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可否为匹夫兴师复仇?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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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可否为匹夫兴师复仇? /东海一枭

帖子东海一枭的粉丝 » 2019年6月26日

   诸侯可否为匹夫兴师复仇?

   诸侯可否为匹夫复仇?诸侯为匹夫复仇,是否值得肯定?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可以,肯定之赞赏之;一种认为不可以,予以否定。

   赞肯的观点出于《孟子滕文公下》。孟子对弟子万章介绍了葛伯仇饷而被商汤征讨的故事。孟子说:

   “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汤又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粢盛也。’汤使毫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夺之,不授者杀之。有童子以黍肉饷,杀而夺之。《书》曰:‘葛伯仇饷。’此之谓也。为其杀是童子而征之,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雠也。’。”

   葛伯是夏朝时葛国国君。夏末,商汤居亳(今河南商丘),与葛国(今河南宁陵北)相邻。葛伯不行祭祀之礼,商汤派人去责问,葛伯借口说没有祭祀用品。商汤派人给他们送去牛羊等祭祀品。葛伯把这些牛羊都吃掉了,仍然不行祭礼。商汤派人去责问,葛伯又借口说没有祭祀的五谷。商汤派人去给他们种地,派老幼给种地的人送饭。而葛伯派人抢了送饭的人,还杀了一个孩子。于是,商汤大怒,派兵消灭了葛国。

   “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仇也。”是孟子引用“四海之内”即天下人的话,但显然孟子是赞同的。汤武革命获得了孟子、荀子和历代圣贤大儒的一致赞美。

   宋代林之奇《尚书全解》在解释《吕刑》中“报虐以威”的“报”时,引用了《孟子》这段话,说:“汤征葛,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仇也。’盖汤之伐桀、武王之伐纣皆以其与民为仇,故为民复之也。此所谓报,即孟子所谓复也。”汤武革命的一大宗旨意义就是为民复仇。

   《革卦》九四象辞说:“改命之吉,信志也。”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一《改命吉》条说:“《革》之九四犹《乾》之九四,诸侯而进乎天子,汤武革命之爻也,故曰‘改命,吉’。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是有悔也。天下信之,其悔亡矣!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仇也。’故曰:‘信志也’。”

   商汤灭葛,是为匹夫匹妇复雠;汤武革命,吊民伐罪,是为匹夫匹妇兴师。汤武是儒家圣王,孟子是儒家亚圣。孟子对汤武的灭国和革命行为予以高度肯定,双圣所为所言,自有巨大的权威性。

   另一种意见出自《公羊传》中伍子胥之口。《公羊传定公四年》说:

   “伍子胥父诛乎楚,挟弓而去楚,以干阖庐。阖庐曰:“士之甚,勇之甚,将为之兴师而复雠于楚。”伍子胥复曰:“诸侯不为匹夫兴师。且臣闻之,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雠,臣不为也。”于是止。”

   对于伍子胥“诸侯不为匹夫兴师”的说法,《公羊传》只是引用,未置可否。而且,伍子胥以“诸侯不为匹夫兴师”和“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不为也。”两个理由拒绝阖庐为自己兴师复仇的表态,与《左传》、《史记》所载不同,应非事实,而是《公羊传》的想当然。伍子胥适吴的目的就是要为父兄报仇,为此不择手段,怎么会自找“诸侯不为匹夫兴师”的理由拒绝阖庐呢,怎么忽然间担心起因“复父之仇”而“亏君之义”了呢?不符合人物思想行为逻辑也。

   《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州于就是吴王僚,公子光则是后来刺杀吴王僚而篡位的阖庐。可见,伍子胥到达吴国,劝说吴王僚兴兵伐楚,被公子光所阻。《史记吴太伯世家》所载相同:“伍子胥之初奔吴,说吴王僚以伐楚之利。公子光曰:“胥之父兄为戮于楚,欲自报其仇耳。未见其利。”

   据《东周列国志》所演义,“万乘之主,不为匹夫兴师”的话正是公子光用来劝阻吴王僚的话。吴王僚允诺伍子胥兴师为之复仇,公子光谏曰:“万乘之主,不为匹夫兴师。今吴楚构兵已久,未见大胜。若为子胥兴师,是匹夫之恨,重于国耻也。胜则彼快其愤,不胜则我益其辱,必不可!”王僚以为然,遂罢伐楚之议。

   综上所述,可以肯定,“诸侯不为匹夫兴师”非儒家思想,也非伍子胥所说,而是公子光(阖庐)所说,被《公羊传》“强加”于伍子胥之口了。2017-6-9余东海首发于儒家网

(2017/06/0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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