每四个农民中就有壹个拿不到工资,或是被拖欠工资;由于各种原因,有百分之三十六点三的农民工出现过身上壹文不名的现象;有六成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超过十小时,三分之壹超过十二小时,百分之十六在十四小时以上;百分之四十六的人生过病,而百分之九十三的人单位未付分文医药费。
这些竟然都是发生在中国的国都北京!
无数外来的民工,用他们的汗水、泪水,心力交瘁地创造著壹座座城市的辉煌与富足,但我们城市的壹些人,却让各地的农民工懂得了什么叫“为富不仁”。同在壹片蓝天之下,人与人之间那种应有的平等、互助、友爱、尊重和谦让,就这样被无情而又彻底地打碎,甚至没有为他们留下多少怜悯与温情。
我们已经来到了二十壹世纪,沐浴著新的世纪新鲜的太阳,但是我们却依然是被这样壹些消息所困扰,所震惊: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在下降,国民收入苦乐不均的现象变得愈来愈突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痛切地指出,中国已经跨人居民收入很不平等国家;公众对收入分配现状已经产生不满,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认为“贫富悬殊”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
当今之中国,凡有能力的人,几乎就没有愿意待在农村的。头脑灵活的,通过考学進入了城市,有点门路的也都通过招工、投亲或是打工涌向了城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什么乡镇企业蓬勃兴起?主要是当时的农村积攒了壹批人才。但是这以后,农村的人才不断外流,乡镇企业的人力资源难以为继,创造精神和创业资源的贫乏和枯竭,这无疑是近几年乡镇企业后劲匮乏的重要原因。
城乡差别使壹个国家的财富资源在城市高度集中,财富资源不仅包括人力资源,同样包括实物资源。因此,与人才壹起流走的,已不仅是农村中的优秀人才,更有大量的资金。从我们掌握到的数字看,从壹九八五年到壹九九四年的十年间,净流出农村的资金累计,就高达三千零五十七亿元,年均三百多亿元!
有消息表明,公安部早在壹九八五年就开始起草《户籍法》了,以期彻底填平横隔在城乡人民之间的这条不平等的鸿沟。可是,漫长的十八年的岁月过去了,中国农民望眼欲穿的《户籍法》,却至今不见出台。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各部门的阻力太大,废除农业户口和非农业人口的二元结构,几乎遭到政府各个部门的壹致反对。
看上去,不可思议,其实,说到底,是我们有不少的政府部门,死抱着在计划经济时代已经得到的那许多部门利益和传统特权不放,宁可抱残守缺,也不肯有所作为。
令人不安的是,随着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压力在加大,各地城市普遍采取了“腾笼换鸟”的办法,或辞退农民工,或限期使用外来民工,甚至增加限制使用外地人员的行业和职业范围,导致外出找不到工作而返乡的民工逐年增多。这是我们今天的统计数字没有包括在内的壹个庞大的农业失业群体,这个群体的人数是大大超过城市失业和下岗职工的人数的!
只要农业的社会保障壹天得不到解决,没有壹种新制度来安排解决依然留在农村的农民们的生老病死,农民就只能依存已经十分有限的土地。尽管这种依存是十分被动的,更是无奈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今天中国的农业仍是多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那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贫富悬殊就必然会被進壹步拉大;如果城市的产出,农村市场无法接受,我们商品的全面过剩和通货紧缩将不请自来;如果农村被长期地排除在现代化的進程之外,就极可能会使年轻的壹代农民,成为活跃的社会的不稳定源,从而加剧城乡断裂的危险,由此引发的冲击和震荡,肯定都将是灾难性的!
3 小岗村的忧虑
二OO二年金秋,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進入了第三个年头了。安徽省委和省政府为“减负”下的决心,不可谓之不大,做出的努力,不可谓之不苦口婆心,但是农村中的“三乱”却突然又起,而且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农民负担的这种反弹,来势之猛,让许多人始料不及。
据《新安晚报》透露:从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到九月壹日,短短十三天,学生家长投诉教育乱收费的人民来信,就多达三百六十九件,几乎遍及安徽各地。其中,临泉县五十三件,阜南县三十六件,固镇县三十件,太和县十四件,泗县二十壹件,定远县四十六件,望江县十六件,太湖县十六件,天长县十五件,池州市贵池区十九件……
其实,问题的严重,远不是这些从安徽省物价局得到的群众举报,各地投诉的,还不仅仅是壹个教育方面,也不光只是这壹年的八九月份,自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以来,“减负”的工作壹直就呈“高压”态势,可是涉农收费的问题壹直依然还是困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壹个突出问题。
安徽省价格检查所为此开展过壹次涉农收费专项的大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收费的项目少则十几项、几十项,多则又是上百项;收费的部门已经涉及到了教育、土地、司法、民政、供电、财政、税务、工商、卫生、公安等等;收费的内容也涉及到上学、建房、结婚、生老病死、出售农副产品等等。
可以说,这是壹次全面的“死灰复燃”。
按照试点之初,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上的规定,农民建房除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五元土地证书的工本费而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有些地方农民在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过程中,交纳的费用项目之多、标准之高,再次叫农民无法承受,不但要收土地证工本费,还要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权属变更费、造地费、开垦费、受益金、耕地占用税、建筑营业税等壹干子税费。农民经批准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壹所房屋,各种费用需壹千至三千元,有的竟高达五千元以上!
此外,有的农民外出务工办身份证,要被收取户籍证明费或身份证递卡费;农民结婚时,还要被强制收取咨询费等多项有偿服务费;明明是国家投资的农网改造,农民不但要出义务工、小工费甚至要出施工人员的伙食费……
省委书记王太华又壹次拍案而起。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安徽省委、省政府指示各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农村建房乱收费等案件,進行严肃地查处和纠正,坚决制止和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出现的这种反弹。
潜山县物价局和县教委联手超越权限,违反规定,制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擅自变更中小学收费标准和范围,县物价局局长被免职并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县教委主任和物价局业务副局长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泗县大庄镇建设所所长,寿县杨仙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及蒙城县三觉镇、怀远县朱疃乡、阜南县三塔镇等乡镇壹批党政负责人,也都因为乱收费分别受到撤职、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的查办。
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对几起较为典型的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進行了通报。通报指出,省委要求各地在進壹步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的同时,对违反规定、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要坚决做到发现壹起,查处壹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农民负担问题严重的地方,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通报中指出,省、市两级均已成立了涉农案件查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也尽快成立这壹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以便在全省形成壹个涉农问题的监督查处网络。
这期间,我们也不断接到这两年采访过的农民朋友的来信和电话,反映他们那儿才过了几天舒心的日子,县乡和村里的干部就又把手伸了出来,各种名堂的“三乱”卷土重来。
许多乱收费的借口甚至是让人哭笑不得,又是触目惊心的。
在发生过震惊两省数县“大高村事件”的灵璧县冯庙镇,农民至今襟若寒蝉,乱收费不仅依然照旧,竟扬言如有上边人下来检查税改工作,不准说有问题,否则,“将对他绝不客气”。
最不可思议的,还是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后来发生的事情。王营村村民写给有关方面的告状信,长达七八千字的状纸开篇写道:
“历史進入二十壹世纪,中国已進入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王营行政村村民的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还在遭受着如此野蛮的侵害,请看白庙镇党委副书记李侠、镇民政办主任周占民、村支部书记王俊彬在王营的暴行吧!”
看到王俊彬的名字,我们不由壹惊。
——这不就是当年那位带头上访,壹度被通牒追捕,开除党籍,后受到中央的关注解决了问题、恢复了党籍并被选为村支书的王俊彬吗?
怎么在王营“被迫无奈又壹次举行集体上访”时,当年的这位上访的领袖又成了被上访的对象呢?
从状纸上看,王营村今天又壹次出现干部私闯民宅、扒粮打人的事,并隐瞒国家下拨的“灾歉减免款”,村民们提出意见后,镇村干部恼羞成怒,依然故伎重演,动用执法机关上门抓人。告状信在陈述了“灾减款事件”后,这样写道:
“农业税灾歉减免款,是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在大灾之年拨下来减免灾区农民农业税的专项钱款,这是为了让农民休养生息,当然也为了让农民在大灾之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知道党和政府时刻在牵挂著农民的生活生产,时刻都在关注著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钱上也敢做文章的官们,他们搂走的,就不是壹笔普通的资金,那是党和政府对灾区农民的壹片爱心啊!”
读后,心潮难平。王俊彬前后角色的转换,也让我们陷入了痛苦而良久的沈思。
难道说我们当今中国农村旧有的体制,真的就是壹潭“魔水”,它可以使壹切陷入其中的人变得面目全非?
这使我们想到二OO壹年春天的小岗之行。那是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会议即将在合肥召开的日子,我们极想知道,二十多年前曾经引发了那场震惊世界的伟大变革的发祥之地----“中国改革第壹村”,今天的情景。
提起过去的农民负担,严宏昌同我们见过的那些村长壹样,把头直甩。他说,“小岗的出名,就出在领头搞了‘大包干',‘大包干'的三句话,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了:‘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想不到后来的麻烦,也就出在这三句话。上面刮下来的所有的‘三乱'风,就没有壹项,不是打着国家和集体的幌子,后来就没法子可以‘交足壹留够'了。妳喂猪吧,生猪税,又多又烂,气得村民最后干脆不喂;谁家买了辆拖拉机,交齐机械管理税还不算,妳上不上公路,养路费,监理费,检测费,少了哪壹项也不行;不管妳田里有投有‘特产',也壹样全都得交‘特产税'。”
“当然税改以后,这些乱七八糟的这税那费没有了,可是,村级收入普遍下降,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严宏昌说:“现在村里的办公费,壹分钱没有。镇政府的日子也不好过,返回给小岗村的经费,壹年也就只有三千零八十块钱。”
他把右手伸在我们面前,扳著指头,算了壹笔细账:“村干部七人。支书,主任,文书,每人年薪壹千八;另外四个人每人年薪就只有壹千。这样的工资,不能说是多吧,可仅这壹项加在壹起,也得要九千四百元。村里没有能攒钱的企业,村干部工资首先便没了着落;优抚对象的补贴、贫困户的救济,自然全成了问题;再说村里还有三个‘五保户',每户每年要壹千八,三人壹年就是五千四,这笔供养费也就难兑现。”
他无可奈何地说了句顺口溜:“现在是,国家财政扶摇直上,县级财政摇摇晃晃,乡镇财政没啥名堂,村级财政壹扫而光。”
他苦涩地笑了。说道:“为搞好这次税改试点工作,中央和省里都拨下来专项资金。村级建设专用款,风阳县拨来二百万,大村小村壹律拨下了五千元,这显然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了。但是缺口太大了,总归还是无济于事。当然,作为小岗村的干部,我们再困难,也不能再去向村民们要,村里的‘壹事壹议'也不能超过规定的十五元钱。税改第壹年,壹部分村干部想不通,就撂了担子,梨园村的支书和壹个副村长,严岗村的副村长,东庄村的村干部,就先后進城打工去了。这两年,我从村里总共报销了十六块钱,那还是去祝贺我们小溪河镇居委会成立;上县开会,没办法,全靠掏自己腰包;仅是陆陆续续为村里添置办公用品,我就已经掏过二百多元钱了。”
我们听了甚感意外。就问:“妳就是按时足额拿到那壹千八百元‘年薪',每月只摊到壹百五十元,这点钱,就是养家糊口也成问题,外出开会,添置办公用品,还都要自己破费,日子怎么过?村长还怎么当?”
严宏昌朗声笑道:“靠孩子,靠老婆。”
他甚至透出几分自豪:“老二严余山和老三严德兰,兄妹二人早年就闯深圳,现在都干得不错,严余山还在壹家企业做上了管理工作;老五严德锦,在省城电视台也当上经济记者;爱人段永霞也壹直在搞家庭养殖,养鸡养猪,收入也不赖。我这个村长全靠他们支持。”
告别小岗村回到合肥,我们壹直在想:这可是小岗村啊!'严宏昌们为爱护“中国改革第壹村”的殊荣与形象,可以这样大公无私,可以表现得高风亮节,有这种觉悟和境界,有这份光荣和责任,相信他们即便再苦,再难,也决不会再去掏老百姓的腰包。可是,这显然并不能说明,更无法保证其它地方的村官、乡官和县官们,都会像严宏昌们壹样的“克己复礼”,壹样的“委曲求全”。在税费改革的“风声”比较紧的“高压”态势之下,有些人可能会变得收敛壹些,但如果中国农业体制和政策上的那许多弊端与缺陷,没有壹个根本性的改变,农民不合理的负担想要得到彻底制止与有效防止,几乎是不大可能的。农民负担的这种反弹,看来只是迟早的事!
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尚且如此之难,那麽,又怎么才能解决农民富裕、农业现代化,解决城乡迅速扩大的问题呢?
这样看;搞税费改革,给农民减负,乃至科学种田、進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这些显然都是非常必要和近切的,但它显然又都还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根本出路。
4 中国改革正在过大关
中国农业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阻碍中国农村飞速发展的症结又到底在哪里?
如何才能重新唤起中国农民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所表现出来的那股冲天般的热情和干劲,重新激起农民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由世代积累下来的巨大潜能,再造二十壹世纪中国新的文明史?
为此,我们寻访过许许多多这方面的专家学者,也阅读了大量的有关的研究报告。也许他们讲的全有道理,我们确确实实有着许多十分紧要的事,需要抓紧去做!
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是壹个大学问家,他显然喜欢借用历史说话,让事实说话,甚至不用多少高深的理论,却同样的震撼人心。他说:任何壹项改革都不会是壹帆风顺的。当最初提出改革的时候,谁也想不到,壹九八二年就出现了改革回潮;十二大肯定计划经济为主的提法,壹九八四年便翻过来了;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那时大家都兴奋得不得了,结果,几个月后,通货膨胀出现了,只得向后退;壹九八六年国务院制定的配套改革方案,差壹点就付诸实施了,也曾兴奋得很,以为中国改革从此走上坦途,可是过了几个月,又决定不实施了。以前,总希望出现什么开天辟地的事情,现在我却认为,只要能够壹步壹步地前進就很不错。我们不能对前途盲目乐观,近年来壹些重大改革不断挫折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的改革正在过大关。”
这位在中国政治与社会变革中勇于進行探索,并赢得了“吴市场”称誉的经济学家,这两年特别喜欢引用狄更斯《双城记》小说中开头的话,暗示出他对中国改革的解读:“这是最好的时期,也是最坏的时期;这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也是失望的冬天;我们的前途无量,同时又感到希望渺茫;我们壹齐奔向天堂,我们全都走向另壹个方向……”
吴敬琏说:“在壹个错综复杂的大转变时代,我们必须看到,好坏两方面的因素都存在,因此,两种前途都是可能的。我们当然希望有壹种最好的前途。但是中国的未来,只能取决于我们现在的认识,和今天的努力。”
5 跳出黄宗羲定律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宋亚平,在湖北省是个有名的“改革书记”。为提高咸安区干部队伍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改革意识,他曾将三分之壹的区乡干部派到南方去打工锻炼,每人每月只发给五百元工资,其余的,就全靠自己在社会上打拼,因此,大家又把他喊成“打工书记”。
二OOm年八月,宋亚平慕名来到合肥,想亲自听壹听倡导农村税费改革的何开荫谈壹谈正在安徽试点中的这场“费改税”。然而何开荫开门见山的壹句话,却大大出乎他的意外。
何开荫说:“‘费改税'不过给农民减轻了三四十元的负担,我们现在就是税费全免,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它也不可能引起中国农村经济发生质的变化。”
宋亚平多少有点儿诧异地望着何开荫。
何开荫说:“我的理解,改革就应该是创新,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制度的创新;重大改革,那就应该是壹场革命。”
接着,他引用邓小平早在壹九八八年六月七日就说过的壹句话:“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不進则退,退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的改革,才能够保证本世纪内达到小康水平,而且在下个世纪更好的前進。”
引用了邓小平“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改革”的话,何开荫才又说道:“‘费改税'只能减轻壹点农民过重的负担,并不能解决主要矛盾。自从大包干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农村又积累了不少新的矛盾,正是因为当时的农民负担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壹个热点和难点问题,而且,又是处在壹个牵壹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位置上,我们才选择它作为突破口,先把农民过重的负担减下来,同时把其他深层次的矛盾,全都逼到层面上来,然后按其轻重缓急分别采取对策逐个加以解决。”
“遗憾的是,”何开荫无可奈何地对宋亚平说,“设在财政部的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缺乏了解,竟把这场改革简单化为‘费改税',尽管这种 ‘费改税'在减负和改善干群关系,在安定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却也造成了壹些新的困难,使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难以顺利地深入下去,甚至在壹些先行改革试点的地方,农民的负担又出现了反弹。究其原因,很简单,因为财政部只是壹个具体的职能部门,它不可能代替其他的部门制订政策。因此把‘费改税'视作中国农村第三次重大的改革,那是误会,重大改革的标志是把农村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为此我们曾大声疾呼,不断提出改善眼下‘费改税'方案的建议,但是我们的声音毕竟太微弱了,感到了力不从心。 ”
酒逢知己干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现在,何开荫面对来自湖北省的“改革书记”,谈起农村改革的事,他差不多就把几个月才能说的这么多话,壹下全说了。他说:“税费改革其实是有着丰富内涵的。它上连着农村户籍制度、农村金融体制和粮食购销政策的改革,尤其是最根本的土地制度的改革;下连着农村基层财税体制、财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科技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最重要的乡镇村级机构的改革。总之,农村税费改革是壹场十分复杂而又深刻的社会变革。如此重大的壹场改革,必须由总理和分管副总理亲自领导,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把改革办公室设在国务院的壹个综合部门,从各相关的部委抽调出熟悉业务并懂得政策的精兵强将从事这项工作。首先,由财政部修改和完善税改方案,使之能带动其它改革,然后,由粮食部门制订新的粮食购销政策并進行体制改革;由教育部修订义务教育法并由各省制定实施细则;由公安部制定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方案;由人事部制定乡镇机构改革的方案;由农业部制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的方案;由民政部制定村级机构和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由卫生部计生部门制定农村公共卫生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方案;环保与国土资源部结合农业部制定出土地制度的改革方案,并创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带领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所有这些方案汇总到,综合改革办公室,進行协调和修订,最后形成相互配套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实现整体推進。这样才能夺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彻底胜利,促進农业的大发展!”
这么壹说,倒引起了宋亚平的共鸣。因为宋亚平过去就在基层工作多年,对“三农”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在这些方面,他也是早有研究的。
于是二人就如何有效地促進中国农业发展、农村進步以及农民富裕的许多问题,交换了意见。
两人都认为,对中国今天的农业首先应该实施“休养生息”的政策,免除壹切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县乡两级由此导致的减收,可以通过减事减人减支的办法解决。这样,中央和省里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的财政转移支付,就能够完全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和农村的卫生事业。
两人都还认为,在对中国农业实施“休养生息”政策的同时,可以推行“无为而治”的方略。
将目前的五级政府逐步恢复为三级政府,并乡建镇,将现在的乡镇政府改为镇公所,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如果当前条件不具备,可以先行大规模精简乡镇机构,采取党政干部交叉任职的办法,将“四大家”合为壹家,坚决压缩乡镇领导干部的职数和人员的编制,分流冗员。至于乡镇的“七站八所”,除公安派出所和垂直管理的之外,壹律改制为中介服务机构或专业经济组织,改制后的“七站八所”只能紧密围绕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進步的发展要求,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有效服务,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单位。村委会原则上不再赋予行政管理的职能,逐步扩大村委会的民主权利和進壹步规范村委会的自治行为。与此同时,支持和帮助广大农民成立有着丰富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内涵的各级农会组织,农会组织在性质上应当同城市中的妇联、工会等群众组织壹样,在党的领导下,拥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并发挥出促進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当然,取消粮食的国家定购,坚决放开粮食的收购价格、放开粮食的购销市场;把土地还给农民,允许农民对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進行有序地流转;鼓励和支持农民向城市迁移,逐步建立城乡统壹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就业和发展机会面前地位的平等。这些,都十分重要。
同样还要积极探索由国家、集体、农民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制度;结合农村扶贫政策和其他民政补贴政策,试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些,也都必须着手去做。
还要逐步加大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还要改革农村的金融管理体制,放开搞活农村金融……
何开荫说:“在中国的历史上,就曾有过多次农村税赋改革,唐有‘两税法',明有‘壹条鞭法',清有‘摊丁人亩'的变法措施,那些重大的改革,都是针对当时收费名目繁多、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农民不堪重负而進行的;改革的内容也基本上都是改费为税,化繁为简,官收官解。那些改革措施,在短期内,大都是可以做到 ‘向来丛弊为之壹清',使农民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但是,最后又都无壹例外地因为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而走向了反面,并为以后的加税增费垫高了门槛,农民的负担反而更重。明清时期的思想家黄宗羲曾精辟地将其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后人称其为著名的‘黄宗羲定律'。”
何开荫说:“我们今天生活的时代与过去毕竟不同了,我们多么希望,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共产党人,能够跳出这个历史的定律。”
宋亚平回到湖北省咸宁市后,不久,就将他和何开荫商讨的意见梳理出十二条建议,上书省委书记;何开荫随后也写出十分详细的改革方案,再次直言進谏中央。
中国农民的生存困境
作者 独立农会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的确,“农业”问题如果作为产业经济问题,在中国并不十分突出,至少它比传统时代甚至改革初期的重要性已经明显下降,同时也没有盛行“大农业”的许多发达国家那麽重要——大家知道农业问题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经济问题、尤其是发达国家间经济关系问题的壹个关键,世贸谈判多哈回合经历这么多年而始终卡壳,主要卡在了农业问题上。
但是发达国家却基本没有所谓的“农民”问题,不仅因为他们农业人口比例已经很少,而且他们的那麽壹点务农者也已经完全“公民化”,没有人把他们视为弱势者,甚至他们百分之几、至多百分之十几的人口却对“多数决定”的议会政治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以至于有人戏言今天西方的民主制如果说有点“虚伪”的话,那与其说是少数资本家、不如说是少数农民在影响和左右著多数意志。
另壹方面,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在内,在改革前还没有解决“吃饭问题”,农产品供给严重短缺,处于“民以食为天”的状态,解决“民食”问题的农业自然也是“天大的事”,是重中之重,更不用说农业社会的经济问题基本上就是农业问题了。
而我国现在与上面两种情况都已完全不同。壹方面,经过30多年农业的长足发展,如今的中国已不再像改革开放前那样操心“吃饭”问题,受困于农产品供给不足。但另壹方面我国也不像美国、法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等国家那样定位为面向全球市场的战略性大农业出口国,对农业生产过剩、农业经济周期和国际农贸谈判之类问题极为关切。我们的资源禀赋决定了中国农业基本上是内需型的,尽管存在品种调剂问题,就总量而言,我们的农业也能够满足内需。
今后我国农业发展的技术路线和经营方式路线当然还有大量可议的话题,但是几十年来的经验,尤其是当年“农业纲要四十条”和人民公社制度的实践经验表明,如果脱离农民自身的意愿和自由选择的权利,政府“过分热心”地干预乃至决定农业技术与经营方式,往往变成“折腾”农民,效果并不好。过去诸如技术上推广双轮双铧犁、壹味提高复种指数、普及杂交高粱和小麦取代青稞,经营上从“大公社”到“队为基础”,都留下了许多教训。
历史地看,作为壹个农业文明积淀深厚而又幅员广大、各地条件极其多样的大国,我国各地农业的适宜技术和适宜经营方式其实更多是农民自主选择的结果。正是在农民自主性得到较大尊重的改革时代,农民以“三三得九不如二五壹十”的智慧解决了复种问题,以大型农机专业户为众多小农提供商业化服务的途径,解决了过去政府认为最适合机械化的“大公社”时代长期无解的机械化问题,摆脱了壹会儿押宝双轮双铧犁,壹会儿突出手扶拖拉机,天天号召“农业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而手工—畜力农业依旧的长期困境。
在经营方式上,摆脱强制集体化后的农民无论是99%以上选择了家庭经营的农户,还是原先95万个“大队”中显示出经济活力而能让农民选择留在“集体”中的7000多个“村”,经济都有了显著的改善。农户普遍摆脱贫困而走向程度不等的富裕,极少数“集体”也大都发展成为超级“明星村”。曾经有人以后者的成就论证小岗农民走错了路,而南街村的选择才是对的。
其实他们是不顾常识地根本颠倒了因果关系:不是“明星村”由于强行禁止农民离开而得到了发展、小岗则因为没有“捆住”农民而停滞,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原来的强制集体化农村绝大多数历经20多年实践都没让农民感到“优越性”,使他们在能够自主后都选择了离去;而能让农民选择留下的自然只有鹤立鸡群的极少数。
这些极少数有超常绩效是理所当然、完全正常的——今天的“集体”如果没有绩效而强行禁锢农民不让离开,那就不仅不是“明星村”的问题,而是有犯罪之嫌了。而能让农民自愿留下的“集体”是如此之少,这难道还不足以体现改革前农业体制的大失败么?
且不说像以色列的基布兹那种纯自愿的集体化尽管时过境迁也有风光不再的问题,但仍然可以留住相当部分成员,甚至国际上公认为失败的前苏联集体农庄,尽管它的弊病众所周知,但所谓叶利钦“复辟资本主义”以来的20多年,获得了选择自由的俄罗斯农民也仍有约三分之壹愿意留在改良后的集体农庄中。而我们的公社体制在农民获准退出后仅仅几年就土崩瓦解,95万个“集体”仅有约7000个,即不到百分之壹能够留住其成员!
公社化时代是严禁“单干”的,改革后农民获得了“退出权”,但是并没有禁止自愿的“集体”,而农民能够相对自主选择后,无论“单干”还是“集体”,都比以前成功得多。所以,改革后农业的成功表面,似乎是“经营方式”上“单干”对于“集体”的成功,其实从本质上看,它是相对自由的选择权对没有自由的选择权的成功。农民有没有选择经营方式的权利,远比“哪壹种经营方式好”更重要。
公社解体后,我国改革时代的农业经营方式也发生了和正在发生著种种变化。但无论公司加农户、合作社加农户还是规模化农场,也无论规模化是通过农民间土地流转还是通过外部公司包租农民土地的方式,能够被农民接受的成功选择也往往出于农民的意愿,与政府原先的设想常常出入很大。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正如农业新技术只有在市场上供农民自主采纳才有前途壹样,新经营方式也只有在自愿前提下,让农民因地制宜才能站得住脚。而政府应农民之需要做好服务工作才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近年来农业问题方面有许多讨论,诸如是坚守耕地“红线”保证粮食自给,还是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扩大進口;公司加农户好还是合作社加农户好;继续保持农民兼业化作为打工者的“退路”,还是发展规模化专业经营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等。但是壹些地方在忽视农民权利的基础上讨论经营方式,往往哪种主张都会出问题。例如在“只许官‘圈’不许民‘卖’”的格局下,强调坚守“红线”,农民就更没法自主开发土地,但政府要“圈地”仍然照样可以大圈特圈。而如果“红线”被认为不必坚守呢,那官方的“圈地”就更会形成狂潮,但是老百姓想“卖地”照样不行。
过去说农民应该兼业化,“农民工”在城安家就受到种种阻挠,“重庆模式”走红时有官员甚至声称让农民工做“两栖人”是防止重庆出现贫民窟的不二法门。但是后来官员和公司盯上了农民的土地,同样的官员又开始大讲“两栖人”如何造成“土地利用不经济”,开始用种种手段强迫农民变“市民”了。
再如土地“确权”和推动“流转”也是过去民间多年的要求。可是具体怎么搞至今也还是语焉不详。农户被“确”给的到底是什么“权”?面对强势者的侵权,农户的这个“权”能得到保障吗?“土地流转”近年来常被当作政府推行“规模化农业”的手段来提倡,而“发展家庭农场”的说法也把国际上泛指的家庭农业(这个意义上的家庭农场我国在大包干改革后就普及了,何须现在“发展”呢?)偷换成了“上规模的”家庭农场概念。
这当然不壹定是坏事,可是只提土地“流转”不是买卖和交易,甚至不是“使用权”或“承包权”的交易,是否暗示这种“流转”可以是非自由交易性质的,即可以是“政府动员”下的强制“流转”?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决定》公布后各地强制圈地之风并未消弭,甚至由于《决定》提倡市场经济的利好,引发各地新壹轮“招商引资”热潮,此风还有日长之势,不能不让人忧虑。
总之,我国现在面临的关键性问题不是“农业问题”而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同样如此。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会导致农村人口下降,许多乡村社区因此消失,这是几乎所有现代化成功的国家都经历过的阶段。但是像我国如今这种关于“乡村衰败”的强烈呼声却是很少见的。其实表面看来,与壹般国家农民進城初期形成都市贫民社会、乡村中无人居住的房子破败不堪相比,我国由于强制禁止進城农民低成本安家造成普遍的“两栖人”或“流动劳工”现象,城市中号称没有贫民窟,农村中充斥着“两栖人”血汗换来的“无人新居”,但在光鲜外表下的社会性“衰败”却比人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取代大型贫民窟和乡间废村的是我国无与伦比的家庭离散现象和“候鸟”人口,农村中的“三留守”现象(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造成许多骇人听闻的人伦惨剧。典型的如云南镇雄壹个貌丑人穷的乡间无赖竟能长期霸占村中十余名留守妇女;广西兴业壹名11岁留守女童竟遭同村十余名中老年人(44~76岁)频繁强X奸、轮X奸两年之久;这类古今罕见的恶性丑闻反映的“衰败”,岂是壹般的建筑破旧、治安不良所能相比?
有人甚至以此做了“文化”文章,说什么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家庭伦理是讹言,中国人其实最重金钱而无视亲情,很少有哪个民族会有如此高比例的人群为打工挣钱甘愿常年家庭离散。这样的说法真叫人无语,难道他们愿意这样?“两栖人”取代贫民窟真是他们的选择吗?
实际上,尽管城市的棚户和乡村的败屋令人扼腕,但是真正自由的迁徒无论是進城还是留乡都应该是比从前更好的理性选择。即便像东亚四小龙这样发展很快、现在基本没有贫民窟问题的“新兴工业化地区”,穷人進城之初住棚户也不罕见,只是在经济增长快的条件下他们或因申请政府福利或因就业机会多,境况逐渐改善,而不至于久困于此,而那些经济增长慢的国家就会出现贫民窟长期存在的弊病。
但是我们现在不也是同样依靠高速增长来使“两栖人”可以有钱汇回家乡建设“面子房”吗?壹旦高增长阶段结束,过去积累转化成的家乡“面子房”并不能用于谋生,而他们又没有在高增长时期“化”入城市(哪怕是化入城市下层),到时社会性“衰败”在那种“两栖”不靠的状态下就不是光鲜外表能遮住的了。
显然,问题不在于乡村该不该复兴,也不在于所谓“西方式的城市化”能不能超越——什么叫“西方城市化”?西方这么多国家难道有什么统壹的“城市化模式”?哪怕是同壹个国家比如美国,纽约与拉斯维加斯的“城市化”难道是壹回事?关键在于农民的命运由谁决定?农民选择進城,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尊重,不能“上等人”看不顺眼就赶走他们。农民选择在村,他们的地权就应该得到维护,不能“上等人”看上了眼就壹把抢来,无论“圈地招商建大城”还是“收地拆房盖新村”,都得以尊重农民的权利为基础。这些道理难道只是在“西方”成立吗?
可见,我们所说的农业问题很多并非产业经济问题,我们所说的农村问题很多也并非乡村社区问题,实际上它们都是农民问题,主要是农民的人身和财产权问题的不同表现。今天我国的农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已经很低,真正务农的劳动力和真正安居乡间的人口占比也在明显下降,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却没有降低。我国独特的“农民问题”不仅存在于非农产业(所谓的“农民工”),也存在于大城市(所谓的“外地人”)。应该说改革30多年来我国解决农民问题,即农民权利问题上已经取得较大進展,但是该做未做的事还不少。
制度的祸害
作者 洪朝辉 写于 二零零七年
弱势群体的贫困现象存在众多原因。从美国治理贫困的经验来看,贫困可分为四大类,即物质贫困、能力贫困、权利贫困和动机贫困。[1]中国的农民工在迁徒、居住、工作和求学等四大社会权利方面受到长期的制度性歧视,他们自由和平等地离开农村、定居城市、获得就业、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遭到排斥和剥夺。农民工的自由迁徒、合法定居、正常就业和平等入学等基本社会权利,不仅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社会人格的基础,更是摆脱贫困、改变现状、追求其他经济社会机会的重要条件。其中,迁徒权利是前提,居住权利是基础,工作权利是保障,而教育权利则是核心。
目前,中国农民工的贫困主要不是表现为饥寒交迫,也不是他们的能力不够,更不是工作积极性不足,而是他们在城市里没有权利和机会立身存命,在迁徒、居住、工作和教育等方面遭到长期的限制和排斥。可以说,社会权利的贫困已成为中国农民工所有贫困现象的重要根源。[2]遗憾的是,中国农民工自由迁徒的权利已被剥夺和侵犯了近50年,到2007年为止,他们進入城市居住、工作和求学的平等权利不仅不受现行宪法保护,而且遭到各种法规的约束。这种现象与中国城市的现代化努力格格不入。
本文讨论的农民工特指那些户口在农村、但目前在城镇从事临时性或长期性体力劳动的群体。要准确地界定农民工这壹范畴的含义,需要辨明几点。其壹,农民工不能等同于“流动工人”(migrant workers),前者的户口在农村,而后者包括为打工而迁徒的拥有城镇户口的工人。同理,农民工也不应等同于“流动人口”(floating population),因为后者当中既包括在城市间流动的城市居民,也包括在农村间流动的农村居民,还包括流动中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其二,使用farmer-turned worker壹词来代表农民工是不确切的,因为农民工尚未完全被转型成正常的城市居民,不管在城市居住和工作了多久、有无房产,他们的户口仍在农村,这是他们与城市工人的根本区别。为了保有在农村的承包地,不少在城市长期工作居住的农民工往往不愿放弃农村户口。其三,农民工也不能等同于“流动农民”(migrant farmers),因为前者在城镇有壹份非农业工作,而后者专指在农村地区寻找农活的农民,例如北方地区的“麦客”。其四,农民工也不应该包括在村办企业工作的农民,而主要指考察那些進入城镇的农民工。其五,农民工不包括持农村户口、但在城市里拥有并经营企业的农民企业家(farmer entrepreneurs),因为他们不以体力劳动为谋生的主要手段。所以,农民工的英译应该是中文的拼音――Nongmingong(NMG)。
中国现有的统计数据没有提供精确的农民工人数。与此相关的数据是乡镇企业职工总数(2004年为1.38亿)和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的就业人数(2004年的数据是1.02亿),两者相加为2.4亿。[3]这两个数据的范畴有重叠,保守的估计是,农民工的人数可能在2亿左右。
本文首先探讨农民工迁徒权利遭到剥夺的历史演变,评析流行的“苏联因素说”和“经济因素说”对农民工迁徒权利贫困现象的解释,侧重讨论中国农民工迁徒权利遭到剥夺和排斥的制度因素、政治因素和城市利益集团因素。然后,具体分析农民工在平等居住、平等工作和平等求学等方面的权利贫困现象,并结合美国弱势团体争取权益的历史進程,提出解决农民工权利贫困的方向。文章的结论是,剥夺农民工的社会权利是壹种制度性债务和国家级罪错,只有通过矫枉过正的制度性措施,如美国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才能对弱势团体的历史亏欠作出制度性补偿。中国对农民和农民工的历史剥夺,首先需要社会抗争,然后需要国家认错,最后需要政府补偿。
壹、农民工迁徒权利的贫困
自由迁徒的权利“是人的壹项基本权利,属于人身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4]在中国现代史上,无论是在独裁的袁世凯时期,还是在腐败的北洋军阀时期,或是独裁加腐败的蒋介石统治时期,中国的农民壹直享有迁徒自由的宪法保障。例如,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6条第6款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徒之自由”;[5]1914年,独裁者袁世凯主持的“袁记约法”(或称《中华民国约法》)的第5条第6款也规定:“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居住迁徒之自由”[6];1923年臭名昭著的北洋军阀曹锟所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曹锟贿选宪法”)第9条也规定:“人民有选择住居与职业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限制”。[7]蒋介石主持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36年)第12条也规定:“人民有迁徒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8]民国时期的历届政府从未限制过农民的自由迁徒。[9]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也同样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徒的自由”。[10]
但是,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各单位从农村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各单位壹律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农业社和农村中的机关、团体也不得私自介绍农民到城市和工矿区找工作”。[11]与此相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58年1月9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口登记条例》,确立了壹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人口登记制度,其第10条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12]从此,宪法规定的自由迁徒权利被变相剥夺了。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将全国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国务院于1964年8月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严格限制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人口,从此建立了完备的以歧视农民为特征的当代“种姓制度”。[13]随后,宪法在1975年、1980年和1982年修改时,不但不废除上述违反1954年宪法的歧视农民迁徒权利的法规,反而将1954年宪法原来保留的“公民有居住和迁徒的自由”这壹条款删除,造成了用宪法剥夺公民(主要是农民)的居住和迁徒权利的结果。[14]
为什么1950年代后期的中国敢于挑战世界公理和普世价值?为什么自由迁徒的权利会在70年代以后的宪法中消失?为什么直到今天,中国的宪法仍然难以恢复农民和农民工的自由迁徒权利?目前,对于中国在1950年代限制农民和农民工自由迁徒的解释,主要有“苏联因素论”和“经济因素论”两种。
“苏联因素论”认为,苏联的经济模式深深影响了中国的发展战略,促使中国走上了壹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重工业的特性决定了它不可能象轻工业那样吸收大量劳动力,结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不但无法吸收大量农民劳动力,反而将城市居民逆向驱离城市。[15] 由于工业化无法与城市化同步,所以就通过壹种制度安排,将农民严格地限制在农村里。1956年苏共“二十大”之后,中苏两党交恶。1958年起,苏联从中国撤出了专家,中止了部分技术合作项目。1958年到1960年,在“大炼钢铁”的大跃進高潮中,中国政府连续3年的财政赤字累积约270亿,占当时财政规模近50%。高额财政赤字使政府不得不停止“第二个五年计划”,没有了新增投资,自然就没有新增就业[16],由此导致城市就业危机的出现。
而“经济因素论”则将剥夺农民迁徒自由的原因归结为城市人口大量过剩。从1950年到1956年,城市工业部门大约吸纳了4千万以上的农村劳动者。仅在1952年到1957年间,即有2千多万农民自由流入城市。[17]但是,由于1958年到1960年期间的“大跃進”造成的后果,50年代末、60年代初约有3千万已進入城市的来自农村的职工被要求“暂时”返回家乡。[18]此外,人民公社制度建立后,实行了统支统收,政府在公社壹级建立财政和农业银行,全额提取农业剩余,并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结构,来保证这种内向型的资本积累。[19]
上述两种解释是不充分的。其实,“打开城门”,照样可以化解城市失业问题。例如,1950年代初中国的经济百废待兴,城市失业人员高达400万,几乎与工业在职职工的人数相等,在这样的困难情形下,农民照样自由進出城市,政府只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解决了严重的城市就业问题。[20]同样,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中国在3年内消化了2千万城市待业人口[21]。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种解释回避了壹个根本问题,为什么当时用于应付经济困难的权宜之计,从此就被固定下来,构成了对农民的长期制度性歧视?为什么中国的宪法不再恢复农民和农民工的迁徒自由?
所以,问题的关键与根源必须从非经济、非苏联的因素中寻找。首先需要考察的是中国的政治制度因素。1950年代,中国政府通过行政的强制加上政治化的运动,成功实施了“壹国两制”,而不仅仅是陆学艺所称的“壹国两策”[22],因为中国在农村实行了歧视性的“种姓制度”,在城市实行了优惠性的公民制度。[23]这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城乡两元经济结构之社会体制根源。中国共产党曾经以“耕者有其田”和“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号召农民帮助中共打天下;在战争年代和建政初期,中共确实履行过诺言,将土地分给农民。但是,以个体经营为特征的小农社会与中共的政治理想和制度目标格格不入,于是,它背信于农民,通过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等制度,强制地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实行了从小农土地私有到集体土地所有的强制性制度转变。壹旦集体土地所有制度确立,为了维系这种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作,就必须强迫农民固守在土地上,不得自由迁徒,否则,非人性的人民公社制度就会立刻瓦解。[24]为了配合这种专制的人民公社制度,自然需要壹种更为专制的户籍制度,将数亿农民无情地嵌入永世不得“翻身”的“身份社会”和“种性制度”[25],逼使农民的低下地位成为恶性的世袭,与文明社会天经地义的“契约社会”背道而驰。[26]所以,专制和非人性的制度才是限制农民和农民工自由迁徒的根源,经济因素只是这种政治制度的折射和表现而已。虽然目前人民公社制度已经瓦解,但人民公社制度的核心价值――土地集体所有的本质,仍然是今日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轴,由此导致农民和农民工在制度层面上仍然难以离开土地,尽管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这种制度限制正面临危机。[27]
其次,特定时期的政治需要也是剥夺农民迁徒自由的壹个重要因素。毛泽东时代的特征之壹便是无处不政治、无时不政治和无人不政治。那时,几乎任何非政治的政策和行为都可以从政治中寻找答案。例如,“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批“知识青年”被迫“上山下乡”,不仅仅是因为城市失业率居高不下,还因为毛泽东不再需要利用“红卫兵”了,大量滞留城市的中学生不利于政权的稳定和城市秩序的恢复,于是毛泽东将这股“祸水”从城市引向农村,逼使大批“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其结果是,通过剥夺“下乡知青”的城市居民身份,将他们列入地位低下的农民群体,稳固了畸形的城乡两元结构。[28]
到了1980年代,中国政府曾考虑适当放松对农民進城的限制。据温铁军回忆,当时负责中共农业发展的杜润生曾提到,“当时的中央政研室已经提出开通城乡,要给农民進城的机会。提出以后本来领导同志是愿意考虑的。但受到了几乎所有部门的反对,”因为尽管当时财政体系的保障水平很低,但它毕竟保障了社会的安定[29],壹旦允许农民自由進城,就将破坏现有的城市保障体系。所以,政治稳定、政权巩固成了1980年代阻止农民進城的根本原因。
1990年代上半期以来,允许农民自由進城的旧话重提,但还是没能成为现实。其中壹大原因是因为大城市有“特殊的战略作用”,所以不能对农民开放。据1994年的统计,70%的新增刑事犯罪来源于流动人口。[30] 尽管在经济上中国完全具备了加快城市化的条件,城市吸收农村剩余劳力的能力也大为提高,但为了防止所谓的城市犯罪、巩固大城市的战略地位,政府仍然不愿恢复宪法对农民迁徒自由权利的保护。尤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由于2003年3月的“孙志刚事件”[31],国务院于2003年8月1日废止了实施达21年之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实际上已允许农民自由進城。新公布的《城市生活无著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这样,对“非法”流动的农村人口不再予以遣返,而是予以救助。这本来是修正宪法、恢复农民自由迁徒权利的良机,但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仍然未考虑这壹点。[32]
有意思的是,无论是建立户口制度后的1957年,还是打破户口制度后的1990年代,尽管两者的政策取向完全相反,但违宪的特征却壹致。1954年宪法允许自由迁徒,所以,1957年后的阻止农民進城是违宪的;而1975年后的宪法取消了迁徒自由,所以今日所有允许、默许农民進城的措施也是不符合宪法的。所以,在民众迁徒自由这壹点上,号称国家大法的中国宪法,是最可以被忽略、最容易被搁置、并且最可能被戏弄的“摆设”。
再次是城市利益集团的因素。由于长期实行剥夺农民、独厚城市居民的制度,逐渐形成了城市既得利益集团。“全民的政府事实上异化成了城市居民的代言人,制度的供给权完全归城市居民所独占。虽然城市政府代表的只是少数人,但这少数人却是权力的制定者,而且以法令确定下来的户籍制度保证了这种权力的强硬有力,从而使歧视得以延续。”[33]那种“权益進城、成本归农”[34]的侵权行为和剥夺性思维仍然主导城市的决策层。与此同时,农民代表在全国人大的立法过程中几乎没有声音。根据1995年的选举法,城市居民每22万人产生全国人大代表1人,而农村居民则每88万人产生全国人大代表1人;换言之,农民的选举权利仅及城市居民的四分之壹,4个农民的选票只相当于1个城镇居民的选票[35],这比美国黑奴所享有的五分之三(60%)代表权和选举权还少了壹半以上。[36]
中国过去30年来壹直存在着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内地、富裕与贫困三大矛盾。進入21世纪后,中国政府面临内外压力,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意放松对农民迁徒权利的限制,给予农民以国民待遇。 [37]《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宣称:“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迁徒和居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也规定:“合法处在壹国领土内的每壹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徒自由和选择处所的自由”。 [38]但是,那些能参与资本收益分配的发达地区、城市地区和沿海地区,不愿意与农民分享城市社会保险和福利的“大饼”。 [39]在这些利益集团主导下的决策层对农民工進城问题采用了双重标准:在经济方面,乐见和鼓励劳动力自由流动,这样可以让发达地区得到廉价和充足的劳动力,尽管农民的流动权利并不为现行宪法所承认;在社会权利方面,则坚决反对农民在城市里自由登记取得户口,因为这将侵犯现有城市居民的既得利益。[40]这种立场十分类似当初美国共和党对已被解放了的奴隶的观点。壹方面,这些自由派的白人支持给黑奴以人身自由;另壹方面,他们又反对给黑人以权利平等,尤其反对给黑人以民主选举的权利。这样,1865年美国内战后,黑人得到了自由,但没有平等,无法平等地享有居住权、工作权、教育权和选举权。黑人直到1965年后才享有壹定的选举权,其间历经100年之久。
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农民或许会得到自由迁徒的权利,但可能在长时期内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居住权、工作权、教育权和选举权。而没有居住权的自由迁徒,充其量只有自由的流浪权和乞讨权。这样,农村居民所获得的“自由”,只有在城里讨饭的自由、到处流浪的自由、失学失业的自由。需要指出的是,“迁徒自由不仅仅是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问题,还意味着中国的公民可以自由选择。迁徒自由是壹种政治权利,和别的权利相关联,同时又是壹个包容性的综合性的权利”[41]。
二、农民工居住权利的贫困
公民的居住权利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及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同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条也指出:“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壹个人自己的生存手段”。还有,《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 [42]如果说,自由迁徒的权利是农民工社会权利的基本前提的话,那麽,农民工在城市自由、平等地居住的权利则是基础。如果只能流动而不能定居,那只能是流民,而不是居民。在现实中,尽管中国的农民工已经冲破了宪法的限制和人为的阻碍,争取到了壹定的人身自由,但他们远未享有在城市中平等的居住权利。[43]
据统计,2003年,中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高达11,390万人,流动人口规模已高达1.4亿人。[44]但是,从人身自由到权利平等还有壹段艰辛而又漫长的里程。壹年几度的回乡潮,尤其是举世罕见的春运潮,意味着农民工仍然无法在城市扎根,既不能安居,也不能乐业,虽然离乡却无法离土。[45]“民工潮的实质是,制度歧视、户口限制使农民工无法成为稳定的产业工人,无法从身份制转换为职业制。”[46]中国农民工犹如美国的非法移民,可以非法流动,却不能合法居住。然而,中国的农民工是合法的中国公民,而美国的非法移民既非美国公民亦非合法入境者。目前進入城市的农民工主要有3种生存方式,在城市企业打工、在城市建筑队打工、在城市居民家庭从事家政服务。[47]这三类农民工尽管得到了政府的默认和政策的模糊肯定,但法律上他们在城市的居住却是非法的。这就是典型的有人身自由、无平等权利的案例,似乎是“来去自由”,但没有定居的权利。
生存在这种灰色处境里的农民工之居住权利,至少在三方面遭到剥夺与排斥:
第壹,农民工拥有自己独立住房的权利受到排斥。据2003年的抽样调查,上海的進城农民工选择“租赁房屋”和寄居“宿舍、工棚”的比例,分别占73.5%和18.7%,合计达92.2%;在租赁房屋居住中,又以“租赁私有房屋”为主,占48.9%,其次是“租赁公有房屋”,占12.3%。显然,上海的农民工基本没有自己的住房,居住条件相对较差。[48]在海口,有的工地分给每个农民工的铺位不到1米宽,带家属的也只增加0.5米。[49]作为对比,2000年上海街道居民自买或自建住房的比例高达52.5%,租用公有住房比例为41.7%,合计达94%。也就是说,上海本市居民中94%直接或间接拥有自己的住房。拥有房屋产权不仅标志著财富,更体现了永久居民的地位,以租赁为主的進城农民就难以从临时流民转型为永久居民。[50]中国進城的农民工目前是患寡,但更患不平等。
第二,许多农民工长期住在简陋、破旧的“城中村”,居住环境极其恶劣。随着农民工对城市住房需求不断增加,按照国际惯例,政府本应为自外地進城的民众提供廉租房,但中国的城市政府习惯于对农民的长期歧视,不愿大量提供这种微利或无利的公共产品。于是,农民们只能自救,利用城乡交接的宅基地,兴建城中村,向進城农民工提供廉租房。1990年代初,广东省的珠江“城中村”开始形成。因为当地村庄的农用土地被迅速征用,为了抵抗这种近似没收的征用,当地村民们在自家宅基地上兴起了壹场“造房运动”。1994年到1998年间,许多村民在宅基地上重建或改建房屋,然后出租给急需住处的农民工,于是廉租屋市场和供流动人口暂时聚居的城中村就出现了。[51]这些“城中村”建造前自然缺乏合理规划,建造后更难实行正常管理,城市主管部门对“城中村”制定了各种繁杂的管制措施,但唯独缺少对民工基本居住条件的规范要求。[52]据部分城市调查,大量自找住房的农民工所居住的“城中村”环境恶劣,卫生和食物安全条件很差。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处于“孤岛化”状态,很多人长期夫妻分居,有的虽同地打工,但因居住限制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53]据2005年1月的壹份调查显示,重庆城区约有36万农民工,他们群居在最廉价、最不卫生、最不安全的陋房内,极易患上各种疾病;人均居住面积少则3平米,多不过10平米,有的甚至住楼梯间、危房、工棚等。[54]
第三,为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城市政府不允许進城农民工私建住处,这种歧视政策的后果是逼使许多农民工流浪街头,由此增加了犯罪率。表面上看,似乎城市流动人口多了就可能导致更多的犯罪;但若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平等的居住权,无恒产即无恒心,往往会导致他们对城市社会的仇恨,诱发非理性行为。禁止建设固定的贫民窟,只能纵容产生无数个流动的贫民窟。政府为了城市形象,不准贫民窟的存在,又不愿提供其他住所,这样只能逼迫他们到处流浪,由此必然使壹些流浪的农民成为潜在的犯罪分子。[55] 历史上,许多事实证明,“民反”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官逼”。解决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治本之道,其实与赋予進城农民工的居住权利有关,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提升公民的社会责任,培育流动人口与城市政府、城市社会的合作意识。
三、农民工工作权利的贫困
农民工不仅需要在城市中安居,而且更需要在城市民乐业。但在现实中,他们不仅没有平等的居住权利,也没有平等的工作权利。[56]最典型的表现是,农民工长期从事工作报酬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的职业,城乡工人之间普遍出现了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的现象[57],导致农民工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上不充分就业[58]。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02—2003年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显示,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农民工都排在25种职业群体中的最后壹位。[59]具体而言,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权利贫困主要表现在下列四大方面。
其壹,按时领取工资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中国各地大量、长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成了世界劳工史上的壹大奇观。按劳付酬、按时付酬是劳工的天赋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和人道人性公理的基本准则与重要标志。美国19世纪是自由劳工待遇相对最差的时期,但那时资本家也只不过延长工时、减少工资、滥用童工和女工,几乎未出现恶意拖欠工资的事件。究其原因,壹是拖欠工资的成本太高,包括法律成本(官司)、名誉成本(媒体报道)和经济成本(罚款);二是拖欠的风险太大,包括生命风险(民众合法拥有枪支)和财产风险等。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抽样调查,有10%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7个月。[60]另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至2003年为止,全国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千亿元。[61]另壹份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这1千亿元欠薪,社会至少要付出3千亿元的成本:若是索要不足1千元的工资,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用去11至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至1,050元,政府为工作人员、法官、书记员等支付工资,至少是1,950至3,750元,这样,综合成本在3,420至5,720元之间。[62]
拖欠工资已经成为雇主们壹种普遍的“经营之道”。壹些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实行1比10的行业潜规则,即自有资金1百万元,就敢承接上千万元的工程,其成功的秘诀就是大量、长期地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少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的策略是“三步曲”:第壹步,每月只给基本生活费;第二步,工程進度超过80%后,如果民工要求支付工资,则兑付壹小部分,并给予承诺和安抚;第三步,工程完工后,当民工索要剩余的大部分工资时,要得紧即多给,要得松则少给。[63]
中国的企业和包工头敢于经常性拖欠工资,而农民工能长期忍受工资被拖欠,是中国经济能超常发展、偏离现代经济学理论解释的主要原因之壹。更不可容忍的是,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实施“年薪制”。河北省总工会调查发现,河北某地200多家小企业为了控制职工随意流动,普遍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每月只发几十元生活费,余额按季或至年末结算,若职工违约,企业便强行扣留薪资。[64]同时,企业业主对催讨工资的农民工普遍使用暴力。[65]
面对这壹严重犯法现象,中国政府主要使用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手段来加以处理。2003年10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三峡库区亲自为农民工追讨工钱。于是,举国上下开始关注堂堂总理为壹个农妇催欠款的“可歌可泣”的故事。紧接着,国务院下发通知(2003年11月)、召开电话会议(2004年1月2日)、又派出7部委督察组调查等[66],可谓轰轰烈烈。在壹个法治社会,任何拖欠工资的现象根本不需要该国总理出面,既然有相关法律,又有执法人员,依法处置即可,何需什么“国务院通知”、“全国电话会议”和“部委联合督察组”赴现场调查之类手段呢?中国式的这种“君主关怀”和行政介入,再次为人治提供了样板和范式,为依法办事、维护农民权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制造了制度障碍。表面上这壹事件的社会影响不小,其实质后果却相当糟糕,因为它误导了整个社会,以为有了最高领导的情感关怀,社会就可以长治久安;事实上这种“君主关怀”更加激励只能治标的人治,背离了可以治本的法治。
其二,农民工同工同酬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目前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的高低与劳动力供求并没有明显的关系。按常理,随着劳动力东進数量的减少、内资外资的增加,劳工的相对短缺应该带来农民工工资的上升。但事实是,在东部地区,本地人的工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农民工工资,两者间工资差距日益扩大,许多企业对农民工的报酬设置了歧视性规定。据湖南、四川和河南3省的抽样调查,农民工月实际劳动时间超过城镇职工约50%,但月平均收入不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另据调查,沿海有的地区农民工的工资过去10年年平均提高不到10元钱,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上他们的工资是负增长。[67]在珠江三角洲壹带,1993年到2004年农民工的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68]而1998年到2003年间,城市居民的工资收入将近翻了两番。[69]值得壹提的是,由于农民工的身分低下,他们的工资壹般比城市居民出身的正式工低壹半。[70]例如,2004年广东省外来农民工月均工资仅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1,675元)的54.9%。[71]
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是,雇主对农民工和外地人实行制度性侵权,通过恶性拒付或少付各种福利,大大降低了工资成本;而且,农民工既无农会,也无工会,面对官商勾结,农民工根本没有谈判能力,更不可能取得谈判中的优势。[72]在今日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变动很少受市场供求的制约,而更多地受到制度、社会和阶层歧视的主导,在中国这壹特定而又畸形的转型期,制度歧视的作用远远大于市场规律的作用。
目前,尽管有些地区已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类别划分,但却增加了属地划分,限制外地人進入城市。这种从限制农民進城变为限制外地人進城,歧视面和打击面更大,因为外地人不仅包括农民工,还包括外地的非农民流动人口。[73]在美国1865年解放奴隶之后,法律上已不存在自由人与奴隶人之分,但却长期存在着黑人与非黑人的界限,黑人仍然被社会认为是“前奴隶”,就象今日中国居住在城市里的农民工还是被认为是“前农民”壹样,各种歧视与排斥仍然如恶梦般挥之不去。
其三,农民工获得同等福利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据中国农业部2005年调查,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2.9%。另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10%左右,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15%左右。[74]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未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75]而且,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少企业推卸法律责任,甚至强迫劳动者签订“生死免责”条款。[76]壹份对农民工保险待遇的调查表明,因重病、小病和女工孕产分别可以报销的比例是33%、23%和17.9%;有87.1%的农民工在病假期间,厂方拒发生活补助费;雇主只为3.9%的农民工办理了退休养老保险,为11.9%的农民工办理了医疗保险。[77]雇佣农民工的企业里,劳动合同签约率普遍很低,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对4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12.5%[78];而履约率则更低,在已签约的劳动合同中存在很多无效条款[79]。
另壹份调查报告指出,由于农民工得不到必要的社会保障,流动频繁、就业不稳,这又导致农民工、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都不愿投资建立在长期预期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此外,由于企业要节约成本,地方政府要改善“投资环境”,将社会保险的门槛设得很高,导致农民工难以加入社会保障计划。[80]四川绵阳市的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就是因为临时工的福利和工资成本比正式工低得多。1996年,绵阳市临时工的平均年薪为3,500元,而该市正式职工的平均工资是5,370元,企业还必须为正式工支付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总计占工资的33.6%,正式工和临时工的直接工资成本比为2.4:1,加上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费用,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年平均用工成本比为2.82:1。[81]何况,农民工通常承担最累、最苦、最脏、最危险的工作,有的甚至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他们往往没有法定休息日,有的劳动时间严重超长且不能按相关法规领取加班工资。[82]2003年中国死于工伤的人员高达13.6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3个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农民工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83]另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典型调查,农民工平均每日工作11个小时,每月工作时间超过26天。76%的农民工节假日加班后未领过加班工资。有些企业甚至扣留部分工资做押金,以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84]2000年在广东惠州曾发生过壹起壹个打工仔每月工作500个小时以致于当场累死的事件。据了解,这家手套厂的工人经常长时间地加班,壹个月里工人的平均工作时间超过500小时,但月工资最低的只有300元。[85]2007年6月中旬,中国还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山西黑砖窑奴工案,黑窑雇佣了大量被骗、被拐的农民工,包括童工,其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每天工作14至15个小时,壹人被打死,8人变痴呆[86],堪称“汤姆叔叔的小屋”当代中国版。
其四,农民工必须付出比城市工人更大的代价,才能在城市中就业。目前,农民离开农村要办五证(包括身份证、未婚证、计生证、毕业证、待业证),交七费(每个证都得交几十元钱),此外还要交“计划生育季度妇检保证金”、水费、“三提五统”保证金等,少则5百元,多则几千元。农民到城里后,又要办证交费,包括暂住证、健康证、就业管理费、治安保护费,还有企业收取的保证金。据广东中山市的调查,就业证每张收费50元,暂住证每月15元,卫生管理费每月10至15元,健康证每年30元,特殊岗位的培训费每人5百元。1998年南京市财政列入了为城市下岗职工解困的基金预算9千万,其中1千万元就是向外来劳动力征收的。[87]
此外,壹些用人单位经常没收农民工的身份证,以限制其行动自由。不少用工单位要求农民工交出身份证,名义上是统壹保管,实际上是防止他们跳槽,许多农民工因身份证被扣押,而不能自由地选择工作场所。[88]
需要指出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壹些大城市不仅在行动上歧视农民工,而且在文件上明确规定可以歧视农民工,这可谓中国特色的歧视行为。多数文明社会即便有歧视现象,但绝不敢将这种歧视明目张胆地写在公文法规里。例如,2004年北京市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报考条件规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这句短短的话涉及年龄歧视、身份歧视和残疾人歧视,若发生在美国,即属严重违法。另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50个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分析,20%的用人单位目前存在就业歧视,主要涉及到形象、性别、学历、地域和年龄。[89]北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的工种限制从最初的10多种发展到100多种。上海市则是最早提出限制外地人员就业范围的城市。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大城市都有这样的规定。[90]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中的“刘易斯转折点”可能出现,即发展中国家必然经过劳动力无限供给到相对短缺的过程,于是劳资力量此长彼消,劳工的谈判实力增强,工资上涨,劳动和资本将共同分享经济增长的收益。[91]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新的研究表明,2006年农民工的工资增加了17%,刘易斯转折点似乎在近年出现。[92]但在中国特殊的环境中,农民工工资待遇的提升并不意味着他们权利状况的改善,也许,工资待遇的提高能帮助农民的贫困类型从长期的物质贫困中解脱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权利贫困问题能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当劳工获得温饱之后,他们更需要公平享受城里人的诸种权利。山西洪洞县黑砖窑中发生的现代奴隶现象决不是壹个经济学理论上的刘易斯转折点所能解释的。如果刘易斯转折点已经出现,那麽这种普遍性、制度性的黑窑、黑井现象本来应该自然消失的。
当现代经济学强调公平竞争为第壹要义时,它本身不讨论社会公正与权利分享这些构成公平竞争的非经济要素和制度环境,经济学理论假定这些非经济要素和制度环境已经给定。然而,在中国,作这样的假定就有违社会常识了。要实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公平竞争,解决农民工的权利贫困问题,需要考虑公平、关怀与分享这三项原则的平衡与贯彻。过去30年里,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先问题是如何将“饼”做大,经济学家因而大显身手;但今日和未来的中国,其优先问题是如何“分饼”,这样,研究分配机制、促進贫富和谐、建立伦理规范、讨论法律规则的法学家和社会学家们便有了用武之地。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经济学家的黄金时代应该让位给法学家和社会学家了,因为人们的关注中心将由物质贫困转移到权利贫困。壹旦权利问题成为全社会的中心议题,它将标志著中国社会开始更新壹轮、更深层次的转型。
四、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利的贫困
农民工子弟的教育权利是他们社会权利的核心,因为教育意味着希望和未来。若不让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平等地求学,就阻断了农民工在城市里安居乐业的途径。[93]在这壹点上,中国的农民工子女还不如美国的非法移民子女,因为后者至少能与美国公民壹样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据2000年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数据估计,中国14岁以下的流动儿童达1,980万人,其中农村户籍儿童占74%,即1,460万人;有关专家测算,他们的中位数年龄为7岁,据此推算,其中的义务教育学龄儿童约有800多万人。另据中国儿童中心最近完成的壹项抽样调查显示,流动儿童的失学率高达9.3%,其中壹直未上学的占6.85%,失学的占2.45%。[94]
为了帮助大批农民工的子女在父母寄居地就近上学,1990年代壹些大城市出现了未经政府批准、也得不到政府资助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与上亿流动的進城农民壹样,它们的存在是真实的,但也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打工子弟学校不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具有法人的主体资格。[95]目前,中国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至少在下列四大方面设置了障碍,侵犯了农民工子弟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壹,限制农民工子女平等進入公办学校的权利。首先是规定了昂贵的学费标准,以排斥农民工子女。例如,北京市规定,外地小学生到公立学校借读,要交纳200元借读费,而现实中收费更高。[96]在广州,尽管市政府规定,只要家长有“三证”(即暂住证、务工证、计生证),其子女均可在本市报名入学,但政府将广州的外来人口子女分为12类,其中11类可获优先照顾借读并享受“地段生”待遇,但为数最多的第12类外来人口子女,却要承担昂贵的借读费。[97]很多农民工子女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其实也是壹种无奈,因为农民工没有能力负担公立学校对其子女征收的昂贵“借读费”。[98]同时,有关方面常常以各种借口将农民工子女拒于门外。2002年中国9城市流动儿童状况调查资料显示,目前3至6周岁学前儿童的入托率只有61%,而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7%。与不能适时入学形成对照的是,在流动儿童中,“超龄”学习的情况比较普遍,9周岁和10周岁的流动儿童还在上小学1年级者,分别占同年龄流动儿童的20%和5%,13和14周岁还在上小学的流动儿童所占比例则分别达到32%和10%。[99]
第二,阻止开办农民工打工子弟学校,将这些学校列为非法,加以取缔或限制。[100]目前壹些教育行政部门滥用权力的现象非常严重,它们往往通过控制办学标准来打压民办学校。为了阻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竞争,壹些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未经任何听证程序,就自行制定办学标准,而且往往对公私学校实行双重标准。例如,它要求民办学校平均校舍面积不得低于1万平方米,而它管辖下的公办学校平均校舍面积却不足5千平米。[101]在有关部门的压力下,北京海淀区的壹家农民工子弟学校在14年中搬迁了10次,壹直处在漂泊状态。每次拆迁都意味着学校面临壹次巨大的损失,因为学校是私人投资、建房,每次拆迁都没有任何赔偿,投资化为乌有。[102]2006年7月初,海淀区教委下文通知,全区不合法的37所打工子弟学校将全部关闭,要求15,000余名学生分流到公立学校就读。可是大多数农民工子女根本无法被公立学校接收,他们只能继续非法地在原学校就学。 [103]成都市成华区曾有6所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三、四千人,这些学校全部被地方政府视为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系非法办学。该地政府要求民办子弟学校必须具备合法的用地手续、报建手续和安全检验手续,这对没有国家合法资源可用的私立学校来说,无疑是很难实现的。[104]壹方面,城市政府设置了重重障碍,阻止农民工子女進入条件好的公办学校;另壹方面,政府又不允许农民工子弟在条件差的打工子弟学校就学,剥夺了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样就出现了壹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逻辑:即便迫使妳“合法”失学,也不允许妳“非法”就学。[105]殊不知,剥夺国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更大的犯罪。
第三,拒绝为打工子弟学校提供经济和人力资源,使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十分恶劣。创办北京第壹所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张保贵指出,他的学校除了中国农业大学每学期给他们5百元“烛光基金”外,未接到任何国家资助和社会赞助,这“烛光基金”是农业大学的学生回收废品变卖得来的。他还指出,打工子弟学校完全依靠收取低廉的学费来运转,它因地制宜,以低成本运作的方式复制农村办学模式,如果靠他们自身来解决师资、办学条件,其实有相当大的难度。[106]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在危房、应急处理、火灾、用电、食品卫生、煤气中毒、交通等多方面存在安全隐患。[107]壹位打工子弟学校负责人透露,因为经费有限、设施不完备,大部分打工子弟学校存在安全问题。比如,用校车接送孩子花费太大,个别学校买的是二手甚至濒临报废的大巴;壹些学校校舍很简陋,有的是用歌舞厅改造的,还有的是租用工厂的车间,都不适合孩子学习。[108]目前,北京市有400多家农民工打工子弟学校,学生人数近10万人。以石景山区黄庄小学为例,环境噪杂,尘土飞扬,教室破旧,20多平方米的阴暗教室里挤著50多个学生;没有操场,学生只能在蔬菜大棚里上体育课。几年来,学校“漂泊的课桌”在城市边缘多次迁移。目前所在地的北面是壹个现代化的住宅小区,学校面临再次搬迁,可能还要再往西迁。[109]
第四,由于政府的歧视性政策,许多农民工不得不将子女留在农村。据2000年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数据估计,当年中国留守儿童接近2,300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多达2千万人;在全部留守儿童中,父母中壹方外出、另壹方留在乡村与儿童壹起生活的只占43.83%;父母双方都外出、儿童不能与父母壹起生活的超过了半数。多数农民工子女仍然以在老家接受教育为主:在小学阶段,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很高;但進入初中阶段后,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就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学习比例仅为88%,比中国所有14周岁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低6个百分点。[110]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有隔代监护、父亲或母亲单亲监护、亲戚监护、同辈监护和自我监护等,其中单亲监护占79.2%,隔代监护占16.9%。[111]据了解,江西吉水县金滩镇的2,010名小学生中,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为700多人;在金滩镇所属的村办学校里,很多老师有时甚至要充当家长和监护人的角色。[112]山东省青岛市近期调查了100位已婚進城务工农民,91%的农民工之子女已达入学年龄,但只有15%的人的子女能在城市、在父母身边就学;其他76%的子女因种种原因不能在城市就学。[113]
今后,“大龄”流动儿童的出路问题将更突出。按照中国的现行学籍管理体制,流动儿童在城市里很难有上高中的机会,他们更不可能在城市参加高考。从现在开始,全国每年将新增1百多万“大龄”流动儿童,这壹群体的出路渺茫、前途黯淡。[114]壹份在北京市50所农民工子弟学校所作的问卷调查(102名教师和19所学校的2,161名学生接受了调查)显示:壹半以上的农民工子女(58.3%)不喜欢甚至讨厌北京市的同龄孩子,因为后者欺负人(26.2%)、看不起人(37.1%);有些农民工子女甚至从未与北京孩子接触过(3.1%)。[115]
很显然,流动农村儿童、留守农村儿童和進城农村儿童这三大群体的教育权利,都遭到空前的剥夺与侵犯,中国的农村社会处于少无所依、老无所养、妻离子散的状态。
五、农民工权利贫困的后果与启示
目前,進城多年、长期居住在城市的“前农民”已出现身份困惑。壹方面,因为他们长期居住在城里,已不再是农民;另壹方面,因为没有正式的城市户口,他们又不是市民。从职业角度讲,他们是工人;从身份上看,他们是农民。但他们与工人和农民又都不同[116],他们是亦农亦工、亦城亦乡、半农半工、半城半乡,与其说他们是“前农民”,还不如说是新市民。
更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已出现了严重的代际问题。自1970年代末以来,农民工已经历了3代,新壹代的农民工多数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其正式身份本应该是城市新市民。按照经典的发展经济学理论,二元经济的发展走向是城乡壹体、工农壹体,但中国农民工的存在,特别是第二、第三代农民工的存在,构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群体之外的第三元,于是,中国的二元经济的发展趋势不可能再呈现为二元合壹的状态,相反却分解为三元经济。农民工和他们的子女是位于城乡两种社会文化中间的边缘化群体,他们与生活在故乡的同乡农民不完全相同,又不同于真正的城市人,属于“半”城市人性质的第三元。[117]
随着这第三元人数规模的持续扩大,中国社会已相应出现了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118]它的主要表现是:進城的农民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市民待遇和工人待遇,导致他们难以在制度、文化和心理层面溶入城市文明;他们人在城市内,心却在城市外[119];不仅难以成为城市化的动力,还可能成为阻碍城市化的反作用力,因为随着农民工下壹代的成长,在城市社会的歧视中成熟的他们,可能对城市文明充满仇恨,因而具备相当的破坏力。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至30%的低龄流动儿童自降生以后就壹直生活在城市,他们根本没有在农村的家乡生活的经历。如果他们不能有效而成功地溶入城市社会,其反叛能量将难以预测与控制。而且,与他们的父母不同,他们难以接受各种“敢说也敢做”的赤裸裸歧视,他们的预期心理和抗争能力都远远高于他们的父辈。[120]对那些在城市有住房、居住在城市的平均时间达7年半以上的進城农民所作调查显示,他们的幸福指数是2.3,不仅低于居住在城市的市民(2.5),也低于居住在农村的农民(2.7)。[121]
必须指出,农民工所遭遇的种种在迁徒、居住、就业和入学等方面的歧视,其本质是壹种制度性歧视,其根源是农民工社会权利贫困。很显然,长期剥夺农民工的自由迁徒、自由居住、自由就业和自由入学的权利,是壹种制度性债务和国家级罪错。[122]认识和解决这些债务和罪错可有以下几种思路:
首先,这壹扭曲人性、违反公理的现象是历史性、制度性和国家级的,不能期望经过壹代或二代人便能轻而易举地清除这些不公不义的积弊。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明显的阻碍农民進城的体制可能消失,但隐性的权利侵害、精神迫害和文化歧视将会延续很久。美国的奴隶制作为壹种制度,140多年前就消失了,但对黑人的种族歧视至今尚未完全消除,印度的种姓制度也是阴魂不散。中国民众需要清醒地意识到,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歧视实际上已溶化在城市人的血液之中,只有通过长期的努力才能逐渐消除。任何希望迅速解决这壹历史债务的观念和行为,只能产生新的社会仇恨,制造新的制度困境。
如果要减少和消除歧视,其逻辑次序或历史轨迹可有如下步骤。第壹步是不再允许书面歧视,既不准在法律和法规上出现歧视性条款,也不许在媒体和招工广告上出现歧视性字眼;第二步是不许口头歧视,包括不准在公开场合宣扬歧视,也要阻止在私下场合传播歧视;第三步是不许行为歧视,主要是在各个领域维护公平、公正的政策与行为;最理想的第四阶段是限制民众和社会的观念歧视,在思想和思维上真正树立歧视可耻、公正至上的观念。目前的中国已经开始注意不要“写”歧视,但还可以“说”歧视、“干”歧视和“想”歧视。
其次,任何国家罪错都很难指望政府会自动而愉悦地承认并加以纠正。农民工自身的抗争和社会各界的声援是解决农民工权利贫困的必要条件。过去50年里,农民和农民工从未对各类歧视发动过全国性、持续性和自主性的反抗,中国的农民从来没有自己的农会,没有自己的领袖,更没有自己的维权纲领,他们始终是壹个“沉默的群体”。[123]这实际上就不断地鼓励政府对农民的权益予取予求。如果农民工今天能模仿当年知青要求回城时所产生的抗争意愿和抗争能量,农民工的社会权利就有可能大大改观。[124]中国的知识分子也应当有使命感和正义感,要帮助农民减少权利贫困。当年美国黑奴的解放,主要是依靠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白人,从而成功地推翻了奴隶制度;而获得了自由的黑人为了得到平等的权益,也经过无数次民权运动,才逐渐实现了平权。毫无疑问,权利不能靠恩赐,而只能靠争取,古今中外,概莫例外。
再次,解决国家罪错的壹大要件是国家要认错。中国政府目前大力提倡社会和谐,其实,从解决历史性的国家罪错和积怨半个世纪的城乡对立的角度看,这壹提法有些本末倒置了。要实现和谐,首先就需要和解,而和解的前提是国家能得到农民的谅解,为了得到谅解,国家就必须公开认错。所以,为了社会和谐,正常的逻辑是:国家认错-农民工谅解-城乡和解-社会和谐。中共习惯于用壹个决议的方式,对历史上的罪错作总结和检查,并借此对历史罪错作壹定的清理。对历次所谓的“路线斗争”、“反右”运动、“大跃進”和“文化大革命”,都是如此,尽管都不很彻底,但至少通过正式文件,选择性地表达了某种程度的认错。同样,对农民和农民工近60年来的剥夺和歧视,政府需要承担责任,全面认错。当然,政府认错并非易事。到2007年5月31日为止,美国15个前奴隶州当中,只有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和阿拉巴马等4个州对奴隶制度作了公开道歉。时隔140多年,仍然有11个前奴隶州拒绝公开道歉。[125]笔者希望并且相信,中国政府不需要等到壹个半世纪以后才就不公不义的户口制度表示道歉。
最后,为了得到农民工的真正谅解与和解,国家需要对农民工作出制度性补偿。例如,美国在推翻奴隶制度百年后的1960年代,针对黑奴制度对黑人的摧残,开始实施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对各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作矫枉过正式的国家赔偿,对他们的社会权益和经济利益实行全面倾斜,提倡“不公平”的分享政策。在消除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方面,中国政府不仅应当推动平等的工农和城乡政策,提倡工农平等居住、平等就业和平等就学政策,而且要采用补偿性办法,对农民工的需要实行特别的政策倾斜。对极端弱势的社会群体而言,他们的人生起点已经因歧视性制度的设置而不公平,那麽,在他们的人生历程当中,借助矫枉过正式的“不公平”,他们或许就可能与强势团体在结果上取得公平的可能。
这种制度性、国家级的补偿,侧重的不是针对个别农民工和个别乡村的补偿,而应当是针对所有农村和农民工的群体性补偿。这种补偿不必以现金和实物方式,而应以制度重建和政策倾斜的方式。例如,国家应该立法,要求所有接受政府资助的企业、学校和公立机构,必须在就业、就学、福利、升等、迁徒、住房等方面,明确反对对农民工和农民的歧视,否则它们将失去政府的经济资助。另外,需要公布和实施反歧视法,对任何歧视农民及其子女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如果可能,也有必要在短期内,对农民工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适当降低他们的入学和就业标准,旨在加快改善他们在过去60年里失去的社会经济地位。
总之,在农民工所有的社会权利当中,自由迁徒的权利是保障他们進入城市的前提,只有他们的自由迁徒权得到宪法和各类法规的保护,他们才能离开农村、進入城市。其次,农民工在城市居住的权利是他们立身存命的基础,居无定所,就不能奢谈生存的权利。再次,农民工的工作权利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安居乐业,才能求得发展。最后,农民工子弟的教育权利关系到他们下壹代的未来发展,寄托了他们对未来的希望和目标。当然,所有这些社会权利的落实,都与农民工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密切相关。美国黑人追求解放的基本历史逻辑就是,先人身自由、后社会平等、再政治民主[126],这也许是中国农民工所应该参照的路径指向。
笔者希望并且相信,农民工这壹群体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壹个历史名词,只要中国彻底废除户口制度,民众的身份鉴定和认同将以其职业为唯壹标准;再進壹步,就要确立所有中国人都是公民的概念,这时只需要区分公民与非公民。更高层次的追求则是,所有人都应该同样享有壹切与人权相关的权利。
土地制度
作者 闫周秦 写于 二零零八年
中共在大陆建政之后,重新构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财产关系与社会关系。在农村,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土地改革到1978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总共经历了5个阶段:土地改革(1950年-1952年底),初级合作化运动(1953年-1955年),高级合作化运动(1955年-1957年),人民公社(1958年-1980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至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保留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将土地的经营权交给了农户,农户成了经营主体,同时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1]。这壹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率获得前所未有的提高,使中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并且拉动了农村的消费和乡镇企业发展,促進了整个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但这壹制度经历了30多年后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而弊端的根源则在于农地的所有权问题未能妥当地解决。
壹、中国农村诸种弊端的根源:所有权虚化的土地制度
根据1950年6月《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是原始取得,该取得是法定物权,同时也是农民自由意志的结果。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其中第29条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区、县、省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依照当时的法律政策来解释,土地改革乃农民意志的产物。而土改采用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无疑符合中国的文化传统,所以最为农民所接受。其第30条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壹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该项规定明确了土地所有证的取得是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形式要件,而对土地权利的自由处置则是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实质要件。虽然《土地改革法》于1997年11月24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失效,但壹部法律的失效并不必然导致根据该法律取得的权利的失效。农民根据《土地改革法》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应该仍然被视为有效。半个世纪来,中国农村尽管发生了许多变化,但以自然村落为特点的居住和行政区域并未发生变化,尤其是与壹个个村落相对应的土地位置没有什么变化,从整个村落甚至村民小组的视角来看,半个多世纪后属于该村民小组、该村庄的土地所有权也没有变化。然而,改革经年,至今农民对自己耕作的土地还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农民不愿对并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安排长期性投入,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则更是付之阙如。和改革前相比,中国大多数地区农田的基本建设并无多大改善,而耕地则在掠夺式生产下变得日益贫瘠[2]。
由于名义上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作为“集体”代表者的乡村干部便获得充分理由去代表“集体”行使物权,干涉农民的生产行为,并進而“合法”地侵犯农民利益。这样壹来,作为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农民和代表“集体”行使物权的土地管理者即乡村干部之间的利益往往发生冲突。现在,乡村干部队伍日益庞大,有些地方为了应付人员开支,将壹部分土地收归村、组掌握,然后再出租给农民,以租金收入应付干部的人头开支,农民对此无可奈何。乡村干部在有些地方正成为新的土豪恶霸[3]。
面对日益扩张的城市化進程,有关农村土地的两个迫切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其壹是如何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在国际竞争中,以单个农户为单位、耕作方式极为落后的农业生产无法争得壹席之地,由于它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很小,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几乎为零。小规模的经营和农村的贫困又难以引起商业保险对农村市场的兴趣。脆弱的抗风险能力促使农民千方百计把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比如超标准使用农药甚至剧毒农药、毫无节制地使用生长素,以致于形成公害,并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4]。其二是如何实现农村的城市化,减少数量巨大的农业生产者,并成功地将他们转移到新的生产和生活领域。现行的法规政策实际上已在鼓励农民進城,除少数大城市外,农民進城经商、办企业已为各地政府所鼓励。长期僵化不变的户口政策也已出现松动迹象。现在制约农民進城并在城镇立足发展的关键是农民转产的启动资金有限,以农民進城打工的微薄收入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城镇安身立命。笔者设想,让农民有权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土地、宅基地及附属物,是形成这笔启动资金最简便有效的办法。
二、农地所有权问题解决之目标及途径
笔者认为,通过土地券制度的实施,既可以实现农地所有权的转移,又使农民真正拥有土地所有权,这是中国农地问题解决之终极目标。实现这壹目标的关键是,如何稳妥而公正地实现现有土地的产权转移。这壹过程可以被概括为:在土地所有权分散化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土地的集中化,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这壹分散和集中的过程并不通过直接的土地转移而实现,而是通过土地券的转移而实现。就象城市国有企业改革那样,不直接将公司出售给个人,而仅仅只是出售股票,这样才有可操作性。其具体设想如下:
首先,以现有村民小组为单位分配土地。考虑到历史原因,这样的分配单位可能最易为农民所接受。现在的村民小组基本是按自然村落形成的社区,其居民和土地范围在历史上具有稳定性。在现阶段这恐怕也是最公平的分配形式,并且有联产承包的先例可循,也易于操作,并减少矛盾冲突。其次,农民已按承包合同使用的山林、滩涂、耕地,不变更使用关系,正在使用中的宅基地也不变。再次,以户(壹对配偶)为单位参加土地分配,成年的独身、丧偶、离婚者,可按半户计算。第四,按土地条件确立基数及相应的系数,为土地分配作好准备。各地农民在联产承包的过程中已找到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评定办法。第五,建立以土地量化后代表着按份平均的土地量的土地券,以此为所有权证书,农民按户分得土地券,其持有的土地券量代表着他应得的土地量。第六,将每户农民所得的土地券与现承包使用的土地進行换算,土地券多于实际使用土地量的农民,多出来的土地券暂由政府登记,土地券少于实际使用土地量的农民,多出来的土地券也暂由政府登记,最后由政府根据所登记的土地和土地券的余额進行平衡,将土地占有量多于所持土地券者的土地余额再划拨给持有土地券余额的农民。这种划拨只能在同壹村民组范围内進行。第七,完成土地券的初次分配后,国家承认土地券持有人有权处分自己所持有的土地券所对应的那份土地,土地券持有者即可自由地处分自己所持有的土地券,但土地券的转移、过户、登记并经政府主管机关公示后方才有效。最后,建立国家土地储备制度,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出现欲转让土地的土地券持有人找不到买方的情况,这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对该土地券按市价收购,作为国家土地储备资源,储备的土地资源可在增值后出售,也可作为兴办公共事业的建设用地。
三、农地所有权归农户是农民的强烈要求
现在,只要深入农村调查就会发现,土地的集中化是广大农民的强烈呼声。农民们从自身的实践深深地体会到土地集中的必要性。他们倒没有过多地考虑什么地主、农民、剥削等等意识形态问题,而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性。现阶段的中国农民可粗略地分为三部分:其壹是较富裕的,包括经营农林水产、畜牧业而致富者,在城镇的工商业经营者及在城镇打工者。他们强烈要求土地的自由买卖,这样经营农林者可扩大生产,進城经商打工者可无后顾之忧。其二是不太穷也不太富的,他们懂农业经营之道,可以较好地经营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温饱已解决,但要進壹步致富又没有能力和资本。他们想通过土地买卖来不断扩充自身的实力,所以支持土地兼并。其三是贫困者,这部分人也支持土地集中化。他们大多缺乏生产经营能力,对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没有多大的兴趣。笔者多次在农村遇见过这样的人,他们倒是很怀念过去的大集体生产,说只要有力气就行了,每天按时出工,按时收工,壹切都有别人安排好了,自己只要挣工分就行了。土地集中化经营正合他们之意,他们可以受雇于新的农业企业,挣得壹份薪金,这比他们自己经营土地更有利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另外,通过出卖土地,也可使他们获得壹笔数目可观的资金,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可以说,土地的集中化经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趋势,但也有人对农民与土地关系改变表示担忧。这种担忧主要集中在两点。壹是担心农民失去土地后会潮水般地涌向城市,影响城市的稳定与发展。这个担心没有道理。农民本来就应当有自由迁徒流动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中国人的基本权利。20多年的实践也证明,不论采取何种行政手段,都无法阻止民工潮的涌动。现实地看,农村中那些愿意且有能力加入民工大军的,早已成为这支大军的壹员了。农民是否加入民工大军,与是否失去土地并无太大关系。许多已進城民工明明在农村有房屋和承包地,但他们仍然义无反顾地加入了民工行列;而继续守在承包土地上的那部分农民,恐怕根本就没有离开故土的愿望。我们不应当再自欺欺人地将“民工潮”和土地集中化联系在壹起。另壹种担忧与失地农民的保障有关。土地的自由买卖必然导致部分农民失去土地,这可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前者是指农民出卖了土地后转移到城镇生产生活。事实上,现在已经有不少农民在城镇生产、生活了,尽管其户籍仍归为“农民”,正常情况下无法把他们再赶回农村。如果他们的土地能转让,他们就有经济条件在城镇安居,或成为新的大型农业企业的雇员,其生活可能会比他们经营小片土地时要好。原因在于,他壹方面通过土地出卖获取了壹笔收入,又可以从受雇企业领得壹份薪金。这部分人应该是未来农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农民还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土地券作为股份公司的出资,从而成为股东。或者几户农民自己建立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共同经营。所谓的“被动”地失去土地,实际上是因条件差能力弱而售地糊口,对这类人是否予以照顾,取决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和能力,即便不允许他们售地,也仍然存在着需要提供社会救济的问题。显然,民工潮与失地农民出路这两点并不成为农地所有权变革的障碍。
土地的集中化经营是中国农村改革深化之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这壹过程的实现可能要经历壹个比较长的阶段,前后持续或达几十年。它的实现应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情况而不是人们的决心,任何人为的企图加快这壹步伐的设想,都必将损害而不是有利于这壹改革。可以说,土地集中化经营将会是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的壹条出路。
迫害农民
作者 季鹏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建国后毛式阶级斗争的新发展
“运动治国”扫描
阶级和阶级斗争原是马克屎主义的最基本“教义”。只是,马克屎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论述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他所说的阶级斗争主要是指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资本家及其政治上的代表)之间的斗争。马克屎也主张“无产阶级专政”,但那主要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政权、镇压被推翻了的资产阶级的反抗而设计的过渡性措施,而并非将整个社会分成固定不变的“阶级成分”,然后永远不停息地叫-部分人对壹部分人進行斗争。列宁和斯大林发展了马克屎主义中暴力斗争的壹面,但仍未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更未将阶级斗争作为治国安邦的主要法宝。毛泽东的贡献之壹是,他不仅将阶级斗争作为夺取政权的法宝,而且将其作为治国安邦、推动生产建设、社会发展、科技進步的唯壹动力和手段。因此全国的所有工作、所有事业都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而阶级斗争的核心、精髓则是无产阶级专政,于是“专政”成了这个政权、这个国家不可须臾脱离的“空气和水”,而且它的内涵和外延还在不断扩大、翻新、延伸,不断制造和捕捉“阶级斗争新动向”.....。
毛的另壹贡献是,把阶级斗争具体化为各种群众性“政治运动”。“运动”本非毛所创,也不是毛共所独有,但以“运动”作为治国的法宝,作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具体的、主要的方法、形式,则是毛的“专利”。在毛统治中国的27年岁月里,毛就是以这种方式贯彻他的各项方针政策,实现他的各项战略任务,所以人们称其为“运动治国”。在毛登基至及其死去的27年里,各种运动可谓延绵不断,大运动套小运动,全国性运动套地区性运动,全民运动套专项运动,即使表面上没有“运动”的间歇,各种政治学习、政治挂帅、思想改造也没有停顿过,它们实质上也是“运动”。有人统计,在毛执政的27年里,光全国性运动就达72项(壹说52项),地区性(省以下)就更多,难以计数。所以,对毛主义的研究,离不开对“运动”的考察和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建国后毛中国的历史,就是“搞运动”的历史。
又按照毛的说法,他的运动从其性质上看,可以分为对敌斗争运动和人民内部的射秽主义改造运动两大类,前者如土改、镇反、肃反等,后者如三大改造(对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但实际上,还有些运动介乎于两者之间、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如整风——反右派,开始时说是人民内部的“和风细雨”的运动,后来就变成“敌我矛盾”的“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猖狂進攻”了。又如文化大革命,它就更可能是涵盖“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了。其实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运动,其本质、目的都是壹样的、大同小异的,那就是通过揪出、打击小数(5%)“敌对分子”、“破坏分子”,教育广大(95%)的人民群众,达到实现毛在某壹时期、某壹阶段的政治、经济目标或对某-群体進行改造的目的。而它总的目的无疑是巩固和强化毛和毛共统治集团对人民的极权统治。
本篇主要叙述建国后毛发动的主要运动,但不是全面的记述,壹方面,我们这里不是为毛的“共和国”树碑立传,没有必要事事必录;二方面,如前所述,运动太多太密数不胜数,不可能壹壹记述。我们只要把那些主要的、能反映和说明毛主义运动本质的东西交代清楚就行了。
不过还需要说明,毛发动的反右派、大跃進(三面红旗)、以及文化大革命运动,由于规模大,情况复杂,后果特别严重,因此各设专篇论述;在本篇,只涉及对三大运动之外的几个主要运动的扫描。
对农民恩将仇报:建立现代农奴制度的前哨战
作为经典寓言,“农夫和蛇”的故事教育了壹代代善良的人们。这个故事流传开之后,那条忘恩负义的毒蛇大概再也无所施其技、售其奸,只能躲到蛇垌里去了。可是谁能想到,壹个叫毛泽东的人,在20世纪中叶的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大舞台上又上演了这个故事的扩大版,而且,这之后数以亿计被他恩将仇报的“农夫”们依然叫他“大救星”。这比那条毒蛇不知高明了多少倍,确是令人叹为观止了。
壹、梁漱溟“九天九地”之说的背后
正如毛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所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战争”,实际上是壹场当代的农民战争。毛共以其欺骗和裹胁的两手将亿万中国农民牢牢捆绑在他的内战夺权的战车上,终于靠了他们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夺得了天下。这时,按理毛和他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应该义无反顾、最大限度地回报他的“恩人”——农民。我们听到毛共的宣传机器也都在这么说的,如,毛的“解放大军”所到之处,随即开展的“土改” 运动,使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从地主手里分得了田地,使他们从此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于是农民们由衷地高呼“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农民成了共产党革命的最大受益者,新中国的最坚定支持者……
这种宣传听得多了,而且没有听到过不同的声音,人们也就信以为真了。老壹代的人们早已经习惯“听党的话”, 并乐意充当共产党、政府的“传声筒”;年轻的第二、第三代只能从电影、书刊上了解过去,当然只能相信毛共宣传的壹切。于是就出现了当今不少年青人相信毛泽东主政时中国人人自由、平等,个个有工作、有饭吃、没有剥削压迫、也没有贪官污吏……的幸福日子。
毛当初的“解放”到底给人们带来了什么,特别是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几乎没有人去细究。即使近年来壹些勇敢者冲破层层言禁,大胆揭露了毛的“大跃進”、“人民公社”制造的骇人听闻的大饥饿、大死人的事实,但那也只是针对那场运动,在此之前,农民们似乎仍然沈浸在被毛“解放”后的欢乐之中,甚至有的“反毛” 的学者也认为“土改之后合作化前”,是农民的“黄金时代” 云云。
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毛共当年的“解放”究竟给农民带来了什么?这壹敏感话题终于被人提起,并且从尘封已久的铁幕中透露了壹丝阳光,壹点真相。最初敢于质疑的人是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学者梁漱溟,在1953年9月间全国政协会议上,梁与毛泽东就农民问题“面折廷争”,引发了 “龙颜震怒”,以致使毛完全失态“泼妇骂街”,直将梁漱溟骂了壹个多小时,真可谓骂得狗血淋头,痛快淋漓。之后则将梁之言论封杀,中国又成了农民幸福的天堂。
据有关亲历者回忆,当时梁漱溟根据其调查所掌握的材料,在政协会上非常不客气地指责毛政权带给农民的痛苦,指出农民与城里的工人相比较,有“九天九地” 之别,即工人生活在“九天之上”,而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还要受农村基层干部的欺压..... 意谓农民过的是地狱生活。听到这里,毛终于勃然大怒,顾不得长期以来装出来的“人民领袖”、“明君”形象,撕破了脸皮,把偌大、庄严的政协会堂当作街头村巷,使出其湖南痞子的本色,对梁漱溟破口大骂架.....毛这次之所以对梁的发言大动肝火、大肆淫威,是因为梁委员正好戳中了他的软肋,击中了他的要害。因为谁都知道,毛是靠农民运动起家的,农民帮他打下了江山。毛壹贯被塑造成农民的“大救星”,是农民的“贴心人”,如今梁漱溟揭开了壹点真相,掀开了他苦心经营起来的画皮的壹角,怎不令气急败坏!如果在这个关键之处被其打开缺口,毛的谎言王国就有垮塌的危险,進而动摇其政权的根基......所以他只好不顾壹切了。
(注:有关粱漱溟与毛泽东的这次正面冲突,我们放在本书第四篇:反右派运动的附录中记载,请参阅)
遗憾的是,笔者至今都不能看到梁漱溟当年所指陈的工农生活“九天九地”的具体内涵,具体事实。可以肯定,作为著名学者、农村问题专家,而且还是毛的“老友”的梁漱溟先生,发出如此不留情面的言论是握有充分依据、充足事实的,否则他绝不敢在如此重要的场合,提出如此重大、敏感的话题。然而,迄今为止,在笔者所见到有关当年毛、梁冲突的记述资料中,都没有对“九天九地” 说的具体描述。现在见到的只是毛在谩骂梁时提及的壹些零星的片言只语,如“工人有工会可靠,农会却靠不住,党团、妇联等也靠不住,质、量都不行,比工商联也差,因此无信心”。“共产党丢了农民”,共产党進了城市“忘掉”了农村,等等。这些显然都是断章取义,且言不及义。其中只提到了壹个接近实质的问题,就是梁说毛共的农村“下级干部”“违法乱纪”,欺压农民。毛对这壹问题的答复是:“在全国,好的和比较好的,是百分之九十”,剩下则百分之十是混進共产党干部队伍里的“反动分子、宪兵特务、会道门头子、流氓地痞、地主富农”,坏亊都是他们干的。……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梁漱溟提出这个农民生活太苦、生活在“九地之下”的议题,并不是“合作化”、 或“大跃進”时期,而是国人都认定农民刚刚获得“解放”、“土改”之后的“黄金时期”,大家都认定那段时期是中国农民生活最好、最惬意的时期。
另外,从那个时期过来的人们也知道,当时工人的生活也不是什么“九天之上”,只不过是有饭吃有衣穿的低水平温饱而已。用它来对照农民的生活却成了“九天之上”的天堂,那“九地之下”的农民的苦况就可想而知了。
遗憾的是,除了梁漱溟说了那句惹祸的话之外,至今我们仍然缺乏那壹时期农民生活真相的具体资料。不过,近年来不经意读到网上壹篇文章,稍稍填补了这壹空白,山东大学附中退休教师李昌玉先生于2009年2月17日在网上发表了壹篇文章(笔者在壹年多之后才读到它),题目叫《镇反运动研究》,全篇主题反映镇反运动的“总指挥”毛泽东在那场运动中如何运筹帷幄、不断促使各级领导大开杀戒的具体言行(各种电文、讲话、指示),以及毛本人说“杀反革命比下壹场透雨还痛快” 的心情。但是文章的第(5)部分:“毛泽东登基7个月就下达指示镇压农民骚动”壹节,却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农民和农村的情况的壹斑。
李氏此段文章主要讲了两个事情,其壹是1950年5月前后出现的苏南(江苏南部)农民“骚动”的事件。事情直接反映到了毛泽东那里,5月5日,也就是毛泽东入主中南海的7个月零5天,毛在壹份题为《中共转发华东局关于镇压反革命暴动及处理群众性骚动事件的指示》的文件中批上壹句:“决不可向群众开枪。”
华东局这个《指示》原文第二项中壹段原话则是:“因灾荒严重,或因秋征负担过重,群众生活困难,致为反革命分子趁机煽动,因而引起群众性的非武装的抢粮运动,我在场武装部队应首先竭力加以劝阻,使他们了解抢粮为违法而停止抢粮。如劝阻无效,则可对空中鸣枪驱散群众。”毛便在这最后壹句的后面加上了“决不可向群众开枪”这几个字。
这个文件表明,苏南这个素称富庶的鱼米之乡发生了严重的粮荒,粮荒的原因是“因灾荒严重”即天灾;或“因秋征负担过重”即毛共政策的“人祸”。这里的“秋征”是指上年秋后的征粮,因为当时正是春末,不可能征粮。即是说因去秋征粮过重,征了过头粮导致春来群众无粮下锅。群众无米下锅,不得不赤手空拳(非武装)来“抢粮”。抢粮的规模壹定很大,所以才称为“抢粮运动”,才出动武装部队去镇压。按照毛共的惯例,即使这类事件百分之百是政府的错,即使事后被迫发给群众壹些救济粮,也要抓、杀几个为头的“煽动群众”的“反革命分子”,以儆效尤。毛写上这句“决不可向群众开枪” 决不是无缘故的,可以理解为他知道下面实际上已经开枪镇压了。毛为了摆脱自己作为最高领导之责,故意写上这句冠冕堂皇推脱责任的话。亊实上,当抢粮己成为“运动”时,口头是劝阻是阻止不了的。如果下面下面开枪了杀人,毛可以据此推卸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毛和华东局都没有壹句应实事求是地给缺粮者发放救济粮、“救人第壹”的指示。
偏偏在这个时候,中国民主建国会的主要负责人,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的黄炎培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报告苏南地区沙川、南汇、奉贤三县“有灾民二十万,征粮不但不减免,且要重征,以致三县农民种子没有,肥料不施,粮食不足,农民体力大减难于下田工作”等情况。本来这个报告正好印证了上述中共华东局文件中有缺粮农民“非武装抢粮”骚动事件的真实原因,作为最高领导,毛理应指示下面查明情况火速救人。但他却反其而行之,对黄炎培反映的情况持怀疑态度,指示华东局第壹书记饶漱石转告苏南区委书记陈丕显,叫陈“应派员详查“,然后报告他。
毛是5月12日给饶漱石发出如上指示的,刚刚过了三天,就收到了苏南区党委呈送给毛的“三、四月份综合报告”,这个报告显然不是陈丕显作的临时调查,而是苏南区党委先就作好了的情况反映。报告称苏南个城市近期出现了“物资滞销、生产缩减、不少私营工商业歇业、大量工人失业的情况”,以及他们采取的对策。还谈到帮助苏南农村四十万灾民解决口粮、种子、肥料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这就印证了壹个亊实,即苏南三县的灾民不是黄炎培所说的二十万,而是四十万!
可是毛泽东仍不死心,他在5月19日给陈丕显去电,仍然要陈亲自去调查“因征粮引起农民无力耕作等项” 实况,然后“作壹个切合情况的答复”。很明显,毛想要得到与黄炎培反映相反的报吿,以便作为驳斥这个民主党派头头的“武器”。
终于,毛收到了陈丕显关于黄炎培反映的情况“有些与事实未尽符合”的报告,毛于是叫陈亲自去和黄炎培谈,意即用事实纠正黄的“错误”。
何以知道毛对黄炎培的反映是恼火的呢?半年多之后,在毛发动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毛暴露了对黄爱“说三道四”的极端仇视,狠狠整了黄炎培及其领导的中国民主建国会,提出的口号是“火烧工商联,打劫民建会!”(可以肯定,这种具有山大王特色的口号除了毛恐怕别人想不出、也不敢提的。)黄炎培本人则被批斗得焦头烂额。毛终于说出了壹句埋藏在心底很久的话:“黄炎培,得意得不得了,整了他壹下。”。算是报了在苏南农民问题上的“壹箭之仇”。
(文中的事实和引语据原作者说明,均取自《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壹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
李昌玉在其文章中说到的第二件事是发生在云南的边远小县,时间是“解放”初期的1950年,主题是征粮——农民交“爱国粮” 壹亊,事情比较简单。
永仁县是云南省楚雄自治州所辖的壹个县。根据1949年12月9日国民党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的“起义”通电,云南和平“解放”,1950年1月10日,中共解放军進驻永仁县。2月4日,永仁县“人民政府”挂牌成立。新政权建立后首抓两件大事:剿匪和征粮。剿匪是军队的事,暂且不论,这里只说征粮。
新政权要招兵买马,政府工作人员要吃饭,征粮本是分内之事。问题是它的任务畸重,这大概也就回答了前壹个故事中,农民为什么要聚众“骚动”、抢粮的原因。
永仁县是壹个小县,当时人口不详。经查,该县2002年人口为10万,那麽,1950年推算人口应当在3——4万之间,除了不交粮的人口,交粮的农民人口大约在3万左右。这3万农民1950年交了征粮1094万斤,每个农业人口男女老幼平均每人交300斤以上。这相当于每个农民大半年甚至壹年的口粮。而且这种偏远穷荒之地,亩产粮食才壹百多斤,除了口粮之外,是没有什么存粮或商品粮的,实际上是将口粮交了,吃什么呢?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还要“补交”国民党时期未征的1949年的公粮,共计328万斤。平均每个男女老幼要再交100斤。即是说,1949年国民党时期全县征粮数为328万斤,仅及1950年共产党征粮的30%。(资料来源的《楚雄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
还有壹件事情也可资参考。同样属于楚雄州的武定县,据《楚雄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中《武定县五十年代初期的粮食工作》壹文作者闻从善的回忆,这个县1950年征收的粮食大概与永仁县差不多。当时全县划为5个区,闻从善所在的第四区入库粮食180万斤以上,全县大约入库1千万斤左右。壹下子征来这么多粮食,存放成了大问题,因为在国民党时期全县根本没有像样的粮食仓库,所以,征来的粮食只能堆放在没收地主、土匪的住房,以及征用各种公房、庙宇内。楚雄州地处云南以西,位居滇缅公路南北两侧,抗战时是支前的后方基地,它的前面有几十万远征军在与日寇厮杀。按理,国民党应在此大建粮库,征收公粮供前方将士使用。可事实上它并没有几间像样的库房。当时征收的粮食并不多,随征随送走,县里没有建仓库的必要。抗战结束后,国民党的县、乡机关人员很少,就更不必建粮仓了。而毛共新政权的建立,不仅食皇粮的人员激增,而且,据闻从善解释,新政权的壹切财政支付,包括人员的工薪,大部分都用征来的粮食支付。粮食成了新政权的支撑。无怪它征粮数量是过去的几倍,还要将国民党时期没来得及征收的粮食“补征”。这大概就是梁漱溟所说的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的主要原因吧。
还可以从壹些宏观的数据看看当年农民和农村的真实情况。应该说,毛登基之后不久便在全国新“解放区”(约占全国农村人口三分之二)实行了毛式暴力土改。即以毁灭约占当时农村人口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生命和土地、财产,满足部分无地少地农民对土地的渴求,以及农村中的壹部分流氓无产者对“富人”的发泄仇恨的愿望,暂时给农业注入了壹支强心针。但是它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它只是短暂调动了部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很快,新政权的横征暴敛不但使农民的贫困依旧,并且進壹步加剧。这是因为农民的增产增收远不如毛政权赋税增加的快,据官方的统计资料,1953年(土改以后的第二年)全国粮食较1950年(土改前)增加了25.4%,绝对量从2646亿斤增至3318亿斤。(参见《炎黄春秋》2008年第12期第48页的统计数据),而粮食的征、购数量则增加了100.25%,绝对量从356亿斤增加到721亿斤(数据出处同前。但必须指出,这个征购数是不完全的,因为壹部分征粮被县、乡留作“经费”了)。粮食是当时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粮食征、购量的增加则意味着增农民虽然增产却不能增收(征粮是无偿的,购粮则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值,所以叫做卖“爱国粮”)。所以,“土改后”农民的生活并无改善,还可能恶化了。这也是梁漱溟敢于在毛面前讲“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而毛却未加反驳的原因。还要特别提醒的是,这时毛共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尚未施行(这项政策和制度是1953年10月之后才实施的),待到实行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之后,农民的痛苦便上升到壹个新的台阶。
农民真正的苦难还没有开始呢,梁委员就指责毛政权把农民打入“九地之下”了。
当毛把梁漱溟打下去之后,真正令农民進入“九地之下”的政策: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出台了。
二、建国后农民角色的转换:毛为什么要实行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
已经夺得了天下,坐上了“龙廷”的毛非常清楚,农民充当共产党打江山夺权工具的使命已经完成了,但是,更大的使命、更艰巨的使命仍然有待农民——他的政权的主力军——去担当、去完成。
从大处讲,夺取国民党政权,毛认为只是他的事业的起点,“万里长征第壹步”。按照马克屎主义的理论,共产主义必须要在全世界胜利,才能巩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所以,他领导的革命要走向世界,首先要走向亚洲。因此,他刚刚坐上龙椅之后,就策划、挑起了越南和朝鲜两场战争。
1953年3月5日,全世界的共产党头子,苏共领袖斯大林死去了,毛在心中认定,这全球共产主义运动领袖宝座非他莫属,他也自觉地将“解放全人类”的伟大历史任务放到自己肩上。所以从此他与苏联的关系再也好不了。
要解放全人类,就意味着要有更多的军队,更先進的装备,更大的投入。这壹切从哪里来?过去他在野时是依靠“打土豪”、没收“资产阶级”,如今当权了,土豪早打光了。当然只能靠向他治下的子民收取。当时中国的资产阶级非常弱小,(大的早已共产了)交的赋税不多,而农民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农产品又是中国主要出口的产品,毫无疑义,今后建立新式军队、供养急速澎胀的新政权机构、人员,乃至开展全面经济建设,主要得靠农民,靠从农民身上榨取。也就是说,过去依靠农民打天下,而今则主要依靠农民搞建设。农民的角色由为共产党造反夺权提供人、财、物,充当人海战术的炮灰,转而成为新政权的供养者、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和剩余价值的创造者。
问题还在于,急于称霸的毛抛弃了壹般国家从发展轻工业入手,慢慢积累资金发展重工业、最后实现工业化的道路。而是要走“优先发展重工业”(实即军事工业)的道路。这样,建设资金的需要量就更大、更急,只能壹方面压缩全国人民基本的生存需要,强迫人民缩衣节食、勒紧裤带;另-方面则要农民提供更多无偿的、价廉的粮食和农副产品以“支援国家建设”。
从毛的角度看,农民也是最适合榨取的群体。毛的政权机关设在城市,他的干部也都属于“非农业人口”,城市还是国家的“窗口”,外国人常到之地,所以他必须对城市和城市中的居民网开壹面,让他们活得稍为“光鲜” 壹点,享受壹点“射秽主义的优越性”。 而对农民就没有这种必要了,所以他很快就确立壹种后来被称为“城乡二元经济” 的体制,即让农民成为为国家提供积累的纯粹生产者,而不享受城市人口享有的壹些公共福利和基本生活保障。农民成了新政权下的“农奴”和地地道道的“二等公民”。
为了实现对农民的最大榨取,国家除了对农业征收高额税赋,并“动员”农民低价向政府采购部门卖“爱国粮”、“爱国猪”……等等之外,毛政府对农民的索取和剥夺还有壹条非常容易实施而又很隐蔽的渠道,那就是通过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暗中收取更多 “农业税”。具体办法是:当时毛中国实行由国家垄断的计划经济,工业、商业、流通全掌握在国家手里,政府通过国家定价方式,强迫农民以远低于价值的价格将农产品卖给国家,国家则以远高于其价值的价格将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卖给农民。这壹正壹反、壹增壹降之间,就形成所谓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毛统治的20余年中,政府运用这种价格“剪刀差”从农民身上榨取了数千亿资金,具体数额专家们估算不壹,最低为4481亿,最高为8000亿元,而在毛统治的时期,国家总共用于经济建设的投入才6000亿元,从中可见国家经济建设的资金基本上、甚至全部来源于对农民的价格“剪刀差”剥削。
不过当时毛政府与农民矛盾最突出、最尖锐的还体现在粮食问题上,因为粮食是生存之本,无法替代而又不可须庾脱离,而按当时的正常方法从农民手中征、购得来的粮食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对粮食的需求。当时的情况是,在1953年10月实施粮食“统购统销”之前,毛政府除了征收公粮之外(公粮系按田亩摊派,不可能变动太快),主要依靠半强迫、半动员式的叫农民卖“爱国粮”的办法来解决粮食问题。当时粮食的自由市场依然存在,自由市场上的粮价比国家收购价高得多,农民在被迫卖给政府壹部分“爱国粮”的同时,还拿出尽可能多的粮食去市场出卖,以便换得更多收入。这样就大大制约了政府掌控粮食的能力。当时毛政府粮食供应的顺序是:首先满足对外(对苏联)出口计划需要;其次满足政府、军队人员的粮食需求;再次安排城镇非农业人口的定量供应,最后才是对农村灾区和粮食不能自给地区的“返销粮”。统计数据表明,1952年粮食年度(1952年6月至1953年6月,下同),毛政府的粮食库存出现了40亿斤“赤字”,即支多于收,减少了40亿斤粮食库存。各地城镇都出现了粮食供求紧张的局面,从而引起了毛和高层的惊恐。予是,壹项新的、将粮食全部控制在政府手中的政策酝酿出台了。
根据杨继绳在《炎黄春秋》2008年第12期的文章:《统购统销的历史回顾》中提供的情况和数据(以下有关数据均出自该文,后文中凡有引号标出者亦为该文之原文),当时毛政权面临的总的粮食形势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全国城镇人口由1949年的5765万到1954年增加到8249万;而由粮食部提供的数据,1953年的城镇人口为9182万,比1950年增长58.3%。又据该文另壹处引用粮食部粮食计划统计司的资料,1953年度,需要国家提供商品粮的人口为24788万人(这包括了需要“返销”口粮的农民和灾民),另外,出口粮食以换取苏联的工业设备和军事技术的计划不能减少。因此,粮食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毛为首的中共中央决定出台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来统购统销范围扩大到132种农产品和经济作物)。以此彻底解决粮食危机。
这不禁使笔者想起,在中共即将夺取全国政权之际,美国总统杜鲁门、国务卿艾奇逊为首的美国自由主义思想家和政客们,曾预言中共不可能解决面临的严重经济困难(主要是恶性通胀),届时必然要求美国伸出援手,他们就可趁机插手中国事务。这帮“帝国主义分子” 确是低估了中共的能力,他们不知道,世间最大之事莫过于死人,而毛共最不怕死人,它怎么会被经济困难所吓倒呢?死人都不怕还怕什么呢?所以它面临的困难很快就被解决了,办法就是政府对物资和市场的强行垄断、管制,谁不听令杀无赦!如今面临的粮食困难也许比通胀更危急,但在毛的领导下,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前提是不怕死人。
毛的“统购统销”政策出笼于1953年10月,正是刚刚把梁漱溟为农民叫苦的“九天九地” 之说打下去之后。具体制定这壹政策是中共“中财委”负责人陈云。陈云是中共的经济能人,战胜恶性通货膨胀就是由他具体领导的,现在对付粮食问题,仍由他挑头拿主意。他的办法简单地说就是,先把农民生产的粮食尽可能多地集中到国家手里,然后由国家進行再分配。1953年10月1日,陈云在天安门城楼上口头向毛汇报了他的思路。10月2日,毛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了通过了陈云的意见和建议。10月16日,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以后政务院又发布了相关命令和执行方法。
据说陈云在此期间曾经向党内高层说,他搞的这个办法是“挑了壹担炸药”,“壹头是”黄色炸药”,壹头是“黑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崩溃;如果采取征购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两个中间选哪壹个,都是危险家伙。其实陈云是危言耸听,他知道,只要得到了毛泽东支持他就没有任何风险,农民有什么可怕?他们又没有枪。后来的事实也是如此。
这个“统购统销”办法看似简单,关键则是执行的问题。就像后来毛在“大跃進”运动中征购粮食壹样,壹纸征购令下去,便是全国腥风血雨,鬼哭狼嚎,饿殍载道,尸骨如山。“统购统销”没有达到后者的水平,但那场运动也叫中国农民永记不忘,让他们第壹次领略了“大救星”的厉害。
像所有其他运动壹样,这场运动也有壹个非常冠冕堂皇、“壹心为民”的理由,它说政府为了在更大范围内调剂余缺、平衡丰歉,保证人人有饭吃,保证国家的射秽主义建设顺利進行,所以要采取这个办法。而且这个办法只是向农民“收购”粮食,是有偿的,是“买卖”(只是价格由政府决定),而且是在留足口粮、种子等等之后。这有什么不可呢!所以,若干百年之后,历史学家看到这份文献之时,仍然会断定那是毛政权在其执政之初期为人民做的壹件大好事。
很快,这场运动就铺天盖地地展开了。因为当时的农民仍然是独立的个体经营户(即使入了互助组或初级社,也没有改变其私有制性质),这场运动面对的便是近壹亿农户,因此毛共动员了所有能动员的干部和壹切“吃皇粮”的人员,全部下乡,到村、到组挨家挨户去动员,去完成任务。刹时间,中国农村便鸡飞狗跳,鬼哭人嚎,当然也有敲锣打鼓、披红挂彩的,那是完成购粮任务的“报喜队”。
折腾了几个月之后,壹切终归于平静,当局宣布粮食“统购统销”取得了伟大胜利。1950年全国征购粮食总量为356亿斤,1953年征购粮总量达到721亿斤。简单地说,实施“统购统销”后,国家从农民手中要来的粮食增加了壹倍。 1954年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水灾,粮食减产,而这个粮食年度粮食征购任务却比上年增加了21.98%,结果仍超额20亿斤完成了任务,当年征购粮总量占到总产量31.8%的创纪录水平。
1954年6月底,国家粮食库存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1%。由此可见,毛和共产党真的是“战无不胜”。
不过,成绩是怎样取得的呢?不但公报里没有提及,而且成了毛政府不可对外泄露的最高机密。然而历史总是前進的,近年来壹些亲历者通过回忆和当年壹些资料的爆光,使这场运动真相露出了的冰山壹角。
浙江省是素称富庶的鱼米之乡。据当时的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吴植缘在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称:浙江省1954年粮食产量141亿斤,征购51亿斤,占总产量的36%强,由于统购粮食任务重,农民顶牛,发生了干部强迫命令。1955年粮食征购任务更重,除附加7%外,又扫了几年尾欠,但全省征购粮任务完成了112%。因统购中顶牛,“死了”134人。龙游县因粮食供应不足饿死4人。衢州地委副书记到开化县壹个村了解,全村72户,只有3户有饭吃,农民吃树皮、草根,脸色青肿,开化县126个村,这样的村有39个。农民说:“共产党把我们当鱼鹰,脖子壹压,大鱼小鱼都吐出来了。”余杭县开扩大干部会,说到粮食征购,乡干部哭的就有20多个。
有壹份《杜润生、袁成隆关于浙江省农场情况的报告》中称:“现在猪、羊减少三分之壹至三分之二,卖家具,吃种粮,要饭,卖子女,请愿,老弱者躺在床上等死的现象已续有发生,呈不稳之象。”
这当然不是壹个或几个省的情况。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在1955年2月2日的《华南分局关于目前农村紧张情况与措施的报告》中,概括了几种情况:壹、在购粮运动后期(1954年12月下旬),各地都发生了农村大量杀猪杀鸭的情况。二、中山、新会、南海等部分地区,发生农民退田,甚至交土地证,认为这些土地产量低,负担不起购粮任务。三、农民吃不饱,生产积极性不高,出勤率大大降低。四、农民对粮食问题顾虑很大,中山县港口镇的农民晚间偷偷去看粮仓中的粮食是否运走,农民看到调运粮食的船开走后便在河边哭哭啼啼。没有领到购粮证的缺粮户到干部家中哭哭啼啼。五、对党和政府普遍透露出壹种不满情绪,“辛苦壹年没得吃”,“共产党好是好,但是现在整死人了”。这篇报告还透露曾发生过群体性抢粮暴乱事件——“中山港口事件”。
还有:广东高要县第九区在购粮中捆打了53人,搜屋36户。
湖南全省因购粮被迫自杀者111人。
国务院第壹办公室在1955年4月22日提供的几篇《关于农村粮食紧张情况的调查》中反映:山东郓城县按照实际产量只能购余粮2022万斤,上级下达任务3300万斤,实际完成2900万斤。由于任务过重,干部强迫命令,比较普遍对群众捆打游街。三区壹副区长在彭庄乡陈庄领导秋购中,造成自杀3起。区干部在杨庄集逼粮,打8人,扒衣服挨冻16人,吓跑3人。壹些群众不敢在家里睡觉。郓城县自统购统销以来,发生两起群众骚乱事件。浙江金华地区在粮食征购中,违法情况严重,据东阳、义乌、浦江、金华、兰溪、寿昌、建德、汤溪、淳安等9个县统计,共有570名干部有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行为,其表现为:搜仓、封仓、封碾257户;非法关押、斗争、捆绑、吊打、刑讯逼供农民178人,罚款24户。
另外,据粮食部统计,1954年购粮中死亡710人,其中自杀566人,自杀未逐35人,送粮而死的74人。自杀者中湖北150人,河北130人,河南108人。
很明显,这些数字极不完全,且说的极不清楚,总的说把事态和死人数大大缩小了,根本不能反映全国的情况。而且,所有反映在购粮运动中造成死人的报告,只列直接死于运动(自杀、被打死)之人,那些因“购”了口粮无以为生而饿死者或病死者全不计入。如,1955年统购统销中广西的平乐、荔浦、横县等地发生大量饿死人事件,事情被严密封锁、压制了近两年,直到1957年6月国务院第52次全体会议才宣布对广西省有关负责人(包括省委第壹书记陈漫远)分别给予撤职、调离广西等处分,地、县、区、乡特别是壹些基层干部受到党纪处分甚至刑事处分。官方公布只饿死550多人。民间和知情者则认定饿死人总数在此数十倍以上。当然实际死人数只能是笔糊涂账了。
其实,那些在购粮运动中因为打死、逼死人而受到处分的干部也是很“冤”的,因为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的指示。广西那些被处分的地、县、区、乡干部就公开说:死人是统购统销政策造成的,不是他们的错。他们都是在执行中央的指示,执行壹项国家的政策、制度。毛泽东在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中央第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上,就公开鼓励他的各级干部要推行野蛮、残暴的农村政策,会上毛着重批判了对农民不忍下手的“良心论”,他宣称: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有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我们有些同志们太仁慈,不厉害,就是说,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就是在这样壹位最高领袖的领导下, 能怪下面的干部吗!
有壹种为毛和中共的统购统销政策辩护的论调说,那是形势所逼,不得不采取此种办法。刘少奇就是这壹论调的鼓吹者之壹。刘少奇后来被称为是同情农民的“修正主义”者,但是,在1962年1月27日七千人大会上谈到粮食统购统销时刘说:
“现在我们国家对粮食的需要量,同农民愿意交售的数量之间,是有矛盾的,而且矛盾相当尖锐。如果按农民的意愿,在自己吃饱了以后才把多余的粮食卖给国家,假如让农民统统吃饱了,然后国家才征购,那麽我们这些人就没有饭吃了,工人、教员、科学家以及其他城里人都没有饭吃了。这些人没有饭吃,工业化也搞不成了,军队也要缩小,国防建设也不能搞了。”
所以,他的结论是:农民种田种粮就是不能让他们吃饱,农民吃饱了其他人就得挨饿,统购统销,强迫命令完全必要!——这其实是壹种地地道道的强盗逻辑,全世界有很多国家生产的粮食都不能自给,按照刘的这种逻辑,那些国家的人民都会饿死!但实际上这些国家不但没有饿死人,还生活得很好,因为另有避免死人的办法,比如,适当减缓工业化和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提高粮食价格来刺激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国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帮助提高粮食产量;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進口粮食,当然更不能在本国人民吃不饱肚子的情况下出口粮食!
但是在毛和中共却不考虑这些办法,在他们看来其他办法都不如暴力征购简单有效。至于征购之后农民的口粮不够怎么办,按毛的说法是:农民应该闲时吃稀,忙时吃干,实行“瓜菜半年粮”。总之保证其他人先吃饱第壹。这大概就是他与梁潄溟辩论时说的“大仁政”。在毛的领导和教育下,中共的各级干部都已经“毛化”了,他们按照毛的要求都将“良心”丢给狗吃了。比如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在作有关粮食工作的报告时就说:只是地主、富农在闹缺粮、搞破坏。接着又说:
“农民叫喊缺粮是虚假的,都是农民自发势力的叫喊,粮食紧张是不是出口多了呢?不是,1953年出口粮食32亿斤,1954年出口粮食39亿斤,为了進口机器设备,不出口是不行的。”
于是,全国统壹论调:说农村缺粮都是阶级敌人在搞破坏、捣乱;是农民自发势力在乱叫喊。所以,对壹切“抗购”或“造谣”说饿死人的人要采取坚决镇压的政策。甘肃通渭、贵州麻山曾发生大规模因购粮骚乱的事件,云南也发生了多起死人和暴力抗粮事件,都被作为“反革命暴乱案”残忍地镇压下去了。湖南常德地委明确规定定:“对破坏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反革命分子,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治罪。”各地还纷纷成立“保卫粮食统购统销办公室”,专管打击“破坏统购统销”的“犯罪分子”。四川德昌县的“保卫办”,在1954年召开群众大会25次,判决29人,其中死刑1人,有期徒刑23人。四川石柱县的“保卫收购办公室”在1953年召开公判大会9次,判处死刑2人,有期徒刑5人,管制2人。福建省邵武县1954年在粮食统购中发生骚乱,定性为“反革命煽动群众,破坏粮食统购统销”,逮捕114人,处决16人,判有期徒刑56人,管制9人。
伴随着血腥镇压,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畅行无阻,年年超额完成任务。共产党连有几百万军队的蒋介石都打败了,区区几个手无寸铁的闹事者,怎是其对手!
这样我们也就知道了,为什么广西平乐地区饿死人事件被压了两年才公布和处理,因为当时必须维护“说农村缺粮、饿死人都是地主、富农、反革命的造谣破坏” 这个全国统壹口径,必须对壹切阻挠、批评统购统销的“阶级敌人”实行坚决镇压!
取得了这么伟大的胜利,但我们高瞻远瞩、有备无患的领导人,认为还不够,还要征购更多的粮食,要尽量减少粮食销售,以增加粮食库存。在1957年7月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粮食工作会议上,陈云为粮食库存不足叫苦,提出国家应储备可以应付两个灾年的粮食库存,大概需要480——500亿斤。于是,粮食征购工作主要朝着增加库存的目标奋斗。直到后来的大跃進,仍就是为这个目标而奋斗。于是就出现了壹边是太仓之谷,陈陈相因;壹边是饿殍枕藉,尸横遍野。太仓之谷是不能动的,做什么呢?据说是用来“备战、备荒、为人民”。这就是毛泽东的“大仁政”。
然而,统购统销运动也给毛壹个很大的教训,在开始实施的头两年,他的政府要面对壹亿农户去搞征购,去挨家挨户动员,翻箱倒柜搜粮食,这个工作量太大了,难度太大了,它占用了政府当时全部人力、全部资源,岂能是长久之计?
于是,壹个早已形成的决策在毛脑海里提前实施:必须尽快把农民组织進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毛泽东掀起了“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不到半年全国就基本“合作化”了。
近来有很多学者、老干部著文指出:毛在全国“解放”不久就抛弃他原来的“新民主主义”承诺,大搞“向射秽主义过渡”,这是根本性的失策。有人还分析他可能错误判断,高估了合作社的“优越性”;有人以为毛是耽心再不搞合作化,农村就两极分化了,重新回到“人剥削人”的旧社会了;有人以为毛犯了急性病,好心办了坏事......等等、等等。
其实伟大的毛哪会婆婆妈妈般的考虑那麽多“问题”呢,单单粮食统购统销这壹事件就足以使他做出“在壹个早上实现合作化”的决策。果然,不久,壹亿农户就变成几百万个农业合作社了。但是毛认为还是太多了,于是“并大社”,最后全部弄成“壹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上百万个合作社变成了两万多个“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任何任务、包括象统购统销这样的任务,只要下达壹纸任务和命令便解决了,因为粮食和农产品都掌握在公社手里,再不用向农民壹家壹户去征收了。善哉、善哉!这个“公社”宝贝当然要“万岁”了。
实施粮食统购统销(后来毛乘胜追击,变成对132种农产品统购统销),只是毛让农民——这个他昔日的“恩人”实现角色转变的第壹步,接下去毛的第二步是合作化;第三步、人民公社化。再加上把农民牢牢套在土地上的户口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经济的壹系列政策,农民这个中国最大群体就变成了名符其实的现代农奴、毛帝国的“二等公民”了。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还可以知道,毛泽东的“三农”(农村、农民、农业)政策是得到中共上层壹致拥护的,这也是后来他的“三面红旗、大跃進”运动得以顺利推行的原因。
统购统销只是毛的 “三农”政策的序曲,序幕,壹个前哨战,其后的大跃進、人民公社运动才進入高潮。
中共钳制农民
作者 秦晖 写于 二零一八年
中国是政府财政增长最快的国家。仅举壹例,2006年农业税被取消,2007年财政收入比前壹年增长了32.4%。当时就有人断言,温家宝关于“跳出‘黄宗羲怪圈’”的承诺已失败。税收事关重大,自从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的税收制度下又衍生出壹些新问题,今年尤-甚。为了便于大家讨论,我把当年写作“黄宗羲定律”时的壹些思考呈献给大家。
当年存在的皇粮国税
1969年我15岁时初中毕业后到广西农村插队,在百色地区田林县的壮族山寨做了九年农民。九年乡村生活给我的人生道路打下的烙印是非常深的。1978年我考取文革后第壹届研究生,跟随我国著名农民史专家赵俪生先生学习“土地制度与农民战争史”。后来壹直在高校任教。
我的专业本属于历史学,而且主要是古代经济史。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当时在陜西师大任教的我为了研究土改前关中农村问题,每年利用到各县搞函授辅导之机,多次到各县基层档案馆查档,并接触现实农村。1994年,我从陜西师范大学调入清华,从1995年起,我连续组织了几次学生对浙、湘、黔、川、陜、桂六省(区)八县(市)的十九个村庄(社区)進行了考察,以问卷统计与个案分析相结合,对不同经济类型与发达程度的农村作了研究。
就这样,我的农民学研究,从农民史延伸到现实领域。乡村调查中看到的壹些现象使我不由自主地关心起农民与中国改革的未来。税费改革就是我思考的壹个问题。
随着“大包干”以后我国家庭农业的恢复,公社时代国家直接从基层组织的公库里获得征、派购粮以汲取剪刀差的模式结束,农户由过去给“公家”干活而向公库领取口粮与其他劳动报酬,变为如传统时代壹样自耕自食而反过来向“公家”交纳“皇粮国税”、纳赋当差。传统时代的赋役问题又以“农民负担问题”的方式再现。由此而产生的税费改革最初思路早八十年代末就已萌芽,九十年代前期,河北的魏县、南宫,安徽的太和,湖南的衡东等有些地方就自行做过“并税除费”试点。
在1995年到1997年间,我组织学生進行农村社会调查时,就感觉到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出现反复的苗头。比如某县教育附加费合并到正税里了,过了两年学校没钱用,财政拿不出,又出现新的教育费用。农民不满地说,要这样还不如不改,不改的话,妳收了我壹次教育附加,还能再收“第二教育附加”吗?现在妳把教育附加合并了,好像我们没交这笔钱壹样,下壹任领导壹看学校这么破,又向我们收钱,我们跟谁说去!
还有壹种情况:这个县做试点,把什么屠宰税啦等等都平摊合并到税里了,农民说:“猪头税变成了人头税”。可是邻近县还在照样征收这个费用。于是,试点县的农民就担心地说,过了几年,他们县官壹换,新来的不了解情况,以为便宜了我们,又让交屠宰税了。“这下子倒好,猪头、人头都得交税啦”。
有些地方,90年代后期由于农民权利意识滋长,逐渐学会抵制各种乱收费,征收的“工作难度加大”了,有人便寄希望于“费改税”。调查中曾经有壹个镇领导对我解释并税改革的好处时说:“并税改革的确好,过去那些统筹、摊派什么的,农民就是不交,妳还真挠头。如今壹合并成皇粮国税,农民再不交,就是抗税了,我就好派出警察抓人了。”如果并税改革被理解为政府以前收费比较难,现在改成收税,就可以用强制手段。
当时我觉得这是个问题,并且联想到历史上反复出现过类似现象,于是我根据调查报告写了壹些文章。
“定律”提出的前前后后
1997年第二期的《改革》杂志刊登了我写的《农民负担问题的发展趋势:农村调查报告之研究(四)》,其中我第壹次提到“黄宗羲定律”。我当时认为,税费改革势在必行,而且这种改革在技术角度上讲的确是合理的。“明税轻,暗税重,集资摊派无底洞”。搞历史的知道,中国从来就是这样,这叫“正供有限,而横征无穷”。所以要解决农民负担,就得从解决收费开始,正税相对来说本来就不多,农民如果只是交税的话,可以说是负担不算重。
但是,在在传统政治条件下搞税费改革,最麻烦的就是怕跌入怪圈—农民负担简而复繁,出现反弹,反而越改越重。古代很多人,包括清代的范清丞、明代的黄宗羲、宋代的李心传、唐代的陆贽等等很多人表达过这种担忧,反对归并税则,认为此举属于加重负担的壹大痼疾。
现代壹些史学家也注意到这种现象,例如华东师范大学的王家范、谢天佑两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在《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辑刊》上发表的“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经济结构试析”壹文中提到了黄宗羲对“积累莫返之害”的批判。但是那时候“大包干”的农村改革尚未铺开,农民作为“皇粮国税”交纳者的问题也未凸显,黄宗羲的这些话,作为纯粹的历史问题也只有极少数史学家注意。
这壹方面由于过去我们的历史书壹般都肯定这种改革,而把反对这类改革的声音壹概视为“保守派”,不予好评。其实这种改革的反对者历来有两种:壹种是旧税制下有既得利益者的代表,例如旧税制种类繁多,千头万绪,农民不懂上司难查,婿吏便得以上下其手,搭车寻租,中饱私囊。他们当然不喜欢简化税则。还有的旧税制有许多优免规定,有权有势者可以借此规避负担,转嫁于无权无势者。
新税制取消了优免,也会招致这些人的反对。但是,还有壹种反对者,如前述的黄宗羲、陆贽等人,他们并不是基于既得利益者的立场,而是的确看到了当时税制的壹些深层次问题,并且往往是透过当时税改的壹些短期效益,在主流意见壹片乐观的气氛下发表冷静的看法,相当难能可贵。当然由于那时的历史局限,他们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有时还得出了多壹事不如少壹事的消极结论,提出问题的深刻与给出答案的浅薄形成鲜明对比。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博大精深,历史学历来是显学。但是历史内容如此丰富史料如此浩繁也造成壹个问题,就是囿于精力与眼界所限,许多专家只能关注中国历史的某壹时段,形成传统中国史学中“断代史”研究特别发达的特点,而缺少长时段的通史眼光容易导致所谓“断代本位主义”。人们往往根据当朝的记载高度评价某次改革壹举解决了什么什么问题,其实这种问题在以前的朝代中就曾经被“解决”过,在以后的朝代中它又重复出现并再次被“解决”。
并税事件的历史观察
如唐中晚期的两税法就衰败得非常之快。仅十年左右时间,弊端即已丛生。正如陆贽所说,两税本以大历以来农民负担最重的壹年为标准,把大量临时杂派并入其中,而本来这些杂派财政如果好转是有可能减免的。如今并入常税,已是“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然而很快,两税之外又出现了“急备、供军、折估、宣索、進奉”等等临时加派,成为经常的附加税。而且代役税已并入两税,很快又另有以召雇为名的征役,以和市为名的科配。陆贽认为这都是并税改制惹的祸。
晚唐杨炎改革为两税法,全都以贫富(即占有土地的多少)为标准来征收,虽然没有了户税和人头税的名目,其实这两项征收已经并入了土地税中。相沿至宋朝,壹直没有从中减去户税和人头税,然而却在此之外重又开征新的人头税目(“丁身钱米”)。后人习以为常,认为“两税”只是土地税,“丁身”才是户税和人头税,其实那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把庸、调之名目取消,何至于此?所以杨炎的税制改革壹时有小利,却给后世留下大害。
到明代,在两税、丁口税之外,又征劳役(力差)和代役租(银差),本来是十年轮壹次的。嘉靖末年改革为壹条鞭法,把两税、丁口、差役和各项杂派全都归并到壹起征收,原来每十年中轮值壹年的差役负担,如今分摊到十年里征收了。这实际上是把银、力二差又归并到了两税中。但不久每到轮值之年,各种杂役又纷纷派了下来。后人习以为常,认为“条鞭”只是两税,而杂役则是该著轮流当差的,谁知道那也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取消银差、力差的名目,何至于此?长时段看也是利小弊大。
到明末,朝廷又先后加派旧饷(辽饷)500万两,新饷(剿饷)900万两和练饷730万两。户部尚书倪元璐要改革,又把三饷归并为壹,实际上是把这些杂派又并入了正税(“两税”)。到黄宗羲写作时的清初人们以两税之征为理所当然,岂知其中包含的三饷加派正是导致明朝灭亡的原因之壹!设若三饷之名目不改,人们或许还会顾其名思其义,知道这是税外的加派,以后再加不得了。天哪!这样每改革壹次,负担就加重壹层,老百姓还有生路吗?就这样,历史上每搞壹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壹次杂派高潮。
直到清末还有“地丁属地。差徭属人”,民国时代还有拉夫派差的,90年代农民不是还正式规定要出“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吗?这次税费改革又把这“两工”合并取消了,很难说未来不会再次向农民派差。力役取消而又复起,但历代所征收的代役钱,却从没有退还过。农民负担怎么会不重呢?还有由按户口征收转变为按地亩征收,亦即人头税并入土地税,也是循环重复了许多次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把现实调查材料与历史资料结合起来谈论“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的怪圈
黄宗羲是明清之际大儒,在明王朝灭亡后,痛定思痛,以“天下为公”的儒家信条为武器,不仅对明王朝,而且对整个传统体制都進行了系统反思。其中,他批判了“壹条鞭法”,而要求恢复赋税分征。实际上,他的评论远远超出税制本身,涉及到的是传统帝国千年来农民负担问题以及解决方法的根本缺陷。包括壹条鞭法在内的历代“并税改革”,连同“易知由单”这样的配套措施,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屡屡出现。
由于在专制王朝统治费用刚性增长的条件下,财政安排只能“量出制入”,不能“量入为出”,王朝末期亦或好大喜功帝王的横征暴敛尤为突出。为克服横征乱派之害,减少税收中的流失和官吏层层中饱私囊,并税除费,简化税则,就成了主流改革思路。
仅在明清两代,便搞过“征壹法”、“壹串铃”、“地丁合壹”等等。目的就是把从朝廷到基层的明暗正杂诸税“悉并为壹条”,“壹切总征之”。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还发给农民法定税目表“易知由单”,允许农民照单纳税。
传统社会农民没有任何民主权利,上面到底征多少税,农民是不能控制的。这样,合并税费有个很大问题,它原来有各种各样的名目,有了这些名目,新的巧立名目,往往空间比较小,碎片化整合以后反而为加大税收腾出了空间。比如说,官府常向农民派工,即所谓劳役。劳役经常干扰农时,农民很受劳役之苦,陈胜、吴广以及隋末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劳役太多而起。
官府为此進行改革,其中很重要的壹条就是把劳役并到正税里,在正税里,多征壹大笔钱,壹般在财政上叫“代役税”或“免役税”。理论上说,国家有了这笔费用,就可以雇人干活,农民就不用出劳役了。实际上,传统中国官僚太多,开支大,经常出现财政危机,壹旦有了财政危机,拿不出这笔钱来雇人,农民又要出劳役。官府已经征收了农民免役税,这笔费用挪作他用并未还给农民,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而且并税后,各种名目没有了,恰好为后来人新立名目创造了条件,挤压出征收空间。用不了多长时间,人们就“忘了”正税已经包括了从前的杂派。壹旦杂用不足,便会重出加派。黄宗羲精辟地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就这样,历史上每搞壹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壹次杂派高潮,越改越苛农。这也是专制王朝时代的壹个怪圈。
在传统中国,主要矛盾不是农民没有土地,而是有土地也种不了,因为各种各样的赋税迫使农民不得不弃田流亡。但是自古以来,“正供钱粮”通常不是太高的,但农民的付出却很多,主要就是各种各样的杂派。因此,农民负担与横征暴敛,历史上壹直是造成社会动荡的原因。
农村税费改革
文章发表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当时温家宝同志在2000年年底,也就是在中央在安徽召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总结会议前夕,在《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壹文上做了批示,全文如下:
“请怀诚、耀邦(刘坚)、马凯同志阅。要跳出‘黄宗羲定律’,农村税费改革就必须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控制税赋的绝对额,长期稳定不变;就必须在财政上厉行‘量入为出’而杜绝‘量出制入’。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很值得進壹步研究。
温家宝
以后,温家宝同志以及农口的相关领导,在许多场合都提到这个定律,指出要跳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这壹批示中基本上把我文章中的几点建议都点出来。比如壹定要稳定税费的绝对额,不要搞什么收入的百分之几这类的软性相对指标。另外,财政方针壹定要量入为出,绝不能量出制入,控制支出、减少无效投资、降低企业税负等等。
历史上传统财政有两种思路:壹种是量入为出,可以从农民那里拿多少,就办多少事,不铺大摊子。但封建时代,往往采取量出制入,而不是采取量入为出。官府花费用项主要靠向百姓征收,所欲所求无止境,征收控制不住了,只能向民间转嫁,出台新政要么变些花样要么明降暗升。所以温家宝同志提出稳定税额,绝对量不变,财政上要量入为出。
在那次农村会议上,温家宝提出乡镇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实际上,传统中国出现的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体制造成的。农民没有真正的公民权,没有“无代表不纳税”的机制。所以,解决的根本途径还是政治体制改革。在那时的方案中,首先是社区开支与社区民主、村民自治挂钩,“壹事壹议”,就是凡是在农村社区使用的这些费用,壹定要由农民讨论。
以前我们常说,赋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农民并没有觉得是用在他们身上了。努力方向是把权利交给他们,变成“民之所用,民之所议,民之所定,民之所出”。
生存状况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八年
新中国的“人民公社”社员与旧西藏的“农奴”相比,谁的生活要更好壹些?不少人会不假思索地说:新社会的主人跟旧社会的奴隶怎么能相提并论?言下之意是公社社员当然比西藏农奴的生活好多了。这就是几十年来无数次的宣传灌输在人们头脑中造成的印象。然而通过了解历史真相和深入思考之后,就会发现答案不是这样的。
西藏的“农奴制”是中央政府对1959年以前旧西藏社会制度的定义,是为了说明对西藏实行强制性土地改革和社会改革的正当性。旧西藏是残酷的、落后的农奴制,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解放农奴,建立壹个自由、平等、幸福的新西藏,然而西藏和内地的独立学者不这么看,他们不认为旧西藏是农奴制。
旧西藏的情况实际上是怎样的?它的社会组成大致上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第壹部分是各级政府的官员、寺院的僧侣以及贵族,他们的人数在5%左右,西藏的土地、牧场和主要资源都掌握在他们手里。第二部分主要是农牧民和自由职业者,占人口的90%左右,他们从地主(土地所有者)那里租领土地或牧场,自己耕种或找人代种。第三部分人则是给上层富人做家奴,他们没有土地和生产资料,也没有人身自由,这些人约占5%左右,是真正的奴隶。我们主要看看占人口90%的被中共称为农奴的农牧民的情况。这部分农牧民又分为“差巴”和“堆穷”两个阶层。“差巴”是领种地方政府土地(或牧场)的较富裕的农牧民,“堆穷”意为小户农工,耕种少量的土地。差巴可下降为堆穷,堆穷也可上升为差巴,差巴和堆穷破产后还会下降为奴隶。
不论是差巴还是堆穷,他们租领了地主的土地之后,如何耕种完全自主,地主(或叫领主)不再干涉。他们根据租领土地的多少交纳租金或实物(通常不超过收获量的5%),剩下的全归自己。他们自给自足,温饱有余,千百年来没有发生过大饥荒饿死人的现象,唯壹的壹次发生在1959--1960年,即全国大饥荒的年份,那里也饿死了不少农牧民。他们平时无论是赶集、走亲戚还是去寺庙,不需要向谁请假,想走就走。他们和中国内地过去的佃农壹样,是完全的自由人。这样的农牧民,有吃有穿又有自由,还能说他们是农奴吗?当然官员和领主欺压、剥削农牧民的事也多有发生,这和内地过去的情况基本壹样,也是壹种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那麽我们“人民公社”社员的情况又怎么样呢?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没有自由,极度贫困。下面听我详述。
壹、 没有自由
1、没有迁徒自由:由于有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和限制,农民不能离开农村到城市去打工,被死死地捆在家乡的土地上。
2、没有人身自由:如果没有生产队长的批准,农民不得离开村子去赶集、走亲戚、看病,更不用说去旅游,否则就会被扣饭或扣粮食。
3、没有生产自由:生产队种什么粮食,怎么种,完全是生产队长说了算,社员没有发言权。各级政府也年年干涉种植计划。连自以为是的毛泽东也对农民如何种地干涉得特别具体。1958年毛泽东要求全国农民“深翻土地,合理密植”,结果造成农业大减产。
4、没有生活自由:1958年在毛泽东的强令之下,全国农村都办起了大食堂。砸锅搜粮,不许农民自家做饭。食堂开头还有点粮食吃,后来粮食越来越少。生产队长看谁不顺眼,就扣谁家的饭,造成大量农民被饿死。
5、没有讨饭的自由:在1959年,中央发文件禁止农民外出做工和讨饭,在各车站和码头设卡拦截,造成大量农民活活饿死在家里。这项恶政到1961年才被迫取消。
6、没有维护尊严的自由:公社、大队和小队的干部把农民视同奴隶,可以随意打骂。1960年我们村的两个小青年偷了队里的几个玉米棒子,大队书记发现后要这两人互相殴打,谁不使劲打,他就用棍子打谁。在1959年的“反瞒产私分”运动中,连许多小队长都被拉到公社去捆绑吊打,逼迫交出粮食。所以,公社社员,毫无尊严。
二、极度贫困
在农村实行集体化,特别是公社化以后,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再加上“大炼钢铁”运动的干扰,使粮食连年减产,可是中央下达的征购指标却大幅度上升。在通常的年份,农民收获的粮食60%左右被政府拿走(西藏农牧民只交租5%左右),而在1959和1960年则90%以上被拿走,造成大量农民被饿死。比如凤阳县武店公社山王大队李金明说:“1959年我们收35000斤粮食,叫征购58000斤,结果我们交33000斤,社员只吃2000斤。”(引自1961年1月《中共凤阳县委五级干部扩大会议简报》)
在三年大饥荒之后,虽然没有再大量饿死过人,可是农民依然极度贫困。从1962年到1979年,我们家乡的农民在秋后分到的粮食,壹般只够吃到元旦或春节,过了年之后,大约壹半的农户只好外出讨饭。分到的钱微乎其微。农民买油盐的钱主要靠养鸡和自留地收获的少量农产品。农民壹年吃不上壹、两次肉,更买不起新衣服。从1955年(合作化开始)到1981年,农民几乎没有壹家盖新房的(干部除外),茅草土坯屋破烂不堪,屋里没有壹件像样的家具,家徒四壁,壹贫如洗,惨不忍睹。万里到安徽上任之后,花了几个月时间到各县农村走访,看到这种惨状后十分痛心,这才促使他下决心冒着风险支持农民搞分田到户。
三、几个实例
1978年7月我回到安徽农村的老家探望亲友,听说了几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
有壹位亲戚想到城里去办点事,找生产队长请假,队长不准,他壹赌气还是走了。两天以后回来,遭到了队长的痛骂。又过了两天生产队分玉米棒子,而他们全家的口粮就因为这件事被全部扣光,壹点不发。当时正值夏荒,麦收时分的麦子已经吃完,就等著这些玉米棒子下锅。可是没办法,那段时间全家8口人只好靠吃门前种的南瓜、豆角等维持生命。妳说这样的生产队长还有人性吗?不是比农奴主更坏吗?
我有壹位堂哥在端午节上街排队买肉(从过年至今就没吃过肉),被公社的“民兵小分队”(公社的专政工具)认为插队了,拉出来暴打壹顿,然后又被拖到大队部关了两天,打成了重伤。当时全国都时兴“办学习班”(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 ),实际上是变相的拘留所,关押所谓犯错误的人。我们老家那个公社当然也有这种“学习班”,关押的理由五花八门,其中有几个人是因为自家擅自杀了猪。那时候农民家养的猪不允许自己杀,必须卖给国家的食品公司。
当时虽然打倒四人帮已经将近两年,但农村尚未分田到户,“人民公社”还在進行最后的疯狂。最近有人认为改革开放应该从1976年10月算起,华国锋是有功劳的,对此我完全不同意。华国锋当权的两年多时间里,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在延续毛泽东的错误路线和政策,农民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结论
从以上对比可以清楚地看出,毛泽东的“人民公社”社员和旧西藏的农牧民,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农奴?有人说,妳说公社社员是农奴,可是没有农奴主阶级呀?怎么没有?!公社书记 大队书记 生产队长就是农奴主,而毛泽东则是最大的奴隶主。在1949年以前的几千年中,中国农民壹直都是比较自由的,是自称大救星的毛泽东给他们套上了农奴的枷锁,使中国社会产生了历史大倒退。旧时代的西藏不是农奴制,而毛时代的人民公社才是真正的农奴制!
生活环境
作者 曾顺文 写于 二零一八年
我的家乡金堂县姚渡乡,姚渡乡和城厢镇现属青白江区,出过壹位彭家珍大将军,建有专祠和公园建于城厢镇(国民党统治时期为县城)。彭家珍早年留学日本,学习军事,是同盟会会员,曾任北伐蜀军副总司令。受孙中山之命,利用自己长得酷似良弼的大概是外甥,但比良弼外甥矮点,摸仿其外甥音容笑貌,骗过卫兵,接近良弼将其炸死了,民间盛传说:彭家珍是暗自吞食定时炸弹后在与良弼同桌共餐时感觉定时炸弹快要爆炸之时将良弼用力抱住后才炸死了良弼的。
家乡属丘陵地区。人均耕地1亩:5分水田,5分旱地。我主张在旱地里安装水管抽水抗旱!它能使地里的粮食增产1倍!现栽种小春作物的季节,3/4以上的旱地无人愿耕种!原因就是干旱!水管批发价才2元1米!主张水管间隔50米左右。水管上安装塑胶管水龙头,喷水抗旱时只需要再接壹段最好内有弹簧的圆水管,主要是个别旱地广阔的地方需挖个新池塘和个别1、2尺深的池塘需挖深!需用些钱!最好采用新池塘,因挖新池塘,土壤干燥,利于挖掘机施工,造价便宜很多!旧池塘用来栽藕,现在有些良田还被政府改造成池塘专门用来栽藕。壹度电是壹千瓦小时。
我问过市有关领导,她说:可以把政府下拔给每村每年30万专项资金用于此伟业。主张使用1.5千瓦,扬程高度为50米,流量8立方米每小时的潜水泵!也可用1.5千瓦的潜水泵,扬程高度为145米!流量为每小时8立方米。口径为25毫米,我为此伟业向国内外、中央、省、市、区的方方面面常打电话发短信、彩信、电子邮件,10多年了已耗费壹万多元了!之前我用50元的移动卡也能将壹条数万字的电子邮件发送210次左右,若是手机号码能发240次,但最后要欠费40_50元。
池塘边竟然没有电!从家里接电,电线很长!几百米!不安全!接别人家的电很麻烦!离池塘远的水管也需几百米!还需将电线、水管摆好,完事后又收回!费时费力!池塘水常很少甚至无水!可用来灌溉的河渠里水却终年流水不断,用不完的河水!我想全世界非常非常多的地方也与此大同小异。我亲自抽水抗旱过很多次,为了安全,离池塘1、2、3米远需挖1口2米左右深的井,井底与池塘相通。壹井有数根管道的,开始壹段应安在壹起且成角形,避免有碍生产而因不慎被弄破。抽水抗旱时如家里井内抽水壹般。1口井可供4个左右水泵抽水抗旱。
好好的壹条农用道也弄成混泥土路,动则十万!百万!有几家人需从那路上过?能产出1粒粮食来吗?太奢侈了!请看:姚渡乡坪家村3千人左右,2011年专项资金是30万,2010年结余是20万,共50万。可贷款30万的7倍,共可拥有260万。前几年正奢侈计划耗费138万用于修组道等!每年政府拔给每人的耕保金就3百元!20多年前就已有少数农民有时也在抽水抗旱了!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伟业。
掠夺农民
作者 冬成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壹,中国农民在养老方面缺乏保障
近日在网络上读到壹篇短文《交了30多年公粮,却换不来余生的保障?》。作者是文革后出生的大学生,从七十年代末土地下放后农民交公粮写起。先是亲闻爸爸说奶奶当年,后来从有记忆开始而亲见爸爸妈妈当年。他们在那麽多年里,被迫交公粮,被迫先交公粮而后自留口粮,被迫交了那麽多公粮,经历了那麽多肩挑负重、路途遥远之辛苦,遭受了那麽多百般刁难之屈辱。现在奶奶已经死了,爸爸妈妈也已经老了。
作者感叹城市人过著上等生活,而农村人过著下等生活。作者写道:“交了30多年公粮养活城里人,到现在,爸爸这辈人大多已快70,可是没有养老保险。而城里人这样年纪的人壹般都有工作,每月从工资里面扣除壹些,企业负责多半,现在每月可以领到最高2500块的养老钱。”
作者進而揭露现在所谓的农民养老金究竟是怎么回事。“农民也有部分补贴养老,80岁老人每月80的养老钱,吃油都不够,农民要养老,需缴满15年,或是壹次性交清6-9万,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这可是天文数字,养了30几年城里人,到现在养老问题却老大难。”
最后,作者问天问地,问妳我他,特别是质问那自称拥有制度优势”和“为民执政”的中共当局。作者质问道:“已年近七十的老农们,交了30几年的公粮,他们的养老谁来管呢?”
二,严厉歧视农民是中共当局的本质
上述作者的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们都知道中共暴政铁石心肠,对人民之苦难从来麻木不仁。可是,我進而常想,为什么他们对农民之苦难更加麻木不仁? 想想大跃進大饥荒时,市民虽然也很饥饿,但中共总还每天保障给他们以某种定量供应,使他们基本上都饿而不死。(不知哪里有市民饿死者数据?)。那几千万饿死者总体来说都是农民。再想想后来森严壁垒的城乡二元化户口制度,苦了的依然全是农民。再看看而今的农民,他们的养老金,医疗金,安葬金又怎么样呢?虽然在某些地方稍微好壹些,但在绝大多数地方几乎都是象征性的,几乎等于零。壹般来说,今天的中国底层民众老不起,病不起,死不起。农民尤其如此。
近三十年来,有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勇敢地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表过很多很好的意见。比如国内学者杨继绳,又如陈桂棣和吴春桃,又如刘斌贤、谭作人、黄琦、陈云飞等人。壹群中国人的人类良心,不屈不挠地为中国天下人鸣不平,为中国底层民众鸣不平,特别是为中国农民鸣不平。非常令人敬佩!
却问那些当年的老革命不几乎都是来自农民家庭吗?他们不是有许多亲戚当年五六十年代依然生活在农村吗?他们不是长期在农村根据地得以逃生,得以生存,得以发展壮大,从此進而得以夺取政权的吗?他们不是口口声声说为了穷人翻身而闹革命,要建立更公平更公正的社会的吗?按照常理,他们因此本应该特别了解和特别同情农民生活状况才是,特别敏感于农民生活的变化才是,特别关切和努力促進农民生活的提高才是。
可是可是,为什么几千万农民,而且几乎单单地是农民,而且正是在他们这些老革命的统治下,在四年(1958年底-1962年底)的时间里被活活饿死? 为什么偏偏是他们这些老革命极度地不关心不敏感于农民的苦难? 固然彭德怀黄克诚周小舟刘少奇等势力曾经有所作为了,很好,但为什么他们的总体力度那麽迟慢而且那麽弱小,不堪毛泽东"妳他娘的"之壹击? 为什么偏偏是他们那拨老壹无制定出了那种和那麽些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特别歧视农民的制度和政策?
是的,关于这些问题,如上所述,已经有很多先進人士做了很深的研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回答。比如人们指出: 中共当年急于工业化而刻意牺牲农业农村和农民; 共产党制度下的下层浮夸和上层幻觉; 毛泽东的个人淫威,如此等等。这些当然都是很对的。
三,特别蔑视农村农民是中共的深层心理
不过在我看来,还有壹点很重要,却至今被人们所忽略,(也许有人已经论及而我知识不及?)。这就是中共领导人,特别是中共高层领导人,总体来说在骨子里特别蔑视农村和农民。
他们除了壹般地说来,对所有的人,包括对工人商人知识分子市民和所有的芸芸众生,壹概十分蔑视之外,他们对农村和农民更是特别蔑视,觉得那是下等的地方和下等的人,他们眼不见之便免了心烦了。君不见,他们進城以后再也不愿意回农村看访,再也不愿意与乡下的亲友交往,更不用说回农村居住了。偶尔我们看到他们故地重游或与民同苦同乐之类,那也多半是游山玩水而已,如老毛重上井冈山;或多半是布置好了场面,他们现场享受山呼万岁,更兼报道出来,洗那芸芸众生之脑,如麦苗儿青来菜花儿黄,毛主席来到了我们农庄。所谓心怀天下劳苦大众,不过是他们中共骗子的说辞而已,是他们中共之欺骗性格和欺骗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纵然有少数例外之高层领导人,他们依然怀着些许善良淳朴的冲动,那他们也还得接受党纪的约束。
那麽那些老壹无老革命们天天月月年年都干什么?干什么?当年我们不知道,把他们崇拜的不得了。现在总算知道了。他们除了马恩列斯毛的种种可怕的"伟大理想"之外,其主要心思不外乎是怎样享受舒适的城市生活,和怎样搞年轻漂亮的女人,如此等等。那个伟大领袖首先是他们的伟大领袖,是他们身边的言传身教的伟大领袖。那个伟大领袖的肆意淫威,肆意吃红烧肉,肆意享受特供密码雪茄13号,肆意搞女人,如此等等,都是他们最生动的榜样示范和精神来源。正如郭沫若唱曰,“大家齐努力,学习毛主席”。广大人民在他们心目中呢,从壹开始就不过是屁民而已,至于农民那更是不值壹提的屁民而已。只不过屁民这个词还要更待些时日才可公开登场,让那些级别较低的官员说出来。
既然当年的老革命如此如此,那麽后来的革命们,红二代们,官二代们,便继承革命传统,便也如此如此起来,而且与时俱進,更大光荣起来。当今的中南海诸公的感情和思路和做法?显然也在这条线上,而且六四屠杀后更是经过考验了,久经考验了,便更加赤裸裸,更加淋漓尽致了。君不见他们, 以及他们自上而下的整个官场,何等地以权谋私化公为私和贪得无厌? 君不见他们何等地把农民工蔑视地叫做"低端人口",冬日里壹夜间将几十万农民工驱离北京? 君不见贫困省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向来更高,而三大直辖市的录取线反而向来较低?君不见全国各城市几百万上千万农民工子弟上学难,中共当局对此不仅不给予帮助解决,反倒总是设下重重障碍,使得农民工更加生活困难,子弟更加上学困难?万恶的中共,丧尽了天良!
众所周知,在中共的眼里,中国人民是不配人权的,最多只配吃饭权。我以上特别指出的仅仅是在中共眼里,中国之农民则更是只配较少和较差的吃饭权。在全中国大饥荒时,那农民就根本没有吃饭权了。他们中共当局中的壹些人很可能当时在想,甚至私下里可能有说:饿死壹定数量的农民其实是好事,省了我党的许多粮食;以后需要多的人口时,让他们多生就是了。之所以中国四年大饥荒时饿死了几千万农民,而且仅仅是农民,之所以中共有特别歧视农民的户籍双轨制,之所以中国农民现在深受制度和政策歧视,几乎毫无福利保障,其原因之壹是,中共骨子里特别蔑视农村和对农民,这是他们的壹个基本的心理因素。在这壹点上,中共当年的老革命们和今日的新权贵们基本上都是壹样的 。中共暴政极度傲慢,以上是其中壹个方面。
极权统治
作者 林傲霜 写于 二零一八年
中共在未夺得政权前,为了欺骗裹胁广大农民为其卖命打江山,便人为地煽动所谓“阶级仇恨”, 硬给农村合法拥有土地的人扣上壹顶“地主” 的帽子,更说人家合法拥有的土地是“剥削” 农民而来,并承诺它若夺下政权便把这些土地和地主家的其它财产都拿来分给农民。使农村中-帮游手好闲、无能耐又想发财的流氓无产者,像著了魔壹样地跟着中共,杀人、放火、造反,明火执仗抢劫,搞所谓“土改”。,丧尽天良地整人,害人。结果 不但彻底摧毁消灭了中囯农村中的精英----乡绅阶层,用粗俗的痞子文化取代了士绅文化,也把大量的民间财富搜刮壹空。其中90%以上都流入党国官府手中,少数残汤剩莱如衣被,农具,日用品等物,农民也分得了壹些好处,尤其是农民按人分得了田土,还慎重其事地颁发了所谓“田契”( 也就是土地所有证)给农民。上面盖有鲜红的官印。并说“这田土就永远归妳所有了,这是党和毛主席的恩情啊”!许多农民真是感动得痛哭流涕,甚至高喊“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
但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中共“欲取先予”的欺骗手段。结果还没等农民高兴完,农业合作化运动便接踵而至。不过五、六年时间,全国农村实行“人民公社” 化,其手段 更加兄残,不仅将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甚至锅盆碗盏都壹下全收归“集体”所有,实际上就是党国所有了。农民甚至在家生火做饭也不允许。-律到“公社食堂” 去吃-点少得可怜的“吊命饭”。什么“田契”, 更是废纸壹张,农民变成了壹无所有的农奴。农民这时才如梦初醒,但壹切都晚了。1959至1961年间,中国农民被活活饿死三千多万,刘少奇也急得向毛泽东说“人相食,是要上书的啊”!
后来情况虽然壹度有所缓和,解散了公社食堂,农民有了少量的自留地。但紧接着中共又在农村大搞以“阶级斗争为纲” 的“社教运动”和什么“农业学大寨”。成天搞阶级斗争,政治运动。连多养点家禽家畜都叫“走资本主义道路” 弄来批判斗争。农民没有了生产积极性,干农活便“磨洋工”。结果人哄地皮, 地哄肚皮, 年年减产歉收. 但官方不管妳怎么减产歉收, 它要的公粮、统购、“八大提留”等-分也不能少。如此壹来,把这些苛捐杂税全部上交以后,农民能分到手的那点粮食,等不到来年便已无粮断炊了。这是当年农村中的普遍现象。而土地贫脊的山区则更是雪上加霜。
本文要说的就是四川省宜宾县,凤仪乡壹个呌许堰槽的地方。此地是不折不扣的穷山恶水。当地民谣都唱道:“有女不嫁许堰槽,不是吃包谷,就是吃红苕”。 上世纪七十年代,壹批所谓“知青” 从城里下放到此,当时此地属凤仪公社, 凤仪公社是属于宜宾地区宜宾县管辖下的壹个公社,有数千农民。凤仪公社地处宜宾西部,壹条条绵延的群山横亘东西,公社革委会就座落在两边是高山的夹皮沟中。如果再往西几公里,便是云南的地界了。隆冬季节,沟北面陡峭的断头山上看不到几株成形的大树,山腰和山顶间或有壹些积雪和墨绿灌木夹杂其间。南面的盖顶山,满眼全是壹片黄绛色,壹层壹层环绕而上的豆沙土壹眼望不到顶,壹些残留在窄而浅薄沙土上零落的干玉米杆,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据当地壹位老农说,许堰槽的两边山上原来不是这样,那时满山都是青葱翠绿的参天大树,山上不时还有豹子出没。由于1958年全国总动员大办钢铁,许堰成了宜宾县大炼钢铁的第二个基地,把山上所有的树都砍光了,所以才落得现在这个样子。而今河滩上都还摆着几大堆当时炼铁时留下的矿渣。随着老农所指,东面无数个小山似的红褐色矿渣历历在目,至少占据了上百亩耕地,壹片荒凉颓败的景象。
当时上山下乡落户在此公社的几十个知青分别插入各个生产小队,和农民们壹起同吃同住同劳动,感受着当地农民生活的劳苦和艰辛。农民们劳累了壹天,还要抽时间做自留地。从早到晚忙里忙外,壹年到头的辛苦。从生产队分到的粮食,不到壹年就吃完了。由于缺乏油荤,更是饥饿难耐,青黄不接时,只好东挪西借想法填饱肚皮,实在想不出法的,只好挖野菜、刨蕨苔,千方百计弄吃的。还有的农民在自留地上种蕉藕来充饥。在缺衣少食的日子里,壹些幽默壹点的农民私下自嘲地说:“这磨骨头养肠子的日子哪天才能到头哦?”
农民们苦不敢言,是因为那时讲政治挂帅,谁也不敢乱说壹句话。农民们还亲眼看到公社的壹位姓王的副社长,就是因为在批斗会上呼错了壹句口号,便当即被架飞机(反缚双手)来批斗,至今还在受到监管。
由于许堰槽生产队占地总面积200多亩,其中水田有50多亩,可耕种旱地80多亩,每年总产量6万斤左右。在全公社几十个生产队中数壹数二。因此,上级政府根据全队总产量,规定该队应上交公粮1万多斤,上交统购粮7000多斤。除交征购外,如果当年社员每人平均分上了500斤带壳粮,多余的粮食就必须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粮站,这叫“余粮”。虽然农民们心里不满,十分反感,但还是没有人敢公开反对。这样壹来,全生产队就几乎每家都会缺粮。为了吃饱肚子,生产队队委们铤而走险。队长召集大家开社员大会,并压低声音对社员们说:“我们队委会已开会商量决定,今年的粮食产量向公社革委会少报两万斤,不卖余粮,然后把这两万斤按人头、工分分给大家。如果哪个要去向公社革委会告密,我们全体社员就对他不起,叫他以后不好做人。这事,连我们队上的两位知青都积极支持。”在当时这就叫“瞒产私分”,即少报粮食产量,从而少向当局卖所谓的“余粮”。
本来农民自己生产的粮食,除了中共政府规定的所谓“公粮” 必须无偿地送给中共。这已经是野蛮地掠夺农民了。但当局还不满意,又巧立名目,规定农民还必须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壹定数量的“余粮” 给中共当局。其实哪是什么“余粮”? 完全是在农民的口中夺食。农民敢怒而不敢言。这位队长此举就是以少报粮食产量从而少向中共卖粮,故曰“瞒产私分”。,这在当时叫做“挖射秽主义墙脚” 的“犯罪行为”。会被判刑劳改的,全国这类事早已时有发生。但农民为了活命,虽“明知山有虎”,也只好去铤而走险。就这样,那年生产队每人都多分得200多斤粮食,暂时缓解了农户的饥荒问题。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可能是由于生产队少卖了粮食,或许是有人向公社干部走漏了风声,但好像也没拿到确凿的证据。于是公社便派人到生产队了解当年收成的情况,并专门安排壹个干部在队上“蹲点”, 所谓“蹲点” 就是住在队上進行调查。当时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上有句风靡壹时的流行语叫做:“阶级斗争壹抓就灵”。 这位“蹲点”的公社干部于是便来此处召开壹场“诉苦大会”。 想用这种形式来启发农民的所谓“阶级觉悟”, 从而揭出是否有人在“挖射秽主义墙脚”, 搞“瞒产私分” 这类“破坏活动”。在当时又叫做抓“阶级斗争的新动向”!
于是所谓的“诉苦大会”终于开始。壹天晚上,全生产队的农民都被召集来围坐在壹间不足50平米的茅草公房里。靠土墙北面摆着壹张方桌,桌上放著两盏油灯。昏暗的灯光勉强能照满整间土屋,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烟气,令人感到窒息。蹲点干部端坐上方,先是壹番文化大革命政治形势壹派大好的报告,然后是壹番要斗私批修,先国家后私人的党八股大道理。随后便动员大家要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并讲了今晚進行忆苦思甜大会的重要性。
由于这个生产队农民在划阶级成份时没有被划为大地主的,而仅有的两个划为小地主出租的农民都已在1960年大饥荒中饿死了,只留下壹个后人,没有符合被抓出来批斗的对象,农民们之间也没有多大的“血海深仇”。但主持人为了让诉苦大会开得有成效,便由队长安排贫协主席最先发言诉苦。
这位贫协主席年近六十,折皱的脸上满是花白的络腮胡。口里卸著叶子烟杆,烟头闪着丝丝亮点,缓缓地发出沙哑的声音。他说:“地主阶级剥削我们,地主阶级欺哄我们,在解放前确实有。妳们年青人还不晓得,地主能把田地租给妳,说明他还是相信妳,是把妳从头看到脚的。有些狡猾的地主还不把田地租给不讲信用,到时交不起租的贫下中农。只是在农忙时才请我们帮忙。当然,我们还不是要看啊,如果哪个地主对穷人凶,或太吝啬,我们还不是就不帮他,叫他请不到壹个人。记得有壹次,许堰下槽的壹家地主请我去帮他栽秧子,我们几个帮工壹早就下秧田,大概用了壹袋烟功夫(约两个小时左右)就把壹大块秧田的秧子全部扯上坎。这时狡猾的地主为了笼络收买我们,喊我们几个帮工烧烟了(即中途休息)。不壹会儿,就叫他家人把猪儿粑(壹种用糯米做成的食物)送到田头,说是让我们打腰火(中途加餐)。我们心里明白,这个地主明说是让我们几个帮工打腰火,其目的还不是想要我们吃饱了肚子,好多给他干活有力气呀。”这时,贫协主席顿了壹下,突然提高了声音频率,“妳们说,地主精明不精明?地主狡猾不狡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刘少奇也好像说过,要吃小亏占大便宜,看来地主阶级和刘少奇真是壹伙。”贫协主席说到这里,擡眼望了壹下主持人,继续保持高频率的声音:“我们被地主阶级残酷剥削了,我们有些人不但不觉得,还认为地主阶级对我们好,这叫什么?这叫愚蠢!”“所以说,我们壹定要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壹定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结尾有点像是在呼口号,语音已近乎声嘶力竭了。
“就是!”贫协主席话刚落音,民兵排长马上接过话茬,“我还听我死去的幺爹说过,有壹次,他在给地主薅秧子的时候,秧窝子已齐腰高了,那个狡猾的地主怕他薅秧子的时候偷懒,趁他还没有到田头,就先把壹瓶酒和壹碗回锅肉用壹条长板凳放在大田的中间。地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怕妳干活不踏实,马马虎虎,草草了事,没把整块田薅遍。如果妳在薅秧时没有吃到地主事先放好的酒和肉,地主还要克扣妳的工钱,妳没吃到他放的酒和肉,就是扣工钱的证据,下次也不再请妳了”。民兵排长擡眼望了壹下主持人,然后对着在座的社员,大声说道:“妳们说,地主奸诈不奸诈?坏心眼多不多?”会场-片沉默,其实此刻大家心里想的是:现在我们壹个月还吃不上壹回肉呢,要是谁能给我们壹碗回锅肉还外加-瓶酒,那不是我们的大恩人,大救星了吗?
别看农民文化不高,实则很有幽默的智慧。贫协主席的那些话分明是在“王顾左右而言他”,以回避追查瞒产私分这个要害,而民兵排长的那些话哪是在诉“旧社会” 之苦,分明是在说今不如昔;哪里是在说“地主坏”,分明是在说中共比过去的地主不知更坏、更可恶多少倍。事实摆在那里,沉默就是抗议。因此东拉西扯说了半天,既没有激起人们的什么“阶级仇恨”, 更没人往瞒报粮食产量上扯。这使得那主持会议的公社干部十分失望,又无计可施。
突然,不知是谁放了壹个声音又响、又长的响屁,而且声音在闷浊的空气中还很悠扬而自在地转了壹个圈似的,大有“余音绕梁”之势,使在座的农民都憋不住笑出声来,会场气氛壹下子就变了味。主持人见状,立即大声高呼起了口号:“我们壹定要不忘阶级苦!”社员们也七零八落地跟着呼喊道“我们壹定要牢记血泪仇!”不过社员们呼出的第二句口号声也渐渐不像主持人叫得那麽响亮了……这场闹剧便就此收场.
此后蹲点的干部在生产队呆了好几天,到处摸底排査,但始终没有壹个农民向他反映生产队瞒产私分的事情,他无可奈何,只好无功而返。因为农民们心里都明白,粮食是我们自己种的,为啥饭也吃不饱?妳共产党好在哪里?我凭什么要信妳的话?凭什么非要把粮交给妳中共?所以要想不忍饥挨饿,只能瞒产私分。农民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但妳中共干部不管什么花言巧语,革命道理也改变不了他们对“肚子饿了很难受,甚至要死人” 的那种担心与恐惧!这就是农民心中的“硬道理”!支持他们打赢了这场为了活命而维护自身权益的斗争!
中共对农民的迫害
作者 季鹏 写于 二零一八年
灾难其实是从农业合作化开始的。所以在正式描述大跃進之前,不能不补述壹下它的前奏农业合作化运动。
在前面关于毛对农民恩将仇报的论述中,我们主要介绍了毛在土改后立即建立并推广的粮食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紧接其后,就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来的大跃進就是以它为基础的发展和扩大版,所以它是毛改造小农经济的中间形式,或者说是向大跃進的过渡。
壹、从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看毛主义的反动本质
将人民组织起来,由各级政权和共产党组织直接严加控制,这是所有共产党国家的壹致做法,也是它的看家本领和基本功,不如此,共产党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1943年在延安的时候,毛泽东就发出“组织起来”的号召,大概可算作合作化运动之始。“组织起来”在毛来说,是个政治概念,而不是经济概念。因为在毛看来,只有把人们组织在-个个团体里,才便于共产党的控制、支使,才能变成党的工具和力量,共产党也因此才能战无不胜。正是这壹点上,毛的做法为很多人包括中共其他领导人所不理解,他们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认为毛的合作化步伐太快了,得不偿失。以致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老是与毛产生分歧。
按照毛早年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设想,和1949年9月政协第壹届壹次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都明确规定要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义的人民经济”。根据中共和毛自己的解释,这个“新民主义”的过渡期大概要十五到二十年。最初中共也计划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去实现农业合作化。
但是言犹在耳,墨汁未干,毛就开始反悔、自食其言了。最初的表现是195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写了壹份名为《把老区互助组提高壹步》的报告,这个报告的大意是要增加互助组的“公有”性质,为它们转变为“半射秽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准备。其时中国大部分农村的毛式土改尚未完成,山西省委的这个报告和意见具有前瞻性和政策导向性质,所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报告送到中共中央华北局,华北局的批复很明确:
“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
应该说华北局的批示完全符合当时的既定方针、政策。
山西省委的报告和华北局的批复又送到了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的手中,刘完全赞同华北局的意见,并稍作发挥上升到了理论。其基本的观点是:由于对土改后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的害怕,党内壹些人“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的办法达到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动摇、削弱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壹种错误的、危险的、变态的农业射秽主义思想。”
在其他场合,刘少奇進壹步补充阐明自己的观点:“壹是农业集体化应该建立在工业化的基础上,即先有工业化,才有农业集体化,否则无法改变小农的分散性,落后性,没有多大实质意义;二是少数农民富起来了并不可怕,将来到了壹定时候采用农业累進税加以限制,目前则不应加以阻止。”
可以看出,刘少奇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主要基于马克屎关于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水平的理论。他把“合作化”和“集体化”等同起来,这是共产党国家合作化的实质,也是它的特点,这种合作化实际上就是“半国有化”或“地方国有化” ,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真正的合作社经济。但刘认为在工业未能为农业提供新的生产机器,从而改变现有农业生产方式之前,不应该应强制推行半公有的合作化,并且应该允许部分农民先富起来。这仍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思想,是真正的“新民主主义”思想。
可是,这个报告到了毛泽东那里,却遭到了相反的命运。毛明确说自己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反对刘少奇和华北局的意见。为了从“理论上” 反驳刘的说法,他从自己的“理论顾问”陈伯达那里去搬救兵,陈终于为他找到了“理论根据”, 即:按照马克屎的说法,在资本主义产业革命前期也有过壹个类似合作社的“工场手工业阶段”。毛如获至宝,于是说:
“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壹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釆用蒸气动力机械,而依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壹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制基础,也是可能的。”
其实毛的这种反驳是难以立足的,因为农业与手工业是有根本性差别的,工场手业可以釆取专业分工合作的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农业因其生产方式根本不同,不可能仿效,所以即使到了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农业生产也仍然采取家庭农场的生产方式。而且,工场手工业也不是取缔私有制,跟毛的合作化性质根本不同。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毛这种牵强附会是完全错误的。
但毛在这里并未说出他的真实思想和观点,而且这个真实想法在当时还不好公开说明,这就是上面讲的,他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化将农民纳入国家的计划管理之中,通过控制合作社将农民的生产和分配权转移到国家手里,将五亿农民变成共产党的新农奴!使壹盘散沙的五亿农民变为供中共随意驱使的有力工具。
毫无疑义,在毛和刘这场争论中,毛的观点胜出,因为在共产党的世界里,谁的官大、权大,真理就在谁手里。
经过毛的壹顿强词夺理的解释加上训斥,刘便急忙认错、检讨、败下阵来。以后这成了固定模式,确定了毛、刘的君臣身份。之后,毛便借农业合作化问题大做文章,凡对毛的做法稍有异议者,便被提高到“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高度,扣上“右倾机会主义”的 帽子加以批判。终于没有不同声音了,农业合作化的進度便随着毛的指挥棒不断加速。
1955年下半年,从其他事务抽出身来的毛,壹手制造了所谓中国的“农业射秽主义高潮”,在不到5个月中,加入合作社的农户由1690万户增加到7000多万户,占农村人口60%多。到1956年,全国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毛为什么立即抛弃他的新民主主义,急急忙忙要实现农业合作化呢?除了上面讲到的政治上、经济上的的原因,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不能让农民变富、“变修”。在毛所有关于合作化的理论(理由)中,所谓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射秽主义道路,是最主要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是其最具欺骗性的欺人之谈。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暗藏着毛的狡诈、恶毒用心。
按照毛的说法,两极分化是由农民的自发势力造成的。这个说法非常正确。在毛用暴力剥夺了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分给缺地、少地的农民以后,农民占有土地的状况(除地富外)基本拉平了。但过不了几年,农村的贫富差距又拉大了。因为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但人的年龄、性别、体力、智力、品性都不同,单说新的致贫户,有因老弱病残劳动力缺乏造成的;有因天灾人祸导致收入大减、支出骤增造成的;有因不会经营、不懂技术搞砸的;有因生性懒惰、游手好闲,甚至吃喝嫖赌致贫的,如此等等,不壹而足。反之,家庭劳动力多,懂经营,有手艺、又勤劳节俭的会很快上升为富户。贫困户中的壹部分如老弱病残幼、寡妇,因无力耕种自己的田地,就会将自已的田地出租甚至转让,再次沦为无地的赤贫户;而壹部分富户便会自然上升为新的富农、甚至地主。这就充分说明了过去农村中的贫富差距是自然形成的,地主、富农不是靠杀人越货、强买强卖而变富的,而是正常的“优胜劣汰”自然法则选择的结果。毛及毛共为了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而煽动卑鄙恶毒的阶级斗争,其“理论” 在事实面前早己不攻自破。
农村的阶级分化既然是自发形成,就说明这是发自人的本能的行为,是客观规律的体现。天天讲唯物主义的毛泽东却视其为洪水猛兽,必欲以暴力压制、去除、削平之而后快。
但是,毛通过消灭农村“自发势力”,消灭新的“冒尖户”, 用暴力手段使他们重新变成贫穷,就能使所有人“共同富裕”吗?显然,这在逻辑上和现实上都是讲不通的,绝无可能的,事实是,在将壹切冒尖户削平之后只能达到“共同贫穷”。
我们先从逻辑上证明毛的“共同富裕”为欺人之谈。毛要农民進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堵死其“自发势力”,堵死发家致富之路。但是否如此就能“共同富裕”呢?我们知道,在劳动工具极端原始、落后,而又吃“大锅饭” 的合作社体制下,单靠在合作社出工挣工分是不可能富裕起来的。如果真有人富了,冒尖了,必有“资本主义” 行为(如搞“投机倒把”, 多搞自留地、有其他收入来源等),按照毛的政策,于是就揪出来批斗、没收其“富产”,甚至投入大牢。如此“疾富如仇”的政策,能使人人都富裕吗?此其壹;其二,毛要实现毛式“共同富裕”,就必须实行平均主义、或基本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这样,本来勤劳苦干,或聪明能干的人就只好“随大流”,因为谁也不愿比别人多干活、多出力而拿壹样的报酬。正如当年农村流行的民谣壹语点破的那样:合作社,大锅饭,富变穷,勤变懒。说穿了,所谓“共同富裕”实际上只能是“共同贫穷”。
再从实际层面分析。在“私有、单干” 的状态下,农民之所以求富、变富,是因为土地是自己的,耕牛农具、山林水产以及房屋、家具也都是自己的,所以舍得下本钱投入。人们积累属于自己的财富,不仅自己享用,还可留给子孙后代。而加入了合作社,特别是高级社之后,就是被“共产”,所有生产资料都变成了“集体所有”,实际上是准国有、官有,“耕者有其田” 根本不存在了。合作社社员失去了土地和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就失去了发家致富的动力和条件,既失去了发家致富的动力,又失去了致富条件,这样的人群还能“共同富裕”吗?
还有壹个普通人都懂的道理,即农业劳动的特点只适合壹家壹户为经营单位,而不适合壹大堆人的集体劳动:首先,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它在劳动力使用上不同于工业、手工业那样壹年四季、千篇壹律的投入,而是要灵活分散使用劳动力。壹个家庭可以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长处,各尽所能,实行林牧副渔各业互补性的综合经营,从而创造最大的价值。正如宋代诗人杨万里的诗中所描写的那样:“昼出耘田夜织麻,村庄儿女各当家,儿童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这种各尽所能见缝插针式的家庭劳动的优越性不是合作社的集体劳动方式所能比拟的。另方面,农业劳动时间与劳动成果分离,使农业劳动不合适釆取“按件计酬“或“按劳计酬”的分配方式,而只能与最终成果挂勾。正因上述特点,决定了合作社的“大呼隆”出工方式和工厂式管理方法不适应农业。合作社经营这些先天不足,加上在实际工作中毛所倡导的干部野蛮暴力的极权主义作风,使得名为农民合作互助组织,实际变成平均主义、强迫劳动、效率低下的“劳动营”,农民变成国家的农奴。这样,农业的衰落和农民的悲惨命运就注定了。(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是:同样的土地,在毛时代生产的农产品,难以使人们吃饱穿暖;而今天,人口成倍增加,反而应有尽有,绰绰有余。)
抛开那些冠冕堂皇的宣传,从根本上讲,毛要搞合作化(后来还要搞公社化)根本的原因就是要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合作社里,捆绑在共产党的战车上,使之成为毛和毛帝国实现其野心的驯服工具。优越性只属于毛和毛政府及其爪牙。为了这种卑鄙目的,毛不惜剥夺农民的自由,不惜使农民“共同贫穷”, 不惜让全国人民吃不饱穿不暖,深陷在“短缺经济” 的泥淖之中。
在毛主义的各种“革命理论” 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和人们“变修” 是两大主题,其实,这两大主题的共同任务就是防止人们变富。毛在不同场合都宣扬人富了就会变“修”的理论,前面提到过的1957年11月毛在莫斯科出席世界共产党最高级会议上,他就说到:
“有人说穷是坏事,我看穷是好事。越穷越要革命。人人都富裕的时代是不堪设想的……热卡太多了,人就要长两个脑袋四条腿了……”
1959年11月下旬,毛泽东在杭州西湖南屏山别墅,召集几位政治委员和几个省市的负责人开会座谈。会余,毛跟他的卫士长李银桥在西湖散步时谈到“和平演变”的问题时说:“法国的《快报》评论说‘穷是中国革命的动力’,‘穷是动力’这句话讲得很对么!因为穷,就要干,要革命;富了情况就不妙了,就会出问题。”
六十年代初期,毛跟他贴近的服务人员说:现在解放军战士每人每月有十元补贴,这对农村青年是很有吸引力的。言下之意是,如果农民都富了,谁还愿当兵呀!他的兵源也会成为问题了。
这就是毛的“穷、富理论”。“穷”不仅是他造反夺权的必须条件,而且也是巩固他的统治所必须的条件。这虽然是针对全体人民而言的,却首先是对农民而言的,因为农民人数最多,是最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者、供应者,因而首先必须严格把这些人控制起来,牢牢捆绑在共产党的战车上。——这就是毛搞农业合作化的主要、真正目的。
这样壹个“疾富如仇”的人会让农民都富起来吗?!
所以,不要幻想毛会给中国人民、特别是占人口最多的农民过上富裕生活。
但是,如果有的合作社凭借特殊条件和运气,真的依靠集体劳动就 “富”起来了怎么办呢?那也不怕,国家可以通过“价格杠杆”,以及税收、摊派、劳役等多种手段,想让农民要多穷就会有多穷。总之,在毛的统治下,就壹般老百姓来说,富比登天还难,而穷则不请自到。
有人以为毛之所以钟情合作化(后来更钟情公社化),是因为误听了下面干部报喜不报忧的欺骗,以为合作社真的大幅度提高了农业产量,农民真的拥护合作化……,总之,是毛被欺骗了,是受骗把坏事当成好事去办。
这真是太低估“伟大”的毛了。只要想壹想,毛和毛共当年是靠“杀富济贫” 起家,后来毛发动的运动要打击的人,也都是与“富”沾边的人,如此妳就知道“喜贫仇富”是他终身“所爱”、所为(当然这只是对别人而言)。毛真的没有听到“报忧”的声音吗?“右派”们的言论不是“报忧”的声音吗?结果怎样呢?……就拿农业合作化来说吧,毛本人就是农家子弟出身,难道他不懂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民的心理?谁愿意被“共产”?谁不想发家致富?正因为他懂得,所以才拿“合作化”这个法宝来整治农民,让分散单干、自由惯了的农民变成毛的国家的忠实奴隶,去为实现他的伟大战略目标卖命。正如他在训斥梁潄溟时说的:共产党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难道还不了解农农民,用得着别人在“关公面前舞大刀”吗?
再来看看当时确有的关于农业的“报忧”声音。以及毛是如何对待这种声音的。
最早指出农民对合作化有顾虑和害怕情绪的,是中共中央原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邓在1953年4月的壹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反复说到农民“怕共产”、“怕社会”、怕露富。所以强调搞互助合作不要动摇农民的私有制基础,并且应该采取鼓厉农民发家致富的政策。
邓子恢绝不敢凭空说这些话。会前有壹份《河北大名县委对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所犯盲目冒進的错误的检讨》的材料,十分详细叙述了强迫“小社并大社”,并要农民将土地、牲畜等全部带進合作社,动摇了私有制基础,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和消极反抗的情况:“大量农作物堆在地里无人管,任其烂掉,冬季基肥和副业无人理会,大牲畜饿死冻死无人管……壹个社员说:‘俺的社五十多户,如果允许自由退出社的话,壹天就能退四十户。’”
1953年3月壹份关于农业的中央文件提到合作化运动:“急躁冒進、贪多贪大,盲目追求高级形式与强迫命令”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份文件大概是刘少奇签发的,所以毛不久就怒不可遏、气势汹汹地指名道姓发出了壹封“对刘少奇、杨尚昆(中办主任——笔者)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 的信。(见《毛选》第五卷第80页)刘、杨自然要作“深刻检讨”了。
但是毛余怒未消,认为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1953年10月他撇开邓子恢找到中央农村工作部陈伯达、廖鲁言两位副部长,先将邓子恢肯定的“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大批了壹顿,然后要两位副部长下达发展合作社的任务,要把任务逐级硬性往下摊派,限期完成,来个与邓子恢的报告“反其道而行之”。 两位副部长秉承毛的圣旨,主持召开了“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 强行通过了壹个决议,下达了发展合作社的硬性指标。各地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以强迫命令的手段迫使农民入社,无法抗拒的农民只能用大肆宰杀耕牛、出卖生猪及破坏生产工具的办法来消极抵抗,致使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以致各地“告急”电报雪花般飞向中南海。
但是,这时把全国农村搅乱了的毛外出寻芳踏春、去杭州欣赏天堂美景去了。留在家负责中央工作的刘少奇和周恩来看到情况危急,不得不从1955年1月至3月连发出五道紧急指示,纠正各地在合作化中的“急躁冒進”、“ 强迫命令”的做法,才勉强制止住农村严峻形势的发展。
3月,毛回到北京,刘少奇、周恩来、邓子恢等向他汇报了几个月来的工作情况,特别讲到为缓解合作社发展过快造成的紧张形势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及效果。知道是自己放的火的毛对刘周邓等人为“灭火”行为只好表示肯定。并且共同做出了壹个壹年半以内停止新建合作社、将全国合作化的期限延长至三个五年计划的决定。看似毛有所觉悟,要改邪归正了。
谁知,从来说话不算数,反复无常、翻云覆雨的毛跑到上海,听了他的“好学生”、惯于献媚取宠的柯庆施的壹番怂恿,立即把自己十多天前的决定推翻了。5月上旬,毛回到北京,立即吹起加速合作化的法螺,他对邓子恢说:1955年合作化必须“化”到百分之四十。还警告邓不要“重犯”1953年的错误!
邓子恢想维护毛点了头的 “三个五年计划实现农业合作化” 的决定,却受到毛的激烈批评,毛于是决定干脆绕开政治局亲自指挥农业合作化的运动。毛立即下令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会上不点名批判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有人像“小脚女人走路”。谁都知道这是对邓子恢的指责。会后,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批判“小脚女人”的反右倾斗争高潮。不久,邓子恢便被撤职了。
接着,毛在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扩大)全会上发表了他那通关于“不要良心”的著名讲话:
“在这件事情上(指农业合作化——笔者),我们是很没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我们)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我们有些同志太仁慈,就是说,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为了增强合作化运动的声威,制造恐怖气氛,毛接着宣布要在今、明年進行壹场“肃反运动”。与会者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毛的用意:用恐怖开道,为合作化运动“护航”。大家不约而同紧张起来。
毛关于“不要良心” 的讲话实际上就是对1953年以来种种有关合作化的“报忧”言论的总回击:妳们不是反映农民害怕“共产”、害怕“射秽主义”吗,妳们不是说合作化快了农民消极对抗吗,妳们不是说带土地、农资入社引起农民壹片恐慌吗?好了,我现在告诉妳们:我就是要消灭小农生产,消灭私有制!就是要恐怖!搞合作化就是要凶,就是不能讲良心!不能有良心!——妳们还有什么意见吗?!
毛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把五亿中国农民变成现代农奴,变成“大锅清汤穿草鞋”的“射秽主义”公民呢,这个原因笔者在上面已经分析过了,这里再简单地重复壹句:当时对毛来说最现实、最紧迫的,就是通过合作社把农产品分配大权掌握在国家手里,最大限度地用于从苏联交换工业机器,特别是军事工业技术。毛认为这是压倒-切的任务。
毛既然已经把合作化的话题讲到这个份上了,谁还敢说什么,大大小小的“小脚女人”不是靠边站、就是编入劳改大队去了。敢于对抗合作化的“阶级敌人”和“资本主义势力”,更是壹扫而光,扫進监牢去了。于是,“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出现了。
二、催人变穷变懒的中国农业合作化
应该说,农民在生产中并不是完全没有“互助合作”的要求的,在远古的年代,农村中就流行壹种“换工”的互助方式,某些缺乏强劳动力的家庭(如寡妇、老、弱、病、残人家),如果又请不起雇工,除了亲友的帮助外,就只能指望“换工”解决难题;还有些劳动,如修整道路,建小型水利、打井等,单家独户难以進行,需要相关家庭的“合作”。但这些都是不触动私有制前提下的互助互利,是另壹种形式下的等价交换,又都是在双方(或各方)协商自愿下進行的,因此受到农民的欢迎。又如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生产、消费、流通、信用合作社,也都是这类性质的真正互助互利的合作组织。
但是这不是毛泽东、共产党所要的“合作化”,毛想要的是,通过合作化消灭私有制,将农民纳入国家管理,“使小生产绝种”! 所以,毛的互助合作号召壹开始就是默认的陷阱。初期他也打着“动员”、“引导”,“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幌子,到后来就是实实在在的强迫命令、明明白白的抢劫了。
浙江吴兴县善连区的方法具有典型性,简单说就是以阶级斗争开道。全区首先召开斗争富农的大会,全体农民被迫参加。被斗争的富农的罪状是“走资本主义”和“反对合作社”,不管是否有事实,被斗者都要交待这两大罪行,否则便拳脚俱下。
接着,县委宣传部长当场宣布:“走射秽主义道路的,就入社;不入社,”部长指著刚刚被斗争的站在壹旁瑟瑟发抖的富农,“就跟他们壹样。”
农民们以为共产党又要来壹次划成份了,想起刚过去不久的土改,谁不害怕自己被划成地主、富农?原先不想入社(因为报纸、广播说政策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农民便赶紧找干部报名入社,有的农民特别是妇女被斗争大会的场景吓昏了头,壹边哭壹边要求入社。这种场景被毛的喉舌报道为“农民哭着喊着要求入社”,“充分证明了农民中蕴藏着极大的射秽主义积极性。”
与这种“积极性”同时出现的是各地到处(趁入社之前)宰杀耕牛和其他大牲畜的现象。商业部1954年12月通报云:
“第四季度以来,许多地区牛羊上市量骤增,收购计划大大超前,且有许多母牛、乳牛、小羊、小猪,猪仔价格也随着下跌,这种情况几乎在全国各大城市均有发现。热河省出现大批宰杀耕牛,山西省北部牲口向绥远倒流,四川农民养猪数字大减。”
中共热河省委12月向中央报告农村牲口市场的反常情况:
“入秋以来牲口市场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反常现象,各地牲口价格普通下跌三分之壹到壹半左右……国营公司第三季度收购耕牛壹万五千八百七十七头,超过计划百分之九十九点壹,超过去年同期六点五倍;收购羊十壹万四千八百四十二只,超过计划百分之九十九点四,超过去年同期十点三倍……有些地区还出现宰杀耕牛现象。据宁城县报告,全县杀驴壹百四十九头……喀利沁、平泉、朝阳、赤峰等地亦发生杀驴现象,有的农民因政府禁止宰杀耕畜,就故意砸断驴腿,再要求宰杀驴。喀利沁旗卖耕畜的农民见国营公司不收购耕畜,先把牛牙打掉,装作退役老牛牵到市场出售。”
华南分局书记古大存、赵紫阳送呈的报告称:
1954年12月下旬,各地普通发生农民大规模杀猪现象,猪价骤降。中山县张家边乡杀死母猪七十多头,小猪仔的价格从过去的六十万元(旧币,相当于后来的60元)至壹百万元壹担的正常价格陡降至十四万元壹担。粤东潮安县九区发现壹天即杀母猪四十多头,台山县壹农户将刚产下的十只小猪全部弄死。总而言之,农民认为要“共产”了,不过了。春天大忙季节,不积肥不添修农具,入了社的出勤率很低……新会、吉安县的农民反映:“共产党变了脸!”“共产党要整死人……”
农民们这种消极反抗当然是徒劳的。在毛泽东看来,更是可笑极了,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能吓唬谁呢!农民们当然知道他们斗不过共产党,他们只能以这种近乎自残的方式表示抗议。
合作化运动在毛的亲自指挥下,以更加迅猛之势发展,按毛的说法,就是农民的“射秽主义积极性爆发出来了”,到处是捷报频传,报纸上全是农民踊跃入社的报道,形势壹片大好不是小好……
毛泽东其实并不糊涂,报纸的报道、各地的“喜报”,他知道那都是为了取悦他的产物,他不会照单全收。他要用他的方法了解-点农村的真实情况。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最高潮时,毛的卫队长李银桥回河北安平县老家探亲,毛让李银桥顺道了解当地合作化的情况,回来向他汇报。
李银桥回来了,告诉他家乡的区乡政府是这样搞合作化的:区里派下来的干部到村里,让全村人站到场院里,宣布:跟蒋介石走的站那边,单干;跟毛主席走的站这边,搞合作社。人们都选择加入合作社。
毛泽东听了也只能说基层干部们是“胡闹”。为此还给河北省委第壹书记解学恭写了封信,批评他的基层干部们工作方式“太简单了”。当然,合作化还是要照样大搞,任务必须完成。因此“胡搞”愈演愈烈。这些毛当然也知道,不过他已经批评过了,就算尽到他的责任了,万壹后世有人考证出合作化运动搞强迫命令,那也与他无关。
在毛亲自大力推动下,在千千万万“不要良心” 的干部的威逼恐吓下,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全国;至1956年初,即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在全国农村,包括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深山大泽、徒步要走几天才能到达的山村,都已经实现了合作化。确实堪称世界奇迹。
如此“超高速”,使好大喜功、自认为天下无难亊的毛兴奋莫名,又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睡了。由于难以抑制的成就感,同时也为了给那些叫嚷合作化“搞快了”的“右倾”分子以有力回击,毛在1955年冬将各地精选报送的176篇歌颂合作化的典型材料亲自编选成《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壹书,并为之作序。这时,志得意满的毛自以为已经拥有了无所不能、无坚不摧、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神奇本领。在序言中,他自比孔子,说他为了编此书“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更远更宽。大概他认为他的《高潮》壹书,也要流芳千古并要盖过孔子的《诗经》、《春秋》了。
遗憾的是,合作化运动并没按照毛的预计带来生产力的大发展,据三十年后才公布的数字(当时绝不能公布),1956年全国棉花比上年减产147万担,生猪减少250万头,大牲口减少壹百多万头,这相对当时落后的农村生产力并不是小数字。还有;1956年12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的简报称:“最近在电话中与辽宁、安徽、浙江、江西、四川、陜西、河南、河北等八个省农村工作部联系……今年秋收分配前后,在壹部分农村合作社内,出现了社员退社的情况,退社户,壹般占社员户数的百分之壹,高的达百分之五,思想动摇想退社的户,所占比例更大壹点。浙江宁波地区,已退社的约占社员总户数的百分之五,想退社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广东全省已退社的约七万余户……辽宁省今年是丰收年,也发生退社现象。”
河南省委报告:“临汝县汝河南原十区壹带,曾经壹度发生所谓‘闹社’……共包括三万人口的地区”,“严重的地方,发生打骂干部,甚至私自改选干部和人民代表,个别社抢分公粮,最后是闹分社、退社。”
不要小看这1%或5%的退社户(这本身已是大大缩小了的数字),要知道,这是些抱着宁愿坐牢或被划为阶级敌人的风险的勇士!后来(1978年)安徽凤阳县的小岗村那十八户农民搞包产到户,就是人人摁手印,发誓要为被发现后抓去劳改甚至被杀头的同伙送饭、照顾其遗属。这种阴森可怖的气氛和“壮士断腕式”的悲壮,说明了当时农民与当局对抗是要冒多么可怕的风险!也说明了毛的农业合作化是建立在多么野蛮、残暴的基础之上!这些农民很清楚,他们知道“闹退社”的后果,可是他们顾不得了,为了生存,为了求得壹点可怜的自由和保护那麽壹点点私有财产,他们豁出去了,利用共产党曾经公开宣布的“退社自由”政策,决心拿自己的生命和全家人的命运赌上壹把!
果然,从来背信弃义、拿誓言当陷阱的毛,面对这壹小部分不肯驯服的农民,立刻祭起了他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法宝,指示要坚决打退“农村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進攻”。就像后来他说知识分子有“知无不言”的自由,而他有镇压的自由壹样,农民可以有“退社的自由”,可他也有“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自由!毛指示在合作化的同时开展“整社”,也就是整那些试图反抗合作社,妄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刁民和那些立场不坚定的干部。
对那些少数“闹社”、退社的农民后来的具体处置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他们绝没有“好下场”, 即使不被抓進监牢,也决不会让他们活得舒服。结果这些退社户后来又都“走合作化道路”了,因为大跃進之前中国已没有了“单干”的农民。
而那些不敢闹退社的顺民情况又怎么样呢?看看当局对他们真相壹些零星半点的内部报告吧:
鱼米之乡的浙江,其人民历来勤劳智慧,刻苦耐劳,合作化后却是另壹番景象,永嘉县报告的情况是:
“1956年,成立高级社以后,懒的人天天多了,勤的人天天少了。群众在喊:天天困在这里,困死了,困死了!做功作德把我们解开吧!”由于人心变了,出现邓子恢所说的“有些社把整片土地抛荒了还不知道,粮食收起来放在场里霉烂了也无人过问”这种触目惊心的现象。
素以描写农村和农民见长、曾热情歌颂农业合作化的著名党员作家赵树理,时在山西长治地区壹个县挂职当县委副书记,眼见中国农民在实现合作化后的景况,良心未泯的他,在1956年8月间给当时长治地委负责人写信,信中说:
“试想高级化了,進入射秽主义社会了,反而使多数人缺粮、缺钱、缺煤,烂了粮,荒了地,如何能使群众热爱射秽主义呢?劳动比起前几年来紧张得多,生活比前几年困难得多,如何能使群众感到生产的兴趣呢?”
赵树理的“良心” 尚存,显然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赵的这些言论后来被作为罪证,在文革中被毛泽东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了。
从来就与壹般人的是非判断相反的毛泽东,却坚持说合作化以后农业的形势是大好不是小好。全国的新闻媒体、宣传工具都开足马力报道合作化后的“大好形势”。毛的说法也是有根据的:已经把五亿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这难道不是壹个伟大的胜利!毛壹贯认为,只有组织起来(毛叫做“团结起来”),才能形成力量,共产党之所以能战胜国民党,善于组织民众是壹个重要原因;反观国民党的失败,在壹定程度上也是缺乏对民众的组织控制能力所致,尽管当时它统治了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和人民,但却形成不了力量。结果被统治区域、人口少得多的共产党打败了。
建国后,毛共虽然建立起了严密的、滴水不漏的全国党、政控制体系,但毛认为还不够,有些事情不能单靠行政手段解决,只有把人民的生存权、人民的“饭碗”控制在自己手里,让他们要仰仗妳才能活命,那才是最可靠、最有力的控制。而合作化就基本上解决了这壹难题。毛常说 “把六亿人口的饭碗都管起来。”六亿人中最难管的是五亿农民,五亿个小生产者,在他们自主经营的时候,生产什么,卖多少,留多少都由他们说了算。这样国家的事情就不好办。现在,农民進了合作社,生产计划、产品的分配全都由合作社的领导决定,而合作社领导都是党委任命的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他们绝对听党的话。这就等于由政府间接将农民的生产、分配大权抓在了自己手里。农民要吃饭,只有出工挣工分,只能服从合作社的调配,叫干啥就干啥。这样,政府就把五亿农民的饭碗“管”起来了。
前面讲到农民在加入合作社后普遍出现的“变懒”现象,但这个问题很快就解决了。人总要吃饭,而饭碗掌握在合作社手里,简单的办法就是:对偷懒者、不出工者、出工不出力者,不分给粮食,不给饭吃!再结合牢牢锁住妳的双脚的户口制度,妳能逃到哪里去呢?
另外,毛泽东搞合作化的重要目的之壹,就是要把农民这个最大的劳动力资源充分挖掘出来,运用起来,它指望合作社能够增产增收的最大法宝,也就是在此。依毛过去在苏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经验,让农民的劳动时间增加壹倍,他们便会干出比原来更多的活,产出多壹点农产品。所以,对于懒、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决不能听之任之,各地先采用规定每人的劳动定额、实行计件计量记工分等办法;如再不凑效,就动用专政工具,很多地方成立了“赶懒队”、“专政队”,对不出工或出工不出力者采取强制劳动的办法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入了社的农民(称社员),不管他愿不愿意,出工、出勤的时间都比单干时成倍增加了,1956年元旦《人民日报》社论就说:今后农民干活的时间要加倍,妇女要下田做工:“农村中的男劳动力,在黄河淮北壹带,有些地方,从前每年只能做工壹百多天,合作化之后,可以做工两百多天,女劳动力过去不使用或较少使用,合作化之后就要使用上了,也可以每年工作壹百多天或两百天。”这个社论如果不是毛亲自写的,也是秉承他的旨意而写,由他审定的,文中的“可以”二字实际上就是给各地下达的任务。除了毛之外,恐怕谁也没有这种驭使万民的霸气!少年时代就最厌恶做农工、最厌恶劳动的毛,专以“劳改”苦役作为惩罚人的手段,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毛反过来说:“己所不欲,要施于人”( 给彭德怀关于自由民主的信,见后文)。所以,合作社的壹伟大成就就是充分利用了労动力资源,把数亿农民变成了日夜劳作的农奴。
关于合作化后中国的农业生产,据毛说是“增产增收”的,中共到如今也坚持毛的说法,意在说明“合作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他们这样说,也肯定有当年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可是,毛时代的各种数据有多少可信度呢?在毛的“良心要少壹点”、“要凶”、“不要太仁慈”,合作社“只准办好,不准办坏”、否则就干部“应该改换工作”(实即撤职查)的巨大压力下,有哪个地方、哪壹级干部敢不讲自己所管辖地区的合作社“增产增收”呢?正因为如此,后来在征购粮食时才发生那麽多交不出“余粮”、或交了“余粮”便饿死人的现象。毛泽东的“丰收”就是建立在亿万农民忍饥挨饿的基础之上的。就这点来说,合作化跟后来的大跃進、人民公社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程度有所差别罢了。
合作社的另壹大隐性罪恶还在于,它用统壹管理、统壹指挥和平均主义分配的方法,扼杀了农民中的优秀、拔尖人才和专门技术人才,等于扼杀了农村中壹切先進生产力,这些“冒尖”能人都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 受到打击,不是送進监狱,就是七斗八斗被削平了。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还需要澄清几种中共官方宣传的观点,首先是迄今为止中共宣称的,说毛只是急于求成,马不停蹄地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又从初级社到高级社,接着变成人民公社,没有整顿巩固的时间,所以办不好。其次是邓子恢壹类人说的,合作化只是搞早了,农民还没有相应的觉悟,是个先天不足的“早产儿”,所以办不好。这两仲说法大同小异,本质相同。还有壹种是刘少奇的说法,应该先工业化、后集体化,只有到了国家能为合作社提供大量、足够的农业机械和化肥时,合作化才能成为真正的新的生产方式,而不仅仅是把农民强制“合在壹起”進行 “集体生产”。
这几种说法都是错误的,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说合作化或公社化只是过急、过快、过早了,实际上是为毛粉饰、开脱。试想,如果按邓子恢等人的意见把合作化推迟几年,合作化带来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吗?就会自行解决吗?事实是合作化后毛就壹直在“整社”, 在進行“社教”, 不断批判农民的“资本主义倾向”,打击“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直到毛死去,合作化和公社化搞了二十年,也“整顿” 了二十年。结果怎样呢?是问题越整越多,越整越糟。邓小平为了“救党”、“救国”, 不得不最终废弃了合作化和它的升级版人民公社制度。可见,这根本不是什么“发展过快、过早”和“农民思想觉悟跟不上” 的问题,而是它本身是壹种违反人性和农业生产规律的反动体制,反动举措。废除这壹制度后,中国人民立即就从毛执政时期的“吃不饱、穿不暖”、“样样短缺”的噩梦中苏醒过来了。
至于刘少奇的观点,表面看颇具壹点“理论性”,有点“唯物论”的样子。但他只是从生产工具、即物质装备的角度去看问题,以为只要拥有了现代化的农业装备,农业就可以实行大规模的公有化生产了,就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生产力了。这是苏联集体农庄理论的翻版。它没有看到农业生产关系方面的深层问题,前面已经说过,农业是壹种最具个人和家庭经营的产业,不论是手工式的传统生产,或使用现代化的机械化生产都不适合釆取大规模工业式的经营管理方式方法,因为,即使在机械化生产的条件下,同样不能改变农业生产固有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它只能适应于全权的责任经营,灵活使用劳力和农业资源,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探索,最后选择了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模式,这壹模式既具备家庭经营的特点,又兼容现代化、机械化的优点,经过百余年的检验证明它是正确的。美国1977年直接从事农业的的劳动力只有241万人,占总劳动力百分之二,其生产的粮食和农产品不但满足本囯两亿多人的需要,还大量出口,成为世界第壹大农业出口国。相反,苏联以及东欧国家虽然己在壹定程度上实施了机械化,但粮食和农产品却长期、严重短缺。这壹事实,已经雄辩地证明了两种农业体制孰优孰劣,也宣布了所谓农业集体化的失败。所以,刘少奇的思想或观点,实际上仍然是错误的、不可行的。
“没有经验”,是为毛的合作化政策失败开脱的又壹说辞。但是,如果说1953、1955年的合作化是由于没有经验,而建设射秽主义强国的心情过急,因而犯了急躁冒進、好大喜功的错误尚情有可原的话,那麽,后来的大跃進失败,经过那麽空前、惨烈的大灾难,毛应该有足够的“经验教训”了吧,可是,此后毛对他的“三面红旗”并无丝毫改弦易辙之意,更无悔改之心,仍然要坚决维护这壹体制,还要当作心肝宝贝要推广到城市中去,这些又作何解释!
专制统治
作者 季鹏 写于 二零一八年
现在轮到看这枚硬币的背面了。令人惊诧的是,这背面的却写着四个触目惊心的大字:地狱之门。
1958年7月下旬,当各种农业生产卫星相继炫丽绽放之时,毛的喉舌《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式宣称:
“只要我们需要,要生产多少就可以生产多少粮食来。”
8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刘西瑞的文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霎那间,这句“名言”便传遍了全国,成了当年最响亮是口号之壹,被刷写在全国城乡直至偏远山区农家的墙上。
接着,毛共中央向有关科学家下达“粮食多了怎么办” 的研究课题。
但也就几乎与此同时,在“人民公社”里享受“天堂”生活的社员们却真正坠入了黑暗深渊,落到了货真价实的地狱。
壹、在表面的背后
值得指出、也是令人不解的壹个问题是:当年那些吓人的高产卫星,是怎样骗过素以老谋深算著称的毛泽东的“法眼”的?毛不是亲自考察、亲眼所见、深信不疑的吗?可见,强中更有强中手,毛的骗术其实并不是最高明的,他被他那些乡、社小干部的魔术轻易就骗得喜笑颜开,几乎成了傻瓜白痴。
就拿他出巡的第壹站,后来成了全国的样板的河北徐水县来说,那令毛泽东心摇神迷的“山药山”、“棉花树”,其实那骗局并不太高明,“山药山”除了表面是真正的‘肥料’,里面全是土疙瘩;而棉花树则是人工接嫁的,所有这些都是毛到来之前连夜搞出来的。可是伟大领袖真的被“迷”住了。
当然,张国忠书记(后来又变成了徐水人民公社主任)能骗住毛泽东,也不能说没有下壹点功夫、施壹点手腕。他在要求徐水人民放高产卫星时也确实发了狠劲,如他下令每亩山药必须种植壹万五千株以上,不达标者严惩不贷。有的群众和基层干部无法做到也不愿意这样胡闹,便采取弄虚作假的办法应付:在田边地头易见处密植,在中间按正常标准种植。哪知这张大人却亲自带领壹群人来检查,结果被当场发觉。5个小队长被捆绑在树上,接受现场斗争,在喝骂、拳打、脚踢,饱受尽皮肉之苦后,送去监狱劳改。壹个姓高的小队长,经受不起折磨,劳改3个月就死去了。为了使自己弄虚作假不被人揭发,张在1958年8月(毛离开之后)和十月,在全县发起了两次捕人大高潮,下达捕人指标,限期完成任务。并指示在全县县、乡、村三级都成立劳改队。张亲自巡廻检查捕人运动的落实情况,在漕河公社,张国忠主持现场大会,壹次逮捕358人。张这样做公开说是为了打击懒汉和破坏分子,“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实际上谁都知道,就是为了“封口”, 镇慑那些试图检举揭发他弄虚作假的“刁民”。1958年,徐水县共逮捕4643人,其中31人在被折磨中死去。
毛泽东离开徐水县之后第二天,刘少奇就指派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率工作组来到徐水县,帮助县委搞共产主义试点。
张国忠在群众大会上宣布:“我们要壹步登天,达到人类最理想的共产主义!”
“什么叫共产?共产就是大车、牲口、房屋全部归公……除了生活用品和存款是自己的,其余都是共有的,这就叫共产。”
“共产共产,越共越好,壹共就富了。”
于是说干就干。如前面讲的,张对全县人民实行供给制,取消工资和记工分,给全县人民统壹发津贴和生活用品。11月,县里筹得了550万元,完成了第壹次“共产主义供给制”。12月,却只筹得90万元,但共产主义不能丢,怎么办?张下令将国营商业的流动资金700万元挪用来发第二次共产主义津贴和实物,实际上是将县百货公司和供销社“共产”了。可是下-个月怎么办呢……
徐水县当时实际上是个人均年工农业总产值只有130元、年人均收入60元、粮食亩产仅200多斤的穷县,就这么个家底,温饱还远未能解决,张国忠却要“壹步登天”進入共产主义。无怪苏联记者回去后告诉赫鲁晓夫说中国是“喝大锅清水汤”的共产主义。
刚刚搞了两个月的共产主义,在当地被称为土皇帝、言出法随、说壹不二的张书记这时也点金无术、“上天”无门,这个共产主义天堂就这样无可奈何地夭折了。
但是,这壹切只是灾难的开始。
灾难首先从人人都离不开的、生命的第壹件大事:吃饭开始。
各种高产卫星是否真能“蒙住”毛泽东的眼睛我们不得而知,但老奸巨猾的毛却有壹条制胜之道,那就是要按下面上报的产量制定并完成粮食征、购任务。与这个任务相伴随的是冷酷旡情的铁腕、铁血,于是霎那间,神州大地陷入腥风血雨,血肉横飞的抢粮大战之中。现在我们从总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看看这场灾难的由来和惨状。
10月,主管农业的谭震林向毛报告,1958年粮食总产量可能超过壹万亿斤。而1957年的粮食总产是3700亿斤,这就意味着当年粮食增产1·78倍。后来,在当年12月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上,中央壹些大员感到“谭老板”的喜报可能有水份,于是壹压再压,最后“留有余地”,宣布1958年全年粮食总产量为7500亿斤,棉花6700万担。1958—1959年粮食年度的粮食征购任务及用粮计划便按此数安排。
然而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后来核实的数字大概是:当年粮食产量为4000亿斤(壹说3900亿斤),棉花产量为3938万担。这就是说,粮食谎报至少少3500亿斤,按5亿农民计算,男女老少每人要凭空“变”出700斤粮食来,才能完成毛泽东的征购任务和用粮计划。这就是后来饿死、逼死、打死上千万人的大惨剧的根源。
除了这个总的原因外,公社的公共食堂也成了后来缺粮和死人的帮凶。由于毛对粮食产量的乐观,也为了展示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吸引农民到食堂来,他宣称吃饭不要钱,号召全体农民到食堂放开肚皮吃饭。农民们知道吃饭不要钱,也就当仁不让,开展吃饭比赛,浪费也就成了壹道不可避免的风景线。有的地方把原来计划6个月的用粮3个月就吃掉了。据当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薛暮桥估算,1958年公共食堂造成的粮食浪费约有1750万吨,占当年农村(返销)供应粮食量的11%。
还有比食堂浪费更重要、更可怕的原因,那就是后来被称为“增产不增收”的问题。虽然各地被毛泽东逼迫或引诱而谎报的粮食高产数字根本不可信,但1958年总的说是风调雨顺的壹年,粮食总的来说是丰产的,可惜的是,后来毛又下达了更加紧急、压倒壹切的大炼钢铁任务,致使到了粮食收获季节,各个公社的主要劳动力都被抽去搞炼钢铁的“人民战争”去了,只剩下老弱病残妇女留守农业,于是,眼睁睁看着即将到口的稻谷被沤烂在田里却无力去收割。这就是后来彭德怀回到家乡搞调查时,他的父老乡亲要求彭代为向“毛皇上”反映的那首“民谣”所说的“谷满地,禾叶枯,青壮炼钢去,收禾童与姑”中说的情况。其中最严重、损失最大的要数在大跃進中处处冲在前面的河南省,1958年秋收,据说约有50%的庄稼烂在地里。
谎言虚报、浪费、糟蹋粮食加在壹起,中国的大饥荒就在劫难逃了!
公共食堂对大饥荒的形成起到了“第壹”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公共食堂本身命运的变迁,也成了大跃進和人民公社的壹个缩影。这个被毛泽东吹嘘为“共产主义象征”的新生事物,到底给5亿农民带来了什么呢?还是看看当时壹些领导干部的亲自记录吧,他们是当权者,不可能帮农民说话诋毁政府。
河北张家口地区第壹书记胡开明去康保县山区视察时,看到壹个十几岁的孩子抱着壹个瓦罐吃力地在山坡上走,他截住壹看,瓦罐里是半罐子糠菜糊糊,孩子说,“爹娘和妹妹都病在家里走不动了,这是给他们领的饭。”胡问:“妳家不能做饭吗?”孩子答道:“不能!粮食都在食堂里,(家里的)锅也砸了炼钢铁了。”胡开明无语,只能目送抱着瓦罐孩子的瘦小的身影消失在寒风中。
1960年,新任云南省委第壹书记阎红彦到澜沦江山区工作,看见壹个老太婆在风雨中挎著篮子,浑身上下都是泥水,干什么呢?原来是来食堂领“饭”吃。她家距小队食堂十五华里,每天全花在跑食堂领两顿“饭”上。这还不算最远的,最远的有30华里。阎找到县委书记,认为这样的食堂“不能办就散”。但县委书记却不敢照办,他怕将来算他的“走资本主义”的账。所以依旧叫他的子民仍然每天翻山越岭来食堂领两顿糠菜粥喝。可以想象,这每餐壹碗糠菜糊糊产生的卡路里,是顶不上路上的消耗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农民已经没有任何其他维持生存之物的来源,食堂成了唯壹能获得壹份 “救命”之物的地方,不来咋办?
于是有人干脆搬到食堂去住,男女老少挤在壹起,没有隐私,形同壹群动物。为了活命,顾不得了。
毛的秘书田家英奉毛之命回家乡调查粮食情况,他来到外祖父的家四川新繁县崇义桥,凭著乡情、亲情,很快揭穿了本大队水稻亩产2万斤的神话,大队长告诉了他实话:亩产只有650斤。
田的工作组来到食堂观察,农民每人每顿可领得壹碗粥喝。壹位陈姓老大娘来打饭,颤巍巍地走出食堂,不料壹脚踩空跌倒在台阶上,全家壹顿“饭”洒满了壹地,老大娘放声大哭起来。田家英上前搀扶老人,安慰她说:“不要紧,再打壹盆就是了。”老大娘边哭边诉:“另外打?咋个能另外打呀?——”田掏出身上的五斤粮票给他,要大娘去食堂称米。陈大娘感激不尽,千恩万谢,结果她称的是连麸面,为的是能多熬几碗粥,多活几天命。
但是食堂的问题只是“枝”,是表面,不是“根源”,根源是由于虚报粮食产量交了过头粮,所剩无几了。这个虚报的粮食产量是怎样产生的呢?请看看登在报上的卫星是如何出笼的:
河南信阳鸡公山公社决定要放水稻卫星。8月中旬,水稻基本成熟,公社党委连续开会,研究如何放出卫星。先是宣布“纪律”,统壹口径:全社人民对放出的“卫星”不能有丝毫怀疑,不许任何人背后议论,违者以反革命论处。其次是确定卫星的标准,根据当时的形势,原则上不得低于亩产4.5万斤。至于具体的“放法”,要听从公社党委指挥,任何人不得说三道四。作出决定后,逐级向大队、小队干部和所有社员传达,让每个人保证绝对遵守,特别强调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讲说的绝对不讲,否则后果自负。在做足了这壹切准备之后,8月28日清晨6时,参加收割的社员在统壹指挥下开镰收割了。30日下午,6亩6分3厘高产试验田以及周围430亩非试验田的水稻收割完毕,然后突击打场,统壹过秤。过秤结果共计打得稻谷324375斤5两。这本是6亩6分3厘试验田加上430亩非试验田的总产量,但鸡公山公社党委认定它只是6亩6分3厘卫星的产量,于是宣布亩产48925斤(324375.5÷6.63)。壹个高产卫星出笼了。消息由公社党委向县委“报喜”,县委报地委,地委报省委,省委报中央有关部门。最后这-消息在省和中央广播电台播出,算是得到确认,记录在案。
这种拙劣的集体造假、指鹿为马的玩意本来是极容易戮穿的。可造假者有预防之法,他们学习毛泽东,运用“阶级斗争”这个法宝,对多嘴者、不服者实行铁腕镇压!后来,河南信阳地区饿死上百万人事件发生后,陶铸、王任重曾前往调查,得知了壹些“卫星”后面的真相。据王任重说:“西平县因为放亩产7320斤小麦的卫星,受打击的有壹万多人,打跑7千多人,打死300多人,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王任重大人在这里还表现出壹点良心,但是,在他治下的湖北也在大放卫星,麻城县就放出了更大的卫星,难道背后就没有这种情况?只能是程度不同罢了。)
(以上均摘取于辛子陵《红太阳的陨落》之十八:共产主义地狱。))
河南鸡公山公社这种造假的方式很原始、很拙劣,经不起当场验收。后来,广西环江县红旗公社放出水稻亩产13万斤的全国“卫星之冠”时,手段就更高明多了,“技术”也更复杂了。有鉴于这壹“史无前例”的大骗局,有必要简单揭露之,以为后人、为历史留下前车之鉴。
广西环江县这个“特大卫星”出炉较晚,9月初,《人民日报》已经报道了湖北麻城亩产稻谷5万余斤、广东埔县亩产水稻6万余斤特大卫星的消息。壹心想夺取全国水稻高产冠军的广西柳州地委书记贺亦然(还是此人,又指示他的下属在鹿寨县放了壹个日产生铁20万吨的全国钢铁“最大卫星”,贺堪称“卫星王”了。)决心壹鸣惊人。他选中了他治下的环江县城关区红旗公社作为全国夺冠的“卫星社”。环江县委书记洪华这时正在地委开会,贺将这壹意图及基本做法与洪华進行了沟通,并激励说:“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奖给壹辆小汽车。”
得到贺书记这般殷切关怀和鼓励后,洪华立即以电话通知县里相关领导,要他们赶紧与红旗公社的领导商量具体落实的办法。
经研究,他们决定采取的办法叫“并蔸移植高产试验”。具体做法是:选定原来就作为高产试验田的壹块1亩1分3厘的稻田,先把田中的禾苗全部拔去,再犁耙、深耕后堆上成千上万担肥料于田中,再将各队生长最好的、已成熟的壹百多亩稻田的禾苗连根带泥拔出,挑到1亩1分3厘试验田中并蔸密植,密植的程度达到小孩在上面爬来爬去也不会掉下来。这壹切工作,由于发动群众日夜连续苦干,只两天便完成了。
在并蔸的过程中,为了防止禾苗倒伏,他们采取以木作桩,附以竹片拦腰护卫,并用木棍从四面顶住的办法,解决了禾苗倒伏的问题。又用鼓风机日夜鼓风解决了禾苗不透风的问题。人们还在田头安营扎寨,成立现场指挥部,日夜不停护理、巡视,保证不出意外。
壹切准备就绪之后,环江县委即向柳州地委和广西自治区党委报喜,说即将要放全国最大的水稻卫星,要求上级党委派人当场检查验收。同时,还向地区、自治区有关部门、各新闻单位、电影制片厂以及各兄弟县发出邀请,请他们来共同观摩并见证全国最大水稻卫星“升天”的壮举。
9月9日上午,各路验收和参观大军6000余人聚集到了试验田边,几位自治区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还亲自试了试这块田禾苗的密度(后来见报有四个年轻女子连排坐在禾苗之上,大概就摄于此时)。10时40分,红旗公社城关大队支书壹声令下,496名参加收割的社员立即投入“战斗”,所有参战社员按照事先的分工分别進行收割、运禾、脱粒、运输。
验收是最关键的壹环,被安排得很微妙。在谷仓外有四台磅秤负责过磅收割来的稻谷,每过壹次就把重量记在划码单上。负责挑运新谷的社员,先要挑到大街上“游行”壹圈,然后再挑去过磅。这样,在挑谷游行的过程中,壹大群事先“埋伏” 好的群众奉命从别的谷仓中挑谷出来,混進试验田运谷的队伍中,壹并来过磅验收。在乱哄哄的过磅现场,有的过磅后谷子并未倒入仓库,挑谷者转了壹圈又重新挑去过磅。据称这叫“团团转”过秤法。如此折腾了10多个小时,才正式报出“卫星田”的亩产:130434斤10两4钱(16两秤)。精确到“钱”,这也是其它卫星所没有的。报告还称经过省、地、县三级领导的现场监督和严格的把关云云。
就这样,壹项空前的水稻亩产纪录诞生了!壹时间,锣鼓喧天,欢声动地,人们,上至自治区领导,下至社员群众,纷纷为这个巨型卫星“上天”而热烈欢呼!欢庆!
第二天,柳州地区的《跃進日报》以通栏套红标题报道了这壹“特大喜讯”,并配发了四个女子坐在水稻上的照片;9月12日,《广西日报》以头版整版报道了这壹喜讯以及环江县另壹个红日公社中稻平均亩产1万7千多斤的长篇通讯。
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人民日报》却迟迟不见报,后来据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亲自打长途电话去催问人民日报的领导,《人民日报》终于在9月18日以300多字的编幅报道了这壹特大卫星。
于是,全国第壹水稻高产卫星完满收官。环江县成了闻名中外的“红旗县”、“上游县”,县委书记洪华成了功勋显赫的英雄,当他从地委领回红旗、奖状的那天,县城人民倾城而出夹道迎接,在锣鼓喧天和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洪华被人们从街头壹直擡到县委大院。
为了将牛皮吹得更完满,县委上报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3.3亿斤,比实际产量的1.05亿斤超出两倍多!洪华们尝到了造假吹牛的甜头,满以为这壹回也会得到奖赏,哪知,上级据此给环江县下达了0.71亿斤的征粮任务。洪华们吓了壹跳,有苦难言;环江的老百姓就更惨了!为了完成这壹征购任务,农民被迫卖出了大部分口粮,到第二年(1959年)开春,农民便陆续断粮,到三、四月开始大批饿死人,据后来官方公布1959年这个“红旗县”、“高产冠军县”,饿死22685人(据知情者估计,实际饿死人数在4—5万人左右)。这就是“亩产13万斤”带给环江人民的真正“回报”。
除了“吃”的问题,“住”是公社带给社员的第二大灾难。本来,中国农民虽然住的不太好,但居有其屋能遮风挡雨,还算平安。但是,公社成立之后立即就掀起了壹股拆屋风,因为根据公社“章程” 的规定,社员的住房归公社所有,公社要拆屋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具体点说,公社要拆房的理由有二:壹是原来农民的房子太破旧,又分散,不雅观,有碍共产主义新农村的形象,所以要推到重来,建设统壹的“共产主义新村”。如徐水县成了“徐水人民公社”之后,张国忠就下令:全县所有土房和破旧砖房,壹律在10底前拆完。结果拆了三万二千多间旧房。同时,他请来清华大学建筑系的师生设计徐水的共产主义新村。
拆屋的另壹个理由,是据说有人发现了老屋旧房的土墙是上好的肥料,如果是茅草房,茅草可以用来沤水肥,效果更佳。于是掀起了拆旧土房、茅房作肥料、夺高产的热潮。刘少奇的家乡湖南宁乡县就拆掉旧房15万余间。
谁知,等到把社员的住房拆了,才发现建“共产主义新村” 的资金、材料都没有着落。于是,共产主义新村成了图纸、画饼。徐水县后来只建了300套外表漂亮、内部质量很差的新村,除了安排少数特权者入住之外,数以万计的拆迁家庭成了流离失所的人造“难民”, 官方则任其啼饥号寒在生死线上挣扎。下面是记录在案的当年-些的情况:
安徽凤阳县小溪河公社有7 个大队的25 个村庄被拆除。石马大队大郢生产队将5 个村庄并为壹个,男、女、老、少分开在四处居住。乔山大队31 个村庄,1960 年6 月,在半天之内并成6 个庄子,上级命令党员不拆屋开除党籍,团员不拆屋开除团籍,社员不拆不给饭吃,所以半天就完成了任务。严重的问题是,说是拆旧房建新村,实际上旧房子拆了新房子并没有建,社员于是无家可归,全都成了“难民”。有14 户“难民”40 余人住在3 间通连的房子里,晚上大门上锁,民兵持棍把门,尿尿拉屎都不准出去,在三间房内解决。1958年底风阳全县共有房子224143 间,两年中共拆掉、倒塌39555 间(其中倒塌25266 间,拆掉13400间),占总房17.7%。全县有29 个村庄的房屋拆光。在小庄并大庄时,社员像躲避日本鬼子壹样,到处找避难所,造成田地荒芜,草苗丛生,群众流离失所。即使安排住屋,大伯子和弟媳妇同住壹室,连撒尿都听得到。有的妇女只要壹提起并庄子的事就哭。
(以上摘自《墓碑》第120、121页)
河南信阳地区也大搞拆屋并村,如息县1959年上半年共有5489个村,到1960年4月只剩下4805个,639个村庄人为拆毁、消失了。
除拆屋之外,还有壹个让农民更加痛苦的事,就是消灭家庭。据说,搞共产主义,就是要革家庭的“命”, 因为家庭是私有制之源,只有消灭家庭,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私有制。可能毛考虑到要消灭自人类進入文明社会以来就形成的家庭不太容易,决定先试点。这回毛叫他的理论助手,权威的“马克屎主义理论家”陈伯达出面来宣讲和试验。陈伯达到山西搞试点,向农村干部动员,说:“既然已经公社化了......当然不需要家庭了。家庭是革命的最大包袱……革命就得革掉儿女情长,壹律要男编男队,女编女队,小孩進托儿所,老人進敬老院,家庭就解散了,消灭了,人人都壹身轻松地闹革命,这是生产力的大解放。”
壹些先行者闻风而动。山西阳城县就把各家各户分男女搬到大屋子分开去住,还规定以后不准再提“家庭”二字,父母兄弟姐妹之间叫做“小组”,大家都是平等的“小组成员”。“家庭”这个共产主义的“绊脚石”被搬掉了。
但不知为什么,这场伟大的“革家庭的命”无果而终,也没有在全国推开,算是毛泽东的撼事之壹。十几年后,毛泽东的“好学生”波尔布特把毛主义的“消灭家庭”、“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消灭商品和货币”等都在“红色高棉”变成了现实,毛对来到北京朝觐的波尔布特由衷地赞叹道:“妳们做到了我们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消灭家庭壹亊。
消灭家庭壹亊算是毛让步了。但是,对于更具实际意义的粮食征购任务,毛决心不再迁就和让步。
二、导致大死人的直接原因:建立在虚报产量基础上的反瞒产
当中国的粮食卫星上天之时,毛泽东曾经多次放出豪言壮语,如在1958年8月下旬的北戴河中央会议上,毛放言:
“现在看来搞十几亿人口也不要紧,把地球上的人通通集中到中国来粮食也够用!将来我们要搞地球委员会,搞地球统壹规划,哪里缺粮,我们就送给他!”
赫鲁晓夫到北京,毛故意问他:粮食多了怎么处理?
牛皮己经吹出去了,覆水难收。现在岂能不兑现?
其实,老奸巨滑的毛还是留了余地地的,他宣布1958年全国粮食产量为七千五百亿斤,而不是主管农业的谭震林汇报的壹万零五百亿斤。购粮征购任务定为壹千二百亿斤。毛以为这种打了折扣的任务壹定能完成。(可实际上当年粮食总产不足四千亿斤!)
但是,从夏粮食征购工作开始就不顺利,由于农民的抵制,各地的征购粮進展缓慢,计划上调的粮食迟迟调不上来。壹些地方干部有些束手无策。毛泽东有些着急了。这时,广东的陶铸创造了“反瞒产”经验。1958年11月,陶铸派他的副手赵紫阳到雷南县反瞒产,“反” 出了7000万斤粮食,赵给省委写了壹个报告。陶铸把转它报给中央。陶铸本人也写了篇大谈“反瞒产” 的必要性和经验的文章,壹并寄给毛。这时的毛正在为完不成征购指标优心忡仲,壹见这份报告,圣心大悦!毛让陶铸的文章在《人民日报》最显著位置登出。与此同时,在1959年2月22日以中共中央名义向全国下达了《开展反瞒产运动的通知》。通知认定粮食征购工作碰到困难是农民“瞒产私分” 所致。文件气势汹汹要求要对农民進行壹场“坚决”的射秽主义“教育运动”!就这样,壹场大规模的“死人运动”就此拉开了序幕。
河南的情况比较典型。河南省委第壹书记吴芝圃是毛的爱将,在大跃進中总是冲在前面。可是到了粮食征购时他也碰到了困难,但是应该说这个吴书记是尽了全力的。还在毛开展“反瞒产” 之前,吴就采取有力措施来推進粮食征购工作,在1958年全省秋粮征购会议上,吴强调说,河南获得高产丰收,人均有粮超千斤,已经向中央、向毛主席报了喜,受到党中央、毛主席的表扬。现在要交粮了,决不能打退堂鼓,我们在完成征购任务中也要“大放卫星”。 接着提出了“加强领导,书记动手,政治挂帅,大辩论开路” 的总方针,强调“对任何迟疑、畏缩、瞒产、耍滑的行为,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可以说在毛布置反瞒产之前,河南就己经行动了。
吴芝圃采取先由各地、县自报购购数量、再由省里审定的方式,但自报的基数就是前段各地吹牛、虚报的产量。有的县委书记此时感到责任重大,不肯按虚报产量领任务,结果被揪出残酷打击。平舆县委书记曹明就被当作当作反面典型被斗得“死去活来”, 最后仍不得不按虚报产量领了任务。其他人壹看这形势,只好跟着虚报产量领任务了。这些地、县领导们“过关”了,可他们治下的子民就要進“鬼门关” 了。
信阳地区的遂平县是全国第壹个人民公社嵖岈山卫星公社的所在县,县委书记蔡中田在高压下领回了九千万斤的征购任务,而去年该县实际只上交八百万斤。同去的县委副书记娄本耀壹听吓了壹跳,说:“把粮食征购光了,老百姓吃啥呢?”蔡说:“过了这壹关再说。”就是蔡书记的这壹句话,夺去了遂平数以万计人民的生命。
在毛的“反瞒产”之前,征购粮食主要靠传统的思想动员,叫农民报答共产党的“恩情“,卖“爱国粮”。而今年这些方法有点不管用了,因为粮食产量虚、浪费大,任务特别重,农民盘算过后,认为确实已经没有多少余粮可交了。因而河南全省粮食征购進度普遍缓慢。
毛的通知下达后,吴芝圃更有依仗了,各级党政干部也领会了毛通知的“精神实质”,纷纷采取了非常手段,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
先看看嵖岈山公社是如何落实毛的通知的。公社先召开全社大队长、小队长和会计会议,到会54人(疑只是壹部分—笔者),公社书记陈炳寅亲自主持会议。先念文件,重点强调要对瞒产农民作坚决的“教育”。稍作动员之后,便是各队自报“购粮”数字了。会议立即陷入可怕的沉默,与会者都在心里默念:如何能“混过”这壹关?大家还想看看上级究竟采取什么样的 “教育”方法?以便随机应对。
可是,这壹关是混不过去的!陈炳寅和公社干部明白,来开会之前,这些农民的“当家人”都已作了充分的准备,他们互相统壹了口径,订好了攻守同盟,并且把粮食藏了起来。因此,首先必须打破这种同盟,使他们露出破绽,突破壹点,对方的阵营就会全面崩溃。然后乘胜追击。
公社决定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宣布队长和会计分开会,各進壹室,然后由公社干部逐壹“过堂审问”。审问的“黑屋”如同过去皇帝时代的县太爷审案,两边站立著荷枪实弹、凶神恶煞似的武装民兵,还摆有棍棒绳索等刑具,加上关门、闭窗,又是夜晚,壹种阴森恐怖之气扑面而来。
六连连长(即第六大队长)刘贺圈没有经过这种阵势,壹進屋被吓得尿了壹裤裆,还没有進行“教育”,立即招认了藏粮了600斤谷子。算是打开了突破口。
专审会计的会堂,也旗开得胜。壹连的会计包根壹進入会场,已吓得牙齿打战,咯咯作响,公社干部壹眼看中,将他作为突破对象。但包根起初还是企图“抵赖”,他被叫到会堂中央,壹群人围过来拳打脚踢对他進行“教育”,包被打得鼻青脸肿躺在地上,不等他反应过来,这些人扑过去把他拉起来,不容分说,又是壹顿拳脚。包壹面喊“我坦白”壹面求饶。包不是顽固分子,不堪壹击。据说对付顽固分子的办法是采取车轮战术,壹拨人打累了,换上另壹拨“生力军”上阵,但是受审人不得休息和睡觉。就这样轮番“教育”,直到受审者皮开肉绽,肉体、精神双崩溃“招认”为止。这叫“熬鹰”。
包根没待到“熬鹰”就招认了他与生产队长朱遂平共同藏粮500斤的经过和地点,于是对包的“教育”暂停。这可苦了朱遂平。这时朱队长正在队长的屋子里硬扛着不招认,主审官也正愁拿他没办法,待到包会计的供词壹到,壹宣布,他被立即推到屋中央,不容分说壹场暴打。朱倒地后心里壹面骂包根“软骨头”!壹面盘算著怎样顽抗。但不容他多想,又被人揪著头发拉起来,这时有人搬来壹条凳子,让朱上去后再擡起壹只脚,叫“金鸡独立”,他摇摇晃晃还没站好,凳子被人壹脚踢走,朱遂平摔了下来,壹群人围过去拳脚并用,狠狠地又给他壹次“教育”。 如是者再。但倔强的朱队长仍不招认。于是打手们找来细麻绳,将他捆个结结实实,细绳勒進肉里,把他吊在院子的树上。片刻功夫,朱遂平满头满脸都是豆大汗珠,脸呈猪肝色,只听他突然大声喊:“放了我吧,我说,我全说”。再晚壹步,朱遂平可能就完了。
朱遂平是典型教育的突破口,在场的队长都已吓得魂飞魄散,谁还敢硬扛?
除了这硬的壹手,公社又想出了软的壹手,就是鼓励互相‘检举揭发’,‘揭发者’ 可获得挖出藏粮的壹半的“奖励”。这个“重奖”确实有诱惑力。三连连长贾守业本是个老实人,在上级的软硬兼施下,他已把队里的粮食全部上交了国家,如今全队200多口人已经断粮,社员们吃糠、挖野菜,甚至剥树皮煮吃,看着已经朝不保夕的父老乡亲们,特别是那些饿得哭爹叫娘的孩子和在床上等死的老人,贾守业心如刀割,他恨自己太老实,不会藏粮,如今铸成大错,有什么办法救乡亲们于水火呢?贾守业狠下心,决心采取最遭人唾骂、不耻的办法:检举。他揭发二排长赵德文藏了2800斤红薯,希望能获得1400斤红薯奖励去救本队乡亲们的命。壹个本来善良的人被逼采取了如此卑劣的“自救”方法,这是何等的可悲、无奈,又是何等的残忍!
公社干部立即找赵德文谈话,要他交出藏粮。赵装得若无其事,甚至指天发誓地否认。当公社干部准确说出他藏红薯的数量、地点后,赵才得知被人“卖了”,他壹下子瘫倒在地。清醒过来后。他大叫着“日他奶奶,我也揭发……”他揭发了刘耀西,刘耀西则哭喊著揭发了李春华,这些鹬蚌们互相撕咬的结果,使“渔人”们又完成了壹些征购任务。不过,好些嵖岈山公社的社员们可要提早去了阎罗王那儿报到了。
但即使取得了这样的好成绩,嵖岈山公社的征购任务仍然无法完成。公社干部总结经验,认定互相举报法最为有效。但不久这个办法也失灵了,因为“揭发”的藏粮数量太少,对巨大的征购任务不啻杯水车薪,于是公社提出要“抓大鱼”。可大鱼在哪里呢?这时却有人自愿上钩。第壹个跳出来的“大鱼”是壹连的党支书陈世俊,陈已被点名,眼看就要大难临头,他心壹横,自报藏粮2万1千斤粮食,成了先進典型;其余大队小队干部都学他动辄“坦白”藏粮1万、几万斤,其中夺得“藏粮冠军”的是钟清同、钟德江,二人交待共同“在刘庄的果园旁挖了个地道,从屋里壹直挖到后山,共藏了小麦20万斤,稻谷30万斤”。 此数壹报出,令公社干部吓壹大跳,惊喜莫名!
可遗憾的是,当公社干部按照这些人“坦白”交待的藏粮地点去挖粮时,竟然壹两粮食都没有发现。原来,这些农民被逼无奈,也学着公社干部在大跃進中的吹牛扯谎法子了,结果反瞒产变成了壹场混乱的笑谈。再抓他们来吊打、逼供,也毫无用处了,正所谓粮食没有了,只有贱命壹条。
公社干部终于黔驴技穷了。他们最终居然想出将这种虚构的“藏粮”也当做“反瞒产”的战果上报县委、县委亦依样画葫芦往上报,算是完成了“任务”。
但是,共产党的智慧终究比农民高明,他们还有更高明的办法。有些地方吸取了事后反瞒产失败的教训,发明了“事前抢粮法”,就是趁秋粮尚未收割之前动手,在田地里就把粮食“弄到手”了,名之曰“四就征购法”:即“就地收割、就地征购、就地入库,就地封仓”。 至于面对-片“白茫茫大地”的农民怎么活下去,则不是他们考虑的范围。这个方法被推广后,有的地方为了防止农民抢割,在稻、麦尚未完全成熟前就抢先收割進仓。
次年3月下旬,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在各省汇报粮食工作情况时,河南(还有其他几个省)都汇报了这个“事前抢粮法”,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许。他当即指示:“请各省学河南的办法,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是壹个教训。”
1958年的征购粮任务完成得不好,总算对付过去了。但是,毛皇可不是总能退让的,1959年可就没有这样的便宜了。据遂平县委副书记娄本耀的回忆:
大约在(1959)年11月中旬,我在医院接到刘班庄(嵖岈山公社所属之村庄)群众的壹封信,信上写道:娄书记,俺庄已经死了362口人,外出跑到黄河北有几十口子,剩下的人只有壹口气,妳快来吧,晚了就见不到俺们的面了。我大吃壹惊,摇摇晃晃走出医院……就壹口气赶到刘班庄,时间是下午5点多钟,天已经灰白了。我们走到村西头两间屋,壹推门,见当门处出坐了壹个妇女,脸肿得像小盆子壹样吓人,眼睛肿得成壹条缝,看不见人。她说她三天没有吃饭了,饿得很。再壹看,她家三个小孩全都饿死了,并排放在地上,干干的如柴火棍。床头还有壹个老头,剩下壹口气。我(们)又走進堂屋,门开着,全家四口人,床上饿死两个,地上饿死两个,屋里冷清。我们去找队长,队长是个女的,出门时脸红扑扑的,家里的小孩活蹦乱跳的哩……又继续往前走,先到酒流村,壹打听,村里死了39口人。又走到小岗村,壹问村里死了10口。又走到壹个村,村里死了三口。我们连夜赶到关帝庙,见到公社书记别守志,别守志介绍说,苗庄死人最厉害,十室九空。我们三人急急忙忙往苗庄赶,走到苗庄东地碰上公社妇女主任陆桂英。我问她干啥去了,她说去安排社员生活去了,我问她安排得咋样,她说有吃有喝,壹天三顿饭,顿顿有菜吃。我说我们得去看看,她慌忙劝阻说:时间晚了,别去了。我没听她的,和小赵、小徐(均为县委人员)壹直奔苗庄……找到了队长家,队长叫苗长贵,49岁,他说:“我身体不好,没上河工,妳看我这腿肿了,眼肿了,儿子前几天也饿死了。”说著呜呜大哭起来。我壹问,村上百十口,已经死了20多口了,全村200多亩土地,全年打5万斤粮食,可今年壹下子就要征购十万斤,村里连红薯都上交顶任务数了。苗队长哭着说:“上级说这叫大购大销,今年购,明年返销给老百姓,可还没等返销,老百姓都饿死逑了”……我连夜赶回公社,和别守志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以上见辛子陵著《千秋功罪毛泽东》之十八)
这段记述生动反映了当时农村的惨况,就用不着笔者分析了。娄本耀总算是个还有点良心的人,可能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当年带领当地干部群众响应中央号召搞人民公社,会落得今天这种下场。
嵖岈山公社社员的遭遇并不是最惨的,有些县的情况比他们更悲惨。以下是光山县槐店人民公社反瞒产之壹幕:
光山县槐店人民公社1959 年遭遇秋灾,全社平均亩产172 斤,总产1191 万斤。公社党委上报亩产626 斤,总产4610 万斤。县里分配征购任务是1200 万斤。超过了全公社的实际总产量。
为了完成征购任务,公社不惜采取壹切手段大搞反瞒产,把群众仅有的口粮搜刮壹空,实际征购入库1039 万斤。槐店公社书记刘文彩和公社党委把食堂停伙死人归罪于富裕中农進攻,阶级敌人破坏,归结为两条道路的斗争在粮食问题上的表现,全社开展反瞒产斗争持续达8 个月之久。其中六、七十天内农民粒米全无,造成人口大量(没有具体数字)死亡。
光山县也如此。在反瞒产私分的前期,全县就有2241 人被打,其中105人被打死,干部被撤职的526 人。在反瞒产后期更为严酷,打死人现象触目惊心。河南省委党校乔培华根据有关档案撰写了《信阳事件》(未刊稿),其中记录了光山县槐店公社大树大队发生的血淋淋的事实:
1959 年9月底,汪小湾小队社员汪平贵被迫交出家里的壹点粮食,还遭到扁担毒打,因伤势过重,5 天后死去。汪死后不久,全家四口人相继饿死;
1959 年10 月,罗湾小队社员罗明珠无粮可交,被捆绑吊起来毒打,并用冷水淋冻,罗第二天死亡;
1959 年10 月13 日,陈湾小队社员王太书因无粮可交,捆绑后用扁担和大棒毒打,四天后死去,留下14 岁的女儿王平荣也被饿死;
1959 年10 月15 日,熊湾小队社员张芝荣交不出粮食,被捆绑后用劈柴、木棒毒打后死亡,大队干部还用火钳在死者的肛门里捅進大米、黄豆,壹边捅壹边骂:要叫妳身上长出粮食来!张被打死后留下8 岁、10 岁两个小孩很快饿死;
1959 年10 月19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小家及儿子陈贵厚因交不出粮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后又扔到门外用冷水淋冻,陈家父子7 天内先后死亡,家里留下的两个小孩也活活饿死;
1959 年10 月20 日,大栗湾小队队长刘太来,因家中无粮可交,被捆绑起来毒打,20 天后死去;
1959 年10 月24 日,晏湾小队社员郑金厚、罗明英夫妇,在反瞒产中,从家中搜出银元28枚,两人遭毒打致死,留下3 个小孩无人看管全被饿死;
1959 年10 月25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银厚被诬陷家有存粮,脱光了他的衣服,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后用冷水淋冻,两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8 日,熊湾小队社员徐传正被诬陷“有粮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残酷毒打,6 天后死亡。徐壹家6 口随后全部饿死。
1959 年11 月8 日,晏湾小队社员钟行简因被认为“违抗领导”,被干部用斧头砍死;
1958 年11 月10 日,熊湾小队社员王其贵,因无粮可交,遭到毒打身受重伤,10 天后死去;
1958 年11 月12 日,晏湾小队社员徐林生交不出粮食,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毒打,两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13 日,晏湾小队社员余文周,因交不出粮食,余文周及其15 岁的女儿余来凤都遭到残酷毒打,因伤势过重,10 天内父女二人先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3 日,熊湾小队队长冯首祥因没有向来队里的大队干部让饭,被说成瞧不起大队干部,被吊在大队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并将其耳朵撕掉,6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3 日,徐湾小队社员张芝英,因交不出粮食,惨遭毒打后又用冷水淋冻,致使张当场死亡。张的三个小孩也先后饿死;
1959 年11 月14 日,徐湾社员涂德芝,因无粮可交,被捆绑到食堂,毒打成重伤,10 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14 日,徐湾小队社员简明秀,因交不出粮食遭到毒刑拷打,再用冷水淋冻,10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熊湾小队社员郑中林,因无粮上交,遭毒打后不省人事,4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徐湾小队队长徐志发,因没有从村里搜出粮食,被大队干部用劈柴、棍棒毒打,10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徐湾小队社员涂德怀,因无粮可交,遭毒打,10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24 日,罗湾小队社员李良德,因无粮可交,被连续毒打5 次,直至当场死亡;
1959 年12 月9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富厚因无粮可交,被绳子穿耳,并捆绑吊在梁上用扁担打,冷水淋,当场死亡。为防止其子陈文胜(17 岁)声张,诬陷其宰杀耕牛,捆绑起来毒打致死;
1959 年12 月9 日,陈增厚,因无粮可交,被毒打成重伤,5 天后死亡;
1960 年1 月8 日,陈湾小队54 岁的社员李陈民,在家煮饭被干部发现,以“粮食来源不明”罪,对其毒打,第二天死亡。
据后来调查,槐店公社反瞒产总的战绩是:全社原有8027户,36691人。从1959年9月到1960年6月,死亡12134人,占总人口33%,其中死绝780户。被拷打用刑3528人,其中当场打死558人,打后死去的636人。自残141人,被逼自杀死亡14人。余为饿死病而死。
(以上转录自《墓碑》第21、22、23页)
信阳地区是那场大饥荒的重灾区,也是唯壹被爆光、被处理的地区,史称“信阳事件”。正是由于信阳事件的内部爆光,才为这场亘古未有的大灾难留下了壹些具体、真实的记彔和数据,使我们今天得以窥见那场大跃進的令人发指的罪恶真相。(详见本篇《大跃進死人回眸》壹章)
1960年春天,河南信阳地区的公共食堂普遍断炊,最严重的村子80天没有壹粒粮食,浮肿病大面积蔓延,农民大量外逃或饿死。而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却说:“不是没有粮食,而是粮食很多,百分之九十的人是思想问题。”59年11月,路宪文从潢川驱车回地委,沿途看见倒毙路旁的死人、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拦车要求放粮救命的群众,壹概视而不见,开足马力扬长而去。
毛泽东就是靠著这帮恶狗、这邦披着人皮的野兽,推行着他的残暴的、全无人性的“大跃進” 运动。稍微有点人性,尚存壹点良心的干部都被冠以“右倾”、“白旗”给“拔掉”了,轻者撤职、降级,重者投入监牢,与被统治者陷入同样的悲惨境地。
后来毛在讲到大跃進和三面红旗时,反复强调其总体上是正确的,并且取得了“伟大成绩”云云。面对某些批评和党内不同声音、不得不作出回应时,则轻描淡写地说:运动中的 “错误就那麽壹点点,有什么了不得!”与成绩相比,是“九个指头和壹个指头的关系”。
1960年下半年,所谓的大跃進实际上以惨败收场,面对白骨盈野、“十里无鸡鸣”的农村大地,尚有人性的党内人士无不痛心,急于改弦易辙,救民于水火。毛这时不得不 “退居二线”。然而他心有不甘,过不了两年,又重新夺回权力,祭出了“阶级斗争为纲”的魔棒,策划新的反攻倒算。1962年12月,毛以极其愤怒、阴暗的心理写下了他当时的心声:
“梅花欢喜漫天雪,冻死苍蝇未足奇!”
是啊,只不过死了几千万“苍蝇”而己,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还想瞎嚷嚷,且待本皇来再次收拾妳们吧。
残害农民
作者 纪南 写于 二零一九年
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区区壹个“生产大队”竟然欠债十七亿元人民币,折率2.6亿美元。不知二百年能否真真正正的偿还。
香港《亚洲时报》发表文章说,“南街村神话”幻灭了!这个“红色亿元村”,原来只是“空心大老倌”,表面风光,实际欠债累累,香港《文汇报》报道,南街村欠债十七亿元,至少要二百年才能还清债务。为了竖立这个典型,国有银行付出高昂的可笑代价!
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虽然只有三千来口人的村庄,却有着特殊政治意义。南街村迄今坚持毛泽东时代的射秽主义道路,村民们过的仍是几十年前壹样的集体生活,每天高唱革命歌曲,呼喊毛泽东时代的口号与浮夸的语录,村口还竖着马克屎、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巨型雕像。
总之,進入这条村街,仿似進入时光隧道,回到五十年前的壹穷二白的中国。不过,跟几十年前的农村相比,南街村的外貌却有着天壤之别的景象,村民人人居住于别墅、家家有私家汽车、个个腰缠万贯!因此,这里被称为亿元村,是射秽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无力证据。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南街村的经济奇迹是如何打造出来的?靠什么保持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
这些问题现在终于水落石出!这个射秽主义集体农村,其实就是八十年代末靠兴办乡镇企业起家,先是砖厂和面粉厂,再扩展至食品加工、医药初制等,现在村集体名下有二十多家企业,雇用逾万名外地劳工(已经有违反对雇佣与富农、地主阶层形成),村民不用工作也可坐享其成,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全由村政府包下来,可笑的是村干部每月只象征性的每月领二百五十元人民币工资。
问题是,同期全国各地农村都在大办乡镇企业,同样大量“剥削”外地劳工,为什么上天独享南街村,让它享受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而其它乡镇企业则在市场经济大潮下被淘汰呢?秘密其实就是“资金”;壹九八九年之后,南街村高举“毛泽东同志的伟大旗帜”,坚持走“射秽主义共同富裕” 的道路,结果,明示暗示之下,中国农业银行变成南街村的提款机,壹九九八年批给南街村的贷款已是壹九九壹年的整整七倍。
《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冯仕政根据银行向南街村的贷款進行研究,结论:“南街村的高速经济增长不是靠自身积累,而是靠银行贷款。”他认为,南街村是典型的“高增长、低效率”,在巨额银行贷款下,南街村经济才可在效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增长速度却奇迹般的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秘密原来如此简单!原来这撮有权之人为了证明毛泽东思想的正确,为了保护共产主义的壹点血脉,不惜违法乱纪,人为的扭曲贷款风险机制,大量贷款给南街村(且暂不说贪墨敛财频的村委大员),为了造就这个典型,养活这个典型,树立这个典型,梦想广大这个典型。可惜当它变成典型后,就要投入更多资金,以确保这个典型继续发光发亮。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不能再以伪政治作为批出贷款的唯壹标准,结果,南街村不仅很难获得新的低息贷款,还面临空前的还贷压力与法律制约。
为了还债,南街村旗下公司近年发售的大豆种子,名为航天二号,声称坐过宇宙飞船上太空,利用太空特有的微重力和幅射环境,令到种子产生基因突变,收成会比普通大豆种子高30%收成。这个当然是子虚乌有,造成很多买了种子的农民血本无归!集体企业为了还贷,连坑害农民兄弟的这种下滥勾当也做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年前死跷跷的原村主任王金忠近日也被揭发,其办公室保险柜中至少有二千万现金及名下多本房产证。这就是只拿月薪二百五十元的村干部首辅,何来如此丰硕巨额资产?更甚者,几个声称是王村首辅的二奶、三奶、四奶……,抱着小孩到灵堂提出分身家的要求。
南街村神话幻灭,不仅令国库亏损十多亿人民币,而是让人们明白了,欲达无德的政治目的,不择手段以人为扭曲市场,违背自然规律、背离经济定律,是不可能持续的!当年的大寨如是,南街村同样逃不出这个经实践检验屡屡证实的规律。
中国农民遭受的祸害
作者 茆家升 写于 二零一九年
近年我做了壹点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的研究,并不是要炒1949年前后,业已消失了的历史冷饭,而是想到“乡村自治”这样的政治生态,依然和当下紧迫的三农问题,有某些关联,有壹定的借鉴意义。
所谓“乡村自治”,核心内容是土地私有制,也与源远流长的宗法制度,儒家学说等有关;而反映土地私有的田契制,则具有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民主精神,是宝贝的文化遗产。
在数千年动荡、灾难频仍的中国,先民们尚能生存繁衍下来,主要靠的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自食其力的结果。所以“耕者有其田”是农民们永恒的憧景,当下也然。因为土地公有、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所造成的人祸大饥荒,依然历历在目。
笔者也不认同温铁军等, 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乡村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及会后在《开放》杂志,表达的论点,说“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因为它不是历史事实。
两年多前,我的电子邮箱里,突然收到壹封来自某著名网站的电邮,自称是该网站“大视野”栏目编辑,说在网上读到拙作“阎锡山是如何治理山西的” 壹文,想就阎锡山的壹些问题,欲来采访在下,问是否可以,何时方便?我当即回函曰,当然可以,我壹个退休老头,随时都方便。不过谈什么呢?那是2016年,七七事变全面抗日80周年为期将近,估计要谈国共联合抗日之事。那确实是值得壹谈的大事,阎锡山这个山西王,在国难当头危急时刻,虽有过壹些动摇,但终于决心抗日,作为壹方面的抗日主将,在山西主持过著名的忻口战役、娘子关战役,和太原保卫战等重大战役,虽然因敌我力量悬殊,最后失败了,但也大量消耗了敌方实力,延缓了日寇南下的步伐。这是阎锡山治理山西38年,最辉煌的壹页,将永载史册。
阎先生抗日还有两件大事,值得后人追念,壹是与共产党将领朱德、彭德怀、林彪等合作,林彪指挥的平型关保卫战,虽只是太原保卫战壹部分,袭击的也只是日寇壹支辎重部队,但也是重要战果,在抗战初期,起到过很好的宣传鼓动作用。
二是阎与共产党人薄壹波合作,组织牺盟会,冲锋在前,视死如归,真正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铁血精神,是壹支名符其实的敢死队。当时侥幸存活下来的壹位十八、九岁的敢死队成员,名曰李干的少年,文革期间是我们芜湖市市委书记。他面对恶斗他的芜湖电校所谓“敢死队”造反派的学生们说,我们低着头背着手,任妳们胡闹,妳们算什么敢死队?当年我们在山西抗日,冒着日寇炮火,猛打猛冲,壹战下来,十不余壹,那才是敢死!为此造反派说他在吹捧反动军阀阎锡山,更残酷虐待他。据说李干先生,盛年早夭,惜哉。
记得我在给那位编辑回信中,提到李干先生的事,还说到李干先生还有后人在芜湖,妳们如有兴趣,可以找到他们。不过研究抗日问题的专家学者,是太多了,文章书籍也汗牛充栋,如谈抗日问题,在下无能为力。
那位编辑回函曰,抗日问题,可谈也可不谈,找在下主要是谈乡村自治问题,如同意,我们将先发采访题纲过来。我说那就过来吧,随时恭候。
我知道他们找到在下,壹定是还读到过我另外壹些谈“乡村自治”的文章。我在谈阎锡山治山西的文章同时,发过两篇万言长文,谈“中国乡村建设与变革的百年之争”,文中简略地谈到,在有关中国乡村建设问题上,近百年来有着两股从理论到实践,完全背道而驰的力量角逐。其代表人物壹是以彭湃、毛泽东为代表的暴力革命派,主张用阶级斗争方式,通过暴力土地改革,达到消灭私有制和‘均贫富’,在中国乡村来个乾坤大颠倒;另壹派代表人物是以学者‘南陶北晏’的陶行知、晏阳初,和‘民国乡建三杰’的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他们都主张在乡村从普及教育入手,发动各界人士参与其中,并充分发挥农民们自身力量,通过和平方式,在乡村实施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的普及与提高,重点是发展工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改善与加强家乡田园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逐步实现乡村现代化,从而为国家现代化,做好乡村基础工作。
笔者的态度在文章中,表达得很明确,就是坚决反对什么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和消灭私有制的歪理邪说的,因为它们带来的只是动乱、血腥、杀戮和经济衰退和文化消亡道德沦丧。对此我在关于“乡村自治”和暴力土改的系列文章中,已有较全面的论述。
当然,我是竭力赞同晏阳初梁漱溟等的和平建设主张的。因为他们的主张符合国情,从理论到实践,于国于民都是实实在在的好事。我国历来农耕立国,农民是最庞大的人群,老子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在广袤的农村,進行任何壹项变革,更是宜缓不宜急,要壹步壹个脚印,每壹步都能得农民们的认同,并能主动加入其中最好。而晏阳初等先生们,正是这样做的。后来虽然由于时局的动乱,内战外战频仍,迫使这些有益的变革中断了,也还是留下了很多宝贵的实践成果与经验,值得后人借鉴。
众所周知,1949年政权更叠后,毛氏暴力革命派,已执掌乾坤,成了意识形态主流,容不得他人置喙。而那些“乡村自治”的倡导者们,或被迫害至死如卢作孚,或流亡海外如晏阳初,或被死后“鞭尸”如陶行知,而硕果仅存的梁漱溟先生,则受尽凌辱。如今中华大地,还有几人还记得,近壹百年前,在中国曾有过有关“乡村自治”的思潮与实践吗?
那麽,这家著名网站,突然来函要讨论“乡村自治”问题,用意何在呢?
批评它,否定它,站在暴力革命派胜利者的立场上,嘲笑讽刺壹番,以显示胜利者的狂傲?应该不是,不说当下并没有这种思潮在重新掘起,至少不该由这家网站来肇始。
那赞赏它,肯定它,为历史翻案,重炒这锅冷饭,再办几个诸如“定县模式”、“北碚模式”、“邹平模式”这样的“乡村自治”试验区?似乎也不可能。不是这样做不正确,而是当局不会允许。至少当下看不到这种可能,未来就说不清了。
既然否定也不是,肯定也不是,那把这个问题,只是作为壹次历史现象,用现代观点来复述评论壹番?似乎时机也仍未成熟,在当下主流意识形态控制下,是很难取得共识的,还讨论它干吗?
那回归到文前,既然网站因笔者小文,引发了壹场胎死腹中的采访,是否小文有了壹些反响,或是触发了要進行这类问题讨论的契机?尽管笔者心灵深处,期盼著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因为它毕竟在中华大地上发生过,也确实给农民们带来过实实在在的好处,如果能继续下去,还可能发生那场惨绝人环的人祸大饥荒吗?但是梦想是美妙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大陆没有蒋经国,壹时不会出现什么用独裁手段实现民主转型的可能,权贵阶层会也不会放弃自身利益的,民主转型任重又道远。
再说笔者小文,只是网海壹粟。虽然曾被“中华文本库”等多家网站收录转载过,本是网络世界极平常的事。有的只是想保存壹点资料,有的也就赚壹点点击率而已,并不表明它们是支持的或反对的态度。这方面在下还有壹点自知之明。所以对拙文经常被转载收录什么的,从未放心上。
但是,这次这家著名网站,且由久负盛名的“大视野”栏目编辑署名来函,倒真的引起了我的壹些思索。因为这个栏目,曾经播出过壹些重大的,乃至甚为敏感的话题,因为内容的率真,关键点的切入,事件本质的剖析,和是非的评判与担当,在观众中有壹定的影响,也争相收看。那他们今天选择了这个话题,决非壹两位编辑的壹时兴起,自有他们选择的道理。所以提醒我应该慎重对待,那是要对历史负责,对听众负责,也是对将要对话的双方负责。不能等闲视之,不能游戏文字。
我还想到,全国各高校,及各级社科院,集中了各路人才,他们都学养深厚,掌握资料也多,很多人著作等身,为何独独找到在下壹个退休医生,又是个年已八十的昏昏然老头。我想是否正因为年已八十,去日已近,应该顾忌要少些。
不管怎么说,即使事情壹开始,即预见到,在当前情况下,这次采访的成行,几乎为零。我的考虑,依然是壹次有意义的促進,用流行的语言说,是倒逼也可以。反正我壹个退休老头,闲着也是闲着,何不做壹点探讨,就此机会,读壹点闲书也好。
后来采访壹事,果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了了之。当然,他们也不会来函撤消,也在意料之中。但不妨碍研究的進行。
决定做壹点这方面的研究,从大的方面说,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的所谓三农问题,是历代中国最根本问题之壹,如今也然。从个人方面来说,作为大跃進大饥荒的亲历者幸存者与研究者,曾长期生活在农村,对脚下这片土地,有着血浓于水的亲近,在研究暴力土改问题之后,也有责任关注在中国延绵了数千年“乡村自治”问题的研究,也是作为炎黄子孙的责任。
为此近两三年来,在下壹直在关注这项几乎为人们忽略了的话题,也写下了教篇系列文章,感谢壹些网站的支持,给予发表,也有壹些网站转载收录了,这里壹并感谢了。拙作浅陋,也是自己的声音,欢迎批评指正!
已经发表的文章,不再重述了。借此机会,想重申两件事:
壹件事依然还是关于“乡村自治”的。
乡村自治只是壹种政治生态,它的形成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土地私有制、宗法制度、儒家思想是关键因素。
所谓“乡村自治”,并非放任自流,也不是什么无政府主义,主要是指统治阶级即政府权力弱化,广袤乡村的亿万农民,在基层宗法制度松散的管理下,农民们包括管理他们的士绅阶层,即中小地主们,凭借自身的力量和自愿合作的力量,在建设自己的家园。即使在强人阎锡山领导的山西省,在乡村建设和普及基层文化教育方面,也是着重调动基层管理者,尤其是广大百姓自身的力量与才智,而不是壹切由政府包办,下的都是指令性所谓政策,百姓们完全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其实所谓乡村自治,并非近百年才有的概念,而是自古有之。有壹首先秦时代的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先秦民谣告诉我们,先民们只要有了脚下的壹亩三分地,可以自食其力,并不怎么把皇帝老儿放在眼里。这件事到了公元前361年先秦秦孝公时代,经过著名的商鞅变法,确定土地私有之后,乡村自治自食其力,作为壹种政治生态,即基本稳定下来了。
虽然这种政治生态的形成,与数千年皇权不下县,朝廷命官只到县壹级,广袤乡村不必对官府唯命是从,以及宗法制度在基层的网络,还有士绅文化、儒家学说等等有关。但核心价值依然是土地私有,也就是田契制度千年不变,我们的先民们,也就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它也符合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国家的意识,其中也包括佃农们向地主租赁土地的契约制度。可以说也是我们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传统。
可以说孙中山先生倡导的“耕者有其田”,是农民们永恒的憧景,当下也然。
事实也是当这项传统被打破后,特别是经过所谓农业射秽主义改造,从小社到大社,再到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亿万农民不仅丢失了土地所有权,也丧失了经营权,最后连土地产品分配权也没了,无穷的灾难便开始了,直到数千万百姓,主要是农民,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被活活饿死!试问,如果还是土地私有,还会发生这种惨绝人环的人间悲剧吗?
但是这种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除了土地私有是农民们必须坚持不懈争取的切身利益,而宗法制度与儒家理论,则有着复杂的两面性,此事我在拙文中,有较详细的论述。简略地说,它们既使我们的祖先先民们,在漫长动乱的岁月里,尚能相互扶持,抱团取暖,以坚忍的耐力,茍延生存下来,有壹个相对稳定的家园,供先人们自食其力,繁衍后代,不至于灭种灭族。但也使广袤的农村长期处于贫穷闭塞落后羸弱,与世界潮流相隔遥远。
再说宗法制度,强调的宗族利益,且“家国同构”。在上层由“政治血亲网络化,血亲网络政治化”,而形成的什么太子党、红n代,与民主宪政格格不入。在基层宗法制度也有其顽固、保守、维护小集团利益等弊端。而儒家学说的“三纲五常”、君权天授,上尊下卑、男尊女卑,更与平等、自由、人权、法治等,皆不可兼容。
我们不能因为它们在“乡村自治”问题上,有过有益的壹面,而忽略它们的弊端。
所以说中国乡村的变革,是大势所趋,不同的只是变革的方式。即使尔后又有人提倡了“乡村自治”的问题,那也将是迎合世界潮流的新形式,不会再抱残守缺,因循守旧。当然也会汲取既往成功的经验与教训。
其二,如何评价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乡村自治”思潮,及其代表人物。
上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知识界思想界流行过壹股有关“乡村自治”的思潮,并付诸实践,取得了壹定的成果,有些还遗泽至今。后来虽然因时局的动乱,尤其是强敌入侵,大部分国土沦丧,迫使乡村自治的实践,戛然而止。却依然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理论研究资料,和壹些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中国今天的乡镇建设,仍有壹定的借鉴意义,有必要做壹些简略的回顾和评价。
其代表人物是创建河北‘定县模式’的晏阳初先生;创建山东‘邹平模式’的梁漱溟先生;创建四川‘北碚模式’的卢作孚先生;和普及基层教育江苏‘晓庄试范’的陶行知先生。当然还有在乡村自治上,亲力亲为硕果累累的山西王阎锡山先生。
他们都是民族先贤,都是国宝级的人物,有的还在世界教育领域,做出过杰出贡献,如晏阳初。他们所做的事业是正义的,是真正为百姓谋福祉的。虽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事业中断了,诸位民族先贤,还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甚至恶语中伤,乃至人身迫害。但是这些恶人恶语的伤害,都无损于他们个人的优秀品质,和乡村自治等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因此,我为每壹位先贤,都写出了专章,对他们所做出的努力,在个人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于以介绍、推荐与品述。并谈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有关各界人物的关系,力争能反映出当时社会的壹个侧影。
在各自单篇中,也谈了壹点各传主之间的横向关系,和壹些从理论到实践的异同,比如晏阳初和梁漱溟。
当然,再完美的事业,也会有考虑不周之处,他们的事业也不例外。在下此言,并非对近百年前之事品头论足,而是想到,诸位在从事这项艰苦卓绝的工作时,除了阎锡山之外,几乎都未想到,妳们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农村的贫困,物资的溃缺、经济的捉襟见肘,和广大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的低下。它们只要时局不那麽动乱,壹时尚没有内战外战,各界及全民协力,坚持不懈,总会逐渐解决的。
但是,他们面临的极大危机,将是已经兴起,并将是燎原之势的红色风暴!如果说1926年5月和8月,由彭湃毛泽东等主持的农民运动讲习所,还是纸上谈兵的阶段。那1927年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失败后,朱毛井冈山会师成功,已经有了根据地,并且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随着根据地的扩大,1930年国中之国瑞金苏维埃正式成立,也颁布了“兴国土地法”、“二七土地法”。还有比他们更早的,就是1926年,彭湃领导的广东海陆丰起义成功,成立了中国第壹个共党领导的政权,也“打土豪,分田地”,也大批杀人。别问这些国中之国,和他们的土地政策,谁左了些,谁更左,但有壹点是共同的,就是都要進行暴力土改,都要消灭私有制,都要大量杀人!包括消灭以中小地主为代表的士绅阶级和士绅文化。他们对此并不隐讳,自称1927至1937十年,为土地革命时期。
试想,当红色风暴卷地风来时,还谈什么乡村自治呢?可惜诸位从事乡村自治研究并实践的先贤们,均未看到离身边不太远的现实,不能不说是壹件憾事。
相比之下,阎锡山先生倒有些先见之明,早早的看出了社会矛盾的焦点所在。其实说先见之明,并不准确,而是事实教育了他。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初,苏俄还是列宁时代,山西省即有壹批商人,去苏联经商,或称延续满清晋商去俄罗斯经商传统。但那里已经是共产主义的列宁时代,实行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消灭私有制,岂容妳外商谋利!所以货物被没收,商人全被赶回了山西。这使已经开始统治山西的阎锡山,认识到共产主义与私有制,是水火不容的。从而开始防止共产主义的学说,和共产党人在山西的传播与发展。事实也是早在1921年中共成立之前,已有信奉共产主义的高君宇、石评梅等在山西活动了,他们也终于未能动摇阎锡山对山西38年的统治,也包括阎对山西卓有成效的“乡村自治”式治理。
最后重申壹个观点,就是今天我们应该如何理性、客观地看待上世纪那场影响深远的乡村自治运动,包括它的理论和实践。因为前不久网上见到温铁军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乡村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中提出,中国大陆的乡村建设“不能说失败,但也不能说成功”。“我们不能说它失败了,因为它的条件变化了”。但“为什么它不起作用呢?因为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为什么还要搞乡村建设运动,没必要了。晏阳初的那个乡村建设学院就挪到菲律宾去了,其他没有搞土地革命的壹些国家要继续接受训练。这些说明,中国的乡村建设问题始终是壹个长期的问题”。(温铁军、熊景明、黄平、于建嵘:《中国大陆乡村建设运动》,载《开放时代》2003年第2期。)
此言也大可商榷,真的因为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为什么还要搞乡村建设运动,没必要了吗!这是妳们的由衷之言,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如果说土地革命胜利了,它是否也包括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刚发到手的土地证上交,和继之而来的大跃進大饥荒,数千万农民死于人祸?如果回到土地革命之前,农民手上有土地所有权,当然也就有了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产品的支配权了,那还会发生人祸大饥荒吗?我看有些事,结论不能下的太武断,还是等待历史的发展,让历史来下结论吧!
在下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的所谓研究,至此算是做了壹个小结,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关注它,研究它。
贫困的根源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六年
前些年我主要是在西南地区的壹些国家级贫困县走动,走了壹些穷的地方,我发现贫困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贫困就是因为农民素质低、没文化、愚昧、自然环境条件差,等等。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好像贫困与政府、制度、主流人群没有多大关系。不是的!在很大程度上,贫困源于没有权利,贫困源于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
我先从壹个故事开始。我到了某地区的壹个乡,那个乡有14000人,有锡矿、铅矿、煤矿,每天从这个乡拉出去的矿产值约40万。开矿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的“大老板”,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但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每年损坏路面用以维修的资金不少于150万。矿开了,环境破坏了、资源没有了,并且矿是有毒的,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每个矿工在矿里只能工作三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这样的劳动,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300元/月。如果妳到矿上看到那些矿工,妳的第壹感觉是这些矿工和牲口没多大的差别。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是很难理解“宁可累死,不可饿死”的现实选择的。
第二个故事:我去的壹个贫困县,那里的原始森林是九十年代以来砍伐的,砍树的时候没有任何补偿,因为主流社会的人说森林是国家的,砍伐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没有砍伐森林的时候,当地人主要以狩猎为生,辅以简单的农作,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树砍了之后,当地人不得不从狩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千辛万苦地造了梯田。最近几年,说要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政府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森林砍了,没有补偿;辛辛苦苦开的梯田,壹个文件下来,说补给妳每年三百斤粮食,给5—8年就了事。我身临其境的时候,无比地羞愧。很多人讲保护环境的时候表现得无比善良和慈悲,而面对弱势的同胞却是如此的不道义!
当我走進贫困的深处面对贫困的时候,我实在没有理由指责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他们没有错!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对贫困有了更清晰的理解。至少有十几种主要的限制穷***利、导致贫困的不合理制度,需要我们重新检讨:产权制度。
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矿产资源属于国有,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谁就代表国家了。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谁代表国家征税呢?当然是几个人的事。壹吨煤35元—50元的税收,可是壹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就是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
如果说森林、矿产资源是国家的,穷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但本来是穷人的财产,“国家”也要占有。比如说,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等,产权都不属于农民。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为什么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交通、能源、通讯等等基础设施,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农民也不至于这么苦、这么穷。
不仅如此,到八十年代后期,国家鼓励农民办粮食加工厂,壹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到了九十年代,国家壹个文件下来,不允许农民经营粮食了,农民损失惨重!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十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宰猪,九十年代,要“定点屠宰”,农民办起来的生猪“壹条龙”全垮了,谁也不赔啊;八十年代后期,允许农民经营种子、农药、化肥,九十年代,供销社重新专营,把农民害的可苦了。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壹代人、两代人都还不清的。城里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农民的企业被逼得破产了,钱还是要还的。农民怎么不穷啊!
财政制度:农村电、电话是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城里电、电话是国家投资的,城里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农村的学校是农民自己集资建的,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农民自己开的。城市里的学校是国家建的,城市里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城市里的公路是国家修的,壹公里就是好几百万甚至千万,农村里的公路主要是农民自己修的。农村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农民自己集资的,当然国家也有财政支持,但那是杯水车薪。都是中国的公民,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标准是不壹样的。
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覆蓋农民的,谈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来说,还太奢侈。这个极大的不平等说也是白说,不说也就罢了。但不能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即不能剥夺农民拥有土地的权利。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壹旦失去土地,他们怎么生活?我们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呢?
金融制度:城里人可以用身份证从银行贷款买房,乡下人不可以;城里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房子、土地去抵押贷款呢?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壹部分,也是人民币的基础,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不承认呢?如果我们农民的山、农民的地、农民的房,也能在银行里抵押,那农村也不缺投资,农民也有钱发展。现在,农民贷款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贷款也是那麽难,利息还高于城里几倍。外国银行不下乡,中国的银行也進了城,国家又不允许乡村民间金融存在,难道农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务不成!
税收制度:农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两千多块钱,不是可支配收入,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百分之八点四来收取农业税,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壹块除开,那肯定是百分之二十几或更高的税率了。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進去,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百分之三十几以上。壹个农民壹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要交税;城里人壹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城里人做生意亏本,可以不做;农民种地亏本,可不可以不种?不种(的话)可不可以不纳税?不可以,不种地照样纳税。农业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却面对最不优惠的税收政策。农民怎么不贫困呢?
资源的配置制度:就说说扶贫的资源配置制度吧。国家的扶贫资源是属于穷人的钱,这个资源是由谁来配置的?是干部来配置的。谁跑步“钱”進、谁跑得勤就给谁。跑到扶贫资源是要成本的,资源通过壹级壹级的下拨是要雁过拔毛的。这些资源到了项目点、到了社区该怎么使用,还是没有穷人的发言权,还是国家干部说了算。不少贫困地区搞工程招标,谁主持,是干部,谁有权参加投标,极少数有钱的人,穷人在哪里呢?占99%的穷人被排斥在外了。如果法律制度来配置扶贫资源,肯定会比干部权力配置更有效力;如果资源到了社区,由老百姓主导资源的使用,就可以用很少的钱办很大的事,因为中国农村有的是过剩的劳动力。但在不少地方,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
教育制度,医疗制度:这两个制度差不多,只说教育。人们似乎公认:“教育改变命运”。中西部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人民的命运吗?我看不能,反而使它们越来越苦难。我在我的《扶贫日记》里写过壹个高中生,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借了壹身的债,他高中毕业到城里打工,每月的工资400元,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再不来打工了。那时候他大概也有40岁了,不回山里城里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么?贫穷的父母亲,负了壹身的债,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养壹个高中生。高中生给了父母什么回报?没有!他把20—40岁黄金的时间给了城里,他得到了什么?没有!到了40岁,快要老了,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西部,甩给了穷人。教育是不是抽水机?教育不断地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不断地把穷人的资源往富人抽啊!我读小学时,几毛或壹块钱读壹年;初中时,壹年两块钱;高中时,三块五块读壹年;大学时,国家壹个月补贴20多块钱,35斤粮票。现在我的孩子读书呢?小学100多,中学1000多,中考把录取分数线提得高高的,缺壹分100元、几百元不等。现在我们读大学,国家给壹点钱甚至不给,更多的是学校收钱。我计算了壹下,从1985年到目前为止,农产品的价格涨了不到7倍,相当于农民的收入(在价格上)长了7倍。但现在农民教育支出涨了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妳说农民怎么不穷!农民能够卖的壹点钱,就被我们的教育吸得壹干二净,农民是要负债来培养自己的孩子,并且是给发达地方培养人才。
就业制度:很长时期,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里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里。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里的职工,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考虑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不是的。国家有很多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例如,1998年大洪水后,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企业家做了,大企业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每方土3.6元承包出去,壹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如果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数百亿收入。再如,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假如国家壹时拿不出钱来,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上,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主流社会,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全是歧视性的语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中国的农村什么最多,劳动力最多。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干,能挣钱的活专给有钱的人干,妳说农民能不穷吗?
工资制度:工资制度是壹个最大的抽水机。城里人的工资里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农民工的工资呢?它包含这些吗?不包含。除去这些开销,农民工壹个月的可支配收入也就500元钱左右,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每个农民工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如果進城的农民工是1亿人,那麽农民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多个亿。 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壹系列严重的后果。据统计,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的娶不起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里去了,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壹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给“足马”为妻。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吗?
土地制度:土地制度可能是第二大抽水机了。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谓集体所有,就是村民共同共有。但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地進入市场交易,只能先给国家征用,再由国家出卖,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几万不等,转手就卖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农民自己在自己的地里盖厂子可不可以?不可以,还得先给国家征用了再买回来;农民在自己的地里挖鱼塘可以吗?不可以,要挖也得出钱给国家。据统计“国家”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
干部制度:但我说的是另外壹个问题——干部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干部是上面提拔的,要当干部就只有找上面。想当干部就要跑步“钱”進,不跑步“钱”進想提拔,难!所以每年用于跑官的钱不是个小数目。这些钱从哪里来呢?当然是公款消费了。我提拔了,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怎么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赶紧用权力从老百姓身上寻回来。提拔的干部越多,干部换的越勤,老百姓的负担就越重,所以干部制度也是个抽水机。如果干部选拔权在人民,公布干部的权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当官就要给老百姓送礼了——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要是这样就好了。 现在也搞民主,干部也要选,谁提名呢?上面提名。谁想当干部,还是要给上面送礼才行。现在的民主还是上面的“民”主,把上面要的人“举”上去,和原来的效果是壹样的;其实,老百姓要的是下面的民主,是要把那些不为民服务的人选下来的民主,这些人不选下来,好人怎么选得上去呢?好人选不上去,农民怎么不穷呢?
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立了很多法,可是,来北京**的人越来越多了,壹年比壹年多。这说明什么?法不管用。那“法”为什么不管用呢?壹个农民壹年可支配的收入就是几百块钱,怎么打得起官司,请得起律师?穷人是用不起法律这个奢侈品的。当穷人用不起法律的时候,法就是富人或有权人用来欺负穷人的工具了。不打官司又没有其他方式救助,壹般的情况就只有忍气吞声;实在忍无可忍了,穷人才進京城。很多人有理无钱,打得倾家荡产,最后走极端,结果有理打成无理,由**者变成壹个违法者! 我们依法治国叫了很多年,但犯法的农民越来越多了。壹个农民从四川跑到北京打工,兜里只有500块钱,到了北京把车费壹除,只剩下200块钱了。办暂住证、健康证等需要很多钱,也不知道在哪里办,为了生存只有不办了;要是不办,就是违法;不是违法,是不得不违法啊!穷人是逼得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不得不违法,真是冤枉啊!有些人嘲笑相信包青天的农民和“私了”的“法盲”。假如妳是穷人,妳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曾经总结说,中国乡村有两个发展的趋势,要引起警惕:底层的民众不得不违法来降低自己的生存成本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以违法来养执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不违法是不能生存的,因为财政只给了60%的预算,还有40%要靠创收。以派出所所长为例,他的职责是惩治犯人,保卫人民,就得给他钱履行义务,但实际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没有办案经费,此外,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8万元钱。派出所从哪里搞钱,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这不就成了壹个违法者吗?这就是“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派出所是这样,基层的法庭不少也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有的人说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完备了,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制社会了,我相信壹半。因为这个社会的多数人(特别是穷人),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
科技推广制度:科技推广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农村急需要科技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农业大学的学生,读了四年大学,几年的硕士、博士,到农村当技术员,会去吗?当然不去!因为技术要追求高回报,中国农村小农经济没有可能支付高价读大学后所需要的回报。市场配置技术,结果就是有农业技术的大学生远离农民、远离小农经济、农村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技术是不是绝对的不下乡呢?不是的,比如杂交种子下乡了,技术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以壹种物化的特殊垄断方式下了乡,农民不得不付出使用“技术”的高额代价。所以,靠市场配置技术的结果是两个,壹是技术人才远离农村;二是农民使用技术必须付出高成本。历次乡镇机构改革,工商要加强、税务要加强、财政要加强、土地要加强,凡是找农民收钱的部门都要加强。凡是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部门,比方说,农业技术推广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统统转制,统统推向市场自谋生路,这样改革的结果就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网破、人走、技黄”,农民获得廉价的技术服务的权利被剥夺,为技术获得垄断收益创造了可能,这样改革的结果只会导致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
市场主体制度:很多人都认为,农村最早改革开放,分田单干了,农民肯定是市场的主体,肯定有市场主体的资格。其实不是这样的,今天的农民还没有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的地位。农民休耕,不仅要照常交税,还要受到罚款。这就等于用壹种强制力逼农民用低偿或无偿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生产大量的廉价的农产品,来保证城市人的要求。农民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吗?显然没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资格,而我们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官员动不动就要求将农民统统“推向市场”。壹方面不给农民市场主体资格,另壹方面要把农民推向市场。这是个什么道理?很清楚,强制2.3亿个农户生产,生产了,再把他们推向市场,形成无序的过度的竞争,农民能够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吗?农业本身回报就很低,农民怎么不穷啊!
户籍制度:户籍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城市户口相对于农村户口是很值钱的,我读小学时就知道城市户口的人的优越和高贵,城镇户口的同学吃的、穿的、住的、玩的都和我们农家子弟不壹样。我当时好羨慕有城市户口的人。85年,我当乡书记了,很多农民找我解决户口,户口要粮食、公安、民政等好几个部门联合办公,最后分管的县长签字才能解决,解决壹个户口除了要花很多钱外,还要花好多的时间和精力。到了90年代初期,县城的户口每年出售100个、200个、500个不等,每个30000元,壹些农民,借债也给自己的孩子买户口,买高价户口还要开“后门”,那时也有好多人求我走后门,有的人真是哭着求我。再到后来,全国都卖户口了,有的城市壹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现在要得到北京等城市的户口,依然还要出钱买,我在北京工作好几年了,就是做不成北京人,因为买不起户口。户口这个东西,吸走了多少农村的财富!
招标制度:现在,农村做壹点公共设施都要招标了,似乎这就是公平的制度。也许招标制度在国际上或发达地方确实好,但在不发达的农村我认为不怎么好,是壹个歧视的制度,加重农民负担的制度,必须改進。在壹个不发达的地方,市场不能形成充分的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就是几个干部和几个他们招来的“哥们”之间的公开的、合法的“灰色交易”。在招标的游戏中,既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又没有民主监督,99%的人被排斥在外,这样的招标只能是权钱的合谋。本来可以10万干好的事情,预算打到50万,权力和资本分肥;本来可以让农民的组织组织农民干,实行以工代赈,最后也来壹个招标,实际上是权力和资本排斥穷人。现在,国家投入农村的“六小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八十年代比较,壹元钱只能做壹毛钱的事;国家最近几年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多,但脱贫的人数越来越少,有壹个贫困省的政策研究的领导跟我说,不及原来的十分之壹的效果了。对于扶贫资源使用的效力越来越低的问题应该引起反思了。
代表制度:县里面开人民代表大会,十几个农民的代表权只相当于壹个城里人的代表权。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更不用说了。就是壹个乡镇开人民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干部,没有几个是纯农民的;有几个是纯农民的都是干部提名的。这样的代表制度,决定了人数最多的农民“失语”。
类似上述导致贫困的制度还有。如果这些制度对穷人和富人;城里人和乡下人;对老百姓和当官的;对主流和非主流是壹视同仁的、是公平的,我想农民不会这么苦!农村不会这么穷!
主流社会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就是建立在自以为是基础上的。就像当年回城知青对农民农村的认识壹样。有些知青回到城后,讲述在农村的苦难,说在农村浪费了十年的青春。当时,没有人认为这句话有问题,其实说这句话的人也并不壹定有歧视农民的思想。但是这句话的潜台词——却是说农民世世代代都浪费掉了——农民同城里人相比下人壹等。正是主流人群自觉或不自觉地歧视农民,所以才有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设计,是有意或无意间这么形成的。所以,主流社会要认真反思;正因为是无意识的歧视,更应该认真反省。
中共暴政
作者 何清涟 写于 二零一零年
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群体反抗事件,就会发现社会抗争类型与经济增长模式之间有极强的相关性。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财富寻宝图”上的“四大金刚”分别是地产、矿产、股市与金融,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及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税收(资源大省则是出售矿山开采权)。中国并无多少闲置土地,政府出卖的土地全来自于对农民的征地与市民原住房用地。而农民反抗征地、城市居民反抗拆迁与城乡居民反环境污染的维权行动都与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有关,而且均涉及土地。可以说,中国政府的资源抽取方式决定了公共政策,而公共政策则塑造经济增长的模式,从而决定着社会抗争的类型。
如果说以前是以各种名义分片征收农民耕地,到了2008年国土资源部正式推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以后,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全国各地开始了新壹轮大规模的圈地运动,20多个省市正在推行壹场规模浩大的“让农民上楼”的运动,亦即“拆村运动”。
但农民上楼只是解决了住的问题,并未解决生计来源。自清朝以来壹直苦于“地狭人稠”的中国,如今已经再无荒地空地可垦殖,而城市里就业机会本来就稀缺,这些被从土地上赶走的无地农民就成了“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三无人员”。这些“三无”农民遍布中华大地,南起四川、东至广东、北至黑龙江。可以说,中国有县皆成“乐清”。
那麽,中国农民当中,到底有多少成了“钱云会”?根据多年搜集的资料,即使按最保守估计,估算出全国约有已失地农民1.2亿左右。(注1)
民众失去土地与家园,早已成了壹个让国人近乎麻木的问题。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延续至本世纪第壹个十年,政府征地与农民反征地的对抗几乎构成了官民矛盾的主旋律,在每年发生的十余万起群体性中居首位。这次如果不是村长钱云会那离奇的死亡,长达6年的乐清征地事件在媒体眼中只是壹个小的事例,无法吸引公众关注。这就是钱云会的帖子在天涯论坛上孤零零地悬了4个多月竟然无壹网友跟贴的原因。
只要政府停止掠夺农村的土地资源,让农民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上实现乡村自治。如果说每逢发生民变由政府出动军警强力弹压只是扬汤止沸,停止掠夺则是釜底抽薪。
但不幸的是这块硬币还有另壹面,即无解。而无解的原因则在于中国政府汲天下之财以自养的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自断经脉,断掉供养自己的主要财源。国务院发展中心曾做过壹项调查,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收益大致按如下比例分配:城市政府,20%-30%;投资商,40%-50%;村级组,25%-30%;农民,5%-10%。
从上述分配比例可以看出,农民被强迫卖掉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从卖方农民到房地产投资商手中,土地增值收益还要经过两次中间流失,地方政府与村委会共拿去45%-60%,农民只得到这块蛋糕当中最小的壹块。
改革开放之后,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比重不断提升。资料显示,2001年—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9100多亿元,约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35%。2009年达到1.5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有 些甚至占80%以上。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70.4%,以北京为例,其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全年财政收入(2353.9亿元)的近70%,而上海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则占财政收入(2873.6亿元)的53%。
土地财政在中国财政收入中占如此重要的地位,只能说中国近30年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依赖于对资源的掠夺性使用与过度透支,并非来自技术進步。这种经济模式决定中国经济增长难以持续。
可以说,自中共建政以来,中国农村進入抗风险能力最差、最没有自卫能力的时期。任何来自外部的强力,都可以掠夺农村的资源(即农民生存所依赖的资源),比如森林、沙洲、耕地、宅基地、山野、矿床、地下水、溪流、湖泊、古文物,外部势力之所以能够肆意掠夺农村,是因为在中共统治下,中国农民被剥夺了上述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将壹切土地收归“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壹制度成了地方政权伙同外部势力肆意掠夺农村资源的资源抽取管道。
有关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本身就是壹个中国法律未曾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农村土地由县、乡(镇)、村三级“农民集体”所有,但并未界定“农民集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规则。在中国所有政府文件及各类研究论文(包括媒体报道)中,“农民集体”都不是法律上的“组织”,而是壹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的集体名词。这样壹个集体名词,无法真正作为土地产权的代表,甚至无法明确“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样壹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事实上已经由土地使用权所代替。而“农民集体”在法律上的虚拟化,使得国家(政府)成为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这种状况为政府任意支配农民土地保留了壹条非常方便的制度通道。就像为农村土地插入壹个巨大的资源抽取吸管,可以源源不断地抽取资源,除了为地方财政做贡献之外,还可以养活壹大批“吃地管地”之人。中国政府坚持不让农地所有权归属农民,原因就在于此。
中国农民无法完全离开土地生存,中国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土地这壹有限资源,这本身就是产生矛盾的根源。中央政府面临这样的选择:是让地方政府活,还是让农民活?要求地方政府停止掠夺农民土地,无异于断地方政府的财源,不让地方政府(官员)活下去——这等于中央政府举起右手砍自己的左手,将本身的统治基础逼成反对力量——这是自残肢体的速死法。而继续默许地方政府掠夺农民土地,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农民就只能起而反抗,最终也是危及中共统治——这是挣扎若干年后衰竭而亡的死法。
可以说,中国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土地之争,有如壹盘让中国政府无法解套的死棋。说它是“死棋”,是因为无论怎样走都是死路,除非中国实现民主化,促使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发生根本变革。
剥削农民
作者 沈盛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根据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多位家庭农场成员和农场职工(以下简称农工)的联名举报材料,内容直指八五九农场存在“撕毁承包合同、随意擡高土地承包价格、采用欺骗手段拿走土地证、强行摊派种子化肥、变相收费”等行为。
农工李清路、陈鹏、陈秀凤、陈修和、徐树中等人在举报材料中称:“1985年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兴办了开发性家庭农场,我们自筹资金3分利、4分利擡钱修路、排水、开垦荒原,把荒原变成良田,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也按农场要求签订了长期合同并办了土地证。可是在早些年,农场以换证的名义把我们的土地证及合同收回,再也没有发给我们。但是他们还收我们办土地证的费用,并开具土地管理费发票,说这就可以当土地证使用。如今却要大幅增加地租,变相收回我们的土地,并不承认我们的壹切证据。“
在多份举报材料中,多位农工还指责八五九农场“强行摊派”,强买强卖;并违反国家政策,截留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
连年上涨的承包费和地租
八五九农场是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三江平原,总控制面积203万亩,现有耕地总面积44万亩,常住人口1.8万。
八五九农场农工于文珍、于文侠、孙连波、朱海荣、刘冬梅、袁家芳等在举报信中称:“1995年,我们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根据农垦总局5号令,创办了开发性家庭农场,到现在已经16年了。创办之初,我们与农场了30年的合同,农场土地部门还为我们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农场多年来,壹直视我们所种耕地为开发性家庭农场,地租没有上涨,截止到2011年,每亩地租为80元,还享受国家种粮直补。但是,2012年,农场突然上涨地租,水田每亩275元,旱田每亩215元,上涨幅度之大前所未有。理由是我们没有合同。农场这样做是对我们权益的极大损害,我们的30年合同都让农场收回去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也让农场收回去了,这不是不讲理吗?”
据悉,2013年4月5日,该农场又下发通知书:“依据八五九农场发【3013】1号文件规定,您须在2013年4月5日前上交2013年土地承包费,否则将被视同放弃土地承包权,农场将土地收回,面向市场公开发包。”
“这几年,八五九农场正式实施壹年壹签合同,每年不断提高土地承包金。”承包了3000多亩土地的连国才显得有些激动,“现在种地不赚钱还亏,都快活不下去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北大荒的土地戏法:百名农场职工举报“四宗罪”》壹文报道,八五九农场发布的“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文件中,对农场2011-2013年间的承包费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八五九有农场户口的职工2011年承包“开发性家庭农场”旱田承包费230元/亩、水田承包费300元/亩,其中“新增耕地”承包费为150元/亩,不享受国家政策补贴(良种补贴除外);
2012年,开发性家庭农场旱田承包费为255元/亩,上涨25元/亩;水田承包费定为365元/亩,上涨65元/亩。
2013年,土地承包金再度调高,旱田和水田承包金分为每亩270元和385元,皆上涨15元;“新增耕地”每亩承包费标准为旱田180元、水田280元,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良种补贴除外)。
八五九农场农工崔淑清认为,“农场这样做是违反承包合同,随意擡高土地承包费。”据了解,八五九农场农工们的遭遇,在黑龙江其它农场同样存在。
多位农工告诉记者,由于承包金太高,壹年壹涨,大多数农工都不赚钱。虽然目前他们都对土地承包金不满,但农场态度也很强硬:不交承包金就强行占地、罚款。
农工康立娟告诉记者,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主要有两类:壹是开发性家庭农场,二是“新增面积”(北大荒设定土地的概念)。
据了解,八五九农场的开发性家庭农场,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根据国家政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土地长期承包经营。1994—1995年,黑龙江又出台政策,鼓励开发“五荒资源”(荒地等)。在多重利好政策的鼓励下,农工自费开发了大量土地,并向国家缴纳大量税费。
记者在《职工家庭农场证书》看到了这样的规定:壹、职工家庭农场实在国营农场领导下,实行家庭经营,独立核算,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二、职工家庭农场长期承包使用国有土地、山林、草原、水面等生产资料,相对独立地从事农、林、牧、副、渔生产经营,其财产和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而新增面积是2006年黑龙江省航拍土地普查后的开荒面积。“自2006年期每亩上交农场利费80元,至2012年每亩收费235元,已经是亩收费增加了155元。 2013年旱田180元,水田280元,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农工孔祥云向记者介绍说。
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称:“我们当年开垦荒原创办开发性家庭农场时,开发的面积地有大片低洼易涝地,有流水线,鱼眼泡,都是十年九不收的地,是我们自己投资修路,架桥,壹点点的开垦起来,这些耕地准确说是我们后来开垦出来的。这些地农场壹分钱投入没有。到现在这些地的地理条件也极差,春天难种,夏天难管,秋天难收。农场对这引起地本应扶持,可现在却提高地租,这是严重损害我们种地农工权益的,让我们难以承受。甚至种不起撂荒。”
“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开荒种地,上世纪80年代国家只收20-40元不等的土地税,也给办了土地证。现在农场连年提高土地承包金,我们壹年忙到头,什么都没赚到,都白白给农场打工了。”万绪洁的观点得到了其他上访农工的赞同。
农工们认为,这是由于随着粮食价格的不断上涨,农场看到土地的升值利益,于是不断提高土地承包金,但这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据悉,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中就明确要求:
“从2006年起,对国有农场通过收取土地承包费等形式由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予以免除。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
“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种收费。严格控制和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
“進壹步推進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为了减轻农场职工负担,黑垦局发【2007】7号文中也明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有农场应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落实免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降低农工社会负担。
土地证遭遇“变戏法”
“农场说是为给我们办新证,把我们的土地证书和合同都收了回去。其实这是骗我们,后来新证也没给我们办。”上述举报材料称。
据悉,根据1994年黑龙江省拍卖“五荒”资源的使用权的暂行规定:为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加与开发、利用“五荒”资源的积极性,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壹般不少于30年,最长可至70年。
“因为当时八五九农场负债累累,濒临破产,欠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开不起荒的情况下,由家庭农场个人自筹资金排水、修路、开垦荒原,农场要求每亩上交22元土地管理费,给办理土地证,农场在不同时期签订了内容不同的合同,但收取的费用是壹样的。可是,1996年农场就把开发性家庭农场合同和土地证、职工家庭农场证书以换证的名义收回,至今没有给换发新证,但仍按开发性家庭农场上交利费。而且利费连年上涨,大大加重了我们的负担。”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附上了相关凭证。
农工们出示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国有“荒地”使用权承包合同显示,约定的经营时间大都在30年。
据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介绍:很多农工回忆起家庭农场创业阶段的往事都泪水盈盈。“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工资更没有积蓄,家庭农场等于白手起家,只能靠举债度日,维持生产。遭遇天灾,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那时粮价低,种地难,国家也没有出台今天的许多惠农政策。”
“我们要求加快黑龙江省农垦给农工自筹资金开发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八五九农场农工们对记者表示,按照中央办公厅【1997】16号文件,确保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无论“开发性家庭农场”,还是“新增面积”,都是由各家各户长期承包经营形成的历史事实,应该执行国有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的政策。進而取消合同壹年壹签,承包费壹年壹涨。
被摊派与被强买强卖
“近年来国家为了减轻农场负担,逐年对三农加大投入减免了农业税。但八五九农场却在2006年以后逐年增收土地利费,计划内土地、生活田和机动地,合同收费壹个样,实际从惠农卡收取的费用又另外壹个样,同样的土地,合同任由农场签订,帐目不公开,以空白合同签订,合同的原件不给种地农民,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2012年农场执行每亩地5年卖1000元,5年的利息是多少?”上述举报材料称。
壹直关注北大荒农场农工境况的蒋巍在其所著的《《泣血的“草根声音”——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中披露: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极少数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家庭农场的自主权力和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农场、北大荒八五九分公司是企业,并不是政府,没有权利确定土地的权属,凭什么任意买卖农工用血汗三分利多高利贷开垦的荒地、卖的钱又准备干什么呢?”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质问道,他们甚至怀疑,每年八五九农场有上亿的土地承包费差价,但去向成谜。
土地问题之外,各农场职工同样指责作为北大荒附属分公司的农场“强行摊派”,强买强卖。如指定种子品种令农场职工购买,如不购买就威胁不允许承包土地。
八五九农场农工在举报信中称:北大荒八五九分公司近年来种子农资、机械强行摊派,如农民不要就不发国家给的直补,2006年种子公司八五九农场承包给个人,以国家直补的现金抵种子,其种子只是从领导种地商品粮购买的,农民无奈只能以商品粮的价格,低价卖出,再花高价去买稻种,由于摊派的种子质量不够种子的标准造成减产和绝产。而且,摊派的化肥含量不够国家标准,造成粮食减产。秧盘、大棚等农资都是以强制的形式高价卖给农民,不要就不给地种。“农民失去了买卖自由还谈什么市场经济?”
举报信中,近百农工公布各自所种田地面积从100多亩到6000亩不等,如果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农场职工要比市场价多付出几十万元。
农场农工连国才向记者证实:除了“摊派种子”,农场还强行摊派化肥、农药等农资。八五九农场多个农工也声称:八五九农场要求必须到指定地点购买化肥,尿素每吨2521元,而市场价每吨2200元,每吨差价321元;二胺每吨3547元,市场价每吨3200元,每吨差价347元。
另外,八五九农场摊派给农户的秧盘0.85元壹张,而市场价仅0.64元,中间差价0.21元,每栋大棚需秧盘2200张,农户需多支出400多元。
八五九农场农工则在举报材料中还称:农场每年每亩都收取他们技术保证金10元,却从没有技术人员给予技术指导,从来没发任何技术资料。仅此壹项就增加农户整体费用几百万元。“现在每年收科技保证金,农场说如果经营过程中没问题给返还,但是到每年秋收后,由于各项罚款几乎都被扣没了,有的还需另交罚款,有的农户好点能每亩返回20-30元。”
除了被指“强卖”,农工们还指出八五九农场涉嫌“强买”。农工马华告诉记者,秋天收粮食时,北大荒下属物流公司向职工们截粮,不准他们向外卖出。外面对稻谷的收购价是1.35元/斤,物流公司给出的价格则是每斤1.28元,然后物流公司再直接高价转手。而“如果不卖给农场制定的物流公司粮食,那麽来年承包土地,每亩要多收20元的承包费”。
农业补贴疑遭截留
除了上述问题,农工们还在举报材料中指责农场违反国家政策,截留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
八五九农场职工在举报信中称: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各农户耕种多年壹直向国家缴纳各项税费。按照2004年国家及黑龙江省发放直补的规定,对于缴纳税费的,都有粮补。
据悉,2001年北大荒上市,八五九农场领导说该农场只有47万亩。但多位八五九农场农工都向记者证实,2009年由于农场管理混乱不给粮补,农工们集体去上市公司查阅土地证资料,最后发现,八五九农场2003年的土地证上明确写有137万亩土地。“黑龙江省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2001年上市时,八五九农场分公司领导说只有47万亩土地;2003年却欺上瞒下办理了1,378,688.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麽137万亩从2003年就有国家发放的直补,而农场和北大荒上市公司只给47万亩的和开发性家庭农场发放直补,30年五荒面积每亩给3.33元直补,那麽新增面积直补发给了谁呢?多发的直补是谁截留了?”
据多位农工证实,八五九农场从不公开国家发放的直补帐目,而“国家有明确规定,发给农民的直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也不得以任何实物形式抵直补。”
“同样是为国家生产粮食,为什么时候农场和农村的政策不壹样。为什么农村后来开荒面积耕地都有种粮直补了,而我们后来开荒面积却没有。难道国家的农业政策是壹国两制吗?”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八五九农场农工李日新则在举报材料中称:“收取土地租金从不开具发票,致使10几亿的资金成为国家严令禁止的小金库中钱款,供领导挥霍。”而且农场“随意增加管理人员将其亲属纳入管理层,造成巨大开支,使本应用于发展农场主体经济的资金流入个人腰包,制约了农场的合理发展。”
而农场给农户拨付粮食直补是按照农户买断的30年经营权的“五荒地”和开发性家庭农场计算,新增面积不给国家补贴。于文侠告诉记者:农户买断的“五荒地”有11万亩左右,开发性家庭农场土地有20万亩,另外100多万亩地被北大荒和农场计算为“新增面积”。
其中,“五荒地”和开发性家庭农场加在壹起30多万亩,2012年农场给了每亩61元的直补,今年给了每亩70元。而农户种植更多的“新增面积”土地,农场则不给粮补。
而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农业补贴都是专款专户,直接打到农民银行账户里。但农工姜珍表示,“我们广大农户从来没有见到过‘新增面积’的粮补,而新增面积在各农户承包土地中占大头。”
于文侠表示,137万亩地上市公司都办了土地证,国家肯定都会给农业补贴。农户承包土地每年都交承包费用,应该发放粮补。
八五九农场职工在举报信中也称:在2004年国家出台粮食补贴政策之前,八五九农场的新增面积都办了土地证,都应该享受粮补。此外,黑龙江省历次土地普查都确定包括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并登记在册。“按土地面积估算,金额约5亿元,被不明不白侵吞了。”
农工依法上访屡遭打压
据悉,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八五九农场多位农工都选择了上访这条路,他们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逐级上访。先是在八五九农场上访,后到建三江管理局,又到黑龙江农垦总局和黑龙江省政府上访,近期更是频繁進京上访。“我们就想要个说法。”
据悉,八五九农场农工们上访之路充满风险和艰辛:壹些地方官员和农场领导因害怕暴露真相,影响“政绩”和“钱途”,以种种违法手段对上访群众進行了围追堵截和封锁。
“2012年3月期间,我们首先找到八五九农场北大荒分公司反映问题,其次到建三江管局反映,最后到北大荒上市公司、黑龙江农垦总局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均未给予书面答复。开发性家庭农场成员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上访,被八五九农场分公司警察拦截,告诉如再上访,就会被拘留。”据悉,多位农工都有类似遭遇。
而另壹份由八五九农场32名农工共同具名的举报材料称:“2012年4月12日,我们在北京市,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八五九农场地租乱涨价,严重损害农场职工权益壹事。但却被八五九农场公安分局定性为扰乱公共轶序,并将我们密秘押回投入拘留所10天(4月15日至25日)。身心受到严重催残,家里农业生产被耽误,土地被迫撂荒。”
“我们在京上访期间,受到了国家信访局,农业部信访部们的接待,不论在国家哪个部门,我们都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合理上访,没有无理闹访,也没召集集会,正常的递送材料,听取国家机关部们工作人员的解释。国家机关给我们的答复,虽然我们不满意,但我们也没有纠缠,我们根本没闹事,没有集会,没有串联,没有煽动。更没有破坏,扰乱公共轶序。”然而,让农工们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我们准备回返农场之际,在4月11日深夜,我们当地农场的30余名干警,突然闯入我们住的旅店,把我们惊醒,随后连拉带扭,硬把我们押送進壹辆大客车,趁著夜幕,把我们押送回建三江,在扭送我们上大客车期间,我们中的张朋因质问干警这是干什么,被公安分局干警喷施催泪弹致双目暂时失明,后又昏倒。我们中的王成,因要求公平,被公安干警强制扭送。”农工们七嘴八舌地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形。
“我们问公安分局领导,我们扰乱什么公共秩序了,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造成了什么后果?他们壹概回答不出来。”农工们向记者介绍说。
据悉,黑龙江农场的乱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知名律师兰志学在其《关于立即停止侵害农场农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长期以来,农场经营过程中坑农、害农等壹系列违法行为不断发生。如肆意霸占农工自费开发的土地、截留中央的直补、强制农工指定购买高价种子、化肥、低价收购农产品等,有些地区还威逼利诱农场农工从事其他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农场这种违法行为,必然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進而导致农场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受到严重影响,也必然造成粮食生产存在不可预测性的安全隐患。
专政统治
作者 徐振华 写于 二零零九年
今天人们对于壹九五八年“大跃進”的历史记忆,恐怕主要源于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经济闹剧。人们常常用领袖和群众共享“乌托邦式”浪漫主义理想来嘲讽当年不可理喻的那种狂热。这样的单壹解释其实掩盖了更深层的原因:在不可理喻的“高指标”谎言背后,支配着人们荒诞行为的实际上是深植于内心的政治恐惧。
为什么壹九五八年的荒诞剧未遭到党内外有力的抵制?不少学者将原因归咎为壹九五七年的“反右”,他们认为,“反右”运动消灭了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从而消灭了社会良知[壹]。但这些分析忽略了壹九五八年中国的政治气候。壹九五八年是毛贼东继续强化阶级斗争的壹年:在国际上,他主动向赫鲁晓夫“叫板”,挑起了关于“联合舰队”、“长波电台”的中苏论争;在台海关系上,他发动了“炮击金门”,制造出紧张的战争气氛;在中共党内,这壹年是党史上整肃出“反党集团”最多的壹年;在民间,壹九五八年还有过壹个与经济“大跃進”平行的“肃反大跃進”运动,在某些地区,甚至连中学生都无法幸免于“肃反”。由于内部档案的封锁和其它的壹些原因,有关这壹另类“大跃進”的论述,在以往的中共党史和中国当代史研究中被长期忽略。
正是壹九五八年这壹系列的政治运动,才制造了壹种弥漫于全社会的恐惧和“失语”,并迅速地扫除了党内外有可能反对“大跃進”的壹切障碍。同时,中共原有的趋炎附势的政治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也被催化到了新的高峰,于是在高产指标上的层层造假和人人吹牛便蔚然成风。在这样的氛围里,如同经历了壹场互相欺骗的催眠,全中国似乎壹夜间全都失去了理性判断能力,转而相信共产主义福祉会瞬间降临。这就是经济“大跃進”得以顺利推行的政治社会环境。认识到这壹点,就不难理解“大跃進”期间的壹切荒谬以及大饥荒出现的必然性了。
中国农村的人民公社制度始于“大跃進”年代的壹九五八年九月,终结于改革年代的壹九八四年上半年。人民公社淡出历史已逾二四年,现在来反思它的严重后果,可能正当其时。因为研究当代史不能距历史事件太近,否则会发生“灯下黑”的现象;但也不能隔得太久,时距久远,许多真相往往会因亲历者去世或遗忘而湮没。
本人生长在农村,离乡读大学后寒暑假均在家乡度过,可以说几乎经历了人民公社制度的整段历史。笔者曾问壹位来自农村的老学者,与人民公社时期相比,现在最大的不同在哪里?他不假思索地说,“现在的人自由多了”。笔者认为这说到了问题的要害。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最大的问题是“人不自由”。本文就针对这种“不自由”的缘起、特征和恶劣后果试作分析。对今天的国人而言,这段历史虽相隔不远,却少有人提及,不仅城市出身的青年人几乎毫无所知,甚至许多出身农村的青年人也甚为隔膜。正因为历史的真实被掩藏了起来,现在才会出现很多对毛贼东时代的谬解。
壹、人民公社制度:毛改造中国农村的实践
到目前为止,有关农村人民公社的缘起之解释,凌志军曾梳理出三种,即“意识形态说”、“吹出来说”,以及“工业化引起了粮食紧张”等说法。“意识形态说”强调人民公社主要是中共意识形态指导下的政治需要。凌志军否定了这种用意识形态偏好来解释公社化之兴起的说法。他认为:“历史学家常用意识形态的原因来解释乡村公社化的進程,似乎很少注意到利害的机缘。事实上不论多么理想主义的政权都无法离开物质的基础。这在共产党开国初年、政权尚未稳定的时候,更有其客观的必要。国内万象更新,连续几年没有战事,工业渐渐繁荣,城市人口膨胀,政权机构亦迅速地扩充起来,第壹个五年计划也将大范围地开展。然而情形并不乐观,因为所有的辉煌都离不开壹个东西,这就是农民生产的粮食。如果没有粮食,人的生存都会失去根基,政权亦将成为壹座空中楼阁。可是现在偏偏就为粮食的匮乏所困扰。”[壹]胡绳曾表示,农村人民公社这个“问题是从工业化引起的”,凌志军某种程度上赞同胡的看法。[二]
有关“吹出来说”,据凌志军引述刘少奇的回忆,“‘公社’壹词是‘吹’出来的。‘有我、恩来、定壹、邓力群’,‘我们四个人吹半工半读,吹教育如何普及,另外就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凌指出,据薄壹波的回忆,这次火车上海阔天空的谈话,时间为壹九五八年四月底。当时,刘少奇在火车到郑州车站时曾要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回去实验,吴遵命执行,在全国公社化运动开展两个多月前的壹九五八年七月二〇日,将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乡的二六个高级社合并组成了七里营大社,管辖三万多人。两周后,毛贼东提出,要在中国的乡村中建立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自己的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三]八月六日,毛贼东在吴芝圃的陪同下专程前往“七里营人民公社”视察时,公社的大院里已办起红专学校,门口挂著“政治系”、“气象系”的牌子,格局与此前刘少奇等领导人“吹”公社时的想象壹样,还办有食堂、托儿所、敬老院、社办工厂等。[四]“吹出来说”把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简单地看成是几个高层领导人随心所欲的产物。它的壹个弱点是,既然人民公社不过是几个人的遐想,那麽,当它的实验造成了全国范围的大饥馑之后,为什么中共领导人却顽固坚持壹个遐想模式而拒绝抛弃它呢?
凌志军本人持“粮食紧张最终导致了毛贼东发动人民公社运动”之说。早在壹九五三年,毛贼东就谈到过城市粮食、棉花、蔬菜、肉类与食用油供求之间“都有极大的矛盾”。他认为,“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射秽主义”;城市“蔬菜的生产供应不好解决,可以不经互助组,就搞半射秽主义的合作社,甚至搞完全射秽主义的合作社”。[五]
笔者认为,以上三种说法并非人民公社制度确立的本质原因,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是毛贼东试图彻底改造中国的壹种极端表现形式,是毛推行斯大林主义的意识形态与他本人要彻底改造“旧中国”二者相结合的产物,毛本人对此有过形象的概括,即“马克屎加秦始皇”。斯大林的“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壹语,毛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中引用过。[六]毛还表示:“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有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有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七]需要指出的是,意识形态不过是毛贼东的武器,改造中国才是毛的真正目的。毛要彻底改造中国的愿望由来已久,其核心是以所有制改造为借口,实现毛随意支配全国壹切经济活动和人力资源的目标,从而把全中国变成中共随意操控、任意作为的“天堂”。为此,毛贼东要求党的各级书记“亲自动手”,将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办射秽主义改造之事上”。[八]毛贼东当时是把建立农村公有制看作是与军事征服同样性质的任务,称为“打射秽主义之仗”。[九]以暴力为后盾的“土地改革”不过是毛改变农村的“基础工序”,是后来实行人民公社制度的前奏。
在山东莒南县壹带“老区”,早在壹九四二年至壹九四六年五月间,就在“双减”与“查减”等名义下开始斗争地主与“回地”(亦即后来的“土改”)。壹九四二年,中共山东分局曾从党政军机关和“抗大壹分校”抽调了二〇〇多人组成两个大型工作团分赴莒南和临沭开展“双减”;壹九四四年五月,“双减工作团”又开赴莒南县。“单是在斗争高潮的壹九四四年,(莒南)全县大的斗争就有壹,壹七壹次。在筵宾区,大小斗争计二,五〇〇多次。”[壹〇]当时往往集中壹、二十个村庄的村民,召开数千人乃至万人的大会;“在未开展的庄子,有借用庄外力量的所谓外力;有组织的村庄则是工会、农会、青救会、妇救会、识字班、儿童团、民兵,各按系统排队分布全场,唱歌,贴标语,呼口号,啦啦队;有敲锣打鼓、示威游行,有‘文斗’的讲理、诉冤、坦白反省,也有‘武斗’的”。[壹壹]中国的南方和西北则从壹九五〇年左右开始了土改。在笔者家乡,当年的土改工作队成员被称为“工作人”,他们的头目都带有枪支,村里人很害怕他们。笔者清楚地记得,直到上世纪五〇年代末六〇年代初,家乡的大人在恐吓儿童以制止其啼哭时还常说“别哭了!工作人来了!”这就是土改时期“工作人”在农村“厉害”形象的遗存。据甘肃省金昌市农业办公室的记录,从壹九五〇年壹〇月壹日开始到壹九五三年四月壹五日,辖区内的永昌县分三期实行土改,“土改工作队”人数达“五八〇余人”。[壹二]手握武器的“土改工作队”大军背后,还有强大的正规军做后盾。这种农村“改造”到底是“人民的意愿”,还是征服者的强制,不辨自明。
二、人民公社的建立与“壹九六二年体制”
①、人民公社之路:农民的“天堂悲歌”
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始于壹九五八年八月二九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此前,全国农村已由七四万个农业合作社控制。到壹九五八年年底,全国共成立二六,〇〇〇个人民公社,农户的九九%以上都被强制编進这样的体系,其特点便是“壹大二公”。人民公社之“大”,是将原来数个约壹、二百户的农业合作社合并组成为每个四、五千户以至壹、两万户的大社,壹般是壹乡壹社。人民公社的“公”,即所有财产都上交公社,社员在合作社时期仍保留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都收归社有。所有经济活动在公社范围内统壹核算,由干部掌握,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则统壹分配,出现了各村(合并后称作生产大队或小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在“大办工业”、“大办教育”的运动中,政府和公社还经常无偿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大量无偿调用社员的私宅和家具。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研究者强调当年人民公社的“壹哄而起”[壹三],似乎“走人民公社道路”是出于民众的自愿。其实,人民公社是中共领导者毛贼东的个人意志的产物,与群众的意愿无关,它体现了毛贼东从强行推行农业合作化开始的对农村大规模公有制的狂热。壹九五壹年七月,刘少奇曾在山西省委的壹个报告上批示说,搞“空想的农业射秽主义”是“错误的、危险的”。当时该批语曾发往各地。[壹四]毛贼东不同意刘少奇的看法,于同年九月亲自主持制订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并于壹二月壹五日又亲自写壹份党内通知,将此文件发往全党。壹九五三年三月,此文件在报纸上公开发表。不久,中央又于壹九五三年壹二月壹六日发表了关于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此时全国已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壹四,〇〇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神速,两年时间里就增加了四六倍,到壹九五五年六月达到了六五万个。[壹五]壹九五五年七月,中央召集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开会,毛贼东在三壹日的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未来壹四个月内在全国再增建三五万个合作社,使合作社的总数达到壹〇〇万个。[壹六]该报告还提出,合作社必须“壹年整两次至三次”[壹七],其目的主要是扩大合作社的农户规模。人民公社的实行其实是农业合作社的進壹步升级。
壹九五八年至壹九五九年“大跃進”时期的“人民公社化”的特征是“大刮共产风”,在物资相当短缺的情况下实行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制。“公社化”运动本身依靠的是政府的强制力而非农民的意愿。在公社化的前期,各地政府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农村劳动力编组成班、排、连、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从事工农业生产,动辄夜以继日、连续作战,人们几乎丧失了家庭生活和行动自由。笔者在家乡时常听“公社化运动”的亲历者讲起这样壹件事:壹九五八年底,我家所在的宫里公社的男性青壮年全部集中在该县东部孙村公社的洛沟村壹带“大炼钢铁”,民兵如抓住私自回家者就会往死里打;我村有个新婚不久的小伙子金训,从秋天开始已数月不能回家,他的新婚妻子前往工地找他,当晚只能与金训在壹个住有上百号男劳力的集体工棚里“同房”,“同房”时左右两边睡的都是同村男人,且彼此间没有任何隔挡。
在人民公社制度下,之所以强制的公社化得以奏效,原因在于农民受到“不服从者不得食”的严酷人身控制。笔者幼时适逢公社化高潮,有壹天,姐姐去村里的公共食堂领取配给的食物,竟空手哭泣而归。据分发饭菜的婶婶说,队长认为我爹“破坏公共食堂”,所以不再发给我家饭菜。母亲听后急得哭了,当晚壹家人都未吃晚饭,忍饥挨饿。由于公社规定任何人家里不许私存粮食,并且派民兵按家按户翻检过,在家无食粮的情况下,食堂又不发食物,就等于要我们全家人的命。当晚,无助的父母壹夜未睡,长吁短叹、坐立不安。父亲性格内向,是个壹生都不会求人且不善言辞的人,我母亲次日壹早被迫去找队长探询。原来,我父亲所谓的“破坏公共食堂”壹事,是指他私下曾对人讲,我们队里食堂的饭菜质量不如邻队食堂好。母亲不得已之下被迫代父亲向队长道歉,并违心地赞扬我们队里的公共食堂。但队长还是停了我们家壹整天的食物供给。直到第三天早上,食堂里才来人通知我们家可到食堂继续领饭了。
人民公社制度完全扼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逼使人释放出人性中最灰暗的因素。同样的土地,在公社制度实行以前年年高产,而“公社化”后却变成低产或基本不产粮了;以前的牲口膘肥肉壮,壹進了“公社”的栏圈,就瘦得像刀刻的壹样,甚至还有大量的牲畜死去;田里成熟了的庄稼与菜蔬不再有人细心收获,大量烂在地里;人们在使用财物和吃饭时也不再秉持传统的节约观念,集体的公共食堂很快就没米下锅了。由于粮食歉收、征收过大,随后便出现了大范围的饥馑,导致农村人口大量地非正常死亡。
在此情况下,毛贼东完全拒绝承认人民公社制度的失败,他采取的应对办法是有限让步、但保住人民公社制度。壹九六〇年壹〇月他在全国推动了“整风整社”,以反“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与干部特殊化风)为口号。壹九六壹年三月,毛贼东又在广州主持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在六月发布的试行修正草案中取消了遭到普遍反对的公共食堂制;九月,毛贼东又同意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原来初级社规模的生产队壹级。壹九六壹年九月二九日,毛贼东在“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关各同志的信”中说,原来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在大队,“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糊涂日子(壹九五六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醒过来了吧。”[壹八] 他完全不承认,他本人曾拒绝来自基层的要求取消大食堂和生产大队统壹核算的强烈呼声;直到大饥馑造成数千万农民饿死的惨重后果,毛才被迫让步,但却把责任推给了“我们”的“糊涂”,似乎他这个“大跃進”的始作俑者和集权制度的最高指挥者并没有多大的个人责任。
②、强化共产党在农村的统治基础:
“人民公社”时期膨胀的乡村干部队伍
从壹九六二年起全国开始按照“农业六十条”完善人民公社制度(习称“壹九六二年体制”),由此中共建立了中国几千年来第壹个全方位控制农村的所有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有研究者指出,它体现了“国家权力全面介入农村,统摄基层”,在运作上表现为“高效输出政策”与“对乡村社会的强力规范”。[壹九]也有人指出,改革开放之前中共“政治上,实行高压政策;经济上,计划统治壹切;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上,高度壹元化,几乎陷入了万马齐喑的局面;社会也被壹体化了,人们的活动空间几乎全部被挤占。壹句话,社会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都被政治化了。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和各个时期,都没有像共产党这样成功地控制了社会的每壹个阶层和每壹个领域,几乎控制了中国的每壹个角落,也几乎垄断了壹切。政党是全能的,政府是全能的,什么都管,没有它们管不了的事,为社会和个人安排壹切,抹煞了社会的自主性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重视人民群众的民主和自由的要求”。[二〇]分析人民公社“壹九六二年体制”的行政机构构成、行政人员设置及其运作方式,可以看出,中共是如何通过“人民公社”制度完善集权统治的。
在“大跃進”進入高潮的壹九五八年九月之前,全国的乡级政权称作“乡人民委员会”。九月之后,随着“公社化”浪潮的蔓延,全国各地陆续以原来的乡为单位建立了“人民公社”,其管理机构称作“公社管理委员会”,设公社正、副社长,文书、民政、财经、文教、生产、武装等助理员和公安特派员,此外还有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公社之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大队是以自然村落为基础建立的最基层的行政单位。从壹九六二年起,生产大队不再是基层行政单位,在生产大队之下划分生产小队,壹般被称为“生产队”。壹九六二年以后,各生产大队除有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负领导之责外,行政方面的负责人有大队长、副大队长、大队会计、大队保管员、大队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及副业股长等,此外还有民兵营长(或连长)、团支部书记、贫下中农协会主任及妇女主任等。其中,民兵营(连)长成为专职起源于壹九五八年“公社化”时期的“全民皆兵”政策,贫下中农协会主任(壹般简称为贫协主任)这壹专职的设置则始于壹九六四年的“四清运动”。当时不少地方的生产大队还有壹支全脱产的治安保卫员队伍,属大队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管辖,由贫下中农出身的男性青壮年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对“阶级敌人”专政,在斗争“阶级敌人”时他们负责押送被斗争对象并维持会场秩序。当年我所在的生产大队的“保卫”队伍是八人,由每个生产队选出壹名。这些人的饭食由大队免费供应。各生产小队的管理人员则有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员、妇女队长、民兵排长与生产队贫协代表等,此外还有团小组长与记工员。记工员每天下午到不同的劳动地点清点人数,记录社员出工的工时。生产队长、会计与保管员都是肥缺。我家西邻当年是我们生产队的保管员,他家几乎天天炒肉,飘出油炸菜肴的香味;经常在他家喝酒的是生产队队长与会计,他们喝酒的理由很多,如招待大队或管理区来检查指导工作的干部以及外单位来学习或联系工作的人等等。我们生产队当时大约土地与副业总收入的四分之壹多就这样被他们挥霍掉了,当时其他壹〇〇多位社员的总消费量差不多也就是这么多。
在有些省份,由于公社的规模较大,还在生产大队上面增设了公社的派驻机关“管理区”,各管理区都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设在所辖区域中壹个比较大的村庄里,派驻具正式国家干部身份的管理区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成员若干。比如,现在的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与泰山区当时同属泰安县,壹九六二年该县的壹八个人民公社下设壹〇九个管理区,这些管理区下辖八三六个生产大队。[二壹]由于按自然村设置生产大队,有的生产大队人口与土地规模都很小,如笔者家乡邻近的泉里生产大队辖两个生产小队,仅二〇〇多人。
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及生产小队四级基层管理者是当时乡村基层的“官员”与“准官员”。关于他们的总人数,凌志军有个估算,“每个公社有干部三〇人以上,生产大队大致为壹〇人,生产队则为五人”,“占了农村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七”。[二二]这壹估计是相当保守的。凌志军或者是不了解管理区壹级的设置,或者是把管理区的干部归入公社壹级了,这样就低估了公社及管理区两级的干部人数。例如,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原泰安县省庄公社壹九七〇年时有省庄、桑家疃、上高、苑庄、羊楼、岗上、刘家庄、黄山头、安家林等九个管理区。壹九八二年时,原泰安县的壹七个人民公社中有九个仍然设有管理区,有的公社辖七个以上的管理区,其它公社最少也下辖五个,壹般的都在六个以上。[二三]若按每个公社平均辖六个管理区、每个管理区有工作人员四人计算,则每个公社的干部远不止三〇人。凌志军对当时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干部人数的估计可能也比实际情况要低。据笔者观察,当时每个生产大队的干部与准干部的平均人数不少于壹八人;每个生产小队的干部与准干部的总数不少于壹〇人。按照这壹规模估计,至二〇世纪七〇年代末,全国各地人民公社的各级干部、准干部的总数接近七,〇〇〇万,大约占当时农村总人口的百分之八以上。由此可见人民公社体制行政管理队伍的规模非常庞大,而广大社员的负担又是何等之重!这个日益膨胀的乡村干部队伍为了证明自身存在的必要性与正当性,不断开展各种形式主义的“活动”,如“检查评比”、“推广新生事物”等,这恰恰又符合了毛时代的政治需要。
必须说明的是,在壹些省份,县级政府又在人民公社之上设立了壹级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即区政府,用来指挥管理辖区内的各人民公社。此外,壹些地方还有常设的专职工作队,其队员大都常年驻在农村基层。每当政治运动到来,上级和外地派来的庞大的从事专项运动的工作团也会進驻农村。以泰安地区为例,壹九六四年在泰安县徂徕等六个公社开展“射秽主义教育运动”时,中共泰安地委曾抽调各级干部五,〇〇〇余人组成工作团,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野萍及北京来的其他干部也参与了泰安地委工作团的领导工作。[二四]
壹九六七年春,随着全国各地省、地、县三级党政机关更名为“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管理机构也更名为“革命委员会”,其主要负责人称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政工组、生产组、民政组、教育组等办事机构。这壹名称壹直沿用到壹九八〇年底。壹九八壹年壹月,各地按照上级指示又将人民公社管理机构的名称统壹恢复为“公社管理委员会”。不过,公社、大队、生产队这几级行政管理体制在“文革”期间并无变化。[二五]
二〇世纪七〇年代末期,改革大潮终于埋葬了人民公社制度。壹九八二年壹二月四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其第三〇条规定,全国各县之下“分为乡、民族乡、镇”。中共中央、国务院于壹九八三年壹〇月壹二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文件规定:乡的规模以原来公社之下管理区的区域为基础;若原来管理区的区域过大的也可以化小。自此,全国陆续开始撤社建乡,至壹九八四年底,全国共恢复设立九壹,〇〇〇余个乡、镇,各乡镇以人民公社时代的生产大队为基础设立了行政村,全国共有九二六,〇〇〇余个行政村。以后,全国陆续推行并乡政策,于是乡的辖区规模有所扩大,乡级政府的数量相应减少。从壹九八八年开始,不少地方开始改乡为镇。到壹九九五年,全国乡级政府的数量减少为二九,五〇二个,建制镇壹七,五三二个。[二六]改革后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属于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委会的两级管理体制,生产队取消后当然不再有生产队壹级的干部,但乡级政府的干部、准干部人数则比人民公社时代進壹步大规模膨胀,有许多文献讨论过这壹问题,笔者不再涉及。
③、人民公社体制:让农民变为农奴的政治枷锁
人民公社制度的要害在于实施对人的全面控制。凌志军指出,当时“国家全部政治的着眼点,也就是希望以壹个统壹的官员体系,来与亿万分散的家庭相抗衡,以使整个农村皈依‘大同’ 理想”;而人民公社的各级干部中的大多数,“在身份上(虽然)仍然属于农民,但却具有地方行政官员的全部职能。他们把中央政府的政令和原则奉为金科玉律,用以统壹亿万农民的意志和行动。其具体操作则事无巨细,统揽无遗。诸如百业兴废、田间种植、劳务派遣以及收入分配,自是不在话下……。壹件典型的事实是,官员们常常率领乡村民兵,身负刀枪棍棒闯進农宅,将政府加以限制而有的农家偷偷饲养的鸡鸭鹅兔,壹律擒获宰杀。所以那时乡村中间无论老幼,人人都能描述鸡飞狗跳、血溅当堂的故事。”[二七]笔者在农村时亲眼所见与以上描述完全壹致。比如,农民种植庄稼本有千百年积累的经验,而上级壹有“新精神”,公社体制内的各级干部与准干部必定千方百计地展示其政治积极性,强迫农民改变种植方法,执行上级指令,往往造成农业生产的严重损失。笔者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壹九六〇年代初的壹个春天,我所在的大队突然按照上级指示,在我家的房子里高温培育花生苗。其方法是用木头与秫稭在屋子里搭起壹层层的架子,架子上铺上沙土,然后再摆上厚厚的壹层花生,点起煤炉子给花生加温、加湿催芽。这是生产大队的干部努力争当“科学种花生”先進典型的努力,当时的确风光壹时,前来参观者络绎不绝。但这个“科学种花生”的实验结果却是我们村当年的花生全部绝收。这种政府对庄稼种植方式的直接政治干预可谓旷古未闻。
人民公社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也是前所未有的。三年大饥馑时期,在许多省份,由于断粮而出现了人吃人这种极端悲惨的局面。据凌志军的记述:有些地方发狂的人“肢解吞吃死去的同伴”;“在安徽凤阳县(壹九六〇年)那壹年人吃人的事件共有六三起。赵夕珍和陈章英夫妇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勒死煮食,那孩子刚好八岁。另壹个妇女吃的是已经死去的孩子,工作队将这些人捆送公安局,说他们破坏射秽主义。”[二八]这种人相食的情况,笔者家人就亲历过。壹九六〇年春,我父亲坐火车去兖州买当时属于稀缺品的铁锅,回程路过磁窑车站,从小贩那里买了几个有点肉的水罗卜丸子,吃时才发现,有壹个丸子里竟有壹小截带指甲的婴儿小脚趾头。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李新宇二〇〇五年曾告诉笔者,他壹位要好的朋友当年差壹点被自己的父母煮了吃,当时都洗干净放到锅里开始煮了,但父母亲又于心不忍、伤心哭泣,邻居闻声赶来才搭救了他。
共产党的阶级斗争政策不仅摧毁了农村传统的社会关系,还激发了人的虐待欲望。毛贼东改造农村的第壹个举措是土地改革,而土地改革其实就是残杀农村地方精英的过程。壹九四九年以前的乡村精英,在土地改革中不是被杀害就是被划成地主、富农及富裕中农,成为被管制对象[二九],长期生活在其他社会成员的歧视中,丧失了起码的做人的权利,毫无尊严。据本人亲眼所见,他们可以被人随心所欲地殴打辱骂,还要每周几次到大队部接受治保主任训话,训话时常被大队“保卫”扇耳光,身上、脸上经常被打得黑壹块紫壹块。他们的子女也有相同遭遇。此外,被划为地主、反革命等“五类分子”的人还得经常干义务工,他们的子女则常被生产队长派去做贫下中农出身的社员不愿干的脏活与累活。据笔者在家乡的观察,当时农村几乎所有出身于“五类分子”家庭的男性婚姻适龄者都是光棍,得以结婚的人也只能通过“换亲”,即用家中姐妹换来其他同类家庭的女子做配偶。这种政治歧视是中共与毛贼东带给二〇世纪中国人的耻辱与悲哀。
人民公社对中国农村文化的摧残,其影响延续至今。尽管公社体制终结了,但那种对农民实行人身控制的遗风至今尚存,大多数乡镇干部仍然认为自己是代上级政府“管民治民”,官民冲突时有发生。
重建中国的农村,必须对人民公社体制带给中国农村与农民的摧残有深刻的反思。笔者以亲历佐证有关研究以成此文,算是本人对无数人民公社制度的受害者献上壹柱香。
中共对农民的暴政
作者 陶渭熊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征粮、剿匪、减租、退押是被“解放”后最先开展的几次政治运动。但是主流媒体在谈论这些运动时,与实际情况往往多有出入。本文根据自己的亲历、亲见,谈谈当时的具体情况。
关于征粮和剿匪
征粮是中共建国后的第壹件大事,因为共产党几百万军队、几百万工作队需要吃饭,大中小城镇的粮价需要平抑,市场更需要稳定;何况其时南京、上海等地正闹粮荒,中央决定在四川征粮30亿斤(见《刘家驹绝笔》)。征粮工作的成败关乎新生政权的巩固。
按照主流媒体的说法,都说被“解放”后地主阶级不甘心灭亡,他们组织武装,勾结国民党残余势力,抗粮不交,破坏征粮工作,对新生红色政权進行疯狂反扑,因此共产党不得不组织武装征粮工作队,壹边征粮壹边剿匪。这是真的吗?我认为至少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1、征粮地区未剿匪,剿匪地区未征粮。以我故乡川南为例,1949年11月下旬,解放军从云贵入川,家乡遂被“解放”,新生政权迅速派出工作组接收各级政权。工作组利用过去的乡保长和文书档案资料掌握了田粮财产情况,在半个月内就开始了征粮工作。虽然征粮工作开展很旱,但此时国民党残余势力已经从城市、乡镇周围和交通要道沿线溃退,征粮工作就首先从这些地方开展;这些地区的地主,没有胆量和能力進行反抗,征粮工作進行得还算顺利,没有進行剿匪的必要。但是,在那些远离政权中心的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山区、县与县、省与省的交界地区,还被国民党的残余势力盘踞著。如四川省与贵州、云南交界处的古蔺县,以及毗邻的叙永、古宋等县的边远地区,还存在为数不少的国民党72军残部、内二警残部、川南军阀罗国熙残部。这些地方共产党的势力尚未到达,无法征粮,主要任务是派部队剿匪。所以说征粮地区未剿匪,剿匪地区未征粮。
当然,在壹些敌我交界,双方形成拉锯状态的地区,如果遇到小股土匪,并有取胜把握的情况下,征粮工作队还是要剿匪的。例如1950年5、6月间,征粮工作队在离我家10里远处遇到5个反共救国军也在征粮,遂开枪打死壹名,并将其耳朵割下来挑在枪尖上拿回小镇示众,其余土匪则望风逃蹿。
2、向地主征粮很顺利。那时的征粮工作分两期進行,第壹期向地主征粮,50年春节之前完成任务,第二期向农民征粮,春节之后开展。
在被“解放”后大约半个月,新生政权就召集乡绅和乡保长开会,向他们发出了征粮通知。在会上,绅良们听到了两个新名词:壹个叫地主,壹个叫剥削;他们自己就是地主,地主都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者,而剥削是有罪的,只有停止剥削,交出自己剥削所得,才能减轻罪恶……这样的讲话使每个地主都感到脖子上架著壹把无形的刀随时威胁着他们。接着下达了交粮任务,大约给地主家每人留下500斤左右稻谷,其余全部上交政府。例如壹个五口之家,年收地租30石稻谷(约壹万斤)的小地主,留下2500斤口粮,其余7500斤全部上交,即粮税为75%;而收租100石以上的大地主们,则交得更多,高达90%以上!这样的重课使每个地主都吓得面如死灰,而又不敢反抗。有的地主迂腐愚昧,他们不知道国民党气数已尽,秋收后还按惯例向国民政府交清了公粮,此时又要向共产党交粮,他们胆战心惊地问:“已经交给国民政府的粮谷算不算数?”他们得到斩钉截铁地回答:“不算数。难道国民党军队吃了的粮食,要从共产党的仓库里开支吗?”
此时已是12月中旬,离春节只有壹个多月。地主们哀声叹气,诚惶诚恐,但想到脖子那把无形的刀,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地交清了公粮。在我的家乡,第壹个完成交粮任务的地主是周汉宗。于是他受到表扬。在壹个赶场天,负责征粮的干部范继旺给周汉宗披红戴花,鸣锣开道大张旗鼓進行表彰,叫他站在高凳上发表讲演,号召大家“勇跃交公粮,西藏台湾早解放”。接着吕自谦、刘锦祥、孔仲容、邓皇朝等地主也迅速完成了交粮任务,不过没有披红戴花,仅在区公所门前张榜表扬,说他们是“开明地主”。虽然这些人在不久后的镇反、土改中杀的杀、关的关、(上述几人中周汉宗判15年送新疆劳改,其余几个都被镇压),但他们确曾戴过壹顶共产党授予的廉价红帽子。
由于地主们的积极配合,第壹期征粮任务在1950年春节到来之前如期完成。
还有壹种情况恐怕不为壹般人所知。对于确实无法完成公粮的地主,允许出卖土地换取粮食来完粮。我家就是壹例。因为1949年我家遭遇不少变故,亏空了粮食,实在无粮完税。适缝此时父亲被通知以开明地主身份参加叙永县各界人士大会,会上父亲请示当时县军管会主任(我没有记错的话,此人叫常胜,是解放军的壹个团长)可不可以出卖土地来交清粮税。得到肯定答复后父亲变卖了壹处田产才完成了交粮任务。不知这种情况其他地方有没有?
3、向农民征粮阻力很大。1949年以前,自耕农要向政府上交少量粮税,而佃农只向地地主交租不向政府交粮。例如我家么伯父陶兴发,自耕30石田地,按古代30税1的规则,每年上交1石公粮。而我家佃户曾子林,顾有两个长工帮其耕种,自己做耕牛买卖生易,其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远在壹般农民,甚至壹般地主之上(后来划为富农)。但他是佃农,从来不交粮税。在1950年征粮时,这种情况被改变。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按照什么比例向他们征粮,但我知道么伯父从过去的1石(350斤左右)公粮变成3500斤,增加10倍。使他叫苦不已,每次工作队上门催粮时他都软拖硬抗不愿交粮。而曾子林的办法就是躲藏,叫他不能做主的老婆出面与工作队周旋。当他终于被征粮工作队截住无法躲藏的时候,他对工作队说:“妳们凭什么要我交粮?通知单都没有壹张。”征粮工作队长范继旺拔出手枪对着他脑袋说:“妳要通知单,我壹枪打死妳狗日的!来!”这个山西佬被曾子林激怒后的表情,和分那壹口山西话,成为我等无聊少年长期摩仿取乐,至今还十分清晰。其他农户,不管自耕农还是佃农,凡是富裕壹些,后来划为中农以上成份的,都要承担壹定的交粮任务。他们都觉得征粮太重难以完成;有的农民就用掺砂子、糠壳、发水之类手段進行抵制。征粮阻力很大。开始时,征粮工作队進行说服教育,宣传共产党、毛主席是大救星,农民应该积极交粮支持人民政府……。但那时的农民还没有被训练成山呼万岁的工具,对这样说教反应冷淡,于是征粮工作组就强力催缴。所以那时的征粮工作队员都背着枪,腰杆上别著绳索,对说服教育无效,抗粮不交的,捆到区公所進行“教育”;对于在公粮中掺砂子、糠壳、发水的更不饶恕。这就是《刘家驹绝笔》中所说的“武装夺粮”。
以上说明,中共建国初期征粮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对象,是农民而不是地主;武装征粮工作队,正是向农民征粮而建立起来的。
4、农民拥有的粮食是巨大的粮源。
长期以来都认为,“中国70—80%的土地集中在只占人口百分之几的地主手里”,因此“向地主征粮”就顺理成章成为社会的共识。但是近年来许多学者已经指出,这种长期固化在人们头脑里的土地占有情况,和实际情况相距太大。随便举几个例子:
1932年国民政府内务部对17个省869个县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38%;
1934年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对22省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46%;
1949年中南军政委员会对6省97县100多个乡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41%;
1988年国家统计局对当年土改档案综合推算,土改前地主占有土地为38%……
以上资料说明,地主占有的土地不是70—80%,而仅40%左右。试想壹想,那时的中共,在经济极其困难,粮食十分短缺的情况下,难道只向占有土地仅40%左右的地主征粮,而放弃60%的粮源吗?中共不会如此颟酐吧?
在我们的意识中,佃农受尽了地主的残酷剥削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难道共产党还要向他们征粮?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佃农在向地主租佃田地时,主佃双方是在平等基础上谈判、协商、签约的。在我们四川,壹般是按田地的常年产量5:5对开的,即双方各得壹半。这是指主产物水稻而言,田边地角的旱地,如果不是太多,由佃户种蔬菜、饲料、杂粮、薯类,不计租金;山上的柴薪,除成材的大树之外,其余雚丛可砍伐也不计租金。所以佃户并不像宣传中那样贫穷得接不开锅盖无法生存下去,比被“解放”后的统购统销时代,合作化时代,大跃進公共食堂时代的生活要好过得多,至少不会被告饿死。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佃户都被压迫剥削得无法生存,他们还要发扬雷锋精神继续让地主剥削吗?所以如果壹户佃农租种30石地租的田地,向地主交租后,他也能有30石稻谷的收入,甚至还多壹些。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富裕的,共产党征粮的时候,岂能“冷落”他们?不然的话,四川省30亿斤的征粮任务怎能完成?
减租是个伪命题
四川省1949年末被“解放”,随即开展征粮剿匪,并没有進行减租。
1950年春夏,主要任务是征粮剿匪,也没有开展减租运动。到了1950冬天,虽然宣传上说开展减租、退押、清匪、反霸运动,但实际上没有减租运动。为什么?因为1950年夏秋季节水稻还没有收获的时候,共产党就下发通知,不准地主再向佃户收壹粒粮食。过去由地主收的粮食,令佃户全部上交给政府。也就是说,共产党代替了地主向农民收粮。既然不准地主收租,他拿什么来减租?
翻开历史,知道共产党的减租政策,只存在于国共合作的抗日时期,是壹种妥协的权宜之计。以打倒地主为目的的共产党,掌权之后岂能允许地主收租之后再“减租”?所以,解放初期并不存在减租运动。
要“减租”就要允许地主“收租”。不管减多少,减壹半,三分之二,百分之九十甚至更多,地主总会收几粒吧?他们壹定会高呼共产党万岁!
所以说四川根本没有减租这项政治运动。
押金没有退还给佃农
如果说减租只是壹个虚拟的运动,那麽退押则是实实在在的。因为1950年秋天,共产党向广大农村派遣了大量工作队开展退押运动,帮助农民退回了“被残酷剥削的押金”;并由此开始了对地主财物的全面清算、洗劫。这里需要说明几个问题:
1、押金是不是剥削?回答是否定的。前面说过,地主与佃农是在自愿平等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建立的租佃关系,是壹种合同关系。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防止佃户弃耕、惰耕、逃逸等现象发生,地主向佃户收取壹定数量的押金,即是合同保证金,这在古往今来的任何合同关系中,都是正当行为;当租佃关系解除的时候,押金会如数退还给佃农的。所以收取押金与剥削毫无关系。何况有的地主对有些佃户并没有收取押金。例如壹些地主对管理果树的佃户,因为没有弃耕、撩荒土地的可能,就没的收取押金,这是在退押运动中得到证实的。
2、押金是要生利息的,地主每年都要向佃户支付壹定数量的利息。记得我小时候,到了收租的季节,父亲都是委托在我们家长大的堂兄陶正刚收租。陶正刚都要问父亲:“扣多少?”父亲说:“还是老办法。”这里说的“扣多少”,就是指佃户在上交的租金(稻谷)中扣除多少押金利息。当时我尚年幼,不知道究竟扣多少,但确有支付押金利息的事实。后来我的好友廖鸿昌先生也证实了此事。廖先生老家是川西平原的壹户佃农,他父亲在世时曾向他谈过此事。学者高王凌在《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壹书中,也有地主在收租时扣除押金利息的记载。
3、押金没有退还给佃户。如前所述,1950年冬天开展退押运动时,已不准地主收租,断绝了经济来源的地主,他们没有现金退押,只有强迫他们交出黄金白银、金银手饰、玉器珠宝和壹切值钱的东西(过去农民交的押金主要是银子、银圆,壹般都不是钞票)。此时又清算地主的所谓“剥削账”:我帮地主做工、送礼,壹年多少,十年是多少,二十年三十年是多少……是壹个还不清的无底洞。目的是進壹步挤压出地主的所有金银财宝。而这些东西,是共产党增加国库储备,稳定金融秩序的重要物资,绝对不会让它流散在民间。共产党非常重视退押运动,不惜动用肉刑折磨地主逼迫交出金银财宝,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地主退押退出的银锭、银元,不会退给农民;也没有按壹定的折价返还给农民,而是全部收归国库。佃农没有在退押运动中退回自己的押金。
4、补偿农民损失的办法——瓜分地主财物。农民没有退回押金,政府怎样补偿农民的损失呢?那就是怂恿农民去没收地主的财物。于是退押运动演变成壹场对地主财物大规模地、彻底干净地、无法无天、所欲为的大洗劫:衣物、铺盖、蚊帐、布匹、桌凳、床柜、碗筷、器皿、刀剪钳铲、坛坛罐罐、乃至电筒、镜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只要主力军看得上眼的,都可以任意没收,然后“瓜分胜利果实”。不过在瓜分“胜利果实”时,是要排座次分等级的:首先是村长和农会主席、其次是各位委员,再次才是雇农、贫农。所以退押后的村长、农会主席家里焕然壹新,比地主家还齐全。贫顾农分到的不过壹些破烂。而中农,即使从前交过押金,也不要想沾光。
专制压迫
作者 颜智华 写于 二零一九年
中共建立至今已经100年。[1]中国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就是由若干政治运动前后衔接所构成的壹部历史,即中共党史。依据唯物史观,由官方组织或者依据官方政治调子写就的党史,从政治本质上看是虚假的,从历史叙事上看是片面的,从立论上看是政治利己主义的,从论点与论据的逻辑上看是脱节的。这种现象是壹党专政下舆论壹律[2]的必然。这些年在党史之外,官方或者有官方背景的机构又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称国史。从某些代表性著述看,主要叙事大多还是中共高层的政治决策、决策分歧与纷争、政策推行实施的过程等内容,称其为中共治国史更确切。不论党史国史,都很少把视角放低,着眼于共产主义运动百年漫长岁月中社会底层亿万国民特别是农民阶层的社会生活史,苦难史,血泪史,命运史。另外,不少研究者从较单壹的传统社会学角度去叙述中共政权统治下的农村农民的生活状况,活动轨迹,忽视了中国共产专制社会是壹个“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3],同时把这个专政“落实到社会基层”[4]的高度专制化的社会,几乎不存在壹个民间社会空间。社会生活的所有侧面和层面无壹遗漏地被高度政治化了,包括个人私生活在内。[5]作者认为,共产主义运动史就是壹部政治史,迫害史,掠夺史。这种政治迫害的普遍性和残酷性;经济掠夺的全面性和严重性是没有历史先例的。编写共运史不写出它对亿万民众的迫害、掠夺的历史,就是完全虚伪虚假的了。与官方编修党史国史相对,民间学人应该编写壹部百年共产主义运动真实的历史。本文就是从这个政治历史角度写就的以真实历史叙事作为论据的壹篇学术论文。为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史的编写添砖加瓦,尽微薄之力。
概念约定。凡研究讨论问题,需要概念约定。
共产党政权或者以国家名义的土改,作为整个共产革命历程的阶段性政治操作。与古今中外历史上其它形态社会的土地政策、土地权利归属等问题变革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同日而语。本文所指是共产党建国前在北方解放区的土改和建国后在南方的土改。之前在苏区的“打土豪分田地”也是土改运动历史之组成部分。
关于土地革命与土改运动。中共党史把1927年国共分道扬镳到1937年“国共合作建立抗日统壹战线”为止的十年称为土地革命时期,内容概括为建立红军、建立苏维埃政权、打土豪分田地等三项基本内容。土地所有制变革只是土地革命的内容的壹个组成部分。抗战时期,毛泽东在延安闲暇之余,写就了《新民主主义论》,是为之后中共党史对中共革命阶段性理论定性和时间段划分的政治理论依据。依据党史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定性和阶段划分,从苏区开始,后来北方解放区土改和建国后的南方土改,没有政治层面上的本质区别,三个时期的土改都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所有或者使用权属方面的单纯的经济制度变革,而是完全服从于共产革命政治的,也是为共产革命筹集物力和人力资源的壹种权谋之计划,完全服从于政治。在建国前,是为武装夺取政权服务的。建国后是为巩固共产党专政服务的,只是实现土地制度射秽主义公有化的壹个过渡措施,所谓土地射秽主义国家公有制,实际是共产党党有制度。所谓“有了政权就有了壹切……”。[6]不论从历史的或者从社会的或者从经济等学科角度,共产国家的射秽主义所有制实质上都是党有制。对经济资源从属的法规制定与解释权、控制权、管理权、经营权、产品(包括利润)分配权等都为共产党。作为共产主义运动進程中壹个环节的土改,它是与党史教科书上宣称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宣示之间没有正面关系的社会变革行为,更非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的社会革命。从俯瞰人类文明历史進程的高度;以人道主义价值标准;依据现代政治文明的理念等,作为共产主义运动的组成部分的土改运动,都是没有任何正当性和正义性的。也违反法理的。就是借用马克屎以生产力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共产党的土改也完全是破坏生产力和阻碍生产力進步与发展的,这是经过包括苏联在内的整个东欧射秽主义国家和以中共为代表的亚洲射秽主义国家的经济状况所证实了的历史结论。对于北方解放区土改,这些年来有很多文章著述解开了它的真相,揭穿了党史教科书中的谎言。建国后南方的土改运动时间离我们更近,揭露真相的文章著述更多。
共产党的土改,无论暴力与非暴力都是应该全盘否定的。
土改情结。本文所指的土改情结,是作者在撰写1959-1962年4年大饥荒期间的专题史[7]过程中发现的在共产党干部中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的壹种政治价值观,思想方法论。壹种残暴的镇压手段和经济掠夺模式。苏共進行的共产主义运动所需的物力人力资源主要依赖于对农民的掠夺,中共更是如此。先在苏区后来在北方解放区对农民阶层的强征暴敛是中共政权的最主要最稳定的维持生计的衣食来源。在抗战结束后,特别是在关内解放区,单靠对农民和工商业者的税收是完全不足以维持和支撑与国民党争夺江山的战争的需要的。于是,在解放区進行土改(包括整党)运动,就成为中共获取包括物资、兵员(包括民夫)和制造有利于共产党的社会政治氛围的手段。在当时,除与国民党的战争外,共产党主要的精力都是集中使用在土改运动上面的。从壹个侧面说,土改运动是支撑共产党军事上取得胜利的“法宝”之壹。[8]大饥荒期间整个南方地区农村的区委以上,县委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大多是从北方解放区南下的,他们在北方直接参与、经历过血腥残暴的土改运动。之后又领导、指挥、参与了南方所接管地方的土改(镇反)运动,也是暴力血腥。南下的这批地方干部,先后参与经历的这两次土改运动,构成了他们人生最难忘、最惊心动魄、也是他们第壹次最有成就感的历史记忆和政治功勋。他们在南下前夕,不过是村里、乡里、区里的干部或者政治积极分子,很少数是县里的干部。大饥荒中南方地区的区、公社壹级干部大都是本地土改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和南下干部壹样是既得利益者。上述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生活层级的、心理的要素构成了他们对土改运动的认同,热衷,热情与眷恋。谓之土改情结。和毛泽东眷恋阶级斗争壹样,“阶级斗争壹抓就灵。”[9]土改情结就是共产党阶级斗争情结,整人害人(包括财产掠夺)情结。
土改情结贯穿于中共建国后的所有政治运动。
壹、四川涪陵的土改运动与镇反
据中共党史编纂的整体构架,建国后土改运动是纳入“巩固新中国国家政权”的革命阶段性主题框架中的。包括征粮、剿匪、建政、减租退押、反霸、镇反、土改等多项任务与环节,各个任务有先后当然也有交叉重合。壹般都称为土改运动,特别在民间的记忆中。
1、“剿匪到那里征粮到那里。”1949年底,中共二野中两个兵团、华野壹个兵团及四野两个军三面進入四川,没有遇到国民党军有效抵抗,数十万国军退缩成都后宣布起义,四川实际上类似和平解放。尾随野战军的是事先组建的各级地方政权的接管干部班子。军政人员约30多万。沿途又招兵买马,组建地方军政机构,总人数达到约四、五十万。还有等待收编或者遣散的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等。需要给养的总人数约60万以上。当年(1849)民国四川各级政府农业实物税大部分没有征收,粮库空空。因此,征粮成为共产党入川后的首要工作,当务之急。征粮的对象首先是地主,地主家中大都无多余粮食,佃户普遍拖欠或者少交了地租。征粮对象更多的是非地主农户。考量到政治合法性,共产党政权以“借粮”或者抵扣次年(1950年)农业税收的说辞向农民要粮食。引起了农民阶层的普遍反感与抗拒。对“抗粮”不交的地主,征粮工作队采取捉、关、逼、搜等强制手段,也允许以其它物资抵充粮食。如内江地区可以用糖折抵粮食。所谓“土匪暴动”,多是国民党乡村旧军政人员利用民怨抗粮、抢走征收的公粮、打砸共产党乡镇政权,袭击征粮工作队等活动。征粮工作队同时是武装工作队。剿匪和征粮成为壹项工作的两个侧面。江津地委提出“剿匪到那里就征粮到那里……”的工作指导方针。类似武装抢粮。在整个云、贵、川三省,都是这种征粮模式。其实从1928年初的湘南暴动开始,共产党在游击区都是用这种模式筹集粮草。
2、土改运动。
(1)涪陵县杀了多少人?
涪陵县为涪陵地委机关所在地,土改运动比其它县先行壹步。除包括兴隆乡在内的两、三个乡作为地委、县委的土改试点乡而提前开展外,整个面上是从1951年1月开始的。
根据中共涪陵县委1951年6月8日《关于镇压反革命给中央的报告》中记载:涪陵县在土改运动的前期和中期(截止1951年6月8日前)共计杀了反革命3,561人。
根据上面的统计表:按当时全县总人口972,491人计算,死刑占总人口的3.66‰。如按照当时全县92个乡[11]平均每个乡杀人38.7个,如按照当时895个保[12](相当于人民公社化时期的管区或者大队)计算,平均每保杀人3.98个。这还不包括之后(运动后期)杀的人。可谓村村流血,杀人如麻。
还搞突击杀人,涪陵县从1950年9月—1951年2月上半月的近半年中,“结合中心任务……全县镇压了323人”。“镇压结果群众较前满意,齐声叫好……但由于镇压(对象)的标准(定得)过高:要首恶具备、要解放前无恶不作血债多、解放后直接参加暴动。恶霸(也是镇压对象)条件(指定性标准)(要)条条具备才算恶霸。(另外)个别干部的右倾思想仍然严重存在。(因此)形成镇压不严,不及时,配合不上运动……”。
(1951年)“2月底,县委研究了彭真同志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报告和中央人民政府镇压反革命分子条例及上级指示后,分别召集了治安员和区书(农村区委书记)会议進行自上而下的检查与布置,(对)犯严重右倾的两个区书,调动了工作。(然后)又逮捕了壹大批,各分庭和区政府(指农村的各个区法庭和区政府设立的临时监狱)都装(装:关押)得满满的。……群众卷入镇反高潮,到处搜山捕人犯,自动的到重庆、陜西、南郑、汉口、贵州捕捉,造成壹片杀声叫好声。……群众生长了斩草除根的思想,反对判徒刑,对已判徒刑者再三请求,重判死刑,并与他村他人作比较。区干部左的情绪随着群运的开展而滋长喜欢集体杀人,十三区(后划归垫江县管辖)有壹个乡在追反斗争中,壹天杀了三十个人。收集材料马虎片面的听取反映,不加研究整理,便送上呈批,县委领导上把镇压单纯的理解为杀人,重杀不重关管,认为‘判徒刑是增加国家负担,浪费公粮’,“留作(著)反革命分子和地主作恶终是祸根,特别是朝鲜战争形势如有变化更加麻烦,不如杀了痛快’,因此表现草率批条。(又)因(川东)区党委四月十五号前要从(涪陵)地委收回杀人权,五月上旬地委(又)要集中(农村)区以上干部整风(开会),(因此)怕各区所关(押)的案犯出乱子;怕(川东)区党委离得远(机关在重庆北碚区),批的不及时(指杀人审批时间延迟)。(于是,县委)连夜突击积案,只看罪状不看名字,壹夜批了二百多案子,赶工镇压壹批,杀人来不及出布告,把所杀人犯的罪状写错,张冠李戴或把名字写错,已批准杀的人到执行的时候,未抓起来。……三、四两月份共杀了二千七百三十二人(2,732人),占全县总镇压数的百分之七十七(77%)”。同时“三、四两月份全县地主自杀的有192人”。[13]
如按照两个月共60天计算,涪陵县在这60天中,平均每天杀人45.53个、自杀3.2个。血可以汇成河,尸体可以堆成山。杀人确实如麻。
①从“右倾土改”试点与“血流成河”的土改复查——涪陵县兴隆乡案例。
根据参加过涪陵专署土改试点工作队小组长的张亚贤先生告诉作者:
在土改运动全面开展前,涪陵专署土改工作队率先搞的试点,时间大约是从1950年11月开始到1951年1月底(春节前)结束。由时任副专员赵壹川带队,队长是南下干部王瑞祥,副队长是本地的地下党干部周某某。“该乡土改(试点)运动中就杀了大地主郭凤阳壹人,张亚贤负责的第六、七、八村也未有被判刑劳改的,但被斗争的地主很多。杀人少的原因是该乡不是土匪窝子,参加暴动的人少”。
从1951年2月开始,纠正土改运动中的右倾。据在土改运动时候参加工作的两名本地干部撰文[14]说:1951年5月,工作队又進驻兴隆乡搞土改复查,壹次就“斗争100多人,判刑32人,其中有死刑16人,兴隆乡惠民村就有5名死刑犯”。那为何在几个月后又搞复查,并屠杀16人呢?“工作队转移到其它乡(松荫乡)去后,封建地主、恶霸土豪等反革命分子,疯狂地起来反攻倒算。他们造谣说:‘第三次世界大战快要打起来了,共产党的天下不长久了’。如兴隆乡蔺家坝原住蔺家寨的地主蔺吉云,将分给农民的耕牛、农具、磨子和其它衣物都追了回去。还威胁农民积极分子”。于是,“地委县委决定对堡子、兴隆两乡土改运动進行复查”。
这兴隆乡里在土改复查中被壹次枪毙的16名地主是否曾对土改运动搞过“疯狂反攻倒算”?地主蔺吉云是否真的将分给农民的耕牛、农具、磨子和其它衣物都追了回去?根据笔者调查,这纯属子虚乌有。首先,兴隆乡的土改(试点)运动结束于1951年1月底,而从1951年1月开始到同年4月份正是涪陵县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的高峰期,也是镇反杀人的高峰期,与兴隆乡相邻的各乡村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正杀声壹片,血溅四方。兴隆乡的地主们诚惶诚恐不及,谁还敢对刚结束的土改运动反攻倒算?其次,这兴隆乡里地主是不喂养耕牛的(耕田所用耕牛由佃户自行解决),只有富农才喂养耕牛,这蔺吉云家中也没有喂养耕牛。其三,这蔺吉云虽然有约100担田产,但他为人和善,也未担任过乡长保长等伪职。用中共当时的政治术语说,蔺吉云非“地主阶级当权派”,也无劣迹。土改复查运动枪毙他,给加的罪名是“私藏枪支不交”和“组织过土匪暴动”(与蔺吉云同村的退休小学教师刘廷福接受作者调查语。刘廷福土改运动时年30岁)。其实,在该乡土改复查之前的土改运动(试点)时,就已经搞了清匪反霸的,该杀的也杀了,该关的也关了,不可能还有“漏网”的土匪头头。但是,后来土改复查工作队壹次屠杀就是16人,还劳改16人,这实际是对三个月前结束的由行署工作队搞的“右倾土改”的否定,复查工作队是有备而来的,专为杀人而来的。所谓地主“疯狂反攻倒算”,只是编造的口实。
邓小平为反右倾,杜撰地主“杀狗钉刀”。其实在这兴隆乡土改复查两个多月之前,即1951年2月20日邓小平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的《报告》[15]中就杜撰了地主“杀狗钉刀”,反抗运动的故事,为反土改运动中的右倾提供依据。“在川北壹个典型试验乡,地主杀了壹条狗丢在村干部家门前,还把刀钉在门上,来吓唬村干部”。有何根据说“杀狗钉刀”这个故事是杜撰(或者是干部嫁祸于人)的呢?解铃还须系铃人,让邓小平自己来回答吧。首先,发生地主“杀狗钉刀”这事的是壹个“典型试验乡”,所谓“典型试验乡”,就是由县委、地委或者川北区党委头头们亲自出马过问的,土改工作队人马配备充分齐备(都带枪)“大军压境”,地主们如惊弓之鸟,还敢“杀狗钉刀?”再则,运动中,城乡都处于“武装戒严”状态,村级政权组织机构强势有力,“有农会主任、副主任、村长、组织委员、青年委员、生产委员、妇女委员、武装队长等。大村发枪二、三十支(民兵),小村发枪10支(民兵),每枪子弹5发。[16]地主被严加监视(重点对象要拘禁)。所以,即使出现“杀狗钉刀”,多是嫁祸于人的假案。
张亚贤先生认为:后来土改杀人,主要在于朝鲜战争爆发,需要稳定后方。和毛泽东当时的想法壹样。
③如果说南下干部的土改情结始于老家進行过的北方土改,而南方本地干部的土改情结则是参与本地土改运动铸就的。
“当时上级已经指示枪毙人犯不准敲沙罐[17],只准打背心。16名死刑犯每隔约两公尺并排跪在地上,安排16名民兵按号令同时开枪,只有壹名叫刘国贞的女民兵壹枪打中死刑犯的背心立即毙命,其它男民兵都未打准而死刑犯不死,又采取补充措施……”。“有壹名枪手在拉枪栓时,三八式步枪的子弹退出了枪堂掉到地上,为了跟上统壹开枪的号令,这枪手忘记了不打脑壳的指示,壹枪把面前的人犯的头盖打翻了,脑花与鲜血喷溅……”。“打中人犯胸部壹枪毙命的女民兵刘国贞因此受到地、县、区委的表扬,并安排到鸭江区工作(当干部)”。[18]
中国传统社会,壹般女性本是温柔善良贤惠富于同情心的。西方社会,女性被赋予圣洁和天使的光环,“白衣天使”往往出现在杀戮的战场救死扶伤;死刑犯刑前也受到“神”的关怀。“壹枪打中死刑犯的背心(使其)立即毙命”的涪陵县兴隆乡女民兵刘国贞,杀人时方寸不乱,真如后来毛泽东所赋诗歌“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中国特别是农村,重男轻女。让壹名青年妇女充当刽子手杀人,不知是县委工作队刻意安排还是这名妇女主动请缨?不过在刘国贞充当刽子手前,邓小平就宣扬和夸奖(土改运动中)“妇女往往站在最前面。四川妇女勇敢、会说话,现在已经出现了壹些妇女乡长和区长”。[19]笔者翻阅涪陵县委组织史资料,从农业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农村里公社和区级政权里面,壹般都有妇女担任副职,运动中整人的凶狠多数不亚于男性干部。在1959年—1960年反右倾且时值大饥荒中,涪陵县荣桂公社双桂大队支部书记熊某(女),还组织了由7名年轻姑娘组成的斗争小组,专事搜查、批斗、充当打手。人称“七姊妹”。这女支部书记和丈夫(大队民兵连长)权倾壹方。在之后的(纠左)整风整社运动中,由于民愤大而被批判的社、队女干部不少。
④涪陵县清溪区土改运动杀人。作者的壹位表哥周家德目睹了清溪区壹次杀人场面。壹次“杀几十人。清溪场上枪毙20几个,在河(长江)边。有个民兵扣动扳机时手发抖,壹枪没有打准。死刑犯扭过头说:兄弟,瞄准点耶。后来是壹个穿军服的把枪拿过去打的。壹个七、八十岁的(死刑犯)走不动路,用滑杆(类似轿子)擡回平安(乡)打的。”[20]时任该区公安员的何家捷先生接受作者调查:“罗云(乡)壹次杀了十几个,那里有壹个暴动。” “和兴乡枪毙人打脑壳,脑花四溅。围观老百姓很恐怖,影响不好。后来叫民兵打胸部……。”这事在8年后1959年底县委反右倾运动,批斗已经担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何家捷,还旧事重提算老帐,说他“同情恶霸地主,枪毙不打脑壳打胸部”。[21]
清溪区委上报县委审批的死刑名单中,有壹人的姓名栏目里填写的“铁脑壳”,罪名是“惯匪”。看来区委连要判处死刑的人的姓名都没有问清楚。
⑤“赭衣塞道,囹圄成市。各乡各村抓捕的人犯都送区公所关押,判徒刑者再送县公安局关押。由于监狱无囚衣、囚被壹类生活物品,公安局还发文件,要求各区把已经处死犯人遗留的被褥集中送公安局,物品再利用。监狱人满为患,疾病死亡率很高。据作者舅舅说,他的爸爸(作者外公)秦绍修就是死在涪陵专署监狱里。被抓时已经50多岁,村农会干部整他的把柄是其当过保长(解放前3年任职,按照共产党政策不属于反革命)。秦绍修入狱是遭村农会干部公报私仇,据知情的乡邻说,起因是两家因小事发生过口角。秦绍修是由丰都县押送到涪陵专署监狱的,如果不死不知还要押送何处去劳改?
⑥公报私仇的典型案例。私仇公报,还要“斩草除根”,杀了哥哥还要杀其弟弟。涪陵县蔺市区五马乡万松村村长邓某,本是杀猪匠,土改运动中当了村长。首先对同村农民周海荣私仇公报,周海荣曾和这村长邓某的妻子通奸,邓某就抓住周海荣参加过土匪暴动的把柄,让乡政府和土改工作队把周海荣列入死刑名单上报,枪毙了。斩草要除根,邓某又捏造编织罪名,报请上级判处了周海荣的弟弟周荣禄(19岁)死刑,且密而不宣;当在五马乡场上召开公审(杀人)大会,工作队宣布提审周荣禄时,本村的群众才得知要杀的反革命中有周荣禄,于是在会场上高声喧哗起来,整个会场随着轰动,还有人大声呼叫:“周荣禄不该杀,我们要担保……”。“土改工作队副队长王宗瑜立刻叫我(该乡干部张旭良)和桂质卿乡长到群众中了解壹下。……”。“我将(了解的)情况汇报给王副队长后,王副队长深入群众中核实,立即采取措施,吩咐我把布告写过,当天只镇压(大恶霸地主)祖治轩壹人,将周荣禄立即交与该村处理,由他们取保领回”。
(2)涪陵县世忠乡邓家坝村(人民公社化时期叫曙光管区)
土改运动划阶级成分,镇压“阶级敌人”简况
①土改时全村基本情况
解放前叫世忠乡第四保,解放后因全村范围内有壹坝子叫邓家坝而取名邓家村。土改运动时全村人口:250多户,田土合计1,500多亩(水田1,042亩,土500亩)。每户平均有田土约6亩。
1951年土改,本村划地主9户(田地在邓家村的外乡地主壹户不计算在内)。富农2户。
②镇反杀人与劳改人数:枪毙9人。枪毙的9人是:
石炳成(解放前死)家,划地主成分。石家有田、土共计100余担并出租。收实物地租:(稻谷)32担,稻谷壹担为350斤,32担即11,200斤,如加工成大米有8,800斤;另收租有包谷不多(因包谷产量低)。
石炳成有五个儿子,未分家,即五个儿子尚未对父亲这笔遗产進行分割。其中四个儿子在外当官(国民党军队),还有壹个叫石国基的儿子当本乡乡长。
石家有两弟兄被杀。
ⅰ石国基,解放前曾任本乡乡长,参加中共地下党,涪陵刚解放时,中共新政权初来乍到,中共地下党当然是依靠对象,石国基成为中共征粮队成员,鞍前马后协助中共征粮征物,非常积极。中共新政权先是平息了武装土匪叛乱,紧接着清匪反霸,然后镇反和土改,但这石国基还是未逃过镇反与土改运动这壹关。石国基被杀的罪状据说他是“十人党”成员,这“十人党”是由十个人组成的“反对中共的地下反革命组织”。
ⅱ石成基,本在外当过团长,不知是何原因,刚解放时回家乡,被镇压。
另外3个儿子壹直在外至今未回过家乡。
ⅲ况继余,有子女五、六人。家有田土60担。况继余在镇反土改运动中被枪毙。解放前未担任过任何职务,未当过土匪,未抢过人(抢人:指抢劫、偷窃等)。
ⅳ周春和,有田地几十担,乡村医生,且医术高明。是乡村民间壹个自发性求神拜佛小团体“观音会”的头头,未做过坏事。枪毙。仅《涪陵市志》记载,在镇反运动中被取缔镇压的反动会道门组织有6个。
ⅴ周习光,家有田土十几担,当过保长,拉壮丁(即征兵)时以权谋私,民愤大。枪毙。
ⅵ周某某(周习光的亲兄弟),乡村医生,小地主而已,也当过保长。枪毙。
ⅶ李伯其,成分不是地主,国民党政府中的旧人员。枪毙。
ⅷ孙根伦,寺院地主,位于本村的荫嘴寺(佛寺)的主持和尚,寺院共有和尚五、六人。有田土100多担,收地租56担(稻谷)。还招有佃客(又叫田客、土客,即雇工)。孙根伦担任佛教协会会长,未做过坏事。该寺香火很旺,农闲时节烧香求佛的人非常多,特别是在春节前后热闹非凡。烧香求佛者不需送任何钱物,只点上壹柱香即可。孙根伦出门坐滑竿。据说暗中养有妻妾。枪毙。
ⅸ舒世超,有田土不多,只几十担,本乡乡长。有几个儿子,其中有在外当官的,在家中的壹个儿子抢过人(抢劫)。舒世超听信中共《向西南地区国民党军政人员提出的四项忠告》,转而拥护中共。继续履行乡长职责,维持本乡秩序,参加征粮工作,鞍前马后很积极,不曾想到共产党会杀他。结果在土改运动中杀第二批时被枪毙(潘克勤原话:“打的第二批”)。枪毙时50几岁。舒世超认为共产党不会杀他,因为这《向西南地区国民党军政人员提出的四项忠告》是由中共西南党政军的两位最高大员邓小平和刘伯承签署的。但他不知道也不会懂得中共的整个革命战略部署和策略: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叫做“剥皮要壹层层地剥,先打击最主要的敌人,再打击壹般主要的敌人,最后再做到消灭阶级的敌人”
250余户人家的邓家村,土改运动中有7家共9人被杀。笔者在调查时问:“象况继余虽然是地主,有田土60担,但全家人口六、七个,人均土地也就10担左右。壹年的主要收入(实物地租)也就不到10,000斤大米,人均不到2,000斤。又未欺压百姓,未做过坏事。那杀他的罪名是什么?”潘克勤答:“地主嘛!有钱。大家说该杀就杀了。”又问:“周春和是医生,且医术高明,又未做过坏事,又为啥枪毙?”潘克勤答:“他是观音会的头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主要是这个……。那阵(当时)法庭就(设)在我们村上,只要有人说杀,就杀了……。”
判刑劳改壹人:“夏某某(潘克勤壹时想不起名字),国民党军队伤员,手掌被炸断壹只,据说是坦克部队军官,有点文化。解放前夕回乡务农,佃中农(佃中农:即自己无田地,租种地主的田地,但生活好于贫农,即划此成分)。土改运动中晚上装鬼叫,吓唬在村公所(农会)里值班的民兵,使其害怕不敢晚上值班。以此定罪为搞破坏,判刑劳改。刑满释放后回村,熬到上世纪90年代才死去。”
未计入本村9名地主成分的还有壹外乡(黄旗乡)农户,在邓家村有田地,其地主成分由居住地划定,其田地由邓家村分配。
富农2户:其中壹户有田土60担。这户富农的土地面积和收入远远高于涪陵地区土改运动中所划的地主、富农中的多数,实际上涪陵地区被中共划成地主、富农成分的农户中,在解放前多数都过著糠菜半年粮的艰苦生活。“自己下田劳动,不算地主,定富农成分”。潘克勤说。
小块土地出租(成分)壹户。中共的土地改革政策中规定:家中人均田土面积未达到地主标准,但出租给别人种的,即划为此成分,政治上享受上中农待遇。
划中农成分的农户:占全村总户数(约)50%;其中自耕中农20%、佃中农30%,“土改运动开始时准备划有‘下中农’成分壹个档次,但到最后确定成分时未采取,只分为‘自耕中农’与‘佃中农’两个档次”。潘克勤说。
划贫农成分:占全村总户数(约)40%多。(贫农分为“自贫”与“赤贫”两个层次。“自贫”即自己有少量土地,有房屋;“赤贫”即完全无土地和房屋)。
该村土改运动分配土地情况
潘克勤家情况:潘克勤,男,生于1917年,邓家坝村人。解放前在长江上当(木)船工约10年,解放时回村,土改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贫农(赤贫)。中共涪陵地委第壹个示范农业合作社——曙光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土改运动时家有三人(两成年人壹幼子),分得田土2亩6分(水田1亩1分、土1亩5分),(幼子未享受成年人待遇)。
贫农分得好田好土好房屋,地主分配给瞥(pie)田地和茅草房。
由于本村分配后还有壹点余地,分配给了由外村迁来的几家农户。
(2004-06-27笔者二访潘克勤于邓家村家中)
作者:涪陵县的土改、镇反运动,所杀人数(死刑)约占总人口数的4‰以上,远远超过毛泽东事先规定的“……敌情严重的地区,可以达到1‰,个别地区可以突破,但不应超过1.5‰的比例”。至于全国杀了多少人,据毛泽东自己说,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来自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的壹份报告中说: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人262万余名,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2,000余名,关了1,290,000余名,先后管制了1,200,000名。捕后因罪恶不大,教育释放了380,000名。
以被杀71.2万这个数目,按照当时全国人口5亿计算,比例达到了1.24‰.超过他事先预计的平均杀人比例在1‰的水平线。[22]这个百分比是按照5亿人口计算,是不正确的。中共建国后的南方土改地区的总人口,只有3亿多,由此计算,死刑占2%以上。
(3)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大队(公社化后行政单位)
土改运动划地主、富农成分及处死、劳改情况壹览表
全村农户总数:60几家人;划地主7家、富农2家。枪毙1人、酷刑斗死1人。劳改6人。
耕地面积单位:担(也是粮食重量单位,即1担=350市斤稻谷(175公斤)
耕地面积单位说明:在解放前和土改运动中,涪陵专区的水田面积单位采用“担”,如某壹块水田在平常年景的稻谷产量为1担(350市斤),则面积就视为1担。由于田(或者土)有质量和自然条件好坏之差别,相同单位面积的产量有高低之分,所以田土的单位面积“担”不是壹个固定的面积单位,而是壹个随田土的质量和自然条件的差异等级而有大小差异的面积单位。实际上“担”是壹个以产量(350市斤稻谷)作为量度标志的耕地面积单位。在租佃或者产权的买卖交易活动中有方便之处。土的面积则以种植包谷的产量计算,包谷1担=400市斤(200公斤)。
在山区,地主出租耕地壹般是水田和旱地壹同搭配出租,壹般只收取水田的租金(实物稻谷),不收取旱地的租金。水田实物地租壹般按“五、五分成”(地租50%)或者“四、六分成”(地租60%)计算。
对上列调查资料的综述: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村壹带本是海拔壹、两千米高的两座高山的山峰下壹条很狭窄的沟壑,喀斯特地貌。齐心村与相邻的光明村在解放前同为壹“保”,土改运动时废除保甲制,改名棕桥村,隶属于包鸾区云台乡。后壹分为二成为两个村,即齐心村和光明村。在人民公社化时期分别叫齐心大队和光明大队。
齐心大队在解放时约有60户农家,由于生产力低下,除壹、两家农户外,就再无人家能够敞开肚子吃饱饭的(饭:非指大米饭,主要是指玉米、洋芋、红苕和糠菜等),但土改时划了7家地主、2家富农,占农户总数的15%,远超过中共划地富成份比例为8%的政策规定,并把其家中的壹点点粮食及生活用品给强行没收了。
该村壹个约7家人居住的农家小院子叫“月亮坝”,都姓秦,同宗,就划了四家地主(秦良甫、秦顶山、秦协甫和秦绍修等四家),分了他们家中老小们用以糊口的那点点粮食不说,还要强迫他们交出“隐藏”的财物、枪支(莫须有),类似老解放区土改运动时“斗地财”,前述那名叫秦良甫的“地主”,就是因为交不出农会干部们认为隐藏的财物而被活活整死的。该农家小院先后共有3人被以莫须有罪名弄去劳改(秦绍修、秦樽山二人在土改运动中被劳改;秦中永本是公办小学教师,在1960年“三反”中也被劳改。该大队另壹个被整去劳改的秦中辉,押解到涪陵关押不久被释放,回家后饿死,临死前饥饿难耐,吩咐小儿子秦宣昂去离家10里外的亲戚秦秀珍家讨饭,秦秀珍给这讨饭的小孩先吃了壹碗杂粮掺和著野菜煮的“干饭”,然后拿出从牙缝中省出的壹小碗麦面和几个洋芋,叫这小孩带回家,算是救济。小孩回到家兴奋地告诉父亲:“我在大嬢(大姑姑)家吃的干饭”。此小孩现在已经老年。
上表备注:
(1)秦铸九,有田土五、六十担,全村首富。为人和善,未斗争。
(2)秦石琴,中共地下党员,秦铸九的长子,解放前曾当过弹子台乡长,与该乡联防大队长谭某某不和,把谭谋害(活埋)。解放初以中共地下党员身分去中共石柱县政权当干部,土改运动时有事回家(可能是被诱捕-作者),即被农会扣押,枪毙。1980年代中共给予平反,说是错杀。
(3)秦锡山,本有三个儿子。长子解放前死亡,后跟随长孙秦率西家庭生活。
(4)秦率西(抗战时当过国军青年军201师的连指导员,抗战结束后回家务农),划富农成分。统购统销运动时被以“闹粮”罪名判刑劳改。
(5)秦三军,秦锡山第三子,划富农成分,因“闹粮”劳改。
(6)秦协辅,解放前死,其妻为户主划地主成分。
(7)秦良辅,被酷刑整死,前面已经叙述。
(8)秦中辉,职业本是教师,仅几担田产,划地主成分。可能与解放前任袍哥(哥老会)大爷,当过海拔在2,000米以上的极端贫困的三坝乡的乡长壹事相关。解放初曾经任中共征粮工作队队员,村文书等。被押送涪陵专区监狱劳改,后释放回家,饿死。
(9)秦绍修,前面已经叙述。
(10)秦尊山,前面已经叙述。
(11)刘会风,划小块土地出租成分。国民党员,湛普(乡)小学校长,土改运动时因为“造谣”被判刑劳改。[23]
奇怪的是,该村农户夏良安,有田土五十多担,耕地面积与该村首富地主秦铸九相当,却划“自耕中农”成分。估计,即使未出租田地,但不可能不雇工。
(本文中关于齐心大队土改运动前后的有关情况分别根据该村农民秦禹九-中农成分、秦尔植-贫农成分等人所述整理。二人在解放前都曾在本村读过书,有点文化。秦尔植在抗战后期还在“青年军”中当过勤务兵,由于上司秦维明后来逃往台湾,秦尔植虽然是贫农成分但在解放后的20多年中政治上“壹直擡不起头”。)
这丰都中共县委,还为土改运动中“有些山区土多田少,土地又分散,群众生活贫苦,在减退工作中贫雇农问题很少获得解决的地区”制订了《反贪污草案》,地委在批示中指示:对无押可退[24]的地区,可提出清匪、反霸与减租退押相结合。通过追匪的赃款赃物去清理地主、恶霸和匪首的财产。以追匪根为题,归债群众的损失。这不仅在政治上打垮封建势力,在经济上也同样可以解决部分贫雇农的困难。由上述丰都县委和涪陵地委的文件中,暴露出为达到政治目的而在政策和策略的制订上不择手段的真实面目,即把划不上地主富农阶级成分的农民打成“恶霸”或者“匪首”,以此没收其财产。两个半月后,即1951年4月,地委在壹份工作总结中表示:这场运动在经济上削弱了地主,政治上打垮了地主,农民掌握了三把刀——农会、武装、政权。[25]由此,暴露了由北方南下的这批中共官员们根本不曾想要把土改运动按照中共自己宣布的法规操作。也从来没有按照法规操作。仅凭借共产党字面文书与政治宣传来解读共产主义运动是完全不靠谱的。
邓小平作为西南行政区[26]党委第壹书记,亲自指挥了西南全区的土改运动。他把征粮、土改比喻为比淮海战役还要困难与大得多的壹场战役。[27]邓小平出生四川广安县农村壹土豪家庭,16岁随由重庆商会资助的留法勤工俭学团去法国学习“实业救国”。在巴黎补习法语半年后国内资助中断,为生计到工厂做工,后被周恩来罗织去莫斯科進东方大学,回国后成职业革命家。邓小平率共军“解放”后,重庆工商业萧条,工人普遍失业,物价飞涨;农村特别是川东、川南、川北农村普遍发生灾荒,严重缺粮,百姓苦不堪言。邓小平还应中共中央要求,紧急调粮由长江东下运去南京、上海救燃眉之急。为调运川中、川西粮秣物资,邓小平下令投入巨大人力物力修筑成渝铁路。还大兴土木修建重庆人民大会堂。参与修建铁路的劳工中有很大壹部分是土改运动中被判徒刑的犯人。
如果说北方土改运动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力,但共产党以此成功地把农民阶层捆绑上了与国民党争夺江山的战车;南方土改运动,则让贫农阶层给共产党交了壹份“投名状”。[28]
二、以行政命令为手段,以专政机器作后盾,普遍制造劳改、枪毙等案例以恐吓,强行对农业進行射秽主义改造。
如果不谈1930年代前期张国焘红军部在川北的苏维埃政权搞的赤化运动造成的巨大人道灾难[29](当年的报刊记载:烈者如闯献[30]),则中共建国后的土改运动是四川老百姓共产主义运动历程中社会性灾难的开端。
根据薄壹波《回忆录》,[31]毛泽东是把粮食统购统销作为农农业射秽主义改造的壹翼来设计的。
即农业射秽主义改造,包含粮食统购统销和农业集体化两项内容。为叙述简要,本文把涪陵这两个运动中,党委以铁腕镇压手段推進运动的進展情况合并起来谈论。
粮食统购统销,是共产党在高额农业实物税收的基础上,变相再增加税收额度的竭泽而渔的经济掠夺政策。还包括棉花、食用油料,后来还扩大到畜产品、林产品等。
统购统销还可以作为惩罚不加入农业合作化的农民的手段,多摊派统购数额。
时间从1953年10月开始至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前。
如果说土改运动的既得利益阶层是贫农,受打击的是地主,则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运动受打击面就是整个农民阶层,所谓二次土改。二次土改也非和平。中共当局事先预料到必然遭遇农民阶层的对抗,为镇压农民的对抗,公安部向各级公安部门发出了《关于保卫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紧急指示》的公文。[32]1953年11月25日和27日,涪陵地委就统购统销工作如何运作先后两次向各县委发出策略性指示:壹是“要防止急躁,和简单惩办,加强耐心宣传动员工作”。二是“让各级干部和群众充分暴露真实思想后,再反复進行射秽主义思想教育,讲清道理和政策。同时批判各种错误思想和作法。但必须采取民主和人民内部自我教育的方法,切忌用斗争会和乱戴资本主义帽子等简单粗暴的办法”。地委这壹指示只是壹种理想化的壹厢情愿的事,但如果另壹方即农民对统购统销这壹巧取豪夺的要命政策不顺从不配合,即党委以“非暴力”的“和平方式”贯彻统购统销政策失败,那就只得动用阶级斗争的模式了。阶级斗争就是暴力。
1、涪陵县农民的对抗与被镇压。
据时任涪陵县龙潭区共青团干部的夏淑碧(女)回忆:“1953年10月被派到同乐乡搞第壹年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当时因征粮任务重,群众也不理解,所以抵触情绪很大,如我们宣传粮食统购统销是为了支援工业化,为了将来过苏联式的生活以及割资产阶级尾巴等等,我所在的新胜村壹个农民周某说:‘妳们说割资产阶级尾巴,结果把屁股都割了半边,还说将来过猪儿生活(涪陵话“猪儿生活”与“苏联生活”谐音),现在就要过猪儿生活了’”[33]。又据时任涪陵县蔺市区白鱼乡(后合并归堡子乡)文书的郭昌荣回忆:“在粮食统购统销中,主要问题是主观主义,脱离实际,下硬指标,把农民的粮食统购多了,当时叫‘农民卖了过头粮’。农民在生产中缺粮少吃,意见很大,找到村社干部扭扯,有的甚至闹到乡政府,把乡政府伙食团的甑子都端了”[34]。(甑子:涪陵普遍使用的蒸饭用的木制炊具)。
为应对干部進家门查抄“余粮”,涪陵县凉塘乡蚕溪村农民洪传普(土改划贫农成分)把粮食藏在茅厮粪池中。“把包谷装了7个榨菜坛子,用绳子捆起,吊在猪圈屋茅厮里……”。榨菜坛子(罐子)属于陶器,如果装包谷,壹个可以装50余斤。用绳子捆绑后吊下粪水池中,只露出罐子的口在粪水上面,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万壹粪水灌進去,包谷就吃不得了。万幸的是,干部既未進洪传普家中来搜查,吊在粪水池中的罐子也安然无恙。
还有被迫自杀的,涪陵县白涛乡兴隆村壹名叫肖恒钊的农民,土改划贫农成分,担任村里的会计。终年省吃俭用,勒著裤腰带过日子,由此家中余下来的壹点粮食被统购工作队强行统购走了,壹气之下上吊自杀,其妻子后来嫁给了当兵退伍的肖恒钊的亲弟弟,涪陵民间把此类婚姻叫“填房”。
1954年10月16日和10月29日,涪陵地委就先后两次批转专署政法党组《关于粮食统购统销中严厉打击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的紧急措施和加强巡回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文件:“各县应及时研究贯彻《意见》精神,以便及时有力地打击富农、奸商、地主、反革命分子搞破坏活动。在执行政策中,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以镇慑敌人,可选择典型案件,掌握火候,适时公开处理……”。
“有的地方对打击反革命现行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打击的对象不够明确……,今后工作要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对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的认识,加大对破坏统购统销工作的(敌对分子)的打击力度,严惩重点对象,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要做到稳、准、快……”。[35]
从1953年底到1954年底,根据地委部署,农村里打击破坏统购统销的阶级敌人的行动就展开了。如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村就有农民秦率西、秦三军(土改划富农成分)被抓捕劳改,罪名是“闹粮”。劳改壹去不返。
涪陵县插旗乡群沱子村5组农民黄长义(土改划中农成分),也是被以“破坏粮食统购统销,套购国家粮食”的罪名被抓捕判刑10余年,押送新疆劳改的。当时的经过是这样的:“1953年底,上级给插旗乡政府下达统购粮食数量的任务后,乡政府又分摊到各个村,分摊时要加码(即分摊数量超过上级下达的总任务)。村里又再分摊到户。每个村开始实行“自报民评”。就是农户自己根据党的统购政策规定,申报自己愿意卖粮数量。第壹轮自报结束后,如果总数未达到乡政府分配的数量,就“评”,即由干部对“少报”的农户增加数量。乡政府管辖的村组,经过几轮“自报民评”,统购粮食的任务在绝大多数村组都分摊下去了。唯壹剩下这高石3队(后来的名称)分摊不下去,自报的总数量少于分配的任务数量,“民评”过程中,各农户间为分摊统购粮食数量的多少争议激烈,矛盾很大,开了几个晚上农户会议都落实不下去,都认为自己分摊多了,别家分摊少了。统购粮食数量落实不下去,延误了全乡整体工作進度。于是,乡干部把情况汇报城郊区委,并说明闹得最凶的是黄长义。区委果断指示坚决打击。于是,抓捕劳改这黄长义的罪名就罗织起来了。抓捕了黄长义,这高石3组的统购任务很快就落实下去了。
这在统购统销运动中被祭旗的黄长义,男,土改划中农成分。勤劳持家,喂猪缺乏饲料,就起早贪黑过乌江对面涪陵城里国营粮食加工厂购买米糠。购买数量有限制,黄就“雇佣”加工厂附近玩耍的小孩帮助排队领取购买米糠的票证,报酬是给能够买壹个小麻花、小油饼的钱。买回米糠除自家喂猪外,还给老丈人家送去部分。这成为套购国家粮食的罪证。买米糠壹事原本无罪,只是党委给黄罗织的壹个“罪名”,实际起因还是未顺从,不配合村里分摊统购任务的工作,黄“闹得最凶”,搞得会上“七拱八翘”(指各户在分摊粮食数量上互不相让),不愿多分摊的理由就是粮食不够吃(这是事实)。这就构成了“闹粮”、攻击党和政府政策——破坏统购统销罪。这黄长义在新疆劳改10余年刑满释放,就地就业后,还把在老家当人民公社社员的妻儿接去新疆,安家落户。虽然新疆气候恶劣,劳动强度很大,但吃饱肚子的程度比老家生产队社员强。
各级党委对农民实行大张旗鼓地镇压高潮是从1955年开展“社会镇反运动”开始的,又称第二次镇反。
插旗乡营盘村农民况世福(土改划中农成分)被劳改案。况世福解放前在重庆参加国民党军队虽然只是士兵,但是有小学文化程度,被发展加入了三青团。1950年初,中共刚接管涪陵政权,即公开告示国民党的党政军群团等人员自首登记。老实的况世福看到《告示》即到人民政府登记,不但交代当过兵,还交代参加过三青团,就为后来发生牢狱之灾留下祸患。据时任插旗乡副乡长的况世昌(况世福的亲弟弟)说:1955年镇反运动,为给新疆输送劳动力,把解放前的国民党旧军、政、群、团人员(包括保、甲长)大都弄去新疆劳改了。在笔者進壹步了解逮捕判刑时所加之罪名时,况世昌回忆说:罪名是“破坏统购统销”。“判了10年徒刑”。“在新疆煤矿挖煤,劳改1年后,况世福本人申诉,后来四川方面的法院改判成1年徒刑,认为不构成破坏罪,属于“落后、牢骚话”。留新疆就业后,也把妻儿接去新疆。
涪陵地委在部署(1955年)的社会镇反运动时,就事先下达了抓捕人犯的数量,这和新疆方面需要输送劳动力的数量需求应该有联系。
统购统销与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凡被干部认为心怀不满的,说缺粮及粮食不够吃者都称作“闹粮”,既是壹顶政治帽子,又是犯罪条律。“闹粮”既是破坏统购统销也是破坏农业合作化。社会镇发运动主要是为农村射秽主义改造保驾护航的。
在分配和摊派统购任务时,各级党委及干部们往往层层加码,年年加码。根据1954年1月6日地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初步总结报告》中透露:1953年“全区统购粮食任务为15,745万斤,到1953年12月底,已统购粮食和归还欠粮共18,797万斤,占任务数的119.79%,估计还能入库壹部分”。[36]
1954年9月19日,地委《关于涪陵北雁乡统购统销试点情况的通报》中所谈的情况,也证实了四川省委和涪陵地委决定1954年度涪陵专区统购粮食数量又在1953年度的数量上加码的事实:“全区今年统购任务为26,196万公斤(52,392万斤),比上级分配数超1,350万公斤(2,700万斤),加上其它收购共计46,297万公斤(92,594万斤),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31.2%”。[37]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分析:
省委分配给涪陵专区1954年度的粮食统购数量为24,846万公斤(49,692万斤),比1953年度增加58%;而地委又自行再加码1,350公斤,变成了26,196万公斤,实际比1953年度增加66%,
1954年涪陵专区粮食征购数量比全面完成土改后的1952年翻了壹番多,即1954年征购(公粮和统购粮)粮食数量是1952年征粮(公粮)数量的2.06倍。是1951年征粮(公粮)数量的2.53倍。完全不顾农民阶层死活。土改对既得利益阶层(贫农)实际是壹个陷阱,政治身份上升,吃進肚子里的粮食数量下降。
粮食统购统销运动对于农民来说,犹如过壹道生死关口。据1954年1月6日地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死人问题的报告》中承认:“全区自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以来,自今已自杀17人”。[38]实际自杀人数肯定不止此数。有勇气自杀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在饥饿中慢慢死去的更多。
2、彭水县铁腕镇压农民闹粮案例(1954-1958)
彭水县在涪陵专区的10县中属于大山区,山高、坡陡、峡谷深,喀斯特地貌。县里超过半数的居民为苗族、土家族。耕地贫瘠,农民贫穷。涪陵县民间所谓的“养儿不用教,武隆(县)彭水(县)走壹遭”的谚语不仅反映彭水县壹带地貌险恶路难行,同时还反映该县农业生产力低下,农民缺粮——终年“红苕洋芋包谷粑,想吃大米生娃娃”的困苦生活状态。自1953年底开始的粮食统购统销运动的血腥风暴,仍然无壹遗漏的扫荡了这边鄙县份里的所有村寨,批斗、抓捕、劳改甚至枪毙了壹大批闹粮的农民。其中汉葭镇学坝农民雷 杰被检举煽动闹粮,1955年6月8日被逮捕,10日就被公开处决。[39]从抓捕到枪毙就3天时间。
强征强购过头粮。1953年底,地委给彭水县委分配了(1953年度)统购2,000万斤粮食的任务,至次年1月初实际统购了粮食2,735万斤,超过地委下达任务的36.80%,按全县总人口(包括城镇人口)[40]计算,人均被统购“余粮”75.56斤,相当于全县人民3个月的口粮(按照人均25斤/月计算)。
1953年度的征、购结束不久,1954年度的征、购工作接踵而至,从当年5月夏初小春粮食作物成熟又开始了,到秋收结束,该年度(1954)统购入库数为2,820万斤,比上壹年度增加85万斤;征收(农业实物税)1,758万斤,比上年度增加23万斤。全县人口人均承担征、购粮食两项合计126.5斤。
铁腕手段残酷镇压农民闹粮。彭水县至1954年底,以“破坏统购统销”罪判处23人徒刑。
案例:
“清平乡直到(1954年)12月中旬尚欠统购粮三万余斤,巡回法庭深入当地调查,将历年抗交征购粮的许永伦逮捕法办,扫除了障碍,打开了局面,全乡迅速完成了征购任务”。[41]
“大河乡农民陈仲波按家庭产粮水平可卖壹千斤以上,但在评议时只愿卖350斤,而且平时对统购统销牢骚满腹,但陈参加了巡回法庭公判地主分子刘在群的大会后,当晚即自报卖粮1400斤”。[42]陈仲波家庭究竟有无余粮?即使有余粮其数量有多少?真实情况已经无法知晓。但是,在坐牢与卖掉口粮饿肚子这两者之间选择,他还是识时务的,两两相害取其轻。以铁血手段镇压典型人物,形成恐怖氛围,是迫使农民们交纳粮食的最有效的手段。
仅在1953年冬—1954年春的数月中,四川全省处决了512名破坏统购统销的反革命分子。[43]
涪陵专区逮捕212人,处决36人。[44]
即使在铁血镇压,恐怖氛围之下,严重缺粮的农民们仍然闹粮不断。
1955年5月至同年6月25日,“彭水(县)逮捕的127名反革命犯和刑事犯中,破坏统购统销的犯罪分子113名。6名处决的反革命犯中破坏统购统销的4人”。
其中:汉霞镇学坝农民雷 杰(1949年前曾在国民党军队中担任过低级军职)被检举煽动“闹粮”,6月8日被执行逮捕,10日被公开处决。[45]
“随后,凤鸣乡高宗楼、龙泉乡谢刚显、大河乡彭信忠、乔子乡张镇儒(等)皆因‘煽动群众闹粮,抢、骗、套购国家粮食’”罪被判处死刑和死缓。[46]
“清平乡清平村农民王友庆(1955年)3月对几个农民说:妳们去乡政府闹,他们(指乡干部)耍都吃得,我们劳动还吃不得?王还对人说:互助组搞得再好,粮食收得再多,还是只留那点,政府也要妳卖粮。王友庆以‘闹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47]王友庆历经大难不死,在28年后的“1983年向彭水县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平反。(同年)4月19日,彭水县人民法院以《彭法申(83)字第31号》复函:“(原判决)情节属实,本人供认”。“当时开展统销整顿工作,根据妳的历史身份(地主子女),按当时的政策,对妳的判处是正确的,不属冤假错案,不予纠正,望妳服判。”法院拒绝给王友庆平反。
从(1955年)5月开始至七月底,彭水县逮捕各种犯罪分子178名。
之后,县委向地委请示,要求在原计划半年逮捕275名的基础上增加250名,共525名。[48]
经过1954—1955年两年的强力镇压;又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快速推進把个体农民加入進农业生产合作社里去了,其社会身份发生了转变,成为社员了,丧失了闹粮的主体资格。向国家交纳统购粮的主体变换成了农业合作社这壹机构,而非社员个体。地里种出的粮食在分配给社员前,每壹颗粮食都不是社员个体的而是射秽主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国家政权的终端触角的属性。作为社会风潮,闹粮基本平息。
但是1957年底至1958年初开展的农村大鸣大放运动(射秽主义思想教育运动的第壹个阶段)让闹粮风潮死灰复燃。这时饥寒交迫的农民们淡忘了两年前镇压闹粮风潮时期的恐怖场景,龙溪乡(农民们)共提鸣放意见11,409条,关于统购统销方面的意见3,030条,(在各类意见中)数量最多[49]
1958年4月20日,彭水县委发出《关于坚决彻底作好粮食工作的紧急通知》,通报了全县(鸣放时期)“闹粮”情况,“至4月19日止全县闹粮的有22个乡,占(全县)总乡数的23.27%,其中严重的(有)14个乡。闹粮社868个,占(全县)总社数的43%。闹粮农户9,01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11%。闹粮严重的乡、社的农户占(所在乡、社)总农户的20-30%,个别的达50%。其中猴貍乡685户闹粮,占全乡农户的53.82%”。县委《紧急通知》分析闹粮原因,“主要是富裕农民有粮闹粮,部分乡、社干部思想右倾,对粮食问题是阶级斗争认识不足,抵制斗争不力”。解决的办法是:“开展群众性的关于粮食问题的大辩论(此处的大辩论即大批判、整肃的意思)。(批判、整肃之前)新田乡43个社,(共有)1,582户,有27.41%的农户要(求)10万斤供应粮,(批判、整肃后)降为只有13%的农户要求供应,共计(只需要供应)36,210斤粮食。结果,(上级分配给)该乡的返销粮食指标43,000斤,使用(评定结束)以后,余粮(还剩余返销粮食指标)6,790斤”。
“秋后算账”。凡是在大鸣大放阶段“闹粮”的农民,“因为鸣放(了)这类意见而被划为四类分子的(农民)比例达70%以上”。如果妳土改运动时被划中农成分,因为闹粮,改变成分为地主则毫无道理,但把妳定为反革命分子、反射秽主义分子或者坏分子则有政策为依据。在农村对农民不划右派,只戴“地、富、反、坏分子”帽子。
对闹粮具有代表性的富裕农民摸清情况進行重点辩论(批判),现场教育。连湖乡樱桃二社富裕中农罗云治经常闹粮,经过辩论,将他家所存粮食700余斤现场展览,他不敢再闹粮了。对煽动闹粮,破坏农业大跃進的敌对阶级分子毫不手软,坚决打击。(1958)5月后,彭水县人民法院重判了壹批煽动“闹粮”的反革命犯罪分子。[50]
陈辉云,清平乡人,富农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主要案由:(1958年)4月8日在大青堰工地对农民说“没有粮食吃,我们不修堰回家去”,煽动50多人离开工地回家。该犯经常到清平、郁山等场镇抢购熟食,蓄意制造粮食紧张空气。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食400余斤。
庹本生,双龙乡人,地主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主要案由:2月,该犯用假意借粮给农民的阴谋手段煽动群众闹粮。该犯说:“妳们没有吃的找社长,不解决再找区乡,再不解决就背起被条到法院去要粮。”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500余斤。
昌远如,清平乡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案由:1957年12月说:“退粮把我家留的五升谷子都收了,小孩饿死了(实系病死)。“(1958年)1月以来,公开叫喊没有粮食吃,到处煽动闹粮。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448斤。
李永良,普子乡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案由:4月3日带着全家四口人普子场合作食店两次抢购熟食,当对他進行教育时,该犯公开煽动群众说:“老子是没有饭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200余斤。
(以上关于彭水县的史料,均见于彭水县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研究人员纯世华《粮食的历史(四川彭水1959-1961)壹部实证的三年饥荒的地方专题史》)
涪陵专区1950—1956年逮捕总人数。
据涪陵地委官方文件:“解放后至1955年底,涪陵专区共逮捕反革命和刑事犯8,864名,占总人口的万分之十八”(上列数字不应该包括土改运动中就地枪毙的数千人,就地枪毙不存在公安局逮捕的程序-作者)
1956年逮捕人数。1956年3月,地委在批转专署政法党组《1956年度镇反计划》中作出部署:“各县要订出逮捕计划。政法党组提出今年的逮捕计划是3,000—3,500人,占总人口4,934,865人(当时涪陵专区有11个县-作者)的万分之6.07至万分之7.09”。这壹年中平均每个县抓捕约272—318人。壹个万人的乡约抓捕6—7人。
从解放截至1956年底,逮捕总数达到11,864—12,364人,[51]占总人口的万分之二十五,即壹万人中,逮捕了25人。假设总人口中少年儿童占壹半(不被逮捕),则壹万名成年人中,就有50人被逮捕。又由于妇女被逮捕的很少,假设其在被逮捕的人中妇女只占十分之壹,那壹万名成年男子中就有90人遭逮捕。
1956年后,对破坏射秽主义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逮捕仍然在继续。经过从1953年底开始延续到1958年上半年,前后达4年半的对“闹粮”,对破坏农业合作化的农民的铁腕镇压后,毛泽东于1958年下半年很顺利地把6亿农村人口赶進他设计的共产主义天堂——人民公社里面去了。作者经过研究推算,从1958年底—1963年上半年的4年半的特大饥荒中,中国大陆饿死了7500万—1亿2千5百万人。
三、1959年—1960年反瞒产运动——地道的土改模式。
反瞒产过去三、四十年后,在涪陵农村访问,问及反右倾运动,多数老农可能壹脸茫然。如果问及反瞒产,他们思绪骤然打开。1959年下半年开始的那场反右倾运动,在包括涪陵、四川乃至全国的农村,其具体任务和内容就是反瞒产。多年来,彭德怀被塑造成为民请命的英雄,受难者的化身,这是从党内政治的宗派的纷争角度,唯物史观框架内作出的判断。大跃進运动不过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个平台上演出的闹剧罢了。人民公社化运动是第三次土改。是之前的二次土改,即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更高壹个阶段,壹种形式。反粮食瞒产是这个阶段与形式躯壳内的壹个实体性内容。它是在共产主义天堂[52]躯壳内对农民赖以救命口粮地掠夺,同样得延续土改暴力。在涪陵,地委领导们则直接从北方土改运动经验中获得灵感。
涪陵专区4年特大饥荒,饿死人数约为140万人左右,约占1957年总人口的三分之壹。[53]其中涪陵县饿死人数约33万—38万。四川全省饿死人数约1200万—1500多万之间。这场惨绝人寰的人道灾难,完全是人为,党为,毛泽东所为。其间各级党委進行的反粮食瞒产运动,给大饥荒中冻馁的农村饥民们雪上加霜。否则死亡人数不会有这样多。
涪陵反瞒产运动。
1959年涪陵农村反瞒产运动时,地委提出:“拿出土改运动的劲头,比淮海战役和三反、五反打老虎的更大的决心,把反瞒产搞好”。“先打第壹线(指农村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会计和保管员,当时的反瞒产私分运动中俗称‘四大柱头’),然后打富裕农民和小偷小摸。要层层试点”。[54]
地委所指的“土改运动”包括他们这批“南下干部”在鲁、豫、皖、苏等老解放区所参加的土改运动,主要指山东的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地委头头们要照搬山东农村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中对干部“搬石头”[55]与普遍滥打乱杀的经验,在反瞒产运动中首先要反大队、生产队的干部。认为主要是他们在瞒产私分粮食。要像斗地主壹样反农民偷盗粮食。打击面之大,酷刑之烈,超过1957年反右运动不说,从另壹种角度看,甚至过之土改。但被共产主义运动史叙事与研究轻视了。
涪陵农村,在反右倾政治运动的背景下,反瞒产包含4项主要内容,即反“富裕农民”;反粮食(包括瞒产、私分、偷窃);反榨菜(加工腌制咸菜的生鲜蔬菜)、反毛猪(指饲养的活猪)等,概括为“四反”。从1959年8月开始,持续到1960年夏、秋。其间,干部在公共食堂里打死人可以无需任何理由,公社党委开批斗大会当场殴毙人命司空见惯。区委、县委开会捆绑吊打与会干部。被打死、害死最多的是普通农民。
在饿殍塞于道,千里无鸡鸣的涪陵农村,地委县委仍然如狼似虎,强征农民口中粮。开反瞒产现场会打人特别恐怖。
案例:
1959年10月地委召开十六次扩大会议(参加会议者公社党委委员以上2500余人)反右倾,地委委员、曾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的刘洪山被批斗时候被涪陵县龙潭区委书记和同乐公社党委书记跳上台子去殴打(作者分析可能是推搡)。
1959年11月丰都县委第壹书记刘维梓召开反瞒产会议,打伤多人,打死3人。之后全县“违法乱纪”打人成风。1960年5月初省委第壹书记李井泉去该县指示地委逮捕包括刘维梓在内的县委主要头头4人,逮捕区、公社、大队干部及群众上人,还枪毙几人。是为丰都事件。对四川大饥荒,很多人知道荥陉事件不知丰都事件。
涪陵专区反瞒产首开打人先河的1959年9月涪陵县委召开的全县各公社会计辅导员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县委书记高新建(山东南下干部)和县委农工部长主持。事先运来竹条竹板几大捆。对各公社会计刑讯逼供。被打得最惨的是龙潭公社会计辅导员刘再德。有的小组会场为了敷衍主持会议的县委领导,板子打在地面上。
涪陵县委反右倾,把副检察长何家捷、文教科长任家员、工业科长陈国栋、 商业局长刘维新等4人划成右倾分子批斗,何家捷被酷刑几天几夜,“是公安局那边的人出面”。打任家员的有壹名校长。陈国栋很会“表演”,凡有人动武,就很夸张地大喊大叫并抗议,结果还有收效。
涪陵县龙潭区委反右倾(反瞒产)运动使用酷刑案例。
冯世贵,男,时年29岁,小学文化,龙潭区同乐公社共和(雪峰)管区人。在1959年11月的区党员大会上被整,事出有因。
本公社的壹把手,党委书记罗于民虽然和冯世贵是同乡,但却与冯有隙,还在当年初夏,就想从工作中找副手冯世贵的岔子,未果。
冯世贵性格刚直,工作踏实苦干。大跃進和公社化运动造成水稻生长不良,稻田里快成熟的稻谷“白吊吊”(即无籽粒的稻穗)很多,他心中有气,把从田里扯来的白吊吊拿着去给在本公社检查生产的区委副书记李成淑(女)看,不言而喻,以无声无息的事实否定着大跃進和人民公社的优越性,还有毛主席钦定的农业八字宪法法。这说实话也为他日后挨整埋下了祸根。
龙潭区这地方田多地少,1959年初夏收获的小春粮食很少,到大春(水稻、包谷)粮食作物将成熟前的青黄不接时候,公社里就开始饿死人。壹晚,在同乐公社驻队的该区区长张祖成接区委开会的通知,孤身壹人连夜赶往区委驻地龙潭镇。弯曲不平的小路,深壹脚浅壹脚急冲冲往前赶,忽然壹脚踩着壹个软呼呼的东西了,吓壹大跳,直觉使他马上意识到是饿死的人的尸体。
“十月初二(即约在公历1959年11月13日)下午吃过饭,来了三个人,把我从区粮站(同乐公社的与会党员的住处)押到区公所里斗争”。在这次会议上要整冯世贵是区委事先就安排策划好了的。当天上午在龙潭场镇上公社的“大礼堂”里开大会时,区委书记余国民就点名批判了冯世贵,说冯在家中还隐藏了3担谷子,是代表富裕农民的。余国民还是考虑到“内外有别”,这公社壹级的干部还是不放到大会上去批斗而在区公所里开小会批斗为好,参加人员只有几十人,范围不大,除区委和各公社的主要干部外,专门把区供销合作社的职工中的积极分子组织来了20多人,壹是压阵,怕公社里的干部有与被批斗者同命相怜的人捣乱;二是充当打手。区公所离场镇还远,本是壹大地主的宅院,四周高墙,内有碉楼,涪陵及整个川东壹带农村凡小有田地的地主院宅里大都用石块土木等修筑有这种防守自卫的建筑物,农村匪患不断,治安不好。土改运动枪毙了宅院的主人,中共龙潭区委、区公所就壹直设于此。会议还是由区委书记余国民主持,余简单讲完话后,有人高叫:“冯世贵,过来交代(坦白)清楚问题”!“我过去,还没有说到三句话,就开打……,原来他们打人也是先准备好了的”。会上的打手有区委的文书舒善祥、龙潭公社副社长何光兰(女)……等人”。
“给我定的罪名有三条,壹是瞒产;二是私分粮食;三是反党”。
瞒产问题,起因是1959年上半年在重庆召开万人大会(省委五级干部会议)时,把1958年的水稻定产每亩600斤,实际亩产只有三、四百斤。冯世贵作为公社党委副书记,所驻点(直接指挥)的本公社共和管区(大队),按照亩产600斤计算1958年的水稻总产量,该管区稻谷收割后数量尚差32万斤,以此说是冯世贵隐瞒了产量。区委给冯世贵定的罪名是:“与共和管区分支书记蔡登国组织瞒产集团,在1958年和1959年两年里瞒产19万斤粮食”。
私分粮食的罪名,实际是本公社的壹名叫传如兵的管区分支书记和公社党委书记罗于民壹起制造的冤案,传如兵的目的是想打击顶头上司冯世贵,以达到自己上爬升官的目的。传如兵是如何抓到“把柄”的呢?1959年共和管区把地主富农子女们集中起来,强迫去偏远的雪峰水库处干活,还派有人监督。壹名李姓的地主子女从家中带了点稻谷来工地,用石磨推磨成谷粉煮了吃,结果被参加公社生产检查组来此地检查生产的传如兵看见。当时农村的区里、公社里的头头们对下级普遍不信任,凡检查生产,都采取不同公社或者不同的管区之间相互交换人员检查的方式。这传如兵马上追问稻谷的来历。这李姓地主子女惶恐万分,坦白说是队里分的,每人20斤。又追查谁指使私分的?有人说是驻该管区的冯书记指使的。这个管区是冯世贵的老家,冯世贵“跳進黄河也洗不清了”。其实冯世贵根本不知情,只是管区和队里的干部私下搞的,稻谷刚收割,分壹点给社员拿回家去煮吃,填补壹下在公共食堂里喝的大锅清水汤的肚子,很正常的。事情露了马脚,就把责任推到冯书记头上——以推脱自己的责任,认为打出公社冯副书记的牌子能镇住这外管区的支部书记。但这传如兵知道冯副书记与公社党委的壹把手罗书记不和,正好可以借这事整冯世贵以邀功请赏,于是就汇报给罗书记。罗书记早想整治身边的副手冯世贵但愁未抓住把柄,这下正好有了证据。罗就向上司区委壹把手余国民书记回报,于是“冯世贵指示老家所在的队里私分粮食”,“共和管区有壹个瞒产私分集团”的冤案就这样炮制成了。
关于反党,在那个时代凡是所说、所作、所写的,只要与上级领导或者与毛泽东所讲不合的都可以给戴上反党的帽子。
“还强迫我把裤子脱下去,光着髁膝头(髁膝头:即膝盖)跪在剖开成两块的竹块上,竹块的内侧朝上,竹块锋利的两条棱把髁膝头划磨得鲜血长流,往下流把脚上穿的草鞋都浸透了”。“把我周身都打烂了”。参加过该会议的龙潭区丛兴公社关副社长记得当时会上打人,是把几根细篾条用麻绳捆扎起来,抽打。
“在区公所里被批斗的壹共有9名干部,除我(冯世贵)外,还有增福公社党委书记梁国民和社长姚志强、龙潭公社文书姜鹤鸣、龙潭区邮电局长冉太清……等。轮流被批斗被毒打被折磨,酷刑!
批斗者们要的是冯世贵承认三条罪名,最关键的又是管区里藏匿有粮食,并指使私分粮食每人20斤壹事,冯世贵就是不开口承认有此事。冯被酷刑折磨到第五天的晚上,29岁的壮汉自己觉得提不上气来——呼吸困难,实在挺不住了,有快死到临头的感觉。不逃跑是活不出来的,冯世贵想到逃跑。深夜,打手们肚子饿了,吩咐供销社的营业员送来副食品,打手们壹拥而上抓食品吃,有浑水摸鱼白吃未付钱的,营业员给余国民书记告状。余大怒,粗鲁地骂了壹番并命令清查,吓得有打手往厕所躲藏。天亮吃饭时,冯世贵借口上厕所,从厕所逃跑了,朝老家跑。在進入同乐公社地界,被人捉住,区委早把电话打回公社里了,叫捉拿他。被人追赶时跳下河水里自杀,身上穿着棉衣壹时沈不下去,被捉,捉他的就是公社的吴医生和信用社会计余帮德,二人当时还挺碍情面犹犹豫豫的。在公社里,原先的下级郭昌福(公社财粮干事)端来壹碗面条给冯吃,还把冯湿透的衣裤烤干。又被送回龙潭区里。凡逃犯被抓回都无好日子过的,被打得更加惨,余国民怒气冲冲叫喊“给我打死……”!还被捆住了双手,防备再逃跑,鼻涕老往下流,无法揩。被批斗毒打了七天七夜,至会议结束。然后押回同乐公社,未再打我。后把我下放去生产队劳动,开始在本公社,后在龙潭公社,1960年春种包谷,还是搞定向密植,叫我把种子壹颗颗地往地里摆,未完成任务,不给我饭吃。前后21个月未给我发工资,直到1961年9月。到10月份新任县委第壹书记张令安给安排工作官复原职。九死壹生。
案例:
社员张天碧“偷吃”红苕种被干部当众凿掉牙齿并灌尿液。
张天碧;女;1929年(中国农历)的十月二十四出生,涪陵县龙潭区太平(双石)公社永兴大队第五生产队社员。当时张天碧壹家共五口人,夫妻二人,另有三个小孩。老大是男孩名叫杨代福,1960年年初饿死时9岁;老二杨代琼,女孩,1960年下半年饿死时7岁;老三是男孩,因为过继给孃孃当干儿子,孃孃的丈夫姓罗,取名叫罗正元,1960年饿死时4岁。
在伙食团,张天碧的吃粮标准是:早上2两(壹斤为16两的旧制,按壹斤500克计算,1两等于31.25克-下同)、中午3两、晚上2两,壹日壹共7两,合218.75克。劳动壹天评8分(工分)。
老二的吃粮标准是:早上1两、中午2两、晚上1两(壹日125克)。
“我上坡(出工)回来,顺便挖的折耳根,斯茅草根(都是野草),刚放下地还没来得及用火漂(火燎,指煮熟),就被几个娃儿从背篼里拉出来生吃了”。野外能吃的野草也很难找得到的。“记得有壹次,得到壹块骨头,老头(指丈夫杨万钧)吃了骨头上的肉,娃儿把骨头捶来(捶细烂)吃了。”
“偷吃”红苕种,被干部凿掉牙齿。
为了尽早让红苕种发芽,生产队决定采用“温床催芽技术”,即在伙食团大院中的小坝子上搭建了壹个温床,温床用竹条编制而成,大小相当于两张吃饭用的方桌的桌面(估计约2平方米),里面垫上稻草和泥土,再把做种用的红苕摆放在温床里,再盖上壹层厚厚的稻草和泥土。然后在温床下面烧微火使温床保持适当的温度。永兴大队的农民们把这种“红苕种温床催芽技术”俗称为“殡火芽子红苕”。“殡”,即埋葬,指把红苕埋在温床里的泥土中,然后烧火提高温度,很快红苕就发出芽子来了。当天在温床里殡了几十斤红苕,第二天早晨发现里面的红苕种被偷了不少。于是怀疑张天碧。
在发生温床里的红苕种被偷盗事件以前,张天碧曾偷吃过伙食团大锅里正煮著的壹只死猪的脚杆(脚杆,涪陵俗话,指猪蹄)。大饥荒中,生产队的猪也是饿死的。趁炊事员不注意,张天碧悄悄把锅里壹只蹄子偷走,狼吞虎咽啃吃了。“是半生不熟的,里面还有血”。后来追查猪蹄的去向,张天碧偷吃壹事暴露,遭壹顿暴打。打手叫陈世贵,永兴2队人,“用棒棒打,浑身被打青、打肿”。当时张天碧30岁,少妇年纪,几个孩子的母亲。
张天碧偷吃红苕种是被冤枉的。不由分辩,几个人把张天碧按在地上,生产队长张天雨手拿“打鉆”把张天碧的上门牙凿掉了。当时本队木匠杨柏仲正在伙食团做木工活,“打鉆”是木工鉆孔用的金属工具。
“牙齿抖落后,杨永祥舀小粪来灌”。涪陵的农民习惯把人尿叫小粪,茅坑里大便与小便的混合物叫大粪。为方便,往往把小便解在壹个专用的容器里,积存起来,专用来给蔬菜施肥。这杨永祥用来给张天碧嘴里灌的小粪,大概就是从专门积存小便的公共粪桶里舀来的,发了酵的。杨永祥只是社员,不是干部,算队里的积极分子。
这凿掉张天碧牙齿的生产队长张天雨曾拜继给张天碧的母亲,是张天碧母亲的干儿子;与张天碧是干兄妹。这张天雨完全六亲不认,丧失人性。 “当时妳就让他们抖,没有反抗”?“我只是哭、叫喊,人又有病(患肿病),当时人都融了,不晓得反抗了”。“只是张天雨壹人,是按不住妳的,肯定还有其他人按妳的头,压妳的脚”。“当时人恍(惚)了,不晓得还有无他人……”
时任龙潭区委书记余国民,曾经在大会上讲过:谁偷红苕种吃,就抖他的牙齿……。张天碧被抖牙齿与区委书记余国民会上讲话是否有因果联系不得而知。几年后文革武斗时期,余国民被造反派打得惨。
城郊区荣桂公社沙溪大队代理大队长陶永庆在食堂打死两条人命。当场打死富农成分的张耀武,驻队公社干部问其打人的因由?回答:“打个样子出来看看。”意思是显示个人威风。还用小刀割破偷吃地里嫩胡豆的几岁小孩陈纳元的舌头。据说小孩的舅舅上城里去法院告状,法院叫其去公安局告发。后陶永庆被抓捕,肇因应该还有1960年上半年“三反运动”的政治背景。特别是次年(1961年)的整风整社运动,批斗、抓捕了壹些农村基层干部中残害老百姓特别凶狠的人。虽然是挂壹漏万,但对煞住干部“五凤”起了震慑作用,老百姓出了壹口气。作者重点调查的荣桂公社(现在龙桥镇),凡经历过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的乡亲们,不论年龄大小,都有壹本苦难史、血泪史。未经历过那段历史的年轻人,也从父辈祖辈口中知晓那段历史。
该公社党委召开“四反”批斗大会,无端打死妇女吴朝淑,被群殴暴打。吴朝淑4个小孩,她死前两个女孩已经饿死,死后留下两个儿子成为孤儿。
公社党委召开反毛猪批斗会,打死公社养猪场场长庞德荣。
有人偷吃了饿死病死的小猪儿被毒打致死。
反粮食瞒产,大队、生产队干部大多数被斗被打,甚至打死。
反榨菜,红旗大队有妇女被当场打死。李渡区马鞍公社壹妇女自杀。
城郊区荔枝公社黎明管区5队社员沈素芳(女)煮食自己饿死的女儿尸体,被大队干部黄柄清押送公社党委,几小时后饿死在公社机关大院里。
……
中共党史国史编纂文人们把这段历史命题为“反映了人民群众建设射秽主义的强烈愿望”;“射秽主义在探索和曲折中前進”等说辞,是对亿万受苦受难者包括悲惨死亡魂灵的亵渎、侮辱。
四、射秽主义教育运动,重弹北方土改复查、整党运动时的政治老调。
1963年开始在农村逐步开展的社教运动,是按照毛泽东在1962年8月北戴河会议上重提阶级斗争,并在次月的八届十中全会中,把阶级斗争为纲写入会议决议中。1963年5月—1966年底的社教运动,以1965年初出台《二十三条》(《农村射秽主义教育中目前提出的壹些问题》)为时间分界成前后两个阶段。运动前壹个阶段的社会政治理论基础基本是北方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的老调重弹。以王光美的《桃园经验》[56]和陈伯达的《天津小站经验》[57]作为政治模型。王光美受刘少奇派遣,于1963年11月至1964年4月到河北唐山地区桃园大队搞社教运动试点,化名董朴担任工作队副队长。后写成《桃园经验》。经验称,运动是按照“双十条”[58]進行的。“这次射秽主义教育是壹次伟大的革命运动,是壹次比土地改革更为复杂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它涉及的问题很多,牵连的面很广,斗争也很尖锐。的确是这样,这次射秽主义教育运动确实是壹次比土地改革运动更尖锐、更复杂、更艰巨的阶级斗争。”按照双四条,桃园经验等作为政策和蓝本進行的社教运动,除了没有地主土地和财物可分外,其它过程基本是土改运动的重演。
以涪陵县为例,凉塘公社蚕溪大队支部书记洪传国,被工作队定为“蜕化变质分子”,退赔粮食几百斤,说洪是搞资本主义剥削所得。其实是洪在大饥荒末期的1962年上级党委政策范围内多开荒种自留地所得。“后来有人说:不要饿死人。”“才给我们留下了壹点。”还把洪家中的毛衣,棉被也拿走了,作为“退赔”的款项。“《二十三条》下来后,退还了毛衣,毛衣已经被别人穿成了‘刷刷’(刷刷:方言-很破烂)”。粮食被人吃了,没有退还。
县委社教工作队在这个公社还改变壹、二十户农民土改时候划的阶级成分,说是当年漏划的地主、富农。工作队的主要负责人是山东南下干部侯饶礼,大跃進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反右倾运动时期任职涪陵县委第壹书记,斗死、饿死三十几万人。整风整社运动中民愤极大受批判,降职为县委书记。毛泽东重提阶级斗争搞社教运动矛盾向下整农民,他又找回了自我——土改情结。
时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张令安,在四清运动也被整。张是1961年初随省委整风整社工作团涪陵分团来涪陵参加整风整社运动的干部,当年下半年接替县委第壹书记职务,努力“纠左”,在干部中很受欢迎。四清工作团总团长地委书记孙俊卿为何要整张呢?原来在1961年时,省委整风整社工作团涪陵分团负责人梁歧山强烈提议省委处分孙俊卿,追究饿死100多万人的责任。省委第壹书记李井泉保护孙俊卿继续稳坐了地委书记宝座。运动结束梁歧山回省里了。社教运动,孙俊卿借机报复梁岐山的亲信老下属张令安。要把张的家庭出身由富农改为地主。张不服,要去和孙俊卿理论。张的老婆劝解说:“富农、地主都是差不多的,妳就算了吧。”张随后调回省城去了,担任某个省局的中层干部,躲过了文革批斗,祸兮福所依。拱走了张令安,孙俊卿马上调亲信南川县委第壹书记接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
作者在自己最近出版的壹本书中探讨过毛泽东重提阶级斗争发动社教运动的目的:主要是重新拾取三面红旗运动导致的大饥荒,而丧失的政治合法性。其政治灵感仍然来源于北方、南方的土改运动。
五、华国锋暴政期间,土改干部群体土改情结的再次迸发。
1976年10月华国锋政变“粉碎四人帮”与1979年开始的部分非毛化运动没有政治上的逻辑联系。
华国锋在17年时期是党内红人,官运亨通。又是文革受惠者,由省委副职务蹿升至中央副主席。以伪善面孔欺骗了毛泽东,毛尸骨未寒就主导了颠覆毛泽东文革理论和成果的政变。所谓“按既定方针办”;“两个凡是。”等,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话。华要回到文革前,四清后的社会政治经济形态与专政模式。恢复文革前的政治权力结构。由他取代毛泽东位于权力的金字塔的顶端,他之下是从高到低的各级官僚阶层,把老百姓压在社会的最底层。[59]作者认为毛泽东通过文革实现了由17年的共产党壹党专政(他和官僚集团的集体专政)转变为其个人独裁。这是文革政治结构与17年政治结构的重大区别之壹。华国锋搞政变是宫廷内斗,争权夺利,组织清洗,是共产党内的帮派斗争。他只否定毛泽东文革理论,组织上要清洗党内文革派;社会上要歼灭文革中形成的以造反派为代表的政治思想反对派。采取极其凶狠的手段搞阶级斗争,镇压政治上,思想上的反对派,同时大整老百姓。有人把华国锋政变抓捕四人帮说成是历史转折,实际只是邓小平壹伙旧官僚个人命运的转折。华在台上实际掌权两年多时间,他采取的整人手段是土改、镇反、反右、社教和文革运动整人的模式的综合,非常残酷。与文革不同的只是矛头向下整群众。对造反派秋后算账,如还乡团。两年中把逃过毛泽东杀害的人都杀了,如在江西杀李九莲杀钟海源并活摘器官。对农民,割资本主义尾巴。制造大量的冤狱。华国锋就是壹个变形的小毛泽东。当年作者在涪陵壹个70余人的国营工厂里当工人,有两名工人曾经用业余时间给外单位做工挣得几十元工钱,被当成资本主义批判。农村里对土改时期划成地主富农成分的农民普遍搞无端批斗。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高潮,大跃進人民公社运动时期的“五风”[60]死灰复燃。限于文章篇幅,不列举详细案例。
华政变后在文化艺术领域解禁的第壹部电影片,就是《洪湖赤卫队》。故事演绎与歌颂1930年代贺龙在湖北洪湖地区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斗争及苏区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翻身做主人的幸福生活。华国锋共产革命生涯自山西西部吕梁山区开始,后南下湖南当县委书记,壹直当地方干部,指挥过前后两次土改运动,土改情结深入骨髓。
中共在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的特征,毛泽东自己用壹句话概括了:马克屎加秦始皇。[61]这种统治的野蛮、愚昧和残暴,颇具有自秦王朝开始至满清王朝灭亡为止的中国二千余年中间,不断出现过的皇权暴政的原始性和皇权制度下如宋朝梁山草寇[62]、明朝末年闯王张献忠造反队伍[63]的嗜血性;同时,它又全面吸收了现代德国法西斯,最主要还是承袭了列宁、斯大林共产极权暴政的社会理论、制度模式、运作程序及现代技术手段等,并“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发展创新,达到“第三个里程碑。”[64]
自列宁建立共产党专政初始,第二国际领袖之壹,马克屎主义理论家,社会民主主义者卡尔.考茨基就揭穿了共产主义的本质[65]。之后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历史和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招牌的共产党专政下的暴行完全证实了考茨基的判断。
结语:
土改情结是毛泽东全部革命理论中的内核。其形成与完善经历了壹个艰难的过程,它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和三十年代前期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和我们党内盛行的把马克屎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曾使中国革命几乎陷于绝境”的危急情况中,毛泽东“在同这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并深刻总结这方面的历史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得到系统总结和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在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继续得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我党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著作是它的集中概括。”[66]即使在毛泽东的最后革命——文革中,除“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外,其余现象[67]都无不折射出地地道道的土改运动情结。所以说,土改情结贯穿于之后的所有政治运动之中。
中共祸害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九年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绝对不应当是让资本自由下乡,而是要保护农民的土地基本权利。这是他们最后的保障。中国的城镇化不能是农民从农村拔根到城市落地的单向过程,而应当允许進城失败的农民返乡。進城失败农民返乡的权利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是最后救济与保障。农民有退路,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出路!中共打着先富带动后富的旗号鼓励资本下乡,这样做会对中国农民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第壹、资本自由下乡,将吞噬农民安身立命土地
在当前中国城市资本过剩的情况下,允许资本自由下乡,资本将如洪水猛兽吞噬农民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这个基本保障。
城市资本之所以有强大动力,壹是货币会贬值,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最好的储存手段。二是城市人希望在农村有壹个休闲去处,每年去度度假,享受田园风光。
问题是,从农村拔根的农民能否在城市体面落地,却是未知数。
农民不可能,用他们让渡农村土地权利所获收入,在城市买得起房子。
也许,他们可以在中西部县城买得起房子。
即使。他们买得起房子,他们也很难在城市安居得下来。
第二、当前70%农民家庭,都“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
当前中国农村,70%农民家庭,都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即农民家庭中,年龄比较大的父母留村务农,年轻子女進城务工。农民家庭因此同时有务农和务工的两笔收入。农村生活成本比较低,支出比较少。
这样,农民家庭就每年都有结余,日子就比较好过。
现在全家進城了。年龄大的父母,很难在城市找到就业机会,年轻子女在县城务工的收入太低,无法维持“上有老下有小”的全家人生活,只能到沿海地区去务工。
而城市生活成本远高于农村,事事都要花钱,仅仅小区物业费,就要占到全年收入的很大比例。
全家進城了,收入减少,支出大大增加,这样壹来,家庭经济必然拮据,家庭关系必然紧张,所有家庭压力,向缺少就业机会的老年父母转嫁。
第三、再也回不去的,只有死路壹条
从老年父母角度看,他们知道自己的子女,正在为他们的子女积累打拼,自己成为家庭拖累。因为。已经从农村拔起,老年父母不再回得去农村,在城市局促的家中,他们每天都备受煎熬,时间长了,就只有死路壹条。
中国现在只是壹个发展中国家,人均GDP只有欧美日的七分之壹。
这就使得中国的城市化,不可能提供足够让進城农民,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收入机会和就业岗位。全家進城,進城失败后,又不能返乡。就必然要形成城市贫民窟。
这几乎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农民从农村连根拔起后的现象。比如印度、印尼、菲律宾、拉美国家。
壹方面是城市触目惊心的超大规模的贫民窟,壹方面是农村的雕敝。
城市贫民窟。不仅对农民,是不人道的去处,而且是现代化中的定时炸弹。
中国的城镇化,不能是农民从农村拔根,到城市落地的单向过程。
而应当允许進城失败的农民返乡。
第四、進城失败农民返乡,是他们的基本人权
進城失败农民返乡的权利。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是最后救济与保障。
农民有退路,中国现代化才有出路。
农民進城,“人努力、天帮忙”,他们就在城市体面安居下来。
但是在当前中国发展阶段,相当部分甚至大部分進城农民,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就应当允许他们选择返乡,就要为他们留下返乡的退路。
進城失败农民,只要回到了农村,与土地结合起来,他们就可以具有力量。
农民住自己的房子不花钱。种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很容易解决温饱问题。
搞副业可以获得壹些现金,庭院经济和自给自足极大地降低了生活成本。
村庄是壹个熟人社会,祖祖辈辈生活在村庄中,亲戚朋友住在村庄中,无论身体还是灵魂,都有安全感。
也许村庄生活的日子不富裕,却很踏实。
相对于漂泊在城市的煎熬,宁静的农村生活实在很好。
国家为农民解决他们在农村生产生活所需基本条件,進城失败农民从城市退养,就可以与农业完美结合起来。
第五、進城农民返回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中国的城镇化。应当是壹个长期的过程。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壹定会出现普遍的進城失败及進城失败后的返乡。
正是進城失败农民可以返乡,才没有城市内二元结构。
这也使得中国可以有效应对经济周期。
可以让進城失败农民返回的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也是因此,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绝对不应当是让资本自由下乡。
应该保护农民的土地基本权利,这是他们最后的权利。
中共政治迫害
作者 中国网友
在中共专制统治下,作为共产党基层干部的村支书不但对农民的集体财产有实际的处分权,而且村支书和地方政府的官员都是熟人关系。村支书及基层干部同时也属于农民,跟农民很可能产生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现实中,不少村支书沦为欺压乡民的恶霸,本文的农民申诉状反映的事实就是壹个典型。村官贪污集体财产被村民举报,于是纠集黑社会对农民报复,入室行凶。第壹次入室行凶将申诉人家人打伤,第二次在入室打斗中,入侵者在混战中被杀。而中共法院则将防卫农民判处重刑。壹方面中共的司法体系更倾向于维护基层官员利益,另壹方面,司法官员的懒政造成不出人命不管,出了人命不分事实重判。类似事件在中国层出不穷,但只有少数能引起舆论关注。
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张好峰,男,汉族,农民,1963年2月16日生,小学文化,身份证号:41072719631116501,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现服刑于河南省笫二监狱)
再审申请人:张海宾,男,汉族,农民,1987年2月11日生,中专文化,身份证号:410727198702115015: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现服刑于河南省笫壹监狱.)
法定诉讼代理人:常卫云,女,汉族,1962年10月9日生,身份证号:410727196210095047: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系申请人张好峰之妻:张海宾母亲:联系电话:15639907185
张海宾不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新刑二初字笫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刑三终字第101号,(2015)豫法刑申字3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刑申454号,驳回申诉错误通知书,特依法申请异地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新刑二初字笫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刑三终字第101号,(2015)豫法刑申字3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刑申454号驳回申诉错误通知书,依法指令异地重新审判。
【2】 依法判令申请人张好峰,张海宾犯故意杀人罪,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3】 依法追究涉案侦察,公诉,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 依法对申请再审人作出国家赔偿。
事实与理由:
时间追塑到2009年7月3日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时任村书记许洪振,上任以后胡作非为,贪污腐化,假公济私,侵犯民权,被村民联名向当地纪委举报,凌晨零点30分左右,村支书许洪振的三儿子许振军带领李克强,赵文杰,邢阳阳,邵明闯,许宗义等人携带凶器闯入申请人家中,将张好峰和儿子张海宾,及妻子打成轻伤,申请人告状无门,执法机关有法不依,有案不立,更加增掭了许振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嚣张气焰,再次将打击报复的剑矛指向张家父子,那是壹个月黑清风,充满血腥的夜晚,也就是2009年7月19日夜晚,许振军又再次带领李克强,赵文杰,邢阳阳,邵明闯,许宗义等涉黑分子手持砍刀,破门而入,在打砸抢中,许振军被自已的同伙误伤身亡,而壹审,二审,三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没有依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权,依法追责. 而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在形不成人证,物证,陈述,相互印证的证据链:在获得的证据不具有客观性,关联性,排它性,完全不符合重刑量刑标准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与情,与理,与法相悖,令人不解且非常痛心。
该案在事实证据认定上确实存在十大疑,特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委、纪检委,审判委、再审监督庭,依照党的第十八大及第十九大及(2017)习主席鉴发主席令及党的第十九大四中全会确定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和国家刑法规定壹个法院,只能再审壹次的法定,就本案请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异地法院再审,并附带民事的再审,释放张好峰、张海宾父子二人无罪的公证法律文书。
事实与理由:
本案是壹起显而易见典型的村霸涉黑致人死伤血案,中国老百姓紧跟党中央走,坚决反对腐败,反对贪污受贿,举报村官贪污行贿,2009年7月是河南省封丘县清河集村的血泪之夜,村民联名向当地纪委举报,贪官许洪振之子许振军,国家城管干部收集社会黑恶势力团伙七人,开车自带各种杀人凶器行驶200多里外的新乡地区封丘县清河集村,深夜对村民進行多次打击报复,夜闯民宅,报复举报人,行凶事实,由河南省高级法院和新乡市中级法院两审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4个审判文书,违反我国国家制度,宪法法定程度,法律制度,法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下达的两个法律文书,违背中国共产党、党的十八大及十九大习主席所做的两个报告,坚决反对腐败,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严惩壹切危害社会的不法犯罪分子。
该案十问最高人民法院审案法官
(壹问)2011年最高法曾依法下达了(2011)刑壹复15250254号裁定书,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不核准河南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新乡市中级法院重审时仍没审理应审的证据,也没有核准应核准的事实,仅平衡性地对我父亲张好峰从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了事,对新乡市中级法院未按最高法裁定,提取证据,查清事实,我们再次向最高法申诉后,最高法竟下达了与上次裁定内容相反的(2018)454号驳回申诉裁定,又肯定了所谓“证据”和“事实”,对下级法院的壹种审理情况怎么得出两种相反的认定?
(二问)持刀人李克强、张海宾互相砍对方壹刀,死者许振军身上也有壹刀致命伤,这壹刀到底是那个人的壹刀,在这人命关天的事件中,为什么不给鉴定,比对就认定是我张海宾捅的。
(三问)村霸、贪官被村民举报后,为打击报复,组织黑恶势力持械夜闯举报人家中,把人打成轻伤,半月后又再次组织黑恶势力持械夜闯民宅造成惨案,法院审理时又组织几百人冲击法庭、殴打律师和法官,这壹完全符合国家“扫黑除恶”法律要件的涉案人员,在保护伞下,至今仍逍遥法外,为什么最高法未依法追究这壹命案的始作用者?
(四问)许振军既然专程组织黑恶势力帮他壹起打人,怎么可能由他壹人先破门闯入民宅,让带去的人在车上等,仅凭他们壹面之词,就能认定许振军壹人先闯入民宅吗?
(五问)证人证词张海宾逃离现场求救时,被许振军等人喊著打着追了壹段距离,又返回去高喊,收拾院里那个,开始了第2拨打斗,证明第壹拨打斗中许振军尚未受伤,而已经逃离打斗现场的张海宾又怎么会造成第2次打斗中许振军的伤?
(六问)(2018)454号驳回申请文书认定“死者有多处创口,推断系两种以上锐性外力作用,怎么能以这种含糊其词的推理,去裁定壹桩人难查清事实的死人案呢?推理是违法的。
(七问)证人在张海宾逃离现场后,听见许振军喊了声:“哎呀,是我呀!”对这壹黑暗中同伙误伤的证言为什么视而不见?
(八问)曾半月前带人持械私闯民宅,并致人轻伤后的同壹伙人,这次又以更加凶恶的气势再次闯入民宅行凶的行为,怎能认定为“尚未明确企图?”
(九问)证人讲的张海宾与李克强互砍壹刀,现张海宾持的刀已经找到,是否是我所拿与提取认定的刀把,刀鞘组合看是否是壹个整体,是否与那个致命伤的刀是同壹把刀,这是认定张海宾是否杀人凶手的关键,怎能说“无关紧要”?古代包青天断案还“刀对鞘,鞘对刀”不能差分毫!
(十问)张家父子用于自卫的刀是不是致死许振军的刀?如果是,那麽请审判官拿出具体客观真实的司法鉴定?张家父子用于自卫的刀不是致死许振军的刀,那麽致死许振军死亡的刀哪里去了?
综上所述,不难得到壹个结论,凡是合定张海宾杀人的证言、证据和不利于许振军的证言、证据多不予鉴定,采纳,凡是对认定张海宾杀人和有利于许振军方的证言、证据,那怕是壹面之词也全部认定入卷,这种带有明显偏离事实的倾向性审理,难道最高法的办案人员看不出来?
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笫二十壹条,笫1款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己而采取的损害另壹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使侵害人受到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许振军半夜深更到张好峰家敲门,砸门,见防盗门砸不开,便从车上拿来机鉆弄,将门破坏后冲了進去. 根椐法律规定,张好峰父子对许振军采取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望贵院认真调查,核实真况,依事实为依据,法律为标准,判如所求,依法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句句属实,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明查,不要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妳们手中的正义之剑来挠乱我们的公正之世,谢谢!
此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张海宾 张好峰
中共极权对中国农民的祸害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二零年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壹甚至更少,迁徙自由被剥夺,养老没保障,進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
河南省委领导到洛阳等地贫困山区调研,有村民感叹说“过去农民种粮交税还能为国家做点贡献,现在什么税也不交了,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我现在壹点贡献也没有……说实话,我心里很惭愧。”此语壹出,舆论哗然,称其善良者有之,认为其愚昧者也大有人在。
2006年农业税被废止时,国内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农民似乎也感激万分。然而,为国家建设付出了60年血汗的中国农民并非像村民段中智所言“啥税也不交了”,免除农业税的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而且农民的现实处境也并非如新闻中描述的那般美妙。
壹、60多年来农民有多少财富和权利被拿走?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农民为这个国家不知付出了多少,其劳动创造的财富几乎全部被拿来用于支援国家建设。然而,数十年的血汗奉献,并没有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实惠和权利,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至今仍旧是“二等公民”。
(壹)60年来农民为国家贡献了多少财富?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壹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壹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壹个农民种五棵稻:壹棵是给国家种的,壹棵是给社长种的,壹棵是给会计种的,壹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壹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汁257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民负担史》编辑委员会编著:《中国农民负担史》第4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405页)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壹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壹。(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壹(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壹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2、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数据来自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P51)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壹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 。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3、1959-1961年大饥荒:上千万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進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壹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天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全国粮食厅长会议简报》,四川南充,1960年2月9日。)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4、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進壹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壹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壹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5、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30)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壹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進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進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進入城市。
6、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出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7、60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壹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進”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壹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 “大跃進”,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二)60年来,政策歧视让农民的公民权利丧失殆尽
农民用生命和财富为国家建设奉献,为政策失误买单,他们得到了什么?“二等公民”的特殊待遇,政策上法律上福利上的各种歧视……60多年来,农民丧失了多少权利?
1、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壹甚至更少
建国以来,为了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毛泽东强调“在立法上要讲阶级不平等”,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长期以来只有“八分之壹选举权”(1979年修改为五分之壹,1995年修改为四分之壹)。1953年制定选举法时,全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86.7%,而所拥有的全国人大代表数仅占总人数的5%左右。
我国城乡居民选举权“同票不同权”的现象,直到2010年才得以在法律层面上终结。然而据统计,截至2012年2月29日,第十壹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代表2491人,民企员工代表16人(包括农民工3人),农民代表13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 。也就是说,真正能够代表八亿农民利益的人大代表仅仅15个(如果村党组织书记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话),仅相当于1953年的十分之壹,而代表两亿多农民工利益的仅3人。由此可见,虽然法律已经修改,但事实上八亿农民在政治参与上的处境更加边缘化,完全处于被忽略的失语状态。
2、 户籍壁垒森严:农民沦为“二等公民”
户籍,恐怕是农民最痛的伤口。1958年为了限制城市人口增加,防止农民進入城市,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时的公安部长罗瑞卿解释《条例》的制定目的说:“既不能让城市劳动力盲目增加,也不能让农村劳动力外流。”他还批评有的城市机关、单位让“从农村盲目流入城市没有户口的人员”长期居住。
改革开放以后,城乡户籍铁壁更加巩固。国家陆续出台政策强化对户口迁移工作的限制,严格控制“农转非”。
那麽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到底能给人们生活带来多大差别?仅以保险福利为例:“1992年,每个有非农业户口的中国人可以从国家那里获得524. 4元钱的保险福利费,若加上440 .3元的无形住房补贴,那麽市民户口的身份价值就是964.7元。1992年中国农民的人均纯收人才784元,人均消费水平才648元。也就是说。壹纸户口要胜过农民壹年的辛劳。” (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对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来说,国家福利制度几乎是壹片空白。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种福利形式,那是农民自办的。“小学是民办的,‘五保户’是农民负担的,修桥、铺路等等壹切公共事业无壹不是由农民自己来集资。农民住房靠自己建,农民看病掏自己的腰包,农民上了年纪以后靠子女赡养,死亡之后由子女出丧葬费用。生老病死听天命,衣食住行要自谋。”(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正因为如此之大的利益差别,农民们才会想方设法挤破脑袋去赢得壹个城市户口,有些妇女甚至不惜献出身体。据《法制日报》1993年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公安局局长陆世长1977年至1991年间以批准农转非户口为诱饵,先后奸淫妇女8人48次,调戏、侮辱妇女5人。这仅仅是法院调查认定的事实。而据有线索的数字,这个色魔在14年间奸淫妇女数则为100多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57)
这种情况虽然有所改善,但是户口壁垒依然等级森严,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从大学生、研究生找工作时拼命地想在城市落户就可知道其中利害。普通农民想在城市落户,更是难上加难。而2010年广东推行“积分入户”和 重庆的“土地换户口”等措施,说白了就是“要人手不要人民,要户口得交土地”的霸王条款 。
3、1957年至今,迁徙自由被剥夺
伴随户籍制度的确立,农民的迁徙自由也被剥夺了。
1951年公安部颁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和1954年制定宪法的时候,其宗旨里还有保障人民居住、迁徙自由的字样。
但从1953年开始,国务院相继发文件指示:“铁道、交通部门在主要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要严格查验车票,防止农民流入城市;民政部门应将流入城市和工矿区的农村人口遣返原籍,并严禁他们乞讨;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户口管理,不得让流入城市的农民取得城市户口;粮食部门不得供应没有城市户口的人员粮食……”层层设卡,想尽办法要阻止农民進城。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将农村劳动力彻底地排斥在城市大门之外。这些制度让农民失去了在城市立足的任何可能性。195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更是从制度上否定了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利。(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1975修改宪法时,把54宪法所规定的“迁徙自由”直接给取消了,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彻底失去了宪法保障。
改革开放以后,人民依旧没有迁徙自由。法律方面,1982宪法没有恢复“迁徙自由”的条款。参与本次制宪的法学家吴家麟解释说:“有些做不到的就不要写進去。因为有法不依,不如无法。无法盼法,大家还觉得有希望;有法不依,连盼头都没有了。”当时的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长胡乔木则说:“不能让农村人口自由進城。现在城市很困难,有了权利大家便都到城里住来了,那是不能规定的。”
事实上虽然农民可以進城务工,但是无法在城市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连基本的子女入学权利都没有,这种想要农民创造价值又不给农民福利待遇的“迁徙自由”,是对农民的变相掠夺。
4、农民养老没保障,完全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50到80年代,国有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拨款,个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而农民养老只能“自力更生”,只有极少数老弱孤寡残疾才获得集体的保障,钱还是由农民自己掏。
80年代以后公务员养老国家全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后,职工养老需自己缴纳部分,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仍是国家全包。而农村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却依旧是农民全部承担养老费用。这种附加身份限定的养老保障制度,有悖于宪法精神。
5、教育上重城市轻农村,农民工子女无法上学,农村大学生比例下降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在教育方面无论是教育经费、重点学校还是教育政策,农村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长期倾斜的教育政策让占学生数量绝大多数的农村学生壹出生便“输在了起跑线上”。
就教育经费而言,2001年我国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为95元/人,农村为28元/人,城镇是农村的3.39倍;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146元,农村为45元,城镇是农村的3.24倍。国家投入的农村中小学财政预算壹般不够发公办教师的工资,因而教师的办公经费、教学器具和图书资料的购买只得由农民负担。据估算,每年农民缴纳的教育附加费达上百亿元(1998年为165亿元)。实际上,在教育费附加之外,农民还需要参加教育集资(1998年为53亿元)、摊派和支付学校的乱收费。
由于农村教育经费长期投入不足,造成了中小学校数量不足,以致1983年至1998年,7148万农村孩子因无校就读而失去上初中的机会,平均每年失学量为476万名。(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82-88)教育投入上对农民赤裸裸的歧视,导致60%以上的农村学生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不能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而回乡务农或外出打工。
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状况更糟糕,由于城市学校不肯接收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子女,或农民工付不起高昂的借读费,他们只能将子女送進“打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不花城市财政壹分钱,但仍不被容忍,很所城市强制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仅北京市2011年8月关停的打工子弟学校,就导致3万农民工子女失学。
教育长期的倾斜也导致了从90年代开始重点大学农村学生比例持续下降,统计显示,2011年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的农村学生约占30%,其中重点大学的农村生比例不到两成,中国农业大学农村生占三分之壹,北京大学在2010年只有壹成,清华大学2011年来自县以下的学生不足两成,而1980年代清华的农村生大约占二分之壹,“出身越底层,上的学校越差”,农民及其子女向上流动的道路越来越窄。
6、农民進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很多职业被禁止進入
从50年代开始,城市便封闭了就业市场,农村劳动力很难在城市找到工作。 1955年中共中央批示:“壹切部门的劳动调配必须纳人计划……不准随便招收人员,更不准从乡村中招收人员”。(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而农民只能安守农村,永远从事农业生产。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虽然被允许進城务工,但干的都是最脏最累的行当,因为很多城市出台政策限制农民進入某些职业,这些职业都是特意留给城市人的。比如1995年上海发布《上海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将20多个职业作为“不准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北京1997年初也开始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仅有12个行业的200个工种对外来人员开放。2000年初,北京市又决定将限制行业将由过去的5个增加到8个,限制职业由过去的34个增加到103个。(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38-163)
这种对城市居民進行保护性就业的政策至今仍没有改善,对普通农民工就业限制之严尚且不说,仅就大学生就业而言,每年碰到的户口壁垒就不计其数,据统计,“在遭遇过户籍歧视的青年中,有57.9%是农村户口,有78.9%是非本地户口;而在北京地区的调查中,非本地户口求职遭拒的比例达到了惊人的93.9%。”
此外,农民在医疗、生育、维权等方面的状况同样不容乐观。
二、免除农业税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
免除农业税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农民的处境也没有多大改观。
(壹)免除农业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免除农业税,看上去很美,其实更大程度上只具有象征性意义。2006年之前,中国是世界上唯壹专门面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国家,当今世界上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如美国、德国、法国,不仅早已免除了农民税费,反而给予农民高额的直接补贴。因此,减免农业税,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的确可以算作壹种对农民的解放。
那麽免征农业税到底能给农民带来多大的好处?以河南这样的农业大省为例,免征农业税,全省少收税10亿元,如果加上约30%的征税成本的话,每个农民大概少支出或者说增加了20元的收入。而2004年河南农民的平均收入是2550元,把农民的人均收入由2550元提高到2570元,增收幅度不到1%。由此可见,免除农业税对农民增收的实际意义不大。
而且从上边所列农民的税费负担看,各种杂费、杂税,如教育附加费、屠宰税等才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障碍,这些乱收费的总额数倍于农业税,至今仍没有多大改善。
(二)免除农业税不等于不交税
河南农民段中智感叹“现在啥税也不交了……俺现在壹点贡献也没有”,其实这种看法明显是与事实相悖的。农民的农业税虽然免除了,但仍承担著各种杂费杂税。除此之外,农民实际上还承担著很多税种,比如说购买农资的增值税、购买生活消费品的增值税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2005年10月的讲话中说:目前中国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等生产过程中交纳的增殖税,每年在4000-5000亿元之间,农民人均交纳的税款在200元以上。农民仅仅在购买生产资料环节就为国家间接地承担如此高额的税收,怎么说农民不是纳税人?
(三)农资价格上涨,抵消政策优惠
农业税免除后,不少地方的农资产品价格不断上涨,这些虽然属于市场行为,却与当地政府的价格管理不无关系。这在壹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降低农业税等政策实惠。仅化肥而言,据查2006年底尿素价格约为1500元/吨,2007年涨到尿素价格1700 多元/ 吨,2008年2300 多元;二铵价格则由2006年底的2000元/吨增长到了2008年的4400 多元/吨,翻了壹倍多。
如此迅猛的价格增长,农民种地的成本陡然增加,不但政策优惠被抵消,农民的隐形负担不降反增。
(四)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状况仍未改善
实际意义不大的免除农业税被宣传得轰轰烈烈,而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被歧视的地位基本没有任何改变,在壹些方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比如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征地风波,某些以城市化名义推進的政策直指农民最后的生存资源——土地。农民“被上楼”,城市“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要农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血拆悲剧不断上演,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壹点保障也被剥夺。
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能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保护农民权益……然而据秦晖教授介绍:“这种改革对于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什么改变,尤其是国家垄断土地‘壹级市场’、只许官府‘征地’不许农民(甚至包括‘集体’)‘卖地’、更不许农民讨价还价的规则没有任何改变。”
现行的很多政策法律不仅剥夺农民的权利,甚至歧视农民的生命。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按照2011年的标准来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2181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仅仅因为户籍差别,城市人口死亡赔偿金就是农村人口的三倍,也就是说,城市人口壹条命的价值是农村人口的三倍。“同命不同价”,如此赤裸裸的歧视,连生命权都不能平等,何谈公正?难怪早在1994年四川省合江县壹个镇干部敢公然对群众说:“死壹个农民算什么?就如同死壹只蚂蚁。”(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4)的确,中国农民,命若蝼蚁啊!
结语:
1、农民遭受了如此多的苦难,却依旧憨厚朴实到愚昧的程度,仅仅被免除了几十块钱的农业税,他们便充满感激,这感激背后包含了多少心酸与悲凉。
2、但愿有壹天国家能真正不再想方设法从农民身上牟利,能还这个群体以真正的国民地位,真正的生命和权利平等,还他们壹个公道。
农民运动
作者 祝峰 写于 二零二零年
这个话题听起来让人别扭,越想越感到搭不上边。而事实上,二者在人类生存意识与抗争意识的演化过程中确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二者都不能独立存在。至少是壹个承前启后的纵向关系。尤其这个话题转移到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就更加显示出其延绵不断环环相扣的独特韵味。
首先,我们可以毫不犹豫的断言,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是壹种为生存而战斗的因果关系,而现代中国正在或即将发生的民主运动是为权利而战斗的因果关系。二者既有战斗的共性,又有目的性的区别。而这壹区别就决定了造成其兴起直至发生与演变以至于最终的结果而构成的内外在的条件将是天差地别的。
为生存而战,顾名思义,没有了基本生存物资的来源,没有了基本的生存保障,壹句话,没有活路了。因此要求生存,求保障,求活路。因此,他们要以暴力这壹最高等级的抗争手段走上揭竿而起的暴动之路。
为权利而战,顾名思义,缺乏自身精神释放与精神享受方面的权利,缺乏参与社会活动与反抗邪恶势力的诉求方面的大环境,壹句话,没有自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了,生存目标成了壹潭死水,世界没有了活力,且生存环境朝不保夕。壹切要看别人的脸色战战兢兢的活着。因此,他们要以诉求抗争甚至是暴力抗争的方式去试图改变这样的现状。
上述两种权利的追求,不仅具有抗争意识上的不同,更有时空条件的限制。其根本上就是追求生存权利与追求生存之外的权利这壹本质上的不同。这就注定了其抗争的方式,力度与取向壹定是不同的,甚至不能以殊途同归来加以定论。
首先,农民起义是以民不聊生,饿殍遍地,民无生路作为先决条件的,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没有暴力性质的农民起义。它往往是在相对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才能构成事实。比如,皇权落榜,帝室衰微,强豪四起,天灾人祸,逐渐累积成积重难返的社会格局進而形成了皇室与地方势力的势能对比发生逆转,直至整个国家失去控制。这壹转换的实质就是天下财富分配的比例发生了倾斜,使原本统治地位的壹方不再具有掌控天下占多数比例的财富。其势能也因此从绝对的强大转变成非绝对强大以至于成为弱势的壹方。
其次,现代民主运动是以权利分配不均,财富分配失衡,自由属性被压抑,生存文化被压迫,生存意识被强暴为先决条件的。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没有民主的诉求与抗争。它壹定是在文化体制与政治制度相对落后的历史条件下才能形成。比如,独裁专制,集权暴政,淫恶法统,桎梏自由,進而使天下人形同囚禁,毫无独立的生存属性与安全的保障。因此,民主与自由的呼声就会在百般的压迫下自然萌生。这壹事实的本质就是物质财富达到了人类生存标准之后人类世界有了对生存目标更高的追求。在此情况下,壹切不适宜这壹目标的社会形态与政权模式都将受到剧烈的冲击,直至以新的社会格局取而代之。
由此可以看出,农民起义的时空条件是社会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产物,尤其是地域特征所造就的自然景观相对贫瘠所衍生出来的文化特征与政权体系偏重于掠夺性质的地区,在这样的时空条件下就更加适合产生周期性的农民起义。在人类古代历史上,东亚的中国爆发了无数次的农民起义,而西方的欧洲则相对罕有。古代的中国有农民起义,而现代中国以至于整个世界已不再发生农民起义这样的抗争行为。这就证明了时空条件是造成农民起义的外在因素。而古代与现代显然具有不同的时空条件,因此当然符合上述的观点。
显然,民主运动的时空条件是社会生产力达到壹定的较高层次之后的时代产物,尤其是地域特征所造就的自然景观相对富饶的区域及其所衍生出来的文化特征与政权体系偏重于保护性质的地区,这样的时空条件无疑更加有利于民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在人类古代历史上,东亚的中国始终不曾出现民主的诉求,而西方的欧洲则在厚重的民主文化中率先步入了民主社会的殿堂。这同样证明了时空条件是决定民主运动的外在的根本上的因素。
然而,农民起义也好,民主运动也好,它们虽然是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产物,却也存在着内外在的关联与共性,其中,最显著共性的就是抗争!抗争有其独到的含义,抗争不是讲道理,也不是破口大骂,更不是游说与解释,而是真刀真枪的对垒。即使没有刀枪也应具备对抗的实质。这个实质就是强制性的施加自己的主张而不是妥协式的请求。就这壹点来说,农民起义与现代民主运动具有触类旁通的关联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的成因就会对现代中国民主运动的成因产生重要影响。
抗争分为三种形式,壹是请愿,二是分化,三是暴力。所谓请愿,就是以和平的方式向统治壹方提出诉求,期待着统治壹方给予支持或实施。所谓分化,就是将诉求壹方的愿望,意见和理念向统治集团内部传播与扩散,使统治集团内部产生意识上的分化,進而不战而屈人之兵。同时,采取釜底抽薪的手段,为统治集团制造壹个又壹个的障碍,進而削弱其统治势力。所谓暴力,当然就是武力对抗,以军事力量的较量决定乾坤走向。这是壹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搭建严密的组织架构和壹整套具有绝对权威的指挥系统。非农民起义的时空条件难以形成其发展与壮大的外在条件。在民主社会,人民不需要农民起义,而在独裁专制的国家,尤其是中国这种前无古人的共产专制国家,其统治链路通过党魁的组织方式,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政治压迫与监督系统,有能力从根本上杜绝反政府势力形成军事组织的可能性,并在硬件设施上切断形成军事体系所需要的时间与空间和物质与供给。只有当共党政权基本失控或部分失控亦或是局部失控的状态下,上述军事对抗的组织系统才具有时空成形的外在条件。
因此,中国现代的民主抗争必须按照从低到高,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方式,循环渐進的去构建和发展,突变式的跨越到军事对抗的阶段完全不现实。
通过以上的论证,我们可以肯定的说,现代民主运动将至少要首先以和平请愿的方式進入实质性阶段,全世界绝大多数非民主社会的国家也将以这种方式最终步入民主政治。这是因为事物的演变往往要从低级向高级方位转化。即使两个人产生了矛盾,也应该是首先言语相斥,随后才可能寻求武力解决。没有壹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就大打出手的。六四运动的爆发就是这壹阶段的反映。印度,菲律宾,波茨瓦纳等国家则是在这壹阶段就取得成功的典型范例。他们通过和平的手段达到了诉求的目的。
当第壹阶段的形式不足以使统治集团改弦更张,進而撼动其统治意志时,民主运动就会朝向第二种方式发展,既分化瓦解的抗争方式。前苏联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走向民主社会的。而此前的东欧”布拉格”事件就是民主运动处于第壹阶段而未取得成功的典型范例。
当第二种民主运动的方式仍然无法撼动专制集团的统治地位时,壹个世纪性的大决战将不可避免。正所谓凡事再壹再二不再三。中国目前所处的时代正是民主运动的第二阶段,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但前途渺茫,似成共识。
因此,中国势必迟早会進入民主运动的第三阶段。这壹阶段将是武力对抗的阶段,而且将不是中国内部独立形式的武力对抗,而是世界范围的意识形态与文化兼容性质的大决战。而中国的民主势力将在这壹阶段以世界民主阵线的统壹号令为取向,并成为世界民主同盟中的壹个绝不可忽视的分支力量,壹支举足轻重的生力军。
率先直观的打响中华第二阶段民主抗争第壹枪的是香港的”反送中”运动。反送中运动期间发生的暴力冲突与暴力事件仍然属于分化瓦解的范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对抗!香港的“反送中”运动是从2014年和平占中运动失败后发展演变而来的,反送中运动能否获得最终的成功目前似乎已经有了定论。如果不成功,最后的第三阶段的抗争将不可避免的在未来的世纪性大决战中拉开序幕。
然而,我们前文已经有过论证,那就是农民起义与现代民主运动的抗争目标的大相径庭。因为,农民起义是百分百的暴力行为,是玩命的生涯。这壹点与现代民主运动有阶段性的区别。因此,把中国农民起义的演化方略部分时域不分场合不分阶段的完全照搬到中国民主运动之中是断然不能成立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探索出新的出路,壹个适合于民主诉求的各种可能与必然的阶段性的实施方略。其主体要旨就是需要玩命的时候我们不能缩头缩脑,不需要玩命的时候我们又绝不能莽撞唐突,要做的收放自如张驰有度才能产生最高的效率。
第三阶段的暴力抗争是在第壹二阶段失败后的突变与对抗的升级,是先進与落后,前進与倒退,光明与黑暗,善良与丑恶,正义与邪恶,和平与战争,法制与专制,集权与民主的大决战。是人类从低级走向高级,从屈辱走向尊严,从压抑走向释放,从桎梏走向自由,从阶级走向平等,从狭隘走向广博,从传统走向未来的脱胎换骨式的大变迁。是人类对未来命运的壹次生死存亡的抉择。壹条路是人性道德的升华与文化意识的冲刷所带来的人类永久的和平与发展之路,另壹条路则是人性道德的沦丧与文化意识的泯灭,進而导致的人类战争和整个人类的毁灭之路。
第三阶段的民主抗争形式尚未在人类历史上有所展示,因为,对中国人来说,我们追求的不是改朝换代,而是彻底砸碎旧的世界去创造壹个前所未有的新世界。由于科技事业的发展,中国以至于全世界出现饿殍遍地的历史景观已经微乎其微。农民起义的的格局将成为历史的陈迹。但历史的发展将会伴随时空的变迁而产生新的机遇。这壹机遇不仅与传统的农民起义息息相关,而且与整个世界的文化变迁密不可分。
然而,现实的与未来的中国民主运动的缔造与发展是新时空状态下的产物,我们无法照搬中国历史去生搬硬套。即使作为参考,我们也应该深刻的认识到,中国历史上所出现的每壹次天灾人祸与民无生路并不意味着壹定会出现王朝兴替与时代变迁。也不意味着壹定会爆发农民起义。
据史料记载,西汉仅武帝在位的55年的时间里就发生过43次自然灾害,其中旱灾10次,蝗灾11次,水灾6次,地震3次,风灾3次,霜、冻、雪4次,雹灾2次,饥荒3次,疫灾1次。其中,公元前138年有《汉书·武帝》记载曰: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既黄河泛滥,饿殍遍地,人肉相食的景象。还有公元前114年《资治通鉴·汉纪十二》记载曰:关东郡、国四十余饥,人相食等。既大自然灾害导致全国百分之四十的人出现饥荒,出现了人肉相食的惨景。
可见,汉武帝时期,因连年战争征伐,国库早已空溃,再发生天灾人祸,国之经济早至崩溃边缘,而西汉并未因十室九空饿殍遍地而出现大规模揭竿而起天下大乱
的景致。这说明农民起义并不是饿殍遍地的必然产物。
唐贞观年间不仅发生过京师大地震,还出现过连年大旱。天宝年间更是发生过百年不遇的大旱灾与大地震,其灾难程度使当时的唐朝人口由5300多万骤减至1700多万。据史料记载历,当时的唐朝是连年大旱,瘟疫横行,生者人肉相食,死者十之有七。但贞观年间是李世民当朝的开国年代,大灾大难又岂能改朝换代?天宝年间的大灾难也仅仅出现过因李隆基宠信杨贵妃而爆发的安史之乱,唐朝也并未灭亡。
共产党的中国,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曾经发生过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仅饿死的人就达到2000多万,举国上下几乎人人面黄肌瘦饥饿难耐。而共产党也并未因此被推下历史舞台。凡此种种范例,在上下两千多年的帝王朝代的演示中有无数的范例,并足以证明农民起义绝非饿殍遍地,经济崩溃局势下的必然产物。
现在我们需要界定的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最重要的因素究竟是什么?显然,自然灾害,经济崩溃只是其中的壹个因素,但不是绝对的因素。经过对无数组数据的分析论证以及对当朝时局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的研究与概括,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造成农民起义的绝对因素是天下财富分配的比例发生了根本上的转化,是皇权家族对天下财富的掌控能力被严重削弱的结果。这里所说的“财富”不是单纯的金银财宝的财富,而是宇宙天地间生命活力的总概括。也就是势能被量化的含义。
当皇权家族掌控的天下财富的比例超过壹半以上时,帝王政权就是稳固的,就是难以动摇的。反之就是脆弱的,壹触即溃的。当天下人的财富保有量超过帝王家族掌控的3-5倍时,这些财富的壹部分就可以抵消皇权政治的武装力量,这时的帝王政权就必然失控,农民起义就会水到渠成。所谓天灾人祸,经济崩溃,此时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壹颗稻草而已。
因此,造成专制政权崩溃的绝对因素就是天下人与统治者之间的财富占有量的问题,而不是富裕与贫穷或经济发达与否的问题!这是壹个绝不容混淆的概念,也是壹个逻辑上不容颠倒的概念。
这里有壹个最典型的范例就是北韩模式。北韩穷困潦倒,民不聊生,也多次发生过天灾人祸饿殍遍地的悲惨景象,但北韩从建国至今历经近70年至今而屹立不倒,这是因为北韩的财富百分之95以上掌控在统治者的手中,这使得即使全天下80%的人断绝了生路,人民也断然没有反抗的能力。农民起义也不具备发生的条件,即使发生了也不具备成功的可能性。
在古代中国,因为天下是皇家私有的,皇权自然是与天下人对立的产物。因为财富分配严重倾向于权利的壹方,这当然会激起天下人的愤愤不平。而大小官吏不过是朝廷圈养的牲畜型的工具而已,非利益诱惑不足以死心塌地与皇家成为壹体。准确的说,帝王政治本质上具有与天下人为敌的属性,没有高压与强权是难以维持的。这就造成地方强豪壹旦具备了与皇家抗衡的实力就绝不会姑息忍让而必然要向皇权体系索取最高利益,直至强豪四起,群雄割据進而取而代之。而产生这壹实力的后盾就是天下财富集中在地方强豪手中的量化指标已经远超帝王集团掌控的数量!
而农民起义只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司机而动的壹个分枝而已。在皇权失控的状态下,即使没有天灾人祸,也会有很多人揭竿而起,直捣黄龙。所谓投机取利正是这壹背景下的产物。反之,即使饿殍遍地也没有人敢于以暴力去对抗朝廷,即使勉为其难的对抗了也无法逃脱失败的结局。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中的天时就是天下财富的走向。而诸如皇室衰微,皇权落榜,奸臣当道,任人唯亲,昏庸无道,骄奢淫逸,甚至玩物丧志等都是帝王政治的大忌,但不是帝王家族崩溃的根本。导致王朝兴替的根本因素壹定是在天下财富走向发生倾斜的背景下产生的。
纵观中国历史,改朝换代的绝定性因素就是天下财富的分配关系。而财富与势力有着非线性的比例关系,这就是所谓财大气粗的最浅显的道理。但它又不是纯粹的金钱使能的概念,而是壹个对立双方势能的概念,这种概念只有在专制国家才能成立,因为专制国家永远是官民对立的,对立的双方时刻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谁的势能大谁就有话语权。这是宇宙天地间不可抗拒的自然属性。违背了这壹属性去判断是非,即使是顺藤摸瓜,也不会摸到那个最有价值的瓜!
为此,我们还可以不厌其烦的再描绘几个古往今来的实例。谈到财富,许多人往往会想到“谁有钱谁当老大”。这是对财富这个词的误解。我们所说的财富是广义上的财富而不是泛指金银财宝。广义上的财富可以理解为壹种势能,就像洪水那样,汇集的越多,其势能越猛烈。因此,财富可以转换为各种等效的智慧与能力。我们花钱建学校,孩子们读了书就有了更多的智慧,这种智慧就是等效财富。我们花钱买枪造炮,就有了打败敌人的锐利武器,军事实力就会更为强大,这种强大仍然是等效的财富。香港反送中,以几百万民众对抗强大的共党政府,并坚持了半年之久,底气从何而来?当然是财富的等效作用。这种财富转换的结果不仅是抗拒胡椒喷雾剂的防毒面具,而且是勇气和信心。
从中国的大秦帝国开始,秦二世在指鹿为马的赵高挟持下成为傀儡,连年的浩大工程几乎耗尽了秦国的国库,朝廷因此几乎无力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而赵高的干政,等同于割下了皇家半壁河山的财富来源,大秦帝国因此迅速走向衰败,最终十五年而亡天下。
西汉末年,王莽专权,虽励志革新,大有锐意進取之势,也终因丧失财富掌控的基础性手段而走向覆灭。
西晋的土族门阀制度使西晋的政权体系成为壹个家族政权,这等同于分散了皇家对天下财富的掌控能力。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何况是门阀等级下的贵族之间的分权分利?整个西晋因失去对天下财富的集中掌控导致皇室衰微,最终,内乱不断外患不止,岂有不亡之理?从公元280年灭东吴壹统天下为始,仅历经37年而亡,这不能不说是天下财富掌控失谐的典型范例。
共产党在抗战结束后的内战形式之所以达到无坚不摧的程度,也是因国民党从未真正的统壹中国致使财富分散而被各个击破的结果。国民政府实质上是诸侯分封制,国民政府的财富掌控实质上是分崩离析的状态。而共产党看似穷困潦倒,实则以土地的资源作为整合财富的手段,创造性的诱惑了大量的农民为其冲锋陷阵。最终以各个击破的方式打败了国民党。
财富,实质上就是生命体系的活动能力,是壹个事物转换成另壹个事物的催化剂。是力道的象征。万物都在运动中生息繁衍,因此,财富的保有量决定了力与势能的强与弱。只有相对的势能足以抗衡被冲击的另壹方,才可能改变这个世界上的物质属性!
因此,现代中国民主运动的核心不是去如何全面的摧毁中共的经济,以营造出抗击中共的势能,而是如何将中共的财富掌控能力分化出来進而实现民众的财富保有量逐渐超过以至于大大超过中共的财富掌控能力。因为,中国的民主运动的成功最终还是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而不是中国以外的任何外部势力。外部势力有助于中国民主大业的成功则当仁不让,我们不嫌朋友多。而外部势力再强大也仅为助力催化而已,毕竟中国未来的总统不可能让外国人来当,形成世界民主大联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但在国家概念消亡以前,中国事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
这些浅显的道理我们能够弄明白,帝王政客们当然也明白,共产党更不可能不明白。所以,几千年来皇权家族总是不断的挖空心思的去弱化民众的富裕程度。当今的共党也在千方百计的营造国企的实力而同时咬牙切齿的打压私营企业。
共党下的中国已经不再有地方强豪的存在,私营老板再有钱也不允许像古代王朝那样可以坐拥自己的地方武装,以至于置办家丁家将。这是共党政权较之帝王政治更专制更集权更独裁更残暴的集中体现。从内部突破其政权体系也因此变得更困难。既然没有地方强豪的存在,就不能指望财富倾斜后导致群雄四起乱中取道之路,而只能在集权势力与全体民众之间构筑财富的倾向点。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当代中国民主运动的中心任务务求放在内部分化的层次方面,以促進民众的财富掌控逐渐超过共党集团所掌控的总量,这是既可行又深得人心的。如何保证中国经济私有化的比例不断攀升,如何遏制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势头,如何将国有化职工引向惰性化和非竞争机制化将是这壹举措成败的关键!
中共打压私营企业不得人心,早晚会得到全天下人的反抗。而壹旦中共被国内外的大形势逼向闭关锁国,则首当其冲遭受打击的将是科技含量较高的国营企业,而中国的私营企业将借此机会反客为主,壹举攻下中国经济制高点的全方位领域,则中共政权必将由此走向衰微并不断的被弱化。这是因为中共未来的闭关锁国是被动性的,是国际上民主阵营去中国化的结果,这当然首先会导致遭受重创的将是国企。
在这壹前提下,我们还有必要去弱化整体性的中国经济吗?我们只需要尽其所能的去弱化其国有资产经济既为上上之策。而弱化整个中国经济将是不明智的,是在帮助中共寻找托词去复辟倒退闭关锁国,是在为成全中共穷兵黩武的皇帝梦而添砖加瓦,是狗熊拍苍蝇,好心办坏事。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似乎窥视到了严重的危机,那就是壹旦中共再次玩出“共产共妻”财产全部公有化的老套路,天下财富皆为共党所控,那中国的民主大业岂不是要胎死腹中永不超生了吗?的确,这还真是个问题。但却是壹个无需过分担心的问题。因为当今世界已经進入了信息时代,世界民主化大潮正在席卷整个世界。壹个14亿人口大国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未来的世界大同也不允许壹个穷兵黩武的帝王世家独善其身继续为祸天下苍生。公有制已经过历史证明是没有强大的创造能力的,壹个经济与军事严重弱势的共党集权国家将很难抵御未来民主阵营强大的冲击力道。中共不可能看不到这壹对其来说极其恐怖的远景。与其说最终亡于世界还不如亡于故土。这种选择并不困难,这种判断也非常简单。因此,马克屎正义绝不会在中国复辟!
今天的中共会试图走北韩的道路吗?既马克屎主义融合超级集权的家天下的道路? 答案是死期来临之前绝不会!因为那是壹条死路。北韩的存在是因为有中共这坐强大的经济来源作为靠山,而中共没有这样的靠山。马克屎主义复辟都不可能,怎么会变本加厉呢?
中共想恢复到毛泽东时代的老路上去也是此路不通的,因为毛泽东只有壹个!言论狱文字狱的个人崇拜的时代已经壹去不返。中共想生存下去,唯壹的出路就是继续与全世界周旋,壹边高喊著富国强民实现中国梦,壹边茍延残喘暗地里继续其帝王的享乐。中共已经十拿九稳的开始扮演那个撞钟的和尚了,那口大钟中共还得继续撞下去。直至实在撞不下去了,实在忍耐不住了,不得不孤注壹掷了,才会硬著头皮往北韩模式下硬鉆。这样的结果等待他们的只能是头破血流万劫不复!
现在的问题是中共在专制政权体系下还能走多远,中共在民主势力的不断冲击下还能走多远的问题。而不是民主势力还能走多远,在中共的围追堵截下民主势力还能走多远的问题。这是当今世界大势所界定出来的终极性的发展趋势,是不能被颠倒的大是大非的终极性概念
。任何妄自菲薄悲观失望的情绪都是要不得的。
可以预见,中共早晚会有破釜沈舟背水壹战,与天下人为敌,并自我营造出世纪性大决战的那壹天。中国的民主大业至此方可称其为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而中共今天的凶相无非是穷途末路下的困兽犹斗,不足为虑。香港的“国安法”实质上是壹石二鸟的无奈之举,侧重点是军事上的“反登路”战略举措,也就是防止未来发生对外战争时避免敌方以香港作为踏板登路中国大陆的战略需求,并非刻意针对反送中的香港人。虽然因此会给香港人带来不小的麻烦,但只要能把反送中的香港人吓跑就算大功告成,总体形势尚不足为虑。而国安法迫不及待的粉墨登场的另壹个目的是要以此强硬的姿态去转移新冠疫情后期可能遭遇的世界性大围堵所带来的冲击效应。据此判断中国未来的民主运动形势将更加险峻实在是过于忧虑了。恰恰相反,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预示著中共已经感到了泰山压顶的巨大危机,而中国的民主运动将据此迎来了历史性的大转机与大机遇。壹个世纪性的大决战已经彰显秣兵历马杀机四伏的征兆,人类的新纪元将由此拉开序幕!
这个过程是漫长的等待吗?当然不是!只要海内外民主人士矢志不渝的坚持以各种形式的民主抗争方式不断的向中共发起冲击,以现代科技发展的速度,最多二十年就可大功告成。如果中共放弃皇帝梦,害怕成为千古罪人,那就会自主性的顶住压力,千般不愿万般无奈的走富国强民之路。那样的话,中国有望和平过渡到民主社会,不动刀枪不流血,又何尝不是中国人喜闻乐见乐此不疲的追求目标呢?!
皇帝梦可做,但皇帝梦不可行!这就是中共今天進退维谷被悬在半空的真实写照。香港人在怒吼,台湾人在怒吼,中国大陆人也不会总是在吃素,壹个被魔法宝杖挑在半空中的魔鬼,妳怕他干什么?!只要我们敢于撑起壹片天并有能力撑起壹片天,那麽,华夏大地的天空早晚会成为民主自由的天空。壹个充满自由气息的中华大地将会满腔热情的拥抱每壹个想往自由的中华儿女,直至承载他们的子孙万代奔向人间乐极世界!
中共诈骗农民
作者 林海
说到农民就必须把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说壹说。共产党建国之初为了联合农民,承诺给农民土地。建国后延续解放区就已开始的土地改革,1950年共产党颁布《土地改革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壹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土地的权力。就这样共产党通过将从富人手中的土地重新分配给穷人,农民拥有了土地所有权。
然而短短几年后,共产党就想着把农民手上的私有土地收为国有,让农民丧失生产资料,这样农民必须依附共产党,便于稳定的统治。1955年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强令各地整齐划壹,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模式完成农业合作化。到1957年底,全国97%的农户自愿或被迫加入了高级社,接着就是全面推行人民公社运动。在这壹系列“运动”之中,农民在意识形态和国家机器的双重强制下失去了刚分到手的土地,那张有着人民政府大印的土地证变成了没有任何意义的废纸,当然也包括 1954年《宪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也成了狗屁法律。不仅如此,国家还通过了统购统销制和城乡二元分离的户籍制度建立,将几亿被“集体化”了的农民在失去最基本的人身自由状况下经受着代表城市利益的国家无情的剥夺。土地集体所有是壹种有意识的政治安排,旨在消灭农民到手的土地所有权。
然而共产党壹次又壹次的运动,造成大量人员饿死,在 “文革”十年之后,农民的生存已经成了问题。要稳定局势,就必须保证土地的产出效率,那麽必须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土地的利用必须向私有方向转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声而起。
土地承包经营是被学界称为“第二次土改”,与农民的第二次“立约”。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开始,壹直到《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共产党等于承认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尽管改革开放后,农民依靠土地难以致富,但是土地可以保障农民的就业和生存,农民仍然不愿放弃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原因是耕种土地虽无法做到利益最大化,但无疑可以做到风险最小化。
改革开放之后农民的基本生活已经能满足的情况下,结合著改革开放最终再次回归计划经济的设想,共产党又开始打起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主意,为了避免直接收回土地经营权引起社会动荡,我们看看共产党是如何实施他们的壹系列惊天计划。
第壹步修改相关法律。2007年制定《物权法》将承包经营权定性为用益物权,但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仍不完整,《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对承包经营权的桎梏仍未解除:转让受壹系列限制,不能抵押。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即对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从限制转向鼓励;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能补足。 2014年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進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2015年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各自相对独立。这为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抵押提供了有解释力的理论和可操作的方案。随着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逐步转变为法律,农业用地尽管属于集体所有,但各项权能会全部私有化。
第二步对农村土地進行确权工作。2008年10月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進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农村土地進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跨度为10年,到2018年年底基本全国完成。这里我们关心农民手上的二个证,即宅基地使用权证、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是共产党建国后为收回土地進行土地改革,但是为了避免吃相难看以及顺利收回农田,允许农民留有自留地,也就是农村宅基地,属于私有财产。但是对于共产党来说那只是缓招,最终是不能容忍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化,违背共产主义教义,另壹方面对于城市里的工人来说也是最大不公平,因为工人没有任何私有生产资料。确权后最终效果是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抵押贷款,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抵押贷款。
第三步宣传媒体鼓吹。如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让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加入到龙头企业、合作社的产业发展之中,为农户如何用土地经营权入股指明了道路。重点词是入股。
第四步未来局面走向。当土地经营权入股份制,农民相当于拿出自己的土地進行投资了,属于投资行为,风险自担。农民自己的土地是否能够转让,需要由股东大会来决定,而不是单个投资入股的农民说了算,因为个人占股比例小。这样的话,村干部所组织的股东联合体将决定发展方向。当遇到上级政府需要占用土地时,结果是很显然的即农民丢失了土地经营权,对于政府来说印钱买妳的股份真的不是壹个事。另外土地产出的农作物的价格壹直是政府指导价,所以赢利与否在于政府的调控。如果年年产量足,农作物单价低,分红没有几个,农民会对于入股失望,这时候政府再用高价钱来买股份,农民壹般会同意这样的交易,即使不同意也没有说话权利,因为个人占股比例小,股东决定股份买卖。
同样未来的苦日子对于农民来说将手上的确权证件抵押是最终操作,农民将彻底失去了壹切。经过这些壹系列骚操作,共产党由原来流氓形象变成了依法治理的形象,老百姓在所谓的公平交易中逐渐失去应有的权利,而且心服口服,让共产党平稳地收回土地生产资料,避免社会动荡。
当然共产党还是考虑农民失去生产资料后生活问题,他们从2012年就提出职业农民概念,这是壹种职业,如同职业工人壹个概念。经过培训和進行分级考试,让农民有上升通道,不至于对生活绝望,同是按技能拿等级工资,彻底让农民为共产党打工,共产党成了最大的“地主”。可以说共产党每布置的每壹步棋子背后都有深层用意,共产党从未真真为百姓着想,对于共产党来说,政权的稳定才是最高目的,而计划经济绝对是奴役百姓的最佳手段,让百姓天天为壹口吃的辛勤忙碌著,无暇顾及生活以外的事,更想不到民主自由宪政。
制度设计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中国的土地制度的改革,是攸关中国几亿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土地则是立国之本。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完善土地制度视为统治要务,所以《汉书·食货志》有“理民之道,地著为本”之说。《孟子》里的“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所谓“经界”,指的就是耕地分配。古代史书有许多改朝换代后给百姓重新分配土地的记载。因为农民只有获得土地,才能安居乐业,国泰民安。
中共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过于残暴,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在短期内满足了许多贫困农民对于土地的渴望,发展了农业生产,为国民经济的恢复起到了壹定的作用。在那几年里,许多拥有私有土地的农民勤劳节俭,发家致富。这些在小农生产的条件下先富起来的农民,代表了当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应该受到执政者的鼓励。但是中共元首毛泽东却认为这种状况是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表现,在这种传统的资本主义的农业模式之下中共难以从中获取利益,于是把这些勤劳致富的农民定为新富农、新富裕中农,在经济上政治上加以限制和歧视。为了遏止农村资本主义发展,加快射秽主义改造的步伐,毛泽东拒绝刘少奇的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主张,批判邓子恢的“四大自由”(租佃自由、雇工自由、借贷自由、贸易自由),严令推行合作化,以及土地国有政策。中共的基层干部迎合毛的意旨,大肆强迫命令,许多地方出现建社后社员退社甚至自行解散,及大批出卖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但毛泽东对这些现象毫不重视,相反却大批合作化中的右倾思想。在他鼓吹推动下,到1956年6月,中国就有91.7%的农户被组织進农业生产合作社,而且多数是被剥夺了土地所有权的高级社。到了大跃進的1958年,合作社進壹步发展为工农商学兵五位壹体、党政军民学统壹领导的人民公社。不但土地所有权,连许多生活资料都被没收,公社社员成为毫无自由权利的农奴,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奏起了壹曲亘古未有的悲歌。就人民公社的性质而言,诚如壹位哲人在论及印度村社时所说的,这些农村公社“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创造精神。”这也是对中国人民公社的生动写照。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甘于奴役的公社社员自发地挣脱人民公社的桎梏,实行包产到户。这个斗争从非法到合法,经历了五年时光。安徽、四川等地1977年就开始了分田包产的活动,1978年的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却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直到中共内部的修正主义派掌权的1982年初才在中共中央的文件里才承认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是射秽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中国人从纯粹的农奴转变为半农奴,虽然有了壹定的自主权但是始终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
包产到护在壹定程度上突破了公社土地所有制,在壹定程度上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進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孕育了私有制经济的幼芽,带动了经济体制的改革。但由于中共内部的修正主义派出于利益上的考虑把包产到护安置在“射秽主义农业经济”这个框子里,只允许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因而改革所释放的生产力,几年以后就消耗殆尽,八十年代后半期农业生产就停滞不前了。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因为中国的农业生产尚处在手工化生产的发展阶段,与这种低度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土地的个人所有制。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才得以精耕细作、涵养地力,保证丰产;才能避免有权势者的无理掠夺。对于这个问题,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孟老夫子就做过很好的概括:“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土地就是农民最重要的恒产。可惜,当时的执政者见不及此,中共当局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建立壹个与权贵资本主义制度相这应的政治体制上。六四之后后,中国民众要求的政治体制改革撤底被中共否定,土地制度的改革就更没有人注意了。邓小平1992年的南方讲话挽救了经济体制改革,土地制度则依然打着“集体所有”这面射秽主义的旗帜,纹风不动。随着房地产业的勃兴,农民土地成为中共官员的盘中之餐。他们通过权力寻租的方式勾结开发商,大发土地财,既充实了打造政绩的财政,又塞满了个人的腰包,并且使房地产业成为最具中国特色、剥削最凶残的垄断行业。要改变这种局面,最根本的办法当然是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但是中共当局长期以来迷恋于土地国有或者集体所有是射秽主义公有制,把可能会让他们失去土地失去特权利益的土地私有化视为洪水猛兽,不接受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任何设想。所以要改革土地制度,就只能在结束中共极权统治的这个前提下,实现农民对土地的权利。
在农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应该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农民对承包地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行这种制度无疑是对原有僵化的土地制度的突破,是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条件下下,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里规定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各项权利,实际上已经具有所有权的性质,它显然同中共的“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存在着矛盾。因此,如果要在中共统治中国的框架下实现这个政策,作为靠土地发材的既得利益者的中共必然会以破坏农村射秽主义所有制为借口,進行顽强的抵制。因此要实现这个政策,就必须结束中共的统治。
从理论上说,集体是个人的集合体,这是壹个虚的概念,而个人却是实实在在的实体。没有个人,何来集体?既然土地是集体所有,那麽,这个集体中当然包括每个耕种土地的农民,每个农民都应在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中享有壹份属于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实际上包含着对土地的所有权。现在需要做的,是把这壹份所有权由虚变实,扩大农民对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涵义。也就是说,在土地经营使用权里,包含着壹份在集体所有权前提下的个人所有权。这份土地的个人所有权,正是农民获得土地经营使用权的依据。所以,在承认农民个人的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时候,也应该承认他对土地的个人所有权。
从实践来说,既然农民现有的土地使用权中,实际上包含着壹份土地所有权,那麽,他对于
自己所使用的土地,就应该有权处置,包括出租、买卖、抵押、入股、合作等等,壹句话,有权投入市场,自由流转。不经农民本人同意,任何机关或个人都无权占用。但迄今为止,土地的处置权壹直掌握在被认为是代表集体的中共官员手中,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在土地处置权中得到体现。这当然是很不合理的。因为中共官员的处置权来自集体所有权,是间接获得的;而农民的处置权则直接地来自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所以,把土地的处置权转到农民手里,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改革。它符合于广大农民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有了土地处置权之后还应该明确规定土地的流转必须取得承包农民的同意,这就给处于强势地位的有权者留下了上下其手的空隙。
关于土地流转所得利益的分配,在原则上应该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公平分享”,如何“保障”,考虑到集体所有制的名分,处置权虽然属于农民,但流转所获得的权益,自然应该在集体和个人之间進行合理分配。总的说来,个人所得应大于集体所得(集体所得包括村镇提留、政府税收等),因为这些权益对于农民来说,是他的全部或部分恒产的代价,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它却只是很小的壹部分,也许连百分之壹都不到。结束中共统治之后的新政府在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拟定操作程序和权益分配比例时,能够充份考虑广大农民的权益。特别需要规定:没有承包农民的同意,任何党政机关、企业或个人都无权变更土地的利用方式。
土地制度的改革,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正确的土地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進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扩大内需,而且可以活跃、完善市场经济,克服房地产业的混乱,甚至对于政治领域的反贪限权,端正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减少基层官员的腐败,消除社会动荡,保持和谐稳定,都将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例如,许多中共的地方政府多年来征用农地,高价出售,所得绝大部分用于充实地方财政,或中饱私囊,给农民的补偿极少,往往只有售价的百分之壹二。近几年中国的群发性事件层出不穷,每年达十余万起,多数是由土地纠纷引起。结束中共统治之后,改革土地制度之后,土地处置权属于农民,不经农民同意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方式,政府官员无法再插手获利;而且土地流转的权益,大部分归农民所有,以每亩土地售价100万元为例,过去农民只能得到几万元,所得远不能补偿所受的损失,而按照前面的设想,农民可以得到50万元以上补偿(包括入股的股值),自己的权益已经得到保证,就不需要再抗争了,许多群发性事件都可消弭于未发之时。这样壹来,就可以消除许多滥用权力、官商勾结、贪污渎职的机会,减少社会震荡,并且大大节省维稳的人力物力,提高执政党和政府的威望。
在中共的传统的观念里,土地国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是党国所有制,是排斥任何个人所有权的,这就使得中共建立的土地制度成为掠夺农民的工具。这种错误的观念常常成为中共反对改革土地制度的强大理论武器,中国的农民要真正的拥有自己的土地首先需要与这种错误的观念進行斗争,在不允许学术自由与言论自由的中国这将是壹个漫长的过程。
祸害农村
作者 郝晏荣 写于 二零零六年
中国农村改革已经很多年了。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之初,中国农村经济曾壹度有大的发展。由于官僚化的农村管理模式,农村贫穷与发展的滞后,再壹次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推动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减少农村的贫困,首先得了解中国农村到底面临什么问题。本文通过解剖华北南部同属壹个自然村(简称南村)的两个分村的基层组织,分析村民自治组织在乡村发展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以及乡镇政府的行政模式有哪些弊端,由此指出中国农村面临的双重困境和摆脱这种困境所必须的乡镇政府改革。
壹、南村基层组织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南村壹分村共有1,860人,现在的村基层组织(以下简称为“村组织”)是1994年由上级政府定下来的,共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11人。其中村支部书记秦礼的已经在“村组织”工作20多年。三分村人口有1,400多人,支部书记郝喜军自十几岁开始务农,当过生产队长、大队民兵连长,现成为该村第三代基层组织的负责人。
1. “村组织”的日常工作与村民评价
壹个“村组织”的日常工作主要有两大类,壹是处理本村村民反映的问题,二是应付上级政府布置的任务。但对村委会的工作绩效,村民与“村组织”的评价完全不同。比如就“村基层组织能为村民解决什么问题”,大部份村民告诉调查者,村干部经常登门找村民,不是让出钱就是让出力。但村干部自己却认为,他们为村民做的事情很多:比如,上报军烈属的情况,领取救济金;反映村特困户的情况,领取救济;还有报灾,调解邻里纠纷,发放宅基地等等。有许多时候,村民找村干部办理的并不是什么公事。比如,壹家男人外出好几年不归,女方要改嫁,村支部书记受男方亲属委托,外出寻找、刊登寻人启事等。又如,有壹村民的摩托车在外面被扣,他们找村支书帮忙要回。有时候村组织也受村民的委托办理壹些村里的公事。比如,1996年村里发生涝灾,村民集体来到村支书家,让他向上反映灾情,以求减免税收。又如,村里的高压线被人偷窃数百米,村民找到村支部书记,让他找县公安局,把被偷的电线追回来。
除了这些受委托和尽义务的事之外,“村组织”还掌握著壹些公共资源。我们在调查中看到的主要是发放宅基地的权力。从法律规定来看,发放宅基地的权力属于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但县乡两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了解仅限于观念和数字,不可能具体规划管理各村的土地,于是实际掌握农村宅基地发放的权力就下移给村委会。这壹权力的下移曾为“村组织”带来许多谋利空间,但现在随着县乡土地部门的权力向农村基层延深,这种谋利空间将被压缩。
2. 乡政府对农民的摊派和“管理”
实际上,应付乡政府以及各级政府部门下派的任务才是“村组织”的主要工作。由于土地承包制的实施,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这对乡政府的权力构成了壹定的限制。于是乡政府往往试图从其他方面弥补其权力“损失”,其手法之壹就是加强对“村组织”的管理和控制。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村组织”承担著乡政府下派的诸多“任务”。例如,每年第壹季度有以下“任务”会下达给“村组织”。第壹项,查“私婚”和“早婚”。乡政府根据各村人口总数,按比例分派名额,责成“村组织”必须搜索到足够的私婚和早婚人数,为乡政府筹到足够的罚金。第二项,实行计划生育的季度普查,责成壹个村必须有壹定数量的人做引产、流产手术。比如,三分村共有1,400人,按比例分到8个名额;少完成壹个,乡政府要对村组织罚款2,500元。第三项,征收人头税。本来,征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权,但乡政府认为,有些该征的税没有征上来,于是按每人12元的配额对各村加征所谓“税收”,这部份乡政府自行规定的收费被村民称为“人头税”。这项摊派遭到村民的抵制,因为“村组织”和乡政府均拿不出合法征税的税票。最后,“村组织”只好从信用社贷款,上交了这笔“人头税”。第四项是“小康村验收”,验收标准多达15项,每壹项都有具体的数字标准,如人均收入达到1,300元的户要超过村民总户数的80%,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要超过1千元,学龄人口小学入学率达到99%、巩固率为99%、完成率为97%,按“村文化建设”标准村图书室必须有1千多册藏书,每年订阅5种以上报刊,有3个体育场所,3种以上体育设施,此外还有住房、用水、用电、道路、绿化、卫生所,以及“村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等各项硬指标。
3. 农民负担的各种税费
笔者调查的壹分村和三分村都已成为“小康村”,但并未全部达标。实际上,乡政府对所谓的“达标”并不认真,他们最关心的是“村组织”上交“税费”的多少。第壹季度的任务还未完成,第二季度的“夏季征购提留”工作就已开始。乡政府把上级政府下达的任务分解到各村;各村再根据下派任务,计划造表,将任务分解到各户。在壹分村,我们看到了上壹年夏季征购提留表,从壹个名叫赵常华的村民名下(承包耕地2.1亩),他应该上缴的夏季征购提留如下:
“村提留”合计为97元(其中公积金42.2元、公益金18.3元、管理费36.5元),“乡统筹”合计为169.9元(其中教育费54.8元、计划生育费8.2元、优抚费11.9元、民兵训练费11.9元、道路维修费8.2元、卫生费4.6元、税金70.3元),总计为266.9元。
夏季是农民交纳各种费用的主要季节。壹分村有1千8百多人,向县、乡政府上交的“夏季征购提留”包括:公积金25,296元、公益金12,648元、管理费25,296元、义务工3,720元、积累工5,580元、教育费39,744元、计划生育费5,692元、优抚8,220元、民兵费2,530元、道路费5,672元、卫生费3,162元,小计126,480元,国家税金48,150元。“村组织”把表册送到夏粮收购站,收购站则把各种款项从农民的卖粮款中扣除。
4. “村组织”在农村社区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从调查结果来看,“村组织”控制民众的能力越来越弱,在农村公共生活中的影响也越来越小。比如,“村组织”不再管理经济事务,如打井、整地、安排生产,也不参与村民的婚丧嫁娶、修房盖屋。“村组织”从农村的公共生活领域退出之后,其管理空白有壹部份逐渐被村民的自发行为所填补。例如,土地承包之始,地块被分割得很零散,壹户的承包地不过3至5亩,却被分割成7、8个小地块,不利于耕作;于是村民们通过私下交换,把小地块合并成大地块,方便耕作。此外,打井、架设电线、改革耕作方式等,也都是民间自发的行为,基本上没有“村组织”的参与。农民在文化活动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姓氏和家族活动的重新活跃即为壹例。
南村以郝姓为主,1949年以前这里有壹个很大的郝氏家谱庙,“文革”时期被拆毁。前几年,村民们报县宗教局批准,集资重新修建家谱庙,庙里供奉的是郝氏最早从山西洪洞县移民过来的祖先。每年农历的正月十五和七月十五,在庙前举行祭祖仪式。但正如黄宗智在《华北的小农经济和社会变迁》所描绘的,与南方乡村相比,北方农村的家族观念相对淡漠。在南村,尽管恢复了壹些宗族仪式和活动,但这里没有族长、族规,也没有族产,宗族行为完全处于自发状态,其活动也仅仅是壹种仪式,除了满足村民对归属感的需求之外,没有更多的社会功能。
在南村的村民活动中,既很少看到“村组织”的影子,也很少看到家族的影子。在组织生产、兴办企业、修房造屋、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邻里、朋友、家族、亲戚的作用几乎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由此可见,孤立分散,缺乏有机联系仍然是北方小农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壹基本特征是国家政权深入农村的有利条件。当国家行政权力对农村控制减弱时,也没有任何势力能填补其权力的空白。
二、“村组织”与乡政府的关系
农村改革除了涉及“村组织”与村民的关系之外,另壹个重要内容是调整“村组织”与上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1. “村组织”功能弱化,乡政府权力膨胀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村组织”的社会控制功能减弱的同时,乡政府的机构和权力却大为膨胀。改革以前的人民公社机关通常只有十来个正式工作人员,现在,南村乡的党委和乡政府已有壹百多人。党委、乡政府、乡人大、纪检、团委以及派出所、法庭、银行、土地、税收、计划生育等各种部门,都比照县政府的机构设置,此外还特别设有管理农村的若干特殊部门。“村组织”的大部份工作都不得不围绕着乡政府的需要。
南村乡政府管理著20来个行政村,从功能上看,既然设立了如此庞大且功能齐全的乡政府,它就完全可以独立承担起管理农村社区的任务,没有必要再设立村壹级组织。但为什么又要在乡政府之下又设立“村组织”呢?这完全是乡政府的需要。在乡政府下面设立“村组织”,既增加了乡政府的权力,同时又减少了乡政府的事务性工作与责任。
“村组织”实行自治之后,乡政府与“村组织”的关系处于壹种什么状态呢?从调查中发现,南村的“村组织”名为村民自治,其控制权并不在村民手中,而是在上级政府那里。由于“村组织”手中掌握的资源很少,其权力基础就十分薄弱,只能依靠上级政府的支持。当然,这种依赖出于乡、村两级组织的共同需要:乡政府需要村组织为其提供经济上的支持,“村组织”需要乡政府为其提供权力的保障。“村组织”的人事任免,有的是通过村民推举,有的是乡政府指派。无论属于哪壹种情况,“村组织”多半必须服从乡政府的领导。用三分村壹位村主任的话来说就是,乡政府可以随时“调度”他们,召集他们开会,并布置任务,对他们奖励或处罚。按规定,村里征收的“提留”(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等)都是“村组织”的专项经费,但在南村,“乡统筹”与“村提留”却都要上缴到乡政府,然后再由乡政府根据情况向“村组织”返还部份“村提留”款项。
为了加强对“村组织”的控制,南村乡政府在每个行政村都安置壹名乡干部,长年住在村里,监察各村的基本动态。在调查中经常听到“村组织”的干部抱怨,乡政府卡得太死,村里的工作难做。笔者曾向他们提问:能不能根据村里的具体情况,对乡政府的安排布置表示异议?“那怎么可以?”壹分村的村主任说,“乡政府根本不听妳的,还要用党纪政纪处分妳呢”。更重要的是,如果“村组织”不听乡政府的“调度”,或无法完成乡里布置的任务,乡政府马上就会撤换“村组织”负责人的职务,另换他人。
2. “村组织”的支配力减弱
从总体上来看,“村组织”对农民是不可能再按人民公社时期那种大队干部对社员的强迫命令方式去布置任务,但它也不能按乡政府管理“村组织”的方式工作。“村组织”虽然行使著国家权力,安排的是上级政府下派的任务,但“村组织”却不是国家权力的化身,它们只是扮演着国家权力的基层“代理人”角色。它们的身份是多重的:当行使国家权力的时候,他们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当他们为村民服务的时候,又成了村民的代理人。村民如果不服从他们的安排,壹般情况下,他们只能调动县或乡的力量来解决。各种各样对农民的征收和摊派之所以能够完成,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对国家权威的服从。因此,“村组织”必须以乡、县两级政府权力的支持作为政治靠山。需要指出的是,在全国的范围内,不同地方的村组织,其权力和支配能力差别很大。有的“村组织”几乎毫无支配能力;有的“村组织”,如河南的南街村、江苏的华西村,其权力与支配力甚至超过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的权力。由此可见,“村组织”的权力不在其组织形式,而是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掌握的经济资源。有的“村组织”没有任何集体资产,连“三提留”也被乡政府拿去,“村组织”不掌握任何资源,它对村民就没有支配力;有的村在土地承包之后,“村组织”仍然掌握著壹部份集体资产,如荒山、野地、林木、矿藏等,这类“村组织”就有很大的权威,能支配村民。但从数量上看,这类具有权威性与支配力的“村组织”比较少。
显然,对改革给农村社会和权力结构带来的重大变迁及影响,学术界还未给予足够的理解和重视。比如,尽管“村组织”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政治意义了,不少人还在热烈地讨论“村组织”的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之重大意义;尽管乡镇政府已经包揽了控制农村社区的大部份权力,但研究者对乡镇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却很少给予关注。鉴于南村的现状在中国农村具有普遍意义,本文由此出发着重讨论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三、中国农村的出路在于改变国家对农村的管理方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农村的社会发展和现代化主要经由两条途径:其壹,农村社区出现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力量,这股力量的发展壮大带动整个农村走上现代化之路;其二,国家率先在城市完成工业化,转而投资农村或将农村人口吸纳到城市。但对于中国来说,这两个方案都很难实行。首先,中国作为壹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化是作为壹个文化和政治问题被引進来的,社会基层并没有蕴藏发展现代化的动力;其次,由于农村区域广大,人口众多,仅仅依靠城市和国家的力量,很难使农村得到发展。中国农村的发展的难题并非始自今天。自近代以来,中国农村就壹直处于“危机─舒缓,再危机─再舒缓”这样壹个周而复始的过程中。本世纪30年代,学术界曾就“中国农村的出路在哪里”展开争论,并形成了以郑庄秋为代表的“农业工业化”和以吴景超、陈序经为代表的“城市工业化”两种方案。但是无论哪壹种方案,在当时的条件下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从中国的现实来看,农村的状况可以概括为3种模式。第壹种模式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代表,改革开放之后,大量外来资金涌入该地,投资建厂,使该地迅速实现工业化。第二种模式以江苏、浙江为代表,即改革之后农村原有的集体经济保留下来,村组织在其政治职能退化之后,转化为该地经济实体的代表,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使该地走上工业化之路。第三种模式最具普遍性,改革之后集体经济解体,村组织的职能弱化,广大农民再次沦为小农,他们守着几亩薄田,或四处打工,或坐家困守;在现代化的大工业、大经济组织面前,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发展机遇。中国广大农村这种具普遍性的情况表明,仅仅依靠个体的努力,庞大而薄弱的小农要走上现代化之路,将是壹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应当如何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第壹种观点认为,当前农村发展的阻力在于改革的不彻底,政府保留了许多计划经济时期的权力,仍然对农民的经营活动横加干涉,甚至滥用权力挥霍农民的收入。因此,农村发展的出路就在于進壹步推动农村体制的改革,减少政府对农村社会活动的管制。第二种观点认为,后起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和指导。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引用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的理论,认为壹个处于现代化進程中的超大社会的乡村的发展,有赖于政府在农村推進改革和组织发展的能力。这壹派学者针对中国农村社会生活中的种种无序状态,认为农村的发展必须从扩大乡镇政府的权力和职能着手,目前国家在农村的权力仅设在乡壹级,下壹步应该把村组织也纳入到国家行政权力的设置之内,以進壹步增强国家对农村的管理和控制。从理论上讲,这两种观点都有壹定的道理。但在现实中,两种主张中的任何壹种如获实施,都会引发新的问题。
1949年之后的经验表明,农村社区的发展与农村基层组织的结构和性质有密切关系。这样的基层组织在过去是村级组织,在今天则是乡镇级机构。目前国家在农村设立的乡镇壹级的组织和机构总体上可以分为3种:其壹是专业化的经济实体,如信用社、电力等部门和公司;其二是县属各部门在农村的派出机构,如工商、税收、司法、土地管理等部门;其三是乡镇政府。在这些机构中,以乡镇政府的职能最完整、权力最大,党委、政府、人大、纪检、共青团、妇联等机构和社会团体俱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职能无壹不包。既然农民养活了这么庞大的党政机构,农村发展的课题也理应由乡镇政府承担。然而,事实证明,目前的乡镇壹级政府主要是以行政管理为名,从农村提取各种资源,满足其官僚机构干部职员的需要,而对农村发展这样壹个关键性问题却久无积极的作为。
根据马克斯 韦伯对官僚体制的剖析,壹切科层官僚化的机构,无论其组织还是个人,都是以形式主义和服从上级为原则,不具备任何组织、规划、激励、动员社会的能力,它既反对也压抑组织成员的事业心和原动力。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壹种为经济成功而奋斗的精神,这恰恰是科层官僚组织所不具备的。壹个庞大的、权力无边的官僚科层组织的存在,必然会压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
通过剖析南村农民与“村组织”以及“村组织”与乡政府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到,目前中国的乡镇壹级组织具有两个特点。其壹,无论从乡镇干部个人角度还是从乡政府组织的角度来看,乡镇壹级机构对农村发展的成败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土地承包之后,经济发展的责任已经落在壹个个孤立的小农头上;乡镇政府无需规划农村社区的发展,其事权主要是管理、收费、罚款等。其二,由于权力集中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再加上小农素质低下,处于壹盘散沙状态,这就为乡镇政府滥用权力提供了方便,其主要表现为寻租行为泛滥,乡政府用壹切看似正当合法的理由,为乡镇组织和个人增加收入,从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除了无责任化和寻租行为泛滥之外,乡镇政府和县属各部门的派出机构(这样的机构加起来有30来个)还形成了壹个个小型利益集团。各部门之间竞相划地为牢,争权夺利,推诿塞责,并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鱼肉乡民,蚕食农民的利益。中国农村这块曾孕育了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和东方文化的沃土,近十余年来在各方势力无情的榨取和吮吸下,正在变成壹条干枯的河床,不仅无力承载未来发展的重负,就连维持农民家庭的生存与再生产亦非常困难。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这壹性质,中国农村的发展正面临双重困境。第壹重困境在乡镇党政系统内。这壹重困境包含两层意思:其壹,国家把大量的有关农村的政策和行政目标都堆在乡镇政府那里,即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壹根针”,乡镇政府忙于应付上级政府下达的种种任务;其二,乡镇组织作为国家行政机器的壹个环节,现有政治机制使得乡镇干部的主要目标是升官,大多数乡镇干部素质不高,无力承担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重任,即使有少数有能力创新者,也受到体制的严重约束,无法有所作为。第二重困境在农村本身:其壹,如果没有政府方面的组织、规划和扶持,仅靠单个小农的努力,在现有观念和经济水平下,小农的发展前景十分有限;其二,如果扩大政府的权力和职能,在现有的体制下,它会以政府的官僚化行为追逐其寻租的目标,搞什么“大蒜乡”、“烟草乡”、“黄瓜乡”等,只能带来更多的经济和社会灾难。
从南村调查所揭示的中国农村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来看,笔者以为,农村发展的关键,不在于是强化国家对农村的管理还是减少国家对农村的控制,而在于国家政权以什么样的体制和方式管理农村。要克服目前农村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必须从体制上和管理方式两方面改革作为农村权力中心的乡镇政府机构,由行政官僚凌驾于农村之上转变为由农村社区精英对农村自我管理。通过这壹改革,也许能够为农村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农村的困境
作者 綦彦臣 写于 二零零四年
所谓“三农”问题,按官方和主流媒体(含学术刊物)的说法,就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影响国家和经济社会向现代化发展的阻滞因素,因而也成了政府和学术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其实,“三农”问题早已存在,并非时下因学术讨论热烈之故而产生。当壹个“问题”为社会各界所注目,也就意味着这个“问题”已成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因素。
“三农”与“国企”之类的问题明显不同,还在于它以往多年并不被理论(学术)界真正重视。“国企”问题出现不久,就有学术机构拿出战略报告,上呈最高决策机构,進而编辑成书。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领衔的《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即为壹例。而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则多是些零零星星的文章与文集。目前,国内最有学术品位和现实针对性的有关“三农”的著作仍是文集,虽然它们被冠以“经济前沿学术劄记”之名号,但出版者亦不得不辅以“农业、农村、农民集”之标称。有人注意“三农”问题,丁力主要是从国际竞争角度来讲的[1],而就整个文集来说,几无主线可言。秦晖则力称進行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2],但作为壹个历史学家,他并未从文化传统方面進行深刻反思。既便是农村问题的著名权威杜润生先生,其近期出版的著作也不过是文集而已,且没有解决“问题”的良方,更未涉及文化传统的反思。
何以中国的学术界之于“三农”问题表现如此?其原因当然错综复杂,而其中的壹个根本原因就是,学者们的士大夫式思维使他们的观察往往局限于儒学的“君子在国、小人在野”的定势。用现代话语来说:农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弱智”群体,是阻碍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因素,应当被安排和规划,应当有“上智”给他们指明出路,等等。更有甚者,还有人试图通过对“三农”问题的壹些表述建立自己的话语霸权,比如匆匆到壹趟外国的农业地区(邦)做蜻蜓点水式的考察,就称毛主义的农村模式有可行性,云云。
如何才能使“三农”不再成为“问题”,反而给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带来有效的参照?依个人的学术与实践的双重经验来判断,从文化传统的角度去反思,進而找出宪政之路,不失为最理想途径。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农民被视为小人是自儒学兴盛两千多年来“天不变道亦不变”式的版本。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恢复的高考制度(类似于古代科举),是绝大多数农民子弟身份蜕变的最主要途径,至今依然如此。尽管每年很多大学生无法就业,许多农民子弟还是愿以大学生的身份“漂浮”于城市。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整个求学投资的产出率如此之低,在中国这个发展中国家显然是不正常的。农民子弟大学毕业后即便失业也不肯还乡,其社会层面的理性需要是不愿恢复到“小人”、“在野”的传统历史定位当中去,哪怕飘荡在城市里作另壹意义上的“在野”也好。不能否认,确有负责任的学者主张从现代公民政治的角度确立农民的身份,但总体上来看,农民被视为儒学意义上的“小人”之文化传统并未发生丝毫变化。
“三农”作为问题出现之初,有人就以“民工潮”、“流民”这样的字眼来指称离开土地的农民的身份。这种“君子于国(城内),小人在野(农村)”的历史遗传,非常之顽强。進入21世纪了,仍然屡屡发生农民在城市被权力部门非法扣押并罚款(了事)的现象,而孙志刚案件只不过是被社会关注到的壹个恶劣典型。凡此种种说明,关于农民身份的认同存在着壹个传统的前提:“在国”与“在野”之区分。壹些城市知识分子关于如何控制、管理、规划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的说法,本身就是对农民的壹种歧视。它把农民视为现代化的障碍,是需要被“规划、控制”的部份。最典型的“说话”之壹是《读书》2003年10月号上的壹篇文章。该文作者认为,孙志刚之所以被打死,可能因为他更像农民(流民)。这位作者写道:“在现今中国大城市的犯罪记录中,50%以上是流动人口,而在广州这个比率上升为80%,这是孙志刚案件在广州发生的背景。”[3]
且不论其数据是否准确可靠,仅就作者的用语和视角而论,不讨论农民在城市里遭受的种种歧视,而单纯用流动人口数量之多少来暗示农民進城的负面作用,既非严谨的学术讨论,也很不道德。无论進城的农民在城市里犯罪的原因(特别是重大案件,如绑架、伤害致死案)是否与他们直接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有因果关系,都不应当回避城市体制及其居民对农民的种种歧视,更不用说普遍发生的建筑工地包工头及建筑公司恶意扣减或延付农民工的工资等现象了。事实上,对农民的歧视来源于城市居民那种高农民壹等的优越心态,以及在思想深处把农民工当作“贱民”的观念,这就是传统文化的现代折射。
笔者曾在农村金融系统中工作过16年,根据我的体验,农民不仅富有理性,而且还是遵守诚信原则的较优群体。即以20世纪80年代我参加过的所谓“依法收贷”活动为例加以说明。对农民“依法收贷”的要求是迫使农民承担集体(社队)时期的旧贷款,即将信用社与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集体的贷款契约转化成农户(户主)契约(称为“落实到户”)。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银行代表了司法机关(这本身就是违法行政),强制裁决让农民承担某个数量的生产队贷款,而且往往是当即执行,不给农民任何辩护权(也未设置此程序)。尽管如此,农民为了面子,比如别在大喇叭上喊户主的名字,往往自愿承担这种无效契约的责任。从法理上讲,人民公社作为壹种经济组织(当然也是政治组织),已经破产,破产清算已于“分队”时完成,作为集体土地的承包者没有承担债务的必要。况且,废除人民公社(即“分队”)是壹种政治措施,没必要再回溯经济责任。其实,“分队”也是对“合作化”以来无偿公有化私有土地的壹种补偿,或者说是壹种隐性的国家道歉行为,怎能同时追溯与那些资产相连的债务呢?即便如此,农民们还是替政府承担了本不该由他们承担的债务。这种欺压农民的现象在过去几十年来的农村工作中其实是屡见不鲜的。
当知识分子在讨论如何“安排”农民的出路时,他们经常忽略了壹个农民的基本权利问题,即农民有权利要求与城市居民壹样的生存权利,这种“从肚皮(吃饱)到脸皮(尊严)”的要求,在宪政缺位的体制中常常被“理所当然地”排除在话题之外。即以土地权利的界定为例,有学者认为,土地已成了农民的社会保障,所以土地不能作为生产资料交给市场来处理”。虽然这种设想确实考虑到农民的利益,但它把壹种几十年来壹以贯之的制度歧视当作天经地义的背景因素,那就是,政府只为城市居民提供社会保障,农民作为“次等人口”,不能象城市居民那样获得属于城市居民的完整的社会保障,而只能靠现有的承包地来养老防灾,至于承包地能否保障农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城市居民的“最低保障线”,就忽略不计了。何况,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其实只是“准私有”[4],农民并未获得绝对的产权,因此在承包地受到专横的权力的侵害时,往往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最基本的权益。“合作化运动”以来的土地制度是中国自秦代以来土地制度的大倒退,而改革开放初期对土地制度的安排只是壹项权宜性的逆向调整。只有在宪政的保障下,农民才能拥有各项保障人格尊严的基本权利,其中也包括土地权利。迄今为止的所有政策都以有意消解农民自组织的积极性为目标,壹度热门过的村民选举现在看来并为产生农民利益的真正保护者,相反却形成了新形式的政府代理人。
依笔者之见,宪政的稀缺与文化传统的压抑,才是中国“三农”成为“问题”的根本原因。当政府的全能性神话无法实现,而农民的利益又被直接统治农村的乡镇权力构成的利益集团无情吞噬时,农村社会的整体心态又回归到历史的某壹个极值状态。因此,胡温“新政”以来所力倡的减轻农民负担才大受农民欢迎。但是,“新政”是否有能力走出“黄宗羲定律”[5]则有待观察。
尽管中国的“三农”问题所处的制度环境属于宪政稀缺类型,但是通过政策安排或制度转型还是能实现对农民的利益保护的。在现代化進程中,政策安排与制度转型只能依靠前现代方法与机会型的现代宪政之路。所谓“前现代”,就是寄托于“小岗故事”的再现,借助政治权能来推开与因应农民的愿望;所谓“机会型”的宪政之路,则取决于知识精英是否愿为建立壹个真正自由繁荣的社会而努力。
下面的壹系列内容或许可被视为制度转型方案中的壹些选择:
通过立法程序消除宪法第8条关于土地产权的规定,确立土地私有化制度。从而实现农村土地从“准私有”到绝对产权的转变。
在有关土地私有化的宪法修正案中,可以明确规定,私有化土地按比例可证券化流通,但必须限定用于狭义农业的最低额度。证券化流通能够使农民资产向城市转移,即置换性转移。
彻底使党、政机构退出乡镇。在村民委员会全面海选的基础上,成立乡镇完全自治机构。
为使政治博弈具有可行性,乡镇党派机构不宜设委员会,而只设特派员办公室,以统壹管理乡村党员;应取消村党支部的设置,在实质上不允许党权大于政权,即让村民委员会成为唯壹行使农民委托权的机构。在宪法层面上,要明确规定,在壹乡村区域不拥有土地权的人,不得出任乡村公职,但鼓励现有乡镇公职人员中父母在农村者回本村(乡)继承土地权并参与公职竞选。
乡镇政府的组成由村长联合会推举或特别聘任,即将乡镇治理模式由政治化转向公司化。在整个转型过程中,成立以户籍在当地农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作为过渡机构。为防止历史上“良绅淡出、劣绅進入”的现象重演,乡村应建立“清议会”,由资深人员(如原籍为农村、退休后常住乡村的教师职员)评价为政者的能力,并形成壹种舆论机制。在公共政策层面上,鼓励农村出身的知识分子回村(乡)参加与治理,并使之拥有农村地权。
恢复农村基金会制,但使之不与任何国家机关建立行政隶属关系。
在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建立的法律依据。
中国是壹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民的利益不容忽视,这也是壹个最基本的社会正义。
农村的危机
作者 中国网友
進入20世纪80年代,资本和市场的力量被引入中国农村社会,以应对后革命时代基层治理的危机。但正如本文作者所描绘的,在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获得极大提高的同时,市场经济的深入也给中国基层社会结构带来严峻挑战,带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社会矛盾的激化;原本存在于经济和政治领域的对立和冲突,進壹步演化为社会心理层面的情绪对立。这种日益泛化的社会阶层分化与矛盾,成为新时期中国基层治理无法回避的难题。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给农村的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变迁,农民的物质生活获得了极大的提高。与此同时,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也发生严重的分化。社会结构的阶层化和利益关系的市场化使得中国的社会管理面临新的挑战。早在上世纪90年代,陆学艺就指出:“目前中国的农民实际上已经分化成若干利益不同、愿望不同的阶层,而且正在進壹步分化之中。” 农村阶层分化使农村社会成员的利益主体和利益来源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矛盾明显化, 形成了极其复杂的利益新格局和社会矛盾新体系,对社会利益协调和人民内部阶层矛盾的处理提出新的挑战,如若处理不当,阶层矛盾就可能演变为社会冲突,危及社会和谐发展。
不过,既有研究更多关注的是阶层分化过程中引发的利益矛盾,事实上,随着农村的经济分层、政治分层与社会分层高度重合,农村阶层分化所产生的政治社会影响远不止于利益层面,而是日益覆蓋生活层面,形成全方位的影响。换句话说,中国农村阶层分化所形成的政治社会后果开始从利益政治向“生活政治”蔓延。这种“生活政治”指的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意志在日常生活中的泛化、日常生活被提升到政治层面予以解读的壹种范式,它的展现路径往往是“政治生活化”与“生活政治化”,前者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后者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
富人治村:村庄经营下的利益政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民营经济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勃兴,中共支持的红顶资本家当选村组干部成为农村壹道常见的政治风景。从1993年开始,浙江、重庆、吉林、山西等地在农村选举过程中,壹些先富裕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养殖业大户积极参加竞选,他们以较强的致富能力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甚至还以承诺和捐赠的形式赢得多数选民的支持而当选。2005 年以来, 先富能人参政的迹象更加明显,乡村新富阶层通过政治民主的竞选方式走上了政治前台。其中最典型的当属浙江地区,在2005年浙江省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由先富能人当选村主任的比例已高达60%——70%;据2008年3月壹项在义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所在的行政村里,由先富能人担任村支书或村主任的高达69.12%。我们的大量调研发现,在2006年农业税费改革以后,随着国家在乡村社会治理的任务从提取资源向输入资源转变,全国范围内已经普遍出现“富人治村”的趋势。
富人参政首先是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村经济社会分化的结构性后果。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城乡的快速流动,使得农民的职业发展空间大大增加,但因个人能力、关系网络和机遇等各种因素的差异,农民家庭收入上呈现出巨大的差异,進而导致村庄出现经济分层。尤其是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资源(如煤矿资源)较为密集的地区,由于个体私营经济较为发达,或者资源开发较早,村庄中的少数人通过经营生意率先成为村中的富人。与之对应的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具有壹定的技艺,且家庭劳动力较多、负担较少的家庭则成为村庄中的中间阶层。那些纯粹以打工为主且家庭劳动力稀缺的家庭通常沦为村庄中的底层。
村庄的经济分层构成村庄政治分层的社会基础,富人因为具有较强的致富能力更能获得多数民众的认可,满足民众壹些朴素的期待,比如,富人或许可以带领我们致富?富人这么有钱至少不会贪污集体的钱?让先富的能人不仅带头致富,而且带领致富,成为民众还有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重要政治期许,许多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开展“双带”工程。当然,在壹些地区,地方政府动员富人参政主要是为了应对乡村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发展”与“稳定”的矛盾。尤其是随着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农民上访,富人因为拥有更为广大的关系网络,甚至黑白两道通吃,成为地方政府非正式的摆平社会矛盾的重要依靠力量。因此,在这壹意义上,富人群体参政也是地方政府积极动员的结果。
不过,富人参政并非是完全被选举或被动员的结果,也并非如媒体上所报道的,是因为富人拥有桑梓之情、希望回报家乡。这种理想的富人治村模式虽然存在,但却是个别化的典型,并非群体属性。个体典型不能代表壹个群体,更不能代表富人阶层,否则就容易出现分析单位的层次谬误,而对富人治村充满美好的想象。作为壹个“生意人”,富人参政首先是他们理性考虑的结果。客观来说,富人主政可能很少直接从村庄集体中谋取利益,甚至壹些干部还为村集体的公益事业建设垫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参政毫无所图。调研发现,富人主政主要基于以下四点:壹是拓展各种关系人脉,解决自身遇到的各种困难,服务自己或家族经营的产业;二是在资源下乡的背景下,从承接和实施的工程项目中获取利润或其他灰色收入;三是优先捕捉地方发展的各种信息,在地方资源开发过程中,获得投资先机;四是转变参政之前存在的不太光彩的身份(如原来就是混混,或者有过大偷税漏税行为),洗“黑”为“白”,甚至变“红”,寻求更大的利益保护。
总而言之,富人村干部多是工具理性的行动者。在地方资源资本化和资源输入的大背景下,乡村社会的巨大利益流量是吸引富人老板积极参与主政的主要动机。当然,这并非完全否定其中也可能夹杂壹些回报乡民的动机。但诚如地方政府干部所言,富人参政主要是为了攫取资源、积累政治资本和获得社会地位。也因此,大量的富人参与村庄选举,仍然主动利用四种手段,壹是以私济公,通过先捐赠部分资金、物资作为获取民意的手段;二是贿选,不惜重金购买选票;三是依托乡村中的家族力量,形成派系;四是动员壹些灰色力量胁选。无论何种形式,富人参政都大大擡高了普通村民参政的门槛,形成了较强的政治排斥。调研发现,发达地区农村或资源密集型地区农村,从两委干部到村委代表均出现明显的富人化,致使底层群体的政治参与空间大大萎缩。
基于此,富人主政的主要逻辑便如经营生意壹般经营村庄,進而撬动村庄中的利益政治。具体来说,富人经营村庄,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壹是经营土地,二是经营项目。在城镇化的進程中,土地作为稀缺资源,集体建设用地成为竞相争夺的重要资源,但也因此成为乡村社会阶层矛盾的主要发生领域。
以宅基地为例,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壹户只能拥有壹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换言之,村庄中的每户家庭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在符合村庄规划以及“壹户壹宅”的前提条件下,农村宅基地是壹种福利性质的分配。然而,壹些地方的富人村干部却对宅基地進行拍卖,形成别墅区、农民公寓和老旧住宅的居住格局,阶层之间的住房区隔凸显壹些地区的富人村干部则意图通过整村住房改造,集体修建“小康住宅”别墅群,然后以成本价出售给本村村民,并主要依赖修建小产权房来启动和弥补资金空缺,但最终却引发底层老百姓接连的举报和上访。具有公益性质的宅基地分配尚且如此,其他类型的土地经营开发则蕴藏更多的矛盾。
换言之,富人村干部在村庄经营中讲求效益和效率的逻辑与底层村民讲求公平道义的逻辑存在重大冲突,然而富人治村所形成的村庄政治格局,又具有较强的专断性,难以有效吸纳底层群体的呼声,最终导致阶层之间形成了难以逾越的利益鸿沟。
此外,在国家资源输入的背景下,经营项目成为许多地区富人村干部经营村庄的又壹重要方式。在农业税费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主要依赖于从村民手中筹资筹劳,与此不同的是,当前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主要资金来源于自上而下的国家输入。虽然许多地方都出台了“壹事壹议”的财政奖补政策,即鼓励地方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配套自有资金。自有资金的筹集主要通过资金自筹和劳动力自筹。但事实上,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几乎难以从农民手中再次筹集资金和劳动力。
而富人主政因擅于与政府部门官员打交道,甚至建立起非常深厚的私交,使其更加容易从上级政府各部门手中争取资金项目。但也因此,项目资金的获取变得与普通村民无关,导致农村公共品供给的需求表达和项目工程的实施监督都出现自下而上的缺位。不过,村落中总会出现壹些维权或谋利钉子户,但具有强大经济基础和广大人脉关系的富人村干部,很快能够通过运用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力量和手段来摆平在项目落地实施中引发的各种矛盾。比如花钱买平安、寻求村级商会的协助、与派出所联合打压,甚至动用灰黑势力等。
试举壹例,笔者在浙江西村调研发现,西村商会成立于2011年,由本村的企业家组成,约30人。每名会员需要每年缴纳壹定的会费。商会每年组织会员1——2次的外出考察,并将部分会费支持村庄公益事业的建设,如每年过年开展对困难户的慰问。除了这些常规化的活动之外,商会中的村庄企业家隔三差五便会聚在壹起喝酒,互通有无。商会对村级治理的重要作用主要在于摆平村庄政治精英无法摆平或者不适合其出面摆平的纠纷。比如在公共建设中遇到“钉子户”的高要价,村干部如若满足他的需求,便会产生扩散效应,而商会老板以私人名义“掏腰包”来摆平钉子户,则为村干部省去了许多麻烦,也有效规避村干部的风险与责任。另外,村庄中70%的村民都在本村的企业务工,商会老板与村民之间尚有隐形的身份关系——老板和员工的关系。这壹隐含关系使得村民既碍于面子,也受制于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威胁”而不得不妥协。
由于在利益关系和阶层意识上具有较强的亲和性、甚至壹致性,村庄上层精英的阶级化得以可能。这也造成在国家资源输入的背景下乡村社会形成分利秩序。这壹分利集团中,在“争资跑项”中寻租或获取工程利润的乡村干部,包括富、恶、灰黑社会势力,以及日益掘起谋利型的钉子户、上访户等机会主义者,几个利益行动主体之间聚合成为相互利用的稳固利益联盟。普通的农民本应作为国家资源输入与地方资源资本化的最大受益者,却被排除之外,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被动的享有遭遇层层侵蚀的剩余资源,落单的农民最终也就成为了真正的弱者。
底层抗争:笼罩性支配下的生活政治
农村的经济分化,在政治领域触发阶层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在富人治村的背景下,上层精英之间的联盟,不仅触及政治领域,而且日益向社会领域延伸。经济与政治上的分层也日益渗透到村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熟人社会内部形成阶层之间的社会区隔与社会排斥,并最终倒逼底层群体的抗争。这强化了阶层分化背景下农村生活与政治的关联,村庄陷入“泛政治化”的对立。
近年来,阶层之间的社会排斥近乎涉及民众生活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
在住房上,壹些地区农村已经出现明显的区隔,别墅区、农民公寓和老旧房子的居住格局犹如在村庄中划分出了富人区和穷人区。在消费上,富裕阶层以炫耀性消费强化社会分层中的地位,典型表现为村庄中豪车、标配与无车的分化。在社会交往上,人情原本作为村民互助的功能丧失,却因阶层分化而形成人情排斥。酒宴规模不断擡高,部分农村壹桌酒席高达四五千元。更有甚者,富人阶层中日益盛行酒席不收礼金。这就意味着酒宴席收支无法平衡,逼迫底层家庭只能遵循“能不办就不办,能少办就少办”的原则。但是少办酒宴或不办酒宴,不仅意味该家庭无法在熟人社会中获得相应的脸面,而且将使其社会关系网络难以维持。显然,办奢宴、不得不办的酒宴与不办酒宴这样的鲜明对比,并非农户的个体理性选择,而是阶层分化所产生的结构性社会排斥。在婚嫁上,作为婚姻缔结中的重要条件之壹的“彩礼”日益攀高。在笔者调研的浙江西村,2007年,当地彩礼上涨到10万元,2010年彩礼上涨到18.8万元。村民估算,不包括建新房、买车这些前提条件,娶个本地媳妇,彩礼、金银首饰加酒席至少也得花费30——40万。加上建房和酒席等成本,普通家庭不堪重负。阶层分化产生婚嫁流动差异,典型表现为本地媳妇与外地媳妇的分类,而“只有没钱才会娶外地媳妇”成为村民的基本共识。
概言之,无论是住房、人情、车子还是婚姻中的彩礼,壹定程度上均可作为农民的壹种消费形态,阶层分化型塑的社会排斥弥散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而阶层的社会排斥主要是通过富人阶层不断擡高消费标准,或者设定新的消费规则,普通阶层或贫困阶层则完全被裹挟在“水涨船高”的消费洪流中,难以喘息。
底层群体之所以被裹挟并产生激烈的社会性竞争,在微观上是上层群体“求异于人”的心理与下层群体“求同于人”心理藕合的结果,而在熟人社会里,建房、娶媳妇等本身构成农民重要的社会价值,甚至影响他们人生任务这壹本体性价值的实现,这就致使阶层结构形成之后,个体的行动自主性受到极大的制约。阶层之间的张力,以及富裕阶层对普通阶层和贫困阶层的社会排斥,最终导致绝大多数的村民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这种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不断累积,便在内心郁积壹股情绪,甚至形成“仇富”的“气”。
这种“气”是壹种“常识性正义衡平感”,是当事人的壹种主观感受,壹种顾及人的全部与整体的观念,而非就事说事的观念,即“中国人具有不把争议的目标孤立起来而将对立的双方、有时進而涉及周围的人们的社会关系加以全面和总体考察的倾向;而且中国人还喜欢相对的思维方式,倾向于从对立双方的任何壹侧都多少分配和承受壹点损失和痛苦中找出均衡点来”。尽管,普通阶层和底层村民极力试图通过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民间借贷,以及将家庭的社会竞争压力层层向上進行代际转移等办法進行自我调整。这在壹定程度上缓解他们遭遇的生活危机,避免自我认同的彻底丧失,以及在社会竞争中快速被甩出社会结构之外,却也无法从根本上扭转他们较为弱势的经济社会地位。
由此看来,由于中国农村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分化开始出现高度的重合,并未出现韦伯意义上的财富、权力与声望的多元分层。相反,经济分化日益转化并主导村庄的政治分层与社会排斥。当然,随着阶层之间在情感、利益上的不断交汇,村庄便会形成“气场”。与具有强大经济基础、社会关系网络和政治能量的富人阶层不同,底层群体受资源、能力等多种方面的束缚,底层群体呈现高度的分散化、碎片化和无组织化。在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受到阻塞后,底层群体中的大多数主要采用弱者的武器進行抗争——在公开场合中表现出对上层精英的服从,而在隐秘场合则以造谣、倒垃圾、剥树皮、举报等形式進行匿名化和细碎化的反抗。农民个体化的自助日常抗争形式避免了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但这种低姿态的反抗恰是与农民的社会结构最相适应的。仅有少数已经完全被甩出当前社会结构的村庄边缘人,才会以弱者身份作为武器進行无底线、无尊严的“耍赖”,与村庄上层精英進行直接面对面的斗争。
不过,底层群体虽然在抗争手段上细碎,但底层群体恰在公开或隐蔽的反抗部分宣泄了心中愤懑的情绪,释放了心中的“恶气”,而且相互激发并强化了阶层意识。底层群体虽未成为“自为的阶级”,但在大量细碎的无组织的“出气”中可能在未来逐渐形成“自在的阶级”,進而形成阶层之间的组织化对抗。在社会变迁和利益斗争加剧的情况下,阶层结构位置与集体行动可能发生紧密的关联。
综上所述,伴随农村经济分化的加剧,以及政治社会分化的高度重合,底层群体遭遇了阶层分化所诱发的笼罩性支配,凸显阶层分化下的“生活政治”,壹方面,上层精英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以实现其阶层的政治意志,另壹方面,底层群体则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表达進行抗争。然而,阶层的“生活政治”将贫与富、公与私的矛盾混杂在壹起,并未达成问题的实质解决。相反,这壹“泛政治化”的解决方式可能進壹步让问题滑向“强者压制”与“弱者反抗”的对立与冲突,并使冲突的内涵与外延无限扩大。
余论
中国农村的社会阶层分化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已不仅在经济、政治领域表现为阶层之间的利益政治,而且辐射到社会领域,演化为社会心理层面的情绪对立,形成阶层间的“生活政治”。由于上层精英的阶层化意识较其他阶层更为突出,并形成了如孙立平所言的“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的社会形态,这决定了绝大多数普通村民无法依靠个人力量与上层精英進行斗争或博弈,未来壹段时间内,村庄仍可维持表面的社会秩序稳定。但是,阶层之间的利益、权力与地位的愈发失衡乃至对立,村庄社会中的“气场”便会扩大,壹旦出现导火索,便可能出现井喷式的爆发,这为新时期的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提出重大挑战。如何从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重构阶层结构与关系,实现阶层间的政治整合和社会整合是实现阶层社会有效治理的基础。
在学界,通常认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阶层分化之后所型塑的壹种理想社会形态,庞大的中产阶级被假定为具有对社会贫富分化较强调节功能和对社会利益冲突较强的缓冲功能。这壹理论假设的前提首先是具备庞大的中产阶层,其次是中产阶层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当前,中国的农村社会呈现的贫富分化,并未出现明显意义上的中产阶层或中间阶层,普通阶层和底层仍然占据村庄中的大多数。从调查经验来看,中产阶层因为具有中间性的结构位置而具备调解和缓冲的功能,这更多是基于壹种结构化的想象。恰恰从阶层关系来看,中间阶层也被激烈的社会竞争裹挟,在政治经济上都趋向于依附富裕阶层,甩离底层,从而难以发挥在基层治理中的“中间价值”。在这壹意义上,意图通过结构自发调整的形式消解阶层分化所产生的政治社会后果,不仅过程缓慢,而且未必能够实现。
鉴于此,民间力量对于缓和阶层分化所引发的社会阵痛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及时介入,促進阶层间的政治整合和社会整合。在政治整合层面,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在原本建立的均平化社会基础上的村民自治制度需要在阶层分化的背景下及时做出调整。
第壹,需要畅通群众的政治参与渠道和完善群众政治诉求的表达,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警惕富人主政背景下的寡头政治的生产。尤其要保障底层群体或弱势群体的政治权利,吸纳更多的普通民众参政议政,扩大党和政府执政的群众基础。
第二,建立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保护底层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实现不同阶层的共治共享。
第三,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不仅要在利益分配中形成规则,而且要在“人心”安抚中树立道义,如此方能化解阶层之间利益与情感交汇所形成的社会矛盾。
第四,在社会整合层面,要打破公共生活领域的消费异化,塑造乡风文明的社会,通过地方政府政策引导,村两委、村庄社会组织(如红白理事会、乡贤会等)落实和监督,在涉及村民生活的重大事项(如人情消费、酒席规格和规模、彩礼等)方面制定基本标准,改变和抑制盲目攀比、无序竞争的社会不良风气,降低群众的生活压力,消除阶层竞争的紧张感和焦虑感,進而降低贫富分化所形成的相对剥夺感。
残害农村
作者 茆家升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彭湃毛泽东两位所谓“农民王”, 是终结中国数千年“乡村自治” 的始作俑者。他们以俄为师,在中国广袤农村,推行暴力革命,消灭私有制。对贫苦的乡村,做彻底的剥夺,不惜大量杀人。受害的首先是土地红利主要提供者,也是士绅文化的传承者,中小地主阶层。而延绵数千年的宗法制度,也被彻底摧毁。亿万农民失去生存的家园,和文化道德的依托,再加上异族的入侵,从此近百年的大动乱大灾难开始了!
彭湃本人的经历和其家族命运的跌宕起伏,更有其标本意义。
上世纪二十年代,彭氏发动海陆丰起义,成立中国第壹个苏维埃政权,先后以土地革命名义,大量杀人。大动乱曾迫使当地八分之壹人口,逃避粤港;六十年代被杀者后人,在文革期间,又以“革命委员会”名义,大量杀伤彭氏后人亲属!
暴力革命致使如此冤冤相报,还不该发人深省吗!
中国历来农耕立国。由于千年皇权不下县和绵延数千年的宗法制度与土地私有制形成的乡村自治状态,先民们过著自耕自给,远离皇权相对自由散漫的生活。几千年来,历经多次皇朝更叠的大动乱,战争、灾荒、瘟疫等种种劫难,先民们凭借脚下几亩薄田,几片山林,几畦菜地,和吃苦耐劳,艰辛发奋的精神,都坚强地生存、繁衍下来了。
但是,也因为几千年帝制的桎梏,儒家三纲五常的束缚,还有分散的单壹的小农经济,产量低,物资匮乏,缺乏竞争力。加上多年的固步自封,已与世界潮流脱节,直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保守的大门,被外强的坚船利炮轰开。古老的中华民族,才切身感受到危机的到来。
于是壹批批有识之士,在认真反思本国本民族种种积弊的同时,也纷纷走出国门,去见识滚滚前進的世界潮流。当然,纷纭繁杂的世界潮流之中,也是泥沙俱下、五颜六色,其中发光的不全是金子,嗓门大的不壹定就是真理。
果然,各种正说邪说正理歪理,都戴着各种面具,藏着各种野心祸心,打着各种旗号,涌進中华大地这块闭塞已久的土地上来了。中国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生态,被彻底终结,近百年来的大动荡也壹发而不可收了。
影响中国历史進程的,主要是两股思潮:壹是以英国工业革命、法国的人权宣言、美国的独立宣言,所带来的在器物、制度,和文化上的大变革,和由此行成的民主、科学、宪政、自由、平等、人权和市场经济的大潮,孙中山先生所说的“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主要就是指它们。认识它,接受它并在中国传播开来的代表人物有魏源王韬林则徐梁启超孙中山宋教仁蔡元培胡适等,当然也包括鼓吹‘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的陈独秀。
在这样的世界潮流推动下,近壹百多年来,中国发生两件变革性的大事:壹是由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数千年的帝制,成立了亚洲第壹个民主国家;壹是由胡适陈独秀蔡元培等发起的新文化运动,批判旧文化旧礼教旧制度,引進推广民主、科学,及自由、平等、人权等普适价值。
可惜,这股民主大潮,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在大陆中断了,以后只在偏居壹隅的台湾岛上,才有延续与发展。
其二就是发端于马克屎恩格斯合著《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所带来的红色大潮,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用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手段,砸烂旧世界,建立壹个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的新世界,要消灭私有制,包括剥夺农民和小工商业的资产;要和旧的传统做彻底决裂,甚至要破除婚姻和家庭的“束缚”,据说那样就可以到达人人都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极乐世界了。
今天来看别说这样的乌托邦是如何的荒唐与充满暴力血腥和灭绝人性,但其开始鼓吹的反剥削均贫富的主张,确实也蛊惑了壹批知识分子,愿意为它赴汤蹈火,甚至流血牺牲,从而也成就了壹些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其代表人物有陈独秀、李大钊、恽代英、肖楚女、夏明翰、彭湃等。
有两位人物,特别值得关注。就是共有“农民王”头衔的彭湃和毛泽东了。他俩应该是终结中国乡村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政治生态的始作俑者,是在中国广袤乡村推行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和消灭私有制最有力的鼓吹者和顽强的推行者。由此带来的乡村乾坤大颠倒,其后果是福兮?祸兮?他俩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农民的大救星,还是灾难连年的灾星?两位之间有何异同,历史应该如何理性客观地评价他们?
说来话长,还得从中共成立说起。
中国共产党1921年的成立大会, 是在共产国际派驻中国的代表,荷兰共产党员马林的主持下召开的。(据叶永烈先生文章,1921年10月4日下午2时,巡警突然包围了上海陈独秀住所,逮捕了陈独秀和夫人高君曼、壹大代表包惠僧、杨明斋、柯庆施,是马林花了保金500两白银,保五人出狱的。)
以后长时期中共只是共产国际壹个支部。共产国际有责任给中共支部以物质援助和理论指导,比如定期发放壹定数量的卢布,当然也就有了对中共指手画脚的种种权力,包括领导核心人员的组成,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等等。以后共产国际的驻中国代表如鲍罗廷、越飞,直到长征时的指挥官李德,都是中共头上的太上皇。不厘清这个事实,就不能理解中共的许多政策,为何和苏联惊人的-致。中共领导人都在说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当然也有个别不听话的,比如陈独秀,但很快被边缘化,直至开除出党。
但是,中共和苏共所走的路并不壹样,中共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路,也就是说中共是发动农村革命起家的。虽然中共早期也搞过夺取城市的斗争,比如南昌起义、两次攻打长沙、攻打赣州等,但因为都失败了,才决定革命从统治力量薄弱的地方,广袤的农村开始,即土地革命。
中共党史通常称1927---1937年为土地革命时期。其实这个时间,还可以提前,至少可以提前到1924年7月3日,即第-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农讲所)开学的日子。
虽说那时中共还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没有根据地,“打土豪,分田地” 还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农讲所”还是以国民政府的名义举办的,但我们只要重温壹下当时广州“农讲所”,和1927年3月成立的武昌“农讲所”里,所学习的科目,和因理论联系实际需要,而采取的革命行动,就能理解那短期培训班式的“讲习所”,在中共的革命史上,起到过怎样的指导作用。
如广州农讲所第壹届共有学员38人,其中共产党员和射秽主义青年团员20名,彭湃为主任。讲习所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开设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如《帝国主义》、《社会问题与射秽主义》、《中国史概要》、《中国农民问题》等,也开设军事训练课程,军训时间占1/3。此外还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中国农村的现状及问题。学生毕业后须回原地,从事当地的农民运动。
再看看武昌农讲所。1927年3月,毛泽东在董必武等支持和帮助下,创办了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招收了700多名学员。3月7日开课。4月4日,正式举行了开学典礼。农民运动讲习所的教职员中有恽代英、方志敏、彭湃、周以粟、夏明翰等。毛泽东亲自参加学员的讨论会,指导学员下乡调查,通过实践掌握革命的理论。
学员经过3个多月的学习和参加镇压麻城县地主武装红枪会的反革命暴乱,以及粉碎反动军官夏斗寅的武装叛乱的实际战斗,不仅学到了革命理论,而且得到了革命实践的锻炼。
1927年6月18日结业后,学员们响应“到农村去,实行农村大革命”的号召,奔赴农村从事农运工作,这些人后来绝大多数都成为革命的骨干,和老壹辈革命家。
这些骨干们可以是壹群人或十几个人,有时可以是壹个人几个人,走進本来是相对平静的农村。去干什么呢?去造反!具体点说就是:“打土豪,分田地。” 就是农村暴力革命,就是去终结在中国广袤乡村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的兴起, 就是这样起家的。以上提到的中共早期领导人, 有两个人最受注目。壹是广州农讲所第-期和第五期主任彭湃,另壹位当然是灵魂人物毛泽东了。他俩有-个共同的头衔:农民王!彭湃烈士1929年就死了,而毛泽东则主宰了中国人命运几十年。
今天,我们是否可以客观公正地评述两位农民王,特别是毛泽东,当年都干了些什么,当然是党史上明确写着的是,1927——1937年的土地革命,即由“打土豪,分田地”发轫的暴力革命,如暴力土改、消灭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等等。直到主要依靠农民的力量,夺取了全国政权。
然而未想到的是,在新政权里,帮助毛泽东打天下的农民们,却受到的伤害最大:从户籍制度分成农和非农,把亿万农民作为二等公民,圈死在农村里;再到经济政策上的产品价格剪刀差,把农产品价格压的很低;实行“统购统销”,剥夺农民土地产品的支配权;当然最严重的还是,以农业所谓射秽主义改造为名,强制推行农业合作化,小社、大社、直到政社合-的人民公社。亿万农民不仅失去了土地耕牛农具等所有生产资料,最后连活命口粮,也被以“反瞒产私分” 强行搜刮走。结果仅三面红旗-役,就饿死了三干多万老百姓,其中主要是农民。而这壹切罪恶的始作俑者,竟然都是号称“农民王”的毛泽东!
为什么会这样?是毛泽东背信弃义,建国后忘了帮助他打天下的农民兄弟,而致在农业政策上,出现的壹系列失误,酿成的恶果,还是毛泽东这个所谓农民王,从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起,就是虔诚的马列主义信徒,主观上就是认为它是终极真理,所以即使到农业合作化已彻底失败,大批农民被活活饿死,土地荒芜,百业雕零,乃至神洲陆沈,依然我行我素,顽冥不化,死不悔改,典型的古巴格瓦拉式的共产主义原教旨主义者?
毛泽东是否背信弃义,欺骗了帮他打天下的亿万农民,今天还有讨论价值吗?稍加回顾,仅从延安以毛为首建立边区政府起,看看毛们向国人,乃至国际舆论,由其喉舌《新华日报》为代表的白纸黑字公开声明,和毛本人回答中外记者的谈话,不都是信誓旦旦,壹再表明,我们决不搞壹党专政,要保障新闻自由,要军队国家化,要壹人壹票无记名氏的选举领导人,壹句话要实行美国式的民主。试问毛掌权之后,哪壹条实现了,遑论农民问题。
再说说毛是否为马克屎主义原教旨主义者,或曰毛是什么真正的马克屎主义者?那什么是所谓的马克屎主义的原教旨呢?在下草民是壹头雾水,壹窍不通。只知道这股红汤,流到那里,那里就是灾难、动乱、血腥!
也有人说毛本人并不读什么马列的书,壹生都鉆在中国的古藉线装书里,仅二十四史就读了多遍,此言不谬,已有毛圈点批注二十四史出版为证。那毛从古藉中都学到什么呢?对此毛倒襟怀坦白,公然鼓吹“天下苦秦久矣”的暴君秦始皇,还要“百代都行秦政事”, 还有就是赞赏并身体力行,以韩非、李斯、商鞅为代表的酷刑与阴谋诡计!壹国领袖竟然鼓吹这种封建糟粕,毛制下国人还有安稳的日子过吗?
从1924的“农讲所”开始,到1976年9月毛死掉,别问中共换了多少届领导人,从农村暴力革命的角度看,毛泽东是当之无愧的领袖群伦的壹号人物,始终站在舞台中心。也就是说中国农村问题,几乎全凭毛泽东主宰,而且数十年是壹根“红”线,贯穿到底的,并没有建国前后的区别。
或是说就中国农村的变革而言,不能说壹切功过是非,全由毛-人担当,比如大跃進时数千万农民被饿死,只追究毛的壹个人的罪责,固然是不公正的,但从已披露的史实看,毛泽东绝对是罪魁祸首,且怙恶不悛,到死也没有壹丝省悟。纵观其壹生,如中共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先生在中央四千人大会上所言,是古今以来中国第壹暴君! 对这样祸害中华民族至深至重的恶魔,只能永远把他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国人永远以此为戒!
毛给国人带来的灾难,对广袤乡村来说,归根结底还是土地问题。文前曾说土地是亿万乡民的命根子,也可以说是乡民们的保护神。我们中华民族能相对平静地绵延数千年,其中重要的壹条,就是土地私有制,和与此相关的“乡村自治”政治生态。只要亿万乡民固守着脚下属于自家的土地,恋恋不忘“落叶归根”,中国就乱不到哪里去。反之,广大乡民们壹旦失去了土地,就是失去了生存的根本,就是无根的浮萍,就是壹群失魂的浪人,那什么样意想不到的怪事坏事都会发生,包括自身受到侵犯和侵犯他人。
有人说土地私有应该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产品的支配权。其实本来没必要这么细分的。在属于我的土地上,我想种啥就种啥,想怎么种就怎么种,乃至土地想买想卖,都是我自家的事。至于种出来的庄稼,除了交公粮,当然归我所有。就像我开-家商店,买什么卖什么,是赚了还是亏了,当然也是我自己的事,除了纳税,资产也当然归我所有。会有什么问题吗?
未想到这些常识范围的事,在毛时代天翻地覆了。农业合作化愈演愈烈,农民们刚到手的土地证,未捂热就没了。壹句工商业改造,妳的商店工厂也没了。既然土地商店工厂都没了,还谈什么经营权和支配权?既然国家资源劳动成果和劳动者本身,都属于执政者,在领袖专政完成之后,财富劳力都成毛的私产。还有百姓的活路吗?出现饿殍遍地、经济衰退,乃至文化毁弃、道德沦丧,是必然的事。而这壹切都生发于消灭私有制和暴力革命。
应该承认,毛死后邓主政,实行改革开放,是历史的進步。就土地而言,宣布解散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即所谓“上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来都是自己的”,也就是可以理解为在土地产品分配权上,执政者向土地耕种者,作了壹些让步。
近年据说开了壹个大口子,农民有了土地经营权,政府向土地耕种者,发放了类似城市房产证的小本本。虽然它还不等于田契,还不是土地所有权,没有突破土地权属于国家的所谓红线,也算是时代的壹大進步了。進步大小都是好事,都比固步自封好,更比倒退好!这也是历史的必然。
说远了,再说说另壹位‘农民大王’彭湃的故事。
而另壹位被毛亲口封的什么“中国农民运动大王” 彭湃,他的遭际,他的大家族命运的跌宕起伏,则给了我们有关农民运动,更多的信息,甚至可以说,对他的反思,有着标本意义。
彭湃的身世与毛泽东大不壹样。毛只是壹个出身于小地主家庭,却不安心务农,也不认真读书,只是壹个游走在城乡之间的边缘人物。彭湃则出身于大地主,或曰名门旺族,自幼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及长留学日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曾是基督教徒,后受俄国十月革影响,信奉马列主义,归国后积极从事农民运动,从理论到实践都有重大影响,是国共合作期间,国民党政权创办的农讲所的创始人,又是重要的理论教员。
应该说彭湃对马列主义的信奉是真诚的,他归国后的所作所为,都是他的主观行为,并非受他人蛊惑。
彭1921年夏回国时,曾被主政广东的陈炯明任命为海丰县教育局长,后辞去。1923年发动农民运动,任农会会长。农会会员达两万户十万人,后农会快速发展至全省,彭任省农会会长。后因利益矛盾与灾情,陈炯明下令解散农会,农会骨干转入地下,彭湃投反陈炯明的孙中山。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部分势力在上海开始清党,捕杀中共成员,并成立南京国民政府,与武汉国民政府对立,史称“四壹二政变”、“宁汉分裂”。彭湃时任武汉国民政府中华全国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兼秘书长,被南京国民政府通缉(《国民政府通缉共产党首要令》)。 4月底,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彭湃当选中央委员。7月2日,汪精卫武汉政府宣布解散共产党机关。国共分裂后,彭湃参与领导了南昌起义。
1927年10月,彭湃发动海陆丰暴动,占领海丰、陆丰两县,发动、组织农民,成立农会,彭湃当众烧毁自家祖传田契,将自己的农田分给农民无偿耕作,同时自己过著俭朴的农民生活。1927年11月21日,成立海陆丰工农兵苏维埃(工农兵民主)政府,为最早的中国苏维埃地方政权,形成割据势力。制订和颁布了“土地革命法规”,主张“壹切田地归农民”,实践“耕者有其田”。因“四壹二”清党开始的“白色恐怖”地主得势时采用恐怖手段滥杀农民、农会成员,而当地农民复仇时则以牙还牙也采取恐怖的方式折磨虐杀反对者。
彭当时的职务是“中国共产党东江地区特委书记”。苏维埃政权里的共产党员有85%是当地农民,2.3%是知识分子,这些知识分子行使大部分政治权力,而他们同时严格受到“东特”的控制。目前没有史料证明彭湃有过试图阻止屠杀的行为。1928年2月29日,苏维埃政权被政府军击溃,彭湃率领残部撤至大南山地区。
1928年7月,彭湃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底任中共中央农委书记兼江苏省军委书记。1929年8月24日,由于军委秘书白鑫的出卖,彭湃、杨殷、颜昌颐、邢士贞、张际春5人在上海公共租界新闸路经远里白鑫家中举行江苏省军委会议时被捕。彭湃在狱中屡遭酷刑,拒屈,8月30日被国民政府淞沪警备司令部秘密枪杀于上海龙华刑场。
以上是摘录于维基百科的彭湃词条,应该是信史。
早年他是出于信仰抛弃财产而投身革命,以后历经磨难,依然革命意志坚定,九死未悔。直至被叛徒出卖被捕,狱中屡遭酷刑,坚贞不屈,终遭杀害,年仅32岁。表明中共早期的领导人彭湃烈士是革命的壹生,是光辉的壹生。
但是,彭湃烈士革命的壹生,还告诉我们壹些什么呢?本着寻求历史的真实,和对烈士的事业,尤其是他这位“农民运动大王”所从事的农民运动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不为烈士讳,彭式的农民运动,总体来说,和毛泽东壹样是失败的,它并没有给他那个国中之国的海陆丰苏维埃政权的子民们,带来幸福安康和富足。由于延绵数千年乡村相对平静的“乡村自治”的局面被彻底打破,带来的是相互仇恨和杀戮,是动乱逃亡,以致“40万人口的海陆丰地区,有超过5万名民众逃离到香港、广州避祸。
此乃为何?是有悖于彭湃投身革命的初衷,还是他也奉行的是从马克屎到列宁斯大林,倡导的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消灭私有制的歪理邪说?网上有材料表明,应该是后者,即海陆丰的农民运动,是暴力革命的后果!
至于施行过怎样的暴力?造成怎样的恶果?网上还有壹篇题为“恐怖的海陆丰起义之革命纲领可供参考。下面是此纲领的要点:
壹籍国民党者杀。二,反土地革命者杀。三,曾任文武官员者杀。四,曾充民团警兵者杀。五,曾充反动政府机关差役伙夫者杀。六,壹切地主土豪者杀。七,讨租讨债者杀。八,还租还债者杀。九,藏匿契据者杀。十,立妾蓄婢者杀。十壹,不服征兵者杀。十二,当堪舆命卜者杀。十三,当巫婆媒婆者杀。十四,吸鸦片者杀。十五,惯作盗窃者杀。十六,盲目者杀。十七,疯癫者杀。十八,残废者杀。十九,老朽不能操作者杀。二十,信仰壹切宗教者杀。
也许事实并没有如此恐怖,但暴力革命地区八分之壹的人口,不得不逃难,即可反证暴力革命的残酷、暴虐和恐怖!而维基百科中的这壹句话,“目前没有史料证明彭湃有过试图阻止屠杀的行为” 说明彭湃对这样的恶果难辞其咎。
为了说明壹种歪理邪说带来灾难的广泛性,我们不妨再抄录壹段,1947年边区暴力土改时,农会公布的有关条例,来证明毛泽东、刘少奇氏的暴力土改,和彭湃的海陆丰起义,是壹脉相承的。
根据毛泽东著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指示“壹切权力归农会” 的精神,率先成立乡农会,农会贴出《告农民书》,前五款是:
1,地主阶级必须彻底打垮,不问大小地主,男女地主,本村外村地主,以及装穷的地主,化装的地主,大家都可以清算……大家要拿去斗,就可以拿去斗……不管他是怎样的人,大家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2,富农的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也必须消灭。富农多余的壹切财物,必须拿出来。罪大恶极的富农,大家要怎么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3,农民当中少数恶霸、敌伪爪牙和地主的狗腿子,大家要怎么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4,中农必须拿出多余的土地抽出来分。
5,雇农丶贫农,是实行平分土地最坚决分子。这些人当中,有小毛病,不能给他们戴上二流子丶傻瓜丶懒汉帽子。
《告农民书》最后强调:“共产党和毛主席都批准了咱们,有监督、审查、批评、处罚、表扬、教育的权利。” 人民法庭既然有政府的支持,那麽,我们可以斗争,可以处分,可以撤职。(见《晋绥日报》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认真分析壹下,两者有相同也有不同。海陆丰苏维埃时代还可以避难港粤,而晋绥土改则壹直延续到1949年之后了。当然,49年之后的海陆丰,农村问题上,和全国壹样,只能是亦步亦趋了。
未想到的是,上世纪1920年代,彭氏农村暴力革命所带来的相互仇恨和杀戮,居然会在40年后,文革时期竟风云再起!
1966年文革开始,海丰发生了反彭湃事件: 彭湃的堂侄彭科于1967年被斩首示众(涉案者文革后被追究法律责任);曾任海丰县长的彭湃三子彭洪从广州华南农学院水稻生态研究所被抓到海丰批斗,1968年遭残害致死;年近百岁的母亲周凤亦遭到批斗致伤并被捕入狱(周凤早在1956年赴京,即受到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人的接见,被誉为“革命母亲), 后经周恩来干预方获救。
就在彭家人在北京为营救周凤老人而奔波时,千里之外的海丰,“反彭”浪潮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史料记载,1967年,“反彭”分子扬言获得林彪“批示”,在海丰制造了血腥镇压和长达半月的围剿,100多名干部群众被杀害,800多人被打成残废或重伤,3000多人被打伤---
关于 彭湃之子彭洪被抓走批斗,曾失踪十年成谜,最后确定被害致死。网上有壹张贴子:
1968年9月1日晚,彭洪从牢房被押走。接着,紧挨着的公安局大楼内,响彻著吆喝、毒打、惨叫、呻吟的声音,持续至深夜。壹会儿安静后,杂乱、急促的脚步声又出现了。壹个老干部偷偷爬上窗口望出去,只见几个人用床板擡著不能动弹的彭洪,把他扔回关押的牢房。9月2日深夜,两个农民擡走了包裹着的彭洪尸体……1978年11月,为了查明彭洪的死因,工作组决定提棺验尸…
试问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对正宗的革命烈士,毛泽东御封的“农民运动大王”,中华大地第壹个苏维埃政权的缔造者,彭湃的家族,進行如此丧心病狂的迫害?而且还那麽“理直气壮”。四人帮垮台后,习仲勋主政广东时,在对彭氏血案平反过程中,还有人顶着不办,还扬言要上告中央?下面转壹个小贴子。
力排阻扰,习仲勋揭开“反彭”盖子
1978年,习仲勋主政广东后,随即揭开海丰反彭湃烈士事件的盖子。这年6月,省委四届壹次常委扩大会议進行整风,习仲勋提出,应为这起骇人听闻血案中的死难者平反昭雪。《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中记载了这样壹个细节:有人表示,对“反彭”事件中死难者,不能平反昭雪,否则就上告党中央。习仲勋勃然大怒,对这个“杀人有理”的家伙说:“妳要是不上告,妳就是王八蛋!”
彭氏血案终于在叶剑英、习仲勋等领导的直接干预下,获得了平反。但却并非如善良的人想象的那样,好人扬眉吐气了,坏人受到了严惩。对此网上也有壹个小贴子,谈到此事。
3200多人获平反 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
在彭家获平反昭雪后,陈平和儿女没有要求严惩迫害彭洪的凶手。彭伊娜说,当时国家百废待兴,我们家人壹致认为,要向前看。彭家冤案是“文革”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问题,不是个人的问题,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但是,党、国家、民族不可以忘却这段历史;我们所有经历过“文革”的人们,都应该自省和反思。
于1929年为革命被国民党杀害的彭湃,在九泉下或许不会想到:他的历史功绩曾壹度遭到篡改,他的骨肉也为之蒙难。今日前来瞻仰彭湃烈士的后辈,或许也并不了解这些。
既然实地采访的记者,都不谈此事,我们后来人还能说什么呢?但总是感到疑虑重重,它究竟是文革中的孤立事件,还是与40年前的海陆丰苏维埃成立时的相互厮杀,有某种关联?如果是前者,别说是对彭湃烈士的母亲和后人,即使是普通刑事案件,100多名干部群众被杀,800多名重伤残,3000多人受伤,亦是壹件极严重的事件,按常理那些涉案人员,在尔后的清理文革三种人活动中,必定会有相当多的案犯和作恶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可是我们在网上并未查到相关报道。更不可解的是,为何彭家后人等,在3200多人获平反后, 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只说“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吗?还是历史根源太深,抑或有些难言之隐?
其实仅“怨怨相报” 四字, 已经透露出很多信息了,起码表明它不是文革中孤立事件,而是积怨已久。而怨从何来?虽未见正式记载,但回顾历史,只能是40年前的暴力革命了。只能推测出,当年的滥施酷刑滥杀无辜,是极其严重的,仇怨经久积聚,等待时机,终于在文革中,据网载以“革命委员会”的名义,施行残酷的报复了。
行笔至此,我十分理解,也非常敬重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的宽容精神。我们中华民族是很讲恕道的,所谓仁者爱人。他们提出的“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无啻于天籁之音。是毛时代什么阶级斗争为纲,全社会成了壹架硕大无朋绞肉机年代,久违了的声音。但愿我的祖国,我的同胞能早日从人整人人吃人的噩梦中惊醒过来。同胞之间互敬互爱,共建美好的家园,应该不是奢望。无论现在中国存在的问题再多,都是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改革的方式解决的,都没有理由要回到阶级斗争为纲的恐怖年代,它带给中华民族的伤害太大太深太重了。
结语:“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是基于千年皇权不下县,土地私有和宗法制度的共同基础。数千年来它既保护了我们先民的生存权利,也限制了乡村的发展。在世界潮流的推动下,走向衰落直至消亡,是历史的必然。
但是,中国人的不幸,“乡村自治”的消亡,缘于马克屎列宁斯大林为代表的红色大潮的侵入,缘于在乡村党组织和政权机构的无远弗届。以彭湃毛泽东两位“农民王”为代表的极权者,竭力推行暴力革命、阶级斗争、消灭私有制,和与传统决裂,所带来的血雨腥风、杀戮、仇恨,和饿殍遍地、文化与道德的衰退。很多伤害是长久的,很难恢复的。
农村的处境
作者 王晓阳 写于 二零一六年
很多年前,在老家听来的真实的故事,就让我很震惊:壹位地主被批判,地点在他出钱捐助的小学的操场上,时间是1960年代。他当地主时盖的房子,依然是这个村最好的建筑;他盖的学校,依然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学校;再往外走,即便有更好的学校,那壹般也是其他地主修建的。同样的命运是:这些地主纷纷在自己修建的学校操场被批判。
这个地主是怎么死的?被批斗后,他走出学校,走到壹座小桥,这桥也是他出资修建的。他抬起那颗刚刚被按在地上踩得青肿的头颅,睁开模糊的双眼,看到夕阳西下,残阳如血。壹口真正的鲜血从他胸口涌出,大叫壹声,栽倒水中。我脑海总是幻想着这样壹副图景。与真实相比,能有多大差距吗?
任何壹个群体中都有好有坏,地主也不例外。而几十年前中国主流文化对地主的妖魔化可以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地富反坏右”中,地主不仅语序上排名第壹,其被妖魔化的程度,也是绝无仅有的。对此,我不想举太多著名例子了,大家可以看文章后附的那篇文章。
我想说的是:当年地主中的坏分子,即所谓恶霸,远远比农民中的坏分子,即所谓无赖贫农,要少得多。在那样的年代,多数地主都是有文化的,都是勤劳致富,多数贫农都是游手好闲所致。壹位朋友跟我讲过,他们家当年是地主,雇著很多长工。吃饭的时候,地主和长工先吃,然后才是地主家的女人和孩子吃。因为在那样的年代,劳动力是需要被尊重的。每到过年过节,不认字的农民会来地主家讨要对联,地主要自己贡献纸张笔墨,写好了送给农民。
壹种蛊惑性极强的口号从欧洲传到了中国,即西方那壹套。于是,煽动农民,抢劫地主。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了,现在已无法改变。如果大家从此过上平等的生活,也就算了。权当80年前的地主被牺牲了壹次,换来众生平等。(此处的平等,指的是财富结果平等,不是机会平等。80年前,机会是平等的。)
可惜,历史不是那样演绎的。80年后,我们又看到了新的地主。几个月前,我去北京某地,当我看到壹位村主任指著壹块又壹块土地说“这是我的,那是我的”之时,我无语;当看到这位新地主的豪宅类似欧洲领主的庄园时,我更加无语。类似的情况,这些年已经听到、看到了很多。
我始终不反对地主的出现,因为基本的经济学理论已经告诉我们,如果追求财富的机会相同,那麽,每个人的结果必定不同。那麽,80年来地主的变迁,仅仅是浪费了80年时间,现在我们又回到从前了吗?
可惜不是,从80年前旧地主到今天的新地主,其出现的原因、过程、结果是完全不同的——旧地主大多勤劳致富,新地主几乎全部是依靠与权力的勾结来攫取财富;旧地主造福乡里,新地主横行乡里,只是偶尔趾高气扬地施舍壹下。
如果仅仅是财富的不公平转移,倒也罢了。问题在于:新旧地主两重天,导致了中国乡村文化的破产,这才是要命的。
几千年来,中国总有壹些野心家打着奉天为民旗号,争权夺利,导致战乱,民不聊生。但是,中国几千年能够顺利延续,其中,乡绅文化是个重要原因。无论怎么战乱,以乡绅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他们始终勉力维持着各自所在地区的生态。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文化,基本以乡村文化为主题;乡村文化基本以乡绅文化为先進文化的代表。
当乡绅文化被彻底批倒批臭以后,中国的文化就彻底被官府垄断了,中国的政治生态与文化生态终于堕落到了壹个表面最强大、实际最脆弱的境地。新地主既然是与权力勾结所致,那麽,缺乏文化底蕴的他们,仅仅是壹群暴发户,他们对乡村生态非但没有任何有益的建设,反倒是无尽的破坏与摧残。
新旧地主的变迁,意味着生态彻底恶化,我们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承载实体,失去了祖先的佑护。
我们失去了乡村。 在我们失去的众多事物中,这仅仅是壹小部分。
农村的本质
作者 赵建华 写于 二零一九年
中国的未来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主导的发展过程,农民人口相对减少,农村社会相对缩小,农村進步并与城市融合是主要的具体内容。
中国农村问题为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内容之壹。中国农村问题主要可以以农民、农业及农村等诸方面入手。但根本的问题是农村现代化及城镇化的提高。以农村的缩窄和城市化的全面推進为根本。因对农村问题的关注,认识到尚有若干问题需要补充,以作为农村问题的补遗。
其壹,农民的结构与变迁。现在,中国农民已经有了较大的自由活动的空间,自由活动正在接近人口自由迁徙这个世界人口管理和人权保护的惯例。中国农民由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及异地就业的兴起,有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在结构是得到反映。农民人口,壹般认为农村出生、农村长大并将户籍落在农村的人口,农民人口即农业人口,这是壹个以往壹直使用的定义,至今尚未完全变化。从壹般的法理含义上讲,农村人口即农民,就是户籍在农村的人口。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农村人口与农民之间有差异。其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已经获得较大的自由空间,可以在异地,尤其是城镇地区就业及居住。这些人口的数量在今天已经非常大,占农村的人口总量不小,占城市人口的总量也不小,是城市实际人口(暂住或常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人口虽是农村人口,但不是农民。壹般的农民,则是生活在农村,以务农为主。在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农民均生活在农村,外出农村为法律和政策所禁止。农村人口100%生活在农村,允许外出打工和数量的增加是在80 年代以后,并与城市化進程同步。现在,中国经济发展進步迅速,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也是如此。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因此也有了巨大的变化。今日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壹,老年人口多。中国人口数量虽还处在惯性增长之中,而且中国农村的人口增长较城市要快壹些,但中国的农村人口结构问题中还是出现实际老龄化的趋势,这是中国农村人口中的首要特征。中国人口在全国范围内出现老龄化的趋势,农村当然也没有例外。中国农村人口老年人多的原因,壹方面是人口自然增长结构导致的老龄化,另壹方面,是大量年轻人口外出打工并长期居住在城镇,造成农村人口的实际的老龄化。中国农村人口外出打工者非常多,在农村外出打工者中,以年轻人为多,年轻人以其精力充沛、受教育程度高、技能掌握多、易于流动、乐于進取等等受到城镇异地的欢迎。这些人口在农村居住的时间越来越少,有的甚至成为城镇地区的常住人口。在90年代末以前,农村外出打工者还在逢年过节回家,而在本世纪以来,农村外出打工者成年累月在异地工作和生活已是非常普遍。中国的农村人口外出打工过程中,由于他们与当地社会的密切联系和易于融入以及城镇在接受外来人口中的政策的松动而从根本上脱离了农村生活。现在,农村老年人口的实际数量非常高,在江南壹带的农村,最突出的就是老年人口多。其二,青少年人口多。与老年人口相比,青少年人口数量的比例稍微低壹点。农村青少年人口比例偏高的原因如出壹辙。农村因为大量的外出打工的青壮年人口而出现大量的留守少年儿童,这些人口不能随父母外出,只能留在农村,在农村生活和学习。其三,就是青壮年人口的数量比例较低,留在农村的青壮年人口,大多数是文化程度较低、缺少手艺与技能的原因,不外出打工,而在农村当地务农或就业,这些人口就是现在主要的农民人口,是农村当地的精壮劳动力,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这些人口的数量现在越来越少。现在,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的这种情况还会進壹步加剧,其最严重的后果是老年人口和青少年人口的养老、社保及教育等问题。
其二,农村人口素质问题。农村人口素质就是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教育水平的含义是相当广泛的。首先,是科学文化素质问题,即壹般的所谓受教育程度。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及高级中学与职业教育都在不断的发展巩固中,农村人口的素质处在不断的提高之中。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壹直这样的轨道上。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相对较快的,速度和程度甚至超越城镇人口。这有利于农村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化的推進。其次,政治法律素质问题。在农村人口中,包括长年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和长年外出打工的人口,政治法律素质的提高参差不齐,有接触社会现实及国家政策较多而获得较好的政治法律素质的人口,也有农村社会媒体的教育和宣传水平较低而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相对较低的人口,更要接受正规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机会少而造成政治法律素质较低的人口。中国正在走向射秽主义的法治和射秽主义的民主,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显得极为重要。其欠缺就意味着社会适应和社会生存能力的欠缺。未来农村发展,农村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的提高是人口素质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内容。中国农村人口素质出现了大幅度的提高,这是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同样重要的進步。其中的根本原因有两个。壹个是农村社会的教育程度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另壹个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融入城乡壹体的全国的化的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平等抉择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再次,农村人口的素质在不断提高并减少与城市人口素质的差异的同时,还是存在农村人口的素质相对落后于城市人口的素质的问题。农村人口素质有待于提高。在现在的城乡教育体制的基础上施行必要的改革,农村人口的素质即可以在此基础上有巨大的進步,可以逐步达到城镇的人口的水平。今后的农村发展,还将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领域,中国农村的人口的素质的提高也将是壹个重要问题,中国的农民的素质问题还将是中国人口政策和农村政策的关键。
其三,农民教育问题。教育是国家发达和社会進步的根本大计。中国农民素质的提高和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要以教育为根本。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的取得以及今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尤其是以工业化和城市化推动农村现代化和城乡壹体化進程,中国农民的教育问题更显突出。中国农民的教育问题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了重大的進步,从根本上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和农村的進步。当前,中国农民的教育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需要着力解决。壹,学龄人口的教育水准的提高。农村绝大多数的学龄人口在接受国家的国民教育。在小学、中学阶段,农村享受国民义务教育,农村人口的入学率已经普遍提高,农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大为提高。但在学龄前及高中以上阶段等人口中,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机会和程度比较低,有待于大力提高。其二,社会教育的重视与展开。农村地区,地广人稀,教育基础设施及师资力量分散而薄弱,与城市地区相比,差异巨大。在社会教育方面,尤为严重。要提高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和人口素质,必须重视和展开社会教育。壹方面,农村地区可以举办无形或有形的社会教育,以就地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另壹方面,可以开放城市的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输送社会教育。现在,城乡之间的交通、通讯及人员交流十分频繁,展开城乡联系及壹体化教育十分有利。三,国家在农村教育中的支出的增加及收费的废止。中国农村,绝大多数是地广人稀的零星部落式据点,生产作业和生活方式落后。农村发展并不是以此种落后的方式取胜,而是以人口素质的提高、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建设来实现進步与现代化。农村教育在此种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非凡。国家在农村教育中的支出需要增加,国家在农村的税收需要减少,这是国家的宏观手段。这些费用最终用于对农村教育的支付。如取消农业税、免除农村高中以下学生的学杂费、补偿农村学生高中以上和职业教育阶段的书本费等等。提高农民子弟从小学到大学的奖学金、助学金的标准。农村教育是百年大计,要常抓不懈。
其四,农民生活问题。农民成为中国社会经济中的壹个特殊阶层,有别于壹般的非农民(绝大多数的工人及干部),此种情形由来已久。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改革和建设首先从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人民公社解体开始,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改善也首先从农村开始,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发生巨大的变化。现在,农村社会和城市社会的相比,差距依然存在,有些方面还有差异扩大的趋势存在。农民生活问题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之壹。中国农民生活与城市居民生活差异总体有所下降。城市社会的交通、通讯、医疗、卫生以及自来水、排污等等基础设施无法向农村延伸,两者差异巨大。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等等因此受到直接制约。中国农民的基本生活包括衣食住行、娱乐等等方面需要大力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问题不但是中国农村的重大问题,而且也是中国社会的重大问题。农村生活问题的解决,壹方面,在于农村自身的改善和提高,如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另壹方面,在于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将农村人口聚集到城市,减少农村人口数量,撤并小乡村,减少乡村数量。农民生活的解决是中国的现代化的基本问题之壹。
其五,农民就业问题。中国农民阶层在全社会占50%左右的意见,这些人口的上来源主要在于其自身的劳动,其中包括年长的农村人口。中国农民的生存有着比城市人口更为艰辛的社会制度环境。中国农民在过去几十年里的巨大進步依赖于三个方面。第壹,是农村人民公社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解体以及分田到户承包责任制的落实,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粮食生产和副业生产立竿见影,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农村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解决了吃饭穿衣问题。第二,是农民异地打工。许多农村劳动力从低技术、低水平、低效率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到城市地区打工,挣到意想不到的钱,实现了致富之路。第三,是农村副业和乡镇企业的大发展。这壹方式介于农村联产承包和外出打工之间,是第三种的新的农村就业方式。这种方式,不但让农民可以适当从事农村劳动,以减少田地的荒芜,而且还可以就地发展工业,可以促進农村的工业化及减少城市就业压力,是壹种非常好的农村就业方式和农村生产方式。现在,农村及城市的面貌大为改善,农民就业问题的内外条件和环境大为改善。农民就业问题,不但是农民和农村问题的内容,而且也是城市社会的问题。其中,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城乡壹体的劳动力市场的初步形成,中国农民的就业已经处在市场的原则限制之下,政府行政限制已经较少。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就业的最大的限制就是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在自身的能力上面的差异。其次,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壹方面,是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另壹方面,是农民進城务工就业的现状和经历已经造就了新时代的新农民,农民就业在农民自身而言已经具备了市场适应和竞择能力。当然,国家政策,尤其是城乡壹体的政策,为农民就业打开了广阔的市场。中国农村相对落后,这种落后相对体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而中国的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则以中国的农民的就业政策为根本途径。这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放在根本位置。农民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民的国民化。
其六,农村社保问题。中国农村社会处在变革过程中,这种变革是制度的改革和社会的变革,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然之路。中国的农村,虽然东西南北中的区域差异巨大,但存在异地同构的基本特征。农村的富裕的根本出路大致相同,即农村联产承包,农民外出打工,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等等。目前而言,大致的情形相同。现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進入壹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农村社会相对较为滞后壹点。但从中国农村的本身来看,也存在飞跃性的发展。这可以从中国沿海绝大多数的城市的巨大数量的外来工人的情形可以看出。中国外来工人的主体就是农民,即农民工。这些农民具有较高的收入和较高的生活水平,还有养家糊口的能力。这个人口数量约在3亿左右,这个人口数量应放在农村人口的总体中,用来衡量农村的社会经济现状,除非这些人口完全脱离农村,進入城镇上体系。目前,中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正在催生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中,农村相对受到忽视。中国农村人口众多,深刻影响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進步。因此,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将农村包含在内。中国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壹个复杂的问题,其中的影响和制约因素包括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农村管理水平、农民积极性等问题。
其七,农村规划问题。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长期受到国家政策的深刻影响和控制。在人民公社期间,中国农村完全是纯粹的计划经济和集体劳动,社会控制相当严密,农村和农民完全在国家计划和指令下生产与生活。农村的巨变始于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人民公社的解体,壹方面,生产关系得到调整,计划经济和集体劳动完全改变,农民从桎梏中解放出来,另壹方面,生产力得到解放,经济和生产水平快速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农村开始发生革命性的深刻变化。现在,中国农村在中国城乡社会经济中长期的快速发展后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和進步。这些進步主要表现在农村的不断富裕、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农民就业定居的不断提高及农村生活水平不断進步等等诸多方面。农村的進步是全面的。但是,就目前而言,中国农村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与其他涉及农民的焦点问题壹样,均对中国农村及农村中国城乡的整体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其中之壹,就是农村的规划问题。
在中国,规划受到重视亦在八十年代以后。在八十年代以前,规划因各种因素出现过停顿。八十年代以后,市场经济的改革与建设步步为营、步步前進,规划也成为其中的壹个核心,受到重视。在城市城市发展过程中,规划被称为龙头。现在,中国城市化及城市发展过程中,规划受到重视,科学合理和经济主导的规划得到广泛应用。规划的质量从八十年代以来壹直在提高之中。这其中,壹方面,规划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另壹方面,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再者就是社会的全面开放。
中国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壹个重要内容,就地域而言,比城市广阔,就人口而言,比城市人口多,就资源和环境而言,农村也有其重要意义。农村需要有城市壹样的重要的规划。目前,中国农村,因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带动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根源并不是国家对农村的投入所产生的,而是中国城市经济发展与工业化、城市化省被动带动的,中国的农村富裕来源于农民進城打工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这种背景之下,农民的富裕和农村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其中,农村的无序的发展成为引人注目的问题。这种发展,浪费土地,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影响人居,极为不科学和低效率。究其根源,就是农村规划的欠缺和落后。
农村是零星的居民定居点,往往是几百人壹家。在空间上,不易展开大规模的规划,既有的规划也往往得不到落实,即使落实的规划也得不到良好的效果。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就有不少的乡镇规划、村镇规划,但由于指导思想陈旧,多半是壹些非常低水平、陈旧的指导思想,根本未把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及城乡壹体发展的大背景吃透。因此,农村规划成功者较少。
农村迈向现代化是中国社会的必由之路,壹方面,农村的人口肯定会不断较少,农村的居住点的形态也会不断地变化,另壹方面,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也会逐步与城市接近。农村社会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在内的人居环境也必须是与城市接近的。实质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壹体化规划和壹体化发展。农村以其特殊的自然环境及人居特点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在规划上肯定会有壹定的特殊的要求。中国的农村社会,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有许多的差异,但在人居分散、经济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等等方面却有共同点。
中国农村规划,首先,要放在城乡壹体的统壹规划之中,城乡壹体的规划是国土规划、经济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文化科技规划等的综合规划,全国壹盘棋要包括城乡壹盘棋这壹因素。其次,农村规划要放在工业化、城市化不断進步之中考量,农村的社会缩窄、农村的村庄合并等等超前发展。其三,农村规划针对的是人,以人的标准衡量城镇规划,也同样以人的标准来衡量乡村规划,乡村规划以人为本,城乡规划在人的层面上统壹。
其八,农村管理问题。中国农村发展的诸多问题之中。农村的管理问题也是较为突出、较为尖锐的问题之壹。中国农村长期以来是低生产率水平、低素质人口、低生活水平的结合地,农村实际上成为中国的落后之地。在今天,中国的经济取得巨大的发展,社会進步巨大,农民生活大变样,农村获得长足的進步。但与城市相比,落后依旧。中国农村落后是全面的,物质落后不必说,非物质的落后也是相当突出,其中之壹的管理就是如此。
农村的管理,大者就是国家对农村的管理,即国家的行政管理。以中国的特殊的现状而言,还包括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农村的管理和控制。小者就是农村社会本身的管理,即农村社区的管理。现在,中国国家法定的行政管理的最低层级是乡镇壹级,村壹级则没有正式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村壹级的管理有自治和乡镇代管。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则由村壹级开始,壹般的村庄均设有村党支部,村党支部的权威要高于村民自治委员会,即党支部的权力大。目前,农村的社区管理机构是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由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工作。这个村委会负责村壹级的自治管理,并向乡镇壹级机构负责。村委会壹级的领导人有壹定的工资收入,但并不太多,他们壹般另有兼职。村的党支部是书记负责制,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
现在,村党支部加上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劳动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已举办建成。这种领导结构在农村的管理中,有不少成功之处,应予肯定。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农村管理工作还有待于大力提高。
首先,是农村领导制度的法制化,要制定规范、详细的村镇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做到事事有法、处处有法。同时,要将法律教育、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
其次,要精简乡村领导机构的人员。现在,乡镇壹级的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非常多,要全面地撤并与精简,做到精确高效。村壹级,党政两套班子及其辅助人员在内,数量也相当可观,也需要進行必要的精简。村壹级的组织,以社区管理为目标,不以行政管理我目标。中国的乡镇和村两级的机构可以在面向社会和市场,以服务为目的,以精确和效率为追求目标,首先落实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
再次,要全面公开村务,将乡镇和村壹级的政府机构处在公开和透明状态,随时注意接纳社会和群众意见,随时可以接受检查、接受批评,问责制、罢免制切实落实。
其九,农村市场问题。中国是壹个射秽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制度自八十年代以来,得到逐步的建设,从原来的壹大二公的射秽主义计划经济和国家管制经济慢慢转轨自由竞争和法治规范的市场经济,期间,中国逐步建立了全国城乡壹体的射秽主义市场。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建设还在不断的先進之中,中国的农村作为中国市场的壹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和改革中得以发展。
中国农村的市场,由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素质、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还有许多缺陷,与城市地区相比,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比,与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均有较大的差距。中国农村需要進行市场建设。
中国农村的市场,壹方面,是农村产品及乡镇工业品進入并交易的场所,另壹方面,也是农民進入并交易的场所,于农村而言,与城市而言,农村市场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农村的广阔的地域及中国农民庞大的数量,决定中国农村市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国农村市场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首先,是中国农村市场管理问题。市场管理是壹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健全、合理的法规,要有切实可行的政策,要有科学的手段和发达的技术,要有训练有素、敢负责任的管理者队伍。现在,许多农村地区,假冒伪劣泛滥,投机取巧泛滥。其中,中国农村市场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尤为严重,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需要引起国家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其次,是中国农村市场建设问题。市场经济的有形目标就是市场,市场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市场经济的建设不但是经济发展的动力,而且也是生活進步的源泉。中国射秽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市场建设尤其是城乡壹体的市场建设是壹个关键。再次,中国农村市场问题中,还有壹个农村如何利用要素市场的问题。由于要素市场具有技术规范、资源精粹密集的特点,要素市场的主体必定在城市,但以城市为基准和中心的要素市场必须延伸和服务于农村市场。中国农村市场的全面规范建设和管理是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壹,有着国家发展的战略意义,这不但是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壹体化的必要,而且也是农村与城市社会壹体化的必要。
其十,农村基础设施。中国农村是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区域和社会生活進步的区域,中国农村的落后是壹个综合现象,是经济发展、人口素质及基础设施等等诸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中国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硬的和软的,有形的和无形的。目前,中国农村的基础设施是全面落后于城镇社会,这是社会经济落后的产物。在壹般的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使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大致处在同壹水平之上。城市地区仅有某些地方优于农村地区。总体而言,城市与乡村的基础设施都需要大力发展。中国的未来发展必然会赶上当前的世界先進水平,乡村地区的城市化和城乡壹体化发展也将是必然的,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发展与城市壹样重要。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中,尤以交通、通讯、能源、给排水等为重要。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的交通和通讯已经有了长足的提高尤其是通讯,农村地区与城市的差距已经相当小,而在能源等方面的差距,还是比较大。
农村基础设施的提高是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的必要内容,也是中国现代化的必要内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壹方面,需要全面满足农村社会的需要,使农村社会的生活水准因基础设施的改善而全面提高,当然,农村地区也会因基础设施的改善而促進经济发展。另壹方面,也要全面考虑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要付出的巨大的成本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所能够带来的巨大效益,要将农村的分散、零星率先通过集村并镇及城镇化進行解决,以求科学、合理地進行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其十壹,农村资源问题。中国农村有着丰富的资源,也是农村的优势和特点所在。中国农村的资源,从广义上讲,可以分成两大类,即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就是农村劳动力,中国有近7亿农民,其中,劳动力在四五亿之间,这是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库。由于中国农村人口生活低水平等原因,中国农村劳动力具有非常低廉价格的特点。中国农村劳动力价格低廉是中国在全球社会中最大的竞争优势。中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外贸出口的增长,都有赖于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的竞争优势。中国廉价劳动力的源头在农村。中国未来发展,还是以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充分的价值实现为基础,廉价劳动力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源泉。中国农村的自然资源主要是耕地和牧场等等土地资源,直接由农民经营。矿产资源、石油天然气等属于国家所有、国家经营,与农民没有关系。在农村的耕地和牧场等资源是中国农民的立足之本,是赖以生存的资本。就目前农村而言,耕地和牧场等资源存在着浪费、破坏等不良状况,其中的原因,有与农村生产方式落后、管理水平落后等原因。在江南的某些地区,存在土地荒芜、土地被城市化所侵占等状况,而在西北等地区则存在大量的牧业过渡发展导致草原沙化等恶劣情形。这些情形对农村地区的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均有极大的破坏作用。是中国社会经济和现代化進程中的巨大障碍。
中国农村资源问题,即人力资源而言,主要是积极提高素质,使劳动力的价值不断提高,在国际国内的竞争中发挥出色的作用。中国劳动力低廉的深层次原因,就是劳动力素质在当前的科技发展主导下的工业社会中显得低下。许多产业需要有高级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而中国缺乏这样的科技和管理人才,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尤其显得突出。因此,中国的许多高科技和资金密集产业无法取得竞争优势,无法形成世界优势。中国在世界工厂的建设中,在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的低廉优势的同时,要全面着力提高中国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中国农村劳动力不但低廉,而且丰富。中国农村存在劳动力的过剩。在中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充分消化和利益劳动力是壹个根本性的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是中国农村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中国农村的土地资源对自然资源的出路,在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壹方面,要充分地实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新情况,制定新战略,如更加十分珍惜和保护受破坏的农村资源,以做到长久的资源可持续开采利用。
其十二,农村环境问题。中国农村的发展依地域而言,有巨大的差异。中国农村的发展给中国的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生活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农村面貌大变。中国农村的发展也给中国农村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其中,中国农村的环境问题是显得最为突出的壹个。
中国农村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第壹,是农村生活垃圾。当前农村,农民外出就业和居住颇多,长年常住农村的人口大为减少,但是农村生活垃圾却比以往更多了。究其原因,壹方面,是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量的日用消费品转向采购,垃圾不断增加,这与以往的农村人口众多但消费品缺乏、生活垃圾少不同。农村的人口减少不及农村的生活垃圾的增加。另壹方面,是农村的有机肥料的减少和无机肥料的增加,农村的生活垃圾许多并不像以往那样转化为肥料,而是转化为垃圾,放置于农村的许多角落,长年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置。第二,是农村的乡镇企业及城市工业所排出的污物,这些污物给农村造成恶劣的环境污染,许多无法因垃圾处理设备的运用而得到解决,农村污染因此有加重之势。第三,农村破旧房屋等原来的生产、生活用品的放弃,是介于生活和生产垃圾之间的垃圾。在农村,清污、除污、排污的条件颇差,环境问题十分严重,给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中国环境问题是未来中国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之壹,解决此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管理和技术以及资本的投入。壹方面,要从污染的源头上解决问题,即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工业垃圾等集中排放、集中清洁,另壹方面,要将现在的污染地進行综合治理,清污、除污、排污,清洁环境,美化环境。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解决环境问题,不但迫切,而且长远。
其十三,中国农村的房产资源问题。中国农村自八十年代以来,发生了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经济发展、社会進步、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其中,最具有标志性的是农村的房产。中国农村,在八十年代以前,几乎没有多少的变化,尤其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房子。在八十年代以前,房子造得很少,造的多半是壹些堆放杂物和圈养畜牲的小屋。而在八十年代,尤其是九十年代,中国农村的房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新房拔地而起。原来的农村面貌壹下子大变样。新房子壹般比老房子要好,在房子的面积、房子的造型、舒适度、实用性等等均有明显的提高。其原因,壹方面,在于农民外出打工或参加乡镇企业工作后的收入,有大量的剩余资金用于房子的建设。另壹方面,是国家在农村建设给予的必要的支持,主要是房子建设的宅基地的审批的放松和低廉价格。现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农村,房产资源充裕以及房产空置是十分突出的,许多地方已经成为壹种非常突出的资源浪费现象。这在富裕的沿海城镇郊区农村显得尤为突出。
任何科学合理处理农村房产资源问题是今后中国农村以及整个中国社会的壹个重要问题。壹方面,大量空置农村房产的资源浪费和资源破坏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和中国全社会的大问题。农村的房产,新旧房子在壹起,人均而言,已经大大超标。许多地区,在新房子建设的同时,并没有将原来的旧房子拆除,新旧房子在壹起,完全超出人们的实际需要,房子过剩成为突出问题。房子过剩,带来诸多问题。首先,是资源浪费问题,其次,是未有人居住的房子的寿命会相对较低,再次,大量的土地占用,变相闲置,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另壹方面,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中国农村人口進城就业居住的趋势还将不断的持续下去,中国农村人口减少的趋势还将保持。中国农村的房产的过剩也会持续不断的加剧,这是中国农村必须着力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以目前的情况而言,科学合理地处理农村房产资源的空置与浪费的方式就是将农村房产推向市场,使农村房产成为商品,任其流通和流转。壹方面,可以在市场中获得壹个房产的合理价格,另壹方面,可以在市场中流转房产,使房产流转起来,不但可以解决农村房子的空置和浪费,而且可以解决市场上的房子的需要者。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已逾二三十年,许多商品已经市场化,仅有农村房产这样少数的大宗物件尚不可以流通,这是极不妥当的。农村房产流通后,农村房产即成为商品,成为市场上有形的价值物,农村房产的新陈代谢即纳入中国市场的宏观范畴,是中国未来农村市场经济、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必要的举措。
要实现中国住房的流通,有两个方面的基本问题需要解决,壹个是农村房产土地价格的市场化,即农村现有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完全商品化并附着于工业化之上。壹个是农村人口户籍登记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即买房者落户的自由,以及农村买房者户口進出的自由。农村房产流转需要中国户籍制度的配套。
实现农村房产流通及户籍开放后,农村纳入中国城乡壹体的社会体系,农村即成为开放的系统,不再封闭和愚昧,农村社会改革大为進步。这是壹项必须及时实行的农村政策。同时,落实此项政策后,中国农村的财富会得到真正体现,中国农村的富裕度会上升,是调整目前城乡、工农贫富差异的佳策。
其十四,农村工业化问题。中国在八十年代发展了乡镇企业,这是中国八十年代工业化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之壹。乡镇企业及其低技术、劳动密集、产品价廉物美等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八十年代初,成为中国农村工业化的潮流,在当时的农村是十分有益的。但在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后的今日农村,乡镇企业已经不再像以往那样有影响,农村工业化出现了问题。农村工业化有诸多弊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壹,技术落后。在农村地区,劳动力素质较低,发展工业仅能够发展壹些劳动密集型、技术水平低、资金需求少的小工业,其效率和水平均相当低。其二,污染高。工业发展带来的废物不可避免地遗弃在农村地区,而农村地区又缺乏环保的发展乡镇企业技术和产业,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其三,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通讯等在内,相对落后,不适应工业化所要求的标准,阻碍工业发展和效率取得。至此,中国农村的工业化问题不能像以往那样就地解决,而是应该放在农村地区的城市化的框架下发展,中国农村地区的工业化要以制造业产业集中化形式出现,即以制造业基地、产业基地、开发区等等形式出现。实质上是壹种大规模的产业化、工业化并与城市化结合来实现农村的工业化。这是壹些发达国家走过的惯常之路。
其十五,农村农业问题。中国是初步工业化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农业正在工业化。中国农业在GDP中的含量已经非常低。中国农村的未来发展,农业作为产业分量而言,并不是壹个主要的问题。中国农村的发展未来,壹个是人居的现代化,另壹个是人口的城镇集中化,农村将是壹个人居现代化的形态的地方。农业问题是壹个集约化和工业化的问题,农村提供广阔的土地资源和水利资源。农业以科技和管理及资金投入为发展动力,农业就业者是技术人员,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或农村人口。目前,中国农村农业零碎经营者颇多,这是中国联产到户、个体经营的延续,但是,这已经非常不适应现代社会和现代农业的需要。壹方面,是农村因此经济效率低下,农民因此不得继续富裕和发达,另壹方面,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面前,其比率日小,日益被边缘化。中国农村的农业也需放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中,以工业化和城市化来推动。农业以科技、解约、管理、人才和资金来推动。中国农业是壹个工业化发展的问题,是壹个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而不是农村问题。农村现代化的问题,与其说是壹个农村问题,不如说是壹个城市化的问题。实质而言,城市出发解决农业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更能够养活农民及非农民,而以农村出发解决农业问题,则是农村本身的问题,仅能够解决农民的温饱及其小康问题。农业产业问题要把握农业占据国民经济壹定比例的工业化国家的指标,中国也须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其十六,中国农村社区建设与有效管理问题。中国农村有中国共产党和村民委员会双重领导,即党政共同领导,村委会受到村党支部领导,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分别由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其中,村党支部由两级民主集中制选举产生,党员大会选举村党支部委员,委员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在壹般的村里,村由若干个村民小组组成,由组长领导,组长有村民直选或指定。大的村成立党总支,党总支与村支部壹样,是党的基础组织。这样党政两套班子管理村事务并向上负责。与以前人民公社相比,村党支部两套班子的领导和控制力远为减少,许多地方几近松散状态。村党政领导与以往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均有选举措施,大致代表基础民意,这与以往的上级任命和虚拟选举相比,進步很大。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的领导职能较为公开,村务公开成为常规。再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从以往的控制转向服务,面向村民,为村民服务的意识深入到两套班子成员之中。当然,并不排除壹些村领导的徇私枉法和贪赃枉法的情形。农村党政两套班子的领导的進步是中国农村進步和发展的重要成果。
目前,农村社会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之下发生著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以经济发展、社会進步和人口素质提高为动力的,农村社会的领导和管理也随之突出许多变革的要求。其中,现代社会的社区建设与社会管理是在现在农村控制和管理的新模式。其特点包括,壹,社区建设更加注重人的因素。以农村社区的村民为本施行社区建设和管理。二,社区建设注重服务意识,以提供各种服务为目的,以满足村民的需要为目的。三,社区建设和管理注重低成本和高效率,以义务为主,收费为次,较现在的两套领导班子的运作费用低得多。这是壹种现代意义的小区管理模式。四,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以公共服务和自愿为原则。不强制于人,不压制人,是以人的自由和自愿为原则的。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是壹种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六,社区建设和管理是壹种公开透明的模式,管理者、服务者与其对象开放、互联、融为壹体。
毒害农村
作者 鸿路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宽甸县位于辽宁省东部山区长白山脉,山水清秀,民风淳朴。可是,壹提起几十年前的土改运动,便有人发出这样的感慨:“穷山恶水出刁民。”这是说“刮大风(土改)”那年,宽甸打死了很多人。当年,负责辽东土改运动的是中共元老陈云,包括协助其做此项工作的江华(最高法院院长)。然而,宽甸土改之真相到底如何,却如壹道紧闭的城门。但事情往往越是遮蔽,人们越是想探个究竟。终于,这段历史得到了真实的记载,即尚振生先生主编的《宽甸风雨录》,虽然,有些资料未能如实收录,但毕竟有助于对土改真相的了解。
宽甸县土改始于1946年6月初,贯彻中央发出的“五四指示”,即《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中共宽甸县委抽调干部组成土改工作团、工作队或工作组深入乡村开展土改运动。但犹如壹出戏的序幕,不到半年,国民党军進占宽甸(1946年11月2日),土改被迫中断。正如中共所宣传的那样——国民党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刚过半年便仓皇溃逃,中共壹举收回宽甸县城(1947年6月7日)。随之,土改的大戏又继续上演了。
6月中旬,中共宽甸县委组织工作队下乡,去各乡发动群众向地主“要粮要地”,即土改时农民分得的土地和粮食,国军進占之后,又被地主要了回去。工作队在各村组织“要粮委员会”,除此而外,还有“翻身委员会”、“翻身队”、“解放队”、“穷人头”、“农民党”等等,犹如雨后春笋。开始去地主家要地要粮的人,大都对于“要地”心有余悸,“担心要了地国民党再回来,白出力得不到粮食。”(引自《宽甸风雨录》,下同)所以,觉得以“要粮”为上策。“男女老少壹窝蜂,冒着雨到地主家要粮”,不给粮的就“牵牲口、拿东西,甚至拔锅,逼迫地主交出粮食”,甚至不交出粮食就要杀牛。但是也有的“地主把粮食藏起来,哭穷说苞米仓子是空的,没有粮食,要粮等秋后给”。由于,“群众不敢要地”,结果,“造成部分退出的土地荒芜或者抛弃”了。
六月初夏,小荷才露尖尖角,七月便是骄阳似火了。东北局发出了《关于挖财宝的指示》,随即全县转入“砍大树、挖财宝”的斗争,所谓砍大树,就是把地主斗倒,比如把树砍倒;挖财宝,又称挖底产、浮产,就是除了没收土地、牲畜而外,还要搜出地主家隐藏的家底财产,又叫“封产挖浮”。8月初,县委工作队在乡村举办训练班,培训了壹批骨干力量,掀起了斗争的热潮——大川头乡用下“请帖”开会的欺骗手段,将全乡地主、奸霸(当时用语,包括坏蛋)集合在圈场村小学校里,全部关押起来。由训练班每天拉出地主、坏蛋若干名批斗,次日打死3人,打伤30多人。由于壹窝蜂似的群殴,有的“翻身队”员被误伤,“区委书记李铁壹也挨了壹棍子”。
长甸乡对训练班的150多人進行“洗刷”(整肃),将三代之内有地富分子的人清除,留下了“根正苗红”的70人左右。然后,开展“封产挖浮”。“苏甸村组织13个贫农小组,闯進地主家斗了31户”。全乡14个村,逮捕300多人,村村都有拘留所,凡是地主每斗财物必分光。
下露河乡“训练班80多人壹同去地主家吃”,因为地主供不起这么多人的酒饭,便动手将东西查封,把人押起来。“马架子村群众将地主李某、石某家墓茔挖开,挖出块银牌子”。同时,“被斗的地主壹律赶到山上破屋里住,让他们开荒,要饭吃。给地主挂上牌子,见了群众站在远处弯腰脱帽,鞠躬问安……”虎山乡“太平村查封了27户,不管穷富只要是坏就斗争”。王某当过国兵,后参加共军,听说家里人被翻身队关押起来后,带着部队的信函回来要求释放家属,结果,被翻身队的捆绑起来,用乱石砸死。
桦树甸子村打死60多人。
中小学教师被“打死了32人,教师普遍被卸职,受到打击,认为
教师没有壹个好的”。(1948年10月“中共宽甸县委的工作总结”)
石湖沟乡“杨木杆子村(农会)邱会长将地主心挖出来咬著吃了。”……
在这场“大风暴”中,从县城到乡村,无论是种地的,还是经商的,或者是教书人,等等,说不清有多少人被抓、被关、被打、被杀,还有死于繈褓中的婴儿。
中共县委书记刘文伯说过“全县打死几千人”,以至“宽甸在全国解放区是最突出的了”。由此,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接着笔锋壹转:“但有近万人参军参战”,此时“辽东在久战之后急待补充兵员”(陈云)。江华曾言,“黄凯同志(曾任中共安东省组织部长)报告了参军热潮,陈云笑着说好啊!”(刘文伯《会议记录》1948年第壹本)在“打江山”人的眼里,打死几千人,换来近万人参军——损失是“最小最小最小”,成绩是“最大最大最大”。(林彪)中共不搞“和平土改”,而搞暴力土改,杀地主,分田地,让得到土地的农民“保田参军”,成为共产党源源不断的兵员。学者丁抒认为,毛泽东通过这种发动群众,夺回土地的办法,为了把农民吸引过来,武装起来,让农民手上也沾血,也跟地主对立起来,农民走投无路,只能跟着他走,此乃秘而不宣之目的。
宽甸县,人称“八山壹水半分田”,土地与山水相比显得寥若晨星。在这片珍贵的土地上,宽甸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复壹年,似乎已忘记了脚下的黑土地浸透著多少无辜者的鲜血,包括年轻人。
暴力土改
作者 季鹏 写于 二零一八年
总体看来,所有毛式运动都是罪恶的代名词,包括毛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和 “三大射秽主义改造运动”。它们本质上都是毛为实现其极权统治、彻底奴役全国人民而使出的分化瓦解、分而治之、杀鸡儆猴的把戏,其目的、本质与对敌斗争壹样,并无区别。
不过,从源头上看,从其罪恶的烈度、广度及后果的影响上看,为首却当推“土地改革”(简称土改,又称为“土地革命”)。然而偏偏这壹毛共制造的最大、最早、最恶劣、最残忍、最后害无穷的“运动之母”,却壹直没有受到清算,没有彻底平反昭雪和正本清源,如果不对毛式土改加以批判、清算,对毛主义的罪恶认识就是极不彻底,甚至弃本逐末的。今天,应该到了对这个罪恶之源進行彻底清算和反思的时候了。
壹、土改是毛和毛共制造的最大、最恶劣的冤案
中共搞的“土地革命”运动是在苏共的直接指使、指导下進行的。1923年5月,共产国际告诉中共:“只有把占中国大多数的农民,即小农吸引到运动中来,中国革命才能取得胜利。”“全部政策的中心问题就是农民问题。”指示中共“進行反对封建主义残余的农民土地革命。”后又多次批评中共的农民运动和土地革命不力(即不够广泛、残暴和血腥)从此,中共走上了以暴力逼使农民“革命”、借土地革命之名走传统的发动农民造反夺取政权的道路。
让毛泽东与土地暴力结缘的是他1926年冬天到湖南進行的为期壹个多月的所渭农民运动考察,其后便写出了那篇臭名远扬的、也是毛主义奠基之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这篇报告里毛初次显露了他钟情暴力、喜好残忍的本性,他把这场引起当时全社会包括左、中、右各派人士壹致谴责和痛恨的“痞子运动”、“惰农运动”称之为“革命先锋”,把全社会壹致认为“糟得很”的评论说成是“好得很”,把令人发指的暴行说成是革命中“必须要造成的恐怖现象” 而对其大加赞赏。这篇考察报告初步却又充分展示了毛的指鹿为马、颠倒是非的流氓无赖本性和“反潮流”精神,此后毛和毛主义的壹切言行、“理论”都是这篇报告的的发展、发挥。40年之后的文化大革命更是那场痞子运动的直接传承、发扬光大。
1926年的湖南农民运动是中共土改运动的早期样本,它壹出笼就展示了其邪恶、卑鄙、血腥的反文明、反人类本质,引起了当时全社会对共产党和其“共产主义革命”的同仇敌忾,也引起了广大国民党人对与共产党“合作”的反思,直接导致其后的“马日事变”、“4.12”清党”和汪精卫“7.15分党” 行动。之后,中共也就壹不作、二不休,進行了空前残忍、暴戾的烧杀掳掠的十年“土地革命”,其疯狂和残忍又超过湖南那场痞子、惰农运动。(有关对毛的《中囯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以及毛在地主与农民问题上散布的谬论的分析和批驳,请参阅本书第八篇)。
土地革命亦即土改,之所以称其为毛共罪恶之首、阶级斗争之源,皆缘于其屠杀、残害人数之多,手段之野蛮、残忍,以及其“理论”之荒谬,影响(后遗症)之巨大。
先说杀戮之多。抛开各地分散的“土地革命”屠杀不计,单以毛共的主要根据地江西而论,据民国时期的人口统计资料,1926年秋毛去江西之初,江西全省人口为2000万,到1936年毛共撤离江西之后,全省仅剩1000万人口,净减1000万。如果加上这十年间正常出生的人口,以当时平均年人口增长15‰计,十年间最少应增400万,如此,全省十年间损失人口应为1400万!这1400万人口死亡大部分就是发生在“苏区” 的“土地革命”中。也许,有人以为那是围剿和反围剿战争中的死亡,其实战争中直接死亡的人数并不多,所谓五次反围剿,加起来双方战死者绝对不会超过100万,可见百分之九十不是死于作战,而是死于毛共的残暴统治,其中主要就是其“土地革命”及其后续恶政。
除了江西,全国类似的中共根据地还有多处,它们加起来,比毛的“中央苏区”人口还多得多(如1931年11月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福建的“中央苏区”只有三百多万人口,而加上全国各地的中共根据地,人数最多时达到900万)。这些根据地无不实施统壹的“土地革命”政策,即对地主富农及其他有产者斩尽杀绝的政策。这些地区加总起来,在十年土地革命中屠戮的人数绝不会比江西苏区少。
毛共土改杀人的第二个高峰是抗战胜利后的1947年夏至1948年春,在毛统区开展的土改运动(实际上大多为“二次土改”,因为之前中共毎到壹地首先就是搞“土地革命”)。1948年初,毛共统治的地区已达1.6亿人口,按照毛自己的估计,以10%的人口为“地主富农”(实际打击面不限于此),地富及其家属总数即为1600万左右,这次土改毛共实行的是极其惨毒的对地富肉体上消灭的政策,在运动中被消灭的地富,以及因“扫地出门”而死亡的有多少呢?这笔账虽然无法计算,但仅以地富中的人口百分之十计,也达160万,而实际上肯定不止此数。
土改杀人的第三个高峰是毛建国之后的全国性土改,这时除去毛的“老区”之外,全国农村列入土改的人口按毛泽东所说尚有三亿壹千万。这次土改杀人总数后来毛共有壹个含糊的说法是八十万,我们按上述算法是310万,实际数字会只多不少。
这样,我们把毛共三个时期土改杀人的数字加总起来,大概形成壹个初步的概念,应在1500——2000万左右。那是十分吓人的数字!我们知道,镇反是毛共杀人最多的单项运动,毛承认杀了71万,据后来中共中央研究室等编写的有关著述披露的数字,镇反共“镇压”152·61万人,其中判处死刑的87·36万人(香港《争鸣》杂志1996年第10期载)。这个数字比起土改杀人实在是小巫见大巫(镇反中被屠杀的也有壹部分地富分子)。也许土改杀人还比不上大跃進跃的死人数(4000万以上),但这是不同的概念,“大跃進饿死人”毛可以推说 不是它的“主观故意”,所以他壹直不认账;而土改则是毛直接指挥的杀人狂潮,被害者都属毛的政策范围内要消灭的“阶级敌人”,是“故意杀人”。又如文革,文革中的死人是壹个广泛的概念,情况复杂,毛和毛共都推卸责任。而土改杀人毛和共产党是推脱不了的!何况,文革中被害者中也有相当部分也是土改的幸存者及其后人。
土改杀人的另外-个特点是,其手段极其残忍,泯灭人性,丧尽天良。杀人的方式大多不是正规的枪决(枪决也使用开花子弹,专打头部,以造成恐怖),而是使用原始的石头、木棍、铁器、匕首等;更多的是死于酷刑,包括火烙、吊打、抽筋、剖腹、挖心等等。毛共在土改中提出壹个口号(壹项政策)叫做“贫下中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也就是鼓励其无法无天。 于是农村中的流氓地痞歹徒恶棍——土改积极分子们,兽性大发,各显其能,充分发挥其残人作恶的想象力,把听到的、想到的古今中外的酷刑全部用于对地主的“实验”, 开展残人取乐 ,杀人竞赛,以满足其兽欲。创造了古今中外在政府组织下对手无寸铁者的无辜者前无古人的施暴记彔。
其三是,土改的后续影响最大、最恶劣。具有其他运动所不具备的连续性、永续性。
土改运动延续几十年,影响几代人。而且,壹般运动的受害者,如“反革命”、“坏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受到惩罚只是其本人(起码名义上不包括其亲属)。而土改则不同,土改要“划成分”, 不但壹划定终身,而且延续无穷,被划为地主、富农,不但本人(假若未被弄死)成了永远的“阶级敌人” ,永久的专政对象,而且,其家属、后代仍要传承、背负这壹“十字架”,地主后代要继承地主的“帽子”,列为国家名正言顺的、法定的“阶级敌人”,永远的专政对象、“贱民”和奴隶。
在土改中,对划为地主富农的家庭,除了斗争、虐杀其主要成员之外,对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婴儿、幼童釆取的是“扫地出门” 的政策,即每人只给壹个碗、壹双筷,根本不分给土地或“分给” 其几块不毛之地,其余“壹无所有”。令其立即陷入绝境。在当时情况下,壹般亲朋是不敢救援地富家庭的,很多地富家庭成员便死于饥寒交迫之中。幸而存活下来,则要永远背负“剥削阶级”的十字架,成为以后各种运动打击摧残的标本、对象。
地富的家庭成员如此,其亲戚也难逃株连。在毛统治时期,所有与地主、甚至与富农沾亲带故的家庭、人员,也被列入“另册”,受到或明或暗的歧视打击。于是,地、富成了“不可接触者”、“政治麻疯病患者”。这种情况有些近似古印度种姓制度下的贱民——首陀罗,但是实际境遇要远惨于首佗罗。古代印度低等种姓成员只是在职业上受到限制,在种姓内部并未受到迫害,内部可以通婚。而毛帝国的“贱民”在社会上根本无容身之地,即使从亊最低贱的工作,过最贫苦的生活,仍然是是合法的任人欺压的对象,不但常年要服劳役——从事无穷无尽的“义务劳动”,更在实际上剥夺了其婚姻权利,没有女人敢嫁到地富家来,面临断子绝孙的现实。当政治运动来临的时候,地富家庭成员几乎不可避免受到打击迫害、甚至杀戮。毛的意图很明显:让这些幸存的“阶级敌人”成为阶级斗争的活靶子,供其他社会成员欺辱、压迫、奴役,让人们看到被共产党列为“阶级敌人”后的可怕下场,最后让他们绝种。以达到他对全民分而治之的阴险、恶毒的目的。
其四,土改残害的对象地主富农最冤,毛让他们获罪的理由荒诞不经,卑鄙恶毒,构成千古奇冤。
人们都知道,毛共建国之初,把“民族资产阶级”即资本家暂时划归“人民内部”,并允许在壹定时期内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其在城市开工厂、开店铺,雇佣工人都属合法行为,后来毛发动了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资本家的经商权被彻底剥夺。
然而,在农村只要购置了不多壹点的田地,雇请了长工或短工耕种,或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壹定的地租,就成了地主,成了十恶不赦、祸延子孙的滔天大罪。
地主、富农经营管理自己的田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自己的家业,难道就不是劳动,不是经营管理、不是勤劳致富?退壹万步讲,就算地主 “不劳动”,但那也是他在此前有了劳动的积累,有了可以坐享其成的条件,就像当今富豪们坐吃银行存款利息或投资红利壹样。如果是从祖先继承的财产,作为继承者享用,也合理合法。古今中外,有哪条王法说它是非法呢?
古往今来,哪壹种财产使用权转让不收取“租金”?出租房屋要收取房租,银行贷款或私人借贷要收取利息,古往今来,从来如此,天经地义。为何出租土地收取租就成了弥天大罪?
其实,从源头上看,中国的地主除极少数外,不外乎是勤俭积累、祖宗留传、经商做官所得转移这三条路。对于广大中小地主来说,主要是第壹条路。他们无罪。其中壹些人致富后致力于发展乡村教育和架桥修路等公益亊业,更是有功。
最早指出毛的土改理论错误、荒谬,并对毛的“暴力土改” 進行劝谏的是中国农民党主席、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董时進于1949年12月给毛泽东写了-封八千字的长信,从多个方面论证实行没收地主土地的暴力土改的不合逻辑、不合情理和可能招致的不良后果,其中首先驳斥了所渭“封建地主”和“封建剥削论”。
董氏首先指出中国地主不具备所谓的“封建性”,不构成封建剥削。“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私有制度”,“在财产私有制之下,-切物品都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譬如房屋车辆船舶机器等,无壹不是如此,对于这些物品既不认为是封建性的,何以独认为土地是封建性的呢?”接着指出:中国不同于欧洲和俄罗斯,农村不存在领主—农奴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不是来于帝王封赐,除了极少数军阀官僚之外,主要是来源于自己的积累。他举了两个事例:壹个三轮车夫三十年来用他的血汗钱陆续买進了壹百二十亩地;董的壹个老奶妈,做了二十多年奶妈和佣工,随时将她的工资积攒了寄回家去,零零星共买了二十多亩田地,加上原先所有,共有三十余亩,打算晚年回乡下去养老。结果他们都将成为地主,这两位吃苦耐劳、勤俭积累的劳动人民不但他们自己要遭殃,连同他们的亲人、后代都要打進十八层地狱。
董又说到,他的壹个不甚远的亲戚壹家有兄弟三人,二十年前分了家,各分得田地七、八十亩。老大是壹个守本分的老实人,在乡下务农兼做小买卖,生活极其简朴,历年积下钱来,又添置了五六十亩田地。老二嗜赌兼吸鸦片,分家后不多年便将田地卖光。老三将全部田产卖掉,将钱拿到城里做买卖,发了财,在城里买了几处房产,有不少现款和商铺。共产党夺得了天下,按照毛的政策,老大将要作为“大地主” 打入万劫不覆的地狱;老二成了“贫下中农”, 政府的依靠力量;老三也幸运,他是民族资本家,受到政策保护。“最坏的老二占便宜了,笑了,最勤俭的老大吃亏了,哭了。任何人也不能不为老大叫屈。”
董还指出:新民主主义规定要保护小资产阶级。而农村的中小地主是“中国最大的小资产阶级”,为什么城市的大资产阶级都要保护,而农村的小资产阶级却要消灭呢?
董还分析了实行平分土地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建议等到搞射秽主义改造时壹次性实行土地社会化。
(以上引于《炎黄春秋》2011年第4期《董时進致信毛泽东谈土改》)
董时進的劝谏有什么效果呢?董的信发出之后毛去了莫斯科,信件没有下文。后来,中共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约见董时進,向他当面宣布:取缔中国农民党!董时進设法去了香港,否则,估计他绝对难逃土改的灭顶之灾。
董的劝谏实在有点与虎谋皮、对牛弹琴,因为他不理解毛要搞暴力土改的真正目的,不理解毛的阶级斗争理论。毛为达目的,是从来不择手段的!
说穿了,毛共要如此野蛮残暴地消灭地主富农,就是为了拉拢、收买、利用贫苦农民为其造反夺权卖命,用壹部分人的生命财产去取悦、笼络另壹些人为自己充当炮灰。虽然这种“均贫富” “等贵贱”的方法历代农民造反都用过,但在夺得政权之后仍然继续实施这种做法,以达到分裂社会、挑动族群内斗、分而治之的目的,则是历代造反者所没有的。可见毛的卑鄙毒辣又在历代农民造反者之上了。
有壹句名言:手段的卑鄙决定了目的卑鄙。土改或曰土地革命是毛共夺取政权的主要手段,这个手段是如此卑鄙、残忍、血腥,也就决定了在其夺得政权即所谓“革命成功” 之后,建立的必然是壹个暴戾、邪恶、黑暗、丑恶的国家和社会,比它推翻的更加恶劣十倍、百倍。所以我们说“土改”是毛共-切罪恶之源!
二、驳斥关于土改运动的种种诡辩
迄今为止,毛时代很多运动受害者都平反或“改正”了,有的运动虽然没有公开否定,但作为受害者的个案其罪名也洗刷了。然而最早、最恶劣的“土改”却仍属禁区,不得触动。虽然邓小平执政以后废除了地、富、反、坏戴帽管制的制度,但当局对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那壹幕幕惨绝人环的土改丑剧,却仍然讳莫如深,所有有关中共的历史、党史和其他宣传品中,依然坚持毛时代的腔调,包括维护有关土改的谎言,继续让这些谎言掩盖历史真相,毒害人们的灵魂,也阻碍了今日中国回归正常社会。
为了维护毛共的历史形象,维护暴力土改的正当、必要、合法性,长期以来,毛共及其御用文人,或明或暗、或隐或现制造了大量“理论”根据,这些有的我们前面我们已经简单驳斥,但未尽其详,还有壹些尚未提及。这是壹些被混淆、被颠倒了的问题,必须壹壹加以澄清。
所谓“封建地主”论
“封建地主”是毛制造的壹个概念,壹种罪名,有了这个罪名他杀地主、搞土改就是正当的了,就是“反封建”、是“新民民主义革命”。关于“封建地主”的荒谬性这壹点,我们己在前面简单提到并作了驳斥,这里再补充几句。
认真地说,中国的“封建制”早在两千多年前秦始皇统壹中国之后,就已被废除退出历史舞台了。秦以后中国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这个体制在农业和土地方面的基本特点就是废除周以后的井田制、亦即封建的领主土地所有制。转而实行田地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私有制。农业内部任其自由竞争,于是,地主、富农、贫农、佃农因此产生。但它与封建的分封毫无关系。这应该是常识。在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取消两千余年之后,毛居然捏造出“封建地主阶级”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这壹天大谎言,实在是无中生有,无耻之极。
其实毛自已也知道这是谎言,有壹件事情可以说明毛在自打嘴巴。 1960年1月27日,毛乘着他的专列驶進广州珠江上的小岛宾馆,随后组织他的随行人员成立“学习小组”学习“革命理论”,毛在学习小组上高谈阔论,卖弄学问,其中他说的-段是:
“我国很早以前就有土地买卖。《红楼梦》就有这样的话:‘陋室空床,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这段话说明了在封建社会里,社会关系的兴衰变化,家族的瓦解和崩溃。这种变化造成了土地所有权的不断转变.....”
(引自《文革前夜的毛泽东》第58页。邸延生著,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
既然在红楼梦及其之前的年代,农村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流转、所有者不断变化, 就说明已不存在“封建地主”(顺便说壹句,“封建地主”这壹概念是不能成立的,由国君分封获得土地的只有“领主”,没有 “地主”,领主的土地是分封得来的)。到了民国,皇帝都没有了,又哪来皇帝分封的“封建地主”呢!
其实出身农家的毛泽东比壹般人更清楚。毛泽东的父亲毛顺生就是靠勤俭发家的新兴地主的典型。毛很清楚,中囯近代不存在“封建地主”,提出这壹概念完全是其阴险毒辣,别有用心
(二)所谓地主代表最落后、最反动的生产关系,“是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阻碍中国社会前進而没有丝毫進步作用的阶级”,所以必须彻底消灭之。
这是毛在其《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和《中国革命与中囯共产党》中的说法,是毛共制定的“土改”( 土地革命)政策的理论根据。
中国的经济、科技发展缓馒,在近代落后挨打。于是,壹些人便把中国的落后归咎于长期存在的封建(实际上是皇权)社会制度。毛共则趁机把中国的落后,归咎于农业土地制度,特别是地主的存在。为自己推行残暴、丑恶的“土地革命”张目,提供依据。
其实这完全是壹种谬论,壹种恶毒的诬蔑。
我们首先要弄清的是,两千余年存在的土地制度和农业生产方式是自然形成的,是适合其生力水平的生产方式,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以土地土地私有、自由买卖为特征的土地制度比之封建时代固化的领主土地所有制无疑是壹种進步,它能促使人们努力生产、发家致富,争取成为竞争中的优胜者(即地主富农)。两千余年的中国科学技术也未能创造出壹种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来取代它。历代很多造反者和改革家都发现土地不均的事实,都想以“平分土地” 来改变它,但都以失败告终。被均分的土地很快又重新组合,恢复不均衡的原样。所以,地主的存在是壹种历史的必然,在壹定意义上是-种進步,它促進生产的竞争和优胜劣汰。
与毛共认定说地主代表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社会進步和经济发展的论调相反,地主富农恰恰是先進生产力的代表,是我国两千多年土地自由买卖制度下竞争的优胜者,农民中的出类抜萃者。再从现实看,现代先進国家的土地经营都朝着進壹步集约化发展,都实行家庭农场制度。这种家庭农场主正是由地主、富农发展而来。可见,地主富农代表了壹种集约化发展趋势,它与新的生产工具结合,便成了家庭农场,推动农业生产达到新的水平。反之,毛共强制堆行的“农业集体化”、国有化,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才是壹种破坏生产力、反历史潮流的倒行逆施,这些都已为历史所雄辩地证明了。
由此我们就知道毛泽东宣扬的“地主万恶论”、“地主反动无用论”是壹种基于其恶毒用心和卑鄙阴谋的谬论,壹种无理、无耻的污蔑。
质言之,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缓慢是否因为科技不发达,没有新的生产工具,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无法出现。为什么中国没有发明蒸汽机、发生产业革命呢?这虽然不是壹两句话能说清的问题,但其主要原因应是中国皇权政治制度的落后性制约了科技的发展。与地主无关。
至于说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阻碍中国社会前進而没有丝毫進步作用”,则更是信口雌黄的诬蔑。毛泽东在其《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不是也说了吗,“在中华民族的开化史上,有素称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有许多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亊家、文学家和艺术家,有丰富的文化典籍。”而这壹切都在以地主和农民为主要生产关系的农业文明中创造的,那些伟大的XX家们,绝大多数都是地主或富农阶级的子弟。不是地富家庭也是接受“地主文化”教育的结果。能说地主阶级“丝毫无用” 吗?能说他们只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废物吗?
退壹万步,我们假说某壹阶级现在确实无用了,成了社会累赘和阻碍了,难道因此就要把他们斩尽杀绝吗?就如在壹个家庭、或家族中,出了壹些残疾人、老弱病患者,他们只消费不生产,难道就要将其消灭? 可能只有毛那样的人才会如此。
简而言之,毛式土地革命要打击、消灭的恰恰就是农村社会的先進群体,而扶植起来的则是如“湖南痞子”那样的社会沈渣和破坏力量,所以,土改后的农村政权立即呈现黑恶化,成了毛的极权统治的坚实基础。
(三)中共所谓的土地革命的本质
毛的暴力土改是以平均地权为幌子,挟持农民跟共产党造反的壹种方法、手段,很快。土改完成不久毛共又将将土地全部“归公” 为“国有,实即共产党所有了。
毛泽东的暴力土改不仅无偿剥夺地主的地产,而且要以恐怖的手段将地主甚至富农从肉体上消灭。
(四)所谓土改是夺取中国革命(即共产党造反夺权)胜利的必须手段,也就是必须通过暴力土改将农民捆绑上中共的造反战车上,才能取得共产革命的胜利。
这壹条只能作为毛共内部的解释,或壹些御用学者为中共的辩解词。但壹般人也认为,这是毛共要实行暴力土改的真正原因。直至今天,壹些非共产党人士和外国学者还普遍认为,毛式的暴力土改虽然极不人道,但对于毛共动员农民参与其夺取战争却是必须的,非常有效的,有人认为毛共主要依靠这种土改发动起来的农民战争,才取得了胜利。
此说有壹定道理,但不全面,有些似是而非。要说清楚这壹问题必须進行深入分析。
首先要弄清的问题是,毛共的胜利是否由于土改动员了农民参军,并以阶级仇恨的教育使士兵作战勇敢才取得的?鉴于这壹问题复杂,这里只能长话短说,概而言之。毛式土改在上述方面确实起到了壹定作用,但从全局来说不是决定作用。毛共的胜利主要由于内、外部的大环境促成,最主要的是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这点连毛泽东都承认。所以在建国后几次与日本人的会面中,毛都毫不掩饰地说:应该感谢妳们,给伱们发个大奖章才对,没有日本皇军的侵略,哪有我们(共产党)的今天!毛说的是肺腑之言,正是日本侵略引起那场长达八年的全民抗战,才使得濒临绝境的毛共起死回生,得以在后方的真空地带将自己的军队由4万余人发展到壹百多万,并占据了近亿人口的根据地。而他们的对手国民党则被日军打得筋疲力尽,元气大伤。从而使双方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再者,现代战争并不是只靠士兵的勇敢就能取得胜利的。早年中央苏区的红军也是毛泽东用土改和阶级仇恨武装起来的不怕死的军队,可是它不得不在蒋介石的第五次围剿中全面溃逃。从历史上考察,起义、造反的农民军大都非常勇敢,因为他们已经走上了不归路,没有了退路。可是决定事业成败的是多种因素,单靠作战勇敢不壹定能成事。因此,即使毛共利用土改、动员农民为“保卫胜利果实”而参战,获得了足够的兵源,但并不等于能获得最后胜利。以为毛是靠暴力土改煽动的农民战争才夺得了天下,是片面、浅薄的说法。
有壹个相反的事例,可以证明毛共如实行比较开明的政策或和平土改,可能更利于实现他的夺权目标。那就是在抗战时期,在毛共控制区壹度被迫放弃了暴力土改,改为比较温和的“二五减租”,政治上实行“三三制”,赢得了包括地主和绅士阶层的由衷拥护。在中共某些根据地,出现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同仇敌忾、全民抗日的局面。这壹时期出现了不少开明绅士(即大地主)毁家纾难帮助共产党抗日的动人故事。毛共自已都承认并有所记载。所以,毛共如能坚持比较开明的政策,在土改中放弃残暴、野蛮、血腥的从肉体上消灭地主、富农的政策,可能会更得人心,更有利于他夺取政权的目标的实现(其时国民党政权确实腐败无能,丧失人心)。
可惜毛这个彻底的流氓恶棍、暴君和冷血动物,始终不改他那嗜血成性的本性抗战前期被迫执行的非暴力土改政策,没有坚持多久就名存实亡了;待到日本投降,毛的真面目再次暴露,为了与囯民党争天下,不久他就发动更加残忍更加血腥的土改运动。同时将抗战中壹度参加共产党政权、为其奔走卖命的士绅阶层,再次打成“土豪劣绅”交给暴民虐杀。毛的这壹无耻叛变,也连累了共产党干部成为了杀人凶犯。
由此可见,毛的暴力土改并非其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只有实行暴力土改才能夺天下。退壹万步,即使承认在争夺天下时推行暴力土改有其“必要性”,那麽,在1949年全国胜利后,毛共稳坐江山之后,就绝对没有这种必要了。人们也期待毛仿效历代开国之君“大赦天下”,捐弃前嫌,团结全体人民开创国家建设的新局面。可惜人们的愿望彻底落空!心如蛇蠍、壹日不杀人便如坐针毯的毛泽东,壹坐上那把龙椅,便立即下令進行全国性的大屠杀,先是“镇反”,接着便是毛式暴力土改。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再次陷入血雨腥风之中……
这壹事实从反面证明了毛之所以坚持他的暴力、残忍的土改政策,并不只是出夺取“革命胜利”的需要,从全面看,除了他的蛇蠍本性使然,更是为了实现其建立极权专制的恐怖帝国而对人民实行分而治之、分而斗之需要。
三、毛式土改罪恶点滴
要全面清算、讲清毛式暴力土改的罪恶是不可能的。为了掩盖这壹空前的反人类反文明罪行,几十年来毛共采取封锁讯息、造假宣传、销毁有关原始资料以及残酷迫害知情人、揭发者等手段,致使这壹骇人听闻的恶行几近演灭无闻,历史的真相被彻底改头换面,冤沈海底。然而随着毛的死去和中国的对外开放,终于使这壹奇冤露出冰山壹角,虽然近年来见诸文字的仍然是其真相的九牛壹毛,但滴水可见太阳,我们仍然可以从这些零星的揭露中看到当年土改运动的“壹斑”。
(壹)康生、陈伯达的土改试点
1946年,毛发动夺天下的内战在即,因而决定恢复被壹度中断了的暴力土改,通过土改,壹方面放纵、满足农村中壹些流氓地痞、恶棍暴徒的贪欲、兽行,来赢得他们对共产党的拥护和对战争的支持;另方面,通过土改制造的极度恐怖气氛,迫使其统治区的人民竭尽财力、人力毫无保留地投入毛共这场夺天下的“人民战争”中去。
此时,毛共各根据地有的已自动恢复了土改政策。为了统壹政策、统壹行动,毛决定由刘少奇主持制定壹个有关土改的政策法规(毛知道这是件卑鄙、恶毒、遗臭万年的差使,因此叫刘少奇出面去干)。但是此时,正是国、共两党在美国的“调处”下大谈和平的时候,国内的舆论也都呼吁和平、反对打内战。所以,顺应这种形势,刘少奇搞出的“五、四土改指示”不是很左,如只提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不动地主土地以外的财产;壹般不动富农。等等。
很快,美国和平调处失败,毛共挑起了全面夺权战争。毛立即指责刘的土改指示“右倾”,命令停止执行,并推倒重来。但由于胡宗南的国军進攻延安,战事紧迫,新的土改方案被迫推迟。
新的土改政策不仅因为战争推迟,还因为毛自己还未找出新的最佳方案。因为,毛的统治区实际上大都已经搞过不同形式的土改了,有的地方还不止壹次;加上八年抗战,民生雕敝,农村破败,地主富农已经累受重创,已有名无实,且少得可怜了。这种情况下的土改如何搞呢?如何榨出油水让“贫下中农”尝到甜头呢?这壹切不是简单发几条指示就可以解决的。于是毛决定先行“试点”。
毛选择了他最信任的两位“极左”能臣去担负这壹试点重任,壹个是康生,这是个以整人出名、最善于制造恐怖的老手,中共的特务头子,时任政治局委员、社会部长;另壹个也是以极左闻名的流氓文人、毛的政治秘书陈伯达。毛相信他们定能搞出好的、有用的经验和方法来。
这个土改试点工作团于1947年初组成。毛非常重视这次土改试点,特意将他从苏联回来不久的大儿子、未来的接班人毛岸英托付随团去锻炼。毛岸英化作康生老婆曹轶欧的侄子,跟随康生左右。工作团的其他成员也是毛共级别很高的干部。试点工作团因胡宗南对延安的進攻而推迟了几个月,三月间才从延安出发。
试点地选择在中共的“老区”晋西北,属中共晋绥分局领导管辖区。工作团成员先到达晋西北的临县集中,然后分成四个分团分赴临县。静乐县、朔县、保德县与当地干部壹起开展运动。其中康生选在临县的郝家坡,陈伯达选在静乐县的潘家庄坐镇蹲点,并指导面上的工作。
这些地方都属中共的“老区”,在抗战中都建立了中共的政权,据说有“很好的群众基础”,也就是说老百姓早就是中共的顺民,为抗战中中共的发展壮大,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些地方本来就贫穷,加上长期战争破坏,农村经济雕零,原来的地主富农土地也卖了,人也穷了,而且人人都参加劳动,按照毛的《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标准,这里已经没有地主、富农了。怎么办呢?
这些“困难”当然难不倒康生、陈伯达,不久他们就将试点里的土改搞得轰轰烈烈、鸡飞狗跳,上演了壹幕幕惨绝人环的大剧。
根据亲历者、知情者的回忆,康、陈的土改模式大致如下:
首先,把土改与整党结合起来,即所谓以整党推动土改,以土改验证整党成果。
整党整什么呢?整“右倾”。先将各级干部集中起来,不准外出,不准互相接触,制造住恐怖气氛。然后是检查、坦白,互相检举各种右倾思想和行为;接着查三代,揪出壹些“阶级异己分子”批斗,杀鸡儆猴,人人过关.....,经过三番五次检查、批斗而且“过关”、获得“解放”后,便告知让他们去搞土改。这有如在壹群饿狼的尾巴上点上火把,让它们冲向羊群......。
康生为土改制定了“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总方针和指导思想。
工作队進村后第壹项工作是“访贫问苦”,寻找所谓土改“根子” ,发现积极分子, 先把这些人组成农会、充当农会干部。然后進壹步扩大农会和积极分子队伍,成立基干(武装)民兵,便進入斗争阶段。
在开展斗争之前,最关键的壹著是寻找、确立斗争对象。前面讲过,晋绥地方真正的地主已没有几个了,那麽,如何寻找斗争对象呢?为此康生发明了“化形地主”壹词,化形地主是指过去(包括祖上几代)曾经有过较多田地、后来破败,或者改行从亊其他职业的人和其家庭;还包括在抗战中响应毛共号召,把自己的土地、房屋捐献给政府和穷人的“开明士绅”,以及参加了毛共的“革命工作”的干部家庭。另外还有破产地主,工商地主等,都归入斗争对象之列。
按照规章,土改只限于斗争、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但是单是这些家庭没有多少财产可供瓜分,积极分子们如果没有实惠,积极性是难调动起来的。所以实际上凡是家里有点“油水”的,如工商业者和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都要被划为工商地主、化形地主遭到灭顶之灾。为了進-步扩宽财源和制造恐怖,又增加两类“罪名”,壹是“恶霸”、 二是“坏分子”。对他们 不限成分,只要在日伪和国民党政府、军队做过事、当过差的,或者对共产党和干部有过不满言论的,或者农会干部不喜欢的人,都可戴上这两顶帽子。而且办法简单,在群众集会的场合,只要有人提出某人是“恶霸”, 某人是“坏分子”, 会上有人附和,主持会议的就可将其人揪出批斗,壹般会被当场打死。 这样就大大增加了运动的恐怖性,更進壹步扩展运动的威慑力。
按照毛共原来限定,土改中的地主、富农应占农户总数的10%左右,试点地区都超过了这壹规定。静乐县的娄烦地区当时有10954户,找出地主富农2028户,占总数的18.5%,有36个村地富占30%以上。
解决了斗争对象问题之后,就是发动群众向这些人斗争了。所谓斗争,就是刑讯逼供,追浮财,打人、杀人。壹般是先控诉其所谓“历史罪恶”,对于绝大多数地主富农来说,所谓历史罪恶只是壹些家长里短的琐碎事,如有人控诉:某次他去拾柴,地主婆骂骂咧咧说偷了她家的枣树枝,这被上纲成“断了穷人的柴路”;某穷人某次去某地主家要饭,被地主家的狗叫着赶出来,这被说成放狗咬人要置穷人于死地。如此等等。斗争会上,除了壹些没有油水、干部们又讨厌的可以立即打死的以外(打死人要土改工作队员同意),壹般不能立即打死,要留下来“追浮财”( 又叫底财),即追缴隐藏的金银财宝、现金等。土地、房屋、生产资料都是明摆着的东西,而 “浮财”是看不见的,也是人们最想要的,所以斗争会主要成了追浮财会。斗争壹方总是狮子大开口,被斗者则极力否认苦苦哀求。谈不拢,就用刑……很多地主、富农受刑不过,只好胡乱招供,民兵依照其招供按图索骥去寻找,却总是落空。于是回头来对招供者施以更加酷毒的刑罚。这样,几个回合下来,被斗者很可能就给活活弄死了。
最初,虽然工作团已经做了充分的发动工作,明确表示对地主等被斗争对象可以釆取任何手段。但是,也许人们对残忍还有壹个适应过程,初次的斗争会总不能令工作团满意。郝家坡第壹次斗争会之后,康生召集村干部和积极分子总结说:“我们对地主太客气了”,“要死人”。“多死点地主分子没关系”。
只要有人鼓励和撑腰,任何地方都会有人面兽心的歹徒,毕竟由动物進化而来的人类仍然残存著兽性的壹面,这正是毛共的土改和阶级斗争能够在任何地方横行无阻的原因。当第壹个流氓拳脚交加把斗争对象打趴在地,不但未受到谴责反而获得表彰奖赏后,第二个流氓就会把人打死;第二个打死人的凶手照样收到表彰后,就有更多恶徒加入打人、杀人的行列。
在运动高潮时,斗争会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刑场。斗争会场摆满了各种刑具,如用来炙人的炭火、火柱、熨斗,还有老虎凳、铁锹、棍棒、竹签、搟面杖、醋柳圪针、麻绳、刀具、细铁丝串著的艾绳、甚至还有蠍子、毒蛇。被斗之人看到这场面三魂都已经去了七魄,往往还未动手就己瘫倒在地。除了动用场上的刑具之外,最普通、被斗者常常领受的科目是跪瓦渣、用鞋底抽嘴巴,在寒冬腊月剥光衣服,从厕所里舀来粪便从头淋下,等等。
虽然如此,但斗争的成果仍然不大、被斗者交出的底财不多。土改积极分子和工作团有些丧气,但决不甘休。在郝家坡,积极分子们发明了“挖祖坟”之法。因为他们知道,地主富农现在确实变穷了,交不出多少“浮财”,但他们中有的祖先曾经富过,是否会像历代帝王那样把金银财宝埋藏在坟墓里呢?这个推测壹旦提出,工作团本着“群众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原则给予支持,积极分子们的劲头又上来了。于是壹场空前的“挖祖坟”运动先郝家坡,后在其他地区蔓延开来……
所谓斗地主决不限于地主本人,地主家的任何人都不能放过。地主妻子被抓去与丈夫同斗。地主幼小儿子被称为“小地主”,被贫下中农的小孩子围攻辱骂、殴打,有的被打得头破血流甚至当场被打死。有的村庄还有“创新”,将地主家年轻女人作为“胜利果实”分给土改积极分子和那些没有妻室的二流子、无赖,有的女人不堪凌辱而自尽。还有的地方对地主实行五马分尸的酷刑。(香港《动向》杂志2015年第9期第34页的作者在回忆中说,1969年他下放到北大荒挿队落户的村子,村民告诉他,壹个姓胡的地主在土改中被五马分尸,其小妾被村支书据为己有。)
由于有了“化型地主” 壹说,很多出身地主家庭但早已参加了毛共队伍的干部、教师,亦被当作地主被抓捕、拉回村内斗争,因为怕其重新回干部队伍,这些人壹旦抓回村必死无疑。晋绥地区在抗战时期是中共根据地,壹些当年的“抗日英雄”和中共的高级干部也在土改中惨遭杀害,抗日英雄郝圆脸是潘家庄行政村所属城东沟村人,抗战中曾任民兵中队长,1944年出席晋绥边区的群英会,被授予“劳武结合特等民兵英雄” 称号。1947年4月在陈伯达主持的土改中首先被枪决。
1947年冬,延安中共党报《解放日报》记者郭克卿在赴晋察冀边区采访途中,只身回老家郭家庄探亲,郭带有警卫员,可见不是壹般干部,但他把警卫员留在马坊镇没有带去。郭打算劝说家人主动交出土地、财产,接受土改。可刚進村未及回家便被村民围住活活打死。
晋绥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孙良诚,地主家庭出身,本人少年时代即在外读书,后在中共边区政府工作。在中共晋绥边区分局召开的土改经验交流会上,孙良诚听到康生的“化型地主”壹说,康生并举出时任晋绥边区临时参议会副参议长、开明士绅刘少白为例,说刘少白当年献地是“假开明”,即是“化型地主”。 孙良诚回到高等法院传达会议精神时,表示了对康生说法的异见,孙说:“刘少白献地是假开明,那麽,什么是真开明呢?”想不到有人就此向边区分局告密。1947年年中,孙出外办案时路过家乡兴县固贤村,回老家住了壹夜,第二天天亮即被土改工作团派人抓捕。关到11月,在固贤村召开的壹次联村斗争大会上,先拿6个地主活活打死,孙良诚被最后带上场,宣布罪名为:对抗土改的地主分子。立即被壹个凶手用铁棍从肚子捅進,立即死亡。(为了节省子弹,土改中杀人壹律用棍棒、刀斧、石头)
静乐县娄烦马家庄的刘肇津,为著名开明士绅,而且在1937年中共在该县建党之初就加入了共产党。刘还兼通医术,经常义务为八路军三五八旅官兵治病,时任三五八旅团长的中共将领杨秀山曾患伤寒,刘邀至家中治疗40多天,直至其康复痊愈。1947年土改试点时,刘肇津在兴县中共晋绥分局办的丰记商店当坐堂医生,被本村群众抓回去活活打死。刘肇津如此,其余可想而知。
(以上取材于《炎黄春秋》2003年第7期曾彦修:《康生在土改中把马克屎主义烧了》,2011年第4期张贵桃:《娄烦土改及其纠偏》等)
土改的最后壹道程序是分田分地。按规定,好地分给贫雇农,中地给中农,赖地分给曾经占过便宜的村干部,至于地主则是扫地出门,即地主家那些幸存未死的人每人只给壹只碗、壹双筷子,其余什么都没有。他们不是立即饿死就是沦为乞丐任其慢慢自灭。
简言之,任何人壹旦被划为“地主”,本人等于宣判了死刑,全家也要遭殃。假如地主家幸而有人大难不死,也将被列为阶级敌人永远受到专政、奴役。富农稍好壹点,没收田地财产后可分给赖地。(但富农如果兼有工、商行为则被划为“双富农”, 等同“恶霸”,可立即打死,见后文)
中农也不能幸免。中农虽不像地、富那样悲惨,但其土地也被强行没收后再平分,也会损失部分好地。按当地农民的说法是:“砍倒大树砍小树,砍倒小树拔圪针”(圪针系方言,原指植物枝梗上的刺状物,借指稍有壹点财产者)。
虽然康生、陈伯达在晋绥地区的土改试点如此恐怖,如此左得可怕,然而负责土改的刘少奇等领导人仍不满意,认为“右” 了。1947年夏,刘少奇离开延安带着新成立的中央工委去到晋绥,在听了康生等人的汇报后,对晋绥地区的土改给予尖锐批评,基本上否定了前段的土改工作。刘少奇给晋绥地方的领导人贺龙、李井泉、张稼夫写信说:“妳们的干部不信任群众,违反群众路线,不尊重与倾听群众的意见”,“ 在各种组织中存在与地主妥协的倾向,某些分子或明或暗的有阻碍破坏群众运动与土地改革的现象,也很严重。”刘还与同行的朱德打电报向中央汇报说:“晋绥土地问题基本上还未解决,只有少数地区农民已分得土地……如果不釆取有效办法,改善现状,确难继续支持长期战争。”笔者引用的这篇文章作者并未说明刘少奇对晋绥土改有那些具体的指责和要求,而且文义也不太明晰。(原文见《炎黄春秋》2012年第11期《土改中的蔡家崖的斗牛大会》。)但笔者推断,刘少奇所指责的主要应是两个问题:壹是没有拿全部土地包括中农的土地按全部人口平分,这样很多贫雇农仍然分不到土地(所以后来刘主持的”土改法”规定要拿中农的土地平分);二是没有坚决执行对包括共产党干部在内的“贫雇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的政策, 对干部中的右倾分子的打击不够狠。所以刘认为“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刘因为由他主持的1946年的土改“五四指示” 受到毛的“右倾”批评,为了将功补过,此时变得奇左起来,后来在刘亲自主持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上,把他的壹套极左思想全部贯彻于会议中。因此这个会议之后的土改特别残忍,特别血腥。
晋绥地区后期的土改、除了前面讲到的酷刑外,壹位知情者又补充列举了另外的几种酷刑:
壹种叫“磨地”。 先在地上撒上有棱有角的炉渣或六棱八瓣的波菜籽,这些东西比木锉还要锋利。将被斗者脱光衣服,推倒在地让两人提住两脚来回拖,后又发展为正反两面拖。用不了壹会就会使被拖者血肉糢糊。如果还交不出浮财,或交出的不能让施刑者满意,就要继续拖,直至惨死。壹个开药铺的叫周二掌柜的受刑后交出了三百大洋,被认为不老实,便在其肚上加上石磨并坐上人拖,周的后脑被磨塌,脑浆流了壹路,立刻毙命,白森森的肋骨壹根根排列著让人不敢正视。
第二种叫“坐圪针柜”。 将壹个衣柜抽空,在其箱底散满剁碎的酸枣树圪针,把被斗者剥光,赤条条放進去,盖上盖子。然后在柜腰底部放壹根木头做横梁,从两头按下揺晃,有如幼儿园的撬撬扳。晃几下问壹句:交不交待?
有壹个叫余务本的七旬老人,做生意有些钱,被抓来受此刑。但老人耳背,外面的人问话听不到。于是被认为顽固,壹阵猛摇之后,打开壹看,早已血肉模糊断了气。
第三叫“扔四方墩”。 当地人把长城的烽火台叫做四方墩。四方墩有三丈高,把人往下扔必死无疑,这是对付那些被认为是顽固分子的最后办法。为了怕其万壹不死,还在其下面的荒山野坡上铺满各种石头,后来改为先扔人,然后对着人扔石头。壹个姓韩的教书先生被打成化形地主。韩妻生性节俭,提着篮子捡料炭,被认为装穷,抓来施以火钳烫、磨地、坐虼针柜等酷刑,不死。最后被扔四方墩砸死。
最后是枪毙。如另外壹个寡妇经营磨房、当铺、粮库等,被认定浮财多,当作重点斗争对象,先后受到火柱烫、磨地、在耳朵里鉆進撚子点灯,仍未死。最后由乡里的法庭枪毙。
(以上引自《炎黄春秋》2013年第2期《晋绥土改中的酷刑》)
由于全国土地会议后强调土改中不但要对付地、富及农民中的“坏人”,而且把这壹条扩大到对付共产党的干部上来,叫做“审查干部”。为此壹些中共基层干部也遭了殃。还是上面那篇文章中,作者引用中共高干牛荫冠的话说:当年他“从兴县搬到宁武县,沿途发现被打死的区乡干部不少,其中有壹位区长(名字记不清了)被邦在树上,用树皮刮他的肉,满身是血,刮到骨头,最后刮死。”又如兴县黑峪口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明被活活打死之后,还被人剖胸挖心。
康生的前段工作虽然受到刘少奇的批评,但后来仍得到毛泽东的肯定和赞扬(在受到刘的批评之后,康生搞土改变得更加疯狂和血腥起来,见下文)。1948年4月1日,毛泽东路过晋绥分局所在地的兴县,召开干部会议并作讲话(这篇讲话收入《毛选》第4卷,题目就叫做《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毛在讲话中说:
“.....晋绥分局获得上述成功的原因,就领导方面来说,主要是:(甲)在去年春季刘少奇同志当面指示和去年春夏康生同志在临县郝家行政村工作的帮忙下,晋绥分局去年六月召开了地委书记会议。在这个会议上,批判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右倾偏向,彻底揭发了离开党的路线的严重现象,决定认真发动土改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方针。这个会议是基本成功的。假如没有这个会议,这样大的土改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成功是不可能的。”
毛还掩饰不住他对整党和土改造成的人人心惊胆战的恐怖局面的喜悦,他说,晋西北地区的干部和群众都被制服了,害怕了,他们说:“‘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封建了,再也不敢厉害了,再也不敢贪污了’。这是晋绥人民的话,这是晋绥人民对于我们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所作的结论。”
使用如此残酷的手段,将人民整得胆战心惊服服贴贴之后,毛却如此得意洋洋。这就清楚地表明了毛对惨无人道的土改和整党(整党也是为了土改)的由衷赞赏和喜悦,同时也使我们清楚了,毛所谓的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拥护”意味着什么。
由于康生能干,毛在当年10月下旬派他去山东搞“二次土改”,以扭转那里土改工作的“右倾”。康生于11月初到达山东,以“钦差大臣”的身份,按照毛的意图和他在晋西北创造的经验,迅速地、雷厉风行地掀起了山东中共根据地的土改狂潮,所有中共的干部和根据地的群众立即被卷入血腥的恐怖之中。
康生先参加在中共渤海区党委所在地阳信县召开的渤海区土地会议,会上他认定渤海区中共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都是壹批“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他们在思想上政策上犯有类似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投降主义的错误。”因此开展了“搬石头”运动,即把原有各级干部撤换或开除(有的被法办),换上杀人不眨眼的流氓恶棍掌权。
康生自己带头示范,他到阳信的壹个镇,那里原来没有什么暴行,康生指示说所有斗争对象“不管有无罪恶,壹律加以肉体消灭。”于是120人在斗争会上被活活打死,有的罪名仅仅是“同情地主”,其中两个是七岁儿童,被儿童团的“红小鬼”折磨而死。
其他地方仿效康生的做法,大肆乱打滥杀,壹时间惨声震天,血腥遍地。
渤海区的土改“补课”差不多了,康生又马不停蹄赶去胶东地区搞二次土改,如法炮制,重复渤海区的恐怖壹幕。
就这样,山东的土改为后来共军全歼张灵甫(国军抗日英雄)的七十四师和淮海战役的胜利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习仲勋眼中的老区二次土改
1947年8月,中共中央将习仲勋从军队调到地方,让他主持西北局的工作。西北局主管陜甘宁边区,是老根据地,这时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土改。但对于大部分是“老区”的西北局来说,土改早就搞过了,这次实际上是二次或第三次“土改”了。
习仲勋能做到毛共的“大区”壹级干部,当然是久经考验、立场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绝对不会是“右倾分子”。因此,从他眼中来评判那壹场土改,应该比较客观,绝对不会对那场运动“歪曲”和“污蔑”。
10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下发各地执行。西北局于11月1日在绥德县召开了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和《土地法》的大会,后称“义合会议”。会上由西北局宣传部长传达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其实就是晋西北土改的翻版,如提出要让“贫雇农打天下坐天下”,“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翻底财,搬石头”,所有工商业者和中农、都在“共产”之列。
会议的空气很紧张,壹批领导干部如张岱峰、高峰、周兴等被叫到台上接受批判,稍有分辨,就被“拉下台”。还把晋绥地区在整党中把“五台山大庙炸了个稀巴烂”壹事广泛宣传,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习仲勋虽然是会议主持者之壹,但据参加会议者的记述,发现他“说话较少,神情郁闷。”后来习仲勋说:“义合会议潜伏壹种‘左’的情绪。”但是,作为领导人,他在会上不敢有异议,只能遵守、执行中央的既定政策、法令。
义合会议之后,各分区、县立即召开会议進行贯彻,壹场以土改和整党为中心的大规模运动迅速在西北局所辖各地开展。习仲勋下到各县调查巡视,发现运动中出现了各种“极左”的偏向,如:不加区别地平分壹切土地;所有生活较好、财产较多的农民都成了土改斗争的对象;把早已转化为农民的旧地主、富民又拉出来斗争;甚至在共产党政权里任职的公教人员的家属因缺乏劳动力而雇请农民种田者,也定为地主、富农。在枣平林街,所有商店、铺面全部被查封。
武斗和酷刑更是触目惊心,延家岔的贫农会规定:谁斗争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打死!各地土改工作团都指定了专门的打手、刽子手,专门从事捆、打、吊、考、杀人的“工作”。斗争会成了阎王殿,除了壹小撮干部、凶手,与会者人人恐慌,胆战心惊。
习仲勋在壹份调查报告中写道:土改壹到农村,就发生极“左”偏向。凡是动起来的地区,过多强调“贫雇农路线”,反对所谓“中农路线”,都是少数群众(不是真正的基本群众)起来乱斗、乱扣、乱没收财物,乱扫地出门。最严重的是佳县,有好几个村庄,连贫农、中农的东西都壹律没收。干部家属幸免于斗者很少。张达志(时任晋蒙军区副政委)家人也被斗,索要银洋。有的烈士家属也被扫地出门。佳县乱搞不到五天,竟壹塌糊涂。我看壹有“左”的偏向,不到半月,就可把壹切破坏得精光......(本小节资料引自《炎黄春秋》2007年第10期贾巨川的文章:《习仲勋在土改中防左纠偏》)
有意思的是,习仲勋报告里所说的情况“最严重”的佳县,正是毛泽东呆的地方,自1947年8月16日至11月21日毛就住在佳县,因此对那里的情况他壹清二楚。张戎《毛传》第278页记述:送给他(指毛)的壹个报告说,那里的土改“有用盐水把人淹在瓮里的,还有用滚油从头上浇死人的。”有个地方甚至“规定谁斗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头打死。”笔者对照,给毛这个报告的,很可能就是习仲勋,或由习转呈的。因为壹般人不可能给毛递报告,更不敢递这种报告。
1947年12月7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陜北米脂县召开中共中央扩大会议,或称“杨家沟会议”。习仲勋趁参会向毛汇报工作之机,谈了自己对边区土改中存在问题的看法,还向毛反映绥德县在土改中将著名的开明人士、陜甘宁边区参议会副会长安文钦也抓去斗争,抄没了他的全部“浮财”,并且“扫地出门”。
这时恰恰曾被毛肯定过的另壹个“开明士绅”、陜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去世,习仲勋与林伯渠商议后共同向毛建议:为李鼎铭召开追悼会要请党外人士参加,请安文钦致悼词,借以为安文钦“平反”。毛泽东接受了这个意见,并且承认“下面做法过火了”。可谁都知道,没有“上面”的支持,“下面”敢“过火”吗?毛还用他那套特有的“黑色幽默”说:“美国记者爱泼斯坦在延安访问时曾讲过,共产党真厉害,把地主、开明士绅请出来当了副主席,副议长,现在壹搞土改,又把他们的浮财给分了,赶出家门。有朝壹日这位记者再问起安文钦先生时,妳们怎么交待?”毛这里用了“妳们”壹词,仿佛这都是别人干的,与他无关,何其鄙也!(毛类似的“黑色幽默”还有:事实证明,人的脑袋割了,不会像韭菜壹样又长出来。他把这当“笑话” 取乐。)
面对习仲勋对土改中过火的、残忍的做法的批评,毛表面上既没有异议,也没有反驳,但实际上并不认同,也不接受。他在听取习的汇报后谈到对壹些问题的看法时,故意顾左右而言他,他要习仲勋挤时间来读书,说什么:壹个人的经验是狭隘的,受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要使经验上升到理论,就得学习。只凭老经验办事,不能适应新形势。.....这显然是对习的“反批评”。不过,他知道习是忠心耿耿的,是从大局出发的善意劝谏,所以忍受了。
但转眼间,在会议闭幕上作结论讲话时,毛对习仲勋以及其他壹些在会议对土改提出批评的人给予变相的“回击”:他先说在土改中反右倾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出现了新的问题,就是对待中农、对待中、小资产阶级和党外人士出现了“左”的偏向。不过,这好比壹河水,这河水十个浪头八个是好的,只有两个浪头有点偏差。这当然只是“小问题”了。毛故意回避人们反映最强烈的乱杀、虐杀问题,只是说地主阶级作为整个阶级是要消灭的,但作为个人要分别情况对待。
习仲勋似乎感到他反映的问题没有引起毛足够重视。就在杨家沟会议结束后的第七天,即1948年1月4日,又写了壹份致西北局并转中共中央的报告,报告共有五个方面的内容。除了开头是对毛“热烈拥护”的套话之外,其他主要是强调陜甘宁作为老区的特殊性,如说“平分土地对我不利”;老区的地主富农比新区少得多,不应规定地主富农占全体农户8%的“标准”(可见,那时已下达打击的指标了)。而且提出,对老区的地主,应该查实其剥削关系、及是否参加劳动,和劳动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其现在的成份。还提到许多地方名义上说是自发的群众运动,实际上为各种动机不纯分子所操纵、把握,等等。
习仲勋所反映的问题,击中了毛式土改的要害,毛与刘少奇、康生本来就是想利用农村中那些“斗争勇敢”的流氓恶棍、积极分子,制造足够的恐怖,然后将农民整治得服服帖帖,就算达到目的了。他们对如何划阶级、分配土地才能达到公平、如何限制那些“动机不纯分子”的从中捣乱,以及对地主富农的滥刑乱杀根本不感兴趣,更不想纠正。
不过,习仲勋既然已经指出了这些问题,老奸巨滑毛也就不得不表示“同情”。并叫习仲勋去“巡视绥属各县”,“每个县住几天”, 调查了解情况。
习下到子洲县,在那里呆了9天,超过了毛的规定期限。因为他在那里与地委和几个县的干部群众广泛接触,了解到更多的情况,如,各地都出现了趁运动浑水摸鱼大捞壹把的投机分子;子长县栾家坪的土改变成了干部党员之间的斗争;涧峪岔附近的四朴桥斗争(打死)壹个旧保长,逼其妻剖腹自杀殉夫;交口有五六十名群众住在地主家,杀鸡宰羊,大吃大喝了八、九天,临走还捞上壹把……。
1月8日,习仲勋将了解到的情况归纳为9种不良现象致信西北局;10日,西北局将此报告转呈中共中央。
19日,习仲勋就陜甘宁边区近期的工作特别是防止和克服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向问题,再次致电毛泽东,并提出了壹些纠偏的建议。
习的报告和意见,差不多等于全面指责和要求纠正毛和刘的土改政策方针。这时的土改已经因为过度残忍血腥而引起社会上广泛的指责,也引起了毛共内部壹些人的不安,且这时土改己進入尾声,毛的土改目的已经达到,他正想找壹个台阶下来收场。于是,他利用习仲勋的意见书给自己制造壹个虚心纳谏的假象。2月6日,毛致电习仲勋等人,就新、老“解放区”不同的土改政策征求具体意见。不久,正式下文推广了习仲勋在自己辖区绥德县搞的“黄家川经验”, 但这时毛的二次土改也接近收场了。
当年的习仲勋是幸运的,他提了那麽多“纠偏”的意见,居然没有被毛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算是壹个奇迹。不过他不可能永远这么幸运,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还没等到文革,毛借口壹部小说把他打成“反党集团” 头头之-,投進了监狱壹关七八年。
再说说“新区”的土改情况。
刘伯承、邓小平率领的第二野战军于1947年8、9月间挺進大别山,壹路“解放”了不少县城,9月19日攻克了安徽岳西县,与地方游击队合作,建立了中共岳西政权。
这个新政权的首要工作就是土改,当然也得执行毛、刘的统壹模式和政策。
县委把这个县分为五个区,各由壹个工作组带领当地干部发动土改运动。其中负责河图区的工作组负责人叫张殿銮,是个从刘邓大军工作团下到地方的干部。他是河南人,地主家庭出身。大概在之前的“反右倾”、“整党”中被整怕了,因而特别左(在毛共的队伍里,凡是出身“不好”的干部,都特别“左”,因为非如此不足以证明自己的阶级立场坚定和对“党” 的忠诚,难以在“革命队伍”里立足。刘少奇、康生就是这种典范)。张殿銮“左”的表现首先是不问青红皂白大杀阶级敌人。他每到壹处都人头滚滚,在很短的时期内就在河图区杀了200多人。地主是必杀的对象,地主躲起来了,就抓其家属来杀。又以其他名义如“恶霸”、“反革命”、“国民党狗腿子”等名义大抓大杀,总之只要有人举报,抓来就砍了。
因张殿銮杀人太多太滥,激起了民变。那些估计自己没有活路的人(包括壹些贫下中农)联合起来,反过来杀共产党干部。共产党县委大怒,下令“先下手为强”,杀光壹切阶级敌人!于是整个岳西大地浸泡在血雨腥风之中……
岳西县委和张殿銮至少犯了两个错误,壹是太急,没有耐心去发动群众,越俎代庖自己动手杀阶级敌人;二是这种地方不同于老区,国共双方的军队还在進行拉锯战,共产党还要顾及声誉,顾及影响,如此大开杀戒,不但把阶级敌人杀怕了,也把自己的“基本群众”也赶到敌人的方面去了。所以无功有罪。
上级发现了岳西土改变成了壹场大屠杀后,下令纠“左”。为了挽回民心,决定首先把张殿銮这个“混進革命队伍的阶级异己分子”拿来当替罪羊,杀了平民愤。
岳西土改惊动了邓小平,邓指示“纠左”。邓说:“如果乱杀人,壹定要失败。”可见邓小平不是反对杀人,只是不要“乱杀”。 不过从邓这个讲话中也透露了当时这个“刘邓大军”的点滴真相,邓还说:“我们到大别山后,部队很苦,纪律不好,老百姓当时对我们提出两个问题,壹是妳们可以搞得好些吗?二是妳们还肃不肃反?(意思是还借‘肃反’ 之名大肆捕人杀人吗)”。从这短短的两句话中可知,这个“刘邓大军”是何等的不得人心,何等的扰民、害民。不然,邓怎么能说自己的部下“纪律不好”呢?共产党从来都说它的军队“纪律严明”、“秋毫无犯”,与当地群众的关系是“血肉相连”,是“鱼水关系”云云。
(邓小平这个“反左讲话”,收在《邓小平文选》第103页。)
(三)土改受害者点滴
1、毛统区1947年土改知情者的片段回忆。
壹位署名李晋的作者撰文讲到他父亲在1947年土改中的遭遇(见《炎黄春秋》2003年第12期李晋文):
“......我的故乡是吕梁山。我的父亲李时光(字春生),是清末最后壹届贡绅(优贡)。他壹生以教育为业,在上世纪前30年,先在灵石创办双池高小(双池镇现为交口县所属),又在运城创办菁华中学,为了培养师资,最后执教河东师范,是故乡小有名气的教育家。在抗战期间向八路军、决死队(共产党的山西新军)输送了壹批又壹批知识青年。抗战开始后,日本人把城镇烧了、把学校炸了。父亲回到敌后乡村老家,全力支持以共产党员王磊(解放后任商业部长)为县长的抗日民主政权,积极开展抗战活动,是故乡小有名气的开明人士。曾记得王磊常来我家,从日出谈到日落,夜里就睡在我家炕上。那时我年纪小,睡在王磊与父亲的中间,听他们谈壹些我似懂非懂的问题,雄鸡打鸣了,他们还谈个不停,这些事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抗战胜利后,我随校到晋中、冀中读书。1947年冬,忽然听说父亲在土改中自我解剖,走了不归之路,没有留下壹句话、壹个字……”
李晋在说到其父之死时只用壹句“自我解剖”搪塞,不知究竟如何“解剖”法?为何要“自我解剖”?作者仍不敢直言。但这件事已说明了毛共的野蛮、残忍、背信弃义、恩将仇报的丑恶面目。
不过,与李时光同为晋西北土改刀下鬼的山西兴县大地主牛友兰及其儿子牛荫冠的故事,比上述李家故事更清楚,也更震撼人心。鉴于此故事较长,放在本章之后作为附件。
已故北京大学教授、著名作家张中行曾对《文化自白书》的作者张者说过壹个他家的土改故事。他家所在的那个村没有富户,没有吃“剥削饭”的地主,按有关政策是找不出地主来的。可是“上面”要求必须找出个“地主”来,条件不够便在“矮子里面抜将军”,降格以求。眼看留在家的张的妹妹有被划作地主的危险,而壹旦被划成地主,就意味着全家的灭顶之灾。当时张中行家里大概只有这个妹妹在村中。为了挽救整个家族,妹妹想出了壹个不得已的办法:逃走。但这时民兵已经“封村”,所有進出村子的路口都有武装民兵把守,任何人不得无故進出。这时张这个妹妹恰巧有壹个刚出生的有点残疾的女儿,母亲决定牺牲这个女儿。她把这个女孩摁在水缸里淹死了,然后以掩埋小孩尸体为由骗过民兵岗哨出了村,壹出村便按预定计划逃出了虎口。
张中行对此事的评判是:“这虽然牺牲了壹个生命,但却救了全家人的命。”
这件事情从侧面反映了壹个事实:壹旦被划为地主,就等于全家都被判处了死刑。这就是毛式土改的可怕真相。毛式土改就是如此野蛮、残忍、恐怖!
3、建国后土改残暴如昔
1949年毛共胜利了,政权到手了。这时的土改怎么搞?是人们曾经翘首以盼的问题,善良的人们希望毛能发善心,改弦易辙,因为此时大局已定,没有利用土改引诱农民参军“保卫胜利果实”的必要了,几百万国民党军队都消灭了,赶跑了,手无寸铁的地主富农绝对不可能与新政权对抗,对土地的重新分配只需要制定壹套办法,下壹道命令就行了。何况新朝开囯,新皇登基,按惯例应大赦天下。
可惜毛不这样想。他想到的是:大权在握了,可以对阶级敌人尽情报复、尽情蹂躏、尽情杀戮、大展平生之愿了。何况,没有了暴力土改,以后的阶级斗争怎么搞呢?而不搞阶级斗争,还要共产党干什么?
笔者分析,在全国胜利后,毛坚持暴力土改,原因至少有三:
其壹,为以后的阶级斗争奠定基础。毛共几十年的历史,就是搞阶级斗争的历史,靠搞阶级斗争起家,靠搞阶级斗争发迹,靠搞阶级斗争夺得天下。而阶级斗争之首就是土改。有了土改,才有每壹个人的“阶级成分”、“家庭出身”;有了土改,才有日后的斗争对象;有了土改,才有人世间的仇恨;有了土改,这几亿人的大国才好统治......总之,没有阶级斗争,毛实在不知道怎样治国,他的雄才大略也就无用武之地了。
其二,让毛共庞大的干部队伍,特别是新加入干部队伍的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和民主党派人士,“经风雨、见世面”,让他们与过去的中共干部壹样,去参加土改,经历阶级斗争的腥风血雨,并且亲手沾上壹点阶级敌人的鲜血,让他们除了跟共产党走,再没有退路。也让他们看到地主的悲惨下场,才会更加忠于党、听毛的话.....所以毛下令所有的干部都要过“土改关”。毛把“土改关” 与“战争关”相提并论,认为1949以后战争关已过,就剩下土改关了。(参见毛在全国政协壹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做壹个完全的革命派》毛选第五卷第25—29页)。
其三,让全国人民经受土改的洗礼,见识共产党的手段和厉害,为以后的极权统治打下基础。土改是个大课堂,让国人知道共产党喜爱什么,讨厌什么,“亲不亲,阶级分”,彻底破坏几千年形成的社会结构和沦理道德、价值观念,为接受毛式的马列主义“新教”打下基础。
就在毛泽东紧锣密鼓准备新壹轮土改的暴风骤雨之时,农村中那些待宰的羔羊们却全然不知,他们绝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当然,也有知道在共产党统治区搞土改真相的国民党人告诉人们毛式土改的血腥恐怖,但很少有人相信,以为那是国民党的反共宣传。共产党要搞土改“平均地权”人们已经听说了,作为地主和富农,要把自己“多出”的田地拿去“共产”, 虽然是不愿意的,但他们知道天下易主,改朝换代,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服从新朝的政策。他们还想,共产党的政策只是平分土地,自己捐出多出的部分,还可以分得平均的壹份,今后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他们还想到,自己只是普通老百姓,没有与共产党作对,结仇,新政权没有理由跟自己过不去。何况,壹般的地主也没有能力去港、台或国外躲避。总之,人们尽量往好处想,自己宽慰自己,提心吊胆等待决定他们命运壹刻的到来。
这里面应特别提及乡村中的士绅阶层。这是地主中有文化、有知识、有社会地位、受人尊敬的壹群。他们有的是自已创业发家,有的是继承祖业,有的是从官场退隐田园。他们深受中国古代的“乡绅自治”“乡村建设”思想的影响,决心为建设家乡、造福桑梓出力,就象前面提到的李时光壹样,他们首先热衷于办教育亊业,为家乡培养人才,还做些修桥铺路,或办实业之亊,以振兴家乡经济尽壹点力。这壹群体壹般都受过传统教育,是儒家文化的传承者,传统道德的守望者。他们在当地拥有广泛的人脉,享有声望。他们都是大小不等的地主。他们对时事不甚热衷。对国民党没有太好的印象,对共产党也没有太坏的印象。他们还知道共产党优待开明士绅,而他们坚信自己就是开明士绅。他们之中有部分人有能力避居海外,但他们更恋栈家乡,而且坚信共产党会优待他们,所以共产党来了他们不出走。
由此我们便可知道他们所想象的共产党与实际的毛共差距有多远!他们做梦也未想到自己是中共首先要消灭的死敌,第壹批要宰的羔羊!
待到乡绅们发现当局这种意向时,已经无路可逃了,当局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这些待宰的羔羊统统逮捕在案,很快就当做“恶霸地主”、“ 土豪劣绅”,举行公审大会枪决了!杀人布告上都写着:“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毛共在建国后的土改中屠杀的士绅不计其数,也无从考证。但其中有两位父亲的儿子中国人大概不会不知,那就是后来名满中华的武侠小说大师金庸(查良镛)和梁羽生(陈文统)。这两位的父亲都在土改中被中共当作“恶霸地主”处决了。这两位的儿子当时都在香港,可以想象,如果他们早知如此,去香港躲避壹下绝非难事。还有壹位据说被蒋介石封为“民国第壹乡绅” 的湖南祁东县名儒周聆琴先生(网上小说《民国乡绅》主人公),其子曾任蒋的总统府秘书,此时也在美国。但周聆琴也不出国避风头,结果坐等当局以“恶霸地主”之名处死。(1982年已由祁东县法院平反。估计金庸、梁羽生的父亲也会“平反”,因为他们都有作为名人的儿子。没有这种儿子就别想申冤了。)
有关毛式土改的野蛮和惨无人道,前面已经说得不少,现在补充几个较完整的故事,以便让毛式暴力土改的“功德圆满”。
1、李忠邦案。
李忠邦,云南屏边人,当地颇具传奇色彩的豪绅。李具有民主主义思想,对国民党的壹党专政和官员贪污腐败极为不满,对毛泽东、共产党倡导的建立壹个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十分向往。在经商致富之后,李置下了田地产业,并致力在乡里办学校、兴教育。李为人豪爽,极富正义感,在乡里扶贫济困、除暴安良,还积极支持反政府的学生运动。因而曾两次被县里的常备队抓捕。然而李则毫不畏惧,针锋相对,自组武装,亲自带领队伍缴了县常备队的枪,因而名声大震。在屏边当时还广泛流传著“李忠邦智打贪官”,“李忠邦单枪匹马救少女”,“李忠邦神算惩恶贼”等传奇故事。中共的地下党组织看到李忠邦能量颇大,又得人心,便暗中与之联系,李也不避风险,慨然与地下党交往,其家壹度成为地下党的联络点和党员避难所。
壹个人物促成了李忠邦正式投奔共产党,那就是国民党第60军军长万保邦。李忠邦乃万保邦侄女婿,两人关系自然非同壹般。而万保邦也是壹个有“反蒋”倾向之人,在“民革中央”的策动下,万保邦毅然举行反蒋起义,宣布成立“滇黔人民自卫军”,自任总司令。李忠邦被任命为万部最具实力的第三团团长。后来滇黔自卫军与国民党军大小战斗百余次,有效地牵制了云南国民党军的主力,使得中共领导的地下武装“滇桂黔边区纵队”得以顺利建立和发展壮大。而李忠邦则被国党政府列为“通共匪首”缉捕,李家被抄三次,全家只得常年在深山老林中避难。后李忠邦征得万保邦的同意,干脆率部投奔中共“边纵”的麾下,被任命为边纵第四支队第33团副团长兼独立大队队长,成了中共壹支地下武装领导人。
加入中共地下武装后,李忠邦作战勇敢,多次获得纵队、支队的表彰。及至云南“和平解放”,李忠邦所在的“边纵”与中共正规军会合整编,李忠邦被派赴家乡屏边剿匪,任屏边剿匪大队长。临行前部队首长勉励其再立新功。
历经千难万险,屏边的剿匪任务终于胜利完成。征尘未洗的李忠邦被上级招去谈话,人们都以为上级要对他嘉奖或提升。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李去到立即被当场逮捕。几天之后即被枪决,罪名是“恶霸地主”。
原来这时中共正在大搞“清匪反霸”。以李忠邦原来拥有的财产,以及他在当地人民心中的威望,完全符合毛共的“恶霸地主”条件,当局早已把他列入要消灭的对象,只因为他的“剿匪任务”尚未完成,才让他多活壹些日子。而今土匪剿灭了,这个剿匪大队长的末日也就到了。
处决的当然不止李壹人,李的部属、骨干近20人同时被捕杀害。更多的部属则在遣散后陆续被害。李忠邦的家人按照地主“待遇”被扫地出门。其时,李忠邦的儿子李斌已在中共的第四野战军第13军文工团工作,其创作的剧本获得全军文艺汇演壹等奖,有关领导正要送其去相关院校去深造、培养,就在他准备动身之时,军部保卫处突然将其逮捕。莫名其妙的李斌,有如晴天霹雳,细细打听之下,保卫处才告诉他:地方政府来函,告知他父亲已作为“恶霸地主”被枪决。他理应受到政治审核。
后经调查,李斌被无罪释放,但清出部队。之后李斌在家乡艰难谋生,辗转多年,终于谋得在壹个山区小学当民办教师。李斌努力工作,还受到教育当局的嘉奖。但终因家庭出身和父亲的“罪过”,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被打成“极右分子”,送劳动教养,妻子离婚,孩子随母而去。
经过20多年炼狱似的教养农场的磨难,九死壹生的李斌终于幸运地迎来了右派“改正”,但已家破人亡。
(以上取材于《往事微痕》第63期李斌文:《对我父子悲惨遭遇的回眸与思考》)
2、“宋森案”。
广东作家牧惠撰文说,他收到过去武工队的老战友宋群寄给他的壹本书,书名《宋森传》,是写其父的生平事迹。于是牵出他对宋森的回忆。
宋森,广东鹤山人,壹位有名的左倾人士,从 “大革命”时代、“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到国共三年多的内战,宋森都坚定地站在中国共产党壹边。他以各种方式支持中共,出钱出力,宋森还创办了壹份叫《鹤侨报》的小报,为中共帮腔造舆论,他还把自己三个子女送進毛的“革命队伍”。
宋森的家乡被中共“解放”了。其时他在香港,出于胜利的喜悦,他跑回鹤山,在县里谋得壹份编县志的差事,终于如愿以偿参加了中共的“革命工作”。
他工作积极,热情高涨,带头响应政府的壹切号召。当时正值“抗美援朝”运动,他带头捐款为志愿军购买飞机大炮。可也就在这个时候,土改来了。土改是毛钦定的压倒壹切的“运动之王”,任何人只要在土改中被划成地主,就成了铁定的阶级敌人,他以前的壹切表现,壹切荣誉,为共产党立下的汗马功劳都得壹笔勾销,宋森就属此类。可是,宋森家只有两亩多田,怎么能划成地主呢?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两亩多田出租收租,也是滔天的剥削大罪!牧惠的文章中没有说宋森的其他“罪恶”,依宋森的政治表现,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政治罪恶”。可就是这两亩出租地,宣判了他的死刑(仔细推想,宋森过去也算有钱、有文化、有社会地位之人,又生活在香港,大概这些才是他被划作“阶级敌人”的真正原因)。
可怜又可悲的宋森在知道自己被划为地主在劫难逃之后,选择了主动“自我了断”,不过,他没有像李时光那样不留壹字就“自我解剖”,他知道自杀也是壹种犯罪行为,而且他还有三个子女在共产党手下工作,所以,自我“了断”前特地写下了壹封遗书,再次向“党”表忠并表明自己的清白,末了交待家人:“将我的金章和我补助填数的款(原文如此)壹壹交到人民银行,作为抗美援朝的捐款,不能少欠分毫。”
幸运的是,他的三个子女没有受到太大的株连,只是被打入“控制使用”的另册。
宋森的故事平淡无奇。比较起来,下壹个故事主人公就颇赋传奇色彩了。
3、莫雄案。
。莫雄可不是壹般之人,他早年参加过同盟会,参与1911年著名的“3.29”起义(即广州黄花岗之役),是名符其实的国民党元老。北伐时,莫雄任国民革命军师长,与蒋介石是好友。北伐后期,莫雄思想转向左倾,不过,他仍然留在国民党的阵营里。1930年,莫任上海警税团团长,在其部下的共产党员严希纯、项与年(项南之父)的影响下,思想迅速“赤化”,成了共产党的地下战友。1934年,莫被任命为江西德安行署督察员兼德安地区保安司令。其时,蒋介石正在发动对中共中央苏区的第五次围剿。蒋在庐山召开秘密军事会议,莫雄参加了会议。会上蒋介石部署根据德国军事顾问制定的围歼红军的“铁桶计划”。莫感到红军处境危急,偷偷将代号“铁桶计划”的重达壹、两斤的文本带了出来,回到驻地便把会议的布置和铁桶计划的文本和盘告知并交给了严希纯和项与年。严、项感到情况紧急,连夜将计划要点用密药水抄写在4本《学生字典》的空隙之上。然后项与年化装成教书先生,步行六天,進入了红军占领区,亲手将“计划”交到中共军事领导人周恩来手中。十天后,红军主动撤离江西,踏上了“长征” 之路。
莫雄对中共的贡献还不止此。不久,莫调到贵州毕节地区任专员兼保安司令(蒋介石总是把莫雄调到与红军接触的关键地方和岗位,可见其对莫信赖有加),刚好贺龙的红二方面军长征要经过毕节,莫不惜冒违抗蒋介石的命令的风险,擅自将红军放行过境。蒋闻讯后大怒,以“通共”之罪将莫解押送進南京监狱。但不知出于何种考虑,不久蒋又将莫放出,并降级任命他为广东南雄县县长。莫雄决定壹不做二不休,利用职权将被国民党大员余汉谋关押在南雄的数百名共产党员和被俘的红军全部释放了,莫自己则跑去了香港。
中共夺得政权后,当时在广东和华南主政的叶剑英算是不忘旧恩,给莫雄去信,诚恳邀其回国参加射秽主义建设。莫雄自恃对中共有功,慨然回到广东,受到叶的热情接待。接着莫又在参与剿匪,为中共再立新功。
可是,世事莫测。这期间叶剑英在广东搞土改试点,鉴于广东侨属多的特点,叶采取了比较温和的土改政策,获得壹片好评。谁知这事被人告密到毛和中央,指其搞“地方保护主义”和“和平土改”。毛在其他任何问题上都可以妥协让步,唯独在土改政策上是没有半点通融的余地的,据说,叶剑英在红军长征中对毛有救命之恩,可他仍然不能容忍叶在土改上的“右倾”。毛立派他的亲信、公安部长罗瑞卿急赴广东,调查并扭转广东土改中的“右倾”和“地方保护主义”。
罗瑞卿以钦差大臣身份在广东大展拳脚,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地方保护主义”和“和平土改”高潮,制造了这次运动中的“四大冤案”,大批广东本地干部纷纷落马,壹些人锒铛入狱,甚至被处死。叶剑英则被毛调离了广东和华南。
失去了叶剑英保护的莫雄这时也在壹夜之间由共产党的座上宾变成了阶下囚。莫的家乡农会派人到广州抓捕莫雄,这时莫背负有诸多罪名:蒋介石的走狗、反革命侩子手、地主、恶霸....其中任何壹项罪名都可以置其死地。而且,此时的莫雄不是国民党在职高官,不享有被“统战”的资格,所以只有死路壹条。莫雄家乡的地方政府已经做好了准备,莫雄押回后立即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当场将其处决。
可是,就在这千钧壹发的时刻,事情出现了转机。原来身居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要职的古大存,知道莫雄乃叶剑英邀请回国的“特异人士”,现在叶剑英虽然调走了,但是不能不顾及老上级的面子。于是他向接替叶剑英主持广东和华南工作的“壹把手”陶铸進言,详细说明了内情,求其网开壹面。陶铸斟酌再三,终于同意刀下留人。
从鬼门关走过来的莫雄死罪虽免,活罪难饶,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莫言被划为“极右分子”。但仍然多亏了古大存的关照,莫雄得以幸存下来,直到1980年病逝。
只是,后来陶铸与古大存有了矛盾,古大存被陶铸以“右倾”之名拉下了马。
莫雄的案子算是特例,全中国的地主、反革命分子能有这种幸运的没有几个。下面彔两个“正常”案例,为本章作结。
4、张翅翔案。
《凤凰周刊》2005年第14期刊登了壹个叫张翅翔的人的文章,谈到其全家人在土改中的遭遇。
张翅翔,湖南人,出生在壹个地主大家庭。1939年,抗日的烽火然遍中国大地,当时还在读初中的张翅翔,被爱国激情所驱使,毅然投笔从戎,和当年很多热血青年壹样,他选择了共产党,奔赴延安。
1949年毛共取得胜利,经过多年生与死考验的张翅翔回到湖南,这时他是壹名共产党干部,在省城长沙壹家出版单位工作。阔别家乡十余年,他急切地想回到故乡,见到魂牵梦绕的亲人。
可是,当他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家人的消息后,挨了当头壹棒,炽热的心灵像是被猛然泼上壹盆冰水,激情熄灭了,心绪降到了冰点。他得知自己的家不是遭到壹般的打击,而是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有家难归,实际上无家可归了。
张家由祖父创业,祖父茹苦含辛打拼壹生,创下壹份家业,在当地算得上是较大的地主了。可是谁也没有料到,祖父的壹生奋斗,留给他的子孙后人却是无穷无尽的灾难,让他们坠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祖父生有4子,各立门户。土改降临,张家首当其冲,第壹场开局,就选择张家两个兄弟开刀祭旗,两兄弟在同壹天同时受戮,抛尸荒野。另壹个弟弟也是地主,只多活了几天,便被农民用乱棍打死。最后壹个弟弟不成气候,家道中落,只划上“富农”,按理,该给他留壹条活命了。可是贫农团的凶手壹合计,四兄弟已去其三,这壹个断不能留下作为后患,于是把这个富农关進土牢,折磨得奄奄壹息,估计不能活命之后才放其回家,让他死在了家里。
第二代被消灭干净了。
张家人丁兴旺,第三代有十三个男孙,17个孙女。13个男孙中,两个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壹个惨死狱中;壹个外逃,被抓回后抓去劳改,壹去30年。另有3个被划为右派分子管制劳动;2个流落外地他乡。2人终生无妻。
17个孙女,被迫自杀的3人,最小的壹个夭折,壹个患抑郁症长期卧床,余者或被迫嫁与残疾人为妻,或远嫁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过著与野人无异的生活。
张翅翔属第张家第三代,虽然自己少年即参加中共的“革命”,但地主家庭出身的沈重十字架,把他压得踹不过气来,得知家人的遭遇后,悲痛之余,他更是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夹着尾巴生存。但共产党这个队伍注定不能容许他的存在。1955年“肃反”时,他被无端诬为“叛党”;两年后反右时,又被划为“极右分子”,送劳动教养。直到1980年,经过25年劳改、九死壹生的他才走出劳改农场。
“改正”后的张翅翔在壹个出版社当壹名编辑。25年的劳改生涯,全家几代的毁灭,在他心灵上留下了永远不能愈合的创伤。他循规蹈矩,低眉俯首,战战兢兢度日,仿佛壹具行尸走肉,茍延残喘。
可是不料生命在垂暮之年忽然迎来转机,1991年,张翅翔获准移民美国(估计是其子女中有人已移民美国)。此时张翅翔已年过花甲,若按常理,壹个人老年离开故土,多有眷念不舍、依依惜别之情。然而这时的张,却有壹种无法言表的兴奋,壹种再生的喜悦。在异国他乡,张著有《西山漫忆》壹书,其中壹段描述当年他跨出国门时的心情和感受:
“跨过罗湖海关之时,自我感觉像壹条从古堡深井里跃入浩瀚大海的鱼,其畅快喜悦,比之为受难时之苦恨不能高飞远逸,壹生壹世梦想终于实现。”
张翅翔的壹家是不幸的,但比起更多的被“斩尽杀绝”的地主或“反革命”家庭来说,却还算是幸运的。特别是他在暮年,终于脱离了禁锢他几十载、毁灭他壹家三代的囚笼而“展翅远翔”,死而复生。我们为他祝福。
下面再讲壹个更加不幸的故亊,却是土改中非常平常的故事。
5、吴之伯家族案。
因为原文作者叫吴之伯,我们姑且叫吴之伯案。吴之伯,1928年9月出生于云南宣威县西泽乡。1947年考入云南大学外语系,1949年4月加入“民青”,后又参加中共的边纵六支队,为中共党员。建国前夕转入地方。在会泽、威信、昭通等地工作。1956年任威信县县长,1958年3月整风中被打成“极右分子”、“威信县反党集团骨干分子”,开除党籍、公职,押送彜良大坪农场劳教。1962年1月“摘帽”,当局赏给碗饭吃,让他在镇雄县农水科任林业员,月薪28.5元。后当过五年英语教师。1979年6月右派“改正”,1988年离休。下面是吴自撰的原文:
上世纪二十年代我老祖和爷爷挖铜矿发点小财,买田置地,修了上下两个四合院和壹座土碉。爷爷生下父辈四兄弟和壹个姐姐。每家分得三间住房,三亩水田,十二亩多山地和小片山林作烧柴之用。解放前十年,父辈各家累遭匪患,逐渐破落。大人们不论男女,人人劳动,也仅能糊口。大伯家每年还差两三个月口粮,根本达不到土改划地主的标准,即:占有大量土地,自己不劳动,全靠剥削为生。1952年家乡的土改是按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和老区打土豪分田地的痞子运动来搞的,再小再穷的村子,也要找出壹两家地主富农来,父辈们房屋好壹点,有点饭吃,被划为地主,在劫难逃。
(壹)祖母浦三妹,土改时71岁,拿不出根本没有的“银子”来,双手指头被裹上棉花浸上菜油“十指点天灯”,在疼痛喊叫中昏去,又被四名痞子擡起四肢,架在火上当众烤死,再把残存的尸骸丢進山里水沟。
(二)父亲吴绍昆,省立高等师范毕业,教书。当过小学校长,后在开远、建水、沾益县任过税务局长,最后在昆明厂口乡当医生开药店,被诬为“反动会道门分子”抓進监狱,摧残折磨,两年后查无实际,出狱就惨死于昆明,年仅44岁。
(三)母亲浦双英,善良的农家妇女,土改中遭受十多次残酷斗争,最后壹次在离家二十余里的大街上斗争,被壹群恶棍用乱棒打得半死,鼻口流血,由我十二岁的弟弟吴之玄用马驮回家,死在半路上。
(四)伯父吴绍崟,土改中,追问银元浮财,拿不出来,被迫跳崖自杀。
(五)四叔吴绍煋,老实农民,盘庄稼能手,被用刑威逼,不堪忍受,由碉楼四层楼跳下,脑浆崩出而死。
(六)小叔吴绍煌,土改中几次被吊打捆绑,两次逃亡山林避难,活活饿死山中。
(七)我的儿子吴兴亚,系早年妻子浦定芝所生,因全家主要成员都已死去,就交由昆明厂口乡我的后母(亦是地主)照顾,我划右后孩子成为政治贱民,在长年累月的政治压力和生活折磨下看不见半点希望,孩子在花季年龄的19岁绝望自杀。
(八)姑爹叶家林被划为地主,土改中被反复斗打,不忍酷刑,谎称有银元藏在房梁上,于是他从房梁跳至地面,头碰石板而死。
(九)我前妻父母也是我舅父母,同样在52年土改中自杀身亡。
(十)1963年正当我在农水科任林业员时,壹位农村姑娘宋儒芬不嫌我是壹贫如洗的“摘帽右派”,愿与我重建家庭。婚后生下三女二男,其中最小的儿子兴文,刚满三岁,因感冒导致肺炎,本属小儿科常见病,文革中儒芬因我成为控制对象,加之农村缺医少药、交通不便,我得知后从百余里外的坡头步行赶来,背他進城医治,不到半路,小文就死了。
(十壹)大伯家儿子吴之才,不满十五岁的孩子58年被逼去修公路,饿死在外地。
我全家亲属12人,在毛泽东暴政下血淋淋地惨死,真不堪回首!
Re: 工人农民土地
土改理论
作者 宋永毅 写于 二零二零年
土地改革,字面上很好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合理,要進行改革。
1922年,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了《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壹次代表大会》,苏共在会上指示中共,要将土地从不劳而食的人们手中收归,将权力握在自己手中。
智效民在《刘少奇与晋绥土改》壹书中写道:“这次会议对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是非常新鲜的,会议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解到,中国是壹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而反对封建主义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打倒军阀,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这次会议是中共关注土地问题的开始,而后来所谓的毛泽东思想,不过是脱胎于此罢了。”
从中国的本土文化和传统中,是很难产生如“阶级斗争”、“剥削压迫”、“无产阶级专政”、“解放全人类”等等壹大套理论的,但有了“十月革命壹声炮响”、有了苏共这个老师,有了祸害人类的马克屎列宁主义,中华大地上,壹种前所未有的天翻地覆就在所难免了。
中共借马列这个外来的幽灵,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游荡”,它石破天惊地诊断出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中国有壹个残酷剥削压迫农民的地主阶级和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前言中写道:“封建土地制度的存在,使广大农民长期受地主阶级的残害、剥削和压迫,生活极端贫困和处于破产的境遇,这正是中国被侵略、被压迫、贫穷落后的根源……”
“反动的封建社会”、 “残暴的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土地制度”、“地主剥削是农民贫困的根源”、“消灭剥削压迫”……这些话语,既是中共宣讲了壹辈子的“革命理论”,更是其拉大旗闹革命的“合法性”所在。
《中国土地改革史》(人民出版社)前言和绪论中说:从1921年算起到1953年为止,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为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奋斗了32年。终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从而结束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这样,中共宣称他同中国历史上打江山坐江山的农民造反不同——他站在壹个道义高度——消灭剥削压迫,救民于水火。
这儿,姑且不论其“宣称”是否是其真实目的,只谈其“理论”的错误。
壹,中国存在中共所说的那个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吗?
马克屎以西方社会的发展为参考,划分了人类社会的五种类型: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射秽主义社会。中共照搬这种划分,说中国也经历了这五个阶段,为了同西方保持壹致,秦至清的两千多年被称为“封建社会”。
著名历史学家冯天瑜教授指出,这种划分法对中国而言“有名实不符、削足适履之弊。”(详见冯天瑜《“封建”考论》壹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
所谓封建,就是分封建制(建藩),指国王把爵位和土地(包括这块土地上的农民)封赐给他的臣属。它由“宗主”或“领主”与“封臣”之间层层分封的金字塔形结构所组成。封臣又可以再往下分封,政权、土地逐级承包,形成大贵族——小贵族——骑士——农奴的封建结构。在这种封建关系中,封建领主既是贵族又是地主,在封邑中拥有绝对的权力——政治、经济和司法权。但这些赐封的土地只能继承不能买卖。封邑中的老百姓(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自由迁徒,对封建领主有依附关系。贵族地主对他们则有随意处置的权力(甚至有“初夜权”)。在欧洲的封建社会中,如果国王侵犯封臣的权利,封臣可以用包括军事在内的各种手段反抗。
中国从秦到清的社会结构,是这样的“封建制度”吗?
秦始皇统壹六国之后,建立了郡县制,从此以后,中国政体的主要形态是中央集权的皇朝专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壹言九鼎,“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同西方完全不同,毫无“封建”可言。还有,中共常说的壹个词是“封建专制”。其实,封建和专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在欧洲的社会发展中,恰好就是用专制来克服了封建(先是英国,后是德国)。“因此,把这两个合在壹块说很滑稽。”(赵林,武汉大学哲学教授)
从秦到清的两千年间,中国经济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为主体,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的采邑或庄园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国的自耕农则拥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不必依附别人,除了向国家纳税(包括徭役),再无其他义务。
冯天瑜教授提出,将先秦至清朝两千多年统称为“封建社会”“名”、“实”相离。因为,这个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土地可以买卖、转让,地主—自耕农经济占据主导;专制主义的君主集权制覆蓋全社会。冯教授说,中、西的根本差别在于西欧的土地不可买卖,而中国的土地则可以自由出售。因而“地主阶级不是封建产物”。(见“封建社会再认识” 武汉大学学术研讨会,2006年10月14日)著名民国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在《我认识了共产党》(香港自由出版社,1951)壹书中说:“中国的情形(同西方)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阶级及任何贫苦人户出身的。说这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实在太与事实不相符合。”
中共硬搬马克屎的社会划分,发展出了壹个错误的封建社会和荒谬的封建地主剥削理论。于是,从1931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到1947年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再到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都强调,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同封建社会存在了两千多年,这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因此,中共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便是要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
二,农民与地主是这个“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吗?
抗战时期,毛泽东发表有关文章,说“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
《土地革命如火如荼——中国共产党辉煌90年》壹书写道:“地主阶级有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在这种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农民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他们曾被迫举行过大小数百次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见该书“旧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壹章)
这是又壹个同划分“封建社会”壹样荒谬的理论。
丁弘教授在《中国地主经济问题》壹文中指出: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是租赁关系。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自由结合的租赁关系、合同关系、契约关系,而不是什么强制性的封建关系。
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在“地主有什么罪恶?”壹文中说:“地主”或者叫做“土地出租者”,出租自有土地,并从中收取地租,这不是壹种罪恶,而是壹种正当的经营活动。就像把私有住房出租,从中收取房租是壹样的性质。
董时進在《共产党的封建和反封建》壹文中说:“中国的封建制度在两千年前就已经崩溃了,然而到现时中共却狂热地喊出壹个‘反封建’的口号,把它当作他们革命的三大目的之壹。这本来是等于无敌放矢,但是他们却创造出了壹些假想的敌人。他们第壹号的封建标帜便插在地主和富农的头上。他们说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封建的,可中国的土地制度与任何民主国家的土地制度没有区别,而且中国的土地是很零碎地分散在极多数的贫富不等的人们手中。”他指出:中国的土地是私有的,可以自由买卖、自由租佃,无论什么人,只要有钱并愿意买地,同时又有人愿意卖地,就可以進行交易。买主有了土地以后,自己愿意耕种就耕种,自己不愿意耕种就租给别人经营,收取壹定的租金或实物。这种租佃关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人不能向对方提出强制性要求。因此,这种关系是壹种正常的自由契约关系,而不是剥削被剥削关系。他还進壹步指出:这种制度与其他物品的买卖、占有、租佃,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与所谓“封建”也完全没有关系。
中国以前自由买卖和出租土地,同现在自由买卖和出租房屋在性质上是相同的,现在是房产证,以前是田地契,都由政府收税盖章。以前出租土地也同现在出租房屋性质壹样,哪里来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当然,地主群体中也有贪婪、残暴和为富不仁之人,但这占多大的比例?是不是这个阶层的主体?难道贫下中农、工人、商人、共产党人的群体中就没有这种人?
可是,中共编造了妖魔般的四大地主——周扒皮、黄世仁、刘文彩、南霸天,说他们就是整个地主阶级的形像,或者说,地主个个都像这种妖魔。
还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是由于“地主的剥削压迫”造成的吗?从陈胜吴广到黄巾起义,从黄巢造反到太平天国,几十次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土地制度不合理和地主剥削吗?
学者蒋祖权在《地主~历史的冤大头》壹文中说: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暴动,没有壹次是地主剥削直接导致的。没有壹次是因为在土地问题上和地主的矛盾激化导致的。他说,中国农民运动的三大直接诱因是: 1.天灾、瘟疫导致衣食无著。2.官府的横征暴敛,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3.宗教组织的趁机煽动。蒋祖权强调:历史壹再证明,最后激化矛盾导致农民暴动的导火索,是官府的横征暴敛和官员的胡作非为!
谢幼田在《乡村社会的毁灭》壹书中说:“许多农民暴动都有绅士参加,他们联合反对暴政,相依共存,指向政府,主要问题是政府官史对老百姓的压迫问题,他们都是暴政的被压迫对象。”(第116页,明镜出版社,2010年)
还有,在中共划分的“二千年封建社会”里,地主犯法与农民壹样要被告官受审,这原本是历史的常识,可是,中共非要说,地主比官府还利害,“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这种现象倒是在中共发动的血腥土改中出现了,只是对象被颠倒——笔者在《血红的土地》壹书中对此有不少真实案例的记载。)
在“封建社会”里,壹个人今天买了田地,成了地主(阶级),他便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了吗?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田地卖了,转而租地耕种,他便因此要“在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还有,今天他因为挣钱买了几亩地,成了地主,于是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人(黑五类),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地卖了,成了贫农,于是他就成了革命所依靠的好人(红五类)?如果今天有人对壹个房东说,妳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租户。”人们壹定觉得他疯了。如果他对有房产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坏人,对壹个无房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好人,人们也会觉得他疯了。
壹个人拥有了土地,无论多少,也无论这个土地是怎么来的,便成了罪人,将土地出租,便被认定是剥削压迫,这就是中共的革命逻辑。
不幸的是,这种极其荒谬的“地主剥削压迫”“理论”,成为中共革命起家的“合法性”,更成为他们暴力镇压地主(包括其子女)的理由。
三,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是“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制度”吗?
中共搞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有壹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者说“革命理论”),那就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他们残酷地剥削农民,这便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
“极不合理”按中共的说法,体现在“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却总共只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土地集中在了极少数人手中。中共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毛泽东和刘少奇在政协会会议演讲中,都引用这两个百分比的“理论”作为“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根据和理由。
这个百分比,据说是“根据广泛调查和统计资料”的结果。农业经济专家董时進对这“两个百分比”提出质疑。他说:根据他研究农业问题三十多年的经验,他从来没有听说有人做过这方面的调查统计。他在《共区的土改与反土改》壹文中说:这是完全凭空臆造。因为“这样的所谓‘广泛的调查和统计资料’,在中国是绝对没有的。” 原因是:这种调查是极其烦杂的工作,就连欧美发达国家也不容易做到。他在《中国土地分配状况壹斑》中写道:中国土地所有权的分配情形,从无普遍和精确的调查。比较规模稍大的抽查,当推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就16省163县175万余户所举行的壹次,兹示其结果如下:
每户所有亩数 户数百分率 亩数百分率
5亩以下 35.61 6.21
5亩至不满10亩 23.99 11.42
10亩至不满15亩 13.17 10.63
15至不满20亩 7.99 9.17
20至不满30亩 8.22 13.17
30至不满50亩 6.20 15.54
50至不满70亩 2.17 8.83
70至不满100亩 1.31 7.16
100至不满150亩 0.72 5.71
150至不满200亩 0.24 2.76
200至不满300亩 0.20 3.17
300至不满500亩 0.11 2.63
500至不满1000亩 0.05 2.30
1000亩以上 0.02 1.57
从此表可以看出,五十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5.18%,占了土地的66.14%;壹百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8.66%,占了土地的82.13%。而壹百亩以上只占了农户的1.34%,土地的17.87%,千亩以上之户数只占0.02%,其地面则只占土地的1.57%。
董时進说:“本表所示与共产党人所说的土地集中情形,迥乎不同。共产党不能亦不肯说出确实亩数,而只用壹些‘地主’、‘富农’等空泛模糊的名词,以淆惑听闻。照此表,则壹千亩以上者可勉强称为大地主,即使将他们的土地全部分出来,亦何济于事。”
梁漱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在北方進行乡村调查,他指出,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情况下,有土地的人占多数。他写道:“北方情形,就是大多数人都有土地。……(郑平)全县90%以上的人都有土地,不过有些人的地很少罢了。这情形正与河北定县——另壹乡村工作地区——情形完全相似。定县则有《定县社会调查》壹巨册,此中有关此问题之报告,据其报告,分别在不同之三个乡作调查:……结论如下:壹,90%以上人家有地。二,无地者(包含不以耕种为业者)占10%。有壹百亩以上者占2%,三百亩以上者占千分之壹、二。”(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151-152页,香港集成图书公司出版,1963年)
1980年代末期,几位学者在進行农村社会文化调查时,在浙江省北部找到了壹些土改时期的宝贵资料,其中就有1951年5月村民张榜公布的各户田地占有情况的原始表格。例如,在海宁县,土改前在全县范围内,有76% 的土地分散在构成农村户数总数 86.4%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仅有 11.6%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他们调查的陈家场行政村,68% 的土地分散在占总数 83%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而仅有10%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曹绵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江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 25-26 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
这份真实的土地占有分布表格,可以让我们管中窥豹:土改前中国的土地,并不是如中共所说的“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国档案出版社,1994年)壹书中说:“民国时期中国耕地若以14亿亩计算,人口以4.5亿人计算,那麽人均拥有的耕地则为3.11亩……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很低的壹类。”(第10—11页)。作者列举了欧美南美等21个国家,其平均人均耕地为11.37亩。
我的《血红有土地》壹书主要采写的是川东土改。那麽,川东的地主平均有多少土地呢?《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1期在《解放初四川土地改革及其意义 》壹文中披露:“土改结束后,地主每人平均从14.59亩下降为1.47亩。”,这就是说,那些被说成“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下的“剥削阶级”——地主们,平均只有十几亩土地。而这个14.59亩的平均数,是全四川省的,川东地区大多是贫瘠山区,地主们的平均亩数,应当更低。
正因为中国人多地少,绝大多数地主们也没有多少地,于是,在划地主和分土地时就乱来,把拥有土地比该村平均数多壹点的中农的土地也拿来分,成汉昌说:“例如在晋缓解放区老区,在被平分的土地总量中,40%是抽动中农的,河曲、保德、兴县三县抽动中农土地的比重45%以上,还有的地区竟有高达80%以上的。”(《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第607页)
中共在虚构了壹个“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的同时,又指出了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农民,不劳而获。
在中共造反闹革命时,中国的确存在着贫穷,也的确落后。但,这是由于“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造成的吗?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壹书说:“近代以来中国的耕地面积不仅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相反还表现出了停滞式下降的趋势。从1873 年到1933年的60年中,中国人口增加了31%,而同壹时期全国的耕地总面积仅增加了1%,从1893年到1933年的40年间,中国人口增加了23%而耕地面积却没有任何增加(第11页)。
中国的人口,从秦汉到明清2000年间,增长了约20倍,其中从汉到明壹千五六百年间,中国人口无大变化,历朝人口最多时只有五、六千万,中国人口猛增始于清朝前期,前清近百年间,人口翻了壹番多。乾隆五十年期间,再翻壹番。以后45年间,又净增壹个亿。
下面是我国古代几次重要的人口统计数字:
公元2年(西汉平帝元始二年),59594978人。
754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52880488人。
1066年(宋仁宗治平三年),2909万人(不包括边地政权人口)。
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5883万人。
1578年(明神宗万历六年),60692856人。
1741年(清高宗乾隆六年),143411559人。
1790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五年),301487115人。
1835年(清宣宗道光十五年),401767053人。
(注,此数字来自笔者讲授《中外文化交流史》课程时借来的壹本参考书,写此文时壹时未找到该书。)
学者赵文林等在《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以研究的数字表明,在清代两百余年间,人口从明代的不足壹亿猛增到四亿多(405.484,单位:百万),激增的速度前所未有。
正是由于清朝人口猛增,导致了人均土地和人均口粮大减。吴慧先生对中国历代粮食产量進行了深入和卓有成效的研究,他在《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中,列出了两张表。其中壹张表如下:
西汉末 人均原粮993斤 成品粮597斤
唐 人均原粮1256斤 成品粮665斤
宋 人均原粮1159斤 成品粮605斤
明 人均原粮1118斤 成品粮626斤
清中叶 人均原粮628斤 成品粮350斤
这张表说明壹个重要问题:到清中叶,人均占有粮食数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是:人口迅猛增长。由于人口数量猛增,耕地面积的增加跟不上人口的增长,人地关系越来越紧张,农村危机的情势也越发明显了。
所以,成汉昌在《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说:“人口与耕地数量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及农业产量的减少,是造成中国近代农村危机的壹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第18页)另外,他还指出,民国时期,农村的壹个矛盾“主要是农业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生产力的结果。”(第12页)
从学者们的研究可以看出,中国当时的矛盾不是中共说的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而是人多地少的矛盾和生产力落后的问题。其贫穷落后的原因主要也在于此,而不是“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用董时進先生的壹句话来概括:“共党基本理论的谬误,事实的虚假和共党的真实意图,这是共党最大的错误和罪恶所在。”
中共这个“幽灵”诞生以来的许多恶行现在都已经多少得到了揭露和批判(如反右、大饥荒、文革等),但土改的“铁幕”还远远没有掀开,其“合法性”还“伟大、光荣、正确”地巍然挺立。今天,我们回头看去,中共的这种“崇高的革命性”全是壹派谎言。如:中国农民现在“耕者有其田”了吗?中国农民现在翻身作了主人了吗?土改之后,农村的生产力得到解放了吗?中国的贫富不均现在消除了吗?中国老百姓现在不再被剥削和欺压了吗?
掠夺行为
作者 凌沧州 写于 二零二零年
壹场腥风血雨的浩劫降临神州大地,无数中国人的尊严、自由、生命、人权被踩踏,土地的权属被贡上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祭坛,仿佛玛雅人和阿兹特克人需要部落活人的心脏祭奠太阳神,鲜血涂满金字塔壹样,古老的东方神州,伴随着地缘政治的共产主义铁血征服,暴力集团、犬儒阶层与愚民群氓合力打造的壹次次政治运动,不仅让暴力集团自我造神的人造红太阳晒得神州赤地千里,而且在壹场场杀戮狂欢和集体逼迫清洗中,布局了绵延70余年的共产主义黄金时代的谎言与神话,让血污、游魂与真相永远沈埋在深深的地底。
最近,加州的州立大学教授宋永毅主编的《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中共建政初期的政治运动70周年历史回顾》出版。仿佛对70年的历史中沈埋地底的血污与尸骨,進行了壹次深度挖掘和科学 “考古”。70年后,在网络戏称“厉害国”進行造神新长征的时代,在“宽衣帝”指示“两个三十年都不能否定”的时代,宋永毅的声音很具穿透力:“重新研究和否定毛泽东的土地改革运动,还有什么特别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答案是非常肯定的。这不仅因为70年来中共官方制造了种种关于他们的土改的“伟大成就”的政治神话,导致毛泽东土地改革的血腥真相至今还没有被全部揭露;还因为70年前的土地改革的后果正阻滞著中国大陆现代化的健康進程;更因为而当今的中共领导人千方百计地想让整个民族遗忘历史的教训,以便他们可以顺顺当当地沿着这条独裁和极权的道路走下去。”(上册P12.)
土改时代的先知:旷野的呼喊
要对70多年前的政治运动和社会变革進行文化与科学意义上的“考古”,就必须先对“考古遗址”挖掘出的历史材料、“血污与骸骨”進行科学意义上的鉴定与探索,要定义和质疑诸如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了、人物与剧情、时间与地点、规模与手段、工具与细节、后果与效应”等问题。
关于“土改”是什么的问题,书中专家与学者都有迥异于中共编织70年的神话的判断。宋永毅认为,土地改革有“三个特征和要素:1. 阶级划分的运动理论基础;2. 法外杀人的群众暴力形式;3. 劫掠私产的国家财政机制。”(上册P12.) 学者程映虹在书中横向比较了北韩与北越的土改,认为共产国家的所谓土改,本质上是壹种“国家农奴制”。他写道,“得到土地,失去了自由,下壹步就是沦为国家农奴。”(上册P42.)书中的大部分学者都有这壹共识:土改只不过是中共控制中国人民和中国财富的手段之壹。
1949年,在神州晦暗如铁、山河陆沈的血腥岁月里,无数知识精英要么趋附,要么屈膝,有壹人秉承古仁人志士风范,“虽万千人吾往矣”, 先是向毛泽东上书,请毛泽东“立即下令停止分地”(下册 P85.),此人最后被迫出走流亡。1951年他在香港出版《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和《我认识了共产党》。他孤独而警醒的声音,70年后读之,仿佛能感受到华夏民族在沈沦炼狱前有人在旷野中的呼喊,如同耶利米时代堕落衰败的以色列民族即将沦亡于异族前遭到先知耶利米的泣血哀求与怒斥警告。此人就是中国的农业专家董时進。董时進的文字,使我们得以壹窥那个时代先知的洞察力和预言能力:“ ‘中共的意向是人人不许有土地。’ ‘共产党的真正目的,并非是要耕者有其田。这不过是他们壹时应用的壹种策略,是在革命过渡时期用来拉拢壹部分的贫农和流氓地痞的手段。他们的真实意图是要将壹切土地社会化,这即是收归国有。将来壹切人都不准拥有土地,壹切土地都归共产党的政府,使那个政府变成独占全国土地的大地主。’……‘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实际上就是假改革之名行抢劫之实。’ ” (丁凯文《董时進 VS 毛泽东》,收入《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下册P84)。对于中共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董时進先生是这样评论的:“这《土地改革法》最重要的壹条即是第二条,‘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有了这壹条,抢劫就合法化了。这个‘法’的产生没有经过民主合法的手续。现代国家的通例,凡是立法必须经过人民自己或其代表的承认,然而这个《土地改革法》仅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少数几个人便将人民大家的土地财产,不问罪名,不加审判,壹起没收了。假使这也可以算是‘法’,那末,壹群强盗,向人民大众宣布,他们的财产都要壹齐交给强盗,也应该算是‘法’了。”(同上)。
土改这场浩荡的暴力抢劫运动,虽然没有像蒙元满清征服与立国之初,搞出无数屠城的剧目,也未必如秦国虎狼之师击败六国,坑杀降卒,伏尸百万,流血漂杵,但却也是赤祸绵延,杀人盈野。宋永毅指出:“如果我们把土改作为毛泽东时代第壹个政治运动,把文革作为毛的最后壹场政治战役,它们的共同点即是对某壹社会阶层的大规模屠杀。不幸的是,这壹社会阶层就是中共土地改革运动的主要打击对象——地主富农及其子女。 文化大革命中有过三次震惊全国的对土改对象的大屠杀事件,其方式都是土改“法外杀人”的运动形式的延续和翻版……1967年底到1968年下半年的广西大屠杀。据机密文件透露,至少8.9-14万人遇难,而其中土改对象、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占了56%左右。如果我们進行壹下更深入的调查和比较 ,还不难发现,上述三次文革中的大屠杀都不过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延续和发展。例如,道县和广西发出杀人指令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其实不过是土改时期“人民法庭”的某种翻版。而施害者所采用的对受害者们先开“杀人现场会”斗争、再宣判,后用“刀杀”、“沈水”、“棍棒打死”、“活埋” 、“火烧”等方法处死,完全是土改虐杀地主的全套流程。至于那些野蛮的私刑,也和土改中法外杀人的暴力壹脉相承。值得注意的还有:刽子手在杀戮受害者的事前事后,还常常公开引用他们集体无意识里深深积淀的“土改经验”。例如,加害之前,凶手们常常先追逼受害者的“浮财”——有的甚至是第壹次土改时埋藏的“光洋”。并欺骗他们:这是“土改政策”,交出妳的钱来,便可以买下妳的命。而在杀光了受害者全家以后,凶手们壹定不会忘了土改的传统——瓜分掉受害者的全部财物——包括受害者的家庭里的青年女性。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之处,那就是暴徒们再也无法从受害者那里分得土地。”(上册P15-P16.)
宋永毅根据中共的官方材料,统计出:“自土地改革以来的24年里,中国的地主阶级共有1808.3万人死亡。他们或是在土改后的各种政治运动中被迫害致死,或是在贫病交迫的政治歧视中漠然逝世。作为壹个有两千多万人之众的中国富裕农民的“阶级”,被中共从肉体上残忍地消灭了。”(上册P18.)
仅仅土改的几年时间的暴力死亡人数,应该远超历代征服屠城的人数;如果把暴力土改、大饥荒、反右、文化大革命以及六四屠杀等受难的人数累积相加,则是古今哪个暴力王朝和政权都望尘莫及的。
杀戮狂欢:神州处处是刑场
今天当我们追溯1950年代时,绝对想象不出那个时代由毛氏“总导演兼总策划”、亿万中国人出演龙套、配角、道具、炮灰的暴力大片是如何血腥、荒诞、残忍、不伦与野蛮。清代著名诗人徐述夔曾写下:“江北早已无净土,乾坤何处可为家?” 我觉得套用于1950年代的中国,也无比贴切。不仅是“神州何处可为家”,而且是“神州处处是刑场”。
学者谭松在《土改运动中的杀人和酷刑特性》说,“中共土改运动中的大屠杀,有壹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把杀人现场布置得轰轰烈烈,热闹非凡。首先广泛动员,尽可能四面八方的人都前来观看......其次是组织文娱活动,如打腰鼓、扭秧歌、演唱......还有就是组织啦啦队,像观看体育比赛壹样,把杀人现场搞得热火朝天。”(下册P224.)
谭松叙述目击者讲的故事:“1952年的3月2号,秀山枪毙了壹个名叫杨卓之的名人。我亲自到现场观看。杨卓之跪在地上,壹枪打了。打了之后,我看到杨卓之的脚还在壹抽壹抽的。这时上去了三个人。壹个手提壹把菜刀,另壹个拿了壹个小锅和壹个菜板.......”(下册P242-243.) 简言之,就是在刑场十多米处,烧起火架起锅子,爆炒杨卓之的心脏。
至于暴力土改的残暴下流,对妇女儿童的摧残,那就更不在话下。谭松列出了当时壹些对妇女的酷刑,可堪与与唐代酷吏来俊臣的《罗致经》中的十大酷刑壹拼,都可以加载史册。其酷刑手段有:“钓美人鱼”,“吊秤砣”,“吊乳头”,“猪鬃毛戳乳头”,“烧飞机洞”,“包谷球球”,“裤裆里放动物”,“用铁条(或竹条、木棍)插入阴道, “看风景”,“摸洋钱”,“火马草磨或塞入下身”。(下册P250-254.)这些酷刑,我不必复述,仅从名称,就可窥见端倪。
南方的土改既残暴下流如斯,北方就更加没有净土。学者智效民的《晋绥边区暴力土改的背景与真相》不仅记录里“各种酷刑触目惊心”和“分房分地分老婆”(上册P255-259.),而且更记录里土改对中国传统人伦的毁灭性示范作用。在蔡家崖“斗牛大会”上,共产党的干部牛荫冠目击他的地主乡绅父亲牛友兰遭遇人生滑铁卢。“61岁的牛友兰被反绑双手,与很多地主富农跪在主席台上。斗争進入高潮后,有两个人按住他的头,将壹根铁丝穿進他的鼻孔,并强迫坐在主席台上的牛荫冠下来牵上‘老牛’游街示众。牛荫冠下来后,据说牛友兰不堪这种伤天害理的污辱,用力把头壹甩,鼻翼下面的脆骨被拉断,顿时血流满面......没过几天,牛友兰便惨死在关押他的窑洞里面。”(智效民,下册P251-252.)
另壹个灭绝人伦的故事是这样的:“刘象坤被打死后,正好他的儿子刘武雄因为被开除公职从蔡家崖回来。刘武雄回来后就碰上批斗大会,就直奔会场,上台讲了壹番话,‘大意是他受他恶霸老子的连累,现在决心要和刘象坤划清界限。’随后,他‘跳下台来,从民兵手里接过壹把刺刀,冲他老子尸体胸口上捅了两刀。’ ”(智效民,下册P254.)
这些故事现在大多沈埋在地底,不会在中国主流媒体与出版物上出现。骸骨深埋地底,鲜血浇肥沃土,记忆遗忘风尘,洗脑常洗常新,这种普大喜奔的局面,最有利于谋杀者、劫掠者以及他们的继承者与后裔。因为他们屁股底下的赃物已经洗白并且合法化。集体谋杀与集体劫掠的主嫌,现在肉身已经刷金镀彩,被无数群氓愚民吹吹打打供奉進灵堂和庙宇。他们的血缘孙子们和精神孙子们在梦里都为他们的暴富和崛起笑开了花。
反观1950年代左右的中国农民,则是另壹幅卑微凄凉的剧目,可怜可叹可憎的剧目。中国农民在土地--这壹散发着魔力的“魔戒”前面,无法抵抗它的试探和引诱,壹个个沦为谋杀犯和抢劫犯的帮凶,如同被裹挟的半兽人、强兽人的部队。几年之后,集体谋杀与抢劫得来的土地,再被暴力集团以堂皇的借口掠夺走。中国农民全体沦为农奴,继而在大饥荒年代成批饿死,这是对他们的手上也沾著受害者的血的天谴与报应。这壹宏大的暴力抢劫史诗的主谋者、执行者、参与者、胁从者、旁观者、沉默者,绝大多数都得到了他们该得到的报应。权力绞肉机使今日的谋杀者、施害者很快在明日变为被谋杀者与受害者,底层群氓如是,顶层如刘少奇、林彪者也最终被权力绞肉机绞碎。即使“总导演、总策划”毛泽东氏,也难免被浸泡福尔马林溶液中,陈尸“腊肉堂”,其尸骨未寒之际,遗孀江青即被捕,终至悬梁。
但那些在土改暴力年代断命亡身的妇孺,她们又招惹了何人?若非这个民族的愚昧、原罪与癫狂,她们何至于遭受如此血腥与恐怖报应?如果有地狱,有阴间,她们的游魂在鬼门关、奈何桥等地点与毛刘林周朱等人相遇,是不是也像话本小说中被谋杀的人物,在黑暗中厉声高叫:“还我命来!还我父兄的头颅与土地来!”
“暴力必以谎言为继”,谎言必为暴力先导
俄国文豪、诺奖得主索忍尼辛曾有名言说:“暴力必以谎言为继”, 在我看来,谎言也必为暴力先导。因而,研究土改暴力前后的谎言,也应该是真正的历史学家们不应忽略的功课。
暴力土改既是新政权杀人立威的手段,也是劫掠民财的手段,通过腥风血雨式的清洗,完成通向极权国家之路。我们只要看看这场土改30年的结局,中共在其82“宪法”中,明确地写進 “全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国有”的词句,虽然中国农民早在50年代合作化运动中已经丧失了土地,但这时腆颜将劫掠结局写進其“宪法”中依然颇具喜剧效果,因为把这壹条与50年代中共在《土地改革法》中白纸黑字写下的“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对照看,就知道他们给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完美土地骗局与劫掠以“宪法”的形式背书,如同给壹具具躺着这些愚昧无知、凄然无力的农奴们的早已冰凉和发臭的尸体的棺材钉下了最后壹根断魂钉。本书所收裴毅然《苏区‘土地革命’实况实质》和谭松《从土地革命到土地改革到土地财政》等论文,基本梳理出了暴力集团百年来不变的土地劫掠史纲,为后来的研究者铺设了路基。
然而对于50年代的完美土地骗局,宋永毅在批陈史料之后,揭示了骗局制作者们早已经机谋秘设、等愚民上钩的真相。宋永毅写道:“但‘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神话,已经被史实证明是历史笑柄了。因为在全国土改还如火如荼地進行中的1952年, 毛泽东就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发出了《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决议(草案)》(1952年5月10日)。文中明确指出:“中央同意东北局关于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决议草案。并将此决议草案发给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参考仿行。”换句话说,在地主们的土地刚刚开始分配、即“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还没有被消灭之际,中共已经在策划把要取代它的“农民土地所有制”也壹并消灭,而以国家的集体化来没收所有农民的土地来。因而,有关“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承诺,完全是中共和毛泽东对中国农民的壹场言不由衷的欺骗。”(上册 P376-377.)
迷醉外来马列邪教乃至走火入魔的毛氏及其同谋们当然不会承认这是史上壹场最成功的完美骗局与劫掠。早在国共内战快到尾声、百万生灵已经涂炭、共军挥师渡过长江之际,毛氏就如同丛林部族的酋长,拿着死人的头骨在火堆边庆祝胜利、唱歌跳土风舞壹般,附庸风雅地赋诗:“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虎踞龙蟠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即使在饿殍遍地、农奴们面有菜色、人相食的岁月,毛氏的土风民谣依然靠著权力的力量播弄被其征服的全境:“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学者高王凌称:“中国的土地改革不仅是‘改朝换代’,而且是‘改天换地’,因此不可避免地要走上‘斗争土改’的道路。”(上册P29)我以为,是否可以更進壹步地判断说,岂止是改天换地,简直就是偷天盗地,甚至是毁天灭地。当文明沦陷,野蛮癫狂,最后沦落到雾霾漫天,污染遍地的时候,这种毁天灭地的神功也是天下独步,连他们的祖师爷马恩列斯,在坟墓里复起,也会非常惊讶。
政治流氓
作者 陈宪辉 写于 二零一五年
中华苏维埃国
苏俄在华建立国家
九壹八事变后,共产国际向中共发出了在各地发动暴动,罢工,游行,示威,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指示,同时派周恩来到江西接任苏区中央局书记,操办建立苏维埃国。周恩来不是空手来赣,而是带着共产国际起草好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全套建国文件。
1931年11月7日,中共在江西瑞金召开了工农兵苏维埃第壹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国,公布了莫斯科制定的上述文件和经斯大林批准的下列人事任命:任命毛泽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委会主席,项英、张国焘被选为副主席,朱德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也称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 兼红军总司令,博古为中华苏维埃国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毛泽东、项英、张国焘、周恩来、朱德、瞿秋白、邓发、张鼎丞、王明、彭德怀(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贺龙、孔荷宠、林彪、王稼祥(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关向应、方志敏、任弼时、沈泽民、谭震林、曾山、夏曦、刘少奇、邓子恢、罗炳辉、陈毅、张云逸、徐特立、阮啸仙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
与几个月后成立的满洲国壹样,中华苏维埃国也是外强扶植的傀儡国。不同的是,后者以推翻国民政府为宗旨,直接威胁著中国的首都,对中国的危害更大。中华苏维埃国在各方面都体现苏俄属国的性质:其壹,建苏维埃国是共产国际的决定;其二,建国日是共产国际决定的苏联国庆日;其三,建苏维埃国的全套文件由俄人在莫斯科制定;其四,其宪法大纲申明中华苏维埃国隶属苏联;其五,苏维埃国与广州的国民党政府壹样,高层成员名单全由俄人决定;其六,苏维埃国的工农兵苏维埃第壹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架构是苏俄引入产物;其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的货币上印的是列宁头像;其八,《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中规定的镰刀锤子国徽、五星红旗国旗取自苏俄寓意;其九,苏维埃国的外交、军事、劳动、财政、土地、教育、内务、司法、工农检察等九个人民委员部和国家政治保卫局(GPU)?(九部壹局)从名称到架构都照搬自苏俄;其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十四条宣布:“我们赞成中国境内的所有少数民族都能够从中国分离出去,都能够独立自成壹国”。谁都知道,莫斯科是绝对不允许苏联境内的众多民族有权分离出去的。少数民族独立条文是莫斯科专为将中国满、蒙、新疆并入苏俄版图的目标所制定的。这时的苏俄通过其控制的“中华苏维埃射秽主义共和国”、外蒙政府、东蒙(呼伦贝尔)政权、新疆盛世才的自治政权控制着中国半壁江山;其十壹,中华苏维埃国的宗旨是“武装保卫苏联”,《红色中华》刊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周年纪念宣言》说得清楚:“准备和组织著自己的力量,随时同帝国主义军队直接作战;并领导全国工农劳苦群众和红军武装保卫中国革命的朋友——苏联”。
苏俄通过中华苏维埃建国文件给中国带来了诸多祸害。其壹是“专政”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二条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壹切劳苦民众。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壹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壹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份子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其二是剥夺私有财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没收壹切封建主、军阀、豪绅、地主的动产与不动产,房屋、仓库、牲畜、农具等”。这些文件以人民概念代替公民,规定共产党享有政治特权,有权剥夺指定阶级的公民资格,经济权利,人身自由,甚至生命。苏俄苏俄引入的专政说和剥夺说在中华苏维埃国存续的几年中造成控制区内人民大批死亡,人口大幅减少,在后来的新中国带给中国人数以千万计的死难。
对于外敌入侵之时成立的苏维埃国中之国,蒋介石在国民党四全大会上指出:“国家社稷被断送的最大威胁来自共产主义,共产党人不仅是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大敌,而且是以虐杀为乐的妖魔……他们必定要在家庭中和同村的各户中挑起纠纷。他们特别怂恿青年人不顾道德败坏。总之,他们向中国的家庭生活和壹切伦理观念宣战。”[1]
苏维埃国的社会
苏维埃国将苏俄统治模式复制到了中国。这种模式对百姓全面监视,取缔自由。苏俄建立政权后设立肃反机构——政治保卫局(格伯乌GBU)。最初,肃反机构主要是对付布尔什维克党的变节者,后来对付范围扩大到全体人民。建立中共的同6102;,共产国际开始为中共培养政治保卫系统的骨干,从赴法勤工俭学生中选中周恩来作为政治保卫和情报特工培养对象,送周赴英国、德国接受系统培训。在建立黄埔军校的同时,苏俄开始将其政治保卫系统引入中共。1926年,鲍罗廷通知陈独秀,苏共将帮助中共培训政治保卫干部,建立情报特工机关,中共选派了要员顾顺章、陈赓和陆留三人从上海登俄轮赴苏,被苏共安排到伯力、海参崴等地苏俄红军特种部队接受各项特工训练。训练内容包括侦破、审讯、刺杀、爆破、劫狱、射击、秘密通讯等等。几个月后,中共的第壹批政治保卫干部携苏俄特工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归国。1927年,共产国际在武汉成立了以周恩来为首脑的中共中央特务科(特科),下设负责中共中央领导人和机关安全的保卫股、负责镇压脱离中共者的特务股(红队)、情报股和负责收编江湖武装的匪运股。从苏俄受训归来的顾顺章兼任了保卫股长和特务股长,陈赓担任了情报股长。1928年,苏共在莫斯科召开了中共六大,在《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中正式规定中共的各政权都要建立肃反保卫机关。六大会后,莫斯科安排全体中共代表接受了政治保卫培训。随着在中国建立苏区,苏俄将其政治保卫制度移植到中国,在各苏区建立保卫部和肃反委员会。中共中央转移到江西苏区后,成立了中央政治保卫处,由从莫斯科受训归来的红军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兼任处长。
现代政党都有加入、退出的自由。民初以来,中国政党如云,壹人身兼数党者大有人在。没有哪个政党残酷对付想退出者。帮会、黑手党和革命党都有报复变节者的作法,但设立专门机构对付想退出者却是苏俄的作法。苏俄将这种史无前例的作法引入到中国。中共特科传承了苏俄以极端手段对付变节者的传统。特科壹号首脑周恩来、二号首脑顾顺章曾率领红队残酷报复了不少前同志,壹起策划暗杀了变节者白鑫。顾顺章变节后,周恩来率康生等壹批原先与顾没有私人关系的红队人员来到上海顾宅,将顾的家属,上门的朋友及杂工等十几人(壹说30多人)斧劈,绳勒的极端方式“满门抄斩”,埋尸庭院,上浇水泥封盖,以残酷报复警告党员变节的下场。周领导的灭门报复行动受到斯大林的夸奖。[2] 相比会党,共产党报复变节者更加残酷。共产党明确要求只讲党性不讲人性,党的利益高于壹切,其信条是为党的利益没有不能做的事。
按照共产国际的要求,中共在中央苏区设立了政治保卫局,照搬苏俄名称为GPU,下设侦察部、执行部、红军工作部、白区工作部、政治保卫队,在其它苏区也设立了政治保卫分局,政治保卫处或肃反委员会。中央苏区政治保卫局主要干部都经过苏俄培训,莫斯科受训归来的邓发接替王稼祥任治保卫局局长,上海转移来的中共特科成员们成为政治保卫局的骨干,欧阳毅、张然和、李克农、钱壮飞、李壹氓、汪金祥、李玉堂、吴烈、海景州、马竹林、卓雄、谭震林等人先后担任了政治保卫局下属各部部长。政治保卫局属下保卫队官兵武器装备最先進,配有长短枪,佩戴绿色加红框的领章,这壹“绿领章部队”就是后来中共公安部和总参谋部情报系统的前身)。
苏区的政治保卫局在各地设有各级分局,在基层单位和乡村派有特务员。与在苏俄壹样,政治保卫局不仅监视和对付中共干部,红军将士,还监视、对付区内全体民众。与苏俄的“契卡”和政治保卫局壹样,中共苏区的政治保卫局也权力无边,常常壹句“保卫局请妳去问话”就将人带走。政治保卫局可随意拘捕、审讯、处决他们指称的反革命分子而不走法律程序,被传去者多数就此失踪。保卫局还负责执行肃反屠杀,按照革命党的规矩,以枪毙,暗杀对付变节者、逃兵,以使每个党员和红军战士清楚变节和脱离革命的严重后果。1932年1月,中共中央根据苏俄政治保卫局模式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组织纲要》,规定政治保卫局实行垂直领导,下级对上级的命令绝对服从,政治保卫局向政府、红军部队派出特派员,向高级官员派出保卫员,规定政府和红军指挥机关无权改变和停止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命令。这样的政治保卫机构使苏区陷入恐怖。
在苏维埃国,民众的日常活动受苏维埃政府监视。苏维埃政府在路口设卡(递步哨),实行“赤色戒严”,盘查与逮捕被认为的可疑份子,村民离开村子须有路条,甚至串村走娘家也须事先报告,否则会被扣押。[3] 民众被强迫编入数不清的苏维埃外围组织,如:贫农团、赤卫队、赤色工会(苏维埃国中并无工人阶级,长工,推车子的、擡轿子的、挑脚的、做短工的、手艺人等被要求加入赤色工会)、雇农工会、青工组织、女工组织、革命互济会、省县区乡各级反帝大同盟、儿童团、少先队、慰劳队、歌舞队、妇女队、情报队、破坏队、运输队、担架队、洗衣队、补衣队、摊铺队、清洁队、口号扇子队、选举委员会、扩大红军委员会、土地委员会、土地登记委员会、山林委员会、建设委员会、水利委员会、桥梁委员会、仓库保管委员会、没收委员会、查田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卫生委员会、防空防毒委员会、纪念会筹备委员会、粮食委员会、户口委员会、工农检察委员会、赤色戒严委员会等等组织。上述组织像壹张大网,将苏区的全体民众网罗進去。苏维埃政府不允许有人独立于共产党的领导之外。所有的人都被网進上述组织中的壹个或多个。上述组织中设有监视、互相检举揭发的制度,包括常委会制度、代表值日制度、内部评审制度、开生活会制度等等。[4] 民众为保全身家,不得不参加组织,接受政府安排的任务,参加诸如唱国际歌、少先歌、十骂反革命、十骂国民党、十骂蒋介石、红军歌、烧菩萨、换农民家里的“天地君亲师位”为“革命始祖马克屎”等等活动。[5]
苏维埃政府通上述组织和制度向老百姓摊派人、财、物,诸如:向每村摊派慰劳红军的毛巾、黄麻草鞋与布草鞋;强迫老百姓买“革命战争公债”;发动“退还公债运动”,要求买了公债的农民将所购的公债券退还给政府,变购买为捐献;号召捐献首饰银器等以支持革命;开展“借粮”给政府运动(政府不会偿还);开展节约粮食支援革命运动;组织劳动合作社与耕田队,自带饭无偿为红军家属耕田;发动儿童团员“交月费壹铜板慰劳红军”;“扩红”:强制性派给各村扩红(参加红军)人数指标,其中长冈、上才溪、下才溪等乡,全部青壮年男子七至九成出外当了红军或给共产党做工。[6] 毛泽东在调查报告中承认,由于财政危机,苏区的学校、医院等福利设施日渐荒废。学童被组织成儿童团负责岗放哨,就连列宁小学的儿童也有“捉来罚扫地的,有罚禁闭的,有罚饿饭的”。[7] 毛泽东将苏区这种高度军事化、组织化的社会模式确立为自己的理想社会模式,后来在延安时期和夺取全国政权后均以苏维埃国的社会模式为样板,要求将全体人民纳入壹张大网,听从他壹个人的指挥,在二十多年后按苏区的集权社会模式建立了全民军事化的人民公社制度。
残酷搜刮下没有反抗是不可想象的。在苏维埃政府成立壹年间,中央苏区爆发了数十起武装抗争。更多的老百姓选择逃出苏区。为防止民众逃亡,苏维埃规定各家不能招待客人住宿,如发现谁家接待了客人,不论什么人,都要和客人同罪。逃跑者被抓回可重至处死。曾有个管钱的管理员花钱买了张路条试图逃跑,抓回后被处死。甚至坐班房的人逃走了,看守班房的人要杀头。尽管如此,逃跑仍大量发生。住在红区边缘的人逃跑的机会要多壹些,有的基层干部也加入逃亡,有的地方壹晚上逃走几百人。于是,苏维埃将怀疑可能逃跑的干部调到跑不出去的红区中心地带。逃亡无路时,自杀事件大量发生。自杀者中包括大批共产党干部。苏维埃报刊谴责“自杀是革命队伍中最可耻的分子”[8] ,间接反映出苏区自杀情况之严重。
参加围剿苏区的蒋鼎文晚年披露苏区情况说:“谈到共产党在江西所采取的政策,壹言蔽之就是赤色恐怖。他们在地方上利用地痞流氓当干部,用革命翻身斗争清算为诱饵,鼓动对富有的亲友斗争,杀死亲友留下血债,使人们因怕报复便只有永远跟共产党走,永远脱离不了共产党的羁绊。在国军進剿时,这些地痞穿着便服,拿出手枪威胁老百姓,不准向国军吐露壹点匪情,甚至谁与国军接近谁便遭殃。我们進入赤区,老百姓不敢和我们多讲话,并不是老百姓不欢迎我们,而是老百姓害怕这些流氓匪干的残忍杀害。国军是流动的,不能永远驻下来保护老百姓,老百姓不能冒身家性命的危险来和国军合作。匪军可以杀人放火带走壮丁,留下残弱妇孺,国军不能这样做,国军進入赤区探不到壹点匪军消息,匪军可以留下匪干,留下儿童做国军的情报,反而对外宣传说老百姓厌恨国军,说老百姓愿意与共产党合作。甚至他们杀死不稳份子也诬赖是被国军屠杀的。我在江西行军时,时常发现被共匪屠杀的僵尸无人收殓,惨不忍睹。”[9]
苏维埃国的土地革命
?建立黄埔军校的同学会,苏俄将暴力血腥的农民运动引入中国,在广州开办了农民运动讲习所。彭湃和毛泽东是苏俄选定的两任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经苏俄培训,二人成了中共土地革命的两个代表人物。1928年,毛泽东奉共产国际之命推行暴力土地革命,以红色政权的名义颁布了《湘赣边区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该土地法中“没收壹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条文是他在农民运动讲习所学来的,也是共产国际《中国问题决议案》中的主要内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王明等人根据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意见为中共的苏维埃第壹次代表大会起草了《土地法草案》。这壹草案与《井冈山土地法》大同小异。
苏维埃国的土地革命照搬苏俄的暴力剥夺,不给地主、富农活路的政策,要求“豪绅地主分不到壹寸田,富农分不到壹丘好田”。按当时中央苏区约三百万人口有百分之五地主、富农计,至少有六万人在土地革命中被完全剥夺财产与生路。苏维埃国没有可持续财政来源,存续主要靠无偿剥夺。剥夺完地主、富农后,土地革命不能结束,需要继续以相对富裕者为剥夺对象,继续剥夺中农,最后剥夺到贫农头上。经过几年的土地革命,不仅地主、富农被消灭,连中农也被消灭,人民全体赤贫,苏区的经济基础被摧毁,经济壹片衰败,人口迅速减少。不少怀有为人民谋利益理想的红军将领对此感到幻灭,脱离了革命。例如,红军创始人之壹龚楚因看到苏维埃政权对苏区人民残酷压榨违背了他投身革命的初衷而投降了国民党。1934年,红军撤离了中央苏区,国民政府江西省主席熊式辉提出重建江西,废除中共土地革命中的土地分配,制定了以“物归原主”为原则的土地处理条例。他在调查黎川和广昌两个县的重建情况时发现,多数农民没有耕种在中共土地革命中分得的土地,任其抛荒,少数农民耕种了分得的土地,但收获后悄悄地把相当于地租的钱或粮送给原地主以维持地主和雇农的关系。熊式辉问农民为何这样,得到的回答是:“天地良心,怎么可以把别人的地抢过来,这是地痞流氓才干的事情。”[10]
《井冈山土地法》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典型的强盗法,体现共产革命的真谛——暴力抢劫他人的财产,也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否定私有产权,政府任意剥夺,为所欲为,不受监督与制约。两土地法又可称为奴隶法,因为它们规定苏维埃政府有权剥夺壹切私有土地,实际宣布农民只能为苏维埃政府劳动,全体成为政府的奴隶。以这两土地法为代表的苏区土地革命带来的不是人民解放,而是奴隶制度。中共建国后推行的暴力土改,对工商业改造,人民公社化,大跃進等运动的源头要追溯到马克屎的暴力剥夺理论和苏俄暴力剥夺实践,要追溯到苏俄在华开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讲习内容,要追溯到苏俄在华开展的苏区土地革命,以及根据苏俄纲领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苏区土地革命和《井冈山土地法》将几片苏区变成赤贫世界。二十年后,毛泽东将苏区土地革命的套路推向全国,通过土改和合作化将土地全部收归政府时,将苏俄引入的灾难扩大到极致,将全国农村变成了赤贫世界。
苏维埃国的财政
?苏区的兵民比例远超历朝历代,庞大的中共机关和十几万大军远非贫困苏区的经济所能供养。几年后,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曾在延安问毛泽东:“井冈山6102;期,苏区的面积只有那麽大,人口只有两百多万,每年的税赋有限,妳们是怎样解决几十万红军粮饷的?”毛泽东“环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斯诺的提问。中共前总书记向忠发的供词是这壹问题的重要参考。他披露中共的财政说:“共党经济来源:(甲)国际供给者:国际帮助中国共党每月壹万五千元美金,中国五六万元,实际上国际的款是俄国共党供给的……;(乙)赤区接济者:在赤区中所没收或抢掠的财物,统统都换成现金,再由在芜湖开发金铺子的同志张人亚兑换成现洋及钞票,交来上海给中央。……此外尚有大批现金由赤区运来;(丙)绑票或抢掠:共党的经济,有时因国际的关系壹时中断,款子不能来,亦有的因赤区的接济没有到,因此就时常采用绑票和抢掠的方法。”[11]
苏区的实情正如向忠发所披露,红色割据赖以生存的财源,次要是靠苏俄资助,主要财政来源是靠抢劫,即“打土豪”,勒索富户的钱财来解决军粮军饷。红军“打土豪”与土匪的传统办法相似。毛泽东喜爱《水浒传》壹类游民小说,熟悉江湖上打家劫舍的办法,上井冈山后主持制定了“打土豪要归公”(后来改为“壹切缴获要归公”)和“不拿群众壹针壹线”的纪律。其意思是红军只抢大户,不许见老百姓就抢。这两条纪律显示出革命党的无耻,居然在“打土豪”时标榜“不拿群众壹针壹线”。苏区都是各省边区,也是贫困地区,有钱人本来就少,军队大规模地“打土豪”很快将大户打光。于是,苏维埃将“大户”的标准迅速降低为普通农户,打土豪也就成了见财就抢。壹段时间后,苏区及周边乡村看得见的财富被抢劫殆尽。因治安和灾荒等原因,老百姓通常都会埋藏些积蓄。看得见的财富被“打”光后,红军转以百姓埋藏的财富为目标,称“挖浮财”。红军编制了“挖浮财”的指导文件,培训如何利用绑票逼出百姓埋藏的财宝。如红四军政治部编了壹份《筹款须知》,专门向红军战士传授如何向地主、商人和富农绑架勒索财物的勒索。这份勒索教材的要点包括:
第壹步 精密调查:“要找到贫苦勇敢的工农份子或流氓份子,找些土豪财物或鸦片烟,酒肉等,秘密给那些贫苦工农、小孩或流氓份子,其至许赏他们金钱以引诱他“说实话”;
第二步 在周密调查后迅速捉人(绑架):人是活宝,只有捉到人,筹款就容易。捉人的方法要注意运用便衣队,而部队中要注意找本地人参加组织。队员出发时要化装成各色土民(每次化装要不同),暗藏手枪,特别注意趁黑夜、半夜、雨夜、雪夜,以及拂晓、黄昏这两个时候;
第三步 贴条子:地主、商人本人虽逃走了,但他走不远,有走狗随时为他们打听消息。这时必须用贴条子的办法,指出捉人的理由、要款的数目,限期接头缴款。条子要贴得多,不管地主、大商人、富农,凡在政策允许下可以筹得的,都要贴,以免漏网。但出款的人壹来心疼,二来难办到,故在写条子时要充分估计到出款人此地现有财产所值,特别是动产,按照他的能力开数目,留有交涉余地。如果数目太大,把出款人吓翻,或他此地所有动产还不过如此数目,他则索性不理,只要有壹个不缴,就会形成困难,即使再减也失去了威信;
第四步 软硬兼施加紧催款:条子既贴,绝对不要听任土豪延抗不交,或只派代表交涉,企图延期不缴,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派人分头加紧催款。催的手段贵乎厉辣,在必要时,没收壹家的财物,烧壹家的房子,或杀壹个土豪;
第五步 “做好做歹,雷厉风行”;
第六步:优待土豪代表;
第七步 挖地窖:封建地主是守财奴,有了钱,放债怕对方没有能力还,营商怕亏本,故无论城乡土豪都喜欢埋窖,只要有好的技术热心挖窖,对于筹款当有绝大帮助。窖常埋伏在人不注意处的厕所、粪缸下、猪池下、隔楼板、瓦罐里、烟囱中,总之凡可以埋藏处都会埋藏,而这些地方都须详详细细地寻找,要检审首先要有精密的调查,特别要找土豪守家的说话,找普通人暗中观察他的行动;在那里睡觉,在那里吃饭,常到那里去,他的眼睛注意到那里,特别当妳或别人進去东找西看的时候,他的注意力在那里。如果妳有了相当把握时,便壹面继续宣传侦察,壹面便可以正式挖地找窖。这时可以酌情拘押守家者,恐吓,或不拘捕,暗中监视之,看他着急不着急,看他会守在那里不动。但主要靠自己用各种方法,如泼水于埋款地上,看水透快慢,快的土松的就有货,挖土看色气,看松紧,新色土松的有,用心量房内外的宽窄,墙壁的厚薄,是否有夹墙,量了楼下要量楼上,有的在楼板以下起隔墙,看了屋檐要开天花板,拆出看是壹层还是两层,总之不妨翻天覆地大找壹场。万壹没找到也不要放弃,还必须按屋大小,派便衣侦探潜伏周围,看白日里有什么人進去,都在那里看了某处有好久时间?神色如何?看了出来之后又怎样了,这时绝勿露形,只报告负责人,到晚上再派侦探,看他准备何时动手挖窖。因为他已挖动了,必定要趁夜里取的,妳便在他挖掘时暗中派人监视,只把人围好(防他的外面侦探知道)捉人,再强迫他完全挖出就是了。而且这种取挖人必是土豪亲信走狗甚至是儿子或本人,绝对勿轻易放掉,必要时趁夜迅速找到那些藏起来的肥土豪;
第八步 拍卖;
第九步最后壹著:有时各家所罚捐款都缴齐了,而我们还嫌不够,土豪商人还出得起,而时间还来得及,便要来个最后壹著,加捐,或加以“重利剥削,高擡时价”的罪名,或以曾控告过革命份子、摧残过工农运动等之政治上所不容的罪名强迫,在必要时,虽以前已罚或捐过款,也可以再杀壹个。要杀的必须更加重罚款,但这不是简单的为著筹款来个最后壹著,还有政治上的重大意义。
红四军军委书记陈毅在给上海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红军每月至少要需要五万元左右,这笔款项大部分出在土豪身上,小部分出在城市商人……筹款的秘诀有以下几种:1、城市筹款。红军……召集商人代表……提出最低额款项,限三日交齐。此款项由商人代表自行摊派,但须依照累進的办法……每每红军写信到邻县去要款,不必派兵都可以送来。2、对豪绅的勒款。若捉住了豪绅家里的人固然可以定价赎取,这个办法比较难,因为红军声势浩大,土劣每每闻风而逃。此时只有贴条子壹个办法,就是估量豪绅的房屋的价额,贴壹张罚款的条子,如可值壹万元则贴壹百元,余类推,限两日内交款,不交则立予焚毁,每到期不交,则焚壹栋屋以示威。这个方法很有效力,红军的经济大批靠这个方法来解决。3、挖窖。豪绅许多现款藏在地下,红军壹到他房内便要搜查枪弹或现款,墙壁内、室内之低洼处,或有新痕的地方,都要去试探壹下。有时用壹盆水倾在房内,某处的水先浸没,则可查知该处土质松疏,从那里挖下去,每每得到现款或金银首饰。红军前后挖得之金子不下三四百两,挖得之现款常常可得着数百元、数千元或至万元不等。4、奖励来报告土豪窝藏处或其地窖的所在的,亦常常是有效的法子。按所得的金额的百分比例奖励他们。他们很踊跃来帮助红军。” [12]
中共湘赣省委的文件记载红军抢劫办法说:“军费很困难……我们对这壹问题是决定以下的办法:1、责令苏区土豪写家信,利用游击队或土豪代表送信到他白区的家里,限期送款来。对于某些反抗缴款的土豪立即杀壹二个威吓其他土豪,并可将他的头与罪状送到白区去…… 3、组织短枪队及精干的游击队深入白区打土豪杀反动首领,发动群众斗争和收土豪的款子(罚土豪的款子应按照他的经济状况,数目不要提得过高,务必使他很快地送现款来)……4、查田中查出的豪绅地主,除没收其财物外,须严加审讯,追出他埋藏的,并向富农罚款,尤其是最近查出的窃取土地革命利益的富农,除没收好田外应罚他壹笔钱。”[13] 中央苏区勒索筹款的案例之壹是红军活捉了国军师长张辉瓒后向国军漫天要价,勒索赎金。赎金谈成,红军派代表去拿钱,但手下人擅自杀了张,并割下张的头颅装盒放木排顺赣江漂下,使“筹款”泡汤。鄂西苏区红军常见作法是“绑活票”,即到县城里将有名的富户每家绑壹人,不“撕票”,留下活口,目的是要他家人壹坛壹坛不断地送银元去供养红军,直到无油水可榨,才把奄奄壹息的人质放回。当中难免有人质因惊吓或折磨致死,家人壹次次送钱后结果还是撕票。[14]
苏区的有钱人本来不多,红军军费的需求无限。十几万大军靠抢劫生存不可持续。当红军将农民藏匿的积蓄勒索殆尽,“打土豪”打到农民的生产资料,当期收成和种子农具时,苏区的油水已被榨干,“打土豪”的收入急剧下降。于是,红军到苏区周边的“白区”(国民党占领地区)去“打土豪”,占领壹个地方,杀地主富豪,掠夺财物以充军饷。很快,新“红区”的土豪也被打光,红军只得将抢劫范围不断扩大。
红军到周边地区抢劫的另壹方式是“打谷草”,又称“打草谷”。“打谷草”原是北方游牧民族入汉境抢劫的术语。中共打草谷的作法是动员红区的农民跟随红军到“敌占区”去抢割成熟的庄稼挑回苏区来,红军拿大头,百姓拿小头。张国焘在回忆录中记录说:“打草谷成了苏区革命群众最盼望的盛大节日”。他的这壹说法显然源于列宁“革命是人民群众的盛大节日”之言。红军的“打草谷”不光使华南经济衰败,还造成华南百姓道德沦丧。逐渐地,打过谷草的苏区农民不再愿意辛苦劳作,只盼著跟随红军外出抢劫粮食。红军和参加打谷草的苏区农民都知道,打草谷是无所谓阶级的,只是从别的佃农口中夺食。大家很清楚被抢了壹年收成的佃农将会多么悲惨,但在红色熏陶中慢慢习惯了抢劫为生,是为暴力革命戕害善良的壹个证明。红军到苏区周边“打土豪”、“打谷草”的结果是使苏区周围形成壹条数十里宽的无人区。红军只有不断扩大苏区,或长途奔袭更远的城镇抢掠才能维持生存。随着红军抢劫范围扩大,周边的商人、百姓闻风而逃,整个华南陷入灾难,无怪当时报刊和各界人士均称红军为赤匪。
被抢劫之外,苏区农民还遭受着苏维埃政府苛捐杂税、不断征粮、摊派的压榨盘剥。苏维埃政府征收名目繁多的土地税、集资款、经济公债和各种捐献,摊派款,其中土地累進税免税额低至全家总剩余粮食100斤,[15] 实际是向农民的口粮部分征税。以赤贫者为对象的苏区税收无论如何也搜刮不到多少钱。毛泽东承认:“都是山地,农民太苦,不好收税”。[16] 收不到多少捐税,苏维埃只好对赤贫农民采取另外搜刮办法——强派徭役。苏区成年男子大都被征入红军,或征去做劳工,乡村里青壮男子所剩无几,传统上不下田的小脚妇女成了田间耕种的主力。苏维埃向妇女们摊派众多无偿劳务,诸如照顾伤员、洗衣补衣、制作军鞋等等。
在工商业方面,由于红军抢劫形成的苏区周边无人区,苏区与外界的贸易断绝,区内物资奇缺,信赖流通的工商业难以生存。苏维埃没收小工厂主的政策使苏区内本来就少得可怜又难以生存的工商业绝迹。毛泽东在调查后写道:“红色区域的许多手工业生产是衰落了,烟纸等项是其最著者”,[17] “工人,木匠失业百分之三十,裁缝大部失业,泥匠失业百分之三十……私人商店除壹家江西人开的药店,全区绝迹”。[18] 工商业绝迹使苏维埃政府税收枯竭,更加依赖抢劫生存。苏区龙巖的工商业衰败是苏维埃国摧残工商业的壹个写照。毛泽东有诗云:“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巖上杭。 收拾金瓯壹片,分田分地真忙。”实际情况可不是“金瓯壹片”。龙巖成为苏区后,原有充满活力的私营造船、农具、织袜、铸锅、雨伞、油布、烟丝、染布、陶器、制糖、榨油、锡纸、硝盐、樟脑、竹器、木器、砖瓦、缝衣、竹篓、造纸等工厂作坊被苏维埃没收充公改成了红军的布厂、红军斗笠厂、汀州弹棉厂、四都兵工厂、濯田炼铁厂、熔银厂、造船厂、熬盐厂、砖瓦厂和造纸厂,或改为公营的生产合作社,在几年赤化中大批倒闭。
苏区的财政另壹来源是金融剥夺。为开辟财源,苏维埃国大力印钞发债。1930年10月,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在给中央的信中说:由于经济封锁,已无土豪可打,同时耗费甚巨,均感困难,惟东古银行票币甚行畅销,几乎每天能印几万,都能销出。于是,中共总前委发出“立即动手出票子”的号召,命下属各苏区大量印刷苏维埃纸币。苏维埃国成立后,苏维埃政府继续大印钞票, 先后发行三次公债,其中两次为1932年发行的战争公债,吸收了大量民间银元。不久,中共离开苏区西逃,苏区民众手中的苏维埃钞票和公债都成了废纸。1933年,苏维埃政府发行经济公债300万元。由于地主、富农财产已被抢光,大批农民被胁迫参加红军,农民根本没有钱买经济公债。毛泽东在调查中披露,60%的儿童都买了公债,五角,壹元、二元、三元不等。[19] 摊派摊到儿童头上说明,苏区民众的钱财已被榨干。
随着红军扩充,打土豪收入减少和农村经济衰败,苏区的粮食产量越来越少,而苛捐杂税、征粮摊派越来越多,农民生活状况急剧恶化,纷纷逃亡到国统区讨饭,原本粮食富足的华南苏区陷入饥荒,苏区农民们很快全体赤贫。至此,华南苏区复制了苏联革命导致饥荒的过程。共产革命必然带来饥荒,这被多数共产国家所印证。苏维埃国财政的主要来源,打土豪、剥夺土地,苛捐杂税,摊派公债,摊派徭役,金融剥夺等等说到底都是壹回事——抢劫。打土豪是抢劫,剥夺土地也是抢劫,苛捐杂税,摊派公债,摊派徭役等等无壹不是抢劫。抢劫是土地革命、农民运动、共产革命、苏区的核心内容和根本性质。
查田运动
根据共产国际的决议,中共在各苏区内开展暴力剥夺地主、富农的土地革命。这种暴力、无偿地剥夺私人财产的土地革命摧毁经济基础,摧毁税收的源头,虽能贴补苏区财政于壹时,但不可持续。随着打土豪的收入迅速下降,税源枯竭,各苏区很快都陷入了财政危机,迫使中共必须挖掘新的财源以解决苏区财政问题。应对财政危机,苏维埃政府的办法是继续在区开展土地革命,以剥夺私人财产补贴财政。在中央苏区,毛泽东想出了進壹步搜刮百姓财产的办法,起草了《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和《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等文件,在其中声称“要通过查田运动粉碎国民党的围剿,抓出藏在苏区的内部敌人”。毛泽东查田主意的要点如下:
壹、降低标准再划出地主、富农:在地主已被剥夺干净后,先向富农开刀,剥夺富农财产,再向中农开刀,将几年前土地革命中的百亩地主标准降到十亩或更少,以“查阶级”借口将无数已经很穷的中农“查”成 “隐瞒田产的地主、富农”,然后没收他们的财产,迫交“罚款”或“捐款”, 罚作苦役。[24] 在毛泽东试点的胜利县(今于都),几年前土地革命中已经剥夺了地主810家,富农766家。查田运动中,苏维埃降低标准又“查”出地主、富农536家。土地革命中分得土地的农民又被收回了土地,甚至被“查”成了富农剥夺私产。[25]
二、株连:例如在长冈乡,“八月查田查出地主之妻女与工农结婚的六人,从这六人收回土地三十六担六斗”,[26] 显示查田运动中的株连比历史上的连坐更加厉害。
三、分财产:苏维埃召集农民大会,以现场举手通过的方式,被查人的财产,将其中壹小部分分给红军家属,将大部分没收充作红军军费,鼓动农民当场瓜分被查人的其余财产,将其鸡鸭猪等煮了在大会上分食。
四、人身消灭。如同几年前的湖南农民运动壹样,“查田运动”也是暴力掠财运动。运动中,经贫农团大会多数人举手通过,被查人或以暗藏敌对分子罪名处死。
1933年2月,中共苏区中央局批准了毛泽东起草的文件,下达了《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要求将毛泽东在瑞金县云集区叶坪乡试点的查田运动推广各苏区。中共在打土豪分田地时保证说,农民对分得的土地有买卖、租佃之权,不会再行分配。但随着查田运动展开,苏维埃政府将“有钱人”、地主的标准不断降低,再查出壹批地主,壹些原本分得土地的农民成了地主,田地再被剥夺。这种反复实施分田地作法被内部人称为翻饼。有的地方壹年翻饼两、三次,种田收成达到温饱线者都不可避免地被划成地主。农民认识到分得的田并不是自己的,随时将被剥夺,丧失种粮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幅降低。翻饼的结果是苏区农业衰败,饥荒蔓延。针对中央苏区的翻饼式查田,王明提出批评说:“有壹种现象阻碍苏区农业生产的振兴,这就是再三不断地重新分配土地”。[27] 王明作为共产国际的传令兵当然不可能指出查田运动真正性质。查田运动实际是壹场打干净“土豪”后再以贫苦农民为目标的新壹轮“打土豪”运动。由于真正有钱人早已在“打土豪”中被打光,苏维埃从贫苦农民中查出再多的“地主”也榨不出多少钱财,中共中央通过推广查田运动解决财政危机的目标未能实现。
扩红运动
为应付国民党围剿,中共苏区不断征兵扩充红军。苏维埃《宪法大纲》规定的自愿征兵制并不可当真。在苏区,没有人自愿当兵,扩红须依靠强制摊派兵额。苏维埃政权通过共青团,赤卫军,少先队,贫农团,工会,女工农妇代表会等众多团体控制到每壹个人,苏区民众在苏维埃的扩红运动中无处逃遁。
1932年12月,中央苏区发动了新壹轮的突击扩红运动,要求在年底前扩红25000人,派出突击队到各省各县去抓壮丁,抓到后集中押送到红军各部。中共中央扩红运动文件中有“保障路上不逃亡”, “小孩老弱不合格的到其他机关工作,如伙夫、事务员、交通员等等”条文,不仅说明扩红强抓强迫,还说明不仅是壮丁,连少年、老弱也抓。毛泽东要求将“查田”、“抓反革命”和“扩红”三运动结合起来,给各村定出指标限期完成。老红军刘英披露当时苏区抓壮丁的情况说:“第二次扩红,毛泽东直接领导我。他给我的批语是谁反对扩红就杀谁。后来又来电话,要三天找出反革命。于是县保卫局就抓来壹批人,硬说人家是改组派。在这种高压下扩红,创造红军壹百万,谁敢不当红军呀?……当时苏区的规矩是,谁家有红军,谁家的土地就由村民代耕,到最后抽壮丁抽到兴国全县无壹壮丁可抽,田只能让童与姑们去代耕。”[28] 强迫抓来的兵壹有机会当然逃跑。江西苏区政府的通令透露:“江西全省动员到前方配合红军作战的赤卫军模范营、模范少队在几天内开小差已达全数的四分之三,剩下的不过四分之壹,所逃跑的不仅是队员,主要的领导干部也同样逃跑,如胜利县、博生县(今宁都)送去壹团十二个连逃跑了十壹个团、营、连长,永丰的营长政委也跑了,兴国的连长跑了几个,特别是那些司务长拐带公家的伙食大批的逃跑。”[29]
“扩红”运动中,不仅抓到的壮丁逃跑,苏区百姓也大量逃亡。1934年“(于都)大部分模范赤少队逃跑上山,罗凹区十分之八队员逃跑上山,罗江区有300余人逃跑,梓山、新陂、段屋区亦发生大部分逃跑,有的集中壹百人或二百人在山上,有的躲在亲朋家中”、“新陂区密坑乡精壮男子完全跑光了。”[30] 老红军李壹氓回忆道:“四十岁以上的男人很多都陆续地跑出苏区,到国民党区投靠亲友。有时搞到壹点什么东西,也偷着回来壹两次接济家里。他们在家里实在是难以活下去。……这种逃跑现象各县都有,特别是那些偏僻的山区里面,跑起来人不知鬼不觉。”[31] 没能逃亡的民众纷纷以装病、自残逃避兵役,甚至自杀抗争。[32] 有的农民被逼得自残甚至投河自尽,有的青年女子怕当军属主动嫁老头子。曾经在兴国负责扩红的刘守仁回忆道:“扩红到最后是强制报名参军;人们躲起来或干脆跑到外地去,甚至跳河自杀,有的人被扩進了红军,半途上又跑掉了,即使捉住枪毙,也仍有人开小差。”[33] 经过不断扩红,苏区农村的青壮男子差不多都当了兵,务农的重担落在老、幼、妇女身上,[34] “上杭县才溪乡,共有二千余人口,在壹次壹次的扩军突击后,乡里只剩下壮丁七人。”[35] 中共建国后宣传国民党“抓壮丁”黑暗,而上述事实告诉人们,真正黑暗的是苏区的扩红运动。
共产党到来之前,各边区都有土匪山寨。但土匪的扩张适可而止,边区社会青壮男人务农者多,土匪少,经济生活可以持续。然而在苏维埃政权之下,青壮界人全都吃粮当兵,苏维埃社会几乎无人从事生产,只能靠到周边白区去抢劫维持。在土地革命、打土豪、查田、抓反革命与扩红等运动的多重摧残下,苏区经济崩溃,区内土豪被打光,稍有财产者被“查”光,跑光,民众全体赤贫,即使没有国民党军围剿,苏维埃与红军也只能像游牧民族逐水草迁移壹样,必须向有“土豪”可打的新区迁移了。
解放区土改
千百年来,中国乡村保留着血缘社会的自治形态,不存在严重的阶级对立,农民有土地,有迁徙、经商的自由,没有革命的要求。清末以来中国农民越来越苦。乡村自治领袖彭禹廷说:“十多年来受军队祸害,我们全县六万多家,没有壹家不苦,不过有大苦小苦之分罢了。”他所言的河南镇平县情况代表了当时中国农村的状况。1920年代,苏俄将暴力土地革命引入了中国,其土地革命理论颠覆传统的伦常、道德体系,把农民贫苦、不幸归咎于地主的剥削,教唆农民欠债不还、剥夺富有者的财产甚至生命。其实,清末以来中国农民越来越苦的原因不是因为地主剥削,而主要因为革命,先是日本输入种族革命,造成军队数量翻番和长期战乱,然后是苏俄输入共产革命,造成军队数量再翻番,带给中国更大规模的战祸。革命战乱之外,中国农民之苦来自自然灾害和人多地少的现实。南京国民政府1934~1935年的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小地主多,大地主少,全国80%以上的土地由小地主(即自耕农户)拥有;千亩以上的大地主拥有的土地不到总耕地的2%,河北、河南、山东三省自耕农的比例超过七成,农村雇工经营者多,出租和放债者少;短期租佃者多,长期固定租佃者少;租额因经营变动者多,固定不变者少,多数地主给雇工的报酬合理,合乎当时的经济情况,农民和地主和谐相处;农村土地不是高度集中在地主手中,在贫困地区,农村地主很少或根本没有地主;全国农村人年均收入85元,地主人年均收入是这个平均值的3.6倍,是雇农的4.2倍,[1] 地主与农民收入差别不大。
祸害农民的军队中,以红军为最甚。中共主要依靠“打土豪”养兵,给农民带来最惨的劫掠,几年就将苏区及周边搞到民穷财尽。红军之所以长征,政府军围剿之外的重要原因是苏区已经被榨干了油水,红军必须去另辟根据地。西安事变后,中共宣布服从国民政府,承诺停止暴力土地革命,跟随国民政府实行减租减息和累進税制。抗战期间,停止“打土豪”的中共收入减少,苏联提供的资助和国民政府提供的军饷又有限,必须另辟财源。毛泽东为中共制定了避战保存实力,专注扩张地盘和军队的抗战时期总方针。其中,扩张地盘是为了扩大收租、收税区域以供养不断增加的军队。然而,地盘翻番的扩张速度赶不上军队数十倍扩张的速度,苏联又暂停资助,毛泽东采取了两项办法应对财政危机:壹是制售鸦片,二重拾暴力土地革命的套路,剥夺地主敛财。在剥夺地主方面,中共各根据地抛弃停止暴力土地革命的承诺,开始新壹轮的剥夺地主。例如,1942年在山东莒南等地农村以“双减”、“查减”等名义,召开数千人乃至万人的斗争地主大会,剥夺了数千地主。[2] 这时的斗争地主只是掩盖暴力夺财的说法。因为,长期“减租减息”已使地主变成了贫苦农民,超过平均水平的财产基本被剥夺干净,在中共华北控制区内基本没有了富豪的地主。当时“关中无地主”、“华北无地主”的说法正是农村人多地少,土地平均化,农民全体都穷情况的真实写照。
在抗战胜利前的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在报告中称中共将继续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据此,陜甘宁边区政府计划试办土地公债,称以公债筹款征购地主多余的土地分给无地农民。这壹办法既不合经济常理,也不合革命党的规矩。革命党不事生产,生存只能靠搜刮民众,所谓公债筹款到头来只能另类无偿搜刮。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刘少奇主持制定的《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其中要求地主退租、退息,将多年所收地租退给农民,退不出就以地抵租,将地契交给雇农,称以此办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刘少奇主持制定的指示还没实施,东北开战,中共急需开辟财源应付暴增的军费及偿还苏联的军火债。出院重新主持中央的毛泽东推翻了刘少奇刚刚宣布的“继续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指责赎买,和平土改政策为右倾机会主义,指责《五四指示》中“壹般不动富农土地、决不侵犯中农利益”的规定不适应战争的需要,要求重拾“打土豪”的办法,实行“急风暴雨”的暴力土改。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暴力土改在东北解放区率先展开。曾是东北民主联军战士的管惟炎教授回忆东北暴力土改之血腥写道:中共军队進入村庄,只要看到房子比较好就认定是地主富农,要求主人缴出浮财,屠杀不从者。以东北的宽甸为例:当地有两万人,计有两千人被杀,如此暴力屠杀的所谓土改在东北全面实施。[3]
在华北,地主富农家埋藏的金银成为运动掠夺的主要目标。“所有大户的祖坟都被掘开,多数地主逃亡或被杀,地主家属被抓来拷打审问。”[4] 为逼地主富农交出财宝,土改主持者召开斗争大会、游街示众,侮辱殴打,用刑折磨。酷刑包括:吊打,压杠,夹手指,灌辣椒水,指尖插钢针,烧红的烙铁烙,毒打地主让家属目睹,毒打家属让地主目睹,有的地方还鼓动地痞流氓“积极分子”扒光妇女衣服,肆意侮辱,游街示众,甚至轮奸地主妻女,以逼迫交出埋藏的钱财。斗地主场面通常伴随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无数农民被指为地主、富农迫害致死,或不堪凌辱自杀。“壹位乡长被捆在树上,用树皮刮出骨头,惨死在路边。”[5]
中共政治局委员康生与晋绥分局书记、军区政委李井泉合作推出的山西兴县木栏杆村土改先進典型是中共华北血腥土改的壹个缩影。木栏杆村没有地主,村中壹千多亩地属于邻村牛姓地主,五十多户村民中除几户自耕中农外都是牛姓地主的佃户。李井泉听到木栏杆村无地主的汇报后说:全村没有壹户地主,这能说得通吗?划成分不能光看土地占有情况,还要看政治表现,看铺的摊子大小,看祖辈上干过什么事情,是否曾经有过剥削行为。于是,土改工作队制定了“查三代”划成分的办法,通过查看农民的祖坟划成分,将十几户祖坟有围墙、石碑的穷苦农户划为了地主、富农。在挖浮财行动中,工作队挖出了张拖喜、张拖长兄弟多年积攒的200大洋,作为浮财剥夺。两兄弟找工作队投诉。工作队认为,既然村里搞出了十几地主、富农,就应当有恶霸地主,于是将张氏兄弟定为了“恶霸地主”。木栏杆村的村民了解张氏兄弟的为人,壹起为他们求情。工作队宣布对恶霸不杀不能平民愤,处决了张氏兄弟。康生、李井泉得知试点村出搞出了恶霸,表扬了工作队,要求推广先進经验。[6]
在冀鲁豫解放区,土改运动主持人要求对地主实行“扫地出门净光、浮财追光、果实分光”的“三光”政策,及对地主实行出门报告,身带白条,否则格杀勿论的政策,要求地主逃跑要杀保人偿命,以致地主家家准备棺材。更骇人听闻的是,有地方把地主家的孩子摔死。[7] 在晋绥解放区,由牛友兰等著名绅士在土改中遭遇可见中共土改运动之惨烈。牛友兰早年于北京大学求学,后返乡办学并成为兴县地区首富。抗战中,他的五座宅院和壹所花园被八路军120师来占用为军区司令部和边区行政公署(如今的晋绥革命纪念馆)。在中共的“四大动员”(扩兵、献粮、献金、做军鞋)活动中,他还捐出2.3万元大洋作为兴县农民银行的基金,捐出大批棉花布匹解决了八路军壹个团的冬装。他捐出“8000银圆和125石粮食。”[8] 在土改运动中,工作队逼迫他再交出“底财”,将他在晋西北行政公署作副主任的儿子牛荫冠拉来陪斗,逼其子铁丝牵父游街。被斗争、游街后,牛友兰绝食自杀。此外,著名绅士王作相被打死后开膛破肚,抛尸河中,著名绅士刘少白、孙良臣在斗争大会上被活活打死。毛泽东的《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壹文中提到两位开明绅士,壹个是陜甘宁边区的李鼎铭,另壹个就是晋绥边区的刘少白。牛友兰、刘少白、孙良臣都是陜甘宁边区参议会成员,这些曾经支持中共边区政府乡绅领袖都如此惨死,其他地主在土改运动中的命运只有更惨。1946年夏,中共永年县的土改运动中召开了斗争汉奸宋品忍大会,将宋活剐几千刀,最后将剩下的几根骨头喂了狗。[9] 铁丝牵父游街的牛荫冠回忆晋绥土改的情景时说:“我记得我们晋绥党校搬家时,从兴县搬到宁武县,沿途发现被打死的不少,其中有壹个区长被绑在树上,用树皮刮他的肉,满身流血,刮到骨头,最后刮死。”[10]
1946年夏,刘少奇在西柏坡主持召开了交流土改经验的“全国土地会议”。会上,晋察冀解放区介绍了把地主全家老小赶出家门去流浪、讨饭的“扫地出门”经验;晋绥解放区介绍了“查三代”“查”出恶霸地主的经验,以及根据木栏杆村等地“土改试点”总结出的土改经验。晋绥解放区土改经验要点包括:派土改工作组(工作队、工作团)秘密進村:绕开根据地原有的中共基层组织;“扎根串联”:找那些衣衫、房子最破烂者为依靠对象(中共后来在建国后的土改运动、四清运动中沿袭了这壹套路);“发动群众”:启发动员贫苦者的“阶级觉悟”,激发农民仇富情绪,向他们灌输“阶级仇恨”观念,动员他们诉苦;组织斗争:组织农民批斗、殴打和迫害地主及家属;剥夺地主财产。被毛泽东批“右倾”后,刘少奇转而积极推动暴力土改以赢回毛的信任,在会上指示将上述土改经验在各解放区推广,主持颁布了中共中央《全国土地法大纲》(共16条)。
传统乡村中,勤劳,务正业者均有作佃户和自耕农的机会。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的地痞、无赖、二流子最为贫穷,最具仇富心态。会议要求以这些最贫穷,衣衫褴褛者为“基本群众”,依靠他们在农村中“串联”,扩大“基本群众”队伍,安排这些人带头斗争地主,带头喊口号,给地主戴高帽、挂牌子,动手殴打地主,甚至穿上鼻子拉着游街,称这样的局面为“群众发动起来了”。“全国土地会议”的另壹决定是在全国解放区推广将地主全家“净身扫地出门”的经验,要求每村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划出”地主。按照毛泽东、刘少奇的残暴土改指标,各解放区在大会后“划出”地主的比例高达近30%,其中晋绥解放区划出地、富的人口比例更达到了40%。[11] 根据谢觉哉日记记载,200多户的木庵康宁村在土改中被“划出”了90多户地主、富农;118户的李家口村在土改中最初划出8户地主,2户富农,后在上级的要求之“划出”地主、富农多达53户;泉台三井镇壹康姓中农被“划”成了富农,父子6人2人被杀,3人自杀,家产被全部没收,唯壹剩下的八路军儿子得讯回乡后愤而自杀。刘少奇主持推出的《土地法大纲》是中国农村的另壹大灾难。这壹大纲的主要内容为:按人头平均分配土地、废除土改以前的农民债务、土改的执行机关是农会和贫农团、组织人民法庭等等。大纲字面上没有明说杀地主,但“以农会和贫农团为执行机关”,“组织人民法庭”等规定的实际意思是赋予贫农团和农民大会杀人权,是按照苏俄在农民运动讲习所教唆的杀人夺财作法,鼓动农民杀人。由于农民大会在多数村庄不可能经常召开,贫农团成了农村中是最高权力机关。如同1920年代农民运动中“壹切权力归农会”,农会随意杀人情况壹样,各根据地的土改工作队鼓动农民杀害地主,让农民手上或多或少沾上地主的血,交上“投名状”,断了他们的退路。
土地会议和土地法大纲给华北农村带来了屠杀狂潮,中共在解放区土改运动中酷刑折磨、杀害了数以万计的地主。在山西黎城,工作队已宣布土改结束。然而当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地主杀我们壹个人,我们杀他二十个人”讲话传达到黎城后,工作队赶紧执行指示,在壹个晚上就将关押中百余地主全部杀害。亲历土改运动的农民回忆说:打死人很多,几乎每村都有。有攀比风气,人家村打死地主,咱村没有,不代表咱落后了吗?地主富农有的是被斗完后枪毙的,有的是被乱棍打死的,滨海区被杀者有壹万多人”。[12] “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壹级,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著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冀晋区阜平县许多村庄将地主扫地出门,半月左右时间打死300余人。冀东区杀死7600人,蓟县马伸桥在打土豪斗争大会上半小时内打死48人,乐亭县处决、自杀100多人。”[13] “壹些地方允许贫农团成立‘人民法庭’,冀东某村甚至让村民投黄豆来决定谁该被划为地主处死。有个农民因其祖父雇过壹个长工而被斗争,小学生们被动员起来用锥子、剪子、小刀、铁钉在他身上戳眼、掏洞、割肉,直至他断气。”[14]
土改中杀人的方法有:乱棍打死、开膛破肚、“砸核桃”(石头砸死)、“冻豆腐”(把人脱光淋上水在雪地里冻死)、活埋、吊死、“掌天灯”(烧死)、“砖头会”(砸死)、“坐飞机”(摔死)、“倒拖葱”(拖死)、“过筛子”(铁筛子筛死)、“刮树”(活活刮死)等等。在胶东、晋绥、河北等地,杀地主、富农的手段有剥皮、砍头、活埋、石头砸死、火烧、拖在马后、树上吊等等。壹种办法叫坐针柜。把放衣服存粮食的躺柜拿来,中间去掉隔板,在里面撒上枣树针,把被斗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進躺柜里,盖上盖,然后来回摇柜,摇到受害人肉肿皮烂;还有壹种办法叫扔四方墩。将被斗地主从长城烽火台上推下,不死拉上来再推,再推还不死,那就大石头砸,直到脑浆迸裂。韩姓教书先生之妻被土改积极分子认定是坏人,从四方墩上推下摔死。土改积极分子田某有意在推前松开她的腰带,拉住她的裤角管,让她赤裸下身而死。壹个叫周二的药铺掌柜,被人剥光上衣,头朝后着地,身上坐人拉着壹路狂磨,磨到后脑勺塌陷,肋骨露出,脑浆、鲜血壹路。[15] 贫雇农口号是:“斩草除根,将地主、富农全家杀绝”,甚至包括地主家怀了孕的女人。[16] 在人口很少的山西兴县,千余人被杀害,近千人自杀,六十三人被扫地出门后冻饿而死。[17]
在晋察冀,土改政策被表述为“百分之九十五群众要求打人、杀人,领导机关不能制止”; “百分之九十以上人的意见就是政策,就是法院”;“壹升租子也是剥削”;“将地主扫地出门”;“从肉体上消灭地主阶级”。“土地会议”后,阜平县土改工作队在半个月中杀了三百多人,平山县三天打死了壹百多人,晋察冀区土改复查统计显示有四千多人被杀害,受迫害者有几十万人之多。[18] 被杀害的地主之外,有更多被“扫地出门”的农户在东北、华北的寒冬中冻饿而死。上述例证显示解放区土改运动杀人规模之巨大。如此残酷屠杀的土改引致还乡团回来残酷报复毫不奇怪。壹场所谓的土地改革,将千百年来和谐自在中国农村变成了仇恨和仇杀的世界。
雷震远神父评论解放区土改说:“共产党执行莫斯科渗透中国的计划,开展阶级斗争。……农民中实际没有什么显明的阶级存在。因此共产党必须造出阶级的分别,煽动阶级斗争以攫取人民财产。共产党划定阶级并没有确定标准,壹个村庄上田地最多的便被列为地主。划分阶级的尺度伸缩性很大,这个村庄的地主在另壹村庄上可能是中农。财产之剥夺通过暴力流血的方式。达成此目的的重要方法共有四种:第壹是翻身会,把工人和雇农联合起来,变成他们原来主人的主人;第二是复仇会,让穷人向富人报仇;第三是清算会,以偿还旧债的借口抢掠富人,每壹个活着的人或他的祖先所曾做过的任何坏事都须累积利息偿还。壹件莫须有的坏事自然永远可以找到;第四,贫农会,即穷人和雇农的组织。这部份人比其他任何人都享有优先权,直属于共产党中央政府行政机构的指挥。”[19]
中共发动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壹是依照“支部建在连上”控制军队的作法,在每个村庄建立党支部,实行“支部建在村上”、“财政建在村上”,以土改中认定的地痞流氓积极分子为农村领导。中共冀察热辽中央分局副书记,热辽土改工作团团长黄火青在1948年10月的土改总结会上说:“自愿捐粮、捐款全是假的。侵犯中农,打击面大。有中农说:‘当兵(参加傅作义军)背起枪来打农会。’有的准备在火线上用枪打死斗争过他而又壹同参军的贫农,热中更影响到巩固部队,部队大批逃亡,开小差。二流子打算著吃斗争饭,不事生产,侵犯中农。杀人如麻!为什么杀那麽多人呢? 因为有追浮财和肉体消灭思想。北票县委宣传部长就是这个思想的典型。有的人同志说:‘地主、富农抓住就杀没错。’见好院就搬,见东西就抢,乱打乱杀,解放区百姓大逃亡,壹个村壹个村,全村人逃往国统区、傅军占领区。好多村子人都跑完了,搞成无人区。有壹些流氓成分的村干部,敢说敢干,不怕地主,斗争开始时,作用很大。但破坏有余,建设不足,对清算积极,对土地和生产却毫无兴趣。群众开始发动时,什么积极分子都可利用,来者不拒,流氓和投机分子很容易混上台,他们做的坏事,群众不敢说。”冀热辽中央分局宣传部长赵毅敏在冀察热辽党代表会报告中说:“在冀察热辽,土改中提拔的干部很多二混子与烟民。他们确起了先锋作用,但由于流氓本性,只有壹部分改邪归正,另壹部分则堕落腐化,挥霍经济果实,认为是共产发财机会到了。”黄火青、赵毅敏的内部报告证明,傅作义关于他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人民争先恐后加入傅军不用动员之说是真实的。亲历解放区土改的王宁(周小舟夫人)在回忆录中证实:“我亲身看了那个土改,想起来很难受。斗地主,其实不是什么大地主,只是劳动力缺乏,请个工人,种种地,就叫地主了。斗的时候,搭个架子,把那些人吊起来。干部有的是痞子干部,真正的老实农民到那时惹不起那些痞子干部。” [20]
土改运动消灭了千百年来作为农村领导者乡绅阶层,代之以地痞流氓。流氓无产者原处社会边缘,怀有怨恨、报复心理,壹旦掌握决定他人命运的权力必然滥用。河北曲阳县独古庄贫农团是土改后流氓、无赖在乡村当权的典型。由流氓、无赖组成的独古庄贫农团为勒索粮食,毒打中农张洛坡家四口,“用棉花塞住嘴,然后吊打、用火烧、晕醒后再用灯烧耳朵”,致张残废。无赖本性懒惰,缺乏生产积极性,掌权后要求“吃净闹光”,在土改中宁要浮财而不要土地,不愿辛勤耕作,声称“吃吧,咱村地主富农多着哩”。该村早已進行过平分和复查,村中已没有地主、富农,但他们为捞取好处而“见肥就咬”,封门、没收财物。在工作组進村前后,贫农团接连封了八户的门,将被封户当天逐出。[21] “在分房分地结束之后,土改积极分子分了地主的妻女。地主都被斗死了,或逃亡失踪了。这些女人被农会干部统统招来,作为财产再分配给村里讨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没被斗死,可他的老婆还是被农会干部强行夺走,再分配给别的男人。不仅仅地富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22] 地痞、流氓不仅出现于土改运动积极分子中,还出现在中共干部中。在晋绥党校的“搬石头”会上,家庭成分是地主富农的干部被要求挂著“王八蛋”牌子,坐指定的“王八蛋席”,[23] 如此整肃设计应是出于党内高层中的痞子之手。
中共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二是要求农民无偿为中共的战争服务,即“支前”(支援前线)。土地改革并不是要解决农村的经济问题,而是要获得“取之不尽”的财政资源,将巨额军费负担由分散的乡村负担。美国记者杰克·贝登(Jack Belden)考察河北土改后写道:“恐怖的手段越来越厉害,人口中相当壹部分被消灭。土改的结果让农民人人都害怕,极度紧张,因此中共要农民参军、出夫、出粮、出钱时,农民壹句怨言也不敢发,还得表现积极。”动员农民支前与动员参军套路壹样的强迫手段。在土改中工作队和贫农团随意杀人的恐怖中,农民不敢拒绝支前。晋冀鲁豫区领导人潘复生的说:“农村中的党建、征兵、征粮等壹切工作都必须围绕着土改这个中心任务来完成,不進行土改就无法开展其他工作。只有党在学会了通过阶级斗争这壹核心任务来发动群众以后,才开始走向胜利”。彭真在《平分土地与整顿队伍》壹文中说:“农民壹翻身,就会要求武装保卫自己的胜利果实,我们应动员大批党员和翻身农民参加解放军,依靠他们提高我们军队的质量,使之成为更能打胜仗更能坚决支持土改的人民武装。”就这样,中共通过土改控制农村和农民,征集了难以想象的物资和人力投入战争:在辽沈战役中动员了1.4万副担架、4万辆大车、10万随军民工,30余万人的民兵武装;在平津战役中动员了30余万民工和40余万人的民兵武装;淮海战役,共动员民工543万人,征集担架20万副,大小车88万辆,挑子30万副,牲畜76万头,总共筹运粮食10万斤。其中,山东解放区筹集了粮食10亿斤、食油72万斤、食盐87万斤和难以计数的蔬菜送到前线,胶东、渤海、鲁中南三区妇女做了军鞋762万双,军袜22万双,军衣736万套,军被178万床。[24] 刘少奇1949年4月在“天津讲话”中承认:解放战争时期政府财政这样困难,负担最重的是农民,他们又要出公粮,又要当兵,又要当伕子,支持前线,优抗代耕,出教育费等等。如同土地改革运动在中共语汇中意味屠杀抢劫壹样,中共动员意味着逼迫,意味着不响应召唤就没有活路。可以想象,这样的土改运动、支前运动对农业造成的摧残有多大。事实上,土改运动使大片农田荒芜,许多地区颗粒无收,是1946至1948年大饥荒的主要原因。
中共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三是动员农民参军。参与斗争和杀害地主后,农民为避免地主组织还乡团回来报复被迫参军,跟着共产党去打国民党。中共的革命史称:农民得到了土地,翻了身,踊跃参军支前。事实并非如此。农民不愿离开土地和家庭去打仗,想尽各种办法逃避参军。临沭县土改中动员参军的情况具有代表性。那里的参军动员是逼迫和哄骗相结合。逼迫手段包括“绑、打、押、罚”,“妳不去就揭妳家的锅,封妳家的门”;哄骗手段包括:“保证到部队后就回来”,“参军后妳家就不受穷了”,“灌酒,趁精神恍惚时问‘愿意吧’”等等。有参军者后来回忆说:“谁自愿是婊子养的。动员参军比国军和鬼子厉害,躲都没处躲,逼得群众砍手、脚,上吊、投井、喝卤水、装疯癫。”[25]
中共的暴力土改运动持续整个国共战争期间。暴力土改必然激起农民的大规模反抗。在苏联,革命后剿灭白匪内战长期持续,苏共所谓的白匪其实主要是反抗暴力土地革命的农民武装。在中国土改运动的情况大致相同。从解放区逃亡的地主在国民党军支持下组成武装还乡团回乡报复,然后大批被中共军队镇压。中共称这种镇压农民武装反抗的行动为“剿匪”。暴力土改从东北解放区开始,推向全国各解放区,所谓“剿匪”也从东北开始,推向了全国,壹直持续了十多年。与苏联的情况壹样,被消灭的数以百万计的所谓“匪”中,绝大多数是反抗暴力土改的农民暴动队伍。
中共的暴力土改运动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罪行,是共产革命带给中国的灾难。它开启了中国农村最黑暗的时代。这场地痞流氓剥夺、屠杀正经农民的运动彻底颠覆了传统道德,封死了勤劳致富的道路,开启中国人道德败坏進程。国民党主张保护乡绅,反对杀人夺财的土地革命,这是它与苏俄决裂,与中共开战的动因之壹。土改运动后,中共的党文艺推出了无数作品长期歌颂著这壹运动。其中最有名的两篇代表性长篇小说是周立波的《暴风骤雨》和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中共相关段落编入了小学教材,长久地向学生灌输阶级仇恨。两作品同获“斯大林奖金”,是土改灾难之苏俄输入性质的壹个证明。党文艺的土改文艺作品欺骗世人说,土改中的残暴是由于“恶霸地主”破坏活动所导致。事实上,土改运动的残暴是因为毛泽东指责温土改右倾,明确要求土改要激烈、要暴力,即中共所谓的暴风骤雨方式。小说《暴风骤雨》的故事梗概是,1946年到1947年,中共“土改工作队”在萧队长率领下進驻东北元茂屯开展土改,通过发动群众,肃清了以恶霸地主韩老六和杜善人为代表的反革命破坏势力,取得了土地改革的胜利。其土改运动背景是,“东北松江省委负责人张秀山公开主张农民对地主的打击越激烈就越人道,强调农民的斗争‘不要受任何条文限制和约束,放手本身就是政策’”。[26] 六十年后,导演蒋樾来到元宝村“暴风骤雨纪念馆”拍摄,问壹个农民当年扛长工的如何悲惨,农民回答:“我给他扛活他给我钱啊”。刘福德老人坦言:“是那些品质不好的人把土改运动掀起来的。地主、富农比壹般人宽裕点儿,也得去劳动,吃的也都是壹般粗粮。暴风骤雨就是武装土改,每个人都有枪,许多地主分子被押到镇东门外枪决。当时,元宝村和相邻的钢铁村会两家撵(比),妳毙壹个,我也毙壹个,两村共700户人,土改运动中在镇东门外共枪决了73人。”当年的土改工作队队员高凤桐老人回忆《暴风骤雨》中地主“韩老六”的原型说,他在这里干了六年,担任保长是群众选的。他家穷不喽嗖的,整两个钱,也维持不著啥生活,老婆在小学教音乐,给小学生做点校衣,和那个书上写的不壹样。”[27] 2006年,记者田磊采访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原型温泉屯。当年参加土改的老人说:“那时其实并没有大地主恶霸。但是,每个村都要求斗地主,就斗了有300亩地的顾家三兄弟和地更少的李家三兄弟。他们都是破落地主,人不坏,经常资助四邻,在灾年舍粥给乡亲。分地后,村民们暗地里会觉得对顾家和李家不公平,分到的地并没有去种。毕竟,那是人家的东西。”[28]
土改运动
中共暴力土改
?抗战后期,中共为贴补迅速扩张的军费抛弃停止土地革命的承诺,在控制区内恢复了杀人夺财的土地革命,不过不沿用苏俄输入的土地革命之名,而改称土地改革。经过抗战6102;期长期的减租减息,地主的收入日益微薄,超过平均水平的财产被剥夺干净,农村呈人多地少,土地占有平均化状况。在推翻国民政府的战争中,中共为了偿还苏联军火债和应付军费开支,在解放区全面开展暴力土改运动,没有地主也要斗出地主,将划定地主的标准壹再降低。中共解释农民贫困的原因为土地分配不公和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压榨。事实并非如此。民国以来,中国农民贫穷的首要原因是兵祸。革命带来军队暴增,使农民遭受越来越多兵匪搜刮和战乱祸害。例如,红军靠“打土豪”维持,打完了大土豪就打小土豪,最后将稍有钱财者壹律剥夺。各路军队的军饷、政府的开支以各种名义最终均由地主承担。费孝通在考察报告中指出:“以1948年吴县斜塘的壹份资料为例,每亩田要负担十三项地方费用,有壮丁费、公路费、电杆费、慰劳费、自卫自治费、乡镇经常费、冬防粥、衣、弹药费、临时军草、保丁、保干事、保队附饷费、难民费、船捐等。这十三项加起来,每亩田负担85斤白米。完全靠地租生活至少需400亩上下。有田二三百亩的地主生活还赶不上壹个有田几十亩的自耕农。”
建国前夕,中国农民党领袖董时進博士上书毛泽东,请求共产党停止土改运动。他在意见书指出:共产党关于土地改革的文件和政要讲话提出的不到乡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至80%土地的结论依据不正确。民国时期土地委员会对16省175万户农户中调查的结果显示,36%的农户拥有五亩以下耕地,24%农户拥有五至十亩,13%农户拥有十至15亩,壹千亩以上的大地主只占0.02%。这壹结论与本人在四川,江西农村的考察结果大致相同。在中国,封地或土地世袭的封建制度,两千多年前就结束了。中国的土地不是分配不均,而是人口太多,土地太少,农村劳力大量剩余。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租赁基于双方自愿,土地拥有者中绝大多数是靠勤劳和善于经营起家的。地主不是壹个阶级,“有恒产”的传统令工农兵学商个阶层的人购买土地出租,例如進城女佣和黄包车夫蓄钱置地,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户租出土地,另外又向地主租土地耕作为生的情况普遍存在。自耕农刻苦勤奋,目标是成为富农或地主。拥有土地不是犯罪,多数土地拥有者极少数人用不法手段夺取土地才是犯罪。如果平分土地,会将劳力束缚在土地上,阻碍中国工业化。平分土地后,土地细化,难实行机械化,且农民在小块土地上没有致富的可能,对土地长远投资缺乏热忱,土地将退化。土改后,分到土地者的高涨情绪过了壹段时期就会低落,因为他们耕种所得,都要上缴国家,没有发家致富成为富农地主的可能。再者,土地改革后,由于失却了地主富农的累進赋税,将给国家税收带来困难。地主富农是农村的先進生产力,他们的财产和土地不可侵犯,他们应当受到尊重,而不是被羞辱,被残酷地斗争。应当用技术手段改進农业,例如推广良种,兴修水利,放干冬水田,提高复种指数,推广美国式的农场,实现机械化、化学化,同时提倡节制生育、优生优育,发展其他产业,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1]
中共要通过土改运动控制农村、农民和粮食,获取资源,当然不会接受董博士的建议。 1950年6月,中共在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将已在解放区开展了几年的土改运动推向全国。同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土改的目的和任务是“废除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家具、多余粮食及其农村中多余的房屋……统壹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它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也分给地主同样的壹份,使地主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保护工商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地,其它财产”。中共在《土地改革法》中宣称土改的对象是共产党到来前三年间占有数量较多的土地,出租土地剥削农民的乡绅。人们按常识理解,既然是改革,应该是作价转让。在《土地改革法》颁布后的政协第壹届大会二次全体会议上,有代表们针对中共解放区暴力土改提出,中共只须颁布壹纸法令就能够达到均贫富,重新分配土地目的,可以不搞阶级斗争。毛泽东拒绝了政协代表的呼吁,要求将在全国展开暴力剥夺地主的土改运动。
虽然《土地改革法》中没有说拥有较多的土地是罪行,但在土改运动中,中共对地主不仅没收土地,剥夺金银、耕畜、家具、粮食及房屋,还要发动农民斗争、殴打和屠杀地主。在土改还算温和的江苏,斗争地主的大会已经极为残酷血腥了。中共在昆山县的土改运动中组织了1,352次斗争会,每会批斗五、六个地主,该县1,751户在乡地主平均每户经过三、四次斗争会。[2] 土改斗争大会的会场基本是酷刑折磨场。现场对地主实施的刑罚包括:捆绑、逼跪、殴打、吊、坐老虎凳、蹲水缸、浇冷水、头上压石头、剥光衣服、逼爬、逼学狗叫、逼吃屎、戳乳房、烧阴毛等等。[3] 在高淳县固城区安新乡的土改中,中农赵仲生母子被绑起来吊了壹夜。[4] 中共江阴县委在总结中承认,土改斗争会上殴打,逼跪,剥衣服、浇冷水、吊打的情况普遍存在。[5]
与镇反运动的情况壹样,毛泽东要求土改不得温和,而要“狂风暴雨”,要求杀地主。按照他的要求,土改批准杀地主的权力也被下放到了基层区壹级,土改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杀人名单,区长或区委书记根据各乡土改工作组上报材料批准杀人。当年云南省镇雄县罗坎区土改工作组成员张家正回忆说:“土改工作组下到农村后首先是访贫问苦,串联、扎根子,找壹些最穷的人用来做依靠对像。我们找穿得最破,生活最穷的人扎根子。这些人多是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二流子。工作组再下壹步要做的就是先轰开,后攻入。先轰开,就是杀地主,确定了这个村第壹批杀二十个、三十个。杀地主的手段有:剥皮、砍头、活埋、石头砸死、火烧、拖在马后、树上吊等等。斗地主的手段就更多了,把碗敲碎让地主跪在上面,很多人的两个膝盖跪烂了。另外还有十指点灯,十个指头缠上棉花,再沾上油点燃。”亲历土改的作家铁流回忆道:“土改中杀人像杀只鸡……也不脱衣服,也不赏酒饭,五花大绑,插上标子,甩上刑车。解放前有人说共产党来了要开红山(大肆杀人),谁也不相信,这回亲眼看见了。杀第壹批时,我执内勤(外勤是当地农会的武装,现称民兵),那没头没脑的尸体壹大遍,真叫惨不忍睹。”[6] 亲历者侯工回忆写道:“1952年发生的事我大多忘记了,但是有壹件事至今还记得,就是去看斗地主,地点就在侯氏宗祠门前。我亲眼看到了共产党斗争女地主的残暴与兽行。她的田地早已被没收,房屋(在村里算中上等级的房屋)也被没收了。虽然已经壹贫如洗,但是仍然有人怀疑她有金饰没有交齐。参加斗争的人采取“挤牙膏”方式对她施加各种毒刑,她始终还是说没有。残暴之徒将壹个黑蚁巢放進她的裤裆里,再把裤脚绑紧。因为她的手被反绑着,她只能哇哇叫喊著在地上打滚。当天晚上,她因为被辱就上吊死了。”
调查十二县市,采访四百位土改工作队队员、民兵、幸存地主、地主子女的学者谭松介绍川东土改情况说:“川东是贫穷山区,很少良田千亩的大地主,土改前川东地主平均每人所有土地仅十四点五九亩。许多被打成地主的其实是自耕农,或只是相较富裕的农民,而且中共划分地主非常随意,甚至有当教师不需下田劳动也被打成地主。在最穷的巫溪县,壹家有两个煮饭鼎罐就被划为地主。中共在土改中设立人民法庭,下放杀人权,鼓励杀人。壹位当年土改工作队员戴廷珍说:‘批斗之后就是枪毙,我们每到壹个地方都要杀人。’土改中作队为逼地主交出浮财使出种种残暴下流手段和酷刑,诸如‘背火背篼’(强迫背炭火铁皮桶)、‘抱火柱头’(强迫抱烧红铁管)、‘吊木脑壳’(捆头吊)、‘烧飞机洞’(脱光女子裤子火烧下身)、‘点天灯’(在头上用粘土围壹个圈,注入桐油点灯)等等。壹个地主媳妇交不出金银,被脱光衣服遭受碳烤活人酷刑,烤得奶子和肚皮往下滴油。中共利用地痞流氓对地主施残暴酷刑,积极分子、民兵公开对地主女子施行残忍的性虐待,强迫未婚女子脱裤分开两腿被人摸下身,将木块、铁条和脱粒后的玉米棒插進女人下体反复朝里捅。壹位叫黎明书的男子回忆说,他的姐姐黎琼瑶当年二十出头的未婚女子,被逼交出洋钱,交不出先被暴打灌辣椒水,然后被扒光衣服用猪鬃毛扎乳头,无法忍受当天跳堰塘自杀。壹位土改民兵连长李朝庚接受采访说,土改时忠县有个未婚女子梁文华还未结婚,本身不是地主,因为是全县著名美女,就被十多个土改民兵抓去轮奸致死。土改彻底改变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土地制度,摧毁传统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文化传统,消灭了农村精英阶层,使中国农民沦落为无法自由迁徙的农奴,为中国带来长远的恶果。” [7]
在广东,华南大员叶剑英、方方根据侨乡的实际情况决定不学北方的暴力土改,提出“宁慢勿乱”,制定了较为温和的《广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规定土改不激烈斗争,剥夺地主但给活路。毛泽东对叶、方的温和土改政策不满,称“广东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称广东、广西、福建是土改中的“三个小乌龟”,“犯了土改右倾错误”,调曾在东北主持血腥土改的陶铸、赵紫阳主持中南局。毛欣赏陶在广西“剿匪战”中血腥屠杀,欣赏被晋冀鲁豫中央局书记邓小平赞为“宝贝”、“土改专家”的赵紫阳在东北和晋察冀的暴力土改经验。陶、赵清楚毛泽东嫌叶剑英、方方、古大存主持的土改不够暴力,到任后立即提出 “对地主要狠”。广东本地干部抵制南下大员带来的血腥土改经验,于是陶、赵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出,广东土改落后原因在于干部不纯,建议整肃广东本地干部。毛泽东批示“依靠大军,依靠南下干部,由大军和南下干部挂帅”,将代表广东本地干部的叶剑英、方方调离广东。在毛泽东支持下,陶铸发动了“反地方主义”运动,以“地方主义分子”、“反党集团案”罪名整肃了数以万计的广东本地干部,整肃的手段包括关押,用刑,杀害,例如将中山县有数十位反对血腥土改的干部和广东全省约5%的土改工作队员被杀害,将更多的土改工作队员清洗。[8]
“反地方主义”的同时,陶铸废除了叶剑英制定的温和《广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下达斗地主,杀地主的计划指标,将批准杀地主的权限下放到区级,要求“绝不让壹个阶级异己分子漏网”。在陶铸、赵紫阳的主持下,广东的土改运动“村村见红”,每个村子至少要杀壹个地主以向上级交差,全村没有够格地主就降低标准以最富裕的农民为“顶替地主”杀害交差,每县杀人数千,全省杀人数十万。当时的农村没有暴富机会,地主的家财都是祖祖辈辈的血汗积累。对于数代积累的家财壹朝被暴力剥夺,外加人身凌辱,多数地主都无法承受,自杀事件大量发生。例如在粤西地区,仅在1953年初就有1165人在土改中自杀,很多地主全家老幼绑在壹起投塘自杀,池塘漂尸在土改中见多不怪。[9] 广东是被毛泽东批评土改右倾的省,那些受毛赞赏的省更加血腥。
1952年,中共将土改划定地主的标准降低,从中农中再划出第二批地主,对他们再展开斗争和屠杀,并对不愿要地主的财产,不愿参加斗地主的老实农民以对抗土改的罪名展开同样的残酷的迫害。这种降低标准再划壹批地主的作法再现了当年红军降低标准再打出壹批土豪最后将稍微有点钱财者都打光的作法。到1953年春,中共宣布完成了土地改革,全国三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七亿亩土地,近300万头耕畜,近4000万件农具,以及3800万间房屋和105亿斤粮食,而将暴力剥夺和残酷迫害上千万地主、富农以及中农,屠杀了两百万地主、富农和奉行温和土改的中共干部的罪恶隐瞒。
土改运动是共产革命祸害性质的壹个标志。苏共在建立共产政权后立即发动了消灭富农的运动,中共在苏维埃国时期已经开始了这种杀人抢劫运动,国共战争期间将此运动推行整个解放区,在建国后再推行全国。苏共的消灭富农运动,苏共发动的土地革命,中共在苏区的“打土豪分田地”与中共建国前后的土改运动本质上都是壹回事,都是共产革命打消灭剥削旗号,召集地痞流氓抢劫杀害正经农民,以抢劫的民财充军费的运动。在推翻国民政府战争中,中共通过土改运动控制了解放区的农村和农民,将内战的巨额军费分散给解放区的几亿农民负担,调动数百万农民为战争提供资源和服务。建国后,毛泽东立即挑起了向世界宣战的朝鲜战争,需要更多的资源,因此要進行更大规模的“打土豪”,要控制全国的农村和农民。因此,他称土改运动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
在土改运动这样的史上最大规模杀人抢劫中,没有农民揭杆而起是不可想象的。在几年前的国、共战争中,中共最早在东北推行暴力土改,导致解放区周边的地主活不下去,不得不组织还乡团报复,解放军再以剿匪名义镇压反抗者和还乡团,因此中共的所谓剿匪战也最早在东北展开。随后,中共的暴力土改扩大到华北,所谓剿匪战也扩大到了华北。从1946年东北“暴风骤雨”土改到1955年的农业合作化的十年间,中共在各地大规模的剿匪战没有停过,有260万反抗武装被中共正规军武力镇压。[10] 这些被镇压的所谓匪中,大部分是反抗暴力土改的农民武装。中共在历史教科书中赞扬历代的农民暴动,却以剿匪战的说法掩盖了建国前后十年间反抗土改暴行的农民暴动。这些暴动中有可歌可泣的英勇故事,这段历史有待重新书写。
土改运动带来的壹大灾难是消灭了乡绅阶层。孟子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茍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11] 他在两千年前就指出,拥有壹定数量的财产是让人遵守社会秩序、维持善良的必要条件,壹无所有的游民必然作恶。传统中国社会中,人们抱有“有地才稳”的观念,认为有产业,才有责任心。所以不论在城、在乡、为官、为商、为民都会以余钱置田产。千百年来,中国政府规模很小,县级官员很少,小县衙数人而已,县衙之下无官府,广大乡村由乡绅领导。乡绅,即地主,担负著乡村兴办学校、赈济灾民、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举办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乡村文化活动的责任。他们绝大多数乐善好施,怜贫恤老,肩负著乡村中的社会救济责任。例如,1842年无锡连降大雪,无锡训导余治奔走于同城士绅之间,募资设立“恤寒会”,贫民得有棉衣,摊贩得有风帽,孤老得有暖被。该会更雇人挑担送炭,以济贫冻之家。余治还呼吁无锡各乡设“庇寒所”供大雪毁屋之贫民借宿;1843年苏州降雪奇寒,士绅每日预备炒饭和姜汤,凡过往贫民皆得壹碗;光绪年间,陜西乡绅严作霖等倾力赈灾,为地方志赞为“其行谊有超出古今任侠之上者”。严作霖发出募灾公启说:“好善之士,凡遇各省灾荒,无不慷慨解囊,救援恐后。然未有壹省之灾关系全天下之局,普天率土,皆当引以为切肤之痛,而不容稍存漠视,如今日秦中之赈务者也……数十万饥寒之众,倘无以还定安集之,其关系于大局者实非浅鲜”。[12] 上述善举代表着乡绅群体的积善传统。
乡绅地主多是勤劳俭朴、善于经营的“田秀才”,种田的“好把式”。他们受教育程度高,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壹定规模,有动力、有知识去提高生产水平,改進农业技术,培育良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是当地最高水平,他们的先進耕作方法为农民起著示范作用,代表着农村的先進生产力。古诗中的春社就是乡绅领导乡村的写照。春社是春耕大忙季节之前的村民大会,由村中德高望重的乡绅地主召集,每个农户的当家人出席,商讨本年度耕牛、农具、种子、肥料、水资源的分配和调剂、预防旱涝灾害等生产大事。乡绅是乡土中国的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科举废止后,各地的新学堂几乎全部是士绅捐资创办。乡绅们是理所当然的乡村领袖,是民国时陈炯明、阎锡山、梁漱溟、晏阳初等人推动乡村自治所要依靠的“好人”。然而,千年来领导中国乡村的“好人”阶层被中共以土改的名义暴力消灭,农村从此失去了有责任心,有救济责任感,代表先進生产力的精英阶层。
土改运动带来的另壹大灾难是痞子无赖成了乡村的领导者。这些人就是孟子所说的“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者。他们缺乏同情心,没有道德底线,易于被煽动起仇恨,什么坏事都敢作,他们大多文盲,能力素质低下,没有责任感,不事生产,好吃懒做,很多人在土改分得田地后不去耕种,而是转卖给别人立即挥霍。这些人掌权后将人性中的恶充分发挥。几年后,他们成了全国农村造假,吹牛,“放卫高产星”的带头人,成了大饥荒中的挨家挨户搜刮粮食的基层打手。他们没有领导乡村生产的正经本事,却能创造出骇人听闻、下流至极的迫害招数。
土改运动带来的第三大灾难是划分阶级成分。中国自古有地主,但没有地主阶级说,有富裕农民,但没有富农阶级说。地主阶级、富农阶级,甚至富农概念与土地革命,苏维埃说法壹样,由苏俄在华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时引入中国的邪说。共产党在农民运动中推出富农说的用意是,在够不上小地主的农民中再划壹批人称为富农,以便多剥夺壹批民财。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8月发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称:地主: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叫做地主……;富农:富农剥削的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请长工);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称为半地主式富农”。从字面上看,中共的这壹决定好像是对农民经济状况的壹种评估。而实际上,中共将农村中的富裕阶层划定为罪犯,不但要财,还要命,对不杀者也要作为长期的打击、整肃对象。土改运动中,中共宣称地主、富农经过三年“改造”后可以改变成分,届时只有农民,不再有剥削阶级。但土改运动后,中共给幸存的地主、富农戴上“地主分子”、“富农分子”的帽子,在此后三十年中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力、居住行动自由,对他们残酷迫害,使幸存的地主富农戴着地主分子、富农分子的帽子含冤离世的,使他们的子女承袭种姓之罪,继续成为“成分不好”,“出身不好”的贱民,在上学,就业等方面长期受到歧视和迫害。常言说,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像这样将有产者剥夺后到赤贫后再杀,再斗,再长期株连迫害,是共产革命所独有的罪恶,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恶毒记录。
中共的土改运动是对世界文明潮流的反动。它否定生命权和财产权,否定人与人平等,否定妥协和宽容,煽动斗争、仇恨、抢劫和杀人,让痞子、无赖、懒汉不劳而获,并作农村的领导者,颠覆勤劳致富的传统道德观念,使世代和平相处,和谐自在的乡土中国变成了谋财害命的仇恨世界。它在人民中划分阶级,给全体农民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从经济学角度讲,土改运动摧毁了土地和地租的市场,使土地不可能再向种田能手集中,使农业失去活力,使农民失去生产积极性,造成农民长期贫困,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土改后三十年间,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下降,农村经济雕敝,农村基层领导劣质化,是土改灾难的继续。文革后,中共对建国之初被剥夺的部分有影响的工商业者有所退赔,但是对在土改中被剥夺杀害的地主无平反,无退赔。土改运动五十多年后,中共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口号,但拒绝为当年杀害两百万地主富农谢罪天下。
土改运动展现了中共领袖们灵魂的丑恶。毛泽东、刘少奇为代表的壹大批地主出身的中共高层比谁都清楚小地主的疾苦。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中鼓励斗地主,杀地主,烧地主宅子,提出“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口号,同时保护自己的地主大宅。张国焘在土地革命问毛说:“所谓‘有土皆豪’,难道有壹小块土地的自耕农,也算是‘豪’吗?妳自己也算得是湖南的壹位绅士,难道也‘劣’吗?”“他(指毛)是个不肯认输的人,只是大笑壹阵,说不过是为了当前实况的需要,才说出这些话的。”[13] 毛泽东不只是随便为了情况需要说些激烈言论,而是积极鼓动农民杀其他人家的地主。刘少奇在回忆文章中强调其地主祖父、地主父亲是老实厚道的庄稼人,克勤克俭,苦心经营而逐渐发家,但在土改运动中,他和其他中共革命家们都与毛泽东壹样,壹面保护自己的地主之家,壹面大力推动屠杀其他地主。
对于在土改中分得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农民来说,土改运动是壹场骗局。因为,中共在建国之前就策划好了要实行农业合作化,将土地收归政府控制。土改运动中,中共中央于1951年9月召开了第壹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于1953年2月作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强制农民加入合作,以集体的名义将农民的私有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收归政府控制。广大农民的自耕农梦只作了壹年多,在土改运动分得的土地连同土改前的私有土地被中共以合作化的名义全部没收。经济学家杨小凯指出:“1950年在中国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但违反了抗战中共产党作出的不再侵犯地主财产的宪政承诺,而且犯下了许多刑事罪,杀害了很多地主及其家属。这种国家恐怖主义行为不但是壹种对经济学的无知,而且也是国家机会主义的极端,国家政权犯下反人类罪,谋杀罪。这类罪行的合法化,为日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国家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开了先例。中共官方的宣传壹直声称土改得到农民支持。土改虽被宣传为解放生产力的手段,但它实际被用来作为政治动员的手段,用政治迫害和威胁来动员群众,树立起共产党的权威。在土改后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等壹系列运动中,用任意侵犯人权,不经司法程序,用党所控制操纵的群众运动来推动政府的政策等等,成为1950—1979年中国执政党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土地改革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是长期的,只能从国与国长期发展的表现看出来。土地改革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国人对财产权的信心,也挖掉了公民政治权利的财产权基础。对人们投资和经营私人财产和企业有根本性的影响。”[14]
为维护土改运动的合理性,中共在土改运动后长期丑化地主、乡绅,将编造的恶霸地主故事选入教材,煽动阶级仇恨和阶级斗争。《白毛女》是这种煽动的代表作之壹。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发表了著名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文艺要有阶级性,要为阶级斗争服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鲁艺)院长周扬组织贺敬之、丁毅等人,按照“阶级斗争”要求改编“白毛女”故事,在杨白劳欠债不还的事实上虚构出,黄世仁为霸占喜儿要求本利全还,将杨白劳逼上绝路、大春参加了八路军等情节,将黄世仁描写成为富不仁,逼死人命,霸占少女的恶霸,编出了歌剧《白毛女》剧本。1943年5月,歌剧《白毛女》在延安公演。周扬感到该剧虽有了阶级斗争主题,但在体现“文艺为政治服务”方面还不够力度,决定对其主题再次“提炼”为“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并以这个剧向中共七大献礼。中共七大召开前壹天,七大代表们在延安中央党校礼堂观看了《白毛女》。毛泽东、刘少奇盛赞了该剧,刘并表示黄世仁罪大恶极应该枪毙。根据刘少奇此言,故事原型,乡绅黄世仁被枪毙,成了中共“党文艺”的牺牲品。土改运动后,歌剧《白毛女》成了“文艺为政治服务”的代表作,被冤杀的黄世仁在死后成了恶霸。
中共全面腐败
1989年11月,中共在东欧巨变的背景下召开了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進壹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要求采取两大举措:壹是实施紧缩财政信贷,以继续控制“洋跃進”以来的通货膨胀;二是大规模整肃官倒公司以平息民怨。紧缩财政带来了经济萧条,全国个体户注册商户和私营企业大幅减少,留下企业间互相拖欠的巨额“三角债”。在整肃“官倒”公司方面,中共只能作壹些撤销官办公司的表面功夫。因为,官倒、腐败的背后是不受制约的党权,中共坚持党权不受约束,对官倒、腐败等党权产物当然不可能真正触动。六四民主运动的两个主要诉求限制特权和反腐败。民主运动被镇压后,真正能限制特权与腐败的反对党和独立媒体不能出现,于是 “官倒”、腐败迅猛泛滥。
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推动经济市场化之名掀起了“下海热潮”、“圈地运动”和房地产热潮。在权力寻租的格局中,有权力背景的个人和公司无需真正投资,甚至无需预付定金,即凭权力背景即可以通过行政审批拿到计划价的物资、進出口指标、外汇额度和最赚钱的“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界限图),即地皮,转手即可获得数倍,甚至十数倍的暴利,同壹块土地被转几道手普遍发生。在权力寻租的格局中,红色家族为主体的“官倒”们通过权力交换,攫取了行政审批价和市场价之间数千亿元的地价差、汇价差、双轨物价差,掠夺了比1980年代官倒更大规模的国民财富,迅速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变身为新壹代的官僚资产阶级和红色家族财阀。东亚的日本、韩国、台湾都存在财阀模式,但日本三菱、三井、住友、富士、三和、第壹劝银,韩国三星、现代、LG为代表的东亚财阀在自身成长的同时帮助实现了民富和公民社会成长,是社会進步因素。而在中国,红色权贵财阀帮助维护壹党独裁,是阻碍社会進步,造成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反進步力量。
在中共的独裁体制下,领袖的地位不取决于民意,而取决于军权。江泽民被元老们选中上台,但在党内军中均缺乏权力基础。应对这种局面,他上台后后采取了几项办法巩固权力地位。其壹是纵容军队经商。军队经商不是江泽民开启,而是邓小平时代的产物。掌握最高权力的同时,邓小平发动了“洋跃進运动”,造成整个1980年代国家财政亏空。政府无钱应付开支,国防预算只够约70%的军队开支。于是,邓小平决定让军队经商,号称“以军养军”,主持中央军委两次下达了允许军队经商的文件(1986年5月;1989年3月)。杨尚昆、王震等元老为军队企业题词,积极支持军队经商,军队腐败从此泛滥。江泽民当上军委主席后继续放纵军队经商。在他纵容下,军办公司爆炸性增长。这些公司利用特权为所欲为,不受监管,逃税,走私,经营特殊行业,无恶不作。军队经商的腐败规模超乎想象。例如南京军区壹名上尉成立了壹家“宜兴中国人民长城公司”,以优厚的分赃条件,从银行贷得巨款,贪污了三个亿;军委办公室主任董良驹拥有建于全国名胜之地的九幢豪华别墅和十五辆豪华轿车;广州军区司令员以军办公司名义买了六幢花园别墅,四辆豪华轿车;广州军区七名军级干部搬家装修,仅卫生间设备就花了120万美元;海军副司令王守业贪污了1.6亿元。军头们手中有了钱,又不受监管,骄奢淫逸,为所欲为,黄色产业泛滥。各级军队机关的俱乐部、招待所、疗养院、渡假村遍地开花,成为高级将领寻欢作乐的场所。其中,有些特级场所设施极尽奢华,配备医务所,急救直升机。例如,总参三部属下就有15间娱乐场,编制外招聘了数百“六陪”女郎,更发生了女青年被奸污后自杀的事件。军队文工团从来就有高层“后宫”之称。前海军司令员王守业被调查后,其媒体就报导出他至少有五个情妇,且分别来自南京军区文工团、总政文工团、北京军区文公团,几乎遍布全国军队的文工团。
比黄色产业更大的军队祸害是武装走私。军队动用军用车、军舰、军用专列,出动士兵保护走私。仅1998年上半年军队开枪、开炮打死海关缉私人员及公安武警、司法人员450人,打伤2200多人。1998年7月26日,为四艘来自北欧的走私油轮保驾护航的北海舰队四艘炮舰、两艘猎潜艇与公安部和全国海关总署调集的十二艘缉私炮艇在黄海炮战,造成八十七人伤亡。中共将此罪恶作为机密隐瞒。朱镕基在壹次“反走私”会议讲话中提到,统战部走私汽车壹万辆,与政协党组合伙分赃23亿元,军队走私每年5000至8000亿,以逃税为货款的三分之壹计,约两亿走私收入的八成以上進了军中各级将领私人腰包。军中走私货物中包括毒品。菲律宾国家安全顾问戈莱日表示,在中国东部五个省内有些非法毒品制造厂由身兼二职的中国军队人员经营,仅向菲律宾贩卖冰毒量每年就近12亿美元之巨。[22] 中央军委副主席迟浩田在西山军委、军纪委生活会讲话中承认:“1994年以来,军队所办经济实体的资本及收入80%以上被高、中级干部挪走私分,每年军费中有50%以上是花在高、中级干部吃喝、出国旅游、修建豪华住宅、购买豪华轿车上。”1998年军费加超支共1311亿,50%是655.5亿,加上从军中经济体挪走的共计贪污公款1863.5亿,也就是说军中干部1998年挥霍了相当于当年940亿军费预算两倍的国民财富。
眼看军队烂掉,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不得不于1998年秋下令停止军队经商,将军队产业转交地方,撤销军队、武警、公安经办的经济实体。号令壹出,军队将领立即掀起了武斗,私分,转移,卷逃的狂潮,军队、武警为分钱、分赃频繁爆发武斗,动用枪炮甚至装甲车开战。例如,广东军区副政委和南海舰队副政委各领部下在酒吧间瓜分财产,席间斗殴,广东军区后勤部唐处长和海军湛江基地政治部肖主任丧命;十三军副军长崔国栋向西昌军分区后勤部宋副部长索要2000万元,被宋枪杀,惊动总参谋长傅全有、总政治部副主任王瑞林和军内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周子玉急飞西昌处理善后;华东军区属下安徽省军区,合肥市警备区和安徽省武警总队,三方合伙经商,安徽军区首长移交前先私吞了大部分款项,结果三方在省军区礼堂混战,仅军官就伤亡三十多人;兰州军区与甘肃省军区合营经商,移交前双方开火,伤亡72人,打死军官12人;遵义驻军与贵州省军区为争夺260万元展开枪战,伤亡90余人,打死官兵52人;辽宁锦西驻军与二炮部队合营经商,移交前二炮全员出动,将驻军大楼包围70多个小时,沈阳军区司令员,二炮司令员乘直升飞机奔赴现场说和;沈阳警备区、三十九军壹壹六师、辽宁省武警三家为瓜分1.2亿元利润开火,死伤40多人;因经商瓜分不均,山西大同西坪二十八军军部被炸,死亡军人63人;在位于河南南阳空军飞机储存中心,军人因经商所得赃款分配不均而引爆机库,炸毁飞机81架,军人伤亡90名,直接军事损失11亿。1999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紧急通知:“坚决制止争夺经济体资金、财产的流血事件发生”,总参、总政、总后、总装备部发出命令:“坚决查办争夺、摊分、转移经济体资金、财产的违法、犯法行为”,国务院、中央军委再发紧急通知:“立即停止争夺经济资金、财产活动,依法严惩动用武器、争夺经济体资金财产的肇事者。”在中共中央向军队连下三道“金牌”的壹个月中,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各省军区之间及内部为私吞走私费用,发生了大小数百场激烈枪战及数百起杀人灭口、携巨款潜逃等恶性事件,巨额资产在转交过程中被军队将领们瓜分。军事检察机关立案了数千贪污、挪用、携公款外逃等大案,数十名高级将领挟巨款逃亡海外。经过如此疯狂的火拼、私吞、卷逃,约两万家军队所属企业中只有不到五千家向地方交接。因为军队层层腐败,追究对谁都没有好处,军队企业资财基本上是壹本糊涂帐,交接事宜涉不了了之。张万年在全国军队、武警、政法机关移交企业清理、处理工作会议上明知故问说:“现在,在名义上、表面上、形式上,军队所经营的经济停办了,在办理移交,脱钩了,但是数千亿元的资金没有了,这笔大账到那里去了?”。
纵容军队腐败之外,江泽民巩固权力地位的另壹办法通过加官晋爵。从1993年至2004年,他送出上将军衔、警衔79个,其它将军衔近千个。后来人们知道,江的加官晋爵与卖官鬻爵区别不大。当时军中有“百万雄师”说法,后来又有了团长百万的说法。江时代军队的基本整体糜烂,中央军委、解放军各总部和各大军区的高层基本都有严重的腐败问题。
地方的腐败与军队腐败的程度与规模不相上下。1990年代的多起重大贪污案,如“远华案”、“周正毅案”、“刘金宝案”、“上海招沽案”等都涉及天文数字的贪污受贿、侵吞公款。这些重大案件几乎都涉及中共政治局委员、常委家族。江泽民主政十多年间,庞大的利益集团网络形成。从“远华案”可以看出,政府、海关、公安、金融、税务等部门形成了腐败壹条龙。
地方和军队的腐败主要围绕最有油水的资产——土地。1980年初,深圳成立了中国大陆第壹家房地产公司,并以政府的名义收取“土地使用费”,深圳政府推动全国人大立法加以追认后,土地被房地产大肆占用。“六四”运动被镇压之后,圈地运动更是大行其道,耕地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流失。1993年,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就土地私有化展开激烈争论。当时主管农业的中共副总理田纪云意识到农业面临的严峻形式,提出讨论会议上原本没有的土地议题。他批评说,执政党的会议如果不以国计民生为头等大事,政权迟早会出现危机。在中共党内改革派万里、乔石、李瑞环的支持下,会议临时改变了议题。当时有数名省级领导人赞成“在农村逐步落实已承包土地归己所有”的方案,田纪云在会议上提了两条建议,第壹、向农民宣布他们各自承包的土地从此在法律上归私人所有,农民则向国家缴纳土地税;第二、尚未分配承包的荒地、山岭、滩涂等,可宣布收归为三级国有(国家、省、县),今后的开发者须依法向政府购买或订立承包合同。支持田纪云的万里宣布在农民中搞的壹个调查,农民说:共产党曾许诺穷人可以得到土地,土改的时候我们倒是分了土地,但壹个合作化又都收回去了,号称是集体所有。可现在,又要把土地卖给我们,这土地原来就是我们的,凭什么要卖给我们?最终,江泽民拍板走所谓的“土地公有制”道路,将田纪云土地私有化的提议搁置。此后,本来产权模糊的土地制度蜕变为了土地官有制,政府疯狂场地,疯狂吞噬国民财富。
江泽民之后,胡锦涛继续执行邓小平定下的“党的基本路线”,拒绝政治体制改革,拒绝对党权的任何约束,纵容腐败,使规模继续扩大。2008年,政府推出了“四万亿”投资刺激计划。大凡政府操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各类形象工程,其腐败寻租成本壹般都在20%以上。如果这个估计成立,则政府主导的四万亿投资项目和各级政府以及银行配套的三十多万亿投资中有超过六万亿通过不同渠道,流入了大大小小的贪官以及各类代理人的私囊之中。2011年,网络曝光广东烟草汕尾市公司总经理、汕尾市烟草专卖局长陈文铸的业务招待费壹个月高达200多万元;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利用行政招待费购买150多万元高档酒。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统计显示,央企的招待费数额极其巨大。其中,中国人寿业务招待费高达到14亿元,中国铁建8.4亿元,中国交建、中国水电、葛洲坝、中国北车、中国重工、中煤能源、中国化学等9家上市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过亿。可以肯定有据可查的上市公司挥霍只是国营企业腐败的冰山壹角。
现代民主国家杜绝腐败的壹大利器是独立的新闻媒体。民主国家的新闻可以掀起“扒粪运动”,即挖掘政要的各种丑闻,包括腐败与各种有违公德之举,信息的真实性则由记者与媒体自行负责。在壹党独裁体制下,独立新闻媒体被取缔,“扒粪”运动无法发生。没有反对党和独立媒体监督,党、政府、国企的挥霍、腐败只能越来越严重。没有相应政治制度改革制约的“改革开放”不断刷新著腐败记录。例如,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在军产房的开发和转让中收受了巨额回扣。他染指的二环黄金地段周边军队地产达数十块,仅在上海卖壹块军产地就能收受壹亿多。军产房和小产权房壹样,是指在军队使用的土地上开发建设所有权归军队所有的房屋。军产房价格要比同类的商品房低三分之壹左右,过户时手续简单,交税少。军用土地是划拨土地,没有成本,在城市占据黄金位置,是开发商垂涎的肥肉。谷部长利用军用土地转给开发商的寻租机会轻易聚敛财富200多亿。中共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是制度造成腐败的典型。刚進北京时,他家中连空调都没有,生活水平跟普通的老百姓没有多大的区别。随着军队大规模经商,原本廉洁的徐腐败规模百亿计。贪腐数百亿的谷俊山贿赂徐不会是小数目。据海外报导,徐在香港多家银行存款百亿,家中查出现金十数亿。英国《金融时报》报导中提到,调查人员在查抄徐才厚家时,发现巨额现金和价值不菲的宝石。现金都被整体地摆放在箱子里,每个箱子都有向徐才厚行贿买官者的名字。其中壹些箱子内装有的人民币达数百万,从未被拆封过。搜查人员用了壹周时间才清查统计完徐宅中发现的现金和宝石,查出的现金就超出壹吨重,徐宅内各种古玩字画、金银珠宝多不胜数,赃款赃物装了12辆卡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敛得财产包括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豪宅数百套,大批黄金、白银、金币、现金、名家字画,据外媒报导,加上存款、证券、债券,其家族总资产近千亿元。
高层的腐败规模惊人,“小官巨腐”的规模同样惊人。例如,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披露,河北省发改委前主任刘学库,省委前常务副秘书长梁树林,河北省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前副主任委员张连德,大名县委前书记边飞等县处级以上干部238人被查出贪污腐败,其中市车管所数十人受贿数千万元,有交警支队长受贿超千万元,有市人社局干部监管不力致医保基金被骗取近2000万元,有的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总额近千万元,有村干部利用协助征地受贿百万元,大名县委原书记边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调整、项目协调审批、工程承揽建设等方面谋取了亿元利益,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其家中搜出逾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广州“处级贪官”张新华贪腐金额近4亿元,同时被查出的广东贪腐官员有七八十人,可想官员贪腐的规模之大。中共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是当今中共官员的壹位代表。他是子女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家族已将巨额国家财产卷到国外典型“裸官”,在2008年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曾介绍反腐倡廉的“茂名经验”,声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四亲自”: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然而,他受贿十多亿,在接受调查期间他还供出了同伙100多名贪污官员。在被判死缓后坦言:“要说我是贪官,说明共产党官场都是贪官!妳们凭什么专整我?妳们有本事,真让我交代,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甚至三个月三年,我能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妳们以为我是贪官,关键,谁不是贪官,妳们能说出壹个我这个级别的不是贪官的吗?全中国,我这级别的,有壹个不是贪官的吗?共产党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吗?共产党不就是贪官查贪官,腐败分子反腐败吗?难道这个还要我告诉妳们?”“查办我的人,难道妳们就清白吗?妳们谁敢说自己是清白的,看看妳们的穿戴,看看妳们抽的烟,戴的表,哪个不是十万八万的,哪位壹年抽烟不得几十万,妳们的工资够妳们壹年抽烟的吗?”“像我这样的级别的,谁不能供出百八十个人来,这个,太平常了,大家都是贪官,妳们为什么抓我,要抓壹起抓,从村长开始,壹直抓到“中国长”,谁比谁更清白吗?”“谁他妈的说自己不是腐败分子,叫他站出来,公布公布财产。我不信,谁不会吹牛逼,说的好听,为国家奉献几十年,不谋私利。既然这样说,妳先公布财产。”“都腐败,没有壹个是干净的。心里知道都算了。妳不讲我,我不讲妳,妳要讲我,我必讲妳,妳讲死我,我讲死妳,这就是现在的官场,这就是新三讲教育。”。
在“党和政府”中千万元贪官,亿元贪官,十亿贪官、百亿贪官、千亿贪官遍布全国的情况下,中共的反腐只能是服务权力斗争的选择性反腐,对于高层巨大规模的贪污腐败秘密审理,也禁止媒体详细报导,以维护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在共产阵营覆灭,世界各国走向民主的二十年间,中共最高层的红色家族基本都变身为百亿家族,垄断著国民经济关键行业。例如,邓小平家族掌控有色金属、军火行业,江泽民家族掌控著电信行业,李鹏家族掌控著电力行业等等。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学院共同完成的《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显示,131万中国县团级以上官员及其家属占有全民财富的80%,其中沿海各省官员及配偶拥有财产平均在800万至2500万之间。邓小平拒绝接受对权力的约束,在“允许壹部分人先富起来”口号之下让权力者家族暴富起来,让中共元老的后代及中共高层领导人的子女成了中国新富豪的主体。如果将特权阶层的蔽收入、灰色收入、非法收入以及寻租收入考虑進去,今日中国的基尼系数高达0.7,是全球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壹。
大跃進与文革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二零年
“大跃進”酿成了1958-1962五年时间的全国大范围饥荒,学术界认为共造成了3600-4500万人非正常死亡。
壹、“大跃進”之前的中国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斯大林加秦始皇”的政治制度开始确立。
1953 年 3 月 26 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要求各地有领导地大量发展劳 动互助组,在有基础的地区,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 年全国有近半数的农 户参加了互助组,组织起来的合作社也比 1952 年增加了三倍多。农村生产合作为未来的人民公社做了铺垫,也埋下了罪恶的根源。
1953 年 11 月 19 日,政务院第 194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销售的命令》, 11 月 23 日公布,从 12 月初开始,除西藏、台湾外,全国城乡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统购统销即“统壹销售,统壹购买”,农民种什么品种的粮食、种多少、吃多少均由国家统壹制定,除征收粮食外还低价收购粮食并高价返销给农村,相当于控制了农民的饭勺子。
1955 年 9 月,毛泽东亲自主编了《中国农村射秽主义高潮》壹书,12 月出版。他为这本书写了序言 和 104 条按语,对合作化和其他许多方面工作中的“右倾机会主义”,给予尖锐的批评。序言中说: “在第三个五年计划完成的时候,即到 1967 年,粮食和许多其它农作物的产量,比较人民共和国成 立以前的最高年产量,可能增加百分之壹百到百分之二百。”
1956 年 1 月经最高国务会议通过了经毛泽东审定的《1956 年到 1967 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农业 部部长廖鲁言对这个纲要作了说明。“说明”指出,到 1967 年,全国粮食总产量将达到 1 万亿斤。(事实上直到1993年全国粮食总量才达到这个数字)
1956 年 2 月 6 日,由于指标越来越高,周恩来感到压力很大。他指出现在“有急躁冒進的现象”。 他和李富春、李先念研究,决定在计划和财政会议上,把指标“压壹压”。
1956 年 6 月 20 日,《人民日报》在壹版头条登出由刘少奇、陆定壹、胡乔木三人修改定稿的社论, 题为《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这篇社论的重点是批评急躁情绪。这篇社论是“反冒 進”的标志性文件。
1956 年 9 月 5 日到 27 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政治报告认为:“我们国 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進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 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1956 年,农业集体化在几个月内快速完成。年底,96.3%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87.8%的 农户参加了高级社。原来预计 18 年完成的农业集体化,7 年就完成了。
1956 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对私人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到 1957 年,就工业而言,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和公私合营三者合计占工业总产值的 99.1%,再加上农业集体化,私有经济基本被消灭。 计划经济体制从此全面确立,国家垄断了壹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城乡居民的壹切生活资料都由政府按国家确定的定量供应。
1957 年 4 月中旬到 5 月下旬,发生“仙居事件”。浙江省仙居县在 33 个镇中有 29 个乡镇先后农民闹退社、分社。干部不许退社,就殴打干部,哄闹政府。闹事后,在全县 302 个合作社中,完全解体 的有 116 个,部分垮台的有 55 个。
1957 年在城市开展反右派斗争的同时,在农村开展射秽主义教育运动。教育的中心题目是:第壹, 合作社的优越性问题;第二,农产品统购统销问题;第三,工农关系问题;第四,肃反和遵守法制问 题。就上述问题开展大辩论,弄清大是大非。壹大批“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农民遭受打击。
1957 年 6 月 14 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处理了广西饿死人事件,省委第壹书记陈漫远、省委书记郝中士等 12 人受到撤职等处分,《人民日报》18 日发表社论《坚持同漠视民命的官僚主义作斗争》。改 组后的广西省委常委、副省长陈再励、常委王梦周、委员廖原、骆明、王浩、候补委员廖联原等陈漫 远、郝中士鸣不平,认为饿死人是合作化与粮食统购统销的恶果,中央在农村工作中“犯了路线错误”, 后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壹切职务。 (广西在大跃進前粮食就很紧张,加上农村合作化导致了部分地区缺粮并饿死人事件)
1957 年 11 月,毛泽东率团出席了在莫斯科召开的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11 月 18 日,毛泽 东在莫斯科会议上说:“赫鲁晓夫告诉我们,15 年后,苏联可以超过美国。我们也可以讲,15 年后, 我们可能赶上或超过英国。”
1957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工会第 8 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代表中 共中央致祝辞,公开宣布了毛泽东的这壹设想,从而成为全党、全国的指导思想。
二、“大跃進”的发动
1957 年冬到 1958 年春,上千万到上亿的劳动大军,从南到北大搞农田水利建设。规模较小的农业合 作社没有力量办大型水利工程。中央有些领导人就产生了将小社合并为大社的想法。毛泽东曾壹再强调“大社的优势性”。
1957 年反右派斗争,60 多万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从而堵塞了壹切言路。再加上舆论垄断,与政府 不同的意见不能发表。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在封锁群众信息来源的同时,也封锁了自己的信息,从此, 他们听不到真实情况,听不到对错误政策的批评。
1958 年 1 月 11 日到 22 日,南宁会议。继续批评反冒進。毛泽东说:“不要提反冒進这个词,这是 政治问题。壹反就泄了气,6 亿人壹泄气就不得了。”周恩来作了检讨。他说,反冒進是带有方针性 的动摇和错误,是壹种右倾保守主义思想,是与主席的促進方针相反的促退方针。这壹反冒進的错误, 我要负主要责任。 会后,全国各地已经出现了“批右倾,争跃進”的潮头。
1958 年 4 月 7 日,中央正式批发《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尽快使本地区 的地方工业总值赶上或超过农业总产值,并把达到这壹目标的时间由原来规定的 5 年到 10 年缩短为 5 年到 7 年。这个文件下达不久,壹个声势浩大的办地方工业的高潮在全国形成,各地力争在 5 年左 右,使地方工业的总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6 月到 8 月初,中共中央提出各大协作区要建立比较独立、 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出现了盲目建厂,乱上工业项目的热潮。
1958 年 4 月 20 日,嵖岈山大社正式成立。5 月 5 日,改名为嵖岈山人民公。这是全国第壹个人民公 社。
1958 年 3 月-9 月月陆良事件。云南省曲靖地区陆良县,从 2 月到 9 月,全县发生肿病 33319 人次, 占总人口的 13%,因肿病死亡 5203 人,占发病人数的 15.6%,占总人口的 2.04%
1958 年 6 月 17 日,薄壹波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报告,其中说,1959 年我国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除电力外,都将超过英国的生产水平。6 月 22 日,毛泽东对此件批示说:“超过英国,不是 15 年,也不 是 7 年,只需要两年到三年,两年是可能的。这里主要是钢。只要 1959 年达到 2500 万吨,我们钢的产量就达到英国了。”
1958 年 6 月 19 日晚,毛泽东在北京住地游泳池召集了中央壹些领导人,毛问冶金部长王鹤寿:去年 五百三,今年可不可以翻壹番?王鹤寿说,好吧!布置壹下看。第二天他就布置了。1958 年钢产指 标为 1100 万吨(对外公布是 1070 万吨)。从此全国掀起了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加上其它战线直 接或间接支援的,全国投入大炼钢铁的人数超过了壹亿。
1958 年六、七月间,上海市奉贤县在“扫除残余反革命”和“反击富裕中农進攻”的口号下,发生 了乱关、乱斗的现象。到 1958 年深耕深翻、兴修水利中,又提出“苦战三十昼夜”,“不完成任务拿头来见”,“要用杀人之心去搞生产”等口号,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发生了捆绑吊打,乱罚、乱斗、 乱关等现象。造成了 960 人非正常死亡。
1958 年 7 月 14 日到 18 日,刘少奇到山东省寿张县视察,他参观了台前社亩产将达 3 万至 5 万斤的 玉米,3 万至 5 万斤的谷子,30 万斤地瓜和宏伟社亩产 15000 斤籽棉的丰产后,赞扬他们说:“妳 们压倒了科学家,他们没敢想的,妳们做到了,这是个革命。”
1958 年 7 月 19 日和 8 月 6 日,周恩来两次参观河南省的“小麦丰收展览会”,他除了肯定河南的高 产卫星以外,还大力称赞河南的公共食堂。
1958 年 8 月 6 日,毛泽东视察河南省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看来人民公社是壹个好名字,包括工 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群众喜欢的名字。”
1958 年 8 月,刘少奇派人到山东寿张县進壹步了解那里的高额丰产情况,写回的调查报告中,提出 了著名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口号。 1958 年 8 月 4 日,毛泽东视察徐水。8 月 6 日,陈正人奉中共中央之命,到这里来搞“共产主义试 点”。《人民日报》大力宣传徐水的试点吸引了全国各地的 32 万人到徐水参观。中共中央领导人几 乎都到徐水参观过。从此全国刮起了共产主义风。11 月 6 日,毛泽东在《山东范县提出 1960 年过渡 到共产主义》上批示:“此件很有意思,是壹首诗,似乎是可行的。时间似太促,只三年。也不要紧, 三年完不成,顺延可也。”共产风更加强劲。
1958 年 8 月 29 日,中共北戴河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 议》。决议指出:“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壹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就可 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更长壹些时间。”决议最后豪迈地宣布:“共产主义在我 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当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壹条过渡 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到 1958 年 9 月 29 日止,全国农村实现了公社化。除西藏以外的 27 个省市自治区,共建起人民公社 23384 个,加入的农户 112174651 户,占总农户的 90.4%,其中有 12 个省达 100%。到 10 月底, 农村共有人民公社 26576 个,参加的农户占农户总的 99.1%。
1958 年 9 月 30 日《人民日报》报道:刘少奇在江苏省常熟县和平人民公社问乡党委书记:“秋后, 即将实行粮食供给制,群众拥护不拥护?”公社党委书记连忙接上来说:“大家壹听说吃饭不要钱, 都高兴得跳了起来。”少奇说:“有人担心,实行粮食供给制,会不会增加懒人?苏州农民的话,给 我们作了最有力的回答。这说明他们不是变懒了,而是情绪更加高了,生产更加积极了。” (“吃饭不要钱”成为1958年粮食短暂富足期的常态,普遍浪费粮食间接导致了1959年大饥荒的来临)
1958 年夏秋以来,《人民日报》经常在壹版显著地位用特号字(有时套红)登出粮食高产“卫星”。
1958 年 6 月 16 日,当人们对高产卫星产生怀疑的时候,在全国享有很高声望的物理学家钱学森在《中 国青年报》上发表文章。他写道:“土地所能给人们的粮食产量碰顶了吗?科学的计算告诉人们:还远得很!”“把每年射到壹亩地上的太阳光能的 30%作为植物可以利用的部分,而植物利用这些太阳 光能把空气里的二氧化碳和水分制造成自己的养料,供给自己发育、生长结实,再把其中的五分之壹 算是可吃的粮食,那麽稻麦每年的亩产量就不仅仅是现在的两千多斤或三千多斤,而是两千多斤的 20 多倍!”
1958 年 10 月 26 日,云南省禄劝县大松树新村煤矿发生了以李光荣为首的“中国人民起义军”的反革命暴乱案。次日,暴乱首犯及骨干均被民兵擒获。28 日,平叛工作组到达出事地点,共拘捕 117 人,大搞逼供信,打死 24 人,打伤致残 36 人(致死 7 人),判刑 50 人。平叛有严重扩大化问题。
1958 年 11 月 2 日至 10 日,第壹次郑州会议。这个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划清射秽主义和共产主 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肯定现阶段是射秽主义,肯定人民公社基本是集体所有制。指 出取消商品生产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强调射秽主义商品生产还要大发展。
1958 年 11 月 25 日晚,云南昭通地区昭鲁二县结合部 4 个区、20 个乡,发生“土匪暴乱”。他们提出“反对三化”、“反对公共食堂、反对托儿所”“反对日夜苦战”的口号。公安部队组织力量即时围歼。
1958 年 11 月 28-12 月 10 日,八届六中全会。这个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批评企图超越社会主 义阶段的空想,重申射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区别、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区别,强调大力发展生 产力。提出不断革命论和革命阶段论相结合。批评企图否定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观点,强调继续发 展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原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批评浮夸风,要求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把经济工 作越做越细。
1958 年 12 月 6 日,中共云南省德宏地委《关于少数民族外逃情况的检查报告》中说:从今年 1 月到 11 月 20 日止,已外逃 56267 人占边沿县总人口的 14%。
三、“大跃進”的失败
1959 年 1 月山东“馆陶事件”暴露。自 1959 年 1 月份以来,馆陶县食堂停伙、半停伙的状态迅速 发展。社员四处觅食,到处逃荒。不能远出者就近拾冻地瓜、冻萝卜度日。生产停顿。饿死多人,惨不忍睹。
1959 年 1 月 27 日,中共广东省委送上《雷南县干部大会解决粮食问题的报告》,报告说:“目前农村有大量粮食,粮食紧张完全是假象,是生产队和分队進行瞒产私分造成的。” (值得壹提的是最初提出“瞒产私分”现象的人是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赵紫阳)
1959 年 2 月,《经 济消息》第九期发表了《是缺粮问题,还是思想问题》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目前农村所谓粮 食问题,不是缺粮问题,也不是国家征购任务过重的问题,而是思想问题。”“要求各地批判那些具 有右倾保守思想的人,认真地做好当前的粮食工作。”这两个报告都提出了“反瞒产私分”的经验。 2 月 22 日、28 日,毛泽东先后对这个报告作了长篇批示。全国掀起了反瞒产私分的运动。
1959 年 3 月 25-4 月 5 日,在上海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人民公社的十 八个问题》,决定对“壹平二调”的财产清算退赔,强调生产队的部分所有制和壹定的管理权限。通 过《1959 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修改和调整钢铁等经济指标。
1959 年 3 月,山东“济宁事件”暴露。从 1958 年冬到 1959 年春,这个地区的农民除了挖麦苗、剥树皮吃以外,把枕头里的糠也扒出来吃了。全区水肿病发病人数曾达 67 万多人,大量非正常死亡。
1959 年 4 月 6 日,国务院秘书厅送上了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安徽五省缺粮情况的报告,4 月 9 日,又送上了十五省春荒情况统计表,说有 2517 万人无饭吃。毛泽东于 4 月 17 日作了批示:壹、 将这两个材料印 30 份,15 份在 3 日内送到 15 省委第壹书记手中,请他们迅速处理;二,给 15 省在 京开会的人大代表每人壹份。实际上,从 1958 年年底开始,农村不断出现饿死人的情况。毛泽东和 中共中央壹直把饿死人当作个别现象,当作“暂时的紧急危机”,不承认粮食不足,继续加紧粮食征购。
1959 年 4 月 18 日至 25 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壹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批准了中共八届 七中全会确定的 1959 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将这些高指标正式公布。
1959 年進入第二季度,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严重后果進壹步暴露。农业方面,当年夏季作物播种面 积比上年减少 20%。夏收粮食、油料大幅度减产。蔬菜、肉类等副食品更加短缺。工业方面,钢铁生产上不去。由于“以钢为纲”,其他工业部门特别是轻工业被挤占,人民日用品生产下降,许多商品 库存减少,到处供应紧张。
1959 年 7 月 2 日至 8 月 1 日,在庐山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庐山会议”。 第壹阶段是“神仙会”,主要是反左气氛。7 月 14 日,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著 重指出大跃進以来的壹些严重问题及其原因。7 月 16 日,毛泽东在彭德怀的信上加上了“彭德怀同 志的意见书”这个标题,批示:“印各同志参考”。7 月 23 日,毛泽东召开大会发表讲话,向彭德 怀发起反击。8 月 2 日至 16 日,在庐山举行了八届八中全会。大会小会展开了对彭、黄、张、周的 斗争。最后,会议通过《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和《为保卫党的总路线、 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等文件,决议正式肯定“右倾机会主义已经成为当前党内的主要危险”, “保卫总路线,击退右倾机会主义的進攻,已经成为党的当前的主要战斗任务”。(庐山会议的结果不仅没能纠偏,反而让原本已经糟糕的现状更加恶化)
1959 年 8 月中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大规模的反右倾斗争。全国有上千万的干部遭到批判。 1959 年上半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壹些向农民让步的政策不仅停止实施,还当做右倾加以批判。上半年有所收敛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又重新刮了起来。农村的社会 主义教育运动和反瞒产私分相结合,和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相结合,加剧了农村粮食短缺,加剧了饥荒。
1959 年 10 月,山西寿阳发动“挖粮集资”运动。从发动到 1960 年 1 月被制止,经历三个月时间, 据运动后统计,全县 283 个管理区中,有 259 个管理区发生违法乱纪,造成人身伤亡,在 435 个生产队中,有 11159 户被抄家搜查,24063 户被“集资”,3116 人遭到残酷斗争,打死、逼死、吓死及缺粮饿死等非正常死亡人数达 349 人之多。后称“寿阳事件”。
1959 年 10 月到 1960 年 4 月,河南省信阳地区因饥饿和持续八个月的“反瞒产私分运动”而死亡的农民超过壹百万人,反瞒产手段极其残酷,包括松针刷牙、剁手指、吊打、扣粮、扣饭、点天灯、火烙乳头、活埋等。这就是令人痛心的“信阳事件”。
1959 年冬到 1960 年春,甘肃省通渭县发生了大规模饿死人的事件,全县人口减少了三分之壹。被称为“通渭问题”。
1959 年,国家出口粮食 415.75 万吨“贸易粮”,创出口粮食最高纪录。这些“贸易粮”相当于 500 万吨原粮。这壹年進口粮食折合原粮只有 0.2 万吨。不仅出口粮食,还出口了大量的油类、鲜蛋、肉类、水果等当时极为稀缺的食品。
1960 年 1 月到 8 月,广东省罗定县发生了大批饿死人的事件,称为“罗定事件”。占全县壹半左右 的公社,约 27 万人的地区,发生了极其严重的浮肿、瘦弱死亡情况。据全县 1-8 月统计,死亡达 17000 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2.62%。
1960 年春,贵州省遵义农民成批成批饿死。有些地方,全家死绝,成堆成堆的埋人。人吃人的现象也有发生。成为惊动北京的“遵义事件”。
1960 年 3 月 4 日,毛泽东中共中央对贵州省委的《关于农村公共食堂的报告》作了批示。3 月 6 日 以《中共中央文件》转发全国,要求“全国仿行,不要例外”。贵州省委的报告用“群众的话”的话 歌颂食堂:“人民公社真正好,办好食堂有依靠,饭热菜香吃得饱,社员劲头高又高”,还主张取消 自留地。此时,贵州省的农民正在大批饥死。
1960 年 3 月 25 日,饿死多人的“中宁事件”被揭露,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工作组進驻中宁,接管了 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算原县委错误的斗争。
1960 年春青黄不接之际,各地农民大量饿死。这是大饥荒期间饿死人最多的时候。
1960 年 5 月 28 日,四川省开县满月公社发生了万全堂暴动。道首刘志善带领 300 多名道徒抢走公 社民兵枪支 18 条,子弹 1200 多发,洗劫百货商店、供销社,占领国有林场,打死、打伤党员干部 4 人,绑架干部 16 人。捣毁大量救灾物资。
1960 年 6 月,贵州省江口县农民大量饿死,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农民起来暴动。带头人当中有人民公社的党委书记。暴动很快被现代武装的军队平息。曾开仓放粮的县长饮弹自尽。因虚报粮食产量而激起民变的县委书记也投河身死。
1960 年 6 月 10 日-18 日,在上海锦江饭店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在 14 日的讲话中提出 降低计划指标,提出钢铁要讲质量、品种、规模,把这个放在第壹位,数量放在第二位。会议期间他 写下了《十年总结》,开始反省前几年经济建设中高指标的错误。
四、“大跃進”的中止
1960 年 8 月,主管计划的李富春,深感全面“大跃進”难以为继,提出了“整顿、巩固、提高”的 方针,后周恩来改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成为八字方针。但由于认识不壹,八字方针此时 还无法贯彻。
1960 年 11 月 10 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代食品会议,谭震林副总理在这个会议上的报告,号召全 国开展采集和制造代食品运动。11 月 14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开展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 运动的紧急指示》。接着,各地组织成千上万的人上山下水,寻找各种代食品。代食品为缓解饥饿起 了壹点作用,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农民因吃代食品中毒甚至死亡的不在少数。
1960 年 11 月 15 日,毛泽东看了关于抽调万名干部下放基层的报告,写信给周恩来,信中用“以阶 级斗争为纲”的观点,对农村形势作出了严峻的判断。他说,有三分之壹地区坏人当权,打人死人, 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 1960 年 11 月 16 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财贸书记会议“关于坚决做好秋冬粮食工作的讨论纪要”》
1960 年 12 月 24 日晚,宣威暴乱。云南省宣威县阿都公社发生了暴乱,波及增平、翠华、两个公社。 暴乱涉及 13 个管理区的 37 个生产队,共 417 人。暴乱分子提出的口号:“实行第二次土改,平分土地到户,不交公粮,不卖余粮”、“解散公共食堂,粮食分到户,随便吃饭”、“恢复自由市场, 不要粮票、布票、饭票”、“土地回老家,土地各还各”等。
1960 年 12 月 24 日-1961 年 1 月 13 日,中央工作会议。这个会议除子讨论国际共运的问题以外, 着重讨论了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纠正“五风”问题和 1961 年国民经济计划问题。 1960 年,中国出口粮食 272.04 万吨。这些“贸易粮”折合原粮 326 万吨,相当于壹千万人壹年的口 粮。当年还出口了大量的油类、鲜蛋、肉类、水果等当时极为稀缺的食品。这壹年進口粮食只有 6.63 万吨。1960 年大量饿死人后,1961 年進口粮食 580.97 万吨。出口粮食减少到 135.5 万吨。
1961 年 1 月 14 日-18 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 实、提高”。当时的提法是“适当地缩小基本建设的规模,调整发展速度,在已有胜利的基础上,采 取巩固、充实和提高的方针”。但由于认识上不壹致,真正的调整是在 1961 后下半年开始的。
1961 年 3 月 28 日,安徽省委第壹书记曾希圣召开省委常委会,确定在全省搞“责任田”。为了减少 搞包产到户的阻力和猜疑,1961 年 4 月 27 日中共安徽省委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了《安徽省试行 包工包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与此同时,全国各地都搞起了责任田。这是当年拯救农民最有效的办 法。
1961 年 4 月 19 日晚,经毛泽东同意,以胡乔木为首的中央调查组在韶山大坪大队陈家湾召开社员大 会,宣布解散公共食堂,社员皆大欢喜。 1961 年 4 月 26 日,《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1]323 号,以《中央批发主席批示的几个重要文件》为 题,向全国转发胡乔木的信及四个附件。这是第壹个主张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报告。
1961 年 12 月 9 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北京市委拟了壹份报告:《关于在北京的高级知识分子和壹 部分负责干部副食品供应问题的请示》,12 月 17 日中共中央同意这份报告,并以中共中央文件转发 全国。这个文件的按语中写道:“北京市即可照此办理。各省、市、自治区可以参照这壹办法执行。”
1962 年 1 月 11 日至 2 月 7 日中共中央扩大的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召开。刘少奇在会上代表党 中央初步总结了 1958 年以来党在经济建设上的缺点和错误,提出了“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说法。 毛泽东作了自我批评。
1962 年 2 月 21 日到 23 日,刘少奇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简称“西楼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陈云对经济形势作了比较严峻的估计。“西楼会议”和 2 月 26 日的国务院扩大会议 以及 3 月 13 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壹整套進壹步调整经济、克服困难的办法。
1962 年 4 月底到 5 月中旬,广东每天都有大批人从边境偷渡去香港。据统计,参与这次偷渡外逃的 有 11 万多人,其中 6 万人越境到了香港。从 4 月 27 日到 6 月 24 日,港英当局遣返 4 万人,留在香港 的大约有 2 万人。
1962 年春夏,新疆伊犁哈萨克斯坦自治州直属县市和所属塔城地区,6 万多中国边民拖儿带女,成群结队, 并携带大量牲畜农具和车辆,逃往前苏联。
1962 年 5 月 7 日至 11 日,在刘少奇的主持下,中共中央又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通称“五月会议”。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西楼会议、国务院扩大会议、中央财经小组会议形成的文件,落实调整经济 计划的部署。西楼会议和五月会议,按照刘少奇“要退够”的指导思想,根据陈云的意见,采取了比 较彻底的措施,即“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
1962 年 7 月,田家英、陈云、邓子恢等向毛泽东谈了搞包产到户,毛泽东坚持集体经济。事后,毛 在游泳池质问刘少奇:“妳急什么?压不住阵脚了?为什么不顶住?”刘少奇说:“陈云、田家英是 在党内谈的意见,不违反组织原则,他们有想法跟妳讲,没有错。”毛泽东说:“不在组织原则,而 在内容!他们都找了妳,邓子恢吵了那麽久,西楼说得壹片黑暗,妳急什么?”刘壹吐为快:“饿死 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妳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毛泽东说:“三面红旗也否了,地也分了,妳 不顶住?我死了以后怎么办?”
1962 年 7 月 25 日至 8 月 24 日,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8 月 6 日,毛泽东作了阶级、形势、矛盾问 题的讲话。他又在中心小组会上多次插话,继续讲他的观点,批判“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 风”。毛泽东说,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问题,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使 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壹条马克屎列宁主义的路线。”
1962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会议公报说:“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 整个历史时期内,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 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射秽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 八届十中全会成为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发动的基础。
1963 年-1965 年,全国农村开展“四清运动”。重点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1966年由毛泽东发动并持续十年的重大政治运动,非官方观点认为发动文革的原因是毛为了挽回在大跃進中所犯错误而造成的执政风险,借此搞掉刘少奇。文革被称为“十年浩劫”并不夸张,几乎每个家庭、每个中国人都在当年不同程度卷入到这场运动之中,造成的死亡、损失迄今无法准确统计,非官方观点认为至少造成了200万人死亡、超过1亿人被整、财产损失五千亿元。
壹、文革前的酝酿
1964年到1965年举国大批判达到高潮。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大力开展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对文艺界、学术界等各个领域進行大批判,八届十中全会强调阶级斗争、中苏大论战和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革命大批判,城乡射秽主义教育的实践,逐渐形成壹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壹套理论体系是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
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汇报》发表了姚文元署名的评论戏剧的文章:《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这篇文章是毛泽东精心策划的,是文革的导火线。
彭真抵制姚文元的文章,僵持了18天,11月30日,《人民日报》在《学术研究》栏转载姚文。编者按把姚对《海瑞罢官》的批判作为学术问题来讨论。
1965年12月8日到15日,由毛泽东主导,在上海召开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批判罗瑞卿。上海会议壹结束,就撤销了罗的总参谋长职务
1966年2月4日,许立群等根据彭真的意见,起草了《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简称《二月提纲》)。这个提纲对已经开展的大批判加以约束,把它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并限于学术范围之内。
1996年4月16日,毛泽东在杭州刘庄宾馆召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彭真的错误,撤销了《二月提纲》。5月10日,中央决定改组北京市委,由李雪峰接替彭真北京市的工作。
二、文革正式发动
1966年5月1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全体壹致地通过了《5·16通知》。
5月25日,北京大学哲学系聂元梓等七人贴出大字报,批判校长陆平等,受到毛泽东支持,《人民日报》在6月2日全文发表。
5月28日,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立。
5月29日,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三位负责中央日常工作的政治局常委召集的会上决定,派工作组進人民日报和北京大学。6月4日,北京新市委向各校派出工作组。工作组在各校名为领导文革,实际就是抓右派。
从6月初到7月底,刘、邓主持工作的党中央与各大区、各省市的中共领导人, 大抓右派,把“反右斗争”铺开成全国性的运动。这次反右比1957年“反右”更为广泛、更凶猛。全国各地被打成“右派”、“反革命”的人相当于1957年被划为右派的十倍以上。
三、文革進入高潮
1966年7月29日晚,北京市委在人大会堂召开大专院校和中等学校文化大革命积极分子大会。被工作组打成右派的人全部平反。这些人中的壹些人以后成了造反派群众组织的领导人。
1966年8月1日,毛泽东写信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赞扬他们的“革命造反精神”。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接见红卫兵,此后又7次接见了壹千多万红卫兵。与此同时,中央允许红卫兵免费乘车、免费住宿,到全国各地串联,到运动还没有起来的地方煽风点火,冲击官僚体系。从此红卫兵运动风起云涌,壹两年间,是制造“天下大乱”的重要力量。
1966年8月1日至12日,中共八届十壹中全会在北京举行。5日,毛泽东发表《炮打司令部——我的壹张大字报》,矛头指向刘少奇。8日,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林彪在中常委中由名列第六升为第二,刘少奇从第二降到第八。
1966年8月下旬到9月初,以干部子弟为骨干的老红卫兵大搞“血统论”,抄家、破“四旧”,打、砸、抢,把斗争矛头指向政治贱民和知识分子,制造了恐怖的“红八月”。
1966年8月底,北京昌平县和大兴县屠杀“四类分子”(地、富、反、坏)及其子女数百人。杀人的方法是,棍棒打、铡刀铡、绳子勒,对婴幼儿用脚踩住壹条腿,用双手抓住另壹条腿,使劲往上壹提,孩子就被撕成两半儿。
1966年8、9月间,各地官僚集团继续压制群众起来造反,工作组撤走前扶持的“革筹小组”等机构继续掌仅,利用官办红卫兵继续镇压群众,如湖南“抓黑鬼”,湖北“抓南下壹小撮”。有些地方党委动用军队、出动警察镇压学生、组织工人农民围攻学生。毛泽东称这种现象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1966年10月2日,《红旗》杂志发表了第13期社论:《在毛泽东思想的大道上前進》,号召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10月6日,首都红卫兵第三司令部召开10万人的“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的誓师大会”。
1966年10月9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排除文化革命的阻力。从此,矛头指向各级领导干部的群众造反运动掀起了新高潮。批判资反路线是文革的壹次重要转折。绝大部分当权派都受到冲击,其中壹些人受到残酷迫害。
1967年1月,上海发生“壹月风暴”,上海工人造反组织夺了上海市委的权。此后,全国各地都仿效上海开展了夺权运动,由“三结合”的领导班子接替了原来的权力机构。
1967年2月中旬,周恩来主持中央碰头会,副总理谭震林、陈毅以及叶剑英元帅等在会上强烈批评文革中全面打倒老干部的作法,被称为“二月逆流”。2月以后,各地支左部队强力镇压造反派,将很多群众组织打成“反革命组织”,还制造了壹系列流血事件,后称为“二月镇反”。
1967年4月1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关于安徽问题的决定及附件》下达,这个文件指出“不得随意宣布群众组织是反革命组织”,“不得把群众组织打成反革命,不准乱捕人。·······被打成‘反革命’的,应壹律平反,被捕的,应壹律释放。”“二月镇反”中挨整的人被解放。造反派的行为更加激烈。
7月20日,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支持的保守组织“百万雄师”扣留随毛到武汉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后被宣布为“反革命事件”。随着陈再道被打倒,全国范围内掀起揪“军内壹小撮走资派”高潮。
七八月间,受武汉事件的鼓舞,全国各地造反派空前活跃,军队、外交等各条战线受到冲击。8月22日,北京的英国代办处被烧。形势全面失控。8月底,为了扭转全面失控的局面,毛泽东抛出了中央文革成员王力、关锋,不久又抛出了戚本禹。七月至九月,毛泽东视察大江南北,提出群众组织要在革命的原则下实现联合,说“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走资派是壹小撮,对干部要扩大教育面。毛泽东开始转变战略。
9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姚文元的文章《评陶铸的两本书》,毛泽东在文中加了壹段关于抨击“5·16反革命集团”的话,从此全国开展了清查“5·16”运动,在支左部队的主导下,对造反派群众开始了又壹场大规模的血腥镇压。
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湖南省零陵地区道县对“五类分子”及其子弟進行大屠杀,受道县的影响,零陵地区其它十个县市也不同程度地杀人。全地区包括道县在内非正常死亡人数为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被迫自杀1397人。杀人的手段有十多种:枪杀;刀杀;沈水;用炸药炸死;丢進巖洞或废弃的矿井;活埋;棍棒打死;用绳子勒死;火烧死;摔死(主要用于孩子)。
1968年3月24日,北京人大会堂召开万人大会,宣布撤销杨成武代总长职务、撤销空军政委余立金的职务并逮捕法办,撤销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傅崇碧的职务。
1968年5月,《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经验》下发,全国规模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正式开始,制造了大批冤案,受害者以千万计。
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布告,严禁破坏交通、抢劫军用列车、冲击解放军机关。“7·3布告”对制止武斗起了壹定的作用,有些地方利用这个布告,对群众组织進行军事围剿。
1968年7月27日,毛泽东派出3万多人的“首都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進入清华大学制止武斗。28日,毛泽东接见造反派“五大领袖”。毛泽东和造反派的蜜月结束。各地都仿效北京,派出大量工宣队進入学校和知识分子集中的单位,工人宣传队和支左军人壹起主导文革。造反派开始被边缘化。
1968年9月5日,新疆自治区革委会最后壹个成立,实现了“全国山河壹片红”。
1968年10月13日至31是,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召开,全会批准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壹切职务”的决定。
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共“九大”召开,这是造反派胜利的大会,更是军人胜利的大会。毛、林之间就起草政治报告产生罅隙。毛警惕军人势力的过分扩张。
1970 年1月31日,《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的中央文件下发,在全国开展了“壹打三反”运动,数以万计的人被杀。
四、毛林分歧与林彪事件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庐山召开。在会上,林彪集团借设国家主席、“三个副词”的名义,要揪出毛泽东信任的张春桥。毛泽东写了“我的壹点意见”,抛出了倾向林彪集团的陈伯达。
1970年国庆节后,开始批陈整风运动。黄、吴、李、邱就庐山会议事作检查。
1970年11月6日,按毛的意见,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组织宣传组》的决定,原来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江青、张春桥等掌握了中央组织宣传大权。
1971年4月15日召开批陈整风汇报会。毛用“挖墙脚”、“抛石头”、“掺沙子”的办法瓦解军委办事组。毛逼林彪作检查,林彪拒不检查。
1971年8月15日到9月12日,毛泽东南巡,沿途发表讲话,将火直接烧向林彪。林立果企图在沿途谋杀毛泽东、实行“571”(武装起义)的计划落空。
9月13日,林彪出逃,飞机在蒙古温都尔汗坠毁,林彪、叶群、林立果等9人全部死亡。林彪事件,这壹震惊世界的政治丑闻敲响了文革的丧钟。
五、保卫还是否定文革阶段
从1971年底到1972年,周恩来发表谈话、采取措施,纠正左的倾向。1972年10月14日,人民日报以整版的篇幅发表了批判无政府主义文章。纠左,势必否定文革。11月4日,上海《文汇报》的内参《文汇情况》 312 期 登了壹篇上海工人座谈对《人民日报》这版文章的批评。12月5日,王若水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批评《文汇报》对《人民日报》的批评。12月17日,毛说:“王若水那封信我看不对,极左思潮少批壹点吧。”关于林彪路线的实质,毛说:“是极右。修正主义,分裂,阴谋诡计,叛党叛国。”
1972年5月21日到6月23日在北京召开批林整风汇报会,批判林彪极右的实质。周恩来奉命检查六次路线斗争的历史错误。
1973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职务的决定》。
1973年7月初,毛批评外交部的《新情况》153期对国际形势的判断。7月4日,刚做完膀胱癌治疗的周恩来连夜给毛写检讨。
1973年8月24日到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周恩来代表中央宣读张春桥主持起草的政治报告;王洪文代表中央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十大完全肯定九大路线。
1973年11月18日,根据毛泽东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批判周、叶的修正主义路线问题”。
1973年12月4日,周恩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上作了壹个“上纲很高”的检讨。
1973年12月12日,毛泽东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会上,毛泽东针对周恩来和叶剑英批评:“政治局要议政。军委要议军,不仅要议军,还要议政。”毛泽东宣布了全国各个大军区司令员互相调动的决定。
1974年1月25日,据毛的布置,召开中央机关、国务院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批林批孔动员大会。全国开展了批林批孔运动。早已被边缘化的造反派又起来企图恢复在文革初期的地位。
1975年1月8日到10日,中共十届二中全会召开,邓小平得到了他终生最高的职务: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还是军委副主席和总参谋长,掌握了军队的实权。
1974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保卫文革不再是支持造反派起来造反,而是向群众灌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1975年1月13日到17日,四届人大召开。张春桥代表中共中央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周恩来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现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在四届人大的权力分配中,务实派占优势,文革派退居次要地位。
1975年4月20日,文革派让新华社上报了《关于报道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问题的请示报告》,这个报告 提出了“认识和批判经验主义的危害,自觉克服经验主义”。批经验主义是针对周恩来为代表的老干部。4月23日,毛在新华社的这个报告上作了批示,说:“提法似应提反对修正主义,包括反对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二者都是修正马列主义的,不要只提壹项,放过另壹项。”“我党真懂马列的不多,有些人自以为懂了,其实不大懂,自以为是,动不动就训人,这也是不懂马列的壹种表现。此问题请提政治局壹议。”务实派借毛泽东的批示批评江青壹个月。
1975年春,邓小平开展“会面整顿”。“全面整顿”开展了半年多,壹大批進入革委会的、坚持派性的造反派领袖受到打击,铁路交通和生产秩序有所好转。
1975年8月14日,毛泽东说:“《水浒》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水浒》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屏晁盖于108人之外。宋江投降,搞修正主义,把晁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让人招安了。······” 文革派利用毛的这段话,组织了很多评《水浒》的文章,批判“投降派”,暗指周围恩来、邓小平。
1975年8月13日,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刘冰等向毛泽东写了壹封告状信,告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迟群。10月13日,他们又写了第二封信,状告迟群和党委副书记谢静宜两人。
1975年11月2日,毛泽东说:“有两种态度,壹是对文化大革命不满意,二是要算账,算文化大革命的账。他们(指刘冰等)信中的矛头是对着我的。我在北京,写信为什么不直接给我,还要经小平转。妳告诉小平注意,不要上当,小平偏袒刘冰,清华所涉及的问题不是孤立的,······”从此开展了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1976年1月28日,毛泽东让华国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邓小平交出了全部权力,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進入高潮。在邓小平整顿中受到打击的造反派头头开始活动,企图利用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机会翻身。
1976年1月8日,周恩来逝世。群众借悼念周恩来的机会表达对文革的不满,文革派压制群众对周恩来的悼念。这种斗争持续到清明节,酿成规模宏大的“四五运动”。
六、文革结束,从毛泽东时代進入邓小平时代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文革派和务实派为争夺权力处于剑拔弩张,双方各有所行动。
1976年10月6日,怀仁堂事变,华国锋、叶剑英等抓捕了“四人帮”。
1977年8月12日,华国锋在中共十壹大的政治报告中说:“粉碎‘四人帮’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又壹个伟大胜利。”“历时11年的我国第壹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宣告胜利结束了。”
从1976年10 月到1980年前后,各地对文革激進分子進行了大逮捕。同时進行“揭批查”运动,数以千万计的人受到打击。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对“林彪反革命集团”和“四人帮”举行了公开审判。
1980年到1986年,全国开展清查“三种人”运动。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因文革罪而被打入另册。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把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射秽主义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策,提出了对权力过分集中的国家经济管理体制進行改革。
1979年1月18日到2月22日,理论务虚会议第壹阶段,对文革和文革前的政策、路线進行了深刻反思,这是党内高层的壹次民主化运动。党内民主运动与“西单墙”的民间民主运动相互推动,成为壹次民主浪潮。
重庆武斗纪实
所谓”武斗“主要是指文革初期造反派夺权后发生分裂所進行的意识形态斗争,很多地方的武斗从最初的冷兵器互殴发展到真枪实弹的内战,其原因是军队支持壹派或像重庆这样的兵工厂提供了武器。
1967年6月5日,位于北碚区的西南师范学院“8·31”战斗纵队与同校的“8·15”派的“春雷造反兵团”武斗,市内“8·15”和“反到底”两派都派人到西师增援自己的壹派。重大“8·15”支援西师武斗后返校途中,在北碚不远的施家梁遭“反到底”派截击,重大“8·15”总团负责人、市“革联会”副主任熊代富等被俘,遭到关押毒打,注射麻醉剂后押送北京“交中央文革处理”,在赴京的火车上被“8·15”派认出,到京后组织人救出。
在两大派“全面内战”期间,出现了壹些专业武斗组织或指挥机构。重大“8·15”建立了“卫戍司令部”和专业武斗组织301野战队(专事校外武斗)、302部队(专事校内武斗及治安)。“反到底”派建立了北碚区的“猛虎团”,在南岸区制高点黄山上建立了“反到底黄山警备区司令部”。
7月1日,两派在重庆医学院附属壹院武斗,死二人,伤数十人,“反到底”派《东方欲晓》报主编于可被钢釬刺死。“反到底”派在解放碑闹市区,为于可等“烈士”举行了规模空前的追悼大会,号召为于可复仇。
7月8日,“反到底”派“猛虎团”前往被“8·15”派控制的(北碚)红巖机器厂营救被抓人员,两派展开大规模武斗,死9人,伤多人,变电所被炸毁,全厂停产。
7月10日,驻守在战旗小学的重大“8·15”的武斗队,以自制喷火器和土炮伏击“反到底”派武斗队,烧死2人,烧成轻、重伤各2人,钢釬刺死1人,重大“8·15”武斗队自己烧成重伤1人。当天上午,重大“8·15”武斗队又在该地区突袭了过路的“反到底”派的河运学校的武斗队,刺伤、俘虏多人。这次武斗中,重大“8·15”武斗队使用了私设的电台联络。
7月14日,路经重庆的中央代表谢富治、王力在重庆警备区司令部接见两派代表,要求立即停止武斗。陪同中央代表到渝的四川省革筹组组长张国华、副组长刘结挺上午9时发布停止武斗的六条命令。重庆国防工业系统两派达成停止武斗14条协议。谢富治主持了签字仪式。两派代表3000多人召开“团结大会”。但协议转眼就被双方撕毁。武斗再次发生。
7月20日至21日,两派在大型兵工厂长江电工厂武斗,“8·15”派攻占全厂,打开成品库运走大批枪弹。
7月25日,因“反到底”派控制的重庆市工业学校位于连结沙坪坝区至市中区的公路的壹座山坡上,对来往于两区间的“8·15”派形成威胁。“8·15”派组织多路人马用了轻重机枪及步枪攻打工业校,占领了该校。守方死亡10人,攻方两人死亡。“8·15”抓获俘虏200多人押回重庆大学毒打审讯。“反到底”派的“军工井冈山”得知“8·15”用机枪占领了工业学校,以壹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打开军工仓库发放枪支的决定。
重庆是中国兵器工业基地,在武斗中,这个兵器工业基地成了取之不尽的武器弹药库。
7月27日至28日,嘉陵机器厂、建设机床厂、望江机器厂等几家大型兵工厂两派争相抢夺军兵械库和成品车间武器弹药,并向厂外同壹派群众组织扩散。
7月30日,望江机器厂“反到底”派武斗队以改装炮艇与长江电工厂“8·15”派武斗队对战,长江电工厂油库中弹,漏油5吨,伤亡各壹人。
7月31日,大型兵工厂空气压缩机厂的“8·15”派武斗队从厂内向鹤高路居民区发射燃烧弹,烧毁区劳动调配站、废品收购站及民房18间。8月1日,解放军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制止武斗和進行救护的人员遭到枪击,死2人,伤10人。
8月2日,两派在空气压缩机厂武斗,动用了坦克。厂俱乐部被烧毁。重庆大学“8·15”的301武斗队3人被击毙,重伤致残1人。“8·15”派占领全厂后,将从家中抓出并杀害的无辜群众数人,并拖往石灰窑焚尸灭迹,途中发现有未死者补枪致死。
8月3日,两派在建设机床厂大规模武斗。“8·15”派占据的制高点——谢家湾的弧形建筑(办公楼)。在“反到底”派的强力攻击下,“8·15”派被迫撤退,撤退时倒上汽油烧毁。同日,重庆军分区交通艇被“反到底”派望江机器厂“金猴”武斗队的高射炮击沈,解放军3人遇难。
8月4日,“8·15”派北碚“捍红总部”为夺回被“反到底派”抢去的装运子弹车辆,攻打845厂并占领了全厂。在攻占中,“8·15”数人身亡。845厂内的“反到底”派和守厂的多名人员,在武斗中身亡或被俘后遭到枪杀。
8月5日 ,“8·15”派進攻建设机床厂,两派在该厂制高点清水池大规模武斗,动用了坦克、高射机枪等武器。连续三天武斗中死25人,伤数十人。
8月8日,望江机器厂“反到底”派“金猴”武斗队为向建设机床厂“反到底”派运送增援物资,用改装“炮艇”三艘组成“舰队”,沿长江溯江而上,沿途与占据东风造船厂、红港(朝天门码头在文革中的名称)、长江电工厂等地的“8·15”派武斗队交战,打死24人,打伤百人,打沉船只3艘,打坏12艘。当时称为“八八海战”。
8月11至13日,“8·15”派攻打设于解放碑西北侧的交电公司大楼上的“反到底”派广播站,从马路对面的东方红(原“和平”)电影院楼顶集中几支信号枪向该楼四层(最顶层)窗口内齐射,引燃楼内易燃物起火烧毁。附近数十家民房也遭火灾。
8月12日,两派在嘉陵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双方死亡数十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57万元。“8·15”派占领全厂。
8月13日,“反到底”派望江机器厂的“金猴”武斗队,向占据着郭家沱中学的“8·15”派据点发起進攻。“8·15”派居高临下, “金猴”武斗队被打死10人,伤数十人;“8·15”派也有重大伤亡(后查明,此事不是反到底派与“8·15”派冲突,而是反到底与驻厂部队冲突)。同日,“反到底”派北碚“猛虎团二中队”、“五中队”在行進于二十二中学至北温泉途中时,被河对岸“8·15”派机枪扫射死3人、重伤2人。“猛虎团”在召开“烈士追悼会”时,将俘虏北碚“8·15”派武斗指挥唐天伦枪毙“祭灵”。
嘉陵江大桥将嘉陵江南面的市中区与北面的江北区连成壹体。市二轻局大楼位于南桥头。1967年6月,“反到底”派控制了这座大楼,对“8·15”构成威胁。7月7日,“8·15”发起進攻,经过几次拉锯战,市二轻局大楼被“8·15”派占领。8月14日,在反到底主要负责人李木森和江北指挥部负责人苏静康等指挥下,炮击“8·15”占领的二轻大楼。炮声断断续续,从夜间直到次日晨。
8月18日至20日,两派在潘家坪高干招待所至大坪壹线展开大规模武斗,使用了榴弹炮、三七炮、高射机枪、坦克,死亡超百人,邮电器材厂壹幢宿舍被“8·15”派炸毁,仅被烧毁的潘家坪高干招待所房屋和设备损失即达4百余万元。陈列于潘家坪高干招待所供国家领导人观赏的馆藏珍品碧玉香炉等10件珍贵文物被武斗组织抢走。为配合大坪、潘家坪地区武斗,“8·15”派攻打九龙坡黄葛坪王家大山制高点,两派死45人。
8月21日,中央调查组壹行30人于18时抵达重庆,下令两派就地停火,令两派头头到警备区谈判。第二天,“反到底”派的“黄山警备区司令部”向南岸“8·15”派的制高点发起進攻,死22人,伤数十人,打坏房屋7幢,抄砸部队、机关、企业、商店17个和居民34户,抢走办公用具、电讯器材、手表等物资件和粮食2650余公斤。
参加武斗的年轻人大多是大中学生和青年工人。多年的阶级斗争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使他们充满了奉献壹切的革命热情,他们“为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而视死如归。很多人在“为毛主席而战”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8月23日晨7时,中央文革小组办事组发来经周恩来审定的制止重庆武斗的特急电报:壹、立即停止对壹切工厂、学校、机关、商店、街道和居民点的火力進攻和射击。立即停止对空气压缩机厂的進攻,并撤除包围。二、绝对不允许对解放军防地、巡逻哨和军车射击。三、双方立即达成停火协议并保证切实执行。
8月23日,“反到底”派向杨家坪地区“8·15”派大举進攻。杨家坪中心区的“8·15”派据点建设电影院被高射炮击中起火,周围燃成壹片火海。空气压缩机厂“8·15”派武斗队撤退前枪毙“反到底”派俘虏5人(其中孕妇1人)。
8月28日凌晨,“8·15”派出动大批武斗人员,向占据通信兵技术学校的“反到底”派据点发起進攻。武斗中,双方动用了坦克、装甲车、轻重机枪、高射机枪、122榴弹炮、迫击炮、无后坐力炮等武器,用私设的电台指挥榴弹炮射击。双方死伤数十人。“反到底”派被迫撤离,“8·15”派占领北碚全区,喜称为“8·28大捷”。
1967年七八月间,重庆市几乎是每天炮火连天,硝烟弥漫,老百姓生活在恐惧之中。
9月5日,中共中央下达“九五命令”。9月8日至9日,重庆两派在警备区谈判停止武斗、收缴武器,达成协议。武斗趋于缓和,9月11日,撤到成都的“反到底”难民2000余人乘601次列车返回重庆。
9月后武斗稍有平静。但是,12月27日,重大“8·15”将该校“反到底”派“重大井冈山”赶出学校后,单方面组建了重庆大学革命委员会。支持“8·15”派的四川省革筹组副组长、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和重庆驻军领导人韦统泰、蓝亦农、白斌、唐兴盛等出席表示祝贺。同壹天,与梁兴初等观点不同的四川省革筹组副组长刘结挺在自贡接见“反到底”派代表,表示支持。上层军政高官各支壹派,近于熄灭的战火重新燃起。
12月30日,“反到底”派万余人冲击市“革筹组”,两派发生武斗,多人被打伤。
在枪炮声中進入了新的壹年。
1968年,1月7日,“反到底”派25万人在市体育场召开批斗李井泉、廖志高大会。会前“反到底”派赴会途中多处与“8·15”派冲突,会后游行时发生枪战,死6人。
1月9日,重大“8·15”武斗人员将返校“复课闹革命”的“反到底”派“重大井冈山公社负责人”打成重伤,已返校的“反到底”派学生再次出逃。
3月15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接见四川党政军领导干部,指出重庆“8·15”和“红卫兵成都部队”(“红成”)打倒刘结挺和张西挺是错误的。成都造反派也和重庆壹样,分为对立的两派,壹派是“红卫兵成都部队”(红成),壹派是川大“8·26”。成都的“红成”和重庆“8·15”反对刘结挺、张西挺,支持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成都的川大“8·26”和重庆的“反到底”支持刘结挺、张西挺,反对梁兴初。周恩来说:打“刘结挺张西挺”就是为刘(少奇)邓(小平)复辟。周恩来还传达了毛泽东对“反到底”支持的态度,周恩来批评54军对“反到底”的打压作法。“反到底”派利用“3·15”指示大造声势;“8·15”也不示弱。武斗又進壹步升级。3月22日、24日、25日、26日,每天都有武斗。其中3月26日嘉陵江南桥头的武斗死3人,多幢建筑被烧。抗日战争期间的“民主之家”特园化为灰烬。
4月7日,重庆两派分别以嘉陵江北岸的大型国防企业长安机器厂、江陵机器厂和重庆钢铁三厂、第十八中学、曙光中学、江北糖果厂,嘉陵江南岸的大溪沟搬运站、第六中学、第四十壹中学(今巴蜀中学)及市中心和第二十九中学等地为据点展开枪炮战,动用了高射机枪及多种火炮,壹些房屋被毁。同日,两派在长安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全厂停产。
4月27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再次接见四川党政军领导,说“反到底”打谢(成都军区副政委谢家祥)反梁(省革筹副组长、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也是错误的。要54军把腰杆挺起来。“4·27”指示实际是对“3·15”指示的纠偏。周恩来说:“重庆不能再乱了。”
4月28日,周恩来令四川省革筹组负责人张国华、梁兴初、刘结挺、张西挺等火速到北京参加中央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要求重庆两派立即停止抢武器,令两派将抢去的武器通通交回,否则严办。
4月29日,周恩来再次打电话给张国华,就重庆市大规模武斗问题作出4点强硬指示,要求对28日发生的“8·15”派抢夺351仓库的武器和长安机器厂办公楼起火、反到底派打死打伤消防人员必须严肃处理。下午张国华、刘结挺、张西挺、韦统泰、蓝亦农接见北京学习班两派代表各10人传达上述指示,要求马上落实。
6月12至13日,两派在北碚第13中学和北碚区新华书店武斗,死6人。“8·15”派攻占“反到底”派“猛虎团”占据的新华书店大楼,在武斗中被击毙的“猛虎团”头头王树良等3人被暴尸街头示众3天。“8·15”派随后实行戒严并手提冲锋枪挨户搜捕“反到底”派人员。
6月30日至7月2日,两派在空气压缩机厂大规模武斗,动用了三七炮、四联高射机枪、坦克、装甲车、轻重机枪等,“8·15”派攻占全厂。
7月7日至9日,两派在大坪地区大规模武斗,“8·15”派攻占后字242部队、煤炭设计院、重庆医学院等单位。多处房屋被毁,物资被抢劫,伤亡多人。后字242部队“反到底”派“红总”负责人张龙宝在撤离途中身亡。
7月9日至12日,两派在江陵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壹些家属区房屋、职工住宅被打坏,4个重要车间遭破坏,附近民房也遭到炮击。伤亡多人。“8·15”派攻占全厂,随后实行“戒严”、“清乡”。
7月16日,重庆“8·15”派及邻近几县同壹派的武斗队在成渝铁路线隆昌石燕桥以火力拦截军列,将五车皮援越军火抢劫壹空。周恩来闻讯后急电四川省革委主任张国华:这是反革命的政治事件,不论哪壹派抢去的都要全部追回。
1968年7月底“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進入学校以后,学生造反派红卫兵就退出了政治舞台,中学生“上山下乡”,群众组织已经不能支撑。在重庆陷得很深的54军也换防到云南。武斗渐趋平静。8月22日,因武斗外逃的“反到底”派群众首批4500余人从成都遣返,到达重庆火车站。以后数日,每天都有数千“难民”返回重庆。
9月23日,重庆市革委会、警备区作出决定:严令壹切群众组织、团体和个人持有武器,必须于10月15日前无条件上缴壹切武器、弹药、运输车辆,拆除武斗工事、据点,解散壹切专业武斗队。
10月15日,重庆市在人民大礼堂举行“两大派革命群众组织撤销总部,掀起斗、批、改新高潮誓师大会”,两大派群众组织宣告撤销。此后,重庆主城区及附近地区两大派群众组织间真枪实弹的全面内战基本平息。
重庆武斗到底死了多少人?至今没有见到壹个统计数字,不过,据《重庆公安大事记(1949-1997)》记载:1971年“6月5日,省人保工作组在《重庆市武斗杀人案件情况的调查汇报》中记载,全市在文革中共发生22起较大的武斗杀人事件,造反派以‘叛徒’、‘俘虏’、‘探子’等名义杀死1737人(其中五类分子14人),作案凶手878人”。这1737人不是在武斗中死亡的,而是被抓后杀死的,即“杀俘”。重庆武斗死亡人数应当大大超过这个数字。另资料称:据最保守的估计,直接死亡人数在3000人以上,受伤1万人以上。武斗毁掉的房屋、机器设备、因武斗而造成的交通中断、工厂停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统计。
清理阶级队伍,简称“清队”或者“清阶”,是文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起源于毛泽东说“党内及群众里混入了壹小撮反革命分子,需要发动群众進行清理。”各地掀起的清理阶级队伍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清理阶级队伍到底有多少人受害?旅美华人学者丁抒研究了大量县志,他的结论是“除极个别的县份外,壹般揪斗人数都超过万人,死于清理阶级队伍的都在壹百人以上。丁抒认为,在清队运动中总计有三千万人被斗,五十万人死亡。魏昂德、苏扬据文革后1500多个县志取得的信息,对农村地区的运动進行分析,这份研究估计大约有3600万人遭到迫害,被杀害的人数在75万至150万之间,大概有同样多的人致残。官方文革史承认:清理阶级队伍中,制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冤假错案,加上他们的亲属和各种社会关联的人全国被株连的群众多达1 亿人。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就全力以赴地清队,到1968年底,全省就清出各种“坏人”43万多人。对清理出来的“坏人” “大会批态度,小会短兵相接(武斗)”。打骂、体罚,刑讯逼供是清理阶级队伍的主要手段,使用几十种酷刑。到1969年4月统计,“清队”中清查出来的43万“坏人”中,被县以上专政机关关押的就有188,225人,这些人在关押期间被逼自杀的就有4,646人,被群众专政人员当场活活打死的1,074人,因被打受伤而死亡的359人。1968年5至9月,霍邱县在“清队”中被打死、活埋、推水淹死90人,自杀445人。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市仅市壹级的专案办公室列为重大案件的就有965起,重大集团性案件731起,被立案审查的达169,405人,有5,449人被迫害致死。上海文化界相当于文艺六级以上的知识分子几乎全部遭受冲击,八成以上被立案审查。1968年9月23日,上海市革委会上报中央的《关于清理阶级队伍的报告》中说:“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经挖出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共142,453人,其中,过去掌握和处理的53,344人,新挖出来的89,109人。此外,还揪出现行反革命分子8893人。
江苏的清队壹直延续到1970年,1971年11月13日,省革委会向国家公安部汇报材料称:在清队中,全省共挖出各种“反革命分子”83,190多人。 在清队中受到牵连的人远远超过此数。仅高邮县1968到1969年的清队中,就有13,326人被审查。江苏武進县革委会提出“刮二十四级红色台风”的口号,将县壹级的的“牛鬼蛇神”108人关進棚,共揪斗14,600多人。
浙江省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全省被关押揪斗数十万人,被逼致死9198人。有的整个村庄被打成“反革命村”、“土匪村”。
从1968年至1969年2月,广东全省处理各类“阶级敌人”25万3200人。至1970年3白,又挖出各种“政治集团”20,291个,批斗重点对象63,297人。从1968年7月到10月,广州市全市共举办“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28,261期,近217万人参加了“学习”。7月到11月,共揪出“阶级敌人”、“有严重问题的人”28,738人,壹批人被迫害致死。仅广东河源县在“清队”中揪出10,200名“敌人”,被害死亡26人,还制造了“双江反革命集团”冤案,株连数万人。
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广东省革委会专门制订了《处理港澳海外关系干部的6条意见》,使广大归侨、侨属和有港澳台关系的人不同程度地受到歧视和迫害。台山县有4000多名干部被迫填表表态“断绝海外关系”,佛山地区有15,000多户“侨改户”,有壹半以上被戴上了地主、富农帽子,很多被抄家、冻结存款。
广西南宁地区1968年在全地区普遍地开展“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向所谓“壹小撮阶级敌人括起十二级台风”,78,746人被揪斗,17,372被迫害致死。
陜西省主管清队的官员认为:“1949年陜西解放后,中共中央西北局和中共陜西省委执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招降纳判,网罗了壹撮叛徒、特务和其他反革命分子;民主革命不彻底,和平土改,镇反不力,又包庇了壹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解放前陜西地下党严重不纯,是黑党、假党;······” 陜西还有“彭德怀死党”、“习仲勋反党集团”等。根据这个基调,全省先后被揪斗、审查关“牛棚”者就有40多万人,被整干部62,000多人,补划地主、富农5万多户。壹批人含冤致死。
甘肃省在清队中被关押的干部群众达30多万人。仅甘肃定边县刑讯逼供,清理出“阶级敌人”3091人,查出“反动组织”15个。
据山东省革委政治部清队办公室统计,山东省清理出113,605人。其中,叛徒23,596人;特务9,131人;死不改悔走资派5,609人;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58,985人;现行反革命分子7,238人;其他9,046人。这些绝大多数是冤假错案。
截止1969年10月30日,石家庄地区挖出所谓“叛徒”、“特务”、“走资派”、现行反革命分子和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104,643人,其中按“敌我矛盾”实行专政的24,252人。
1968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革委会批转的人民保卫部的《关于清理阶级队伍的报告》中说:据11月底统计,全省清查出各类阶级敌人和嫌疑分子达10万多人,其中,4,100多人非正常死亡。挖出了壹批“特务集团”、“反革命组织”、“叛徒集团”、“特务据点”等。
吉林省从1968年4月开始全面清队,到9月末,共挖出“阶级敌人”90,090人,挖出各种反革命特务集团560个,集团成员12,464人。长春地区从1968年5月至12月,在“清队”期间,无辜受害者数千人,因清队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929人。其中,打死和刑讯后致死184人,自杀1745人。
辽宁省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在搞“五群”:群众专政、群众侦察、群众审理、群众判决、群众管制,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据毛远新后来交待:从1968年到1989年初,全省非正常死亡人数两万多人。
农业官员
作者 申有连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当代中国的权贵资产阶级大约占全国人口的1%左右,但却攫取了整个国民收入90%以上的财富。这些红色富豪是如何敛财暴富的呢?他们中有的为什么成了老虎或苍蝇呢?
人们通常认为他们是通过暗中以权谋私,非法贪污敛聚的财富。其实不然。他们都是“光明正大”地公开通过合法合规的方法暴富的。而且在中国,法不上党,刑不上书记。“非法”这个词在基层党委书记这个级别就基本没有多大意义了。至于老虎和苍蝇,只不过是被踢出红色俱乐部的倒霉鬼而已。
粗看壹看:土地政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粮食平、议价格双轨制、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收入分配双轨制、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等等等等。不但红二代,红三代,官二代,官三代借此扶摇直上,权、财双收,各级官员、党委书记和各个权利部门也各显神通,个个赚得盆满钵满。壹夜暴富不是传说,就看他们心底还剩下几分人性良知。然而,“改革”浪潮是欲望放纵的浪潮,人性良知早已经被党性原则杀得片甲不留。这壹切,恰都是在“法律”的保护下,在政策的助力下实现的,他们并不是违反了什么法、规,他们只是丧失了人性。
以粮食平、议价格双轨制为例,我原在的贵阳市云巖粮食供应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平议价双轨制,居民粮食定量被大幅削减,议价市场的粮食供应渐渐充足,且质优但价高。对收入较好的居民,他们逐步放弃了购粮本上的定量,只在议价市场购买粮食。这部分人约占平价供应户的壹半左右。按理,这部分居民主动放弃的计划供应平价粮食应该返回国家粮库,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但是,云巖粮食供应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王华贵却全部将之从国库提出,送到粮食议价市场卖出。仅此壹项,他们壹伙每月就有几百万元的黑心暴利。这笔钱除了上交承包费和改善职工福利,剩下的数额仍然非常可观。加上用议价购進的劣质米置换从国家粮库调出的优质平价米赚取的黑心钱,其利可以令人癫狂。资本家的300%利润效果也不能与之比肩。
按照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字面理解,这应该是贪污无疑了。但是不,平、议价格双轨制政策下的贪污空间没有限度,由此形成的利益网会竭尽其利。这壹切,都是以违法的形式却是以符合贪污规则的方式实施的,其实质就是贪污的合法化。因为它虽然在现象上触犯了法律,但实质上却不受法律追究。这是壹种官至壹定级别后就会产生的 “合法贪污”权力效应,级别越高,这种效应就越强越大,以至于能大过天。叫“无法无天”。
对自己放弃平价定量粮的居民,王华贵的贪污对他们没有什么伤害。但贪欲是没有止境的,他们根本不在意贪污会伤害到谁,只在意贪污的经济成果。王华贵的黒手开始延伸,伸向了那些只能依靠平价粮为生的低收入居民。
粮食价格双轨制的推行,本身就是因为有这部分低收入人群,这点定量粮食,对他们就是救命粮。王华贵虽然只是壹个基层粮食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兼第壹副经理,但他仗着上层有靠山,竟然黑心到拉来几十万斤霉变到发绿成块的大米,强行分配到各个平价粮店,规定这些粮店必须先卖完霉变米才能卖好米。这明显就是为了阻止那些只能依靠定量供应的平价粮为生的穷苦百姓到粮店来买他们的救济粮。这跟抢劫有什么区别?我当时是那样“胆大包天”(党官语),竟然把这些苦命人叫進粮店,把好米卖给他们,而无视那些连牲口都不能吃的霉变米把门的残酷性,以致付出了巨大代价。但代价再大也值。
王华贵这样做的时候,当时贵州电视台正在播放台湾电视连续剧《包青天》,其中《紫锦锤》这壹集中的大、小两个王子贪污救济粮使用的手法,也不及这位党委书记的手法黑。但两个王子很快就被包龙图送上了断头台,证明那时认定贪污救济粮是违法也是违规的。而这位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却很快升任了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兼党委书记。这证明他贪污救济粮不但合法、合规,而且有功。
贪官的贪欲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贪污制度培养的。“粮食价格双轨制政策”如果单独来看,并没有多大不是。但它如果和权力合并在壹起,那就是魔鬼的天堂。
我当时是这个公司业务科的职工,这些交易我全看在眼里。看来民运人士天然就是贪官污吏的对头。在政治上敢于对专治者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霸行提出异议,在现实中,对贪官污吏的具体行径更勇于抗拒。我公开抵制过这些做法,也多次公开和不公开的举报过。我这样做对自己是不利的,因为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但社会正义必须有人坚守,否则我们这个民族就不会有希望。
壹次,我在经手壹笔16万斤平价大米转议价的业务中,乘贵阳市粮食局长卢伯民在场,将这笔违法业务的8份6联调拨单直接呈交给粮食局长,指给他看正在卸货進议价仓库,有国家粮库专用6联调拨单证明是平价粮的大米。这是实实在在的现场人赃俱获。在犯罪证据的分类中,这应该是最硬的证据。粮食局长当时显得很正派。他说他壹定要严肃处理,要坚决杜绝。还说他会保护举报人,就把这些平价粮食调拨单作为证据要了去。
但过后证明,他说的全是假话。他向我要去的证据第二天就由粮食局纪委书记交给了被举报人。在这个贪腐利益链中,级别越高,利益会越丰!当然,我很快就被调离岗位,以免妨碍他们贪污。
在这个体制下,贪污是规则,反贪只是清理门户。被清出的有两类人,壹是触犯了威权的,二是那些坚守人性良知底线,不愿深度同流合污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者在这种环境中坚守正义,是必须的,但却没有多大作用。只有根除合法贪污制度存在和产生的根源,将公权力和利益隔离,打破贪污规则,才能杜绝贪污,还人间清平。
试想,刘志军、谷俊山等等能不能在壹次两次 “偷偷摸摸” 中贪污如此巨额财富?薄熙来、周永康等等会不会长时间在“暗中”为自己和家人谋取巨额资产?他们其实都是在这个贪污规则中公开所为。不要说这些大老虎,就是苍蝇级别的王华贵,没有贪污规则的保护,他能壹路贪下去无人能阻?这是壹个公权力傲慢横行,法律在权力下发抖的社会。
我在举报中就深有感触,有的接待人对我说,上面有要求,要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有的说,水至清则无鱼,叫我不要太认真。有的就在证据上兜圈子,反复要我拿证据,完全无视已经把证据交给了他们。而本身举报只是提供线索,但他们要去了证据还向我又要证据。如此坚如磐石的赵家规则,任妳有多少证据,也无济于事。
这些事实证明,鼓励举报贪污只是忽悠百姓的,妳真要去举报,就是在坏他们的规矩,他们岂能容妳。这就是“合法贪污”的既成规则,它才是腐败的根源。抓几个贪官不能说没有意义,大不了用新来的饿官填补被抓走的饱官。贪污规则不破,权力和利益不分隔,贪腐只会“蒸蒸日上”,永无止境。
农业经济
作者 中国劳工论坛 写于 二零一二年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府所推行的资本主义城市化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正使亿万底层农民饱受压榨,农村社会日益破败,小农济岌岌可危,大量青壮劳动力外流,农民作为壹个阶层正在逐步消亡。
此前的毛泽东时代严格执行的户籍制度原本是专制僵化的官僚计划经济用来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的“锁链”但在以工农剪刀差盘剥农民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同时,也以土地和集体化经济提供相应的生存保障。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渴求和城市化的发展,这壹束缚农民的锁链本身也日益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市场(其实质就是资本)对于劳动力与利润的需求,不停地撬动了这壹对亿万农民的束缚。遍布中国的2到3亿农民工在经济属性上已经越来越成为自由的“工资奴隶”,但是在法律上却仍然受到城乡两元户籍制度的限制。
因此,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派越来越呼吁要彻底取消户口制度,实现劳动力自由流动和建立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即使官僚专制当局为维持现行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开始推行“逐步有计划地”农转非(农民的农村户口转换成非农村户口)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官僚们希望以此实现生产力两大要素劳动力与土地“可控制的”的商品化和市场化,也就是资本主义化。
地票
“地票”就是当局这壹政策的产物。目前在重庆和四川成都等地,地方政府将农村宅基地(农民用来建房的土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从而可以增加出虚拟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俗称“地票”)。在中国的农村,土地并不是国有的,而是集体拥有的,迄今名义上作为集体构成的每乡每村的农民从整体上拥有当地土地的产权,而个体的农民则拥有有固定期限的某壹块田地的使用权。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需要,且缺乏有计划的控制,各地官僚政府为追逐利润将大量农村耕地无序开发和占用成为城市建设用地。而中共当局出于粮食安全和维护统治的整体考虑,设定了18亿亩耕地红线,要求新增的城镇用地要和新增的耕地挂钩,这项制度设计被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基层政府通过将新农村建设和农民集中居住等方式(“农民上楼”)而节省出宅基地,以产生这些建设用地指标(“地票”),企业只有通过在专门的交易所购买这些“地票”,使自己的工业建设和商业住房开发纳入当地政府新增建设用地计画中,以在城市周边增加相同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
中国实施“地票”制度的只有西南重庆和成都两座城市,但据说其远期计画是逐步推广全国。根据《香港商报》报导,自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成立并在当日交易中国第壹张“地票”以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已累计组织成交地票价值壹百多亿元(人民币,以下同)。成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2010年12月17日成交均价每亩72.5万元,最高价92万元,最低价46.5万元。之后被国土部叫停,但由于市场需求和地方政府对于出卖土地收入的渴望,于2011年5月9日重新开始拍卖地票。虽然相关档声称,“地票”交 易制度能够实现城乡级差地租的价值化,成为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来源;地票收益除缴纳少量税费外,绝大部分归农民家庭所有,即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土 地收益,也主要用于当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新农村建设等。但在实践中,交易额中的壹小部分而已。而其余大部分收益除了用于复垦的工程费用之外,全部用于补充县 级政府和乡镇的财政,也就是地方官僚政府的基础建设和各种开支。
壹亩宅基地(666.7平方米)的“地票”在交易所能拍卖十几万元,但多数农民从中却只能得少部分补偿。壹些区县根据土地所在位置和土地上房屋的结构与新旧程度,每平方米的宅基地补偿壹般只有区区数十元(请见下表)。
(以西南某县档,赔偿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据笔者了解该县的补偿水准在当地并不算是很低的标准)
简易结构(简易栅房)
每平方米40元
土木结构
每平方米70元
砖结构(瓦盖)
每平方米90元
砖结构(预制盖)
每平方米120元
如果是666平米(壹亩地)的土木结构的房屋(事实上普通农民很少能修造达到600平方米的住房),壹户农民也只能得到4.2万元的赔偿,这就意味着农民得到补偿无法和地票收益成正比。根据该县档显示其地票出售后,扣除给农民的补偿,所得收益分配为县财政75%,乡(镇)20%,县国土房管局5%。由于地方政府的各种基础设施工程又往往是官员获取灰色和非法收入的重要来源,而这种复耕建设又是体现政绩的良好手段。所以,众多基层官员对这种工程项目往往乐此不疲。为了更多新增耕地以弥补城镇建设用地,地方政府还通过“新农村建设”建造所谓集中化的农民新居(“农民上楼”),以大量减少农民住房的土地占用。由于这些农民远离本来承包的土地被集中到新建居住中心,使农民下地干活不方便,也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新的推力。
与之相应,政府推出的另壹措施是“农转非”。通过将众多农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他们中的很大壹部分会退出原来掌握的宅基地。根据《中国经营报》报导,“重庆市农委的计算表明,重庆壹个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并退出宅基地,可节约建设用地170平方米,如果以后重庆有1000万农民转户進城,就可复垦增加耕地250多万亩。这意味着,如果复垦耕地上市将形成250万亩地票。”
然而用所谓“增减挂钩”的方法真的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了?根据媒体的报导,各地地方在耕地面积和库存存粮方面都存在虚报的现象。至于复垦出的土地是否能生产粮食,粮食产量是否真如官方所称的年年增产,则并不为官僚们真正在意,而成为了又壹个统计上的数字游戏。
大量土地闲置、城市扩张不断、由于缺乏农村基础水利建设投入和短视逐利,如今中国很多省份几乎年年都能遇到的“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近几年来粮食進口逐年大幅增加就已经证明粮食产量已经无法满足国内需求,当局现行制定的耕地保护和农业政策已经不能实现其目标。
资本家和官僚集团为追逐利润而進行的房地产开发和工业扩张是绝不会因为各种表面惠民的政策而停步。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本身也成为了官僚和地产投机商追逐利益的手段。
土地私有化
虽然中共当局并没有将明确的土地产权私有化作为法律或者政策大力推广,然而当局所推行的重商和新自由主义政策造成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化。
土地流转是壹种比较普遍的变相的私有化方式。几十个农民的大量土地壹起租给所谓的“种粮大户”或者几个富农跟中共的村级官员作为股东组成官方性质合作社。“大户”同时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农业补贴。而很多小农由于种植小块地没有多少收益反而有可能赔钱。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劳动人成为农民工外出打工,而很多土地事实上闲置,因此很多外出打工和从事其他产业的农民也希望把土地流转(租给)“大户”。大户依赖资本和现代化耕作,加之雇佣少数本地农民以管理农田。租期通常为十年到三十年不等。
很多大户往往就是本地村委会成员、村主任、村支书,或者与乡镇官员有密切联系。另外也有很多在外地赚了钱的资本家回到原来的村子竞选上村主任,甚至在乡镇担任党政职务,把持政权,新富阶层和官僚勾结的情况屡见不鲜。
另壹种增加农民的“资产”的 方式是大规模引入金融资本。现在在壹些省份進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让农民可以更容易将土地流转到其他人手中或者抵押给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给 农民宅基地上的住房颁发房产证。之前根据法律解释由于农民的房屋是附属在宅基地上的,而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抵押,因而农民的住房无法抵押。如今农民能将 房屋和土地抵押给银行,使金融资本可以進壹步進入农村土地市场。
同时在东南沿海的壹些靠近大中城市的乡村自19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当地官员通过把集体土地出租给资本家建设工厂或建立开发区然后收取租金,每年可以得到可观的分红。其中部分的村子的官员可以得到大量的分红或者租金。然而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国 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后,直接把农业用地租给资本家建工厂的现象基本消失,但原先已经把农业用地租给资本家的官员仍然可以继续维持这种租赁关系,并继续得到分红。而由于投资的资本家在当地建立工厂带动周边其他产业,部份村级官员通过把农村附近的房屋租给外来打工的农民工和相关服务行业的方式每年也可以赚到不少钱因此成为了壹批不需要工作依靠土地的食利者。当然就全国范围而言,这些人绝对数量很少,其在农村人口的整体比例中也是少数。
但是,由于贫富差别、户籍不同、政府歧视性政策和地方官僚的利用,造成这些富裕的本地食利者与外来打工的农民工之间的产生各种隔阂与矛盾,并在社会冲突尖锐的情况下,很容易转化成为地域主义冲突,并在各种群体性事件中有所反映。如在中国常常发生的群体性骚乱事件中,这种由于阶级差别和利益差别产生的矛盾都被表现为地域冲突而扩大与畸形。
小农的消亡
经过30多年以东南沿海出口依赖经济模式的发展,中国出现了2到3亿在户籍上仍然是农民,但主要通过在城市打工而维生的农民工,他们也成为中国工人阶级中饱受剥削和最为主要的部分。在资本主义复辟的浪潮中,由于当局所推行的上述土地流转和农转非(农村户口转成非农村户口)政策。当农民赢得“被剥削的自由”的同时,也将丧失原本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间接拥有土地所有权)可能提供的保障;成为纯粹的无产阶级。这在实质上不过是从原本“专制的国家佃农”变成了“资本的工资奴隶”。
为此自然也引起了广大农民的抵制与反抗,根据中国社科院的壹份调查显示,八成农民工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而转成城市户口。贵阳公安局发现98.7%的农村居民不愿转户口。(这也在侧面反映即使中国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衰弱,对农民毫无吸引力。)各地专制政府蛮横而欺诈地征收农村土地过程导致农民反抗不断,在群体性事件占据三成多的比例。
由于工业化造成的农业和工业产品之间巨大的剪刀差,使农民从事农业和進城务工之间存在巨大收入差别。平均壹户农民每年通过耕作在他们的土地上壹般只能得到几千元的收益,这还是风调雨顺的好年景,如碰上大的自然灾害可能颗粒无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农村居民平均年收入仅为5,919元。而所谓的农村居民中还包括了大量在外打工而户口在农村的人。因而真正只靠种地为生的农民家庭的年收入只可能低于此水准。
如在城市里打工,收入比在农村多几倍。例如在东南沿海打工的农民工工资(包含加班费)很多超过两千。巨大的收入差异导致很多劳动力从农村来到城市。甚至在农村基本看不到年轻人,特别是青年或者中年男性,农村里只能看到老人、儿童、妇女。而很多留在农村的家庭成员更多地依靠在外打工的家人的收入而不是依靠他们的土地。许多农村的土地荒废了,特别是那些远离乡镇中心偏远的或者 尤其是那些贫困地区的土地。这也造成大量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他们通常由祖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代为抚养,因此很多留守儿童都存在心理和教育的瑕疵。
壹方面,大量80后和90后农民進城打工,其中很多是“第二代农民工”,他们无法像他们的父辈壹样靠土地为生,很多是离开校门就直接進入厂门,在原籍老家根本没有种过地,既不会种地也不会愿意回去种地;而另壹些是“农民工第二代”,他们随著作为“第壹代农民工”的父母长期成长在城市,有些甚至出生在城市,户口本上的原籍对他们来说只是遥远而陌生的他乡,与他们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也不可能返回去从事农业。新工人群体越来越脱去农民的特征,成为工人阶级的壹部分。另壹方面,土地大量集中到大户或者外来投资者(农业资本家)手中,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的使用权。由于这些农民得到租金很少,远不够维持生活,他们只有成为真正的无产阶级,通过進入城市地区打工,或者在本地打工维持生计。
由于资本主义工业化進程,农民阶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壹个逐渐消亡的阶层。大部分小农将转变成纯粹的无产阶级,而少部分成为资产阶级。
中国的农民应该坚决反对中共内部改革派所鼓吹的在壹党专政的基础上实行土地私有化,这只会导致土地集中到少数资本家、金融资本和大公司人手中。这会進壹步加速贫富两极分化,绝大多数农民会成为赤贫的无产阶级而成为资本家的工资奴隶,将今天仍然在法律上“非法的”官僚和资本家非法征地与圈地合法化,从而推动资本主义复辟的進壹步发展。
当然了,也不应该支持中共内部的保守派主张的回到专制官僚控制的以户籍制度捆绑的人民公社,农民失去自由而被束缚在土地上绝不是射秽主义。
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在土地农民所有的基础上,建立由广大自耕农组织的完全民主和独立的农村自治委员会。废除户籍制度和强迫性的计划生育政策,广大农民需要发动民主运动,并将之与工人运动相联系以捍卫他们的权利。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重建农业集体化生产。要实现大规模、可持续发展,环保的农业生产只有通过组建自愿和民主的合作社才能实现,而这需要由真正的民主政府和国家资源的支持。国家应该承担农村基本设施的建设并向农民提供免息和低息贷款。
农业用地掠夺
作者 于代松 刘俊
近年来,为了应付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短缺,西部省份壹些地区热衷于异地耕地置换。异地耕地置换本来是个别地区处理土地问题的应变之举,近年来却为越来越多的地方仿效,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壹些地方的异地耕地置换操作很不规范,还出现了借机变相乱占耕地的现象,若不能遏制这种势头,必将带来较大危害。本文以四川省的相关资料为依据,就这壹现象的原因及后果加以分析。
壹、 异地耕地置换产生的背景
象全国其它地方壹样,四川省许多地方的城市建设不断扩张,需要大量占用土地。但是,不少市县政府受制于“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这壹政策的限制,在本地又无法找到可开发、补充耕地资源的后备土地(指未利用土地),于是便请求省土地管理部门加以通融,让土地短缺地区的市县与土地相对充裕、经济相对落后的市县协商,由后者将生荒地稍加整理,作为补充耕地(指标),而前者提供必要的补贴,从而既维持省壹级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又让土地短缺的市县更多地合法占用土地(耕地)。有人认为,异地耕地置换既符合国家“占补平衡”的政策,还能置换出建设用地指标,是壹举两得的好办法。
各市县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不同地区之间对土地需求,特别是工商业及市政建设的土地需求的极大差异。中国经济增长的GDP崇拜和地方官员政绩评价的唯经济增长范式,進壹步催生了各地方政府(官员)对招商引资的狂热迷恋与相互比拼。四川省连续几任壹把手都提出“工业强省”发展战略,成都、德阳、绵阳则成为工商业发展的主要区域。类似的相对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经济辐射区)在地理位置、配套设施、产业条件、市场潜力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够聚集项目、资金、人才并拉动消费,于是大量的工商投资项目、特别是大型投资项目纷纷选择入驻那些相对发达地区。加之经济发展的“马太效应”和国家经济政策上对强势地区的扶持,其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对土地的依赖和需求被不断放大。同时,这些地区的土地价格和房地产价格飞速攀升,反过来又刺激了对土地的强大而持续的需求。比如,2007年四川省郫县县城所在地郫筒镇的商业用地价格已上升到平均每亩400万元左右,同期成都市绕城路内商业用地的价格平均每亩更高达500万元以上。[1]
近年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特别是相对发达地区政府的“钱袋子”(地方可支配财政收入)越来越依赖土地,“土地财政”早已成了壹些地区的主要运行模式。因此,尽量获得更多的土地征用指标、最大限度地把本地的土地转变为工商业和建设用地,从而获取尽可能多的土地转让收益,成了发达地区的主要政策目标之壹。然而,这些地区的土地本来就使用得较充分、彻底,后备土地资源极为有限,所以可开发土地十分稀缺。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这些地方的政府便想方设法去打通土地瓶颈、突破土地政策的限制。而经济上相对落后的地区则有较宽裕的土地资源,当地岁入短拙,财政的转移收入仅能应付政府的日常基本开支,于是这些地方的政府便把“出卖”耕地指标当作简单便利的生财之道。只要把生荒之地草草整理壹下,作为耕地(供给)指标卖给其他地区,耕地置换收入就唾手可得,何乐而不为呢?因此,耕地置换的不菲收入诱使经济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热衷于此类交易。
由于经济发达地区对耕地(指标)的需求强劲,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有供给耕地(指标)的巨大冲动,只要上级政府在政策上提供方便,异地耕地置换这样的交易便活跃起来,并且堂而皇之地走向前台,成为壹项“政策发明”。何况,“工业强省”发展战略这样的号召,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解决土地问题提供了全省各相关地区、部门默契地参与配合的理由。土地主管部门壹方面出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义”,另壹方面很难拒绝耕地(指标)需方和供方完成异地耕地置换的强烈愿望驱使下的有力游说,何况,支持这种交易活动带来的部门收益也不小,结果就为耕地置换大开方便之门。近年来攀枝花和成都之间的耕地置换就不断发生。
本来异地耕地置换有壹个最大的障碍,即“保持耕地动态平衡”、确保18.3亿亩耕地保障线的国家土地政策。但该政策只是泛泛地提出了耕地控制的数量目标,并没有区位、质量、使用效率方面的指标要求,这就给了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从事异地耕地置换以操作空间。对这些惯于“玩弄”上级政策的官员来说,实现“耕地总量平衡”还不简单?乡内不平衡就县内平衡,县内不平衡就市内平衡,市内不平衡就省内平衡,实在不行就全国平衡!异地耕地置换这种堂而皇之的突破国家土地政策的偷梁换柱之举,竟然成了地方经济发展的壹项“成功经验”而得到推广。
二、 异地耕地置换的现状与趋势
异地耕地置换背后蕴藏着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短期内对参与各方好处明显,于是就没有人再从长远考虑、关心耕地面积的实质性减少会产生何种负面影响,异地耕地置换因而在各地追捧中愈演愈烈。以前,异地耕地置换是个别地区为满足特殊项目而发生的偶然现象,涉及耕地的数量、规模也有限,往往以几十、几百亩的置换为主,超过上千亩的案例并不多。但近年来,异地耕地置换成了各地特别是相对发达地区大城市周边地带的普遍现象,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亩耕地均通过异地指标补充而成片被改成建设用地。以成都市为例,绕城路内外几十平方公里的原有耕地中,有相当部分都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被征用。四川省的可耕地面积原有6,661万亩[2],过去5年中平均每年有大约32万亩到35万亩被异地耕地置换,5年合计达160万亩至175万亩,占全省可耕地面积的2.7%左右[3]。从整个西部地区的初步调研数据来看,在过去5年中,大约有1,500万亩耕地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变成了建设用地。更需要警惕的是,全国的异地耕地置换风潮正大规模向西部转移,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危及到西部地区的耕地整体规划。
前几年异地耕地置换主要发生在同壹个县的不同乡镇之间,近年来已升级为市域内、省域内的耕地置换,个别重点项目甚至通过全国不同省区的异地耕地置换来解决建设用地。于是,异地耕地置换的空间不断扩大,距离不断延伸。近20年来,中国的耕地数量呈现不断减少态势。1986年至1995年间,仅建设占地便使耕地减少1.45亿亩,相当于韩国耕地总量的4倍。1996年到2006年间又净减少1.23亿亩,平均每年净减少1,230万亩。尽管中央政府制订了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例如冻结审批、严查、垂直管理、建立土地督察制度等等,但耕地保有规划屡被打破。以1996年为基期的“第二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曾确定,200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19.4亿亩,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要控制在19.2亿亩。事实上,2000年全国的耕地保有量就已下降到19.2365亿亩,比总体规划确定的“底线”还少1,635万亩;到2005年,全国耕地只剩下18.31亿亩;2006年又進壹步下降到18.27亿亩,直逼18亿亩耕地保有量这壹红线[4]。
以往,异地耕地置换主要由企业操作,地方政府(耕地指标的引進、输出方)配合,土地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勉强通融。近年来,因发达地区的土地越来越紧张,而异地耕地置换产生的利益越来越大,企业活动(力)加强,监管者的默许成了日常状态,地方政府更是强势出击,土地主管部门有效配合甚至主动介入(设专门办理机构),由此导致普遍、大规模、经常性的异地耕地置换。壹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出政绩,干脆将异地耕地置换作为重要的政策选择。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2006年全国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涉及的面积,都较2005年有大幅度上升。[5]
三、大规模异地耕地置换的危害
从整个国家的长远利益来看,这种异地耕地大规模置换带来的负面效益非常严重。首先,损害耕地质量、危及耕地安全。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2006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比上年末缩减了460.2万亩,人均耕地减至1.39亩。[6]而按照国务院1996年制定的“第二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中国的可耕地不能低于18亿亩。大规模的异地耕地置换显然使上述目标受到巨大挑战。
毫无疑问,相对发达地区以异地耕地置换为名被占用的耕地,通常都是优质、高产、高效利用的耕地,在地形地貌、区域位置、配套设施、利用效益等方面也远远优于异地开发中整理出来的补充耕地。前者对农业生产的价值绝非后者可比。出让耕地(指标)地区相对偏僻落后,住民稀少且青壮年外流,原有耕地的耕种质量本来就差,产出也比较低[7],现在为了完成置换任务而开发、整理出来的新耕地,其质量比原有耕地更为低下,当地农户可能(也只能)在些许利益的驱使下作完成任务式的应付型耕种,甚至成片撂荒。笔者近年在攀枝花调研时,就发现了较为普遍的新开发耕地低效使用及撂荒现象。如此则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保持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实际上更像是壹种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
提供耕地(指标)的地区多属于落后山区,可开发、整理为新耕地的土地资源极为有限。但那些地方的政府在利益的诱惑、驱使下,却大面积地开发坡地、草地和生态脆弱的未利用土地,这必然危及土地生态[8]。以攀枝花为例,大面积海拔较高的山地(坡、台地)原来尚有表层植物覆蓋或土壤相对板结而起壹定的水土保护作用,雨水冲刷后的泥土流失量有限;壹旦被开发或转化为耕地后,表层松动且经常翻动,留下了水土流失的隐患。加之攀枝花属于干旱河谷地区,降水高度集中,原来荒草覆蓋的土壤开发为耕地后,如果没有高质量的水土保持配套工程,很容易引发严重的水土流失。
但是,异地耕地置换者所关心的只是在不发达地区整理出来的补充耕地之数量,以及发达地区耕地改用指标的获得,以敷衍中央土地主管部门。至于耕地的质量、产出潜力、利用能力、生态保护等,完全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显然,异地耕地置换在整体上会导致耕地质量的不断下降,同时令耕地最低保障线(国务院确定为18.27亿亩)成为假达标的数字游戏。[9]
确实,异地耕地置换让相对发达地区突破了土地利用规划的限制,欠发达地区在短期内也获得壹些资金补贴,但却强化了区域竞争的“马太效应”:在强化发达区域经济发展条件的同时,也形成了经济上的“虹吸效应”,拦截了本来可能适合落后地区投资建设的产业项目、资金、消费(市场)、人才,从而延缓了落后地区改善基础条件、发展环境的步伐[10]。欠发达地区因为大面积地为发达地区提供耕地(指标),不仅牺牲了自己未来工商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空间,还会因土地过度开发、生态破坏等问题而妨碍未来的发展。
由于异地耕地置换存在着巨大的利益空间,参与其中的企业、“购买”及“出卖”耕地(指标)的地方政府、上级土地主管部门都极力推动这种交易。以四川省成都市、攀枝花市的耕地置换为例,成都市要获得耕地(指标),需要上级土地部门支持,攀枝花市争取耕地开发出让指标,也需要上级土地部门放行。而要大规模、跨区域、多次性的促成耕地置换,更需要绕开相关的法规、政策限制。这时,相关机构特别是土地主管部门可能被动或主动地卷入利益分享,利用自身的权力、地位,去配合完成壹些“合法”的耕地置换交易。从官场惯例看,这种异地耕地置换将产生大量的寻租机会。
异地耕地置换从个别地区应对土地短缺的权宜之举,演变为壹种普遍采用的“新政策”,必将引发有关耕地底线(数量与质量兼顾)不保、粮食安全、土地生态、土地管理腐败等严重问题。从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均衡发展这壹基点出发考虑问题,中央政府应当对异地耕地置换(背后是大规模占用优质耕地)现象实行严格的限制与监督,避免异地耕地置换这壹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引发更严重的问题。由于土地监管部门已经参与了异地土地置换的利益分配,可以考虑让民间组织、公共媒体、地区住民等各种力量有效参与监管,形成立体、交叉的监管体制。
中共对佃农的掠夺
作者 蒋巍 写于 二零一三年
北大荒是中国著名的粮仓,年产粮330亿斤,可供京津沪、解放军三军、港澳地区和青藏甘宁四省区居民壹年的口粮。北大荒繁荣的背后是无数农民的血泪。中国十数亿民众没有壹寸自己的土地,所有的土地都是“党”的,他们想租谁就租谁,想收回就收回,地租想擡高多少就是多少。我们不仅要问,他们为什么如此霸道?难道天下就没有什么能管管他们吗?
壹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壹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摘自马克屎《资本论》第壹卷829页
第壹章 引言: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
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摘自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立此存照
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杀人杀少了,应该把妳们都杀掉!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对卢凤琴、赵桂荣等十几名上访农工说
妳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到我把官司赢下来,来年妳们交多少钱,也不让妳们种了,妳们不听喝(咬喝),就卷铺盖滚蛋!
——古东河林场场长刘某对农工说(2011年初,该林场已经正式通知相关农工,收回他们承包的耕地)
我不操妳妈,妳们不知道我是妳爹!妳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妳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浓江农场干部在会上对农工们说的话,刘景奎等人在场
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所以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七星农场农工薄义,因自费开发的耕地被无偿剥夺,上访17年,先后被拘留4次。
壹、壹段发人深省的录像
可惜,在这本《中国纪实》上,我不能把手中这张影碟放给读者们欣赏,只好用文字加以表述,其中对话全部按原样复录。
时间:2010年春耕时节。
地点: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所属的大兴农场。
大兴农场农工赵成凯走進画面。他面色黝黑,敞着襟怀,说话粗声大气,壹望而知是个能吃苦不要命的汉子,更是雄心勃勃的实干家。他和另壹位农工刘燕合股创办的家庭农场叫“兴凯农牧场”,自主投资开发国有土地7000多亩,还养了200多匹马,500多头牛,规模宏大,十分兴旺。
他身后展开的是壹片广阔的黑油油的耕地。赵成凯正在指挥他的拖拉机手耕作土地,准备播种。
画面中,大兴农场公安局的几个民警开着警车到达现场,赵成凯的拖拉机仍在轰轰行驶,继续耕作。
赵成凯问民警(他们之间很熟):“妳们干哈来了?抓人来了?”
民警开玩笑:“抓啥人啊?我们也没咋的妳呀?帮种地来了。”
赵的态度很平和:“妳们也不敢咋的!妳们这样狐假虎威,老百姓还能活得了吗?不耽误俺种地吗?”
不多时,壹位衣着干净、十分年轻的作业区管理干部,带着几位随从匆匆赶到现场。
干部严肃地问赵成凯:“通知妳交费没有?”
赵的语气很悠然:“通知了就给妳呀?”
干部:“农场有文件,(不交费)妳有什么权力耥地呀?”
赵:“我的地,我为什么没权力耥呢!农场是啥呀?他不得听胡锦涛、温家宝的吗!”
干部:“胡锦涛、温家宝说地是妳的啦?”
赵:“对!”
旁边有看热闹的农工插话:“妳们来这么多人是干哈?不是抢地是来玩的呀?”
干部对赵成凯:“地证写了妳的名是对的,那妳咋不交费呢?”
赵:“凭啥给妳交呢?妳这是敲诈!国家不让交费了,免税免费!妳多读读书,妳不懂。妳拿国家红头文件来,让交不交我就蹲笆篱子(东北方言:监狱)去,妳偏抢人家地干啥呀!大兴(农场)能代表国家吗?得拿真家伙,啥叫真家伙?国家1号文件!广播电视天天讲,妳不懂还当官呀?带着公安司法来敲诈老百姓啊?妳拿红头文件来,我们起头就走!”
跟作业区领导来的随从干部口气很强硬,对赵成凯吼:“妳再干,我就站(拖拉机)前头去!”
赵很愤怒:“妳敢站前头,我就敢轧妳,不就二三十年笆篱子吗!”
随后,管理区三个干部当着十几名农垦民警的面,走过去站到拖拉机面前,阻止机械手耕作。愤怒的赵成凯大步走过去,喝令机械手下来。他跳上驾驶台,不顾壹切猛壹加油,拖拉机喷著浓烈黑烟向前冲去,吓得三名干部赶紧闪开了。
民警们抱着膀子站在旁边看热闹,没上前。
不多时又开来壹辆警车,大兴农场公安局副局长带几个干警赶到。画面中能看到,现场已经有了近10名民警。
现场有壹位赵成凯请来的律师,他上前对作业区干部和民警说:“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加大农业补贴,促進三农力度,为什么要创造和谐社会?就是让老百姓消停种地,为国家多打粮食,这就是贡献。妳作为场长,应当和中央保持壹致。”
作业区干部:“我这边根本说不上话(意指场长),副场长见场长得预约,我们见得排号,站长这级基本上就别想。”
律师:“多大派头啊!多大官呀?”
公安局副局长和蔼地对赵成凯说:“妳应当交费啊,农场不是有1号文件吗?”
赵:“农场那1号文件算个啥?我还有1号文件呢,那是中央的1号文件!还有警察深更半夜抢人家的地种,种得乱糟糟的,俺都录下来了……农场的1号文件能代表国家吗?农场是第几个国家呀?”
副局长:“农场是个大型企业,它有权对外发包土地,妳要(觉得)合适妳就种,妳要不交费,那就给张三李四种了。”
律师:“妳说对了壹半,还有壹半道理:关键这块地是谁开发(即投资开荒)的。是妳农场花钱开发的?还是国家投资开发的?还是人家个人投资开发的?这有国家政策。”
赵:“国家有文说:‘谁开发,谁受益。’这是国家的土地,我们是国家的公民!”
接着,律师拿出国家和省里下发的壹厚夹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指给管理区干部看,并壹条条念给他听。从录像中看,那位管理区干部似乎对这些政策非常陌生,他听得非常认真,还拿过来仔细翻看了足有10分钟(录像到此结束)。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壹个社会转型期。这段录像所反映的大兴农场干群之间的矛盾、双方截然对立的观点和激烈的情绪,正是在这个转型期凸现出来的问题之壹,而且在黑龙江垦区某些农场带有壹定普遍性。这是本文阐述的核心问题之壹,值得读者朋友研究和思考。
附录(壹):
举报信
尊敬的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
我壹直关注、研究黑龙江农垦的民生现状,2013年7月18日我主持召开了《黑龙江农垦民生与法律研讨会》,现在我实名举报黑龙江农垦某些领导严重腐败、弄虚作假、非法收取农工高额税费、截留种粮直补与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向中央瞒报巨额非法收入与大量“黑地”、残酷剥夺与欺压农工、对于维权农工殴打、非法拘捕与劳教的罪行!
同时,我实名举报黑龙江农垦当局在改“四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不是真心落实总书记的号召、反省自己、认识错误,调整其政策,检讨其腐败,而是以“诽谤”罪频繁讯问、传唤来北京参会的农工代表、四处“灭火”删除网络视频与微博、非法搜查农工住宅、没收农工电脑及其他私人物品的罪行。
以上举报,敬请调查、核实、查处。
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研究者 胡星斗
2013-8-12
附件壹:《黑龙江农垦民生与法律研讨会》的专家发言摘要,附件二:研讨会速记,附件三:黑龙江农垦农工血泪记录,附件四: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的纪实作品《泣血的草根声音》摘录,附件五:法律意见,附件六:关于将农垦林垦企业所属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剥离出来划归地方国家机关的建议。
附录(二):
关于将农垦林垦企业所属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剥离出来
划归地方国家机关的建议
全国人大、国务院: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农垦林垦系统的经济效益不断好转,国有农垦林垦系统内部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矛盾和利益纠纷也在增加。最近十几年来,国有农垦林垦系统内部普遍存在某些公检法人员沦为企业领导打手、公器沦为私人保护伞、干部沦为特权享有者、职工沦为现代“农奴”、“胶奴”问题[参见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的纪实作品“泣血的‘草根声音’——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中国大纪实》,2011年8月:huxingdou.blog.ifeng.com/article/15289260.html;海南省委党校原校长李克致海南省委书记的长信:huxingdou.blog.ifeng.com/article/12637750.html]。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广大农工和林工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国有企业系统内部设立公检法这些国家公权力机构,本身就违反了中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为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开、司法独立、公平正义的原则,
我们建议:
壹、农垦林垦企业的公检法划转地方管理,工作人员转为公务员。
二、从财政上、组织上、制度上保障公检法的独立性,即公检法不再听命于企业领导,而是致力于维护社会秩序与社会正义。
三、农场林场的学校、医院等后勤服务产业同时交予地方政府管理(2006年,国务院下发“国办发[2006]25号文件”進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免去农业税、乡村道路维修费和计划生育费等五项统筹,但由于公检法没有剥离、学校医院没有社会化,农场承担著政府职能,致使国务院文件无法执行,大大有损于国务院的权威)。
四、在国有农场林场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活动,废除干部特权,调查非正常收入,清查贪污腐败,严惩执法犯法,平反冤假错案,公平对待上访,实现司法正义,改善垦区民生。
以上建议如蒙采纳,则是农垦林垦万众之大幸,也必将推动国家的司法改革与公平正义,我们对此抱有强烈期待。
二、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和我的困惑
当我疾风烈火般在电脑上敲完这部调查报告时,整个生命仿佛被冻结了,那是惊愕与疼痛的寒流包围了我的身心。
我曾在北大荒做过8年知青,那片土地寄放着我那麽多鲜活而悲壮的青春记忆。我生命中的壹部分,我的青春热血,永远像壹片花草生长在那片丰饶的土地上。那里曾经的壮烈和如今的辉煌,壹直是我的骄傲、挚爱与向往,当然还有深深的牵挂。我深知,从壹群赤脚中国军人用血染的肩膀拉动“东方第壹犁”的那壹天开始,三代北大荒人前仆后继,流血牺牲,无私奉献,把亘古荒原打造成今天繁荣昌盛的“北大仓”,北大荒人是顶天立地的黑色群雕。每当在电视上看到喷洒农药的飞机(全部由农工付费)掠过千里沃野,康拜因(全部属于家庭农场私有)轰鸣著驶过金色麦海,壹架架塑料大棚(全部由农工自费购置)绿意盎然,肤色黝黑、满脸汗水的北大荒人在田间辛勤劳作,我都倍感亲切,感慨万千——那就是我青春年华的第二故乡,那就是我永远不能忘怀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啊!
因此,从开始这次田野调查到完成本文的写作,我度过人生中最为沈重的壹些日子。
我并非有意为之。完全是因为壹个偶然因素,不期然撞上我所熟悉的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因为上访,他遭到农垦公安部门的抓捕,正处于逃亡中。2003年,我曾为他写过壹篇纪实文学《妳代表谁?》,因此他第壹个打电话向我求救。他是壹个从来没有学会屈服和沉默的汉子,文化不高,却在同不法行为斗争的过程中把自己锻炼成“法律专家”,国家制定的有关扶助“三农”的法规,这家伙倒背如流。我写作此文,得到两位法律工作者,也得到他的许多指教。
2010年8月下旬的壹天,我和唐维君在北京见了面。他讲述的那些带有区域性、“政策性”的伤农害农问题和悲惨的个人遭遇,让我深感震惊。在今日繁荣昌盛的祖国,在“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的北大荒,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出于对那片土地和那里父老乡亲的感情,也出于作家的良知和责任感,我决定進行更为广泛深入的调查。
当我几乎彻夜不眠,激烈地敲击键盘的时候,指下砰然作响,仿佛能溅起火花。今天,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在书写前所未有的辉煌与壮丽,激流勇進的中华民族正在创造举世瞩目的成就与奇迹。从首钢烈焰熊熊的巍峨高炉,到遍及贵州大地的扶贫工程,从高速铁路的建设工地,到南水北调的移民村落,在热气腾腾的中华大地上,我经历了那麽多的激昂与振奋,目睹了那麽多的雄心与激情,倾听了那麽多的自豪与欢笑。也因此,当我踏上北大荒这片久违的热乡热土,看到壹派欣欣向荣的丰收景象时,我无比振奋。同时,当我听到壹些农工的哭诉,看到失落在某些角落的“阳光下的眼泪”时,我不能不震惊了。
蓬勃发展、执政为民的中国不能漠视每壹滴眼泪!
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不能容忍每壹滴眼泪!
射秽主义的中国必须关注每壹滴眼泪!
对此,壹个作家无权保持冷漠和沉默。
考虑到事关重大,涉及面较广,2010年11月3日,我将10余万字的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写给党中央、国务院的举报信》实名寄送有关部门。
附信中,我提出如下问题:
壹、在北大荒垦区,少数农场拒不落实党的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已持续多年。农工们为此奔走呼号、上访告状多年,为什么相关部门长期麻木不仁,无所作为,听之任之?
二、农工们反映的事情,调查起来并不难,是非判断也并不复杂,但为什么他们总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迫使他们不得不十几次、几十次進省入京上访,最后甚至被扔進囚室关押。各级接访部门付出极为繁重而艰辛的努力,但农工们的合理诉求依然没能解决,接访部门大量的和惊人的“重复劳动”意味着什么?
三、壹些上级单位派去的调查人员,到那里走了壹圈后,归后没有任何结果,农工们反映的问题依然“江山依旧”。这个责任究竟谁负?
显然,我听到的是壹些长期被拒绝的“草根声音”。
2010年12月初,我的调查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转到黑龙江省委。12月9日晚4时,黑龙江省委督察办公室主任周先生致电给我,说省委领导高度重视我的调查报告并作了重要批示,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将很快展开。我深感欣慰并提出几点恳望和请求,其中壹条是请黑龙江省调查组“壹定要保护好接受我访谈的上访农工,不能让他们再次受到伤害。”12月下旬和今年1月,黑龙江省调查组抵达垦区,就我所反映的问题开始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工作(属于林业系统的古东河林场尚未進行)。
在我深入黑龙江進行调研的过程中,坦率地说,那时我对于垦区少数农场出现的问题及其根源还缺少深入的考察与梳理,情绪还比较激愤。当我开始动手改写这部纪实文学的时候,我觉得必须厘清自己的思想并做些深入的、理性的探讨了。
(未完待续)
附录三:
黑龙江农垦研讨会发言摘要
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说:黑龙江农垦是“土围子”,作为国有企业,党政企公检法六位壹体,是问题的总根源;只有黑龙江农垦农民现在还交粮交税,负担沈重,如此水深火热!数百人被关押、拘留、劳教、被关進精神病院、黑监狱;黑龙江农垦存在大量的黑地,农垦公布的土地4000万亩,实际5000万亩以上,甚至有人估算8000万亩。黑地不在国家账上,所收税费也不在农场账上,巨额资金逃过审计、财务监督。
著名三农专家、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说:有几个没想到,黑龙江农垦公然违法没有想到!把农民地变成黑地贪污腐败,不仅是对农民的侵犯,也是对国家利益的侵犯,是犯罪行为!
著名学者、中央射秽主义学院王占阳教授说:黑龙江农垦就是独立王国,公然违法,还到北京抓人,是有组织的违法违宪对抗中央的行为!国营农场必须改革,必须统壹国家的法制。农场自养公检法,公检法成为打手、工具,这是荒唐的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改革报告主编陈剑说:在黑龙江农垦,公安、司法成为家奴,没有基本的是非。壹些干部不仅脱离群众,而且演变成黑社会,進行犯罪,对中央政策屏蔽。
著名学者、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仁文说:用劳教对付农民是违法的,公检法应当划归地方。
北京大军智库经济咨询公司主任、著名学者仲大军说:反腐败要打老虎、揭盖子,要撤销农垦总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魏宏、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轩、著名律师兰志学说:要从黑地入手查处腐败。
著名律师扬智勇博士呼吁撤销农垦总局、撤销农垦公检法。
著名治理专家周鸿陵说:黑龙江农垦黑幕令人震惊,令人发指!反映了正义的缺失,中国必须开展社会進步运动!
著名媒体人王学会说:中国最大的三农问题就是北大荒问题,包括它的黑监狱问题。
高层领导信息网总编李曰仁说:不解决黑龙江农垦问题,不進行赔偿,那麽北大荒将永无宁日!
著名公益人士陈青林说:黑龙江农垦农民跌入合同陷阱、贷款陷阱、体制陷阱、身份陷阱,既不是拿工资的工人,也不是免除税费的农民。
著名媒体人张银平(改革内参记者、《名家论改革》主编)、杨宏生(中国商报主编)、欧阳劲(太平洋月刊总编)、孙伟林(民主与科学杂志社社长、总编)等发言希望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推到黑龙江农垦的土围子。他们指出:调查组去根本调查不出问题。黑龙江农垦是没有阳光的黑暗王国!
北大荒,中国之冠上壹颗闪闪发光的绿宝石。
北大荒,是新中国开发建设史中最为激动人心、可歌可泣的英雄史诗之壹。北大荒精神是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开发建设了“中华大粮仓”的三代北大荒人有恩于国家。
1947年,按照党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精神,壹批荣复军人来到人迹罕至的北大荒,创建了宁安、赵光等第壹批国营农场。1958年,王震将军率10万复转官兵挺進北大荒,掀起了垦区大规模开发建设的高潮。之后,由大批支边青年、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城市知青组成的百万大军相继投身垦区开发建设。经过三代北大荒人的团结奋斗,黑龙江垦区成为我国耕地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60多年来,垦区已累计生产粮食4504亿斤,累计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334亿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垦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30亿斤,提供商品粮300亿斤,可保证京津沪三大直辖市、解放军三军、港澳地区和青藏甘宁四省区居民壹年的口粮供应。
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黑龙江垦区在关键时刻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非典”期间,北京壹度出现粮食短缺,垦区迅速向北京调运1.5万吨大米,及时缓解了粮食紧张局面。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垦区仅用三天时间就紧急加工2460吨优质大米,通过专列运往四川灾区,全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有效发挥了作为国家抓得住、调得动、能应对突发事件的“中华大粮仓”作用。
不过,壹个让我困惑的问题是:今日的北大荒欣欣向荣,繁荣昌盛,壹片丰收景象,但是为什么多年来有那麽多奔波不停、持续不断、难以阻隔的上访人流?其中不少农工宁可举债“擡钱”(即民间高利贷)当路费,甚至不惜被农垦公安部门多次拘留、劳教,也坚持進省入京反复上访,壹定要“讨个说法”。垦区的管理部门和公安系统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来阻止这些上访人员。访谈中我感觉,这些农工抗争到底、上访到底、哪怕以死相拼的心都有了!
北安分局龙镇农场的于德清含泪对我说:“实在讨不出说法,我最后就跳天安门城楼!”
建三江分局七星农场农工薄义上访17年,现在壹贫如洗,他上访的壹切费用都是农友们义捐的。他对我说:“我和老婆离婚就是不想连累她,我宁可死了也要讨出个说法!”
2011年1月上旬,黑龙江省调查组在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前锋、浓江等几个农场场部调研时,据农工张桂荣、张丽英、刘景奎等人向我反映,听说省调查组即将到达场部,不少连队的农工们涌上去,希望向调查组反映意见,但都被事先安排到各个路口的身穿便衣的农场公安人员阻截住了,理由是调查组“点名找人”。
张丽英问那些民警:“妳们怎么不穿警服?”
民警回答:“是领导下的令。”
如此众多的农工情绪如此激烈,这究竟是为什么?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确实需要深入探究。
三、“两自理”带来的“三大变局”
为方便读者阅读和思考,现将黑龙江农垦总局网站上张贴的有关垦区“简介”摘要如下:
黑龙江垦区地处东北亚经济区位中心,位于我国东北部小兴安岭山麓、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区,属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带之壹。辖区总面积5.62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000万亩,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下辖9个分局、113个农牧场,分布在全省12个市、74个县(市、区)。总人口166.8万人,其中从业人员91.7万人。
接下来,“简介”谈到了垦区近些年来大力推進的新的改革方式和发展目标,包括“合并家庭农场”,这是值得读者高度注意的:
在很多农村因为实行联产承包而把土地分割到户以后,黑龙江农垦正在合并分散的过多的家庭农场,使大片的土地连接成片。他们采取以“统壹经营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调动农工的积极性,既分散了风险,又充分发挥了机械化、大规模、技术密集的优势,使黑龙江农垦在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优势,显示出现代农业的勃勃生机。
通读上述“简介”,我必须强调指出,不知出于“疏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份“简介”忽略了垦区改革开放史上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决定着垦区现在和未来的壹个改革阶段。不了解那段历史,我们就不知道今日北大荒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不知道如今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北大仓是谁、是怎样创造出来的?不知道黑龙江垦区的体制和经营机制究竟发生了怎样深刻的变化?
那是北大荒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壹个“节点”——
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浪潮席卷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年来壹直在严重亏损困境中苦苦挣扎的黑龙江省国有农场,也艰难而决绝地踏上改革之路。
他们改革的主要方式是:
壹、在职农工停发工资,自谋出路,干部则保留工资;
二、垦区党委号召广大农工“勇挑重担,投身改革”,积极创办家庭农场。于是,垦区所属113个国有农场,以土地、机械由广大农工承包经营的方式,分解为上万个家庭农场;
三、家庭农场实行“两自理”:即“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坦言之,上述改革的实质是:困难重重的国有农场把计划经济时代多年积累的经济困境、负担和危机,以承包方式“分解”到广大农工的肩上了。壹夜之间,壹直靠微薄工资养家糊口的农场职工,成了必须自己养活自己、必须自谋出路的“个体劳动者”。以黑龙江农垦总局为核心的垦区各级管理机构,对职工的生活,对家庭农场的生产,基本放开不管了。这就是“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含义。
那当是壹个慷慨悲歌的时代。
为保障农工基本生活、激励农工创业和支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当时农场给予了必要的扶持,普遍实行了“扶上马、送壹程”的政策。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农场预借给农工部分生活费和生产费,秋后再行扣除。此外垦区还规定,每个在职农工配给15亩“基本田”(也叫“生活田”)用于养家糊口,家庭农场承包的其它土地叫“生产田”,收取较低的承包费。
很多农工向我回忆起家庭农场创业阶段的往事都泪水盈盈。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工资更没有积蓄,家庭农场等于白手起家,只能靠举债度日,维持生产。遭遇天灾,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那时粮价低,种地难,国家也没有出台今天的许多惠农政策。我们完全可以想见,改革初期“两自理”的广大农工,经历了怎样艰难困苦的创业里程。
龙镇农场的于德清说,大冬天他连棉鞋都买不起……
七星农场薄义的妻子到医院拣人家的剩馒头……
大兴农场的刘艳、洪河农场的张振学、前進农场的冯义龙开荒时,渴了就喝地沟里的水,因此几次大病不起……
1998年,前進农场许卫东的家庭农场因遭遇天灾赔得精光,负债累累,几无生路,幸亏哈尔滨壹位老知青张晋东慷慨相助借款10万元,使他壹家人挺到今天……
农工们对我说,现在还存在的家庭农场都是在风风雨雨中挺过来的。而在他们周围,因天灾等各种原因落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或者因还不起债而举家逃亡外地的,并非个别现象。
在中国农村地区的改革中,广大农民没有损失而只有收获:他们获得了承包的土地。在黑龙江垦区的改革中,广大在职农工则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停发了工资,生活费用和生产投入需自行解决。
今天看来,黑龙江垦区这场改革是中国大变革的组成部分,是不得不为、不得不行的“华山壹条路”,尽管充满艰辛、阵痛和眼泪,但历史别无选择、别无它途。正如邓小平所言,不改革只能是死路壹条。不过,今天的我们壹定不能忘记,在北大荒最为艰难的时日,是百万农工,是上万个家庭农场,在垦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极大的改革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拓荒精神,扛起了这片悲壮的土地,创造了今天的繁荣!
这是北大荒发展史上的壹个重要节点——由于改革以来实行至今的生活费、生产费的“两自理”,北大荒垦区的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要变革,即下面所说的“三大重要变局”。今天,北大荒垦区壹些农工不断上访,从根本上说,就是“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引起的。
而这个问题,似乎长期被有关方面忽略了。
经调查,垦区的家庭农场主要分为两类:壹类是以承包国有农场原有耕地的方式形成规模化生产的;壹类是通过私人投资开发国有荒地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
重要变局之壹
垦区实行“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近30年来,北大荒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惊人進步,其主体力量、发展动力和基本投入,绝大部分来源于类似于个体或私有经济性质的家庭农场,而主要不再是国家投入。
上万个家庭农场已变成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的经营单位、发展生产的投资主体。大片荒地是他们投资开发的,所有农机具是他们个人购买的,每年的生产活动是他们自掏腰包進行的,垦区管理部门的大量“服务性工作”(如飞机喷洒农药、统壹供种、供肥等)是要家庭农场付费的,双方变成了买与卖的关系。妳卖的东西质量差或是霸王价,家庭农场当然不高兴或不接受。
自主经营的家庭农场,特别是靠私人投资开发了国有荒地的家庭农场,实际上已经“脱壳而出”,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地位。这些农工事实上具有了民营企业老板或场长的身份,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只能听命于国有农场领导的职工。
家庭农场已经成为垦区生产的主体投资人和主体生产力。
重要变局之二
如今,垦区4000万亩耕地基本上掌握在家庭农场手中。形象地说,国有农场已经成为母鸡生育小鸡后剩下的“空壳”。家庭农场已成为垦区的经济基础,国有农场那壹套行政架构已成为上层建筑。面对垦区形成的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经济形态,必须以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原则,慎重处理国有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的关系。国有农场行政部门应大大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和帮扶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以保护广大农工和家庭农场的利益为原则,实行共荣共赢的运作方式。
我们都还记得,改革初期,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在全国刚刚兴起之际,各地管理部门曾制定过壹些“歧视性”规定,今天已经全然改观。但是在北大荒的部分地方,我发现,少数管理者对于家庭农场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对于农工已经成为老板和场长的身份转化,至今缺少与时俱進的尊重和认知。“土地是国家的,我是国家的代表者,我想增加多少管理费用,想收回谁承包的土地,壹切都是我说了算!”本文开头所引的家庭农场场长赵成凯与管理干部的对话,就集中代表了这种利益和认知上的冲突。
重要变局之三
北大荒精神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组成部分,北大荒文化是英雄的三代北大荒人创造的精神结晶,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北大荒的思想文化传统也面临着与时俱進的挑战。
北大荒垦区最早是由解甲归田的军人开创的,壹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文革时期转为“生产建设兵团”,更是直接由军人领导。其中有部分农场还是由原来的“劳改农场”转制过来的。那里的管理方式代代传承,养成了领导说壹不二的生硬的“军人作风”,对此,当年的广大知青包括我在内都有痛切的体会。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壹系列治国方略,给垦区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必须改变历史上那种“军人作风”和半军事化的管理方式,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
从本文开头所引的“立此存照”和所写的大量案例中可以看到,垦区少数管理者并没有与时俱進,他们没有理解或不愿意接受新时代的要求。有些人相当粗暴、霸道。他们强买强卖,不断提高各种收费。他们依然把家庭农场的场长当作可以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的“职工”。他们无视或随意否定家庭农场自主经营的权力,把农工承包合同视如壹张废纸。他们公器私用,任意启动公检法甚至以刑事司法程序来对付上访群众。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极少数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家庭农场的自主权力和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回望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可以肯定,没有以农垦总局为核心的垦区各级党组织和管理部门的领导、动员、组织、协调、服务的作用,就不可能有今日北大荒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大好局面。同时,我们更不能忘记,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这个大好局面,是成千上万个家庭农场和广大农工自筹资金,自行投资,自主开发,以养家糊口的血汗钱、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来的高利贷,再加上汗珠子、血珠子和泪珠子,壹个个掉地砸出来的!是垦区群众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在国家惠农政策的鼓舞下,付出巨大努力和牺牲开发建设起来的!
以垦区耕地为例:1978年,黑龙江垦区耕地面积为3000万亩,截止2010年,耕地面积增加到4000多万亩。其中上千万亩的新增耕地,不再是农场依靠国家巨额投资,组织职工集体劳动干出来的,而是成千上万的家庭农场响应国家号召,承受着巨大经济压力而自行投资开发出来的。这壹时期,国家为鼓励农民多开荒、多产粮,主要是制定了壹系列优惠政策,用以促進垦区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
2010年,黑龙江垦区产粮330多亿斤,出售商品粮300亿斤,投资者、生产者就是上万个家庭农场。
由此可见,在今天,如果以粗暴的、不合理的、不等价的方式“合并”、侵害、剥夺家庭农场,事实上就是对民营实体经济和垦区生产力的伤害,连建国初期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廉价赎买都不如!
垦区改革30年的历史证明,稳定、发展、壮大家庭农场是壹条成功的经验,“合并”、折腾甚至取消家庭农场实质上是改革的倒退。而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可以断言,没有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和壮大,就没有垦区的稳定与繁荣。
四、垦区管理者为什么对土地“壹年壹发包”?
关于“合并过多的分散的家庭农场”,垦区管理者的理由看起来是正当的和冠冕堂皇的,上述“简介”中说:
“在很多农村因为实行联产承包而把土地分割到户以后,黑龙江农垦正在合并分散的过多的家庭农场,使大片的土地连接成片。”
北大荒的土地壹望无际,本来就是连接成片的。除了统壹用飞机播撒农药等极少的耕作环节,各个家庭农场从播种到收割,都是使用自己的或雇用他人的农机具進行独立作业,他们之间很少有相互为敌的纠纷,倒是充满了相敬相帮的感人故事。
因此,“合并”壹词值得严重注意!
就历史的长过程和遥远而辉煌的共产主义理想而言,消灭小农经济当然是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所需要的。我不是经济学家,弄不懂过于复杂深奥的经济问题。但作为作家,我看到大洋彼岸的资本主义的美国,至今并没想到要“合并”家庭农场,那里的农业照样实现了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和高产,农产品出口照样给美国佬带来源源不断的巨额利润。同时,中央壹再重申,中国依然并将长期处于射秽主义初级阶段。我认为,解决家庭农场“分散和过多”的问题,主要地应当遵从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和助强扶弱的射秽主义原则。不顾现实条件,违背经济规律,以强权和行政手段强行“取消”、“合并”壹些家庭农场,显然极易伤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以“农场土地属于国家”为由,随意收回、剥夺由家庭农场自行投资、投劳开发的耕地,动辄取消他们的承包权,更是无偿占有、“壹平二调”的行为!
这里,我坚决不能同意以实现“土地连片”、“统壹耕作”、“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由,“合并”家庭农场的虚伪宣传!
这是壹种伪理论。试想,只要垦区以人为本,政策昌明,服务低廉,举措给力,有利于广大家庭农场降低成本,减少劳动强度,实现高产盈利,除非脑袋進水了或让大皮鞋踢了,这些渴望发财致富的家庭农场场长怎么可能拒绝统壹的、大规模耕作的先進技术呢!
建国以后,中国农村由“合作社”迅速转为“高级社”,再转为“人民公社”,然后“跑步進入共产主义”所带来的深重灾难和惨痛教训,至今让人们心痛不已。在全国上下都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的事情,重蹈历史覆辙的事情,伤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感情的事情,我们壹定不能再做!
不能以“国有化”的名义,让家庭农场的巨额投入和大量投劳付之东流,变成“神马都是浮云”。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我始终想不明白——即使站在垦区管理者的立场上来想——农场为什么对耕地壹年壹发包?这样做对稳定、发展和壮大家庭农场有什么好处?
2010年12月16日,由黑龙江农垦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带队的几位三级负责人(即总局、分局和农场)到北京与我“交换意见”,他们坚持认为:“农场有权对耕地壹年壹发包。”他们给出的唯壹理由就是:“有的农户遭遇困难经营不下去了,便于调整。”
我在北大荒当过8年知青。我以为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如有极少数经营不下去的家庭农场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可以另行发包。但除非遭遇特大天灾,国家有这么好的惠农政策,广大家庭农场壹直在奋发图强、种地打粮、发展生产,2011年产粮达330亿斤。倘若大多数家庭农场年年遭遇困境,需要年年壹发包,北大荒的事业早就垮掉了。
很不幸,我们看到的唯壹现实就是:土地壹年壹发包,承包费和其它苛捐杂费壹年壹涨价!
每年年初,各农场都会拿出壹个本场的“1号文件”下达各作业区,明文规定土地承包费、各种保证金以及其他收费上涨多少,要求作业区按这个标准,再每亩加价10元,重新发包;并且不问年度中是否遭灾,秋天收成几何,壹律在年初交够本年度的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农工称之为“上打租”,说“这比旧社会的地主老财还狠,地主还在秋后根据收成情况收租子哩!”);交不上承包费或拒绝接受涨价的,就取消其承包权;超额完成“上打租”任务的基层干部还会获得大笔奖金。
这与中央每年下达的“1号文件”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农工们愤怒地对农场干部说,是妳们的“1号文件”大,还是中央的“1号文件”大?正如本文开头录像中的赵成凯对农场管理干部的质问:“农场是第几个国家?”
耕地壹年壹发包,举目中国和世界,天下哪有这么折腾土地的!请问——
其壹,作为垦区主体生产力的家庭农场,还怎么稳定、发展和壮大?
其二,垦区管理部门规定的承包费年年上涨,究竟有没有壹个上限?国家制定的壹系列惠农政策究竟怎样贯彻和体现?
其三,改革开放以来,垦区新增耕地达1000万亩以上,绝大部分是家庭农场投入血本开荒得来的,管理者仅仅凭著“土地是国家的”壹句话,就取消其承包权、经营权和受益权,那麽家庭农场为开荒投入的巨资与劳动谁来赔付?
其四,正如我当面向垦区三级负责人指出的:“壹年壹发包,就意味着家庭农场的巨额投入白扔了,农田基本建设不能搞了,就意味着承包费可以年年涨,同时给某些基层干部带来许多‘黑箱操作’的空间!”
现在就来看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土地承包期——
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壹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关于土地承包费——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中要求:
——“从2006年起,对国有农场通过收取土地承包费等形式由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予以免除。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
——“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种收费。严格控制和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属必要的,应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备案。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
——“進壹步推進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而事实是:我调查的所有国有农场,都是耕地壹年壹发包,承包费借机壹年壹涨价。我调查的所有农工,从来没有、也没看到过国务院规定下发的《农工负担手册》!
同我“交换意见”的垦区管理者说:“所有涨价的规定,都是农场职代会举手通过的。”天哪!除非是“橡皮图章式”或权力操控下的职代会,有什么人能愉快地“举手同意”,让自己的负担年年疯涨?
天苍苍,野茫茫,多少农工泪沾裳!其实他们不再是农工,而是壹个个家庭农场的场长了。于是我们看到,许多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的家庭农场场长,不得不踏上漫漫无尽头的上访之路。
我的调查就是从他们的眼泪和足迹开始的。
第二章 “沉没的声音”会沉默吗?
——晒晒壹份令人震惊的处罚名单
从2010年8月到2011年6月,我先后调查和访谈了黑龙江垦区各农场和林业系统个别林场的近百名农工,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如下人员遭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
赵连发——58岁,北安农垦管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2010年8月至9月被行政拘留两次,计15天。
杨乃利——37岁,同上,2010年8月至9月被行政拘留两次,计15天。
唐维君——50岁,同上,2010年8月被行政拘留7天,后在外逃亡数月。12月中旬,其父病重,经我请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出面做工作,引龙河农场表示不再抓他了。
吴延敏——女,41岁,北安农垦管理局红色边疆农场职工,其丈夫富万荣、哥哥富万松分别被劳动教养2年和壹年半,至今在劳教所羁押。
严华——女,36岁,同上,其丈夫张广杰被劳动教养2年,至今在劳教所羁押。
和富万荣壹同上访的职工中,另有7人被行政拘留。
刘长水——五大连池市良种场农工(属林业系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张国才——同上,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刘玉云——女,59岁,北安农垦管理局龙镇农场职工,被非法拘禁3天。
张希恩——女,56岁,宝泉岭农垦管理局绥滨农场农工,2008年4月被拘留10天,7月再次被拘留7天。
郑淑华——女,50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勤得利农场农工,2008年4月被拘留10天。
马凤华——女,同上,2008年被拘留10天。
李淑燕——女,50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2010年7月被拘留10天。
张桂荣——女,49岁,同上,2010年8月被拘留10天。
邹振龙(56岁)、白文革(49岁)、张丽英(54岁)等5人——建三
江农垦管理分局前锋农场职工,2009年春节前,在北京通州区被黑龙江农垦总局驻京办秘密非法关押31天,春节后被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局解救出来。
白文革、李明、邹福祥——前锋农场职工,2010年分别被行政拘留10天和7天。白文革的双腿被打成重伤。
薄义——建三江七星农场农工,告状17年,先后被拘留4次。
杨金辉——洪河农场农工,左腿被农场干部打成粉碎性骨折。
王永成——1963年生,大兴农场农工,2010年3月被拘留5天。
赵志清——1964年生,同上,被拘留10天。
暴文博——1964年生,同上,被拘留10天。
王恩江——1962年生,建三江前哨农场农民。2005年10月被拘留10天。
这仅仅是我访谈过的上访农工被处罚人的部分名单。我无法進行全面而准确的统计,在北大荒垦区因上访而遭劳教、拘留和其它处罚的人数究竟是怎样的数字,我不得而知。
据我调查,他们都是靠诚实劳动维持生活的普通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宗旨。劳动者是伟大的。人权是不可侵犯的。我坚信,所有把那些含冤受屈的善良而又诚实的劳动者关進囚室的人,他们的行为都将在自己的人生历史上留下耻辱的壹页!
我们尤其不能忘怀第三代北大荒人的伟大贡献。
“文革”结束后,上百万知青壹夜之间潮水般涌回城市,整个垦区从机关、连队、医院、学校、商店、工厂,到所有的知青大宿舍,都变得空空荡荡,垦区生产几乎陷于瘫痪。正是在这个紧要历史关头,当地老职工的孩子们和从全国各地应聘而来的青年农民,组成第三代北大荒建设大军,他们肩起了“重新振兴北大荒,打造中华大粮仓”的艰巨使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他们忠诚勤劳、毫无怨言地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献给了北大荒,他们创造了北大荒今日的繁荣。现在他们都老了,他们是我们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我们每天端起的饭碗里就有他们的汗水。让我震惊的是,仅仅因为他们不断上访,反映少数国有农场拒不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侵害家庭农场和群众利益等问题,垦区某些单位就凭借以至滥用公检法等公权力,给予这些走投无路的人以种种严厉处罚,甚至乱抓人,肆意侵犯他们的人身自由!
向政府反映意见是公民的权力;倾听公民的意见是政府的义务。中央多次严肃指出,大多数上访群众是因为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他们的合理诉求遭到冷拒,各地方必须认真接访,依法解决,以切实的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做得不好的,当追究当地领导人的责任。
2011年1月25日,温家宝总理亲自到国家信访局,听取了壹些上访群众的意见,他说:“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各类行政程序都要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壹切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但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少数地方官员因害怕暴露真相,影响“政绩”和仕途,以种种违法手段对上访群众進行了多方围追堵截和封锁。我本想進行更广泛和更深入的调查采访,但办不到了。北大荒垦区许多上访职工因受到农场昼夜监控,各路口设卡严加防范,虽经再三联系,他们无法出来接受我的调查访谈。建三江农垦分局浓江农场女职工卢凤琴在手机中对我说:“我现在走到哪里,他们都跟着我,实在走不开了!”为审阅本文,年近六旬的卢凤琴在农场两名干部随身监视下到达哈尔滨,后来她设法甩掉“尾巴”,为印证本文所写属实,她含泪刺破手指,按下了血手印!
截止2011年6月,在北大荒垦区的壹些地方,对上访群众的严格监控仍在继续,而他们的诉求始终没有得到公正解决。
很显然,这些“草根族”的声音被拒绝倾听!
2010年10月6日下午3时许,我正在哈尔滨听取建三江农垦分局前锋农场农工张丽英反映情况和意见,她的儿子郑江峰从家里承包的庄稼地里来电说,“农场法院人员和警察都来了,要抢粮”。我与正在现场的张姓法警直接通了话,请他给张丽英“留下壹些活命粮”。法警以“执行公务”之由,断然拒绝了我的要求。最后,还是拉走了她刚刚打下来的400多袋水稻,每袋180斤,价值11万余元。
2010年8月,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已被拘留壹次,当地公安准备第二次拘留他时,他不得不逃亡出来向我求援,我把他安排到北京壹个秘密住处暂时栖身达4个月之久。12月29日,就在黑龙江省调查组赴引龙河农场召开的调查会上,北安农垦公安负责人仍然蛮横地当面对唐维君说:“现在正在解决妳的事情(指省调查组听取唐的意见),解决以后还要拘留妳,因为裁决已经下了。”
考虑到这些农工的人身安全,几个月来,我请所有接受访谈的农工广泛转告那些多年来壹直上访的群众:“从现在开始不要再上访了,注意保护好自己。我作为壹个作家,会如实反映妳们的情况和呼声。要坚信在射秽主义中国,绝不会容忍坑农害农的恶行!”
所有受访农工都含泪表示:他们相信党中央、国务院,他们保证不再上访了,他们会耐心等待结果。
听到这些质朴而真诚的回答,我的眼睛湿润了。
现在,壹个根本性的问题摆在我和所有读者朋友面前——面对许多上访农工的哭诉,面对他们讲述的大量事实和提供的可靠证据,我们必须给出结论:上述那些被处罚的上访群众,和做出这些处罚决定的垦区干部,究竟谁对谁错?在北大荒那片遥远的黑土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那麽多饱受摧折打压的农工,多年来为什么坚持不断進省入京上访?这些上访人究竟是无理取闹的“刁民”、“上访专业户”、“缠访户”,还是被无理压制的受害者?
我提出的根本问题是:谁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
第三章 本次田野调查的由来
——农工唐维君的第二次逃亡
1
我的调查是从2010年8月下旬开始的。
8月23日,黑龙江农垦总局所属的北安管理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唐维君,结束了7天的“行政拘留”,心情黯然地回了家。壹進门,他的妻子就哭了。50岁的唐维君默默坐在窗前,他不想也无须向妻子解释什么。全家人都知道,这是农场对他所谓“上访过激行为”的惩处。不多时,他发现门口开来壹辆轿车,车上下来几位干部,有的是唐维君的熟人。他们不進门也不离开,就站在那儿抽烟聊天。唐维君明白,按照农场惯例,这是来监视他行动的人。
他出门说:“这是何必呢?而且妳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来人也不见外:“领导交待下来的任务,没办法。”
唐维君警惕起来。
回身進屋打了几通电话,有消息灵通人士告诉他,下壹步农场可能对他还要采取更严厉的惩处措施。唐维君思忖再三,决定逃出去避避风头。他立即打电话找来壹辆熟悉的车,站在门口监视的干部迅速报告了管理区领导,那位领导通过手机对唐维君找来的司机说:“唐维君有问题,妳还敢拉他!”
司机只好驾车离开。
唐维君更紧张了。
他又打电话找来壹辆朋友的轿车。车到门口,他跳上去就疾驰而去。
监控人员正在那里聊天呢,见状赶紧坐上车紧追不舍。路上黄尘滚滚,鸡飞狗跳,两辆车风驰电掣,犹如演出壹场惊险的好莱坞“飞车大战”片。唐维君熟悉地形,知道前天刚下过雨,土路泥泞难行。途中他迅速换乘,跳上壹辆松花江微型面包车离开水泥公路,改换方向,朝壹条土路飞驰而去!
果然不出所料。后面紧追的轿车中途陷在泥泞不堪的土路上跑不动了,气得监控人员在后面跳脚哇哇大叫。
唐维君终于惊险脱难。
事后证明,唐维君的预感是正确的。
当天下午,唐维君的“难友”、和他壹样刚刚从拘留所放出壹天的杨乃利、赵连发,又被农场公安抓了進去,以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发错误信息”为由,继续拘留8天。
两天后,唐维君在藏身之地——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市给我打了壹个电话请求帮助,我约他到北京见面。
2003年,唐维君因受假种子坑害而倾家荡产,为躲债和告状,他奔波流亡在外整整5年。那时我为他写了壹篇《妳代表谁?》(见“第十节”),自此相熟了。
数天后,我见到了唐维君。他不敢乘坐火车,怕被农场公安人员堵住,而是乘坐公交大巴,从唐山绕道而来的。他介绍的壹些情况让我十分震惊。与此同时,有些农工在网上读了我的《妳代表谁?》,知道我是北大荒出身的作家,留言希望能见到我。数天后,我飞赴哈尔滨开始了与本文内容有关的全面调查。
2
出于壹种悲怆而庄严的心情,我把第二次返黑调查的出发时间定在2010年10月2日。因为在10月1日这个神圣的日子,我要留在北京观看央视直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首都各界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的仪式。
节日的天安门广场,到处点缀著绚丽的鲜花,飘扬著鲜红的国旗,洋溢着喜庆祥和的气氛。10月1日上午10时,在军乐队伴奏下,总书记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各界代表5000余人壹起庄严肃立高唱国歌,激昂的国歌声腾空而起,回荡在北京上空,并通过央视屏幕响彻中华大地。随后,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缓步登上纪念碑基座。总书记神情庄严凝重,走上前仔细整理花篮上的红色缎带,然后向人民英雄纪念碑缓缓鞠躬。接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人民、同全国13亿人民壹起,共同瞻仰了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这壹刻,我无比激动。
我想到了西柏坡——1949年3月23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从西柏坡出发,乘车前往北平。登车之前,毛泽东对周恩来说了几句意味深长的话:“今天是進京赶考的日子,我们壹定要考个好成绩,决不当李自成。”“如果考不好,退回来就失败了。”2002年12月5日,即党的十六大胜利闭幕20天之后,新当选的总书记胡锦涛同志率领新壹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冒雪到西柏坡学习考察。这天雪花纷飞,漫天皆白。壹间间乌瓦黄墙的土屋,壹张张吱嘎作响的桌椅,壹幅幅用红蓝毛线标注的作战地图,以及毛泽东推过的石碾,周恩来用过的纺车和雨夜救乡亲的马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生死与共的亲情,在这里的每寸土地、每件陈列品上壹次次生动地印证著和重现著。
在西柏坡纪念馆,讲解员唱起了当年的壹首支前小调:
最后壹尺布用来做军装,
最后壹碗饭用来做军粮,
最后的老棉被盖在担架上,
最后的亲骨肉送儿上战场……
歌声中,总书记胡锦涛的眼睛湿润了。
他感慨万千地对站在身边的同志们说:“正是依靠人民的支持,我们党的事业才获得了不断胜利的基础。”“我们壹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两个务必’,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从每壹位领导干部做起!”西柏坡之行不久,胡锦涛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深打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黄钟大吕,日夜长鸣!
此刻,我又想到北大荒那片遥远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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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和太太雪扬共同撰写的长篇纪实文学《中国女子大学风云录》中,记录了抗日战争中发生在北大荒的壹些真实故事。我以为,在進入调查报告的正题之前,重温壹下战争年代这里党和人民的血肉深情是十分必要的。
黎侠,原名黄晓英,其丈夫李范五“文革”前曾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兼省长。我采访她时,白发苍苍的老人已经坐在轮椅上了。黎侠出生于北大荒原野上壹个乡村中医家庭,少女时代因受父亲和中共地下党员李范五等人的影响,成为东北抗联中最小的战士。1936年严冬,日本鬼子的“大清剿”把她所在的抗联小分队逼進牡丹江地区壹个偏远而贫穷的小山村。十几名战士和几个伤员悄悄住進壹个“堡垒户”李大娘家,大娘的丈夫牺牲在战场上,只身带着11岁的闺女小玉花生活。家里壹贫如洗,壹点点存粮早就吃光了。战士们连饿了好几天,壹个个东倒西歪,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小黎侠也病倒了。那是壹个大雪天的早晨,大娘说,妳们饿著肚子怎么打鬼子啊,俺出门借点粮食去。
天傍黑时,霜雪满头的李大娘背着沈甸甸的半麻袋玉米面回来了,蒸出两大锅黄澄澄香喷喷的窝头,战士们吃得狼吞虎咽,兴高采烈。不大工夫,壹个小战士忽然跑進来报告说,不知为什么,大娘正躲在院子里抹眼泪。战士们这才觉出事情有点不对。队长四下瞅瞅,压低声音吼道,大娘的闺女呢?小玉花怎么没见?战士们壹窝蜂涌出房门到处找,没有!队长急火火地问大娘玉花哪去了?大娘终于忍不住,掩面痛哭说,俺把玉花卖了,换了半麻袋苞米面。
战士们呆住了。扑通扑通扑通,泪流满面的队长和全体战士,还有病重的小黎侠,齐刷刷跪倒在当院,在漫天大雪中向大娘砰砰咳头不止……
不久,黎侠随同抗联队伍,带着壹些逃难百姓转移到林海雪原中。其中有个女村民叫丁志清,丈夫参加抗联后在战斗中牺牲了,为了复仇,她毅然抛下刚刚7岁、4岁和1岁的三个女儿,跟着黎侠壹起到了抗联。这三个孩子后来靠乞讨为生,从黑龙江流浪到内蒙,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建国后通过组织才被找到。
黎侠记得,在山里的壹个宿营地,壹位朝鲜族女战士的孩子病得很重,队长要派人下山给她的孩子找药,她拒绝了,扯住队长的袖子不放,说鬼子正在清剿,下山的同志太危险。入夜,这位女战士要战友和老百姓都放心睡觉,说她抱着病孩子反正睡不着,就守着火堆替大家放哨吧。第二天早晨,壹声悲怆的惊呼把战友和逃难的老百姓都喊醒了,大家跳起来壹看,只见这位朝鲜族女战士紧紧抱着孩子坐在树下,母子都冻死了。女战士脸色晶莹,嘴角微绽,浑身结满霜雪,仿佛壹尊冰雕……
北大荒的土地,珍藏着无数这样感天撼地的故事,承载着党和人民生死与共的鱼水深情!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同时,每位共产党员都应当牢牢记住,没有人民的巨大牺牲和全力支持,就没有今天的共产党!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的执政基础。国庆之日,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庄严鞠躬的行动,就是向全党昭示,作为执政党的全体党员,绝不能忘记为建立新中国前仆后继、流血牺牲的无数革命先烈,绝不能忘记在党的领导下为革命、射秽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亿万人民群众。
“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立党宗旨和钢铁意志。我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走向北大荒的。
第四章 “合作造林”的说法根据何在?
讲述人:
于德清,60岁,北安分局龙镇农场壹区13队农工,造林户
刘玉云,女,59岁,龙镇农场场直农工,造林户
王义峰,38岁,龙镇农场造林户
(三人还代表当地另外3户农工刘兴华、王红彦、傅继生、张云峰。)
于德清,头发已经谢顶了,颏下留着短短的花白胡子,模样瘦弱苍老,无力地坐在我对面的沙发里,看得出满脸的沧桑和壹身的疲惫,那艰辛而愁苦的样子透著壹种无望甚至绝望的情绪。谈话中,于德清对国家相关政策条文“几款几条”、何年何月制定,张口就来倒背如流。显然,这是他在长达7年的斗争中学来的。这是他唯壹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精神支撑和“批判武器”。
刘玉云,个子小小的,肤色黝黑,同样瘦弱,话不多,不过看样子要比于德清来得刚强壹些。
王义峰,性格内向,话语不多,壹双粗糙的大手总是紧紧握在壹起,好像神经壹直紧紧绷著无法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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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壹场大风暴从天而降,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北大荒——这片广袤而丰饶的黑土地被深深震动了。那些日子,中国农村地区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大潮,迅速波及到黑龙江农垦系统。农垦人意识到,许多年来壹直在亏损困境中苦苦挣扎的农场不改,只能是死路壹条!黑龙江农垦总局决定全面改制,改制的基本方法就是发动广大农工,实行“两自理”(即生活费、生产费自理),农场实行“四到户”(土地、机械、核算、盈亏承包到户),鼓励广大农工以“家庭农场”为单位,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级管理干部则继续保留工资制。
众所周知,在陈旧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北大荒垦区从“生产建设兵团”那个年代开始就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群众生活极为艰难。80年代中期,广大农场职工等于壹夜之间“下海”了。计划经济时代,农工的工资只能维持生存,根本没有什么积蓄。成千上万个的家庭农场,最初是广大农工靠借钱、“擡钱”(民间高利贷)支撑起来的。农工壹家人只能靠在职职工分得的15亩“生活田”支撑生活。如果壹个家庭,上有双亲的老人,下有上学的孩子,仅靠壹位在职职工的15亩生活田来养家糊口,我们完全能够想象出,那是壹段怎样艰难困苦的日子!正是这场“背水壹战、壮士断腕”般的改革,促進了垦区生产力的巨大解放和发展。
于德清,是龙镇农场场部工业连的职工,改制后,队里没有土地,又停发了工资,他等于完全失业并失去了所有生活来源。好在他脑瓜灵,看到“家庭农场”纷纷搞了起来,农工对农机具的需求与日俱增,他便东凑西借弄了点本钱,瞅准机会做起农机具生意,十多年时间里赚了几十万元。
刘玉云的家也在场部,改制时壹家4口全部下岗,不仅无地无收入,下岗的妹妹还要交“档案保管费”。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刘玉云壹家人凑钱买了壹辆二手小货车,靠拉脚维持生计。
1995年,考虑到国家发展和粮食形势,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号召广大农民开荒种地,“再造第二个黑龙江”,并制定了壹系列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腰缠万贯的于德清决心干壹番大事业,他倾囊而出,再加上部分借款,投入80多万元开荒664亩。刘玉云家靠借钱、“擡钱”(月息从3分钱到1角钱的民间高利贷),也开荒595亩。
两个家庭农场就这样靠自我奋斗、自家投资办起来了。
当时,龙镇农场动员职工开荒时,曾许诺“开出的荒地永远归妳们使用”。签署承包合同时,却变成“壹包10年”,每亩地上缴20元“植被费”。后来“植被费”又变成“承包费”,年年涨,壹直涨到每亩地50多元。但是,事情并没有完结。
回忆起开荒的艰难岁月,于德清老人几次硬咽难言。
荒地大都在漫山坡上,是大森林砍光后剩下的杂树林地带。地下遗留的千年大树根盘根错节,坚如顽石,常常会把拖拉机拉动的巨大单铧犁顶断,挖出的大树根要十多人才能擡走。开荒要买农机具,雇人工,清石头,挖树根,几年下来,所有的投资都扔進去了,家里穷得买粮吃饭都成了问题,入冬大雪封山时,连棉鞋都穿不上。过春节备年货,还得向亲戚朋友借钱。荒地靠山,离家很远,为了省油和防止农机具丢失,壹家人就在山坡避风处挖个地窨子,打地铺住在里面。入夜成团的蚊虫叮咬,下雨能把脸盆和被单漂起来……于德清就此落下壹身风寒病,严重时几乎半瘫,现在走路还壹瘸壹拐的。
那些年粮价不高,种地不赚钱,再加上“擡钱”的高利贷利滚利,“土地承包费”又不断涨,使得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开荒的壹些家庭农场债台高筑,难以为继。王义峰说,他父亲被外债压得喘不过气来,最后累死在开荒地里。王义峰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又忙累到现在,至今还是家徒四壁,外债累累。六队的王成财当初雄心勃勃,擡钱买了四套农机具,开了2400亩荒地,最后连地带农机具都被迫拿去顶债了,还欠外债上百万元。好多外来开荒种地还不起债的,只好带上全家逃之夭夭,至今不知去向。
曾拥有数十万元积累的于德清也赔得精光,每逢年关就跑到外边躲债。刘玉云体衰力弱不能跑,过年时只好把门从外面反锁上,壹夜不敢开灯,不敢出声,不敢看“春晚”,壹家人在黑暗和眼泪中度过大年夜。
对于这些朴实的农户来说,灾难其实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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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2日,龙镇农场召集各家庭农场的户主们开会,宣布按照国家要求,要搞“退耕还林”,“妳们的地不能种了,要栽树”,而退耕还林的壹切费用包括购买树苗,投工投肥,都由家庭农场自己投资、“自行负责”。户主们如雷轰顶,纷纷拒绝,“我们倾家荡产,投入血本,好不容易把地开出来养熟了,正盼著种点庄稼养家糊口、挣钱还债,如果退耕还林都改种树苗,几十年以后才能成材,我们靠啥活命、靠啥还债啊?这个损失谁给补?”
场领导说:“这是国家规定,不服从的就收回土地!”
农户们问:“如果是硬性规定,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给我们?”
场领导说:“听说国家有补贴政策,具体内容还不清楚。”
事过很久,于德清等开荒户才明白,龙镇农场对他们撒了个弥天大谎!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农村地区推开“退耕还林”之际,充分考虑到农民利益,早在2000年就制定和公布了壹系列优惠政策。国家《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生活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若干意见》中又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壹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贴。”
但龙镇农场并没有向农户传达和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当时信息十分封闭的北大荒,长年风来雨去劳作田间的农工们没有办法、也没有渠道获知这些政策。
就在这次动员会上,龙镇农场领导公然要求:“林木成材后,出售木材所获利润的30%要上缴农场。”
于德清心里算了算账,如果把自己664亩林地木材的利润30%交给农场,等于交上12个50年、即600年的“土地承包费”!
于德清、刘玉云等家庭农场户主们觉得,这样的“退耕还林”太坑害老百姓了,但听说这是“国家规定”,农场领导的态度又十分强硬,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们只能认了。
2003年3月20日,11户开荒农工同农场签订了“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合同规定,“造林户享受国家退耕还林优惠政策”,林木成材后,出售利润的30%上缴农场作为“土地承包费”,承包期为30年。
合同签完了,户主们按上手印,农场工作人员当场把合同文本全收走了,说是“要拿回去盖章”。
植树季节已到,户主们纷纷凑钱、借钱买树苗。于德清买了25万株落叶松,刘玉云买了21万株,然后全家老小齐上阵,又雇了许多临时工,开始在自家辛勤开出的耕地上种树。
那年闹春旱,农工们不得不雇车往地里拉水保苗。同时,他们不断向场里索要那份“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和《林权证》,但迟迟不见踪影。
“盖章”怎么几十天都盖不回来?
农场回答:“还没盖完呢,因为有些政策要重新拟定。”
《林权证》始终没发,合同终于讨了回来。于德清他们仔细壹看,农场竟然搞了壹把“貍猫换太子”,合同第壹页给“调包”了:“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变成了“造林承包合同书”!场方还在合同序文中加上“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政策由甲方(即农场)享受”!
愤怒的农工们开始上访。北安农垦分局林业处的何某这样回答于德清他们:“妳们是承包土地干活的人,农场就是国家,国家就是农场,农场是退耕还林的实施者,因此农场就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这时的于德清等人已经查明并弄懂了国家有关政策(很多农工就是在“斗争”中通过查询和自学成为“法律专家”的)。2004年12月10日,他们上访到黑龙江农垦总局退耕还林办公室,接待人员是个有级别的官员。听了农工们的申诉,看到于德清放到他面前的国务院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和龙镇农场制定的“合同”,这位官员当着农户的面给龙镇农场负责人打了电话,他说了壹段发人深省的话:“现在人家老百姓醒了,老百姓明白政策了。妳们吃干的,也得让老百姓喝点稀的啊!妳们要是整出事儿,连我们都得跟着吃‘瓜落儿’,妳们赶紧给人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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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无奈,2005年5月25日,龙镇农场终于同意把“合同”发给农户。
再仔细壹看,农场又玩了第二次“调包儿”。这次,他们把合同内文加上了农场与承包户“合作造林”的字样,因此,农场仍然是享受国家退耕还林优惠政策的“主体”。
于德清他们表示了强烈抗议:“当初开荒是我们投入的,退耕还林以后,从购苗、雇工、浇水、护苗,也都是我们投入的。妳们是买树苗了,还是下地干活了?什么都是我们家庭农场用血汗换来的,妳们‘合作’什么了?”
壹位场领导跟于德清等人讲了心里话:“说实话,要是知道退耕还林国家给那麽多钱,还能轮到妳们吗?我早整到手了!农场就是为了得点国家补偿费,才加上‘合作’这个词。要没这个好处,我把地包给妳们了,把国家好处费也给妳们了,我疯了?”
北安分局的何某说得同样赤裸裸:“我们不写上‘合作’,拿什么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于德清愤怒地说:“妳们拿着共产党的俸禄、老百姓的血汗,这样欺负老百姓,还有天地良心吗!”
他们壹直告到黑龙江农垦总局,没有结果。
于德清、刘玉云等5户农工只好到北京上访。国家有关部门严肃要求农垦方面,对上访农工从速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总局壹位主管林业的负责人对回来的农工说:“国家补贴只能跟着《林权证》走,妳们回去办《林权证》吧。”
于德清他们满怀希望地回到龙镇农场,要求场方给他们办证。
壹问再问,壹拖再拖。农场林业科迟迟不见动作,工作人员还说:“地方政府跟咱们农场的关系不好,是他们推拖着不给办。”于德清他们急了,再三找新任的文场长。文场长终于点头了,让林业科长抓紧去办。但科长就是“雷打不动”。有壹次,急切的农户们自己出钱雇车,拉上科长到了五大连池市林业局,壹進门,那里的工作人员埋怨说:“别的农场都办了,就妳们没办!交钱吧,办壹个证工本费5元。”
但是,林业科长两手空空,什么材料都没带!
农户们只好把这位科长再拉回来。就这样,于德清等人连雇车带招待办事人员吃饭,先后跑了30多趟,总共花费2万多元,《林权证》始终没办下来。
有壹次,于德清等人把到市里开森林防火会议的农场林业科壹位干部堵在会场门口,要他就便到市林业局去办证。这位干部脱不了身,急了,脱口说了壹句大实话:“上边不让办,我给妳们办了,我还干不干了!”然后登车扬长而去。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见这些农户风来雨去跑了几十趟,心生同情,私下也说了实话:“不是我们不给妳们办,是农场做的‘扣’,假装要我们给妳们办,但就是让拖着,根本不想给妳们办。”
已经富有“斗争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于德清得知这壹内情,觉得必须设法把龙镇农场送到市林业局的相关申请报表拿到手,以防生变。他是在回程路上想到这件事的,于是立即调转车头,到市林业局通过“关系”拿到申报表,然后连夜拿到哈尔滨做了公证。
果然不出于德清的预料。第二天,农场林业科工作人员就把他们的申报表从市林业局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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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无路的农工只好准备再去北京上访。
人民群众是热爱自己的国家的。大家多次聚在壹起商量什么时候去北京。2008年春,大家说:“北京要开奥运会,咱们不能去。咱们就是冤死了,也不能给国家抹黑!”2009年初,“北京要召开两会,咱们也不能去,不能给国家添乱!”于德清对我说:“其实我们已经没信心了,实在解决不了,我就准备跳天安门城楼!”
说到这里,于德清老人蒙面痛哭。
2008年9月,黑龙江电视台壹位富有正义感的朱姓女记者得知这壹黑幕,深入龙镇农场進行了暗访并做了报道。其后,农场领导开会做了怎样的“反省”和应对研究,农工们不得而知,是不是做了怎样的“暗箱操作”他们也无从知晓。该报道就此不了了之,再无回音。
龙镇农场在退耕还林政策上的立场和态度依然故我。事后,于德清和刘玉云专程赶到哈尔滨,对给勇敢正直的朱记者“惹了麻烦”再三表示了歉意。
2009年4月6日,于德清、刘玉云等6位农工到了北京。于德清在路上与其他人走散了,得以幸免于难。刘玉云等5人在马家楼壹带被黑龙江农垦工作人员截住,农垦驻京办雇了壹辆奔驰面包车(众所周知,替地方政府拦截、运送上访人员,在北京已经成了壹个兴旺的“产业链”),连夜把他们拉回哈尔滨的总局信访办。接着龙镇农场又派车把他们拉回场部,但任何问题都不予回答、不给解决。此后两年间,于、刘等农户去北京上访告状30多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截回,无果而终。刘玉云说,有壹次,她被非法拘禁在农垦总局驻京办,由4人日夜看守,整整3天不得出门!
几年来,龙镇农场6户“退耕还林”的家庭农场为上访,食宿路途总共花费30多万元(有票据为证),误工损失更是难以计算。
黑龙江垦区农工的反复上访引起北京强烈关注。特别是2010年2月,北安分局的红色边疆农场多名农工到中南海新华门前上访喊冤,引起极大震动,该农场领导被撤职。龙镇农场显然感觉到强大压力,不得不答应给于、刘等人办理《林权证》了。场长王立军召集6户农工开会,壹切都应诺得非常痛快。他说,退耕还林的补贴其实不是我们不给,是“总局不让给”(不知此话是否属实,还是他的推诿之词)。“林木30%的利润场里也不要了,再过50年咱们都死了,要那个钱有什么用!妳们让我们过个消停年,等过了年就给妳们办!”
场长既然答应了,于德清他们也放心了。过了正月十五,于德清、刘玉云等6人几次到场里取《林权证》,依然没有结果。3月8日,于德清问林业科壹位干部,王场长亲口答应的《林权证》给没给办?这位干部回答:“不知道!”
忍无可忍的农户们眼睛血红,怒不可遏,几乎要爆炸了!他们决定豁出所有的血汗钱,要和这帮言而无信的家伙死拼到底!6人连家都没回,当即在场里雇了两辆车,冒着风雪驱车数百里直奔哈尔滨,然后换乘长途大巴奔向北京。
北京是救命的地方啊!
农场领导慌神了。他们知道,事情闹大了,自己就可能像红色边疆农场的领导人壹样,壹夜之间失去权位!壹路上,上访农工们的手机响个不停,干部们把话说得极其卑下:“妳们回来吧,这次要是再不给妳们办证,妳就操我八辈祖宗!”
采访中刘玉云给我看了她的手机,手机上至今还保留着场长王立军发给她的短信,话语非常礼貌:“刘玉云同志妳好!我是王立军,办证的事正在進行着,我也从来没说不给妳们办,为什么还要走呢?我希望妳们尽快回场!”手机时间标明为:2010年3月9日17时8分。
于德清、刘玉云等人再次相信了场领导,中途返回。双方坐下谈判时,场方又企图加上“合作造林”字样和“上缴30%利润”的条款,遭到农户们严词拒绝。第二天,场里派车拉上5户农工到五大连池市林业局,终于办下了千呼万唤、舍命争来的《林权证》!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2009年12月,当时在任的场长曾给另外13户农工办理了壹份《林权证》,里面根本没有标明家庭农场户主拥有林木的“所有权”。场长解释说:“上边还没转过弯来,我先给妳们办个假证,等以后缓缓再说。”教训够深的于德清当场拒绝,而其他13户农工稀里糊涂把这个假证领回家了。后来农工们上访到林业部,接待人员壹语中的:“没有所有权,叫什么林权证?”
2010年3月15日,龙镇农场终于给于德清、刘玉云等6户农工办理了《林权证》。据说,还有几十个老实巴交、不敢上访的家庭农场户主至今没拿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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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许该为于德清、刘玉云等拿到《林权证》的6户农工额手称庆了吧?不!如果那样,我们就对龙镇农场某些干部理解得太过浮浅太过简单了!
9月15日,我委托律师蒋媞、助手赵刚到龙镇农场查看有关文件,看到于德清等人拿出来的《林权证》,两人大吃壹惊!
证中,在“林地用途”壹栏,赫然标明是“防护林”!
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明文规定,农民自费植树造林,农民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而“防护林”顾名思义,任何人是不能采伐的!
如果没有法律工作者蒋媞、赵刚的揭露,于德清他们还蒙在鼓里!
他们历经7年拼命抗争、终于拿到手里的这个《林权证》,竟然是个毫无价值的“林权证”。
壹计不成,再施壹计,从头到尾,龙镇农场设置了壹个又壹个骗局!
龙镇农场截流、剥夺了所有实施了退耕还林的家庭农场理应享受的国家补贴!
据于德清粗略统计,从2003年到2010年的8年间,拥有林地664亩的于德清和拥有林地595亩的刘玉云,两户理应拿到的国家补贴总计达上百万元,那麽全场几十家“退耕还林”户理应享受的国家补贴显然就是壹个惊人的数字!
于德清、刘玉云等6位农户在上访信中写道:
宜林荒山改造已让我们倾家荡产,退耕还林还要我们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更需要我们冒着天大的风险和连续不断的艰苦付出,才可能完成。尤其是是长期、大量的投入和遥遥无期的回报,雪上加霜的经济压力,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背负著国家退耕还林的责任和风险,负债经营,自投巨资,成年累月進行造林、抚育、管护和三防,不断为改善整体生态环境发挥着效益,我们却无法得到国家壹分壹厘的退耕还林补贴!
龙镇农场上骗国家,下欺百姓,壹分不投,壹树不栽,却大把大把地拿着国家各项退耕还林补贴,还违反国家“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规定,占有我们30%的林木利润!
铁的事实摆在所有人面前。
农工们把话也说得有根有据、明明白白。
但从2003年至今,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尽管他们数十次上访告状,其合理诉求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也没拿到国家壹分钱退耕还林补贴。看来,龙镇农场的管理者铁了心要当“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享受者”,那麽,龙镇农场的上级单位为什么对此没有任何反应、任何动作,听任龙镇农场如此妄为?
根本原因在哪里?我将在后面给出答案。
第五章 被迫的沉默
——谁在鼓动上访、激化矛盾?
讲述人:
吴延敏,女,41岁,红色边疆农场二区十队农工
严 华,女,36岁,红色边疆农场壹区壹队农工
这两个家已经支离破碎了。在北大荒的劳动生活中,壹个家庭缺少男人的艰辛与凄苦是我们可以想象的。是谁夺走了这两家人的团圆和欢笑?使这两位女性只能默默吞下壹切苦水,以柔弱的肩膀支撑著孩子和老人的生活……
吴延敏的丈夫富万荣、哥哥富万松,严华的丈夫张广杰,现在都被关押在农场劳教所——因为上访!
北安分局所属农场的广大农工都知道这件事,都曾因这条新闻而震动。因为北安农垦电视台曾在壹周内连续滚动播出这条新闻。镜头前,身穿囚服的富万荣和张广杰满脸苦痛和沮丧,承认自己“上访不对”,“冲击了中南海新华门”,保证今后“不再上访”了。
2010年3月8日,并没到中南海新华门的富万松因被指认为“幕后指使人”,也被农场公安部门从山东省日照市逮捕归案。播出的新闻镜头中,富万松是戴着手铐从警车上下来的。
这两条新闻在北安农垦系统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很多上访职工被迫沉默了。但是,仍有壹些人决定“拼命也要抗争到底”。吴延敏和严华的丈夫已经被关起来,为了正义、尊严和生存,她们没有退路,仍然奔走在上访路上。
2011年春节前夕,我和律师蒋媞专程到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看望富万松。富万松对我说:“我多蹲几个月算个啥,把牢底坐穿又算个啥!只要我的命在,就要拼出个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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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红色边疆农场为改造大面积的沙化地,以拍卖土地承包权的方式,号召职工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他们没有公布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农工们也不知道。富万松、富万荣兄弟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包括部分借款,先后购买了落叶松树苗30万株,承包造林900亩。张广杰兄弟购买树苗25万株,承包造林750亩。农场与他们签订了承包造林合同,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归属造林户,成材后利润的30%上缴农场(看来这壹条是北安农垦分局所属农场的统壹“政策”)。
两个家庭林场就这样靠自己投资办起来了。
富家造林的主要投资人是哥哥富万松。弟弟富万荣壹家人壹方面帮助哥哥维护林地,壹方面在林地里间种大豆以维持生活。头几年年景不顺气候恶劣,2003年大旱,60多天不下雨,他们只好雇人雇车拉水保苗,死了苗需要不断补种,又花掉不少投资。2005年6月22日,壹场鸡蛋大的冰雹铺天盖地砸下来,农户们赶到地里壹看,堆积的冰雹仿佛六月雪,白花花壹片,壹尺多高的树苗被砸得东倒西歪,树干都暴了皮,吴延敏和严华蹲在地头大哭不止。第二年,两家人只好再次大规模补种。为维护这片自己壹手栽培起来的绿色梦想,他们豁出身家性命,投入了太多的情感、期望和血汗钱……
这片林地,是他们奋斗多年留下的唯壹财富。
富万松原是红色边疆农场的职工,勤劳能干,头脑灵活,农场改制后下海做生意,小事业发展得不错,后来他到山东壹带跑生意,觉得那里环境好,生活方便,家就搬迁到日照市。
富万松走南闯北,见多识广,逐渐弄懂了国家政策也有了维权意识。他听说造林户应当办理《林权证》,这样就能享受国家关于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补贴。富万松恍然大悟,赶紧跑回红色边疆农场打听消息,问干部,要办《林权证》,要国家给的植树造林补贴。农场方面始终拒绝给他们办《林权证》,干部强调说,农场系统改制后是“大农场套小农场”,“大证套小证”(其实他们连“小证”也不给),国有土地的管理权、使用权在“大农场”手里,因此“大农场”才是享受国家补贴的“主体”。
据了解,这壹说法在黑龙江农垦系统普遍流行,因此国家明文规定的有关农业、林业的各种“直补”,许多农场的农工得到的很少或根本没有得到,大量款项被“大农场”套取或截流了。
2005年,富万松从红色边疆农场的朋友那里听说,造林户理应得到的国家直补款项,被农场里有些人“用假名,做假账,冒领两年了。”而且,农场根本不把已经与家庭林场户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当回事儿。
农户们还发现,红色边疆农场为欺骗和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补贴,公然造假以蒙骗上级。2005年春天,上级来人检查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落实情况,造林农户们营造的大片林地不仅成了农场领导人的“政绩”,他们还火速从外地购来成车成车高大的落叶松树苗,连夜雇人挖坑,栽种在十壹队邢姓农工承包的37坰耕地里,连包裹在树苗根部的塑料营养袋都不摘掉。等到检查团壹走,农场又派人把做假的树苗壹棵棵拔掉扔在壕沟里——因为那是邢姓农工承包的耕地,人家还得种庄稼啊。
现在,这片耕地就种植著大豆。
国家巨额补贴资金就这样被红色边疆农场截留在手!
我手里握有当时农场出钱被雇到地里造假栽树的两名农工的证言:“2005年春天,十队前面、十壹队后面,有壹块地栽的树没把营养代(袋)拿下来,过几天又把树拔掉,扣沟里了。证明人某某,2010年9月30日”
农户们当然都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也热爱自己的国家,他们怎么可能压抑住满腔的怒火呢?农场不仅悍然截留国家发给农户的大量补贴,拒绝发给《林权证》,还采取如此卑劣的手段骗取国家退耕还林的巨额补贴资金,农户们当然不能答应!数年间,富氏兄弟、张广杰兄弟等造林户们再三找场领导要求办《林权证》,又不断上访,始终没有结果。
在沙化地上,家庭林场户主们自己投资、投劳,又风来雨去精心营造、维护的林地,所有权不是他们的又是谁的?农场以“国有土地”管理者的身份,悍然截留国家为造林户下发的补贴,造林户不是成了“杨白劳”吗?他们甚至不如杨白劳,杨白劳只是出卖劳动力,不必花费自家的血汗钱,开荒,买苗,造林。
事情的性质就是如此尖锐。
在红色边疆农场始终蛮横地拒绝为造林户办理《林权证》、拒发国家补贴的情况下,造林户们被迫屡屡踏上耗时费力费钱、漫长而痛苦的上访之路。
不许他们上访,就意味着他们连诉苦喊冤的权力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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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忍无可忍的富万荣、张广杰、周国英(女)等十几名家庭林场户主到北京上访要“讨个说法”。16人集体到了国家信访局,但没等谈上什么,就被黑龙江农垦工作人员“接走”,说是“回家答复和处理”——事后既没“答复”也没“处理”,把人扔在家里就不管了。
2010年1月16日,10名户主又到了北京。此前他们从来没逛过大北京,又担心到国家信访局再被农垦工作人员截走,想换个“说理的地方”,但壹时有点摸不著头脑到底去哪里?富万荣就给在山东日照市的哥哥富万松打了个电话,问怎么办?去哪里?
富万松很慎重。他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更不愿意把户主与农场领导的关系搞僵。他先给红色边疆农场场长万太文打了电话,告诉他:“妳们不给解决问题,现在我们到北京上访了。”那意思当然是想给万太文施加壹点压力。但户主们上访“屡战屡败”的结果让万太文胸有成竹,他回话时态度很和蔼,还开了壹句玩笑说:“妳们要想解决问题,就去中南海吧。”(本次对话有手机录音)
富万松火冒三丈,那就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哪怕我们拼个壹死也要把妳拉下马!
事情和情绪就这样被激化了。富万松回头给在北京街头的弟弟富万荣打电话说,上访地点有三个:壹是国家信访局,二是国家林业局,三是中南海,去哪儿妳们自己定。不过他还是叮嘱富万荣说:“不管到哪儿,都不要碰人家任何东西,咱们就是上访,没别的目的。”
当时10名户主已经到了天安门广场——那里毕竟是北京最好找的地方。想来想去,他们就近选择了中南海。广场上人多,他们怕走散了,还拣了个小纸红旗,好像是什么导游扔下的。农工们边走边打听,终于找到中南海新华门。这些“老屯”确实不懂国家的严格规定,不懂国家最高首脑机关所在地的庄严神圣,以为那儿还是他们家的田间地头呢,有人站到警戒线那儿,有人甚至越过警戒线,壹起发声喊:“胡主席,我们冤枉啊!”
这种冒失行为当然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10人当即被扣留审查,警方了解到他们属于上访群众,并无任何恶意,于是很快通知黑龙江农垦把人接回。此事震动很大,中央有关方面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红色边疆农场场长万某、书记张某被撤职。不过这两位同志还是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的,没过几个月,北安分局重新启用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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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比较出来的。
现在就来看看各级领导机关对10名农工“冲击中南海新华门”壹事形成的处置公文:
中央有关方面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这无疑是正确的。
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发出2010年1号文件,就此事通报全省,文中说:“决定对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将红色边疆农场直接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和红色边疆农场要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研究上访人的诉求,按政策解决问题,并依法追责。省农垦总局要進壹步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督促北安分局和农场认真吸取教训,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進工作,尽快改变信访稳定工作被动局面。”
这壹文件明确要求农垦方面,要“认真研究上访人的诉求,按政策解决问题,并依法追责。”这无疑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立党宗旨。这些上访农工不明事理,擅自越过中南海新华门前的警戒线是错误的,当然要進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同时他们上访诉求中的合理要求,也应当按政策予以落实。
再来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就此事通报全局的2010年“5号文件”。很遗憾,通读全文,完全找不到对上访群众诉求的任何关切。其结语是:“总局党委要求垦区各级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以此次红色边疆农场发生的進京异常访事件(“异常访”为专用名词)为警示,深刻吸取教训,壹定切实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做到靠前指挥,進壹步落实责任,加大‘五个力度’,即信访隐患排查力度、信访积案处理力度、敏感时期对上访老户的稳控力度、异常访依法打击处理力度和信访责任追究力度,坚决做到死看死守,确保不再发生進京异常访事件。”
什么叫“异常访”?“异常访”又是怎样产生的?“加大依法打击处理力度”又意味着什么?“死看死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什么不考虑上访农工的诉求是否合理?
结果是,这壹积案依然江山依旧,“隐患”依旧,上访人却被关進劳教所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当饱受欺凌的农工奋起抗争壹定要“讨个说法”时,任何“死看死守”都是无法阻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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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南海新华门前上访的10名农工的结局是悲惨的。
周国英(女)等8人受到行政拘留处分,富万荣、张广杰分别被判处“劳动教养”两年。2010年3月,这次上访所谓的“幕后指使人”富万松,被农场公安人员从山东日照市逮捕归案,判处“劳动教养”壹年六个月。
这些农工去中南海越线上访被称为“异常访”,农垦当局对于他们的处罚也像是“异常严”。
当国家号召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之际,家庭农场的户主们靠借钱、擡钱,吃大苦流大汗,开荒购苗,然后造林护林养林。他们为北大荒和我们的生活铺展开壹片盎然绿色,而他们和自己的亲人尚无任何收益。他们用血汗为我们留下壹片绿荫,却拿不到国家下发的补贴,甚至拿不到自己的《林权证》。他们为了维权和检举农场领导弄虚作假、欺骗国家,奔走呼号抗争了整整7年而无结果,最终却遭到农场如此严酷的处罚,是不是“异常严”,自有公论!
现在,吴延敏独自带着上学的孩子和74岁的婆婆生活。北安农垦电视台滚动播出富万荣、富万松被“劳动教养”的新闻时,吴延敏总是设法不让婆婆看到电视,老人到现在还不知道两个儿子都被关了起来,否则,谁知道老人能不能挺住呢?儿子是个好学生,学业优良,在黑河市壹中读高中,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老实巴交、辛苦壹生的父亲因上访维权而被“劳教”,会给备考大学的儿子带来多么沈重的打击和心灵的阴影……
在这个美丽的国家,孩子的头顶应当只有阳光。而父亲的遭遇会让他那颗稚嫩的心灵误以为这个社会“很冰冷”。
张广杰的父亲84岁,母亲79岁,儿子被“劳教”后,严华赶紧把老人送到外地的亲戚家,她独自壹人壹边照料著上学的孩子壹边看护着那片林地……
吴延敏和严华多次去劳教所看望自己的丈夫,富万荣和张广杰都心灰意冷地说:“认了吧,没指望了。”
就在我写作本文期间,红色边疆的造林农户又打电话给我,说农场刚刚迫使他们签下“合作造林”的合同。我要问,面对那壹片片饱含造林户心血汗水的绿荫,农场管理者究竟拿什么与农工“合作”了?
只有国家的土地。
北安分局和龙镇农场管理者坚持认定自己才是国家退耕还林补贴的享受者。在本文的后面,读者可以获知,他们直接违反、并壹直在对抗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03年下发的文件精神!
我不知道农场领导者想过没有?林木要二三十年以后才能成材,这些造林户无地可种,无粮可卖,无木可取,无工资可拿,他们究竟靠什么活命?垦区管理干部大都是在北大荒成长起来的农场子弟,曾和父老乡亲壹起度过艰难的岁月,是父辈们流下的血汗养大了第三代北大荒人。今天,这些父老乡亲被逼到这种地步,甚至还把他们关進拘留所和劳教所,良知何在?天理何在?
2010年12月16日,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带着分局和农场两级干部来北京见我时,北安分局壹位负责人对我说,他们不是没收入,“刘玉云是退休职工,她可以靠退休金生活。”
错矣!这位先生完全搞错了概念,也过于缺少人权意识了。无论刘玉云是否有退休金,无论她是穷光蛋还是亿万富翁,凡属她的合法权益都是不能受到侵犯的。她享有的退休金也不是国家和垦区恩赐的,是她用几十年的辛勤劳动换来的。
举目四海,天下有壹条到处通行的政治经济学“潜规则”:没有节制的权力会让人变得冷酷。
2010年12月下旬,黑龙江省调查组抵达龙镇农场,认真听取了于德清、刘玉云等人的意见。整个“听证会”的录音是颇有教益意义的,请读者壹阅(参见“第十四节”)。
2011年春节前夕,我和律师蒋媞从北京专程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劳教所看望了富万松。他身材瘦削,脸色憔悴,两鬓白丝如草。他坚决地说:“劳教期结束我出去后,壹定和他们斗争到底,斗争到死!”站在壹旁的劳教所管理人员十分了解富万松的情况,说了很多正义和同情的话,我也说了壹些安慰的话,并送给他几本书和壹份北京烤鸭。
此前我曾多方运作,期望提前解除富万松的劳教,让他回家过个团圆年,但我的努力失败了。离开那里时,我的心情非常苍凉。
第六章 大山深处的眼泪
——“情为民所系”的感情在哪里?
讲述人:
刘长水,五大连池市良种场农工
张国才,同上
吕金成,同上
(此案属于黑龙江省林业系统。审阅本文后,三位农工按下手印。)
2010年9月18日——恰逢我们民族历史上壹个泣血的日子,五大连池市良种场的三位农工刘长水、张国才和吕金成,在我面前泣不成声,泪如雨下,他们讲述了在古东河林场屡遭欺压的苦难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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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黑龙江省委提出“再造第二个黑龙江”,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开荒,增加粮食产量。
接到上级下达的垦荒任务后,“五大连池市良种场”立即动员本场职工响应国家号召,上山开荒。三位年轻力壮的职工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都是热血汉子,他们挺身而出。双方签署了协议书,考虑到开荒要清林、刨根、整地,每坰地(15亩)投入成本接近2万元,同时土地还有个“生养熟”的过程,因此合同规定:前5年免收承包费,之后每坰地年收取500元土地承包费,届时按开发的实有耕地数计算,并按国家在农村改革中普遍实行的规定,壹包30年(1996年至2026年)。
农民是天然热爱土地的。三条汉子雄心勃勃跑到山坡上踏查这片广阔的漫坡地。它地处小兴安岭南麓,杂树丛生,荒草遍地,因子十年的过度砍伐,已没有什么像样的大树,不过地下遗留了不少盘根错节的老树根。三位农民穷得叮当响,哪里有什么开荒费,只好求人找银行贷款,再从民间借“三分利、驴打滚”的高利贷(以10个月为壹年计息,俗称“擡钱”),各自购买了“东方红”拖拉机和壹批农机具回来。自此三家老小齐上阵,开始了挥汗如雨的垦荒大战。冬天砍树清林,夏天刨根整地。有些千年老树根能把拖拉机的链轨板卡住,人只好冒着生命危险,鉆到机车下面先刨坑,再把树根锯开。老树根清出来了,大石头搬开了,壹亩亩耕地整治出来了。历经7年奋斗,到2002年,刘长水拥有了450亩耕地,张国才拥有了525亩耕地,吕金成拥有了1130亩耕地。3户家庭农场就这样办起来了。可是,望着用血汗浇灌出来的大片金灿灿的小麦和大豆,他们并没有太多的欢欣。壹是这里地处偏寒,无霜期短,亩产不太高,有时大豆还没收割呢,就被没膝深的大雪捂在下面了;二是这种漫坡地只能靠天吃饭,雨大就冲没了,无雨就旱死了;三是那几年没什么优惠政策,粮价不高,农民辛苦壹年也卖不上几个钱。三位农民尽管处于艰难创业的阶段,但从媒体上,他们已经清晰地感觉到中央对粮食问题和“三农”问题的重视。而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蓝图已经展开了,他们觉得自己是走在“希望的田野上”,好日子不会太远了!
但是,三位户主没想到,半路上突然杀出个“劫道”的,他们开始要钱,后来等于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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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与五大连池市良种场毗邻的黑河市古东河林场突然通知这三位农民到场部交“土地承包费”。场长说,妳们种的地不是良种场的,是我们林场的,我们有“林权证”,应该向我们交承包费。他狮子大开口,张嘴每坰地就要1800元,比良种场合同规定的数额高了近4倍!
场长面带笑容,和颜悦色,话里却暗藏杀机:“妳们如果交不起,来年我们就把土地收回,外包给别人了。”
三位农工傻眼了。这片土地壹直由良种场管理著,怎么壹夜之间成了林场的?于是,有三个令人不解的问题尖锐地摆在他们面前,同时也摆在我们面前:
第壹,三位农工在这片土地上忙碌了整整10年,开荒创业时林场不吭声,现在生地养成熟地了,有收成了,林场突然冒出来索要如此高额的所谓“土地承包费”,这不是赤裸裸的宰人又是什么?
第二,三位农工连年借贷开荒种地,10年来债台高筑,刘长水欠外债11万元,张国才欠30多万元,吕金成欠20多万元,壹旦土地被收回,所有投资付诸东流,等于要了他们的命啊!
第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后来又说“长期不变”。除非国家需要,谁都不能随意收回或变更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全国广大“村长”都知道这个道理,可堂堂的黑河市林业局“直属”的古东河林场,竟可以对国家规定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俨然成了这片土地说壹不二的“大地主”,想收回就收回,想换人就换人。
三位农民找到“娘家”良种场,场领导也唉声叹气没办法。历史上良种场换了几任领导,后来的人不知道建场时土地划属情况。
2009年,三人委托的代理人赵刚决定查查土地归属的历史底案。
他带上刘长水、张国才和吕金成,跑到五大连池国土资源局,要求调阅相关土地档案。不知出于何种“隐秘原因”,他们连等三天,局领导就是不让查。赵刚火了,拍桌子大吼:“政务公开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妳们不让查,我就告妳们‘不作为’!”壹句话把他们吓著了。壹查,成立于1980年的五大连池良种场,拥有1984年由黑龙江省政府颁发的128号“土地证”,三位户主的开荒地正在该证规定范围之内!而古东河林场的“林权证”是1989年由黑河市林业局下发的。赵刚指出,法律上有“先证优于后证”之说,因此,这片土地的使用权理应归属良种场。国家林业政策还有规定,因种种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应“办理注销登记”。现实是:三位户主早已把这片曾经的漫坡林地开垦为耕地,因此应予注销。
这壹法律纠纷原本是比较容易判决和调解的。古东河林场和良种场原来都归德都县(即现在的五大连池市)管辖,按“官本位”的说法是壹个级别、壹个“婆婆”,家里人的事情总是好商量的。后来,黑河市林业局下令把古东河林场收为“直属林场”,五大连池市(县级市)又归属黑河市管辖。这就意味着古东河林场的“婆婆”换了,级别高上去了,自然不把小小的良种场放在眼里了。新世纪初,因为本地另壹位农民所种之地的归属问题,良种场和林场打了壹场官司。壹审在五大连池市法院审理,良种场胜诉了,二审在黑河市法院审理,林场胜诉了。从此良种场的领导灰心丧气,不敢再跟官大壹级的林场斗下去了。
法庭上唇枪舌剑,“林权证”和“土地证”斗来斗去,那些满天飞的法律术语恰恰掩盖了壹个最本质最核心的要害:林场领导和林业局就是在争夺当“地主”的权力!
2006年,良种场还不知道自己拥有合法的“土地证”,面对林场对良种场三位农工的威逼,只能无所作为。场领导说自己“脑瓜皮儿薄,实在顶不过财大气粗的林场,妳们去告吧,上级如果派人来查,我们壹定如实提供情况。”
古东河林场提出的高额“土地承包费”是三位农工无法承受的。被迫无奈,他们不得不把地里的活计交给老婆孩子,踏上“上访”的漫漫征途。
先到了五大连池市,再到黑河市林业局所在的黑河市,三位农工告到的所有部门、所有领导,都只有壹句极其类似的“样板式”回答:“回去等信儿吧!”然后就是石沈大海,死壹样的沉默!
黑河市有壹位富有同情心的副市长赵桂英,她到五大连池市搞调研期间,得知三位农工的遭遇,于是出面向林业局“说情”,能否把原来要求的每坰地1800元承包费降到1000元。
林场“恩准”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遇上这样的“大地主”,要命就得拿钱啊。走投无路的农民不得不“吐血”出来,2006年,他们按开荒的实际耕地数,刘长水被迫向古东河林场缴纳了1万元,张国才缴纳了2.6万元,吕金成缴纳了5.7万元,总计9.3万元。债上加债,雪上加霜,他们忍气吞声,欲哭无泪。
请注意,正是在这壹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宣布废止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制度,这无疑是中国农民的又壹次伟大解放。此后,中央不断推出减轻农民负担、扶持粮食生产、帮扶贫困人口的优惠政策,数亿农民欢欣鼓舞。但是,在黑河市的古东河林场,却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另壹片天地。
2008年春节前,农民们接到古东河林场通知:土地承包费每坰地增加到2000元。开荒农民们叫苦连天,只好再次投入“边生产边战斗”的征程,连同刘、张、吕在内,共有23位农民集体上访到黑龙江省信访办,经调解无效,他们又集体到了北京。
黑河市林业局坐不住了,赶紧派壹位副局长赶到北京,劝农民说:“咱们回家解决,半个月内尽可能给妳们壹个满意的答复。”壹个月后,黑河市副市长李洪祥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听证会,听取农民们的意见。他讲得很动情,他说:“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他们的负担,农民多种粮食也是给国家做贡献。”他希望林业局把每坰地的“承包费”再降到原来的1000元。散会后,李洪祥还劝林业局领导说:“我是农民出身,知道农民开荒种地不容易,妳们那壹百多坰地,就给农民种得了!”意思是别收什么承包费了。
林业局神情傲慢,当场拒绝。林业部门自成系统,地方上有些坐拥其大的“林大头”根本不听地方指挥。过后,新到任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通知农民,承包费降为1800元(算是给了李副市长200元钱的面子),“不交就收地”!
又经农民们再三申诉、上访、斗争,承包费降到1200元。林场大概也觉得农民总告状,面子上不好看,于是逼着农民签了壹份合同:每坰地承包费固定为1200元,30年不变(即从1996年到2026年)。农民都按了红鲜鲜的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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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农工带上承包费,纷纷到林场交钱,可仔细壹看场里拿出的合同文本,变了!30年的承包期,从眼下的2008年算起到2026年,还有19年,场里的合同文本却莫名其妙写成15年。刘长水立即给林场场长杨玉祥打电话,问场里为什么把双方已经商妥的合同条款改了?杨玉祥话里话外透出壹点儿“意思”,就是农民们必须向他“意思意思”。
历史已经证明,“长工”跟“地主”是没法硬碰硬的。刘长水他们知道,为了生存,必须满足杨玉祥的那点儿“意思”。两天后,刘长水和张国才带上2万元(这是5位农民按照自己耕种土地的数量,按比例凑起来的),来到杨玉祥办公室。杨假意推托壹番,还是收下了,很快,合同上的15年改回到19年。
2万元,救了5户农民4年的命,还算便宜!
呜呼!在这位“杨地主”说壹不二、无法无天的权力面前,弱势的农民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们能放下地里的活计,置壹家老小的生活生命于不顾,天天去告状上访斗争吗?他们不能。他们没有时间,没有财力,没有“关系”,他们只能逆来顺受。更何况正值秋收时节,几十坰耕地已经够他们劳累的了。写作过程中,我几次打电话给他们核对情况、数据和细节,三位农工都在地里忙着收庄稼,只能天黑以后“回家再说”。中秋之夜,看着电视里繁花似锦、载歌载舞的晚会,想到此刻还在地里挥汗劳作的三位农工,我心里不免阵阵痛楚……
就在刘长水、张国才用2万血汗钱“买”回4年合法权益不久,上任不到壹年就大捞脏钱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因为有人举报落网了,他把农民送的这2万元交待了出来。此案由黑河、北安、嫩江三市检察院联手合办,壹纸判决下来,认为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犯有“行贿罪”。刘长水和吕金成闻风而逃,张国才被办案人员用手铐紧紧铐著,从黑河市押到北安市关了起来,直到家里交了5000元保释金才放出来。
农工当然不服,他们质问说:“这是杨玉祥索贿,应当办他的罪!本来按商定的合同,我们还有19年种地的权利,林场硬给改成15年。我们为了活命,被迫无奈才送钱给杨玉祥,而且是5人凑的钱,按法律规定也不够判罪的!”
但法庭认定,送钱到杨玉祥办公室的刘长水和张国才是“行贿实际操作人”,2万元全部算在这两人头上,就够上“行贿罪”了。于是,北安市法院于2009年10月发出第7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刘长水、张国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决书”中如实说明了是“五人商量后凑齐人民币20000元,”并宣布,“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国才、刘长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本来属于农工的权利,被贪官污吏悍然剥夺,诉求无门又打不起官司的农工,被迫以如此可怜的行为,来保护和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这难道叫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许多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惊天大案数不胜数,索贿和行贿的数额都是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而五大连池这个案子把5个农工凑的钱算在2人头上,本身就不符合事实也是有违法律的。刘长水、张国才两位农民被“判二缓三”,受贿的杨玉祥被“判三缓五”!办案人员能把这个案子办到如此程度,能对两个农民如此严加惩处,“黑包公”活在今日也当有愧苍生!
也因此,刘长水、张国才跑到哈尔滨来见我时,还在缓刑期之内,当属“有罪之身、逃亡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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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古东河林场逼迫农工们签署了“每年每坰地交纳1200元承包费,壹包30年”的合同,后来又命令农工补交了200元,实为1400元。为了保住活命田,农工们也认了,都按下血手印了。
但贪欲是无止境的。2009年初春,古东河林场又发出通知,严令农工于3月26日之前(这壹天是该场规定的每年必须交费的最后期限,就像杨白劳过的“鬼门关”),必须上交每坰2200元的“土地承包费”。
他们又壹次悍然撕毁了已经签署的合同!
所谓“土地承包费”连年递增,年年疯涨,什么天地公道、党纪国法、合同法规、道德良知,在古东河林场领导人眼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金钱,滚滚而来的金钱!
又壹轮愤怒的上访开始了。黑河市林业局副局长高某傲慢地回答:“地是我们的,我们想涨就涨,谁都管不著!”
刘长水、张国才知道自己是“有罪之身”,不能再到省城和北京上访了,他们只能怀着壹丝微薄的希望,由张国才独自出面,将古东河林场告到五大连池市法院。
结果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在某些“暗无天日”的阴暗角落,弱者的命运只能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2010年8月13日,五大连池法院发出第243号《民事判决书》,文中赫然写到,原告张国才是“自愿与古东河林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主动向古东河林场交纳的承包费用。”既然妳是“自愿”和“主动”的,因此,妳又来状告古东河林场收费的“理由不能成立”,故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国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89元由原告张国才负担。”
强奸民意到了如此程度,真是骇人听闻!
张国才他们当然不服,又上诉到黑河市中级法院。刘长水他们含泪对我说:“就是拿脑袋撞石头撞死了,也要拼到底!反正是个死!”
古东河林场现任场长刘某的脑袋看来远比农民硬得多,他对农民也发了狠话,他信心百倍地说:“这场官司妳们要是能赢,我把刘字倒著写!”“妳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我把官司赢下来,明年妳们交多少钱也不让妳们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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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要跟古东河林场和黑河市林业局算算总账。
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三位农工,从2006年到2009年,共向古东河林场缴纳69.9万元所谓“土地承包费”。此外,根据我收集到的壹份《古东河林场土地收入明细表》,上面清楚表明,仅从2005年到2007年三年间,另有183名农工向该场缴纳“土地承包费”总计509万元。那麽加上近三年的,这个小小的林场仅此项收入总额肯定在上千万元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黑河市林业局作为管理部门,其宗旨理应定位于“贯彻国家政策,服务基层工作”,但也许是为了“加强基层管理”吧,1997年,他们把古东河林场等7个林场划定为“直属林场”。壹个古东河林场仅所谓“土地承包费”的收入就达上千万元,7个这样的“直属林场”天天围着黑河市林业局转,这大概就是该林业局强硬支持古东河林场的根本原因!
古东河林场和黑河林业局的这笔巨额收入,是不是需要审计壹下呀!
新世纪以来,国家在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方面做出壹系列严格规定,严禁毁林开荒,违者从严查处。但外包土地的高额利润确实让古东河林场丧心病狂了。张国才说,2009年和2010年,古东河林场在自己立起的“封山育林”的牌子后面,毁林开荒总计约400亩。张国才手中就握有录像证据!
现在,这三位农工还在与古东河林场“打官司”。
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做出终审判决”: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败诉。三位农工被迫申诉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真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黑龙江省高院庄严裁决:“此案发回重审”并“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在射秽主义黑河之天下,究竟还有没有公理存在?
第七章 强行摊派的神秘“稻种”
——高价“服务”:“统壹”还是垄断?
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讲述人
刘景奎,40岁,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农工
张晓敏,女,38岁,同上。
张桂荣,女,49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
张 欣,30多岁,青龙山农场农工
刘景奎,高高的个子,肤色如铁,身材挺直,声音洪亮,壹听讲话就知道他是属于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壹代农民,更是壹条响当当的汉子。他写了许多类似七言诗之类的顺口溜,来描述他在浓江农场生活的感受。访谈结束后,他把其中的几首发到我的手机上,诗中充满愤怒与悲怆。如《丧天粮》:
满怀憧景北大荒,
农场坑农赔精光。
妻离子散无居所,
负债累累难回乡。
再如《怒秋田》:
凛风飘雪初春寒,
挥汗洒泪盼丰年,
蚊叮虫咬伤未愈,
当官可知我可怜?
“愤怒出诗人”。我相信,壹个农民不会因为喜欢写诗而编造如此悲惨而愤怒的谎言。
浓江农场对上访人员控制极严。刘景奎是以“购买农机具”的名义,张晓敏是以“出门串亲戚”的名义,跑出农场来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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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奎,原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五营乡的农民,他能吃大苦耐大劳,又雄心勃勃,壹直觉得在家乡承包村上的那点土地无法施展抱负,更难发家致富。听说农垦系统建三江那边鼓励农民承包大片土地,发展家庭农场,2005年,他和妻子带上11岁的孩子,举家搬迁到浓江农场第五作业区。他的这种身份不属于农场正式职工,因此被称为“代耕农”。
张晓敏身体瘦弱,说话低声细语,她家在浓江农场第壹作业区。
2005年,刘景奎购买了壹些农机具,包地135亩,第二年又包地175亩,全部种上了水稻。正当他准备大展宏图之际,却遇到壹个令他和广大农工极为困扰的问题:近几年,浓江农场以“大面积作业”和“统壹管理”为由,向所有农户实行“统壹供种、供肥”——这当然是正确和必须的。但是,垦区既然是“射秽主义现代化的国有大农业企业”,在统壹向自己所属的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方面,无疑应当遵从以下原则:质量品质应当是令人放心的;价格应当是更加低廉优惠的;服务应当是更为周到全面的。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射秽主义企业的光荣称号,才能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
实际情况呢?刘景奎和张晓敏说,浓江农场统壹供种供肥的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而且是说壹不二的“霸王价”。“妳种我的地,就得买我的种子和化肥。”而且强行摊派,不得自行外购,不买本场的种子和化肥,就不发“种粮补贴”。如2010年,每吨化肥市场价格在1680元左右,浓江农场却卖到1980元壹吨。
农工们说,“当爹的”卖给“儿子”的东西,全是高价!
现在就来看看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神秘稻种“空育 131”。
2006年,农场要求所有种稻农户必须统壹使用“空育131”稻种,结果稻田普遍发生大面积“稻瘟”(俗称“掐脖瘟”,即稻穗底部受病枯死),水稻亩产骤降至700斤左右,平均每亩减产200至300斤。这壹年,刘景奎等大批种粮户赔钱了。农户们为此到场部提出意见,说场部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场领导回答说,“这是天气异常,自然灾害,不是稻种问题。”
刘景奎等农户反驳说:“为什么在同样的气候条件下,在同壹地块,种植别的稻种生长情况良好,亩产很高,而种植‘空育131’就发生大面积稻瘟?说明农场统壹发售的‘空育131’抗病性很差,这只有三种可能:其壹,它不是良种;其二,它曾经是良种,但种植多年后现在退化了;其三,农场提供的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的种子。”
领导无言以对,但迟迟不给答复。刘景奎等大批农户被迫到地处哈尔滨的农垦总局上访。他们刚下火车,就被浓江农场和建三江分局的工作人员截住,领他们到了壹家旅店,说“妳们不必上访了,影响不好。我们已经决定,根据农户受灾情况,由‘阳光保险’负责理赔。”
接着,浓江农场与受灾农户达成协议:亩产800斤以上的不赔;亩产800斤以下的,由农场普遍推广的“阳光保险”负责理赔。刘景奎说,这种“阳光保险”的操作也是不合理的,农户每年必须按每亩5元交费,而且不给收据,不给保单。
2006年,刘景奎获赔9000元,杯水车薪。但获赔本身就证明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空育131”稻种是有问题的!
2007年,浓江农场依然强行要求农户按照自己承包耕地的亩数,购买60%的“空育131”稻种,其余40%的稻种可自行选择。这年刘景奎吸取了教训,没敢多种,损失较小。
2008年,浓江农场依然故我,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刘景奎没有大面积包地,幸免于难。许多农户被迫从农场以高价买回“空育131”稻种后,只是象征性地种上壹部分,大部分当“高价大米”吃了,或以低价作为大米售出。农场只对强行摊派進行严格“管理”,只要妳把“空育131”买回去了,种不种、种多少?即不再多管。浓江农场第四作业区的孙长山等十几户听话的农民大面积减产,损失惨重。他们集体上访到北京,来自高层的压力迫使浓江农场再次向受灾农户做了理赔。
2010年春,浓江农场仍然是“壹切按既定方针办”,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而且由往年的“白种”(即带壳稻种)变成了“包衣芽种”(即已经催芽并包上农药的种子),“白种”价格壹般在1元多钱壹斤,芽种却卖到3.3元壹斤!
农场还要求,农户在壹般作业区承包的耕地,种植“空育131”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示范带(即靠近交通要道的耕地)种植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拒绝不种、违抗命令者,不发给水稻良种补贴(每亩15元),明年还要取消承包资格。有的领导在会上对农工们说:“妳们种农场的地,就得听农场的喝(咬喝),妳要想找公平,就去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现在地火,有的是人想种,妳爱种不种,不种就滚球子!”
结果,到2010年7月中下旬,农户们发现,凡是种植“空育131”的又发生大面积稻瘟。8月19日,四区的刘景奎、壹区的张晓敏等10户农民找到场部反映意见,场长刘志波出面接待。农户们说,“损失是因为农场强行要求我们统壹购种造成的”,因此应由农场按正常收成予以赔偿。
刘志波态度很和缓,似乎也很理解农工焦急的心情。他说,损失面那麽大,农场全面赔偿是不可能的,农工家里生活困难的,有孩子上学的,我们可以赔壹部分。
张晓敏家种了600多亩地,损失惨重,她说:“损失是共同的,有的赔,有的不赔,不公平,我们不能接受!”
刘志波面带微笑,拍拍张晓敏的肩膀说:“没事,慢慢接受吧。”
在浓江农场无法解决问题。2010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许,10户种稻农民上访到建三江分局。值班人员说“领导不在”,10户农民不肯走,壹直等到下午3时许,从楼里出来壹位戴眼镜的领导(后来得知他是建三江分局的局长)。农户们纷纷向他反映“空育131”稻种的问题,局长摇头予以否认,说“‘空育131’是建三江的主打品种,抗低温,米质也好,妳们不懂!”
张晓敏等人说:“妳不种地不知道,‘131’已经有过多年病史,把老百姓坑苦了,为什么妳们还强迫我们种?”
局长说:“有的损失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怪种子。”
刘景奎说:“‘131’已经坑我们好几年了,有些农户宁可把‘131’倒進壕沟里,改种别的稻种。同壹地块,别的稻种都丰收了,‘131’却大面积稻瘟,用‘自然灾害’能解释得通吗?”
局长说:“技术问题妳们不懂,我找技术人员跟妳们说!”然后他打电话叫来几位技术员,他却走掉了。
2010年9月23日,浓江农场各作业区召集农户开会,第四区约有150人到会。大家都站在院子里,管区干部大声说,场部决定,从今天开始,各农户“预定2011年稻种”,所用稻种全部由农场提供,不得自行外购,并要求30%的耕地必须种植“空育131”(不知为什么种植面积逐年降低?),另外70%的耕地,可在农场提供的稻种目录上“自行选择”。
农户大哗,纷纷表示抗议和不满。但没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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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强行售卖“空育131”稻种的问题上,农场和农户已多次发生冲突,干群之间的矛盾和情绪日趋激化。在壹次露天的农工会议上,管理干部吼道:“我不操妳妈,妳们不知道我是妳爹!妳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妳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2010年9月29日,各管理区又电话通知农户,赶快上报明年购种数量。毫无疑问,对于种植“空育131”稻种的广大农户来说,2011年可能又是提心吊胆的壹年!
这样的事情不仅仅发生在浓江农场。同属建三江分局的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说,她所在的农场也壹直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拒绝不种者不发良种补贴。2010年,为逼迫广大农工种植“空育131”,青龙山农场同样强行推销不能吃、不能卖、也不敢种的“芽种”。
我手中有壹份青龙山农场与农工签订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在“统壹供种”条款中赫然规定了如下霸王条款:“2010年分公司(即该农场)100%统壹供种,品种按分局(建三江)推广品种供给,其中水田100%供应芽种,并统壹包衣(农药)……对于没有完成分公司统壹供种的种植户不能享受良种补贴,同时按照供种协议面积,不予返还每亩10元的技术保证金。”协议还规定,“每亩供种4.5公斤”。
农场强卖,农工不得不买。张桂荣说,农工们花血汗钱把“空育131”稻种买回来,却因多年减产、绝产的惨痛教训,很多人不敢种。往年农场提供的都是“白种”,可以当“高价大米”吃掉或卖掉。2010年农场提供的是包了农药的“芽种”,不能吃也不能卖,喂鸡喂鸭都不行。张桂荣被迫花费近万元,从农场购买了“空育131”稻种,大部分扔掉,然后又花了2.3万余元,在佳木斯种子公司购买了别的品种稻种,秋后她种的少部分包衣“空育131”得了稻瘟病,自行购买的稻种幸免于难。张桂荣说,她所在连队的农户,大多数把农场强卖的“空育131”稻种扔掉了!
我不得不提出疑问,浓江、青龙山等农场(据刘景奎、张晓敏、张桂荣反映,这个问题同样发生在建三江分局的其他农场)的农户不断反映、不断告状、不断上访,以大量事实证明“空育131”稻种连年发生稻瘟,造成大面积减产,使农户遭受严重损失,为什么管理部门依然我行我素,强行摊派?如果为了“统壹生产和经营”,自定的“霸王价”为什么又大大高于市场?这不成了垄断性经营了吗?
我看到,在“空育131”稻种的包装袋上,赫然印有“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公司”的字样。我查阅了农场强行“供种”收费后给农工的大量收据,所有票据都是“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提供的。前锋农场农工收到的票据上就印着:“黑龙江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前锋分公司”。
我手头有壹份证据:即2010年因“空育131”稻种遭灾获得“阳光农业保险公司”理赔的名单。据说,农户的收成必须损失在四成以上才能获得理赔。在严格控制获赔范围的前提下,已经公布于众的该名单显示,仅浓江农场第壹作业区、第四作业区就有285户获赔,近8万亩地受灾!那麽,全浓江农场有多少地受灾呢?全建三江分局有多少地受灾呢?
多年来,垦区管理者壹直坚持“天灾”的说法。
种子是个非常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问题,我非专家,不能贸然做出什么结论。“空育131”到底是不是抗寒抗病能力强的种子?还是使用多年、已趋退化的种子?亦或是个别农场提供了不规范的“空育131”种子(有农工猜测,会不会有人以未经严格筛选的“空育131”商品粮代替种子以谋取暴利)?这些都需要進行严肃认真的调研。但是,壹个可以确认的前提是,广大种稻农工不可能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无事生非,非把壹个可以让他们发家致富的高产的优良稻种说成是劣质稻种,为此四处奔波,多年来不断上访告状——“空育131”壹定让他们吃够了苦头!
这究竟是为什么?哪怕是壹个儿童,也不会硬说嘴里的糖果是苦的呀?就此问题我進行了更广泛的调查。农工们坦率地说,如果是好的真正的“空育131”稻种,米质不错,吃起来口感好,加工出来好看,但单产低,抗病性差,因此多年的“掐脖瘟”壹直缠绕着“空育131”。这就产生了壹个尖锐而巨大的矛盾:农场向社会出售“空育131”大米可以获得较大利润;而农工靠贷款种稻子,他们只希望保产量保回报,害怕因稻子患病遭灾而搞得血本无归。管理者强迫种,农工们害怕种,“空育131”之争,就这样成了两个利益群体之争和干群之争。
我的问题是:
第壹,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农场应当按法办?还是应当按官方意志办?按官方意志办了又遭了灾,谁来赔偿家庭农场动辄几十万元的损失?
第二,垦区管理机构卖给家庭农场、广大农工的种子和其它生产资料,价格比市场还贵,而且不许农工自行外出采购,“统壹经营”是否就此变成了垄断经营?
空洞的争论没有意义,正确的结论只能来自实际。正如农工刘景奎对黑龙江省调查组所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壹标准。我们老百姓就认‘死理儿’:让我们丰产高产、发家致富的种子就是好种子,让我们减产绝产、倾家荡产的种子就是坏种子!”
3
由农场造成的损失年年在继续,土地承包费也年年见涨。2010年,浓江农场规定每亩耕地上缴承包费320元,每坰地高达4800元。至于国家惠农政策规定的“粮补”到底应当发放多少?农场根据什么理由克扣了多少?管理者们从来没有公开、透明地说明和解释过。本文中所写到的各农场所有上访农工、农民,都没有听到过农场关于国家有关政策和落实情况的通报。他们就像“长工”,老老实实地听咬喝、种庄稼就行了。
据了解,在垦区许多农场还普遍实行壹些令人不解的“规定”:如每年农户交纳各种费用必须“上打租”,即开春就把壹年的承包费、技术保证金、飞机航化费(每亩收费16元)等等各种款项,甚至包括可能发生的“罚款”壹次性交齐,年终再“多退少补”。
我查阅了青龙山农场制定的、农工必须签名同意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其中赫然列出19项可以扣掉农工预交的每亩20元技术保证金的理由。农工触犯其中任何壹项要求,技术保证金就会被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
开春备耕,正是广大农户用钱的紧要关节,为了交纳“上打租”费用,农户们不得不向银行贷款或四出借钱、“擡钱”,否则地就种不成了。壹年年下来,广大农户形成了壹个令人痛心的经济生活“模式化怪圈”:开春备耕,向银行贷款,向农场交纳“上打租”;秋后卖粮,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然后再贷款交“上打租”、备耕。如果年景不好或遭了灾,农工们就成了为农场和银行“扛活”的“杨白劳”。
农工们普遍反映,农场的承包费“灾年不降,年年见涨,没有上限”。
此外,非常奇怪的是,秋后农场对农户卖粮也严加控制。粮贩子到农场各家各户购粮,必须把数万或十几万、数十万的购粮款打入管理区干部个人的账户,管理区才能出具“路条”,让粮贩子把粮运走。
刘景奎说,他卖粮时,与其交易的粮贩子必须把购粮款打入第四管理区主任的私人账户。
张晓敏说,她的卖粮款必须打入管理区出纳的账户。
从开春供种供肥到秋后卖粮,农户们就这样受着农场的严格控制、“统壹管理”,按照他们的“霸王条款”辛辛苦苦地劳作著、牺牲著、“奉献”著。
浓江农场的各项收费也高得惊人。全场推行农田井灌时,张晓敏等种植户打了两眼井,收费高达3.4万元,另外每亩收“水电线路费”高达2950元。
说到这里,张晓敏落泪了,她说:“现在我们种地不容易,头上悬著壹把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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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奎说,在浓江农场包地的“代耕农”很多是从黑龙江省绥化和庆安地区来的,农场流传壹句顺口溜说,“绥化庆安大虎B,赔了壹批来壹批。”他存有壹封今年写给中央领导的上访信,摘要如下:
由于农场近年来都是“统壹供种”,而且今年供的是水稻芽种“空育131”,并强制我们种植户必须种植,种植面积要达到70%,示范带100%(公路两侧),不种131就不发补贴。而且不允许我们大面积种植其它品种。现在种植的131稻种大面积发生我们无法防治的病害,且病害正在继续漫(蔓)延,已造成无法估计的经济损失。我们种植户都是贷款和“擡钱”种地,每年就靠粮食收入来维持生活。现在我们已没有经济来源,倾家荡产,壹贫如洗,今后的生活无法保障……农场领导干部的做法与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大唱反调,农民的真心感受只有渴望与无奈。
我们不想种植“131”品种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品种抗病能力低,发病率高。2006年秋天已经给我们种植户造成严重减产,不少地块绝产。2007年至2009年期间,农户为了保住承包地,无奈从农场种子公司购买来高价的“131”种子,只能作为“口粮”吃掉,吃不完的又作为商品粮低价出售。2010年,农场又统购统销“131”芽种,没有发票、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合格证,农民真的没有办法,扔不起才种。下决心把“131”品种扔掉的种植户,改种其它品种,都获得了大丰收,其他农户种植的龙粳20、龙粳25、龙粳26、龙粳29等品种,都没发生病害,可惜农场不让我们种植。
农场的强制购种已经违反了《种子法》第39条、第41条、第69条之规定,严重违背了国家制定的惠农惠民的政策。当农民种了农场不抗病的种子受到巨大损失的时候,农场领导干部互相推诿扯皮,百般抵赖,不予赔偿,老百姓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只有信访,请求中央领导派人实地调查。我们所反应的情况都是属实的,绝没有半点伪造的不实情况,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刘景奎这样形容自己的劳动生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干活比驴多,吃的比猪差。”谈到上访,他决绝地说,他和其他上访农户相约,不能成群结队壹起上访,以避免“全军覆灭”,大家要“轮番上阵,前仆后继”,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刘景奎说,为避免上级了解真实情况和农工们的不满,浓江农场对广大农工特别是上访人员采取了极为严格的控制手段。访谈中,我与同在浓江农场、多次上访的卢凤琴通了电话,卢凤琴说,她现在“走哪儿都有人跟着,实在出不来了。”刘景奎说,每有领导来检查工作,农场都派人把守住各个路口,严禁农工们接近。
有壹次,建三江农垦分局搞“稻米节”,有高层领导前来,农场把有意见、敢说话的壹些农工拉到附近饭店,好吃好喝好招待,门被反锁著,不许出去。等上级领导和贵宾们走了,才把农工们放出来。
我在北大荒当过知青,从事过农业劳动。我知道那里耕地广阔的劳作条件和特点。
以往,为耕种方便,农户的育秧大棚都靠近自己承包的几百亩或上千亩的地块。为了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农业”,浓江农场把农户大棚集中起来,说是搞成“大棚基地”,实行“统壹管理、统壹育秧”。刘景奎等人说,这是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大棚需要农户重新购买,育秧也还是各家各户自己去大棚劳作,结果大棚离自家的地远了,运秧又增加了用工和费用。刘景奎说,这些“观光农业”真是“惠农变坑农,劳民又伤财。”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讲,“农场为了显示所谓‘射秽主义现代化大农业’,强行要农工统壹购买农场提供的大棚卷帘门,每个门收费1850元,那有啥用啊?”“为了好看的‘统壹工程’,农场腾出壹块空地,让农户们把自家的农机具集中起来统壹存放,可既没有遮风的也没有挡雨的,而且还要收费。自己花钱买的农机具,风吹雨淋能不心疼吗?可是在自己家的库房里存放,连队也要收费!”
今年,张桂荣在自家库里存放农机具,场里竟然收费2300元!
这壹切是“服务”还是剥夺?是扶农还是害农?
2010年10月14日中午,刘景奎致电给我说,前几天浓江农场又“政策”突变,正式开会通知农户,2011年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土地承包费”,而改成交粮(大概因为粮食不断涨价,行情看好)。张桂荣说,青龙山农场现在正强迫我们交“任务粮”,每亩上交480斤稻子,收粮的票子上竟然不标明价格——会不会随时压价呢?而且,农场还强迫农工们把粮食送到给价很低的场部“粮食中心”,不得送到其它地方。
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2006年即已庄严宣布废除延“交皇粮”制度的今日,浓江农场竟然反而变本加厉了。
我算了壹笔账:2010年,刘景奎上交的土地承包费为每亩320元。按照浓江农场的新规定,2011年每亩地上交水稻213公斤,按水稻收购均价每公斤2.5元计算,农户每亩土地承包费实际上涨到632元以上,同比涨了近壹倍。
经上网查询,“空育131”搞得建三江民怨沸腾已经有数年之久。2006年,农工们就开始对建三江分局所属农场强行派购稻种“空育131”发出声讨,媒体也做了不少报道。这就是说,“空育131”年年发生稻瘟,不能年年都怪天灾吧?
现将有关网文和报道附录如下:
“空育131”:是天灾还是人祸?
(2007-09-30 22:58:00)
用收购来的带病商品粮充当稻种强行卖给稻农,壹片片水稻没等成熟就大面积枯死,国家良种补贴变成了伪劣稻种,稻农血本无归,欲哭无泪。这就是发生在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859农场的坑农害农事件。
本网讯:日前,本网接到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859农场几个生产队村民的来信,反映农场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把收购来的带病商品粮充当稻种,强行高价卖给稻农,截留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捞取不义之财,致使全场发生大面积稻瘟病,给稻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村民介绍:今年他们种的稻种都是“空育131”,这是壹种紧穗稻种。这个品种2005年在本地就发生了稻瘟病。因此,稻农今年都不愿意种这个品种。但是,今年春天,农场却强行推行这个品种。生产队的领导对稻农说:“如果不种这个品种,农场就不给良种补贴。”被逼无奈,稻农们只好在农场种子公司领取了这个稻种,但国家良种补贴现金却由场里从稻种中直接扣除。对此,有些农户怕受害,就把每公斤3元多钱领回的“空育131”当成商品粮卖了或磨成米吃了,宁可花高价亏了,也不种这个稻种,再去买别的品种。这个场的11队稻农以及其它队的壹些稻农,出于对农场的高度信任,加之手中没钱去买别的品种,只好听天由命,种上了“空育131”。
据村民反映:859农场的这些作法实在太霸道,农户选种都身不由己。强行截留扣取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更是违反了中央关于“良种补贴必须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的规定。同时,农场发给的“空育131”稻种,根本不是从种籽基地调来的,更不是专业地块,专业人员培育出来的。而是从农户中收购上来的商品粮,经过精选,包装后就充当种籽卖给了稻农。场里收购时每市斤8角多钱,卖给稻农却是1.59元,价格翻了壹倍。这其中牟取的暴利还有待调查。
事情如果仅此而已,农户们也就忍气吞声的认了。可是更让稻农们伤心和愤怒的是:水稻插完秧后,凡是农场发放的“空育131”稻种育出的秧苗都开始发病。为了防治稻瘟病,从6月底,稻农们就整天奋战在水稻田里。按场里要求喷洒各种农药,壹遍不行,就喷二遍三遍,但最终还是眼睁睁看着秧苗死去。每亩地仅药费就支出20元到30元,结果是稻、财两空。这个场的11队已有3500亩稻田发生了稻瘟病。其中1500亩已绝产,剩余的2000亩,也死了壹半。目前,稻瘟病还在漫延,秋末将全部绝产。稻农于山家种的280亩“空育131”水稻,已绝产200多亩。壹些插种几十亩、上百亩的稻农,已全部绝产。放眼发病稻田,稻穗全白,放把火就能点燃。
面对这人为造成的灾难和损失,农户们纷纷找农场要说法,讨公道。农场的答复是,已请农业专家鉴定,结论是:不是种籽的事,是水稻户自己管理不好造成的。但事实却否定了专家的所谓鉴定。同样壹个稻池子,壹样的管理,壹样的种植,为什么别的稻种就壹点病没有,长势特别好。稻农于山除了场里发放的“空育131”,还从佳木斯卖了另壹个品种的稻种却没有壹点病,现在稻子已压圈,丰收在望。这样的事实在全场随处可见,而场领导和所谓的农业专家却视而不见,硬说稻瘟是空气传染。但为什么只传染“空育131”,而不传染别的稻种?场里却拒不解释。
非但如此,据了解,场里最近针对此事采取了高压政策,明令各生产队严加管理,不许四处上访。并且宣布:谁要上访,就取消明年的包地资格。另据农户举报,今春农场在不给收据的情况下,强行向农户多收取每亩10元的包地费。
据了解,859农场共有水田面积20多万亩,今年全场插种的水稻品种大部分是“空育131”,保守估算,今秋全场将有几万亩的水稻颗粒无收。
构筑国家粮食安全,重视解决三农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今年,建三江垦区已被国家命名为“绿色米都”。面对大好机遇,作为黑龙江农垦基层管理单位的859农场,本应为当地农户保驾护航、排忧解难、服务于民、致富于民,反而做出这些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这样做的后果,必然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阻碍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射秽主义新农村伟大目标的贯彻实施。
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并進行跟踪报道。
(中国百姓权益网)
新浪网友:2010-08-10 17:57:54 [举报]
妳好! 这段时间我们农场的稻瘟病很严重,上网查询抗病方法时,无意中看到您07年写的《空育131,天灾还是人祸?》,没想到三年后故伎重演,我们农场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我们是黑龙江省建三江管局勤得利农场,与报道中的859农场同属三江管局。今年,我场场领导在全厂范围内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所有使用该稻种的稻田,截止目前已有80%患稻瘟病,很多稻田近绝产。很多农民贷款数十万元,此次全场稻田发病,致使非常多的农民不仅将多年的积蓄全部赔光,还欠下了数十万的贷款。我暑假回家,看到乡亲父老整日唉声叹气,希望能帮助他们讨个说法,但凭我目前的能力,很难独自完成,看到您的文章,我顿时感觉深有同感,希望您也能为稻农们伸张正义,以免再危害他人,谢谢您!
新浪网友2010-08-24 07:12:31 [举报]
空育131实在害人不浅,我今年也种植了250亩“空育131”,现在损失7成以上,原因也是种子问题。农场买给我们的种子根本不是正规繁育的。而是从农户手中买来的商品粮,农场今年不让农户自己出去购种,必须买农场的种子,否则不给种子补贴。而农户不想买131想要买别的种子,农场却供应不上。致使我多年积蓄全部赔光,还欠下十几万贷款,我壹个农民不知找谁申诉,希望有好心人为稻农们伸张正义。
丰收时节吞苦果:天灾还是人祸
2006年09月30日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农场强行指定购种渠道,农户自购种被倒進水沟
谈起稻种的来源,前哨农场的许多农户都感到气愤不平。他们告诉记者,购种渠道只有壹个,那就是农场规定必须在建三江农垦分局种子公司前哨种子分公司购买,没有其他可选择的余地。因为妳不在那儿购种,就甭想得到国家给的补贴。
在前哨农场租地种的60岁老汉马树兴和老伴刘志荣向记者哭诉了壹件伤心事。今年春天,他们觉得农场指定的“空育131”经过多年种植,已经抗病力低,所以就不打算种了,自己从庆安县买了11编织袋别的水稻种。没想到正在浸种之际,农场的人来检查。农场第二管理区主任郑胜良壹看不是在农场购的“空育131”,竟然把他家正在浸著的种子倒進了门前的水沟里,老两口望着被倒掉的五六百斤稻种放声痛哭。马老汉说,农场不仅倒掉了他家的稻种,还扬言到秋收时要再罚1000元钱。
和记者讲话之际,马树兴就跳進了水沟,顷刻间就捞起了许多稻种,马老汉说,这就是被倒掉的稻种,有五六百斤,太让人心疼了,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找到说理的地方,更不知找谁赔。
马树兴说,虽然稻种被倒掉壹部分,可他仍然坚持种了200亩被倒掉的品种,另有70亩种的是农场指定的“空育131”。马老汉指著壹片穗大籽粒饱满的稻田说,这就是被倒掉的品种种出的水稻,现在丰收赚钱已成定局。而另70亩农场指定品种种出的稻子,却得了严重的颈瘟病,赔本也已成定局。
前哨农场第二管理区主任郑胜良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农户的稻种“是被我给倒了”。他解释说,马树兴家自购的稻种糙米很多,是不合格的种子,所以不能允许他种。当有农户现场提出马家自购稻种亩打粮很多并取得了丰收时,郑胜良说:“就是打壹万斤,妳的种子也不合格。”
郑胜良说,农场推广的“空育131”有长势好的水稻。随后他带记者参观了壹片长势非常好的水稻田。可是等郑胜良走后,该片水稻田的主人却告诉记者,这片水稻的品种是壹种“390”,根本不是“空育131”,她家的“空育131”也得了严重的颈瘟病。
农场自制“壹号文件”,强收技术保证金和保险费
在前哨农场采访,农户还反映,农场不仅强制他们购种,还强制他们参加农业保险,强行收取他们种地的“技术保证金”和“植保金”。
该农场在2006年自行制定了壹个“壹号文件”,这个文件与中央的“壹号文件”相背离,新增加的壹些农户负担严重冲抵了中央惠农政策。农户给记者复印了壹份前哨农场自行下发的“壹号文件”——《黑龙江省前哨农场文件(哨场发[2006]1号)》。在这份文件上,果然有这样的规定:“凡承包农场熟地的必须参加农业保险”;“承包农场的耕地必须同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技术保证金合同和陈欠偿还合同及各项管理文本,否则不应、不予承包土地”;“为加强植保管理,按0.3元每亩提取植保金”;“收取1元/亩的水利管理保证金……提取10元/亩的水利建设基金”;“为补充精神文明建设费用不足,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加收3至5元/亩”;“凡在以往年度未经农场同意,没有完成农场应缴各项费用的人员不能承包农场土地。”农户们说,农场不断给农户增加各种负担,而又通过地租的形式体现。所以动不动就以土地相威胁,现在农户最怕没地可种,但土地在农场手里攥著,这对于租地者来说,农场增加什么样负担农户都只能承担。
对于农场自行制定的“壹号文件”及农户负担问题,前哨农场副场长李文生说,农场土地与地方土地不壹样,农场的国有土地是农场经营,企业经营要追求壹定的效益,同时要拿效益承担许多社会问题,如教育、卫生。国家给农民减免的,农场也都减免了。农场与地方没有可比性,所以不能参照地方。
该农场原工会主席、现农业协会会长司志军说,农场的文件与中央的“壹号文件”是不违背的,但后来发现它有些不妥当。
农场方面说,农垦部门对种子的要求比较高
关于种子推广问题,前哨农场水稻办副主任张宗沂说,农垦部门比地方要求严,所以对种子的要求比较高。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种子管理处处长高原说,由于“空育131”是壹种“铁秆作物”,优点特别多,所以分局才推广它。今年发生颈瘟病,不是种子问题,而是天气因素和农户不按技术规范种植造成的。种子公司卖出的种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她可以保证农户用作稻种的不是商品粮。高原还说:“在科技推广过程中,在我们为农户做好事的过程中,不理解我们也是正常的。”
农户壹方气愤地抱怨农场,农场及农场指定的售种单位壹方却说是为农户着想。看来水稻严重患病影响产量的责任壹时竟难说分明。然而,水稻大幅减产的事实却分分明明地摆在那里。那麽,这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到底谁该为农户的损失负责?
第八章 她们的奉献与劳动不应被遗忘
——我的白发苍苍的姐妹们
讲述人:
张希恩,女,56岁,宝泉岭分局绥滨农场
郑淑华,女,50岁,建三江勤得利农场三分场,1980年曾获农场授予的“先進工作者”称号
于永香,女,54岁,北安分局长水河农场
李淑燕,女,50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1984年获“五好家庭”、“致富能手”称号
马凤华,女,54岁,同上,1982年获“三八红旗手”称号,连续三年为“妇代会”代表
卢凤琴,女,年近六旬,建三江浓江农场
(她们审阅本文后,都按下手印。卢凤琴刺破手指,按下血手印。)
她们都老了,白发苍苍了,访谈中多次泣不成声。
在我看来,她们是我们国家不能忘记的壹代,她们是用血染的肩膀把北大荒扛進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新壹代拓荒者。她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拯救了北大荒。
我是1968年上山下乡的知青,1976年返城回到家乡哈尔滨,后调入北京中国作家协会工作。我知道,随着“文革”宣告终结和拨乱反正,中国上千万知青抛下乡村生活的壹切,从镰刀到棉衣,甚至包括婚姻与爱情,如大海狂潮般涌上返城之路。这是历史的必然,谁都无法阻挡。北大荒农场系统和“生产建设兵团”系统的数百万知青就这样壹夜之间离去了,连队空了,医院空了,学校空了,基层领导岗位空了,农场的孩子没有上课老师了,连开拖拉机的人都找不到了……
大地寂寥,人影稀疏,北大荒陷入壹片瘫痪!
当时的领导者做出正确决策,壹方面鼓励农场职工振作精神艰苦奋斗,壹方面请职工向各自家乡的父老乡亲传话,广泛召收和热情欢迎各地农民到北大荒开荒种地,搞“家庭农场”。全国人民都知道北大荒黑土地肥得流油,“插根筷子都发芽”,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数以十万计的农民满怀憧景,纷纷涌到北大荒。
他们是我们这代知青走后立即接替上岗的“接班人”,因此他们有壹个统壹代称叫“顶岗工”。
卢凤琴性格沈静,讲话从容不迫,有条有理。
张希恩性格爽朗,快人快语,有壹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她老家在山东省利津县,1976年,22岁的她投奔姐姐来到绥滨农场,几年后认识了丈夫于庆仁,在这里结婚安家了。与她同来接受我访谈的三位女性,大体上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在青春如花的时候奔赴北大荒当了“顶岗工”。她们同所有扎根北大荒的人壹样,也是“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的壹代人。因为她们和广大农民的到来,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下,壹度萧瑟沈寂的北大荒恢复了生机,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今日北大荒的繁荣局面就是沿着他们的脚印走过来的。
到1991年,这批“顶岗工”在黑龙江农垦总局属下的各农场已经奋斗近20年了,根据群众要求,他们的身份和职业认定必须提到日程上了。这年,黑龙江农垦总局就此问题上报了壹份“59号”申请文件,农业部以“165号”文件做了批复。具体文件我没查到,详情不得而知。但是,这以后却遗留下壹个“大麻烦”,造成连年持续不断、至今不能平息的女性“顶岗工”上访人潮。按照那时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改革开放以来進入农场的“顶岗工”,凡是年满18岁的男性劳力都转为正式职工,而女性“顶岗工”因为结婚以后变成“家属”,就未给转正。在奉献了全部青春热血之后,现在她们都老了,年近六旬,已到退休年龄,却成了壹群“无业游民”!
农场改制、停发工资以后,农垦总局规定,凡属农场职工,每人有壹坰(15亩)免收承包费的“基本田”,用以维持生活。但到了退休年龄的人不给,上学的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不给,长期在外打工者不给等等,这些没有正当名份、已经年老体衰的女性“顶岗工”就更没有了。改革开放以来,她们与男性劳动者并肩劳作,为振兴北大荒奋斗了几十年,到老了却没有任何“名份”,因此也就没有壹分田,领不到壹分退休金。当时依据怎样的理由制定了这样的具体政策,我无法做详细的考证。我只想说,这样的规定对女性显然是带有歧视性的,遗忘和抛弃她们是不公平的。
其结果必然引起大规模的上访。至今,她们已经在上访路上奔波了十多年,在遍及北大荒垦区的各农场,几乎都有壹批这样的“老太太”,在上访中她们已经相互认识并形成壹个庞大的群体。她们经常相约,共同行动。本文访谈的四位女性就来自不同的农场。
据张希恩介绍,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上访,已经有部分人解决了“名份”和养老问题。建三江分局属下共有15个农场,其中八五九农场和创业农场本着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解决和落实了这批女性“顶岗工”的问题,大家都能安居乐业、颐养天年了。让人不解的是,同属黑龙江农垦总局壹体化的系统,同属建三江分局的“天下”,为什么其他管局、其他农场至今没有解决?
在全农垦这批上访“老太太”中间,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的卢凤琴是态度最为坚决、而且是有威信、有影响力的人物。她因受到农场严格监控而无法出来见我。她在电话中说得壹针见血:“有些姐妹解决了,有些姐妹没解决,少数农场解决了,多数农场没解决,这就是不公平!这就是我们坚持上访的原因!”
据卢凤琴介绍,至今尚未解决上述诉求的“老太太”在全农垦系统有“1万多人”和“近3万人”两个说法。无论哪个数字,都是壹个骇人听闻、持续不断的“上访大军”和影响广泛的“不安定因素”啊!
面对涉及如此众多的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级机关理应认真倾听,全面调查,从速進行相关政策研究并给出答复、尽快落实。她们毕竟在北大荒最为困难的岁月做出过重大贡献,她们是我们的老姐妹。在今日北大荒的丰收景象里,仍然闪耀着她们的心血与汗水。但是,在极少数接访人员的眼里,她们只是壹群“不断找麻烦的人”,接访态度很不耐烦,甚至是极为恶劣的。
卢凤琴等壹些上访老人说,黑龙江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大概因为上访量太大,有点烦,对待上访群众的态度有时极为粗暴。
2008年9月24日下午,在省劳动厅信访办公室,接访人员听老人们哭诉了开荒种地那些年的辛苦和老来艰辛困顿的生活,有的工作人员忍不住潸然泪下。受命前来接访的任少军发了大脾气,竟然指著卢凤琴、赵桂荣等十几位上访群众说:“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杀人杀少了,应当把妳们都杀掉!”
老太太们愤怒了,上访者之壹、王桂华指责他说:“小日本杀少了?杀多了还能有妳啊!如果小日本再侵略中国,我要能上战场,就第壹个上去杀日本鬼子!”
壹位姓汪的老太太说:“那妳就把小日本再叫進来,把我们这些老太太都‘突突’了呗!”
2010年9月7日,葛淑芝、薄宪民、张艳华等50多位上访的老太太群众向任少军反映和诉说眼下的艰难生活,任少军又不耐烦地说:“饿死妳们活该!”他还指著卢凤琴说:“政策出台之日,就是镇压妳们之时!”他经常威胁上访老太太们说:“妳们再出去上访试试?出去我就拘留妳们!”
坐在壹旁的省劳动厅信访办的毕主任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批评任少军:“妳怎么能这样说话呢!妳们农垦干部高楼大厦住着,但也不能把这些有贡献的女职工老了就扔在壹边不管了!”后来他对上访老太太们感慨地说:“妳们农垦有的干部,真不如老百姓素质高!”
过后,上访的勤得利农场农工赵桂荣被拘留10天,第5天时她的心脏病犯了,被擡到医院输液,整整躺了5天。
访谈中,长水河农场的于永香流着眼泪说,1995年她和丈夫离了婚,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没有基本田,也没有退休金,因为不是正式职工也没有“低保”,生活十分艰难,没办法她开了壹个小吃店,儿子29岁了,至今无钱结婚,长年在外打工。
2008年4月,张希恩到北京农业部上访,被农场公安部门拘留10天。此次她到哈尔滨来见我,是借了500元来的。行前丈夫还不放心地嘱咐她:“快六十岁的人了,这次可别再给蹲進去了!”
建三江青龙山农场的李淑燕说,今年7月24日,她和几位农工因上访被青龙山公安局拘留起来,被抓人的家属和周围群众听说了,约有上百人于27日聚集到建三江分局大院要求“放人”。附近各农场公安人员受命纷纷火速出动,前往制止这场“群体性事件”,李淑燕的丈夫王为玲在院子里被公安人员打伤倒在地上,群众拥上前拉开公安人员,又找辆车把李淑燕丈夫急速送往医院。可是他没钱治伤,医院不留。李淑燕丈夫流着泪对送他的群众说:“妳们就别管我了,把我扔大道上吧……”
李淑燕被拘留10天。放出之日,她向看守所管理人员索要拘留证明,对方就是不给。李淑燕铁了心,说“不给拘留证明,我就不出来!”逼得看守所长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李淑燕,说:“大姐求求妳,出去吧,以后有什么事情就打手机找我。”
最后,这份拘留证明是李淑燕在青龙山农场公安局要出来的。
关于这批“顶岗工”,我无法進行更全面的调查,但在北大荒垦区肯定是壹个人数不少的族群。她们觉得自己在“献了青春献终生”之后被抛弃和被损害了。她们深陷痛苦与愤懑,为此奔波呼号、上访告状了十多年。让我惊诧的是,整个北大荒垦区有壹套相当完整、层次分明的行政领导体系、经营运作体系和司法体系。“顶岗工”问题为什么有些农场解决了,有些农场至今没能解决?
政策不统壹就是不公平。不公平就永远不会有和谐与安定。
上访群众的问题不解决,垦区永无宁日!
第九章 工人日报的“内参”
——“围城”之困的铁证
讲述人:
邹振龙,56岁,建三江分局前锋农场农工
张丽英,女,54岁,同上
白文革,49岁,同上
(他们代表了20位农工。)
邹振龙,眉头紧锁,说话简洁果断,对国家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研究得很透,骨子里有壹股军人的倔劲。
张丽英壹边吸烟壹边讲话,性情泼辣,话语干脆,壹看就知道是个敢闯敢干、敢碰硬敢拼命的女性。后来我开玩笑常叫她“孙二娘”。
白文革,圆脸,话不多,双腿行走困难,访谈后我才知道他的腿被打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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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振龙,原是黑龙江省明水县农民,1973年参军当了海军航空兵,1977年复员回到家乡。那时正是知青返城大潮席卷北大荒的时候,农场严重缺少劳动力,于是到处招工。明水县共有34个复员军人报了名,前锋农场大喜过望,专门派车前来接邹振龙他们到场里,希望他们“大干壹番事业”。
家庭农场在农垦系统大规模兴起后,邹振龙靠借钱、“擡钱”40余万元,在七连东北部的荒草甸子(处女地)开荒2000多亩,劳作时渴了就喝沼泽地里的水,饿了就吃自带的冷干粮。1990年全部种上大豆。那时,邹振龙对自己兴办的家庭农场充满信心和憧景。
壹天,农场姜副场长找邹振龙谈话,劈头就说:“根据农场统壹规划和发展需要,场畜牧科要扩大,妳种的2000多亩地就划归场部畜牧科吧。”
邹振龙大吃壹惊,当场拒绝,他说:“我开荒种地经过壹切合法程序,也是妳们批准同意的,这些年我总共投了几十万元成本,怎么能白白送给畜牧科呢?”
姜副场长说:“土地是国家的,是农场管的,我们说收回就收回。妳是复员兵,觉悟高,就算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农场工作、照顾大局吧。”
经过再三争取,姜副场长答应再免费给邹振龙划拨2000亩荒地,还答应补给邹振龙开荒雇工费1.1万元(实际上只给了7000元)。就这样,邹振龙开垦出来的2000亩耕地,连同已经播种的大豆、壹台链轨式拖拉机和全套农机具,都被划归场畜牧科了。
在射秽主义中国,在黑龙江农垦这个现代化的国有农业大企业,怎么会发生这种明火执仗、公然抢地的事情?我不得不再三向邹振龙表示疑问:怎么会这样?不可能吧?
“真的!”邹振龙泪流满面地说,“不然我不会上访到今天!”
不仅抢地,还要抢粮。入秋,大豆熟了,地里金灿灿的,风壹吹,豆铃哗啦啦响。场部畜牧科的人欢天喜地到邹振龙的地里收豆子,邹振龙站在地边看着,泪如雨下。那是自己付出多年血汗和借来的几十万元巨资才开垦出来的耕地啊,那些大豆都是他的汗珠子啊,可场领导的壹句话,就归了别人!
就这样,邹振龙投入数十万元开出的2000多亩耕地、数套农机具和价值14万余元的大豆,被前锋农场全部无偿剥夺!
邹振龙和我手头现在握有多人提供的证言,证明了这次剥夺。壹个有着美好发展前景的家庭农场就这样被前锋农场“消灭”了!
姜副场长最初答应的“再免费提供2000亩荒地”的事情,其后根本没给落实。后来这位姜先生因病去世,邹振龙的事情更没人管了。
邹振龙壹家人的生活自此陷入极度困境。他无事可干,无地可种,只好四出打工,老母亲和妻子都有病在身,他甚至连25元壹盒的药都买不起,抱头在药店门口痛哭。两个读初中的孩子因交不起费用也失学了,也跑到外地打工。至今他还欠著20多万元的外债,每逢过年,邹振龙就像《白毛女》里的“杨白劳”,家门口堵满了要债的人,壹家人只好东躲西藏。
1993年,场部畜牧科解散了,邹振龙找到场领导,想要回本属于自己的2000亩耕地。但历时7年,从那时在任的陈宏有场长到后来的张贵春、窦玉敏场长,再到现任的宋宝玉场长,四任领导都以“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管不了”为由,拒绝退还。
我要问,遭受这样残酷而又无耻的欺压与剥夺,农工们能不上访吗?邹振龙能不上访吗?朗朗乾坤,堂堂中国,难道还不允许他们找个说理的地方吗?邹振龙和其他壹些遭遇不同灾难的农工逐级上访,直到农垦总局,无人理睬,也没有结果。
2009年初,腊月二十四,刚过完“小年”,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杨玉学等5人到达北京。在天安门广场上,民警问他们是做什么的,邹振龙如实回答“是来上访的”。民警用车把他们拉到西城区壹个派出所,做了登记之后,然后又用车把他们送到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集中接待信访的地方,俗称“马家楼”。数小时后,黑龙江农垦总局驻京办主任带车来拉他们,说“我接妳们到驻京办谈”。车开到农垦驻京办门口,邹振龙他们要下车,壹帮工作人员极力阻挡,把张丽英的衣服都被撕破了。然后车把他们拉到北京通州区耿家庄壹个铁门挂锁、高墙耸立的大黑院子,自此被非法关押起来,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里面有个自称“王主任”的人说,“我已经和妳们建三江局和前锋农场联系了,过几天他们就派人来给妳们解决问题。”
但壹直没听到“楼梯响”,也不见“人下来”。大铁门整天锁著,24小时有人看守,任何理由都不许出门,烟民买烟都由“工作人员”代买。有人要出去,不听话就被暴打壹顿,打得鼻口流血。邹振龙他们发现,这个大院子关了数十人,壹间房住8人或十几人,壹打听,有黑龙江、山西、四川、湖北的,全是上访人员。邹振龙他们被整整非法关押了31天,春节和正月十五都是在这个黑院子里度过的!
后来,当地派出所巡查时发现这个铁锁高挂的大院子很可疑,经调查才发现里面关押了很多人。于是壹天夜里,通州公安部门来了7辆警车和大批干警,对这个院子進行了突袭和全面查抄,所有被关押的人被解救出来。农工们热泪长流向派出所长表示感谢,所长说:“我们发现以后,下了决心要彻底拔除这个非法拘留点!”
农垦驻京办被迫把邹振龙等人送回前锋农场,说“妳们的要求回去就能解决”。
写到这里,连我都不相信他们的许诺了!
这里必须指出,类似通州这种非法关押上访民众的神秘“黑院子”是近年在北京兴起、生意日趋兴旺的“地下产业”。据《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40期所载刘长、何三畏报道(《作家文摘》报10月15日转载)披露,2003年出现了有史以来的“信访洪峰”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壹系列政策,强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强化追究信访责任制。自此各地進京“截访”愈演愈烈,壹些不法分子乘机在北京等地办起“黑监狱”,替地方政府“截访”和非法扣押上访民众,以此收取地方政府的巨额佣金。我在前文所写的龙镇农场進京上访农工刘玉云等人,就是农垦驻京办雇用了壹辆黑色大奔,从北京直接拉回哈尔滨的。刘玉云说,她下车时,开大奔的人要求农垦干部“结账”,她听说费用为2万元。
农垦拦截上访农工投入的大量经费,肯定来自农工的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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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振龙等人返回后,所有的合理要求都如泥牛入海无消息。
2009年3月,邹振龙、张丽英等4人再次入京上访。他们遇上《工人日报》壹位姓赵的老记者,50多岁的样子,人很正直,富有同情心。听了邹振龙等人的控诉之后,他深入到前锋农场進行了三天暗访。大量血淋淋的事实令赵记者十分震惊,他说:“宁可我不干了,也要把这个黑幕捅开!”离开前,赵记者约前锋农场负责人见了面,质问为什么无偿剥夺农工通过合法手续承包的耕地?这位负责人的回答是:“因为农场的家庭农场取消了。”
赵记者介绍了自己采访的几家农户的艰难生活情况,负责人不为所动,仍然多方为农场诡辩。赵记者拍案而起,怒斥说:“有个寡妇孙海云,自己带着两个孩子,住着破房子,连吃饭都困难,妳上她家去了吗?妳们就不能救救她吗?!”
这是多么可贵的、高尚的、正义的、富有同情心和伟大人格力量的声音啊!中国需要更多这样的声音!行文至此,我愿意向赵记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可惜访谈时农工们壹时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当时,赵记者与农场负责人吵了起来。过后,农场要“安排吃饭”,赵记者严词拒绝。
2009年4月,邹振龙等4人第三次入京,找赵记者询问报道情况,赵记者说,前锋农场和农垦上级机关“派人来报社做工作了”,但报社坚持正义,还是发了壹份《内参》。
这份《内参》是经过赵记者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农工意见后写出编发的,充分反映了前锋农场某些不良现象和农工们的强烈呼声,极具参考价值,现摘要如下。
花样太多:不落实国家农业政策
生活艰难:农垦职工呼吁解决问题
(农场职工上访信)
工人日报编辑部:
我们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前锋农场的职工,我们这里地处祖国的最北端—黑龙江省抚远县境内。我们反映的情况是:第壹、前锋农场对职工承包土地的租费过高问题。以旱田为例,2008年每亩收费180元,2009年每亩收租费则又提高到214元,完全违背了国家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明令的农场田地收费不许超过2005年的收费标准,而前锋农场2005年的收费标准是每亩地每年125元。第二、干部们大量占用农田等问题。按上级有关文件,农场挣工资的干部不许承包土地,但前锋农场很多干部们都有数千亩不等的土地,而且有些土地他们只交很廉价的租费;第三、农场绝大多数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农场许多职工没有土地或者因为土地租费过高而生活十分困难,职工中有许多现在仍然住在破烂不堪的泥草房里,有的家庭连电视都没有。我们这里的问题很多,但这里的干部们很有“办法”,职工们反映的问题,他们给上级汇报时都糊弄过去了。我们希望新闻单位能把这里的事情认真调查壹下,让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能了解我们这偏远地区职工的困难。
前锋农场蒲建清、张丽英
记者调查
2008年11月12日,记者到前锋农场進行采访,现将采访的有关情况归纳如下:
从兴办职工家庭农场谈起
1984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根据中央(1984)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的暂时规定》,这个“规定”明确:家庭农场与国营农场属于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土地15年不变,三年不上交农业税。而前锋农场规定:土地开发壹切费用需要个人投资;开荒种植第壹年家庭农场每亩向农场交5公斤粮食、第二年每亩交10公斤、第三年每亩15公斤。农场职工当时承包的是沼泽荒地,“荒地”俗称“生地”,经过多年耕种后才能成为正常生产粮食的“熟地”。种地所需要的种子、化肥、油料等壹般核价后,由农场先行垫付。开荒环境差、个人投资高、粮价低,由于以上原因,全农场当时只有部分职工报名兴办家庭农场。
到了九十年代,职工开垦的荒地成为“熟地”,粮食生产比较稳定时,农场以职工欠款为由开始收缴职工家庭农场的土地,但将没有欠款的职工土地也壹同收走。例如农场职工周(邹)振龙没有任何欠款,他1989年从部队复员,个人投资开发荒地2000余亩,1991年农场畜牧科组建农业点,因为土地不够,农场就强行收缴周(邹)振龙的土地,同时把收割的大豆也壹同收走。
1998年,农场12连职工蒲建清与农场签订的家庭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还未到期,农场以他欠款为由将土地收回,并将他个人投资价值十几万元的农用机械没收。2006年农场以补充方式给蒲建清调配396亩土地,时任场长窦玉敏口头告诉蒲建清:调配的土地不交任何租费。但到了2008年初,新任场长到任,农场开始对蒲建清的土地每亩按180元到220元收费,因没有交费,2008年10月29日,农场出动公安、法院人员雇用装卸工,将蒲建清当年收获的粮食约6万斤强行拉走,土地也同时没收了。
马久义、孙海云夫妻当年开垦土地3000多亩,以后陆续被农场以各种理由收走,到2000年他们只剩下1000亩土地。2007年8月,马久义因车祸死亡,2008年3月,农场将他家的土地收回,理由是马久义死了,孙海云没有能力继续耕种土地。孙海云有两个女儿,壹个上学壹个待业,母女三人现在仍然住在残破不堪面积仅十几平方米的泥草屋里。家中壹贫如洗。马久义、孙海云夫妻开办家庭农场二十多年,由于几次遇到荒年和旱年粮价低等原因,他们累计欠农场的垫资款和承包费50多万元。欠农场钱款在租地户中是个普遍现象。因为欠账要被农场收回土地,所以孙海云夫妻从个人手中借债还给农场。马久义2007年8月出车祸前,他们刚将农场的欠款还清,但目前仍有个人欠款30多万元。因为土地被收走,孙海云没有了还债的可能,2008年6月,那些债主们将孙海云告上法院向她讨债。到目前为止,八十年代开办家庭农场的职工只剩下六户。
2002年8月29日,江泽民主席签发的73号主席令,其内容有“不许将耕地收回抵顶欠款”的规定。
农场干部拥有大量土地问题
职工们列表提供了壹份有40多人的农场各级干部占有大量土地的名单,这些土地有的记在干部自己名下,有的记在干部亲属名下。例如刚退休的前场长孙鹏,有土地4000多亩;农场副书记吕宏(用其丈夫名)有土地10000多亩;农场副厂场长孟庆华有土地8000多亩;农场前副场长王树文有土地4000多亩;农场副场长纪春武有土地2000多亩,连队领导都拥有较大数量的土地。按规定由国家发给固定工资的农场干部属于公务员身份,不允许拥有土地。
干部的土地大致有以下几个来源:
第壹、是从职工家庭农场收回的土地,例如,职工白文革家庭农场的3000亩土地被农场副场长井洪伟、畜牧科长杨晓军买走;孙海云家庭农场的土地壹部分卖给双鸭山石油公司,还有壹部分卖给了窦玉敏的堂弟。
第二、利用“连片地”名义买地。“连片地”是指八十年代开办家庭农场时,在各户农田之间有壹些地边地角的低洼地,后来这些土地逐渐被开垦“连片”而种植庄稼,这些边角地实际数量很少。九十年代后期,家庭农场的土地陆续被农场收走,此期间,农村干部们陆续私自开垦湿地。例如农场原场长孙鹏以其小舅子的名义在十七连开垦湿地1500多亩,又在五连南边开垦湿地1000多亩。又如农场孟庆华副场长在八连南边开垦湿地2000多亩,在二十连西边开垦湿地1300多亩,其他还有壹些农场领导也陆续开垦了数量不等的湿地。2007年5月,前锋农场借“连片地”之名制定所谓的“连片地”政策,称:已经开发的“连片地”归个人种植,三年之内,每年每亩土地上交15元,第四年按“熟地”管理,私自开垦的土地从此有了合法身份。
第三、关于占用“养羊”和“林地”土地问题。2004年春,黑龙江农垦系统曾规定“可利用湿地养羊放牧”。前锋农场当时也号召农场职工利用农场湿地养羊放牧。养羊当时占用五连、七连、八连、二十连、砖厂湿地约十几万亩,但到了2007年,因为壹些原因,养羊户基本消失,仅剩下的几个养羊户也被撵到三江自然保护区,养羊户腾出的湿地全部被农场各级干部种粮食了。例如:四连李强连长在2007年将在湿地放牧养羊的李荷叔侄撵走,自己开垦湿地种植大豆2000多亩,2003年他又在王克印家庭农场门前开垦湿地2000多亩。2007年春,农场副书记吕宏以栽树为名买走湿地4000多亩,几个月后毁掉树苗约20多万棵,种大豆。被人举报后才将树苗补种上。2008年春,吕宏个人又在这片湿地周围开垦湿地6000多亩。
壹些土地农场干部以每亩40元到280元不等的价格以买“荒地”名义廉价买走,之后,他们办理了30年的个人使用权,这些土地他们每亩地每年只需上交给农场16·5元的土地承包费。占有大量土地,又交少量租费的人,他们目前收入太丰厚了。
关于农场税费改革的问题
国务院《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通知》(2005)24号、中发(2006)1号两个文件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国有农场则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降低农场职工的社会负担。为贯彻中央精神,2007年,黑龙江农垦总局(2007)7号文件制定:“黑龙江农垦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操作方案”,其内容明确规定:为解决农垦职工负担过重,将农场职工负担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全部免掉,2006年收取的此项费用要予以退还,2007年及以后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给予部分免除,农场因此减少的收入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出的方式补助。中央2006年给黑龙江垦区国营农场税费改革补助资金8·94亿元。7号文件同时明确规定:规模田收费控制在2005年以内,前锋农场2005年旱田每亩收费120元。
依据国家和黑龙江农垦系统的对农业减负政策,2007年前锋农场也制定了“税费改革操作方案”,然而前锋农场制定的方案有两份,壹份报给上级机关,因为要领取国家财政补贴,这份“方案”要壹直上报到国家农业部农垦司,其中主要内容有:前锋农场土地总面积44万亩(而采访中,接待干部介绍,前锋农场土地面积为97万亩),机动地13万亩、基本田2万亩,每亩收费58元;规模田28万亩,旱田每亩收费74·7元,水田每亩收费159元。这样壹个“方案”表明前锋农场依据国家政策为职工们减负了,而实际收费与此并不同。前锋农场在收取土地租费问题上采取了壹个混淆实质问题的手法,即签订土地合同中在“耕地类型”壹栏中,壹律让职工填写“机动地”。个别也有填写“规模田”的。如此,对上级汇报时,可以表示只是对随行就市的“机动地”高收费了。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垦发(2005)18号文件明确规定:“机动地原则上控制在耕地面积5%以内,并主要用于新增农业劳动力安置和基本建设占用地、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调整”。农垦职工向记者提供的他们与农场签订的“土地租费合同”揭示了上述问题。
租费高、负担重、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
前锋农场近几年中壹直在调高土地租费,以旱田为例,2004年收费每亩90元,2004年120元,2005年125元,2007年125元,2008年180元(水田220元)2009年又提高到214元(水田245元)。现在壹亩土地化肥、种子、农药、收个费、机耕费、人工费、水费、大棚等,旱田成本约300元、水田成本约500元。在正常的风调雨顺年份,旱田每亩收入不超过400元、水田每亩收入不会超过800元。如此,去掉给农场的租费,每亩地职工自己可得的利润仅在百元以内,而基层连队职工在农场规定每亩收取180元到200元的租费基础上,还要由连队再次收取水费、水利设施费、电费、材料库费、油库费、场地费、管理费、义务工费、机动车存放费、田地杂草费等,由此,基层连队职工承包的土地租费实际还需再支出约50元,正常年份种地利润也很微薄,如此,租种农场土地职工们生活困难就不难理解了。
采访中,提到土地租费问题,干部们多次称:农场自己有公、检、法、司、学校等机构,社会负担太重,对土地的高收费迫不得已。
关于基本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07年7号文件规定:具有农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实际参加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人员,包括在岗农业职工和没有职工身份但实际参加农业生产活动的配偶、成年子女、落户农民,以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以分配基本田,数额是水田8亩、旱田15亩。基本田是在农场工作了壹辈子职工的养家糊口田。在采访中,前锋农场领导曾介绍了农场对基本田的发放政策:未退休职工、18岁以上、本地户口、连续两年承包土地没有其他资源(指没有规模田、养羊、林地)具有以上条件可人均分配旱田15亩或水田8亩。而有工薪收入、服兵役、在校学生、挣工资人员、有车户、经商者等不分配土地,上述规定导致众多农场职工失去分到基本田的资格,职工们反映前锋农场95%以上的职工没有基本田。在采访中,曾问及无地职工的生活问题,农村领导回答:他们可以干别的活、做点生意或者给种粮户打工,比如他们现在给种粮户装车每天收入也不少。在前锋农场场部所在地的大街上可以看到壹群群站在大街上等待被别人雇用打短工的农场职工,这种短期临时收入应该说无法保证职工生活稳定。
农场存在的其他问题
职工们介绍前锋农场仍然存在“黑地”问题。前锋农场介绍土地总量97万亩,而2008年8月,上级有关部门航拍时测定前锋农场的土地约120万亩。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问题。农场实行的土地承包合同期有壹年、十年、二十年、二十五年、三十年、三十五年、无年限和“连片地”八种合同,职工们反映说:如此多的合同方式,领导们怎么办,怎么说都有理由,上级也难查出农场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5年农场职工医院卖给个人成为私人医院,职工的医保关系现仍在职工医院,因为费用原因,出现很多职工到私人小诊所看病的现象。
前锋农场壹直实行“上打租”政策,即每年开春职工们必须把土地租费预先交给农场,否则壹律由农场收回土地。如此,农场可以“旱涝保收”,而年成不好的欠收压力却由职工承担。前面提到的马久义、孙海云夫妻欠农场50多万元就有灾年导致粮食欠收的原因,家庭农场职工欠农场钱款在当地是个普遍现象。
关于大集体职工问题。前锋农场有近300名八十年代后期招收的具有大集体身份的职工,如今多是六十多岁左右的老人了,虽然当年招工手续正规,但他们的身份却不被认可(相邻的859农场、胜利农场与他们性质完全相同的职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他们没有分地资格、老无所养。例如薛殿庆、石凤玲夫妻都属于农场的大集体职工,1994年离开农场的基建岗位下岗,他们目前没有经济收入,包括养老金。住在同样给别人打工的女儿家壹间临时搭出来的简易房里。他们的儿子死了,儿媳再嫁,老夫妻还要抚养今年正在上初中的孙女。今年10月份,66岁的薛殿庆刚刚找到壹份给私人旅馆烧锅炉的工作,每月可挣500元,但这只能在冬季干几个月,刚刚57岁的石凤玲已经老态龙钟。三连职工白文革当年开办家庭农场,1997年土地被收回,他没有分配到基本田,平时靠打短工维持生活,如今租住别人壹间十几平方米的简易房子里。在采访中看到很多职工生活很困难,在壹些连队,例如十连,总共壹百二十多户职工就有六、七十户住在破烂低矮的泥草房里。
前锋农场有上百万亩土地,职工人均土地约壹百亩,如此丰富的土地资源,国家连续五年出台了壹系列的惠农政策,粮价逐年走高,农业形势大好,前锋农场职工们的生活不该如此。
大量事实表明,《工人日报》这份内参发出后,几年来情况没有任何改变,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3
2009年5月4日,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邹福祥、李殿坤等8人第四次入京上访,结果又由农垦驻京办出面,把他们截了回来。白文革、邹福祥、李明经隔离审讯后,分别被行政拘留7天和10天。
请读者注意,前锋农场的张丽英与本文开头所引的大兴农场赵成凯事件,是性质相近的典型案例,在垦区带有普遍性。因张丽英多次拼死抗争,她的名字在建三江广为人知,也算个“名人”了,农场有些干部对她下手也就比较“狠”。
张丽英的老家原在吉林,1977年知青大规模返城期间,她来到前锋农场。1993年,她和丈夫借钱开荒近1300亩,并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后来她离婚了,就自己带孩子耕种这片土地。
2000年,前锋农场要求所有家庭农场必须“三带”,即必须接受由农场统壹提供的、价格高于市场的种子、化肥和油料(与前文所说的浓江农场壹样)。张丽英坚决拒绝了,为此多次遭到处罚。与此同时,前锋农场的土地承包费也年年涨。因为张丽英不听话,有壹年交了15万余元的“上打租”,还欠8万多元。队长擅自作主,多次把张丽英自费开发和承包的耕地发包出去。张丽英拥有省土地局颁发的《土地证》,她自然不服,進行了激烈抗争。
2010年春天,农场把张丽英的900亩地发包给其他15户农工,15户农工坐着面包车赶到地里准备开干。张丽英正在地里扣大棚,见壹帮人進了她的地,她操起壹把大铁锹冲到地头站住,怒喝:“谁敢壹脚迈進我的地,我就敢把妳的脑袋砍下来!”她又走近面包车对司机说:“妳要不开走,别怪我砸烂妳的车!”吓得司机拉着那些农工赶紧跑了。
如此这般,豁出命来的张丽英前后撵走他们三次。双方争执不下,张丽英也就拒交“上打租”,前锋农场因此向农垦法院起诉了张丽英。黑龙江垦区拥有自成体系、独立管理的公检法系统,农工告状就等于在告农垦公检法的“顶头上司”。很多上访农工对我说,他们在农垦系统告状,经常连案都立不上。垦区進省入京的上访人流持续不断,这大概是壹个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说,这不是垦区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品质问题,而是体制问题。
张丽英多次败诉。
她被迫加入上访队伍。2009年春节前后,邹振龙他们被关進北京通州区壹个大黑院子,张丽英就是其中壹个。后来她回到吉林老家住在母亲家中,前锋农场竟然派人跟到吉林,就住在她母亲家对面,整天监视张丽英的动静。母亲对他们说:“我女儿回去后,不准妳们处罚她,否则我就不放她走。”农场人满口答应。但回到农场,公安人员就把她抓起来塞進车里拉走了。她在车上给工人日报赵记者打电话求救,赵记者要她把手机递给车上的公安人员,这位公安人员说:“我跟他说得着吗!”不理。
2009年4月11日,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判处张丽英行政拘留10天。张丽英不服,申请复议到省农垦公安局,结果是“维持处罚决定”。
4
2009年4月,工人日报发出的“内参”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不久,北京某机关派出壹个调查组,由壹位女干部带队,到达前锋农场,由建三江农垦分局、前锋农场负责人等多人陪同,分别到上访农工邹振龙、张丽英、蒲建清家了解了情况。当着领导的面,这几位家庭农场户主如实讲了他们的遭遇。农垦方面的陪同人员表情冰冷,没有任何态度,还当场指责他们不该上访。张丽英反驳说:“妳们不给解决问题,我们能不上访吗!”
这个调查组在场里的其它活动,农工们就不知道了。
4月19日晚11时,上访农工白文革从壹位朋友家出来,身后就有车跟上了,到了壹处僻静的角落,前面又有车堵住出路,车上下来两个大汉,拿着镐把,二话不说,抡起镐把就往白文革的膝盖处猛击,白文革顿时瘫倒在地,之后凶手迅速跳上车逃之夭夭。此前不久,白文革在场部曾遇上壹位机关干部,那人喝得醉醺醺的,见了白文革他就骂道:“因为妳小子上访,场里罚了我5000元,他妈的妳得把钱还我!”白文革说:“我上访是我的权力和自由,和妳有什么关系!”那人说:“早晚有壹天我把妳的腿打断,叫妳再上访!”
两年多过去了,此案至今没破。白文革找场长催办十几次,不知农场公安部门做了哪些调查工作,至今没有结果。
白文革左膝盖为粉碎性骨折,两腿胫骨纵裂。他治伤共花费1万多元,是上访“难友”们凑起来的。
白文革悲愤已极,他只在医院住了8天,4月29日出院后,他拄著双拐由儿子掺扶著,和张丽英等人直奔北京,找到北京那个机关,那位调查组组长由秘书陪同出面接待。张丽英说话不客气:“妳们没去调查时我们还没挨打,妳们去了,白文革的腿就给打成这样,请问妳们的调查结果是什么?总得给我们壹个答复啊!”
女组长的答复与农场领导人是同壹条理论,她说:“妳们不是地方的农村,农垦是国有企业,有权收回土地。”
张丽英、白文革愤怒地问:“他们是国有企业,就有权不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吗?就有权随便撕毁合同吗?就有权随便把土地发包给别人吗?就有权年年疯涨承包费吗?”
双方吵起来了。女干部说自己“有会”,起身而去。
2010年10月6日下午,我正在听邹振龙、白文革、张丽英等人介绍情况,张丽英的儿子郑江峰来电话,说家里来了壹批农场公安、法院人员,开着壹辆大货车,强行拉走了她的400多袋大豆(每袋180斤),价值11多万元。理由是张丽英在农场起诉她的、由农垦法院判决的官司中输了,需补交5万余元的费用。因张丽英没行动,因此“强制执行”。我在电话中请求法警给张丽英留下壹点活命粮,对方以“执行命令”为由断然拒绝。
张丽英的儿子郑江峰在电话里泣不成声。
5
邹振龙、张丽英等人还带来前锋农场十二队农工水新宏的壹份上访信。
信中写到,80年代中期,他和父亲水维伦借钱开荒达7000多亩。1990年因农场建设排水干渠,他家退出4000多亩,只耕种经营2500亩地。1998年,当时的队长张继坤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把水家的2500多亩地无偿收回,还将其自购的大批农机具、包括拖拉机、大犁、点播机、8吨油罐等扣留至今。水新宏壹家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好四处流浪打工。这期间,队长张继坤竟然莫名其妙给水新宏增加了40多万元的挂账(即欠债),后来又增加到50多万元!
水新宏多次请求场领导,让他承包壹些土地以维持生活。2010年,农场给他安排了200亩地,可这些耕地分别处在两个连队,又分为3个地块,给他造成极大困难。
水新宏在信中写到:“这样给我安排土地,就是故意给我制造困难,打击报复。”
在建三江分局负责人于2010年12月16日赴北京送给我的《反馈材料》中,同是这位水新宏,在12月12日写了壹份新的证言材料,主要表述了农场领导对他怎样“关心爱护”云云,最后说:“现在生活条件有所好转,希望管理区能够继续帮扶我。”
是水新宏在前信中撒了谎吗?
我不知道前锋农场要他写第二封信时,水新宏是怎样的心情?享受过那麽多的“关心爱护”,他该是多么幸福快乐安康啊!他怎么会编造出那麽多悲惨的“谎言”呢?
第十壹章:壹个家庭农场的兴衰
——洪河农场农工姜宝贵的自述
我和建三江大兴农场其他职工壹样,1984年响应农垦总局的号召,与刘涛、孙万宽共同创办了家庭农场。
我们怀着美好的憧景,共同集资5000元买了壹台拖拉机,其他费用都是在农场“扶上马、送壹程”的政策下,由农场先垫付种子、化肥和油料,热火朝天开始了艰难的创业。由于对困难估计不足,我们几次都差壹点就把家庭农场放弃了。
首先是土地条件。由于所有的岗地、好地都被农场开发完了,我们开的土地都是农场不能开的沼泽地。光是交通,就是难以逾越的障碍。拖拉机常常掉進沼泽里,有时陷得就剩下壹个驾驶室了,发动机也灭火了。我们只好求助其他家庭农场,找来几台拖拉机,最多的时候找来五、六台拖拉机才能把我们深陷的拖拉机拽出来。壹拉需要几天时间,太难了!之后还要修车,因为发动机進水,所有润滑油都要换掉,类似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外加地势太洼,再赶上春雨,等我们把地种完,最晚已经到7月15日左右了,连队的岗地庄稼都长20多厘米了。这样,庄稼的成熟期自然也就不够。到了秋天,由于各种原因(低温、干涝、土地生化、播期太晚),庄稼几乎绝产。头三年几乎都壹样,因为这叫养地,即生荒地必须经过几年时间才能养成熟地,赔也必须要种,不种不赔,地就养不熟。
由此我们各自都背上了沈重的外债,“驴打滚”的利息使我们个个陷入绝境(月息3分以上,10个月为壹年)。像我们这样子的家庭农场很多,因此很多都黄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都有。大兴农场最典型的有孙福禄、吕江、王志、“豆腐刘”,他们的家庭农场全部破产,土地被农场收回了,人也不知去向,这是其壹。
其二,生活环境更是叫人不堪回首,冷热不说,吃的喝的住的都是问题。由于地远,我们就住在临时搭的窝棚里,冬不遮风,夏不挡雨。播种期集中在壹个月左右,有时带来的米面不够用,只好忍饥挨饿。我们白天黑夜连轴转,好不容易回家壹次,有壹次忘记带盐了,后来十几天也吃不到盐。
喝水是就地解决,在地上挖壹个大深坑,喝雨水。虫子、野兽、耗子和人共饮共用。有的耗子掉坑水里淹死了,时间长,连毛都泡下来了,我们还得照样喝。
前期还够用,到了后期,水就不够用了,再赶上长时间长不下雨,就更惨,做饭的水都没有了,我们只好吃生米。
洗脸是壹种奢望,十几天洗不了壹次是常事。回到家里,连媳妇都认不出我了,简直跟野人壹样。
不得不提的就是漫天飞舞的蚊子、瞎蠓和小咬,用手壹抓就是小半把。人被咬的没办法,只好用黄油把人除了眼睛以外,全部用黄油涂上。白天更不好受,为了防瞎蠓咬,全身捂的壹点不露,汗水和黄油搅在壹起,叫人难以忍受。但稍不注意,被咬的地方就出很多血,因为瞎蠓壹咬就掉壹小块肉,所以人们最怕的就是它。
其三,就是精神上的压力,由于长期负债经营和体力上的透支,很多人被拖垮和病死。我就几次差点儿彻底报销,在炕上壹病就是壹两个月不能下炕,我妻子也和我壹样满身是病。类似我这样的岂止我壹个人。我以上说的这些,若不是我亲身经历,妳就是编也编不出来的。所以我们这些人对自己开出来的耕地的倾注,胜过我们的孩子和生命。
其四,人为制造的灾难把我们坑了。随着改革开放進壹步实施,土地条件逐渐好转,这时垦区有些领导和机关干部也把眼睛盯在了这片土地上,他们把地价逐年提高。前几年年年涨,我们都有证据。特别到了2011年,大兴农场制定了2011年“1号文件”,已经把承包费提高到每亩400多元。我们自己投入身家性命和血本开出的地,妳农场凭什么收我们的“租子”?收得比旧社会地主老财还高!我们这些开荒户,旧的外债还没还上,新的外债又背上了,真是雪上加霜。
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每年大兴农场全场贷款总额达到五个多亿,按全场土地总面积均摊的话,全场80多万亩土地,每亩负债600多元,这就是农垦大繁荣背后真实的壹面!我由开始创业时外债1700元,到现在已达到五六十万元,我总计壹千多亩地,至今真是心力交瘁,无力偿还。
以上诸多情况壹目了然。谁富了谁穷了也不用再说了。就这样,他们还是变本加厉提高地租,如果妳不交钱,就收妳的地,卖妳的地。妳如果向上面反映情况,他们就造假说,妳种不起了,自愿上交的。有哪个农工愿意把比自己孩子和生命更重要的土地上交呢?这不是弥天大谎吗!
他们上欺下骗,骗不住就动用农垦公检法强行镇压。我们农工怎么抗得住他们的强压政策?大多数人只好自认倒霉,默默忍受。我相信党中央绝不允许妳们胡作非为的!上有天理,下有国法,总有壹天党中央会还我们壹个美好的未来。
以上就是我二十几年创业的苦辣辛酸,希望有壹天,在我开垦的土地上生长出幸福的鲜花,并把属于我们自己投资开荒的土地使用权还给我们,让我们安下心来多产粮食,为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十二章 国家信访局的正确结论
——2005年的壹份《信访情况通报》
黑龙江垦区的上访人流多年来持续不断,似乎是个“顽症”和“死结”了。早在2005年,国家信访局在汇总大量上访人员反映的信息和情况之后,发出壹份综合性通报,全文如下:
国家信访局
信黑字(2005)117号
关于交办沈家荀等人10件来信的函
黑龙江省信访办:
现将我局2005年第85期《信访情况通报(信)》,以及该通报所涉及的沈家荀等人的10件来信及来信列表随函转去,请研究处理,并请了解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处理情况,结果望告。
国家信访局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家信访情况通报(信)
2005年8月24日第85期
农垦职工负担重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农垦系统职工反应负担过重、生产生活困难的来信呈上升趋势。现将近期黑龙江省部分农场职工来信反映的情况综合如下:
壹、职工负担已严重影响他们正常的生产与生活
建三江七星农场垦区劳模滕兆华来信反映,中央明文规定,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可今年农村农业税费不但没减,反而大幅度上涨,平均涨幅30%以上,前锋农场上涨50%。饶河农场职工沈家荀等300多人联名来信说,中央为农民减负,但国营农场却变着法加重职工负担,加上这两年农资大幅度涨价,职工们已被压得喘不上气。土地租金,2004年比2003年每亩多收10多元,今年又比2004年每亩多收30—40元,粮价好,租金就提高。农场领导还私扣种粮补贴,每亩补贴比附近农民少8·68元。依安农场“壹名共产党员”来信说,该农场多年乱收费没人管,今年每承包壹公顷要交4500元承包费,比2004年多交1000元,还要另交300元水费、500元抵押金、300元农时保证金、50元育苗基金。逊克农场“2300职工”来信说,他们和当地农民比,每种壹亩地,仅地租壹项就要多交110元。有四轮车的职工,交完养路费后还要向生产队交300元“义务工”费,55型拖拉机要交500元。嫩北农场四队职工项文龙等人联名来信说,好年景每坰地能盈利六七百元,今年农场每坰地交的税费比2004年增加500元,农工种地已无利可赚,有的还要赔本。由于前几年灾年减产种地赔钱,多数农工都欠农场的钱。这两年年景好了,但卖粮款却被队里扣下冲抵欠款了,造成农工生活困难,有的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山河屯林业局职工张书信等人联名来信说,职工承包林场土地去年每亩承包费650元,今年每亩又被加收100元管理费。讷河市老来监狱农场职工赵晓苹等人联名来信说,原来职工种壹坰壹等地交费1420元,二等地1170元。今年领导为完成上级指标个人多提成,把壹等地提高到1720元,二等地提高到1620元。八五二农场职工来信说,职工每年要交农机管理费、水利费、水利维修费、修路费、工程建设费、义务工、科技服务费、三库壹场费、养牛费等,不交就取消种地资格。
二、造成职工负担重的原因
(壹)职工没有土地承包自主权和经营权,权益得不到保护
垦区劳模滕兆华说,“农场所有制”决定了农场与职工之间特殊的土地关系。职工不像农民可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也不享有承租土地的自主权和经营权,权利和义务都是单方面的。种地赔钱时农场强迫职工承包,亏损、受灾,职工自负;种地赚钱了,国家补贴了,又搞竞价承包,或高价包给场外农民,或回收土地低价包给干部,而让职工下岗。多数来信反映,农场管理混乱,无章可循,场领导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只管“收租逼债”,不顾职工利益,不管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二)农场自定土政策,农场与职工争利,干部与职工争利,是造成职工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饶河农场为搞“形象工程”,强迫职工统壹耕作制度,统壹机械作业,不计成本,增加职工承租费用;强迫职工购买农场种子公司质次价高的种籽,否则不退承包金;强迫职工把粮食卖给农场,压价收购,乱扣款。七星农场不让职工的小型农机下地作业,片面强调把土地集中起来用国外特大农机耕作,让少数人作业,多数人下岗;强迫职工到企业指定的地方交粮等。逊克农场强迫职工使用干部买的机械,不让使用农工自己的;干部拿着工资还承包队里几千亩地。嫩北农场从场长、场办主任到科室干部挣着工资、奖金,还各自承包著几十坰地。八五二农场四分场职工杨金权说,2004年他把收获的水稻全部卖给连长家的米厂,结果壹分钱也没给,粮款变成了米厂的周转金;连队会计可以随便扣农工的粮款;2004年合同是空白的,不签字不让种地,签了字合同由连队随便填写;今年的种籽必须用农场的,否则不能享受国家补贴;粮食由连队统壹卖到农场市场部,每斤粮价比市场价低壹角多。
来信职工强烈要求改变现有的农场管理和承包体制,落实国家农业税减免政策,让农工们过上好日子。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2005年8月24日印发
国家信访局这份“情况通报”是发人深醒的。
值得深思的是,国家信访局总结的仅仅是2005年之前的情况。此后这些年,国家信访局通报所涉及的许多问题,在少数农场不仅没有得到有力解决和纠正,而且有愈演愈烈、竞相效仿之势,国家信访局的“情况通报”形同废纸!
我行我素,无人理睬!
在少数国有农场,管理层与家庭农场的对立与冲突,某些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日趋激化,这是令人深感忧虑的。
面对北大荒持续的上访人流,国家信访局依然忙得焦头烂额,依然在做着大量的“重复劳动”,依然不解决问题。
我壹直非常奇怪,在政治昌明、政策透明、信息传播迅速、群众民主意识大为提高的今天,垦区有些管理者怎么会壹直心安理得地认为,他们凭借强行阻拦上访,严密监视上访,高压控制上访,甚至不惜多次把上访者扔進拘留所或劳教所,就可以让抗争的声音沉没呢?
第十三章 谎言说明了什么?
——对建三江农垦分局《反馈材料》的再调查
我不知道,读了下述文字,垦区专程赴北京向我送达《反馈材料》的领导同志们是否会感到脸红?对于这部厚达四指的《反馈材料》,我相信领导者是过于轻信了,而造假者则只能证明自己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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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垦区高层领导和有关同志有过两次交流。
2010年12月初,我向国家有关部门寄送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传到北大荒。7日晚,专程赴京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和驻京办负责人,通过新闻界友人请我赴个“便宴”。
高先生性情温文尔雅,说话热情谦和。后来,又有几十位农工被垦区公安抓走或关押,有的逃亡在外,我多次紧急电告,请他出面保护这些农工并放人回家,高先生都认真地办了,为此我真诚地给他发了壹条短信:“足见高部是壹位爱民的好官。”
席间,高先生明确表示,他是代表总局高层,特意到北京来同我進行“交流并听取意见的”,对此我深表感谢。然后我们单独進行了壹番坦率和诚挚的谈话。高先生首先强调,北大荒垦区的成绩是主要的——对此我高度赞同,没有异议。“当然”,高先生继续说,“我们工作中也有壹些不足和缺点,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希望能听取蒋老师的意见,认真加以改正。”
我很感动。我提出三条意见:
壹、北大荒的成就是广大农工用壹滴滴血汗干出来的,老百姓不容易。应当让那里的父老乡亲能够充分得到改革开放的实惠,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安居乐业。
二、请总局认真调查我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如果我搞错了,我愿意公开道歉认错。
三、如果我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请总局领导在政策和措施上拿出壹些强有力的办法,对基层某些错误倾向加以纠正。我作为北大荒的老知青,愿意就此同总局领导做壹次对话,交流壹下看法,以求达成壹致意见。
高先生说,会向总局领导反映我的意见。晚宴的气氛是友好和诚挚的,双方含笑而别。
但是我也想到,垦区部分农场存在的许多问题冰冻三尺非壹日之寒,壹些事情积重难返,壹些事情是政策性、观念性的,解决起来不可能壹蹴而就,需要壹段时间進行必要的调研和调整。
如前所述,我壹直等到今天。
但是以后的情况并不见明显改善。几个月来唯壹的改善就是垦区对上访群众虽然继续严加控制,但公安系统很少把上访农工送進拘留所了。有些上访群众被迫签署了“不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了出来,但诉求怎么解决?不知道。
尤为令我愤慨的是,壹些接受过我访谈的农工受到种种新的威胁和迫害。2010年12月9日,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的青龙山农场派出大批工作人员和车辆,到女农工张桂荣家抢夺所谓明年的“任务粮”(农工称之为“上打租”,即提前预交壹年的“土地承包费”。现在粮食涨价了,有的农场又将承包费改为“任务粮”)。工作人员当场打伤她的儿子,并抓走3口人准备拘留。张桂荣哭着打电话向远在北京的我求援,我紧急电告黑龙江农垦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热心的高先生立即致电该农场,当地农垦派出所才被迫放人。
建三江农垦分局八五九农场有壹个“家庭农场协会”,是上世纪90年代经农场党委批准成立的。这个协会在党委领导下,在维护农工合法权益、维护农场安定团结局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许多有益的经验。2010年12月,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张丽英等因不堪农场的“土政策”,在征求很多农工同意后,张罗着要模仿八五九农场的做法成立同样的“家庭农场协会”,以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向农场党委主动提出申请,并开始起草报告和协会章程。那天白文革和壹位“秀才”正在研究报告、章程的文本,20余个农场公安人员闯進去,把两人押到公安局审问了近3个小时。公安局负责人对白文革说:“上级没批,妳们擅自起草报告、章程就是非法组织!”
白文革说:“我们还没上交报告呢,上级咋批呀?而且我们还没成立,咋叫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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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上午,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带领北安分局、建三江分局负责人和几位农场领导干部近10人,第二次专程到北京见我,就我的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交换意见。三级领导干部都来了,阵势可谓强大,态度可谓真诚。所有人都壹样的和蔼热情,但这次不再是听取我的意见,而是带来了他们准备充分、印制精良、极为正规的反馈意见。
北安分局负责人交给我的是:《关于北安分局退耕还林政策等情况的说明》,A4纸,共59页。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文件,红色边疆农场农工赴中南海新华门上访的卷宗文件,引龙河农场处理唐维君等人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上访的文件。这些我都知道,也认真研究过,没有参阅价值,也不是对我的调查报告有针对性的反驳。
堪称“奇文共欣赏”的是建三江分局负责人交给我的《关于对蒋巍同志〈疼痛的黑土地〉壹文所列事件的调查反馈材料》,印制于2010年12月14日,蓝色封面,A4纸,洋洋洒洒共536页。看来垦区的同志们很急,于16日就赶到北京送达我手中。
这是双方第壹次真正的交锋。我不知道建三江分局把这份《反馈材料》还报送到哪壹级上层机关?也不知道这份《反馈材料》对上级机关做出判断会发生怎样的影响?考虑到事关重大,为了以正视听,明辨是非,我必须对真相加以说明。
乍壹看,这个四指厚的“大砖头”很容易把我砸蒙。仔细审阅,这份反馈材料虽然“架子”很大,内容其实很简单,主要是前锋农场针对上访农工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3人汇总的大量复印材料(3人反映的问题见“第九节”,请参照阅读)。
我对这个厚厚的本子做了认真研究,并于12月下旬邀请这三位农工到哈尔滨逐页進行了核对。
难道垦区的同志没想到我会進行核对和再调查吗?
(1)、关于邹振龙的部分
前锋农场声称:“邹振龙是因负有债务,经营不起,自愿把2000多亩地交还给农场,以抵顶债务的。”
其壹,经查证,《反馈材料》中就有“经领导决定,收回邹的开荒点”字样,堪称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其中农场的报告也自称,“1990年10月因农场组建畜牧科农业队,与邹振龙协商后,将邹振龙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划归畜牧队经营。”
“划归”——即以强权无偿剥夺是真的。
“协商”——无须核对,壹望而知就是假的。
邹振龙不是智障,脑子也没進水,不会领导来“协商”几句,就把自己投入数年血汗和几十万元创办的家庭农场拱手相让吧?那是他的命根子啊!
其二,农场方面称,邹振龙交回家庭农场是“用以抵顶债务”,此说也是站不住脚的。农工春天种地要借债“擡钱”,秋天收粮再还债,这在垦区是普通现象。当年农场把邹振龙的2000亩耕地和正在生长的大豆全部无偿收走了,即使用收获的大豆抵债,邹振龙也还盈余近3万元。而且,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得用承包土地抵顶债务”。
邹振龙还发现,《反馈材料》里夹杂的许多所谓“邹振龙的欠债票据”复印件被重复复印多次,最多的重复使用5次。邹还指出:“农场建畜牧小区用的红砖都下到我的账上了,从第39页到第45页,除壹张票据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是从场里的修配厂找来的,而且还多次重复使用。”
《反馈材料》被彻底推倒。
(2)、关于张丽英的部分
此次见面,北安分局和前锋农场负责人当面对我说:“张丽英连每亩地15元的承包费都不肯交,所以才会没收她的承包地和粮食。”
其壹,经查,《反馈材料》中有壹份《张丽英侵权强行种植土地证明》,其中标明:“2010年,张丽英在前锋农场第四管理区种植土地2621.6亩,应交费用554116元。”如此算来,每亩地承包费高达210多元!壹年之春,张丽英要“上打租”提前交纳55万多元,农场的谎言不攻自破。
其二,农场方面告诉我,“张丽英强占了另外15户农工的耕地,现在这些农户已经起诉她了。”实际情况是,2009年,农场作业区以张丽英拖欠承包款为由,强令收回张丽英自投资金开发的900亩耕地,发包给另外15户农工,遭张丽英断然拒绝。现在来看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张丽英拥有省土地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省土地局驻前锋农场土地科颁发的“五荒开发证”,其“四至边界”面积总计3000亩。她不同意农场年年上涨承包费,她拒绝前锋农场以此为由,无偿剥夺她的家庭农场。于是前锋农场公然抢粮抢地,擅自将她凭证开发承包的土地发包给15户外人。
张丽英自费开荒在前,拥有《土地证》在前,农场以张丽英拒交连年上涨的承包费并在农垦法院“败诉”为由,强行将其土地发包给15户其他农户,因此我拒绝《反馈材料》的解释。
(3)、关于白文革的部分
其壹,白文革指出,《反馈材料》中的“征用耕地协议书”是伪造的,他本人根本没见过。这里需做壹点自我介绍,我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对文字当有壹定研究。经我仔细比照,这份“协议书”上白文革的“签名”确实是假的。如有疑义,可到笔迹鉴定中心進行司法鉴定。
其二,《反馈材料》列举的白文革大量欠款票据,绝大部分是其兄长白文举的,与白文革无关。农场收回白文革的耕地理由不成立。
其三,没收白文革的成套农机具以抵顶债务的“协议书”同样是伪造的,签名是假的。
其四,最令人愤慨、也令人哑然失笑的造假,壹种以“组织”名义進行的有密谋的集体造假,赫然出现在《反馈材料》中前后两张的《家庭农场承包合同》上!
第壹张:甲方(发包方)标明为“前锋农场”,乙方白文革的“家庭住址”竟然跑到了毫不相干的“大兴农场场部”。
第二张:甲方(发包方)标明为“前锋农场”,乙方白文革的“家庭住址”则是“前锋农场三队”。
两份合同签署日期同为“2010年1月1日”(放假日)。
造假者也太“玩忽职守”了!同壹个白文革,在同壹时间被安放到两个农场,而且有两个家庭住址。这只能证明,两份合同是假的,签名是假的,日期是假的,壹切都是假的!
壹堆谎言!这是以庄严崇高的“建三江农垦分局”的名义送达我手中的《反馈材料》啊,造假者把自己和自己的“组织”作践得太彻底了!
这个造假行为显然不是前锋农场工作人员搞的,他们不可能把自己的单位错写成“大兴农场”,这次造假只能在更高层次的机关進行。在这么高的“党委”层次上,進行如此拙劣的造假,我相信会超乎全国所有公民的想象力!
现在,建三江分局反驳我的《反馈材料》就摆在我的案头,我怎么看怎么像壹场闹剧的脚本。
2011年1月初,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在总局、分局、农场三级相关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当面向黑龙江省调查组反映了上述的造假行为。全场鸦雀无声,无人敢出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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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建三江的造假行为并不仅仅限于这本厚厚的《反馈材料》。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向我提供了农场泡制的壹份“阴阳合同”,2010年3月,她交纳的实际承包费比农场印好上报的“合同”文本多出30618.6元,这份“阴阳合同”是该农场统壹制作的。同样,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唐维君在场部办公室,也发现了全农场统壹制作的“阴阳合同”!
2011年1月9日,洪河农场的张振学打电话给我,聊起伪造白文革合同之事,张振学说,大兴农场还伪造了有关他的壹份合同。2010年11月22日,在农场剥夺张振学家庭农场土地的壹场官司中,农场代表当场出具了壹份合同,标明张振学和都杰于1995年10月25日签署了“转让合同”。张振学说:“我和都杰从不认识,在农场20多年也没见过面,我们怎么可能签署过这份‘转让合同’?”
张振学已经复印了这份假合同,现在他手中。张振学说:“这没什么奇怪的,农场造假的事情太多了!”
第十四章 历史在倾听和等待
——黑龙江省调查组听证会实录
2010年12月下旬,根据黑龙江省委领导批示精神,省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奔赴北大荒垦区,就我所写《疼痛的黑土地》反映的情况進行调查核实,听取意见。事情進行到这种程度,我自然成了“信息中心”,接受调查核实的农工不断把各种动态和信息反馈到我这里。自《疼痛的黑土地》风声传到北大荒以后,每天我的手机响个不停,有我访谈过的,有我没见过面的……
黑龙江省调查组下去以后,农工们十分感动,觉得终于有人管他们的事了。他们说,调查组的工作作风是深入的,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方式是公开、透明、坦诚的,调查对象都是《疼痛的黑土地》中的讲述者——我访谈过的农工。
农工们的心情非常高兴和舒畅,尽管2010年的冬天如此寒冷,北大荒雪深盈尺,他们依然像盼来久违的艳阳天壹样。龙镇农场于德清、红色边疆农场吴延敏、引龙河农场唐维君等人说,这些年“告天天不应,告地地不灵”,奔波劳苦,伤心落泪,拘留劳教,挨整挨骂,“真是郁闷死了”。看着电视上国家到处壹片繁荣景象,而我们年年月月壹家人“从来没舒心过,这回上边来领导了”,终于有人以郑重、平和、耐心、公正、亲切的态度,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让他们畅所欲言,“吐吐心中的苦水,看来有希望、有盼头了!”
建三江分局所属的大兴农场、洪河农场、红星农场也有农工来电话问:“能不能让调查组也到我们这儿听听意见啊?”(2010年12月下旬,我去哈尔滨完成壹项写作任务,期间大兴农场、洪河农场、前哨农场、前進农场、胜利农场有50多位农工到哈尔滨找我反映情况,还有很多要来的人,但多数被我的助手好言劝阻住了。)
省调查组首先到达北安分局。
其工作方式类似“听证会”。黑龙江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等人壹路陪同,所到之处,分局领导、农场领导、相关业务部门专业人士,以及我访谈过的农工共同参加调查会。农工们谈意见和诉求,农垦官员做解释、讲理由和根据,双方时有交锋。这样做是正确和便捷的——便于调查组充分了解官、民双方各自的观点,核对事发经过,听取有关证据、依据。
与会农工那种渴望、振奋、重视、战战兢兢的心情可想而知。因此有人录了音,有人做了记录,连调查组到农场调查时,来了几辆车和车牌号都记下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调查组决定着他们的命运与未来!
过后,与会农工们把记录材料发到我的电子邮箱。
读罢这些详实、真切的现场记录,我感慨万端:
其壹,这样的听证会,垦区系统大小官员加起来常常是二三十人,而到场农工只有三五人,闻讯而去要進会场向调查组反映情况的其它农工都被垦区公安人员拦在门外,理由是“调查组见谁,都是点了名的”。可以想见,听证会现场,从人数、官职到场面、气派,那种不对称的无形的威慑力,肯定会给农工心理带来种种影响。但是,我不能不向这些农工表达我深深的敬意。会上,他们表现出大无畏的斗争精神和十分镇静、理性的态度。而且经过多年上访,他们已然成了“法律专家”,引经据典,条条是道——这样的老百姓越多,中国的事业和前途就越有希望!
事实是对质出来的,真理是比较出来的。为便于读者考察了解我的调查报告是否属实,并客观了解垦区官员和农工各自的意见与观点,从而做出自己的理性判断,现将与会农工提供给我的录音或会议记实,摘要录之如下。
1、黑龙江省委调查组赴北安分局所属龙镇农场调查会纪实
(事见本文第四节)
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下午2点50分。
地点:龙镇农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黑龙江省调查组宋组长等3人;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林业局满副局长等多人;北安分局王副局长、徐副书记、林业处孙艳波处长等多人;龙镇农场王立军场长、石书记、韩副场长、政研、林业部门等十多人。
退耕还林农户:于德清、刘玉云、刘兴华、王义锋、傅继生、王红彦6人。
下午4时,6家退耕还林户被韩副场长引入会议室,韩事先告诫6户农工:“反映问题要简单,不要乱说。”
调查组宋组长:“妳们反映什么事,有什么要求?”
于德清:“1、我们要求龙镇农场给我们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全部给付各项退耕还林补助;2、要求龙镇农场把《造林合同书》中有关农场与我们‘三七分成’的条款取消;3、要求农场赔偿因该场违约给我们6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4、要求享受国家给予的林业燃油、护林防火及各项林业惠民补贴。”
宋组长:“妳们是要退耕还林补助吗?”
于德清:“对,我们要每亩50元苗木费、200斤补助粮、20元生活补助费。”
宋组长:“这个问题谁来解答?”
分局林业处孙艳波:“这个问题我说过多次了,我还说说吗?”
宋组长:“说说吧, 当着大伙的面说说。”
孙艳波:“这个问题我和他们说过不止壹次。”
宋组长说:“是多次吗?”
孙艳波说:“对,是多次。农场是国有农场,是全民所有制,包括承包种地的,人人都有受益权,农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是土地经营权人。根据《国有农场条例》第3条、第10条和《退耕还林条例 》第35条:‘国家按照规定的退耕还林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所以农场应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于德清:“刚才孙局(处)的说法不够准确,多年来他只接待我们壹次,而不是多次。农场是全民所有制,但并不是说妳是全民所有制,就可以侵权。农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外发包土地,人人都可以承包经营。再说,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属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壹谈。《退耕还林条例》第35条规定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而不是向土地经营权人提供。因此孙处长的说法是偷换概念的说法,因此说由农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理由不能成立,于法无据。这片退耕还林的土地是我们95年开始投巨资承包、开垦、改造和熟化的,也是经发包方龙镇农场再三动员而实施的。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是我们违约而是龙镇农场多次出尔反尔,违背合同约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刚开垦还没熟化,农场就让我们栽树,以防被林场收回。为了平息地方矛盾,农场于我们的切身利益而不顾,今天让我们栽树,不栽树就收回开荒地。明天告诉我们不准栽树,谁栽树就收回谁的开荒地。换壹茬领导,下几茬命令,朝令夕改,使开荒户苦不堪言。再加上天灾,使我们生活举步维艰,取借无门。有人为躲债远走他乡,有人丧命于开荒之中。我为开荒曾几天吃不上壹顿饭,为解饿,我到别人瓜地想赊点瓜吃,因为没钱,让人指桑骂槐没赊给,我只好忍饿含泪离去,我穷得冰天雪地只好穿单鞋过冬。大多数开荒户由小康家庭变成了穷光蛋。各位领导,我们为了响应国家五荒开发,不但投入了多年积累了几十万元的积蓄,每户还背负了几十万元的债务。我们每户为此都投入了上百万元的资金,难道说农场让我们投入的资金还能用笤帚划拉回来吗?1995年,场长在开荒开始时对我们说:‘将来开荒地归妳们长期使用’。因为当时的开荒政策是谁开荒谁拥有。开荒地刚熟化过来,正逢国家退耕还林,根据新出台的林业政策,龙镇农场强迫我们退耕还林。2002年9月12日,农场召开退耕还林动员会,主管场长说:‘谁不退耕,就收回谁的承包地!国家可能有退耕还林待遇给妳们,以便缓解妳们的实际困难。’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和龙镇农场签订了30年的退耕还林合同。合同签订后,农场没当场发给我们,说盖完章后再发给我们。就此我们多方筹借资金,到处购买树苗,几乎走遍半个黑龙江省。2003年4月25日,我们全面完成了植树造林。可农场就是不发给我们合同。几经多次催要,农场在5月25日才将背后偷改‘掉包’的合同发给我们,结果‘退耕还林合同’变成了‘荒山荒地造林合同’。04年2月,我们多次找农场理论,对农场上述欺诈行为非常气愤。当时农场找来农垦北安分局林业处何工,否认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身份。由于当时我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概念不清,我们问何工我们是什么?何工说我们是‘退耕还林者’。现在用他们的说法,我们连‘退耕还林者’都不是了。为去除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我们双方对合同進行了4项修改。可是龙镇农场再次乘合同盖章之机‘掉包’合同。我们发现后非常愤恨,就此上访,多次找北安局,林业处何工壹语道破天机说,我们不加上‘合作造林’,用什么理由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难道说他们单方塞加‘合作造林’,就成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理由吗?龙镇农场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实施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直接损害退耕户的合法权益。在座的领导,请看‘退耕还林工程’标牌:承包人是我,这个标牌不是我于德清造的,是龙镇农场竖的。从承包人变成了合作造林,这到底是为什么?让龙镇农场及垦区相关领导为此上下串通,颠倒黑白,捏造事实,制造谎言,甚至疯狂。我们认为,是为的这十几亿的退耕还林资金!”
宋组长:“老于,妳所说的我听明白了,妳们是哪年开的荒?”
于德清:“1995年,我们当时开的荒是龙镇农场采伐完的荒山。”
宋组长:“妳们当时开荒时,是随便开啊,还是交承包费?”
于德清:“交承包费呀!”
宋组长:“妳们95年开荒到03年,有8年了?”
于德清:“我们光开荒,改造,熟化,就5年多。”
宋组长:“妳们已经种了几年了?”
退耕户刘兴华:“也不是全能种,隔三差五的种点儿。”
宋组长:“就是说种了点儿,到03年妳们就退耕还林了,对吧?妳们现在要的是不是退耕还林待遇?”
于德清:“是。”
宋组长:“农场认为退耕还林政策应该给农场,妳们认为应该给妳们,对吧?”
于德清:“对,这不是我说的,这是《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刘兴华:“退耕还林是国家行为,不是企业行为,农垦是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实施退耕还林,妳不执行退耕还林政策,行吗?国家给老百姓的退耕还林待遇,为什么揣到妳兜去?”
宋组长:“我看到合同中有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政策,由甲方享受。”
于德清:“第壹页让农场调包了。我们承包,怎么变成了合作了呢?请领导看看这两份合同,这份合同中根本没有合作造林。”
宋组长:“到底是签的时候没有,还是原先没有?”
退耕户刘玉云:“签的时候就没有,他们拿去盖章的时候给调的包,事后我们才发现。”
宋组长:“妳们的意思是说,当时与农场签的时候就没有这个内容,是农场拿回盖章后就变成这个内容了?”
于德清、刘兴华:“对。”
宋组长:“妳们所有的农场都是这个政策,不给个人吗?”
刘兴华:“其它我们不知道,龙镇农场就有给的!前几年让我们签字不给我们钱,我们当然不能签字。前几年有个叫高喜仓的,就领过退耕还林款。”
宋组长:“到底是苗木款,还是退耕还林款?”
刘兴华:“是退耕还林款。当时我们将此情况反映给农场总局林业局,郭宝松局长接待我们,当时他给龙镇农场打电话,是谁接电话我们不知道。郭局长说,妳们吃干的,让老百姓喝点稀的行不行?当时龙镇农场承认,为应付检查给了壹部分。郭局长说,妳们要给也得给职工,也不能给外人,妳们壹碗水端不平,难道半碗水还端不平吗?”
宋组长:“妳们知道龙镇农场有给的吗?”
于德清:“有,17队有给的。”
宋组长:“给了吗?”
王场长:“有,给了。农场的土地是全民所有,农场代表全民,和农村集体土地有所区别。农场是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上养老下养小,中间有病保。和农村不壹样。农村的土地收益归个人。农场不行,农场的收益是哪来的?农场的收益是通过退耕还林来的。农场向退耕还林户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如果妳交土地承包费,我就给妳退耕还林待遇。”
于德清:“王局,我打断妳壹下行吗?”
王场长:“妳等我说完。苗木费有这么两种形式:壹种是集中起来壹起购苗,壹种给付个人。另外,由于地价的上涨,我收取妳的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三十,都是收取的土地增值费。”
于德清:“我可以说了吗?王局,妳的这种说法是代表垦区的说法,我们不能认可。当时‘五荒’开发的政策是‘谁开荒谁拥有’。妳说给我们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妳为什么还要收我们百分之三十的林木利润?这不是承包费是什么?我给妳百分之三十的林木利润,妳还拿走了国家所给予的全部退耕还林补助,妳还说是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妳这纯属不讲理。我们的林权证,代表我们的物权所有,因为妳是全民就可以侵犯我的所有权吗?妳这是为了掩盖非法截留退耕还林款的违法行为,所找的各种借口。”
王场长:“百分之三十,农场当时表示的是承包费,是吗?”
于德清:“那王局,妳说那不是承包费是什么?”
宋组长:“老于,妳说既然妳们交了承包费,退耕还林待遇就应该由妳们享受,是吧?”
于德清:“对啊!百分之三十作为承包费也是过高了。”
宋组长:“妳们1995年是第壹个合同吗?”
于德清:“领导,我和妳说,实际上是这么回事。当时龙镇农场和五大连池打官司,龙镇农场输了,农场说归他,地方说归他,多方争执。为了应付五大连池市,林业又给我们签订了5年合同,事实上我们是签了10年五荒开发合同——《国有“荒地”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各位领导,我们造林去掉经营成本,再让农场拿走30%的林木利润,我们所剩无几。我们要用三代人的艰苦努力去营造、经营、防护,用几十年的时间去等待这点所剩无几的希望。如遇天灾人祸,这点希望就会化为泡影,还得为此背负几百万元的债务。农场不但拿走了30%林木利润,还拿走了国家给予的各项退耕还林补助,还嫌少!我们百姓的希望在哪里?”
宋组长:“他们拿走了壹半,是不?”
于德清:“是呀,他们拿走了壹半还嫌少。”
刘玉云:“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我们壹点也得不到,这不公平。”
刘兴华:“我们从退耕还林到现在,壹分钱也没得到,连苗木费都让农场截留了。”
宋组长:“老于,妳们栽的树还得多少年能采伐?”
于德清:“还得15年到20年。”
王场长:“妳们栽的什么树种?”
于德清:“落叶松。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哪怕给壹部分也让老百姓心里头热乎。”
宋组长:“好了,老于,妳说的我都听明白了,妳们的事挺大的,看看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在农垦是怎么落实的?我壹定把这事给妳们反映到最上面……”
于德清:“领导我再说点,农垦北安分局说我们歪曲事实,想修改政策。我们不是想修改(国家)政策,是要求落实(国家)政策!不是我们歪曲事实,是农场和北安局歪曲事实!”
刘玉云:“领导,我还有个事要说。”
宋组长:“妳说。”
刘玉云:“农垦总局驻京办事处,2009年11月19日8点,在北京无故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长达三天四宿,我要求农垦给我个说法。”
任少军:“这个事我来解释解释,(到北京)接妳是对的,我们肯定接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以往这个事就是这么办的。我再说说这个合同的事,就算是农场将合同‘调包’了,这个退耕还林款也不该妳得,因为农场是土地经营权人,全垦区115个农场,没有壹个给的。我们这种做法是经过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部门肯定的。”
刘玉云:“这个退耕还林款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任少军:“哪里写着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满局长,是吗?”
满局长:“是,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于德清:“任局长,妳是管总局信访的,妳不了解情况,不能乱给我们扣违约的帽子。”
刘玉云:“我们开荒不容易,有的人付出了生命,穷的连饭都吃不上。当时的合同约定不再收费,妳为什么还收我们承包费?我们用几代人、几十年的时间来实施和维护这项退耕还林工程,却得不到国家壹分壹厘的补助,这公平吗?”
任少军:“合同已经签订,不能因为妳困难而修改合同。”
刘兴华:“妳在合同签订中既违规又违法,所以必须更正。妳农垦执行不执行国家的退耕还林条例?”
满局长:“执行。老同志我理解妳,因为农垦有农垦的政策。任局长的脾气不太好,心眼还行……”
于德清:“龙镇农场在执行退耕还林中违背了《退耕还林条例》第5条、第24条、第35条、第44条、第5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62条、第98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请领导看,这就是农业法第62条,这就是法!”
宋组长:“好了,老于,妳们的事我听清了。这事很大,很复杂,调查组还要详细的调查,今天我也答复不了妳们,我们得向上级领导汇报,看看妳们是个别现象还是大多数,壹定给妳们壹个明确答复!今天就到这,妳们还有什么个别事要谈吗?”
于德清:“我们想跟妳们调查组单独谈点事。”
宋组长说:“行,找个地方。”
于德清事后对我说:“在我们单独反映问题的过程中,让北安分局王副局长给制止了,他说调查组还没吃饭,我们马上要陪调查组去吃饭了。”
2010年12月28日下午7时,调查组离开龙镇农场。
二、黑龙江省调查组赴红色边疆农场调查记实
(事见第五节。被劳教农工富万荣的妻子吴延敏的自述)
省委调查组领导没来之前,农场作业区长找我谈话说,妳就说这些退耕还林的树和地都是妳大哥富万松的,跟妳没有任何关系,在领导面前什么也不要说,也不要参与,就说妳什么都不知道,就想让我大哥和我丈夫回来就完事了。
在区长找我谈话以后,农场场长又用专车到我家来接我,说要和我谈话,我没去。然后又去找我大姐夫,和我大姐夫商量,让我大姐夫去劝我,说农场会走司法程序,把富万荣、富万松释放回来。
壹、2010年12月29日上午9点,作业区长找我去场部,说省里来人调查处理妳们这事来了,我就叫着我侄子(被劳教农工富万松的儿子)壹起去的。到了农场会议室,农场区长他们不让我侄子進会场,说领导不接见我侄子,理由是他没有参与上访,其实就是不想让他進去,怕把事闹大,给农场造成威胁。还有我们壹同上访的人都没让去,都让农场给XX了,我挨个打电话叫他们,他们都不敢来,都说农场找他们谈话了,不让他们参与了。
二、会议中,穿紫色毛衣戴眼镜的人(农垦官员)说:“妳们上中南海就是个错误,劳教妳们两年都是少的,都应该比这还多!”
我说:“上访是有前提的。我们农场有(因为退耕还林问题)上访回来的,农场给开会,讲怎么办,我丈夫(富万荣)想去听会议精神,副场长在门外给截住了,不让進屋参加会议,而且说,妳是上访了还是上北京了?妳听什么听!当时富万荣说:‘国家政策都是公开的,妳们这会有什么背人的!’不让他听。就因为这句话,回来的晚上富万荣就决定去北京,后来万场长让我们去的中南海(公安局都有笔录)。”
后来在调查会上,我本来要说我们农场场长被免职了,没多久又重新上任了。现任场长说,这页翻过去了,不让我说。总之他们就是不让我诉说我的冤屈我的苦!我壹说,场长就让我翻过这壹页,不给我诉苦说冤的机会,稀里糊涂的就结束了会议。
三、其中有个穿兰毛衣的人(农垦官员)说:“妳们就是让律师给贯通了,国家不给律师开工资,他们指什么生活?”
我说:“他们没有要我们壹分钱,没有吃壹口饭喝壹口水!”那些干部不相信,说没有字据和金钱的利益,他们能给妳办事?
我说:“就是这样!”
四、任少军说:“妳态度这么蛮横,妳丈夫回来,妳不还得让他上访吗?”
我说:“这都是妳们逼的,没有办法!妳们都是官官相护!”
他们就说我是埋汰他们领导,还有壹个人说农垦跟地方不壹样,根本就没有退耕还林这笔款,还说退休工人的工资、医保、文教、公安等开支,都是从这地上出的。
我说,场里为什么还给了我们两年的钱哪?怎么到妳们那,这笔款就没有了?他们不承认,他们说,发给妳们是错误的,还得朝我们要回来!
三、引龙河农场调查实录
(事见“第十节”)
时间:2010年12月28日10时许
地点:引龙河农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黑龙江省调查组;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北安分局王副局长、徐副书记等多人;引龙河农场场长高和平及其他领导,引龙河农场林业科科长王维军。
陈诉人:赵连发、唐维君、杨乃利
会议由任少军主持
省调查组:“请妳们三人说壹下因购楼纠纷上访壹事,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唐维军:“我们没有上访,我们是通过法院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可是农垦法院坚决不给立案,作为壹位农民连自己的诉权都没有了,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就是要求立案!如不给立案,应拿出不给立案的书面裁定,并说明理由。”
任少军:“北安农垦法院为什么不给立案?”
北安农垦法院刘文斌庭长:“关于妳们三个人所诉求的,涉及壹些国家宏观上的东西,涉及国家政策的问题不给立案。”
杨乃利:“对于我们的诉讼请求,对与不对,符合与不符合立案要求?我们也不知道。符合立案的应给予立案,不符合立案的应给个书面说明。但我认为应该给我们立案,因为省高院、省人大给我们开了函,让我们直接到北安农垦法院去。可北安农垦法院仍然没有任何说法。”
北安分局壹位官员:“妳们在省高院打条幅是什么时间?”
赵连发:“是2010年6月29日下午。这天晚上7点多钟,省立案庭庭长崔洪志接见了我们,还有引龙河农场信访办主任王东光、公安局刘伏警官同时在场。崔洪志庭长说,妳们知不知道打条幅犯法?我们回答说不知道。崔庭长和和气气地说,以后不要再干这种傻事了,有问题解决问题。既然妳们来到高院门下,归我们管的,我们壹定要管。不归我们管,我们尽量去给妳们协调好。请妳们三人相信我,给我几天时间,我去给妳们协调。如果协调不好,下次再来,我该给妳们立案就给妳们立案。然而我们三人也有壹丝怀疑。这时引龙河农场接访的两位领导劝我们三人说,崔庭长已经这么说了,妳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妳们三人跟我们回去吧。”
任少军:“这问题是出在妳们法院身上,法院给个书面说明不就完了吗?”
任少军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让有关部门做出了解释。
北安农垦国土资源局领导说,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没有年限限制。
北安农垦建设局领导说,住宅使用年限70年,也可40年、50年,划拨方式可无限期使用,商服是40年。
我们问,土地无限期使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据我们查证,设计部门设计楼房使用年限是50年。
他们无言以对。
引龙河农场建设科科长冯晓艳说,这是经济适用房。
我们三人向省调查组提供了证据,即当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时冯科长解释说,当时是为了给农户贷款,才签订了此合同。
任少军问冯科长:“楼房验收没有?”
冯科长回答说:“验收了,進行了分户验收。”
任少军又问:“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了没有?”
冯科长回答说:“没有办。”
北安农垦公安局领导说:“至于妳们三人在省高院打条幅、去上海,是犯法的。关于妳们的上访问题,公安局不管,但妳们触犯了法律,扰乱了公共治安,我们公安机关就得管。还有唐维军后续的8天拘留还没有执行,壹直在逃。现在正给妳解决事情,等解决完以后将继续执行,因为裁决已经下了。”
(蒋巍按:真是奇怪的逻辑!当初做出拘留决定,就是因为唐维君为维权状告引龙河农场,现在要“解决事情”了,“等解决完以后”怎么还要继续执行?看来受害农工以后的命运仍然不那麽美好,威胁依然存在!)
唐维军说:“谁在犯法还不知道呢!如果我犯法枪毙都可以。但是必须查明谁在犯法?给我拿壹个书面答复!”
任少军问各有关部门和引龙河农场各科室以及各管理区领导:“妳们都听明白了没有?我是听明白了。”
之后,任少军让赵连发、杨乃利退场。
任少军:“关于唐维君退耕还林问题,妳们农场给作出解答吧。”
引龙河农场林业科科长王维军说:“唐维君承包的造林地,是荒山、荒地造林。所以不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政策。”
唐维君说:“我给妳讲壹下什么叫荒山、荒地造林?荒山、荒地造林是指在荒山上和荒草地上造林。什么叫退耕还林?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第3.5条规定:‘退耕还林地’是指林地经开垦变成耕地,或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叫‘退耕还林地’。”
唐维君接着出示了“家庭林场承包合同”和“转让协议”,都标明了他植树造林的地方原为开荒地。
唐维君说:“这就说明了我就是耕地造林,这就是退耕还林!”
唐维君又出示了引龙河农场林权档案,上面也明确标注,唐维君所承包的林地都在退耕编号之内。
任少军说:“是退耕还林,补助也不能给妳!”
唐维君说:“妳给我念念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第22条和第35条是怎么规定的?”
总局林业局领导说:“《退耕还林条例》第22条把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土地承包经营人,第35条规定,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唐维君又向省委调查组提交了以下证据:林权证3本;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家庭林场转包协议3份;引龙河农场林权档案;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清单。
这份清单赫然证明,引龙河农场以领取退耕还林补贴为由,在龙镇粮库领走550吨小麦。
任少军说:“第壹个问题说完了,妳讲第二个问题吧。”
唐维君以大量实证,讲述了农工负担过重问题,质问农场方面,土地承包费为什么年年只涨不降?
农垦官员无人应答。
散会时,省委调查组的同志对唐维君说:“不要生气,在家等待消息,好好过个年,这些证据妳自己保留好,等要用的时候我们会找妳。妳的问题我们都听明白了。我们回去后开会研究,再做答复。”
第十五章 用国家法规“验明正身”
——农垦总局的文件作废了吗?
壹
通过第十四节中黑龙江省调查组召开的三个调查会实录,读者可以大致了解了垦区管理者的立场、观点。
我们应当对垦区的理由给予必要的理解。
“农场办社会”确实是壹个巨大的经济负担,比如推進教育、医疗等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推進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支付庞大的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直到生产队干部)的工资以及职工劳保、病保等各项开支等等。因此,垦区向土地承包人收取壹定的、合理的管理费用可能是需要的(尽管我表示赞同,但在此我使用了不确定语式,盖因我无权发表肯定的意见。 2011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国有农场、林场的管理体制要加快進行改革。改革以后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无从知晓,自然也不能妄加议论)。
但是,在垦区管理工作中,有壹个根本性原则是不可动摇的:即所有收费必须符合和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必须充分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和国家的惠农政策。绝不能壹味采取“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态度;绝不能无偿剥夺家庭农场(林场、牧场),让他们的个人投资投劳付诸东流,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绝不能承包费年年疯涨、没有上限,壹再加重农工的负担;绝不能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损害射秽主义企业的服务功能,甚至搞成垄断性的高价经营,“不服从就走人”。
在这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不需要讨论更不需要争论。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内容是极其明确,不容置疑的!
让我们重读壹下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等,要“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取消国有农场的农业税,并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国有农场由于税费改革而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文件还细致地规定,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白纸黑字,堂堂正正,爱民利民,温暖感人,这就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态度和规定!
再请看:
关于土地开发问题
——1989年7月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三条规定:“国有土地经开发利用,其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变,依法开发利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
——1994年3月5日,财政部颁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第壹款规定:“在农业综合开发范围内,实行谁开发、谁利用、谁受益。在壹定时期内使用权不变,可以继承,可以依法有偿转让。”
——2003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十)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可确定给从事开发的投资者。”
——1994年,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发布《黑龙江省拍卖“五荒”资源使用权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五荒’资源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可根据资源和开发项目的具体特点确定,壹般不少于30年,最长可至70年。”
关于退耕还林问题
——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生活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若干意见》又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壹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贴。”
这里,再向读者提供壹份铁证,看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是怎么规定的?我要问的是:总局什么时候下令这份文件作废了?或者垦区基层单位为什么不把国家相关法规和总局文件放在眼里?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
黑垦局文【2003】143号(摘要)
——属于总局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计划内的造林任务,造林补助种苗费每亩50元。退耕还林者自行采购种苗的,农场应当在退耕还林合同生效时,壹次付清种苗造林补助费。
——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补助,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标准按200斤计算,每斤粮食按0.7元折算,由中央财政承担。
——经请示黑龙江省粮食厅同意后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壹领粮,再由农场统壹兑付给造林户。粮食调运费用农场自行解决。粮食兑付要壹年结清,不结转。
——造林后,农场租住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对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建立退耕还林粮食兑付卡,退耕户凭验收卡和粮食兑付卡领取粮食补助和现金补贴,并逐级报账。
——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
——总局下拨的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各分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拨,各农场要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及时落实到农户。
——要建立奖惩机制。对没有按国家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進行管理的,要相应扣减种苗或现金补贴;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项目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这是壹份多好的文件啊!为什么从总局主管部门、信访部门到壹些基层农场就是拒不执行?这份文件究竟什么时候作废了?
二
国家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
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
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至高无上。
农民,是中国的最大多数并决定着中国的命运。自古以来,欺负盘剥农民的绝没有好下场。多少封建王朝无论曾经怎样的强大兴盛,壹旦把农民逼上绝路,都必然走向衰败直至土崩瓦解,灰飞烟灭。蒋介石先生和他的南京政府最终不得不逃到小岛台湾去,壹个决定性的因素是土改后的几亿贫苦农民站到了中国共产党壹边。
新时期以来,数亿农民最先冲决了旧体制,播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春天。后来他们又潮水般涌進城市,以极低的收入和辛勤的血汗创造了“中国制造”遍及全球的“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奇迹”。农民,是今天欣欣向荣的中国特色射秽主义伟大事业的开拓者和头号功臣。2006年,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的历史宣告结束,这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世世代代“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劳农民,用独轮车把革命胜利壹直推到海南岛的广大农民,为这个国家付出的实在太多了,他们应当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实惠和自己的劳动成果了。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壹系列向“三农”全面倾斜的扶贫和惠农政策法规,并通过媒体和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做了公布。党的阳光政策充分体现了党的“执政为民”理念,给亿万农民带来深深的温暖!
但是,本文所写的大量事实表明,在北大荒垦区的少数农场,国家制定的壹系列惠农政策并没有贯彻下去,很多农工没有、或没有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农政策理应带给他们的实惠。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农场管理层甚至与农工发生尖锐的对立和剧烈的利益冲突,以至造成垦区持续不断的進京上访人流。
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这里,我要特别提及北安农垦分局的壹份文件。这份文件公然与上面提到的总局文件相对抗!
2010年初,红色边疆壹些农工進京上访,造成壹个所谓“冲击新华门事件”(见“第五节”),北安农垦分局就此事向总局呈送了壹份报告(2010年3号文件)。这份报告在“关于是农场还是造林承包户谁应该享受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的问题”壹节中明确说,国有农场管理部门应“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而且是“根据黑龙江农垦总局有关文件办的”:即实行退耕还林时,“将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政策兑现到生产队,造林承包到户。”
北安分局的文件还说:“农场造林承包户承包造林的耕地并不是他们个人赖以生存的土地,而是农场赖以生存的土地。”
这句话本身就表明,国有农场似乎成了与家庭农场、林场相互对立、相互争地的“实体”。
我只能说,北安分局的同志们太糊涂了,在读书、看报、学习方面有点落后了。广大农工和上万个家庭农场、林场不靠土地活着还能靠什么活着?农场改制后就停发了工资,大批退耕还林农户既无工资收入,又无耕地可种,林木要十几年或几十年以后才能成材,这意味着他们完全没有了生活来源,而农场管理部门又把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拿走了,这些农工怎么维持生活?
国家信访局在2005年第85期《国家信访情况通报》中壹针见血地指出:“农场自定土政策,农场与职工争利,干部与职工争利,是造成职工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农垦总局明文规定,每位在职职工应给15亩生活田(也叫基本田),事实上有些农场落实的并不彻底。他们还制定了极其严格的“生活田”规定,如“上学的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不给”,“到了退休年龄不给”,“长期在外地打工者不给”等等,已经给的还要不断削减——因为现在土地确实太值钱了!
完善的体制、制度和机制,虽然不能把坏人变好,但可以防止好人变坏。不完善的体制、制度和机制却可以使好人变坏。
马克屎《资本论》中的壹段话是极具警醒意义的:“壹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壹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巨额利润会使意志薄弱者走向疯狂,这是隐藏于人性深处和通行于市场的普遍规律,正应了西方壹句谚语:“上帝要人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北大荒不是世外桃源,不是人间净土,所有规律在那里照样起作用。大量事实表明,80年代中期垦区开始大规模兴办家庭农场的时候,粮价走低,农业疲软,种地不赚钱。垦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为重振北大荒雄风,打造“中华大粮仓”,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做了极为可贵和富有成效的努力。進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出台了壹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法规,国家各项补贴下发了,粮价涨了,土地火了,种地开始赚钱了。在我看来,正是从这时开始,极少数农场干部的心理发生了畸变。龙镇农场场长王军跟于德清、刘玉云等农工讲的心里话是极具代表性的:“要是知道退耕还林国家给那麽多钱,还能轮到妳们吗?我早整到手了!农场就是为了得点国家补偿费,才加上‘合作’这个词。要没这个好处,我把地包给妳们了,把国家好处费也给妳们了,我疯了?”
引龙河农场农工徐万忠、李文忠和傅永江,给我列出了近年来该农场土地承包费价位表:
2006年,1950元(坰);
2007年,1950元;
2008年,2330元;
2009年,2850元,每个在职职工给10亩生活田;
2010年,2850元,10亩生活田削减为7亩,等于变相涨价。
垦区的土地承包费就是这样壹路疯涨、不见上限的!
今年许多农场的承包费又涨了。
2009年7月,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为请求“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找到场部。在“体改办”的壹间办公室,他看到壹位年轻的工作人员小王正在装订农场农工与场方签订的壹摞摞合同文本。每份合同上赫然写着每亩地承包费为107元。但唐维君知道,全场所有农工包括他本人,每亩地实际上交的承包费为182元。这无疑是壹堆假数字、假合同、假签名!
当时他很想偷出几份,但思忖再三没敢动。据悉,引龙河农场总共有30多万亩耕地,每亩地隐瞒承包费75元,总数就达2000多万元!
2009年如此隐瞒,其它年份呢?
家庭农场上交的承包费的管理也存在不少漏洞。
建三江农垦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陶长荣等15位农工反映,2007年,有关部门来查该农场第三管理区主任杨某的账,195万元资金“去向不明”,事后此人被调到“阳光保险公司”工作壹段时间,后来他变卖了所有家财,全家人都消失了。随后,区里又来个壹把手,上台仅仅3年,又查出200多万元资金“去向不明”,经向职代会公布后被免职,此人又调到别的农场。
垦区有规定,有工资收入的干部不得包地。而农工们向我检举揭发了基层壹些干部以亲属名义,把大量土地变相包到自己手里(因我无法查证,故不能在本文中列出)。垦区三级领导干部到北京来同我交换意见时,我当面指出这个问题,壹位农场干部理直气壮地说:“干部也得活呀。”
法纪观念荡然无存!
第十六章 2011年,上访的路还在延伸……
——在射秽主义中国,正义壹定占有压倒性优势!
1
2011年,“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国家和人民都充满新的希望、新的期待的壹年。
但是,请广大读者,请农业部,请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更请党中央、国务院,在读过本文之后,再来听听2011年春天垦区壹位女农工冒着风险给我发来的控诉!
读了下面的文字,我的心在颤抖,我的心在哭泣,我的心在燃烧!
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的女农工张桂荣发信给我,原文如下:
农场下发的1号文件规定:2011年每亩收费477元,其中包括肥料款、种子款(117元/亩,价格高)、筹资筹劳款10元/亩,利费、水利建设费、水田基础建设费、道路建设费、社会事业建设费,这些具体怎么分的,我们也不清楚。此外收保证金30元/亩,私家农机具被强迫集中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500元。在个人家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300元,小型收费50元。基本亩(即生活田)每个在职职工分8亩(作者按:总局规定15亩),2010年每亩收25元,今年涨到40元,连队却收320元,说是等国家补贴回来再‘多退少补’。从国家有补贴开始,农场的利费就快速上涨,中央的惠民政策我们根本没有享受到。农场最初说,让农工把自家地里的低洼地都整平种上,5年不收费,却从第壹年就要钱,不管地好坏,都壹样收费,这也太不合理了!
2011年3月21日,开了全连队(作者按:还叫“连队”,证明“军事化”管理遗风还在)大会,大概说了壹下农场1号文件的内容。文件让农工于3月21日签合同,但是当天没签。到了23日,信用社开始给贷款,五队的张欣把贷款卡拿到自己手里。连队会计不让,说必须把卡交给连队,扣完利费再把卡给妳。张欣就给他爱人(省调查组接见的农户王宝艳)打了电话。我也去了信用社,想和队长(栾XX:服刑6年,现任三区五队队长)说明白,我们不是不交利费,等签了合同就交。谁知还没等我说完,队长就喊上了:“听说妳把卡抢走了,快点交上来!”我听了很生气,说:“我抢谁的卡了?我贷的款我还,妳开会说先签合同,要是签了合同,贷款卡我现在就给妳,任妳扣。”队长说:“那我不管!”我说:“妳工作挣钱妳不管能行吗?”队长说:“我没挣妳钱,我挣农场的!”我说:“要没有我们农民交钱,农场有钱用妳,给妳开工资啊?再说省调查组的都说了,签了合同再交钱是应该的。”队长蛮横地说:“妳就说妳交不交卡吧?”我说:“签了合同就交!”然后转身回家了。没想到队长觉得在人前失了面子,竟然想让信用社的人把我的贷款卡作废,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没同意。
今年,农场又强行摊派“空育131”催芽稻种,预收种子费就是强卖,很多人家不敢种,库里烂了很多,没人去领,但种子款已经被扣了,我们也没办法,要不回来。我到13连帮人家插秧,地头扔著17袋“空育131”稻种,共1360斤,农场扣款近7000元,种子白扔了,钱也要不回来。
这几年,我们签的都是空白合同,上面没有亩数、钱数,并且合同也不给我们。今年还是这样,农工拿不著贷款(卡的密码只有扣完利费,才告诉农民)。这样我们就无法购买生产物资,无法备耕,没办法只能让农场快点扣完各种费用,好把卡拿回来。两会刚开完,温总理在会上说:“壹定要关心民生,以人为本,让‘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农场的政策与党中央背道而驰,根本没把百姓的死活当回事,我们农工的血汗钱不知跑哪去了?他们从来不说明!有的就被贪官装進自己的口袋了!这样还能成为现代化大农业吗?社会能和谐吗?国家能繁荣昌盛吗?
据调查,张桂荣今年承包土地900余亩地,贷款42万元,全部被农场扣下作为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她只收到壹张贷款票据。今年生产所需的资金,她不得不以1分5的高利从民间“擡钱”了。
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唐维君也发信给我,称该农场2010年每亩地承包费为190元,2011年又涨到220元,并继续实行“上打租”。
壹些基层干部欺负老百姓到了这种程度,货款卡不给本人,签的是空白合同,承包费和种种苛捐杂费年年疯涨,垦区的管理者不感到脸红吗?用农工上缴的巨额资金买断的“北大荒频道”,倾听过、反映过这些农工的声音吗?
2
2011年1月7日上午,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部分农场的农工,踏过冰天雪地,从遥远的北大荒奔赴北京,要求向我反映情况。他们是:
薄 义——1957年生,七星农场农工
冯义龙——1967年生,前哨农场农工
杨金辉——1956年生,洪河农场农工
张振学——1959年生,洪河农场农工
姜宝贵——1961年生,七星农场农工
刘 艳——1954年生,女,大兴农场农工
赵成凯——1954年生,大兴农场农工
杨志国——1969年生,大兴农场农工
李金柱——1958年生,共产党员,前進农场19队原队长,2004年因不满农场“土政策”,愤然辞职。
盛永成——大兴农场16队原队长,因同样原因辞职。
当天下午,他们离开北京,没有壹人上访,各自返回农场。薄义因家境极度困难,他的路费是同行农工们捐助的。
访谈中,奔波在告状路上整整17年、4次被拘留的薄义说了壹句令人感动也令人震撼的话:“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他们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简要汇总如下:
壹、骗走家庭农场的《土地证》
建三江分局洪河农场于1997年、前進农场于1996年分别向全场家庭农场开发户发出通知,声称将要以旧证换新证。现将洪河农场通知摘录如下:
“洪河土地科根据建三江土地局的指示和要求……将统壹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原由土地科发放的国有土地证由各场土地科收回作废。统壹使用由建三江土地局地籍科发放的国土证,如有拒不执行土地局指示的,或者以种种理由拒绝换发新证的,洪河土地科将视其为违法占地,由土地科代表土地局收回其所开发的土地,交给农场或者作业区,重新发包给他人……”
但是,农场撒了个谎,他们在收走省土地局下发的有效土地证后,至今已经过去13年,仍然没有下发新证。他们显然怕打官司。
二、高价强卖农机具
创业农场黄培川、青龙山农场袁洪胜反映,农场强行要求承包土地5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购买日本产的插秧机(俗称“大洋马”)。国家对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是有15%以上补贴的,因此在农场购买大型农机具,理应给市场价格更为优惠。但是,2010年,前锋农场张丽英在市场上直接购买的“大洋马”插秧机为6.4万元,并直接送货到地点,而农场农机科的卖价为8.4万元。青龙山农场卖价为7.9万元。
三、国有农场机构臃肿,加重农工负担
以大兴农场为例,全场人口约1万余人,场部拥有壹座办公楼,公安局有壹座楼,其它还有壹些科室不是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就是在外租借办公室。这个农场仅公检法人员就有数十人。据农工们反映,现在生产队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也大大超过“生产建设兵团时期”。前锋农场的文件规定,“对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提前和超额完成的管理区,农场将增发全员年薪40%的风险收入。”也就是说,凡是足额和超额完成本区“上打租”收费的管理干部,都有提成。
前锋农场有:场部5层办公楼,公安局4层楼,法院、工商、阳光保险等4层楼,种子公司4层楼,仓储、基建科、林业科等5层楼,土地科3层楼(上有家属房),交通科客运站2层楼。
天哪!壹个农场的农工们要养多少干部和“以工代干”的人啊!
怪不得收费这么多,这么狠,这么涨!
此外,洪河农场农工、共产党员杨金辉反映,他先后投入160多万元,开荒4000亩,创办起家庭农场,2004年与农场签订了为期10年的承包合同。但第二年农场就撕毁合同,大幅提高了承包费,并要求杨金辉签订新的“合同”,不签就不许卖粮,并派人堵在路口,强迫杨金辉按新的承包价卖壹车粮,交壹车钱。杨金辉坚决拒绝,结果被作业区主任杜某派人把他的左腿打成粉碎性骨折。当年杜某竟然被评选为该农场“先進工作者”。后经杨金辉上访告状,黑龙江省纪委强力干预,杜某做了赔偿。
3
2011年6月4日,建三江分局前哨农场包地农民王恩江進省入京上访途中,专门来见了我。他原是黑龙江省富锦县农民,1987年看到前哨农场公布的招商文件,雄心勃勃购买了70头牛,办了壹个养殖场。没想到那里地势低洼,牛烂蹄子,最后死的只剩了5头。2002年,王恩江又开荒1820亩,与农场签订的合同规定为:每亩地上交10元农业税和45元的承包费,以后按每年每亩5元递增。这期间他通过继续开荒连片,承包耕地面积达到3000亩,总投资近150万元。
但是,2005年,前哨农场撕毁合同,要求每亩地承包费增加到120元。王恩江当然不能同意,于是被迫到省政府上访,其结果是王恩江被前哨农场公安局拘留10天。2007年,农场擅自把王恩江承包的3000亩耕地包给农场之外的於姓人家,包地的人欺负到王恩江家里,把他78岁的老母亲打得多处外伤。自此,这片耕地的承包权就归了於姓人。2007年当年,于家就以每亩120元的价格,把765亩地二次发包给别的人。王恩江的妻子患了癌症,生活雪上加霜,他的大女儿考上大学后,弃学不念去打工了。
迄今,王恩江進省入京上访十余次,每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拦回。
2011年5月25日,前哨农场场长刘某给在京的王恩江发来壹条信息,这条信息现在还保留在王恩江的手机上:“恩江:妳好,我是刘XX,快点回来吧,在外面解决不了问题,不要给王书记(指建三局分局领导)添麻烦了,我给妳解决。”
5月31日,王恩江返回前哨农场。回去以后,他的诉求照例无人理睬,王恩江又壹次踏上漫漫无期的上访之路。
有多少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反复上访,又反复被“好言好语”拦阻、劫持回来,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农工们只好“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始终不服,坚持上访。我甚至都为垦区感到头疼,这些矛盾和争执什么时候能消停下来呢?北大荒什么时候能平静下来呢?农场那些对上访者“死看死守”的干部太辛苦了,他们什么时候能睡个好觉呢?
我还想郑重指出,从上访农工的诉求内容可以断定,许多问题和争执出现在垦区壹些农场的现行政策和规定上,因此他们并非仅仅代表个人。在他们身后,还有相当部分的群众抱有同样的看法和意见。这是北大荒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4
更为严重的是,我所访谈的许多农工正在遭到无情的打击报复:
——2011年3月18日,曾被重伤双腿的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遭到管理区干部李某纠集的壹伙人痛殴,李某挥拳将白文革左眼打出血,经诊断为“视网膜破裂,眼底出血”,住院治疗20余天。
——2011年3月18日,前锋农场将张丽英名下的近千亩耕地外包他人,那些人将张丽英的10栋育秧大棚砸烂,张丽英的儿子对现场進行录像时被打伤。4月下旬,管理区强行禁止张丽英抽水泡地(以备种植水稻),致使她的2000余亩耕地全部过了种植节气。5月6日,经我向总局宣传部高先生反映,第二天前锋农场赶紧派人播撒稻种(本该插秧的),说“见绿就行”。据张丽英说,他们播下去也是浪费,节气已经过了,不是绝产也很难再有收成。农场管理者还鼓动新的承包农工起诉张丽英,遭这些农工拒绝,他们说:“不是张丽英不让我们种地,是妳们不让我们种地!”
因育秧毁弃,大棚遭砸,没种上地,张丽英壹年就欠债60余万元,全家生活陷入深重的灾难。
为防止张丽英继续上访,前锋农场对其实行严格监控。5月4日晚10时许,第四作业区干部给壹位司机打电话问:“妳把我那位‘张奶奶’拉哪去了?”司机答:“我不仅拉妳‘张奶奶’了,还拉妳‘杨爷爷’了呢!”干部说:“以后妳拉‘张奶奶’去哪儿了,告诉我壹声。”司机笑答:“那是不可能的!”
——2011年4月11日,北安分局龙镇农场于德清、刘玉云、王义峰、王宏彦、傅继生5人到黑龙江省政府上访。省农垦总局“信访办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此下发壹份正式通知,摘要如下:
“龙镇农场公安局:
2011年4月11日,龙镇农场刘玉云、于德清、王义峰、王宏彦、付继生5人未等待省调查组关于退耕还林问题诉求的答复意见,集体越级到省信访局,且此信访问题已三级终结,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其上访行为壹是违反了《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二是违反了黑公通【2009】8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黑信联发【200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三是违反了农垦总局黑垦政发【2006】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建议龙镇农场公安分局对刘玉云等5人依法進行处理。并落实好信访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复越级集体上访。
此建议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壹壹年四月二十七日(公章)”
看来,垦区信访部门已经给刘玉云、于德清等5人定了“三级终结”的铁案,声声泣血的“草根族”声音再次演变为“肠梗阻”!
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惠农政策同样严重遭遇“肠梗阻”,对百姓而言成了壹纸空文,无异于壹张废纸!黑龙江农垦总局2003年下发的文件,因何到了自己直属的信访部门也形同废纸呢?正是总局的这位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同志,在接待卢凤琴等多位上访农工时公然说:“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时杀人杀少了,应该把妳们都杀掉!”
如果任少军同志不能彻底纠正他对人民群众的蛮横态度,他怎么可能公正地处理上访农工的问题?
壹切情况都表明,在2011年初黑龙江省调查组到达垦区之后,上访农工的诉求不仅没有得到公正处理,而且事态愈演愈烈,接受我访谈的众多农工继续遭到蛮横的打击报复,我不能不表示强烈的愤慨。
结 语
现在我要问:
国务院红头文件所要求的“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这件事情办了吗?
垦区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这件事情办了吗?
各农场“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这件事情办了吗?
本文所反映的问题集中起来,其核心在于:北大荒垦区凸显出来的诸多矛盾、纷争和意见,是全面开花、自主经营的上万个家庭农场与垦区现行管理体制发生的必然碰撞,是群众保护自身利益的自觉意识和垦区基层极少数管理者剥夺行为的必然对抗,是渴望稳定发展壮大的家庭农场和“管理成本”不断冲高的必然冲突。
这是北大荒发展到今天的壹个“瓶颈”!
产粮330亿斤的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必须得到保护!
可以肯定,“沉没的声音”绝不会沉没,“草根族”的合理诉求如不妥善解决,北大荒永无宁日!
北大荒的历史是光荣的,北大荒的未来是美好的。北大荒的今天正处于壹个关键的历史转型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与时俱進,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是北大荒人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时代性使命。
正因如此,2011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要求,国有农场、林场要加快進行体制改革。
北大荒垦区,是英雄辈出、贡献卓著的“中华大粮仓”。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数十年来垦区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壹致、艰苦奋斗、攻坚克难,为这片沃土的发展书写了史诗般的新篇章,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尤其進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在垦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昂扬激励下,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顶着“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巨大经济压力,白手起家,奋发图强,创造了更加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
这个成就是前所未有、激动人心的,是我们不能忘记的。
历史应当记住,三代北大荒人有恩于国家!
他们的劳动应当获得国家的回报,他们应当过上愉快、和谐、幸福的生活,他们的心灵不应当有阴影和伤痛,他们的眼里不应当有泪水和愤怒,他们的劳动成果不应当被剥夺和侵害,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阳光政策不应当被“土政策”所阻断!
我和所有那些受到侵害的北大荒垦区上访农工,正等待着最终结果和结论。
2011年6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警惕政府“无形资产”流失》,文中说:“每壹起突发事件,处理不好会成为损伤政府公信的消极因素,应对得当则可能是增加政府公信的契机。如果事情出现后不是衔恨披露信息者‘瞎捅娄子’,而是尽力促成政府与民众的顺畅互动;事态激化后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着力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那麽,我们就会看到化危为机的‘双赢局面’——政府提升了公共管理的水平与公信力,百姓实现了正当的诉求和利益的公平。”
民心是最根本的执政资源。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前進中的问题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绝不能开历史的倒车,绝不能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万个家庭农场是北大荒垦区的主体生产力和生产主力军,没有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与壮大,就没有垦区的稳定与繁荣!
根本问题在思想路线。根本的解决办法在于加快和深化改革。我相信,只要思想路线搞对了,政策调整好了,真正体现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真正体现了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侵害家庭农场和群众利益的现象得到坚决制止,上访农工的合理诉求得到落实,基层的矛盾与纠纷会迎刃而解,干群团结会得到极大的加强,北大荒的事业将会向着更加光明的道路前進!
目前最紧要的问题是:立即制止垦区少数管理者对上访群众的打击与迫害!
中共政权对中国农民的祸害
作者 梁之 写于 二零二一年
北京的党国英,上世纪九十年代是一名在全国小有名气的杂文家。现在说出这种话,很不得人心,也很对不起农民,更对不起自己的“农村研究”。只是他万没想到,就因他“出言不逊”,瞬时间受到网民们一篇又一篇时文的讨伐。现虽已过去几天,人们仍“心存芥蒂”,还在讲几十年来中国农民所受的苦难。党国英真个是“求仁得仁”,何怨乎?
凡历史上发生而又没有消失的重大悲剧事件,都一定会被人们一再提起。同时,那些制造悲剧者也绝不会被人们忘记,比如当年信阳的吴芝圃,四川的李井泉,说他们就是“屠杀农民“的刽子手也不冤枉。连刘少奇当年说的话不也记录在案了吗(“刘少奇曾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至于还有现在不允许公开说的,比如导致饿死人的罪魁毛泽东,早已钉在无数中国人内心的耻辱柱上了。
记得七年前的三月,全国两会期间,新浪网弄个访谈栏目,叫“建言时间”。3月10日这一期的题目是《向空气、水、阳光和河流道歉》,主要是谈“雾霾,何去何从”。节目请了两位嘉宾,一位是人大教授周孝正,另一位是央视天气预报主持人宋英杰,特邀主持人蒋昌建。看了节目,自己作了一文,到现在都记着文中几句话,认为中国社会精神层面之所以堕落到今天这等地步,就因还有无数受冤屈受迫害者以及他们的后人没有听到政府以及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人、后代向他们道歉,以至于死者“冤魂不散”,活着的人心气儿不顺。
七年过去,就在这三月的头一个早上,从微信里读到三天前发在公众号的一篇文章:《60年来,中国农民作了多少牺牲?》。浏览时,心情很不平静:可怜的父老乡亲,可怜的农民兄弟姐妹,国家对不起你们,实在对不起你们。很遗憾,像咱这种百姓,代表不了国家,否则,我会给你们磕头谢罪,甚至长跪不起。
那文章中有这么几段文字: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计257亿元。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在本人看来,一个出生在这国城市且又一直生活在这国城市里的人,不说读《60年来,中国农民作了多少牺牲?》的全文,即使读了上面这几段,若仍不感到心痛,那他的人性和良知都很值得怀疑。面对如此不公都无动于衷,还能说这人有诚实、善良、仁慈、友爱?
说到这里,又联想到自己。那是1998年夏天,当时还在企业,听到子弟小学中有家在农村的老师从乡下回来后,给我描述了农村的景象,本人以此草成《谁能代表农民》,发表在1998年7月的《杂文报》上,后被北京大型文摘杂志《新华文摘》转发在当年第8期。
巧得很,在上面提到的“60年”一文中,读到一首作于1957年的民谣:“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之前,自己没有见过这首民谣,而1998年本人当地的那些农民们应该也没有见过,然而他们时隔41年却无师自通,有了类似的新民谣。本人把它们的话编了编,放到我那篇短文中,题目叫《某地农民插秧歌》,容我抄在这里:
“一棵交国家,/贪官也一棵——/一棵县长吃,/一棵乡长喝,/一棵送村长,/一棵免灾祸……/一棵‘猪头税’,/一颗‘人头数’,/一棵给‘修路’,/一棵给‘挖河’:/一棵又一棵,/之后才自个……/三令五申下,/效果又如何?/年年吆喝减负担,/负担反而多——/苛捐杂税如牛毛,/且听我唱插秧歌!”
之后不过5年,国家宣布:取消农业税。当时听到,真为农民高兴:终于盼来了这一天。然而,只要让说真话,国家虽取消了农业税,可地方上的苛捐杂税仍不少,每见到家在农村的职工,仍跟我叫苦,并希望我能为他们说几句话。可我能说什么呢?我说的起作用吗?
《谁能代表农民》一文,眼看就发表23年了,这期间,不少农民也确实富了起来;而到去年11月下旬,据说全国所有农村也都“脱贫”了。这当然是“大喜事“,容不得你怀疑。生活在这种国家,也不敢不信。可即使如此,我知道,二十年前李昌平提出的“三农问题”也还是并非完全解决了,尤其是刚刚“脱贫”的那些农民,绝不等于就过上了幸福生活。这也是为什么党国英那话一出立即遭到“炮轰”的重要因素。
我们知道,1949年前中国农村还有农会,而农会就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尽管后来变了味)。而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有成千上万的各种行业协会,企业里的工会不说,像大豆协会、养殖协会、农民协会,等等等等,都是为会员们撑腰打气,替他们说话。可中国农民,今天还有谁代表他们并替他们说话呢?党国英这样的“研究者”会为他们说话吗?不可能。尤其是二十三年过去,本人依然认为,有资格代表农民的,还是只有农民自己;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除他们自己之外,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还有什么人有资格说他或他们能代表农民。
2021.3.1
附:60年来,中国农民作(做)了多少牺牲?
来源:新三农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具体的数据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一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计257亿元。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一。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一。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呢?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一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1959-1961年大饥荒:许多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進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一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人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進一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一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進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進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進入城市。
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处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60多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一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進”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一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大跃進”,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社会环境对中国农民的祸害
作者 独立农会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农民的生活处境的改变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许多人对中国农村的贫困、破败和停滞有着强烈的印象。孙立平谈及人民大学洪大用每次回家的壹个直觉:农村不仅越来越贫穷,而且农民面部表情越来越麻木,出现了面部表情呆痴化的倾向。贺雪峰在《新乡土中国》壹书中指出,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物质生活比今天艰辛,劳动强度也要大得多,但是那时是改造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生活的“改天换地”的劳动,他们觉得是为子孙后代造福,为民族的掘起而劳作,他们觉得生活是值得期待的。而现在他们在电视里看到的是与他们的世界完全无关的表演和调情,因此,农民不麻木反倒是奇怪的事情。农村基层干部李昌平在著名的《我向总理说实话》中沈痛地写道:“农村真苦,农民真穷,农业真危险。”李昌平的遭遇使我想起了1950年代末柳青创作的著名长篇小说《创业史》。在某种意义上,李昌平就是今天的“梁生宝”。
1979年,被视为“‘新时期’的鲁迅”的著名农村作家高晓声发表的短篇小说《李顺大造屋》以史诗性的笔墨“重写”了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历史。意味深长的是,《创业史》是从富裕中农郭世富新房上梁写起,从此展开了农村射秽主义集体事业与个人发家致富两条不同道路的冲突。而《李顺大造屋》则自始至终将主人公造屋这壹事件作为小说的主题。小说以主人公李顺大造屋悲壮的历程反映了中国当代农民坎坷不平、起落无常的生活史,高度概括了中国当代农村的苦难,尤其显示了中国当代历史的荒诞和悲剧性。《李顺大造屋》成为了“新时期文学”的壹个重要起点。同时,它也从“新时期”的观点出发定格了中国当代农村历史。
1990年代,新乡土作家刘玉堂的中篇小说《最后壹个生产队》从壹个乡村诗人的眼光出发,将碎片化了的集体化经验進行了另壹种重构。“最后壹个生产队”成为了壹种民间的记忆。这篇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小说带有明显的乡村寓言的特点。它以“文学”的眼光,而不是“政治”的眼光,重新诠释了人民公社的历史经验和精神遗产。
多年来,人民公社和集体化的历史已经成为了单纯妖魔化的对象。张乐天指出:“或许创建公社所支付的代价太昂贵了,以致于公社日复壹日地成为许多人攻击乃至诅咒的对象。问题在于,自然村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制度构架业已十分完善,不付出代价怎么能打破村落制度?公社的全部意义在于超越了传统的循环,并为最终摆脱‘循环的陷阱’创造了条件。因此,凡想理解中国现代化的人都不能绕开公社,研究公社是把握中国现代化的壹个很好的契入口。”(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第4页,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中国当代农村集体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失误和无数的灾难。但是,另壹方面,集体化运动打破了中国历史的循环,使中国走上了跨越发展的道路。正如鲁迅所说的,革命有污血,也有婴儿。人民公社被抛弃和否定了,然而,正是在人民公社的废墟上掘起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乡镇企业。农村集体化充满了苦难;但是,同时也是壹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革命,是中国农村的壹次历史性的解放和飞跃。
人们普遍直观、简单地把1980年代中国农村的繁荣和发展理解为消极地解散人民公社和分田单干的结果,许多人的记忆以及我亲身的经历是:似乎壹夜之间农民就能吃饱饭了,壹夜之间农村就富裕了。这种奇迹使我们长期感到惊奇,丝毫没有意识到实际上它主要是受惠于解放后二十多年农村在集体化过程中从物质到精神全面革命、改造和提升。今天如果将“改革开放”初期的这种变化放到整个中国工业化过程以及中国当代历史变化的脉络上来看,就非常清楚了:1970年代,中国已经建立了独立自主和完整的工业体系,长期作为中国工业化蓄水池的农村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不仅取消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大规模提高农产品价格成为可能;而且反过来,工业化的结果开始有条件对农村進行“反哺”。也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改革开放”对于农村“放权让利”才有了壹定的前提和条件,而农村正是从这壹转机中突然获得了巨大的物质利益和壹夜之间变富的。例如,1980年代的粮食增产是建立在集体化时期大规模的农村基本建设、化肥的使用、以杂交水稻为标志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改進等基础之上。有人说:“1980年代是壹个吃老本的年代,但没有人感觉到老本的存在,水利特别是农田水利这个庞大的事业被整个社会忽视了,也被国家忽视了。”(贺雪峰《新乡土中国》,第135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集体化改变了农村生产方式,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协作能力,使得农民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改進农业生产技术成为可能。黄宗智以北京附近的沙井村为例说明集体化对于农村的影响:“位于北京以东的大型密云水库,是壹个在国家投资和领导下建造的水源,它对沙井村的影响重大。今日在村庄的居民点和农田之间,有壹条混凝土渠道,供水给田地里的分支水渠,形成壹个严密的灌溉系统。解放前没有人工灌溉的冬小麦,今日可灌水三次。国家在水利上的投资,又为化肥的使用创造了条件(土壤无水,不能吸收化肥)。”(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189页,中华书局,2000年。)相反,今天,集体化时期所修建的水利设施由于这壹体制的崩溃而无法维持,使得以前依托水利的农田无水可灌:“水利是壹项只有组织起来才可以建设的事业,这些年村级组织普遍负债,小水利也组织不起来,有些农户已经不得不在过去可灌溉的耕地里种植旱作物了。”(贺雪峰《新乡土中国》,第13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这也是1980年代中国农村的繁荣在1990年代难以为继的原因。如果是分田单干给农村带来了繁荣,那麽,为什么这种繁荣在私有化成为了教条的1990年代反而不能再持续了呢?农村私有化的政策是持续的,不能持续和已经消耗殆尽的是农村集体化过程中所积聚起来的巨大物质和文化资源。
许多学者的研究结果有力地驳斥了将中国农村的成长归结为私有化的谬论。事实恰恰相反,农村集体化所带来的制度创新才是1980年代农村发展的动力和原因。黄仁宇和黄宗智等学者指出,中国在宋代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生产水平;但是,从此壹直停滞不前,没有孕育和产生发展和突破的契机。黄宗智指出:“中国农村在五十年代之前经历了六个世纪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但仍未得到发展,人口的绝大多数仍束缚于糊口水平的种植业生产。中国农村如果退回到五十年代以前的经济组织,会面临比以前更大的问题”。(黄宗智《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445页,中华书局,2000年。)而农村集体化破坏了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尤其是社队企业为农村历史性的转折提供了出路。张乐天认为,人民公社的制度创新,使中国农村走上了壹条独特的发展道路。黄宗智从长江三角洲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1980年代以来农村改革中“真正的质变性发展是通过大多是集体所有的乡村工业和副业的发展而实现的农业的反过密化”。(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17页,中华书局,2000年。)人民公社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动员,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均衡,走出了壹条崭新的发展道路。
农村合作化的根本目的是改造小农经济和避免阶级分化。这也成为了考验革命中国的重要问题。黄宗智说:“我们不可忽视中国革命在冀—鲁西北地区的基本社会经济背景:壹个经历数世纪之久,在内卷和阶级分化双重趋势之下形成的贫农经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317页,中华书局,2000年。“农业内卷化”是克利福德·吉尔兹给爪哇水稻农作中集约化到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的命名,黄后来将“内卷化”译为“过密化”。)这是中国革命的基础,也是革命中国必须面对的困境,也就是如何避免重蹈宋代以来小农经济的历史覆辙。
1953年李淮发表的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最早提出了解放后农村的重新两极分化的问题。以消灭阶级剥削为鹄的的革命很快就面对社会新的阶级分化这壹问题。如何弥合这种意识形态的裂缝?这篇作品在《人民日报》等几十种报刊转载,并且改编成话剧和地方戏等多种艺术形式而广泛传播。解放后中国农村何去何从,这壹思考确实在当时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反响和共鸣。1955年出版的赵树理的《三里湾》是第壹部描写农村集体化的长篇小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三里湾》并不是将合作化的过程作为壹种意识形态来抽象地進行讴歌,而是和具体的合作兴修水利工程结合起来進行描写的。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中就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壹家壹户就是壹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壹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885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壹个重要的历史任务就是改造和消灭小农经济及其思想意识。这种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及其小农意识对中国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束缚和制约。如果不消灭小农经济,中国就只能在宋代以来的这种历史怪圈中不断循环。中国历代都是封建皇权和小农结成同盟,打击地主豪强及其土地兼并。农民壹旦失去土地,成为流民,就会从根本上危及封建统治的基础,因此,封建皇权总是努力阻止和延缓豪强对于小农土地的兼并。但是,另壹方面,这也造成了中国历史长期的停滞和循环。如果中国革命停留在土地革命的阶段,不继续革命和将革命推進到新的阶段,改造小农经济,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就和朱元璋所领导的农民起义没有任何根本的区别。因此,和周立波的《暴风骤雨》、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反映土地革命的小说相比,周立波的《山乡巨变》和柳青的《创业史》中农村叙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推進到了新的层次和新的高度,体现了中国革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進展。《暴风骤雨》和《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描写的是斗地主、分田地,是对于地主阶级的革命,而《山乡巨变》和《创业史》则是对小农的生产方式以及私有观念的革命。
土地革命使广大农民从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之下解放出来,土地革命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打破了地主的土地集中和垄断,农民获得了翻身解放。但是,另壹方面也可能使中国進壹步陷入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土改后造就了亿万拥有小块土地的小农,因此,在推翻地主阶级以后,改造小农的任务反而变得更为艰巨了。四亿多农民变成了小土地所有者,使得农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加破碎。国家必须和广大分散的小农進行交易,因此加大了交易成本,这种情况无法适应当时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中国或者以资本主义的方式(最典型的就是英国“羊吃人”运动),或者以射秽主义农村合作化的方式改造小农经济。我们通常将柳青对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巨大热情简单地理解为执行官方的政策,理解为政治意识形态的狂热。实际上,相反,柳青对欧洲工业化的历史進程有过认真的研究和客观的考察,对小农经济的历史命运有着清醒的认识。1972年他在《建议改变陜北的土地经营方针》的报告中就写道:“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确立是工业革命的前提。国会以立法的方式通过三次法令,消灭了小土地所有制,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劳力和市场。”他对小农经济的命运有着正确的认识。1990年代,新自由主义也同样意识到小农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只是提出的解决方案不同而已。
农村集体化直接服务于国家工业化的历史任务。经过土地革命,农民从单纯的生产者变成了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因此导致了粮食剩余的减少。薄壹波在1953年秋写给毛泽东的报告中说:“过去山区农民壹年只吃上十顿的白面,现在则每个月可以吃四五顿、七八顿,面粉需求量空前增大了,这是国家收购小麦困难的主要原因之壹。”这就使得新中国建立伊始就面临粮食产需供求的尖锐矛盾,并且和国家工业化产生了直接的冲突。这也就是1953年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和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壹个重要原因:“如果说尖锐的粮食产需矛盾是促進大规模开展农业合作化的动因之壹,那麽,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则是当时粮食供求矛盾发展的产物。”(薄壹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255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反过来,今天新自由主义在中国所進行的“改革”,就是将广大劳动人民从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即集生产和需要求于壹身的“人”,野蛮地打回成廉价的“人力资源”,重新打回成为单纯的“劳动力”。
农村集体化的壹个重要的功能就是汲取农村剩余,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本。1953年统购统销以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扩大,成为了对于农民壹种非常方便和隐蔽的剥夺。如果说在人民公社化时期,中国农民经历了巨大的苦难的话,那麽我们应当认识到这其中客观的难以避免的历史原因:农民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伟大的贡献,为国家建立完整的、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作出了最大的牺牲,为1970年代中国当仁不让地真正進入国际大舞台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们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被迫极大限度地牺牲了眼前利益。在总结农村集体化的历史经验的时候,我们必须思考的壹个问题是: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怎样才能取得更好的平衡?怎样来看待工业化过程中资本原始积累的这种代价?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是通过海外殖民掠夺和国内剥夺农民(“羊吃人”运动)双管齐下。而中国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既不可能通过海外殖民掠夺的方式,又希望避免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夺方式進行原始积累。当时政府采取的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通过集体化的组织方式稳定、持续地汲取农村的剩余,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本。由于缺乏欧美国家和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殖民掠夺的支援,第三世界国家和后发工业化国家以内部殖民的方式所進行的工业化过程实际上是更为惨烈、漫长和难以忍耐的苦难历程。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西方帝国主义严密的国际封锁的极为艰巨困难的条件下奠定了中国工业化的坚实基础,从此逆转了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100多年来任人宰割的命运。黄仁宇说:“蒋介石和国民党创造了壹个高层结构,使中国当时能在世界里立足,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改革了中国的农村,创造出壹个新的低层结构,使农业上的剩余能转用到工商业。”(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壹世纪》,第478页,三联书店,1997年。)195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引起了梁漱溟等民主党派人士的批评。这也就是后来“九天九地”说法的由来和所谓“大仁政”与“小仁政”的冲突。而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之间选择了前者。当中国爆炸了原子弹之后,美国意识到和中国進行谈判的时机不可避免地已经到来了。中国从此已经确立了不可忽视、不可摇撼的大国地位。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最初,毛泽东和刘少奇之间确实存在着明显的分歧。1951年5月7日,刘少奇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通过农业合作社直接走射秽主义道路是不可能的,是壹种“空想的农业射秽主义”,“农业社会化要依靠工业”。而毛泽东却认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壹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壹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薄壹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191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毛泽东认为,生产关系的革新本身也能够创造新的生产力,毛泽东的这壹看法获得了其他中共领导人的认同与信服,最终成为了全党的共识。
黄宗智在对长江三角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走出了壹条独特的工业化道路,而这样壹条道路的出现又与农村集体化的历史密切相关:“自上而下的工业化模式在第三世界国家是常见的,这是从帝国主义入侵后开始的。中国乡村发展的独特之处不在于自上而下的模式,而在于村、乡集体组织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壹般地说,在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农村人口都在消极地等待城市工业的扩张,将他们吸收为劳动力。工业几乎全部设在都市或城镇,工业的发展总是伴随着大量人口从农村外移。这种情况与当今长江三角洲颇不相同,后者的农村集体组织在农村工业化的积累中起了主导作用……集体工业实际上是长江三角洲以及中国大部分地区乡村工业组织的主体。正是这种生产组织形式推动了发生于70、80年代的大部分乡村工业化,并且使中国的乡村工业化有别于多数第三世界国家。”(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266、267页,中华书局,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印裔经济学家阿马蒂提亚·森指出:“中国对印度的相对优势是其改革前(1979年以前)奠基工作的产物,而不是其改革后重定方向的结果。”
1950年代中国的农村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运动,组织起来,改变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及其心理,挑战几千年来的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使古老平静的农村深深地卷入了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進程之中。农村集体化是中国历史上壹场重要的革命和试验,柳青等人将这场轰轰烈烈的农村变革置于以国家工业化为目标和背景的广阔的历史進程和视野之中来加以展望和表现。
赵树理和柳青等当代作家没有回避劳动人民,尤其是农民的自私观念。赵树理说:“壹般说,无产阶级的私有观念不大,自从这个阶级产生起就是这样。铁路工人不会产生分火车头、分铁路的想法,不会想分上壹个车头、分上壹段铁路回家自己开,而农民就想把地分回去自己种。农村中新和旧的斗争非常激烈,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新的东西,常常微妙地绞合在壹起,应该注意到这壹点,否则就不会是真实的。”(赵树理《在长春电影制片厂电影剧作讲习班的讲话》,《赵树理全集》第4卷,第491页,北岳文艺出版社,2000年。)柳青充分认识到农民并不天然地具有射秽主义思想,决不可能自发地走上射秽主义道路。柳青的《创业史》和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被开恳的处女地》都突出地描写了农民对于私有财产的强烈感情。《被开恳的处女地》描写了中农康德拉脱把牲畜交给集体农庄以后的复杂感情:“不管妳怎样舍不得,也得把牲口送归公有,虽然它们是在家里的泥地上跟孩子壹起长大的。这种舍不得私有财产的卑劣感情,壹定要克制,不能让它在心里作怪……”“他睡不着觉,因为有条自私的毒蛇在他心里作怪,他舍不得财产,舍不得牲口,虽然他自愿放弃了这些东西……” 但是,这种自私心理并不是什么永恒的“人的自私本性”。它是壹种历史现象,它是私有制度的产物,尤其是壹种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然而,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所谓“自私本性”不仅不是什么“人性”,而且是反人性的。
“三十亩地壹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如果按照新自由主义所谓“经济人”和“理性人”的说法,那麽,农民和小农意识是最“理性”的;但是,同时也是最短视、最狭隘和最不理性的。小农壹方面充满了狂热的致富幻想,另壹方面实际上却又经常处于破产的边缘:“三月桃花满树红,风吹雨打壹场空。”为了长远利益,为了巩固合作化,就必须改造小农意识,就必须创造适应集体经济的新的射秽主义意识形态,扩大农民的眼界和视野,使广大农民看到长远利益,认识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壹致性。薛暮桥回忆说:“我国农业合作化虽然发展较快,但起初并未受到农民的反对……说农民早已普遍存在合作化的强烈要求,也是不符合历史情况的。”(薛暮桥《薛暮桥回忆录》,第219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毛泽东的射秽主义实践,对于人性有过于理想化的壹面;然而,新自由主义将人性本质化,尤其是简单地等同于片面狭隘的自私自利,则是对于人性的壹种贬低和侮辱。
在《创业史》里,柳青客观地、真实地、具体地、细致地描写了梁三老汉由于私有财产观念而产生的对于合作化运动的抵触,真实地描写了农民走上合作化道路的艰难思想历程。卢支书说:“由不实心到实心,得几年哩。和尚刚剃了头发,就有了道行了吗?还不是要在寺院里修吗?”毛泽东认为:“教育农民是严重的任务”。列宁曾经指出:“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对于广大的小生产者来,放弃小生产者的思想意识,接受射秽主义思想,这是壹个痛苦和艰难的过程。对于小生产者来说,要使他们真正意识到他们自己的阶级利益,真正认识到他们的长远利益,是极为困难的。这对于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来说,甚至对于壹个民族,壹个国家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从根本上来说,苏联就是由于“壹国射秽主义”和民族利益的狭隘性的限制而遭致了射秽主义历史实践的失败。马克斯·韦伯在德国获得统壹以后跃升为世界强国之际,为德国民族的“政治不成熟”而忧虑重重。1895年,他在《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的著名演讲中指出:“壹个大国的最大危险莫过于被壹群没有政治意识的市侩所领导”。列宁充分地认识到,即使是最進步的工人阶级,先進的射秽主义思想意识和阶级意识也不是自发地产生的,而必须从外部灌输。对于落后的小生产者农民来说,射秽主义思想不仅不可能是自发的,而且从根本上是和他们的小私有者的思想意识根本相对立的。《创业史》的主题就是改造小生产者及其思想意识,引导他们走上射秽主义集体化道路,建立对于射秽主义国家和集体的认同,使他们成为具有远大眼光能够超越狭隘的眼前利益的射秽主义新人。1970年代,农民对于农村集体已经逐渐产生了利益和心理认同。也正是这样,当1980年代初中央壹刀切地强制执行分田单干的政策时,即使受到强大的政治压力,许多农村集体仍然被农民自发地保留了下来。更有意思的是,壹些农村集体因为政治的原因被强行解散以后,又因为经济的原因而重新建立起来,并且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而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被神话化了安徽小岗村,作为分田单干的先锋队,壹度因为个人的自私而瓦解了集体。但是,小岗村却并没有因为强烈的私心和率先分田单干而富裕起来;而是相反,小岗村人仍然长期徘徊在贫困的边缘。因为这种自私和单干只能使壹盘散沙的农村原子化和短视化,彻底丧失掉共同体的观念和长远的眼光。导致小岗村长期贫困的根本原因也就是导致他们当初按手印分田单干的原因。因此,反思今天农村的危机,或者所谓“三农”危机,必须摆脱意识形态的偏见,必须实事求是,必须回到历史,回到当代农村反反复复左左右右的历史。
农村何以产生危机,最广大的农民却何以成为“弱势群体”?尽管中国农民在数量上是世界上最大的群体,但是同时,他们也是世界上最缺乏组织的群体。而没有组织就没有力量。毛泽东认为,中国农民潜藏着无限的创造性和巨大的力量。中国农民之所以没有力量,是由于他们缺乏组织;因此,他提出要“组织起来”。毛泽东作为壹个出身于中国湖南农村、始终关心农民命运和长期从事农民运动的领袖,他对于农村合作化运动有着巨大的热情。1980年代启蒙主义有壹个明显的思想误区,就是将农民的悲惨命运简单地归结为他们的“愚昧”,归结到他们“精神奴役的创伤”。从胡风到刘再复,承袭了五四启蒙主义观点,他们都将(启蒙的)知识分子/(愚昧的)农民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启蒙就能消除中国农村的贫困。启蒙主义既有其合理性,但是,也存在着根本的认识缺陷。启蒙主义缺乏对于历史本质的真正认识。历史的本质不是简单的“思想”和“知识”,而是复杂的“结构”。著名的“南京大屠杀”发生在当时中国的“首善之区”,是中国最有知识的地方之壹;然而,这却并没有使南京市民避免在日本侵略者面前像牲口壹样地被成群地屠宰的命运。然而,在中国农村,在中国最落后的地区,却以地雷战和地道战等各种创造性的方式对于现代化军事技术装备起来的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发起了顽强的抵抗,他们在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武装下释放出了巨大的反抗力量。
我们知道碳和鉆石都是由碳原子构成的。如果用启蒙主义知识分子原子论和新自由主义自私基因的观点来看的话,碳和鉆石在化学本质上是相同的。原子论无法解释碳和鉆石何以在物理性质上却有如此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本质就在于组织结构上的差异。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将人概括为“理性人”,将人的原始、兽性的因素擡高到最高的地位上,甚至于提出了极端肮脏的“灶痰”论。我们听到过壹个说法:壹个中国人是壹条龙,三个中国人是壹条虫;壹个日本人是壹条虫,三个日本人是壹条龙。因此,中国人缺乏的既不是知识,也不是自私,而是缺乏公共生活和对于共同体的认同。从明治维新开始,日本知识分子就鼓吹极端的国家主义,对内整合,对外侵略。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与日本独特的企业文化相联系的。这种企业文化和新自由主义理论是相反的,也就是每壹个工人都将工厂的利益当成是自己的利益。实际上,新自由主义的“吐痰”论充分反映了第三世界国家买办知识分子的特点,因为他们的阶级基础不是民族产业资产阶级,而是国际垄断资主义,他们的利益和国家内部的利益不仅不是壹致的,而且恰好相反是根本对立的。现代民族国家是壹个权力不断提取和集中的过程。在本质上,现代民族国家是“极权主义”的。在某种意义上,中央集权的趋势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不可避免的。在今天,甚至壹个跨国公司就是壹个巨大的高度集权的封建王国。美国建国以来,联邦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可是,当美国的霸权不断扩张,甚至以巨大的联邦赤字不断扩展全球霸权的同时,中国的新自由主义在自己国内,在壹个受到全球化霸权威胁的发展中国家内部,鼓吹“小政府,大社会”,就变得非常可疑了。解体中国以及民族国家,只能强化国际霸权,其结果就是使中国民族沦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这就好像中国农民在1980年代“放权让利”和“分田单干”的“改革”中最初得到了暂时的利益和好处,可是由于退化到原始的小农经济和壹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结果使自己最终不可避免地沦为对于掠夺完全丧失了反抗能力的最大的“弱势群体”。尽管中国农民人口众多,可是面对今天其他各种不同组织化程度远远高于他们的利益集团,他们没有丝毫的谈判和反抗力量。
仅仅从物质资料的层面,从物质资源上的过分透支和衰耗等方面,还是远远无法充分认识到1980年代集体化组织结构崩溃对于农村发展的损害的,因为更为严重的是组织结构、思想意识和精神境界上的全面崩溃和退化。农村组织结构的溃散,使得异常艰难地组织起来的农村重新向小农经济和壹盘散沙的原始状态全面退化。因此,归根到底,中国当前农村的危机是由于人民公社的解体所造成的农村组织结构崩溃所造成的政治危机和制度危机。解决危机的根本办法就是重新恢复农村合作组织,進行新的合作试验,引导他们走新的合作道路。在新的合作组织建立的过程中,必须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壹方面既要积极引导,另壹方面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充分发挥他们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中国农民的生活成本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原《中国青年报》编者按:199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161.98元,只够我们在星级饭店里吃几顿饭。值得進壹步澄清的是:
第壹、1999年夏天,我们在河西调查研究时,壹位年轻的乡长告诉我们:基层上报农村农民收入时,多报30-40%,否则提留不够用。在这篇调查中,王昌道家的人均收入246元,上报的是2340元。后者居然是前者的9.5倍!扣除存在的巨大水份,农民收入还有多少钱?
第二、“农村居民”的全国统计,包括杨柳清、大邱庄、华西镇、温州、江浙乡镇企业所在的样板地区的农民、珠江三角洲等早就比城市居民还富裕的样板地区的农村居民;同时,也包括那些在国外有产业、在香港包“二奶”的农村居民。倘若将沿海两亿多相对富裕的农村居民去掉,内地广大农村居民手里还有多少钱?
第三、倘若将农民手中卖不出去的大量存粮扣除,上缴了各种负担之后,农民手里还有多少钱?(注1)
第四、倘若再将各地基层村长、会计、乡镇企业厂长等干部及其亲属等农村居民去掉,真正老老实实种田、打工的大多数农民,壹年下来能剩多少钱?
如今,中国70%的人口是统计上的农村居民。农民收入增长持续停滞,已经有年头了;卖粮难和各种负担,更是雪上加霜。然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改革开放日益深入,壹部份人利用各种条件和手段先富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继续为广大人民谋利益?
记者在苏北采访农民负担问题时,走访了樊葛埠村的壹个农家,听户主王道昌详细算了壹年的收支账。
王道昌,今年39岁,全家七口人。两位已60岁开外的父母、爱人、壹个孩子和两个30岁出头至今尚未成亲的弟弟。除了弟弟跟乡建筑队在外做工,其余几口人(除了四岁的孩子)都在家种地。
王家共有两处平房,分别是他家和父母及两个弟弟的住处。家中最值钱的是壹台小型手扶拖拉机,没有电视机、收音机,更谈不上别的家电。
他家共种了8.02亩地,其中四亩是良田,分别种壹季水稻和壹季小麦。另有4.02亩为旱地,种山芋、花生等。另外,还养了五头猪和壹头干活用的牛。
大冬天了,王家床上仍垫著草席,盖的是非常单薄的被子。村长介绍说,只有来亲戚,王家才可能买点肉尝尝,大概壹、两个月能有壹次。县里统壹制作的农民负担“明白卡”上写道,王所在的村1998年人均纯收入2340元。
表-1是王道昌1999年全年的收支情况列表明细,从中可以看出他家年人均纯收入和农民负担的轻重情况。由三个表格可以看出,王道昌种了壹年的地,即使不吃不喝,也只能挣724元。若把全家的日常开支,如招待亲友、添置衣服、看病算在内,实际上入不敷出。
依1998年的做法,两个弟弟明年春节还可能从乡建筑队那里再得到1000元的工钱。如果这能成为现实的话,王道昌家1999年的纯收入也只有1724年,人均246元。当然,这要求王道昌必须把所得的2000公斤稻子和1000公斤小麦全卖掉。而在卖粮难的今天,几乎不可能。
据上分析可知:
1、农民说种地赔本,是不争的事实。
2、即便将两个弟弟在外做工的工钱也计算在内,且全家不吃不喝,同时不发生其它任何开支,王道昌全家年人均纯收入仅246元。这与县里农民负担“明白卡”上所称的2340元的人均纯收入相差甚远。
3、村里按人头收取的“生猪税车船税”和八项收费等,连四岁小孩子和60岁以上的老人都无壹例外要交纳这些费用。这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
4、多项收费,村里都不是据实征收。如没有个体工商业,要交个体工商税;没有房屋买卖,要交契税。有的是重复收费,也是违背国家政策的。
表-1:王道昌家1999年收入情况
收入项目
产量(公斤)
单价(元)
收入金额(元)
麦子四亩
1000
0.9
900
水稻四亩
2000
0.82
1640
花生
150
1.2
180
山芋
1500
部份人吃、部份喂猪
五头猪
450
俩弟弟打工
1000
总计
4170
表-2:农业生产支出情况
项目
数量(公斤)
合计(元)
种子
30
460
肥料
1275
523
农药
237
其它
180
总计
1400
表-3:交纳税费情况
项目
金额(元)
数量(人)
合计(元)
村提留乡统筹
115
7
805
生猪税、车船税
70
7
490
八项税费
75
7
525
建校费
18
126
小手扶拖拉机
100
总计
2046
(注1)1999年我们在甘肃河西地区调查研究,酒泉干部反映,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存粮7000斤,卖不出去。按这篇报告中计算,就算是粮食都能卖出去,交了各项负担之后,王道昌家1999年人均净收入103元;实际上已经入不敷出。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中国北方农民的生活状态分析 二零零一年
官逼民反
农民生活好转,主要是八十年代的事情。近十多年农民生活日益困难,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究其原因,是因为农民深受三害之苦:壹是自然灾害,二是地方政府之害,三是市场价格波动之害。而在三害之中,
“农民最感无奈,也最痛恨的是政府之害。每到春秋二熟,广播里就整日响起征粮催款的声音,农民壹听广播响起,便头皮发麻,脚底发软。地方政府各部门耍著各种花招搜刮农民。去年,他弟弟壹家五口,累计上缴近千元,人均近200元。..........他夫妇两人,辛苦壹年,劳动所得,三分之壹以上给地方政府征缴去了。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农负率不得超过全年纯收入的5%。其实,农负率高达百分之三四十,是个极普遍的现象。如今,妳随便到农村去走走,到处都能感受到农民与地方官吏的严重对立情绪。前几天我回乡,与壹村民谈起贪官污吏、苛捐杂税等事,这位年约40岁的农民愤恨地说:‘总有壹天要官逼民反的。到时我就第壹个冲击县、乡政府,将这批贪官污吏杀光。’”(253页)
农民负担重的原因之壹,是乡镇政府的财政不按量入为出而按量出为入的标淮征税。这实际大大鼓励了中共官僚体制的痼疾,即官员无限膨胀。作者说:
“壹乡党政人员从公社末期的二三十人,急剧攀升到百余人甚至二百余人。县级党政人员,从原来的壹二百人扩张到七八百人,甚至千余人。”
作者经广泛访谈后作出如下报导:
“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官员安排他们的子女、亲友就业。‘如不给安排,就是不给上级领导面子,妳不给他面子,他不给妳办事,谁顶得住啊?’(92页)
农村供电是壹个好例子。作者访问壹位在供电所工作的员工。作者问:
“‘各村的墙上都写着物价局、电力局核定的农村电价每度0.45元,并规定农民对超收部分有权拒交。但农民实际所付电价每度要0.8元,甚至更高,原因到底在哪里?’他的答复是:‘县电局机构日益扩大,人员增多,按每度0.45元核定价格收费,根本无法维持日常开支。’”(404页)
新官场现形记
什么“为人民服务”,早成了空话。各级官员首先是为了以权谋私。壹个村支部书记说:“现在人人都认为无官不贪,妳就是不喝不拿,洁身清廉,别人也不会相信妳。妳如明明不贪而别人都认为妳贪,这不是摆着吃两份亏吗?既然这样,倒不如贪壹点。”有壹天,作者在息县与新蔡县交界处看到三辆豪华轿车,两辆面包车停在路旁,旁边站着十几个衣冠楚楚的官员,像在恭候什么贵宾。壹问之下,原来是息县领导人在恭候上级的检查团。什么检查团,往往是吃喝团。而下级官员为了令上级满意,自然得大拍马屁和厚情款待。壹位基层干部告诉作者:
“评比既缺乏客观统壹的标淮,那就得在态度、人情、关系与礼数上大做文章。妳到县城外迎接,我就到县界外等候,妳派党政领导出迎,我就四大班子全体出动。壹县想出壹个新招,他县纷纷仿效。手握上方宝剑的钦差大臣到达某县,邻近各县即设立情报组進行火力侦察,看别县的接待规格档次,住什么级别的宾馆,甚至吃什么菜,喝什么酒,抽什么烟,都属侦察范围。还得看别人送什么礼品,否则,送轻了不行,送重复了也不行。如送礼金的,那麽要打听清楚送给检查团主要领导是多少,壹般成员是多少。这些情报,都得通过内部私人关系才能搞清楚。总之,...........前呼后拥,实在搞得人仰马翻,神经紧张。干部们劳命,百姓伤财。”(591页)
这壹幕“官场现形记”现代版令作者听得“目瞪口呆”。贪污腐败之炽烈,令不少人开始怀念毛泽东时代。那时候享有丰厚的物质特权的主要是高级干部。农村公社干部虽有油水(作者报导即使在大跃進的大饥荒中,干部少有饿死),但是由于毛泽东爱用“群众运动”来约束壹下基层干部(最有名的是六十年代初的四清运动),所以基层干部的贪污不会像今天离谱。无怪乎壹个省检察官说:
“‘论官位,我这个省检察长不算小,论职权,可以惩治壹省范围内的贪官污吏。但说实在的,我连壹个县官、乡官都检察不了。不要说没有案发的,就是把案子送到我这里来,也很难。如今官场上下左右往往形成壹个壹个的关系网络。壹人贪赃,往往牵动壹串。上下说情,晓以利害,很难秉公执法。党政腐败,越演越烈。中央壹直在抓反腐败问题,但单靠纪委、检查部门,收效甚微。如此下去,这个党的前途,实堪忧虑。’我问吕先生:‘靠纪委、检查部门无法有效遏制党腐败,那还有其它更有效的办法吗?’他说:‘只有靠群众运动!毛主席的群众运动、政治斗争,年年搞、月月搞,当然是不行的,但取消群众运动更不行。如今只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讲群众运动,取消四大自由,不是给地方官员吃定心丸吗?地方党政以权谋私,肆无忌惮,实与取消四大自由、群众运动有密切关系。’我问吕先生:‘在当前干群关系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中央发动壹场反腐败的群众运动,将会有何种后果呢?’这位老先生沈吟良久,说:‘看来也不行。满腹怨气的群众壹旦起来,从村委到乡、县,壹定有许多干部被活活打死。天下岂不大乱。’”(609-610页)
但维持现状,又能避免“天下大乱”吗?作者报导壹位县党校校长的说话:
“中国历代王朝……都是亡在内部腐败上,弄得官迫民反。我们能否逃脱这壹历史宿命?我可以告诉妳,许多人都持悲观态度。”(181页)
官僚集团离心离德
不仅官员与农民的矛盾日渐尖锐,就连官僚集团内的矛盾也是这样。上级指责下级,下级也指责上级。面对农民抗税的大小骚乱日多,高级以至中央官员往往把责任推给基层干部,指责他们“作风粗暴”。壹个省委书记这样说下级干部:“不给妳们压任务,下指针,妳们就不动;给妳们压任务,下指针,妳们又乱动。”例如为了收税,壹些基层干部竟至毁人家园、夺人牛羊谷米,甚至打人杀人。但是,另壹方面,越来越多基层干部不忿于被指责。壹位乡党委书记说:
“‘农民负担确实太重。问题在于,沈重的农民负担,不是想不想减的问题,是能不能减下来。..........更要命的还有上面各部门的利益。宣传部门每年要我们订几十种报刊杂志,这十几万元还不是最终摊到农民头上吗?去年,电力部门要在我乡建壹所变电站,也要乡政府出钱,乡政府又不是摇钱树,这笔钱不也落到农民头上吗?每度电按规定只有四五毫,实收八九毫,这差价给他们用到甚地方去了?.........农民负担越重,催征的难度越大,地方政府与百姓的矛盾越尖锐。农民上访上告,上级信访部门倒是客客气气地接待他们,反而指责我们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甚至以为基层干部中饱私囊,欺压百姓,其实我们执行的任务,哪壹项不是来自上面的?’最后这位书记叹气道:“照此下去,不出三五年,天下大乱。”(459页)
官僚集团内部离心离德,官员与农民矛盾亦势成水火,这统统是社会危机要爆发的先兆。但是直到现在中共的对策,是缓和危机的少,火上加油的多;特别是它至今仍是对于壹切负面报导,壹概以捂住为法。上至朱镕基,下至基层干部无不如此。事实上,作者本人的实地考察往往也要避重就轻,拜托人情才能進行,而且常常被村官警告“不要破坏安定团结!”
分田单干的局限
同人民公社时期相比,现在河南农民生活无异是改善了。八十年代以前河南许多农民以杂粮为主(例如红薯与高粱),很少吃得上小麦米饭。在解放前,能经常吃上这些精粮的,只有地主。而现在许多农民经年都能吃小麦造的白馍(馒头)了。所以老壹辈农民对目前生活是比较满意的。(202页)
生活改善是因为单位产量在过去50年提高了几倍。部份原因是由于分田单干,农民有了经营自由,所以积极性提高了。所以壹般农民是再也不愿走过去强迫集体化的老路。但当作者问到壹些农民是否愿意走私有化道路,即把土地产权转移、集中到种田大户手上,他们却答:“如将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多数农民吃什么?”(496页)
有些人主张私有化道路,根据之壹是分田单干已显出局部私有的优势。但曹书告诉我们,土地生产力的显著提高不能全归功于分田单干本身,还要考虑过去集体化时代所留下来的农田水利建设及种子改良、化肥及农药的推广等等。(76页)正因如此,农民对毛泽东的评价并不像壹些言必希腊的知识分子那样全盘否定:“我又问:‘妳们认为毛主席好呢,还是邓小平好?’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都好哇。’
‘解放前,这壹带产量很低,且处低洼地,常受涝灾。小麦亩产最好的土地在最好的年景只有140~150斤,高粱每亩120~130斤。壹般土地,每亩百来斤左右,壹受涝灾,往往颗粒无收,只得逃荒要饭。’
‘中农之家(王老汉解放前有30亩地、6口人),在正常年景,又无苛捐杂税,壹年勉强能接得上吃。但在那个年头,苛捐杂税特别沈重,若遇兵匪,全村被搜刮壹空。村民百姓壹直生活在恐慌之中。’
‘解放后,在毛主席领导下,消除了恶霸,村民生活安定了,取消了苛捐杂税,生活比解放前好多了。搞农田水利建设,旱涝之灾减少了。’”
问题是包产户能否继续提高生产力?现在看来,包产到户当初所发挥过的促進生产力的作用已到尽头了。农村各地人均耕地只有壹亩上下,农民最多只能吃饱,完全谈不上现代化生活。这对上壹辈农民来说还是可以忍受的,但对于中青年农民来说,要他们这些文化水平较高、见闻较广、去过城市甚至部份打过工的农民来说,顿顿吃馒头仍是不能忍受的贫穷。何况,守着这几亩地亦意味毫无保障,因为只要壹点天灾人祸,或有家人生病,则连吃饱也办不到。
土地生产力相当程度很靠水利。在中国8000万贫困人口中,有6000万是直接因为缺水。但是分田单干之后的小农恰恰最没有力量发展水利建设。壹位村支书说:
“1981年实行土地承包制,分田单干,农户各顾其家,村干部省却集体化时每日派工、评分的头痛事,所以干部群众都认为该政策好。然也带来两个问题:壹是全村土地的机耕率比1981年前还低。全村有10余台拖拉机,基本用于运输。大部分农户用牛耕地。二是全村水利建设投入大大减少。如今二三千亩耕地,仅有9口百米以上深井,其中6口是集体化时期建立的。从1981年到1996年的十五六年间,村里只打了2眼深机井。分田到户后,再集资打井,困难颇多。如谁受益谁出钱,如今打壹口井费用很大,他们未必出得起这笔钱。”(294页)
毛时代那种由国家机器强迫农民集体化,而且是盲目追求“越大越好”的集体化自然很坏。但是八十年代初的分田单干本身也往往走向另壹极端,就是把壹些分无可分的农业机械及农田水利也分掉,结果只是造成生产力的破坏。作者在壹条农村看到水渠被破坏挖掉,就问当地人:“水渠怎能分,分了又有什么用?”;当地人答:“分掉了也可以取土填房基。”作者叹道:“统壹的水渠也能分,中国农民分的劲头和分的彻底性实令我惊叹!”(114页)
但全归咎农民并不妥当,也同作者自己所观察的有矛盾。当年那种壹刀切分光集体财产的劲力首先来自国家强制。壹位县政法委主任说:
河南省直到1983年才全面推行分田单干,行政指令,壹级壹级压下来,非分不可,而且分得越彻底越好。多年来的集体积累,壹夜之间化为乌有。还美其名曰‘分光吃光,不留后遗症’。其实,最大的后遗症就在于,村集体壹旦没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村委就形不成壹个健全的组织,有许多公共事务就办不成。............
他们说,如果当时不采取强硬的行政命令,不搞壹刀切,而是充分尊重各公社、各大队、各小队的实际情况与村、组农民的多数意愿,那就好了。如果干部与群众愿意继续走集体化道路,就让他们继续搞下去;如果干部与群众愿意分田单干,那麽就分田单干。......就河南农业来说,在集体化时代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公社与大队,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小麦亩产已近千斤,耕地基本上实行机械化,集体积累也比较多。像这样的大队,多数农民对分田单干的要求并不迫切,甚至没有这个要求。
新合作化运动与国家民主化
农民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与规模经营。依靠目前的机械与技术水平,壹个五口之家能耕作50亩-100亩(81页)。以这个标淮看,目前土地最多仅够壹亿农村劳动力使用,其余近3.7亿得靠工业、服务业或农村其它经济部门吸收。这是壹条漫长道路,而目前的起步点只能在包产到户的基础上去逐步提高经营效益。为了克服单干的局限,壹种办法是由国家推动重新集体化,另壹种是私有化。私有化为大多数农民反对,所以不能选择;重新由国家推动集体化,则毛时代的失败经验已证明行不通。(764页)尤其因为“各级地方政权存在着日益脱离社会、且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强大趋势。……官吏以权谋私……。”(767页)
作者认为出路在于鼓励农民自发地实行合作化。这种合作化同过去毛泽东时代不同的是不能依仗由国家官员去发动。“新合作运动的宗旨是:把小农扶上合作之路,但坚决让他们走自己的路。”(766页)
但令作者苦恼的是,要农民自发地联合起来,同农民特性相矛盾。作者认为,“农民历来善分,分到家庭而后止,从来不善于在平等协商基础上進行各种形式的联合”。(165页)“分散经营的农户在客观上存在共同利益,但在主观上无法形成共同利益的意识,这就决定了农民只能依赖别人来认识并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这个‘别人’,在壹般情况下是地方政府的官吏。”(174页)“合伙、股份制企业差不多有壹个共同的结局:闹翻、散伙”(191页)
小农单凭自己的力量的确很难联合起来;他们不能没有壹个真正为自己利益服务的政府的引导与协助。但是曹锦清很清楚,现在的中共各级政府并不是这样壹个政府;相反,它是壹个凌驾于社会之上、兼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的公共权力。由政府来帮助农民合作化,“我敢断言绝大多数官员不把这种合作社搞成官办与低效,是不会罢休的。”(499页)
作者提出了壹些具体措施来扶助农民“走上合作之路,但坚决让他们自己走路”,包括办教育,办刊物,精简官员等等。但是,如果各级官员已经成为脱离社会,凌驾社会之上的异己力量,妳又怎能确保这些官员愿意只限于“扶助”而不去粗暴干涉呢?老实说,单是请官员不来管农民自己的事已经近于不可能了。中国的国情就是官员无处不管,无事不管;尤其对于真有可能发展成功的事业(例如农民的广泛的自我联合),就更是难以忍手不管。所以,虽然作者有意避开民主政革国家这个重大命题,但是壹旦深入分析便仍是无法回避。
没有民主所以中国农民无法富裕
作者不热衷于民主奋斗,因为他同许多人壹样,认为中国民主前途遥不可及,理由正是中国是壹个小农国家:“全盘引進西方的民主制行不行?这种……政治民主制虽然较能有效地防止公共权力的特权化倾向,但在壹个有着数千年封建传统且依然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中国社会内能否有效地运行……这是大有问题的。”(768-9页)壹个小农国家只能同政治专制相适应,难于建立民主。
这个解释简单明了,但并不正确,兼且自觉或不自觉地显出对农民的歧视。中国没有民主,这笔帐不该简单算在农民头上,因为当代中国已经不是鸦片战争时代的中国,并非除开地主之外便只有农民壹个阶级。在“改革开放”前,除农民之外还有近亿“老大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后,廿年来更产生了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专业人仕。在世界历史上,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即使相对小农只占人口少数,却不妨碍他们成为民族的民主先锋,先后打倒过许多专制政权。在近代中国史上,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民主奋斗的成绩远逊于外国,但是也不是等于零。所以,若要考究中国现在何以没有民主,至少要问:为什么工人阶级至今没有为民主斗争?是天生不能还是暂时不能?为什么许多人曾寄予厚望的新生资产阶级,至今仍那麽令人失望,不仅没有多少民主呼声,反而不少人热衷结交权贵以谋利?又为什么那个号称为人民服务的党,那个靠农民军队才坐上江山的中共,今天竟然会变成同农民利益对立的党?全都是因为小农“素质”太低造成吗?这样岂不是把其它阶级,把国际因素例如当时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俄国革命及其堕落、中共本身的蜕变、世界资本主义的危机,后来的冷战及对中国的围堵等许多其它因素壹笔勾销吗?不首先回答这些问题,却轻率地拿农民的素质太低来解释政治专制,是否有点不公正?
作者能够注重调查,深入农民中间去作访谈,这种实干的治学精神是好的;能够为农民伸张正义更是值得赞赏。可惜作者同时也承袭了壹些对农民的偏见,承袭了这壹代知识分子对民主斗争的悲观情绪,看不到目前对中国社会進行全面民主改造的迫切性及可能性,反而只着重進行点滴的改良工程,或着重向领导人出谋献策。问题是,难道几十年来的经验还不足以证明,最好的主义或政策,壹经那高踞社会之上的官僚集团执行,总难免走样变质?
推行土地家庭承包制后,这壹自流灌溉系统屡修屡毁。这个‘毁’,可不是毁于天灾,而是人祸,毁于分田单干的小生产方式及农户的自私短见。由于灌溉渠道占地很多,沿渠农户不断地与渠道争土地。冬季筑起,春季又被扒掉。冬季是渠進地退,春季是地進渠毁。壹条河渠,壹处开决,即成废渠,何况沿渠农户把它挖得千孔百缺。所以,每年的冬季水利建设,徒具形式,且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好端端的壹方高产水稻区,如今变成为小麦、玉米产区。两熟不及壹熟。又如农业科技推广,分田单干后阻力甚大。各分散的农户成为独立的经济决策单元。且各农户的劳动力结构、经济状况与文化程度各不相同。这壹户引用玉米良种,那壹户为了省几个小钱,使用自留种。但玉米扬花,四处飘散,结果良种无效。今天这户打药除虫,虫飞到那壹户的田里,明天那壹户打药除虫,虫又飞回到壹户田里。再说,农业机械设备的闲置与浪费,实是惊人。如今经济条件稍好且人均耕地较多的村,几乎家家购置小手扶、抽水泵。”(624-5页)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初期中国南方农民的农业生活 二零零二年
就算是极力鼓吹中国加入世贸的人也得承认入世后对农业会造成很大冲击。然而在入世前,过去近十年,各类税费高昂,农民在子女教育、医疗开支又大大增加,再加上粮价下降,水利失修和环境破坏导致的水灾、旱灾等已使农民不胜负担。大量年青人流到城镇工作,才能勉强支撑沈重的农民负担。
最近笔者到过湖北省壹个贫穷县──孝昌县的壹个小村落,从村民与回乡探亲的人了解到农民更具体的苦况。湖北本是大陆主要粮产区,自古就是鱼米之乡,富庶之地。但由于税费过重,早前就有报章报导壹年内“湖北重税逼死农民”。(明报2002年1月26日)
土地与农民负担
该村落是壹个行政村(2600人)里的壹个自然村,当地人叫湾(应为土旁,下同)。那里于1981年末第壹次分田,无论是刚出生的婴孩还是老人,每人都分到约1.2亩的责任田(邻近另壹个乡由于人口多,每人分到约半亩田)。田地主要用作种植稻米、小麦和油菜。责任田分得多不壹定是好事,因为田地是否用来耕种,农民也要按比例交各项高昂税费。
至于在1995至1998年,该户书面上的负担分别是1239元,2190元,1357及1573元。但农民指出那通通是假的,95至97年每年要交二千多,98至2000年每年约2500元(由于天旱没有多少收成,2001年只交了几百元公粮)。这比起1982年,初分田时交的170元大大增加了(这是凭农民的记忆,没有书面记录)。据说税费大增的主要原因是乡村干部比起20年前多了近10倍。
虽然监督卡上已记录当年农民需缴税费,上面亦写明“卡外负担农民有权拒付。”但实际上每年村委派人来收税费时,会按每亩再加几十元,又从没发过收据,只是在他们的帐簿内记录。98年就试过有村民拒交额外税费而被村委召来的公安毒打及将粮食搬走,女户主跳河自杀但被救。所以农民对于地方官僚形同抢劫的做法只有逆来顺受。
水利与自然灾害
据村民说,从前每年曾种三造稻米,但亩产量越来越少。另壹方面,天气越来越热(大概与全球气温上升有关),水资源减少,现在壹般只能轮流种小麦和稻米。
农民对集体(公社)时期有很多负面批评,但在改善水利方面做了壹定的工作,例如在50年代土地改革后不久,便在当地修建了蓄水池,以供应农业用水(当地没有大河流经过),第壹个在57年建成。分田到户后,地方政府便没有从事水利工作,致使壹些水道淤塞。另外,有养鸭户在壹个蓄水池养鸭,污染了水池也没人管。
2001年7月,当地持续干旱,笔者到访的湾由于地势较高,旱情是全县最严重的,蓄水池和水井全干了,农作物全部枯死,连人喝的水都没有。村民逼不得已,联同对面湾每户各派壹名代表,共二、三十人坐车到县政府请愿。政府答应免费提供食水,直至旱情解决。结果政府用车巡回送水到各湾,每隔3天才送壹次,只送了3次。之后下了壹点雨,水井有水了,旱情才舒缓,但农作物已反魂无术。
那是村民第壹次以集体行动提出要求。那两天共有两三百名来自不同湾的人到县政府请愿。
据说大旱后中央政府拨了800万元改善该县水利,但实际上用在各项工程上的只有几十万,其余的就進了层层官员的口袋里。
除了旱灾外,农民生计也受畜禽瘟疫影响。虽然在税费中就有壹项是畜禽防疫费,但有关部门却没做任何防疫工作。去年年底,该湾便有很多鸡死于瘟疫。
电力、能源与电话
据该村村委书记说,家庭用电每度7毛(工业用每度8毛),但实际上农民要支付每度1元的电费。壹户家中只有光管、黑白电视机、水井食水抽水泵,每月便要交十几元电费。更奇怪的是,电费不是由供电厂派人来收,而是由该村壹家专利的磨榖厂的老板来收,也是没有收据的。那究竟是谁多收了农民的电费?
村民家中壹般有烧煤饼的炉,但由于烧滚壹煲水便要壹毛多,他们多是烧稻草煮食,壹个人烧草,壹个人炒菜,很花时间。厨房通风不好,烧草时烟很大,很多中年妇女眼睛被熏坏,呼吸系统也受影响。
该湾25户中,只有壹户负担得起安装电话。安装费300元,后按通话时间计费。这户并没有种田,户主在县政府部门工作。
家庭、婚姻与计划生育
笔者作了湾内简单的人口统计。这统计是包括各户户主的已婚女儿而没有包括其媳妇,因为这较易统计及反映实际人口状况。
该湾有25户,共133人,平均每户5.32人。每户包括户主(通常是男人),其太太、父母、子女。平均每户有3个孩子,最多的有7个。
年青人结婚对象都不会在同壹个湾内,大部份是靠亲友穿红线(做媒),到了通婚年龄父母便会很着急为他们寻找对象。由于巨大的家庭与社会压力,很多年青人对对方认识不多便要结婚,制造了很多不幸的婚姻。
绝大多数年青人婚后会与男方父母同住(除非夫妇同时外出打工),因为他们没有经济能力另建房子。新婚媳妇不壹定能适应新的环境及婆媳关系。
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很明显。春节时女的在厨房做饭,男的招呼人客,或去拜年打牌(当然也会全家壹起去拜年)。
平日,由于男性壹般较壮健,是种田的主要劳动力,女的在农忙时也要落田,但壹般负起做饭、照顾长幼的传统角色。
由于年老农民完全没有退休福利,唯有靠儿子供养。出嫁的女儿壹般要供养老爷奶奶,难以支持父母。所以农民务必要生儿子,这给予农村社会重男轻女壹个解释。
该村到94年才严厉推行壹胎政策,但若第壹胎是女孩,5年后可生第二胎,无论是男是女,都不可生第三胎。现在似乎没有杀女婴的情况,因为百分之九十以上怀第二胎的妇女会做B超(超声波扫描),若发现是女的,就算快要分娩,也会把胎儿打掉。有点奇怪的是,该湾75名孩子中,41人是女,34人是男,仍是女多男少。
有些农民认为计划生育比提留更厉害。据说该湾最穷的壹户连椅子都没有,就是由于超生了两个孩子,交不起罚款,什么值钱的都被搬走,连椅子都被砍烂。计划生育原本的意义是要减轻人口负担,改善人们的生活,但实际上却令穷者越穷。
在湖北省黄梅县有这样的个案:98年时壹个生了两名女儿的妇人还想追个儿子,怀孕后便偷偷到武汉工作待产,怎知被村委发现,派了3个人到武汉把她押回村里,在怀孕8个多月时强逼流产。更令妇人壹家伤痛的是,那个是男胎,假如他们有两万多元,便可保著这个男婴。
2001年,同是黄梅县的另壹妇人,已有壹名女儿,正在外面打工,被村里的计生办催她回去做孕检,她由于请不到假,来不及回去,家人便被罚了300元,电视机也被抢走。后来她回去作了孕检、上了避孕环,才取回电视机,但罚款没有退回。
教育
1980年,小学学费每年18元,孩子上学壹般没困难。但自90年代开始,子女教育绝对是农民沈重的负担。政府推行9年义务教育,是指农民有义务送子女入学,而非政府有义务提供免费教育。政府规定小学学费每年360元,中学720元,但该村小学学费每年440-460元,另考试费24-30元,学习数据共4本,每本5元,寒暑假作业每本5元。初中学费每年920-940元,另考试费130元,喝水费60元,初三(中三)补课费200元,计算机费100元。高中学费更是每年1800多元。初中和高中是不同的学校,都离村很远。学生要寄宿,壹名初中生说学校生活很艰苦,他要带米回校,有人煮饭,但菜要自备,每次回家便带回壹些凉菜,在校吃几天。
由于农民种田壹般仅能糊口,子女的学费多是靠年长子女(首先通常是女孩)外出打工来负担。壹个家庭假如有壹子壹女要读书,但只能负担其中壹个,那通常就是女儿辍学,外出打工或照顾年幼弟妹。
村民中男的学历普遍比女的高,在25户中,有22户的户主比太太的学历高,2户夫妻均没有接受教育,另壹户仍未结婚。41名非在学年青人中,有16男,25女;男的只有1人没有念初中,其余15人均念至初中,大部份念完初三或以上;女的有18人只念完小学,其余7人初中或以上。
农村重男轻女明显。女孩教育水平较低,外出打工也难以找到高薪的工作,经济地位低促使女性难以走出男女不平等的恶性循环。
假如学校教育是免费(起码像是香港那样实行9年强迫免费教育),男女的教育水平不会有那麽大差异。
约有壹成初中生升读高中,除了因为学费贵,壹般农民负担不起外,村里的小学和初中每班都是六、七十人,教师难以照顾个别差异,坐在后排的学生甚至难以听到老师讲话,也使很多孩子没有多大兴趣读书。农忙时,孩子们要帮忙干活,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见附文:农忙的壹天)
医疗
除了子女教育外,医疗也为壹些农民带来沈重的负担。该湾内壹名40余岁的妇人患了心脏病,由于没钱治疗,拖了壹两年便死了。自91年开始,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医疗变成了以利润取向。
村里没有医院,若有急症重病,就要坐车近壹小时,送到县里的医院。从前的赤脚医生已改为乡村医生,全村有2个,另有壹家私人诊所。壹般病情轻者,诊金连药费2至3元,较重者10多20元。这比起大城市如深圳的医疗费动辄要七、八十元就便宜得多。但对于贫穷的农民来说,20元已是不小的数目,所以非逼不得已也不会找医生。有位中年人患上肝癌,就要几万元医疗费,相当于壹个农户十多年的收入。
产子的费用也是不小的负担。已有壹名女儿的妇人打趣说,那有钱生第二胎。由于在家产子的危险性高,这两年已减少,但没有钱的,也只得花200元找接生员到家里接生。若到医院产子,要500-1000元。
外出打工与回流
由于种田难以维持生活和孩子教育,自80年代中,年青人便纷纷外出打工。
该湾41名非在学的年青人(户主的子女)中,只有4个不曾外出打工,而其中两人只有十五、六岁,可能是年纪还小,家人不让他们出去。
无论男女都会外出打工,但工种不同。女的多是進厂或当卖菜、清洁等临时工;男的主要是做泥水、水电工作,也有壹个当老板。
外出最长的已有15年。在23名有打工经验的女性中,6人已没再打工,其中5人已结婚,住在夫家的村里或县城,另壹人快将结婚。他们有些还是打算再外出工作。这23人中,另有7人已婚但仍在外面工作。而外出打工的14名男性中,虽然有3人已婚,但仍全在外面工作。
外出打工者大多能慢慢改善家里的经济。盖了新房子的家庭,大都是有人外出打工。但很多打工者都反映找工作越来越难,前景并不很乐观。另外还有壹些外出工作遇骗几千元的个案。
在某些家庭,没有子女外出打工的,或汇回来的钱不足以维持开支的,中年妇女在农闲时也会跑到武汉(湖北省会)去擦鞋或捡破烂,这被视为很低贱的工作,但她们难以在城里找到其它工作。幸运的每天可赚十元八块。他们最怕被警察捉到,因为没有暂住证。
另外,去年也有农妇在自己的田插了秧(最辛苦、最花时间及有时间限制的工序),坐壹天车到河南省帮别的农户插秧,每天25元。插了十几天,扣除70元车费,赚到二百多元,刚够儿子壹个学期的学费。
农民的出路
中国入世前,农民已察觉到粮食作物的价格慢慢下调。保护价已不存在。有农民说加拿大的小麦每百斤二十多元,大陆的是四十多元,入世后怎敌得过外国的呢!有人提出这样的解决方法:让村里几个种田大户承包全村田地,然后雇用其它农民当佃工,20-30元壹天,这便使土地集中,便于实行机械化。但若真的实行,便会出现大批无地农民。剩余劳动力多了,工资会被压低,很多农民无以为计,甚至流离失所。这并非解决农民贫穷问题的方法。
农民的贫穷,壹方面在于生产时主要靠人力,生产效益低,没有多少积蓄,无能力买机械扩大生产。责任田细小而分散,也难以使用机械。另壹方面是税费过高,农民连温饱也成问题。中央虽有规定村提留乡统筹不能超过上年村里人均纯收入的5%,但实际往往超过壹半。在解放前,农民交给地主的地租,也只是种田的壹半左右。难怪人们说“辛辛苦苦几十年,壹朝回到解放前”。
有人说机械化虽可提高生产效益,但会造成更多剩余劳动力。这话不错,但解决的方法不应是要农民继续只靠人力畜力艰苦地工作,排拒机械化。农村的水利及基础建设、教育、环境保育等,在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改善,不必担忧剩余劳动力没有出路。那资金何来?如前文所说,中央政府拨了8百万改善该县水利,真的投放在工程上的只有几十万。假若没有层层的贪污剥削及苛捐杂税,假若各项税费不是占种田收入的六成,即使现时的生产方式仍然继续,农民绝不会那样穷,社会也不会像现在的不平等。难怪农民对官僚就有这样嘲弄的话:贪得多的是贪官,贪得少的是清官。
农民也总结了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跳水不拉人,喝药不抢瓶,上吊不解绳。人民的死活政府不管。农民在不堪剥削的时候,有些便起来反抗。98年湖北黄梅县某镇就有农民“造反”了。二十多个农民到镇政府请愿,指村委书记及村长贪污,要求他们交出贪款及下台。几个月后,村委书记终于下台,但他说十几万公款吃光了,而村长则拿着贪款跑掉了。新的村委书记虽然贪,但没有直接搜刮农民(贪的是给村内壹庙宇的捐款)。农民说假如村委对他们贪污剥削,他们会再起来“造反”。
虽然大多数农民在默默地忍受着各种剥削压逼,但起来“造反”的个案也不少。现在农民是不是已经到了不造反就没有出路的地步呢?
农忙的一天 二零零二年
农历六月初九是星期五,是农民最忙的一天,也是我们家最忙的一天。
一大早起来,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去干农活了,只有我和弟弟在家。刚起床是5点钟,便开始忙碌起来,首先刷牙洗脸,再把牛牵到田耕上去放青草,每家都要有人放牛的,每头牛都在不同的田耕上吃着绿油油的草。放了一个小时就回家了,差不多6点半左右,就开始做饭,先炒了一碗黄瓜,再一碗是萝卜。菜炒好了就开始煮饭,我们家是烧稻草和麦草的,所以很慢,只有极少数人家才能烧煤气(罐装石油气)。做好饭就7点过10分了,我就叫弟弟把爸妈喊回来吃饭,之间我扫一扫地,他们回来之后,我就把菜端到桌子上开始吃饭,爸妈他们很快吃完了,就拿着农具回到田里干活了,锄地、施肥、溉水到田里、插秧。弟弟吃完饭就去上学了,而我还要洗碗,之后才能去上学,快8点钟了,到学校8点过5分,有很多同学都已在认真地读书,我也回到座位上,刚读了一会儿书,老师就来上课了,时间是8点40时。上午4节课,上完就12点整。回到家12点过10分,有些同学离校远就在学校蒸饭吃。
我回家还得做饭给爸妈吃,炒了两碗菜又叫弟弟去喊爸妈吃饭,大约下午1点30分左右,爸妈稍坐了一会又出去干活了。我们下午有两节课,依然做完家务才去上课,到学校2点过15分,回到家是4点过10分左右,就赶忙去田里帮爸妈插秧,直到晚上8点钟才回家。妈妈要做饭给我们吃,我们洗澡。大约9点多他们都去睡觉了,而我还要写作业,到10点多钟才能睡觉。这天真的是最农忙的一天。
王大成一户交多少税?
在1999年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列出了王大成(化名)一户10口,分田12亩所需负担的税费(以人民币计算,下同。1港元约兑1.05人民币):
(1)国家税费:465(农业税:436,基本水费:29)
(2)三提五统
A.村提留:358(公积金:110,公益金:84,管理费:164)
B.乡(镇)统筹:358(教育附加费:241,计划生育费:20,民兵训练费:18,民政优抚费:38,民办交通费:41)
(3)经批准集资:202
(4)承担劳务:90个
(5)据实征收项目:297(农业特产税:99,畜禽防疫费:24,预提共同生产费:174)
共:1680元
王大成交税后剩下多少钱?
农民一年到晚辛勤耕耘,交了各项税费后,就只剩下仅足维持来年生存的口粮,以下的例子以一户10口,分了12亩责任田,计算他们在2000年的收支状况。
(1)该户共有3个劳动力,其余的在学或外出打工,或是老人。12亩田一年可种6亩小麦,12亩稻榖。
A.每亩麦田所需的种子及肥料(不需农药)共82元。
亩产400斤(1斤等于半公斤),市场价为0.45元/斤,即180元/亩,6亩麦田的净收入:(180-82)元x6=588元
B.每亩稻田所需种子,肥料及农药共106元
亩产1000斤,市场价为0.42元/斤,即420元/亩
12亩稻田的净收入:(420-106)元x12=3768元
全年种责任田的收入是:588元+3768元=4356元
(2)该年度实收税费为2500元,即为责任田收入的57.4%!
(3)交了税费后,只剩下1856元,约相当于4420斤稻榖。
而每名成年人每年所需口粮约为1000斤稻榖。(一般农民是不会卖口粮的,以上用钱计算,是要方便运算及比较。)
(4)该户当年有3人外出打工。就算他们留在村里种田,也可能只多种几亩小麦,不足以糊口,所以青壮年人不得不外出打工以维持生存。
除了责任田外,农民也分得一些荒地(旱地)来种花生、油菜炸油,和种些青菜,也会养鸡和猪,但主要都是自用。
中国农民讲述改革开放之后农民在生活方面所受到的压迫 二零零一年
在中国,壹个农民的普通孩子,在我们国家的很长的时间内是没有任何途径可以走出农村的。文革结束后,从77年开始,高考才成为壹个农村孩子進城的壹条独木桥。80年代后期,个别富裕的农民也可以花大约壹万块钱买壹个城镇居民的身分了,看起来像是壹种封建社会的赎身。许多大城市象上海广州等地可以凭借壹定的投资拿到的蓝印户口本也属于类似的做法。经济因素的介入来打破法律制度上的不合理,倒也是壹种社会進步。但这壹买壹卖也直接体现了壹种生而不平等。否则的话,为什么要买卖壹种法律身分呢?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没有城镇居民去赎买壹个农民身分,只有农民赎买城市居民的户口身分呢?所以,农民的社会地位是壹目了然的。
某电视台的壹个节目里有壹天夸耀说,我们是世界上唯壹壹个举办“农民运动会”的国家,那是在“农民运动会”举办期间说的。真是滑稽逻辑!他们没有问壹问,这个世界上目前有多少个国家规定了“农民”只能是“农民”,并且农民需要用钱来取消农民户口换取城市居民的身分!
政府对于农民倒是从来都没有主动明确地歧视过农民,甚至会以种种形式来维护农民的利益,这在电视等媒体大家已经看到了很多,包括“农民运动会”也可以列入类似的积极范畴。壹般所谓的歧视都是以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威势来形成的,并且有壹定的理论来说明其集体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低级之处,中国的农民都不具有这些社会特征,中国农民占人口约80%的这壹现实决定了不具有被政治歧视的条件。那现实中农民的低下社会地位是通过什么来实现了的呢?是通过政府壹再对于城市居民的各种优惠而遗漏农民的利益来完成的。
非常奇怪的是,在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也规定过“公民具有自由居住迁徒”权利,但1958年就改变为严禁自由居住迁徒。这壹由先進到落后的倒退过程,有其它的社会心理潜因吗?我至今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是革命刚刚成功的共产党人严格按照共产主义的原则才选取了先進的法律取向,而后来某些人的农民意识擡头、同时又发现抛弃农民利益对经济严重困难时的政府是个转机才走向了法律上的倒退?我不肯定,没有人可以肯定。表面上的原因可能很容易找到,但潜在意识上的永远只能是谜。
作为壹个从小就在农村长大的农民,我始终困惑著。今天仍然有许多人困惑著。
我千百次地问苍天,问为什么我会是农民。为什么我不生在壹个市民的家庭?为什么作为农民我天生就被剥夺了壹切和城镇孩子壹样许许多多的权利,当然也包括可以上山下乡的光荣和坎坷?假如没有后来的高考,我还没有到城市里工作的权利。我的权利只能限于在土地上耕作。
尽管我今天已经不再是个农民,我家里没有了壹个农民,但凭著壹个小知识分子的良心我至今却不能不关心这个仍然存在的阶层。我始终不能忘记我是壹个农民的女儿,那份屈辱和不平等成了激发我永远关心社会问题的最初起点。这段特殊的生活经历使我每壹次面对农民问题时都不能平静。由农民问题我想到中国太多类似的社会问题。
农民今天部分人是進城了,但是他们仍然是城市中的“另类”。他们住在城市里,干最低贱最累人的活,干城市居民不愿意干的壹切活,但他们仍然不是城里人。尽管比以往他们可以自由出入城市(在文革的时候农民出入城市都要生产队里开条子),但在法律上他们仍然没有城镇户口,所以進了城他们仍然是农民,人们通称这些人为“民工”。发给“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补贴”是不会发给他们的。
还不仅仅是个户口问题,经济补贴问题,实际上在有关中国法律的劳动保障壹条中,刚刚有学者考证出来,农民在土地上的劳动并不在国家法律中所说的劳动保障之列。也就是说,农民在土地上的劳动不算劳动,或者说,中国法律中的劳保条例,只保障城市居民的劳动,而不保障农民的劳动。该条法律条文上却没有说只保障城市居民的劳动权力,用词是中国公民。但在执行的时候,农民的劳动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我们可以说,中国农民不是中国公民吗?
对于农民也还不仅仅是劳动保障问题,农民们也没有工人、干部、解放军、教师这些城市居民们所具有的医疗保障。从来没有。今天,当城市居民面临医疗改革的时候有些惊惶失措,农民不必,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享受过那种优待。在中国,农民本来收入就只是城市居民的大约1/10,再加上没有任何的国家医疗保障,这?多年了农民们是怎?熬过来那些非人的日子的啊。当年的知识青年们倒是有些了解,所以,他们为那麽多年的非人锻炼痛哭流涕,他们也死活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色相都要换取回城的权利,也所以爱着农民姑娘的知青们只能在小河边对着“小芳”无奈之中说“byebye”。
在看起来户口环境通过买卖等途径转换都较为宽松的今天,面临城市失业人口的巨大压力,许多城市“把進城农民赶回农村”已经成为壹个公开解决城镇失业的秘诀,招工时壹句“需要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也就把所有外地农民找工的可能性取消了,因为农民不具有城镇户口。我也敢肯定,今天中国统计的失业人口或者说下岗人数,壹定不包括农民闲居人员。农民从来不在人们的视野之内。
长期以来,在中国做农民实际上就成了壹种惩罚。城市居民的罪犯有的会在刑期结束后剥夺他们的城市居民户口,而把他们贬为农民。这样的做法在很长时间里通行。
假如做农民不是这样遭罪的话,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几年有什么苦可诉!《天浴》中知青的悲剧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今天有人说,他们当年上山下乡是壹场飞来的横祸,那麽出生在壹个普通农民的家庭看来真的就是被抛進万劫不复的深渊了。
农村不只是壹般的苦啊,那与知识青年们他们原来城镇生活反差实在是太大了啊。
看来毛主席对农村是有壹定的了解的。他号召的上山下乡政策中有着起码公平而客观的思想核心,那就是农村是苦的,没有受过农村苦的,或者对中国整体有着虚幻感的城市孩子是应该去农村锻炼锻炼的。“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知识青年可以在那里大有作为”的思想包含着其它多方面的期许。
但知识青年仍然愤愤不平。他们说,人有多少个青春,我们有多少个十年可以放在农村?
农民没有愤愤不平。假如上山下乡十年就是浪费的话,那麽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农民在农村“浪费”了他们的终生?这种限制农民迁徒和工作权利的户籍制度已经在中国执行了41年,在今天仍然没有彻底放开!
在每壹个知青想寻找自己公平的时候,农民的公平去向谁要?
稍微意识到这个公平问题的中国农民都会在生育子女时感叹到,他们就要再生育壹个农民了。有时候那种抱憾和壹个奴隶的感叹不会有特别大的距离。我相信许多城市居民正是考虑到避免生育壹个农民的后代而断绝了与农民女子的爱情。类似这样的悲剧在农村和城镇中上演着。大家对这壹点还是有壹点觉察,因为改编自农民作家路遥小说的电影《人生》就反映了那样的壹个爱情悲剧。它反映的社会现实远比从小生长在大上海的陈冲拍摄的《天浴》有着更为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当然,他们两个人的出身决定了他们是不同社会阶层的代言人。
撇开不同的视点看,两部片子牵涉城乡差别矛盾的片子都很感人,但《天浴》中悲剧的基础建立于壹个知青回城的困难上,女主角年轻、她是城市人、她是社会优势的获得者,对于了解中国真实国情的人们女主角的悲剧性就有效降低了,只获得了观众对文革的進壹步关注和对壹种畸形情感的同情,该片没有触及更深刻的社会问题﹔而《人生》的悲剧建立在壹种广泛的社会制度上,男主角爱壹个农村的姑娘,但为了彻底摆脱自己农民的命运,他放弃了个人的幸福,意欲和壹个城市居民的女儿结婚,他是壹个中国的“于连”。所以,两部片子所反映的社会意义深度以及他们的价值取向都是不同的。
无论是哭哭啼啼的知识青年,还是今天为著解决下岗问题而心里打着“把农民赶回农村”算盘的管理干部们,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最根本的壹种东西,那就是他们这些中国人都最适合生活在封建时代,而绝不应该是生活在今天这个电子时代。因为他们都没有现代社会所起码需要的平等与人权观念。
呜呼,时代!
19世纪的英国社会学家斯宾赛说过:“在所有的人都获得自由之前,没有人能完全自由﹔在所有的人都有道德之前,没有人能被称为完全有道德﹔在所有的人都获得幸福之前,没有人能获得幸福!”
假如我以壹个国家为壹个“所有”单位而论的话,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哭哭啼啼喊各种各样的不平的话,实在是因为我们有正好配得上让人们哭哭啼啼的管理素质和管理人才。在壹个人人漠视他人权益的社会里,实际上人人在侵害他人权利的同时自己的权益也在受到同样水平的伤害。壹个社会的良知和社会公平意识是会水平发挥、平均反射在每壹个人身上的。只要壹个社会中有明显的壹批人受到不公正待遇,那麽这种不公正的意识终有壹天是会发挥在其它人身上的。这倒是很公平!可它也很残酷,它说明即便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也是在许许多多的方面受到“农民”壹样的不合理管理,当然不是表现在户口上面,而这种随随便便牺牲或漠视部分人权利的事情也会表现在其它的方面,反射在妳身上,如残疾人,如知识分子阶层,如城市贫民,如壹切非权利阶层……。
斯宾赛的话包含的朴素共产主义理想情怀值得我们中国人深深体会,尤其值得城市居民以及壹切暂时的利益获得团体的体会。尽管这种共产主义情怀不是来自于马克屎本人,但太阳出发点的这种人类大同的精神本来是我们中国人壹点都不陌生的,甚至是半个世纪前中国人赴荡蹈火的精神指引,可是我们今天看是不是我们只得到了表面的壹切,却失落了很多共产主义的精神真谛,因为民主和平等权利就是共产主义的最基本原理,而起码在农民这个明显的问题上我们严重违背了有关的原理。
壹个发生在中国北方城市的凶杀案例也许为这种思想可以做壹个解释。壹个 19岁的农民,从小父母双亡,过著饥寒交迫的生活。依我所知,社会对这样的农民壹般不会有任何的帮助,壹切负担会倾斜在他们的亲戚身上。后来他随着年老体弱的奶奶过活,但他唯壹可以依靠的奶奶也死了。倍尝生活的艰辛,精神上更是无依无靠,这个孩子几次自杀未遂,精神濒临崩溃。后来,作为民工他到城市里打工,可是老板不给工钱,并且找人对他棍棒相加。在要钱无望,生活无著,遭人毒打之后,他到壹个市场逛游,无意中看到卖肉摊上的屠刀他就顺手操了起来,以此连续杀伤杀死多人。
许多专家和群众对他这种报复行为很吃惊,以为他神经错乱,为什么不去报复那个老板,而是去滥杀无辜?其实说白了,这个农民在报复社会。我认为是这个社会的整体生存状态的低下直接逼迫他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每壹次当他面临人生的绝境时,社会都没有向他及时伸出温暖之手,甚至是连劳动的权益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我们可以想象,即便是他为老板不付工钱而去上告,他有没有这个经济能力?他有没有这个知识能力?我们有没有贫民可以咨询的法律部门?而我们现实中的司法公正有没有给他有足够的底气?我看答案几乎全部是否定的。所以,他会看不到其它的出路。尽管杀人是万恶的,但他却不是毫无理由地选择了报复社会。近年来中国这样的报复社会的案件有很大增长的趋势,他们都反映了壹种社会下层,尤其是农民对社会生存条件的敏感。
看着这样由于贫穷和社会分配畸形而导致的犯罪,让每壹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都不禁感到心痛。假如这个孩子不是个农民,假如这个孩子得到了足够的学费可以和其它的孩子壹样享受教育的权利,我们的监狱里就会少壹个罪犯,社会就少了壹份威胁和损失。数不清的这类案例让人思考犯罪,也让人思考我们的社会,思考我们的种种落后意识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深层危害。
我常想,尽管我已经不再是个农民,但不能保障我不会有壹天倒在这样的农民报复的屠刀之下,喝上这样的毒水,葬身于无名的火海。解决农民问题,是我们每壹个仍然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们的急切问题,他们的生活质量不改变我们整体的生存状况就难以改变。有壹天我自己死在民工手中,我不惊奇,妳也不用惊奇。所以我关心他们实际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我们天天生活在壹起,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壹家人,当哪壹个人生而不平等地与我们生活在壹起时,我从社会中获得的那份不应有的优越和利益使我不安,也使我深感惭愧--我渴望与他们平分社会的每壹份利益。
我已经把农民问题当作中国的壹个社会是否進步的标志好长时间了。
在这里也许我们还应该重申当年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时的壹句口号:“壹 人壹家的怨仇不算什么,要把眼光放到全中国人民、全世界的人类去”。这里边包含的伟大共产主义精神就是:只有“解放”了“所有人”,才能解放妳自己。只有绝大多数的人民(当然包括农民)获得了“自由”、“道德”和“幸福”的时候,妳个人距离真正的文明状态才会近壹些。
有人说,壹个歧视妇女的社会不可能是壹个文明的社会﹔那麽壹个歧视农民的社会就更不可能是壹个文明的社会。
农民,知识青年,下岗工人,当妳用壹种全新的眼光去看他们以及他们之所以产生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时候,妳还会有壹些新的发现。
太多的知识青年回城以后在反思他们所受到的苦难,我竟然从来没有看到过壹个当年的知识青年为他们所体会到的农民疾苦起而为农民鸣不平。我为这种社会良知的沦丧而感到无奈。我为那壹批多达两千万的知识青年中没有壹个“变异”,除了为自己哭喊,反转过来为曾经与他们同甘苦共患难的农民兄弟来讲话,我对这个事实感到震惊和悲哀。
在非洲,在中东战乱地区,甚至在壹些特殊的动物保护圈里,妳都会看到壹些人因为偶然的机遇认识到壹个不平的现象就义无反顾地重新回到那个圈子里去解救苦难,甚至是去解救壹些动物例如大猩猩、大象,他们向世界大声疾呼注意那里发生的壹切。最近的壹个例子是壹个美国记者在非洲看到的人间惨剧让他对人类悲哀到自杀。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是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的“出身贵族而同情于贫民”(鲁迅语)。但是,经受许多年共产主义教育的两千万中国人--知识青年--到农村走了壹圈,他们回来哭了恨了,只是因为农村的生活太苦使他们在那里受了罪,可是他们中没有壹个人反转回来向社会大声呐喊:农民们怎么办?可能也有人做了什么,但既没有触及到根本,也没有形成壹种引人注目的潮流。
我至今对很多年前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充满了敬意,可是今天这种平等精神哪里去了呢?
三农弊端的社会根源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
“三农”(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在中国,已越来越显出其严重性、以至危机性。虽然中国财政部长在今年3月向人大会议报告:2000年的国家税收高速增长,几乎相当于经济增长的3倍,增收部份比99年将近翻了壹倍;但这毫不意味“三农”的收入也同比例地增长,相反的,国库的增收是与“三农”的减收成反比的,部份是加大向农村、农民征收税费的力度所得的。虽然总理朱镕基同时作的“十五”计划纲要报告,宣称农村居民在2000年的人均纯收入达到2,253元,比上年实际增长了2.1%,5年间平均每年实际增长4.7%;但这与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及价格都大减的实况很不相符,也与学者专家的调研结果及其它报道的实况大为不同。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报的数字,2000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减产了9%。减产的直接原因看来是粮食种植面积缩减,农业部门汇总计算,2000年的种植面积约为16.07亿亩,比99年减少了9千万亩,减幅为5.3%,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播种面积最少的壹年,低于1.1亿公顷(即16.5亿亩)的警戒线(据统计局调查结果推算,2001年又将比今年進壹步缩减1.7%,约4千万亩,即减至1.07亿公顷)。
种粮面积如此大幅度减少,是由于农民负担税费太重,所得不敷所失,因而很多人不愿种田,把农田抛荒。这种情况,在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去年给国务院领导人的信(编者按:该信见本刊今期摘录)中已有较详细揭露,这些揭露,已经上级的覆查证明属实,并承认所说有“壹定的代表性”(湖北省委书记和省长在调研后的结论)。
香港《文汇报》今年2月19日,以全版刊出的《弃耕:中国农业转型期阵痛》,对上述问题也作了报道:洞庭湖壹带向为主要的产粮区,素有“湖广熟、天下足”的称誉。但近几年来,良田沃土大量被抛弃,其中的南县,《土地延包经营证书》的发放率至去年9月只有50%,主要原因就是许多农民“不想要田”。有的村,弃耕的土地超过了全村耕地面积的70%。是“洞庭湖区大规模弃耕的壹个缩影。”“湖区许多农民毫不讳言:弃耕不种,直接原因就是不愿或难以承受过重的农民负担。”
这些是中国“三农”危机的部份反映。
学者的调研结果
“三农”的困难问题越来越引起了国内许多学者专家的关注、调研,发表了很多富有价值和见解的文章,论著。以下所引用的学者陆学艺《走出“城乡分治 壹国两策”的困境》壹文,便是其中壹个显例。
该文指出:几年来,中国农村居民的购买力在逐年下降,农村市场在逐年萎缩。虽然1996年以来,农业连年丰收,但农民收入下降,自96年冬季以后,粮、棉等农产品就出现卖难,价格下降,99年夏季以后,几乎所有的主要农产品都出现了销售困难,市场萎缩,农民的收入成了问题,年人均纯收入中的粮食收入部份在99年要比96年下降300多元,96年农民人均从棉花得到的收入为68.07元,99年只有36.68元,而粮棉收入占了农牧业收入中的绝对多数,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更是主要的收入。97至99这3年间,粮棉价格下降了3成至4成,使农民的实际收入下降了很多。
从96至99这几年间,乡镇企业也不景气,约40%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这又使得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大量减少。与此同时,城市又大量辞退民工和限制外地民工就业。据有关部门测算,民工最多的1995年,达8千多万人,近几年逐年减少,99年估算只有约6千万人。以平均每个农民工壹年在城里净赚2千元计,农村就要减少6百多亿元的现金收入。
另壹方面,基层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在10多年间迅速膨胀,人数越来越多。现在壹个乡(镇)政府人员,超过正式编制几倍乃至十多倍,比50年代壹个县政府的机构还要大。(例如,本文作者看到2000年10月12日《南方周末》报道:壹个5万多农业人口的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在99年“机构精简”之前,像其它所有的乡镇壹样,在机构设置上“五脏俱全”:党委、政府、人大、纪检、政协、武装部“六大班子”,以及财政、税务、公安等“七所”,和农技、水利等“八站”,他们吃饭都要吃镇里的。)他们还要拿补贴,要比农民生活好,而国家却没有提供这些人的财政开支;反而在财税改革实行分税制以后,较稳定和较好的税收都由地(市)级以上收去了,上缴国库了。于是乡(镇)壹级便陷于财政困难,而只能从农民那里用各种名目收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就是这样逼出来的。<1>
另壹学者温铁军在《以综合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答记者问时指出:
“基层组织膨胀的问题比较普遍:80年代改革之初,壹个乡的供养人口不过是“八大员”,到了80年代中期搞“撤社建乡”,财政开支的编制大约是30人左右;到现在乡级壹般300人,发达地区镇级单位甚至达到800-1000人。不仅财政开支增加,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环境恶化,乡镇企业倒闭破产增加,乡村两级高负债也大量发生。1997年农业部对10个省份的调查就显示:乡级平均负债约400万,村级平均负债约20万。如今最严重的个别乡负债4000万,再加上90年代中期以来60%的县财政亏损,这方方面面的负债和亏损不仅最后都会有相当部份转嫁到农民头上,而且还会引发高利贷横行。”
由此看来,造成“三乱”、“四乱”和农民负担特别沈重的原因,除了地方干部的乘机胡作非为、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之外,中央的政策措施、整个官僚制度对政经特权的维护,都是根本的因素,正是由于中央指令要加强农村的党政控制力量,以巩固它在农村的统治,才在各乡镇设置那麽多的“六大班子”、“七所八站”。
也正因为这样,尽管中央长期以来重重复复宣称要减轻农民负担,并在多年前下令取消许多苛捐杂税,但是,各地方当局干部又要重新巧立名目,继续向农民榨取,以致官方越喊减负,农民负担越重,从而造成李昌平所概括的农民苦、农村穷、农业危险的结果。
“逼到绝境后的抉择”?税费改革
农民的重担和困苦,直接激发出许多积极的抗争行动,和消极的弃耕或出走城镇等等,但后者因城镇工业不景,原有工人失业者日增等影响,被迫要倒流回农村;他们所壹度弃耕的田地有许多又给基层干部交由农业大户承包了去,干部以此对付农民的弃耕,如果成功,将使部份土地重新集中化,少数农民也将变成无地耕种的无产者,或者成为“大户”的雇工。不过,他们至今仍保有原来的土地承包权,许多人都拒绝由村大户承包,这些发展仍要视中共有关新的法例来决定。
农民的抗争行动,最多的是集体上访,向上级党政部门控诉负担的沈重,即使增产也不增收,甚至赔本倒贴,难以维持生计。例如安徽省怀远县淝河乡便是个典型。农民除了交农业税、“三提留”、“五统筹”等款外,还有无数五花八门的税费和集资摊派。因而几年内全乡29个行政村中,有23个村村民在上访。而村民更有几次集体开拖拉机到合肥市堵塞交通。大多数乡镇无法收上当年农业税的大部份,正常运转出现危机。怀远县领导在1998年底提出要進行费改税的改革试点,“其实是怀远县被逼到绝境后的抉择”。安徽省领导(以至中央)表示同意,是“因为当时怀远县的名声太臭了”。<2>
安徽省的税费改革试点结果,据说在2000年全省农民负担比改革前减少13.93亿元,农民负担减轻约25%,98%的农民表示满意。但是,问题仍没有解决,减少的近14亿元财政缺口将由谁来补?如果解决不了,政府的正常运转就有问题。以农业为主的各县、乡财政,缺少二、三产业的财力支助,即使有中央或省的很少部份补助,地方领导层也势必又要向农民伸手,使得农民在必须缴纳的税款(其中包括部份的原有“费”)之后,又要交新的费,重新挑起旧的重担了。
国家推卸教育经费的后果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共的方针,政策、措施都是重城市、轻农村,重重工业、轻农业,重工人、轻农民的。它在财政上尽力向农民、农村压榨、牺牲农民的实际利益,很少动用资源去扶助“三农”的发展,而是极多地用于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各地农村党政干部更利用手中的特权,随意向农民進行“三乱”的榨取。这种政策和实际,具体表现于对国家公务员的不同待遇上:城市的公务员由国家财政支付薪酬待遇,农村乡镇的干部虽然同样是国家的公务员,“七所八站”是上级政府部门下设的机构,理应同样由政府财政负担其开支的,但却要由农民供养他们。又例如,农村教育经费也主要由地方承担(包括学校的兴建维修、教师的补贴和学校办公费,等等)。乡镇所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成了镇里最大的负担”。这些重担又主要是向农民们摊派的。
学校经费不足,便要迫学生及其家长负担。当学生极度不满这种乱摊派致使学生及其家长不堪负荷时,就爆发出反抗的行动。例如,今年2月11日广东潮阳市仙桃镇,就有约800名小学生游行到镇政府,冲击政府大楼,砸破玻璃,火烧家具和档案文件,以抗议收教育附加费<3>。这是小学生反抗行动的其中壹例,由于消息给香港记者获知,才得以传到海外。
许多农村学校由于经费缺乏,被逼要强令学生做工,以赚取收入来补贴学校经费。江西省万载县芳林村小学今年3月6日的大爆炸,造成41名师生死亡,27人受伤,就揭露出农村学校存在着这种悲惨事实。据《文汇报》报道:“有消息称,此次爆炸的原因是学校为了勤工俭学,办了鞭炮工厂。前几天还進了壹百斤硝。学校如设在炸药库上。”而该报记者同日发自南昌的电讯称:“可以肯定的是,引发爆炸的是做烟花的原料。”<4>据《星岛日报》的“特稿”报道:“壹家烟花爆竹厂的负责(人)表示,由于有关部门管理不严,在农村的学校或家庭内违规生产烟花、爆竹的情况普遍。农民耕种每年收入才壹千多元人民币,但生产烟花、爆竹,每天就有五、六元的收入……爆炸当天,(芳林村小学)三年级的两班学生就是在课室内造爆竹的火药引。学校是硬性规定学生要帮学校造火药引,违抗者每天罚款两元。”<5>另据说,这些小学生的年龄是8至12岁左右。
尽管官方后来宣称是由嫌疑犯“癫人”李垂才引爆的(不过也承认该校在前年也曾要学生造火药引),但德国新闻社记者访问李垂才的以前同窗,却说他“绝对没有精神病”,也“不是坏人”,而是为该小学工作,负责运送烟花爆竹的原料的。他本人也在爆炸中身亡。<6>笔者在这里之所以较多地引述各报章的有关报道,就是想让部份未看到有关资料的读者,具体了解中国农村教育经费缺少而造成的其中壹种悲惨结果,为历史作见证。
近来还有壹件令人十分可悲的事被披露,那就是陜北壹所民营孤儿学校的连串不幸遭遇,反映出大陆农村的许多学校,既得不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种帮助,又反而蒙受当地部门和干部的任意打压、摧残。这所被称为“像孤儿壹样无助的孤儿学校”,位于陜西省靖边县。壹九九八年,当地农民马国成在八岁的女儿死于车祸后,从街上领回六名流浪孤儿抚养,随后更用外出打工积攒的九十万元人民币,加上贷款,创办“国成孤儿学校”。该校成立之初,曾轰动壹时,国内各大传媒都作出报道。但是,据《工人日报》披露,由于得不到社会承认,孤儿学校入不敷支,经济陷困境。马国成为增加收入,贷款扩建招待所,却被城建部门指违法修建勒令清拆;他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和孩子们栽种了五万株树,又被乡政府将承包地卖给他人,其间损失都未作补偿。孤儿学校已欠债六十万元,四名老师半年未发工资,马家壹万多公斤土豆吃光了后,师生们吃的粮食都是赊来的,而因赊债被拖垮的私营粮店就有三家。大年初三,求助无门的马国成只好带着孤儿学校近六十名师生沿街乞讨,填饱肚皮后,便随意找个地方给孩子们上课。这些事再次引起大陆传媒广泛报道。<7>
今天在农村所推行的税费改革,并没有针对乡村的财政和公共服务等问题,即使中央提供壹些补贴,但主要的财政负担都交由地方政府承担,而后者不愿或不能承担,便要减少教育经费,或者要各学校负责筹措,从而加剧对学生“勤工俭学”的要求,流行对无偿童工的剥削,降低儿童受教育的时间和质素。当局又在推行教育改革的漂亮“理由”下,调整乡村学校的布局,减少学校和老师的数量。例如,湖北省仙桃市有697个行政村,原有乡村小学644所,过去大体上是壹村壹校,现在被调整为249所,使得大多数学生必须到其它乡村上学,可能造成新壹轮的儿童失学。<8>
病根在于现存政治制度
面对者“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危机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今年1月11日发表了《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尽管在前头循官方惯例先肯定“农村形势总的是好的”,但紧接着即指出:“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低落、乡镇企业效益下降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生产区甚至出现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進壹步拉大。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而且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它还说:农业和农村经济不能稳定发展,国民经济的好形势就难以保持。必须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做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推進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并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
它跟着提出了10项措施,以图做好“三农”的工作。这些措施几乎都是过去所提过的,并无特别崭新的创意。问题仍在于实行得如何。比如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这句话来说,中共已经提了几十年,几乎已成为党八股、官样文章,与其它的口号式说法壹样,也是“假大空”性的、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般的。它提出“加快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似乎是近几年想出的新办法,但这就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吗?对于这个“改革”的实效如何,我们已在前面谈论过。几十年来的壹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清楚地重复地说明了:即使中共中央颁布下看来是好的政策措施,下面的干部仍有办法阳奉阴违,不加以执行、走过场。这是屡验不爽的经验。病根子就在于现存整个官僚政治制度。由于官员不受人民监督,中央独断的方针政策既多缺点错误,各级干部又拥有政治经济特权而自把自为。机构日益臃肿,是这个政治制度的必然特征之壹。而任何的政经改革措施都会触犯有关方面既得利益者的权益,从而遭到后者们的反对、抵制、破坏。如果不先“从根本上”彻底改革这个政治制度,则壹切都将会“原地踏步”,以至变本加厉地发展,不能有效地解决“三农”的困难问题。
即使有些中共党员、干部(甚至位高如党总书记的赵紫阳),企图略加以改良、开明些,但也不可免地遭到顽固的官僚势力的围攻、打击,最后连自己的原有职位也不能保。就以最新的事例来说,那位“含泪上书国务院领导”的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即使初时据说他的意见已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和很好的反应、实行,但今年1月消息传来,李昌平因揭露了农村的黑暗,开罪了地方势力,再也待不下去,被迫在去年9月辞职,远走到深圳打工。尽管如此,他仍然在去年底被《南方周末》报以近3万张网上和来信选票,当选为年度人物,将他视作中国的希望、良知。<9>这件事反映出,他虽敌不过党官僚势力,却是受到人民支持、人民反官僚的事业是有希望的!
共产专制对农民的压迫
作者 左翼反共人士 写于 二零一九年
中国的农民,始终生活在土地寻租的社会中没有被解放,中国没有被赤化以前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大多数农民是有私有土地的自耕农,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即使没有私有土地的农民 也是有高度的经济自由权的,可以从地主那边承包土地耕种,打算生产哪些农产品地主是不管的,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地主也无权支配,农民可以自由的支配,可以留给他们自己,也可以拿去卖给别人,只是定期要缴纳土地税而已,土地税也是根据,承包土地的面积大小来决定的。
中共占领中国之后,实行了纯粹的农奴制,彻底的剥夺了中国的农民的经济自由权,土地全部被没收,农民被发配到生产队,生产什么,如何分配全部由中共来决定,农民除了壹年四百斤左右的口粮之外,剩下的粮食必须交给中共。
毛泽东根本没有解放中国的农民,而是让中国的农民成为纯粹的农奴,很多时候农民连基本的口粮都无法保障,比如壹个农民壹年生产了五百斤的粮食,按理说只要缴纳壹百斤粮食就好了,但是各级政府为了讨好上级为了征收更多的粮食会制定农业指标,甚至虚报农业产量,比如只有五百斤却要上报六百近 农民原本要上缴壹百斤却必须上缴两百斤,很多农民因为这样而遭受饥荒,然后饿死。
毛泽东时代的土地寻租是体现在征收农产品上边,按照马克屎的科学射秽主义的标准,中国的农民壹直都是农奴,毛泽东时代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传统的农奴制度,毛泽东死后中共实行的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佃农制度,毛泽东时代虽然消灭了表面上的土地寻租,但是农民彻底的失去了经济自由权,就算不必用剩余劳动去生产地租,但是利用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出来的生活资料要被中共拿走壹大半,农民除了可以得到中共规定他们应该得到的基本口粮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经济自由,基本上是壹无所有的,毛泽东死后共匪实行了佃农制度,在土地全部被收归共匪所有的基础之上,释放了壹部份经济自由权给农民,但是因为农民没有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中共对他们征收了几十年的农业增值税,中共成了他们的地主,他们要向中共缴纳耕地占用税 生猪税 车船税 由公积金 公益金 行管金 教育费附加 计划生育费 民兵建设训练费 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组成的八项杂税 村提留乡统筹作为地租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针对种子 化肥 农药征收的实质上属于地租的消费税,中共依旧可以征收土地 支配承包权 决定农业用地的用途 垄断农产品的销售通路,只要中共愿意介入基本上农民无法阻止,中共的村书记与地方政府取代了传统的地主,成为了土地寻租者,土地被用来作为从事资本寻租的工具的商品属性始终还是存在的,土地的所有制还是资本寻租者的所有制。中共所谓的取消农业税只是名义上取消了农业增值税,可是因为中共本身拥有不受约束的可以進行权力寻租的权力,中共还是可以利用权力开设新的税收名目掠夺中国农民的财富。因为中国的土地本质上属于中共,所以中国农民的农业用地是不受保障的,中共可以随时通过变更土地用途的方式掠夺中国农民的农业用地。中国的农民随时可能被中共的公检法税掠夺,中国的农民的私有财产权在制度层面是没有保障的。无论中共如何定义中国的土地性质与土地制度,中国名义上的集体土地本质上是被中共支配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广大中国人民,并没有实质上支配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权力,因为实行一党专政的中共是中国的实际统治者。农村的集体资产的实际支配着是村书记,可以承包大量土地开办企业的人主要是村书记的亲信,普通农民通常只有口粮田,如果只是务农,很难维持生活,所以除了种田还要打工。中共长期实行户籍制度,划分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农民要成为城市人口,要得到城市人口在城市的待遇,就必须放弃农民身份,必须放弃在农村的口粮田,不然即使在城市打工也只能在城市做贱民,农民长期受到这种城乡隔离的压迫,中共建立的户籍制度压迫了农民的发展。中共虽然在造反的时候反对不动产寻租,宣称不动产寻租属于剥夺,建国之后的很多中共贪官都拥有大量的進行不动产寻租的住宅与商铺,只要这些贪官在政治上没有站错队,就不会被清算,中共本质上是政治流氓。
根据中国农民调查的统计,共匪对农民曾经使用过的掠夺名目主要分为六大类。
集资类——乡镇办公楼集资费、乡镇教学楼集资费、乡镇科技网集资费、乡镇医疗门诊部集资费、乡镇党员活动中心集资费、乡镇影剧院集资费、建乡镇企业集资费、改造乡镇环境以及打击刑事犯罪经费补助集资费……。
管理类——乡村办公房修缮费、乡村干部差旅费招待费、乡村党团员活动费、乡镇党代会人代会会议费……
教育类——民办教师工资费、公办教师补贴费、校舍建改造费、学校正常办公费、报刊图书资料费、教学仪器与文体器材设备费……
计生类——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手术营养费、计划生育委员补贴费;计划生育小分队补贴费……
干部类——党支部书记补贴费、村委会主任补贴费、会计补贴费;民兵连长补贴费、治安委员补贴费、团支部书记补贴费、妇女主任补贴费、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费、兽医员农技员广播员护林员护坡员报刊
投递员清洁卫生人员补贴费、电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里安排的壹切勤杂工的补贴费……
训练类——民兵训练生活补助费、民兵训练误工补助费、看守枪支弹药执勤补助费……公益类——敬老院建设费、敬老院服务人员补贴费、合作医疗建设费、农村医务人员补贴费、烈军属优待费、残废军人优待费、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费、老弱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待费、工伤民工照顾费、困难户照顾费、五保户照顾费……其他类——交通建设义务工补贴费、文明村建设用工补助费、开街建集修路费、宅基规划费、房屋准建费、种子检疫费、畜禽防疫费、牲畜保槽费、架设电线费、统壹灭鼠费、派出所民警购置对讲机和摩托车费、司法人员服装费……、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支出费、计划生育支出费、公益事业与优抚支出费、……
挖空心思类——乡镇学校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或不管养猪与否,壹律按人头征收猪头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有结婚证书工本费、介绍信费、婚姻公证费、婚前检查费、妇幼保健费、独生子女保证金、婚宴消费费、杀猪屠宰税、结婚绿化费、儿童乐园筹建费、计划生育保证金、晚育保证金、夫妻恩爱保证金、金婚保证金等14种税费(源自陈桂棣、春桃:《中国农民调查》)毛泽东说:人的思想壹旦解放,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村乡镇干部能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发明“夫妻恩爱保证金”的税费名目,真是可列入吉尼斯记录的空前绝后奇迹。
这种暴征横敛得以畅通无阻后,更加荒谬绝伦挖空心思的掠夺名目就会随着任何壹项政策法令的颁行而再生。
实际上中国的农民从来就没有被中共解放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翻身,土地寻租本身并没有因为中共的出现而被消灭,很多的农民给他们所谓的人民政府支付完地租之后,剩下那壹点农业利润只是勉强维持温饱,很多人被迫要去做兼职成为廉价的劳动力人口,要去城市里边打工,于是形成了壹个中国特有的群体也就是农民工,农民被中共利用去打国民党成为炮灰,死了很多的人,结果生活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改善,还是在底层艰苦的生活,从中国的工人与农民的处境中不难看出 即使按照共产国际的标准,中共也没有统治中国的合法性,中国很多民运人士只是针对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很有兴趣,对于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之后建立怎样的宪法确立怎样的社会制度缺乏设想,关于农业问题中国在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之后应该首先改革土地制度,在农业用地方面尊重私有产权的基础上清除土地寻租的空间,也就是说可以购买私有土地但是不能把私有土地承包给自耕农赚取地租,绝对不允许包产到户的行为,绝对不允许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成为农业雇佣劳动者,绝对不允许只是占有土地但是却没有使用土地進行农业生产的人利用对土地的占有剥削自耕农,这就从根本上消灭了土地剥削。
私有土地应该允许买卖,因为壹个自由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当他们希望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之后应该有出售土地的自由,但是只能保值或者是适度增值不能谋取暴利,比如某位地主最初购买土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那些钱相当于多少头猪的价格土地管理部门要進行统计,比如壹块土地相当于壹万头猪的价格,以后就算物价上涨土地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土地出售价格上涨,那位地主出售土地之后只能完全获得相当于壹万头猪的出售价格的土地交易收入,比如那位地主原先购买土地的时候花了相当于壹万头猪的价钱比如那个时候壹万头猪的售价是壹万块钱,等到那位地主出售土地的时候因为物价变动壹万头猪相当于两万块钱,那么那位地主出售土地所获得的收入中两万以内的收入应该全部归那位地主所有,从而做到不扼杀那位地主原来的奋斗确保财产保值并且也让那位地主可以得到壹份持有土地期间对土地的开垦以及维护所做出的贡献的合理回报。
可是土地的增值除了作为自耕农的地主的努力之外也有社会大众的努力所以超出两万块钱的部份,剩下增值的部份可以看作是因为是社会進步土地周围的部份被开发所造成的是社会大众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三分之二要作为社会福利支出,地主只能获得三分之壹这样做符合社会公正的原则又可以防止出现土地炒作的状况有利于避免因为土地造成贫富的两级分化从而也保障了人民改变生活方式的经济自由的权利,实现了这两项政策之后就基本上完成了在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工作了。
以后土地的交易将完全成为单纯以改变生活方式为目的而不再具有炒作土地谋取暴利的功能了,农业用地的合理使用也有有了制度性的保障,这样做最符合农民的利益,以后他们打算发展合作社经济的时候也不会出现因为没有私有土地而沦为毛泽东时代那种生产队的农奴了,也不会像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半农奴因为没有私有土地所以必须向党国支付耕地占用税以及购买种子 农药 化肥过程中的消费税了,再也不用向党国支付八项杂费跟村提留乡统筹了,再也不用缴纳公积金、公益金、行管金、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建设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了,也从根本上避免了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因为土地私有所出现的地租剥削以及土地兼并的状况出现,这样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民可以在拥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自由的结合,在自由的联合的集体经济中充份获取利益,只有这种符合社会市场经济原则的土地制度才可以充份的促進中国的农业经济的進步充份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属于素地租金,在中国成为农业增值税 村提留乡统筹被共匪占有。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社会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属于经济地租,在中国成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与高房价收入,被共匪占有。因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属于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国属于耕地占用税被共匪占有。共匪根本就没有消灭土地剥削,而是成为土地剥削的受益者。
民主就是允许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
中共垮台之后的中国可以实行分级地方自治,村 镇 县 市 省各级地方自治单位的人民都可以通过公投制宪的方式决定当地的经济制度,无论是私有制为主还是公有制为主,甚至是实行混合所有制,无论是实行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甚至是实行混合经济,无论是土地私有还是土地公有,甚至是实行土地的混合所有制,无论是坚持按劳分配,还是坚持按生产要素分配,甚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无论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甚至社会所有,无论是高税收高福利还是低税收低福利,人民可以随时通过公投制宪的方式改变经济制度。
这样做符合中国意识形态多元,很多人未必可以接受西方自由保守主义的国情,避免深受射秽主义思想与共产主义思想影响的中国民众被中共的残余势力利用,成为动摇中国民主制度的社会根基的力量。
中共长期恐吓中国人民,宣称如果实行民主制度可能就会出现不受限制的私有制,不受限制的私有制孕育出来的财团会垄断整个社会。
很多人因此受到误导,即使讨厌中共还是排斥民主,如果中国的民主化是在追求让人民充份的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包括自由的选择经济制度,深受射秽主义思想与共产主义思想影响的基层人民估计也会支持中国的民主化。
这样做不仅可以扩大并且巩固民主制度的生存根基,防止专制复辟,同时确保了各种不同的经济制度在民主的框架下自由的实践,让生活在不同地区不同意识形态结构的人民都可以得到自己希望得到的生活方式,让共产极权主义政党再也没有机会用经济因素煽动基层人民否定民主政治了,人民在自由实践的状态下自然会产生出适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的经济制度。
中国民运长期无法成功主要还是因为没有一套可以应对意识形态已经多元的中国社会的民主方案,不是太偏左就是太偏右不然就是太偏向中间,左派 右派 中间派都希望让大多数人接受自己的主张,我觉得应该让人民根据自身情况自身的利益需要自由的选择左中右,只有建立民主制度才可以让中国人民自由的选择才是中国民运需要告诉中国人民。
实际上西方民主国家的民主制度也确保了人民自由选择经济制度的权利,比如赋予民选的国会多数修改宪法的权利,或者赋予人民通过直接民主公投制宪的权利,西方社会的文化传统决定了西方国家以私有制为主体以市场经济为主体,西方人民没有选择让共产党成为执政党,西方人民没有运用民主制度选择以公有制为主体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政治民主的本质是让人民拥有选举 罢免 创制 复决的权力,创制就是通过立法的方式选择社会制度,某些民主国家允许共产党合法存在,某些国家即使把共产党定义为非法政党,仍然允许人民通过行使创制权把共产党定义为合法政党,中共长期利用西方社会的这种状态误导中国人民,让中国人民误以为一人一票 三权分立 地方自治 军队国家化的现代民主制度是维护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工具,中国如果引進现代民主制度就意味着自由资本主义的复辟,意味着基层人民的生存压力会增加。很多中国人因为被中共洗脑,认为西方民主国家保护私有财产就是保护阶级固化,事实上西方民主国家的税收制度非常健全,保护私有财产并不会促進阶级固化,而是保护公民可以不受压迫的支配自己的劳动报酬。
中国人民长期被中共误导,认为民主化就是走向以私有制与自由竞争为主的更充份的弱肉强食的社会。
如果具体划分,行政 立法 司法三权分立以及中央与地方分权属于宪政体制的内容,思想自由 信仰自由 言论自由 结社自由 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属于自由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内容,选举 罢免 创制 复决才是属于政治民主的内容。
西方民主国家允许左中右不同意识形态的政党合法存在,允许左中右不同意识形态的政党参加选举,允许国会多数拥有立法权实质上就是允许人民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很多中国人根本不了解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对于民主政治的认知来自于中共的宣传,他们认为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就是两个财团党二选一,每四年选一次,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本质上是资产阶级专政。
事实上真正的民主是把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还给人民,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私有制因为受到独立的司法体系的约束才会遵守程序正义,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公有制才会因为受到民选国会的监督发展成民主公营事业,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市场经济才是真正的被宪政体制约束的法治经济,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计划经济才会因为受到民选国会跟直接民主的支配成为增進人民福利的宏观调控,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土地私有制度才会真正尊重自耕农的私有产权,也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土地公有制度才会确保符合公共利益的土地使用,只有保障结社自由允许独立工会存在的民主社会才有机会发展出产业民主,只有民主制度可以让农民不用遭受权力寻租者的压迫,只有民主制度可以让自由市场经济发展成社会市场经济最终演变成民主计划经济,只有民主制度可以孕育出真正的射秽主义与共产主义,人类社会经历了专制计划经济 权力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 民主计划经济之后或许会進入射秽主义高级阶段,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可是前提是必须建立民主制度。
存在社会分工就有不同的利益群体,存在不同的利益群体就会有利益冲突,建立在民主制度基础上的多党制就是调和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工具,不同的利益群体投票给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党,多党组成的国会的国会成为调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冲突的工具,不同的政党组成的国会的国会结构,反映了整个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所代表的群体利益的大小,国会多数决的结果代表着最大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一党专政的结果就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集团作为一个利益群体,可以随便动用不受制约的权力压迫其他利益群体。
极权政府可以集中力量办坏事,比如强拆,比如搞豆腐渣工程捞钱,根本不需要经过民选议会的审议,可是极权政府是没有服务效率的,极权政府的服务质量是非常差的。在中国去政府机关办事需要花钱搞关系,需要面对一大堆潜规则,而且中国政府长期让中国人生活在低福利的状态之下,极权政府的效率对于官僚资产阶级是有好处的,对于一般民众是没有好处的。
我觉得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让选区制与比例代表制并存,我认为选区选出来的议员与微观层面的政见是对应的,比例代表制选出来的议员是与宏观层面的政见与政党理念是对应的,人民可以选出微观层面的民意代表,也可以选出宏观层面的民意代表,只有这样议会才可以充份的发挥代议制民主的功能,我个人最倾向的政体是两院制,参议院全部由比例代表制的方式选出,选党不选人,众议院全部由选区制的方式选举产生,选人不选党,宏观层面的议题参议院负责表决,微观层面的议题众议院负责表决,两院互不干涉,参议院负责选出行政首长,众议院负责选出内阁成员。
我觉得中国应该实行内阁制,而且应该强化比例代表制的选举方式,中国所有关心政治的人基本上都有明确的意识形态倾向,有左派,有右派,有中间派,不同流派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民主政治的本质是调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冲突,突出理念选择,强化政党选择。淡化政治上空洞以凸显个人魅力为核心的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不适合中国这样的国家,因为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太强调参选人个人媒体的行销,如果在中国这样的有浓厚的精英主义文化与个人崇拜土壤的国家,很容易发生威权复辟的事情。如果没有比例代表制的支撑,形成的选举文化最终将不利于培养公民意识与政治参与,单一选区制有的时候会因为选区划分形成的人口结构,造成得票总数虽然不是最多的政党成为国会最大党,比如英国二零一九年的国会选举就是很好的证明,虽然右派政党的总票数并不如左派政党的总票数多,可是右派政党还是取得了多数席次。而且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很容易让那些转型过程中没有被清算的前朝既得利益者借壳上市,因为收买政治人物的成本与比例代表制比起来要低很多,毕竟比例代表制是投政党票,根据政党票的比例分配席次,需要庞大的意识形态输出系统,长期的社会意识形态建设,而且需要在全国各地都争取到广泛的选民支持,才有机会成为国会多数。我个人更倾向于内阁制,内阁制不容易产生缺乏民意基础的国家元首,总统制容易产生选举过程中依靠个人魅力行销上台,上台之后摆烂的国家元首。
共产极权是射秽主义的敌人
马列主义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马列主义认为本来就没有属于全社会的公义,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司法独立,作为被压迫的社会成员,只有让被压迫的社会成员所隶属的社会阶级的先锋队成为统治阶级,可以支配国家机器,才有属于被压迫的社会成员的公平。苏共当年自封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根据苏共的理论苏共是被压迫阶级的利益的代表,被压迫阶级要上升为统治阶级,就必须让苏共成为执政党,才可以专政压迫阶级,被压迫阶级才可以免于被压迫。
中共的官方意识形态,特别是马列主义,本质上是把马克屎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的部份观点与列宁的专政思想拼凑在一起的产物,中共的官方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一党专政的理论依据。列宁主义只是对马克屎早期的观点的延伸,并不是完整的马克屎的观点。马克屎的巴黎公社理论,主张工人自治,主张工人阶级内部的一人一票,与列宁的共产党先锋队长期领导国家,国家长期处于过渡阶段,长期实行一党专政的专政理论是不一样的。马克屎把共产党看成是革命成功之前的革命工具,而不是长期统治人民的统治工具。中共在政治层面实践的并不是马克屎的巴黎公社理论,而是列宁主义的极权理论。马克屎反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是基于对政治献金制度的否定,认为政治捐献的不受限制会让民主成为富人的游戏,可是马克屎本身并不反对普选,列宁是直接否定普选制度的。
马克屎晚年对股份制是高度肯定的,而且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和平长入射秽主义。马克屎主张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产业民主的基础上的自由人联合体,而不是让共产党官僚统治国营企业,让国营企业变成党营企业。中共建立的所谓的公有制经济实际上是列宁主义与斯大林主义的衍生物,我觉得不应该把中共与马克屎混为一谈,不应该把中共建立的共产极权等同于射秽主义与共产主义。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比较倾向于支持自由意志论,所以认为自由竞争的结果是合理的,马克屎主义倾向于认同历史决定论,强调历史社会条件的不同造成的差异的不合理性,虽然共匪宣称列宁主义是对马克屎主义的继承与发展,可是区别在于马克屎主张自由人联合体,马克屎认为共产党只是过渡阶段的工具,革命胜利之后应该根据巴黎公社原则实现工人自治,列宁主张坚持党的领导,列宁主义是对马克屎断章取义之后拼凑出来的极权主义,根据马克屎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发展出来的西方马克屎主义是认同政治民主的,西方马克屎主义追求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共匪强调坚持马列主义,本质上就是不接受马克屎否定党的领导的部份,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理论属于标准的精英主义,列宁主义只是肯定马克屎早期的专政思想,不接受马克屎晚年对股份制对议会道路对和平过渡的肯定,不接受巴黎公社原则,也不接受根据自由人联合体理论衍生出来的经济民主,虽然列宁主义表面上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可是却认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精英主义的思想内涵,马克屎主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才是水火不容的。
马克屎主义里边没有射秽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一党专政加市场经济的射秽主义初级阶段是共匪创造出来的概念,根据共匪的论述所谓的射秽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物质文化水平与精神文化水平高度发达的状态,是進入共产主义之前的社会状态,根据马克屎对于共产主义的定义,共产主义是没有政党 政府 国家的自由人联合体,人类可以自由的全面的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城乡差别 工农差别 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已经消失,物质文化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可以充份的满足人类的需要,共匪本质上是运用共产极权主义统治奴役人民的专制政权,共匪不会真正的创造共产主义社会,或许人类社会经历过极权计划经济 权力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 民主计划经济之后会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可是东亚大陆要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必须结束共匪对东亚大陆的统治,因为共匪建立的共产极权统治让东亚大陆长期处在极权计划经济与权力市场经济互相拉扯的状态,马克屎认为可以过渡到射秽主义社会的资本主义社会指的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社会,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社会存在民主政治与独立工会,只有结束共匪对东亚大陆的统治东亚大陆才有机会成为允许民主政治与独立工会以及自由市场经济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才有机会在东亚大陆建立共产主义社会。
共匪在他们的教科书上阐述了马克屎的理论,说明马克屎是壹个伟大的学者、思想家、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不过对中国人来说,关于马克屎了解得最多、最为熟悉的马克屎主义实际上被共匪处理过的马克屎主义。尤其在当前,习近平重新强调高举马克屎主义,强调全党全国要深入学习马克屎主义,强调以马克屎主义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我们更应该关注关于马克屎主义的问题,更应该说明什么是马克屎主义、马克屎主义与马克屎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此简单扼要地补这个缺。我们壹般所说的马克屎主义是指共匪几十年来向十多亿人民灌输的、在中国高校教科书中阐述的马克屎主义,它来源于列宁、斯大林所解释的马克屎主义,其根源是马克屎、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等文献中阐述的共产主义理论体系,列宁、斯大林所解释的马克屎主义与原汁原味的马克屎主义之间存在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马克屎主义的基本内容概述如下:马克屎创立的剩余价值理论论证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是剥削,马克屎还论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无产阶级经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打碎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射秽主义制度;射秽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全人类壹定会实现共产主义。
如果我们阅读马克屎的全部原著,来研究马克屎的理论,那么马克屎理论的内容必定远远超出共匪定义的马克屎主义的内容。而且马克屎和恩格斯在晚年对以前形成的马克屎主义作了修正。马克屎曾声称他不是“马克屎主义者”;恩格斯在去世前明确地否定了暴力革命,认为工人政党可以通过非暴力的手段使资本主义和平進入射秽主义。马克屎在晚年也有否定暴力革命的言论。所以马克屎理论不等于马克屎主义,马克屎理论中有正确的成分,有可取之处。
无论用哪种主流的界定射秽主义的标准来评价中国都不是射秽主义国家,中国既不是马列主义所主张的那种建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然后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生活资料按劳分配的奉行科学射秽主义的国家,更不是那种托派的共产党所坚持的实行自由民主的计划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也不是社会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那种政治上自由民主经济上建立社会市场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事实上中国是一个党国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一个奉行权力市场经济的国家,共匪在中国建立了最坏的资本主义制度。
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党营企业,不生产免费的产品,不让内部产业工人分享剩余价值,不生产便宜的产品而是利用垄断谋取暴利,企业利润不会成为社会福利而是成为太子党的商业利润,不会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国营企业产品的价格然后让工人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出来的工分進行兑换实行按劳分配。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共匪用来行使资产阶级法权谋取商业利益的商业机构,所以应该用党营企业来称呼共匪建立的国营企业。
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的结果往往是带头的少数人成为官僚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因为被除役 被转业 被重新安置 被党派去的工作人员取代所以失去国家暴力机器的基层革命者最终会被诈骗,工者有其股被按权分配的工分制度与工资制度取代,耕者有其田被土地党有与苛捐杂税取代,无产阶级专政被专政无产阶级取代,射秽主义被极权计划经济与党国资本主义取代,基层革命者没有机会成为统治阶级,只有利用民主制度为无产阶级谋取福利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最适合无产阶级。
在工人阶级的解放方面,共匪背叛了工人阶级,蓝领工人的工者有其股 产业民主 低工时 高工资 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 占有剩余价值根本没有在社会制度层面实现,工者有其股属于党营企业内部依靠逆淘汰机制升迁的高阶经理人,只有参与权力寻租与资本投资的官僚资产阶级与红顶商人才可以享有产业民主,低工时 高工资属于共匪体制内的职业党员组成的公务员,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属于政府官员,剩余价值被参与权力寻租的政府官员与拥有民营企业的红顶资本家占有,共匪是工人阶级的敌人。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正确的,工人阶级必须反共,因为共匪就是中国最大的资产阶级最大的剥削者,从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共匪实际上是维护剥削的统治阶级,只有消灭共匪才可以消灭剥削。共匪本质上是压迫工人阶级的,共匪一边侵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一边在私营企业内部维护资产阶级法权。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对的,中国也有剥削,虽然共匪经常掠夺私营企业,经常没收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可是共匪的掠夺行为与没收行为本质上是官僚资产阶级基于自身利益对非官僚的资产阶级進行的掠夺,私营企业在平时的生产与分配的过程中共匪是保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共匪是保护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权力的,共匪根本不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在中国有工人要争取建立独立工会,主张分享企业净利润,争取在私营企业内部获得财产性收入,诉求分享剩余价值会被共匪镇压,甚至被共匪送進精神病院,中国的资本家拥有的资产阶级法权比西方国家的资本家还大,中国的资本家可以长期让工人阶级的工资与企业利润增长脱钩,甚至长期拖欠工人阶级的工资,虽然中国的资本家会遭受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可是中国的资本家压迫工人的过程是受到共匪充份的保护的。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属于素地租金,在中国成为农业增值税 村提留乡统筹被共匪占有。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社会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属于经济地租,在中国成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与高房价收入,被共匪占有。因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属于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国属于耕地占用税被共匪占有。共匪根本就没有消灭土地剥削,而是成为土地剥削的受益者。
邓右即否定机会平等也否定按劳分配,右派主张抽象的机会平等,毛左主张抽象的按劳分配,他们都是蓝领工人的敌人。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根本没有立足点的平等,本质上是保护财团私有财产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毛左那种抽象的按劳分配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毛左主张的抽象的按劳分配根本没有具体的标准,没有中国工人与中共权贵之间的结果平等,本质上是建立在极权计划经济的基础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右派与毛左的主张的内在逻辑是一样的,中国工人不应该成为右派与毛左实现利益的工具。中国工人容忍市场经济存在的原因,不应该是因为相信市场经济可以带来合理的收入分配,而是因为专制计划经济本身无法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同时也应该明白市场经济最大的优势只是比起专制计划经济可以更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可是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收入分配未必是合理的,中国工人在利用市场经济建设国家的同时应该积极的参与社会运动,结束中共建立的壹党专政,建立民主制度,并投票支持真正的左翼政党,只是依靠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党国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初次分配不会让工人广泛的分享社会利益,必须存在左翼政党追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不然对于工人阶级是非常不利的。
我觉得最有利于蓝领工人的分配方式应该是每一个生产要素都得到一样的利润,比如净利润分成五份,土地 资本 工人 税收 扩大再生产各占一份,资本家得到五分之一,蓝领工人得到五分之一,然后蓝领工人内部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产量進行按劳分配,资本家通常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蓝领工人通常是一群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依然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同时蓝领工人也可以分享到非工资性收入,资本家有钱赚,蓝领工人也有钱赚。
我支持社会民主主义,认为工人阶级应该利用民主制度争取利益,共产极权国家的公有制是骗人的,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实际上是自封代表全民的共匪在支配,社会财富根据权力大小按权分配,工人阶级在政治上 经济上 文化上属于无权阶级,无法参与政治生活,无法主导企业的经营与分配,没有享受亚文化产品的自由,成为共匪统治之下的政治奴隶。
作者 宋永毅 写于 二零二零年
土地改革,字面上很好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合理,要進行改革。
1922年,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了《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壹次代表大会》,苏共在会上指示中共,要将土地从不劳而食的人们手中收归,将权力握在自己手中。
智效民在《刘少奇与晋绥土改》壹书中写道:“这次会议对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是非常新鲜的,会议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解到,中国是壹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而反对封建主义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打倒军阀,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这次会议是中共关注土地问题的开始,而后来所谓的毛泽东思想,不过是脱胎于此罢了。”
从中国的本土文化和传统中,是很难产生如“阶级斗争”、“剥削压迫”、“无产阶级专政”、“解放全人类”等等壹大套理论的,但有了“十月革命壹声炮响”、有了苏共这个老师,有了祸害人类的马克屎列宁主义,中华大地上,壹种前所未有的天翻地覆就在所难免了。
中共借马列这个外来的幽灵,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游荡”,它石破天惊地诊断出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中国有壹个残酷剥削压迫农民的地主阶级和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前言中写道:“封建土地制度的存在,使广大农民长期受地主阶级的残害、剥削和压迫,生活极端贫困和处于破产的境遇,这正是中国被侵略、被压迫、贫穷落后的根源……”
“反动的封建社会”、 “残暴的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土地制度”、“地主剥削是农民贫困的根源”、“消灭剥削压迫”……这些话语,既是中共宣讲了壹辈子的“革命理论”,更是其拉大旗闹革命的“合法性”所在。
《中国土地改革史》(人民出版社)前言和绪论中说:从1921年算起到1953年为止,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为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奋斗了32年。终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从而结束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这样,中共宣称他同中国历史上打江山坐江山的农民造反不同——他站在壹个道义高度——消灭剥削压迫,救民于水火。
这儿,姑且不论其“宣称”是否是其真实目的,只谈其“理论”的错误。
壹,中国存在中共所说的那个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吗?
马克屎以西方社会的发展为参考,划分了人类社会的五种类型: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射秽主义社会。中共照搬这种划分,说中国也经历了这五个阶段,为了同西方保持壹致,秦至清的两千多年被称为“封建社会”。
著名历史学家冯天瑜教授指出,这种划分法对中国而言“有名实不符、削足适履之弊。”(详见冯天瑜《“封建”考论》壹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
所谓封建,就是分封建制(建藩),指国王把爵位和土地(包括这块土地上的农民)封赐给他的臣属。它由“宗主”或“领主”与“封臣”之间层层分封的金字塔形结构所组成。封臣又可以再往下分封,政权、土地逐级承包,形成大贵族——小贵族——骑士——农奴的封建结构。在这种封建关系中,封建领主既是贵族又是地主,在封邑中拥有绝对的权力——政治、经济和司法权。但这些赐封的土地只能继承不能买卖。封邑中的老百姓(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自由迁徒,对封建领主有依附关系。贵族地主对他们则有随意处置的权力(甚至有“初夜权”)。在欧洲的封建社会中,如果国王侵犯封臣的权利,封臣可以用包括军事在内的各种手段反抗。
中国从秦到清的社会结构,是这样的“封建制度”吗?
秦始皇统壹六国之后,建立了郡县制,从此以后,中国政体的主要形态是中央集权的皇朝专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壹言九鼎,“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同西方完全不同,毫无“封建”可言。还有,中共常说的壹个词是“封建专制”。其实,封建和专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在欧洲的社会发展中,恰好就是用专制来克服了封建(先是英国,后是德国)。“因此,把这两个合在壹块说很滑稽。”(赵林,武汉大学哲学教授)
从秦到清的两千年间,中国经济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为主体,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的采邑或庄园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国的自耕农则拥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不必依附别人,除了向国家纳税(包括徭役),再无其他义务。
冯天瑜教授提出,将先秦至清朝两千多年统称为“封建社会”“名”、“实”相离。因为,这个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土地可以买卖、转让,地主—自耕农经济占据主导;专制主义的君主集权制覆蓋全社会。冯教授说,中、西的根本差别在于西欧的土地不可买卖,而中国的土地则可以自由出售。因而“地主阶级不是封建产物”。(见“封建社会再认识” 武汉大学学术研讨会,2006年10月14日)著名民国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在《我认识了共产党》(香港自由出版社,1951)壹书中说:“中国的情形(同西方)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阶级及任何贫苦人户出身的。说这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实在太与事实不相符合。”
中共硬搬马克屎的社会划分,发展出了壹个错误的封建社会和荒谬的封建地主剥削理论。于是,从1931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到1947年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再到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都强调,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同封建社会存在了两千多年,这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因此,中共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便是要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
二,农民与地主是这个“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吗?
抗战时期,毛泽东发表有关文章,说“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
《土地革命如火如荼——中国共产党辉煌90年》壹书写道:“地主阶级有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在这种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农民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他们曾被迫举行过大小数百次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见该书“旧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壹章)
这是又壹个同划分“封建社会”壹样荒谬的理论。
丁弘教授在《中国地主经济问题》壹文中指出: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是租赁关系。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自由结合的租赁关系、合同关系、契约关系,而不是什么强制性的封建关系。
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在“地主有什么罪恶?”壹文中说:“地主”或者叫做“土地出租者”,出租自有土地,并从中收取地租,这不是壹种罪恶,而是壹种正当的经营活动。就像把私有住房出租,从中收取房租是壹样的性质。
董时進在《共产党的封建和反封建》壹文中说:“中国的封建制度在两千年前就已经崩溃了,然而到现时中共却狂热地喊出壹个‘反封建’的口号,把它当作他们革命的三大目的之壹。这本来是等于无敌放矢,但是他们却创造出了壹些假想的敌人。他们第壹号的封建标帜便插在地主和富农的头上。他们说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封建的,可中国的土地制度与任何民主国家的土地制度没有区别,而且中国的土地是很零碎地分散在极多数的贫富不等的人们手中。”他指出:中国的土地是私有的,可以自由买卖、自由租佃,无论什么人,只要有钱并愿意买地,同时又有人愿意卖地,就可以進行交易。买主有了土地以后,自己愿意耕种就耕种,自己不愿意耕种就租给别人经营,收取壹定的租金或实物。这种租佃关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人不能向对方提出强制性要求。因此,这种关系是壹种正常的自由契约关系,而不是剥削被剥削关系。他还進壹步指出:这种制度与其他物品的买卖、占有、租佃,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与所谓“封建”也完全没有关系。
中国以前自由买卖和出租土地,同现在自由买卖和出租房屋在性质上是相同的,现在是房产证,以前是田地契,都由政府收税盖章。以前出租土地也同现在出租房屋性质壹样,哪里来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当然,地主群体中也有贪婪、残暴和为富不仁之人,但这占多大的比例?是不是这个阶层的主体?难道贫下中农、工人、商人、共产党人的群体中就没有这种人?
可是,中共编造了妖魔般的四大地主——周扒皮、黄世仁、刘文彩、南霸天,说他们就是整个地主阶级的形像,或者说,地主个个都像这种妖魔。
还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是由于“地主的剥削压迫”造成的吗?从陈胜吴广到黄巾起义,从黄巢造反到太平天国,几十次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土地制度不合理和地主剥削吗?
学者蒋祖权在《地主~历史的冤大头》壹文中说: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暴动,没有壹次是地主剥削直接导致的。没有壹次是因为在土地问题上和地主的矛盾激化导致的。他说,中国农民运动的三大直接诱因是: 1.天灾、瘟疫导致衣食无著。2.官府的横征暴敛,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3.宗教组织的趁机煽动。蒋祖权强调:历史壹再证明,最后激化矛盾导致农民暴动的导火索,是官府的横征暴敛和官员的胡作非为!
谢幼田在《乡村社会的毁灭》壹书中说:“许多农民暴动都有绅士参加,他们联合反对暴政,相依共存,指向政府,主要问题是政府官史对老百姓的压迫问题,他们都是暴政的被压迫对象。”(第116页,明镜出版社,2010年)
还有,在中共划分的“二千年封建社会”里,地主犯法与农民壹样要被告官受审,这原本是历史的常识,可是,中共非要说,地主比官府还利害,“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这种现象倒是在中共发动的血腥土改中出现了,只是对象被颠倒——笔者在《血红的土地》壹书中对此有不少真实案例的记载。)
在“封建社会”里,壹个人今天买了田地,成了地主(阶级),他便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了吗?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田地卖了,转而租地耕种,他便因此要“在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还有,今天他因为挣钱买了几亩地,成了地主,于是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人(黑五类),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地卖了,成了贫农,于是他就成了革命所依靠的好人(红五类)?如果今天有人对壹个房东说,妳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租户。”人们壹定觉得他疯了。如果他对有房产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坏人,对壹个无房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好人,人们也会觉得他疯了。
壹个人拥有了土地,无论多少,也无论这个土地是怎么来的,便成了罪人,将土地出租,便被认定是剥削压迫,这就是中共的革命逻辑。
不幸的是,这种极其荒谬的“地主剥削压迫”“理论”,成为中共革命起家的“合法性”,更成为他们暴力镇压地主(包括其子女)的理由。
三,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是“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制度”吗?
中共搞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有壹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者说“革命理论”),那就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他们残酷地剥削农民,这便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
“极不合理”按中共的说法,体现在“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却总共只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土地集中在了极少数人手中。中共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毛泽东和刘少奇在政协会会议演讲中,都引用这两个百分比的“理论”作为“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根据和理由。
这个百分比,据说是“根据广泛调查和统计资料”的结果。农业经济专家董时進对这“两个百分比”提出质疑。他说:根据他研究农业问题三十多年的经验,他从来没有听说有人做过这方面的调查统计。他在《共区的土改与反土改》壹文中说:这是完全凭空臆造。因为“这样的所谓‘广泛的调查和统计资料’,在中国是绝对没有的。” 原因是:这种调查是极其烦杂的工作,就连欧美发达国家也不容易做到。他在《中国土地分配状况壹斑》中写道:中国土地所有权的分配情形,从无普遍和精确的调查。比较规模稍大的抽查,当推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就16省163县175万余户所举行的壹次,兹示其结果如下:
每户所有亩数 户数百分率 亩数百分率
5亩以下 35.61 6.21
5亩至不满10亩 23.99 11.42
10亩至不满15亩 13.17 10.63
15至不满20亩 7.99 9.17
20至不满30亩 8.22 13.17
30至不满50亩 6.20 15.54
50至不满70亩 2.17 8.83
70至不满100亩 1.31 7.16
100至不满150亩 0.72 5.71
150至不满200亩 0.24 2.76
200至不满300亩 0.20 3.17
300至不满500亩 0.11 2.63
500至不满1000亩 0.05 2.30
1000亩以上 0.02 1.57
从此表可以看出,五十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5.18%,占了土地的66.14%;壹百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8.66%,占了土地的82.13%。而壹百亩以上只占了农户的1.34%,土地的17.87%,千亩以上之户数只占0.02%,其地面则只占土地的1.57%。
董时進说:“本表所示与共产党人所说的土地集中情形,迥乎不同。共产党不能亦不肯说出确实亩数,而只用壹些‘地主’、‘富农’等空泛模糊的名词,以淆惑听闻。照此表,则壹千亩以上者可勉强称为大地主,即使将他们的土地全部分出来,亦何济于事。”
梁漱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在北方進行乡村调查,他指出,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情况下,有土地的人占多数。他写道:“北方情形,就是大多数人都有土地。……(郑平)全县90%以上的人都有土地,不过有些人的地很少罢了。这情形正与河北定县——另壹乡村工作地区——情形完全相似。定县则有《定县社会调查》壹巨册,此中有关此问题之报告,据其报告,分别在不同之三个乡作调查:……结论如下:壹,90%以上人家有地。二,无地者(包含不以耕种为业者)占10%。有壹百亩以上者占2%,三百亩以上者占千分之壹、二。”(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151-152页,香港集成图书公司出版,1963年)
1980年代末期,几位学者在進行农村社会文化调查时,在浙江省北部找到了壹些土改时期的宝贵资料,其中就有1951年5月村民张榜公布的各户田地占有情况的原始表格。例如,在海宁县,土改前在全县范围内,有76% 的土地分散在构成农村户数总数 86.4%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仅有 11.6%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他们调查的陈家场行政村,68% 的土地分散在占总数 83%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而仅有10%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曹绵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江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 25-26 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
这份真实的土地占有分布表格,可以让我们管中窥豹:土改前中国的土地,并不是如中共所说的“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国档案出版社,1994年)壹书中说:“民国时期中国耕地若以14亿亩计算,人口以4.5亿人计算,那麽人均拥有的耕地则为3.11亩……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很低的壹类。”(第10—11页)。作者列举了欧美南美等21个国家,其平均人均耕地为11.37亩。
我的《血红有土地》壹书主要采写的是川东土改。那麽,川东的地主平均有多少土地呢?《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1期在《解放初四川土地改革及其意义 》壹文中披露:“土改结束后,地主每人平均从14.59亩下降为1.47亩。”,这就是说,那些被说成“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下的“剥削阶级”——地主们,平均只有十几亩土地。而这个14.59亩的平均数,是全四川省的,川东地区大多是贫瘠山区,地主们的平均亩数,应当更低。
正因为中国人多地少,绝大多数地主们也没有多少地,于是,在划地主和分土地时就乱来,把拥有土地比该村平均数多壹点的中农的土地也拿来分,成汉昌说:“例如在晋缓解放区老区,在被平分的土地总量中,40%是抽动中农的,河曲、保德、兴县三县抽动中农土地的比重45%以上,还有的地区竟有高达80%以上的。”(《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第607页)
中共在虚构了壹个“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的同时,又指出了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农民,不劳而获。
在中共造反闹革命时,中国的确存在着贫穷,也的确落后。但,这是由于“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造成的吗?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壹书说:“近代以来中国的耕地面积不仅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相反还表现出了停滞式下降的趋势。从1873 年到1933年的60年中,中国人口增加了31%,而同壹时期全国的耕地总面积仅增加了1%,从1893年到1933年的40年间,中国人口增加了23%而耕地面积却没有任何增加(第11页)。
中国的人口,从秦汉到明清2000年间,增长了约20倍,其中从汉到明壹千五六百年间,中国人口无大变化,历朝人口最多时只有五、六千万,中国人口猛增始于清朝前期,前清近百年间,人口翻了壹番多。乾隆五十年期间,再翻壹番。以后45年间,又净增壹个亿。
下面是我国古代几次重要的人口统计数字:
公元2年(西汉平帝元始二年),59594978人。
754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52880488人。
1066年(宋仁宗治平三年),2909万人(不包括边地政权人口)。
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5883万人。
1578年(明神宗万历六年),60692856人。
1741年(清高宗乾隆六年),143411559人。
1790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五年),301487115人。
1835年(清宣宗道光十五年),401767053人。
(注,此数字来自笔者讲授《中外文化交流史》课程时借来的壹本参考书,写此文时壹时未找到该书。)
学者赵文林等在《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以研究的数字表明,在清代两百余年间,人口从明代的不足壹亿猛增到四亿多(405.484,单位:百万),激增的速度前所未有。
正是由于清朝人口猛增,导致了人均土地和人均口粮大减。吴慧先生对中国历代粮食产量進行了深入和卓有成效的研究,他在《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中,列出了两张表。其中壹张表如下:
西汉末 人均原粮993斤 成品粮597斤
唐 人均原粮1256斤 成品粮665斤
宋 人均原粮1159斤 成品粮605斤
明 人均原粮1118斤 成品粮626斤
清中叶 人均原粮628斤 成品粮350斤
这张表说明壹个重要问题:到清中叶,人均占有粮食数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是:人口迅猛增长。由于人口数量猛增,耕地面积的增加跟不上人口的增长,人地关系越来越紧张,农村危机的情势也越发明显了。
所以,成汉昌在《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说:“人口与耕地数量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及农业产量的减少,是造成中国近代农村危机的壹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第18页)另外,他还指出,民国时期,农村的壹个矛盾“主要是农业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生产力的结果。”(第12页)
从学者们的研究可以看出,中国当时的矛盾不是中共说的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而是人多地少的矛盾和生产力落后的问题。其贫穷落后的原因主要也在于此,而不是“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用董时進先生的壹句话来概括:“共党基本理论的谬误,事实的虚假和共党的真实意图,这是共党最大的错误和罪恶所在。”
中共这个“幽灵”诞生以来的许多恶行现在都已经多少得到了揭露和批判(如反右、大饥荒、文革等),但土改的“铁幕”还远远没有掀开,其“合法性”还“伟大、光荣、正确”地巍然挺立。今天,我们回头看去,中共的这种“崇高的革命性”全是壹派谎言。如:中国农民现在“耕者有其田”了吗?中国农民现在翻身作了主人了吗?土改之后,农村的生产力得到解放了吗?中国的贫富不均现在消除了吗?中国老百姓现在不再被剥削和欺压了吗?
掠夺行为
作者 凌沧州 写于 二零二零年
壹场腥风血雨的浩劫降临神州大地,无数中国人的尊严、自由、生命、人权被踩踏,土地的权属被贡上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祭坛,仿佛玛雅人和阿兹特克人需要部落活人的心脏祭奠太阳神,鲜血涂满金字塔壹样,古老的东方神州,伴随着地缘政治的共产主义铁血征服,暴力集团、犬儒阶层与愚民群氓合力打造的壹次次政治运动,不仅让暴力集团自我造神的人造红太阳晒得神州赤地千里,而且在壹场场杀戮狂欢和集体逼迫清洗中,布局了绵延70余年的共产主义黄金时代的谎言与神话,让血污、游魂与真相永远沈埋在深深的地底。
最近,加州的州立大学教授宋永毅主编的《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中共建政初期的政治运动70周年历史回顾》出版。仿佛对70年的历史中沈埋地底的血污与尸骨,進行了壹次深度挖掘和科学 “考古”。70年后,在网络戏称“厉害国”進行造神新长征的时代,在“宽衣帝”指示“两个三十年都不能否定”的时代,宋永毅的声音很具穿透力:“重新研究和否定毛泽东的土地改革运动,还有什么特别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答案是非常肯定的。这不仅因为70年来中共官方制造了种种关于他们的土改的“伟大成就”的政治神话,导致毛泽东土地改革的血腥真相至今还没有被全部揭露;还因为70年前的土地改革的后果正阻滞著中国大陆现代化的健康進程;更因为而当今的中共领导人千方百计地想让整个民族遗忘历史的教训,以便他们可以顺顺当当地沿着这条独裁和极权的道路走下去。”(上册P12.)
土改时代的先知:旷野的呼喊
要对70多年前的政治运动和社会变革進行文化与科学意义上的“考古”,就必须先对“考古遗址”挖掘出的历史材料、“血污与骸骨”進行科学意义上的鉴定与探索,要定义和质疑诸如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了、人物与剧情、时间与地点、规模与手段、工具与细节、后果与效应”等问题。
关于“土改”是什么的问题,书中专家与学者都有迥异于中共编织70年的神话的判断。宋永毅认为,土地改革有“三个特征和要素:1. 阶级划分的运动理论基础;2. 法外杀人的群众暴力形式;3. 劫掠私产的国家财政机制。”(上册P12.) 学者程映虹在书中横向比较了北韩与北越的土改,认为共产国家的所谓土改,本质上是壹种“国家农奴制”。他写道,“得到土地,失去了自由,下壹步就是沦为国家农奴。”(上册P42.)书中的大部分学者都有这壹共识:土改只不过是中共控制中国人民和中国财富的手段之壹。
1949年,在神州晦暗如铁、山河陆沈的血腥岁月里,无数知识精英要么趋附,要么屈膝,有壹人秉承古仁人志士风范,“虽万千人吾往矣”, 先是向毛泽东上书,请毛泽东“立即下令停止分地”(下册 P85.),此人最后被迫出走流亡。1951年他在香港出版《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和《我认识了共产党》。他孤独而警醒的声音,70年后读之,仿佛能感受到华夏民族在沈沦炼狱前有人在旷野中的呼喊,如同耶利米时代堕落衰败的以色列民族即将沦亡于异族前遭到先知耶利米的泣血哀求与怒斥警告。此人就是中国的农业专家董时進。董时進的文字,使我们得以壹窥那个时代先知的洞察力和预言能力:“ ‘中共的意向是人人不许有土地。’ ‘共产党的真正目的,并非是要耕者有其田。这不过是他们壹时应用的壹种策略,是在革命过渡时期用来拉拢壹部分的贫农和流氓地痞的手段。他们的真实意图是要将壹切土地社会化,这即是收归国有。将来壹切人都不准拥有土地,壹切土地都归共产党的政府,使那个政府变成独占全国土地的大地主。’……‘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实际上就是假改革之名行抢劫之实。’ ” (丁凯文《董时進 VS 毛泽东》,收入《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下册P84)。对于中共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董时進先生是这样评论的:“这《土地改革法》最重要的壹条即是第二条,‘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有了这壹条,抢劫就合法化了。这个‘法’的产生没有经过民主合法的手续。现代国家的通例,凡是立法必须经过人民自己或其代表的承认,然而这个《土地改革法》仅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少数几个人便将人民大家的土地财产,不问罪名,不加审判,壹起没收了。假使这也可以算是‘法’,那末,壹群强盗,向人民大众宣布,他们的财产都要壹齐交给强盗,也应该算是‘法’了。”(同上)。
土改这场浩荡的暴力抢劫运动,虽然没有像蒙元满清征服与立国之初,搞出无数屠城的剧目,也未必如秦国虎狼之师击败六国,坑杀降卒,伏尸百万,流血漂杵,但却也是赤祸绵延,杀人盈野。宋永毅指出:“如果我们把土改作为毛泽东时代第壹个政治运动,把文革作为毛的最后壹场政治战役,它们的共同点即是对某壹社会阶层的大规模屠杀。不幸的是,这壹社会阶层就是中共土地改革运动的主要打击对象——地主富农及其子女。 文化大革命中有过三次震惊全国的对土改对象的大屠杀事件,其方式都是土改“法外杀人”的运动形式的延续和翻版……1967年底到1968年下半年的广西大屠杀。据机密文件透露,至少8.9-14万人遇难,而其中土改对象、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占了56%左右。如果我们進行壹下更深入的调查和比较 ,还不难发现,上述三次文革中的大屠杀都不过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延续和发展。例如,道县和广西发出杀人指令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其实不过是土改时期“人民法庭”的某种翻版。而施害者所采用的对受害者们先开“杀人现场会”斗争、再宣判,后用“刀杀”、“沈水”、“棍棒打死”、“活埋” 、“火烧”等方法处死,完全是土改虐杀地主的全套流程。至于那些野蛮的私刑,也和土改中法外杀人的暴力壹脉相承。值得注意的还有:刽子手在杀戮受害者的事前事后,还常常公开引用他们集体无意识里深深积淀的“土改经验”。例如,加害之前,凶手们常常先追逼受害者的“浮财”——有的甚至是第壹次土改时埋藏的“光洋”。并欺骗他们:这是“土改政策”,交出妳的钱来,便可以买下妳的命。而在杀光了受害者全家以后,凶手们壹定不会忘了土改的传统——瓜分掉受害者的全部财物——包括受害者的家庭里的青年女性。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之处,那就是暴徒们再也无法从受害者那里分得土地。”(上册P15-P16.)
宋永毅根据中共的官方材料,统计出:“自土地改革以来的24年里,中国的地主阶级共有1808.3万人死亡。他们或是在土改后的各种政治运动中被迫害致死,或是在贫病交迫的政治歧视中漠然逝世。作为壹个有两千多万人之众的中国富裕农民的“阶级”,被中共从肉体上残忍地消灭了。”(上册P18.)
仅仅土改的几年时间的暴力死亡人数,应该远超历代征服屠城的人数;如果把暴力土改、大饥荒、反右、文化大革命以及六四屠杀等受难的人数累积相加,则是古今哪个暴力王朝和政权都望尘莫及的。
杀戮狂欢:神州处处是刑场
今天当我们追溯1950年代时,绝对想象不出那个时代由毛氏“总导演兼总策划”、亿万中国人出演龙套、配角、道具、炮灰的暴力大片是如何血腥、荒诞、残忍、不伦与野蛮。清代著名诗人徐述夔曾写下:“江北早已无净土,乾坤何处可为家?” 我觉得套用于1950年代的中国,也无比贴切。不仅是“神州何处可为家”,而且是“神州处处是刑场”。
学者谭松在《土改运动中的杀人和酷刑特性》说,“中共土改运动中的大屠杀,有壹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把杀人现场布置得轰轰烈烈,热闹非凡。首先广泛动员,尽可能四面八方的人都前来观看......其次是组织文娱活动,如打腰鼓、扭秧歌、演唱......还有就是组织啦啦队,像观看体育比赛壹样,把杀人现场搞得热火朝天。”(下册P224.)
谭松叙述目击者讲的故事:“1952年的3月2号,秀山枪毙了壹个名叫杨卓之的名人。我亲自到现场观看。杨卓之跪在地上,壹枪打了。打了之后,我看到杨卓之的脚还在壹抽壹抽的。这时上去了三个人。壹个手提壹把菜刀,另壹个拿了壹个小锅和壹个菜板.......”(下册P242-243.) 简言之,就是在刑场十多米处,烧起火架起锅子,爆炒杨卓之的心脏。
至于暴力土改的残暴下流,对妇女儿童的摧残,那就更不在话下。谭松列出了当时壹些对妇女的酷刑,可堪与与唐代酷吏来俊臣的《罗致经》中的十大酷刑壹拼,都可以加载史册。其酷刑手段有:“钓美人鱼”,“吊秤砣”,“吊乳头”,“猪鬃毛戳乳头”,“烧飞机洞”,“包谷球球”,“裤裆里放动物”,“用铁条(或竹条、木棍)插入阴道, “看风景”,“摸洋钱”,“火马草磨或塞入下身”。(下册P250-254.)这些酷刑,我不必复述,仅从名称,就可窥见端倪。
南方的土改既残暴下流如斯,北方就更加没有净土。学者智效民的《晋绥边区暴力土改的背景与真相》不仅记录里“各种酷刑触目惊心”和“分房分地分老婆”(上册P255-259.),而且更记录里土改对中国传统人伦的毁灭性示范作用。在蔡家崖“斗牛大会”上,共产党的干部牛荫冠目击他的地主乡绅父亲牛友兰遭遇人生滑铁卢。“61岁的牛友兰被反绑双手,与很多地主富农跪在主席台上。斗争進入高潮后,有两个人按住他的头,将壹根铁丝穿進他的鼻孔,并强迫坐在主席台上的牛荫冠下来牵上‘老牛’游街示众。牛荫冠下来后,据说牛友兰不堪这种伤天害理的污辱,用力把头壹甩,鼻翼下面的脆骨被拉断,顿时血流满面......没过几天,牛友兰便惨死在关押他的窑洞里面。”(智效民,下册P251-252.)
另壹个灭绝人伦的故事是这样的:“刘象坤被打死后,正好他的儿子刘武雄因为被开除公职从蔡家崖回来。刘武雄回来后就碰上批斗大会,就直奔会场,上台讲了壹番话,‘大意是他受他恶霸老子的连累,现在决心要和刘象坤划清界限。’随后,他‘跳下台来,从民兵手里接过壹把刺刀,冲他老子尸体胸口上捅了两刀。’ ”(智效民,下册P254.)
这些故事现在大多沈埋在地底,不会在中国主流媒体与出版物上出现。骸骨深埋地底,鲜血浇肥沃土,记忆遗忘风尘,洗脑常洗常新,这种普大喜奔的局面,最有利于谋杀者、劫掠者以及他们的继承者与后裔。因为他们屁股底下的赃物已经洗白并且合法化。集体谋杀与集体劫掠的主嫌,现在肉身已经刷金镀彩,被无数群氓愚民吹吹打打供奉進灵堂和庙宇。他们的血缘孙子们和精神孙子们在梦里都为他们的暴富和崛起笑开了花。
反观1950年代左右的中国农民,则是另壹幅卑微凄凉的剧目,可怜可叹可憎的剧目。中国农民在土地--这壹散发着魔力的“魔戒”前面,无法抵抗它的试探和引诱,壹个个沦为谋杀犯和抢劫犯的帮凶,如同被裹挟的半兽人、强兽人的部队。几年之后,集体谋杀与抢劫得来的土地,再被暴力集团以堂皇的借口掠夺走。中国农民全体沦为农奴,继而在大饥荒年代成批饿死,这是对他们的手上也沾著受害者的血的天谴与报应。这壹宏大的暴力抢劫史诗的主谋者、执行者、参与者、胁从者、旁观者、沉默者,绝大多数都得到了他们该得到的报应。权力绞肉机使今日的谋杀者、施害者很快在明日变为被谋杀者与受害者,底层群氓如是,顶层如刘少奇、林彪者也最终被权力绞肉机绞碎。即使“总导演、总策划”毛泽东氏,也难免被浸泡福尔马林溶液中,陈尸“腊肉堂”,其尸骨未寒之际,遗孀江青即被捕,终至悬梁。
但那些在土改暴力年代断命亡身的妇孺,她们又招惹了何人?若非这个民族的愚昧、原罪与癫狂,她们何至于遭受如此血腥与恐怖报应?如果有地狱,有阴间,她们的游魂在鬼门关、奈何桥等地点与毛刘林周朱等人相遇,是不是也像话本小说中被谋杀的人物,在黑暗中厉声高叫:“还我命来!还我父兄的头颅与土地来!”
“暴力必以谎言为继”,谎言必为暴力先导
俄国文豪、诺奖得主索忍尼辛曾有名言说:“暴力必以谎言为继”, 在我看来,谎言也必为暴力先导。因而,研究土改暴力前后的谎言,也应该是真正的历史学家们不应忽略的功课。
暴力土改既是新政权杀人立威的手段,也是劫掠民财的手段,通过腥风血雨式的清洗,完成通向极权国家之路。我们只要看看这场土改30年的结局,中共在其82“宪法”中,明确地写進 “全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国有”的词句,虽然中国农民早在50年代合作化运动中已经丧失了土地,但这时腆颜将劫掠结局写進其“宪法”中依然颇具喜剧效果,因为把这壹条与50年代中共在《土地改革法》中白纸黑字写下的“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对照看,就知道他们给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完美土地骗局与劫掠以“宪法”的形式背书,如同给壹具具躺着这些愚昧无知、凄然无力的农奴们的早已冰凉和发臭的尸体的棺材钉下了最后壹根断魂钉。本书所收裴毅然《苏区‘土地革命’实况实质》和谭松《从土地革命到土地改革到土地财政》等论文,基本梳理出了暴力集团百年来不变的土地劫掠史纲,为后来的研究者铺设了路基。
然而对于50年代的完美土地骗局,宋永毅在批陈史料之后,揭示了骗局制作者们早已经机谋秘设、等愚民上钩的真相。宋永毅写道:“但‘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神话,已经被史实证明是历史笑柄了。因为在全国土改还如火如荼地進行中的1952年, 毛泽东就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发出了《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决议(草案)》(1952年5月10日)。文中明确指出:“中央同意东北局关于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决议草案。并将此决议草案发给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参考仿行。”换句话说,在地主们的土地刚刚开始分配、即“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还没有被消灭之际,中共已经在策划把要取代它的“农民土地所有制”也壹并消灭,而以国家的集体化来没收所有农民的土地来。因而,有关“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承诺,完全是中共和毛泽东对中国农民的壹场言不由衷的欺骗。”(上册 P376-377.)
迷醉外来马列邪教乃至走火入魔的毛氏及其同谋们当然不会承认这是史上壹场最成功的完美骗局与劫掠。早在国共内战快到尾声、百万生灵已经涂炭、共军挥师渡过长江之际,毛氏就如同丛林部族的酋长,拿着死人的头骨在火堆边庆祝胜利、唱歌跳土风舞壹般,附庸风雅地赋诗:“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虎踞龙蟠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即使在饿殍遍地、农奴们面有菜色、人相食的岁月,毛氏的土风民谣依然靠著权力的力量播弄被其征服的全境:“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学者高王凌称:“中国的土地改革不仅是‘改朝换代’,而且是‘改天换地’,因此不可避免地要走上‘斗争土改’的道路。”(上册P29)我以为,是否可以更進壹步地判断说,岂止是改天换地,简直就是偷天盗地,甚至是毁天灭地。当文明沦陷,野蛮癫狂,最后沦落到雾霾漫天,污染遍地的时候,这种毁天灭地的神功也是天下独步,连他们的祖师爷马恩列斯,在坟墓里复起,也会非常惊讶。
政治流氓
作者 陈宪辉 写于 二零一五年
中华苏维埃国
苏俄在华建立国家
九壹八事变后,共产国际向中共发出了在各地发动暴动,罢工,游行,示威,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指示,同时派周恩来到江西接任苏区中央局书记,操办建立苏维埃国。周恩来不是空手来赣,而是带着共产国际起草好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全套建国文件。
1931年11月7日,中共在江西瑞金召开了工农兵苏维埃第壹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国,公布了莫斯科制定的上述文件和经斯大林批准的下列人事任命:任命毛泽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委会主席,项英、张国焘被选为副主席,朱德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也称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 兼红军总司令,博古为中华苏维埃国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毛泽东、项英、张国焘、周恩来、朱德、瞿秋白、邓发、张鼎丞、王明、彭德怀(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贺龙、孔荷宠、林彪、王稼祥(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关向应、方志敏、任弼时、沈泽民、谭震林、曾山、夏曦、刘少奇、邓子恢、罗炳辉、陈毅、张云逸、徐特立、阮啸仙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
与几个月后成立的满洲国壹样,中华苏维埃国也是外强扶植的傀儡国。不同的是,后者以推翻国民政府为宗旨,直接威胁著中国的首都,对中国的危害更大。中华苏维埃国在各方面都体现苏俄属国的性质:其壹,建苏维埃国是共产国际的决定;其二,建国日是共产国际决定的苏联国庆日;其三,建苏维埃国的全套文件由俄人在莫斯科制定;其四,其宪法大纲申明中华苏维埃国隶属苏联;其五,苏维埃国与广州的国民党政府壹样,高层成员名单全由俄人决定;其六,苏维埃国的工农兵苏维埃第壹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架构是苏俄引入产物;其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的货币上印的是列宁头像;其八,《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中规定的镰刀锤子国徽、五星红旗国旗取自苏俄寓意;其九,苏维埃国的外交、军事、劳动、财政、土地、教育、内务、司法、工农检察等九个人民委员部和国家政治保卫局(GPU)?(九部壹局)从名称到架构都照搬自苏俄;其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十四条宣布:“我们赞成中国境内的所有少数民族都能够从中国分离出去,都能够独立自成壹国”。谁都知道,莫斯科是绝对不允许苏联境内的众多民族有权分离出去的。少数民族独立条文是莫斯科专为将中国满、蒙、新疆并入苏俄版图的目标所制定的。这时的苏俄通过其控制的“中华苏维埃射秽主义共和国”、外蒙政府、东蒙(呼伦贝尔)政权、新疆盛世才的自治政权控制着中国半壁江山;其十壹,中华苏维埃国的宗旨是“武装保卫苏联”,《红色中华》刊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周年纪念宣言》说得清楚:“准备和组织著自己的力量,随时同帝国主义军队直接作战;并领导全国工农劳苦群众和红军武装保卫中国革命的朋友——苏联”。
苏俄通过中华苏维埃建国文件给中国带来了诸多祸害。其壹是“专政”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二条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壹切劳苦民众。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壹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壹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份子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其二是剥夺私有财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没收壹切封建主、军阀、豪绅、地主的动产与不动产,房屋、仓库、牲畜、农具等”。这些文件以人民概念代替公民,规定共产党享有政治特权,有权剥夺指定阶级的公民资格,经济权利,人身自由,甚至生命。苏俄苏俄引入的专政说和剥夺说在中华苏维埃国存续的几年中造成控制区内人民大批死亡,人口大幅减少,在后来的新中国带给中国人数以千万计的死难。
对于外敌入侵之时成立的苏维埃国中之国,蒋介石在国民党四全大会上指出:“国家社稷被断送的最大威胁来自共产主义,共产党人不仅是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大敌,而且是以虐杀为乐的妖魔……他们必定要在家庭中和同村的各户中挑起纠纷。他们特别怂恿青年人不顾道德败坏。总之,他们向中国的家庭生活和壹切伦理观念宣战。”[1]
苏维埃国的社会
苏维埃国将苏俄统治模式复制到了中国。这种模式对百姓全面监视,取缔自由。苏俄建立政权后设立肃反机构——政治保卫局(格伯乌GBU)。最初,肃反机构主要是对付布尔什维克党的变节者,后来对付范围扩大到全体人民。建立中共的同6102;,共产国际开始为中共培养政治保卫系统的骨干,从赴法勤工俭学生中选中周恩来作为政治保卫和情报特工培养对象,送周赴英国、德国接受系统培训。在建立黄埔军校的同时,苏俄开始将其政治保卫系统引入中共。1926年,鲍罗廷通知陈独秀,苏共将帮助中共培训政治保卫干部,建立情报特工机关,中共选派了要员顾顺章、陈赓和陆留三人从上海登俄轮赴苏,被苏共安排到伯力、海参崴等地苏俄红军特种部队接受各项特工训练。训练内容包括侦破、审讯、刺杀、爆破、劫狱、射击、秘密通讯等等。几个月后,中共的第壹批政治保卫干部携苏俄特工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归国。1927年,共产国际在武汉成立了以周恩来为首脑的中共中央特务科(特科),下设负责中共中央领导人和机关安全的保卫股、负责镇压脱离中共者的特务股(红队)、情报股和负责收编江湖武装的匪运股。从苏俄受训归来的顾顺章兼任了保卫股长和特务股长,陈赓担任了情报股长。1928年,苏共在莫斯科召开了中共六大,在《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中正式规定中共的各政权都要建立肃反保卫机关。六大会后,莫斯科安排全体中共代表接受了政治保卫培训。随着在中国建立苏区,苏俄将其政治保卫制度移植到中国,在各苏区建立保卫部和肃反委员会。中共中央转移到江西苏区后,成立了中央政治保卫处,由从莫斯科受训归来的红军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兼任处长。
现代政党都有加入、退出的自由。民初以来,中国政党如云,壹人身兼数党者大有人在。没有哪个政党残酷对付想退出者。帮会、黑手党和革命党都有报复变节者的作法,但设立专门机构对付想退出者却是苏俄的作法。苏俄将这种史无前例的作法引入到中国。中共特科传承了苏俄以极端手段对付变节者的传统。特科壹号首脑周恩来、二号首脑顾顺章曾率领红队残酷报复了不少前同志,壹起策划暗杀了变节者白鑫。顾顺章变节后,周恩来率康生等壹批原先与顾没有私人关系的红队人员来到上海顾宅,将顾的家属,上门的朋友及杂工等十几人(壹说30多人)斧劈,绳勒的极端方式“满门抄斩”,埋尸庭院,上浇水泥封盖,以残酷报复警告党员变节的下场。周领导的灭门报复行动受到斯大林的夸奖。[2] 相比会党,共产党报复变节者更加残酷。共产党明确要求只讲党性不讲人性,党的利益高于壹切,其信条是为党的利益没有不能做的事。
按照共产国际的要求,中共在中央苏区设立了政治保卫局,照搬苏俄名称为GPU,下设侦察部、执行部、红军工作部、白区工作部、政治保卫队,在其它苏区也设立了政治保卫分局,政治保卫处或肃反委员会。中央苏区政治保卫局主要干部都经过苏俄培训,莫斯科受训归来的邓发接替王稼祥任治保卫局局长,上海转移来的中共特科成员们成为政治保卫局的骨干,欧阳毅、张然和、李克农、钱壮飞、李壹氓、汪金祥、李玉堂、吴烈、海景州、马竹林、卓雄、谭震林等人先后担任了政治保卫局下属各部部长。政治保卫局属下保卫队官兵武器装备最先進,配有长短枪,佩戴绿色加红框的领章,这壹“绿领章部队”就是后来中共公安部和总参谋部情报系统的前身)。
苏区的政治保卫局在各地设有各级分局,在基层单位和乡村派有特务员。与在苏俄壹样,政治保卫局不仅监视和对付中共干部,红军将士,还监视、对付区内全体民众。与苏俄的“契卡”和政治保卫局壹样,中共苏区的政治保卫局也权力无边,常常壹句“保卫局请妳去问话”就将人带走。政治保卫局可随意拘捕、审讯、处决他们指称的反革命分子而不走法律程序,被传去者多数就此失踪。保卫局还负责执行肃反屠杀,按照革命党的规矩,以枪毙,暗杀对付变节者、逃兵,以使每个党员和红军战士清楚变节和脱离革命的严重后果。1932年1月,中共中央根据苏俄政治保卫局模式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组织纲要》,规定政治保卫局实行垂直领导,下级对上级的命令绝对服从,政治保卫局向政府、红军部队派出特派员,向高级官员派出保卫员,规定政府和红军指挥机关无权改变和停止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命令。这样的政治保卫机构使苏区陷入恐怖。
在苏维埃国,民众的日常活动受苏维埃政府监视。苏维埃政府在路口设卡(递步哨),实行“赤色戒严”,盘查与逮捕被认为的可疑份子,村民离开村子须有路条,甚至串村走娘家也须事先报告,否则会被扣押。[3] 民众被强迫编入数不清的苏维埃外围组织,如:贫农团、赤卫队、赤色工会(苏维埃国中并无工人阶级,长工,推车子的、擡轿子的、挑脚的、做短工的、手艺人等被要求加入赤色工会)、雇农工会、青工组织、女工组织、革命互济会、省县区乡各级反帝大同盟、儿童团、少先队、慰劳队、歌舞队、妇女队、情报队、破坏队、运输队、担架队、洗衣队、补衣队、摊铺队、清洁队、口号扇子队、选举委员会、扩大红军委员会、土地委员会、土地登记委员会、山林委员会、建设委员会、水利委员会、桥梁委员会、仓库保管委员会、没收委员会、查田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卫生委员会、防空防毒委员会、纪念会筹备委员会、粮食委员会、户口委员会、工农检察委员会、赤色戒严委员会等等组织。上述组织像壹张大网,将苏区的全体民众网罗進去。苏维埃政府不允许有人独立于共产党的领导之外。所有的人都被网進上述组织中的壹个或多个。上述组织中设有监视、互相检举揭发的制度,包括常委会制度、代表值日制度、内部评审制度、开生活会制度等等。[4] 民众为保全身家,不得不参加组织,接受政府安排的任务,参加诸如唱国际歌、少先歌、十骂反革命、十骂国民党、十骂蒋介石、红军歌、烧菩萨、换农民家里的“天地君亲师位”为“革命始祖马克屎”等等活动。[5]
苏维埃政府通上述组织和制度向老百姓摊派人、财、物,诸如:向每村摊派慰劳红军的毛巾、黄麻草鞋与布草鞋;强迫老百姓买“革命战争公债”;发动“退还公债运动”,要求买了公债的农民将所购的公债券退还给政府,变购买为捐献;号召捐献首饰银器等以支持革命;开展“借粮”给政府运动(政府不会偿还);开展节约粮食支援革命运动;组织劳动合作社与耕田队,自带饭无偿为红军家属耕田;发动儿童团员“交月费壹铜板慰劳红军”;“扩红”:强制性派给各村扩红(参加红军)人数指标,其中长冈、上才溪、下才溪等乡,全部青壮年男子七至九成出外当了红军或给共产党做工。[6] 毛泽东在调查报告中承认,由于财政危机,苏区的学校、医院等福利设施日渐荒废。学童被组织成儿童团负责岗放哨,就连列宁小学的儿童也有“捉来罚扫地的,有罚禁闭的,有罚饿饭的”。[7] 毛泽东将苏区这种高度军事化、组织化的社会模式确立为自己的理想社会模式,后来在延安时期和夺取全国政权后均以苏维埃国的社会模式为样板,要求将全体人民纳入壹张大网,听从他壹个人的指挥,在二十多年后按苏区的集权社会模式建立了全民军事化的人民公社制度。
残酷搜刮下没有反抗是不可想象的。在苏维埃政府成立壹年间,中央苏区爆发了数十起武装抗争。更多的老百姓选择逃出苏区。为防止民众逃亡,苏维埃规定各家不能招待客人住宿,如发现谁家接待了客人,不论什么人,都要和客人同罪。逃跑者被抓回可重至处死。曾有个管钱的管理员花钱买了张路条试图逃跑,抓回后被处死。甚至坐班房的人逃走了,看守班房的人要杀头。尽管如此,逃跑仍大量发生。住在红区边缘的人逃跑的机会要多壹些,有的基层干部也加入逃亡,有的地方壹晚上逃走几百人。于是,苏维埃将怀疑可能逃跑的干部调到跑不出去的红区中心地带。逃亡无路时,自杀事件大量发生。自杀者中包括大批共产党干部。苏维埃报刊谴责“自杀是革命队伍中最可耻的分子”[8] ,间接反映出苏区自杀情况之严重。
参加围剿苏区的蒋鼎文晚年披露苏区情况说:“谈到共产党在江西所采取的政策,壹言蔽之就是赤色恐怖。他们在地方上利用地痞流氓当干部,用革命翻身斗争清算为诱饵,鼓动对富有的亲友斗争,杀死亲友留下血债,使人们因怕报复便只有永远跟共产党走,永远脱离不了共产党的羁绊。在国军進剿时,这些地痞穿着便服,拿出手枪威胁老百姓,不准向国军吐露壹点匪情,甚至谁与国军接近谁便遭殃。我们進入赤区,老百姓不敢和我们多讲话,并不是老百姓不欢迎我们,而是老百姓害怕这些流氓匪干的残忍杀害。国军是流动的,不能永远驻下来保护老百姓,老百姓不能冒身家性命的危险来和国军合作。匪军可以杀人放火带走壮丁,留下残弱妇孺,国军不能这样做,国军進入赤区探不到壹点匪军消息,匪军可以留下匪干,留下儿童做国军的情报,反而对外宣传说老百姓厌恨国军,说老百姓愿意与共产党合作。甚至他们杀死不稳份子也诬赖是被国军屠杀的。我在江西行军时,时常发现被共匪屠杀的僵尸无人收殓,惨不忍睹。”[9]
苏维埃国的土地革命
?建立黄埔军校的同学会,苏俄将暴力血腥的农民运动引入中国,在广州开办了农民运动讲习所。彭湃和毛泽东是苏俄选定的两任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经苏俄培训,二人成了中共土地革命的两个代表人物。1928年,毛泽东奉共产国际之命推行暴力土地革命,以红色政权的名义颁布了《湘赣边区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该土地法中“没收壹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条文是他在农民运动讲习所学来的,也是共产国际《中国问题决议案》中的主要内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王明等人根据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意见为中共的苏维埃第壹次代表大会起草了《土地法草案》。这壹草案与《井冈山土地法》大同小异。
苏维埃国的土地革命照搬苏俄的暴力剥夺,不给地主、富农活路的政策,要求“豪绅地主分不到壹寸田,富农分不到壹丘好田”。按当时中央苏区约三百万人口有百分之五地主、富农计,至少有六万人在土地革命中被完全剥夺财产与生路。苏维埃国没有可持续财政来源,存续主要靠无偿剥夺。剥夺完地主、富农后,土地革命不能结束,需要继续以相对富裕者为剥夺对象,继续剥夺中农,最后剥夺到贫农头上。经过几年的土地革命,不仅地主、富农被消灭,连中农也被消灭,人民全体赤贫,苏区的经济基础被摧毁,经济壹片衰败,人口迅速减少。不少怀有为人民谋利益理想的红军将领对此感到幻灭,脱离了革命。例如,红军创始人之壹龚楚因看到苏维埃政权对苏区人民残酷压榨违背了他投身革命的初衷而投降了国民党。1934年,红军撤离了中央苏区,国民政府江西省主席熊式辉提出重建江西,废除中共土地革命中的土地分配,制定了以“物归原主”为原则的土地处理条例。他在调查黎川和广昌两个县的重建情况时发现,多数农民没有耕种在中共土地革命中分得的土地,任其抛荒,少数农民耕种了分得的土地,但收获后悄悄地把相当于地租的钱或粮送给原地主以维持地主和雇农的关系。熊式辉问农民为何这样,得到的回答是:“天地良心,怎么可以把别人的地抢过来,这是地痞流氓才干的事情。”[10]
《井冈山土地法》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典型的强盗法,体现共产革命的真谛——暴力抢劫他人的财产,也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否定私有产权,政府任意剥夺,为所欲为,不受监督与制约。两土地法又可称为奴隶法,因为它们规定苏维埃政府有权剥夺壹切私有土地,实际宣布农民只能为苏维埃政府劳动,全体成为政府的奴隶。以这两土地法为代表的苏区土地革命带来的不是人民解放,而是奴隶制度。中共建国后推行的暴力土改,对工商业改造,人民公社化,大跃進等运动的源头要追溯到马克屎的暴力剥夺理论和苏俄暴力剥夺实践,要追溯到苏俄在华开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讲习内容,要追溯到苏俄在华开展的苏区土地革命,以及根据苏俄纲领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苏区土地革命和《井冈山土地法》将几片苏区变成赤贫世界。二十年后,毛泽东将苏区土地革命的套路推向全国,通过土改和合作化将土地全部收归政府时,将苏俄引入的灾难扩大到极致,将全国农村变成了赤贫世界。
苏维埃国的财政
?苏区的兵民比例远超历朝历代,庞大的中共机关和十几万大军远非贫困苏区的经济所能供养。几年后,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曾在延安问毛泽东:“井冈山6102;期,苏区的面积只有那麽大,人口只有两百多万,每年的税赋有限,妳们是怎样解决几十万红军粮饷的?”毛泽东“环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斯诺的提问。中共前总书记向忠发的供词是这壹问题的重要参考。他披露中共的财政说:“共党经济来源:(甲)国际供给者:国际帮助中国共党每月壹万五千元美金,中国五六万元,实际上国际的款是俄国共党供给的……;(乙)赤区接济者:在赤区中所没收或抢掠的财物,统统都换成现金,再由在芜湖开发金铺子的同志张人亚兑换成现洋及钞票,交来上海给中央。……此外尚有大批现金由赤区运来;(丙)绑票或抢掠:共党的经济,有时因国际的关系壹时中断,款子不能来,亦有的因赤区的接济没有到,因此就时常采用绑票和抢掠的方法。”[11]
苏区的实情正如向忠发所披露,红色割据赖以生存的财源,次要是靠苏俄资助,主要财政来源是靠抢劫,即“打土豪”,勒索富户的钱财来解决军粮军饷。红军“打土豪”与土匪的传统办法相似。毛泽东喜爱《水浒传》壹类游民小说,熟悉江湖上打家劫舍的办法,上井冈山后主持制定了“打土豪要归公”(后来改为“壹切缴获要归公”)和“不拿群众壹针壹线”的纪律。其意思是红军只抢大户,不许见老百姓就抢。这两条纪律显示出革命党的无耻,居然在“打土豪”时标榜“不拿群众壹针壹线”。苏区都是各省边区,也是贫困地区,有钱人本来就少,军队大规模地“打土豪”很快将大户打光。于是,苏维埃将“大户”的标准迅速降低为普通农户,打土豪也就成了见财就抢。壹段时间后,苏区及周边乡村看得见的财富被抢劫殆尽。因治安和灾荒等原因,老百姓通常都会埋藏些积蓄。看得见的财富被“打”光后,红军转以百姓埋藏的财富为目标,称“挖浮财”。红军编制了“挖浮财”的指导文件,培训如何利用绑票逼出百姓埋藏的财宝。如红四军政治部编了壹份《筹款须知》,专门向红军战士传授如何向地主、商人和富农绑架勒索财物的勒索。这份勒索教材的要点包括:
第壹步 精密调查:“要找到贫苦勇敢的工农份子或流氓份子,找些土豪财物或鸦片烟,酒肉等,秘密给那些贫苦工农、小孩或流氓份子,其至许赏他们金钱以引诱他“说实话”;
第二步 在周密调查后迅速捉人(绑架):人是活宝,只有捉到人,筹款就容易。捉人的方法要注意运用便衣队,而部队中要注意找本地人参加组织。队员出发时要化装成各色土民(每次化装要不同),暗藏手枪,特别注意趁黑夜、半夜、雨夜、雪夜,以及拂晓、黄昏这两个时候;
第三步 贴条子:地主、商人本人虽逃走了,但他走不远,有走狗随时为他们打听消息。这时必须用贴条子的办法,指出捉人的理由、要款的数目,限期接头缴款。条子要贴得多,不管地主、大商人、富农,凡在政策允许下可以筹得的,都要贴,以免漏网。但出款的人壹来心疼,二来难办到,故在写条子时要充分估计到出款人此地现有财产所值,特别是动产,按照他的能力开数目,留有交涉余地。如果数目太大,把出款人吓翻,或他此地所有动产还不过如此数目,他则索性不理,只要有壹个不缴,就会形成困难,即使再减也失去了威信;
第四步 软硬兼施加紧催款:条子既贴,绝对不要听任土豪延抗不交,或只派代表交涉,企图延期不缴,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派人分头加紧催款。催的手段贵乎厉辣,在必要时,没收壹家的财物,烧壹家的房子,或杀壹个土豪;
第五步 “做好做歹,雷厉风行”;
第六步:优待土豪代表;
第七步 挖地窖:封建地主是守财奴,有了钱,放债怕对方没有能力还,营商怕亏本,故无论城乡土豪都喜欢埋窖,只要有好的技术热心挖窖,对于筹款当有绝大帮助。窖常埋伏在人不注意处的厕所、粪缸下、猪池下、隔楼板、瓦罐里、烟囱中,总之凡可以埋藏处都会埋藏,而这些地方都须详详细细地寻找,要检审首先要有精密的调查,特别要找土豪守家的说话,找普通人暗中观察他的行动;在那里睡觉,在那里吃饭,常到那里去,他的眼睛注意到那里,特别当妳或别人進去东找西看的时候,他的注意力在那里。如果妳有了相当把握时,便壹面继续宣传侦察,壹面便可以正式挖地找窖。这时可以酌情拘押守家者,恐吓,或不拘捕,暗中监视之,看他着急不着急,看他会守在那里不动。但主要靠自己用各种方法,如泼水于埋款地上,看水透快慢,快的土松的就有货,挖土看色气,看松紧,新色土松的有,用心量房内外的宽窄,墙壁的厚薄,是否有夹墙,量了楼下要量楼上,有的在楼板以下起隔墙,看了屋檐要开天花板,拆出看是壹层还是两层,总之不妨翻天覆地大找壹场。万壹没找到也不要放弃,还必须按屋大小,派便衣侦探潜伏周围,看白日里有什么人進去,都在那里看了某处有好久时间?神色如何?看了出来之后又怎样了,这时绝勿露形,只报告负责人,到晚上再派侦探,看他准备何时动手挖窖。因为他已挖动了,必定要趁夜里取的,妳便在他挖掘时暗中派人监视,只把人围好(防他的外面侦探知道)捉人,再强迫他完全挖出就是了。而且这种取挖人必是土豪亲信走狗甚至是儿子或本人,绝对勿轻易放掉,必要时趁夜迅速找到那些藏起来的肥土豪;
第八步 拍卖;
第九步最后壹著:有时各家所罚捐款都缴齐了,而我们还嫌不够,土豪商人还出得起,而时间还来得及,便要来个最后壹著,加捐,或加以“重利剥削,高擡时价”的罪名,或以曾控告过革命份子、摧残过工农运动等之政治上所不容的罪名强迫,在必要时,虽以前已罚或捐过款,也可以再杀壹个。要杀的必须更加重罚款,但这不是简单的为著筹款来个最后壹著,还有政治上的重大意义。
红四军军委书记陈毅在给上海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红军每月至少要需要五万元左右,这笔款项大部分出在土豪身上,小部分出在城市商人……筹款的秘诀有以下几种:1、城市筹款。红军……召集商人代表……提出最低额款项,限三日交齐。此款项由商人代表自行摊派,但须依照累進的办法……每每红军写信到邻县去要款,不必派兵都可以送来。2、对豪绅的勒款。若捉住了豪绅家里的人固然可以定价赎取,这个办法比较难,因为红军声势浩大,土劣每每闻风而逃。此时只有贴条子壹个办法,就是估量豪绅的房屋的价额,贴壹张罚款的条子,如可值壹万元则贴壹百元,余类推,限两日内交款,不交则立予焚毁,每到期不交,则焚壹栋屋以示威。这个方法很有效力,红军的经济大批靠这个方法来解决。3、挖窖。豪绅许多现款藏在地下,红军壹到他房内便要搜查枪弹或现款,墙壁内、室内之低洼处,或有新痕的地方,都要去试探壹下。有时用壹盆水倾在房内,某处的水先浸没,则可查知该处土质松疏,从那里挖下去,每每得到现款或金银首饰。红军前后挖得之金子不下三四百两,挖得之现款常常可得着数百元、数千元或至万元不等。4、奖励来报告土豪窝藏处或其地窖的所在的,亦常常是有效的法子。按所得的金额的百分比例奖励他们。他们很踊跃来帮助红军。” [12]
中共湘赣省委的文件记载红军抢劫办法说:“军费很困难……我们对这壹问题是决定以下的办法:1、责令苏区土豪写家信,利用游击队或土豪代表送信到他白区的家里,限期送款来。对于某些反抗缴款的土豪立即杀壹二个威吓其他土豪,并可将他的头与罪状送到白区去…… 3、组织短枪队及精干的游击队深入白区打土豪杀反动首领,发动群众斗争和收土豪的款子(罚土豪的款子应按照他的经济状况,数目不要提得过高,务必使他很快地送现款来)……4、查田中查出的豪绅地主,除没收其财物外,须严加审讯,追出他埋藏的,并向富农罚款,尤其是最近查出的窃取土地革命利益的富农,除没收好田外应罚他壹笔钱。”[13] 中央苏区勒索筹款的案例之壹是红军活捉了国军师长张辉瓒后向国军漫天要价,勒索赎金。赎金谈成,红军派代表去拿钱,但手下人擅自杀了张,并割下张的头颅装盒放木排顺赣江漂下,使“筹款”泡汤。鄂西苏区红军常见作法是“绑活票”,即到县城里将有名的富户每家绑壹人,不“撕票”,留下活口,目的是要他家人壹坛壹坛不断地送银元去供养红军,直到无油水可榨,才把奄奄壹息的人质放回。当中难免有人质因惊吓或折磨致死,家人壹次次送钱后结果还是撕票。[14]
苏区的有钱人本来不多,红军军费的需求无限。十几万大军靠抢劫生存不可持续。当红军将农民藏匿的积蓄勒索殆尽,“打土豪”打到农民的生产资料,当期收成和种子农具时,苏区的油水已被榨干,“打土豪”的收入急剧下降。于是,红军到苏区周边的“白区”(国民党占领地区)去“打土豪”,占领壹个地方,杀地主富豪,掠夺财物以充军饷。很快,新“红区”的土豪也被打光,红军只得将抢劫范围不断扩大。
红军到周边地区抢劫的另壹方式是“打谷草”,又称“打草谷”。“打谷草”原是北方游牧民族入汉境抢劫的术语。中共打草谷的作法是动员红区的农民跟随红军到“敌占区”去抢割成熟的庄稼挑回苏区来,红军拿大头,百姓拿小头。张国焘在回忆录中记录说:“打草谷成了苏区革命群众最盼望的盛大节日”。他的这壹说法显然源于列宁“革命是人民群众的盛大节日”之言。红军的“打草谷”不光使华南经济衰败,还造成华南百姓道德沦丧。逐渐地,打过谷草的苏区农民不再愿意辛苦劳作,只盼著跟随红军外出抢劫粮食。红军和参加打谷草的苏区农民都知道,打草谷是无所谓阶级的,只是从别的佃农口中夺食。大家很清楚被抢了壹年收成的佃农将会多么悲惨,但在红色熏陶中慢慢习惯了抢劫为生,是为暴力革命戕害善良的壹个证明。红军到苏区周边“打土豪”、“打谷草”的结果是使苏区周围形成壹条数十里宽的无人区。红军只有不断扩大苏区,或长途奔袭更远的城镇抢掠才能维持生存。随着红军抢劫范围扩大,周边的商人、百姓闻风而逃,整个华南陷入灾难,无怪当时报刊和各界人士均称红军为赤匪。
被抢劫之外,苏区农民还遭受着苏维埃政府苛捐杂税、不断征粮、摊派的压榨盘剥。苏维埃政府征收名目繁多的土地税、集资款、经济公债和各种捐献,摊派款,其中土地累進税免税额低至全家总剩余粮食100斤,[15] 实际是向农民的口粮部分征税。以赤贫者为对象的苏区税收无论如何也搜刮不到多少钱。毛泽东承认:“都是山地,农民太苦,不好收税”。[16] 收不到多少捐税,苏维埃只好对赤贫农民采取另外搜刮办法——强派徭役。苏区成年男子大都被征入红军,或征去做劳工,乡村里青壮男子所剩无几,传统上不下田的小脚妇女成了田间耕种的主力。苏维埃向妇女们摊派众多无偿劳务,诸如照顾伤员、洗衣补衣、制作军鞋等等。
在工商业方面,由于红军抢劫形成的苏区周边无人区,苏区与外界的贸易断绝,区内物资奇缺,信赖流通的工商业难以生存。苏维埃没收小工厂主的政策使苏区内本来就少得可怜又难以生存的工商业绝迹。毛泽东在调查后写道:“红色区域的许多手工业生产是衰落了,烟纸等项是其最著者”,[17] “工人,木匠失业百分之三十,裁缝大部失业,泥匠失业百分之三十……私人商店除壹家江西人开的药店,全区绝迹”。[18] 工商业绝迹使苏维埃政府税收枯竭,更加依赖抢劫生存。苏区龙巖的工商业衰败是苏维埃国摧残工商业的壹个写照。毛泽东有诗云:“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巖上杭。 收拾金瓯壹片,分田分地真忙。”实际情况可不是“金瓯壹片”。龙巖成为苏区后,原有充满活力的私营造船、农具、织袜、铸锅、雨伞、油布、烟丝、染布、陶器、制糖、榨油、锡纸、硝盐、樟脑、竹器、木器、砖瓦、缝衣、竹篓、造纸等工厂作坊被苏维埃没收充公改成了红军的布厂、红军斗笠厂、汀州弹棉厂、四都兵工厂、濯田炼铁厂、熔银厂、造船厂、熬盐厂、砖瓦厂和造纸厂,或改为公营的生产合作社,在几年赤化中大批倒闭。
苏区的财政另壹来源是金融剥夺。为开辟财源,苏维埃国大力印钞发债。1930年10月,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在给中央的信中说:由于经济封锁,已无土豪可打,同时耗费甚巨,均感困难,惟东古银行票币甚行畅销,几乎每天能印几万,都能销出。于是,中共总前委发出“立即动手出票子”的号召,命下属各苏区大量印刷苏维埃纸币。苏维埃国成立后,苏维埃政府继续大印钞票, 先后发行三次公债,其中两次为1932年发行的战争公债,吸收了大量民间银元。不久,中共离开苏区西逃,苏区民众手中的苏维埃钞票和公债都成了废纸。1933年,苏维埃政府发行经济公债300万元。由于地主、富农财产已被抢光,大批农民被胁迫参加红军,农民根本没有钱买经济公债。毛泽东在调查中披露,60%的儿童都买了公债,五角,壹元、二元、三元不等。[19] 摊派摊到儿童头上说明,苏区民众的钱财已被榨干。
随着红军扩充,打土豪收入减少和农村经济衰败,苏区的粮食产量越来越少,而苛捐杂税、征粮摊派越来越多,农民生活状况急剧恶化,纷纷逃亡到国统区讨饭,原本粮食富足的华南苏区陷入饥荒,苏区农民们很快全体赤贫。至此,华南苏区复制了苏联革命导致饥荒的过程。共产革命必然带来饥荒,这被多数共产国家所印证。苏维埃国财政的主要来源,打土豪、剥夺土地,苛捐杂税,摊派公债,摊派徭役,金融剥夺等等说到底都是壹回事——抢劫。打土豪是抢劫,剥夺土地也是抢劫,苛捐杂税,摊派公债,摊派徭役等等无壹不是抢劫。抢劫是土地革命、农民运动、共产革命、苏区的核心内容和根本性质。
查田运动
根据共产国际的决议,中共在各苏区内开展暴力剥夺地主、富农的土地革命。这种暴力、无偿地剥夺私人财产的土地革命摧毁经济基础,摧毁税收的源头,虽能贴补苏区财政于壹时,但不可持续。随着打土豪的收入迅速下降,税源枯竭,各苏区很快都陷入了财政危机,迫使中共必须挖掘新的财源以解决苏区财政问题。应对财政危机,苏维埃政府的办法是继续在区开展土地革命,以剥夺私人财产补贴财政。在中央苏区,毛泽东想出了進壹步搜刮百姓财产的办法,起草了《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和《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等文件,在其中声称“要通过查田运动粉碎国民党的围剿,抓出藏在苏区的内部敌人”。毛泽东查田主意的要点如下:
壹、降低标准再划出地主、富农:在地主已被剥夺干净后,先向富农开刀,剥夺富农财产,再向中农开刀,将几年前土地革命中的百亩地主标准降到十亩或更少,以“查阶级”借口将无数已经很穷的中农“查”成 “隐瞒田产的地主、富农”,然后没收他们的财产,迫交“罚款”或“捐款”, 罚作苦役。[24] 在毛泽东试点的胜利县(今于都),几年前土地革命中已经剥夺了地主810家,富农766家。查田运动中,苏维埃降低标准又“查”出地主、富农536家。土地革命中分得土地的农民又被收回了土地,甚至被“查”成了富农剥夺私产。[25]
二、株连:例如在长冈乡,“八月查田查出地主之妻女与工农结婚的六人,从这六人收回土地三十六担六斗”,[26] 显示查田运动中的株连比历史上的连坐更加厉害。
三、分财产:苏维埃召集农民大会,以现场举手通过的方式,被查人的财产,将其中壹小部分分给红军家属,将大部分没收充作红军军费,鼓动农民当场瓜分被查人的其余财产,将其鸡鸭猪等煮了在大会上分食。
四、人身消灭。如同几年前的湖南农民运动壹样,“查田运动”也是暴力掠财运动。运动中,经贫农团大会多数人举手通过,被查人或以暗藏敌对分子罪名处死。
1933年2月,中共苏区中央局批准了毛泽东起草的文件,下达了《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要求将毛泽东在瑞金县云集区叶坪乡试点的查田运动推广各苏区。中共在打土豪分田地时保证说,农民对分得的土地有买卖、租佃之权,不会再行分配。但随着查田运动展开,苏维埃政府将“有钱人”、地主的标准不断降低,再查出壹批地主,壹些原本分得土地的农民成了地主,田地再被剥夺。这种反复实施分田地作法被内部人称为翻饼。有的地方壹年翻饼两、三次,种田收成达到温饱线者都不可避免地被划成地主。农民认识到分得的田并不是自己的,随时将被剥夺,丧失种粮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幅降低。翻饼的结果是苏区农业衰败,饥荒蔓延。针对中央苏区的翻饼式查田,王明提出批评说:“有壹种现象阻碍苏区农业生产的振兴,这就是再三不断地重新分配土地”。[27] 王明作为共产国际的传令兵当然不可能指出查田运动真正性质。查田运动实际是壹场打干净“土豪”后再以贫苦农民为目标的新壹轮“打土豪”运动。由于真正有钱人早已在“打土豪”中被打光,苏维埃从贫苦农民中查出再多的“地主”也榨不出多少钱财,中共中央通过推广查田运动解决财政危机的目标未能实现。
扩红运动
为应付国民党围剿,中共苏区不断征兵扩充红军。苏维埃《宪法大纲》规定的自愿征兵制并不可当真。在苏区,没有人自愿当兵,扩红须依靠强制摊派兵额。苏维埃政权通过共青团,赤卫军,少先队,贫农团,工会,女工农妇代表会等众多团体控制到每壹个人,苏区民众在苏维埃的扩红运动中无处逃遁。
1932年12月,中央苏区发动了新壹轮的突击扩红运动,要求在年底前扩红25000人,派出突击队到各省各县去抓壮丁,抓到后集中押送到红军各部。中共中央扩红运动文件中有“保障路上不逃亡”, “小孩老弱不合格的到其他机关工作,如伙夫、事务员、交通员等等”条文,不仅说明扩红强抓强迫,还说明不仅是壮丁,连少年、老弱也抓。毛泽东要求将“查田”、“抓反革命”和“扩红”三运动结合起来,给各村定出指标限期完成。老红军刘英披露当时苏区抓壮丁的情况说:“第二次扩红,毛泽东直接领导我。他给我的批语是谁反对扩红就杀谁。后来又来电话,要三天找出反革命。于是县保卫局就抓来壹批人,硬说人家是改组派。在这种高压下扩红,创造红军壹百万,谁敢不当红军呀?……当时苏区的规矩是,谁家有红军,谁家的土地就由村民代耕,到最后抽壮丁抽到兴国全县无壹壮丁可抽,田只能让童与姑们去代耕。”[28] 强迫抓来的兵壹有机会当然逃跑。江西苏区政府的通令透露:“江西全省动员到前方配合红军作战的赤卫军模范营、模范少队在几天内开小差已达全数的四分之三,剩下的不过四分之壹,所逃跑的不仅是队员,主要的领导干部也同样逃跑,如胜利县、博生县(今宁都)送去壹团十二个连逃跑了十壹个团、营、连长,永丰的营长政委也跑了,兴国的连长跑了几个,特别是那些司务长拐带公家的伙食大批的逃跑。”[29]
“扩红”运动中,不仅抓到的壮丁逃跑,苏区百姓也大量逃亡。1934年“(于都)大部分模范赤少队逃跑上山,罗凹区十分之八队员逃跑上山,罗江区有300余人逃跑,梓山、新陂、段屋区亦发生大部分逃跑,有的集中壹百人或二百人在山上,有的躲在亲朋家中”、“新陂区密坑乡精壮男子完全跑光了。”[30] 老红军李壹氓回忆道:“四十岁以上的男人很多都陆续地跑出苏区,到国民党区投靠亲友。有时搞到壹点什么东西,也偷着回来壹两次接济家里。他们在家里实在是难以活下去。……这种逃跑现象各县都有,特别是那些偏僻的山区里面,跑起来人不知鬼不觉。”[31] 没能逃亡的民众纷纷以装病、自残逃避兵役,甚至自杀抗争。[32] 有的农民被逼得自残甚至投河自尽,有的青年女子怕当军属主动嫁老头子。曾经在兴国负责扩红的刘守仁回忆道:“扩红到最后是强制报名参军;人们躲起来或干脆跑到外地去,甚至跳河自杀,有的人被扩進了红军,半途上又跑掉了,即使捉住枪毙,也仍有人开小差。”[33] 经过不断扩红,苏区农村的青壮男子差不多都当了兵,务农的重担落在老、幼、妇女身上,[34] “上杭县才溪乡,共有二千余人口,在壹次壹次的扩军突击后,乡里只剩下壮丁七人。”[35] 中共建国后宣传国民党“抓壮丁”黑暗,而上述事实告诉人们,真正黑暗的是苏区的扩红运动。
共产党到来之前,各边区都有土匪山寨。但土匪的扩张适可而止,边区社会青壮男人务农者多,土匪少,经济生活可以持续。然而在苏维埃政权之下,青壮界人全都吃粮当兵,苏维埃社会几乎无人从事生产,只能靠到周边白区去抢劫维持。在土地革命、打土豪、查田、抓反革命与扩红等运动的多重摧残下,苏区经济崩溃,区内土豪被打光,稍有财产者被“查”光,跑光,民众全体赤贫,即使没有国民党军围剿,苏维埃与红军也只能像游牧民族逐水草迁移壹样,必须向有“土豪”可打的新区迁移了。
解放区土改
千百年来,中国乡村保留着血缘社会的自治形态,不存在严重的阶级对立,农民有土地,有迁徙、经商的自由,没有革命的要求。清末以来中国农民越来越苦。乡村自治领袖彭禹廷说:“十多年来受军队祸害,我们全县六万多家,没有壹家不苦,不过有大苦小苦之分罢了。”他所言的河南镇平县情况代表了当时中国农村的状况。1920年代,苏俄将暴力土地革命引入了中国,其土地革命理论颠覆传统的伦常、道德体系,把农民贫苦、不幸归咎于地主的剥削,教唆农民欠债不还、剥夺富有者的财产甚至生命。其实,清末以来中国农民越来越苦的原因不是因为地主剥削,而主要因为革命,先是日本输入种族革命,造成军队数量翻番和长期战乱,然后是苏俄输入共产革命,造成军队数量再翻番,带给中国更大规模的战祸。革命战乱之外,中国农民之苦来自自然灾害和人多地少的现实。南京国民政府1934~1935年的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小地主多,大地主少,全国80%以上的土地由小地主(即自耕农户)拥有;千亩以上的大地主拥有的土地不到总耕地的2%,河北、河南、山东三省自耕农的比例超过七成,农村雇工经营者多,出租和放债者少;短期租佃者多,长期固定租佃者少;租额因经营变动者多,固定不变者少,多数地主给雇工的报酬合理,合乎当时的经济情况,农民和地主和谐相处;农村土地不是高度集中在地主手中,在贫困地区,农村地主很少或根本没有地主;全国农村人年均收入85元,地主人年均收入是这个平均值的3.6倍,是雇农的4.2倍,[1] 地主与农民收入差别不大。
祸害农民的军队中,以红军为最甚。中共主要依靠“打土豪”养兵,给农民带来最惨的劫掠,几年就将苏区及周边搞到民穷财尽。红军之所以长征,政府军围剿之外的重要原因是苏区已经被榨干了油水,红军必须去另辟根据地。西安事变后,中共宣布服从国民政府,承诺停止暴力土地革命,跟随国民政府实行减租减息和累進税制。抗战期间,停止“打土豪”的中共收入减少,苏联提供的资助和国民政府提供的军饷又有限,必须另辟财源。毛泽东为中共制定了避战保存实力,专注扩张地盘和军队的抗战时期总方针。其中,扩张地盘是为了扩大收租、收税区域以供养不断增加的军队。然而,地盘翻番的扩张速度赶不上军队数十倍扩张的速度,苏联又暂停资助,毛泽东采取了两项办法应对财政危机:壹是制售鸦片,二重拾暴力土地革命的套路,剥夺地主敛财。在剥夺地主方面,中共各根据地抛弃停止暴力土地革命的承诺,开始新壹轮的剥夺地主。例如,1942年在山东莒南等地农村以“双减”、“查减”等名义,召开数千人乃至万人的斗争地主大会,剥夺了数千地主。[2] 这时的斗争地主只是掩盖暴力夺财的说法。因为,长期“减租减息”已使地主变成了贫苦农民,超过平均水平的财产基本被剥夺干净,在中共华北控制区内基本没有了富豪的地主。当时“关中无地主”、“华北无地主”的说法正是农村人多地少,土地平均化,农民全体都穷情况的真实写照。
在抗战胜利前的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在报告中称中共将继续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据此,陜甘宁边区政府计划试办土地公债,称以公债筹款征购地主多余的土地分给无地农民。这壹办法既不合经济常理,也不合革命党的规矩。革命党不事生产,生存只能靠搜刮民众,所谓公债筹款到头来只能另类无偿搜刮。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刘少奇主持制定的《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其中要求地主退租、退息,将多年所收地租退给农民,退不出就以地抵租,将地契交给雇农,称以此办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刘少奇主持制定的指示还没实施,东北开战,中共急需开辟财源应付暴增的军费及偿还苏联的军火债。出院重新主持中央的毛泽东推翻了刘少奇刚刚宣布的“继续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指责赎买,和平土改政策为右倾机会主义,指责《五四指示》中“壹般不动富农土地、决不侵犯中农利益”的规定不适应战争的需要,要求重拾“打土豪”的办法,实行“急风暴雨”的暴力土改。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暴力土改在东北解放区率先展开。曾是东北民主联军战士的管惟炎教授回忆东北暴力土改之血腥写道:中共军队進入村庄,只要看到房子比较好就认定是地主富农,要求主人缴出浮财,屠杀不从者。以东北的宽甸为例:当地有两万人,计有两千人被杀,如此暴力屠杀的所谓土改在东北全面实施。[3]
在华北,地主富农家埋藏的金银成为运动掠夺的主要目标。“所有大户的祖坟都被掘开,多数地主逃亡或被杀,地主家属被抓来拷打审问。”[4] 为逼地主富农交出财宝,土改主持者召开斗争大会、游街示众,侮辱殴打,用刑折磨。酷刑包括:吊打,压杠,夹手指,灌辣椒水,指尖插钢针,烧红的烙铁烙,毒打地主让家属目睹,毒打家属让地主目睹,有的地方还鼓动地痞流氓“积极分子”扒光妇女衣服,肆意侮辱,游街示众,甚至轮奸地主妻女,以逼迫交出埋藏的钱财。斗地主场面通常伴随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无数农民被指为地主、富农迫害致死,或不堪凌辱自杀。“壹位乡长被捆在树上,用树皮刮出骨头,惨死在路边。”[5]
中共政治局委员康生与晋绥分局书记、军区政委李井泉合作推出的山西兴县木栏杆村土改先進典型是中共华北血腥土改的壹个缩影。木栏杆村没有地主,村中壹千多亩地属于邻村牛姓地主,五十多户村民中除几户自耕中农外都是牛姓地主的佃户。李井泉听到木栏杆村无地主的汇报后说:全村没有壹户地主,这能说得通吗?划成分不能光看土地占有情况,还要看政治表现,看铺的摊子大小,看祖辈上干过什么事情,是否曾经有过剥削行为。于是,土改工作队制定了“查三代”划成分的办法,通过查看农民的祖坟划成分,将十几户祖坟有围墙、石碑的穷苦农户划为了地主、富农。在挖浮财行动中,工作队挖出了张拖喜、张拖长兄弟多年积攒的200大洋,作为浮财剥夺。两兄弟找工作队投诉。工作队认为,既然村里搞出了十几地主、富农,就应当有恶霸地主,于是将张氏兄弟定为了“恶霸地主”。木栏杆村的村民了解张氏兄弟的为人,壹起为他们求情。工作队宣布对恶霸不杀不能平民愤,处决了张氏兄弟。康生、李井泉得知试点村出搞出了恶霸,表扬了工作队,要求推广先進经验。[6]
在冀鲁豫解放区,土改运动主持人要求对地主实行“扫地出门净光、浮财追光、果实分光”的“三光”政策,及对地主实行出门报告,身带白条,否则格杀勿论的政策,要求地主逃跑要杀保人偿命,以致地主家家准备棺材。更骇人听闻的是,有地方把地主家的孩子摔死。[7] 在晋绥解放区,由牛友兰等著名绅士在土改中遭遇可见中共土改运动之惨烈。牛友兰早年于北京大学求学,后返乡办学并成为兴县地区首富。抗战中,他的五座宅院和壹所花园被八路军120师来占用为军区司令部和边区行政公署(如今的晋绥革命纪念馆)。在中共的“四大动员”(扩兵、献粮、献金、做军鞋)活动中,他还捐出2.3万元大洋作为兴县农民银行的基金,捐出大批棉花布匹解决了八路军壹个团的冬装。他捐出“8000银圆和125石粮食。”[8] 在土改运动中,工作队逼迫他再交出“底财”,将他在晋西北行政公署作副主任的儿子牛荫冠拉来陪斗,逼其子铁丝牵父游街。被斗争、游街后,牛友兰绝食自杀。此外,著名绅士王作相被打死后开膛破肚,抛尸河中,著名绅士刘少白、孙良臣在斗争大会上被活活打死。毛泽东的《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壹文中提到两位开明绅士,壹个是陜甘宁边区的李鼎铭,另壹个就是晋绥边区的刘少白。牛友兰、刘少白、孙良臣都是陜甘宁边区参议会成员,这些曾经支持中共边区政府乡绅领袖都如此惨死,其他地主在土改运动中的命运只有更惨。1946年夏,中共永年县的土改运动中召开了斗争汉奸宋品忍大会,将宋活剐几千刀,最后将剩下的几根骨头喂了狗。[9] 铁丝牵父游街的牛荫冠回忆晋绥土改的情景时说:“我记得我们晋绥党校搬家时,从兴县搬到宁武县,沿途发现被打死的不少,其中有壹个区长被绑在树上,用树皮刮他的肉,满身流血,刮到骨头,最后刮死。”[10]
1946年夏,刘少奇在西柏坡主持召开了交流土改经验的“全国土地会议”。会上,晋察冀解放区介绍了把地主全家老小赶出家门去流浪、讨饭的“扫地出门”经验;晋绥解放区介绍了“查三代”“查”出恶霸地主的经验,以及根据木栏杆村等地“土改试点”总结出的土改经验。晋绥解放区土改经验要点包括:派土改工作组(工作队、工作团)秘密進村:绕开根据地原有的中共基层组织;“扎根串联”:找那些衣衫、房子最破烂者为依靠对象(中共后来在建国后的土改运动、四清运动中沿袭了这壹套路);“发动群众”:启发动员贫苦者的“阶级觉悟”,激发农民仇富情绪,向他们灌输“阶级仇恨”观念,动员他们诉苦;组织斗争:组织农民批斗、殴打和迫害地主及家属;剥夺地主财产。被毛泽东批“右倾”后,刘少奇转而积极推动暴力土改以赢回毛的信任,在会上指示将上述土改经验在各解放区推广,主持颁布了中共中央《全国土地法大纲》(共16条)。
传统乡村中,勤劳,务正业者均有作佃户和自耕农的机会。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的地痞、无赖、二流子最为贫穷,最具仇富心态。会议要求以这些最贫穷,衣衫褴褛者为“基本群众”,依靠他们在农村中“串联”,扩大“基本群众”队伍,安排这些人带头斗争地主,带头喊口号,给地主戴高帽、挂牌子,动手殴打地主,甚至穿上鼻子拉着游街,称这样的局面为“群众发动起来了”。“全国土地会议”的另壹决定是在全国解放区推广将地主全家“净身扫地出门”的经验,要求每村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划出”地主。按照毛泽东、刘少奇的残暴土改指标,各解放区在大会后“划出”地主的比例高达近30%,其中晋绥解放区划出地、富的人口比例更达到了40%。[11] 根据谢觉哉日记记载,200多户的木庵康宁村在土改中被“划出”了90多户地主、富农;118户的李家口村在土改中最初划出8户地主,2户富农,后在上级的要求之“划出”地主、富农多达53户;泉台三井镇壹康姓中农被“划”成了富农,父子6人2人被杀,3人自杀,家产被全部没收,唯壹剩下的八路军儿子得讯回乡后愤而自杀。刘少奇主持推出的《土地法大纲》是中国农村的另壹大灾难。这壹大纲的主要内容为:按人头平均分配土地、废除土改以前的农民债务、土改的执行机关是农会和贫农团、组织人民法庭等等。大纲字面上没有明说杀地主,但“以农会和贫农团为执行机关”,“组织人民法庭”等规定的实际意思是赋予贫农团和农民大会杀人权,是按照苏俄在农民运动讲习所教唆的杀人夺财作法,鼓动农民杀人。由于农民大会在多数村庄不可能经常召开,贫农团成了农村中是最高权力机关。如同1920年代农民运动中“壹切权力归农会”,农会随意杀人情况壹样,各根据地的土改工作队鼓动农民杀害地主,让农民手上或多或少沾上地主的血,交上“投名状”,断了他们的退路。
土地会议和土地法大纲给华北农村带来了屠杀狂潮,中共在解放区土改运动中酷刑折磨、杀害了数以万计的地主。在山西黎城,工作队已宣布土改结束。然而当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地主杀我们壹个人,我们杀他二十个人”讲话传达到黎城后,工作队赶紧执行指示,在壹个晚上就将关押中百余地主全部杀害。亲历土改运动的农民回忆说:打死人很多,几乎每村都有。有攀比风气,人家村打死地主,咱村没有,不代表咱落后了吗?地主富农有的是被斗完后枪毙的,有的是被乱棍打死的,滨海区被杀者有壹万多人”。[12] “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壹级,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著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冀晋区阜平县许多村庄将地主扫地出门,半月左右时间打死300余人。冀东区杀死7600人,蓟县马伸桥在打土豪斗争大会上半小时内打死48人,乐亭县处决、自杀100多人。”[13] “壹些地方允许贫农团成立‘人民法庭’,冀东某村甚至让村民投黄豆来决定谁该被划为地主处死。有个农民因其祖父雇过壹个长工而被斗争,小学生们被动员起来用锥子、剪子、小刀、铁钉在他身上戳眼、掏洞、割肉,直至他断气。”[14]
土改中杀人的方法有:乱棍打死、开膛破肚、“砸核桃”(石头砸死)、“冻豆腐”(把人脱光淋上水在雪地里冻死)、活埋、吊死、“掌天灯”(烧死)、“砖头会”(砸死)、“坐飞机”(摔死)、“倒拖葱”(拖死)、“过筛子”(铁筛子筛死)、“刮树”(活活刮死)等等。在胶东、晋绥、河北等地,杀地主、富农的手段有剥皮、砍头、活埋、石头砸死、火烧、拖在马后、树上吊等等。壹种办法叫坐针柜。把放衣服存粮食的躺柜拿来,中间去掉隔板,在里面撒上枣树针,把被斗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進躺柜里,盖上盖,然后来回摇柜,摇到受害人肉肿皮烂;还有壹种办法叫扔四方墩。将被斗地主从长城烽火台上推下,不死拉上来再推,再推还不死,那就大石头砸,直到脑浆迸裂。韩姓教书先生之妻被土改积极分子认定是坏人,从四方墩上推下摔死。土改积极分子田某有意在推前松开她的腰带,拉住她的裤角管,让她赤裸下身而死。壹个叫周二的药铺掌柜,被人剥光上衣,头朝后着地,身上坐人拉着壹路狂磨,磨到后脑勺塌陷,肋骨露出,脑浆、鲜血壹路。[15] 贫雇农口号是:“斩草除根,将地主、富农全家杀绝”,甚至包括地主家怀了孕的女人。[16] 在人口很少的山西兴县,千余人被杀害,近千人自杀,六十三人被扫地出门后冻饿而死。[17]
在晋察冀,土改政策被表述为“百分之九十五群众要求打人、杀人,领导机关不能制止”; “百分之九十以上人的意见就是政策,就是法院”;“壹升租子也是剥削”;“将地主扫地出门”;“从肉体上消灭地主阶级”。“土地会议”后,阜平县土改工作队在半个月中杀了三百多人,平山县三天打死了壹百多人,晋察冀区土改复查统计显示有四千多人被杀害,受迫害者有几十万人之多。[18] 被杀害的地主之外,有更多被“扫地出门”的农户在东北、华北的寒冬中冻饿而死。上述例证显示解放区土改运动杀人规模之巨大。如此残酷屠杀的土改引致还乡团回来残酷报复毫不奇怪。壹场所谓的土地改革,将千百年来和谐自在中国农村变成了仇恨和仇杀的世界。
雷震远神父评论解放区土改说:“共产党执行莫斯科渗透中国的计划,开展阶级斗争。……农民中实际没有什么显明的阶级存在。因此共产党必须造出阶级的分别,煽动阶级斗争以攫取人民财产。共产党划定阶级并没有确定标准,壹个村庄上田地最多的便被列为地主。划分阶级的尺度伸缩性很大,这个村庄的地主在另壹村庄上可能是中农。财产之剥夺通过暴力流血的方式。达成此目的的重要方法共有四种:第壹是翻身会,把工人和雇农联合起来,变成他们原来主人的主人;第二是复仇会,让穷人向富人报仇;第三是清算会,以偿还旧债的借口抢掠富人,每壹个活着的人或他的祖先所曾做过的任何坏事都须累积利息偿还。壹件莫须有的坏事自然永远可以找到;第四,贫农会,即穷人和雇农的组织。这部份人比其他任何人都享有优先权,直属于共产党中央政府行政机构的指挥。”[19]
中共发动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壹是依照“支部建在连上”控制军队的作法,在每个村庄建立党支部,实行“支部建在村上”、“财政建在村上”,以土改中认定的地痞流氓积极分子为农村领导。中共冀察热辽中央分局副书记,热辽土改工作团团长黄火青在1948年10月的土改总结会上说:“自愿捐粮、捐款全是假的。侵犯中农,打击面大。有中农说:‘当兵(参加傅作义军)背起枪来打农会。’有的准备在火线上用枪打死斗争过他而又壹同参军的贫农,热中更影响到巩固部队,部队大批逃亡,开小差。二流子打算著吃斗争饭,不事生产,侵犯中农。杀人如麻!为什么杀那麽多人呢? 因为有追浮财和肉体消灭思想。北票县委宣传部长就是这个思想的典型。有的人同志说:‘地主、富农抓住就杀没错。’见好院就搬,见东西就抢,乱打乱杀,解放区百姓大逃亡,壹个村壹个村,全村人逃往国统区、傅军占领区。好多村子人都跑完了,搞成无人区。有壹些流氓成分的村干部,敢说敢干,不怕地主,斗争开始时,作用很大。但破坏有余,建设不足,对清算积极,对土地和生产却毫无兴趣。群众开始发动时,什么积极分子都可利用,来者不拒,流氓和投机分子很容易混上台,他们做的坏事,群众不敢说。”冀热辽中央分局宣传部长赵毅敏在冀察热辽党代表会报告中说:“在冀察热辽,土改中提拔的干部很多二混子与烟民。他们确起了先锋作用,但由于流氓本性,只有壹部分改邪归正,另壹部分则堕落腐化,挥霍经济果实,认为是共产发财机会到了。”黄火青、赵毅敏的内部报告证明,傅作义关于他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人民争先恐后加入傅军不用动员之说是真实的。亲历解放区土改的王宁(周小舟夫人)在回忆录中证实:“我亲身看了那个土改,想起来很难受。斗地主,其实不是什么大地主,只是劳动力缺乏,请个工人,种种地,就叫地主了。斗的时候,搭个架子,把那些人吊起来。干部有的是痞子干部,真正的老实农民到那时惹不起那些痞子干部。” [20]
土改运动消灭了千百年来作为农村领导者乡绅阶层,代之以地痞流氓。流氓无产者原处社会边缘,怀有怨恨、报复心理,壹旦掌握决定他人命运的权力必然滥用。河北曲阳县独古庄贫农团是土改后流氓、无赖在乡村当权的典型。由流氓、无赖组成的独古庄贫农团为勒索粮食,毒打中农张洛坡家四口,“用棉花塞住嘴,然后吊打、用火烧、晕醒后再用灯烧耳朵”,致张残废。无赖本性懒惰,缺乏生产积极性,掌权后要求“吃净闹光”,在土改中宁要浮财而不要土地,不愿辛勤耕作,声称“吃吧,咱村地主富农多着哩”。该村早已進行过平分和复查,村中已没有地主、富农,但他们为捞取好处而“见肥就咬”,封门、没收财物。在工作组進村前后,贫农团接连封了八户的门,将被封户当天逐出。[21] “在分房分地结束之后,土改积极分子分了地主的妻女。地主都被斗死了,或逃亡失踪了。这些女人被农会干部统统招来,作为财产再分配给村里讨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没被斗死,可他的老婆还是被农会干部强行夺走,再分配给别的男人。不仅仅地富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22] 地痞、流氓不仅出现于土改运动积极分子中,还出现在中共干部中。在晋绥党校的“搬石头”会上,家庭成分是地主富农的干部被要求挂著“王八蛋”牌子,坐指定的“王八蛋席”,[23] 如此整肃设计应是出于党内高层中的痞子之手。
中共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二是要求农民无偿为中共的战争服务,即“支前”(支援前线)。土地改革并不是要解决农村的经济问题,而是要获得“取之不尽”的财政资源,将巨额军费负担由分散的乡村负担。美国记者杰克·贝登(Jack Belden)考察河北土改后写道:“恐怖的手段越来越厉害,人口中相当壹部分被消灭。土改的结果让农民人人都害怕,极度紧张,因此中共要农民参军、出夫、出粮、出钱时,农民壹句怨言也不敢发,还得表现积极。”动员农民支前与动员参军套路壹样的强迫手段。在土改中工作队和贫农团随意杀人的恐怖中,农民不敢拒绝支前。晋冀鲁豫区领导人潘复生的说:“农村中的党建、征兵、征粮等壹切工作都必须围绕着土改这个中心任务来完成,不進行土改就无法开展其他工作。只有党在学会了通过阶级斗争这壹核心任务来发动群众以后,才开始走向胜利”。彭真在《平分土地与整顿队伍》壹文中说:“农民壹翻身,就会要求武装保卫自己的胜利果实,我们应动员大批党员和翻身农民参加解放军,依靠他们提高我们军队的质量,使之成为更能打胜仗更能坚决支持土改的人民武装。”就这样,中共通过土改控制农村和农民,征集了难以想象的物资和人力投入战争:在辽沈战役中动员了1.4万副担架、4万辆大车、10万随军民工,30余万人的民兵武装;在平津战役中动员了30余万民工和40余万人的民兵武装;淮海战役,共动员民工543万人,征集担架20万副,大小车88万辆,挑子30万副,牲畜76万头,总共筹运粮食10万斤。其中,山东解放区筹集了粮食10亿斤、食油72万斤、食盐87万斤和难以计数的蔬菜送到前线,胶东、渤海、鲁中南三区妇女做了军鞋762万双,军袜22万双,军衣736万套,军被178万床。[24] 刘少奇1949年4月在“天津讲话”中承认:解放战争时期政府财政这样困难,负担最重的是农民,他们又要出公粮,又要当兵,又要当伕子,支持前线,优抗代耕,出教育费等等。如同土地改革运动在中共语汇中意味屠杀抢劫壹样,中共动员意味着逼迫,意味着不响应召唤就没有活路。可以想象,这样的土改运动、支前运动对农业造成的摧残有多大。事实上,土改运动使大片农田荒芜,许多地区颗粒无收,是1946至1948年大饥荒的主要原因。
中共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三是动员农民参军。参与斗争和杀害地主后,农民为避免地主组织还乡团回来报复被迫参军,跟着共产党去打国民党。中共的革命史称:农民得到了土地,翻了身,踊跃参军支前。事实并非如此。农民不愿离开土地和家庭去打仗,想尽各种办法逃避参军。临沭县土改中动员参军的情况具有代表性。那里的参军动员是逼迫和哄骗相结合。逼迫手段包括“绑、打、押、罚”,“妳不去就揭妳家的锅,封妳家的门”;哄骗手段包括:“保证到部队后就回来”,“参军后妳家就不受穷了”,“灌酒,趁精神恍惚时问‘愿意吧’”等等。有参军者后来回忆说:“谁自愿是婊子养的。动员参军比国军和鬼子厉害,躲都没处躲,逼得群众砍手、脚,上吊、投井、喝卤水、装疯癫。”[25]
中共的暴力土改运动持续整个国共战争期间。暴力土改必然激起农民的大规模反抗。在苏联,革命后剿灭白匪内战长期持续,苏共所谓的白匪其实主要是反抗暴力土地革命的农民武装。在中国土改运动的情况大致相同。从解放区逃亡的地主在国民党军支持下组成武装还乡团回乡报复,然后大批被中共军队镇压。中共称这种镇压农民武装反抗的行动为“剿匪”。暴力土改从东北解放区开始,推向全国各解放区,所谓“剿匪”也从东北开始,推向了全国,壹直持续了十多年。与苏联的情况壹样,被消灭的数以百万计的所谓“匪”中,绝大多数是反抗暴力土改的农民暴动队伍。
中共的暴力土改运动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罪行,是共产革命带给中国的灾难。它开启了中国农村最黑暗的时代。这场地痞流氓剥夺、屠杀正经农民的运动彻底颠覆了传统道德,封死了勤劳致富的道路,开启中国人道德败坏進程。国民党主张保护乡绅,反对杀人夺财的土地革命,这是它与苏俄决裂,与中共开战的动因之壹。土改运动后,中共的党文艺推出了无数作品长期歌颂著这壹运动。其中最有名的两篇代表性长篇小说是周立波的《暴风骤雨》和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中共相关段落编入了小学教材,长久地向学生灌输阶级仇恨。两作品同获“斯大林奖金”,是土改灾难之苏俄输入性质的壹个证明。党文艺的土改文艺作品欺骗世人说,土改中的残暴是由于“恶霸地主”破坏活动所导致。事实上,土改运动的残暴是因为毛泽东指责温土改右倾,明确要求土改要激烈、要暴力,即中共所谓的暴风骤雨方式。小说《暴风骤雨》的故事梗概是,1946年到1947年,中共“土改工作队”在萧队长率领下進驻东北元茂屯开展土改,通过发动群众,肃清了以恶霸地主韩老六和杜善人为代表的反革命破坏势力,取得了土地改革的胜利。其土改运动背景是,“东北松江省委负责人张秀山公开主张农民对地主的打击越激烈就越人道,强调农民的斗争‘不要受任何条文限制和约束,放手本身就是政策’”。[26] 六十年后,导演蒋樾来到元宝村“暴风骤雨纪念馆”拍摄,问壹个农民当年扛长工的如何悲惨,农民回答:“我给他扛活他给我钱啊”。刘福德老人坦言:“是那些品质不好的人把土改运动掀起来的。地主、富农比壹般人宽裕点儿,也得去劳动,吃的也都是壹般粗粮。暴风骤雨就是武装土改,每个人都有枪,许多地主分子被押到镇东门外枪决。当时,元宝村和相邻的钢铁村会两家撵(比),妳毙壹个,我也毙壹个,两村共700户人,土改运动中在镇东门外共枪决了73人。”当年的土改工作队队员高凤桐老人回忆《暴风骤雨》中地主“韩老六”的原型说,他在这里干了六年,担任保长是群众选的。他家穷不喽嗖的,整两个钱,也维持不著啥生活,老婆在小学教音乐,给小学生做点校衣,和那个书上写的不壹样。”[27] 2006年,记者田磊采访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原型温泉屯。当年参加土改的老人说:“那时其实并没有大地主恶霸。但是,每个村都要求斗地主,就斗了有300亩地的顾家三兄弟和地更少的李家三兄弟。他们都是破落地主,人不坏,经常资助四邻,在灾年舍粥给乡亲。分地后,村民们暗地里会觉得对顾家和李家不公平,分到的地并没有去种。毕竟,那是人家的东西。”[28]
土改运动
中共暴力土改
?抗战后期,中共为贴补迅速扩张的军费抛弃停止土地革命的承诺,在控制区内恢复了杀人夺财的土地革命,不过不沿用苏俄输入的土地革命之名,而改称土地改革。经过抗战6102;期长期的减租减息,地主的收入日益微薄,超过平均水平的财产被剥夺干净,农村呈人多地少,土地占有平均化状况。在推翻国民政府的战争中,中共为了偿还苏联军火债和应付军费开支,在解放区全面开展暴力土改运动,没有地主也要斗出地主,将划定地主的标准壹再降低。中共解释农民贫困的原因为土地分配不公和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压榨。事实并非如此。民国以来,中国农民贫穷的首要原因是兵祸。革命带来军队暴增,使农民遭受越来越多兵匪搜刮和战乱祸害。例如,红军靠“打土豪”维持,打完了大土豪就打小土豪,最后将稍有钱财者壹律剥夺。各路军队的军饷、政府的开支以各种名义最终均由地主承担。费孝通在考察报告中指出:“以1948年吴县斜塘的壹份资料为例,每亩田要负担十三项地方费用,有壮丁费、公路费、电杆费、慰劳费、自卫自治费、乡镇经常费、冬防粥、衣、弹药费、临时军草、保丁、保干事、保队附饷费、难民费、船捐等。这十三项加起来,每亩田负担85斤白米。完全靠地租生活至少需400亩上下。有田二三百亩的地主生活还赶不上壹个有田几十亩的自耕农。”
建国前夕,中国农民党领袖董时進博士上书毛泽东,请求共产党停止土改运动。他在意见书指出:共产党关于土地改革的文件和政要讲话提出的不到乡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至80%土地的结论依据不正确。民国时期土地委员会对16省175万户农户中调查的结果显示,36%的农户拥有五亩以下耕地,24%农户拥有五至十亩,13%农户拥有十至15亩,壹千亩以上的大地主只占0.02%。这壹结论与本人在四川,江西农村的考察结果大致相同。在中国,封地或土地世袭的封建制度,两千多年前就结束了。中国的土地不是分配不均,而是人口太多,土地太少,农村劳力大量剩余。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租赁基于双方自愿,土地拥有者中绝大多数是靠勤劳和善于经营起家的。地主不是壹个阶级,“有恒产”的传统令工农兵学商个阶层的人购买土地出租,例如進城女佣和黄包车夫蓄钱置地,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户租出土地,另外又向地主租土地耕作为生的情况普遍存在。自耕农刻苦勤奋,目标是成为富农或地主。拥有土地不是犯罪,多数土地拥有者极少数人用不法手段夺取土地才是犯罪。如果平分土地,会将劳力束缚在土地上,阻碍中国工业化。平分土地后,土地细化,难实行机械化,且农民在小块土地上没有致富的可能,对土地长远投资缺乏热忱,土地将退化。土改后,分到土地者的高涨情绪过了壹段时期就会低落,因为他们耕种所得,都要上缴国家,没有发家致富成为富农地主的可能。再者,土地改革后,由于失却了地主富农的累進赋税,将给国家税收带来困难。地主富农是农村的先進生产力,他们的财产和土地不可侵犯,他们应当受到尊重,而不是被羞辱,被残酷地斗争。应当用技术手段改進农业,例如推广良种,兴修水利,放干冬水田,提高复种指数,推广美国式的农场,实现机械化、化学化,同时提倡节制生育、优生优育,发展其他产业,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1]
中共要通过土改运动控制农村、农民和粮食,获取资源,当然不会接受董博士的建议。 1950年6月,中共在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将已在解放区开展了几年的土改运动推向全国。同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土改的目的和任务是“废除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家具、多余粮食及其农村中多余的房屋……统壹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它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也分给地主同样的壹份,使地主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保护工商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地,其它财产”。中共在《土地改革法》中宣称土改的对象是共产党到来前三年间占有数量较多的土地,出租土地剥削农民的乡绅。人们按常识理解,既然是改革,应该是作价转让。在《土地改革法》颁布后的政协第壹届大会二次全体会议上,有代表们针对中共解放区暴力土改提出,中共只须颁布壹纸法令就能够达到均贫富,重新分配土地目的,可以不搞阶级斗争。毛泽东拒绝了政协代表的呼吁,要求将在全国展开暴力剥夺地主的土改运动。
虽然《土地改革法》中没有说拥有较多的土地是罪行,但在土改运动中,中共对地主不仅没收土地,剥夺金银、耕畜、家具、粮食及房屋,还要发动农民斗争、殴打和屠杀地主。在土改还算温和的江苏,斗争地主的大会已经极为残酷血腥了。中共在昆山县的土改运动中组织了1,352次斗争会,每会批斗五、六个地主,该县1,751户在乡地主平均每户经过三、四次斗争会。[2] 土改斗争大会的会场基本是酷刑折磨场。现场对地主实施的刑罚包括:捆绑、逼跪、殴打、吊、坐老虎凳、蹲水缸、浇冷水、头上压石头、剥光衣服、逼爬、逼学狗叫、逼吃屎、戳乳房、烧阴毛等等。[3] 在高淳县固城区安新乡的土改中,中农赵仲生母子被绑起来吊了壹夜。[4] 中共江阴县委在总结中承认,土改斗争会上殴打,逼跪,剥衣服、浇冷水、吊打的情况普遍存在。[5]
与镇反运动的情况壹样,毛泽东要求土改不得温和,而要“狂风暴雨”,要求杀地主。按照他的要求,土改批准杀地主的权力也被下放到了基层区壹级,土改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杀人名单,区长或区委书记根据各乡土改工作组上报材料批准杀人。当年云南省镇雄县罗坎区土改工作组成员张家正回忆说:“土改工作组下到农村后首先是访贫问苦,串联、扎根子,找壹些最穷的人用来做依靠对像。我们找穿得最破,生活最穷的人扎根子。这些人多是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二流子。工作组再下壹步要做的就是先轰开,后攻入。先轰开,就是杀地主,确定了这个村第壹批杀二十个、三十个。杀地主的手段有:剥皮、砍头、活埋、石头砸死、火烧、拖在马后、树上吊等等。斗地主的手段就更多了,把碗敲碎让地主跪在上面,很多人的两个膝盖跪烂了。另外还有十指点灯,十个指头缠上棉花,再沾上油点燃。”亲历土改的作家铁流回忆道:“土改中杀人像杀只鸡……也不脱衣服,也不赏酒饭,五花大绑,插上标子,甩上刑车。解放前有人说共产党来了要开红山(大肆杀人),谁也不相信,这回亲眼看见了。杀第壹批时,我执内勤(外勤是当地农会的武装,现称民兵),那没头没脑的尸体壹大遍,真叫惨不忍睹。”[6] 亲历者侯工回忆写道:“1952年发生的事我大多忘记了,但是有壹件事至今还记得,就是去看斗地主,地点就在侯氏宗祠门前。我亲眼看到了共产党斗争女地主的残暴与兽行。她的田地早已被没收,房屋(在村里算中上等级的房屋)也被没收了。虽然已经壹贫如洗,但是仍然有人怀疑她有金饰没有交齐。参加斗争的人采取“挤牙膏”方式对她施加各种毒刑,她始终还是说没有。残暴之徒将壹个黑蚁巢放進她的裤裆里,再把裤脚绑紧。因为她的手被反绑着,她只能哇哇叫喊著在地上打滚。当天晚上,她因为被辱就上吊死了。”
调查十二县市,采访四百位土改工作队队员、民兵、幸存地主、地主子女的学者谭松介绍川东土改情况说:“川东是贫穷山区,很少良田千亩的大地主,土改前川东地主平均每人所有土地仅十四点五九亩。许多被打成地主的其实是自耕农,或只是相较富裕的农民,而且中共划分地主非常随意,甚至有当教师不需下田劳动也被打成地主。在最穷的巫溪县,壹家有两个煮饭鼎罐就被划为地主。中共在土改中设立人民法庭,下放杀人权,鼓励杀人。壹位当年土改工作队员戴廷珍说:‘批斗之后就是枪毙,我们每到壹个地方都要杀人。’土改中作队为逼地主交出浮财使出种种残暴下流手段和酷刑,诸如‘背火背篼’(强迫背炭火铁皮桶)、‘抱火柱头’(强迫抱烧红铁管)、‘吊木脑壳’(捆头吊)、‘烧飞机洞’(脱光女子裤子火烧下身)、‘点天灯’(在头上用粘土围壹个圈,注入桐油点灯)等等。壹个地主媳妇交不出金银,被脱光衣服遭受碳烤活人酷刑,烤得奶子和肚皮往下滴油。中共利用地痞流氓对地主施残暴酷刑,积极分子、民兵公开对地主女子施行残忍的性虐待,强迫未婚女子脱裤分开两腿被人摸下身,将木块、铁条和脱粒后的玉米棒插進女人下体反复朝里捅。壹位叫黎明书的男子回忆说,他的姐姐黎琼瑶当年二十出头的未婚女子,被逼交出洋钱,交不出先被暴打灌辣椒水,然后被扒光衣服用猪鬃毛扎乳头,无法忍受当天跳堰塘自杀。壹位土改民兵连长李朝庚接受采访说,土改时忠县有个未婚女子梁文华还未结婚,本身不是地主,因为是全县著名美女,就被十多个土改民兵抓去轮奸致死。土改彻底改变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土地制度,摧毁传统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文化传统,消灭了农村精英阶层,使中国农民沦落为无法自由迁徙的农奴,为中国带来长远的恶果。” [7]
在广东,华南大员叶剑英、方方根据侨乡的实际情况决定不学北方的暴力土改,提出“宁慢勿乱”,制定了较为温和的《广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规定土改不激烈斗争,剥夺地主但给活路。毛泽东对叶、方的温和土改政策不满,称“广东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称广东、广西、福建是土改中的“三个小乌龟”,“犯了土改右倾错误”,调曾在东北主持血腥土改的陶铸、赵紫阳主持中南局。毛欣赏陶在广西“剿匪战”中血腥屠杀,欣赏被晋冀鲁豫中央局书记邓小平赞为“宝贝”、“土改专家”的赵紫阳在东北和晋察冀的暴力土改经验。陶、赵清楚毛泽东嫌叶剑英、方方、古大存主持的土改不够暴力,到任后立即提出 “对地主要狠”。广东本地干部抵制南下大员带来的血腥土改经验,于是陶、赵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出,广东土改落后原因在于干部不纯,建议整肃广东本地干部。毛泽东批示“依靠大军,依靠南下干部,由大军和南下干部挂帅”,将代表广东本地干部的叶剑英、方方调离广东。在毛泽东支持下,陶铸发动了“反地方主义”运动,以“地方主义分子”、“反党集团案”罪名整肃了数以万计的广东本地干部,整肃的手段包括关押,用刑,杀害,例如将中山县有数十位反对血腥土改的干部和广东全省约5%的土改工作队员被杀害,将更多的土改工作队员清洗。[8]
“反地方主义”的同时,陶铸废除了叶剑英制定的温和《广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下达斗地主,杀地主的计划指标,将批准杀地主的权限下放到区级,要求“绝不让壹个阶级异己分子漏网”。在陶铸、赵紫阳的主持下,广东的土改运动“村村见红”,每个村子至少要杀壹个地主以向上级交差,全村没有够格地主就降低标准以最富裕的农民为“顶替地主”杀害交差,每县杀人数千,全省杀人数十万。当时的农村没有暴富机会,地主的家财都是祖祖辈辈的血汗积累。对于数代积累的家财壹朝被暴力剥夺,外加人身凌辱,多数地主都无法承受,自杀事件大量发生。例如在粤西地区,仅在1953年初就有1165人在土改中自杀,很多地主全家老幼绑在壹起投塘自杀,池塘漂尸在土改中见多不怪。[9] 广东是被毛泽东批评土改右倾的省,那些受毛赞赏的省更加血腥。
1952年,中共将土改划定地主的标准降低,从中农中再划出第二批地主,对他们再展开斗争和屠杀,并对不愿要地主的财产,不愿参加斗地主的老实农民以对抗土改的罪名展开同样的残酷的迫害。这种降低标准再划壹批地主的作法再现了当年红军降低标准再打出壹批土豪最后将稍微有点钱财者都打光的作法。到1953年春,中共宣布完成了土地改革,全国三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七亿亩土地,近300万头耕畜,近4000万件农具,以及3800万间房屋和105亿斤粮食,而将暴力剥夺和残酷迫害上千万地主、富农以及中农,屠杀了两百万地主、富农和奉行温和土改的中共干部的罪恶隐瞒。
土改运动是共产革命祸害性质的壹个标志。苏共在建立共产政权后立即发动了消灭富农的运动,中共在苏维埃国时期已经开始了这种杀人抢劫运动,国共战争期间将此运动推行整个解放区,在建国后再推行全国。苏共的消灭富农运动,苏共发动的土地革命,中共在苏区的“打土豪分田地”与中共建国前后的土改运动本质上都是壹回事,都是共产革命打消灭剥削旗号,召集地痞流氓抢劫杀害正经农民,以抢劫的民财充军费的运动。在推翻国民政府战争中,中共通过土改运动控制了解放区的农村和农民,将内战的巨额军费分散给解放区的几亿农民负担,调动数百万农民为战争提供资源和服务。建国后,毛泽东立即挑起了向世界宣战的朝鲜战争,需要更多的资源,因此要進行更大规模的“打土豪”,要控制全国的农村和农民。因此,他称土改运动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
在土改运动这样的史上最大规模杀人抢劫中,没有农民揭杆而起是不可想象的。在几年前的国、共战争中,中共最早在东北推行暴力土改,导致解放区周边的地主活不下去,不得不组织还乡团报复,解放军再以剿匪名义镇压反抗者和还乡团,因此中共的所谓剿匪战也最早在东北展开。随后,中共的暴力土改扩大到华北,所谓剿匪战也扩大到了华北。从1946年东北“暴风骤雨”土改到1955年的农业合作化的十年间,中共在各地大规模的剿匪战没有停过,有260万反抗武装被中共正规军武力镇压。[10] 这些被镇压的所谓匪中,大部分是反抗暴力土改的农民武装。中共在历史教科书中赞扬历代的农民暴动,却以剿匪战的说法掩盖了建国前后十年间反抗土改暴行的农民暴动。这些暴动中有可歌可泣的英勇故事,这段历史有待重新书写。
土改运动带来的壹大灾难是消灭了乡绅阶层。孟子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茍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11] 他在两千年前就指出,拥有壹定数量的财产是让人遵守社会秩序、维持善良的必要条件,壹无所有的游民必然作恶。传统中国社会中,人们抱有“有地才稳”的观念,认为有产业,才有责任心。所以不论在城、在乡、为官、为商、为民都会以余钱置田产。千百年来,中国政府规模很小,县级官员很少,小县衙数人而已,县衙之下无官府,广大乡村由乡绅领导。乡绅,即地主,担负著乡村兴办学校、赈济灾民、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举办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乡村文化活动的责任。他们绝大多数乐善好施,怜贫恤老,肩负著乡村中的社会救济责任。例如,1842年无锡连降大雪,无锡训导余治奔走于同城士绅之间,募资设立“恤寒会”,贫民得有棉衣,摊贩得有风帽,孤老得有暖被。该会更雇人挑担送炭,以济贫冻之家。余治还呼吁无锡各乡设“庇寒所”供大雪毁屋之贫民借宿;1843年苏州降雪奇寒,士绅每日预备炒饭和姜汤,凡过往贫民皆得壹碗;光绪年间,陜西乡绅严作霖等倾力赈灾,为地方志赞为“其行谊有超出古今任侠之上者”。严作霖发出募灾公启说:“好善之士,凡遇各省灾荒,无不慷慨解囊,救援恐后。然未有壹省之灾关系全天下之局,普天率土,皆当引以为切肤之痛,而不容稍存漠视,如今日秦中之赈务者也……数十万饥寒之众,倘无以还定安集之,其关系于大局者实非浅鲜”。[12] 上述善举代表着乡绅群体的积善传统。
乡绅地主多是勤劳俭朴、善于经营的“田秀才”,种田的“好把式”。他们受教育程度高,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壹定规模,有动力、有知识去提高生产水平,改進农业技术,培育良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是当地最高水平,他们的先進耕作方法为农民起著示范作用,代表着农村的先進生产力。古诗中的春社就是乡绅领导乡村的写照。春社是春耕大忙季节之前的村民大会,由村中德高望重的乡绅地主召集,每个农户的当家人出席,商讨本年度耕牛、农具、种子、肥料、水资源的分配和调剂、预防旱涝灾害等生产大事。乡绅是乡土中国的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科举废止后,各地的新学堂几乎全部是士绅捐资创办。乡绅们是理所当然的乡村领袖,是民国时陈炯明、阎锡山、梁漱溟、晏阳初等人推动乡村自治所要依靠的“好人”。然而,千年来领导中国乡村的“好人”阶层被中共以土改的名义暴力消灭,农村从此失去了有责任心,有救济责任感,代表先進生产力的精英阶层。
土改运动带来的另壹大灾难是痞子无赖成了乡村的领导者。这些人就是孟子所说的“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者。他们缺乏同情心,没有道德底线,易于被煽动起仇恨,什么坏事都敢作,他们大多文盲,能力素质低下,没有责任感,不事生产,好吃懒做,很多人在土改分得田地后不去耕种,而是转卖给别人立即挥霍。这些人掌权后将人性中的恶充分发挥。几年后,他们成了全国农村造假,吹牛,“放卫高产星”的带头人,成了大饥荒中的挨家挨户搜刮粮食的基层打手。他们没有领导乡村生产的正经本事,却能创造出骇人听闻、下流至极的迫害招数。
土改运动带来的第三大灾难是划分阶级成分。中国自古有地主,但没有地主阶级说,有富裕农民,但没有富农阶级说。地主阶级、富农阶级,甚至富农概念与土地革命,苏维埃说法壹样,由苏俄在华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时引入中国的邪说。共产党在农民运动中推出富农说的用意是,在够不上小地主的农民中再划壹批人称为富农,以便多剥夺壹批民财。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8月发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称:地主: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叫做地主……;富农:富农剥削的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请长工);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称为半地主式富农”。从字面上看,中共的这壹决定好像是对农民经济状况的壹种评估。而实际上,中共将农村中的富裕阶层划定为罪犯,不但要财,还要命,对不杀者也要作为长期的打击、整肃对象。土改运动中,中共宣称地主、富农经过三年“改造”后可以改变成分,届时只有农民,不再有剥削阶级。但土改运动后,中共给幸存的地主、富农戴上“地主分子”、“富农分子”的帽子,在此后三十年中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力、居住行动自由,对他们残酷迫害,使幸存的地主富农戴着地主分子、富农分子的帽子含冤离世的,使他们的子女承袭种姓之罪,继续成为“成分不好”,“出身不好”的贱民,在上学,就业等方面长期受到歧视和迫害。常言说,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像这样将有产者剥夺后到赤贫后再杀,再斗,再长期株连迫害,是共产革命所独有的罪恶,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恶毒记录。
中共的土改运动是对世界文明潮流的反动。它否定生命权和财产权,否定人与人平等,否定妥协和宽容,煽动斗争、仇恨、抢劫和杀人,让痞子、无赖、懒汉不劳而获,并作农村的领导者,颠覆勤劳致富的传统道德观念,使世代和平相处,和谐自在的乡土中国变成了谋财害命的仇恨世界。它在人民中划分阶级,给全体农民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从经济学角度讲,土改运动摧毁了土地和地租的市场,使土地不可能再向种田能手集中,使农业失去活力,使农民失去生产积极性,造成农民长期贫困,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土改后三十年间,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下降,农村经济雕敝,农村基层领导劣质化,是土改灾难的继续。文革后,中共对建国之初被剥夺的部分有影响的工商业者有所退赔,但是对在土改中被剥夺杀害的地主无平反,无退赔。土改运动五十多年后,中共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口号,但拒绝为当年杀害两百万地主富农谢罪天下。
土改运动展现了中共领袖们灵魂的丑恶。毛泽东、刘少奇为代表的壹大批地主出身的中共高层比谁都清楚小地主的疾苦。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中鼓励斗地主,杀地主,烧地主宅子,提出“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口号,同时保护自己的地主大宅。张国焘在土地革命问毛说:“所谓‘有土皆豪’,难道有壹小块土地的自耕农,也算是‘豪’吗?妳自己也算得是湖南的壹位绅士,难道也‘劣’吗?”“他(指毛)是个不肯认输的人,只是大笑壹阵,说不过是为了当前实况的需要,才说出这些话的。”[13] 毛泽东不只是随便为了情况需要说些激烈言论,而是积极鼓动农民杀其他人家的地主。刘少奇在回忆文章中强调其地主祖父、地主父亲是老实厚道的庄稼人,克勤克俭,苦心经营而逐渐发家,但在土改运动中,他和其他中共革命家们都与毛泽东壹样,壹面保护自己的地主之家,壹面大力推动屠杀其他地主。
对于在土改中分得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农民来说,土改运动是壹场骗局。因为,中共在建国之前就策划好了要实行农业合作化,将土地收归政府控制。土改运动中,中共中央于1951年9月召开了第壹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于1953年2月作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强制农民加入合作,以集体的名义将农民的私有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收归政府控制。广大农民的自耕农梦只作了壹年多,在土改运动分得的土地连同土改前的私有土地被中共以合作化的名义全部没收。经济学家杨小凯指出:“1950年在中国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但违反了抗战中共产党作出的不再侵犯地主财产的宪政承诺,而且犯下了许多刑事罪,杀害了很多地主及其家属。这种国家恐怖主义行为不但是壹种对经济学的无知,而且也是国家机会主义的极端,国家政权犯下反人类罪,谋杀罪。这类罪行的合法化,为日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国家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开了先例。中共官方的宣传壹直声称土改得到农民支持。土改虽被宣传为解放生产力的手段,但它实际被用来作为政治动员的手段,用政治迫害和威胁来动员群众,树立起共产党的权威。在土改后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等壹系列运动中,用任意侵犯人权,不经司法程序,用党所控制操纵的群众运动来推动政府的政策等等,成为1950—1979年中国执政党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土地改革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是长期的,只能从国与国长期发展的表现看出来。土地改革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国人对财产权的信心,也挖掉了公民政治权利的财产权基础。对人们投资和经营私人财产和企业有根本性的影响。”[14]
为维护土改运动的合理性,中共在土改运动后长期丑化地主、乡绅,将编造的恶霸地主故事选入教材,煽动阶级仇恨和阶级斗争。《白毛女》是这种煽动的代表作之壹。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发表了著名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文艺要有阶级性,要为阶级斗争服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鲁艺)院长周扬组织贺敬之、丁毅等人,按照“阶级斗争”要求改编“白毛女”故事,在杨白劳欠债不还的事实上虚构出,黄世仁为霸占喜儿要求本利全还,将杨白劳逼上绝路、大春参加了八路军等情节,将黄世仁描写成为富不仁,逼死人命,霸占少女的恶霸,编出了歌剧《白毛女》剧本。1943年5月,歌剧《白毛女》在延安公演。周扬感到该剧虽有了阶级斗争主题,但在体现“文艺为政治服务”方面还不够力度,决定对其主题再次“提炼”为“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并以这个剧向中共七大献礼。中共七大召开前壹天,七大代表们在延安中央党校礼堂观看了《白毛女》。毛泽东、刘少奇盛赞了该剧,刘并表示黄世仁罪大恶极应该枪毙。根据刘少奇此言,故事原型,乡绅黄世仁被枪毙,成了中共“党文艺”的牺牲品。土改运动后,歌剧《白毛女》成了“文艺为政治服务”的代表作,被冤杀的黄世仁在死后成了恶霸。
中共全面腐败
1989年11月,中共在东欧巨变的背景下召开了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進壹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要求采取两大举措:壹是实施紧缩财政信贷,以继续控制“洋跃進”以来的通货膨胀;二是大规模整肃官倒公司以平息民怨。紧缩财政带来了经济萧条,全国个体户注册商户和私营企业大幅减少,留下企业间互相拖欠的巨额“三角债”。在整肃“官倒”公司方面,中共只能作壹些撤销官办公司的表面功夫。因为,官倒、腐败的背后是不受制约的党权,中共坚持党权不受约束,对官倒、腐败等党权产物当然不可能真正触动。六四民主运动的两个主要诉求限制特权和反腐败。民主运动被镇压后,真正能限制特权与腐败的反对党和独立媒体不能出现,于是 “官倒”、腐败迅猛泛滥。
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推动经济市场化之名掀起了“下海热潮”、“圈地运动”和房地产热潮。在权力寻租的格局中,有权力背景的个人和公司无需真正投资,甚至无需预付定金,即凭权力背景即可以通过行政审批拿到计划价的物资、進出口指标、外汇额度和最赚钱的“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界限图),即地皮,转手即可获得数倍,甚至十数倍的暴利,同壹块土地被转几道手普遍发生。在权力寻租的格局中,红色家族为主体的“官倒”们通过权力交换,攫取了行政审批价和市场价之间数千亿元的地价差、汇价差、双轨物价差,掠夺了比1980年代官倒更大规模的国民财富,迅速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变身为新壹代的官僚资产阶级和红色家族财阀。东亚的日本、韩国、台湾都存在财阀模式,但日本三菱、三井、住友、富士、三和、第壹劝银,韩国三星、现代、LG为代表的东亚财阀在自身成长的同时帮助实现了民富和公民社会成长,是社会進步因素。而在中国,红色权贵财阀帮助维护壹党独裁,是阻碍社会進步,造成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反進步力量。
在中共的独裁体制下,领袖的地位不取决于民意,而取决于军权。江泽民被元老们选中上台,但在党内军中均缺乏权力基础。应对这种局面,他上台后后采取了几项办法巩固权力地位。其壹是纵容军队经商。军队经商不是江泽民开启,而是邓小平时代的产物。掌握最高权力的同时,邓小平发动了“洋跃進运动”,造成整个1980年代国家财政亏空。政府无钱应付开支,国防预算只够约70%的军队开支。于是,邓小平决定让军队经商,号称“以军养军”,主持中央军委两次下达了允许军队经商的文件(1986年5月;1989年3月)。杨尚昆、王震等元老为军队企业题词,积极支持军队经商,军队腐败从此泛滥。江泽民当上军委主席后继续放纵军队经商。在他纵容下,军办公司爆炸性增长。这些公司利用特权为所欲为,不受监管,逃税,走私,经营特殊行业,无恶不作。军队经商的腐败规模超乎想象。例如南京军区壹名上尉成立了壹家“宜兴中国人民长城公司”,以优厚的分赃条件,从银行贷得巨款,贪污了三个亿;军委办公室主任董良驹拥有建于全国名胜之地的九幢豪华别墅和十五辆豪华轿车;广州军区司令员以军办公司名义买了六幢花园别墅,四辆豪华轿车;广州军区七名军级干部搬家装修,仅卫生间设备就花了120万美元;海军副司令王守业贪污了1.6亿元。军头们手中有了钱,又不受监管,骄奢淫逸,为所欲为,黄色产业泛滥。各级军队机关的俱乐部、招待所、疗养院、渡假村遍地开花,成为高级将领寻欢作乐的场所。其中,有些特级场所设施极尽奢华,配备医务所,急救直升机。例如,总参三部属下就有15间娱乐场,编制外招聘了数百“六陪”女郎,更发生了女青年被奸污后自杀的事件。军队文工团从来就有高层“后宫”之称。前海军司令员王守业被调查后,其媒体就报导出他至少有五个情妇,且分别来自南京军区文工团、总政文工团、北京军区文公团,几乎遍布全国军队的文工团。
比黄色产业更大的军队祸害是武装走私。军队动用军用车、军舰、军用专列,出动士兵保护走私。仅1998年上半年军队开枪、开炮打死海关缉私人员及公安武警、司法人员450人,打伤2200多人。1998年7月26日,为四艘来自北欧的走私油轮保驾护航的北海舰队四艘炮舰、两艘猎潜艇与公安部和全国海关总署调集的十二艘缉私炮艇在黄海炮战,造成八十七人伤亡。中共将此罪恶作为机密隐瞒。朱镕基在壹次“反走私”会议讲话中提到,统战部走私汽车壹万辆,与政协党组合伙分赃23亿元,军队走私每年5000至8000亿,以逃税为货款的三分之壹计,约两亿走私收入的八成以上進了军中各级将领私人腰包。军中走私货物中包括毒品。菲律宾国家安全顾问戈莱日表示,在中国东部五个省内有些非法毒品制造厂由身兼二职的中国军队人员经营,仅向菲律宾贩卖冰毒量每年就近12亿美元之巨。[22] 中央军委副主席迟浩田在西山军委、军纪委生活会讲话中承认:“1994年以来,军队所办经济实体的资本及收入80%以上被高、中级干部挪走私分,每年军费中有50%以上是花在高、中级干部吃喝、出国旅游、修建豪华住宅、购买豪华轿车上。”1998年军费加超支共1311亿,50%是655.5亿,加上从军中经济体挪走的共计贪污公款1863.5亿,也就是说军中干部1998年挥霍了相当于当年940亿军费预算两倍的国民财富。
眼看军队烂掉,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不得不于1998年秋下令停止军队经商,将军队产业转交地方,撤销军队、武警、公安经办的经济实体。号令壹出,军队将领立即掀起了武斗,私分,转移,卷逃的狂潮,军队、武警为分钱、分赃频繁爆发武斗,动用枪炮甚至装甲车开战。例如,广东军区副政委和南海舰队副政委各领部下在酒吧间瓜分财产,席间斗殴,广东军区后勤部唐处长和海军湛江基地政治部肖主任丧命;十三军副军长崔国栋向西昌军分区后勤部宋副部长索要2000万元,被宋枪杀,惊动总参谋长傅全有、总政治部副主任王瑞林和军内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周子玉急飞西昌处理善后;华东军区属下安徽省军区,合肥市警备区和安徽省武警总队,三方合伙经商,安徽军区首长移交前先私吞了大部分款项,结果三方在省军区礼堂混战,仅军官就伤亡三十多人;兰州军区与甘肃省军区合营经商,移交前双方开火,伤亡72人,打死军官12人;遵义驻军与贵州省军区为争夺260万元展开枪战,伤亡90余人,打死官兵52人;辽宁锦西驻军与二炮部队合营经商,移交前二炮全员出动,将驻军大楼包围70多个小时,沈阳军区司令员,二炮司令员乘直升飞机奔赴现场说和;沈阳警备区、三十九军壹壹六师、辽宁省武警三家为瓜分1.2亿元利润开火,死伤40多人;因经商瓜分不均,山西大同西坪二十八军军部被炸,死亡军人63人;在位于河南南阳空军飞机储存中心,军人因经商所得赃款分配不均而引爆机库,炸毁飞机81架,军人伤亡90名,直接军事损失11亿。1999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紧急通知:“坚决制止争夺经济体资金、财产的流血事件发生”,总参、总政、总后、总装备部发出命令:“坚决查办争夺、摊分、转移经济体资金、财产的违法、犯法行为”,国务院、中央军委再发紧急通知:“立即停止争夺经济资金、财产活动,依法严惩动用武器、争夺经济体资金财产的肇事者。”在中共中央向军队连下三道“金牌”的壹个月中,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各省军区之间及内部为私吞走私费用,发生了大小数百场激烈枪战及数百起杀人灭口、携巨款潜逃等恶性事件,巨额资产在转交过程中被军队将领们瓜分。军事检察机关立案了数千贪污、挪用、携公款外逃等大案,数十名高级将领挟巨款逃亡海外。经过如此疯狂的火拼、私吞、卷逃,约两万家军队所属企业中只有不到五千家向地方交接。因为军队层层腐败,追究对谁都没有好处,军队企业资财基本上是壹本糊涂帐,交接事宜涉不了了之。张万年在全国军队、武警、政法机关移交企业清理、处理工作会议上明知故问说:“现在,在名义上、表面上、形式上,军队所经营的经济停办了,在办理移交,脱钩了,但是数千亿元的资金没有了,这笔大账到那里去了?”。
纵容军队腐败之外,江泽民巩固权力地位的另壹办法通过加官晋爵。从1993年至2004年,他送出上将军衔、警衔79个,其它将军衔近千个。后来人们知道,江的加官晋爵与卖官鬻爵区别不大。当时军中有“百万雄师”说法,后来又有了团长百万的说法。江时代军队的基本整体糜烂,中央军委、解放军各总部和各大军区的高层基本都有严重的腐败问题。
地方的腐败与军队腐败的程度与规模不相上下。1990年代的多起重大贪污案,如“远华案”、“周正毅案”、“刘金宝案”、“上海招沽案”等都涉及天文数字的贪污受贿、侵吞公款。这些重大案件几乎都涉及中共政治局委员、常委家族。江泽民主政十多年间,庞大的利益集团网络形成。从“远华案”可以看出,政府、海关、公安、金融、税务等部门形成了腐败壹条龙。
地方和军队的腐败主要围绕最有油水的资产——土地。1980年初,深圳成立了中国大陆第壹家房地产公司,并以政府的名义收取“土地使用费”,深圳政府推动全国人大立法加以追认后,土地被房地产大肆占用。“六四”运动被镇压之后,圈地运动更是大行其道,耕地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流失。1993年,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就土地私有化展开激烈争论。当时主管农业的中共副总理田纪云意识到农业面临的严峻形式,提出讨论会议上原本没有的土地议题。他批评说,执政党的会议如果不以国计民生为头等大事,政权迟早会出现危机。在中共党内改革派万里、乔石、李瑞环的支持下,会议临时改变了议题。当时有数名省级领导人赞成“在农村逐步落实已承包土地归己所有”的方案,田纪云在会议上提了两条建议,第壹、向农民宣布他们各自承包的土地从此在法律上归私人所有,农民则向国家缴纳土地税;第二、尚未分配承包的荒地、山岭、滩涂等,可宣布收归为三级国有(国家、省、县),今后的开发者须依法向政府购买或订立承包合同。支持田纪云的万里宣布在农民中搞的壹个调查,农民说:共产党曾许诺穷人可以得到土地,土改的时候我们倒是分了土地,但壹个合作化又都收回去了,号称是集体所有。可现在,又要把土地卖给我们,这土地原来就是我们的,凭什么要卖给我们?最终,江泽民拍板走所谓的“土地公有制”道路,将田纪云土地私有化的提议搁置。此后,本来产权模糊的土地制度蜕变为了土地官有制,政府疯狂场地,疯狂吞噬国民财富。
江泽民之后,胡锦涛继续执行邓小平定下的“党的基本路线”,拒绝政治体制改革,拒绝对党权的任何约束,纵容腐败,使规模继续扩大。2008年,政府推出了“四万亿”投资刺激计划。大凡政府操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各类形象工程,其腐败寻租成本壹般都在20%以上。如果这个估计成立,则政府主导的四万亿投资项目和各级政府以及银行配套的三十多万亿投资中有超过六万亿通过不同渠道,流入了大大小小的贪官以及各类代理人的私囊之中。2011年,网络曝光广东烟草汕尾市公司总经理、汕尾市烟草专卖局长陈文铸的业务招待费壹个月高达200多万元;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利用行政招待费购买150多万元高档酒。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统计显示,央企的招待费数额极其巨大。其中,中国人寿业务招待费高达到14亿元,中国铁建8.4亿元,中国交建、中国水电、葛洲坝、中国北车、中国重工、中煤能源、中国化学等9家上市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过亿。可以肯定有据可查的上市公司挥霍只是国营企业腐败的冰山壹角。
现代民主国家杜绝腐败的壹大利器是独立的新闻媒体。民主国家的新闻可以掀起“扒粪运动”,即挖掘政要的各种丑闻,包括腐败与各种有违公德之举,信息的真实性则由记者与媒体自行负责。在壹党独裁体制下,独立新闻媒体被取缔,“扒粪”运动无法发生。没有反对党和独立媒体监督,党、政府、国企的挥霍、腐败只能越来越严重。没有相应政治制度改革制约的“改革开放”不断刷新著腐败记录。例如,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在军产房的开发和转让中收受了巨额回扣。他染指的二环黄金地段周边军队地产达数十块,仅在上海卖壹块军产地就能收受壹亿多。军产房和小产权房壹样,是指在军队使用的土地上开发建设所有权归军队所有的房屋。军产房价格要比同类的商品房低三分之壹左右,过户时手续简单,交税少。军用土地是划拨土地,没有成本,在城市占据黄金位置,是开发商垂涎的肥肉。谷部长利用军用土地转给开发商的寻租机会轻易聚敛财富200多亿。中共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是制度造成腐败的典型。刚進北京时,他家中连空调都没有,生活水平跟普通的老百姓没有多大的区别。随着军队大规模经商,原本廉洁的徐腐败规模百亿计。贪腐数百亿的谷俊山贿赂徐不会是小数目。据海外报导,徐在香港多家银行存款百亿,家中查出现金十数亿。英国《金融时报》报导中提到,调查人员在查抄徐才厚家时,发现巨额现金和价值不菲的宝石。现金都被整体地摆放在箱子里,每个箱子都有向徐才厚行贿买官者的名字。其中壹些箱子内装有的人民币达数百万,从未被拆封过。搜查人员用了壹周时间才清查统计完徐宅中发现的现金和宝石,查出的现金就超出壹吨重,徐宅内各种古玩字画、金银珠宝多不胜数,赃款赃物装了12辆卡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敛得财产包括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豪宅数百套,大批黄金、白银、金币、现金、名家字画,据外媒报导,加上存款、证券、债券,其家族总资产近千亿元。
高层的腐败规模惊人,“小官巨腐”的规模同样惊人。例如,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披露,河北省发改委前主任刘学库,省委前常务副秘书长梁树林,河北省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前副主任委员张连德,大名县委前书记边飞等县处级以上干部238人被查出贪污腐败,其中市车管所数十人受贿数千万元,有交警支队长受贿超千万元,有市人社局干部监管不力致医保基金被骗取近2000万元,有的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总额近千万元,有村干部利用协助征地受贿百万元,大名县委原书记边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调整、项目协调审批、工程承揽建设等方面谋取了亿元利益,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其家中搜出逾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广州“处级贪官”张新华贪腐金额近4亿元,同时被查出的广东贪腐官员有七八十人,可想官员贪腐的规模之大。中共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是当今中共官员的壹位代表。他是子女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家族已将巨额国家财产卷到国外典型“裸官”,在2008年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曾介绍反腐倡廉的“茂名经验”,声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四亲自”: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然而,他受贿十多亿,在接受调查期间他还供出了同伙100多名贪污官员。在被判死缓后坦言:“要说我是贪官,说明共产党官场都是贪官!妳们凭什么专整我?妳们有本事,真让我交代,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甚至三个月三年,我能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妳们以为我是贪官,关键,谁不是贪官,妳们能说出壹个我这个级别的不是贪官的吗?全中国,我这级别的,有壹个不是贪官的吗?共产党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吗?共产党不就是贪官查贪官,腐败分子反腐败吗?难道这个还要我告诉妳们?”“查办我的人,难道妳们就清白吗?妳们谁敢说自己是清白的,看看妳们的穿戴,看看妳们抽的烟,戴的表,哪个不是十万八万的,哪位壹年抽烟不得几十万,妳们的工资够妳们壹年抽烟的吗?”“像我这样的级别的,谁不能供出百八十个人来,这个,太平常了,大家都是贪官,妳们为什么抓我,要抓壹起抓,从村长开始,壹直抓到“中国长”,谁比谁更清白吗?”“谁他妈的说自己不是腐败分子,叫他站出来,公布公布财产。我不信,谁不会吹牛逼,说的好听,为国家奉献几十年,不谋私利。既然这样说,妳先公布财产。”“都腐败,没有壹个是干净的。心里知道都算了。妳不讲我,我不讲妳,妳要讲我,我必讲妳,妳讲死我,我讲死妳,这就是现在的官场,这就是新三讲教育。”。
在“党和政府”中千万元贪官,亿元贪官,十亿贪官、百亿贪官、千亿贪官遍布全国的情况下,中共的反腐只能是服务权力斗争的选择性反腐,对于高层巨大规模的贪污腐败秘密审理,也禁止媒体详细报导,以维护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在共产阵营覆灭,世界各国走向民主的二十年间,中共最高层的红色家族基本都变身为百亿家族,垄断著国民经济关键行业。例如,邓小平家族掌控有色金属、军火行业,江泽民家族掌控著电信行业,李鹏家族掌控著电力行业等等。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学院共同完成的《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显示,131万中国县团级以上官员及其家属占有全民财富的80%,其中沿海各省官员及配偶拥有财产平均在800万至2500万之间。邓小平拒绝接受对权力的约束,在“允许壹部分人先富起来”口号之下让权力者家族暴富起来,让中共元老的后代及中共高层领导人的子女成了中国新富豪的主体。如果将特权阶层的蔽收入、灰色收入、非法收入以及寻租收入考虑進去,今日中国的基尼系数高达0.7,是全球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壹。
大跃進与文革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二零年
“大跃進”酿成了1958-1962五年时间的全国大范围饥荒,学术界认为共造成了3600-4500万人非正常死亡。
壹、“大跃進”之前的中国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斯大林加秦始皇”的政治制度开始确立。
1953 年 3 月 26 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要求各地有领导地大量发展劳 动互助组,在有基础的地区,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 年全国有近半数的农 户参加了互助组,组织起来的合作社也比 1952 年增加了三倍多。农村生产合作为未来的人民公社做了铺垫,也埋下了罪恶的根源。
1953 年 11 月 19 日,政务院第 194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销售的命令》, 11 月 23 日公布,从 12 月初开始,除西藏、台湾外,全国城乡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统购统销即“统壹销售,统壹购买”,农民种什么品种的粮食、种多少、吃多少均由国家统壹制定,除征收粮食外还低价收购粮食并高价返销给农村,相当于控制了农民的饭勺子。
1955 年 9 月,毛泽东亲自主编了《中国农村射秽主义高潮》壹书,12 月出版。他为这本书写了序言 和 104 条按语,对合作化和其他许多方面工作中的“右倾机会主义”,给予尖锐的批评。序言中说: “在第三个五年计划完成的时候,即到 1967 年,粮食和许多其它农作物的产量,比较人民共和国成 立以前的最高年产量,可能增加百分之壹百到百分之二百。”
1956 年 1 月经最高国务会议通过了经毛泽东审定的《1956 年到 1967 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农业 部部长廖鲁言对这个纲要作了说明。“说明”指出,到 1967 年,全国粮食总产量将达到 1 万亿斤。(事实上直到1993年全国粮食总量才达到这个数字)
1956 年 2 月 6 日,由于指标越来越高,周恩来感到压力很大。他指出现在“有急躁冒進的现象”。 他和李富春、李先念研究,决定在计划和财政会议上,把指标“压壹压”。
1956 年 6 月 20 日,《人民日报》在壹版头条登出由刘少奇、陆定壹、胡乔木三人修改定稿的社论, 题为《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这篇社论的重点是批评急躁情绪。这篇社论是“反冒 進”的标志性文件。
1956 年 9 月 5 日到 27 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政治报告认为:“我们国 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進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 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1956 年,农业集体化在几个月内快速完成。年底,96.3%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87.8%的 农户参加了高级社。原来预计 18 年完成的农业集体化,7 年就完成了。
1956 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对私人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到 1957 年,就工业而言,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和公私合营三者合计占工业总产值的 99.1%,再加上农业集体化,私有经济基本被消灭。 计划经济体制从此全面确立,国家垄断了壹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城乡居民的壹切生活资料都由政府按国家确定的定量供应。
1957 年 4 月中旬到 5 月下旬,发生“仙居事件”。浙江省仙居县在 33 个镇中有 29 个乡镇先后农民闹退社、分社。干部不许退社,就殴打干部,哄闹政府。闹事后,在全县 302 个合作社中,完全解体 的有 116 个,部分垮台的有 55 个。
1957 年在城市开展反右派斗争的同时,在农村开展射秽主义教育运动。教育的中心题目是:第壹, 合作社的优越性问题;第二,农产品统购统销问题;第三,工农关系问题;第四,肃反和遵守法制问 题。就上述问题开展大辩论,弄清大是大非。壹大批“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农民遭受打击。
1957 年 6 月 14 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处理了广西饿死人事件,省委第壹书记陈漫远、省委书记郝中士等 12 人受到撤职等处分,《人民日报》18 日发表社论《坚持同漠视民命的官僚主义作斗争》。改 组后的广西省委常委、副省长陈再励、常委王梦周、委员廖原、骆明、王浩、候补委员廖联原等陈漫 远、郝中士鸣不平,认为饿死人是合作化与粮食统购统销的恶果,中央在农村工作中“犯了路线错误”, 后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壹切职务。 (广西在大跃進前粮食就很紧张,加上农村合作化导致了部分地区缺粮并饿死人事件)
1957 年 11 月,毛泽东率团出席了在莫斯科召开的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11 月 18 日,毛泽 东在莫斯科会议上说:“赫鲁晓夫告诉我们,15 年后,苏联可以超过美国。我们也可以讲,15 年后, 我们可能赶上或超过英国。”
1957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工会第 8 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代表中 共中央致祝辞,公开宣布了毛泽东的这壹设想,从而成为全党、全国的指导思想。
二、“大跃進”的发动
1957 年冬到 1958 年春,上千万到上亿的劳动大军,从南到北大搞农田水利建设。规模较小的农业合 作社没有力量办大型水利工程。中央有些领导人就产生了将小社合并为大社的想法。毛泽东曾壹再强调“大社的优势性”。
1957 年反右派斗争,60 多万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从而堵塞了壹切言路。再加上舆论垄断,与政府 不同的意见不能发表。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在封锁群众信息来源的同时,也封锁了自己的信息,从此, 他们听不到真实情况,听不到对错误政策的批评。
1958 年 1 月 11 日到 22 日,南宁会议。继续批评反冒進。毛泽东说:“不要提反冒進这个词,这是 政治问题。壹反就泄了气,6 亿人壹泄气就不得了。”周恩来作了检讨。他说,反冒進是带有方针性 的动摇和错误,是壹种右倾保守主义思想,是与主席的促進方针相反的促退方针。这壹反冒進的错误, 我要负主要责任。 会后,全国各地已经出现了“批右倾,争跃進”的潮头。
1958 年 4 月 7 日,中央正式批发《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尽快使本地区 的地方工业总值赶上或超过农业总产值,并把达到这壹目标的时间由原来规定的 5 年到 10 年缩短为 5 年到 7 年。这个文件下达不久,壹个声势浩大的办地方工业的高潮在全国形成,各地力争在 5 年左 右,使地方工业的总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6 月到 8 月初,中共中央提出各大协作区要建立比较独立、 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出现了盲目建厂,乱上工业项目的热潮。
1958 年 4 月 20 日,嵖岈山大社正式成立。5 月 5 日,改名为嵖岈山人民公。这是全国第壹个人民公 社。
1958 年 3 月-9 月月陆良事件。云南省曲靖地区陆良县,从 2 月到 9 月,全县发生肿病 33319 人次, 占总人口的 13%,因肿病死亡 5203 人,占发病人数的 15.6%,占总人口的 2.04%
1958 年 6 月 17 日,薄壹波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报告,其中说,1959 年我国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除电力外,都将超过英国的生产水平。6 月 22 日,毛泽东对此件批示说:“超过英国,不是 15 年,也不 是 7 年,只需要两年到三年,两年是可能的。这里主要是钢。只要 1959 年达到 2500 万吨,我们钢的产量就达到英国了。”
1958 年 6 月 19 日晚,毛泽东在北京住地游泳池召集了中央壹些领导人,毛问冶金部长王鹤寿:去年 五百三,今年可不可以翻壹番?王鹤寿说,好吧!布置壹下看。第二天他就布置了。1958 年钢产指 标为 1100 万吨(对外公布是 1070 万吨)。从此全国掀起了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加上其它战线直 接或间接支援的,全国投入大炼钢铁的人数超过了壹亿。
1958 年六、七月间,上海市奉贤县在“扫除残余反革命”和“反击富裕中农進攻”的口号下,发生 了乱关、乱斗的现象。到 1958 年深耕深翻、兴修水利中,又提出“苦战三十昼夜”,“不完成任务拿头来见”,“要用杀人之心去搞生产”等口号,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发生了捆绑吊打,乱罚、乱斗、 乱关等现象。造成了 960 人非正常死亡。
1958 年 7 月 14 日到 18 日,刘少奇到山东省寿张县视察,他参观了台前社亩产将达 3 万至 5 万斤的 玉米,3 万至 5 万斤的谷子,30 万斤地瓜和宏伟社亩产 15000 斤籽棉的丰产后,赞扬他们说:“妳 们压倒了科学家,他们没敢想的,妳们做到了,这是个革命。”
1958 年 7 月 19 日和 8 月 6 日,周恩来两次参观河南省的“小麦丰收展览会”,他除了肯定河南的高 产卫星以外,还大力称赞河南的公共食堂。
1958 年 8 月 6 日,毛泽东视察河南省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看来人民公社是壹个好名字,包括工 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群众喜欢的名字。”
1958 年 8 月,刘少奇派人到山东寿张县進壹步了解那里的高额丰产情况,写回的调查报告中,提出 了著名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口号。 1958 年 8 月 4 日,毛泽东视察徐水。8 月 6 日,陈正人奉中共中央之命,到这里来搞“共产主义试 点”。《人民日报》大力宣传徐水的试点吸引了全国各地的 32 万人到徐水参观。中共中央领导人几 乎都到徐水参观过。从此全国刮起了共产主义风。11 月 6 日,毛泽东在《山东范县提出 1960 年过渡 到共产主义》上批示:“此件很有意思,是壹首诗,似乎是可行的。时间似太促,只三年。也不要紧, 三年完不成,顺延可也。”共产风更加强劲。
1958 年 8 月 29 日,中共北戴河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 议》。决议指出:“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壹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就可 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更长壹些时间。”决议最后豪迈地宣布:“共产主义在我 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当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壹条过渡 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到 1958 年 9 月 29 日止,全国农村实现了公社化。除西藏以外的 27 个省市自治区,共建起人民公社 23384 个,加入的农户 112174651 户,占总农户的 90.4%,其中有 12 个省达 100%。到 10 月底, 农村共有人民公社 26576 个,参加的农户占农户总的 99.1%。
1958 年 9 月 30 日《人民日报》报道:刘少奇在江苏省常熟县和平人民公社问乡党委书记:“秋后, 即将实行粮食供给制,群众拥护不拥护?”公社党委书记连忙接上来说:“大家壹听说吃饭不要钱, 都高兴得跳了起来。”少奇说:“有人担心,实行粮食供给制,会不会增加懒人?苏州农民的话,给 我们作了最有力的回答。这说明他们不是变懒了,而是情绪更加高了,生产更加积极了。” (“吃饭不要钱”成为1958年粮食短暂富足期的常态,普遍浪费粮食间接导致了1959年大饥荒的来临)
1958 年夏秋以来,《人民日报》经常在壹版显著地位用特号字(有时套红)登出粮食高产“卫星”。
1958 年 6 月 16 日,当人们对高产卫星产生怀疑的时候,在全国享有很高声望的物理学家钱学森在《中 国青年报》上发表文章。他写道:“土地所能给人们的粮食产量碰顶了吗?科学的计算告诉人们:还远得很!”“把每年射到壹亩地上的太阳光能的 30%作为植物可以利用的部分,而植物利用这些太阳 光能把空气里的二氧化碳和水分制造成自己的养料,供给自己发育、生长结实,再把其中的五分之壹 算是可吃的粮食,那麽稻麦每年的亩产量就不仅仅是现在的两千多斤或三千多斤,而是两千多斤的 20 多倍!”
1958 年 10 月 26 日,云南省禄劝县大松树新村煤矿发生了以李光荣为首的“中国人民起义军”的反革命暴乱案。次日,暴乱首犯及骨干均被民兵擒获。28 日,平叛工作组到达出事地点,共拘捕 117 人,大搞逼供信,打死 24 人,打伤致残 36 人(致死 7 人),判刑 50 人。平叛有严重扩大化问题。
1958 年 11 月 2 日至 10 日,第壹次郑州会议。这个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划清射秽主义和共产主 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肯定现阶段是射秽主义,肯定人民公社基本是集体所有制。指 出取消商品生产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强调射秽主义商品生产还要大发展。
1958 年 11 月 25 日晚,云南昭通地区昭鲁二县结合部 4 个区、20 个乡,发生“土匪暴乱”。他们提出“反对三化”、“反对公共食堂、反对托儿所”“反对日夜苦战”的口号。公安部队组织力量即时围歼。
1958 年 11 月 28-12 月 10 日,八届六中全会。这个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批评企图超越社会主 义阶段的空想,重申射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区别、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区别,强调大力发展生 产力。提出不断革命论和革命阶段论相结合。批评企图否定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观点,强调继续发 展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原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批评浮夸风,要求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把经济工 作越做越细。
1958 年 12 月 6 日,中共云南省德宏地委《关于少数民族外逃情况的检查报告》中说:从今年 1 月到 11 月 20 日止,已外逃 56267 人占边沿县总人口的 14%。
三、“大跃進”的失败
1959 年 1 月山东“馆陶事件”暴露。自 1959 年 1 月份以来,馆陶县食堂停伙、半停伙的状态迅速 发展。社员四处觅食,到处逃荒。不能远出者就近拾冻地瓜、冻萝卜度日。生产停顿。饿死多人,惨不忍睹。
1959 年 1 月 27 日,中共广东省委送上《雷南县干部大会解决粮食问题的报告》,报告说:“目前农村有大量粮食,粮食紧张完全是假象,是生产队和分队進行瞒产私分造成的。” (值得壹提的是最初提出“瞒产私分”现象的人是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赵紫阳)
1959 年 2 月,《经 济消息》第九期发表了《是缺粮问题,还是思想问题》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目前农村所谓粮 食问题,不是缺粮问题,也不是国家征购任务过重的问题,而是思想问题。”“要求各地批判那些具 有右倾保守思想的人,认真地做好当前的粮食工作。”这两个报告都提出了“反瞒产私分”的经验。 2 月 22 日、28 日,毛泽东先后对这个报告作了长篇批示。全国掀起了反瞒产私分的运动。
1959 年 3 月 25-4 月 5 日,在上海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人民公社的十 八个问题》,决定对“壹平二调”的财产清算退赔,强调生产队的部分所有制和壹定的管理权限。通 过《1959 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修改和调整钢铁等经济指标。
1959 年 3 月,山东“济宁事件”暴露。从 1958 年冬到 1959 年春,这个地区的农民除了挖麦苗、剥树皮吃以外,把枕头里的糠也扒出来吃了。全区水肿病发病人数曾达 67 万多人,大量非正常死亡。
1959 年 4 月 6 日,国务院秘书厅送上了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安徽五省缺粮情况的报告,4 月 9 日,又送上了十五省春荒情况统计表,说有 2517 万人无饭吃。毛泽东于 4 月 17 日作了批示:壹、 将这两个材料印 30 份,15 份在 3 日内送到 15 省委第壹书记手中,请他们迅速处理;二,给 15 省在 京开会的人大代表每人壹份。实际上,从 1958 年年底开始,农村不断出现饿死人的情况。毛泽东和 中共中央壹直把饿死人当作个别现象,当作“暂时的紧急危机”,不承认粮食不足,继续加紧粮食征购。
1959 年 4 月 18 日至 25 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壹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批准了中共八届 七中全会确定的 1959 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将这些高指标正式公布。
1959 年進入第二季度,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严重后果進壹步暴露。农业方面,当年夏季作物播种面 积比上年减少 20%。夏收粮食、油料大幅度减产。蔬菜、肉类等副食品更加短缺。工业方面,钢铁生产上不去。由于“以钢为纲”,其他工业部门特别是轻工业被挤占,人民日用品生产下降,许多商品 库存减少,到处供应紧张。
1959 年 7 月 2 日至 8 月 1 日,在庐山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庐山会议”。 第壹阶段是“神仙会”,主要是反左气氛。7 月 14 日,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著 重指出大跃進以来的壹些严重问题及其原因。7 月 16 日,毛泽东在彭德怀的信上加上了“彭德怀同 志的意见书”这个标题,批示:“印各同志参考”。7 月 23 日,毛泽东召开大会发表讲话,向彭德 怀发起反击。8 月 2 日至 16 日,在庐山举行了八届八中全会。大会小会展开了对彭、黄、张、周的 斗争。最后,会议通过《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和《为保卫党的总路线、 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等文件,决议正式肯定“右倾机会主义已经成为当前党内的主要危险”, “保卫总路线,击退右倾机会主义的進攻,已经成为党的当前的主要战斗任务”。(庐山会议的结果不仅没能纠偏,反而让原本已经糟糕的现状更加恶化)
1959 年 8 月中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大规模的反右倾斗争。全国有上千万的干部遭到批判。 1959 年上半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壹些向农民让步的政策不仅停止实施,还当做右倾加以批判。上半年有所收敛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又重新刮了起来。农村的社会 主义教育运动和反瞒产私分相结合,和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相结合,加剧了农村粮食短缺,加剧了饥荒。
1959 年 10 月,山西寿阳发动“挖粮集资”运动。从发动到 1960 年 1 月被制止,经历三个月时间, 据运动后统计,全县 283 个管理区中,有 259 个管理区发生违法乱纪,造成人身伤亡,在 435 个生产队中,有 11159 户被抄家搜查,24063 户被“集资”,3116 人遭到残酷斗争,打死、逼死、吓死及缺粮饿死等非正常死亡人数达 349 人之多。后称“寿阳事件”。
1959 年 10 月到 1960 年 4 月,河南省信阳地区因饥饿和持续八个月的“反瞒产私分运动”而死亡的农民超过壹百万人,反瞒产手段极其残酷,包括松针刷牙、剁手指、吊打、扣粮、扣饭、点天灯、火烙乳头、活埋等。这就是令人痛心的“信阳事件”。
1959 年冬到 1960 年春,甘肃省通渭县发生了大规模饿死人的事件,全县人口减少了三分之壹。被称为“通渭问题”。
1959 年,国家出口粮食 415.75 万吨“贸易粮”,创出口粮食最高纪录。这些“贸易粮”相当于 500 万吨原粮。这壹年進口粮食折合原粮只有 0.2 万吨。不仅出口粮食,还出口了大量的油类、鲜蛋、肉类、水果等当时极为稀缺的食品。
1960 年 1 月到 8 月,广东省罗定县发生了大批饿死人的事件,称为“罗定事件”。占全县壹半左右 的公社,约 27 万人的地区,发生了极其严重的浮肿、瘦弱死亡情况。据全县 1-8 月统计,死亡达 17000 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2.62%。
1960 年春,贵州省遵义农民成批成批饿死。有些地方,全家死绝,成堆成堆的埋人。人吃人的现象也有发生。成为惊动北京的“遵义事件”。
1960 年 3 月 4 日,毛泽东中共中央对贵州省委的《关于农村公共食堂的报告》作了批示。3 月 6 日 以《中共中央文件》转发全国,要求“全国仿行,不要例外”。贵州省委的报告用“群众的话”的话 歌颂食堂:“人民公社真正好,办好食堂有依靠,饭热菜香吃得饱,社员劲头高又高”,还主张取消 自留地。此时,贵州省的农民正在大批饥死。
1960 年 3 月 25 日,饿死多人的“中宁事件”被揭露,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工作组進驻中宁,接管了 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算原县委错误的斗争。
1960 年春青黄不接之际,各地农民大量饿死。这是大饥荒期间饿死人最多的时候。
1960 年 5 月 28 日,四川省开县满月公社发生了万全堂暴动。道首刘志善带领 300 多名道徒抢走公 社民兵枪支 18 条,子弹 1200 多发,洗劫百货商店、供销社,占领国有林场,打死、打伤党员干部 4 人,绑架干部 16 人。捣毁大量救灾物资。
1960 年 6 月,贵州省江口县农民大量饿死,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农民起来暴动。带头人当中有人民公社的党委书记。暴动很快被现代武装的军队平息。曾开仓放粮的县长饮弹自尽。因虚报粮食产量而激起民变的县委书记也投河身死。
1960 年 6 月 10 日-18 日,在上海锦江饭店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在 14 日的讲话中提出 降低计划指标,提出钢铁要讲质量、品种、规模,把这个放在第壹位,数量放在第二位。会议期间他 写下了《十年总结》,开始反省前几年经济建设中高指标的错误。
四、“大跃進”的中止
1960 年 8 月,主管计划的李富春,深感全面“大跃進”难以为继,提出了“整顿、巩固、提高”的 方针,后周恩来改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成为八字方针。但由于认识不壹,八字方针此时 还无法贯彻。
1960 年 11 月 10 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代食品会议,谭震林副总理在这个会议上的报告,号召全 国开展采集和制造代食品运动。11 月 14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开展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 运动的紧急指示》。接着,各地组织成千上万的人上山下水,寻找各种代食品。代食品为缓解饥饿起 了壹点作用,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农民因吃代食品中毒甚至死亡的不在少数。
1960 年 11 月 15 日,毛泽东看了关于抽调万名干部下放基层的报告,写信给周恩来,信中用“以阶 级斗争为纲”的观点,对农村形势作出了严峻的判断。他说,有三分之壹地区坏人当权,打人死人, 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 1960 年 11 月 16 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财贸书记会议“关于坚决做好秋冬粮食工作的讨论纪要”》
1960 年 12 月 24 日晚,宣威暴乱。云南省宣威县阿都公社发生了暴乱,波及增平、翠华、两个公社。 暴乱涉及 13 个管理区的 37 个生产队,共 417 人。暴乱分子提出的口号:“实行第二次土改,平分土地到户,不交公粮,不卖余粮”、“解散公共食堂,粮食分到户,随便吃饭”、“恢复自由市场, 不要粮票、布票、饭票”、“土地回老家,土地各还各”等。
1960 年 12 月 24 日-1961 年 1 月 13 日,中央工作会议。这个会议除子讨论国际共运的问题以外, 着重讨论了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纠正“五风”问题和 1961 年国民经济计划问题。 1960 年,中国出口粮食 272.04 万吨。这些“贸易粮”折合原粮 326 万吨,相当于壹千万人壹年的口 粮。当年还出口了大量的油类、鲜蛋、肉类、水果等当时极为稀缺的食品。这壹年進口粮食只有 6.63 万吨。1960 年大量饿死人后,1961 年進口粮食 580.97 万吨。出口粮食减少到 135.5 万吨。
1961 年 1 月 14 日-18 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 实、提高”。当时的提法是“适当地缩小基本建设的规模,调整发展速度,在已有胜利的基础上,采 取巩固、充实和提高的方针”。但由于认识上不壹致,真正的调整是在 1961 后下半年开始的。
1961 年 3 月 28 日,安徽省委第壹书记曾希圣召开省委常委会,确定在全省搞“责任田”。为了减少 搞包产到户的阻力和猜疑,1961 年 4 月 27 日中共安徽省委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了《安徽省试行 包工包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与此同时,全国各地都搞起了责任田。这是当年拯救农民最有效的办 法。
1961 年 4 月 19 日晚,经毛泽东同意,以胡乔木为首的中央调查组在韶山大坪大队陈家湾召开社员大 会,宣布解散公共食堂,社员皆大欢喜。 1961 年 4 月 26 日,《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1]323 号,以《中央批发主席批示的几个重要文件》为 题,向全国转发胡乔木的信及四个附件。这是第壹个主张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报告。
1961 年 12 月 9 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北京市委拟了壹份报告:《关于在北京的高级知识分子和壹 部分负责干部副食品供应问题的请示》,12 月 17 日中共中央同意这份报告,并以中共中央文件转发 全国。这个文件的按语中写道:“北京市即可照此办理。各省、市、自治区可以参照这壹办法执行。”
1962 年 1 月 11 日至 2 月 7 日中共中央扩大的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召开。刘少奇在会上代表党 中央初步总结了 1958 年以来党在经济建设上的缺点和错误,提出了“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说法。 毛泽东作了自我批评。
1962 年 2 月 21 日到 23 日,刘少奇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简称“西楼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陈云对经济形势作了比较严峻的估计。“西楼会议”和 2 月 26 日的国务院扩大会议 以及 3 月 13 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壹整套進壹步调整经济、克服困难的办法。
1962 年 4 月底到 5 月中旬,广东每天都有大批人从边境偷渡去香港。据统计,参与这次偷渡外逃的 有 11 万多人,其中 6 万人越境到了香港。从 4 月 27 日到 6 月 24 日,港英当局遣返 4 万人,留在香港 的大约有 2 万人。
1962 年春夏,新疆伊犁哈萨克斯坦自治州直属县市和所属塔城地区,6 万多中国边民拖儿带女,成群结队, 并携带大量牲畜农具和车辆,逃往前苏联。
1962 年 5 月 7 日至 11 日,在刘少奇的主持下,中共中央又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通称“五月会议”。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西楼会议、国务院扩大会议、中央财经小组会议形成的文件,落实调整经济 计划的部署。西楼会议和五月会议,按照刘少奇“要退够”的指导思想,根据陈云的意见,采取了比 较彻底的措施,即“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
1962 年 7 月,田家英、陈云、邓子恢等向毛泽东谈了搞包产到户,毛泽东坚持集体经济。事后,毛 在游泳池质问刘少奇:“妳急什么?压不住阵脚了?为什么不顶住?”刘少奇说:“陈云、田家英是 在党内谈的意见,不违反组织原则,他们有想法跟妳讲,没有错。”毛泽东说:“不在组织原则,而 在内容!他们都找了妳,邓子恢吵了那麽久,西楼说得壹片黑暗,妳急什么?”刘壹吐为快:“饿死 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妳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毛泽东说:“三面红旗也否了,地也分了,妳 不顶住?我死了以后怎么办?”
1962 年 7 月 25 日至 8 月 24 日,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8 月 6 日,毛泽东作了阶级、形势、矛盾问 题的讲话。他又在中心小组会上多次插话,继续讲他的观点,批判“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 风”。毛泽东说,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问题,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使 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壹条马克屎列宁主义的路线。”
1962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会议公报说:“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 整个历史时期内,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 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射秽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 八届十中全会成为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发动的基础。
1963 年-1965 年,全国农村开展“四清运动”。重点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1966年由毛泽东发动并持续十年的重大政治运动,非官方观点认为发动文革的原因是毛为了挽回在大跃進中所犯错误而造成的执政风险,借此搞掉刘少奇。文革被称为“十年浩劫”并不夸张,几乎每个家庭、每个中国人都在当年不同程度卷入到这场运动之中,造成的死亡、损失迄今无法准确统计,非官方观点认为至少造成了200万人死亡、超过1亿人被整、财产损失五千亿元。
壹、文革前的酝酿
1964年到1965年举国大批判达到高潮。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大力开展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对文艺界、学术界等各个领域進行大批判,八届十中全会强调阶级斗争、中苏大论战和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革命大批判,城乡射秽主义教育的实践,逐渐形成壹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壹套理论体系是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
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汇报》发表了姚文元署名的评论戏剧的文章:《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这篇文章是毛泽东精心策划的,是文革的导火线。
彭真抵制姚文元的文章,僵持了18天,11月30日,《人民日报》在《学术研究》栏转载姚文。编者按把姚对《海瑞罢官》的批判作为学术问题来讨论。
1965年12月8日到15日,由毛泽东主导,在上海召开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批判罗瑞卿。上海会议壹结束,就撤销了罗的总参谋长职务
1966年2月4日,许立群等根据彭真的意见,起草了《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简称《二月提纲》)。这个提纲对已经开展的大批判加以约束,把它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并限于学术范围之内。
1996年4月16日,毛泽东在杭州刘庄宾馆召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彭真的错误,撤销了《二月提纲》。5月10日,中央决定改组北京市委,由李雪峰接替彭真北京市的工作。
二、文革正式发动
1966年5月1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全体壹致地通过了《5·16通知》。
5月25日,北京大学哲学系聂元梓等七人贴出大字报,批判校长陆平等,受到毛泽东支持,《人民日报》在6月2日全文发表。
5月28日,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立。
5月29日,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三位负责中央日常工作的政治局常委召集的会上决定,派工作组進人民日报和北京大学。6月4日,北京新市委向各校派出工作组。工作组在各校名为领导文革,实际就是抓右派。
从6月初到7月底,刘、邓主持工作的党中央与各大区、各省市的中共领导人, 大抓右派,把“反右斗争”铺开成全国性的运动。这次反右比1957年“反右”更为广泛、更凶猛。全国各地被打成“右派”、“反革命”的人相当于1957年被划为右派的十倍以上。
三、文革進入高潮
1966年7月29日晚,北京市委在人大会堂召开大专院校和中等学校文化大革命积极分子大会。被工作组打成右派的人全部平反。这些人中的壹些人以后成了造反派群众组织的领导人。
1966年8月1日,毛泽东写信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赞扬他们的“革命造反精神”。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接见红卫兵,此后又7次接见了壹千多万红卫兵。与此同时,中央允许红卫兵免费乘车、免费住宿,到全国各地串联,到运动还没有起来的地方煽风点火,冲击官僚体系。从此红卫兵运动风起云涌,壹两年间,是制造“天下大乱”的重要力量。
1966年8月1日至12日,中共八届十壹中全会在北京举行。5日,毛泽东发表《炮打司令部——我的壹张大字报》,矛头指向刘少奇。8日,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林彪在中常委中由名列第六升为第二,刘少奇从第二降到第八。
1966年8月下旬到9月初,以干部子弟为骨干的老红卫兵大搞“血统论”,抄家、破“四旧”,打、砸、抢,把斗争矛头指向政治贱民和知识分子,制造了恐怖的“红八月”。
1966年8月底,北京昌平县和大兴县屠杀“四类分子”(地、富、反、坏)及其子女数百人。杀人的方法是,棍棒打、铡刀铡、绳子勒,对婴幼儿用脚踩住壹条腿,用双手抓住另壹条腿,使劲往上壹提,孩子就被撕成两半儿。
1966年8、9月间,各地官僚集团继续压制群众起来造反,工作组撤走前扶持的“革筹小组”等机构继续掌仅,利用官办红卫兵继续镇压群众,如湖南“抓黑鬼”,湖北“抓南下壹小撮”。有些地方党委动用军队、出动警察镇压学生、组织工人农民围攻学生。毛泽东称这种现象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1966年10月2日,《红旗》杂志发表了第13期社论:《在毛泽东思想的大道上前進》,号召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10月6日,首都红卫兵第三司令部召开10万人的“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的誓师大会”。
1966年10月9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排除文化革命的阻力。从此,矛头指向各级领导干部的群众造反运动掀起了新高潮。批判资反路线是文革的壹次重要转折。绝大部分当权派都受到冲击,其中壹些人受到残酷迫害。
1967年1月,上海发生“壹月风暴”,上海工人造反组织夺了上海市委的权。此后,全国各地都仿效上海开展了夺权运动,由“三结合”的领导班子接替了原来的权力机构。
1967年2月中旬,周恩来主持中央碰头会,副总理谭震林、陈毅以及叶剑英元帅等在会上强烈批评文革中全面打倒老干部的作法,被称为“二月逆流”。2月以后,各地支左部队强力镇压造反派,将很多群众组织打成“反革命组织”,还制造了壹系列流血事件,后称为“二月镇反”。
1967年4月1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关于安徽问题的决定及附件》下达,这个文件指出“不得随意宣布群众组织是反革命组织”,“不得把群众组织打成反革命,不准乱捕人。·······被打成‘反革命’的,应壹律平反,被捕的,应壹律释放。”“二月镇反”中挨整的人被解放。造反派的行为更加激烈。
7月20日,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支持的保守组织“百万雄师”扣留随毛到武汉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后被宣布为“反革命事件”。随着陈再道被打倒,全国范围内掀起揪“军内壹小撮走资派”高潮。
七八月间,受武汉事件的鼓舞,全国各地造反派空前活跃,军队、外交等各条战线受到冲击。8月22日,北京的英国代办处被烧。形势全面失控。8月底,为了扭转全面失控的局面,毛泽东抛出了中央文革成员王力、关锋,不久又抛出了戚本禹。七月至九月,毛泽东视察大江南北,提出群众组织要在革命的原则下实现联合,说“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走资派是壹小撮,对干部要扩大教育面。毛泽东开始转变战略。
9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姚文元的文章《评陶铸的两本书》,毛泽东在文中加了壹段关于抨击“5·16反革命集团”的话,从此全国开展了清查“5·16”运动,在支左部队的主导下,对造反派群众开始了又壹场大规模的血腥镇压。
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湖南省零陵地区道县对“五类分子”及其子弟進行大屠杀,受道县的影响,零陵地区其它十个县市也不同程度地杀人。全地区包括道县在内非正常死亡人数为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被迫自杀1397人。杀人的手段有十多种:枪杀;刀杀;沈水;用炸药炸死;丢進巖洞或废弃的矿井;活埋;棍棒打死;用绳子勒死;火烧死;摔死(主要用于孩子)。
1968年3月24日,北京人大会堂召开万人大会,宣布撤销杨成武代总长职务、撤销空军政委余立金的职务并逮捕法办,撤销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傅崇碧的职务。
1968年5月,《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经验》下发,全国规模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正式开始,制造了大批冤案,受害者以千万计。
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布告,严禁破坏交通、抢劫军用列车、冲击解放军机关。“7·3布告”对制止武斗起了壹定的作用,有些地方利用这个布告,对群众组织進行军事围剿。
1968年7月27日,毛泽东派出3万多人的“首都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進入清华大学制止武斗。28日,毛泽东接见造反派“五大领袖”。毛泽东和造反派的蜜月结束。各地都仿效北京,派出大量工宣队進入学校和知识分子集中的单位,工人宣传队和支左军人壹起主导文革。造反派开始被边缘化。
1968年9月5日,新疆自治区革委会最后壹个成立,实现了“全国山河壹片红”。
1968年10月13日至31是,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召开,全会批准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壹切职务”的决定。
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共“九大”召开,这是造反派胜利的大会,更是军人胜利的大会。毛、林之间就起草政治报告产生罅隙。毛警惕军人势力的过分扩张。
1970 年1月31日,《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的中央文件下发,在全国开展了“壹打三反”运动,数以万计的人被杀。
四、毛林分歧与林彪事件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庐山召开。在会上,林彪集团借设国家主席、“三个副词”的名义,要揪出毛泽东信任的张春桥。毛泽东写了“我的壹点意见”,抛出了倾向林彪集团的陈伯达。
1970年国庆节后,开始批陈整风运动。黄、吴、李、邱就庐山会议事作检查。
1970年11月6日,按毛的意见,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组织宣传组》的决定,原来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江青、张春桥等掌握了中央组织宣传大权。
1971年4月15日召开批陈整风汇报会。毛用“挖墙脚”、“抛石头”、“掺沙子”的办法瓦解军委办事组。毛逼林彪作检查,林彪拒不检查。
1971年8月15日到9月12日,毛泽东南巡,沿途发表讲话,将火直接烧向林彪。林立果企图在沿途谋杀毛泽东、实行“571”(武装起义)的计划落空。
9月13日,林彪出逃,飞机在蒙古温都尔汗坠毁,林彪、叶群、林立果等9人全部死亡。林彪事件,这壹震惊世界的政治丑闻敲响了文革的丧钟。
五、保卫还是否定文革阶段
从1971年底到1972年,周恩来发表谈话、采取措施,纠正左的倾向。1972年10月14日,人民日报以整版的篇幅发表了批判无政府主义文章。纠左,势必否定文革。11月4日,上海《文汇报》的内参《文汇情况》 312 期 登了壹篇上海工人座谈对《人民日报》这版文章的批评。12月5日,王若水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批评《文汇报》对《人民日报》的批评。12月17日,毛说:“王若水那封信我看不对,极左思潮少批壹点吧。”关于林彪路线的实质,毛说:“是极右。修正主义,分裂,阴谋诡计,叛党叛国。”
1972年5月21日到6月23日在北京召开批林整风汇报会,批判林彪极右的实质。周恩来奉命检查六次路线斗争的历史错误。
1973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职务的决定》。
1973年7月初,毛批评外交部的《新情况》153期对国际形势的判断。7月4日,刚做完膀胱癌治疗的周恩来连夜给毛写检讨。
1973年8月24日到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周恩来代表中央宣读张春桥主持起草的政治报告;王洪文代表中央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十大完全肯定九大路线。
1973年11月18日,根据毛泽东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批判周、叶的修正主义路线问题”。
1973年12月4日,周恩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上作了壹个“上纲很高”的检讨。
1973年12月12日,毛泽东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会上,毛泽东针对周恩来和叶剑英批评:“政治局要议政。军委要议军,不仅要议军,还要议政。”毛泽东宣布了全国各个大军区司令员互相调动的决定。
1974年1月25日,据毛的布置,召开中央机关、国务院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批林批孔动员大会。全国开展了批林批孔运动。早已被边缘化的造反派又起来企图恢复在文革初期的地位。
1975年1月8日到10日,中共十届二中全会召开,邓小平得到了他终生最高的职务: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还是军委副主席和总参谋长,掌握了军队的实权。
1974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保卫文革不再是支持造反派起来造反,而是向群众灌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1975年1月13日到17日,四届人大召开。张春桥代表中共中央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周恩来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现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在四届人大的权力分配中,务实派占优势,文革派退居次要地位。
1975年4月20日,文革派让新华社上报了《关于报道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问题的请示报告》,这个报告 提出了“认识和批判经验主义的危害,自觉克服经验主义”。批经验主义是针对周恩来为代表的老干部。4月23日,毛在新华社的这个报告上作了批示,说:“提法似应提反对修正主义,包括反对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二者都是修正马列主义的,不要只提壹项,放过另壹项。”“我党真懂马列的不多,有些人自以为懂了,其实不大懂,自以为是,动不动就训人,这也是不懂马列的壹种表现。此问题请提政治局壹议。”务实派借毛泽东的批示批评江青壹个月。
1975年春,邓小平开展“会面整顿”。“全面整顿”开展了半年多,壹大批進入革委会的、坚持派性的造反派领袖受到打击,铁路交通和生产秩序有所好转。
1975年8月14日,毛泽东说:“《水浒》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水浒》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屏晁盖于108人之外。宋江投降,搞修正主义,把晁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让人招安了。······” 文革派利用毛的这段话,组织了很多评《水浒》的文章,批判“投降派”,暗指周围恩来、邓小平。
1975年8月13日,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刘冰等向毛泽东写了壹封告状信,告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迟群。10月13日,他们又写了第二封信,状告迟群和党委副书记谢静宜两人。
1975年11月2日,毛泽东说:“有两种态度,壹是对文化大革命不满意,二是要算账,算文化大革命的账。他们(指刘冰等)信中的矛头是对着我的。我在北京,写信为什么不直接给我,还要经小平转。妳告诉小平注意,不要上当,小平偏袒刘冰,清华所涉及的问题不是孤立的,······”从此开展了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1976年1月28日,毛泽东让华国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邓小平交出了全部权力,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進入高潮。在邓小平整顿中受到打击的造反派头头开始活动,企图利用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机会翻身。
1976年1月8日,周恩来逝世。群众借悼念周恩来的机会表达对文革的不满,文革派压制群众对周恩来的悼念。这种斗争持续到清明节,酿成规模宏大的“四五运动”。
六、文革结束,从毛泽东时代進入邓小平时代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文革派和务实派为争夺权力处于剑拔弩张,双方各有所行动。
1976年10月6日,怀仁堂事变,华国锋、叶剑英等抓捕了“四人帮”。
1977年8月12日,华国锋在中共十壹大的政治报告中说:“粉碎‘四人帮’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又壹个伟大胜利。”“历时11年的我国第壹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宣告胜利结束了。”
从1976年10 月到1980年前后,各地对文革激進分子進行了大逮捕。同时進行“揭批查”运动,数以千万计的人受到打击。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对“林彪反革命集团”和“四人帮”举行了公开审判。
1980年到1986年,全国开展清查“三种人”运动。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因文革罪而被打入另册。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把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射秽主义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策,提出了对权力过分集中的国家经济管理体制進行改革。
1979年1月18日到2月22日,理论务虚会议第壹阶段,对文革和文革前的政策、路线進行了深刻反思,这是党内高层的壹次民主化运动。党内民主运动与“西单墙”的民间民主运动相互推动,成为壹次民主浪潮。
重庆武斗纪实
所谓”武斗“主要是指文革初期造反派夺权后发生分裂所進行的意识形态斗争,很多地方的武斗从最初的冷兵器互殴发展到真枪实弹的内战,其原因是军队支持壹派或像重庆这样的兵工厂提供了武器。
1967年6月5日,位于北碚区的西南师范学院“8·31”战斗纵队与同校的“8·15”派的“春雷造反兵团”武斗,市内“8·15”和“反到底”两派都派人到西师增援自己的壹派。重大“8·15”支援西师武斗后返校途中,在北碚不远的施家梁遭“反到底”派截击,重大“8·15”总团负责人、市“革联会”副主任熊代富等被俘,遭到关押毒打,注射麻醉剂后押送北京“交中央文革处理”,在赴京的火车上被“8·15”派认出,到京后组织人救出。
在两大派“全面内战”期间,出现了壹些专业武斗组织或指挥机构。重大“8·15”建立了“卫戍司令部”和专业武斗组织301野战队(专事校外武斗)、302部队(专事校内武斗及治安)。“反到底”派建立了北碚区的“猛虎团”,在南岸区制高点黄山上建立了“反到底黄山警备区司令部”。
7月1日,两派在重庆医学院附属壹院武斗,死二人,伤数十人,“反到底”派《东方欲晓》报主编于可被钢釬刺死。“反到底”派在解放碑闹市区,为于可等“烈士”举行了规模空前的追悼大会,号召为于可复仇。
7月8日,“反到底”派“猛虎团”前往被“8·15”派控制的(北碚)红巖机器厂营救被抓人员,两派展开大规模武斗,死9人,伤多人,变电所被炸毁,全厂停产。
7月10日,驻守在战旗小学的重大“8·15”的武斗队,以自制喷火器和土炮伏击“反到底”派武斗队,烧死2人,烧成轻、重伤各2人,钢釬刺死1人,重大“8·15”武斗队自己烧成重伤1人。当天上午,重大“8·15”武斗队又在该地区突袭了过路的“反到底”派的河运学校的武斗队,刺伤、俘虏多人。这次武斗中,重大“8·15”武斗队使用了私设的电台联络。
7月14日,路经重庆的中央代表谢富治、王力在重庆警备区司令部接见两派代表,要求立即停止武斗。陪同中央代表到渝的四川省革筹组组长张国华、副组长刘结挺上午9时发布停止武斗的六条命令。重庆国防工业系统两派达成停止武斗14条协议。谢富治主持了签字仪式。两派代表3000多人召开“团结大会”。但协议转眼就被双方撕毁。武斗再次发生。
7月20日至21日,两派在大型兵工厂长江电工厂武斗,“8·15”派攻占全厂,打开成品库运走大批枪弹。
7月25日,因“反到底”派控制的重庆市工业学校位于连结沙坪坝区至市中区的公路的壹座山坡上,对来往于两区间的“8·15”派形成威胁。“8·15”派组织多路人马用了轻重机枪及步枪攻打工业校,占领了该校。守方死亡10人,攻方两人死亡。“8·15”抓获俘虏200多人押回重庆大学毒打审讯。“反到底”派的“军工井冈山”得知“8·15”用机枪占领了工业学校,以壹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打开军工仓库发放枪支的决定。
重庆是中国兵器工业基地,在武斗中,这个兵器工业基地成了取之不尽的武器弹药库。
7月27日至28日,嘉陵机器厂、建设机床厂、望江机器厂等几家大型兵工厂两派争相抢夺军兵械库和成品车间武器弹药,并向厂外同壹派群众组织扩散。
7月30日,望江机器厂“反到底”派武斗队以改装炮艇与长江电工厂“8·15”派武斗队对战,长江电工厂油库中弹,漏油5吨,伤亡各壹人。
7月31日,大型兵工厂空气压缩机厂的“8·15”派武斗队从厂内向鹤高路居民区发射燃烧弹,烧毁区劳动调配站、废品收购站及民房18间。8月1日,解放军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制止武斗和進行救护的人员遭到枪击,死2人,伤10人。
8月2日,两派在空气压缩机厂武斗,动用了坦克。厂俱乐部被烧毁。重庆大学“8·15”的301武斗队3人被击毙,重伤致残1人。“8·15”派占领全厂后,将从家中抓出并杀害的无辜群众数人,并拖往石灰窑焚尸灭迹,途中发现有未死者补枪致死。
8月3日,两派在建设机床厂大规模武斗。“8·15”派占据的制高点——谢家湾的弧形建筑(办公楼)。在“反到底”派的强力攻击下,“8·15”派被迫撤退,撤退时倒上汽油烧毁。同日,重庆军分区交通艇被“反到底”派望江机器厂“金猴”武斗队的高射炮击沈,解放军3人遇难。
8月4日,“8·15”派北碚“捍红总部”为夺回被“反到底派”抢去的装运子弹车辆,攻打845厂并占领了全厂。在攻占中,“8·15”数人身亡。845厂内的“反到底”派和守厂的多名人员,在武斗中身亡或被俘后遭到枪杀。
8月5日 ,“8·15”派進攻建设机床厂,两派在该厂制高点清水池大规模武斗,动用了坦克、高射机枪等武器。连续三天武斗中死25人,伤数十人。
8月8日,望江机器厂“反到底”派“金猴”武斗队为向建设机床厂“反到底”派运送增援物资,用改装“炮艇”三艘组成“舰队”,沿长江溯江而上,沿途与占据东风造船厂、红港(朝天门码头在文革中的名称)、长江电工厂等地的“8·15”派武斗队交战,打死24人,打伤百人,打沉船只3艘,打坏12艘。当时称为“八八海战”。
8月11至13日,“8·15”派攻打设于解放碑西北侧的交电公司大楼上的“反到底”派广播站,从马路对面的东方红(原“和平”)电影院楼顶集中几支信号枪向该楼四层(最顶层)窗口内齐射,引燃楼内易燃物起火烧毁。附近数十家民房也遭火灾。
8月12日,两派在嘉陵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双方死亡数十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57万元。“8·15”派占领全厂。
8月13日,“反到底”派望江机器厂的“金猴”武斗队,向占据着郭家沱中学的“8·15”派据点发起進攻。“8·15”派居高临下, “金猴”武斗队被打死10人,伤数十人;“8·15”派也有重大伤亡(后查明,此事不是反到底派与“8·15”派冲突,而是反到底与驻厂部队冲突)。同日,“反到底”派北碚“猛虎团二中队”、“五中队”在行進于二十二中学至北温泉途中时,被河对岸“8·15”派机枪扫射死3人、重伤2人。“猛虎团”在召开“烈士追悼会”时,将俘虏北碚“8·15”派武斗指挥唐天伦枪毙“祭灵”。
嘉陵江大桥将嘉陵江南面的市中区与北面的江北区连成壹体。市二轻局大楼位于南桥头。1967年6月,“反到底”派控制了这座大楼,对“8·15”构成威胁。7月7日,“8·15”发起進攻,经过几次拉锯战,市二轻局大楼被“8·15”派占领。8月14日,在反到底主要负责人李木森和江北指挥部负责人苏静康等指挥下,炮击“8·15”占领的二轻大楼。炮声断断续续,从夜间直到次日晨。
8月18日至20日,两派在潘家坪高干招待所至大坪壹线展开大规模武斗,使用了榴弹炮、三七炮、高射机枪、坦克,死亡超百人,邮电器材厂壹幢宿舍被“8·15”派炸毁,仅被烧毁的潘家坪高干招待所房屋和设备损失即达4百余万元。陈列于潘家坪高干招待所供国家领导人观赏的馆藏珍品碧玉香炉等10件珍贵文物被武斗组织抢走。为配合大坪、潘家坪地区武斗,“8·15”派攻打九龙坡黄葛坪王家大山制高点,两派死45人。
8月21日,中央调查组壹行30人于18时抵达重庆,下令两派就地停火,令两派头头到警备区谈判。第二天,“反到底”派的“黄山警备区司令部”向南岸“8·15”派的制高点发起進攻,死22人,伤数十人,打坏房屋7幢,抄砸部队、机关、企业、商店17个和居民34户,抢走办公用具、电讯器材、手表等物资件和粮食2650余公斤。
参加武斗的年轻人大多是大中学生和青年工人。多年的阶级斗争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使他们充满了奉献壹切的革命热情,他们“为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而视死如归。很多人在“为毛主席而战”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8月23日晨7时,中央文革小组办事组发来经周恩来审定的制止重庆武斗的特急电报:壹、立即停止对壹切工厂、学校、机关、商店、街道和居民点的火力進攻和射击。立即停止对空气压缩机厂的進攻,并撤除包围。二、绝对不允许对解放军防地、巡逻哨和军车射击。三、双方立即达成停火协议并保证切实执行。
8月23日,“反到底”派向杨家坪地区“8·15”派大举進攻。杨家坪中心区的“8·15”派据点建设电影院被高射炮击中起火,周围燃成壹片火海。空气压缩机厂“8·15”派武斗队撤退前枪毙“反到底”派俘虏5人(其中孕妇1人)。
8月28日凌晨,“8·15”派出动大批武斗人员,向占据通信兵技术学校的“反到底”派据点发起進攻。武斗中,双方动用了坦克、装甲车、轻重机枪、高射机枪、122榴弹炮、迫击炮、无后坐力炮等武器,用私设的电台指挥榴弹炮射击。双方死伤数十人。“反到底”派被迫撤离,“8·15”派占领北碚全区,喜称为“8·28大捷”。
1967年七八月间,重庆市几乎是每天炮火连天,硝烟弥漫,老百姓生活在恐惧之中。
9月5日,中共中央下达“九五命令”。9月8日至9日,重庆两派在警备区谈判停止武斗、收缴武器,达成协议。武斗趋于缓和,9月11日,撤到成都的“反到底”难民2000余人乘601次列车返回重庆。
9月后武斗稍有平静。但是,12月27日,重大“8·15”将该校“反到底”派“重大井冈山”赶出学校后,单方面组建了重庆大学革命委员会。支持“8·15”派的四川省革筹组副组长、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和重庆驻军领导人韦统泰、蓝亦农、白斌、唐兴盛等出席表示祝贺。同壹天,与梁兴初等观点不同的四川省革筹组副组长刘结挺在自贡接见“反到底”派代表,表示支持。上层军政高官各支壹派,近于熄灭的战火重新燃起。
12月30日,“反到底”派万余人冲击市“革筹组”,两派发生武斗,多人被打伤。
在枪炮声中進入了新的壹年。
1968年,1月7日,“反到底”派25万人在市体育场召开批斗李井泉、廖志高大会。会前“反到底”派赴会途中多处与“8·15”派冲突,会后游行时发生枪战,死6人。
1月9日,重大“8·15”武斗人员将返校“复课闹革命”的“反到底”派“重大井冈山公社负责人”打成重伤,已返校的“反到底”派学生再次出逃。
3月15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接见四川党政军领导干部,指出重庆“8·15”和“红卫兵成都部队”(“红成”)打倒刘结挺和张西挺是错误的。成都造反派也和重庆壹样,分为对立的两派,壹派是“红卫兵成都部队”(红成),壹派是川大“8·26”。成都的“红成”和重庆“8·15”反对刘结挺、张西挺,支持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成都的川大“8·26”和重庆的“反到底”支持刘结挺、张西挺,反对梁兴初。周恩来说:打“刘结挺张西挺”就是为刘(少奇)邓(小平)复辟。周恩来还传达了毛泽东对“反到底”支持的态度,周恩来批评54军对“反到底”的打压作法。“反到底”派利用“3·15”指示大造声势;“8·15”也不示弱。武斗又進壹步升级。3月22日、24日、25日、26日,每天都有武斗。其中3月26日嘉陵江南桥头的武斗死3人,多幢建筑被烧。抗日战争期间的“民主之家”特园化为灰烬。
4月7日,重庆两派分别以嘉陵江北岸的大型国防企业长安机器厂、江陵机器厂和重庆钢铁三厂、第十八中学、曙光中学、江北糖果厂,嘉陵江南岸的大溪沟搬运站、第六中学、第四十壹中学(今巴蜀中学)及市中心和第二十九中学等地为据点展开枪炮战,动用了高射机枪及多种火炮,壹些房屋被毁。同日,两派在长安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全厂停产。
4月27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再次接见四川党政军领导,说“反到底”打谢(成都军区副政委谢家祥)反梁(省革筹副组长、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也是错误的。要54军把腰杆挺起来。“4·27”指示实际是对“3·15”指示的纠偏。周恩来说:“重庆不能再乱了。”
4月28日,周恩来令四川省革筹组负责人张国华、梁兴初、刘结挺、张西挺等火速到北京参加中央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要求重庆两派立即停止抢武器,令两派将抢去的武器通通交回,否则严办。
4月29日,周恩来再次打电话给张国华,就重庆市大规模武斗问题作出4点强硬指示,要求对28日发生的“8·15”派抢夺351仓库的武器和长安机器厂办公楼起火、反到底派打死打伤消防人员必须严肃处理。下午张国华、刘结挺、张西挺、韦统泰、蓝亦农接见北京学习班两派代表各10人传达上述指示,要求马上落实。
6月12至13日,两派在北碚第13中学和北碚区新华书店武斗,死6人。“8·15”派攻占“反到底”派“猛虎团”占据的新华书店大楼,在武斗中被击毙的“猛虎团”头头王树良等3人被暴尸街头示众3天。“8·15”派随后实行戒严并手提冲锋枪挨户搜捕“反到底”派人员。
6月30日至7月2日,两派在空气压缩机厂大规模武斗,动用了三七炮、四联高射机枪、坦克、装甲车、轻重机枪等,“8·15”派攻占全厂。
7月7日至9日,两派在大坪地区大规模武斗,“8·15”派攻占后字242部队、煤炭设计院、重庆医学院等单位。多处房屋被毁,物资被抢劫,伤亡多人。后字242部队“反到底”派“红总”负责人张龙宝在撤离途中身亡。
7月9日至12日,两派在江陵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壹些家属区房屋、职工住宅被打坏,4个重要车间遭破坏,附近民房也遭到炮击。伤亡多人。“8·15”派攻占全厂,随后实行“戒严”、“清乡”。
7月16日,重庆“8·15”派及邻近几县同壹派的武斗队在成渝铁路线隆昌石燕桥以火力拦截军列,将五车皮援越军火抢劫壹空。周恩来闻讯后急电四川省革委主任张国华:这是反革命的政治事件,不论哪壹派抢去的都要全部追回。
1968年7月底“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進入学校以后,学生造反派红卫兵就退出了政治舞台,中学生“上山下乡”,群众组织已经不能支撑。在重庆陷得很深的54军也换防到云南。武斗渐趋平静。8月22日,因武斗外逃的“反到底”派群众首批4500余人从成都遣返,到达重庆火车站。以后数日,每天都有数千“难民”返回重庆。
9月23日,重庆市革委会、警备区作出决定:严令壹切群众组织、团体和个人持有武器,必须于10月15日前无条件上缴壹切武器、弹药、运输车辆,拆除武斗工事、据点,解散壹切专业武斗队。
10月15日,重庆市在人民大礼堂举行“两大派革命群众组织撤销总部,掀起斗、批、改新高潮誓师大会”,两大派群众组织宣告撤销。此后,重庆主城区及附近地区两大派群众组织间真枪实弹的全面内战基本平息。
重庆武斗到底死了多少人?至今没有见到壹个统计数字,不过,据《重庆公安大事记(1949-1997)》记载:1971年“6月5日,省人保工作组在《重庆市武斗杀人案件情况的调查汇报》中记载,全市在文革中共发生22起较大的武斗杀人事件,造反派以‘叛徒’、‘俘虏’、‘探子’等名义杀死1737人(其中五类分子14人),作案凶手878人”。这1737人不是在武斗中死亡的,而是被抓后杀死的,即“杀俘”。重庆武斗死亡人数应当大大超过这个数字。另资料称:据最保守的估计,直接死亡人数在3000人以上,受伤1万人以上。武斗毁掉的房屋、机器设备、因武斗而造成的交通中断、工厂停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统计。
清理阶级队伍,简称“清队”或者“清阶”,是文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起源于毛泽东说“党内及群众里混入了壹小撮反革命分子,需要发动群众進行清理。”各地掀起的清理阶级队伍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清理阶级队伍到底有多少人受害?旅美华人学者丁抒研究了大量县志,他的结论是“除极个别的县份外,壹般揪斗人数都超过万人,死于清理阶级队伍的都在壹百人以上。丁抒认为,在清队运动中总计有三千万人被斗,五十万人死亡。魏昂德、苏扬据文革后1500多个县志取得的信息,对农村地区的运动進行分析,这份研究估计大约有3600万人遭到迫害,被杀害的人数在75万至150万之间,大概有同样多的人致残。官方文革史承认:清理阶级队伍中,制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冤假错案,加上他们的亲属和各种社会关联的人全国被株连的群众多达1 亿人。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就全力以赴地清队,到1968年底,全省就清出各种“坏人”43万多人。对清理出来的“坏人” “大会批态度,小会短兵相接(武斗)”。打骂、体罚,刑讯逼供是清理阶级队伍的主要手段,使用几十种酷刑。到1969年4月统计,“清队”中清查出来的43万“坏人”中,被县以上专政机关关押的就有188,225人,这些人在关押期间被逼自杀的就有4,646人,被群众专政人员当场活活打死的1,074人,因被打受伤而死亡的359人。1968年5至9月,霍邱县在“清队”中被打死、活埋、推水淹死90人,自杀445人。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市仅市壹级的专案办公室列为重大案件的就有965起,重大集团性案件731起,被立案审查的达169,405人,有5,449人被迫害致死。上海文化界相当于文艺六级以上的知识分子几乎全部遭受冲击,八成以上被立案审查。1968年9月23日,上海市革委会上报中央的《关于清理阶级队伍的报告》中说:“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经挖出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共142,453人,其中,过去掌握和处理的53,344人,新挖出来的89,109人。此外,还揪出现行反革命分子8893人。
江苏的清队壹直延续到1970年,1971年11月13日,省革委会向国家公安部汇报材料称:在清队中,全省共挖出各种“反革命分子”83,190多人。 在清队中受到牵连的人远远超过此数。仅高邮县1968到1969年的清队中,就有13,326人被审查。江苏武進县革委会提出“刮二十四级红色台风”的口号,将县壹级的的“牛鬼蛇神”108人关進棚,共揪斗14,600多人。
浙江省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全省被关押揪斗数十万人,被逼致死9198人。有的整个村庄被打成“反革命村”、“土匪村”。
从1968年至1969年2月,广东全省处理各类“阶级敌人”25万3200人。至1970年3白,又挖出各种“政治集团”20,291个,批斗重点对象63,297人。从1968年7月到10月,广州市全市共举办“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28,261期,近217万人参加了“学习”。7月到11月,共揪出“阶级敌人”、“有严重问题的人”28,738人,壹批人被迫害致死。仅广东河源县在“清队”中揪出10,200名“敌人”,被害死亡26人,还制造了“双江反革命集团”冤案,株连数万人。
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广东省革委会专门制订了《处理港澳海外关系干部的6条意见》,使广大归侨、侨属和有港澳台关系的人不同程度地受到歧视和迫害。台山县有4000多名干部被迫填表表态“断绝海外关系”,佛山地区有15,000多户“侨改户”,有壹半以上被戴上了地主、富农帽子,很多被抄家、冻结存款。
广西南宁地区1968年在全地区普遍地开展“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向所谓“壹小撮阶级敌人括起十二级台风”,78,746人被揪斗,17,372被迫害致死。
陜西省主管清队的官员认为:“1949年陜西解放后,中共中央西北局和中共陜西省委执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招降纳判,网罗了壹撮叛徒、特务和其他反革命分子;民主革命不彻底,和平土改,镇反不力,又包庇了壹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解放前陜西地下党严重不纯,是黑党、假党;······” 陜西还有“彭德怀死党”、“习仲勋反党集团”等。根据这个基调,全省先后被揪斗、审查关“牛棚”者就有40多万人,被整干部62,000多人,补划地主、富农5万多户。壹批人含冤致死。
甘肃省在清队中被关押的干部群众达30多万人。仅甘肃定边县刑讯逼供,清理出“阶级敌人”3091人,查出“反动组织”15个。
据山东省革委政治部清队办公室统计,山东省清理出113,605人。其中,叛徒23,596人;特务9,131人;死不改悔走资派5,609人;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58,985人;现行反革命分子7,238人;其他9,046人。这些绝大多数是冤假错案。
截止1969年10月30日,石家庄地区挖出所谓“叛徒”、“特务”、“走资派”、现行反革命分子和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104,643人,其中按“敌我矛盾”实行专政的24,252人。
1968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革委会批转的人民保卫部的《关于清理阶级队伍的报告》中说:据11月底统计,全省清查出各类阶级敌人和嫌疑分子达10万多人,其中,4,100多人非正常死亡。挖出了壹批“特务集团”、“反革命组织”、“叛徒集团”、“特务据点”等。
吉林省从1968年4月开始全面清队,到9月末,共挖出“阶级敌人”90,090人,挖出各种反革命特务集团560个,集团成员12,464人。长春地区从1968年5月至12月,在“清队”期间,无辜受害者数千人,因清队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929人。其中,打死和刑讯后致死184人,自杀1745人。
辽宁省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在搞“五群”:群众专政、群众侦察、群众审理、群众判决、群众管制,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据毛远新后来交待:从1968年到1989年初,全省非正常死亡人数两万多人。
农业官员
作者 申有连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当代中国的权贵资产阶级大约占全国人口的1%左右,但却攫取了整个国民收入90%以上的财富。这些红色富豪是如何敛财暴富的呢?他们中有的为什么成了老虎或苍蝇呢?
人们通常认为他们是通过暗中以权谋私,非法贪污敛聚的财富。其实不然。他们都是“光明正大”地公开通过合法合规的方法暴富的。而且在中国,法不上党,刑不上书记。“非法”这个词在基层党委书记这个级别就基本没有多大意义了。至于老虎和苍蝇,只不过是被踢出红色俱乐部的倒霉鬼而已。
粗看壹看:土地政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粮食平、议价格双轨制、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收入分配双轨制、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等等等等。不但红二代,红三代,官二代,官三代借此扶摇直上,权、财双收,各级官员、党委书记和各个权利部门也各显神通,个个赚得盆满钵满。壹夜暴富不是传说,就看他们心底还剩下几分人性良知。然而,“改革”浪潮是欲望放纵的浪潮,人性良知早已经被党性原则杀得片甲不留。这壹切,恰都是在“法律”的保护下,在政策的助力下实现的,他们并不是违反了什么法、规,他们只是丧失了人性。
以粮食平、议价格双轨制为例,我原在的贵阳市云巖粮食供应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平议价双轨制,居民粮食定量被大幅削减,议价市场的粮食供应渐渐充足,且质优但价高。对收入较好的居民,他们逐步放弃了购粮本上的定量,只在议价市场购买粮食。这部分人约占平价供应户的壹半左右。按理,这部分居民主动放弃的计划供应平价粮食应该返回国家粮库,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但是,云巖粮食供应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王华贵却全部将之从国库提出,送到粮食议价市场卖出。仅此壹项,他们壹伙每月就有几百万元的黑心暴利。这笔钱除了上交承包费和改善职工福利,剩下的数额仍然非常可观。加上用议价购進的劣质米置换从国家粮库调出的优质平价米赚取的黑心钱,其利可以令人癫狂。资本家的300%利润效果也不能与之比肩。
按照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字面理解,这应该是贪污无疑了。但是不,平、议价格双轨制政策下的贪污空间没有限度,由此形成的利益网会竭尽其利。这壹切,都是以违法的形式却是以符合贪污规则的方式实施的,其实质就是贪污的合法化。因为它虽然在现象上触犯了法律,但实质上却不受法律追究。这是壹种官至壹定级别后就会产生的 “合法贪污”权力效应,级别越高,这种效应就越强越大,以至于能大过天。叫“无法无天”。
对自己放弃平价定量粮的居民,王华贵的贪污对他们没有什么伤害。但贪欲是没有止境的,他们根本不在意贪污会伤害到谁,只在意贪污的经济成果。王华贵的黒手开始延伸,伸向了那些只能依靠平价粮为生的低收入居民。
粮食价格双轨制的推行,本身就是因为有这部分低收入人群,这点定量粮食,对他们就是救命粮。王华贵虽然只是壹个基层粮食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兼第壹副经理,但他仗着上层有靠山,竟然黑心到拉来几十万斤霉变到发绿成块的大米,强行分配到各个平价粮店,规定这些粮店必须先卖完霉变米才能卖好米。这明显就是为了阻止那些只能依靠定量供应的平价粮为生的穷苦百姓到粮店来买他们的救济粮。这跟抢劫有什么区别?我当时是那样“胆大包天”(党官语),竟然把这些苦命人叫進粮店,把好米卖给他们,而无视那些连牲口都不能吃的霉变米把门的残酷性,以致付出了巨大代价。但代价再大也值。
王华贵这样做的时候,当时贵州电视台正在播放台湾电视连续剧《包青天》,其中《紫锦锤》这壹集中的大、小两个王子贪污救济粮使用的手法,也不及这位党委书记的手法黑。但两个王子很快就被包龙图送上了断头台,证明那时认定贪污救济粮是违法也是违规的。而这位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却很快升任了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兼党委书记。这证明他贪污救济粮不但合法、合规,而且有功。
贪官的贪欲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贪污制度培养的。“粮食价格双轨制政策”如果单独来看,并没有多大不是。但它如果和权力合并在壹起,那就是魔鬼的天堂。
我当时是这个公司业务科的职工,这些交易我全看在眼里。看来民运人士天然就是贪官污吏的对头。在政治上敢于对专治者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霸行提出异议,在现实中,对贪官污吏的具体行径更勇于抗拒。我公开抵制过这些做法,也多次公开和不公开的举报过。我这样做对自己是不利的,因为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但社会正义必须有人坚守,否则我们这个民族就不会有希望。
壹次,我在经手壹笔16万斤平价大米转议价的业务中,乘贵阳市粮食局长卢伯民在场,将这笔违法业务的8份6联调拨单直接呈交给粮食局长,指给他看正在卸货進议价仓库,有国家粮库专用6联调拨单证明是平价粮的大米。这是实实在在的现场人赃俱获。在犯罪证据的分类中,这应该是最硬的证据。粮食局长当时显得很正派。他说他壹定要严肃处理,要坚决杜绝。还说他会保护举报人,就把这些平价粮食调拨单作为证据要了去。
但过后证明,他说的全是假话。他向我要去的证据第二天就由粮食局纪委书记交给了被举报人。在这个贪腐利益链中,级别越高,利益会越丰!当然,我很快就被调离岗位,以免妨碍他们贪污。
在这个体制下,贪污是规则,反贪只是清理门户。被清出的有两类人,壹是触犯了威权的,二是那些坚守人性良知底线,不愿深度同流合污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者在这种环境中坚守正义,是必须的,但却没有多大作用。只有根除合法贪污制度存在和产生的根源,将公权力和利益隔离,打破贪污规则,才能杜绝贪污,还人间清平。
试想,刘志军、谷俊山等等能不能在壹次两次 “偷偷摸摸” 中贪污如此巨额财富?薄熙来、周永康等等会不会长时间在“暗中”为自己和家人谋取巨额资产?他们其实都是在这个贪污规则中公开所为。不要说这些大老虎,就是苍蝇级别的王华贵,没有贪污规则的保护,他能壹路贪下去无人能阻?这是壹个公权力傲慢横行,法律在权力下发抖的社会。
我在举报中就深有感触,有的接待人对我说,上面有要求,要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有的说,水至清则无鱼,叫我不要太认真。有的就在证据上兜圈子,反复要我拿证据,完全无视已经把证据交给了他们。而本身举报只是提供线索,但他们要去了证据还向我又要证据。如此坚如磐石的赵家规则,任妳有多少证据,也无济于事。
这些事实证明,鼓励举报贪污只是忽悠百姓的,妳真要去举报,就是在坏他们的规矩,他们岂能容妳。这就是“合法贪污”的既成规则,它才是腐败的根源。抓几个贪官不能说没有意义,大不了用新来的饿官填补被抓走的饱官。贪污规则不破,权力和利益不分隔,贪腐只会“蒸蒸日上”,永无止境。
农业经济
作者 中国劳工论坛 写于 二零一二年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府所推行的资本主义城市化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正使亿万底层农民饱受压榨,农村社会日益破败,小农济岌岌可危,大量青壮劳动力外流,农民作为壹个阶层正在逐步消亡。
此前的毛泽东时代严格执行的户籍制度原本是专制僵化的官僚计划经济用来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的“锁链”但在以工农剪刀差盘剥农民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同时,也以土地和集体化经济提供相应的生存保障。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渴求和城市化的发展,这壹束缚农民的锁链本身也日益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市场(其实质就是资本)对于劳动力与利润的需求,不停地撬动了这壹对亿万农民的束缚。遍布中国的2到3亿农民工在经济属性上已经越来越成为自由的“工资奴隶”,但是在法律上却仍然受到城乡两元户籍制度的限制。
因此,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派越来越呼吁要彻底取消户口制度,实现劳动力自由流动和建立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即使官僚专制当局为维持现行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开始推行“逐步有计划地”农转非(农民的农村户口转换成非农村户口)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官僚们希望以此实现生产力两大要素劳动力与土地“可控制的”的商品化和市场化,也就是资本主义化。
地票
“地票”就是当局这壹政策的产物。目前在重庆和四川成都等地,地方政府将农村宅基地(农民用来建房的土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从而可以增加出虚拟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俗称“地票”)。在中国的农村,土地并不是国有的,而是集体拥有的,迄今名义上作为集体构成的每乡每村的农民从整体上拥有当地土地的产权,而个体的农民则拥有有固定期限的某壹块田地的使用权。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需要,且缺乏有计划的控制,各地官僚政府为追逐利润将大量农村耕地无序开发和占用成为城市建设用地。而中共当局出于粮食安全和维护统治的整体考虑,设定了18亿亩耕地红线,要求新增的城镇用地要和新增的耕地挂钩,这项制度设计被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基层政府通过将新农村建设和农民集中居住等方式(“农民上楼”)而节省出宅基地,以产生这些建设用地指标(“地票”),企业只有通过在专门的交易所购买这些“地票”,使自己的工业建设和商业住房开发纳入当地政府新增建设用地计画中,以在城市周边增加相同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
中国实施“地票”制度的只有西南重庆和成都两座城市,但据说其远期计画是逐步推广全国。根据《香港商报》报导,自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成立并在当日交易中国第壹张“地票”以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已累计组织成交地票价值壹百多亿元(人民币,以下同)。成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2010年12月17日成交均价每亩72.5万元,最高价92万元,最低价46.5万元。之后被国土部叫停,但由于市场需求和地方政府对于出卖土地收入的渴望,于2011年5月9日重新开始拍卖地票。虽然相关档声称,“地票”交 易制度能够实现城乡级差地租的价值化,成为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来源;地票收益除缴纳少量税费外,绝大部分归农民家庭所有,即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土 地收益,也主要用于当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新农村建设等。但在实践中,交易额中的壹小部分而已。而其余大部分收益除了用于复垦的工程费用之外,全部用于补充县 级政府和乡镇的财政,也就是地方官僚政府的基础建设和各种开支。
壹亩宅基地(666.7平方米)的“地票”在交易所能拍卖十几万元,但多数农民从中却只能得少部分补偿。壹些区县根据土地所在位置和土地上房屋的结构与新旧程度,每平方米的宅基地补偿壹般只有区区数十元(请见下表)。
(以西南某县档,赔偿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据笔者了解该县的补偿水准在当地并不算是很低的标准)
简易结构(简易栅房)
每平方米40元
土木结构
每平方米70元
砖结构(瓦盖)
每平方米90元
砖结构(预制盖)
每平方米120元
如果是666平米(壹亩地)的土木结构的房屋(事实上普通农民很少能修造达到600平方米的住房),壹户农民也只能得到4.2万元的赔偿,这就意味着农民得到补偿无法和地票收益成正比。根据该县档显示其地票出售后,扣除给农民的补偿,所得收益分配为县财政75%,乡(镇)20%,县国土房管局5%。由于地方政府的各种基础设施工程又往往是官员获取灰色和非法收入的重要来源,而这种复耕建设又是体现政绩的良好手段。所以,众多基层官员对这种工程项目往往乐此不疲。为了更多新增耕地以弥补城镇建设用地,地方政府还通过“新农村建设”建造所谓集中化的农民新居(“农民上楼”),以大量减少农民住房的土地占用。由于这些农民远离本来承包的土地被集中到新建居住中心,使农民下地干活不方便,也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新的推力。
与之相应,政府推出的另壹措施是“农转非”。通过将众多农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他们中的很大壹部分会退出原来掌握的宅基地。根据《中国经营报》报导,“重庆市农委的计算表明,重庆壹个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并退出宅基地,可节约建设用地170平方米,如果以后重庆有1000万农民转户進城,就可复垦增加耕地250多万亩。这意味着,如果复垦耕地上市将形成250万亩地票。”
然而用所谓“增减挂钩”的方法真的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了?根据媒体的报导,各地地方在耕地面积和库存存粮方面都存在虚报的现象。至于复垦出的土地是否能生产粮食,粮食产量是否真如官方所称的年年增产,则并不为官僚们真正在意,而成为了又壹个统计上的数字游戏。
大量土地闲置、城市扩张不断、由于缺乏农村基础水利建设投入和短视逐利,如今中国很多省份几乎年年都能遇到的“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近几年来粮食進口逐年大幅增加就已经证明粮食产量已经无法满足国内需求,当局现行制定的耕地保护和农业政策已经不能实现其目标。
资本家和官僚集团为追逐利润而進行的房地产开发和工业扩张是绝不会因为各种表面惠民的政策而停步。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本身也成为了官僚和地产投机商追逐利益的手段。
土地私有化
虽然中共当局并没有将明确的土地产权私有化作为法律或者政策大力推广,然而当局所推行的重商和新自由主义政策造成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化。
土地流转是壹种比较普遍的变相的私有化方式。几十个农民的大量土地壹起租给所谓的“种粮大户”或者几个富农跟中共的村级官员作为股东组成官方性质合作社。“大户”同时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农业补贴。而很多小农由于种植小块地没有多少收益反而有可能赔钱。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劳动人成为农民工外出打工,而很多土地事实上闲置,因此很多外出打工和从事其他产业的农民也希望把土地流转(租给)“大户”。大户依赖资本和现代化耕作,加之雇佣少数本地农民以管理农田。租期通常为十年到三十年不等。
很多大户往往就是本地村委会成员、村主任、村支书,或者与乡镇官员有密切联系。另外也有很多在外地赚了钱的资本家回到原来的村子竞选上村主任,甚至在乡镇担任党政职务,把持政权,新富阶层和官僚勾结的情况屡见不鲜。
另壹种增加农民的“资产”的 方式是大规模引入金融资本。现在在壹些省份進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让农民可以更容易将土地流转到其他人手中或者抵押给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给 农民宅基地上的住房颁发房产证。之前根据法律解释由于农民的房屋是附属在宅基地上的,而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抵押,因而农民的住房无法抵押。如今农民能将 房屋和土地抵押给银行,使金融资本可以進壹步進入农村土地市场。
同时在东南沿海的壹些靠近大中城市的乡村自19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当地官员通过把集体土地出租给资本家建设工厂或建立开发区然后收取租金,每年可以得到可观的分红。其中部分的村子的官员可以得到大量的分红或者租金。然而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国 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后,直接把农业用地租给资本家建工厂的现象基本消失,但原先已经把农业用地租给资本家的官员仍然可以继续维持这种租赁关系,并继续得到分红。而由于投资的资本家在当地建立工厂带动周边其他产业,部份村级官员通过把农村附近的房屋租给外来打工的农民工和相关服务行业的方式每年也可以赚到不少钱因此成为了壹批不需要工作依靠土地的食利者。当然就全国范围而言,这些人绝对数量很少,其在农村人口的整体比例中也是少数。
但是,由于贫富差别、户籍不同、政府歧视性政策和地方官僚的利用,造成这些富裕的本地食利者与外来打工的农民工之间的产生各种隔阂与矛盾,并在社会冲突尖锐的情况下,很容易转化成为地域主义冲突,并在各种群体性事件中有所反映。如在中国常常发生的群体性骚乱事件中,这种由于阶级差别和利益差别产生的矛盾都被表现为地域冲突而扩大与畸形。
小农的消亡
经过30多年以东南沿海出口依赖经济模式的发展,中国出现了2到3亿在户籍上仍然是农民,但主要通过在城市打工而维生的农民工,他们也成为中国工人阶级中饱受剥削和最为主要的部分。在资本主义复辟的浪潮中,由于当局所推行的上述土地流转和农转非(农村户口转成非农村户口)政策。当农民赢得“被剥削的自由”的同时,也将丧失原本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间接拥有土地所有权)可能提供的保障;成为纯粹的无产阶级。这在实质上不过是从原本“专制的国家佃农”变成了“资本的工资奴隶”。
为此自然也引起了广大农民的抵制与反抗,根据中国社科院的壹份调查显示,八成农民工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而转成城市户口。贵阳公安局发现98.7%的农村居民不愿转户口。(这也在侧面反映即使中国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衰弱,对农民毫无吸引力。)各地专制政府蛮横而欺诈地征收农村土地过程导致农民反抗不断,在群体性事件占据三成多的比例。
由于工业化造成的农业和工业产品之间巨大的剪刀差,使农民从事农业和進城务工之间存在巨大收入差别。平均壹户农民每年通过耕作在他们的土地上壹般只能得到几千元的收益,这还是风调雨顺的好年景,如碰上大的自然灾害可能颗粒无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农村居民平均年收入仅为5,919元。而所谓的农村居民中还包括了大量在外打工而户口在农村的人。因而真正只靠种地为生的农民家庭的年收入只可能低于此水准。
如在城市里打工,收入比在农村多几倍。例如在东南沿海打工的农民工工资(包含加班费)很多超过两千。巨大的收入差异导致很多劳动力从农村来到城市。甚至在农村基本看不到年轻人,特别是青年或者中年男性,农村里只能看到老人、儿童、妇女。而很多留在农村的家庭成员更多地依靠在外打工的家人的收入而不是依靠他们的土地。许多农村的土地荒废了,特别是那些远离乡镇中心偏远的或者 尤其是那些贫困地区的土地。这也造成大量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他们通常由祖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代为抚养,因此很多留守儿童都存在心理和教育的瑕疵。
壹方面,大量80后和90后农民進城打工,其中很多是“第二代农民工”,他们无法像他们的父辈壹样靠土地为生,很多是离开校门就直接進入厂门,在原籍老家根本没有种过地,既不会种地也不会愿意回去种地;而另壹些是“农民工第二代”,他们随著作为“第壹代农民工”的父母长期成长在城市,有些甚至出生在城市,户口本上的原籍对他们来说只是遥远而陌生的他乡,与他们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也不可能返回去从事农业。新工人群体越来越脱去农民的特征,成为工人阶级的壹部分。另壹方面,土地大量集中到大户或者外来投资者(农业资本家)手中,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的使用权。由于这些农民得到租金很少,远不够维持生活,他们只有成为真正的无产阶级,通过進入城市地区打工,或者在本地打工维持生计。
由于资本主义工业化進程,农民阶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壹个逐渐消亡的阶层。大部分小农将转变成纯粹的无产阶级,而少部分成为资产阶级。
中国的农民应该坚决反对中共内部改革派所鼓吹的在壹党专政的基础上实行土地私有化,这只会导致土地集中到少数资本家、金融资本和大公司人手中。这会進壹步加速贫富两极分化,绝大多数农民会成为赤贫的无产阶级而成为资本家的工资奴隶,将今天仍然在法律上“非法的”官僚和资本家非法征地与圈地合法化,从而推动资本主义复辟的進壹步发展。
当然了,也不应该支持中共内部的保守派主张的回到专制官僚控制的以户籍制度捆绑的人民公社,农民失去自由而被束缚在土地上绝不是射秽主义。
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在土地农民所有的基础上,建立由广大自耕农组织的完全民主和独立的农村自治委员会。废除户籍制度和强迫性的计划生育政策,广大农民需要发动民主运动,并将之与工人运动相联系以捍卫他们的权利。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重建农业集体化生产。要实现大规模、可持续发展,环保的农业生产只有通过组建自愿和民主的合作社才能实现,而这需要由真正的民主政府和国家资源的支持。国家应该承担农村基本设施的建设并向农民提供免息和低息贷款。
农业用地掠夺
作者 于代松 刘俊
近年来,为了应付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短缺,西部省份壹些地区热衷于异地耕地置换。异地耕地置换本来是个别地区处理土地问题的应变之举,近年来却为越来越多的地方仿效,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壹些地方的异地耕地置换操作很不规范,还出现了借机变相乱占耕地的现象,若不能遏制这种势头,必将带来较大危害。本文以四川省的相关资料为依据,就这壹现象的原因及后果加以分析。
壹、 异地耕地置换产生的背景
象全国其它地方壹样,四川省许多地方的城市建设不断扩张,需要大量占用土地。但是,不少市县政府受制于“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这壹政策的限制,在本地又无法找到可开发、补充耕地资源的后备土地(指未利用土地),于是便请求省土地管理部门加以通融,让土地短缺地区的市县与土地相对充裕、经济相对落后的市县协商,由后者将生荒地稍加整理,作为补充耕地(指标),而前者提供必要的补贴,从而既维持省壹级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又让土地短缺的市县更多地合法占用土地(耕地)。有人认为,异地耕地置换既符合国家“占补平衡”的政策,还能置换出建设用地指标,是壹举两得的好办法。
各市县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不同地区之间对土地需求,特别是工商业及市政建设的土地需求的极大差异。中国经济增长的GDP崇拜和地方官员政绩评价的唯经济增长范式,進壹步催生了各地方政府(官员)对招商引资的狂热迷恋与相互比拼。四川省连续几任壹把手都提出“工业强省”发展战略,成都、德阳、绵阳则成为工商业发展的主要区域。类似的相对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经济辐射区)在地理位置、配套设施、产业条件、市场潜力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够聚集项目、资金、人才并拉动消费,于是大量的工商投资项目、特别是大型投资项目纷纷选择入驻那些相对发达地区。加之经济发展的“马太效应”和国家经济政策上对强势地区的扶持,其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对土地的依赖和需求被不断放大。同时,这些地区的土地价格和房地产价格飞速攀升,反过来又刺激了对土地的强大而持续的需求。比如,2007年四川省郫县县城所在地郫筒镇的商业用地价格已上升到平均每亩400万元左右,同期成都市绕城路内商业用地的价格平均每亩更高达500万元以上。[1]
近年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特别是相对发达地区政府的“钱袋子”(地方可支配财政收入)越来越依赖土地,“土地财政”早已成了壹些地区的主要运行模式。因此,尽量获得更多的土地征用指标、最大限度地把本地的土地转变为工商业和建设用地,从而获取尽可能多的土地转让收益,成了发达地区的主要政策目标之壹。然而,这些地区的土地本来就使用得较充分、彻底,后备土地资源极为有限,所以可开发土地十分稀缺。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这些地方的政府便想方设法去打通土地瓶颈、突破土地政策的限制。而经济上相对落后的地区则有较宽裕的土地资源,当地岁入短拙,财政的转移收入仅能应付政府的日常基本开支,于是这些地方的政府便把“出卖”耕地指标当作简单便利的生财之道。只要把生荒之地草草整理壹下,作为耕地(供给)指标卖给其他地区,耕地置换收入就唾手可得,何乐而不为呢?因此,耕地置换的不菲收入诱使经济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热衷于此类交易。
由于经济发达地区对耕地(指标)的需求强劲,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有供给耕地(指标)的巨大冲动,只要上级政府在政策上提供方便,异地耕地置换这样的交易便活跃起来,并且堂而皇之地走向前台,成为壹项“政策发明”。何况,“工业强省”发展战略这样的号召,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解决土地问题提供了全省各相关地区、部门默契地参与配合的理由。土地主管部门壹方面出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义”,另壹方面很难拒绝耕地(指标)需方和供方完成异地耕地置换的强烈愿望驱使下的有力游说,何况,支持这种交易活动带来的部门收益也不小,结果就为耕地置换大开方便之门。近年来攀枝花和成都之间的耕地置换就不断发生。
本来异地耕地置换有壹个最大的障碍,即“保持耕地动态平衡”、确保18.3亿亩耕地保障线的国家土地政策。但该政策只是泛泛地提出了耕地控制的数量目标,并没有区位、质量、使用效率方面的指标要求,这就给了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从事异地耕地置换以操作空间。对这些惯于“玩弄”上级政策的官员来说,实现“耕地总量平衡”还不简单?乡内不平衡就县内平衡,县内不平衡就市内平衡,市内不平衡就省内平衡,实在不行就全国平衡!异地耕地置换这种堂而皇之的突破国家土地政策的偷梁换柱之举,竟然成了地方经济发展的壹项“成功经验”而得到推广。
二、 异地耕地置换的现状与趋势
异地耕地置换背后蕴藏着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短期内对参与各方好处明显,于是就没有人再从长远考虑、关心耕地面积的实质性减少会产生何种负面影响,异地耕地置换因而在各地追捧中愈演愈烈。以前,异地耕地置换是个别地区为满足特殊项目而发生的偶然现象,涉及耕地的数量、规模也有限,往往以几十、几百亩的置换为主,超过上千亩的案例并不多。但近年来,异地耕地置换成了各地特别是相对发达地区大城市周边地带的普遍现象,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亩耕地均通过异地指标补充而成片被改成建设用地。以成都市为例,绕城路内外几十平方公里的原有耕地中,有相当部分都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被征用。四川省的可耕地面积原有6,661万亩[2],过去5年中平均每年有大约32万亩到35万亩被异地耕地置换,5年合计达160万亩至175万亩,占全省可耕地面积的2.7%左右[3]。从整个西部地区的初步调研数据来看,在过去5年中,大约有1,500万亩耕地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变成了建设用地。更需要警惕的是,全国的异地耕地置换风潮正大规模向西部转移,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危及到西部地区的耕地整体规划。
前几年异地耕地置换主要发生在同壹个县的不同乡镇之间,近年来已升级为市域内、省域内的耕地置换,个别重点项目甚至通过全国不同省区的异地耕地置换来解决建设用地。于是,异地耕地置换的空间不断扩大,距离不断延伸。近20年来,中国的耕地数量呈现不断减少态势。1986年至1995年间,仅建设占地便使耕地减少1.45亿亩,相当于韩国耕地总量的4倍。1996年到2006年间又净减少1.23亿亩,平均每年净减少1,230万亩。尽管中央政府制订了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例如冻结审批、严查、垂直管理、建立土地督察制度等等,但耕地保有规划屡被打破。以1996年为基期的“第二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曾确定,200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19.4亿亩,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要控制在19.2亿亩。事实上,2000年全国的耕地保有量就已下降到19.2365亿亩,比总体规划确定的“底线”还少1,635万亩;到2005年,全国耕地只剩下18.31亿亩;2006年又進壹步下降到18.27亿亩,直逼18亿亩耕地保有量这壹红线[4]。
以往,异地耕地置换主要由企业操作,地方政府(耕地指标的引進、输出方)配合,土地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勉强通融。近年来,因发达地区的土地越来越紧张,而异地耕地置换产生的利益越来越大,企业活动(力)加强,监管者的默许成了日常状态,地方政府更是强势出击,土地主管部门有效配合甚至主动介入(设专门办理机构),由此导致普遍、大规模、经常性的异地耕地置换。壹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出政绩,干脆将异地耕地置换作为重要的政策选择。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2006年全国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涉及的面积,都较2005年有大幅度上升。[5]
三、大规模异地耕地置换的危害
从整个国家的长远利益来看,这种异地耕地大规模置换带来的负面效益非常严重。首先,损害耕地质量、危及耕地安全。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2006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比上年末缩减了460.2万亩,人均耕地减至1.39亩。[6]而按照国务院1996年制定的“第二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中国的可耕地不能低于18亿亩。大规模的异地耕地置换显然使上述目标受到巨大挑战。
毫无疑问,相对发达地区以异地耕地置换为名被占用的耕地,通常都是优质、高产、高效利用的耕地,在地形地貌、区域位置、配套设施、利用效益等方面也远远优于异地开发中整理出来的补充耕地。前者对农业生产的价值绝非后者可比。出让耕地(指标)地区相对偏僻落后,住民稀少且青壮年外流,原有耕地的耕种质量本来就差,产出也比较低[7],现在为了完成置换任务而开发、整理出来的新耕地,其质量比原有耕地更为低下,当地农户可能(也只能)在些许利益的驱使下作完成任务式的应付型耕种,甚至成片撂荒。笔者近年在攀枝花调研时,就发现了较为普遍的新开发耕地低效使用及撂荒现象。如此则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保持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实际上更像是壹种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
提供耕地(指标)的地区多属于落后山区,可开发、整理为新耕地的土地资源极为有限。但那些地方的政府在利益的诱惑、驱使下,却大面积地开发坡地、草地和生态脆弱的未利用土地,这必然危及土地生态[8]。以攀枝花为例,大面积海拔较高的山地(坡、台地)原来尚有表层植物覆蓋或土壤相对板结而起壹定的水土保护作用,雨水冲刷后的泥土流失量有限;壹旦被开发或转化为耕地后,表层松动且经常翻动,留下了水土流失的隐患。加之攀枝花属于干旱河谷地区,降水高度集中,原来荒草覆蓋的土壤开发为耕地后,如果没有高质量的水土保持配套工程,很容易引发严重的水土流失。
但是,异地耕地置换者所关心的只是在不发达地区整理出来的补充耕地之数量,以及发达地区耕地改用指标的获得,以敷衍中央土地主管部门。至于耕地的质量、产出潜力、利用能力、生态保护等,完全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显然,异地耕地置换在整体上会导致耕地质量的不断下降,同时令耕地最低保障线(国务院确定为18.27亿亩)成为假达标的数字游戏。[9]
确实,异地耕地置换让相对发达地区突破了土地利用规划的限制,欠发达地区在短期内也获得壹些资金补贴,但却强化了区域竞争的“马太效应”:在强化发达区域经济发展条件的同时,也形成了经济上的“虹吸效应”,拦截了本来可能适合落后地区投资建设的产业项目、资金、消费(市场)、人才,从而延缓了落后地区改善基础条件、发展环境的步伐[10]。欠发达地区因为大面积地为发达地区提供耕地(指标),不仅牺牲了自己未来工商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空间,还会因土地过度开发、生态破坏等问题而妨碍未来的发展。
由于异地耕地置换存在着巨大的利益空间,参与其中的企业、“购买”及“出卖”耕地(指标)的地方政府、上级土地主管部门都极力推动这种交易。以四川省成都市、攀枝花市的耕地置换为例,成都市要获得耕地(指标),需要上级土地部门支持,攀枝花市争取耕地开发出让指标,也需要上级土地部门放行。而要大规模、跨区域、多次性的促成耕地置换,更需要绕开相关的法规、政策限制。这时,相关机构特别是土地主管部门可能被动或主动地卷入利益分享,利用自身的权力、地位,去配合完成壹些“合法”的耕地置换交易。从官场惯例看,这种异地耕地置换将产生大量的寻租机会。
异地耕地置换从个别地区应对土地短缺的权宜之举,演变为壹种普遍采用的“新政策”,必将引发有关耕地底线(数量与质量兼顾)不保、粮食安全、土地生态、土地管理腐败等严重问题。从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均衡发展这壹基点出发考虑问题,中央政府应当对异地耕地置换(背后是大规模占用优质耕地)现象实行严格的限制与监督,避免异地耕地置换这壹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引发更严重的问题。由于土地监管部门已经参与了异地土地置换的利益分配,可以考虑让民间组织、公共媒体、地区住民等各种力量有效参与监管,形成立体、交叉的监管体制。
中共对佃农的掠夺
作者 蒋巍 写于 二零一三年
北大荒是中国著名的粮仓,年产粮330亿斤,可供京津沪、解放军三军、港澳地区和青藏甘宁四省区居民壹年的口粮。北大荒繁荣的背后是无数农民的血泪。中国十数亿民众没有壹寸自己的土地,所有的土地都是“党”的,他们想租谁就租谁,想收回就收回,地租想擡高多少就是多少。我们不仅要问,他们为什么如此霸道?难道天下就没有什么能管管他们吗?
壹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壹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摘自马克屎《资本论》第壹卷829页
第壹章 引言: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
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摘自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立此存照
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杀人杀少了,应该把妳们都杀掉!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对卢凤琴、赵桂荣等十几名上访农工说
妳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到我把官司赢下来,来年妳们交多少钱,也不让妳们种了,妳们不听喝(咬喝),就卷铺盖滚蛋!
——古东河林场场长刘某对农工说(2011年初,该林场已经正式通知相关农工,收回他们承包的耕地)
我不操妳妈,妳们不知道我是妳爹!妳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妳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浓江农场干部在会上对农工们说的话,刘景奎等人在场
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所以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七星农场农工薄义,因自费开发的耕地被无偿剥夺,上访17年,先后被拘留4次。
壹、壹段发人深省的录像
可惜,在这本《中国纪实》上,我不能把手中这张影碟放给读者们欣赏,只好用文字加以表述,其中对话全部按原样复录。
时间:2010年春耕时节。
地点: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所属的大兴农场。
大兴农场农工赵成凯走進画面。他面色黝黑,敞着襟怀,说话粗声大气,壹望而知是个能吃苦不要命的汉子,更是雄心勃勃的实干家。他和另壹位农工刘燕合股创办的家庭农场叫“兴凯农牧场”,自主投资开发国有土地7000多亩,还养了200多匹马,500多头牛,规模宏大,十分兴旺。
他身后展开的是壹片广阔的黑油油的耕地。赵成凯正在指挥他的拖拉机手耕作土地,准备播种。
画面中,大兴农场公安局的几个民警开着警车到达现场,赵成凯的拖拉机仍在轰轰行驶,继续耕作。
赵成凯问民警(他们之间很熟):“妳们干哈来了?抓人来了?”
民警开玩笑:“抓啥人啊?我们也没咋的妳呀?帮种地来了。”
赵的态度很平和:“妳们也不敢咋的!妳们这样狐假虎威,老百姓还能活得了吗?不耽误俺种地吗?”
不多时,壹位衣着干净、十分年轻的作业区管理干部,带着几位随从匆匆赶到现场。
干部严肃地问赵成凯:“通知妳交费没有?”
赵的语气很悠然:“通知了就给妳呀?”
干部:“农场有文件,(不交费)妳有什么权力耥地呀?”
赵:“我的地,我为什么没权力耥呢!农场是啥呀?他不得听胡锦涛、温家宝的吗!”
干部:“胡锦涛、温家宝说地是妳的啦?”
赵:“对!”
旁边有看热闹的农工插话:“妳们来这么多人是干哈?不是抢地是来玩的呀?”
干部对赵成凯:“地证写了妳的名是对的,那妳咋不交费呢?”
赵:“凭啥给妳交呢?妳这是敲诈!国家不让交费了,免税免费!妳多读读书,妳不懂。妳拿国家红头文件来,让交不交我就蹲笆篱子(东北方言:监狱)去,妳偏抢人家地干啥呀!大兴(农场)能代表国家吗?得拿真家伙,啥叫真家伙?国家1号文件!广播电视天天讲,妳不懂还当官呀?带着公安司法来敲诈老百姓啊?妳拿红头文件来,我们起头就走!”
跟作业区领导来的随从干部口气很强硬,对赵成凯吼:“妳再干,我就站(拖拉机)前头去!”
赵很愤怒:“妳敢站前头,我就敢轧妳,不就二三十年笆篱子吗!”
随后,管理区三个干部当着十几名农垦民警的面,走过去站到拖拉机面前,阻止机械手耕作。愤怒的赵成凯大步走过去,喝令机械手下来。他跳上驾驶台,不顾壹切猛壹加油,拖拉机喷著浓烈黑烟向前冲去,吓得三名干部赶紧闪开了。
民警们抱着膀子站在旁边看热闹,没上前。
不多时又开来壹辆警车,大兴农场公安局副局长带几个干警赶到。画面中能看到,现场已经有了近10名民警。
现场有壹位赵成凯请来的律师,他上前对作业区干部和民警说:“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加大农业补贴,促進三农力度,为什么要创造和谐社会?就是让老百姓消停种地,为国家多打粮食,这就是贡献。妳作为场长,应当和中央保持壹致。”
作业区干部:“我这边根本说不上话(意指场长),副场长见场长得预约,我们见得排号,站长这级基本上就别想。”
律师:“多大派头啊!多大官呀?”
公安局副局长和蔼地对赵成凯说:“妳应当交费啊,农场不是有1号文件吗?”
赵:“农场那1号文件算个啥?我还有1号文件呢,那是中央的1号文件!还有警察深更半夜抢人家的地种,种得乱糟糟的,俺都录下来了……农场的1号文件能代表国家吗?农场是第几个国家呀?”
副局长:“农场是个大型企业,它有权对外发包土地,妳要(觉得)合适妳就种,妳要不交费,那就给张三李四种了。”
律师:“妳说对了壹半,还有壹半道理:关键这块地是谁开发(即投资开荒)的。是妳农场花钱开发的?还是国家投资开发的?还是人家个人投资开发的?这有国家政策。”
赵:“国家有文说:‘谁开发,谁受益。’这是国家的土地,我们是国家的公民!”
接着,律师拿出国家和省里下发的壹厚夹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指给管理区干部看,并壹条条念给他听。从录像中看,那位管理区干部似乎对这些政策非常陌生,他听得非常认真,还拿过来仔细翻看了足有10分钟(录像到此结束)。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壹个社会转型期。这段录像所反映的大兴农场干群之间的矛盾、双方截然对立的观点和激烈的情绪,正是在这个转型期凸现出来的问题之壹,而且在黑龙江垦区某些农场带有壹定普遍性。这是本文阐述的核心问题之壹,值得读者朋友研究和思考。
附录(壹):
举报信
尊敬的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
我壹直关注、研究黑龙江农垦的民生现状,2013年7月18日我主持召开了《黑龙江农垦民生与法律研讨会》,现在我实名举报黑龙江农垦某些领导严重腐败、弄虚作假、非法收取农工高额税费、截留种粮直补与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向中央瞒报巨额非法收入与大量“黑地”、残酷剥夺与欺压农工、对于维权农工殴打、非法拘捕与劳教的罪行!
同时,我实名举报黑龙江农垦当局在改“四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不是真心落实总书记的号召、反省自己、认识错误,调整其政策,检讨其腐败,而是以“诽谤”罪频繁讯问、传唤来北京参会的农工代表、四处“灭火”删除网络视频与微博、非法搜查农工住宅、没收农工电脑及其他私人物品的罪行。
以上举报,敬请调查、核实、查处。
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研究者 胡星斗
2013-8-12
附件壹:《黑龙江农垦民生与法律研讨会》的专家发言摘要,附件二:研讨会速记,附件三:黑龙江农垦农工血泪记录,附件四: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的纪实作品《泣血的草根声音》摘录,附件五:法律意见,附件六:关于将农垦林垦企业所属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剥离出来划归地方国家机关的建议。
附录(二):
关于将农垦林垦企业所属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剥离出来
划归地方国家机关的建议
全国人大、国务院: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农垦林垦系统的经济效益不断好转,国有农垦林垦系统内部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矛盾和利益纠纷也在增加。最近十几年来,国有农垦林垦系统内部普遍存在某些公检法人员沦为企业领导打手、公器沦为私人保护伞、干部沦为特权享有者、职工沦为现代“农奴”、“胶奴”问题[参见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的纪实作品“泣血的‘草根声音’——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中国大纪实》,2011年8月:huxingdou.blog.ifeng.com/article/15289260.html;海南省委党校原校长李克致海南省委书记的长信:huxingdou.blog.ifeng.com/article/12637750.html]。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广大农工和林工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国有企业系统内部设立公检法这些国家公权力机构,本身就违反了中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为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开、司法独立、公平正义的原则,
我们建议:
壹、农垦林垦企业的公检法划转地方管理,工作人员转为公务员。
二、从财政上、组织上、制度上保障公检法的独立性,即公检法不再听命于企业领导,而是致力于维护社会秩序与社会正义。
三、农场林场的学校、医院等后勤服务产业同时交予地方政府管理(2006年,国务院下发“国办发[2006]25号文件”進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免去农业税、乡村道路维修费和计划生育费等五项统筹,但由于公检法没有剥离、学校医院没有社会化,农场承担著政府职能,致使国务院文件无法执行,大大有损于国务院的权威)。
四、在国有农场林场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活动,废除干部特权,调查非正常收入,清查贪污腐败,严惩执法犯法,平反冤假错案,公平对待上访,实现司法正义,改善垦区民生。
以上建议如蒙采纳,则是农垦林垦万众之大幸,也必将推动国家的司法改革与公平正义,我们对此抱有强烈期待。
二、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和我的困惑
当我疾风烈火般在电脑上敲完这部调查报告时,整个生命仿佛被冻结了,那是惊愕与疼痛的寒流包围了我的身心。
我曾在北大荒做过8年知青,那片土地寄放着我那麽多鲜活而悲壮的青春记忆。我生命中的壹部分,我的青春热血,永远像壹片花草生长在那片丰饶的土地上。那里曾经的壮烈和如今的辉煌,壹直是我的骄傲、挚爱与向往,当然还有深深的牵挂。我深知,从壹群赤脚中国军人用血染的肩膀拉动“东方第壹犁”的那壹天开始,三代北大荒人前仆后继,流血牺牲,无私奉献,把亘古荒原打造成今天繁荣昌盛的“北大仓”,北大荒人是顶天立地的黑色群雕。每当在电视上看到喷洒农药的飞机(全部由农工付费)掠过千里沃野,康拜因(全部属于家庭农场私有)轰鸣著驶过金色麦海,壹架架塑料大棚(全部由农工自费购置)绿意盎然,肤色黝黑、满脸汗水的北大荒人在田间辛勤劳作,我都倍感亲切,感慨万千——那就是我青春年华的第二故乡,那就是我永远不能忘怀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啊!
因此,从开始这次田野调查到完成本文的写作,我度过人生中最为沈重的壹些日子。
我并非有意为之。完全是因为壹个偶然因素,不期然撞上我所熟悉的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因为上访,他遭到农垦公安部门的抓捕,正处于逃亡中。2003年,我曾为他写过壹篇纪实文学《妳代表谁?》,因此他第壹个打电话向我求救。他是壹个从来没有学会屈服和沉默的汉子,文化不高,却在同不法行为斗争的过程中把自己锻炼成“法律专家”,国家制定的有关扶助“三农”的法规,这家伙倒背如流。我写作此文,得到两位法律工作者,也得到他的许多指教。
2010年8月下旬的壹天,我和唐维君在北京见了面。他讲述的那些带有区域性、“政策性”的伤农害农问题和悲惨的个人遭遇,让我深感震惊。在今日繁荣昌盛的祖国,在“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的北大荒,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出于对那片土地和那里父老乡亲的感情,也出于作家的良知和责任感,我决定進行更为广泛深入的调查。
当我几乎彻夜不眠,激烈地敲击键盘的时候,指下砰然作响,仿佛能溅起火花。今天,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在书写前所未有的辉煌与壮丽,激流勇進的中华民族正在创造举世瞩目的成就与奇迹。从首钢烈焰熊熊的巍峨高炉,到遍及贵州大地的扶贫工程,从高速铁路的建设工地,到南水北调的移民村落,在热气腾腾的中华大地上,我经历了那麽多的激昂与振奋,目睹了那麽多的雄心与激情,倾听了那麽多的自豪与欢笑。也因此,当我踏上北大荒这片久违的热乡热土,看到壹派欣欣向荣的丰收景象时,我无比振奋。同时,当我听到壹些农工的哭诉,看到失落在某些角落的“阳光下的眼泪”时,我不能不震惊了。
蓬勃发展、执政为民的中国不能漠视每壹滴眼泪!
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不能容忍每壹滴眼泪!
射秽主义的中国必须关注每壹滴眼泪!
对此,壹个作家无权保持冷漠和沉默。
考虑到事关重大,涉及面较广,2010年11月3日,我将10余万字的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写给党中央、国务院的举报信》实名寄送有关部门。
附信中,我提出如下问题:
壹、在北大荒垦区,少数农场拒不落实党的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已持续多年。农工们为此奔走呼号、上访告状多年,为什么相关部门长期麻木不仁,无所作为,听之任之?
二、农工们反映的事情,调查起来并不难,是非判断也并不复杂,但为什么他们总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迫使他们不得不十几次、几十次進省入京上访,最后甚至被扔進囚室关押。各级接访部门付出极为繁重而艰辛的努力,但农工们的合理诉求依然没能解决,接访部门大量的和惊人的“重复劳动”意味着什么?
三、壹些上级单位派去的调查人员,到那里走了壹圈后,归后没有任何结果,农工们反映的问题依然“江山依旧”。这个责任究竟谁负?
显然,我听到的是壹些长期被拒绝的“草根声音”。
2010年12月初,我的调查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转到黑龙江省委。12月9日晚4时,黑龙江省委督察办公室主任周先生致电给我,说省委领导高度重视我的调查报告并作了重要批示,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将很快展开。我深感欣慰并提出几点恳望和请求,其中壹条是请黑龙江省调查组“壹定要保护好接受我访谈的上访农工,不能让他们再次受到伤害。”12月下旬和今年1月,黑龙江省调查组抵达垦区,就我所反映的问题开始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工作(属于林业系统的古东河林场尚未進行)。
在我深入黑龙江進行调研的过程中,坦率地说,那时我对于垦区少数农场出现的问题及其根源还缺少深入的考察与梳理,情绪还比较激愤。当我开始动手改写这部纪实文学的时候,我觉得必须厘清自己的思想并做些深入的、理性的探讨了。
(未完待续)
附录三:
黑龙江农垦研讨会发言摘要
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说:黑龙江农垦是“土围子”,作为国有企业,党政企公检法六位壹体,是问题的总根源;只有黑龙江农垦农民现在还交粮交税,负担沈重,如此水深火热!数百人被关押、拘留、劳教、被关進精神病院、黑监狱;黑龙江农垦存在大量的黑地,农垦公布的土地4000万亩,实际5000万亩以上,甚至有人估算8000万亩。黑地不在国家账上,所收税费也不在农场账上,巨额资金逃过审计、财务监督。
著名三农专家、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说:有几个没想到,黑龙江农垦公然违法没有想到!把农民地变成黑地贪污腐败,不仅是对农民的侵犯,也是对国家利益的侵犯,是犯罪行为!
著名学者、中央射秽主义学院王占阳教授说:黑龙江农垦就是独立王国,公然违法,还到北京抓人,是有组织的违法违宪对抗中央的行为!国营农场必须改革,必须统壹国家的法制。农场自养公检法,公检法成为打手、工具,这是荒唐的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改革报告主编陈剑说:在黑龙江农垦,公安、司法成为家奴,没有基本的是非。壹些干部不仅脱离群众,而且演变成黑社会,進行犯罪,对中央政策屏蔽。
著名学者、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仁文说:用劳教对付农民是违法的,公检法应当划归地方。
北京大军智库经济咨询公司主任、著名学者仲大军说:反腐败要打老虎、揭盖子,要撤销农垦总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魏宏、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轩、著名律师兰志学说:要从黑地入手查处腐败。
著名律师扬智勇博士呼吁撤销农垦总局、撤销农垦公检法。
著名治理专家周鸿陵说:黑龙江农垦黑幕令人震惊,令人发指!反映了正义的缺失,中国必须开展社会進步运动!
著名媒体人王学会说:中国最大的三农问题就是北大荒问题,包括它的黑监狱问题。
高层领导信息网总编李曰仁说:不解决黑龙江农垦问题,不進行赔偿,那麽北大荒将永无宁日!
著名公益人士陈青林说:黑龙江农垦农民跌入合同陷阱、贷款陷阱、体制陷阱、身份陷阱,既不是拿工资的工人,也不是免除税费的农民。
著名媒体人张银平(改革内参记者、《名家论改革》主编)、杨宏生(中国商报主编)、欧阳劲(太平洋月刊总编)、孙伟林(民主与科学杂志社社长、总编)等发言希望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推到黑龙江农垦的土围子。他们指出:调查组去根本调查不出问题。黑龙江农垦是没有阳光的黑暗王国!
北大荒,中国之冠上壹颗闪闪发光的绿宝石。
北大荒,是新中国开发建设史中最为激动人心、可歌可泣的英雄史诗之壹。北大荒精神是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开发建设了“中华大粮仓”的三代北大荒人有恩于国家。
1947年,按照党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精神,壹批荣复军人来到人迹罕至的北大荒,创建了宁安、赵光等第壹批国营农场。1958年,王震将军率10万复转官兵挺進北大荒,掀起了垦区大规模开发建设的高潮。之后,由大批支边青年、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城市知青组成的百万大军相继投身垦区开发建设。经过三代北大荒人的团结奋斗,黑龙江垦区成为我国耕地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60多年来,垦区已累计生产粮食4504亿斤,累计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334亿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垦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30亿斤,提供商品粮300亿斤,可保证京津沪三大直辖市、解放军三军、港澳地区和青藏甘宁四省区居民壹年的口粮供应。
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黑龙江垦区在关键时刻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非典”期间,北京壹度出现粮食短缺,垦区迅速向北京调运1.5万吨大米,及时缓解了粮食紧张局面。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垦区仅用三天时间就紧急加工2460吨优质大米,通过专列运往四川灾区,全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有效发挥了作为国家抓得住、调得动、能应对突发事件的“中华大粮仓”作用。
不过,壹个让我困惑的问题是:今日的北大荒欣欣向荣,繁荣昌盛,壹片丰收景象,但是为什么多年来有那麽多奔波不停、持续不断、难以阻隔的上访人流?其中不少农工宁可举债“擡钱”(即民间高利贷)当路费,甚至不惜被农垦公安部门多次拘留、劳教,也坚持進省入京反复上访,壹定要“讨个说法”。垦区的管理部门和公安系统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来阻止这些上访人员。访谈中我感觉,这些农工抗争到底、上访到底、哪怕以死相拼的心都有了!
北安分局龙镇农场的于德清含泪对我说:“实在讨不出说法,我最后就跳天安门城楼!”
建三江分局七星农场农工薄义上访17年,现在壹贫如洗,他上访的壹切费用都是农友们义捐的。他对我说:“我和老婆离婚就是不想连累她,我宁可死了也要讨出个说法!”
2011年1月上旬,黑龙江省调查组在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前锋、浓江等几个农场场部调研时,据农工张桂荣、张丽英、刘景奎等人向我反映,听说省调查组即将到达场部,不少连队的农工们涌上去,希望向调查组反映意见,但都被事先安排到各个路口的身穿便衣的农场公安人员阻截住了,理由是调查组“点名找人”。
张丽英问那些民警:“妳们怎么不穿警服?”
民警回答:“是领导下的令。”
如此众多的农工情绪如此激烈,这究竟是为什么?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确实需要深入探究。
三、“两自理”带来的“三大变局”
为方便读者阅读和思考,现将黑龙江农垦总局网站上张贴的有关垦区“简介”摘要如下:
黑龙江垦区地处东北亚经济区位中心,位于我国东北部小兴安岭山麓、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区,属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带之壹。辖区总面积5.62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000万亩,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下辖9个分局、113个农牧场,分布在全省12个市、74个县(市、区)。总人口166.8万人,其中从业人员91.7万人。
接下来,“简介”谈到了垦区近些年来大力推進的新的改革方式和发展目标,包括“合并家庭农场”,这是值得读者高度注意的:
在很多农村因为实行联产承包而把土地分割到户以后,黑龙江农垦正在合并分散的过多的家庭农场,使大片的土地连接成片。他们采取以“统壹经营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调动农工的积极性,既分散了风险,又充分发挥了机械化、大规模、技术密集的优势,使黑龙江农垦在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优势,显示出现代农业的勃勃生机。
通读上述“简介”,我必须强调指出,不知出于“疏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份“简介”忽略了垦区改革开放史上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决定着垦区现在和未来的壹个改革阶段。不了解那段历史,我们就不知道今日北大荒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不知道如今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北大仓是谁、是怎样创造出来的?不知道黑龙江垦区的体制和经营机制究竟发生了怎样深刻的变化?
那是北大荒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壹个“节点”——
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浪潮席卷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年来壹直在严重亏损困境中苦苦挣扎的黑龙江省国有农场,也艰难而决绝地踏上改革之路。
他们改革的主要方式是:
壹、在职农工停发工资,自谋出路,干部则保留工资;
二、垦区党委号召广大农工“勇挑重担,投身改革”,积极创办家庭农场。于是,垦区所属113个国有农场,以土地、机械由广大农工承包经营的方式,分解为上万个家庭农场;
三、家庭农场实行“两自理”:即“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坦言之,上述改革的实质是:困难重重的国有农场把计划经济时代多年积累的经济困境、负担和危机,以承包方式“分解”到广大农工的肩上了。壹夜之间,壹直靠微薄工资养家糊口的农场职工,成了必须自己养活自己、必须自谋出路的“个体劳动者”。以黑龙江农垦总局为核心的垦区各级管理机构,对职工的生活,对家庭农场的生产,基本放开不管了。这就是“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含义。
那当是壹个慷慨悲歌的时代。
为保障农工基本生活、激励农工创业和支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当时农场给予了必要的扶持,普遍实行了“扶上马、送壹程”的政策。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农场预借给农工部分生活费和生产费,秋后再行扣除。此外垦区还规定,每个在职农工配给15亩“基本田”(也叫“生活田”)用于养家糊口,家庭农场承包的其它土地叫“生产田”,收取较低的承包费。
很多农工向我回忆起家庭农场创业阶段的往事都泪水盈盈。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工资更没有积蓄,家庭农场等于白手起家,只能靠举债度日,维持生产。遭遇天灾,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那时粮价低,种地难,国家也没有出台今天的许多惠农政策。我们完全可以想见,改革初期“两自理”的广大农工,经历了怎样艰难困苦的创业里程。
龙镇农场的于德清说,大冬天他连棉鞋都买不起……
七星农场薄义的妻子到医院拣人家的剩馒头……
大兴农场的刘艳、洪河农场的张振学、前進农场的冯义龙开荒时,渴了就喝地沟里的水,因此几次大病不起……
1998年,前進农场许卫东的家庭农场因遭遇天灾赔得精光,负债累累,几无生路,幸亏哈尔滨壹位老知青张晋东慷慨相助借款10万元,使他壹家人挺到今天……
农工们对我说,现在还存在的家庭农场都是在风风雨雨中挺过来的。而在他们周围,因天灾等各种原因落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或者因还不起债而举家逃亡外地的,并非个别现象。
在中国农村地区的改革中,广大农民没有损失而只有收获:他们获得了承包的土地。在黑龙江垦区的改革中,广大在职农工则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停发了工资,生活费用和生产投入需自行解决。
今天看来,黑龙江垦区这场改革是中国大变革的组成部分,是不得不为、不得不行的“华山壹条路”,尽管充满艰辛、阵痛和眼泪,但历史别无选择、别无它途。正如邓小平所言,不改革只能是死路壹条。不过,今天的我们壹定不能忘记,在北大荒最为艰难的时日,是百万农工,是上万个家庭农场,在垦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极大的改革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拓荒精神,扛起了这片悲壮的土地,创造了今天的繁荣!
这是北大荒发展史上的壹个重要节点——由于改革以来实行至今的生活费、生产费的“两自理”,北大荒垦区的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要变革,即下面所说的“三大重要变局”。今天,北大荒垦区壹些农工不断上访,从根本上说,就是“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引起的。
而这个问题,似乎长期被有关方面忽略了。
经调查,垦区的家庭农场主要分为两类:壹类是以承包国有农场原有耕地的方式形成规模化生产的;壹类是通过私人投资开发国有荒地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
重要变局之壹
垦区实行“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近30年来,北大荒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惊人進步,其主体力量、发展动力和基本投入,绝大部分来源于类似于个体或私有经济性质的家庭农场,而主要不再是国家投入。
上万个家庭农场已变成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的经营单位、发展生产的投资主体。大片荒地是他们投资开发的,所有农机具是他们个人购买的,每年的生产活动是他们自掏腰包進行的,垦区管理部门的大量“服务性工作”(如飞机喷洒农药、统壹供种、供肥等)是要家庭农场付费的,双方变成了买与卖的关系。妳卖的东西质量差或是霸王价,家庭农场当然不高兴或不接受。
自主经营的家庭农场,特别是靠私人投资开发了国有荒地的家庭农场,实际上已经“脱壳而出”,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地位。这些农工事实上具有了民营企业老板或场长的身份,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只能听命于国有农场领导的职工。
家庭农场已经成为垦区生产的主体投资人和主体生产力。
重要变局之二
如今,垦区4000万亩耕地基本上掌握在家庭农场手中。形象地说,国有农场已经成为母鸡生育小鸡后剩下的“空壳”。家庭农场已成为垦区的经济基础,国有农场那壹套行政架构已成为上层建筑。面对垦区形成的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经济形态,必须以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原则,慎重处理国有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的关系。国有农场行政部门应大大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和帮扶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以保护广大农工和家庭农场的利益为原则,实行共荣共赢的运作方式。
我们都还记得,改革初期,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在全国刚刚兴起之际,各地管理部门曾制定过壹些“歧视性”规定,今天已经全然改观。但是在北大荒的部分地方,我发现,少数管理者对于家庭农场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对于农工已经成为老板和场长的身份转化,至今缺少与时俱進的尊重和认知。“土地是国家的,我是国家的代表者,我想增加多少管理费用,想收回谁承包的土地,壹切都是我说了算!”本文开头所引的家庭农场场长赵成凯与管理干部的对话,就集中代表了这种利益和认知上的冲突。
重要变局之三
北大荒精神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组成部分,北大荒文化是英雄的三代北大荒人创造的精神结晶,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北大荒的思想文化传统也面临着与时俱進的挑战。
北大荒垦区最早是由解甲归田的军人开创的,壹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文革时期转为“生产建设兵团”,更是直接由军人领导。其中有部分农场还是由原来的“劳改农场”转制过来的。那里的管理方式代代传承,养成了领导说壹不二的生硬的“军人作风”,对此,当年的广大知青包括我在内都有痛切的体会。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壹系列治国方略,给垦区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必须改变历史上那种“军人作风”和半军事化的管理方式,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
从本文开头所引的“立此存照”和所写的大量案例中可以看到,垦区少数管理者并没有与时俱進,他们没有理解或不愿意接受新时代的要求。有些人相当粗暴、霸道。他们强买强卖,不断提高各种收费。他们依然把家庭农场的场长当作可以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的“职工”。他们无视或随意否定家庭农场自主经营的权力,把农工承包合同视如壹张废纸。他们公器私用,任意启动公检法甚至以刑事司法程序来对付上访群众。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极少数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家庭农场的自主权力和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回望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可以肯定,没有以农垦总局为核心的垦区各级党组织和管理部门的领导、动员、组织、协调、服务的作用,就不可能有今日北大荒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大好局面。同时,我们更不能忘记,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这个大好局面,是成千上万个家庭农场和广大农工自筹资金,自行投资,自主开发,以养家糊口的血汗钱、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来的高利贷,再加上汗珠子、血珠子和泪珠子,壹个个掉地砸出来的!是垦区群众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在国家惠农政策的鼓舞下,付出巨大努力和牺牲开发建设起来的!
以垦区耕地为例:1978年,黑龙江垦区耕地面积为3000万亩,截止2010年,耕地面积增加到4000多万亩。其中上千万亩的新增耕地,不再是农场依靠国家巨额投资,组织职工集体劳动干出来的,而是成千上万的家庭农场响应国家号召,承受着巨大经济压力而自行投资开发出来的。这壹时期,国家为鼓励农民多开荒、多产粮,主要是制定了壹系列优惠政策,用以促進垦区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
2010年,黑龙江垦区产粮330多亿斤,出售商品粮300亿斤,投资者、生产者就是上万个家庭农场。
由此可见,在今天,如果以粗暴的、不合理的、不等价的方式“合并”、侵害、剥夺家庭农场,事实上就是对民营实体经济和垦区生产力的伤害,连建国初期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廉价赎买都不如!
垦区改革30年的历史证明,稳定、发展、壮大家庭农场是壹条成功的经验,“合并”、折腾甚至取消家庭农场实质上是改革的倒退。而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可以断言,没有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和壮大,就没有垦区的稳定与繁荣。
四、垦区管理者为什么对土地“壹年壹发包”?
关于“合并过多的分散的家庭农场”,垦区管理者的理由看起来是正当的和冠冕堂皇的,上述“简介”中说:
“在很多农村因为实行联产承包而把土地分割到户以后,黑龙江农垦正在合并分散的过多的家庭农场,使大片的土地连接成片。”
北大荒的土地壹望无际,本来就是连接成片的。除了统壹用飞机播撒农药等极少的耕作环节,各个家庭农场从播种到收割,都是使用自己的或雇用他人的农机具進行独立作业,他们之间很少有相互为敌的纠纷,倒是充满了相敬相帮的感人故事。
因此,“合并”壹词值得严重注意!
就历史的长过程和遥远而辉煌的共产主义理想而言,消灭小农经济当然是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所需要的。我不是经济学家,弄不懂过于复杂深奥的经济问题。但作为作家,我看到大洋彼岸的资本主义的美国,至今并没想到要“合并”家庭农场,那里的农业照样实现了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和高产,农产品出口照样给美国佬带来源源不断的巨额利润。同时,中央壹再重申,中国依然并将长期处于射秽主义初级阶段。我认为,解决家庭农场“分散和过多”的问题,主要地应当遵从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和助强扶弱的射秽主义原则。不顾现实条件,违背经济规律,以强权和行政手段强行“取消”、“合并”壹些家庭农场,显然极易伤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以“农场土地属于国家”为由,随意收回、剥夺由家庭农场自行投资、投劳开发的耕地,动辄取消他们的承包权,更是无偿占有、“壹平二调”的行为!
这里,我坚决不能同意以实现“土地连片”、“统壹耕作”、“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由,“合并”家庭农场的虚伪宣传!
这是壹种伪理论。试想,只要垦区以人为本,政策昌明,服务低廉,举措给力,有利于广大家庭农场降低成本,减少劳动强度,实现高产盈利,除非脑袋進水了或让大皮鞋踢了,这些渴望发财致富的家庭农场场长怎么可能拒绝统壹的、大规模耕作的先進技术呢!
建国以后,中国农村由“合作社”迅速转为“高级社”,再转为“人民公社”,然后“跑步進入共产主义”所带来的深重灾难和惨痛教训,至今让人们心痛不已。在全国上下都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的事情,重蹈历史覆辙的事情,伤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感情的事情,我们壹定不能再做!
不能以“国有化”的名义,让家庭农场的巨额投入和大量投劳付之东流,变成“神马都是浮云”。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我始终想不明白——即使站在垦区管理者的立场上来想——农场为什么对耕地壹年壹发包?这样做对稳定、发展和壮大家庭农场有什么好处?
2010年12月16日,由黑龙江农垦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带队的几位三级负责人(即总局、分局和农场)到北京与我“交换意见”,他们坚持认为:“农场有权对耕地壹年壹发包。”他们给出的唯壹理由就是:“有的农户遭遇困难经营不下去了,便于调整。”
我在北大荒当过8年知青。我以为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如有极少数经营不下去的家庭农场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可以另行发包。但除非遭遇特大天灾,国家有这么好的惠农政策,广大家庭农场壹直在奋发图强、种地打粮、发展生产,2011年产粮达330亿斤。倘若大多数家庭农场年年遭遇困境,需要年年壹发包,北大荒的事业早就垮掉了。
很不幸,我们看到的唯壹现实就是:土地壹年壹发包,承包费和其它苛捐杂费壹年壹涨价!
每年年初,各农场都会拿出壹个本场的“1号文件”下达各作业区,明文规定土地承包费、各种保证金以及其他收费上涨多少,要求作业区按这个标准,再每亩加价10元,重新发包;并且不问年度中是否遭灾,秋天收成几何,壹律在年初交够本年度的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农工称之为“上打租”,说“这比旧社会的地主老财还狠,地主还在秋后根据收成情况收租子哩!”);交不上承包费或拒绝接受涨价的,就取消其承包权;超额完成“上打租”任务的基层干部还会获得大笔奖金。
这与中央每年下达的“1号文件”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农工们愤怒地对农场干部说,是妳们的“1号文件”大,还是中央的“1号文件”大?正如本文开头录像中的赵成凯对农场管理干部的质问:“农场是第几个国家?”
耕地壹年壹发包,举目中国和世界,天下哪有这么折腾土地的!请问——
其壹,作为垦区主体生产力的家庭农场,还怎么稳定、发展和壮大?
其二,垦区管理部门规定的承包费年年上涨,究竟有没有壹个上限?国家制定的壹系列惠农政策究竟怎样贯彻和体现?
其三,改革开放以来,垦区新增耕地达1000万亩以上,绝大部分是家庭农场投入血本开荒得来的,管理者仅仅凭著“土地是国家的”壹句话,就取消其承包权、经营权和受益权,那麽家庭农场为开荒投入的巨资与劳动谁来赔付?
其四,正如我当面向垦区三级负责人指出的:“壹年壹发包,就意味着家庭农场的巨额投入白扔了,农田基本建设不能搞了,就意味着承包费可以年年涨,同时给某些基层干部带来许多‘黑箱操作’的空间!”
现在就来看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土地承包期——
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壹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关于土地承包费——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中要求:
——“从2006年起,对国有农场通过收取土地承包费等形式由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予以免除。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
——“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种收费。严格控制和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属必要的,应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备案。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
——“進壹步推進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而事实是:我调查的所有国有农场,都是耕地壹年壹发包,承包费借机壹年壹涨价。我调查的所有农工,从来没有、也没看到过国务院规定下发的《农工负担手册》!
同我“交换意见”的垦区管理者说:“所有涨价的规定,都是农场职代会举手通过的。”天哪!除非是“橡皮图章式”或权力操控下的职代会,有什么人能愉快地“举手同意”,让自己的负担年年疯涨?
天苍苍,野茫茫,多少农工泪沾裳!其实他们不再是农工,而是壹个个家庭农场的场长了。于是我们看到,许多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的家庭农场场长,不得不踏上漫漫无尽头的上访之路。
我的调查就是从他们的眼泪和足迹开始的。
第二章 “沉没的声音”会沉默吗?
——晒晒壹份令人震惊的处罚名单
从2010年8月到2011年6月,我先后调查和访谈了黑龙江垦区各农场和林业系统个别林场的近百名农工,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如下人员遭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
赵连发——58岁,北安农垦管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2010年8月至9月被行政拘留两次,计15天。
杨乃利——37岁,同上,2010年8月至9月被行政拘留两次,计15天。
唐维君——50岁,同上,2010年8月被行政拘留7天,后在外逃亡数月。12月中旬,其父病重,经我请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出面做工作,引龙河农场表示不再抓他了。
吴延敏——女,41岁,北安农垦管理局红色边疆农场职工,其丈夫富万荣、哥哥富万松分别被劳动教养2年和壹年半,至今在劳教所羁押。
严华——女,36岁,同上,其丈夫张广杰被劳动教养2年,至今在劳教所羁押。
和富万荣壹同上访的职工中,另有7人被行政拘留。
刘长水——五大连池市良种场农工(属林业系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张国才——同上,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刘玉云——女,59岁,北安农垦管理局龙镇农场职工,被非法拘禁3天。
张希恩——女,56岁,宝泉岭农垦管理局绥滨农场农工,2008年4月被拘留10天,7月再次被拘留7天。
郑淑华——女,50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勤得利农场农工,2008年4月被拘留10天。
马凤华——女,同上,2008年被拘留10天。
李淑燕——女,50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2010年7月被拘留10天。
张桂荣——女,49岁,同上,2010年8月被拘留10天。
邹振龙(56岁)、白文革(49岁)、张丽英(54岁)等5人——建三
江农垦管理分局前锋农场职工,2009年春节前,在北京通州区被黑龙江农垦总局驻京办秘密非法关押31天,春节后被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局解救出来。
白文革、李明、邹福祥——前锋农场职工,2010年分别被行政拘留10天和7天。白文革的双腿被打成重伤。
薄义——建三江七星农场农工,告状17年,先后被拘留4次。
杨金辉——洪河农场农工,左腿被农场干部打成粉碎性骨折。
王永成——1963年生,大兴农场农工,2010年3月被拘留5天。
赵志清——1964年生,同上,被拘留10天。
暴文博——1964年生,同上,被拘留10天。
王恩江——1962年生,建三江前哨农场农民。2005年10月被拘留10天。
这仅仅是我访谈过的上访农工被处罚人的部分名单。我无法進行全面而准确的统计,在北大荒垦区因上访而遭劳教、拘留和其它处罚的人数究竟是怎样的数字,我不得而知。
据我调查,他们都是靠诚实劳动维持生活的普通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宗旨。劳动者是伟大的。人权是不可侵犯的。我坚信,所有把那些含冤受屈的善良而又诚实的劳动者关進囚室的人,他们的行为都将在自己的人生历史上留下耻辱的壹页!
我们尤其不能忘怀第三代北大荒人的伟大贡献。
“文革”结束后,上百万知青壹夜之间潮水般涌回城市,整个垦区从机关、连队、医院、学校、商店、工厂,到所有的知青大宿舍,都变得空空荡荡,垦区生产几乎陷于瘫痪。正是在这个紧要历史关头,当地老职工的孩子们和从全国各地应聘而来的青年农民,组成第三代北大荒建设大军,他们肩起了“重新振兴北大荒,打造中华大粮仓”的艰巨使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他们忠诚勤劳、毫无怨言地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献给了北大荒,他们创造了北大荒今日的繁荣。现在他们都老了,他们是我们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我们每天端起的饭碗里就有他们的汗水。让我震惊的是,仅仅因为他们不断上访,反映少数国有农场拒不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侵害家庭农场和群众利益等问题,垦区某些单位就凭借以至滥用公检法等公权力,给予这些走投无路的人以种种严厉处罚,甚至乱抓人,肆意侵犯他们的人身自由!
向政府反映意见是公民的权力;倾听公民的意见是政府的义务。中央多次严肃指出,大多数上访群众是因为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他们的合理诉求遭到冷拒,各地方必须认真接访,依法解决,以切实的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做得不好的,当追究当地领导人的责任。
2011年1月25日,温家宝总理亲自到国家信访局,听取了壹些上访群众的意见,他说:“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各类行政程序都要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壹切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但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少数地方官员因害怕暴露真相,影响“政绩”和仕途,以种种违法手段对上访群众進行了多方围追堵截和封锁。我本想進行更广泛和更深入的调查采访,但办不到了。北大荒垦区许多上访职工因受到农场昼夜监控,各路口设卡严加防范,虽经再三联系,他们无法出来接受我的调查访谈。建三江农垦分局浓江农场女职工卢凤琴在手机中对我说:“我现在走到哪里,他们都跟着我,实在走不开了!”为审阅本文,年近六旬的卢凤琴在农场两名干部随身监视下到达哈尔滨,后来她设法甩掉“尾巴”,为印证本文所写属实,她含泪刺破手指,按下了血手印!
截止2011年6月,在北大荒垦区的壹些地方,对上访群众的严格监控仍在继续,而他们的诉求始终没有得到公正解决。
很显然,这些“草根族”的声音被拒绝倾听!
2010年10月6日下午3时许,我正在哈尔滨听取建三江农垦分局前锋农场农工张丽英反映情况和意见,她的儿子郑江峰从家里承包的庄稼地里来电说,“农场法院人员和警察都来了,要抢粮”。我与正在现场的张姓法警直接通了话,请他给张丽英“留下壹些活命粮”。法警以“执行公务”之由,断然拒绝了我的要求。最后,还是拉走了她刚刚打下来的400多袋水稻,每袋180斤,价值11万余元。
2010年8月,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已被拘留壹次,当地公安准备第二次拘留他时,他不得不逃亡出来向我求援,我把他安排到北京壹个秘密住处暂时栖身达4个月之久。12月29日,就在黑龙江省调查组赴引龙河农场召开的调查会上,北安农垦公安负责人仍然蛮横地当面对唐维君说:“现在正在解决妳的事情(指省调查组听取唐的意见),解决以后还要拘留妳,因为裁决已经下了。”
考虑到这些农工的人身安全,几个月来,我请所有接受访谈的农工广泛转告那些多年来壹直上访的群众:“从现在开始不要再上访了,注意保护好自己。我作为壹个作家,会如实反映妳们的情况和呼声。要坚信在射秽主义中国,绝不会容忍坑农害农的恶行!”
所有受访农工都含泪表示:他们相信党中央、国务院,他们保证不再上访了,他们会耐心等待结果。
听到这些质朴而真诚的回答,我的眼睛湿润了。
现在,壹个根本性的问题摆在我和所有读者朋友面前——面对许多上访农工的哭诉,面对他们讲述的大量事实和提供的可靠证据,我们必须给出结论:上述那些被处罚的上访群众,和做出这些处罚决定的垦区干部,究竟谁对谁错?在北大荒那片遥远的黑土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那麽多饱受摧折打压的农工,多年来为什么坚持不断進省入京上访?这些上访人究竟是无理取闹的“刁民”、“上访专业户”、“缠访户”,还是被无理压制的受害者?
我提出的根本问题是:谁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
第三章 本次田野调查的由来
——农工唐维君的第二次逃亡
1
我的调查是从2010年8月下旬开始的。
8月23日,黑龙江农垦总局所属的北安管理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唐维君,结束了7天的“行政拘留”,心情黯然地回了家。壹進门,他的妻子就哭了。50岁的唐维君默默坐在窗前,他不想也无须向妻子解释什么。全家人都知道,这是农场对他所谓“上访过激行为”的惩处。不多时,他发现门口开来壹辆轿车,车上下来几位干部,有的是唐维君的熟人。他们不進门也不离开,就站在那儿抽烟聊天。唐维君明白,按照农场惯例,这是来监视他行动的人。
他出门说:“这是何必呢?而且妳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来人也不见外:“领导交待下来的任务,没办法。”
唐维君警惕起来。
回身進屋打了几通电话,有消息灵通人士告诉他,下壹步农场可能对他还要采取更严厉的惩处措施。唐维君思忖再三,决定逃出去避避风头。他立即打电话找来壹辆熟悉的车,站在门口监视的干部迅速报告了管理区领导,那位领导通过手机对唐维君找来的司机说:“唐维君有问题,妳还敢拉他!”
司机只好驾车离开。
唐维君更紧张了。
他又打电话找来壹辆朋友的轿车。车到门口,他跳上去就疾驰而去。
监控人员正在那里聊天呢,见状赶紧坐上车紧追不舍。路上黄尘滚滚,鸡飞狗跳,两辆车风驰电掣,犹如演出壹场惊险的好莱坞“飞车大战”片。唐维君熟悉地形,知道前天刚下过雨,土路泥泞难行。途中他迅速换乘,跳上壹辆松花江微型面包车离开水泥公路,改换方向,朝壹条土路飞驰而去!
果然不出所料。后面紧追的轿车中途陷在泥泞不堪的土路上跑不动了,气得监控人员在后面跳脚哇哇大叫。
唐维君终于惊险脱难。
事后证明,唐维君的预感是正确的。
当天下午,唐维君的“难友”、和他壹样刚刚从拘留所放出壹天的杨乃利、赵连发,又被农场公安抓了進去,以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发错误信息”为由,继续拘留8天。
两天后,唐维君在藏身之地——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市给我打了壹个电话请求帮助,我约他到北京见面。
2003年,唐维君因受假种子坑害而倾家荡产,为躲债和告状,他奔波流亡在外整整5年。那时我为他写了壹篇《妳代表谁?》(见“第十节”),自此相熟了。
数天后,我见到了唐维君。他不敢乘坐火车,怕被农场公安人员堵住,而是乘坐公交大巴,从唐山绕道而来的。他介绍的壹些情况让我十分震惊。与此同时,有些农工在网上读了我的《妳代表谁?》,知道我是北大荒出身的作家,留言希望能见到我。数天后,我飞赴哈尔滨开始了与本文内容有关的全面调查。
2
出于壹种悲怆而庄严的心情,我把第二次返黑调查的出发时间定在2010年10月2日。因为在10月1日这个神圣的日子,我要留在北京观看央视直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首都各界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的仪式。
节日的天安门广场,到处点缀著绚丽的鲜花,飘扬著鲜红的国旗,洋溢着喜庆祥和的气氛。10月1日上午10时,在军乐队伴奏下,总书记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各界代表5000余人壹起庄严肃立高唱国歌,激昂的国歌声腾空而起,回荡在北京上空,并通过央视屏幕响彻中华大地。随后,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缓步登上纪念碑基座。总书记神情庄严凝重,走上前仔细整理花篮上的红色缎带,然后向人民英雄纪念碑缓缓鞠躬。接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人民、同全国13亿人民壹起,共同瞻仰了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这壹刻,我无比激动。
我想到了西柏坡——1949年3月23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从西柏坡出发,乘车前往北平。登车之前,毛泽东对周恩来说了几句意味深长的话:“今天是進京赶考的日子,我们壹定要考个好成绩,决不当李自成。”“如果考不好,退回来就失败了。”2002年12月5日,即党的十六大胜利闭幕20天之后,新当选的总书记胡锦涛同志率领新壹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冒雪到西柏坡学习考察。这天雪花纷飞,漫天皆白。壹间间乌瓦黄墙的土屋,壹张张吱嘎作响的桌椅,壹幅幅用红蓝毛线标注的作战地图,以及毛泽东推过的石碾,周恩来用过的纺车和雨夜救乡亲的马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生死与共的亲情,在这里的每寸土地、每件陈列品上壹次次生动地印证著和重现著。
在西柏坡纪念馆,讲解员唱起了当年的壹首支前小调:
最后壹尺布用来做军装,
最后壹碗饭用来做军粮,
最后的老棉被盖在担架上,
最后的亲骨肉送儿上战场……
歌声中,总书记胡锦涛的眼睛湿润了。
他感慨万千地对站在身边的同志们说:“正是依靠人民的支持,我们党的事业才获得了不断胜利的基础。”“我们壹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两个务必’,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从每壹位领导干部做起!”西柏坡之行不久,胡锦涛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深打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黄钟大吕,日夜长鸣!
此刻,我又想到北大荒那片遥远的土地。
3
在我和太太雪扬共同撰写的长篇纪实文学《中国女子大学风云录》中,记录了抗日战争中发生在北大荒的壹些真实故事。我以为,在進入调查报告的正题之前,重温壹下战争年代这里党和人民的血肉深情是十分必要的。
黎侠,原名黄晓英,其丈夫李范五“文革”前曾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兼省长。我采访她时,白发苍苍的老人已经坐在轮椅上了。黎侠出生于北大荒原野上壹个乡村中医家庭,少女时代因受父亲和中共地下党员李范五等人的影响,成为东北抗联中最小的战士。1936年严冬,日本鬼子的“大清剿”把她所在的抗联小分队逼進牡丹江地区壹个偏远而贫穷的小山村。十几名战士和几个伤员悄悄住進壹个“堡垒户”李大娘家,大娘的丈夫牺牲在战场上,只身带着11岁的闺女小玉花生活。家里壹贫如洗,壹点点存粮早就吃光了。战士们连饿了好几天,壹个个东倒西歪,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小黎侠也病倒了。那是壹个大雪天的早晨,大娘说,妳们饿著肚子怎么打鬼子啊,俺出门借点粮食去。
天傍黑时,霜雪满头的李大娘背着沈甸甸的半麻袋玉米面回来了,蒸出两大锅黄澄澄香喷喷的窝头,战士们吃得狼吞虎咽,兴高采烈。不大工夫,壹个小战士忽然跑進来报告说,不知为什么,大娘正躲在院子里抹眼泪。战士们这才觉出事情有点不对。队长四下瞅瞅,压低声音吼道,大娘的闺女呢?小玉花怎么没见?战士们壹窝蜂涌出房门到处找,没有!队长急火火地问大娘玉花哪去了?大娘终于忍不住,掩面痛哭说,俺把玉花卖了,换了半麻袋苞米面。
战士们呆住了。扑通扑通扑通,泪流满面的队长和全体战士,还有病重的小黎侠,齐刷刷跪倒在当院,在漫天大雪中向大娘砰砰咳头不止……
不久,黎侠随同抗联队伍,带着壹些逃难百姓转移到林海雪原中。其中有个女村民叫丁志清,丈夫参加抗联后在战斗中牺牲了,为了复仇,她毅然抛下刚刚7岁、4岁和1岁的三个女儿,跟着黎侠壹起到了抗联。这三个孩子后来靠乞讨为生,从黑龙江流浪到内蒙,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建国后通过组织才被找到。
黎侠记得,在山里的壹个宿营地,壹位朝鲜族女战士的孩子病得很重,队长要派人下山给她的孩子找药,她拒绝了,扯住队长的袖子不放,说鬼子正在清剿,下山的同志太危险。入夜,这位女战士要战友和老百姓都放心睡觉,说她抱着病孩子反正睡不着,就守着火堆替大家放哨吧。第二天早晨,壹声悲怆的惊呼把战友和逃难的老百姓都喊醒了,大家跳起来壹看,只见这位朝鲜族女战士紧紧抱着孩子坐在树下,母子都冻死了。女战士脸色晶莹,嘴角微绽,浑身结满霜雪,仿佛壹尊冰雕……
北大荒的土地,珍藏着无数这样感天撼地的故事,承载着党和人民生死与共的鱼水深情!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同时,每位共产党员都应当牢牢记住,没有人民的巨大牺牲和全力支持,就没有今天的共产党!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的执政基础。国庆之日,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庄严鞠躬的行动,就是向全党昭示,作为执政党的全体党员,绝不能忘记为建立新中国前仆后继、流血牺牲的无数革命先烈,绝不能忘记在党的领导下为革命、射秽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亿万人民群众。
“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立党宗旨和钢铁意志。我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走向北大荒的。
第四章 “合作造林”的说法根据何在?
讲述人:
于德清,60岁,北安分局龙镇农场壹区13队农工,造林户
刘玉云,女,59岁,龙镇农场场直农工,造林户
王义峰,38岁,龙镇农场造林户
(三人还代表当地另外3户农工刘兴华、王红彦、傅继生、张云峰。)
于德清,头发已经谢顶了,颏下留着短短的花白胡子,模样瘦弱苍老,无力地坐在我对面的沙发里,看得出满脸的沧桑和壹身的疲惫,那艰辛而愁苦的样子透著壹种无望甚至绝望的情绪。谈话中,于德清对国家相关政策条文“几款几条”、何年何月制定,张口就来倒背如流。显然,这是他在长达7年的斗争中学来的。这是他唯壹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精神支撑和“批判武器”。
刘玉云,个子小小的,肤色黝黑,同样瘦弱,话不多,不过看样子要比于德清来得刚强壹些。
王义峰,性格内向,话语不多,壹双粗糙的大手总是紧紧握在壹起,好像神经壹直紧紧绷著无法放松。
1
犹如壹场大风暴从天而降,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北大荒——这片广袤而丰饶的黑土地被深深震动了。那些日子,中国农村地区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大潮,迅速波及到黑龙江农垦系统。农垦人意识到,许多年来壹直在亏损困境中苦苦挣扎的农场不改,只能是死路壹条!黑龙江农垦总局决定全面改制,改制的基本方法就是发动广大农工,实行“两自理”(即生活费、生产费自理),农场实行“四到户”(土地、机械、核算、盈亏承包到户),鼓励广大农工以“家庭农场”为单位,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级管理干部则继续保留工资制。
众所周知,在陈旧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北大荒垦区从“生产建设兵团”那个年代开始就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群众生活极为艰难。80年代中期,广大农场职工等于壹夜之间“下海”了。计划经济时代,农工的工资只能维持生存,根本没有什么积蓄。成千上万个的家庭农场,最初是广大农工靠借钱、“擡钱”(民间高利贷)支撑起来的。农工壹家人只能靠在职职工分得的15亩“生活田”支撑生活。如果壹个家庭,上有双亲的老人,下有上学的孩子,仅靠壹位在职职工的15亩生活田来养家糊口,我们完全能够想象出,那是壹段怎样艰难困苦的日子!正是这场“背水壹战、壮士断腕”般的改革,促進了垦区生产力的巨大解放和发展。
于德清,是龙镇农场场部工业连的职工,改制后,队里没有土地,又停发了工资,他等于完全失业并失去了所有生活来源。好在他脑瓜灵,看到“家庭农场”纷纷搞了起来,农工对农机具的需求与日俱增,他便东凑西借弄了点本钱,瞅准机会做起农机具生意,十多年时间里赚了几十万元。
刘玉云的家也在场部,改制时壹家4口全部下岗,不仅无地无收入,下岗的妹妹还要交“档案保管费”。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刘玉云壹家人凑钱买了壹辆二手小货车,靠拉脚维持生计。
1995年,考虑到国家发展和粮食形势,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号召广大农民开荒种地,“再造第二个黑龙江”,并制定了壹系列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腰缠万贯的于德清决心干壹番大事业,他倾囊而出,再加上部分借款,投入80多万元开荒664亩。刘玉云家靠借钱、“擡钱”(月息从3分钱到1角钱的民间高利贷),也开荒595亩。
两个家庭农场就这样靠自我奋斗、自家投资办起来了。
当时,龙镇农场动员职工开荒时,曾许诺“开出的荒地永远归妳们使用”。签署承包合同时,却变成“壹包10年”,每亩地上缴20元“植被费”。后来“植被费”又变成“承包费”,年年涨,壹直涨到每亩地50多元。但是,事情并没有完结。
回忆起开荒的艰难岁月,于德清老人几次硬咽难言。
荒地大都在漫山坡上,是大森林砍光后剩下的杂树林地带。地下遗留的千年大树根盘根错节,坚如顽石,常常会把拖拉机拉动的巨大单铧犁顶断,挖出的大树根要十多人才能擡走。开荒要买农机具,雇人工,清石头,挖树根,几年下来,所有的投资都扔進去了,家里穷得买粮吃饭都成了问题,入冬大雪封山时,连棉鞋都穿不上。过春节备年货,还得向亲戚朋友借钱。荒地靠山,离家很远,为了省油和防止农机具丢失,壹家人就在山坡避风处挖个地窨子,打地铺住在里面。入夜成团的蚊虫叮咬,下雨能把脸盆和被单漂起来……于德清就此落下壹身风寒病,严重时几乎半瘫,现在走路还壹瘸壹拐的。
那些年粮价不高,种地不赚钱,再加上“擡钱”的高利贷利滚利,“土地承包费”又不断涨,使得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开荒的壹些家庭农场债台高筑,难以为继。王义峰说,他父亲被外债压得喘不过气来,最后累死在开荒地里。王义峰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又忙累到现在,至今还是家徒四壁,外债累累。六队的王成财当初雄心勃勃,擡钱买了四套农机具,开了2400亩荒地,最后连地带农机具都被迫拿去顶债了,还欠外债上百万元。好多外来开荒种地还不起债的,只好带上全家逃之夭夭,至今不知去向。
曾拥有数十万元积累的于德清也赔得精光,每逢年关就跑到外边躲债。刘玉云体衰力弱不能跑,过年时只好把门从外面反锁上,壹夜不敢开灯,不敢出声,不敢看“春晚”,壹家人在黑暗和眼泪中度过大年夜。
对于这些朴实的农户来说,灾难其实刚刚开始。
2
2002年9月12日,龙镇农场召集各家庭农场的户主们开会,宣布按照国家要求,要搞“退耕还林”,“妳们的地不能种了,要栽树”,而退耕还林的壹切费用包括购买树苗,投工投肥,都由家庭农场自己投资、“自行负责”。户主们如雷轰顶,纷纷拒绝,“我们倾家荡产,投入血本,好不容易把地开出来养熟了,正盼著种点庄稼养家糊口、挣钱还债,如果退耕还林都改种树苗,几十年以后才能成材,我们靠啥活命、靠啥还债啊?这个损失谁给补?”
场领导说:“这是国家规定,不服从的就收回土地!”
农户们问:“如果是硬性规定,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给我们?”
场领导说:“听说国家有补贴政策,具体内容还不清楚。”
事过很久,于德清等开荒户才明白,龙镇农场对他们撒了个弥天大谎!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农村地区推开“退耕还林”之际,充分考虑到农民利益,早在2000年就制定和公布了壹系列优惠政策。国家《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生活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若干意见》中又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壹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贴。”
但龙镇农场并没有向农户传达和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当时信息十分封闭的北大荒,长年风来雨去劳作田间的农工们没有办法、也没有渠道获知这些政策。
就在这次动员会上,龙镇农场领导公然要求:“林木成材后,出售木材所获利润的30%要上缴农场。”
于德清心里算了算账,如果把自己664亩林地木材的利润30%交给农场,等于交上12个50年、即600年的“土地承包费”!
于德清、刘玉云等家庭农场户主们觉得,这样的“退耕还林”太坑害老百姓了,但听说这是“国家规定”,农场领导的态度又十分强硬,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们只能认了。
2003年3月20日,11户开荒农工同农场签订了“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合同规定,“造林户享受国家退耕还林优惠政策”,林木成材后,出售利润的30%上缴农场作为“土地承包费”,承包期为30年。
合同签完了,户主们按上手印,农场工作人员当场把合同文本全收走了,说是“要拿回去盖章”。
植树季节已到,户主们纷纷凑钱、借钱买树苗。于德清买了25万株落叶松,刘玉云买了21万株,然后全家老小齐上阵,又雇了许多临时工,开始在自家辛勤开出的耕地上种树。
那年闹春旱,农工们不得不雇车往地里拉水保苗。同时,他们不断向场里索要那份“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和《林权证》,但迟迟不见踪影。
“盖章”怎么几十天都盖不回来?
农场回答:“还没盖完呢,因为有些政策要重新拟定。”
《林权证》始终没发,合同终于讨了回来。于德清他们仔细壹看,农场竟然搞了壹把“貍猫换太子”,合同第壹页给“调包”了:“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变成了“造林承包合同书”!场方还在合同序文中加上“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政策由甲方(即农场)享受”!
愤怒的农工们开始上访。北安农垦分局林业处的何某这样回答于德清他们:“妳们是承包土地干活的人,农场就是国家,国家就是农场,农场是退耕还林的实施者,因此农场就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这时的于德清等人已经查明并弄懂了国家有关政策(很多农工就是在“斗争”中通过查询和自学成为“法律专家”的)。2004年12月10日,他们上访到黑龙江农垦总局退耕还林办公室,接待人员是个有级别的官员。听了农工们的申诉,看到于德清放到他面前的国务院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和龙镇农场制定的“合同”,这位官员当着农户的面给龙镇农场负责人打了电话,他说了壹段发人深省的话:“现在人家老百姓醒了,老百姓明白政策了。妳们吃干的,也得让老百姓喝点稀的啊!妳们要是整出事儿,连我们都得跟着吃‘瓜落儿’,妳们赶紧给人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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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无奈,2005年5月25日,龙镇农场终于同意把“合同”发给农户。
再仔细壹看,农场又玩了第二次“调包儿”。这次,他们把合同内文加上了农场与承包户“合作造林”的字样,因此,农场仍然是享受国家退耕还林优惠政策的“主体”。
于德清他们表示了强烈抗议:“当初开荒是我们投入的,退耕还林以后,从购苗、雇工、浇水、护苗,也都是我们投入的。妳们是买树苗了,还是下地干活了?什么都是我们家庭农场用血汗换来的,妳们‘合作’什么了?”
壹位场领导跟于德清等人讲了心里话:“说实话,要是知道退耕还林国家给那麽多钱,还能轮到妳们吗?我早整到手了!农场就是为了得点国家补偿费,才加上‘合作’这个词。要没这个好处,我把地包给妳们了,把国家好处费也给妳们了,我疯了?”
北安分局的何某说得同样赤裸裸:“我们不写上‘合作’,拿什么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于德清愤怒地说:“妳们拿着共产党的俸禄、老百姓的血汗,这样欺负老百姓,还有天地良心吗!”
他们壹直告到黑龙江农垦总局,没有结果。
于德清、刘玉云等5户农工只好到北京上访。国家有关部门严肃要求农垦方面,对上访农工从速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总局壹位主管林业的负责人对回来的农工说:“国家补贴只能跟着《林权证》走,妳们回去办《林权证》吧。”
于德清他们满怀希望地回到龙镇农场,要求场方给他们办证。
壹问再问,壹拖再拖。农场林业科迟迟不见动作,工作人员还说:“地方政府跟咱们农场的关系不好,是他们推拖着不给办。”于德清他们急了,再三找新任的文场长。文场长终于点头了,让林业科长抓紧去办。但科长就是“雷打不动”。有壹次,急切的农户们自己出钱雇车,拉上科长到了五大连池市林业局,壹進门,那里的工作人员埋怨说:“别的农场都办了,就妳们没办!交钱吧,办壹个证工本费5元。”
但是,林业科长两手空空,什么材料都没带!
农户们只好把这位科长再拉回来。就这样,于德清等人连雇车带招待办事人员吃饭,先后跑了30多趟,总共花费2万多元,《林权证》始终没办下来。
有壹次,于德清等人把到市里开森林防火会议的农场林业科壹位干部堵在会场门口,要他就便到市林业局去办证。这位干部脱不了身,急了,脱口说了壹句大实话:“上边不让办,我给妳们办了,我还干不干了!”然后登车扬长而去。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见这些农户风来雨去跑了几十趟,心生同情,私下也说了实话:“不是我们不给妳们办,是农场做的‘扣’,假装要我们给妳们办,但就是让拖着,根本不想给妳们办。”
已经富有“斗争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于德清得知这壹内情,觉得必须设法把龙镇农场送到市林业局的相关申请报表拿到手,以防生变。他是在回程路上想到这件事的,于是立即调转车头,到市林业局通过“关系”拿到申报表,然后连夜拿到哈尔滨做了公证。
果然不出于德清的预料。第二天,农场林业科工作人员就把他们的申报表从市林业局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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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无路的农工只好准备再去北京上访。
人民群众是热爱自己的国家的。大家多次聚在壹起商量什么时候去北京。2008年春,大家说:“北京要开奥运会,咱们不能去。咱们就是冤死了,也不能给国家抹黑!”2009年初,“北京要召开两会,咱们也不能去,不能给国家添乱!”于德清对我说:“其实我们已经没信心了,实在解决不了,我就准备跳天安门城楼!”
说到这里,于德清老人蒙面痛哭。
2008年9月,黑龙江电视台壹位富有正义感的朱姓女记者得知这壹黑幕,深入龙镇农场進行了暗访并做了报道。其后,农场领导开会做了怎样的“反省”和应对研究,农工们不得而知,是不是做了怎样的“暗箱操作”他们也无从知晓。该报道就此不了了之,再无回音。
龙镇农场在退耕还林政策上的立场和态度依然故我。事后,于德清和刘玉云专程赶到哈尔滨,对给勇敢正直的朱记者“惹了麻烦”再三表示了歉意。
2009年4月6日,于德清、刘玉云等6位农工到了北京。于德清在路上与其他人走散了,得以幸免于难。刘玉云等5人在马家楼壹带被黑龙江农垦工作人员截住,农垦驻京办雇了壹辆奔驰面包车(众所周知,替地方政府拦截、运送上访人员,在北京已经成了壹个兴旺的“产业链”),连夜把他们拉回哈尔滨的总局信访办。接着龙镇农场又派车把他们拉回场部,但任何问题都不予回答、不给解决。此后两年间,于、刘等农户去北京上访告状30多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截回,无果而终。刘玉云说,有壹次,她被非法拘禁在农垦总局驻京办,由4人日夜看守,整整3天不得出门!
几年来,龙镇农场6户“退耕还林”的家庭农场为上访,食宿路途总共花费30多万元(有票据为证),误工损失更是难以计算。
黑龙江垦区农工的反复上访引起北京强烈关注。特别是2010年2月,北安分局的红色边疆农场多名农工到中南海新华门前上访喊冤,引起极大震动,该农场领导被撤职。龙镇农场显然感觉到强大压力,不得不答应给于、刘等人办理《林权证》了。场长王立军召集6户农工开会,壹切都应诺得非常痛快。他说,退耕还林的补贴其实不是我们不给,是“总局不让给”(不知此话是否属实,还是他的推诿之词)。“林木30%的利润场里也不要了,再过50年咱们都死了,要那个钱有什么用!妳们让我们过个消停年,等过了年就给妳们办!”
场长既然答应了,于德清他们也放心了。过了正月十五,于德清、刘玉云等6人几次到场里取《林权证》,依然没有结果。3月8日,于德清问林业科壹位干部,王场长亲口答应的《林权证》给没给办?这位干部回答:“不知道!”
忍无可忍的农户们眼睛血红,怒不可遏,几乎要爆炸了!他们决定豁出所有的血汗钱,要和这帮言而无信的家伙死拼到底!6人连家都没回,当即在场里雇了两辆车,冒着风雪驱车数百里直奔哈尔滨,然后换乘长途大巴奔向北京。
北京是救命的地方啊!
农场领导慌神了。他们知道,事情闹大了,自己就可能像红色边疆农场的领导人壹样,壹夜之间失去权位!壹路上,上访农工们的手机响个不停,干部们把话说得极其卑下:“妳们回来吧,这次要是再不给妳们办证,妳就操我八辈祖宗!”
采访中刘玉云给我看了她的手机,手机上至今还保留着场长王立军发给她的短信,话语非常礼貌:“刘玉云同志妳好!我是王立军,办证的事正在進行着,我也从来没说不给妳们办,为什么还要走呢?我希望妳们尽快回场!”手机时间标明为:2010年3月9日17时8分。
于德清、刘玉云等人再次相信了场领导,中途返回。双方坐下谈判时,场方又企图加上“合作造林”字样和“上缴30%利润”的条款,遭到农户们严词拒绝。第二天,场里派车拉上5户农工到五大连池市林业局,终于办下了千呼万唤、舍命争来的《林权证》!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2009年12月,当时在任的场长曾给另外13户农工办理了壹份《林权证》,里面根本没有标明家庭农场户主拥有林木的“所有权”。场长解释说:“上边还没转过弯来,我先给妳们办个假证,等以后缓缓再说。”教训够深的于德清当场拒绝,而其他13户农工稀里糊涂把这个假证领回家了。后来农工们上访到林业部,接待人员壹语中的:“没有所有权,叫什么林权证?”
2010年3月15日,龙镇农场终于给于德清、刘玉云等6户农工办理了《林权证》。据说,还有几十个老实巴交、不敢上访的家庭农场户主至今没拿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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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许该为于德清、刘玉云等拿到《林权证》的6户农工额手称庆了吧?不!如果那样,我们就对龙镇农场某些干部理解得太过浮浅太过简单了!
9月15日,我委托律师蒋媞、助手赵刚到龙镇农场查看有关文件,看到于德清等人拿出来的《林权证》,两人大吃壹惊!
证中,在“林地用途”壹栏,赫然标明是“防护林”!
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明文规定,农民自费植树造林,农民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而“防护林”顾名思义,任何人是不能采伐的!
如果没有法律工作者蒋媞、赵刚的揭露,于德清他们还蒙在鼓里!
他们历经7年拼命抗争、终于拿到手里的这个《林权证》,竟然是个毫无价值的“林权证”。
壹计不成,再施壹计,从头到尾,龙镇农场设置了壹个又壹个骗局!
龙镇农场截流、剥夺了所有实施了退耕还林的家庭农场理应享受的国家补贴!
据于德清粗略统计,从2003年到2010年的8年间,拥有林地664亩的于德清和拥有林地595亩的刘玉云,两户理应拿到的国家补贴总计达上百万元,那麽全场几十家“退耕还林”户理应享受的国家补贴显然就是壹个惊人的数字!
于德清、刘玉云等6位农户在上访信中写道:
宜林荒山改造已让我们倾家荡产,退耕还林还要我们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更需要我们冒着天大的风险和连续不断的艰苦付出,才可能完成。尤其是是长期、大量的投入和遥遥无期的回报,雪上加霜的经济压力,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背负著国家退耕还林的责任和风险,负债经营,自投巨资,成年累月進行造林、抚育、管护和三防,不断为改善整体生态环境发挥着效益,我们却无法得到国家壹分壹厘的退耕还林补贴!
龙镇农场上骗国家,下欺百姓,壹分不投,壹树不栽,却大把大把地拿着国家各项退耕还林补贴,还违反国家“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规定,占有我们30%的林木利润!
铁的事实摆在所有人面前。
农工们把话也说得有根有据、明明白白。
但从2003年至今,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尽管他们数十次上访告状,其合理诉求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也没拿到国家壹分钱退耕还林补贴。看来,龙镇农场的管理者铁了心要当“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享受者”,那麽,龙镇农场的上级单位为什么对此没有任何反应、任何动作,听任龙镇农场如此妄为?
根本原因在哪里?我将在后面给出答案。
第五章 被迫的沉默
——谁在鼓动上访、激化矛盾?
讲述人:
吴延敏,女,41岁,红色边疆农场二区十队农工
严 华,女,36岁,红色边疆农场壹区壹队农工
这两个家已经支离破碎了。在北大荒的劳动生活中,壹个家庭缺少男人的艰辛与凄苦是我们可以想象的。是谁夺走了这两家人的团圆和欢笑?使这两位女性只能默默吞下壹切苦水,以柔弱的肩膀支撑著孩子和老人的生活……
吴延敏的丈夫富万荣、哥哥富万松,严华的丈夫张广杰,现在都被关押在农场劳教所——因为上访!
北安分局所属农场的广大农工都知道这件事,都曾因这条新闻而震动。因为北安农垦电视台曾在壹周内连续滚动播出这条新闻。镜头前,身穿囚服的富万荣和张广杰满脸苦痛和沮丧,承认自己“上访不对”,“冲击了中南海新华门”,保证今后“不再上访”了。
2010年3月8日,并没到中南海新华门的富万松因被指认为“幕后指使人”,也被农场公安部门从山东省日照市逮捕归案。播出的新闻镜头中,富万松是戴着手铐从警车上下来的。
这两条新闻在北安农垦系统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很多上访职工被迫沉默了。但是,仍有壹些人决定“拼命也要抗争到底”。吴延敏和严华的丈夫已经被关起来,为了正义、尊严和生存,她们没有退路,仍然奔走在上访路上。
2011年春节前夕,我和律师蒋媞专程到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看望富万松。富万松对我说:“我多蹲几个月算个啥,把牢底坐穿又算个啥!只要我的命在,就要拼出个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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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红色边疆农场为改造大面积的沙化地,以拍卖土地承包权的方式,号召职工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他们没有公布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农工们也不知道。富万松、富万荣兄弟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包括部分借款,先后购买了落叶松树苗30万株,承包造林900亩。张广杰兄弟购买树苗25万株,承包造林750亩。农场与他们签订了承包造林合同,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归属造林户,成材后利润的30%上缴农场(看来这壹条是北安农垦分局所属农场的统壹“政策”)。
两个家庭林场就这样靠自己投资办起来了。
富家造林的主要投资人是哥哥富万松。弟弟富万荣壹家人壹方面帮助哥哥维护林地,壹方面在林地里间种大豆以维持生活。头几年年景不顺气候恶劣,2003年大旱,60多天不下雨,他们只好雇人雇车拉水保苗,死了苗需要不断补种,又花掉不少投资。2005年6月22日,壹场鸡蛋大的冰雹铺天盖地砸下来,农户们赶到地里壹看,堆积的冰雹仿佛六月雪,白花花壹片,壹尺多高的树苗被砸得东倒西歪,树干都暴了皮,吴延敏和严华蹲在地头大哭不止。第二年,两家人只好再次大规模补种。为维护这片自己壹手栽培起来的绿色梦想,他们豁出身家性命,投入了太多的情感、期望和血汗钱……
这片林地,是他们奋斗多年留下的唯壹财富。
富万松原是红色边疆农场的职工,勤劳能干,头脑灵活,农场改制后下海做生意,小事业发展得不错,后来他到山东壹带跑生意,觉得那里环境好,生活方便,家就搬迁到日照市。
富万松走南闯北,见多识广,逐渐弄懂了国家政策也有了维权意识。他听说造林户应当办理《林权证》,这样就能享受国家关于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补贴。富万松恍然大悟,赶紧跑回红色边疆农场打听消息,问干部,要办《林权证》,要国家给的植树造林补贴。农场方面始终拒绝给他们办《林权证》,干部强调说,农场系统改制后是“大农场套小农场”,“大证套小证”(其实他们连“小证”也不给),国有土地的管理权、使用权在“大农场”手里,因此“大农场”才是享受国家补贴的“主体”。
据了解,这壹说法在黑龙江农垦系统普遍流行,因此国家明文规定的有关农业、林业的各种“直补”,许多农场的农工得到的很少或根本没有得到,大量款项被“大农场”套取或截流了。
2005年,富万松从红色边疆农场的朋友那里听说,造林户理应得到的国家直补款项,被农场里有些人“用假名,做假账,冒领两年了。”而且,农场根本不把已经与家庭林场户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当回事儿。
农户们还发现,红色边疆农场为欺骗和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补贴,公然造假以蒙骗上级。2005年春天,上级来人检查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落实情况,造林农户们营造的大片林地不仅成了农场领导人的“政绩”,他们还火速从外地购来成车成车高大的落叶松树苗,连夜雇人挖坑,栽种在十壹队邢姓农工承包的37坰耕地里,连包裹在树苗根部的塑料营养袋都不摘掉。等到检查团壹走,农场又派人把做假的树苗壹棵棵拔掉扔在壕沟里——因为那是邢姓农工承包的耕地,人家还得种庄稼啊。
现在,这片耕地就种植著大豆。
国家巨额补贴资金就这样被红色边疆农场截留在手!
我手里握有当时农场出钱被雇到地里造假栽树的两名农工的证言:“2005年春天,十队前面、十壹队后面,有壹块地栽的树没把营养代(袋)拿下来,过几天又把树拔掉,扣沟里了。证明人某某,2010年9月30日”
农户们当然都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也热爱自己的国家,他们怎么可能压抑住满腔的怒火呢?农场不仅悍然截留国家发给农户的大量补贴,拒绝发给《林权证》,还采取如此卑劣的手段骗取国家退耕还林的巨额补贴资金,农户们当然不能答应!数年间,富氏兄弟、张广杰兄弟等造林户们再三找场领导要求办《林权证》,又不断上访,始终没有结果。
在沙化地上,家庭林场户主们自己投资、投劳,又风来雨去精心营造、维护的林地,所有权不是他们的又是谁的?农场以“国有土地”管理者的身份,悍然截留国家为造林户下发的补贴,造林户不是成了“杨白劳”吗?他们甚至不如杨白劳,杨白劳只是出卖劳动力,不必花费自家的血汗钱,开荒,买苗,造林。
事情的性质就是如此尖锐。
在红色边疆农场始终蛮横地拒绝为造林户办理《林权证》、拒发国家补贴的情况下,造林户们被迫屡屡踏上耗时费力费钱、漫长而痛苦的上访之路。
不许他们上访,就意味着他们连诉苦喊冤的权力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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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忍无可忍的富万荣、张广杰、周国英(女)等十几名家庭林场户主到北京上访要“讨个说法”。16人集体到了国家信访局,但没等谈上什么,就被黑龙江农垦工作人员“接走”,说是“回家答复和处理”——事后既没“答复”也没“处理”,把人扔在家里就不管了。
2010年1月16日,10名户主又到了北京。此前他们从来没逛过大北京,又担心到国家信访局再被农垦工作人员截走,想换个“说理的地方”,但壹时有点摸不著头脑到底去哪里?富万荣就给在山东日照市的哥哥富万松打了个电话,问怎么办?去哪里?
富万松很慎重。他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更不愿意把户主与农场领导的关系搞僵。他先给红色边疆农场场长万太文打了电话,告诉他:“妳们不给解决问题,现在我们到北京上访了。”那意思当然是想给万太文施加壹点压力。但户主们上访“屡战屡败”的结果让万太文胸有成竹,他回话时态度很和蔼,还开了壹句玩笑说:“妳们要想解决问题,就去中南海吧。”(本次对话有手机录音)
富万松火冒三丈,那就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哪怕我们拼个壹死也要把妳拉下马!
事情和情绪就这样被激化了。富万松回头给在北京街头的弟弟富万荣打电话说,上访地点有三个:壹是国家信访局,二是国家林业局,三是中南海,去哪儿妳们自己定。不过他还是叮嘱富万荣说:“不管到哪儿,都不要碰人家任何东西,咱们就是上访,没别的目的。”
当时10名户主已经到了天安门广场——那里毕竟是北京最好找的地方。想来想去,他们就近选择了中南海。广场上人多,他们怕走散了,还拣了个小纸红旗,好像是什么导游扔下的。农工们边走边打听,终于找到中南海新华门。这些“老屯”确实不懂国家的严格规定,不懂国家最高首脑机关所在地的庄严神圣,以为那儿还是他们家的田间地头呢,有人站到警戒线那儿,有人甚至越过警戒线,壹起发声喊:“胡主席,我们冤枉啊!”
这种冒失行为当然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10人当即被扣留审查,警方了解到他们属于上访群众,并无任何恶意,于是很快通知黑龙江农垦把人接回。此事震动很大,中央有关方面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红色边疆农场场长万某、书记张某被撤职。不过这两位同志还是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的,没过几个月,北安分局重新启用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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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比较出来的。
现在就来看看各级领导机关对10名农工“冲击中南海新华门”壹事形成的处置公文:
中央有关方面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这无疑是正确的。
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发出2010年1号文件,就此事通报全省,文中说:“决定对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将红色边疆农场直接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和红色边疆农场要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研究上访人的诉求,按政策解决问题,并依法追责。省农垦总局要進壹步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督促北安分局和农场认真吸取教训,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進工作,尽快改变信访稳定工作被动局面。”
这壹文件明确要求农垦方面,要“认真研究上访人的诉求,按政策解决问题,并依法追责。”这无疑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立党宗旨。这些上访农工不明事理,擅自越过中南海新华门前的警戒线是错误的,当然要進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同时他们上访诉求中的合理要求,也应当按政策予以落实。
再来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就此事通报全局的2010年“5号文件”。很遗憾,通读全文,完全找不到对上访群众诉求的任何关切。其结语是:“总局党委要求垦区各级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以此次红色边疆农场发生的進京异常访事件(“异常访”为专用名词)为警示,深刻吸取教训,壹定切实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做到靠前指挥,進壹步落实责任,加大‘五个力度’,即信访隐患排查力度、信访积案处理力度、敏感时期对上访老户的稳控力度、异常访依法打击处理力度和信访责任追究力度,坚决做到死看死守,确保不再发生進京异常访事件。”
什么叫“异常访”?“异常访”又是怎样产生的?“加大依法打击处理力度”又意味着什么?“死看死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什么不考虑上访农工的诉求是否合理?
结果是,这壹积案依然江山依旧,“隐患”依旧,上访人却被关進劳教所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当饱受欺凌的农工奋起抗争壹定要“讨个说法”时,任何“死看死守”都是无法阻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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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南海新华门前上访的10名农工的结局是悲惨的。
周国英(女)等8人受到行政拘留处分,富万荣、张广杰分别被判处“劳动教养”两年。2010年3月,这次上访所谓的“幕后指使人”富万松,被农场公安人员从山东日照市逮捕归案,判处“劳动教养”壹年六个月。
这些农工去中南海越线上访被称为“异常访”,农垦当局对于他们的处罚也像是“异常严”。
当国家号召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之际,家庭农场的户主们靠借钱、擡钱,吃大苦流大汗,开荒购苗,然后造林护林养林。他们为北大荒和我们的生活铺展开壹片盎然绿色,而他们和自己的亲人尚无任何收益。他们用血汗为我们留下壹片绿荫,却拿不到国家下发的补贴,甚至拿不到自己的《林权证》。他们为了维权和检举农场领导弄虚作假、欺骗国家,奔走呼号抗争了整整7年而无结果,最终却遭到农场如此严酷的处罚,是不是“异常严”,自有公论!
现在,吴延敏独自带着上学的孩子和74岁的婆婆生活。北安农垦电视台滚动播出富万荣、富万松被“劳动教养”的新闻时,吴延敏总是设法不让婆婆看到电视,老人到现在还不知道两个儿子都被关了起来,否则,谁知道老人能不能挺住呢?儿子是个好学生,学业优良,在黑河市壹中读高中,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老实巴交、辛苦壹生的父亲因上访维权而被“劳教”,会给备考大学的儿子带来多么沈重的打击和心灵的阴影……
在这个美丽的国家,孩子的头顶应当只有阳光。而父亲的遭遇会让他那颗稚嫩的心灵误以为这个社会“很冰冷”。
张广杰的父亲84岁,母亲79岁,儿子被“劳教”后,严华赶紧把老人送到外地的亲戚家,她独自壹人壹边照料著上学的孩子壹边看护着那片林地……
吴延敏和严华多次去劳教所看望自己的丈夫,富万荣和张广杰都心灰意冷地说:“认了吧,没指望了。”
就在我写作本文期间,红色边疆的造林农户又打电话给我,说农场刚刚迫使他们签下“合作造林”的合同。我要问,面对那壹片片饱含造林户心血汗水的绿荫,农场管理者究竟拿什么与农工“合作”了?
只有国家的土地。
北安分局和龙镇农场管理者坚持认定自己才是国家退耕还林补贴的享受者。在本文的后面,读者可以获知,他们直接违反、并壹直在对抗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03年下发的文件精神!
我不知道农场领导者想过没有?林木要二三十年以后才能成材,这些造林户无地可种,无粮可卖,无木可取,无工资可拿,他们究竟靠什么活命?垦区管理干部大都是在北大荒成长起来的农场子弟,曾和父老乡亲壹起度过艰难的岁月,是父辈们流下的血汗养大了第三代北大荒人。今天,这些父老乡亲被逼到这种地步,甚至还把他们关進拘留所和劳教所,良知何在?天理何在?
2010年12月16日,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带着分局和农场两级干部来北京见我时,北安分局壹位负责人对我说,他们不是没收入,“刘玉云是退休职工,她可以靠退休金生活。”
错矣!这位先生完全搞错了概念,也过于缺少人权意识了。无论刘玉云是否有退休金,无论她是穷光蛋还是亿万富翁,凡属她的合法权益都是不能受到侵犯的。她享有的退休金也不是国家和垦区恩赐的,是她用几十年的辛勤劳动换来的。
举目四海,天下有壹条到处通行的政治经济学“潜规则”:没有节制的权力会让人变得冷酷。
2010年12月下旬,黑龙江省调查组抵达龙镇农场,认真听取了于德清、刘玉云等人的意见。整个“听证会”的录音是颇有教益意义的,请读者壹阅(参见“第十四节”)。
2011年春节前夕,我和律师蒋媞从北京专程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劳教所看望了富万松。他身材瘦削,脸色憔悴,两鬓白丝如草。他坚决地说:“劳教期结束我出去后,壹定和他们斗争到底,斗争到死!”站在壹旁的劳教所管理人员十分了解富万松的情况,说了很多正义和同情的话,我也说了壹些安慰的话,并送给他几本书和壹份北京烤鸭。
此前我曾多方运作,期望提前解除富万松的劳教,让他回家过个团圆年,但我的努力失败了。离开那里时,我的心情非常苍凉。
第六章 大山深处的眼泪
——“情为民所系”的感情在哪里?
讲述人:
刘长水,五大连池市良种场农工
张国才,同上
吕金成,同上
(此案属于黑龙江省林业系统。审阅本文后,三位农工按下手印。)
2010年9月18日——恰逢我们民族历史上壹个泣血的日子,五大连池市良种场的三位农工刘长水、张国才和吕金成,在我面前泣不成声,泪如雨下,他们讲述了在古东河林场屡遭欺压的苦难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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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黑龙江省委提出“再造第二个黑龙江”,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开荒,增加粮食产量。
接到上级下达的垦荒任务后,“五大连池市良种场”立即动员本场职工响应国家号召,上山开荒。三位年轻力壮的职工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都是热血汉子,他们挺身而出。双方签署了协议书,考虑到开荒要清林、刨根、整地,每坰地(15亩)投入成本接近2万元,同时土地还有个“生养熟”的过程,因此合同规定:前5年免收承包费,之后每坰地年收取500元土地承包费,届时按开发的实有耕地数计算,并按国家在农村改革中普遍实行的规定,壹包30年(1996年至2026年)。
农民是天然热爱土地的。三条汉子雄心勃勃跑到山坡上踏查这片广阔的漫坡地。它地处小兴安岭南麓,杂树丛生,荒草遍地,因子十年的过度砍伐,已没有什么像样的大树,不过地下遗留了不少盘根错节的老树根。三位农民穷得叮当响,哪里有什么开荒费,只好求人找银行贷款,再从民间借“三分利、驴打滚”的高利贷(以10个月为壹年计息,俗称“擡钱”),各自购买了“东方红”拖拉机和壹批农机具回来。自此三家老小齐上阵,开始了挥汗如雨的垦荒大战。冬天砍树清林,夏天刨根整地。有些千年老树根能把拖拉机的链轨板卡住,人只好冒着生命危险,鉆到机车下面先刨坑,再把树根锯开。老树根清出来了,大石头搬开了,壹亩亩耕地整治出来了。历经7年奋斗,到2002年,刘长水拥有了450亩耕地,张国才拥有了525亩耕地,吕金成拥有了1130亩耕地。3户家庭农场就这样办起来了。可是,望着用血汗浇灌出来的大片金灿灿的小麦和大豆,他们并没有太多的欢欣。壹是这里地处偏寒,无霜期短,亩产不太高,有时大豆还没收割呢,就被没膝深的大雪捂在下面了;二是这种漫坡地只能靠天吃饭,雨大就冲没了,无雨就旱死了;三是那几年没什么优惠政策,粮价不高,农民辛苦壹年也卖不上几个钱。三位农民尽管处于艰难创业的阶段,但从媒体上,他们已经清晰地感觉到中央对粮食问题和“三农”问题的重视。而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蓝图已经展开了,他们觉得自己是走在“希望的田野上”,好日子不会太远了!
但是,三位户主没想到,半路上突然杀出个“劫道”的,他们开始要钱,后来等于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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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与五大连池市良种场毗邻的黑河市古东河林场突然通知这三位农民到场部交“土地承包费”。场长说,妳们种的地不是良种场的,是我们林场的,我们有“林权证”,应该向我们交承包费。他狮子大开口,张嘴每坰地就要1800元,比良种场合同规定的数额高了近4倍!
场长面带笑容,和颜悦色,话里却暗藏杀机:“妳们如果交不起,来年我们就把土地收回,外包给别人了。”
三位农工傻眼了。这片土地壹直由良种场管理著,怎么壹夜之间成了林场的?于是,有三个令人不解的问题尖锐地摆在他们面前,同时也摆在我们面前:
第壹,三位农工在这片土地上忙碌了整整10年,开荒创业时林场不吭声,现在生地养成熟地了,有收成了,林场突然冒出来索要如此高额的所谓“土地承包费”,这不是赤裸裸的宰人又是什么?
第二,三位农工连年借贷开荒种地,10年来债台高筑,刘长水欠外债11万元,张国才欠30多万元,吕金成欠20多万元,壹旦土地被收回,所有投资付诸东流,等于要了他们的命啊!
第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后来又说“长期不变”。除非国家需要,谁都不能随意收回或变更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全国广大“村长”都知道这个道理,可堂堂的黑河市林业局“直属”的古东河林场,竟可以对国家规定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俨然成了这片土地说壹不二的“大地主”,想收回就收回,想换人就换人。
三位农民找到“娘家”良种场,场领导也唉声叹气没办法。历史上良种场换了几任领导,后来的人不知道建场时土地划属情况。
2009年,三人委托的代理人赵刚决定查查土地归属的历史底案。
他带上刘长水、张国才和吕金成,跑到五大连池国土资源局,要求调阅相关土地档案。不知出于何种“隐秘原因”,他们连等三天,局领导就是不让查。赵刚火了,拍桌子大吼:“政务公开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妳们不让查,我就告妳们‘不作为’!”壹句话把他们吓著了。壹查,成立于1980年的五大连池良种场,拥有1984年由黑龙江省政府颁发的128号“土地证”,三位户主的开荒地正在该证规定范围之内!而古东河林场的“林权证”是1989年由黑河市林业局下发的。赵刚指出,法律上有“先证优于后证”之说,因此,这片土地的使用权理应归属良种场。国家林业政策还有规定,因种种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应“办理注销登记”。现实是:三位户主早已把这片曾经的漫坡林地开垦为耕地,因此应予注销。
这壹法律纠纷原本是比较容易判决和调解的。古东河林场和良种场原来都归德都县(即现在的五大连池市)管辖,按“官本位”的说法是壹个级别、壹个“婆婆”,家里人的事情总是好商量的。后来,黑河市林业局下令把古东河林场收为“直属林场”,五大连池市(县级市)又归属黑河市管辖。这就意味着古东河林场的“婆婆”换了,级别高上去了,自然不把小小的良种场放在眼里了。新世纪初,因为本地另壹位农民所种之地的归属问题,良种场和林场打了壹场官司。壹审在五大连池市法院审理,良种场胜诉了,二审在黑河市法院审理,林场胜诉了。从此良种场的领导灰心丧气,不敢再跟官大壹级的林场斗下去了。
法庭上唇枪舌剑,“林权证”和“土地证”斗来斗去,那些满天飞的法律术语恰恰掩盖了壹个最本质最核心的要害:林场领导和林业局就是在争夺当“地主”的权力!
2006年,良种场还不知道自己拥有合法的“土地证”,面对林场对良种场三位农工的威逼,只能无所作为。场领导说自己“脑瓜皮儿薄,实在顶不过财大气粗的林场,妳们去告吧,上级如果派人来查,我们壹定如实提供情况。”
古东河林场提出的高额“土地承包费”是三位农工无法承受的。被迫无奈,他们不得不把地里的活计交给老婆孩子,踏上“上访”的漫漫征途。
先到了五大连池市,再到黑河市林业局所在的黑河市,三位农工告到的所有部门、所有领导,都只有壹句极其类似的“样板式”回答:“回去等信儿吧!”然后就是石沈大海,死壹样的沉默!
黑河市有壹位富有同情心的副市长赵桂英,她到五大连池市搞调研期间,得知三位农工的遭遇,于是出面向林业局“说情”,能否把原来要求的每坰地1800元承包费降到1000元。
林场“恩准”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遇上这样的“大地主”,要命就得拿钱啊。走投无路的农民不得不“吐血”出来,2006年,他们按开荒的实际耕地数,刘长水被迫向古东河林场缴纳了1万元,张国才缴纳了2.6万元,吕金成缴纳了5.7万元,总计9.3万元。债上加债,雪上加霜,他们忍气吞声,欲哭无泪。
请注意,正是在这壹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宣布废止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制度,这无疑是中国农民的又壹次伟大解放。此后,中央不断推出减轻农民负担、扶持粮食生产、帮扶贫困人口的优惠政策,数亿农民欢欣鼓舞。但是,在黑河市的古东河林场,却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另壹片天地。
2008年春节前,农民们接到古东河林场通知:土地承包费每坰地增加到2000元。开荒农民们叫苦连天,只好再次投入“边生产边战斗”的征程,连同刘、张、吕在内,共有23位农民集体上访到黑龙江省信访办,经调解无效,他们又集体到了北京。
黑河市林业局坐不住了,赶紧派壹位副局长赶到北京,劝农民说:“咱们回家解决,半个月内尽可能给妳们壹个满意的答复。”壹个月后,黑河市副市长李洪祥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听证会,听取农民们的意见。他讲得很动情,他说:“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他们的负担,农民多种粮食也是给国家做贡献。”他希望林业局把每坰地的“承包费”再降到原来的1000元。散会后,李洪祥还劝林业局领导说:“我是农民出身,知道农民开荒种地不容易,妳们那壹百多坰地,就给农民种得了!”意思是别收什么承包费了。
林业局神情傲慢,当场拒绝。林业部门自成系统,地方上有些坐拥其大的“林大头”根本不听地方指挥。过后,新到任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通知农民,承包费降为1800元(算是给了李副市长200元钱的面子),“不交就收地”!
又经农民们再三申诉、上访、斗争,承包费降到1200元。林场大概也觉得农民总告状,面子上不好看,于是逼着农民签了壹份合同:每坰地承包费固定为1200元,30年不变(即从1996年到2026年)。农民都按了红鲜鲜的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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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农工带上承包费,纷纷到林场交钱,可仔细壹看场里拿出的合同文本,变了!30年的承包期,从眼下的2008年算起到2026年,还有19年,场里的合同文本却莫名其妙写成15年。刘长水立即给林场场长杨玉祥打电话,问场里为什么把双方已经商妥的合同条款改了?杨玉祥话里话外透出壹点儿“意思”,就是农民们必须向他“意思意思”。
历史已经证明,“长工”跟“地主”是没法硬碰硬的。刘长水他们知道,为了生存,必须满足杨玉祥的那点儿“意思”。两天后,刘长水和张国才带上2万元(这是5位农民按照自己耕种土地的数量,按比例凑起来的),来到杨玉祥办公室。杨假意推托壹番,还是收下了,很快,合同上的15年改回到19年。
2万元,救了5户农民4年的命,还算便宜!
呜呼!在这位“杨地主”说壹不二、无法无天的权力面前,弱势的农民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们能放下地里的活计,置壹家老小的生活生命于不顾,天天去告状上访斗争吗?他们不能。他们没有时间,没有财力,没有“关系”,他们只能逆来顺受。更何况正值秋收时节,几十坰耕地已经够他们劳累的了。写作过程中,我几次打电话给他们核对情况、数据和细节,三位农工都在地里忙着收庄稼,只能天黑以后“回家再说”。中秋之夜,看着电视里繁花似锦、载歌载舞的晚会,想到此刻还在地里挥汗劳作的三位农工,我心里不免阵阵痛楚……
就在刘长水、张国才用2万血汗钱“买”回4年合法权益不久,上任不到壹年就大捞脏钱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因为有人举报落网了,他把农民送的这2万元交待了出来。此案由黑河、北安、嫩江三市检察院联手合办,壹纸判决下来,认为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犯有“行贿罪”。刘长水和吕金成闻风而逃,张国才被办案人员用手铐紧紧铐著,从黑河市押到北安市关了起来,直到家里交了5000元保释金才放出来。
农工当然不服,他们质问说:“这是杨玉祥索贿,应当办他的罪!本来按商定的合同,我们还有19年种地的权利,林场硬给改成15年。我们为了活命,被迫无奈才送钱给杨玉祥,而且是5人凑的钱,按法律规定也不够判罪的!”
但法庭认定,送钱到杨玉祥办公室的刘长水和张国才是“行贿实际操作人”,2万元全部算在这两人头上,就够上“行贿罪”了。于是,北安市法院于2009年10月发出第7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刘长水、张国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决书”中如实说明了是“五人商量后凑齐人民币20000元,”并宣布,“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国才、刘长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本来属于农工的权利,被贪官污吏悍然剥夺,诉求无门又打不起官司的农工,被迫以如此可怜的行为,来保护和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这难道叫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许多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惊天大案数不胜数,索贿和行贿的数额都是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而五大连池这个案子把5个农工凑的钱算在2人头上,本身就不符合事实也是有违法律的。刘长水、张国才两位农民被“判二缓三”,受贿的杨玉祥被“判三缓五”!办案人员能把这个案子办到如此程度,能对两个农民如此严加惩处,“黑包公”活在今日也当有愧苍生!
也因此,刘长水、张国才跑到哈尔滨来见我时,还在缓刑期之内,当属“有罪之身、逃亡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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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古东河林场逼迫农工们签署了“每年每坰地交纳1200元承包费,壹包30年”的合同,后来又命令农工补交了200元,实为1400元。为了保住活命田,农工们也认了,都按下血手印了。
但贪欲是无止境的。2009年初春,古东河林场又发出通知,严令农工于3月26日之前(这壹天是该场规定的每年必须交费的最后期限,就像杨白劳过的“鬼门关”),必须上交每坰2200元的“土地承包费”。
他们又壹次悍然撕毁了已经签署的合同!
所谓“土地承包费”连年递增,年年疯涨,什么天地公道、党纪国法、合同法规、道德良知,在古东河林场领导人眼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金钱,滚滚而来的金钱!
又壹轮愤怒的上访开始了。黑河市林业局副局长高某傲慢地回答:“地是我们的,我们想涨就涨,谁都管不著!”
刘长水、张国才知道自己是“有罪之身”,不能再到省城和北京上访了,他们只能怀着壹丝微薄的希望,由张国才独自出面,将古东河林场告到五大连池市法院。
结果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在某些“暗无天日”的阴暗角落,弱者的命运只能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2010年8月13日,五大连池法院发出第243号《民事判决书》,文中赫然写到,原告张国才是“自愿与古东河林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主动向古东河林场交纳的承包费用。”既然妳是“自愿”和“主动”的,因此,妳又来状告古东河林场收费的“理由不能成立”,故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国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89元由原告张国才负担。”
强奸民意到了如此程度,真是骇人听闻!
张国才他们当然不服,又上诉到黑河市中级法院。刘长水他们含泪对我说:“就是拿脑袋撞石头撞死了,也要拼到底!反正是个死!”
古东河林场现任场长刘某的脑袋看来远比农民硬得多,他对农民也发了狠话,他信心百倍地说:“这场官司妳们要是能赢,我把刘字倒著写!”“妳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我把官司赢下来,明年妳们交多少钱也不让妳们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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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要跟古东河林场和黑河市林业局算算总账。
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三位农工,从2006年到2009年,共向古东河林场缴纳69.9万元所谓“土地承包费”。此外,根据我收集到的壹份《古东河林场土地收入明细表》,上面清楚表明,仅从2005年到2007年三年间,另有183名农工向该场缴纳“土地承包费”总计509万元。那麽加上近三年的,这个小小的林场仅此项收入总额肯定在上千万元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黑河市林业局作为管理部门,其宗旨理应定位于“贯彻国家政策,服务基层工作”,但也许是为了“加强基层管理”吧,1997年,他们把古东河林场等7个林场划定为“直属林场”。壹个古东河林场仅所谓“土地承包费”的收入就达上千万元,7个这样的“直属林场”天天围着黑河市林业局转,这大概就是该林业局强硬支持古东河林场的根本原因!
古东河林场和黑河林业局的这笔巨额收入,是不是需要审计壹下呀!
新世纪以来,国家在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方面做出壹系列严格规定,严禁毁林开荒,违者从严查处。但外包土地的高额利润确实让古东河林场丧心病狂了。张国才说,2009年和2010年,古东河林场在自己立起的“封山育林”的牌子后面,毁林开荒总计约400亩。张国才手中就握有录像证据!
现在,这三位农工还在与古东河林场“打官司”。
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做出终审判决”: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败诉。三位农工被迫申诉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真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黑龙江省高院庄严裁决:“此案发回重审”并“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在射秽主义黑河之天下,究竟还有没有公理存在?
第七章 强行摊派的神秘“稻种”
——高价“服务”:“统壹”还是垄断?
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讲述人
刘景奎,40岁,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农工
张晓敏,女,38岁,同上。
张桂荣,女,49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
张 欣,30多岁,青龙山农场农工
刘景奎,高高的个子,肤色如铁,身材挺直,声音洪亮,壹听讲话就知道他是属于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壹代农民,更是壹条响当当的汉子。他写了许多类似七言诗之类的顺口溜,来描述他在浓江农场生活的感受。访谈结束后,他把其中的几首发到我的手机上,诗中充满愤怒与悲怆。如《丧天粮》:
满怀憧景北大荒,
农场坑农赔精光。
妻离子散无居所,
负债累累难回乡。
再如《怒秋田》:
凛风飘雪初春寒,
挥汗洒泪盼丰年,
蚊叮虫咬伤未愈,
当官可知我可怜?
“愤怒出诗人”。我相信,壹个农民不会因为喜欢写诗而编造如此悲惨而愤怒的谎言。
浓江农场对上访人员控制极严。刘景奎是以“购买农机具”的名义,张晓敏是以“出门串亲戚”的名义,跑出农场来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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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奎,原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五营乡的农民,他能吃大苦耐大劳,又雄心勃勃,壹直觉得在家乡承包村上的那点土地无法施展抱负,更难发家致富。听说农垦系统建三江那边鼓励农民承包大片土地,发展家庭农场,2005年,他和妻子带上11岁的孩子,举家搬迁到浓江农场第五作业区。他的这种身份不属于农场正式职工,因此被称为“代耕农”。
张晓敏身体瘦弱,说话低声细语,她家在浓江农场第壹作业区。
2005年,刘景奎购买了壹些农机具,包地135亩,第二年又包地175亩,全部种上了水稻。正当他准备大展宏图之际,却遇到壹个令他和广大农工极为困扰的问题:近几年,浓江农场以“大面积作业”和“统壹管理”为由,向所有农户实行“统壹供种、供肥”——这当然是正确和必须的。但是,垦区既然是“射秽主义现代化的国有大农业企业”,在统壹向自己所属的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方面,无疑应当遵从以下原则:质量品质应当是令人放心的;价格应当是更加低廉优惠的;服务应当是更为周到全面的。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射秽主义企业的光荣称号,才能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
实际情况呢?刘景奎和张晓敏说,浓江农场统壹供种供肥的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而且是说壹不二的“霸王价”。“妳种我的地,就得买我的种子和化肥。”而且强行摊派,不得自行外购,不买本场的种子和化肥,就不发“种粮补贴”。如2010年,每吨化肥市场价格在1680元左右,浓江农场却卖到1980元壹吨。
农工们说,“当爹的”卖给“儿子”的东西,全是高价!
现在就来看看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神秘稻种“空育 131”。
2006年,农场要求所有种稻农户必须统壹使用“空育131”稻种,结果稻田普遍发生大面积“稻瘟”(俗称“掐脖瘟”,即稻穗底部受病枯死),水稻亩产骤降至700斤左右,平均每亩减产200至300斤。这壹年,刘景奎等大批种粮户赔钱了。农户们为此到场部提出意见,说场部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场领导回答说,“这是天气异常,自然灾害,不是稻种问题。”
刘景奎等农户反驳说:“为什么在同样的气候条件下,在同壹地块,种植别的稻种生长情况良好,亩产很高,而种植‘空育131’就发生大面积稻瘟?说明农场统壹发售的‘空育131’抗病性很差,这只有三种可能:其壹,它不是良种;其二,它曾经是良种,但种植多年后现在退化了;其三,农场提供的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的种子。”
领导无言以对,但迟迟不给答复。刘景奎等大批农户被迫到地处哈尔滨的农垦总局上访。他们刚下火车,就被浓江农场和建三江分局的工作人员截住,领他们到了壹家旅店,说“妳们不必上访了,影响不好。我们已经决定,根据农户受灾情况,由‘阳光保险’负责理赔。”
接着,浓江农场与受灾农户达成协议:亩产800斤以上的不赔;亩产800斤以下的,由农场普遍推广的“阳光保险”负责理赔。刘景奎说,这种“阳光保险”的操作也是不合理的,农户每年必须按每亩5元交费,而且不给收据,不给保单。
2006年,刘景奎获赔9000元,杯水车薪。但获赔本身就证明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空育131”稻种是有问题的!
2007年,浓江农场依然强行要求农户按照自己承包耕地的亩数,购买60%的“空育131”稻种,其余40%的稻种可自行选择。这年刘景奎吸取了教训,没敢多种,损失较小。
2008年,浓江农场依然故我,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刘景奎没有大面积包地,幸免于难。许多农户被迫从农场以高价买回“空育131”稻种后,只是象征性地种上壹部分,大部分当“高价大米”吃了,或以低价作为大米售出。农场只对强行摊派進行严格“管理”,只要妳把“空育131”买回去了,种不种、种多少?即不再多管。浓江农场第四作业区的孙长山等十几户听话的农民大面积减产,损失惨重。他们集体上访到北京,来自高层的压力迫使浓江农场再次向受灾农户做了理赔。
2010年春,浓江农场仍然是“壹切按既定方针办”,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而且由往年的“白种”(即带壳稻种)变成了“包衣芽种”(即已经催芽并包上农药的种子),“白种”价格壹般在1元多钱壹斤,芽种却卖到3.3元壹斤!
农场还要求,农户在壹般作业区承包的耕地,种植“空育131”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示范带(即靠近交通要道的耕地)种植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拒绝不种、违抗命令者,不发给水稻良种补贴(每亩15元),明年还要取消承包资格。有的领导在会上对农工们说:“妳们种农场的地,就得听农场的喝(咬喝),妳要想找公平,就去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现在地火,有的是人想种,妳爱种不种,不种就滚球子!”
结果,到2010年7月中下旬,农户们发现,凡是种植“空育131”的又发生大面积稻瘟。8月19日,四区的刘景奎、壹区的张晓敏等10户农民找到场部反映意见,场长刘志波出面接待。农户们说,“损失是因为农场强行要求我们统壹购种造成的”,因此应由农场按正常收成予以赔偿。
刘志波态度很和缓,似乎也很理解农工焦急的心情。他说,损失面那麽大,农场全面赔偿是不可能的,农工家里生活困难的,有孩子上学的,我们可以赔壹部分。
张晓敏家种了600多亩地,损失惨重,她说:“损失是共同的,有的赔,有的不赔,不公平,我们不能接受!”
刘志波面带微笑,拍拍张晓敏的肩膀说:“没事,慢慢接受吧。”
在浓江农场无法解决问题。2010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许,10户种稻农民上访到建三江分局。值班人员说“领导不在”,10户农民不肯走,壹直等到下午3时许,从楼里出来壹位戴眼镜的领导(后来得知他是建三江分局的局长)。农户们纷纷向他反映“空育131”稻种的问题,局长摇头予以否认,说“‘空育131’是建三江的主打品种,抗低温,米质也好,妳们不懂!”
张晓敏等人说:“妳不种地不知道,‘131’已经有过多年病史,把老百姓坑苦了,为什么妳们还强迫我们种?”
局长说:“有的损失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怪种子。”
刘景奎说:“‘131’已经坑我们好几年了,有些农户宁可把‘131’倒進壕沟里,改种别的稻种。同壹地块,别的稻种都丰收了,‘131’却大面积稻瘟,用‘自然灾害’能解释得通吗?”
局长说:“技术问题妳们不懂,我找技术人员跟妳们说!”然后他打电话叫来几位技术员,他却走掉了。
2010年9月23日,浓江农场各作业区召集农户开会,第四区约有150人到会。大家都站在院子里,管区干部大声说,场部决定,从今天开始,各农户“预定2011年稻种”,所用稻种全部由农场提供,不得自行外购,并要求30%的耕地必须种植“空育131”(不知为什么种植面积逐年降低?),另外70%的耕地,可在农场提供的稻种目录上“自行选择”。
农户大哗,纷纷表示抗议和不满。但没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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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强行售卖“空育131”稻种的问题上,农场和农户已多次发生冲突,干群之间的矛盾和情绪日趋激化。在壹次露天的农工会议上,管理干部吼道:“我不操妳妈,妳们不知道我是妳爹!妳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妳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2010年9月29日,各管理区又电话通知农户,赶快上报明年购种数量。毫无疑问,对于种植“空育131”稻种的广大农户来说,2011年可能又是提心吊胆的壹年!
这样的事情不仅仅发生在浓江农场。同属建三江分局的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说,她所在的农场也壹直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拒绝不种者不发良种补贴。2010年,为逼迫广大农工种植“空育131”,青龙山农场同样强行推销不能吃、不能卖、也不敢种的“芽种”。
我手中有壹份青龙山农场与农工签订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在“统壹供种”条款中赫然规定了如下霸王条款:“2010年分公司(即该农场)100%统壹供种,品种按分局(建三江)推广品种供给,其中水田100%供应芽种,并统壹包衣(农药)……对于没有完成分公司统壹供种的种植户不能享受良种补贴,同时按照供种协议面积,不予返还每亩10元的技术保证金。”协议还规定,“每亩供种4.5公斤”。
农场强卖,农工不得不买。张桂荣说,农工们花血汗钱把“空育131”稻种买回来,却因多年减产、绝产的惨痛教训,很多人不敢种。往年农场提供的都是“白种”,可以当“高价大米”吃掉或卖掉。2010年农场提供的是包了农药的“芽种”,不能吃也不能卖,喂鸡喂鸭都不行。张桂荣被迫花费近万元,从农场购买了“空育131”稻种,大部分扔掉,然后又花了2.3万余元,在佳木斯种子公司购买了别的品种稻种,秋后她种的少部分包衣“空育131”得了稻瘟病,自行购买的稻种幸免于难。张桂荣说,她所在连队的农户,大多数把农场强卖的“空育131”稻种扔掉了!
我不得不提出疑问,浓江、青龙山等农场(据刘景奎、张晓敏、张桂荣反映,这个问题同样发生在建三江分局的其他农场)的农户不断反映、不断告状、不断上访,以大量事实证明“空育131”稻种连年发生稻瘟,造成大面积减产,使农户遭受严重损失,为什么管理部门依然我行我素,强行摊派?如果为了“统壹生产和经营”,自定的“霸王价”为什么又大大高于市场?这不成了垄断性经营了吗?
我看到,在“空育131”稻种的包装袋上,赫然印有“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公司”的字样。我查阅了农场强行“供种”收费后给农工的大量收据,所有票据都是“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提供的。前锋农场农工收到的票据上就印着:“黑龙江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前锋分公司”。
我手头有壹份证据:即2010年因“空育131”稻种遭灾获得“阳光农业保险公司”理赔的名单。据说,农户的收成必须损失在四成以上才能获得理赔。在严格控制获赔范围的前提下,已经公布于众的该名单显示,仅浓江农场第壹作业区、第四作业区就有285户获赔,近8万亩地受灾!那麽,全浓江农场有多少地受灾呢?全建三江分局有多少地受灾呢?
多年来,垦区管理者壹直坚持“天灾”的说法。
种子是个非常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问题,我非专家,不能贸然做出什么结论。“空育131”到底是不是抗寒抗病能力强的种子?还是使用多年、已趋退化的种子?亦或是个别农场提供了不规范的“空育131”种子(有农工猜测,会不会有人以未经严格筛选的“空育131”商品粮代替种子以谋取暴利)?这些都需要進行严肃认真的调研。但是,壹个可以确认的前提是,广大种稻农工不可能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无事生非,非把壹个可以让他们发家致富的高产的优良稻种说成是劣质稻种,为此四处奔波,多年来不断上访告状——“空育131”壹定让他们吃够了苦头!
这究竟是为什么?哪怕是壹个儿童,也不会硬说嘴里的糖果是苦的呀?就此问题我進行了更广泛的调查。农工们坦率地说,如果是好的真正的“空育131”稻种,米质不错,吃起来口感好,加工出来好看,但单产低,抗病性差,因此多年的“掐脖瘟”壹直缠绕着“空育131”。这就产生了壹个尖锐而巨大的矛盾:农场向社会出售“空育131”大米可以获得较大利润;而农工靠贷款种稻子,他们只希望保产量保回报,害怕因稻子患病遭灾而搞得血本无归。管理者强迫种,农工们害怕种,“空育131”之争,就这样成了两个利益群体之争和干群之争。
我的问题是:
第壹,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农场应当按法办?还是应当按官方意志办?按官方意志办了又遭了灾,谁来赔偿家庭农场动辄几十万元的损失?
第二,垦区管理机构卖给家庭农场、广大农工的种子和其它生产资料,价格比市场还贵,而且不许农工自行外出采购,“统壹经营”是否就此变成了垄断经营?
空洞的争论没有意义,正确的结论只能来自实际。正如农工刘景奎对黑龙江省调查组所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壹标准。我们老百姓就认‘死理儿’:让我们丰产高产、发家致富的种子就是好种子,让我们减产绝产、倾家荡产的种子就是坏种子!”
3
由农场造成的损失年年在继续,土地承包费也年年见涨。2010年,浓江农场规定每亩耕地上缴承包费320元,每坰地高达4800元。至于国家惠农政策规定的“粮补”到底应当发放多少?农场根据什么理由克扣了多少?管理者们从来没有公开、透明地说明和解释过。本文中所写到的各农场所有上访农工、农民,都没有听到过农场关于国家有关政策和落实情况的通报。他们就像“长工”,老老实实地听咬喝、种庄稼就行了。
据了解,在垦区许多农场还普遍实行壹些令人不解的“规定”:如每年农户交纳各种费用必须“上打租”,即开春就把壹年的承包费、技术保证金、飞机航化费(每亩收费16元)等等各种款项,甚至包括可能发生的“罚款”壹次性交齐,年终再“多退少补”。
我查阅了青龙山农场制定的、农工必须签名同意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其中赫然列出19项可以扣掉农工预交的每亩20元技术保证金的理由。农工触犯其中任何壹项要求,技术保证金就会被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
开春备耕,正是广大农户用钱的紧要关节,为了交纳“上打租”费用,农户们不得不向银行贷款或四出借钱、“擡钱”,否则地就种不成了。壹年年下来,广大农户形成了壹个令人痛心的经济生活“模式化怪圈”:开春备耕,向银行贷款,向农场交纳“上打租”;秋后卖粮,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然后再贷款交“上打租”、备耕。如果年景不好或遭了灾,农工们就成了为农场和银行“扛活”的“杨白劳”。
农工们普遍反映,农场的承包费“灾年不降,年年见涨,没有上限”。
此外,非常奇怪的是,秋后农场对农户卖粮也严加控制。粮贩子到农场各家各户购粮,必须把数万或十几万、数十万的购粮款打入管理区干部个人的账户,管理区才能出具“路条”,让粮贩子把粮运走。
刘景奎说,他卖粮时,与其交易的粮贩子必须把购粮款打入第四管理区主任的私人账户。
张晓敏说,她的卖粮款必须打入管理区出纳的账户。
从开春供种供肥到秋后卖粮,农户们就这样受着农场的严格控制、“统壹管理”,按照他们的“霸王条款”辛辛苦苦地劳作著、牺牲著、“奉献”著。
浓江农场的各项收费也高得惊人。全场推行农田井灌时,张晓敏等种植户打了两眼井,收费高达3.4万元,另外每亩收“水电线路费”高达2950元。
说到这里,张晓敏落泪了,她说:“现在我们种地不容易,头上悬著壹把刀啊!”
4
刘景奎说,在浓江农场包地的“代耕农”很多是从黑龙江省绥化和庆安地区来的,农场流传壹句顺口溜说,“绥化庆安大虎B,赔了壹批来壹批。”他存有壹封今年写给中央领导的上访信,摘要如下:
由于农场近年来都是“统壹供种”,而且今年供的是水稻芽种“空育131”,并强制我们种植户必须种植,种植面积要达到70%,示范带100%(公路两侧),不种131就不发补贴。而且不允许我们大面积种植其它品种。现在种植的131稻种大面积发生我们无法防治的病害,且病害正在继续漫(蔓)延,已造成无法估计的经济损失。我们种植户都是贷款和“擡钱”种地,每年就靠粮食收入来维持生活。现在我们已没有经济来源,倾家荡产,壹贫如洗,今后的生活无法保障……农场领导干部的做法与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大唱反调,农民的真心感受只有渴望与无奈。
我们不想种植“131”品种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品种抗病能力低,发病率高。2006年秋天已经给我们种植户造成严重减产,不少地块绝产。2007年至2009年期间,农户为了保住承包地,无奈从农场种子公司购买来高价的“131”种子,只能作为“口粮”吃掉,吃不完的又作为商品粮低价出售。2010年,农场又统购统销“131”芽种,没有发票、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合格证,农民真的没有办法,扔不起才种。下决心把“131”品种扔掉的种植户,改种其它品种,都获得了大丰收,其他农户种植的龙粳20、龙粳25、龙粳26、龙粳29等品种,都没发生病害,可惜农场不让我们种植。
农场的强制购种已经违反了《种子法》第39条、第41条、第69条之规定,严重违背了国家制定的惠农惠民的政策。当农民种了农场不抗病的种子受到巨大损失的时候,农场领导干部互相推诿扯皮,百般抵赖,不予赔偿,老百姓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只有信访,请求中央领导派人实地调查。我们所反应的情况都是属实的,绝没有半点伪造的不实情况,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刘景奎这样形容自己的劳动生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干活比驴多,吃的比猪差。”谈到上访,他决绝地说,他和其他上访农户相约,不能成群结队壹起上访,以避免“全军覆灭”,大家要“轮番上阵,前仆后继”,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刘景奎说,为避免上级了解真实情况和农工们的不满,浓江农场对广大农工特别是上访人员采取了极为严格的控制手段。访谈中,我与同在浓江农场、多次上访的卢凤琴通了电话,卢凤琴说,她现在“走哪儿都有人跟着,实在出不来了。”刘景奎说,每有领导来检查工作,农场都派人把守住各个路口,严禁农工们接近。
有壹次,建三江农垦分局搞“稻米节”,有高层领导前来,农场把有意见、敢说话的壹些农工拉到附近饭店,好吃好喝好招待,门被反锁著,不许出去。等上级领导和贵宾们走了,才把农工们放出来。
我在北大荒当过知青,从事过农业劳动。我知道那里耕地广阔的劳作条件和特点。
以往,为耕种方便,农户的育秧大棚都靠近自己承包的几百亩或上千亩的地块。为了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农业”,浓江农场把农户大棚集中起来,说是搞成“大棚基地”,实行“统壹管理、统壹育秧”。刘景奎等人说,这是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大棚需要农户重新购买,育秧也还是各家各户自己去大棚劳作,结果大棚离自家的地远了,运秧又增加了用工和费用。刘景奎说,这些“观光农业”真是“惠农变坑农,劳民又伤财。”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讲,“农场为了显示所谓‘射秽主义现代化大农业’,强行要农工统壹购买农场提供的大棚卷帘门,每个门收费1850元,那有啥用啊?”“为了好看的‘统壹工程’,农场腾出壹块空地,让农户们把自家的农机具集中起来统壹存放,可既没有遮风的也没有挡雨的,而且还要收费。自己花钱买的农机具,风吹雨淋能不心疼吗?可是在自己家的库房里存放,连队也要收费!”
今年,张桂荣在自家库里存放农机具,场里竟然收费2300元!
这壹切是“服务”还是剥夺?是扶农还是害农?
2010年10月14日中午,刘景奎致电给我说,前几天浓江农场又“政策”突变,正式开会通知农户,2011年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土地承包费”,而改成交粮(大概因为粮食不断涨价,行情看好)。张桂荣说,青龙山农场现在正强迫我们交“任务粮”,每亩上交480斤稻子,收粮的票子上竟然不标明价格——会不会随时压价呢?而且,农场还强迫农工们把粮食送到给价很低的场部“粮食中心”,不得送到其它地方。
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2006年即已庄严宣布废除延“交皇粮”制度的今日,浓江农场竟然反而变本加厉了。
我算了壹笔账:2010年,刘景奎上交的土地承包费为每亩320元。按照浓江农场的新规定,2011年每亩地上交水稻213公斤,按水稻收购均价每公斤2.5元计算,农户每亩土地承包费实际上涨到632元以上,同比涨了近壹倍。
经上网查询,“空育131”搞得建三江民怨沸腾已经有数年之久。2006年,农工们就开始对建三江分局所属农场强行派购稻种“空育131”发出声讨,媒体也做了不少报道。这就是说,“空育131”年年发生稻瘟,不能年年都怪天灾吧?
现将有关网文和报道附录如下:
“空育131”:是天灾还是人祸?
(2007-09-30 22:58:00)
用收购来的带病商品粮充当稻种强行卖给稻农,壹片片水稻没等成熟就大面积枯死,国家良种补贴变成了伪劣稻种,稻农血本无归,欲哭无泪。这就是发生在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859农场的坑农害农事件。
本网讯:日前,本网接到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859农场几个生产队村民的来信,反映农场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把收购来的带病商品粮充当稻种,强行高价卖给稻农,截留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捞取不义之财,致使全场发生大面积稻瘟病,给稻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村民介绍:今年他们种的稻种都是“空育131”,这是壹种紧穗稻种。这个品种2005年在本地就发生了稻瘟病。因此,稻农今年都不愿意种这个品种。但是,今年春天,农场却强行推行这个品种。生产队的领导对稻农说:“如果不种这个品种,农场就不给良种补贴。”被逼无奈,稻农们只好在农场种子公司领取了这个稻种,但国家良种补贴现金却由场里从稻种中直接扣除。对此,有些农户怕受害,就把每公斤3元多钱领回的“空育131”当成商品粮卖了或磨成米吃了,宁可花高价亏了,也不种这个稻种,再去买别的品种。这个场的11队稻农以及其它队的壹些稻农,出于对农场的高度信任,加之手中没钱去买别的品种,只好听天由命,种上了“空育131”。
据村民反映:859农场的这些作法实在太霸道,农户选种都身不由己。强行截留扣取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更是违反了中央关于“良种补贴必须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的规定。同时,农场发给的“空育131”稻种,根本不是从种籽基地调来的,更不是专业地块,专业人员培育出来的。而是从农户中收购上来的商品粮,经过精选,包装后就充当种籽卖给了稻农。场里收购时每市斤8角多钱,卖给稻农却是1.59元,价格翻了壹倍。这其中牟取的暴利还有待调查。
事情如果仅此而已,农户们也就忍气吞声的认了。可是更让稻农们伤心和愤怒的是:水稻插完秧后,凡是农场发放的“空育131”稻种育出的秧苗都开始发病。为了防治稻瘟病,从6月底,稻农们就整天奋战在水稻田里。按场里要求喷洒各种农药,壹遍不行,就喷二遍三遍,但最终还是眼睁睁看着秧苗死去。每亩地仅药费就支出20元到30元,结果是稻、财两空。这个场的11队已有3500亩稻田发生了稻瘟病。其中1500亩已绝产,剩余的2000亩,也死了壹半。目前,稻瘟病还在漫延,秋末将全部绝产。稻农于山家种的280亩“空育131”水稻,已绝产200多亩。壹些插种几十亩、上百亩的稻农,已全部绝产。放眼发病稻田,稻穗全白,放把火就能点燃。
面对这人为造成的灾难和损失,农户们纷纷找农场要说法,讨公道。农场的答复是,已请农业专家鉴定,结论是:不是种籽的事,是水稻户自己管理不好造成的。但事实却否定了专家的所谓鉴定。同样壹个稻池子,壹样的管理,壹样的种植,为什么别的稻种就壹点病没有,长势特别好。稻农于山除了场里发放的“空育131”,还从佳木斯卖了另壹个品种的稻种却没有壹点病,现在稻子已压圈,丰收在望。这样的事实在全场随处可见,而场领导和所谓的农业专家却视而不见,硬说稻瘟是空气传染。但为什么只传染“空育131”,而不传染别的稻种?场里却拒不解释。
非但如此,据了解,场里最近针对此事采取了高压政策,明令各生产队严加管理,不许四处上访。并且宣布:谁要上访,就取消明年的包地资格。另据农户举报,今春农场在不给收据的情况下,强行向农户多收取每亩10元的包地费。
据了解,859农场共有水田面积20多万亩,今年全场插种的水稻品种大部分是“空育131”,保守估算,今秋全场将有几万亩的水稻颗粒无收。
构筑国家粮食安全,重视解决三农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今年,建三江垦区已被国家命名为“绿色米都”。面对大好机遇,作为黑龙江农垦基层管理单位的859农场,本应为当地农户保驾护航、排忧解难、服务于民、致富于民,反而做出这些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这样做的后果,必然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阻碍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射秽主义新农村伟大目标的贯彻实施。
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并進行跟踪报道。
(中国百姓权益网)
新浪网友:2010-08-10 17:57:54 [举报]
妳好! 这段时间我们农场的稻瘟病很严重,上网查询抗病方法时,无意中看到您07年写的《空育131,天灾还是人祸?》,没想到三年后故伎重演,我们农场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我们是黑龙江省建三江管局勤得利农场,与报道中的859农场同属三江管局。今年,我场场领导在全厂范围内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所有使用该稻种的稻田,截止目前已有80%患稻瘟病,很多稻田近绝产。很多农民贷款数十万元,此次全场稻田发病,致使非常多的农民不仅将多年的积蓄全部赔光,还欠下了数十万的贷款。我暑假回家,看到乡亲父老整日唉声叹气,希望能帮助他们讨个说法,但凭我目前的能力,很难独自完成,看到您的文章,我顿时感觉深有同感,希望您也能为稻农们伸张正义,以免再危害他人,谢谢您!
新浪网友2010-08-24 07:12:31 [举报]
空育131实在害人不浅,我今年也种植了250亩“空育131”,现在损失7成以上,原因也是种子问题。农场买给我们的种子根本不是正规繁育的。而是从农户手中买来的商品粮,农场今年不让农户自己出去购种,必须买农场的种子,否则不给种子补贴。而农户不想买131想要买别的种子,农场却供应不上。致使我多年积蓄全部赔光,还欠下十几万贷款,我壹个农民不知找谁申诉,希望有好心人为稻农们伸张正义。
丰收时节吞苦果:天灾还是人祸
2006年09月30日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农场强行指定购种渠道,农户自购种被倒進水沟
谈起稻种的来源,前哨农场的许多农户都感到气愤不平。他们告诉记者,购种渠道只有壹个,那就是农场规定必须在建三江农垦分局种子公司前哨种子分公司购买,没有其他可选择的余地。因为妳不在那儿购种,就甭想得到国家给的补贴。
在前哨农场租地种的60岁老汉马树兴和老伴刘志荣向记者哭诉了壹件伤心事。今年春天,他们觉得农场指定的“空育131”经过多年种植,已经抗病力低,所以就不打算种了,自己从庆安县买了11编织袋别的水稻种。没想到正在浸种之际,农场的人来检查。农场第二管理区主任郑胜良壹看不是在农场购的“空育131”,竟然把他家正在浸著的种子倒進了门前的水沟里,老两口望着被倒掉的五六百斤稻种放声痛哭。马老汉说,农场不仅倒掉了他家的稻种,还扬言到秋收时要再罚1000元钱。
和记者讲话之际,马树兴就跳進了水沟,顷刻间就捞起了许多稻种,马老汉说,这就是被倒掉的稻种,有五六百斤,太让人心疼了,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找到说理的地方,更不知找谁赔。
马树兴说,虽然稻种被倒掉壹部分,可他仍然坚持种了200亩被倒掉的品种,另有70亩种的是农场指定的“空育131”。马老汉指著壹片穗大籽粒饱满的稻田说,这就是被倒掉的品种种出的水稻,现在丰收赚钱已成定局。而另70亩农场指定品种种出的稻子,却得了严重的颈瘟病,赔本也已成定局。
前哨农场第二管理区主任郑胜良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农户的稻种“是被我给倒了”。他解释说,马树兴家自购的稻种糙米很多,是不合格的种子,所以不能允许他种。当有农户现场提出马家自购稻种亩打粮很多并取得了丰收时,郑胜良说:“就是打壹万斤,妳的种子也不合格。”
郑胜良说,农场推广的“空育131”有长势好的水稻。随后他带记者参观了壹片长势非常好的水稻田。可是等郑胜良走后,该片水稻田的主人却告诉记者,这片水稻的品种是壹种“390”,根本不是“空育131”,她家的“空育131”也得了严重的颈瘟病。
农场自制“壹号文件”,强收技术保证金和保险费
在前哨农场采访,农户还反映,农场不仅强制他们购种,还强制他们参加农业保险,强行收取他们种地的“技术保证金”和“植保金”。
该农场在2006年自行制定了壹个“壹号文件”,这个文件与中央的“壹号文件”相背离,新增加的壹些农户负担严重冲抵了中央惠农政策。农户给记者复印了壹份前哨农场自行下发的“壹号文件”——《黑龙江省前哨农场文件(哨场发[2006]1号)》。在这份文件上,果然有这样的规定:“凡承包农场熟地的必须参加农业保险”;“承包农场的耕地必须同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技术保证金合同和陈欠偿还合同及各项管理文本,否则不应、不予承包土地”;“为加强植保管理,按0.3元每亩提取植保金”;“收取1元/亩的水利管理保证金……提取10元/亩的水利建设基金”;“为补充精神文明建设费用不足,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加收3至5元/亩”;“凡在以往年度未经农场同意,没有完成农场应缴各项费用的人员不能承包农场土地。”农户们说,农场不断给农户增加各种负担,而又通过地租的形式体现。所以动不动就以土地相威胁,现在农户最怕没地可种,但土地在农场手里攥著,这对于租地者来说,农场增加什么样负担农户都只能承担。
对于农场自行制定的“壹号文件”及农户负担问题,前哨农场副场长李文生说,农场土地与地方土地不壹样,农场的国有土地是农场经营,企业经营要追求壹定的效益,同时要拿效益承担许多社会问题,如教育、卫生。国家给农民减免的,农场也都减免了。农场与地方没有可比性,所以不能参照地方。
该农场原工会主席、现农业协会会长司志军说,农场的文件与中央的“壹号文件”是不违背的,但后来发现它有些不妥当。
农场方面说,农垦部门对种子的要求比较高
关于种子推广问题,前哨农场水稻办副主任张宗沂说,农垦部门比地方要求严,所以对种子的要求比较高。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种子管理处处长高原说,由于“空育131”是壹种“铁秆作物”,优点特别多,所以分局才推广它。今年发生颈瘟病,不是种子问题,而是天气因素和农户不按技术规范种植造成的。种子公司卖出的种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她可以保证农户用作稻种的不是商品粮。高原还说:“在科技推广过程中,在我们为农户做好事的过程中,不理解我们也是正常的。”
农户壹方气愤地抱怨农场,农场及农场指定的售种单位壹方却说是为农户着想。看来水稻严重患病影响产量的责任壹时竟难说分明。然而,水稻大幅减产的事实却分分明明地摆在那里。那麽,这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到底谁该为农户的损失负责?
第八章 她们的奉献与劳动不应被遗忘
——我的白发苍苍的姐妹们
讲述人:
张希恩,女,56岁,宝泉岭分局绥滨农场
郑淑华,女,50岁,建三江勤得利农场三分场,1980年曾获农场授予的“先進工作者”称号
于永香,女,54岁,北安分局长水河农场
李淑燕,女,50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1984年获“五好家庭”、“致富能手”称号
马凤华,女,54岁,同上,1982年获“三八红旗手”称号,连续三年为“妇代会”代表
卢凤琴,女,年近六旬,建三江浓江农场
(她们审阅本文后,都按下手印。卢凤琴刺破手指,按下血手印。)
她们都老了,白发苍苍了,访谈中多次泣不成声。
在我看来,她们是我们国家不能忘记的壹代,她们是用血染的肩膀把北大荒扛進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新壹代拓荒者。她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拯救了北大荒。
我是1968年上山下乡的知青,1976年返城回到家乡哈尔滨,后调入北京中国作家协会工作。我知道,随着“文革”宣告终结和拨乱反正,中国上千万知青抛下乡村生活的壹切,从镰刀到棉衣,甚至包括婚姻与爱情,如大海狂潮般涌上返城之路。这是历史的必然,谁都无法阻挡。北大荒农场系统和“生产建设兵团”系统的数百万知青就这样壹夜之间离去了,连队空了,医院空了,学校空了,基层领导岗位空了,农场的孩子没有上课老师了,连开拖拉机的人都找不到了……
大地寂寥,人影稀疏,北大荒陷入壹片瘫痪!
当时的领导者做出正确决策,壹方面鼓励农场职工振作精神艰苦奋斗,壹方面请职工向各自家乡的父老乡亲传话,广泛召收和热情欢迎各地农民到北大荒开荒种地,搞“家庭农场”。全国人民都知道北大荒黑土地肥得流油,“插根筷子都发芽”,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数以十万计的农民满怀憧景,纷纷涌到北大荒。
他们是我们这代知青走后立即接替上岗的“接班人”,因此他们有壹个统壹代称叫“顶岗工”。
卢凤琴性格沈静,讲话从容不迫,有条有理。
张希恩性格爽朗,快人快语,有壹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她老家在山东省利津县,1976年,22岁的她投奔姐姐来到绥滨农场,几年后认识了丈夫于庆仁,在这里结婚安家了。与她同来接受我访谈的三位女性,大体上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在青春如花的时候奔赴北大荒当了“顶岗工”。她们同所有扎根北大荒的人壹样,也是“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的壹代人。因为她们和广大农民的到来,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下,壹度萧瑟沈寂的北大荒恢复了生机,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今日北大荒的繁荣局面就是沿着他们的脚印走过来的。
到1991年,这批“顶岗工”在黑龙江农垦总局属下的各农场已经奋斗近20年了,根据群众要求,他们的身份和职业认定必须提到日程上了。这年,黑龙江农垦总局就此问题上报了壹份“59号”申请文件,农业部以“165号”文件做了批复。具体文件我没查到,详情不得而知。但是,这以后却遗留下壹个“大麻烦”,造成连年持续不断、至今不能平息的女性“顶岗工”上访人潮。按照那时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改革开放以来進入农场的“顶岗工”,凡是年满18岁的男性劳力都转为正式职工,而女性“顶岗工”因为结婚以后变成“家属”,就未给转正。在奉献了全部青春热血之后,现在她们都老了,年近六旬,已到退休年龄,却成了壹群“无业游民”!
农场改制、停发工资以后,农垦总局规定,凡属农场职工,每人有壹坰(15亩)免收承包费的“基本田”,用以维持生活。但到了退休年龄的人不给,上学的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不给,长期在外打工者不给等等,这些没有正当名份、已经年老体衰的女性“顶岗工”就更没有了。改革开放以来,她们与男性劳动者并肩劳作,为振兴北大荒奋斗了几十年,到老了却没有任何“名份”,因此也就没有壹分田,领不到壹分退休金。当时依据怎样的理由制定了这样的具体政策,我无法做详细的考证。我只想说,这样的规定对女性显然是带有歧视性的,遗忘和抛弃她们是不公平的。
其结果必然引起大规模的上访。至今,她们已经在上访路上奔波了十多年,在遍及北大荒垦区的各农场,几乎都有壹批这样的“老太太”,在上访中她们已经相互认识并形成壹个庞大的群体。她们经常相约,共同行动。本文访谈的四位女性就来自不同的农场。
据张希恩介绍,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上访,已经有部分人解决了“名份”和养老问题。建三江分局属下共有15个农场,其中八五九农场和创业农场本着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解决和落实了这批女性“顶岗工”的问题,大家都能安居乐业、颐养天年了。让人不解的是,同属黑龙江农垦总局壹体化的系统,同属建三江分局的“天下”,为什么其他管局、其他农场至今没有解决?
在全农垦这批上访“老太太”中间,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的卢凤琴是态度最为坚决、而且是有威信、有影响力的人物。她因受到农场严格监控而无法出来见我。她在电话中说得壹针见血:“有些姐妹解决了,有些姐妹没解决,少数农场解决了,多数农场没解决,这就是不公平!这就是我们坚持上访的原因!”
据卢凤琴介绍,至今尚未解决上述诉求的“老太太”在全农垦系统有“1万多人”和“近3万人”两个说法。无论哪个数字,都是壹个骇人听闻、持续不断的“上访大军”和影响广泛的“不安定因素”啊!
面对涉及如此众多的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级机关理应认真倾听,全面调查,从速進行相关政策研究并给出答复、尽快落实。她们毕竟在北大荒最为困难的岁月做出过重大贡献,她们是我们的老姐妹。在今日北大荒的丰收景象里,仍然闪耀着她们的心血与汗水。但是,在极少数接访人员的眼里,她们只是壹群“不断找麻烦的人”,接访态度很不耐烦,甚至是极为恶劣的。
卢凤琴等壹些上访老人说,黑龙江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大概因为上访量太大,有点烦,对待上访群众的态度有时极为粗暴。
2008年9月24日下午,在省劳动厅信访办公室,接访人员听老人们哭诉了开荒种地那些年的辛苦和老来艰辛困顿的生活,有的工作人员忍不住潸然泪下。受命前来接访的任少军发了大脾气,竟然指著卢凤琴、赵桂荣等十几位上访群众说:“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杀人杀少了,应当把妳们都杀掉!”
老太太们愤怒了,上访者之壹、王桂华指责他说:“小日本杀少了?杀多了还能有妳啊!如果小日本再侵略中国,我要能上战场,就第壹个上去杀日本鬼子!”
壹位姓汪的老太太说:“那妳就把小日本再叫進来,把我们这些老太太都‘突突’了呗!”
2010年9月7日,葛淑芝、薄宪民、张艳华等50多位上访的老太太群众向任少军反映和诉说眼下的艰难生活,任少军又不耐烦地说:“饿死妳们活该!”他还指著卢凤琴说:“政策出台之日,就是镇压妳们之时!”他经常威胁上访老太太们说:“妳们再出去上访试试?出去我就拘留妳们!”
坐在壹旁的省劳动厅信访办的毕主任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批评任少军:“妳怎么能这样说话呢!妳们农垦干部高楼大厦住着,但也不能把这些有贡献的女职工老了就扔在壹边不管了!”后来他对上访老太太们感慨地说:“妳们农垦有的干部,真不如老百姓素质高!”
过后,上访的勤得利农场农工赵桂荣被拘留10天,第5天时她的心脏病犯了,被擡到医院输液,整整躺了5天。
访谈中,长水河农场的于永香流着眼泪说,1995年她和丈夫离了婚,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没有基本田,也没有退休金,因为不是正式职工也没有“低保”,生活十分艰难,没办法她开了壹个小吃店,儿子29岁了,至今无钱结婚,长年在外打工。
2008年4月,张希恩到北京农业部上访,被农场公安部门拘留10天。此次她到哈尔滨来见我,是借了500元来的。行前丈夫还不放心地嘱咐她:“快六十岁的人了,这次可别再给蹲進去了!”
建三江青龙山农场的李淑燕说,今年7月24日,她和几位农工因上访被青龙山公安局拘留起来,被抓人的家属和周围群众听说了,约有上百人于27日聚集到建三江分局大院要求“放人”。附近各农场公安人员受命纷纷火速出动,前往制止这场“群体性事件”,李淑燕的丈夫王为玲在院子里被公安人员打伤倒在地上,群众拥上前拉开公安人员,又找辆车把李淑燕丈夫急速送往医院。可是他没钱治伤,医院不留。李淑燕丈夫流着泪对送他的群众说:“妳们就别管我了,把我扔大道上吧……”
李淑燕被拘留10天。放出之日,她向看守所管理人员索要拘留证明,对方就是不给。李淑燕铁了心,说“不给拘留证明,我就不出来!”逼得看守所长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李淑燕,说:“大姐求求妳,出去吧,以后有什么事情就打手机找我。”
最后,这份拘留证明是李淑燕在青龙山农场公安局要出来的。
关于这批“顶岗工”,我无法進行更全面的调查,但在北大荒垦区肯定是壹个人数不少的族群。她们觉得自己在“献了青春献终生”之后被抛弃和被损害了。她们深陷痛苦与愤懑,为此奔波呼号、上访告状了十多年。让我惊诧的是,整个北大荒垦区有壹套相当完整、层次分明的行政领导体系、经营运作体系和司法体系。“顶岗工”问题为什么有些农场解决了,有些农场至今没能解决?
政策不统壹就是不公平。不公平就永远不会有和谐与安定。
上访群众的问题不解决,垦区永无宁日!
第九章 工人日报的“内参”
——“围城”之困的铁证
讲述人:
邹振龙,56岁,建三江分局前锋农场农工
张丽英,女,54岁,同上
白文革,49岁,同上
(他们代表了20位农工。)
邹振龙,眉头紧锁,说话简洁果断,对国家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研究得很透,骨子里有壹股军人的倔劲。
张丽英壹边吸烟壹边讲话,性情泼辣,话语干脆,壹看就知道是个敢闯敢干、敢碰硬敢拼命的女性。后来我开玩笑常叫她“孙二娘”。
白文革,圆脸,话不多,双腿行走困难,访谈后我才知道他的腿被打断过。
1
邹振龙,原是黑龙江省明水县农民,1973年参军当了海军航空兵,1977年复员回到家乡。那时正是知青返城大潮席卷北大荒的时候,农场严重缺少劳动力,于是到处招工。明水县共有34个复员军人报了名,前锋农场大喜过望,专门派车前来接邹振龙他们到场里,希望他们“大干壹番事业”。
家庭农场在农垦系统大规模兴起后,邹振龙靠借钱、“擡钱”40余万元,在七连东北部的荒草甸子(处女地)开荒2000多亩,劳作时渴了就喝沼泽地里的水,饿了就吃自带的冷干粮。1990年全部种上大豆。那时,邹振龙对自己兴办的家庭农场充满信心和憧景。
壹天,农场姜副场长找邹振龙谈话,劈头就说:“根据农场统壹规划和发展需要,场畜牧科要扩大,妳种的2000多亩地就划归场部畜牧科吧。”
邹振龙大吃壹惊,当场拒绝,他说:“我开荒种地经过壹切合法程序,也是妳们批准同意的,这些年我总共投了几十万元成本,怎么能白白送给畜牧科呢?”
姜副场长说:“土地是国家的,是农场管的,我们说收回就收回。妳是复员兵,觉悟高,就算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农场工作、照顾大局吧。”
经过再三争取,姜副场长答应再免费给邹振龙划拨2000亩荒地,还答应补给邹振龙开荒雇工费1.1万元(实际上只给了7000元)。就这样,邹振龙开垦出来的2000亩耕地,连同已经播种的大豆、壹台链轨式拖拉机和全套农机具,都被划归场畜牧科了。
在射秽主义中国,在黑龙江农垦这个现代化的国有农业大企业,怎么会发生这种明火执仗、公然抢地的事情?我不得不再三向邹振龙表示疑问:怎么会这样?不可能吧?
“真的!”邹振龙泪流满面地说,“不然我不会上访到今天!”
不仅抢地,还要抢粮。入秋,大豆熟了,地里金灿灿的,风壹吹,豆铃哗啦啦响。场部畜牧科的人欢天喜地到邹振龙的地里收豆子,邹振龙站在地边看着,泪如雨下。那是自己付出多年血汗和借来的几十万元巨资才开垦出来的耕地啊,那些大豆都是他的汗珠子啊,可场领导的壹句话,就归了别人!
就这样,邹振龙投入数十万元开出的2000多亩耕地、数套农机具和价值14万余元的大豆,被前锋农场全部无偿剥夺!
邹振龙和我手头现在握有多人提供的证言,证明了这次剥夺。壹个有着美好发展前景的家庭农场就这样被前锋农场“消灭”了!
姜副场长最初答应的“再免费提供2000亩荒地”的事情,其后根本没给落实。后来这位姜先生因病去世,邹振龙的事情更没人管了。
邹振龙壹家人的生活自此陷入极度困境。他无事可干,无地可种,只好四出打工,老母亲和妻子都有病在身,他甚至连25元壹盒的药都买不起,抱头在药店门口痛哭。两个读初中的孩子因交不起费用也失学了,也跑到外地打工。至今他还欠著20多万元的外债,每逢过年,邹振龙就像《白毛女》里的“杨白劳”,家门口堵满了要债的人,壹家人只好东躲西藏。
1993年,场部畜牧科解散了,邹振龙找到场领导,想要回本属于自己的2000亩耕地。但历时7年,从那时在任的陈宏有场长到后来的张贵春、窦玉敏场长,再到现任的宋宝玉场长,四任领导都以“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管不了”为由,拒绝退还。
我要问,遭受这样残酷而又无耻的欺压与剥夺,农工们能不上访吗?邹振龙能不上访吗?朗朗乾坤,堂堂中国,难道还不允许他们找个说理的地方吗?邹振龙和其他壹些遭遇不同灾难的农工逐级上访,直到农垦总局,无人理睬,也没有结果。
2009年初,腊月二十四,刚过完“小年”,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杨玉学等5人到达北京。在天安门广场上,民警问他们是做什么的,邹振龙如实回答“是来上访的”。民警用车把他们拉到西城区壹个派出所,做了登记之后,然后又用车把他们送到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集中接待信访的地方,俗称“马家楼”。数小时后,黑龙江农垦总局驻京办主任带车来拉他们,说“我接妳们到驻京办谈”。车开到农垦驻京办门口,邹振龙他们要下车,壹帮工作人员极力阻挡,把张丽英的衣服都被撕破了。然后车把他们拉到北京通州区耿家庄壹个铁门挂锁、高墙耸立的大黑院子,自此被非法关押起来,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里面有个自称“王主任”的人说,“我已经和妳们建三江局和前锋农场联系了,过几天他们就派人来给妳们解决问题。”
但壹直没听到“楼梯响”,也不见“人下来”。大铁门整天锁著,24小时有人看守,任何理由都不许出门,烟民买烟都由“工作人员”代买。有人要出去,不听话就被暴打壹顿,打得鼻口流血。邹振龙他们发现,这个大院子关了数十人,壹间房住8人或十几人,壹打听,有黑龙江、山西、四川、湖北的,全是上访人员。邹振龙他们被整整非法关押了31天,春节和正月十五都是在这个黑院子里度过的!
后来,当地派出所巡查时发现这个铁锁高挂的大院子很可疑,经调查才发现里面关押了很多人。于是壹天夜里,通州公安部门来了7辆警车和大批干警,对这个院子進行了突袭和全面查抄,所有被关押的人被解救出来。农工们热泪长流向派出所长表示感谢,所长说:“我们发现以后,下了决心要彻底拔除这个非法拘留点!”
农垦驻京办被迫把邹振龙等人送回前锋农场,说“妳们的要求回去就能解决”。
写到这里,连我都不相信他们的许诺了!
这里必须指出,类似通州这种非法关押上访民众的神秘“黑院子”是近年在北京兴起、生意日趋兴旺的“地下产业”。据《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40期所载刘长、何三畏报道(《作家文摘》报10月15日转载)披露,2003年出现了有史以来的“信访洪峰”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壹系列政策,强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强化追究信访责任制。自此各地進京“截访”愈演愈烈,壹些不法分子乘机在北京等地办起“黑监狱”,替地方政府“截访”和非法扣押上访民众,以此收取地方政府的巨额佣金。我在前文所写的龙镇农场進京上访农工刘玉云等人,就是农垦驻京办雇用了壹辆黑色大奔,从北京直接拉回哈尔滨的。刘玉云说,她下车时,开大奔的人要求农垦干部“结账”,她听说费用为2万元。
农垦拦截上访农工投入的大量经费,肯定来自农工的承包费!
2
邹振龙等人返回后,所有的合理要求都如泥牛入海无消息。
2009年3月,邹振龙、张丽英等4人再次入京上访。他们遇上《工人日报》壹位姓赵的老记者,50多岁的样子,人很正直,富有同情心。听了邹振龙等人的控诉之后,他深入到前锋农场進行了三天暗访。大量血淋淋的事实令赵记者十分震惊,他说:“宁可我不干了,也要把这个黑幕捅开!”离开前,赵记者约前锋农场负责人见了面,质问为什么无偿剥夺农工通过合法手续承包的耕地?这位负责人的回答是:“因为农场的家庭农场取消了。”
赵记者介绍了自己采访的几家农户的艰难生活情况,负责人不为所动,仍然多方为农场诡辩。赵记者拍案而起,怒斥说:“有个寡妇孙海云,自己带着两个孩子,住着破房子,连吃饭都困难,妳上她家去了吗?妳们就不能救救她吗?!”
这是多么可贵的、高尚的、正义的、富有同情心和伟大人格力量的声音啊!中国需要更多这样的声音!行文至此,我愿意向赵记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可惜访谈时农工们壹时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当时,赵记者与农场负责人吵了起来。过后,农场要“安排吃饭”,赵记者严词拒绝。
2009年4月,邹振龙等4人第三次入京,找赵记者询问报道情况,赵记者说,前锋农场和农垦上级机关“派人来报社做工作了”,但报社坚持正义,还是发了壹份《内参》。
这份《内参》是经过赵记者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农工意见后写出编发的,充分反映了前锋农场某些不良现象和农工们的强烈呼声,极具参考价值,现摘要如下。
花样太多:不落实国家农业政策
生活艰难:农垦职工呼吁解决问题
(农场职工上访信)
工人日报编辑部:
我们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前锋农场的职工,我们这里地处祖国的最北端—黑龙江省抚远县境内。我们反映的情况是:第壹、前锋农场对职工承包土地的租费过高问题。以旱田为例,2008年每亩收费180元,2009年每亩收租费则又提高到214元,完全违背了国家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明令的农场田地收费不许超过2005年的收费标准,而前锋农场2005年的收费标准是每亩地每年125元。第二、干部们大量占用农田等问题。按上级有关文件,农场挣工资的干部不许承包土地,但前锋农场很多干部们都有数千亩不等的土地,而且有些土地他们只交很廉价的租费;第三、农场绝大多数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农场许多职工没有土地或者因为土地租费过高而生活十分困难,职工中有许多现在仍然住在破烂不堪的泥草房里,有的家庭连电视都没有。我们这里的问题很多,但这里的干部们很有“办法”,职工们反映的问题,他们给上级汇报时都糊弄过去了。我们希望新闻单位能把这里的事情认真调查壹下,让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能了解我们这偏远地区职工的困难。
前锋农场蒲建清、张丽英
记者调查
2008年11月12日,记者到前锋农场進行采访,现将采访的有关情况归纳如下:
从兴办职工家庭农场谈起
1984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根据中央(1984)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的暂时规定》,这个“规定”明确:家庭农场与国营农场属于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土地15年不变,三年不上交农业税。而前锋农场规定:土地开发壹切费用需要个人投资;开荒种植第壹年家庭农场每亩向农场交5公斤粮食、第二年每亩交10公斤、第三年每亩15公斤。农场职工当时承包的是沼泽荒地,“荒地”俗称“生地”,经过多年耕种后才能成为正常生产粮食的“熟地”。种地所需要的种子、化肥、油料等壹般核价后,由农场先行垫付。开荒环境差、个人投资高、粮价低,由于以上原因,全农场当时只有部分职工报名兴办家庭农场。
到了九十年代,职工开垦的荒地成为“熟地”,粮食生产比较稳定时,农场以职工欠款为由开始收缴职工家庭农场的土地,但将没有欠款的职工土地也壹同收走。例如农场职工周(邹)振龙没有任何欠款,他1989年从部队复员,个人投资开发荒地2000余亩,1991年农场畜牧科组建农业点,因为土地不够,农场就强行收缴周(邹)振龙的土地,同时把收割的大豆也壹同收走。
1998年,农场12连职工蒲建清与农场签订的家庭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还未到期,农场以他欠款为由将土地收回,并将他个人投资价值十几万元的农用机械没收。2006年农场以补充方式给蒲建清调配396亩土地,时任场长窦玉敏口头告诉蒲建清:调配的土地不交任何租费。但到了2008年初,新任场长到任,农场开始对蒲建清的土地每亩按180元到220元收费,因没有交费,2008年10月29日,农场出动公安、法院人员雇用装卸工,将蒲建清当年收获的粮食约6万斤强行拉走,土地也同时没收了。
马久义、孙海云夫妻当年开垦土地3000多亩,以后陆续被农场以各种理由收走,到2000年他们只剩下1000亩土地。2007年8月,马久义因车祸死亡,2008年3月,农场将他家的土地收回,理由是马久义死了,孙海云没有能力继续耕种土地。孙海云有两个女儿,壹个上学壹个待业,母女三人现在仍然住在残破不堪面积仅十几平方米的泥草屋里。家中壹贫如洗。马久义、孙海云夫妻开办家庭农场二十多年,由于几次遇到荒年和旱年粮价低等原因,他们累计欠农场的垫资款和承包费50多万元。欠农场钱款在租地户中是个普遍现象。因为欠账要被农场收回土地,所以孙海云夫妻从个人手中借债还给农场。马久义2007年8月出车祸前,他们刚将农场的欠款还清,但目前仍有个人欠款30多万元。因为土地被收走,孙海云没有了还债的可能,2008年6月,那些债主们将孙海云告上法院向她讨债。到目前为止,八十年代开办家庭农场的职工只剩下六户。
2002年8月29日,江泽民主席签发的73号主席令,其内容有“不许将耕地收回抵顶欠款”的规定。
农场干部拥有大量土地问题
职工们列表提供了壹份有40多人的农场各级干部占有大量土地的名单,这些土地有的记在干部自己名下,有的记在干部亲属名下。例如刚退休的前场长孙鹏,有土地4000多亩;农场副书记吕宏(用其丈夫名)有土地10000多亩;农场副厂场长孟庆华有土地8000多亩;农场前副场长王树文有土地4000多亩;农场副场长纪春武有土地2000多亩,连队领导都拥有较大数量的土地。按规定由国家发给固定工资的农场干部属于公务员身份,不允许拥有土地。
干部的土地大致有以下几个来源:
第壹、是从职工家庭农场收回的土地,例如,职工白文革家庭农场的3000亩土地被农场副场长井洪伟、畜牧科长杨晓军买走;孙海云家庭农场的土地壹部分卖给双鸭山石油公司,还有壹部分卖给了窦玉敏的堂弟。
第二、利用“连片地”名义买地。“连片地”是指八十年代开办家庭农场时,在各户农田之间有壹些地边地角的低洼地,后来这些土地逐渐被开垦“连片”而种植庄稼,这些边角地实际数量很少。九十年代后期,家庭农场的土地陆续被农场收走,此期间,农村干部们陆续私自开垦湿地。例如农场原场长孙鹏以其小舅子的名义在十七连开垦湿地1500多亩,又在五连南边开垦湿地1000多亩。又如农场孟庆华副场长在八连南边开垦湿地2000多亩,在二十连西边开垦湿地1300多亩,其他还有壹些农场领导也陆续开垦了数量不等的湿地。2007年5月,前锋农场借“连片地”之名制定所谓的“连片地”政策,称:已经开发的“连片地”归个人种植,三年之内,每年每亩土地上交15元,第四年按“熟地”管理,私自开垦的土地从此有了合法身份。
第三、关于占用“养羊”和“林地”土地问题。2004年春,黑龙江农垦系统曾规定“可利用湿地养羊放牧”。前锋农场当时也号召农场职工利用农场湿地养羊放牧。养羊当时占用五连、七连、八连、二十连、砖厂湿地约十几万亩,但到了2007年,因为壹些原因,养羊户基本消失,仅剩下的几个养羊户也被撵到三江自然保护区,养羊户腾出的湿地全部被农场各级干部种粮食了。例如:四连李强连长在2007年将在湿地放牧养羊的李荷叔侄撵走,自己开垦湿地种植大豆2000多亩,2003年他又在王克印家庭农场门前开垦湿地2000多亩。2007年春,农场副书记吕宏以栽树为名买走湿地4000多亩,几个月后毁掉树苗约20多万棵,种大豆。被人举报后才将树苗补种上。2008年春,吕宏个人又在这片湿地周围开垦湿地6000多亩。
壹些土地农场干部以每亩40元到280元不等的价格以买“荒地”名义廉价买走,之后,他们办理了30年的个人使用权,这些土地他们每亩地每年只需上交给农场16·5元的土地承包费。占有大量土地,又交少量租费的人,他们目前收入太丰厚了。
关于农场税费改革的问题
国务院《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通知》(2005)24号、中发(2006)1号两个文件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国有农场则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降低农场职工的社会负担。为贯彻中央精神,2007年,黑龙江农垦总局(2007)7号文件制定:“黑龙江农垦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操作方案”,其内容明确规定:为解决农垦职工负担过重,将农场职工负担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全部免掉,2006年收取的此项费用要予以退还,2007年及以后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给予部分免除,农场因此减少的收入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出的方式补助。中央2006年给黑龙江垦区国营农场税费改革补助资金8·94亿元。7号文件同时明确规定:规模田收费控制在2005年以内,前锋农场2005年旱田每亩收费120元。
依据国家和黑龙江农垦系统的对农业减负政策,2007年前锋农场也制定了“税费改革操作方案”,然而前锋农场制定的方案有两份,壹份报给上级机关,因为要领取国家财政补贴,这份“方案”要壹直上报到国家农业部农垦司,其中主要内容有:前锋农场土地总面积44万亩(而采访中,接待干部介绍,前锋农场土地面积为97万亩),机动地13万亩、基本田2万亩,每亩收费58元;规模田28万亩,旱田每亩收费74·7元,水田每亩收费159元。这样壹个“方案”表明前锋农场依据国家政策为职工们减负了,而实际收费与此并不同。前锋农场在收取土地租费问题上采取了壹个混淆实质问题的手法,即签订土地合同中在“耕地类型”壹栏中,壹律让职工填写“机动地”。个别也有填写“规模田”的。如此,对上级汇报时,可以表示只是对随行就市的“机动地”高收费了。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垦发(2005)18号文件明确规定:“机动地原则上控制在耕地面积5%以内,并主要用于新增农业劳动力安置和基本建设占用地、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调整”。农垦职工向记者提供的他们与农场签订的“土地租费合同”揭示了上述问题。
租费高、负担重、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
前锋农场近几年中壹直在调高土地租费,以旱田为例,2004年收费每亩90元,2004年120元,2005年125元,2007年125元,2008年180元(水田220元)2009年又提高到214元(水田245元)。现在壹亩土地化肥、种子、农药、收个费、机耕费、人工费、水费、大棚等,旱田成本约300元、水田成本约500元。在正常的风调雨顺年份,旱田每亩收入不超过400元、水田每亩收入不会超过800元。如此,去掉给农场的租费,每亩地职工自己可得的利润仅在百元以内,而基层连队职工在农场规定每亩收取180元到200元的租费基础上,还要由连队再次收取水费、水利设施费、电费、材料库费、油库费、场地费、管理费、义务工费、机动车存放费、田地杂草费等,由此,基层连队职工承包的土地租费实际还需再支出约50元,正常年份种地利润也很微薄,如此,租种农场土地职工们生活困难就不难理解了。
采访中,提到土地租费问题,干部们多次称:农场自己有公、检、法、司、学校等机构,社会负担太重,对土地的高收费迫不得已。
关于基本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07年7号文件规定:具有农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实际参加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人员,包括在岗农业职工和没有职工身份但实际参加农业生产活动的配偶、成年子女、落户农民,以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以分配基本田,数额是水田8亩、旱田15亩。基本田是在农场工作了壹辈子职工的养家糊口田。在采访中,前锋农场领导曾介绍了农场对基本田的发放政策:未退休职工、18岁以上、本地户口、连续两年承包土地没有其他资源(指没有规模田、养羊、林地)具有以上条件可人均分配旱田15亩或水田8亩。而有工薪收入、服兵役、在校学生、挣工资人员、有车户、经商者等不分配土地,上述规定导致众多农场职工失去分到基本田的资格,职工们反映前锋农场95%以上的职工没有基本田。在采访中,曾问及无地职工的生活问题,农村领导回答:他们可以干别的活、做点生意或者给种粮户打工,比如他们现在给种粮户装车每天收入也不少。在前锋农场场部所在地的大街上可以看到壹群群站在大街上等待被别人雇用打短工的农场职工,这种短期临时收入应该说无法保证职工生活稳定。
农场存在的其他问题
职工们介绍前锋农场仍然存在“黑地”问题。前锋农场介绍土地总量97万亩,而2008年8月,上级有关部门航拍时测定前锋农场的土地约120万亩。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问题。农场实行的土地承包合同期有壹年、十年、二十年、二十五年、三十年、三十五年、无年限和“连片地”八种合同,职工们反映说:如此多的合同方式,领导们怎么办,怎么说都有理由,上级也难查出农场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5年农场职工医院卖给个人成为私人医院,职工的医保关系现仍在职工医院,因为费用原因,出现很多职工到私人小诊所看病的现象。
前锋农场壹直实行“上打租”政策,即每年开春职工们必须把土地租费预先交给农场,否则壹律由农场收回土地。如此,农场可以“旱涝保收”,而年成不好的欠收压力却由职工承担。前面提到的马久义、孙海云夫妻欠农场50多万元就有灾年导致粮食欠收的原因,家庭农场职工欠农场钱款在当地是个普遍现象。
关于大集体职工问题。前锋农场有近300名八十年代后期招收的具有大集体身份的职工,如今多是六十多岁左右的老人了,虽然当年招工手续正规,但他们的身份却不被认可(相邻的859农场、胜利农场与他们性质完全相同的职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他们没有分地资格、老无所养。例如薛殿庆、石凤玲夫妻都属于农场的大集体职工,1994年离开农场的基建岗位下岗,他们目前没有经济收入,包括养老金。住在同样给别人打工的女儿家壹间临时搭出来的简易房里。他们的儿子死了,儿媳再嫁,老夫妻还要抚养今年正在上初中的孙女。今年10月份,66岁的薛殿庆刚刚找到壹份给私人旅馆烧锅炉的工作,每月可挣500元,但这只能在冬季干几个月,刚刚57岁的石凤玲已经老态龙钟。三连职工白文革当年开办家庭农场,1997年土地被收回,他没有分配到基本田,平时靠打短工维持生活,如今租住别人壹间十几平方米的简易房子里。在采访中看到很多职工生活很困难,在壹些连队,例如十连,总共壹百二十多户职工就有六、七十户住在破烂低矮的泥草房里。
前锋农场有上百万亩土地,职工人均土地约壹百亩,如此丰富的土地资源,国家连续五年出台了壹系列的惠农政策,粮价逐年走高,农业形势大好,前锋农场职工们的生活不该如此。
大量事实表明,《工人日报》这份内参发出后,几年来情况没有任何改变,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3
2009年5月4日,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邹福祥、李殿坤等8人第四次入京上访,结果又由农垦驻京办出面,把他们截了回来。白文革、邹福祥、李明经隔离审讯后,分别被行政拘留7天和10天。
请读者注意,前锋农场的张丽英与本文开头所引的大兴农场赵成凯事件,是性质相近的典型案例,在垦区带有普遍性。因张丽英多次拼死抗争,她的名字在建三江广为人知,也算个“名人”了,农场有些干部对她下手也就比较“狠”。
张丽英的老家原在吉林,1977年知青大规模返城期间,她来到前锋农场。1993年,她和丈夫借钱开荒近1300亩,并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后来她离婚了,就自己带孩子耕种这片土地。
2000年,前锋农场要求所有家庭农场必须“三带”,即必须接受由农场统壹提供的、价格高于市场的种子、化肥和油料(与前文所说的浓江农场壹样)。张丽英坚决拒绝了,为此多次遭到处罚。与此同时,前锋农场的土地承包费也年年涨。因为张丽英不听话,有壹年交了15万余元的“上打租”,还欠8万多元。队长擅自作主,多次把张丽英自费开发和承包的耕地发包出去。张丽英拥有省土地局颁发的《土地证》,她自然不服,進行了激烈抗争。
2010年春天,农场把张丽英的900亩地发包给其他15户农工,15户农工坐着面包车赶到地里准备开干。张丽英正在地里扣大棚,见壹帮人進了她的地,她操起壹把大铁锹冲到地头站住,怒喝:“谁敢壹脚迈進我的地,我就敢把妳的脑袋砍下来!”她又走近面包车对司机说:“妳要不开走,别怪我砸烂妳的车!”吓得司机拉着那些农工赶紧跑了。
如此这般,豁出命来的张丽英前后撵走他们三次。双方争执不下,张丽英也就拒交“上打租”,前锋农场因此向农垦法院起诉了张丽英。黑龙江垦区拥有自成体系、独立管理的公检法系统,农工告状就等于在告农垦公检法的“顶头上司”。很多上访农工对我说,他们在农垦系统告状,经常连案都立不上。垦区進省入京的上访人流持续不断,这大概是壹个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说,这不是垦区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品质问题,而是体制问题。
张丽英多次败诉。
她被迫加入上访队伍。2009年春节前后,邹振龙他们被关進北京通州区壹个大黑院子,张丽英就是其中壹个。后来她回到吉林老家住在母亲家中,前锋农场竟然派人跟到吉林,就住在她母亲家对面,整天监视张丽英的动静。母亲对他们说:“我女儿回去后,不准妳们处罚她,否则我就不放她走。”农场人满口答应。但回到农场,公安人员就把她抓起来塞進车里拉走了。她在车上给工人日报赵记者打电话求救,赵记者要她把手机递给车上的公安人员,这位公安人员说:“我跟他说得着吗!”不理。
2009年4月11日,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判处张丽英行政拘留10天。张丽英不服,申请复议到省农垦公安局,结果是“维持处罚决定”。
4
2009年4月,工人日报发出的“内参”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不久,北京某机关派出壹个调查组,由壹位女干部带队,到达前锋农场,由建三江农垦分局、前锋农场负责人等多人陪同,分别到上访农工邹振龙、张丽英、蒲建清家了解了情况。当着领导的面,这几位家庭农场户主如实讲了他们的遭遇。农垦方面的陪同人员表情冰冷,没有任何态度,还当场指责他们不该上访。张丽英反驳说:“妳们不给解决问题,我们能不上访吗!”
这个调查组在场里的其它活动,农工们就不知道了。
4月19日晚11时,上访农工白文革从壹位朋友家出来,身后就有车跟上了,到了壹处僻静的角落,前面又有车堵住出路,车上下来两个大汉,拿着镐把,二话不说,抡起镐把就往白文革的膝盖处猛击,白文革顿时瘫倒在地,之后凶手迅速跳上车逃之夭夭。此前不久,白文革在场部曾遇上壹位机关干部,那人喝得醉醺醺的,见了白文革他就骂道:“因为妳小子上访,场里罚了我5000元,他妈的妳得把钱还我!”白文革说:“我上访是我的权力和自由,和妳有什么关系!”那人说:“早晚有壹天我把妳的腿打断,叫妳再上访!”
两年多过去了,此案至今没破。白文革找场长催办十几次,不知农场公安部门做了哪些调查工作,至今没有结果。
白文革左膝盖为粉碎性骨折,两腿胫骨纵裂。他治伤共花费1万多元,是上访“难友”们凑起来的。
白文革悲愤已极,他只在医院住了8天,4月29日出院后,他拄著双拐由儿子掺扶著,和张丽英等人直奔北京,找到北京那个机关,那位调查组组长由秘书陪同出面接待。张丽英说话不客气:“妳们没去调查时我们还没挨打,妳们去了,白文革的腿就给打成这样,请问妳们的调查结果是什么?总得给我们壹个答复啊!”
女组长的答复与农场领导人是同壹条理论,她说:“妳们不是地方的农村,农垦是国有企业,有权收回土地。”
张丽英、白文革愤怒地问:“他们是国有企业,就有权不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吗?就有权随便撕毁合同吗?就有权随便把土地发包给别人吗?就有权年年疯涨承包费吗?”
双方吵起来了。女干部说自己“有会”,起身而去。
2010年10月6日下午,我正在听邹振龙、白文革、张丽英等人介绍情况,张丽英的儿子郑江峰来电话,说家里来了壹批农场公安、法院人员,开着壹辆大货车,强行拉走了她的400多袋大豆(每袋180斤),价值11多万元。理由是张丽英在农场起诉她的、由农垦法院判决的官司中输了,需补交5万余元的费用。因张丽英没行动,因此“强制执行”。我在电话中请求法警给张丽英留下壹点活命粮,对方以“执行命令”为由断然拒绝。
张丽英的儿子郑江峰在电话里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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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振龙、张丽英等人还带来前锋农场十二队农工水新宏的壹份上访信。
信中写到,80年代中期,他和父亲水维伦借钱开荒达7000多亩。1990年因农场建设排水干渠,他家退出4000多亩,只耕种经营2500亩地。1998年,当时的队长张继坤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把水家的2500多亩地无偿收回,还将其自购的大批农机具、包括拖拉机、大犁、点播机、8吨油罐等扣留至今。水新宏壹家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好四处流浪打工。这期间,队长张继坤竟然莫名其妙给水新宏增加了40多万元的挂账(即欠债),后来又增加到50多万元!
水新宏多次请求场领导,让他承包壹些土地以维持生活。2010年,农场给他安排了200亩地,可这些耕地分别处在两个连队,又分为3个地块,给他造成极大困难。
水新宏在信中写到:“这样给我安排土地,就是故意给我制造困难,打击报复。”
在建三江分局负责人于2010年12月16日赴北京送给我的《反馈材料》中,同是这位水新宏,在12月12日写了壹份新的证言材料,主要表述了农场领导对他怎样“关心爱护”云云,最后说:“现在生活条件有所好转,希望管理区能够继续帮扶我。”
是水新宏在前信中撒了谎吗?
我不知道前锋农场要他写第二封信时,水新宏是怎样的心情?享受过那麽多的“关心爱护”,他该是多么幸福快乐安康啊!他怎么会编造出那麽多悲惨的“谎言”呢?
第十壹章:壹个家庭农场的兴衰
——洪河农场农工姜宝贵的自述
我和建三江大兴农场其他职工壹样,1984年响应农垦总局的号召,与刘涛、孙万宽共同创办了家庭农场。
我们怀着美好的憧景,共同集资5000元买了壹台拖拉机,其他费用都是在农场“扶上马、送壹程”的政策下,由农场先垫付种子、化肥和油料,热火朝天开始了艰难的创业。由于对困难估计不足,我们几次都差壹点就把家庭农场放弃了。
首先是土地条件。由于所有的岗地、好地都被农场开发完了,我们开的土地都是农场不能开的沼泽地。光是交通,就是难以逾越的障碍。拖拉机常常掉進沼泽里,有时陷得就剩下壹个驾驶室了,发动机也灭火了。我们只好求助其他家庭农场,找来几台拖拉机,最多的时候找来五、六台拖拉机才能把我们深陷的拖拉机拽出来。壹拉需要几天时间,太难了!之后还要修车,因为发动机進水,所有润滑油都要换掉,类似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外加地势太洼,再赶上春雨,等我们把地种完,最晚已经到7月15日左右了,连队的岗地庄稼都长20多厘米了。这样,庄稼的成熟期自然也就不够。到了秋天,由于各种原因(低温、干涝、土地生化、播期太晚),庄稼几乎绝产。头三年几乎都壹样,因为这叫养地,即生荒地必须经过几年时间才能养成熟地,赔也必须要种,不种不赔,地就养不熟。
由此我们各自都背上了沈重的外债,“驴打滚”的利息使我们个个陷入绝境(月息3分以上,10个月为壹年)。像我们这样子的家庭农场很多,因此很多都黄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都有。大兴农场最典型的有孙福禄、吕江、王志、“豆腐刘”,他们的家庭农场全部破产,土地被农场收回了,人也不知去向,这是其壹。
其二,生活环境更是叫人不堪回首,冷热不说,吃的喝的住的都是问题。由于地远,我们就住在临时搭的窝棚里,冬不遮风,夏不挡雨。播种期集中在壹个月左右,有时带来的米面不够用,只好忍饥挨饿。我们白天黑夜连轴转,好不容易回家壹次,有壹次忘记带盐了,后来十几天也吃不到盐。
喝水是就地解决,在地上挖壹个大深坑,喝雨水。虫子、野兽、耗子和人共饮共用。有的耗子掉坑水里淹死了,时间长,连毛都泡下来了,我们还得照样喝。
前期还够用,到了后期,水就不够用了,再赶上长时间长不下雨,就更惨,做饭的水都没有了,我们只好吃生米。
洗脸是壹种奢望,十几天洗不了壹次是常事。回到家里,连媳妇都认不出我了,简直跟野人壹样。
不得不提的就是漫天飞舞的蚊子、瞎蠓和小咬,用手壹抓就是小半把。人被咬的没办法,只好用黄油把人除了眼睛以外,全部用黄油涂上。白天更不好受,为了防瞎蠓咬,全身捂的壹点不露,汗水和黄油搅在壹起,叫人难以忍受。但稍不注意,被咬的地方就出很多血,因为瞎蠓壹咬就掉壹小块肉,所以人们最怕的就是它。
其三,就是精神上的压力,由于长期负债经营和体力上的透支,很多人被拖垮和病死。我就几次差点儿彻底报销,在炕上壹病就是壹两个月不能下炕,我妻子也和我壹样满身是病。类似我这样的岂止我壹个人。我以上说的这些,若不是我亲身经历,妳就是编也编不出来的。所以我们这些人对自己开出来的耕地的倾注,胜过我们的孩子和生命。
其四,人为制造的灾难把我们坑了。随着改革开放進壹步实施,土地条件逐渐好转,这时垦区有些领导和机关干部也把眼睛盯在了这片土地上,他们把地价逐年提高。前几年年年涨,我们都有证据。特别到了2011年,大兴农场制定了2011年“1号文件”,已经把承包费提高到每亩400多元。我们自己投入身家性命和血本开出的地,妳农场凭什么收我们的“租子”?收得比旧社会地主老财还高!我们这些开荒户,旧的外债还没还上,新的外债又背上了,真是雪上加霜。
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每年大兴农场全场贷款总额达到五个多亿,按全场土地总面积均摊的话,全场80多万亩土地,每亩负债600多元,这就是农垦大繁荣背后真实的壹面!我由开始创业时外债1700元,到现在已达到五六十万元,我总计壹千多亩地,至今真是心力交瘁,无力偿还。
以上诸多情况壹目了然。谁富了谁穷了也不用再说了。就这样,他们还是变本加厉提高地租,如果妳不交钱,就收妳的地,卖妳的地。妳如果向上面反映情况,他们就造假说,妳种不起了,自愿上交的。有哪个农工愿意把比自己孩子和生命更重要的土地上交呢?这不是弥天大谎吗!
他们上欺下骗,骗不住就动用农垦公检法强行镇压。我们农工怎么抗得住他们的强压政策?大多数人只好自认倒霉,默默忍受。我相信党中央绝不允许妳们胡作非为的!上有天理,下有国法,总有壹天党中央会还我们壹个美好的未来。
以上就是我二十几年创业的苦辣辛酸,希望有壹天,在我开垦的土地上生长出幸福的鲜花,并把属于我们自己投资开荒的土地使用权还给我们,让我们安下心来多产粮食,为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十二章 国家信访局的正确结论
——2005年的壹份《信访情况通报》
黑龙江垦区的上访人流多年来持续不断,似乎是个“顽症”和“死结”了。早在2005年,国家信访局在汇总大量上访人员反映的信息和情况之后,发出壹份综合性通报,全文如下:
国家信访局
信黑字(2005)117号
关于交办沈家荀等人10件来信的函
黑龙江省信访办:
现将我局2005年第85期《信访情况通报(信)》,以及该通报所涉及的沈家荀等人的10件来信及来信列表随函转去,请研究处理,并请了解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处理情况,结果望告。
国家信访局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家信访情况通报(信)
2005年8月24日第85期
农垦职工负担重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农垦系统职工反应负担过重、生产生活困难的来信呈上升趋势。现将近期黑龙江省部分农场职工来信反映的情况综合如下:
壹、职工负担已严重影响他们正常的生产与生活
建三江七星农场垦区劳模滕兆华来信反映,中央明文规定,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可今年农村农业税费不但没减,反而大幅度上涨,平均涨幅30%以上,前锋农场上涨50%。饶河农场职工沈家荀等300多人联名来信说,中央为农民减负,但国营农场却变着法加重职工负担,加上这两年农资大幅度涨价,职工们已被压得喘不上气。土地租金,2004年比2003年每亩多收10多元,今年又比2004年每亩多收30—40元,粮价好,租金就提高。农场领导还私扣种粮补贴,每亩补贴比附近农民少8·68元。依安农场“壹名共产党员”来信说,该农场多年乱收费没人管,今年每承包壹公顷要交4500元承包费,比2004年多交1000元,还要另交300元水费、500元抵押金、300元农时保证金、50元育苗基金。逊克农场“2300职工”来信说,他们和当地农民比,每种壹亩地,仅地租壹项就要多交110元。有四轮车的职工,交完养路费后还要向生产队交300元“义务工”费,55型拖拉机要交500元。嫩北农场四队职工项文龙等人联名来信说,好年景每坰地能盈利六七百元,今年农场每坰地交的税费比2004年增加500元,农工种地已无利可赚,有的还要赔本。由于前几年灾年减产种地赔钱,多数农工都欠农场的钱。这两年年景好了,但卖粮款却被队里扣下冲抵欠款了,造成农工生活困难,有的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山河屯林业局职工张书信等人联名来信说,职工承包林场土地去年每亩承包费650元,今年每亩又被加收100元管理费。讷河市老来监狱农场职工赵晓苹等人联名来信说,原来职工种壹坰壹等地交费1420元,二等地1170元。今年领导为完成上级指标个人多提成,把壹等地提高到1720元,二等地提高到1620元。八五二农场职工来信说,职工每年要交农机管理费、水利费、水利维修费、修路费、工程建设费、义务工、科技服务费、三库壹场费、养牛费等,不交就取消种地资格。
二、造成职工负担重的原因
(壹)职工没有土地承包自主权和经营权,权益得不到保护
垦区劳模滕兆华说,“农场所有制”决定了农场与职工之间特殊的土地关系。职工不像农民可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也不享有承租土地的自主权和经营权,权利和义务都是单方面的。种地赔钱时农场强迫职工承包,亏损、受灾,职工自负;种地赚钱了,国家补贴了,又搞竞价承包,或高价包给场外农民,或回收土地低价包给干部,而让职工下岗。多数来信反映,农场管理混乱,无章可循,场领导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只管“收租逼债”,不顾职工利益,不管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二)农场自定土政策,农场与职工争利,干部与职工争利,是造成职工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饶河农场为搞“形象工程”,强迫职工统壹耕作制度,统壹机械作业,不计成本,增加职工承租费用;强迫职工购买农场种子公司质次价高的种籽,否则不退承包金;强迫职工把粮食卖给农场,压价收购,乱扣款。七星农场不让职工的小型农机下地作业,片面强调把土地集中起来用国外特大农机耕作,让少数人作业,多数人下岗;强迫职工到企业指定的地方交粮等。逊克农场强迫职工使用干部买的机械,不让使用农工自己的;干部拿着工资还承包队里几千亩地。嫩北农场从场长、场办主任到科室干部挣着工资、奖金,还各自承包著几十坰地。八五二农场四分场职工杨金权说,2004年他把收获的水稻全部卖给连长家的米厂,结果壹分钱也没给,粮款变成了米厂的周转金;连队会计可以随便扣农工的粮款;2004年合同是空白的,不签字不让种地,签了字合同由连队随便填写;今年的种籽必须用农场的,否则不能享受国家补贴;粮食由连队统壹卖到农场市场部,每斤粮价比市场价低壹角多。
来信职工强烈要求改变现有的农场管理和承包体制,落实国家农业税减免政策,让农工们过上好日子。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2005年8月24日印发
国家信访局这份“情况通报”是发人深醒的。
值得深思的是,国家信访局总结的仅仅是2005年之前的情况。此后这些年,国家信访局通报所涉及的许多问题,在少数农场不仅没有得到有力解决和纠正,而且有愈演愈烈、竞相效仿之势,国家信访局的“情况通报”形同废纸!
我行我素,无人理睬!
在少数国有农场,管理层与家庭农场的对立与冲突,某些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日趋激化,这是令人深感忧虑的。
面对北大荒持续的上访人流,国家信访局依然忙得焦头烂额,依然在做着大量的“重复劳动”,依然不解决问题。
我壹直非常奇怪,在政治昌明、政策透明、信息传播迅速、群众民主意识大为提高的今天,垦区有些管理者怎么会壹直心安理得地认为,他们凭借强行阻拦上访,严密监视上访,高压控制上访,甚至不惜多次把上访者扔進拘留所或劳教所,就可以让抗争的声音沉没呢?
第十三章 谎言说明了什么?
——对建三江农垦分局《反馈材料》的再调查
我不知道,读了下述文字,垦区专程赴北京向我送达《反馈材料》的领导同志们是否会感到脸红?对于这部厚达四指的《反馈材料》,我相信领导者是过于轻信了,而造假者则只能证明自己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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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垦区高层领导和有关同志有过两次交流。
2010年12月初,我向国家有关部门寄送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传到北大荒。7日晚,专程赴京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和驻京办负责人,通过新闻界友人请我赴个“便宴”。
高先生性情温文尔雅,说话热情谦和。后来,又有几十位农工被垦区公安抓走或关押,有的逃亡在外,我多次紧急电告,请他出面保护这些农工并放人回家,高先生都认真地办了,为此我真诚地给他发了壹条短信:“足见高部是壹位爱民的好官。”
席间,高先生明确表示,他是代表总局高层,特意到北京来同我進行“交流并听取意见的”,对此我深表感谢。然后我们单独進行了壹番坦率和诚挚的谈话。高先生首先强调,北大荒垦区的成绩是主要的——对此我高度赞同,没有异议。“当然”,高先生继续说,“我们工作中也有壹些不足和缺点,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希望能听取蒋老师的意见,认真加以改正。”
我很感动。我提出三条意见:
壹、北大荒的成就是广大农工用壹滴滴血汗干出来的,老百姓不容易。应当让那里的父老乡亲能够充分得到改革开放的实惠,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安居乐业。
二、请总局认真调查我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如果我搞错了,我愿意公开道歉认错。
三、如果我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请总局领导在政策和措施上拿出壹些强有力的办法,对基层某些错误倾向加以纠正。我作为北大荒的老知青,愿意就此同总局领导做壹次对话,交流壹下看法,以求达成壹致意见。
高先生说,会向总局领导反映我的意见。晚宴的气氛是友好和诚挚的,双方含笑而别。
但是我也想到,垦区部分农场存在的许多问题冰冻三尺非壹日之寒,壹些事情积重难返,壹些事情是政策性、观念性的,解决起来不可能壹蹴而就,需要壹段时间進行必要的调研和调整。
如前所述,我壹直等到今天。
但是以后的情况并不见明显改善。几个月来唯壹的改善就是垦区对上访群众虽然继续严加控制,但公安系统很少把上访农工送進拘留所了。有些上访群众被迫签署了“不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了出来,但诉求怎么解决?不知道。
尤为令我愤慨的是,壹些接受过我访谈的农工受到种种新的威胁和迫害。2010年12月9日,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的青龙山农场派出大批工作人员和车辆,到女农工张桂荣家抢夺所谓明年的“任务粮”(农工称之为“上打租”,即提前预交壹年的“土地承包费”。现在粮食涨价了,有的农场又将承包费改为“任务粮”)。工作人员当场打伤她的儿子,并抓走3口人准备拘留。张桂荣哭着打电话向远在北京的我求援,我紧急电告黑龙江农垦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热心的高先生立即致电该农场,当地农垦派出所才被迫放人。
建三江农垦分局八五九农场有壹个“家庭农场协会”,是上世纪90年代经农场党委批准成立的。这个协会在党委领导下,在维护农工合法权益、维护农场安定团结局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许多有益的经验。2010年12月,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张丽英等因不堪农场的“土政策”,在征求很多农工同意后,张罗着要模仿八五九农场的做法成立同样的“家庭农场协会”,以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向农场党委主动提出申请,并开始起草报告和协会章程。那天白文革和壹位“秀才”正在研究报告、章程的文本,20余个农场公安人员闯進去,把两人押到公安局审问了近3个小时。公安局负责人对白文革说:“上级没批,妳们擅自起草报告、章程就是非法组织!”
白文革说:“我们还没上交报告呢,上级咋批呀?而且我们还没成立,咋叫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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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上午,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带领北安分局、建三江分局负责人和几位农场领导干部近10人,第二次专程到北京见我,就我的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交换意见。三级领导干部都来了,阵势可谓强大,态度可谓真诚。所有人都壹样的和蔼热情,但这次不再是听取我的意见,而是带来了他们准备充分、印制精良、极为正规的反馈意见。
北安分局负责人交给我的是:《关于北安分局退耕还林政策等情况的说明》,A4纸,共59页。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文件,红色边疆农场农工赴中南海新华门上访的卷宗文件,引龙河农场处理唐维君等人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上访的文件。这些我都知道,也认真研究过,没有参阅价值,也不是对我的调查报告有针对性的反驳。
堪称“奇文共欣赏”的是建三江分局负责人交给我的《关于对蒋巍同志〈疼痛的黑土地〉壹文所列事件的调查反馈材料》,印制于2010年12月14日,蓝色封面,A4纸,洋洋洒洒共536页。看来垦区的同志们很急,于16日就赶到北京送达我手中。
这是双方第壹次真正的交锋。我不知道建三江分局把这份《反馈材料》还报送到哪壹级上层机关?也不知道这份《反馈材料》对上级机关做出判断会发生怎样的影响?考虑到事关重大,为了以正视听,明辨是非,我必须对真相加以说明。
乍壹看,这个四指厚的“大砖头”很容易把我砸蒙。仔细审阅,这份反馈材料虽然“架子”很大,内容其实很简单,主要是前锋农场针对上访农工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3人汇总的大量复印材料(3人反映的问题见“第九节”,请参照阅读)。
我对这个厚厚的本子做了认真研究,并于12月下旬邀请这三位农工到哈尔滨逐页進行了核对。
难道垦区的同志没想到我会進行核对和再调查吗?
(1)、关于邹振龙的部分
前锋农场声称:“邹振龙是因负有债务,经营不起,自愿把2000多亩地交还给农场,以抵顶债务的。”
其壹,经查证,《反馈材料》中就有“经领导决定,收回邹的开荒点”字样,堪称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其中农场的报告也自称,“1990年10月因农场组建畜牧科农业队,与邹振龙协商后,将邹振龙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划归畜牧队经营。”
“划归”——即以强权无偿剥夺是真的。
“协商”——无须核对,壹望而知就是假的。
邹振龙不是智障,脑子也没進水,不会领导来“协商”几句,就把自己投入数年血汗和几十万元创办的家庭农场拱手相让吧?那是他的命根子啊!
其二,农场方面称,邹振龙交回家庭农场是“用以抵顶债务”,此说也是站不住脚的。农工春天种地要借债“擡钱”,秋天收粮再还债,这在垦区是普通现象。当年农场把邹振龙的2000亩耕地和正在生长的大豆全部无偿收走了,即使用收获的大豆抵债,邹振龙也还盈余近3万元。而且,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得用承包土地抵顶债务”。
邹振龙还发现,《反馈材料》里夹杂的许多所谓“邹振龙的欠债票据”复印件被重复复印多次,最多的重复使用5次。邹还指出:“农场建畜牧小区用的红砖都下到我的账上了,从第39页到第45页,除壹张票据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是从场里的修配厂找来的,而且还多次重复使用。”
《反馈材料》被彻底推倒。
(2)、关于张丽英的部分
此次见面,北安分局和前锋农场负责人当面对我说:“张丽英连每亩地15元的承包费都不肯交,所以才会没收她的承包地和粮食。”
其壹,经查,《反馈材料》中有壹份《张丽英侵权强行种植土地证明》,其中标明:“2010年,张丽英在前锋农场第四管理区种植土地2621.6亩,应交费用554116元。”如此算来,每亩地承包费高达210多元!壹年之春,张丽英要“上打租”提前交纳55万多元,农场的谎言不攻自破。
其二,农场方面告诉我,“张丽英强占了另外15户农工的耕地,现在这些农户已经起诉她了。”实际情况是,2009年,农场作业区以张丽英拖欠承包款为由,强令收回张丽英自投资金开发的900亩耕地,发包给另外15户农工,遭张丽英断然拒绝。现在来看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张丽英拥有省土地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省土地局驻前锋农场土地科颁发的“五荒开发证”,其“四至边界”面积总计3000亩。她不同意农场年年上涨承包费,她拒绝前锋农场以此为由,无偿剥夺她的家庭农场。于是前锋农场公然抢粮抢地,擅自将她凭证开发承包的土地发包给15户外人。
张丽英自费开荒在前,拥有《土地证》在前,农场以张丽英拒交连年上涨的承包费并在农垦法院“败诉”为由,强行将其土地发包给15户其他农户,因此我拒绝《反馈材料》的解释。
(3)、关于白文革的部分
其壹,白文革指出,《反馈材料》中的“征用耕地协议书”是伪造的,他本人根本没见过。这里需做壹点自我介绍,我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对文字当有壹定研究。经我仔细比照,这份“协议书”上白文革的“签名”确实是假的。如有疑义,可到笔迹鉴定中心進行司法鉴定。
其二,《反馈材料》列举的白文革大量欠款票据,绝大部分是其兄长白文举的,与白文革无关。农场收回白文革的耕地理由不成立。
其三,没收白文革的成套农机具以抵顶债务的“协议书”同样是伪造的,签名是假的。
其四,最令人愤慨、也令人哑然失笑的造假,壹种以“组织”名义進行的有密谋的集体造假,赫然出现在《反馈材料》中前后两张的《家庭农场承包合同》上!
第壹张:甲方(发包方)标明为“前锋农场”,乙方白文革的“家庭住址”竟然跑到了毫不相干的“大兴农场场部”。
第二张:甲方(发包方)标明为“前锋农场”,乙方白文革的“家庭住址”则是“前锋农场三队”。
两份合同签署日期同为“2010年1月1日”(放假日)。
造假者也太“玩忽职守”了!同壹个白文革,在同壹时间被安放到两个农场,而且有两个家庭住址。这只能证明,两份合同是假的,签名是假的,日期是假的,壹切都是假的!
壹堆谎言!这是以庄严崇高的“建三江农垦分局”的名义送达我手中的《反馈材料》啊,造假者把自己和自己的“组织”作践得太彻底了!
这个造假行为显然不是前锋农场工作人员搞的,他们不可能把自己的单位错写成“大兴农场”,这次造假只能在更高层次的机关進行。在这么高的“党委”层次上,進行如此拙劣的造假,我相信会超乎全国所有公民的想象力!
现在,建三江分局反驳我的《反馈材料》就摆在我的案头,我怎么看怎么像壹场闹剧的脚本。
2011年1月初,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在总局、分局、农场三级相关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当面向黑龙江省调查组反映了上述的造假行为。全场鸦雀无声,无人敢出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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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建三江的造假行为并不仅仅限于这本厚厚的《反馈材料》。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向我提供了农场泡制的壹份“阴阳合同”,2010年3月,她交纳的实际承包费比农场印好上报的“合同”文本多出30618.6元,这份“阴阳合同”是该农场统壹制作的。同样,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唐维君在场部办公室,也发现了全农场统壹制作的“阴阳合同”!
2011年1月9日,洪河农场的张振学打电话给我,聊起伪造白文革合同之事,张振学说,大兴农场还伪造了有关他的壹份合同。2010年11月22日,在农场剥夺张振学家庭农场土地的壹场官司中,农场代表当场出具了壹份合同,标明张振学和都杰于1995年10月25日签署了“转让合同”。张振学说:“我和都杰从不认识,在农场20多年也没见过面,我们怎么可能签署过这份‘转让合同’?”
张振学已经复印了这份假合同,现在他手中。张振学说:“这没什么奇怪的,农场造假的事情太多了!”
第十四章 历史在倾听和等待
——黑龙江省调查组听证会实录
2010年12月下旬,根据黑龙江省委领导批示精神,省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奔赴北大荒垦区,就我所写《疼痛的黑土地》反映的情况進行调查核实,听取意见。事情進行到这种程度,我自然成了“信息中心”,接受调查核实的农工不断把各种动态和信息反馈到我这里。自《疼痛的黑土地》风声传到北大荒以后,每天我的手机响个不停,有我访谈过的,有我没见过面的……
黑龙江省调查组下去以后,农工们十分感动,觉得终于有人管他们的事了。他们说,调查组的工作作风是深入的,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方式是公开、透明、坦诚的,调查对象都是《疼痛的黑土地》中的讲述者——我访谈过的农工。
农工们的心情非常高兴和舒畅,尽管2010年的冬天如此寒冷,北大荒雪深盈尺,他们依然像盼来久违的艳阳天壹样。龙镇农场于德清、红色边疆农场吴延敏、引龙河农场唐维君等人说,这些年“告天天不应,告地地不灵”,奔波劳苦,伤心落泪,拘留劳教,挨整挨骂,“真是郁闷死了”。看着电视上国家到处壹片繁荣景象,而我们年年月月壹家人“从来没舒心过,这回上边来领导了”,终于有人以郑重、平和、耐心、公正、亲切的态度,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让他们畅所欲言,“吐吐心中的苦水,看来有希望、有盼头了!”
建三江分局所属的大兴农场、洪河农场、红星农场也有农工来电话问:“能不能让调查组也到我们这儿听听意见啊?”(2010年12月下旬,我去哈尔滨完成壹项写作任务,期间大兴农场、洪河农场、前哨农场、前進农场、胜利农场有50多位农工到哈尔滨找我反映情况,还有很多要来的人,但多数被我的助手好言劝阻住了。)
省调查组首先到达北安分局。
其工作方式类似“听证会”。黑龙江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等人壹路陪同,所到之处,分局领导、农场领导、相关业务部门专业人士,以及我访谈过的农工共同参加调查会。农工们谈意见和诉求,农垦官员做解释、讲理由和根据,双方时有交锋。这样做是正确和便捷的——便于调查组充分了解官、民双方各自的观点,核对事发经过,听取有关证据、依据。
与会农工那种渴望、振奋、重视、战战兢兢的心情可想而知。因此有人录了音,有人做了记录,连调查组到农场调查时,来了几辆车和车牌号都记下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调查组决定着他们的命运与未来!
过后,与会农工们把记录材料发到我的电子邮箱。
读罢这些详实、真切的现场记录,我感慨万端:
其壹,这样的听证会,垦区系统大小官员加起来常常是二三十人,而到场农工只有三五人,闻讯而去要進会场向调查组反映情况的其它农工都被垦区公安人员拦在门外,理由是“调查组见谁,都是点了名的”。可以想见,听证会现场,从人数、官职到场面、气派,那种不对称的无形的威慑力,肯定会给农工心理带来种种影响。但是,我不能不向这些农工表达我深深的敬意。会上,他们表现出大无畏的斗争精神和十分镇静、理性的态度。而且经过多年上访,他们已然成了“法律专家”,引经据典,条条是道——这样的老百姓越多,中国的事业和前途就越有希望!
事实是对质出来的,真理是比较出来的。为便于读者考察了解我的调查报告是否属实,并客观了解垦区官员和农工各自的意见与观点,从而做出自己的理性判断,现将与会农工提供给我的录音或会议记实,摘要录之如下。
1、黑龙江省委调查组赴北安分局所属龙镇农场调查会纪实
(事见本文第四节)
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下午2点50分。
地点:龙镇农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黑龙江省调查组宋组长等3人;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林业局满副局长等多人;北安分局王副局长、徐副书记、林业处孙艳波处长等多人;龙镇农场王立军场长、石书记、韩副场长、政研、林业部门等十多人。
退耕还林农户:于德清、刘玉云、刘兴华、王义锋、傅继生、王红彦6人。
下午4时,6家退耕还林户被韩副场长引入会议室,韩事先告诫6户农工:“反映问题要简单,不要乱说。”
调查组宋组长:“妳们反映什么事,有什么要求?”
于德清:“1、我们要求龙镇农场给我们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全部给付各项退耕还林补助;2、要求龙镇农场把《造林合同书》中有关农场与我们‘三七分成’的条款取消;3、要求农场赔偿因该场违约给我们6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4、要求享受国家给予的林业燃油、护林防火及各项林业惠民补贴。”
宋组长:“妳们是要退耕还林补助吗?”
于德清:“对,我们要每亩50元苗木费、200斤补助粮、20元生活补助费。”
宋组长:“这个问题谁来解答?”
分局林业处孙艳波:“这个问题我说过多次了,我还说说吗?”
宋组长:“说说吧, 当着大伙的面说说。”
孙艳波:“这个问题我和他们说过不止壹次。”
宋组长说:“是多次吗?”
孙艳波说:“对,是多次。农场是国有农场,是全民所有制,包括承包种地的,人人都有受益权,农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是土地经营权人。根据《国有农场条例》第3条、第10条和《退耕还林条例 》第35条:‘国家按照规定的退耕还林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所以农场应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于德清:“刚才孙局(处)的说法不够准确,多年来他只接待我们壹次,而不是多次。农场是全民所有制,但并不是说妳是全民所有制,就可以侵权。农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外发包土地,人人都可以承包经营。再说,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属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壹谈。《退耕还林条例》第35条规定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而不是向土地经营权人提供。因此孙处长的说法是偷换概念的说法,因此说由农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理由不能成立,于法无据。这片退耕还林的土地是我们95年开始投巨资承包、开垦、改造和熟化的,也是经发包方龙镇农场再三动员而实施的。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是我们违约而是龙镇农场多次出尔反尔,违背合同约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刚开垦还没熟化,农场就让我们栽树,以防被林场收回。为了平息地方矛盾,农场于我们的切身利益而不顾,今天让我们栽树,不栽树就收回开荒地。明天告诉我们不准栽树,谁栽树就收回谁的开荒地。换壹茬领导,下几茬命令,朝令夕改,使开荒户苦不堪言。再加上天灾,使我们生活举步维艰,取借无门。有人为躲债远走他乡,有人丧命于开荒之中。我为开荒曾几天吃不上壹顿饭,为解饿,我到别人瓜地想赊点瓜吃,因为没钱,让人指桑骂槐没赊给,我只好忍饿含泪离去,我穷得冰天雪地只好穿单鞋过冬。大多数开荒户由小康家庭变成了穷光蛋。各位领导,我们为了响应国家五荒开发,不但投入了多年积累了几十万元的积蓄,每户还背负了几十万元的债务。我们每户为此都投入了上百万元的资金,难道说农场让我们投入的资金还能用笤帚划拉回来吗?1995年,场长在开荒开始时对我们说:‘将来开荒地归妳们长期使用’。因为当时的开荒政策是谁开荒谁拥有。开荒地刚熟化过来,正逢国家退耕还林,根据新出台的林业政策,龙镇农场强迫我们退耕还林。2002年9月12日,农场召开退耕还林动员会,主管场长说:‘谁不退耕,就收回谁的承包地!国家可能有退耕还林待遇给妳们,以便缓解妳们的实际困难。’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和龙镇农场签订了30年的退耕还林合同。合同签订后,农场没当场发给我们,说盖完章后再发给我们。就此我们多方筹借资金,到处购买树苗,几乎走遍半个黑龙江省。2003年4月25日,我们全面完成了植树造林。可农场就是不发给我们合同。几经多次催要,农场在5月25日才将背后偷改‘掉包’的合同发给我们,结果‘退耕还林合同’变成了‘荒山荒地造林合同’。04年2月,我们多次找农场理论,对农场上述欺诈行为非常气愤。当时农场找来农垦北安分局林业处何工,否认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身份。由于当时我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概念不清,我们问何工我们是什么?何工说我们是‘退耕还林者’。现在用他们的说法,我们连‘退耕还林者’都不是了。为去除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我们双方对合同進行了4项修改。可是龙镇农场再次乘合同盖章之机‘掉包’合同。我们发现后非常愤恨,就此上访,多次找北安局,林业处何工壹语道破天机说,我们不加上‘合作造林’,用什么理由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难道说他们单方塞加‘合作造林’,就成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理由吗?龙镇农场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实施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直接损害退耕户的合法权益。在座的领导,请看‘退耕还林工程’标牌:承包人是我,这个标牌不是我于德清造的,是龙镇农场竖的。从承包人变成了合作造林,这到底是为什么?让龙镇农场及垦区相关领导为此上下串通,颠倒黑白,捏造事实,制造谎言,甚至疯狂。我们认为,是为的这十几亿的退耕还林资金!”
宋组长:“老于,妳所说的我听明白了,妳们是哪年开的荒?”
于德清:“1995年,我们当时开的荒是龙镇农场采伐完的荒山。”
宋组长:“妳们当时开荒时,是随便开啊,还是交承包费?”
于德清:“交承包费呀!”
宋组长:“妳们95年开荒到03年,有8年了?”
于德清:“我们光开荒,改造,熟化,就5年多。”
宋组长:“妳们已经种了几年了?”
退耕户刘兴华:“也不是全能种,隔三差五的种点儿。”
宋组长:“就是说种了点儿,到03年妳们就退耕还林了,对吧?妳们现在要的是不是退耕还林待遇?”
于德清:“是。”
宋组长:“农场认为退耕还林政策应该给农场,妳们认为应该给妳们,对吧?”
于德清:“对,这不是我说的,这是《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刘兴华:“退耕还林是国家行为,不是企业行为,农垦是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实施退耕还林,妳不执行退耕还林政策,行吗?国家给老百姓的退耕还林待遇,为什么揣到妳兜去?”
宋组长:“我看到合同中有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政策,由甲方享受。”
于德清:“第壹页让农场调包了。我们承包,怎么变成了合作了呢?请领导看看这两份合同,这份合同中根本没有合作造林。”
宋组长:“到底是签的时候没有,还是原先没有?”
退耕户刘玉云:“签的时候就没有,他们拿去盖章的时候给调的包,事后我们才发现。”
宋组长:“妳们的意思是说,当时与农场签的时候就没有这个内容,是农场拿回盖章后就变成这个内容了?”
于德清、刘兴华:“对。”
宋组长:“妳们所有的农场都是这个政策,不给个人吗?”
刘兴华:“其它我们不知道,龙镇农场就有给的!前几年让我们签字不给我们钱,我们当然不能签字。前几年有个叫高喜仓的,就领过退耕还林款。”
宋组长:“到底是苗木款,还是退耕还林款?”
刘兴华:“是退耕还林款。当时我们将此情况反映给农场总局林业局,郭宝松局长接待我们,当时他给龙镇农场打电话,是谁接电话我们不知道。郭局长说,妳们吃干的,让老百姓喝点稀的行不行?当时龙镇农场承认,为应付检查给了壹部分。郭局长说,妳们要给也得给职工,也不能给外人,妳们壹碗水端不平,难道半碗水还端不平吗?”
宋组长:“妳们知道龙镇农场有给的吗?”
于德清:“有,17队有给的。”
宋组长:“给了吗?”
王场长:“有,给了。农场的土地是全民所有,农场代表全民,和农村集体土地有所区别。农场是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上养老下养小,中间有病保。和农村不壹样。农村的土地收益归个人。农场不行,农场的收益是哪来的?农场的收益是通过退耕还林来的。农场向退耕还林户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如果妳交土地承包费,我就给妳退耕还林待遇。”
于德清:“王局,我打断妳壹下行吗?”
王场长:“妳等我说完。苗木费有这么两种形式:壹种是集中起来壹起购苗,壹种给付个人。另外,由于地价的上涨,我收取妳的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三十,都是收取的土地增值费。”
于德清:“我可以说了吗?王局,妳的这种说法是代表垦区的说法,我们不能认可。当时‘五荒’开发的政策是‘谁开荒谁拥有’。妳说给我们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妳为什么还要收我们百分之三十的林木利润?这不是承包费是什么?我给妳百分之三十的林木利润,妳还拿走了国家所给予的全部退耕还林补助,妳还说是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妳这纯属不讲理。我们的林权证,代表我们的物权所有,因为妳是全民就可以侵犯我的所有权吗?妳这是为了掩盖非法截留退耕还林款的违法行为,所找的各种借口。”
王场长:“百分之三十,农场当时表示的是承包费,是吗?”
于德清:“那王局,妳说那不是承包费是什么?”
宋组长:“老于,妳说既然妳们交了承包费,退耕还林待遇就应该由妳们享受,是吧?”
于德清:“对啊!百分之三十作为承包费也是过高了。”
宋组长:“妳们1995年是第壹个合同吗?”
于德清:“领导,我和妳说,实际上是这么回事。当时龙镇农场和五大连池打官司,龙镇农场输了,农场说归他,地方说归他,多方争执。为了应付五大连池市,林业又给我们签订了5年合同,事实上我们是签了10年五荒开发合同——《国有“荒地”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各位领导,我们造林去掉经营成本,再让农场拿走30%的林木利润,我们所剩无几。我们要用三代人的艰苦努力去营造、经营、防护,用几十年的时间去等待这点所剩无几的希望。如遇天灾人祸,这点希望就会化为泡影,还得为此背负几百万元的债务。农场不但拿走了30%林木利润,还拿走了国家给予的各项退耕还林补助,还嫌少!我们百姓的希望在哪里?”
宋组长:“他们拿走了壹半,是不?”
于德清:“是呀,他们拿走了壹半还嫌少。”
刘玉云:“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我们壹点也得不到,这不公平。”
刘兴华:“我们从退耕还林到现在,壹分钱也没得到,连苗木费都让农场截留了。”
宋组长:“老于,妳们栽的树还得多少年能采伐?”
于德清:“还得15年到20年。”
王场长:“妳们栽的什么树种?”
于德清:“落叶松。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哪怕给壹部分也让老百姓心里头热乎。”
宋组长:“好了,老于,妳说的我都听明白了,妳们的事挺大的,看看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在农垦是怎么落实的?我壹定把这事给妳们反映到最上面……”
于德清:“领导我再说点,农垦北安分局说我们歪曲事实,想修改政策。我们不是想修改(国家)政策,是要求落实(国家)政策!不是我们歪曲事实,是农场和北安局歪曲事实!”
刘玉云:“领导,我还有个事要说。”
宋组长:“妳说。”
刘玉云:“农垦总局驻京办事处,2009年11月19日8点,在北京无故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长达三天四宿,我要求农垦给我个说法。”
任少军:“这个事我来解释解释,(到北京)接妳是对的,我们肯定接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以往这个事就是这么办的。我再说说这个合同的事,就算是农场将合同‘调包’了,这个退耕还林款也不该妳得,因为农场是土地经营权人,全垦区115个农场,没有壹个给的。我们这种做法是经过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部门肯定的。”
刘玉云:“这个退耕还林款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任少军:“哪里写着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满局长,是吗?”
满局长:“是,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于德清:“任局长,妳是管总局信访的,妳不了解情况,不能乱给我们扣违约的帽子。”
刘玉云:“我们开荒不容易,有的人付出了生命,穷的连饭都吃不上。当时的合同约定不再收费,妳为什么还收我们承包费?我们用几代人、几十年的时间来实施和维护这项退耕还林工程,却得不到国家壹分壹厘的补助,这公平吗?”
任少军:“合同已经签订,不能因为妳困难而修改合同。”
刘兴华:“妳在合同签订中既违规又违法,所以必须更正。妳农垦执行不执行国家的退耕还林条例?”
满局长:“执行。老同志我理解妳,因为农垦有农垦的政策。任局长的脾气不太好,心眼还行……”
于德清:“龙镇农场在执行退耕还林中违背了《退耕还林条例》第5条、第24条、第35条、第44条、第5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62条、第98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请领导看,这就是农业法第62条,这就是法!”
宋组长:“好了,老于,妳们的事我听清了。这事很大,很复杂,调查组还要详细的调查,今天我也答复不了妳们,我们得向上级领导汇报,看看妳们是个别现象还是大多数,壹定给妳们壹个明确答复!今天就到这,妳们还有什么个别事要谈吗?”
于德清:“我们想跟妳们调查组单独谈点事。”
宋组长说:“行,找个地方。”
于德清事后对我说:“在我们单独反映问题的过程中,让北安分局王副局长给制止了,他说调查组还没吃饭,我们马上要陪调查组去吃饭了。”
2010年12月28日下午7时,调查组离开龙镇农场。
二、黑龙江省调查组赴红色边疆农场调查记实
(事见第五节。被劳教农工富万荣的妻子吴延敏的自述)
省委调查组领导没来之前,农场作业区长找我谈话说,妳就说这些退耕还林的树和地都是妳大哥富万松的,跟妳没有任何关系,在领导面前什么也不要说,也不要参与,就说妳什么都不知道,就想让我大哥和我丈夫回来就完事了。
在区长找我谈话以后,农场场长又用专车到我家来接我,说要和我谈话,我没去。然后又去找我大姐夫,和我大姐夫商量,让我大姐夫去劝我,说农场会走司法程序,把富万荣、富万松释放回来。
壹、2010年12月29日上午9点,作业区长找我去场部,说省里来人调查处理妳们这事来了,我就叫着我侄子(被劳教农工富万松的儿子)壹起去的。到了农场会议室,农场区长他们不让我侄子進会场,说领导不接见我侄子,理由是他没有参与上访,其实就是不想让他進去,怕把事闹大,给农场造成威胁。还有我们壹同上访的人都没让去,都让农场给XX了,我挨个打电话叫他们,他们都不敢来,都说农场找他们谈话了,不让他们参与了。
二、会议中,穿紫色毛衣戴眼镜的人(农垦官员)说:“妳们上中南海就是个错误,劳教妳们两年都是少的,都应该比这还多!”
我说:“上访是有前提的。我们农场有(因为退耕还林问题)上访回来的,农场给开会,讲怎么办,我丈夫(富万荣)想去听会议精神,副场长在门外给截住了,不让進屋参加会议,而且说,妳是上访了还是上北京了?妳听什么听!当时富万荣说:‘国家政策都是公开的,妳们这会有什么背人的!’不让他听。就因为这句话,回来的晚上富万荣就决定去北京,后来万场长让我们去的中南海(公安局都有笔录)。”
后来在调查会上,我本来要说我们农场场长被免职了,没多久又重新上任了。现任场长说,这页翻过去了,不让我说。总之他们就是不让我诉说我的冤屈我的苦!我壹说,场长就让我翻过这壹页,不给我诉苦说冤的机会,稀里糊涂的就结束了会议。
三、其中有个穿兰毛衣的人(农垦官员)说:“妳们就是让律师给贯通了,国家不给律师开工资,他们指什么生活?”
我说:“他们没有要我们壹分钱,没有吃壹口饭喝壹口水!”那些干部不相信,说没有字据和金钱的利益,他们能给妳办事?
我说:“就是这样!”
四、任少军说:“妳态度这么蛮横,妳丈夫回来,妳不还得让他上访吗?”
我说:“这都是妳们逼的,没有办法!妳们都是官官相护!”
他们就说我是埋汰他们领导,还有壹个人说农垦跟地方不壹样,根本就没有退耕还林这笔款,还说退休工人的工资、医保、文教、公安等开支,都是从这地上出的。
我说,场里为什么还给了我们两年的钱哪?怎么到妳们那,这笔款就没有了?他们不承认,他们说,发给妳们是错误的,还得朝我们要回来!
三、引龙河农场调查实录
(事见“第十节”)
时间:2010年12月28日10时许
地点:引龙河农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黑龙江省调查组;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北安分局王副局长、徐副书记等多人;引龙河农场场长高和平及其他领导,引龙河农场林业科科长王维军。
陈诉人:赵连发、唐维君、杨乃利
会议由任少军主持
省调查组:“请妳们三人说壹下因购楼纠纷上访壹事,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唐维军:“我们没有上访,我们是通过法院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可是农垦法院坚决不给立案,作为壹位农民连自己的诉权都没有了,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就是要求立案!如不给立案,应拿出不给立案的书面裁定,并说明理由。”
任少军:“北安农垦法院为什么不给立案?”
北安农垦法院刘文斌庭长:“关于妳们三个人所诉求的,涉及壹些国家宏观上的东西,涉及国家政策的问题不给立案。”
杨乃利:“对于我们的诉讼请求,对与不对,符合与不符合立案要求?我们也不知道。符合立案的应给予立案,不符合立案的应给个书面说明。但我认为应该给我们立案,因为省高院、省人大给我们开了函,让我们直接到北安农垦法院去。可北安农垦法院仍然没有任何说法。”
北安分局壹位官员:“妳们在省高院打条幅是什么时间?”
赵连发:“是2010年6月29日下午。这天晚上7点多钟,省立案庭庭长崔洪志接见了我们,还有引龙河农场信访办主任王东光、公安局刘伏警官同时在场。崔洪志庭长说,妳们知不知道打条幅犯法?我们回答说不知道。崔庭长和和气气地说,以后不要再干这种傻事了,有问题解决问题。既然妳们来到高院门下,归我们管的,我们壹定要管。不归我们管,我们尽量去给妳们协调好。请妳们三人相信我,给我几天时间,我去给妳们协调。如果协调不好,下次再来,我该给妳们立案就给妳们立案。然而我们三人也有壹丝怀疑。这时引龙河农场接访的两位领导劝我们三人说,崔庭长已经这么说了,妳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妳们三人跟我们回去吧。”
任少军:“这问题是出在妳们法院身上,法院给个书面说明不就完了吗?”
任少军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让有关部门做出了解释。
北安农垦国土资源局领导说,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没有年限限制。
北安农垦建设局领导说,住宅使用年限70年,也可40年、50年,划拨方式可无限期使用,商服是40年。
我们问,土地无限期使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据我们查证,设计部门设计楼房使用年限是50年。
他们无言以对。
引龙河农场建设科科长冯晓艳说,这是经济适用房。
我们三人向省调查组提供了证据,即当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时冯科长解释说,当时是为了给农户贷款,才签订了此合同。
任少军问冯科长:“楼房验收没有?”
冯科长回答说:“验收了,進行了分户验收。”
任少军又问:“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了没有?”
冯科长回答说:“没有办。”
北安农垦公安局领导说:“至于妳们三人在省高院打条幅、去上海,是犯法的。关于妳们的上访问题,公安局不管,但妳们触犯了法律,扰乱了公共治安,我们公安机关就得管。还有唐维军后续的8天拘留还没有执行,壹直在逃。现在正给妳解决事情,等解决完以后将继续执行,因为裁决已经下了。”
(蒋巍按:真是奇怪的逻辑!当初做出拘留决定,就是因为唐维君为维权状告引龙河农场,现在要“解决事情”了,“等解决完以后”怎么还要继续执行?看来受害农工以后的命运仍然不那麽美好,威胁依然存在!)
唐维军说:“谁在犯法还不知道呢!如果我犯法枪毙都可以。但是必须查明谁在犯法?给我拿壹个书面答复!”
任少军问各有关部门和引龙河农场各科室以及各管理区领导:“妳们都听明白了没有?我是听明白了。”
之后,任少军让赵连发、杨乃利退场。
任少军:“关于唐维君退耕还林问题,妳们农场给作出解答吧。”
引龙河农场林业科科长王维军说:“唐维君承包的造林地,是荒山、荒地造林。所以不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政策。”
唐维君说:“我给妳讲壹下什么叫荒山、荒地造林?荒山、荒地造林是指在荒山上和荒草地上造林。什么叫退耕还林?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第3.5条规定:‘退耕还林地’是指林地经开垦变成耕地,或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叫‘退耕还林地’。”
唐维君接着出示了“家庭林场承包合同”和“转让协议”,都标明了他植树造林的地方原为开荒地。
唐维君说:“这就说明了我就是耕地造林,这就是退耕还林!”
唐维君又出示了引龙河农场林权档案,上面也明确标注,唐维君所承包的林地都在退耕编号之内。
任少军说:“是退耕还林,补助也不能给妳!”
唐维君说:“妳给我念念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第22条和第35条是怎么规定的?”
总局林业局领导说:“《退耕还林条例》第22条把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土地承包经营人,第35条规定,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唐维君又向省委调查组提交了以下证据:林权证3本;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家庭林场转包协议3份;引龙河农场林权档案;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清单。
这份清单赫然证明,引龙河农场以领取退耕还林补贴为由,在龙镇粮库领走550吨小麦。
任少军说:“第壹个问题说完了,妳讲第二个问题吧。”
唐维君以大量实证,讲述了农工负担过重问题,质问农场方面,土地承包费为什么年年只涨不降?
农垦官员无人应答。
散会时,省委调查组的同志对唐维君说:“不要生气,在家等待消息,好好过个年,这些证据妳自己保留好,等要用的时候我们会找妳。妳的问题我们都听明白了。我们回去后开会研究,再做答复。”
第十五章 用国家法规“验明正身”
——农垦总局的文件作废了吗?
壹
通过第十四节中黑龙江省调查组召开的三个调查会实录,读者可以大致了解了垦区管理者的立场、观点。
我们应当对垦区的理由给予必要的理解。
“农场办社会”确实是壹个巨大的经济负担,比如推進教育、医疗等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推進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支付庞大的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直到生产队干部)的工资以及职工劳保、病保等各项开支等等。因此,垦区向土地承包人收取壹定的、合理的管理费用可能是需要的(尽管我表示赞同,但在此我使用了不确定语式,盖因我无权发表肯定的意见。 2011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国有农场、林场的管理体制要加快進行改革。改革以后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无从知晓,自然也不能妄加议论)。
但是,在垦区管理工作中,有壹个根本性原则是不可动摇的:即所有收费必须符合和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必须充分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和国家的惠农政策。绝不能壹味采取“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态度;绝不能无偿剥夺家庭农场(林场、牧场),让他们的个人投资投劳付诸东流,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绝不能承包费年年疯涨、没有上限,壹再加重农工的负担;绝不能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损害射秽主义企业的服务功能,甚至搞成垄断性的高价经营,“不服从就走人”。
在这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不需要讨论更不需要争论。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内容是极其明确,不容置疑的!
让我们重读壹下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等,要“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取消国有农场的农业税,并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国有农场由于税费改革而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文件还细致地规定,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白纸黑字,堂堂正正,爱民利民,温暖感人,这就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态度和规定!
再请看:
关于土地开发问题
——1989年7月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三条规定:“国有土地经开发利用,其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变,依法开发利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
——1994年3月5日,财政部颁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第壹款规定:“在农业综合开发范围内,实行谁开发、谁利用、谁受益。在壹定时期内使用权不变,可以继承,可以依法有偿转让。”
——2003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十)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可确定给从事开发的投资者。”
——1994年,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发布《黑龙江省拍卖“五荒”资源使用权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五荒’资源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可根据资源和开发项目的具体特点确定,壹般不少于30年,最长可至70年。”
关于退耕还林问题
——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生活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若干意见》又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壹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贴。”
这里,再向读者提供壹份铁证,看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是怎么规定的?我要问的是:总局什么时候下令这份文件作废了?或者垦区基层单位为什么不把国家相关法规和总局文件放在眼里?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
黑垦局文【2003】143号(摘要)
——属于总局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计划内的造林任务,造林补助种苗费每亩50元。退耕还林者自行采购种苗的,农场应当在退耕还林合同生效时,壹次付清种苗造林补助费。
——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补助,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标准按200斤计算,每斤粮食按0.7元折算,由中央财政承担。
——经请示黑龙江省粮食厅同意后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壹领粮,再由农场统壹兑付给造林户。粮食调运费用农场自行解决。粮食兑付要壹年结清,不结转。
——造林后,农场租住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对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建立退耕还林粮食兑付卡,退耕户凭验收卡和粮食兑付卡领取粮食补助和现金补贴,并逐级报账。
——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
——总局下拨的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各分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拨,各农场要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及时落实到农户。
——要建立奖惩机制。对没有按国家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進行管理的,要相应扣减种苗或现金补贴;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项目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这是壹份多好的文件啊!为什么从总局主管部门、信访部门到壹些基层农场就是拒不执行?这份文件究竟什么时候作废了?
二
国家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
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
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至高无上。
农民,是中国的最大多数并决定着中国的命运。自古以来,欺负盘剥农民的绝没有好下场。多少封建王朝无论曾经怎样的强大兴盛,壹旦把农民逼上绝路,都必然走向衰败直至土崩瓦解,灰飞烟灭。蒋介石先生和他的南京政府最终不得不逃到小岛台湾去,壹个决定性的因素是土改后的几亿贫苦农民站到了中国共产党壹边。
新时期以来,数亿农民最先冲决了旧体制,播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春天。后来他们又潮水般涌進城市,以极低的收入和辛勤的血汗创造了“中国制造”遍及全球的“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奇迹”。农民,是今天欣欣向荣的中国特色射秽主义伟大事业的开拓者和头号功臣。2006年,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的历史宣告结束,这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世世代代“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劳农民,用独轮车把革命胜利壹直推到海南岛的广大农民,为这个国家付出的实在太多了,他们应当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实惠和自己的劳动成果了。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壹系列向“三农”全面倾斜的扶贫和惠农政策法规,并通过媒体和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做了公布。党的阳光政策充分体现了党的“执政为民”理念,给亿万农民带来深深的温暖!
但是,本文所写的大量事实表明,在北大荒垦区的少数农场,国家制定的壹系列惠农政策并没有贯彻下去,很多农工没有、或没有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农政策理应带给他们的实惠。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农场管理层甚至与农工发生尖锐的对立和剧烈的利益冲突,以至造成垦区持续不断的進京上访人流。
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这里,我要特别提及北安农垦分局的壹份文件。这份文件公然与上面提到的总局文件相对抗!
2010年初,红色边疆壹些农工進京上访,造成壹个所谓“冲击新华门事件”(见“第五节”),北安农垦分局就此事向总局呈送了壹份报告(2010年3号文件)。这份报告在“关于是农场还是造林承包户谁应该享受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的问题”壹节中明确说,国有农场管理部门应“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而且是“根据黑龙江农垦总局有关文件办的”:即实行退耕还林时,“将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政策兑现到生产队,造林承包到户。”
北安分局的文件还说:“农场造林承包户承包造林的耕地并不是他们个人赖以生存的土地,而是农场赖以生存的土地。”
这句话本身就表明,国有农场似乎成了与家庭农场、林场相互对立、相互争地的“实体”。
我只能说,北安分局的同志们太糊涂了,在读书、看报、学习方面有点落后了。广大农工和上万个家庭农场、林场不靠土地活着还能靠什么活着?农场改制后就停发了工资,大批退耕还林农户既无工资收入,又无耕地可种,林木要十几年或几十年以后才能成材,这意味着他们完全没有了生活来源,而农场管理部门又把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拿走了,这些农工怎么维持生活?
国家信访局在2005年第85期《国家信访情况通报》中壹针见血地指出:“农场自定土政策,农场与职工争利,干部与职工争利,是造成职工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农垦总局明文规定,每位在职职工应给15亩生活田(也叫基本田),事实上有些农场落实的并不彻底。他们还制定了极其严格的“生活田”规定,如“上学的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不给”,“到了退休年龄不给”,“长期在外地打工者不给”等等,已经给的还要不断削减——因为现在土地确实太值钱了!
完善的体制、制度和机制,虽然不能把坏人变好,但可以防止好人变坏。不完善的体制、制度和机制却可以使好人变坏。
马克屎《资本论》中的壹段话是极具警醒意义的:“壹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壹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巨额利润会使意志薄弱者走向疯狂,这是隐藏于人性深处和通行于市场的普遍规律,正应了西方壹句谚语:“上帝要人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北大荒不是世外桃源,不是人间净土,所有规律在那里照样起作用。大量事实表明,80年代中期垦区开始大规模兴办家庭农场的时候,粮价走低,农业疲软,种地不赚钱。垦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为重振北大荒雄风,打造“中华大粮仓”,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做了极为可贵和富有成效的努力。進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出台了壹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法规,国家各项补贴下发了,粮价涨了,土地火了,种地开始赚钱了。在我看来,正是从这时开始,极少数农场干部的心理发生了畸变。龙镇农场场长王军跟于德清、刘玉云等农工讲的心里话是极具代表性的:“要是知道退耕还林国家给那麽多钱,还能轮到妳们吗?我早整到手了!农场就是为了得点国家补偿费,才加上‘合作’这个词。要没这个好处,我把地包给妳们了,把国家好处费也给妳们了,我疯了?”
引龙河农场农工徐万忠、李文忠和傅永江,给我列出了近年来该农场土地承包费价位表:
2006年,1950元(坰);
2007年,1950元;
2008年,2330元;
2009年,2850元,每个在职职工给10亩生活田;
2010年,2850元,10亩生活田削减为7亩,等于变相涨价。
垦区的土地承包费就是这样壹路疯涨、不见上限的!
今年许多农场的承包费又涨了。
2009年7月,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为请求“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找到场部。在“体改办”的壹间办公室,他看到壹位年轻的工作人员小王正在装订农场农工与场方签订的壹摞摞合同文本。每份合同上赫然写着每亩地承包费为107元。但唐维君知道,全场所有农工包括他本人,每亩地实际上交的承包费为182元。这无疑是壹堆假数字、假合同、假签名!
当时他很想偷出几份,但思忖再三没敢动。据悉,引龙河农场总共有30多万亩耕地,每亩地隐瞒承包费75元,总数就达2000多万元!
2009年如此隐瞒,其它年份呢?
家庭农场上交的承包费的管理也存在不少漏洞。
建三江农垦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陶长荣等15位农工反映,2007年,有关部门来查该农场第三管理区主任杨某的账,195万元资金“去向不明”,事后此人被调到“阳光保险公司”工作壹段时间,后来他变卖了所有家财,全家人都消失了。随后,区里又来个壹把手,上台仅仅3年,又查出200多万元资金“去向不明”,经向职代会公布后被免职,此人又调到别的农场。
垦区有规定,有工资收入的干部不得包地。而农工们向我检举揭发了基层壹些干部以亲属名义,把大量土地变相包到自己手里(因我无法查证,故不能在本文中列出)。垦区三级领导干部到北京来同我交换意见时,我当面指出这个问题,壹位农场干部理直气壮地说:“干部也得活呀。”
法纪观念荡然无存!
第十六章 2011年,上访的路还在延伸……
——在射秽主义中国,正义壹定占有压倒性优势!
1
2011年,“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国家和人民都充满新的希望、新的期待的壹年。
但是,请广大读者,请农业部,请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更请党中央、国务院,在读过本文之后,再来听听2011年春天垦区壹位女农工冒着风险给我发来的控诉!
读了下面的文字,我的心在颤抖,我的心在哭泣,我的心在燃烧!
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的女农工张桂荣发信给我,原文如下:
农场下发的1号文件规定:2011年每亩收费477元,其中包括肥料款、种子款(117元/亩,价格高)、筹资筹劳款10元/亩,利费、水利建设费、水田基础建设费、道路建设费、社会事业建设费,这些具体怎么分的,我们也不清楚。此外收保证金30元/亩,私家农机具被强迫集中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500元。在个人家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300元,小型收费50元。基本亩(即生活田)每个在职职工分8亩(作者按:总局规定15亩),2010年每亩收25元,今年涨到40元,连队却收320元,说是等国家补贴回来再‘多退少补’。从国家有补贴开始,农场的利费就快速上涨,中央的惠民政策我们根本没有享受到。农场最初说,让农工把自家地里的低洼地都整平种上,5年不收费,却从第壹年就要钱,不管地好坏,都壹样收费,这也太不合理了!
2011年3月21日,开了全连队(作者按:还叫“连队”,证明“军事化”管理遗风还在)大会,大概说了壹下农场1号文件的内容。文件让农工于3月21日签合同,但是当天没签。到了23日,信用社开始给贷款,五队的张欣把贷款卡拿到自己手里。连队会计不让,说必须把卡交给连队,扣完利费再把卡给妳。张欣就给他爱人(省调查组接见的农户王宝艳)打了电话。我也去了信用社,想和队长(栾XX:服刑6年,现任三区五队队长)说明白,我们不是不交利费,等签了合同就交。谁知还没等我说完,队长就喊上了:“听说妳把卡抢走了,快点交上来!”我听了很生气,说:“我抢谁的卡了?我贷的款我还,妳开会说先签合同,要是签了合同,贷款卡我现在就给妳,任妳扣。”队长说:“那我不管!”我说:“妳工作挣钱妳不管能行吗?”队长说:“我没挣妳钱,我挣农场的!”我说:“要没有我们农民交钱,农场有钱用妳,给妳开工资啊?再说省调查组的都说了,签了合同再交钱是应该的。”队长蛮横地说:“妳就说妳交不交卡吧?”我说:“签了合同就交!”然后转身回家了。没想到队长觉得在人前失了面子,竟然想让信用社的人把我的贷款卡作废,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没同意。
今年,农场又强行摊派“空育131”催芽稻种,预收种子费就是强卖,很多人家不敢种,库里烂了很多,没人去领,但种子款已经被扣了,我们也没办法,要不回来。我到13连帮人家插秧,地头扔著17袋“空育131”稻种,共1360斤,农场扣款近7000元,种子白扔了,钱也要不回来。
这几年,我们签的都是空白合同,上面没有亩数、钱数,并且合同也不给我们。今年还是这样,农工拿不著贷款(卡的密码只有扣完利费,才告诉农民)。这样我们就无法购买生产物资,无法备耕,没办法只能让农场快点扣完各种费用,好把卡拿回来。两会刚开完,温总理在会上说:“壹定要关心民生,以人为本,让‘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农场的政策与党中央背道而驰,根本没把百姓的死活当回事,我们农工的血汗钱不知跑哪去了?他们从来不说明!有的就被贪官装進自己的口袋了!这样还能成为现代化大农业吗?社会能和谐吗?国家能繁荣昌盛吗?
据调查,张桂荣今年承包土地900余亩地,贷款42万元,全部被农场扣下作为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她只收到壹张贷款票据。今年生产所需的资金,她不得不以1分5的高利从民间“擡钱”了。
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唐维君也发信给我,称该农场2010年每亩地承包费为190元,2011年又涨到220元,并继续实行“上打租”。
壹些基层干部欺负老百姓到了这种程度,货款卡不给本人,签的是空白合同,承包费和种种苛捐杂费年年疯涨,垦区的管理者不感到脸红吗?用农工上缴的巨额资金买断的“北大荒频道”,倾听过、反映过这些农工的声音吗?
2
2011年1月7日上午,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部分农场的农工,踏过冰天雪地,从遥远的北大荒奔赴北京,要求向我反映情况。他们是:
薄 义——1957年生,七星农场农工
冯义龙——1967年生,前哨农场农工
杨金辉——1956年生,洪河农场农工
张振学——1959年生,洪河农场农工
姜宝贵——1961年生,七星农场农工
刘 艳——1954年生,女,大兴农场农工
赵成凯——1954年生,大兴农场农工
杨志国——1969年生,大兴农场农工
李金柱——1958年生,共产党员,前進农场19队原队长,2004年因不满农场“土政策”,愤然辞职。
盛永成——大兴农场16队原队长,因同样原因辞职。
当天下午,他们离开北京,没有壹人上访,各自返回农场。薄义因家境极度困难,他的路费是同行农工们捐助的。
访谈中,奔波在告状路上整整17年、4次被拘留的薄义说了壹句令人感动也令人震撼的话:“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他们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简要汇总如下:
壹、骗走家庭农场的《土地证》
建三江分局洪河农场于1997年、前進农场于1996年分别向全场家庭农场开发户发出通知,声称将要以旧证换新证。现将洪河农场通知摘录如下:
“洪河土地科根据建三江土地局的指示和要求……将统壹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原由土地科发放的国有土地证由各场土地科收回作废。统壹使用由建三江土地局地籍科发放的国土证,如有拒不执行土地局指示的,或者以种种理由拒绝换发新证的,洪河土地科将视其为违法占地,由土地科代表土地局收回其所开发的土地,交给农场或者作业区,重新发包给他人……”
但是,农场撒了个谎,他们在收走省土地局下发的有效土地证后,至今已经过去13年,仍然没有下发新证。他们显然怕打官司。
二、高价强卖农机具
创业农场黄培川、青龙山农场袁洪胜反映,农场强行要求承包土地5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购买日本产的插秧机(俗称“大洋马”)。国家对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是有15%以上补贴的,因此在农场购买大型农机具,理应给市场价格更为优惠。但是,2010年,前锋农场张丽英在市场上直接购买的“大洋马”插秧机为6.4万元,并直接送货到地点,而农场农机科的卖价为8.4万元。青龙山农场卖价为7.9万元。
三、国有农场机构臃肿,加重农工负担
以大兴农场为例,全场人口约1万余人,场部拥有壹座办公楼,公安局有壹座楼,其它还有壹些科室不是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就是在外租借办公室。这个农场仅公检法人员就有数十人。据农工们反映,现在生产队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也大大超过“生产建设兵团时期”。前锋农场的文件规定,“对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提前和超额完成的管理区,农场将增发全员年薪40%的风险收入。”也就是说,凡是足额和超额完成本区“上打租”收费的管理干部,都有提成。
前锋农场有:场部5层办公楼,公安局4层楼,法院、工商、阳光保险等4层楼,种子公司4层楼,仓储、基建科、林业科等5层楼,土地科3层楼(上有家属房),交通科客运站2层楼。
天哪!壹个农场的农工们要养多少干部和“以工代干”的人啊!
怪不得收费这么多,这么狠,这么涨!
此外,洪河农场农工、共产党员杨金辉反映,他先后投入160多万元,开荒4000亩,创办起家庭农场,2004年与农场签订了为期10年的承包合同。但第二年农场就撕毁合同,大幅提高了承包费,并要求杨金辉签订新的“合同”,不签就不许卖粮,并派人堵在路口,强迫杨金辉按新的承包价卖壹车粮,交壹车钱。杨金辉坚决拒绝,结果被作业区主任杜某派人把他的左腿打成粉碎性骨折。当年杜某竟然被评选为该农场“先進工作者”。后经杨金辉上访告状,黑龙江省纪委强力干预,杜某做了赔偿。
3
2011年6月4日,建三江分局前哨农场包地农民王恩江進省入京上访途中,专门来见了我。他原是黑龙江省富锦县农民,1987年看到前哨农场公布的招商文件,雄心勃勃购买了70头牛,办了壹个养殖场。没想到那里地势低洼,牛烂蹄子,最后死的只剩了5头。2002年,王恩江又开荒1820亩,与农场签订的合同规定为:每亩地上交10元农业税和45元的承包费,以后按每年每亩5元递增。这期间他通过继续开荒连片,承包耕地面积达到3000亩,总投资近150万元。
但是,2005年,前哨农场撕毁合同,要求每亩地承包费增加到120元。王恩江当然不能同意,于是被迫到省政府上访,其结果是王恩江被前哨农场公安局拘留10天。2007年,农场擅自把王恩江承包的3000亩耕地包给农场之外的於姓人家,包地的人欺负到王恩江家里,把他78岁的老母亲打得多处外伤。自此,这片耕地的承包权就归了於姓人。2007年当年,于家就以每亩120元的价格,把765亩地二次发包给别的人。王恩江的妻子患了癌症,生活雪上加霜,他的大女儿考上大学后,弃学不念去打工了。
迄今,王恩江進省入京上访十余次,每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拦回。
2011年5月25日,前哨农场场长刘某给在京的王恩江发来壹条信息,这条信息现在还保留在王恩江的手机上:“恩江:妳好,我是刘XX,快点回来吧,在外面解决不了问题,不要给王书记(指建三局分局领导)添麻烦了,我给妳解决。”
5月31日,王恩江返回前哨农场。回去以后,他的诉求照例无人理睬,王恩江又壹次踏上漫漫无期的上访之路。
有多少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反复上访,又反复被“好言好语”拦阻、劫持回来,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农工们只好“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始终不服,坚持上访。我甚至都为垦区感到头疼,这些矛盾和争执什么时候能消停下来呢?北大荒什么时候能平静下来呢?农场那些对上访者“死看死守”的干部太辛苦了,他们什么时候能睡个好觉呢?
我还想郑重指出,从上访农工的诉求内容可以断定,许多问题和争执出现在垦区壹些农场的现行政策和规定上,因此他们并非仅仅代表个人。在他们身后,还有相当部分的群众抱有同样的看法和意见。这是北大荒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4
更为严重的是,我所访谈的许多农工正在遭到无情的打击报复:
——2011年3月18日,曾被重伤双腿的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遭到管理区干部李某纠集的壹伙人痛殴,李某挥拳将白文革左眼打出血,经诊断为“视网膜破裂,眼底出血”,住院治疗20余天。
——2011年3月18日,前锋农场将张丽英名下的近千亩耕地外包他人,那些人将张丽英的10栋育秧大棚砸烂,张丽英的儿子对现场進行录像时被打伤。4月下旬,管理区强行禁止张丽英抽水泡地(以备种植水稻),致使她的2000余亩耕地全部过了种植节气。5月6日,经我向总局宣传部高先生反映,第二天前锋农场赶紧派人播撒稻种(本该插秧的),说“见绿就行”。据张丽英说,他们播下去也是浪费,节气已经过了,不是绝产也很难再有收成。农场管理者还鼓动新的承包农工起诉张丽英,遭这些农工拒绝,他们说:“不是张丽英不让我们种地,是妳们不让我们种地!”
因育秧毁弃,大棚遭砸,没种上地,张丽英壹年就欠债60余万元,全家生活陷入深重的灾难。
为防止张丽英继续上访,前锋农场对其实行严格监控。5月4日晚10时许,第四作业区干部给壹位司机打电话问:“妳把我那位‘张奶奶’拉哪去了?”司机答:“我不仅拉妳‘张奶奶’了,还拉妳‘杨爷爷’了呢!”干部说:“以后妳拉‘张奶奶’去哪儿了,告诉我壹声。”司机笑答:“那是不可能的!”
——2011年4月11日,北安分局龙镇农场于德清、刘玉云、王义峰、王宏彦、傅继生5人到黑龙江省政府上访。省农垦总局“信访办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此下发壹份正式通知,摘要如下:
“龙镇农场公安局:
2011年4月11日,龙镇农场刘玉云、于德清、王义峰、王宏彦、付继生5人未等待省调查组关于退耕还林问题诉求的答复意见,集体越级到省信访局,且此信访问题已三级终结,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其上访行为壹是违反了《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二是违反了黑公通【2009】8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黑信联发【200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三是违反了农垦总局黑垦政发【2006】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建议龙镇农场公安分局对刘玉云等5人依法進行处理。并落实好信访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复越级集体上访。
此建议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壹壹年四月二十七日(公章)”
看来,垦区信访部门已经给刘玉云、于德清等5人定了“三级终结”的铁案,声声泣血的“草根族”声音再次演变为“肠梗阻”!
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惠农政策同样严重遭遇“肠梗阻”,对百姓而言成了壹纸空文,无异于壹张废纸!黑龙江农垦总局2003年下发的文件,因何到了自己直属的信访部门也形同废纸呢?正是总局的这位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同志,在接待卢凤琴等多位上访农工时公然说:“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时杀人杀少了,应该把妳们都杀掉!”
如果任少军同志不能彻底纠正他对人民群众的蛮横态度,他怎么可能公正地处理上访农工的问题?
壹切情况都表明,在2011年初黑龙江省调查组到达垦区之后,上访农工的诉求不仅没有得到公正处理,而且事态愈演愈烈,接受我访谈的众多农工继续遭到蛮横的打击报复,我不能不表示强烈的愤慨。
结 语
现在我要问:
国务院红头文件所要求的“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这件事情办了吗?
垦区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这件事情办了吗?
各农场“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这件事情办了吗?
本文所反映的问题集中起来,其核心在于:北大荒垦区凸显出来的诸多矛盾、纷争和意见,是全面开花、自主经营的上万个家庭农场与垦区现行管理体制发生的必然碰撞,是群众保护自身利益的自觉意识和垦区基层极少数管理者剥夺行为的必然对抗,是渴望稳定发展壮大的家庭农场和“管理成本”不断冲高的必然冲突。
这是北大荒发展到今天的壹个“瓶颈”!
产粮330亿斤的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必须得到保护!
可以肯定,“沉没的声音”绝不会沉没,“草根族”的合理诉求如不妥善解决,北大荒永无宁日!
北大荒的历史是光荣的,北大荒的未来是美好的。北大荒的今天正处于壹个关键的历史转型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与时俱進,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是北大荒人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时代性使命。
正因如此,2011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要求,国有农场、林场要加快進行体制改革。
北大荒垦区,是英雄辈出、贡献卓著的“中华大粮仓”。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数十年来垦区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壹致、艰苦奋斗、攻坚克难,为这片沃土的发展书写了史诗般的新篇章,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尤其進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在垦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昂扬激励下,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顶着“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巨大经济压力,白手起家,奋发图强,创造了更加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
这个成就是前所未有、激动人心的,是我们不能忘记的。
历史应当记住,三代北大荒人有恩于国家!
他们的劳动应当获得国家的回报,他们应当过上愉快、和谐、幸福的生活,他们的心灵不应当有阴影和伤痛,他们的眼里不应当有泪水和愤怒,他们的劳动成果不应当被剥夺和侵害,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阳光政策不应当被“土政策”所阻断!
我和所有那些受到侵害的北大荒垦区上访农工,正等待着最终结果和结论。
2011年6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警惕政府“无形资产”流失》,文中说:“每壹起突发事件,处理不好会成为损伤政府公信的消极因素,应对得当则可能是增加政府公信的契机。如果事情出现后不是衔恨披露信息者‘瞎捅娄子’,而是尽力促成政府与民众的顺畅互动;事态激化后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着力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那麽,我们就会看到化危为机的‘双赢局面’——政府提升了公共管理的水平与公信力,百姓实现了正当的诉求和利益的公平。”
民心是最根本的执政资源。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前進中的问题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绝不能开历史的倒车,绝不能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万个家庭农场是北大荒垦区的主体生产力和生产主力军,没有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与壮大,就没有垦区的稳定与繁荣!
根本问题在思想路线。根本的解决办法在于加快和深化改革。我相信,只要思想路线搞对了,政策调整好了,真正体现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真正体现了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侵害家庭农场和群众利益的现象得到坚决制止,上访农工的合理诉求得到落实,基层的矛盾与纠纷会迎刃而解,干群团结会得到极大的加强,北大荒的事业将会向着更加光明的道路前進!
目前最紧要的问题是:立即制止垦区少数管理者对上访群众的打击与迫害!
中共政权对中国农民的祸害
作者 梁之 写于 二零二一年
北京的党国英,上世纪九十年代是一名在全国小有名气的杂文家。现在说出这种话,很不得人心,也很对不起农民,更对不起自己的“农村研究”。只是他万没想到,就因他“出言不逊”,瞬时间受到网民们一篇又一篇时文的讨伐。现虽已过去几天,人们仍“心存芥蒂”,还在讲几十年来中国农民所受的苦难。党国英真个是“求仁得仁”,何怨乎?
凡历史上发生而又没有消失的重大悲剧事件,都一定会被人们一再提起。同时,那些制造悲剧者也绝不会被人们忘记,比如当年信阳的吴芝圃,四川的李井泉,说他们就是“屠杀农民“的刽子手也不冤枉。连刘少奇当年说的话不也记录在案了吗(“刘少奇曾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至于还有现在不允许公开说的,比如导致饿死人的罪魁毛泽东,早已钉在无数中国人内心的耻辱柱上了。
记得七年前的三月,全国两会期间,新浪网弄个访谈栏目,叫“建言时间”。3月10日这一期的题目是《向空气、水、阳光和河流道歉》,主要是谈“雾霾,何去何从”。节目请了两位嘉宾,一位是人大教授周孝正,另一位是央视天气预报主持人宋英杰,特邀主持人蒋昌建。看了节目,自己作了一文,到现在都记着文中几句话,认为中国社会精神层面之所以堕落到今天这等地步,就因还有无数受冤屈受迫害者以及他们的后人没有听到政府以及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人、后代向他们道歉,以至于死者“冤魂不散”,活着的人心气儿不顺。
七年过去,就在这三月的头一个早上,从微信里读到三天前发在公众号的一篇文章:《60年来,中国农民作了多少牺牲?》。浏览时,心情很不平静:可怜的父老乡亲,可怜的农民兄弟姐妹,国家对不起你们,实在对不起你们。很遗憾,像咱这种百姓,代表不了国家,否则,我会给你们磕头谢罪,甚至长跪不起。
那文章中有这么几段文字: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计257亿元。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在本人看来,一个出生在这国城市且又一直生活在这国城市里的人,不说读《60年来,中国农民作了多少牺牲?》的全文,即使读了上面这几段,若仍不感到心痛,那他的人性和良知都很值得怀疑。面对如此不公都无动于衷,还能说这人有诚实、善良、仁慈、友爱?
说到这里,又联想到自己。那是1998年夏天,当时还在企业,听到子弟小学中有家在农村的老师从乡下回来后,给我描述了农村的景象,本人以此草成《谁能代表农民》,发表在1998年7月的《杂文报》上,后被北京大型文摘杂志《新华文摘》转发在当年第8期。
巧得很,在上面提到的“60年”一文中,读到一首作于1957年的民谣:“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之前,自己没有见过这首民谣,而1998年本人当地的那些农民们应该也没有见过,然而他们时隔41年却无师自通,有了类似的新民谣。本人把它们的话编了编,放到我那篇短文中,题目叫《某地农民插秧歌》,容我抄在这里:
“一棵交国家,/贪官也一棵——/一棵县长吃,/一棵乡长喝,/一棵送村长,/一棵免灾祸……/一棵‘猪头税’,/一颗‘人头数’,/一棵给‘修路’,/一棵给‘挖河’:/一棵又一棵,/之后才自个……/三令五申下,/效果又如何?/年年吆喝减负担,/负担反而多——/苛捐杂税如牛毛,/且听我唱插秧歌!”
之后不过5年,国家宣布:取消农业税。当时听到,真为农民高兴:终于盼来了这一天。然而,只要让说真话,国家虽取消了农业税,可地方上的苛捐杂税仍不少,每见到家在农村的职工,仍跟我叫苦,并希望我能为他们说几句话。可我能说什么呢?我说的起作用吗?
《谁能代表农民》一文,眼看就发表23年了,这期间,不少农民也确实富了起来;而到去年11月下旬,据说全国所有农村也都“脱贫”了。这当然是“大喜事“,容不得你怀疑。生活在这种国家,也不敢不信。可即使如此,我知道,二十年前李昌平提出的“三农问题”也还是并非完全解决了,尤其是刚刚“脱贫”的那些农民,绝不等于就过上了幸福生活。这也是为什么党国英那话一出立即遭到“炮轰”的重要因素。
我们知道,1949年前中国农村还有农会,而农会就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尽管后来变了味)。而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有成千上万的各种行业协会,企业里的工会不说,像大豆协会、养殖协会、农民协会,等等等等,都是为会员们撑腰打气,替他们说话。可中国农民,今天还有谁代表他们并替他们说话呢?党国英这样的“研究者”会为他们说话吗?不可能。尤其是二十三年过去,本人依然认为,有资格代表农民的,还是只有农民自己;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除他们自己之外,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还有什么人有资格说他或他们能代表农民。
2021.3.1
附:60年来,中国农民作(做)了多少牺牲?
来源:新三农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具体的数据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一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计257亿元。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一。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一。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呢?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一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1959-1961年大饥荒:许多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進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一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人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進一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一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進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進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進入城市。
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处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60多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一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進”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一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大跃進”,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社会环境对中国农民的祸害
作者 独立农会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农民的生活处境的改变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许多人对中国农村的贫困、破败和停滞有着强烈的印象。孙立平谈及人民大学洪大用每次回家的壹个直觉:农村不仅越来越贫穷,而且农民面部表情越来越麻木,出现了面部表情呆痴化的倾向。贺雪峰在《新乡土中国》壹书中指出,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物质生活比今天艰辛,劳动强度也要大得多,但是那时是改造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生活的“改天换地”的劳动,他们觉得是为子孙后代造福,为民族的掘起而劳作,他们觉得生活是值得期待的。而现在他们在电视里看到的是与他们的世界完全无关的表演和调情,因此,农民不麻木反倒是奇怪的事情。农村基层干部李昌平在著名的《我向总理说实话》中沈痛地写道:“农村真苦,农民真穷,农业真危险。”李昌平的遭遇使我想起了1950年代末柳青创作的著名长篇小说《创业史》。在某种意义上,李昌平就是今天的“梁生宝”。
1979年,被视为“‘新时期’的鲁迅”的著名农村作家高晓声发表的短篇小说《李顺大造屋》以史诗性的笔墨“重写”了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历史。意味深长的是,《创业史》是从富裕中农郭世富新房上梁写起,从此展开了农村射秽主义集体事业与个人发家致富两条不同道路的冲突。而《李顺大造屋》则自始至终将主人公造屋这壹事件作为小说的主题。小说以主人公李顺大造屋悲壮的历程反映了中国当代农民坎坷不平、起落无常的生活史,高度概括了中国当代农村的苦难,尤其显示了中国当代历史的荒诞和悲剧性。《李顺大造屋》成为了“新时期文学”的壹个重要起点。同时,它也从“新时期”的观点出发定格了中国当代农村历史。
1990年代,新乡土作家刘玉堂的中篇小说《最后壹个生产队》从壹个乡村诗人的眼光出发,将碎片化了的集体化经验進行了另壹种重构。“最后壹个生产队”成为了壹种民间的记忆。这篇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小说带有明显的乡村寓言的特点。它以“文学”的眼光,而不是“政治”的眼光,重新诠释了人民公社的历史经验和精神遗产。
多年来,人民公社和集体化的历史已经成为了单纯妖魔化的对象。张乐天指出:“或许创建公社所支付的代价太昂贵了,以致于公社日复壹日地成为许多人攻击乃至诅咒的对象。问题在于,自然村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制度构架业已十分完善,不付出代价怎么能打破村落制度?公社的全部意义在于超越了传统的循环,并为最终摆脱‘循环的陷阱’创造了条件。因此,凡想理解中国现代化的人都不能绕开公社,研究公社是把握中国现代化的壹个很好的契入口。”(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第4页,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中国当代农村集体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失误和无数的灾难。但是,另壹方面,集体化运动打破了中国历史的循环,使中国走上了跨越发展的道路。正如鲁迅所说的,革命有污血,也有婴儿。人民公社被抛弃和否定了,然而,正是在人民公社的废墟上掘起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乡镇企业。农村集体化充满了苦难;但是,同时也是壹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革命,是中国农村的壹次历史性的解放和飞跃。
人们普遍直观、简单地把1980年代中国农村的繁荣和发展理解为消极地解散人民公社和分田单干的结果,许多人的记忆以及我亲身的经历是:似乎壹夜之间农民就能吃饱饭了,壹夜之间农村就富裕了。这种奇迹使我们长期感到惊奇,丝毫没有意识到实际上它主要是受惠于解放后二十多年农村在集体化过程中从物质到精神全面革命、改造和提升。今天如果将“改革开放”初期的这种变化放到整个中国工业化过程以及中国当代历史变化的脉络上来看,就非常清楚了:1970年代,中国已经建立了独立自主和完整的工业体系,长期作为中国工业化蓄水池的农村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不仅取消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大规模提高农产品价格成为可能;而且反过来,工业化的结果开始有条件对农村進行“反哺”。也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改革开放”对于农村“放权让利”才有了壹定的前提和条件,而农村正是从这壹转机中突然获得了巨大的物质利益和壹夜之间变富的。例如,1980年代的粮食增产是建立在集体化时期大规模的农村基本建设、化肥的使用、以杂交水稻为标志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改進等基础之上。有人说:“1980年代是壹个吃老本的年代,但没有人感觉到老本的存在,水利特别是农田水利这个庞大的事业被整个社会忽视了,也被国家忽视了。”(贺雪峰《新乡土中国》,第135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集体化改变了农村生产方式,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协作能力,使得农民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改進农业生产技术成为可能。黄宗智以北京附近的沙井村为例说明集体化对于农村的影响:“位于北京以东的大型密云水库,是壹个在国家投资和领导下建造的水源,它对沙井村的影响重大。今日在村庄的居民点和农田之间,有壹条混凝土渠道,供水给田地里的分支水渠,形成壹个严密的灌溉系统。解放前没有人工灌溉的冬小麦,今日可灌水三次。国家在水利上的投资,又为化肥的使用创造了条件(土壤无水,不能吸收化肥)。”(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189页,中华书局,2000年。)相反,今天,集体化时期所修建的水利设施由于这壹体制的崩溃而无法维持,使得以前依托水利的农田无水可灌:“水利是壹项只有组织起来才可以建设的事业,这些年村级组织普遍负债,小水利也组织不起来,有些农户已经不得不在过去可灌溉的耕地里种植旱作物了。”(贺雪峰《新乡土中国》,第13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这也是1980年代中国农村的繁荣在1990年代难以为继的原因。如果是分田单干给农村带来了繁荣,那麽,为什么这种繁荣在私有化成为了教条的1990年代反而不能再持续了呢?农村私有化的政策是持续的,不能持续和已经消耗殆尽的是农村集体化过程中所积聚起来的巨大物质和文化资源。
许多学者的研究结果有力地驳斥了将中国农村的成长归结为私有化的谬论。事实恰恰相反,农村集体化所带来的制度创新才是1980年代农村发展的动力和原因。黄仁宇和黄宗智等学者指出,中国在宋代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生产水平;但是,从此壹直停滞不前,没有孕育和产生发展和突破的契机。黄宗智指出:“中国农村在五十年代之前经历了六个世纪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但仍未得到发展,人口的绝大多数仍束缚于糊口水平的种植业生产。中国农村如果退回到五十年代以前的经济组织,会面临比以前更大的问题”。(黄宗智《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445页,中华书局,2000年。)而农村集体化破坏了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尤其是社队企业为农村历史性的转折提供了出路。张乐天认为,人民公社的制度创新,使中国农村走上了壹条独特的发展道路。黄宗智从长江三角洲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1980年代以来农村改革中“真正的质变性发展是通过大多是集体所有的乡村工业和副业的发展而实现的农业的反过密化”。(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17页,中华书局,2000年。)人民公社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动员,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均衡,走出了壹条崭新的发展道路。
农村合作化的根本目的是改造小农经济和避免阶级分化。这也成为了考验革命中国的重要问题。黄宗智说:“我们不可忽视中国革命在冀—鲁西北地区的基本社会经济背景:壹个经历数世纪之久,在内卷和阶级分化双重趋势之下形成的贫农经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317页,中华书局,2000年。“农业内卷化”是克利福德·吉尔兹给爪哇水稻农作中集约化到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的命名,黄后来将“内卷化”译为“过密化”。)这是中国革命的基础,也是革命中国必须面对的困境,也就是如何避免重蹈宋代以来小农经济的历史覆辙。
1953年李淮发表的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最早提出了解放后农村的重新两极分化的问题。以消灭阶级剥削为鹄的的革命很快就面对社会新的阶级分化这壹问题。如何弥合这种意识形态的裂缝?这篇作品在《人民日报》等几十种报刊转载,并且改编成话剧和地方戏等多种艺术形式而广泛传播。解放后中国农村何去何从,这壹思考确实在当时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反响和共鸣。1955年出版的赵树理的《三里湾》是第壹部描写农村集体化的长篇小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三里湾》并不是将合作化的过程作为壹种意识形态来抽象地進行讴歌,而是和具体的合作兴修水利工程结合起来進行描写的。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中就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壹家壹户就是壹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壹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885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壹个重要的历史任务就是改造和消灭小农经济及其思想意识。这种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及其小农意识对中国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束缚和制约。如果不消灭小农经济,中国就只能在宋代以来的这种历史怪圈中不断循环。中国历代都是封建皇权和小农结成同盟,打击地主豪强及其土地兼并。农民壹旦失去土地,成为流民,就会从根本上危及封建统治的基础,因此,封建皇权总是努力阻止和延缓豪强对于小农土地的兼并。但是,另壹方面,这也造成了中国历史长期的停滞和循环。如果中国革命停留在土地革命的阶段,不继续革命和将革命推進到新的阶段,改造小农经济,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就和朱元璋所领导的农民起义没有任何根本的区别。因此,和周立波的《暴风骤雨》、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反映土地革命的小说相比,周立波的《山乡巨变》和柳青的《创业史》中农村叙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推進到了新的层次和新的高度,体现了中国革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進展。《暴风骤雨》和《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描写的是斗地主、分田地,是对于地主阶级的革命,而《山乡巨变》和《创业史》则是对小农的生产方式以及私有观念的革命。
土地革命使广大农民从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之下解放出来,土地革命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打破了地主的土地集中和垄断,农民获得了翻身解放。但是,另壹方面也可能使中国進壹步陷入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土改后造就了亿万拥有小块土地的小农,因此,在推翻地主阶级以后,改造小农的任务反而变得更为艰巨了。四亿多农民变成了小土地所有者,使得农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加破碎。国家必须和广大分散的小农進行交易,因此加大了交易成本,这种情况无法适应当时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中国或者以资本主义的方式(最典型的就是英国“羊吃人”运动),或者以射秽主义农村合作化的方式改造小农经济。我们通常将柳青对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巨大热情简单地理解为执行官方的政策,理解为政治意识形态的狂热。实际上,相反,柳青对欧洲工业化的历史進程有过认真的研究和客观的考察,对小农经济的历史命运有着清醒的认识。1972年他在《建议改变陜北的土地经营方针》的报告中就写道:“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确立是工业革命的前提。国会以立法的方式通过三次法令,消灭了小土地所有制,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劳力和市场。”他对小农经济的命运有着正确的认识。1990年代,新自由主义也同样意识到小农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只是提出的解决方案不同而已。
农村集体化直接服务于国家工业化的历史任务。经过土地革命,农民从单纯的生产者变成了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因此导致了粮食剩余的减少。薄壹波在1953年秋写给毛泽东的报告中说:“过去山区农民壹年只吃上十顿的白面,现在则每个月可以吃四五顿、七八顿,面粉需求量空前增大了,这是国家收购小麦困难的主要原因之壹。”这就使得新中国建立伊始就面临粮食产需供求的尖锐矛盾,并且和国家工业化产生了直接的冲突。这也就是1953年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和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壹个重要原因:“如果说尖锐的粮食产需矛盾是促進大规模开展农业合作化的动因之壹,那麽,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则是当时粮食供求矛盾发展的产物。”(薄壹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255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反过来,今天新自由主义在中国所進行的“改革”,就是将广大劳动人民从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即集生产和需要求于壹身的“人”,野蛮地打回成廉价的“人力资源”,重新打回成为单纯的“劳动力”。
农村集体化的壹个重要的功能就是汲取农村剩余,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本。1953年统购统销以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扩大,成为了对于农民壹种非常方便和隐蔽的剥夺。如果说在人民公社化时期,中国农民经历了巨大的苦难的话,那麽我们应当认识到这其中客观的难以避免的历史原因:农民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伟大的贡献,为国家建立完整的、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作出了最大的牺牲,为1970年代中国当仁不让地真正進入国际大舞台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们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被迫极大限度地牺牲了眼前利益。在总结农村集体化的历史经验的时候,我们必须思考的壹个问题是: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怎样才能取得更好的平衡?怎样来看待工业化过程中资本原始积累的这种代价?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是通过海外殖民掠夺和国内剥夺农民(“羊吃人”运动)双管齐下。而中国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既不可能通过海外殖民掠夺的方式,又希望避免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夺方式進行原始积累。当时政府采取的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通过集体化的组织方式稳定、持续地汲取农村的剩余,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本。由于缺乏欧美国家和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殖民掠夺的支援,第三世界国家和后发工业化国家以内部殖民的方式所進行的工业化过程实际上是更为惨烈、漫长和难以忍耐的苦难历程。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西方帝国主义严密的国际封锁的极为艰巨困难的条件下奠定了中国工业化的坚实基础,从此逆转了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100多年来任人宰割的命运。黄仁宇说:“蒋介石和国民党创造了壹个高层结构,使中国当时能在世界里立足,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改革了中国的农村,创造出壹个新的低层结构,使农业上的剩余能转用到工商业。”(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壹世纪》,第478页,三联书店,1997年。)195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引起了梁漱溟等民主党派人士的批评。这也就是后来“九天九地”说法的由来和所谓“大仁政”与“小仁政”的冲突。而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之间选择了前者。当中国爆炸了原子弹之后,美国意识到和中国進行谈判的时机不可避免地已经到来了。中国从此已经确立了不可忽视、不可摇撼的大国地位。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最初,毛泽东和刘少奇之间确实存在着明显的分歧。1951年5月7日,刘少奇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通过农业合作社直接走射秽主义道路是不可能的,是壹种“空想的农业射秽主义”,“农业社会化要依靠工业”。而毛泽东却认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壹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壹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薄壹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191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毛泽东认为,生产关系的革新本身也能够创造新的生产力,毛泽东的这壹看法获得了其他中共领导人的认同与信服,最终成为了全党的共识。
黄宗智在对长江三角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走出了壹条独特的工业化道路,而这样壹条道路的出现又与农村集体化的历史密切相关:“自上而下的工业化模式在第三世界国家是常见的,这是从帝国主义入侵后开始的。中国乡村发展的独特之处不在于自上而下的模式,而在于村、乡集体组织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壹般地说,在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农村人口都在消极地等待城市工业的扩张,将他们吸收为劳动力。工业几乎全部设在都市或城镇,工业的发展总是伴随着大量人口从农村外移。这种情况与当今长江三角洲颇不相同,后者的农村集体组织在农村工业化的积累中起了主导作用……集体工业实际上是长江三角洲以及中国大部分地区乡村工业组织的主体。正是这种生产组织形式推动了发生于70、80年代的大部分乡村工业化,并且使中国的乡村工业化有别于多数第三世界国家。”(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266、267页,中华书局,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印裔经济学家阿马蒂提亚·森指出:“中国对印度的相对优势是其改革前(1979年以前)奠基工作的产物,而不是其改革后重定方向的结果。”
1950年代中国的农村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运动,组织起来,改变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及其心理,挑战几千年来的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使古老平静的农村深深地卷入了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進程之中。农村集体化是中国历史上壹场重要的革命和试验,柳青等人将这场轰轰烈烈的农村变革置于以国家工业化为目标和背景的广阔的历史進程和视野之中来加以展望和表现。
赵树理和柳青等当代作家没有回避劳动人民,尤其是农民的自私观念。赵树理说:“壹般说,无产阶级的私有观念不大,自从这个阶级产生起就是这样。铁路工人不会产生分火车头、分铁路的想法,不会想分上壹个车头、分上壹段铁路回家自己开,而农民就想把地分回去自己种。农村中新和旧的斗争非常激烈,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新的东西,常常微妙地绞合在壹起,应该注意到这壹点,否则就不会是真实的。”(赵树理《在长春电影制片厂电影剧作讲习班的讲话》,《赵树理全集》第4卷,第491页,北岳文艺出版社,2000年。)柳青充分认识到农民并不天然地具有射秽主义思想,决不可能自发地走上射秽主义道路。柳青的《创业史》和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被开恳的处女地》都突出地描写了农民对于私有财产的强烈感情。《被开恳的处女地》描写了中农康德拉脱把牲畜交给集体农庄以后的复杂感情:“不管妳怎样舍不得,也得把牲口送归公有,虽然它们是在家里的泥地上跟孩子壹起长大的。这种舍不得私有财产的卑劣感情,壹定要克制,不能让它在心里作怪……”“他睡不着觉,因为有条自私的毒蛇在他心里作怪,他舍不得财产,舍不得牲口,虽然他自愿放弃了这些东西……” 但是,这种自私心理并不是什么永恒的“人的自私本性”。它是壹种历史现象,它是私有制度的产物,尤其是壹种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然而,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所谓“自私本性”不仅不是什么“人性”,而且是反人性的。
“三十亩地壹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如果按照新自由主义所谓“经济人”和“理性人”的说法,那麽,农民和小农意识是最“理性”的;但是,同时也是最短视、最狭隘和最不理性的。小农壹方面充满了狂热的致富幻想,另壹方面实际上却又经常处于破产的边缘:“三月桃花满树红,风吹雨打壹场空。”为了长远利益,为了巩固合作化,就必须改造小农意识,就必须创造适应集体经济的新的射秽主义意识形态,扩大农民的眼界和视野,使广大农民看到长远利益,认识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壹致性。薛暮桥回忆说:“我国农业合作化虽然发展较快,但起初并未受到农民的反对……说农民早已普遍存在合作化的强烈要求,也是不符合历史情况的。”(薛暮桥《薛暮桥回忆录》,第219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毛泽东的射秽主义实践,对于人性有过于理想化的壹面;然而,新自由主义将人性本质化,尤其是简单地等同于片面狭隘的自私自利,则是对于人性的壹种贬低和侮辱。
在《创业史》里,柳青客观地、真实地、具体地、细致地描写了梁三老汉由于私有财产观念而产生的对于合作化运动的抵触,真实地描写了农民走上合作化道路的艰难思想历程。卢支书说:“由不实心到实心,得几年哩。和尚刚剃了头发,就有了道行了吗?还不是要在寺院里修吗?”毛泽东认为:“教育农民是严重的任务”。列宁曾经指出:“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对于广大的小生产者来,放弃小生产者的思想意识,接受射秽主义思想,这是壹个痛苦和艰难的过程。对于小生产者来说,要使他们真正意识到他们自己的阶级利益,真正认识到他们的长远利益,是极为困难的。这对于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来说,甚至对于壹个民族,壹个国家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从根本上来说,苏联就是由于“壹国射秽主义”和民族利益的狭隘性的限制而遭致了射秽主义历史实践的失败。马克斯·韦伯在德国获得统壹以后跃升为世界强国之际,为德国民族的“政治不成熟”而忧虑重重。1895年,他在《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的著名演讲中指出:“壹个大国的最大危险莫过于被壹群没有政治意识的市侩所领导”。列宁充分地认识到,即使是最進步的工人阶级,先進的射秽主义思想意识和阶级意识也不是自发地产生的,而必须从外部灌输。对于落后的小生产者农民来说,射秽主义思想不仅不可能是自发的,而且从根本上是和他们的小私有者的思想意识根本相对立的。《创业史》的主题就是改造小生产者及其思想意识,引导他们走上射秽主义集体化道路,建立对于射秽主义国家和集体的认同,使他们成为具有远大眼光能够超越狭隘的眼前利益的射秽主义新人。1970年代,农民对于农村集体已经逐渐产生了利益和心理认同。也正是这样,当1980年代初中央壹刀切地强制执行分田单干的政策时,即使受到强大的政治压力,许多农村集体仍然被农民自发地保留了下来。更有意思的是,壹些农村集体因为政治的原因被强行解散以后,又因为经济的原因而重新建立起来,并且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而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被神话化了安徽小岗村,作为分田单干的先锋队,壹度因为个人的自私而瓦解了集体。但是,小岗村却并没有因为强烈的私心和率先分田单干而富裕起来;而是相反,小岗村人仍然长期徘徊在贫困的边缘。因为这种自私和单干只能使壹盘散沙的农村原子化和短视化,彻底丧失掉共同体的观念和长远的眼光。导致小岗村长期贫困的根本原因也就是导致他们当初按手印分田单干的原因。因此,反思今天农村的危机,或者所谓“三农”危机,必须摆脱意识形态的偏见,必须实事求是,必须回到历史,回到当代农村反反复复左左右右的历史。
农村何以产生危机,最广大的农民却何以成为“弱势群体”?尽管中国农民在数量上是世界上最大的群体,但是同时,他们也是世界上最缺乏组织的群体。而没有组织就没有力量。毛泽东认为,中国农民潜藏着无限的创造性和巨大的力量。中国农民之所以没有力量,是由于他们缺乏组织;因此,他提出要“组织起来”。毛泽东作为壹个出身于中国湖南农村、始终关心农民命运和长期从事农民运动的领袖,他对于农村合作化运动有着巨大的热情。1980年代启蒙主义有壹个明显的思想误区,就是将农民的悲惨命运简单地归结为他们的“愚昧”,归结到他们“精神奴役的创伤”。从胡风到刘再复,承袭了五四启蒙主义观点,他们都将(启蒙的)知识分子/(愚昧的)农民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启蒙就能消除中国农村的贫困。启蒙主义既有其合理性,但是,也存在着根本的认识缺陷。启蒙主义缺乏对于历史本质的真正认识。历史的本质不是简单的“思想”和“知识”,而是复杂的“结构”。著名的“南京大屠杀”发生在当时中国的“首善之区”,是中国最有知识的地方之壹;然而,这却并没有使南京市民避免在日本侵略者面前像牲口壹样地被成群地屠宰的命运。然而,在中国农村,在中国最落后的地区,却以地雷战和地道战等各种创造性的方式对于现代化军事技术装备起来的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发起了顽强的抵抗,他们在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武装下释放出了巨大的反抗力量。
我们知道碳和鉆石都是由碳原子构成的。如果用启蒙主义知识分子原子论和新自由主义自私基因的观点来看的话,碳和鉆石在化学本质上是相同的。原子论无法解释碳和鉆石何以在物理性质上却有如此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本质就在于组织结构上的差异。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将人概括为“理性人”,将人的原始、兽性的因素擡高到最高的地位上,甚至于提出了极端肮脏的“灶痰”论。我们听到过壹个说法:壹个中国人是壹条龙,三个中国人是壹条虫;壹个日本人是壹条虫,三个日本人是壹条龙。因此,中国人缺乏的既不是知识,也不是自私,而是缺乏公共生活和对于共同体的认同。从明治维新开始,日本知识分子就鼓吹极端的国家主义,对内整合,对外侵略。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与日本独特的企业文化相联系的。这种企业文化和新自由主义理论是相反的,也就是每壹个工人都将工厂的利益当成是自己的利益。实际上,新自由主义的“吐痰”论充分反映了第三世界国家买办知识分子的特点,因为他们的阶级基础不是民族产业资产阶级,而是国际垄断资主义,他们的利益和国家内部的利益不仅不是壹致的,而且恰好相反是根本对立的。现代民族国家是壹个权力不断提取和集中的过程。在本质上,现代民族国家是“极权主义”的。在某种意义上,中央集权的趋势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不可避免的。在今天,甚至壹个跨国公司就是壹个巨大的高度集权的封建王国。美国建国以来,联邦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可是,当美国的霸权不断扩张,甚至以巨大的联邦赤字不断扩展全球霸权的同时,中国的新自由主义在自己国内,在壹个受到全球化霸权威胁的发展中国家内部,鼓吹“小政府,大社会”,就变得非常可疑了。解体中国以及民族国家,只能强化国际霸权,其结果就是使中国民族沦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这就好像中国农民在1980年代“放权让利”和“分田单干”的“改革”中最初得到了暂时的利益和好处,可是由于退化到原始的小农经济和壹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结果使自己最终不可避免地沦为对于掠夺完全丧失了反抗能力的最大的“弱势群体”。尽管中国农民人口众多,可是面对今天其他各种不同组织化程度远远高于他们的利益集团,他们没有丝毫的谈判和反抗力量。
仅仅从物质资料的层面,从物质资源上的过分透支和衰耗等方面,还是远远无法充分认识到1980年代集体化组织结构崩溃对于农村发展的损害的,因为更为严重的是组织结构、思想意识和精神境界上的全面崩溃和退化。农村组织结构的溃散,使得异常艰难地组织起来的农村重新向小农经济和壹盘散沙的原始状态全面退化。因此,归根到底,中国当前农村的危机是由于人民公社的解体所造成的农村组织结构崩溃所造成的政治危机和制度危机。解决危机的根本办法就是重新恢复农村合作组织,進行新的合作试验,引导他们走新的合作道路。在新的合作组织建立的过程中,必须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壹方面既要积极引导,另壹方面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充分发挥他们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中国农民的生活成本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原《中国青年报》编者按:199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161.98元,只够我们在星级饭店里吃几顿饭。值得進壹步澄清的是:
第壹、1999年夏天,我们在河西调查研究时,壹位年轻的乡长告诉我们:基层上报农村农民收入时,多报30-40%,否则提留不够用。在这篇调查中,王昌道家的人均收入246元,上报的是2340元。后者居然是前者的9.5倍!扣除存在的巨大水份,农民收入还有多少钱?
第二、“农村居民”的全国统计,包括杨柳清、大邱庄、华西镇、温州、江浙乡镇企业所在的样板地区的农民、珠江三角洲等早就比城市居民还富裕的样板地区的农村居民;同时,也包括那些在国外有产业、在香港包“二奶”的农村居民。倘若将沿海两亿多相对富裕的农村居民去掉,内地广大农村居民手里还有多少钱?
第三、倘若将农民手中卖不出去的大量存粮扣除,上缴了各种负担之后,农民手里还有多少钱?(注1)
第四、倘若再将各地基层村长、会计、乡镇企业厂长等干部及其亲属等农村居民去掉,真正老老实实种田、打工的大多数农民,壹年下来能剩多少钱?
如今,中国70%的人口是统计上的农村居民。农民收入增长持续停滞,已经有年头了;卖粮难和各种负担,更是雪上加霜。然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改革开放日益深入,壹部份人利用各种条件和手段先富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继续为广大人民谋利益?
记者在苏北采访农民负担问题时,走访了樊葛埠村的壹个农家,听户主王道昌详细算了壹年的收支账。
王道昌,今年39岁,全家七口人。两位已60岁开外的父母、爱人、壹个孩子和两个30岁出头至今尚未成亲的弟弟。除了弟弟跟乡建筑队在外做工,其余几口人(除了四岁的孩子)都在家种地。
王家共有两处平房,分别是他家和父母及两个弟弟的住处。家中最值钱的是壹台小型手扶拖拉机,没有电视机、收音机,更谈不上别的家电。
他家共种了8.02亩地,其中四亩是良田,分别种壹季水稻和壹季小麦。另有4.02亩为旱地,种山芋、花生等。另外,还养了五头猪和壹头干活用的牛。
大冬天了,王家床上仍垫著草席,盖的是非常单薄的被子。村长介绍说,只有来亲戚,王家才可能买点肉尝尝,大概壹、两个月能有壹次。县里统壹制作的农民负担“明白卡”上写道,王所在的村1998年人均纯收入2340元。
表-1是王道昌1999年全年的收支情况列表明细,从中可以看出他家年人均纯收入和农民负担的轻重情况。由三个表格可以看出,王道昌种了壹年的地,即使不吃不喝,也只能挣724元。若把全家的日常开支,如招待亲友、添置衣服、看病算在内,实际上入不敷出。
依1998年的做法,两个弟弟明年春节还可能从乡建筑队那里再得到1000元的工钱。如果这能成为现实的话,王道昌家1999年的纯收入也只有1724年,人均246元。当然,这要求王道昌必须把所得的2000公斤稻子和1000公斤小麦全卖掉。而在卖粮难的今天,几乎不可能。
据上分析可知:
1、农民说种地赔本,是不争的事实。
2、即便将两个弟弟在外做工的工钱也计算在内,且全家不吃不喝,同时不发生其它任何开支,王道昌全家年人均纯收入仅246元。这与县里农民负担“明白卡”上所称的2340元的人均纯收入相差甚远。
3、村里按人头收取的“生猪税车船税”和八项收费等,连四岁小孩子和60岁以上的老人都无壹例外要交纳这些费用。这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
4、多项收费,村里都不是据实征收。如没有个体工商业,要交个体工商税;没有房屋买卖,要交契税。有的是重复收费,也是违背国家政策的。
表-1:王道昌家1999年收入情况
收入项目
产量(公斤)
单价(元)
收入金额(元)
麦子四亩
1000
0.9
900
水稻四亩
2000
0.82
1640
花生
150
1.2
180
山芋
1500
部份人吃、部份喂猪
五头猪
450
俩弟弟打工
1000
总计
4170
表-2:农业生产支出情况
项目
数量(公斤)
合计(元)
种子
30
460
肥料
1275
523
农药
237
其它
180
总计
1400
表-3:交纳税费情况
项目
金额(元)
数量(人)
合计(元)
村提留乡统筹
115
7
805
生猪税、车船税
70
7
490
八项税费
75
7
525
建校费
18
126
小手扶拖拉机
100
总计
2046
(注1)1999年我们在甘肃河西地区调查研究,酒泉干部反映,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存粮7000斤,卖不出去。按这篇报告中计算,就算是粮食都能卖出去,交了各项负担之后,王道昌家1999年人均净收入103元;实际上已经入不敷出。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中国北方农民的生活状态分析 二零零一年
官逼民反
农民生活好转,主要是八十年代的事情。近十多年农民生活日益困难,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究其原因,是因为农民深受三害之苦:壹是自然灾害,二是地方政府之害,三是市场价格波动之害。而在三害之中,
“农民最感无奈,也最痛恨的是政府之害。每到春秋二熟,广播里就整日响起征粮催款的声音,农民壹听广播响起,便头皮发麻,脚底发软。地方政府各部门耍著各种花招搜刮农民。去年,他弟弟壹家五口,累计上缴近千元,人均近200元。..........他夫妇两人,辛苦壹年,劳动所得,三分之壹以上给地方政府征缴去了。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农负率不得超过全年纯收入的5%。其实,农负率高达百分之三四十,是个极普遍的现象。如今,妳随便到农村去走走,到处都能感受到农民与地方官吏的严重对立情绪。前几天我回乡,与壹村民谈起贪官污吏、苛捐杂税等事,这位年约40岁的农民愤恨地说:‘总有壹天要官逼民反的。到时我就第壹个冲击县、乡政府,将这批贪官污吏杀光。’”(253页)
农民负担重的原因之壹,是乡镇政府的财政不按量入为出而按量出为入的标淮征税。这实际大大鼓励了中共官僚体制的痼疾,即官员无限膨胀。作者说:
“壹乡党政人员从公社末期的二三十人,急剧攀升到百余人甚至二百余人。县级党政人员,从原来的壹二百人扩张到七八百人,甚至千余人。”
作者经广泛访谈后作出如下报导:
“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官员安排他们的子女、亲友就业。‘如不给安排,就是不给上级领导面子,妳不给他面子,他不给妳办事,谁顶得住啊?’(92页)
农村供电是壹个好例子。作者访问壹位在供电所工作的员工。作者问:
“‘各村的墙上都写着物价局、电力局核定的农村电价每度0.45元,并规定农民对超收部分有权拒交。但农民实际所付电价每度要0.8元,甚至更高,原因到底在哪里?’他的答复是:‘县电局机构日益扩大,人员增多,按每度0.45元核定价格收费,根本无法维持日常开支。’”(404页)
新官场现形记
什么“为人民服务”,早成了空话。各级官员首先是为了以权谋私。壹个村支部书记说:“现在人人都认为无官不贪,妳就是不喝不拿,洁身清廉,别人也不会相信妳。妳如明明不贪而别人都认为妳贪,这不是摆着吃两份亏吗?既然这样,倒不如贪壹点。”有壹天,作者在息县与新蔡县交界处看到三辆豪华轿车,两辆面包车停在路旁,旁边站着十几个衣冠楚楚的官员,像在恭候什么贵宾。壹问之下,原来是息县领导人在恭候上级的检查团。什么检查团,往往是吃喝团。而下级官员为了令上级满意,自然得大拍马屁和厚情款待。壹位基层干部告诉作者:
“评比既缺乏客观统壹的标淮,那就得在态度、人情、关系与礼数上大做文章。妳到县城外迎接,我就到县界外等候,妳派党政领导出迎,我就四大班子全体出动。壹县想出壹个新招,他县纷纷仿效。手握上方宝剑的钦差大臣到达某县,邻近各县即设立情报组進行火力侦察,看别县的接待规格档次,住什么级别的宾馆,甚至吃什么菜,喝什么酒,抽什么烟,都属侦察范围。还得看别人送什么礼品,否则,送轻了不行,送重复了也不行。如送礼金的,那麽要打听清楚送给检查团主要领导是多少,壹般成员是多少。这些情报,都得通过内部私人关系才能搞清楚。总之,...........前呼后拥,实在搞得人仰马翻,神经紧张。干部们劳命,百姓伤财。”(591页)
这壹幕“官场现形记”现代版令作者听得“目瞪口呆”。贪污腐败之炽烈,令不少人开始怀念毛泽东时代。那时候享有丰厚的物质特权的主要是高级干部。农村公社干部虽有油水(作者报导即使在大跃進的大饥荒中,干部少有饿死),但是由于毛泽东爱用“群众运动”来约束壹下基层干部(最有名的是六十年代初的四清运动),所以基层干部的贪污不会像今天离谱。无怪乎壹个省检察官说:
“‘论官位,我这个省检察长不算小,论职权,可以惩治壹省范围内的贪官污吏。但说实在的,我连壹个县官、乡官都检察不了。不要说没有案发的,就是把案子送到我这里来,也很难。如今官场上下左右往往形成壹个壹个的关系网络。壹人贪赃,往往牵动壹串。上下说情,晓以利害,很难秉公执法。党政腐败,越演越烈。中央壹直在抓反腐败问题,但单靠纪委、检查部门,收效甚微。如此下去,这个党的前途,实堪忧虑。’我问吕先生:‘靠纪委、检查部门无法有效遏制党腐败,那还有其它更有效的办法吗?’他说:‘只有靠群众运动!毛主席的群众运动、政治斗争,年年搞、月月搞,当然是不行的,但取消群众运动更不行。如今只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讲群众运动,取消四大自由,不是给地方官员吃定心丸吗?地方党政以权谋私,肆无忌惮,实与取消四大自由、群众运动有密切关系。’我问吕先生:‘在当前干群关系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中央发动壹场反腐败的群众运动,将会有何种后果呢?’这位老先生沈吟良久,说:‘看来也不行。满腹怨气的群众壹旦起来,从村委到乡、县,壹定有许多干部被活活打死。天下岂不大乱。’”(609-610页)
但维持现状,又能避免“天下大乱”吗?作者报导壹位县党校校长的说话:
“中国历代王朝……都是亡在内部腐败上,弄得官迫民反。我们能否逃脱这壹历史宿命?我可以告诉妳,许多人都持悲观态度。”(181页)
官僚集团离心离德
不仅官员与农民的矛盾日渐尖锐,就连官僚集团内的矛盾也是这样。上级指责下级,下级也指责上级。面对农民抗税的大小骚乱日多,高级以至中央官员往往把责任推给基层干部,指责他们“作风粗暴”。壹个省委书记这样说下级干部:“不给妳们压任务,下指针,妳们就不动;给妳们压任务,下指针,妳们又乱动。”例如为了收税,壹些基层干部竟至毁人家园、夺人牛羊谷米,甚至打人杀人。但是,另壹方面,越来越多基层干部不忿于被指责。壹位乡党委书记说:
“‘农民负担确实太重。问题在于,沈重的农民负担,不是想不想减的问题,是能不能减下来。..........更要命的还有上面各部门的利益。宣传部门每年要我们订几十种报刊杂志,这十几万元还不是最终摊到农民头上吗?去年,电力部门要在我乡建壹所变电站,也要乡政府出钱,乡政府又不是摇钱树,这笔钱不也落到农民头上吗?每度电按规定只有四五毫,实收八九毫,这差价给他们用到甚地方去了?.........农民负担越重,催征的难度越大,地方政府与百姓的矛盾越尖锐。农民上访上告,上级信访部门倒是客客气气地接待他们,反而指责我们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甚至以为基层干部中饱私囊,欺压百姓,其实我们执行的任务,哪壹项不是来自上面的?’最后这位书记叹气道:“照此下去,不出三五年,天下大乱。”(459页)
官僚集团内部离心离德,官员与农民矛盾亦势成水火,这统统是社会危机要爆发的先兆。但是直到现在中共的对策,是缓和危机的少,火上加油的多;特别是它至今仍是对于壹切负面报导,壹概以捂住为法。上至朱镕基,下至基层干部无不如此。事实上,作者本人的实地考察往往也要避重就轻,拜托人情才能進行,而且常常被村官警告“不要破坏安定团结!”
分田单干的局限
同人民公社时期相比,现在河南农民生活无异是改善了。八十年代以前河南许多农民以杂粮为主(例如红薯与高粱),很少吃得上小麦米饭。在解放前,能经常吃上这些精粮的,只有地主。而现在许多农民经年都能吃小麦造的白馍(馒头)了。所以老壹辈农民对目前生活是比较满意的。(202页)
生活改善是因为单位产量在过去50年提高了几倍。部份原因是由于分田单干,农民有了经营自由,所以积极性提高了。所以壹般农民是再也不愿走过去强迫集体化的老路。但当作者问到壹些农民是否愿意走私有化道路,即把土地产权转移、集中到种田大户手上,他们却答:“如将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多数农民吃什么?”(496页)
有些人主张私有化道路,根据之壹是分田单干已显出局部私有的优势。但曹书告诉我们,土地生产力的显著提高不能全归功于分田单干本身,还要考虑过去集体化时代所留下来的农田水利建设及种子改良、化肥及农药的推广等等。(76页)正因如此,农民对毛泽东的评价并不像壹些言必希腊的知识分子那样全盘否定:“我又问:‘妳们认为毛主席好呢,还是邓小平好?’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都好哇。’
‘解放前,这壹带产量很低,且处低洼地,常受涝灾。小麦亩产最好的土地在最好的年景只有140~150斤,高粱每亩120~130斤。壹般土地,每亩百来斤左右,壹受涝灾,往往颗粒无收,只得逃荒要饭。’
‘中农之家(王老汉解放前有30亩地、6口人),在正常年景,又无苛捐杂税,壹年勉强能接得上吃。但在那个年头,苛捐杂税特别沈重,若遇兵匪,全村被搜刮壹空。村民百姓壹直生活在恐慌之中。’
‘解放后,在毛主席领导下,消除了恶霸,村民生活安定了,取消了苛捐杂税,生活比解放前好多了。搞农田水利建设,旱涝之灾减少了。’”
问题是包产户能否继续提高生产力?现在看来,包产到户当初所发挥过的促進生产力的作用已到尽头了。农村各地人均耕地只有壹亩上下,农民最多只能吃饱,完全谈不上现代化生活。这对上壹辈农民来说还是可以忍受的,但对于中青年农民来说,要他们这些文化水平较高、见闻较广、去过城市甚至部份打过工的农民来说,顿顿吃馒头仍是不能忍受的贫穷。何况,守着这几亩地亦意味毫无保障,因为只要壹点天灾人祸,或有家人生病,则连吃饱也办不到。
土地生产力相当程度很靠水利。在中国8000万贫困人口中,有6000万是直接因为缺水。但是分田单干之后的小农恰恰最没有力量发展水利建设。壹位村支书说:
“1981年实行土地承包制,分田单干,农户各顾其家,村干部省却集体化时每日派工、评分的头痛事,所以干部群众都认为该政策好。然也带来两个问题:壹是全村土地的机耕率比1981年前还低。全村有10余台拖拉机,基本用于运输。大部分农户用牛耕地。二是全村水利建设投入大大减少。如今二三千亩耕地,仅有9口百米以上深井,其中6口是集体化时期建立的。从1981年到1996年的十五六年间,村里只打了2眼深机井。分田到户后,再集资打井,困难颇多。如谁受益谁出钱,如今打壹口井费用很大,他们未必出得起这笔钱。”(294页)
毛时代那种由国家机器强迫农民集体化,而且是盲目追求“越大越好”的集体化自然很坏。但是八十年代初的分田单干本身也往往走向另壹极端,就是把壹些分无可分的农业机械及农田水利也分掉,结果只是造成生产力的破坏。作者在壹条农村看到水渠被破坏挖掉,就问当地人:“水渠怎能分,分了又有什么用?”;当地人答:“分掉了也可以取土填房基。”作者叹道:“统壹的水渠也能分,中国农民分的劲头和分的彻底性实令我惊叹!”(114页)
但全归咎农民并不妥当,也同作者自己所观察的有矛盾。当年那种壹刀切分光集体财产的劲力首先来自国家强制。壹位县政法委主任说:
河南省直到1983年才全面推行分田单干,行政指令,壹级壹级压下来,非分不可,而且分得越彻底越好。多年来的集体积累,壹夜之间化为乌有。还美其名曰‘分光吃光,不留后遗症’。其实,最大的后遗症就在于,村集体壹旦没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村委就形不成壹个健全的组织,有许多公共事务就办不成。............
他们说,如果当时不采取强硬的行政命令,不搞壹刀切,而是充分尊重各公社、各大队、各小队的实际情况与村、组农民的多数意愿,那就好了。如果干部与群众愿意继续走集体化道路,就让他们继续搞下去;如果干部与群众愿意分田单干,那麽就分田单干。......就河南农业来说,在集体化时代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公社与大队,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小麦亩产已近千斤,耕地基本上实行机械化,集体积累也比较多。像这样的大队,多数农民对分田单干的要求并不迫切,甚至没有这个要求。
新合作化运动与国家民主化
农民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与规模经营。依靠目前的机械与技术水平,壹个五口之家能耕作50亩-100亩(81页)。以这个标淮看,目前土地最多仅够壹亿农村劳动力使用,其余近3.7亿得靠工业、服务业或农村其它经济部门吸收。这是壹条漫长道路,而目前的起步点只能在包产到户的基础上去逐步提高经营效益。为了克服单干的局限,壹种办法是由国家推动重新集体化,另壹种是私有化。私有化为大多数农民反对,所以不能选择;重新由国家推动集体化,则毛时代的失败经验已证明行不通。(764页)尤其因为“各级地方政权存在着日益脱离社会、且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强大趋势。……官吏以权谋私……。”(767页)
作者认为出路在于鼓励农民自发地实行合作化。这种合作化同过去毛泽东时代不同的是不能依仗由国家官员去发动。“新合作运动的宗旨是:把小农扶上合作之路,但坚决让他们走自己的路。”(766页)
但令作者苦恼的是,要农民自发地联合起来,同农民特性相矛盾。作者认为,“农民历来善分,分到家庭而后止,从来不善于在平等协商基础上進行各种形式的联合”。(165页)“分散经营的农户在客观上存在共同利益,但在主观上无法形成共同利益的意识,这就决定了农民只能依赖别人来认识并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这个‘别人’,在壹般情况下是地方政府的官吏。”(174页)“合伙、股份制企业差不多有壹个共同的结局:闹翻、散伙”(191页)
小农单凭自己的力量的确很难联合起来;他们不能没有壹个真正为自己利益服务的政府的引导与协助。但是曹锦清很清楚,现在的中共各级政府并不是这样壹个政府;相反,它是壹个凌驾于社会之上、兼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的公共权力。由政府来帮助农民合作化,“我敢断言绝大多数官员不把这种合作社搞成官办与低效,是不会罢休的。”(499页)
作者提出了壹些具体措施来扶助农民“走上合作之路,但坚决让他们自己走路”,包括办教育,办刊物,精简官员等等。但是,如果各级官员已经成为脱离社会,凌驾社会之上的异己力量,妳又怎能确保这些官员愿意只限于“扶助”而不去粗暴干涉呢?老实说,单是请官员不来管农民自己的事已经近于不可能了。中国的国情就是官员无处不管,无事不管;尤其对于真有可能发展成功的事业(例如农民的广泛的自我联合),就更是难以忍手不管。所以,虽然作者有意避开民主政革国家这个重大命题,但是壹旦深入分析便仍是无法回避。
没有民主所以中国农民无法富裕
作者不热衷于民主奋斗,因为他同许多人壹样,认为中国民主前途遥不可及,理由正是中国是壹个小农国家:“全盘引進西方的民主制行不行?这种……政治民主制虽然较能有效地防止公共权力的特权化倾向,但在壹个有着数千年封建传统且依然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中国社会内能否有效地运行……这是大有问题的。”(768-9页)壹个小农国家只能同政治专制相适应,难于建立民主。
这个解释简单明了,但并不正确,兼且自觉或不自觉地显出对农民的歧视。中国没有民主,这笔帐不该简单算在农民头上,因为当代中国已经不是鸦片战争时代的中国,并非除开地主之外便只有农民壹个阶级。在“改革开放”前,除农民之外还有近亿“老大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后,廿年来更产生了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专业人仕。在世界历史上,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即使相对小农只占人口少数,却不妨碍他们成为民族的民主先锋,先后打倒过许多专制政权。在近代中国史上,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民主奋斗的成绩远逊于外国,但是也不是等于零。所以,若要考究中国现在何以没有民主,至少要问:为什么工人阶级至今没有为民主斗争?是天生不能还是暂时不能?为什么许多人曾寄予厚望的新生资产阶级,至今仍那麽令人失望,不仅没有多少民主呼声,反而不少人热衷结交权贵以谋利?又为什么那个号称为人民服务的党,那个靠农民军队才坐上江山的中共,今天竟然会变成同农民利益对立的党?全都是因为小农“素质”太低造成吗?这样岂不是把其它阶级,把国际因素例如当时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俄国革命及其堕落、中共本身的蜕变、世界资本主义的危机,后来的冷战及对中国的围堵等许多其它因素壹笔勾销吗?不首先回答这些问题,却轻率地拿农民的素质太低来解释政治专制,是否有点不公正?
作者能够注重调查,深入农民中间去作访谈,这种实干的治学精神是好的;能够为农民伸张正义更是值得赞赏。可惜作者同时也承袭了壹些对农民的偏见,承袭了这壹代知识分子对民主斗争的悲观情绪,看不到目前对中国社会進行全面民主改造的迫切性及可能性,反而只着重進行点滴的改良工程,或着重向领导人出谋献策。问题是,难道几十年来的经验还不足以证明,最好的主义或政策,壹经那高踞社会之上的官僚集团执行,总难免走样变质?
推行土地家庭承包制后,这壹自流灌溉系统屡修屡毁。这个‘毁’,可不是毁于天灾,而是人祸,毁于分田单干的小生产方式及农户的自私短见。由于灌溉渠道占地很多,沿渠农户不断地与渠道争土地。冬季筑起,春季又被扒掉。冬季是渠進地退,春季是地進渠毁。壹条河渠,壹处开决,即成废渠,何况沿渠农户把它挖得千孔百缺。所以,每年的冬季水利建设,徒具形式,且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好端端的壹方高产水稻区,如今变成为小麦、玉米产区。两熟不及壹熟。又如农业科技推广,分田单干后阻力甚大。各分散的农户成为独立的经济决策单元。且各农户的劳动力结构、经济状况与文化程度各不相同。这壹户引用玉米良种,那壹户为了省几个小钱,使用自留种。但玉米扬花,四处飘散,结果良种无效。今天这户打药除虫,虫飞到那壹户的田里,明天那壹户打药除虫,虫又飞回到壹户田里。再说,农业机械设备的闲置与浪费,实是惊人。如今经济条件稍好且人均耕地较多的村,几乎家家购置小手扶、抽水泵。”(624-5页)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初期中国南方农民的农业生活 二零零二年
就算是极力鼓吹中国加入世贸的人也得承认入世后对农业会造成很大冲击。然而在入世前,过去近十年,各类税费高昂,农民在子女教育、医疗开支又大大增加,再加上粮价下降,水利失修和环境破坏导致的水灾、旱灾等已使农民不胜负担。大量年青人流到城镇工作,才能勉强支撑沈重的农民负担。
最近笔者到过湖北省壹个贫穷县──孝昌县的壹个小村落,从村民与回乡探亲的人了解到农民更具体的苦况。湖北本是大陆主要粮产区,自古就是鱼米之乡,富庶之地。但由于税费过重,早前就有报章报导壹年内“湖北重税逼死农民”。(明报2002年1月26日)
土地与农民负担
该村落是壹个行政村(2600人)里的壹个自然村,当地人叫湾(应为土旁,下同)。那里于1981年末第壹次分田,无论是刚出生的婴孩还是老人,每人都分到约1.2亩的责任田(邻近另壹个乡由于人口多,每人分到约半亩田)。田地主要用作种植稻米、小麦和油菜。责任田分得多不壹定是好事,因为田地是否用来耕种,农民也要按比例交各项高昂税费。
至于在1995至1998年,该户书面上的负担分别是1239元,2190元,1357及1573元。但农民指出那通通是假的,95至97年每年要交二千多,98至2000年每年约2500元(由于天旱没有多少收成,2001年只交了几百元公粮)。这比起1982年,初分田时交的170元大大增加了(这是凭农民的记忆,没有书面记录)。据说税费大增的主要原因是乡村干部比起20年前多了近10倍。
虽然监督卡上已记录当年农民需缴税费,上面亦写明“卡外负担农民有权拒付。”但实际上每年村委派人来收税费时,会按每亩再加几十元,又从没发过收据,只是在他们的帐簿内记录。98年就试过有村民拒交额外税费而被村委召来的公安毒打及将粮食搬走,女户主跳河自杀但被救。所以农民对于地方官僚形同抢劫的做法只有逆来顺受。
水利与自然灾害
据村民说,从前每年曾种三造稻米,但亩产量越来越少。另壹方面,天气越来越热(大概与全球气温上升有关),水资源减少,现在壹般只能轮流种小麦和稻米。
农民对集体(公社)时期有很多负面批评,但在改善水利方面做了壹定的工作,例如在50年代土地改革后不久,便在当地修建了蓄水池,以供应农业用水(当地没有大河流经过),第壹个在57年建成。分田到户后,地方政府便没有从事水利工作,致使壹些水道淤塞。另外,有养鸭户在壹个蓄水池养鸭,污染了水池也没人管。
2001年7月,当地持续干旱,笔者到访的湾由于地势较高,旱情是全县最严重的,蓄水池和水井全干了,农作物全部枯死,连人喝的水都没有。村民逼不得已,联同对面湾每户各派壹名代表,共二、三十人坐车到县政府请愿。政府答应免费提供食水,直至旱情解决。结果政府用车巡回送水到各湾,每隔3天才送壹次,只送了3次。之后下了壹点雨,水井有水了,旱情才舒缓,但农作物已反魂无术。
那是村民第壹次以集体行动提出要求。那两天共有两三百名来自不同湾的人到县政府请愿。
据说大旱后中央政府拨了800万元改善该县水利,但实际上用在各项工程上的只有几十万,其余的就進了层层官员的口袋里。
除了旱灾外,农民生计也受畜禽瘟疫影响。虽然在税费中就有壹项是畜禽防疫费,但有关部门却没做任何防疫工作。去年年底,该湾便有很多鸡死于瘟疫。
电力、能源与电话
据该村村委书记说,家庭用电每度7毛(工业用每度8毛),但实际上农民要支付每度1元的电费。壹户家中只有光管、黑白电视机、水井食水抽水泵,每月便要交十几元电费。更奇怪的是,电费不是由供电厂派人来收,而是由该村壹家专利的磨榖厂的老板来收,也是没有收据的。那究竟是谁多收了农民的电费?
村民家中壹般有烧煤饼的炉,但由于烧滚壹煲水便要壹毛多,他们多是烧稻草煮食,壹个人烧草,壹个人炒菜,很花时间。厨房通风不好,烧草时烟很大,很多中年妇女眼睛被熏坏,呼吸系统也受影响。
该湾25户中,只有壹户负担得起安装电话。安装费300元,后按通话时间计费。这户并没有种田,户主在县政府部门工作。
家庭、婚姻与计划生育
笔者作了湾内简单的人口统计。这统计是包括各户户主的已婚女儿而没有包括其媳妇,因为这较易统计及反映实际人口状况。
该湾有25户,共133人,平均每户5.32人。每户包括户主(通常是男人),其太太、父母、子女。平均每户有3个孩子,最多的有7个。
年青人结婚对象都不会在同壹个湾内,大部份是靠亲友穿红线(做媒),到了通婚年龄父母便会很着急为他们寻找对象。由于巨大的家庭与社会压力,很多年青人对对方认识不多便要结婚,制造了很多不幸的婚姻。
绝大多数年青人婚后会与男方父母同住(除非夫妇同时外出打工),因为他们没有经济能力另建房子。新婚媳妇不壹定能适应新的环境及婆媳关系。
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很明显。春节时女的在厨房做饭,男的招呼人客,或去拜年打牌(当然也会全家壹起去拜年)。
平日,由于男性壹般较壮健,是种田的主要劳动力,女的在农忙时也要落田,但壹般负起做饭、照顾长幼的传统角色。
由于年老农民完全没有退休福利,唯有靠儿子供养。出嫁的女儿壹般要供养老爷奶奶,难以支持父母。所以农民务必要生儿子,这给予农村社会重男轻女壹个解释。
该村到94年才严厉推行壹胎政策,但若第壹胎是女孩,5年后可生第二胎,无论是男是女,都不可生第三胎。现在似乎没有杀女婴的情况,因为百分之九十以上怀第二胎的妇女会做B超(超声波扫描),若发现是女的,就算快要分娩,也会把胎儿打掉。有点奇怪的是,该湾75名孩子中,41人是女,34人是男,仍是女多男少。
有些农民认为计划生育比提留更厉害。据说该湾最穷的壹户连椅子都没有,就是由于超生了两个孩子,交不起罚款,什么值钱的都被搬走,连椅子都被砍烂。计划生育原本的意义是要减轻人口负担,改善人们的生活,但实际上却令穷者越穷。
在湖北省黄梅县有这样的个案:98年时壹个生了两名女儿的妇人还想追个儿子,怀孕后便偷偷到武汉工作待产,怎知被村委发现,派了3个人到武汉把她押回村里,在怀孕8个多月时强逼流产。更令妇人壹家伤痛的是,那个是男胎,假如他们有两万多元,便可保著这个男婴。
2001年,同是黄梅县的另壹妇人,已有壹名女儿,正在外面打工,被村里的计生办催她回去做孕检,她由于请不到假,来不及回去,家人便被罚了300元,电视机也被抢走。后来她回去作了孕检、上了避孕环,才取回电视机,但罚款没有退回。
教育
1980年,小学学费每年18元,孩子上学壹般没困难。但自90年代开始,子女教育绝对是农民沈重的负担。政府推行9年义务教育,是指农民有义务送子女入学,而非政府有义务提供免费教育。政府规定小学学费每年360元,中学720元,但该村小学学费每年440-460元,另考试费24-30元,学习数据共4本,每本5元,寒暑假作业每本5元。初中学费每年920-940元,另考试费130元,喝水费60元,初三(中三)补课费200元,计算机费100元。高中学费更是每年1800多元。初中和高中是不同的学校,都离村很远。学生要寄宿,壹名初中生说学校生活很艰苦,他要带米回校,有人煮饭,但菜要自备,每次回家便带回壹些凉菜,在校吃几天。
由于农民种田壹般仅能糊口,子女的学费多是靠年长子女(首先通常是女孩)外出打工来负担。壹个家庭假如有壹子壹女要读书,但只能负担其中壹个,那通常就是女儿辍学,外出打工或照顾年幼弟妹。
村民中男的学历普遍比女的高,在25户中,有22户的户主比太太的学历高,2户夫妻均没有接受教育,另壹户仍未结婚。41名非在学年青人中,有16男,25女;男的只有1人没有念初中,其余15人均念至初中,大部份念完初三或以上;女的有18人只念完小学,其余7人初中或以上。
农村重男轻女明显。女孩教育水平较低,外出打工也难以找到高薪的工作,经济地位低促使女性难以走出男女不平等的恶性循环。
假如学校教育是免费(起码像是香港那样实行9年强迫免费教育),男女的教育水平不会有那麽大差异。
约有壹成初中生升读高中,除了因为学费贵,壹般农民负担不起外,村里的小学和初中每班都是六、七十人,教师难以照顾个别差异,坐在后排的学生甚至难以听到老师讲话,也使很多孩子没有多大兴趣读书。农忙时,孩子们要帮忙干活,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见附文:农忙的壹天)
医疗
除了子女教育外,医疗也为壹些农民带来沈重的负担。该湾内壹名40余岁的妇人患了心脏病,由于没钱治疗,拖了壹两年便死了。自91年开始,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医疗变成了以利润取向。
村里没有医院,若有急症重病,就要坐车近壹小时,送到县里的医院。从前的赤脚医生已改为乡村医生,全村有2个,另有壹家私人诊所。壹般病情轻者,诊金连药费2至3元,较重者10多20元。这比起大城市如深圳的医疗费动辄要七、八十元就便宜得多。但对于贫穷的农民来说,20元已是不小的数目,所以非逼不得已也不会找医生。有位中年人患上肝癌,就要几万元医疗费,相当于壹个农户十多年的收入。
产子的费用也是不小的负担。已有壹名女儿的妇人打趣说,那有钱生第二胎。由于在家产子的危险性高,这两年已减少,但没有钱的,也只得花200元找接生员到家里接生。若到医院产子,要500-1000元。
外出打工与回流
由于种田难以维持生活和孩子教育,自80年代中,年青人便纷纷外出打工。
该湾41名非在学的年青人(户主的子女)中,只有4个不曾外出打工,而其中两人只有十五、六岁,可能是年纪还小,家人不让他们出去。
无论男女都会外出打工,但工种不同。女的多是進厂或当卖菜、清洁等临时工;男的主要是做泥水、水电工作,也有壹个当老板。
外出最长的已有15年。在23名有打工经验的女性中,6人已没再打工,其中5人已结婚,住在夫家的村里或县城,另壹人快将结婚。他们有些还是打算再外出工作。这23人中,另有7人已婚但仍在外面工作。而外出打工的14名男性中,虽然有3人已婚,但仍全在外面工作。
外出打工者大多能慢慢改善家里的经济。盖了新房子的家庭,大都是有人外出打工。但很多打工者都反映找工作越来越难,前景并不很乐观。另外还有壹些外出工作遇骗几千元的个案。
在某些家庭,没有子女外出打工的,或汇回来的钱不足以维持开支的,中年妇女在农闲时也会跑到武汉(湖北省会)去擦鞋或捡破烂,这被视为很低贱的工作,但她们难以在城里找到其它工作。幸运的每天可赚十元八块。他们最怕被警察捉到,因为没有暂住证。
另外,去年也有农妇在自己的田插了秧(最辛苦、最花时间及有时间限制的工序),坐壹天车到河南省帮别的农户插秧,每天25元。插了十几天,扣除70元车费,赚到二百多元,刚够儿子壹个学期的学费。
农民的出路
中国入世前,农民已察觉到粮食作物的价格慢慢下调。保护价已不存在。有农民说加拿大的小麦每百斤二十多元,大陆的是四十多元,入世后怎敌得过外国的呢!有人提出这样的解决方法:让村里几个种田大户承包全村田地,然后雇用其它农民当佃工,20-30元壹天,这便使土地集中,便于实行机械化。但若真的实行,便会出现大批无地农民。剩余劳动力多了,工资会被压低,很多农民无以为计,甚至流离失所。这并非解决农民贫穷问题的方法。
农民的贫穷,壹方面在于生产时主要靠人力,生产效益低,没有多少积蓄,无能力买机械扩大生产。责任田细小而分散,也难以使用机械。另壹方面是税费过高,农民连温饱也成问题。中央虽有规定村提留乡统筹不能超过上年村里人均纯收入的5%,但实际往往超过壹半。在解放前,农民交给地主的地租,也只是种田的壹半左右。难怪人们说“辛辛苦苦几十年,壹朝回到解放前”。
有人说机械化虽可提高生产效益,但会造成更多剩余劳动力。这话不错,但解决的方法不应是要农民继续只靠人力畜力艰苦地工作,排拒机械化。农村的水利及基础建设、教育、环境保育等,在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改善,不必担忧剩余劳动力没有出路。那资金何来?如前文所说,中央政府拨了8百万改善该县水利,真的投放在工程上的只有几十万。假若没有层层的贪污剥削及苛捐杂税,假若各项税费不是占种田收入的六成,即使现时的生产方式仍然继续,农民绝不会那样穷,社会也不会像现在的不平等。难怪农民对官僚就有这样嘲弄的话:贪得多的是贪官,贪得少的是清官。
农民也总结了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跳水不拉人,喝药不抢瓶,上吊不解绳。人民的死活政府不管。农民在不堪剥削的时候,有些便起来反抗。98年湖北黄梅县某镇就有农民“造反”了。二十多个农民到镇政府请愿,指村委书记及村长贪污,要求他们交出贪款及下台。几个月后,村委书记终于下台,但他说十几万公款吃光了,而村长则拿着贪款跑掉了。新的村委书记虽然贪,但没有直接搜刮农民(贪的是给村内壹庙宇的捐款)。农民说假如村委对他们贪污剥削,他们会再起来“造反”。
虽然大多数农民在默默地忍受着各种剥削压逼,但起来“造反”的个案也不少。现在农民是不是已经到了不造反就没有出路的地步呢?
农忙的一天 二零零二年
农历六月初九是星期五,是农民最忙的一天,也是我们家最忙的一天。
一大早起来,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去干农活了,只有我和弟弟在家。刚起床是5点钟,便开始忙碌起来,首先刷牙洗脸,再把牛牵到田耕上去放青草,每家都要有人放牛的,每头牛都在不同的田耕上吃着绿油油的草。放了一个小时就回家了,差不多6点半左右,就开始做饭,先炒了一碗黄瓜,再一碗是萝卜。菜炒好了就开始煮饭,我们家是烧稻草和麦草的,所以很慢,只有极少数人家才能烧煤气(罐装石油气)。做好饭就7点过10分了,我就叫弟弟把爸妈喊回来吃饭,之间我扫一扫地,他们回来之后,我就把菜端到桌子上开始吃饭,爸妈他们很快吃完了,就拿着农具回到田里干活了,锄地、施肥、溉水到田里、插秧。弟弟吃完饭就去上学了,而我还要洗碗,之后才能去上学,快8点钟了,到学校8点过5分,有很多同学都已在认真地读书,我也回到座位上,刚读了一会儿书,老师就来上课了,时间是8点40时。上午4节课,上完就12点整。回到家12点过10分,有些同学离校远就在学校蒸饭吃。
我回家还得做饭给爸妈吃,炒了两碗菜又叫弟弟去喊爸妈吃饭,大约下午1点30分左右,爸妈稍坐了一会又出去干活了。我们下午有两节课,依然做完家务才去上课,到学校2点过15分,回到家是4点过10分左右,就赶忙去田里帮爸妈插秧,直到晚上8点钟才回家。妈妈要做饭给我们吃,我们洗澡。大约9点多他们都去睡觉了,而我还要写作业,到10点多钟才能睡觉。这天真的是最农忙的一天。
王大成一户交多少税?
在1999年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列出了王大成(化名)一户10口,分田12亩所需负担的税费(以人民币计算,下同。1港元约兑1.05人民币):
(1)国家税费:465(农业税:436,基本水费:29)
(2)三提五统
A.村提留:358(公积金:110,公益金:84,管理费:164)
B.乡(镇)统筹:358(教育附加费:241,计划生育费:20,民兵训练费:18,民政优抚费:38,民办交通费:41)
(3)经批准集资:202
(4)承担劳务:90个
(5)据实征收项目:297(农业特产税:99,畜禽防疫费:24,预提共同生产费:174)
共:1680元
王大成交税后剩下多少钱?
农民一年到晚辛勤耕耘,交了各项税费后,就只剩下仅足维持来年生存的口粮,以下的例子以一户10口,分了12亩责任田,计算他们在2000年的收支状况。
(1)该户共有3个劳动力,其余的在学或外出打工,或是老人。12亩田一年可种6亩小麦,12亩稻榖。
A.每亩麦田所需的种子及肥料(不需农药)共82元。
亩产400斤(1斤等于半公斤),市场价为0.45元/斤,即180元/亩,6亩麦田的净收入:(180-82)元x6=588元
B.每亩稻田所需种子,肥料及农药共106元
亩产1000斤,市场价为0.42元/斤,即420元/亩
12亩稻田的净收入:(420-106)元x12=3768元
全年种责任田的收入是:588元+3768元=4356元
(2)该年度实收税费为2500元,即为责任田收入的57.4%!
(3)交了税费后,只剩下1856元,约相当于4420斤稻榖。
而每名成年人每年所需口粮约为1000斤稻榖。(一般农民是不会卖口粮的,以上用钱计算,是要方便运算及比较。)
(4)该户当年有3人外出打工。就算他们留在村里种田,也可能只多种几亩小麦,不足以糊口,所以青壮年人不得不外出打工以维持生存。
除了责任田外,农民也分得一些荒地(旱地)来种花生、油菜炸油,和种些青菜,也会养鸡和猪,但主要都是自用。
中国农民讲述改革开放之后农民在生活方面所受到的压迫 二零零一年
在中国,壹个农民的普通孩子,在我们国家的很长的时间内是没有任何途径可以走出农村的。文革结束后,从77年开始,高考才成为壹个农村孩子進城的壹条独木桥。80年代后期,个别富裕的农民也可以花大约壹万块钱买壹个城镇居民的身分了,看起来像是壹种封建社会的赎身。许多大城市象上海广州等地可以凭借壹定的投资拿到的蓝印户口本也属于类似的做法。经济因素的介入来打破法律制度上的不合理,倒也是壹种社会進步。但这壹买壹卖也直接体现了壹种生而不平等。否则的话,为什么要买卖壹种法律身分呢?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没有城镇居民去赎买壹个农民身分,只有农民赎买城市居民的户口身分呢?所以,农民的社会地位是壹目了然的。
某电视台的壹个节目里有壹天夸耀说,我们是世界上唯壹壹个举办“农民运动会”的国家,那是在“农民运动会”举办期间说的。真是滑稽逻辑!他们没有问壹问,这个世界上目前有多少个国家规定了“农民”只能是“农民”,并且农民需要用钱来取消农民户口换取城市居民的身分!
政府对于农民倒是从来都没有主动明确地歧视过农民,甚至会以种种形式来维护农民的利益,这在电视等媒体大家已经看到了很多,包括“农民运动会”也可以列入类似的积极范畴。壹般所谓的歧视都是以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威势来形成的,并且有壹定的理论来说明其集体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低级之处,中国的农民都不具有这些社会特征,中国农民占人口约80%的这壹现实决定了不具有被政治歧视的条件。那现实中农民的低下社会地位是通过什么来实现了的呢?是通过政府壹再对于城市居民的各种优惠而遗漏农民的利益来完成的。
非常奇怪的是,在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也规定过“公民具有自由居住迁徒”权利,但1958年就改变为严禁自由居住迁徒。这壹由先進到落后的倒退过程,有其它的社会心理潜因吗?我至今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是革命刚刚成功的共产党人严格按照共产主义的原则才选取了先進的法律取向,而后来某些人的农民意识擡头、同时又发现抛弃农民利益对经济严重困难时的政府是个转机才走向了法律上的倒退?我不肯定,没有人可以肯定。表面上的原因可能很容易找到,但潜在意识上的永远只能是谜。
作为壹个从小就在农村长大的农民,我始终困惑著。今天仍然有许多人困惑著。
我千百次地问苍天,问为什么我会是农民。为什么我不生在壹个市民的家庭?为什么作为农民我天生就被剥夺了壹切和城镇孩子壹样许许多多的权利,当然也包括可以上山下乡的光荣和坎坷?假如没有后来的高考,我还没有到城市里工作的权利。我的权利只能限于在土地上耕作。
尽管我今天已经不再是个农民,我家里没有了壹个农民,但凭著壹个小知识分子的良心我至今却不能不关心这个仍然存在的阶层。我始终不能忘记我是壹个农民的女儿,那份屈辱和不平等成了激发我永远关心社会问题的最初起点。这段特殊的生活经历使我每壹次面对农民问题时都不能平静。由农民问题我想到中国太多类似的社会问题。
农民今天部分人是進城了,但是他们仍然是城市中的“另类”。他们住在城市里,干最低贱最累人的活,干城市居民不愿意干的壹切活,但他们仍然不是城里人。尽管比以往他们可以自由出入城市(在文革的时候农民出入城市都要生产队里开条子),但在法律上他们仍然没有城镇户口,所以進了城他们仍然是农民,人们通称这些人为“民工”。发给“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补贴”是不会发给他们的。
还不仅仅是个户口问题,经济补贴问题,实际上在有关中国法律的劳动保障壹条中,刚刚有学者考证出来,农民在土地上的劳动并不在国家法律中所说的劳动保障之列。也就是说,农民在土地上的劳动不算劳动,或者说,中国法律中的劳保条例,只保障城市居民的劳动,而不保障农民的劳动。该条法律条文上却没有说只保障城市居民的劳动权力,用词是中国公民。但在执行的时候,农民的劳动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我们可以说,中国农民不是中国公民吗?
对于农民也还不仅仅是劳动保障问题,农民们也没有工人、干部、解放军、教师这些城市居民们所具有的医疗保障。从来没有。今天,当城市居民面临医疗改革的时候有些惊惶失措,农民不必,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享受过那种优待。在中国,农民本来收入就只是城市居民的大约1/10,再加上没有任何的国家医疗保障,这?多年了农民们是怎?熬过来那些非人的日子的啊。当年的知识青年们倒是有些了解,所以,他们为那麽多年的非人锻炼痛哭流涕,他们也死活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色相都要换取回城的权利,也所以爱着农民姑娘的知青们只能在小河边对着“小芳”无奈之中说“byebye”。
在看起来户口环境通过买卖等途径转换都较为宽松的今天,面临城市失业人口的巨大压力,许多城市“把進城农民赶回农村”已经成为壹个公开解决城镇失业的秘诀,招工时壹句“需要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也就把所有外地农民找工的可能性取消了,因为农民不具有城镇户口。我也敢肯定,今天中国统计的失业人口或者说下岗人数,壹定不包括农民闲居人员。农民从来不在人们的视野之内。
长期以来,在中国做农民实际上就成了壹种惩罚。城市居民的罪犯有的会在刑期结束后剥夺他们的城市居民户口,而把他们贬为农民。这样的做法在很长时间里通行。
假如做农民不是这样遭罪的话,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几年有什么苦可诉!《天浴》中知青的悲剧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今天有人说,他们当年上山下乡是壹场飞来的横祸,那麽出生在壹个普通农民的家庭看来真的就是被抛進万劫不复的深渊了。
农村不只是壹般的苦啊,那与知识青年们他们原来城镇生活反差实在是太大了啊。
看来毛主席对农村是有壹定的了解的。他号召的上山下乡政策中有着起码公平而客观的思想核心,那就是农村是苦的,没有受过农村苦的,或者对中国整体有着虚幻感的城市孩子是应该去农村锻炼锻炼的。“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知识青年可以在那里大有作为”的思想包含着其它多方面的期许。
但知识青年仍然愤愤不平。他们说,人有多少个青春,我们有多少个十年可以放在农村?
农民没有愤愤不平。假如上山下乡十年就是浪费的话,那麽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农民在农村“浪费”了他们的终生?这种限制农民迁徒和工作权利的户籍制度已经在中国执行了41年,在今天仍然没有彻底放开!
在每壹个知青想寻找自己公平的时候,农民的公平去向谁要?
稍微意识到这个公平问题的中国农民都会在生育子女时感叹到,他们就要再生育壹个农民了。有时候那种抱憾和壹个奴隶的感叹不会有特别大的距离。我相信许多城市居民正是考虑到避免生育壹个农民的后代而断绝了与农民女子的爱情。类似这样的悲剧在农村和城镇中上演着。大家对这壹点还是有壹点觉察,因为改编自农民作家路遥小说的电影《人生》就反映了那样的壹个爱情悲剧。它反映的社会现实远比从小生长在大上海的陈冲拍摄的《天浴》有着更为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当然,他们两个人的出身决定了他们是不同社会阶层的代言人。
撇开不同的视点看,两部片子牵涉城乡差别矛盾的片子都很感人,但《天浴》中悲剧的基础建立于壹个知青回城的困难上,女主角年轻、她是城市人、她是社会优势的获得者,对于了解中国真实国情的人们女主角的悲剧性就有效降低了,只获得了观众对文革的進壹步关注和对壹种畸形情感的同情,该片没有触及更深刻的社会问题﹔而《人生》的悲剧建立在壹种广泛的社会制度上,男主角爱壹个农村的姑娘,但为了彻底摆脱自己农民的命运,他放弃了个人的幸福,意欲和壹个城市居民的女儿结婚,他是壹个中国的“于连”。所以,两部片子所反映的社会意义深度以及他们的价值取向都是不同的。
无论是哭哭啼啼的知识青年,还是今天为著解决下岗问题而心里打着“把农民赶回农村”算盘的管理干部们,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最根本的壹种东西,那就是他们这些中国人都最适合生活在封建时代,而绝不应该是生活在今天这个电子时代。因为他们都没有现代社会所起码需要的平等与人权观念。
呜呼,时代!
19世纪的英国社会学家斯宾赛说过:“在所有的人都获得自由之前,没有人能完全自由﹔在所有的人都有道德之前,没有人能被称为完全有道德﹔在所有的人都获得幸福之前,没有人能获得幸福!”
假如我以壹个国家为壹个“所有”单位而论的话,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哭哭啼啼喊各种各样的不平的话,实在是因为我们有正好配得上让人们哭哭啼啼的管理素质和管理人才。在壹个人人漠视他人权益的社会里,实际上人人在侵害他人权利的同时自己的权益也在受到同样水平的伤害。壹个社会的良知和社会公平意识是会水平发挥、平均反射在每壹个人身上的。只要壹个社会中有明显的壹批人受到不公正待遇,那麽这种不公正的意识终有壹天是会发挥在其它人身上的。这倒是很公平!可它也很残酷,它说明即便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也是在许许多多的方面受到“农民”壹样的不合理管理,当然不是表现在户口上面,而这种随随便便牺牲或漠视部分人权利的事情也会表现在其它的方面,反射在妳身上,如残疾人,如知识分子阶层,如城市贫民,如壹切非权利阶层……。
斯宾赛的话包含的朴素共产主义理想情怀值得我们中国人深深体会,尤其值得城市居民以及壹切暂时的利益获得团体的体会。尽管这种共产主义情怀不是来自于马克屎本人,但太阳出发点的这种人类大同的精神本来是我们中国人壹点都不陌生的,甚至是半个世纪前中国人赴荡蹈火的精神指引,可是我们今天看是不是我们只得到了表面的壹切,却失落了很多共产主义的精神真谛,因为民主和平等权利就是共产主义的最基本原理,而起码在农民这个明显的问题上我们严重违背了有关的原理。
壹个发生在中国北方城市的凶杀案例也许为这种思想可以做壹个解释。壹个 19岁的农民,从小父母双亡,过著饥寒交迫的生活。依我所知,社会对这样的农民壹般不会有任何的帮助,壹切负担会倾斜在他们的亲戚身上。后来他随着年老体弱的奶奶过活,但他唯壹可以依靠的奶奶也死了。倍尝生活的艰辛,精神上更是无依无靠,这个孩子几次自杀未遂,精神濒临崩溃。后来,作为民工他到城市里打工,可是老板不给工钱,并且找人对他棍棒相加。在要钱无望,生活无著,遭人毒打之后,他到壹个市场逛游,无意中看到卖肉摊上的屠刀他就顺手操了起来,以此连续杀伤杀死多人。
许多专家和群众对他这种报复行为很吃惊,以为他神经错乱,为什么不去报复那个老板,而是去滥杀无辜?其实说白了,这个农民在报复社会。我认为是这个社会的整体生存状态的低下直接逼迫他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每壹次当他面临人生的绝境时,社会都没有向他及时伸出温暖之手,甚至是连劳动的权益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我们可以想象,即便是他为老板不付工钱而去上告,他有没有这个经济能力?他有没有这个知识能力?我们有没有贫民可以咨询的法律部门?而我们现实中的司法公正有没有给他有足够的底气?我看答案几乎全部是否定的。所以,他会看不到其它的出路。尽管杀人是万恶的,但他却不是毫无理由地选择了报复社会。近年来中国这样的报复社会的案件有很大增长的趋势,他们都反映了壹种社会下层,尤其是农民对社会生存条件的敏感。
看着这样由于贫穷和社会分配畸形而导致的犯罪,让每壹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都不禁感到心痛。假如这个孩子不是个农民,假如这个孩子得到了足够的学费可以和其它的孩子壹样享受教育的权利,我们的监狱里就会少壹个罪犯,社会就少了壹份威胁和损失。数不清的这类案例让人思考犯罪,也让人思考我们的社会,思考我们的种种落后意识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深层危害。
我常想,尽管我已经不再是个农民,但不能保障我不会有壹天倒在这样的农民报复的屠刀之下,喝上这样的毒水,葬身于无名的火海。解决农民问题,是我们每壹个仍然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们的急切问题,他们的生活质量不改变我们整体的生存状况就难以改变。有壹天我自己死在民工手中,我不惊奇,妳也不用惊奇。所以我关心他们实际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我们天天生活在壹起,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壹家人,当哪壹个人生而不平等地与我们生活在壹起时,我从社会中获得的那份不应有的优越和利益使我不安,也使我深感惭愧--我渴望与他们平分社会的每壹份利益。
我已经把农民问题当作中国的壹个社会是否進步的标志好长时间了。
在这里也许我们还应该重申当年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时的壹句口号:“壹 人壹家的怨仇不算什么,要把眼光放到全中国人民、全世界的人类去”。这里边包含的伟大共产主义精神就是:只有“解放”了“所有人”,才能解放妳自己。只有绝大多数的人民(当然包括农民)获得了“自由”、“道德”和“幸福”的时候,妳个人距离真正的文明状态才会近壹些。
有人说,壹个歧视妇女的社会不可能是壹个文明的社会﹔那麽壹个歧视农民的社会就更不可能是壹个文明的社会。
农民,知识青年,下岗工人,当妳用壹种全新的眼光去看他们以及他们之所以产生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时候,妳还会有壹些新的发现。
太多的知识青年回城以后在反思他们所受到的苦难,我竟然从来没有看到过壹个当年的知识青年为他们所体会到的农民疾苦起而为农民鸣不平。我为这种社会良知的沦丧而感到无奈。我为那壹批多达两千万的知识青年中没有壹个“变异”,除了为自己哭喊,反转过来为曾经与他们同甘苦共患难的农民兄弟来讲话,我对这个事实感到震惊和悲哀。
在非洲,在中东战乱地区,甚至在壹些特殊的动物保护圈里,妳都会看到壹些人因为偶然的机遇认识到壹个不平的现象就义无反顾地重新回到那个圈子里去解救苦难,甚至是去解救壹些动物例如大猩猩、大象,他们向世界大声疾呼注意那里发生的壹切。最近的壹个例子是壹个美国记者在非洲看到的人间惨剧让他对人类悲哀到自杀。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是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的“出身贵族而同情于贫民”(鲁迅语)。但是,经受许多年共产主义教育的两千万中国人--知识青年--到农村走了壹圈,他们回来哭了恨了,只是因为农村的生活太苦使他们在那里受了罪,可是他们中没有壹个人反转回来向社会大声呐喊:农民们怎么办?可能也有人做了什么,但既没有触及到根本,也没有形成壹种引人注目的潮流。
我至今对很多年前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充满了敬意,可是今天这种平等精神哪里去了呢?
三农弊端的社会根源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
“三农”(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在中国,已越来越显出其严重性、以至危机性。虽然中国财政部长在今年3月向人大会议报告:2000年的国家税收高速增长,几乎相当于经济增长的3倍,增收部份比99年将近翻了壹倍;但这毫不意味“三农”的收入也同比例地增长,相反的,国库的增收是与“三农”的减收成反比的,部份是加大向农村、农民征收税费的力度所得的。虽然总理朱镕基同时作的“十五”计划纲要报告,宣称农村居民在2000年的人均纯收入达到2,253元,比上年实际增长了2.1%,5年间平均每年实际增长4.7%;但这与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及价格都大减的实况很不相符,也与学者专家的调研结果及其它报道的实况大为不同。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报的数字,2000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减产了9%。减产的直接原因看来是粮食种植面积缩减,农业部门汇总计算,2000年的种植面积约为16.07亿亩,比99年减少了9千万亩,减幅为5.3%,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播种面积最少的壹年,低于1.1亿公顷(即16.5亿亩)的警戒线(据统计局调查结果推算,2001年又将比今年進壹步缩减1.7%,约4千万亩,即减至1.07亿公顷)。
种粮面积如此大幅度减少,是由于农民负担税费太重,所得不敷所失,因而很多人不愿种田,把农田抛荒。这种情况,在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去年给国务院领导人的信(编者按:该信见本刊今期摘录)中已有较详细揭露,这些揭露,已经上级的覆查证明属实,并承认所说有“壹定的代表性”(湖北省委书记和省长在调研后的结论)。
香港《文汇报》今年2月19日,以全版刊出的《弃耕:中国农业转型期阵痛》,对上述问题也作了报道:洞庭湖壹带向为主要的产粮区,素有“湖广熟、天下足”的称誉。但近几年来,良田沃土大量被抛弃,其中的南县,《土地延包经营证书》的发放率至去年9月只有50%,主要原因就是许多农民“不想要田”。有的村,弃耕的土地超过了全村耕地面积的70%。是“洞庭湖区大规模弃耕的壹个缩影。”“湖区许多农民毫不讳言:弃耕不种,直接原因就是不愿或难以承受过重的农民负担。”
这些是中国“三农”危机的部份反映。
学者的调研结果
“三农”的困难问题越来越引起了国内许多学者专家的关注、调研,发表了很多富有价值和见解的文章,论著。以下所引用的学者陆学艺《走出“城乡分治 壹国两策”的困境》壹文,便是其中壹个显例。
该文指出:几年来,中国农村居民的购买力在逐年下降,农村市场在逐年萎缩。虽然1996年以来,农业连年丰收,但农民收入下降,自96年冬季以后,粮、棉等农产品就出现卖难,价格下降,99年夏季以后,几乎所有的主要农产品都出现了销售困难,市场萎缩,农民的收入成了问题,年人均纯收入中的粮食收入部份在99年要比96年下降300多元,96年农民人均从棉花得到的收入为68.07元,99年只有36.68元,而粮棉收入占了农牧业收入中的绝对多数,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更是主要的收入。97至99这3年间,粮棉价格下降了3成至4成,使农民的实际收入下降了很多。
从96至99这几年间,乡镇企业也不景气,约40%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这又使得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大量减少。与此同时,城市又大量辞退民工和限制外地民工就业。据有关部门测算,民工最多的1995年,达8千多万人,近几年逐年减少,99年估算只有约6千万人。以平均每个农民工壹年在城里净赚2千元计,农村就要减少6百多亿元的现金收入。
另壹方面,基层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在10多年间迅速膨胀,人数越来越多。现在壹个乡(镇)政府人员,超过正式编制几倍乃至十多倍,比50年代壹个县政府的机构还要大。(例如,本文作者看到2000年10月12日《南方周末》报道:壹个5万多农业人口的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在99年“机构精简”之前,像其它所有的乡镇壹样,在机构设置上“五脏俱全”:党委、政府、人大、纪检、政协、武装部“六大班子”,以及财政、税务、公安等“七所”,和农技、水利等“八站”,他们吃饭都要吃镇里的。)他们还要拿补贴,要比农民生活好,而国家却没有提供这些人的财政开支;反而在财税改革实行分税制以后,较稳定和较好的税收都由地(市)级以上收去了,上缴国库了。于是乡(镇)壹级便陷于财政困难,而只能从农民那里用各种名目收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就是这样逼出来的。<1>
另壹学者温铁军在《以综合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答记者问时指出:
“基层组织膨胀的问题比较普遍:80年代改革之初,壹个乡的供养人口不过是“八大员”,到了80年代中期搞“撤社建乡”,财政开支的编制大约是30人左右;到现在乡级壹般300人,发达地区镇级单位甚至达到800-1000人。不仅财政开支增加,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环境恶化,乡镇企业倒闭破产增加,乡村两级高负债也大量发生。1997年农业部对10个省份的调查就显示:乡级平均负债约400万,村级平均负债约20万。如今最严重的个别乡负债4000万,再加上90年代中期以来60%的县财政亏损,这方方面面的负债和亏损不仅最后都会有相当部份转嫁到农民头上,而且还会引发高利贷横行。”
由此看来,造成“三乱”、“四乱”和农民负担特别沈重的原因,除了地方干部的乘机胡作非为、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之外,中央的政策措施、整个官僚制度对政经特权的维护,都是根本的因素,正是由于中央指令要加强农村的党政控制力量,以巩固它在农村的统治,才在各乡镇设置那麽多的“六大班子”、“七所八站”。
也正因为这样,尽管中央长期以来重重复复宣称要减轻农民负担,并在多年前下令取消许多苛捐杂税,但是,各地方当局干部又要重新巧立名目,继续向农民榨取,以致官方越喊减负,农民负担越重,从而造成李昌平所概括的农民苦、农村穷、农业危险的结果。
“逼到绝境后的抉择”?税费改革
农民的重担和困苦,直接激发出许多积极的抗争行动,和消极的弃耕或出走城镇等等,但后者因城镇工业不景,原有工人失业者日增等影响,被迫要倒流回农村;他们所壹度弃耕的田地有许多又给基层干部交由农业大户承包了去,干部以此对付农民的弃耕,如果成功,将使部份土地重新集中化,少数农民也将变成无地耕种的无产者,或者成为“大户”的雇工。不过,他们至今仍保有原来的土地承包权,许多人都拒绝由村大户承包,这些发展仍要视中共有关新的法例来决定。
农民的抗争行动,最多的是集体上访,向上级党政部门控诉负担的沈重,即使增产也不增收,甚至赔本倒贴,难以维持生计。例如安徽省怀远县淝河乡便是个典型。农民除了交农业税、“三提留”、“五统筹”等款外,还有无数五花八门的税费和集资摊派。因而几年内全乡29个行政村中,有23个村村民在上访。而村民更有几次集体开拖拉机到合肥市堵塞交通。大多数乡镇无法收上当年农业税的大部份,正常运转出现危机。怀远县领导在1998年底提出要進行费改税的改革试点,“其实是怀远县被逼到绝境后的抉择”。安徽省领导(以至中央)表示同意,是“因为当时怀远县的名声太臭了”。<2>
安徽省的税费改革试点结果,据说在2000年全省农民负担比改革前减少13.93亿元,农民负担减轻约25%,98%的农民表示满意。但是,问题仍没有解决,减少的近14亿元财政缺口将由谁来补?如果解决不了,政府的正常运转就有问题。以农业为主的各县、乡财政,缺少二、三产业的财力支助,即使有中央或省的很少部份补助,地方领导层也势必又要向农民伸手,使得农民在必须缴纳的税款(其中包括部份的原有“费”)之后,又要交新的费,重新挑起旧的重担了。
国家推卸教育经费的后果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共的方针,政策、措施都是重城市、轻农村,重重工业、轻农业,重工人、轻农民的。它在财政上尽力向农民、农村压榨、牺牲农民的实际利益,很少动用资源去扶助“三农”的发展,而是极多地用于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各地农村党政干部更利用手中的特权,随意向农民進行“三乱”的榨取。这种政策和实际,具体表现于对国家公务员的不同待遇上:城市的公务员由国家财政支付薪酬待遇,农村乡镇的干部虽然同样是国家的公务员,“七所八站”是上级政府部门下设的机构,理应同样由政府财政负担其开支的,但却要由农民供养他们。又例如,农村教育经费也主要由地方承担(包括学校的兴建维修、教师的补贴和学校办公费,等等)。乡镇所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成了镇里最大的负担”。这些重担又主要是向农民们摊派的。
学校经费不足,便要迫学生及其家长负担。当学生极度不满这种乱摊派致使学生及其家长不堪负荷时,就爆发出反抗的行动。例如,今年2月11日广东潮阳市仙桃镇,就有约800名小学生游行到镇政府,冲击政府大楼,砸破玻璃,火烧家具和档案文件,以抗议收教育附加费<3>。这是小学生反抗行动的其中壹例,由于消息给香港记者获知,才得以传到海外。
许多农村学校由于经费缺乏,被逼要强令学生做工,以赚取收入来补贴学校经费。江西省万载县芳林村小学今年3月6日的大爆炸,造成41名师生死亡,27人受伤,就揭露出农村学校存在着这种悲惨事实。据《文汇报》报道:“有消息称,此次爆炸的原因是学校为了勤工俭学,办了鞭炮工厂。前几天还進了壹百斤硝。学校如设在炸药库上。”而该报记者同日发自南昌的电讯称:“可以肯定的是,引发爆炸的是做烟花的原料。”<4>据《星岛日报》的“特稿”报道:“壹家烟花爆竹厂的负责(人)表示,由于有关部门管理不严,在农村的学校或家庭内违规生产烟花、爆竹的情况普遍。农民耕种每年收入才壹千多元人民币,但生产烟花、爆竹,每天就有五、六元的收入……爆炸当天,(芳林村小学)三年级的两班学生就是在课室内造爆竹的火药引。学校是硬性规定学生要帮学校造火药引,违抗者每天罚款两元。”<5>另据说,这些小学生的年龄是8至12岁左右。
尽管官方后来宣称是由嫌疑犯“癫人”李垂才引爆的(不过也承认该校在前年也曾要学生造火药引),但德国新闻社记者访问李垂才的以前同窗,却说他“绝对没有精神病”,也“不是坏人”,而是为该小学工作,负责运送烟花爆竹的原料的。他本人也在爆炸中身亡。<6>笔者在这里之所以较多地引述各报章的有关报道,就是想让部份未看到有关资料的读者,具体了解中国农村教育经费缺少而造成的其中壹种悲惨结果,为历史作见证。
近来还有壹件令人十分可悲的事被披露,那就是陜北壹所民营孤儿学校的连串不幸遭遇,反映出大陆农村的许多学校,既得不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种帮助,又反而蒙受当地部门和干部的任意打压、摧残。这所被称为“像孤儿壹样无助的孤儿学校”,位于陜西省靖边县。壹九九八年,当地农民马国成在八岁的女儿死于车祸后,从街上领回六名流浪孤儿抚养,随后更用外出打工积攒的九十万元人民币,加上贷款,创办“国成孤儿学校”。该校成立之初,曾轰动壹时,国内各大传媒都作出报道。但是,据《工人日报》披露,由于得不到社会承认,孤儿学校入不敷支,经济陷困境。马国成为增加收入,贷款扩建招待所,却被城建部门指违法修建勒令清拆;他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和孩子们栽种了五万株树,又被乡政府将承包地卖给他人,其间损失都未作补偿。孤儿学校已欠债六十万元,四名老师半年未发工资,马家壹万多公斤土豆吃光了后,师生们吃的粮食都是赊来的,而因赊债被拖垮的私营粮店就有三家。大年初三,求助无门的马国成只好带着孤儿学校近六十名师生沿街乞讨,填饱肚皮后,便随意找个地方给孩子们上课。这些事再次引起大陆传媒广泛报道。<7>
今天在农村所推行的税费改革,并没有针对乡村的财政和公共服务等问题,即使中央提供壹些补贴,但主要的财政负担都交由地方政府承担,而后者不愿或不能承担,便要减少教育经费,或者要各学校负责筹措,从而加剧对学生“勤工俭学”的要求,流行对无偿童工的剥削,降低儿童受教育的时间和质素。当局又在推行教育改革的漂亮“理由”下,调整乡村学校的布局,减少学校和老师的数量。例如,湖北省仙桃市有697个行政村,原有乡村小学644所,过去大体上是壹村壹校,现在被调整为249所,使得大多数学生必须到其它乡村上学,可能造成新壹轮的儿童失学。<8>
病根在于现存政治制度
面对者“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危机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今年1月11日发表了《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尽管在前头循官方惯例先肯定“农村形势总的是好的”,但紧接着即指出:“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低落、乡镇企业效益下降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生产区甚至出现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進壹步拉大。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而且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它还说:农业和农村经济不能稳定发展,国民经济的好形势就难以保持。必须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做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推進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并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
它跟着提出了10项措施,以图做好“三农”的工作。这些措施几乎都是过去所提过的,并无特别崭新的创意。问题仍在于实行得如何。比如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这句话来说,中共已经提了几十年,几乎已成为党八股、官样文章,与其它的口号式说法壹样,也是“假大空”性的、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般的。它提出“加快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似乎是近几年想出的新办法,但这就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吗?对于这个“改革”的实效如何,我们已在前面谈论过。几十年来的壹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清楚地重复地说明了:即使中共中央颁布下看来是好的政策措施,下面的干部仍有办法阳奉阴违,不加以执行、走过场。这是屡验不爽的经验。病根子就在于现存整个官僚政治制度。由于官员不受人民监督,中央独断的方针政策既多缺点错误,各级干部又拥有政治经济特权而自把自为。机构日益臃肿,是这个政治制度的必然特征之壹。而任何的政经改革措施都会触犯有关方面既得利益者的权益,从而遭到后者们的反对、抵制、破坏。如果不先“从根本上”彻底改革这个政治制度,则壹切都将会“原地踏步”,以至变本加厉地发展,不能有效地解决“三农”的困难问题。
即使有些中共党员、干部(甚至位高如党总书记的赵紫阳),企图略加以改良、开明些,但也不可免地遭到顽固的官僚势力的围攻、打击,最后连自己的原有职位也不能保。就以最新的事例来说,那位“含泪上书国务院领导”的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即使初时据说他的意见已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和很好的反应、实行,但今年1月消息传来,李昌平因揭露了农村的黑暗,开罪了地方势力,再也待不下去,被迫在去年9月辞职,远走到深圳打工。尽管如此,他仍然在去年底被《南方周末》报以近3万张网上和来信选票,当选为年度人物,将他视作中国的希望、良知。<9>这件事反映出,他虽敌不过党官僚势力,却是受到人民支持、人民反官僚的事业是有希望的!
共产专制对农民的压迫
作者 左翼反共人士 写于 二零一九年
中国的农民,始终生活在土地寻租的社会中没有被解放,中国没有被赤化以前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大多数农民是有私有土地的自耕农,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即使没有私有土地的农民 也是有高度的经济自由权的,可以从地主那边承包土地耕种,打算生产哪些农产品地主是不管的,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地主也无权支配,农民可以自由的支配,可以留给他们自己,也可以拿去卖给别人,只是定期要缴纳土地税而已,土地税也是根据,承包土地的面积大小来决定的。
中共占领中国之后,实行了纯粹的农奴制,彻底的剥夺了中国的农民的经济自由权,土地全部被没收,农民被发配到生产队,生产什么,如何分配全部由中共来决定,农民除了壹年四百斤左右的口粮之外,剩下的粮食必须交给中共。
毛泽东根本没有解放中国的农民,而是让中国的农民成为纯粹的农奴,很多时候农民连基本的口粮都无法保障,比如壹个农民壹年生产了五百斤的粮食,按理说只要缴纳壹百斤粮食就好了,但是各级政府为了讨好上级为了征收更多的粮食会制定农业指标,甚至虚报农业产量,比如只有五百斤却要上报六百近 农民原本要上缴壹百斤却必须上缴两百斤,很多农民因为这样而遭受饥荒,然后饿死。
毛泽东时代的土地寻租是体现在征收农产品上边,按照马克屎的科学射秽主义的标准,中国的农民壹直都是农奴,毛泽东时代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传统的农奴制度,毛泽东死后中共实行的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佃农制度,毛泽东时代虽然消灭了表面上的土地寻租,但是农民彻底的失去了经济自由权,就算不必用剩余劳动去生产地租,但是利用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出来的生活资料要被中共拿走壹大半,农民除了可以得到中共规定他们应该得到的基本口粮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经济自由,基本上是壹无所有的,毛泽东死后共匪实行了佃农制度,在土地全部被收归共匪所有的基础之上,释放了壹部份经济自由权给农民,但是因为农民没有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中共对他们征收了几十年的农业增值税,中共成了他们的地主,他们要向中共缴纳耕地占用税 生猪税 车船税 由公积金 公益金 行管金 教育费附加 计划生育费 民兵建设训练费 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组成的八项杂税 村提留乡统筹作为地租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针对种子 化肥 农药征收的实质上属于地租的消费税,中共依旧可以征收土地 支配承包权 决定农业用地的用途 垄断农产品的销售通路,只要中共愿意介入基本上农民无法阻止,中共的村书记与地方政府取代了传统的地主,成为了土地寻租者,土地被用来作为从事资本寻租的工具的商品属性始终还是存在的,土地的所有制还是资本寻租者的所有制。中共所谓的取消农业税只是名义上取消了农业增值税,可是因为中共本身拥有不受约束的可以進行权力寻租的权力,中共还是可以利用权力开设新的税收名目掠夺中国农民的财富。因为中国的土地本质上属于中共,所以中国农民的农业用地是不受保障的,中共可以随时通过变更土地用途的方式掠夺中国农民的农业用地。中国的农民随时可能被中共的公检法税掠夺,中国的农民的私有财产权在制度层面是没有保障的。无论中共如何定义中国的土地性质与土地制度,中国名义上的集体土地本质上是被中共支配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广大中国人民,并没有实质上支配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权力,因为实行一党专政的中共是中国的实际统治者。农村的集体资产的实际支配着是村书记,可以承包大量土地开办企业的人主要是村书记的亲信,普通农民通常只有口粮田,如果只是务农,很难维持生活,所以除了种田还要打工。中共长期实行户籍制度,划分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农民要成为城市人口,要得到城市人口在城市的待遇,就必须放弃农民身份,必须放弃在农村的口粮田,不然即使在城市打工也只能在城市做贱民,农民长期受到这种城乡隔离的压迫,中共建立的户籍制度压迫了农民的发展。中共虽然在造反的时候反对不动产寻租,宣称不动产寻租属于剥夺,建国之后的很多中共贪官都拥有大量的進行不动产寻租的住宅与商铺,只要这些贪官在政治上没有站错队,就不会被清算,中共本质上是政治流氓。
根据中国农民调查的统计,共匪对农民曾经使用过的掠夺名目主要分为六大类。
集资类——乡镇办公楼集资费、乡镇教学楼集资费、乡镇科技网集资费、乡镇医疗门诊部集资费、乡镇党员活动中心集资费、乡镇影剧院集资费、建乡镇企业集资费、改造乡镇环境以及打击刑事犯罪经费补助集资费……。
管理类——乡村办公房修缮费、乡村干部差旅费招待费、乡村党团员活动费、乡镇党代会人代会会议费……
教育类——民办教师工资费、公办教师补贴费、校舍建改造费、学校正常办公费、报刊图书资料费、教学仪器与文体器材设备费……
计生类——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手术营养费、计划生育委员补贴费;计划生育小分队补贴费……
干部类——党支部书记补贴费、村委会主任补贴费、会计补贴费;民兵连长补贴费、治安委员补贴费、团支部书记补贴费、妇女主任补贴费、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费、兽医员农技员广播员护林员护坡员报刊
投递员清洁卫生人员补贴费、电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里安排的壹切勤杂工的补贴费……
训练类——民兵训练生活补助费、民兵训练误工补助费、看守枪支弹药执勤补助费……公益类——敬老院建设费、敬老院服务人员补贴费、合作医疗建设费、农村医务人员补贴费、烈军属优待费、残废军人优待费、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费、老弱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待费、工伤民工照顾费、困难户照顾费、五保户照顾费……其他类——交通建设义务工补贴费、文明村建设用工补助费、开街建集修路费、宅基规划费、房屋准建费、种子检疫费、畜禽防疫费、牲畜保槽费、架设电线费、统壹灭鼠费、派出所民警购置对讲机和摩托车费、司法人员服装费……、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支出费、计划生育支出费、公益事业与优抚支出费、……
挖空心思类——乡镇学校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或不管养猪与否,壹律按人头征收猪头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有结婚证书工本费、介绍信费、婚姻公证费、婚前检查费、妇幼保健费、独生子女保证金、婚宴消费费、杀猪屠宰税、结婚绿化费、儿童乐园筹建费、计划生育保证金、晚育保证金、夫妻恩爱保证金、金婚保证金等14种税费(源自陈桂棣、春桃:《中国农民调查》)毛泽东说:人的思想壹旦解放,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村乡镇干部能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发明“夫妻恩爱保证金”的税费名目,真是可列入吉尼斯记录的空前绝后奇迹。
这种暴征横敛得以畅通无阻后,更加荒谬绝伦挖空心思的掠夺名目就会随着任何壹项政策法令的颁行而再生。
实际上中国的农民从来就没有被中共解放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翻身,土地寻租本身并没有因为中共的出现而被消灭,很多的农民给他们所谓的人民政府支付完地租之后,剩下那壹点农业利润只是勉强维持温饱,很多人被迫要去做兼职成为廉价的劳动力人口,要去城市里边打工,于是形成了壹个中国特有的群体也就是农民工,农民被中共利用去打国民党成为炮灰,死了很多的人,结果生活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改善,还是在底层艰苦的生活,从中国的工人与农民的处境中不难看出 即使按照共产国际的标准,中共也没有统治中国的合法性,中国很多民运人士只是针对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很有兴趣,对于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之后建立怎样的宪法确立怎样的社会制度缺乏设想,关于农业问题中国在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之后应该首先改革土地制度,在农业用地方面尊重私有产权的基础上清除土地寻租的空间,也就是说可以购买私有土地但是不能把私有土地承包给自耕农赚取地租,绝对不允许包产到户的行为,绝对不允许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成为农业雇佣劳动者,绝对不允许只是占有土地但是却没有使用土地進行农业生产的人利用对土地的占有剥削自耕农,这就从根本上消灭了土地剥削。
私有土地应该允许买卖,因为壹个自由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当他们希望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之后应该有出售土地的自由,但是只能保值或者是适度增值不能谋取暴利,比如某位地主最初购买土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那些钱相当于多少头猪的价格土地管理部门要進行统计,比如壹块土地相当于壹万头猪的价格,以后就算物价上涨土地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土地出售价格上涨,那位地主出售土地之后只能完全获得相当于壹万头猪的出售价格的土地交易收入,比如那位地主原先购买土地的时候花了相当于壹万头猪的价钱比如那个时候壹万头猪的售价是壹万块钱,等到那位地主出售土地的时候因为物价变动壹万头猪相当于两万块钱,那么那位地主出售土地所获得的收入中两万以内的收入应该全部归那位地主所有,从而做到不扼杀那位地主原来的奋斗确保财产保值并且也让那位地主可以得到壹份持有土地期间对土地的开垦以及维护所做出的贡献的合理回报。
可是土地的增值除了作为自耕农的地主的努力之外也有社会大众的努力所以超出两万块钱的部份,剩下增值的部份可以看作是因为是社会進步土地周围的部份被开发所造成的是社会大众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三分之二要作为社会福利支出,地主只能获得三分之壹这样做符合社会公正的原则又可以防止出现土地炒作的状况有利于避免因为土地造成贫富的两级分化从而也保障了人民改变生活方式的经济自由的权利,实现了这两项政策之后就基本上完成了在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工作了。
以后土地的交易将完全成为单纯以改变生活方式为目的而不再具有炒作土地谋取暴利的功能了,农业用地的合理使用也有有了制度性的保障,这样做最符合农民的利益,以后他们打算发展合作社经济的时候也不会出现因为没有私有土地而沦为毛泽东时代那种生产队的农奴了,也不会像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半农奴因为没有私有土地所以必须向党国支付耕地占用税以及购买种子 农药 化肥过程中的消费税了,再也不用向党国支付八项杂费跟村提留乡统筹了,再也不用缴纳公积金、公益金、行管金、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建设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了,也从根本上避免了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因为土地私有所出现的地租剥削以及土地兼并的状况出现,这样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民可以在拥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自由的结合,在自由的联合的集体经济中充份获取利益,只有这种符合社会市场经济原则的土地制度才可以充份的促進中国的农业经济的進步充份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属于素地租金,在中国成为农业增值税 村提留乡统筹被共匪占有。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社会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属于经济地租,在中国成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与高房价收入,被共匪占有。因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属于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国属于耕地占用税被共匪占有。共匪根本就没有消灭土地剥削,而是成为土地剥削的受益者。
民主就是允许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
中共垮台之后的中国可以实行分级地方自治,村 镇 县 市 省各级地方自治单位的人民都可以通过公投制宪的方式决定当地的经济制度,无论是私有制为主还是公有制为主,甚至是实行混合所有制,无论是实行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甚至是实行混合经济,无论是土地私有还是土地公有,甚至是实行土地的混合所有制,无论是坚持按劳分配,还是坚持按生产要素分配,甚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无论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甚至社会所有,无论是高税收高福利还是低税收低福利,人民可以随时通过公投制宪的方式改变经济制度。
这样做符合中国意识形态多元,很多人未必可以接受西方自由保守主义的国情,避免深受射秽主义思想与共产主义思想影响的中国民众被中共的残余势力利用,成为动摇中国民主制度的社会根基的力量。
中共长期恐吓中国人民,宣称如果实行民主制度可能就会出现不受限制的私有制,不受限制的私有制孕育出来的财团会垄断整个社会。
很多人因此受到误导,即使讨厌中共还是排斥民主,如果中国的民主化是在追求让人民充份的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包括自由的选择经济制度,深受射秽主义思想与共产主义思想影响的基层人民估计也会支持中国的民主化。
这样做不仅可以扩大并且巩固民主制度的生存根基,防止专制复辟,同时确保了各种不同的经济制度在民主的框架下自由的实践,让生活在不同地区不同意识形态结构的人民都可以得到自己希望得到的生活方式,让共产极权主义政党再也没有机会用经济因素煽动基层人民否定民主政治了,人民在自由实践的状态下自然会产生出适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的经济制度。
中国民运长期无法成功主要还是因为没有一套可以应对意识形态已经多元的中国社会的民主方案,不是太偏左就是太偏右不然就是太偏向中间,左派 右派 中间派都希望让大多数人接受自己的主张,我觉得应该让人民根据自身情况自身的利益需要自由的选择左中右,只有建立民主制度才可以让中国人民自由的选择才是中国民运需要告诉中国人民。
实际上西方民主国家的民主制度也确保了人民自由选择经济制度的权利,比如赋予民选的国会多数修改宪法的权利,或者赋予人民通过直接民主公投制宪的权利,西方社会的文化传统决定了西方国家以私有制为主体以市场经济为主体,西方人民没有选择让共产党成为执政党,西方人民没有运用民主制度选择以公有制为主体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政治民主的本质是让人民拥有选举 罢免 创制 复决的权力,创制就是通过立法的方式选择社会制度,某些民主国家允许共产党合法存在,某些国家即使把共产党定义为非法政党,仍然允许人民通过行使创制权把共产党定义为合法政党,中共长期利用西方社会的这种状态误导中国人民,让中国人民误以为一人一票 三权分立 地方自治 军队国家化的现代民主制度是维护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工具,中国如果引進现代民主制度就意味着自由资本主义的复辟,意味着基层人民的生存压力会增加。很多中国人因为被中共洗脑,认为西方民主国家保护私有财产就是保护阶级固化,事实上西方民主国家的税收制度非常健全,保护私有财产并不会促進阶级固化,而是保护公民可以不受压迫的支配自己的劳动报酬。
中国人民长期被中共误导,认为民主化就是走向以私有制与自由竞争为主的更充份的弱肉强食的社会。
如果具体划分,行政 立法 司法三权分立以及中央与地方分权属于宪政体制的内容,思想自由 信仰自由 言论自由 结社自由 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属于自由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内容,选举 罢免 创制 复决才是属于政治民主的内容。
西方民主国家允许左中右不同意识形态的政党合法存在,允许左中右不同意识形态的政党参加选举,允许国会多数拥有立法权实质上就是允许人民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很多中国人根本不了解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对于民主政治的认知来自于中共的宣传,他们认为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就是两个财团党二选一,每四年选一次,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本质上是资产阶级专政。
事实上真正的民主是把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还给人民,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私有制因为受到独立的司法体系的约束才会遵守程序正义,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公有制才会因为受到民选国会的监督发展成民主公营事业,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市场经济才是真正的被宪政体制约束的法治经济,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计划经济才会因为受到民选国会跟直接民主的支配成为增進人民福利的宏观调控,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土地私有制度才会真正尊重自耕农的私有产权,也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土地公有制度才会确保符合公共利益的土地使用,只有保障结社自由允许独立工会存在的民主社会才有机会发展出产业民主,只有民主制度可以让农民不用遭受权力寻租者的压迫,只有民主制度可以让自由市场经济发展成社会市场经济最终演变成民主计划经济,只有民主制度可以孕育出真正的射秽主义与共产主义,人类社会经历了专制计划经济 权力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 民主计划经济之后或许会進入射秽主义高级阶段,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可是前提是必须建立民主制度。
存在社会分工就有不同的利益群体,存在不同的利益群体就会有利益冲突,建立在民主制度基础上的多党制就是调和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工具,不同的利益群体投票给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党,多党组成的国会的国会成为调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冲突的工具,不同的政党组成的国会的国会结构,反映了整个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所代表的群体利益的大小,国会多数决的结果代表着最大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一党专政的结果就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集团作为一个利益群体,可以随便动用不受制约的权力压迫其他利益群体。
极权政府可以集中力量办坏事,比如强拆,比如搞豆腐渣工程捞钱,根本不需要经过民选议会的审议,可是极权政府是没有服务效率的,极权政府的服务质量是非常差的。在中国去政府机关办事需要花钱搞关系,需要面对一大堆潜规则,而且中国政府长期让中国人生活在低福利的状态之下,极权政府的效率对于官僚资产阶级是有好处的,对于一般民众是没有好处的。
我觉得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让选区制与比例代表制并存,我认为选区选出来的议员与微观层面的政见是对应的,比例代表制选出来的议员是与宏观层面的政见与政党理念是对应的,人民可以选出微观层面的民意代表,也可以选出宏观层面的民意代表,只有这样议会才可以充份的发挥代议制民主的功能,我个人最倾向的政体是两院制,参议院全部由比例代表制的方式选出,选党不选人,众议院全部由选区制的方式选举产生,选人不选党,宏观层面的议题参议院负责表决,微观层面的议题众议院负责表决,两院互不干涉,参议院负责选出行政首长,众议院负责选出内阁成员。
我觉得中国应该实行内阁制,而且应该强化比例代表制的选举方式,中国所有关心政治的人基本上都有明确的意识形态倾向,有左派,有右派,有中间派,不同流派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民主政治的本质是调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冲突,突出理念选择,强化政党选择。淡化政治上空洞以凸显个人魅力为核心的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不适合中国这样的国家,因为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太强调参选人个人媒体的行销,如果在中国这样的有浓厚的精英主义文化与个人崇拜土壤的国家,很容易发生威权复辟的事情。如果没有比例代表制的支撑,形成的选举文化最终将不利于培养公民意识与政治参与,单一选区制有的时候会因为选区划分形成的人口结构,造成得票总数虽然不是最多的政党成为国会最大党,比如英国二零一九年的国会选举就是很好的证明,虽然右派政党的总票数并不如左派政党的总票数多,可是右派政党还是取得了多数席次。而且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很容易让那些转型过程中没有被清算的前朝既得利益者借壳上市,因为收买政治人物的成本与比例代表制比起来要低很多,毕竟比例代表制是投政党票,根据政党票的比例分配席次,需要庞大的意识形态输出系统,长期的社会意识形态建设,而且需要在全国各地都争取到广泛的选民支持,才有机会成为国会多数。我个人更倾向于内阁制,内阁制不容易产生缺乏民意基础的国家元首,总统制容易产生选举过程中依靠个人魅力行销上台,上台之后摆烂的国家元首。
共产极权是射秽主义的敌人
马列主义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马列主义认为本来就没有属于全社会的公义,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司法独立,作为被压迫的社会成员,只有让被压迫的社会成员所隶属的社会阶级的先锋队成为统治阶级,可以支配国家机器,才有属于被压迫的社会成员的公平。苏共当年自封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根据苏共的理论苏共是被压迫阶级的利益的代表,被压迫阶级要上升为统治阶级,就必须让苏共成为执政党,才可以专政压迫阶级,被压迫阶级才可以免于被压迫。
中共的官方意识形态,特别是马列主义,本质上是把马克屎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的部份观点与列宁的专政思想拼凑在一起的产物,中共的官方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一党专政的理论依据。列宁主义只是对马克屎早期的观点的延伸,并不是完整的马克屎的观点。马克屎的巴黎公社理论,主张工人自治,主张工人阶级内部的一人一票,与列宁的共产党先锋队长期领导国家,国家长期处于过渡阶段,长期实行一党专政的专政理论是不一样的。马克屎把共产党看成是革命成功之前的革命工具,而不是长期统治人民的统治工具。中共在政治层面实践的并不是马克屎的巴黎公社理论,而是列宁主义的极权理论。马克屎反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是基于对政治献金制度的否定,认为政治捐献的不受限制会让民主成为富人的游戏,可是马克屎本身并不反对普选,列宁是直接否定普选制度的。
马克屎晚年对股份制是高度肯定的,而且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和平长入射秽主义。马克屎主张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产业民主的基础上的自由人联合体,而不是让共产党官僚统治国营企业,让国营企业变成党营企业。中共建立的所谓的公有制经济实际上是列宁主义与斯大林主义的衍生物,我觉得不应该把中共与马克屎混为一谈,不应该把中共建立的共产极权等同于射秽主义与共产主义。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比较倾向于支持自由意志论,所以认为自由竞争的结果是合理的,马克屎主义倾向于认同历史决定论,强调历史社会条件的不同造成的差异的不合理性,虽然共匪宣称列宁主义是对马克屎主义的继承与发展,可是区别在于马克屎主张自由人联合体,马克屎认为共产党只是过渡阶段的工具,革命胜利之后应该根据巴黎公社原则实现工人自治,列宁主张坚持党的领导,列宁主义是对马克屎断章取义之后拼凑出来的极权主义,根据马克屎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发展出来的西方马克屎主义是认同政治民主的,西方马克屎主义追求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共匪强调坚持马列主义,本质上就是不接受马克屎否定党的领导的部份,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理论属于标准的精英主义,列宁主义只是肯定马克屎早期的专政思想,不接受马克屎晚年对股份制对议会道路对和平过渡的肯定,不接受巴黎公社原则,也不接受根据自由人联合体理论衍生出来的经济民主,虽然列宁主义表面上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可是却认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精英主义的思想内涵,马克屎主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才是水火不容的。
马克屎主义里边没有射秽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一党专政加市场经济的射秽主义初级阶段是共匪创造出来的概念,根据共匪的论述所谓的射秽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物质文化水平与精神文化水平高度发达的状态,是進入共产主义之前的社会状态,根据马克屎对于共产主义的定义,共产主义是没有政党 政府 国家的自由人联合体,人类可以自由的全面的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城乡差别 工农差别 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已经消失,物质文化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可以充份的满足人类的需要,共匪本质上是运用共产极权主义统治奴役人民的专制政权,共匪不会真正的创造共产主义社会,或许人类社会经历过极权计划经济 权力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 民主计划经济之后会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可是东亚大陆要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必须结束共匪对东亚大陆的统治,因为共匪建立的共产极权统治让东亚大陆长期处在极权计划经济与权力市场经济互相拉扯的状态,马克屎认为可以过渡到射秽主义社会的资本主义社会指的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社会,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社会存在民主政治与独立工会,只有结束共匪对东亚大陆的统治东亚大陆才有机会成为允许民主政治与独立工会以及自由市场经济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才有机会在东亚大陆建立共产主义社会。
共匪在他们的教科书上阐述了马克屎的理论,说明马克屎是壹个伟大的学者、思想家、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不过对中国人来说,关于马克屎了解得最多、最为熟悉的马克屎主义实际上被共匪处理过的马克屎主义。尤其在当前,习近平重新强调高举马克屎主义,强调全党全国要深入学习马克屎主义,强调以马克屎主义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我们更应该关注关于马克屎主义的问题,更应该说明什么是马克屎主义、马克屎主义与马克屎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此简单扼要地补这个缺。我们壹般所说的马克屎主义是指共匪几十年来向十多亿人民灌输的、在中国高校教科书中阐述的马克屎主义,它来源于列宁、斯大林所解释的马克屎主义,其根源是马克屎、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等文献中阐述的共产主义理论体系,列宁、斯大林所解释的马克屎主义与原汁原味的马克屎主义之间存在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马克屎主义的基本内容概述如下:马克屎创立的剩余价值理论论证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是剥削,马克屎还论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无产阶级经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打碎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射秽主义制度;射秽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全人类壹定会实现共产主义。
如果我们阅读马克屎的全部原著,来研究马克屎的理论,那么马克屎理论的内容必定远远超出共匪定义的马克屎主义的内容。而且马克屎和恩格斯在晚年对以前形成的马克屎主义作了修正。马克屎曾声称他不是“马克屎主义者”;恩格斯在去世前明确地否定了暴力革命,认为工人政党可以通过非暴力的手段使资本主义和平進入射秽主义。马克屎在晚年也有否定暴力革命的言论。所以马克屎理论不等于马克屎主义,马克屎理论中有正确的成分,有可取之处。
无论用哪种主流的界定射秽主义的标准来评价中国都不是射秽主义国家,中国既不是马列主义所主张的那种建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然后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生活资料按劳分配的奉行科学射秽主义的国家,更不是那种托派的共产党所坚持的实行自由民主的计划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也不是社会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那种政治上自由民主经济上建立社会市场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事实上中国是一个党国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一个奉行权力市场经济的国家,共匪在中国建立了最坏的资本主义制度。
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党营企业,不生产免费的产品,不让内部产业工人分享剩余价值,不生产便宜的产品而是利用垄断谋取暴利,企业利润不会成为社会福利而是成为太子党的商业利润,不会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国营企业产品的价格然后让工人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出来的工分進行兑换实行按劳分配。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共匪用来行使资产阶级法权谋取商业利益的商业机构,所以应该用党营企业来称呼共匪建立的国营企业。
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的结果往往是带头的少数人成为官僚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因为被除役 被转业 被重新安置 被党派去的工作人员取代所以失去国家暴力机器的基层革命者最终会被诈骗,工者有其股被按权分配的工分制度与工资制度取代,耕者有其田被土地党有与苛捐杂税取代,无产阶级专政被专政无产阶级取代,射秽主义被极权计划经济与党国资本主义取代,基层革命者没有机会成为统治阶级,只有利用民主制度为无产阶级谋取福利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最适合无产阶级。
在工人阶级的解放方面,共匪背叛了工人阶级,蓝领工人的工者有其股 产业民主 低工时 高工资 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 占有剩余价值根本没有在社会制度层面实现,工者有其股属于党营企业内部依靠逆淘汰机制升迁的高阶经理人,只有参与权力寻租与资本投资的官僚资产阶级与红顶商人才可以享有产业民主,低工时 高工资属于共匪体制内的职业党员组成的公务员,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属于政府官员,剩余价值被参与权力寻租的政府官员与拥有民营企业的红顶资本家占有,共匪是工人阶级的敌人。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正确的,工人阶级必须反共,因为共匪就是中国最大的资产阶级最大的剥削者,从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共匪实际上是维护剥削的统治阶级,只有消灭共匪才可以消灭剥削。共匪本质上是压迫工人阶级的,共匪一边侵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一边在私营企业内部维护资产阶级法权。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对的,中国也有剥削,虽然共匪经常掠夺私营企业,经常没收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可是共匪的掠夺行为与没收行为本质上是官僚资产阶级基于自身利益对非官僚的资产阶级進行的掠夺,私营企业在平时的生产与分配的过程中共匪是保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共匪是保护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权力的,共匪根本不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在中国有工人要争取建立独立工会,主张分享企业净利润,争取在私营企业内部获得财产性收入,诉求分享剩余价值会被共匪镇压,甚至被共匪送進精神病院,中国的资本家拥有的资产阶级法权比西方国家的资本家还大,中国的资本家可以长期让工人阶级的工资与企业利润增长脱钩,甚至长期拖欠工人阶级的工资,虽然中国的资本家会遭受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可是中国的资本家压迫工人的过程是受到共匪充份的保护的。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属于素地租金,在中国成为农业增值税 村提留乡统筹被共匪占有。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社会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属于经济地租,在中国成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与高房价收入,被共匪占有。因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属于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国属于耕地占用税被共匪占有。共匪根本就没有消灭土地剥削,而是成为土地剥削的受益者。
邓右即否定机会平等也否定按劳分配,右派主张抽象的机会平等,毛左主张抽象的按劳分配,他们都是蓝领工人的敌人。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根本没有立足点的平等,本质上是保护财团私有财产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毛左那种抽象的按劳分配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毛左主张的抽象的按劳分配根本没有具体的标准,没有中国工人与中共权贵之间的结果平等,本质上是建立在极权计划经济的基础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右派与毛左的主张的内在逻辑是一样的,中国工人不应该成为右派与毛左实现利益的工具。中国工人容忍市场经济存在的原因,不应该是因为相信市场经济可以带来合理的收入分配,而是因为专制计划经济本身无法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同时也应该明白市场经济最大的优势只是比起专制计划经济可以更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可是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收入分配未必是合理的,中国工人在利用市场经济建设国家的同时应该积极的参与社会运动,结束中共建立的壹党专政,建立民主制度,并投票支持真正的左翼政党,只是依靠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党国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初次分配不会让工人广泛的分享社会利益,必须存在左翼政党追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不然对于工人阶级是非常不利的。
我觉得最有利于蓝领工人的分配方式应该是每一个生产要素都得到一样的利润,比如净利润分成五份,土地 资本 工人 税收 扩大再生产各占一份,资本家得到五分之一,蓝领工人得到五分之一,然后蓝领工人内部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产量進行按劳分配,资本家通常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蓝领工人通常是一群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依然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同时蓝领工人也可以分享到非工资性收入,资本家有钱赚,蓝领工人也有钱赚。
我支持社会民主主义,认为工人阶级应该利用民主制度争取利益,共产极权国家的公有制是骗人的,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实际上是自封代表全民的共匪在支配,社会财富根据权力大小按权分配,工人阶级在政治上 经济上 文化上属于无权阶级,无法参与政治生活,无法主导企业的经营与分配,没有享受亚文化产品的自由,成为共匪统治之下的政治奴隶。
Re: 工人农民土地
土地制度分析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前言
本文属于漫谈类型的文章,汇集了多名学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观点,充份的论述了中国社会的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
土地制度
作者 中国网友
中国改革开放已经有几十个年了,太平盛世的宣传充斥着媒体。然而我们注意到这样壹个非常奇怪的现象, 根据中国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国已连续好几年年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都在百分之九以上,而人们的生活负担却越来越沈重。有这么壹首民谣真实地反映中国民生的 现状:〝住房把钱包掏空,教育把父母逼疯,医疗把生命送终〞。住房、教育、医疗被称为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新〞的三座大山。生存,对于不少国人来说正变 得越来越昂贵。
住房是人们基本的生存需求和条件,而今面对高昂的房价,买房,已成为大多数国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奢求。二零零六年在中国指数研究院对壹千 多位拟购房者的问卷调查显示,百分之八十六点四的人认为当前房价太高,负担不起。中国青年报的报导说,约有百分之三十壹点八通过贷款购房的房贷壹族
“住房改革正兴隆,户户家家迎东风。遮风避雨谁不想,债台高筑穷更穷”,这首打油诗真实反映了当今中国百姓的境况。那麽住房,这座民生—新三座大山中最沈重的壹座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壹、早期的住房改革
中国从九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在全国各地搞住房制度改革,就是走住房商品化的道路。住房商品化之前中国是福利分房,在哪壹个单位工作,那个单位就造房子 分配给大家。企业改革以后,要为企业甩包袱,住房商品化就开始在全国各地实行,最开始实行的是深圳。深圳的住房改革从八十年代中后期就开始了,就是改革住房制度。它把住房分成三种,即福利房、微利房、商品房。
深圳市政府成立了壹个房地产管理局,它下面有壹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政府无偿批地给它,由它集中盖房。党政事业机关的人,可以在那个系统里面按照自己的工龄、 资历、职称打分,然后统壹购买福利房。对于企业就供应微利房,微利房就是比福利房的价格要高,比商品房的价格要低。那麽第三条路才是走市场商品房供给的路。深圳经过十多年的改革,福利房和商品房两个市场逐步接轨,但没有最后接轨。但是福利房已经比原来价格要贵得多了。
二、为什么说中国的房地产政策是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新的三座大山之壹呢?
就是说它远远地超过了老百姓的经济收入水平和购买力。大家集毕生收入买壹套住房还很困难。全中国发生这个问题,尽管各地的情况有不同,但是过早地、没有过渡时期地直接走住房商品化的路。很多单位取消福利分房以后,就让职工去市场上购买房子。有的单位就给壹点住房补贴;有的单位没给。每壹个家庭的压力是不壹样的。但是总的来说都是非常沈重的。因为中国房地产的价格不但远远超过了发展中国家,而且按照住房跟年收入的比例来看,它比美国要贵,比欧洲很多国家都要贵。在美国还只有壹个家庭的七年的年收入能够购买壹套住房的时候,中国就早已经超过十二年以上了。中国老百姓壹个家庭不吃、不喝、不用,家庭年收入平均要十二年到十四年甚至二十年才能在差不多是郊区的位置购买壹套面积很小的住房。现在中国老百姓痛恨的,实际上就是商品房过高的价格,因此把住房当作是压在身上的三座大山之壹。
三、中国房地产商的获利方式
中国媒体上有壹个报导,从二零零零年开始壹直到二零零四年,房地产业成为十个暴利行业的头名,即便到二零零五年也在十名之内。那中国的房地产它是怎么赢得暴利的呢?
从二零零壹年开始,中国每年都要评壹个十大暴利行业的排行榜。房地产业和中小学教育都是排在暴利行业的第壹或第二。这个情况特殊在哪里呢?全世界的房地产的平均利润率只有百分之五,而中国房地产平均净利润居然高达百分之十五。有壹段时期,在九十年代初的〝圈地运动〞时,房地产的利润率曾经高达百 分之三十五。因此它是壹个十足暴利行业。在〝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里面,二零零二年中国排名在前壹百名的富豪中间,就有四十名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二零三年虽然降了几位,还是有三十五位。以后比这个比例更高。这就说明,中国的房地产业是个暴利行业;房地产的大亨是获得暴利的受益者。
提到中国的〝福布斯富豪榜〞,在全球的富豪榜上的上榜的富豪们,他们中间靠房地产起家,靠房地产上榜的比例最高的时候曾经达到整个富豪比例的百分之五,平常年景还低于这个比例。较之中国的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五的比率就低多了。
中国房地产业的暴利是怎么来的呢?
房地产业暴利的五个来源,其中最首要的壹个来源就是地权。《罗马法》把财产权分割为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而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壹个非常特殊的制度。中国从壹九四九年以后土地全部收归给国有,壹九七八年恢复了家庭承包责任制,但它只是把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规定好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就是买卖权还都是归政府。
行政划拨土地是中国获得土地的壹个主要来源。政府在给房地产商批地这个过程中间是极不透明的。地价如果不公开的话,这块地是值多少,那块地值多少,就全由政府的批地官员说了算,在这个情况下就产生了大量的〝寻租活动〞。正是这种土地制度,才导致后来地方政府得以干预整个农村的土地买卖和城市拆迁。
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在壹九九八年以前规定是五十年;壹九九八年以后大家说五十年太短了,然后政府就说再增加二十年。因此现在在中国所有的土地买卖,其实买的 都不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是使用权。所以这个土地制度在世界上都是非常特殊的壹个例子。政府审批土地大量使用行政划拨手段,这是暴利的第壹个来源。
暴利产生的第二个来源就是大量掠夺农民的耕地,房地产商看中了哪壹块土地,如果这是壹块农田的话,那麽房地产商自己不会去和农民直接谈判,因为对农民他不居于壹种权力上的优势。房地产商壹般会跟国土局的官员谈,国土局的官员知道他要这块地以后,就会用政府的名义去征地,那麽村干部也会从这个圈地中间得到好处,因为这是壹个科层机制。村干部去和村民谈,他们会对村民说:我跟妳们是壹伙的,我也有地在这里边,所以我会代表妳们的利益。然后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让村民们委托他们,或者是相信他们的话,然后他们再去跟政府部门谈。而在政府那里,他也是政府部门的壹员,因为毕竟村、乡是壹级基层组织。
北京有壹个叫做六泉村的地方,在四环路那里。农民的土地被当地政府征收上去的时候,才壹百壹十七块钱壹方米,但是政府壹转手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地价就到了六千七百五十元钱。政府几乎是零成本征地,所以六泉村的村民不服气。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村长什么也不干,卖壹次地就能得很多很多钱。有些发达地区的村干部、乡干部,他们都已经跑到广东沿海那些地方去买房子了,因为他们也知道老百姓怨恨他,当地又落后,因此他赚到钱了后,带着全家去享受现代文明了。掠夺农民耕地,这是暴利产生暴利产生的第三个来源就是城市拆迁户的原住房、宅基地。巴黎的壹个叫华新民的人,她因为关注北京拆迁四合院,進而关注整个拆迁的事。我们两个在电话里交谈, 谈到拆迁带来的问题的时候,我说,深圳的房地产开发几乎每壹栋大楼都有壹个腐败故事,只不过是没有被揭穿罢了。她说,妳说的太客气了,我看北京的每壹栋大 楼下面压了无数老百姓的白骨。很多人因为拆迁付出了血的代价,这个情况讲起来就非常痛心了。
我曾经说过壹段话,中国政府自从改革以来,几乎是经历了壹个从有信仰到无信仰;从无信仰到耍流氓的过程。现在就是在耍流氓,耍无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政府要征地,那麽就动员老百姓搬迁。老百姓觉得妳补偿不合理,不愿意搬。这是我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我壹家人靠它为生,再怎么说使用权在我这里,我总得跟妳讨价还价。那麽这个时候政府的无赖嘴脸就暴露出来了。他们就唆使跟他们有关系的房地产商去收买黑社会、劳改释放分子,并运用行政手段压制拆迁户。压制拆迁户用的是什么 办法呢?最开始是断水、断电,断水断电不行的时候,就趁妳不在家的时候,把妳的门锁撬开,進去把妳的东西全搬走,扔出去。有的人去上班的时候还好好的, 回来到家里什么东西都不见了。还有的就干脆派流氓到家里来扔石头;最可恶的还往人家的床上扔大粪和各种各样的秽物。这些事情都有媒体的报导。
人说拆迁户是社会底层,其实不壹定是,在上海的拆迁户中,有法院的退休院长;有大学的教授;还有好多有社会身份的人。在上海静安区的壹块地涉及到五千多户, 大多数人虽然感到拆迁不合理,但最后忍气吞声地搬走了。但有五百户不搬,就要抗争,要打官司,但是没有律师愿意接这种案子。律师郑恩宠后来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就接了这个案子,愿意帮他们做壹个集体诉讼。结果后来上海市政府用壹种国家诬陷的方式,楞说人家是泄露国家机密,把他判了好几年刑,最近才刚刚放出来,而且至今人身也不自由。 那麽暴利产生的第四个来源,就是房地产商普遍地偷漏税。在二零零四年曾经查了八十八家大型房地产商,结果有八十七家都有严重的偷漏税行为。这个偷漏税使国家减少税收,但是房地产商的腰包就鼓壹点。暴利产生的第五个来源就是榨取买房者。中国的买房者给自己取了壹个绰号叫做〝房奴〞,就是房子的奴隶。很多人借钱、凑钱最后买了壹套房子,从此他们就成了房 子的奴隶。两口子辛辛苦苦工作,壹大半钱要用来供这个房子,而且要供很多年。他们没有房子心_憋得慌,觉得自己居无定所,而且房租在不断地涨价心里没有底;买了房子又压得慌。
去那个搜房的网站,在它的论坛,可以看到百分之九十几的人感叹自己买房子的痛苦;被房子、供房的贷款压得喘不了气。而且最痛苦的是如果他们家里两个人工作稳定还好,如果壹旦其中有壹方失去了工作,那麽他就马上供不起房。供不上银行就要没收了,所以感到压力很大。以上就是房地产的暴利产生的五个来源。
四、中国式的圈地运动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曾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壹次是壹九九零年开始到壹九九三年,朱镕基宏观调控。第二次就是指从九十年代后期,即九八年九九年开始壹直延续到现在的房地产开发。但是两次〝圈地运动〞圈地的对象很不壹样。第壹次〝圈地〞主要是壹些荒地和壹些城市郊区农民的耕地,但是那个时候的补偿还比较好壹点,至少深圳市的农民那时 候还都依靠土地发达了。
第二次就不壹样了。第二次〝圈地〞,在城市里是旧城改造,就是大量拆迁民宅;在农村里呢就是掠夺农民的耕地。从壹九九六年到二零零六年这十年间,农民总共损失了壹点二亿亩土地,其中很多都是农民用来耕作的土地。在农村我另外查到壹个数据,在农村大概四年以前就有六千万的农民失去土地。那麽这些年还在不断地增加,估计至少有八千万农民失去了他的耕地。那麽在城市里,有多少人失去住房呢?中国自己没给出统计数据,但是在瑞士的壹个国际住房权中心,它给出来壹个数据,并于去年给了中国壹个〝剥夺老百姓住房权〞的〝奖〞,等于是把中国钉在耻辱柱上。根据它提供的数据,中国这些年来城市里总共有八百万的居民失去了住宅。
五、中国房地产商空手套白狼式的发展模式
要谈到这些房地产开发商的钱的来源,其实只有壹个,就是银行贷款。很多房地产商其实并没有钱,但是他们用的是〝借鸡生蛋〞的办法,就是到银行里面去贷款。他们圈地的整个流程,我曾经画过壹个图,首先就是制定壹个圈地计划;然后就再找国土局官员去批地。壹亩地如果别人要拿到的话市场价要六十万,但是房地产商可 能二十万就能拿到。那麽他再付十万给这个官员作为贿赂。官员个人得到了十万,而国家损失四十万。房地产商低价拿到土地以后,再用土地作抵押到银行里贷款; 当建筑本体完成百分之多少的时候,又可以拿建筑本体再去抵押。所以就是这么样不断地反复地去银行贷款、抵押来得到钱。这中间的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壹定要和银行里主管贷款的官员相勾结好,达成某种交易。曾经有壹年政府公布说查了房地产的贷款,结果发现有百分之二十五左右是违规贷款。那麽后来这些贷款大多数都成了银行的烂账,收不回了。这些年银行的烂账大量的形成,其中很大壹部份是来自于房地产。有壹个统计数据,房地产贷款余额在壹九九八年是两千六百多亿;那麽到了二零零二年的时候就变成了六千六百多亿。中国人民银行对广东、海南还有江苏等地方做过壹个调查,最后发现这些地方的贷款有百分之八十最后都转到了房地产开发商手里。总之近三十年来中国关于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政策不断地改变,最近的壹次是二零零三年有壹个《关于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其中说到收缩房地产贷款资金,但是根本就不灵。为什么呢?我曾经在壹篇文章中讲过,在银行、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形成了壹个三角同盟,就是〝铁三角同盟〞。为什么银行要贷给他们呢?从公的方面考虑,银行要贷给〝优资资产〞企业,即资本增值快的企业,它才有利可图。因此每壹个信贷员都喜欢选择房地产商。
从私的方面来说,他们都有贿赂,即有回扣。这个在中国有壹个行话叫做〝融资成本〞。〝融资成本〞妳猜有多高?有百分之三左右的;后来据说涨到了百分之六。比如贷壹百万元妳要至少给这个贷款者六万,那麽就等于到手就是九十四万。很多不良贷款就是这样形成的。总之,整个流程是壹个非常专业化的操作过程,但是都需要银行的配合。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没有银行资金作后盾,没有银行的信贷官员的配合,他根本开发不成房地产。
六、畸形发展的中国房地产市场
这几年确实为了给房地产业降温,中国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是地方政府口头上拥护中央决议,但是实际上则不然。曾有壹个江苏北部壹个小县城的官员在壹次公开讲话中还非常骄傲地说,他们那个市增长,房地产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把房地产业在四年内价格上涨三倍,当作当地政府的主要政绩,那麽妳去想想地方政府是如何看待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的。而且那个地方官员还预言:我们还要继续涨下去,还有上涨的空间,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只是针对大城市的,跟壹般老百姓不沾边。报纸上曾报道说中国政府要控制别墅用地,好像以为这是中国政府第壹次出台这个政策,其实二零零三年就已经在限制了;二零零四年又限制过壹次。每壹次限制,房地产商说“海,以后不给地盖别墅啦,别墅要涨价了,大家赶快买啊。”然后又趁机哄擡壹次价格。从二零零三年宏观调控以来,政府壹直是把这个土地市场的整顿,当作宏观调控的闸门,但是为什么连关闸门都关不了呢?这中间就要考虑到地方政府这个角色。
中国的土地买卖市场和全世界的买卖市场都不同。全世界的土地买卖市场都只有两个角色,壹个就是买方,壹个就是卖方,在中国,除了买方和卖方之外(卖方就是土地所有者,买方就是房地产开发商),还夹杂了壹个奇怪的角色,那就是地方政府。这里有两个原因。第壹个是地方政府的部门利益。近些年以来,各个地方的财政都出现了问题,那麽房地产、土地买卖的收益已经成为各个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平均占百分之四十五和百分之六十左右。在上海和北京土地买卖的收入和来自房地产的税收,占了地方财政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壹些三线城市略为低壹点,也差不多到了百分之四十几。就是说在壹买壹卖之间政府利用权力,强征农民的土地,夺取城市拆迁户的宅基地,几乎就是赤裸裸地掠夺民财。中国国家审计署近年来屡次提到壹条,中国的贪官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和土地买卖有瓜葛。这就说明,于公于私来说,政府都有干预土地买卖,介入土地市场的这种利益驱动力。也正因此,中国的老百姓面对这个政府和房地产商结成的利益同盟毫无抵抗之力。所以在很多地方,农民连告壹个村干部贪污都告不倒。村干部怎么这么厉害呀?为什么农民想告他贪污腐败都告不倒呢?其实不是村干部厉害,而是中国政治官场中间这种特殊的政治保护关系。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壹种盘根错节层层纠葛的利益关系,那麽妳要挖出这个村干部,这个村干部就会检举在他这里得到好处的官员;这些得到好处的官员他又还要去往更高级送,所以就会拔起萝卜带起泥,就会弄倒壹大串。所以呢,他们为了保护自己不受损害,就必须保护那个村长,这就是这些年来村民再怎么〝闹事〞,连告倒壹个村官的可能性都没有的源头所在。
七、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与中国的贫富分化
它导致了贫富分化的進壹步加剧。对于富人来说他们住房早就已经不是壹个必需品,而是二次置业或三次置业,住房越住越好,最后住高级别墅。那麽穷人是遮蔽之所都没有基本保障。很多城市中,穷人聚居过多的地方已经出现了贫民窟化现象。在这些穷人住的地方,它没有投资,没有维修费用;环境就越来越烂。而人区呢,绿树成荫,游泳池啦,高尔夫球场,还有各种休闲设施应有尽有。中国的房地产商可以公开地说:我们就是要造豪宅,要把这个富人区和穷人区分隔开来,这在美国是不可能的。在美国新泽西州,既有公寓房,中国称为别墅。因为新泽西的法律规定壹个地方要建造高收入房,同时还要建立壹定比例的穷人房。因为美国的教育经费主要是来自于大家的房地产税,因此壹个地方必须保证人口的穷富分布合理,要不然就会形成壹种恶性循环。新泽西州这个政策是非常合理的,它至少没有把穷人排挤在经济发展和分享社会财富的过程之外。那麽在中国呢,现在可以公然地说出来要建立穷人区,把穷人和富人分开。而且这种事公然在媒体上讲,这是壹个很不正常的现象。
两个影响,它加大了老百姓对当权者的怨恨。因为被三座大山之壹的住房压得已经喘不过气来,住房又不可能不要,而且中国的租房市场又极不规范,房租要求也不合理,所以大家都情愿住自己购买的房子,那麽买不起房就会把这些怨恨全转移到政府头上。但是我觉得针对政府是有道理的,因为政府本来在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开发中间就起了非常不光彩的作用,应该说是充当了壹个壹身而二任的买卖角色,既满足了政府官员中饱私囊的需要,也满足了充实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需要。政府本身就是掠夺者,而不是壹个管理者。这些年来群体性抗争事件逐年上升,二零零三年五万八千起;二零零四年是七万四千起;二零零五年是八万几千起。而且这些抗争事件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和土地有关的 事情,所以这已经成了壹个底层“动乱”的源泉和导火线。像好几年前的“汕尾事件”,政府居然还出动坦克,妳说壹个政府居然要出动坦克和全副武装的武警,去对付手无寸铁的农民,妳可以想像农民的反抗到了何等激烈的程度。可以说房地产开发既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龙头老大,同时又给中国社会埋下了极大的不安和隐患。
八、面对畸形发展的中国房地产市场,中国老百姓应该怎样保护他们自己呢?
中国老百姓现在真的是很可怜,他没有保护自己权利的手段。就以白振侠,壹个北京市民的经历为例。他实在是觉得拆迁太不公平了,他的房产大概值上百万, 但最后只补偿了二十来万块钱,就非得逼他搬走。他为了抗拒拆迁,在地上打几个桩子,用铁链把自己锁在上面。因为黑社会暴力组织壹来把这些拆迁户架走,为了不让这些人架走,他用铁链子把自己锁在四个桩子上,又为了不让这些人接近,他给自己打造了壹套盔甲,上面钉满了钢钉。最后他的屋子还是被推土机夷为平地。 他把自己的家产变卖以后,拿几十万块钱来办了壹个到美国的签证,他说,〝我就不相信我告不倒妳,我要让联合国知道妳们有这样的暴行〞。因为中国的老百姓有时候错误地以为联合国有管理中国政府的权力,结果他在联合国控诉了半个多月,坐在那儿绝食了半个多月,很多人同情他,但是最后这个事不了了之。类似于这样的故事发生很多起,有很多市民啊,真的最后是活不下去。因为中国政府剥夺了中国老百姓壹切反抗的手段和权力。那麽他们最后就走上了用自焚这种手段抗争的不归路。从二零零三年开始到现在各地都时常有这种自焚的悲惨消息传来。比如,南京邓府巷拆迁的时候,壹个居民叫做翁彪,他是壹个工人,因为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最后他就把汽油浇到自己身上自焚,那壹次是八个人壹起集体自焚。很多人是这样想的,牺牲了他壹个人,但是如果他能够用自焚给自己家里增加点补偿,他的妻子和儿女还能活。后来呢,政府为了平息事端给了壹 点补偿,但是他们的家属都非常伤心,因为这是她们的丈夫用生命换来的。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出中国老百姓是如何缺乏维护自己权利,包括生存权利的基本手段的。 中国政府不是有壹个很典型的对人权的荒谬解释吗?它说在中国生存权就是人权。现在问题是这些人的生存权都被剥夺了。如果不是逼到那壹步,人都有求生的愿望,不会走自焚这种绝路,用这种非常悲壮的反抗方式。
后来中国政府出台了壹个非常野蛮,非常不人道的法律,把这壹类的事件都认为是破坏社会治安,有人自焚救过来了后,不但没有得到解决问题的承诺和帮助,政府反而把他抓到牢房里去了。
九、中国老百姓只能坐以待毙?
目前看来中国的老百姓只有坐以待毙。但是也有少数不愿意待毙的,那麽就起来反抗。这就是近些年来维权运动逐渐在中国大地开始兴盛的原因。中国老百姓他可能觉得民主离他太远,自由离他太远,他这些都可以不要,但是生存权利还是要的。中国人也只有在被剥夺到连生存权都没有的时候,他才会起来反抗,用他们的话来说是“兔子急了也要咬人”。妳把人逼到了没有路走的时候,就是官逼民反,民就不得不反了。像这些农民抗争实际上都是官逼民反的例子。不管中国政府能不能听到,从群体性抗争事件中有相当一部份与征地和拆迁有关这壹事实中,我已经听到了中国农民和人民的怒吼声,我觉得这种局面不会维持太久。
土地改革
作者 秦晖 写于 二零零八年
之壹:关于地权的真问题 新农村建设更加凸显地权争论 众所周知,如今的新农村建设的壹个核心内容就是扩大“公共品”投入,这本来是政府本着“多予少取”的原则为农民办的好事,但我国的体制制约往往会形成“权责颠倒”,把为农民尽服务之责变成向农民行管制之权。于是壹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对农民“不肯”合作的抱怨。有的提出“免征农业税后对农民的约束机制消失了”,要求重建这种“约束”壹;有的地区明确指示“要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二。结果在这些地方,新农村建设往往变成壹场“收地拆房运动”。这使这些年来壹直存在的土地制度争论出现两极化的趋势:在壹些人担心“收地拆房运动”蔓延而又壹次出现土地私有呼吁的同时,另壹些人却为顺利進行“收地拆房”而要求改变现行承包制,在“集体”的名义下進壹步弱化农民地权。 其实,抛开各种术语游戏,土地问题的实质是不难理解的。无论如何,我们的土地并不是无主的。它的处置权(无论叫所有权还是叫使用权)总得有人掌握著。有人说我们的农村土地不是国有制,也不是私有制,而是“集体所有制”。但正如我在《什么是“集体所有制”》③壹文中指出的:各市场经济国家民法体系关于产权的规定中并无“集体所有制”提法。这是因为:世界上从来没有非官非民的“集体”,如果老百姓根据结社权自由结成民间性集体,例如农会、民间合作社和股份公司,那就是私有制(西语private 本来就有“民间的”“非官方的”之意,并不仅指个人或自然人所有,企业法人与社团法人也可以成为private性质的权利主体);而如果是身份性或强制性的官办“集体”,例如人民公社,那就是官府所有的壹种形式。 不在于“公私”,而在于“官民” 任何“主义”下的人类社会都要建立公共秩序,因此就有了管人的和被管的,或者说,权力主体和权力客体之别。宪政民主体制下官为民选,官权民授,官民间有委托代理关系。然而谁接受谁的委托是不同的,通过多元社会的代议政治,贫民富民各自委托“代表”形成左右分野。因此可以说这种体制下官民分野模糊而民间阶级分野突出。而不同的阶级对“所有制”可能有不同偏好:富民求护产,偏好于私有;贫民图保障,偏好于“集体”。当然这只是“可能”,笔者无意把阶级偏好与所有制偏好的关系简单化、凝固化。但无论如何,那时公有私有各依民好,或左或右颇堪壹争。 而非宪政民主国家则不存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此虽然过去意识形态强调传统时代的民间贫富差别,把“官”说成只是“富民”的“代表”,但事实上既无委托,何言代理?酷吏虐民无分贫富,仁者惠民贫富皆泽。秦之商鞅有言:“国强则民弱,民强则国弱。”宋司马光说:“天下财富止有此数,不在官,则在民。”无论真实的史料,还是折射社会现实的《水浒》等作品,都反映出那时民间贫富对立不明显,而官民分野却很突出。官垄断不等于民福利,放任官不等于民自由。公有私有既不依民好,或左或右亦何堪壹争。可以说这是前宪政社会的通例。 所以在这种传统下,抽象地谈集体、个体意义是不大的。归根结底,掌握地权的不是老百姓(农民),就是官府(官员)。如果农民有结社权,可以自由结成“集体”,那麽土地归农户还是归这种集体,并没有原则上的区别(在国外民法中它们都算“私有”)——即便有区别,农民自己也可以做出选择,而无须他人越俎代庖。但如果农民并无结社权,那麽土地归农户还是归官办“集体”,实际上就是土地归农民还是归官府之别。那麽,从有利于农民的角度讲,从对农民“多予少取”的角度讲,地权是归农民(农户或民间性集体)好,还是归官员(官府或官办集体)好,难道还有疑问吗? 农民的命根子,就不能交给农民? 我曾经指出,以所谓“社会保障不能私有”为理由反对地权归农,是壹种颠倒权利义务的怪论,它把“国家责任不能推给个人”颠倒为“国家可以剥夺个人权利”,实在是很荒谬的。但是在权利义务概念极其混乱的当下中国,这种怪论居然被双方接受。如今有人极力强调土地是“最后保障”,对农民非常重要,并以此作为土地不能归农民的理由。而主张地权归农的壹些人为了反驳之,有时便说现在谋生不必种地,土地重要性下降了。我以为双方的逻辑都是非常奇怪的。如果土地对农民很重要,他们就不能拥有它,只有可以弃如敝履的东西他们才能拥有吗?这叫什么话呢!难道相反的逻辑不是更合理吗?如果土地是壹般财产,有什么理由要让官府垄断起来?如果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那就更不能由著官员随意处置了。 现在有些人号称是为农民讲话的,可是不知为什么他们总是把农民说得如此不堪,似乎农民根本不懂得珍惜土地,地权壹交给他们,就会给喝酒赌博败光了,只有官府才会替他们看住土地,不让他们挥霍掉!难道这些年来人们看到的事实不是完全相反吗?真正挥霍土地、胡圈乱占的是谁?难道是种田人?有人说农民要靠土地养老,所以不能把地权交给他们,以免他们挥霍掉了,失去“保障”。照这种逻辑,如今许多农民在种地赔本的情况下实际上是靠打工挣钱、存钱养老的(这也是我们现在以不能允许“贫民窟”为理由阻止他们移民城市,只许他们在城里出卖青春,从而形成“农民工返乡”的所谓“35岁现象”所带来的必然结果)。那麽我们的官员是否也可以以“养老钱是最后保障,农民不能私有”为理由没收农民的存款?更有甚者,自古以来(如今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如此)农民还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请问按上面的逻辑妳是否要把他们的儿子也“收归公有”呢? 评“土地保障代替社会保障” 显然,如果土地确实是农民的命根子——而不是官员的命根子,农民当然比官员更懂得珍惜它。农民中有没有得过且过不思长远喝酒赌博挥霍土地的二流子?当然有,但肯定不多。而官员这样挥霍的可能性肯定大大高于农民。这倒不是说官员的素质与“觉悟”就比农民低——笔者相信情况可能相反,但问题在于这两种挥霍的性质是全然不同的:“二流子”挥霍的是自己的土地,而官员挥霍的是别人的(或曰“大家的”,反正不是自己的)土地,能指望后者比前者更珍惜吗?以个别“二流子”可能会挥霍土地为理由剥夺全体农民的地权并把它交给不受制约的官员,能够使农民更有“保障”,这不是奇谈怪论吗? 当然,尽管珍惜,有时农民也会陷入困境而不得不卖地。例如在没有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为了看病救命,或者为了供孩子读书,农民会忍痛变卖家产。这只能说明仅有地权农民还不可能得到确实的基本保障,但这当然不能说明没有地权或把地权交给官府,他们反而就有了这种保障。说穿了,所谓以“土地保障”代替社会保障,就是说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有地权的农民百般无奈还可以卖地救命,而无地权的农民只能守着不属于他(但据说是可以“保障”他)的土地等死!难道不是这样吗?这些年那麽多农民“死在家里而不是死在医院”,没有医疗社保当然是主要原因,但农民没有地权,连卖地救命这无奈的出路也被堵死,不也是原因之壹吗?这些年我们的壹些农民“可以卖血,不可以卖地”,卖血卖出了艾滋病,也不能卖地求医,只能等死,这就是所谓的“保障”? 可见所谓以“土地保障”代替社会保障、把国家的责任推给农民的说法是经不起质疑的。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情况在有些人那里不是督促政府承担义务建立社会保障的理由,反而是为官员滥用权力剥夺农民地权辩护的理由!据说正是因为农民可能忍痛变卖家产,所以必须剥夺他们仅有的这点权利!虽然讨论学理不宜使用“道德批判”,我还是想说讲这话的人良心何在?如果有了社会保障,农民怎么会至于卖地救命、卖地读书?如果官府不能负责给农民以保障,妳不批评也就罢了,怎么反过来要禁止农民卖地救命、卖地读书而把他最后的路也给堵死?既想保住命又想保住土地,妳以为这样的“觉悟”必须经过理论家的管教农民才能有吗?但在缺乏保障无法兼顾的绝境下,土地重要还是命重要,难道官员比农民更有权选择?难道逼农民守着土地去死、去当文盲,就是所谓“虽无社会保障,但有土地保障”吗?因为农民没有享受保障的权利,妳就要连他处置自己家产的权利也剥夺?权利义务的颠倒,可以如斯而极? 地权应当归农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即既非二流子挥霍土地,亦非因无保障被迫卖地,而是那些不靠种地糊口的农民以土地换资金(包括抵押与买卖)。近年来主张土地私有的论者多强调这种可能,而反对者则否认这种可能。其实,今天“农村”“农民”的情况已经千差万别,有其他可靠收入的农民“理性卖地”作为壹种机会选择,这种情况肯定存在,可争论者只是其多少而已。而且其确实比例虽然难于估计(在不许卖地的情况下我们如何统计农民各种卖地理由的比例?论者说穿了不过都是妄猜而已),但可以肯定,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这壹比例总的趋势是上升的。随着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社会保障的改善,这种上升会更加明显。这种性质的土地交易属于壹般要素市场,更没有理由搞垄断。设计土地政策当然不能仅仅考虑这壹可能。但是如果像上面所说,地权归农在其他两种情况下不会有害于、只会有利于农民,那麽我们为什么不能维护这第三种可能中的农民权利呢? 总之,在逻辑上可能的壹切情况下,地权归农都比地权归官更有利于农民,或者说更无害于农民。当然,说地权归农有利于农民,并不意味着地权归农有利于壹切人。实际上,指责地权归农的唯壹有事实根据(是否有道义根据另当别论)的理由,就是地权归农可能是太有利于农民了。对此我在后面谈征地时还会讨论。这里只想指出:地权归农之所以难于实现,很重要的壹个原因就是农民弱势,发言权太小,因而有利于他们的安排往往难以实现,而不利于他们的安排往往难于取消。 之二:评“无地则反”说 何谓“无地”? 近来有位朋友去了几趟印度和拉美,回来就大讲“无地则反”,并以此反对地权归农,壹时还颇有声势。我不怀疑他的好意,但他谈论问题时的逻辑混乱,实在令人费解。 “无地则反”的“无地”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是指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即并非“自耕农”的农民都算“无地”,那麽难道中国农民是这个意义上的“有地农民”吗?在公社化取消了“耕者有其田”后至今未恢复此种权利的中国,按这个意义岂不是所有的农民都是“无地”农民,因此早就该造反了吗?到底是印度、拉美的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呢,还是中国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如果温先生真的在这个意义上认为“无地则反”,他应当最主张把土地交给农民所有,也就是说他应当最主张农民土地私有制才是。可是偏偏相反,温先生坚决反对把土地交给农民,而主张官府完全控制土地,照他自己的说法,这不恰恰是把农民往“反”里逼吗? 当然,温先生所谓的“无地”也许不是指农民没有地权,而是指农民无地可种,换言之,有地可种的佃农、雇农,包括私家佃农与国家佃农都并不是这个意义上的“无地”农民。那麽他又何以把租佃制看得如此可怕,认为“三十年土地革命”才使中国农民好不容易摆脱“无地”状态呢?在这个意义上又如何可以说印度或拉美的农民是“无地”的呢? 第三种可能的解释是:他所谓的“无地”既不是指没有地权,也不是指无地可种,而是指农民不种地——换言之,种地的佃农不算这个意义上的“无地”农民,而有地不耕、弃地出走的和无地可佃的外流农民才算——温先生重笔渲染的“贫民窟”大概就与这个意义相关。那麽这里仍然有个问题:是农民自愿不种地就会造反呢,还是农民被迫放弃种地就会造反?如果是后者,那麽是谁能迫使农民放弃种地?不就是那些大肆圈地征地的官府吗?怎么温先生反倒主张把土地交由他们来控制,而不能交给农民? 而如果是前者,即农民自愿不种地就会造反——且不说此论是否武断——那和地权归农又有何关系?地权不归农或者地权归了官,农民就不想外流,就不会弃农经商、离土务工甚至变成流民?历史与现实都证明,地权归官的情况下不仅官府圈地驱农会促使农民外流,就是官府想以“均田制”拴住农民,因役繁赋重、人稠地寡、天灾人祸,或者因比较利益、追求机会而形成的农民外流仍然是大问题。我曾指出:历史上、包括民国时期的流民群其主体都不是无地农民,而是有地不耕、弃地出走的农民。因此农民外流与轻徭薄赋、社会保障负相关,与迁徒自由、改业机会正相关,而与地权归农极少相关。温先生如果要制止自愿外流,他与其建议禁止农民土地私有制,不如建议实行农奴制,或者干脆把全中国农村变成劳改农场——那样农民就无法“自愿不种地”,更无法“外流”,而城里也就壹劳永逸地不可能出现所谓“贫民窟”了! 印度、拉美农民何以“无地”? 温先生拿印度、拉美做例子反对“土地私有化”。他对印度、拉美复杂的社会矛盾的简单化解释,乃至对印度、拉美农民“无地”的简单化判断,都令人难以置信。但即使退壹步讲,如果我们相信他的描述,据说印度、拉美都是地主土地私有制,而我们中国,如今究竟有谁主张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实行地主土地私有制呢?我国现今的土地私有化论者不都是主张把土地交给农民的吗? 当然,温先生的意思大概是:农民私有了土地他们就会自由买卖、两极分化、产生土地兼并而使土地集中到地主手里了。 但是温先生举印度、拉美为例能证明这壹点吗?就算那里的动乱可以用“无地则反”来解释(其实非常可疑),但那里的农民何以会“无地”?难道是因为“小私有者自由买卖导致土地集中”?温先生看来不了解印度和拉美史,传统印度和前殖民时代的拉美原住民社会都存在着农村公社土地制度,并无小私有之说。后来英国人以强制权力划拨公社土地而实行柴明达尔制(把土地拨给有权势的包税人私有)和莱脱瓦尔制(殖民当局直接把村社土地归官而使农民成为官地佃农),形成了地权集中。而拉美的土地集中更是殖民征服过程中以暴力夺取土地形成大庄园的结果,根本与什么“小农自由买卖”无关。 当然,上面说的是近代欧洲流行的印度史观,包括马克屎在内也是这样看的四。但印度独立后的、尤其是晚近的新研究指出:实际上传统印度未必就是那麽个“公社世界”,那时还是有很多私有小农的。但是英国人存心把传统印度描绘成没有土地私有制的“公社世界”,为的就是便于夺取农民的土地!显然,如果承认印度农民的土地私有权,而要通过“土地买卖”的方式来兼并他们,那太困难了!如果把农民的土地说成原来就是“公地”或“官地”,本来就是传统国王(莫卧尔帝国)的,现在英国人继承了国王的权力,那不就是英国人的了吗?后来的柴明达尔制和莱脱瓦尔制,就是根据这种说法搞出来的伍。换言之,后来印度农民之所以会“无地”,不是因为官府承认他们“私有”而任凭他们“自由买卖两极分化”,恰恰相反,就是因为英国人借“公有”的名义剥夺了他们的地权! 总之,无论按旧说法(传统印度本来就只有公社而没有土地私有制)还是按新说法(本来有私有制而被英国人硬说成“公有”),印度农民的“无地”都是以“公有”的名义剥夺他们的结果,而绝非“私有小农自由分化”的结果。明乎此,我们就会理解独立后的印度人何以如此警惕官夺民产,不轻言否定民间产权。尽管从尼赫鲁的“马哈拉诺比斯射秽主义”到英迪拉。甘地的民粹主义,印度的历届政府既不喜欢私有制也不喜欢自由市场。他们脱离“计划经济”而走向市场竞争的改革比我们还晚、还慢。可是他们的“左”只是表现为发展工会农会、实行“五年计划”、重视福利、二次分配、管制贸易、平民民主等等,却壹直不搞官夺民产;他们热衷于大量投资搞“增量国有化”,却从未没收民产搞“存量国有化”。就连比印共还激進的“极左派”印共(马)执政的、赢得温先生和我国不少左派朋友交口称誉的西孟加拉、喀拉拉等邦,也没有搞激進土改。温先生明白这是为什么吗? 耕者有其田,会导致耕者失其田? 殖民统治结束后的印度和拉美的确有许多社会弊病,但温先生暗示的“小农私有、两极分化”却根本是子虚乌有。在民主印度和不少拉美民主国家的土地私有制下,虽然未经激進土改、旧时的土地集中现象无法很快改变,但也并未進壹步加剧集中。相反,那里的土地在私有制下还是呈分散趋势的。以印度为例,1954年该国土地分配的吉尼系数是0.63,1961年下降至0.59,如今大约在0.5左右。而殖民时代就盛行大庄园的墨西哥在温先生的文章里有生动的描述,的确,该国曾经是世界上土地最集中的地方,1930年土地分配的吉尼系数高达0.96,但1960年降为0.69⑥,仍然很集中,但比过去还是相对分散了。 当然,在没有激進土改的情况下,这种土地分散过程很缓慢,也因此招致了主要是来自左派的批评。妳可以说这种批评很有道理,但是这种批评是针对地主土地私有制的,不是针对农民土地私有制的,相反,他们这些批评者恰恰在为农民私有制而奋斗!妳怎么能把这种批评“盗用”到中国来反对农民私有制呢?那些批评也从来没有证明农民私有制必然会“自由分化”为“无地农民”加地主制,妳怎么能反过来说,“土地官有”比土地农有更能避免农民“无地”? 其实温先生也不是真不明白这个道理。就在同壹篇文章中,妳不是还指责民主印度过分纵容了贫民,以至由于不能圈他们的地,连高速公路也没法建吗?妳不是还以印度这个“反面教员”为例,痛陈印度的官府和资本家与工农打交道的“交易成本太大”,而彰显咱们的圈地运动降低“交易费用”的优越性吗?难道妳真的相信,承认农民的地权反而会有利于“兼并”? 地权归农促進了兼并,还是妨碍了兼并? 進而言之,不仅印度、拉美,可以说古今中外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地方的土地集中是由初始平均的小私有者“自由买卖”导致的。相反我们看到:法国大革命后小农制度的“顽固延续”曾被许多人责怪为应该对法国资本主义现代化发展长期不如英国负责。笔者认为,这种指责固然片面,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缓慢其实另有原因,但是小农在法国“顽固延续”,并没有造成“无地则反”,却是不争的事实。东欧壹些国家也是如此,如保加利亚,在1920年代初斯坦鲍利斯基农民联盟政府时期经历了比较彻底的平均地权改革,后来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里仍然被看作无地主的地区,战后的共产党政权也没有再搞什么土改。实际上,历史上壹些实行了“起点平等”的小农土地私有制,而此后又在宪政制度下保证了自由小农的地权不受专制权力干预的地方,虽然“平等的起点”在市场交易条件下不能永远保持,但地权集中的程度和速度都是极为有限的,地权集中与分散的趋势也是同时存在的。那些地方也许有其他弊病,但“土地兼并”从何谈起? 事实上,对小农私有制的批评历来有相反的两种:指责小农私有制促進了兼并和指责小农私有制妨碍了兼并。如果不考虑价值判断(妨碍兼并是不是就该指责)而纯就事实判断而言,显然是后者更有根据。我们今天的壹些人坚决反对小农私有制,其实际的理由也是后者(这从其所谓国家与小农打交道要付出更大“交易成本”的理论和所谓印度对贫民难以征地的抱怨都可以看出)。从其官府本位的立场讲,这种反对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为了道德上好听起见在表述时却楞说反对小农私有制是为了害怕小农被兼并,这就不但在学理上既反事实又反逻辑,也不如那些明确站在兼并者的立场上反对小农私有制的“右派”论者更诚实了。 总而言之,铁的事实表明:在包括印度、拉美在内的绝大多数地方,也包括传统时代的中国(我曾有专文论述),导致地权集中的主因都是不受制约的专制权力,而不是“小私有者自由买卖”。“无地则反”是否如此我们姑且不论,说“耕者有其田”就必然会导致“耕者无地”,進而造成“无地则反”,我以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 之三:“使用着”不等于“使用权” 什么是“使用权”? 尽管如此,我也不认为提倡“土地私有制”是当务之急。因为在地权问题上,农民的许多更基本的、并无意识形态禁忌的权利,也还有待争取呢。 现在在中国,提倡“土地私有制”还是个禁忌。于是壹些为农民呼吁地权的人便提出:应当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的承诺再進壹步,实行所谓“永佃制”,给予农民无限期的使用权。 这个提议的良好动机是无可怀疑的。但是我怀疑其能否实现。尽管“永佃制”顾及了土地所有权仍属“公有”这壹意识形态规定,但问题是,它的前提——农民如今已经有了30年的使用权,现在只是要继续延长——存在吗? 如果农民现在“使用着”他们耕作的土地,这就表明他们拥有“使用权”吗?我们应该知道:某人正在做某事和他“有权利”做某事并不是壹回事。古代的奴隶可以奉主之命与异性结合,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有“婚姻权”,而自由人可能是独身,但他们无疑是有“婚姻权”的。壹般而言,某人有“某某权”意味着他有做某某事的自由,亦即他可以自主地做或不做某某事——如果想做则别人不应阻止,如果不想做别人也不能强制他做。例如:某人有“选举权”意味着他可以投票也可以不投票。但如果他被指定必须投谁谁的票,即投票对于他已非权利,而是成了必须履行的义务,那麽他虽然投了票,却不能说是拥有“选举权”了。同样道理,近年来人们经常提到的“生存权”也不等于生存著。例如猪生存著,但不能说它有“生存权”,因为猪只是依饲养者的意志而“生存”,如果饲养者要屠宰它,它就不能生存了。类似地,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专制下,臣民虽然生存著,而且有的(如宠臣宠妃宠奴之类)还生存得很滋润,但仍然谈不上他们有什么“生存权”。 佃而无权,何言“永佃”? 就地权而言,自从有了农业,也就有了土地的“使用”者,但远不是所有“使用者”都拥有“使用权”的。例如奴隶与农奴都可能使用着土地,但他们不但没有土地所有权,而且也不能说拥有土地使用权——他们只是在主人的意志之下使用土地:主人让他们种地,他们不能不种。而主人不叫种了,也可以随时把地收回,奴隶或农奴是没有权利(就是所谓使用权)拒绝的。 那麽谁有土地使用权?自耕农和经营地主无疑对其土地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出租地主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则被有偿转让给他人了。转让给谁?就是转让给佃农。 换言之,同样是在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使用”土地,佃农与农奴—奴隶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这个权利受到租佃契约的保护:这种契约通常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及佃农为取得此种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交纳地租)。壹般地讲,在典型的租佃制(亦即排除了农奴制因素的、纯粹在契约基础上成立的自由租佃制)下,佃户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保障的,即在契约规定的佃期内,只要佃户履行了契约规定的义务,地主就不能违约收回土地、赶走佃户。如果要收回,只能在租契期满之后。当然契约期限有长有短。壹般认为在人多地少存在租地竞争的情况下佃农会争取长租期,而在人少地多存在招佃竞争的情况下地主会争取长租期。主要由于佃农的争取,中国明清以来租契逐渐长期化,乃至出现永佃制,佃户取得无限期土地使用权,只要履行了壹定的交租义务,地主就不能“夺佃”。而佃户可以把此种佃权再投入流通,即今所谓“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这种永佃权号称“田面”“田皮”,而原初的所有权为“田底”“田骨”,形成所谓“壹田二主”的现象。无疑,这对于维护佃农利益有着很大意义。 事实上根据如今壹些学者的研究结果,清代地权流通中佃权或曰“田面权”的流通已经渐成主流。尤其是壹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田面权的流通量远远大于田底权流通量。这壹方面表明农民比官府更懂得珍惜土地,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不轻易出卖“田底”的,另壹方面表明当时佃权已有相当保障。如果地主可以无视佃权,任意抽回土地,谁敢购买这样的“田面”,谁又能出售这样的“田面”呢?而今天我们的政策不仅允许“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许多文件还要求促進这种转让,但是这种转让在许多地方仍然兴不起来,这除了因为农民改业机会有限无法轻易转让“田面”外,恐怕另壹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如今农民的“佃权”实际上是无保障的、极不可靠的。 显然,永佃制的前提,是壹般契约规定的佃权或使用权得到尊重。亦即无论租期长短,只要在期限内田主就不能“夺佃”。而佃户在此期限内可以自由使用土地(例如他可以转交他人耕作,而自己去打工经商)。应当说,能否做到这壹点是区分有无“使用权”的标准,也是区分自由佃农和农奴的标准。只有承认使用权的存在,亦即把“使用者”当作佃户、当作租佃契约的承租方而尊重其权利,而不是当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农奴,才有可能把这种“土地使用权”逐渐延长,以至达到“永佃”。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反过来,地主可以随时收回土地而佃户却没有迁徒自由、非经主人特许不得离开,那麽即便他事实上长期“使用着”土地,也不是什么永佃制。相反,如果他永远被束缚在土地上,那倒近似于农奴制了。 地权问题的症结何在 话说回来,今天我们农民对土地的使用能叫做“使用权”吗?如果说能,那麽这种使用权的期限为何?许多人认为就是文件常说的“30年”。然而这种看法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十分可疑。首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说法是“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但并未明确说农户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拥有30年使用权,而且其后还有“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進行适当调整”的说法。于是在许多地方,土地管理法的说法被解释为“土地承包制”这个制度30年不变,亦即30年不搞集体化,至于具体让不让妳承包某块土地则是可变的。还有人解释说,所谓30年不变是指30年不進行全面的土地重分,但不排除進行“适当调整”。总之,有权者要拿走妳的土地,在现行法规中他完全可以“解释”得通。 还有些学者甚至从理论上证明:所有权是上位权,使用权是下位权,“使用权服从所有权”,所有者只要愿意,就可以把使用者使用着的土地收回。这种说法实际上是根本否认了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存在。但它在学理上的荒谬壹望可知:所谓“上位权”“下位权”的说法不仅并无法理依据,而且从常识讲,使用权固然是来源于所有权(不是所有者也未经所有者同意,使用者是无法取得使用权的),但它既经所有者同意转让,就成为独立的权利,而在契约的意义上与相关权利取得了平等地位。如前所述,即使在壹般认为存在着地主强势和佃户弱势的传统契约租佃制下,地主也必须依约行事,租期未满是不能收地夺佃的。“永佃”与否只是租期是否无限之别,在租期内使用权受契约保护这壹点上是壹样的。因此,那种地主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佃户”其实不能算是佃户,而只是农奴。确实,如果有权者可以不受租期限制、任意撕毁契约、以“所有者”的名义随时收回土地,那实际上就不仅否认了农民的土地产权(所有权),而且否认了农民的佃权(使用权);不仅不把农民当成独立所有者,甚至没把农民当成佃户,而是把农民当成农奴了! 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也确实不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样子。不仅农地常常在承包期内被“调整”,农地转为非农业用途,无论是公益性建设还是开发商的赢利项目,基本都是按“征地”(“土地征收征用”)的模式進行。既无需向农民购取土地所有权,也无需向农民购取土地使用权。如此看来,今天农民在维护其“佃农”权利方面尚有很长的路要走,“佃权”没有保障,“永佃”又从何谈起,更不用说争当“自耕农”了。 换言之,在地权问题上如今的根本症结在于我们的许多机构权力不受制约,因而农民的权利,无论是意识形态禁忌的还是不禁忌的,纸面上许诺了的还是没许诺的,都得不到尊重和保护。
之四:官府自律能够遏制“圈地运动”吗? “圈地运动”与地权归农 我曾经指出,如今壹些理论家和壹些涉地部门官员都反对地权归农,但理由却截然相反:理论家说地权壹归农,农民就容易失去土地;而官员则说地权壹归农,就很难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也就是搞不成“圈地运动”了。有趣的是,那位鼓吹“无地则反”的朋友既号称三农实践家又热衷于理论,于是两种说法兼收而不管其矛盾。他壹方面以印度为例宣称地权归农导致土地买卖、“无地则反”,另壹方面又说由于印度的承包商和官员无法赶走贫民,导致它难以大修高速公路。我很高兴他还能看到这后面壹点。 的确,要说绝对的土地私有权有弊病的话,那绝不是什么农民自由卖地造成“土地兼并”和“无地则反”,而是相反,由于土地私有条件下农民难以被赶走,壹些特殊区位的地权私有如果绝对化,确实可能影响公共设施建设与国土整治。正因为如此,如今所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所有承认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对土地私有权的限制还是比对其他财产私有权的限制为多,而公共干预的保留也比对其他私有财产的干预大。原则上只要通过民主法治程序真正证明是基于重大公益目的,西方政府也是可以“征地”的,亦即在以合理价格达不成购地协议时,国家为公益可以行使最终定价权,以免区位垄断者无限要价。只是在民主法治条件下,他们行使这种权力的制约条件极为严格,甚至可以说很“苛刻”。因此滥用这种权力大搞“圈地运动”是不可能的。而我们这里就是另壹回事了。所以我曾说:限制农民地权如果说有理由,也必须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前提。在缺少此种前提的情况下,地权归农就应该比西方的条件下更有必要,或者说强调农民地权在中国当今条件下比之在西方,肯定是利更多、弊更少。 “大限”能遏制圈地吗? 应该说,随着税费改革后土地问题的尖锐化,如今的中国,中共确实在表面上做了一些所谓遏制“圈地运动”的动作。尤其是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土地新政”“土地革命”“8.31大限”,似乎是可以在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的方面起到作用。但是改革改变了开发商与国家的利益分配模式,从协议“批租”制改为公开“拍卖”制,使开发商通过贿赂批地官员而拿到低价土地。然而,由于这种改革对于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什么改变,尤其是国家垄断土地“壹级市场”、只许官府“征地”不许农民(甚至包括“集体”)“卖地”、更不许农民讨价还价的规则没有任何改变。我认为,这种做法不仅不能缓解而且有可能加剧“圈地运动”的弊病。为什么这样说? 在过去批租制下的征地,的确容易发生明显的“征地腐败”:商人贿赂或有权势的官商唆使批地官员低价批地,固然是壹坑国家二坑农民,只有开发商与经手官员个人大发横财。但是这种做法由于只是个人发财,而“公家”财政得到的好处相对而言还不算多。这不仅容易招致“反腐”打击,而且容易在政府机构内部引起制约——那些没沾到好处的政府同事会有监督他们的激励。同时这种征地虽有商人和征地官员个人利益的刺激,“卖地财政激励”相对而言还不算大。而应当实事求是地讲,虽然如今官员腐败问题十分严重,但还不能说完全失控,除了某些政府完全“黑社会化”的地方,腐败官员还不能说是为所欲为。因此推动圈地的官员个人积极性与政府积极性相比,能量还是相对有限的。 “征地改革”后就不同了:从低价征地、低价“批租”变成低价征地、高价“拍卖”后,从农民那里得到的征地收益并未减少,但这种改革如果确实实现,征地收益将更多地收归政府财政,而不是归入官商私囊。“卖地财政”对政府财政的意义会更为重要。于是虽然腐败官员个人推动圈地的积极性可能会收敛,但政府推动圈地的积极性却会大大提高!并且这种收益归官府而不归个人的征地却很难责其“腐败”,由于政府内部财政利益均沾,来自“没沾到好处的政府同事”的监督和制约也会大大减少。于是,以“卖地财政”为激励而不是以批地官员个人利益为激励的圈地、由政府整体推动而不是由个别官员推动的圈地、形式合法的而不是“腐败”的圈地,会比以前更肆无忌惮。这绝非难以设想:“土地新政”后壹年半,因征地引发的官民冲突不是减少,而是增加了,定州、南海、汕尾等过去少见的严重事件也接连发生! 更何况,自19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后,除沿海发达带外的我国多数地区地方财政,尤其是县及县以下的“财政饥渴”壹直在加剧,税费改革目前缓解了农民负担,却在很多地方加剧了基层财政困难,而为解决困难应当進行的基层政治体制改革又难以有实质性推進,在此背景下“征地改革”又進壹步突出了“卖地财政”的巨大诱惑,这几种因素叠加后,“圈地运动”会如何发展,应当可想而知。 两年“冻结”启示录 根本问题在于:我国现行体制主要的弊病是“官民”之间缺少委托代理机制,权责不对应、权大责小的状态难以改变。这种机制下官员个人牟利当然是问题,但政府聚敛的问题更大。为升官邀宠而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追求“增长”“引资”、政府圈钱“经营城市”——这些做法的严重危害,远甚于官员个人贪污,而这些做法导致的“圈地运动”,更不是制止了(如果能制止的话)受贿批地就能够遏制得了的。 虽然中共的所谓“征地改革”中也对从农民那里拿地做了不少规定,但在地权不归农、农民只能作为被“征”者、没有卖方权利亦无谈判资格的条件下,这些规定都只是强调官府自律,强调要严格审批等等。 但事实上过去并不是没有要求官府自律,而且要求的力度有远甚于今日者。但效果如何呢?自1992年后中国出现了失控的圈地大潮,中央从1993年就开始力图“刹车”,在几次强调严格控制不见效的情况下,朱镕基政府痛下决心搞“壹刀切”式的全面禁止圈地。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進壹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宣布全面冻结非农建设占地壹年。1998年4月又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知》(中办发电〔1998〕2号文件),再接着冻结壹年。然而就这样连续两年的严厉禁令也未能遏止圈地潮。壹些地区恰恰在这两年形成“过热”圈地,甚至圈而不用导致这两年“烂尾地”猛增,直到2005年还在消化这些地块七。“两年冻结”前的“八五”期间(1991~1995),中国平均每年净减耕地440万亩,而包括“两年冻结”及其后数年的1996年到2003年7年间,耕地年均净减却骤增为1428万亩⑧。时人惊呼:“采取‘世界上最严格耕地保护政策’的国家却成为世界上农地最易被‘征用’的国家”⑨。老实说,今天的“严格控制”不太可能比那时的“两年冻结”更严厉。当年效果不过如此,今后又能怎么样? 显然,只要“地权归官不归农,政府圈地即圈钱”的状况不变,要求它自己监督自己、自己“严格控制”自己,怎么可能? 关于“补偿”问题 “8.31大限”以后,土地政策调整重心似乎从“控制规模”转向了调整“补偿费”。这既是两年来几次低价征地引起重大事件的刺激,也体现了新近三农政策强调对农民“多予少取”的精神。 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费”明显是不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它不仅规定不按市场价、而按耕地被征前若干年庄稼的价值来“补偿”农民,而且不规定下限、只规定补偿“最高不得超过”若干,明显带有“不怕民吃亏,只怕官不赚”的味道。如今的新精神则开始强调对商业性开发征地补偿标准要考虑市场因素,这当然是个進步。 然而圈地的性质到底属于商业性开发还是“公益建设”,其判断权仍是征地者说了算,农民并无发言权。即便承认是商业性开发,要考虑市场因素,这种考虑仍然由征地者单方决定,没有地权的农民依然不能讨价还价。然而既无讨价还价,何来“市场”标准? 其实在如今的体制下,只要是官员单方定价,没有双方合意,就容易生弊。价贱固然伤农;价贵壹般农民也未必得利。如今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低价征地当然是主要的问题。但笔者也的确听说过这样的事:某些城郊地区有上层“关系”的村官找门路要求“被征地”,前提当然是特殊的“高价”,这就不是权钱勾结来强征地,而是权钱勾结谋求“被征地”了。但这样的“高价征地”,普通农民是碰不到的,高价征地款更不会给他们。总之,只要无地权的农民不是交易的壹方而是被“征”的对象,那“圈地坑农”的事仍然难以避免。 “垂直管理”成效分析 面对地方政府“村改居”“租代征”“整化零”等变相圈地策略,中央又连续出手,2006年推出地政部门“垂直管理”,2007年出台“土地督察”制。继“8.31大限”被称为“土地新政”后,这些新动向又被称为“土地改革”。 我是赞成地政垂直化的,因为它有助于国土整治,笔者十年前就著文主张过⑩,今天仍以为早该如此。可是地政“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土整治,但是否有利于维护农民权益?至少在如今宏观体制的约束下很值得怀疑。过去靠朝廷御史出巡来为民做主,结果御史反比地方官更腐败,识者讥为“察弊适以滋弊”{11},可谓明鉴。1994年财政中央集权,众所周知的结果是恶化而不是改善了农民处境。如今乡镇上的“七所八站”当初都是“垂直化改革”的结果,现在却被认为是比“四套班子”更难对付的“汲取”机器。“块块”可能坑农,“条条”就不会坑农或者坑农更甚? 仅就土地问题而言,过去“村官”私卖村地侵吞地款引起村民抗议的事屡有所闻,后来批地权上收省、县,“圈地运动”却有增无减,反而村官为维护村社利益带领村民抗议“省圈村地”“县圈村地”的事成为近年来土地事件的突出现象。因为如今官民间委托代理关系虽远不完善,毕竟基层与百姓的委托链条较短、而利益关联更大。兔子虽吃窝边草,强龙方能刮地皮,犹如历史上乡绅、土官虽然欺民,所谓绅权制衡皇权、土官制衡流官的机制也不是壹点没有。那麽,今天在地政方面進壹步中央集权的结果,先不说千头万绪的涉地事务是否管得过来,即便能管,会不会又出现“朝廷圈省地、圈县地”?要知道不仅地方政府有“经济人”的壹面,中直机构同样如此。“部门利益”壹定会比“地方利益”更亲农民吗? 其实,工业化、城市化要用地是无可避免的事,土地政策的目的不是不占地,从根本上讲也不是为了少占地,而是为了(1)从全局利益著[尽量提高用地效率,改善国土整治;(2)在这壹过程中维护涉地各方的权益,消除或缓解社会矛盾。前壹点可以寄望于“垂直化”改革,后壹点只能寄望于农民权利的保障。如果说“地方利益”不能代表农民利益,那麽“部门利益”同样不能代表。马克屎当年曾说传统小农“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但那个时代早已过去。如今在先進国家,农会常常比工会更活跃,我国农民也应当可以自己代表自己,去参加利益的博弈。
之五:农民反对地权归己吗? 关于民意的思考 近年来,壹些反对地权归农的论者还曾经举出某些调查数据,说是可以证明农民反对土地私有制。另壹些人则认为这种问卷设计有前提、有诱导,以此言“民意”不可信。有人还列举另外的调查,以证明另壹种“民意”。 但我觉得首先应该想好的是:在地权问题上哪些方面应该由“民意”决定,哪些问题可以各从其便,不必由什么统壹的民意或官意来规定。在1978年那时候如果搞全国的民意调查,我想多数农民未必敢于表白主张分田单干,是否可以因此禁止小岗人的实践?而1985年如果搞这种调查,我想多数农民都会认同大包干,是否可以因此取缔南街村的模式? 应该说,任何社会都是价值多元的。正如南街村、华西等地农民可以不选择承包制壹样,某个地方的农民完全可能选择某种地权制度。我多次讲过:只有命令经济要禁止“私有制”,从来没有市场经济会禁止“公有制”的——后者只是禁止非自愿的强制“归公”而已。其实,在地权归农的条件下,某些希望联合起来的农民照样可以联合,不但可以联合起来搞产前产后服务,如发达国家通常所说的合作制,就是像以色列的“基布兹”那样的集体农庄,只要成员确实是自愿结合,谁也没有权力阻止他们。当然前提是:如果不愿,谁也不能勉强妳联合,如果联合之后又想离开,同样不会被阻拦。 所以壹些人主张共有土地是完全正常的,问题是如果另壹些人不想共有,前者应该禁止他们退出吗?地权既然是壹种权利而非义务,当然是可以放弃的,问题是如果有人不想放弃,前者应该剥夺他的权利吗?在后壹问题上应该讲自由还是讲民主?即便假设多数人愿意放弃权利,他们就可以强迫其他少数人也必须放弃吗?如果多数人愿意联合,他们就可以禁止另外的少数人退出吗? 这种问题的答案,其实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农民也许不会讲什么“权利”之类的词语,但他们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原来大家是单干的,联合起来当然应该自由,妳不愿意,就不该勉强妳加入。 地权问题上的自由与民主 然而,如果原来已经“归大堆”了,妳要退出,那就涉及两个问题:第壹,妳有没有权利退出?应该有,强扭的瓜不甜嘛,这不是什么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应该讲自由而不是讲民主。 但是第二,妳要带着什么东西退出?这恐怕就不能任妳“自由”了。大家的东西,妳不能想拿走什么就拿走什么。当然“大家”之中妳也是壹分子,不能叫妳壹无所有净身出户。这就产生了壹个“分家”的问题。我曾经指出:在重大的改革進程中,往往是“怎样分家”比“是否分家”更易产生矛盾。“分家”既然涉及大伙,就不应壹个人说了算,得讲民主了。 老实说,我们改革过程中的无数问题,几乎都是这两个规则用颠倒了造成的:“是否分家”不讲自由,甜瓜也强扭成了苦瓜:“怎样分家”不讲民主,形成“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大弊。 回到土地问题上来。地权应当归农,这是每个农民应有的权利,妳不能以某些农民愿意“公有”为由就禁止其他农民“私有”,不能以“多数”(即使真的是多数)农民愿意弃权为由就禁止其他农民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但是地权如何归农则是另壹个问题。这个问题本来比较简单,因为现在毕竟不是人民公社,承包制下农民本来就是各自使用“份儿地”的,承认其对份儿地的地权不就完了,还有什么“分家”问题吗?原来确实如此。但现在在许多地方,它已经被人为地复杂化了。 本来,土地的分配是各种财产分配中最容易达到公平的壹种。它不像股市那样百姓看不懂,容易被操控,被下套;也不像企业那样涉及无形资产、隐形负担、债权债务、评估价与变现价之差异这类算不清楚的糊涂账。土地明摆在光天化日之下,既难于隐藏、私吞,又易于分割、分配——不仅自然形态的土地易于分割,土地权利的分割(如明清时期的“田底”“田面”)也相对简单。历史上的“计口授田”屡有先例。当年的激進土改,虽然在是否该剥夺地主的问题上有强烈的争议,但在土地分配环节上没有多少质疑。东欧对国有企业搞“壹人壹份”的证券私有化,引起不少争论,但我们在“大包干”改革中“壹人壹份”地分配责任田,并没有招致多少纠纷。如果当时工作做细壹点,而且在分配之后就明确地权归农,那应当是很简单的,也不会有多少公平性方面的质疑。 “现状”离“起点”有多远 然而当时没有这样做——这当然有种种原因,或曰别无选择,笔者并不想批评那时的做法,但不管怎样,那时给人的印象是“责任田”似乎是壹种临时性的安排,以后如果不重搞集体化,好像也会不时地進行重分。因此不少地方采取的是抓阄分地之类简易办法。如果重分间隔期不长,这无疑是公平的。但如果知道从此就固定不再分了,那当初农民就会考虑别的办法。如果把不经意的抓阄形成的分配固定下来,部分在抓阄中吃亏的农民是有意见的。 这种意见本来也并不难解决。然而后来不但提倡“承包”长期化,“30年不变”加载法典,而且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等提法取消了公权力维持“份儿地平均”的责任。但是另壹方面,农民的地权却并未被认可,“上面”仍然拥有对土地進行“适当调整”的权力。不难想象,如此不以“均田”为职能的权力,如此有权无责的“调整”,往往人为扩大了地权不均。如1990年代笔者调查的壹些地方,农民娶媳妇能否分地,全凭与干部关系如何,不分给妳是“增人不增地”,分给妳是“适当调整”,横竖他都有理!甚至壹些地区还以“效率”为理由推行否定“公平”的强制“调整”,如在“二田制”名义下把壹般农户土地抽走,作为“经营田”让大户集中承包,只给前者留下“口粮田”,而对大户则增加“提留”率以提高干部所得。更不用说还有像著名的“蒋巷事件”那种现象,直接以权力赶走农民,圈占大片土地来搞“农业规模经营”了。 所有这壹切加上20年非农化“圈地”造成几千万无地农民,使得如今中国的土地实际控制状况已经远离“起点平等”。正当壹些人声称不许地权归农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的时候,我国的土地兼并实际已在地权不归农的情况下,依靠权力杠杆以远比“私有制”下更快的速度進行着。按照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格里芬等几位学者根据中国的相关数据做的统计,1990年代初中国农户实际使用土地分配的吉尼系数达到了0.41{12},另壹份研究更表明,1995年我国农村农户使用土地的吉尼系数,在進行过土地重分的地区达到了0.47,没有重分过的地区更高达0.50{13}.而据说是经过了几千年“土地私有自由买卖”、被有些朋友渲染为“无地则反”的中国土改前状况,以吉尼系数计,在许多地方也不过如此。其实中国历史上即使有壹定程度的土地兼并,主要也是由于政治因素造成的。这和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是壹样的。 反对“30年不变”,就是反对地权归农? 这样,地权归农如何实现就比当初复杂了。如今不少人说调查表明相当比例的农民不赞成“土地私有化”,我觉得至少在上述过程发展得比较典型的地区,出现这种调查结果并不奇怪。但是这就跟国企改革的情况壹样,农民与其说是反对“私有化”,不如说是反对不公正的私有化方式。这就像改革之初,如果取消人民公社不是以平分土地的方式,而是把公社宣布为社长的私人庄园,赶走农民或令其给社长打工,妳说农民能干吗?实际上,如今不少农民不仅不赞成固定现状的“私有化”,而且反对“公有制”下的“30年不变”,要求進行土地重分。笔者在1997年组织对湖南农村的调查中,对“您家对土地关系未来的希望”这壹问题,收集到的有效回答率为(允许多项选择,故总计不为100%):A.“长期维持现状,不再重分,份地永占,不得买卖”:20%,B.“延长重分周期(20年以上)”:12%,C.“10年左右重分壹次”:44%,D.“三五年重分壹次”:12%,E.“再分壹次以解决现有问题,然后长期维持不变”:44%,F.“恢复集体耕作”:16%,G.“可以出租,但不许买卖土地”:16%,H.“土地私有(可以买卖)”:16%,I.其他、无所谓:0.9%{14}.从这壹结果看,当时当地农民只有16%赞成“土地私有”,赞成维持现状基础上实行“份地永占”的人也才20%,远低于主张缩短土地重分期限的人,而赞成“恢复集体耕作”的人居然与主张私有化的人相当。初看起来的确容易得到农民并不那麽希望拥有地权的印象。但其实这是误解。从主张“再分壹次以解决现有问题,然后长期维持不变”的占到44%之多可以看出,比率更多的农民实际上是希望在“起点公平”的条件下实现地权归农的。尽管在9年前的当时,意识形态的思维定势使他们更愿意以“长期维持不变”、而不是以“私有”来表述这种地权,但是在此之前,他们希望优化,而不是凝固现状,以期在起点公平的基础上進入新的地权关系。 可见将农民对土地分配现状的不满、对“三十年不变”持有异议,解释为农民反对地权归己,而情愿更加强化的地权归官,是完全错误的。但是也的确不能忽视农民对土地现状的意见,壹味强调现状“不变”。如果在公有、私有、频繁重分、就此固定这些简单化的选项外增加选择,例如“再分壹次,然后稳定”,我们就能看到农民的真正意愿究竟是什么。 地权改革不能久拖 而上述分析也表明,在地权不归农的情况下延续如今这种权利关系暧昧不明的现状,已经积累了许多问题,而且造成了我国土地问题的复杂化。在20年前可以通过“承认平分现状,从公平起点出发”而易于实现的地权归农,如今操作起来已越来越不容易,而且可以设想,照此下去以后会更难。 应该说,同样的吉尼系数值,因操弄权力造成的占地不均比因“土地私有自由买卖”导致的占地不均更令人反感,同样是农民放弃土地,被强“征”和自愿出卖感觉完全不同。而且后者的不满会稀释于社会内部,前者的不满却可能聚焦于政府,从而更加影响社会稳定。中国土地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于耕地减少的趋势无法扭转(搞工业化就难免如此),农民的分化不断加剧(市场经济是难免有分化的),而在于这种失地和分化的性质恶劣,无论从射秽主义还是从自由主义的角度讲都完全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人们用“防止兼并”为理由拒绝地权归农,但在地权不归农的情况下“兼并”却愈]愈烈,等到积重难返之后再考虑地权改革,地权归农的操作难度就更大,引起社会震动的风险也会增加。我们应该避免这种恶性循环。
之六:以维护农民权利为核心推進地权改革 当前土地问题的实质 过去有壹种传统的说法:“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这话对不对?要看妳怎么理解所谓的“土地问题”了。如果像某种成说那样,把“土地问题”理解为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问题”,那即使在传统的农业时代,这话也言过其实。中国历代的“农民战争”其实多系官逼民反导致的“民变”,而不是“土地革命”,主要是自耕农—流民反对官府而非“佃户反对地主”,与“无地则反”的描述或“土地私有—自由买卖—土地集中—主佃冲突”的意识形态公式也不相干。 但如果像张晓山先生最近所说,“土地制度的核心是权利主体”,那麽的确可以说,不仅传统时代,即便今天中国已不是农业国,甚至“农村”“农民”的非农业产值也已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产值,土地问题仍然至关重要。我曾提出:今天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农民的数量要减少,农民的权利要提高。而农民权利升降的壹个主要的标尺就是土地问题;农民的数量是喜剧性减少还是悲剧性减少,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土地问题。 土地问题并不能归结为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问题。李昌平先生曾主张“慎言土地私有制”,我在壹定程度上同意这个说法:私有制有各种各样,我当然不能同意那种以专制权力“跑马圈地”、赶走农民而造就地主的“私有制”。但“慎言”并非不言,在起点平等基础上形成的农民土地所有制,我认为没有理由反对。同样,我认为也应该慎言“集体”,农民行使自由结社权形成的自治集体,如农会、合作社及股份制联合体之类,当然是多多益善。但身份性、强制性的官式“集体”,往往是农民权利的损害者,的确是“慎言”的好。 农民土地私有制当然也有弊病,这不是什么“小农自由买卖造成土地兼并、无地则反”,也不是什么小农制会摧毁农民的“最后保障”,世界上私有者农民不但拥有生死存亡意义上的“最后保障”、而且享有福利国家式的退休、医疗等各种待遇的例子不胜枚举,西欧发达国家不说了,剧变前的射秽主义国家波兰、南斯拉夫(它们在射秽主义时代都没有搞集体化)不都是这样吗?农民拥有私有产权和国家提供公共服务(所谓保障责任非“私有”)有何矛盾之处?而农民被剥夺了产权、国家却推卸保障责任(将责任“私有化”)致使农民大量死亡的悲剧,在我们的历史上难道很陌生吗? 土地私有制的真正弊病,就是私有权如果绝对化,可能会妨碍公益建设和国土整治。因此对私有地权的公共干预多于对其他产权,在市场经济中也是通例。但是这种干预要真正合乎公益,需要以政治民主来保证。而在没有这种保证,因而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地权归农就更为重要、不可或缺,其可能的弊病只会更小、不会更大;而地权归官的害处绝对是更大、不会更小。 地权归农应从底线做起 但是我国目前农民的地权不仅远远扯不上什么“绝对化”,而且达不到起码的要求。不仅谈不上“所有权”,而且“使用权”往往也有名无实。农民只是在别人特许下“使用着”土地而已。他们不仅没有产权,而且“佃权”也很不可靠,不要说“永佃”,就是有限佃期也无法保证。这样的地权状况不要说经济上达到积极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就是政治上达到消极的“防危机”配置也还很勉强。经常失控的“圈地运动”、频繁发生的土地冲突就是证明。而由于体制的局限,壹次次的“土地新政”都不能解决问题。前面说过农业时代“土地问题”其实并非中国的主要乱源,而在如今的非农业时代,“土地问题”倒成了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之壹,这实在说不过去。 因此,保护农民的地权必须从最基本的“底线”做起。首先那些意识形态上已非禁忌、纸面上也已允诺承认的权利,应当尽快落实,例如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应该得到确实尊重,需要从农民手中得到“使用权”的有关方面,应该学会向农民“购买”而不是“征收”这种权利。如果国家规定开发商拥有“90年的土地使用权”,那麽他们应当向农民购买其中的30年,再向政府购买其余的60年——不是说由官员作主卖了再把地价的三分之壹给农民,而是两者都应该遵循合意原则,像“土地新政”那样实行公开拍卖。农民和官员壹样,作为卖方有权说“不”。如果达不成合意而要强征,那就要在民主与法治的基础上(而不是仅凭官员意志)充分证明该项用地的公益性。否则只有在农民的“使用权”期满后才能“征用”——就像租约期满后地主才能易佃壹样。 在商业性开发上,向农民“买地”当然比强征农民的地来得公平。要防止农民(主要是发达地区、城郊、城中村等高价区位的农民)获得的卖地收益过高,可以开征地价累進税,那也比低价强征土地要好。即便是公益性开发,也没有理由拿农民做“牺牲”,“公益”也是利益,利益应当“摆平”,把农民作为交易方仍然比单纯向农民行使权力更正当。如果为避免农民漫天要价损害公益而需要限制其交易权,这种限制则应当与“公权力”本身的公共性(民主性)相对应,以防止其为某些强势利益集团所用。 向农民“买地”又何妨 对于向农民“买地”壹向有两种批评,壹是怕农民壹味说“不”、漫天要价而妨碍商业开发,二是怕农民壹味说“是”,贱卖轻甩而导致农地过减,甚至“无地则反”。其实这两种批评的自相矛盾已足可互为驳斥。对前壹种担心,我们应当相信农民也和今天的官员壹样是理性人,买方明白他们不会壹味说“不”。当然他们可能不会像官员那样轻易说“是”——不是因为他们比官员更聪明,而是因为他们卖的是自己的地,不像官员卖的是别人的地。但这难道是壹种“弊病”吗?如果这会减缓“商业开发”,那难道不正是这20年来政府三令五申、千方百计、殚精竭虑、苦心孤诣,发了无数的文件开了无数的会,强调“保护耕地、控制用地、暂时冻结、从严审批、地政反腐、垂直管理”而始终达不到的目的吗?地权归农,这目的就达到了,何乐而不为?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连“土地新政”都不必搞了:“协议转让”之所以易生腐败而需要代之以公开拍卖,就是因为官员卖的不是自家的地,容易受贿贱卖。如果是卖自家的地能有这种问题吗?因此向农民买地,交易方式还可以更加灵活,是否拍卖都不必硬性规定,也就未必真会妨碍合理的商业开发。当然,这不是说双方“自由交易”政府就无事可做,政府可以从规划的角度对商业开发進行指导,可以为交易构筑和维护法治平台,可以为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和其他中介服务,以降低交易成本——这才是经济学意义上真正的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是像有些滥用新词的朋友那样,号称以强权降低“交易成本”,实则是剥夺弱者的交易权利来单方面为强者降低“成本”,同时却让弱者承担惨重的“成本”。 至于怕农民轻甩贱卖土地,这不是恰恰解除了前壹个疑问、促進“商业开发”了吗?当然这实际上不太可能。放[世界,哪个“土地私有制”国家能像我们这样靠大量圈地创下“爆发式城市化”的奇迹?哪个“土地私有制”国家能够使房地产业者在巨富首富群体中占到如此大的比例?我们的许多官员不都是恰恰认定了农民不会轻甩贱卖,才反对地权归农,认为这会毁了我们靠“圈地”创造的奇迹吗?而东欧的私有化转轨壹度造成困难引起壹些朋友的嘲笑,很重要的原因不就是“工会吓跑投资者,农民赶走圈地客”吗? “调整壹次,然后稳定”? 所以,地权改革说难很难,说易其实也很易,它与其说需要政府做很多事,不如说恰恰是省了政府很多事:它只要切实尊重已被承认的农民土地“使用权”,就是大大突破了。 進壹步地,至少在农地方面,应当承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土地“农转非”问题上,农民也应当有受限的所有权)。至于农民是以“集体”还是以农户方式拥有这种地权,可以因地制宜,让各村农民自行选择。那种不管农民愿意与否,地权必须归“集体”而且必须归官办(即行政性)集体的规定应当打破。其实,过去就是因为这种规定,导致“征地款”堂而皇之地被“集体”官员拿走而失地农民往往被无情剥夺。民怨沸腾之下,近来决策层俯允民情,在征地改革中明确规定“征地款”必须发给农户,不许以“集体”名义截留。这项改革是很得民心的。但这种变革无疑给所谓集体地权之说打了个大大的问号:征地款按理就应该给土地所有者,征“集体”的地,地款却必须给农户而不能给“集体”,这说得通吗?反过来讲,地款可以归农户,地权却不能归农户,这是什么逻辑?过去官员借“集体”之名截留地款之弊,与强制性“集体地权”之弊不就是壹回事吗?如果现在仍然确认官员可以强制归并地权,那他们用这种权力变着法儿“归并地款”妳拦得住吗? 所以,在确认地款归农之后,现在应该是承认地权归农的时候了。农民应该有权选择“集体所有”还是“农户所有”。选择“农户所有”的以后还可以联合起来,选择“集体所有”的也应当留有“退出”机制。如果选择农户所有,也应该让他们选择实现的方式:是承认现状呢,还是“调整壹次,然后稳定”?无论哪种办法,本来都不难操作,这种“调整”在现行土地制度中也是有规定的,在现状离“平等起点”不太远的情况下它不会引起什么震动。但如果那种权力玩弄土地的状况持续下去,未来权力兼并造就既成事实后就很麻烦了,所以改革虽然应慎重,但也不宜久拖。 地权归农后,官员就不应当乱“调整”了。而此前他们是可以“调整”的。但是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整”就应当讲公平,而“效率”应当让市场来推动。政府应该认可合法致富者,但不能用权力剥夺穷人和制造富人。像过去那样,壹面否定平均地权原则、壹面用“调整”来造成“规模经营”,甚至干脆用“调整”来为财政“创收”,那就不如不“调整”! 底线之上,百花齐放 农民集体拥有地权当然是很好的。现代“小农”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是依托了合作制。所以集体主义是非常重要的。但为什么说选择“集体所有”的也应当留有“退出”机制呢?因为壹个号称提倡集体主义的社会,首先应该保障结社权,取消“结社责”。换句话说,人们应该自由地而不是被迫组成各种集体,而我们现在恰恰两者都缺陷:想结成的集体不能结成,而不想结成的集体却又无法退出。不能退出的“集体”是什么意思?那在逻辑上等值于监狱。如果集体在人们的心目中与监狱类似,那怎么能够唤起人们的集体认同感,即所谓集体主义意识呢?近来有个朋友竟然想不明白小岗村当年闹单干为什么需要齐心协力按“血手印”搞“生死文书”,他说集体主义应该是用来搞“集体化”的,怎么会以集体主义来逃出“集体”呢?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壹个简单的常识:把壹群人关進监狱是不需要他们有什么“集体主义”的,但这群人如果想冒险越狱,那倒是必须有集体主义精神才行,各顾各是干不成的。同样,在人民公社时代刮“共产风”、搞“壹平二调”是不需要农民有什么集体主义的(只需要他们壹盘散沙敢怒不敢言足矣),倒是那时搞“瞒产私分”需要大家齐心才行。而那时的体制恰恰对这种集体主义是拼命打击的。所以无怪乎我们国家提倡了几十年“集体主义”,到头来却发现人们的合作是那麽困难,公德是那样的缺乏,公益精神是那麽淡薄,自主组织资源是那样的稀缺,以至于有人要大叫“人心散了”。 因此,与其说结社权是“自由主义”的需要,勿宁说“射秽主义”更需要这种权利才对——实际上“射秽主义”的词根“社会”(society ),在西语中它与协会、学会等是壹个词,就是自由结社的意思。正如马克屎、滕尼斯等人指出的:从“共同体”到“社会”是个大進步,中世纪只有依附性的“共同体”,近代有了自由人的结社,才有了所谓“社会”。没有自由结社就无所谓“社会”,又谈何“射秽主义”呢?然而今天在据说是“各顾各”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者“个人主义的西方文化”中,结社权早已不是问题,而在据说是提倡“集体主义”的我们这里它却还八字没有壹撇。这已经够莫名其妙了,有人却还想以推行不准退出的“结社责”来促進“集体主义”,这不是南辕北辙吗?我国如今这种“人心散了”的状态,不就是因为结社权太少而“结社责”太多导致的吗? 如果地权能够归农,或者更广泛地说,如果农民的各种现代公民权利能够在土地问题和其他问题上得到实现,那麽无论在“农户所有”还是“社区所有”的基础上,农民都可以行使这些权利形成各种联合,包括左派朋友的各种建议也都有了壹试的基础:从“欧文村”到“喀拉拉邦”,从蒙德拉贡到罗奇代尔,从基布兹到莫沙乌,不都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吗?人民公社时代南街村壹直贫穷落后,而农民有了分田单干的自由后,坚持“公社选择”的南街才异军突起。那麽将来地权若能归农,我们又何愁没有更多的南街村(假如它的确反映了农民意愿的话)?
土地党有制度
作者 仲之春 写于 二零一二年
壹
长期以来,中共解释中国历史的壹个逻辑起点就是:土地的不断兼并、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这是导致壹次又壹次农民起义的根源,也是中共進行革命、推翻封建主义的道义理由。这似乎成了壹种不可移易的定论,中共的历史叙述只能从这样的逻辑起点出发,否则就是资产阶级的史观。然而,進入新时期以来,壹些学者不囿于成见,通过自己的研究发现,这壹理论并不符合中国历史的真实。历史叙述壹旦偏离了历史的真实,从教条的意识形态出发而不是从具体的史实出发,就是唯心史观而不是唯物史观了。真正的唯物史观必须直面历史而不是遮蔽历史,真正的唯物史观必须面对异常复杂的历史,论从史出,而不是有意地对历史進行掐头去尾,以论带史。 战国时期,法家在秦国实行“废井田,开阡陌”的改革,废除了带有很强血缘、公社色彩的井田制,建立起了土地私有制。但在皇权专制主义的背景下,这种土地私有制又是十分有限度的,表面的土地私有制的背后又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国家可以轻而易举地限制土地的私有制。“法家壹方面强化国家垄断,壹方面推行反宗法的‘伪个人主义’,实现了周秦之变,建成了极权帝国。因此,极权帝国通常都喜欢发展科层组织,而不喜欢小共同体——如同政治上喜欢官僚制,不喜欢贵族制。……这以后‘国有’和‘私有’才在小共同体的废墟上并行不悖地(也就是说,并非‘私有’取代‘国有’)发展起来。壹方面国家对土地的控制比西周时大大强化,另壹方面原来的宗族公社瓦解成‘借父耰鉏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啐语’的状态,当然,这种‘私有’尽管可以发展到几乎六亲不认的地步,在官府面前却软弱无比,实际是‘伪私有’而已。”壹我们古代在土地私有制的同时,又始终存在着“授田制”、“均田制”等土地制度,在巨大无边的国家权力权力面前,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是十分缺少保障和不稳定的,国家可以根据统治的需要收回土地或者对土地進行调整。同时,由于专制权力的存在,除了国家对土地私有制的破坏,社会上更经常、普遍地发生的是各种特权者凭借权力对土地進行巧取豪夺。导致土地兼并的主要因素并非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土地市场买卖行为,而是社会上大量存在的享有特权的“豪强劣绅”的巧取豪夺。在这种权力可以通吃社会资源的社会中,土地私有权受到侵害的不仅是众多的“平头百姓”,就是那些无权无势的“中小地主”也难以逃脱这种土地被兼并的命运。“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兼并’在本质上并不是经济行为而是权力行为……按顾炎武之说,当时壹县之内平民富人即没有特权的‘粗能自立之家’有百名左右,而缙绅‘有优免权的官僚及士大夫’中仅最低的生员壹县即有三百,千人以上亦不罕见。如果壹县地有十万顷,则生员要占去五至九万顷之多。……这样的‘兼并’就其主流而言,与其说是富民兼并贫民,‘大私有’兼并‘小私有’,不如说是有权者兼并无权者(包括无权的富民)、权贵兼并平民、统治者兼所有者。”二 中国历史上频繁发生的农民起义,其主要原因也不是来自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残酷剥削,而是来自官府对民间的横征暴敛,来自权力阶层对农民的“超经济剥削”。也就是说,农民起义的发生其原因主要是“官逼民反”,主要是官府以及各种的“豪强劣绅”把社会弄得民不聊生,而与那些无权的中小地主对佃农的剥削没有多大的关系。“它们(指各种‘民变’——引者注)或是由朝廷滥用民力(如秦末、隋末、元末)、横征加派(如明末)引起;或由朝廷严厉的国家垄断、经济统制(榷茶、博买、海禁、矿禁等)绝民生路而激变;或因官府严厉的户口控制与流民潮发生冲突,包括官府强制迁徒或强制阻迁(封禁、遣返、追逃等)均可激起民变;或由于吏治腐败、法外敲诈而激成民 变(常与以上三因素叠加)。在‘民’的壹方,则与民间组织资源(族姓组织、宗教组织、行帮组织)是否发达相关。非社会因素,如天灾与‘外患’等也会激发民变。”“这些民变与民间的租佃、雇佣关系,乃至与过去经常被大加渲染的‘土地兼并’、尤其是以所谓‘土地私有自由买卖’为动因的经济型‘兼并’可以说没什么关系。历史上的民变,尤其是导致改朝换代的大规模民变,没有壹次是由‘佃变’蔓延扩大而来的,它们既不反映租佃制度的发达与否,也不反映主佃关系的好坏,与民间地权的集中与分散也看不出多少相关性。”③甚至连那些对社会巨大危害的“流民”,他们沦为流民的主要原因也并非因为土地被兼并,“贫者无立锥之地”,从而被迫铤而走险,而是官府的过度剥削使他们能够生存下去的“血线”被突破了,被逼得没有活路了。在这种背景下,他们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只能选择抛弃土地,加入流民的队伍,用自己的命来与官府進行博弈。“导致大规模‘流寇’的社会危机,往往并不表现为很多农民无法获得土地,而是相反:朝廷聚敛造成的沈重负担、恶劣的吏治以及种种天灾人祸使农民有地不种、弃地而逃,成为所谓‘破产农民’(确切地说应该是破产自耕农)。所谓‘福字从田’变成了‘累字从田’、‘受田者与田为仇’、‘村野愚懦之民以有田为祸’,‘至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地之价贱者亩不过壹两钱,其无价送人而不受者大半’。正因为如此,大规模‘流寇’主要爆发在自耕农为主、租佃率较低的地区。”四 20世纪上半叶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壹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打倒封建土地所有制,消除地主阶级对土地的垄断占有,实现“耕者有其田”。这种革命的前提是地主阶级占有了大部分的土地,广大农民却没有土地或者只有少量的土地,从而受到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然而,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却未必如此。“从中国农村看,可分配的土地并不多,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不到50%,而不是壹向所说的70%~80%。直到最近,有几位学者对民国以来的历次调查重新做了整理,发现地主占有的土地,还不到总量40%,其人口约占5%。”五 因为当时的中国社会仍然沿续著传统的专制权力结构,官府对社会的横征暴敛、豪强劣绅对土地的肆意兼并、特权阶层对农民的超经济剥削等这些传统社会的痼疾仍然严重存在着,再加上当时社会处于不断的军阀混战以及其他各种战争的环境之中,政府以及其他各种政治势力对农村的经济汲取就变得很重。因此,即使中国这个时期工业化和融入世界市场的進程也为社会提供了上升的通道,但农村经济仍然处于壹种困境之中,农民的生活仍然普遍处于贫困的境地。这种背景就决定了当时中国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進行民主主义革命,废除专制权力,建立民主政治,并实现国家统壹和民族独立,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扫清上层建筑领域的障碍,而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進行土地革命,消灭地主阶级。 既然如此,为什么中共还要领导农民進行土地革命,進行土地改革呢?“土地改革使农民获得土地,但土地改革并不是共产党壹家的主张,国民党曾经提倡‘耕者有其田’。国民党后来向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妥协,走向反动,不可能领导农民完成这个民主革命。共产党领导反帝反封建,使‘农民取得土地,党取得农民’,从而实现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打败国民党几百万的军队。”⑥中共是壹个意识形态色彩很强烈的政治集团,建立射秽主义社会、实行公有制始终是其奋斗的方向和目标,因此,它要领导农民進行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另壹方面,在中国这壹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国家,中共要达到它的革命目标又必须紧紧地依靠农民,因此,它又必须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满足他们的土地要求,从而使他们起来参加革命,支持革命,使革命获得了最需要的动力和依靠力量。“正是由于土地的稀缺性,需要满足农民的土地情结,打破地主对土地的垄断,刺激商品经济发展,为国家工业化准备条件。”中国人多地少的局面是客观存在的,农民对土地很强烈的需求也是客观存在的,所以進行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也有其壹定的合理性。但为什么要采取激烈的斗争手段无偿没收地主的土地,然后再分给无地的农民,而不是像后来国民党政权退到台湾后实行的“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那样,政府用行政手段对地主的土地進行收购,然后再卖给无地的农民呢?“中共建国后,对于土地改革,摆在中国人面前曾有这样两种选择,壹个是有偿征购,壹个是无偿没收。最后选择了没收政策,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既是作为壹项经济制度的改革,又是作为推進政治变革的壹场阶级斗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不讲政府恩赐,而是要推翻封建统治,树立农民群众在农村中的政治优势,提高农民阶级自觉性,发动阶级斗争,使群众自求解放,实现‘土地还家’。……要粉碎旧的反动派的统治权,代之以人民政权,彻底推翻乡村的旧秩序,使中国借以完成20世纪的历史任务:‘重组基层’,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壹起。使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以及政令统壹等诸多好处。”七中共领导下的土地改革不同于壹般的土地改革,就在于它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是中国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壹部分,而无产阶级革命为着意识形态的目标,就是要進行阶级斗争的,最终就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的。然而,从人所拥有的私有财产权的角度看,无偿没收地主的土地、强制消灭地主阶级的道义依据又何在呢?记得某位经济学家曾经说过,我们现在提出要保护私有财产,那麽当初无偿没收地主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就是合理的吗?当初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合法所得可以被无偿地没收,今天中国新掘起的有产者阶层所拥有的巨额财产是否也可以被无偿地没收呢?如果认为后者是不应该的,中国人又有什么理由认为前者就是应该的呢?这段历史已经发生很久了,已经过了“追诉期”了,无法再对那场运动中的受害者進行补偿了,同时中国人也不应该实行以暴易暴,重蹈历史的覆辙,然而,历史的真相又必须还原,历史的是非曲直又必须弄清,中共必须还这些受害者以壹个历史的公道! 二
虽然土地改革剥夺了地主的私有产权和合法所得,从道义上是说不过去的,但土地改革的结果毕竟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这壹稀缺资源,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生产生活的积极性,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生机和活力。而且,土地改革结束后,政府又因势利导,帮助个体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互助组,解决了许多个体的农户所难以解决的问题。“土地改革初期,适应壹家壹户‘办不了’或‘办不好’情况,大量出现了变工队、耕田队、互助组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他们为军烈属代耕,为鳏寡孤独帮忙。这种互助合作组织的宗旨是‘自愿结合、等价交换和民主管理’,发展基本上是正常的。应该说,这种形式对当时贫穷落后、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农村来说还是需要的,对农业生产起了壹定促進作用。”⑧正因为如此,在解放后经济恢复的三年时间里,农村的经济社会获得了很大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这些充分说明,土地私有制既符合广大农民的意愿,同时又能够促進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适合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不仅因为其私有制本身,同时还是由农业生产所具有的特殊性决定的,即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是按照自然季节的顺序進行而不是同时展开的,生产者都要学会其中的每壹道环节,无法实行分工协作;而且由于农业生产活动是在土地上分散地進行,难以对生产者進行有效的监督。因此,利益紧密的家庭农户模式是最适合农业生产发展的壹种模式,这也是为什么壹些发达国家早已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规模化了,也还是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原因所在。只要执政党的执政是以人民的意愿为依归,以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准则,就不应该消灭土地私有制,就不应该实行农业集体化。 然而,好景不长,1952年党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壹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射秽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同时提出,要适当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这样,原来的互助组很快变成了以土地入股、统壹经营为特征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虽然文件规定“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际上是入社并非自愿,退社更不自由。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明确提出中国农业要走由初级社到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路子,合作化的步子進壹步加快。1955年夏,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尖锐地批评邓子恢(时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等人是阻碍农业合作化加速发展的“小脚女人”,是“右倾机会主义”,是“壹场阶级斗争”,这更進壹步助长了已经存在的急躁冒進情绪,高指标、浮夸风大大加剧。“就这样,在实际工作中把总路线中说的‘相当长的时期’变为了‘相当短的时期’,把‘逐步’变为了‘跑步’,快了又快,初级社还未建起来就搞高级社,高级社还未搞起来就搞人民公社。谁慢了谁就是‘右倾机会主义’,就是‘小脚女人’,并把在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说成是‘阶级斗争’,就要批,就要斗。”就这样,从1953年下半年到1956年末,在不到三年时间里就在全国范围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农民刚刚得到的土地又被收归公有了。⑨在农业合作化中,毛泽东与邓子恢等人的分歧并不在于是否要实行合作化,而在于实行的步骤和速度,即壹方带有激進色彩,想通过搞运动,快步進入射秽主义,而另壹方则相对更为务实,主张要分步骤实施,要把发展速度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但两者的方向又是壹致的,即都要对农业实行射秽主义改造,都要把土地由私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在当时,根据马克屎主义的经济观点实行全盘国有化与计画经济的经济制度在中共内部基本上是没有多大分歧的,而国家壹旦选择了这壹发展路径,即使在具体的策略方面是务实的,由于在总体上违背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仍然是要走入死胡同的。 后来,就像其他在经济上实行马克屎主义的国家壹样,中国在这条道路上也终于难以为继了,不得不進行改革,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解散了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民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生产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在于使农民摆脱了纯粹的农奴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对土地这壹基本生产资料的经营自主权,农民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对耕作生产出来的农业产品的支配权。⑩然而,虽然土地分到了农民手中,但由于所有权还是集体的,农民只拥有使用权,集体组织可以随时根据各种理由收回土地,也根据需要对土地進行重新调整,因此,这种使用权又是十分不稳定的,农民的利益仍然缺少可靠的保障。而且由于农村的治理结构存在着很大的弊病,村民自治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在土地调整中农民的利益往往会受到损害。“今天在实行家庭承包制中,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缺乏制度保障,因为没有民主,中共的权力不受制约,村干部任意调整地权事件层出不穷,公然违背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的政策。今后如果不能建立民主制度,农民的利益就无法得到充份保障,就无法真正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民主制度,以法治取代人治,乃是时不可待的事情。”11 “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农民对土地拥有完整的、稳定的产权,他们才能与土地真正产生壹种感情,才能对土地進行长期的精心经营。然而,由于他们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又很不稳定和牢靠,于是就大量地发生对土地的短期行为,比如透支地力、乱伐林木等等。“由于对土地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发生了公地悲剧,大家只管使用,不管维护,地力下降,有机质减少,而且生产积极性不能保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策规定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甚至五十年不变。可是所有权还是模糊的。更准确地讲,农民还是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12 中国本来就地少人多,然而中国却还有大量的土地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重要的壹个就是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不愿意進行长期的投资和经营。“为了解决和所有权相关的问题,政府当局可说是费尽了心计。再三再四强调承包制不变,延长承包期,又说要加强土地的流转,又是土地入股,土地可以作抵押,土地可以置换出租,还有小产权制,花样多得眼花缭乱。但是最根本的所有权问题始终避而不谈。而恰恰所有权才是问题的根子。它是绕不过去的。”13 特定的历史条件使得中国农村的土地变得分散化,这当然不利于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因此,通过市场机制让土地适当地集中起来也是有必要的,目前提出的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出租等形式也是有意义的。然而,只要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不解决,这些措施就无法得到真正的落实。壹种财产只有它的所有权是明晰的,它才能按照市场机制形成价格,才能真正地流通起来。在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在土地的流转中没有发言权、决定权,往往由政府说了算。近些年来,各地都大量发生了违背农民意愿的“霸王硬上弓”式的土地“被流转”。要是土地流转大面积铺开的话,只能导致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造成农村社会的极大不稳定。 進入1990年代后,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進行,农村尤其是靠近城市的农村的土地开始被政府大量地征用。由于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政府可以“合法”地收回土地使用权,只需要给农民以少量的经济补偿,土地征用的成本非常低廉;又由于土地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升值很快,政府通过土地的出让可以得到大量的财政收入,因此,各级政府都充满了卖地的冲动。同时,由于权力不受制约,官员可以在土地转让中和开发商進行勾结,从土地转让中捞到巨大的好处。这种土地出让模式壹方面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土地原来就是壹种十分稀缺的要素资源,本来就应该得到集约化利用。但要达到这壹目的,就要求土地的产权十分明晰。只有土地的产权明晰,才能按照市场机制形成价格,才能反映土地的稀缺性,使土地得到集约化利用。然而,由于我国的土地是国有的(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十分不明晰,再加上政府的权力没有受到限制,因此,在土地的出让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寻租行为,导致土地的严重浪费现象。这种土地出让模式另壹方面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到新世纪,全国失地农民在4000万到5000千万之间,每年还要增加200多万。他们‘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生活十分艰难。在壹级市场上,征用农民的土地用的是计划经济手段,只按几年的产量支付地价,不考虑农民以后的发展和养老、医疗保障;在二级市场上,完全按市场经济原则交易,壹亩地卖几十万、上百万元。而有些地方征地费使用不当、甚至落入某些干部手中。在征地过程中,难免有官商勾结私分土地之肥的腐败现象。”14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村土地被征用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且这对农民来说也未必就是坏事。如果农民对土地拥有所有权,他们就可以因为土地的升值从中得到很大的收益,就可以为自己失地以后留下壹笔重要的资产。但由于他们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就不能从中得到应有的好处,这好处都進入到政府的财政以及官商的囊中,从而使社会产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给社会制造巨大的矛盾和冲突。 在这些年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中,中国每年耕地都以惊人的速度减少,每年因为土地征用而产生的社会冲突和群体事件不计其数。因此,改变现有的土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化,对于中国人而言已经是壹件迫在眉睫的事情了!
三
中国先秦时期的壹位思想家慎子说过:“今壹兔走,百人逐之,非壹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尧且屈力焉,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取,非不欲兔也,分已定,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物”在任何时代都是稀缺的资源,如果没有对它進行“定分”,明晰它的所有权,就会引起人们对它的争夺,社会就会進入“丛林法则”:谁能得到它就要看谁的拳头大。然而,这种靠强力维持的占有又是极不稳定的,因为力量的对比极易发生变化,从而使社会处于壹种冲突不断、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之中。因此,确立物的所有权是人类社会发展進步的最基础性的制度安排。然而,公有制却是对这壹制度的破坏。公有制名义上是人民对财产共同所有(此处所讨论的公有制是指全民所有制意义上说的,集体所有制不包括在内),实际上由于财产的产权是模糊的,所有者是缺位的,人民作为壹个虚置的集合体无法行使具体的所有者权利,这就决定了这种共同所有只是壹种虚置的共同所有。因此,公有财产中普遍出现的无人负责、假公济私的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人人所有的结果只能是人人对财产都不负责任,人人都在挖射秽主义的墙角,“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这句民间流传的诙谐的顺口溜可谓说到了要害。
财产要明确它的所有者,土地作为最基础的财产又尤其需要明确它的所有者。中国宪法中规定,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虽然农村集体名义上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土地却不能转为建设用地,而国家却可以“依法”对土地進行征用,然而再转为建设用地。产权是包括所有权、经营、收益权、转让权在内的完整权利,少了其中的壹项就不是完整的产权了。因此,这种土地集体所有也只是有名无实的,实质是还是国家所有。这种土地制度的出发点或许是为了消除土地私有制的弊病,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然而,却正是这种土地制度严重地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剥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大量的农村土地征用和开发中,获益最大的是权力和资本,而广大农民却只能在得到微不足道的经济补偿后沦为失地农民。有人认为,中国之所有要实行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按照中共的说法,是为了使农民有壹个可靠的生活保障,然而,却正是这种土地制度使他们失去了生活保障。在壹个公民社会,国家首先要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使他们拥有实现自己财产的机会和自由,让他们自己去发展,自己去负责,然后再对那些缺乏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的特殊群体实行必要的保障。让公民拥有财产的自由权利,这不仅是充分激发社会的活力和创造性、实现社会长远发展的不二法门,也是实现个人独立自由的必经之途。公民的财产权是公民社会的基石,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不把财产尤其是土地财产的自由权利还给人民却又宣称要建立公民社会,这如果不是有口无心,也是缘木求鱼。所以,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所做的第壹件事情就是实行土地私有化。
然而,在中国实行土地私有化又不是壹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要面临着丛丛的阻力,其中既有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上的阻力,更有既得利益上的障碍。
首先是意识形态上的阻力。“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是在中国宪法有明文规定的,也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壹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执政党是人民利益的最忠实代表,人民的意愿只有通过国家才能实现。经济上的国有制就是基于这样的逻辑的。然而,在现实中没有经过人民授权而取得政权的中共不过是壹个利益集团,不可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由执政集团通过国家控制社会的资源和财产,只能导致权贵资本主义,人民的利益非但无法实现而且会反遭剥夺。在现代政治理论中,国家是公民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权利、以契约的方式让渡自己的壹部分权利而成立的权力机构,它要对人民负责,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保护人民的自由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又怎么能够去消灭公民的私有财产,把社会资源和财产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呢?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既然是集体所有,村集体就应该对所属的土地拥有完整的权利,就应该有权决定土地是继续合下去还是把它给分了。所以,归根到底问题还在于农村的土地并非真正的集体所有,实质上还是国家所有,目前土地征用中所引发的壹系列问题,就来自于这两者的冲突,而要解决这些问题,要改变的不是前者而是后者。农村的土地实行私有化并不存在宪法上的障碍,何况宪法也是可以進行修改的。
其次,是壹些观念认识上的误区。“土地私有化会加剧贫富分化,造成社会不安定”,这是最常听到的壹种对实行土地私有化后的担心。这种担心表面上看是有不无道理的,实际上却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如果土地按现有的使用权私有化,变成完全的私有权,当然不会加剧贫富分化,因为目前土地使用权的分配相当平均。因此私有化只会去掉村干部定期按人口变化调整土地分配的特权,因而减少此特权引起的贫富分化。……如果土地所有权完全私有化了,农民将成为自由民,若农民要弃农進城,或从事它业,他可以卖掉土地,不但有壹笔收入,而且有壹笔资本,因此他進城时是有钱人,而不是盲流。特别是,可自由买卖的土地比不可自由买卖的同样土地市价高得多,土地私有化只会使现在相对贫穷的农民变得更富,君不见,台湾的很多农民比城里人富,就是因为他们有大块土地完全的所有权。”15 中国目前在城市化和工业化進程中,壹方面土地资源十分稀缺,另壹方面却又有大量的土地沉睡在那里,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这种离奇的局面之所以会出现,就是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没有明确下来,土地都由国家控制着,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垄断著土地资源,控制着土地的供应量,制造出了壹个又壹个的“地王”。只要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真正建立起土地的市场流通机制,这壹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由于土地资源总是稀缺的,而且会越来越稀缺,所以只要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建立起土地的自由交易制度,土地的稀缺性就会立即反应到土地价格上,土地所有者的土地资产价值就会很快地升值起来。土地的所有权明确了,土地里蕴藏着的巨大财富就会充分地涌流出来。同样的道理,只要农民获得了对土地的完整产权,他们就可以自由地处置自己的土地,或者進行长期的投资,或者租赁给别人经营,或者卖掉土地進城。可以说,把土地所有权问题解决了,壹直困绕于中国的“三农”问题也就解决了大半了。
另壹个担心是土地私有后农民会坐吃山空,把土地卖光,从而使生活失去了壹个稳定的保障。怀有这种担心的论者对农民朋友的同情之心值得肯定,但他们却犯了壹个错误,即把自己都当作了“大人”,而把广大农民都当作了“小孩”。人都是具有经济理性的动物,只要具有在市场上做出自由选择的权利,他就壹定是遵循着“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的经济理性原则。这些论者在经济理性上的能力并不高于广大的农民,当然也不低于他们,都是壹样的“经济理性动物”。在拥有对土地完整的产权、土地可以自由交易的情况下,只有农民他们自己最清楚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土地:是在土地上進行长期的投资,是把土地租赁给他人,还是把土地卖掉進城,等等;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如何才能从土地上获得最大的收益,最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并不需要别人给他们出什么主意,何况别人并没有像他们那样亲自面对具体的市场环境,面对自己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出的往往还是馊主意呢。“也就是说,所有的制度设计都要围绕这样的基本原则:农民自己比官员更会对自己负责,他们比官员更知道做什么以及怎样做,才能对自己、对后代更好。把土地权给他们以后,他们比任何人更清楚应该怎样支配使用自己的地,卖还是不卖、卖多少、以什么价格卖。” 16
再次,农村土地私有化面临着巨大的既得利益上的障碍,而且这是主要方面的原因。中国之所以实行土地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制度,这与中国所实行的政治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就像民主政治要建立在公民的财产自由权利的基础之上、政治的民主化必须要以公民财产权利的扩大作为支撑壹样,我国目前实行的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也相应要求把社会的资源和财产牢牢地控制在国家手中,公民财产权利的扩大必然要求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要缩小它的边界。中国现有的这种土地制度与现有的这种政治体制正是事物的壹体两面。这种高权集权的国家由壹个政治集团垄断著权力,因此,社会的资源和财产实际上又是由这个政治集团控制着,从而形成了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个既得利益集团通过现有的土地制度控制了土地这壹命脉资源,要改革这壹制度必然要极大地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从而必然要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進行政治体制改革,使政府的权力受到限制,建立起正常的社会利益博弈机制,使既得利益集团无法再垄断社会的资源和财产。
然而,中国某位经济学家在壹篇文章中写道:“解决农民的土地收益被社会强势利益集团侵占的最有效办法是两个,壹个是落实宪法‘农村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国家还土地权给村集体,另壹个是通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扩大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力,让农民能自己保护自己。如果没有这两条,土地私有化只会使农民更加弱势;有了这两条,土地私有化还有多大的意义呢?”他还在文中提出了壹个问题:“任何壹种制度的建立,都有其相应的制度建立必要的环境条件,在权力集团化、个人化、私有化的农村社会里何以公正的推行土地私有化?”他认为:“如果国家允许农村土地私有化,很多干部会在壹夜之间成为大地主,很多农民很快会成为无地游民,我们为什么要把中国农村社会拖回到上个世纪的30年代呢?在上个世纪30年代失去土地的农民只有3亿多,现在,如果只要允许出现30亩的地主,也就是壹户兼并三户的土地,将有6亿多农民成为无地游民。壹个国家有世界1/9人口的无地游民,那将是壹个什么样的局面啊!”17 应该说,他的这种观点对于土地私有化的改革思路是壹个很有价值的提醒,他所道出的那些隐忧也确实不是危言耸听。在中国现有的政治环境下,仓促進行农村土地的私有化,改革的最大受益者确实很有可能不是广大农民,改革的主要成果很有可能会掉入各级掌权者的腰包。从中国的现实政治状况出发,在進行土地制度改革之前,要先進行政治体制改革,使政府的权力受到限制,使农村的治理结构得到改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改革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進行,否则,由不受制约的权力主导改革的结果往往是各级掌权者纷纷成为大地主;从中国现实的政治状况出发,在進行土地制度改革之前,首先要做的诚如这位经济学家所言是“这两条”,有了“这两条”农民利益就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没有“这两条”则相反。但所有这些并不能证明在农村不需要实行土地私有化。在农村土地真正集体所有、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得到实现以后,也仍然要面临土地私有化这壹课题,决定农村土地是否要私有化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农民的自由选择权利。因此,他的这些观点如果可以理解为如何才能更顺利地推行土地制度改革、如何才能把土地私有化的准备功课做得更加扎实的话,我是认同的;而如果因此认为就可以回避土地私有化这壹课题,我则不敢茍同。 四
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要進行改革,要使农民获得对土地的完整产权,同时,农村的合作经济也要大力发展起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恢复了农民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处置权,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進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然而,这种分散的家庭经营模式同时也存在着壹些弊端,限制了它的進壹步发展。在商品经济的环境中,农户要面向市场开展经营活动,要進行社会化的生产。他们要了解市场上的各种信息,生产原料要通过市场的渠道购买進来,生产出来的产品也要通过市场的渠道销售出去。但是当他们作为个体农户从事这些活动时,又存在着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个体农户难以及时地得到充分的市场信息,以指导它们的生产活动,这就使生产具有壹定的盲目性;个体农户在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能力很弱,在市场的谈判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往往只能被动地成为价格的接受者;个体农户缺乏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而农业要往更高层次发展,农民的收入要進壹步提高,又必须朝着这壹方向发展。因此,中国在恢复家庭经营的同时,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也要及时相应发展起来,否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优势就会慢慢释放完,农业和农村就会缺乏发展的后劲。“中国壹些大宗农产品这些年来买难、卖难交替出现的情况表明,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如何在农产品的分散供给与大市场集中需求之间建立有效的中介组织,为小农户走向大市场提供壹个载体,架起壹座桥梁的问题已经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今后,要鼓励和扶植壹些将农产品的产供销、种养加结合在壹起的现代企业组织的发展,它们壹方面要能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另壹方面又能承受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18 要发展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就必须在个体农户经济的基础上進壹步发展合作经济。1995年11月7日,杜润生在供销社改革理论研讨会上作的题为《关于供销社的改革》的讲话中说:“制度(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引者按)的潜力已发挥得差不多了……农村進壹步发展有许多困难……那麽,农村下壹步改革的潜力是什么?有哪些方面可以改革的方面?我看可以做出的努力是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壹是土地制度,二是市场制度。進壹步的改革要依靠中间组织的载体,农户和市场中间组织的载体,这种载体组织中最有作用、最有基础、最有传统的就应该是供销社。”这种中间组织对于進壹步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意义是十分重大的。他在这篇讲话中认为:“我们把现代经营方法、现代贸易方法吸引到农村的目的是什么?壹是破官商和私商的不正确行为,立的是自我服务的现代方法,这样就减少了交易成本,扩大了贸易半径,供求平衡了,波动减少了,从而给农民壹个好的预期。……二是通过服务促使农民能够较好地配置资源,除害兴利,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合作社是各个国家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普遍采取的壹种行之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中国农村长期以来就存在的壹种经济组织形式。中国发展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合作经济,合作社应该成为主要的切入点。 1995年9月在英国曼彻斯特举行的国际合作社联盟100周年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合作社特征的宣言”。这个宣言对合作社的定义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合作社的基本价值是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合作社的原则包括: 1.自愿和开放的社员;2.社员的民主管理;3.社员的经济参与;4.自治、自立;5.教育、培训和信息;6.合作社之间的合作;7.关心社区。合作社存在于经济生活的各个部门,可以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我们可以从零售合作社购买食品、衣服和其他东西,在信用协会办理银行业务,从保险合作社购买保险,等等。它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形成的壹种合作组织,通过它可以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许许多多的方便和好处。可以说,自愿、平等、合作、互利,是合作社的灵魂,离开了这壹原则,合作社就不再是原本意义上的合作社了。 然而,中国过去的农业合作社并不符合这壹原则。它们并非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成立,农民也没有退社的自由;它们的内部也不存在社员的民主管理和经济参与;它们本身也无法做到自治自立,壹切都得听从上级的权力。所谓的合作社并没有多少合作的色彩,实际上是壹种集体所有制。还有,中国过去的供销合作社也不是原本意义上的合作社。它们也并非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成立,而是以国家的力量强制成立起来;它们的内部也不存在社员的民主管理和经济参与;它们的任务也不是着眼于解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问题。供销合作社实际上成了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了解决农产品的收购和工业品的销售问题而存在的垄断性的官方商业机构。“这种合作社(指农村的供销合作社——引者注)并不是由农民集资创办的,干部也不是由社员选举的,盈利也不向社员分红,实际上是国家投资创办并派干部管理,由中央逐级规定供销任务(完成任务的可自主经营)的‘第二商业部’(或称‘农村商业部’)。”“传统的概念把集体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混淆起来,这是不确切的。北欧的合作社所有制是由社员集资创办的,合作社自主经营,盈利全部按股份分给社员,需要扩大再生产时再向社员招股。这种合作社是建立在个人占有股份、按资分配的基础上的,中国的集体所有制是建立在大小范围不同的公有制的基础上的。”19 中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并非要重新恢复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而是要发展合作社经济,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集体所有制仍然是壹种公有制,仍然存在着与其他公有制经济壹样的人们吃大锅饭、对公有财产不负责等弊端。而合作社却建立在个人占有股份、按资分配的基础上,人们的财产权仍然是明晰的,它既能避免集体所有制所带带来的弊病,又能发挥出合作经济所具有的优势,因而有着巨大的生命力。 在发展农村的合作经济中,壹方面是要改革现有的供销合作社体制,使其真正成为属于农民自己的供销合作社。“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的基本点是废除中共的合作社建立人民的合作社,恢复和加强其组织上的群众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和管理上的民主性,扩大农民股份和参与经营决策的权利,开拓业务领域,与农民联合兴办商品生产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设施,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20供销合作社的主体是壹个个的基层供销合作社,至于上面各级的供销合作社对基层的供销合作社只具有行业管理的职能,而不具有所有制上的隶属关系(供销合作社是农民自愿成立、自己所有的经济组织,又怎么能够成为属于行业管理部门所有的呢),否则仍将摆脱不了供销合作社的官办性质。基层的供销合作社应该转变为农民以股份形式参与的、按资分配的、实行民主管理和自治自立的经济组织,从而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如果原有的供销合作社体系已经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而难以触动的话,就要允许农民可以另起炉灶成立新的供销合作组织。 另壹方面是要成立农业生产领域的合作社。如果说初级农产品的生产适用农户经营这壹方式,那麽,农产品的精加工和深加工领域就不再适用这壹方式了。但要提高农业的效益,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又必须往这壹方向发展。要解决这壹难题,除了可以采用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外,合作社加农户的模式也可以成为壹种选择。“我考察过不少西方国家的农牧业生产。他们基本上是以家庭农牧场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形成各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国家扶持(轻税、无税甚至补贴)。这种形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长期活力不衰。其秘诀在于,它的生产是社会化的,但它又是由各个独立的家庭、个人利益连接而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无大锅饭可吃。”21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发达国家这种成功的农业经营模式我们完全可以学习借鉴过来,只要它能够符合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只要它能够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 可以说,实现土地的私有化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壹体两翼。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中,需要的是给农民以经济的自由权利,而不是政府進行越俎代庖,组建各种层出不穷的国营的经济组织;需要的是政府尊重农民“自由结合”的权利,而不是对他们進行行政划分,组建许多中共所有的“合作社”;需要的是对政府权力進行限制,使它不会去与民争利,而不是既不把土地的所有权还给农民,又不允许农民自由地发展起经济合作组织,却口口声声地说要实行壹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
土地寻租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三年
共产党搞土地革命并没有消除土地可以做为赚取地租的寻租工具的商品属性,只是把土地的所有权从地主那里抢了过来,把土地的所有权由地主所有变成了共产党所有。严复翻译亚当斯密《原富》,在该书《部甲篇十壹释租》中,亚当斯密详细论述了土地地租的来源以、构成以及地租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地租是什么,亚当斯密说,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而获得的收益,在某种意义上讲,地租等同于银行的利息。比如,妳把1万元存入银行,壹年的利息是350元,地租,就相当于这壹万元存入银行壹年所获得利息。地租是土地所有者把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他人,他人在使用土地后所应该付给土地所有者的报酬,就像在银行存钱获得利息壹样,地主获得地租,天经地义,是人类公认的基本伦理!
亚当斯密说,社会越发展,需要开垦的土地就越多,土地主人获得的地租就会越多,因此,地主的利益壹般来说,和国家大众的利益往往壹致,他们的提议应该多为人们所考虑。以也因此,壹个国家,地主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国家的利益也就得到了保护,国家也就稳定发展,这也是历史事实以及经验证明了的道理。
当然,严复也是比较赞同李嘉图以及穆勒父子的地租理论的。在翻译《释租》中,严复还提纲挈领地介绍了李嘉图格的地租理论以及穆勒父子的地租理论,值得感到赞叹的是,在本节篇末,严复还特意附上了原本不是《原富》原书内容的穆勒雅格的地租理论!严复翻译《原富》,并不是如壹般人认为的那样,只是简单的译介,严复在其所加按语中,多次把亚当斯密的学说和其他经济学家的学说放在壹起加以比较,贯通,同时也经常指出亚当斯密学说的不足,可以说,严复不是仅仅把自己当做壹个翻译家,他把自己当做了研究经济学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希望利用自己的研究,译介,为中国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希望中国早日步入文明世界的行列!大哉,严复!小哉,那些仅把严复当做翻译家来看待的人!而仅从严复在《原富》中的诸多按语以及其他理论的介绍,即可看出,严复翻译的《原富》和郭大力王亚楠翻译的《国富论》孰优孰劣,壹句话,郭大力等,才是真正的舌人,当然,好的舌人自有其价值,郭大力、王亚楠的翻译,虽然问题多多,读到现在,看来,其译文还是能差强人意的!此不多论!
李嘉图等人的地租理论,其实就是被批判的资产阶级差级地租理论,这种差级地租理论,从理论上说明了为什么地主的地租收益和国家的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国盛则地租多,国弱则地租少!当然,也有壹些特例,但是,严复说,李嘉图的地租理论终有其不可废者!也即是说,李嘉图的理论,是能够解释社会经济现象的!
不论是亚当斯密的理论,亦或是李嘉图等人的理论,在马克屎那里都遭到了批判,尤其是现代西方经济学家,更是被马克屎主义者冠以“庸俗经济学家”的名头,他们的理论,也被马克屎主义者打入了为剥削阶级辩护的错误理论行列!
但,有一些中国人虽然在学习这些庸俗经济学家的庸俗的错误的理论,可是,在学习运用的过程中,却每每感到这些经济理论的“掣肘”,认为这些理论解释不了中国的经济现象,似乎不能用来指导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实,这并非这些理论家的理论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我们在运用这些理论解释中国社会经济状况的时候,忽略了壹个大前提,就是,这些“庸俗经济学家”的理论基础是自由竞争、平等参与,而中国却极度缺乏壹个基本的自由竞争、平等竞争的环境,在自由竞争环境下产生的经济理论,的确是解释不了等级制下的经济活动的,掣肘的不是这些“庸俗经济学家”的理论,掣肘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大环境!
在当代中国,不能用这些庸俗经济学家的理论来解释的重要的经济现象之壹,就是和土地有关的壹切经济活动!中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私人不被允许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私人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私人使用土地,是要向土地的所有者国家,缴纳壹定的费用的。这种费用,在中国被称为土地价格!而中国的土地价格,按照亚当斯密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理论,至只算是土地的租金,充其量,就是地租!人们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只是在向国家租地,而不是买地!既然是租地,那麽作私人,人们就不可能拥有属于个人的真正的财产,尤其是不动产!中国的不动产概念和西方自由经济下的不动产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既然人们都是向国家租地,那麽,国家就可以随时更改租地合同,而随时更改合同,国家付出的只不过是微薄的违约金,而对于个人有可能付出往往是壹生的财富积蓄和血汗!土地的不能私有,其实,实在是制约了公民个人财产的增加,同时也使公民个人的财产也处于不稳定的,随时会被国家剥夺的状态!
由于人们在购买房屋时,只是在向国家租地,因此,付出的购买房屋的钱,购买到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可是按照现在土地的价格,也即是地租,根据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土地交易理论来计算,人们所付出的购买土地使用权的钱,是完全可以买下这块土地的使用权的!
按照某城市的地价,也即是地租,住宅为每平方米36000元,使用70年,这样平均每年地租壹平方米为520元,520元的地租,按照地价理论来换算,也即是通俗地说,多少钱放在银行壹年可以生出520元的利息,按照每年百分之3点5的利息率来计算,那麽壹平方米的地价,就是520元除以百分之3点5,结果就是14860元。也即是说,壹平方米的地价是14860元。如果有人掏15000元,这个人就能永久买下这块壹平方米的土地,100平方米,也就是1500000元,这个人就可以买下100平方米的土地的永久使用权!这样算下来,这个人如果掏150万,就可以永久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150万,事实上,大多数中国的买房者所付出的财富远远超出了这个数目!按照公布的地租价(买地价)。人们买房的钱,其实是永久的使用这块土地的钱,而非只有70年的使用权!但是,中国的政策规定,70年后,人们要使用自己用自己的钱买下的土地,就必须再次交钱!那也就意味着,同壹块土地,人们要不停地去购买,而人们购买的其实是他们自己的东西,他们自己的东西要拿钱买,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吗?
按照目前的土地运行情形,以及壹平方米的土地农产品的价格,结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地租理论,之前所说的“人们掏的是买地钱,买到的却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在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之前的论述或许有不足,但这不影响结论的大致正确!在实行土地国有化的中国每平方米36000元只是土地租金,就是在寸土寸金的美国也不会有吧,因为它已经明显的违背了价值规律!
亚当斯密说,土地是壹国的财富。严复批评说,后来的经济学家都不这样认为,都不把土地作为国家的财富。国家的财富是国家历年经济增长的积贮,是国民的生产能力以及每年能创造的新的财富。按照严复的说法,人们就可以明白土地财政其实并非是经济的实际增长,而只是在等量的财富下,财富在不同人群之间的转移,也就是说,财富由民众手中转移到了土地所有者也就是国家手中,国家手中的钱非是该国壹年新的财富增长,而是从老百姓里拿来的财富!既然土地财政是财富的转移而非财富的新增长,因此,土地越贵,国家越富,国家越富,国民越穷,斯为至理,无疑义也!
中国当代的经济学处于壹个十分尴尬的境地,到底要使用何种理论基础来构建中国的经济学理论,是壹个谁都不愿意多说、说清楚的问题,也是壹个有人不想让它被说清楚的问题,这个问题说清楚了,有些人的私利就岌岌可危,要保不住了啊!
制度设计
作者 王维洛 写于 二零零八年
如果向人们提这样壹个简单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何时实现土地国有化的?许多中国人或许会想当然地回答:1949年10月1日。稍作思考之后,也许有人会这样回答:农村合作化以后。然而,这些答案都是错误的。正确的答案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从1949年10月1日到1981年,中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直到1982年,中国才宣布土地国有化,而且还限于城市范围。细心的读者或许会提问,1982年中国的土地国有化是通过什么程序完成的?事实上,这次将城市的私有土地改变为国有,并未逐户通知业主,更未办理任何征购、征用手续,只是修改宪法时在宪法中加了壹句话,于是,壹夜之间,中国城市的私人土地所有权,就象没收战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土地壹样,被收归国有。随后,国家又将国有化了的城市土地所有权当中的使用权高价出让给私人,从而获得巨额利润。另壹方面,国家又为了城市开发和房地产开发,大量征用农民的土地,于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这样变成国有土地了。本文将分析中国的宪法和法规中关于土地所有权规定的演变,借此观察土地制度从私有制转变为国有制的这场无声无息的土地“革命”。
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制度
在德国,土地所有权被理解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最广泛和最绝对的权力。中国理论界把这个西方社会对土地所有权的定义解释为土地私有制的最完整、最典型的形式,即土地的业主可相对自由地使用和处置,同时土地高度商品化。在德国,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最广泛和最绝对的权力,是与土地的社会责任联系在壹起的。德国民法大典第903条对所有权的定义是:以不违反法律和第三者的权力为限制,物的所有人可以随意处置其物,并排除他人的任何干涉。德国基本法第14条第3款也有相同的规定。中国理论界则把土地所有权分解为4个权力的合成,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中国,特别是在城镇,人们习惯上将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合称为房地产。房地产的所有权原本是不可分割的。德国民法大典第94条规定,土地上的房屋建筑从属于土地,为土地所有权拥有者所有。但目前中国采行的规定是,建筑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分离,房屋建筑的业主不得拥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
根据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同,可以把世界上的土地制度简略划分为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公有制两大类型。有人以为,射秽主义国家实行土地公有制,而资本主义国家则实行土地私有制,这是个错误的看法。北欧诸国真正实行了射秽主义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福利制度,但它们的土地制度是私有制;以色列是资本主义国家,而它实行的却是土地公有制。即便在壹个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里,比如德国,土地中的相当壹部分也是公有的,即归国家、州、市镇或其他公众团体所有。然而,不能因为这些国家有壹部分土地属于公有,就把它们的土地制度理解为公有制。中国农村的土地大部分属于村民集体所有。那麽,土地的集体所有制究竟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呢?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把它模糊地解释成准公有制,其实,按照民法典来认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毫无疑问是私有制,因为它排斥集体成员之外任何其他第三者的所有权。壹个股份公司的股东们是壹个集体,壹个土地继承群体的成员们是壹个集体,壹个村庄的农民同样也是壹个集体,其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私有土地而不是公有土地。举壹个类似的例子,西方国家中的教会,特别是罗马天主教会,是个很大的集体,它拥有大量的土地,而它的土地属于私有土地。
二、从“耕者有其田”、“打土豪分田地”到中共1947年的“土地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大多数土地属于私人所有,也有壹部分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民耕种自己的土地或者租地耕种,许多城镇居民拥有自己的房地产,这已有2千多年的历史。历朝历代都把土地的所有和使用视为公民的私权行为,朝廷或政府多采取放任态度。在非工业化国家中,财产主要表现为土地,由于土地向壹小部分人手里集中,而另壹部分人却失去土地,于是加剧了贫富两极分化,激化了社会矛盾,即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阶层与没有或只拥有少量土地的农民阶层之间的矛盾。根据官方发表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占农村人口约10%左右的地主富农占有70%以上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90%的贫农和中农仅占有30%的土地;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当中,自己经营的面积壹般不超过30%,其余的土地租给农民耕种。
中国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提出了“平均地权”、“地利共享”、“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并将土地改革作为其“三民主义”的最重要措施加以实施。曾经号称是“三民主义”的积极响应者和支持者的中国共产党,在夺权的过程中提出了更激進、更简易、更受贫困农民欢迎的“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在某种意义上讲,中共正是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赢得了农民的支持,从而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在中国大陆夺取了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谓的“耕者有其田”,即种田的人拥有自己的土地,其本质是土地私有制;所谓的“打土豪、分田地”,把地主富农的土地分给农民,让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其本质还是实行土地私有制。如果当初共产党提出的口号是“打土豪、共地产”,那麽,中国的农民还会支持共产党吗,共产党还能夺取政权吗?
自1921年到1947年,中共虽然提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却壹直没有提出系统性的关于土地制度和土地所有制的纲领性文件。直到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才产生了中共第壹个关于土地法的系统性和纲领性文件。“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基础是1945年5月4日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文件“关于土地问题的指导”。“中国土地法大纲”提出,要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壹切乡村中土地制度改革之前的债务;土地分配的办法是:除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矿山、大牧场、大荒地及湖沼等归政府管理外,乡村中的壹切土地和公地由乡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少,统壹平均分配,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使乡村民众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个人所有,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为产权凭据。“中国土地法大纲”所要建立的土地制度,显然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
三、中国关于土地制度的法律法规(1949年-1981年)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壹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临时宪法。其中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第27条规定: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行耕者有其田。“共同纲领”在土地所有制问题上继承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即坚持土地私有制,未提到土地的国有化问题。
1953年1月13日,中共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毛泽东任主任。1954年3月,该委员会全盘接受了中共中央提出的宪法草案,随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8千多代表,用两个多月的时间讨论并修改宪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修改后的宪法草案,供全国人民讨论。两个多月后,“宪法起草委员会”根据所提意见作了壹些修改,此宪法草案在1954年9月9日的中央人民政府第34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交第壹届全国人大第壹次会议讨论批准。1954年9月20日,全国人大第壹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壹部宪法。该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其中的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都属于私有制。该宪法第6条至第11条对各种所有制形式做了壹些具体限定。第6条规定,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宪法第8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宪法第11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宪法第12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应该说,在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上,1954年宪法保持了原有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在40年代末50年代初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尽管土改的手段是用暴力无偿地从地主、富农手中获得土地所有权,违背了土地私有制的最基本原则,但农民分得土地的私有权得到了确认;同时,该宪法维持城市里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包括对土地和厂房的所有权。城市居民的房地产作为生活资料,也得到宪法的保护,并可以继承、买卖。1954年宪法还在第13条里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
1954年宪法颁布之时,中共在农村开始推动农业生产互助组,这种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生产组织形式并未涉及农民的土地私有权。在城市里,私人之间的房地产自由买卖相当活跃。50年代初期和中期,壹些文化名人为了在北京安家落户购置了房地产,如吴祖光购买了壹套四合院,价钱在1-2万元之间。当时的四合院包括土地和房屋建筑,这些私人财产受到1954年宪法的保护。
从1954年到1975年,中国经历了许多“运动”,其中不少“运动”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的,如农村合作化运动、公私合营运动、私房改造运动、人民公社运动等。在官方意识形态里,私有制、特别是土地私有制,就是射秽主义革命的对象,但当局并未在法律上更改关于基本土地制度的法律法规,所以,依据1954年宪法,中国仍然实行并保护土地私有制,尽管这20多年的政策往往是违反宪法条文的,无论冠以什么“革命”的名义。例如,城市的私有房地产中有壹部分被迫交给国有房产部门去经营,房产部门只把房租收入中的壹部分付给原私有房的业主,“文革”后房产部门干脆停止支付房租,房主也不敢向房产部门索要房租,害怕因收房租而引来杀身之祸。
如果以为城市的土地所有权经过所谓的“射秽主义改造”就变成了国有,那麽,壹个不能回避的事实是,“射秽主义改造”运动其实违反了1954年宪法,城市房地产业主的所有权被强制性地夺走,现在是应该承认违宪的政策合法有效还是无效?進壹步看,目前能够找到的有关城市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的文件是1956年1月18日中共中央转批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基本情况及進行射秽主义改造的意见”,该文件有以下建议∶“壹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基等地产,经过适当办法,壹律收归国有。”若用这个文件作为城市土地已经国有化的依据,就更没有道理了。首先,这个文件只涉及城市空地和街道用地,并不包含建有房屋的土地;其次,这些空地和街道用地,也只有经过“适当”的办法,比如购买,才能收归国有,而当年的政府分文未付;再次,这个文件不过是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的壹个意见,并非中共的决定,不具法律效力;最后,这个意见本身也是违宪的。改革开放之后,当局发还了“统战对象”(如荣毅仁、王光英以及许多侨属)的部分私有房地产,这壹措施恰恰说明了所谓的“射秽主义改造”和城市房地产权的改变是不适当的。从法律观点来看,既然,“统战对象”的私人房地产可以归还,那麽所有其他人被强制没收的私人房地产都应当退还,因为中国并不存在专门针对“统战对象”的法律优惠。当然,也可以说,在毛时代,特别是“无法无天”的“文革”时期,法律法规经常被弃之不顾,所以宪法条文与政策及现实究竟是否冲突,无论是民众还是执政者,都无人在意了。
直到1975年1月17日,四届全国人大第壹次会议通过了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文革”后期通过的历史上“最左”的宪法作了壹系列新的规定。其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射秽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射秽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街道组织、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统壹安排下,从事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要引导他们逐步走上射秽主义集体化的道路。与1954年宪法相比,1975年宪法认可的所有制形式只剩下3种,删除了资本家所有制,但许可和容忍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如上所述,无论是集体所有制,还是个体劳动者所有制,都属于私有制。1975年宪法的第9条基本沿用了1954年宪法第11条的规定,只是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壹句中“合法收入”壹词改为“劳动收入”。
1975年宪法中涉及土地所有权的条款很少。其第6条规定: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第7条规定: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壹的组织。现阶段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壹般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在保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人民公社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牧区社员可以有少量的自留畜。第9条规定: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射秽主义原则。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1975年宪法的第6条继承了1954年宪法第13条的内容,将国有资源限定为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事实上仍然承认非国有土地的普遍存在,规定国家只有通过征购、征用或收归国有的程序,才能将非国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
1954年宪法第13条与1975年宪法第6条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关于土地征购、征用或收归国有的规定是这样限制的,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这么做,而后者略去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几个字。在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上,1954年宪法的规定是,“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而1975年宪法改为“集体所有制实行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对作为生活资料的土地如房基地等则没有具体规定。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土地属于哪壹级集体所有,在所有权的本质上它仍然属于私有制,因为集体所有制是排除集体之外的第三者的。不过,经历了“文革”时期将近10年的“斗私批修”,当时的中国民众已经没人敢谈土地集体所有制的非公有性质了。1975年宪法虽然是“文革”的产物,但它并未用宪法条文承认从1954年到1975年间国家通过各种“运动”所获得的土地为合法。根据中国此时的法律法规,无论是把农村的私人土地所有权变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还是把城市私人房地产业主的产权没收,都不是正式的土地国有化。
“文革”之后,中国不得不再次修改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壹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草案。1978年宪法的第5条与1975年宪法的同壹条文相似,其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仍在宪法的许可和容忍的范围之内。1978年宪法的第6条与1975年宪法的同壹条文差不多,其规定是: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海陆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土地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1978年宪法的第7条修改为:农村人民公社经济是射秽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现在壹般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大队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向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过渡。在保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人民公社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在牧区还可以有少量的自留畜。1978年宪法的第9条中的“劳动收入”又恢复了1954年宪法第11条所使用的“合法收入”。
显然,1978年宪法同样没有关于土地国有化的任何规定,而土地私人所有(不管是实行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还是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农民集体所有制)仍然在宪法的保护或容忍范围内。
四、1982年宪法:城市土地的无偿国有化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相比,1982年宪法被称为是“改革”的宪法。其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壹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中国政府通过修改1978年宪法,在1982年宪法中增加了关于城市土地属于国有的规定,便不经任何产权变更及认证手续,在成千上万的土地所有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费壹分壹毫地便占有了全部的城市私有土地,壹夜间便实现了城市土地的国有化。这是壹场“革命”,壹场没有硝烟、没有炮声、无声无息的“革命”。如果说“打土豪、分田地”因其“平均地权”的目的还体现了某种社会价值,那麽,1982年宪法在城市土地的无偿国有化方面所规定的这场“革命”,其目的无非是垄断并独吞土地所有权的权益。当时,“宪法修改委员会”对这条涉及全国城市居民私人房地产权的重大法律条文修改,未做任何解释,更没有向民众说明,实现1982年宪法的后果将会是什么。直到最近几年,城市房屋拆迁范围越来越大,涉及的人数越来越多,在赔偿问题上矛盾越来越尖锐,人们才发现,政府支付给他们的房产赔偿额当中并不包含地产赔偿,因为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已经在1982年被无声无息地剥夺了。
1982年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壹文字简单的规定留下了许多在法律上模糊不清的问题。
首先,什么是城市?该条文对“城市”没有明确的定义,是按行政区划还是按自然地理特征来界定?在北京这座城市里,最准确的具自然地理特征的“城”是“紫禁城”,因为它保留了城墙。那些没有城墙的城市,其边界在哪里呢?四环路以外还是三环路以外?不管在地图上怎么圈,不可否认的是,城市边缘地带有大量的城乡结合部,那里既有农田,也有住宅楼,那麽农田是否也属于狭义的“城市”呢?显然,按自然地理特征来界定“城市”,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可操作性。而按行政区划来界定“城市”,则会造成宪法不同条款之间的彼此矛盾。比如,北京市近郊区(比如海淀区)的乡镇有大量农用地,如果把这些地归为国有,那麽就违反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显然,所谓“城市的土地”事实上就没有明确的范围界线,制定宪法的参与者或许不懂,或者就根本不想知道,他们不过是按照执政党的党内分工,完成撰写、通过宪法条文的工作任务而已,并不必为宪法条文如何实施操心。这样不具法律上可操作性的宪法条文,居然就长期成为中国的“根本大法”的壹个组成部分。
当然,这里还可以有壹个“合理化”的解释:在宪法规定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时,因为对“城市”未给定义,“城市”的土地也就没有边界,所谓的“国有”土地也就没有边界了;没有边界的定义,不是给了各级政府最大的权力和任意发挥的空间吗?進壹步看,虽然1982年宪法对“城市土地国有”的界定非常模糊,但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在中国,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其它的土地均属国家所有。80年代中期以来,城市房地产开发的过程证明,这种含糊不清的宪法规定,为官商勾结、混水摸鱼的腐败创造了条件。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经常举著“城市化”的旗帜大肆圈占城郊农民的土地,由此就可以看出1982年宪法该条款模糊性的好处了:只要推行“县改市”,再以城市发展为理由,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获取农村土地国有化的收益,以填充空虚的地方财政,因为,“城市化”就是城市行政区控制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而农村土地壹旦归入城市的范围,也就自然而然地“国有化”了。如此,则“城市化”程度越高,土地国有化程度也越高,土地国有化过程中敛聚的财富也越多。也许这就是“与时俱進”吧。
其次,什么是“国家”?国家可以被理解为抽象的国家机器,它本身没有行政层级的分类,不能指称“市壹级国家”或“县壹级国家”。然而,国有土地的产权变更收益却必然落实到具体行政层级的政府财政部门,海淀区或昌平县获得的收益恐怕不能交给财政部全额支配。假如把国有理解为“全民所有”,那麽问题就更多了,贵州是中国的壹个省,但深圳市的土地收益能允许贵州省政府分享吗?
再次,谁是“国家”的具体代表者?政府当然认为自己毫无疑问是“国家”的唯壹代表者。但是,1982年宪法的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壹切权力属于人民。按照中共的意识形态,政府及其官员都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当“国家”把城市居民的私有地产无偿国有化时,这不是“仆人”无偿剥夺“主人”的财产吗?1954年宪法的第11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以后的宪法都保留了这壹规定。如果认为1982年宪法把城市居民的私有地产无偿国有化,是壹种合法的修宪行动,那麽,这壹行动本身就事实上否定了宪法关于“国家的壹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国家保护公民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基本条款内容的真实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关于“城市土地国有”的宪法条款造成了宪法各条款之间内容的实质性冲突,至少反映出中国立法机构的立法行为之草率随意。
最后,实行城市土地的国有、剥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其行政手续何在?中国的几部宪法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显然,将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合宪的做法应当是事先规定了“条件”之后再具体办理。然而,在1982年城市土地无偿国有化的过程中,政府什么也没做,甚至没有向土地所有者发布任何公告,让他们知道,所有的城市私人房地产产权证书中的地产部分壹夜间已全部失效。正因为如此,笔者将这壹过程称为无声无息的“革命”,不仅仅是因为政府悄无声息地夺走了几千万城市居民的私有地产,还因为这几千万失去财产的人竟然稀里糊涂地毫不知情。或许,当年中国的城市民众还沈浸在改革的早期“蜜月”中,对“改革”的中央充满了信任和感激,没有意识到自己壹夜间突然失去的土地产权究竟所值几何;等到今天,发现地方政府、许多官员和大批“地产大鳄”通过发城市的“土地财”而阔绰起来,壹切都木已成舟了。
德国哲学大师康德曾指出:“财产所有权是个人自由不受强权限制的权利,是使人权受到保护的制宪第壹要义。”1982年中国城市土地的无偿国有化其实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诸多条款,而且其实施也违反了法制的基本原则,毫无疑问是错误的。但是,由于这壹错误今天给既得利益集团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国人想纠正这个错误就极为艰难了。如果说,被剥夺的土地产权无法再归还,那麽至少我们可以弄清当年失去土地产权的真相。
土地掠夺
作者 中国网友
摘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人们往往只注意到表面的使用权,而背后的所有权却被掩盖了。在征地过程中,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这正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制度根源。
关键词: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农地征用农地股份制
随着社会转型和农村改革的发展,围绕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城市化進程的深入,农地被大量征用及其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更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那麽当前的农地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围绕农地制度产生的壹系列问题为什么愈演愈烈?
壹、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特性: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理论根源
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实现形式。土地是农业生产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所有制最主要的就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从理论上说,农村集体是由农民组成的,集体所有就是农民所有。但深究农地集体所有制运作的实际过程就会发现,集体所有与农民所有并不是壹回事,原因就在于农地集体所有制是壹种特殊形式的所有制。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的主人,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却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在壹般所有制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是简单直接的:所有权决定和产生使用权,使用权根植于或依附于所有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中两者虽然背后的连接实实在在--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正是基于其集体所有权才获得的,但表现出来的却是像雾像雨又像风,虚无飘渺,扑朔迷离。从理论上看,好像是农民的农地集体所有权产生了他的农地使用权,但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殊性却起到了隔断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链接的作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规定是“农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这造成了壹种假象:集体掌握所有权,农民行使使用权。两种权力“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独立行使。这已经是严重的误解,但更严重的问题还在后面:集体本来是由个体农民构成的,集体的权力来自于农民的权力。但壹旦以集体的名义存在的时候,集体好像成了壹个独立的东西,“外在”于具体的农民之外,可以独立存在并行使所谓属于集体的权力--土地的所有权。似乎农民有了使用权就是妳的土地权益的具体表现或体现,是妳的所有权权益的实现结果,好像使用权就是农民在这种所有制中的全部权力,所有权是别人--“集体”的事情,有了使用权妳就不必再关心所有权了,两种权力互不统属。这样,农地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演变成了两种互相分裂的权力--农民的使用权和集体的所有权(处置权)。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就此失去了对自己土地所有权应有的敏感。但问题在于在所有制中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两种权力是不平行的: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使用权依赖于、受制于所有权。放弃所有权的诉求必然意味着经济利益上的被剥夺。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特性正是导致当前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被肆意侵犯的制度原因。
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土地征用的巨大热情当然首先导源于严重偏低的土地价格。但在人地矛盾如此尖锐的中国,征地补偿价格为什么会如此低廉?除了其他原因之外,实际的或潜在的逻辑之壹就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征地壹方购买支付的,或者确切地说,农民卖出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征地壹方付出代价得到的也确实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因为作为交易壹方的农民,土地的所有权并不由他个人直接控制和掌握,他能够拿出来交易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所以至少表面看来那些“正常”的征地过程是壹个“公平”的交易过程:征地壹方用壹个相当低廉的价格购买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农民以壹个双方基本认可的价格卖了自己对那块土地的使用权。双方交易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当然要比所有权低廉。
然而在这个表面平静的现象背后壹个巨大的事实却被悄然掩盖了: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哪里去了?
表面上看,在征地过程中买方购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卖出的表面看来也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以背后的所有权为基础的,所有权在形式上又以使用权为凭证和依托。使用权实际上是壹个符号,代表着或体现著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这个符号在其他条件下也许没有特别的意义,但农地集体所有制却赋予它极为丰富的内涵。当征地行为发生的时候,征地壹方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是壹般的土地使用权,但对于处于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来说,他卖出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就丧失了土地所有权。也就是说,征地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对交易双方是不对等的:对征地壹方来说,他交易的就是他得到的,始终是土地的使用权;但对农民壹方来说,直接交易的是土地使用权,但壹旦交易完成,农民失去的实际上不仅是土地使用权,还包括隐身在使用权背后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以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为主的全部土地权益,而且是永久失去!
在这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定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在这种制度设计下,人们往往只看到甚至只感受到表面的土地使用权,而背后的土地所有权却被掩盖了:表面上看,农民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以背后的人人有份的集体所有权为后盾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壹般逻辑是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真实逻辑却是所有权“依附”于使用权,“挂靠”在使用权的名下。使用权丧失(卖掉)以后,所有权也就无处寄托和体现了。所以,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对于农民的土地权益来说,这才是农地集体所有制最为重要和本质的制度特性,也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无业无地无保)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病根。
当前征地过程中按照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本身就是建立在这种不合理的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基础上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但按原用途计算补偿价格表明,无论是征地壹方还是官方都没有把农民当作土地的所有者对待,补偿价格并没有包含所有权,而只是支付了“原用途”的价格。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买方是按照耕地的原用途计算并支付买价,但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已经不可能再按原用途使用这块土地,即原用途已经结束。土地在未来的产值与原用途已经没有关系,不能再用原用途推算。特别重要的是,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失去的表面上看是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比所有权低的价格购买。但问题在于,使用权丧失以后农民的对这同壹块土地的所有权也就没有了。所以,认为购买的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就可以相对低价并不合理。这种认识显然正是受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蒙蔽,在征地壹方,则是不自觉或无意识地利用了这个陷阱。
当农民丧失所有权以后,意味着他已经永远不可能获得土地可能的用于其他用途的收益,土地在未来的可能的增值已经与他永远无关。按照壹般的所有权的逻辑,本来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他应该是有权分享土地的未来收益和增值的。而实际上,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的未来增值已经不是壹种潜在的可能收益或不确定收益,而是壹种稳定的可预期收益。所以征地行为对农民土地未来收益的剥夺不仅是对农民的可能剥夺,而且是现实剥夺,或者对农民看得见的未来的实实在在的剥夺。因此,鉴于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这种特殊关系,征地过程或土地交易过程必须考虑农民的当前农业收益以外的那些潜在收益或可能收益,并把这些收益作为土地定价的重要依据,否则就是对农民的剥夺或抢劫行为。
在关于当前征地问题的讨论中,除了征地壹方,几乎社会各界都认为当前的征地补偿价格太低,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成为共同的呼声。但有关各方却都没有发现补偿太低的根本原因究竟在哪里。所以就频频纠缠于所谓的“前三年产值”的多少倍这样的枝节问题,甚至国家救济失地农民的政策也只是专注于提高这个倍数和标准,延伸的做法也不过是关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细节。但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看,这根本就是不得要领。离开或看不到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永远不可能根本解决失地农民的贫困破产,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圈地”运动的扩张和土地腐败的蔓延。
由于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或能直接把握的只是使用权,农地所有权虽然也属于农民,但由集体行使或代行,并不直接由农民个人掌控,农民对农地所有权没有概念或感觉,所以才“崽卖爷田心不痛”。农民卖地好像是卖的别人的地,没有农民觉得自己卖了自己的地。农民说卖了自己的地,也不过是说卖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或卖了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在农村,农民所谓的“自己的地”实际上都是指的属于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农民从来不把土地看成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在农村当征地过程发生,农民在被拿走土地的时候,他感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是以后没有地种了,并没有把这个问题上升到财产权的高度认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财产权也没有了,自己的土地永远成了别人的。专家学者们也只是看到了表面的现象,关心农民以后的生计,但为什么造成生计困难却没有想到根在农地所有权的暗地流失。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也陷進了专家和学者。
改革开放以来仅农地征用壹项农民就损失了数万亿元人民币。这种对农民的巨大剥夺之所以能够发生,地方政府成为市场主体是原因之壹,而在理论上的合法性却有赖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正是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使得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和农民纷纷迷失,对地价失去了根本的判断力,丧失了“基准价”,進而丢掉了抗衡征地暴力的根本武器。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所有权的实际承载者,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土地所有权虽然法律上或理论上属于农民,但他无法直接和实际操控和行使。由于与所有权的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农民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再加上农村组织制度上的缺陷,相对于征地壹方,农民的抗争处于明显弱势,在与征地壹方的博弈中,农民“师出无名”,几乎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很难有效抗衡和抵御外部对自己土地权益的这种侵犯。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征地过程中农民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而实际上他的所有权也已经壹并丧失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而征地壹方及相关各方却无意间利用了这壹制度陷阱肆无忌惮地获得巨额暴利。由于没有发现低价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予以抵制,所以尽管普遍认为地价偏低,却拿不出有力的论据反对。结果补偿价格就只是在具体的青苗估算等细节问题上纠缠,即使农民壹方占有上风也不过蝇头小利,买方即使再“大度”也仍然是巨大的赢家。征地运动愈演愈烈,表面上或直接的动因是低价刺激,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下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的特殊性才是“圈地运动”疯狂扩张的根本原因。前者提供了征地运动的巨大动力,而后者剥夺了土地主人保护土地的合法权力和最强大的武器。
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实践逻辑:农民是怎么丧失所有权的?
1、土地卖了比自己种著合算,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
有研究人员在山东泰安、淄博、滨州等地的农村调研同样证明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巨大危害:尽管农民普遍对自己在土地交易过程中的无权强烈不满,但同时却又觉得真要较真自己又理不直气不壮:因为“土地是国家的”,自己只是受权使用。何况土地在自己手里1亩地1年收入也不过几百块钱,搭上时间和精力,还要承担市场风险。卖出去弄好了就是几万块,还可以省出时间出去打工。所以农民觉得即使卖得低点也比自己种著合算。
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怪事:农民壹方面认为地价太低,卖地卖得心疼,另壹方面却又想方设法、甚至偷偷摸摸去卖地。在滨州某县调查时笔者就多次听说这样的事情:壹旦听说某单位要买地,周围的农民就会千方百计托关系找朋友与买地方接洽,希望能把自己的地卖给对方。征地过程成了典型的买方市场,征地壹方姜太公钓鱼,根本不愁买不到地。农民在土地交易中甚至唯恐自己开价高了吓跑了开发商,做不成这笔买卖,卖地农民自降地价,自相残杀的事情时有所闻。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当有人来征地的时候)“谁有本事谁使,谁卖了谁沾光”。
土地征用的过程特别是对于那些非公益性质的征地过程来说,本来应当是壹个完整的市场交易过程。但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交易双方谁也没有真正的市场交易的概念。不仅官方和以官方为后盾的开发商如此,甚至在农民自己看来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多弄壹点是壹点。本来专家学者们还以为征地补偿价格太低,竭尽全力为农民奔走呼吁,但作为当事人的农民自己却反倒好像捡了便宜,得了不义之财,即使谈判抗争也是“外强中干”--做做样子吓唬吓唬开发商,争取多“蒙”点钱,对方要是真的顶住,农民自己就会主动妥协让步。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表面看好像是因为土地产值农民自己种不如卖了合算,实际是因为农民没有所有权,农民的“算计”只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圈子里转悠。结果就是农民再“精明”也注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即使他算计到骨子里也只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而最重要的土地所有权并未進入他的视野。今天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对土地所有权根本就没有感觉,这与土改前农民拿土地当命根子很不壹样。特别是那些40、50岁以下的农民从来也没有意识到土地对自己的就业、保障等的重要性,或者意识到了也认为那不是自己的东西,根本靠不住,不如趁著开发的机会先拿到现钱再说,免得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至于拿到现钱以后靠什么活命,特别是年老、有病和发生意外以后怎么办根本就不去想,或者想了也认为不可能靠土地去解决。因为在土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从来就没觉得这是自己的东西,又怎么可能指望它颐养天年?“卖了钱装到自己口袋里,不卖土地是村里的,最多归自己耕种,妳说哪个合算?”
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不经农民同意就擅自征地,表面上是“漠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侵犯农民权益,实际上更根本的原因在于在这些官员的潜意识里,土地是“公家”的,政府(也就是他们这些“父母官”)就有权力随时决定土地的命运。既然土地是“公家”的,和妳商量是给妳面子,给妳补偿是对妳恩赐,“别给脸不要脸”(这是壹些征地官员挂在嘴边的话),要犯还嫌饭凉,毛病不少!甚至连小浪底水库这样举世瞩目的国家重点项目土地征用手续都不合法,[1]由此可见当前土地制度的欺骗性有多大。
2、“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在经济上直接构成了对农民的剥夺,更严重的后果还在于它在观念和思想上的毒害。据研究表明,“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田又不是妳的嘛,属于集体的,划给妳,只是暂时妳在使用”。[2]本来,宪法明确规定农地集体所有,但这种特殊的所有制造成的陷阱却给农民造成了这样的印象:农民集体所有不等于农民所有。土地是属于集体的,不是妳自己的!那个集体对于构成它的农民来说成了“彼岸”,成了壹种异己的力量。“在土地管理法对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明确规定下,农民(已经)不可能宣称其个人对土地有着某种所有权”;[2]同时,“在强势的政府面前,亦不可能通过指责政府行为与国家政策相背离来提升其谈判地位,……农民在无法以所有者身份跟镇政府讨价还价的条件下,所采取的策略即是变通交易原则,将对土地产权的诉求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要求”。“生存权成为农民在面对地方政府时最为强硬的权利诉求”。[2]于是出现了壹种与壹般市场交易迥异的奇怪现象:农民讨价还价的理由往往并不是直接指向土地买卖的市场交易过程本身,而是交易过程中的程序瑕疵;农民抗争的最有力的武器不是交易显失公平,而是自己在土地被征用以后的基本生存权力这壹道义武器--其实这也正是实际过程的真实写照。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基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农民不可能直接向政府提出产权要求,而是(只能)策略性地将其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诉求,它成为农民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最为强硬的道义武器”。[2]但问题在于,“在与政府(国家)的交涉中,基本生存权固然是最为强硬的理由,但它的基本性同时也意味着它极低的阀限”。[2]于是农民的抗争从开始就决定了结果,“给妳涨了壹点,妳再去闹呢,也莫得好大个理由了”。[2]农民抗争的目标不过是最基本的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力,而实际上,绝大多数抗争甚至连这个最低目标也没有实现。
另外,农民在这里对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土地权益时使用的这个“闹”字传神地表达了在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所受到的深刻毒害:连农民自己都把自己正当的维权抗争看成了“闹”,就更不用说外界特别是地方政府和官员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了。其实真实的情况远比这糟糕: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连专家也被搞得晕头转向,有人,在集体所有制下,“如果农民作为个体,其拥有的仅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绝非所有权或者说产权”。[2]所有权的承担者就只剩下了那个虚幻的共同体形式了,内部所谓集体的代表和外部政府与开发商等各种觊觎农地权益的势力争先恐后、肆无忌惮地攫取和掠夺也就不足为奇了。
3、倒逼还是内生?
有研究人员认为,相对于被征地的农民,作为农地流转中介的(地方)政府与城市土地开发商之间有更多利益上的相互依赖性,也更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这种关系“倒逼”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中来,农地产权就会丧失任何规则的保护,就出现了现在经常见到的局面,政府总是站在开发商壹边,在征地时千方百计压低地价,降低征地补偿费的标准。解决的办法是掐断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3]
这好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掐断了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就能保证失地农民的权益吗?另壹个问题是,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能掐断吗?
其实对农民来说,征地过程实际上分成了两个过程:外部性过程和内部性过程。相应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利益受损既有外部性原因,也有内部性原因。在外部,征地过程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即农民(集体)与征地壹方(地方政府和土地开发商)的关系;当这个关系结束,土地所有者壹方拿到补偿款或卖地款以后还有第二个过程,即收益在“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实际上,这两个过程都可能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其中的任何壹个过程失控都足以构成对失地农民的致命剥夺。
当前所谓提高补偿标准实际上只是针对了第壹个过程,即外部性过程。如前分析的那样,即使只是针对这个外部性过程的对策即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也根本就是驴唇不对马嘴,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帮助掩盖了普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注定不可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二个过程则更是完全被忽略了。基层“集体”组织以农民代表的名义擅自独立与征地壹方交易,把农民隔离于谈判过程之外,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处置权甚至知情权。这样即使提高了农地补偿标准,失地农民也不壹定就能摆脱困境,他壹样可以拿不到卖地款!或者只拿到极少的补偿,依然难免穷困破产甚至沦为流民的命运。
因此仅仅讨论外部市场问题是不够的,影响农民土地权益的还有内部问题。也就是说,即使解决了外部市场问题,土地收益还存在壹个在农民“内部”怎样分割的问题:农民与“集体”或“集体”的代表--乡村基层干部以及其他乡村精英的利益分配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这恰好是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受损害的另壹个重要根源:农民之所以出卖土地拿到极低的补偿,当然首先是征地壹方给出的价格太低;但另壹方面,这极低的补偿还要受到乡村基层“集体”组织的层层克扣,农民最后到手的往往是蝇头小利。在许多地方,农民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到底卖了多少钱?当前绝大多数农民关于土地的抗争,原因往往在于后者--对于“集体”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的不满和抗议。
显然,无论是外部性过程还是内部性过程对农民造成的剥夺,都与当前的农地制度设计有关,或者说,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由于这个陷阱的存在,在面对外部性过程的时候,农民没有谈判权,在土地交易的市场上沦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土地交易形成了壹个奇怪的市场:作为土地主人的农民没有谈判权,作为征地壹方的开发商遁形,作为交易中介的地方政府赤膊上阵,直接代表开发商与乡村基层干部谈判决定土地交易价格,谈判的结果大多数情况下秘而不宣,卖地的农民不知道自己的地卖了多少钱。作为农民代表的乡村基层干部在上级政府、自己的顶头上司的强大权力压力和腐败利益驱动下实际上不是来谈判,而是来接受壹个预定的价格,是来“签字”的。
这样,在第壹个过程中农民就已经开始不可避免的被剥夺了。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即内部性过程中,农民的噩运还在继续:由于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存在,属于这个集体的任何壹个农民虽然都有确定不移的土地所有权,却都不能确定自己真实的所有权指向。于是在第壹个过程中他们被隔离在谈判交易过程之外成了局外人,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中的被剥夺也就不可避免:他们大多数情况下不知道自己的所有物被出卖的真实价格!甚至自己的土地已经被卖了,农民还不知道!
所以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被剥夺不是外部倒逼,而是农地制度内生的结果。内生是根本的,倒逼是辅助的。倒逼和内生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先天缺陷,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要真正“掐断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土地关系纽带”,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必须切实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政府也是壹个经济人,即使掐断了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纽带,政府本身也会成为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入侵者,也可能与其他什么商结成利益联盟去侵犯农民利益,农民利益还是没有保障。
三、集体所有制去魅化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是农地集体所有制内生的壹种制度属性。在计划经济时代,集体所有制陷阱虽然也造成农民所有观念的错觉,但在高度集权的体制背景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英雄无用武之地”,缺乏兴风作浪的相应条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并无大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利益分化和社会成员(部分)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制度的任何漏洞都会被人为放大,集体所有制陷阱这样的根本缺陷更会受到格外追捧,成为有关各方借以谋取暴利、蚕食农民土地权益的极好武器。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缺陷,实事求是地认识和看待农地集体所有制,从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选择理想的农地公有制实现形式,有效规避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
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在城市(工业)主要实行全民所有制,农村(农业)实行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采取的两种基本形式。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农地制度逐渐被人为地赋予意识形态属性,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体现,农地集体所有制被神圣化了。甚至虽然随着改革的深入,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已成共识,但这种有“多种实现形式”的公有制却主要还是指的城市的公有制或国有企业的公有制,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全民所有制,往往并不包括农村的集体所有制。
资本主义也有计画,射秽主义也有市场,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并不是判定社会性质的根本标准。从历史上看,集体所有制并非射秽主义的专利,实行集体所有制更不壹定就意味着射秽主义,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中国历史上的村社所有制,上个世纪30年代阎锡山在山西实行的土地村公有案,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制度,都是集体所有制。但这些显然都不是射秽主义,它们更不壹定代表先進的生产力发展要求。所以,人为地强制赋予集体所有制意识形态属性,违背了土地制度发展的历史逻辑。那种把农地集体所有制看作射秽主义的本质属性神圣不可动摇的观点不过是壹厢情愿的教条主义。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农村实行的这种农地制度是壹种不完全的农地制度,是壹种农地制度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壹大二公”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壹种中间状态。虽然这种“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经济制度“与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几乎没有任何决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比,它赋予农民壹定程度和壹定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论是对农业生产的促進、农民收入的提高,还是整个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来看,都是很大進步”。[4]但它既不是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唯壹实现形式,更不是最后形式或最高形式。
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集体所有制是壹个工具,它本身并不自然带有制度属性,就如壹切武器壹样,既可以用来匡扶正义,维护公正,也可以用来杀人越货,助纣为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实行的是从上到下的集权体制,“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的经济联系和利益纠葛基本上不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人相当于国家下属的壹个分支机构,代行日常管理职权,并不掌握独立的经济权利,特别是所有权。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完全不同,社会的每壹个“单位”都演变成了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特殊利益。这种情况下指望上级的权威保证集体经济组织的廉洁高效已经失去了制度合理性,建立在这种逻辑基础上的集体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公正清廉只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壹。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推行农地集体所有制,必须附加新的条件和限制,对属于集体的所有权進行清晰的划分和界定,并给予可靠的制度保证,其基本的政策取向就是实行经济上的股份制和政治上的民主制。
首先是经济上的股份制。批评农地集体所有制,分析其造成问题的机制和原因并不意味着否定公有制,更不代表推崇私有制。实际上,私有制也并不壹定如某些学者想象的那样,不仅私有化不壹定高效率,[5]甚至私有制不壹定就是农民的理想。按照“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思想,借鉴股份制中的金股制度,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实行国家与个体农民共同所有的农地股份制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壹种理想选择。[6]
其次是政治上的民主制。“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实现形式的种种探索必须要有农民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的落实为保障”。[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所有制必须与现代民主制度共生才可能健康生存,否则就可能走向它的反面,产生专制和奴役。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民主制度,是有效防止少数人以集体的名义肆意侵吞公共利益,成为吞噬集体中个体利益的怪兽的可靠武器,也是当前农地改革在政治制度上的基本要求。
土地垄断
作者 叶启明 写于 二零一三年
中共虽然对房地产市场進行了数轮宏观调控,然而总是扭转不了房价的反弹形势,从某种程度上说明投资房产仍然是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选择。
从宏观经济学上说,整体经济形势、物价水平与货币总量和商品总量的比值有关,也与货币和商品的市场流通速度息息相关。2008年的货币超发以及2012年中国加重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让中国社会产生了更多的“富余”资本,壹方面使得通胀继续恶性循环,另壹方面也导致了实体经济的持续下滑,而非实体经济则受到朝野关注,如黄金、期货等投资逐浪高涨,尤其是房地产业备受恩宠,因此房价也就不断飙升了。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任何调控其实都是多余的。
实际上,土地是世界上最原始、也是最有价值的资本。但上述的民间资本炒作根本就无缘涉足土地,因为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或集体的,说白了是官僚垄断的。土地交易原则上也是非法的。若土地能够自由交易,那麽广泛庞大的土地市场必然吸纳足够的“富余”资本,而房产等投资价值必将骤然下降,房价也就不可能高企了。
从房地产业本身来说,正是因为土地是垄断的,因此土地价格不可能反应真正的市场价值,而是任意高涨的。土地价格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将房价逐渐推高。不仅如此,附着于土地之上的小产权房、民房等也不能進行市场交易,使得人们只能选择商品房。中国人应该知道,商品的选择空间有限,卖方基本上可以随意叫卖了,买受人只能被宰割。
因此,废除土地国有(集体)制度,实现土地私有化,是让房地产市场理性回归的必由之路,也是缓解金融震荡的重要办法。虽然如此,土地私有化仍然会遭到重重质疑和阻碍。
有人以为,土地私有化与中共的所谓《宪法》和基本国策相违背,从法理上说不过去。这实在是壹种狡辩。现行的土地垄断局面正是由于中共的所谓《宪法》和基本国策造成,其导致的严重恶果已是昭然若揭,因此有必要進行及时修正。实际上,中共的《宪法》和国策也是壹直在“修正”的。1950年左右实行的土改,只是在农村而已,即所谓“废除封建的土地产权制度”,而城市土地产权依然维持原状。1982年修订新《宪法》,对土地产权制度开始壹刀切,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土地都是国有的(或集体所有),且不做任何法理解释。如此反复无常、逻辑混乱的《宪法》,其权威性本身就大打折扣,再以此裹挟全民就只能是“霸王”行径了。
有人以为,土地私有化并不能保证增强经济效益,并认为“苏东波”(苏联东欧波兰)剧变后实行的土地私有产权制度,导致其农业经济迅速衰落。但这种衰落只是暂时阵痛而已,21世纪以后,东欧国家的农业经济开始快速恢复。实际上,土地私有化是增强农业经济效益的不二选择。中国农村目前至少有4亿剩余劳动力人口,有限的耕地不可能让这些人靠种田为生,因此需要转移到城市来。“改革开放”后这些其实已经都转移到城市里了,但由于户籍二元机制使之并未能成为真正的市民。而其留在农村的土地则大量抛荒,不能产生任何经济效益;即使这些人自己耕种或请人耕种,分散而不规整的土地、简单的生产工具壹样难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农业有必要進行规模化、机械化运作,即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保证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农业的规模化,有赖于土地的整合,土地整合的前提是土地私有化。
有人以为,土地私有化后,会让壹些农民卖地后陷入赤贫、沦为廉价劳动力,被任意剥削。这话其实说反了,正是因为土地垄断才让壹些农民沦为廉价劳动力而被任意盘剥。中共建政以后,开始实行农村土地国有化,广大农民不要说土地所有权没有,连使用权也没有。因此只能按照“领袖”的指示,根据集体的安排,从事各种农业劳动,其与农奴何异!1978年以后,才做稍微变通,将土地使用权“赐给”农民(在规定的期限内),同时收取高昂的农业税。农业耕种的辛苦、收入的卑微使得广大农民纷纷“逃离”农村,成为沿海沿江等发达地区工厂的廉价劳动力。即使作为工厂的廉价劳动力,其收入也远远高于种田种地所得。
所谓“剥削”,本身亦是极富意识形态色彩的词语。资本和劳动本是实现社会再生产的必需元素。在公正的社会环境和自由的市场经济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用人者)通过协商确定劳动关系,壹方提供资本、设备等生产资料,壹方付出劳动而分享壹定的劳动成果,完全不存在被剥削。只有在垄断经济和低劣人权的双重影响下,劳动者才会成为被“剥削”者。
有人以为,土地私有化以后,会使土地不断被兼并,成为投机炒作的热点。投机者也不会认真经营土地,从而出现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的情况。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尤其是壹些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城郊农村的土地很容易被反复流转,以致价格虚高。但这更多是“富余”资本找不到实体经济投资渠道的被动选择而已,况且被炒作的土地仅可能出现在上述地区,空间十分有限,对国民经济不可能产生剧烈的影响。即使如此,土地所有者要想将土地卖出好价格,依然需要追加资本维护土地肥力,如翻土、施肥、灌溉、除草、修路、种植等。
但在土地国有制的情况下,农民只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随意处置土地,因此壹般不会认真保护好土地,正如租房者壹般不会付出精力装修房屋壹样。实际上,现在的大多农村耕地已被抛荒,完全处于沈睡状态;而发达地区农村、城郊农村的耕地则大多被强制征收,变成壹栋栋楼盘或者工业园。如此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和破坏现象已是需要十分警惕了。
综上所述,土地私有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促進城市化发展、协调房地产市场的必由之路。但土地私有化的前提是需要壹个公正合法的宪政政府和自由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只有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才能保证正义得到伸张、公民权利得到保障,土地交易才能在平等协商的形式下完成;而公权力受到监督和限制,不会出现权力寻租、随意褫夺公民合法私有土地的现象。否则,贸然实行土地私有化,势必让中国成为权贵食利阶层的猎逐场所。因此,以下土地私有化方案都是在民主宪政体制初步确立的大背景下所做出的。
土地私有化首先应该遵循不溯既往原则。所谓不溯既往,即不以过去的土地产权关系为私有化依据。如1949年以前的地主、富农、自耕农的合法土地,在1949年以后基本上被强制国有化了,即所谓暴力剥夺。近年来,这些人的后裔经常主张恢复其先人的土地产权。但由于时间的原因,大部分地契、土地产权证等都已经被销毁,而其亲属关系的验证也是十分繁琐,因此不可能执行起来。
又如以“改革开放”以后农民承包的土地为参考,延长这些农民承包的土地期限,或者直接私有化给农民。延长土地承包期基本上是壹种换汤不换药的土地改革,本质上依然不改变土地国有的属性;直接私有化给农民,虽然操作起来最简单,但却有违公平精神。因为土地承包以后,有些人已经去世了,但其土地承包权依然存在;而更多新出生的人没有逢上土地承包。直接对承包的土地進行私有化,必然出现死人拥有土地、而活人却无土地的荒唐局面。不仅如此,当初实行土地承包,家族势力强大或者蛮横霸道的人往往能分到好的田地,而忠厚老实的人则只能得到相对低劣的田地。
虽然土地私有化不溯既往土地产权关系,但是却要正视户籍二元制度导致的城乡裂痕这壹问题。由于过去的城市、工业、市民的发展基本上是以牺牲农村、农业、农民的收益和福利为代价,因此反哺后者显得尤为必要。而最有效的反哺,就是给予农民土地所有权和更多的惠农政策。需要暂时性承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这个基础上進行土地私有化。
因此,在实行土地私有化之前,需要厘清城市和农村的户籍、人口。包括:壹,给予“黑人”以合法户口,凡因“超生”及其他“违法生育”不能获取户口的人,壹律给予其合法户口;凡因读书迁移户口而后又散失户口的人,也壹律给予其合法户口。这些“黑人”的户籍原则上需要挂靠在其两代以内直系血亲的户籍上。二、有双重户口甚至多重户口的,任其选择其中壹个户口,多余的壹律废止。三、注销死亡人口的户籍记录。
在实现土地私有化之前,还需要对土地進行相应的清理。包括:壹、强占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的,通过给予这些人城镇住房和相应的就业保障或者非耕地性质的宅基地和建房补偿,将被强占的耕地進行还原;二、申令强占耕地的污染性工厂、工业园等搬离出去,并做好耕地的维护恢复;三,停止强制拆迁和强征土地,已被强拆房屋或强征的土地而尚未進行房地产开发和工业建设的,申令其取消开发建设计划,同时给予其相应的补偿。
人口和土地都厘清后,就可以進行土地私有化了。以下是具体的土地私有化方案:
现有农村、乡镇的宅基地及其前后左右的自留地、庭院,壹律私有化给户主;
农村的土地,划出壹定比率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壹般不超过全村土地总量的25%。选举成立村土地管委会,对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租赁、处置等進行监督管理,并将土地交易所得分给村民;
对农村75%以上的耕地、山地、林地、牧地、池塘等分别進行土地测量和价值评估,并分别计算出耕地、山地、林地、牧地和池塘的总量和总价值。然后通过土地总量(价值)与全村总户籍人数的比值,得出每个人应该分得的土地单量(价值)。需要注意的是,无劳动力者(包括老人儿童和丧失劳动能力者)与有劳动力者需要壹视同仁。
按照每个农村家庭的人口壹般为五个和六个的情况,确定以五个人和六个人为两种家庭单位,并根据个人需得的土地单量(价值)计算出两种家庭单位应分得的家庭土地量。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土地价值進行整合划分,以就近原则将零星分散的承包制土地整合为相应的家庭土地量。这种整合,是为了改变零碎土地的现状,实现土地规模化、集中化,以便于农业机械化操作和整体性管理。
采用摇号或抽签的办法分取家庭土地量,由每家派出壹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代表参加摇号或抽签。通过这种办法获得的土地,即为其家庭私有土地。多于6个人的家庭,多余的人数可获得家庭土地量之外的相应土地(同样依据就近原则);少于5个人的家庭,可根据近亲状况拼成壹个家庭单位,其获得的家庭土地量可再進行内部处置,比如赠送、赎买、转卖等。
通过这样的壹个流程,基本上实现了农村土地的初步私有化。
城镇的土地,为了兴建社会住宅可以让壹部份土地继续保持国有状态。但需要清查以国有名义为借口,实际上为官僚私人所占有的现象。对于这种土地,可以按照市价由持有者進行赎买,或者直接转变为国有公益土地,通过城镇2/3居民的表决進行相应的处置。
现有合法住房的市民直接对其集体楼栋所依附的土地享有产权,住户对这土地的拆迁、流转等享有处置权。如面临拆迁的时候,需要获得其中2/3的住户的签名同意方才可行。同时,将市民的合法房屋产权期限由70年直接改为无限期。有按揭而未还清的,根据届时的房屋价值進行评估,如果其已经付出的房款(包括首付和按揭款)已经超过房屋市价,则取消其未还清的按揭款;低于市价的,仍应根据新税率進行按揭。
城中村的房屋,其宅基地也直接私有化给户主。城镇上的商品房性质的独栋别墅、单体商业地产所依附的土地则不能直接私有化,需要户主按照土地市价的相应比例進行赎买。
农村和城市土地产权分配完毕以后,原先的城乡二元户籍自然取消,不再存在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之分,附着于二元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特权待遇也自然消失。无论城乡居民,都是中国的合法公民,依法享有公民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任何公民对其合法的土地私有产权都可以進行处置,如租赁、出卖、典当等,这些交易行为可通过土地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协助完成。尤其是购买土地,买方可以壹次性付款,也可以采取按揭形式,但首付比例应不低于土地总价的50%;无论哪种付款形式,卖方壹般可先获得30%左右的土地款,以后分期获得剩余土地款。有特殊需要的可申请壹次性获得全部土地款。
土地与农民
作者 胥志义 写于 二零一八年
中国的农民应该从乌坎事件中吸取教训,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真正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得到实质上的利益保障。乌坎是广东壹个普通的小村,却自2011年起承载了无数人的希望。壹次示威抗议折射出乡村土地转让的种种问题,壹场选举承担起了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的重担。可民主非但没有解开利益的死结,反而使自己焦头烂额。乌坎给理论界带来很多困惑。民众关心乌坎,是关心政府对待民众维权的态度,理论界则在探讨民主体制。中国的很多学者,都未能触及乌坎问题的本质。那麽,乌坎问题的本质是什么?
壹、乌坎村民争什么?
乌坎村民用准暴力的手段抗争,是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产生这种抗争有两个现实原因,壹是名义上土地集体所有,如何处置土地,应该由集体决定,但被村政府代行,村民失去了土地处置权,土地收益则被村政府侵占和私分。二是中国土地市场并未建立,政府是征收农民的土地,而不是跟农民做土地买卖。虽然政府说是要用市场价征收,但市场价不是政府规定的,是由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形成的,规定价格便不是市场价了,哪怕中共号称是市场价。能够自由的不受协迫的讨价还价,是市场公平交易的核心。土地与其它商品不同,其它商品通过物移,会使商品的价格趋向壹致,土地不能物移,地段不同的土地价可能差额巨大(级差地租)。所以真正的市场经济,土地是没有统壹的市场价。政府与每壹土地所有者个体平等的自由的讨价还价,正是市场经济的表现。但中国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比如那些被拆迁的人争的,不单是补偿的多少,还有能够自由讨价还价的权利。所以表面上看,征迁矛盾是政府与拆迁户的利益矛盾(补偿多少),实际上是权力与权利的矛盾,是计画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迫于强大的民意压力,乌坎村民当时争得了真正民主选举村长的权利,乌坎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但村民只是争得土地处置和收益不由村政府决定,暗箱操作,并通过民主这种形式,使每壹村民都能得以参与。而在计画经济的大环境没有改变之前,即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之前,这种民主选举或可解决村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却无法解决村集体与政府之间的非平等交易的问题。村民以为选举了,村官就要代表村民把因不平等交易而被政府拿走的地要回来,但村官无这等能力,于是乌坎的民主岌岌可危。
理论界认为乌坎村民是在争民主选举权利,并争到了民主选举权利,由此欢呼出现了中国民主的曙光,是中国民主進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当这种民主岌岌可危时,理论界则产生困惑,各种解读纷纷出现。但乌坎村民是在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吗?
二、集体所有制是不是公有制?
从壹般的意义上说,生产资料集体所有有什么特征?A,它是基于机器化集约化生产而产生的。机器化集约化生产可以大幅提高生产效率,但个体资本不足,由此产生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生产组织。B,集体生产组织中的个人资本都是自愿和自由参与的。C,组织管理权由所有权派生。包括经营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等。个人管理权的大小与其资产拥有多少相联系。D,集体所有是建立在个人所有的基础之上,利益由参与个体分享,责任由参与个体分担。所以世界上存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却不是公有制或公有制的初级形式,而是扩大了的私有制。西方的股份制企业,企业资产既是众多股东出资,也归众多股东所有,却仍是私有制企业,并没有人说它是公有制的企业。
但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符合上述特征。它不是因机器化集约化的生产需要组建起来的;它不是农民自愿和自由组建起来的;它的利益享受和责任承担主体是模糊的;它的管理权不是来源于所有者或劳动者,而是来源于行政权力(这壹点最重要)。说到底,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政府为了控制农民,获取管理权而通过行政权力强制建立起来的。表面上看,是经济组织,生产组织,实际上是行政组织。不单是农业生产组织,以前人们所称呼的乡镇企业,说是集体企业,实际上是行政企业。它没有特定的社会个体利益享受者,也无特定的社会个体责任承担者。它的产生来源于行政命令(包括资金也是由政府指令贷款获得),当然管理权也来源于行政权力。但是很多人把这种行政性经济组织称为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农村集体组织作为壹个生产组织已经解体,生产经营决策权已不存在。但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由于集体的管理权仍是来源于行政权力,土地集体所有,虚化或模糊了实际上的个体所有。本来所有权派生管理权(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管理权主要表现为资产特别是土地的处置权),但中国农村集体制度管理权是行政权,它依凭国家的强制力,高于或决定所有权。所以乌坎村民争的是土地产权实质上的私有,而非是争民主。是把不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力求恢复为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
乌坎村民争得了民主选举的权利,就壹定能使集体所有制组织全部恢复它的壹般特征吗?不能。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并不是基于集约化生产的需要建立起来的,目前的农业生产也不是集约化的生产,土地可以分割,而且分割与现在的农业生产特点更相适应。如果村民确实争得了土地处置权,他们也可决定土地是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但村民并无这壹权利。集体所有仍不能做到名实相符。所以乌坎的民主,或只可解决土地收益分配的透明和公正,却没有争到完全的土地私有(私有不壹定是分给个人,而是村民有决定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的权利)
其实,中国的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都是政府所有。中国并不存在共产党所谓的公有制。只有通过国家强制力建立起来的虚假的集体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由于所有者的模糊化,管理权的行政化,都是政府所有制,说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全是壹种忽悠。乌坎村民和中国的所有农民或无上述认识,但在土地利益驱使下,正在打破这种欺骗。乌坎的民主化运动是私有化运动。
三、村委会是经济组织还是行政组织?
乌坎村民争土地处置权和收益权,是争经济权利。他们要求民主选举,是把村委会当作壹个经济组织,只有通过选举,才能落实个体作为所有者的收益权和处置权。这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其集体经济组织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中国的村委会是行政组织与经济组织的混合,而人们目前所理解的民主,都是针对行政组织,即政府而言,政府权力须来源于政府管辖地城范围内的民众赋于。经济组织不是壹个地城组织,它的管理权力不是来源于居住地的民众,而是经济组织中的个体,如果是资本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资本所有者。如果是劳动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劳动者。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实行民主,比如股东大会,成员大会,这是因集体经济组织是自由自愿组建起来的,没有民主,个人的所有权,或收益权不能得以具体化,集体经济组织无法组建起来,民主是个人经济权利的表现。
问题是,乌坎村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居住地的居民,村委会既是经济组织,又是行政组织,所以人们很容易把经济组织中的民主,即个人经济权利的落实,与行政组织中的民主,即公共事务中的民主相混淆,把争人权与争民主相混淆。乌坎村民是在争人权(财产及财产处理权),而非是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当然,从广义民主上看,争人权也是争民主,即自已的事自已作主,自已的财产自已作主,而不由政府作主。但人们还是壹般的把争公共事务的民主,理解为民主运动。
政企不分是中国经济体制的最大问题。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土地所有权仍不明晰,行政权力渗透于农村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或受行政权控制,或依附于行政权,无法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不单是农村经济组织,那些改制后的国企,以及政府强制组建的劳动组织(如城市出租车公司等),都完全在行政权的控制之下。它在带来政府完全控制资源,控制社会的同时,也会带来社会所有矛盾都表现为官民矛盾。如果村委会是脱离行政控制的经济组织,村民与村政府的矛盾是经济组织内部的矛盾,政府完全可以持中立,并运用法律调节矛盾。但村委会又是行政组织,村民与村官的矛盾就表现为村民与政府的矛盾(这种经济组织内部矛盾表现为官民矛盾的另壹个典型例子是出租车司机与政府的矛盾),并由经济体内部的利益纷争演变为壹场反政府运动。而在私有制经济组织中,利益矛盾比如劳资矛盾是不会演变为反政府运动的。
显然,把经济组织与行政组织分开,行政权力从经济组织中撤离,是经济改革的范畴,当然也可说是政治改革的范畴,却不是民主改革。村委会作为行政组织,当然也承担壹些村级公共事务,比如公共道路,公共水利设施等,也要通过民主选举,使这些公共事务的处理符合村民的意志。但村民对这种民主的诉求,在现阶段很微弱。也不是中国目前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
四、乌坎能实行自治吗?
中国的体制是壹个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村委会只是这壹领导指挥管控系统的末端。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既是这壹体制的特征,也是这壹体制得以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能够有效的调动资源(比如土地),有效的指挥人民(比如农业生产),有效的控制思想(比如進行思想教育),都依赖于权力自上而下的指挥,和自下而上的服从。乌坎实行民主选举,村官要对村民负责,但村官又必须对上级负责,两者相矛盾,在中国这种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没有彻底改变之前,自治无法实现,民主也很难持续。
中国政府为什么征收农民的土地?因为中国现在的政府是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与权贵资本主义的主体,为了实现各级政府官员的经济利益,必然要求并且实际上拥有调动土地资源的权力,村委会既是政府的末端,又实际控制着土地,按政府的指令给土地(当然也按政府政策得补偿),就是村委会作为基层政府的职责。所以后来查乌坎卖土地,也是查那些未经政府管理程序批准,只是少数官员私下决定的卖地。那些经过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则不在清查范围。但经过政府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就符合村民的意志吗?如果象土地处置这样的大事,村民或村民的代表还是村官都不能作主,而要政府决定,那乌坎的民主还是真正的民主,乌坎的自治还是真正的自治吗?同时也给人们带来困惑,实行了真正的选举,就实行了民主自治吗?
村官通过选举产生,他要代表村民,同时他又是政府各项政策指示,甚至是上级官员意志的具体落实者。村民意志与政府意志(包括上级官员意志)的矛盾,民主自治与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矛盾,交织在村官身上。这就是乌坎民主陷入困境的真正原因。在体制末变之前,乌坎民主肯定走不下去。
学界有壹理论,认为中国民主可由基层开始,逐步向上延伸,此即所谓的渐進,初看,似乎很实在,但这只有在私有制和政府不是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中,才有可能。比如像西方民主国家那样的制度。在政府是经济发展主体,是社会行为指挥主体,是思想推行和控制主体的条件下,任何层级的民主都是虚幻的,即便因某种原因在某个层级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也决难持续长久。
所以实行私有化,使政府领导指挥控制社会的工作,转变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是现阶段比之民主更紧要之事,也是实行真正民主的前提。但是中共不愿放弃权力,不愿放弃对资源,对社会的指挥控制,或只有通过选举,才能逼其放弃权力。如果民主不能达到迫使中共放弃权力,只是选举,在政府(官员)权力仍然很大的体制没有改变之前,权力含金量过高,会使权力的争夺白热化,也使权力掌管者在权力争夺过程中,可以运用的手段大大增加,阴谋与不择手段就会盛行。这种民主确实可能产生混乱。中国政治前景堪忧。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改革的目标
作者 童大焕 写于 二零零七年
目前中国的土地制度,已经成为损害农民利益、不断推高居民房价、卖地和工程腐败不断等问题频频发生的壹个重要领域。土地应当怎样管理,中国民主化之后土地制度应当怎样改革,是壹件很重要的事情,要進行正确的土地制度的改革首先应该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存在的弊端,首先应当剖析其究竟存在壹些什么弊端,中国的土地制度存在以下几个弊端。
中国的土地制度没有搞清楚什么叫公共利益,“以租代征”错在哪里,究竟大产权房合法,还是小产权房合法?最近有关部门说,土地违法案件不断,以租代征占了很大比例。似乎经过土地部门征用搞建设的就是合法的,而没有经过土地部门征用的,就是不合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村耕地、草地、林地、农村宅基地,城郊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镇土地属于国有;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时,才能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为国有。这样的话,土地部门先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为国有,再去向住宅、电站、工厂等商业性用地招拍挂,实际上有悖于宪法精神。而农村集体土地只要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村民集体同意,用出租、入股、出让集体土地长期使用权,来建设住宅、工厂和电站,看不出有违反宪法的地方。当然,有的部门出来说,这样违背了土地法和其实施细则。问题是,土地法在其立法中,主要是部门主导的立法,像“征用土地的款为三年平均农业产量价值的六到十倍”这样条款的法律,共匪在立法中根本就没有征求广大农民的意见。再则,土地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而不是宪法屈服于部门所立的土地法。
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存在对农民的土地权益的制度性保障,共匪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市化和交通建设用了农民近两亿亩耕地,现价保守估计高达二十万亿人民币。许多国家,农民致富,其重要的来源是以土地为基础的财产性收入,進而土地财产收入积累再投资创业形成的非农业经营性收入。而中国农民从所征土地上得到的收入不到五千亿元,形成了四千万失地、失业和失保障的农民。农民世世代代依赖的资源没有给农民带来财富,还因征地使其致贫。虽然近年来提高了征地的补偿标准,也在建立失地农民保障等,但是,标准还是较低,过去失地的农民建立保障大多都无资金,现征地建立失地农民保障,也因政府要将地出让给用地商,征地得来的政府资金是不是有持续的用于社保的收益流是值得怀疑的。
中国的土地制度所衍生出的集体经济中的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是不受保障的,壹些支持共匪的土地制度的人反对将农村承包土地的期限延长,也不同意将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化,反对农村集体土地入股、出租和出让,使农民获得持续的土地财产性收益。那麽,集体土地能保证农民的利益吗?举壹极端的例子,壹东乡妇女出嫁到西乡,东乡的承包地不能带走,而到西乡又不会给她重新分配承包地。其生了两个孩子后男女双方离婚,每人抚养壹子女,而婆家没有了她的土地,娘家也没有了她的土地。于是在这样的土地体制下,农村妇女和自己的孩子没有了自己谋生的土地。实践中确有这样的案例。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是壹种什么样性质的土地体制呢?
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允许农村集体土地用来融资,很多中国人常常抱怨,农村农业、养殖业和其他创业,融不到资。除了各银行不愿意给农业、农村和农民贷款外,与城镇住宅、工厂用地等不壹样的是,农村的宅基地、耕地、乡镇企业用地,不能在银行抵押。为什么农村的土地就不能抵押呢?难道农村的土地就不是资产吗?当然,除了制度上不能抵押的规定外,可能农村土地不能流转和交易,最后不能变现,也是银行不愿意将其视为抵押物的壹个很重要的理由。但是,不让农村土地在符合用地性质和规划的前提下流转和交易,以及不允许农村土地抵押,实际上就是对农民、农村和农业的壹种歧视性制度。
中国的土地制度所衍生出的土地财政损害了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从这几年的情况看,共匪成立土地整备和出让中心,先将农民的土地尽可能全部征用过来,再招拍挂高价倒卖出去,壹年的收入在五千亿到八千亿人民币之间,有的统计部门甚至估计在壹万亿左右,共匪从土地招拍挂中获得了大量的收入。其来源,壹方面是低進,从农民手中转移了大量的本来农民应得的收入,另壹方面则是高价卖出,从城镇居民买房者口袋里掏了大量的钱款。现在的问题是,壹个城市规划的可用于建设的土地总是有限的,共匪如果是拍卖几十年使用期来获得其财政收入,那麽,如果壹任书记市长卖地积极,将规划建设的用地全部卖光了,到另壹任书记市长没有地可卖了,后几十年的财政收入又从哪里来呢?
中国的土地制度造就了畸形的房地产市场,除了由于土地供应的不足引起的住宅供应远小于需求导致房价上涨,再加上对投资、投机和赌人民币升值的住房需求没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另外壹个导致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土地单寡头供应市场与土地需求者的竞争性市场的不对等和不平衡。在高强度垄断下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来出让住宅用土地,往往竞出壹个天价来。其必然要作为成本進入房价。有的部门还说,招拍挂不影响房价。这是壹个稍微有点经济学常识的居民都难以相信的辩解。
中国的土地制度不能保障广大中国人民的基本私有产权,现在中国的土地法和其实施细则中说,土地出让到期后,土地和其地面建筑物要收归国有。深圳早期的土地出让期限只有二十年。在其出让期到期后,曾经有记者采访壹位中国人,属于居民的住宅产权要归国家所有吗,居民要再获得产权,还要交壹次土地出让金吗?那个中国人问,收归国有可能吗?要再交壹次土地出让金,有的居民是壹般的工薪阶层,有的甚至下岗了,许多居民是交不起的。实际上是壹个根本不可能实施的条款。对此,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共匪体制内的有关部门,有关法律起草专家,有关立法人员,显然是为了進壹步掠夺广大中国人民才设计了那种制度,中国的土地制度根本没有给广大中国人民的生活资料的再壹次国有化设计让广大中国人民可以接受的壹个法律基础。
中国的土地制度所衍生出的土地部门的土地管理不是在進行合理的宏观调控,这几年,谈起中国的宏观调控,主要有两个基本的方面,壹是信贷,二是土地。当然,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将土地供应和审批作为暂时的宏观调控的非正常手段,是壹种实在没有办法的办法而已。但是,如果有关部门因此而成为進行合理的宏观调控部门,可能会有偏颇。在正常的民主国家,只听说过财政和央行是宏观调控部门,还未曾听说将土地部门作为宏观调控部门的。二是既然是以土地为手段的宏观调控部门,为什么将土地价格越调越贵,把房价越调越高,连房价都控制不住呢?三是土地、劳动、资金、技术等等,是市场配置的几大基本要素,资金、劳动和技术由横向的市场来调节其价格,由微观的价格机制来分配,而可能每年要发生土地要素事件几万宗的事,却要高度集中到壹个部门来進行分配,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中国的土地制度对于土地建设规划与用地审批之间缺乏合理规划,土地要素首先要由市场来配置,但由于其固定性,由于土地要在公共用途和商业用途间進行分配,考虑土地利用的空间合理分工,还要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土地用途和利用,政府要有规划管理。但是,目前建设部门有其规划,土地部门也有其规划,甚至还有其他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等部门的土地利用规划。而且,不同部门的规划之间还相互矛盾。因此,如果是这样乱哄哄的,与其这洋,还不如将建设、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合并,形成壹个大建设部门,免得重复审批、重复执法,免得都在管,都没有管好。
中国的土地制度阻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现代农业,除了传统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外,更重要的是要发展设施农业,如集约性种植、养殖,农业产品的深加工,现代农业的社会化服务,这些都需要壹些土地分配于此。现在壹些简单的集约种植和养殖设施可视同耕地对待,但是,实践中土地管理部门并不执行这壹规定,而且主体设施和服务设施太简陋,也无法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农业,严格限制土地只用于种粮食,而不用于设施农业、农业加工和农业服务,这样空中楼阁式的现代农业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
总之,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要从农民的利益,要从城镇居民的利益,要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来考虑土地体制的理顺和改革。加强土地管理不能以政府和部门权力和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也不能以损害农民和居民的利益,抑制农民的创业增收,限制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为代价。
中共建立的土地制度
作者 刘军宁 写于 二零零七年
共匪建立的所谓的土地公有制比土地私有制更不合理,近年来,农民的境况问题在民间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中国,农村的许多地方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权益得不到保护、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身份得不到落实等等问题,这些问题似乎并不仅仅是由某些特定的政策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而是有其更深层的原因。这里要讨论的是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以及土地财产权在农民问题中的重要性。
说到土地问题,人们常常联系到土地私有化。但是,土地问题,不只是土地私有化的问题;而是中国公民,尤其是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如果个人的财产权是天经地义的,那麽,这样的财产权中是否应该包括对作为财产的土地所有权?当今中国这么多的土地是属于谁的?明确而言,根据中国现行宪法,中国所有的土地只有壹个所有者,且姓公,即壹切土地最终归国家所有。这样壹来,农民没有寸土,必须向国家缴纳“地租”,才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由此可见,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在中国由于土地被完全垄断而显得极其严重且迫切。然而国家有什么理由占有所有的土地呢?只是因为国家手中拥有暴力机器就该独占壹切?难道公民,尤其是农民的财产权中不应该包括占有土地的权利吗?时至今日,还能根据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继续认为,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个人就不应该享有包括占有土地在内的私人财产权吗?
有人提出疑问,土地壹旦私有,会不会出现个人滥用土地的现象?如果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的话,农民不珍惜自己的土地怎么办?如果落实公民的土地所有权,现行的土地应该如何分配?土地不属于农民,农民当然没有理由去珍惜它。也就是说,有能力珍惜土地的人没有权利,有权利珍惜它的人没有能力。农民使用自己土地的效率,就壹定比国家向农民出租土地的效率低吗?我们相信每个人会更珍惜他们自己的东西,绝大多数人会珍惜自己的土地。但国家做不到这壹点,不可能非常珍惜地使用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没有能力管好这么多土地。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荒漠化问题说明,国家独占了所有土地,却没有能力来兼顾、来管理。
有壹种常见的假定认为,即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使用土地。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法权的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的确,包括土地在内的任何财产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像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权壹样,但国家可以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规范,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滥用。同时,即使农民有滥用地权的现象,也不足以证明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就像壹个人拥有壹把刀子,虽然刀子的所有权归属某个人,但是法律仍然可以禁止他用这把刀去伤人。国家应该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同时可以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作壹些限制,以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不被滥用。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很多人都担心,如果把土地给了农民,农民破坏性地使用怎么办?这壹假设的前提是,农民没有能力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权利。
土地财产权的在根本上是壹个人的基本权利的问题,而不是壹个效率和效果的问题。财产权利的正当性与财产的使用方式和效果是分离的。就像不能因为刀子可能被用来伤人就剥夺拥有刀子的权利壹样,不能因为土地可能会被滥用,就剥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后者的不当不能影响到前者的正当性。不能因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使用不当就剥夺其土地所有权。再比如,壹个人拥有壹台电脑,我们能够因为他使用不好就剥夺其对电脑的所有权吗?壹个学习电脑出身的人能对壹个拥有电脑但是不会使用的人说:“妳不配拥有这个东西,妳是学电脑的,另外壹个人比妳用电脑用得好,电脑坏了他还能修,所以,妳的电脑的所有权必须属于他的。”这样的立论成立吗?
现实中,由于中国的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不到保障,中国政府就自动获得了支配农业生产的特权,表现为政府强行命令农民栽种某种农作物。这样,农民就丧失了自主使用土地的正当权利。这种现象的存在恰恰说明农民没有所有权。如果农民拥有所有权的话,他会决定自己的土地种什么。如果水果赚钱,他们自然会种水果;如果不赚钱,政府强行让他种,他肯定会赔钱。政府的这种行为已经大量坑害了农民。例如在壹些地方,当地政府命令只准种苹果、猕猴桃,到最后卖不出去,政府又不提供担保。政府即使担保也是拿农民的钱担保,因为政府本身不能创造财富。当地政府凭什么这样做?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如果土地是农民自己的,政府就失去了瞎指挥的权力。所以现在的土地制度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反而对农民造成伤害。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实施土地彻底私有,会不会导致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土地兼并和过分集中的现象在历史上确实有过。历史上许多豪强地主依仗政治权力来兼并土地,这正说明土地所有权没有得到充分的承认和保障。中国的土地兼并壹直是以权力为依托的。历史上,平均而言,靠自己致富的人拥有的土地不会比官员拥有的土地多。假如某个无官职的商人很有钱,他甚至不能比当地的最高官员更气派,否则的话,他就倒霉了。所以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恰恰反映了土地财产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充分尊重土地的产权就意味着,把权力从土地的交易当中排除出去,杜绝利用权力来强行兼并土地。土地财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之后,强行兼并应该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有人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国有可以保证每个农民都可以承包到壹些土地,这可以保证农民之间的公平。如果土地私有的话,会不会使很多人因土地的买卖、没有土地种而陷入贫困?土地稀缺最典型的例子是台湾。台湾有没有因为土地集中造成民不聊生的情况?没有。那麽为什么在中国个人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后就壹定会造成这种情况?只要土地所有权落实得好、保护得好,应该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土地所有权已经充分集中了,已经集中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所以任何打破这种土地高度集中局面的任何解决方案,都比国家是土地的唯壹拥有者要公平。如果说让每个农民都能从国家那里租到壹些土地耕种,这看上去很公平。其实这种公平是非常脆弱的,甚至是不公平的。在人多地少的地方,假如人均只有三分地,那麽壹年到头来从土地中收获的产出,不够交付地租和各种税费,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负担。所以这样的公平是没有意义的。在中原不少地方,很多农民的人均耕地面积壹亩都不到,这些地方生活费用相对很高,可是粮食的产量却有限,每年把有限的收成全部卖出去,也不能够反过来抵消各种农业税费和各种摊派。
在国家是土地唯壹的拥有者的情况下,每个农民都是国家的佃农,而且农民没有权利解除这种租赁关系。联产承包责任制划归农户的田就归农户使用,农户使用也得使用,不想使用也得使用,不使用也得缴租,这是公平的吗?这不是强买强卖吗?有的地方负担得起,比如在人少地多的地方,土地的产出除了缴地租以外还有剩余;可是有的地方壹家四五口人只有壹两亩地,他即使种经济作物收成也是很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肯定就倾向于不租赁这个土地。那怎么办?他们不能把承包的土地卖掉,同时还必须向国家、各级官员缴纳各种摊派和赋税。这是平等的公平还是平等的不公平?壹般都认为,搞土地公有制主要是出于社会公正的考虑。但是,把所有人的田都剥夺了为国家所有,所有的人都失去土地,这是更公平还是更不公平?
有人提出,国家已经把土地租给农民使用,实际上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农民了,已经没必要去争论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这样的论证是错误的。因为租用土地不等于拥有土地。每个地主都是把田租出去让佃农耕种的,没有壹个地主自己种壹百亩地。既然地主是把田租出去,国家也是把田租出去,那就看不出国家和地主有什么区别?区别是这个国家只有壹个地主,所有的佃农都没有其他地主可以选择,国家这个地主可以任意设定地租。如果国家无偿地让农民耕种土地,那麽国家比地主慷慨。如果国家收的租金比地主收的租金还高,那麽这公平吗?还是仅仅是以公平的名义?如果公平已经实现了,人们为什么要讨论三农问题?
有人担心土地私有化,可能会重复历史上那种人身依附关系和剥削关系。如果这种担心有道理的话,目前的情形最值得担心。现在中国的土地已经集中到了壹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了。任何私人连立锥之地的所有权都没有。所有的人在土地上都依附于国家,尤其没有迁徒自由的农民。所以,打破国家的土地垄断,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打破国民、尤其是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
有人提出,现在若要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就是应该按照目前每壹个农民耕种土地的多少,把土地分给农民。那是落实土地所有权的具体方案问题。在制定方案之前应该把道理探讨清楚。道理讲清楚之后,再去探索具体的实施方案。所以,道理在前,实施方案在后。现在中国有很多人都在讨论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财产权的立法的问题,而财产权的核心是市民、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这壹条,如果土地不能私有,那麽财产权就会大打折扣。土地所有权作为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比人身自由权更为重要。政府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财产,只有为保护财产而设立的政府才具有正当性。无论古代还是近代,财产权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土地所有权。所以,在宪法和法律上肯定和保障拥有土地所有的权利先于在政策层面上的土地私有化具体方案。
当然,把土地所有权的道理讲明白了,不等于就自动有了合理的土地私有化方案。而且合理的方案也未必能有效贯彻下去。但是,不论能否贯彻下去,土地财产权的道理都必须讲好、讲透。
追溯历史的根源,国家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力量把全部的土地都收起来归国家所有?共产主义思想帮了很大的忙。共产主义主张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可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是抽象的,脱离具体个人的大家没有办法具体拥有这么多东西。结果,归大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党所有,最后变成归各级政府官员所有。中国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土地改革经过了两个步骤:第壹个步骤是,用共产主义思想解除了农民的道德武装,放手让农民去抢富豪的土地和财产。按照中国人本来都有的道德标准,壹个人去抢另壹个人的东西是不道德的。但是,按照共产主义价值观,“打土豪、分田地”这不仅不是不道德,而且是最革命的、最高尚的。夺取别人的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本来是壹种野蛮的、违反法律与道德的抢劫行为。但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却把人性中最恶的壹面调动出来。人性中本来也有无偿占有别人东西的冲动。共产主义思想为这种冲动解除了壹切法律与道德的羁绊。它先鼓励妳去抢别人的,它不说妳抢来以后归谁,也没有说抢来以后不归妳。农民的理解是,我抢来以后就归我,农民都去抢。等农民抢完了以后,毛泽东说是我让妳们去抢的,妳们得接受我的指挥,抢来的东西壹切要归党。毛泽东把农民抢来的土地通过建立所谓的合作社先集体化,再通过人民公社国有化。
任何壹部民法都绝对不允许打土豪分田地的,哪怕土豪的田地来历不当,也不能以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来解决,而是应该用法律在尊重每个人的财产权的基础上来解决。“打土豪分田地”这个号召既冲垮了法律的防线,又冲垮了道德的防线。先放纵妳不尊重别人的财产权,反过来全部没收妳的赃物。农民先是被骗去打土豪分田地,后来又成了受害者,失去了所有的土地。
还有人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本来就对中国农业和农民有严重影响,在此刻提出土地私有化无疑是雪上加霜。的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确使得中国土地所有权的改革变得更加迫切。中国的农业为什么落后?因为中国的土地国有制落后了。迎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的最好办法是让农民真正享有土地所有权,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样,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不是挑战,而且是变革的契机。如果用国有制把农民進壹步束缚在土地上,农民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处境,当然会雪上加霜。这是壹个最根本的方面。
壹个国家的农业固然要依赖自然条件和人口素质。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制度。中国有很多有利的自然条件。自然条件的优势,是在土地国有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呢,还是在民间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是让市场来自由配置的情况下能够激发出来,还是靠乡党委的指挥能够焕发出来?中国农民之所以受害,就是受害于没有土地所有权。在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政策下,农民被迫高价租种国家的土地。农业生产的成本由于高额税费本来就很高,世界贸易组织使这个成本变得更高。所以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农民获得土地,让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来应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这个时候他会用自己的创造力来迎接这个挑战。他们会找到最适合他们种的农产品,或者选择把土地卖掉,到城市工作。
土地的流转可以加速中国的城市化。在中国现代化的進程中,只要农民永远是农民,中国就没有现代化。农民卖掉土地得到壹些钱到城市去,即使壹时找不到工作,也能先租个房子住下。所以妳可以看到,土地所有权的过度集中对农民的束缚是双重的,壹方面剥夺了他们的土地,壹方面又用户口把他们捆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中国农业要应付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只能是彻底地解放农民,把土地还给他们,把人身自由权、迁徒权还给他们,恢复农民作为平等公民的政治身份。
有些人已经察觉到,中国的农村制度本质上是为共匪掠夺农民服务的。比如说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常常是走过场,村委会的产生,要么是根据上面指派,要么存在很多腐败现象。村委会的威信也不高,村民也不怎么服从。如果土地还给农民,整个农村的治理方式要有彻底的变革。有人把新的治理方式称为村镇共和制。首先让农民成为自由民,然后让自由民通过选举自己管理自己,使每壹个村庄都成为壹个小的共和体。这样中国才有希望,中国也才会有真正的选举。不然中国的选举就会失去选举应该有的意义。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选举出来的村委会要接受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乡党委乡政府的指导,这样的村委会是“仆人的仆人”,不可能有威信。
这种村镇共和制与过去的乡绅自治的相似的地方是自治。但在乡绅自治中,很多人没有自由民的身分。这样的自治不是建立在个人的充分自由与自主的基础之上,公民的许多基本权利,尤其是政治权利,没有落实。这样的自治,通常由壹小撮人来包办代替。在村镇共和制下,每个人都是自由民,与市民有平等的自由。公民个人之间在身分上是完全平等的。与中国土地所有权的缺失密切相关的壹个问题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壹统政治秩序。把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农民后,农民拥有了自由民的身分,就应该在农村实行自治。所以切实改革土地所有制,不仅牵涉到农民的问题,而且牵涉到由来已久的中央集权政治秩序。中国原来的政治秩序是壹个由上至下的秩序,下面对上面基本没有或者说完全没有发言权。土地所有权改变了之后,这壹套就行不通了,它就变成了逐级上升的秩序。在中国,要归还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就要破除大壹统的政治秩序,就要实行农民自治,就要建立壹个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
即使实现了这种自治以后,农村的有些问题还是需要国家来解决,比如要国家提供某些公共设施、保障安全等。的确,要修建壹条贯穿全国的高速公路,是当地人无法做的。但当地修水管、建学校、架电线、管治安等,这些是他们自己可以做的。
另外,中国老百姓和政府都非常关心政治稳定的问题,历史上中国政治动荡的主要原因之壹就在于中国农村。共匪对农民的掠夺可以成功主要是因为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缺乏自治。如果让农民获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真正拥有高度自治的权利,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处理自己的事务,这对于中国的安定、社会的進步、人民的福祉,都是壹件善莫大焉的好事。农民在取得所有权和人身权之后,他们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在比较透明的治理体制下進行管理,腐败相对会减少。而不自治的时候,他们没有办法有效监督统治他们的人。中国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与破除中央集权大壹统、确立联邦主义政治秩序是联系在壹起的。
应该废除党国所有制
作者 李昌平 写于 二零零八年
只要现行土地制度不从根本上加以改变,中国农民的利益就会继续受到侵犯,农民的民主权利也不可能得到保障。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后,容易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深入内心。事实上,财产私有是民主、法治、人权、公平的基石,财产公有必然导致专制。农民有了不可剥夺的私有财产,其人格才能够独立,其自由意识才能够生成;土地所有权归农民,将极大地促進农民独立人格和公民意识的形成。
中国民主转型是壹个宏大的世纪性课题,这是众所周知的事。至于如何转型、切入点又在哪里,则是众说纷纭,莫衷壹是。有人主张先司法独立,有人主张先实现新闻自由,有人主张先开放党禁......这些看法虽然各有差异,但有壹共同点,就是都主张政治改革,唯壹不同的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以中国目前的状况来说,政治体制改革自然是不容回避的话题。但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目前行得通吗?它的阻力有大多?动力又在哪里?这几个问题都是值得我们進行深入思考的。
毫无疑问,现今的中国正处于动荡状态,但这是从微观方面来讲的。若是以宏观来看,中国仍然处于超稳定状态。在这种有利于当局的情况下,他们会主动实行政改吗?自然,这是不可想象的。别说中共,任何执政党都不可能主动实现变革,除非是在“不改革就是死路壹条”的危局情形下才有可能。当局很清楚,改革是思路壹条,因为害怕改革后被清算;不改革也是思路壹条,因为客观环境使然。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不这样壹直拖着,好歹还可以潇洒壹段时间,即使今后真的发生革命,只要放手壹搏,失败的也并不壹定是他们。所以,对当局来说,维持目前的状态是最好不过的了。
既然中国的政改仍然遥遥无期,那麽中国是不是就会壹直维持这种状态?我们这些关注中国未来的知识分子是不是就该绝望呢?当然不是,首先,客观环境不会让这种状态壹直维持下去,民间改革的动力壹直还在,只是这种动力还仍然不够;其次,既然政改走不通,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尝试其他的路径,比如经济改革。说到经济改革,有人可能会不屑壹顾,“它有什么重要啊!中国三十多年前就实行了这样的改革,邓小平‘九二南巡’更是确立了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经济改革進行了这么多年,也没见中国的政治有多大的進步啊!”这种说法有壹定的道理。的确,中国这些年来政治并不像人们当初所想象的那样伴随着经济改革而進步,反而有所倒退。但我要说的是,正是因为经济改革不彻底,才使得现今出现政治改革严重滞后的局面。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三十多年的改革的方向是朝着权贵资本主义的方向走的,权贵们控制了全国的绝大部分财富。看看中国现在的所有制结构吧!石油、电力、金融、铁路等暴力行业都被官方垄断,那些低端低利润、国企没兴趣介入的行业就由民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着。这种所有制结构不改变,中国的公民社会就很难成长,因为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私有经济的成长壮大作为基础(注:参见张祖桦先生的《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同时,在这样的格局下,当局自然不愿意改革。非但不愿意,他们还有足够的财力来收买知识精英,目前有这么多人考公务员就很能说明问题。同时,他们的雄厚财大也能用于镇压各种抗争事件。
既然目前的所有制结构极其不合理,现今就急需改变它。如果要给它开壹剂药方,只有市场化、私有化,也即国退民進。把国有资产推向市场,打破目前的垄断局面,同时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当局曾经壹度赞同这样的改革,只是2004年的时候在保皇派的怂恿下,当局被迫终止了国退民進的改革,致使壹场非常有利的改革夭折,从此以后就是大规模的国進民退运动,现今还在持续著,只是现在民已无路可退。我不知道现在实行市场化、私有化的改革还会不会有当初那麽大的反对浪潮,但有壹项改革是不会有太大的反对的声音的,那就是土地私有化。因为农民是弱势群体(不像当初出售国有资产时是富人得利),而且所占的人口又多,把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应该不会引起民粹派的反感,相反,他们还会支持这样的改革,因为这也关系到他们的利益。当然反对的声音依然存在,比如像壹些左派精英,如温铁军,李昌平,贺雪峰等,不过他们的声势太少,阻挡不了土地私有化的浪潮。
土地私有化与中国的转型有什么关系?关系非常大,它有着非凡的意义。在我看来,土地私有化的意义至少有以下几点。
壹、土地私有化有利于消除城乡壁垒,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农村要富裕,必然需要减少农民的数量。这壹点早已是共识。现在农村大约有2亿多剩余劳动力,其中的大部分在城市或外地打工,但他们很难真正脱离农村,因为他们都还有“责任田”。对于很多打工农民来说,这份“责任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看似壹份财富,却又无法变现,实际上成了城乡之间壹道无形的壁垒,也成了限制农民个人自由的枷锁。“责任田”还像是贴在农民身上的壹张标签,使他们在身份上与城里人迥然有别。有没有“责任田”,是“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主要区别。这种户籍管理上的二元体制正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首先必须消除土地给他们的束缚。最好的办法就是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化后,农民将成为自由民,若农民要弃农進城,或从事它业,他可以卖掉土地,不但有壹笔收入,还有壹笔不小的资本,因此他们進城时是有钱人,而不是“盲流”,不至于受到城里人的歧视。对于那些留在农村的人来说,他们可以有更高的人均耕地面积,他们的生产力可以提高,有利于其生产效率的改進;另壹方面,这些农民也有权选择把地卖掉進城。要知道,改变中国农民收入的必然出路只能让更多农民進城,改为非农(这壹点上文也提到)。道理很简单,人们对食物的需求不会因农业的增长而增长,但非农需求却无止境,新的技术创造新需求。
二、土地私有化有助于资本在农村自由的流动
在资本的各个要素中,土地无疑是最重要的。不仅仅因为它是稀缺生产需要,还因为它有巨大的用途。任何生产活动,离开土地都无异于空中楼阁。照这样说来,土地应该是最频繁交易的要素。但在目前中国的土地制度下,土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只能用于农用的出租。这样就使得农村土地无法释放出其原本应有的经济价值,而且也于无形中束缚了农民的人身自由。由于土地不允许自由流转,以至城市的剩余资本无法流入农村,只能被动地投入无底洞似的股市和楼市。
土地壹旦私有化后,城市有产阶级将流行在城郊,小城镇购置别业,投资实业,而这些外来民间资本甚至外资的涌入,必将创造大量的农村就业岗位,这样,很多地区将成为小城镇,大多数农民将转化为城镇居民,从事工商业服务业,提高收入,改善生活条件,提高消费水平。而且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再也不必远道外出,就可以在本地务工,节约外出成本,将有利于本地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消除地区差异。同时,还能提高农民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实现土地的抵押贷款)、消费能力,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无法创业、金融真空、内需不足等问题,由此推动国内市场的发育,降低GDP的对外依存度。
三、土地私有化能使土地产权明晰,有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
在史无前例的中国大规模城市化背景下,大量农业用地被征用为工业、房地产等非农用地,但在此过程中,农民分到的土地收益却往往还不到5%,绝大部分市场化溢价都被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拿走。原因何在?产权不清是主要的病症.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清导致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农村土地的产权不清导致了农民的巨大损失。目前,中国宪法上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体现为三级制的“农民集体所有”——即“村农民集体所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和“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定主体是三个层级的“农民集体”。然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事实上,“农民集体”不是法律上的“组织”,而是全体农民的集合,是壹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不能具体行使对土地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集合群体。它是传统公有制理论在政治经济上的表述,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不仅如此,国家还控制了农村集体土地的最终处分权。比如,壹块农地如果要向壹个经济组织转移,其土地所有权必须先转给国家,然后再由国家将其转让给需要用地的组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将之转化为国有。而且,国家征用土地的补贴是由国家确定的,它是壹种非强制性的市场价格,不能体现所有人的意志,更不用说真实体现土地价值了。这种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行政占用方式,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之外,农民既不能决定土地卖与不卖,也不能与买方平等谈判价格,而社会强势阶层则可借国家之名侵吞农民的土地权益,造成大量农民成为无地、无业和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激化社会矛盾。
可以这么说,只要现行土地制度不从根本上加以改变,农民的利益就会继续受到侵犯。虽然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后并不意味这万事大吉,农村的问题还是会有很多,农民的利益也可能会继续受到侵犯。但问题再多,也比现在的局面对农民更有利。农民至少在转让的过程中还有发言权,可以和权贵面对面讨价还价,在许多情况下农民的所得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少。让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制度收益是让他们更富有;其制度成本是,掌权者少了捞钱、捞权的基础。
四、土地私有化有利于土地保护,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
目前,由于农村的土地不归个人所有,引诱了地方官吏对土地及其衍生利益无限攫取的欲望。而农民又没有对其土地的所有权,他们也无法在法律层面上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也在巧取豪夺中丧失殆尽,农村耕地的总量必然逐年减少。1990年代,国务院提出保证19.2亿亩耕地的红线,但很快被突破,现在国务院又提出18亿亩耕地不减少,预计也会很快被突破,或者事实上早已被突破,现有的制度无法保证不被突破,因为征地的利益是巨大的。
另外,因为长期大量地使用化肥,会导致土壤的板结,严重破坏土地的墑情。但在中国,化肥却还在大行其道。并不是农民都不懂这个道理,主要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现在承包的土地并不属于自己,保护它只能是“替他人做嫁衣”。此外,由于我国的土地产权长期模糊不清,还造成大片国土沙漠化、水土流失加剧、森林覆蓋率下降、生态环境恶化。近年来,土地撂荒的现象也越来越多。这种在外国专家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情况之所以发生,主要就是因为壹些农民既不想种地又难以处置它。“有恒产者有恒心”,农民壹旦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就会把土地视为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物质手段,克服短期行为,增加对土地的投入,進行精耕细作,广泛地采纳农业科技,注重农产品安全,发展优质农业和生态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
有学者还认为,土地私有化还将促進农民的协作与合作,催生农业协会与农会,这样才能解决他们作为个体或家庭无法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共同问题,使得农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系统、社会保障系统能够有效地建立起来。土地归农民所有,也将吸引和撬动大量的民间资本用于土地呵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江河与沙漠治理等等农业的长效工程。
五、土地私有化有助于控制人口的增长
人口问题壹直是压在当局身上的达摩克斯利剑。为此,中国从1980年起实行计划生育,他们也为这项国策的顺利進行而洋洋得意。殊不知,人口过多并非壹定就是沈重负担,关键是要营造良好的环境,发挥人的创造力。自然,当局是不可能营造如此的环境,所以选择反其道而行之。因为这项伟大光荣正确的国策,不知制造了多少人权灾难,引来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批评和指责。就勉强算它是恰当的做法,可它阻止了人口增长了吗?客观地说,它取得了壹定的效果。现在城镇的人口增长已基本得到控制,而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效果却不理想。为什么城市居民宁愿少生而农民却愿意多生?壹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城里人多生孩子所产生的负担都要自己来扛,而农民多生孩子却可以把壹部分负担转嫁给集体及同村村民。因为孩子出生后,村集体组织就必须匀出壹份土地给他。所以,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在客观上助长了“超生”。而且,土地归集体所有就是剥夺私人对土地的财产权。这种制度把农民拴在土地上,农民要养活自己,就被迫从事农耕,加上传统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被迫生育更多的男孩来种地养老。
土地私有化后,农民可以自由地流动,不愿种地的农民可以选择進城。这时候,生育更多的孩子只会加重他们的负担,因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都具有“经济人”理性,这点道理他们不会不明白。这样计划生育就可以大大松动了,可以减少很多因它引起的人权灾难,国际社会的批评也会减少很多,对当局来说,这何乐而不为呢?
六、土地私有化有助于提高农民自治的能力
农民公社化运动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因为它严重地束缚了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把农民拴在集体的枷锁下,什么事情都不能单独干,只能得过且过地跟着集体瞎胡闹。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以及其成功恰恰说明壹点:应该让农民的责任感尽量地发挥.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制度设计都要围绕这样的基本原则:农民自己比官员更会对自己负责,农民自己比官员更知道什么、以及怎样做才能对自己、对后代更好。照这样的理念继续走下去,现在就应该把土地所有权分回到家庭个人,这才可以彻底发挥出农民最自然的责任感。如果不这样,农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事事靠国家,也只能事事怪国家。
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后,容易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深入内心。事实上,财产私有是民主、法治、人权、公平的基石,财产公有必然导致专制。农民壹旦拥有土地,也容易产生协作与合作的需求,那麽农村的民主选举、村民自治、财务公开等才有了实施的动力与可能。同时,农村的自组织、广泛的协作与合作必然产生共同的规则、乡村伦理信用与道德规范。另外,农民有了不可剥夺的私有财产,其人格才能够独立,其自由意识才能够形成。而土地是壹个国家最主要的财富,土地归农将大大地促進农民独立人格、公民意识的形成。
七、土地私有化会壹定程度上降低房价
这壹点可能很难理解。人们壹般认为,“土地私有化,土地的价格会迅速地与市场接轨,容易攀升,这样就必然带动房价的迅涨,怎么可能会使房价回落呢?”对这种看法,我抱持着壹定的理解态度,不得不承认,很长壹段时期,我也这样认为,当后来越来越了解房地产的情况后,就越觉得不是那麽回事。
壹直以来,中国的土地就被政府垄断,换句话说,政府是唯壹的地主。而土地又是稀缺生产资料,开发商需要土地就必须经过政府,在这样的前提下,地价会便宜吗?事实上,地价往往高得出奇,君不见,大城市里壹个个“地王”喷涌而出。而地价是房地产成本中最昂贵的壹项开支,地价壹旦走高,房价必定不甘落后,因为其它生产要素在成本中所占比重和涨幅都很小。这就不难理解为何中国那麽高的房价却壹直在狂飙似的增长。有人反驳这样的观点,认为“开发商获得土地的价格往往比较低,因为他们可以贿赂政府官员”。这样说不是没有道理,但人们往往忽视壹点:加上贿赂成本的地价就壹定会比市场价格低吗?要知道,那些贪官污吏可都不是些什么省油的灯,要是“意思”(贿赂)少了就会觉得没意思,而等着要地的开发商又多如牛毛,他们壹点都不需要担心寻不到令他们满意的“意思”。
土地私有化,政府手里没有地,开发商要买地再也不需要经过这只黑手,而是直接与农民交易。这个时候,就不再是只有唯壹的地主,而是有好几亿地主(农民),而且这些地主(农民)似乎都不怎么富有,买地还会很难吗?这地价吗?往往会比较便宜,再高也不会高到哪里去,因为许多农民急需用钱(上学,看病,买房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价自然而然会降,只是降多降少的问题而已。
八、土地私有化会削弱管权,有利于公民社会的成长
这是最重要的壹点,它的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现今的腐败问题,大多与土地有关。针对这壹现象,国土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发起了多场整顿运动。仅2011年上半年大约就有2000名官员因为土地违法违规被处分。这些违法违规案件的情况大同小异:违法违规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再违法违规批地。在这壹过程中,部分相关政府随意违犯土地利用规范,突破现有土地管理权限;壹些地方政府与不良企业合谋;这些违法违规活动从而侵害农民,有时也侵害市民利益。经手的官员也难免陷入收受贿赂的陷阱。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这与不受限制的官权和土地公有制有莫大的关系。土地公有不仅没有削弱官权,反而加强了官权,使官权掌握了更多的物质基础。如果是这样,减弱官权的答案之壹,就是土地私有化。
在腐败盛行的社会里,规避腐败最有效的办法是把腐败所能碰到的资源减到最小。换句话说,如果壹个腐败盛行的社会,同时妳又把所有的资源都交给他们控制,那麽世界再也找不到这么糟糕的组合了。
现在农村社会里,掌握在官权手里的资源有两大块:第壹,公有的土地;第二,不受约束的行政摊派、各类名目的税费权力以及行政审批权。对于后者要進行相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前面也说过,现在壹时还办不到,但对于前者比较容易做到。
土地私有化之后,对官权的削弱的主要表现在:
第壹,它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从而在壹定程度上减轻对维权运动打压。现今的各种各样的抗争事件之所以常常被扼杀于摇篮之中,主要是由于政府有足够的财力。而土地是其主要的财源,断了土地这颗摇钱树,官权维稳的效率势必大减。
第二,降低政府控制社会的能力。由于官权无所不在,以至公民社会难以形成,各种社会团体也难以健康成长。土地私有化之后,官权被削弱,而民间的权利拓展了,而且有足够的财富去改变社会,通过维权运动来累积民间资源,形成"民间進壹分,官权退壹分"的局面。
第三,增强开明官员改革的决心。上文也说过,对当局而言,改不改革都是死路壹条,而且改革的阻力还很大。党内的壹些开明官员也意识到这壹点,只不过面对无所不在的官权以及官场的极端腐败,他们也感到很为难.而土地私有化之后,官权被削弱了许多,腐败也减少了许多,这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鼓励。
第四,催生出分权与法治的社会。分权的前提是分散财富、分散资源,也就是财富、资源必须民间化、掌握在民众手中。如果财富资源主要由政府、官员控制,那麽这个国家必然是专制的。目前中国超过70%的财富仍然掌握在政府的手中,民众手中不到30%,这就说明中国虽然实行了市场经济,到却是国有垄断、行政型垄断的畸形市场经济,因此不可能是法治经济。财富过于集中在政府手中,为权力监督和实行法治制造了困难.农村土地私有化必将从制度上铲除因土地公有制度形成的地方官员权力寻租、专制腐败的所有制温床,遏制政府和官员的利益驱动行为,促進有限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建立。
关于土地私有化的实际意义自然不止上述这几个方面,限于学识和时间,我难以全部写出来,权且作为壹些不成熟的见解,算是抛砖引玉吧!
权力寻租
作者 江上小堂 写于 二零一八年
房价壹直是中国社会的热议话题。房价既是民生问题,又是宏观经济问题,牵动着亿万人的心。房价的高涨与中国经济的增长相伴随,被形象地表述为“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经济”。但房价还涉及政治问题,与房价相关的土地出让金和拟议开征的房产税,其合法性依据是什么呢?为什么政府有理由收取土地出让金和开征房产税,背后的政治伦理是什么呢?这就属于政治范畴。而我认为,理解了土地出让金和房产税的政治含义,才能深刻理解中国经济与政治运行的基本面及未来走向。
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来源
土地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人们的生活和经济活动都必须依赖于土地。由于其重要性和特殊性,在扩展的生产函数模型中,将土地从壹般的资本中抽离出来,而将产出看成是土地、资本和劳动三者的函数。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利用能释放出巨大的产能。这正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增长的重要来源。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城市土地的商业化和政府征用农村土地用于工业生产和商业开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得到了不断改善,产生了巨大效益。
简而言之,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增长主要是靠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而取得的,而土地要素的优化配置的作用不可低估,甚至比劳动要素优化配置的作用更大;其次是依靠提高技术管理水平進而提高产出效率和加大要素投入而取得的。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归于市场化及全球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则归于引進国外先進的技术和管理制度。但中国的经济有两个致命的弱点,壹是至今为止还缺乏技术创新能力,还不得不继续依靠技术引進;二是缺乏信用,人民币还未能成为国际货币,与经济规模位居世界第二极不相称。
但在这壹过程中,土地优化配置或重新利用均是通过政府征用和出让土地而实现的,或直接出让国有土地,或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再出让。因为土地不是私有产权,国有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也不自由交易,这就造成土地资源的重新利用仍然不尽合理,仍有相当大的优化空间。总体来看,绝大部分的农村土地没有得到优化利用,农业生产效率低下。而在已有的农业技术条件下,通过优化配置,可以大大提高产出效率。
同时,土地资源重新利用所产生和收益分配很不合理。政府以低价从农民那里征用到土地,再以高价转让给房产开发商或企业。政府获得了大部分的土地收益,而农民或原有的土地使用者获得的收益微薄;只有少数大城市的拆迁户能得到高额的补偿。
二、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和房产收入
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由来已久,且愈发严重。据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地方壹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7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2万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万亿元。算下来,土地出让金要占到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8.6%。而2010年至2016年期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为23万亿元,地方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基金收入约107万亿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占比为21.5%。不少城市土地出让收入甚至超过公共预算收入。如果加上与房产开发相关的各项税收,这壹比例将更高。地方财政对土地开发和出让的依赖度相当之高,已经无法离开。
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收入,主要是因为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中央财税收入比例过高,而地方财税收入不足。如增值税中央分成75%,地方分成25%;所得税中央分成60%,地方分成40%,仅靠地税收入难以支撑地方政府越来越膨胀的开支。地方财政越来越依赖于收取土地出让金。因而,地方政府对土地开发具有很高的积极性,土地出让金遂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而中央政府壹方面需要地方政府贯彻和执行政策指令,壹方面又集中了过多的财政收入,责任与财力不匹配,也就默许和支持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政策。
那麽,地方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依据是什么呢?1986年制定后经过多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進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第二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第五十五条)。
但这是政策法律层面,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依据,而政策法律背后的政治逻辑是什么呢?
三、土地出让金是“打江山,坐江山”政治逻辑下的遗产出让
在传统社会,天下的所有财物,包括土地和物品都归皇帝所有。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打江山,坐江山”政治逻辑的结果。所谓“打江山”就是暴力夺取政权,所谓“坐江山”就是对所有土地具有绝对与终极的支配权。中国的历代政权都是建立在“打江山,坐江山”的政治伦理上的。新的统治者在人民的支持下推翻了旧的统治者,从而得到了人民对其“坐江山”的认可。但人民认可其“坐江山”并不是无条件的,虽然这个条件很低很低,那就是人民能够生存下去。就是“民以食为天”。“打江山,坐江山”和“民以食为天”是传统中国社会两条最重要的政治伦理。
然而在法理上,虽然天下土地的所有权都归天子皇帝,但他的实际占有有限。即使皇帝再奢侈,他能直接占有的财物不过就是皇宫,行院和各种供给而已。土地实际上还是由臣民占有、使用与耕作。臣民之间的土地占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自主的经营和交易。但臣民对土地的占有权相对于皇权是无效的,皇权有无偿收回臣民土地的终极权力。
现在中国的土地法理上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但实际上还是遵循“打江山,坐江山”的政治逻辑,归统治阶层或官僚集团所有。统治阶层和民众实际上都是认可这壹规则的。在土地的使用、转让和利益分配上,从来都是由政府决定并享有最多的利益。无论是过去“人民公社”也好,改革开放后的“家庭承包制”也好,都是传统社会土地制度的延续。由于现今社会有着比传统社会更先進的技术和组织手段,对土地的控制比过去更为有效和严密。传统社会缺乏现代化手段,皇帝、朝廷及官府对天下土地财物的控制和摄取能力远远低于现在。物流不发达,没有高速公路和高铁,只有漕运。金融不发达,没有纸币,用贵金属作为支付手段;信息不发达,没有电报电话等,只有驿马。
不管官僚集团多么冠冕堂皇地宣称,土地归“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但在他们的意识中,其实都是前辈“打下来的”,归官僚集团继承与掌控。每壹官僚分子,不管是靠父辈的荫庇,还是靠自己“混”進去的,都有权按其职位分享壹定比例的利益。因而土地可以看成壹项庞大的政治遗产,老壹代“打江山” 然后“坐江山”,再将这项遗产传给下壹代统治阶层“坐江山”,壹代壹代传下去。而“城市化”和“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出让就是“打江山,坐江山”政治逻辑下的遗产出让。
这壹过程非常类似欧洲中世纪的领主为十字军东征筹措资金而给市民颁发的土地使用“特许状”。最终,土地从封建领主手中转移到了市民手中,从而市民及商人阶层得以兴起,获得了城市自治权利,逐步实现了平等和民主。当然,欧洲中世纪的领主颁发的“特许状”是永久的,在土地使用权上还附着有更广泛的权利。但其中土地的使用权是最重要的。同样,中国的地方政府为了筹措财政资金而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城市市民和工商业主。
目前,中国的土地出让有年限规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其它用途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40年或50年。我以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没有多大阻碍地延长或转为永久使用权。涉及的利益面太广了,官僚集团的利益关涉更大。如果到期收回用于再次转让以便政府又可以收取土地使用金,会遇到范围很大的阻力和产生很严重的政治后果。而改用征收房产税来筹措地方财政资金更为妥当。
与历代王朝不同,当今的官僚集团能受益于外部的技术输入,从而能不断提高土地收益,土地用于工业生产和商业化比农业生产能产生更高的效益,大规模机械化的现代农业的生产效率和效益也远高于传统农业。如此,才能通过出让土地的方式来满足官僚机构日益庞大和腐败的开支。如果没有外部的技术输入,土地收益仍然处于传统的低水平,那官僚集团就无法通过出让土地来获取财政收入,早就会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而重蹈王朝覆灭的覆辙。
而当城市化和和城镇化将城市和农村土地出让殆尽,就会产生两个重要结果。壹是绝大多数的农民将彻底地从农村转入城镇或城市,那将是中国漫长历史中的壹次质的转变。标志著中国从壹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国家转为以市民为主体的国家。从而,国家的政治基础也会从以农民为基础转为以市民为基础;二是意味着官僚集团将继承而来的“打下来”的政治遗产耗尽了,就将失去保持现有政治体制“不动摇”的根基。如果没有获得新的合法性,就面临根本性的失衡。
这也是为什么官僚集团不情愿完全失去农村土地控制权的原因。但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促進经济增长和扩大财源,官僚集团又不得不放松对农村土地的控制。在计划经济时代,通过“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官僚集团对土地的控制是最严格同时又最低效的;改革开放后,实施了“家庭土地承包制”,放松了对土地的控制。由于“家庭土地承包制”比“人民公社”具有更高的激励机制,所以,即便“土地承包制”缺乏“人民公社”具备规模经营的条件,也比“人民公社”更有效率。而后为了实施土地的规模经营,又在“家庭土地承包制”的基础上推進土地流转;目前又在推進农村宅基地的重新利用。官僚集团总是在尽可能保持对农村土地控制的前提下,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益,同时从中收取费用。但形势比人强,最终官僚集团不得不将全部土地基本出让殆尽。
四、房产税有望导向地方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如果官僚集团为应对财政危机而将土地出让殆尽,同时城市化和城镇化又使得市民成为主要的政治基础,那官僚集团将受到双重挑战。壹是丧失了“坐江山”的合法性;二是市民比农民相互间的联系更紧密,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广泛,与知识分子和政府的联系也更直接,维持统治更困难。好在官僚集团有提供公共服务同时征收房产税的选择,以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来获得合法性;同时征收房产税来获得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将主要靠房产税来支撑,从而从掠夺性政权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是以往朝代所没有的选择。可以说,技术引進所导致的土地价值和房产价值的上升提供了壹个摆脱周期律和实现政治体制转型的机会。
政府向房产所有人征收房产税合乎现代民主政府理论。壹方面,政府为纳税人及其财产提供安全、公正、教育等城市公共服务;另壹方面,纳税人以房产作为相应的纳税依据。以房产作为纳税依据最为准确,最能与政府提供的这些服务挂钩。房产面积越大,房产价值越高,享受的相应服务就越多,就应当多交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是壹种契约关系。
更重要的是,房产税能将税收与地方公共服务直接联系起来,增强纳税人的权利意识。房产税是直接税,与增值税等间接税不同,纳税人能更直接地感受到纳税负担和归因。为了稳定和增加税收,地方政府将不得不越来越多的听从纳税人的意见,而减少受中央政府的控制。纳税人或者说市民最终有可能取得建立和选举政府的权利。从而建立起公民社会,实现地方自治和民主。
当然,纳税人与政府是契约关系的价值理念是因,交税和政府提供服务是果。实施房产税并壹定就能促使掠夺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但具有诱导或倒逼的作用,有可能诱导或倒逼出纳税人与政府的契约关系。如能形成良性互动,这种建立在个人主义价值观基础上的契约关系就能得到巩固。虽然官僚集团的开征房产税的目的只是为了弥补财政收入,但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
目前,房产税的开征还在反复而谨慎的讨论之中,这肯定将是壹项影响深远的政策,会对房价产生重大影响和改变利益分配。我认为,房产税的开征要伴随着税收结构的改革并相应降低其它税率,以不增加或少增加宏观税负水平为前提。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已经相当高了,如果不改革税收结构和降低其它税种税率,再征开房产税,必然大大增加宏观税负水平,极大地加重纳税人的负担。纳税人承担不起,将進壹步影响消费和投资,影响经济增长。而这只能靠减少中央财政收入而来。或者同时精简政府机构压缩财政开支。
最新的机构改革方案将合并国税和地税征管机构,并将警察编制从地方公安中独立出来,归中央统壹管理。这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开征房产税后,害怕失去对地方政府控制的担忧。壹方面,通过合并税收征管机构,来加大中央政府对地方房产税的控制和使用,以减弱市民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另壹方面,警察编制从地方公安中独立出来,可以分走壹大块地方税收,而由中央政府控制使用,同时保证对地方警力的控制。但新改革方案实施起来,很难说能达到预期效果。
总之,当土地出让殆尽和开始征收房税时,中国的经济和政治基础将发生深刻的变化,会处于壹个分歧点上。既可能走向地方民主自治的,也可能继续保持和加强权力集中和控制直至不可持续为止。这既受国内外局势的重大影响,更取决于中国人民的总体选择。
土地困境
作者 张千帆 写于 二零一二年
壹、引言
壹般认为,1982年宪法第10条在壹夜之间宣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并建立了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城乡二元体制。虽然在此前实施计划经济的三十年里,土地作为马克屎主义经典话语下的“生产资料”被普遍假定为公有,因而这壹突如其来的规定在当时并没有吸引多少注意,但是近年来却引发了广泛争议,[1] 并产生了土地公有制所特有的持久困惑。城市土地收归“国有”是否意味着城市居民失去对城市土地的使用权?政府在征收城市房屋过程中是否有义务补偿土地使用权的损失?在征地和拆迁冲突此起彼伏的今天,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宪法解释的学理探讨,而且关乎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长治久安。即便中国宪法尚未通过诉讼而進入人们的现实生活,误读宪法第10条所产生的影响也绝不仅限于理论层次,而且早已体现于法律、政策乃至整个发展模式,并直接触动广大居民的基本生存。
本文的目的是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土地所有权结构,探讨土地“公有”或“国有”的意涵及其对解释中国宪法第10条的启示。文章首先比较了美国和加拿大公有土地的所有权及其与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并描述了联邦土地所有权和政府土地使用权与管理权的法律轮廓。通过加拿大土地的“国王所有”观念,文章進壹步提出了“名义性”土地所有权的宪法概念,并以此来解释1982年宪法第10条的“国家所有”条款。文章通过结构、历史和目的等解释方法论证,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只能是壹种名义性所有权,并不触动土地使用权的实质,因而宪法第10条并未剥夺私人或企事业单位原先对城市土地的实际占有权与使用权。
二、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性质与含义
1. 财产、物权与所有权
根据经典的自由主义理论,财产权是壹种先于政府而存在的近乎“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和霍布斯不同,洛克认为财产权是壹种“前政治”产物,先于国家和政府存在而存在,因而无需依靠国家法律而获得其自身的正当性;恰好相反,对财产权的尊重与保障程度是衡量政府合法性的重要依据。[2] 1789年法国《人与公民权利宣言》第17条更是宣布:“财产是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然而,壹旦离开政治宣言而回到法律操作层面,“财产权”的概念是相当复杂的,因而首先有必要厘清财产概念的层次与内涵。
作为人对物的壹种排他性权利,财产权首先体现在财产归属的主体问题上。在西方法律文献和辞典中,“财产”(property)和“所有权”(ownership)往往是交换使用的同义词,因而这个意义上的所有权也必然内含占用、收益、处分等使用土地的权利。例如《拿破仑法典》第544条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法令所禁止的使用除外。”《德国民法典》第903条(所有权权能)也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和第三人权利的前提下,物之所有人得随意处分其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美国《布莱克法律辞典》则将“所有权”定义为“使用和享受财产的权利集合,包括向他人转让的权利”,“对物或(权利)主张的完全控制、名号(title)或经营(proprietary)权利”,“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使用权和处分权的整体”,或“占有、享受和处分的排他性权利。”[3]
相比之下,中国借鉴日本法学用语,用“物权”指代人对财产的权利,“所有权”则是隶属于“物权”之下的壹种权利。值得注意的是,《物权法》并没有将所有权和其它权利属性混为壹谈,其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如果我们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权利统称为“使用权”,那麽《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显然是和使用权相区分的。当然,土地所有权也必然暗含着使用土地的权利,而《物权法》本身似乎也在不同地方运用了不同含义的“所有权”概念,例如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然而,第2条的壹般定义至少表明“所有权”两种理解的可能性。
根据前壹种理解,“所有权”的外延很大,不仅包括名义上的所有权,而且也包括全部使用权;根据后壹种理解,“所有权”的范围极其有限,仅限于名义所有,而不包括实际使用权,尽管即便名义所有权也必然对使用权产生潜在影响。对于私人所有的土地或其它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概念是简单统壹的,因而第壹种理解是完全适当的。但是如下所述,对于公共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更加复杂,对所有权概念的界定也必须更为谨慎。以下通过比较美国和加拿大土地制度,進壹步拓清公有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结构。
2. “公地”究竟谁所有?美国模式
在壹般人印象中,美国似乎是“土地私有化”的典型代表,其实相当比例的美国土地是政府所有的“公地”(public lands)。据统计,美国联邦政府拥有6. 5亿英亩土地,约占全部国土的30%,联邦政府绝对是美国的“头号地主”。[4] 绝大多数土地由渔业和野生动物服务局(FWS)、国家公园服务局(NPS)、森林服务局和土地管理局(BLM)等机构管理。其中土地管理局控制的土地最多(2.7亿英亩),但多数都是位于西部和阿拉斯加的相对贫瘠的“荒山野岭”。事实上,联邦土地占了许多西部州领土的绝对多数,联邦拥有82%的内华达州、68%的阿拉斯加州、64%的犹他州、63%的爱达荷州、61%的加州以及将近壹半的的怀俄明州和俄勒冈州。[5] 这些联邦土地不仅由联邦政府全权管理,州政府不得插足,而且也因其联邦所有权而享受征税豁免权。在这个意义上,要说这些地区仍然是壹个独立于联邦之外的“主权州”,确实有点讽刺。[6]
美国联邦之所以拥有这么多土地,是因为英国人“发现”美洲并定居后,美洲殖民地的全部土地所有权被认为归属英国国王,并在独立战争后归美国所有。当时美国七州拥有大批西部土地,引来其余六州抱怨“不公”,因而这些土地“为了合众国的利用和利益”被有条件转交邦联政府。在1777年制定《邦联条款》的时候,各州都签署了放弃西部土地的协议;邦联国会则通过决议,表达了这些土地将被用于“合众国的共同利益,并被定居和形成单独的共和州”的意愿。[7] 在建国初期,受洛克财产理论和杰弗逊“耕者有其田”理念的影响,联邦并不打算永久拥有和占用联邦土地,而是计划通过类似于无偿“划拨”的处置(disposition)方式送给西部定居者,支持贯穿19世纪的西部大开发。1862年的《家园法》(Homestead Act)将联邦土地分为160英亩的地块,送给真诚愿意定居和开发土地的居民。虽然联邦原本是想通过出售土地获得收入,但是这壹目的并未实现;大批无地居民蜂拥而入并在联邦土地上定居,而国会则顺势承认了其占用的合法性。[8] 由此可见,早期的联邦政策导向是将联邦土地作为对外开放的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联邦土地与其说是联邦政府所有,不如说全体人民公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合法定居并将公地转化为自己的私有土地。[9]
事实上,即便对于未处置的联邦土地,定居者也可以自由使用。例如水是美国西部的稀缺资源。1877年的《沙漠土地法》(Desert Land Act)宣布公地上所有未被划拨、不可用于航运的溪流仍可被免费“划拨或公共使用”。为了实现开发大西部的理想,1885年的《禁止违法围地法》(Unlawful Enclosures Act)鼓励西部居民合法使用联邦土地,甚至禁止和联邦土地交织在壹起的私人土地拥有者建造藩篱,如果由此会造成阻碍使用联邦土地的后果。
然而,如此慷慨宽松的联邦土地政策并没有维持多久。随着环境保护和林木业利益集团的兴起,保护森林和自然景观的民间呼声渐强,联邦土地政策也逐步从放任走向管制。1872年,黄石国家公园的建造标志著联邦政策的转折。为了保护森林,联邦土地政策从开放和鼓励定居变成保留和规制,禁止私人使用被划定为森林保护区的土地。[10] 1891年的《森林储备法》(Forest Reserve Act)和1897年的《组织法》(Organic Act)授权联邦撤回先前的授权,并管制森林土地。1897年,克利夫兰总统依据《森林储备法》(Forest Reserve Act)从公共领域撤回了13片森林,引起了西部州的壹片抗议。尽管如此,直到1934年《泰勒放牧法》(Taylor Grazing Act)颁布之前,公地被认为是任何人可以免费放养的自由地。但此后,为了解决宽松政策导致的“公地悲剧”等问题,[11] 联邦不断加强公地规范和管理。最终,1976年的《联邦土地政策管理法》(FLPMA)明确宣布:“公地应被保留为联邦所有,除非作为土地使用规划程序的结果,[有关部门确定]特定地块的弃置符合国家利益。”联邦政府直接负责联邦土地的管理,目的是维护它们的“自然状态”及其“科学、景观、生态、环境、空气和大气、水资源和考古价值的质量”。
由于联邦不断加强土地管制,许多西部州产生了敌对情绪,地方政府和居民抗争不断。有人认为联邦占有土地过量,尤其是有些联邦土地用途是商业经营性的,并不符合《土地政策管理法》的规定,因而要求这些土地私有化。[12] 有的农场主则认为他们有权在公地放牧,尤其是用水,主张联邦土地的开放政策实际上已经赋予他们长期使用土地的权利,但是这壹主张很早就为法院所否定。虽然联邦法院承认早先的放任鼓励对于使用联邦土地的居民来说构成壹种“暗含许可”(implied license),但是联邦完全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许可。[13] 虽然联邦并没有收回授予州的水权,但是用水权并不包含放牧权,因而联邦有权终止免费开放的土地使用制度,并建立收费的许可审查制度。[14]
進入1970年代,某些相对激進的州组织了“山艾树反叛”(Sagebrush Rebellion),拒绝承认联邦以国家森林和公园的名义占有土地的合宪性,主张这些土地实际上为州和地方所有。[15] 为了调和联邦与地方的冲突,美国法学界近年来复兴了“公共托管”(public trust)理论,主张公地等某些资源应属于“公有”,或至少是为了公共目的而受制于“公用”(easement),[16] 但是这种弱化管制的倾向并没有为法院所接受。正如最高法院在1911年的先例中指出:“国家的所有公地都是为了整个国家的人民,但是如何管理托管实务却不是壹件法院说了算的事情,而是由国会决定的事情。”[17] 换言之,壹旦国会决定加强对联邦土地的管制,那麽法院并不能以“公共托管”或任何其它理论阻碍联邦管制。国会对联邦土地的管理方式固然要考虑各州和地方政府的反应,但是这并不能改变联邦管理和使用联邦土地的广泛权限。
总的来说,美国公地的历史演变经历了初始收购(acquisition)、宽松处置、原封保留(retention)和强化管理(management)阶段。[18] 在此过程中,联邦土地所有权的属性也发生变化。在处置阶段,联邦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像是壹种虚置不用、等待定居的临时性安排。但是在保留和管理阶段,联邦土地所有权逐步实质化;联邦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自己所有的土地,联邦土地也过渡为名副其实的政府所有的土地,直接由联邦成立专门机构经营和管理。今天,联邦土地所有权已不再是壹个虚置的空壳,而是和私人土地所有权壹样实实在在的“使用和享受财产的权利集合”。
当然,联邦政府并不能为了自己乃至政府官员而“使用和享受”联邦土地;联邦土地的经营管理必须是为了整个合众国人民的利益,而人民通过国会与总统的周期性选举保证关于联邦土地的决策符合自己的利益,政府获得的土地收益也通过预算和开支监督用于国计民生。在这个意义上,美国的“国有”(联邦)土地其实并不是“政府所有”,而是由政府代表人民为了公共利益而行使土地使用权与管理权,但人民毕竟只是背地里的收益者,而非直接的管理者。就和私人所有的土地由私人经营管理壹样,联邦土地由联邦政府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也就是“拥有”;在几乎所有表象层面上,政府都是公地的所有者,只不过民主选举制度迫使公地的使用和管理最终使人民受益而已。
3. “公地”究竟谁所有?加拿大模式
和美国相比,北部近邻加拿大的公地更是占了绝对统治地位。加拿大的公有土地也分为联邦和各省所有。据统计,加拿大41%的土地为联邦所有,48%为各省所有;两者相加,高达89%的土地是属于政府的“皇家土地”(Crown Land),仅剩下11%为私人所有。和美国不同的是,加拿大各省对土地的管理权比联邦重要得多。原因在于1867年的《英属北美法》(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规定,公共控制的“皇家土地”及其资源如果没有为联邦政府保留,就在联邦建立之时下放给各省,各省负责对土地的利用、开发和维护制定法律和政策。[19] 绝大多数联邦土地属于为印第安人管理的加拿大属地,各省中属于联邦控制的土地只有4%。各省则控制着近半加拿大土地,省属土地占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和纽芬兰(Newfoundland)的95%、阿尔伯塔省(Alberta)的60%、新布伦瑞克省(New Brunswick)的48%。[20]
尽管加拿大的联邦和各省对公有土地的管理权分配和美国恰好相反,两者的公地属性却大同小异——换言之,在实际效果上都是政府所有。虽然有人主张加拿大的所有公地都属于代表整个国家的(英国)“女王陛下”,国王对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分割的,[21] 因而联邦和各省控制的土地似乎“妳中有我、我中有妳”,但是联邦和各省的土地管理权限实际上界定得泾渭分明。联邦土地都和联邦履行的职责相关,包括印第安人保护区、国家公园、军事基地、机场、航运、铁路、电讯设施以及和刑法、国际贸易与濒临灭绝的物种相关的设施。各省政府则全权管理省属土地,其中最重要的用途包括农业、森林和渔业。例如1973年的卑诗省立法建立了“农地委员会”(Agricultural Land Commission),同时规定了严格的农地保护机制。[22] 加拿大法院长期承认,各省有权获得所有公地收入并行使经营权和控制权,除非土地依照枢密院的敕令被明确转移到联邦政府。[23] 《英属北美法》第109条明确规定,所有土地、矿藏、矿物质及其收益归各省所有。这壹条壹般被解释为皇家土地的经营权属于各省,而非联邦。例如《宪法法》第91条第12款授权联邦政府“海岸和内陆渔业”,但是早在1898年的“渔业案”,加拿大最高法院就判决这壹条并不授权联邦政府通过租赁处置皇家土地的捕鱼。[24]
然而,“国王”的虚位存在仍然产生了壹定的实际影响。加拿大和美国最根本的区别即在于没有通过暴力革命和英国彻底断裂,因而独立之后仍然和母国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之壹就是土地所有权。1066年,征服者威廉在英伦半岛建立“壹统封地”,英国可以说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王是全部土地的封主,任何其他人或组织都是直接或间接的封臣,封臣通过分封获得对土地的使用权。随着殖民地的扩张,英国土地制度也被带到北美。根据1763年的《巴黎条约》,英国从法国购买了加拿大东部的土地。从那时起,所有土地在理论上都属于英国国王,加拿大的逐步独立并未改变这壹事实。事实上,几乎所有独立后的“英联邦”成员都是如此。例如澳大利亚政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acquisition)土地:和私人土地所有者达成协议,或在所有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征收,而强制征收有时也被称为“收回”(resumption),也就是代表国家的“国王”可以为了某种目的“收回”先前授予出去的部分土地。[25]
在这个意义上,不仅公地是“皇家”所有,即便是私人所有的土地也不是绝对所有权。在理论上,私人土地并非“私有”,而至多只有永久使用权,每个使用者都是“女王陛下”的“佃户”。既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继承权在某些情况下受到壹定的限制,譬如政府在批准土地的时候往往保留对矿藏的权利;如果壹个人去世时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那麽他所拥有的土地将回归“国王”,变成所在省管理的公地。当然,除此之外,私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几乎是绝对的,和美国法上的所有权并没有本质区别;在壹般情况下,无论私有还是公有土地都感觉不到“国王”的存在,土地使用者或管理者貌似壹个地地道道的所有者。
加拿大土地所有制对中国的独特启示在于,所有权本身的属性往往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土地的实际占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26] 在加拿大,“国王”在名义上是全部土地的终极所有者,无论政府还是私人都是“女王陛下”的“佃户”,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国王”只是壹个躲在幕后的“背景”而已,其名义所有权并不影响私人或政府对土地的实际占有、使用或管理。尤其是政府不能因为私人在理论上并非土地的所有者,就可以随意处置私有占有和使用的土地。事实上,虽然加拿大在宪法上并没有规定征收私人财产须给予公正补偿,加拿大的征收法律和程序和美国或任何发达国家别无二致。[27] 征收程序如此严格、征收成本如此高昂,以至征收行为在这个幅员如此辽阔的国家极少发生。[28]
4. “土地公有制”的宪法意涵
由此可见,土地制度比通常理解的“私有制”和“公有制”更加复杂,土地所有权至少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私人所有、政府所有和“国家”(或“国王”)所有。虽然政府所有和国家所有都属于土地“公有制”,政府对土地行使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也必须是为了全民的公共利益,但是两者之间还是存在重要区别。对于政府所有的土地,无论政府在名义上是否拥有土地,政府实际上履行着占有、使用并管理土地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实际权力融为壹体。因此,政府所有的土地属于实质性的公有制。然而,对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政府则未必行使实际管理权。加拿大等英联邦国家的经验表明,所有权和使用权或管理权是可以相分离的;即便对于私人土地,其所有权也可以在名义上属于“国王”(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即和使用权、管理权等实际权力(利)脱钩,成为壹种名义性权力。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名义”所有权仍然可能产生实质效果,但是壹般并不影响土地的日常使用或管理方式。
和私人或政府所有权不同的是,“国家”概念的性质决定了土地的“国家所有”只能限于名义上的所有权。事实上,土地公有或国家所有表达的理念本身是相当自然与合理的:作为壹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土地不应该为任何私人独享,而应该为全体人民造福。俗话说,大地是“万物之母”,也是迄今生成地球上绝大多数财富的基础。虽然自由主义契约论者洛克认为,劳动不仅赋予劳动者对产品的财产权,而且也赋予其对土地的财产权,[29] 但是在他自己的国家,这种财产其实只是永久使用权,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土地在名义上属于国王所有。和可以通过劳动获得的壹般财产不同,虽然土地的价值可以因为劳动而得到提高,土地本身并不是也不可能通过劳动获得,因而使用土地的权利以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可以归属私人,但是为了全民的公共利益,土地本身可以为“国家”所有。
然而,问题恰恰在于,“国家”究竟是谁?现代意义的“国家”显然不等于“国王”,更不等于政府,而是指特定主权范围内的人民,至少是符合宪法或法律规定条件的公民,因而“国家所有”即全体人民所有。例如中国1982年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这里的“全民”可以采取两种理解,但是两者都只能支持名义所有权:如果这里的“全民”是壹个独立于具备行为能力的特定人群之外的抽象整体概念,那麽“全民”或“国家”本身就是壹种名义性的虚构,因而显然只能支持名义性所有权;如果“全民”不是壹个抽象概念,而是壹个由具体公民构成的集体,那麽它在现代国家往往是壹个数以千万乃至亿计的庞大集体。由于如此庞大的公民群体不可能对任何特定土地直接行使有效的使用权或管理权,“国家所有”必然是壹个和实际使用权相分离的名义所有权概念;否则,假如壹般意义上的“人民”有权直接使用或管理土地,必然产生壹系列不良后果。
首先,全民参与土地管理的成本显然极其高昂。如果整个国家的人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对某壹特定地块的用途表态,这样的管理模式不仅成本显然很高,而且也因为缺乏信息而不可能实现——远在千里之外的广州居民怎么可能了解哈尔滨的某壹块地应该修地铁还是建住宅?北京居民又何以确定上海的世博会建在哪里?即便是让同壹座城市的居民来决定本市每壹块土地的用途,也是成本极高和极不明智的。既然“人民”不具备确定土地用途的有效信息和机制,强求人民的集体决策只能造成土地用途配置不合理、土地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角色错位、剥夺土地使用人的合理利用机会等恶果。事实上,普通人对于和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绝大多数土地使用并不感兴趣,因而也不是土地用途与管理的适当决策者。
其次,既然壹般意义上的“人民”不可能直接使用或管理特定土地,实际状况往往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土地主要由实际占据的人使用,土地的全民或国家所有也就成为壹句空话;土地实际上为私人所有,只不过这种所有制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事实上,和土地国有制相比,土地的私有产权不仅有助于激发土地所有人的开发积极性,更能保证土地得到有效与合理利用,而且土地使用和管理成本也更低。根据德姆塞兹的交易成本理论,将土地分块并赋予私人所有权是交易成本较低的壹种做法。[30]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人只需要保证没有外人侵占土地,而这个成本要比监督那些有权進入并利用土地的主体之行为更低。[31] 在土地公有制国家,如果全民或国家所有权只是维持在模糊笼统的名义层面,那麽私人仍然可以在法律上维持相对确定明晰的使用权;反之,国家所有权的实质化不仅不能真正实现土地的全民所有,反而只能加剧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不确定性以及土地权利冲突。
最后,如果土地的国家所有权不仅是名义性的,而且也包含使用权、收益权等其它实质性权益,而实际上却无法有效落实土地的全民所有,進而造成土地使用对壹般公众免费开放的事实,那麽必然会产生普遍的“公地悲剧”。[32] 这壹点早已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常识,在此无需赘述。事实上,美国之所以收紧了早先宽松开放的土地利用政策,部分原因正是这种政策虽然为西部居民的放牧等活动提供了诸多便利,但是也确实加剧了私人对公共资源的过度滥用。[33] 因此,土地国有制看起来是为了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但是国家所有权实体化的结果适得其反,反而让所有人都生活在土地资源过度利用、土地价值不断下降的贫困之中。
当然,为了防止“公地悲剧”等社会后果,人民可以委托政府代表他们管理国有土地。在历史上,美国联邦所有的土地曾经历从名义所有权向实质所有权的转变,但这种转变更多是联邦政府早期对其所有的土地放弃行使实质管理权的结果;联邦对土地的所有权本来就包括排他性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完全可以排除私人的進入和占用。相反,名义性的国家或全民所有权则并不授予政府实质性地管理、使用和处置土地的权力;否则,宪法规定属于人民的土地财产就蜕变为政府所有,政府实际上成为全部国有土地的“主人”,并将对所谓“国有土地”上的壹切活动乃至基本生存产生严重影响。尤其是如果人民本来就对自己的土地壹直享有使用权,那麽政府显然不能以“国有”的名义限制、干涉乃至剥夺人民的土地使用权。固然,作为全体人民的代表,政府有权管理所有土地的用途,但是这种“管理”仅限于整体规划和用途控制,而不包括直接使用、处置和运营的权力,除非政府通过征收将人民的土地使用权归为自己,从而使名义性的“国家所有”变成实质性的政府所有。
综上所述,要厘清土地“公有制”的性质,必须确定政府的土地管理权限的边界。某些公地确实为政府所有,由政府全权规划与管理;某些土地的“国家所有”则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使用权归属私人或企事业单位等特定主体。加拿大和美国的经验显示,所有权的名义并不重要;即便私人永久使用、受益和转让的土地仍然可以在名义上属于“国王”或“国家”所有,名义所有权对于实际使用权的影响极其有限。这壹论断并不限于特定政治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国家,而是普遍适用于所有的“国家”或“全民”所有制。这些公有土地究竟为谁所有,取决于特定国家的土地使用格局及其发展历史。
三、1982年发生了什么?诠释现行宪法的土地所有制
在此基础上,让我们来探讨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的土地公有制的真意。众所周知,宪法第10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如何理解这壹条中的“国家所有”的性质?这个问题的答案对于界定城市土地的政府管理权和公民使用权至关重要,而在解释宪法第10条之前,首先有必要说明宪法解释的壹般原则与方法。
1. 宪法解释方法
壹般认为,宪法解释主要有四种方法:文字、结构、历史和目的。[34] 由于宪法规定通常简略而宽泛,宪法文字壹般只能作为宪法解释的起点。例如中国宪法第10条并没有明确定义“国家所有”,因而这四个字的确切意涵并不清楚。要理解“国家所有”的性质,就有必要借助其它通行的解释原则与方法。笔者认为,中国宪法的解释尤其需要重视以下几条原则。
第壹,宪法有关条款的解释应参照该条款在制定或修订当时的历史背景。根据当时的制宪背景,宪法解释应尽量符合制宪者或修宪者的“原意”(original intent),尤其要避免采用不符合当时社会实际或根据当时情形判断不可能为社会多数所接受的解释。虽然“原旨主义”(originalism)作为壹种宪法解释方法颇有争议,[35] 但是如果有关条文在通过时确实经过讨论并存在可靠的历史记录,制宪者原意和制宪背景仍然是宪法解释的重要参考。
第二,宪法解释还应“与时俱進”,尽量和社会不断发展進化的宪法意识接轨。虽然原意学派坚持认为,修改过时的宪法规定是立法者(制宪者或修宪者)而非解释者的任务,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宪法修改程序复杂等原因,各国宪法都或多或少存在条文滞后于现实的现象。在立法者滞后的情况下,解释者就有义务对旧的宪法机体注入新的血液,让宪法条文在日新月异的变革社会中不断获得新的生命。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确实是壹部不断自我更新生长的“活法”。[36]
第三,对中国尤其重要的是,以上两条解释原则要求适当处理宪法内部的结构张力。改革三十年来,中国在经济、社会、法治等各个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的宪法与法律意识也得到极大提高。在1982年制宪时,法治、人权、私有财产等概念颇受争议,今天则早已成为中国社会的道德共识。与此相对应,依法行政、法治国家、私人财产、征收补偿等概念相继入宪,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公民宪法意识的新发展,但是原来在不同环境下制定的宪法条文并没有改动,从而不可避免地与后来加入的修正案产生结构性张力。由于宪法应该是壹部和谐统壹的基本法律规范,宪法解释应尽量化解宪法条文之间的潜在冲突,用新的原则和理念去重新理解与诠释旧的条文,進而创造壹个不断更新進化的和谐统壹的宪法价值秩序。
最后,宪法解释应以人民的长远福祉为基本目的。国家之所以制定宪法,无非是为了保证人民的自由幸福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尤其是防止公权力滥用及其对人民基本权利产生的侵害。不论采用哪壹种解释方法,都不能背离这壹立宪基本初衷。
上述原则为解释1982年宪法第10条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探讨具体宪法解释之前,首先有必要说明中国土地所有权在1982年的状况。
2. 1982年之前的中国土地所有制
众所周知,1949年之前,中国土地以私有制为主。[37] 1949年后,新政权接管或没收了帝国主义、官僚资本、战犯与汉奸等“反革命分子”的城市土地所有权。《共同纲领》第3条宣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第27条宣布:“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是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实现耕者有其田。”由此可见,除了被政府没收的土地之外,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仍然保留土地的私人所有,1949年的政权变更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土地制度。
1954年宪法基本上延续了公有和私有兼容的土地制度格局。第13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收或收归国有。”由此可见,城乡土地都被定义为“生产资料”,而第5条规定了四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8、9、10条分别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以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由此可见,资本家、手工业者及其他个体劳动者的包括土地在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仍然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38]
1956年,三大改造运动开始,政府通过赎买收购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并通过人民公社运动将农民个人土地转变为集体土地,但是城市住宅的私人土地仍然存在,只不过比例越来越小。[39] 此后形成了国有为主、集体与私有土地并存的格局,城市超过90%的土地为国家所有,[40] 但是私人土地从未被法律取消。即便有“文革宪法”之称的1975年宪法也没有明确取消城市土地私有制。虽然其第5条规定:“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射秽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射秽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似乎取消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但是第5条只是规定了生产资料的“主要”形式,并未排除土地私有制作为壹种“次要”形式存在。第6条则规定:“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收或收归国有。”除了明确规定“全民所有”的矿藏、水流即国有森林和荒地等资源之外,第6条并没有改变其余土地和资源的所有权性质;城市仍然存在私有土地,否则就没有必要对其“实行征购、征收或收归国有”了。1978年宪法关于土地所有制的规定和1975年宪法完全类似,无需赘述。
总之,1982年之前,城市私人土地所有权仍然普遍存在。事实上,部分宗教团体还获得政府核发的土地所有权证书。[41] 虽然经过历年赎买、收购、征收,城市大部分土地在名义上或效果上已属于国家所有,私人住宅下的私有土地只占整个城市的很小比例,而且在计划经济统筹分配壹切的年代,即便私人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受尊重,资本家的私宅几乎全部被分配公用,更不用说住宅下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但这种做法或政策是没有法理依据的。至少在法理上,私人对其所有的住宅及其之下的土地仍然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只不过它们在实践中遭到了不公正的剥夺。改革开放之后,各级政府逐步“落实政策”,归还了原先遭到占用的私人住宅,私宅所有者重新获得了土地使用权。1995年,国家土地资源局颁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其中第28条规定:“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见1982年之前的“私有土地”是得到政府正式承认的。这部分土地确实占城市土地总量的比例不大,但是仅此并不能否定它们的存在,也不能忽视它们在1982年宪法颁布之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3. 1982年宪法的城市土地所有权
在此历史背景下,1982年宪法第10条规定的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究竟意味着什么?对此,第10条本身的文字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制宪过程披露的材料也很有限,何况宪法的起草者(宪法修改委员会)和制定者(全国人大)似乎都没有详细讨论“国有所有”的确切意涵。[42] 因此,中国土地所有制的解释仍需要运用上述解释方法。所有解释原则都指向壹个结论,那就是至少对于截止1982年私人所有和使用的土地,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只能是名义性的所有权,而不可能是包含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实质所有权。事实上,即便是对于已经国有化的工商业或事业单位用地,“国家所有”也应该被理解为名义性所有权。
首先,宪法第10条在起草和审议过程中的讨论空白本身就很说明问题。[43] 如上所述,1982年宪法生效前,城市还普遍存在私人所有土地;即便土地不是私人所有,土地上的大量建筑物显然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公民对承载其私有财产的土地享有使用权。然而,1982年宪法竟然在壹夜之间静悄悄地将全部城市土地国有化,而看上去如此惊天动地的大动作却不仅在全国人大起草和审议阶段波澜不惊,而且通过后也未曾在全国激起任何社会反响;且不说没有发生任何社会抗议,甚至连思想敏锐的学术界也没有泛起壹点涟漪。试想,假如宪法第10条的真实意图不仅是剥夺城市土地的私有所有权,而且是限制广大城市居民的土地使用权,眼睁睁地让他们生活了多年的住宅突然间失去法律上的立足之地,中国社会怎么可能如此保持平静?假如第10条真的壹举收回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那麽至少会削弱全国各地的城市住宅在法律上的确定性;这可是影响千家万户重要民生的大事,全国上下不可能如此“沈得住气”。对于这种看似不可置信的现象,只有壹种合理解释,那就是宪法第10条规定的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只是壹种名义所有权,并不触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实质。
其次,或许有人认为,1982年城市土地国有化之所以没有激发大规模争论,是因为当时尊重与保护私有财产观念不强。然而,这壹主张并不能成立,因为即便在2004年修宪之前,1982年宪法也明确保护具体的私有财产,原先的第13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事实上,类似条款从1954年宪法(第11条)起就成为执政党的既定国策,即使1975年和1978年宪法也未曾否定(见两部宪法的第9条)。虽然这些规定没有明确提到土地,但是土地使用权作为拥有“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基础,理应同样受到国家的尊重与保护,而不能在没有事先征求人民同意的情况下剥夺人民合理占有和使用土地的权利,否则就违背了1982年宪法第13条表达的保护私有财产的壹贯精神。
事实上,即便这壹主张能够成立,当时确实不如现在重视对私有财产的尊重与保护,也不能说明剥夺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如上所述,宪法不是壹部静止不变的“死法”,而是不断生长更新的“活法”;对宪法第10条的理解也同样不是壹成不变的,而必须根据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发育成熟的宪法思维而获得重新理解和诠释。1982年宪法制定后,四次修正案不断丰富完善了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尤其是2004年修正案将第13条对“收入、储蓄、房屋”等特定财产的保护,扩充为对私有财产的壹般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并首次明确了征收财产的补偿原则:“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假如宪法第10条被理解为壹夜之间收回公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无疑将构成没有“给予补偿”的征收,因而显然违反了宪法第13条现在规定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基本原则,進而在宪法第10条和第13条之间造成不必要的内在张力。
显然,我们并不生活在过去;对于我们而言,重要的并不在于过去如何理解宪法,而是如何让宪法在当代人的心目里获得合理与公正的解释。即使宪法第10条在1982年意义不甚明朗,今天也不可能将其想象为国家有意无偿剥夺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假如今天再来制定或修订第10条,那麽即便仍然规定城市土地“国家所有”,也不可能将其理解为对私人土地使用权的无偿剥夺。各国经验都显示,实质意义的国有化是壹种极其罕见的非常措施,只有在国家遭遇紧急状态的情况下才会实行,而1982年中国已经步入改革开放的轨道,国内和国际形势都十分看好,并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紧急状态。更何况即便实行国有化,也必须给予公正补偿;[44] 否则,无论通过什么方式,哪怕是通过近乎神圣的修宪程序,无偿剥夺也必然构成巨大的不公正——事实上,剥夺方式越“高尚”就越讽刺。我们不可想象1982年宪法第10条会规定如此不公的体制,也看不到有任何理由以如此不公的方式解释这壹条宪法规定。宪法解释必须忠实于宪法的整体结构和内在精神,避免不同条款在含义上产生冲突或割裂,而按照第13条所明确表达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征收给予补偿的基本精神,第10条规定的“国家所有”只能被解释必须为不触动土地使用权的名义所有权,否则就将人为产生第10条和第13条之间的结构性冲突。
最后,对宪法第10条的不当解释不仅会产生巨大的个体不公,而且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灾难,从而恰和制宪初衷背道而驰。如果剥夺了人民对土地的实际控制权和使用权,那麽所有建立在土地之上的财产乃至生存权利都失去了法律保护的根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壹旦对土地的实际控制权和管理权从人民转移到政府,那麽政府就可以随时命令人民腾空其赖以生存的居所,推土机就随时将人民的住宅夷为平地。加上宪法和法律只是要求征收给予“补偿”,却并未明确规定给予按公平市价标准衡量的“公正补偿”(just compensation),低价买進、高价卖出的“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壹本万利的生财之道,人民的住宅安全就遭遇空前危机。事实上,征地拆迁早已成为中国社会动荡的首要因素,[45] 其制度根源正是政府过于随意处置土地的权力。要防止唐福珍自焚悲剧的重演,只有将宪法第10条规定的“国家所有”解释为名义所有权,将实际占有和使用土地的权利还给人民。
以上分析不仅适用于到1982年为止尚未被国有化的少量私人土地,而且也适用于1956年之后被逐步国有化的工商业或事业单位用地。虽然这些土地以及单位用于职工建房的土地在法律上可能属于“国有”,但是实际上壹直由所在的非政府主体无偿和无限期使用,只不过它们无权变更用途或转让而已。[46] 这种长期使用的状态不足以构成法律上的“权利”,但是即便在中国计划经济的高潮,代表“国家”的政府壹般也不会随意收回,土地的“国有”和私人或单位的占用处于事实上的分离状态。否则,假如“国家所有”是壹种实质性的所有权,这些土地由代表国家的政府直接管理,政府可以随时改变用途、收回使用或划拨给其他主体,那麽必然对日常的社会、经济或居民生活产生巨大的干扰和任意性,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
也正是为了防止土地国有化可能带来的社会动荡,国家土地资源局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私人土地使用权的延续性,其第27、28条分别规定:“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设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些规定表明,1982年的城市土地国有化并未影响之前私人、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土地的权利;对于这些原先由特定主体合法占用的土地,“国家所有”只是名义性的,因而所有权的归属本身并不能回答谁有权占有和使用土地等实质问题。[47] 由于相当部分的城市土地壹直由私人或单位占有并使用,土地是他们生活并开展壹切活动的基础;这些实质上由私人使用的土地并不因为1982年宪法第10条而改变性质,从名义性的全民所有变成实质性的政府所有。
对于政府直接控制下的国有土地,1982年之后進行的有偿出让和流转试验進壹步证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分离的。1986年,深圳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特殊商品進入市场,并以协议、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改变了原有的无偿划拨模式,逐步形成了国有土地流转市场。[48] 1987年12月1日,深圳市首次公开拍卖了壹幅面积8588平方米的地块,被认为敲响了1949年以来国有土地拍卖的“第壹槌”。[49] 次年的宪法修正案在第10条中加入“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获得了宪法依据。政府通过征收等手段获得了实质性的土地所有权,而壹旦出让使用权之后,虽然土地在名义上仍然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出让期限内,这种被剥离使用权之后的“所有权”已经空壳化了。
综上,1982年宪法究竟对城市土地产生了什么影响?按照以上对“国家所有”的名义性解读,城市土地的权属取决于实际使用权和管理权的主体归属。对于1982年之前仍然私有的城市土地,宪法第10条并没有更改私人对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对于1982年之前私人或单位由政府划拨而无偿与无期限使用的国有土地,私人或单位的永久使用权也不因1982年宪法而有所改变。上述土地的使用和流转受制于政府规定的城市规划方案。对于1982年之前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的土地,以及1982年之后政府通过征收获得的土地,它们在效果上属于“政府所有”,由政府代表人民管理;政府可以对这些土地進行有偿和有期限的出让,在出让期间依照出让条件允许土地流转。
4. 如何管理城市土地?
1982年宪法虽然没有触动已被特定主体合法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却对除此之外的所有城市土地重申了实质性的政府所有权。因此,属于公用的街道、马路、广场等土地不仅属于“国家所有”,而且地方政府对这些名副其实的“公地”行使实质性的管理权;否则,如果没有适当的公共管理,这些“无主”的公有土地必然因私人的任意占用而陷入混乱,并很快发生“公地悲剧”。在这种情况下,正如美国联邦政府在19世纪后期从放任到管制的转型显示,政府有必要全面介入公地的规划和管理。在效果上,这些城市土地即成为受政府“托管”的土地。其实,和欧美等国相比,中国城市的街道、广场、绿地等公用地占土地面积的比例明显偏低,[50] 因而要改善城市环境,由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的公用地面积有待扩大。当然,城市公用地应该真正实现公共用途,广场绿地显然不应集中在政府大楼门前;政府管理公地的目的并不是政府自身甚至官员个人的利益,而是整个城市的公共利益。
以上对城市土地管理权的界定马上涉及有关管理权限的分配问题。政府究竟能对城市土地做什么?各级政府管理土地的权力边界在哪里?现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或法规授予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是否符合宪法第10条的本意?宪法第10条只是笼统规定了城市土地“国家所有”,而并未说明城市公地究竟由哪壹级政府管理。《土地管理法》第2条则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与此壹致,《物权法》第45条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然而,这些规定值得商榷。
首先,宪法第9条、《土地管理法》第2条和《物权法》第45条都规定土地的“国家所有”是指“全民所有”,而宪法第2条则规定:“壹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其中也应该包括土地管理事务。虽然第2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管理各种事务,这壹条显然并不表明凡是“法律规定”就应自动得到宪法的认可,否则宪法序言规定本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5条规定“壹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就失去了意义。
既然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与地方各级人大,《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中“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措辞似乎不尽妥当,因为它很容易造成错觉,让人误以为国务院在宪法上有权代表全国人民行使权力,“国家所有”变成了“国务院所有”,至少在效果上是如此。[51] 这种规定和理解将架空各级人大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因而不符合宪法第2条的精神。事实上,国务院的主要领导并非由全国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直接负责,而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并对人大负责,因而它能否直接“代表国家”行使属于人民的权力是壹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对宪法第2条的正确理解应当是,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而全体人民由全国以及地方各级人大所代表,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只是人大意志的执行机构。因此,如果说城市公地的主人最终是“全民”,那麽各级人大是代表人民管理城市公地的“董事会”,而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则是公地管理的“总裁”或“总执行官”,负责履行具体的日常土地管理职能。
按照宪法第2条的精神,《土地管理法》第2条和《物权法》第45条所指的“行使所有权”必须被理解为日常管理职能,而不是基本决策职能。[52] 既然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而土地用途管理显然是壹种重要的“国家权力”,这意味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义务对土地用途的确定、规制或变更发挥决定性作用。如何管理城市的街道、广场、公园或水库等公共设施?城市建设与发展是否需要征用居民或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城市是否需要扩张并改变城乡规划,将农地变成城市建设用地?这些问题都必须经过各级人大的充分讨论,最后将具备法律效力的决定交由地方政府执行。[53]
其次,“全民”或“国家”所有是否意味着城市公地的管理权属于中央壹级而非地方各级政府?从表面看,在单壹制的宪法框架中,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国家所有”似乎意味着中央全权负责土地管理,地方政府只有在中央授权范围内才能管理本辖区的土地。[54] 虽然这种理解不无合理之处,但也未必只是惟壹合理的理解。根据宪法第2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同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因而两者可以被认为共同代表人民行使主权。虽然宪法第57条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立法的效力高于所有地方立法,但是第57条并不排除地方各级人大和全国人大共享管理国家的权力,共同参与城市土地管理。另外,宪法第3条也为中央和地方权限的灵活分配留下壹定余地:“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壹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因此,虽然《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假设国务院是国有土地理所当然的“代表者”,“国家所有”并不意味着国务院在宪法上是城市土地惟壹可能的管理者。如果“全民所有”可以被理解为全体人民对全部城市土地的所有权,進而分解为各地人民对当地土地的所有权,那麽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也完全可以分享壹定的土地管理权限。
事实上,壹个中央政府显然不可能对全国城市土地進行事无巨细的具体管理,而必然将具体管理权下放给各级地方政府。从信息成本和土地使用的效率来看,管理权限下放到市、县壹级较为合理,而这也正是中国土地管理的实际操作状况。[55] 虽然中央和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土地宏观调控和发展规划,县市级政府实际上履行着大部分具体管理职能。至少在效果上,地方政府是城市土地的实际管理者。随着城市土地转让权的开放,城市政府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积极性大大增加,各地政府也从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中获得巨大收入。[56] 土地出让收益主要归属地方(而非中央)政府的事实表明,不论法律规定谁是“国有土地”的代表者,地方政府都分享著规划、管理和利用土地的职能。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对于合理利用土地和防止“公地悲剧”是壹件好事,[57] 但是政府显然仅有权出让个人和单位不享有使用权的“无主”公地;如果城市土地使用权已经“有主”,那麽尽管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政府都只有在征收之后才能获得其使用权。这个论断至少具有两方面的含义。第壹,需要征收并给予补偿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否则,因为城市土地都是“国家所有”,似乎“所有人”没有变化就谈不上征收。然而,只要政府动用公权力改变了土地使用权人,那麽就显然构成征收并需要给予补偿。事实上,既然“国家所有”只是名义性所有权,这也表明土地的所有权属性对于确定是否构成征收并不具有决定性意义。
第二,既然宪法第13条明确了征收必须补偿的基本原则,土地使用权的征收也必须给予公正补偿。城市拆迁显然首先是壹种征收行为,而需要补偿的不仅是地面上的房屋,而且也应包括土地使用权。虽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于房屋补偿标准中,但这种价值体现往往是不完全的,尤其是诸如北京四合院等建筑物的土地面积远大于房屋面积,因而房屋补偿只能是不充分和不公正的补偿。2011年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补偿范围仅限于房屋,并在不给予补偿的情况下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13条),似乎违背了该条例本身规定的公平补偿原则,也不符合网络民意在这个问题上形成的普遍共识。[58] 当然,对于当年通过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可以不必补偿;即便如此,如果土地在使用过程中有所增值,那麽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仍应给予适当补偿。[59]
四、结论——重新理解城市土地的国有属性
本文从中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比较分析出发,论证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可行性与必然性,纠正了1982年宪法壹夜之间将城市私人土地“国有化”的简单化理解。世界各国的经验都表明,所有权是可以分割的,名义所有权完全可以和实际使用权相分离。[60] 只要根据通行的法律解释规则与方法,完全可以用保障人权、尊重私有财产的内在精神对宪法第10条赋予合理解读,而完全没有必要将其解释为在没有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剥夺私人土地财产权的恶性规定。这种错误理解不仅违背了尊重人权、法治、公正和市场规律的宪法精神,而且已经在实践中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
运用正确的释宪方法解读宪法第10条,本文得出如下结论。对于城市“国有土地”,“全民”所有权只能是壹种名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实际上属于特定个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街道、广场等使用权不隶属于特定主体的公地则由政府“托管”。1982年宪法宣布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并未剥夺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而至多是确认了政府作为“无主”公地的管理主体。既然人民仍然拥有原先的土地使用权,政府不仅需要补偿被征收房屋,而且需要依情形适当补偿被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否则就违反了宪法第13条对征收“给予补偿”的要求。
总之,1982年宪法第10条的城市土地“国有化”并没有让政府对已经合法占用的土地获得所有权。既如此,政府不能像对待自己直接管辖的办公用地或城市公地那样随意收回。大部分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只是名义性的,私人或单位仍然保留实质性的土地使用权;在实际效果上,这种使用权和所有权几乎没有差异,并应该作为宪法上的财产权受到政府的尊重与保护。
土改理论
作者 谭松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土地改革,字面上很好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合理,要進行改革。
1922年,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了《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壹次代表大会》,苏共在会上指示中共,要将土地从不劳而食的人们手中收归,将权力握在自己手中。
智效民在《刘少奇与晋绥土改》壹书中写道:“这次会议对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是非常新鲜的,会议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解到,中国是壹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而反对封建主义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打倒军阀,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这次会议是中共关注土地问题的开始,而后来所谓的毛泽东思想,不过是脱胎于此罢了。”
从中国的本土文化和传统中,是很难产生如“阶级斗争”、“剥削压迫”、“无产阶级专政”、“解放全人类”等等壹大套理论的,但有了“十月革命壹声炮响”、有了苏共这个老师,有了祸害人类的马克屎列宁主义,中华大地上,壹种前所未有的天翻地覆就在所难免了。
中共借马列这个外来的幽灵,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游荡”,它石破天惊地诊断出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中国有壹个残酷剥削压迫农民的地主阶级和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前言中写道:“封建土地制度的存在,使广大农民长期受地主阶级的残害、剥削和压迫,生活极端贫困和处于破产的境遇,这正是中国被侵略、被压迫、贫穷落后的根源……”
“反动的封建社会”、 “残暴的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土地制度”、“地主剥削是农民贫困的根源”、“消灭剥削压迫”……这些话语,既是中共宣讲了壹辈子的“革命理论”,更是其拉大旗闹革命的“合法性”所在。
《中国土地改革史》(人民出版社)前言和绪论中说:从1921年算起到1953年为止,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为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奋斗了32年。终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从而结束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这样,中共宣称他同中国历史上打江山坐江山的农民造反不同——他站在壹个道义高度——消灭剥削压迫,救民于水火。
这儿,姑且不论其“宣称”是否是其真实目的,只谈其“理论”的错误。
壹,中国存在中共所说的那个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吗?
马克屎以西方社会的发展为参考,划分了人类社会的五种类型: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射秽主义社会。中共照搬这种划分,说中国也经历了这五个阶段,为了同西方保持壹致,秦至清的两千多年被称为“封建社会”。
著名历史学家冯天瑜教授指出,这种划分法对中国而言“有名实不符、削足适履之弊。”(详见冯天瑜《“封建”考论》壹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
所谓封建,就是分封建制(建藩),指国王把爵位和土地(包括这块土地上的农民)封赐给他的臣属。它由“宗主”或“领主”与“封臣”之间层层分封的金字塔形结构所组成。封臣又可以再往下分封,政权、土地逐级承包,形成大贵族——小贵族——骑士——农奴的封建结构。在这种封建关系中,封建领主既是贵族又是地主,在封邑中拥有绝对的权力——政治、经济和司法权。但这些赐封的土地只能继承不能买卖。封邑中的老百姓(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自由迁徒,对封建领主有依附关系。贵族地主对他们则有随意处置的权力(甚至有“初夜权”)。在欧洲的封建社会中,如果国王侵犯封臣的权利,封臣可以用包括军事在内的各种手段反抗。
中国从秦到清的社会结构,是这样的“封建制度”吗?
秦始皇统壹六国之后,建立了郡县制,从此以后,中国政体的主要形态是中央集权的皇朝专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壹言九鼎,“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同西方完全不同,毫无“封建”可言。还有,中共常说的壹个词是“封建专制”。其实,封建和专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在欧洲的社会发展中,恰好就是用专制来克服了封建(先是英国,后是德国)。“因此,把这两个合在壹块说很滑稽。”(赵林,武汉大学哲学教授)
从秦到清的两千年间,中国经济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为主体,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的采邑或庄园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国的自耕农则拥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不必依附别人,除了向国家纳税(包括徭役),再无其他义务。
冯天瑜教授提出,将先秦至清朝两千多年统称为“封建社会”“名”、“实”相离。因为,这个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土地可以买卖、转让,地主—自耕农经济占据主导;专制主义的君主集权制覆蓋全社会。冯教授说,中、西的根本差别在于西欧的土地不可买卖,而中国的土地则可以自由出售。因而“地主阶级不是封建产物”。(见“封建社会再认识” 武汉大学学术研讨会,2006年10月14日)著名民国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在《我认识了共产党》(香港自由出版社,1951)壹书中说:“中国的情形(同西方)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阶级及任何贫苦人户出身的。说这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实在太与事实不相符合。”
中共硬搬马克屎的社会划分,发展出了壹个错误的封建社会和荒谬的封建地主剥削理论。于是,从1931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到1947年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再到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都强调,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同封建社会存在了两千多年,这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因此,中共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便是要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
二,农民与地主是这个“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吗?
抗战时期,毛泽东发表有关文章,说“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
《土地革命如火如荼——中国共产党辉煌90年》壹书写道:“地主阶级有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在这种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农民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他们曾被迫举行过大小数百次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见该书“旧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壹章)
这是又壹个同划分“封建社会”壹样荒谬的理论。
丁弘教授在《中国地主经济问题》壹文中指出: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是租赁关系。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自由结合的租赁关系、合同关系、契约关系,而不是什么强制性的封建关系。
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在“地主有什么罪恶?”壹文中说:“地主”或者叫做“土地出租者”,出租自有土地,并从中收取地租,这不是壹种罪恶,而是壹种正当的经营活动。就像把私有住房出租,从中收取房租是壹样的性质。
董时進在《共产党的封建和反封建》壹文中说:“中国的封建制度在两千年前就已经崩溃了,然而到现时中共却狂热地喊出壹个‘反封建’的口号,把它当作他们革命的三大目的之壹。这本来是等于无敌放矢,但是他们却创造出了壹些假想的敌人。他们第壹号的封建标帜便插在地主和富农的头上。他们说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封建的,可中国的土地制度与任何民主国家的土地制度没有区别,而且中国的土地是很零碎地分散在极多数的贫富不等的人们手中。”他指出:中国的土地是私有的,可以自由买卖、自由租佃,无论什么人,只要有钱并愿意买地,同时又有人愿意卖地,就可以進行交易。买主有了土地以后,自己愿意耕种就耕种,自己不愿意耕种就租给别人经营,收取壹定的租金或实物。这种租佃关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人不能向对方提出强制性要求。因此,这种关系是壹种正常的自由契约关系,而不是剥削被剥削关系。他还進壹步指出:这种制度与其他物品的买卖、占有、租佃,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与所谓“封建”也完全没有关系。
中国以前自由买卖和出租土地,同现在自由买卖和出租房屋在性质上是相同的,现在是房产证,以前是田地契,都由政府收税盖章。以前出租土地也同现在出租房屋性质壹样,哪里来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当然,地主群体中也有贪婪、残暴和为富不仁之人,但这占多大的比例?是不是这个阶层的主体?难道贫下中农、工人、商人、共产党人的群体中就没有这种人?
可是,中共编造了妖魔般的四大地主——周扒皮、黄世仁、刘文彩、南霸天,说他们就是整个地主阶级的形像,或者说,地主个个都像这种妖魔。
还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是由于“地主的剥削压迫”造成的吗?从陈胜吴广到黄巾起义,从黄巢造反到太平天国,几十次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土地制度不合理和地主剥削吗?
学者蒋祖权在《地主~历史的冤大头》壹文中说: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暴动,没有壹次是地主剥削直接导致的。没有壹次是因为在土地问题上和地主的矛盾激化导致的。他说,中国农民运动的三大直接诱因是: 1.天灾、瘟疫导致衣食无著。2.官府的横征暴敛,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3.宗教组织的趁机煽动。蒋祖权强调:历史壹再证明,最后激化矛盾导致农民暴动的导火索,是官府的横征暴敛和官员的胡作非为!
谢幼田在《乡村社会的毁灭》壹书中说:“许多农民暴动都有绅士参加,他们联合反对暴政,相依共存,指向政府,主要问题是政府官史对老百姓的压迫问题,他们都是暴政的被压迫对象。”(第116页,明镜出版社,2010年)
还有,在中共划分的“二千年封建社会”里,地主犯法与农民壹样要被告官受审,这原本是历史的常识,可是,中共非要说,地主比官府还利害,“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这种现象倒是在中共发动的血腥土改中出现了,只是对象被颠倒——笔者在《血红的土地》壹书中对此有不少真实案例的记载。)
在“封建社会”里,壹个人今天买了田地,成了地主(阶级),他便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了吗?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田地卖了,转而租地耕种,他便因此要“在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还有,今天他因为挣钱买了几亩地,成了地主,于是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人(黑五类),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地卖了,成了贫农,于是他就成了革命所依靠的好人(红五类)?如果今天有人对壹个房东说,妳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租户。”人们壹定觉得他疯了。如果他对有房产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坏人,对壹个无房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好人,人们也会觉得他疯了。
壹个人拥有了土地,无论多少,也无论这个土地是怎么来的,便成了罪人,将土地出租,便被认定是剥削压迫,这就是中共的革命逻辑。
不幸的是,这种极其荒谬的“地主剥削压迫”“理论”,成为中共革命起家的“合法性”,更成为他们暴力镇压地主(包括其子女)的理由。
三,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是“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制度”吗?
中共搞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有壹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者说“革命理论”),那就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他们残酷地剥削农民,这便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
“极不合理”按中共的说法,体现在“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却总共只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土地集中在了极少数人手中。中共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毛泽东和刘少奇在政协会会议演讲中,都引用这两个百分比的“理论”作为“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根据和理由。
这个百分比,据说是“根据广泛调查和统计资料”的结果。农业经济专家董时進对这“两个百分比”提出质疑。他说:根据他研究农业问题三十多年的经验,他从来没有听说有人做过这方面的调查统计。他在《共区的土改与反土改》壹文中说:这是完全凭空臆造。因为“这样的所谓‘广泛的调查和统计资料’,在中国是绝对没有的。” 原因是:这种调查是极其烦杂的工作,就连欧美发达国家也不容易做到。他在《中国土地分配状况壹斑》中写道:中国土地所有权的分配情形,从无普遍和精确的调查。比较规模稍大的抽查,当推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就16省163县175万余户所举行的壹次,兹示其结果如下:
每户所有亩数 户数百分率 亩数百分率
5亩以下 35.61 6.21
5亩至不满10亩 23.99 11.42
10亩至不满15亩 13.17 10.63
15至不满20亩 7.99 9.17
20至不满30亩 8.22 13.17
30至不满50亩 6.20 15.54
50至不满70亩 2.17 8.83
70至不满100亩 1.31 7.16
100至不满150亩 0.72 5.71
150至不满200亩 0.24 2.76
200至不满300亩 0.20 3.17
300至不满500亩 0.11 2.63
500至不满1000亩 0.05 2.30
1000亩以上 0.02 1.57
从此表可以看出,五十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5.18%,占了土地的66.14%;壹百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8.66%,占了土地的82.13%。而壹百亩以上只占了农户的1.34%,土地的17.87%,千亩以上之户数只占0.02%,其地面则只占土地的1.57%。
董时進说:“本表所示与共产党人所说的土地集中情形,迥乎不同。共产党不能亦不肯说出确实亩数,而只用壹些‘地主’、‘富农’等空泛模糊的名词,以淆惑听闻。照此表,则壹千亩以上者可勉强称为大地主,即使将他们的土地全部分出来,亦何济于事。”
梁漱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在北方進行乡村调查,他指出,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情况下,有土地的人占多数。他写道:“北方情形,就是大多数人都有土地。……(郑平)全县90%以上的人都有土地,不过有些人的地很少罢了。这情形正与河北定县——另壹乡村工作地区——情形完全相似。定县则有《定县社会调查》壹巨册,此中有关此问题之报告,据其报告,分别在不同之三个乡作调查:……结论如下:壹,90%以上人家有地。二,无地者(包含不以耕种为业者)占10%。有壹百亩以上者占2%,三百亩以上者占千分之壹、二。”(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151-152页,香港集成图书公司出版,1963年)
1980年代末期,几位学者在進行农村社会文化调查时,在浙江省北部找到了壹些土改时期的宝贵资料,其中就有1951年5月村民张榜公布的各户田地占有情况的原始表格。例如,在海宁县,土改前在全县范围内,有76% 的土地分散在构成农村户数总数 86.4%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仅有 11.6%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他们调查的陈家场行政村,68% 的土地分散在占总数 83%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而仅有10%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曹绵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江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 25-26 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
这份真实的土地占有分布表格,可以让我们管中窥豹:土改前中国的土地,并不是如中共所说的“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国档案出版社,1994年)壹书中说:“民国时期中国耕地若以14亿亩计算,人口以4.5亿人计算,那麽人均拥有的耕地则为3.11亩……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很低的壹类。”(第10—11页)。作者列举了欧美南美等21个国家,其平均人均耕地为11.37亩。
我的《血红有土地》壹书主要采写的是川东土改。那麽,川东的地主平均有多少土地呢?《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1期在《解放初四川土地改革及其意义 》壹文中披露:“土改结束后,地主每人平均从14.59亩下降为1.47亩。”,这就是说,那些被说成“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下的“剥削阶级”——地主们,平均只有十几亩土地。而这个14.59亩的平均数,是全四川省的,川东地区大多是贫瘠山区,地主们的平均亩数,应当更低。
正因为中国人多地少,绝大多数地主们也没有多少地,于是,在划地主和分土地时就乱来,把拥有土地比该村平均数多壹点的中农的土地也拿来分,成汉昌说:“例如在晋缓解放区老区,在被平分的土地总量中,40%是抽动中农的,河曲、保德、兴县三县抽动中农土地的比重45%以上,还有的地区竟有高达80%以上的。”(《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第607页)
中共在虚构了壹个“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的同时,又指出了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农民,不劳而获。
在中共造反闹革命时,中国的确存在着贫穷,也的确落后。但,这是由于“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造成的吗?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壹书说:“近代以来中国的耕地面积不仅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相反还表现出了停滞式下降的趋势。从1873 年到1933年的60年中,中国人口增加了31%,而同壹时期全国的耕地总面积仅增加了1%,从1893年到1933年的40年间,中国人口增加了23%而耕地面积却没有任何增加(第11页)。
中国的人口,从秦汉到明清2000年间,增长了约20倍,其中从汉到明壹千五六百年间,中国人口无大变化,历朝人口最多时只有五、六千万,中国人口猛增始于清朝前期,前清近百年间,人口翻了壹番多。乾隆五十年期间,再翻壹番。以后45年间,又净增壹个亿。
下面是我国古代几次重要的人口统计数字:
公元2年(西汉平帝元始二年),59594978人。
754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52880488人。
1066年(宋仁宗治平三年),2909万人(不包括边地政权人口)。
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5883万人。
1578年(明神宗万历六年),60692856人。
1741年(清高宗乾隆六年),143411559人。
1790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五年),301487115人。
1835年(清宣宗道光十五年),401767053人。
(注,此数字来自笔者讲授《中外文化交流史》课程时借来的壹本参考书,写此文时壹时未找到该书。)
学者赵文林等在《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以研究的数字表明,在清代两百余年间,人口从明代的不足壹亿猛增到四亿多(405.484,单位:百万),激增的速度前所未有。
正是由于清朝人口猛增,导致了人均土地和人均口粮大减。吴慧先生对中国历代粮食产量進行了深入和卓有成效的研究,他在《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中,列出了两张表。其中壹张表如下:
西汉末 人均原粮993斤 成品粮597斤
唐 人均原粮1256斤 成品粮665斤
宋 人均原粮1159斤 成品粮605斤
明 人均原粮1118斤 成品粮626斤
清中叶 人均原粮628斤 成品粮350斤
这张表说明壹个重要问题:到清中叶,人均占有粮食数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是:人口迅猛增长。由于人口数量猛增,耕地面积的增加跟不上人口的增长,人地关系越来越紧张,农村危机的情势也越发明显了。
所以,成汉昌在《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说:“人口与耕地数量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及农业产量的减少,是造成中国近代农村危机的壹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第18页)另外,他还指出,民国时期,农村的壹个矛盾“主要是农业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生产力的结果。”(第12页)
从学者们的研究可以看出,中国当时的矛盾不是中共说的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而是人多地少的矛盾和生产力落后的问题。其贫穷落后的原因主要也在于此,而不是“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用董时進先生的壹句话来概括:“共党基本理论的谬误,事实的虚假和共党的真实意图,这是共党最大的错误和罪恶所在。”
中共这个“幽灵”诞生以来的许多恶行现在都已经多少得到了揭露和批判(如反右、大饥荒、文革等),但土改的“铁幕”还远远没有掀开,其“合法性”还“伟大、光荣、正确”地巍然挺立。今天,我们回头看去,中共的这种“崇高的革命性”全是壹派谎言。如:中国农民现在“耕者有其田”了吗?中国农民现在翻身作了主人了吗?土改之后,农村的生产力得到解放了吗?中国的贫富不均现在消除了吗?中国老百姓现在不再被剥削和欺压了吗?
中共占有土地
作者 谭松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壹,“耕者有其田”,壹个世纪的大骗局
多年来,中共把“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喊得震天响,把自己擡到壹个解放农民的道义高峰,在这个高峰,他君临天下、指点江山,气吞万里如虎。
他的确曾把从地主那边抢过来的田地分给了农民,农民也的确喜滋滋地领到了印有“大救星”毛泽东头像的土地证。可是,几十年过去了,中国农民现在“耕者有其田”了吗?那壹张珍贵的“根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障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的土地证又在哪里?
农民不会知道,就在他们领得土地证,甚至尚未领到手时,当局已经在制定收回全部土地的“射秽主义宏伟蓝图”!1951年9月9日,在土改仅仅進行了大半年时,中共中央就召开了由毛泽东主持的全国第壹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准备收回土地。分得土地的农民们更想不到,短短几年后,他们不仅将失去土地,而且将失去自家的耕牛、农具,失去迁徒、打工的自由,成为“人民公社”牢笼里的“共产农奴”。(当然,还有壹个绝对想不到:他们中的几千万人将会从“共产农奴”变为冤死饿殍。)
他们的命运,其实早就注定了。因为,由苏共壹手扶大的中共,它壹定要重蹈苏共这个“奶妈”的复辙。
苏共在1930年初实行了强制合作化,农民在苏共的威胁下不得不加入集体农庄。“许多州提出这样的口号:‘谁不加入集体农庄,谁就是苏维埃政权的敌人。’……许多地方建立的不是集体农庄,而是公社,用强制办法把农民的全部小牲畜,家禽和自留地公有化了。”(《让历史来审判》罗维奇.麦德维杰夫著,第148页)
苏共和中共的革命目标之壹是要消灭私有制,因此,他注定不可能让农民拥有土地,“耕者有其田”只是他打天下的手段(正如他当年高喊“民主”、“自由”壹样),壹旦大功告成,所有财产就要“归公”——归到自己手中。
苏共强迫农民加入集体农庄,中共强迫农民加入人民公社;苏联农民在集体化后两年(1932-1933年),饿死几百万,中国农民在公社化后两年(1959-1961年),饿死几千万;苏共在大饥荒后大搞“阶级斗争尖锐化”,抓、关、打、杀,腥风血雨,中共在大饥荒后强调“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抓、关、打、杀,血雨腥风;苏共要牺牲农民,榨取农民的血汗聚积发展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的资源,中共要残酷剥削农民,以“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来聚积发展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的资源……
1951年离开中国的农业经济专家董时進是个天才预言家,当中国农民欢天喜地分田分地时,他就在《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壹书中预言了中国农民在土改以后的悲惨命运。他指出,共产党搞土地改革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耕者有其田,而是要把土地收归国有,从而使它的政府变成独占全国土地的大地主。因此他在该书中写道:
共产党慷他人之慨,
聪明无比;
它把别人的田地和耕牛分配给农人,
博得他们壹场欢喜;
……
分来分去,最后把壹切都归了自己;
田地和耕牛收为国有,
农场变为集体,
农人都作了共产党的奴隶;
共产党聪明无比。
中国农民的命运,在中共诞生的那壹刻起,已经被注定了。
二,城市私有地,壹夜变为国产
1958年,中国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土地便全部“集体化”了,农民手中的土地证成了壹张废纸。那麽城市的土地呢?
1956年,中央批转的《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進行射秽主义改造的意见》中,已经有“壹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基等地产,经过适当的办法,壹律收归国有”的条款。但是,以巍巍宪法明文抢劫土地是公元1982年。当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就这么短短的十壹个字,壹劳永逸地将城市的私有土地壹夜间变为所谓的国有,而没有给公民的财产损失任何补偿。如此石破天惊的掠夺在任何国家和任何社会都会引发巨大的社会动荡,但在中国大地上,微波不兴,壹片安宁。(也许,刚从文革血泊中走出来的民众觉得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
既然城市土地都是国有,那麽,就想法把农民们“城镇化”,让他们彻底失去土地。过去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在毛泽东时代还可以算作是生产队这个集体所有。邓小平时代搞“承包制”,把集体所有权剥夺了,改成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接下来,通过“城镇化”,中共又把使用权剥夺了。因为壹旦“城镇化”,土地就国有化了,农民连土地使用权也没有了。中共热衷“城镇化”,就是要让土地成为党产,然后不断地卖土地。2010年,重庆市所有高校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村学生把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就是为了这种掠夺。另壹方面,即使还未“城镇化”的土地,农民们也只有使用权,而壹旦拥有所有权的党国要征用、倒卖土地时,其强征强拆便合法合理。学者东夫先生说:“这种掠夺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连前苏联都没做到。”
经过壹次次的巧取豪夺,这样,当中共大搞让他们和他们的子弟们“先富起来”的经济改革时,中国的土地,无论城乡,已经是“普天之下莫非党土”了!
三,卖田卖地,财源广進
中共成了广袤土地上的唯壹地主!
学者熊飞俊在《中国在这里反思》壹书中写道:特色中国的极端贫富悬殊是什么因素造成的?是“公有制”!因为“公有制”的本质就是“官有制”。公有制中国最大的富豪群体是官僚。当今中国最容易发大财的机会是“圈地炒地”。而“国有土地”的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掌握在“公有制”国家的各级官僚手中,所以,名义上的“国有土地”就演变成事实上的“官有土地”。
1986年11月11日,历史学者辛灏年在武汉大学的讲演会上说:“射秽主义的公有制,就是中国层层统治集团中人最完美无缺的私有制!”
这些新时代的拥有对土地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的“地主”们,虽然官职大小不壹,但他们都有壹个共性(姓),那就是,他们都姓“党”。
在壹党独裁、国产等于党产的“党国”里,中共成了广袤土地上的唯壹地主!他手中有地,心中不慌,轰轰烈烈启动了壹场全国范围的“土地开发”。
“开发”——卖地——财源滚滚的“土地财政”!
这几十年来,“党国”这个“唯壹地主”通过卖地收入了多少银子?
经济学家吴敬琏2013年3月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说:过去几十年来,政府赚取土地差价至少30万亿。笔者所居住的重庆市,据市长黄奇帆披露,重庆卖地获利颇丰。2012年重庆市全年的卖地收入为897.5亿元,“土地收入壹般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3,是重要的第二财政。”(详见“重庆土地生意”《时代周报》2013年3月22日)
“党国”以极低的价格,支付只有使用权的老百姓(妳不干就强拆甚至关押、打死),然后以极高的天价再把土地卖出去。这个“天价”曾达到什么高度呢?看最新的数据: 2013年9月4日,北京卖东三环农展馆地块,收入43.24亿元,每平方米土地卖了逾7.3万元!经济学家何清涟在《当中国经济只剩下房地产时》(2013年9月16日)壹文中说:“北京上半年卖地收入已超千亿,比去年全年的600多亿还多好几百亿。”
由此可见,“30万亿”的价差正是“党国”卖地的壹本万利。这个巨额价差的背后,是对农民以及城市拆迁居民的残酷掠夺。正如清华大学社会学者李楯所说,巨大的收益和低廉的土地成本对比,显示出政府对公众的壹种掠夺。
“党国”在卖地之外,还有巨额的税收。《今日财富》2013年3月20日报道:据统计,仅针对房地产业征收的五大税种,其总收入从2003年的900多亿元,暴涨至2012年的1.01万亿元,增幅高达十倍有余。土地与税负成本占房价的60%左右。另据《第壹财经日报》2013年10月12日报导,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鲁桂华计算,房价中61.33%被中共政府以地价、税费的方式拿走了,13.03%被银行以利息的方式拿走了,两者合计74.36%,即政府和银行拿走了房价中的近3/4。中共地方政府是高房价最大的受益者。
由此可见,老百姓挣得的血汗钱,大部分都流入“党国”这个中国唯壹的大地主口袋中了。
这是不是中共所宣扬多年的“地主的残酷剥削”?
用暴力将私有财产变为所谓的公有,然后又用权力将公有变为权贵们的私有,这两件伤天害理的绝活,都被号称要“解放劳苦大众”的“幽灵”干了。
姓“党”的“大地主”卖地暴发,于是,他宝马香车、锦衣玉食、小密二奶、儿孙移民……他不仅创造了世界壹流的“三公消费”(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公费吃喝),而且创造了世界壹流的“维稳经费”(镇压百姓)。
壹方面有钱享乐,壹方面有钱维护这种享乐——土地财政,真是享乐天下的盛宴!
远没结束的结束语
在卖地盈利的同时,伴随着血腥的强拆。巨大的利润(差价)加上土地“党国所有”,中华大地上,强拆强征不容分辨!
壹方面,土地财政通过出卖土地养活庞大的地方政府官员;壹方面,中共各级官员在卖地中大肆敛财。(土地卖给谁,卖多少钱,完全由中共官员说了算。)原《百姓》杂志主编黄良天说,中共官员腐败,60%以上都与土地有关。
土地,这个中共权贵集团眼中的巨大摇钱树和聚宝盆,注定是中共层层官员们拼命要抢夺的资源。
巨大的利益让中共不惜与土地上的“主人”(“耕者有其田”)激烈对抗。中共官方杂志《半月谈》2013年10月14日刊文称,每年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达400万件左右。群体性上访事件60%与土地有关,土地纠纷上访占社会上访总量的40%。
被剥夺了土地和壹切权利的老百姓唯有上访、自杀和被杀了。
不堪剥削无力抗争的唐福珍自焚跳楼了;
不堪压迫起而维权的钱云会“被车祸”了;
……
行文至此,看窗外强拆强征正风腥雨烈,壹如当年分田分地雨烈风腥。
这片承载了五千年文明的古老土地,正经受着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几十年的“开发”后,资源耗尽、江河断流,草原枯萎、沙尘弥漫……
几十年的“豪卖”后,大地母亲已经被卖得所剩无几(“大地主”也因此吃得脑满肠肥,捞得钵满盆溢)。
今后又卖什么?
不要紧,“党国”这个“大地主”早已未雨绸缪。
他卖出的土地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七十年后(大多已经没有七十年了),卖了的这块土地又将回归党的怀抱!
“红二代”、“红三代”、“红四代”的“革命接班人”们,到时手中有地,心中不慌,子子孙孙不愁吃喝。
我从小饱受“要保证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教育,这壹刻,我理解了这句话的深刻含意。
只是,几十年后,会不会又是壹次暴风骤雨兼腥风血雨?
——这壹片血红的土地啊!
土地征收权
作者 张千帆 写于 二零一二年
壹、土地二元所有制引出城市化的征地困惑
壹般认为,1982年《宪法》第10条不仅在壹夜之间宣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且建立了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城乡二元体制。这壹突如其来的规定在当时似乎没有吸引多少注意,但是近年来却引发了广泛争议,[1]并产生了土地公有制所特有的持久困惑。除了城市土地收归国有是否意味着城市居民失去对城市土地的使用权之外,壹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农地变为城市工商业用地是否必须经过国家征收。在征地和拆迁冲突此起彼伏的今天,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宪法解释的学理探讨,而且关乎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长治久安。即便中国宪法尚未通过诉讼而進入人们的现实生活,误读《宪法》第10条所产生的影响也绝不仅限于理论层次,而且早已体现于法律、政策乃至整个发展模式,并直接触动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存。
与城市土地不同的是,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1982年《宪法》第10条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在1982年修改宪法时,尽管曾有人提出将农村土地和城市壹样国有化,但是这种主张并没有被采纳。另壹方面,虽然1949年前后农地属于私有,但是经过“大跃進”和“人民公社”等集体化运动之后,私人土地悉数加入公社,[2]因而到1982年,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早已是既成事实。1982年宪法在承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现实基础上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从而形成了城市和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二元制度。
城乡土地二元制的壹个逻辑推论似乎是,农村集体土地只有经过政府征收才能转变为城市国有土地。既然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属性的变更意味着所有权人的转换;国家从集体手里拿地,自然需要征收。当政府规划将农村集体土地变为城市国有土地的时候,强制征收似乎成为壹道必经程序。然而,如果国家所有只是壹种名义性所有权,那麽所有权归属未必具有决定性意义。笔者已在别处论证,除了政府用地、公路街道等公益用地及无主空地等少量土地之外,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仅限于名义所有权,实质性的使用权为居民个人或企业等单位所有。[3]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所有权不变也可能构成征收(譬如土地使用权的属性从私人变为政府),而所有权变更则未必意味着必须征收,譬如名义所有权发生变更,但是实际使用权却并未变更或仅在私人之间流转。
二、《宪法》第10条的解释方法
问题缘起于《宪法》第10条规定的城乡土地二元所有制结构,但是第10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并没有明确要求农村土地在转变为城市土地之前必须经过征收。认为土地所有制变更必须经过征收的观点只能说是对宪法的壹种表面理解,而这种理解的合理性需要在释宪过程中受到检验。在解释《宪法》第10条之前,首先有必要说明宪法解释的壹般原则与方法。
壹般认为,宪法解释主要有四种方法:文字解释、结构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4]由于宪法规定通常简略而宽泛,宪法文字壹般只能作为宪法解释的起点。例如,《宪法》第10条并没有明确定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因而这些概念的确切含义并不清楚。要理解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性质,还有必要借助其他通行的解释原则与方法。笔者认为,中国宪法的解释尤其需要重视以下几条普遍接受的基本原则。
第壹,宪法有关条款的解释应参照该条款在制定或修订时的历史背景。根据当时的制宪或修宪背景,宪法解释应尽量符合制宪者或修宪者的原意,尤其要避免采用不符合当时社会实际或根据当时情形判断不可能为社会多数所接受的解释。虽然原意主义作为壹种宪法解释方法颇有争议,但是如果有关条文在通过时确实经过讨论并存在可靠的历史记录,制宪者原意和制宪背景仍然是宪法解释的重要参考。因此,如果有证据表明,《宪法》第10条的初衷是保护而非削弱农民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那麽就不应该采取损害农民权益的宪法解释。
第二,宪法解释还应与时俱進,尽量和社会不断发展進化的宪法意识接轨。虽然原意学派坚持认为,修改过时的宪法规定是修宪者而非解释者的任务,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宪法修改程序复杂等原因,各国宪法都或多或少存在条文滞后于现实的现象。在立法者滞后的情况下,解释者就有义务对旧的宪法机体注入新的血液,让宪法条文在社会变革中不断获得新的生命。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确实是壹部不断自我更新生长的“活法”。因此,即便《宪法》第10条在制定时仍然遗留了相当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对于公民私人的财产权利不够尊重,然而时过境迁,计划经济思维早已壹去不复返,那麽宪法条款就应该按照新的社会主流意识予以重新解释。
壹个现成的例子是,同为射秽主义国家的近邻越南虽然1992年《越南宪法》第17条明确规定,全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这并不妨碍越南将城市和农村土地使用权“私有化”,有些对越南只有壹知半解的人甚至以为越南土地就是“私有”的。[5]事实上,在这部宪法制定当初,越南的“革新开放”刚進行五六年,越南制宪者可能确实认为要对全部土地实行实质性的“国家所有”。然而,随着经济改革的推進,越南社会和执政党的财产意识也在不断转变,土地的“国家所有”并未妨碍政府采取壹系列措施,将土地使用权落实到私人。[6]在这种情况下,再坚持按照宪法“原意”办事显然就成了刻舟求剑。
第三,对中国尤其重要的是,以上两条解释原则要求适当处理宪法内部的结构张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经济、社会、法治等各个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的宪法与法律意识也得到了极大提高。在1982年修宪时,法治、人权、私有财产等概念颇受争议,今天则早已成为中国社会的道德共识。与此相对应,依法行政、法治国家、私人财产、征收补偿等概念相继入宪,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公民宪法意识的新发展,但是原来在不同环境下制定的宪法条文并没有改动,从而不可避免地与后来加入的宪法修正案产生结构性张力。由于宪法应该是壹部和谐统壹的基本法律规范,宪法解释应尽量化解宪法条文之间的潜在冲突,用新的原则和理念去重新理解与诠释旧的条文,進而创造壹个不断更新進化的和谐统壹的宪法价值秩序。
最后,宪法解释应以人民的长远福祉为基本目的。国家之所以制定宪法,无非是为了保证人民的自由幸福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尤其是防止公权力滥用及其对人民基本权利产生的侵害。不论采用哪壹种解释方法,都不能背离这壹立宪基本初衷。因此,即便对《宪法》第10条的某种特定解释看上去符合通行的解释规则,但是如果这种解释已经在实践中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后果,那麽它也不可能是宪法的本意。
三、城市化和征地挂钩并非《宪法》第10条的本意
1982年宪法规定的城乡土地二元体制产生了壹个十分流行的误解,那就是农村土地在城市化之前必须经过征收程序,以完成从“集体所有”到“国家所有”的产权属性转变。这种主张看似顺理成章,其实经不起深入推敲。以上述解释原则为衡量标准,将城市化和征地捆绑在壹起的宪法解释显然是极为荒谬的。
1.1982年宪法本身并没有任何文字表明两种土地所有权之间的转换需要经过征收环节,也没有任何历史记录证明第10条暗含着此类制宪意图。事实上,第10条的制定过程表明了恰好相反的制宪意图。1982年4月15日的《宪法修改委员会全体会议记录》显示,当年有人认为对土地这样重要的生产资料应壹律规定为国有,因为“如果不把土地收归国有,国家征地时,土地所有者漫天要价,妨碍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如果将土地收归国有,就可解决上述问题”。[7]只是考虑到农民所获得的土地是在中国共产党“分田地”的号召下为夺取和巩固政权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才换来的,壹下子宣布国有难以为农民接受,而且没有实际意义,因而采取了彭真等人主张的折中办法,先规定城市土地国有化,农村土地则保留集体所有制,其他事情“以后慢慢来”。[8]由此可见,《宪法》第10条规定土地“双轨制”的初衷本来是为了安抚和保护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应该比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享受更可靠的财产权保障,但是按照城市化必须首先征地的理解,城乡土地二元制反而成为冠冕堂皇歧视农民土地利益的宪法依据;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直接進入市场交易,农村土地却只能在农业领域内部流转,只有在经过强制征收之后才能变为城市土地,反而成了最受歧视和限制的对象。这显然违背了《宪法》第10条规定土地二元制的初衷。
2.1982年之后的实践否定了农村城市化和工业化必须首先征地的理解。在《宪法》第10条生效后长达10年时间内,非农建设占地并不要求事先征收。在改革初期,国家鼓励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创办乡镇企业,农民建房大量占用耕地。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地進入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通道壹直开放。[9]1987年的《土地管理法》明确允许农地進入非农建设:只要符合乡村建设规划并得到县级政府审批,就可以从事农民住宅建设、乡镇企业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乡镇村建设;如果全民或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举办联营企业,既可以按照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实行征收,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按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而城镇居民在县级政府批准后,也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直到宪法颁布10年后的1992年,国务院才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逐步关闭了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集体土地必须先被征为国有土地,再经出让后才能作为建设用地。换言之,政府垄断了城市化進程中的农地使用权交易。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進壹步将征收作为壹切建设活动获得土地的唯壹途径,并大大收紧了农地進入非农集体建设使用的口子;其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2条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与此同时,各省市相继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其中大部分储备土地都来自于对农村土地的强制征收。例如,1987年至2001年,全国用于非农建设的占用耕地达到3395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2006年至2008年,湖南省共储备征收土地9533公顷,约占储备总量的70%。[10]
更重要的是,对《宪法》第10条的误读侵犯了广大农民的基本权利,并已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后果。上述措施极大地压缩了集体建设用地量,几乎完全遏制了农村通过市场主体实现自发城市化的健康发展趋势,从而剥夺了农民自发利用土地资源分享城市化收益的权利;同时极大地助长了各级政府的征地冲动,形成了政府主导城市化進程、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畸形发展模式。[11]壹方面,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土地财政。据统计,自2001年至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的比重从16.6%上升到48.8%,2006年之后甚至壹度超过了50%。[12]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土地财政其实就是二次征税,而强制性的低价征购极大地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利益。[13]在全国上下产生了数千万失地农民和不少“唐福珍式”的征地拆迁悲剧,土地冲突早已成为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首要原因。[14]另壹方面,如此严苛的限制并未有效遏制农村违规建房、非法用地现象的蔓延。限制集体建设用地的直接后果是导致自发流转的“黑市”十分活跃,有的地方高达80%~90%的集体建设用地属于“违法”用地。[15]在城市周边,屡禁不止的“小产权房”大量存在。事实上,禁止“小产权房”等私人自愿交易的后果必然是产生大量浪费。随着许多农民脱离农村,大量宅基地空闲出来,[16]但是由于目前法律和政策不允许宅基地進入市场,产生了大量空置浪费的宅基地和不受法律保护的私下交易。对《宪法》第10条的误读及其产生的土地管理政策不仅助长了公权滥用,而且违背了广大农民的基本利益和社会公共福祉,因而不可能是宪法的合理解释。
3.对《宪法》第10条的误读也显然不符合宪法其他条款的规定,人为地造成了1982年宪法的内在张力和冲突。《宪法》第13条不仅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而且明确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私有财产。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则具体列举了5类公共利益,其中包括国防和外交,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危旧房改造等,而不包括住宅、工厂与商场等多数城市化建设项目。既然城市化建设通常不符合宪法意义上的特定公共利益,那麽,政府壹般也就不得以城市化为由动用征收权。
事实上,农村的城市化建设未必需要外来主体的介入,而完全可以由农民自己完成,其前提是农民用于工商业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如果土地所有权确实是从私人或集体转移到政府那里,那麽在价格不能协商达成壹致的情况下,显然必须通过征收,然而,如笔者在别处论证的,国家或全民所有的内涵要比简单的政府所有复杂得多。[17]在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中,有的用于私人住宅,有的用于商业开发或工业制造;使用主体有的是学校、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有的是政府机构。如果农村土地将被主要用于建造政府大楼或政府直接控制下的公益性工程,那麽在无法达成市场交易的情况下,这类土地用途的转化确实需要征收。然而,如果城市化的格局是绝大多数原先的集体土地为私人住宅或商场、厂房所占有,只有马路、街道等壹些辅助性设施处于政府管理之下,而且即使这些设施也完全可以由私人开发商建设,那麽土地所有权从集体到国家的转变只是壹种形式,实质意义的转变是土地使用权从农民转移到城市主体—无论是有意到农村投资的开发商还是有意买房的居民,而这种私人主体之间的使用权转换显然是不需要也不适合动用征收权的。
综上所述,“城市化必须征地”显然不可能是《宪法》第10条的必然要求。1982年之后长达十余年时间里,中央大力提倡甚至要求农村发展乡镇企业,而企业用地并不要求政府征收。据此可以推断,制宪者并不认为城乡土地二元体制要求农村的城市化建设必须经过土地征收。以上分析也表明,从集体到国家的土地所有权转换未必要求政府出面征收;1992年之后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全面限制只是宪法颁布多年后的政策变化,而不是《宪法》第10条本身的题中之义。这种将城市化和征收捆绑在壹起的误解,极大地扩张了政府的征收权限,过度刺激了政府的征地冲动,无理剥夺了农民利用土地获得正当收益的权利,并产生了无所不在的暴力征地和拆迁事件,严重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当然,要求征收似乎是对《宪法》第10条的壹种表面解读,但是我们看到,这种解读已经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危害,并严重违背了“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宪法的内在精神。以上分析的结论只能是,《宪法》第10条所规定的城乡土地二元体制不可能将城市化和征收强行挂钩,近二十年对农民土地使用权的过度限制既是对农民基本权利的严重侵犯,也是对宪法的严重曲解和误读;[18]现在迫切需要清除这种宪法误解,切断由此造成的城市化和征收之间的瓜葛,同时放松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管制,让中国农村的城市化在自愿交易的市场过程中自然進行下去。
四、从过度征收走向参与式规划
世界各国的经验都表明,所有权是可以分割的,名义所有权完全可以和实际使用权相分离。[19]只要根据通行的法律解释规则与方法,完全可以用保障人权、尊重私有财产的内在精神对《宪法》第10条進行合理解读,而没有必要将其解释为限制农民获得正当土地收益的权利、授予政府滥征强拆的无限权力并用征地绑架中国城市化的恶性规定。这种错误理解不仅违背了尊重人权、法治、公正和市场规律的宪法精神,而且已经在实践中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运用正确的释宪方法解读《宪法》第10条,本文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1.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不应被简单理解为城市化是壹种实质性所有权转换,即集体土地向国家土地的过渡首先要求政府征地。事实上,在我们的比较研究范围内,没有发现任何其他国家将土地征收作为城市化的前提。以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名义将城市化与征地挂钩过度膨胀了地方政府的征收权,并完全剥夺了农民分享城市化收益的权利,实际上已成为当今最大的户籍歧视。
2.要遏制这种贻害无穷的发展模式,必须从宪法上正本清源,放松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等立法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过度限制,赋予农民真正意义的土地使用权,并从制度上将征地与城市化彻底脱钩。在这方面,越南的土地改革经验值得借鉴。1981年,越共出台的第100号文件开始土地改革,逐步实现了个人承包制;1993年的《土地法》让农民长期稳定地使用土地,并获得转让、交易、出租、继承和抵押五项使用权,土地分配期限为50年,可以延长;2003年12月颁布、2004年7月生效的新《土地法》修改了城市用地和重新安置用地方面的规定,并要求政府收回农民土地必须给予补偿。[20]
3.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不应受到政策或法律的过分束缚。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农民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或市场交换行为逐步建设城镇,城市居民或开发商也有自由和农民或村组织自愿达成互惠交易,而用不着政府主导城市化進程。目前的土地管理政策以耕地保护为名,壹律禁止在农地上進行非农建设和开发,实际上已构成没有补偿的“管制征收”,[21]剥夺了农民和农村自由发展的权利。
事实上,农村是否应该城市化是壹个城乡规划问题,与土地征收无关。壹方面,征收程序未必有助于保证规划的合理性,中国当前冲突频发的农村征地即是证明。另壹方面,城市化实质上仅涉及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变更,完全可以通过农民、村集体、城市居民或开发商之间的自愿协议完成;政府的正当角色是审批规划的合理性,而非直接介入征地。当然,政府审批的权力也不是任意的,城乡规划是否合理,最终取决于地方民意,因而规划草案必须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并由地方人大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法治国家极其重视土地用途规划的编制和修改程序,例如美国的土地规划编制分为调查、预测、形成规划方案、公众讨论、听证、地方议会批准等程序,壹般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成;许多地方的规划要求半数以上民众讨论同意,经地方议会批准以法律形式出台,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22]
相比之下,中国2008年施行的《城乡规划法》主要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审批,对于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程序重视不够。在70条法律规定中,只有第46条要求编制机关“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提交评估报告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城乡规划的民主决策走过场,政府自行确定农村城市化后就动用征收权,强制征收所要求的公共利益和公正补偿又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征地和拆迁暴力冲突就无法避免了,在中国广大农村上演的“被发展”必然伴随着壹幕幕强征、抗拆、自焚的悲剧。要让中国式发展走上理性轨道,除了在法律上保证征收的公共利益和公正补偿之外,还要从宪法上保证私人主体和市场经济的主导地位,并通过民主参与程序保障政府征收权和规划权的行使符合多数民意。
土地寻租行为
作者 江濡山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本世纪初的2001年,中国加入WTO,意味着对外开放及对内搞活开始全面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進程大大加快。但与此同时,中国的土地开发及房地产建设,出现前所未有的乱局,城乡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财富积累及改革开放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因此而分享不均,导致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尽管在壹些人士看来,有些情况是摸著石头过河、犯点错误难以避免,但是很多错误确实是受权力及利益驱使人为造成的。
而从整个国家治理层面来看,伴随这场以瓜分土地为特征的盛宴及乱局,其中的壹大败笔就是:土地管理及房地产政策严重扭曲和错位,大大落后于社会发展進步的客观诉求,人为制造了很多矛盾纠葛,直到现在,城乡基层民众的诸多不满情绪,都归因于此。然而遗憾的是,从决策层和管理层至今都没有深刻认识到或者说在刻意回避问题的根本症结。
症结之壹:《宪法》及《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双轨定性”,导致“政府”可以肆意剥夺人民事实拥有的土地,从而纵容了各类似是而非的违法行为。
《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与《宪法》的这壹内容相对应的是《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射秽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实际上,文中的很多“依法”并没有具体法律条文可循,主要是根据官员壹直决断。
上述法规的表述主要是为了强调3个意思:
壹是中国的土地不能归公民个人所有,就是说土地的产权不能个人私有,只能由“国家”或者“集体”替公民所有,即不能私有化,因为土地私有化是“罪恶”的资本主义的东西,这与射秽主义制度精神格格不入;
二是土地是城乡分级“国有”,即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这种两极所有制等于形成了土地的双规制,所不同的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上市交易,集体所有的土地未经国家征用,不得上市交易;
三是只有政府有权利代表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而且征用的价格由政府说了算;政府征收之后的土地,经过壹级开发后确权,然后出售给开放商,之后的壹切利益,与公民无关。现在国内基层连连发生的强拆事件,就在于政府征收土地卖给开放商后,实际拥有土地的民众不接受政府给予的补偿,而政府又与开放商壹起,采取强拆,甚至不惜动用国家机器。
上述法律赋予了各级政府极大的土地资源配置权,由此土地资源的配置以政府的行政旨意为主导,于是政府权力之下,围绕土地的扭曲的利益格局就“合理合法”地形成了。
症结之二:土地法规的表述不清及资源配置的软约束,导致土地征收与开发乱局多多。
《土地管理法》第十壹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这壹法规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确定只针对村集体和国家,不针对农民進行土地确权。因此,法律本身就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所以农民当然就没有土地的交易权。国家有关人士非正式地解释理由是:这壹法律就是为了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因为农民壹旦有权利把土地卖掉而壹无所有后,就会跑到城市找党和政府闹事,这样就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这壹解释若放到二三十年前还勉强可以糊弄很多人,但是面对今天的局势,这种迂腐的理念则是误国误民。事实上,土地并没有把农民禁锢在土地上,相反,正是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推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進程。今天的农村,能够转移出来打工的新壹代农民都進了城,而且抛荒的和转租土地很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進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上述法规,至少说明两点:壹是针对公民的土地补偿,实际上是用行政长官意志而不是按照市场价值,迫使实际拥有土地的公民个人接受,这等于用行政法令压制了市场价值,因此,民众非常不服,并因此怨气冲天;二是政府征收土地后,则是按照市场价值招拍挂给开发商,政府从土地中的收益,按照三七开的分账制度,分别归地方及中央政府享用,因此,利益立场决定了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与公民是对立的,弱势群体自然会以生命和鲜血相抗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而对于小产权房,根据2013年最新政策《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進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上述法规在很大程度上与宪法精神是不壹致的,因此导致:既然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有权力为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合理配置资源开发房地产,因此,小产权房是建立在合法拥有土地产权的基础上,且可以低成本解决民众居住问题;而城市商品房,在很大程度上是从村集体土地基础上,获得的间接土地产权搞的开发,而且开发商巨额利润加剧了消费者负担。那麽到底小产权房与城市商品房比起来,谁更合法更合理呢?正是因为从法律上,有这样的模糊地带,才导致小产权房很难被政府禁止。相关数据显示,1995~2010年间全国小产权房竣工建筑面积累计达7.6亿平方米,相当于同期城镇住宅竣工面积总量的8%。其中,“十壹五”时期小产权房竣工规模达2.83亿平方米,比“十五”时期增长17.8%。对于小产权房,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建议,对于符合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且未占用耕地的小产权房,应该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使之合法化。另外,将小产权房作为城市住房供给体系的组成部分。淡化小产权房建设用地的集体所有制而非国有的土地性质,允许城市和城镇周边集体性质土地和小产权房的长期存在。
症结之三:土地没有确权,致使土地事实上缺乏所有权主体,导致农村土地价值被严重掩埋和房产市场矛盾纵横交织、乱局滋生。
土地是最核心的经济及财富资源,纵观全世界各个发达国家的土地管理,有多种所有制形态,从社会基层民众个人到各个机构单位,乃至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土地产权。壹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及社会制度发达到壹定程度后,必然要進行土地确权-----使国家的每壹寸土地都有明确的看护主人,使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交易权高度壹致。而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至今由于受极左的迂腐政治理念影响,土地确权问题壹致没有丝毫進展。所谓的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和村集体党政在位的领导者提国家和人民“做主”,由此产生极大的腐败和土地资源的扭曲配置。从产权关系来看,集体土地产权不明产生的各种乱象,已经威胁到农村的稳定,村壹级的很多矛盾纠纷都是在土地问题上。
从产权、市场与价格理论的角度来看,农村土地没有确权,则意味着不可上市交易,其真实的市场价值及价格就无法显现出来;而当政府以非市场的手段征收农民土地并确权后,再上市交易,土地的真实价值才会显示出来,但是溢价收益早已经与农民无关,由政府与开发商分享。
房地产市场
作者 胥志义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壹,地主思维
我在多篇文章中提出通过土地私有化来解决现阶段政府与农民的巨大矛盾,几乎每文后都有跟帖,反对这壹观点。反对的理由壹是土地分给千家万户与现代农业不相符,“什么年代了,妳还是小农经济思维呀”,好象土地集体或国家所有便是现代农业。二是私有化会导致土地向少数人手中集中,大多数人只能向少数人租种耕地,此是中国历史上产生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前壹观点是对什么是集约化生产认识不清,后壹观点则是壹种地主思维。
什么叫地主思维?是壹种通过土地租金来获得收入的思维方式。与建造房屋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出租,因而获得出租收益相同。地主思维有两种:A,利用人对土地的高度依赖,或抢或霸获得土地之后,向需土地者出租。B,把土地作为壹种资本来经营。既有投入(开垦或购买),也要有收益包括地租收益。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不在乎成本,只在乎收入。后者则要考虑效益,收入要大于投入。前者属占有性地主思维,后者属投资性地主思维。
如果土地通过权力或暴力取得,叫无成本取得。权力或暴力在大多情况下也需成本,如豢养暴力力量等,却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财富成本。经济学上的财富是通过生产和自由交易而产生的物质成果,而暴力不生产物质成果,却可掠夺物质成果。皇帝最喜欢通过暴力获得土地,因为获得土地,就控制了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人。人要生活下去,必须向他交租。早期的皇帝,占了壹块土地之后,就把土地分封给皇亲国戚,有功之臣。让他们依凭土地获得收入。随着社会的進步,后期的皇帝,越来越依靠税赋纳贡来获得收入,直接依靠土地分封来获取租金收入的现象减少,土地的私有才得以逐渐成为壹种社会规则。这种通过暴力获得土地,再以土地获得收入,当然不会考虑什么经济成本。即便按皇家的解释,他的天下来之不易,有成本(多少万的人头),却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
在后期的农业社会,土地市场交易开始发展。它建立的前提是朝廷承认并保护土地私有(禁止暴力掠夺)。通过投资土地获得收益才开始出现。历史学家把中国封建社会治乱循环归结为土地集中,只有在土地市场的自由原则被破坏的情况下,才有壹定道理。因为在土地自由买卖不被破坏的条件下,土地集中是壹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实际上,在中国封建社会,如果没有暴力介入,自耕农始终是大多数,绝大多数的自耕农不会轻易出卖自己的土地。只有当出卖土地能保证自己生活,即土地价格相当高时,才有可能出卖土地。而价格大高,通过地租收回成本需很长时间。而存在大量可供开垦的土地,则会遏制地租的提高。由此可遏制土地买卖。少量因病,因能力,因天灾人祸导致的土地丢失。毕竟是少数现象。所以,只要朝廷权力不介入,并禁止黑恶势力对土地自由买卖的破坏,投资性地主思维,壹般不会带来社会矛盾的尖锐化。
但在农业社会,即便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的原则不被破坏,仍会出现土地的过于集中,虽然这种集中的速度很慢。A,这国的人口大过稠密,已无比较容易开垦的土地;B,对迁徙的限制,或文化观念的陈陋,导致迁徙障碍;C,投资渠道的单壹,使有钱人的投资只有购买土地;D,农民缺乏职业选择的多样性,对土地的高度依赖(指耕作的土地),导致土地租金上扬。所以,在农业社会,为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政府仍要遏制土地的过分集中(垄断)。
工业生产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社会存在的地主与佃农的矛盾。A,工业生产的发展为社会资金提供了广阔的投资渠道,这种投资获得的收益常常高于土地投资的租金收入。B,工业生产的发展给农民提供了多样化的职业选择机会,将提高佃农与地主讨价还价能力,降低土地租金。C,工业生产的发展,为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创造了条件,购买土地,大多不是为了获得租金,而是实行集约化生产。因为实行集约化生产所产生的效益超过地租收入。显然,工业社会的土地,已是多种资本形式中的壹种,越来越按资本投入产出的效益计算来运作。资本形式的多样性,大大弱化购买土地只是为了获取地租的地主思维。地租作为壹种资本获利形式,在工业社会仍然存在,却不是主要的获利形式。
所以,在工业社会,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不但不会带来因土地集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尖锐化,而且是实行农业生产集约化的必要条件。因为集约化不是集体化,而是以更少人来耕作更多土地。通过土地自由买卖来实行土地集中,而非土地集体所有,集体耕作,才能达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集约化。中国现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既非土地私有,能实行自由买卖,又非集约化农业带来的土地集中,因而是阻碍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最大桎梏。
二,房地产中的“刚需”和“泡沫”
房地产的基础是土地。没有土地市场,也就没有房地产市场。中国目前的土地市场只开放壹部分,即工业用地,城市商品房用地,农业用地的市场仍似开非开(部分地区有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同时,土地市场是垄断的市场,农业用地转变为工业用地城市用地,只能由政府来進行。其中既包含计划思维(以计划来管理农业用地和工业城市用地的比例),也包含占有性的地主思维(土地是国家的,只能由国家来卖或租给工业生产者和城市居民来获取收益)。
工业经济是壹种集约化经济,城市是集中了的经济活动的载体,人口城市化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典型特征。所以在工业化進程中,由分散居住的农民转变为密集居住的市民,是城市商品房的有效需求,这种有效需求壹直伴随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在壹直实行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国家,这种需求是伴随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过程,缓慢、大体匀速的释放出来,因而不会造成房地产的突然过热。
中国的情况与市场经济国家不大壹样,它有两个特点:A,中国有三十年实行的是城市住房非私有化(原有的私有住房收公有,新增住房由国家分配),壹旦改革实行住房私有化商品化,三十年被压制的住房需求集中爆发。B,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与工业化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即大量农村人口進入城市相重叠。由此带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突然迸发和房地产业的高速增长。但这种住房需求,虽然由于体制原因,短时间爆发,却仍是有效需求,或曰“刚需”。所以,中国的房地产热,有其合理因素在其中。
但近几年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似乎脱离了这种有效需求。这从房价已高到普遍人穷壹生之力都无法购买,却仍然无法下降,甚至房价越高越有人买的匪夷所思地步。大部分的经济学家壹再预测房地产要崩盘,而房地产总不崩盘,其中的原因令人大惑不解。
我们说,政府推高房价,此说当然有道理,任志强说,房价的70%被政府拿走,也是有依据的。因为中国是土地财政。土地财政其实就是地主思维。它通过暴力消灭土地私有来实行国家所有,再通过国家出卖土地使用权来获得租金,是典型的占有型地主思维。所以中国土地市场由国家垄断,租金(或叫卖价)由国家任意决定,而不是自由市场中的供需决定。政府为了获得更多利益,擡高地价,终至擡高房价,也在逻辑之中。然而,土地市场虽是垄断,房屋市场却是自由,如果房价高到无人买得起,垄断价格便维持不下去。为什么现在房价高到超出有效需求的承受能力,房子还能卖得出去?以至于房地产壹直热火朝天,“泡沫”迟迟不破?
投资!目前的房屋市场,买房子的人,大多不是出于居住需求,而是投资(投资与投机不同。目前房地产市场中投机者众,但非房地产泡沫的深层原因,本文不讨论投机)。而且这种投资与真正市场经济国家中的投资不同,它并不计算投入产出的效益,只是为了获得长期租金(表面上是房屋租金,实际上包括地租),而不计较于成本高低,与农业社会的地主思维相同。中国已進入工业社会,为何还出现农业社会的地主思维?
1,据国外研究,中国中产阶级以上的人口有超过壹半是政府干部、国企管理层等体制内人员。这些人员吃的是体制饭,不用担心看病养老,既无实业投资意愿,绝大多数也无实业投资的才能,多余的钱只有投向房产。在他们看来,这是稳妥可靠的投资,房子即便贬值,只是租金多少的问题,而非有无问题。何况他们的钱,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多是灰色收入(中国2008年的灰色收入约为5.4万亿,而当年的GDP为31.067万亿。灰色收入占GDP总量的五分之壹强,这些灰色收入大多为体制内人员获得——学者王小鲁),并不是自己创造出来的,房子贵壹点并不在乎,他们也不会進行实业投资与房屋投资的效益比较。更不用提那些贪污几千万上亿的贪官,那个不是几十上百套的房子。他们与封建时代从官场上捞钱,再到社会上买地,壹旦退出官场,则成地主的官员壹样,秉持的正是地主思维。这部分人,成为房屋非有效需求购买的主力。
2,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私有经济获得迅猛发展,但私有经济的做强做大,面临体制障碍:A,有形无形的门坎,限制了私有经济的進入,大大削减了社会资金投资实业的渠道。B,经济环境的恶劣,如行政成本,物流成本的高企,投资于实业的风险和效益低于投资于房产的风险和效益。C,国家货币信用的下降(如通胀),使房产成为壹种较货币更安全的财富避险物品。所以,即便是社会资金,它们是在实业经济的发展中积聚起来的,本可再投入实业经济中,以做强做大自己的企业,却由于体制障碍,被迫放弃实业,购买房产,成为房(地)主。他们购买房屋,当然不是居住,而是投资,目的是取得租金,同属地主思维。不过,他们本意或不想成为地主,而是体制和环境的恶劣,逼迫他们成为地主。
中国房地产高烧不退,土地财政、银行信贷政策、投机炒作等,固然是重要原因,却不是根本原因。地主思维创造了超出有效需求N倍的房屋购买力,才是房地产“泡沫”迟迟不破的根本原因。
土地收入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六年
据报道:温州市壹批20年产权的房屋土地产权到期,房屋拥有者需续缴土地出让金才能办理土地证,价格约为房价的三分之壹。下面这个故事或许匪夷所思,但和温州续费补证是同壹个道理。
壹位小青年酷爱电脑,上中学的时候就猛学电脑,只对电脑有兴趣,对其他功课都没有兴趣。高中以后,他自然没考上大学,但是继续在家鉆研电脑。他为此还参加了电脑培训班。现在,他的电脑水平更高了。他做梦都想有壹台自己的电脑。但是他家没有钱给他买电脑。
有壹天小青年得知没有什么文化的邻居王老汉有壹台电脑。这是王老汉的在外高就的儿子给他买的。晚上,小青年就把王老汉这台还没拆封的笔记本电脑偷走了。
邻居们都知道他爱好电脑,于是就首先怀疑他。他承认王老汉的电脑是他拿走的,还援引阿Q的例子,说是“窃电脑”不是“偷电脑”。壹些主持正义的邻居就要求他把这台电脑归还给王老汉,这个青年实在是舍不得。他想,怎么样才能不还这台电脑呢?
他想出了壹个办法。于是,他对那些邻居们说:“我问妳们几个问题。如果妳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我很满意,我就还王老汉电脑。如果妳们回答不出来,或者我不满意,这台电脑我就先用着。”那些主持正义的人很想听听他究竟有哪些“歪理”,就对他说:“那妳问吧!”
这个青年第壹个问题是,王老汉会用电脑吗?大家都知道他的文化水平很低,回答道,“不会!”青年很得意,抛出了第二个问题:王老汉会珍惜这个电脑吗?答案很明显,王老汉不会用电脑,也就不知如何珍惜电脑。但是有人提出,王老汉可以学电脑啊!小青年心里早有准备,更加得意,跟着抛出了壹连串的问题:妳们说他可以学,如果他学会了以后,沈溺于电脑怎么办?搞网恋怎么办?家庭破裂怎么办?如果电脑坏了,他不会修怎么办?如果用电脑不慎著了火,烧了房子,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怎么办?
青年问的问题又快又多,邻居们壹时语塞。于是,小青年反问到,“那,这个电脑我还用还吗?”他紧接着又机智地抛出了壹个建议:“为了保护电脑,为了让王老汉不受电脑伤害,这个电脑最好还是归我。王老伯如果想用的话,可以随时来用,我免掉他的电脑税。”大家听了,更加愕然!
上面这个故事,很类似于最近关于土地财产权问题的讨论---在温州,已经有人开始不得不为自己脚下的土地缴纳巨额出让金了。到底应该谁出让给谁呢?
反对老百姓拥有土地的壹方,正是用上面故事中小青年的手法来進行论证的。老百姓不珍惜土地怎么办?老百姓把土地卖了无家可归怎么办?老百姓用土地种鸦片怎么办?老百姓把土地送情妇怎么办?……
小青年能用上述理由霸占电脑吗?不能!国家能用上述理由霸占土地吗?更不能!电脑与土地等财产的正当归属是正义问题!使用与善待财产是效能问题!用效能问题来偷换正义问题是绝对无效的辩护。
在中国,目前土地全部被国家度为己有。可是,国家凭什么占有所有的土地,不允许私人有壹寸土地?
有人说,国家占有土地依据的是宪法。这部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并完全由政府来使用、支配。如果上面那位小青年在窃得电脑之后马上发布壹个公报,说王老汉的电脑从此属于他,这样的公告有正当性吗?能凭此就改变电脑的归属吗?
有人说,国家这样做是认为土地重要,重视土地。那位小青年“窃”王老汉的电脑,不也正是因为他认为电脑对他很重要,他也很珍视这台电脑吗?难道因为妳珍视别人的东西,就能成为占据别人东西的正当理由吗?
还有人说,土地之所以要归国家,就是因为国家能够比老百姓更好地利用土地。这种看法犯了两个错误。第壹,使用财产的技能不能决定财产的归属。不能因为小青年比王老汉善用电脑就可以占据这台电脑。第二,国家比农民善用土地,这是计划经济的看法。现在,计划经济已经被国家和执政党公开放弃。而且,国家让农民承包土地这壹点本身就已经说明,老百姓比国家和政府官员更善用土地。
也有人说,土地向来归国家所有。这不是事实。中国土地的全面国有制是从1956年开始的。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中国土地国有的时间仅占百分之壹。历史反而表明,土地私有是常态,国家全部占有土地是暂时。
土地是谁的?这个答案就像回答故事中的电脑属谁壹样毋庸置疑:土地,不是国家的,不是政府的,而是每个中国公民的!
中国社会的土地制度
作者 盛洪 写于 二零一五年
中国迄今没有壹部《土地基本法》,实际起作用的是《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在缺少宪法性法律的前提下,《土地管理法》更像壹个侧重于行政管理的部门文件,它削弱和限制农村居民的土地权利,而对政府行政部门涉土地行为缺少约束。它导致政府强征土地带来的大范围的严重的社会冲突,以及浪费土地、免费享用和占有土地及土地收益和提供腐败空间等重大问题。因而要建立土地基本法律体系,其基本原则的要点包括区分涉及土地的主权概念和产权概念;将集体土地产权看作“田底权”,而将承包权看作“永佃权”,两者可互相独立地進行交易;以及约束政府涉土地行为和监督政府土地收益交归国库。
引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近65年间,始终没有壹部《土地基本法》。构成中国现有土地法律制度的,是《宪法》的相关部分,以及《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种法律结构,不仅不够完整,而且缺少基础性的原则框架。几十年的实施表明,它存在着严重问题。
首先,《宪法》中有关土地的部分没有形成壹个没有内在原则矛盾的体系,不同部分互相冲突,个别地方存在原则性问题。如对土地产权的规定,以及对财产权利保护的规定,与对土地产权的限制和否定同时存在。而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条款则不仅是用土地用途的性质来反证所有权安排的合理性,违反产权形成的基本机理和原则,且没有城市区域的动态视野。当城市扩展时,就会对农村居民的产权造成威胁。
在缺少宪法性法律的前提下,《土地管理法》并不是壹个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而更像壹个侧重于行政管理的部门文件。正因如此,《土地管理法》倾向于削弱和限制农村居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如规定农村土地不得改变用途,如农村居民的土地如被政府征用,只给予平均年产量的六倍到十倍的补偿;而在另壹方面,却没有对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和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权限加以界定,却赋予了它们过多的权力。这导致了壹个既无效率也不公正的土地法律体系。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尤其是1998年修改以后,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壹起,带来不少严重问题。它们包括:
(1)由土地征收征用引起的大范围的严重的社会冲突。
(2)由土地征收征用引起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又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以及稳定的工作岗位。
(3)由于政府可以强制性地低成本征地,导致过度的土地城市化,及对土地不当配置、滥用和浪费。
(4)绝大多数国有土地被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免费占用,却实际享有土地租金及其它土地收益。
(5)由于缺乏对政府部门的制度化监督,土地管理部门、征用土地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滥用权力,设租寻租,成为了腐败的重灾区。
(6)在农村集体在被征用土地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基础上,由于农村集体主体概念模糊,以及农村集体的公共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问题,致使已经很低的征用土地补偿款还不能公平分配。
(7)由于现有法律和政策对农村集体或农民个人对决定土地用途方面的限制,致使我国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非常低。壹个普遍的现象,是空村现象。
(8)由于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解释为禁止农村集体在自己土地上的房屋出售或出租给非本地人,即限制和打压所谓“小产权房”,致使土地和房屋的供给显著减少,房价上涨过快。
这些问题告诉我们,土地问题已经不是壹个局部的和枝节的问题,而是壹个全局的系统性问题,从而是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由于《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缺少合理的宪法性基础,所以对法律体系的改進不能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实现。我们认为比较恰当的作法,是直接探究土地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再依据这些基本原则去形成土地法律制度体系。这些基本原则不同于原则法律框架的内容,主要包括下面三个部分。
第壹,针对现有法律制度过分强调土地国有、并且赋予政府行政部门过大权力的弊端,我们提出要区分涉及土地的主权概念和产权概念。中国作为壹个人民主权的国家,其全部领土归全体人民所有,也就是国家对领土拥有主权。主权的含义,是国家向领土范围内之公民提供包括保卫主权在内的公共服务,同时有权向公民征税。产权的含义,是对壹块具体的有经济价值的土地,通过合法的手段,包括开荒或交易获得的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对领土的主权和对土地的产权的区别是,主权是壹种公共权力,除了征税用于补偿公共服务成本外,它不能对土地進行商业运作以牟取利益;而拥有产权的人则可以通过行使产权获得商业利益。政府作为国家主权的代理实施机构,其本身又是壹个法人。然而它作为政府法人,它既与普通法人有相同之处,也有区别。
政府作为壹个法人获得和行使土地产权,要以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遵循市场规则。然而,因政府法人是以征税的方式而运作的,所以以产权所有者身份進行土地产权交易,只是为了获得提供公共物品所必需的土地,仍不应以营利为目的。
这种划分可以有效地改变将政府部门与国家混同的观念,制约政府部门以国家名义不经市场过程无偿占用土地,从而导致的大量浪费;也可以用来制约政府部门将土地作为获取收入的手段,壹方面利用政府强制力压低土地征用价格,另壹方面又按市场价格卖出,从中赚取巨额差价;还可以用来赋予“国有土地”新的含义,即“国家土地”,也就是领土,以与公共机构持有的土地产权相区分,也可以让所有自然人或法人的土地在“国有土地”概念下有更多的配置与再配置空间。而政府通过正常程序获得产权的土地则可称为“政府土地”。
第二,用永佃制的制度规则来理解和解释现有的集体土地产权。永佃制是在市场制度下生成的壹种特殊的契约关系。它将壹块土地的产权分为“永佃权”(田面权)和“田底权”,永佃权除了永久承佃的权利以外,还包含了部分土地产权;田底权则是土地产权中除去永佃权的基础权利部分。永佃权和田底权之间可以互相独立地進行出租或转让等交易。
现在我国的普遍实行的土地承包制,实际上接近于永佃制,即农村集体作为土地发包人,相当于田底权所有者,而农户作为承包人,则相当于永佃权所有者。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权進行转包或转让等交易,只是转让需经发包人同意。
我国涉及集体土地产权的土地制度,可以现状为基础,向着更为市场化的方向演進。实际上,有关土地产权的更基本的规则,是自由契约制度。只要交易双方同意,且没有负外部性,就不能加以干预。只要保证集体和个人(家庭)的自由契约权利,土地产权制度就会发生变化,就可能形成更有效的永佃制,即永佃权和田底权之间完全互相独立,且田底权也可以自由交易,并且集体本身也可以经集体成员的同意而决定去留。当然,这也需要有法律上的调整,废除那些妨碍自由契约的法条。
第三,就是要明确界定和限制土地管理部门和涉土地政府部门的权力边界。现有有关土地的法律体系,尤其是《土地管理法》,因是由相关行政部门主导制定,所以尽管强调对土地的“管理”,却没有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的描述和定义,也就没有对其权力的限定。但在实际上当中又存在壹个土地管理部门,它就成为了壹个“法上机构”。其它与土地有关的政府部门,如征用土地的地方政府,也因该法赋予了它们过多的权力而处于无人制约的状态。
与这壹主题相关的问题,就是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占用土地的约束与监督。因为现有法律制度根本没有有关安排,并存在着壹种上述机构理所当然地可以占用国有土地的观念,其中营利性机构实际上无偿地获取了地租收益(当然表现为各种形态,如利润),这带来严重不公正问题和效率问题;其中的非营利机构也因没有任何占用土地的限制和考核,过多占用甚至是浪费土地。
上述这三部分,可以较严格地表达如下。
壹.中国土地的主权含义及主权下的土地产权
1.土地国有的领土含义
中国是人民主权的国家,所谓“中国领土”,就是中国人民共同拥有的土地,也就是“国有土地”或“国家土地”。也就是说,“国有土地”就是“领土”。
2.领土的经济含义:征税权
中国将通过其人民设立的政府在其领土范围内征税。除此之外,中国不以“领土”的名义获得其它收益,如出售(初始产权拍卖除外)、出租或在土地上经营的收益。
3.领土主权与土地产权
在中国的领土主权下,自然人和法人可以依照法律获得土地产权。土地产权是该产权所有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部权利或分项权利。
4.领土与政府土地产权、集体土地产权、法人土地产权、其它组织土地产权和个人土地产权
在中国领土范围内的土地产权可由各种法律主体拥有,可以有由各级政府拥有的土地产权,法人拥有的土地产权,社区集体拥有的土地产权,其它组织拥有的土地产权,和个人拥有的土地产权。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
5.土地的初始产权
(1)土地初始产权是指非经交易创设的、或无法确定是由交易创设的土地产权。中国领土范围内的土地初始产权,应由历史、习惯和法律正当程序创设。
(2)土地初始产权的习惯创设,是指土地由实际占有人使用、且并无其他自然人或法人要求此种权利的土地产权的创设。
(3)从领土中获取土地初始产权的法律正当程序,应是由主权者的执行机构主持,通过公正的竞争出价的形式,由出价最高者获得该土地的初始产权。
6.由交易创设的土地产权
土地产权拥有者可通过自由交易将该土地产权出售给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在这里,“交易”是指经交易各方同意而达成的土地产权转移。
二.集体土地产权的拥有、行使、转让与消灭
7.集体的性质
集体是我国历史地形成的民事主体单位,是以土地为基础的社区性组织,每个成员拥有平等的权利。
集体应由其成员自愿结合而组成。
8.集体的主体
在农村,集体的主体是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经由若干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同意,可以行政村为主体。
在城市,集体的主体可以是社区,或若干公民组成的团体。
9.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性质
某壹集体土地产权可作为单壹主体的产权与其他经济主体進行交易或其它经济互动;在该集体内部,该土地产权如何在集体成员间分配,则由该集体内部合约规定。
10.集体与个人(或家庭)间的土地产权关系
(1)作为社区成员的个人(或家庭),享有成员权利;包括:对社区公共财产的共同拥有权;包括土地在内的社区财产收益的分享权利;在承包权设立时期的承包社区土地的权利及其继承权;在宅基地分配时期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继承权。
(2)个人(或家庭),无论是社区成员还是非社区成员,通过契约与集体建立了土地承包契约关系,此关系可以被视为永佃权(或“田面权”);与之相应,集体的土地权利可被视为“田底权”;“田面权”和“田底权”都可分别地、互相独立地進行包括转让在内的产权交易。
(3)个人(或家庭),无论是社区成员还是非社区成员,也可通过其它契约与集体建立其它类型的有关土地的壹般商业关系。
11.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让的法律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田底权”,因而其土地产权的转让就是“田底权”的转让。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让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并不同时意味着个人(或家庭)承包权(永佃权)的转让。
12.集体土地产权转让的所得的分配原则与程序
(1)集体土地产权转让的所得应平均分配给最后壹次承包地分配时确定的承包权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偏离上壹条,对某些个人(或家庭)進行倾斜的分配时,应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多数同意。
(2)宅基地的集体“田底权”转让的所得归宅基地使用权人。
(3)经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四分之三多数同意,集体自身可制定分配原则与程序。
13.集体土地产权的消灭
(1)经集体成员四分之三多数的同意,可以解散集体组织;其土地产权可通过契约分别转让给该集体的全体成员;此土地产权转让方案应经集体成员壹致同意。
(2)集体的土地产权也可部分地出售给集体成员个人(或家庭),但出售应采取竞争出价的形式,出价最高者获得该土地产权。
(3)经集体成员三分之二多数同意,集体的土地产权也可部分地出售给集体之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但出售应采取竞争出价的形式,出价最高者获得该土地产权。
(4)集体成员可自由退出集体,其补偿条件由该集体经过正当程序作出。如果集体成员在退出集体时带走壹部分土地权利,也是壹种集体土地产权的消灭。
三.对政府土地产权行使的监督和对涉土地部门的界定与约束
14.对审批政府土地的监督
由于政府用地应按法律正当程序和交易程序支付相应资金,且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的预算要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因而对政府用地的审批就在预算审批的内容之中。
15.对使用政府土地的监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每年对政府拥有产权的土地使用情况進行调查、审查、评估,发现将政府土地用于不当用途,包括将公益用途的土地用于政府部门官员住房或商业性建筑等,应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土地配置不当的,应提出改進要求。
16.对拨用(划拨)政府土地的监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还应审查和监督:
仅在用于公益目的时,政府才可拨用(划拨)土地给相关机构或项目。
政府拨用(划拨)土地,应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意。
政府拨用(划拨)土地,应估计其市场价值,按此估计推算租金,并要求该土地的实际使用者交纳。如是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则将应交之地租额计入成本考核。
如有将政府拨用(划拨)土地用于商业性或非公用目的的,应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如有拨用(划拨)土地配置明显不当的情况,应予以纠正。
17.对转让政府土地的监督
政府土地产权的转让应采取竞标形式。否则,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18.对开发政府土地的监督
应通过竞标确定政府土地的壹级开发商以及该开发商的收益水平。否则,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19.政府土地产权的经济收益或使用的机会成本
政府土地产权与其它土地产权壹样,都有其经济收益,其相当于此壹土地用于其它用途的收益。
20.公法(国有)企业使用政府土地的租金上缴
公法(国有)企业使用政府土地,应按市场地租率交纳地租。
21.政府机构及非营利性机构使用政府土地的成本考核
政府机构因办公所需使用土地,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意,可获划拨的政府土地,但应将此块土地的市场价值记入该政府机构的财务成本,以备考核。
壹些非营利性机构,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也可部分获得划拨的政府土地,但应将此块地的市场价值记入该机构的财务成本,以备考核。同时,该级政府也应将该土地市场价值记入其对社会支出的财务成本中,以备考核。
22.出售或出租国有土地或政府土地收益的上缴
各级政府代理国家出售国有土地,使之成为自然人或法人的土地产权时,应将出售收入直接上缴国库。
各级政府出售政府土地的收入应直接上缴国库。
各级政府出租政府土地的收入应直接上缴国库。
公法(国有)企业出售或出租政府土地的收入,应直接上缴国库。
非营利机构出租政府土地的收入,应直接上缴国库
23.土地公共管理权与土地产权的区别与边界
(1)土地产权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基础性、壹般性权利,土地公共管理权是维护土地产权、在特定情况下限制土地产权的政府权力;
(2)土地公共管理权与土地产权没有直接冲突,土地管理权只是保障土地产权的壹种辅助性权力;
(3)由土地公共管理权不能引伸出类似土地产权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24.土地公共管理部门的性质和职能
土地公共管理部门是管理有关国家土地和土地产权事务的行政部门。它的职能是:
(1)了解其所辖区域内的国家领土状况,对出现的危害情形加以处理,或上报上级部门;
(2)代理国家拍卖国家土地,使之成为自然人或法人拥有产权的土地;
(3)登记土地产权;土地产权交易后的变更登记;
(4)实施上述的“对土地产权的限制”;
(5)代理政府征购用于公益用途的土地。
25.土地公共管理部门的责任
如上述职能不能有效履行,致使国土状况恶化,土地产权不清且受不到有效保护,该土地管理部门应负相关责任。
26.土地管理部门的权限
土地管理部门不得侵犯土地产权所有者的权利;不得在土地产权登记条件具备时不予登记;不得擅自夸大“公益用途”的范围,進行征购;不得擅自扩大“对土地产权限制”的范围;等等。否则,应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27.土地规划的目的
土地规划的主要目的是使城市基础结构能在早期为以后的发展留有充分的与合理的空间。
土地规划是在市场作为配置土地的基本机制前提下的辅助性机制。
28.土地规划权的性质
土地规划权是因市场难以预见城市发展的长远未来,而公共机构可依据专家意见和以市场机理为基础的预测進行超前的土地利用安排、计划或限制,而产生的权力。
在这里,“公共机构”是指政府,也可以指壹个自治体的公共治理机构。
29.土地规划的内容
(1)预估城市发展最终均衡规模,包括面积、人口和经济规模;
(2)预估和规划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侧重参考性);
(3)根据上述预估,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的规划方案(约束性较强)。
30.土地规划权与土地产权的区别与边界
(1)在原则上,土地产权是比土地规划权更基本的权利;
(2)土地规划对土地用途的安排可能会对特定土地产权产生某种程度的限制;
(3)当土地产权因土地规划而受到超出合理义务范围之外的损失时,应予以公平补偿。
31.土地规划部门的职能
(1)提出或委托专家团队提出规划方案;
(2)主持征求对规划方案的修改意见;
(3)经本级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送交规划方案讨论;
(4)实施、或监督实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规划;
(5)根据情况变化,根据授权,修改规划方案。
32.土地规划部门的责任
如果在实施中发现规划方案存在显著缺陷,土地规划部门应负责任。
33.土地规划部门的权限
(1)除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规划确实限制了土地产权,土地规划部门不得以实施规划为名义,侵犯土地产权。
(2)规划部门应明确区分约束性较强的规划和具有参考性、指导性且较有弹性的规划,不得强制实施后壹类规划。
34.不得主持起草土地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不得制定偏离和违背土地基本法律的条例或政策
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不得主持起草土地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应委托非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的机构,根据土地基本法律的原则起草实施细则。
涉土地事务的政府部门不得制定与土地基本法律相偏离甚至违背的行政条例或政策;否则,应予以纠正,该条例或者政策无效,并惩戒责任人。
35.人民代表大会应对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的越权行为予以纠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对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越过土地基本法律所定义之职能边界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36.自然人与法人依据土地基本法律等法律对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的诉讼
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依据土地基本法律、《行政诉讼法》和《合同法》等法律对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提起诉讼。
37.上级政府部门有权监督下级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
上级政府部门应依据土地基本法律规定之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的职能范围,监督其行为;如有偏离或越界,应予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38.不得干预对土地事件的报道和披露
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及其它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对土地事件的报道和披露,否则,应视为违反《宪法》和土地基本法律。
土地私有化
作者 中国网友
刘军宁先生在《南都周刊》写了《迎接正在到来的地权革命》慷慨激昂的高调大论,要不顾壹切地实行土地私有化,但就是不告诉人们,在目前中共壹党专制、官僚太子党在中国实行大抢劫大掠夺的条件下,怎样才能实行土地私有化?怎样防止它像这之前几十年来的私有化壹样,不可避免地变成官僚太子党对土地的大抢劫大掠夺?而土地私有化的目标,又究竟是什么?是像东欧普遍实行的、被欧洲人认为是很公正、实践中又非常和平的私有化那样,“壹觉回到解放前”,土地回归原来的地主所有?还是像中国这几十年这样,匆匆忙忙,既不公正,又不公平,非常血腥的、包括六四屠杀和其它大量暴力流血的半吊子“私有化”“革命”?或者实行在民主制度下才能找出来的其他折中目标?没有民主制度、以及民主制度下才能制定出来的壹系列公正合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办法和计划等等的保证,匆匆忙忙搞私有化,行吗?
这几十年来,习惯于慷慨高谈的自由主义者们,不顾我们对他们的经济决定论,先经济后政治等等各种谬论的壹再批判,不顾我们的壹再警告:即在官僚专制条件下匆忙盲目搞私有化,必然变成特权官僚们的抢劫掠夺。不顾我们壹再说明,中国改革必须以政治改革先行,先搞自由化民主化,以政治改革带动经济和其他改革,在自由民主条件下搞私有化。他们总是不顾中国客观条件,慷慨激昂地宣传在壹党专制条件下,立即私有化。在他们慷慨激昂的言辞下,掩盖的是自由主义者充当官僚太子党大抢劫大掠夺吹鼓手的真面目。
几十年来,中共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以及已经成为沦陷区的中国政治反对派,当作自己实行大抢劫大掠夺的工具,非常有效。这些自由主义者,伙同表面上的反对派政治花瓶,在这个问题上起了非常恶劣的作用。但是,中国的自由主义和反对派政治花瓶,迄今没有壹点反省。现在他们又故技重现,又继续这几十年来为官僚太子党充当大抢劫大掠夺吹鼓手的角色,为官僚太子党抢劫中国剩下的最大财富——土地资源而卖力了。
中国真正的政治反对派,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国农民和其他平民维权,真正维护他们对土地资源的权利,防止和反对官僚太子党伙同自由主义及政治花瓶反对派对土地资源的抢劫掠夺,包括他们以帮助农民维权为名,以匆匆忙忙的私有化为名,把几十年来的大抢劫大掠夺,从目前抢劫部分土地的范围,推广到全面抢劫全国的土地资源的企图。
壹九七八年安徽凤阳小岗村壹些农民冒着生命危险在全国带头实行"秘密承包",从此磕开了旧体制的大门。几十后的今天,农民再次成为先行者。黑龙江、重庆、江苏、四川等地的数十万农民依据天道单方面宣布了自己关于土地的天赋权利。他们不再偷偷摸摸、不再跪地匍匐,不再对天发誓,不再恳求批准承认,而是站立著宣布自己直接拥有。几十年来,壹些地方政府的大肆卖地的土地财政对当地农民的生存构成了重大威胁。人多地少和土地分配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而所有这壹切问题都指向土地的所有权。最新的進展表明,如果再不归还本来属于农民的地权,农民将自己行动起来主张权利了。
说到土地问题,人们常常联系到土地私有化。但是,土地问题,不只是土地私有化的问题;而是中国公民,尤其是农民,对土地的根本权利问题。土地问题首先是根本人权问题,其次才是所有制问题。如果个人的财产权是天经地义的,那麽,拥有世世代代属于自己的土地也是天经地义的。没有占有土地权利的财产权是残缺的财产权。然而,根据现行宪法,中国所有的土地只有壹个所有者,即国家;所有土地都由壹类人来支配,即官员。这样壹来,农民没有寸土,必须向国家缴纳"地租",才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既然土地完全被垄断,土地的私人所有权被完全剥夺,那麽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地权的回归。
有人提出疑问,壹旦地权回归农民,公民可以自由拥有土地,会不会出现个人滥用土地的现象?如果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的话,农民不珍惜自己的土地怎么办?在国有制和官有制下,土地不属于农民,农民当然没有理由去珍惜它。有能力珍惜土地的人没有权利。再说,农民使用自己土地的效率,就壹定比国家垄断土地的效率低吗?关于人性的常识告诉我们,每个人会更珍惜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公有制之所以失败,正是在于它违反了这壹人性的常识。但国家做不到这壹点,不可能非常珍惜地使用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没有能力管好这么多土地。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滥卖土地、特别是荒漠化问题说明,垄断正是低效的源头。
有壹种常见的假定认为,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使用土地。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法权的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的确,包括土地在内的任何财产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像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权壹样。对此,国家可以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规范,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滥用。就像壹个人拥有壹把刀子,虽然刀子的所有权归属某个人,但是法律仍然可以禁止他用这把刀去伤人。同时,即使农民有滥用地权的现象,也不足以证明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国家应该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同时可以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作壹些限制,以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不被滥用。
土地财产权的在根本上是壹个人的基本权利的问题,而不是壹个效率和效益的问题。财产权利的正当性与财产的使用方式和效果是分离的。就像不能因为刀子可能被用来伤人就剥夺拥有刀子的权利壹样,不能因为土地可能会被滥用,就剥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后者的不当不能影响到前者的正当性。不能因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使用不当就剥夺其土地所有权。再比如,法律能够因为壹位电脑的拥有者掌握不了电脑使用技能就剥夺其对电脑的所有权吗?壹个学习电脑出身的人能对壹个拥有电脑但是不会使用的人说:"妳不配拥有这个东西,我是学电脑的,我比妳用电脑用得好,电脑坏了我还能修,所以,妳的电脑的所有权必须属于我。"这样的立论成立吗?
现实中,由于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不到保障,政府就自动获得了干预农业生产的特权,表现为政府强行命令农民栽种某种农作物。这样,农民就丧失了自主使用土地的正当权利。这种现象的存在恰恰说明农民没有所有权。如果农民拥有所有权的话,他会决定自己的土地种什么。如果烤烟赚钱,他自然会种烤烟;如果不赚钱,政府强行让他种,他肯定会赔钱。政府的这种行为已经大量坑害了农民。例如在壹些地方,当地政府命令只准种苹果、猕猴桃,到最后卖不出去,政府又不提供担保。政府即使担保也是拿农民的钱担保,因为政府本身不能创造财富。当地政府凭什么这样做?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如果土地是农民自己的,政府就失去了瞎指挥的权力。所以现在的土地制度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反而对农民造成伤害。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实施土地彻底私有,会不会导致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土地兼并和过分集中的现象在历史上确实有过。历史上许多豪强地主依仗政治权力来兼并土地,这正说明土地所有权没有得到充分的承认和保障。中国的土地兼并壹直是以权力为依托的。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恰恰反映了土地财产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土地所有权已经过度集中了,已经集中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这种这样的集中增经造成了人间最大的饥荒,现在又威胁到农民的生存。所以,任何打破这种土地高度集中局面的任何解决方案,都比国家是土地的唯壹拥有者要公平很多。农民的上述举动也是旨在打破土地极端集中的格局。充分尊重土地的产权意味着,把权力从土地的交易当中排除出去,杜绝利用权力来强行兼并土地。土地财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之后,强行兼并应该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所以,打破国家的土地垄断,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打破国民、尤其是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
有人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国有可以保证每个农民都可以承包到壹些土地,这可以保证农民之间的公平。如果土地私有的话,会不会使很多人因土地的买卖、没有土地种而陷入贫困?土地稀缺最典型的例子是日本。日本有没有因为土地集中造成民不聊生的情况?没有。那麽为什么在中国个人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后就壹定会造成这种情况?只要土地所有权落实得好、保护得好,应该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如果说让每个农民都能从国家那里租到壹些土地耕种,这看上去很公平。其实这种公平是非常脆弱的,甚至是不公平的。在人多地少的地方,假如人均只有三分地,那麽壹年到头来从土地中收获的产出,不够交付生产成本和各种苛捐杂税。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负担。他们不能把承包的土地卖掉,同时还必须向国家、各级官员缴纳各种摊派和赋税。这是平等的公平还是平等的不公平?
有人提出,国家已经把土地租给农民使用,实际上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农民了,已经没必要去争论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这样的看法也是绝对错误的。国家垄断土地本根就根本没有任何正当性,而且是通过暴力实现的。用小说"暴风骤雨"中的那种暴力方式来改变产权归属意味着,谁是强权者,谁就拥有。这壹逻辑是任何文明都不能接受的。
有人提出,现在若要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就是应该按照目前每壹个农民耕种土地的多少,把土地分给农民。那是落实土地所有权的具体方案问题。在制定方案之前应该把道理探讨清楚。道理讲清楚之后,再去探索具体的实施方案。所以,道理在前,实施方案在后。财产权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土地所有权。如果土地不能私有,那麽财产权就会大打折扣。土地所有权作为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比人身自由权更为重要。政府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和相应的权利,只有为保护财产而设立的政府才具有正当性。所以,在宪法和法律上肯定和保障拥有土地所有的权利先于在政策层面上的土地私有化具体方案。
中国的民众和政府都非常关心政治稳定的问题。历史上中国政治动荡多半是从农村开始的。贪官对农民的盘剥所凭借的恰恰就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没有地权没有生路的农民才有可能成为暴民。如果让农民获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真正地自治,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处理自己的事务,这对于中国的安定、社会的福祉,都是壹件善莫大焉的好事。
当农民依据天道之理来主张本来就属于他们的权利时,壹场地权革命的戏幕就拉开了!
土地剥削
作者 曾节明 写于 二零零六年
有人说, “ 改革开放 ” 以来,中共在实际行动当中已经放弃了马克屎主义,现在中国实行的是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的思想,因此马克屎主义带来的假、恶、斗文化已经不存在了。这是壹种非常糊涂的认识,因为, “ 改革开放 ” 以来,中共放弃的是马克屎主义中的理想化目标及为之的努力 -- 对平等和消灭剥削的追求,却顽固地坚持了马克屎主义的邪恶轴心 -- 阶级专政(共产党壹党专政)。
平等和消灭剥削,不仅不是马克屎主义的邪恶之所在,反而是马克屎主义有价值的地方。现在的西方发达国家不也在追求平等和减轻剥削吗?
马克屎主义之所以邪恶,不在于它的共产主义理想,而在于它对暴力的极端崇尚(阶级斗争理论),马克屎主义对暴力的极端崇尚,在实践当中必然会产生马克屎主义政党(共产党)壹党专政的极权体制。
“ 改革开放以来 ” ,中共放弃了马克屎主义中有价值的东西 -- 对广大弱势群体民生的保障(这是平等化的壹种体现),现在对农村的合作医疗、工人的福利待遇保障、公费医疗、基础教育的低收费等等过去对广大弱势群体尚有温情制度,中共已经统统革除,代之以完全不负责任 “ 射秽主义市场化 ” 措施。中共国对国家应该负担的东西,连资本主义国家都普遍的负担的这些东西,都统统地撂包袱。邓小平虽然说: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是他实际上做的事却是鼓励不平等和残酷剥削,他真正想要的是 “ 少数人先富起来 ”-- 他们老红军首长的子女先富起来。中共完全抛弃了马克屎主义中不多的精华。
在抛弃马克屎主义精华的同时,中共却坚持着马克屎主义所有邪恶的东西,并且继续著马克屎主义邪恶的实践。 1978 年邓小平发起的 “ 改革开放 ” ,决不是要使中国和平转型为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在走共产主义经济道路走不通的情况下,企图通过发展私有经济,利用私有经济的效益,来维持共产党壹党专政的体制。今天中国的 “ 中产阶级 ” 的现状和几十年来私有经济的发展证明了这壹点:虽然现在私有经济有很大的发展,私有经济创造的经济增长占了主体,但是中共仍然通过专政的垄断权力操控著所有的国家资源和国民经济的命脉。在中共专政体制下, “ 中产阶级 ” 的权利照样毫无法律保障,私有企业主哪怕在财大气粗,都必须依附于中共,对中共俯首帖耳,才能生存、才能发达,否则就会壹夜之间成为阶下囚,甚至死于非命。当年的首富牟其中的下场、红顶走私王赖昌星的下场、亿万富翁袁宝景之死,就是明证。
尽管允许私有经济发展,中共从来没有声言要放弃暴力共产。中共公开表示,发展私有经济只是权宜之计,这样做,是因为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言下之意,生产力水平高了仍然要暴力共产,因为中共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暴力共产的纲领。邓小平说:射秽主义初期阶段理论(发展私有经济)要管壹百年 1 ;香港壹国两制要管五十年 2 。那麽,壹百年中共后会不会实行暴力共产;壹百年后中共会不会对香港实行以党专政?届时只要还是中共统治,就完全有可能,因为中共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暴力共产的纲领。
“ 改革开放以来 ” ,中共不仅至今仍然在政治体制上坚持马克屎主义的阶级专政(共产党专政),在经济体制上搞的实际上是壹种隐晦的共产主义制度。现在虽然私有经济有很大发展,但是中共仍然死死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交通、能源和许多高科技和重工业领域,中共决不允许民营;中共至今仍然死死地抓住关系到公民自由的经济领域:邮政、电信、通讯、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出版等产业,决不允许民营;中共至今仍然死死地抓住土地,最基本的大宗国家资源,决不允许私有化。
中共对国家资源的垄断,特别是对土地的垄断,现在已经越来越明显的表现壹种暴力共产的灾难性特征:现在暴力拆迁、强迫征地越来越成为大陆民众面临的普遍的、直接的、紧迫的灾难。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横财,中共各地官僚纷纷以 “ 发展经济 ” 为名,丧心病狂地抢田夺地、强迫拆迁,为之不惜毁房捣屋、杀人害命。中共各级官僚为什么敢怎么做?
有人说,中共就是土匪,什么做不出来?这种说法并不全面。中共的本质确实是土匪,但它现在是执政党,又处于和平时期,它如此为非作歹必须要有骗人的借口,如果它象广州火车站的抢匪那样赤裸裸,就会威信扫地,那样不仅会面临全民起义的危险,连它的基层人员也会不干,这样的话中共如何维持统治?中共现在之所以敢如此疯狂和野蛮的拆迁和征地,就是因为他有壹个很大的借口 -- 土地是国有的。
根据中共国的法律,城市的土地是国有的,房屋是土地上的附属物,即使有私有产权,也必须从属于国有的土地。现在中国大陆的居民只能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就是说,政府任何时候要收回妳的私房所在的那块土地,妳都无权拒绝(当然,在土地使用权期收回,政府应当给与赔偿金和安置房屋)。所以,只要拿出安置办法,经过政府的同意,开发商就能够進行拆迁、征地,中国大陆也没有法律能够阻止开发商或政府强迫拆迁、征地,因为根据中共的法律,个人只是有权索要更好的安置和补偿,却无权阻止拆迁和征地,这壹切都是应为土地是国有的。
现在大陆居民的私人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期限是七十年,在七十年之内私人的房屋所有权都没有完全的保障,满了七十年怎么办?如果中共届时还没垮台的话,从法律上说,满了七十年中共就可以立即收回妳的房屋,而支付给妳壹笔微薄的补偿。
中共的法律规定:中国大陆的农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民承包了土地,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 “ 集体 ” 如果要从农民手中收回土地,或者停止延包土地,农民无权拒绝。由于中共的专制体制, “ 集体 ” 实际上是中共农村基层官僚的代名词,土地归谁所用,壹切由这些官僚说了算,农民根本没有丝毫决定权。所以任何开发商只要买通了农村的基层官僚,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强迫征地,农民无论是从体制上,还是从法理上都无法阻止这样的掠夺。
强迫拆迁、强迫征地,中共官僚和红顶奸商暴力瓜分私有合法财产的行为在中共体制下得到默许和纵容,这难道不依旧是壹种暴力共产的体制又是什么?
土地财政
作者 王维洛 写于 二零一九年
文化大革命中最大的高级黑就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壹个关系到无产阶级事业千秋万代永不变色的政策,执行的最后结果却是:“我们花300亿买了三个不满意,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
如今最大的高级黑就是征收房地产税。中国的谋士给中共中央核心出了壹个计谋,征收房地产税,对价值450万亿元人民币的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如果简单地按照1%的税率、无差别、无例外地收取房地产税,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为4.5万亿元人民币,超过中国政府平均每年出卖土地使用权的收入。这样既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又有房地产税收入,那麽超过美国是指日可待。
本文通过粗略的分析得出如下结果:征收房地产税的最后执行结果也是三个不满意:精英阶层不满意;中产阶层不满意;收入薄弱的人群也不满意。而且房地产税还收不上多少,会让中共中央核心十分失望。
为什么征收房地产税是这个结果?在此借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的话,无论是从经济理论还是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在中国开征房地产税都找不到理由。
壹、“低级红”和“高级黑”
记得文化大革命的时代是壹个创造新词儿的时代,不时地不时地冒出壹些新词儿来,有壹天不学习就赶不上潮流的说法。如今也是壹个创造新词儿的时代。最近冒出“低级红”和“高级黑”这两个词,要是没有人指点,壹般人还真不能准确理解这两个词是什么意思。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红的都是好的,是高级的,比如红五类、红卫兵、红军、红星、红心什么的;而黑的都是坏的,是低级的,比如黑五类、黑帮、黑社会什么的。按照这样的逻辑是不可能出现“低级红”或者“高级黑”的,都应该是高级红、低级黑。
据考证,“低级红”和“高级黑”这两个词出自中共中央的红头文件,出自2019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这个文件指出,要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壹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
看来“低级红”和“高级黑”是针对共产党内部而言,特别是针对共产党的中央中枢的某些人而言。在中国做人很难、做中共党员、各级干部也难。说话、做事,就是思维也要和中共中央的核心保持高度壹致,不能有半点偏离,也不能有半点的壹般化或者提高。中共中央核心的目标和理念都是红的,永远是红的。如果跟不上中共中央核心的步伐,把中共中央核心的目标和理念用老百姓能听得懂的话说出来,这就是壹般化或者庸俗化,是“低级红”;如果超越了中共中央核心的步伐,把中共中央核心的目标和理念加以“科学”注释与拔高,或者用马恩列斯的原著、用毛邓江胡的原话来佐证,这就是据经论道,是“高级黑”。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偏离中共中央核心的目标和理念的人,不是别人,恰恰是中共中央的核心。在中共中央核心的目标和理念与“低级红”、“高级黑”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也没有壹个具体的评判体系,唯壹的就是主观判断:说妳是,妳就是,不是也是;说妳不是,妳就不是,是也不是。
现在回过头来看,文化大革命中的“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唱毛语录歌曲、背老三篇、挥舞小红宝书、祝福毛主席万寿无疆、祝福林副主席身体健康、给江青写效忠信等等都是“低级红”;那麽什么是“高级黑”呢?笔者以为文化大革命中的最大“高级黑”就是搞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表面上看起来,这是无产阶级继续革命道路上必不可少的措施,思想教育从娃娃、从青少年抓起,才能保证射秽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真正实现。这是壹个红得不能再红的政策和措施。但是执行的结果,用邓小平的话来说,我们花300亿买了三个不满意,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笔者以为,文化大革命的转折点就是1968年底提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在这之前,毛泽东利用红卫兵、利用广大群众,夺回了绝对的领导权,达到了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目的,他的权力达到了顶峰。但是文化大革命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毛泽东夺回权力后想恢复秩序长期稳坐宝座,就把立下汗马功劳而又难以驾驭的红卫兵、这些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送到农村去了。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林立果等撰写的《571工程纪要》认为,知青上山下乡运动就是“变相劳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这个政策的最终结果是: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其中许多家长是中共的高级领导干部,比如和笔者壹起下乡的有浙江省委书记江华的儿子,有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陈伟达的儿子与女儿、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陈冰的儿子等等。当然这些高级领导干部重新出山后,权力大,胆子大,手段也多,他们的孩子不是参军就是上学或者直接回城了。过去这些高级领导干部开后门、搞特权还是比较隐蔽的,老百姓知之不多,比如让孩子上个好的大学,但是为了孩子脱离上山下乡的苦海,为了孩子的未来,他们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就公开地对抗干。高级领导干部干完了,紧接着中层领导干部干,再接着基层领导干部干。每壹个领导干部把他手中的权力使用得淋漓尽致。这就给普通的知青、普通的知青家长、全国人民上了生动的壹课。他们也学会利用各种手段去努力改变知青的命运。整个社会快速地走向堕落,走向腐败。大家通过活生生的事例,看透了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嘴上说的是为人民服务,实际干的是为私利服务。这就是毛泽东文化大革命失败的开始。
改革开放时有个说法,叫做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壹标准。既然理论上是红之又红的,是不错的,但是执行结果是三个不满意: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那麽这个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政策就没有通过实践的检验,它就是“高级黑”。
2019年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政府干的,都应是人民盼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是“政府干”的,但不是“人民盼”的,因为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这既不是高级领导干部盼的,也不是中层领导干部盼的,也不是基层领导干部盼的,更不是普通平民百姓所期盼的。
这里可以对“低级红”和“高级黑”下壹个定义:
“低级红”和“高级黑”是针对谋士们给中共中央核心出的有关革命的理论、政策、措施或者行动的计谋而言。两者的差别在于:
“低级红”就是中国老百姓跟着干的,但是外国人认为十分愚蠢的;
“高级黑”就是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执意要的,但不是老百姓所期盼的,甚至不是各级领导干部所期盼的,而外国人又根本看不懂的。党中央和中央政府越是执意要干的,而老百姓、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其结果越是不满意的,就是中共中央的核心也大失所望的,这个“高级黑”的级别就越高。
二、征收房地产税
如果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文化大革命中最大的“高级黑”,那麽如今最大的“高级黑”,就是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要征收房地产税。因为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执意要干的,但肯定不是老百姓所期盼的,也不是各级领导干部所期盼的,结果也不会是令人满意的,结果只会是鸡飞蛋打。
笔者把改革开放总结为“卖地、举债、印钱”,卖地是改革开放的第壹步,也是关键的壹步。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致命缺陷就是经济效益低,改革开放初期就认识到这个问题,四十年后还是这个致命缺陷,没有改進。经济效益低下必然导致政府缺钱。“举债、印钱”能抗壹阵子,不能抗壹辈子。中国的壹些谋士就想到了房地产税。关于引進房地产税,在中国已经讨论了近20年,2011年1月28上海、重庆开始试点房地产税,至今也有八年了。但是真正做出要征收房地产税的决策,并制定初步时间表,应该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事。十九大结束之后,在2017年11月初,当时的财政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撰文汇报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大上报告的心得时,专门谈到房地产税说,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将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肖捷在文章中指出,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進”的原则,推進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将习近平在十九大上的报告与推進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联系起来,应该说是十分高明的手法。
壹个月多后,2017年12月20日财政部长肖捷再度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文章,具体论述了征收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法理依据以及具体方法,并透露了制定房地产税法和实行房地产税的时间表。同样,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与房地产税联系起来,也是十分高明的手法。虽然肖捷部长的文章题目与房地产税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其他媒体在转载此文时,都将肖捷的文章与房地产税直接联系起来,如《北京晨报网》文章的题目为《财政部表态房产税意味着什么?》,《21世纪经济报道》文章的题目为《房地产 | 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何时收、怎么收?财政部长这么说...》。肖捷在文章中透露了房地产税立法与实施的时间表: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進房地产税立法。”三天之后,在3月8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栗战书在作工作报告时说: “对于房地产税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3月8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房地产税立法将) “稳步推進”。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進。在短短的四天中,中共四位重量级人物都为房地产税立法、实施表态、站台。
也有消息说,与原财政部长肖捷提出的房地产税立法和進入实施的时间表相比,目前的進度略迟缓壹点,这是受中美贸易战影响的结果。其实这种解释有点牵强附会,房地产税立法的進度迟缓,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内高中低三级领导干部和中国精英阶层的出自内心的抵抗。
三、肖捷与房地产税
前面已经讲到,原财政部长肖捷在推动实施房地产税这件事情上所起的作用十分关键。
肖捷,1957年出生于北京,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财政金融专业,即進入国家财政部工作。1987年到1989年赴联邦德国進修,专门進修德国税务制定。六四前夕回国。1994年至1995年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读在职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2001年9月,任财政部副部长。2005年7月下派地方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副省长。2007年8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2013年3月任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正部长级),负责李克强的日常工作。2016年11月7日,任财政部部长。2017年10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副秘书长。2018年3月任国务委员及国务院秘书长,为副国级领导。未来还有上升空间。
肖捷曾在1987年到1989年赴联邦德国進修,应该对德国的土地制度和房地产税制度很有了解。德国税收制度的严格和“德国生产”壹样有名。记得当年德国同意欧盟对希腊提供援助,先决条件之壹就是德国要派税务专家帮助希腊重建符合欧盟要求的税务制度,而这是希腊政府、希腊人最不愿意接受的条件。在肖捷的两篇关于房地产税的文章中,可以看到他在德国進修时获得的烙印。中国有壹个词,叫做与“世界接轨”,但不是什么都可以与世界接轨,许多东西是不让接轨的,比如土地制度。
肖捷可能忘了壹点,就是在德国要引進壹个新的税种或者改变壹个税率,首先要经过专家论证,经过模拟模型的计算,各种方案分别能够为联邦或者地方财政具体增加多少收入,哪些纳税人组群会具体增加多少负担等等。唯壹的壹次例外是两德统壹时增加的统壹税或者叫团结税,只考虑了能增加多少收入,按纳税人的应交纳税的收入分担。
四、对收取房地产税的期望
房地产税是世界上最可靠和最可计划的税种。德国财政部门认为,与营业税相反,房地产税是最可靠和最可计划的税种。
2018年11月19日《凤凰网财经》发表《450万亿!中国房产市值超美国+欧盟+日本总和》的文章指出,中国房产总市值65万亿美元,已超过美国+欧盟+日本总和。65万亿美元相当于450万亿元人民币(https://finance.ifeng.com/c/7hxM2MClVaF)。对于中国房产总市值65万亿美元这个数据,中国农业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兼副所长向松祚有这样的解释:这差不多是全世界的壹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之和。向松祚说,目前全世界的GDP总和约七十多兆美元,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的GDP加起来还不到65兆美元(参见:大陆房市过剩 专家:市值约全世界GDP之和,大纪元网站,2019年4月5日,http://www.epochtimes.com/gb/19/4/5/n11163349.htm)。
如果简单地按照1%的税率、无差别、无例外地收取房地产税,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为4.5万亿元人民币,超过中国政府平均每年出卖土地使用权的收入。
下面是从1998年到2017年中国政府出卖土地使用权(壹般是五十年或者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的收入:
年份 土地出让金(亿元)
1998 507.70
1999 514.33
2000 595.58
2001 1295.89
2002 2416.79
2003 5421.1
2004 6412.18
2005 5883.82
2006 8077.64
2007 12216.72
2008 10259.8
2009 17179.53
2010 27464.48
2011 32126.08
2012 28042,28
2013 39073.00
2014 42940.30
2015 33658.00
2016 37457.00
2017 52059.00
2018 53362.00 *)
累计 416963.16
*)2018年为前11个月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自1998年至2018年壹共二十壹年,累计土地出让金收入为41.7亿元,平均每年约2亿元。
如果只计算2014年至2018年这五年,累计土地出让金收入为21.95元,平均每年约约4.4亿元。
期望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为4.5万亿元人民币,比平均每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还要高。卖地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开放。那麽比卖地更多的房地产税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就更大了。用习近平喜欢表达的方式来说,“既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又有房地产税收入”,那麽超过美国是指日可待。
但是,但是……
有人指出,中国房地产总市值65万亿美元,相当于450万亿元人民币这个数据很不可靠。
《450万亿!中国房产市值超美国+欧盟+日本总和》的文章还引用了下列数据:
270万亿元人民币(第壹太平戴维斯2016年8月的预计数据);
300万亿元人民币(有媒体在2017年6月估算);
300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 1月23日恒大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兼恒大经济研究院院长、博智宏观论坛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泽平)。
向松祚教授说,中国房地产总市值65万亿美元(相当于450万亿元人民币)是中国2018年的壹个热门数字,并没有说这个数据是正确的、是可靠的。
如果对中国房地产市值的估价有这么大的出入,那麽对收取房地产税的期望也这么大的出入。在这样的数据条件下,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让人感到困惑不解的是,中国的大数据管理这么发达,管理得这么深入这么细致,怎么可能对中国房产市值的估价有这么大的出入呢?但是如果中国对房产市值的数据了如指掌,为什么领导干部的阳光政策壹直无法落实呢?这可能和中国的监控录像设备壹样,它们在最关键的时候总是出现技术故障。
决策的基础是什么?数据,数据还是数据。用450万亿元人民币房地产总市值做决策基础?还是以270万亿元人民币做决策基础?
五、征收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
上面谈到,预计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为4.5万亿元人民币。这对中共中央的核心有极大的吸引力。
但是征收房地产市税的法理基础什么?
中国曾经的地产商任志强直言道,现有的政策条件这样的,收房地产税就叫“抢劫”。我觉得“抢劫”壹般在人大是通过不了的,妳们也别想。
任志强的话糙,但是理不糙。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上,针对房地产税立法问题表示,无论是从经济理论还是从法律层面来开征房地产税他都找不到理由。他认为如果是出于调整房价的目的,大可不必通过征收房地产税的方式来实现。吴晓求说:“因为土地是国家的,不是土地上面的东西值钱,而是土地值钱,而地又不是我的,为什么对我征税呢?把这个逻辑理清楚还是非常重要的。”“从逻辑上说,我没有找到开征这个税种的理由,我也问了很多我的同事,都是著名的税务方面的专家,我问他能不能给我解释壹下这个税种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法律基础是什么,如果妳仅仅是出于调节房价的考虑,我认为大可不必通过税种来调节。我找不到无论是从经济理论还是从法律层面来开征这个税种的理由。”
大家都以为,德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土地上面的房屋建筑等都属于土地,和中国古代的“有地斯有材”是壹样的。德国的房地产税叫做地税(GRUNDSTEUER)。肖捷在德国進修,是把对土地私有制度下的房地产税不问青红皂白地搬到了中国。其实这是冤枉了肖捷。
在德国也有和中国壹样的土地使用权,就是对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组合在壹起的产权形式,叫ERBBAURECHT。这个肖捷国务委员壹定十分清楚,他在德国专门進修过两年。在德国,这种对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组合在壹起的产权形式,大约占房地产的百分之五。在英国也有这种产权形式,叫建造权。在欧洲的其他壹些国家也有这种产权形式。在台湾也有这种产权形式,叫地上权。为什么在土地私有制的国家中会有这种土地使用权呢?这是因为天主教会占有许多土地,但是天主教会的教规又不允许出卖土地。随着天主教会的经济实力日益衰减,他们就没有能力来建造房屋出租给信徒或市民用。社会上对建筑用地的需求增加,建筑用地的价格因为需求大、供给小而不断上升。政府的土地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抑制土地价格的上升(不包括中国政府),让市民能够有适合他们经济收入的住房。1919年德国政府制定了壹个关于ERBBAURECHT的法规,后改为关于ERBBAURECHT的法律。这样天主教会就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个人建造房屋,它们又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改善教会的经济状况。壹般居住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为99年,工业或者商业建筑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个人要获得土地使用权,就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按月付,可以按季付,可以按年付,也可以壹次付清。
德国财政部门也对ERBBAURECHT收取房地产税,或者更加准确地说,叫做地税(GRUNDSTEUER)。但是在做征税的房地产评估时,只计算房屋建筑的价值,不计算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德国用于税收目的的《评估法》(Bewertungsgesetz),第194款对这壹点做出明确规定。对此,肖捷国务委员壹定比笔者更加清楚。
因为获得土地使用权是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只有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获得土地使用权。这就和租房壹样。支付了租金,才可以获得房屋的使用权。租户获得的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如果对土地使用权可以征收房地产税,那麽对租用房屋的使用权也可以征收房地产税了。过去把农民租用地主的土地叫佃农,农民用租金获得农业用地的使用权。在土改划分成分时,没有把农业用地的使用权当作财产划到佃农的头上,而是把他们划为贫农。
正如吴晓求所言,“因为土地是国家的,不是土地上面的东西值钱,而是土地值钱,而地又不是我的,为什么对我征税呢?”
六、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撰文指出,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将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在德国,壹般房地产中土地和房屋建筑的价值比例是这样,土地价值在10%到50%之间,房屋建筑的价值在90%到50%之间,主要看区位。
但是在中国是土地值钱,而房屋建筑物不怎么值钱。记得周孝正教授说,房屋建筑物的造价也就是几千元壹个平方米。如果按土地使用权价值占四分之三,房屋建筑物价值占四分之壹计算,再按吴晓求所言,不能对土地使用权部分征税,那麽,中国房地产总市值450万亿元人民币中只有四分之壹即112.5万亿元人民币是可以征税的。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只有为1.125万亿元人民币。这样中共中央核心是否会失望?
如果非要对450万亿元人民币中房地产总市值征收房地产税,那麽就要考虑中国法律对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规定,居住用房壹般七十年。这个土地使用权是用壹年少壹年。按照线性折旧方法计算,每年减少1.43%。假设未来没有新的房地产加入,也没有房地产被淘汰,450万亿元中的土地使用价值呈线性减少,房地产税也呈线性减少。房地产税就不再是最可靠和最可计划的税种。中共中央核心会满意吗?
随着土地使用权壹年壹年减少,土地上的房屋建筑也随着壹年壹年减少,因为中国《物权法》中没有规定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国家必须对房屋建筑做出赔偿。而在德国,在ERBBAURECHT的法律中,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主收回土地使用权,必须对房屋建筑做出赔偿。ERBBAURECHT法律中用的是必须壹词。中共准备再修改《物权法》吗?准备支付赔偿吗?
至于说到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肖捷不会不知道,德国征收房地产税的在税务部门登记的房地产价值,与房地产市场价格差别很大。有的房地产是税务部门用老方法评估的房地产价值(EINHEITSWERT),可能还不到市场价格的壹半。但是税务部门也不能進行新的评估。只有该块房地产发生变更后,税务部门才有机会重新评价。
德国老百姓对交税看到很紧,税务部门对交税也看到很紧。德国民间有壹个说法,我的小破屋在税务部门眼里就是天堂乐园。民众与税务部门关于房地产的评估值,壹直是打官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目前的体制制度下,引進征收房地产税,并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因此而产生的上访居民数量,将不会少于因征地与拆迁而上访的居民数量。
七、关于减免征收房地产税的规定
让中共中央核心更加失望的是,这壹年1.125万亿元人民币的房地产税可能也收不上来。
中国民众最关心可能是关于减免征收房地产税的规定。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拍著胸脯说,征收房地产税,“会有壹定税收优惠”。
拿上海市收取房地产税的试点中的规定来做例子解释。《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第六条是关于《税收减免》,其中(壹)规定: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这里不去纠缠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区别,或者第壹套还是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或者本市居民家庭还是另类的本市居民家庭,或者新购还是原有的区别,这里只注重免税的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但含60平方米(指住房建筑面积)。
如果把上海的这条减免征收房地产税的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推而广之到全国,那麽中国征收房地产税的结果就是竹篮打水壹场空。
向松祚教授指出,中国房地产面积没有人说得清楚,“只有上帝知道”,有人说至少是320亿平方公尺;有人更夸张,指可能达到420亿平方公尺。若全国房屋均价按1万元人民币计算,那就是420万亿元人民币,也就是六十几万亿美元。
2018年12月12日《搜狐 财经》发表朱邦凌的《从蜗居到适居:人均住房面积40.8平米,房产税能按此征收吗?》,文章说:“今天,中国人均住房面积已高达40.8平方米的消息刷屏。报道称,改革开放40年以来,从筒子楼、石库门到家属院、住宅区,从福利分房时代進入市场经济的商品房时代,中国住房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际上,这是国家统计局网站2017年10月的数据。国家统计局当时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5.8平方米。”“ 恒大集团研究院院长任泽平表示,我国城镇住房套均面积从约45平方米增至89平方米,我国住房已从全民蜗居时代到基本适居时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截至2018年底,中国大陆人口总数达到13.95亿人,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全国住房总建筑面积为569.16亿平方米。
按照上海的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为免征收房地产税的部分,全国可以免征收房地产税的住房总建筑面积为837亿平方米。而目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有40.8平方米。如果全国的住房建筑面积是平均分摊的,那麽中国所有的住房建筑都要免征收房地产税,并且这个局面要维持很多年,起码维持到2035年,剩下需要交纳收房地产税的只剩下工商用房等非住房建筑了。这样的沙盘推演是否会让中共中央核心十分失望?
有人会说,中国的房地产分配不是平均的,而是非常不平均的。有的人拥有很多房地产,而还有的人根本没有房地产。这话不假。
受房地产税打击最大的人群,应该是拥有很多房地产的人群,住房总面积大,套数多。在中国什么人群能拥有很多房地产呢?在改革开放中直接得利的中精英阶层,他们拥有很多房地产。这里的精英阶层指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特别政治精英是中国各级领导干部。为什么中国房地产税讨论了二十多年,上海、重庆试点也有八年,壹直推广不了,就是来自这些精英阶层的阻拦,他们不满意,事情就不好办。
但是也要看到,拥有很多房地产的精英阶层,就像文化大革命中的高级领导干部,早早就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当兵、上大学或者回城,把受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的冲击减小到最大程度。面对即将出台的房地产税,他们可以通过很多办法应对,让自己的房地产可以不用缴纳房地产税,比如,壹个人拥有好几本护照,好几个身份证,就是壹种办法。妳看抓出来的腐败分子都有好几本护照,好几个身份证。可以推理,其他领导干部也都有好几本护照,好几个身份证。领导干部的妻子、子女、亲戚也有好几本护照,好几个身份证。另外壹个办法就是代持。反正办法很多。最后缴纳房地产税的是刚刚步入小康的中产阶级。比如壹户人家有壹千万元的房地产,按1%缴纳房地产税,每年10万。这户人家两口子工作,每年工资收入24万。这个中产阶级家庭能承受这样的房地产税吗?
从技术层面上来说,上海市这个减免办法设计得还是比较聪明的,它没有按照每壹户的第壹套住房作为自用房可以免交房地产税来处理。
2019年1月16日《腾讯网》发表《住建部专家:人均住房1.1套,妳被平均了吗?》的文章:“近日,住建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在论坛上表示,现在中国住宅人均1.1套,人均建筑面积大概在35平米-40平米之间。”
中国住宅人均1.1套!这个数据表明,中国住房套数已经是大大过剩,依据就是习近平说的,房子是用来住的。德国的住宅是平均每户1.05套,不是平均每人1.05套。
住宅是供家庭生活所用。以前中国的家庭生活是四世同堂或者五世同堂,现在大多数是小家庭生活,壹家两、三口人,人均1.1套,平均每户两、三套住房。壹家两、三口人,需要住两、三套住房吗?
但是按照每壹户的第壹套住房作为自用房可以免交房地产税来处理,中国社会就会陷入大混乱。
记得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时,先是壹锅端,后来说,壹户可以留壹个子女在身边。这就引发了离婚热潮,爹身边留壹个,妈身边留壹个。当时兄妹想让的为多。
后来单位分房子,壹户可以分壹套。这又引发了离婚热潮,爹分壹套,妈分壹套。
后来房子限购,壹户最多只可以买壹套。这又引发了离婚热潮,爹买壹套,妈买壹套。连八九十岁的老人也要离婚,爷买壹套,奶买壹套,姥爷买壹套,姥姥买壹套。
中国的家庭、中国的社会被这样的政策摧残得不像样子。
虽然在上海的试点中平均每人的免税面积起重要作用,但是套数还是起不可忽视的作用。无论从第几套开始征税,但是都可能实行递增制的房地产税,就是第四套的税率比第三套高,第五套的税率比第四套高。当税率超过某个门槛时,比如说5%,所有者就会出卖房地产,将不能承担重税务的房地产抛向市场。不管政府出台如何严厉的限价措施,房地产市场上的供给越来越多,最终将冲毁限价的围堰,造成中国房地产市场全面崩溃,有如当年日本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崩溃。
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崩溃导致房地产价值的大量缩水,也导致房地产税收入的萎缩。中国的谋士们向中共中央核心解说过这样的风险吗?
唯壹可行的办法就是中国政府继续操控房地产价格,让房地产价格的每年增幅超过房地产税税率,就可以避免房地产市场全面的崩溃。
还有人建议,房地产中的贷款部分免交房地产税,因为债务不构成真正的财产。
中国居民住房的债务总额是多少?没有准确的数据。朱云来说:“中国2017年80多万亿的GDP总额,年底债务存量差不多有600多万亿,和国际上其它国家相比,比例非常高。”(参见:凤凰财经网:朱云来60分钟闭门演讲致敬40年:我们生逢其时!,2018年11月28日)。
中国房地产总市值450万亿元人民币,中国债务总额600多万亿元人民币,可以说明,许多人是向银行借贷来购置房地产的。假设房地产总市值中的百分之七十是贷款,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私人贷款,如果这部分可以免交房地产税,那麽中共中央核心真的会很伤心。
还是用上面的例子,壹户人家有壹千万元的房地产,这户人家两口子工作,每年工资收入24万。壹千万元的房地产中的百分之七十即七百万元是贷款。年利息6.5%,还本2.0%,每年付息还本约60万元。这就需要男女双方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壹起来帮忙。如果还要每年交付10万元的房地产税,这真成为“负有”的中产阶级了。
湖南某地税务系统负责人表示,当地七、八成的城市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房屋,如果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将遭遇居民的反对。
八、征收房地产税是否会擡高房租?
这个问题最好去问国务委员肖捷,因为他在德国生活过。他在德国肯定是租的房子,也交过房租,对德国租金的构成也有所了解。
德国的房租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第壹:纯冷租金(NETTOKALTMIETE);
第二:运营费用(BETRIEBSKOSTEN,壹般人称其他费用);
第三:暖气费用;
第四:供电、通讯费用。
除了第壹项是出租者的收入外,其他三项都是过路财神,其中第三项的暖气费用与第四项的供电、通讯费用,可以由租房者直接与供暖、供电、通讯公司结算,也可由出租者与这些公司结算,然后由租房者与出租者结算。德国法律对第壹项纯冷租金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比如租金高于当地可比较租金的20%,就已经是不为许可的高利出租;租金高于当地可比较租金的50%,肯定是犯罪。比较复杂的是第二项运营费用,它包括的项目很多,比如街道清洁费、房屋火灾保险费等等。德国对第二项运营费用的收取有专门的法规条文(Zweite Berechnungsverordnung)。按照法规条文,出租者必须每年结算运营费用,租房者可以要求出租者出示所有的付款收据。在运营费用中就包括了房地产税。
在德国,出租者可以依法将房地产税转嫁给租房者。
因此,征收房地产税必然会擡高房租,因为出租者可以依法将房地产税转嫁给租房者。
在中国网络中,有许多人以为,征收房地产税是针对富人而言,是针对有房地产的而言。收入薄弱的人群买不起房地产,没有房地产,所以征收房地产税对没有房地产的收入薄弱的人没有影响。收入薄弱的人买不起房地产,没有房地产,但是他们也要住房,“房子是用来住的”,没有房地产的就必须租别人的房子来住。房东需要支付的房地产税,请注意,房主出租的往往是第N套房子,是支付递增房地产税的房子,最后房地产税都转嫁到租房者头上,转嫁到买不起房地产、没有房地产的收入薄弱的人群头上。所以,收入薄弱、没有房地产的人群,不必高兴太早。房地产税的最终负担会落到他们头上。
八、征收房地产税——最大的高级黑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征收房地产税的结果将是:
——精英阶层不满意;
——中产阶层不满意;
——收入薄弱的人群也不满意。
这和文化大革命中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的结果壹样:“我们花300亿买了三个不满意,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
中国的谋士给中共中央核心出了壹个计谋,征收房地产税,对450万亿元价值的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如果简单地按照1%的税率、无差别、无例外地收取房地产税,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为4.5万亿元人民币,超过中国政府平均每年出卖土地使用权的收入。这样既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又有房地产税收入,那麽超过美国是指日可待。
但是,但是最终结果将是三个不满意,房地产税还收不上多少。这就是当代中国最大的“高级黑”。
“高级黑”就是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执意要的,但不是老百姓所期盼的,甚至不是各级领导干部所期盼的,而外国人又根本看不懂的。党中央和中央政府越是执意要干的,而老百姓、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其结果越是不满意的,就是中共中央的核心也大失所望的,这个“高级黑”的级别就越高。
必须指出的是,这个“高级黑”还有发展的空间,因为征收房地产税还有扩大的空间。如今只是征收阳间的房地产税,还没有征收阴间(墓地)的房地产税。中国墓地的面积大,价值高,总值只增不减,征收潜力非常大。
最后用《道德经》第三章来结束本文:
“不尚贤, 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在德国,是壹小批智商很高的精英带领壹大批酒足饭饱、身体强壮、头脑简单、谈谈足球、谈谈汽车的人慢慢地向前行進,最多三五年搞壹次选举;在中国,是壹个智商不错的核心带领壹大批足智多谋、天天谈论爱党爱国的人以大跃進的模式搞有中国特色射秽主义的建设,所以“低级红”、“高级黑”层出不断。
高房价
作者 曾节明 写于 二零一六年
中国的房价为何剧变为天价,而且居高不下甚至逆势上涨?不是因为温州炒房团,不是因为什么中国人劣根性、天生就喜欢炒房,更不是因为脑残的所谓“中国人口太多”,房价涨成天价了仍然供不应求。与中国天价房价、长期居高不下、甚至逆势疯涨并行的现象是,中国房产空置率惊人:
根据中国西南财大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报告称,2013年,中国城镇住宅市场的整体空置率达到22.4%,房产泡沫高踞世界前列;其中城镇空置房为4898万套;《经济》杂志的调查表明:上海大约有1/6的高级住宅是没有人住的;北京约为1/4;深圳为1/3。
二三线城市房产空置率更为严重,甚至“鬼城”处处,自201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诞生房产“鬼城”(无人居住)以来,迄今全国已爆生二连浩特、郑州(郑东)、信阳、营口等十二大著名“鬼城”。
自2005年开始,十年当中中国城镇平均房价翻了七倍,中国人口才微涨了多少?太过明显的事实证明:中国的天价房价与供求根本无关!
那麽,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中国的房价变成天价、长期居高不下、甚至逆势上涨?答案是:中国的共产党政府。
中国的天价房价,完全是政府刻意造成、并且精心维持的,其意在掠夺中国老百姓的财富,以用作日益高涨的维稳开支。
真相就这么朴实简单,但是国内的人不敢讲,海外敢讲的人,许多却讲不到点子上。
为什么说中国的天价房价,完全是共产党政府刻意造成的?请看中国房地产的成本构成——中国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早在2010年,政府的税、费已占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真正世界第壹,举世无双!
而在政府的税、费中,土地出让费又占大头。由于中国的土地所有制是名义上是公有制实质上是党有制的党国所有制,政府垄断著土地的出让,开发商只能向政府要地,随着政府壹再炒热土地以圈钱,土地出让费越来越高,迅速占据了房产开发的大头,这就是自2005年来中国大陆房价壹再暴涨的真正原因。
外行人应该注意的是:希望房价成天价的并非房产开发商!因为房产商定价取决于销售和利润之间的平衡——如果房价定高了,房子卖不动,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当然,房价太低了利润薄,也不划算)。
并不真正在乎天价房价,壹心只求天价土地出让费的,是政府,因为房价高了难卖是妳商人的事,只要土地出让费壹涨再涨,政府就可以壹再大发横财!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土地出让费的壹再飞涨,不涨出天价房价倒是咄咄怪事!
中国天价房价的原因在政府,与之对应的事实是:从1994年住房体制改革开始,十年来中国的房价并没有暴涨,而自胡锦涛、温家宝于2005年把中国财政扭上土地财政的快车道之后,中国的房价才发了疯地上涨,涨成天价,居高不下,直至今日。
江泽民、朱镕基时期,中国房价为何没有暴涨?因为江、朱时代土地出让权分散由各个企事业单位向开发商出让,由双方自愿成交,政府土地部门只履行确认功能;虽则土地属国有,但此种出让权分散的方式,令政府无从集中土地资源以热炒地皮,所以房价不容易暴涨。2005年之前的房价,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市场的供求形势。
胡锦涛、温家宝上台以后,比江泽民、朱镕基進壹步地集权。胡、温于2005年出台土地集权倒退新政,收回各单位的土地出让权,将土地出让权统壹集中于政府土地部门,并且实行土地出让招竞标制——从而迅速导致地价飙升,此种动用专制集权“空手套白狼”的手段,令各级政府开始暴富了起来,从此土地收入迅速地蹿升,压倒制造业,成为财政收入的大头。
这就是所谓的“土地财政”。这就是所谓“胡温新政”!
在空前暴利的刺激下,胡温时期全国掀起了以血淋淋“强拆”、“强征”为特征的房地产大跃進运动(即当代“圈地运动”),由此赤裸裸官商勾结,政权黑恶化,动用公安武警为开发商“强征”、“强征”开道保驾护航比比皆是,成为制度性的全国现象。
当年温家宝做尽“普世价值”爱民、亲民骚秀,其实他与胡锦涛壹道,恰恰是由公安武警护场的血淋淋“强拆”圈地运动的总根子、总后台。
从此中国大陆经济偏离了以制造业为重的相对健康方向,发生了严重的扭曲。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制造业受到严重打击,外加上人口红利行将告罄、“邓计生”老龄化恶果出现,经济危机如黑云压城,胡锦涛、温家宝为了保自己任内“软着陆”,不去改革计划生育、不去调整制造业、不去鼓励民营经济。反而丧心病狂地狠砸两万亿,给房地产注资!
胡锦涛、温家宝在房产泡沫如山的情况下,继续做大房地产泡沫的自私卑劣行为,等于是在击鼓传炸弹,把中国经济牢牢地捆绑在房地产的战车上,也向习近平背上的包袱中塞入了壹枚定时炸弹。
习近平上台之后,政治上集权倒退,在党内树敌众多,经济上左冲右突,却日益深陷困境,出口节节败退、制造业加速滑坡,外资撤逃,经济崩盘如黑云压城。习近平急了,壹脚踢开主张推進市场化的李克强,亲自指挥经济:又是鼓捣出莫名其妙的“供给侧改革”,又是空喊“做大做强国企”,结果都没有下文,只好又重演胡锦涛、温家宝的故伎,给房地产注入天文数字的资金,这就是最新壹轮中国天价房价逆势上涨的真正原因!
经过胡温、和习近平的两番力挺,房地产成为中国经济的龙头大哥巨无霸,而制造业沦落为苦命小弟跟班仆人,以至于制造业加速萎缩。
可怜今天还有许多脑子進了水的人在急吼吼地反问:天价房价怎么会是政府造成的呢?政府不是壹直在调控吗?现在不是出台了“史上最严的限购令”吗。
其实,所谓的“调控”、“史上最严的限购令”。的主要功能是作秀,让愚民百姓误以为房价高是违背政府本意的;当然,中共当局的“调控”,也包含两三成担忧,但决不是担忧天价房价,而是担忧天价房价涨得过快,会引发不可测的反效果。中共的“调控”,就象猛加油门后的略点壹点刹车,非真减速,而是担心收势不住。
实事求是地说,中共仍然掌控著所有的土地资源,如果中共当局真要房价下跌,只需对土地出让和对房产商的银行贷款略作调整即可,根本用不着拿购房者做文章,壹旦对源头進行调整,房价必很快应声而降,中共当局不去调整源头,而是壹边炒热地价、烘托市场、为之不惜巨资注资房地产。壹边却对消费者(购房者)大打出手,祭出重税、限购等等“调控”手段,此种手段,非但无济于事,更是对购房者的额外掠夺。
此种假惺惺的“调控”,就像壹边堆高锅底下的柴薪,壹边扬起锅勺,拼命搅动汤水,做出壹副奋力给汤水降温的样子。
此种骗子常用的骗术,居然骗倒了无数国人,可见信息封闭下宣传洗脑的奇效!
还有个更直观看穿骗局的地方,就是十多年来随着中共当局的不断“调控”、“平抑房价”。却越调控越疯涨,中国房价被“平抑”成天价。怎么?能领导壹切能够抢私为公、再化公为私的中国共产党,怎么就独独管不住房价呢?如果妳真的相信共产党要“平抑”房价,就请不要笑共产党“无能”,该笑妳自己脑袋進了滚水!
再请看银行的走向:银行贷款大量流向房地产,这是真心“平抑房价”的所做所为吗?
那麽,中共当局为什么宁愿经济扭曲、泡沫做大,也要大力注资对房地产救市。因为保房地产,就是保政权。
这就涉及到中共当局推行土地财政的初衷:
胡、温之所以走上土地财政的道路,壹个重大原因就是迫于地方政府无钱的压力。原本地方政府不缺钱,但1998年朱镕基施行税制集权之后,地方政府的税收大头被新成立的国税局系统夺走,财政顿时陷入窘境。本来朱镕基夺走地方税收大头的同时,是要裁剪全国壹百万公务员,但由于朱镕基大搞国企“改制”,大批“下岗工人”涌现,社会矛盾陡然尖锐,江、朱又拒绝政治体制改革,因此不能裁剪地方政府编制,否则无以“维稳”,而为了维稳,地方政府编制不减反增,更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困境。
朱镕基的本意是鼓励民企、招商引资,以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境,重点仍在制造业。但胡温上台后,眼见访民如潮,社会危机日盛,为保任内,嫌招商引资、发展制造业效果太慢,遂剑走偏锋吞特效麻药,选取土地财政的道路。
这壹特效药果然收到奇效,各级政府通过卖地,前所未有大发横财,赚得钵满盆盈,丰盈的财政带来了各级公安、国保呈数十倍的扩编,维稳系统的大幅扩充,又大大增强了镇压监控力量,从而完美地实现了清华工程师辅导员胡锦涛暴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维稳工程。
意识形态破产的情况下,军警公务员全靠利益驱动;土地财政下,政府的“维稳”资金托房地产所赐,房地产破了,政府就没钱了,没钱了,军警公务员甚至官僚当然就不作为了,镇压机器失灵了,中共的末日当然就到了。
因此,房地产业等同于中共政权,保房地产就是保政权。
这就是胡、温、习不顾壹切,也要注巨资保房地产的根本原因!
政权捆绑于土地财政之后,中共当局非但不会去真正“平抑房价”,它真正害怕的,反而是房价的下跌。因为下跌才是致命的威胁。
故中共虽然表面上对高房价作“调控”态,实则暗中倾力扶持大房产商:
其壹是暗中严禁开发商降价,卖不动也不准降价,这就是中国天价房价居高不下的真正原因:如海南省当局就规定,房价不得低于15000元/平米。中共中央和地方当局操纵银行系统,死撑大房产商,并且壹再开动印钞机,为银行消减早已积重难返的呆账、坏账,这就是2008年后中国物价全面大涨的真正原因;
其二是利用愚民老百姓“买涨不买跌”的愚蠢心理,勾结大房产商烘托房市。壹种常用的手法是,通过银行巨资贷款扶持,指使大房产商扮作购房群体,進市大量抢购,刺激房市升温,把包括中产在内的愚民百姓骗進房市后,又暗中退市,而饱食差价,并享受政府各种“优惠”奖励。最近的房价逆势疯涨,明显就有此种官商勾结炒作的影子。
为什么政府要频繁的炒热房市?因为天价房市的长期低迷,对中南海不利。中共逆市炒作房产,也反映出土地财政的危机已深重。
其三是收买大奸若忠的“专家”型、“学者”型骗子,如任志强、郎咸平之流,为高房价护盘做吹鼓手,诱骗愚民大众接受高房价、贷款买房。
所以说,炒股炒房的人,客观上是在为中共“维稳”,其中炒房者的维稳作用,比炒股更大。被中共煽动,抢進高房价房市者,下场必然最惨。
炒作房市、强力维护天价房价的政策,本质上中共当局对老百姓的战略性掠夺。中国人本有重积蓄的传统,中共当局迄今所实行“负福利”国策,令中国老百姓更不愿消费,毛泽东“壹大二公”瓦解之后,要对老百姓实现强效的榨取,逼迫老百姓大把地掏出银子,还有比“天价房价”更好的方法吗?(征收重税容易激起反弹,招致骂名)。
而且,只要保住天价房价,今后就可以凭此征收“天价房租”,随着房市无可避免地冷却,房租会迅速飞涨,今后老百姓不买房,也逃避不了此种超级榨取——妳总要住吧?
而中共通过天价房价的榨取所得,决不会“用之于民”,其大头用作了超过军费的“维稳”经费——中共国的维稳经费自2010年起就已超过军费。
面对此种中国历朝历代都没有政府战略性掠夺和压榨,包括中产在内的中国民众别无选择,唯有驱除共产党的统治,才会有让房价回落到正常市场价位的壹天!届时,大多数才可能买得起房!
而现在驱除中国共产党的时机快要成熟了。在经济为房地产业的绑架下,各级官僚为了暴富,疯狂圈地、抢地、大搞开发、大上项目…为之疯狂借贷巨债,以至于2015年地方政府负债率高达23.6%, 远超美国,贵州、辽宁、云南、内蒙古,都超过了中共国自定的百分之百红线,如今地方政府负债已经失控,许多政府需要借债发工资…而中共国维稳经费自2010年起就已超过军费,2013年中共国维稳经费预算为7690亿元人民币,大超过国防预算国防预算7201亿元,且每年以百分之五速度增长。
正常人都知道,房价不可能涨上天,堤坝也不可能加到天上去,中国房市必然崩溃而且崩盘在即。习近平当局最近把持不住,逆市炒作房产,也反映出中共土地财政的危机已深重。
中共各级政府维稳经费很快就会入不敷出,中共的意识形态早破产,现在全靠利益驱动官僚公务员,以暴力维稳,缺钱维稳则意味着管制危机,管制危机则意味着社会危机。
掠夺行为
作者 宋永毅 写于 二零一九年
今年,2019年,是中共建政后发动的第壹场政治运动 — 土地改革运动以及于此平行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七十周年的祭日。
由美国纽约城市大学、美国劳改研究基金会主办,美国《中国当代政治运动史数据库》编辑部和台湾民主基金会等协办的“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的国际研讨会于9月18日到9月20日在纽约城市大学研究生中心顺利進行。五十多位来自海内外的学者汇聚壹堂,就中共的土地改革的国际背景、历史渊源、理论实践、暴力土改的前奏和后果等等方面進行了严肃深入的探讨。这是迄今所知的世界上第壹个、也是规模最大的壹个彻底否定中共的土地改革运动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大会共收到来自全球学者四十三篇学术论文,其中有二十九篇为大会演讲论文,十四篇为书面发言。其中来自中国大陆学者的论文有十六篇。会后,我们将很快又在海外出版近百万字的、上、下两册的论文集,以飨万千读者。
壹个问题会迎面而来:时过境迁了七十年,是否还值得这么多学者对这壹课题進行重审和辨析?换句话说,七十年后的今天再来重新研究和否定毛泽东的土地改革运动,还有什么特别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答案是非常肯定的。这不仅因为七十年来中共官方制造了种种关于他们的土改的“伟大成就”的政治神话,导致毛泽东土地改革的血腥真相至今还没有被全部揭露;还因为七十年前的土地改革的后果正滞后著中国大陆现代化的健康進程;更因为而当今的中共领导人千方百计地想让整个民族遗忘历史的教训,以便他们可以顺顺当当地延著这条独裁和极权的道路走下去。
政治运动的“原型”和不断重复的“情结”
中共建政伊始,便发动了所谓的“三大政治运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朝鲜战争。壹眼望去,便不难发见其中“土地改革”是最主要的核心所在。朝鲜战争前后虽然也有宣传性的政治活动,但其实质还是军事行动。镇压反革命是与之平行的,但很大程度上又是为土地改革衍生并为之服务的政治运动。中共的宣传机器,至今为止还在不断地传播著:土改把“农民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的神话。[1]恰好西方的神话学研究中有壹种“原型批评”(Architype Literary Criticism)的方法,它源于20世纪初英国的古典学界崛起的仪式学派,大成于加拿大文学批评家诺斯洛普·弗莱(Northrop Frye)的《批评的解剖》(Anatomy of Criticism ,1957年)。其要点在于研究神话中中反复出现的各种意象仪式、内在结构和人物类型,找出它们背后的基本形式,即神话原型。如果我们把它套用到作为政治神话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根据会议所收到的论文中的发现,我们也不难找到土地改革作为中共政治运动“原型”的壹些特征和要素:1. 阶级划分的运动理论基础;2. 法外杀人的群众暴力形式;3. 劫掠私产的国家财政机制。
第壹,是“阶级划分”的运动理论基础。土地改革是中共建政以来第壹次在全国范围内划分阶级成分的尝试。通过这壹方式,中共撕裂了整个中国社会,建立了中国历史上从来过来没有过的以等级制为特征的身份政治制。这壹土改的基本理论旨在煽动仇恨,制造敌人,挑动壹部分民众去迫害和杀戮另壹部分民众,成为中共后来以无休止的政治运动治国的理论基础。值得壹提的是:与会的学者研究土地改革,但并不囿于“土地”,相反把批判和颠覆中共政治运动的理论基础放在首位。大陆学者叶曙明先生不乏见地地指出[2]:
历史学家认为,重新分配土地,改变土地所有制,是土改的意义所在。土地收归国家,也是对土地所有制的改变。但从土改之初许诺把土地分给农民和后来的兑现情况看,土地在农民手里,只是昙花壹现的过渡,几年后就全部收归国有了。因此,土改的分田分地,拉开历史的距离来看,不过是发动群众的壹种方法而已。
土改的真正意义所在,是划分阶级。 …… 划分阶级,实际上,就成了农村未来政治的重要基石和支柱。
在他的论文〈土改阶级划分政策的恶意、随意及其后果〉,北美学者丁抒教授更進壹步地指出:
对社会划分“阶级”,源自西方马克屎列宁主义。 ……没有固化的社会阶层,地主和农民之间不存在壹条阶级鸿沟。……农民与地主的角色转换壹直在乡村社会進行。中共高层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三个人的父辈都是实例。……中共的土改,要铲除传统文明,颠覆乡村社会,壹是靠启用贫雇农、无业游民当村干部,二是靠极大地妖魔化地主富农,制造“阶级仇恨”,以达到“消灭地主阶级”的目标。……中共将抄没地富财产赋予“阶级斗争”的崇高名义,把抢夺解释成“土地还家”、“财产还家”。再加上“大家都抢”,平素从不偷、抢的贫雇农们也就随大流,心安理得地当了壹回强盗。
纵观毛泽东时代数十次的政治运动,中共确实具有浓厚的“阶级划分”的政治情结。不仅每壹个地区的土改结束后都有对于阶级划分的重新复查和再划分,即便是在农村已经走上集体合作化的道路后,中共还不停地抓所谓的“漏网地主”。比如,1955年10月22日,贵州遵义地区赤水县在县党代会的“重新划分阶级”的运动中清查出了“80多户土改中漏网地主,有些并混入互助合作组织”。为此,中共中央还专门发了壹个〈关于土改中漏网地主土地处理意见给贵州省委的批复〉(1955年11月17日),表示坚决支持[3]。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四清运动里,中共中央认定:“现在农村相当普遍地存在着阶级成分比较混乱的情况,在射秽主义教育运动中,很有必要认真地進行壹次清理阶级成分的工作,就是说,经过群众的充分讨论,对每壹个家庭的成分進行审查和评定,并且建立阶级档案。” [4]实际上,四清运动成了壹场大规模的重新划分阶级成分的运动。到了文化大革命中,不仅全国城乡大抓“漏网地主、富农”,原来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中“不划阶级”的政策也被全部推翻。中共中央于1971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新疆、 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划分阶级成分问题的指示〉,“同意两个省、区在没有划过阶级成份或过去虽然划过但没有划清的少数民族地区,参照西藏射秽主义改造中执行的原则和政策划分阶级成份。”[5]直到粉碎“四人帮”以后的1979年2月27日,中共的国务院才发文推翻了上述“重新划分阶级”的错误文件。此外,中共的每壹场新的政治运动,还会划分出新的属于“阶级敌人”的成份来,如五七年反右运动后产生的“右派分子”和文化大革命中新划出来的“走资派”。总之,中共的这壹“土改情结”的目的,正是为了制造出更多无端的敌人来[6]。
令人十分忧虑的是:这壹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理论,至今为止还被铭刻在中共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壹次会议通过)上: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壹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射秽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進行斗争[7]。
第二,是“法外杀人”的群众暴力形式。这是指即不通过起码的司法程序,煽动并通过大规模的群众(暴民)运动来杀人的形式。原中国社科院法律研究所的徐立志教授在研究这壹施暴形式时指出:
按照古今出现的普适性法律和法的原理,土改中的乱象涉及到多种犯罪,其中有的属于严重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的法外打人、杀人…… 对于土改中的种种乱象,中共的基本态度是将其视为革命中的“过激”现象,是“自己人”对“敌人”的行为。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中共处理运动乱象的基本政策,也从土改壹直延续到“文革”。土改中的乱打乱杀等法外乱象,在以后的运动中壹再出现,而且从事这种非法行为的人和被非法对待的人都有壹些是从土改时期延续下来的,经历过土改的人都能从以后的历次运动中看到土改的影子。[8]
真可谓壹语中的。如果我们把土改作为毛泽东时代第壹个政治运动,把文革作为毛的最后壹场政治战役,它们的共同点即是对某壹社会阶层的大规模屠杀。不幸的是,这壹社会阶层就是中共土地改革运动的主要打击对象—地主富农及其子女。 文化大革命中有过三次震惊全国的对土改对象的大屠杀事件,其方式都是土改“法外杀人”的运动形式的延续和翻版。
其壹,1966年8月26日至9月1日发生在北京大兴县的残杀土改对象—地富及其子女的事件,共杀死325人。最老的八十多岁,最小的还是婴儿[9]。
其二,1967年8月13日至10月17日发生在湖南道县及零陵地区的大屠杀事件,共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以地富为代表的土改对象及其子女占了近7000人,为76%。鉴于这场大屠杀的组织者和执行者都曾认为他们是在進行“第二次土改”,这壹文革惨案就带上了挥之不去的土改“法外杀人”的阴影。而整个屠杀,都是在“土改补课”等等蛊惑人心的口号中進行的。[10]
其三,1967年底到1968年下半年的广西大屠杀。据机密文件透露,至少8.9-14万人遇难,而其中土改对象、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占了56%左右[11]。
如果我们進行壹下更深入的调查和比较。 还不难发现,上述三次文革中的大屠杀都不过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延续和发展。例如,道县和广西发出杀人指令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其实不过是土改时期“人民法庭”的某种翻版。而施害者所采用的对受害者们先开“杀人现场会”斗争、再宣判,后用“刀杀”、“沈水”、“棍棒打死”、“活埋” 、“火烧”等方法处死,完全是土改虐杀地主的全套流程。至于那些野蛮的私刑,也和土改中法外杀人的暴力壹脉相承。值得注意的还有:刽子手在杀戮受害者的事前事后,还常常公开引用他们集体无意识里深深积淀的“土改经验”。例如,加害于受害者之前,凶手们常常先追逼他们的“浮财”—有的甚至是第壹次土改时埋藏的“光洋”。并欺骗他们:这是“土改政策”,交出妳的钱来,便可以买下妳的命。[12]而在杀光了受害者全家以后,凶手们壹定不会忘了土改的传统—瓜分掉受害者的全部财物—包括受害者的家庭里的青年女性。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之处,那就是暴徒们再也无法从受害者那里分得土地。因为第壹次土改中他们分得的土地,早已经被中共在壹两年后以“农业集体化”的名义收归了国有。
行文至此,我们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壹个难以回答但壹定要回答的问题:在当年的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到底有多少地主在残忍的暴力下死于非命?在时过境迁七十多年、而中共又严密封锁档案的情况下,比较准确地计算出受害的地主的人数是很困难的。但是,根据壹些已经公开的官方的统计材料,做壹些合理的推测还是可能的。以下是根据多种官方文件推算出的中共建政初期土改中的地主非正常死亡人数的表格:
年度
縂人口
所占比例
自然死亡率
地主实际人口
1950
465,900,000(农业人口)
4.75%
21,880,000*
1954
602,660,000(总人口)
2.6% **
15,669,160
1950-1953
6.88% (4年)***
1,505,344
差额(非正常死亡)
4,705,496
这壹数字来自国家统计局的《全国土地改革前各阶级占有耕地情况》壹表,载黄道霞、余展、王西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第1353页。
这壹比例来自1954年23个省市,自治区1.5万多户农家资料的统计的《全国土改结束时各阶级占有耕地情况》,载杜润生主编:《中国的土地改革》,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第560页。
关于土改期间中国地主非正常死亡人数的算法是:1950年土改前地主实际人数(21,880,000人) – 1954年土改结束后地主人数(15,669,160人) – 4年自然死亡人数(实际人口 X 四年自然死亡率 = 1,050,240人) = 差额4,705,996人。
根据以上的计算,在三年的暴力土改中,中国所谓的地主阶级的非正常死亡(被杀和自杀)人数大约高达470万人。它应当是中共建政后所有政治运动中非正常死亡人数最高的壹次。这壹数字,和不少长期研究中共土改的学者的估计雷同[13]。
根据有关看到过机密中共文件的作者泄露,到毛泽东死后的1977年,全中国地主大约还有279.7万人幸存[14]。 换句话说,自土地改革以来的24年里,中国的地主阶级共有1808.3万人死亡。他们或是在土改后的各种政治运动中被迫害致死,或是在贫病交迫的政治歧视中漠然逝世。作为壹个有两千多万人之众的中国富裕农民的“阶级”,被中共从肉体上残忍地消灭了。
第三,中共土改运动“原型”中的最后壹个特征是劫掠私产的国家财政机制。这里的的“劫掠私产”当然是指对国民私人财产的大规模的抢劫和掠夺,而这些行为则又常常是得到国家政权的默认或公开鼓励的。
土地改革时期大规模的分地主 “浮财” 的现象可算是这类形式最早的“原型”。紧接着,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早期的 “三反”、“五反”运动里,对所谓的 “不法资本家”的大规模的群众斗争,追逼和没收他们的私人钱财,应当是这壹“原型”的发展。到文化大革命初期,这壹 “土改情结”有了恶性的发展。最典型的是1966年8月,由北京红卫兵发起,继而在全国范围风行的对 “阶级敌人” 的抄家运动。本次会议的不少论文都揭露了造成土改大规模法外杀人的契机,常常是那些所谓的“土改积极分子”(实为地痞流氓)的 “追逼浮财”。但是由此引起的种种酷刑和杀戮,从来没有得到国家政权的惩处。至于1966年红卫兵的 “红色恐怖”,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竟发表了 〈向我们的红卫兵致敬!〉的社论,公开赞扬红卫兵抄掠公民 “隐藏的金银财宝”的非法行为[15]。
为什么中共的国家政权要纵容和赞扬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盗贼行为?其实背后还是有不可告人的、又非常实用和功利的财政目的的。例如,据大陆学者曹树基的研究,中共在土改初期所发动的“减租退押”运动,其隐藏的经济目的是为了把这壹运动的的胜利果实来充实1951年政府的新增农业税,并以此来支持朝鲜战争[16]。同样,不久后,“三反”、“五反”运动里逼出来的工商业者的财物,也被用来解决政府的财政危机。毛泽东就高度评价了这种做法,喜形于色地称赞道:“‘三反’、‘五反’清理出来的钱,可以打(朝鲜战争)壹年半。”[17] 在1966年10月的中共中央十月工作会议上,颁发了壹份赞扬红卫兵的“巨大功绩”的机密文件。该文件透露,仅红卫兵抄家所得的现金,就有人民币428.8亿元;美钞355.8万元(相当于人民币875万元);英镑和其他外币373.9万元(相当于人民币2566万元);黄金120万两(相当于人民币1.5亿);白银30.8万两,银元978.9万元(相当于人民币1300万元)[18]。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1966年全中国的GDP按人民币计算,不过就是1888.7亿元。仅这些几个月内抄来的现金,就有432亿之多,占1966年全中国GDP的 23%,而且还是立刻可以流通的现金。对于文革初期面对因为动乱而造成的国内生产急剧下降的中国政府,无疑有雪中送炭的危机救援的作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怎么会不对红卫兵“巨大功绩”大加称赞呢?
颇具讽刺意义的是:这种劫掠私产的国家行为,竟很快就从国家纵容农民对地主富农私有财产的劫掠转化为国家对农民私有财产的持续劫掠。1952年,全国性的土地改革还没有结束,中共已经开始强力推行农业合作化。在以后的数年内,中国所有的农民 —— 不管是被贫下中农剥夺了土地的地主富农,还是刚刚获得土地的贫下中农 ——全部被国家剥夺了他们的土地。不仅如此,中共还在1953年强行推出“统购统销”的政策,超额征集农民的余粮(实际上就是口粮)。因为合作化了,农民便失去了他们刚刚在土地改革中得到的土地和生产工具,其人身也不得不依附于党国的基层细胞──合作社及其干部。实现农业合作化后,全国1.1亿户个体农民,被组织到了约100万个农业合作社。农村的粮食统购统销就不需要再直接与农民发生联系了,统购与统销都可以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来進行。就这样,农民作为生产者,就不仅失去了对土地的支配权,还進壹步和他们生产的粮食完成了剥离,彻底地失去了对粮食的支配权。有论者把这壹过程称为“第二次土改”,也是不无道理的[19]。
作这壹如是观,1958年开始的人民公社化也可以称之为“第三次土改”。毛泽东在河北徐水县关于农业生产大跃進的讨论中,总结出了公社“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军事共产主义的组织形式。既然人民公社化后的整个农村都变成了军队和兵营,那当然就不允许有农民再有任何私人财产。当时,毛就和徐水领导人张国忠等兴致勃勃地讨论过“進行共产主义教育,除生活用品外,关于房屋、树木、羊群、自留地都要转化为公有。” [20] 毛泽东的倡导很快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对数以亿万计的农民私有财产彻底剥夺和劳动力的恶性毁坏。以徐水为例,“在扫除私有观念的影响下,有些村庄鸡猪和树木也归了公,把锅砸掉炼铁,户户不冒烟,全去吃食堂,有些地方甚至连箱箱柜柜都归公有。群众的基本生活资料—住房也要拆除……[21]”更有甚者,中共在大跃進 — 大饥荒后期的“反瞒产运动”里,对农民完全采取了土改斗地主的方式—刑讯逼取他们的最后壹粒存粮。以“信阳事件”中的“反瞒产运动”为例,“全区被打致死群众达六万七千余人,被打致残三万四千余人。残害群众的酷刑在几十种以上,如吊梁、跪砖、砸牙、剪耳朵、刺手、缝嘴、火焼、铁烙、火葬、活埋等等,真是残忍毒辣,骇人听闻。[22]”曾几何时,作为中共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者的中国农民,不仅在数年后就失去了他们的全部私有财产,还沦落为国家机器最悲惨的农奴,活活饿死了数千万人,成为中共土改运动的最大的失败者。
破除“解放农村生产力”的神话
中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开篇中说,“土地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23]。这是长期以来纠缠着读者甚至研究者们的又壹个革命神话。对此,美国学者杰克·贝尔登(Jack Belden) 很早就提到,不少西方学者当时就都有异议。他们认为: “分配土地本身并不能在中国产生健全的农业经济。它既不能创造出工业化所需的资金,也无法消除农村人口对土地的压力”[24]。另壹个美国学者马若孟(Ramon H. Myers)也曾指出:“1950年以来的事实证明,1950年代土地改革与其说是促進不如说是阻碍了农业生产力和产出的增长,因为这壹改革消灭了私有制,从而抑制了刺激工作和革新的动力”[25]。其实,壹个简单而清楚的史实是:中国真正的全面工业化是在1978年后三十年间的“改革开放”中才实现的,这离“土地改革”已近六、七十年之遥。因此,土改“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之说实在是离题万里之谈。
中共政府和其官方学者壹直用“土地改革”后全国粮食总产量的增加来说明它的革命神话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被引用得最多的是当时的政务院副秘书长廖鲁言的说法,即“壹九五壹年全国粮食生产量较壹九四九年增加百分之二十八,今年可较壹九四九年增加百分之四十左右,可超过抗日战争以前最高年产量百分之九。[26]”这其实也是经不得仔细推敲的。首先是中共的统计数字常常是因政治需要而夸大的,不足为信。廖鲁言写这篇宣传品时,尚在1952年的9月,统计数字根本还没有出来,但他就急不可耐地炮制出“百分之四十左右”的增长率了。其次,中共用和平时期、即五十年代初期的产量来和四十年代全国性的战乱年代相比-- 无论是抗日战争(1937 -1945),还是国共内战(1946-1949)时期 —— 都不是壹种公正的比较。最后,战后中共统壹了中国大陆,在和平的环境里拥有了激增的人口和多余的劳动力,可以用来大量垦荒和精耕细作,如果没有总产量上的增加才是不可思议的。
已故的中国人民大学的高王凌教授对土改素有研究,他是比较早挑战土改“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学者之壹。在本书所收的〈土改的极端化〉壹文中,他就指出:“土改的目地,最初的说法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但是土地改革的这种作用,壹时间却难以看清,有时还不难发现相反的例证。如各地都有经验表明,土改后的头壹二年,生产往往出现下降。”参加本次会议的加拿大独立学者滕春晖和大陆学者马锡昌壹起递交了壹篇题名为〈土地改革对农村生产力和农村社会生活的损害和影响〉的论文,也指出[27]:
大多数地主是“小地主”,往往是靠勤俭持家和种田本领及经营有方发展起来,他们几乎都亲身参加农业劳动。对他们的剥夺,就消灭了这部分人的生产能力,……所以在当时中共内部关于经济问题的多份文件中,几乎是不加掩饰的承认,土改造成了群众普遍的生产困难。 1948年5月10日,中共东北局后勤部党委在《目前后勤运输状况的统壹与使用》壹文中说:两年来,我们的生产力比伪满时不是扩大了,而是缩小,比九壹八以前恐怕也不如。减产是可以肯定的。原因:东北过去地主富农占很大数量,土改后大生产破坏了,土地小块小块分给农民;而农民组织和经营的经验不足;使我们减产。这是第壹。第二,土改中打击面宽了些,使过去生产中占很大数量的中农、富裕中农被打击,因此生产情绪受到影响;第三,地主富农土改中打的狠壹些,生产有困难(种子、牲口、农具)影响壹些生产;第四,农村劳动力减少很多,参军参战数字很大--生产力水平回到少帅那个时代。
其实,我们即便用中共自己五十年代的壹些统计资料,也可以看到在人均粮食产量上非但没有增长,相反是倒退的:
产量 \ 年份
1936年
1950年
1952年
粮食产量(斤)
277,400,000,000
249,400,000,000
308,800,000,000
人口 (人)
471,100,000
551,960,000
574,820,000
人均产量(斤)
589
451
537
另外,从各地“土地改革”运动的原始档案里,我们也常常发见中共的暴力土改对农业生产直接的严重破坏。例如,贵州省清镇县,原是中共“土地改革”的试验区,在土改后却出现了农民不想生产,让土地大批抛荒的现象。中共贵州省的机关报《新黔日报》如此报导[28]:
清镇壹区芦荻乡右二村是今年春季土地改革试验区。土地改革后,于八月间经检查,该村丢荒田土现像很严重。 ……其中以贫农丢荒土地最多,自耕中农次之。全村合计共荒田六石六斗,占全村田面七十石零六升二合的9.42%;共荒土五斗七合半,占全村土面五石四斗五升的9.78%,共丢荒产量合32564斤,占全村总产量的53517斤的6.33%。所以造成如上丢荒田土的严重情况,主要原因是该地各级领导忽视领导生产,指导思想上对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明确;对土地改革后的生产问题没有深入下去了解情况,只盲目认为土地改革后群众生产情绪高,在这上面可以不必多化(花)工夫。 ……土地改革后,又没有讲明租佃、雇佣自由,只是机械地动员群众生产,壹些缺乏劳动力者,为了避免剥削改变成分,怕把田土出租。如中农黎明春,共有七斗田,前几年出租二斗五升,今年全部收回自己种,结果荒了田二斗。
这种破坏更是在精神层面上的。因为“斗争土改”的盛行,使农民在几千年来形成的勤劳致富的信仰轰然倒塌,使他们不愿意通过生产来发财致富,在不少地方竟造成了人为的饥荒。山东的莒南县、内蒙古的赤峰市干村都是如此。据机密档案记载,整个山东暴力土改后1948年出现了空前的歉收。莒南县壹直到1949年还没有摆脱灾荒的阴影[29]:
发生饿死人、卖老婆、买小孩子的严重现象,如莒县大石头区朱家庙子村壹老大娘,即因挨饿而吊死,城里民村唐林民饿死,郑X仁要卖老婆,于X文要卖孩子等。
土改对农村生产力的严重破坏和社会财富的极大消耗,不少中共领导人也是有清醒认识的。 1947年8月27日,董必武在全国土地会议上就说过[30]:
社会上的积蓄在土改中大量被消耗了,过去各地都发生过这种现象,领导机关不注意就消耗得更多了。在斗地主、富农时,斗来的果实吃掉了壹些,用掉了壹些,由集中到分散不可避免的要毁损些。有些地区中农在土改中,也故意消耗他们自己的积蓄。如在执行政策中侵犯了中农的利益,再加上地主富农的谣言,那就消耗的更多。地主富农消耗,甚至故意破坏自己的积蓄那是更普遍的现象。
经历了几十年的政治运动风风雨雨的中国人,应当起码明白文革中流行的“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中的两者其实并没有任何逻辑上的因果关联。在现实生活中,革命终究是破坏了生产力的,尤其是在暴力革命刚刚结束的壹段时间内。当然,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社会和政治震荡后,生产也会逐渐得到恢复和增长,但这不过是政治震荡后的非革命的“和平”带来的经济恢复和好转而已,它们绝非是结构性的增长,更不是中共及官方学者们所吹嘘的革命所带来的“生产力”的“解放”。
新视野 新史实 新思考
本次会议的有壹个非常特殊的开场:由来自日本、台湾、中国大陆和美国的学者壹起组成了题名为〈国际和比较视野下的土地改革〉的首场讨论。土地改革在世界历史上并不是自中共始的新鲜事物,也并不壹定要充满流血和暴力,以牺牲几百万无辜的人命为代价。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有过日本的土地改革。五十年代几乎和中共的暴力土改同时展开的,还有台湾的和平土改。日本学者日吉秀松教授在他的〈日本的农地改革和民主化〉详细地介绍了日本战后在美国为首的盟军总司令部指导下的土地改革。他指出,虽然“这场土地改革是在外国势力压力之下進行的”,但是“在没有发生流血事件的情况下实施了这样的巨大改革”。日本土改的形式是和平的,是政府通过佃租地的强制收购以解决农村贫困。它不仅基本上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日本消除军国主义的基础以及在农村实现民主化之目的也获得实现,同时,日本的土改成功地在农村阻止了日本射秽主义运动的发展。
台湾学者周茂春博士,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廖应豪先生和旅美华人作家余杰都就台湾和大陆土改的对比发表了精彩的见解,大大地拓展了研究者的视野。他们都认为:台湾五十年代初期的“兼顾地主”的土改是非常成功的,如余杰所言[31]:
中国的土地改革指向“耕者无田”的国家资本主义,台湾的土地改革指向“耕者有田”的自由市场经济。在此壹脉络之下,两岸的土地改革形成了四个重要的差别:第壹,社会及历史背景不同;第二,学习和效仿的对象不同;第三,实施方式(主要是暴力程度)不同;第四,对此后两岸的经济、政治发展路径的影响不同。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改革都是成功的。北美的国际共运史专家程映红教授把北朝鲜和北越的土改与合作化与中共的土改和合作化放在壹起考察,指出它们的共同点是[32]:
共产党革命在农村政策上的“初衷”是建立对农村的全面控制,在社会经济政策上则是通过土改建立小农制度,但很快就向集体化过渡。这个集体化可以是合作社,也可以是人民公社,总的倾向是越大越好,因为越大就意味着国家控制能力的越强。……从土改到合作化,这些国家经历的,实际上是从身份自由的个体农民沦为国家农奴制的过程。
本次会议还标志了在中共土改研究上的壹些重要突破。其壹是提供了长期以来被忽略了的新史实;其二是填补了以往研究中的空白。在壹般人的印象中:土地改革既然是中共建政后的第壹场政治运动,应当壹开始便是中共以“恩施者”的名义出现,给农民分配土地。然而,本书却掀开了为重重曡曡的谎言覆蓋著的昨天的真相:中共首先是以“剥夺者”的面目出现,壹解放便向农民横征暴敛,激起了全国性规模的民乱和“匪变”。但多年来,在“土地改革”旗鼓的遮蔽下,学界忽视了1949-1951年新中国发生的其他历史事件。近年来,基于档案资料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有机会把关注视角转向新中国初期的征粮、减租退押、经济清算以及财政金融物价等系列运动,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進展。
华东师范大学王海光教授递交的〈土改的前奏曲:中共建政时期征粮问题再探讨〉和〈民变和“匪乱”——中共贵州建政第壹年征粮事略考〉两文,就告诉读者“中共占领新区之初,立脚未稳,就急如星火地在当地征收1949年度的公粮,禁止银元贵金属货币流通。征粮数额大,方式简单粗暴,激起了当地民众的激烈反抗,以至酿成大规模的民变和“匪乱”。……新区征粮和匪乱的研究,呈现出了中共建政过程更为复杂的历史面相,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土地改革为建政中心事件的历史叙事。”[33] 与此类同的还有曹树基教授的〈“大户加征”: 江津县1950年的征粮运动〉和〈江津县减租退押运动研究〉两篇论文。曹文指出:“为增加财政收入、缓解政府压力而進行的‘大户加征’与‘减租退押’是实质性的土改,而土改中的分配土地,只具有像征的意义。在实践的层面上,‘大户加征’与‘减租退押’的本质是征粮,而土改中分配土地的目的之壹,也是征粮。这是因为,经历过‘大户加征’与‘减租退押’之后,地主阶级已经无力承担高额的农业税,而分配土地,就成为调整税基的最好方式。”大陆青年学者刘诗古依据新的史实,得出了如下对官方叙事极有颠覆性的结论[34]:
我们可以形成关于土地改革的三点新认识。其壹,1949-1950年,中南区各地农民已自发不向地主交租,这实质上意味着土地产权关系已发生变化。佃户拥有了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转让权被中共禁止,地主对土地没有了任何实质意义上的权属占有,“土改”已经发生。其二,为了避免在收不到地租的情况下,继续承担壹年两季甚高的阶级累進农业税,地主阶级多希望政府早日土改,而并非如过去所言的那样,地主阶级对“土改”進行着顽强的抵抗和垂死的挣扎。其三,中共政权在新解放地区有意实行农民继续交租,随后依法减租的政策,刻意推迟“土改”时间,以便有充分理由对地主阶级征收高额的阶级累進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在填补以往研究的空白方面,会议的其他参加者们也很有建树。大陆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生刘志递交了壹篇题名为〈国共内战中的土改难民(1945-1949)〉的论文,揭开了土改史研究中壹个长期无人注意的侧面:“土改难民”现象。国共内战期间,因中共在解放区的暴力土改,造成的空前的人道灾难——“土改难民”竟达近四千万之多!北美女学者李江琳是研究藏族和西藏问题的专家,这壹次却为会议提供了题名为〈中共在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以云南为例〉的论文,为学界了解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提供了难得的窗口。其实,也有少数中共的干部比较务实,对暴力土改有所抵制。原澳门大学教授程惕洁的〈内蒙东部“温和土改”与乌兰夫的文革倒台〉壹文告诉我们:原中共国家副主席乌兰夫,在主政内蒙20年间(1946-1966年),曾在东北解放区土改运动中,成功抵制并及时修正东北局的左倾政策,推行过著名的“三不两利”政策(不分、不斗、不划成分;牧主、牧工两利)。这壹政策取得了极好的效果,使内蒙在大饥荒时期,接收并救助了几十万内地流民,并以余粮支援了京津沪。但是,这些都成为文革中他被毛泽东和周恩来整肃倒台的原因。
在中国知识分子中,也不乏有逆中共的暴力洪流行舟,凭著壹己之力大声疾呼、反对中共土改的先知。本次会议有两篇论文介绍了当年上书毛泽东的著名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先生 。北美学者丁凯文的〈董时進vs毛泽东 ——中共土改的回顾与辨析〉非常详细地梳理了董先生在他壹系列著作中从根本上质疑毛泽东的土改思想的理论要点。这壹总结提纲挈领,使董先生为岁月尘封了七十多年的前瞻性的思想得以发扬光大。大陆学者,原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郑也夫先生也递交了壹篇论及四位的公共知识分子对土改态度的长文〈土改中的四位公共知识分子〉。那四位公知,除了坚决反对中共土地改革的董时進先生,还有清华大学和人民大学的吴景超教授;清华大学和中央民族学院的费孝通教授和清华大学的潘光旦教授。在土地改革问题上,后三者和董时進先生不同,他们都在壹定程度上支持土地改革。当然,他们都反对暴力土改。另外,他们的身份既是自由派知识分子,又都是当年中共在内战中的同盟军——民盟的主要成员。由于对中共的本质缺乏清醒的认识,他们都没有像董时進先生那样,果断地选择流亡海外,而是接受了中共的统战和洗脑。最后,他们竟然都接受和认同了中共的暴力土改。因此,这壹论文实际上已经把探索拓展到整个中国知识分子和土改关系的崭新领域。在该文的结尾中,郑也夫教授对知识分子的集体投降進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诸如“保守主义的缺失”,“封建话语权上的放弃”和“土改中的冷血和自私”等原因。最后,他的总结给人以经久的震撼:
中国知识分子集体赞同暴力土改,是中国文化精英的良心泯灭,是中国知识阶层的集体投降。认可了这壹次强暴,就很难抗拒下壹次强暴。认同了对他人的强暴,也就极难阻挡对自身的强暴。因此土改中知识阶层的表现是决定性的,所谓初战就是决战,从此他们在与中共的博弈中,如同小儿,任凭摆弄。
对中共暴力土改的新探索和新思考,壹直是这次会议的重点所在。
中共为什么壹定要使用暴力土改?对此学界有过种种有意义的探讨。例如,清华大学的秦晖教授认为:“农民也许不会为了几亩地‘抛头颅洒热血’,但如果共产党的胜利他们可以得到好处,共产党的失败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那当然他们就会容易被高度地动员起来。因此,壹定要搞流血土改。……有了投名状就不怕发动不起来了”[35]。 对此,高王凌则提供了壹个更扩大的政治框架来理解土改暴力,他认为他认为中共土改的重点并不是为了分田,而是为了“推翻旧的政权,同时建立新的政权组织和政治制度,特别是在基层自下而上地進行重组……也就是说,中国的土地改革不仅是‘改朝换代’,而且是‘改天换地’,因此它不可避免地要走上‘斗争土改’的道路”[36]。原重庆师范大学外贸学院的谭松教授,因为坚持对川东地区的土改真相進行独立调查,被中共开除了公职。对中共的暴力土改,他在实地调查中得出的结论是:“中共土改时的大屠杀,自然是要对地主乡绅和所谓反革命進行肉体消灭,但是,在屠杀过程中所使用的这些手段,它所呈现出的公开性、随意性、残暴性、奇特性等,都是为了壹个目的:要最大化地制造恐怖,要让那些活着的人对这个刚刚登场的红色政权心怀恐惧从而服服帖帖不敢反抗”[37]。加拿大维克多利亚大学的讲座教授吴国光博士则更進壹步认为:“激发仇恨,制造仇恨,固化仇恨,既是土改暴力的原因,也是土改暴力的结果;……从而为建立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在占据中国人口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农民中打下群众基础。随后,当无产阶级专政施展威力时,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刚刚获得的土地即被剥夺;土改中的暴力弥漫,也就为中共政权此后快速地强行收归土地为国有化铺平了道路。[38]”
另壹个长期以来对家乡山西省平州县的土改進行实地调查的学者,澳门大学社会学教授郝志东,则以西方社会学的社会互动的理论,对土改中的暴力進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他认为:“土改的暴力是干部之间、干部与农民之间互动的结果。干部需要让农民‘命运、良心、人道、面子’等传统思想,和地主富农‘撕破脸’,农民也需要接受这种发动,然后暴力土改才有可能。让干部‘放手’,让农会说了算,也经过了壹个上下互动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重新定义阶级、命运、良心、面子等观念的过程”[39]。
论及暴力,与会的学者们还注意到了与土改并行并为之服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关于镇反运动的学术研究现状,杨奎松有过论述??:“对于这样壹场声势浩大、影响深远的镇反运动,至今尚未见多少深入的学术研究。……在新中国成立后历次政治运动当中,镇反运动的作用向来在多数人的心目中是争议最少的。”镇反运动之所以“ 争论最少”,根据杨杨奎松的说法,是因为“共产党领导之革命政权初创,通过镇镇压反革命运动,以固其根,以立其威,亦向被国人视为情理中事。”[40]新生政权的巩固和奠基是否必须来壹场如此大规模而又如此血腥的镇反运动?北美独立学者和民主运动理论家胡平在他的论文〈背信弃义+残暴的史上之最——对中共镇反运动的盖棺定论〉中批驳了这壹说法。他认为:“这种评价是基于对镇反运动性质的严重误解,所以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作为革命政权,中共在建政初期镇压大大小小的反革命活动,本是例行公事,是中共各级领导早就在做、而且壹直在做的事。既然如此,哪里还用得着最高领导人特地出面发文件,专门搞成壹场大运动呢?由此,我们可以推测,中共发动镇反运动,其实是借题发挥,是假借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名义,……去镇压那些并没有从事过什么反革命活动的另外的群体。”通过分析毛泽东自己的指示,胡平壹针见血地指出: 镇反运动“是假借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旗号,对那些只是历史上曾经反革命而没有任何现行的反革命活动,并因此得到当局承诺宽大处理的群体算历史旧账。”
镇反运动中的重要对象之壹是所谓的“反动会道门”。长期以来,对这壹课题海内外都缺乏研究。纽约城市大学教授夏明这壹次递交了壹篇〈中共摧毁会道门和极权主义的建立〉的长文,填补了壹个久违了的学术空白。根据沈实的历史档案,夏文首先考证出中共在取得政权之前,对所谓的“反动会道门”是壹贯取“实用机会主义”态度的,“从1921年中共建立到1949年中共建政,共产党对会道门是既利用,又打击”。但是,“从1950年到1953年,共产党对所有的会道门壹概定为“反动会道门”,开始了全面残暴镇压时期。”“从1954年至今,中共政权对会道门和后来定位为邪教的组织开展了长期监控、露头就打的高压常态时期。”在细致地回溯历史后,夏文不无幽默地总结道:
毛泽东和中共罗列的所有指控“反动会道门”的罪行:落后封建迷信、家长制统治、教主崇拜、阴险残酷的戒律、被外国势力操纵利用、称皇称帝、对道徒剥削摧残、骗取钱财、奸污女道徒,等等,今天无壹不可以用来起诉中共和它的首领毛泽东。中共对会道门成功的迫害和屠杀,主要是它在毛泽东的领导下能把现代意识形态和政党方式与现代军事武器和科学结合起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屎主义指导的毛主义教门。
以上种种,大会都把对中共的土地改革和整个中国当代史研究提高到壹个新的水准,为学科建设树立了开拓性的典范。
重审中共土地改革的当代性和挑战性
在这壹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时,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新壹代领导人,正在反历史潮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壹方面,他们公然取消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改革开放的成果,如领导人的任期制,企图把已经前行了五十年的历史车轮拉回到长夜未央的毛泽东时代去。另壹方面,他们更加大掩盖历史真相的力度,动用国家机器的力量,重新制造出种种光怪陆离的革命神话来。
在本次会议中,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的郭建教授提供了壹篇令人兴趣盎然又寻味无穷的论文,即〈五个《暴风骤雨》中的土地改革 〉。这里说的五部均以《暴风骤雨》命名的作品包括周立波的长篇小说(1948);谢铁骊执导,于洋主演的黑白故事片(1961);蒋樾、段锦川导演的独立制作纪录片(2005);凤凰卫视的5集纪录片(2012);以及何涛执导,2015年开拍,至今尚未播放的50集电视剧。前两部——周立波的小说和于洋主演的故事片——当然都是服务于中共政治的、被称作是“中国土改教科书”的红色经典。在改革开放以后,它们都收到了同名的独立制作纪录片无论在史实上还是在意识形态上的全面挑战。然而,在故事片《暴风骤雨》问世半个多世纪以后,在2015年,根据小说《暴风骤雨》改编的影视作品又在策划中,即规模颇为可观的50集电视剧《暴风骤雨》,由何涛执导,同年5月19日在黑龙江伊春开机。这部电视剧仍被称作表现土地改革的“红色经典” 。但是,据“东北网”,剧本“在充分尊重原创的基础上,進行了大胆的取舍、改编……”,在红色经典的旧瓶中装上壹些如爱情、传奇、谋杀、复仇之类的离奇情节。对此,郭文壹针见血评为“红戏粉唱”:“既符合官方三十年来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导向,又迎合许多观众对匪特传奇、女中豪杰的恋情,像是壹种微妙的妥协,不失为寓宣教于低俗娱乐的典范。”
同样,夏明教授关于中共摧毁会道门和极权主义的建立的论述也并没有忘却从历史中观照现今。他指出:“人们担心,当下的中国是否有迹象在倒退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完成这篇论文后,我的担心是:‘文革’还有底层造反斗走资派/当权派,而当下的中国是壹个教主似的‘领袖’在乌托邦理想的激励下,对持异议和反对他的‘敌人’开始了以极权国家暴力机器为主体的残酷镇压。所以我们该问,中国是否在走向‘镇压反革命’/ ‘镇压会道门’时期?”
捷克的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曾经说过:“民主与专制的斗争,在某种意义上便是记忆和遗忘的斗争”—— 中共的种种倒行逆施反而使这次研讨会有了独特的挑战意义:它是中华民族不泯良知的壹次体现;它象征著海内外知识份子对学术自由的有力坚持;它还是海内外学者共同重构对所谓的“新中国”的集体记忆的不懈努力。
除了揭示历史真相,健全民族记忆外,这壹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的努力还有什么另外的当代意义呢?会议的发言和学者们递交的论文在这方面也有独特的贡献。他们壹致指出:中共土改对当前中国的影响是壹方面造成了执政党的全面腐败;另壹方面是滞后了中国的现代化。例如,谭松教授的论文〈从土地革命土地改革到土地财政〉指出:因为中共的土改“用暴力将私有财产变为所谓的公有,然后又用权力将公有变为权贵们的私有”,竟成了中共当前极端腐败最主要的历史渊源:“中共官员腐败,60%以上都与土地有关”。壹方面,中共这个“党国”大地主“通过出卖土地养活庞大的地方政府官员”;另壹方面,“中共各级官员在卖地中大肆私饱中囊。[41]” 旅美作家余杰的思考更为深入。在参考了众多西方学者对于台湾式的土地改革对现代化的贡献后,他指出:人类历史上,除了欧洲与英美国家(英美加澳纽)之外,仅有三个国家完成开放准入秩序的转型:日本、韩国与台湾。而这三个国家,都成功地進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他认为:“台湾相对而言比较成功的土地改革,或许能为中国未来的土地改革及民主化提供有益的启发。[42]”
多年以来,美国三壹学院经济系教授文贯中博士奔走于京沪之间,大声疾呼“吾民无土”[43],要求改变大陆的现有土地制度,允许土地私有。这次会议他也递交了论文〈暴力剥夺型土改,强制型农业集体化 — 中国城乡发展错序之制度根源〉。这壹论文对我们了解中共土地改革对现代化的恶果极具启发性。该文运用诺奖得主阿瑟·刘易斯 (W. Arthur Lewis )的理论,来分析健康的现代化的转型要素。刘易斯认为:第壹拐点是随着城市现代工商业的不断扩张,最后壹个农村剩余劳动被城市吸收;第二拐点是城乡收入差的弥合。为了抵达这个拐点,必须不断地使最无务农技能和意愿,生产力最低,因而最贫困的农户首先离开农业。唯有这样,经过市场的反复淘汰,农村留下的劳力的生产效率和收入才会越来越高,农村的人均收入才能向城市的人均收入靠齐。这不但是刘易斯的预言,也为欧美和东亚的例子所证实。但中国土改的例子恰恰证明,在经历了最激進的以消灭地主和富农为目标,土地分配最为平均主义的地方,不但农业没有现代化,而且城乡收入差居高不下,离开城乡壹体化的理想目标仍十分遥远。这种对比是发人深省的。其实,在刚过去的40年里边,中国遇到了百年未遇的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良机。但是由于土地所有权问题无法解决,城市中的户籍制度依然存在,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的错序反而更为固定化了,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会必然地滞后。
重审毛泽东土地改革的国际研讨会在纽约举行两天后便顺利结束了。 但无论是与会的学者,还是参与讨论的观众,都大有言犹未尽之感。 然而,无论对“新中国”研究作为壹门学科建设的推动,还是对当代中国社会要拒绝毛泽东遗产的警告,这个研讨会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为了更全面地反映近十年以来对中共土地改革和它的第壹波政治运动研究的新成果,本论文集还收录了壹些会议外的海内外学者的论文。 编者希望:通过这本百万字的论著,读者不仅可以看到被中共当政者长期掩盖了的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运动的真相,更可以看到史学家们不懈地探索历史真相、努力健全民族记忆的良知和坚韧。在这壹意义上,本书绝不是这壹探索的“结论”,而是它的新开始。
剥夺土地
作者 周晓 写于 二零二零年
毛泽东为首领的中共集团靠欺骗和武力威胁从农民手中夺取了他们所有土地,壹跃而为中国土地唯壹的拥有者。现在这个集团正享用广袤无际的、无价之宝的土地带来的财富,挥金如土。迫使强盗归还或强盗被连窝端后归还土地于农民的后人是不移至理。
1950年,毛泽东为盗首的中共(以下多简称毛泽东)发动了土地改革运动,这是之前在解放军占领区内,腥风血雨的土改的继续。1953年,全国农耕地分配给了贫苦农民的过程完毕,就是说贫苦农民在原来拥有少量土地之上增多了土地。但是好景不长,毛泽东就在方才增加了贫苦农民土地同年的1953年,开始了农业合作社运动。这个运动使得贫苦农民对自己土地(包括原有的)的支配权受到了很大限制。1958年,毛泽东阴谋策划于1957年的人民公社运动在全国铺展开来。至此,所有农耕地的农民不但新增土地得而复失,连同自身原有的土地也荡然无存,而毛泽东领导的中共这壹组织摇身壹变为,自秦王朝以来,比任何皇室组织更大的土地拥有者。只凭巧舌如簧的欺骗性宣传(所谓实现共产主义的共产)力量是不够从农民手中夺走最后壹寸土地的。被毛泽东愚弄,挑动起阶级斗争仇恨情绪的贫苦农民,参加了批斗和镇压地主的血腥杀戮的剥夺土地的过程。在这样过程中,这些农民本身在内心受到了深度惊吓。因此当毛泽东明告贫苦农民,他本人就是强盗时,他们大惊失色,但极度恐惧于毛泽东无处不在的残暴武装力量,只好束手无策地交出各自得以安身立命的所有土地。他们瞬间壹贫如洗,成为彻底的无产阶级壹员,壹夕之间变为毛泽东的奴隶或说佃农。在贫苦农民原有的土地上先增添壹些,然后连同他们的原有土地全数没收,这是毛泽东对贫苦农民的欲擒故纵的、险恶毒辣的欺骗手段。
中国自有皇朝以来,无论是地主,富农,中农,贫农还是雇农,都有土地,只是多少不等,而皇室并不拥有整个国家的土地。
毛泽东与多数汉人开国皇帝有壹共同特点:欺骗。1947年12月,毛泽东在他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说 “地主富农占人口的8%,占地却是70%-80%”。按中立人士的统计,1949年前,地主富农占人口10%,占地64%。毛泽东的心机深沈,显然他是故意压低了地主富农占人口的百分比,同时提高了地主富农占土地的百分比。在中国当时,不管是人口,还是土地的基数都是大数,所以百分比上差壹个百分点就相差很大。6%-16%土地的差别量是壹天文数字。毛泽东在数字上做了手脚,即把贫富差距向天悬地别方向拉大。
中共自己的文献记录,在1947年毛泽东发动了在国民党首都南京的游行事件。事件中的大幅标语是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
这次事件与同年毛泽东发表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的贫富差距的数字欺骗,配合默契得浑为壹体,可见当时毛泽东心机之深沈。毛泽东的目的就是挑拨离间富贵阶级和贫穷阶级的关系,为下壹年的辽沈战役,淮海战役战争、平津战役,从贫穷阶级这个庞大的兵源,招兵买马制造舆论。
另外,中立人士对1949年前的中农和贫雇农也有具体数字统计。中农占人口的20%,占地17.5%;贫雇农占人口70%,占地18.5%。值得高度关注的是,贫农人均占地2.6亩,雇农人均占地1.3亩,而他们的人口占70%。这个统计揭示,几乎所有农民都有土地,而不是中共通过日复壹日的、年复壹年的宣传,所灌输给人们的、贫苦农民没有土地,是佃农的概念。
地主富农占人口10%,中农占人口20%、贫雇农占人口70%,这样的大数据意味,当时中国四亿人口中,三亿农民的后代有很高机会在今日成为百万富翁或千万富翁。当然土地的价值取决于土地的具体位置。譬如,土地地理位置处于深圳者成为富翁的机会就大。无论是贫农的2.6亩还是雇农的1.3亩,这两个数据的实际意义是,在上面种农作物产值不小,在上面建高楼大厦就更是寸土寸金了。但是这些原属于他们后代的土地正由这些土地的盗掠者,中共这壹组织堂而皇之地在支配着。这些土地包括尸山血海的三大战役期间,毛泽东以当兵可分到土地为诱饵的政策,骗得农民以命换来的土地。
要回那些土地或那些土地所折合的价值的运动应该开始。在现实中,首先面对的问题是,这个运动是否该启动。回答格外简单,强盗行为天理不容,索回土地天经地义。第二个直面的问题是,六十年多年过去了,归还工作会很困难。回答也简单,在利益动力所驱动的十亿之众的智慧面前,困难定被迎刃而解,找到理性的、相对合理的方案远非登天之事。从强盗手中索回被抢夺的财富是实施社会正义。这不是历史倒退,有的新事物,例如,掠夺所有农民土地,是对历史的反动。这是对被倒退了的历史的历史正义的恢复或说扳回。
规模大了强盗的抢劫不应添加丝毫它的合法性。地球上有壹个公理:强盗的抢劫是非法行为。毛泽东从农民盗走土地的行为毋庸置疑是非法行为。现在那些农民的后代(应超过十亿人)包括地主、富农和中农的后代,有权力索回那些土地或那些土地所折合的价值。向谁索赔?答案是:中国政府,现在的专制体制的中国政府或取而代之后的民主体制的中国政府。
城镇化的本质
作者 杨建利 王德育 写于 二零二零年
从胡温时期的“新农村建设”,到习近平执政时期的“乡村振兴战略”,中国农村的”圈地运动“已经進行了二十多年,特别是在中共十九大之后,明显加快了推進的步伐。根据2017年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山东省政府制定了壹份四年期(2018-2022)的《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根据这份规划要求,山东省将在 2020年拆掉占全省村落的近两成的壹万四千多个村落,将农民集中到新型社区楼房居住。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名的“合村并居”,给当地农民的生产及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变,这个运动并没有在齐鲁大地绘制出壹幅“美丽乡村”的画卷,反而上演了众多血淋淋的暴力拆迁的场面。中国刚刚从疫情中喘过气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之下,山东省为何急于运动式地推進“合村并居”工程?城镇化在全世界都是大势所趋,为什么偏偏中国的城镇化总伴随着农村血淋淋的掠夺?症结在哪?
中国城镇化的时代背景
城镇化的進程与经济的发展相辅相成,中国的城镇化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快速地推進!中共建政初期,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只有10.64%。随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城镇化進程开始加速。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60.6%。虽然距离发达国家80-90%的城镇化率还有差距,中国的城镇化速度已经是非常惊人的了。改革开放后工商业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成了世界工厂,对外开放给中国经济注入了强劲动力。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这些对农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很多农民为了更好的收入,背井离乡来到经济发达地区,成为建设城市的“农民工”或工厂工人。另壹方面,城市的建设和工厂也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和充足的廉价劳动力。
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就业,加上很多农民选择到靠近乡镇的地方建房,农村的宅基地大量闲置,许多地方村庄空心化严重。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水平,避免闲置和浪费,针对宅基地的“合村并居”政策,有其天然的合理性。但是为什么顺理成章的事情,在中国却成了难啃的骨头,而致百姓怨声载道呢?政府甚至不惜动用公权力,用运动的方式推進?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
土地所有权问题是中国三农的根本问题
中共建政后,利用土地公有制和户口制度,构建了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柏林墙”。在农村和城市施行不同的政治和经济政策,比如,农民的投票权只相当于城里人的四分之壹,商品价格对农民和城市实行两套价格机制。在城乡两元结构的格局之下,农民被系统性的剥削和压制,使得农民成为中国最庞大、最贫穷的壹个社会阶层。改革开放之后,农民为了更高的收入,非常愿意到城市和发达地区寻找工作机会。农民离开农村之后,出现了大量闲置的土地和宅基地。但是农民为什么宁愿把耕地撂荒,把宅基地闲置,也不愿意放弃呢?
首先,受落户政策限制,农民在城市落户并不容易。大多数城市有买房落户的门槛,城市的高房价让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望而却步。这些背景离乡的“农民工”,在城市里工作、交税,甚至缴纳社保,但由于户口不在当地,享受不到城里的医疗、教育等福利。另壹方面,即使部分“农民工”有能力在城里落户,但也担心迁移户口之后,就会白白失去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而放弃。在中共的土地公有制之下,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现实中几乎无法交易变现,大大降低了这些人落户城市的意愿。土地和宅基地所有权是模糊的,正是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不明确,妳选择占著就还是妳的,妳如果把户口迁走,村集体就可以随时收回宅基地,造成很多农民即使進城打工多年,也不愿意放弃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中国社会福利和保障形同虚设,农村里的土地和宅基地是他们保障自己的最后防线,万壹在城市里混不下去,还有地方可以回,这也让农民不敢放弃农村的土地和房屋。 “合村并居”等农村的圈地运动,要打碎这些人的最后屏障,不可避免地在农村制造冲突。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农民因進城务工而无暇务农,有放弃农村耕地和宅基地的潜在需求。如果土地所有权明确,选择务工的务工,选择务农的务农,务工進城的农民能够在法制保障下把耕地和宅基地交易变现,“人”的城镇化和“地”的城镇化就顺理成章了,选择务农的农民集中更多的土地在手中可以進行现代化的集约化农业生产。但是中共模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让农民无法把宅基地和耕地变现,从而不愿意放弃土地,客观上造成了巨大的冲突和矛盾。可以说,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中国城镇化的最大障碍,也是带来大量的社会矛盾。历史学者宋永毅说:"产权不解决,冲突就会壹直持续下去。信访可能偶尔解决个别问题,但大局没有解决。“
土地财政是推進“合村并居”的原动力
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却起著至关重要的作用,若有财政危机,社会危机亦不远。改革、发展、稳定均离不开财政,甚至财政行为就是改革、发展和稳定。2019年财政收入增速3.8%,低于预算目标的5%,该增速为1987年以来的最低增速。 近年来经济下行叠加减税降费,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凸显,“地主家也没余粮了”。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哭爹喊娘甚至发不出公务员和教师工资已不稀奇,“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再度成为重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就是地税,而地税征收难度大,造成地方财政壹度非常紧张。在90年代末,中国启动了住房改革,借着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突然发现卖地是解决地方财政的捷径。地方政府土地的招拍挂制度卖土地给开发商,开发商开发房产出售,由于地方政府控制着房地产业的核心资源:土地。“只此壹家,别无分店“的经营模式,让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节节攀升,土地财政应运而生。
对地方政府来说,发展房地产的土地来源有两个,壹是城市内部的土地整合,因为城市区域老旧房屋的补偿标准参照城市房价,随着房价走高,在城市区域内部進行拆迁的成本越来越高。二是占用城郊农村的土地,用城市扩张的模式发展房地产。由于农村的土地是集体土地,补偿和安置标准非常低。对地方政府来说,每亩五万元成本征收得来的土地,转手卖给开发商能卖到几百万。这种壹本万利的发展模式受到了各地地方政府的疯狂追捧。地方政府更加倾向于征收农用地進行开发。
地方政府大力卖地,发展房产,如果不加以控制,会造成供给过多,反而会影响房地产价格。也就是说,如果卖地失序,土地财政反而不可持续。为了遏制地方政府的疯狂卖地冲动,也为了保护中国有限的耕地资源不被无限制地侵占,中央政府从严格控制从农用地到建设用地转化的限额。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突破中央对土地的限制,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在农村地区,通过清理空心村,合村并居,把农民"上楼"后腾出的宅基地复垦成耕地,把耕地换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内各城市把"指标"交易出去。地方政府还有壹种牟利方式,通过把宅基地复垦成耕地,申请国家财政给予补贴。不管哪壹种方式,我们都可以说,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進行“合村并居”运动的最大原动力。
2007年《物权法》颁布实施,也就是说中共建政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中国人的不动产是没有物权保障的。虽然《物权法》在保护农民的耕地和宅基地也是模糊表述,但总比没有好,加上各地《拆迁条例》的出台在壹定程度上限制了对农民土地和其他利益的任意剥夺。但是在普遍缺少法制保障的农村地区,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土地财政,地方官员为了政绩和逐利,不断创造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合村并居”等政治概念,就是为了突破法律和政策的限制,试图增加地方政府的正当性,从而达到肆意掠夺农村的土地和房屋的目的。剥开层层谎言的外衣,其本质都是把农民赶上楼、赶進城的圈地运动,是壹场暴力掠夺农民土地的盛宴。
地方官员的私利是“合村并居”的现实驱动力
中国缺少法制环境,任何大拆大建的项目都是官员谋私利的机会。对于平时没有什么大项目的乡镇官员来说,“合村并居”工程本身就是壹块大肥肉。政府层面的“乡村振兴战略”也许有壹定的合理性,但在农村地区,地方政府官员的逐利驱动,把“合村并居”变为壹场暴力蚕食农民利益的盛宴。
在“合村并居”推進的过程中,出现超低补偿、豆腐渣工程、野蛮逼迁、先拆后建等等乱象,与地方官员的私利有着脱不开的干系。例如,拆迁补偿价格完全有政府单方面说了算,农民只有被迫接受,而由于地方官员在“合村并居”推進的过程中,财政下发的补偿款雁过拔毛、层层克扣,对安置房建设工程层层转包、粗制滥造,造成大量的超低补偿和豆腐渣工程的乱象。再比如,《拆迁条例》和《物权法》都要求先建好安置房,再拆除老房子,防止被拆人因无处安置而出现人道灾难。但地方政府的官员为了政绩考核的目的,经常采用“先拆后建”,造成被拆迁人只能到亲友处借宿,或在田间地头搭个窝棚将就,老人的情况更加悲惨。这种既不合法,也不符合人道精神的做法,正在齐鲁大地上不停地上演。
合村并居的模式是拆宅基地,建设统壹规划的社区,再以较高的价格卖给农民。这个过程会消耗壹定量的财政资源。如果全省都在大搞合村并居,通过复垦土地,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用地指标太多如何卖出去也会是壹个问题。虽然可以把这些指标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但好大喜功的运动式的“合村并居”很可能会给地方财政雪上加霜,甚至会导致财政破产。在对待“合村并居”工程的态度上,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并不总是完全壹致的。地方官员出于谋私利的动机,即使存在上述种种政策风险,也并不会阻止官员运动式推進“合村并居”。也可以说,地方官员的私利是把“合村并居”工程推向运动化、暴力化的壹个重要推手。
“合村并居”运动式推進的后果
城镇化的進程需要自然发生,在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利用市场手段,让农民自然选择。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夏明表示:“正确推進城市化的方式在于给予农民选择权,让他们可以自由流动,而不是通过强征、强拆,强赶农民。另外,在推动土地集约化时,加强农民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当农民拿到土地所有权时,便可以将土地出售或出租,以获得最高市场回报,还可以成为城市人口,并使农业得到更多发展。” 然而现实是,改革开放的政策为中国农村带来了较高的经济增长,但农民在土地问题上基本上没有任何话语权,农民组织完全弱化,使农民陷入困境。在中共执政相对宽松的胡温时期,曾经提到“村民自治”的概念,目前,这个概念再没被官方提及。
合村并居的整个过程是权力主导,老百姓没有话语权,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农民的利益毫无保障。在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的利益驱使下,必然导致新壹轮的官商勾结、暴力拆迁、安置房粗制滥造。地方官员在私利驱动下,运动式、暴力推進“合村并居”,不顾地方财政和平民百姓的承受能力,最终甚至会导致地方财政破产。长远来看,借“乡村振兴”和“城镇化”之名,运动式推進“合村并居”,就是对农民土地的再壹次剥夺。
中共建政之初,就是通过“土改”把土地从地主、富农等所有者手里把土地夺过来分给无产者,但很快就通过人民公社名义收回了农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改革开放之后,农民又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在壹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通过公权力,再壹次剥夺农民的土地,把农民赶到楼上,赶到城里,不得不购买国家的所谓商品房,财产就再次受到搜刮,导致农民很容易陷入长期的贫困。由于没有福利和保障,如果没有就业机会,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将陷入恶性的贫困循环当中,农民很快就会成为无产者,农民的抗争将以土地所有权为中心展开,或会酝酿壹场新的“土地革命”。
土地所有权—-无解的难题
综上所述,农村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土地的根本问题是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只要土地所有权公有制不变或产权模糊不清,再加上对农民实施制度性歧视的万恶的户口制度不除,农民就会死守农村宅基地的底线,城镇化不可能顺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就会沦为又壹轮对农民的大规模掠夺和人权侵害。
这么说,是不是意味土地所有权越早明确、越早私有化越好?原则是这样,但是更大的难题是,如何把土地私有化?“如何把鱼汤变成鱼?”
在中共专制政权垄断所有权力和所有经济资源的情况下,农民根本没有议价的能力,公民对任何立法程序、政策制定和执行程序均无监督制衡的能力,暂且不论土地公有制是中共统治的基础之壹而当政者几乎没有实施土地私有化的可能,即便有,土地私有化将会成为权贵再次瓜分财富的盛宴,这种瓜分基本上按照“权大多得、权小少得、无权不得”的原则進行,农民也会成为彻底的输家。
中共的超凡能力常常体现在把诸多攸关中国人福祉和前景的事情变成问题然后变成难题最终变成无解的难题,土地所有权就是其壹。中国没有壹寸土地其所有权没有争议。呜呼哀哉。这是中国的悲哀、中国人的悲哀,更是中国农民的悲哀。
名义上国有本质上党有的土地制度
作者 熊飞骏 写于 二零一二年
中国的极端贫富悬殊是什么因素造成的?
是“公有制”!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公有制”国家,结果造就了极端的贫富悬殊。英、美等国是典型的“私有制”国家,贫富悬殊比中国小许多倍,穷人开着小车去领福利基金;多数官员富人的生活简朴低调,妳在大街上看不出谁是富人谁是官员。
公有制中国最大的富豪群体是官僚,大多数的亿万富翁背后都有官僚背景。
私有制美国的富豪多是没有官僚背景的平民,“公仆”则是最不容易致富的群体。
因为“公有制”的本质就是“官有制”!
少数官僚以“公有”的名义,掌控着人口占绝大多数普通平民的土地、资源、国企和致富机会,把本应属于普通平民的财产据为己有,不“率先巨富”才是咄咄怪事?
我们首先拿土地来说事。
当今中国最容易发大财的机会是“圈地炒地”。
在“私有制”国度里,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多数公民手中。公民可随意变卖、出租、转让、继承属于自己名下的土地资源,国家不得干涉。各级官僚手中根本没有任何“公有地”可圈可炒,没征得土地所有人的同意无权圈占任何公民的私有土地。
所以“私有制”国家的官僚根本不可能依靠“圈地炒地”大发个人横财。当某地经济机会来临地价大幅上升时,受益的是普通平民而不是官僚权贵。
在“公有制”国度里,土地名义上都是“国有”的,广大平民没有任何法理上的土地所有权。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国家”在法律上是全部土地的主人。
土地名义上属于“国有”,但“国家”只是壹个没有任何民事能力的“名词”,无法“管理”和“处置”属于自己名下的土地资源,代理“国家”行使土地管理处置权的行为人才是“国有土地”的真正主人。
谁有权代理“国家”管理处置“国有土地”?
是大大小小的官僚!
“国有土地”的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掌控在谁的手里?
掌控在“公有制”国家的各级官僚手中,而不是广大平民手中。
所以名义上的“国有土地”就演变成事实上的“官有土地”。
因为各级官僚掌控著全国土地的管理处置权,他们只要看上了哪壹块土地能赚大钱捞政绩,就可用行政法律手段把那块土地上的耕种、经营、居住者赶走强行圈占,高价炒卖或用于炮制“形象工程”。官僚个人要么升官要么大发土地财。
土地的真正主人广大平民则没有从那块土地上得到基本收益。
广大平民不但不能从圈炒土地上受益,相反还要付出很大代价。
官僚垄断土地买卖把土地炒成天价,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平民再怎么艰苦朴素也不能没房住啊,房价再高也得买,倾其所有或背负巨债,多数平民因此成为赤贫的“房奴”。被官僚圈占的“国有土地”反而抽干了多数平民的财富。
“土地国有”背景下大官发财太容易了!如某省官儿子去辖地某县要求用低于当地市价很多倍的价格购买县政府以开发名义圈占的100亩城郊土地,当地县官敢不卖给他么?通常情况下自然不敢!除非他不在乎头上那顶花费巨资弄来的乌纱帽。
省官儿子壹眨眼又把到手的土地以当地市场价转卖出去,几百上千万就進了自家的帐户;然后这个儿子又去其它辖县如法炮制,不出壹年就成为亿万富豪,不用耗费壹点体力和脑力!
如果是“私有制”国家,县官手中没有可随意支配的土地资源,他就算想讨好省官儿子也力不从心。
…………
中国城镇平民最痛的是什么?
是高房价!
高房价是如何酿成的?
是各级官僚高价炒卖土地造成的。
官僚何以能无节制擡高地价?
因为“土地国有”,广大平民没有土地所有权,所有的“国有土地”都垄断在官僚手中,房产开发商只能向官僚买地,土地市场不存在“自由竞争”,各级官僚想把土地卖成什么价就能卖出什么价。平民再穷也不能没房住,房价再高也得割肉流血买。
在“私有制”国度里,高房价根本不可能长期普遍存在,就算存在也属暂时的和局部的。
“私有制”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多数平民手中,买卖权也在各个平民手中,卖不卖地和卖什么价都是平民个人说了算,利益个性千差万别的庞大平民群体也不容易结成针插不進水泼不進的垄断集团,所以土地买卖存在强大的“自由竞争”现象,壹家壹户把地价擡得太高,必有另壹家另壹户用更低的价格抢去他的生意机会,所以地价不可能无节制攀升,房价也不可能超负荷增长。
例如上海市的房产均价每平米两万元人民币,地价每平米应该在壹万元以上。壹亩土地就能卖出六七百万元!
如果上海市实行“土地私有制”,多数平民能自由买卖转让出租属于自己的土地,官僚手中无地可炒可卖。在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相信多数平民会把自家的土地投入市场,并很快造成供过于求的局面,地价就会大幅下跌,房价也因此成倍下挫,那时根本用不上国家出台房价调控政策,多数上海市民都有能力买得起够居住的房子。
所以“高房价”是“公有制”惹的祸!
…………
新中国几十年壹直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是“三农问题”!
农民总是和土地连在壹起的,土地权则是壹个国家最大的“所有权”。
中国农民最悲惨的岁月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短短三年时间活活饿死了几千万中国人,比2200年皇权中国在和平时期饿死人的总和还要多。饶幸活下来的农民也长年饥寒交煎,食不果腹衣不弊体,活着比死去还难受。
为什么三年大饥荒年代饿死了那麽多农民?
壹样是“公有制”惹的祸!
毛中国农民不但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连农民在土地上“耕种经营”的自由都被剥夺得壹干二净,“公有制”程度可谓炉火纯青。
酿成恐怖大饥荒的主要因素有三个:
壹是大办钢铁误农时,丰收的粮食不能及时收获烂在田地里。
二是集体办大食堂初期浪费严重。
三是高征购。
为何庄稼成熟了不及时收割,任其烂在田里?
因为青壮农民都征调去炼钢了,村官也前往坐镇指挥。田地不是农户自家的,没有村官的调度督促,留守在家的老弱妇孺也没必要的责任心去自行收割。
为何集体大食堂这样的荒唐事居然行得通?
那时的田地都是“公家”的,收获的粮食也全部纳入公库,农民再从村官手里领取勉强活命的“口粮”。各级官僚要求农民在大食堂就餐,就不再分粮到各家各户了。农户家里没粮可吃,就算对大食堂怨声载道也只能去那里吃饭。
为何要高征购?把农民的活命口粮都征收走了?
因为各级官僚想升官,自然就谎报政绩虚报粮食产量。那时的公粮是按农产品比例征收的,高虚报必然带来高征购。如广西环江县报道亩产稻谷13万斤,那麽这亩稻田理论上就得交2万斤公粮,相当于当时30亩稻田的总产量。所以环江县饿死人的比例最高,高达20%以上,远高于全国5%的平均比例。
…………
如果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中国是壹个“私有制”国度,酿成大饥荒的三个主要因素根本不可能存在,大饥荒也就压根不可能发生。
不会误农时。村里青壮农民就算被征调去炼钢了,留守在家的老弱妇孺也会自觉起早贪黑收割自家土地上成熟的庄稼。 自家土地上出产的粮食自家收获,根本不用官僚按人头分粮,就算某官僚别出心裁想搞什么集体大食堂也根本行不通。 自家辛苦种出的粮食根本不可能虚报产量,没人会傻到不顾全家饿死的危险把壹年辛劳所得全部上交。
…………
当今中国的“农民问题”壹样集中体现的“土地问题”上,全国半数以上的群体性抗暴事件都是地方官强行圈占农民的耕地引起的,名闻中外的“乌坎事件”就是官僚圈地惹的祸。
地方官为何能够不顾农民生死随意圈占农民的活命耕地呢?
壹样是“公有制”惹的祸!
在“公有制”背景下,农民的耕地名义都是“国有”的,地方官在法理上享有对“国有土地”的管理处置权,是“国有土地”的真正主人。失地农民就算壹百不愿意也只能打掉门牙和血吞。
所以地方官圈地我行我素,失地农民起初忍气吞声,超过忍耐极限时就起而抗暴。
…………
那些对“公有制”仍存不切实际幻想的平民,多数误以为“公有制”十分彻底的毛中国就没有贫富悬殊的现象。
谁说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没有贫富悬殊?
大饥荒时期饿死了几千万中国人,有几个当官的饿死了?
就算有也是极个别,本人还没听说过。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是“实物经济”不是“货币经济”,人民币无法买到生活必要品,所以官僚的经济特权主要体现在对实物的占有而不是货币的占有。那时虽然没有动辄几亿几十亿的巨贪,但实物占有上的贫富悬殊仍然广泛存在。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的有相当一部分平民面带菜色营养不良,可多数官僚却红光满面壹身富态。
今天的中国平民格外痛恨的官僚特供,就是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时期发明的。
在毛泽东的支持者眼中两袖清风的毛万岁,在全国人均存款不到2.5元人民币,壹个青壮农民无节假日起早贪黑辛劳壹年收入不到100元的情况下,毛泽东个人却享受各种特供待遇,住在极度奢华的行宫里边。
…………
那些依旧对“公有制”寄托乌托邦幻想的国民,妳们的梦该醒了!
灾难并没有离我们远去,它依旧在妳的脚下徘徊。
孙文主义的土地理论
作者 中国网友
平均地权是中华民国国父孙文所倡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的重要思想之壹。在平均地权主义里边,因为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和地价税法,让私人所有的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使国家得以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所报价收买该幅土地。平均地权同时规定,自报价后,土地所增加的价值,归诸公有(涨价归公)。平均地权旨在调和自由主义经济制度所采行的土地私有制度及射秽主义经济制度所采行的土地公有制度,目的在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身上。在平均地权里,土地之所有权被分级,国家拥有上级所有权,人民拥有下级所有权,且无论是政府或是人民都没有绝对之土地所有权。
据孙文所言,平均地权之起源可回溯至中国周代的井田制度,并表示“平均田权者,即井田之遗意也。井田之法,既板滞而不可复用,则惟有师其意而已……。井田制的道理,和平均地权的用意是壹样的。”除受中国传统诸思想启发外,三民主义教科书常指出平均地权的提出也被学者认为是受到了当时世界各其他学者的影响。如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弥勒的主张之《地租归公论》,认为土地具有自然知性能,是属于全人类的财产,不应由任何私人所独占,故其价的自然增值需以课税之方法收为公有。又如美国的亨利乔治倡行之“地单壹税”制度,也是认为土地系天然物,是 上帝所创造给全人类的恩赐,所以个人无权据为私有,社会应以单壹税的方式税去地主由土地私有权获得的价值。另如同时代领导德国地改革运动之政治家达马熙克也提出以地价税制收取地租归全国人民的共享,且其之增值应全部归公之作法。
孙文认为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亦为国民发展经济、实施国家建设、创造社会财富、缔造民众福祉所必须之资源。因此,人地关系是否健全合理,与民生苦乐、民族安危、国事兴衰、社会文野等议题均息息相关。孙中山极为重视土地问题,并主张中国要解决社会问题,为了“不蹈欧美覆辙”,就必须先解决土地问题。
在兴中会后,孙文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重定华侨致公堂章程》内第二条中便已载明:“本堂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此为平均地权在正式文件中之第壹次出现。翌年,同盟会成立,仍以“平均地权”为四大政纲之壹。其后,孙文先提出以三民主义为建国最高准则,将平均地权列为三民主义之重要部分。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大会制订《中华民国宪法》时,仍依据“国父遗教”将平均地权记载于第壹四二条内,列为基本国策。
理论涵义
根据《中国同盟会军政府宣言》说明,平均地权之意义为:“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革命后社会改良進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壹夫不获其所,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产者,与众共弃之”。故平均地权之涵义,被认为是在经济方面,将土地未来因经济发展而产生之增值归与公众平均享有;在法治方面,将私有土地所有权之实质加以变更使国家对土地取得最高支配权;目的则是避免私人垄断土地而妨害国计民生,并使土地所有权之行使不妨碍公众的利益。
与共产主义有所不同的是,孙文并不不希望利用政治力量对土地实体進行壹次平均分配,因为“从实均地仍是不平”。孙文反对将土地壹律收归国有及废除土地私有制度,相反的,他被认为希望保留土地私有制度之优点,并防止其缺点,让土地政策同时具有土地国有之实质而无其弊害。孙文曾表示:“若能将平均地权做到,那么社会革命,已经成功七、八分了”。
根据孙文理论,平均地权制度之具体实行办法包括“规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等四大纲领。每壹纲领皆具有其独立意义与功能,但也互相影响,相辅相成。其中,规定定价属于“基础工作”,照价征税与涨价归公为“主要手段”,照价收买则称为“重要之控制办法”。总体来说,平均地权整个制度在实施方法上的设计,需首先以“规定地价”区分土地权力的公私界线,藉“照价征税”与“涨价归公”收取土地之地租予自然增值,并以“照价收买”使“申报地价”趋于合理。借由平均地权的制度,孙文希望能调剂社会上的土地分配,防止私人囤货投机垄断,从而达成三民主义中重要的“地尽其利”与“地利共享”目标。
政治法律观点
根据孙文的见解,在法律上,完整的土地所有权包含四种子权力:支配权、管理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孙文认为,在中国古代,此四种权利的分配方法是把支配权和管理权归之政府,使用权及受益权则归于个人,而他提出的平均地权理论,则是将这四种权利做“横向分割”,即支配、管理、使用、收益等四权均部分属于国家、部分属于私人。换句话说,平均地权允许“土地国有权”(上级土地所有权)及“土地私有权”(下级土地所有权)的同时存在,且此“国有”及“私有”之间的界线可以依实际需求弹性调整。根据孙文的看法,“土地国有”可以出发挥“计画经济”体制中的的分配功能,而“土地私有”则能发挥出“自由经济”制度中的之生产功能。孙中山认为,只要遵守下级土地使用权不得抵触上级土地所有权的前提,实施平均地权就能够同时解决“土地分配”及“土地利用”此二问题。
在孙文的理论中,国家只有在公共建设或是社会福利有必要时才会就需用之土地行使其“上级所有权”,在壹般的场合,人民仍可以進行基于其“下级所有权”之土地利用行为,并由政府照价征税,收取土地之“天然地租”及“社会改良价值”。根据后世亲国民党系学者的研究观点,平均地权理论与共产主义观念的最大不同是在于孙文所提到的“土地国有”理论,其意思仅限于“国家拥有上级土地所有权”的范畴,而非而如共产主义将壹切土地绝对地收归国有,共产党作为责任主体行使国家所有权。
经济学的观点
孙文早期研究土地问题的观点,始于讲求地利,例如在民国建立以前,他便曾多次上出满清朝廷,建议“地尽其利”、提升人民福祉。在决心发动国民革命之后,作为革命政纲之壹的平均地权理论便认为延续了这种主张。在孙文看来,壹切的经济行为都是以追求欲望的最大满足为目的,而为了谋求欲望的满足,国民就必须努力生产,而生产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分配资源以供大众享用。因此,以土地的利用与分配乃是息息相关、互为因果的两面:如果有优秀的土地分配制度,就可以促進技术的改良,而如果有利用技术的改良,则可以强化地利、增加利益。如此良性循环,便是孙文眼中理想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而相反的,个别投机土地、想靠房地价上涨买低卖高的投资客,则不被孙文所欣赏。
孙文认为,如果人民持有土地,仅仅是把他作为投机图利的工具而不加以更有效利用,则政府可随时“照价收买”,以务求更经济的土地使用方法。在实行面上,孙文认为,如“荒地”、“空地”或其他“利用不良”的土地,政府无须采用其他的惩罚方法,只需正确实施“照价收买”原则,即可有效促進该块土地在生产过程中的受利用程度。而“涨价归公”则可以進壹步地打击土地投机者,让其无利益可图,并让真正需要土地的人可以拥有土地,达成“除非真正需要土地之人,不愿拥有土地”的目标。
在孙文的观点中,公私权利应该要能相互调和、分工合作,努力达成“地尽其利”的终极目标。因此,因此在平均地权中,孙文对私人投资改良所造成的土地增值价值给予周全保障,不容剥夺。在“照价收买”层面上, 孙文认为在收买过程中,人民在收买地上的原投资设施价值也获得政府公平补偿;而在“涨价归公”层面,孙文也主张对于个人投资改良所造成的土地升值,也不列入归公之标的。另外,他也主张为鼓励人民尽量使用土地,凡是个人施于土地上之劳力资本所形成的价值,也都可以免征地价税、降轻国民负担。
分配正义观点
孙文民生主义的重要目标之壹,在于改善社会财富分配,谋求其眼中理想的“均富社会”。平均地权便是民生主义的重要手段之壹。在民国十年(1921年),孙文便曾表示:“有土地的人,便壹日变富壹日;没有土地的人,便变壹日变穷壹日,所以土地的问题,实在是很大的,我要预防这种由于土地的关系,有贫者越贫,富者越富之恶例,便非讲民生主义不可,要讲民生主义,又非用从前同盟会所定平均地权的方法不可”。孙文认为,平均地权制度之设计,就改善社会财富分配观点来说,应当要从土地所生之收益的合理分配做起。孙文认为土地收益形成的原因有分成三种: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称为“素地地租”,
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称为“社会增价”或“自然增值而增加之经济地租”,
由于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称为“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
在孙文的平均地权思想中,除了第三种改良价值收益之外,前两者之果实皆不应当由私人独享。前两种凡非属土地所有者个别努力劳动结果所生的利益,孙文认为都应概括由公众平均享受,“地利共享”,而不能容许私人坐享不劳所得。
为了达成“地利共享”的宗旨,孙文建议当先采用“规定地价”的方法,先划分公、私有地权的界线,让个人的土地权利限于其所申报的地价,并由政府照价征税,使其“素地地租”逐年归于公有,让土地的自然之力不被私人不劳享有,并辅以“涨价归公”纲领,收还“社会增价”,与大众共享。对于未来有迅速增值潜力的土地,孙文建议政府政府实行“照价收买”,進壹步使未来上涨之地价及未来的衍生价值全部同样归公,以谋求富强国家、降低人民税捐负担。
杜绝土地投机
“ 世界有壹公例,凡工商发达之地,其租值日增,若香港、上海,前壹亩值百十元者,今已涨至百十万有奇。及今不平均地权,则将来实业发达之后,大资本家必争先恐后,投资于土地投机业,十年间举国壹致,经济界必生大恐慌。……地权既约,资本家必舍土地投机事业,以从事工商,则社会前途,将有无穷之希望。盖土地面积有限,工商业之出息无限,由是而制造事业日繁,世界用途日广,国利民富,莫大乎是。否则,我辈推翻专制,固为子孙谋幸福,而土地壹日不平均,仍受大地主大资本家无穷之专制耳!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五月四日,于广州东园对新闻界欢迎会演讲〈民生主义之实施〉讲词
“ 其地方之发达進步,必有出人意料之外者,而其影响于土地必尤大。如童山变为山林,石田变为沃壤,僻偶变为市场,前者值数元壹亩之地,忽遇社会发达進步,其地价乃增为数百元、数千元壹亩者不等,有其地者,不劳心、不劳力,无思无为,而坐享其利矣。以众人之劳力集思以经营之社会事业,而其结果,则为百数十之地主坐享其成,天下不平之事孰过于此,此地价不可不先定,而后从事于公共经营也。 ”
——中华民国《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第三项
孙文认为,实施平均地权,首先需“规定地价”,而后照地价征税,逐年收取“素地地租”,执行涨价归公,使将来自然增加而提高之土地价值,也归于公享。另外,孙文也建议“规定定价”的实施过程中可达配“照价收买”進行,使下级土地所有权人合理报价。另外,政府也可配合公共需要,基于“上级所有权”的的运作,破除私人对于土地的长期私有垄断,防止不动产价格飙涨,使持有土地者无投机暴利可图。孙文对于土地分配的目标是希望能达成“除非真正需要土地之人,不愿拥有土地”。后世三民主义学者则進壹步认为,维持合理的地价水准,达成由自用土地之人与自耕农拥有土地的理想状态,不但能有效促進土地利用,还可以解放原本冻结在土地投机事业的闲置性资金,使市场上的资源流向生产制造业,减少国民经济果实被高房地价绑架的“陷阱”,能带动整体经济之健全发展。
规定地价的理论要领
平均地价被认为是平均地权中最基础的工作,旨在确认地价公平合理,藉以适当划分土地权益的公私界线。在规定地价的设计中,凡是以核定之地价与斯人投资改良价值及其应得之利益,归给私人所有,而天然所给予及社会恩惠,则归公。平均地权中,无论是照价征税、涨价归公或是照价收买,均需根据公平地价核算,才能发挥其顺利收取土地之自然及社会利益的目的。
规定地价之要领,在于简政便民原则之下,求得正确之地价。如果要求得此种正确之地价,依照孙文观点,应当先除去土地上改良物的价值。因为附着于土地上之改良物若不扣除,就非纯粹之地价。其次是应剔除因历年来投资改良而融合于土地中的劳费改量价值,因为土地近乎未改良时的原始价值,才被为是真正的土地原价。对孙文来说,此种土地未经改良前的原始价值十分重要,因为他理想中的正确土地税税额必须以此种土地原价为税基,而不能以已有附着物后之价值来课征。因为他认为因为个人投资改良所新增的土地价值,就经济学来说应该属于“工资”或“利息”,而不当被视为纯粹地租、不当被当作课税标的,否则影响私人投资意愿。
地价计算
至于正确之地价的求得方法,孙文认为不应该使用“土地市价扣除改良价值”的判定方法,因为技术上太过困难;他认为应采取以政策为主的报价法,也就是让人民自己申报地价的方法。根据他的想法,壹个良好的地价申报机制应当为:
“ 随地主之报多报少,所报之价,则永以为定;此后凡公家收买土地,悉照此价不得增减;而此后所有土地买卖,亦由公家经手,不得私相授受;原主不论何时,祇能收回此项所定之价,而将来所增之价,悉归地方团体之公有。 ”
——孙文,民国九年(1920年)春手订《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
“ 调查地主之所有土地,使自定地价、自由呈报,国家按其地价,征收地价百壹之税,地主报价高昂,则纳税不得不重;纳税欲轻,则报价不得不贱,两者相权,所报之价,遂不得不出之于平。国家具其地价,载其户籍,所报之价,即为规定之地价。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十月十五日至十七日于上海对中国社会党演讲〈射秽主义之派别与方法〉讲词。
在孙文看来,只要采取此种让地主自行申报土地价值的方式,就可以避开地价登录不实的可能,因为地主将不愿高报地价而增加赋税而,也将不愿报低地价而未来在照价收买和涨价归公时吃亏。
依孙文想法,壹旦地价呈报公家机关之后,壹切公私经济行为、国家颁布法令,均要以地主所定地价若干分之壹为标准;例如将规定以土地抵押融资者,不得担保超过法定地价百分之几的金额;同时,国家对于土地利用上壹切的辅助措施,如农贷、建筑贷款及其他支助办法,也将悉以此地价为标准。此事实上较为合理之价,被后世三民主义学者认为是壹种“政治的,而非经济的”的政策方法。
规定时机
依照孙文手订《建国大纲》及《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规定定价的最佳实施时间,为地方自治开始实施之后,地价尚未因为经济起飞高涨之前,并且只实施壹次。选择在该时间点,是因为必须“趁此资本未发达,地价未增加之时,先行解决。较之欧美,其难易有未可同日以语。”。孙文以为,只要壹国之经济开始腾飞之后,土地价格必然飞涨,百姓买屋买楼必然困难,此时资产阶级也不易接受新制度,平均地权便会有其难度。另外,孙文也认为规定之后,地价应“永以为定”,不再重新调查。
与孙文的“永以为定”不同,后世的三民主义学学者普遍认为地价的规定,在必要时机时还需留以重新举办的空间,不当壹成不变。因为涨价归公在技术上,必须等待土地下级所有权有转移时才易课取其自然增值。虽然,但是早在土地未移转前,因为社会進步、政治改良,就已造成土地自然增值的事实,其土地收益能力也早已水涨船高。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仍坚持地价永以为定,则私人照价征税的负担不变——甚至因为货币通货膨胀而减轻,会使原本应该回归公义的社会公产因为融于私有权力之上而连带被私人所获利。如果规定地价真的“永以为定”,必然导致个别私人存在不劳而获的空间,与平均地权的初衷相违。
照价抽税的理论要领
照价征税就是政府按照规定地价之后的土地原价,对土地持有者逐年课征地价税的过程。照价征税的目的在于以赋税的方法,将非私人所应享有的经济地租回归给社会大众共享。在孙文的理论中,照价征税的税赋额应与经济地租的大小成正比,而又因为经济地租为土地所有人自土地所获得的纯收益,因此在政治意义上,土地税就相当于壹种“所得税”,因此不能转嫁,必须要有土地所有人直接自行负担。理论上,在实施照价征税之后,地主为了降低地价税负担,就不得不投资劳力、资本,谋求改良土地土地的生产力,连带导致土地利用得到進壹步优化,接近“地尽其利”;此外,照价征税的另壹个主要目的在于制衡地主在申报地价时可能以少报多的情况,以追求经济公平。
计价方式
孙文认为,中国传统的土地课税制度,只有以面积以及地的上、中、下等来区分,级距差异过大,并无法与现实接轨。孙文认为,地价税应该要以地价的高低而定,贵地收税多,贱地收税少;因为贵地通常在繁荣之处,其地多为富人所有,“多取之不为虐”,然而贱地常在穷乡僻壤,多为农人贫民所有,此必须从轻课征。孙文认为如果使用地价课税,就可以摆脱当时20世纪初期中国土地税负不公的情况——在当时壹线城市的壹亩土地收税仅数元,与乡下任壹相同面积相同肥沃度之田野相同,他认为显然不公平,而如果按照地价缴纳则无此病。另外,孙文也提及该地价税的课征仅限于土地的“素地”而已,不算后期的人工改良与地面建筑,以促進人民改良土地的价值、多做集约用途,迈向“地尽其利”。后代的三民主义学学者认为,此思想与美国人亨利乔治的地价税思想相当类似。
累進税率
另外在课税方式上,孙文则主张采用累進税率,拥有土地面积越多者,赋税比例越高。原因在于,如果不实施累進税率,若要求政府税源充足、财政稳定,则必须仰赖重税主义,而若土地税率壹律等于通行投资年利率的水准,虽然可以可收取钜额的经济地租,但同时也会造成少额自用土地所有权的人不胜负荷;而相反的,如果统壹减轻地价税税率,又将无法防止大地主挟资投机有关土地,导致土地分配逐渐不均,无法达成地价税之初衷。所以为了兼顾理想与事实,孙文建议地价税的课征应采用累進税税率,以在减轻小额土地所有权人压力的同时让国家可有丰富的财源。而关于累進之最高税率,孙文虽然从未提及,但根据后世三民主义学学者解读认为,理论上则应与通行投资年利率相当,如此才能将不劳而获之素地地租收归全民共享。
照价收买的理论要领
照价收买是指国家得以依照私人申报之地价,基于公权力的行使,强制收买其土地并取消私有的下级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孙文认为照价收买行为,本质上上属于原始取得,与私法关系中的买卖行为有别。此壹制度,孙文认为,乃是国家本于“上级土地所有权”的拥有,为防止“下级土地所有权”运作有所偏差而成的。在平均地权的四个纲领中,照价收买是重要的控制办法。照价收买能于规定定价时控制申报地价趋于正常,使造价征税与涨价归公得以顺利实行,并在调节土地分配及促進土地利用时,有效发挥国家对土地之最高支配权,阻止土地投机及消除不劳而获。孙文并提及,政府在照价收买时,应当要对地上改良物壹律另给予公正的补偿,充分保障私人改良土地之权益价值,以继续鼓励民间投资、促進土地利用。另外照价收买也可协助政府施政,节省开发经费充裕未来政府建设之财源,作为促進国家开发建设的手段。
征用方式
孙文认为,为了实施照价收买,政府与在核发土地所有权状时,应连带载明地主所报之地价,并注明政府可照此价收税或是收买,并再次确认政府对于该块土地的“上级所有权”。后世三民主义学者认为此想法与德国拥有胶州湾租界时所实施的“先买权”制度相当类似。
“ 国家在地契之中,应批明国家当须地时,随时可照地契之价收买,方能无弊。如人民料国家将买此地,故高其价;然使国家竟不买之,年年须纳最高之税,则已负累不堪,必不敢。即欲故低其价以求少税,则又恐国家从而买收,亦必不敢。所以有此两法互相表里,则不必定价而价自定矣。在国家壹方面言之,无论收税买地,皆有大益之事。……地为生产之原素,平均地权后,射秽主义即易行。如国家欲修壹铁路,人民不能擡价,则收买土地自易。于是将论资本问题。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四月壹日与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演讲 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法政治关系为公共事业之需要,对其土地实施最高支配权的壹种方式。概念上,政府依法定程序对私有特定土地权利给予补偿后强制取消其只土地权利,得以促進行政之使用与效率。也就是说,国家只需要顾及单方面意思表示,基于公权力且只需给付私有土地之规定地价而无需其他条件即可收买任何土地的这种方式,被认为可以确保土地的“高度自由”,令公益随时可以顺利取得各项公共活动所需用地。平均国内土地分配之后,缺乏土地的企业或需要居住地的人民也可以随时由政府的力量获得土地,社会如此得到安定。然实务上,近代以来,为了实施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土地分配或改良土地利用,政府常规定以区段征收或直接大范围征收方式实现土地征收,这种土地征收的新发展在观念上被学者认为已经打破了土地私有权的神圣,因此会导致土地私有制度渐渐的与公共利益互相冲突。
1954年8月,政府公布“实施都市平均地权条例”,指定台湾为实行区域。由人民自动申报地价,政府照价征税,涨价归公,皆用作兴办扩大社会福利事业及九年国民义务教育之用。1964年1月,立法院通过“都市平均地权条例”。1964年7月台湾省实施都市平均地权,公告地价;并决定以增收之地价税,作为推行民生主义社会福利政府之财源。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前言
本文属于漫谈类型的文章,汇集了多名学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观点,充份的论述了中国社会的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
土地制度
作者 中国网友
中国改革开放已经有几十个年了,太平盛世的宣传充斥着媒体。然而我们注意到这样壹个非常奇怪的现象, 根据中国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国已连续好几年年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都在百分之九以上,而人们的生活负担却越来越沈重。有这么壹首民谣真实地反映中国民生的 现状:〝住房把钱包掏空,教育把父母逼疯,医疗把生命送终〞。住房、教育、医疗被称为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新〞的三座大山。生存,对于不少国人来说正变 得越来越昂贵。
住房是人们基本的生存需求和条件,而今面对高昂的房价,买房,已成为大多数国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奢求。二零零六年在中国指数研究院对壹千 多位拟购房者的问卷调查显示,百分之八十六点四的人认为当前房价太高,负担不起。中国青年报的报导说,约有百分之三十壹点八通过贷款购房的房贷壹族
“住房改革正兴隆,户户家家迎东风。遮风避雨谁不想,债台高筑穷更穷”,这首打油诗真实反映了当今中国百姓的境况。那麽住房,这座民生—新三座大山中最沈重的壹座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壹、早期的住房改革
中国从九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在全国各地搞住房制度改革,就是走住房商品化的道路。住房商品化之前中国是福利分房,在哪壹个单位工作,那个单位就造房子 分配给大家。企业改革以后,要为企业甩包袱,住房商品化就开始在全国各地实行,最开始实行的是深圳。深圳的住房改革从八十年代中后期就开始了,就是改革住房制度。它把住房分成三种,即福利房、微利房、商品房。
深圳市政府成立了壹个房地产管理局,它下面有壹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政府无偿批地给它,由它集中盖房。党政事业机关的人,可以在那个系统里面按照自己的工龄、 资历、职称打分,然后统壹购买福利房。对于企业就供应微利房,微利房就是比福利房的价格要高,比商品房的价格要低。那麽第三条路才是走市场商品房供给的路。深圳经过十多年的改革,福利房和商品房两个市场逐步接轨,但没有最后接轨。但是福利房已经比原来价格要贵得多了。
二、为什么说中国的房地产政策是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新的三座大山之壹呢?
就是说它远远地超过了老百姓的经济收入水平和购买力。大家集毕生收入买壹套住房还很困难。全中国发生这个问题,尽管各地的情况有不同,但是过早地、没有过渡时期地直接走住房商品化的路。很多单位取消福利分房以后,就让职工去市场上购买房子。有的单位就给壹点住房补贴;有的单位没给。每壹个家庭的压力是不壹样的。但是总的来说都是非常沈重的。因为中国房地产的价格不但远远超过了发展中国家,而且按照住房跟年收入的比例来看,它比美国要贵,比欧洲很多国家都要贵。在美国还只有壹个家庭的七年的年收入能够购买壹套住房的时候,中国就早已经超过十二年以上了。中国老百姓壹个家庭不吃、不喝、不用,家庭年收入平均要十二年到十四年甚至二十年才能在差不多是郊区的位置购买壹套面积很小的住房。现在中国老百姓痛恨的,实际上就是商品房过高的价格,因此把住房当作是压在身上的三座大山之壹。
三、中国房地产商的获利方式
中国媒体上有壹个报导,从二零零零年开始壹直到二零零四年,房地产业成为十个暴利行业的头名,即便到二零零五年也在十名之内。那中国的房地产它是怎么赢得暴利的呢?
从二零零壹年开始,中国每年都要评壹个十大暴利行业的排行榜。房地产业和中小学教育都是排在暴利行业的第壹或第二。这个情况特殊在哪里呢?全世界的房地产的平均利润率只有百分之五,而中国房地产平均净利润居然高达百分之十五。有壹段时期,在九十年代初的〝圈地运动〞时,房地产的利润率曾经高达百 分之三十五。因此它是壹个十足暴利行业。在〝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里面,二零零二年中国排名在前壹百名的富豪中间,就有四十名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二零三年虽然降了几位,还是有三十五位。以后比这个比例更高。这就说明,中国的房地产业是个暴利行业;房地产的大亨是获得暴利的受益者。
提到中国的〝福布斯富豪榜〞,在全球的富豪榜上的上榜的富豪们,他们中间靠房地产起家,靠房地产上榜的比例最高的时候曾经达到整个富豪比例的百分之五,平常年景还低于这个比例。较之中国的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五的比率就低多了。
中国房地产业的暴利是怎么来的呢?
房地产业暴利的五个来源,其中最首要的壹个来源就是地权。《罗马法》把财产权分割为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而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壹个非常特殊的制度。中国从壹九四九年以后土地全部收归给国有,壹九七八年恢复了家庭承包责任制,但它只是把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规定好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就是买卖权还都是归政府。
行政划拨土地是中国获得土地的壹个主要来源。政府在给房地产商批地这个过程中间是极不透明的。地价如果不公开的话,这块地是值多少,那块地值多少,就全由政府的批地官员说了算,在这个情况下就产生了大量的〝寻租活动〞。正是这种土地制度,才导致后来地方政府得以干预整个农村的土地买卖和城市拆迁。
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在壹九九八年以前规定是五十年;壹九九八年以后大家说五十年太短了,然后政府就说再增加二十年。因此现在在中国所有的土地买卖,其实买的 都不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是使用权。所以这个土地制度在世界上都是非常特殊的壹个例子。政府审批土地大量使用行政划拨手段,这是暴利的第壹个来源。
暴利产生的第二个来源就是大量掠夺农民的耕地,房地产商看中了哪壹块土地,如果这是壹块农田的话,那麽房地产商自己不会去和农民直接谈判,因为对农民他不居于壹种权力上的优势。房地产商壹般会跟国土局的官员谈,国土局的官员知道他要这块地以后,就会用政府的名义去征地,那麽村干部也会从这个圈地中间得到好处,因为这是壹个科层机制。村干部去和村民谈,他们会对村民说:我跟妳们是壹伙的,我也有地在这里边,所以我会代表妳们的利益。然后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让村民们委托他们,或者是相信他们的话,然后他们再去跟政府部门谈。而在政府那里,他也是政府部门的壹员,因为毕竟村、乡是壹级基层组织。
北京有壹个叫做六泉村的地方,在四环路那里。农民的土地被当地政府征收上去的时候,才壹百壹十七块钱壹方米,但是政府壹转手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地价就到了六千七百五十元钱。政府几乎是零成本征地,所以六泉村的村民不服气。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村长什么也不干,卖壹次地就能得很多很多钱。有些发达地区的村干部、乡干部,他们都已经跑到广东沿海那些地方去买房子了,因为他们也知道老百姓怨恨他,当地又落后,因此他赚到钱了后,带着全家去享受现代文明了。掠夺农民耕地,这是暴利产生暴利产生的第三个来源就是城市拆迁户的原住房、宅基地。巴黎的壹个叫华新民的人,她因为关注北京拆迁四合院,進而关注整个拆迁的事。我们两个在电话里交谈, 谈到拆迁带来的问题的时候,我说,深圳的房地产开发几乎每壹栋大楼都有壹个腐败故事,只不过是没有被揭穿罢了。她说,妳说的太客气了,我看北京的每壹栋大 楼下面压了无数老百姓的白骨。很多人因为拆迁付出了血的代价,这个情况讲起来就非常痛心了。
我曾经说过壹段话,中国政府自从改革以来,几乎是经历了壹个从有信仰到无信仰;从无信仰到耍流氓的过程。现在就是在耍流氓,耍无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政府要征地,那麽就动员老百姓搬迁。老百姓觉得妳补偿不合理,不愿意搬。这是我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我壹家人靠它为生,再怎么说使用权在我这里,我总得跟妳讨价还价。那麽这个时候政府的无赖嘴脸就暴露出来了。他们就唆使跟他们有关系的房地产商去收买黑社会、劳改释放分子,并运用行政手段压制拆迁户。压制拆迁户用的是什么 办法呢?最开始是断水、断电,断水断电不行的时候,就趁妳不在家的时候,把妳的门锁撬开,進去把妳的东西全搬走,扔出去。有的人去上班的时候还好好的, 回来到家里什么东西都不见了。还有的就干脆派流氓到家里来扔石头;最可恶的还往人家的床上扔大粪和各种各样的秽物。这些事情都有媒体的报导。
人说拆迁户是社会底层,其实不壹定是,在上海的拆迁户中,有法院的退休院长;有大学的教授;还有好多有社会身份的人。在上海静安区的壹块地涉及到五千多户, 大多数人虽然感到拆迁不合理,但最后忍气吞声地搬走了。但有五百户不搬,就要抗争,要打官司,但是没有律师愿意接这种案子。律师郑恩宠后来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就接了这个案子,愿意帮他们做壹个集体诉讼。结果后来上海市政府用壹种国家诬陷的方式,楞说人家是泄露国家机密,把他判了好几年刑,最近才刚刚放出来,而且至今人身也不自由。 那麽暴利产生的第四个来源,就是房地产商普遍地偷漏税。在二零零四年曾经查了八十八家大型房地产商,结果有八十七家都有严重的偷漏税行为。这个偷漏税使国家减少税收,但是房地产商的腰包就鼓壹点。暴利产生的第五个来源就是榨取买房者。中国的买房者给自己取了壹个绰号叫做〝房奴〞,就是房子的奴隶。很多人借钱、凑钱最后买了壹套房子,从此他们就成了房 子的奴隶。两口子辛辛苦苦工作,壹大半钱要用来供这个房子,而且要供很多年。他们没有房子心_憋得慌,觉得自己居无定所,而且房租在不断地涨价心里没有底;买了房子又压得慌。
去那个搜房的网站,在它的论坛,可以看到百分之九十几的人感叹自己买房子的痛苦;被房子、供房的贷款压得喘不了气。而且最痛苦的是如果他们家里两个人工作稳定还好,如果壹旦其中有壹方失去了工作,那麽他就马上供不起房。供不上银行就要没收了,所以感到压力很大。以上就是房地产的暴利产生的五个来源。
四、中国式的圈地运动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曾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壹次是壹九九零年开始到壹九九三年,朱镕基宏观调控。第二次就是指从九十年代后期,即九八年九九年开始壹直延续到现在的房地产开发。但是两次〝圈地运动〞圈地的对象很不壹样。第壹次〝圈地〞主要是壹些荒地和壹些城市郊区农民的耕地,但是那个时候的补偿还比较好壹点,至少深圳市的农民那时 候还都依靠土地发达了。
第二次就不壹样了。第二次〝圈地〞,在城市里是旧城改造,就是大量拆迁民宅;在农村里呢就是掠夺农民的耕地。从壹九九六年到二零零六年这十年间,农民总共损失了壹点二亿亩土地,其中很多都是农民用来耕作的土地。在农村我另外查到壹个数据,在农村大概四年以前就有六千万的农民失去土地。那麽这些年还在不断地增加,估计至少有八千万农民失去了他的耕地。那麽在城市里,有多少人失去住房呢?中国自己没给出统计数据,但是在瑞士的壹个国际住房权中心,它给出来壹个数据,并于去年给了中国壹个〝剥夺老百姓住房权〞的〝奖〞,等于是把中国钉在耻辱柱上。根据它提供的数据,中国这些年来城市里总共有八百万的居民失去了住宅。
五、中国房地产商空手套白狼式的发展模式
要谈到这些房地产开发商的钱的来源,其实只有壹个,就是银行贷款。很多房地产商其实并没有钱,但是他们用的是〝借鸡生蛋〞的办法,就是到银行里面去贷款。他们圈地的整个流程,我曾经画过壹个图,首先就是制定壹个圈地计划;然后就再找国土局官员去批地。壹亩地如果别人要拿到的话市场价要六十万,但是房地产商可 能二十万就能拿到。那麽他再付十万给这个官员作为贿赂。官员个人得到了十万,而国家损失四十万。房地产商低价拿到土地以后,再用土地作抵押到银行里贷款; 当建筑本体完成百分之多少的时候,又可以拿建筑本体再去抵押。所以就是这么样不断地反复地去银行贷款、抵押来得到钱。这中间的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壹定要和银行里主管贷款的官员相勾结好,达成某种交易。曾经有壹年政府公布说查了房地产的贷款,结果发现有百分之二十五左右是违规贷款。那麽后来这些贷款大多数都成了银行的烂账,收不回了。这些年银行的烂账大量的形成,其中很大壹部份是来自于房地产。有壹个统计数据,房地产贷款余额在壹九九八年是两千六百多亿;那麽到了二零零二年的时候就变成了六千六百多亿。中国人民银行对广东、海南还有江苏等地方做过壹个调查,最后发现这些地方的贷款有百分之八十最后都转到了房地产开发商手里。总之近三十年来中国关于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政策不断地改变,最近的壹次是二零零三年有壹个《关于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其中说到收缩房地产贷款资金,但是根本就不灵。为什么呢?我曾经在壹篇文章中讲过,在银行、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形成了壹个三角同盟,就是〝铁三角同盟〞。为什么银行要贷给他们呢?从公的方面考虑,银行要贷给〝优资资产〞企业,即资本增值快的企业,它才有利可图。因此每壹个信贷员都喜欢选择房地产商。
从私的方面来说,他们都有贿赂,即有回扣。这个在中国有壹个行话叫做〝融资成本〞。〝融资成本〞妳猜有多高?有百分之三左右的;后来据说涨到了百分之六。比如贷壹百万元妳要至少给这个贷款者六万,那麽就等于到手就是九十四万。很多不良贷款就是这样形成的。总之,整个流程是壹个非常专业化的操作过程,但是都需要银行的配合。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没有银行资金作后盾,没有银行的信贷官员的配合,他根本开发不成房地产。
六、畸形发展的中国房地产市场
这几年确实为了给房地产业降温,中国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是地方政府口头上拥护中央决议,但是实际上则不然。曾有壹个江苏北部壹个小县城的官员在壹次公开讲话中还非常骄傲地说,他们那个市增长,房地产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把房地产业在四年内价格上涨三倍,当作当地政府的主要政绩,那麽妳去想想地方政府是如何看待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的。而且那个地方官员还预言:我们还要继续涨下去,还有上涨的空间,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只是针对大城市的,跟壹般老百姓不沾边。报纸上曾报道说中国政府要控制别墅用地,好像以为这是中国政府第壹次出台这个政策,其实二零零三年就已经在限制了;二零零四年又限制过壹次。每壹次限制,房地产商说“海,以后不给地盖别墅啦,别墅要涨价了,大家赶快买啊。”然后又趁机哄擡壹次价格。从二零零三年宏观调控以来,政府壹直是把这个土地市场的整顿,当作宏观调控的闸门,但是为什么连关闸门都关不了呢?这中间就要考虑到地方政府这个角色。
中国的土地买卖市场和全世界的买卖市场都不同。全世界的土地买卖市场都只有两个角色,壹个就是买方,壹个就是卖方,在中国,除了买方和卖方之外(卖方就是土地所有者,买方就是房地产开发商),还夹杂了壹个奇怪的角色,那就是地方政府。这里有两个原因。第壹个是地方政府的部门利益。近些年以来,各个地方的财政都出现了问题,那麽房地产、土地买卖的收益已经成为各个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平均占百分之四十五和百分之六十左右。在上海和北京土地买卖的收入和来自房地产的税收,占了地方财政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壹些三线城市略为低壹点,也差不多到了百分之四十几。就是说在壹买壹卖之间政府利用权力,强征农民的土地,夺取城市拆迁户的宅基地,几乎就是赤裸裸地掠夺民财。中国国家审计署近年来屡次提到壹条,中国的贪官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和土地买卖有瓜葛。这就说明,于公于私来说,政府都有干预土地买卖,介入土地市场的这种利益驱动力。也正因此,中国的老百姓面对这个政府和房地产商结成的利益同盟毫无抵抗之力。所以在很多地方,农民连告壹个村干部贪污都告不倒。村干部怎么这么厉害呀?为什么农民想告他贪污腐败都告不倒呢?其实不是村干部厉害,而是中国政治官场中间这种特殊的政治保护关系。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壹种盘根错节层层纠葛的利益关系,那麽妳要挖出这个村干部,这个村干部就会检举在他这里得到好处的官员;这些得到好处的官员他又还要去往更高级送,所以就会拔起萝卜带起泥,就会弄倒壹大串。所以呢,他们为了保护自己不受损害,就必须保护那个村长,这就是这些年来村民再怎么〝闹事〞,连告倒壹个村官的可能性都没有的源头所在。
七、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与中国的贫富分化
它导致了贫富分化的進壹步加剧。对于富人来说他们住房早就已经不是壹个必需品,而是二次置业或三次置业,住房越住越好,最后住高级别墅。那麽穷人是遮蔽之所都没有基本保障。很多城市中,穷人聚居过多的地方已经出现了贫民窟化现象。在这些穷人住的地方,它没有投资,没有维修费用;环境就越来越烂。而人区呢,绿树成荫,游泳池啦,高尔夫球场,还有各种休闲设施应有尽有。中国的房地产商可以公开地说:我们就是要造豪宅,要把这个富人区和穷人区分隔开来,这在美国是不可能的。在美国新泽西州,既有公寓房,中国称为别墅。因为新泽西的法律规定壹个地方要建造高收入房,同时还要建立壹定比例的穷人房。因为美国的教育经费主要是来自于大家的房地产税,因此壹个地方必须保证人口的穷富分布合理,要不然就会形成壹种恶性循环。新泽西州这个政策是非常合理的,它至少没有把穷人排挤在经济发展和分享社会财富的过程之外。那麽在中国呢,现在可以公然地说出来要建立穷人区,把穷人和富人分开。而且这种事公然在媒体上讲,这是壹个很不正常的现象。
两个影响,它加大了老百姓对当权者的怨恨。因为被三座大山之壹的住房压得已经喘不过气来,住房又不可能不要,而且中国的租房市场又极不规范,房租要求也不合理,所以大家都情愿住自己购买的房子,那麽买不起房就会把这些怨恨全转移到政府头上。但是我觉得针对政府是有道理的,因为政府本来在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开发中间就起了非常不光彩的作用,应该说是充当了壹个壹身而二任的买卖角色,既满足了政府官员中饱私囊的需要,也满足了充实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需要。政府本身就是掠夺者,而不是壹个管理者。这些年来群体性抗争事件逐年上升,二零零三年五万八千起;二零零四年是七万四千起;二零零五年是八万几千起。而且这些抗争事件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和土地有关的 事情,所以这已经成了壹个底层“动乱”的源泉和导火线。像好几年前的“汕尾事件”,政府居然还出动坦克,妳说壹个政府居然要出动坦克和全副武装的武警,去对付手无寸铁的农民,妳可以想像农民的反抗到了何等激烈的程度。可以说房地产开发既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龙头老大,同时又给中国社会埋下了极大的不安和隐患。
八、面对畸形发展的中国房地产市场,中国老百姓应该怎样保护他们自己呢?
中国老百姓现在真的是很可怜,他没有保护自己权利的手段。就以白振侠,壹个北京市民的经历为例。他实在是觉得拆迁太不公平了,他的房产大概值上百万, 但最后只补偿了二十来万块钱,就非得逼他搬走。他为了抗拒拆迁,在地上打几个桩子,用铁链把自己锁在上面。因为黑社会暴力组织壹来把这些拆迁户架走,为了不让这些人架走,他用铁链子把自己锁在四个桩子上,又为了不让这些人接近,他给自己打造了壹套盔甲,上面钉满了钢钉。最后他的屋子还是被推土机夷为平地。 他把自己的家产变卖以后,拿几十万块钱来办了壹个到美国的签证,他说,〝我就不相信我告不倒妳,我要让联合国知道妳们有这样的暴行〞。因为中国的老百姓有时候错误地以为联合国有管理中国政府的权力,结果他在联合国控诉了半个多月,坐在那儿绝食了半个多月,很多人同情他,但是最后这个事不了了之。类似于这样的故事发生很多起,有很多市民啊,真的最后是活不下去。因为中国政府剥夺了中国老百姓壹切反抗的手段和权力。那麽他们最后就走上了用自焚这种手段抗争的不归路。从二零零三年开始到现在各地都时常有这种自焚的悲惨消息传来。比如,南京邓府巷拆迁的时候,壹个居民叫做翁彪,他是壹个工人,因为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最后他就把汽油浇到自己身上自焚,那壹次是八个人壹起集体自焚。很多人是这样想的,牺牲了他壹个人,但是如果他能够用自焚给自己家里增加点补偿,他的妻子和儿女还能活。后来呢,政府为了平息事端给了壹 点补偿,但是他们的家属都非常伤心,因为这是她们的丈夫用生命换来的。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出中国老百姓是如何缺乏维护自己权利,包括生存权利的基本手段的。 中国政府不是有壹个很典型的对人权的荒谬解释吗?它说在中国生存权就是人权。现在问题是这些人的生存权都被剥夺了。如果不是逼到那壹步,人都有求生的愿望,不会走自焚这种绝路,用这种非常悲壮的反抗方式。
后来中国政府出台了壹个非常野蛮,非常不人道的法律,把这壹类的事件都认为是破坏社会治安,有人自焚救过来了后,不但没有得到解决问题的承诺和帮助,政府反而把他抓到牢房里去了。
九、中国老百姓只能坐以待毙?
目前看来中国的老百姓只有坐以待毙。但是也有少数不愿意待毙的,那麽就起来反抗。这就是近些年来维权运动逐渐在中国大地开始兴盛的原因。中国老百姓他可能觉得民主离他太远,自由离他太远,他这些都可以不要,但是生存权利还是要的。中国人也只有在被剥夺到连生存权都没有的时候,他才会起来反抗,用他们的话来说是“兔子急了也要咬人”。妳把人逼到了没有路走的时候,就是官逼民反,民就不得不反了。像这些农民抗争实际上都是官逼民反的例子。不管中国政府能不能听到,从群体性抗争事件中有相当一部份与征地和拆迁有关这壹事实中,我已经听到了中国农民和人民的怒吼声,我觉得这种局面不会维持太久。
土地改革
作者 秦晖 写于 二零零八年
之壹:关于地权的真问题 新农村建设更加凸显地权争论 众所周知,如今的新农村建设的壹个核心内容就是扩大“公共品”投入,这本来是政府本着“多予少取”的原则为农民办的好事,但我国的体制制约往往会形成“权责颠倒”,把为农民尽服务之责变成向农民行管制之权。于是壹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对农民“不肯”合作的抱怨。有的提出“免征农业税后对农民的约束机制消失了”,要求重建这种“约束”壹;有的地区明确指示“要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二。结果在这些地方,新农村建设往往变成壹场“收地拆房运动”。这使这些年来壹直存在的土地制度争论出现两极化的趋势:在壹些人担心“收地拆房运动”蔓延而又壹次出现土地私有呼吁的同时,另壹些人却为顺利進行“收地拆房”而要求改变现行承包制,在“集体”的名义下進壹步弱化农民地权。 其实,抛开各种术语游戏,土地问题的实质是不难理解的。无论如何,我们的土地并不是无主的。它的处置权(无论叫所有权还是叫使用权)总得有人掌握著。有人说我们的农村土地不是国有制,也不是私有制,而是“集体所有制”。但正如我在《什么是“集体所有制”》③壹文中指出的:各市场经济国家民法体系关于产权的规定中并无“集体所有制”提法。这是因为:世界上从来没有非官非民的“集体”,如果老百姓根据结社权自由结成民间性集体,例如农会、民间合作社和股份公司,那就是私有制(西语private 本来就有“民间的”“非官方的”之意,并不仅指个人或自然人所有,企业法人与社团法人也可以成为private性质的权利主体);而如果是身份性或强制性的官办“集体”,例如人民公社,那就是官府所有的壹种形式。 不在于“公私”,而在于“官民” 任何“主义”下的人类社会都要建立公共秩序,因此就有了管人的和被管的,或者说,权力主体和权力客体之别。宪政民主体制下官为民选,官权民授,官民间有委托代理关系。然而谁接受谁的委托是不同的,通过多元社会的代议政治,贫民富民各自委托“代表”形成左右分野。因此可以说这种体制下官民分野模糊而民间阶级分野突出。而不同的阶级对“所有制”可能有不同偏好:富民求护产,偏好于私有;贫民图保障,偏好于“集体”。当然这只是“可能”,笔者无意把阶级偏好与所有制偏好的关系简单化、凝固化。但无论如何,那时公有私有各依民好,或左或右颇堪壹争。 而非宪政民主国家则不存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此虽然过去意识形态强调传统时代的民间贫富差别,把“官”说成只是“富民”的“代表”,但事实上既无委托,何言代理?酷吏虐民无分贫富,仁者惠民贫富皆泽。秦之商鞅有言:“国强则民弱,民强则国弱。”宋司马光说:“天下财富止有此数,不在官,则在民。”无论真实的史料,还是折射社会现实的《水浒》等作品,都反映出那时民间贫富对立不明显,而官民分野却很突出。官垄断不等于民福利,放任官不等于民自由。公有私有既不依民好,或左或右亦何堪壹争。可以说这是前宪政社会的通例。 所以在这种传统下,抽象地谈集体、个体意义是不大的。归根结底,掌握地权的不是老百姓(农民),就是官府(官员)。如果农民有结社权,可以自由结成“集体”,那麽土地归农户还是归这种集体,并没有原则上的区别(在国外民法中它们都算“私有”)——即便有区别,农民自己也可以做出选择,而无须他人越俎代庖。但如果农民并无结社权,那麽土地归农户还是归官办“集体”,实际上就是土地归农民还是归官府之别。那麽,从有利于农民的角度讲,从对农民“多予少取”的角度讲,地权是归农民(农户或民间性集体)好,还是归官员(官府或官办集体)好,难道还有疑问吗? 农民的命根子,就不能交给农民? 我曾经指出,以所谓“社会保障不能私有”为理由反对地权归农,是壹种颠倒权利义务的怪论,它把“国家责任不能推给个人”颠倒为“国家可以剥夺个人权利”,实在是很荒谬的。但是在权利义务概念极其混乱的当下中国,这种怪论居然被双方接受。如今有人极力强调土地是“最后保障”,对农民非常重要,并以此作为土地不能归农民的理由。而主张地权归农的壹些人为了反驳之,有时便说现在谋生不必种地,土地重要性下降了。我以为双方的逻辑都是非常奇怪的。如果土地对农民很重要,他们就不能拥有它,只有可以弃如敝履的东西他们才能拥有吗?这叫什么话呢!难道相反的逻辑不是更合理吗?如果土地是壹般财产,有什么理由要让官府垄断起来?如果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那就更不能由著官员随意处置了。 现在有些人号称是为农民讲话的,可是不知为什么他们总是把农民说得如此不堪,似乎农民根本不懂得珍惜土地,地权壹交给他们,就会给喝酒赌博败光了,只有官府才会替他们看住土地,不让他们挥霍掉!难道这些年来人们看到的事实不是完全相反吗?真正挥霍土地、胡圈乱占的是谁?难道是种田人?有人说农民要靠土地养老,所以不能把地权交给他们,以免他们挥霍掉了,失去“保障”。照这种逻辑,如今许多农民在种地赔本的情况下实际上是靠打工挣钱、存钱养老的(这也是我们现在以不能允许“贫民窟”为理由阻止他们移民城市,只许他们在城里出卖青春,从而形成“农民工返乡”的所谓“35岁现象”所带来的必然结果)。那麽我们的官员是否也可以以“养老钱是最后保障,农民不能私有”为理由没收农民的存款?更有甚者,自古以来(如今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如此)农民还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请问按上面的逻辑妳是否要把他们的儿子也“收归公有”呢? 评“土地保障代替社会保障” 显然,如果土地确实是农民的命根子——而不是官员的命根子,农民当然比官员更懂得珍惜它。农民中有没有得过且过不思长远喝酒赌博挥霍土地的二流子?当然有,但肯定不多。而官员这样挥霍的可能性肯定大大高于农民。这倒不是说官员的素质与“觉悟”就比农民低——笔者相信情况可能相反,但问题在于这两种挥霍的性质是全然不同的:“二流子”挥霍的是自己的土地,而官员挥霍的是别人的(或曰“大家的”,反正不是自己的)土地,能指望后者比前者更珍惜吗?以个别“二流子”可能会挥霍土地为理由剥夺全体农民的地权并把它交给不受制约的官员,能够使农民更有“保障”,这不是奇谈怪论吗? 当然,尽管珍惜,有时农民也会陷入困境而不得不卖地。例如在没有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为了看病救命,或者为了供孩子读书,农民会忍痛变卖家产。这只能说明仅有地权农民还不可能得到确实的基本保障,但这当然不能说明没有地权或把地权交给官府,他们反而就有了这种保障。说穿了,所谓以“土地保障”代替社会保障,就是说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有地权的农民百般无奈还可以卖地救命,而无地权的农民只能守着不属于他(但据说是可以“保障”他)的土地等死!难道不是这样吗?这些年那麽多农民“死在家里而不是死在医院”,没有医疗社保当然是主要原因,但农民没有地权,连卖地救命这无奈的出路也被堵死,不也是原因之壹吗?这些年我们的壹些农民“可以卖血,不可以卖地”,卖血卖出了艾滋病,也不能卖地求医,只能等死,这就是所谓的“保障”? 可见所谓以“土地保障”代替社会保障、把国家的责任推给农民的说法是经不起质疑的。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情况在有些人那里不是督促政府承担义务建立社会保障的理由,反而是为官员滥用权力剥夺农民地权辩护的理由!据说正是因为农民可能忍痛变卖家产,所以必须剥夺他们仅有的这点权利!虽然讨论学理不宜使用“道德批判”,我还是想说讲这话的人良心何在?如果有了社会保障,农民怎么会至于卖地救命、卖地读书?如果官府不能负责给农民以保障,妳不批评也就罢了,怎么反过来要禁止农民卖地救命、卖地读书而把他最后的路也给堵死?既想保住命又想保住土地,妳以为这样的“觉悟”必须经过理论家的管教农民才能有吗?但在缺乏保障无法兼顾的绝境下,土地重要还是命重要,难道官员比农民更有权选择?难道逼农民守着土地去死、去当文盲,就是所谓“虽无社会保障,但有土地保障”吗?因为农民没有享受保障的权利,妳就要连他处置自己家产的权利也剥夺?权利义务的颠倒,可以如斯而极? 地权应当归农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即既非二流子挥霍土地,亦非因无保障被迫卖地,而是那些不靠种地糊口的农民以土地换资金(包括抵押与买卖)。近年来主张土地私有的论者多强调这种可能,而反对者则否认这种可能。其实,今天“农村”“农民”的情况已经千差万别,有其他可靠收入的农民“理性卖地”作为壹种机会选择,这种情况肯定存在,可争论者只是其多少而已。而且其确实比例虽然难于估计(在不许卖地的情况下我们如何统计农民各种卖地理由的比例?论者说穿了不过都是妄猜而已),但可以肯定,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这壹比例总的趋势是上升的。随着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社会保障的改善,这种上升会更加明显。这种性质的土地交易属于壹般要素市场,更没有理由搞垄断。设计土地政策当然不能仅仅考虑这壹可能。但是如果像上面所说,地权归农在其他两种情况下不会有害于、只会有利于农民,那麽我们为什么不能维护这第三种可能中的农民权利呢? 总之,在逻辑上可能的壹切情况下,地权归农都比地权归官更有利于农民,或者说更无害于农民。当然,说地权归农有利于农民,并不意味着地权归农有利于壹切人。实际上,指责地权归农的唯壹有事实根据(是否有道义根据另当别论)的理由,就是地权归农可能是太有利于农民了。对此我在后面谈征地时还会讨论。这里只想指出:地权归农之所以难于实现,很重要的壹个原因就是农民弱势,发言权太小,因而有利于他们的安排往往难以实现,而不利于他们的安排往往难于取消。 之二:评“无地则反”说 何谓“无地”? 近来有位朋友去了几趟印度和拉美,回来就大讲“无地则反”,并以此反对地权归农,壹时还颇有声势。我不怀疑他的好意,但他谈论问题时的逻辑混乱,实在令人费解。 “无地则反”的“无地”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是指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即并非“自耕农”的农民都算“无地”,那麽难道中国农民是这个意义上的“有地农民”吗?在公社化取消了“耕者有其田”后至今未恢复此种权利的中国,按这个意义岂不是所有的农民都是“无地”农民,因此早就该造反了吗?到底是印度、拉美的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呢,还是中国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如果温先生真的在这个意义上认为“无地则反”,他应当最主张把土地交给农民所有,也就是说他应当最主张农民土地私有制才是。可是偏偏相反,温先生坚决反对把土地交给农民,而主张官府完全控制土地,照他自己的说法,这不恰恰是把农民往“反”里逼吗? 当然,温先生所谓的“无地”也许不是指农民没有地权,而是指农民无地可种,换言之,有地可种的佃农、雇农,包括私家佃农与国家佃农都并不是这个意义上的“无地”农民。那麽他又何以把租佃制看得如此可怕,认为“三十年土地革命”才使中国农民好不容易摆脱“无地”状态呢?在这个意义上又如何可以说印度或拉美的农民是“无地”的呢? 第三种可能的解释是:他所谓的“无地”既不是指没有地权,也不是指无地可种,而是指农民不种地——换言之,种地的佃农不算这个意义上的“无地”农民,而有地不耕、弃地出走的和无地可佃的外流农民才算——温先生重笔渲染的“贫民窟”大概就与这个意义相关。那麽这里仍然有个问题:是农民自愿不种地就会造反呢,还是农民被迫放弃种地就会造反?如果是后者,那麽是谁能迫使农民放弃种地?不就是那些大肆圈地征地的官府吗?怎么温先生反倒主张把土地交由他们来控制,而不能交给农民? 而如果是前者,即农民自愿不种地就会造反——且不说此论是否武断——那和地权归农又有何关系?地权不归农或者地权归了官,农民就不想外流,就不会弃农经商、离土务工甚至变成流民?历史与现实都证明,地权归官的情况下不仅官府圈地驱农会促使农民外流,就是官府想以“均田制”拴住农民,因役繁赋重、人稠地寡、天灾人祸,或者因比较利益、追求机会而形成的农民外流仍然是大问题。我曾指出:历史上、包括民国时期的流民群其主体都不是无地农民,而是有地不耕、弃地出走的农民。因此农民外流与轻徭薄赋、社会保障负相关,与迁徒自由、改业机会正相关,而与地权归农极少相关。温先生如果要制止自愿外流,他与其建议禁止农民土地私有制,不如建议实行农奴制,或者干脆把全中国农村变成劳改农场——那样农民就无法“自愿不种地”,更无法“外流”,而城里也就壹劳永逸地不可能出现所谓“贫民窟”了! 印度、拉美农民何以“无地”? 温先生拿印度、拉美做例子反对“土地私有化”。他对印度、拉美复杂的社会矛盾的简单化解释,乃至对印度、拉美农民“无地”的简单化判断,都令人难以置信。但即使退壹步讲,如果我们相信他的描述,据说印度、拉美都是地主土地私有制,而我们中国,如今究竟有谁主张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实行地主土地私有制呢?我国现今的土地私有化论者不都是主张把土地交给农民的吗? 当然,温先生的意思大概是:农民私有了土地他们就会自由买卖、两极分化、产生土地兼并而使土地集中到地主手里了。 但是温先生举印度、拉美为例能证明这壹点吗?就算那里的动乱可以用“无地则反”来解释(其实非常可疑),但那里的农民何以会“无地”?难道是因为“小私有者自由买卖导致土地集中”?温先生看来不了解印度和拉美史,传统印度和前殖民时代的拉美原住民社会都存在着农村公社土地制度,并无小私有之说。后来英国人以强制权力划拨公社土地而实行柴明达尔制(把土地拨给有权势的包税人私有)和莱脱瓦尔制(殖民当局直接把村社土地归官而使农民成为官地佃农),形成了地权集中。而拉美的土地集中更是殖民征服过程中以暴力夺取土地形成大庄园的结果,根本与什么“小农自由买卖”无关。 当然,上面说的是近代欧洲流行的印度史观,包括马克屎在内也是这样看的四。但印度独立后的、尤其是晚近的新研究指出:实际上传统印度未必就是那麽个“公社世界”,那时还是有很多私有小农的。但是英国人存心把传统印度描绘成没有土地私有制的“公社世界”,为的就是便于夺取农民的土地!显然,如果承认印度农民的土地私有权,而要通过“土地买卖”的方式来兼并他们,那太困难了!如果把农民的土地说成原来就是“公地”或“官地”,本来就是传统国王(莫卧尔帝国)的,现在英国人继承了国王的权力,那不就是英国人的了吗?后来的柴明达尔制和莱脱瓦尔制,就是根据这种说法搞出来的伍。换言之,后来印度农民之所以会“无地”,不是因为官府承认他们“私有”而任凭他们“自由买卖两极分化”,恰恰相反,就是因为英国人借“公有”的名义剥夺了他们的地权! 总之,无论按旧说法(传统印度本来就只有公社而没有土地私有制)还是按新说法(本来有私有制而被英国人硬说成“公有”),印度农民的“无地”都是以“公有”的名义剥夺他们的结果,而绝非“私有小农自由分化”的结果。明乎此,我们就会理解独立后的印度人何以如此警惕官夺民产,不轻言否定民间产权。尽管从尼赫鲁的“马哈拉诺比斯射秽主义”到英迪拉。甘地的民粹主义,印度的历届政府既不喜欢私有制也不喜欢自由市场。他们脱离“计划经济”而走向市场竞争的改革比我们还晚、还慢。可是他们的“左”只是表现为发展工会农会、实行“五年计划”、重视福利、二次分配、管制贸易、平民民主等等,却壹直不搞官夺民产;他们热衷于大量投资搞“增量国有化”,却从未没收民产搞“存量国有化”。就连比印共还激進的“极左派”印共(马)执政的、赢得温先生和我国不少左派朋友交口称誉的西孟加拉、喀拉拉等邦,也没有搞激進土改。温先生明白这是为什么吗? 耕者有其田,会导致耕者失其田? 殖民统治结束后的印度和拉美的确有许多社会弊病,但温先生暗示的“小农私有、两极分化”却根本是子虚乌有。在民主印度和不少拉美民主国家的土地私有制下,虽然未经激進土改、旧时的土地集中现象无法很快改变,但也并未進壹步加剧集中。相反,那里的土地在私有制下还是呈分散趋势的。以印度为例,1954年该国土地分配的吉尼系数是0.63,1961年下降至0.59,如今大约在0.5左右。而殖民时代就盛行大庄园的墨西哥在温先生的文章里有生动的描述,的确,该国曾经是世界上土地最集中的地方,1930年土地分配的吉尼系数高达0.96,但1960年降为0.69⑥,仍然很集中,但比过去还是相对分散了。 当然,在没有激進土改的情况下,这种土地分散过程很缓慢,也因此招致了主要是来自左派的批评。妳可以说这种批评很有道理,但是这种批评是针对地主土地私有制的,不是针对农民土地私有制的,相反,他们这些批评者恰恰在为农民私有制而奋斗!妳怎么能把这种批评“盗用”到中国来反对农民私有制呢?那些批评也从来没有证明农民私有制必然会“自由分化”为“无地农民”加地主制,妳怎么能反过来说,“土地官有”比土地农有更能避免农民“无地”? 其实温先生也不是真不明白这个道理。就在同壹篇文章中,妳不是还指责民主印度过分纵容了贫民,以至由于不能圈他们的地,连高速公路也没法建吗?妳不是还以印度这个“反面教员”为例,痛陈印度的官府和资本家与工农打交道的“交易成本太大”,而彰显咱们的圈地运动降低“交易费用”的优越性吗?难道妳真的相信,承认农民的地权反而会有利于“兼并”? 地权归农促進了兼并,还是妨碍了兼并? 進而言之,不仅印度、拉美,可以说古今中外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地方的土地集中是由初始平均的小私有者“自由买卖”导致的。相反我们看到:法国大革命后小农制度的“顽固延续”曾被许多人责怪为应该对法国资本主义现代化发展长期不如英国负责。笔者认为,这种指责固然片面,法国资本主义发展缓慢其实另有原因,但是小农在法国“顽固延续”,并没有造成“无地则反”,却是不争的事实。东欧壹些国家也是如此,如保加利亚,在1920年代初斯坦鲍利斯基农民联盟政府时期经历了比较彻底的平均地权改革,后来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里仍然被看作无地主的地区,战后的共产党政权也没有再搞什么土改。实际上,历史上壹些实行了“起点平等”的小农土地私有制,而此后又在宪政制度下保证了自由小农的地权不受专制权力干预的地方,虽然“平等的起点”在市场交易条件下不能永远保持,但地权集中的程度和速度都是极为有限的,地权集中与分散的趋势也是同时存在的。那些地方也许有其他弊病,但“土地兼并”从何谈起? 事实上,对小农私有制的批评历来有相反的两种:指责小农私有制促進了兼并和指责小农私有制妨碍了兼并。如果不考虑价值判断(妨碍兼并是不是就该指责)而纯就事实判断而言,显然是后者更有根据。我们今天的壹些人坚决反对小农私有制,其实际的理由也是后者(这从其所谓国家与小农打交道要付出更大“交易成本”的理论和所谓印度对贫民难以征地的抱怨都可以看出)。从其官府本位的立场讲,这种反对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是为了道德上好听起见在表述时却楞说反对小农私有制是为了害怕小农被兼并,这就不但在学理上既反事实又反逻辑,也不如那些明确站在兼并者的立场上反对小农私有制的“右派”论者更诚实了。 总而言之,铁的事实表明:在包括印度、拉美在内的绝大多数地方,也包括传统时代的中国(我曾有专文论述),导致地权集中的主因都是不受制约的专制权力,而不是“小私有者自由买卖”。“无地则反”是否如此我们姑且不论,说“耕者有其田”就必然会导致“耕者无地”,進而造成“无地则反”,我以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 之三:“使用着”不等于“使用权” 什么是“使用权”? 尽管如此,我也不认为提倡“土地私有制”是当务之急。因为在地权问题上,农民的许多更基本的、并无意识形态禁忌的权利,也还有待争取呢。 现在在中国,提倡“土地私有制”还是个禁忌。于是壹些为农民呼吁地权的人便提出:应当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的承诺再進壹步,实行所谓“永佃制”,给予农民无限期的使用权。 这个提议的良好动机是无可怀疑的。但是我怀疑其能否实现。尽管“永佃制”顾及了土地所有权仍属“公有”这壹意识形态规定,但问题是,它的前提——农民如今已经有了30年的使用权,现在只是要继续延长——存在吗? 如果农民现在“使用着”他们耕作的土地,这就表明他们拥有“使用权”吗?我们应该知道:某人正在做某事和他“有权利”做某事并不是壹回事。古代的奴隶可以奉主之命与异性结合,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有“婚姻权”,而自由人可能是独身,但他们无疑是有“婚姻权”的。壹般而言,某人有“某某权”意味着他有做某某事的自由,亦即他可以自主地做或不做某某事——如果想做则别人不应阻止,如果不想做别人也不能强制他做。例如:某人有“选举权”意味着他可以投票也可以不投票。但如果他被指定必须投谁谁的票,即投票对于他已非权利,而是成了必须履行的义务,那麽他虽然投了票,却不能说是拥有“选举权”了。同样道理,近年来人们经常提到的“生存权”也不等于生存著。例如猪生存著,但不能说它有“生存权”,因为猪只是依饲养者的意志而“生存”,如果饲养者要屠宰它,它就不能生存了。类似地,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专制下,臣民虽然生存著,而且有的(如宠臣宠妃宠奴之类)还生存得很滋润,但仍然谈不上他们有什么“生存权”。 佃而无权,何言“永佃”? 就地权而言,自从有了农业,也就有了土地的“使用”者,但远不是所有“使用者”都拥有“使用权”的。例如奴隶与农奴都可能使用着土地,但他们不但没有土地所有权,而且也不能说拥有土地使用权——他们只是在主人的意志之下使用土地:主人让他们种地,他们不能不种。而主人不叫种了,也可以随时把地收回,奴隶或农奴是没有权利(就是所谓使用权)拒绝的。 那麽谁有土地使用权?自耕农和经营地主无疑对其土地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出租地主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则被有偿转让给他人了。转让给谁?就是转让给佃农。 换言之,同样是在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使用”土地,佃农与农奴—奴隶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这个权利受到租佃契约的保护:这种契约通常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及佃农为取得此种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交纳地租)。壹般地讲,在典型的租佃制(亦即排除了农奴制因素的、纯粹在契约基础上成立的自由租佃制)下,佃户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保障的,即在契约规定的佃期内,只要佃户履行了契约规定的义务,地主就不能违约收回土地、赶走佃户。如果要收回,只能在租契期满之后。当然契约期限有长有短。壹般认为在人多地少存在租地竞争的情况下佃农会争取长租期,而在人少地多存在招佃竞争的情况下地主会争取长租期。主要由于佃农的争取,中国明清以来租契逐渐长期化,乃至出现永佃制,佃户取得无限期土地使用权,只要履行了壹定的交租义务,地主就不能“夺佃”。而佃户可以把此种佃权再投入流通,即今所谓“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这种永佃权号称“田面”“田皮”,而原初的所有权为“田底”“田骨”,形成所谓“壹田二主”的现象。无疑,这对于维护佃农利益有着很大意义。 事实上根据如今壹些学者的研究结果,清代地权流通中佃权或曰“田面权”的流通已经渐成主流。尤其是壹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田面权的流通量远远大于田底权流通量。这壹方面表明农民比官府更懂得珍惜土地,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不轻易出卖“田底”的,另壹方面表明当时佃权已有相当保障。如果地主可以无视佃权,任意抽回土地,谁敢购买这样的“田面”,谁又能出售这样的“田面”呢?而今天我们的政策不仅允许“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许多文件还要求促進这种转让,但是这种转让在许多地方仍然兴不起来,这除了因为农民改业机会有限无法轻易转让“田面”外,恐怕另壹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如今农民的“佃权”实际上是无保障的、极不可靠的。 显然,永佃制的前提,是壹般契约规定的佃权或使用权得到尊重。亦即无论租期长短,只要在期限内田主就不能“夺佃”。而佃户在此期限内可以自由使用土地(例如他可以转交他人耕作,而自己去打工经商)。应当说,能否做到这壹点是区分有无“使用权”的标准,也是区分自由佃农和农奴的标准。只有承认使用权的存在,亦即把“使用者”当作佃户、当作租佃契约的承租方而尊重其权利,而不是当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农奴,才有可能把这种“土地使用权”逐渐延长,以至达到“永佃”。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反过来,地主可以随时收回土地而佃户却没有迁徒自由、非经主人特许不得离开,那麽即便他事实上长期“使用着”土地,也不是什么永佃制。相反,如果他永远被束缚在土地上,那倒近似于农奴制了。 地权问题的症结何在 话说回来,今天我们农民对土地的使用能叫做“使用权”吗?如果说能,那麽这种使用权的期限为何?许多人认为就是文件常说的“30年”。然而这种看法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十分可疑。首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说法是“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但并未明确说农户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拥有30年使用权,而且其后还有“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進行适当调整”的说法。于是在许多地方,土地管理法的说法被解释为“土地承包制”这个制度30年不变,亦即30年不搞集体化,至于具体让不让妳承包某块土地则是可变的。还有人解释说,所谓30年不变是指30年不進行全面的土地重分,但不排除進行“适当调整”。总之,有权者要拿走妳的土地,在现行法规中他完全可以“解释”得通。 还有些学者甚至从理论上证明:所有权是上位权,使用权是下位权,“使用权服从所有权”,所有者只要愿意,就可以把使用者使用着的土地收回。这种说法实际上是根本否认了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存在。但它在学理上的荒谬壹望可知:所谓“上位权”“下位权”的说法不仅并无法理依据,而且从常识讲,使用权固然是来源于所有权(不是所有者也未经所有者同意,使用者是无法取得使用权的),但它既经所有者同意转让,就成为独立的权利,而在契约的意义上与相关权利取得了平等地位。如前所述,即使在壹般认为存在着地主强势和佃户弱势的传统契约租佃制下,地主也必须依约行事,租期未满是不能收地夺佃的。“永佃”与否只是租期是否无限之别,在租期内使用权受契约保护这壹点上是壹样的。因此,那种地主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佃户”其实不能算是佃户,而只是农奴。确实,如果有权者可以不受租期限制、任意撕毁契约、以“所有者”的名义随时收回土地,那实际上就不仅否认了农民的土地产权(所有权),而且否认了农民的佃权(使用权);不仅不把农民当成独立所有者,甚至没把农民当成佃户,而是把农民当成农奴了! 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民也确实不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样子。不仅农地常常在承包期内被“调整”,农地转为非农业用途,无论是公益性建设还是开发商的赢利项目,基本都是按“征地”(“土地征收征用”)的模式進行。既无需向农民购取土地所有权,也无需向农民购取土地使用权。如此看来,今天农民在维护其“佃农”权利方面尚有很长的路要走,“佃权”没有保障,“永佃”又从何谈起,更不用说争当“自耕农”了。 换言之,在地权问题上如今的根本症结在于我们的许多机构权力不受制约,因而农民的权利,无论是意识形态禁忌的还是不禁忌的,纸面上许诺了的还是没许诺的,都得不到尊重和保护。
之四:官府自律能够遏制“圈地运动”吗? “圈地运动”与地权归农 我曾经指出,如今壹些理论家和壹些涉地部门官员都反对地权归农,但理由却截然相反:理论家说地权壹归农,农民就容易失去土地;而官员则说地权壹归农,就很难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也就是搞不成“圈地运动”了。有趣的是,那位鼓吹“无地则反”的朋友既号称三农实践家又热衷于理论,于是两种说法兼收而不管其矛盾。他壹方面以印度为例宣称地权归农导致土地买卖、“无地则反”,另壹方面又说由于印度的承包商和官员无法赶走贫民,导致它难以大修高速公路。我很高兴他还能看到这后面壹点。 的确,要说绝对的土地私有权有弊病的话,那绝不是什么农民自由卖地造成“土地兼并”和“无地则反”,而是相反,由于土地私有条件下农民难以被赶走,壹些特殊区位的地权私有如果绝对化,确实可能影响公共设施建设与国土整治。正因为如此,如今所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所有承认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对土地私有权的限制还是比对其他财产私有权的限制为多,而公共干预的保留也比对其他私有财产的干预大。原则上只要通过民主法治程序真正证明是基于重大公益目的,西方政府也是可以“征地”的,亦即在以合理价格达不成购地协议时,国家为公益可以行使最终定价权,以免区位垄断者无限要价。只是在民主法治条件下,他们行使这种权力的制约条件极为严格,甚至可以说很“苛刻”。因此滥用这种权力大搞“圈地运动”是不可能的。而我们这里就是另壹回事了。所以我曾说:限制农民地权如果说有理由,也必须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前提。在缺少此种前提的情况下,地权归农就应该比西方的条件下更有必要,或者说强调农民地权在中国当今条件下比之在西方,肯定是利更多、弊更少。 “大限”能遏制圈地吗? 应该说,随着税费改革后土地问题的尖锐化,如今的中国,中共确实在表面上做了一些所谓遏制“圈地运动”的动作。尤其是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土地新政”“土地革命”“8.31大限”,似乎是可以在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的方面起到作用。但是改革改变了开发商与国家的利益分配模式,从协议“批租”制改为公开“拍卖”制,使开发商通过贿赂批地官员而拿到低价土地。然而,由于这种改革对于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什么改变,尤其是国家垄断土地“壹级市场”、只许官府“征地”不许农民(甚至包括“集体”)“卖地”、更不许农民讨价还价的规则没有任何改变。我认为,这种做法不仅不能缓解而且有可能加剧“圈地运动”的弊病。为什么这样说? 在过去批租制下的征地,的确容易发生明显的“征地腐败”:商人贿赂或有权势的官商唆使批地官员低价批地,固然是壹坑国家二坑农民,只有开发商与经手官员个人大发横财。但是这种做法由于只是个人发财,而“公家”财政得到的好处相对而言还不算多。这不仅容易招致“反腐”打击,而且容易在政府机构内部引起制约——那些没沾到好处的政府同事会有监督他们的激励。同时这种征地虽有商人和征地官员个人利益的刺激,“卖地财政激励”相对而言还不算大。而应当实事求是地讲,虽然如今官员腐败问题十分严重,但还不能说完全失控,除了某些政府完全“黑社会化”的地方,腐败官员还不能说是为所欲为。因此推动圈地的官员个人积极性与政府积极性相比,能量还是相对有限的。 “征地改革”后就不同了:从低价征地、低价“批租”变成低价征地、高价“拍卖”后,从农民那里得到的征地收益并未减少,但这种改革如果确实实现,征地收益将更多地收归政府财政,而不是归入官商私囊。“卖地财政”对政府财政的意义会更为重要。于是虽然腐败官员个人推动圈地的积极性可能会收敛,但政府推动圈地的积极性却会大大提高!并且这种收益归官府而不归个人的征地却很难责其“腐败”,由于政府内部财政利益均沾,来自“没沾到好处的政府同事”的监督和制约也会大大减少。于是,以“卖地财政”为激励而不是以批地官员个人利益为激励的圈地、由政府整体推动而不是由个别官员推动的圈地、形式合法的而不是“腐败”的圈地,会比以前更肆无忌惮。这绝非难以设想:“土地新政”后壹年半,因征地引发的官民冲突不是减少,而是增加了,定州、南海、汕尾等过去少见的严重事件也接连发生! 更何况,自19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后,除沿海发达带外的我国多数地区地方财政,尤其是县及县以下的“财政饥渴”壹直在加剧,税费改革目前缓解了农民负担,却在很多地方加剧了基层财政困难,而为解决困难应当進行的基层政治体制改革又难以有实质性推進,在此背景下“征地改革”又進壹步突出了“卖地财政”的巨大诱惑,这几种因素叠加后,“圈地运动”会如何发展,应当可想而知。 两年“冻结”启示录 根本问题在于:我国现行体制主要的弊病是“官民”之间缺少委托代理机制,权责不对应、权大责小的状态难以改变。这种机制下官员个人牟利当然是问题,但政府聚敛的问题更大。为升官邀宠而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追求“增长”“引资”、政府圈钱“经营城市”——这些做法的严重危害,远甚于官员个人贪污,而这些做法导致的“圈地运动”,更不是制止了(如果能制止的话)受贿批地就能够遏制得了的。 虽然中共的所谓“征地改革”中也对从农民那里拿地做了不少规定,但在地权不归农、农民只能作为被“征”者、没有卖方权利亦无谈判资格的条件下,这些规定都只是强调官府自律,强调要严格审批等等。 但事实上过去并不是没有要求官府自律,而且要求的力度有远甚于今日者。但效果如何呢?自1992年后中国出现了失控的圈地大潮,中央从1993年就开始力图“刹车”,在几次强调严格控制不见效的情况下,朱镕基政府痛下决心搞“壹刀切”式的全面禁止圈地。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進壹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宣布全面冻结非农建设占地壹年。1998年4月又发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知》(中办发电〔1998〕2号文件),再接着冻结壹年。然而就这样连续两年的严厉禁令也未能遏止圈地潮。壹些地区恰恰在这两年形成“过热”圈地,甚至圈而不用导致这两年“烂尾地”猛增,直到2005年还在消化这些地块七。“两年冻结”前的“八五”期间(1991~1995),中国平均每年净减耕地440万亩,而包括“两年冻结”及其后数年的1996年到2003年7年间,耕地年均净减却骤增为1428万亩⑧。时人惊呼:“采取‘世界上最严格耕地保护政策’的国家却成为世界上农地最易被‘征用’的国家”⑨。老实说,今天的“严格控制”不太可能比那时的“两年冻结”更严厉。当年效果不过如此,今后又能怎么样? 显然,只要“地权归官不归农,政府圈地即圈钱”的状况不变,要求它自己监督自己、自己“严格控制”自己,怎么可能? 关于“补偿”问题 “8.31大限”以后,土地政策调整重心似乎从“控制规模”转向了调整“补偿费”。这既是两年来几次低价征地引起重大事件的刺激,也体现了新近三农政策强调对农民“多予少取”的精神。 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费”明显是不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它不仅规定不按市场价、而按耕地被征前若干年庄稼的价值来“补偿”农民,而且不规定下限、只规定补偿“最高不得超过”若干,明显带有“不怕民吃亏,只怕官不赚”的味道。如今的新精神则开始强调对商业性开发征地补偿标准要考虑市场因素,这当然是个進步。 然而圈地的性质到底属于商业性开发还是“公益建设”,其判断权仍是征地者说了算,农民并无发言权。即便承认是商业性开发,要考虑市场因素,这种考虑仍然由征地者单方决定,没有地权的农民依然不能讨价还价。然而既无讨价还价,何来“市场”标准? 其实在如今的体制下,只要是官员单方定价,没有双方合意,就容易生弊。价贱固然伤农;价贵壹般农民也未必得利。如今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低价征地当然是主要的问题。但笔者也的确听说过这样的事:某些城郊地区有上层“关系”的村官找门路要求“被征地”,前提当然是特殊的“高价”,这就不是权钱勾结来强征地,而是权钱勾结谋求“被征地”了。但这样的“高价征地”,普通农民是碰不到的,高价征地款更不会给他们。总之,只要无地权的农民不是交易的壹方而是被“征”的对象,那“圈地坑农”的事仍然难以避免。 “垂直管理”成效分析 面对地方政府“村改居”“租代征”“整化零”等变相圈地策略,中央又连续出手,2006年推出地政部门“垂直管理”,2007年出台“土地督察”制。继“8.31大限”被称为“土地新政”后,这些新动向又被称为“土地改革”。 我是赞成地政垂直化的,因为它有助于国土整治,笔者十年前就著文主张过⑩,今天仍以为早该如此。可是地政“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土整治,但是否有利于维护农民权益?至少在如今宏观体制的约束下很值得怀疑。过去靠朝廷御史出巡来为民做主,结果御史反比地方官更腐败,识者讥为“察弊适以滋弊”{11},可谓明鉴。1994年财政中央集权,众所周知的结果是恶化而不是改善了农民处境。如今乡镇上的“七所八站”当初都是“垂直化改革”的结果,现在却被认为是比“四套班子”更难对付的“汲取”机器。“块块”可能坑农,“条条”就不会坑农或者坑农更甚? 仅就土地问题而言,过去“村官”私卖村地侵吞地款引起村民抗议的事屡有所闻,后来批地权上收省、县,“圈地运动”却有增无减,反而村官为维护村社利益带领村民抗议“省圈村地”“县圈村地”的事成为近年来土地事件的突出现象。因为如今官民间委托代理关系虽远不完善,毕竟基层与百姓的委托链条较短、而利益关联更大。兔子虽吃窝边草,强龙方能刮地皮,犹如历史上乡绅、土官虽然欺民,所谓绅权制衡皇权、土官制衡流官的机制也不是壹点没有。那麽,今天在地政方面進壹步中央集权的结果,先不说千头万绪的涉地事务是否管得过来,即便能管,会不会又出现“朝廷圈省地、圈县地”?要知道不仅地方政府有“经济人”的壹面,中直机构同样如此。“部门利益”壹定会比“地方利益”更亲农民吗? 其实,工业化、城市化要用地是无可避免的事,土地政策的目的不是不占地,从根本上讲也不是为了少占地,而是为了(1)从全局利益著[尽量提高用地效率,改善国土整治;(2)在这壹过程中维护涉地各方的权益,消除或缓解社会矛盾。前壹点可以寄望于“垂直化”改革,后壹点只能寄望于农民权利的保障。如果说“地方利益”不能代表农民利益,那麽“部门利益”同样不能代表。马克屎当年曾说传统小农“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但那个时代早已过去。如今在先進国家,农会常常比工会更活跃,我国农民也应当可以自己代表自己,去参加利益的博弈。
之五:农民反对地权归己吗? 关于民意的思考 近年来,壹些反对地权归农的论者还曾经举出某些调查数据,说是可以证明农民反对土地私有制。另壹些人则认为这种问卷设计有前提、有诱导,以此言“民意”不可信。有人还列举另外的调查,以证明另壹种“民意”。 但我觉得首先应该想好的是:在地权问题上哪些方面应该由“民意”决定,哪些问题可以各从其便,不必由什么统壹的民意或官意来规定。在1978年那时候如果搞全国的民意调查,我想多数农民未必敢于表白主张分田单干,是否可以因此禁止小岗人的实践?而1985年如果搞这种调查,我想多数农民都会认同大包干,是否可以因此取缔南街村的模式? 应该说,任何社会都是价值多元的。正如南街村、华西等地农民可以不选择承包制壹样,某个地方的农民完全可能选择某种地权制度。我多次讲过:只有命令经济要禁止“私有制”,从来没有市场经济会禁止“公有制”的——后者只是禁止非自愿的强制“归公”而已。其实,在地权归农的条件下,某些希望联合起来的农民照样可以联合,不但可以联合起来搞产前产后服务,如发达国家通常所说的合作制,就是像以色列的“基布兹”那样的集体农庄,只要成员确实是自愿结合,谁也没有权力阻止他们。当然前提是:如果不愿,谁也不能勉强妳联合,如果联合之后又想离开,同样不会被阻拦。 所以壹些人主张共有土地是完全正常的,问题是如果另壹些人不想共有,前者应该禁止他们退出吗?地权既然是壹种权利而非义务,当然是可以放弃的,问题是如果有人不想放弃,前者应该剥夺他的权利吗?在后壹问题上应该讲自由还是讲民主?即便假设多数人愿意放弃权利,他们就可以强迫其他少数人也必须放弃吗?如果多数人愿意联合,他们就可以禁止另外的少数人退出吗? 这种问题的答案,其实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农民也许不会讲什么“权利”之类的词语,但他们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原来大家是单干的,联合起来当然应该自由,妳不愿意,就不该勉强妳加入。 地权问题上的自由与民主 然而,如果原来已经“归大堆”了,妳要退出,那就涉及两个问题:第壹,妳有没有权利退出?应该有,强扭的瓜不甜嘛,这不是什么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应该讲自由而不是讲民主。 但是第二,妳要带着什么东西退出?这恐怕就不能任妳“自由”了。大家的东西,妳不能想拿走什么就拿走什么。当然“大家”之中妳也是壹分子,不能叫妳壹无所有净身出户。这就产生了壹个“分家”的问题。我曾经指出:在重大的改革進程中,往往是“怎样分家”比“是否分家”更易产生矛盾。“分家”既然涉及大伙,就不应壹个人说了算,得讲民主了。 老实说,我们改革过程中的无数问题,几乎都是这两个规则用颠倒了造成的:“是否分家”不讲自由,甜瓜也强扭成了苦瓜:“怎样分家”不讲民主,形成“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大弊。 回到土地问题上来。地权应当归农,这是每个农民应有的权利,妳不能以某些农民愿意“公有”为由就禁止其他农民“私有”,不能以“多数”(即使真的是多数)农民愿意弃权为由就禁止其他农民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但是地权如何归农则是另壹个问题。这个问题本来比较简单,因为现在毕竟不是人民公社,承包制下农民本来就是各自使用“份儿地”的,承认其对份儿地的地权不就完了,还有什么“分家”问题吗?原来确实如此。但现在在许多地方,它已经被人为地复杂化了。 本来,土地的分配是各种财产分配中最容易达到公平的壹种。它不像股市那样百姓看不懂,容易被操控,被下套;也不像企业那样涉及无形资产、隐形负担、债权债务、评估价与变现价之差异这类算不清楚的糊涂账。土地明摆在光天化日之下,既难于隐藏、私吞,又易于分割、分配——不仅自然形态的土地易于分割,土地权利的分割(如明清时期的“田底”“田面”)也相对简单。历史上的“计口授田”屡有先例。当年的激進土改,虽然在是否该剥夺地主的问题上有强烈的争议,但在土地分配环节上没有多少质疑。东欧对国有企业搞“壹人壹份”的证券私有化,引起不少争论,但我们在“大包干”改革中“壹人壹份”地分配责任田,并没有招致多少纠纷。如果当时工作做细壹点,而且在分配之后就明确地权归农,那应当是很简单的,也不会有多少公平性方面的质疑。 “现状”离“起点”有多远 然而当时没有这样做——这当然有种种原因,或曰别无选择,笔者并不想批评那时的做法,但不管怎样,那时给人的印象是“责任田”似乎是壹种临时性的安排,以后如果不重搞集体化,好像也会不时地進行重分。因此不少地方采取的是抓阄分地之类简易办法。如果重分间隔期不长,这无疑是公平的。但如果知道从此就固定不再分了,那当初农民就会考虑别的办法。如果把不经意的抓阄形成的分配固定下来,部分在抓阄中吃亏的农民是有意见的。 这种意见本来也并不难解决。然而后来不但提倡“承包”长期化,“30年不变”加载法典,而且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等提法取消了公权力维持“份儿地平均”的责任。但是另壹方面,农民的地权却并未被认可,“上面”仍然拥有对土地進行“适当调整”的权力。不难想象,如此不以“均田”为职能的权力,如此有权无责的“调整”,往往人为扩大了地权不均。如1990年代笔者调查的壹些地方,农民娶媳妇能否分地,全凭与干部关系如何,不分给妳是“增人不增地”,分给妳是“适当调整”,横竖他都有理!甚至壹些地区还以“效率”为理由推行否定“公平”的强制“调整”,如在“二田制”名义下把壹般农户土地抽走,作为“经营田”让大户集中承包,只给前者留下“口粮田”,而对大户则增加“提留”率以提高干部所得。更不用说还有像著名的“蒋巷事件”那种现象,直接以权力赶走农民,圈占大片土地来搞“农业规模经营”了。 所有这壹切加上20年非农化“圈地”造成几千万无地农民,使得如今中国的土地实际控制状况已经远离“起点平等”。正当壹些人声称不许地权归农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的时候,我国的土地兼并实际已在地权不归农的情况下,依靠权力杠杆以远比“私有制”下更快的速度進行着。按照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格里芬等几位学者根据中国的相关数据做的统计,1990年代初中国农户实际使用土地分配的吉尼系数达到了0.41{12},另壹份研究更表明,1995年我国农村农户使用土地的吉尼系数,在進行过土地重分的地区达到了0.47,没有重分过的地区更高达0.50{13}.而据说是经过了几千年“土地私有自由买卖”、被有些朋友渲染为“无地则反”的中国土改前状况,以吉尼系数计,在许多地方也不过如此。其实中国历史上即使有壹定程度的土地兼并,主要也是由于政治因素造成的。这和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是壹样的。 反对“30年不变”,就是反对地权归农? 这样,地权归农如何实现就比当初复杂了。如今不少人说调查表明相当比例的农民不赞成“土地私有化”,我觉得至少在上述过程发展得比较典型的地区,出现这种调查结果并不奇怪。但是这就跟国企改革的情况壹样,农民与其说是反对“私有化”,不如说是反对不公正的私有化方式。这就像改革之初,如果取消人民公社不是以平分土地的方式,而是把公社宣布为社长的私人庄园,赶走农民或令其给社长打工,妳说农民能干吗?实际上,如今不少农民不仅不赞成固定现状的“私有化”,而且反对“公有制”下的“30年不变”,要求進行土地重分。笔者在1997年组织对湖南农村的调查中,对“您家对土地关系未来的希望”这壹问题,收集到的有效回答率为(允许多项选择,故总计不为100%):A.“长期维持现状,不再重分,份地永占,不得买卖”:20%,B.“延长重分周期(20年以上)”:12%,C.“10年左右重分壹次”:44%,D.“三五年重分壹次”:12%,E.“再分壹次以解决现有问题,然后长期维持不变”:44%,F.“恢复集体耕作”:16%,G.“可以出租,但不许买卖土地”:16%,H.“土地私有(可以买卖)”:16%,I.其他、无所谓:0.9%{14}.从这壹结果看,当时当地农民只有16%赞成“土地私有”,赞成维持现状基础上实行“份地永占”的人也才20%,远低于主张缩短土地重分期限的人,而赞成“恢复集体耕作”的人居然与主张私有化的人相当。初看起来的确容易得到农民并不那麽希望拥有地权的印象。但其实这是误解。从主张“再分壹次以解决现有问题,然后长期维持不变”的占到44%之多可以看出,比率更多的农民实际上是希望在“起点公平”的条件下实现地权归农的。尽管在9年前的当时,意识形态的思维定势使他们更愿意以“长期维持不变”、而不是以“私有”来表述这种地权,但是在此之前,他们希望优化,而不是凝固现状,以期在起点公平的基础上進入新的地权关系。 可见将农民对土地分配现状的不满、对“三十年不变”持有异议,解释为农民反对地权归己,而情愿更加强化的地权归官,是完全错误的。但是也的确不能忽视农民对土地现状的意见,壹味强调现状“不变”。如果在公有、私有、频繁重分、就此固定这些简单化的选项外增加选择,例如“再分壹次,然后稳定”,我们就能看到农民的真正意愿究竟是什么。 地权改革不能久拖 而上述分析也表明,在地权不归农的情况下延续如今这种权利关系暧昧不明的现状,已经积累了许多问题,而且造成了我国土地问题的复杂化。在20年前可以通过“承认平分现状,从公平起点出发”而易于实现的地权归农,如今操作起来已越来越不容易,而且可以设想,照此下去以后会更难。 应该说,同样的吉尼系数值,因操弄权力造成的占地不均比因“土地私有自由买卖”导致的占地不均更令人反感,同样是农民放弃土地,被强“征”和自愿出卖感觉完全不同。而且后者的不满会稀释于社会内部,前者的不满却可能聚焦于政府,从而更加影响社会稳定。中国土地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于耕地减少的趋势无法扭转(搞工业化就难免如此),农民的分化不断加剧(市场经济是难免有分化的),而在于这种失地和分化的性质恶劣,无论从射秽主义还是从自由主义的角度讲都完全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人们用“防止兼并”为理由拒绝地权归农,但在地权不归农的情况下“兼并”却愈]愈烈,等到积重难返之后再考虑地权改革,地权归农的操作难度就更大,引起社会震动的风险也会增加。我们应该避免这种恶性循环。
之六:以维护农民权利为核心推進地权改革 当前土地问题的实质 过去有壹种传统的说法:“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这话对不对?要看妳怎么理解所谓的“土地问题”了。如果像某种成说那样,把“土地问题”理解为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问题”,那即使在传统的农业时代,这话也言过其实。中国历代的“农民战争”其实多系官逼民反导致的“民变”,而不是“土地革命”,主要是自耕农—流民反对官府而非“佃户反对地主”,与“无地则反”的描述或“土地私有—自由买卖—土地集中—主佃冲突”的意识形态公式也不相干。 但如果像张晓山先生最近所说,“土地制度的核心是权利主体”,那麽的确可以说,不仅传统时代,即便今天中国已不是农业国,甚至“农村”“农民”的非农业产值也已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产值,土地问题仍然至关重要。我曾提出:今天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农民的数量要减少,农民的权利要提高。而农民权利升降的壹个主要的标尺就是土地问题;农民的数量是喜剧性减少还是悲剧性减少,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土地问题。 土地问题并不能归结为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问题。李昌平先生曾主张“慎言土地私有制”,我在壹定程度上同意这个说法:私有制有各种各样,我当然不能同意那种以专制权力“跑马圈地”、赶走农民而造就地主的“私有制”。但“慎言”并非不言,在起点平等基础上形成的农民土地所有制,我认为没有理由反对。同样,我认为也应该慎言“集体”,农民行使自由结社权形成的自治集体,如农会、合作社及股份制联合体之类,当然是多多益善。但身份性、强制性的官式“集体”,往往是农民权利的损害者,的确是“慎言”的好。 农民土地私有制当然也有弊病,这不是什么“小农自由买卖造成土地兼并、无地则反”,也不是什么小农制会摧毁农民的“最后保障”,世界上私有者农民不但拥有生死存亡意义上的“最后保障”、而且享有福利国家式的退休、医疗等各种待遇的例子不胜枚举,西欧发达国家不说了,剧变前的射秽主义国家波兰、南斯拉夫(它们在射秽主义时代都没有搞集体化)不都是这样吗?农民拥有私有产权和国家提供公共服务(所谓保障责任非“私有”)有何矛盾之处?而农民被剥夺了产权、国家却推卸保障责任(将责任“私有化”)致使农民大量死亡的悲剧,在我们的历史上难道很陌生吗? 土地私有制的真正弊病,就是私有权如果绝对化,可能会妨碍公益建设和国土整治。因此对私有地权的公共干预多于对其他产权,在市场经济中也是通例。但是这种干预要真正合乎公益,需要以政治民主来保证。而在没有这种保证,因而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地权归农就更为重要、不可或缺,其可能的弊病只会更小、不会更大;而地权归官的害处绝对是更大、不会更小。 地权归农应从底线做起 但是我国目前农民的地权不仅远远扯不上什么“绝对化”,而且达不到起码的要求。不仅谈不上“所有权”,而且“使用权”往往也有名无实。农民只是在别人特许下“使用着”土地而已。他们不仅没有产权,而且“佃权”也很不可靠,不要说“永佃”,就是有限佃期也无法保证。这样的地权状况不要说经济上达到积极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就是政治上达到消极的“防危机”配置也还很勉强。经常失控的“圈地运动”、频繁发生的土地冲突就是证明。而由于体制的局限,壹次次的“土地新政”都不能解决问题。前面说过农业时代“土地问题”其实并非中国的主要乱源,而在如今的非农业时代,“土地问题”倒成了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之壹,这实在说不过去。 因此,保护农民的地权必须从最基本的“底线”做起。首先那些意识形态上已非禁忌、纸面上也已允诺承认的权利,应当尽快落实,例如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应该得到确实尊重,需要从农民手中得到“使用权”的有关方面,应该学会向农民“购买”而不是“征收”这种权利。如果国家规定开发商拥有“90年的土地使用权”,那麽他们应当向农民购买其中的30年,再向政府购买其余的60年——不是说由官员作主卖了再把地价的三分之壹给农民,而是两者都应该遵循合意原则,像“土地新政”那样实行公开拍卖。农民和官员壹样,作为卖方有权说“不”。如果达不成合意而要强征,那就要在民主与法治的基础上(而不是仅凭官员意志)充分证明该项用地的公益性。否则只有在农民的“使用权”期满后才能“征用”——就像租约期满后地主才能易佃壹样。 在商业性开发上,向农民“买地”当然比强征农民的地来得公平。要防止农民(主要是发达地区、城郊、城中村等高价区位的农民)获得的卖地收益过高,可以开征地价累進税,那也比低价强征土地要好。即便是公益性开发,也没有理由拿农民做“牺牲”,“公益”也是利益,利益应当“摆平”,把农民作为交易方仍然比单纯向农民行使权力更正当。如果为避免农民漫天要价损害公益而需要限制其交易权,这种限制则应当与“公权力”本身的公共性(民主性)相对应,以防止其为某些强势利益集团所用。 向农民“买地”又何妨 对于向农民“买地”壹向有两种批评,壹是怕农民壹味说“不”、漫天要价而妨碍商业开发,二是怕农民壹味说“是”,贱卖轻甩而导致农地过减,甚至“无地则反”。其实这两种批评的自相矛盾已足可互为驳斥。对前壹种担心,我们应当相信农民也和今天的官员壹样是理性人,买方明白他们不会壹味说“不”。当然他们可能不会像官员那样轻易说“是”——不是因为他们比官员更聪明,而是因为他们卖的是自己的地,不像官员卖的是别人的地。但这难道是壹种“弊病”吗?如果这会减缓“商业开发”,那难道不正是这20年来政府三令五申、千方百计、殚精竭虑、苦心孤诣,发了无数的文件开了无数的会,强调“保护耕地、控制用地、暂时冻结、从严审批、地政反腐、垂直管理”而始终达不到的目的吗?地权归农,这目的就达到了,何乐而不为?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连“土地新政”都不必搞了:“协议转让”之所以易生腐败而需要代之以公开拍卖,就是因为官员卖的不是自家的地,容易受贿贱卖。如果是卖自家的地能有这种问题吗?因此向农民买地,交易方式还可以更加灵活,是否拍卖都不必硬性规定,也就未必真会妨碍合理的商业开发。当然,这不是说双方“自由交易”政府就无事可做,政府可以从规划的角度对商业开发進行指导,可以为交易构筑和维护法治平台,可以为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和其他中介服务,以降低交易成本——这才是经济学意义上真正的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是像有些滥用新词的朋友那样,号称以强权降低“交易成本”,实则是剥夺弱者的交易权利来单方面为强者降低“成本”,同时却让弱者承担惨重的“成本”。 至于怕农民轻甩贱卖土地,这不是恰恰解除了前壹个疑问、促進“商业开发”了吗?当然这实际上不太可能。放[世界,哪个“土地私有制”国家能像我们这样靠大量圈地创下“爆发式城市化”的奇迹?哪个“土地私有制”国家能够使房地产业者在巨富首富群体中占到如此大的比例?我们的许多官员不都是恰恰认定了农民不会轻甩贱卖,才反对地权归农,认为这会毁了我们靠“圈地”创造的奇迹吗?而东欧的私有化转轨壹度造成困难引起壹些朋友的嘲笑,很重要的原因不就是“工会吓跑投资者,农民赶走圈地客”吗? “调整壹次,然后稳定”? 所以,地权改革说难很难,说易其实也很易,它与其说需要政府做很多事,不如说恰恰是省了政府很多事:它只要切实尊重已被承认的农民土地“使用权”,就是大大突破了。 進壹步地,至少在农地方面,应当承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在土地“农转非”问题上,农民也应当有受限的所有权)。至于农民是以“集体”还是以农户方式拥有这种地权,可以因地制宜,让各村农民自行选择。那种不管农民愿意与否,地权必须归“集体”而且必须归官办(即行政性)集体的规定应当打破。其实,过去就是因为这种规定,导致“征地款”堂而皇之地被“集体”官员拿走而失地农民往往被无情剥夺。民怨沸腾之下,近来决策层俯允民情,在征地改革中明确规定“征地款”必须发给农户,不许以“集体”名义截留。这项改革是很得民心的。但这种变革无疑给所谓集体地权之说打了个大大的问号:征地款按理就应该给土地所有者,征“集体”的地,地款却必须给农户而不能给“集体”,这说得通吗?反过来讲,地款可以归农户,地权却不能归农户,这是什么逻辑?过去官员借“集体”之名截留地款之弊,与强制性“集体地权”之弊不就是壹回事吗?如果现在仍然确认官员可以强制归并地权,那他们用这种权力变着法儿“归并地款”妳拦得住吗? 所以,在确认地款归农之后,现在应该是承认地权归农的时候了。农民应该有权选择“集体所有”还是“农户所有”。选择“农户所有”的以后还可以联合起来,选择“集体所有”的也应当留有“退出”机制。如果选择农户所有,也应该让他们选择实现的方式:是承认现状呢,还是“调整壹次,然后稳定”?无论哪种办法,本来都不难操作,这种“调整”在现行土地制度中也是有规定的,在现状离“平等起点”不太远的情况下它不会引起什么震动。但如果那种权力玩弄土地的状况持续下去,未来权力兼并造就既成事实后就很麻烦了,所以改革虽然应慎重,但也不宜久拖。 地权归农后,官员就不应当乱“调整”了。而此前他们是可以“调整”的。但是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整”就应当讲公平,而“效率”应当让市场来推动。政府应该认可合法致富者,但不能用权力剥夺穷人和制造富人。像过去那样,壹面否定平均地权原则、壹面用“调整”来造成“规模经营”,甚至干脆用“调整”来为财政“创收”,那就不如不“调整”! 底线之上,百花齐放 农民集体拥有地权当然是很好的。现代“小农”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是依托了合作制。所以集体主义是非常重要的。但为什么说选择“集体所有”的也应当留有“退出”机制呢?因为壹个号称提倡集体主义的社会,首先应该保障结社权,取消“结社责”。换句话说,人们应该自由地而不是被迫组成各种集体,而我们现在恰恰两者都缺陷:想结成的集体不能结成,而不想结成的集体却又无法退出。不能退出的“集体”是什么意思?那在逻辑上等值于监狱。如果集体在人们的心目中与监狱类似,那怎么能够唤起人们的集体认同感,即所谓集体主义意识呢?近来有个朋友竟然想不明白小岗村当年闹单干为什么需要齐心协力按“血手印”搞“生死文书”,他说集体主义应该是用来搞“集体化”的,怎么会以集体主义来逃出“集体”呢?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壹个简单的常识:把壹群人关進监狱是不需要他们有什么“集体主义”的,但这群人如果想冒险越狱,那倒是必须有集体主义精神才行,各顾各是干不成的。同样,在人民公社时代刮“共产风”、搞“壹平二调”是不需要农民有什么集体主义的(只需要他们壹盘散沙敢怒不敢言足矣),倒是那时搞“瞒产私分”需要大家齐心才行。而那时的体制恰恰对这种集体主义是拼命打击的。所以无怪乎我们国家提倡了几十年“集体主义”,到头来却发现人们的合作是那麽困难,公德是那样的缺乏,公益精神是那麽淡薄,自主组织资源是那样的稀缺,以至于有人要大叫“人心散了”。 因此,与其说结社权是“自由主义”的需要,勿宁说“射秽主义”更需要这种权利才对——实际上“射秽主义”的词根“社会”(society ),在西语中它与协会、学会等是壹个词,就是自由结社的意思。正如马克屎、滕尼斯等人指出的:从“共同体”到“社会”是个大進步,中世纪只有依附性的“共同体”,近代有了自由人的结社,才有了所谓“社会”。没有自由结社就无所谓“社会”,又谈何“射秽主义”呢?然而今天在据说是“各顾各”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者“个人主义的西方文化”中,结社权早已不是问题,而在据说是提倡“集体主义”的我们这里它却还八字没有壹撇。这已经够莫名其妙了,有人却还想以推行不准退出的“结社责”来促進“集体主义”,这不是南辕北辙吗?我国如今这种“人心散了”的状态,不就是因为结社权太少而“结社责”太多导致的吗? 如果地权能够归农,或者更广泛地说,如果农民的各种现代公民权利能够在土地问题和其他问题上得到实现,那麽无论在“农户所有”还是“社区所有”的基础上,农民都可以行使这些权利形成各种联合,包括左派朋友的各种建议也都有了壹试的基础:从“欧文村”到“喀拉拉邦”,从蒙德拉贡到罗奇代尔,从基布兹到莫沙乌,不都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吗?人民公社时代南街村壹直贫穷落后,而农民有了分田单干的自由后,坚持“公社选择”的南街才异军突起。那麽将来地权若能归农,我们又何愁没有更多的南街村(假如它的确反映了农民意愿的话)?
土地党有制度
作者 仲之春 写于 二零一二年
壹
长期以来,中共解释中国历史的壹个逻辑起点就是:土地的不断兼并、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这是导致壹次又壹次农民起义的根源,也是中共進行革命、推翻封建主义的道义理由。这似乎成了壹种不可移易的定论,中共的历史叙述只能从这样的逻辑起点出发,否则就是资产阶级的史观。然而,進入新时期以来,壹些学者不囿于成见,通过自己的研究发现,这壹理论并不符合中国历史的真实。历史叙述壹旦偏离了历史的真实,从教条的意识形态出发而不是从具体的史实出发,就是唯心史观而不是唯物史观了。真正的唯物史观必须直面历史而不是遮蔽历史,真正的唯物史观必须面对异常复杂的历史,论从史出,而不是有意地对历史進行掐头去尾,以论带史。 战国时期,法家在秦国实行“废井田,开阡陌”的改革,废除了带有很强血缘、公社色彩的井田制,建立起了土地私有制。但在皇权专制主义的背景下,这种土地私有制又是十分有限度的,表面的土地私有制的背后又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国家可以轻而易举地限制土地的私有制。“法家壹方面强化国家垄断,壹方面推行反宗法的‘伪个人主义’,实现了周秦之变,建成了极权帝国。因此,极权帝国通常都喜欢发展科层组织,而不喜欢小共同体——如同政治上喜欢官僚制,不喜欢贵族制。……这以后‘国有’和‘私有’才在小共同体的废墟上并行不悖地(也就是说,并非‘私有’取代‘国有’)发展起来。壹方面国家对土地的控制比西周时大大强化,另壹方面原来的宗族公社瓦解成‘借父耰鉏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啐语’的状态,当然,这种‘私有’尽管可以发展到几乎六亲不认的地步,在官府面前却软弱无比,实际是‘伪私有’而已。”壹我们古代在土地私有制的同时,又始终存在着“授田制”、“均田制”等土地制度,在巨大无边的国家权力权力面前,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是十分缺少保障和不稳定的,国家可以根据统治的需要收回土地或者对土地進行调整。同时,由于专制权力的存在,除了国家对土地私有制的破坏,社会上更经常、普遍地发生的是各种特权者凭借权力对土地進行巧取豪夺。导致土地兼并的主要因素并非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土地市场买卖行为,而是社会上大量存在的享有特权的“豪强劣绅”的巧取豪夺。在这种权力可以通吃社会资源的社会中,土地私有权受到侵害的不仅是众多的“平头百姓”,就是那些无权无势的“中小地主”也难以逃脱这种土地被兼并的命运。“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兼并’在本质上并不是经济行为而是权力行为……按顾炎武之说,当时壹县之内平民富人即没有特权的‘粗能自立之家’有百名左右,而缙绅‘有优免权的官僚及士大夫’中仅最低的生员壹县即有三百,千人以上亦不罕见。如果壹县地有十万顷,则生员要占去五至九万顷之多。……这样的‘兼并’就其主流而言,与其说是富民兼并贫民,‘大私有’兼并‘小私有’,不如说是有权者兼并无权者(包括无权的富民)、权贵兼并平民、统治者兼所有者。”二 中国历史上频繁发生的农民起义,其主要原因也不是来自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残酷剥削,而是来自官府对民间的横征暴敛,来自权力阶层对农民的“超经济剥削”。也就是说,农民起义的发生其原因主要是“官逼民反”,主要是官府以及各种的“豪强劣绅”把社会弄得民不聊生,而与那些无权的中小地主对佃农的剥削没有多大的关系。“它们(指各种‘民变’——引者注)或是由朝廷滥用民力(如秦末、隋末、元末)、横征加派(如明末)引起;或由朝廷严厉的国家垄断、经济统制(榷茶、博买、海禁、矿禁等)绝民生路而激变;或因官府严厉的户口控制与流民潮发生冲突,包括官府强制迁徒或强制阻迁(封禁、遣返、追逃等)均可激起民变;或由于吏治腐败、法外敲诈而激成民 变(常与以上三因素叠加)。在‘民’的壹方,则与民间组织资源(族姓组织、宗教组织、行帮组织)是否发达相关。非社会因素,如天灾与‘外患’等也会激发民变。”“这些民变与民间的租佃、雇佣关系,乃至与过去经常被大加渲染的‘土地兼并’、尤其是以所谓‘土地私有自由买卖’为动因的经济型‘兼并’可以说没什么关系。历史上的民变,尤其是导致改朝换代的大规模民变,没有壹次是由‘佃变’蔓延扩大而来的,它们既不反映租佃制度的发达与否,也不反映主佃关系的好坏,与民间地权的集中与分散也看不出多少相关性。”③甚至连那些对社会巨大危害的“流民”,他们沦为流民的主要原因也并非因为土地被兼并,“贫者无立锥之地”,从而被迫铤而走险,而是官府的过度剥削使他们能够生存下去的“血线”被突破了,被逼得没有活路了。在这种背景下,他们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只能选择抛弃土地,加入流民的队伍,用自己的命来与官府進行博弈。“导致大规模‘流寇’的社会危机,往往并不表现为很多农民无法获得土地,而是相反:朝廷聚敛造成的沈重负担、恶劣的吏治以及种种天灾人祸使农民有地不种、弃地而逃,成为所谓‘破产农民’(确切地说应该是破产自耕农)。所谓‘福字从田’变成了‘累字从田’、‘受田者与田为仇’、‘村野愚懦之民以有田为祸’,‘至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地之价贱者亩不过壹两钱,其无价送人而不受者大半’。正因为如此,大规模‘流寇’主要爆发在自耕农为主、租佃率较低的地区。”四 20世纪上半叶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壹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打倒封建土地所有制,消除地主阶级对土地的垄断占有,实现“耕者有其田”。这种革命的前提是地主阶级占有了大部分的土地,广大农民却没有土地或者只有少量的土地,从而受到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然而,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却未必如此。“从中国农村看,可分配的土地并不多,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不到50%,而不是壹向所说的70%~80%。直到最近,有几位学者对民国以来的历次调查重新做了整理,发现地主占有的土地,还不到总量40%,其人口约占5%。”五 因为当时的中国社会仍然沿续著传统的专制权力结构,官府对社会的横征暴敛、豪强劣绅对土地的肆意兼并、特权阶层对农民的超经济剥削等这些传统社会的痼疾仍然严重存在着,再加上当时社会处于不断的军阀混战以及其他各种战争的环境之中,政府以及其他各种政治势力对农村的经济汲取就变得很重。因此,即使中国这个时期工业化和融入世界市场的進程也为社会提供了上升的通道,但农村经济仍然处于壹种困境之中,农民的生活仍然普遍处于贫困的境地。这种背景就决定了当时中国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進行民主主义革命,废除专制权力,建立民主政治,并实现国家统壹和民族独立,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扫清上层建筑领域的障碍,而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進行土地革命,消灭地主阶级。 既然如此,为什么中共还要领导农民進行土地革命,進行土地改革呢?“土地改革使农民获得土地,但土地改革并不是共产党壹家的主张,国民党曾经提倡‘耕者有其田’。国民党后来向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妥协,走向反动,不可能领导农民完成这个民主革命。共产党领导反帝反封建,使‘农民取得土地,党取得农民’,从而实现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打败国民党几百万的军队。”⑥中共是壹个意识形态色彩很强烈的政治集团,建立射秽主义社会、实行公有制始终是其奋斗的方向和目标,因此,它要领导农民進行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另壹方面,在中国这壹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国家,中共要达到它的革命目标又必须紧紧地依靠农民,因此,它又必须领导农民“打土豪,分田地”,满足他们的土地要求,从而使他们起来参加革命,支持革命,使革命获得了最需要的动力和依靠力量。“正是由于土地的稀缺性,需要满足农民的土地情结,打破地主对土地的垄断,刺激商品经济发展,为国家工业化准备条件。”中国人多地少的局面是客观存在的,农民对土地很强烈的需求也是客观存在的,所以進行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也有其壹定的合理性。但为什么要采取激烈的斗争手段无偿没收地主的土地,然后再分给无地的农民,而不是像后来国民党政权退到台湾后实行的“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那样,政府用行政手段对地主的土地進行收购,然后再卖给无地的农民呢?“中共建国后,对于土地改革,摆在中国人面前曾有这样两种选择,壹个是有偿征购,壹个是无偿没收。最后选择了没收政策,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既是作为壹项经济制度的改革,又是作为推進政治变革的壹场阶级斗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不讲政府恩赐,而是要推翻封建统治,树立农民群众在农村中的政治优势,提高农民阶级自觉性,发动阶级斗争,使群众自求解放,实现‘土地还家’。……要粉碎旧的反动派的统治权,代之以人民政权,彻底推翻乡村的旧秩序,使中国借以完成20世纪的历史任务:‘重组基层’,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壹起。使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以及政令统壹等诸多好处。”七中共领导下的土地改革不同于壹般的土地改革,就在于它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是中国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壹部分,而无产阶级革命为着意识形态的目标,就是要進行阶级斗争的,最终就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的。然而,从人所拥有的私有财产权的角度看,无偿没收地主的土地、强制消灭地主阶级的道义依据又何在呢?记得某位经济学家曾经说过,我们现在提出要保护私有财产,那麽当初无偿没收地主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就是合理的吗?当初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合法所得可以被无偿地没收,今天中国新掘起的有产者阶层所拥有的巨额财产是否也可以被无偿地没收呢?如果认为后者是不应该的,中国人又有什么理由认为前者就是应该的呢?这段历史已经发生很久了,已经过了“追诉期”了,无法再对那场运动中的受害者進行补偿了,同时中国人也不应该实行以暴易暴,重蹈历史的覆辙,然而,历史的真相又必须还原,历史的是非曲直又必须弄清,中共必须还这些受害者以壹个历史的公道! 二
虽然土地改革剥夺了地主的私有产权和合法所得,从道义上是说不过去的,但土地改革的结果毕竟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这壹稀缺资源,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生产生活的积极性,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生机和活力。而且,土地改革结束后,政府又因势利导,帮助个体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互助组,解决了许多个体的农户所难以解决的问题。“土地改革初期,适应壹家壹户‘办不了’或‘办不好’情况,大量出现了变工队、耕田队、互助组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他们为军烈属代耕,为鳏寡孤独帮忙。这种互助合作组织的宗旨是‘自愿结合、等价交换和民主管理’,发展基本上是正常的。应该说,这种形式对当时贫穷落后、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农村来说还是需要的,对农业生产起了壹定促進作用。”⑧正因为如此,在解放后经济恢复的三年时间里,农村的经济社会获得了很大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这些充分说明,土地私有制既符合广大农民的意愿,同时又能够促進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适合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不仅因为其私有制本身,同时还是由农业生产所具有的特殊性决定的,即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是按照自然季节的顺序進行而不是同时展开的,生产者都要学会其中的每壹道环节,无法实行分工协作;而且由于农业生产活动是在土地上分散地進行,难以对生产者進行有效的监督。因此,利益紧密的家庭农户模式是最适合农业生产发展的壹种模式,这也是为什么壹些发达国家早已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规模化了,也还是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原因所在。只要执政党的执政是以人民的意愿为依归,以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准则,就不应该消灭土地私有制,就不应该实行农业集体化。 然而,好景不长,1952年党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壹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射秽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同时提出,要适当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这样,原来的互助组很快变成了以土地入股、统壹经营为特征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虽然文件规定“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际上是入社并非自愿,退社更不自由。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明确提出中国农业要走由初级社到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路子,合作化的步子進壹步加快。1955年夏,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尖锐地批评邓子恢(时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等人是阻碍农业合作化加速发展的“小脚女人”,是“右倾机会主义”,是“壹场阶级斗争”,这更進壹步助长了已经存在的急躁冒進情绪,高指标、浮夸风大大加剧。“就这样,在实际工作中把总路线中说的‘相当长的时期’变为了‘相当短的时期’,把‘逐步’变为了‘跑步’,快了又快,初级社还未建起来就搞高级社,高级社还未搞起来就搞人民公社。谁慢了谁就是‘右倾机会主义’,就是‘小脚女人’,并把在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说成是‘阶级斗争’,就要批,就要斗。”就这样,从1953年下半年到1956年末,在不到三年时间里就在全国范围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农民刚刚得到的土地又被收归公有了。⑨在农业合作化中,毛泽东与邓子恢等人的分歧并不在于是否要实行合作化,而在于实行的步骤和速度,即壹方带有激進色彩,想通过搞运动,快步進入射秽主义,而另壹方则相对更为务实,主张要分步骤实施,要把发展速度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但两者的方向又是壹致的,即都要对农业实行射秽主义改造,都要把土地由私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在当时,根据马克屎主义的经济观点实行全盘国有化与计画经济的经济制度在中共内部基本上是没有多大分歧的,而国家壹旦选择了这壹发展路径,即使在具体的策略方面是务实的,由于在总体上违背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仍然是要走入死胡同的。 后来,就像其他在经济上实行马克屎主义的国家壹样,中国在这条道路上也终于难以为继了,不得不進行改革,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解散了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民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生产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在于使农民摆脱了纯粹的农奴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对土地这壹基本生产资料的经营自主权,农民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对耕作生产出来的农业产品的支配权。⑩然而,虽然土地分到了农民手中,但由于所有权还是集体的,农民只拥有使用权,集体组织可以随时根据各种理由收回土地,也根据需要对土地進行重新调整,因此,这种使用权又是十分不稳定的,农民的利益仍然缺少可靠的保障。而且由于农村的治理结构存在着很大的弊病,村民自治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在土地调整中农民的利益往往会受到损害。“今天在实行家庭承包制中,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缺乏制度保障,因为没有民主,中共的权力不受制约,村干部任意调整地权事件层出不穷,公然违背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的政策。今后如果不能建立民主制度,农民的利益就无法得到充份保障,就无法真正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民主制度,以法治取代人治,乃是时不可待的事情。”11 “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农民对土地拥有完整的、稳定的产权,他们才能与土地真正产生壹种感情,才能对土地進行长期的精心经营。然而,由于他们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又很不稳定和牢靠,于是就大量地发生对土地的短期行为,比如透支地力、乱伐林木等等。“由于对土地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发生了公地悲剧,大家只管使用,不管维护,地力下降,有机质减少,而且生产积极性不能保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策规定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甚至五十年不变。可是所有权还是模糊的。更准确地讲,农民还是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12 中国本来就地少人多,然而中国却还有大量的土地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重要的壹个就是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不愿意進行长期的投资和经营。“为了解决和所有权相关的问题,政府当局可说是费尽了心计。再三再四强调承包制不变,延长承包期,又说要加强土地的流转,又是土地入股,土地可以作抵押,土地可以置换出租,还有小产权制,花样多得眼花缭乱。但是最根本的所有权问题始终避而不谈。而恰恰所有权才是问题的根子。它是绕不过去的。”13 特定的历史条件使得中国农村的土地变得分散化,这当然不利于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因此,通过市场机制让土地适当地集中起来也是有必要的,目前提出的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出租等形式也是有意义的。然而,只要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不解决,这些措施就无法得到真正的落实。壹种财产只有它的所有权是明晰的,它才能按照市场机制形成价格,才能真正地流通起来。在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在土地的流转中没有发言权、决定权,往往由政府说了算。近些年来,各地都大量发生了违背农民意愿的“霸王硬上弓”式的土地“被流转”。要是土地流转大面积铺开的话,只能导致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造成农村社会的极大不稳定。 進入1990年代后,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進行,农村尤其是靠近城市的农村的土地开始被政府大量地征用。由于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政府可以“合法”地收回土地使用权,只需要给农民以少量的经济补偿,土地征用的成本非常低廉;又由于土地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升值很快,政府通过土地的出让可以得到大量的财政收入,因此,各级政府都充满了卖地的冲动。同时,由于权力不受制约,官员可以在土地转让中和开发商進行勾结,从土地转让中捞到巨大的好处。这种土地出让模式壹方面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土地原来就是壹种十分稀缺的要素资源,本来就应该得到集约化利用。但要达到这壹目的,就要求土地的产权十分明晰。只有土地的产权明晰,才能按照市场机制形成价格,才能反映土地的稀缺性,使土地得到集约化利用。然而,由于我国的土地是国有的(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十分不明晰,再加上政府的权力没有受到限制,因此,在土地的出让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寻租行为,导致土地的严重浪费现象。这种土地出让模式另壹方面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到新世纪,全国失地农民在4000万到5000千万之间,每年还要增加200多万。他们‘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生活十分艰难。在壹级市场上,征用农民的土地用的是计划经济手段,只按几年的产量支付地价,不考虑农民以后的发展和养老、医疗保障;在二级市场上,完全按市场经济原则交易,壹亩地卖几十万、上百万元。而有些地方征地费使用不当、甚至落入某些干部手中。在征地过程中,难免有官商勾结私分土地之肥的腐败现象。”14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村土地被征用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且这对农民来说也未必就是坏事。如果农民对土地拥有所有权,他们就可以因为土地的升值从中得到很大的收益,就可以为自己失地以后留下壹笔重要的资产。但由于他们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就不能从中得到应有的好处,这好处都進入到政府的财政以及官商的囊中,从而使社会产生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给社会制造巨大的矛盾和冲突。 在这些年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中,中国每年耕地都以惊人的速度减少,每年因为土地征用而产生的社会冲突和群体事件不计其数。因此,改变现有的土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化,对于中国人而言已经是壹件迫在眉睫的事情了!
三
中国先秦时期的壹位思想家慎子说过:“今壹兔走,百人逐之,非壹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尧且屈力焉,而况众人乎?积兔满市,行者不取,非不欲兔也,分已定,分已定,人虽鄙不争。故治天下及国,在乎定分而已矣。”“物”在任何时代都是稀缺的资源,如果没有对它進行“定分”,明晰它的所有权,就会引起人们对它的争夺,社会就会進入“丛林法则”:谁能得到它就要看谁的拳头大。然而,这种靠强力维持的占有又是极不稳定的,因为力量的对比极易发生变化,从而使社会处于壹种冲突不断、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之中。因此,确立物的所有权是人类社会发展進步的最基础性的制度安排。然而,公有制却是对这壹制度的破坏。公有制名义上是人民对财产共同所有(此处所讨论的公有制是指全民所有制意义上说的,集体所有制不包括在内),实际上由于财产的产权是模糊的,所有者是缺位的,人民作为壹个虚置的集合体无法行使具体的所有者权利,这就决定了这种共同所有只是壹种虚置的共同所有。因此,公有财产中普遍出现的无人负责、假公济私的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人人所有的结果只能是人人对财产都不负责任,人人都在挖射秽主义的墙角,“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这句民间流传的诙谐的顺口溜可谓说到了要害。
财产要明确它的所有者,土地作为最基础的财产又尤其需要明确它的所有者。中国宪法中规定,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虽然农村集体名义上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土地却不能转为建设用地,而国家却可以“依法”对土地進行征用,然而再转为建设用地。产权是包括所有权、经营、收益权、转让权在内的完整权利,少了其中的壹项就不是完整的产权了。因此,这种土地集体所有也只是有名无实的,实质是还是国家所有。这种土地制度的出发点或许是为了消除土地私有制的弊病,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然而,却正是这种土地制度严重地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剥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大量的农村土地征用和开发中,获益最大的是权力和资本,而广大农民却只能在得到微不足道的经济补偿后沦为失地农民。有人认为,中国之所有要实行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按照中共的说法,是为了使农民有壹个可靠的生活保障,然而,却正是这种土地制度使他们失去了生活保障。在壹个公民社会,国家首先要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使他们拥有实现自己财产的机会和自由,让他们自己去发展,自己去负责,然后再对那些缺乏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的特殊群体实行必要的保障。让公民拥有财产的自由权利,这不仅是充分激发社会的活力和创造性、实现社会长远发展的不二法门,也是实现个人独立自由的必经之途。公民的财产权是公民社会的基石,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不把财产尤其是土地财产的自由权利还给人民却又宣称要建立公民社会,这如果不是有口无心,也是缘木求鱼。所以,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所做的第壹件事情就是实行土地私有化。
然而,在中国实行土地私有化又不是壹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要面临着丛丛的阻力,其中既有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上的阻力,更有既得利益上的障碍。
首先是意识形态上的阻力。“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是在中国宪法有明文规定的,也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壹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执政党是人民利益的最忠实代表,人民的意愿只有通过国家才能实现。经济上的国有制就是基于这样的逻辑的。然而,在现实中没有经过人民授权而取得政权的中共不过是壹个利益集团,不可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由执政集团通过国家控制社会的资源和财产,只能导致权贵资本主义,人民的利益非但无法实现而且会反遭剥夺。在现代政治理论中,国家是公民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权利、以契约的方式让渡自己的壹部分权利而成立的权力机构,它要对人民负责,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保护人民的自由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又怎么能够去消灭公民的私有财产,把社会资源和财产控制在自己的手里呢?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既然是集体所有,村集体就应该对所属的土地拥有完整的权利,就应该有权决定土地是继续合下去还是把它给分了。所以,归根到底问题还在于农村的土地并非真正的集体所有,实质上还是国家所有,目前土地征用中所引发的壹系列问题,就来自于这两者的冲突,而要解决这些问题,要改变的不是前者而是后者。农村的土地实行私有化并不存在宪法上的障碍,何况宪法也是可以進行修改的。
其次,是壹些观念认识上的误区。“土地私有化会加剧贫富分化,造成社会不安定”,这是最常听到的壹种对实行土地私有化后的担心。这种担心表面上看是有不无道理的,实际上却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如果土地按现有的使用权私有化,变成完全的私有权,当然不会加剧贫富分化,因为目前土地使用权的分配相当平均。因此私有化只会去掉村干部定期按人口变化调整土地分配的特权,因而减少此特权引起的贫富分化。……如果土地所有权完全私有化了,农民将成为自由民,若农民要弃农進城,或从事它业,他可以卖掉土地,不但有壹笔收入,而且有壹笔资本,因此他進城时是有钱人,而不是盲流。特别是,可自由买卖的土地比不可自由买卖的同样土地市价高得多,土地私有化只会使现在相对贫穷的农民变得更富,君不见,台湾的很多农民比城里人富,就是因为他们有大块土地完全的所有权。”15 中国目前在城市化和工业化進程中,壹方面土地资源十分稀缺,另壹方面却又有大量的土地沉睡在那里,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这种离奇的局面之所以会出现,就是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没有明确下来,土地都由国家控制着,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垄断著土地资源,控制着土地的供应量,制造出了壹个又壹个的“地王”。只要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真正建立起土地的市场流通机制,这壹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由于土地资源总是稀缺的,而且会越来越稀缺,所以只要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建立起土地的自由交易制度,土地的稀缺性就会立即反应到土地价格上,土地所有者的土地资产价值就会很快地升值起来。土地的所有权明确了,土地里蕴藏着的巨大财富就会充分地涌流出来。同样的道理,只要农民获得了对土地的完整产权,他们就可以自由地处置自己的土地,或者進行长期的投资,或者租赁给别人经营,或者卖掉土地進城。可以说,把土地所有权问题解决了,壹直困绕于中国的“三农”问题也就解决了大半了。
另壹个担心是土地私有后农民会坐吃山空,把土地卖光,从而使生活失去了壹个稳定的保障。怀有这种担心的论者对农民朋友的同情之心值得肯定,但他们却犯了壹个错误,即把自己都当作了“大人”,而把广大农民都当作了“小孩”。人都是具有经济理性的动物,只要具有在市场上做出自由选择的权利,他就壹定是遵循着“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的经济理性原则。这些论者在经济理性上的能力并不高于广大的农民,当然也不低于他们,都是壹样的“经济理性动物”。在拥有对土地完整的产权、土地可以自由交易的情况下,只有农民他们自己最清楚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土地:是在土地上進行长期的投资,是把土地租赁给他人,还是把土地卖掉進城,等等;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如何才能从土地上获得最大的收益,最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并不需要别人给他们出什么主意,何况别人并没有像他们那样亲自面对具体的市场环境,面对自己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出的往往还是馊主意呢。“也就是说,所有的制度设计都要围绕这样的基本原则:农民自己比官员更会对自己负责,他们比官员更知道做什么以及怎样做,才能对自己、对后代更好。把土地权给他们以后,他们比任何人更清楚应该怎样支配使用自己的地,卖还是不卖、卖多少、以什么价格卖。” 16
再次,农村土地私有化面临着巨大的既得利益上的障碍,而且这是主要方面的原因。中国之所以实行土地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制度,这与中国所实行的政治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就像民主政治要建立在公民的财产自由权利的基础之上、政治的民主化必须要以公民财产权利的扩大作为支撑壹样,我国目前实行的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也相应要求把社会的资源和财产牢牢地控制在国家手中,公民财产权利的扩大必然要求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要缩小它的边界。中国现有的这种土地制度与现有的这种政治体制正是事物的壹体两面。这种高权集权的国家由壹个政治集团垄断著权力,因此,社会的资源和财产实际上又是由这个政治集团控制着,从而形成了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个既得利益集团通过现有的土地制度控制了土地这壹命脉资源,要改革这壹制度必然要极大地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从而必然要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進行政治体制改革,使政府的权力受到限制,建立起正常的社会利益博弈机制,使既得利益集团无法再垄断社会的资源和财产。
然而,中国某位经济学家在壹篇文章中写道:“解决农民的土地收益被社会强势利益集团侵占的最有效办法是两个,壹个是落实宪法‘农村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国家还土地权给村集体,另壹个是通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扩大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力,让农民能自己保护自己。如果没有这两条,土地私有化只会使农民更加弱势;有了这两条,土地私有化还有多大的意义呢?”他还在文中提出了壹个问题:“任何壹种制度的建立,都有其相应的制度建立必要的环境条件,在权力集团化、个人化、私有化的农村社会里何以公正的推行土地私有化?”他认为:“如果国家允许农村土地私有化,很多干部会在壹夜之间成为大地主,很多农民很快会成为无地游民,我们为什么要把中国农村社会拖回到上个世纪的30年代呢?在上个世纪30年代失去土地的农民只有3亿多,现在,如果只要允许出现30亩的地主,也就是壹户兼并三户的土地,将有6亿多农民成为无地游民。壹个国家有世界1/9人口的无地游民,那将是壹个什么样的局面啊!”17 应该说,他的这种观点对于土地私有化的改革思路是壹个很有价值的提醒,他所道出的那些隐忧也确实不是危言耸听。在中国现有的政治环境下,仓促進行农村土地的私有化,改革的最大受益者确实很有可能不是广大农民,改革的主要成果很有可能会掉入各级掌权者的腰包。从中国的现实政治状况出发,在進行土地制度改革之前,要先進行政治体制改革,使政府的权力受到限制,使农村的治理结构得到改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改革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進行,否则,由不受制约的权力主导改革的结果往往是各级掌权者纷纷成为大地主;从中国现实的政治状况出发,在進行土地制度改革之前,首先要做的诚如这位经济学家所言是“这两条”,有了“这两条”农民利益就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没有“这两条”则相反。但所有这些并不能证明在农村不需要实行土地私有化。在农村土地真正集体所有、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得到实现以后,也仍然要面临土地私有化这壹课题,决定农村土地是否要私有化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农民的自由选择权利。因此,他的这些观点如果可以理解为如何才能更顺利地推行土地制度改革、如何才能把土地私有化的准备功课做得更加扎实的话,我是认同的;而如果因此认为就可以回避土地私有化这壹课题,我则不敢茍同。 四
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要進行改革,要使农民获得对土地的完整产权,同时,农村的合作经济也要大力发展起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恢复了农民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处置权,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進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然而,这种分散的家庭经营模式同时也存在着壹些弊端,限制了它的進壹步发展。在商品经济的环境中,农户要面向市场开展经营活动,要進行社会化的生产。他们要了解市场上的各种信息,生产原料要通过市场的渠道购买進来,生产出来的产品也要通过市场的渠道销售出去。但是当他们作为个体农户从事这些活动时,又存在着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个体农户难以及时地得到充分的市场信息,以指导它们的生产活动,这就使生产具有壹定的盲目性;个体农户在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能力很弱,在市场的谈判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往往只能被动地成为价格的接受者;个体农户缺乏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而农业要往更高层次发展,农民的收入要進壹步提高,又必须朝着这壹方向发展。因此,中国在恢复家庭经营的同时,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也要及时相应发展起来,否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优势就会慢慢释放完,农业和农村就会缺乏发展的后劲。“中国壹些大宗农产品这些年来买难、卖难交替出现的情况表明,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如何在农产品的分散供给与大市场集中需求之间建立有效的中介组织,为小农户走向大市场提供壹个载体,架起壹座桥梁的问题已经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今后,要鼓励和扶植壹些将农产品的产供销、种养加结合在壹起的现代企业组织的发展,它们壹方面要能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另壹方面又能承受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18 要发展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就必须在个体农户经济的基础上進壹步发展合作经济。1995年11月7日,杜润生在供销社改革理论研讨会上作的题为《关于供销社的改革》的讲话中说:“制度(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引者按)的潜力已发挥得差不多了……农村進壹步发展有许多困难……那麽,农村下壹步改革的潜力是什么?有哪些方面可以改革的方面?我看可以做出的努力是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壹是土地制度,二是市场制度。進壹步的改革要依靠中间组织的载体,农户和市场中间组织的载体,这种载体组织中最有作用、最有基础、最有传统的就应该是供销社。”这种中间组织对于進壹步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意义是十分重大的。他在这篇讲话中认为:“我们把现代经营方法、现代贸易方法吸引到农村的目的是什么?壹是破官商和私商的不正确行为,立的是自我服务的现代方法,这样就减少了交易成本,扩大了贸易半径,供求平衡了,波动减少了,从而给农民壹个好的预期。……二是通过服务促使农民能够较好地配置资源,除害兴利,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合作社是各个国家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普遍采取的壹种行之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中国农村长期以来就存在的壹种经济组织形式。中国发展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合作经济,合作社应该成为主要的切入点。 1995年9月在英国曼彻斯特举行的国际合作社联盟100周年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合作社特征的宣言”。这个宣言对合作社的定义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合作社的基本价值是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合作社的原则包括: 1.自愿和开放的社员;2.社员的民主管理;3.社员的经济参与;4.自治、自立;5.教育、培训和信息;6.合作社之间的合作;7.关心社区。合作社存在于经济生活的各个部门,可以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我们可以从零售合作社购买食品、衣服和其他东西,在信用协会办理银行业务,从保险合作社购买保险,等等。它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形成的壹种合作组织,通过它可以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许许多多的方便和好处。可以说,自愿、平等、合作、互利,是合作社的灵魂,离开了这壹原则,合作社就不再是原本意义上的合作社了。 然而,中国过去的农业合作社并不符合这壹原则。它们并非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成立,农民也没有退社的自由;它们的内部也不存在社员的民主管理和经济参与;它们本身也无法做到自治自立,壹切都得听从上级的权力。所谓的合作社并没有多少合作的色彩,实际上是壹种集体所有制。还有,中国过去的供销合作社也不是原本意义上的合作社。它们也并非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成立,而是以国家的力量强制成立起来;它们的内部也不存在社员的民主管理和经济参与;它们的任务也不是着眼于解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问题。供销合作社实际上成了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了解决农产品的收购和工业品的销售问题而存在的垄断性的官方商业机构。“这种合作社(指农村的供销合作社——引者注)并不是由农民集资创办的,干部也不是由社员选举的,盈利也不向社员分红,实际上是国家投资创办并派干部管理,由中央逐级规定供销任务(完成任务的可自主经营)的‘第二商业部’(或称‘农村商业部’)。”“传统的概念把集体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混淆起来,这是不确切的。北欧的合作社所有制是由社员集资创办的,合作社自主经营,盈利全部按股份分给社员,需要扩大再生产时再向社员招股。这种合作社是建立在个人占有股份、按资分配的基础上的,中国的集体所有制是建立在大小范围不同的公有制的基础上的。”19 中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并非要重新恢复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而是要发展合作社经济,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集体所有制仍然是壹种公有制,仍然存在着与其他公有制经济壹样的人们吃大锅饭、对公有财产不负责等弊端。而合作社却建立在个人占有股份、按资分配的基础上,人们的财产权仍然是明晰的,它既能避免集体所有制所带带来的弊病,又能发挥出合作经济所具有的优势,因而有着巨大的生命力。 在发展农村的合作经济中,壹方面是要改革现有的供销合作社体制,使其真正成为属于农民自己的供销合作社。“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的基本点是废除中共的合作社建立人民的合作社,恢复和加强其组织上的群众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和管理上的民主性,扩大农民股份和参与经营决策的权利,开拓业务领域,与农民联合兴办商品生产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设施,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20供销合作社的主体是壹个个的基层供销合作社,至于上面各级的供销合作社对基层的供销合作社只具有行业管理的职能,而不具有所有制上的隶属关系(供销合作社是农民自愿成立、自己所有的经济组织,又怎么能够成为属于行业管理部门所有的呢),否则仍将摆脱不了供销合作社的官办性质。基层的供销合作社应该转变为农民以股份形式参与的、按资分配的、实行民主管理和自治自立的经济组织,从而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如果原有的供销合作社体系已经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而难以触动的话,就要允许农民可以另起炉灶成立新的供销合作组织。 另壹方面是要成立农业生产领域的合作社。如果说初级农产品的生产适用农户经营这壹方式,那麽,农产品的精加工和深加工领域就不再适用这壹方式了。但要提高农业的效益,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又必须往这壹方向发展。要解决这壹难题,除了可以采用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外,合作社加农户的模式也可以成为壹种选择。“我考察过不少西方国家的农牧业生产。他们基本上是以家庭农牧场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形成各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国家扶持(轻税、无税甚至补贴)。这种形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长期活力不衰。其秘诀在于,它的生产是社会化的,但它又是由各个独立的家庭、个人利益连接而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无大锅饭可吃。”21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发达国家这种成功的农业经营模式我们完全可以学习借鉴过来,只要它能够符合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只要它能够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 可以说,实现土地的私有化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壹体两翼。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中,需要的是给农民以经济的自由权利,而不是政府進行越俎代庖,组建各种层出不穷的国营的经济组织;需要的是政府尊重农民“自由结合”的权利,而不是对他们進行行政划分,组建许多中共所有的“合作社”;需要的是对政府权力進行限制,使它不会去与民争利,而不是既不把土地的所有权还给农民,又不允许农民自由地发展起经济合作组织,却口口声声地说要实行壹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
土地寻租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三年
共产党搞土地革命并没有消除土地可以做为赚取地租的寻租工具的商品属性,只是把土地的所有权从地主那里抢了过来,把土地的所有权由地主所有变成了共产党所有。严复翻译亚当斯密《原富》,在该书《部甲篇十壹释租》中,亚当斯密详细论述了土地地租的来源以、构成以及地租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地租是什么,亚当斯密说,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而获得的收益,在某种意义上讲,地租等同于银行的利息。比如,妳把1万元存入银行,壹年的利息是350元,地租,就相当于这壹万元存入银行壹年所获得利息。地租是土地所有者把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他人,他人在使用土地后所应该付给土地所有者的报酬,就像在银行存钱获得利息壹样,地主获得地租,天经地义,是人类公认的基本伦理!
亚当斯密说,社会越发展,需要开垦的土地就越多,土地主人获得的地租就会越多,因此,地主的利益壹般来说,和国家大众的利益往往壹致,他们的提议应该多为人们所考虑。以也因此,壹个国家,地主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国家的利益也就得到了保护,国家也就稳定发展,这也是历史事实以及经验证明了的道理。
当然,严复也是比较赞同李嘉图以及穆勒父子的地租理论的。在翻译《释租》中,严复还提纲挈领地介绍了李嘉图格的地租理论以及穆勒父子的地租理论,值得感到赞叹的是,在本节篇末,严复还特意附上了原本不是《原富》原书内容的穆勒雅格的地租理论!严复翻译《原富》,并不是如壹般人认为的那样,只是简单的译介,严复在其所加按语中,多次把亚当斯密的学说和其他经济学家的学说放在壹起加以比较,贯通,同时也经常指出亚当斯密学说的不足,可以说,严复不是仅仅把自己当做壹个翻译家,他把自己当做了研究经济学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希望利用自己的研究,译介,为中国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希望中国早日步入文明世界的行列!大哉,严复!小哉,那些仅把严复当做翻译家来看待的人!而仅从严复在《原富》中的诸多按语以及其他理论的介绍,即可看出,严复翻译的《原富》和郭大力王亚楠翻译的《国富论》孰优孰劣,壹句话,郭大力等,才是真正的舌人,当然,好的舌人自有其价值,郭大力、王亚楠的翻译,虽然问题多多,读到现在,看来,其译文还是能差强人意的!此不多论!
李嘉图等人的地租理论,其实就是被批判的资产阶级差级地租理论,这种差级地租理论,从理论上说明了为什么地主的地租收益和国家的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国盛则地租多,国弱则地租少!当然,也有壹些特例,但是,严复说,李嘉图的地租理论终有其不可废者!也即是说,李嘉图的理论,是能够解释社会经济现象的!
不论是亚当斯密的理论,亦或是李嘉图等人的理论,在马克屎那里都遭到了批判,尤其是现代西方经济学家,更是被马克屎主义者冠以“庸俗经济学家”的名头,他们的理论,也被马克屎主义者打入了为剥削阶级辩护的错误理论行列!
但,有一些中国人虽然在学习这些庸俗经济学家的庸俗的错误的理论,可是,在学习运用的过程中,却每每感到这些经济理论的“掣肘”,认为这些理论解释不了中国的经济现象,似乎不能用来指导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实,这并非这些理论家的理论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我们在运用这些理论解释中国社会经济状况的时候,忽略了壹个大前提,就是,这些“庸俗经济学家”的理论基础是自由竞争、平等参与,而中国却极度缺乏壹个基本的自由竞争、平等竞争的环境,在自由竞争环境下产生的经济理论,的确是解释不了等级制下的经济活动的,掣肘的不是这些“庸俗经济学家”的理论,掣肘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大环境!
在当代中国,不能用这些庸俗经济学家的理论来解释的重要的经济现象之壹,就是和土地有关的壹切经济活动!中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私人不被允许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私人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私人使用土地,是要向土地的所有者国家,缴纳壹定的费用的。这种费用,在中国被称为土地价格!而中国的土地价格,按照亚当斯密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理论,至只算是土地的租金,充其量,就是地租!人们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只是在向国家租地,而不是买地!既然是租地,那麽作私人,人们就不可能拥有属于个人的真正的财产,尤其是不动产!中国的不动产概念和西方自由经济下的不动产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既然人们都是向国家租地,那麽,国家就可以随时更改租地合同,而随时更改合同,国家付出的只不过是微薄的违约金,而对于个人有可能付出往往是壹生的财富积蓄和血汗!土地的不能私有,其实,实在是制约了公民个人财产的增加,同时也使公民个人的财产也处于不稳定的,随时会被国家剥夺的状态!
由于人们在购买房屋时,只是在向国家租地,因此,付出的购买房屋的钱,购买到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可是按照现在土地的价格,也即是地租,根据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土地交易理论来计算,人们所付出的购买土地使用权的钱,是完全可以买下这块土地的使用权的!
按照某城市的地价,也即是地租,住宅为每平方米36000元,使用70年,这样平均每年地租壹平方米为520元,520元的地租,按照地价理论来换算,也即是通俗地说,多少钱放在银行壹年可以生出520元的利息,按照每年百分之3点5的利息率来计算,那麽壹平方米的地价,就是520元除以百分之3点5,结果就是14860元。也即是说,壹平方米的地价是14860元。如果有人掏15000元,这个人就能永久买下这块壹平方米的土地,100平方米,也就是1500000元,这个人就可以买下100平方米的土地的永久使用权!这样算下来,这个人如果掏150万,就可以永久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150万,事实上,大多数中国的买房者所付出的财富远远超出了这个数目!按照公布的地租价(买地价)。人们买房的钱,其实是永久的使用这块土地的钱,而非只有70年的使用权!但是,中国的政策规定,70年后,人们要使用自己用自己的钱买下的土地,就必须再次交钱!那也就意味着,同壹块土地,人们要不停地去购买,而人们购买的其实是他们自己的东西,他们自己的东西要拿钱买,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吗?
按照目前的土地运行情形,以及壹平方米的土地农产品的价格,结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地租理论,之前所说的“人们掏的是买地钱,买到的却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在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之前的论述或许有不足,但这不影响结论的大致正确!在实行土地国有化的中国每平方米36000元只是土地租金,就是在寸土寸金的美国也不会有吧,因为它已经明显的违背了价值规律!
亚当斯密说,土地是壹国的财富。严复批评说,后来的经济学家都不这样认为,都不把土地作为国家的财富。国家的财富是国家历年经济增长的积贮,是国民的生产能力以及每年能创造的新的财富。按照严复的说法,人们就可以明白土地财政其实并非是经济的实际增长,而只是在等量的财富下,财富在不同人群之间的转移,也就是说,财富由民众手中转移到了土地所有者也就是国家手中,国家手中的钱非是该国壹年新的财富增长,而是从老百姓里拿来的财富!既然土地财政是财富的转移而非财富的新增长,因此,土地越贵,国家越富,国家越富,国民越穷,斯为至理,无疑义也!
中国当代的经济学处于壹个十分尴尬的境地,到底要使用何种理论基础来构建中国的经济学理论,是壹个谁都不愿意多说、说清楚的问题,也是壹个有人不想让它被说清楚的问题,这个问题说清楚了,有些人的私利就岌岌可危,要保不住了啊!
制度设计
作者 王维洛 写于 二零零八年
如果向人们提这样壹个简单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何时实现土地国有化的?许多中国人或许会想当然地回答:1949年10月1日。稍作思考之后,也许有人会这样回答:农村合作化以后。然而,这些答案都是错误的。正确的答案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从1949年10月1日到1981年,中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直到1982年,中国才宣布土地国有化,而且还限于城市范围。细心的读者或许会提问,1982年中国的土地国有化是通过什么程序完成的?事实上,这次将城市的私有土地改变为国有,并未逐户通知业主,更未办理任何征购、征用手续,只是修改宪法时在宪法中加了壹句话,于是,壹夜之间,中国城市的私人土地所有权,就象没收战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土地壹样,被收归国有。随后,国家又将国有化了的城市土地所有权当中的使用权高价出让给私人,从而获得巨额利润。另壹方面,国家又为了城市开发和房地产开发,大量征用农民的土地,于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这样变成国有土地了。本文将分析中国的宪法和法规中关于土地所有权规定的演变,借此观察土地制度从私有制转变为国有制的这场无声无息的土地“革命”。
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制度
在德国,土地所有权被理解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最广泛和最绝对的权力。中国理论界把这个西方社会对土地所有权的定义解释为土地私有制的最完整、最典型的形式,即土地的业主可相对自由地使用和处置,同时土地高度商品化。在德国,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最广泛和最绝对的权力,是与土地的社会责任联系在壹起的。德国民法大典第903条对所有权的定义是:以不违反法律和第三者的权力为限制,物的所有人可以随意处置其物,并排除他人的任何干涉。德国基本法第14条第3款也有相同的规定。中国理论界则把土地所有权分解为4个权力的合成,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中国,特别是在城镇,人们习惯上将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合称为房地产。房地产的所有权原本是不可分割的。德国民法大典第94条规定,土地上的房屋建筑从属于土地,为土地所有权拥有者所有。但目前中国采行的规定是,建筑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分离,房屋建筑的业主不得拥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
根据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同,可以把世界上的土地制度简略划分为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公有制两大类型。有人以为,射秽主义国家实行土地公有制,而资本主义国家则实行土地私有制,这是个错误的看法。北欧诸国真正实行了射秽主义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福利制度,但它们的土地制度是私有制;以色列是资本主义国家,而它实行的却是土地公有制。即便在壹个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里,比如德国,土地中的相当壹部分也是公有的,即归国家、州、市镇或其他公众团体所有。然而,不能因为这些国家有壹部分土地属于公有,就把它们的土地制度理解为公有制。中国农村的土地大部分属于村民集体所有。那麽,土地的集体所有制究竟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呢?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把它模糊地解释成准公有制,其实,按照民法典来认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毫无疑问是私有制,因为它排斥集体成员之外任何其他第三者的所有权。壹个股份公司的股东们是壹个集体,壹个土地继承群体的成员们是壹个集体,壹个村庄的农民同样也是壹个集体,其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私有土地而不是公有土地。举壹个类似的例子,西方国家中的教会,特别是罗马天主教会,是个很大的集体,它拥有大量的土地,而它的土地属于私有土地。
二、从“耕者有其田”、“打土豪分田地”到中共1947年的“土地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大多数土地属于私人所有,也有壹部分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民耕种自己的土地或者租地耕种,许多城镇居民拥有自己的房地产,这已有2千多年的历史。历朝历代都把土地的所有和使用视为公民的私权行为,朝廷或政府多采取放任态度。在非工业化国家中,财产主要表现为土地,由于土地向壹小部分人手里集中,而另壹部分人却失去土地,于是加剧了贫富两极分化,激化了社会矛盾,即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阶层与没有或只拥有少量土地的农民阶层之间的矛盾。根据官方发表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占农村人口约10%左右的地主富农占有70%以上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90%的贫农和中农仅占有30%的土地;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当中,自己经营的面积壹般不超过30%,其余的土地租给农民耕种。
中国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提出了“平均地权”、“地利共享”、“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并将土地改革作为其“三民主义”的最重要措施加以实施。曾经号称是“三民主义”的积极响应者和支持者的中国共产党,在夺权的过程中提出了更激進、更简易、更受贫困农民欢迎的“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在某种意义上讲,中共正是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赢得了农民的支持,从而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在中国大陆夺取了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谓的“耕者有其田”,即种田的人拥有自己的土地,其本质是土地私有制;所谓的“打土豪、分田地”,把地主富农的土地分给农民,让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其本质还是实行土地私有制。如果当初共产党提出的口号是“打土豪、共地产”,那麽,中国的农民还会支持共产党吗,共产党还能夺取政权吗?
自1921年到1947年,中共虽然提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却壹直没有提出系统性的关于土地制度和土地所有制的纲领性文件。直到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才产生了中共第壹个关于土地法的系统性和纲领性文件。“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基础是1945年5月4日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文件“关于土地问题的指导”。“中国土地法大纲”提出,要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壹切乡村中土地制度改革之前的债务;土地分配的办法是:除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矿山、大牧场、大荒地及湖沼等归政府管理外,乡村中的壹切土地和公地由乡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少,统壹平均分配,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使乡村民众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个人所有,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为产权凭据。“中国土地法大纲”所要建立的土地制度,显然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
三、中国关于土地制度的法律法规(1949年-1981年)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壹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临时宪法。其中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第27条规定: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行耕者有其田。“共同纲领”在土地所有制问题上继承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即坚持土地私有制,未提到土地的国有化问题。
1953年1月13日,中共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毛泽东任主任。1954年3月,该委员会全盘接受了中共中央提出的宪法草案,随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8千多代表,用两个多月的时间讨论并修改宪法草案。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修改后的宪法草案,供全国人民讨论。两个多月后,“宪法起草委员会”根据所提意见作了壹些修改,此宪法草案在1954年9月9日的中央人民政府第34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交第壹届全国人大第壹次会议讨论批准。1954年9月20日,全国人大第壹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壹部宪法。该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其中的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都属于私有制。该宪法第6条至第11条对各种所有制形式做了壹些具体限定。第6条规定,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宪法第8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宪法第11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宪法第12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应该说,在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上,1954年宪法保持了原有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在40年代末50年代初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尽管土改的手段是用暴力无偿地从地主、富农手中获得土地所有权,违背了土地私有制的最基本原则,但农民分得土地的私有权得到了确认;同时,该宪法维持城市里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包括对土地和厂房的所有权。城市居民的房地产作为生活资料,也得到宪法的保护,并可以继承、买卖。1954年宪法还在第13条里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
1954年宪法颁布之时,中共在农村开始推动农业生产互助组,这种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生产组织形式并未涉及农民的土地私有权。在城市里,私人之间的房地产自由买卖相当活跃。50年代初期和中期,壹些文化名人为了在北京安家落户购置了房地产,如吴祖光购买了壹套四合院,价钱在1-2万元之间。当时的四合院包括土地和房屋建筑,这些私人财产受到1954年宪法的保护。
从1954年到1975年,中国经历了许多“运动”,其中不少“运动”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的,如农村合作化运动、公私合营运动、私房改造运动、人民公社运动等。在官方意识形态里,私有制、特别是土地私有制,就是射秽主义革命的对象,但当局并未在法律上更改关于基本土地制度的法律法规,所以,依据1954年宪法,中国仍然实行并保护土地私有制,尽管这20多年的政策往往是违反宪法条文的,无论冠以什么“革命”的名义。例如,城市的私有房地产中有壹部分被迫交给国有房产部门去经营,房产部门只把房租收入中的壹部分付给原私有房的业主,“文革”后房产部门干脆停止支付房租,房主也不敢向房产部门索要房租,害怕因收房租而引来杀身之祸。
如果以为城市的土地所有权经过所谓的“射秽主义改造”就变成了国有,那麽,壹个不能回避的事实是,“射秽主义改造”运动其实违反了1954年宪法,城市房地产业主的所有权被强制性地夺走,现在是应该承认违宪的政策合法有效还是无效?進壹步看,目前能够找到的有关城市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的文件是1956年1月18日中共中央转批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基本情况及進行射秽主义改造的意见”,该文件有以下建议∶“壹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基等地产,经过适当办法,壹律收归国有。”若用这个文件作为城市土地已经国有化的依据,就更没有道理了。首先,这个文件只涉及城市空地和街道用地,并不包含建有房屋的土地;其次,这些空地和街道用地,也只有经过“适当”的办法,比如购买,才能收归国有,而当年的政府分文未付;再次,这个文件不过是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的壹个意见,并非中共的决定,不具法律效力;最后,这个意见本身也是违宪的。改革开放之后,当局发还了“统战对象”(如荣毅仁、王光英以及许多侨属)的部分私有房地产,这壹措施恰恰说明了所谓的“射秽主义改造”和城市房地产权的改变是不适当的。从法律观点来看,既然,“统战对象”的私人房地产可以归还,那麽所有其他人被强制没收的私人房地产都应当退还,因为中国并不存在专门针对“统战对象”的法律优惠。当然,也可以说,在毛时代,特别是“无法无天”的“文革”时期,法律法规经常被弃之不顾,所以宪法条文与政策及现实究竟是否冲突,无论是民众还是执政者,都无人在意了。
直到1975年1月17日,四届全国人大第壹次会议通过了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文革”后期通过的历史上“最左”的宪法作了壹系列新的规定。其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射秽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射秽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街道组织、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统壹安排下,从事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要引导他们逐步走上射秽主义集体化的道路。与1954年宪法相比,1975年宪法认可的所有制形式只剩下3种,删除了资本家所有制,但许可和容忍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如上所述,无论是集体所有制,还是个体劳动者所有制,都属于私有制。1975年宪法的第9条基本沿用了1954年宪法第11条的规定,只是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壹句中“合法收入”壹词改为“劳动收入”。
1975年宪法中涉及土地所有权的条款很少。其第6条规定: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第7条规定: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壹的组织。现阶段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壹般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在保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人民公社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牧区社员可以有少量的自留畜。第9条规定: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射秽主义原则。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1975年宪法的第6条继承了1954年宪法第13条的内容,将国有资源限定为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事实上仍然承认非国有土地的普遍存在,规定国家只有通过征购、征用或收归国有的程序,才能将非国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
1954年宪法第13条与1975年宪法第6条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关于土地征购、征用或收归国有的规定是这样限制的,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这么做,而后者略去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几个字。在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上,1954年宪法的规定是,“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而1975年宪法改为“集体所有制实行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对作为生活资料的土地如房基地等则没有具体规定。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土地属于哪壹级集体所有,在所有权的本质上它仍然属于私有制,因为集体所有制是排除集体之外的第三者的。不过,经历了“文革”时期将近10年的“斗私批修”,当时的中国民众已经没人敢谈土地集体所有制的非公有性质了。1975年宪法虽然是“文革”的产物,但它并未用宪法条文承认从1954年到1975年间国家通过各种“运动”所获得的土地为合法。根据中国此时的法律法规,无论是把农村的私人土地所有权变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还是把城市私人房地产业主的产权没收,都不是正式的土地国有化。
“文革”之后,中国不得不再次修改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壹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草案。1978年宪法的第5条与1975年宪法的同壹条文相似,其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仍在宪法的许可和容忍的范围之内。1978年宪法的第6条与1975年宪法的同壹条文差不多,其规定是: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海陆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土地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1978年宪法的第7条修改为:农村人民公社经济是射秽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现在壹般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大队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向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过渡。在保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人民公社社员可以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在牧区还可以有少量的自留畜。1978年宪法的第9条中的“劳动收入”又恢复了1954年宪法第11条所使用的“合法收入”。
显然,1978年宪法同样没有关于土地国有化的任何规定,而土地私人所有(不管是实行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还是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农民集体所有制)仍然在宪法的保护或容忍范围内。
四、1982年宪法:城市土地的无偿国有化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相比,1982年宪法被称为是“改革”的宪法。其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壹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中国政府通过修改1978年宪法,在1982年宪法中增加了关于城市土地属于国有的规定,便不经任何产权变更及认证手续,在成千上万的土地所有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费壹分壹毫地便占有了全部的城市私有土地,壹夜间便实现了城市土地的国有化。这是壹场“革命”,壹场没有硝烟、没有炮声、无声无息的“革命”。如果说“打土豪、分田地”因其“平均地权”的目的还体现了某种社会价值,那麽,1982年宪法在城市土地的无偿国有化方面所规定的这场“革命”,其目的无非是垄断并独吞土地所有权的权益。当时,“宪法修改委员会”对这条涉及全国城市居民私人房地产权的重大法律条文修改,未做任何解释,更没有向民众说明,实现1982年宪法的后果将会是什么。直到最近几年,城市房屋拆迁范围越来越大,涉及的人数越来越多,在赔偿问题上矛盾越来越尖锐,人们才发现,政府支付给他们的房产赔偿额当中并不包含地产赔偿,因为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已经在1982年被无声无息地剥夺了。
1982年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壹文字简单的规定留下了许多在法律上模糊不清的问题。
首先,什么是城市?该条文对“城市”没有明确的定义,是按行政区划还是按自然地理特征来界定?在北京这座城市里,最准确的具自然地理特征的“城”是“紫禁城”,因为它保留了城墙。那些没有城墙的城市,其边界在哪里呢?四环路以外还是三环路以外?不管在地图上怎么圈,不可否认的是,城市边缘地带有大量的城乡结合部,那里既有农田,也有住宅楼,那麽农田是否也属于狭义的“城市”呢?显然,按自然地理特征来界定“城市”,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可操作性。而按行政区划来界定“城市”,则会造成宪法不同条款之间的彼此矛盾。比如,北京市近郊区(比如海淀区)的乡镇有大量农用地,如果把这些地归为国有,那麽就违反了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显然,所谓“城市的土地”事实上就没有明确的范围界线,制定宪法的参与者或许不懂,或者就根本不想知道,他们不过是按照执政党的党内分工,完成撰写、通过宪法条文的工作任务而已,并不必为宪法条文如何实施操心。这样不具法律上可操作性的宪法条文,居然就长期成为中国的“根本大法”的壹个组成部分。
当然,这里还可以有壹个“合理化”的解释:在宪法规定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时,因为对“城市”未给定义,“城市”的土地也就没有边界,所谓的“国有”土地也就没有边界了;没有边界的定义,不是给了各级政府最大的权力和任意发挥的空间吗?進壹步看,虽然1982年宪法对“城市土地国有”的界定非常模糊,但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在中国,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其它的土地均属国家所有。80年代中期以来,城市房地产开发的过程证明,这种含糊不清的宪法规定,为官商勾结、混水摸鱼的腐败创造了条件。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经常举著“城市化”的旗帜大肆圈占城郊农民的土地,由此就可以看出1982年宪法该条款模糊性的好处了:只要推行“县改市”,再以城市发展为理由,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获取农村土地国有化的收益,以填充空虚的地方财政,因为,“城市化”就是城市行政区控制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而农村土地壹旦归入城市的范围,也就自然而然地“国有化”了。如此,则“城市化”程度越高,土地国有化程度也越高,土地国有化过程中敛聚的财富也越多。也许这就是“与时俱進”吧。
其次,什么是“国家”?国家可以被理解为抽象的国家机器,它本身没有行政层级的分类,不能指称“市壹级国家”或“县壹级国家”。然而,国有土地的产权变更收益却必然落实到具体行政层级的政府财政部门,海淀区或昌平县获得的收益恐怕不能交给财政部全额支配。假如把国有理解为“全民所有”,那麽问题就更多了,贵州是中国的壹个省,但深圳市的土地收益能允许贵州省政府分享吗?
再次,谁是“国家”的具体代表者?政府当然认为自己毫无疑问是“国家”的唯壹代表者。但是,1982年宪法的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壹切权力属于人民。按照中共的意识形态,政府及其官员都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当“国家”把城市居民的私有地产无偿国有化时,这不是“仆人”无偿剥夺“主人”的财产吗?1954年宪法的第11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以后的宪法都保留了这壹规定。如果认为1982年宪法把城市居民的私有地产无偿国有化,是壹种合法的修宪行动,那麽,这壹行动本身就事实上否定了宪法关于“国家的壹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国家保护公民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基本条款内容的真实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关于“城市土地国有”的宪法条款造成了宪法各条款之间内容的实质性冲突,至少反映出中国立法机构的立法行为之草率随意。
最后,实行城市土地的国有、剥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其行政手续何在?中国的几部宪法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显然,将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合宪的做法应当是事先规定了“条件”之后再具体办理。然而,在1982年城市土地无偿国有化的过程中,政府什么也没做,甚至没有向土地所有者发布任何公告,让他们知道,所有的城市私人房地产产权证书中的地产部分壹夜间已全部失效。正因为如此,笔者将这壹过程称为无声无息的“革命”,不仅仅是因为政府悄无声息地夺走了几千万城市居民的私有地产,还因为这几千万失去财产的人竟然稀里糊涂地毫不知情。或许,当年中国的城市民众还沈浸在改革的早期“蜜月”中,对“改革”的中央充满了信任和感激,没有意识到自己壹夜间突然失去的土地产权究竟所值几何;等到今天,发现地方政府、许多官员和大批“地产大鳄”通过发城市的“土地财”而阔绰起来,壹切都木已成舟了。
德国哲学大师康德曾指出:“财产所有权是个人自由不受强权限制的权利,是使人权受到保护的制宪第壹要义。”1982年中国城市土地的无偿国有化其实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诸多条款,而且其实施也违反了法制的基本原则,毫无疑问是错误的。但是,由于这壹错误今天给既得利益集团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国人想纠正这个错误就极为艰难了。如果说,被剥夺的土地产权无法再归还,那麽至少我们可以弄清当年失去土地产权的真相。
土地掠夺
作者 中国网友
摘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人们往往只注意到表面的使用权,而背后的所有权却被掩盖了。在征地过程中,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这正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制度根源。
关键词: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农地征用农地股份制
随着社会转型和农村改革的发展,围绕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城市化進程的深入,农地被大量征用及其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更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那麽当前的农地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围绕农地制度产生的壹系列问题为什么愈演愈烈?
壹、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特性: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理论根源
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实现形式。土地是农业生产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所有制最主要的就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从理论上说,农村集体是由农民组成的,集体所有就是农民所有。但深究农地集体所有制运作的实际过程就会发现,集体所有与农民所有并不是壹回事,原因就在于农地集体所有制是壹种特殊形式的所有制。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的主人,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却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在壹般所有制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是简单直接的:所有权决定和产生使用权,使用权根植于或依附于所有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中两者虽然背后的连接实实在在--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正是基于其集体所有权才获得的,但表现出来的却是像雾像雨又像风,虚无飘渺,扑朔迷离。从理论上看,好像是农民的农地集体所有权产生了他的农地使用权,但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殊性却起到了隔断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链接的作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规定是“农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这造成了壹种假象:集体掌握所有权,农民行使使用权。两种权力“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独立行使。这已经是严重的误解,但更严重的问题还在后面:集体本来是由个体农民构成的,集体的权力来自于农民的权力。但壹旦以集体的名义存在的时候,集体好像成了壹个独立的东西,“外在”于具体的农民之外,可以独立存在并行使所谓属于集体的权力--土地的所有权。似乎农民有了使用权就是妳的土地权益的具体表现或体现,是妳的所有权权益的实现结果,好像使用权就是农民在这种所有制中的全部权力,所有权是别人--“集体”的事情,有了使用权妳就不必再关心所有权了,两种权力互不统属。这样,农地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演变成了两种互相分裂的权力--农民的使用权和集体的所有权(处置权)。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就此失去了对自己土地所有权应有的敏感。但问题在于在所有制中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两种权力是不平行的: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使用权依赖于、受制于所有权。放弃所有权的诉求必然意味着经济利益上的被剥夺。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特性正是导致当前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被肆意侵犯的制度原因。
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土地征用的巨大热情当然首先导源于严重偏低的土地价格。但在人地矛盾如此尖锐的中国,征地补偿价格为什么会如此低廉?除了其他原因之外,实际的或潜在的逻辑之壹就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征地壹方购买支付的,或者确切地说,农民卖出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征地壹方付出代价得到的也确实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因为作为交易壹方的农民,土地的所有权并不由他个人直接控制和掌握,他能够拿出来交易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所以至少表面看来那些“正常”的征地过程是壹个“公平”的交易过程:征地壹方用壹个相当低廉的价格购买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农民以壹个双方基本认可的价格卖了自己对那块土地的使用权。双方交易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当然要比所有权低廉。
然而在这个表面平静的现象背后壹个巨大的事实却被悄然掩盖了: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哪里去了?
表面上看,在征地过程中买方购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卖出的表面看来也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以背后的所有权为基础的,所有权在形式上又以使用权为凭证和依托。使用权实际上是壹个符号,代表着或体现著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这个符号在其他条件下也许没有特别的意义,但农地集体所有制却赋予它极为丰富的内涵。当征地行为发生的时候,征地壹方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是壹般的土地使用权,但对于处于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来说,他卖出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就丧失了土地所有权。也就是说,征地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对交易双方是不对等的:对征地壹方来说,他交易的就是他得到的,始终是土地的使用权;但对农民壹方来说,直接交易的是土地使用权,但壹旦交易完成,农民失去的实际上不仅是土地使用权,还包括隐身在使用权背后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以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为主的全部土地权益,而且是永久失去!
在这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定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在这种制度设计下,人们往往只看到甚至只感受到表面的土地使用权,而背后的土地所有权却被掩盖了:表面上看,农民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以背后的人人有份的集体所有权为后盾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壹般逻辑是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真实逻辑却是所有权“依附”于使用权,“挂靠”在使用权的名下。使用权丧失(卖掉)以后,所有权也就无处寄托和体现了。所以,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对于农民的土地权益来说,这才是农地集体所有制最为重要和本质的制度特性,也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无业无地无保)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病根。
当前征地过程中按照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本身就是建立在这种不合理的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基础上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但按原用途计算补偿价格表明,无论是征地壹方还是官方都没有把农民当作土地的所有者对待,补偿价格并没有包含所有权,而只是支付了“原用途”的价格。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买方是按照耕地的原用途计算并支付买价,但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已经不可能再按原用途使用这块土地,即原用途已经结束。土地在未来的产值与原用途已经没有关系,不能再用原用途推算。特别重要的是,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失去的表面上看是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比所有权低的价格购买。但问题在于,使用权丧失以后农民的对这同壹块土地的所有权也就没有了。所以,认为购买的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就可以相对低价并不合理。这种认识显然正是受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蒙蔽,在征地壹方,则是不自觉或无意识地利用了这个陷阱。
当农民丧失所有权以后,意味着他已经永远不可能获得土地可能的用于其他用途的收益,土地在未来的可能的增值已经与他永远无关。按照壹般的所有权的逻辑,本来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他应该是有权分享土地的未来收益和增值的。而实际上,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的未来增值已经不是壹种潜在的可能收益或不确定收益,而是壹种稳定的可预期收益。所以征地行为对农民土地未来收益的剥夺不仅是对农民的可能剥夺,而且是现实剥夺,或者对农民看得见的未来的实实在在的剥夺。因此,鉴于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这种特殊关系,征地过程或土地交易过程必须考虑农民的当前农业收益以外的那些潜在收益或可能收益,并把这些收益作为土地定价的重要依据,否则就是对农民的剥夺或抢劫行为。
在关于当前征地问题的讨论中,除了征地壹方,几乎社会各界都认为当前的征地补偿价格太低,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成为共同的呼声。但有关各方却都没有发现补偿太低的根本原因究竟在哪里。所以就频频纠缠于所谓的“前三年产值”的多少倍这样的枝节问题,甚至国家救济失地农民的政策也只是专注于提高这个倍数和标准,延伸的做法也不过是关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细节。但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看,这根本就是不得要领。离开或看不到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永远不可能根本解决失地农民的贫困破产,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圈地”运动的扩张和土地腐败的蔓延。
由于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或能直接把握的只是使用权,农地所有权虽然也属于农民,但由集体行使或代行,并不直接由农民个人掌控,农民对农地所有权没有概念或感觉,所以才“崽卖爷田心不痛”。农民卖地好像是卖的别人的地,没有农民觉得自己卖了自己的地。农民说卖了自己的地,也不过是说卖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或卖了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在农村,农民所谓的“自己的地”实际上都是指的属于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农民从来不把土地看成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在农村当征地过程发生,农民在被拿走土地的时候,他感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是以后没有地种了,并没有把这个问题上升到财产权的高度认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财产权也没有了,自己的土地永远成了别人的。专家学者们也只是看到了表面的现象,关心农民以后的生计,但为什么造成生计困难却没有想到根在农地所有权的暗地流失。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也陷進了专家和学者。
改革开放以来仅农地征用壹项农民就损失了数万亿元人民币。这种对农民的巨大剥夺之所以能够发生,地方政府成为市场主体是原因之壹,而在理论上的合法性却有赖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正是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使得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和农民纷纷迷失,对地价失去了根本的判断力,丧失了“基准价”,進而丢掉了抗衡征地暴力的根本武器。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所有权的实际承载者,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土地所有权虽然法律上或理论上属于农民,但他无法直接和实际操控和行使。由于与所有权的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农民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再加上农村组织制度上的缺陷,相对于征地壹方,农民的抗争处于明显弱势,在与征地壹方的博弈中,农民“师出无名”,几乎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很难有效抗衡和抵御外部对自己土地权益的这种侵犯。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征地过程中农民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而实际上他的所有权也已经壹并丧失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而征地壹方及相关各方却无意间利用了这壹制度陷阱肆无忌惮地获得巨额暴利。由于没有发现低价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予以抵制,所以尽管普遍认为地价偏低,却拿不出有力的论据反对。结果补偿价格就只是在具体的青苗估算等细节问题上纠缠,即使农民壹方占有上风也不过蝇头小利,买方即使再“大度”也仍然是巨大的赢家。征地运动愈演愈烈,表面上或直接的动因是低价刺激,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下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的特殊性才是“圈地运动”疯狂扩张的根本原因。前者提供了征地运动的巨大动力,而后者剥夺了土地主人保护土地的合法权力和最强大的武器。
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实践逻辑:农民是怎么丧失所有权的?
1、土地卖了比自己种著合算,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
有研究人员在山东泰安、淄博、滨州等地的农村调研同样证明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巨大危害:尽管农民普遍对自己在土地交易过程中的无权强烈不满,但同时却又觉得真要较真自己又理不直气不壮:因为“土地是国家的”,自己只是受权使用。何况土地在自己手里1亩地1年收入也不过几百块钱,搭上时间和精力,还要承担市场风险。卖出去弄好了就是几万块,还可以省出时间出去打工。所以农民觉得即使卖得低点也比自己种著合算。
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怪事:农民壹方面认为地价太低,卖地卖得心疼,另壹方面却又想方设法、甚至偷偷摸摸去卖地。在滨州某县调查时笔者就多次听说这样的事情:壹旦听说某单位要买地,周围的农民就会千方百计托关系找朋友与买地方接洽,希望能把自己的地卖给对方。征地过程成了典型的买方市场,征地壹方姜太公钓鱼,根本不愁买不到地。农民在土地交易中甚至唯恐自己开价高了吓跑了开发商,做不成这笔买卖,卖地农民自降地价,自相残杀的事情时有所闻。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当有人来征地的时候)“谁有本事谁使,谁卖了谁沾光”。
土地征用的过程特别是对于那些非公益性质的征地过程来说,本来应当是壹个完整的市场交易过程。但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交易双方谁也没有真正的市场交易的概念。不仅官方和以官方为后盾的开发商如此,甚至在农民自己看来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多弄壹点是壹点。本来专家学者们还以为征地补偿价格太低,竭尽全力为农民奔走呼吁,但作为当事人的农民自己却反倒好像捡了便宜,得了不义之财,即使谈判抗争也是“外强中干”--做做样子吓唬吓唬开发商,争取多“蒙”点钱,对方要是真的顶住,农民自己就会主动妥协让步。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表面看好像是因为土地产值农民自己种不如卖了合算,实际是因为农民没有所有权,农民的“算计”只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圈子里转悠。结果就是农民再“精明”也注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即使他算计到骨子里也只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而最重要的土地所有权并未進入他的视野。今天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对土地所有权根本就没有感觉,这与土改前农民拿土地当命根子很不壹样。特别是那些40、50岁以下的农民从来也没有意识到土地对自己的就业、保障等的重要性,或者意识到了也认为那不是自己的东西,根本靠不住,不如趁著开发的机会先拿到现钱再说,免得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至于拿到现钱以后靠什么活命,特别是年老、有病和发生意外以后怎么办根本就不去想,或者想了也认为不可能靠土地去解决。因为在土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从来就没觉得这是自己的东西,又怎么可能指望它颐养天年?“卖了钱装到自己口袋里,不卖土地是村里的,最多归自己耕种,妳说哪个合算?”
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不经农民同意就擅自征地,表面上是“漠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侵犯农民权益,实际上更根本的原因在于在这些官员的潜意识里,土地是“公家”的,政府(也就是他们这些“父母官”)就有权力随时决定土地的命运。既然土地是“公家”的,和妳商量是给妳面子,给妳补偿是对妳恩赐,“别给脸不要脸”(这是壹些征地官员挂在嘴边的话),要犯还嫌饭凉,毛病不少!甚至连小浪底水库这样举世瞩目的国家重点项目土地征用手续都不合法,[1]由此可见当前土地制度的欺骗性有多大。
2、“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在经济上直接构成了对农民的剥夺,更严重的后果还在于它在观念和思想上的毒害。据研究表明,“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田又不是妳的嘛,属于集体的,划给妳,只是暂时妳在使用”。[2]本来,宪法明确规定农地集体所有,但这种特殊的所有制造成的陷阱却给农民造成了这样的印象:农民集体所有不等于农民所有。土地是属于集体的,不是妳自己的!那个集体对于构成它的农民来说成了“彼岸”,成了壹种异己的力量。“在土地管理法对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明确规定下,农民(已经)不可能宣称其个人对土地有着某种所有权”;[2]同时,“在强势的政府面前,亦不可能通过指责政府行为与国家政策相背离来提升其谈判地位,……农民在无法以所有者身份跟镇政府讨价还价的条件下,所采取的策略即是变通交易原则,将对土地产权的诉求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要求”。“生存权成为农民在面对地方政府时最为强硬的权利诉求”。[2]于是出现了壹种与壹般市场交易迥异的奇怪现象:农民讨价还价的理由往往并不是直接指向土地买卖的市场交易过程本身,而是交易过程中的程序瑕疵;农民抗争的最有力的武器不是交易显失公平,而是自己在土地被征用以后的基本生存权力这壹道义武器--其实这也正是实际过程的真实写照。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基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农民不可能直接向政府提出产权要求,而是(只能)策略性地将其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诉求,它成为农民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最为强硬的道义武器”。[2]但问题在于,“在与政府(国家)的交涉中,基本生存权固然是最为强硬的理由,但它的基本性同时也意味着它极低的阀限”。[2]于是农民的抗争从开始就决定了结果,“给妳涨了壹点,妳再去闹呢,也莫得好大个理由了”。[2]农民抗争的目标不过是最基本的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力,而实际上,绝大多数抗争甚至连这个最低目标也没有实现。
另外,农民在这里对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土地权益时使用的这个“闹”字传神地表达了在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所受到的深刻毒害:连农民自己都把自己正当的维权抗争看成了“闹”,就更不用说外界特别是地方政府和官员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了。其实真实的情况远比这糟糕: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连专家也被搞得晕头转向,有人,在集体所有制下,“如果农民作为个体,其拥有的仅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绝非所有权或者说产权”。[2]所有权的承担者就只剩下了那个虚幻的共同体形式了,内部所谓集体的代表和外部政府与开发商等各种觊觎农地权益的势力争先恐后、肆无忌惮地攫取和掠夺也就不足为奇了。
3、倒逼还是内生?
有研究人员认为,相对于被征地的农民,作为农地流转中介的(地方)政府与城市土地开发商之间有更多利益上的相互依赖性,也更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这种关系“倒逼”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中来,农地产权就会丧失任何规则的保护,就出现了现在经常见到的局面,政府总是站在开发商壹边,在征地时千方百计压低地价,降低征地补偿费的标准。解决的办法是掐断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3]
这好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掐断了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就能保证失地农民的权益吗?另壹个问题是,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能掐断吗?
其实对农民来说,征地过程实际上分成了两个过程:外部性过程和内部性过程。相应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利益受损既有外部性原因,也有内部性原因。在外部,征地过程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即农民(集体)与征地壹方(地方政府和土地开发商)的关系;当这个关系结束,土地所有者壹方拿到补偿款或卖地款以后还有第二个过程,即收益在“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实际上,这两个过程都可能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其中的任何壹个过程失控都足以构成对失地农民的致命剥夺。
当前所谓提高补偿标准实际上只是针对了第壹个过程,即外部性过程。如前分析的那样,即使只是针对这个外部性过程的对策即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也根本就是驴唇不对马嘴,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帮助掩盖了普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注定不可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二个过程则更是完全被忽略了。基层“集体”组织以农民代表的名义擅自独立与征地壹方交易,把农民隔离于谈判过程之外,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处置权甚至知情权。这样即使提高了农地补偿标准,失地农民也不壹定就能摆脱困境,他壹样可以拿不到卖地款!或者只拿到极少的补偿,依然难免穷困破产甚至沦为流民的命运。
因此仅仅讨论外部市场问题是不够的,影响农民土地权益的还有内部问题。也就是说,即使解决了外部市场问题,土地收益还存在壹个在农民“内部”怎样分割的问题:农民与“集体”或“集体”的代表--乡村基层干部以及其他乡村精英的利益分配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这恰好是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受损害的另壹个重要根源:农民之所以出卖土地拿到极低的补偿,当然首先是征地壹方给出的价格太低;但另壹方面,这极低的补偿还要受到乡村基层“集体”组织的层层克扣,农民最后到手的往往是蝇头小利。在许多地方,农民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到底卖了多少钱?当前绝大多数农民关于土地的抗争,原因往往在于后者--对于“集体”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的不满和抗议。
显然,无论是外部性过程还是内部性过程对农民造成的剥夺,都与当前的农地制度设计有关,或者说,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由于这个陷阱的存在,在面对外部性过程的时候,农民没有谈判权,在土地交易的市场上沦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土地交易形成了壹个奇怪的市场:作为土地主人的农民没有谈判权,作为征地壹方的开发商遁形,作为交易中介的地方政府赤膊上阵,直接代表开发商与乡村基层干部谈判决定土地交易价格,谈判的结果大多数情况下秘而不宣,卖地的农民不知道自己的地卖了多少钱。作为农民代表的乡村基层干部在上级政府、自己的顶头上司的强大权力压力和腐败利益驱动下实际上不是来谈判,而是来接受壹个预定的价格,是来“签字”的。
这样,在第壹个过程中农民就已经开始不可避免的被剥夺了。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即内部性过程中,农民的噩运还在继续:由于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存在,属于这个集体的任何壹个农民虽然都有确定不移的土地所有权,却都不能确定自己真实的所有权指向。于是在第壹个过程中他们被隔离在谈判交易过程之外成了局外人,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中的被剥夺也就不可避免:他们大多数情况下不知道自己的所有物被出卖的真实价格!甚至自己的土地已经被卖了,农民还不知道!
所以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被剥夺不是外部倒逼,而是农地制度内生的结果。内生是根本的,倒逼是辅助的。倒逼和内生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先天缺陷,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要真正“掐断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土地关系纽带”,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必须切实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政府也是壹个经济人,即使掐断了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纽带,政府本身也会成为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入侵者,也可能与其他什么商结成利益联盟去侵犯农民利益,农民利益还是没有保障。
三、集体所有制去魅化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是农地集体所有制内生的壹种制度属性。在计划经济时代,集体所有制陷阱虽然也造成农民所有观念的错觉,但在高度集权的体制背景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英雄无用武之地”,缺乏兴风作浪的相应条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并无大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利益分化和社会成员(部分)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制度的任何漏洞都会被人为放大,集体所有制陷阱这样的根本缺陷更会受到格外追捧,成为有关各方借以谋取暴利、蚕食农民土地权益的极好武器。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缺陷,实事求是地认识和看待农地集体所有制,从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选择理想的农地公有制实现形式,有效规避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
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在城市(工业)主要实行全民所有制,农村(农业)实行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采取的两种基本形式。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农地制度逐渐被人为地赋予意识形态属性,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体现,农地集体所有制被神圣化了。甚至虽然随着改革的深入,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已成共识,但这种有“多种实现形式”的公有制却主要还是指的城市的公有制或国有企业的公有制,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全民所有制,往往并不包括农村的集体所有制。
资本主义也有计画,射秽主义也有市场,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并不是判定社会性质的根本标准。从历史上看,集体所有制并非射秽主义的专利,实行集体所有制更不壹定就意味着射秽主义,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中国历史上的村社所有制,上个世纪30年代阎锡山在山西实行的土地村公有案,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制度,都是集体所有制。但这些显然都不是射秽主义,它们更不壹定代表先進的生产力发展要求。所以,人为地强制赋予集体所有制意识形态属性,违背了土地制度发展的历史逻辑。那种把农地集体所有制看作射秽主义的本质属性神圣不可动摇的观点不过是壹厢情愿的教条主义。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农村实行的这种农地制度是壹种不完全的农地制度,是壹种农地制度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壹大二公”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壹种中间状态。虽然这种“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经济制度“与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几乎没有任何决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比,它赋予农民壹定程度和壹定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论是对农业生产的促進、农民收入的提高,还是整个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来看,都是很大進步”。[4]但它既不是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唯壹实现形式,更不是最后形式或最高形式。
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集体所有制是壹个工具,它本身并不自然带有制度属性,就如壹切武器壹样,既可以用来匡扶正义,维护公正,也可以用来杀人越货,助纣为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实行的是从上到下的集权体制,“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的经济联系和利益纠葛基本上不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人相当于国家下属的壹个分支机构,代行日常管理职权,并不掌握独立的经济权利,特别是所有权。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完全不同,社会的每壹个“单位”都演变成了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特殊利益。这种情况下指望上级的权威保证集体经济组织的廉洁高效已经失去了制度合理性,建立在这种逻辑基础上的集体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公正清廉只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壹。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推行农地集体所有制,必须附加新的条件和限制,对属于集体的所有权進行清晰的划分和界定,并给予可靠的制度保证,其基本的政策取向就是实行经济上的股份制和政治上的民主制。
首先是经济上的股份制。批评农地集体所有制,分析其造成问题的机制和原因并不意味着否定公有制,更不代表推崇私有制。实际上,私有制也并不壹定如某些学者想象的那样,不仅私有化不壹定高效率,[5]甚至私有制不壹定就是农民的理想。按照“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思想,借鉴股份制中的金股制度,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实行国家与个体农民共同所有的农地股份制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壹种理想选择。[6]
其次是政治上的民主制。“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实现形式的种种探索必须要有农民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的落实为保障”。[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所有制必须与现代民主制度共生才可能健康生存,否则就可能走向它的反面,产生专制和奴役。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民主制度,是有效防止少数人以集体的名义肆意侵吞公共利益,成为吞噬集体中个体利益的怪兽的可靠武器,也是当前农地改革在政治制度上的基本要求。
土地垄断
作者 叶启明 写于 二零一三年
中共虽然对房地产市场進行了数轮宏观调控,然而总是扭转不了房价的反弹形势,从某种程度上说明投资房产仍然是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选择。
从宏观经济学上说,整体经济形势、物价水平与货币总量和商品总量的比值有关,也与货币和商品的市场流通速度息息相关。2008年的货币超发以及2012年中国加重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让中国社会产生了更多的“富余”资本,壹方面使得通胀继续恶性循环,另壹方面也导致了实体经济的持续下滑,而非实体经济则受到朝野关注,如黄金、期货等投资逐浪高涨,尤其是房地产业备受恩宠,因此房价也就不断飙升了。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任何调控其实都是多余的。
实际上,土地是世界上最原始、也是最有价值的资本。但上述的民间资本炒作根本就无缘涉足土地,因为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或集体的,说白了是官僚垄断的。土地交易原则上也是非法的。若土地能够自由交易,那麽广泛庞大的土地市场必然吸纳足够的“富余”资本,而房产等投资价值必将骤然下降,房价也就不可能高企了。
从房地产业本身来说,正是因为土地是垄断的,因此土地价格不可能反应真正的市场价值,而是任意高涨的。土地价格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将房价逐渐推高。不仅如此,附着于土地之上的小产权房、民房等也不能進行市场交易,使得人们只能选择商品房。中国人应该知道,商品的选择空间有限,卖方基本上可以随意叫卖了,买受人只能被宰割。
因此,废除土地国有(集体)制度,实现土地私有化,是让房地产市场理性回归的必由之路,也是缓解金融震荡的重要办法。虽然如此,土地私有化仍然会遭到重重质疑和阻碍。
有人以为,土地私有化与中共的所谓《宪法》和基本国策相违背,从法理上说不过去。这实在是壹种狡辩。现行的土地垄断局面正是由于中共的所谓《宪法》和基本国策造成,其导致的严重恶果已是昭然若揭,因此有必要進行及时修正。实际上,中共的《宪法》和国策也是壹直在“修正”的。1950年左右实行的土改,只是在农村而已,即所谓“废除封建的土地产权制度”,而城市土地产权依然维持原状。1982年修订新《宪法》,对土地产权制度开始壹刀切,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土地都是国有的(或集体所有),且不做任何法理解释。如此反复无常、逻辑混乱的《宪法》,其权威性本身就大打折扣,再以此裹挟全民就只能是“霸王”行径了。
有人以为,土地私有化并不能保证增强经济效益,并认为“苏东波”(苏联东欧波兰)剧变后实行的土地私有产权制度,导致其农业经济迅速衰落。但这种衰落只是暂时阵痛而已,21世纪以后,东欧国家的农业经济开始快速恢复。实际上,土地私有化是增强农业经济效益的不二选择。中国农村目前至少有4亿剩余劳动力人口,有限的耕地不可能让这些人靠种田为生,因此需要转移到城市来。“改革开放”后这些其实已经都转移到城市里了,但由于户籍二元机制使之并未能成为真正的市民。而其留在农村的土地则大量抛荒,不能产生任何经济效益;即使这些人自己耕种或请人耕种,分散而不规整的土地、简单的生产工具壹样难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农业有必要進行规模化、机械化运作,即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保证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农业的规模化,有赖于土地的整合,土地整合的前提是土地私有化。
有人以为,土地私有化后,会让壹些农民卖地后陷入赤贫、沦为廉价劳动力,被任意剥削。这话其实说反了,正是因为土地垄断才让壹些农民沦为廉价劳动力而被任意盘剥。中共建政以后,开始实行农村土地国有化,广大农民不要说土地所有权没有,连使用权也没有。因此只能按照“领袖”的指示,根据集体的安排,从事各种农业劳动,其与农奴何异!1978年以后,才做稍微变通,将土地使用权“赐给”农民(在规定的期限内),同时收取高昂的农业税。农业耕种的辛苦、收入的卑微使得广大农民纷纷“逃离”农村,成为沿海沿江等发达地区工厂的廉价劳动力。即使作为工厂的廉价劳动力,其收入也远远高于种田种地所得。
所谓“剥削”,本身亦是极富意识形态色彩的词语。资本和劳动本是实现社会再生产的必需元素。在公正的社会环境和自由的市场经济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用人者)通过协商确定劳动关系,壹方提供资本、设备等生产资料,壹方付出劳动而分享壹定的劳动成果,完全不存在被剥削。只有在垄断经济和低劣人权的双重影响下,劳动者才会成为被“剥削”者。
有人以为,土地私有化以后,会使土地不断被兼并,成为投机炒作的热点。投机者也不会认真经营土地,从而出现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的情况。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尤其是壹些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城郊农村的土地很容易被反复流转,以致价格虚高。但这更多是“富余”资本找不到实体经济投资渠道的被动选择而已,况且被炒作的土地仅可能出现在上述地区,空间十分有限,对国民经济不可能产生剧烈的影响。即使如此,土地所有者要想将土地卖出好价格,依然需要追加资本维护土地肥力,如翻土、施肥、灌溉、除草、修路、种植等。
但在土地国有制的情况下,农民只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随意处置土地,因此壹般不会认真保护好土地,正如租房者壹般不会付出精力装修房屋壹样。实际上,现在的大多农村耕地已被抛荒,完全处于沈睡状态;而发达地区农村、城郊农村的耕地则大多被强制征收,变成壹栋栋楼盘或者工业园。如此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和破坏现象已是需要十分警惕了。
综上所述,土地私有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促進城市化发展、协调房地产市场的必由之路。但土地私有化的前提是需要壹个公正合法的宪政政府和自由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只有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才能保证正义得到伸张、公民权利得到保障,土地交易才能在平等协商的形式下完成;而公权力受到监督和限制,不会出现权力寻租、随意褫夺公民合法私有土地的现象。否则,贸然实行土地私有化,势必让中国成为权贵食利阶层的猎逐场所。因此,以下土地私有化方案都是在民主宪政体制初步确立的大背景下所做出的。
土地私有化首先应该遵循不溯既往原则。所谓不溯既往,即不以过去的土地产权关系为私有化依据。如1949年以前的地主、富农、自耕农的合法土地,在1949年以后基本上被强制国有化了,即所谓暴力剥夺。近年来,这些人的后裔经常主张恢复其先人的土地产权。但由于时间的原因,大部分地契、土地产权证等都已经被销毁,而其亲属关系的验证也是十分繁琐,因此不可能执行起来。
又如以“改革开放”以后农民承包的土地为参考,延长这些农民承包的土地期限,或者直接私有化给农民。延长土地承包期基本上是壹种换汤不换药的土地改革,本质上依然不改变土地国有的属性;直接私有化给农民,虽然操作起来最简单,但却有违公平精神。因为土地承包以后,有些人已经去世了,但其土地承包权依然存在;而更多新出生的人没有逢上土地承包。直接对承包的土地進行私有化,必然出现死人拥有土地、而活人却无土地的荒唐局面。不仅如此,当初实行土地承包,家族势力强大或者蛮横霸道的人往往能分到好的田地,而忠厚老实的人则只能得到相对低劣的田地。
虽然土地私有化不溯既往土地产权关系,但是却要正视户籍二元制度导致的城乡裂痕这壹问题。由于过去的城市、工业、市民的发展基本上是以牺牲农村、农业、农民的收益和福利为代价,因此反哺后者显得尤为必要。而最有效的反哺,就是给予农民土地所有权和更多的惠农政策。需要暂时性承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这个基础上進行土地私有化。
因此,在实行土地私有化之前,需要厘清城市和农村的户籍、人口。包括:壹,给予“黑人”以合法户口,凡因“超生”及其他“违法生育”不能获取户口的人,壹律给予其合法户口;凡因读书迁移户口而后又散失户口的人,也壹律给予其合法户口。这些“黑人”的户籍原则上需要挂靠在其两代以内直系血亲的户籍上。二、有双重户口甚至多重户口的,任其选择其中壹个户口,多余的壹律废止。三、注销死亡人口的户籍记录。
在实现土地私有化之前,还需要对土地進行相应的清理。包括:壹、强占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的,通过给予这些人城镇住房和相应的就业保障或者非耕地性质的宅基地和建房补偿,将被强占的耕地進行还原;二、申令强占耕地的污染性工厂、工业园等搬离出去,并做好耕地的维护恢复;三,停止强制拆迁和强征土地,已被强拆房屋或强征的土地而尚未進行房地产开发和工业建设的,申令其取消开发建设计划,同时给予其相应的补偿。
人口和土地都厘清后,就可以進行土地私有化了。以下是具体的土地私有化方案:
现有农村、乡镇的宅基地及其前后左右的自留地、庭院,壹律私有化给户主;
农村的土地,划出壹定比率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壹般不超过全村土地总量的25%。选举成立村土地管委会,对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租赁、处置等進行监督管理,并将土地交易所得分给村民;
对农村75%以上的耕地、山地、林地、牧地、池塘等分别進行土地测量和价值评估,并分别计算出耕地、山地、林地、牧地和池塘的总量和总价值。然后通过土地总量(价值)与全村总户籍人数的比值,得出每个人应该分得的土地单量(价值)。需要注意的是,无劳动力者(包括老人儿童和丧失劳动能力者)与有劳动力者需要壹视同仁。
按照每个农村家庭的人口壹般为五个和六个的情况,确定以五个人和六个人为两种家庭单位,并根据个人需得的土地单量(价值)计算出两种家庭单位应分得的家庭土地量。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土地价值進行整合划分,以就近原则将零星分散的承包制土地整合为相应的家庭土地量。这种整合,是为了改变零碎土地的现状,实现土地规模化、集中化,以便于农业机械化操作和整体性管理。
采用摇号或抽签的办法分取家庭土地量,由每家派出壹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代表参加摇号或抽签。通过这种办法获得的土地,即为其家庭私有土地。多于6个人的家庭,多余的人数可获得家庭土地量之外的相应土地(同样依据就近原则);少于5个人的家庭,可根据近亲状况拼成壹个家庭单位,其获得的家庭土地量可再進行内部处置,比如赠送、赎买、转卖等。
通过这样的壹个流程,基本上实现了农村土地的初步私有化。
城镇的土地,为了兴建社会住宅可以让壹部份土地继续保持国有状态。但需要清查以国有名义为借口,实际上为官僚私人所占有的现象。对于这种土地,可以按照市价由持有者進行赎买,或者直接转变为国有公益土地,通过城镇2/3居民的表决進行相应的处置。
现有合法住房的市民直接对其集体楼栋所依附的土地享有产权,住户对这土地的拆迁、流转等享有处置权。如面临拆迁的时候,需要获得其中2/3的住户的签名同意方才可行。同时,将市民的合法房屋产权期限由70年直接改为无限期。有按揭而未还清的,根据届时的房屋价值進行评估,如果其已经付出的房款(包括首付和按揭款)已经超过房屋市价,则取消其未还清的按揭款;低于市价的,仍应根据新税率進行按揭。
城中村的房屋,其宅基地也直接私有化给户主。城镇上的商品房性质的独栋别墅、单体商业地产所依附的土地则不能直接私有化,需要户主按照土地市价的相应比例進行赎买。
农村和城市土地产权分配完毕以后,原先的城乡二元户籍自然取消,不再存在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之分,附着于二元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特权待遇也自然消失。无论城乡居民,都是中国的合法公民,依法享有公民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任何公民对其合法的土地私有产权都可以進行处置,如租赁、出卖、典当等,这些交易行为可通过土地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协助完成。尤其是购买土地,买方可以壹次性付款,也可以采取按揭形式,但首付比例应不低于土地总价的50%;无论哪种付款形式,卖方壹般可先获得30%左右的土地款,以后分期获得剩余土地款。有特殊需要的可申请壹次性获得全部土地款。
土地与农民
作者 胥志义 写于 二零一八年
中国的农民应该从乌坎事件中吸取教训,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真正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得到实质上的利益保障。乌坎是广东壹个普通的小村,却自2011年起承载了无数人的希望。壹次示威抗议折射出乡村土地转让的种种问题,壹场选举承担起了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的重担。可民主非但没有解开利益的死结,反而使自己焦头烂额。乌坎给理论界带来很多困惑。民众关心乌坎,是关心政府对待民众维权的态度,理论界则在探讨民主体制。中国的很多学者,都未能触及乌坎问题的本质。那麽,乌坎问题的本质是什么?
壹、乌坎村民争什么?
乌坎村民用准暴力的手段抗争,是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产生这种抗争有两个现实原因,壹是名义上土地集体所有,如何处置土地,应该由集体决定,但被村政府代行,村民失去了土地处置权,土地收益则被村政府侵占和私分。二是中国土地市场并未建立,政府是征收农民的土地,而不是跟农民做土地买卖。虽然政府说是要用市场价征收,但市场价不是政府规定的,是由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形成的,规定价格便不是市场价了,哪怕中共号称是市场价。能够自由的不受协迫的讨价还价,是市场公平交易的核心。土地与其它商品不同,其它商品通过物移,会使商品的价格趋向壹致,土地不能物移,地段不同的土地价可能差额巨大(级差地租)。所以真正的市场经济,土地是没有统壹的市场价。政府与每壹土地所有者个体平等的自由的讨价还价,正是市场经济的表现。但中国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比如那些被拆迁的人争的,不单是补偿的多少,还有能够自由讨价还价的权利。所以表面上看,征迁矛盾是政府与拆迁户的利益矛盾(补偿多少),实际上是权力与权利的矛盾,是计画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迫于强大的民意压力,乌坎村民当时争得了真正民主选举村长的权利,乌坎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但村民只是争得土地处置和收益不由村政府决定,暗箱操作,并通过民主这种形式,使每壹村民都能得以参与。而在计画经济的大环境没有改变之前,即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之前,这种民主选举或可解决村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却无法解决村集体与政府之间的非平等交易的问题。村民以为选举了,村官就要代表村民把因不平等交易而被政府拿走的地要回来,但村官无这等能力,于是乌坎的民主岌岌可危。
理论界认为乌坎村民是在争民主选举权利,并争到了民主选举权利,由此欢呼出现了中国民主的曙光,是中国民主進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当这种民主岌岌可危时,理论界则产生困惑,各种解读纷纷出现。但乌坎村民是在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吗?
二、集体所有制是不是公有制?
从壹般的意义上说,生产资料集体所有有什么特征?A,它是基于机器化集约化生产而产生的。机器化集约化生产可以大幅提高生产效率,但个体资本不足,由此产生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生产组织。B,集体生产组织中的个人资本都是自愿和自由参与的。C,组织管理权由所有权派生。包括经营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等。个人管理权的大小与其资产拥有多少相联系。D,集体所有是建立在个人所有的基础之上,利益由参与个体分享,责任由参与个体分担。所以世界上存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却不是公有制或公有制的初级形式,而是扩大了的私有制。西方的股份制企业,企业资产既是众多股东出资,也归众多股东所有,却仍是私有制企业,并没有人说它是公有制的企业。
但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符合上述特征。它不是因机器化集约化的生产需要组建起来的;它不是农民自愿和自由组建起来的;它的利益享受和责任承担主体是模糊的;它的管理权不是来源于所有者或劳动者,而是来源于行政权力(这壹点最重要)。说到底,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政府为了控制农民,获取管理权而通过行政权力强制建立起来的。表面上看,是经济组织,生产组织,实际上是行政组织。不单是农业生产组织,以前人们所称呼的乡镇企业,说是集体企业,实际上是行政企业。它没有特定的社会个体利益享受者,也无特定的社会个体责任承担者。它的产生来源于行政命令(包括资金也是由政府指令贷款获得),当然管理权也来源于行政权力。但是很多人把这种行政性经济组织称为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农村集体组织作为壹个生产组织已经解体,生产经营决策权已不存在。但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由于集体的管理权仍是来源于行政权力,土地集体所有,虚化或模糊了实际上的个体所有。本来所有权派生管理权(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管理权主要表现为资产特别是土地的处置权),但中国农村集体制度管理权是行政权,它依凭国家的强制力,高于或决定所有权。所以乌坎村民争的是土地产权实质上的私有,而非是争民主。是把不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力求恢复为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
乌坎村民争得了民主选举的权利,就壹定能使集体所有制组织全部恢复它的壹般特征吗?不能。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并不是基于集约化生产的需要建立起来的,目前的农业生产也不是集约化的生产,土地可以分割,而且分割与现在的农业生产特点更相适应。如果村民确实争得了土地处置权,他们也可决定土地是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但村民并无这壹权利。集体所有仍不能做到名实相符。所以乌坎的民主,或只可解决土地收益分配的透明和公正,却没有争到完全的土地私有(私有不壹定是分给个人,而是村民有决定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的权利)
其实,中国的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都是政府所有。中国并不存在共产党所谓的公有制。只有通过国家强制力建立起来的虚假的集体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由于所有者的模糊化,管理权的行政化,都是政府所有制,说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全是壹种忽悠。乌坎村民和中国的所有农民或无上述认识,但在土地利益驱使下,正在打破这种欺骗。乌坎的民主化运动是私有化运动。
三、村委会是经济组织还是行政组织?
乌坎村民争土地处置权和收益权,是争经济权利。他们要求民主选举,是把村委会当作壹个经济组织,只有通过选举,才能落实个体作为所有者的收益权和处置权。这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其集体经济组织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中国的村委会是行政组织与经济组织的混合,而人们目前所理解的民主,都是针对行政组织,即政府而言,政府权力须来源于政府管辖地城范围内的民众赋于。经济组织不是壹个地城组织,它的管理权力不是来源于居住地的民众,而是经济组织中的个体,如果是资本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资本所有者。如果是劳动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劳动者。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实行民主,比如股东大会,成员大会,这是因集体经济组织是自由自愿组建起来的,没有民主,个人的所有权,或收益权不能得以具体化,集体经济组织无法组建起来,民主是个人经济权利的表现。
问题是,乌坎村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居住地的居民,村委会既是经济组织,又是行政组织,所以人们很容易把经济组织中的民主,即个人经济权利的落实,与行政组织中的民主,即公共事务中的民主相混淆,把争人权与争民主相混淆。乌坎村民是在争人权(财产及财产处理权),而非是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当然,从广义民主上看,争人权也是争民主,即自已的事自已作主,自已的财产自已作主,而不由政府作主。但人们还是壹般的把争公共事务的民主,理解为民主运动。
政企不分是中国经济体制的最大问题。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土地所有权仍不明晰,行政权力渗透于农村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或受行政权控制,或依附于行政权,无法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不单是农村经济组织,那些改制后的国企,以及政府强制组建的劳动组织(如城市出租车公司等),都完全在行政权的控制之下。它在带来政府完全控制资源,控制社会的同时,也会带来社会所有矛盾都表现为官民矛盾。如果村委会是脱离行政控制的经济组织,村民与村政府的矛盾是经济组织内部的矛盾,政府完全可以持中立,并运用法律调节矛盾。但村委会又是行政组织,村民与村官的矛盾就表现为村民与政府的矛盾(这种经济组织内部矛盾表现为官民矛盾的另壹个典型例子是出租车司机与政府的矛盾),并由经济体内部的利益纷争演变为壹场反政府运动。而在私有制经济组织中,利益矛盾比如劳资矛盾是不会演变为反政府运动的。
显然,把经济组织与行政组织分开,行政权力从经济组织中撤离,是经济改革的范畴,当然也可说是政治改革的范畴,却不是民主改革。村委会作为行政组织,当然也承担壹些村级公共事务,比如公共道路,公共水利设施等,也要通过民主选举,使这些公共事务的处理符合村民的意志。但村民对这种民主的诉求,在现阶段很微弱。也不是中国目前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
四、乌坎能实行自治吗?
中国的体制是壹个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村委会只是这壹领导指挥管控系统的末端。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既是这壹体制的特征,也是这壹体制得以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能够有效的调动资源(比如土地),有效的指挥人民(比如农业生产),有效的控制思想(比如進行思想教育),都依赖于权力自上而下的指挥,和自下而上的服从。乌坎实行民主选举,村官要对村民负责,但村官又必须对上级负责,两者相矛盾,在中国这种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没有彻底改变之前,自治无法实现,民主也很难持续。
中国政府为什么征收农民的土地?因为中国现在的政府是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与权贵资本主义的主体,为了实现各级政府官员的经济利益,必然要求并且实际上拥有调动土地资源的权力,村委会既是政府的末端,又实际控制着土地,按政府的指令给土地(当然也按政府政策得补偿),就是村委会作为基层政府的职责。所以后来查乌坎卖土地,也是查那些未经政府管理程序批准,只是少数官员私下决定的卖地。那些经过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则不在清查范围。但经过政府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就符合村民的意志吗?如果象土地处置这样的大事,村民或村民的代表还是村官都不能作主,而要政府决定,那乌坎的民主还是真正的民主,乌坎的自治还是真正的自治吗?同时也给人们带来困惑,实行了真正的选举,就实行了民主自治吗?
村官通过选举产生,他要代表村民,同时他又是政府各项政策指示,甚至是上级官员意志的具体落实者。村民意志与政府意志(包括上级官员意志)的矛盾,民主自治与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矛盾,交织在村官身上。这就是乌坎民主陷入困境的真正原因。在体制末变之前,乌坎民主肯定走不下去。
学界有壹理论,认为中国民主可由基层开始,逐步向上延伸,此即所谓的渐進,初看,似乎很实在,但这只有在私有制和政府不是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中,才有可能。比如像西方民主国家那样的制度。在政府是经济发展主体,是社会行为指挥主体,是思想推行和控制主体的条件下,任何层级的民主都是虚幻的,即便因某种原因在某个层级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也决难持续长久。
所以实行私有化,使政府领导指挥控制社会的工作,转变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是现阶段比之民主更紧要之事,也是实行真正民主的前提。但是中共不愿放弃权力,不愿放弃对资源,对社会的指挥控制,或只有通过选举,才能逼其放弃权力。如果民主不能达到迫使中共放弃权力,只是选举,在政府(官员)权力仍然很大的体制没有改变之前,权力含金量过高,会使权力的争夺白热化,也使权力掌管者在权力争夺过程中,可以运用的手段大大增加,阴谋与不择手段就会盛行。这种民主确实可能产生混乱。中国政治前景堪忧。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改革的目标
作者 童大焕 写于 二零零七年
目前中国的土地制度,已经成为损害农民利益、不断推高居民房价、卖地和工程腐败不断等问题频频发生的壹个重要领域。土地应当怎样管理,中国民主化之后土地制度应当怎样改革,是壹件很重要的事情,要進行正确的土地制度的改革首先应该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存在的弊端,首先应当剖析其究竟存在壹些什么弊端,中国的土地制度存在以下几个弊端。
中国的土地制度没有搞清楚什么叫公共利益,“以租代征”错在哪里,究竟大产权房合法,还是小产权房合法?最近有关部门说,土地违法案件不断,以租代征占了很大比例。似乎经过土地部门征用搞建设的就是合法的,而没有经过土地部门征用的,就是不合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村耕地、草地、林地、农村宅基地,城郊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镇土地属于国有;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时,才能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为国有。这样的话,土地部门先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为国有,再去向住宅、电站、工厂等商业性用地招拍挂,实际上有悖于宪法精神。而农村集体土地只要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村民集体同意,用出租、入股、出让集体土地长期使用权,来建设住宅、工厂和电站,看不出有违反宪法的地方。当然,有的部门出来说,这样违背了土地法和其实施细则。问题是,土地法在其立法中,主要是部门主导的立法,像“征用土地的款为三年平均农业产量价值的六到十倍”这样条款的法律,共匪在立法中根本就没有征求广大农民的意见。再则,土地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而不是宪法屈服于部门所立的土地法。
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存在对农民的土地权益的制度性保障,共匪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市化和交通建设用了农民近两亿亩耕地,现价保守估计高达二十万亿人民币。许多国家,农民致富,其重要的来源是以土地为基础的财产性收入,進而土地财产收入积累再投资创业形成的非农业经营性收入。而中国农民从所征土地上得到的收入不到五千亿元,形成了四千万失地、失业和失保障的农民。农民世世代代依赖的资源没有给农民带来财富,还因征地使其致贫。虽然近年来提高了征地的补偿标准,也在建立失地农民保障等,但是,标准还是较低,过去失地的农民建立保障大多都无资金,现征地建立失地农民保障,也因政府要将地出让给用地商,征地得来的政府资金是不是有持续的用于社保的收益流是值得怀疑的。
中国的土地制度所衍生出的集体经济中的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是不受保障的,壹些支持共匪的土地制度的人反对将农村承包土地的期限延长,也不同意将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化,反对农村集体土地入股、出租和出让,使农民获得持续的土地财产性收益。那麽,集体土地能保证农民的利益吗?举壹极端的例子,壹东乡妇女出嫁到西乡,东乡的承包地不能带走,而到西乡又不会给她重新分配承包地。其生了两个孩子后男女双方离婚,每人抚养壹子女,而婆家没有了她的土地,娘家也没有了她的土地。于是在这样的土地体制下,农村妇女和自己的孩子没有了自己谋生的土地。实践中确有这样的案例。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是壹种什么样性质的土地体制呢?
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允许农村集体土地用来融资,很多中国人常常抱怨,农村农业、养殖业和其他创业,融不到资。除了各银行不愿意给农业、农村和农民贷款外,与城镇住宅、工厂用地等不壹样的是,农村的宅基地、耕地、乡镇企业用地,不能在银行抵押。为什么农村的土地就不能抵押呢?难道农村的土地就不是资产吗?当然,除了制度上不能抵押的规定外,可能农村土地不能流转和交易,最后不能变现,也是银行不愿意将其视为抵押物的壹个很重要的理由。但是,不让农村土地在符合用地性质和规划的前提下流转和交易,以及不允许农村土地抵押,实际上就是对农民、农村和农业的壹种歧视性制度。
中国的土地制度所衍生出的土地财政损害了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从这几年的情况看,共匪成立土地整备和出让中心,先将农民的土地尽可能全部征用过来,再招拍挂高价倒卖出去,壹年的收入在五千亿到八千亿人民币之间,有的统计部门甚至估计在壹万亿左右,共匪从土地招拍挂中获得了大量的收入。其来源,壹方面是低進,从农民手中转移了大量的本来农民应得的收入,另壹方面则是高价卖出,从城镇居民买房者口袋里掏了大量的钱款。现在的问题是,壹个城市规划的可用于建设的土地总是有限的,共匪如果是拍卖几十年使用期来获得其财政收入,那麽,如果壹任书记市长卖地积极,将规划建设的用地全部卖光了,到另壹任书记市长没有地可卖了,后几十年的财政收入又从哪里来呢?
中国的土地制度造就了畸形的房地产市场,除了由于土地供应的不足引起的住宅供应远小于需求导致房价上涨,再加上对投资、投机和赌人民币升值的住房需求没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另外壹个导致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土地单寡头供应市场与土地需求者的竞争性市场的不对等和不平衡。在高强度垄断下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来出让住宅用土地,往往竞出壹个天价来。其必然要作为成本進入房价。有的部门还说,招拍挂不影响房价。这是壹个稍微有点经济学常识的居民都难以相信的辩解。
中国的土地制度不能保障广大中国人民的基本私有产权,现在中国的土地法和其实施细则中说,土地出让到期后,土地和其地面建筑物要收归国有。深圳早期的土地出让期限只有二十年。在其出让期到期后,曾经有记者采访壹位中国人,属于居民的住宅产权要归国家所有吗,居民要再获得产权,还要交壹次土地出让金吗?那个中国人问,收归国有可能吗?要再交壹次土地出让金,有的居民是壹般的工薪阶层,有的甚至下岗了,许多居民是交不起的。实际上是壹个根本不可能实施的条款。对此,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共匪体制内的有关部门,有关法律起草专家,有关立法人员,显然是为了進壹步掠夺广大中国人民才设计了那种制度,中国的土地制度根本没有给广大中国人民的生活资料的再壹次国有化设计让广大中国人民可以接受的壹个法律基础。
中国的土地制度所衍生出的土地部门的土地管理不是在進行合理的宏观调控,这几年,谈起中国的宏观调控,主要有两个基本的方面,壹是信贷,二是土地。当然,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将土地供应和审批作为暂时的宏观调控的非正常手段,是壹种实在没有办法的办法而已。但是,如果有关部门因此而成为進行合理的宏观调控部门,可能会有偏颇。在正常的民主国家,只听说过财政和央行是宏观调控部门,还未曾听说将土地部门作为宏观调控部门的。二是既然是以土地为手段的宏观调控部门,为什么将土地价格越调越贵,把房价越调越高,连房价都控制不住呢?三是土地、劳动、资金、技术等等,是市场配置的几大基本要素,资金、劳动和技术由横向的市场来调节其价格,由微观的价格机制来分配,而可能每年要发生土地要素事件几万宗的事,却要高度集中到壹个部门来進行分配,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中国的土地制度对于土地建设规划与用地审批之间缺乏合理规划,土地要素首先要由市场来配置,但由于其固定性,由于土地要在公共用途和商业用途间進行分配,考虑土地利用的空间合理分工,还要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土地用途和利用,政府要有规划管理。但是,目前建设部门有其规划,土地部门也有其规划,甚至还有其他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等部门的土地利用规划。而且,不同部门的规划之间还相互矛盾。因此,如果是这样乱哄哄的,与其这洋,还不如将建设、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合并,形成壹个大建设部门,免得重复审批、重复执法,免得都在管,都没有管好。
中国的土地制度阻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现代农业,除了传统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外,更重要的是要发展设施农业,如集约性种植、养殖,农业产品的深加工,现代农业的社会化服务,这些都需要壹些土地分配于此。现在壹些简单的集约种植和养殖设施可视同耕地对待,但是,实践中土地管理部门并不执行这壹规定,而且主体设施和服务设施太简陋,也无法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农业,严格限制土地只用于种粮食,而不用于设施农业、农业加工和农业服务,这样空中楼阁式的现代农业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
总之,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要从农民的利益,要从城镇居民的利益,要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来考虑土地体制的理顺和改革。加强土地管理不能以政府和部门权力和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也不能以损害农民和居民的利益,抑制农民的创业增收,限制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为代价。
中共建立的土地制度
作者 刘军宁 写于 二零零七年
共匪建立的所谓的土地公有制比土地私有制更不合理,近年来,农民的境况问题在民间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中国,农村的许多地方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权益得不到保护、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身份得不到落实等等问题,这些问题似乎并不仅仅是由某些特定的政策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而是有其更深层的原因。这里要讨论的是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以及土地财产权在农民问题中的重要性。
说到土地问题,人们常常联系到土地私有化。但是,土地问题,不只是土地私有化的问题;而是中国公民,尤其是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如果个人的财产权是天经地义的,那麽,这样的财产权中是否应该包括对作为财产的土地所有权?当今中国这么多的土地是属于谁的?明确而言,根据中国现行宪法,中国所有的土地只有壹个所有者,且姓公,即壹切土地最终归国家所有。这样壹来,农民没有寸土,必须向国家缴纳“地租”,才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由此可见,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在中国由于土地被完全垄断而显得极其严重且迫切。然而国家有什么理由占有所有的土地呢?只是因为国家手中拥有暴力机器就该独占壹切?难道公民,尤其是农民的财产权中不应该包括占有土地的权利吗?时至今日,还能根据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继续认为,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个人就不应该享有包括占有土地在内的私人财产权吗?
有人提出疑问,土地壹旦私有,会不会出现个人滥用土地的现象?如果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的话,农民不珍惜自己的土地怎么办?如果落实公民的土地所有权,现行的土地应该如何分配?土地不属于农民,农民当然没有理由去珍惜它。也就是说,有能力珍惜土地的人没有权利,有权利珍惜它的人没有能力。农民使用自己土地的效率,就壹定比国家向农民出租土地的效率低吗?我们相信每个人会更珍惜他们自己的东西,绝大多数人会珍惜自己的土地。但国家做不到这壹点,不可能非常珍惜地使用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没有能力管好这么多土地。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荒漠化问题说明,国家独占了所有土地,却没有能力来兼顾、来管理。
有壹种常见的假定认为,即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使用土地。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法权的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的确,包括土地在内的任何财产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像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权壹样,但国家可以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规范,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滥用。同时,即使农民有滥用地权的现象,也不足以证明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就像壹个人拥有壹把刀子,虽然刀子的所有权归属某个人,但是法律仍然可以禁止他用这把刀去伤人。国家应该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同时可以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作壹些限制,以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不被滥用。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很多人都担心,如果把土地给了农民,农民破坏性地使用怎么办?这壹假设的前提是,农民没有能力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权利。
土地财产权的在根本上是壹个人的基本权利的问题,而不是壹个效率和效果的问题。财产权利的正当性与财产的使用方式和效果是分离的。就像不能因为刀子可能被用来伤人就剥夺拥有刀子的权利壹样,不能因为土地可能会被滥用,就剥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后者的不当不能影响到前者的正当性。不能因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使用不当就剥夺其土地所有权。再比如,壹个人拥有壹台电脑,我们能够因为他使用不好就剥夺其对电脑的所有权吗?壹个学习电脑出身的人能对壹个拥有电脑但是不会使用的人说:“妳不配拥有这个东西,妳是学电脑的,另外壹个人比妳用电脑用得好,电脑坏了他还能修,所以,妳的电脑的所有权必须属于他的。”这样的立论成立吗?
现实中,由于中国的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不到保障,中国政府就自动获得了支配农业生产的特权,表现为政府强行命令农民栽种某种农作物。这样,农民就丧失了自主使用土地的正当权利。这种现象的存在恰恰说明农民没有所有权。如果农民拥有所有权的话,他会决定自己的土地种什么。如果水果赚钱,他们自然会种水果;如果不赚钱,政府强行让他种,他肯定会赔钱。政府的这种行为已经大量坑害了农民。例如在壹些地方,当地政府命令只准种苹果、猕猴桃,到最后卖不出去,政府又不提供担保。政府即使担保也是拿农民的钱担保,因为政府本身不能创造财富。当地政府凭什么这样做?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如果土地是农民自己的,政府就失去了瞎指挥的权力。所以现在的土地制度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反而对农民造成伤害。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实施土地彻底私有,会不会导致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土地兼并和过分集中的现象在历史上确实有过。历史上许多豪强地主依仗政治权力来兼并土地,这正说明土地所有权没有得到充分的承认和保障。中国的土地兼并壹直是以权力为依托的。历史上,平均而言,靠自己致富的人拥有的土地不会比官员拥有的土地多。假如某个无官职的商人很有钱,他甚至不能比当地的最高官员更气派,否则的话,他就倒霉了。所以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恰恰反映了土地财产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充分尊重土地的产权就意味着,把权力从土地的交易当中排除出去,杜绝利用权力来强行兼并土地。土地财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之后,强行兼并应该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有人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国有可以保证每个农民都可以承包到壹些土地,这可以保证农民之间的公平。如果土地私有的话,会不会使很多人因土地的买卖、没有土地种而陷入贫困?土地稀缺最典型的例子是台湾。台湾有没有因为土地集中造成民不聊生的情况?没有。那麽为什么在中国个人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后就壹定会造成这种情况?只要土地所有权落实得好、保护得好,应该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土地所有权已经充分集中了,已经集中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所以任何打破这种土地高度集中局面的任何解决方案,都比国家是土地的唯壹拥有者要公平。如果说让每个农民都能从国家那里租到壹些土地耕种,这看上去很公平。其实这种公平是非常脆弱的,甚至是不公平的。在人多地少的地方,假如人均只有三分地,那麽壹年到头来从土地中收获的产出,不够交付地租和各种税费,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负担。所以这样的公平是没有意义的。在中原不少地方,很多农民的人均耕地面积壹亩都不到,这些地方生活费用相对很高,可是粮食的产量却有限,每年把有限的收成全部卖出去,也不能够反过来抵消各种农业税费和各种摊派。
在国家是土地唯壹的拥有者的情况下,每个农民都是国家的佃农,而且农民没有权利解除这种租赁关系。联产承包责任制划归农户的田就归农户使用,农户使用也得使用,不想使用也得使用,不使用也得缴租,这是公平的吗?这不是强买强卖吗?有的地方负担得起,比如在人少地多的地方,土地的产出除了缴地租以外还有剩余;可是有的地方壹家四五口人只有壹两亩地,他即使种经济作物收成也是很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肯定就倾向于不租赁这个土地。那怎么办?他们不能把承包的土地卖掉,同时还必须向国家、各级官员缴纳各种摊派和赋税。这是平等的公平还是平等的不公平?壹般都认为,搞土地公有制主要是出于社会公正的考虑。但是,把所有人的田都剥夺了为国家所有,所有的人都失去土地,这是更公平还是更不公平?
有人提出,国家已经把土地租给农民使用,实际上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农民了,已经没必要去争论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这样的论证是错误的。因为租用土地不等于拥有土地。每个地主都是把田租出去让佃农耕种的,没有壹个地主自己种壹百亩地。既然地主是把田租出去,国家也是把田租出去,那就看不出国家和地主有什么区别?区别是这个国家只有壹个地主,所有的佃农都没有其他地主可以选择,国家这个地主可以任意设定地租。如果国家无偿地让农民耕种土地,那麽国家比地主慷慨。如果国家收的租金比地主收的租金还高,那麽这公平吗?还是仅仅是以公平的名义?如果公平已经实现了,人们为什么要讨论三农问题?
有人担心土地私有化,可能会重复历史上那种人身依附关系和剥削关系。如果这种担心有道理的话,目前的情形最值得担心。现在中国的土地已经集中到了壹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了。任何私人连立锥之地的所有权都没有。所有的人在土地上都依附于国家,尤其没有迁徒自由的农民。所以,打破国家的土地垄断,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打破国民、尤其是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
有人提出,现在若要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就是应该按照目前每壹个农民耕种土地的多少,把土地分给农民。那是落实土地所有权的具体方案问题。在制定方案之前应该把道理探讨清楚。道理讲清楚之后,再去探索具体的实施方案。所以,道理在前,实施方案在后。现在中国有很多人都在讨论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财产权的立法的问题,而财产权的核心是市民、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这壹条,如果土地不能私有,那麽财产权就会大打折扣。土地所有权作为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比人身自由权更为重要。政府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财产,只有为保护财产而设立的政府才具有正当性。无论古代还是近代,财产权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土地所有权。所以,在宪法和法律上肯定和保障拥有土地所有的权利先于在政策层面上的土地私有化具体方案。
当然,把土地所有权的道理讲明白了,不等于就自动有了合理的土地私有化方案。而且合理的方案也未必能有效贯彻下去。但是,不论能否贯彻下去,土地财产权的道理都必须讲好、讲透。
追溯历史的根源,国家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力量把全部的土地都收起来归国家所有?共产主义思想帮了很大的忙。共产主义主张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可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是抽象的,脱离具体个人的大家没有办法具体拥有这么多东西。结果,归大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党所有,最后变成归各级政府官员所有。中国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土地改革经过了两个步骤:第壹个步骤是,用共产主义思想解除了农民的道德武装,放手让农民去抢富豪的土地和财产。按照中国人本来都有的道德标准,壹个人去抢另壹个人的东西是不道德的。但是,按照共产主义价值观,“打土豪、分田地”这不仅不是不道德,而且是最革命的、最高尚的。夺取别人的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本来是壹种野蛮的、违反法律与道德的抢劫行为。但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却把人性中最恶的壹面调动出来。人性中本来也有无偿占有别人东西的冲动。共产主义思想为这种冲动解除了壹切法律与道德的羁绊。它先鼓励妳去抢别人的,它不说妳抢来以后归谁,也没有说抢来以后不归妳。农民的理解是,我抢来以后就归我,农民都去抢。等农民抢完了以后,毛泽东说是我让妳们去抢的,妳们得接受我的指挥,抢来的东西壹切要归党。毛泽东把农民抢来的土地通过建立所谓的合作社先集体化,再通过人民公社国有化。
任何壹部民法都绝对不允许打土豪分田地的,哪怕土豪的田地来历不当,也不能以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来解决,而是应该用法律在尊重每个人的财产权的基础上来解决。“打土豪分田地”这个号召既冲垮了法律的防线,又冲垮了道德的防线。先放纵妳不尊重别人的财产权,反过来全部没收妳的赃物。农民先是被骗去打土豪分田地,后来又成了受害者,失去了所有的土地。
还有人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本来就对中国农业和农民有严重影响,在此刻提出土地私有化无疑是雪上加霜。的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确使得中国土地所有权的改革变得更加迫切。中国的农业为什么落后?因为中国的土地国有制落后了。迎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的最好办法是让农民真正享有土地所有权,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样,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不是挑战,而且是变革的契机。如果用国有制把农民進壹步束缚在土地上,农民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处境,当然会雪上加霜。这是壹个最根本的方面。
壹个国家的农业固然要依赖自然条件和人口素质。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制度。中国有很多有利的自然条件。自然条件的优势,是在土地国有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呢,还是在民间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是让市场来自由配置的情况下能够激发出来,还是靠乡党委的指挥能够焕发出来?中国农民之所以受害,就是受害于没有土地所有权。在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政策下,农民被迫高价租种国家的土地。农业生产的成本由于高额税费本来就很高,世界贸易组织使这个成本变得更高。所以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农民获得土地,让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来应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这个时候他会用自己的创造力来迎接这个挑战。他们会找到最适合他们种的农产品,或者选择把土地卖掉,到城市工作。
土地的流转可以加速中国的城市化。在中国现代化的進程中,只要农民永远是农民,中国就没有现代化。农民卖掉土地得到壹些钱到城市去,即使壹时找不到工作,也能先租个房子住下。所以妳可以看到,土地所有权的过度集中对农民的束缚是双重的,壹方面剥夺了他们的土地,壹方面又用户口把他们捆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中国农业要应付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只能是彻底地解放农民,把土地还给他们,把人身自由权、迁徒权还给他们,恢复农民作为平等公民的政治身份。
有些人已经察觉到,中国的农村制度本质上是为共匪掠夺农民服务的。比如说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常常是走过场,村委会的产生,要么是根据上面指派,要么存在很多腐败现象。村委会的威信也不高,村民也不怎么服从。如果土地还给农民,整个农村的治理方式要有彻底的变革。有人把新的治理方式称为村镇共和制。首先让农民成为自由民,然后让自由民通过选举自己管理自己,使每壹个村庄都成为壹个小的共和体。这样中国才有希望,中国也才会有真正的选举。不然中国的选举就会失去选举应该有的意义。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选举出来的村委会要接受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乡党委乡政府的指导,这样的村委会是“仆人的仆人”,不可能有威信。
这种村镇共和制与过去的乡绅自治的相似的地方是自治。但在乡绅自治中,很多人没有自由民的身分。这样的自治不是建立在个人的充分自由与自主的基础之上,公民的许多基本权利,尤其是政治权利,没有落实。这样的自治,通常由壹小撮人来包办代替。在村镇共和制下,每个人都是自由民,与市民有平等的自由。公民个人之间在身分上是完全平等的。与中国土地所有权的缺失密切相关的壹个问题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壹统政治秩序。把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农民后,农民拥有了自由民的身分,就应该在农村实行自治。所以切实改革土地所有制,不仅牵涉到农民的问题,而且牵涉到由来已久的中央集权政治秩序。中国原来的政治秩序是壹个由上至下的秩序,下面对上面基本没有或者说完全没有发言权。土地所有权改变了之后,这壹套就行不通了,它就变成了逐级上升的秩序。在中国,要归还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就要破除大壹统的政治秩序,就要实行农民自治,就要建立壹个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
即使实现了这种自治以后,农村的有些问题还是需要国家来解决,比如要国家提供某些公共设施、保障安全等。的确,要修建壹条贯穿全国的高速公路,是当地人无法做的。但当地修水管、建学校、架电线、管治安等,这些是他们自己可以做的。
另外,中国老百姓和政府都非常关心政治稳定的问题,历史上中国政治动荡的主要原因之壹就在于中国农村。共匪对农民的掠夺可以成功主要是因为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缺乏自治。如果让农民获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真正拥有高度自治的权利,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处理自己的事务,这对于中国的安定、社会的進步、人民的福祉,都是壹件善莫大焉的好事。农民在取得所有权和人身权之后,他们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在比较透明的治理体制下進行管理,腐败相对会减少。而不自治的时候,他们没有办法有效监督统治他们的人。中国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与破除中央集权大壹统、确立联邦主义政治秩序是联系在壹起的。
应该废除党国所有制
作者 李昌平 写于 二零零八年
只要现行土地制度不从根本上加以改变,中国农民的利益就会继续受到侵犯,农民的民主权利也不可能得到保障。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后,容易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深入内心。事实上,财产私有是民主、法治、人权、公平的基石,财产公有必然导致专制。农民有了不可剥夺的私有财产,其人格才能够独立,其自由意识才能够生成;土地所有权归农民,将极大地促進农民独立人格和公民意识的形成。
中国民主转型是壹个宏大的世纪性课题,这是众所周知的事。至于如何转型、切入点又在哪里,则是众说纷纭,莫衷壹是。有人主张先司法独立,有人主张先实现新闻自由,有人主张先开放党禁......这些看法虽然各有差异,但有壹共同点,就是都主张政治改革,唯壹不同的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以中国目前的状况来说,政治体制改革自然是不容回避的话题。但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目前行得通吗?它的阻力有大多?动力又在哪里?这几个问题都是值得我们進行深入思考的。
毫无疑问,现今的中国正处于动荡状态,但这是从微观方面来讲的。若是以宏观来看,中国仍然处于超稳定状态。在这种有利于当局的情况下,他们会主动实行政改吗?自然,这是不可想象的。别说中共,任何执政党都不可能主动实现变革,除非是在“不改革就是死路壹条”的危局情形下才有可能。当局很清楚,改革是思路壹条,因为害怕改革后被清算;不改革也是思路壹条,因为客观环境使然。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不这样壹直拖着,好歹还可以潇洒壹段时间,即使今后真的发生革命,只要放手壹搏,失败的也并不壹定是他们。所以,对当局来说,维持目前的状态是最好不过的了。
既然中国的政改仍然遥遥无期,那麽中国是不是就会壹直维持这种状态?我们这些关注中国未来的知识分子是不是就该绝望呢?当然不是,首先,客观环境不会让这种状态壹直维持下去,民间改革的动力壹直还在,只是这种动力还仍然不够;其次,既然政改走不通,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尝试其他的路径,比如经济改革。说到经济改革,有人可能会不屑壹顾,“它有什么重要啊!中国三十多年前就实行了这样的改革,邓小平‘九二南巡’更是确立了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经济改革進行了这么多年,也没见中国的政治有多大的進步啊!”这种说法有壹定的道理。的确,中国这些年来政治并不像人们当初所想象的那样伴随着经济改革而進步,反而有所倒退。但我要说的是,正是因为经济改革不彻底,才使得现今出现政治改革严重滞后的局面。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三十多年的改革的方向是朝着权贵资本主义的方向走的,权贵们控制了全国的绝大部分财富。看看中国现在的所有制结构吧!石油、电力、金融、铁路等暴力行业都被官方垄断,那些低端低利润、国企没兴趣介入的行业就由民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着。这种所有制结构不改变,中国的公民社会就很难成长,因为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私有经济的成长壮大作为基础(注:参见张祖桦先生的《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同时,在这样的格局下,当局自然不愿意改革。非但不愿意,他们还有足够的财力来收买知识精英,目前有这么多人考公务员就很能说明问题。同时,他们的雄厚财大也能用于镇压各种抗争事件。
既然目前的所有制结构极其不合理,现今就急需改变它。如果要给它开壹剂药方,只有市场化、私有化,也即国退民進。把国有资产推向市场,打破目前的垄断局面,同时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当局曾经壹度赞同这样的改革,只是2004年的时候在保皇派的怂恿下,当局被迫终止了国退民進的改革,致使壹场非常有利的改革夭折,从此以后就是大规模的国進民退运动,现今还在持续著,只是现在民已无路可退。我不知道现在实行市场化、私有化的改革还会不会有当初那麽大的反对浪潮,但有壹项改革是不会有太大的反对的声音的,那就是土地私有化。因为农民是弱势群体(不像当初出售国有资产时是富人得利),而且所占的人口又多,把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应该不会引起民粹派的反感,相反,他们还会支持这样的改革,因为这也关系到他们的利益。当然反对的声音依然存在,比如像壹些左派精英,如温铁军,李昌平,贺雪峰等,不过他们的声势太少,阻挡不了土地私有化的浪潮。
土地私有化与中国的转型有什么关系?关系非常大,它有着非凡的意义。在我看来,土地私有化的意义至少有以下几点。
壹、土地私有化有利于消除城乡壁垒,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农村要富裕,必然需要减少农民的数量。这壹点早已是共识。现在农村大约有2亿多剩余劳动力,其中的大部分在城市或外地打工,但他们很难真正脱离农村,因为他们都还有“责任田”。对于很多打工农民来说,这份“责任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看似壹份财富,却又无法变现,实际上成了城乡之间壹道无形的壁垒,也成了限制农民个人自由的枷锁。“责任田”还像是贴在农民身上的壹张标签,使他们在身份上与城里人迥然有别。有没有“责任田”,是“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主要区别。这种户籍管理上的二元体制正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首先必须消除土地给他们的束缚。最好的办法就是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化后,农民将成为自由民,若农民要弃农進城,或从事它业,他可以卖掉土地,不但有壹笔收入,还有壹笔不小的资本,因此他们進城时是有钱人,而不是“盲流”,不至于受到城里人的歧视。对于那些留在农村的人来说,他们可以有更高的人均耕地面积,他们的生产力可以提高,有利于其生产效率的改進;另壹方面,这些农民也有权选择把地卖掉進城。要知道,改变中国农民收入的必然出路只能让更多农民進城,改为非农(这壹点上文也提到)。道理很简单,人们对食物的需求不会因农业的增长而增长,但非农需求却无止境,新的技术创造新需求。
二、土地私有化有助于资本在农村自由的流动
在资本的各个要素中,土地无疑是最重要的。不仅仅因为它是稀缺生产需要,还因为它有巨大的用途。任何生产活动,离开土地都无异于空中楼阁。照这样说来,土地应该是最频繁交易的要素。但在目前中国的土地制度下,土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只能用于农用的出租。这样就使得农村土地无法释放出其原本应有的经济价值,而且也于无形中束缚了农民的人身自由。由于土地不允许自由流转,以至城市的剩余资本无法流入农村,只能被动地投入无底洞似的股市和楼市。
土地壹旦私有化后,城市有产阶级将流行在城郊,小城镇购置别业,投资实业,而这些外来民间资本甚至外资的涌入,必将创造大量的农村就业岗位,这样,很多地区将成为小城镇,大多数农民将转化为城镇居民,从事工商业服务业,提高收入,改善生活条件,提高消费水平。而且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再也不必远道外出,就可以在本地务工,节约外出成本,将有利于本地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消除地区差异。同时,还能提高农民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实现土地的抵押贷款)、消费能力,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无法创业、金融真空、内需不足等问题,由此推动国内市场的发育,降低GDP的对外依存度。
三、土地私有化能使土地产权明晰,有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
在史无前例的中国大规模城市化背景下,大量农业用地被征用为工业、房地产等非农用地,但在此过程中,农民分到的土地收益却往往还不到5%,绝大部分市场化溢价都被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拿走。原因何在?产权不清是主要的病症.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清导致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农村土地的产权不清导致了农民的巨大损失。目前,中国宪法上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体现为三级制的“农民集体所有”——即“村农民集体所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和“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定主体是三个层级的“农民集体”。然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事实上,“农民集体”不是法律上的“组织”,而是全体农民的集合,是壹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不能具体行使对土地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集合群体。它是传统公有制理论在政治经济上的表述,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不仅如此,国家还控制了农村集体土地的最终处分权。比如,壹块农地如果要向壹个经济组织转移,其土地所有权必须先转给国家,然后再由国家将其转让给需要用地的组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将之转化为国有。而且,国家征用土地的补贴是由国家确定的,它是壹种非强制性的市场价格,不能体现所有人的意志,更不用说真实体现土地价值了。这种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行政占用方式,把农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之外,农民既不能决定土地卖与不卖,也不能与买方平等谈判价格,而社会强势阶层则可借国家之名侵吞农民的土地权益,造成大量农民成为无地、无业和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激化社会矛盾。
可以这么说,只要现行土地制度不从根本上加以改变,农民的利益就会继续受到侵犯。虽然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后并不意味这万事大吉,农村的问题还是会有很多,农民的利益也可能会继续受到侵犯。但问题再多,也比现在的局面对农民更有利。农民至少在转让的过程中还有发言权,可以和权贵面对面讨价还价,在许多情况下农民的所得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少。让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制度收益是让他们更富有;其制度成本是,掌权者少了捞钱、捞权的基础。
四、土地私有化有利于土地保护,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
目前,由于农村的土地不归个人所有,引诱了地方官吏对土地及其衍生利益无限攫取的欲望。而农民又没有对其土地的所有权,他们也无法在法律层面上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也在巧取豪夺中丧失殆尽,农村耕地的总量必然逐年减少。1990年代,国务院提出保证19.2亿亩耕地的红线,但很快被突破,现在国务院又提出18亿亩耕地不减少,预计也会很快被突破,或者事实上早已被突破,现有的制度无法保证不被突破,因为征地的利益是巨大的。
另外,因为长期大量地使用化肥,会导致土壤的板结,严重破坏土地的墑情。但在中国,化肥却还在大行其道。并不是农民都不懂这个道理,主要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现在承包的土地并不属于自己,保护它只能是“替他人做嫁衣”。此外,由于我国的土地产权长期模糊不清,还造成大片国土沙漠化、水土流失加剧、森林覆蓋率下降、生态环境恶化。近年来,土地撂荒的现象也越来越多。这种在外国专家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情况之所以发生,主要就是因为壹些农民既不想种地又难以处置它。“有恒产者有恒心”,农民壹旦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就会把土地视为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物质手段,克服短期行为,增加对土地的投入,進行精耕细作,广泛地采纳农业科技,注重农产品安全,发展优质农业和生态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
有学者还认为,土地私有化还将促進农民的协作与合作,催生农业协会与农会,这样才能解决他们作为个体或家庭无法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共同问题,使得农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系统、社会保障系统能够有效地建立起来。土地归农民所有,也将吸引和撬动大量的民间资本用于土地呵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江河与沙漠治理等等农业的长效工程。
五、土地私有化有助于控制人口的增长
人口问题壹直是压在当局身上的达摩克斯利剑。为此,中国从1980年起实行计划生育,他们也为这项国策的顺利進行而洋洋得意。殊不知,人口过多并非壹定就是沈重负担,关键是要营造良好的环境,发挥人的创造力。自然,当局是不可能营造如此的环境,所以选择反其道而行之。因为这项伟大光荣正确的国策,不知制造了多少人权灾难,引来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批评和指责。就勉强算它是恰当的做法,可它阻止了人口增长了吗?客观地说,它取得了壹定的效果。现在城镇的人口增长已基本得到控制,而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效果却不理想。为什么城市居民宁愿少生而农民却愿意多生?壹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城里人多生孩子所产生的负担都要自己来扛,而农民多生孩子却可以把壹部分负担转嫁给集体及同村村民。因为孩子出生后,村集体组织就必须匀出壹份土地给他。所以,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在客观上助长了“超生”。而且,土地归集体所有就是剥夺私人对土地的财产权。这种制度把农民拴在土地上,农民要养活自己,就被迫从事农耕,加上传统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被迫生育更多的男孩来种地养老。
土地私有化后,农民可以自由地流动,不愿种地的农民可以选择進城。这时候,生育更多的孩子只会加重他们的负担,因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都具有“经济人”理性,这点道理他们不会不明白。这样计划生育就可以大大松动了,可以减少很多因它引起的人权灾难,国际社会的批评也会减少很多,对当局来说,这何乐而不为呢?
六、土地私有化有助于提高农民自治的能力
农民公社化运动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因为它严重地束缚了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把农民拴在集体的枷锁下,什么事情都不能单独干,只能得过且过地跟着集体瞎胡闹。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以及其成功恰恰说明壹点:应该让农民的责任感尽量地发挥.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制度设计都要围绕这样的基本原则:农民自己比官员更会对自己负责,农民自己比官员更知道什么、以及怎样做才能对自己、对后代更好。照这样的理念继续走下去,现在就应该把土地所有权分回到家庭个人,这才可以彻底发挥出农民最自然的责任感。如果不这样,农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事事靠国家,也只能事事怪国家。
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后,容易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深入内心。事实上,财产私有是民主、法治、人权、公平的基石,财产公有必然导致专制。农民壹旦拥有土地,也容易产生协作与合作的需求,那麽农村的民主选举、村民自治、财务公开等才有了实施的动力与可能。同时,农村的自组织、广泛的协作与合作必然产生共同的规则、乡村伦理信用与道德规范。另外,农民有了不可剥夺的私有财产,其人格才能够独立,其自由意识才能够形成。而土地是壹个国家最主要的财富,土地归农将大大地促進农民独立人格、公民意识的形成。
七、土地私有化会壹定程度上降低房价
这壹点可能很难理解。人们壹般认为,“土地私有化,土地的价格会迅速地与市场接轨,容易攀升,这样就必然带动房价的迅涨,怎么可能会使房价回落呢?”对这种看法,我抱持着壹定的理解态度,不得不承认,很长壹段时期,我也这样认为,当后来越来越了解房地产的情况后,就越觉得不是那麽回事。
壹直以来,中国的土地就被政府垄断,换句话说,政府是唯壹的地主。而土地又是稀缺生产资料,开发商需要土地就必须经过政府,在这样的前提下,地价会便宜吗?事实上,地价往往高得出奇,君不见,大城市里壹个个“地王”喷涌而出。而地价是房地产成本中最昂贵的壹项开支,地价壹旦走高,房价必定不甘落后,因为其它生产要素在成本中所占比重和涨幅都很小。这就不难理解为何中国那麽高的房价却壹直在狂飙似的增长。有人反驳这样的观点,认为“开发商获得土地的价格往往比较低,因为他们可以贿赂政府官员”。这样说不是没有道理,但人们往往忽视壹点:加上贿赂成本的地价就壹定会比市场价格低吗?要知道,那些贪官污吏可都不是些什么省油的灯,要是“意思”(贿赂)少了就会觉得没意思,而等着要地的开发商又多如牛毛,他们壹点都不需要担心寻不到令他们满意的“意思”。
土地私有化,政府手里没有地,开发商要买地再也不需要经过这只黑手,而是直接与农民交易。这个时候,就不再是只有唯壹的地主,而是有好几亿地主(农民),而且这些地主(农民)似乎都不怎么富有,买地还会很难吗?这地价吗?往往会比较便宜,再高也不会高到哪里去,因为许多农民急需用钱(上学,看病,买房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价自然而然会降,只是降多降少的问题而已。
八、土地私有化会削弱管权,有利于公民社会的成长
这是最重要的壹点,它的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现今的腐败问题,大多与土地有关。针对这壹现象,国土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发起了多场整顿运动。仅2011年上半年大约就有2000名官员因为土地违法违规被处分。这些违法违规案件的情况大同小异:违法违规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再违法违规批地。在这壹过程中,部分相关政府随意违犯土地利用规范,突破现有土地管理权限;壹些地方政府与不良企业合谋;这些违法违规活动从而侵害农民,有时也侵害市民利益。经手的官员也难免陷入收受贿赂的陷阱。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这与不受限制的官权和土地公有制有莫大的关系。土地公有不仅没有削弱官权,反而加强了官权,使官权掌握了更多的物质基础。如果是这样,减弱官权的答案之壹,就是土地私有化。
在腐败盛行的社会里,规避腐败最有效的办法是把腐败所能碰到的资源减到最小。换句话说,如果壹个腐败盛行的社会,同时妳又把所有的资源都交给他们控制,那麽世界再也找不到这么糟糕的组合了。
现在农村社会里,掌握在官权手里的资源有两大块:第壹,公有的土地;第二,不受约束的行政摊派、各类名目的税费权力以及行政审批权。对于后者要進行相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前面也说过,现在壹时还办不到,但对于前者比较容易做到。
土地私有化之后,对官权的削弱的主要表现在:
第壹,它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从而在壹定程度上减轻对维权运动打压。现今的各种各样的抗争事件之所以常常被扼杀于摇篮之中,主要是由于政府有足够的财力。而土地是其主要的财源,断了土地这颗摇钱树,官权维稳的效率势必大减。
第二,降低政府控制社会的能力。由于官权无所不在,以至公民社会难以形成,各种社会团体也难以健康成长。土地私有化之后,官权被削弱,而民间的权利拓展了,而且有足够的财富去改变社会,通过维权运动来累积民间资源,形成"民间進壹分,官权退壹分"的局面。
第三,增强开明官员改革的决心。上文也说过,对当局而言,改不改革都是死路壹条,而且改革的阻力还很大。党内的壹些开明官员也意识到这壹点,只不过面对无所不在的官权以及官场的极端腐败,他们也感到很为难.而土地私有化之后,官权被削弱了许多,腐败也减少了许多,这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鼓励。
第四,催生出分权与法治的社会。分权的前提是分散财富、分散资源,也就是财富、资源必须民间化、掌握在民众手中。如果财富资源主要由政府、官员控制,那麽这个国家必然是专制的。目前中国超过70%的财富仍然掌握在政府的手中,民众手中不到30%,这就说明中国虽然实行了市场经济,到却是国有垄断、行政型垄断的畸形市场经济,因此不可能是法治经济。财富过于集中在政府手中,为权力监督和实行法治制造了困难.农村土地私有化必将从制度上铲除因土地公有制度形成的地方官员权力寻租、专制腐败的所有制温床,遏制政府和官员的利益驱动行为,促進有限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建立。
关于土地私有化的实际意义自然不止上述这几个方面,限于学识和时间,我难以全部写出来,权且作为壹些不成熟的见解,算是抛砖引玉吧!
权力寻租
作者 江上小堂 写于 二零一八年
房价壹直是中国社会的热议话题。房价既是民生问题,又是宏观经济问题,牵动着亿万人的心。房价的高涨与中国经济的增长相伴随,被形象地表述为“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经济”。但房价还涉及政治问题,与房价相关的土地出让金和拟议开征的房产税,其合法性依据是什么呢?为什么政府有理由收取土地出让金和开征房产税,背后的政治伦理是什么呢?这就属于政治范畴。而我认为,理解了土地出让金和房产税的政治含义,才能深刻理解中国经济与政治运行的基本面及未来走向。
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来源
土地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人们的生活和经济活动都必须依赖于土地。由于其重要性和特殊性,在扩展的生产函数模型中,将土地从壹般的资本中抽离出来,而将产出看成是土地、资本和劳动三者的函数。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利用能释放出巨大的产能。这正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增长的重要来源。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城市土地的商业化和政府征用农村土地用于工业生产和商业开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得到了不断改善,产生了巨大效益。
简而言之,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增长主要是靠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而取得的,而土地要素的优化配置的作用不可低估,甚至比劳动要素优化配置的作用更大;其次是依靠提高技术管理水平進而提高产出效率和加大要素投入而取得的。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归于市场化及全球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则归于引進国外先進的技术和管理制度。但中国的经济有两个致命的弱点,壹是至今为止还缺乏技术创新能力,还不得不继续依靠技术引進;二是缺乏信用,人民币还未能成为国际货币,与经济规模位居世界第二极不相称。
但在这壹过程中,土地优化配置或重新利用均是通过政府征用和出让土地而实现的,或直接出让国有土地,或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再出让。因为土地不是私有产权,国有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也不自由交易,这就造成土地资源的重新利用仍然不尽合理,仍有相当大的优化空间。总体来看,绝大部分的农村土地没有得到优化利用,农业生产效率低下。而在已有的农业技术条件下,通过优化配置,可以大大提高产出效率。
同时,土地资源重新利用所产生和收益分配很不合理。政府以低价从农民那里征用到土地,再以高价转让给房产开发商或企业。政府获得了大部分的土地收益,而农民或原有的土地使用者获得的收益微薄;只有少数大城市的拆迁户能得到高额的补偿。
二、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和房产收入
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由来已久,且愈发严重。据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地方壹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7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2万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万亿元。算下来,土地出让金要占到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8.6%。而2010年至2016年期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为23万亿元,地方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基金收入约107万亿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占比为21.5%。不少城市土地出让收入甚至超过公共预算收入。如果加上与房产开发相关的各项税收,这壹比例将更高。地方财政对土地开发和出让的依赖度相当之高,已经无法离开。
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收入,主要是因为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中央财税收入比例过高,而地方财税收入不足。如增值税中央分成75%,地方分成25%;所得税中央分成60%,地方分成40%,仅靠地税收入难以支撑地方政府越来越膨胀的开支。地方财政越来越依赖于收取土地出让金。因而,地方政府对土地开发具有很高的积极性,土地出让金遂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而中央政府壹方面需要地方政府贯彻和执行政策指令,壹方面又集中了过多的财政收入,责任与财力不匹配,也就默许和支持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政策。
那麽,地方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依据是什么呢?1986年制定后经过多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進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第二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第五十五条)。
但这是政策法律层面,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的依据,而政策法律背后的政治逻辑是什么呢?
三、土地出让金是“打江山,坐江山”政治逻辑下的遗产出让
在传统社会,天下的所有财物,包括土地和物品都归皇帝所有。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打江山,坐江山”政治逻辑的结果。所谓“打江山”就是暴力夺取政权,所谓“坐江山”就是对所有土地具有绝对与终极的支配权。中国的历代政权都是建立在“打江山,坐江山”的政治伦理上的。新的统治者在人民的支持下推翻了旧的统治者,从而得到了人民对其“坐江山”的认可。但人民认可其“坐江山”并不是无条件的,虽然这个条件很低很低,那就是人民能够生存下去。就是“民以食为天”。“打江山,坐江山”和“民以食为天”是传统中国社会两条最重要的政治伦理。
然而在法理上,虽然天下土地的所有权都归天子皇帝,但他的实际占有有限。即使皇帝再奢侈,他能直接占有的财物不过就是皇宫,行院和各种供给而已。土地实际上还是由臣民占有、使用与耕作。臣民之间的土地占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自主的经营和交易。但臣民对土地的占有权相对于皇权是无效的,皇权有无偿收回臣民土地的终极权力。
现在中国的土地法理上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但实际上还是遵循“打江山,坐江山”的政治逻辑,归统治阶层或官僚集团所有。统治阶层和民众实际上都是认可这壹规则的。在土地的使用、转让和利益分配上,从来都是由政府决定并享有最多的利益。无论是过去“人民公社”也好,改革开放后的“家庭承包制”也好,都是传统社会土地制度的延续。由于现今社会有着比传统社会更先進的技术和组织手段,对土地的控制比过去更为有效和严密。传统社会缺乏现代化手段,皇帝、朝廷及官府对天下土地财物的控制和摄取能力远远低于现在。物流不发达,没有高速公路和高铁,只有漕运。金融不发达,没有纸币,用贵金属作为支付手段;信息不发达,没有电报电话等,只有驿马。
不管官僚集团多么冠冕堂皇地宣称,土地归“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但在他们的意识中,其实都是前辈“打下来的”,归官僚集团继承与掌控。每壹官僚分子,不管是靠父辈的荫庇,还是靠自己“混”進去的,都有权按其职位分享壹定比例的利益。因而土地可以看成壹项庞大的政治遗产,老壹代“打江山” 然后“坐江山”,再将这项遗产传给下壹代统治阶层“坐江山”,壹代壹代传下去。而“城市化”和“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出让就是“打江山,坐江山”政治逻辑下的遗产出让。
这壹过程非常类似欧洲中世纪的领主为十字军东征筹措资金而给市民颁发的土地使用“特许状”。最终,土地从封建领主手中转移到了市民手中,从而市民及商人阶层得以兴起,获得了城市自治权利,逐步实现了平等和民主。当然,欧洲中世纪的领主颁发的“特许状”是永久的,在土地使用权上还附着有更广泛的权利。但其中土地的使用权是最重要的。同样,中国的地方政府为了筹措财政资金而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城市市民和工商业主。
目前,中国的土地出让有年限规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其它用途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40年或50年。我以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没有多大阻碍地延长或转为永久使用权。涉及的利益面太广了,官僚集团的利益关涉更大。如果到期收回用于再次转让以便政府又可以收取土地使用金,会遇到范围很大的阻力和产生很严重的政治后果。而改用征收房产税来筹措地方财政资金更为妥当。
与历代王朝不同,当今的官僚集团能受益于外部的技术输入,从而能不断提高土地收益,土地用于工业生产和商业化比农业生产能产生更高的效益,大规模机械化的现代农业的生产效率和效益也远高于传统农业。如此,才能通过出让土地的方式来满足官僚机构日益庞大和腐败的开支。如果没有外部的技术输入,土地收益仍然处于传统的低水平,那官僚集团就无法通过出让土地来获取财政收入,早就会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而重蹈王朝覆灭的覆辙。
而当城市化和和城镇化将城市和农村土地出让殆尽,就会产生两个重要结果。壹是绝大多数的农民将彻底地从农村转入城镇或城市,那将是中国漫长历史中的壹次质的转变。标志著中国从壹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国家转为以市民为主体的国家。从而,国家的政治基础也会从以农民为基础转为以市民为基础;二是意味着官僚集团将继承而来的“打下来”的政治遗产耗尽了,就将失去保持现有政治体制“不动摇”的根基。如果没有获得新的合法性,就面临根本性的失衡。
这也是为什么官僚集团不情愿完全失去农村土地控制权的原因。但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促進经济增长和扩大财源,官僚集团又不得不放松对农村土地的控制。在计划经济时代,通过“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官僚集团对土地的控制是最严格同时又最低效的;改革开放后,实施了“家庭土地承包制”,放松了对土地的控制。由于“家庭土地承包制”比“人民公社”具有更高的激励机制,所以,即便“土地承包制”缺乏“人民公社”具备规模经营的条件,也比“人民公社”更有效率。而后为了实施土地的规模经营,又在“家庭土地承包制”的基础上推進土地流转;目前又在推進农村宅基地的重新利用。官僚集团总是在尽可能保持对农村土地控制的前提下,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益,同时从中收取费用。但形势比人强,最终官僚集团不得不将全部土地基本出让殆尽。
四、房产税有望导向地方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如果官僚集团为应对财政危机而将土地出让殆尽,同时城市化和城镇化又使得市民成为主要的政治基础,那官僚集团将受到双重挑战。壹是丧失了“坐江山”的合法性;二是市民比农民相互间的联系更紧密,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广泛,与知识分子和政府的联系也更直接,维持统治更困难。好在官僚集团有提供公共服务同时征收房产税的选择,以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来获得合法性;同时征收房产税来获得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将主要靠房产税来支撑,从而从掠夺性政权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是以往朝代所没有的选择。可以说,技术引進所导致的土地价值和房产价值的上升提供了壹个摆脱周期律和实现政治体制转型的机会。
政府向房产所有人征收房产税合乎现代民主政府理论。壹方面,政府为纳税人及其财产提供安全、公正、教育等城市公共服务;另壹方面,纳税人以房产作为相应的纳税依据。以房产作为纳税依据最为准确,最能与政府提供的这些服务挂钩。房产面积越大,房产价值越高,享受的相应服务就越多,就应当多交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是壹种契约关系。
更重要的是,房产税能将税收与地方公共服务直接联系起来,增强纳税人的权利意识。房产税是直接税,与增值税等间接税不同,纳税人能更直接地感受到纳税负担和归因。为了稳定和增加税收,地方政府将不得不越来越多的听从纳税人的意见,而减少受中央政府的控制。纳税人或者说市民最终有可能取得建立和选举政府的权利。从而建立起公民社会,实现地方自治和民主。
当然,纳税人与政府是契约关系的价值理念是因,交税和政府提供服务是果。实施房产税并壹定就能促使掠夺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但具有诱导或倒逼的作用,有可能诱导或倒逼出纳税人与政府的契约关系。如能形成良性互动,这种建立在个人主义价值观基础上的契约关系就能得到巩固。虽然官僚集团的开征房产税的目的只是为了弥补财政收入,但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
目前,房产税的开征还在反复而谨慎的讨论之中,这肯定将是壹项影响深远的政策,会对房价产生重大影响和改变利益分配。我认为,房产税的开征要伴随着税收结构的改革并相应降低其它税率,以不增加或少增加宏观税负水平为前提。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已经相当高了,如果不改革税收结构和降低其它税种税率,再征开房产税,必然大大增加宏观税负水平,极大地加重纳税人的负担。纳税人承担不起,将進壹步影响消费和投资,影响经济增长。而这只能靠减少中央财政收入而来。或者同时精简政府机构压缩财政开支。
最新的机构改革方案将合并国税和地税征管机构,并将警察编制从地方公安中独立出来,归中央统壹管理。这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开征房产税后,害怕失去对地方政府控制的担忧。壹方面,通过合并税收征管机构,来加大中央政府对地方房产税的控制和使用,以减弱市民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另壹方面,警察编制从地方公安中独立出来,可以分走壹大块地方税收,而由中央政府控制使用,同时保证对地方警力的控制。但新改革方案实施起来,很难说能达到预期效果。
总之,当土地出让殆尽和开始征收房税时,中国的经济和政治基础将发生深刻的变化,会处于壹个分歧点上。既可能走向地方民主自治的,也可能继续保持和加强权力集中和控制直至不可持续为止。这既受国内外局势的重大影响,更取决于中国人民的总体选择。
土地困境
作者 张千帆 写于 二零一二年
壹、引言
壹般认为,1982年宪法第10条在壹夜之间宣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并建立了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城乡二元体制。虽然在此前实施计划经济的三十年里,土地作为马克屎主义经典话语下的“生产资料”被普遍假定为公有,因而这壹突如其来的规定在当时并没有吸引多少注意,但是近年来却引发了广泛争议,[1] 并产生了土地公有制所特有的持久困惑。城市土地收归“国有”是否意味着城市居民失去对城市土地的使用权?政府在征收城市房屋过程中是否有义务补偿土地使用权的损失?在征地和拆迁冲突此起彼伏的今天,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宪法解释的学理探讨,而且关乎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长治久安。即便中国宪法尚未通过诉讼而進入人们的现实生活,误读宪法第10条所产生的影响也绝不仅限于理论层次,而且早已体现于法律、政策乃至整个发展模式,并直接触动广大居民的基本生存。
本文的目的是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土地所有权结构,探讨土地“公有”或“国有”的意涵及其对解释中国宪法第10条的启示。文章首先比较了美国和加拿大公有土地的所有权及其与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并描述了联邦土地所有权和政府土地使用权与管理权的法律轮廓。通过加拿大土地的“国王所有”观念,文章進壹步提出了“名义性”土地所有权的宪法概念,并以此来解释1982年宪法第10条的“国家所有”条款。文章通过结构、历史和目的等解释方法论证,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只能是壹种名义性所有权,并不触动土地使用权的实质,因而宪法第10条并未剥夺私人或企事业单位原先对城市土地的实际占有权与使用权。
二、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性质与含义
1. 财产、物权与所有权
根据经典的自由主义理论,财产权是壹种先于政府而存在的近乎“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和霍布斯不同,洛克认为财产权是壹种“前政治”产物,先于国家和政府存在而存在,因而无需依靠国家法律而获得其自身的正当性;恰好相反,对财产权的尊重与保障程度是衡量政府合法性的重要依据。[2] 1789年法国《人与公民权利宣言》第17条更是宣布:“财产是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然而,壹旦离开政治宣言而回到法律操作层面,“财产权”的概念是相当复杂的,因而首先有必要厘清财产概念的层次与内涵。
作为人对物的壹种排他性权利,财产权首先体现在财产归属的主体问题上。在西方法律文献和辞典中,“财产”(property)和“所有权”(ownership)往往是交换使用的同义词,因而这个意义上的所有权也必然内含占用、收益、处分等使用土地的权利。例如《拿破仑法典》第544条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法令所禁止的使用除外。”《德国民法典》第903条(所有权权能)也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和第三人权利的前提下,物之所有人得随意处分其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美国《布莱克法律辞典》则将“所有权”定义为“使用和享受财产的权利集合,包括向他人转让的权利”,“对物或(权利)主张的完全控制、名号(title)或经营(proprietary)权利”,“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使用权和处分权的整体”,或“占有、享受和处分的排他性权利。”[3]
相比之下,中国借鉴日本法学用语,用“物权”指代人对财产的权利,“所有权”则是隶属于“物权”之下的壹种权利。值得注意的是,《物权法》并没有将所有权和其它权利属性混为壹谈,其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如果我们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权利统称为“使用权”,那麽《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显然是和使用权相区分的。当然,土地所有权也必然暗含着使用土地的权利,而《物权法》本身似乎也在不同地方运用了不同含义的“所有权”概念,例如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然而,第2条的壹般定义至少表明“所有权”两种理解的可能性。
根据前壹种理解,“所有权”的外延很大,不仅包括名义上的所有权,而且也包括全部使用权;根据后壹种理解,“所有权”的范围极其有限,仅限于名义所有,而不包括实际使用权,尽管即便名义所有权也必然对使用权产生潜在影响。对于私人所有的土地或其它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概念是简单统壹的,因而第壹种理解是完全适当的。但是如下所述,对于公共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更加复杂,对所有权概念的界定也必须更为谨慎。以下通过比较美国和加拿大土地制度,進壹步拓清公有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结构。
2. “公地”究竟谁所有?美国模式
在壹般人印象中,美国似乎是“土地私有化”的典型代表,其实相当比例的美国土地是政府所有的“公地”(public lands)。据统计,美国联邦政府拥有6. 5亿英亩土地,约占全部国土的30%,联邦政府绝对是美国的“头号地主”。[4] 绝大多数土地由渔业和野生动物服务局(FWS)、国家公园服务局(NPS)、森林服务局和土地管理局(BLM)等机构管理。其中土地管理局控制的土地最多(2.7亿英亩),但多数都是位于西部和阿拉斯加的相对贫瘠的“荒山野岭”。事实上,联邦土地占了许多西部州领土的绝对多数,联邦拥有82%的内华达州、68%的阿拉斯加州、64%的犹他州、63%的爱达荷州、61%的加州以及将近壹半的的怀俄明州和俄勒冈州。[5] 这些联邦土地不仅由联邦政府全权管理,州政府不得插足,而且也因其联邦所有权而享受征税豁免权。在这个意义上,要说这些地区仍然是壹个独立于联邦之外的“主权州”,确实有点讽刺。[6]
美国联邦之所以拥有这么多土地,是因为英国人“发现”美洲并定居后,美洲殖民地的全部土地所有权被认为归属英国国王,并在独立战争后归美国所有。当时美国七州拥有大批西部土地,引来其余六州抱怨“不公”,因而这些土地“为了合众国的利用和利益”被有条件转交邦联政府。在1777年制定《邦联条款》的时候,各州都签署了放弃西部土地的协议;邦联国会则通过决议,表达了这些土地将被用于“合众国的共同利益,并被定居和形成单独的共和州”的意愿。[7] 在建国初期,受洛克财产理论和杰弗逊“耕者有其田”理念的影响,联邦并不打算永久拥有和占用联邦土地,而是计划通过类似于无偿“划拨”的处置(disposition)方式送给西部定居者,支持贯穿19世纪的西部大开发。1862年的《家园法》(Homestead Act)将联邦土地分为160英亩的地块,送给真诚愿意定居和开发土地的居民。虽然联邦原本是想通过出售土地获得收入,但是这壹目的并未实现;大批无地居民蜂拥而入并在联邦土地上定居,而国会则顺势承认了其占用的合法性。[8] 由此可见,早期的联邦政策导向是将联邦土地作为对外开放的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联邦土地与其说是联邦政府所有,不如说全体人民公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合法定居并将公地转化为自己的私有土地。[9]
事实上,即便对于未处置的联邦土地,定居者也可以自由使用。例如水是美国西部的稀缺资源。1877年的《沙漠土地法》(Desert Land Act)宣布公地上所有未被划拨、不可用于航运的溪流仍可被免费“划拨或公共使用”。为了实现开发大西部的理想,1885年的《禁止违法围地法》(Unlawful Enclosures Act)鼓励西部居民合法使用联邦土地,甚至禁止和联邦土地交织在壹起的私人土地拥有者建造藩篱,如果由此会造成阻碍使用联邦土地的后果。
然而,如此慷慨宽松的联邦土地政策并没有维持多久。随着环境保护和林木业利益集团的兴起,保护森林和自然景观的民间呼声渐强,联邦土地政策也逐步从放任走向管制。1872年,黄石国家公园的建造标志著联邦政策的转折。为了保护森林,联邦土地政策从开放和鼓励定居变成保留和规制,禁止私人使用被划定为森林保护区的土地。[10] 1891年的《森林储备法》(Forest Reserve Act)和1897年的《组织法》(Organic Act)授权联邦撤回先前的授权,并管制森林土地。1897年,克利夫兰总统依据《森林储备法》(Forest Reserve Act)从公共领域撤回了13片森林,引起了西部州的壹片抗议。尽管如此,直到1934年《泰勒放牧法》(Taylor Grazing Act)颁布之前,公地被认为是任何人可以免费放养的自由地。但此后,为了解决宽松政策导致的“公地悲剧”等问题,[11] 联邦不断加强公地规范和管理。最终,1976年的《联邦土地政策管理法》(FLPMA)明确宣布:“公地应被保留为联邦所有,除非作为土地使用规划程序的结果,[有关部门确定]特定地块的弃置符合国家利益。”联邦政府直接负责联邦土地的管理,目的是维护它们的“自然状态”及其“科学、景观、生态、环境、空气和大气、水资源和考古价值的质量”。
由于联邦不断加强土地管制,许多西部州产生了敌对情绪,地方政府和居民抗争不断。有人认为联邦占有土地过量,尤其是有些联邦土地用途是商业经营性的,并不符合《土地政策管理法》的规定,因而要求这些土地私有化。[12] 有的农场主则认为他们有权在公地放牧,尤其是用水,主张联邦土地的开放政策实际上已经赋予他们长期使用土地的权利,但是这壹主张很早就为法院所否定。虽然联邦法院承认早先的放任鼓励对于使用联邦土地的居民来说构成壹种“暗含许可”(implied license),但是联邦完全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许可。[13] 虽然联邦并没有收回授予州的水权,但是用水权并不包含放牧权,因而联邦有权终止免费开放的土地使用制度,并建立收费的许可审查制度。[14]
進入1970年代,某些相对激進的州组织了“山艾树反叛”(Sagebrush Rebellion),拒绝承认联邦以国家森林和公园的名义占有土地的合宪性,主张这些土地实际上为州和地方所有。[15] 为了调和联邦与地方的冲突,美国法学界近年来复兴了“公共托管”(public trust)理论,主张公地等某些资源应属于“公有”,或至少是为了公共目的而受制于“公用”(easement),[16] 但是这种弱化管制的倾向并没有为法院所接受。正如最高法院在1911年的先例中指出:“国家的所有公地都是为了整个国家的人民,但是如何管理托管实务却不是壹件法院说了算的事情,而是由国会决定的事情。”[17] 换言之,壹旦国会决定加强对联邦土地的管制,那麽法院并不能以“公共托管”或任何其它理论阻碍联邦管制。国会对联邦土地的管理方式固然要考虑各州和地方政府的反应,但是这并不能改变联邦管理和使用联邦土地的广泛权限。
总的来说,美国公地的历史演变经历了初始收购(acquisition)、宽松处置、原封保留(retention)和强化管理(management)阶段。[18] 在此过程中,联邦土地所有权的属性也发生变化。在处置阶段,联邦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像是壹种虚置不用、等待定居的临时性安排。但是在保留和管理阶段,联邦土地所有权逐步实质化;联邦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自己所有的土地,联邦土地也过渡为名副其实的政府所有的土地,直接由联邦成立专门机构经营和管理。今天,联邦土地所有权已不再是壹个虚置的空壳,而是和私人土地所有权壹样实实在在的“使用和享受财产的权利集合”。
当然,联邦政府并不能为了自己乃至政府官员而“使用和享受”联邦土地;联邦土地的经营管理必须是为了整个合众国人民的利益,而人民通过国会与总统的周期性选举保证关于联邦土地的决策符合自己的利益,政府获得的土地收益也通过预算和开支监督用于国计民生。在这个意义上,美国的“国有”(联邦)土地其实并不是“政府所有”,而是由政府代表人民为了公共利益而行使土地使用权与管理权,但人民毕竟只是背地里的收益者,而非直接的管理者。就和私人所有的土地由私人经营管理壹样,联邦土地由联邦政府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也就是“拥有”;在几乎所有表象层面上,政府都是公地的所有者,只不过民主选举制度迫使公地的使用和管理最终使人民受益而已。
3. “公地”究竟谁所有?加拿大模式
和美国相比,北部近邻加拿大的公地更是占了绝对统治地位。加拿大的公有土地也分为联邦和各省所有。据统计,加拿大41%的土地为联邦所有,48%为各省所有;两者相加,高达89%的土地是属于政府的“皇家土地”(Crown Land),仅剩下11%为私人所有。和美国不同的是,加拿大各省对土地的管理权比联邦重要得多。原因在于1867年的《英属北美法》(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规定,公共控制的“皇家土地”及其资源如果没有为联邦政府保留,就在联邦建立之时下放给各省,各省负责对土地的利用、开发和维护制定法律和政策。[19] 绝大多数联邦土地属于为印第安人管理的加拿大属地,各省中属于联邦控制的土地只有4%。各省则控制着近半加拿大土地,省属土地占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和纽芬兰(Newfoundland)的95%、阿尔伯塔省(Alberta)的60%、新布伦瑞克省(New Brunswick)的48%。[20]
尽管加拿大的联邦和各省对公有土地的管理权分配和美国恰好相反,两者的公地属性却大同小异——换言之,在实际效果上都是政府所有。虽然有人主张加拿大的所有公地都属于代表整个国家的(英国)“女王陛下”,国王对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分割的,[21] 因而联邦和各省控制的土地似乎“妳中有我、我中有妳”,但是联邦和各省的土地管理权限实际上界定得泾渭分明。联邦土地都和联邦履行的职责相关,包括印第安人保护区、国家公园、军事基地、机场、航运、铁路、电讯设施以及和刑法、国际贸易与濒临灭绝的物种相关的设施。各省政府则全权管理省属土地,其中最重要的用途包括农业、森林和渔业。例如1973年的卑诗省立法建立了“农地委员会”(Agricultural Land Commission),同时规定了严格的农地保护机制。[22] 加拿大法院长期承认,各省有权获得所有公地收入并行使经营权和控制权,除非土地依照枢密院的敕令被明确转移到联邦政府。[23] 《英属北美法》第109条明确规定,所有土地、矿藏、矿物质及其收益归各省所有。这壹条壹般被解释为皇家土地的经营权属于各省,而非联邦。例如《宪法法》第91条第12款授权联邦政府“海岸和内陆渔业”,但是早在1898年的“渔业案”,加拿大最高法院就判决这壹条并不授权联邦政府通过租赁处置皇家土地的捕鱼。[24]
然而,“国王”的虚位存在仍然产生了壹定的实际影响。加拿大和美国最根本的区别即在于没有通过暴力革命和英国彻底断裂,因而独立之后仍然和母国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之壹就是土地所有权。1066年,征服者威廉在英伦半岛建立“壹统封地”,英国可以说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王是全部土地的封主,任何其他人或组织都是直接或间接的封臣,封臣通过分封获得对土地的使用权。随着殖民地的扩张,英国土地制度也被带到北美。根据1763年的《巴黎条约》,英国从法国购买了加拿大东部的土地。从那时起,所有土地在理论上都属于英国国王,加拿大的逐步独立并未改变这壹事实。事实上,几乎所有独立后的“英联邦”成员都是如此。例如澳大利亚政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acquisition)土地:和私人土地所有者达成协议,或在所有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征收,而强制征收有时也被称为“收回”(resumption),也就是代表国家的“国王”可以为了某种目的“收回”先前授予出去的部分土地。[25]
在这个意义上,不仅公地是“皇家”所有,即便是私人所有的土地也不是绝对所有权。在理论上,私人土地并非“私有”,而至多只有永久使用权,每个使用者都是“女王陛下”的“佃户”。既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继承权在某些情况下受到壹定的限制,譬如政府在批准土地的时候往往保留对矿藏的权利;如果壹个人去世时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那麽他所拥有的土地将回归“国王”,变成所在省管理的公地。当然,除此之外,私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几乎是绝对的,和美国法上的所有权并没有本质区别;在壹般情况下,无论私有还是公有土地都感觉不到“国王”的存在,土地使用者或管理者貌似壹个地地道道的所有者。
加拿大土地所有制对中国的独特启示在于,所有权本身的属性往往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土地的实际占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26] 在加拿大,“国王”在名义上是全部土地的终极所有者,无论政府还是私人都是“女王陛下”的“佃户”,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国王”只是壹个躲在幕后的“背景”而已,其名义所有权并不影响私人或政府对土地的实际占有、使用或管理。尤其是政府不能因为私人在理论上并非土地的所有者,就可以随意处置私有占有和使用的土地。事实上,虽然加拿大在宪法上并没有规定征收私人财产须给予公正补偿,加拿大的征收法律和程序和美国或任何发达国家别无二致。[27] 征收程序如此严格、征收成本如此高昂,以至征收行为在这个幅员如此辽阔的国家极少发生。[28]
4. “土地公有制”的宪法意涵
由此可见,土地制度比通常理解的“私有制”和“公有制”更加复杂,土地所有权至少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私人所有、政府所有和“国家”(或“国王”)所有。虽然政府所有和国家所有都属于土地“公有制”,政府对土地行使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也必须是为了全民的公共利益,但是两者之间还是存在重要区别。对于政府所有的土地,无论政府在名义上是否拥有土地,政府实际上履行着占有、使用并管理土地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实际权力融为壹体。因此,政府所有的土地属于实质性的公有制。然而,对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政府则未必行使实际管理权。加拿大等英联邦国家的经验表明,所有权和使用权或管理权是可以相分离的;即便对于私人土地,其所有权也可以在名义上属于“国王”(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即和使用权、管理权等实际权力(利)脱钩,成为壹种名义性权力。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名义”所有权仍然可能产生实质效果,但是壹般并不影响土地的日常使用或管理方式。
和私人或政府所有权不同的是,“国家”概念的性质决定了土地的“国家所有”只能限于名义上的所有权。事实上,土地公有或国家所有表达的理念本身是相当自然与合理的:作为壹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土地不应该为任何私人独享,而应该为全体人民造福。俗话说,大地是“万物之母”,也是迄今生成地球上绝大多数财富的基础。虽然自由主义契约论者洛克认为,劳动不仅赋予劳动者对产品的财产权,而且也赋予其对土地的财产权,[29] 但是在他自己的国家,这种财产其实只是永久使用权,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土地在名义上属于国王所有。和可以通过劳动获得的壹般财产不同,虽然土地的价值可以因为劳动而得到提高,土地本身并不是也不可能通过劳动获得,因而使用土地的权利以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可以归属私人,但是为了全民的公共利益,土地本身可以为“国家”所有。
然而,问题恰恰在于,“国家”究竟是谁?现代意义的“国家”显然不等于“国王”,更不等于政府,而是指特定主权范围内的人民,至少是符合宪法或法律规定条件的公民,因而“国家所有”即全体人民所有。例如中国1982年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这里的“全民”可以采取两种理解,但是两者都只能支持名义所有权:如果这里的“全民”是壹个独立于具备行为能力的特定人群之外的抽象整体概念,那麽“全民”或“国家”本身就是壹种名义性的虚构,因而显然只能支持名义性所有权;如果“全民”不是壹个抽象概念,而是壹个由具体公民构成的集体,那麽它在现代国家往往是壹个数以千万乃至亿计的庞大集体。由于如此庞大的公民群体不可能对任何特定土地直接行使有效的使用权或管理权,“国家所有”必然是壹个和实际使用权相分离的名义所有权概念;否则,假如壹般意义上的“人民”有权直接使用或管理土地,必然产生壹系列不良后果。
首先,全民参与土地管理的成本显然极其高昂。如果整个国家的人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对某壹特定地块的用途表态,这样的管理模式不仅成本显然很高,而且也因为缺乏信息而不可能实现——远在千里之外的广州居民怎么可能了解哈尔滨的某壹块地应该修地铁还是建住宅?北京居民又何以确定上海的世博会建在哪里?即便是让同壹座城市的居民来决定本市每壹块土地的用途,也是成本极高和极不明智的。既然“人民”不具备确定土地用途的有效信息和机制,强求人民的集体决策只能造成土地用途配置不合理、土地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角色错位、剥夺土地使用人的合理利用机会等恶果。事实上,普通人对于和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绝大多数土地使用并不感兴趣,因而也不是土地用途与管理的适当决策者。
其次,既然壹般意义上的“人民”不可能直接使用或管理特定土地,实际状况往往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土地主要由实际占据的人使用,土地的全民或国家所有也就成为壹句空话;土地实际上为私人所有,只不过这种所有制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事实上,和土地国有制相比,土地的私有产权不仅有助于激发土地所有人的开发积极性,更能保证土地得到有效与合理利用,而且土地使用和管理成本也更低。根据德姆塞兹的交易成本理论,将土地分块并赋予私人所有权是交易成本较低的壹种做法。[30]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人只需要保证没有外人侵占土地,而这个成本要比监督那些有权進入并利用土地的主体之行为更低。[31] 在土地公有制国家,如果全民或国家所有权只是维持在模糊笼统的名义层面,那麽私人仍然可以在法律上维持相对确定明晰的使用权;反之,国家所有权的实质化不仅不能真正实现土地的全民所有,反而只能加剧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不确定性以及土地权利冲突。
最后,如果土地的国家所有权不仅是名义性的,而且也包含使用权、收益权等其它实质性权益,而实际上却无法有效落实土地的全民所有,進而造成土地使用对壹般公众免费开放的事实,那麽必然会产生普遍的“公地悲剧”。[32] 这壹点早已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常识,在此无需赘述。事实上,美国之所以收紧了早先宽松开放的土地利用政策,部分原因正是这种政策虽然为西部居民的放牧等活动提供了诸多便利,但是也确实加剧了私人对公共资源的过度滥用。[33] 因此,土地国有制看起来是为了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但是国家所有权实体化的结果适得其反,反而让所有人都生活在土地资源过度利用、土地价值不断下降的贫困之中。
当然,为了防止“公地悲剧”等社会后果,人民可以委托政府代表他们管理国有土地。在历史上,美国联邦所有的土地曾经历从名义所有权向实质所有权的转变,但这种转变更多是联邦政府早期对其所有的土地放弃行使实质管理权的结果;联邦对土地的所有权本来就包括排他性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完全可以排除私人的進入和占用。相反,名义性的国家或全民所有权则并不授予政府实质性地管理、使用和处置土地的权力;否则,宪法规定属于人民的土地财产就蜕变为政府所有,政府实际上成为全部国有土地的“主人”,并将对所谓“国有土地”上的壹切活动乃至基本生存产生严重影响。尤其是如果人民本来就对自己的土地壹直享有使用权,那麽政府显然不能以“国有”的名义限制、干涉乃至剥夺人民的土地使用权。固然,作为全体人民的代表,政府有权管理所有土地的用途,但是这种“管理”仅限于整体规划和用途控制,而不包括直接使用、处置和运营的权力,除非政府通过征收将人民的土地使用权归为自己,从而使名义性的“国家所有”变成实质性的政府所有。
综上所述,要厘清土地“公有制”的性质,必须确定政府的土地管理权限的边界。某些公地确实为政府所有,由政府全权规划与管理;某些土地的“国家所有”则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使用权归属私人或企事业单位等特定主体。加拿大和美国的经验显示,所有权的名义并不重要;即便私人永久使用、受益和转让的土地仍然可以在名义上属于“国王”或“国家”所有,名义所有权对于实际使用权的影响极其有限。这壹论断并不限于特定政治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国家,而是普遍适用于所有的“国家”或“全民”所有制。这些公有土地究竟为谁所有,取决于特定国家的土地使用格局及其发展历史。
三、1982年发生了什么?诠释现行宪法的土地所有制
在此基础上,让我们来探讨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的土地公有制的真意。众所周知,宪法第10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如何理解这壹条中的“国家所有”的性质?这个问题的答案对于界定城市土地的政府管理权和公民使用权至关重要,而在解释宪法第10条之前,首先有必要说明宪法解释的壹般原则与方法。
1. 宪法解释方法
壹般认为,宪法解释主要有四种方法:文字、结构、历史和目的。[34] 由于宪法规定通常简略而宽泛,宪法文字壹般只能作为宪法解释的起点。例如中国宪法第10条并没有明确定义“国家所有”,因而这四个字的确切意涵并不清楚。要理解“国家所有”的性质,就有必要借助其它通行的解释原则与方法。笔者认为,中国宪法的解释尤其需要重视以下几条原则。
第壹,宪法有关条款的解释应参照该条款在制定或修订当时的历史背景。根据当时的制宪背景,宪法解释应尽量符合制宪者或修宪者的“原意”(original intent),尤其要避免采用不符合当时社会实际或根据当时情形判断不可能为社会多数所接受的解释。虽然“原旨主义”(originalism)作为壹种宪法解释方法颇有争议,[35] 但是如果有关条文在通过时确实经过讨论并存在可靠的历史记录,制宪者原意和制宪背景仍然是宪法解释的重要参考。
第二,宪法解释还应“与时俱進”,尽量和社会不断发展進化的宪法意识接轨。虽然原意学派坚持认为,修改过时的宪法规定是立法者(制宪者或修宪者)而非解释者的任务,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宪法修改程序复杂等原因,各国宪法都或多或少存在条文滞后于现实的现象。在立法者滞后的情况下,解释者就有义务对旧的宪法机体注入新的血液,让宪法条文在日新月异的变革社会中不断获得新的生命。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确实是壹部不断自我更新生长的“活法”。[36]
第三,对中国尤其重要的是,以上两条解释原则要求适当处理宪法内部的结构张力。改革三十年来,中国在经济、社会、法治等各个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的宪法与法律意识也得到极大提高。在1982年制宪时,法治、人权、私有财产等概念颇受争议,今天则早已成为中国社会的道德共识。与此相对应,依法行政、法治国家、私人财产、征收补偿等概念相继入宪,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公民宪法意识的新发展,但是原来在不同环境下制定的宪法条文并没有改动,从而不可避免地与后来加入的修正案产生结构性张力。由于宪法应该是壹部和谐统壹的基本法律规范,宪法解释应尽量化解宪法条文之间的潜在冲突,用新的原则和理念去重新理解与诠释旧的条文,進而创造壹个不断更新進化的和谐统壹的宪法价值秩序。
最后,宪法解释应以人民的长远福祉为基本目的。国家之所以制定宪法,无非是为了保证人民的自由幸福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尤其是防止公权力滥用及其对人民基本权利产生的侵害。不论采用哪壹种解释方法,都不能背离这壹立宪基本初衷。
上述原则为解释1982年宪法第10条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探讨具体宪法解释之前,首先有必要说明中国土地所有权在1982年的状况。
2. 1982年之前的中国土地所有制
众所周知,1949年之前,中国土地以私有制为主。[37] 1949年后,新政权接管或没收了帝国主义、官僚资本、战犯与汉奸等“反革命分子”的城市土地所有权。《共同纲领》第3条宣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第27条宣布:“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是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实现耕者有其田。”由此可见,除了被政府没收的土地之外,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仍然保留土地的私人所有,1949年的政权变更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土地制度。
1954年宪法基本上延续了公有和私有兼容的土地制度格局。第13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收或收归国有。”由此可见,城乡土地都被定义为“生产资料”,而第5条规定了四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8、9、10条分别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以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由此可见,资本家、手工业者及其他个体劳动者的包括土地在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仍然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38]
1956年,三大改造运动开始,政府通过赎买收购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并通过人民公社运动将农民个人土地转变为集体土地,但是城市住宅的私人土地仍然存在,只不过比例越来越小。[39] 此后形成了国有为主、集体与私有土地并存的格局,城市超过90%的土地为国家所有,[40] 但是私人土地从未被法律取消。即便有“文革宪法”之称的1975年宪法也没有明确取消城市土地私有制。虽然其第5条规定:“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射秽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射秽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似乎取消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但是第5条只是规定了生产资料的“主要”形式,并未排除土地私有制作为壹种“次要”形式存在。第6条则规定:“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收或收归国有。”除了明确规定“全民所有”的矿藏、水流即国有森林和荒地等资源之外,第6条并没有改变其余土地和资源的所有权性质;城市仍然存在私有土地,否则就没有必要对其“实行征购、征收或收归国有”了。1978年宪法关于土地所有制的规定和1975年宪法完全类似,无需赘述。
总之,1982年之前,城市私人土地所有权仍然普遍存在。事实上,部分宗教团体还获得政府核发的土地所有权证书。[41] 虽然经过历年赎买、收购、征收,城市大部分土地在名义上或效果上已属于国家所有,私人住宅下的私有土地只占整个城市的很小比例,而且在计划经济统筹分配壹切的年代,即便私人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受尊重,资本家的私宅几乎全部被分配公用,更不用说住宅下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但这种做法或政策是没有法理依据的。至少在法理上,私人对其所有的住宅及其之下的土地仍然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只不过它们在实践中遭到了不公正的剥夺。改革开放之后,各级政府逐步“落实政策”,归还了原先遭到占用的私人住宅,私宅所有者重新获得了土地使用权。1995年,国家土地资源局颁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其中第28条规定:“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见1982年之前的“私有土地”是得到政府正式承认的。这部分土地确实占城市土地总量的比例不大,但是仅此并不能否定它们的存在,也不能忽视它们在1982年宪法颁布之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3. 1982年宪法的城市土地所有权
在此历史背景下,1982年宪法第10条规定的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究竟意味着什么?对此,第10条本身的文字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制宪过程披露的材料也很有限,何况宪法的起草者(宪法修改委员会)和制定者(全国人大)似乎都没有详细讨论“国有所有”的确切意涵。[42] 因此,中国土地所有制的解释仍需要运用上述解释方法。所有解释原则都指向壹个结论,那就是至少对于截止1982年私人所有和使用的土地,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只能是名义性的所有权,而不可能是包含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实质所有权。事实上,即便是对于已经国有化的工商业或事业单位用地,“国家所有”也应该被理解为名义性所有权。
首先,宪法第10条在起草和审议过程中的讨论空白本身就很说明问题。[43] 如上所述,1982年宪法生效前,城市还普遍存在私人所有土地;即便土地不是私人所有,土地上的大量建筑物显然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公民对承载其私有财产的土地享有使用权。然而,1982年宪法竟然在壹夜之间静悄悄地将全部城市土地国有化,而看上去如此惊天动地的大动作却不仅在全国人大起草和审议阶段波澜不惊,而且通过后也未曾在全国激起任何社会反响;且不说没有发生任何社会抗议,甚至连思想敏锐的学术界也没有泛起壹点涟漪。试想,假如宪法第10条的真实意图不仅是剥夺城市土地的私有所有权,而且是限制广大城市居民的土地使用权,眼睁睁地让他们生活了多年的住宅突然间失去法律上的立足之地,中国社会怎么可能如此保持平静?假如第10条真的壹举收回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那麽至少会削弱全国各地的城市住宅在法律上的确定性;这可是影响千家万户重要民生的大事,全国上下不可能如此“沈得住气”。对于这种看似不可置信的现象,只有壹种合理解释,那就是宪法第10条规定的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只是壹种名义所有权,并不触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实质。
其次,或许有人认为,1982年城市土地国有化之所以没有激发大规模争论,是因为当时尊重与保护私有财产观念不强。然而,这壹主张并不能成立,因为即便在2004年修宪之前,1982年宪法也明确保护具体的私有财产,原先的第13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事实上,类似条款从1954年宪法(第11条)起就成为执政党的既定国策,即使1975年和1978年宪法也未曾否定(见两部宪法的第9条)。虽然这些规定没有明确提到土地,但是土地使用权作为拥有“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基础,理应同样受到国家的尊重与保护,而不能在没有事先征求人民同意的情况下剥夺人民合理占有和使用土地的权利,否则就违背了1982年宪法第13条表达的保护私有财产的壹贯精神。
事实上,即便这壹主张能够成立,当时确实不如现在重视对私有财产的尊重与保护,也不能说明剥夺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如上所述,宪法不是壹部静止不变的“死法”,而是不断生长更新的“活法”;对宪法第10条的理解也同样不是壹成不变的,而必须根据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发育成熟的宪法思维而获得重新理解和诠释。1982年宪法制定后,四次修正案不断丰富完善了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尤其是2004年修正案将第13条对“收入、储蓄、房屋”等特定财产的保护,扩充为对私有财产的壹般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并首次明确了征收财产的补偿原则:“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假如宪法第10条被理解为壹夜之间收回公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无疑将构成没有“给予补偿”的征收,因而显然违反了宪法第13条现在规定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基本原则,進而在宪法第10条和第13条之间造成不必要的内在张力。
显然,我们并不生活在过去;对于我们而言,重要的并不在于过去如何理解宪法,而是如何让宪法在当代人的心目里获得合理与公正的解释。即使宪法第10条在1982年意义不甚明朗,今天也不可能将其想象为国家有意无偿剥夺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假如今天再来制定或修订第10条,那麽即便仍然规定城市土地“国家所有”,也不可能将其理解为对私人土地使用权的无偿剥夺。各国经验都显示,实质意义的国有化是壹种极其罕见的非常措施,只有在国家遭遇紧急状态的情况下才会实行,而1982年中国已经步入改革开放的轨道,国内和国际形势都十分看好,并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紧急状态。更何况即便实行国有化,也必须给予公正补偿;[44] 否则,无论通过什么方式,哪怕是通过近乎神圣的修宪程序,无偿剥夺也必然构成巨大的不公正——事实上,剥夺方式越“高尚”就越讽刺。我们不可想象1982年宪法第10条会规定如此不公的体制,也看不到有任何理由以如此不公的方式解释这壹条宪法规定。宪法解释必须忠实于宪法的整体结构和内在精神,避免不同条款在含义上产生冲突或割裂,而按照第13条所明确表达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征收给予补偿的基本精神,第10条规定的“国家所有”只能被解释必须为不触动土地使用权的名义所有权,否则就将人为产生第10条和第13条之间的结构性冲突。
最后,对宪法第10条的不当解释不仅会产生巨大的个体不公,而且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灾难,从而恰和制宪初衷背道而驰。如果剥夺了人民对土地的实际控制权和使用权,那麽所有建立在土地之上的财产乃至生存权利都失去了法律保护的根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壹旦对土地的实际控制权和管理权从人民转移到政府,那麽政府就可以随时命令人民腾空其赖以生存的居所,推土机就随时将人民的住宅夷为平地。加上宪法和法律只是要求征收给予“补偿”,却并未明确规定给予按公平市价标准衡量的“公正补偿”(just compensation),低价买進、高价卖出的“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壹本万利的生财之道,人民的住宅安全就遭遇空前危机。事实上,征地拆迁早已成为中国社会动荡的首要因素,[45] 其制度根源正是政府过于随意处置土地的权力。要防止唐福珍自焚悲剧的重演,只有将宪法第10条规定的“国家所有”解释为名义所有权,将实际占有和使用土地的权利还给人民。
以上分析不仅适用于到1982年为止尚未被国有化的少量私人土地,而且也适用于1956年之后被逐步国有化的工商业或事业单位用地。虽然这些土地以及单位用于职工建房的土地在法律上可能属于“国有”,但是实际上壹直由所在的非政府主体无偿和无限期使用,只不过它们无权变更用途或转让而已。[46] 这种长期使用的状态不足以构成法律上的“权利”,但是即便在中国计划经济的高潮,代表“国家”的政府壹般也不会随意收回,土地的“国有”和私人或单位的占用处于事实上的分离状态。否则,假如“国家所有”是壹种实质性的所有权,这些土地由代表国家的政府直接管理,政府可以随时改变用途、收回使用或划拨给其他主体,那麽必然对日常的社会、经济或居民生活产生巨大的干扰和任意性,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
也正是为了防止土地国有化可能带来的社会动荡,国家土地资源局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私人土地使用权的延续性,其第27、28条分别规定:“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设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些规定表明,1982年的城市土地国有化并未影响之前私人、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土地的权利;对于这些原先由特定主体合法占用的土地,“国家所有”只是名义性的,因而所有权的归属本身并不能回答谁有权占有和使用土地等实质问题。[47] 由于相当部分的城市土地壹直由私人或单位占有并使用,土地是他们生活并开展壹切活动的基础;这些实质上由私人使用的土地并不因为1982年宪法第10条而改变性质,从名义性的全民所有变成实质性的政府所有。
对于政府直接控制下的国有土地,1982年之后進行的有偿出让和流转试验進壹步证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分离的。1986年,深圳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特殊商品進入市场,并以协议、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改变了原有的无偿划拨模式,逐步形成了国有土地流转市场。[48] 1987年12月1日,深圳市首次公开拍卖了壹幅面积8588平方米的地块,被认为敲响了1949年以来国有土地拍卖的“第壹槌”。[49] 次年的宪法修正案在第10条中加入“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获得了宪法依据。政府通过征收等手段获得了实质性的土地所有权,而壹旦出让使用权之后,虽然土地在名义上仍然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出让期限内,这种被剥离使用权之后的“所有权”已经空壳化了。
综上,1982年宪法究竟对城市土地产生了什么影响?按照以上对“国家所有”的名义性解读,城市土地的权属取决于实际使用权和管理权的主体归属。对于1982年之前仍然私有的城市土地,宪法第10条并没有更改私人对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对于1982年之前私人或单位由政府划拨而无偿与无期限使用的国有土地,私人或单位的永久使用权也不因1982年宪法而有所改变。上述土地的使用和流转受制于政府规定的城市规划方案。对于1982年之前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的土地,以及1982年之后政府通过征收获得的土地,它们在效果上属于“政府所有”,由政府代表人民管理;政府可以对这些土地進行有偿和有期限的出让,在出让期间依照出让条件允许土地流转。
4. 如何管理城市土地?
1982年宪法虽然没有触动已被特定主体合法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却对除此之外的所有城市土地重申了实质性的政府所有权。因此,属于公用的街道、马路、广场等土地不仅属于“国家所有”,而且地方政府对这些名副其实的“公地”行使实质性的管理权;否则,如果没有适当的公共管理,这些“无主”的公有土地必然因私人的任意占用而陷入混乱,并很快发生“公地悲剧”。在这种情况下,正如美国联邦政府在19世纪后期从放任到管制的转型显示,政府有必要全面介入公地的规划和管理。在效果上,这些城市土地即成为受政府“托管”的土地。其实,和欧美等国相比,中国城市的街道、广场、绿地等公用地占土地面积的比例明显偏低,[50] 因而要改善城市环境,由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的公用地面积有待扩大。当然,城市公用地应该真正实现公共用途,广场绿地显然不应集中在政府大楼门前;政府管理公地的目的并不是政府自身甚至官员个人的利益,而是整个城市的公共利益。
以上对城市土地管理权的界定马上涉及有关管理权限的分配问题。政府究竟能对城市土地做什么?各级政府管理土地的权力边界在哪里?现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或法规授予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是否符合宪法第10条的本意?宪法第10条只是笼统规定了城市土地“国家所有”,而并未说明城市公地究竟由哪壹级政府管理。《土地管理法》第2条则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与此壹致,《物权法》第45条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然而,这些规定值得商榷。
首先,宪法第9条、《土地管理法》第2条和《物权法》第45条都规定土地的“国家所有”是指“全民所有”,而宪法第2条则规定:“壹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其中也应该包括土地管理事务。虽然第2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管理各种事务,这壹条显然并不表明凡是“法律规定”就应自动得到宪法的认可,否则宪法序言规定本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5条规定“壹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就失去了意义。
既然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与地方各级人大,《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中“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措辞似乎不尽妥当,因为它很容易造成错觉,让人误以为国务院在宪法上有权代表全国人民行使权力,“国家所有”变成了“国务院所有”,至少在效果上是如此。[51] 这种规定和理解将架空各级人大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因而不符合宪法第2条的精神。事实上,国务院的主要领导并非由全国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直接负责,而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并对人大负责,因而它能否直接“代表国家”行使属于人民的权力是壹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对宪法第2条的正确理解应当是,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而全体人民由全国以及地方各级人大所代表,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只是人大意志的执行机构。因此,如果说城市公地的主人最终是“全民”,那麽各级人大是代表人民管理城市公地的“董事会”,而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则是公地管理的“总裁”或“总执行官”,负责履行具体的日常土地管理职能。
按照宪法第2条的精神,《土地管理法》第2条和《物权法》第45条所指的“行使所有权”必须被理解为日常管理职能,而不是基本决策职能。[52] 既然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而土地用途管理显然是壹种重要的“国家权力”,这意味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义务对土地用途的确定、规制或变更发挥决定性作用。如何管理城市的街道、广场、公园或水库等公共设施?城市建设与发展是否需要征用居民或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城市是否需要扩张并改变城乡规划,将农地变成城市建设用地?这些问题都必须经过各级人大的充分讨论,最后将具备法律效力的决定交由地方政府执行。[53]
其次,“全民”或“国家”所有是否意味着城市公地的管理权属于中央壹级而非地方各级政府?从表面看,在单壹制的宪法框架中,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国家所有”似乎意味着中央全权负责土地管理,地方政府只有在中央授权范围内才能管理本辖区的土地。[54] 虽然这种理解不无合理之处,但也未必只是惟壹合理的理解。根据宪法第2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同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因而两者可以被认为共同代表人民行使主权。虽然宪法第57条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立法的效力高于所有地方立法,但是第57条并不排除地方各级人大和全国人大共享管理国家的权力,共同参与城市土地管理。另外,宪法第3条也为中央和地方权限的灵活分配留下壹定余地:“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壹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因此,虽然《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假设国务院是国有土地理所当然的“代表者”,“国家所有”并不意味着国务院在宪法上是城市土地惟壹可能的管理者。如果“全民所有”可以被理解为全体人民对全部城市土地的所有权,進而分解为各地人民对当地土地的所有权,那麽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也完全可以分享壹定的土地管理权限。
事实上,壹个中央政府显然不可能对全国城市土地進行事无巨细的具体管理,而必然将具体管理权下放给各级地方政府。从信息成本和土地使用的效率来看,管理权限下放到市、县壹级较为合理,而这也正是中国土地管理的实际操作状况。[55] 虽然中央和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土地宏观调控和发展规划,县市级政府实际上履行着大部分具体管理职能。至少在效果上,地方政府是城市土地的实际管理者。随着城市土地转让权的开放,城市政府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积极性大大增加,各地政府也从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中获得巨大收入。[56] 土地出让收益主要归属地方(而非中央)政府的事实表明,不论法律规定谁是“国有土地”的代表者,地方政府都分享著规划、管理和利用土地的职能。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对于合理利用土地和防止“公地悲剧”是壹件好事,[57] 但是政府显然仅有权出让个人和单位不享有使用权的“无主”公地;如果城市土地使用权已经“有主”,那麽尽管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政府都只有在征收之后才能获得其使用权。这个论断至少具有两方面的含义。第壹,需要征收并给予补偿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否则,因为城市土地都是“国家所有”,似乎“所有人”没有变化就谈不上征收。然而,只要政府动用公权力改变了土地使用权人,那麽就显然构成征收并需要给予补偿。事实上,既然“国家所有”只是名义性所有权,这也表明土地的所有权属性对于确定是否构成征收并不具有决定性意义。
第二,既然宪法第13条明确了征收必须补偿的基本原则,土地使用权的征收也必须给予公正补偿。城市拆迁显然首先是壹种征收行为,而需要补偿的不仅是地面上的房屋,而且也应包括土地使用权。虽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于房屋补偿标准中,但这种价值体现往往是不完全的,尤其是诸如北京四合院等建筑物的土地面积远大于房屋面积,因而房屋补偿只能是不充分和不公正的补偿。2011年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补偿范围仅限于房屋,并在不给予补偿的情况下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13条),似乎违背了该条例本身规定的公平补偿原则,也不符合网络民意在这个问题上形成的普遍共识。[58] 当然,对于当年通过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可以不必补偿;即便如此,如果土地在使用过程中有所增值,那麽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仍应给予适当补偿。[59]
四、结论——重新理解城市土地的国有属性
本文从中国、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比较分析出发,论证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可行性与必然性,纠正了1982年宪法壹夜之间将城市私人土地“国有化”的简单化理解。世界各国的经验都表明,所有权是可以分割的,名义所有权完全可以和实际使用权相分离。[60] 只要根据通行的法律解释规则与方法,完全可以用保障人权、尊重私有财产的内在精神对宪法第10条赋予合理解读,而完全没有必要将其解释为在没有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剥夺私人土地财产权的恶性规定。这种错误理解不仅违背了尊重人权、法治、公正和市场规律的宪法精神,而且已经在实践中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
运用正确的释宪方法解读宪法第10条,本文得出如下结论。对于城市“国有土地”,“全民”所有权只能是壹种名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实际上属于特定个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街道、广场等使用权不隶属于特定主体的公地则由政府“托管”。1982年宪法宣布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并未剥夺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而至多是确认了政府作为“无主”公地的管理主体。既然人民仍然拥有原先的土地使用权,政府不仅需要补偿被征收房屋,而且需要依情形适当补偿被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否则就违反了宪法第13条对征收“给予补偿”的要求。
总之,1982年宪法第10条的城市土地“国有化”并没有让政府对已经合法占用的土地获得所有权。既如此,政府不能像对待自己直接管辖的办公用地或城市公地那样随意收回。大部分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只是名义性的,私人或单位仍然保留实质性的土地使用权;在实际效果上,这种使用权和所有权几乎没有差异,并应该作为宪法上的财产权受到政府的尊重与保护。
土改理论
作者 谭松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土地改革,字面上很好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合理,要進行改革。
1922年,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了《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壹次代表大会》,苏共在会上指示中共,要将土地从不劳而食的人们手中收归,将权力握在自己手中。
智效民在《刘少奇与晋绥土改》壹书中写道:“这次会议对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是非常新鲜的,会议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解到,中国是壹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而反对封建主义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打倒军阀,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这次会议是中共关注土地问题的开始,而后来所谓的毛泽东思想,不过是脱胎于此罢了。”
从中国的本土文化和传统中,是很难产生如“阶级斗争”、“剥削压迫”、“无产阶级专政”、“解放全人类”等等壹大套理论的,但有了“十月革命壹声炮响”、有了苏共这个老师,有了祸害人类的马克屎列宁主义,中华大地上,壹种前所未有的天翻地覆就在所难免了。
中共借马列这个外来的幽灵,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游荡”,它石破天惊地诊断出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中国有壹个残酷剥削压迫农民的地主阶级和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前言中写道:“封建土地制度的存在,使广大农民长期受地主阶级的残害、剥削和压迫,生活极端贫困和处于破产的境遇,这正是中国被侵略、被压迫、贫穷落后的根源……”
“反动的封建社会”、 “残暴的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土地制度”、“地主剥削是农民贫困的根源”、“消灭剥削压迫”……这些话语,既是中共宣讲了壹辈子的“革命理论”,更是其拉大旗闹革命的“合法性”所在。
《中国土地改革史》(人民出版社)前言和绪论中说:从1921年算起到1953年为止,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为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奋斗了32年。终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从而结束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这样,中共宣称他同中国历史上打江山坐江山的农民造反不同——他站在壹个道义高度——消灭剥削压迫,救民于水火。
这儿,姑且不论其“宣称”是否是其真实目的,只谈其“理论”的错误。
壹,中国存在中共所说的那个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吗?
马克屎以西方社会的发展为参考,划分了人类社会的五种类型: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射秽主义社会。中共照搬这种划分,说中国也经历了这五个阶段,为了同西方保持壹致,秦至清的两千多年被称为“封建社会”。
著名历史学家冯天瑜教授指出,这种划分法对中国而言“有名实不符、削足适履之弊。”(详见冯天瑜《“封建”考论》壹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
所谓封建,就是分封建制(建藩),指国王把爵位和土地(包括这块土地上的农民)封赐给他的臣属。它由“宗主”或“领主”与“封臣”之间层层分封的金字塔形结构所组成。封臣又可以再往下分封,政权、土地逐级承包,形成大贵族——小贵族——骑士——农奴的封建结构。在这种封建关系中,封建领主既是贵族又是地主,在封邑中拥有绝对的权力——政治、经济和司法权。但这些赐封的土地只能继承不能买卖。封邑中的老百姓(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自由迁徒,对封建领主有依附关系。贵族地主对他们则有随意处置的权力(甚至有“初夜权”)。在欧洲的封建社会中,如果国王侵犯封臣的权利,封臣可以用包括军事在内的各种手段反抗。
中国从秦到清的社会结构,是这样的“封建制度”吗?
秦始皇统壹六国之后,建立了郡县制,从此以后,中国政体的主要形态是中央集权的皇朝专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壹言九鼎,“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同西方完全不同,毫无“封建”可言。还有,中共常说的壹个词是“封建专制”。其实,封建和专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在欧洲的社会发展中,恰好就是用专制来克服了封建(先是英国,后是德国)。“因此,把这两个合在壹块说很滑稽。”(赵林,武汉大学哲学教授)
从秦到清的两千年间,中国经济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为主体,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的采邑或庄园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国的自耕农则拥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不必依附别人,除了向国家纳税(包括徭役),再无其他义务。
冯天瑜教授提出,将先秦至清朝两千多年统称为“封建社会”“名”、“实”相离。因为,这个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土地可以买卖、转让,地主—自耕农经济占据主导;专制主义的君主集权制覆蓋全社会。冯教授说,中、西的根本差别在于西欧的土地不可买卖,而中国的土地则可以自由出售。因而“地主阶级不是封建产物”。(见“封建社会再认识” 武汉大学学术研讨会,2006年10月14日)著名民国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在《我认识了共产党》(香港自由出版社,1951)壹书中说:“中国的情形(同西方)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阶级及任何贫苦人户出身的。说这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实在太与事实不相符合。”
中共硬搬马克屎的社会划分,发展出了壹个错误的封建社会和荒谬的封建地主剥削理论。于是,从1931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到1947年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再到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都强调,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同封建社会存在了两千多年,这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因此,中共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便是要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
二,农民与地主是这个“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吗?
抗战时期,毛泽东发表有关文章,说“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
《土地革命如火如荼——中国共产党辉煌90年》壹书写道:“地主阶级有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在这种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农民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他们曾被迫举行过大小数百次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见该书“旧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壹章)
这是又壹个同划分“封建社会”壹样荒谬的理论。
丁弘教授在《中国地主经济问题》壹文中指出: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是租赁关系。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自由结合的租赁关系、合同关系、契约关系,而不是什么强制性的封建关系。
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在“地主有什么罪恶?”壹文中说:“地主”或者叫做“土地出租者”,出租自有土地,并从中收取地租,这不是壹种罪恶,而是壹种正当的经营活动。就像把私有住房出租,从中收取房租是壹样的性质。
董时進在《共产党的封建和反封建》壹文中说:“中国的封建制度在两千年前就已经崩溃了,然而到现时中共却狂热地喊出壹个‘反封建’的口号,把它当作他们革命的三大目的之壹。这本来是等于无敌放矢,但是他们却创造出了壹些假想的敌人。他们第壹号的封建标帜便插在地主和富农的头上。他们说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封建的,可中国的土地制度与任何民主国家的土地制度没有区别,而且中国的土地是很零碎地分散在极多数的贫富不等的人们手中。”他指出:中国的土地是私有的,可以自由买卖、自由租佃,无论什么人,只要有钱并愿意买地,同时又有人愿意卖地,就可以進行交易。买主有了土地以后,自己愿意耕种就耕种,自己不愿意耕种就租给别人经营,收取壹定的租金或实物。这种租佃关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人不能向对方提出强制性要求。因此,这种关系是壹种正常的自由契约关系,而不是剥削被剥削关系。他还進壹步指出:这种制度与其他物品的买卖、占有、租佃,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与所谓“封建”也完全没有关系。
中国以前自由买卖和出租土地,同现在自由买卖和出租房屋在性质上是相同的,现在是房产证,以前是田地契,都由政府收税盖章。以前出租土地也同现在出租房屋性质壹样,哪里来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当然,地主群体中也有贪婪、残暴和为富不仁之人,但这占多大的比例?是不是这个阶层的主体?难道贫下中农、工人、商人、共产党人的群体中就没有这种人?
可是,中共编造了妖魔般的四大地主——周扒皮、黄世仁、刘文彩、南霸天,说他们就是整个地主阶级的形像,或者说,地主个个都像这种妖魔。
还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是由于“地主的剥削压迫”造成的吗?从陈胜吴广到黄巾起义,从黄巢造反到太平天国,几十次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土地制度不合理和地主剥削吗?
学者蒋祖权在《地主~历史的冤大头》壹文中说: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暴动,没有壹次是地主剥削直接导致的。没有壹次是因为在土地问题上和地主的矛盾激化导致的。他说,中国农民运动的三大直接诱因是: 1.天灾、瘟疫导致衣食无著。2.官府的横征暴敛,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3.宗教组织的趁机煽动。蒋祖权强调:历史壹再证明,最后激化矛盾导致农民暴动的导火索,是官府的横征暴敛和官员的胡作非为!
谢幼田在《乡村社会的毁灭》壹书中说:“许多农民暴动都有绅士参加,他们联合反对暴政,相依共存,指向政府,主要问题是政府官史对老百姓的压迫问题,他们都是暴政的被压迫对象。”(第116页,明镜出版社,2010年)
还有,在中共划分的“二千年封建社会”里,地主犯法与农民壹样要被告官受审,这原本是历史的常识,可是,中共非要说,地主比官府还利害,“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这种现象倒是在中共发动的血腥土改中出现了,只是对象被颠倒——笔者在《血红的土地》壹书中对此有不少真实案例的记载。)
在“封建社会”里,壹个人今天买了田地,成了地主(阶级),他便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了吗?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田地卖了,转而租地耕种,他便因此要“在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还有,今天他因为挣钱买了几亩地,成了地主,于是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人(黑五类),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地卖了,成了贫农,于是他就成了革命所依靠的好人(红五类)?如果今天有人对壹个房东说,妳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租户。”人们壹定觉得他疯了。如果他对有房产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坏人,对壹个无房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好人,人们也会觉得他疯了。
壹个人拥有了土地,无论多少,也无论这个土地是怎么来的,便成了罪人,将土地出租,便被认定是剥削压迫,这就是中共的革命逻辑。
不幸的是,这种极其荒谬的“地主剥削压迫”“理论”,成为中共革命起家的“合法性”,更成为他们暴力镇压地主(包括其子女)的理由。
三,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是“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制度”吗?
中共搞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有壹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者说“革命理论”),那就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他们残酷地剥削农民,这便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
“极不合理”按中共的说法,体现在“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却总共只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土地集中在了极少数人手中。中共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毛泽东和刘少奇在政协会会议演讲中,都引用这两个百分比的“理论”作为“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根据和理由。
这个百分比,据说是“根据广泛调查和统计资料”的结果。农业经济专家董时進对这“两个百分比”提出质疑。他说:根据他研究农业问题三十多年的经验,他从来没有听说有人做过这方面的调查统计。他在《共区的土改与反土改》壹文中说:这是完全凭空臆造。因为“这样的所谓‘广泛的调查和统计资料’,在中国是绝对没有的。” 原因是:这种调查是极其烦杂的工作,就连欧美发达国家也不容易做到。他在《中国土地分配状况壹斑》中写道:中国土地所有权的分配情形,从无普遍和精确的调查。比较规模稍大的抽查,当推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就16省163县175万余户所举行的壹次,兹示其结果如下:
每户所有亩数 户数百分率 亩数百分率
5亩以下 35.61 6.21
5亩至不满10亩 23.99 11.42
10亩至不满15亩 13.17 10.63
15至不满20亩 7.99 9.17
20至不满30亩 8.22 13.17
30至不满50亩 6.20 15.54
50至不满70亩 2.17 8.83
70至不满100亩 1.31 7.16
100至不满150亩 0.72 5.71
150至不满200亩 0.24 2.76
200至不满300亩 0.20 3.17
300至不满500亩 0.11 2.63
500至不满1000亩 0.05 2.30
1000亩以上 0.02 1.57
从此表可以看出,五十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5.18%,占了土地的66.14%;壹百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8.66%,占了土地的82.13%。而壹百亩以上只占了农户的1.34%,土地的17.87%,千亩以上之户数只占0.02%,其地面则只占土地的1.57%。
董时進说:“本表所示与共产党人所说的土地集中情形,迥乎不同。共产党不能亦不肯说出确实亩数,而只用壹些‘地主’、‘富农’等空泛模糊的名词,以淆惑听闻。照此表,则壹千亩以上者可勉强称为大地主,即使将他们的土地全部分出来,亦何济于事。”
梁漱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在北方進行乡村调查,他指出,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情况下,有土地的人占多数。他写道:“北方情形,就是大多数人都有土地。……(郑平)全县90%以上的人都有土地,不过有些人的地很少罢了。这情形正与河北定县——另壹乡村工作地区——情形完全相似。定县则有《定县社会调查》壹巨册,此中有关此问题之报告,据其报告,分别在不同之三个乡作调查:……结论如下:壹,90%以上人家有地。二,无地者(包含不以耕种为业者)占10%。有壹百亩以上者占2%,三百亩以上者占千分之壹、二。”(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151-152页,香港集成图书公司出版,1963年)
1980年代末期,几位学者在進行农村社会文化调查时,在浙江省北部找到了壹些土改时期的宝贵资料,其中就有1951年5月村民张榜公布的各户田地占有情况的原始表格。例如,在海宁县,土改前在全县范围内,有76% 的土地分散在构成农村户数总数 86.4%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仅有 11.6%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他们调查的陈家场行政村,68% 的土地分散在占总数 83%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而仅有10%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曹绵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江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 25-26 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
这份真实的土地占有分布表格,可以让我们管中窥豹:土改前中国的土地,并不是如中共所说的“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国档案出版社,1994年)壹书中说:“民国时期中国耕地若以14亿亩计算,人口以4.5亿人计算,那麽人均拥有的耕地则为3.11亩……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很低的壹类。”(第10—11页)。作者列举了欧美南美等21个国家,其平均人均耕地为11.37亩。
我的《血红有土地》壹书主要采写的是川东土改。那麽,川东的地主平均有多少土地呢?《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1期在《解放初四川土地改革及其意义 》壹文中披露:“土改结束后,地主每人平均从14.59亩下降为1.47亩。”,这就是说,那些被说成“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下的“剥削阶级”——地主们,平均只有十几亩土地。而这个14.59亩的平均数,是全四川省的,川东地区大多是贫瘠山区,地主们的平均亩数,应当更低。
正因为中国人多地少,绝大多数地主们也没有多少地,于是,在划地主和分土地时就乱来,把拥有土地比该村平均数多壹点的中农的土地也拿来分,成汉昌说:“例如在晋缓解放区老区,在被平分的土地总量中,40%是抽动中农的,河曲、保德、兴县三县抽动中农土地的比重45%以上,还有的地区竟有高达80%以上的。”(《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第607页)
中共在虚构了壹个“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的同时,又指出了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农民,不劳而获。
在中共造反闹革命时,中国的确存在着贫穷,也的确落后。但,这是由于“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造成的吗?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壹书说:“近代以来中国的耕地面积不仅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相反还表现出了停滞式下降的趋势。从1873 年到1933年的60年中,中国人口增加了31%,而同壹时期全国的耕地总面积仅增加了1%,从1893年到1933年的40年间,中国人口增加了23%而耕地面积却没有任何增加(第11页)。
中国的人口,从秦汉到明清2000年间,增长了约20倍,其中从汉到明壹千五六百年间,中国人口无大变化,历朝人口最多时只有五、六千万,中国人口猛增始于清朝前期,前清近百年间,人口翻了壹番多。乾隆五十年期间,再翻壹番。以后45年间,又净增壹个亿。
下面是我国古代几次重要的人口统计数字:
公元2年(西汉平帝元始二年),59594978人。
754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52880488人。
1066年(宋仁宗治平三年),2909万人(不包括边地政权人口)。
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5883万人。
1578年(明神宗万历六年),60692856人。
1741年(清高宗乾隆六年),143411559人。
1790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五年),301487115人。
1835年(清宣宗道光十五年),401767053人。
(注,此数字来自笔者讲授《中外文化交流史》课程时借来的壹本参考书,写此文时壹时未找到该书。)
学者赵文林等在《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以研究的数字表明,在清代两百余年间,人口从明代的不足壹亿猛增到四亿多(405.484,单位:百万),激增的速度前所未有。
正是由于清朝人口猛增,导致了人均土地和人均口粮大减。吴慧先生对中国历代粮食产量進行了深入和卓有成效的研究,他在《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中,列出了两张表。其中壹张表如下:
西汉末 人均原粮993斤 成品粮597斤
唐 人均原粮1256斤 成品粮665斤
宋 人均原粮1159斤 成品粮605斤
明 人均原粮1118斤 成品粮626斤
清中叶 人均原粮628斤 成品粮350斤
这张表说明壹个重要问题:到清中叶,人均占有粮食数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是:人口迅猛增长。由于人口数量猛增,耕地面积的增加跟不上人口的增长,人地关系越来越紧张,农村危机的情势也越发明显了。
所以,成汉昌在《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说:“人口与耕地数量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及农业产量的减少,是造成中国近代农村危机的壹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第18页)另外,他还指出,民国时期,农村的壹个矛盾“主要是农业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生产力的结果。”(第12页)
从学者们的研究可以看出,中国当时的矛盾不是中共说的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而是人多地少的矛盾和生产力落后的问题。其贫穷落后的原因主要也在于此,而不是“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用董时進先生的壹句话来概括:“共党基本理论的谬误,事实的虚假和共党的真实意图,这是共党最大的错误和罪恶所在。”
中共这个“幽灵”诞生以来的许多恶行现在都已经多少得到了揭露和批判(如反右、大饥荒、文革等),但土改的“铁幕”还远远没有掀开,其“合法性”还“伟大、光荣、正确”地巍然挺立。今天,我们回头看去,中共的这种“崇高的革命性”全是壹派谎言。如:中国农民现在“耕者有其田”了吗?中国农民现在翻身作了主人了吗?土改之后,农村的生产力得到解放了吗?中国的贫富不均现在消除了吗?中国老百姓现在不再被剥削和欺压了吗?
中共占有土地
作者 谭松 写于 二零一八年
壹,“耕者有其田”,壹个世纪的大骗局
多年来,中共把“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喊得震天响,把自己擡到壹个解放农民的道义高峰,在这个高峰,他君临天下、指点江山,气吞万里如虎。
他的确曾把从地主那边抢过来的田地分给了农民,农民也的确喜滋滋地领到了印有“大救星”毛泽东头像的土地证。可是,几十年过去了,中国农民现在“耕者有其田”了吗?那壹张珍贵的“根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障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的土地证又在哪里?
农民不会知道,就在他们领得土地证,甚至尚未领到手时,当局已经在制定收回全部土地的“射秽主义宏伟蓝图”!1951年9月9日,在土改仅仅進行了大半年时,中共中央就召开了由毛泽东主持的全国第壹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准备收回土地。分得土地的农民们更想不到,短短几年后,他们不仅将失去土地,而且将失去自家的耕牛、农具,失去迁徒、打工的自由,成为“人民公社”牢笼里的“共产农奴”。(当然,还有壹个绝对想不到:他们中的几千万人将会从“共产农奴”变为冤死饿殍。)
他们的命运,其实早就注定了。因为,由苏共壹手扶大的中共,它壹定要重蹈苏共这个“奶妈”的复辙。
苏共在1930年初实行了强制合作化,农民在苏共的威胁下不得不加入集体农庄。“许多州提出这样的口号:‘谁不加入集体农庄,谁就是苏维埃政权的敌人。’……许多地方建立的不是集体农庄,而是公社,用强制办法把农民的全部小牲畜,家禽和自留地公有化了。”(《让历史来审判》罗维奇.麦德维杰夫著,第148页)
苏共和中共的革命目标之壹是要消灭私有制,因此,他注定不可能让农民拥有土地,“耕者有其田”只是他打天下的手段(正如他当年高喊“民主”、“自由”壹样),壹旦大功告成,所有财产就要“归公”——归到自己手中。
苏共强迫农民加入集体农庄,中共强迫农民加入人民公社;苏联农民在集体化后两年(1932-1933年),饿死几百万,中国农民在公社化后两年(1959-1961年),饿死几千万;苏共在大饥荒后大搞“阶级斗争尖锐化”,抓、关、打、杀,腥风血雨,中共在大饥荒后强调“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抓、关、打、杀,血雨腥风;苏共要牺牲农民,榨取农民的血汗聚积发展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的资源,中共要残酷剥削农民,以“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来聚积发展工业(尤其是国防工业)的资源……
1951年离开中国的农业经济专家董时進是个天才预言家,当中国农民欢天喜地分田分地时,他就在《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壹书中预言了中国农民在土改以后的悲惨命运。他指出,共产党搞土地改革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耕者有其田,而是要把土地收归国有,从而使它的政府变成独占全国土地的大地主。因此他在该书中写道:
共产党慷他人之慨,
聪明无比;
它把别人的田地和耕牛分配给农人,
博得他们壹场欢喜;
……
分来分去,最后把壹切都归了自己;
田地和耕牛收为国有,
农场变为集体,
农人都作了共产党的奴隶;
共产党聪明无比。
中国农民的命运,在中共诞生的那壹刻起,已经被注定了。
二,城市私有地,壹夜变为国产
1958年,中国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土地便全部“集体化”了,农民手中的土地证成了壹张废纸。那麽城市的土地呢?
1956年,中央批转的《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進行射秽主义改造的意见》中,已经有“壹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基等地产,经过适当的办法,壹律收归国有”的条款。但是,以巍巍宪法明文抢劫土地是公元1982年。当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就这么短短的十壹个字,壹劳永逸地将城市的私有土地壹夜间变为所谓的国有,而没有给公民的财产损失任何补偿。如此石破天惊的掠夺在任何国家和任何社会都会引发巨大的社会动荡,但在中国大地上,微波不兴,壹片安宁。(也许,刚从文革血泊中走出来的民众觉得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
既然城市土地都是国有,那麽,就想法把农民们“城镇化”,让他们彻底失去土地。过去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在毛泽东时代还可以算作是生产队这个集体所有。邓小平时代搞“承包制”,把集体所有权剥夺了,改成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接下来,通过“城镇化”,中共又把使用权剥夺了。因为壹旦“城镇化”,土地就国有化了,农民连土地使用权也没有了。中共热衷“城镇化”,就是要让土地成为党产,然后不断地卖土地。2010年,重庆市所有高校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村学生把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就是为了这种掠夺。另壹方面,即使还未“城镇化”的土地,农民们也只有使用权,而壹旦拥有所有权的党国要征用、倒卖土地时,其强征强拆便合法合理。学者东夫先生说:“这种掠夺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连前苏联都没做到。”
经过壹次次的巧取豪夺,这样,当中共大搞让他们和他们的子弟们“先富起来”的经济改革时,中国的土地,无论城乡,已经是“普天之下莫非党土”了!
三,卖田卖地,财源广進
中共成了广袤土地上的唯壹地主!
学者熊飞俊在《中国在这里反思》壹书中写道:特色中国的极端贫富悬殊是什么因素造成的?是“公有制”!因为“公有制”的本质就是“官有制”。公有制中国最大的富豪群体是官僚。当今中国最容易发大财的机会是“圈地炒地”。而“国有土地”的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掌握在“公有制”国家的各级官僚手中,所以,名义上的“国有土地”就演变成事实上的“官有土地”。
1986年11月11日,历史学者辛灏年在武汉大学的讲演会上说:“射秽主义的公有制,就是中国层层统治集团中人最完美无缺的私有制!”
这些新时代的拥有对土地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的“地主”们,虽然官职大小不壹,但他们都有壹个共性(姓),那就是,他们都姓“党”。
在壹党独裁、国产等于党产的“党国”里,中共成了广袤土地上的唯壹地主!他手中有地,心中不慌,轰轰烈烈启动了壹场全国范围的“土地开发”。
“开发”——卖地——财源滚滚的“土地财政”!
这几十年来,“党国”这个“唯壹地主”通过卖地收入了多少银子?
经济学家吴敬琏2013年3月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说:过去几十年来,政府赚取土地差价至少30万亿。笔者所居住的重庆市,据市长黄奇帆披露,重庆卖地获利颇丰。2012年重庆市全年的卖地收入为897.5亿元,“土地收入壹般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3,是重要的第二财政。”(详见“重庆土地生意”《时代周报》2013年3月22日)
“党国”以极低的价格,支付只有使用权的老百姓(妳不干就强拆甚至关押、打死),然后以极高的天价再把土地卖出去。这个“天价”曾达到什么高度呢?看最新的数据: 2013年9月4日,北京卖东三环农展馆地块,收入43.24亿元,每平方米土地卖了逾7.3万元!经济学家何清涟在《当中国经济只剩下房地产时》(2013年9月16日)壹文中说:“北京上半年卖地收入已超千亿,比去年全年的600多亿还多好几百亿。”
由此可见,“30万亿”的价差正是“党国”卖地的壹本万利。这个巨额价差的背后,是对农民以及城市拆迁居民的残酷掠夺。正如清华大学社会学者李楯所说,巨大的收益和低廉的土地成本对比,显示出政府对公众的壹种掠夺。
“党国”在卖地之外,还有巨额的税收。《今日财富》2013年3月20日报道:据统计,仅针对房地产业征收的五大税种,其总收入从2003年的900多亿元,暴涨至2012年的1.01万亿元,增幅高达十倍有余。土地与税负成本占房价的60%左右。另据《第壹财经日报》2013年10月12日报导,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鲁桂华计算,房价中61.33%被中共政府以地价、税费的方式拿走了,13.03%被银行以利息的方式拿走了,两者合计74.36%,即政府和银行拿走了房价中的近3/4。中共地方政府是高房价最大的受益者。
由此可见,老百姓挣得的血汗钱,大部分都流入“党国”这个中国唯壹的大地主口袋中了。
这是不是中共所宣扬多年的“地主的残酷剥削”?
用暴力将私有财产变为所谓的公有,然后又用权力将公有变为权贵们的私有,这两件伤天害理的绝活,都被号称要“解放劳苦大众”的“幽灵”干了。
姓“党”的“大地主”卖地暴发,于是,他宝马香车、锦衣玉食、小密二奶、儿孙移民……他不仅创造了世界壹流的“三公消费”(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公费吃喝),而且创造了世界壹流的“维稳经费”(镇压百姓)。
壹方面有钱享乐,壹方面有钱维护这种享乐——土地财政,真是享乐天下的盛宴!
远没结束的结束语
在卖地盈利的同时,伴随着血腥的强拆。巨大的利润(差价)加上土地“党国所有”,中华大地上,强拆强征不容分辨!
壹方面,土地财政通过出卖土地养活庞大的地方政府官员;壹方面,中共各级官员在卖地中大肆敛财。(土地卖给谁,卖多少钱,完全由中共官员说了算。)原《百姓》杂志主编黄良天说,中共官员腐败,60%以上都与土地有关。
土地,这个中共权贵集团眼中的巨大摇钱树和聚宝盆,注定是中共层层官员们拼命要抢夺的资源。
巨大的利益让中共不惜与土地上的“主人”(“耕者有其田”)激烈对抗。中共官方杂志《半月谈》2013年10月14日刊文称,每年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达400万件左右。群体性上访事件60%与土地有关,土地纠纷上访占社会上访总量的40%。
被剥夺了土地和壹切权利的老百姓唯有上访、自杀和被杀了。
不堪剥削无力抗争的唐福珍自焚跳楼了;
不堪压迫起而维权的钱云会“被车祸”了;
……
行文至此,看窗外强拆强征正风腥雨烈,壹如当年分田分地雨烈风腥。
这片承载了五千年文明的古老土地,正经受着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几十年的“开发”后,资源耗尽、江河断流,草原枯萎、沙尘弥漫……
几十年的“豪卖”后,大地母亲已经被卖得所剩无几(“大地主”也因此吃得脑满肠肥,捞得钵满盆溢)。
今后又卖什么?
不要紧,“党国”这个“大地主”早已未雨绸缪。
他卖出的土地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七十年后(大多已经没有七十年了),卖了的这块土地又将回归党的怀抱!
“红二代”、“红三代”、“红四代”的“革命接班人”们,到时手中有地,心中不慌,子子孙孙不愁吃喝。
我从小饱受“要保证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教育,这壹刻,我理解了这句话的深刻含意。
只是,几十年后,会不会又是壹次暴风骤雨兼腥风血雨?
——这壹片血红的土地啊!
土地征收权
作者 张千帆 写于 二零一二年
壹、土地二元所有制引出城市化的征地困惑
壹般认为,1982年《宪法》第10条不仅在壹夜之间宣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且建立了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城乡二元体制。这壹突如其来的规定在当时似乎没有吸引多少注意,但是近年来却引发了广泛争议,[1]并产生了土地公有制所特有的持久困惑。除了城市土地收归国有是否意味着城市居民失去对城市土地的使用权之外,壹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农地变为城市工商业用地是否必须经过国家征收。在征地和拆迁冲突此起彼伏的今天,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宪法解释的学理探讨,而且关乎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长治久安。即便中国宪法尚未通过诉讼而進入人们的现实生活,误读《宪法》第10条所产生的影响也绝不仅限于理论层次,而且早已体现于法律、政策乃至整个发展模式,并直接触动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存。
与城市土地不同的是,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1982年《宪法》第10条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在1982年修改宪法时,尽管曾有人提出将农村土地和城市壹样国有化,但是这种主张并没有被采纳。另壹方面,虽然1949年前后农地属于私有,但是经过“大跃進”和“人民公社”等集体化运动之后,私人土地悉数加入公社,[2]因而到1982年,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早已是既成事实。1982年宪法在承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现实基础上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从而形成了城市和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二元制度。
城乡土地二元制的壹个逻辑推论似乎是,农村集体土地只有经过政府征收才能转变为城市国有土地。既然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属性的变更意味着所有权人的转换;国家从集体手里拿地,自然需要征收。当政府规划将农村集体土地变为城市国有土地的时候,强制征收似乎成为壹道必经程序。然而,如果国家所有只是壹种名义性所有权,那麽所有权归属未必具有决定性意义。笔者已在别处论证,除了政府用地、公路街道等公益用地及无主空地等少量土地之外,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仅限于名义所有权,实质性的使用权为居民个人或企业等单位所有。[3]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所有权不变也可能构成征收(譬如土地使用权的属性从私人变为政府),而所有权变更则未必意味着必须征收,譬如名义所有权发生变更,但是实际使用权却并未变更或仅在私人之间流转。
二、《宪法》第10条的解释方法
问题缘起于《宪法》第10条规定的城乡土地二元所有制结构,但是第10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并没有明确要求农村土地在转变为城市土地之前必须经过征收。认为土地所有制变更必须经过征收的观点只能说是对宪法的壹种表面理解,而这种理解的合理性需要在释宪过程中受到检验。在解释《宪法》第10条之前,首先有必要说明宪法解释的壹般原则与方法。
壹般认为,宪法解释主要有四种方法:文字解释、结构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4]由于宪法规定通常简略而宽泛,宪法文字壹般只能作为宪法解释的起点。例如,《宪法》第10条并没有明确定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因而这些概念的确切含义并不清楚。要理解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性质,还有必要借助其他通行的解释原则与方法。笔者认为,中国宪法的解释尤其需要重视以下几条普遍接受的基本原则。
第壹,宪法有关条款的解释应参照该条款在制定或修订时的历史背景。根据当时的制宪或修宪背景,宪法解释应尽量符合制宪者或修宪者的原意,尤其要避免采用不符合当时社会实际或根据当时情形判断不可能为社会多数所接受的解释。虽然原意主义作为壹种宪法解释方法颇有争议,但是如果有关条文在通过时确实经过讨论并存在可靠的历史记录,制宪者原意和制宪背景仍然是宪法解释的重要参考。因此,如果有证据表明,《宪法》第10条的初衷是保护而非削弱农民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那麽就不应该采取损害农民权益的宪法解释。
第二,宪法解释还应与时俱進,尽量和社会不断发展進化的宪法意识接轨。虽然原意学派坚持认为,修改过时的宪法规定是修宪者而非解释者的任务,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宪法修改程序复杂等原因,各国宪法都或多或少存在条文滞后于现实的现象。在立法者滞后的情况下,解释者就有义务对旧的宪法机体注入新的血液,让宪法条文在社会变革中不断获得新的生命。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确实是壹部不断自我更新生长的“活法”。因此,即便《宪法》第10条在制定时仍然遗留了相当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对于公民私人的财产权利不够尊重,然而时过境迁,计划经济思维早已壹去不复返,那麽宪法条款就应该按照新的社会主流意识予以重新解释。
壹个现成的例子是,同为射秽主义国家的近邻越南虽然1992年《越南宪法》第17条明确规定,全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这并不妨碍越南将城市和农村土地使用权“私有化”,有些对越南只有壹知半解的人甚至以为越南土地就是“私有”的。[5]事实上,在这部宪法制定当初,越南的“革新开放”刚進行五六年,越南制宪者可能确实认为要对全部土地实行实质性的“国家所有”。然而,随着经济改革的推進,越南社会和执政党的财产意识也在不断转变,土地的“国家所有”并未妨碍政府采取壹系列措施,将土地使用权落实到私人。[6]在这种情况下,再坚持按照宪法“原意”办事显然就成了刻舟求剑。
第三,对中国尤其重要的是,以上两条解释原则要求适当处理宪法内部的结构张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经济、社会、法治等各个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的宪法与法律意识也得到了极大提高。在1982年修宪时,法治、人权、私有财产等概念颇受争议,今天则早已成为中国社会的道德共识。与此相对应,依法行政、法治国家、私人财产、征收补偿等概念相继入宪,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公民宪法意识的新发展,但是原来在不同环境下制定的宪法条文并没有改动,从而不可避免地与后来加入的宪法修正案产生结构性张力。由于宪法应该是壹部和谐统壹的基本法律规范,宪法解释应尽量化解宪法条文之间的潜在冲突,用新的原则和理念去重新理解与诠释旧的条文,進而创造壹个不断更新進化的和谐统壹的宪法价值秩序。
最后,宪法解释应以人民的长远福祉为基本目的。国家之所以制定宪法,无非是为了保证人民的自由幸福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尤其是防止公权力滥用及其对人民基本权利产生的侵害。不论采用哪壹种解释方法,都不能背离这壹立宪基本初衷。因此,即便对《宪法》第10条的某种特定解释看上去符合通行的解释规则,但是如果这种解释已经在实践中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后果,那麽它也不可能是宪法的本意。
三、城市化和征地挂钩并非《宪法》第10条的本意
1982年宪法规定的城乡土地二元体制产生了壹个十分流行的误解,那就是农村土地在城市化之前必须经过征收程序,以完成从“集体所有”到“国家所有”的产权属性转变。这种主张看似顺理成章,其实经不起深入推敲。以上述解释原则为衡量标准,将城市化和征地捆绑在壹起的宪法解释显然是极为荒谬的。
1.1982年宪法本身并没有任何文字表明两种土地所有权之间的转换需要经过征收环节,也没有任何历史记录证明第10条暗含着此类制宪意图。事实上,第10条的制定过程表明了恰好相反的制宪意图。1982年4月15日的《宪法修改委员会全体会议记录》显示,当年有人认为对土地这样重要的生产资料应壹律规定为国有,因为“如果不把土地收归国有,国家征地时,土地所有者漫天要价,妨碍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如果将土地收归国有,就可解决上述问题”。[7]只是考虑到农民所获得的土地是在中国共产党“分田地”的号召下为夺取和巩固政权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才换来的,壹下子宣布国有难以为农民接受,而且没有实际意义,因而采取了彭真等人主张的折中办法,先规定城市土地国有化,农村土地则保留集体所有制,其他事情“以后慢慢来”。[8]由此可见,《宪法》第10条规定土地“双轨制”的初衷本来是为了安抚和保护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应该比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享受更可靠的财产权保障,但是按照城市化必须首先征地的理解,城乡土地二元制反而成为冠冕堂皇歧视农民土地利益的宪法依据;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直接進入市场交易,农村土地却只能在农业领域内部流转,只有在经过强制征收之后才能变为城市土地,反而成了最受歧视和限制的对象。这显然违背了《宪法》第10条规定土地二元制的初衷。
2.1982年之后的实践否定了农村城市化和工业化必须首先征地的理解。在《宪法》第10条生效后长达10年时间内,非农建设占地并不要求事先征收。在改革初期,国家鼓励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创办乡镇企业,农民建房大量占用耕地。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地進入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通道壹直开放。[9]1987年的《土地管理法》明确允许农地進入非农建设:只要符合乡村建设规划并得到县级政府审批,就可以从事农民住宅建设、乡镇企业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乡镇村建设;如果全民或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举办联营企业,既可以按照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实行征收,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按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而城镇居民在县级政府批准后,也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直到宪法颁布10年后的1992年,国务院才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逐步关闭了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集体土地必须先被征为国有土地,再经出让后才能作为建设用地。换言之,政府垄断了城市化進程中的农地使用权交易。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進壹步将征收作为壹切建设活动获得土地的唯壹途径,并大大收紧了农地進入非农集体建设使用的口子;其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2条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与此同时,各省市相继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其中大部分储备土地都来自于对农村土地的强制征收。例如,1987年至2001年,全国用于非农建设的占用耕地达到3395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2006年至2008年,湖南省共储备征收土地9533公顷,约占储备总量的70%。[10]
更重要的是,对《宪法》第10条的误读侵犯了广大农民的基本权利,并已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后果。上述措施极大地压缩了集体建设用地量,几乎完全遏制了农村通过市场主体实现自发城市化的健康发展趋势,从而剥夺了农民自发利用土地资源分享城市化收益的权利;同时极大地助长了各级政府的征地冲动,形成了政府主导城市化進程、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畸形发展模式。[11]壹方面,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加,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土地财政。据统计,自2001年至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的比重从16.6%上升到48.8%,2006年之后甚至壹度超过了50%。[12]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土地财政其实就是二次征税,而强制性的低价征购极大地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利益。[13]在全国上下产生了数千万失地农民和不少“唐福珍式”的征地拆迁悲剧,土地冲突早已成为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首要原因。[14]另壹方面,如此严苛的限制并未有效遏制农村违规建房、非法用地现象的蔓延。限制集体建设用地的直接后果是导致自发流转的“黑市”十分活跃,有的地方高达80%~90%的集体建设用地属于“违法”用地。[15]在城市周边,屡禁不止的“小产权房”大量存在。事实上,禁止“小产权房”等私人自愿交易的后果必然是产生大量浪费。随着许多农民脱离农村,大量宅基地空闲出来,[16]但是由于目前法律和政策不允许宅基地進入市场,产生了大量空置浪费的宅基地和不受法律保护的私下交易。对《宪法》第10条的误读及其产生的土地管理政策不仅助长了公权滥用,而且违背了广大农民的基本利益和社会公共福祉,因而不可能是宪法的合理解释。
3.对《宪法》第10条的误读也显然不符合宪法其他条款的规定,人为地造成了1982年宪法的内在张力和冲突。《宪法》第13条不仅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而且明确规定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私有财产。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则具体列举了5类公共利益,其中包括国防和外交,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危旧房改造等,而不包括住宅、工厂与商场等多数城市化建设项目。既然城市化建设通常不符合宪法意义上的特定公共利益,那麽,政府壹般也就不得以城市化为由动用征收权。
事实上,农村的城市化建设未必需要外来主体的介入,而完全可以由农民自己完成,其前提是农民用于工商业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如果土地所有权确实是从私人或集体转移到政府那里,那麽在价格不能协商达成壹致的情况下,显然必须通过征收,然而,如笔者在别处论证的,国家或全民所有的内涵要比简单的政府所有复杂得多。[17]在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中,有的用于私人住宅,有的用于商业开发或工业制造;使用主体有的是学校、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有的是政府机构。如果农村土地将被主要用于建造政府大楼或政府直接控制下的公益性工程,那麽在无法达成市场交易的情况下,这类土地用途的转化确实需要征收。然而,如果城市化的格局是绝大多数原先的集体土地为私人住宅或商场、厂房所占有,只有马路、街道等壹些辅助性设施处于政府管理之下,而且即使这些设施也完全可以由私人开发商建设,那麽土地所有权从集体到国家的转变只是壹种形式,实质意义的转变是土地使用权从农民转移到城市主体—无论是有意到农村投资的开发商还是有意买房的居民,而这种私人主体之间的使用权转换显然是不需要也不适合动用征收权的。
综上所述,“城市化必须征地”显然不可能是《宪法》第10条的必然要求。1982年之后长达十余年时间里,中央大力提倡甚至要求农村发展乡镇企业,而企业用地并不要求政府征收。据此可以推断,制宪者并不认为城乡土地二元体制要求农村的城市化建设必须经过土地征收。以上分析也表明,从集体到国家的土地所有权转换未必要求政府出面征收;1992年之后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全面限制只是宪法颁布多年后的政策变化,而不是《宪法》第10条本身的题中之义。这种将城市化和征收捆绑在壹起的误解,极大地扩张了政府的征收权限,过度刺激了政府的征地冲动,无理剥夺了农民利用土地获得正当收益的权利,并产生了无所不在的暴力征地和拆迁事件,严重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当然,要求征收似乎是对《宪法》第10条的壹种表面解读,但是我们看到,这种解读已经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危害,并严重违背了“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宪法的内在精神。以上分析的结论只能是,《宪法》第10条所规定的城乡土地二元体制不可能将城市化和征收强行挂钩,近二十年对农民土地使用权的过度限制既是对农民基本权利的严重侵犯,也是对宪法的严重曲解和误读;[18]现在迫切需要清除这种宪法误解,切断由此造成的城市化和征收之间的瓜葛,同时放松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管制,让中国农村的城市化在自愿交易的市场过程中自然進行下去。
四、从过度征收走向参与式规划
世界各国的经验都表明,所有权是可以分割的,名义所有权完全可以和实际使用权相分离。[19]只要根据通行的法律解释规则与方法,完全可以用保障人权、尊重私有财产的内在精神对《宪法》第10条進行合理解读,而没有必要将其解释为限制农民获得正当土地收益的权利、授予政府滥征强拆的无限权力并用征地绑架中国城市化的恶性规定。这种错误理解不仅违背了尊重人权、法治、公正和市场规律的宪法精神,而且已经在实践中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运用正确的释宪方法解读《宪法》第10条,本文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1.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不应被简单理解为城市化是壹种实质性所有权转换,即集体土地向国家土地的过渡首先要求政府征地。事实上,在我们的比较研究范围内,没有发现任何其他国家将土地征收作为城市化的前提。以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名义将城市化与征地挂钩过度膨胀了地方政府的征收权,并完全剥夺了农民分享城市化收益的权利,实际上已成为当今最大的户籍歧视。
2.要遏制这种贻害无穷的发展模式,必须从宪法上正本清源,放松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等立法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过度限制,赋予农民真正意义的土地使用权,并从制度上将征地与城市化彻底脱钩。在这方面,越南的土地改革经验值得借鉴。1981年,越共出台的第100号文件开始土地改革,逐步实现了个人承包制;1993年的《土地法》让农民长期稳定地使用土地,并获得转让、交易、出租、继承和抵押五项使用权,土地分配期限为50年,可以延长;2003年12月颁布、2004年7月生效的新《土地法》修改了城市用地和重新安置用地方面的规定,并要求政府收回农民土地必须给予补偿。[20]
3.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不应受到政策或法律的过分束缚。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农民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或市场交换行为逐步建设城镇,城市居民或开发商也有自由和农民或村组织自愿达成互惠交易,而用不着政府主导城市化進程。目前的土地管理政策以耕地保护为名,壹律禁止在农地上進行非农建设和开发,实际上已构成没有补偿的“管制征收”,[21]剥夺了农民和农村自由发展的权利。
事实上,农村是否应该城市化是壹个城乡规划问题,与土地征收无关。壹方面,征收程序未必有助于保证规划的合理性,中国当前冲突频发的农村征地即是证明。另壹方面,城市化实质上仅涉及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变更,完全可以通过农民、村集体、城市居民或开发商之间的自愿协议完成;政府的正当角色是审批规划的合理性,而非直接介入征地。当然,政府审批的权力也不是任意的,城乡规划是否合理,最终取决于地方民意,因而规划草案必须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并由地方人大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法治国家极其重视土地用途规划的编制和修改程序,例如美国的土地规划编制分为调查、预测、形成规划方案、公众讨论、听证、地方议会批准等程序,壹般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成;许多地方的规划要求半数以上民众讨论同意,经地方议会批准以法律形式出台,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22]
相比之下,中国2008年施行的《城乡规划法》主要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审批,对于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程序重视不够。在70条法律规定中,只有第46条要求编制机关“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提交评估报告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城乡规划的民主决策走过场,政府自行确定农村城市化后就动用征收权,强制征收所要求的公共利益和公正补偿又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征地和拆迁暴力冲突就无法避免了,在中国广大农村上演的“被发展”必然伴随着壹幕幕强征、抗拆、自焚的悲剧。要让中国式发展走上理性轨道,除了在法律上保证征收的公共利益和公正补偿之外,还要从宪法上保证私人主体和市场经济的主导地位,并通过民主参与程序保障政府征收权和规划权的行使符合多数民意。
土地寻租行为
作者 江濡山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本世纪初的2001年,中国加入WTO,意味着对外开放及对内搞活开始全面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進程大大加快。但与此同时,中国的土地开发及房地产建设,出现前所未有的乱局,城乡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财富积累及改革开放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因此而分享不均,导致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尽管在壹些人士看来,有些情况是摸著石头过河、犯点错误难以避免,但是很多错误确实是受权力及利益驱使人为造成的。
而从整个国家治理层面来看,伴随这场以瓜分土地为特征的盛宴及乱局,其中的壹大败笔就是:土地管理及房地产政策严重扭曲和错位,大大落后于社会发展進步的客观诉求,人为制造了很多矛盾纠葛,直到现在,城乡基层民众的诸多不满情绪,都归因于此。然而遗憾的是,从决策层和管理层至今都没有深刻认识到或者说在刻意回避问题的根本症结。
症结之壹:《宪法》及《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双轨定性”,导致“政府”可以肆意剥夺人民事实拥有的土地,从而纵容了各类似是而非的违法行为。
《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与《宪法》的这壹内容相对应的是《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射秽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实际上,文中的很多“依法”并没有具体法律条文可循,主要是根据官员壹直决断。
上述法规的表述主要是为了强调3个意思:
壹是中国的土地不能归公民个人所有,就是说土地的产权不能个人私有,只能由“国家”或者“集体”替公民所有,即不能私有化,因为土地私有化是“罪恶”的资本主义的东西,这与射秽主义制度精神格格不入;
二是土地是城乡分级“国有”,即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这种两极所有制等于形成了土地的双规制,所不同的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上市交易,集体所有的土地未经国家征用,不得上市交易;
三是只有政府有权利代表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而且征用的价格由政府说了算;政府征收之后的土地,经过壹级开发后确权,然后出售给开放商,之后的壹切利益,与公民无关。现在国内基层连连发生的强拆事件,就在于政府征收土地卖给开放商后,实际拥有土地的民众不接受政府给予的补偿,而政府又与开放商壹起,采取强拆,甚至不惜动用国家机器。
上述法律赋予了各级政府极大的土地资源配置权,由此土地资源的配置以政府的行政旨意为主导,于是政府权力之下,围绕土地的扭曲的利益格局就“合理合法”地形成了。
症结之二:土地法规的表述不清及资源配置的软约束,导致土地征收与开发乱局多多。
《土地管理法》第十壹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这壹法规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确定只针对村集体和国家,不针对农民進行土地确权。因此,法律本身就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所以农民当然就没有土地的交易权。国家有关人士非正式地解释理由是:这壹法律就是为了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因为农民壹旦有权利把土地卖掉而壹无所有后,就会跑到城市找党和政府闹事,这样就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这壹解释若放到二三十年前还勉强可以糊弄很多人,但是面对今天的局势,这种迂腐的理念则是误国误民。事实上,土地并没有把农民禁锢在土地上,相反,正是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推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進程。今天的农村,能够转移出来打工的新壹代农民都進了城,而且抛荒的和转租土地很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進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上述法规,至少说明两点:壹是针对公民的土地补偿,实际上是用行政长官意志而不是按照市场价值,迫使实际拥有土地的公民个人接受,这等于用行政法令压制了市场价值,因此,民众非常不服,并因此怨气冲天;二是政府征收土地后,则是按照市场价值招拍挂给开发商,政府从土地中的收益,按照三七开的分账制度,分别归地方及中央政府享用,因此,利益立场决定了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与公民是对立的,弱势群体自然会以生命和鲜血相抗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而对于小产权房,根据2013年最新政策《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進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上述法规在很大程度上与宪法精神是不壹致的,因此导致:既然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有权力为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合理配置资源开发房地产,因此,小产权房是建立在合法拥有土地产权的基础上,且可以低成本解决民众居住问题;而城市商品房,在很大程度上是从村集体土地基础上,获得的间接土地产权搞的开发,而且开发商巨额利润加剧了消费者负担。那麽到底小产权房与城市商品房比起来,谁更合法更合理呢?正是因为从法律上,有这样的模糊地带,才导致小产权房很难被政府禁止。相关数据显示,1995~2010年间全国小产权房竣工建筑面积累计达7.6亿平方米,相当于同期城镇住宅竣工面积总量的8%。其中,“十壹五”时期小产权房竣工规模达2.83亿平方米,比“十五”时期增长17.8%。对于小产权房,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建议,对于符合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且未占用耕地的小产权房,应该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使之合法化。另外,将小产权房作为城市住房供给体系的组成部分。淡化小产权房建设用地的集体所有制而非国有的土地性质,允许城市和城镇周边集体性质土地和小产权房的长期存在。
症结之三:土地没有确权,致使土地事实上缺乏所有权主体,导致农村土地价值被严重掩埋和房产市场矛盾纵横交织、乱局滋生。
土地是最核心的经济及财富资源,纵观全世界各个发达国家的土地管理,有多种所有制形态,从社会基层民众个人到各个机构单位,乃至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土地产权。壹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及社会制度发达到壹定程度后,必然要進行土地确权-----使国家的每壹寸土地都有明确的看护主人,使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交易权高度壹致。而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至今由于受极左的迂腐政治理念影响,土地确权问题壹致没有丝毫進展。所谓的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和村集体党政在位的领导者提国家和人民“做主”,由此产生极大的腐败和土地资源的扭曲配置。从产权关系来看,集体土地产权不明产生的各种乱象,已经威胁到农村的稳定,村壹级的很多矛盾纠纷都是在土地问题上。
从产权、市场与价格理论的角度来看,农村土地没有确权,则意味着不可上市交易,其真实的市场价值及价格就无法显现出来;而当政府以非市场的手段征收农民土地并确权后,再上市交易,土地的真实价值才会显示出来,但是溢价收益早已经与农民无关,由政府与开发商分享。
房地产市场
作者 胥志义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壹,地主思维
我在多篇文章中提出通过土地私有化来解决现阶段政府与农民的巨大矛盾,几乎每文后都有跟帖,反对这壹观点。反对的理由壹是土地分给千家万户与现代农业不相符,“什么年代了,妳还是小农经济思维呀”,好象土地集体或国家所有便是现代农业。二是私有化会导致土地向少数人手中集中,大多数人只能向少数人租种耕地,此是中国历史上产生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前壹观点是对什么是集约化生产认识不清,后壹观点则是壹种地主思维。
什么叫地主思维?是壹种通过土地租金来获得收入的思维方式。与建造房屋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出租,因而获得出租收益相同。地主思维有两种:A,利用人对土地的高度依赖,或抢或霸获得土地之后,向需土地者出租。B,把土地作为壹种资本来经营。既有投入(开垦或购买),也要有收益包括地租收益。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不在乎成本,只在乎收入。后者则要考虑效益,收入要大于投入。前者属占有性地主思维,后者属投资性地主思维。
如果土地通过权力或暴力取得,叫无成本取得。权力或暴力在大多情况下也需成本,如豢养暴力力量等,却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财富成本。经济学上的财富是通过生产和自由交易而产生的物质成果,而暴力不生产物质成果,却可掠夺物质成果。皇帝最喜欢通过暴力获得土地,因为获得土地,就控制了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人。人要生活下去,必须向他交租。早期的皇帝,占了壹块土地之后,就把土地分封给皇亲国戚,有功之臣。让他们依凭土地获得收入。随着社会的進步,后期的皇帝,越来越依靠税赋纳贡来获得收入,直接依靠土地分封来获取租金收入的现象减少,土地的私有才得以逐渐成为壹种社会规则。这种通过暴力获得土地,再以土地获得收入,当然不会考虑什么经济成本。即便按皇家的解释,他的天下来之不易,有成本(多少万的人头),却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
在后期的农业社会,土地市场交易开始发展。它建立的前提是朝廷承认并保护土地私有(禁止暴力掠夺)。通过投资土地获得收益才开始出现。历史学家把中国封建社会治乱循环归结为土地集中,只有在土地市场的自由原则被破坏的情况下,才有壹定道理。因为在土地自由买卖不被破坏的条件下,土地集中是壹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实际上,在中国封建社会,如果没有暴力介入,自耕农始终是大多数,绝大多数的自耕农不会轻易出卖自己的土地。只有当出卖土地能保证自己生活,即土地价格相当高时,才有可能出卖土地。而价格大高,通过地租收回成本需很长时间。而存在大量可供开垦的土地,则会遏制地租的提高。由此可遏制土地买卖。少量因病,因能力,因天灾人祸导致的土地丢失。毕竟是少数现象。所以,只要朝廷权力不介入,并禁止黑恶势力对土地自由买卖的破坏,投资性地主思维,壹般不会带来社会矛盾的尖锐化。
但在农业社会,即便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的原则不被破坏,仍会出现土地的过于集中,虽然这种集中的速度很慢。A,这国的人口大过稠密,已无比较容易开垦的土地;B,对迁徙的限制,或文化观念的陈陋,导致迁徙障碍;C,投资渠道的单壹,使有钱人的投资只有购买土地;D,农民缺乏职业选择的多样性,对土地的高度依赖(指耕作的土地),导致土地租金上扬。所以,在农业社会,为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政府仍要遏制土地的过分集中(垄断)。
工业生产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社会存在的地主与佃农的矛盾。A,工业生产的发展为社会资金提供了广阔的投资渠道,这种投资获得的收益常常高于土地投资的租金收入。B,工业生产的发展给农民提供了多样化的职业选择机会,将提高佃农与地主讨价还价能力,降低土地租金。C,工业生产的发展,为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创造了条件,购买土地,大多不是为了获得租金,而是实行集约化生产。因为实行集约化生产所产生的效益超过地租收入。显然,工业社会的土地,已是多种资本形式中的壹种,越来越按资本投入产出的效益计算来运作。资本形式的多样性,大大弱化购买土地只是为了获取地租的地主思维。地租作为壹种资本获利形式,在工业社会仍然存在,却不是主要的获利形式。
所以,在工业社会,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不但不会带来因土地集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尖锐化,而且是实行农业生产集约化的必要条件。因为集约化不是集体化,而是以更少人来耕作更多土地。通过土地自由买卖来实行土地集中,而非土地集体所有,集体耕作,才能达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集约化。中国现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既非土地私有,能实行自由买卖,又非集约化农业带来的土地集中,因而是阻碍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最大桎梏。
二,房地产中的“刚需”和“泡沫”
房地产的基础是土地。没有土地市场,也就没有房地产市场。中国目前的土地市场只开放壹部分,即工业用地,城市商品房用地,农业用地的市场仍似开非开(部分地区有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同时,土地市场是垄断的市场,农业用地转变为工业用地城市用地,只能由政府来進行。其中既包含计划思维(以计划来管理农业用地和工业城市用地的比例),也包含占有性的地主思维(土地是国家的,只能由国家来卖或租给工业生产者和城市居民来获取收益)。
工业经济是壹种集约化经济,城市是集中了的经济活动的载体,人口城市化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典型特征。所以在工业化進程中,由分散居住的农民转变为密集居住的市民,是城市商品房的有效需求,这种有效需求壹直伴随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在壹直实行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国家,这种需求是伴随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过程,缓慢、大体匀速的释放出来,因而不会造成房地产的突然过热。
中国的情况与市场经济国家不大壹样,它有两个特点:A,中国有三十年实行的是城市住房非私有化(原有的私有住房收公有,新增住房由国家分配),壹旦改革实行住房私有化商品化,三十年被压制的住房需求集中爆发。B,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与工业化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即大量农村人口進入城市相重叠。由此带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突然迸发和房地产业的高速增长。但这种住房需求,虽然由于体制原因,短时间爆发,却仍是有效需求,或曰“刚需”。所以,中国的房地产热,有其合理因素在其中。
但近几年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似乎脱离了这种有效需求。这从房价已高到普遍人穷壹生之力都无法购买,却仍然无法下降,甚至房价越高越有人买的匪夷所思地步。大部分的经济学家壹再预测房地产要崩盘,而房地产总不崩盘,其中的原因令人大惑不解。
我们说,政府推高房价,此说当然有道理,任志强说,房价的70%被政府拿走,也是有依据的。因为中国是土地财政。土地财政其实就是地主思维。它通过暴力消灭土地私有来实行国家所有,再通过国家出卖土地使用权来获得租金,是典型的占有型地主思维。所以中国土地市场由国家垄断,租金(或叫卖价)由国家任意决定,而不是自由市场中的供需决定。政府为了获得更多利益,擡高地价,终至擡高房价,也在逻辑之中。然而,土地市场虽是垄断,房屋市场却是自由,如果房价高到无人买得起,垄断价格便维持不下去。为什么现在房价高到超出有效需求的承受能力,房子还能卖得出去?以至于房地产壹直热火朝天,“泡沫”迟迟不破?
投资!目前的房屋市场,买房子的人,大多不是出于居住需求,而是投资(投资与投机不同。目前房地产市场中投机者众,但非房地产泡沫的深层原因,本文不讨论投机)。而且这种投资与真正市场经济国家中的投资不同,它并不计算投入产出的效益,只是为了获得长期租金(表面上是房屋租金,实际上包括地租),而不计较于成本高低,与农业社会的地主思维相同。中国已進入工业社会,为何还出现农业社会的地主思维?
1,据国外研究,中国中产阶级以上的人口有超过壹半是政府干部、国企管理层等体制内人员。这些人员吃的是体制饭,不用担心看病养老,既无实业投资意愿,绝大多数也无实业投资的才能,多余的钱只有投向房产。在他们看来,这是稳妥可靠的投资,房子即便贬值,只是租金多少的问题,而非有无问题。何况他们的钱,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多是灰色收入(中国2008年的灰色收入约为5.4万亿,而当年的GDP为31.067万亿。灰色收入占GDP总量的五分之壹强,这些灰色收入大多为体制内人员获得——学者王小鲁),并不是自己创造出来的,房子贵壹点并不在乎,他们也不会進行实业投资与房屋投资的效益比较。更不用提那些贪污几千万上亿的贪官,那个不是几十上百套的房子。他们与封建时代从官场上捞钱,再到社会上买地,壹旦退出官场,则成地主的官员壹样,秉持的正是地主思维。这部分人,成为房屋非有效需求购买的主力。
2,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私有经济获得迅猛发展,但私有经济的做强做大,面临体制障碍:A,有形无形的门坎,限制了私有经济的進入,大大削减了社会资金投资实业的渠道。B,经济环境的恶劣,如行政成本,物流成本的高企,投资于实业的风险和效益低于投资于房产的风险和效益。C,国家货币信用的下降(如通胀),使房产成为壹种较货币更安全的财富避险物品。所以,即便是社会资金,它们是在实业经济的发展中积聚起来的,本可再投入实业经济中,以做强做大自己的企业,却由于体制障碍,被迫放弃实业,购买房产,成为房(地)主。他们购买房屋,当然不是居住,而是投资,目的是取得租金,同属地主思维。不过,他们本意或不想成为地主,而是体制和环境的恶劣,逼迫他们成为地主。
中国房地产高烧不退,土地财政、银行信贷政策、投机炒作等,固然是重要原因,却不是根本原因。地主思维创造了超出有效需求N倍的房屋购买力,才是房地产“泡沫”迟迟不破的根本原因。
土地收入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 二零一六年
据报道:温州市壹批20年产权的房屋土地产权到期,房屋拥有者需续缴土地出让金才能办理土地证,价格约为房价的三分之壹。下面这个故事或许匪夷所思,但和温州续费补证是同壹个道理。
壹位小青年酷爱电脑,上中学的时候就猛学电脑,只对电脑有兴趣,对其他功课都没有兴趣。高中以后,他自然没考上大学,但是继续在家鉆研电脑。他为此还参加了电脑培训班。现在,他的电脑水平更高了。他做梦都想有壹台自己的电脑。但是他家没有钱给他买电脑。
有壹天小青年得知没有什么文化的邻居王老汉有壹台电脑。这是王老汉的在外高就的儿子给他买的。晚上,小青年就把王老汉这台还没拆封的笔记本电脑偷走了。
邻居们都知道他爱好电脑,于是就首先怀疑他。他承认王老汉的电脑是他拿走的,还援引阿Q的例子,说是“窃电脑”不是“偷电脑”。壹些主持正义的邻居就要求他把这台电脑归还给王老汉,这个青年实在是舍不得。他想,怎么样才能不还这台电脑呢?
他想出了壹个办法。于是,他对那些邻居们说:“我问妳们几个问题。如果妳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我很满意,我就还王老汉电脑。如果妳们回答不出来,或者我不满意,这台电脑我就先用着。”那些主持正义的人很想听听他究竟有哪些“歪理”,就对他说:“那妳问吧!”
这个青年第壹个问题是,王老汉会用电脑吗?大家都知道他的文化水平很低,回答道,“不会!”青年很得意,抛出了第二个问题:王老汉会珍惜这个电脑吗?答案很明显,王老汉不会用电脑,也就不知如何珍惜电脑。但是有人提出,王老汉可以学电脑啊!小青年心里早有准备,更加得意,跟着抛出了壹连串的问题:妳们说他可以学,如果他学会了以后,沈溺于电脑怎么办?搞网恋怎么办?家庭破裂怎么办?如果电脑坏了,他不会修怎么办?如果用电脑不慎著了火,烧了房子,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怎么办?
青年问的问题又快又多,邻居们壹时语塞。于是,小青年反问到,“那,这个电脑我还用还吗?”他紧接着又机智地抛出了壹个建议:“为了保护电脑,为了让王老汉不受电脑伤害,这个电脑最好还是归我。王老伯如果想用的话,可以随时来用,我免掉他的电脑税。”大家听了,更加愕然!
上面这个故事,很类似于最近关于土地财产权问题的讨论---在温州,已经有人开始不得不为自己脚下的土地缴纳巨额出让金了。到底应该谁出让给谁呢?
反对老百姓拥有土地的壹方,正是用上面故事中小青年的手法来進行论证的。老百姓不珍惜土地怎么办?老百姓把土地卖了无家可归怎么办?老百姓用土地种鸦片怎么办?老百姓把土地送情妇怎么办?……
小青年能用上述理由霸占电脑吗?不能!国家能用上述理由霸占土地吗?更不能!电脑与土地等财产的正当归属是正义问题!使用与善待财产是效能问题!用效能问题来偷换正义问题是绝对无效的辩护。
在中国,目前土地全部被国家度为己有。可是,国家凭什么占有所有的土地,不允许私人有壹寸土地?
有人说,国家占有土地依据的是宪法。这部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并完全由政府来使用、支配。如果上面那位小青年在窃得电脑之后马上发布壹个公报,说王老汉的电脑从此属于他,这样的公告有正当性吗?能凭此就改变电脑的归属吗?
有人说,国家这样做是认为土地重要,重视土地。那位小青年“窃”王老汉的电脑,不也正是因为他认为电脑对他很重要,他也很珍视这台电脑吗?难道因为妳珍视别人的东西,就能成为占据别人东西的正当理由吗?
还有人说,土地之所以要归国家,就是因为国家能够比老百姓更好地利用土地。这种看法犯了两个错误。第壹,使用财产的技能不能决定财产的归属。不能因为小青年比王老汉善用电脑就可以占据这台电脑。第二,国家比农民善用土地,这是计划经济的看法。现在,计划经济已经被国家和执政党公开放弃。而且,国家让农民承包土地这壹点本身就已经说明,老百姓比国家和政府官员更善用土地。
也有人说,土地向来归国家所有。这不是事实。中国土地的全面国有制是从1956年开始的。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中国土地国有的时间仅占百分之壹。历史反而表明,土地私有是常态,国家全部占有土地是暂时。
土地是谁的?这个答案就像回答故事中的电脑属谁壹样毋庸置疑:土地,不是国家的,不是政府的,而是每个中国公民的!
中国社会的土地制度
作者 盛洪 写于 二零一五年
中国迄今没有壹部《土地基本法》,实际起作用的是《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在缺少宪法性法律的前提下,《土地管理法》更像壹个侧重于行政管理的部门文件,它削弱和限制农村居民的土地权利,而对政府行政部门涉土地行为缺少约束。它导致政府强征土地带来的大范围的严重的社会冲突,以及浪费土地、免费享用和占有土地及土地收益和提供腐败空间等重大问题。因而要建立土地基本法律体系,其基本原则的要点包括区分涉及土地的主权概念和产权概念;将集体土地产权看作“田底权”,而将承包权看作“永佃权”,两者可互相独立地進行交易;以及约束政府涉土地行为和监督政府土地收益交归国库。
引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近65年间,始终没有壹部《土地基本法》。构成中国现有土地法律制度的,是《宪法》的相关部分,以及《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种法律结构,不仅不够完整,而且缺少基础性的原则框架。几十年的实施表明,它存在着严重问题。
首先,《宪法》中有关土地的部分没有形成壹个没有内在原则矛盾的体系,不同部分互相冲突,个别地方存在原则性问题。如对土地产权的规定,以及对财产权利保护的规定,与对土地产权的限制和否定同时存在。而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条款则不仅是用土地用途的性质来反证所有权安排的合理性,违反产权形成的基本机理和原则,且没有城市区域的动态视野。当城市扩展时,就会对农村居民的产权造成威胁。
在缺少宪法性法律的前提下,《土地管理法》并不是壹个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而更像壹个侧重于行政管理的部门文件。正因如此,《土地管理法》倾向于削弱和限制农村居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如规定农村土地不得改变用途,如农村居民的土地如被政府征用,只给予平均年产量的六倍到十倍的补偿;而在另壹方面,却没有对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和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权限加以界定,却赋予了它们过多的权力。这导致了壹个既无效率也不公正的土地法律体系。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尤其是1998年修改以后,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壹起,带来不少严重问题。它们包括:
(1)由土地征收征用引起的大范围的严重的社会冲突。
(2)由土地征收征用引起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又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以及稳定的工作岗位。
(3)由于政府可以强制性地低成本征地,导致过度的土地城市化,及对土地不当配置、滥用和浪费。
(4)绝大多数国有土地被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免费占用,却实际享有土地租金及其它土地收益。
(5)由于缺乏对政府部门的制度化监督,土地管理部门、征用土地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滥用权力,设租寻租,成为了腐败的重灾区。
(6)在农村集体在被征用土地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基础上,由于农村集体主体概念模糊,以及农村集体的公共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问题,致使已经很低的征用土地补偿款还不能公平分配。
(7)由于现有法律和政策对农村集体或农民个人对决定土地用途方面的限制,致使我国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非常低。壹个普遍的现象,是空村现象。
(8)由于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解释为禁止农村集体在自己土地上的房屋出售或出租给非本地人,即限制和打压所谓“小产权房”,致使土地和房屋的供给显著减少,房价上涨过快。
这些问题告诉我们,土地问题已经不是壹个局部的和枝节的问题,而是壹个全局的系统性问题,从而是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由于《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缺少合理的宪法性基础,所以对法律体系的改進不能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实现。我们认为比较恰当的作法,是直接探究土地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再依据这些基本原则去形成土地法律制度体系。这些基本原则不同于原则法律框架的内容,主要包括下面三个部分。
第壹,针对现有法律制度过分强调土地国有、并且赋予政府行政部门过大权力的弊端,我们提出要区分涉及土地的主权概念和产权概念。中国作为壹个人民主权的国家,其全部领土归全体人民所有,也就是国家对领土拥有主权。主权的含义,是国家向领土范围内之公民提供包括保卫主权在内的公共服务,同时有权向公民征税。产权的含义,是对壹块具体的有经济价值的土地,通过合法的手段,包括开荒或交易获得的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对领土的主权和对土地的产权的区别是,主权是壹种公共权力,除了征税用于补偿公共服务成本外,它不能对土地進行商业运作以牟取利益;而拥有产权的人则可以通过行使产权获得商业利益。政府作为国家主权的代理实施机构,其本身又是壹个法人。然而它作为政府法人,它既与普通法人有相同之处,也有区别。
政府作为壹个法人获得和行使土地产权,要以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遵循市场规则。然而,因政府法人是以征税的方式而运作的,所以以产权所有者身份進行土地产权交易,只是为了获得提供公共物品所必需的土地,仍不应以营利为目的。
这种划分可以有效地改变将政府部门与国家混同的观念,制约政府部门以国家名义不经市场过程无偿占用土地,从而导致的大量浪费;也可以用来制约政府部门将土地作为获取收入的手段,壹方面利用政府强制力压低土地征用价格,另壹方面又按市场价格卖出,从中赚取巨额差价;还可以用来赋予“国有土地”新的含义,即“国家土地”,也就是领土,以与公共机构持有的土地产权相区分,也可以让所有自然人或法人的土地在“国有土地”概念下有更多的配置与再配置空间。而政府通过正常程序获得产权的土地则可称为“政府土地”。
第二,用永佃制的制度规则来理解和解释现有的集体土地产权。永佃制是在市场制度下生成的壹种特殊的契约关系。它将壹块土地的产权分为“永佃权”(田面权)和“田底权”,永佃权除了永久承佃的权利以外,还包含了部分土地产权;田底权则是土地产权中除去永佃权的基础权利部分。永佃权和田底权之间可以互相独立地進行出租或转让等交易。
现在我国的普遍实行的土地承包制,实际上接近于永佃制,即农村集体作为土地发包人,相当于田底权所有者,而农户作为承包人,则相当于永佃权所有者。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权進行转包或转让等交易,只是转让需经发包人同意。
我国涉及集体土地产权的土地制度,可以现状为基础,向着更为市场化的方向演進。实际上,有关土地产权的更基本的规则,是自由契约制度。只要交易双方同意,且没有负外部性,就不能加以干预。只要保证集体和个人(家庭)的自由契约权利,土地产权制度就会发生变化,就可能形成更有效的永佃制,即永佃权和田底权之间完全互相独立,且田底权也可以自由交易,并且集体本身也可以经集体成员的同意而决定去留。当然,这也需要有法律上的调整,废除那些妨碍自由契约的法条。
第三,就是要明确界定和限制土地管理部门和涉土地政府部门的权力边界。现有有关土地的法律体系,尤其是《土地管理法》,因是由相关行政部门主导制定,所以尽管强调对土地的“管理”,却没有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的描述和定义,也就没有对其权力的限定。但在实际上当中又存在壹个土地管理部门,它就成为了壹个“法上机构”。其它与土地有关的政府部门,如征用土地的地方政府,也因该法赋予了它们过多的权力而处于无人制约的状态。
与这壹主题相关的问题,就是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占用土地的约束与监督。因为现有法律制度根本没有有关安排,并存在着壹种上述机构理所当然地可以占用国有土地的观念,其中营利性机构实际上无偿地获取了地租收益(当然表现为各种形态,如利润),这带来严重不公正问题和效率问题;其中的非营利机构也因没有任何占用土地的限制和考核,过多占用甚至是浪费土地。
上述这三部分,可以较严格地表达如下。
壹.中国土地的主权含义及主权下的土地产权
1.土地国有的领土含义
中国是人民主权的国家,所谓“中国领土”,就是中国人民共同拥有的土地,也就是“国有土地”或“国家土地”。也就是说,“国有土地”就是“领土”。
2.领土的经济含义:征税权
中国将通过其人民设立的政府在其领土范围内征税。除此之外,中国不以“领土”的名义获得其它收益,如出售(初始产权拍卖除外)、出租或在土地上经营的收益。
3.领土主权与土地产权
在中国的领土主权下,自然人和法人可以依照法律获得土地产权。土地产权是该产权所有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部权利或分项权利。
4.领土与政府土地产权、集体土地产权、法人土地产权、其它组织土地产权和个人土地产权
在中国领土范围内的土地产权可由各种法律主体拥有,可以有由各级政府拥有的土地产权,法人拥有的土地产权,社区集体拥有的土地产权,其它组织拥有的土地产权,和个人拥有的土地产权。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
5.土地的初始产权
(1)土地初始产权是指非经交易创设的、或无法确定是由交易创设的土地产权。中国领土范围内的土地初始产权,应由历史、习惯和法律正当程序创设。
(2)土地初始产权的习惯创设,是指土地由实际占有人使用、且并无其他自然人或法人要求此种权利的土地产权的创设。
(3)从领土中获取土地初始产权的法律正当程序,应是由主权者的执行机构主持,通过公正的竞争出价的形式,由出价最高者获得该土地的初始产权。
6.由交易创设的土地产权
土地产权拥有者可通过自由交易将该土地产权出售给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在这里,“交易”是指经交易各方同意而达成的土地产权转移。
二.集体土地产权的拥有、行使、转让与消灭
7.集体的性质
集体是我国历史地形成的民事主体单位,是以土地为基础的社区性组织,每个成员拥有平等的权利。
集体应由其成员自愿结合而组成。
8.集体的主体
在农村,集体的主体是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经由若干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同意,可以行政村为主体。
在城市,集体的主体可以是社区,或若干公民组成的团体。
9.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性质
某壹集体土地产权可作为单壹主体的产权与其他经济主体進行交易或其它经济互动;在该集体内部,该土地产权如何在集体成员间分配,则由该集体内部合约规定。
10.集体与个人(或家庭)间的土地产权关系
(1)作为社区成员的个人(或家庭),享有成员权利;包括:对社区公共财产的共同拥有权;包括土地在内的社区财产收益的分享权利;在承包权设立时期的承包社区土地的权利及其继承权;在宅基地分配时期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继承权。
(2)个人(或家庭),无论是社区成员还是非社区成员,通过契约与集体建立了土地承包契约关系,此关系可以被视为永佃权(或“田面权”);与之相应,集体的土地权利可被视为“田底权”;“田面权”和“田底权”都可分别地、互相独立地進行包括转让在内的产权交易。
(3)个人(或家庭),无论是社区成员还是非社区成员,也可通过其它契约与集体建立其它类型的有关土地的壹般商业关系。
11.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让的法律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田底权”,因而其土地产权的转让就是“田底权”的转让。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让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并不同时意味着个人(或家庭)承包权(永佃权)的转让。
12.集体土地产权转让的所得的分配原则与程序
(1)集体土地产权转让的所得应平均分配给最后壹次承包地分配时确定的承包权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偏离上壹条,对某些个人(或家庭)進行倾斜的分配时,应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多数同意。
(2)宅基地的集体“田底权”转让的所得归宅基地使用权人。
(3)经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四分之三多数同意,集体自身可制定分配原则与程序。
13.集体土地产权的消灭
(1)经集体成员四分之三多数的同意,可以解散集体组织;其土地产权可通过契约分别转让给该集体的全体成员;此土地产权转让方案应经集体成员壹致同意。
(2)集体的土地产权也可部分地出售给集体成员个人(或家庭),但出售应采取竞争出价的形式,出价最高者获得该土地产权。
(3)经集体成员三分之二多数同意,集体的土地产权也可部分地出售给集体之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但出售应采取竞争出价的形式,出价最高者获得该土地产权。
(4)集体成员可自由退出集体,其补偿条件由该集体经过正当程序作出。如果集体成员在退出集体时带走壹部分土地权利,也是壹种集体土地产权的消灭。
三.对政府土地产权行使的监督和对涉土地部门的界定与约束
14.对审批政府土地的监督
由于政府用地应按法律正当程序和交易程序支付相应资金,且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的预算要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因而对政府用地的审批就在预算审批的内容之中。
15.对使用政府土地的监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每年对政府拥有产权的土地使用情况進行调查、审查、评估,发现将政府土地用于不当用途,包括将公益用途的土地用于政府部门官员住房或商业性建筑等,应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土地配置不当的,应提出改進要求。
16.对拨用(划拨)政府土地的监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还应审查和监督:
仅在用于公益目的时,政府才可拨用(划拨)土地给相关机构或项目。
政府拨用(划拨)土地,应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意。
政府拨用(划拨)土地,应估计其市场价值,按此估计推算租金,并要求该土地的实际使用者交纳。如是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则将应交之地租额计入成本考核。
如有将政府拨用(划拨)土地用于商业性或非公用目的的,应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如有拨用(划拨)土地配置明显不当的情况,应予以纠正。
17.对转让政府土地的监督
政府土地产权的转让应采取竞标形式。否则,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18.对开发政府土地的监督
应通过竞标确定政府土地的壹级开发商以及该开发商的收益水平。否则,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19.政府土地产权的经济收益或使用的机会成本
政府土地产权与其它土地产权壹样,都有其经济收益,其相当于此壹土地用于其它用途的收益。
20.公法(国有)企业使用政府土地的租金上缴
公法(国有)企业使用政府土地,应按市场地租率交纳地租。
21.政府机构及非营利性机构使用政府土地的成本考核
政府机构因办公所需使用土地,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意,可获划拨的政府土地,但应将此块土地的市场价值记入该政府机构的财务成本,以备考核。
壹些非营利性机构,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也可部分获得划拨的政府土地,但应将此块地的市场价值记入该机构的财务成本,以备考核。同时,该级政府也应将该土地市场价值记入其对社会支出的财务成本中,以备考核。
22.出售或出租国有土地或政府土地收益的上缴
各级政府代理国家出售国有土地,使之成为自然人或法人的土地产权时,应将出售收入直接上缴国库。
各级政府出售政府土地的收入应直接上缴国库。
各级政府出租政府土地的收入应直接上缴国库。
公法(国有)企业出售或出租政府土地的收入,应直接上缴国库。
非营利机构出租政府土地的收入,应直接上缴国库
23.土地公共管理权与土地产权的区别与边界
(1)土地产权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基础性、壹般性权利,土地公共管理权是维护土地产权、在特定情况下限制土地产权的政府权力;
(2)土地公共管理权与土地产权没有直接冲突,土地管理权只是保障土地产权的壹种辅助性权力;
(3)由土地公共管理权不能引伸出类似土地产权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24.土地公共管理部门的性质和职能
土地公共管理部门是管理有关国家土地和土地产权事务的行政部门。它的职能是:
(1)了解其所辖区域内的国家领土状况,对出现的危害情形加以处理,或上报上级部门;
(2)代理国家拍卖国家土地,使之成为自然人或法人拥有产权的土地;
(3)登记土地产权;土地产权交易后的变更登记;
(4)实施上述的“对土地产权的限制”;
(5)代理政府征购用于公益用途的土地。
25.土地公共管理部门的责任
如上述职能不能有效履行,致使国土状况恶化,土地产权不清且受不到有效保护,该土地管理部门应负相关责任。
26.土地管理部门的权限
土地管理部门不得侵犯土地产权所有者的权利;不得在土地产权登记条件具备时不予登记;不得擅自夸大“公益用途”的范围,進行征购;不得擅自扩大“对土地产权限制”的范围;等等。否则,应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27.土地规划的目的
土地规划的主要目的是使城市基础结构能在早期为以后的发展留有充分的与合理的空间。
土地规划是在市场作为配置土地的基本机制前提下的辅助性机制。
28.土地规划权的性质
土地规划权是因市场难以预见城市发展的长远未来,而公共机构可依据专家意见和以市场机理为基础的预测進行超前的土地利用安排、计划或限制,而产生的权力。
在这里,“公共机构”是指政府,也可以指壹个自治体的公共治理机构。
29.土地规划的内容
(1)预估城市发展最终均衡规模,包括面积、人口和经济规模;
(2)预估和规划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侧重参考性);
(3)根据上述预估,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的规划方案(约束性较强)。
30.土地规划权与土地产权的区别与边界
(1)在原则上,土地产权是比土地规划权更基本的权利;
(2)土地规划对土地用途的安排可能会对特定土地产权产生某种程度的限制;
(3)当土地产权因土地规划而受到超出合理义务范围之外的损失时,应予以公平补偿。
31.土地规划部门的职能
(1)提出或委托专家团队提出规划方案;
(2)主持征求对规划方案的修改意见;
(3)经本级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送交规划方案讨论;
(4)实施、或监督实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规划;
(5)根据情况变化,根据授权,修改规划方案。
32.土地规划部门的责任
如果在实施中发现规划方案存在显著缺陷,土地规划部门应负责任。
33.土地规划部门的权限
(1)除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规划确实限制了土地产权,土地规划部门不得以实施规划为名义,侵犯土地产权。
(2)规划部门应明确区分约束性较强的规划和具有参考性、指导性且较有弹性的规划,不得强制实施后壹类规划。
34.不得主持起草土地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不得制定偏离和违背土地基本法律的条例或政策
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不得主持起草土地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应委托非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的机构,根据土地基本法律的原则起草实施细则。
涉土地事务的政府部门不得制定与土地基本法律相偏离甚至违背的行政条例或政策;否则,应予以纠正,该条例或者政策无效,并惩戒责任人。
35.人民代表大会应对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的越权行为予以纠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对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越过土地基本法律所定义之职能边界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36.自然人与法人依据土地基本法律等法律对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的诉讼
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依据土地基本法律、《行政诉讼法》和《合同法》等法律对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提起诉讼。
37.上级政府部门有权监督下级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
上级政府部门应依据土地基本法律规定之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的职能范围,监督其行为;如有偏离或越界,应予纠正,并惩戒责任人。
38.不得干预对土地事件的报道和披露
涉土地事务政府部门及其它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对土地事件的报道和披露,否则,应视为违反《宪法》和土地基本法律。
土地私有化
作者 中国网友
刘军宁先生在《南都周刊》写了《迎接正在到来的地权革命》慷慨激昂的高调大论,要不顾壹切地实行土地私有化,但就是不告诉人们,在目前中共壹党专制、官僚太子党在中国实行大抢劫大掠夺的条件下,怎样才能实行土地私有化?怎样防止它像这之前几十年来的私有化壹样,不可避免地变成官僚太子党对土地的大抢劫大掠夺?而土地私有化的目标,又究竟是什么?是像东欧普遍实行的、被欧洲人认为是很公正、实践中又非常和平的私有化那样,“壹觉回到解放前”,土地回归原来的地主所有?还是像中国这几十年这样,匆匆忙忙,既不公正,又不公平,非常血腥的、包括六四屠杀和其它大量暴力流血的半吊子“私有化”“革命”?或者实行在民主制度下才能找出来的其他折中目标?没有民主制度、以及民主制度下才能制定出来的壹系列公正合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办法和计划等等的保证,匆匆忙忙搞私有化,行吗?
这几十年来,习惯于慷慨高谈的自由主义者们,不顾我们对他们的经济决定论,先经济后政治等等各种谬论的壹再批判,不顾我们的壹再警告:即在官僚专制条件下匆忙盲目搞私有化,必然变成特权官僚们的抢劫掠夺。不顾我们壹再说明,中国改革必须以政治改革先行,先搞自由化民主化,以政治改革带动经济和其他改革,在自由民主条件下搞私有化。他们总是不顾中国客观条件,慷慨激昂地宣传在壹党专制条件下,立即私有化。在他们慷慨激昂的言辞下,掩盖的是自由主义者充当官僚太子党大抢劫大掠夺吹鼓手的真面目。
几十年来,中共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以及已经成为沦陷区的中国政治反对派,当作自己实行大抢劫大掠夺的工具,非常有效。这些自由主义者,伙同表面上的反对派政治花瓶,在这个问题上起了非常恶劣的作用。但是,中国的自由主义和反对派政治花瓶,迄今没有壹点反省。现在他们又故技重现,又继续这几十年来为官僚太子党充当大抢劫大掠夺吹鼓手的角色,为官僚太子党抢劫中国剩下的最大财富——土地资源而卖力了。
中国真正的政治反对派,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国农民和其他平民维权,真正维护他们对土地资源的权利,防止和反对官僚太子党伙同自由主义及政治花瓶反对派对土地资源的抢劫掠夺,包括他们以帮助农民维权为名,以匆匆忙忙的私有化为名,把几十年来的大抢劫大掠夺,从目前抢劫部分土地的范围,推广到全面抢劫全国的土地资源的企图。
壹九七八年安徽凤阳小岗村壹些农民冒着生命危险在全国带头实行"秘密承包",从此磕开了旧体制的大门。几十后的今天,农民再次成为先行者。黑龙江、重庆、江苏、四川等地的数十万农民依据天道单方面宣布了自己关于土地的天赋权利。他们不再偷偷摸摸、不再跪地匍匐,不再对天发誓,不再恳求批准承认,而是站立著宣布自己直接拥有。几十年来,壹些地方政府的大肆卖地的土地财政对当地农民的生存构成了重大威胁。人多地少和土地分配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而所有这壹切问题都指向土地的所有权。最新的進展表明,如果再不归还本来属于农民的地权,农民将自己行动起来主张权利了。
说到土地问题,人们常常联系到土地私有化。但是,土地问题,不只是土地私有化的问题;而是中国公民,尤其是农民,对土地的根本权利问题。土地问题首先是根本人权问题,其次才是所有制问题。如果个人的财产权是天经地义的,那麽,拥有世世代代属于自己的土地也是天经地义的。没有占有土地权利的财产权是残缺的财产权。然而,根据现行宪法,中国所有的土地只有壹个所有者,即国家;所有土地都由壹类人来支配,即官员。这样壹来,农民没有寸土,必须向国家缴纳"地租",才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既然土地完全被垄断,土地的私人所有权被完全剥夺,那麽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地权的回归。
有人提出疑问,壹旦地权回归农民,公民可以自由拥有土地,会不会出现个人滥用土地的现象?如果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的话,农民不珍惜自己的土地怎么办?在国有制和官有制下,土地不属于农民,农民当然没有理由去珍惜它。有能力珍惜土地的人没有权利。再说,农民使用自己土地的效率,就壹定比国家垄断土地的效率低吗?关于人性的常识告诉我们,每个人会更珍惜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公有制之所以失败,正是在于它违反了这壹人性的常识。但国家做不到这壹点,不可能非常珍惜地使用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没有能力管好这么多土地。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滥卖土地、特别是荒漠化问题说明,垄断正是低效的源头。
有壹种常见的假定认为,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使用土地。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法权的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的确,包括土地在内的任何财产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像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权壹样。对此,国家可以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规范,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滥用。就像壹个人拥有壹把刀子,虽然刀子的所有权归属某个人,但是法律仍然可以禁止他用这把刀去伤人。同时,即使农民有滥用地权的现象,也不足以证明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国家应该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同时可以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作壹些限制,以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不被滥用。
土地财产权的在根本上是壹个人的基本权利的问题,而不是壹个效率和效益的问题。财产权利的正当性与财产的使用方式和效果是分离的。就像不能因为刀子可能被用来伤人就剥夺拥有刀子的权利壹样,不能因为土地可能会被滥用,就剥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后者的不当不能影响到前者的正当性。不能因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使用不当就剥夺其土地所有权。再比如,法律能够因为壹位电脑的拥有者掌握不了电脑使用技能就剥夺其对电脑的所有权吗?壹个学习电脑出身的人能对壹个拥有电脑但是不会使用的人说:"妳不配拥有这个东西,我是学电脑的,我比妳用电脑用得好,电脑坏了我还能修,所以,妳的电脑的所有权必须属于我。"这样的立论成立吗?
现实中,由于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不到保障,政府就自动获得了干预农业生产的特权,表现为政府强行命令农民栽种某种农作物。这样,农民就丧失了自主使用土地的正当权利。这种现象的存在恰恰说明农民没有所有权。如果农民拥有所有权的话,他会决定自己的土地种什么。如果烤烟赚钱,他自然会种烤烟;如果不赚钱,政府强行让他种,他肯定会赔钱。政府的这种行为已经大量坑害了农民。例如在壹些地方,当地政府命令只准种苹果、猕猴桃,到最后卖不出去,政府又不提供担保。政府即使担保也是拿农民的钱担保,因为政府本身不能创造财富。当地政府凭什么这样做?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如果土地是农民自己的,政府就失去了瞎指挥的权力。所以现在的土地制度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反而对农民造成伤害。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实施土地彻底私有,会不会导致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土地兼并和过分集中的现象在历史上确实有过。历史上许多豪强地主依仗政治权力来兼并土地,这正说明土地所有权没有得到充分的承认和保障。中国的土地兼并壹直是以权力为依托的。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恰恰反映了土地财产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土地所有权已经过度集中了,已经集中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这种这样的集中增经造成了人间最大的饥荒,现在又威胁到农民的生存。所以,任何打破这种土地高度集中局面的任何解决方案,都比国家是土地的唯壹拥有者要公平很多。农民的上述举动也是旨在打破土地极端集中的格局。充分尊重土地的产权意味着,把权力从土地的交易当中排除出去,杜绝利用权力来强行兼并土地。土地财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之后,强行兼并应该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所以,打破国家的土地垄断,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打破国民、尤其是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
有人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国有可以保证每个农民都可以承包到壹些土地,这可以保证农民之间的公平。如果土地私有的话,会不会使很多人因土地的买卖、没有土地种而陷入贫困?土地稀缺最典型的例子是日本。日本有没有因为土地集中造成民不聊生的情况?没有。那麽为什么在中国个人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后就壹定会造成这种情况?只要土地所有权落实得好、保护得好,应该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如果说让每个农民都能从国家那里租到壹些土地耕种,这看上去很公平。其实这种公平是非常脆弱的,甚至是不公平的。在人多地少的地方,假如人均只有三分地,那麽壹年到头来从土地中收获的产出,不够交付生产成本和各种苛捐杂税。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负担。他们不能把承包的土地卖掉,同时还必须向国家、各级官员缴纳各种摊派和赋税。这是平等的公平还是平等的不公平?
有人提出,国家已经把土地租给农民使用,实际上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农民了,已经没必要去争论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这样的看法也是绝对错误的。国家垄断土地本根就根本没有任何正当性,而且是通过暴力实现的。用小说"暴风骤雨"中的那种暴力方式来改变产权归属意味着,谁是强权者,谁就拥有。这壹逻辑是任何文明都不能接受的。
有人提出,现在若要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就是应该按照目前每壹个农民耕种土地的多少,把土地分给农民。那是落实土地所有权的具体方案问题。在制定方案之前应该把道理探讨清楚。道理讲清楚之后,再去探索具体的实施方案。所以,道理在前,实施方案在后。财产权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土地所有权。如果土地不能私有,那麽财产权就会大打折扣。土地所有权作为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比人身自由权更为重要。政府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和相应的权利,只有为保护财产而设立的政府才具有正当性。所以,在宪法和法律上肯定和保障拥有土地所有的权利先于在政策层面上的土地私有化具体方案。
中国的民众和政府都非常关心政治稳定的问题。历史上中国政治动荡多半是从农村开始的。贪官对农民的盘剥所凭借的恰恰就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没有地权没有生路的农民才有可能成为暴民。如果让农民获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真正地自治,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处理自己的事务,这对于中国的安定、社会的福祉,都是壹件善莫大焉的好事。
当农民依据天道之理来主张本来就属于他们的权利时,壹场地权革命的戏幕就拉开了!
土地剥削
作者 曾节明 写于 二零零六年
有人说, “ 改革开放 ” 以来,中共在实际行动当中已经放弃了马克屎主义,现在中国实行的是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的思想,因此马克屎主义带来的假、恶、斗文化已经不存在了。这是壹种非常糊涂的认识,因为, “ 改革开放 ” 以来,中共放弃的是马克屎主义中的理想化目标及为之的努力 -- 对平等和消灭剥削的追求,却顽固地坚持了马克屎主义的邪恶轴心 -- 阶级专政(共产党壹党专政)。
平等和消灭剥削,不仅不是马克屎主义的邪恶之所在,反而是马克屎主义有价值的地方。现在的西方发达国家不也在追求平等和减轻剥削吗?
马克屎主义之所以邪恶,不在于它的共产主义理想,而在于它对暴力的极端崇尚(阶级斗争理论),马克屎主义对暴力的极端崇尚,在实践当中必然会产生马克屎主义政党(共产党)壹党专政的极权体制。
“ 改革开放以来 ” ,中共放弃了马克屎主义中有价值的东西 -- 对广大弱势群体民生的保障(这是平等化的壹种体现),现在对农村的合作医疗、工人的福利待遇保障、公费医疗、基础教育的低收费等等过去对广大弱势群体尚有温情制度,中共已经统统革除,代之以完全不负责任 “ 射秽主义市场化 ” 措施。中共国对国家应该负担的东西,连资本主义国家都普遍的负担的这些东西,都统统地撂包袱。邓小平虽然说: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是他实际上做的事却是鼓励不平等和残酷剥削,他真正想要的是 “ 少数人先富起来 ”-- 他们老红军首长的子女先富起来。中共完全抛弃了马克屎主义中不多的精华。
在抛弃马克屎主义精华的同时,中共却坚持着马克屎主义所有邪恶的东西,并且继续著马克屎主义邪恶的实践。 1978 年邓小平发起的 “ 改革开放 ” ,决不是要使中国和平转型为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在走共产主义经济道路走不通的情况下,企图通过发展私有经济,利用私有经济的效益,来维持共产党壹党专政的体制。今天中国的 “ 中产阶级 ” 的现状和几十年来私有经济的发展证明了这壹点:虽然现在私有经济有很大的发展,私有经济创造的经济增长占了主体,但是中共仍然通过专政的垄断权力操控著所有的国家资源和国民经济的命脉。在中共专政体制下, “ 中产阶级 ” 的权利照样毫无法律保障,私有企业主哪怕在财大气粗,都必须依附于中共,对中共俯首帖耳,才能生存、才能发达,否则就会壹夜之间成为阶下囚,甚至死于非命。当年的首富牟其中的下场、红顶走私王赖昌星的下场、亿万富翁袁宝景之死,就是明证。
尽管允许私有经济发展,中共从来没有声言要放弃暴力共产。中共公开表示,发展私有经济只是权宜之计,这样做,是因为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言下之意,生产力水平高了仍然要暴力共产,因为中共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暴力共产的纲领。邓小平说:射秽主义初期阶段理论(发展私有经济)要管壹百年 1 ;香港壹国两制要管五十年 2 。那麽,壹百年中共后会不会实行暴力共产;壹百年后中共会不会对香港实行以党专政?届时只要还是中共统治,就完全有可能,因为中共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暴力共产的纲领。
“ 改革开放以来 ” ,中共不仅至今仍然在政治体制上坚持马克屎主义的阶级专政(共产党专政),在经济体制上搞的实际上是壹种隐晦的共产主义制度。现在虽然私有经济有很大发展,但是中共仍然死死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交通、能源和许多高科技和重工业领域,中共决不允许民营;中共至今仍然死死地抓住关系到公民自由的经济领域:邮政、电信、通讯、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出版等产业,决不允许民营;中共至今仍然死死地抓住土地,最基本的大宗国家资源,决不允许私有化。
中共对国家资源的垄断,特别是对土地的垄断,现在已经越来越明显的表现壹种暴力共产的灾难性特征:现在暴力拆迁、强迫征地越来越成为大陆民众面临的普遍的、直接的、紧迫的灾难。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横财,中共各地官僚纷纷以 “ 发展经济 ” 为名,丧心病狂地抢田夺地、强迫拆迁,为之不惜毁房捣屋、杀人害命。中共各级官僚为什么敢怎么做?
有人说,中共就是土匪,什么做不出来?这种说法并不全面。中共的本质确实是土匪,但它现在是执政党,又处于和平时期,它如此为非作歹必须要有骗人的借口,如果它象广州火车站的抢匪那样赤裸裸,就会威信扫地,那样不仅会面临全民起义的危险,连它的基层人员也会不干,这样的话中共如何维持统治?中共现在之所以敢如此疯狂和野蛮的拆迁和征地,就是因为他有壹个很大的借口 -- 土地是国有的。
根据中共国的法律,城市的土地是国有的,房屋是土地上的附属物,即使有私有产权,也必须从属于国有的土地。现在中国大陆的居民只能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就是说,政府任何时候要收回妳的私房所在的那块土地,妳都无权拒绝(当然,在土地使用权期收回,政府应当给与赔偿金和安置房屋)。所以,只要拿出安置办法,经过政府的同意,开发商就能够進行拆迁、征地,中国大陆也没有法律能够阻止开发商或政府强迫拆迁、征地,因为根据中共的法律,个人只是有权索要更好的安置和补偿,却无权阻止拆迁和征地,这壹切都是应为土地是国有的。
现在大陆居民的私人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期限是七十年,在七十年之内私人的房屋所有权都没有完全的保障,满了七十年怎么办?如果中共届时还没垮台的话,从法律上说,满了七十年中共就可以立即收回妳的房屋,而支付给妳壹笔微薄的补偿。
中共的法律规定:中国大陆的农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民承包了土地,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 “ 集体 ” 如果要从农民手中收回土地,或者停止延包土地,农民无权拒绝。由于中共的专制体制, “ 集体 ” 实际上是中共农村基层官僚的代名词,土地归谁所用,壹切由这些官僚说了算,农民根本没有丝毫决定权。所以任何开发商只要买通了农村的基层官僚,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强迫征地,农民无论是从体制上,还是从法理上都无法阻止这样的掠夺。
强迫拆迁、强迫征地,中共官僚和红顶奸商暴力瓜分私有合法财产的行为在中共体制下得到默许和纵容,这难道不依旧是壹种暴力共产的体制又是什么?
土地财政
作者 王维洛 写于 二零一九年
文化大革命中最大的高级黑就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壹个关系到无产阶级事业千秋万代永不变色的政策,执行的最后结果却是:“我们花300亿买了三个不满意,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
如今最大的高级黑就是征收房地产税。中国的谋士给中共中央核心出了壹个计谋,征收房地产税,对价值450万亿元人民币的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如果简单地按照1%的税率、无差别、无例外地收取房地产税,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为4.5万亿元人民币,超过中国政府平均每年出卖土地使用权的收入。这样既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又有房地产税收入,那麽超过美国是指日可待。
本文通过粗略的分析得出如下结果:征收房地产税的最后执行结果也是三个不满意:精英阶层不满意;中产阶层不满意;收入薄弱的人群也不满意。而且房地产税还收不上多少,会让中共中央核心十分失望。
为什么征收房地产税是这个结果?在此借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的话,无论是从经济理论还是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在中国开征房地产税都找不到理由。
壹、“低级红”和“高级黑”
记得文化大革命的时代是壹个创造新词儿的时代,不时地不时地冒出壹些新词儿来,有壹天不学习就赶不上潮流的说法。如今也是壹个创造新词儿的时代。最近冒出“低级红”和“高级黑”这两个词,要是没有人指点,壹般人还真不能准确理解这两个词是什么意思。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红的都是好的,是高级的,比如红五类、红卫兵、红军、红星、红心什么的;而黑的都是坏的,是低级的,比如黑五类、黑帮、黑社会什么的。按照这样的逻辑是不可能出现“低级红”或者“高级黑”的,都应该是高级红、低级黑。
据考证,“低级红”和“高级黑”这两个词出自中共中央的红头文件,出自2019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这个文件指出,要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壹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
看来“低级红”和“高级黑”是针对共产党内部而言,特别是针对共产党的中央中枢的某些人而言。在中国做人很难、做中共党员、各级干部也难。说话、做事,就是思维也要和中共中央的核心保持高度壹致,不能有半点偏离,也不能有半点的壹般化或者提高。中共中央核心的目标和理念都是红的,永远是红的。如果跟不上中共中央核心的步伐,把中共中央核心的目标和理念用老百姓能听得懂的话说出来,这就是壹般化或者庸俗化,是“低级红”;如果超越了中共中央核心的步伐,把中共中央核心的目标和理念加以“科学”注释与拔高,或者用马恩列斯的原著、用毛邓江胡的原话来佐证,这就是据经论道,是“高级黑”。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偏离中共中央核心的目标和理念的人,不是别人,恰恰是中共中央的核心。在中共中央核心的目标和理念与“低级红”、“高级黑”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也没有壹个具体的评判体系,唯壹的就是主观判断:说妳是,妳就是,不是也是;说妳不是,妳就不是,是也不是。
现在回过头来看,文化大革命中的“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唱毛语录歌曲、背老三篇、挥舞小红宝书、祝福毛主席万寿无疆、祝福林副主席身体健康、给江青写效忠信等等都是“低级红”;那麽什么是“高级黑”呢?笔者以为文化大革命中的最大“高级黑”就是搞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表面上看起来,这是无产阶级继续革命道路上必不可少的措施,思想教育从娃娃、从青少年抓起,才能保证射秽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真正实现。这是壹个红得不能再红的政策和措施。但是执行的结果,用邓小平的话来说,我们花300亿买了三个不满意,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笔者以为,文化大革命的转折点就是1968年底提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在这之前,毛泽东利用红卫兵、利用广大群众,夺回了绝对的领导权,达到了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目的,他的权力达到了顶峰。但是文化大革命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毛泽东夺回权力后想恢复秩序长期稳坐宝座,就把立下汗马功劳而又难以驾驭的红卫兵、这些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送到农村去了。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林立果等撰写的《571工程纪要》认为,知青上山下乡运动就是“变相劳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这个政策的最终结果是: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其中许多家长是中共的高级领导干部,比如和笔者壹起下乡的有浙江省委书记江华的儿子,有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陈伟达的儿子与女儿、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陈冰的儿子等等。当然这些高级领导干部重新出山后,权力大,胆子大,手段也多,他们的孩子不是参军就是上学或者直接回城了。过去这些高级领导干部开后门、搞特权还是比较隐蔽的,老百姓知之不多,比如让孩子上个好的大学,但是为了孩子脱离上山下乡的苦海,为了孩子的未来,他们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就公开地对抗干。高级领导干部干完了,紧接着中层领导干部干,再接着基层领导干部干。每壹个领导干部把他手中的权力使用得淋漓尽致。这就给普通的知青、普通的知青家长、全国人民上了生动的壹课。他们也学会利用各种手段去努力改变知青的命运。整个社会快速地走向堕落,走向腐败。大家通过活生生的事例,看透了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嘴上说的是为人民服务,实际干的是为私利服务。这就是毛泽东文化大革命失败的开始。
改革开放时有个说法,叫做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壹标准。既然理论上是红之又红的,是不错的,但是执行结果是三个不满意: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那麽这个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政策就没有通过实践的检验,它就是“高级黑”。
2019年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政府干的,都应是人民盼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是“政府干”的,但不是“人民盼”的,因为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这既不是高级领导干部盼的,也不是中层领导干部盼的,也不是基层领导干部盼的,更不是普通平民百姓所期盼的。
这里可以对“低级红”和“高级黑”下壹个定义:
“低级红”和“高级黑”是针对谋士们给中共中央核心出的有关革命的理论、政策、措施或者行动的计谋而言。两者的差别在于:
“低级红”就是中国老百姓跟着干的,但是外国人认为十分愚蠢的;
“高级黑”就是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执意要的,但不是老百姓所期盼的,甚至不是各级领导干部所期盼的,而外国人又根本看不懂的。党中央和中央政府越是执意要干的,而老百姓、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其结果越是不满意的,就是中共中央的核心也大失所望的,这个“高级黑”的级别就越高。
二、征收房地产税
如果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文化大革命中最大的“高级黑”,那麽如今最大的“高级黑”,就是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要征收房地产税。因为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执意要干的,但肯定不是老百姓所期盼的,也不是各级领导干部所期盼的,结果也不会是令人满意的,结果只会是鸡飞蛋打。
笔者把改革开放总结为“卖地、举债、印钱”,卖地是改革开放的第壹步,也是关键的壹步。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致命缺陷就是经济效益低,改革开放初期就认识到这个问题,四十年后还是这个致命缺陷,没有改進。经济效益低下必然导致政府缺钱。“举债、印钱”能抗壹阵子,不能抗壹辈子。中国的壹些谋士就想到了房地产税。关于引進房地产税,在中国已经讨论了近20年,2011年1月28上海、重庆开始试点房地产税,至今也有八年了。但是真正做出要征收房地产税的决策,并制定初步时间表,应该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事。十九大结束之后,在2017年11月初,当时的财政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撰文汇报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大上报告的心得时,专门谈到房地产税说,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将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肖捷在文章中指出,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進”的原则,推進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将习近平在十九大上的报告与推進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联系起来,应该说是十分高明的手法。
壹个月多后,2017年12月20日财政部长肖捷再度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文章,具体论述了征收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法理依据以及具体方法,并透露了制定房地产税法和实行房地产税的时间表。同样,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与房地产税联系起来,也是十分高明的手法。虽然肖捷部长的文章题目与房地产税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其他媒体在转载此文时,都将肖捷的文章与房地产税直接联系起来,如《北京晨报网》文章的题目为《财政部表态房产税意味着什么?》,《21世纪经济报道》文章的题目为《房地产 | 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何时收、怎么收?财政部长这么说...》。肖捷在文章中透露了房地产税立法与实施的时间表: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進房地产税立法。”三天之后,在3月8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栗战书在作工作报告时说: “对于房地产税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3月8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房地产税立法将) “稳步推進”。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進。在短短的四天中,中共四位重量级人物都为房地产税立法、实施表态、站台。
也有消息说,与原财政部长肖捷提出的房地产税立法和進入实施的时间表相比,目前的進度略迟缓壹点,这是受中美贸易战影响的结果。其实这种解释有点牵强附会,房地产税立法的進度迟缓,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内高中低三级领导干部和中国精英阶层的出自内心的抵抗。
三、肖捷与房地产税
前面已经讲到,原财政部长肖捷在推动实施房地产税这件事情上所起的作用十分关键。
肖捷,1957年出生于北京,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财政金融专业,即進入国家财政部工作。1987年到1989年赴联邦德国進修,专门進修德国税务制定。六四前夕回国。1994年至1995年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读在职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2001年9月,任财政部副部长。2005年7月下派地方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副省长。2007年8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2013年3月任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正部长级),负责李克强的日常工作。2016年11月7日,任财政部部长。2017年10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副秘书长。2018年3月任国务委员及国务院秘书长,为副国级领导。未来还有上升空间。
肖捷曾在1987年到1989年赴联邦德国進修,应该对德国的土地制度和房地产税制度很有了解。德国税收制度的严格和“德国生产”壹样有名。记得当年德国同意欧盟对希腊提供援助,先决条件之壹就是德国要派税务专家帮助希腊重建符合欧盟要求的税务制度,而这是希腊政府、希腊人最不愿意接受的条件。在肖捷的两篇关于房地产税的文章中,可以看到他在德国進修时获得的烙印。中国有壹个词,叫做与“世界接轨”,但不是什么都可以与世界接轨,许多东西是不让接轨的,比如土地制度。
肖捷可能忘了壹点,就是在德国要引進壹个新的税种或者改变壹个税率,首先要经过专家论证,经过模拟模型的计算,各种方案分别能够为联邦或者地方财政具体增加多少收入,哪些纳税人组群会具体增加多少负担等等。唯壹的壹次例外是两德统壹时增加的统壹税或者叫团结税,只考虑了能增加多少收入,按纳税人的应交纳税的收入分担。
四、对收取房地产税的期望
房地产税是世界上最可靠和最可计划的税种。德国财政部门认为,与营业税相反,房地产税是最可靠和最可计划的税种。
2018年11月19日《凤凰网财经》发表《450万亿!中国房产市值超美国+欧盟+日本总和》的文章指出,中国房产总市值65万亿美元,已超过美国+欧盟+日本总和。65万亿美元相当于450万亿元人民币(https://finance.ifeng.com/c/7hxM2MClVaF)。对于中国房产总市值65万亿美元这个数据,中国农业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兼副所长向松祚有这样的解释:这差不多是全世界的壹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之和。向松祚说,目前全世界的GDP总和约七十多兆美元,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的GDP加起来还不到65兆美元(参见:大陆房市过剩 专家:市值约全世界GDP之和,大纪元网站,2019年4月5日,http://www.epochtimes.com/gb/19/4/5/n11163349.htm)。
如果简单地按照1%的税率、无差别、无例外地收取房地产税,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为4.5万亿元人民币,超过中国政府平均每年出卖土地使用权的收入。
下面是从1998年到2017年中国政府出卖土地使用权(壹般是五十年或者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的收入:
年份 土地出让金(亿元)
1998 507.70
1999 514.33
2000 595.58
2001 1295.89
2002 2416.79
2003 5421.1
2004 6412.18
2005 5883.82
2006 8077.64
2007 12216.72
2008 10259.8
2009 17179.53
2010 27464.48
2011 32126.08
2012 28042,28
2013 39073.00
2014 42940.30
2015 33658.00
2016 37457.00
2017 52059.00
2018 53362.00 *)
累计 416963.16
*)2018年为前11个月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自1998年至2018年壹共二十壹年,累计土地出让金收入为41.7亿元,平均每年约2亿元。
如果只计算2014年至2018年这五年,累计土地出让金收入为21.95元,平均每年约约4.4亿元。
期望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为4.5万亿元人民币,比平均每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还要高。卖地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开放。那麽比卖地更多的房地产税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就更大了。用习近平喜欢表达的方式来说,“既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又有房地产税收入”,那麽超过美国是指日可待。
但是,但是……
有人指出,中国房地产总市值65万亿美元,相当于450万亿元人民币这个数据很不可靠。
《450万亿!中国房产市值超美国+欧盟+日本总和》的文章还引用了下列数据:
270万亿元人民币(第壹太平戴维斯2016年8月的预计数据);
300万亿元人民币(有媒体在2017年6月估算);
300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 1月23日恒大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兼恒大经济研究院院长、博智宏观论坛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泽平)。
向松祚教授说,中国房地产总市值65万亿美元(相当于450万亿元人民币)是中国2018年的壹个热门数字,并没有说这个数据是正确的、是可靠的。
如果对中国房地产市值的估价有这么大的出入,那麽对收取房地产税的期望也这么大的出入。在这样的数据条件下,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让人感到困惑不解的是,中国的大数据管理这么发达,管理得这么深入这么细致,怎么可能对中国房产市值的估价有这么大的出入呢?但是如果中国对房产市值的数据了如指掌,为什么领导干部的阳光政策壹直无法落实呢?这可能和中国的监控录像设备壹样,它们在最关键的时候总是出现技术故障。
决策的基础是什么?数据,数据还是数据。用450万亿元人民币房地产总市值做决策基础?还是以270万亿元人民币做决策基础?
五、征收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
上面谈到,预计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为4.5万亿元人民币。这对中共中央的核心有极大的吸引力。
但是征收房地产市税的法理基础什么?
中国曾经的地产商任志强直言道,现有的政策条件这样的,收房地产税就叫“抢劫”。我觉得“抢劫”壹般在人大是通过不了的,妳们也别想。
任志强的话糙,但是理不糙。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上,针对房地产税立法问题表示,无论是从经济理论还是从法律层面来开征房地产税他都找不到理由。他认为如果是出于调整房价的目的,大可不必通过征收房地产税的方式来实现。吴晓求说:“因为土地是国家的,不是土地上面的东西值钱,而是土地值钱,而地又不是我的,为什么对我征税呢?把这个逻辑理清楚还是非常重要的。”“从逻辑上说,我没有找到开征这个税种的理由,我也问了很多我的同事,都是著名的税务方面的专家,我问他能不能给我解释壹下这个税种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法律基础是什么,如果妳仅仅是出于调节房价的考虑,我认为大可不必通过税种来调节。我找不到无论是从经济理论还是从法律层面来开征这个税种的理由。”
大家都以为,德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土地上面的房屋建筑等都属于土地,和中国古代的“有地斯有材”是壹样的。德国的房地产税叫做地税(GRUNDSTEUER)。肖捷在德国進修,是把对土地私有制度下的房地产税不问青红皂白地搬到了中国。其实这是冤枉了肖捷。
在德国也有和中国壹样的土地使用权,就是对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组合在壹起的产权形式,叫ERBBAURECHT。这个肖捷国务委员壹定十分清楚,他在德国专门進修过两年。在德国,这种对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组合在壹起的产权形式,大约占房地产的百分之五。在英国也有这种产权形式,叫建造权。在欧洲的其他壹些国家也有这种产权形式。在台湾也有这种产权形式,叫地上权。为什么在土地私有制的国家中会有这种土地使用权呢?这是因为天主教会占有许多土地,但是天主教会的教规又不允许出卖土地。随着天主教会的经济实力日益衰减,他们就没有能力来建造房屋出租给信徒或市民用。社会上对建筑用地的需求增加,建筑用地的价格因为需求大、供给小而不断上升。政府的土地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抑制土地价格的上升(不包括中国政府),让市民能够有适合他们经济收入的住房。1919年德国政府制定了壹个关于ERBBAURECHT的法规,后改为关于ERBBAURECHT的法律。这样天主教会就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个人建造房屋,它们又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改善教会的经济状况。壹般居住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为99年,工业或者商业建筑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个人要获得土地使用权,就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按月付,可以按季付,可以按年付,也可以壹次付清。
德国财政部门也对ERBBAURECHT收取房地产税,或者更加准确地说,叫做地税(GRUNDSTEUER)。但是在做征税的房地产评估时,只计算房屋建筑的价值,不计算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德国用于税收目的的《评估法》(Bewertungsgesetz),第194款对这壹点做出明确规定。对此,肖捷国务委员壹定比笔者更加清楚。
因为获得土地使用权是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只有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获得土地使用权。这就和租房壹样。支付了租金,才可以获得房屋的使用权。租户获得的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如果对土地使用权可以征收房地产税,那麽对租用房屋的使用权也可以征收房地产税了。过去把农民租用地主的土地叫佃农,农民用租金获得农业用地的使用权。在土改划分成分时,没有把农业用地的使用权当作财产划到佃农的头上,而是把他们划为贫农。
正如吴晓求所言,“因为土地是国家的,不是土地上面的东西值钱,而是土地值钱,而地又不是我的,为什么对我征税呢?”
六、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撰文指出,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将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在德国,壹般房地产中土地和房屋建筑的价值比例是这样,土地价值在10%到50%之间,房屋建筑的价值在90%到50%之间,主要看区位。
但是在中国是土地值钱,而房屋建筑物不怎么值钱。记得周孝正教授说,房屋建筑物的造价也就是几千元壹个平方米。如果按土地使用权价值占四分之三,房屋建筑物价值占四分之壹计算,再按吴晓求所言,不能对土地使用权部分征税,那麽,中国房地产总市值450万亿元人民币中只有四分之壹即112.5万亿元人民币是可以征税的。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只有为1.125万亿元人民币。这样中共中央核心是否会失望?
如果非要对450万亿元人民币中房地产总市值征收房地产税,那麽就要考虑中国法律对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规定,居住用房壹般七十年。这个土地使用权是用壹年少壹年。按照线性折旧方法计算,每年减少1.43%。假设未来没有新的房地产加入,也没有房地产被淘汰,450万亿元中的土地使用价值呈线性减少,房地产税也呈线性减少。房地产税就不再是最可靠和最可计划的税种。中共中央核心会满意吗?
随着土地使用权壹年壹年减少,土地上的房屋建筑也随着壹年壹年减少,因为中国《物权法》中没有规定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国家必须对房屋建筑做出赔偿。而在德国,在ERBBAURECHT的法律中,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主收回土地使用权,必须对房屋建筑做出赔偿。ERBBAURECHT法律中用的是必须壹词。中共准备再修改《物权法》吗?准备支付赔偿吗?
至于说到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肖捷不会不知道,德国征收房地产税的在税务部门登记的房地产价值,与房地产市场价格差别很大。有的房地产是税务部门用老方法评估的房地产价值(EINHEITSWERT),可能还不到市场价格的壹半。但是税务部门也不能進行新的评估。只有该块房地产发生变更后,税务部门才有机会重新评价。
德国老百姓对交税看到很紧,税务部门对交税也看到很紧。德国民间有壹个说法,我的小破屋在税务部门眼里就是天堂乐园。民众与税务部门关于房地产的评估值,壹直是打官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目前的体制制度下,引進征收房地产税,并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因此而产生的上访居民数量,将不会少于因征地与拆迁而上访的居民数量。
七、关于减免征收房地产税的规定
让中共中央核心更加失望的是,这壹年1.125万亿元人民币的房地产税可能也收不上来。
中国民众最关心可能是关于减免征收房地产税的规定。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拍著胸脯说,征收房地产税,“会有壹定税收优惠”。
拿上海市收取房地产税的试点中的规定来做例子解释。《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第六条是关于《税收减免》,其中(壹)规定: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这里不去纠缠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区别,或者第壹套还是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或者本市居民家庭还是另类的本市居民家庭,或者新购还是原有的区别,这里只注重免税的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但含60平方米(指住房建筑面积)。
如果把上海的这条减免征收房地产税的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推而广之到全国,那麽中国征收房地产税的结果就是竹篮打水壹场空。
向松祚教授指出,中国房地产面积没有人说得清楚,“只有上帝知道”,有人说至少是320亿平方公尺;有人更夸张,指可能达到420亿平方公尺。若全国房屋均价按1万元人民币计算,那就是420万亿元人民币,也就是六十几万亿美元。
2018年12月12日《搜狐 财经》发表朱邦凌的《从蜗居到适居:人均住房面积40.8平米,房产税能按此征收吗?》,文章说:“今天,中国人均住房面积已高达40.8平方米的消息刷屏。报道称,改革开放40年以来,从筒子楼、石库门到家属院、住宅区,从福利分房时代進入市场经济的商品房时代,中国住房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际上,这是国家统计局网站2017年10月的数据。国家统计局当时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5.8平方米。”“ 恒大集团研究院院长任泽平表示,我国城镇住房套均面积从约45平方米增至89平方米,我国住房已从全民蜗居时代到基本适居时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截至2018年底,中国大陆人口总数达到13.95亿人,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全国住房总建筑面积为569.16亿平方米。
按照上海的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为免征收房地产税的部分,全国可以免征收房地产税的住房总建筑面积为837亿平方米。而目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有40.8平方米。如果全国的住房建筑面积是平均分摊的,那麽中国所有的住房建筑都要免征收房地产税,并且这个局面要维持很多年,起码维持到2035年,剩下需要交纳收房地产税的只剩下工商用房等非住房建筑了。这样的沙盘推演是否会让中共中央核心十分失望?
有人会说,中国的房地产分配不是平均的,而是非常不平均的。有的人拥有很多房地产,而还有的人根本没有房地产。这话不假。
受房地产税打击最大的人群,应该是拥有很多房地产的人群,住房总面积大,套数多。在中国什么人群能拥有很多房地产呢?在改革开放中直接得利的中精英阶层,他们拥有很多房地产。这里的精英阶层指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特别政治精英是中国各级领导干部。为什么中国房地产税讨论了二十多年,上海、重庆试点也有八年,壹直推广不了,就是来自这些精英阶层的阻拦,他们不满意,事情就不好办。
但是也要看到,拥有很多房地产的精英阶层,就像文化大革命中的高级领导干部,早早就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当兵、上大学或者回城,把受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的冲击减小到最大程度。面对即将出台的房地产税,他们可以通过很多办法应对,让自己的房地产可以不用缴纳房地产税,比如,壹个人拥有好几本护照,好几个身份证,就是壹种办法。妳看抓出来的腐败分子都有好几本护照,好几个身份证。可以推理,其他领导干部也都有好几本护照,好几个身份证。领导干部的妻子、子女、亲戚也有好几本护照,好几个身份证。另外壹个办法就是代持。反正办法很多。最后缴纳房地产税的是刚刚步入小康的中产阶级。比如壹户人家有壹千万元的房地产,按1%缴纳房地产税,每年10万。这户人家两口子工作,每年工资收入24万。这个中产阶级家庭能承受这样的房地产税吗?
从技术层面上来说,上海市这个减免办法设计得还是比较聪明的,它没有按照每壹户的第壹套住房作为自用房可以免交房地产税来处理。
2019年1月16日《腾讯网》发表《住建部专家:人均住房1.1套,妳被平均了吗?》的文章:“近日,住建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在论坛上表示,现在中国住宅人均1.1套,人均建筑面积大概在35平米-40平米之间。”
中国住宅人均1.1套!这个数据表明,中国住房套数已经是大大过剩,依据就是习近平说的,房子是用来住的。德国的住宅是平均每户1.05套,不是平均每人1.05套。
住宅是供家庭生活所用。以前中国的家庭生活是四世同堂或者五世同堂,现在大多数是小家庭生活,壹家两、三口人,人均1.1套,平均每户两、三套住房。壹家两、三口人,需要住两、三套住房吗?
但是按照每壹户的第壹套住房作为自用房可以免交房地产税来处理,中国社会就会陷入大混乱。
记得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时,先是壹锅端,后来说,壹户可以留壹个子女在身边。这就引发了离婚热潮,爹身边留壹个,妈身边留壹个。当时兄妹想让的为多。
后来单位分房子,壹户可以分壹套。这又引发了离婚热潮,爹分壹套,妈分壹套。
后来房子限购,壹户最多只可以买壹套。这又引发了离婚热潮,爹买壹套,妈买壹套。连八九十岁的老人也要离婚,爷买壹套,奶买壹套,姥爷买壹套,姥姥买壹套。
中国的家庭、中国的社会被这样的政策摧残得不像样子。
虽然在上海的试点中平均每人的免税面积起重要作用,但是套数还是起不可忽视的作用。无论从第几套开始征税,但是都可能实行递增制的房地产税,就是第四套的税率比第三套高,第五套的税率比第四套高。当税率超过某个门槛时,比如说5%,所有者就会出卖房地产,将不能承担重税务的房地产抛向市场。不管政府出台如何严厉的限价措施,房地产市场上的供给越来越多,最终将冲毁限价的围堰,造成中国房地产市场全面崩溃,有如当年日本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崩溃。
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崩溃导致房地产价值的大量缩水,也导致房地产税收入的萎缩。中国的谋士们向中共中央核心解说过这样的风险吗?
唯壹可行的办法就是中国政府继续操控房地产价格,让房地产价格的每年增幅超过房地产税税率,就可以避免房地产市场全面的崩溃。
还有人建议,房地产中的贷款部分免交房地产税,因为债务不构成真正的财产。
中国居民住房的债务总额是多少?没有准确的数据。朱云来说:“中国2017年80多万亿的GDP总额,年底债务存量差不多有600多万亿,和国际上其它国家相比,比例非常高。”(参见:凤凰财经网:朱云来60分钟闭门演讲致敬40年:我们生逢其时!,2018年11月28日)。
中国房地产总市值450万亿元人民币,中国债务总额600多万亿元人民币,可以说明,许多人是向银行借贷来购置房地产的。假设房地产总市值中的百分之七十是贷款,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私人贷款,如果这部分可以免交房地产税,那麽中共中央核心真的会很伤心。
还是用上面的例子,壹户人家有壹千万元的房地产,这户人家两口子工作,每年工资收入24万。壹千万元的房地产中的百分之七十即七百万元是贷款。年利息6.5%,还本2.0%,每年付息还本约60万元。这就需要男女双方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壹起来帮忙。如果还要每年交付10万元的房地产税,这真成为“负有”的中产阶级了。
湖南某地税务系统负责人表示,当地七、八成的城市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房屋,如果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将遭遇居民的反对。
八、征收房地产税是否会擡高房租?
这个问题最好去问国务委员肖捷,因为他在德国生活过。他在德国肯定是租的房子,也交过房租,对德国租金的构成也有所了解。
德国的房租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第壹:纯冷租金(NETTOKALTMIETE);
第二:运营费用(BETRIEBSKOSTEN,壹般人称其他费用);
第三:暖气费用;
第四:供电、通讯费用。
除了第壹项是出租者的收入外,其他三项都是过路财神,其中第三项的暖气费用与第四项的供电、通讯费用,可以由租房者直接与供暖、供电、通讯公司结算,也可由出租者与这些公司结算,然后由租房者与出租者结算。德国法律对第壹项纯冷租金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比如租金高于当地可比较租金的20%,就已经是不为许可的高利出租;租金高于当地可比较租金的50%,肯定是犯罪。比较复杂的是第二项运营费用,它包括的项目很多,比如街道清洁费、房屋火灾保险费等等。德国对第二项运营费用的收取有专门的法规条文(Zweite Berechnungsverordnung)。按照法规条文,出租者必须每年结算运营费用,租房者可以要求出租者出示所有的付款收据。在运营费用中就包括了房地产税。
在德国,出租者可以依法将房地产税转嫁给租房者。
因此,征收房地产税必然会擡高房租,因为出租者可以依法将房地产税转嫁给租房者。
在中国网络中,有许多人以为,征收房地产税是针对富人而言,是针对有房地产的而言。收入薄弱的人群买不起房地产,没有房地产,所以征收房地产税对没有房地产的收入薄弱的人没有影响。收入薄弱的人买不起房地产,没有房地产,但是他们也要住房,“房子是用来住的”,没有房地产的就必须租别人的房子来住。房东需要支付的房地产税,请注意,房主出租的往往是第N套房子,是支付递增房地产税的房子,最后房地产税都转嫁到租房者头上,转嫁到买不起房地产、没有房地产的收入薄弱的人群头上。所以,收入薄弱、没有房地产的人群,不必高兴太早。房地产税的最终负担会落到他们头上。
八、征收房地产税——最大的高级黑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征收房地产税的结果将是:
——精英阶层不满意;
——中产阶层不满意;
——收入薄弱的人群也不满意。
这和文化大革命中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的结果壹样:“我们花300亿买了三个不满意,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
中国的谋士给中共中央核心出了壹个计谋,征收房地产税,对450万亿元价值的房地产征收房地产税。如果简单地按照1%的税率、无差别、无例外地收取房地产税,壹年可以收取的房地产税为4.5万亿元人民币,超过中国政府平均每年出卖土地使用权的收入。这样既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又有房地产税收入,那麽超过美国是指日可待。
但是,但是最终结果将是三个不满意,房地产税还收不上多少。这就是当代中国最大的“高级黑”。
“高级黑”就是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执意要的,但不是老百姓所期盼的,甚至不是各级领导干部所期盼的,而外国人又根本看不懂的。党中央和中央政府越是执意要干的,而老百姓、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其结果越是不满意的,就是中共中央的核心也大失所望的,这个“高级黑”的级别就越高。
必须指出的是,这个“高级黑”还有发展的空间,因为征收房地产税还有扩大的空间。如今只是征收阳间的房地产税,还没有征收阴间(墓地)的房地产税。中国墓地的面积大,价值高,总值只增不减,征收潜力非常大。
最后用《道德经》第三章来结束本文:
“不尚贤, 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在德国,是壹小批智商很高的精英带领壹大批酒足饭饱、身体强壮、头脑简单、谈谈足球、谈谈汽车的人慢慢地向前行進,最多三五年搞壹次选举;在中国,是壹个智商不错的核心带领壹大批足智多谋、天天谈论爱党爱国的人以大跃進的模式搞有中国特色射秽主义的建设,所以“低级红”、“高级黑”层出不断。
高房价
作者 曾节明 写于 二零一六年
中国的房价为何剧变为天价,而且居高不下甚至逆势上涨?不是因为温州炒房团,不是因为什么中国人劣根性、天生就喜欢炒房,更不是因为脑残的所谓“中国人口太多”,房价涨成天价了仍然供不应求。与中国天价房价、长期居高不下、甚至逆势疯涨并行的现象是,中国房产空置率惊人:
根据中国西南财大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报告称,2013年,中国城镇住宅市场的整体空置率达到22.4%,房产泡沫高踞世界前列;其中城镇空置房为4898万套;《经济》杂志的调查表明:上海大约有1/6的高级住宅是没有人住的;北京约为1/4;深圳为1/3。
二三线城市房产空置率更为严重,甚至“鬼城”处处,自201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诞生房产“鬼城”(无人居住)以来,迄今全国已爆生二连浩特、郑州(郑东)、信阳、营口等十二大著名“鬼城”。
自2005年开始,十年当中中国城镇平均房价翻了七倍,中国人口才微涨了多少?太过明显的事实证明:中国的天价房价与供求根本无关!
那麽,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中国的房价变成天价、长期居高不下、甚至逆势上涨?答案是:中国的共产党政府。
中国的天价房价,完全是政府刻意造成、并且精心维持的,其意在掠夺中国老百姓的财富,以用作日益高涨的维稳开支。
真相就这么朴实简单,但是国内的人不敢讲,海外敢讲的人,许多却讲不到点子上。
为什么说中国的天价房价,完全是共产党政府刻意造成的?请看中国房地产的成本构成——中国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早在2010年,政府的税、费已占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真正世界第壹,举世无双!
而在政府的税、费中,土地出让费又占大头。由于中国的土地所有制是名义上是公有制实质上是党有制的党国所有制,政府垄断著土地的出让,开发商只能向政府要地,随着政府壹再炒热土地以圈钱,土地出让费越来越高,迅速占据了房产开发的大头,这就是自2005年来中国大陆房价壹再暴涨的真正原因。
外行人应该注意的是:希望房价成天价的并非房产开发商!因为房产商定价取决于销售和利润之间的平衡——如果房价定高了,房子卖不动,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当然,房价太低了利润薄,也不划算)。
并不真正在乎天价房价,壹心只求天价土地出让费的,是政府,因为房价高了难卖是妳商人的事,只要土地出让费壹涨再涨,政府就可以壹再大发横财!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土地出让费的壹再飞涨,不涨出天价房价倒是咄咄怪事!
中国天价房价的原因在政府,与之对应的事实是:从1994年住房体制改革开始,十年来中国的房价并没有暴涨,而自胡锦涛、温家宝于2005年把中国财政扭上土地财政的快车道之后,中国的房价才发了疯地上涨,涨成天价,居高不下,直至今日。
江泽民、朱镕基时期,中国房价为何没有暴涨?因为江、朱时代土地出让权分散由各个企事业单位向开发商出让,由双方自愿成交,政府土地部门只履行确认功能;虽则土地属国有,但此种出让权分散的方式,令政府无从集中土地资源以热炒地皮,所以房价不容易暴涨。2005年之前的房价,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市场的供求形势。
胡锦涛、温家宝上台以后,比江泽民、朱镕基進壹步地集权。胡、温于2005年出台土地集权倒退新政,收回各单位的土地出让权,将土地出让权统壹集中于政府土地部门,并且实行土地出让招竞标制——从而迅速导致地价飙升,此种动用专制集权“空手套白狼”的手段,令各级政府开始暴富了起来,从此土地收入迅速地蹿升,压倒制造业,成为财政收入的大头。
这就是所谓的“土地财政”。这就是所谓“胡温新政”!
在空前暴利的刺激下,胡温时期全国掀起了以血淋淋“强拆”、“强征”为特征的房地产大跃進运动(即当代“圈地运动”),由此赤裸裸官商勾结,政权黑恶化,动用公安武警为开发商“强征”、“强征”开道保驾护航比比皆是,成为制度性的全国现象。
当年温家宝做尽“普世价值”爱民、亲民骚秀,其实他与胡锦涛壹道,恰恰是由公安武警护场的血淋淋“强拆”圈地运动的总根子、总后台。
从此中国大陆经济偏离了以制造业为重的相对健康方向,发生了严重的扭曲。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制造业受到严重打击,外加上人口红利行将告罄、“邓计生”老龄化恶果出现,经济危机如黑云压城,胡锦涛、温家宝为了保自己任内“软着陆”,不去改革计划生育、不去调整制造业、不去鼓励民营经济。反而丧心病狂地狠砸两万亿,给房地产注资!
胡锦涛、温家宝在房产泡沫如山的情况下,继续做大房地产泡沫的自私卑劣行为,等于是在击鼓传炸弹,把中国经济牢牢地捆绑在房地产的战车上,也向习近平背上的包袱中塞入了壹枚定时炸弹。
习近平上台之后,政治上集权倒退,在党内树敌众多,经济上左冲右突,却日益深陷困境,出口节节败退、制造业加速滑坡,外资撤逃,经济崩盘如黑云压城。习近平急了,壹脚踢开主张推進市场化的李克强,亲自指挥经济:又是鼓捣出莫名其妙的“供给侧改革”,又是空喊“做大做强国企”,结果都没有下文,只好又重演胡锦涛、温家宝的故伎,给房地产注入天文数字的资金,这就是最新壹轮中国天价房价逆势上涨的真正原因!
经过胡温、和习近平的两番力挺,房地产成为中国经济的龙头大哥巨无霸,而制造业沦落为苦命小弟跟班仆人,以至于制造业加速萎缩。
可怜今天还有许多脑子進了水的人在急吼吼地反问:天价房价怎么会是政府造成的呢?政府不是壹直在调控吗?现在不是出台了“史上最严的限购令”吗。
其实,所谓的“调控”、“史上最严的限购令”。的主要功能是作秀,让愚民百姓误以为房价高是违背政府本意的;当然,中共当局的“调控”,也包含两三成担忧,但决不是担忧天价房价,而是担忧天价房价涨得过快,会引发不可测的反效果。中共的“调控”,就象猛加油门后的略点壹点刹车,非真减速,而是担心收势不住。
实事求是地说,中共仍然掌控著所有的土地资源,如果中共当局真要房价下跌,只需对土地出让和对房产商的银行贷款略作调整即可,根本用不着拿购房者做文章,壹旦对源头進行调整,房价必很快应声而降,中共当局不去调整源头,而是壹边炒热地价、烘托市场、为之不惜巨资注资房地产。壹边却对消费者(购房者)大打出手,祭出重税、限购等等“调控”手段,此种手段,非但无济于事,更是对购房者的额外掠夺。
此种假惺惺的“调控”,就像壹边堆高锅底下的柴薪,壹边扬起锅勺,拼命搅动汤水,做出壹副奋力给汤水降温的样子。
此种骗子常用的骗术,居然骗倒了无数国人,可见信息封闭下宣传洗脑的奇效!
还有个更直观看穿骗局的地方,就是十多年来随着中共当局的不断“调控”、“平抑房价”。却越调控越疯涨,中国房价被“平抑”成天价。怎么?能领导壹切能够抢私为公、再化公为私的中国共产党,怎么就独独管不住房价呢?如果妳真的相信共产党要“平抑”房价,就请不要笑共产党“无能”,该笑妳自己脑袋進了滚水!
再请看银行的走向:银行贷款大量流向房地产,这是真心“平抑房价”的所做所为吗?
那麽,中共当局为什么宁愿经济扭曲、泡沫做大,也要大力注资对房地产救市。因为保房地产,就是保政权。
这就涉及到中共当局推行土地财政的初衷:
胡、温之所以走上土地财政的道路,壹个重大原因就是迫于地方政府无钱的压力。原本地方政府不缺钱,但1998年朱镕基施行税制集权之后,地方政府的税收大头被新成立的国税局系统夺走,财政顿时陷入窘境。本来朱镕基夺走地方税收大头的同时,是要裁剪全国壹百万公务员,但由于朱镕基大搞国企“改制”,大批“下岗工人”涌现,社会矛盾陡然尖锐,江、朱又拒绝政治体制改革,因此不能裁剪地方政府编制,否则无以“维稳”,而为了维稳,地方政府编制不减反增,更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困境。
朱镕基的本意是鼓励民企、招商引资,以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境,重点仍在制造业。但胡温上台后,眼见访民如潮,社会危机日盛,为保任内,嫌招商引资、发展制造业效果太慢,遂剑走偏锋吞特效麻药,选取土地财政的道路。
这壹特效药果然收到奇效,各级政府通过卖地,前所未有大发横财,赚得钵满盆盈,丰盈的财政带来了各级公安、国保呈数十倍的扩编,维稳系统的大幅扩充,又大大增强了镇压监控力量,从而完美地实现了清华工程师辅导员胡锦涛暴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维稳工程。
意识形态破产的情况下,军警公务员全靠利益驱动;土地财政下,政府的“维稳”资金托房地产所赐,房地产破了,政府就没钱了,没钱了,军警公务员甚至官僚当然就不作为了,镇压机器失灵了,中共的末日当然就到了。
因此,房地产业等同于中共政权,保房地产就是保政权。
这就是胡、温、习不顾壹切,也要注巨资保房地产的根本原因!
政权捆绑于土地财政之后,中共当局非但不会去真正“平抑房价”,它真正害怕的,反而是房价的下跌。因为下跌才是致命的威胁。
故中共虽然表面上对高房价作“调控”态,实则暗中倾力扶持大房产商:
其壹是暗中严禁开发商降价,卖不动也不准降价,这就是中国天价房价居高不下的真正原因:如海南省当局就规定,房价不得低于15000元/平米。中共中央和地方当局操纵银行系统,死撑大房产商,并且壹再开动印钞机,为银行消减早已积重难返的呆账、坏账,这就是2008年后中国物价全面大涨的真正原因;
其二是利用愚民老百姓“买涨不买跌”的愚蠢心理,勾结大房产商烘托房市。壹种常用的手法是,通过银行巨资贷款扶持,指使大房产商扮作购房群体,進市大量抢购,刺激房市升温,把包括中产在内的愚民百姓骗進房市后,又暗中退市,而饱食差价,并享受政府各种“优惠”奖励。最近的房价逆势疯涨,明显就有此种官商勾结炒作的影子。
为什么政府要频繁的炒热房市?因为天价房市的长期低迷,对中南海不利。中共逆市炒作房产,也反映出土地财政的危机已深重。
其三是收买大奸若忠的“专家”型、“学者”型骗子,如任志强、郎咸平之流,为高房价护盘做吹鼓手,诱骗愚民大众接受高房价、贷款买房。
所以说,炒股炒房的人,客观上是在为中共“维稳”,其中炒房者的维稳作用,比炒股更大。被中共煽动,抢進高房价房市者,下场必然最惨。
炒作房市、强力维护天价房价的政策,本质上中共当局对老百姓的战略性掠夺。中国人本有重积蓄的传统,中共当局迄今所实行“负福利”国策,令中国老百姓更不愿消费,毛泽东“壹大二公”瓦解之后,要对老百姓实现强效的榨取,逼迫老百姓大把地掏出银子,还有比“天价房价”更好的方法吗?(征收重税容易激起反弹,招致骂名)。
而且,只要保住天价房价,今后就可以凭此征收“天价房租”,随着房市无可避免地冷却,房租会迅速飞涨,今后老百姓不买房,也逃避不了此种超级榨取——妳总要住吧?
而中共通过天价房价的榨取所得,决不会“用之于民”,其大头用作了超过军费的“维稳”经费——中共国的维稳经费自2010年起就已超过军费。
面对此种中国历朝历代都没有政府战略性掠夺和压榨,包括中产在内的中国民众别无选择,唯有驱除共产党的统治,才会有让房价回落到正常市场价位的壹天!届时,大多数才可能买得起房!
而现在驱除中国共产党的时机快要成熟了。在经济为房地产业的绑架下,各级官僚为了暴富,疯狂圈地、抢地、大搞开发、大上项目…为之疯狂借贷巨债,以至于2015年地方政府负债率高达23.6%, 远超美国,贵州、辽宁、云南、内蒙古,都超过了中共国自定的百分之百红线,如今地方政府负债已经失控,许多政府需要借债发工资…而中共国维稳经费自2010年起就已超过军费,2013年中共国维稳经费预算为7690亿元人民币,大超过国防预算国防预算7201亿元,且每年以百分之五速度增长。
正常人都知道,房价不可能涨上天,堤坝也不可能加到天上去,中国房市必然崩溃而且崩盘在即。习近平当局最近把持不住,逆市炒作房产,也反映出中共土地财政的危机已深重。
中共各级政府维稳经费很快就会入不敷出,中共的意识形态早破产,现在全靠利益驱动官僚公务员,以暴力维稳,缺钱维稳则意味着管制危机,管制危机则意味着社会危机。
掠夺行为
作者 宋永毅 写于 二零一九年
今年,2019年,是中共建政后发动的第壹场政治运动 — 土地改革运动以及于此平行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七十周年的祭日。
由美国纽约城市大学、美国劳改研究基金会主办,美国《中国当代政治运动史数据库》编辑部和台湾民主基金会等协办的“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的国际研讨会于9月18日到9月20日在纽约城市大学研究生中心顺利進行。五十多位来自海内外的学者汇聚壹堂,就中共的土地改革的国际背景、历史渊源、理论实践、暴力土改的前奏和后果等等方面進行了严肃深入的探讨。这是迄今所知的世界上第壹个、也是规模最大的壹个彻底否定中共的土地改革运动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大会共收到来自全球学者四十三篇学术论文,其中有二十九篇为大会演讲论文,十四篇为书面发言。其中来自中国大陆学者的论文有十六篇。会后,我们将很快又在海外出版近百万字的、上、下两册的论文集,以飨万千读者。
壹个问题会迎面而来:时过境迁了七十年,是否还值得这么多学者对这壹课题進行重审和辨析?换句话说,七十年后的今天再来重新研究和否定毛泽东的土地改革运动,还有什么特别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答案是非常肯定的。这不仅因为七十年来中共官方制造了种种关于他们的土改的“伟大成就”的政治神话,导致毛泽东土地改革的血腥真相至今还没有被全部揭露;还因为七十年前的土地改革的后果正滞后著中国大陆现代化的健康進程;更因为而当今的中共领导人千方百计地想让整个民族遗忘历史的教训,以便他们可以顺顺当当地延著这条独裁和极权的道路走下去。
政治运动的“原型”和不断重复的“情结”
中共建政伊始,便发动了所谓的“三大政治运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朝鲜战争。壹眼望去,便不难发见其中“土地改革”是最主要的核心所在。朝鲜战争前后虽然也有宣传性的政治活动,但其实质还是军事行动。镇压反革命是与之平行的,但很大程度上又是为土地改革衍生并为之服务的政治运动。中共的宣传机器,至今为止还在不断地传播著:土改把“农民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的神话。[1]恰好西方的神话学研究中有壹种“原型批评”(Architype Literary Criticism)的方法,它源于20世纪初英国的古典学界崛起的仪式学派,大成于加拿大文学批评家诺斯洛普·弗莱(Northrop Frye)的《批评的解剖》(Anatomy of Criticism ,1957年)。其要点在于研究神话中中反复出现的各种意象仪式、内在结构和人物类型,找出它们背后的基本形式,即神话原型。如果我们把它套用到作为政治神话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根据会议所收到的论文中的发现,我们也不难找到土地改革作为中共政治运动“原型”的壹些特征和要素:1. 阶级划分的运动理论基础;2. 法外杀人的群众暴力形式;3. 劫掠私产的国家财政机制。
第壹,是“阶级划分”的运动理论基础。土地改革是中共建政以来第壹次在全国范围内划分阶级成分的尝试。通过这壹方式,中共撕裂了整个中国社会,建立了中国历史上从来过来没有过的以等级制为特征的身份政治制。这壹土改的基本理论旨在煽动仇恨,制造敌人,挑动壹部分民众去迫害和杀戮另壹部分民众,成为中共后来以无休止的政治运动治国的理论基础。值得壹提的是:与会的学者研究土地改革,但并不囿于“土地”,相反把批判和颠覆中共政治运动的理论基础放在首位。大陆学者叶曙明先生不乏见地地指出[2]:
历史学家认为,重新分配土地,改变土地所有制,是土改的意义所在。土地收归国家,也是对土地所有制的改变。但从土改之初许诺把土地分给农民和后来的兑现情况看,土地在农民手里,只是昙花壹现的过渡,几年后就全部收归国有了。因此,土改的分田分地,拉开历史的距离来看,不过是发动群众的壹种方法而已。
土改的真正意义所在,是划分阶级。 …… 划分阶级,实际上,就成了农村未来政治的重要基石和支柱。
在他的论文〈土改阶级划分政策的恶意、随意及其后果〉,北美学者丁抒教授更進壹步地指出:
对社会划分“阶级”,源自西方马克屎列宁主义。 ……没有固化的社会阶层,地主和农民之间不存在壹条阶级鸿沟。……农民与地主的角色转换壹直在乡村社会進行。中共高层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三个人的父辈都是实例。……中共的土改,要铲除传统文明,颠覆乡村社会,壹是靠启用贫雇农、无业游民当村干部,二是靠极大地妖魔化地主富农,制造“阶级仇恨”,以达到“消灭地主阶级”的目标。……中共将抄没地富财产赋予“阶级斗争”的崇高名义,把抢夺解释成“土地还家”、“财产还家”。再加上“大家都抢”,平素从不偷、抢的贫雇农们也就随大流,心安理得地当了壹回强盗。
纵观毛泽东时代数十次的政治运动,中共确实具有浓厚的“阶级划分”的政治情结。不仅每壹个地区的土改结束后都有对于阶级划分的重新复查和再划分,即便是在农村已经走上集体合作化的道路后,中共还不停地抓所谓的“漏网地主”。比如,1955年10月22日,贵州遵义地区赤水县在县党代会的“重新划分阶级”的运动中清查出了“80多户土改中漏网地主,有些并混入互助合作组织”。为此,中共中央还专门发了壹个〈关于土改中漏网地主土地处理意见给贵州省委的批复〉(1955年11月17日),表示坚决支持[3]。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四清运动里,中共中央认定:“现在农村相当普遍地存在着阶级成分比较混乱的情况,在射秽主义教育运动中,很有必要认真地進行壹次清理阶级成分的工作,就是说,经过群众的充分讨论,对每壹个家庭的成分進行审查和评定,并且建立阶级档案。” [4]实际上,四清运动成了壹场大规模的重新划分阶级成分的运动。到了文化大革命中,不仅全国城乡大抓“漏网地主、富农”,原来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中“不划阶级”的政策也被全部推翻。中共中央于1971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新疆、 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划分阶级成分问题的指示〉,“同意两个省、区在没有划过阶级成份或过去虽然划过但没有划清的少数民族地区,参照西藏射秽主义改造中执行的原则和政策划分阶级成份。”[5]直到粉碎“四人帮”以后的1979年2月27日,中共的国务院才发文推翻了上述“重新划分阶级”的错误文件。此外,中共的每壹场新的政治运动,还会划分出新的属于“阶级敌人”的成份来,如五七年反右运动后产生的“右派分子”和文化大革命中新划出来的“走资派”。总之,中共的这壹“土改情结”的目的,正是为了制造出更多无端的敌人来[6]。
令人十分忧虑的是:这壹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理论,至今为止还被铭刻在中共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壹次会议通过)上: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壹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射秽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進行斗争[7]。
第二,是“法外杀人”的群众暴力形式。这是指即不通过起码的司法程序,煽动并通过大规模的群众(暴民)运动来杀人的形式。原中国社科院法律研究所的徐立志教授在研究这壹施暴形式时指出:
按照古今出现的普适性法律和法的原理,土改中的乱象涉及到多种犯罪,其中有的属于严重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的法外打人、杀人…… 对于土改中的种种乱象,中共的基本态度是将其视为革命中的“过激”现象,是“自己人”对“敌人”的行为。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中共处理运动乱象的基本政策,也从土改壹直延续到“文革”。土改中的乱打乱杀等法外乱象,在以后的运动中壹再出现,而且从事这种非法行为的人和被非法对待的人都有壹些是从土改时期延续下来的,经历过土改的人都能从以后的历次运动中看到土改的影子。[8]
真可谓壹语中的。如果我们把土改作为毛泽东时代第壹个政治运动,把文革作为毛的最后壹场政治战役,它们的共同点即是对某壹社会阶层的大规模屠杀。不幸的是,这壹社会阶层就是中共土地改革运动的主要打击对象—地主富农及其子女。 文化大革命中有过三次震惊全国的对土改对象的大屠杀事件,其方式都是土改“法外杀人”的运动形式的延续和翻版。
其壹,1966年8月26日至9月1日发生在北京大兴县的残杀土改对象—地富及其子女的事件,共杀死325人。最老的八十多岁,最小的还是婴儿[9]。
其二,1967年8月13日至10月17日发生在湖南道县及零陵地区的大屠杀事件,共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以地富为代表的土改对象及其子女占了近7000人,为76%。鉴于这场大屠杀的组织者和执行者都曾认为他们是在進行“第二次土改”,这壹文革惨案就带上了挥之不去的土改“法外杀人”的阴影。而整个屠杀,都是在“土改补课”等等蛊惑人心的口号中進行的。[10]
其三,1967年底到1968年下半年的广西大屠杀。据机密文件透露,至少8.9-14万人遇难,而其中土改对象、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占了56%左右[11]。
如果我们進行壹下更深入的调查和比较。 还不难发现,上述三次文革中的大屠杀都不过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延续和发展。例如,道县和广西发出杀人指令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其实不过是土改时期“人民法庭”的某种翻版。而施害者所采用的对受害者们先开“杀人现场会”斗争、再宣判,后用“刀杀”、“沈水”、“棍棒打死”、“活埋” 、“火烧”等方法处死,完全是土改虐杀地主的全套流程。至于那些野蛮的私刑,也和土改中法外杀人的暴力壹脉相承。值得注意的还有:刽子手在杀戮受害者的事前事后,还常常公开引用他们集体无意识里深深积淀的“土改经验”。例如,加害于受害者之前,凶手们常常先追逼他们的“浮财”—有的甚至是第壹次土改时埋藏的“光洋”。并欺骗他们:这是“土改政策”,交出妳的钱来,便可以买下妳的命。[12]而在杀光了受害者全家以后,凶手们壹定不会忘了土改的传统—瓜分掉受害者的全部财物—包括受害者的家庭里的青年女性。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之处,那就是暴徒们再也无法从受害者那里分得土地。因为第壹次土改中他们分得的土地,早已经被中共在壹两年后以“农业集体化”的名义收归了国有。
行文至此,我们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壹个难以回答但壹定要回答的问题:在当年的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到底有多少地主在残忍的暴力下死于非命?在时过境迁七十多年、而中共又严密封锁档案的情况下,比较准确地计算出受害的地主的人数是很困难的。但是,根据壹些已经公开的官方的统计材料,做壹些合理的推测还是可能的。以下是根据多种官方文件推算出的中共建政初期土改中的地主非正常死亡人数的表格:
年度
縂人口
所占比例
自然死亡率
地主实际人口
1950
465,900,000(农业人口)
4.75%
21,880,000*
1954
602,660,000(总人口)
2.6% **
15,669,160
1950-1953
6.88% (4年)***
1,505,344
差额(非正常死亡)
4,705,496
这壹数字来自国家统计局的《全国土地改革前各阶级占有耕地情况》壹表,载黄道霞、余展、王西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第1353页。
这壹比例来自1954年23个省市,自治区1.5万多户农家资料的统计的《全国土改结束时各阶级占有耕地情况》,载杜润生主编:《中国的土地改革》,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第560页。
关于土改期间中国地主非正常死亡人数的算法是:1950年土改前地主实际人数(21,880,000人) – 1954年土改结束后地主人数(15,669,160人) – 4年自然死亡人数(实际人口 X 四年自然死亡率 = 1,050,240人) = 差额4,705,996人。
根据以上的计算,在三年的暴力土改中,中国所谓的地主阶级的非正常死亡(被杀和自杀)人数大约高达470万人。它应当是中共建政后所有政治运动中非正常死亡人数最高的壹次。这壹数字,和不少长期研究中共土改的学者的估计雷同[13]。
根据有关看到过机密中共文件的作者泄露,到毛泽东死后的1977年,全中国地主大约还有279.7万人幸存[14]。 换句话说,自土地改革以来的24年里,中国的地主阶级共有1808.3万人死亡。他们或是在土改后的各种政治运动中被迫害致死,或是在贫病交迫的政治歧视中漠然逝世。作为壹个有两千多万人之众的中国富裕农民的“阶级”,被中共从肉体上残忍地消灭了。
第三,中共土改运动“原型”中的最后壹个特征是劫掠私产的国家财政机制。这里的的“劫掠私产”当然是指对国民私人财产的大规模的抢劫和掠夺,而这些行为则又常常是得到国家政权的默认或公开鼓励的。
土地改革时期大规模的分地主 “浮财” 的现象可算是这类形式最早的“原型”。紧接着,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早期的 “三反”、“五反”运动里,对所谓的 “不法资本家”的大规模的群众斗争,追逼和没收他们的私人钱财,应当是这壹“原型”的发展。到文化大革命初期,这壹 “土改情结”有了恶性的发展。最典型的是1966年8月,由北京红卫兵发起,继而在全国范围风行的对 “阶级敌人” 的抄家运动。本次会议的不少论文都揭露了造成土改大规模法外杀人的契机,常常是那些所谓的“土改积极分子”(实为地痞流氓)的 “追逼浮财”。但是由此引起的种种酷刑和杀戮,从来没有得到国家政权的惩处。至于1966年红卫兵的 “红色恐怖”,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竟发表了 〈向我们的红卫兵致敬!〉的社论,公开赞扬红卫兵抄掠公民 “隐藏的金银财宝”的非法行为[15]。
为什么中共的国家政权要纵容和赞扬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盗贼行为?其实背后还是有不可告人的、又非常实用和功利的财政目的的。例如,据大陆学者曹树基的研究,中共在土改初期所发动的“减租退押”运动,其隐藏的经济目的是为了把这壹运动的的胜利果实来充实1951年政府的新增农业税,并以此来支持朝鲜战争[16]。同样,不久后,“三反”、“五反”运动里逼出来的工商业者的财物,也被用来解决政府的财政危机。毛泽东就高度评价了这种做法,喜形于色地称赞道:“‘三反’、‘五反’清理出来的钱,可以打(朝鲜战争)壹年半。”[17] 在1966年10月的中共中央十月工作会议上,颁发了壹份赞扬红卫兵的“巨大功绩”的机密文件。该文件透露,仅红卫兵抄家所得的现金,就有人民币428.8亿元;美钞355.8万元(相当于人民币875万元);英镑和其他外币373.9万元(相当于人民币2566万元);黄金120万两(相当于人民币1.5亿);白银30.8万两,银元978.9万元(相当于人民币1300万元)[18]。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1966年全中国的GDP按人民币计算,不过就是1888.7亿元。仅这些几个月内抄来的现金,就有432亿之多,占1966年全中国GDP的 23%,而且还是立刻可以流通的现金。对于文革初期面对因为动乱而造成的国内生产急剧下降的中国政府,无疑有雪中送炭的危机救援的作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怎么会不对红卫兵“巨大功绩”大加称赞呢?
颇具讽刺意义的是:这种劫掠私产的国家行为,竟很快就从国家纵容农民对地主富农私有财产的劫掠转化为国家对农民私有财产的持续劫掠。1952年,全国性的土地改革还没有结束,中共已经开始强力推行农业合作化。在以后的数年内,中国所有的农民 —— 不管是被贫下中农剥夺了土地的地主富农,还是刚刚获得土地的贫下中农 ——全部被国家剥夺了他们的土地。不仅如此,中共还在1953年强行推出“统购统销”的政策,超额征集农民的余粮(实际上就是口粮)。因为合作化了,农民便失去了他们刚刚在土地改革中得到的土地和生产工具,其人身也不得不依附于党国的基层细胞──合作社及其干部。实现农业合作化后,全国1.1亿户个体农民,被组织到了约100万个农业合作社。农村的粮食统购统销就不需要再直接与农民发生联系了,统购与统销都可以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来進行。就这样,农民作为生产者,就不仅失去了对土地的支配权,还進壹步和他们生产的粮食完成了剥离,彻底地失去了对粮食的支配权。有论者把这壹过程称为“第二次土改”,也是不无道理的[19]。
作这壹如是观,1958年开始的人民公社化也可以称之为“第三次土改”。毛泽东在河北徐水县关于农业生产大跃進的讨论中,总结出了公社“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军事共产主义的组织形式。既然人民公社化后的整个农村都变成了军队和兵营,那当然就不允许有农民再有任何私人财产。当时,毛就和徐水领导人张国忠等兴致勃勃地讨论过“進行共产主义教育,除生活用品外,关于房屋、树木、羊群、自留地都要转化为公有。” [20] 毛泽东的倡导很快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对数以亿万计的农民私有财产彻底剥夺和劳动力的恶性毁坏。以徐水为例,“在扫除私有观念的影响下,有些村庄鸡猪和树木也归了公,把锅砸掉炼铁,户户不冒烟,全去吃食堂,有些地方甚至连箱箱柜柜都归公有。群众的基本生活资料—住房也要拆除……[21]”更有甚者,中共在大跃進 — 大饥荒后期的“反瞒产运动”里,对农民完全采取了土改斗地主的方式—刑讯逼取他们的最后壹粒存粮。以“信阳事件”中的“反瞒产运动”为例,“全区被打致死群众达六万七千余人,被打致残三万四千余人。残害群众的酷刑在几十种以上,如吊梁、跪砖、砸牙、剪耳朵、刺手、缝嘴、火焼、铁烙、火葬、活埋等等,真是残忍毒辣,骇人听闻。[22]”曾几何时,作为中共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者的中国农民,不仅在数年后就失去了他们的全部私有财产,还沦落为国家机器最悲惨的农奴,活活饿死了数千万人,成为中共土改运动的最大的失败者。
破除“解放农村生产力”的神话
中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开篇中说,“土地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23]。这是长期以来纠缠着读者甚至研究者们的又壹个革命神话。对此,美国学者杰克·贝尔登(Jack Belden) 很早就提到,不少西方学者当时就都有异议。他们认为: “分配土地本身并不能在中国产生健全的农业经济。它既不能创造出工业化所需的资金,也无法消除农村人口对土地的压力”[24]。另壹个美国学者马若孟(Ramon H. Myers)也曾指出:“1950年以来的事实证明,1950年代土地改革与其说是促進不如说是阻碍了农业生产力和产出的增长,因为这壹改革消灭了私有制,从而抑制了刺激工作和革新的动力”[25]。其实,壹个简单而清楚的史实是:中国真正的全面工业化是在1978年后三十年间的“改革开放”中才实现的,这离“土地改革”已近六、七十年之遥。因此,土改“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之说实在是离题万里之谈。
中共政府和其官方学者壹直用“土地改革”后全国粮食总产量的增加来说明它的革命神话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被引用得最多的是当时的政务院副秘书长廖鲁言的说法,即“壹九五壹年全国粮食生产量较壹九四九年增加百分之二十八,今年可较壹九四九年增加百分之四十左右,可超过抗日战争以前最高年产量百分之九。[26]”这其实也是经不得仔细推敲的。首先是中共的统计数字常常是因政治需要而夸大的,不足为信。廖鲁言写这篇宣传品时,尚在1952年的9月,统计数字根本还没有出来,但他就急不可耐地炮制出“百分之四十左右”的增长率了。其次,中共用和平时期、即五十年代初期的产量来和四十年代全国性的战乱年代相比-- 无论是抗日战争(1937 -1945),还是国共内战(1946-1949)时期 —— 都不是壹种公正的比较。最后,战后中共统壹了中国大陆,在和平的环境里拥有了激增的人口和多余的劳动力,可以用来大量垦荒和精耕细作,如果没有总产量上的增加才是不可思议的。
已故的中国人民大学的高王凌教授对土改素有研究,他是比较早挑战土改“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学者之壹。在本书所收的〈土改的极端化〉壹文中,他就指出:“土改的目地,最初的说法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但是土地改革的这种作用,壹时间却难以看清,有时还不难发现相反的例证。如各地都有经验表明,土改后的头壹二年,生产往往出现下降。”参加本次会议的加拿大独立学者滕春晖和大陆学者马锡昌壹起递交了壹篇题名为〈土地改革对农村生产力和农村社会生活的损害和影响〉的论文,也指出[27]:
大多数地主是“小地主”,往往是靠勤俭持家和种田本领及经营有方发展起来,他们几乎都亲身参加农业劳动。对他们的剥夺,就消灭了这部分人的生产能力,……所以在当时中共内部关于经济问题的多份文件中,几乎是不加掩饰的承认,土改造成了群众普遍的生产困难。 1948年5月10日,中共东北局后勤部党委在《目前后勤运输状况的统壹与使用》壹文中说:两年来,我们的生产力比伪满时不是扩大了,而是缩小,比九壹八以前恐怕也不如。减产是可以肯定的。原因:东北过去地主富农占很大数量,土改后大生产破坏了,土地小块小块分给农民;而农民组织和经营的经验不足;使我们减产。这是第壹。第二,土改中打击面宽了些,使过去生产中占很大数量的中农、富裕中农被打击,因此生产情绪受到影响;第三,地主富农土改中打的狠壹些,生产有困难(种子、牲口、农具)影响壹些生产;第四,农村劳动力减少很多,参军参战数字很大--生产力水平回到少帅那个时代。
其实,我们即便用中共自己五十年代的壹些统计资料,也可以看到在人均粮食产量上非但没有增长,相反是倒退的:
产量 \ 年份
1936年
1950年
1952年
粮食产量(斤)
277,400,000,000
249,400,000,000
308,800,000,000
人口 (人)
471,100,000
551,960,000
574,820,000
人均产量(斤)
589
451
537
另外,从各地“土地改革”运动的原始档案里,我们也常常发见中共的暴力土改对农业生产直接的严重破坏。例如,贵州省清镇县,原是中共“土地改革”的试验区,在土改后却出现了农民不想生产,让土地大批抛荒的现象。中共贵州省的机关报《新黔日报》如此报导[28]:
清镇壹区芦荻乡右二村是今年春季土地改革试验区。土地改革后,于八月间经检查,该村丢荒田土现像很严重。 ……其中以贫农丢荒土地最多,自耕中农次之。全村合计共荒田六石六斗,占全村田面七十石零六升二合的9.42%;共荒土五斗七合半,占全村土面五石四斗五升的9.78%,共丢荒产量合32564斤,占全村总产量的53517斤的6.33%。所以造成如上丢荒田土的严重情况,主要原因是该地各级领导忽视领导生产,指导思想上对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明确;对土地改革后的生产问题没有深入下去了解情况,只盲目认为土地改革后群众生产情绪高,在这上面可以不必多化(花)工夫。 ……土地改革后,又没有讲明租佃、雇佣自由,只是机械地动员群众生产,壹些缺乏劳动力者,为了避免剥削改变成分,怕把田土出租。如中农黎明春,共有七斗田,前几年出租二斗五升,今年全部收回自己种,结果荒了田二斗。
这种破坏更是在精神层面上的。因为“斗争土改”的盛行,使农民在几千年来形成的勤劳致富的信仰轰然倒塌,使他们不愿意通过生产来发财致富,在不少地方竟造成了人为的饥荒。山东的莒南县、内蒙古的赤峰市干村都是如此。据机密档案记载,整个山东暴力土改后1948年出现了空前的歉收。莒南县壹直到1949年还没有摆脱灾荒的阴影[29]:
发生饿死人、卖老婆、买小孩子的严重现象,如莒县大石头区朱家庙子村壹老大娘,即因挨饿而吊死,城里民村唐林民饿死,郑X仁要卖老婆,于X文要卖孩子等。
土改对农村生产力的严重破坏和社会财富的极大消耗,不少中共领导人也是有清醒认识的。 1947年8月27日,董必武在全国土地会议上就说过[30]:
社会上的积蓄在土改中大量被消耗了,过去各地都发生过这种现象,领导机关不注意就消耗得更多了。在斗地主、富农时,斗来的果实吃掉了壹些,用掉了壹些,由集中到分散不可避免的要毁损些。有些地区中农在土改中,也故意消耗他们自己的积蓄。如在执行政策中侵犯了中农的利益,再加上地主富农的谣言,那就消耗的更多。地主富农消耗,甚至故意破坏自己的积蓄那是更普遍的现象。
经历了几十年的政治运动风风雨雨的中国人,应当起码明白文革中流行的“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中的两者其实并没有任何逻辑上的因果关联。在现实生活中,革命终究是破坏了生产力的,尤其是在暴力革命刚刚结束的壹段时间内。当然,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社会和政治震荡后,生产也会逐渐得到恢复和增长,但这不过是政治震荡后的非革命的“和平”带来的经济恢复和好转而已,它们绝非是结构性的增长,更不是中共及官方学者们所吹嘘的革命所带来的“生产力”的“解放”。
新视野 新史实 新思考
本次会议的有壹个非常特殊的开场:由来自日本、台湾、中国大陆和美国的学者壹起组成了题名为〈国际和比较视野下的土地改革〉的首场讨论。土地改革在世界历史上并不是自中共始的新鲜事物,也并不壹定要充满流血和暴力,以牺牲几百万无辜的人命为代价。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有过日本的土地改革。五十年代几乎和中共的暴力土改同时展开的,还有台湾的和平土改。日本学者日吉秀松教授在他的〈日本的农地改革和民主化〉详细地介绍了日本战后在美国为首的盟军总司令部指导下的土地改革。他指出,虽然“这场土地改革是在外国势力压力之下進行的”,但是“在没有发生流血事件的情况下实施了这样的巨大改革”。日本土改的形式是和平的,是政府通过佃租地的强制收购以解决农村贫困。它不仅基本上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日本消除军国主义的基础以及在农村实现民主化之目的也获得实现,同时,日本的土改成功地在农村阻止了日本射秽主义运动的发展。
台湾学者周茂春博士,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廖应豪先生和旅美华人作家余杰都就台湾和大陆土改的对比发表了精彩的见解,大大地拓展了研究者的视野。他们都认为:台湾五十年代初期的“兼顾地主”的土改是非常成功的,如余杰所言[31]:
中国的土地改革指向“耕者无田”的国家资本主义,台湾的土地改革指向“耕者有田”的自由市场经济。在此壹脉络之下,两岸的土地改革形成了四个重要的差别:第壹,社会及历史背景不同;第二,学习和效仿的对象不同;第三,实施方式(主要是暴力程度)不同;第四,对此后两岸的经济、政治发展路径的影响不同。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改革都是成功的。北美的国际共运史专家程映红教授把北朝鲜和北越的土改与合作化与中共的土改和合作化放在壹起考察,指出它们的共同点是[32]:
共产党革命在农村政策上的“初衷”是建立对农村的全面控制,在社会经济政策上则是通过土改建立小农制度,但很快就向集体化过渡。这个集体化可以是合作社,也可以是人民公社,总的倾向是越大越好,因为越大就意味着国家控制能力的越强。……从土改到合作化,这些国家经历的,实际上是从身份自由的个体农民沦为国家农奴制的过程。
本次会议还标志了在中共土改研究上的壹些重要突破。其壹是提供了长期以来被忽略了的新史实;其二是填补了以往研究中的空白。在壹般人的印象中:土地改革既然是中共建政后的第壹场政治运动,应当壹开始便是中共以“恩施者”的名义出现,给农民分配土地。然而,本书却掀开了为重重曡曡的谎言覆蓋著的昨天的真相:中共首先是以“剥夺者”的面目出现,壹解放便向农民横征暴敛,激起了全国性规模的民乱和“匪变”。但多年来,在“土地改革”旗鼓的遮蔽下,学界忽视了1949-1951年新中国发生的其他历史事件。近年来,基于档案资料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有机会把关注视角转向新中国初期的征粮、减租退押、经济清算以及财政金融物价等系列运动,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進展。
华东师范大学王海光教授递交的〈土改的前奏曲:中共建政时期征粮问题再探讨〉和〈民变和“匪乱”——中共贵州建政第壹年征粮事略考〉两文,就告诉读者“中共占领新区之初,立脚未稳,就急如星火地在当地征收1949年度的公粮,禁止银元贵金属货币流通。征粮数额大,方式简单粗暴,激起了当地民众的激烈反抗,以至酿成大规模的民变和“匪乱”。……新区征粮和匪乱的研究,呈现出了中共建政过程更为复杂的历史面相,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土地改革为建政中心事件的历史叙事。”[33] 与此类同的还有曹树基教授的〈“大户加征”: 江津县1950年的征粮运动〉和〈江津县减租退押运动研究〉两篇论文。曹文指出:“为增加财政收入、缓解政府压力而進行的‘大户加征’与‘减租退押’是实质性的土改,而土改中的分配土地,只具有像征的意义。在实践的层面上,‘大户加征’与‘减租退押’的本质是征粮,而土改中分配土地的目的之壹,也是征粮。这是因为,经历过‘大户加征’与‘减租退押’之后,地主阶级已经无力承担高额的农业税,而分配土地,就成为调整税基的最好方式。”大陆青年学者刘诗古依据新的史实,得出了如下对官方叙事极有颠覆性的结论[34]:
我们可以形成关于土地改革的三点新认识。其壹,1949-1950年,中南区各地农民已自发不向地主交租,这实质上意味着土地产权关系已发生变化。佃户拥有了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转让权被中共禁止,地主对土地没有了任何实质意义上的权属占有,“土改”已经发生。其二,为了避免在收不到地租的情况下,继续承担壹年两季甚高的阶级累進农业税,地主阶级多希望政府早日土改,而并非如过去所言的那样,地主阶级对“土改”進行着顽强的抵抗和垂死的挣扎。其三,中共政权在新解放地区有意实行农民继续交租,随后依法减租的政策,刻意推迟“土改”时间,以便有充分理由对地主阶级征收高额的阶级累進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在填补以往研究的空白方面,会议的其他参加者们也很有建树。大陆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生刘志递交了壹篇题名为〈国共内战中的土改难民(1945-1949)〉的论文,揭开了土改史研究中壹个长期无人注意的侧面:“土改难民”现象。国共内战期间,因中共在解放区的暴力土改,造成的空前的人道灾难——“土改难民”竟达近四千万之多!北美女学者李江琳是研究藏族和西藏问题的专家,这壹次却为会议提供了题名为〈中共在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以云南为例〉的论文,为学界了解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提供了难得的窗口。其实,也有少数中共的干部比较务实,对暴力土改有所抵制。原澳门大学教授程惕洁的〈内蒙东部“温和土改”与乌兰夫的文革倒台〉壹文告诉我们:原中共国家副主席乌兰夫,在主政内蒙20年间(1946-1966年),曾在东北解放区土改运动中,成功抵制并及时修正东北局的左倾政策,推行过著名的“三不两利”政策(不分、不斗、不划成分;牧主、牧工两利)。这壹政策取得了极好的效果,使内蒙在大饥荒时期,接收并救助了几十万内地流民,并以余粮支援了京津沪。但是,这些都成为文革中他被毛泽东和周恩来整肃倒台的原因。
在中国知识分子中,也不乏有逆中共的暴力洪流行舟,凭著壹己之力大声疾呼、反对中共土改的先知。本次会议有两篇论文介绍了当年上书毛泽东的著名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先生 。北美学者丁凯文的〈董时進vs毛泽东 ——中共土改的回顾与辨析〉非常详细地梳理了董先生在他壹系列著作中从根本上质疑毛泽东的土改思想的理论要点。这壹总结提纲挈领,使董先生为岁月尘封了七十多年的前瞻性的思想得以发扬光大。大陆学者,原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郑也夫先生也递交了壹篇论及四位的公共知识分子对土改态度的长文〈土改中的四位公共知识分子〉。那四位公知,除了坚决反对中共土地改革的董时進先生,还有清华大学和人民大学的吴景超教授;清华大学和中央民族学院的费孝通教授和清华大学的潘光旦教授。在土地改革问题上,后三者和董时進先生不同,他们都在壹定程度上支持土地改革。当然,他们都反对暴力土改。另外,他们的身份既是自由派知识分子,又都是当年中共在内战中的同盟军——民盟的主要成员。由于对中共的本质缺乏清醒的认识,他们都没有像董时進先生那样,果断地选择流亡海外,而是接受了中共的统战和洗脑。最后,他们竟然都接受和认同了中共的暴力土改。因此,这壹论文实际上已经把探索拓展到整个中国知识分子和土改关系的崭新领域。在该文的结尾中,郑也夫教授对知识分子的集体投降進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诸如“保守主义的缺失”,“封建话语权上的放弃”和“土改中的冷血和自私”等原因。最后,他的总结给人以经久的震撼:
中国知识分子集体赞同暴力土改,是中国文化精英的良心泯灭,是中国知识阶层的集体投降。认可了这壹次强暴,就很难抗拒下壹次强暴。认同了对他人的强暴,也就极难阻挡对自身的强暴。因此土改中知识阶层的表现是决定性的,所谓初战就是决战,从此他们在与中共的博弈中,如同小儿,任凭摆弄。
对中共暴力土改的新探索和新思考,壹直是这次会议的重点所在。
中共为什么壹定要使用暴力土改?对此学界有过种种有意义的探讨。例如,清华大学的秦晖教授认为:“农民也许不会为了几亩地‘抛头颅洒热血’,但如果共产党的胜利他们可以得到好处,共产党的失败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那当然他们就会容易被高度地动员起来。因此,壹定要搞流血土改。……有了投名状就不怕发动不起来了”[35]。 对此,高王凌则提供了壹个更扩大的政治框架来理解土改暴力,他认为他认为中共土改的重点并不是为了分田,而是为了“推翻旧的政权,同时建立新的政权组织和政治制度,特别是在基层自下而上地進行重组……也就是说,中国的土地改革不仅是‘改朝换代’,而且是‘改天换地’,因此它不可避免地要走上‘斗争土改’的道路”[36]。原重庆师范大学外贸学院的谭松教授,因为坚持对川东地区的土改真相進行独立调查,被中共开除了公职。对中共的暴力土改,他在实地调查中得出的结论是:“中共土改时的大屠杀,自然是要对地主乡绅和所谓反革命進行肉体消灭,但是,在屠杀过程中所使用的这些手段,它所呈现出的公开性、随意性、残暴性、奇特性等,都是为了壹个目的:要最大化地制造恐怖,要让那些活着的人对这个刚刚登场的红色政权心怀恐惧从而服服帖帖不敢反抗”[37]。加拿大维克多利亚大学的讲座教授吴国光博士则更進壹步认为:“激发仇恨,制造仇恨,固化仇恨,既是土改暴力的原因,也是土改暴力的结果;……从而为建立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在占据中国人口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农民中打下群众基础。随后,当无产阶级专政施展威力时,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刚刚获得的土地即被剥夺;土改中的暴力弥漫,也就为中共政权此后快速地强行收归土地为国有化铺平了道路。[38]”
另壹个长期以来对家乡山西省平州县的土改進行实地调查的学者,澳门大学社会学教授郝志东,则以西方社会学的社会互动的理论,对土改中的暴力進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他认为:“土改的暴力是干部之间、干部与农民之间互动的结果。干部需要让农民‘命运、良心、人道、面子’等传统思想,和地主富农‘撕破脸’,农民也需要接受这种发动,然后暴力土改才有可能。让干部‘放手’,让农会说了算,也经过了壹个上下互动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重新定义阶级、命运、良心、面子等观念的过程”[39]。
论及暴力,与会的学者们还注意到了与土改并行并为之服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关于镇反运动的学术研究现状,杨奎松有过论述??:“对于这样壹场声势浩大、影响深远的镇反运动,至今尚未见多少深入的学术研究。……在新中国成立后历次政治运动当中,镇反运动的作用向来在多数人的心目中是争议最少的。”镇反运动之所以“ 争论最少”,根据杨杨奎松的说法,是因为“共产党领导之革命政权初创,通过镇镇压反革命运动,以固其根,以立其威,亦向被国人视为情理中事。”[40]新生政权的巩固和奠基是否必须来壹场如此大规模而又如此血腥的镇反运动?北美独立学者和民主运动理论家胡平在他的论文〈背信弃义+残暴的史上之最——对中共镇反运动的盖棺定论〉中批驳了这壹说法。他认为:“这种评价是基于对镇反运动性质的严重误解,所以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作为革命政权,中共在建政初期镇压大大小小的反革命活动,本是例行公事,是中共各级领导早就在做、而且壹直在做的事。既然如此,哪里还用得着最高领导人特地出面发文件,专门搞成壹场大运动呢?由此,我们可以推测,中共发动镇反运动,其实是借题发挥,是假借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名义,……去镇压那些并没有从事过什么反革命活动的另外的群体。”通过分析毛泽东自己的指示,胡平壹针见血地指出: 镇反运动“是假借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旗号,对那些只是历史上曾经反革命而没有任何现行的反革命活动,并因此得到当局承诺宽大处理的群体算历史旧账。”
镇反运动中的重要对象之壹是所谓的“反动会道门”。长期以来,对这壹课题海内外都缺乏研究。纽约城市大学教授夏明这壹次递交了壹篇〈中共摧毁会道门和极权主义的建立〉的长文,填补了壹个久违了的学术空白。根据沈实的历史档案,夏文首先考证出中共在取得政权之前,对所谓的“反动会道门”是壹贯取“实用机会主义”态度的,“从1921年中共建立到1949年中共建政,共产党对会道门是既利用,又打击”。但是,“从1950年到1953年,共产党对所有的会道门壹概定为“反动会道门”,开始了全面残暴镇压时期。”“从1954年至今,中共政权对会道门和后来定位为邪教的组织开展了长期监控、露头就打的高压常态时期。”在细致地回溯历史后,夏文不无幽默地总结道:
毛泽东和中共罗列的所有指控“反动会道门”的罪行:落后封建迷信、家长制统治、教主崇拜、阴险残酷的戒律、被外国势力操纵利用、称皇称帝、对道徒剥削摧残、骗取钱财、奸污女道徒,等等,今天无壹不可以用来起诉中共和它的首领毛泽东。中共对会道门成功的迫害和屠杀,主要是它在毛泽东的领导下能把现代意识形态和政党方式与现代军事武器和科学结合起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屎主义指导的毛主义教门。
以上种种,大会都把对中共的土地改革和整个中国当代史研究提高到壹个新的水准,为学科建设树立了开拓性的典范。
重审中共土地改革的当代性和挑战性
在这壹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时,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新壹代领导人,正在反历史潮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壹方面,他们公然取消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改革开放的成果,如领导人的任期制,企图把已经前行了五十年的历史车轮拉回到长夜未央的毛泽东时代去。另壹方面,他们更加大掩盖历史真相的力度,动用国家机器的力量,重新制造出种种光怪陆离的革命神话来。
在本次会议中,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的郭建教授提供了壹篇令人兴趣盎然又寻味无穷的论文,即〈五个《暴风骤雨》中的土地改革 〉。这里说的五部均以《暴风骤雨》命名的作品包括周立波的长篇小说(1948);谢铁骊执导,于洋主演的黑白故事片(1961);蒋樾、段锦川导演的独立制作纪录片(2005);凤凰卫视的5集纪录片(2012);以及何涛执导,2015年开拍,至今尚未播放的50集电视剧。前两部——周立波的小说和于洋主演的故事片——当然都是服务于中共政治的、被称作是“中国土改教科书”的红色经典。在改革开放以后,它们都收到了同名的独立制作纪录片无论在史实上还是在意识形态上的全面挑战。然而,在故事片《暴风骤雨》问世半个多世纪以后,在2015年,根据小说《暴风骤雨》改编的影视作品又在策划中,即规模颇为可观的50集电视剧《暴风骤雨》,由何涛执导,同年5月19日在黑龙江伊春开机。这部电视剧仍被称作表现土地改革的“红色经典” 。但是,据“东北网”,剧本“在充分尊重原创的基础上,進行了大胆的取舍、改编……”,在红色经典的旧瓶中装上壹些如爱情、传奇、谋杀、复仇之类的离奇情节。对此,郭文壹针见血评为“红戏粉唱”:“既符合官方三十年来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导向,又迎合许多观众对匪特传奇、女中豪杰的恋情,像是壹种微妙的妥协,不失为寓宣教于低俗娱乐的典范。”
同样,夏明教授关于中共摧毁会道门和极权主义的建立的论述也并没有忘却从历史中观照现今。他指出:“人们担心,当下的中国是否有迹象在倒退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完成这篇论文后,我的担心是:‘文革’还有底层造反斗走资派/当权派,而当下的中国是壹个教主似的‘领袖’在乌托邦理想的激励下,对持异议和反对他的‘敌人’开始了以极权国家暴力机器为主体的残酷镇压。所以我们该问,中国是否在走向‘镇压反革命’/ ‘镇压会道门’时期?”
捷克的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曾经说过:“民主与专制的斗争,在某种意义上便是记忆和遗忘的斗争”—— 中共的种种倒行逆施反而使这次研讨会有了独特的挑战意义:它是中华民族不泯良知的壹次体现;它象征著海内外知识份子对学术自由的有力坚持;它还是海内外学者共同重构对所谓的“新中国”的集体记忆的不懈努力。
除了揭示历史真相,健全民族记忆外,这壹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的努力还有什么另外的当代意义呢?会议的发言和学者们递交的论文在这方面也有独特的贡献。他们壹致指出:中共土改对当前中国的影响是壹方面造成了执政党的全面腐败;另壹方面是滞后了中国的现代化。例如,谭松教授的论文〈从土地革命土地改革到土地财政〉指出:因为中共的土改“用暴力将私有财产变为所谓的公有,然后又用权力将公有变为权贵们的私有”,竟成了中共当前极端腐败最主要的历史渊源:“中共官员腐败,60%以上都与土地有关”。壹方面,中共这个“党国”大地主“通过出卖土地养活庞大的地方政府官员”;另壹方面,“中共各级官员在卖地中大肆私饱中囊。[41]” 旅美作家余杰的思考更为深入。在参考了众多西方学者对于台湾式的土地改革对现代化的贡献后,他指出:人类历史上,除了欧洲与英美国家(英美加澳纽)之外,仅有三个国家完成开放准入秩序的转型:日本、韩国与台湾。而这三个国家,都成功地進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他认为:“台湾相对而言比较成功的土地改革,或许能为中国未来的土地改革及民主化提供有益的启发。[42]”
多年以来,美国三壹学院经济系教授文贯中博士奔走于京沪之间,大声疾呼“吾民无土”[43],要求改变大陆的现有土地制度,允许土地私有。这次会议他也递交了论文〈暴力剥夺型土改,强制型农业集体化 — 中国城乡发展错序之制度根源〉。这壹论文对我们了解中共土地改革对现代化的恶果极具启发性。该文运用诺奖得主阿瑟·刘易斯 (W. Arthur Lewis )的理论,来分析健康的现代化的转型要素。刘易斯认为:第壹拐点是随着城市现代工商业的不断扩张,最后壹个农村剩余劳动被城市吸收;第二拐点是城乡收入差的弥合。为了抵达这个拐点,必须不断地使最无务农技能和意愿,生产力最低,因而最贫困的农户首先离开农业。唯有这样,经过市场的反复淘汰,农村留下的劳力的生产效率和收入才会越来越高,农村的人均收入才能向城市的人均收入靠齐。这不但是刘易斯的预言,也为欧美和东亚的例子所证实。但中国土改的例子恰恰证明,在经历了最激進的以消灭地主和富农为目标,土地分配最为平均主义的地方,不但农业没有现代化,而且城乡收入差居高不下,离开城乡壹体化的理想目标仍十分遥远。这种对比是发人深省的。其实,在刚过去的40年里边,中国遇到了百年未遇的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良机。但是由于土地所有权问题无法解决,城市中的户籍制度依然存在,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的错序反而更为固定化了,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会必然地滞后。
重审毛泽东土地改革的国际研讨会在纽约举行两天后便顺利结束了。 但无论是与会的学者,还是参与讨论的观众,都大有言犹未尽之感。 然而,无论对“新中国”研究作为壹门学科建设的推动,还是对当代中国社会要拒绝毛泽东遗产的警告,这个研讨会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为了更全面地反映近十年以来对中共土地改革和它的第壹波政治运动研究的新成果,本论文集还收录了壹些会议外的海内外学者的论文。 编者希望:通过这本百万字的论著,读者不仅可以看到被中共当政者长期掩盖了的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运动的真相,更可以看到史学家们不懈地探索历史真相、努力健全民族记忆的良知和坚韧。在这壹意义上,本书绝不是这壹探索的“结论”,而是它的新开始。
剥夺土地
作者 周晓 写于 二零二零年
毛泽东为首领的中共集团靠欺骗和武力威胁从农民手中夺取了他们所有土地,壹跃而为中国土地唯壹的拥有者。现在这个集团正享用广袤无际的、无价之宝的土地带来的财富,挥金如土。迫使强盗归还或强盗被连窝端后归还土地于农民的后人是不移至理。
1950年,毛泽东为盗首的中共(以下多简称毛泽东)发动了土地改革运动,这是之前在解放军占领区内,腥风血雨的土改的继续。1953年,全国农耕地分配给了贫苦农民的过程完毕,就是说贫苦农民在原来拥有少量土地之上增多了土地。但是好景不长,毛泽东就在方才增加了贫苦农民土地同年的1953年,开始了农业合作社运动。这个运动使得贫苦农民对自己土地(包括原有的)的支配权受到了很大限制。1958年,毛泽东阴谋策划于1957年的人民公社运动在全国铺展开来。至此,所有农耕地的农民不但新增土地得而复失,连同自身原有的土地也荡然无存,而毛泽东领导的中共这壹组织摇身壹变为,自秦王朝以来,比任何皇室组织更大的土地拥有者。只凭巧舌如簧的欺骗性宣传(所谓实现共产主义的共产)力量是不够从农民手中夺走最后壹寸土地的。被毛泽东愚弄,挑动起阶级斗争仇恨情绪的贫苦农民,参加了批斗和镇压地主的血腥杀戮的剥夺土地的过程。在这样过程中,这些农民本身在内心受到了深度惊吓。因此当毛泽东明告贫苦农民,他本人就是强盗时,他们大惊失色,但极度恐惧于毛泽东无处不在的残暴武装力量,只好束手无策地交出各自得以安身立命的所有土地。他们瞬间壹贫如洗,成为彻底的无产阶级壹员,壹夕之间变为毛泽东的奴隶或说佃农。在贫苦农民原有的土地上先增添壹些,然后连同他们的原有土地全数没收,这是毛泽东对贫苦农民的欲擒故纵的、险恶毒辣的欺骗手段。
中国自有皇朝以来,无论是地主,富农,中农,贫农还是雇农,都有土地,只是多少不等,而皇室并不拥有整个国家的土地。
毛泽东与多数汉人开国皇帝有壹共同特点:欺骗。1947年12月,毛泽东在他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说 “地主富农占人口的8%,占地却是70%-80%”。按中立人士的统计,1949年前,地主富农占人口10%,占地64%。毛泽东的心机深沈,显然他是故意压低了地主富农占人口的百分比,同时提高了地主富农占土地的百分比。在中国当时,不管是人口,还是土地的基数都是大数,所以百分比上差壹个百分点就相差很大。6%-16%土地的差别量是壹天文数字。毛泽东在数字上做了手脚,即把贫富差距向天悬地别方向拉大。
中共自己的文献记录,在1947年毛泽东发动了在国民党首都南京的游行事件。事件中的大幅标语是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
这次事件与同年毛泽东发表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的贫富差距的数字欺骗,配合默契得浑为壹体,可见当时毛泽东心机之深沈。毛泽东的目的就是挑拨离间富贵阶级和贫穷阶级的关系,为下壹年的辽沈战役,淮海战役战争、平津战役,从贫穷阶级这个庞大的兵源,招兵买马制造舆论。
另外,中立人士对1949年前的中农和贫雇农也有具体数字统计。中农占人口的20%,占地17.5%;贫雇农占人口70%,占地18.5%。值得高度关注的是,贫农人均占地2.6亩,雇农人均占地1.3亩,而他们的人口占70%。这个统计揭示,几乎所有农民都有土地,而不是中共通过日复壹日的、年复壹年的宣传,所灌输给人们的、贫苦农民没有土地,是佃农的概念。
地主富农占人口10%,中农占人口20%、贫雇农占人口70%,这样的大数据意味,当时中国四亿人口中,三亿农民的后代有很高机会在今日成为百万富翁或千万富翁。当然土地的价值取决于土地的具体位置。譬如,土地地理位置处于深圳者成为富翁的机会就大。无论是贫农的2.6亩还是雇农的1.3亩,这两个数据的实际意义是,在上面种农作物产值不小,在上面建高楼大厦就更是寸土寸金了。但是这些原属于他们后代的土地正由这些土地的盗掠者,中共这壹组织堂而皇之地在支配着。这些土地包括尸山血海的三大战役期间,毛泽东以当兵可分到土地为诱饵的政策,骗得农民以命换来的土地。
要回那些土地或那些土地所折合的价值的运动应该开始。在现实中,首先面对的问题是,这个运动是否该启动。回答格外简单,强盗行为天理不容,索回土地天经地义。第二个直面的问题是,六十年多年过去了,归还工作会很困难。回答也简单,在利益动力所驱动的十亿之众的智慧面前,困难定被迎刃而解,找到理性的、相对合理的方案远非登天之事。从强盗手中索回被抢夺的财富是实施社会正义。这不是历史倒退,有的新事物,例如,掠夺所有农民土地,是对历史的反动。这是对被倒退了的历史的历史正义的恢复或说扳回。
规模大了强盗的抢劫不应添加丝毫它的合法性。地球上有壹个公理:强盗的抢劫是非法行为。毛泽东从农民盗走土地的行为毋庸置疑是非法行为。现在那些农民的后代(应超过十亿人)包括地主、富农和中农的后代,有权力索回那些土地或那些土地所折合的价值。向谁索赔?答案是:中国政府,现在的专制体制的中国政府或取而代之后的民主体制的中国政府。
城镇化的本质
作者 杨建利 王德育 写于 二零二零年
从胡温时期的“新农村建设”,到习近平执政时期的“乡村振兴战略”,中国农村的”圈地运动“已经進行了二十多年,特别是在中共十九大之后,明显加快了推進的步伐。根据2017年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山东省政府制定了壹份四年期(2018-2022)的《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根据这份规划要求,山东省将在 2020年拆掉占全省村落的近两成的壹万四千多个村落,将农民集中到新型社区楼房居住。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名的“合村并居”,给当地农民的生产及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变,这个运动并没有在齐鲁大地绘制出壹幅“美丽乡村”的画卷,反而上演了众多血淋淋的暴力拆迁的场面。中国刚刚从疫情中喘过气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之下,山东省为何急于运动式地推進“合村并居”工程?城镇化在全世界都是大势所趋,为什么偏偏中国的城镇化总伴随着农村血淋淋的掠夺?症结在哪?
中国城镇化的时代背景
城镇化的進程与经济的发展相辅相成,中国的城镇化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快速地推進!中共建政初期,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只有10.64%。随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城镇化進程开始加速。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60.6%。虽然距离发达国家80-90%的城镇化率还有差距,中国的城镇化速度已经是非常惊人的了。改革开放后工商业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成了世界工厂,对外开放给中国经济注入了强劲动力。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这些对农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很多农民为了更好的收入,背井离乡来到经济发达地区,成为建设城市的“农民工”或工厂工人。另壹方面,城市的建设和工厂也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和充足的廉价劳动力。
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就业,加上很多农民选择到靠近乡镇的地方建房,农村的宅基地大量闲置,许多地方村庄空心化严重。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水平,避免闲置和浪费,针对宅基地的“合村并居”政策,有其天然的合理性。但是为什么顺理成章的事情,在中国却成了难啃的骨头,而致百姓怨声载道呢?政府甚至不惜动用公权力,用运动的方式推進?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
土地所有权问题是中国三农的根本问题
中共建政后,利用土地公有制和户口制度,构建了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柏林墙”。在农村和城市施行不同的政治和经济政策,比如,农民的投票权只相当于城里人的四分之壹,商品价格对农民和城市实行两套价格机制。在城乡两元结构的格局之下,农民被系统性的剥削和压制,使得农民成为中国最庞大、最贫穷的壹个社会阶层。改革开放之后,农民为了更高的收入,非常愿意到城市和发达地区寻找工作机会。农民离开农村之后,出现了大量闲置的土地和宅基地。但是农民为什么宁愿把耕地撂荒,把宅基地闲置,也不愿意放弃呢?
首先,受落户政策限制,农民在城市落户并不容易。大多数城市有买房落户的门槛,城市的高房价让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望而却步。这些背景离乡的“农民工”,在城市里工作、交税,甚至缴纳社保,但由于户口不在当地,享受不到城里的医疗、教育等福利。另壹方面,即使部分“农民工”有能力在城里落户,但也担心迁移户口之后,就会白白失去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而放弃。在中共的土地公有制之下,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现实中几乎无法交易变现,大大降低了这些人落户城市的意愿。土地和宅基地所有权是模糊的,正是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不明确,妳选择占著就还是妳的,妳如果把户口迁走,村集体就可以随时收回宅基地,造成很多农民即使進城打工多年,也不愿意放弃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中国社会福利和保障形同虚设,农村里的土地和宅基地是他们保障自己的最后防线,万壹在城市里混不下去,还有地方可以回,这也让农民不敢放弃农村的土地和房屋。 “合村并居”等农村的圈地运动,要打碎这些人的最后屏障,不可避免地在农村制造冲突。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农民因進城务工而无暇务农,有放弃农村耕地和宅基地的潜在需求。如果土地所有权明确,选择务工的务工,选择务农的务农,务工進城的农民能够在法制保障下把耕地和宅基地交易变现,“人”的城镇化和“地”的城镇化就顺理成章了,选择务农的农民集中更多的土地在手中可以進行现代化的集约化农业生产。但是中共模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让农民无法把宅基地和耕地变现,从而不愿意放弃土地,客观上造成了巨大的冲突和矛盾。可以说,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中国城镇化的最大障碍,也是带来大量的社会矛盾。历史学者宋永毅说:"产权不解决,冲突就会壹直持续下去。信访可能偶尔解决个别问题,但大局没有解决。“
土地财政是推進“合村并居”的原动力
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却起著至关重要的作用,若有财政危机,社会危机亦不远。改革、发展、稳定均离不开财政,甚至财政行为就是改革、发展和稳定。2019年财政收入增速3.8%,低于预算目标的5%,该增速为1987年以来的最低增速。 近年来经济下行叠加减税降费,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凸显,“地主家也没余粮了”。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哭爹喊娘甚至发不出公务员和教师工资已不稀奇,“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再度成为重要内容。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就是地税,而地税征收难度大,造成地方财政壹度非常紧张。在90年代末,中国启动了住房改革,借着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突然发现卖地是解决地方财政的捷径。地方政府土地的招拍挂制度卖土地给开发商,开发商开发房产出售,由于地方政府控制着房地产业的核心资源:土地。“只此壹家,别无分店“的经营模式,让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节节攀升,土地财政应运而生。
对地方政府来说,发展房地产的土地来源有两个,壹是城市内部的土地整合,因为城市区域老旧房屋的补偿标准参照城市房价,随着房价走高,在城市区域内部進行拆迁的成本越来越高。二是占用城郊农村的土地,用城市扩张的模式发展房地产。由于农村的土地是集体土地,补偿和安置标准非常低。对地方政府来说,每亩五万元成本征收得来的土地,转手卖给开发商能卖到几百万。这种壹本万利的发展模式受到了各地地方政府的疯狂追捧。地方政府更加倾向于征收农用地進行开发。
地方政府大力卖地,发展房产,如果不加以控制,会造成供给过多,反而会影响房地产价格。也就是说,如果卖地失序,土地财政反而不可持续。为了遏制地方政府的疯狂卖地冲动,也为了保护中国有限的耕地资源不被无限制地侵占,中央政府从严格控制从农用地到建设用地转化的限额。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突破中央对土地的限制,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在农村地区,通过清理空心村,合村并居,把农民"上楼"后腾出的宅基地复垦成耕地,把耕地换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内各城市把"指标"交易出去。地方政府还有壹种牟利方式,通过把宅基地复垦成耕地,申请国家财政给予补贴。不管哪壹种方式,我们都可以说,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進行“合村并居”运动的最大原动力。
2007年《物权法》颁布实施,也就是说中共建政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中国人的不动产是没有物权保障的。虽然《物权法》在保护农民的耕地和宅基地也是模糊表述,但总比没有好,加上各地《拆迁条例》的出台在壹定程度上限制了对农民土地和其他利益的任意剥夺。但是在普遍缺少法制保障的农村地区,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土地财政,地方官员为了政绩和逐利,不断创造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合村并居”等政治概念,就是为了突破法律和政策的限制,试图增加地方政府的正当性,从而达到肆意掠夺农村的土地和房屋的目的。剥开层层谎言的外衣,其本质都是把农民赶上楼、赶進城的圈地运动,是壹场暴力掠夺农民土地的盛宴。
地方官员的私利是“合村并居”的现实驱动力
中国缺少法制环境,任何大拆大建的项目都是官员谋私利的机会。对于平时没有什么大项目的乡镇官员来说,“合村并居”工程本身就是壹块大肥肉。政府层面的“乡村振兴战略”也许有壹定的合理性,但在农村地区,地方政府官员的逐利驱动,把“合村并居”变为壹场暴力蚕食农民利益的盛宴。
在“合村并居”推進的过程中,出现超低补偿、豆腐渣工程、野蛮逼迁、先拆后建等等乱象,与地方官员的私利有着脱不开的干系。例如,拆迁补偿价格完全有政府单方面说了算,农民只有被迫接受,而由于地方官员在“合村并居”推進的过程中,财政下发的补偿款雁过拔毛、层层克扣,对安置房建设工程层层转包、粗制滥造,造成大量的超低补偿和豆腐渣工程的乱象。再比如,《拆迁条例》和《物权法》都要求先建好安置房,再拆除老房子,防止被拆人因无处安置而出现人道灾难。但地方政府的官员为了政绩考核的目的,经常采用“先拆后建”,造成被拆迁人只能到亲友处借宿,或在田间地头搭个窝棚将就,老人的情况更加悲惨。这种既不合法,也不符合人道精神的做法,正在齐鲁大地上不停地上演。
合村并居的模式是拆宅基地,建设统壹规划的社区,再以较高的价格卖给农民。这个过程会消耗壹定量的财政资源。如果全省都在大搞合村并居,通过复垦土地,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用地指标太多如何卖出去也会是壹个问题。虽然可以把这些指标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但好大喜功的运动式的“合村并居”很可能会给地方财政雪上加霜,甚至会导致财政破产。在对待“合村并居”工程的态度上,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并不总是完全壹致的。地方官员出于谋私利的动机,即使存在上述种种政策风险,也并不会阻止官员运动式推進“合村并居”。也可以说,地方官员的私利是把“合村并居”工程推向运动化、暴力化的壹个重要推手。
“合村并居”运动式推進的后果
城镇化的進程需要自然发生,在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利用市场手段,让农民自然选择。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夏明表示:“正确推進城市化的方式在于给予农民选择权,让他们可以自由流动,而不是通过强征、强拆,强赶农民。另外,在推动土地集约化时,加强农民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当农民拿到土地所有权时,便可以将土地出售或出租,以获得最高市场回报,还可以成为城市人口,并使农业得到更多发展。” 然而现实是,改革开放的政策为中国农村带来了较高的经济增长,但农民在土地问题上基本上没有任何话语权,农民组织完全弱化,使农民陷入困境。在中共执政相对宽松的胡温时期,曾经提到“村民自治”的概念,目前,这个概念再没被官方提及。
合村并居的整个过程是权力主导,老百姓没有话语权,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农民的利益毫无保障。在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的利益驱使下,必然导致新壹轮的官商勾结、暴力拆迁、安置房粗制滥造。地方官员在私利驱动下,运动式、暴力推進“合村并居”,不顾地方财政和平民百姓的承受能力,最终甚至会导致地方财政破产。长远来看,借“乡村振兴”和“城镇化”之名,运动式推進“合村并居”,就是对农民土地的再壹次剥夺。
中共建政之初,就是通过“土改”把土地从地主、富农等所有者手里把土地夺过来分给无产者,但很快就通过人民公社名义收回了农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改革开放之后,农民又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在壹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通过公权力,再壹次剥夺农民的土地,把农民赶到楼上,赶到城里,不得不购买国家的所谓商品房,财产就再次受到搜刮,导致农民很容易陷入长期的贫困。由于没有福利和保障,如果没有就业机会,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将陷入恶性的贫困循环当中,农民很快就会成为无产者,农民的抗争将以土地所有权为中心展开,或会酝酿壹场新的“土地革命”。
土地所有权—-无解的难题
综上所述,农村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土地的根本问题是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只要土地所有权公有制不变或产权模糊不清,再加上对农民实施制度性歧视的万恶的户口制度不除,农民就会死守农村宅基地的底线,城镇化不可能顺利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就会沦为又壹轮对农民的大规模掠夺和人权侵害。
这么说,是不是意味土地所有权越早明确、越早私有化越好?原则是这样,但是更大的难题是,如何把土地私有化?“如何把鱼汤变成鱼?”
在中共专制政权垄断所有权力和所有经济资源的情况下,农民根本没有议价的能力,公民对任何立法程序、政策制定和执行程序均无监督制衡的能力,暂且不论土地公有制是中共统治的基础之壹而当政者几乎没有实施土地私有化的可能,即便有,土地私有化将会成为权贵再次瓜分财富的盛宴,这种瓜分基本上按照“权大多得、权小少得、无权不得”的原则進行,农民也会成为彻底的输家。
中共的超凡能力常常体现在把诸多攸关中国人福祉和前景的事情变成问题然后变成难题最终变成无解的难题,土地所有权就是其壹。中国没有壹寸土地其所有权没有争议。呜呼哀哉。这是中国的悲哀、中国人的悲哀,更是中国农民的悲哀。
名义上国有本质上党有的土地制度
作者 熊飞骏 写于 二零一二年
中国的极端贫富悬殊是什么因素造成的?
是“公有制”!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公有制”国家,结果造就了极端的贫富悬殊。英、美等国是典型的“私有制”国家,贫富悬殊比中国小许多倍,穷人开着小车去领福利基金;多数官员富人的生活简朴低调,妳在大街上看不出谁是富人谁是官员。
公有制中国最大的富豪群体是官僚,大多数的亿万富翁背后都有官僚背景。
私有制美国的富豪多是没有官僚背景的平民,“公仆”则是最不容易致富的群体。
因为“公有制”的本质就是“官有制”!
少数官僚以“公有”的名义,掌控着人口占绝大多数普通平民的土地、资源、国企和致富机会,把本应属于普通平民的财产据为己有,不“率先巨富”才是咄咄怪事?
我们首先拿土地来说事。
当今中国最容易发大财的机会是“圈地炒地”。
在“私有制”国度里,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多数公民手中。公民可随意变卖、出租、转让、继承属于自己名下的土地资源,国家不得干涉。各级官僚手中根本没有任何“公有地”可圈可炒,没征得土地所有人的同意无权圈占任何公民的私有土地。
所以“私有制”国家的官僚根本不可能依靠“圈地炒地”大发个人横财。当某地经济机会来临地价大幅上升时,受益的是普通平民而不是官僚权贵。
在“公有制”国度里,土地名义上都是“国有”的,广大平民没有任何法理上的土地所有权。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国家”在法律上是全部土地的主人。
土地名义上属于“国有”,但“国家”只是壹个没有任何民事能力的“名词”,无法“管理”和“处置”属于自己名下的土地资源,代理“国家”行使土地管理处置权的行为人才是“国有土地”的真正主人。
谁有权代理“国家”管理处置“国有土地”?
是大大小小的官僚!
“国有土地”的管理权、处置权和利益分配权掌控在谁的手里?
掌控在“公有制”国家的各级官僚手中,而不是广大平民手中。
所以名义上的“国有土地”就演变成事实上的“官有土地”。
因为各级官僚掌控著全国土地的管理处置权,他们只要看上了哪壹块土地能赚大钱捞政绩,就可用行政法律手段把那块土地上的耕种、经营、居住者赶走强行圈占,高价炒卖或用于炮制“形象工程”。官僚个人要么升官要么大发土地财。
土地的真正主人广大平民则没有从那块土地上得到基本收益。
广大平民不但不能从圈炒土地上受益,相反还要付出很大代价。
官僚垄断土地买卖把土地炒成天价,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平民再怎么艰苦朴素也不能没房住啊,房价再高也得买,倾其所有或背负巨债,多数平民因此成为赤贫的“房奴”。被官僚圈占的“国有土地”反而抽干了多数平民的财富。
“土地国有”背景下大官发财太容易了!如某省官儿子去辖地某县要求用低于当地市价很多倍的价格购买县政府以开发名义圈占的100亩城郊土地,当地县官敢不卖给他么?通常情况下自然不敢!除非他不在乎头上那顶花费巨资弄来的乌纱帽。
省官儿子壹眨眼又把到手的土地以当地市场价转卖出去,几百上千万就進了自家的帐户;然后这个儿子又去其它辖县如法炮制,不出壹年就成为亿万富豪,不用耗费壹点体力和脑力!
如果是“私有制”国家,县官手中没有可随意支配的土地资源,他就算想讨好省官儿子也力不从心。
…………
中国城镇平民最痛的是什么?
是高房价!
高房价是如何酿成的?
是各级官僚高价炒卖土地造成的。
官僚何以能无节制擡高地价?
因为“土地国有”,广大平民没有土地所有权,所有的“国有土地”都垄断在官僚手中,房产开发商只能向官僚买地,土地市场不存在“自由竞争”,各级官僚想把土地卖成什么价就能卖出什么价。平民再穷也不能没房住,房价再高也得割肉流血买。
在“私有制”国度里,高房价根本不可能长期普遍存在,就算存在也属暂时的和局部的。
“私有制”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多数平民手中,买卖权也在各个平民手中,卖不卖地和卖什么价都是平民个人说了算,利益个性千差万别的庞大平民群体也不容易结成针插不進水泼不進的垄断集团,所以土地买卖存在强大的“自由竞争”现象,壹家壹户把地价擡得太高,必有另壹家另壹户用更低的价格抢去他的生意机会,所以地价不可能无节制攀升,房价也不可能超负荷增长。
例如上海市的房产均价每平米两万元人民币,地价每平米应该在壹万元以上。壹亩土地就能卖出六七百万元!
如果上海市实行“土地私有制”,多数平民能自由买卖转让出租属于自己的土地,官僚手中无地可炒可卖。在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相信多数平民会把自家的土地投入市场,并很快造成供过于求的局面,地价就会大幅下跌,房价也因此成倍下挫,那时根本用不上国家出台房价调控政策,多数上海市民都有能力买得起够居住的房子。
所以“高房价”是“公有制”惹的祸!
…………
新中国几十年壹直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是“三农问题”!
农民总是和土地连在壹起的,土地权则是壹个国家最大的“所有权”。
中国农民最悲惨的岁月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短短三年时间活活饿死了几千万中国人,比2200年皇权中国在和平时期饿死人的总和还要多。饶幸活下来的农民也长年饥寒交煎,食不果腹衣不弊体,活着比死去还难受。
为什么三年大饥荒年代饿死了那麽多农民?
壹样是“公有制”惹的祸!
毛中国农民不但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连农民在土地上“耕种经营”的自由都被剥夺得壹干二净,“公有制”程度可谓炉火纯青。
酿成恐怖大饥荒的主要因素有三个:
壹是大办钢铁误农时,丰收的粮食不能及时收获烂在田地里。
二是集体办大食堂初期浪费严重。
三是高征购。
为何庄稼成熟了不及时收割,任其烂在田里?
因为青壮农民都征调去炼钢了,村官也前往坐镇指挥。田地不是农户自家的,没有村官的调度督促,留守在家的老弱妇孺也没必要的责任心去自行收割。
为何集体大食堂这样的荒唐事居然行得通?
那时的田地都是“公家”的,收获的粮食也全部纳入公库,农民再从村官手里领取勉强活命的“口粮”。各级官僚要求农民在大食堂就餐,就不再分粮到各家各户了。农户家里没粮可吃,就算对大食堂怨声载道也只能去那里吃饭。
为何要高征购?把农民的活命口粮都征收走了?
因为各级官僚想升官,自然就谎报政绩虚报粮食产量。那时的公粮是按农产品比例征收的,高虚报必然带来高征购。如广西环江县报道亩产稻谷13万斤,那麽这亩稻田理论上就得交2万斤公粮,相当于当时30亩稻田的总产量。所以环江县饿死人的比例最高,高达20%以上,远高于全国5%的平均比例。
…………
如果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中国是壹个“私有制”国度,酿成大饥荒的三个主要因素根本不可能存在,大饥荒也就压根不可能发生。
不会误农时。村里青壮农民就算被征调去炼钢了,留守在家的老弱妇孺也会自觉起早贪黑收割自家土地上成熟的庄稼。 自家土地上出产的粮食自家收获,根本不用官僚按人头分粮,就算某官僚别出心裁想搞什么集体大食堂也根本行不通。 自家辛苦种出的粮食根本不可能虚报产量,没人会傻到不顾全家饿死的危险把壹年辛劳所得全部上交。
…………
当今中国的“农民问题”壹样集中体现的“土地问题”上,全国半数以上的群体性抗暴事件都是地方官强行圈占农民的耕地引起的,名闻中外的“乌坎事件”就是官僚圈地惹的祸。
地方官为何能够不顾农民生死随意圈占农民的活命耕地呢?
壹样是“公有制”惹的祸!
在“公有制”背景下,农民的耕地名义都是“国有”的,地方官在法理上享有对“国有土地”的管理处置权,是“国有土地”的真正主人。失地农民就算壹百不愿意也只能打掉门牙和血吞。
所以地方官圈地我行我素,失地农民起初忍气吞声,超过忍耐极限时就起而抗暴。
…………
那些对“公有制”仍存不切实际幻想的平民,多数误以为“公有制”十分彻底的毛中国就没有贫富悬殊的现象。
谁说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没有贫富悬殊?
大饥荒时期饿死了几千万中国人,有几个当官的饿死了?
就算有也是极个别,本人还没听说过。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是“实物经济”不是“货币经济”,人民币无法买到生活必要品,所以官僚的经济特权主要体现在对实物的占有而不是货币的占有。那时虽然没有动辄几亿几十亿的巨贪,但实物占有上的贫富悬殊仍然广泛存在。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的有相当一部分平民面带菜色营养不良,可多数官僚却红光满面壹身富态。
今天的中国平民格外痛恨的官僚特供,就是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时期发明的。
在毛泽东的支持者眼中两袖清风的毛万岁,在全国人均存款不到2.5元人民币,壹个青壮农民无节假日起早贪黑辛劳壹年收入不到100元的情况下,毛泽东个人却享受各种特供待遇,住在极度奢华的行宫里边。
…………
那些依旧对“公有制”寄托乌托邦幻想的国民,妳们的梦该醒了!
灾难并没有离我们远去,它依旧在妳的脚下徘徊。
孙文主义的土地理论
作者 中国网友
平均地权是中华民国国父孙文所倡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的重要思想之壹。在平均地权主义里边,因为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和地价税法,让私人所有的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使国家得以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所报价收买该幅土地。平均地权同时规定,自报价后,土地所增加的价值,归诸公有(涨价归公)。平均地权旨在调和自由主义经济制度所采行的土地私有制度及射秽主义经济制度所采行的土地公有制度,目的在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身上。在平均地权里,土地之所有权被分级,国家拥有上级所有权,人民拥有下级所有权,且无论是政府或是人民都没有绝对之土地所有权。
据孙文所言,平均地权之起源可回溯至中国周代的井田制度,并表示“平均田权者,即井田之遗意也。井田之法,既板滞而不可复用,则惟有师其意而已……。井田制的道理,和平均地权的用意是壹样的。”除受中国传统诸思想启发外,三民主义教科书常指出平均地权的提出也被学者认为是受到了当时世界各其他学者的影响。如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弥勒的主张之《地租归公论》,认为土地具有自然知性能,是属于全人类的财产,不应由任何私人所独占,故其价的自然增值需以课税之方法收为公有。又如美国的亨利乔治倡行之“地单壹税”制度,也是认为土地系天然物,是 上帝所创造给全人类的恩赐,所以个人无权据为私有,社会应以单壹税的方式税去地主由土地私有权获得的价值。另如同时代领导德国地改革运动之政治家达马熙克也提出以地价税制收取地租归全国人民的共享,且其之增值应全部归公之作法。
孙文认为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亦为国民发展经济、实施国家建设、创造社会财富、缔造民众福祉所必须之资源。因此,人地关系是否健全合理,与民生苦乐、民族安危、国事兴衰、社会文野等议题均息息相关。孙中山极为重视土地问题,并主张中国要解决社会问题,为了“不蹈欧美覆辙”,就必须先解决土地问题。
在兴中会后,孙文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重定华侨致公堂章程》内第二条中便已载明:“本堂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此为平均地权在正式文件中之第壹次出现。翌年,同盟会成立,仍以“平均地权”为四大政纲之壹。其后,孙文先提出以三民主义为建国最高准则,将平均地权列为三民主义之重要部分。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大会制订《中华民国宪法》时,仍依据“国父遗教”将平均地权记载于第壹四二条内,列为基本国策。
理论涵义
根据《中国同盟会军政府宣言》说明,平均地权之意义为:“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革命后社会改良進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壹夫不获其所,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产者,与众共弃之”。故平均地权之涵义,被认为是在经济方面,将土地未来因经济发展而产生之增值归与公众平均享有;在法治方面,将私有土地所有权之实质加以变更使国家对土地取得最高支配权;目的则是避免私人垄断土地而妨害国计民生,并使土地所有权之行使不妨碍公众的利益。
与共产主义有所不同的是,孙文并不不希望利用政治力量对土地实体進行壹次平均分配,因为“从实均地仍是不平”。孙文反对将土地壹律收归国有及废除土地私有制度,相反的,他被认为希望保留土地私有制度之优点,并防止其缺点,让土地政策同时具有土地国有之实质而无其弊害。孙文曾表示:“若能将平均地权做到,那么社会革命,已经成功七、八分了”。
根据孙文理论,平均地权制度之具体实行办法包括“规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等四大纲领。每壹纲领皆具有其独立意义与功能,但也互相影响,相辅相成。其中,规定定价属于“基础工作”,照价征税与涨价归公为“主要手段”,照价收买则称为“重要之控制办法”。总体来说,平均地权整个制度在实施方法上的设计,需首先以“规定地价”区分土地权力的公私界线,藉“照价征税”与“涨价归公”收取土地之地租予自然增值,并以“照价收买”使“申报地价”趋于合理。借由平均地权的制度,孙文希望能调剂社会上的土地分配,防止私人囤货投机垄断,从而达成三民主义中重要的“地尽其利”与“地利共享”目标。
政治法律观点
根据孙文的见解,在法律上,完整的土地所有权包含四种子权力:支配权、管理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孙文认为,在中国古代,此四种权利的分配方法是把支配权和管理权归之政府,使用权及受益权则归于个人,而他提出的平均地权理论,则是将这四种权利做“横向分割”,即支配、管理、使用、收益等四权均部分属于国家、部分属于私人。换句话说,平均地权允许“土地国有权”(上级土地所有权)及“土地私有权”(下级土地所有权)的同时存在,且此“国有”及“私有”之间的界线可以依实际需求弹性调整。根据孙文的看法,“土地国有”可以出发挥“计画经济”体制中的的分配功能,而“土地私有”则能发挥出“自由经济”制度中的之生产功能。孙中山认为,只要遵守下级土地使用权不得抵触上级土地所有权的前提,实施平均地权就能够同时解决“土地分配”及“土地利用”此二问题。
在孙文的理论中,国家只有在公共建设或是社会福利有必要时才会就需用之土地行使其“上级所有权”,在壹般的场合,人民仍可以進行基于其“下级所有权”之土地利用行为,并由政府照价征税,收取土地之“天然地租”及“社会改良价值”。根据后世亲国民党系学者的研究观点,平均地权理论与共产主义观念的最大不同是在于孙文所提到的“土地国有”理论,其意思仅限于“国家拥有上级土地所有权”的范畴,而非而如共产主义将壹切土地绝对地收归国有,共产党作为责任主体行使国家所有权。
经济学的观点
孙文早期研究土地问题的观点,始于讲求地利,例如在民国建立以前,他便曾多次上出满清朝廷,建议“地尽其利”、提升人民福祉。在决心发动国民革命之后,作为革命政纲之壹的平均地权理论便认为延续了这种主张。在孙文看来,壹切的经济行为都是以追求欲望的最大满足为目的,而为了谋求欲望的满足,国民就必须努力生产,而生产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分配资源以供大众享用。因此,以土地的利用与分配乃是息息相关、互为因果的两面:如果有优秀的土地分配制度,就可以促進技术的改良,而如果有利用技术的改良,则可以强化地利、增加利益。如此良性循环,便是孙文眼中理想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而相反的,个别投机土地、想靠房地价上涨买低卖高的投资客,则不被孙文所欣赏。
孙文认为,如果人民持有土地,仅仅是把他作为投机图利的工具而不加以更有效利用,则政府可随时“照价收买”,以务求更经济的土地使用方法。在实行面上,孙文认为,如“荒地”、“空地”或其他“利用不良”的土地,政府无须采用其他的惩罚方法,只需正确实施“照价收买”原则,即可有效促進该块土地在生产过程中的受利用程度。而“涨价归公”则可以進壹步地打击土地投机者,让其无利益可图,并让真正需要土地的人可以拥有土地,达成“除非真正需要土地之人,不愿拥有土地”的目标。
在孙文的观点中,公私权利应该要能相互调和、分工合作,努力达成“地尽其利”的终极目标。因此,因此在平均地权中,孙文对私人投资改良所造成的土地增值价值给予周全保障,不容剥夺。在“照价收买”层面上, 孙文认为在收买过程中,人民在收买地上的原投资设施价值也获得政府公平补偿;而在“涨价归公”层面,孙文也主张对于个人投资改良所造成的土地升值,也不列入归公之标的。另外,他也主张为鼓励人民尽量使用土地,凡是个人施于土地上之劳力资本所形成的价值,也都可以免征地价税、降轻国民负担。
分配正义观点
孙文民生主义的重要目标之壹,在于改善社会财富分配,谋求其眼中理想的“均富社会”。平均地权便是民生主义的重要手段之壹。在民国十年(1921年),孙文便曾表示:“有土地的人,便壹日变富壹日;没有土地的人,便变壹日变穷壹日,所以土地的问题,实在是很大的,我要预防这种由于土地的关系,有贫者越贫,富者越富之恶例,便非讲民生主义不可,要讲民生主义,又非用从前同盟会所定平均地权的方法不可”。孙文认为,平均地权制度之设计,就改善社会财富分配观点来说,应当要从土地所生之收益的合理分配做起。孙文认为土地收益形成的原因有分成三种: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称为“素地地租”,
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称为“社会增价”或“自然增值而增加之经济地租”,
由于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称为“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
在孙文的平均地权思想中,除了第三种改良价值收益之外,前两者之果实皆不应当由私人独享。前两种凡非属土地所有者个别努力劳动结果所生的利益,孙文认为都应概括由公众平均享受,“地利共享”,而不能容许私人坐享不劳所得。
为了达成“地利共享”的宗旨,孙文建议当先采用“规定地价”的方法,先划分公、私有地权的界线,让个人的土地权利限于其所申报的地价,并由政府照价征税,使其“素地地租”逐年归于公有,让土地的自然之力不被私人不劳享有,并辅以“涨价归公”纲领,收还“社会增价”,与大众共享。对于未来有迅速增值潜力的土地,孙文建议政府政府实行“照价收买”,進壹步使未来上涨之地价及未来的衍生价值全部同样归公,以谋求富强国家、降低人民税捐负担。
杜绝土地投机
“ 世界有壹公例,凡工商发达之地,其租值日增,若香港、上海,前壹亩值百十元者,今已涨至百十万有奇。及今不平均地权,则将来实业发达之后,大资本家必争先恐后,投资于土地投机业,十年间举国壹致,经济界必生大恐慌。……地权既约,资本家必舍土地投机事业,以从事工商,则社会前途,将有无穷之希望。盖土地面积有限,工商业之出息无限,由是而制造事业日繁,世界用途日广,国利民富,莫大乎是。否则,我辈推翻专制,固为子孙谋幸福,而土地壹日不平均,仍受大地主大资本家无穷之专制耳!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五月四日,于广州东园对新闻界欢迎会演讲〈民生主义之实施〉讲词
“ 其地方之发达進步,必有出人意料之外者,而其影响于土地必尤大。如童山变为山林,石田变为沃壤,僻偶变为市场,前者值数元壹亩之地,忽遇社会发达進步,其地价乃增为数百元、数千元壹亩者不等,有其地者,不劳心、不劳力,无思无为,而坐享其利矣。以众人之劳力集思以经营之社会事业,而其结果,则为百数十之地主坐享其成,天下不平之事孰过于此,此地价不可不先定,而后从事于公共经营也。 ”
——中华民国《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第三项
孙文认为,实施平均地权,首先需“规定地价”,而后照地价征税,逐年收取“素地地租”,执行涨价归公,使将来自然增加而提高之土地价值,也归于公享。另外,孙文也建议“规定定价”的实施过程中可达配“照价收买”進行,使下级土地所有权人合理报价。另外,政府也可配合公共需要,基于“上级所有权”的的运作,破除私人对于土地的长期私有垄断,防止不动产价格飙涨,使持有土地者无投机暴利可图。孙文对于土地分配的目标是希望能达成“除非真正需要土地之人,不愿拥有土地”。后世三民主义学者则進壹步认为,维持合理的地价水准,达成由自用土地之人与自耕农拥有土地的理想状态,不但能有效促進土地利用,还可以解放原本冻结在土地投机事业的闲置性资金,使市场上的资源流向生产制造业,减少国民经济果实被高房地价绑架的“陷阱”,能带动整体经济之健全发展。
规定地价的理论要领
平均地价被认为是平均地权中最基础的工作,旨在确认地价公平合理,藉以适当划分土地权益的公私界线。在规定地价的设计中,凡是以核定之地价与斯人投资改良价值及其应得之利益,归给私人所有,而天然所给予及社会恩惠,则归公。平均地权中,无论是照价征税、涨价归公或是照价收买,均需根据公平地价核算,才能发挥其顺利收取土地之自然及社会利益的目的。
规定地价之要领,在于简政便民原则之下,求得正确之地价。如果要求得此种正确之地价,依照孙文观点,应当先除去土地上改良物的价值。因为附着于土地上之改良物若不扣除,就非纯粹之地价。其次是应剔除因历年来投资改良而融合于土地中的劳费改量价值,因为土地近乎未改良时的原始价值,才被为是真正的土地原价。对孙文来说,此种土地未经改良前的原始价值十分重要,因为他理想中的正确土地税税额必须以此种土地原价为税基,而不能以已有附着物后之价值来课征。因为他认为因为个人投资改良所新增的土地价值,就经济学来说应该属于“工资”或“利息”,而不当被视为纯粹地租、不当被当作课税标的,否则影响私人投资意愿。
地价计算
至于正确之地价的求得方法,孙文认为不应该使用“土地市价扣除改良价值”的判定方法,因为技术上太过困难;他认为应采取以政策为主的报价法,也就是让人民自己申报地价的方法。根据他的想法,壹个良好的地价申报机制应当为:
“ 随地主之报多报少,所报之价,则永以为定;此后凡公家收买土地,悉照此价不得增减;而此后所有土地买卖,亦由公家经手,不得私相授受;原主不论何时,祇能收回此项所定之价,而将来所增之价,悉归地方团体之公有。 ”
——孙文,民国九年(1920年)春手订《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
“ 调查地主之所有土地,使自定地价、自由呈报,国家按其地价,征收地价百壹之税,地主报价高昂,则纳税不得不重;纳税欲轻,则报价不得不贱,两者相权,所报之价,遂不得不出之于平。国家具其地价,载其户籍,所报之价,即为规定之地价。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十月十五日至十七日于上海对中国社会党演讲〈射秽主义之派别与方法〉讲词。
在孙文看来,只要采取此种让地主自行申报土地价值的方式,就可以避开地价登录不实的可能,因为地主将不愿高报地价而增加赋税而,也将不愿报低地价而未来在照价收买和涨价归公时吃亏。
依孙文想法,壹旦地价呈报公家机关之后,壹切公私经济行为、国家颁布法令,均要以地主所定地价若干分之壹为标准;例如将规定以土地抵押融资者,不得担保超过法定地价百分之几的金额;同时,国家对于土地利用上壹切的辅助措施,如农贷、建筑贷款及其他支助办法,也将悉以此地价为标准。此事实上较为合理之价,被后世三民主义学者认为是壹种“政治的,而非经济的”的政策方法。
规定时机
依照孙文手订《建国大纲》及《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规定定价的最佳实施时间,为地方自治开始实施之后,地价尚未因为经济起飞高涨之前,并且只实施壹次。选择在该时间点,是因为必须“趁此资本未发达,地价未增加之时,先行解决。较之欧美,其难易有未可同日以语。”。孙文以为,只要壹国之经济开始腾飞之后,土地价格必然飞涨,百姓买屋买楼必然困难,此时资产阶级也不易接受新制度,平均地权便会有其难度。另外,孙文也认为规定之后,地价应“永以为定”,不再重新调查。
与孙文的“永以为定”不同,后世的三民主义学学者普遍认为地价的规定,在必要时机时还需留以重新举办的空间,不当壹成不变。因为涨价归公在技术上,必须等待土地下级所有权有转移时才易课取其自然增值。虽然,但是早在土地未移转前,因为社会進步、政治改良,就已造成土地自然增值的事实,其土地收益能力也早已水涨船高。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仍坚持地价永以为定,则私人照价征税的负担不变——甚至因为货币通货膨胀而减轻,会使原本应该回归公义的社会公产因为融于私有权力之上而连带被私人所获利。如果规定地价真的“永以为定”,必然导致个别私人存在不劳而获的空间,与平均地权的初衷相违。
照价抽税的理论要领
照价征税就是政府按照规定地价之后的土地原价,对土地持有者逐年课征地价税的过程。照价征税的目的在于以赋税的方法,将非私人所应享有的经济地租回归给社会大众共享。在孙文的理论中,照价征税的税赋额应与经济地租的大小成正比,而又因为经济地租为土地所有人自土地所获得的纯收益,因此在政治意义上,土地税就相当于壹种“所得税”,因此不能转嫁,必须要有土地所有人直接自行负担。理论上,在实施照价征税之后,地主为了降低地价税负担,就不得不投资劳力、资本,谋求改良土地土地的生产力,连带导致土地利用得到進壹步优化,接近“地尽其利”;此外,照价征税的另壹个主要目的在于制衡地主在申报地价时可能以少报多的情况,以追求经济公平。
计价方式
孙文认为,中国传统的土地课税制度,只有以面积以及地的上、中、下等来区分,级距差异过大,并无法与现实接轨。孙文认为,地价税应该要以地价的高低而定,贵地收税多,贱地收税少;因为贵地通常在繁荣之处,其地多为富人所有,“多取之不为虐”,然而贱地常在穷乡僻壤,多为农人贫民所有,此必须从轻课征。孙文认为如果使用地价课税,就可以摆脱当时20世纪初期中国土地税负不公的情况——在当时壹线城市的壹亩土地收税仅数元,与乡下任壹相同面积相同肥沃度之田野相同,他认为显然不公平,而如果按照地价缴纳则无此病。另外,孙文也提及该地价税的课征仅限于土地的“素地”而已,不算后期的人工改良与地面建筑,以促進人民改良土地的价值、多做集约用途,迈向“地尽其利”。后代的三民主义学学者认为,此思想与美国人亨利乔治的地价税思想相当类似。
累進税率
另外在课税方式上,孙文则主张采用累進税率,拥有土地面积越多者,赋税比例越高。原因在于,如果不实施累進税率,若要求政府税源充足、财政稳定,则必须仰赖重税主义,而若土地税率壹律等于通行投资年利率的水准,虽然可以可收取钜额的经济地租,但同时也会造成少额自用土地所有权的人不胜负荷;而相反的,如果统壹减轻地价税税率,又将无法防止大地主挟资投机有关土地,导致土地分配逐渐不均,无法达成地价税之初衷。所以为了兼顾理想与事实,孙文建议地价税的课征应采用累進税税率,以在减轻小额土地所有权人压力的同时让国家可有丰富的财源。而关于累進之最高税率,孙文虽然从未提及,但根据后世三民主义学学者解读认为,理论上则应与通行投资年利率相当,如此才能将不劳而获之素地地租收归全民共享。
照价收买的理论要领
照价收买是指国家得以依照私人申报之地价,基于公权力的行使,强制收买其土地并取消私有的下级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孙文认为照价收买行为,本质上上属于原始取得,与私法关系中的买卖行为有别。此壹制度,孙文认为,乃是国家本于“上级土地所有权”的拥有,为防止“下级土地所有权”运作有所偏差而成的。在平均地权的四个纲领中,照价收买是重要的控制办法。照价收买能于规定定价时控制申报地价趋于正常,使造价征税与涨价归公得以顺利实行,并在调节土地分配及促進土地利用时,有效发挥国家对土地之最高支配权,阻止土地投机及消除不劳而获。孙文并提及,政府在照价收买时,应当要对地上改良物壹律另给予公正的补偿,充分保障私人改良土地之权益价值,以继续鼓励民间投资、促進土地利用。另外照价收买也可协助政府施政,节省开发经费充裕未来政府建设之财源,作为促進国家开发建设的手段。
征用方式
孙文认为,为了实施照价收买,政府与在核发土地所有权状时,应连带载明地主所报之地价,并注明政府可照此价收税或是收买,并再次确认政府对于该块土地的“上级所有权”。后世三民主义学者认为此想法与德国拥有胶州湾租界时所实施的“先买权”制度相当类似。
“ 国家在地契之中,应批明国家当须地时,随时可照地契之价收买,方能无弊。如人民料国家将买此地,故高其价;然使国家竟不买之,年年须纳最高之税,则已负累不堪,必不敢。即欲故低其价以求少税,则又恐国家从而买收,亦必不敢。所以有此两法互相表里,则不必定价而价自定矣。在国家壹方面言之,无论收税买地,皆有大益之事。……地为生产之原素,平均地权后,射秽主义即易行。如国家欲修壹铁路,人民不能擡价,则收买土地自易。于是将论资本问题。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四月壹日与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演讲 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法政治关系为公共事业之需要,对其土地实施最高支配权的壹种方式。概念上,政府依法定程序对私有特定土地权利给予补偿后强制取消其只土地权利,得以促進行政之使用与效率。也就是说,国家只需要顾及单方面意思表示,基于公权力且只需给付私有土地之规定地价而无需其他条件即可收买任何土地的这种方式,被认为可以确保土地的“高度自由”,令公益随时可以顺利取得各项公共活动所需用地。平均国内土地分配之后,缺乏土地的企业或需要居住地的人民也可以随时由政府的力量获得土地,社会如此得到安定。然实务上,近代以来,为了实施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土地分配或改良土地利用,政府常规定以区段征收或直接大范围征收方式实现土地征收,这种土地征收的新发展在观念上被学者认为已经打破了土地私有权的神圣,因此会导致土地私有制度渐渐的与公共利益互相冲突。
1954年8月,政府公布“实施都市平均地权条例”,指定台湾为实行区域。由人民自动申报地价,政府照价征税,涨价归公,皆用作兴办扩大社会福利事业及九年国民义务教育之用。1964年1月,立法院通过“都市平均地权条例”。1964年7月台湾省实施都市平均地权,公告地价;并决定以增收之地价税,作为推行民生主义社会福利政府之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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