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徐水良等“一封信”签署者哀》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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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徐水良等“一封信”签署者哀》 /东海一枭

帖子东海一枭的粉丝 » 2019年6月26日

   《为徐水良等“一封信”签署者哀》在独评论坛看到一封《关心中国民主的海外华裔给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和哈维尔先生的一封信》,不知真假,如果属实,我为之悲哀,为这封信,为那些签署者。

   “一封信”指责刘晓波在《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後陈述》中说在监狱中受到“柔性化和人性化”的待遇,称赞监狱的“柔性化的管理”“为在押人员提供了人性化的生活环境”,“让人感到温暖”等是“粉饰中共政权恶劣的人权和司法状况”。

   其实,事实才是第一位的,重要的是刘晓波所说是否属实。只要是实话实说,就不是“粉饰”,所指控的罪状就不成立。共产党专制不假,但如果并非体制内绝没有好人正常人,并非监狱中没有一丝人性的光亮,并非中共各方面没有任何进步。

   “他在此信中既说中共对他的治罪是以言治罪,又称赞中共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是‘标志着人权已经成为中国法治的根本原则之一。’”这也是实事求是的说法。

   可以批评中共说一套做一套,在具体政治实践中违背了人权、法治的原则,但不能否认中共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这一事实。这与刘晓波“说中共对他的治罪是以言治罪”没有矛盾,反对专制主义、批评“以言治罪”与肯定中共一定程度的改良和进步也不矛盾。难道无畏无度地大造中共的假、虚构一些并不存在的酷刑迫害才是政治正确的表现?难道反专制求自由一定要“不顾事实”说假话?

   这封信提到的其它许多问题,如:如何看待中共?是否存在改良可能?不“彻底否定”是否就等于“积极合作”?刘晓波这样“积极”地给自己招来11年重刑的“合作派”代表人物,是否“真正为争取中国人民自由和人权作出实际奉献”?…诸如此类问题,本来都是可以见仁见智的。“一封信”却一味上纲上线、自说自话、妄判妄断,不顾基本事实,不顾起码逻辑,让我为这些签署者悲哀。他们可以不尊重刘晓波,但不应该如此糟踏自己败坏自己的形象呀。

(2010/02/1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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