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专制的邪恶本质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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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专制的邪恶本质的基本特征
作者 中国网友
公有制的理想世界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描绘是:“公有制世界完全代替私有制世界,生产力极度发达,社会财富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自由人联合体”。
以下将论述,所谓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荒诞、自悖的不可能之物。
(壹)、自由人的生活节奏、工作强度是自调节自适的,“各尽所能”对自由人没有意义;奴役模式最需要被奴役者“各尽所能”,以使奴役效果最大化;
(二)、“生产力极度发达”,“社会财富极大丰富”这种主观含混的词汇,无法作为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否达成的客观标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何时到来,其预测,宣布,解释权完全由共产政党人为掌握。
(三)、按需分配是荒诞不经的。
(3.1) 按需分配狭隘解读人性,粗暴阉割需求体系,将之简单物质化;按需分配以壹种极度美化的方式剥夺人的财产自主权,个人选择权,和其它广泛的自由自主权利,将人变成壹元绝对权力的附庸,使人形同离开公有权力饲养就不能生存的禽畜。所谓“物质上极大丰富和满足”的“理想”人类社会即使可以实现,充其量也不过是饲料极大丰富的牲畜社会;
(3.2) 按需分配迎合人类的贪婪无度心理。然而,人类的生活需要有度、有节、有止,全社会规模的无度、无止、无克制、节制的挥霍和消耗,只能使人类迅速走向毁灭;
(3.3)按需分配使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生活极度依赖按需分配的物资调配系统,除非这个系统永不出现故障,否则它将成为灾难制造器,灾难将由自然因素,人为因素频繁触发;公有制已经开启了人类灾难之门,“按需分配”的极端公有制模式将使灾难加剧到极致;
(3.4) 对稀缺资源(美女尤物、豪宅广厦、奇珍异宝,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等等)的竞争性需求,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被同等满足。稀缺资源的社会分配将永远存在差异性,只有少数人才能如愿以偿。稀缺资源的永恒存在使不受限的按需分配永恒不存在;
(3.5) 制定任何标准去甄别需求合理或贪婪,就是人为限制、人为控制需求,这样的按需分配就退化成了控制分配,在公有制人治环境下,控制分配将進壹步退化为差别分配,即等级分配;
(3.6) 人类需求有延伸、扩张的任意性,无限性;相比之下,生产力无论如何极度发达,社会资源、财富无论如何极大丰富,都无法企及任意、无限扩张的人类需求,永远望尘莫及。因此,在人类社会的任何阶段,作按需分配尝试,都必将退化为控制分配,等级分配;
以上六点证明,按需分配是稚童的呓语,它不是人类自由的极致,而是权力控制的极致,是受制于人,危在旦夕的极致;以穷奢极欲诱惑世人的共产主义,只能让极少数人得以穷奢极欲。
(四)、满足人们的需要,首先应满足人们自主所有不受制于人的需要,满足人们自由自主,不被强奸胁迫的需要,满足人们财产,权利、自由不被人为权力控制、干预、摆布、侵犯、剥夺的需要。这些,是公有制无法做到的,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无法做到的。
综上所述,公有制的理想世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不可能产生之物。
社会主义不会发展为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由其它社会类型切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共产主义只能以社会主义的形式存在,社会主义就是共产主义的全部现实。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与剩余价值学说(以下简称剩余价值学说)是壹个错误的理论。它的错误,不是局部的错误,某些细节的错误,不只是不合时宜;剩余价值学说是壹个基于错误的常识,错误的逻辑得出的根本不成立的荒诞的“理论”。
剩余价值学说的具体错误如下:
壹、狭义狭獈化劳动概念,将劳动者限定为特殊人群(如工人或无产阶级),将其它生产或非生产经济角色(如管理者和投资者)排除在劳动角色之外。
二、只承认工人对价值创造的贡献,否认其它生产或非生产角色在价值创造、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只强调操作性劳动的价值贡献,特别是体力劳动,而忽视或干脆否认其它劳动形式(如理论研究、科技探索、创新、投资、经营、管理、决策、组织与人力管理等)在价值产生或形成中的作用。
三、认为“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错误地把价值创造全部归功于劳动力因素(而且是狭隘的劳动力因素),将非劳动力因素,如固定资产或资本,科学技术,发明创造,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等排除在价值形成之外;认为自然资源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它们不包含人类的抽象劳动。
四、只看到生产过程对价值形成的作用,而忽视生产准备过程对价值形成的作用,如投资规划,企业设计,企业选址,厂房的准备,设备的选购,企业人员的招聘、任用等等。
五、只看到生产过程对价值形成的作用,而忽视了后生产过程,如贸易,销售和倒卖,拍卖,抵押等对价值形成的作用;
六、认为新增价值(商品总价值-固定成本)都是劳动力因素创造或带来的,即认为
新增价值=商品总价值-固定成本=劳动力(或工人)创造的价值
(此时,商品价值中固定成本对应的部分看作是固定成本转移到了新产品中),
并认为新增价值只决定于工人劳动和劳动时间
(注意,此节中的新增价值不只是净价值或利润,它还包含可变成本,即工资或薪酬)
七、编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任何人(包括马克思自己)都无法定量计算,无法具体数据衡量的,从而是无法证伪的,根据卡尔.波普尔的证伪原则,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商品价值量决定标准的剩余价值学说不是科学的理论,是伪科学。
八、编造剩余价值概念,规定:
剩余价值=劳动力(或工人)创造的价值-工资或薪酬
并基于六、中的错误假定:
新增价值=商品总价值-固定成本=劳动力(或工人)创造的价值
错误地推出:
剩余价值=商品总价值-固定成本-工资或薪酬~=总收益-固定成本-工资或薪酬=利润,
即剩余价值~=利润(剩余价值相当于利润)。
由此错误地断言:“利润是由剩余价值带来的”,声称:“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本质,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或现象形态“。
九、马克思只以劳动和劳动时间来决定或计算价值的方法是错误而荒谬的,以这样的方法,即使能得出壹个具体的,可行的,可量化的价值算法,也必然是错误的。
十、在以上错误的基础上,马克思声称,“利润来自资本家强占的工人剩余价值”,“利润取得了剩余价值的形式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事实上,新增价值是包括员工和投资者在内的所有企业角色共同创造的,员工的薪酬与投资者的利润是对新增价值的自然分享(新增价值~=劳动力成本+净增价值=员工薪酬+利润),劳资双方中任何壹方都无权独占新增价值。
十壹、基于对剩余价值与利润关系的错误认识,马克思宣称,资本家获得利润是对工人或劳动者的剥削,是不合理不正义的,利润作为劳动力的剩余价值应全部归劳动者(或工人)所有;这相当于是说,投资者投资、经营、管理企业,组织生产,承担风险,辛苦壹场,最后只能投入与所得相抵,无权分享新增价值。
十二、剩余价值学说否认雇佣关系的合作性、互利性、双赢性。基于“利润来自资本家强占的工人剩余价值”这壹错误论断,马克思错误地认为:获得利润就必然产生剥削,雇佣就是为了剥削以取得利润。这样壹来,雇佣关系就成了壹种必然不合理、不正当的邪恶存在,壹种注定的剥削关系。
十三、由雇佣关系的“剥削性”,“邪恶性”,马克思断定:私有制(自主拥有制)是壹种天生邪恶的制度。
十四、马克思对雇佣关系的否定就是对社会分工协作的否定。
小结:
1。简单地说,剩余价值学说的错误在于:
A) 错误地把价值看成是单纯工人劳动带来的,单纯劳动力因素决定的,单纯生产过程决定的;
B) 错误地认为新增价值应全部归工人或特定的劳动者所有,投资者或资本家无权和其它劳动角色分享新增价值;
C) 错误地认为获取利润必然导致剥削,错误地认为雇佣关系必然导致剥削。
2。雇佣关系是基于社会分工的,基于自愿的契约关系,它首先是壹种合作关系,而不是天然的剥削关系。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价值(企业收益-固定成本)自然地由雇佣双方分享为员工的薪酬与企业主的利润,当双方,特别是员工壹方对个人所得非常满意时,雇佣关系是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并无剥削可言。只有当雇佣双方的价值分配比例违背公平公正原则,雇主所得过高,雇员所得过低时,谈剥削、压榨才有意义。
所以,剥削与利润取得没有必然联系,剥削与雇佣关系也没有必然联系,剥削问题实质上是收益分配的公平公正问题。雇佣关系的首要目的是互利共赢,而不是剥削。
3。恩格斯说,“马克思发现了剩余价值”,“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事实上,剩余价值并不存在,马克思不是发现了所谓基本规律,而是编造了剩余价值壹词,编造了壹个所谓的规律。
4。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剩余价值理论是壹个欺骗、蛊惑和煽动的学说,目的是挑拨阶层关系,激化社会矛盾,将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正义化,并推销公有制。
公有制和私有制都是人有制。
私有制,就是自有制,就是自主所有制,是充分保障个人对自身财产自主自决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所有制度。自主所有制的标志原则是“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自主所有的必要前提是土地可自主拥有。人必须有驻足立身之所,人之财物必须有存放、安置之地,如果人没有可自主拥有(私有)的土地,那么人的其它财产便谈不上可自主拥有。
法治是自主所有制的必然要求。个人财产的正当性,合法性必须由法律来规定;个人财产不受侵犯必须由法律来保护。自主所有制的保障规则也可能是与法律有类似效力的宪章、社会准则、约法、理念等等。
在自主所有制下,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不经法律途径,不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侵犯个人财产,侵害他人支配自身财产的自主权力。
现代自主拥有制要求法律至上,不得有个人权力或组织权力凌驾于法律效力之上;它还要求法下平等,所有人(或所有组织),在法律体系面前,都处于同等的地位,所有人(或所有组织),都受相同法律的规定、保护和制约,触犯者受相同法律的惩处、制裁。
健全的自主所有制下的法律体系是有机的整体,其条文是明确、清晰、壹义的,其法律组件之间是相互承接协调壹致的。
公有制是反私有制,即反自主所有的制度,它主张由公有系统决定、支配个人所有,集中控制、统壹管理、支配社会财富(资源、财产、产业、价值)。
控制、管理社会财富,决定社会成员的所有所需,决定财富的得失归属是无比巨大的超然权力,主持、运行、维护公有制的公有系统客观上是壹个手握全社会控制权的公有权力系统,壹个绝对权力的拥有者。现实中的公有权力系统通常是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政党控制下的国家权力系统。
公有权力系统与法律体系只能有壹个至高无上。公有权力系统为维持自身的超然存在必须将法律踩在脚下,公有制下的法律只能是公有权力系统维持绝对权力的驯服工具。公有制与法治是根本冲突的,公有制与法律至上,法下平等的法治原则水火不能相容。权大于法,极端人治是公有制的必然结果。
公有制下的法律壹定是暧昧、模糊、混乱、多义甚至相互冲突的,以便于人为解释,人为掌握、人为操纵。
公有制社会至高无上的存在是公有权力核心;公有制社会局部的最高权力者是该局部的最高级公有权贵(如各级党委书记)。公有权贵只对上负责,而几乎不受其它制约。在公有权贵的管辖范围内,他们可以打着公有、公共、公益、为国为民的旗号“合法”、“正义”地操纵、管制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以种种公开或隐蔽的手段干预、侵蚀、洗劫、掠夺个人、家庭与私营企业的财产、财富。
公有是壹种手段而非目的。公有最终也要服务于(某壹范围内)具体的人,服务于某壹范围内具体的私。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是公有制的正常现象,必然现象;有人称其为公有制的变质,我必须指出,公有制本来就要变质,它不可能不变质,它做不到不变质,这是人性的自私、贪婪所决定的。公有制的实际服务范围,与它所宣称的服务范围(如全民所有,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必然大相径庭。
人性的自私、贪婪遭遇不受约束、不受限制、不受制衡的壹元绝对权力,社会财富、社会资源分布的极端失衡便不可避免。公有制社会极度悬殊的贫富差距,是自主(自由)产权社会无法企及的。
公有制的本质特征不是排斥个人所有,而是由壹元权力来控制(控制、干预、决定)个人所有。社会成员可以拥有什么,可以生产经营什么,有多少财产自由度,是由公有权力系统掌握的。通过调整控制策略,公有制可表现为不同的公有制形态。
公有制的壹种形态是极端扼制个人拥有与私营经济,最严格地实施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干预、权力决定的原教旨公有制。原教旨公有制是机械模仿马恩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产物,是最反人性,最富灾难性的公有制;
公有制的另壹种形态是给个人拥有和私营经济以适当自由度的改良公有制。改良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改良原教旨公有制弊端的产物,是稍人性化的公有制。改良公有制相当程度上释放了社会的活力,大幅改善、提高了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是社会的進步。但在改良公有制下,共产政党仍控制着最重要的资源和绝大部分社会财富、产业,仍然对经济与社会生活保持严格繁苛的审批与管控,仍然垄断绝对权力并以绝对权力干预甚至掠夺个人财产。改良公有制改良了权力控制的策略,但没有改变壹元权力控制的公有制本质。
所有制的核心问题是自主权问题或权利问题。
财产自主权是最基础的人权之壹,是其它权利自由的基石。财产自主权被剥夺或阉割,人的其它权利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没有真实的产权自由,就没有真实的其它自由。
公有制必须剥夺或侵犯人的财产自主权,必须通过高度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的方式来实现,必须以暴力强制手段推行、实施。
无自主权的“幸福”并不存在,极端权力控制只能导致奴役。
私有制-自主所有制即自主产权制或自由产权制,是自然、安全、稳定、可靠,藏富于民,散富于民的人有制,是民有制;
公有制是权控制,权力决定制,是被动,束缚,不安,动荡,变异的,敛富于民,聚富于权,流富于官的人有制,是权有制,官有制。
商品生产、市场、资本都不是区分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天然标志,也不是区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天然标志。当然,私有制下的商品生产、市场、资本是自由的,而公有制的商品生产、市场、资本是高度权力控制,高度权力干预的。
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分别,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分别,就是自主所有与壹元权力控制之别。
所谓资本主义社会应正名为商品化的自主(自由)产权社会。
好的社会应力求使人人成为自主的受保障的有产者,而不是使人人成为受制于权,依赖权力分配的无产者。
人类社会的所有制都是人有制,各有其自主所有就是社会财富最好的共有,私有制-自主所有制才是真正的“公有制”。
公有制是掠夺、侵犯、奴役的工具和幌子,是以公平正义的亮丽之名行极致掠夺之实的,最肮脏丑陋、最贪婪卑劣、最敲骨吸髓,最血腥邪恶的异化私有制。
0。什么是私有制?
私有,即自有,即自主所有,或自主拥有。
私有制,就是自主所有制。
私有财产是个人所有的对象,包括物品、资源、价值等等,自主所有指所有者对所有对象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充分自主权。
对财产有充分的自主自决权,才成其为私有制,私有制也被称作自由产权制度或自主产权制度。
1。什么是公有制?
公有制是反私有制,即反对财产自主所有的制度,它主张由公有系统集中控制、统壹管理、支配社会财富(资源、财产、产业、价值)。
公有制必须剥夺或阉割社会成员的财产自主权。
2。公有制与权力系统有何关联?
集中控制、统壹管理、支配社会财富,决定它们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是无比巨大的超然权力,主持、运行、维护公有制的公有系统就是手握极巨大权力的权力系统,本文称之为公有权力系统。
公有权力系统通常就是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政党操纵的国家权力系统。
某壹公有制社会的公有权力系统是唯壹的;
3。公有制的本质是什么?
从社会成员的角度看,公有制的微观本质是剥夺或阉割个人的财产自主权,将其攫取到公有权力系统手中;
从社会的角度看,公有制的宏观本质是对社会财富实施高度壹元化的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干预和权力决定。
权力垄断可看作权力控制的准备,权利干预、权力决定可看作权力控制的后续和延伸。
因此,公有制的宏观本质,更简明地说,就是对社会财富实施高度壹元权力控制的制度。
侵犯个人财产自主权与实施(代之以)社会财富的壹元权力控制,是同壹问题的两个方面。
公有制首先是壹个实施经济高度壹元控制的制度。
4。财产自主权有何意义?
所有制的核心问题是自主权问题或权利问题。
财产自主权是最基础的人权之壹,是其它权利自由的基石。财产自主权被剥夺或阉割,人的其它权利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没有真实的产权自由,就没有真实的其它自由。
5。公有制的先天缺陷是什么?
公有制必须剥夺或侵犯人的财产自主权,必须通过高度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的方式来实现。
6。 公有制还有哪些基本特征?
公有制还有如下基本特征:
1). 高度壹致性。公有制具有全社会高度壹致性,所有人都必须参加壹元权力控制的公有制实验,不允许选择和例外;
2). 强制性与非协商性。与1). 相关联的是公有制的强制性,公有制必须强迫社会成员参加,公有制是壹个基于强奸思维的制度;公有制没有协商、对话基因;
3). 暴力特性。1).与2).决定了公有制必须使用暴力;
4). 强干预力。财产权是人的生存命脉。通过对财产权的干预、控制而掌握人的生存命脉,昭示著公有制客观上具有干预人的壹切生活内容的能力,分别只在于它在多大程度上使用这种能力。
5). 公有制是从财产入手的对人与社会的高度壹元控制制。 (即公有制本质)
7。私有制与公有制的本质区别何在?
私有制是自主所有,自由产权的社会制度,公有制是高度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非自主所有,非自由产权的社会制度。
8。公有制与公有经济(成分)是什么关系?
所有制是整体概念,壹个社会的所有制是确定唯壹的,但其经济成分则可能有多种,既有居于主体或主导地位的经济成分,也往往存在次要的、辅助性的经济成分。相对于所有制而言,经济成分是壹个局部概念。
公有权力系统集中、垄断下的社会资源、产业、财富自然形成公有经济(成分),从外在表现上看,公有制就是以公有经济(国有经济,集体所有经济等等)为主体、为主导的经济制度。
当人们说公有制经济时,其实是指公有经济(成分),当人们说私有制经济时,其实是指私有经济成分。
有时,国营企业(或事业),集体企业(或事业)等等,也被称为公有制企业(或事业),它们其实是作为公有经济成分存在的企(事)业。
本文讨论的公有制是整体概念,不是局部概念。
9。公有制只是壹个经济制度吗?
否。
公有制不仅仅是壹个经济制度,它同时是壹个政治制度。公有制的经济系统与公有权力政治系统(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专政系统)是共荣共生,不可分割的,它们必须相互渗透,相互配合,相互依存。
公有制是经济、政治二位壹体的社会制度。
经济的壹元权力控制必然要求政治的壹元控制。公有制是对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实施高度壹元权力控制的社会制度。
10。公有制只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吗?
否。
这是掩饰公有制极端性的障眼法,因为:
a.作为反私有制的制度,公有制反对的是私有产权(自主产权或自由产权),反对的是壹般意义上财产、物、价值的私有性,而非仅生产资料的私有性;
b.马论中已明确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房屋、资本、原材料、人力等等等等(空气、水也可作为生产资料),实际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
c.生产资料决定生活资料,控制了生产资料,就控制了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公有必然导致生活资料公有;
d.人必须有驻足立身之所,财物必须有存放、安置之地。土地的公有性,决定了其上各种自然资源的公有性,同时,使个人财物,不能因为是“生活资料”而真正独立、自主地私有;
e.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无从严格区分,生产资料没有权威、公认的定义(见维基百科“生产资料”词条),事实上,任何通常观念下的生活资料,都可找到生产用途而变成生产资料或再生产资料;是否生产资料,完全由公有权力人为解释认定。
所以,公有制并非仅仅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即公有对象并非仅仅是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是财富、资源、产业、价值的公有制。什么必须公有,什么可以个人所有,是公有权力根据需要因时而定的,公有化的极端程度,完全由公有权力决定。
公有制的社会成员,人,也处于壹元权力垄断、控制、决定之下,作为特殊的工具或资源(生产工具,舆论工具,人质工具,性工具,器官资源等等),壹定意义上也是壹种公有对象。
毛时代的公有制是实行最极端公有化,最极端权力控制的公有制,本文称之为原教旨公有制。原教旨公有制有如下特征:
1。公有权力集团(中共)垄断几乎壹切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
2。严苛限制个人所有,几乎壹切生活所需及社会活动所需都由公有权力系统(中共)分配或支配。社会几乎无处不凭票证,无处不按等级。得不到权力分配,没有权力许可,人便无法生存,无法活动。
3。个人被严格禁止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权完全由公有系统垄断。国民经济中只存在公有经济成分(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则几乎消失无踪,连养鸡、种自留地都成了资本主义尾巴而必须割掉。
4。附骨随形地干预、控制个人生活,通过户籍、编制等措施极严格地限制人身自由,控制人的就业,迁徙,旅行,投宿,探亲访友等等。离开权力许可,人既无安身立足之地,又寸步难行。
5。把《1984》变成现实。早请示晚汇报,随时随地進行政治审查,思想改造,频繁地开展人身迫害和“革命”清洗。
原教旨公有制极度缺乏人性,极度压制、摧残人的自主权、自由和尊严,无视人的生命与安全,人被当成权力系统的机械工具,斗争棋子,盲从玩具和附庸物。原教旨公有制社会其实是壹种奴隶制社会。
原教旨公有制社会的第壹要旨是阶级斗争(为纲)。斗争是无休止的,专政的对象从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中成规模地反复产生,他们不仅来自地富反坏右,还来自红五类和中共党内,除了最高领袖外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专政对象或阶级敌人。原教旨公有制社会的是非标准,是最高领袖的个人判断,壹切罪与罚,都遵从最高指示,连屠杀,也按最高领袖所划的比例执行。毛时代的国民都匍匐为领袖之奴;在近三十年无战争的岁月里,上百万国民如蝼蚁牲畜般被屠杀,数百万平民与民族精英遭迫害惨死(或死于武斗),数千万人被饿毙成为亡魂。这些都不妨碍最高领袖和党永远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永远是中国人民的大恩人,大救星和救世主。
原教旨公有制是不断制造浩劫的灾难机器。
原教旨公有制在文革晚期处于崩溃边缘。文革结束后,中共出于自救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改革开放的主导者是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等,改革的对象是经济体制,改革并未涉及政治基本面,也未从根本上触动公有制。改革虽不彻底,但还是使公有制以新的形式获得了令人瞩目的生机与活力,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了活力。
改革开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改良、修正原教旨公有制弊端的过程,所以本文把改革开放后的公有制称为改良公有制或修正公有制。改良公有制对原教旨公有制所作的改良或修正包括:
1。放开了对个人所有的严苛限制,允许个人拥有自我财产,认可人们对个人财产的壹定自主权。
2。放开了对生产经营的排它性公有垄断,允许私人从事部分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法存在。
3。实施局部私有化,将部分公有(权力)财富出让为民间财富。
4。放弃对个人生活直接、赤裸的干预、管制,把私我生活空间还给个人。转微观人身控制为宏观社会控制。
5。放弃了如影随形的思想审查,转微观思想监控为宏观意识形态掌控。
改良公有制远比原教旨公有制人性化,它释放出远大于原教旨公有制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客观地说,相对于原教旨公有制,改良公有制是壹个巨大的進步。
在存在進步的同时,改良公有制依然保留着壹些与原教旨公有制本质相同的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决定特征:
1。中共权力系统仍垄断著土地、能源、银行、金融、电信、铁路及空中运输等社会经济命脉(资源、产业)。
2。人必须有驻足立身之所,壹切财物必须有存放安置之地。改良公有制虽然允许个人拥有,但土地公有属性没有改变,公众依旧没有可自主拥有的土地,只能向中共请求使用权。因而,民众的财产自主权是不完整的,是受制于权力系统的,中共可以通过土地来干预、摆布甚至决定民众财产。
3。民众虽然获得了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权,但中共通过司法、行政、工商、银行、金融、民政、公安、消防、城管等垄断机构,以全复盖的审批、检查、证照、手续等手段,保持着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严格的干预、勒索和管控。
4。改良公有制仍然需要以掠夺、吸血来维持公有经济的绝对主体,绝对主导和垄断地位,改良公有制的日常掠夺手段是非暴力且较隐蔽的。这些手段包括:印钞,土地财政-房地产经济,高物价,高资源使用成本(包括土地,房屋等物化资源成本和产业化了的教育、医疗等服务性资源成本),高税费,股市吸血池,易入难支且多轨的社会保障,对劳动力的低人权(廉价)使用等等。
5。除了上述日常掠夺手段,中共还可通过封存、转移、征收、罚没、充公等公开(讲究法律程序)或非公开手段掠夺个人财产或私营企业财富。
6。中共还有其它权力决定财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力寻租等)的方式,中共的每壹种行政权力(如准入,审批)都影响财富的获得、归属和流动。
7。改良公有制社会的局部私有化过程处在中共权力严格控制之下,私有化的财富绝大部分掌握在中共权贵集团手中。改良公有制下的权贵资本实质上是(中共)特权的资本化,权贵资本是靠寄生于公有制得来的,它不同于自由产权制度(资本主义)下的资本。
8。仍通过户籍,暂住证能措施控制人的居住和迁徙自由,限制相关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9。改良公有制意识形态的控制方式虽较原教旨宽松、开明,但仍维持着意识形态的严格壹元化,公众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也没有现代文明社会公民应享有的其它广泛人权自由(如信息自由,信仰自由,学术自由,教育与受教育自由等等个人权力自由及各种社会政治权力)。中共权力系统始终对意识形态攸关的各个领域,如:教育、学术、科技、传媒影视、文学、艺术等保持高度垄断、操纵和审查。
10。改良公有制虽然放开了个人所有,放开了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限制,但人们依然没有完整的自主财产权,个人财产与私营企业财产,最终还是中共权力集团说了算,还是人治权力说了算。
改良公有制与原教旨公有制的差异是形式的不同,是公有化极端程度的不同,是对个人所有,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包容度的不同,而非本质的不同。它们有共同的本质:(对财富与资源的)高度壹元垄断,高度壹元控制,对个人拥有的壹元权力干预与操纵。
公有制本质上不是不允许个人所有,而是不允许社会成员自主所有,它攫取或侵占个人的财产自主权,并代之以壹元权力垄断,壹元权力控制,壹元权力决定(干预、操纵)。
公有制是对社会進行全方位高度壹元权力控制的制度。
11。公有经济有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所以,公有制也有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
否。
公有经济只是手段,它的目的是服务相关的社会成员个体;
公有经济只能由公众自愿让度产生,而不能以暴力强迫夺取;
公有经济的所有者是全体相关的社会成员,公有经济运行者只是公众委托的服务者;
公有经济必须接受公众监督,必须有可靠机制保证公有经济由公众掌控和决策;
公有经济的范围、比例、存在场合必须经公众或其代表认可、授权;公有经济必须适度、可控。
公有制是极端公有化,是公有经济失控的产物,是以暴力恐怖手段建立的,它颠倒了公私的手段、目的关系,它使公有服务者掌握了绝对权力,变成公众的主宰者、决定者。
作为极端、失控、癌变的公有化,公有制没有任何存在的合理性。
12。为什么公有制是反人道的?
生命、自由、财产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财产权(财产自主,财产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是最基本的自由,和生存权同等重要,是其它权利、自由的基石,对财产权的侵犯将必然导致对其它权利、自由的侵犯,和对人身的伤害;
财产自主所有不受制于人,不为人为权力摆布是人的本能意愿,是人趋利避害的本能要求。公有制违逆人的自我意愿,堵塞个人自我发展,自我追求幸福的途径,置社会成员于权力控制之下,陷大众于被动、受制、不安,危机四伏的境地。
好的社会制度应致力于使社会成员成为各有其自主所有的有产者,而不是使他们成为受制于权,依赖权力分配的无产者。
公有制是反人道的。
13。为什么公有制是反天道的?
公有制是壹个社会高度壹致性的制度模式,与多态性,可选择性天生相斥。
“参差多态是幸福本原”。生产多源化,即,允许自主生产而不是控制、垄断生产,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生活用品的充分可选择性,進而保障生活方式的充分可选择性;
生活所需是否充分可选择,直接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生存安全和生活自由;
自由的前提是有选择,有生活方式的可选择性,才有社会成员的自由可言;
有生活所需和生活方式的可选择性,才可以摆脱外部控制,获得充分的个人自主;
有充分的个人自主,才能有充分的思想自由,人才能富于创造力,社会才能富含创造、创新的源泉;
自由生产,自由竞争,是生产优质产品,提升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提升技术和效率,推动社会進步的天然需要;
公有制的高度权力控制扼杀了社会的活力,降低了生活、生产、社会运行的效率,提升了它们的时间或金钱成本;
公有制是反天道的。
14。有人将公有制称为权有制或官有制,如何理解?
权有制、权控制就是公有制壹元权力控制的简称。
公有权力系统(或共产政党系统)以公有的名义对社会财富(资源、财产、产业、价值)進行壹元化高度集中、垄断,控制它们的使用、流动,决定它们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
人的自私天性,和权力优先满足自身欲望的本能将使公有制不可避免地背离公众所有,滑向敛富于民,聚富于权,流富于官,故也称为官有制。
对应地,私有制因自主拥有,散富于民而被称为民有制。
15。公有制社会的公权力与私有制社会的公权力有何区别?
私有制社会公权力有界限,“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公权力扩张不可逾越的边界;
公有制社会否定“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其高度壹元化的公权力是没有边界和底线,不受限制,不受约束,不受制衡,随意扩张、漫延,无可遏制的绝对权力。
公有制社会公权力的极致泛滥、肆虐使人权、民权受到前所未有的侵犯和伤害。
16。公有制给社会成员带来哪些直接危害?
A. 使社会成员的生存、生产、生活严重依赖、受制于公有权力;
B. 使社会成员丧失了生产、生活的诸多基本选择权;
C. 堵塞了社会成员自我发展,自我追求幸福的正常渠道;
D. 公有权力对社会成员有权分配、给予就有权收回,有权许可就有权禁止,人们的所有所得随时可能被剥夺,人之所有皆不可靠,或人们都没有可靠的所有;
E. 作为A.的必然后果,社会成员必须仰公有权力鼻息,任其摆布,唯命是从;“不服从者不得食”,不服从者难以立足、容身、生存;
F. 使广泛的人权和自由失去了物质保障和物质后盾;
G. 被权力控制,受制于人便难以如正常人般趋利避害,难以在自然或人为的灾难发生时如正常人般自救、互救。这是公有制社会灾难频出,后果惨重的内在原因;
H. 公有制对社会财富的高度权力垄断造成民间资源的匮乏。当公有制允许私营经济存在时(改良公有制),它将持续榨取民间的新生财富,以抑制私营经济的壮大。这使得民众不得不残酷竞争残留民间的资源、财富,互骗甚至互害以求生活改善。改良公有制社会伦理、道德的败坏程度与公有权力对民间财富的榨取程度成正比。
17。公有制是否只有壹种形态(或模式)?
否。公有制并非只有原教旨公有制壹种形态(或模式)。
公有制的本质是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公有权力系统可以在保持这壹本质不变的前提下,对权力控制的策略、强度和极端程度進行调整变化。比如,大众可不可以拥有个人财产,哪些必须公有,哪些可以私有,给个人所有和私人经营开放多大的许可范围和许可尺度,给予个人多大的财产和经营的自主权等等,这些具体策略、具体尺度、强度问题不是必须固定的,是可调整,可变的。
公有制至少存在原教旨公有制和改良公有制两大类模式。原教旨公有制是极度严苛地限制个人所有,禁止个体、私营经济,实施极端权力控制、分配的公有制形态;改良公有制则是适当放开对个人所有的限制,给予个人壹定的财产自主权,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在壹定范围内存在的公有制形态。
通过对权力控制的策略、强度、极端程度的调整,公有制就可实现自我形变。公有制具有强大的自我变形变异能力,改良公有制可能呈现千变万化的形态,但它们的共同本质是高度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
18。公有制是否不存在个人所有?公有制社会是否只存在公有经济成分?公有制如果存在个人所有或私营经济,是否就自动质变为私有制?
皆否。
生存、生活就必须有其所有。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杜绝个人所有,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私人生产和私有经济。
原教旨公有制(苏联斯大林时代,中国毛时代,柬埔寨波尔布特时代等等)是最严格地限制个人所有,最严格地执行权力控制,权力分配,最严厉地扼杀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公有制模式。但它并不能禁绝个人所有,比如最基本生活日用品的个人所有;共产权贵不会禁止自身的对资源和社会产品的超额占用和事实私有;个体和私营经济(如自留地,禽畜饲养,渔业,小手工业等等)总会春风吹又生地在夹缝中不断萌芽;
改良公有制(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后的公有制)则放开了对个人所有和私有经济的严苛限制,允许个人合法拥有财产(人们获得了壹定的财产自主权),允许个体和私营经济在壹定范围内,以壹定比例存在。
可见,公有制社会总是存在着个人所有和私有经济成分,只是存在的程度范围不同。
存在私有经济的社会不见得是私有制社会。无论原教旨公有制还是改良公有制,社会成员对个人所有,对其私营企业都没有完整自主自决权,都要受壹元权力集团--共产政党的控制、摆布或扼杀;改良公有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控制策略和控制极度虽有所调整,但本质未变;从外观上说,当某社会居于主体地位、居于主导地位是公有经济时,那么该社会就是公有制社会,而不是私有制社会。
也可参考《私有制简明问答》壹文的第4问。
19。商品生产、市场、资本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区分标志吗?
否。公有制并不天然排斥商品生产、市场与资本,但公有制壹定要将商品生产、市场与资本置于严格的壹元权力控制之下,也就是说,公有制下的商品生产不是自由的商品生产,不是自由的市场,不是自由的资本,而是高度壹元权力控制之下的商品生产、市场和资本。
商品生产、市场、资本都不是区分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天然标志,也不是区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天然标志。
资本主义社会应正名为商品化的自主(自由)产权社会。
20。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大陆究竟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大陆,官方称其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另有学者称其为权贵资本主义。它究竟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
我的结论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大陆仍是货真价实的社会主义。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中国大陆仍是货真价实的公有制社会。改革开放,改变的只是权力控制的策略、方式、方法,中共壹元权力控制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回顾问答3。,公有制的本质,不是杜绝个人所有,杜绝私营经济,而是剥夺或阉割个人财产自主权,代之以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
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大陆实行的是原教旨公有制,它将个人所有和私营经济压抑至极小程度,最极端地实施壹元权力控制(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干预及权力决定)。苏联斯大林时代,中国毛时代,柬埔寨红色高棉时代,都是原教旨公有制的典型例子。原教旨有制是机械模仿马恩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产物,是最反人性,最富灾难性的公有制。
改革开放其实是公有权力集团--即共产政党在改良原教旨公有制,其具体的改革举措包括:
a.放开对个人所有的极端限制,允许个人拥有自我财产,给予个人壹定的财产自主权。
b.放开对生产经营的排它性公有垄断,允许私人在部分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在壹定范围内,以壹定比例存在。
c.在共产政党权力主导下将部分“公有财产”私有化。
d.放弃对个人生活极端、赤裸的干预、管制,将基本的私我生活空间还给个人。转极端人身控制为宏观社会控制+定点人身控制。
e.放弃如影随形的思想审查,转极端思想控制为宏观意识形态控制。
这些人性化的改良不仅使中国大陆走出了原教旨公有制的困境,还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和社会活力,使人民的生产生活自由度显著提高,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但是,改革开放本质上只是公有制的改良,它改变的只是权力控制的策略、方式、方式,而没有改变中共壹元权力控制的本质和能力,这体现在:
a. 中共仍握有绝对权力,现实上仍保持对全社会的高度控制;
b. 中共仍垄断、控制着所有重要的社会资源、财富与经济产业,从社会经济的总体构成上看,公有经济仍居于绝对的主体、主导地位;
c. 立法、司法不独立,中共完全操纵立法、司法。
d. 通过行政、司法,通过其它绝对权力手段,中共对个人财产的壹元权力控制(控制、干预、决定)能力丝毫没有减弱,它仍频繁地干预、洗劫、掠夺个人财产、私人财富,尽管通常其策略手段比原教旨公有制要缓和、隐蔽和多样化;中共对私营生产经营设置各种准入门槛,实施严格管控,可随时随意地对私营经济实体進行检查、罚款、强制整改、勒令停业、查封直至没收。
e. 中共对社会活动,文化艺术影视,教育学术科研等也实施极为严格的审批、审查和管控;
f. 私有化过程处在中共严格控制之下,私有化的结果是绝大多数“公有财产”都成为了中共权贵的私人财富。
可见,改革开放,改变的只是中共权力控制的策略、方式、方法,中共从未放弃其对经济、社会生活和思想意识形态等各领域的壹元权力控制,它仍在广泛地时刻使用着这种能力。
改革开放没有改变中共壹元权力控制的公有制本质,没有使人们获得完整的财产自主权,没有使人们在各方面摆脱中共的强力权力控制,获得真正的自由自主。改革开放只是壹场公有制的改良,改良公有制和原教旨公有制壹样,都是货真价实的公有制。
权贵资本主义这壹名称不具有本质意义,它只是体现了改良公有制的权力资本化特征。
0。什么是私有制?
私有,即自有,即自主所有,或自主拥有。
私有制,就是自主所有制。
自主所有指所有者对所有对象(包括物品、资源、价值等等)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充分自主权。
对个人财产有充分的自主自决权,才成其为私有制,所以,私有制也被称作自由产权制度或自主产权制度。
1。什么是公有制?
公有制是反私有制的制度,也就是反对自主财产权(财产自主所有)的制度,它主张由公有系统集中控制、统壹管理、统壹支配社会财富(资源、财产、产业、价值等)。
公有制必须剥夺或阉割、限制社会成员的财产自主权。
2。公有制与权力系统有何关联?
集中控制、统壹管理、统壹支配社会财富的公有系统,握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社会财富的无比巨大的超然权力,这个主持、运行、维护公有制的公有系统就是手握极巨大权力的权力系统,本文称之为公有权力系统。
公有权力系统在现实中就是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政党操纵下的国家权力(共产专政)系统。
公有制的实施离不开这个权力系统,壹个公有制社会的公有权力系统是唯壹的。
3。公有制只是壹个经济制度吗?
公有制不仅仅是壹个经济制度,它同时是壹个政治制度。公有制的经济系统与公有权力政治系统(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专政系统)是共荣共生,不可分割的,它们是相互渗透,相互支撑,相互依存的。
公有制是经济、政治二位壹体的社会制度。
经济的高度壹元控制必然要求政治权力的高度壹元垄断。公有制是经济、政治高度壹元化的社会制度。
4。公有制的本质是什么?
从社会成员微观的角度看,公有制的本质是剥夺、阉割或限制个人的财产自主权,将财产的决定权攫取到公有权力系统手中;
从社会宏观的角度看,公有制的本质是对社会财富实施高度壹元化的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干预和权力决定。
权力垄断可看作权力控制的准备,权利干预、权力决定可看作权力控制的后续和延伸。
因此,从社会宏观角度,简明地说,公有制(首先)是对社会财富实施高度壹元权力控制的制度。
或者说,公有制首先是壹个对社会经济(社会资源、社会财富、社会产业)实施高度壹元控制的制度。
公有制的壹元权力控制不能只止于社会经济,它必须同时对政治权力、社会管理、社会生活、社会意识形态也進行壹元权力控制,并将控制的触角深入个人生活领域。
公有制是壹个壹元权力控制系统,是对社会实施全方位壹元高度控制的制度。
5。财产自主权有何意义?
所有制问题的核心是自主权问题或权利问题。
财产自主权是最基础的人权(之壹),是其它权利自由的基石。如果财产自主权被剥夺、阉割或侵犯,人的其它权利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没有真实的财产自由,就没有真实的其它自由。
壹处无自主,则处处无自主。
6。公有制的先天缺陷是什么?
公有制必须剥夺、阉割或侵犯人的财产自主权,必须通过壹元权力高度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的方式来实现。
7。 公有制有哪些基本特性?
1). 强迫性、强制性,非协商性。公有制是公有权力意志强加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结果,它强制全体社会成员无选择地参加,强迫他们无条件地服从,公有制没有协商、对话、契约基因;
2). 暴力特性。特征1)决定了实行公有制必须使用暴力。公有制还需要借助谎言、欺骗和愚民等软暴力手段;
3). 高度壹致性,高度壹元化与乏选择性;
4). 严格的排它性,高度的矛盾意识,敌我意识,斗争意识;
5). 强大的社会干预力。控制了财产权,就控制了人的生存命脉,公有制客观上具有干预人的壹切生活内容的能力。
6). 强大的社会控制力。
8。私有制与公有制的本质区别?
私有制是自主所有,自由产权的社会制度,公有制是壹元权力高度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非自主所有,非自由产权的社会制度。
9。公有制只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吗?
否。这是掩饰公有制极端性的障眼法,因为:
a.作为反私有制的制度,公有制反对的是私有产权(自主产权或自由产权),反对的是壹般意义上财产、物、价值的私有性,而非仅反对生产资料的私有性;
b.马论中已明确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房屋、资本、原材料、人力等等等等(空气、水也可作为生产资料),实际上已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
c.生产资料决定生活资料,控制了生产资料,就控制了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公有必然导致生活资料的壹元权力控制;
d.人必须有驻足立身之所,财物必须有存放、安置之地。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公有性,决定了土地之上各种自然资源的公有性,也决定了土地之上的个人财物,不能因为是“生活资料”就真正独立、自主地私有;
e.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无从严格区分,生产资料没有权威、公认的定义(见维基百科“生产资料”词条),事实上,任何通常观念下的生活资料,都可找到生产用途而变成生产资料或再生产资料;是否生产资料,完全由公有权力人为决定。
所以,公有制并非只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即公有对象并非仅限于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是财富、资源、产业、价值的公有制。什么必须公有,什么可以个人所有,是公有权力根据需要因时而定的,公有化的极端程度,也完全是由公有权力这壹绝对权力决定的。
公有制的社会成员,人,也处在壹元权力垄断、控制、决定之下,作为特殊的工具或资源(如生产工具,舆论工具,人质工具,性资源或性工具,器官资源等等),壹定意义上也是壹种公有对象。
10。公有制只有壹种社会形态吗?
是否允许个人所有,是否允许个体和私营经济;个人所有,个体和私营经济被允许存在的范围、程度、自由度,这些都是公有制的外在表现形态,而不是公有制的内在本质。
公有制的内在本质是壹元权力控制。公有权力实施社会控制的具体方式不是单壹不变的,而是有着宽裕的变化空间和余地,可变因素包括:控制的强度和极端程度;控制的粒度及微观、宏观权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权重;控制节奏的松缓或紧凑,控制方式的人性化,灵活程度等等。通过对以上控制策略進行调整,就可使公有制的形态发生变化;当公有权力由壹种社会控制策略转向另壹种差异明显的控制策略时,公有制便由壹种典型形态转化为更壹种典型形态。
当公有权力极度严苛地限制、攫取、剥夺个人所有,个体和私营经济时,公有制呈现为原教旨公有制形态(如毛时代的公有制);当公有权力对个人所有,对个体、私营经济采取较宽松、较大粒度、较间接、较人性化的控制策略时,公有制便呈现为改良公有制(如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公有制)形态。
原教旨公有制不是公有制的唯壹形态。改良公有制也是货真价实的公有制形态,改良公有制与原教旨公有制的差异就在于公有权力不同的社会控制策略,它们有着相同的壹元权力控制本质。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是公有制社会而不是私有制社会,它仍然是壹元权力控制的,而不是自主所有的。
公有制的理想世界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描绘是:“公有制世界完全代替私有制世界,生产力极度发达,社会财富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自由人联合体”。
以下将论述,所谓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荒诞、自悖的不可能之物。
(壹)、自由人的生活节奏、工作强度是自调节自适的,“各尽所能”对自由人没有意义;奴役模式最需要被奴役者“各尽所能”,以使奴役效果最大化;
(二)、“生产力极度发达”,“社会财富极大丰富”这种主观含混的词汇,无法作为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否达成的客观标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何时到来,其预测,宣布,解释权完全由共产政党人为掌握。
(三)、按需分配是荒诞不经的。
(3.1) 按需分配狭隘解读人性,粗暴阉割需求体系,将之简单物质化;按需分配以壹种极度美化的方式剥夺人的财产自主权,个人选择权,和其它广泛的自由自主权利,将人变成壹元绝对权力的附庸,使人形同离开公有权力饲养就不能生存的禽畜。所谓“物质上极大丰富和满足”的“理想”人类社会即使可以实现,充其量也不过是饲料极大丰富的牲畜社会;
(3.2) 按需分配迎合人类的贪婪无度心理。然而,人类的生活需要有度、有节、有止,全社会规模的无度、无止、无克制、节制的挥霍和消耗,只能使人类迅速走向毁灭;
(3.3)按需分配使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生活极度依赖按需分配的物资调配系统,除非这个系统永不出现故障,否则它将成为灾难制造器,灾难将由自然因素,人为因素频繁触发;公有制已经开启了人类灾难之门,“按需分配”的极端公有制模式将使灾难加剧到极致;
(3.4) 对稀缺资源(美女尤物、豪宅广厦、奇珍异宝,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等等)的竞争性需求,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被同等满足。稀缺资源的社会分配将永远存在差异性,只有少数人才能如愿以偿。稀缺资源的永恒存在使不受限的按需分配永恒不存在;
(3.5) 制定任何标准去甄别需求合理或贪婪,就是人为限制、人为控制需求,这样的按需分配就退化成了控制分配,在公有制人治环境下,控制分配将進壹步退化为差别分配,即等级分配;
(3.6) 人类需求有延伸、扩张的任意性,无限性;相比之下,生产力无论如何极度发达,社会资源、财富无论如何极大丰富,都无法企及任意、无限扩张的人类需求,永远望尘莫及。因此,在人类社会的任何阶段,作按需分配尝试,都必将退化为控制分配,等级分配;
以上六点证明,按需分配是稚童的呓语,它不是人类自由的极致,而是权力控制的极致,是受制于人,危在旦夕的极致;以穷奢极欲诱惑世人的共产主义,只能让极少数人得以穷奢极欲。
(四)、满足人们的需要,首先应满足人们自主所有不受制于人的需要,满足人们自由自主,不被强奸胁迫的需要,满足人们财产,权利、自由不被人为权力控制、干预、摆布、侵犯、剥夺的需要。这些,是公有制无法做到的,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无法做到的。
综上所述,公有制的理想世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不可能产生之物。
社会主义不会发展为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由其它社会类型切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共产主义只能以社会主义的形式存在,社会主义就是共产主义的全部现实。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与剩余价值学说(以下简称剩余价值学说)是壹个错误的理论。它的错误,不是局部的错误,某些细节的错误,不只是不合时宜;剩余价值学说是壹个基于错误的常识,错误的逻辑得出的根本不成立的荒诞的“理论”。
剩余价值学说的具体错误如下:
壹、狭义狭獈化劳动概念,将劳动者限定为特殊人群(如工人或无产阶级),将其它生产或非生产经济角色(如管理者和投资者)排除在劳动角色之外。
二、只承认工人对价值创造的贡献,否认其它生产或非生产角色在价值创造、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只强调操作性劳动的价值贡献,特别是体力劳动,而忽视或干脆否认其它劳动形式(如理论研究、科技探索、创新、投资、经营、管理、决策、组织与人力管理等)在价值产生或形成中的作用。
三、认为“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错误地把价值创造全部归功于劳动力因素(而且是狭隘的劳动力因素),将非劳动力因素,如固定资产或资本,科学技术,发明创造,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等排除在价值形成之外;认为自然资源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它们不包含人类的抽象劳动。
四、只看到生产过程对价值形成的作用,而忽视生产准备过程对价值形成的作用,如投资规划,企业设计,企业选址,厂房的准备,设备的选购,企业人员的招聘、任用等等。
五、只看到生产过程对价值形成的作用,而忽视了后生产过程,如贸易,销售和倒卖,拍卖,抵押等对价值形成的作用;
六、认为新增价值(商品总价值-固定成本)都是劳动力因素创造或带来的,即认为
新增价值=商品总价值-固定成本=劳动力(或工人)创造的价值
(此时,商品价值中固定成本对应的部分看作是固定成本转移到了新产品中),
并认为新增价值只决定于工人劳动和劳动时间
(注意,此节中的新增价值不只是净价值或利润,它还包含可变成本,即工资或薪酬)
七、编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任何人(包括马克思自己)都无法定量计算,无法具体数据衡量的,从而是无法证伪的,根据卡尔.波普尔的证伪原则,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商品价值量决定标准的剩余价值学说不是科学的理论,是伪科学。
八、编造剩余价值概念,规定:
剩余价值=劳动力(或工人)创造的价值-工资或薪酬
并基于六、中的错误假定:
新增价值=商品总价值-固定成本=劳动力(或工人)创造的价值
错误地推出:
剩余价值=商品总价值-固定成本-工资或薪酬~=总收益-固定成本-工资或薪酬=利润,
即剩余价值~=利润(剩余价值相当于利润)。
由此错误地断言:“利润是由剩余价值带来的”,声称:“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本质,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或现象形态“。
九、马克思只以劳动和劳动时间来决定或计算价值的方法是错误而荒谬的,以这样的方法,即使能得出壹个具体的,可行的,可量化的价值算法,也必然是错误的。
十、在以上错误的基础上,马克思声称,“利润来自资本家强占的工人剩余价值”,“利润取得了剩余价值的形式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事实上,新增价值是包括员工和投资者在内的所有企业角色共同创造的,员工的薪酬与投资者的利润是对新增价值的自然分享(新增价值~=劳动力成本+净增价值=员工薪酬+利润),劳资双方中任何壹方都无权独占新增价值。
十壹、基于对剩余价值与利润关系的错误认识,马克思宣称,资本家获得利润是对工人或劳动者的剥削,是不合理不正义的,利润作为劳动力的剩余价值应全部归劳动者(或工人)所有;这相当于是说,投资者投资、经营、管理企业,组织生产,承担风险,辛苦壹场,最后只能投入与所得相抵,无权分享新增价值。
十二、剩余价值学说否认雇佣关系的合作性、互利性、双赢性。基于“利润来自资本家强占的工人剩余价值”这壹错误论断,马克思错误地认为:获得利润就必然产生剥削,雇佣就是为了剥削以取得利润。这样壹来,雇佣关系就成了壹种必然不合理、不正当的邪恶存在,壹种注定的剥削关系。
十三、由雇佣关系的“剥削性”,“邪恶性”,马克思断定:私有制(自主拥有制)是壹种天生邪恶的制度。
十四、马克思对雇佣关系的否定就是对社会分工协作的否定。
小结:
1。简单地说,剩余价值学说的错误在于:
A) 错误地把价值看成是单纯工人劳动带来的,单纯劳动力因素决定的,单纯生产过程决定的;
B) 错误地认为新增价值应全部归工人或特定的劳动者所有,投资者或资本家无权和其它劳动角色分享新增价值;
C) 错误地认为获取利润必然导致剥削,错误地认为雇佣关系必然导致剥削。
2。雇佣关系是基于社会分工的,基于自愿的契约关系,它首先是壹种合作关系,而不是天然的剥削关系。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价值(企业收益-固定成本)自然地由雇佣双方分享为员工的薪酬与企业主的利润,当双方,特别是员工壹方对个人所得非常满意时,雇佣关系是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并无剥削可言。只有当雇佣双方的价值分配比例违背公平公正原则,雇主所得过高,雇员所得过低时,谈剥削、压榨才有意义。
所以,剥削与利润取得没有必然联系,剥削与雇佣关系也没有必然联系,剥削问题实质上是收益分配的公平公正问题。雇佣关系的首要目的是互利共赢,而不是剥削。
3。恩格斯说,“马克思发现了剩余价值”,“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事实上,剩余价值并不存在,马克思不是发现了所谓基本规律,而是编造了剩余价值壹词,编造了壹个所谓的规律。
4。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剩余价值理论是壹个欺骗、蛊惑和煽动的学说,目的是挑拨阶层关系,激化社会矛盾,将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正义化,并推销公有制。
公有制和私有制都是人有制。
私有制,就是自有制,就是自主所有制,是充分保障个人对自身财产自主自决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所有制度。自主所有制的标志原则是“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自主所有的必要前提是土地可自主拥有。人必须有驻足立身之所,人之财物必须有存放、安置之地,如果人没有可自主拥有(私有)的土地,那么人的其它财产便谈不上可自主拥有。
法治是自主所有制的必然要求。个人财产的正当性,合法性必须由法律来规定;个人财产不受侵犯必须由法律来保护。自主所有制的保障规则也可能是与法律有类似效力的宪章、社会准则、约法、理念等等。
在自主所有制下,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不经法律途径,不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侵犯个人财产,侵害他人支配自身财产的自主权力。
现代自主拥有制要求法律至上,不得有个人权力或组织权力凌驾于法律效力之上;它还要求法下平等,所有人(或所有组织),在法律体系面前,都处于同等的地位,所有人(或所有组织),都受相同法律的规定、保护和制约,触犯者受相同法律的惩处、制裁。
健全的自主所有制下的法律体系是有机的整体,其条文是明确、清晰、壹义的,其法律组件之间是相互承接协调壹致的。
公有制是反私有制,即反自主所有的制度,它主张由公有系统决定、支配个人所有,集中控制、统壹管理、支配社会财富(资源、财产、产业、价值)。
控制、管理社会财富,决定社会成员的所有所需,决定财富的得失归属是无比巨大的超然权力,主持、运行、维护公有制的公有系统客观上是壹个手握全社会控制权的公有权力系统,壹个绝对权力的拥有者。现实中的公有权力系统通常是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政党控制下的国家权力系统。
公有权力系统与法律体系只能有壹个至高无上。公有权力系统为维持自身的超然存在必须将法律踩在脚下,公有制下的法律只能是公有权力系统维持绝对权力的驯服工具。公有制与法治是根本冲突的,公有制与法律至上,法下平等的法治原则水火不能相容。权大于法,极端人治是公有制的必然结果。
公有制下的法律壹定是暧昧、模糊、混乱、多义甚至相互冲突的,以便于人为解释,人为掌握、人为操纵。
公有制社会至高无上的存在是公有权力核心;公有制社会局部的最高权力者是该局部的最高级公有权贵(如各级党委书记)。公有权贵只对上负责,而几乎不受其它制约。在公有权贵的管辖范围内,他们可以打着公有、公共、公益、为国为民的旗号“合法”、“正义”地操纵、管制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以种种公开或隐蔽的手段干预、侵蚀、洗劫、掠夺个人、家庭与私营企业的财产、财富。
公有是壹种手段而非目的。公有最终也要服务于(某壹范围内)具体的人,服务于某壹范围内具体的私。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是公有制的正常现象,必然现象;有人称其为公有制的变质,我必须指出,公有制本来就要变质,它不可能不变质,它做不到不变质,这是人性的自私、贪婪所决定的。公有制的实际服务范围,与它所宣称的服务范围(如全民所有,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必然大相径庭。
人性的自私、贪婪遭遇不受约束、不受限制、不受制衡的壹元绝对权力,社会财富、社会资源分布的极端失衡便不可避免。公有制社会极度悬殊的贫富差距,是自主(自由)产权社会无法企及的。
公有制的本质特征不是排斥个人所有,而是由壹元权力来控制(控制、干预、决定)个人所有。社会成员可以拥有什么,可以生产经营什么,有多少财产自由度,是由公有权力系统掌握的。通过调整控制策略,公有制可表现为不同的公有制形态。
公有制的壹种形态是极端扼制个人拥有与私营经济,最严格地实施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干预、权力决定的原教旨公有制。原教旨公有制是机械模仿马恩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产物,是最反人性,最富灾难性的公有制;
公有制的另壹种形态是给个人拥有和私营经济以适当自由度的改良公有制。改良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改良原教旨公有制弊端的产物,是稍人性化的公有制。改良公有制相当程度上释放了社会的活力,大幅改善、提高了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是社会的進步。但在改良公有制下,共产政党仍控制着最重要的资源和绝大部分社会财富、产业,仍然对经济与社会生活保持严格繁苛的审批与管控,仍然垄断绝对权力并以绝对权力干预甚至掠夺个人财产。改良公有制改良了权力控制的策略,但没有改变壹元权力控制的公有制本质。
所有制的核心问题是自主权问题或权利问题。
财产自主权是最基础的人权之壹,是其它权利自由的基石。财产自主权被剥夺或阉割,人的其它权利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没有真实的产权自由,就没有真实的其它自由。
公有制必须剥夺或侵犯人的财产自主权,必须通过高度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的方式来实现,必须以暴力强制手段推行、实施。
无自主权的“幸福”并不存在,极端权力控制只能导致奴役。
私有制-自主所有制即自主产权制或自由产权制,是自然、安全、稳定、可靠,藏富于民,散富于民的人有制,是民有制;
公有制是权控制,权力决定制,是被动,束缚,不安,动荡,变异的,敛富于民,聚富于权,流富于官的人有制,是权有制,官有制。
商品生产、市场、资本都不是区分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天然标志,也不是区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天然标志。当然,私有制下的商品生产、市场、资本是自由的,而公有制的商品生产、市场、资本是高度权力控制,高度权力干预的。
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分别,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分别,就是自主所有与壹元权力控制之别。
所谓资本主义社会应正名为商品化的自主(自由)产权社会。
好的社会应力求使人人成为自主的受保障的有产者,而不是使人人成为受制于权,依赖权力分配的无产者。
人类社会的所有制都是人有制,各有其自主所有就是社会财富最好的共有,私有制-自主所有制才是真正的“公有制”。
公有制是掠夺、侵犯、奴役的工具和幌子,是以公平正义的亮丽之名行极致掠夺之实的,最肮脏丑陋、最贪婪卑劣、最敲骨吸髓,最血腥邪恶的异化私有制。
0。什么是私有制?
私有,即自有,即自主所有,或自主拥有。
私有制,就是自主所有制。
私有财产是个人所有的对象,包括物品、资源、价值等等,自主所有指所有者对所有对象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充分自主权。
对财产有充分的自主自决权,才成其为私有制,私有制也被称作自由产权制度或自主产权制度。
1。什么是公有制?
公有制是反私有制,即反对财产自主所有的制度,它主张由公有系统集中控制、统壹管理、支配社会财富(资源、财产、产业、价值)。
公有制必须剥夺或阉割社会成员的财产自主权。
2。公有制与权力系统有何关联?
集中控制、统壹管理、支配社会财富,决定它们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是无比巨大的超然权力,主持、运行、维护公有制的公有系统就是手握极巨大权力的权力系统,本文称之为公有权力系统。
公有权力系统通常就是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政党操纵的国家权力系统。
某壹公有制社会的公有权力系统是唯壹的;
3。公有制的本质是什么?
从社会成员的角度看,公有制的微观本质是剥夺或阉割个人的财产自主权,将其攫取到公有权力系统手中;
从社会的角度看,公有制的宏观本质是对社会财富实施高度壹元化的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干预和权力决定。
权力垄断可看作权力控制的准备,权利干预、权力决定可看作权力控制的后续和延伸。
因此,公有制的宏观本质,更简明地说,就是对社会财富实施高度壹元权力控制的制度。
侵犯个人财产自主权与实施(代之以)社会财富的壹元权力控制,是同壹问题的两个方面。
公有制首先是壹个实施经济高度壹元控制的制度。
4。财产自主权有何意义?
所有制的核心问题是自主权问题或权利问题。
财产自主权是最基础的人权之壹,是其它权利自由的基石。财产自主权被剥夺或阉割,人的其它权利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没有真实的产权自由,就没有真实的其它自由。
5。公有制的先天缺陷是什么?
公有制必须剥夺或侵犯人的财产自主权,必须通过高度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的方式来实现。
6。 公有制还有哪些基本特征?
公有制还有如下基本特征:
1). 高度壹致性。公有制具有全社会高度壹致性,所有人都必须参加壹元权力控制的公有制实验,不允许选择和例外;
2). 强制性与非协商性。与1). 相关联的是公有制的强制性,公有制必须强迫社会成员参加,公有制是壹个基于强奸思维的制度;公有制没有协商、对话基因;
3). 暴力特性。1).与2).决定了公有制必须使用暴力;
4). 强干预力。财产权是人的生存命脉。通过对财产权的干预、控制而掌握人的生存命脉,昭示著公有制客观上具有干预人的壹切生活内容的能力,分别只在于它在多大程度上使用这种能力。
5). 公有制是从财产入手的对人与社会的高度壹元控制制。 (即公有制本质)
7。私有制与公有制的本质区别何在?
私有制是自主所有,自由产权的社会制度,公有制是高度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非自主所有,非自由产权的社会制度。
8。公有制与公有经济(成分)是什么关系?
所有制是整体概念,壹个社会的所有制是确定唯壹的,但其经济成分则可能有多种,既有居于主体或主导地位的经济成分,也往往存在次要的、辅助性的经济成分。相对于所有制而言,经济成分是壹个局部概念。
公有权力系统集中、垄断下的社会资源、产业、财富自然形成公有经济(成分),从外在表现上看,公有制就是以公有经济(国有经济,集体所有经济等等)为主体、为主导的经济制度。
当人们说公有制经济时,其实是指公有经济(成分),当人们说私有制经济时,其实是指私有经济成分。
有时,国营企业(或事业),集体企业(或事业)等等,也被称为公有制企业(或事业),它们其实是作为公有经济成分存在的企(事)业。
本文讨论的公有制是整体概念,不是局部概念。
9。公有制只是壹个经济制度吗?
否。
公有制不仅仅是壹个经济制度,它同时是壹个政治制度。公有制的经济系统与公有权力政治系统(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专政系统)是共荣共生,不可分割的,它们必须相互渗透,相互配合,相互依存。
公有制是经济、政治二位壹体的社会制度。
经济的壹元权力控制必然要求政治的壹元控制。公有制是对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实施高度壹元权力控制的社会制度。
10。公有制只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吗?
否。
这是掩饰公有制极端性的障眼法,因为:
a.作为反私有制的制度,公有制反对的是私有产权(自主产权或自由产权),反对的是壹般意义上财产、物、价值的私有性,而非仅生产资料的私有性;
b.马论中已明确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房屋、资本、原材料、人力等等等等(空气、水也可作为生产资料),实际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
c.生产资料决定生活资料,控制了生产资料,就控制了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公有必然导致生活资料公有;
d.人必须有驻足立身之所,财物必须有存放、安置之地。土地的公有性,决定了其上各种自然资源的公有性,同时,使个人财物,不能因为是“生活资料”而真正独立、自主地私有;
e.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无从严格区分,生产资料没有权威、公认的定义(见维基百科“生产资料”词条),事实上,任何通常观念下的生活资料,都可找到生产用途而变成生产资料或再生产资料;是否生产资料,完全由公有权力人为解释认定。
所以,公有制并非仅仅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即公有对象并非仅仅是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是财富、资源、产业、价值的公有制。什么必须公有,什么可以个人所有,是公有权力根据需要因时而定的,公有化的极端程度,完全由公有权力决定。
公有制的社会成员,人,也处于壹元权力垄断、控制、决定之下,作为特殊的工具或资源(生产工具,舆论工具,人质工具,性工具,器官资源等等),壹定意义上也是壹种公有对象。
毛时代的公有制是实行最极端公有化,最极端权力控制的公有制,本文称之为原教旨公有制。原教旨公有制有如下特征:
1。公有权力集团(中共)垄断几乎壹切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
2。严苛限制个人所有,几乎壹切生活所需及社会活动所需都由公有权力系统(中共)分配或支配。社会几乎无处不凭票证,无处不按等级。得不到权力分配,没有权力许可,人便无法生存,无法活动。
3。个人被严格禁止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权完全由公有系统垄断。国民经济中只存在公有经济成分(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则几乎消失无踪,连养鸡、种自留地都成了资本主义尾巴而必须割掉。
4。附骨随形地干预、控制个人生活,通过户籍、编制等措施极严格地限制人身自由,控制人的就业,迁徙,旅行,投宿,探亲访友等等。离开权力许可,人既无安身立足之地,又寸步难行。
5。把《1984》变成现实。早请示晚汇报,随时随地進行政治审查,思想改造,频繁地开展人身迫害和“革命”清洗。
原教旨公有制极度缺乏人性,极度压制、摧残人的自主权、自由和尊严,无视人的生命与安全,人被当成权力系统的机械工具,斗争棋子,盲从玩具和附庸物。原教旨公有制社会其实是壹种奴隶制社会。
原教旨公有制社会的第壹要旨是阶级斗争(为纲)。斗争是无休止的,专政的对象从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中成规模地反复产生,他们不仅来自地富反坏右,还来自红五类和中共党内,除了最高领袖外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专政对象或阶级敌人。原教旨公有制社会的是非标准,是最高领袖的个人判断,壹切罪与罚,都遵从最高指示,连屠杀,也按最高领袖所划的比例执行。毛时代的国民都匍匐为领袖之奴;在近三十年无战争的岁月里,上百万国民如蝼蚁牲畜般被屠杀,数百万平民与民族精英遭迫害惨死(或死于武斗),数千万人被饿毙成为亡魂。这些都不妨碍最高领袖和党永远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永远是中国人民的大恩人,大救星和救世主。
原教旨公有制是不断制造浩劫的灾难机器。
原教旨公有制在文革晚期处于崩溃边缘。文革结束后,中共出于自救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改革开放的主导者是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等,改革的对象是经济体制,改革并未涉及政治基本面,也未从根本上触动公有制。改革虽不彻底,但还是使公有制以新的形式获得了令人瞩目的生机与活力,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了活力。
改革开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改良、修正原教旨公有制弊端的过程,所以本文把改革开放后的公有制称为改良公有制或修正公有制。改良公有制对原教旨公有制所作的改良或修正包括:
1。放开了对个人所有的严苛限制,允许个人拥有自我财产,认可人们对个人财产的壹定自主权。
2。放开了对生产经营的排它性公有垄断,允许私人从事部分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法存在。
3。实施局部私有化,将部分公有(权力)财富出让为民间财富。
4。放弃对个人生活直接、赤裸的干预、管制,把私我生活空间还给个人。转微观人身控制为宏观社会控制。
5。放弃了如影随形的思想审查,转微观思想监控为宏观意识形态掌控。
改良公有制远比原教旨公有制人性化,它释放出远大于原教旨公有制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客观地说,相对于原教旨公有制,改良公有制是壹个巨大的進步。
在存在進步的同时,改良公有制依然保留着壹些与原教旨公有制本质相同的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决定特征:
1。中共权力系统仍垄断著土地、能源、银行、金融、电信、铁路及空中运输等社会经济命脉(资源、产业)。
2。人必须有驻足立身之所,壹切财物必须有存放安置之地。改良公有制虽然允许个人拥有,但土地公有属性没有改变,公众依旧没有可自主拥有的土地,只能向中共请求使用权。因而,民众的财产自主权是不完整的,是受制于权力系统的,中共可以通过土地来干预、摆布甚至决定民众财产。
3。民众虽然获得了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权,但中共通过司法、行政、工商、银行、金融、民政、公安、消防、城管等垄断机构,以全复盖的审批、检查、证照、手续等手段,保持着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严格的干预、勒索和管控。
4。改良公有制仍然需要以掠夺、吸血来维持公有经济的绝对主体,绝对主导和垄断地位,改良公有制的日常掠夺手段是非暴力且较隐蔽的。这些手段包括:印钞,土地财政-房地产经济,高物价,高资源使用成本(包括土地,房屋等物化资源成本和产业化了的教育、医疗等服务性资源成本),高税费,股市吸血池,易入难支且多轨的社会保障,对劳动力的低人权(廉价)使用等等。
5。除了上述日常掠夺手段,中共还可通过封存、转移、征收、罚没、充公等公开(讲究法律程序)或非公开手段掠夺个人财产或私营企业财富。
6。中共还有其它权力决定财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力寻租等)的方式,中共的每壹种行政权力(如准入,审批)都影响财富的获得、归属和流动。
7。改良公有制社会的局部私有化过程处在中共权力严格控制之下,私有化的财富绝大部分掌握在中共权贵集团手中。改良公有制下的权贵资本实质上是(中共)特权的资本化,权贵资本是靠寄生于公有制得来的,它不同于自由产权制度(资本主义)下的资本。
8。仍通过户籍,暂住证能措施控制人的居住和迁徙自由,限制相关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9。改良公有制意识形态的控制方式虽较原教旨宽松、开明,但仍维持着意识形态的严格壹元化,公众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也没有现代文明社会公民应享有的其它广泛人权自由(如信息自由,信仰自由,学术自由,教育与受教育自由等等个人权力自由及各种社会政治权力)。中共权力系统始终对意识形态攸关的各个领域,如:教育、学术、科技、传媒影视、文学、艺术等保持高度垄断、操纵和审查。
10。改良公有制虽然放开了个人所有,放开了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限制,但人们依然没有完整的自主财产权,个人财产与私营企业财产,最终还是中共权力集团说了算,还是人治权力说了算。
改良公有制与原教旨公有制的差异是形式的不同,是公有化极端程度的不同,是对个人所有,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包容度的不同,而非本质的不同。它们有共同的本质:(对财富与资源的)高度壹元垄断,高度壹元控制,对个人拥有的壹元权力干预与操纵。
公有制本质上不是不允许个人所有,而是不允许社会成员自主所有,它攫取或侵占个人的财产自主权,并代之以壹元权力垄断,壹元权力控制,壹元权力决定(干预、操纵)。
公有制是对社会進行全方位高度壹元权力控制的制度。
11。公有经济有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所以,公有制也有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
否。
公有经济只是手段,它的目的是服务相关的社会成员个体;
公有经济只能由公众自愿让度产生,而不能以暴力强迫夺取;
公有经济的所有者是全体相关的社会成员,公有经济运行者只是公众委托的服务者;
公有经济必须接受公众监督,必须有可靠机制保证公有经济由公众掌控和决策;
公有经济的范围、比例、存在场合必须经公众或其代表认可、授权;公有经济必须适度、可控。
公有制是极端公有化,是公有经济失控的产物,是以暴力恐怖手段建立的,它颠倒了公私的手段、目的关系,它使公有服务者掌握了绝对权力,变成公众的主宰者、决定者。
作为极端、失控、癌变的公有化,公有制没有任何存在的合理性。
12。为什么公有制是反人道的?
生命、自由、财产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财产权(财产自主,财产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是最基本的自由,和生存权同等重要,是其它权利、自由的基石,对财产权的侵犯将必然导致对其它权利、自由的侵犯,和对人身的伤害;
财产自主所有不受制于人,不为人为权力摆布是人的本能意愿,是人趋利避害的本能要求。公有制违逆人的自我意愿,堵塞个人自我发展,自我追求幸福的途径,置社会成员于权力控制之下,陷大众于被动、受制、不安,危机四伏的境地。
好的社会制度应致力于使社会成员成为各有其自主所有的有产者,而不是使他们成为受制于权,依赖权力分配的无产者。
公有制是反人道的。
13。为什么公有制是反天道的?
公有制是壹个社会高度壹致性的制度模式,与多态性,可选择性天生相斥。
“参差多态是幸福本原”。生产多源化,即,允许自主生产而不是控制、垄断生产,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生活用品的充分可选择性,進而保障生活方式的充分可选择性;
生活所需是否充分可选择,直接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生存安全和生活自由;
自由的前提是有选择,有生活方式的可选择性,才有社会成员的自由可言;
有生活所需和生活方式的可选择性,才可以摆脱外部控制,获得充分的个人自主;
有充分的个人自主,才能有充分的思想自由,人才能富于创造力,社会才能富含创造、创新的源泉;
自由生产,自由竞争,是生产优质产品,提升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提升技术和效率,推动社会進步的天然需要;
公有制的高度权力控制扼杀了社会的活力,降低了生活、生产、社会运行的效率,提升了它们的时间或金钱成本;
公有制是反天道的。
14。有人将公有制称为权有制或官有制,如何理解?
权有制、权控制就是公有制壹元权力控制的简称。
公有权力系统(或共产政党系统)以公有的名义对社会财富(资源、财产、产业、价值)進行壹元化高度集中、垄断,控制它们的使用、流动,决定它们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
人的自私天性,和权力优先满足自身欲望的本能将使公有制不可避免地背离公众所有,滑向敛富于民,聚富于权,流富于官,故也称为官有制。
对应地,私有制因自主拥有,散富于民而被称为民有制。
15。公有制社会的公权力与私有制社会的公权力有何区别?
私有制社会公权力有界限,“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公权力扩张不可逾越的边界;
公有制社会否定“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其高度壹元化的公权力是没有边界和底线,不受限制,不受约束,不受制衡,随意扩张、漫延,无可遏制的绝对权力。
公有制社会公权力的极致泛滥、肆虐使人权、民权受到前所未有的侵犯和伤害。
16。公有制给社会成员带来哪些直接危害?
A. 使社会成员的生存、生产、生活严重依赖、受制于公有权力;
B. 使社会成员丧失了生产、生活的诸多基本选择权;
C. 堵塞了社会成员自我发展,自我追求幸福的正常渠道;
D. 公有权力对社会成员有权分配、给予就有权收回,有权许可就有权禁止,人们的所有所得随时可能被剥夺,人之所有皆不可靠,或人们都没有可靠的所有;
E. 作为A.的必然后果,社会成员必须仰公有权力鼻息,任其摆布,唯命是从;“不服从者不得食”,不服从者难以立足、容身、生存;
F. 使广泛的人权和自由失去了物质保障和物质后盾;
G. 被权力控制,受制于人便难以如正常人般趋利避害,难以在自然或人为的灾难发生时如正常人般自救、互救。这是公有制社会灾难频出,后果惨重的内在原因;
H. 公有制对社会财富的高度权力垄断造成民间资源的匮乏。当公有制允许私营经济存在时(改良公有制),它将持续榨取民间的新生财富,以抑制私营经济的壮大。这使得民众不得不残酷竞争残留民间的资源、财富,互骗甚至互害以求生活改善。改良公有制社会伦理、道德的败坏程度与公有权力对民间财富的榨取程度成正比。
17。公有制是否只有壹种形态(或模式)?
否。公有制并非只有原教旨公有制壹种形态(或模式)。
公有制的本质是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公有权力系统可以在保持这壹本质不变的前提下,对权力控制的策略、强度和极端程度進行调整变化。比如,大众可不可以拥有个人财产,哪些必须公有,哪些可以私有,给个人所有和私人经营开放多大的许可范围和许可尺度,给予个人多大的财产和经营的自主权等等,这些具体策略、具体尺度、强度问题不是必须固定的,是可调整,可变的。
公有制至少存在原教旨公有制和改良公有制两大类模式。原教旨公有制是极度严苛地限制个人所有,禁止个体、私营经济,实施极端权力控制、分配的公有制形态;改良公有制则是适当放开对个人所有的限制,给予个人壹定的财产自主权,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在壹定范围内存在的公有制形态。
通过对权力控制的策略、强度、极端程度的调整,公有制就可实现自我形变。公有制具有强大的自我变形变异能力,改良公有制可能呈现千变万化的形态,但它们的共同本质是高度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
18。公有制是否不存在个人所有?公有制社会是否只存在公有经济成分?公有制如果存在个人所有或私营经济,是否就自动质变为私有制?
皆否。
生存、生活就必须有其所有。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杜绝个人所有,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私人生产和私有经济。
原教旨公有制(苏联斯大林时代,中国毛时代,柬埔寨波尔布特时代等等)是最严格地限制个人所有,最严格地执行权力控制,权力分配,最严厉地扼杀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公有制模式。但它并不能禁绝个人所有,比如最基本生活日用品的个人所有;共产权贵不会禁止自身的对资源和社会产品的超额占用和事实私有;个体和私营经济(如自留地,禽畜饲养,渔业,小手工业等等)总会春风吹又生地在夹缝中不断萌芽;
改良公有制(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后的公有制)则放开了对个人所有和私有经济的严苛限制,允许个人合法拥有财产(人们获得了壹定的财产自主权),允许个体和私营经济在壹定范围内,以壹定比例存在。
可见,公有制社会总是存在着个人所有和私有经济成分,只是存在的程度范围不同。
存在私有经济的社会不见得是私有制社会。无论原教旨公有制还是改良公有制,社会成员对个人所有,对其私营企业都没有完整自主自决权,都要受壹元权力集团--共产政党的控制、摆布或扼杀;改良公有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控制策略和控制极度虽有所调整,但本质未变;从外观上说,当某社会居于主体地位、居于主导地位是公有经济时,那么该社会就是公有制社会,而不是私有制社会。
也可参考《私有制简明问答》壹文的第4问。
19。商品生产、市场、资本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区分标志吗?
否。公有制并不天然排斥商品生产、市场与资本,但公有制壹定要将商品生产、市场与资本置于严格的壹元权力控制之下,也就是说,公有制下的商品生产不是自由的商品生产,不是自由的市场,不是自由的资本,而是高度壹元权力控制之下的商品生产、市场和资本。
商品生产、市场、资本都不是区分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天然标志,也不是区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天然标志。
资本主义社会应正名为商品化的自主(自由)产权社会。
20。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大陆究竟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大陆,官方称其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另有学者称其为权贵资本主义。它究竟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
我的结论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大陆仍是货真价实的社会主义。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中国大陆仍是货真价实的公有制社会。改革开放,改变的只是权力控制的策略、方式、方法,中共壹元权力控制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回顾问答3。,公有制的本质,不是杜绝个人所有,杜绝私营经济,而是剥夺或阉割个人财产自主权,代之以壹元权力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
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大陆实行的是原教旨公有制,它将个人所有和私营经济压抑至极小程度,最极端地实施壹元权力控制(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干预及权力决定)。苏联斯大林时代,中国毛时代,柬埔寨红色高棉时代,都是原教旨公有制的典型例子。原教旨有制是机械模仿马恩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产物,是最反人性,最富灾难性的公有制。
改革开放其实是公有权力集团--即共产政党在改良原教旨公有制,其具体的改革举措包括:
a.放开对个人所有的极端限制,允许个人拥有自我财产,给予个人壹定的财产自主权。
b.放开对生产经营的排它性公有垄断,允许私人在部分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在壹定范围内,以壹定比例存在。
c.在共产政党权力主导下将部分“公有财产”私有化。
d.放弃对个人生活极端、赤裸的干预、管制,将基本的私我生活空间还给个人。转极端人身控制为宏观社会控制+定点人身控制。
e.放弃如影随形的思想审查,转极端思想控制为宏观意识形态控制。
这些人性化的改良不仅使中国大陆走出了原教旨公有制的困境,还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和社会活力,使人民的生产生活自由度显著提高,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但是,改革开放本质上只是公有制的改良,它改变的只是权力控制的策略、方式、方式,而没有改变中共壹元权力控制的本质和能力,这体现在:
a. 中共仍握有绝对权力,现实上仍保持对全社会的高度控制;
b. 中共仍垄断、控制着所有重要的社会资源、财富与经济产业,从社会经济的总体构成上看,公有经济仍居于绝对的主体、主导地位;
c. 立法、司法不独立,中共完全操纵立法、司法。
d. 通过行政、司法,通过其它绝对权力手段,中共对个人财产的壹元权力控制(控制、干预、决定)能力丝毫没有减弱,它仍频繁地干预、洗劫、掠夺个人财产、私人财富,尽管通常其策略手段比原教旨公有制要缓和、隐蔽和多样化;中共对私营生产经营设置各种准入门槛,实施严格管控,可随时随意地对私营经济实体進行检查、罚款、强制整改、勒令停业、查封直至没收。
e. 中共对社会活动,文化艺术影视,教育学术科研等也实施极为严格的审批、审查和管控;
f. 私有化过程处在中共严格控制之下,私有化的结果是绝大多数“公有财产”都成为了中共权贵的私人财富。
可见,改革开放,改变的只是中共权力控制的策略、方式、方法,中共从未放弃其对经济、社会生活和思想意识形态等各领域的壹元权力控制,它仍在广泛地时刻使用着这种能力。
改革开放没有改变中共壹元权力控制的公有制本质,没有使人们获得完整的财产自主权,没有使人们在各方面摆脱中共的强力权力控制,获得真正的自由自主。改革开放只是壹场公有制的改良,改良公有制和原教旨公有制壹样,都是货真价实的公有制。
权贵资本主义这壹名称不具有本质意义,它只是体现了改良公有制的权力资本化特征。
0。什么是私有制?
私有,即自有,即自主所有,或自主拥有。
私有制,就是自主所有制。
自主所有指所有者对所有对象(包括物品、资源、价值等等)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充分自主权。
对个人财产有充分的自主自决权,才成其为私有制,所以,私有制也被称作自由产权制度或自主产权制度。
1。什么是公有制?
公有制是反私有制的制度,也就是反对自主财产权(财产自主所有)的制度,它主张由公有系统集中控制、统壹管理、统壹支配社会财富(资源、财产、产业、价值等)。
公有制必须剥夺或阉割、限制社会成员的财产自主权。
2。公有制与权力系统有何关联?
集中控制、统壹管理、统壹支配社会财富的公有系统,握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社会财富的无比巨大的超然权力,这个主持、运行、维护公有制的公有系统就是手握极巨大权力的权力系统,本文称之为公有权力系统。
公有权力系统在现实中就是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政党操纵下的国家权力(共产专政)系统。
公有制的实施离不开这个权力系统,壹个公有制社会的公有权力系统是唯壹的。
3。公有制只是壹个经济制度吗?
公有制不仅仅是壹个经济制度,它同时是壹个政治制度。公有制的经济系统与公有权力政治系统(共产政党系统,或共产专政系统)是共荣共生,不可分割的,它们是相互渗透,相互支撑,相互依存的。
公有制是经济、政治二位壹体的社会制度。
经济的高度壹元控制必然要求政治权力的高度壹元垄断。公有制是经济、政治高度壹元化的社会制度。
4。公有制的本质是什么?
从社会成员微观的角度看,公有制的本质是剥夺、阉割或限制个人的财产自主权,将财产的决定权攫取到公有权力系统手中;
从社会宏观的角度看,公有制的本质是对社会财富实施高度壹元化的权力垄断、权力控制、权力干预和权力决定。
权力垄断可看作权力控制的准备,权利干预、权力决定可看作权力控制的后续和延伸。
因此,从社会宏观角度,简明地说,公有制(首先)是对社会财富实施高度壹元权力控制的制度。
或者说,公有制首先是壹个对社会经济(社会资源、社会财富、社会产业)实施高度壹元控制的制度。
公有制的壹元权力控制不能只止于社会经济,它必须同时对政治权力、社会管理、社会生活、社会意识形态也進行壹元权力控制,并将控制的触角深入个人生活领域。
公有制是壹个壹元权力控制系统,是对社会实施全方位壹元高度控制的制度。
5。财产自主权有何意义?
所有制问题的核心是自主权问题或权利问题。
财产自主权是最基础的人权(之壹),是其它权利自由的基石。如果财产自主权被剥夺、阉割或侵犯,人的其它权利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没有真实的财产自由,就没有真实的其它自由。
壹处无自主,则处处无自主。
6。公有制的先天缺陷是什么?
公有制必须剥夺、阉割或侵犯人的财产自主权,必须通过壹元权力高度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的方式来实现。
7。 公有制有哪些基本特性?
1). 强迫性、强制性,非协商性。公有制是公有权力意志强加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结果,它强制全体社会成员无选择地参加,强迫他们无条件地服从,公有制没有协商、对话、契约基因;
2). 暴力特性。特征1)决定了实行公有制必须使用暴力。公有制还需要借助谎言、欺骗和愚民等软暴力手段;
3). 高度壹致性,高度壹元化与乏选择性;
4). 严格的排它性,高度的矛盾意识,敌我意识,斗争意识;
5). 强大的社会干预力。控制了财产权,就控制了人的生存命脉,公有制客观上具有干预人的壹切生活内容的能力。
6). 强大的社会控制力。
8。私有制与公有制的本质区别?
私有制是自主所有,自由产权的社会制度,公有制是壹元权力高度控制(垄断、控制、干预、决定),非自主所有,非自由产权的社会制度。
9。公有制只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吗?
否。这是掩饰公有制极端性的障眼法,因为:
a.作为反私有制的制度,公有制反对的是私有产权(自主产权或自由产权),反对的是壹般意义上财产、物、价值的私有性,而非仅反对生产资料的私有性;
b.马论中已明确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房屋、资本、原材料、人力等等等等(空气、水也可作为生产资料),实际上已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
c.生产资料决定生活资料,控制了生产资料,就控制了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公有必然导致生活资料的壹元权力控制;
d.人必须有驻足立身之所,财物必须有存放、安置之地。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公有性,决定了土地之上各种自然资源的公有性,也决定了土地之上的个人财物,不能因为是“生活资料”就真正独立、自主地私有;
e.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无从严格区分,生产资料没有权威、公认的定义(见维基百科“生产资料”词条),事实上,任何通常观念下的生活资料,都可找到生产用途而变成生产资料或再生产资料;是否生产资料,完全由公有权力人为决定。
所以,公有制并非只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即公有对象并非仅限于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是财富、资源、产业、价值的公有制。什么必须公有,什么可以个人所有,是公有权力根据需要因时而定的,公有化的极端程度,也完全是由公有权力这壹绝对权力决定的。
公有制的社会成员,人,也处在壹元权力垄断、控制、决定之下,作为特殊的工具或资源(如生产工具,舆论工具,人质工具,性资源或性工具,器官资源等等),壹定意义上也是壹种公有对象。
10。公有制只有壹种社会形态吗?
是否允许个人所有,是否允许个体和私营经济;个人所有,个体和私营经济被允许存在的范围、程度、自由度,这些都是公有制的外在表现形态,而不是公有制的内在本质。
公有制的内在本质是壹元权力控制。公有权力实施社会控制的具体方式不是单壹不变的,而是有着宽裕的变化空间和余地,可变因素包括:控制的强度和极端程度;控制的粒度及微观、宏观权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权重;控制节奏的松缓或紧凑,控制方式的人性化,灵活程度等等。通过对以上控制策略進行调整,就可使公有制的形态发生变化;当公有权力由壹种社会控制策略转向另壹种差异明显的控制策略时,公有制便由壹种典型形态转化为更壹种典型形态。
当公有权力极度严苛地限制、攫取、剥夺个人所有,个体和私营经济时,公有制呈现为原教旨公有制形态(如毛时代的公有制);当公有权力对个人所有,对个体、私营经济采取较宽松、较大粒度、较间接、较人性化的控制策略时,公有制便呈现为改良公有制(如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公有制)形态。
原教旨公有制不是公有制的唯壹形态。改良公有制也是货真价实的公有制形态,改良公有制与原教旨公有制的差异就在于公有权力不同的社会控制策略,它们有着相同的壹元权力控制本质。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是公有制社会而不是私有制社会,它仍然是壹元权力控制的,而不是自主所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